━━━━━━━━━━━━━━━━━━━━━━━━━━━━━━━ 本文内容由【爱德堡】整理,奇书网网(www.qisuwang.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风雨浓,胭脂乱(出书版完结) 作者:尼罗 网络人气大神尼罗再叙民国旧影,抒写最辛辣幽默的乱世传奇! 编辑推荐   《风雨浓,胭脂乱》的女主角,有一点特别。她不是娇滴滴的温室花朵;也不是等着王子拯救的灰姑娘;甚至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孩”。   她粗野狡诈、自私贪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讲情义不讲道德。   她敢把受伤的年轻军官藏在闺房;敢手执菜刀恐吓一窝蜂的债主;敢面不改色地朝自己胳膊划上一刀;敢不顾脸面地对着心上人眉来眼去。   她吃得多,爱得也多,心肠冷硬,情绪热烈。   这样一个女孩,狂风一般腾云驾雾地刮向你,满腔爱意一股脑地全推给你。   你要是不要? 内容推荐   从粗野泼辣的名门遗孤,到十里洋场最负盛名的交际花,她是明艳动人的亡命之徒,受尽委屈只因爱上了一个人,唐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等到很久以后,唐茉喜回忆的时候,才知道这一眼原来叫做的一见钟情,从此心里住了一个叫万嘉桂的男人。十五岁的唐茉喜也是在这年初春的夜里,突然长大的。 第一章 小儿女,初相见   唐茉喜是在十五岁这年的初春夜里,忽然长大了的。   茉喜不是一般的姑娘,她是有出身有来历的,尽管只刚活了十五年,然而人生故事已经足以写成一部戏,并且是唱念做打俱全的热闹大戏。她自认姓唐,因为她亲娘姓唐,但是对外她不这么说,对外她斩钉截铁,一口咬定了自己姓白,白茉喜。如果白大爷不死的话,她一定能随着她亲娘堂堂正正地跨进白家大门,且她虽然是个庶出的女儿,但因前头无兄弟姐妹挡路,所以不管众人承不承认,她都毋庸置疑的该是白家大小姐。   然而在那一切的前头,放着“如果”二字。一“如果”,就表明那好前景其实并没有茉喜的份。因为白大爷的确是在她两岁那年得急病死了,她娘唐玉仙跟白大爷好了一场,连个孩子都好了出来,也的确还是连个白家的小妾都没当上。   白家的败落是分阶段的。在白大爷时代里,白家败得缓慢,败得有分寸,所以白老太太还拿得起架子,还能说一不二。白老太太不让唐玉仙进门,不只是因为她出身低,是个唱戏的女伶,也因为白老太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往家里弄了个妓女做小妾,白老太太使出了浑身解数,赔了许多青春,好容易才把那小妾活活地折磨死了。白老太太看不得烟粉灵怪的女子,而和妓女相比,女戏子在兴风作浪这一道上,显然又高了一个级别。   白老太太不许家里进狐狸精。狐狸精养出个丫头叫白茉喜,也不行!   唐玉仙住在白大爷给她布置出来的小公馆里,因为活得逍遥自在,所以也不很急着往白家进。她没料到白大爷会染上急病,说死就死。   跟白大爷好了好几年,她唯一的成绩是养出了个累累赘赘的小茉喜,除此之外,她把一身的台上功夫全丢了。好吃懒做之余,她还染上了几口鸦片瘾。所以白大爷那边的经济支援一断,她在大闹白家未遂之后,只得重打旗鼓另开张——这回不卖艺了,她改卖身。茉喜放在家里太碍眼,碍她自己的眼,也碍客人的眼,于是被她送去了一户大杂院内的人家中寄养。   那一年茉喜三岁,三岁的茉喜继承了她那对爹娘的所有特色——不是优点,也不是缺点,是特色。像她娘一样,她好吃懒做、能忍能耐——在遇到劲敌的时候;也可以非常的恶毒泼辣——在遇到软柿子的时候。   同时,像她的爹一样,她随遇而安,非常能对付;她天生爱美,在襁褓里的时候就会睁着大眼睛盯着花衣裳瞧,可是自从到了大杂院,迎接她的只有虱子、跳蚤、破衣烂衫,她终日穿戴得如同小叫花子一般,也并没有愁苦得要死要活。   这样一个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一混就是七年。大杂院和大杂院也不一样,此大杂院属于北京城中的下九流聚集地,里头住着的人不是唱戏说书的,就是打把式卖艺的,蟊贼暗娼之流也不缺少,总之就是没有真正下苦卖力气的清白人物。   七年之后,茉喜被唐玉仙送进了白家。   说“送”其实不大准确,换成个“闹”字就对了。那时候白老太太早没了,白大爷留下的大少奶奶自打守寡之后就病恹恹的,熬了三年也没了。白家的家业全落在了白二爷手里。换言之,白家的当家人已经彻底地更换了。   白二爷知道唐玉仙和自家那位死鬼大哥的关系,当年茉喜满月的时候还送去过一副银锁。然而让他现在把茉喜弄进家里当大小姐养着,他可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依着他的心意,他打算以龙行虎跃之势杀奔门口,一脚把唐玉仙娘儿俩踹出去。然而杀到门口之后白二爷定睛一瞧,发现情况不对,唐玉仙这个臭娘们儿居然自带了杨梅大疮充当武器,而且势如疯魔,见了人就张牙舞爪地要往上扑。白二爷虽然是个身大力不亏的老爷们儿,可是也没有和杨梅大疮亲密接触的打算,脚指头在缎子鞋里动了动,白二爷一时犹豫,结果让唐玉仙先出了脚——唐玉仙一脚蹬在茉喜后背上,把茉喜蹬得向前直飞了一两米远。而未等茉喜平安着陆,唐玉仙扭头便逃,转眼就是无影无踪。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商量了许久,十分想把茉喜驱逐出境,然而茉喜窥破了他们的心意,又知道自己那娘活不了多久,将来必定没有再供给自己吃喝的本领,说不好还得让自己女承母业养活她,所以故意做了个可怜兮兮的模样,对着白二爷夫妇连哭带诉,又把她那个早忘干净的爹拎了出来,话里话外透着她的身份。白二爷和白二奶奶越听越不对味,后来夫妇二人对视一眼,发现这孩子不是个好打发的,自家若是不收留她,她能跑出去说出一套二叔抛弃侄女抢占家产的故事来。   白二爷和白二奶奶都是要脸的人,绝不肯无缘无故地背黑锅,放平心思细细一想,又觉得这孩子既然真是白老大的种,那老大没了,做兄弟的养育大哥的女儿,也是理所当然。故而最后夫妇二人无可奈何,只好在白家开辟了一处小小天地,专供茉喜容身。   茉喜所住的地方,乃是白家曾经的冷宫。   这冷宫是一处小小的院落,位于白宅的一角,四面围墙高耸,墙内孤零零地立着一座小房。这地方是白老太太当年关押白家小妾的地方,小妾在这个院子里一直住到了死,死前连着七年没出过院门,因为院门锁着,不许她出。一日三餐用桶装着,隔着墙头从外向内递给她,饭没好饭、菜没好菜,她的伙食一直是不如老妈子。   小妾死后,这冷宫就空了下来,拆了它太麻烦,留着它也没人住,等闲也无人敢进。茉喜在这个地方住了四年,平心而论,她住得挺快活。因为第一,这院子紧挨白宅的后墙,以茉喜的身手,她能先爬上院子的后墙,再踩着后墙头向前一跃,跃上墙外一股粗树枝,攀着树枝继续往前挪,她可以很轻易地够到白宅后墙。后墙外是一道偏僻小街,街上偶尔会有卖零嘴儿的,能让茉喜弄点吃喝打打牙祭;第二,这院子前方花木繁多,到了天暖之时,满树花开,粉红粉白地晃人眼睛,而茉喜最喜欢花花草草;第三,小院的院门到房门之间有一段距离,即便当真来了不速之客,房内的她也有时间藏钱藏食物——白家的孩子都多多少少的有点月钱,但茉喜是没有的,茉喜的钱全是凤瑶给的。   凤瑶是白二爷的长女,是在除了茉喜之外的所有人眼中,白家真正唯一的大小姐。凤瑶漂亮、没心眼儿,被茉喜哄住了,认了茉喜做好朋友。茉喜有时候很爱凤瑶,因为自己心里清楚,普天之下就只有凤瑶是真心地善待自己;可有时候也嫉妒凤瑶,嫉妒的时候她会故意欺负欺负凤瑶,当然欺负得很有分寸,不至于真让凤瑶和她绝交。   茉喜就这么怡然自得地长到了十五岁,她觉得自己活得很清楚、很明白,够聪明,也够冷酷。直到这天夜里,她攥着几毛钱出了房门,轻车熟路地爬墙上树,想要到宅后的小街上买一点羊头肉当消夜。茉喜在白家吃的是下等伙食,那点油水满足不了她老饕般的食欲,尤其是这两年她开始发育了,一张嘴更是恨不得吞天噬地,把凤瑶都嚼嚼吃掉。   羊头肉这东西是非得半夜才上街的,小贩用刀子把肉切得极薄,撒上椒盐之后很合茉喜的胃口。茉喜垂涎三尺地爬上院墙攀上树枝,正要姿态娴熟地继续前进,哪知就在她要动未动之际,忽有一条黑影从前方墙头翻过,扑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茉喜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要出声喊人,但是声音半路被她生生压住了,她眼看墙根这人一动不动,显然没有全死也是半死,便心念一动,起了贼胆。   小小心心地溜下树去,茉喜踩着满地正在泛青的野草走向了黑影。墙外没路灯,墙内没电灯,幸而天上悬着一轮圆月,能给茉喜照亮道路。一步一步地走到黑影跟前蹲下来,茉喜发现自己这险是冒对了。黑影长条条地躺在她面前,看身量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做着西装革履的打扮,虽然不知道为何夜半翻人墙头,但是光看他这身衣裳,也该是个有钱的少爷。   茉喜对少爷没兴趣,茉喜爱的是钱。一只手慢慢伸向了对方的腰间,她想要掏一掏对方的口袋。然而手指指尖探入衣兜,她没摸到钱包,隔着一层西装里子,她反而是摸到了对方腰侧一件坚硬的物事。   “什么东西?”她冷静地想,“金条银条掖腰里了?”   抽出手来一掀对方的西装下摆,茉喜看到了那件坚硬物事的全貌,原来是个三角形的大皮套,皮套表面有个小小的铁纽子,茉喜试着伸手一拨弄,只听啪嗒一声轻响,皮套的盖子向上翻开,赫然露出了里面黝黑光滑的手枪柄。   茉喜在大杂院里见过手枪,知道这东西是件杀人不眨眼的厉害家伙,而她只想弄些小钱,万万不想和厉害家伙打交道。于是轻轻地把那皮套盖子重新扣了上,她缓缓地站起身后退了一步,决定羊头肉不吃了,今晚出师不利,还是先回屋睡觉去。   可是一步退过之后,黑影子忽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一个脑袋向上抬起来,黑影子在月光之下露出了他的面目。   茉喜眼神好,一眼望过去,当即看了个清清楚楚——然后她就停在原地了。   因为那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英俊到了让茉喜目瞪口呆的程度。   茉喜活到十五岁,眼里和心里素来没装过男人,甚至她看天下男人都是一个模样,区别无非是有的老一点,有的少一点。然而眼前这个男人肯定是与众不同的,以至于茉喜睁大眼睛定定地望着他,怕也不怕了,逃也不逃了,中邪一般,单只是看。   茉喜眼睁睁地看着来人,来人也眼睁睁地盯着茉喜。双方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之后,这位有着一张好面孔的不速之客将一根食指竖到唇边,低而急促地嘘了一声。茉喜会了意,也没怕,单手扶树在地上站稳了,她脚下的枯草与新芽混合交织,是软绵绵地厚,可以让她落步无声。   这个时候,后墙外响起了一串很密集的马蹄子响,显然是有骑兵队伍快马加鞭地经过。不速之客应声抬头,很警惕地向后方墙头望了一眼,及至马蹄子声音越来越远了,他才低下头,在大月亮底下神情痛苦地喘了一口粗气,挣扎着想要起身,然而左腿刚一动弹,便疼得他紧紧闭了眼睛——他是剑眉星目,两道眉毛竖起来,仿佛可以斜飞入鬓。去年白二爷过生日的时候,白二奶奶往家里叫了个戏班子。茉喜跟着看了几出热闹戏,戏文她看不大懂,她看的是台上角色们的妆容服饰。现在她看墙根底下这个男人就像是带了妆,小生的妆,然而因为全是天然本色,所以比戏台上的小生们更素净。茉喜没想过男人也可以这样招人看。   招人看的美男子此刻显然并不好过,说话之前先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随即向茉喜伸出了一只手,他小声说道:“小丫头,劳驾过来扶我一把,我这脚八成是落地的时候崴着了,他妈的一动弹就——”   话没说完,后头的内容被他的一咬牙生生咬断了。   茉喜没过去,但是美男子那一声很不文明的“他妈的”,让她略略感到了一点亲切,原来美男子也是人间的人,并非从戏台上飘然而降的假角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茉喜语气不善,但是声音很轻。这美男子要不是好东西,她自会处置他,可是在确定美男子的好坏之前,她可不肯惊动旁人。这几年外头不太平,今天革命明天革命,北京城里隔三岔五地就闹大兵。大兵虽然不敢往白家这种深宅大院里闯,但是茉喜人在家中坐,能知天下事,因为凤瑶天天读报纸,自己读,也给她读,还教她念书写字,可惜她实在不是个好学生,一颗七窍玲珑心根本不在书本上,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脸红脖子粗。   能被骑马队伍追逐的人,必定不是寻常人物,要是骑驴队伍还好一点,因为驴便宜。两只眼睛滴溜溜地在美男子脸上身上打着转,茉喜静等着他的答复。   美男子忍痛坐起了身,拧眉毛皱鼻子,显然是急了,“你看我像为非作歹的人吗?”   此言一出,远方忽然又隐隐地响起了马蹄声响。茉喜侧耳一听,发现那声音分明是在急速逼近,当即上前一步,一把攥住了美男子伸出的右手。随即另一只手架到对方腋下,她化历年所吃羊头肉为力量,气运丹田地向上一挺身,竟是硬把美男子架了起来。架起来之后她吓了一跳——美男子躺着的时候,她只是看这个人挺长,哪知道美男子一站起来,竟是足足高了她两头。美男子若不是左脚不敢沾地,否则简直可以夹着她的细脖子,直接把她夹走。拄拐棍似的拄着茉喜,美男子用另一只手扶了身边一切可扶的墙和树,东倒西歪地忍痛前行,走了没几步便停了,“怎么又是墙?”   茉喜不知不觉地还是被他用胳膊夹了脖子,此刻只能从喉咙里挤出细声,鸡崽子似的叽叽问道:“你还能不能再爬墙了?这道墙后就是我的屋子。”   美男子低头看了看腋下的脑袋,汲汲问道:“你爹娘在吗?”   茉喜在他胳肢窝里摇了摇头,“我没爹娘——你到底能不能爬?能爬就爬,不能爬就在这儿待着吧!”   美男子放开胳肢窝里的茉喜和手中的树干,举起双手向上扒住墙头,他一声不吭地单脚向上一蹿。茉喜仰起脑袋,就见他摇头摆尾,居然如同一条大蟒蛇一般,三扭两扭地便扭上了墙头。随即侧身向下一栽,只听扑通一声,正是此君第二次挨了摔。   茉喜巾帼不让须眉,当即回身上了树,然后踩着树杈一步迈上墙头,飞檐走壁地向下一跃,无声无息地也落了地。这回不等美男子求援,她直接将对方生拉硬拽地拖起来,一路搀扶他绕过房屋进了门。   茉喜所住的小屋,虽然说是里外两间,但因它当年的本质乃是一处囚牢,所以两间屋子加起来也不如平常的一间屋子敞亮。里屋有炕,外屋则是只有一桌两椅和两口箱子。因为没点灯,所以里外黑洞洞的,全凭窗外一轮月亮照明。美男子依稀看到了椅子的轮廓,当即单脚跳过去,一屁股坐了下来。然后向后一靠,他扭头环顾了周遭环境,开口问道:“小丫头,你家里人呢?”   茉喜很细致地关好了房门,又打开箱子,从箱子里翻出一块旧花布。把花布两角挂上了玻璃窗框上的钉头,这就算是她的窗帘。   有了窗帘之后,她才划火柴点燃了桌上的小油灯。如豆灯光自下向上烘托出了她尖俏的瓜子脸。她穿得不好,戴得也不好,可饶是如此,她也依然是个漂亮人儿,并且漂亮得一目了然。端起小油灯凑向了美男子,茉喜本是想仔细看看对方的模样,然而火苗跳跃着一闪烁,灯光却是先让她现了真面目。她生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然地蒙着水光雾气,锋芒藏在水雾之下,一旦释放出来,可以格外地刺人。居高临下地审视着美男子,她的长睫毛在面颊上颤出大片阴影。   美男子仰脸迎视着她,越看越犯糊涂——方才他一直认为这家伙是个小丫头,但是现在再想再看,小丫头会没爹没娘地一个人住?小丫头会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往家里救个陌生男人?   “你多大了?”美男子感觉情形有些不妙,自己方才很可能把个大姑娘夹了一路。   茉喜略一犹豫,随即坦然答道:“十七。”   美男子又问:“你家……真没人?”   茉喜放下油灯,垂眼盯着他的腿脚说道:“有没有人不关你的事。我好心救了你一命,你要是敢跟我动邪心思,我就砸出你的狗脑子!”   美男子皱着眉头一笑,心里惴惴的,因为感觉眼前情景太过诡异——自己本是在大街上遭了追杀,然而拐进胡同翻过一道高墙,便冷不丁地遇上了一个半大不小的姑娘。这姑娘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便敢把自己领到了这么一间空屋子里,这简直该是《聊斋志异》里的故事。   这个时候,茉喜忽然主动出手,拎起桌上的大茶壶,给美男子倒了一杯凉水。她这屋子常年来只有凤瑶一个客人,今夜毫无预兆地来了个新鲜家伙,这让她感觉自己像是在等待一场大戏开锣,虽然不知道开锣之后是什么故事,但单是等待便已经让她感到了悸动。悸动到了一定程度,她几乎对美男子生出了几分敌意,因为美男子让她此刻略略乱了方寸,而茉喜活了十五年,从来不乱。   “脚怎么了?”她开口又问。   美男子端起粗瓷杯子喝了一口凉水。这回气喘匀了,心神也定了,他低头一撩裤管,隔着一层洋纱袜子,他捏了捏自己的左脚踝,捏过之后抬起头,他小声说道:“骨头没事儿,应该是落地的时候没站稳,把筋扭了。”   茉喜用很冷静的声音答道:“骨头没事儿就好,要不然我可没地方给你找大夫去。”然后她神情不善地又问:“你什么时候走哇?”   美男子苦笑了,“今夜肯定是不成了。大姑娘,收留我一夜行不行?”   茉喜本来也没打算让他冒险往外走。十五岁了,她也知道男女有别——好些礼数规矩她都知道,她不知道的,凤瑶也会教给她,但知道归知道,她不往心里去。一弯腰吹熄了桌上油灯,她转身走到窗前收了她的临时窗帘,然后回到美男子面前,她开口说道:“你起来,咱们进里屋待着去,里屋有炕,炕上坐着舒服。”   美男子因为过于惊讶,所以一言未发,顺着茉喜的指挥站起来,做了个金鸡独立,同时心中暗想:“这丫头是缺心眼还是怎么的?这胆子也太肥了!这到底是什么地方?看院墙该是一户大宅院,怎么进来之后就只遇上了这么个野狐狸似的丫头?”   美男子一边暗暗拨打着算盘,一边单脚跳进了里屋。摸黑脱鞋爬上了炕,他得到了一床薄被。裹着薄被往炕角一偎,他清了清喉咙,随即说道:“我姓万,大名叫万嘉桂,是第十八混成旅第二团的团长。上个礼拜我代表我们旅长来了北京,和陈司令谈判,没想到姓陈的忽然翻脸,竟然要置我于死地。我身边没带几个人,不是对手,要不然也不至于逃得这么狼狈。”   茉喜围着一床褥子蜷缩在凉炕的另一角,围得很紧,是个防御的姿态,不知道防御的是万嘉桂,还是防御自己——她一旦撒起了野,往往会把她自己也吓一跳。   “你是长官?”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静夜中响起,声音很轻很软。她还不知道自己也有这么嫩的一把小嗓子,“是不是天天坐汽车,汽车门外还站着大兵的那种大军官?”   万嘉桂犹豫了一下,随即答道:“就算是吧!”   然后他又问道:“你呢?”   茉喜缩在褥子里,脚指头蜷着,手指头攥着,整个人有种森森然的紧张和喜悦,“我叫茉喜。茉莉花的茉,喜欢的喜。”   万嘉桂立刻问道:“你喜欢茉莉花?”   茉喜在黑暗中摇了头,“我不喜欢,我喜欢大花,红的。”   万嘉桂听她说话还带着孩子气,便顺势问了他最关心的问题:“这儿是你的家?”   茉喜这回思索了一下,思索的成绩是这样一句回答:“我爹活着的时候,屋里屋外全是我的家;我爹没了,屋里是我的家,屋外是我二叔二婶的家。”   万嘉桂一听,立刻全明白了。高墙大院是没错的,自己并未判断错误,只不过是误打误撞,跳进了一户家中家。而凉炕那边的野丫头,原来还是个小可怜。   万嘉桂在凉炕上坐得越久,越感觉焦虑,因为发现自己的左脚踝越来越疼,已经肿得变了形。他是急于出城的人,在城内耽搁得越久,越有危险,尤其是躲在了这户家中家之中,纵是城外来了援兵,也没法子把自己找出来带走。   “有没有能治跌打损伤的药?”他小声问茉喜,“我这一下子好像是伤得不轻。”   炕那头的黑影子窸窸窣窣地动了,是茉喜使了一招金蝉脱壳,从她那围作一堆的褥子里爬了出来。万嘉桂在黑暗中坐得久了,窗外月亮又大,所以他已经很能看清房中情形,尤其是能看清前方正在逼近的茉喜。四脚着地的茉喜垂着两条半长的辫子,到万嘉桂面前蹲了起来,万嘉桂低头再一瞧,看见茉喜脚上穿着袜子,袜子是旧袜子,并且是挺好的旧袜子,脚背上面印着一溜小碎花,大脚趾头那里则打了很粗糙的大补丁。   茉喜蹲在夜色之中,自以为万嘉桂看不见自己脚上的大补丁,所以颇为坦然自信。伸手一掀棉被,她把手探向了对方的脚踝,“我瞧瞧。”   万嘉桂吓了一跳,连忙向后一缩,“别。”   茉喜莫名其妙地抬了头,“别?”   万嘉桂在黑暗中答道:“男女有别,你都十七了,我哪能——”   不等他说完,茉喜放暗箭似的抢着开了口,“知道男女有别,你还往我屋里进?”   女的这么一说,男的当即委屈了,“进门之前我还以为你是个小丫头片子呢!”   茉喜对于“丫头”“小姐”之类的词最是敏感,因为自认为应该是个小姐,可是偏偏活成了个丫头,并且是冷宫里的丫头。恶狠狠地瞪了万嘉桂一眼,她从牙关中挤出了话,“丫头就丫头,干吗还要加个片子?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没人乐意看你的臭脚丫子!”   万嘉桂在暗中眨巴眨巴眼睛,心想才十七就这么泼辣,二十七是不是就该吃人了?这样的姑娘,再好看我也不要。   茉喜退回原位,和万嘉桂恢复了炕上左一堆右一堆的格局。嘴不饶人,她心却是活泼泼地软。因为万嘉桂是个外来客,和她之间没有过往没有将来,是个崭崭新新从天而降的人物,并且比戏台上的小生更漂亮。她就喜欢新和艳的东西,越新越好,越艳越好。   左一堆右一堆沉默了片刻,末了万嘉桂哼哼唉唉地又开了口,“我说,茉喜姑娘,真没药啊?”   茉喜又从褥子里爬出来,爬到万嘉桂面前蹲起身,她冷着脸说道:“臭脚丫子伸出来!”   万嘉桂疼得精气神都弱了,那一套男女有别的礼数他也顾不得了。对着茉喜一掀棉被,他伸出了一条结结实实的长腿,同时咬牙忍痛,从鼻子里向外哼了一句:“冒犯了。”   茉喜向后退了退,想要扒下万嘉桂的袜子,然而袜子在红肿的脚踝上绷了个紧,并不容易扒下来。从针线笸箩里翻出一把小剪刀,茉喜斩截利落地下了手,硬把万嘉桂的左脚袜子剪了开。   万嘉桂的赤脚是白皙洁净的,并不是臭脚丫子。茉喜记得丘八似乎是没有这么讲究卫生的,不过万嘉桂是个大军官,大军官想必和大兵们还不一样。   眼看万嘉桂的左脚脚踝已经红肿透亮,茉喜扭头对他说道:“你别乱动,天一亮我就去给你买药。你这脚没大事,用药酒擦擦就好了。”   万嘉桂小声问道:“天亮之后我不走——行吗?”   茉喜一仰脸,“那你走吧!”   万嘉桂看了她一眼,没见过这么敢说敢做的正经姑娘,可若说她不正经,这深宅大院又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   他不言不语地老实了,导致茉喜怀疑自己说错了话,几乎有点心虚。讪讪地低下了头,她轻声说道:“不是真让你走。”   万嘉桂一听她又说了孩子话,不由得想要笑,“你让我走,我也走不了。茉喜姑娘,大恩不言谢,你今天救了我一命,等我过了这一道难关,将来必有报答恩情之日。”   茉喜慢慢地向后退回了角落里,一颗心在腔子里扑通扑通直跳。报答二字对她来讲,素来只意味着真金白银,不过此时此刻她没想金银,因为她救万嘉桂是没有目的的,纯粹就只是救。万嘉桂多向她说一句好话,对她来讲都是意外之喜。   重新用褥子围了自己,茉喜低头把脸埋到了褥子中,虽然嘴里没吃到羊头肉,但是心中很有滋味,很欢喜。   茉喜几乎是一夜未睡,只在凌晨时分东倒西歪地打了个盹儿。睡着睡着她猛然睁了眼,睁眼之后就发现窗外天光泛青,将要大亮了。   她抬手揉了揉眼睛,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对面的万嘉桂。万嘉桂蜷缩着,侧卧而眠,睡得很沉,甚至微微带了鼾声。推开身上的褥子坐正了身体,茉喜盯着万嘉桂细瞧,越瞧越是感觉好奇,仿佛生平第一次见到男人一样,几乎有了见精遇怪一般的惊心。万嘉桂身躯长大伟岸,一张脸却是俊俏得有型有款,这么睡也不露傻相,棱角分明的薄嘴唇闭紧了,他微微低着头,从茉喜那个角度望过来,越发看他剑眉入鬓、鼻梁挺拔笔直得几乎像个洋毛子。   这一夜的光阴是了不得的,茉喜活了十五年,直到今天才真正明白了男女有别。一旦明白了,她立刻就向后缩了缩脚,因为脚上袜子打着大补丁,在万嘉桂面前拿不出手。幸好万嘉桂还在睡,应该没有留意到她这两脚缝缝补补的破袜子。   茉喜蹑手蹑脚地溜下了炕,趿拉着布鞋跑到外间,旁的不顾,先打开箱子,从里面翻捡出一双新袜子——她在白家,被隔绝在众人之外,永远没有油水可捞,时常过得还不如老妈子,但是偶尔也会得到一点新鲜的好玩意,比如箱子里这一双薄薄的白色丝光袜子。袜子是凤瑶偷着给她的——不敢明给,明给了白二奶奶会骂凤瑶。白二奶奶对茉喜的策略是以己之不理不睬,迫彼之自生自灭。否则的话也真是没办法,白二奶奶最是讲出身看门第的,让她承认茉喜是白家的一分子,那等于是让她承认乾坤倒转、日月无光。平心而论,茉喜没招惹过她,甚至一年到头也不在她面前露几次面,可白二奶奶就是烦她。莫说见,提一提她都要皱眉,因为她是个娼妇硬送上门来的私生女,无论放在哪朝哪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坯子。尤其她还是白大爷的私生女,当年白大爷和白老太太联袂当家的时候,白二爷夫妇没少受拘束。就为了这个,白二奶奶也恨不得把白大爷的痕迹一扫而光。不求别的,只求个扬眉吐气。   白二奶奶的心事,尽管她自己不说,旁人察言观色,也都能看出个七七八八。茉喜没有察言观色的机会,可她素日睁着一双狐狸眼,竖着两只兔子耳,不声不响地在白宅内部靠墙溜达一圈,就能把家中情形掌握个五六分。现在她还小,没到自立门户的时候,所以为了吃稳这一天三顿饱饭,她很识相地躲在冷宫里,坚决不干任何出格的事——或者说,不明着干。   她穿了一双系绊儿的蓝布鞋,一伸脚会露出脚面,所以这双丝光袜子她留了许久,始终是不敢穿也不舍得穿。今天她豁出去了,快手快脚地脱了旧袜子换了新袜子。换好之后把鞋也穿利落了,她从窗台上拿过一只搪瓷杯子,轻轻地拎起大水壶,倒了半杯水。杯子里面插着一支牙刷,窗台上面还有一盒牙粉。她推门出去,不声不响地刷了牙,刷牙也是凤瑶教给她的,凤瑶教她写字,教了个死去活来、人仰马翻,教她刷牙倒是顺利,因为茉喜有一口整整齐齐的好牙齿,刷了几天之后变得雪白。茉喜爱美,知道白牙的漂亮。为了自己这一口小白牙能熠熠生辉,别说让她刷牙,让她把牙粉吃了她都干。   牙刷了,脸也用湿毛巾擦了一把,两条辫子解开了重新编利索,茉喜感觉自己这模样是够见人了,这才走回卧室,也没脱鞋,直接爬上炕去推了万嘉桂一下。   “哎。”她声音小小地呼唤,“你醒醒,天要亮啦!”   万嘉桂登时睁了眼睛,一挺身便坐了起来,愣眉愣眼地问道:“怎么啦?”   他这一下子可真是起得太猛了,险些一头撞上了茉喜的前额。茉喜向后退了退,没和他一般见识,直接进入了正题,“我现在跳墙出去,到街口药铺子里给你买药。你下来,到房后等着我去。”   万嘉桂一边往炕边挪,一边犯糊涂,“买药还得跳墙?”   话音未落,他只见茉喜一弯腰,已经将一只皮鞋套上了自己的右脚,而左脚肿得变了形,只能暂时光着。茉喜摆出旧架势,使出牛劲搀起了万嘉桂,扶着他一路往外走——虽说她这冷宫里等闲不会来人,不过事情都有个万一在里面,万一今天早上就来人了呢?   但房后一定是安全的,房后就是墙,墙外还是墙,茉喜不在就是出去了,没人会特地再往房后找。   不出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已经倚着房屋后墙席地而坐了,耸着肩膀抱着胳膊,他被清晨凉风吹得瑟瑟发抖。一双眼睛盯着茉喜飞檐走壁的背影,他感觉自己这回算是开了眼。这丫头自称十七或许不假,可是看这身手和胆量,至少得是二十七往上,并且还是个经过不少风雨的二十七。姑娘家再大方,也不是她这种大方法子。   与此同时,茉喜已经顺顺利利地上了小街。这是一条很僻静的街道,如今天还似亮非亮,所以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但是买卖铺子里的伙计应该是醒了,若是来了客人拍门买药,药铺子里也应该能有人开门了。   茉喜盘算定了,撒腿就往街口跑,一边跑,一边用手捂着自己的衣裳口袋。口袋里是她的全部积蓄,可以够她买不少零嘴儿,或者一瓶药酒。   然而刚刚跑到半路,她便猛地收住了脚步,与此同时,前方街口拐过来一辆大马车,马车帘子一掀,一个油光水滑的脑袋斜斜地伸了出来,“茉喜?”   茉喜心中一惊,同时面不改色,开口唤道:“大哥。”   车中所谓大哥者,乃是白二爷的儿子白鹏琨。凤瑶比茉喜大两岁,鹏琨比凤瑶大一岁,算起来今年已经满了十八。白二奶奶重男轻女,对待女儿是一板一眼地不客气,对待儿子却是有求必应,惯得鹏琨花天酒地,和他父亲白二爷并驾齐驱,成为白家两条出钱的大路。白二奶奶勤俭持家,所得的几个余钱全被这爷儿俩轻轻巧巧地扔进欢场中了。   鹏琨原来从不搭理茉喜,甚至都想不起家中还有这么个人,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他在侧门口见了和凤瑶手拉手往外走的茉喜,这才发现家里居然藏了个荆钗布裙的小美人。至于茉喜乃是他的堂妹一事,他则是根本没细想。   此时很意外地和茉喜在大街上见了面,鹏琨喝令车夫勒住了马,然后跳下来笑着问道:“大清早的,你往哪儿去?”   茉喜依然很平静,甚至有一点笑眯眯,“我去药铺。”   鹏琨睁大眼睛向她一探身,做了个关切姿态,“病啦?”   茉喜笑了一下,没说话。   鹏琨用眼睛将茉喜从头到脚又溜了一遍,没看出她有病容,而茉喜这个时候迈步作势要走,又小声说道:“大哥别问了。”   鹏琨立时恍然大悟,心想这丫头越长越大,女子有些病症,自然是不便对男子明言。笑模笑样地扭头盯着茉喜,他忽然又问:“有钱没有?”   茉喜对着他点点头,然后快步走了。凤瑶漂亮,鹏琨生得唇红齿白,也是一位细皮嫩肉的翩翩公子。但茉喜此刻心中对鹏琨只有不屑,一边走,她一边暗暗地想:“根本和他没法比,差远了。” 第二章 茉喜的他与她   茉喜明知道自己那小院儿除了凤瑶之外,是八百年都不会有人主动进的,可如今她做贼心虚,两只脚还未跑到药铺,就已经是归心似箭。及至当真敲开铺门买了药酒,她攥着那脖细肚圆的小药酒瓶,气沉丹田地逼着自己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万一跑快了摔了跤,碎了瓶子可就坏了。   凌晨的天色是说亮就亮,这回茉喜没再爬墙,而是径直走了侧门回家。侧门之外已经有人在扶着大笤帚扫院子,正是看门的老张。老张五十多岁,是个油光满面的和气人。忽见茉喜从外面回来,老张惊讶地问道:“嗬!姑娘,您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茉喜理直气壮地答道:“就刚才呀!您八成是没留意,我是跑出去的。”   对待老张,茉喜从来都是一口一个您。因为老张和别人不一样,老张虽然明知道她的身份来历,但总像是还愿意高看她一眼。不方便喊她小姐,但是也不叫她丫头,老张自己折了个中,称她是姑娘。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茉喜素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她敬老张,纯粹只是为了老张对她的那几分客气劲,虽然老张是个老好人,一贯是对谁都客气。   听了茉喜的话,老张愣了愣,随即笑了,“那可能真是我眼拙。大清早的,您出去干什么?”   茉喜做了个天真烂漫的表情,笑得又露白牙又眯眼睛,“我那天在院后看见一只小花猫,可好看了。今早儿起来又瞧见它了,我就想追。这不,一路追到街上,到底是没撵上它。”   老张不知道茉喜这话有几分真假,也懒得管,由着茉喜往里进。而茉喜揣着那一小瓶药酒直奔了自己的小院,进院之后先给院门上了门闩。然后直奔了房后,随即刹住脚步,对着草堆上的万嘉桂长吁了一口气,直接伸手去搀扶他,同时又小声说道:“算你有点儿好运气,药酒我买回来了,好不好使不知道,反正就这一样,不好使也没别的了。”   万嘉桂一手扶着茉喜,一手扶了墙,巍巍然地起了立,“茉喜姑娘,谢谢你了。”   话音落下,两人开始齐步走。走了没有几步,茉喜发出了微弱的抗议:“万嘉桂,你走就走,夹我脑袋干什么?”   万嘉桂单脚跳跃前行,且跳且答:“不是我夹你,是你个子太小了。”   茉喜当即做了反击,“我要是像你这么高,我成孙二娘了。”   万嘉桂很艰难地从房后绕到了房前,“你要是孙二娘倒好了,我也算是在北京城里有了靠山。”   茉喜像牛似的,几乎要一路顶着他往前走,“我是孙二娘,第一个先把你吃了。”   万嘉桂一抬自己那只脚踝红肿、脚趾青紫的左脚,“好胃口,你就从我这只脚开始吃吧!”   茉喜挣扎着仰起头,偏过脸,翻着大眼睛骂人,“姑奶奶吃之前,先拿开水把你烫个七成熟!”   万嘉桂终于成功地跳进了房内,“你个小丫头片子,怎么说话一点姑娘气也没有?”   茉喜挣扎着腾出一只手,在万嘉桂的后背捶了一下,“你快点儿跳!我要架不住你了!”   万嘉桂东倒西歪地进了里屋,屋子里到底是比外头暖和,最起码没有寒凉的晨风。未等他把屁股坐稳,茉喜弯腰抬起他的左腿,把他的伤脚放到了炕上,又从兜里掏出了那只小小的药酒瓶子。把药酒瓶子往万嘉桂面前一递,她开口说道:“你自己搽药,我再出去一趟。放心,用不了三五分钟我就回来!”   万嘉桂没仔细听她的话,只怔怔地抬眼看着她的脸,因为她的脸上有笑容,并且是欢天喜地的笑。他先前可不认识这姑娘,认识之后也没给过这姑娘任何好处——好处没有,好话几乎也没有,麻烦倒是添了一堆,那这姑娘笑的是哪一出?   茉喜不管万嘉桂想不想得通,自顾自地扭头就跑。结果不出三五分钟的工夫,她真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只小食盒,食盒打开来,是三个馒头和一碟子咸菜。   这是茉喜的早餐,按分量算,已经足够一个老妈子吃两顿。但茉喜的肠胃是个无底洞,三个大馒头塞进去,不到中午就消化空了。在满屋刺鼻的药酒气味中,茉喜把食盒拎到了万嘉桂面前。揭开盒盖向内看了看,她随即说道:“我去拿毛巾给你擦擦手,馒头你两个,我一个,够了吧?”   万嘉桂对她笑了一下,“我吃一个就够了,你——”   话未说完,院门忽然有了响动,一同响起来的是一串呼唤:“茉喜,吃早饭了吗?”   万嘉桂当即变了脸色,茉喜也吓得打了个激灵。一言不发地穿过外屋跑出门去,她在出门之后顺手关严房门,随即对着前方一笑,“凤瑶?”   院门口站着个俏生生的姑娘,正是白凤瑶。   白凤瑶是名副其实的十七了,和鹏琨有点像,生得明眸皓齿,一笑俩酒窝,一头长发又黑又厚,亮得可以反射阳光。穿着洋装皮鞋站在院门前,她空着双手,茉喜向她笑,她也笑了,然而面色苍白,笑得勉强。   茉喜咽了口唾沫,将自己那颗活蹦乱跳的慌张心脏咽回了原位。上前几步堵住了凤瑶的去路,她开口答道:“我刚吃完。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今天又不是礼拜天,你不上学啦?”   凤瑶垂了头,小声说道:“我不上了。”   茉喜一愣,抬手去摸凤瑶的额头,“你病啦?今天休息?”   凤瑶比茉喜高了半个头,此刻不躲不闪,乖乖地由着她摸,“不是,我要退学,以后再也不去学校了。”   茉喜记得凤瑶在读书上头是最用心的,所以听了这话,心里就迷迷糊糊地不明白,“出什么事了?你不是说还得念好些年才能毕业吗?”   凤瑶紧抿了嘴唇,一声不吭,只摇了摇头,然后张开嘴颤颤地吸了一口气,她带着哭腔说道:“我想到你这儿待一会儿。”   茉喜回头看了一眼——玻璃窗子反射阳光,人在院子里,倒是看不清楚屋内的详情。于是伸手握住凤瑶的两条胳膊,她做了个羞愧的笑脸,“不行不行,昨夜我那个来了,弄得满褥子都是,我还没来得及收拾呢。咱们到你屋里行不行?”   凤瑶的眼圈这时已经微微地泛了红。对着茉喜轻轻一点头,然后她就像落进狂风里一样,脚不沾地地被茉喜推出去了。   茉喜的手和腿有点哆嗦,但是表面不露破绽。跟着凤瑶分花拂柳地走了一路,她进了凤瑶所住的小院儿。凤瑶院里有两个老妈子和一个小丫头,三个人伺候凤瑶一个人,捎带手的管些院中杂事。见凤瑶又把茉喜领回来了,老妈子不以为然地一撇嘴,但是看大小姐气色不对,也就没敢出言规劝。   凤瑶把茉喜领进了自己的小书房,进门之后关了房门,她往书桌前一坐,随即一眨眼睛,眨出了一滴大泪珠子。   “妈昨晚儿叫我过去说话。”她哽咽着低声开了口,“说要让我嫁人。”   茉喜虽然满心装着一个万嘉桂,可是听了这话,不由得也是一惊,“胡说八道!你哥哥还没娶少奶奶呢,你是妹妹,怎么会去嫁人?”   凤瑶窝窝囊囊地哭道:“谁说不是呢!可妈说爸在外头欠的债务太大了,那个窟窿家里卖房卖地也补不上,就得等着结婚之后,让亲家出面帮帮忙。因为这个事情太紧急,所以礼数也就顾不上了,学,也不让我上了……”   一边哭,凤瑶又一边把桌上的点心盘子推向了茉喜,“小蛋糕,昨天下午舅奶奶送来的,本来想晚上叫你过来吃,偏偏晚上又在妈那儿听了那么一番话——”她短促地抽了一口气,“放到现在,都不好吃了。”   茉喜从盘子里拈起一块小蛋糕,随即罕见地没有吃,重新又放了回去。   “那……”她紧张地问凤瑶,“你真的要去结婚吗?”   凤瑶抽抽搭搭地摇头,“娃娃亲……我都没见过那人……两年前在天津见过那人的父亲……”说到这里她抬手比画了个高度,“他父亲就这么高……长得像个、像个、像个……”   几次三番地重复过后,凤瑶终于哭出了声,“像个倭瓜似的。”   茉喜下意识地做了安慰,“兴许那人随妈呢。”   凤瑶听闻此言,当即掏出手帕捂了脸,几乎是要号啕了,“他妈还不如他爸呢!无论随谁我都不能同意!”   茉喜望着凤瑶,这一刻,她彻底地把万嘉桂忘记了。   她一到白家就赖上了凤瑶,因为看准凤瑶是个实心肠好欺负的,她是把凤瑶当成了自己的救命稻草和靠山。和凤瑶朝夕相处了四年多,她对凤瑶时而喜爱时而嫉恨,可凤瑶对她就只有好。   凤瑶厚道,厚道得几乎有些傻头傻脑。茉喜盯着凤瑶,心想不能让凤瑶嫁到倭瓜家里去。倭瓜的儿子绝对配不上凤瑶,如果那是一家子坏倭瓜,凤瑶也许还得受他们的倭瓜气。   “你别哭。”茉喜开了口,“哭也白哭,不如想想办法。就算是娃娃亲,也不能一面不见就入洞房。你想法子让那个倭瓜种自己过来,等倭瓜种到了,咱们先瞧瞧他的模样。要是也像个大倭瓜似的,咱俩就想法把他恶心走,让他不敢再登门。如果恶心不走,我半夜过去宰了他!”   茉喜十岁到了白家,到了白家就认识了凤瑶。从十岁到十五岁,五年间凤瑶的个子长了一大截,学问也增加了不少,然而性情始终不变,是个软绵绵的老好人,几乎有点没心没肺。她娘都要把她嫁到倭瓜家里了,她对着茉喜哭唧唧地诉了一顿苦,也就无可奈何地作罢了。   茉喜料想凤瑶的婚姻乃是大事,白二奶奶再雷厉风行,一个月内也不会让凤瑶出门子。所以见凤瑶哭够了,她心怀鬼胎,便急着要回自己那小院里去,然而凤瑶不让她走,凤瑶告诉她:“我心里还是难受,凭什么哥哥可以在外面挥金如土,我就连学费都交不起?”   茉喜塞了满嘴小蛋糕,含含糊糊地答道:“看你是个姑娘,将来要嫁到别人家去,所以有钱舍不得给你花呗!”   凤瑶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这回不言语了。而茉喜一边大嚼,一边瞄了她一眼,心里也略略地存了点挑拨离间的意思——依着她的心思,她希望凤瑶就只听自己的话,就只和自己一个人好。   凤瑶长久地沉默,显然是在思索心事。忽然抬头看了桌面一眼,她无精打采地小声说道:“我都这么愁了,你还只是一味地吃。你喝点儿茶呀,哪有你这么干噎的?”   茉喜端了凤瑶的小茶杯,豪气干云地将杯中冷茶一饮而尽。正当此时,帘子外走进来一个小丫头,小丫头莺声呖呖地说:“大小姐,谭家表小姐带着妹妹来了,太太让您过去说说话呢。”   白家的亲戚不少,谈不上多深的情谊,但交际是频繁的。凤瑶现在没心思出去见表姐妹们,但是又不敢不去,因为白二奶奶在家是说一不二的。起身拉开抽屉,她掏出一只亮闪闪的小银球,在门帘子的掩护下往茉喜手里一塞,然后率先向外走去,当着小丫头的面,她很识相的不肯和茉喜太亲密,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你也走吧,有空了咱们再聊。”   茉喜把小拳头大的银球往兜里一揣,一声不吭地跟着凤瑶出了门。银球不是银球,是锡箔纸包着的巧克力球。凤瑶方才没主意哭唧唧时,像是茉喜的妹妹;如今不哭了,她又成了茉喜的姐姐。做姐姐的没少给茉喜零嘴吃,因为知道茉喜馋。   茉喜欢天喜地地溜向了自己那一处小小冷宫,越是走得近,一颗心跳得越慌越乱。及至进了院子又进了屋,她往里屋一瞧,登时笑了——万嘉桂还在,正在龇牙咧嘴地往脚踝上搽药酒。   她笑了,万嘉桂可没笑,“你跑哪儿去了?这么久才回来。好家伙,你不在的时候我一直心惊肉跳,这要是忽然有人闯进来看见我了,还不得把我当成流氓捆起来?”   茉喜掏出巧克力球,撒欢似的往万嘉桂怀里一扔,“给你的,是巧克力。”   万嘉桂拿起银球掂了掂,然后往炕边上一放,“我这么大的人了,还吃这个?你自己留着受用吧。”   茉喜忽然有了疑问,“你多大了?”   万嘉桂仰起脑袋望向了她,“二十三。”   茉喜算了算,然后坐到他面前说道:“那咱俩就差六岁,不算多。”   万嘉桂听她口风不对,“这怎么还算起岁数了?亏得我是个正人君子,要是换了个人,一听这话立马就得想歪了。”   茉喜圆睁二目,眼梢挑着,黑眼珠很大,瞳孔里面闪烁着笑意与光,“那……那你有媳妇了吗?”   万嘉桂盯着她,面无表情地答道:“没有。我这一生是要先立业、后成家!”   茉喜扭头望向窗外,自顾自地笑了,笑得很大,露出了一口小白牙。   凤瑶要结婚,她不高兴,即便不是嫁去倭瓜家里,她也是一样的不高兴;万嘉桂是光棍一根,她也高兴。她自小孤独惯了,所以暗暗地总希望自己所喜爱的人也全是孤家寡人,非得跟自己好不可,离了自己就成光杆司令。   万嘉桂依然审视着她,越审视越感觉茉喜是个美人,不过这小美人敢说敢干,未免太剽悍了一点。   “你笑什么?”他开口问道,“我怎么看你不是好笑?”   茉喜摇摇头,不回答。伸手从万嘉桂手中夺过药酒瓶子,她向后退了退。万嘉桂先还没反应过来,及至看她把药酒倒进手心里互相搓了,这才骤然红了脸。   “不用你。”他调动了左腿往一旁躲,“我自己就行。”   茉喜不听他的。她喜欢万嘉桂,就要竭尽所能地对万嘉桂好。这好来得很纯粹,她对凤瑶还时常存着利用之心,对待万嘉桂却是一片赤诚——人这东西是说变就变,在此之前,茉喜从来不对任何人赤诚。   小心翼翼地把手掌覆上了万嘉桂的脚踝,她忽然开口问道:“你什么时候走?”   万嘉桂垂眼望着她的小巴掌,有口无心地答道:“能走就立刻走。这药酒挺好使,搽上之后凉丝丝的,真就不那么疼了。今晚怕是不行,明天也够呛,后天看看吧,后天应该差不多能好了。”   茉喜抬起头,眼巴巴地看着他,“那你这回走了,以后还回来吗?”   万嘉桂听闻此言,不假思索地就作了回答:“当然会回来!难道北京城就要一直被姓陈的把持住了?等我下次回来了,一定过来报答你!”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猛地一动。一双眼睛骤然放了亮光,她的口舌失了控,听见自己说道:“那你娶了我吧!”   这话一出,万嘉桂哑巴了,茉喜自己也怔了一下,随即神魂归了位,热血轰然涌上了她的头脸。端端正正地面对着万嘉桂,她感觉自己像是着了魔,实话一句接一句地往外走,“我没有爹娘,没人疼我管我。我怕我将来嫁不好,换了人家还是没好日子。所以你要是愿意,我、我就跟你得了。”   万嘉桂以手撑炕,向茉喜挪了挪,然后抬手拍了拍茉喜的脑袋,“小丫头片子,你说什么哪?”   茉喜一听这话,脸还红着,心却是一凉,“你不愿意?”   万嘉桂几乎是哭笑不得了,“婚姻乃是人生大事,是这么三言两语就能说定的吗?等过两年,你长大了,再想想刚才说的那番话吧。我老大不小的人,可没工夫陪着你个小丫头片子胡说八道。今天我要是答应了你,恐怕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回过了味,非挠我不可!”   茉喜不是糊涂虫,心里知道万嘉桂那话说得有理,是个君子该有的态度。然而知道归知道,她沮丧地垂下了头,心里还是很不好受——得亏自报家门的时候说自己是十七岁,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是十五岁,恐怕直接就得把自己打入孩子一类,自己说的话也就更不值得一听了。   茉喜沮丧了大约十多分钟,沮丧完毕,洗了手开始吃巧克力球。这十多分钟的沮丧于她已是难得,她是个心如铁石只知吃喝的务实老饕派,从来不知道什么叫作多愁善感,多愁善感这四个字她也不会写——凤瑶一丝不苟地教了她三年文化,成绩是约等于白忙。   万嘉桂继续瞄着她,看她吃得满手满嘴都是巧克力。第一次看见狼吞虎咽吃这东西的,仿佛是怕吃到一半会有人来抢。万嘉桂认为茉喜满口孩子话,应该是个简单的丫头,然而越看越感觉这丫头不简单,不过也可能是有点愣头青,单纯只是胆大包天而已。   中午,茉喜照例是前往厨房,领取自己那一份午餐。午餐还是馒头,早上留下来的剩馒头。也有新出锅的米饭,但是米饭被仆人们分而食之了,给茉喜的就只有馒头。   茉喜深知“阎王好见、小鬼难搪”的道理,带着馒头咸菜回了她的冷宫,并不和仆人们分争。不但不分争,她在厨房里见了谁都是笑呵呵,因为仆人们即便在饮食上苛待了她,凭着她在这家里的身份地位,也是无处告状申冤的。   馒头依旧是三个,除了咸菜之外,又附加了开水一壶。把这三样运回小院,她让万嘉桂赶紧趁热吃。万嘉桂自打昨夜到来此处,到如今是头没梳脸没洗,然而风姿不减,依然英俊。茉喜站在窗台前,给他倒了一杯热水。端着热水走到他身边,茉喜居高临下地端详着他,看他长得这么好看,心中就复又欢喜了。   下午两个人和平相处,万嘉桂很想打听打听茉喜的底细,然而茉喜的嘴很紧,不但多余的话是一句不说,而且还拐弯抹角地问出了万嘉桂的出身来历。原来万家颇有资产,按理来讲,他应该是个类似鹏琨的大少爷。然而少爷和少爷也不一样,这位万少爷胸怀大志,十几岁时便东渡日本,学了一年军事,又学了一年经济,回国之后他直接从了军,天南海北哪儿都走,唯独不肯乖乖回家。   茉喜听到这里,对万嘉桂几乎是彻底地崇拜了。可惜未等她崇拜完毕,凤瑶的小丫头敲响了院门,说是大小姐叫她过去说话。   茉喜生怕小丫头会不请自入,连忙在房内大声地答应了,她随即低声告诉万嘉桂:“你一个人警醒些,一旦有人敲院门,你别吭声,直接往房后躲就行。”然后她又把吃剩的半只巧克力球放到了他面前,“要是开晚饭的时候我还没回来,你就吃这个吧。”   万嘉桂连连答应了,而茉喜心慌意乱,匆匆地迈步走了出去。   茉喜跟着小丫头一路走到了凤瑶的院子里。进门之后她放眼一瞧,发现凤瑶嘟着嘴坐在桌边,正在发呆。   见茉喜来了,凤瑶将桌上的一张小照片向前一推,开口说道:“娘下午给了我一张照片。”   茉喜很好奇地走到了桌边低头去看,“谁的照片?”   凤瑶垂头丧气地嘀咕道:“小倭瓜的。”   然后她不知从哪里抄起一只放大镜递向茉喜。   照片已经是有年头的小照片了,小照片中的人像更小。茉喜抄起放大镜看了又看,只看到一个面目模糊的胖小子。   “就这个呀?”茉喜把放大镜往桌上一放,“这能看出什么来?要看也得拿他现在的照片看呀。”   凤瑶气哼哼地说道:“怎么看不出来呢?你看他那大脸蛋子,横宽横宽的,活脱还是个倭瓜!”   然后她抬头又对茉喜说道:“你今晚儿别走了,咱俩一起睡。张妈下午回家去了,没了她这个眼线,你留下来住,娘也不会知道。”   茉喜听了凤瑶的话,很意外地张了张嘴,一时竟是没有答出话来。本来她是最喜欢在凤瑶这里留宿的,因为凤瑶有张又软又香的大床,软是因为床上铺了舶来的弹簧垫子,香则是香水气味。凤瑶的老妈子是老派的讲究人,恨不能把大小姐从里到外熏成个香荷包。茉喜在凤瑶这里,可以连吃带喝,吃饱喝足之后往大床上一跳。这么好的事情,一年中能够成行的次数却是有限,因为张妈目光如炬,代替白二奶奶鄙视着茉喜。凤瑶一旦和茉喜亲近得过分了,张妈就会站到院子里,朗朗地拿话敲打凤瑶。白家的上人下人全有这样一份本事——骂人的时候不带脏字,甚至乍一听根本就不是骂。张妈使用百般的比拟千般的譬喻,严肃庄重地规劝教导房内的大小姐。这一套功夫是奈何不了茉喜的,茉喜在大杂院里摸爬滚打了多年,别说挨骂,挨揍都不在乎,然而凤瑶没有茉喜的大心胸和厚脸皮,张妈的言辞足以让凤瑶缩到房中一声不敢再吭。   所以今天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张妈不在,其余众人也都不肯管闲事。凤瑶心里难受,从昨天晚上开始一直难受到了今天。在家里她没有伴儿,出去对同学倾诉烦恼,又存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思,不好意思说。唯有茉喜是她的知心人,而且茉喜从内到外处处都和她是两个极端,对茉喜说话,她觉得不那么像是自言自语。   然而茉喜今非昔比,已经是个有心事的人了。   茉喜一方面想要善待难受的凤瑶,另一方面又惦念着自己房内那个有着小生面孔的美男子大军官万嘉桂。十五岁的茉喜,脑子里从来是一丝的浪漫念头也没有,唯独思想起万嘉桂那人,心里像起了雾似的,如梦似幻的很氤氲。只遗憾自己生晚了,才十五,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如果是十八的话一定好得多。十八岁的大姑娘摆在他眼前,不管他心里动不动,多少总得对她琢磨琢磨吧?   心中风一阵雨一阵地闹了一会儿天气,茉喜末了对着凤瑶说道:“那我得回去一趟,看看关没关好门窗。现在晚上有小野猫乱窜,蹿到屋里就糟了。”   这话说完,院子里忽然来了人。此人直接掀帘子进了屋,先是对着房内的凤瑶一笑,“妹妹,听说娘又把你那娃娃亲提起来了?多少年不提,我还以为已经黄了呢!”   凤瑶看了不请自入的鹏琨一眼,蹙着眉头没言语。   鹏琨容光焕发,面如桃花地又转向了茉喜,转向茉喜之后他没说话,单是笑眯眯地对她上下看了又看,上自胸脯下到屁股这一段,被他饶有兴味地反复欣赏了好些遍。茉喜装傻,问候过了鹏琨之后,就撒腿跑了。   茉喜一路跑回了小院,顺手又从厨房取回了晚饭。晚饭是包子,并且是很秀气的小包子,厨子做主,给了茉喜两屉。在厨子眼中,茉喜是个挺好的丫头,除了饭量太大。   茉喜端着两屉热包子进屋之时,外面天光已经黯淡了。气喘吁吁地进了里屋,她把包子往炕边一放,随即开口说道:“我今晚不回来睡了,你自己吃自己喝,窗台水壶上有水。记得千万别点灯,有了光会让人瞧见你的。”   万嘉桂本来是长条条地躺在炕上,见茉喜进了屋,立刻坐起了身,“不回来了?”   他起得很猛,偏偏茉喜又是微微地弯了腰说话,所以他险些和茉喜迎头相撞。幸而只是“险些”,不过他和茉喜还是一起一惊。   惊过之后,万嘉桂忍不住抬起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敲了个爆栗。像是责备她的“不回来”,也像是故意招惹,要逗她玩。茉喜的脑袋热烘烘的,有薄薄的汗水发在厚密的头发下面。   万嘉桂放下了手,心里其实是想再敲一下,逗逗她,看能逗出她什么新鲜话来。然而茉喜忙得很,只匆匆地告诉他道:“你好好等着我,我明天早早地就回来!”   万嘉桂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又从鼻子里往外嗯了一声。他那眉眼的线条偏于犀利,人在暗屋子里坐,周身的轮廓全被黑暗隐去了,唯有眉眼依旧分明。茉喜看着他的眉眼,心中只有满意,因为他是这样的好。她想别人一定没见过这么好的男子,起码凤瑶就没有见过。   满意的茉喜扭头走了,一路走回了凤瑶的院子。   这个时候夜里还凉,不适宜出门看星星看月亮,想要去热闹地方消遣,又没有车和钱。凤瑶与茉喜早早地洗漱上床,凤瑶穿着睡衣,茉喜则是脱得只剩了小背心和小裤衩。凤瑶看了她一眼,随即说道:“你也没来那个呀。”   茉喜不打草稿地撒了个谎:“前几天来的,今天下午又走了嘛。”   凤瑶挪到了她面前跪坐下来,伸手去解她的辫子。茉喜抽抽鼻子,忽然探身在凤瑶的脸上嗅了嗅。嗅过之后她翕动着小鼻子一路往下,同时说道:“凤瑶,你洒香水了吗?真香!”   凤瑶扭身一躲,“不是香水,就是熏香。”   茉喜抬头笑道:“晚上你抱着我睡,让我也香香!”   凤瑶这时候就把天津的倭瓜家族彻底忘怀了,“我不抱你,你睡觉爱蹬人。”   然后她垂下眼帘,忽然笑着对着茉喜伸手一戳,正戳中了茉喜的胸脯。茉喜的脸上还带着稚气,但是身段已经有型有款,是美人颈、流水肩、水蛇腰,手臂细长,锁骨玲珑,看背影是偏于荏弱风流,可前方胸脯鼓溜溜沉甸甸地隆着,小背心已经快要包不住。凤瑶十七了,胸前也只不过是略略地有所起伏而已。这点起伏已经时常是令她感觉难为情,然而和茉喜一比,她那点难为情又实在是太不值得难为情了。   “真大!”她脸红红地笑,“再大,穿长衣服就不好看了,只能穿洋装。”   茉喜自己低头看了看,也有点愁,“我的肉全长在这上头了,你看我的胳膊多细,芦柴棒似的。”   凤瑶说道:“我给你找一件小马甲,穿上之后就不那么明显了。”   茉喜一摇头,“你去年给过我一件,穿上之后勒得喘不过气,饭都吃不下了。”   凤瑶恨铁不成钢地望着她,“你就知道吃。”   凤瑶下了地,想要给茉喜找一条束胸布。茉喜完全是野长,长成什么样是什么样,凤瑶喜欢茉喜,所以要竭尽所能地把茉喜收拾得规矩一点。小姑娘挺着个大胸脯到处跑,丢死人了。   可是未等凤瑶开始翻箱倒柜,院外忽然起了骚动。一队人马大步流星地冲了进来,直奔凤瑶的卧室。人马推门进了外间,掀帘子又进了里间,凤瑶站在地上向前看,只见领头的不是旁人,乃是母亲身边的李妈。李妈四十来岁,生得胖壮端丽,在白家是说得上话的人物。一言不发地看了凤瑶一眼,她随即走到床前一把揪住了茉喜的细胳膊,用低而沉的嗓音喝问道:“说!你把大少爷怎么了?”   此言一出,茉喜和凤瑶全愣了。   茉喜仰脸望着李妈,莫名其妙地反问:“大少爷?我一直在大姐这儿,没见着大哥呀。”   李妈不急不躁,一张胖脸板着,不怒自威,“你没见大少爷,那大少爷怎么在你那院子里出了事?”   此言一出,凤瑶开了口,“大哥怎么了?茉喜这一下午都在我屋里,大哥就是出事,也关系不到茉喜身上。再说大哥怎么到茉喜院里去了?”   李妈冷笑一声,“所以说这事奇怪呢!”   然后瞄了茉喜的胸脯一眼,李妈松了手,“你把衣服穿上,有话咱们到太太面前说吧。”   茉喜开始穿衣服穿裤子,穿的时候她咬了牙摒了气,极力自控着,不让自己哆嗦。鹏琨在她院里出了事,出了什么事?发现万嘉桂了?不对,发现万嘉桂的话,至多是找她茉喜的麻烦,怎么李妈是问“你把大少爷怎么了”?大少爷到底怎么了?   茉喜穿衣服,凤瑶也穿衣服。她有一点以柔克刚的劲儿,穿的时候不声不响,及至李妈一众押着茉喜往外走了,她悄悄地跟了上,依然是不声不响。大哥到底是怎么样了,她挺关心,但是没有关心茉喜那么关心。茉喜是她的妹妹,是她的玩伴,是她的密友,身份不止一个,而大哥则只是个大哥,而且是个等闲不搭理她、拿她当外姓人看待的冷漠大哥。 第三章 所谓伊人   茉喜被李妈领到了白二奶奶面前。   白二爷照例是不在家,白二奶奶独自住着一套大院落,院中房屋灯火通明,白二奶奶穿戴得整整齐齐,菩萨一般端坐在堂屋上首,正堪称是面沉似水。   白家还留着旗人的规矩,茉喜见了白二奶奶之后,不消旁人吩咐,自动地屈膝请了个蹲安,同时放软了声气,用细弱的小声音说道:“茉喜给二婶请安。”   白二奶奶和茉喜一年见不了几次面,每次见面茉喜都是规规矩矩的,很懂礼数,让白二奶奶当面挑剔不出什么来。但今夜显然是出大事了,茉喜这一个蹲安是换不出白二奶奶的好模样了。   “茉喜啊。”白二奶奶开了口,声音有点低沉,有点黏,尾音拖长了,有居高临下的威严,“鹏琨总上你那院儿里去吗?”   茉喜圆睁二目,一边强压心跳,一边做了个惊愕表情,“大哥?回二婶的话,大哥没去过我院儿里呀,大哥从来都不去的。”   白二奶奶神情不变,端坐着又问:“你知不知道,鹏琨方才在你那院儿里出了事?”   茉喜怯生生地抬眼瞄向了白二奶奶,“二婶,我听李妈妈说大哥出事了,可到底是什么事,李妈妈没说,我也不知道。”   白二奶奶沉声说道:“鹏琨在你那院子里,被人打伤了。”   茉喜一张嘴一瞪眼,“啊?!”   紧接着她慌乱地抬手乱摆了一气,声音中几乎带了哭腔,“我下午就到大姐屋里玩儿去了,一直没回去。不干我事,我没打大哥。真的。”   凤瑶这时候也开了口,“妈,大哥伤得重不重?大哥自己是怎么说的?茉喜在我屋里是绝对不假的,就算她不在我屋里,她也打不过大哥呀!”   白二奶奶横了女儿一眼,然后问身边的大丫头:“鹏琨好点儿了没有?”   大丫头是刚从外面走进来的,这时候便低声答道:“太太,大少爷好多了,起初看着吓人,是因为鼻血蹭到了脸上,如今把脸一洗,倒是没有多重的伤。”   白二奶奶点了点头,然后下了命令:“那就去把他叫过来。咱们家里容不得那妖魔鬼道的事情,今天夜里,我就把这案子断一断。既然打人的不是茉喜,那自然就是另有其人。”   此言一出,茉喜的心登时在腔子里翻了个跟头,冷汗顺着后脊梁往外渗。她能感觉到自己如同一只受了惊吓的猫一般,周身的寒毛全竖了起来。   但她的惶恐表情全现在了身上,领口托出的小脑袋不受身体的影响。她一边毛发皆竖,一边眨巴着眼睛做天真无辜状。   不出片刻的工夫,鹏琨过来了。   漂亮的鹏琨手托一条冷毛巾,捂着眼睛走进了堂屋。茉喜和凤瑶一起扭头看他,就见他那张白净脸子上添了颜色,首先右眼黑了一圈,其次鼻头红了一片。闷声闷气地喊了一声妈,鹏琨随即抬手一指茉喜,“好你个小丫头片子,说!你在屋里藏了个什么人?!刚十五就知道找野汉子了,我告诉你,白家容不下你这一套!”   凤瑶听了这话,登时气红了脸,而茉喜更干脆,直接咧嘴哭了起来。一边哭,她一边飞快地分析了鹏琨方才那话,得出的结论是鹏琨遇上了自己屋里的人,但那人到底是谁,他第一不认识;第二,或许也没看清楚。   “没有……”她哇哇地哭,“大姐作证,大姐上午还去我那儿了呢……大哥冤枉人……”   白二奶奶一皱眉头,厉声喝止了茉喜的号啕,而鹏琨不等母亲继续审案,大声又道:“好家伙,我黑灯瞎火的刚一进门,迎头就是一顿拳脚。打完他就跑了!”   这时候凤瑶忽然开了口,“黑灯瞎火的,你上茉喜屋里干什么?”   这话凤瑶不问,在场众人心里也都存着问号,凤瑶问了,房中静了一瞬,随即白二奶奶却是发了话:“你回去!姑娘家不要掺和这些家务事。”   凤瑶怕她母亲,但是垂死挣扎着不肯走,“那茉喜……”   白二奶奶不言语,只对李妈使了个眼色。于是李妈出手,直接把凤瑶连推带请地送了出去。   这回房里的主要人物只剩了白二奶奶、茉喜以及鹏琨,话就好说得多了。白二奶奶颇想拿话诈一诈茉喜,然而鹏琨不能体会母亲的苦心,白二奶奶一开腔,他也跟着开腔,白二奶奶气得不说了,他也哑巴了。茉喜则是含胸驼背拖着大鼻涕,披散着一脑袋长头发,高一声低一声地号,号到最后她号出了这么一句话:“我要骗人,让院儿里的鬼吃了我。”   此言一出,白二奶奶登时一怔,“院儿里的鬼?什么鬼?小孩子家家,不许胡说八道!”   茉喜抬手一抹眼泪,哭咧咧地说道:“我也不知道,反正我有时候在院儿里待着,就有小石头从天上掉下来打我,还有时候到了半夜,窗户外头会有人叹气。”   这话一说出来,满屋子的人都变了脸色。因为那院子的来历,屋中的人们可是都清楚。而茉喜方才随口撒了个谎,万没想到此谎一出,她的听众们竟是一起惶恐了。   半个小时之后,白二奶奶亲自出门,带着仆妇领着鹏琨押着茉喜,在四盏马灯的照耀下直奔了宅子角落的冷宫。   茉喜一路走得艰难,一颗心跳得快从喉咙口里拱了出来——不知道万嘉桂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万一真被白二奶奶发现她在屋里藏了个男人,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白二奶奶早就想把她撵出去了,如今这正是个大好的借口。   一步一步地逼近了小院,在到达院门之前,茉喜忽然脚下一滑,在人前摔了个大跟头,疼得大叫了一声。这一嗓子可真是不低,嗷地一下子,吓得白二奶奶都一哆嗦。   茉喜还想再来几嗓子给万嘉桂通风报信,然而院门已经被李妈推开了,众人一拥而入地进了房,只见房内空空荡荡,哪里有人?再挤进里屋一瞧,里屋炕上扔着一团被褥,也依旧是没有人,只是空气刺鼻,有浓烈的药酒气味。   白二奶奶抬手在鼻端扇了扇,“这是什么味道?”   茉喜小声答道:“是药酒。我上午打翻了一瓶药酒。”   白二奶奶回头看她,“你拿药酒干什么?”   茉喜垂下了头,“我这一个来月,总是晚上膝盖疼。大姐说我是在长个子,没事儿。可我熬不住疼,今早就跑出去买了一瓶药酒,我想搽了它大概就不疼了。”   然后她怯怯地又道:“大哥可以作证的。我早早就出去了,半路正遇上大哥坐大马车回来。”   白二奶奶面无表情地转向了前方,“嗬,你这证人倒是不少。”   茉喜盯着地面,不吭声了。两只手暗暗地在袖子里攥紧了,她看到了炕角地上扔着一只大皮鞋——万嘉桂的皮鞋。   但是谁也没检查地面。眼看能有人的地方的确是都没有人,白二奶奶不置可否,带着麾下众仆以及儿子想要班师回朝。然而正在此时,鹏琨忽然说道:“等一下,房前屋后还没看呢!”   茉喜立刻冲向了门口,“我去看!”   李妈一言不发地伸出手,直接揪住了茉喜的后衣领,“你且待着吧,有人替你去。”   茉喜挣扎着想要甩开李妈的手,“房后都是草,走过去会脏了鞋。”   李妈不松手,与此同时,已经有人出门往房后去了。茉喜慌得一闭眼睛,然而未等她喘过这一口气,门外已经有了答复:“太太,房后也没人。”   这么找还没有人,看来是真没人了。一阵夜风从窗外嘘溜溜地吹了过去,风声尖锐,类似哭号。白二奶奶听在耳中,有些发毛,又实在是一无所获,故而这回头也不回,当真率众走了。至于茉喜,她一时无法处置,也就只好是不理不睬了。   白二奶奶等人一走,茉喜立刻跑去了房后。   今夜是个月黑风高的天气,她直接上了墙,扒着墙头往下看,什么也看不见。壮了胆子压低声音,她轻声呼唤:“万嘉桂!”   没有回应。   她不敢连名带姓地叫了,迎着风又唤:“哎!”   还是没回应。   茉喜越过后墙找了一圈,没找到万嘉桂,继续上树爬墙把脑袋伸出了白宅,她往街上看,街道空旷,依旧是没人。   茉喜傻了眼,心想万嘉桂穿着一只鞋跑哪儿去了?   茉喜惶惶然地回了房,也没点灯,就蜷缩着蹲在了那一只大皮鞋旁。万嘉桂昨夜忽然来,今夜忽然走,除了一只大皮鞋和一屋子药酒气味,什么都没留下。幸亏还有这么一点药酒气味,以及身边这只大皮鞋,否则茉喜简直要怀疑自己是做了一夜一日的梦。   茉喜心里空落落的,也不肯睡,静等着万嘉桂再回来。   然而万嘉桂没有再回来。跛着一只脚穿着一只鞋的万嘉桂宛如平地飞升了一般,真的彻底消失了。   茉喜等到凌晨时分,又冷又累又困,熬不住了。   她摇晃着站起身,先提着那只大皮鞋出了门,把它藏到了房后的一小堆瓦砾中,然后回了里屋拎起大茶壶,想要给自己倒一杯水喝。   大茶壶一拎起来,她看到了茶壶底下垫着的小小一张纸条。纸条上粗枝大叶地写了两行黑字,底下还有落款。   放下茶壶拿起纸条,茉喜睁大眼睛看了又看,看到最后她忽然扬起手,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   因为她不认字。   她就认得落款打头的一个“万”,因为纸牌上面常有这个字。除了这一位熟客之外,其余的全是生面孔,让她猜都无从猜。   凤瑶教了她三年,她一句不听一字不学,现在可好,她肠子都要悔青了。活活地一直悔到天亮。   凤瑶院里的小丫头忽然走了来,鹦鹉学舌一般告诉她“大小姐叫你去呢”。   不出院子不知道,原来一夜之间白宅里已经添了新流言、新话题。人人都听闻冷宫院里闹起了鬼。那鬼是谁,不好说,十有八九就是先前死在冷宫里的那个小妾——死的时候已经成老妾了。也没罪过,也没缘由,活活地从青春年少坐起了牢,一直在那两间小屋里熬到了死,哪能不怨?遇了白家的人,能不报复?   茉喜住了这几年,倒是一直平安无事,大概是因为她“白”得不很纯粹。她娘姓唐,也许她身上“唐”的成分更多一些。再说既然都住到那地方去了,显然是活得不得意,那鬼一生孤苦,想必也是怜贫惜弱的。   流言的内容很丰富,加之最近春暖花开,到了闹猫的时节,夜里颇不安静,所以众人想起夜间的种种风吹草动,越想越是惊骇。凤瑶不敢迎着母亲的气头说话,在自己屋里睡一会儿醒一会儿地熬了一宿,及至天亮,她立刻让人把茉喜叫了过来,想要问个究竟。   面对着凤瑶,茉喜的嘴依旧严紧得如同铜墙铁壁一般。凤瑶对她没秘密,她对凤瑶可是从来不实话实说。一是信不过凤瑶——不是信不过凤瑶的品格,她是天生的谁也信不过;二是怕凤瑶洞悉了自己的花花肠子,会不再喜欢自己。   茉喜表现得一问三不知,凤瑶就坚信茉喜是真的不知。白二奶奶听闻自家大小姐又把那个野丫头招揽过去了,并没言语,因为她彻夜思索了一番,忽然感觉让凤瑶牵扯住茉喜也不错,否则家里这个没心没肺的混账儿子养好了伤,说不定哪天夜里又会摸到那个闹鬼的破院子里去。看茉喜那双水汪汪的吊梢眼,一瞧就是个淫妇的坯子,和她那个戏子娘真是一模一样。白二奶奶越想越嫌,只恨茉喜不再大两岁,让自己无法立刻找个人家把她嫁走。   白二奶奶有心事,挨了揍的鹏琨近来留意到了茉喜的脸蛋胸脯和腰身,也有心事,茉喜攥着那张内容不明的小纸条,心事更重,而凤瑶已经开始明目张胆地叹气,因为白二奶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当真是不许她再上学去了。凤瑶读的是外国女校,学费昂贵,又因为那女校里尽是大小姐一流,一个个赛着花钱,所以凤瑶再不攀比,也节省得有限。白二奶奶控制不住丈夫的花销,又舍不得拘束儿子,只好在女儿身上节流。横竖再过一年,等凤瑶到了十八,也就该出嫁了。出嫁之后成了少奶奶,当家立计才是正经,还读什么书?   四下无人之时,凤瑶对着茉喜叹息,“其实让我把书念好了,我也能像男子一样赚钱养家的。我们班何颂龄的大姐,在清华毕业之后就去中学做了英文教师,自赚自花,很潇洒呢。”   茉喜一边听,一边用一只手捂着小肚子,不是肚子疼,是里面的衣兜里揣着那张小纸条,她总捂着它,怕它丢了。   凤瑶委委屈屈地又道:“其实读到高中毕业,也花不了许多钱。不进大学也行的,我英文好,可以去考协和护校。毕业之后进了协和医院,一个月能赚好几十美元呢。”   说到这里,她抬眼望向了茉喜,“女子为什么非得嫁人呢?不嫁不行吗?等我嫁了人,你也嫁了人,咱们再见面,一定就生分了。”   茉喜不假思索地摇了头,“不能。我不是那见色忘友的人。”   凤瑶难得听茉喜咬文嚼字,把她这话思量了一番,随即却是忍不住笑了,又拿起一本杂志卷了个筒子,对着茉喜的肩膀轻轻一敲,“你少胡说!见色忘友是女孩儿能用的成语吗?”   茉喜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望着凤瑶手中的杂志,心中忽然一动。   大下午的,凤瑶躺在床上睡漫长的午觉,茉喜坐在窗前桌边,翻开了一本中华字典。纸条上的字写得横平竖直、清清楚楚,她小小心心地抄下一个,然后下了苦功夫,开始研究如何查字典。她记得凤瑶说过,字典上什么字都有。   然而什么字都有这一点或许不假,可那些字全和茉喜不生关系。茉喜很少有安安稳稳坐满一个钟头的时候,但今天她足足从十二点坐到了下午两点。坐了这么久,却是一点成绩也没有,最后回头看了看床上熟睡着的凤瑶,她悄悄起身溜出了房,一路不声不响地又回到了自己那小院里。   她想看看万嘉桂有没有回来。   房内寂静无声,连只耗子都没有。于是她绕到房后,在瓦砾堆旁的荒草上坐了下来。从瓦砾堆中刨出了那只大皮鞋,她对着皮鞋看了又看。这皮鞋挺新,鞋面还留着亮光,一点也没走形,不知道是鞋做得好,还是脚长得好。   看到最后,茉喜扶墙站起身,弯腰脱了自己左脚的布鞋。屏着呼吸伸出左脚,她试试探探地把脚踩进了那只大皮鞋中。她记得自己听凤瑶讲过一个神话故事,说是一个少女因为把赤脚踏上了天神留下的脚印,所以怀了天神的孩子,生了一个人间英雄。脚趾头在大皮鞋里动了动,她想:“我会怀孕吗?”   男女的事情她都懂,小孩子是怎么来怎么出的,她也全明白。但明白归明白,她总觉得万嘉桂是天下独一份,天下独一份的万嘉桂,自然和凡夫俗子不一样。   随即她又想,“生出一只大皮鞋可就糟了。”   这个念头把她自己逗笑了。笑过之后抽出脚穿好了布鞋,她重新坐下来,又掏出了那张纸条。她不认字,但她能瞧出字的美丑。万嘉桂就是一笔方方正正的好字。盯着那两行字看了良久,茉喜叹了口气,心里问自己:“他还能再回来吧?”   凤瑶也听闻了冷宫小院闹鬼的话,她是受过现代科学陶冶的女学生,要说信是不大信的,不过她这个人总像是没什么准主意,信不信的放在一旁,既然大家都说可怕,她就决定权当有鬼好了。   她大着胆子自作主张,让茉喜搬到自己这院子里住,正好院里管事的张妈昨天回了家乡探亲,一个礼拜之内都不会回转。茉喜也答应了,嘴上答应,心里却是犹豫,因为总怀疑万嘉桂会在某天夜里忽然跳墙回来,如果自己当时不在那屋子里的话,他找不到自己,岂不是回来也白回来?   茉喜忽然又担忧起了万嘉桂的安危,怕他根本无法活着逃出北京城。纵是活着逃出去了,也不知何时才能再回来。纵是回来了,谁知道他还记不记得自己呢?   凤瑶隐隐察觉出了茉喜的异常,以为她是在母亲跟前受了委屈,便暂时放下自己的烦恼,想要哄她高兴。凤瑶手巧,很会慢吞吞地做些精细活计。大清早的,她坐在梳妆台前给茉喜编辫子,黑亮的长头发一股一股地在她手指间缠来绞去,茉喜正对着前方的大圆镜子,一颗颠来倒去的心这些天跳疲惫了,所以嗅着凤瑶身上的甜香气味,她半闭着眼睛,困倦得想要睡。   “茉喜。”凤瑶忽然开了口,“我要是嫁人了,你怎么办呢?”   茉喜睁开了眼睛,“我……”   是啊,茉喜想,自己怎么办呢?   “你把我当陪嫁丫头带过去吧!”茉喜忽然有了主意,“要是那家倭瓜敢欺负你,我会替你出头。”   凤瑶摇了摇头,“你净异想天开。”   茉喜想了想,又问:“那个小倭瓜什么时候来?”   凤瑶答道:“我早就对妈提出过了,可妈说那个小倭瓜不听话,他自己的爹也逮不着他的影儿,所以还不是咱们让他来,他就立刻能来。”   茉喜哼了一声,同时微微地一仰脸一垂眼,“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先等着瞧吧!”   凤瑶好奇地看着她,看她方才那个姿态非常老辣,那份老辣抵消了她脸蛋上的婴儿肥,让凤瑶在一瞬间窥视到了长大后的茉喜。   茉喜时常会是这样——冷不丁地一转眼一挑眉,她会猛地像变了个人似的,露出一副似她非她的新面目。   茉喜不知道倭瓜人家里会不会养出小倭瓜来,她希望凤瑶过得好嫁得好,可又舍不得让凤瑶就这么离开自己。所以拨着自己心中这副算盘,她最后还是希望倭瓜到来,届时自己撺掇凤瑶闹上一场,把这门亲事彻底闹黄。谁欠了债谁就自己想法去还,卖女儿算什么本事?茉喜想自己就算要饿死了,也绝对不会把凤瑶卖了的,尽管凤瑶白白嫩嫩、老老实实,看起来是特别地好卖。   凤瑶的婚事占住了茉喜的心,而茉喜的心容量有限,装了个凤瑶之后,万嘉桂就没了容身之处。   如此过了一个来月,这天凤瑶被她的旧同学找出去玩了,茉喜独自坐在凤瑶屋里,摆弄凤瑶留下的绣花绷子。   正在这时,鹏琨来了。   鹏琨穿了一身浅灰西装,系着花点子领结,喷了法国香水,行动之际芬芳袭人。进门之后看了茉喜一眼,他登时笑了,“凤瑶呢?”   这回屋子里没了旁人,茉喜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单是从绣花绷子上悠悠地向上一转黑眼珠,“她出去玩儿了,说是晚饭前回来。”   鹏琨走到桌旁,屁股倚着桌沿半站半坐。垂下眼帘瞄着茉喜,他笑眯眯地问道:“哎,你怎么总躲着我?怕我吃了你?”   茉喜把绣花绷子往桌上一放,依然是不起立,更没有表演她那一套拿手的鞠躬礼,“我不是怕你,我是心疼你,大哥。”   鹏琨愣了一下,感觉眼前这个茉喜很沧桑,像是被个上岁数的女鬼附了体,“心疼我什么?”   茉喜抬脸向他抿嘴一笑,“心疼你那一口好牙。怕你吃东西不忌口,硌了牙。”   鹏琨来了兴致,“哟,茉喜,看不出来,你这小嘴儿还挺能说啊。”   茉喜把嘴唇抿得薄薄的,嘴角翘着微笑,一双眼睛却是清凌凌地冷。这毒辣的笑法不是她学来的,是她娘唐玉仙在胎里直接传给她的。   “人嘴两层皮,长着还不就是为了说话的?话不说,不知道。”茉喜又对着鹏琨一笑,“我瞧大哥伶牙俐齿的就挺好,人得会说话,会说话,才能不吃哑巴亏。真,咱家的聪明全让大哥一个人占去了,您瞧大姐,就是个没嘴儿的葫芦,我真想把我这口才分给她几分,可是一想,还不能分。大姐要是也像大哥这么好口齿,咱家可就没法顺顺当当地把她嫁去天津了。”   鹏琨听到这里,觉察出了滋味不对,脸色开始千变万化,“小丫头,我看你是话里有话啊。”   茉喜对着房门一伸手,“大哥想多了,我年纪小,可没有大哥那么多的心眼,口头的话能说明白就不错了,哪里有话里藏话的本事?可我年纪虽然小,却也知道男女有别的道理,咱家又是最讲规矩的人家,所以劳烦大哥到外间坐坐吧。坐上一个钟头,大姐也就该回来了。放心,这么大白天的,绝不会有鬼有神冲出来,迎头再给大哥一记冲天炮。”   话音落下,她拿起绣花绷子继续瞧花样,心中则是暗暗骂道:“狗娘养的,我爹是你大伯,你也想来占我的便宜?瞎了你的王八绿豆母狗眼!”   鹏琨记得茉喜是个挺老实的丫头,没想到今天偶然和她一对一地谈了一次话,自己没怎么开口,她却是夹枪带棒地讲了一大篇。鹏琨想要做出反击,可是未等他措好词,院子里有了人声,却是凤瑶提前回来了。   鹏琨这一趟来找凤瑶,的确是有事,不过是看凤瑶不在,他才把精神头放到了茉喜身上,结果出乎意料地,他被茉喜夹枪带棒地损了一顿。鹏琨没和茉喜单独相处过,一直以为茉喜是个寄自家篱下的小丫头,只会见人鞠躬的。   凤瑶回来了,他没法恋战,只好对着妹妹表明了来意——这一次他是信使,出门之前奉了母亲的命,顺路告诉妹子一声,说天津那一家倭瓜来了消息,大下个礼拜要带着儿子来京城,不为别的,专门为了给亲家母祝寿——大下个礼拜是白二奶奶的生日。白二奶奶当然没有尊贵到要倭瓜阖家登门拜寿的程度,拜寿是面子上的话,里子上的本意是让两个小人儿见见面。因为,据说,倭瓜家一共两个儿子,两个儿子全都如同活驴一般,统一的十几岁就出了家门,并且是一去不回头,让老倭瓜抓都抓不着。前些天老倭瓜不知怎的行了大运,定过娃娃亲的大儿子孝心发动,居然自动地回了家。倭瓜老夫妇心想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机赶紧让大儿子见了媳妇的影儿,兴许有了媳妇勾着,大儿子就不会再满世界地野跑了。   凤瑶听了这话,心里一点愉快的感觉也没有,反倒是觉着死期将至。因为这个未婚夫不出现,凤瑶还存着几分侥幸的心思,甚至当那场娃娃亲是个笑话;而倭瓜少爷一旦登场,她就是实打实地有了那么个未婚夫,连哄骗自己的余地都没有了。   鹏琨把话传到,和妹妹没什么多余的话说,下死劲地狠盯了茉喜一眼,他甩袖子走了。而凤瑶在桌边颓然一坐,半晌不言不动。茉喜推了她一把,她没反应;茉喜站在一旁弯了腰细细地看她神情,她冷着脸,也由着茉喜看。   “你怎么不言语了?”茉喜急得开了口,“总不能坐着等死吧?”   凤瑶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说道:“那叫坐以待毙。”   凤瑶在家里坐以待毙,一坐就是十来天。坐到最后,贵客来了。   贵客登门这一天,白二奶奶盛装修饰了,并且像收拾家贼一般硬扣住了白二爷。往前追溯起来,凤瑶这门亲事的媒人,乃是白二爷舅舅家的一位大表哥。白二爷没主意,倭瓜一家也糊里糊涂,大表哥在当中一起哄,两家就没心没肺地定了娃娃亲。白二奶奶,实话实说,对这门亲事是不满意的,因为她尽管连着好些年没见过那位乘龙快婿了,但就看这位“婿”满世界乱跑的德性,也必定不是什么稳稳当当的好小子。而在另一方面,她的女儿凤瑶,放在哪里都是个体面姑娘,白二奶奶自认不是自卖自夸的人,不是她吹嘘,她这姑娘是真好。   然而白二奶奶并没有推翻亲事的意思,因为没有缘由推翻,强推又不占理。再说倭瓜一家虽然形象不甚美观,但家私是雄厚的,多少年前就搬到了天津租界里住小洋楼坐大汽车,凤瑶嫁去他家,旁的姑且不提,只说在生活上,安富尊荣是一定的了。   白二奶奶觉得“安富尊荣”四个字实在是最要紧的。白家目前尽管还绷着世家的架子,但是内瓤早被白家的爷们儿们掏空了。尽管现在还是春天,但白二奶奶已经预计到了今年年关难过,家里的厨子仆役们,兴许不到夏天,就得往外打发一半。好在凤瑶的陪嫁是早预备下的,不过也寒素得很,凭着那点陪嫁,白家的姑娘怕是抖不起威风的。更糟糕的是鹏琨还未成亲,妹子先出了门,于情于理都不合,说出去实在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除了白二爷父子之外的白家全体,一起心事重重地迎接了天津亲家。茉喜照例是没有资格抛头露面,但是穿上一身凤瑶淘汰给她的小旗袍,她在白二奶奶的默许之下,也难得地漂亮了一回。小旗袍是玫瑰紫海绒面,凤瑶这两年个子长得快,所以这旗袍名义上虽是旧的,其实和新的也差不许多。   然而茉喜穿好之后照了照镜子,不等凤瑶吩咐,自己就主动地把它脱掉了——前胸绷得太紧,已经饱满到了要招人看的程度。   “算了。”茉喜对凤瑶说,“我又不见人,你忙你的去,我就不打扮了。”   凤瑶记得自己还有一身小了的学生装,是水手服大翻领的式样,一定适合茉喜穿,只是旧了点,颜色也太素净。不过今时不同往日,她的确是没有时间慢条斯理地给茉喜找衣服穿了。面对面地和茉喜站了,她用双手握住茉喜的双手,脸上很红,然而不是羞涩的红,是脸红脖子粗、困窘的红,“我真不乐意见那家人。认都不认识,我才十七,怎么说结婚就结婚了呢?”   茉喜看不起凤瑶这个样,用力攥了攥凤瑶的手,她恨不能把自己的勇气与力量传给她一些,“又不是见完面后就直接跟他们走,你怕什么?先瞧瞧去!不好的话咱们再打主意。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凤瑶一听茉喜说话如此粗俗,当即抬手一掩她的嘴唇,随即不情不愿地叹息一声,转身出了屋子。   凤瑶走了不久,茉喜也出了房门。   她不放心,想要去亲眼瞧瞧凤瑶那未婚夫的模样。就说长得像倭瓜,那倭瓜也分好倭瓜和赖倭瓜。她认为自己比凤瑶有眼力,倭瓜的好赖,自己一定一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然而离开凤瑶的院子走出不远,茉喜就看到了一队急匆匆的老妈子。老妈子们脸上带着诡秘的笑容,且行且低低地笑,茉喜灰扑扑地站在角落里,像个隐身人似的,就听其中一人笑道:“你们赶紧瞧瞧去吧,合着这老倭瓜也有长串秧儿的!你说人家是积了什么德,怎么养出了个那么漂亮威武的大少爷?”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一动,心想难道小倭瓜长得并不像倭瓜?那自己得看看去,看看是小倭瓜漂亮,还是万嘉桂漂亮!   茉喜蹑足潜踪,状似漫不经心地乱走,其实暗暗跟着那一队老妈子。今天天好,晴空之中悬着大太阳,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简直有了一点初夏的意思。茉喜一路走向了白二爷夫妇的院子,还未靠近院门,就听见白二爷爽朗的笑声。白二爷哈哈完毕,白二奶奶的嗓子又登了场。白二奶奶显然是比白二爷高级不少,因为不只是哈哈,还会说话,堪称是谈笑风生。在白二奶奶的言语间隙之中,也有陌生声音穿插附和。院门口来来往往挺热闹,是仆役和老妈子们打着端茶递水的旗号,出出入入地去瞧新姑爷。   茉喜没有这个机会,只能是另找门路。不声不响地绕到了院子后方,她穿过一重月亮门,拐弯抹角地进了后院。进入后院之后她继续拐弯抹角,这回她胆大包天,竟是一路走到了前院。   走到前院之后,她在角落中站定了,看起了院内情形——院内的主要人物,除了白二爷夫妇之外,便是亲家两口子。两口子不但身材是矮墩墩、圆滚滚的,脸也横宽,的确很有倭瓜之风。正当此时,一个大丫头用托盘端着一壶热咖啡进了院,绕过两对夫妇直奔了正房堂屋。茉喜瞄准了她,眼看她将要进门了,茉喜猛地大踏步走过去,也不说话,直接从她手里接过了托盘。大丫头一愣,还没来得及问话,茉喜已经转身端着托盘进房去了。   进房之后的茉喜一抬眼,紧接着脚步一顿,她倒吸了一口冷气,几乎怔在了当地!   她看到了万嘉桂!   万嘉桂做西装革履的打扮,一脑袋短头发显然是新剃的,鬓角泛青,并且用了一点生发油,梳得一丝不乱。浅色西装和海蓝领结衬托出了他一张白皙的脸,眉目则是比茉喜记忆中的样子更英俊——长眉斜飞,一双眼睛闪烁着星辰的光芒。扭脸看着门口的茉喜,他显然也是大吃一惊。   茉喜没说话,只有端着托盘的双手在哆嗦。强忍着哆嗦迈出步,她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前方。   凤瑶穿着一身鹅黄色的短旗袍,周身没有几样修饰,然而方才面红耳赤的脸如今变成了白里透红,她天然便是一派鲜艳明媚的好模样。对着茉喜抿嘴一笑,她的眼角眉梢全是喜意。   万嘉桂很漂亮,凤瑶也很漂亮,他俩之间隔着一张桌子,是一对可以入画的璧人。茉喜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手是干净的,然而手腕被灰不灰蓝不蓝的衣袖遮了,她感觉自己蓬头垢面,像是披了一身的老鼠皮。   但是她没退,她想你万嘉桂的性命是我救的,不是我欠你的情,而是你欠我的情。我没什么不敢见你的,要不敢也是你不敢!   轻轻地把托盘放到了桌上,她感受到了凤瑶和万嘉桂两人的呼吸与温度。端起咖啡壶,她强定心神倒了两杯咖啡,先转身将一杯咖啡端给了凤瑶,再端起另一杯咖啡,她转向了万嘉桂。   万嘉桂紧闭双唇,一边抬手接了咖啡杯,一边飞快地溜了她一眼,脸上神情不变,就像不认识她似的。   于是茉喜也面无表情地转了身。一边向外走,她一边在心中狂乱地想,“怎么办?这怎么办?” 第四章 暗香浮动,野火阴燃   茉喜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年纪小,但是素来有自信,自信到了刚愎的程度,可这回她傻眼了。原来她心心念念不能忘怀的万嘉桂乃是凤瑶的未婚夫,从小定的娃娃亲。凤瑶和万嘉桂不是孤男寡女在相好,他俩身后各站着一个家族,两个家族是他们的后盾,一股劲儿地把他俩往一起推、一起捆。而她茉喜孤零零的一个人,怎有力量分开两个大家族?   再说,她酸溜溜地又想,凤瑶显然也对万嘉桂有意思,先前连着那么多天都是愁得茶不思饭不想,眉心之间几乎蹙出了褶子,结果今天可好,她一眼没留意,凤瑶已经乐得脸上放了光彩。有光有彩的凤瑶像一株初夏时节半绽的花,面孔白中泛红,还是一株艳光照人的富贵花。这样的凤瑶的确是美的,以茉喜的眼光来看,倒退些年,送到宫里做娘娘都够格了。茉喜都能看出来的美丽,万嘉桂会看不出来?   茉喜失魂落魄地往回走,一直走向了自己那间冷宫小院。走到半路,她忽然面无表情地哼了一声。酸溜溜渐渐地变成了气冲冲,她又想万嘉桂装不认识自己,装得可真像啊!自己都站到他面前了,他脸上竟能一丝表情都没有。也许不是装的,是真的,他是真的不想认识自己。横竖大难已经渡过去了,漂亮的未婚妻也坐在眼前了,他当然懒得理睬患难时候的旧相知,尤其这旧相知还是个披着老鼠皮的丫头片子。丫头片子哪比得上亭亭玉立的富贵花?   茉喜一鼓作气走回了小院。自从得了白二奶奶的默许,她便长久地住进了凤瑶屋里,而这小院本来就带着荒凉之意,如今少了茉喜的人气,越发清冷寒碜。茉喜进屋之后坐到了炕边,先是大睁了眼睛发呆,呆过片刻之后,她从口袋里摸出一只巴掌大的小圆镜。举起圆镜照了照自己,她对着镜子飞了个娇滴滴的媚眼。眼神炎热活泼,脸却是冷硬的,并且眼圈泛了红,是个绝望带泪的媚眼。   万嘉桂喜欢凤瑶是没错的,凤瑶好,茉喜自己也喜欢凤瑶。可在茉喜的心中,万嘉桂是如此超群,几乎带了神性,然而事到临头,神一样的万嘉桂却也类似平常男子,爱富贵花,不爱丫头片子。   “其实我也很好的。”茉喜对着镜子默念,“我就是没打扮好,我要是打扮好了,一定比凤瑶更美。我眼睛比凤瑶大,我的脸比凤瑶秀气,我搽粉后会比凤瑶更白。早知道来的是你,我一定要弄一件好旗袍穿,让你看看我的腰有多细!凤瑶就会死死板板地坐在那里傻乐,可是你看看我,我的眉毛眼睛都会说话。”   默念到这里,茉喜含着眼泪,几乎发了痴。凤瑶的未婚夫不是倭瓜,这是天大喜事;凤瑶的未婚夫是万嘉桂,这是晴天霹雳。那么好看的万嘉桂,英雄的身量小生的脸,被自己当成宝贝一般伺候了一夜一天,然而没有自己的份。凤瑶横草不动竖草不拈地坐在那里略等一等,就把万嘉桂等成她的了。   茉喜想哭,但是下意识地又不肯哭。啼哭与眼泪乃是她的武器,非得在有所图时才肯释放。可此刻她无所图,单只是心里苦,所以强忍着不哭。   她有她的刚强,她不许自己像个傻丫头似的闭门号啕。号啕只能给她带来一双烂桃似的红肿眼睛,而她双手紧紧地攥着拳头,一颗心在腔子里还跳得很有劲。   她不甘心,她要得到她天下第一的万嘉桂!   正当此时,前方的玻璃窗上忽然起了咚的一声轻响。茉喜抬头觅声一瞧,一颗狂蹦乱跳的心登时一瑟缩。   她看到了窗外的万嘉桂!   万嘉桂用手指弹过了玻璃窗后,直接转身推开房门进了屋。轻车熟路地一拐弯,他把脑袋伸进了里屋,脸上带着一点不甚自然的笑意,“小丫头片子,原来你是白家的人?”   茉喜怔怔地看着万嘉桂,看了一瞬间,随即回了魂,当即从炕边溜下来站直了。她的睫毛尖端还挑着一点泪,脸上却是飞快地露出了微笑,而且笑得很甜,“你怎么来了?”   万嘉桂迈步走进了里屋,像方才敲窗子一样,抬手在茉喜的小脑袋上轻轻敲了个爆栗,“见着救命恩人了,我能不来吗?”   说这话时,他脸上的笑容自然了许多。和上次相见时相比,他显然是白了,脸一白,越发衬得眉目清秀,并且还增加了翩翩的风度。   茉喜受了一下子小袭击,没还手,一颗心则是在胸腔之中鼓胀成了个大花苞,花房之中饱含着欢喜,“我还以为你忘恩负义,不理我了呢。”   万嘉桂把手插进了裤兜里,因为太高,所以得微微地弯着腰说话:“傻丫头,我不得见机行事吗?难不成咱俩当时立马演一场相见欢,让长辈们知道我跳过你家的后墙,知道你偷着往院里藏过一个男人?”   然后不等茉喜开口,他匆匆地又道:“哎,姓陈的已经让我们给撵出北京了,京城我也可以随便走了。说吧,你想要点儿什么?吃的穿的用的还是钱?要什么我给什么。”   茉喜不假思索地开了口,“我要你。”   万嘉桂怔了一下,随即又笑了,“别闹,好好说话!”   茉喜趁着眼中还有一点残存的泪,趁着自己的一双眼睛格外水盈盈,她悠悠地一转黑眼珠,转得一双眼睛水光潋滟,“那我得好好想一想才行。你现在来问我,我也不知道。”   万嘉桂看清了她方才那婉转的一眼,那一眼让他不由自主地低了头。他感觉茉喜还是个未定型的小姑娘,然而说不准哪一下子,她一飞眼或者一转脸,竟会流露出一抹异常动人的风情。那点风情若是放在个大姑娘身上,可就不得了了,很能迷倒一批好汉了,包括他万嘉桂。   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了个小本子,他从上面撕下了小小一页纸,又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一杆银光璀璨的自来水笔。拧开笔帽在纸上写了一串数字,他把纸片递给了茉喜,“这是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你想好了,就打电话给我——会不会打电话?”   茉喜还没摸过电话这种东西,但是接过纸片,她很痛快地点了头,“会!”   万嘉桂拧好自来水笔,然后仿佛一双手失了控一般,他用笔杆又一敲茉喜的脑袋,“我走了,偷着跑出来的,没想到你这地方还挺好找,一找就找着了。记着给我打电话,往后——往后你要是日子不好过了,也一样可以找我。别犯傻,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不嫁给我,我一样给你做靠山。”   说完这话,他把自来水笔往胸前口袋里一插,转身就要走。走出一步又回了头,他从裤兜里摸出一只牛皮夹子,打开来从里面抽出了一小沓钞票。   抓起茉喜一只手,他把钞票捺进了茉喜手中,“这钱你先花着,不用节省,花没了还给。”   说完这话,他强迫自己管住目光,不去扫视茉喜那一身灰扑扑的旧衣服。而不等茉喜回答,他再次转身,这一回他是真走了,走得非常快,从窗户望出去,他的背影几乎有些仓皇。   茉喜素来是见钱眼开的,可此刻攥着一把钞票,她却是难得地没有立刻吐了唾沫数钱。抬手摸了摸肋下,那一处的衣服里面被她缝了个小暗袋,暗袋里面还藏着上次万嘉桂留给她的小纸条。   随即又抬手摸了摸脑袋,她垂下头,脸上隐隐有了笑意。万嘉桂方才话没说几句,对着她的脑袋却是接连攻击了两次。一颗心七上八下跳着舞,她想这家伙手可真贱。   大字她认不得几个,数字,因为涉及账目与金钱,她倒是从一到十认得清清楚楚。把纸片上的电话号码反复看了几遍记熟了,她想把这张纸片销毁,可是在屋子里转了几圈,她发现自己既舍不得撕了它,也舍不得烧了它,因为它是万嘉桂留给她的,仿佛它已经有了灵,也姓万。   于是她最后索性把纸片塞进了嘴里。咬牙切齿地把它嚼碎了吞咽下去,茉喜忽然感觉自己像是要发疯。   她下了决心,一定要得到万嘉桂。既然万嘉桂天生的不属于她,那没办法,她只好抢。凤瑶那个傻瓜知道什么?她为万嘉桂担过惊受过怕吗?她若是在夜里见了受伤的万嘉桂,她敢救吗?她哪里知道万嘉桂的好?她哪里会像她茉喜一样欣赏爱恋万嘉桂?   在今天之前,她根本就不认识万嘉桂!   茉喜想凤瑶只不过是看万嘉桂相貌英俊才动了心,浅薄得很,潦草得很。如果万嘉桂明天脸上落了疤,不英俊了,凤瑶还会喜欢他吗?凤瑶也许就不会喜欢了,可她茉喜绝对不会变心。万嘉桂纵使不是大军官了,她也依然爱,依然不变心!她有这个气概与自信,凤瑶有吗?   茉喜攥着钱站在房中,脸上神情时喜时怒、千变万化,最后她的双眼放了光,一张面孔定格成了恶狠狠的狰狞表情。   凭着凤瑶的相貌、才学与家世,她嫁个平头正脸的富家公子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没了万嘉桂,她也一样能活。   所以,茉喜在心中冷飕飕地说了话:“既然万嘉桂对你来讲是可有可无,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与此同时,万嘉桂已经意态悠然地溜达回了前院。方才他借口院子里风景好,独自一人走到了院子里,进入院子之后他又悄无声息地踱出院门。因为记得茉喜那间小屋是紧挨着白宅后墙,所以在辨明方向之后,他别有用心地踱了个无影无踪。   如今他完成了任务,心中一块大石移了开,故而火速地走了回来。一进院门,他的爹便开了口,“小桂,你这是跑到哪里去了?初来乍到就自作主张地乱走,你倒真是个自来熟。”   白家的鹏琨站在一旁,这时笑眯眯地插了嘴,“万大哥本来也不算外人,将来在这儿走走看看的时候还多着呢。”   水缸一般的万太太正在暗暗审视凤瑶,因为越看越是满意,所以此刻听了鹏琨的话,便喜笑颜开地连连点头。白二奶奶见水缸亲家母显然是十分青睐自家女儿,心中也是颇为自得,立刻指挥白二爷出门——今天家里请来了个戏班子,而白二爷作为吃喝玩乐的行家,非得他出面,才能把今晚那一场大戏调度明白。   在房内众人的欢声笑语中,万嘉桂静静地坐下了,前方正对着凤瑶。凤瑶端然而坐,微微低了头,脸上很有分寸地含了笑意,让人联想起一尊柔美庄严的菩萨像。两条黑亮的发辫垂在圆润的肩头,两条浑圆的小腿并在椅前,凤瑶穿着一双一尘不染的矮跟白皮鞋,皮鞋露着脚面,系着横绊儿,还带着几分学生气。   凤瑶的好处是一目了然的,纯粹只是好,让人可以不作他想。既然凤瑶身上没有让人推敲的余地,万嘉桂就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茉喜。   这一想让他皱起眉头苦笑了一下。苦笑,不是因为茉喜坏,而是因为茉喜处处都要出他意料,他拿茉喜没办法,并且总感觉茉喜带有某种危险性。好比一捆炸药包,之所以不动不响,乃是因为没遇到属于它的那一把火。   白二奶奶和亲家太太热火朝天地聊了大半天,越聊越是投缘。凤瑶和万嘉桂进了隔壁书房,那书房名义上属于白二爷,但因为白二爷自从过了三十岁之后就再没摸过书本,所以书房永远空寂洁净,又比客厅更安静雅致,是一处闲谈的好场所。   万嘉桂心平气和地和凤瑶相谈,问凤瑶读几年级,念什么书,将来有什么志向——最后一个问题纯属是没话找话,因为无论凤瑶有什么志向,结果都是嫁去万家做少奶奶。凤瑶对此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因为见惯了家中鹏琨的惫懒无聊,所以看了万嘉桂这个斯文潇洒的谈吐,她就仿佛是在一间乌烟瘴气的憋闷屋子熬了一宿,如今猛然推开门,被初夏晨风扑面吹了个满心清凉。   虽然还是很想去读大学,读不成大学,去考协和护校也好,但凤瑶心里明白,定娃娃亲能定来这么一位才貌双全的丈夫,已经是自己天大的福分。尤其这丈夫不是坐吃山空的遗少——她也是刚知道的,原来万嘉桂这些年并不是在外面浪荡,而是在踏踏实实地走正路,并且走得一步一个脚印,已经有了团长的地位。   “你也上过战场吗?”她坐在写字台边小声问话,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声音小得很有控制,小归小,可是清楚大方,并非小家子气的蚊子哼。   万嘉桂站在书房窗前,和她之间隔着写字台的一个角,“战场?那当然是上过,军人嘛。”   和凤瑶相比,他稍稍的有一点野调无腔,但也是一样的有控制,野而不痞。凤瑶听了他的话,就顺着话头问了下去,“那你见了枪林弹雨,不怕吗?”   万嘉桂一摇头,“不怕——也有怕的时候,可是不能怕,怕也没有用。长官是军队的主心骨和灵魂,长官若是先怯了,军队就必定要失败。”   凤瑶对于万嘉桂的灵魂身份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觉得战场危险,想象不出跑战场的万嘉桂会有多勇敢。   因为凤瑶没有立刻说话,所以万嘉桂当即开动脑筋,换了新话题,“你平时喜欢什么娱乐?看电影?跳舞?看戏?话剧喜欢吗?”   凤瑶听闻此言,隐隐有些脸红。和所有健康活泼的十七岁少女一样,她喜欢一切西洋化的新鲜消遣,可是每个月的月钱太有限了,而且想要出门玩,也没有姐妹陪伴。   “看电影。”她决定实话实说,因为电影票她的确是买得起,而且和同学结伴去看,也很方便。看完了不白看,回来给茉喜讲一遍,对于茉喜来讲,还是一项娱乐。   万嘉桂并非风流浪子,但是听到这里,无须提点,也很自然地接了话,“那好极了,明天晚上,我来接你去真光——不,我早一点儿来,见过伯父伯母之后,我们先去东安市场吃晚餐,吃饱了再去看电影。你喜欢吃什么菜?番菜行不行?”   凤瑶这回彻底地红了脸,她知道谈恋爱是这样的,一男一女走走逛逛,吃点喝点,同时谈天说地,大胆一点的还要在同行时互相挽着胳膊,不过她可没有那个胆子。   “行……”她小声答道,本来是想拒绝的,因为从来没和男子一同出门游玩过,不过转念一想,她又感觉自己拒绝得无礼——这人再怎么陌生,也已经是自己的未婚夫了。   与此同时,茉喜重整身心,若无其事地走回了凤瑶的屋子。   茉喜在屋子里耐心地等,横竖现在全宅子的人都集中在白二奶奶那里了,她可以清清静静地在屋子里长坐。   坐到晚饭时分,她果然把凤瑶给等回来了。   凤瑶是回来换衣服和洗脸的。进门之后一见茉喜,她登时就笑了,“你胆子真大,进门的时候吓了我一跳。”   茉喜站起来也笑了,“我要是不那么混进去,永远也看不清新姑爷的模样。”   凤瑶走到茉喜面前,用滚热的手抓住了茉喜冰凉的手。手握着手用力攥了攥,她小声笑问道:“看清楚了没有?”   茉喜故意一噘嘴,“看是看了一眼,可我当时也害怕呀,根本就没看清楚!”   凤瑶牵起茉喜的右手,把那手贴到自己脸上暖了暖,然后放开茉喜一侧身,她倚着桌沿站住了,心满意足地笑道:“他……他和咱们当初想的完全不一样。”说着她举起手臂比画了个高度,“他足有这么高,长得一点儿也不像倭瓜,虽说是个军人,但是也完全不粗鲁。”   茉喜一听,登时一步迈到了凤瑶面前,“那你得让我再好好瞧瞧他!晚上不是看大戏吗?我偷着过去,看他一眼,行不行?”   凤瑶抿着嘴笑,笑得快要抿不住,同时对着茉喜一点头。   茉喜立刻又扯了扯自己身上的旧褂子,“那你得给我找件像样的衣裳。我这模样连老妈子都不如,哪好意思往戏台那边凑?”   凤瑶听闻此言,当即走去开了立柜门。   茉喜连着试了三件旗袍,都不成。因为凹凸曲线太明显了,茉喜站在穿衣镜前照了又照,自己都感觉难为情。凤瑶找了一件束胸,企图给她硬捆出个小少女的面貌,然而茉喜胸脯上的两大团肉东奔西突,是坚决不肯和束胸合作。凤瑶急了,使劲再勒。茉喜咬紧牙关忍着,忍着忍着忍不住了,因为已经快被凤瑶勒断了气。   旗袍是穿不成了,能穿的只剩下一套水手服。可此时正是秋凉季节,白天有大太阳,倒也罢了,入夜之后凉风刺骨,这个时候穿单单薄薄的水手服,岂不如同寻死一般?   然而茉喜很笃定地告诉凤瑶,“我不怕冷!你看我身上这件不是也挺薄的?我怕热,穿多了我才难受呢。”   然后不等凤瑶回答,她自作主张地抓过上衣套了上,一边套,一边又催促凤瑶,“你快去换衣服洗脸,别管我,我又不等着相亲,穿得差不多就行。”   凤瑶听了这话,倒也有理,便招呼小丫头给自己端水。而在凤瑶忙碌之际,茉喜斜眼一瞟凤瑶和凤瑶的丫头,随即从梳妆台上拿起一管口红,飞快地往嘴唇上一抹。   抹过之后低了头,她一边撕撕扯扯地梳头发编辫子,一边将两片嘴唇抿了又抿。其实还想再搽一脸粉的,然而做贼的心虚,她怕自己公然的浓妆艳抹,会引起凤瑶的怀疑。   凤瑶没工夫留意茉喜的举动,只在临出门时,硬将一件白色开襟绒线衫塞给了茉喜,让她穿了御寒。而茉喜待凤瑶走后,自己又走到梳妆镜前端详了片刻。直到约莫着大戏已经唱过两场了,她才不声不响地出了门。   白家在后花园子里设了一座戏楼,戏楼是老戏楼了,然而扯起电灯大放光明,夜里倒也看不出它的老旧。戏台对面是一座大亭子,亭下摆了桌椅饮食,算是观众席。白二爷夫妇和万氏夫妇自然是居中而坐的,凤瑶和万嘉桂则是靠了边。凤瑶对于京戏兴趣不大,隔三岔五地就要回头看一看。及至看到远方夜色之中出现小小白影了,她才借故起身,走出了亭子。   出了亭子不远,她便遇到茉喜,见面第一句话便是“冷不冷”。茉喜笑着摇头,自己也纳罕,因为是真的不冷。   凤瑶站到了她的身边,轻声说道:“你看,靠边坐着的那个大个子,就是万嘉桂。他头顶上有盏电灯,瞧见没有?”   话音落下,电灯下的万嘉桂如同长了顺风耳一般,忽然扭头望向了凤瑶茉喜所在的方向。   望过之后,他犹豫了一下,随即起身也离了席。   凤瑶看了他这举动,先是吓了一跳,随即说道:“他过来了。你别怕,他这人挺和气的。”   茉喜没言语,只尽力地昂首挺胸站直了,又将涂过口红的嘴唇用力又抿了抿。   这个时候,万嘉桂走到了她二人面前。看了茉喜一眼,他没言语,目光转向凤瑶,他不甚自然地一笑。   凤瑶开了口,“万大哥,这是我大伯家的妹妹,名叫茉喜。”   万嘉桂像是得了许可一般,这才再一次转向了茉喜。对着茉喜一弯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原来是茉喜妹妹,幸会。”   说完这话他抬起头,只见茉喜上穿白色绒线衫,下穿蓝色百褶裙,两条笔直的小腿被及膝的白色长筒袜包裹了,脚上是一双半新不旧的黑皮鞋。绒线衫上方翻出水手服的大翻领,茉喜沉静地低着头,让万嘉桂只能看到她蓬松的齐刘海和齐刘海下浓密的睫毛,以及笔直的鼻梁。   恭恭敬敬地一弯腰,茉喜行了她最拿手的鞠躬礼,“万大哥好。”   茉喜不出声的话,万嘉桂便一直看着她;茉喜鞠了躬开了口,万嘉桂如梦初醒一般,这才骤然回了神,“茉喜妹妹不去看戏吗?”   茉喜直起腰,楚楚可怜地摇了摇头,“我不喜欢看戏,太吵闹了。”   凤瑶这时候小声说道:“茉喜,今天去大概也没关系,戏台那边人很多呢。”   茉喜扭头看了看凤瑶,又向前眺了眺戏台,迟疑着不肯言语。而凤瑶见茉喜可怜巴巴的,自己实在是看不下去,便拉起她的手一扯,带着她向前走去,“我们到后面坐,前边的人看不见我们。”   茉喜仿佛身不由己一般,踉跄一步,跟着凤瑶抬了脚。而万嘉桂紧跟了上去,先是感觉茉喜这模样实在是可爱,随即又腹诽道:“这丫头装什么像什么,上次看她是侠女十三妹,现在又成了个女中学生,真是要成精了!”   凤瑶拉着茉喜的手,因为怕她怯,所以一路牵着她走。茉喜落后了半步,抬眼看了凤瑶的后脑勺一眼,又回头看了万嘉桂一眼,两眼全都看得非常快,是把两个人的脑袋先印在眼里传到心里,然后等得了空,才咂摸着细细端详。   这两个人,她都喜欢,她都爱,而且是最喜欢,最爱。   如果凤瑶是个男人,那她就犯不上再去惦记万嘉桂了,可凤瑶不是男子,护不住她也娶不了她,两个人连不出一生一世的羁绊。而她是个女子,她抵挡不住好男子的诱惑。   抵挡不住,便去追求。茉喜欲壑难填,吃得多,爱得也多,心肠冷硬,情绪热烈。   白二奶奶等人偶尔向旁溜了一眼,发现那一对未婚小男女不知何时双双失了踪,亲家们便相视而笑,对于他们的失踪十分满意。于是凤瑶便得了便宜,可以安安然然地带着茉喜站在亭子边人群后,不必急着回去。   戏台上不知唱的是哪一出戏,两个角色装扮得金碧辉煌,手中各执了兵刃,插招换式打得银光缭乱。动作快,锣鼓点也急,连珠炮似的敲下来,和茉喜的心跳合了拍。   万嘉桂站在两个人身后,一直没言语,因为心也有点乱。两个少女,一个如菩萨,一个似妖魅,都美,都可爱。虽然亲事已定,可他在心中还是重做了一番取舍。   取舍的结果,是没有结果。他十几岁就出去闯荡江湖,一闯闯过了东洋海,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仅从婚姻而论,当然是凤瑶好。可是……   万嘉桂眼睛望着戏台,同时翻来覆去地思量着他那点不得见人的小心事,虽然知道自己想也是白想,但是,他想得出了神,几乎从这“白想”之中得到了一点快乐。   可未等他把这点快乐品尝消化完毕,他手背骤然一凉,低头看时,却是茉喜不动声色地向后背过了一只手。手指冰凉细嫩,水一样从他的手背向下拂,拂到下方手指灵活地一钩,茉喜勾起了他的一根手指。   万嘉桂有点发怔,没想到茉喜的胆子会有这么大。两根手指在拉了勾的一瞬间,茉喜回了头。   这一刻,茉喜的背景是璀璨缭乱的大戏台,以及凤瑶的一侧肩膀和手臂。目光斜斜地向万嘉桂一飘,夜风袭来,和她目光一起飘动的,是她蓝色的裙摆。一点碎发垂在鬓边,她的耳朵面颊还带着一层稚嫩的茸毛。灯光之下,那层茸毛幻化成了薄薄的光晕,笼罩了她桃花瓣一样的小脸蛋。   对着万嘉桂抿嘴一笑,她抿出嘴唇清秀又清晰的棱角线条。星光在她黑沉沉的大眼睛中一闪而逝,她转向了前方,目光消失了,然而裙角还在飘,一下一下,暗暗撩拨着万嘉桂的腿。   万嘉桂怔怔地盯了片刻茉喜的后脑勺,末了松开茉喜的手指,他像受了惊一般,拔腿就走。   他走了,茉喜没失落,反倒有点得意。她知道万嘉桂目前至少是不讨厌自己,那么他的走,也就说明了他的慌与乱。有慌有乱,也就间接地证明了她有让他慌乱的本事,她在他心里,是有点分量的。   茉喜学文化,学破了头也还是大字不识几个,可在谈情说爱这一方面,她随了她那一对风流的爹娘,天然的无师自通。   戏台上的武戏告一段落,换了个老旦上台,长篇大论唱个不休。凤瑶知道茉喜看不懂这个,便扭了头去瞧她。偏巧茉喜也正在偷眼瞟着凤瑶,两人视线相对,也没说话,直接就心有灵犀一般,手拉着手扭头一起走开了。   走到没人的地方,凤瑶抬手捂着滚热的脸,低声笑问道:“茉喜,他怎么样?”   茉喜站在了暗处,让凤瑶看不清她的神情,“好。”   一声“好”之后,茉喜又开了口,“往后你有了他,就该不理我了。”   凤瑶听了这话,有些吃惊,“那哪儿能呢?”   茉喜垂了头,“原来你和你的同学出门,就从来不带我。现在你有了他,更没心思管我了。”   凤瑶抬手轻轻打了她一下,“带你带你,我的同学你都不认识,带了你,你和她们也玩不到一块儿去,带你干什么?再说你也知道娘她……反正我看最近娘对咱们松一些了,他又不是陌生的外人,这一回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把你丢在家里。”   茉喜听到这里,方才的得意忽然化成了乌有,因为凤瑶实在是太傻又太好了。张开双臂抱住凤瑶,她把下巴搭上了凤瑶的肩膀。凤瑶身上的香气幽幽地往她鼻孔里钻,她闭了眼睛,不知道两个人是谁依靠谁、谁保护谁。   大戏在午夜落幕,万家老夫妇带着儿子告辞离去,白二爷和鹏琨跑得没了影,于是白二奶奶守着空房,很孤独地满意了一场。至于女儿的心思,她因为身心疲倦,所以懒得问,同时认为也不必问。因为万家大少爷已经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了,绝非倭瓜,女儿若是再敢挑三拣四,那就属于找打了。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是个又晴又冷的好天气。白家上下因为昨日狠狠地操劳了一场,所以今日全都懒洋洋的。白二奶奶久久地不肯起,凤瑶因为无学可上,也睡了懒觉。唯有茉喜像吃了药似的,精神百倍。昨夜那样寒冷,她光腿穿裙子在风地里站了许久,今早一觉醒来,莫说伤风感冒,她根本连个喷嚏都没打。悄悄地洗漱过后坐到梳妆台前,她仿佛闲来无事摆弄玩意似的,摆弄起了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不出片刻的工夫,瓶罐中的舶来化妆品就转移到她刚洗干净的脸蛋上去了。   她平时没有接触这些东西的机会,凭着她那白里透红的年少面孔,也无须这些东西的修饰,然而昨夜听闻今晚万嘉桂要来请凤瑶出门吃喝游玩了,她立刻存了心眼。此刻从罐子里挖了一指头香粉膏,她占大便宜一般往脸上一抹,抹过一指头之后感觉不够劲,于是又挖了一指头。   费了偌大的工夫,她抹匀了脸上这两坨香粉膏,同时也抹出了一张粉白粉白的脸。然后她仿照月份牌上的美女照片,用眉笔将两道眉毛描得极长。而在凤瑶睁开眼睛清醒之时,她已经把嘴唇也涂成了一颗红樱桃。   凤瑶揉着眼睛坐起身,冷不防地见了茉喜的新形象,当场笑出了声音。一边笑,一边又连连地挥手,“洗了洗了,你怎么给自己画了一张假脸子?”   茉喜沉醉在香粉膏的茉莉香中,听闻此言,她一摇头,“不,洗了多可惜——不好看吗?”   凤瑶正要回答,窗外却是响起了小丫头的声音,“大小姐,您方才睡觉的时候,万家大少爷来了电话,说是上午十点钟的时候过来,要接您去逛公园。”   此言一出,凤瑶和茉喜一起望向了屋角的大自鸣钟,望过之后,凤瑶哎呀了一声,因为此刻已经快到了九点半!   凤瑶没有时间逼着茉喜洗脸,慌慌地自行洗漱更衣。更衣的时候运气好,居然找到了她两年前穿过的一身花格子呢短大衣。将大衣扔给茉喜,她撕撕扯扯地对着镜子梳头发——头发睡乱了,然而没时间治理它,只能是像茉喜一样,也把它编成两条大辫子。   凤瑶刚刚束好辫梢,茉喜刚把短大衣套到了水手服外,万嘉桂便来了。   万嘉桂换了一身黛蓝色西装,配着浅色领带,高高大大地站在凤瑶房内,他很文明地不往卧室方向去看。凤瑶匆匆地抹平了身上旗袍的皱褶,然后走出来对着他点头一笑,万嘉桂迎着她的目光,也是一笑。空气静静的,两个人也是静静的,虽然昨日是第一次相见,但是今天再会,凤瑶已经感觉他有一点亲。   万嘉桂主动开了口,“昨夜说好是晚上来接你,可是今早我看天气这样好,所以一时忍不住,就打算请你白天出门,一起去北海划划船。”   说完这话,他抬眼看向凤瑶,心中没有忐忑与波澜,只感觉空气芬芳、阳光和暖,周遭一切都是又静又好。他又问:“我想我大概是来得太冒昧了,你吃早饭了吗?”   这回未等凤瑶回答,凤瑶身后的门帘子一掀,茉喜替她做了回答:“还没呢!”   凤瑶一点也没觉着茉喜多嘴,甚至认为茉喜在这件事上的多嘴乃是合情合理——茉喜嘴馋爱饿,对于“没吃”这件事情,定然是要比自己更关注。   万嘉桂没想到茉喜会像个鬼似的,忽然从凤瑶背后钻了出来,及至看清了茉喜那张被香粉膏覆盖得一马平川的粉白脸子,他越发地惊,只从嘴里嗬了一声。   “嗬”过之后,他为了不至于当场笑出声音,所以连忙走到窗前向外望,做出了看天色的姿态,“正好,也快到中午了,要不然……不介意的话……我们索性提前出去吃午饭?”   凤瑶一听这话,倒是欢喜,“那好极了,茉喜平时难得出门,我们吃完午饭去划船,正好也能带她一个。”   这话说出来,茉喜站在后方,心里酸溜溜地不太得劲,“‘你们’?哼!”   万嘉桂一边微笑点头,一边也在心里犯狐疑。茉喜的心思他自认为是懂个八九分,他和凤瑶去约会,这丫头片子竟然也要插足,怕是别有一番用意。但是狐疑归狐疑,他又不能拒绝凤瑶的要求,尽管他怀疑凤瑶是被茉喜当了枪使。   “凤瑶好。”他想,“良善、厚道、稳重,得妻如此,乃是福分。”   想到这里他就不再往下想了,怕自己会想到茉喜身上。凤瑶总是一个样,茉喜却是千变万化,想茉喜会让人想出了神。而他现在急着带凤瑶出门,没工夫出神。   在俘获万嘉桂的心灵之前,茉喜决定小心行事,万万不能惊动了凤瑶以及旁人。所以一路跟紧了凤瑶,她对万嘉桂是一眼不看。   万嘉桂开来了一辆乌黑锃亮的美国汽车。这汽车是他从他的军官朋友那里借来的,有九成九的新,奔驰在大街上,很能出风头。白家只有马车没有汽车,所以凤瑶上了汽车之后,须得强管着自己,不许自己好奇地东张西望;而茉喜干脆连马车都没坐过,弯腰坐到了凤瑶身边,她开始把个脑袋乱转,又忍不住抬起手,想要摸那车顶。凤瑶眼看前方副驾驶座上的万嘉桂没有留意自己,连忙把茉喜的手拉了下来,眼看茉喜要趴到车窗上向外望了,她慌忙又攥住了茉喜的胳膊,不许茉喜乱动。   万嘉桂通过后视镜,留意到了后方的动静,此时便回过头笑道:“你们两个年纪相仿,却是一个像大姐姐,一个像小妹妹。”   此言一出,茉喜愣了愣,随即想起了自己对万嘉桂撒过的谎——她告诉万嘉桂自己是十七岁!   十七岁的她,万嘉桂都不想要,若是知道她只有十五岁,那岂不是要彻底没戏?趁着凤瑶还没开口,她赶紧出声抢了话,“我……凤瑶懂得多,我什么都不懂。”   万嘉桂笑了笑,转向前方不言语了。茉喜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额头上的冷汗几乎融化了那厚厚的一层香粉膏。   汽车鸣着喇叭,一路气派非凡地开向了东安市场。汽车夫是个副官打扮的青年,不消万嘉桂吩咐,自动地就会找方向选地方。凤瑶和茉喜各自向两边窗外望,就见路上行人纷纷驻足观望自坐的这辆漂亮汽车,便是各怀了心事。凤瑶是有些羞愧,因为自家困窘,如今坐了万家的汽车抖威风,也算不上得意,倒像是还未过门,便先占了夫家的便宜;茉喜则是圆睁二目,头发梢上都来了精神——万嘉桂是真厉害呀!不光长得好,本事也大,往后自己嫁给了他,出出入入都坐大汽车,那得多抖?既然能坐上汽车,旁的方面自然也亏不了,到时候自己也做个珠光宝气的打扮,好馆子要吃个遍,好戏院——甭管听不听得懂——也得看个遍。只可恨这汽车是个铁盒子,外头的人看不见里头的人,让她像是衣锦夜行,不能得意到底。记得在凤瑶屋里的杂志广告上见过敞篷的小汽车,那汽车坐上去,前后一里地的人都瞧得见,那才叫不白坐。自己加把劲,将来成了团长夫人,定要撺掇万嘉桂买一辆敞篷的,并且要红汽车,大红的,在阳光下流光溢彩,想一想都漂亮死了。   在茉喜浮想联翩之时,汽车停了。万嘉桂和汽车夫一起下了汽车,转身为两位女士打开了后排车门。偏巧,从万嘉桂这一侧下汽车的人乃是茉喜。茉喜一边下车一边抬头,想要见缝插针地向万嘉桂飞个眼,然而在一个媚眼滴溜溜地要飞未飞之际,她忽见万嘉桂看着自己,忍不住了似的一笑,笑得还挺大,露出一排非常整齐的白牙齿。   这个笑容因为来得太意外,导致茉喜一惊,蓄势待发的媚眼也胎死腹中。惊过之后,她也笑了,笑得有些不好意思。面红耳赤地低下头——她现在已经很知道羞涩了。   她知道羞涩,却不知道万嘉桂对着她笑,只是因为她那一脸的香粉膏太有厚度,并且异常粉白,让她的面孔和脖子耳朵都有了颜色差异。这么一张粉白脸上,两道细眉毛兵分两路,被她用眉笔一直描进了鬓角里;本来是好好的小嘴唇,先是被她用香粉膏糊成了白色,后被她用口红重新画了个樱桃小口。仅从这一张脸上,便显出了她另起炉灶重新做人的勃勃野心。   万嘉桂忍着笑扭头去看凤瑶。凤瑶在汽车另一侧也站稳当了。秋天的大太阳下,她仰起头望向前方,面孔虽然也稚嫩,然而沉静端庄,尤其是有股子清水出芙蓉的洁净劲儿,仅从形象论,和此刻的茉喜正处在了两个极端。   万嘉桂不笑了,面对着凤瑶,他感觉自己也还是庄重一点为好。   万嘉桂领路,带着凤瑶和茉喜进了前方一家番菜馆子。万嘉桂要了一间雅座,请她二人在自己对面并肩落座了,又从仆欧手中接过菜牌子,微笑着递向了凤瑶。   凤瑶先前和同学一起吃过一次番菜,然而算不得有经验,所以此刻见了万嘉桂的举动,她不紧不慢地开口笑道:“你看着点吧,我和茉喜都不大懂这个。”   万嘉桂收回菜牌子,忖度着点了三人分量的饭菜。此时未到饭点,食客尚少,所以那仆欧夹着菜牌子走后不久,各样菜品便流水一般地一样一样依次上了桌。   茉喜起初拿着叉子吃甜品时,倒还没觉怎样美味,及至见仆欧把一份牛排摆在自己面前了,眼睛才不由得一亮——好大的一块肉!   茉喜爱吃肉,意图鲸吞牛排,然而牛排很快给了她颜色。手握餐刀使出杀猪宰牛的力气,她硬是一块肉也切不下来。偷偷溜了凤瑶一眼,她见凤瑶已经用叉子叉了小块的牛肉往嘴里送了,心中便是暗暗地纳罕,因为凤瑶在力量上,一直不是她的对手。   她偷着看凤瑶,万嘉桂也在偷着看她。万嘉桂看了她那个垂涎三尺的劲头,心里替她着急,恨不能直接伸出刀叉为她把牛排切成小块,然而当着凤瑶的面,他显然是不能那么干。   凤瑶表面吃得优雅,其实也是气运丹田,对那牛排使出了浑身解数。忽然叉子一滑,一滴黑胡椒汁飞到了她的旗袍前襟上。她红着脸放下刀叉,拿着小皮包站起了身,“我、我得去擦擦衣服。”   万嘉桂立刻叫来仆欧,让仆欧引领着凤瑶去洗手间。及至凤瑶出了雅座,万嘉桂一言不发,直接出了手。将茉喜的盘子往自己面前一拽,他三下五除二地把牛排切成了肉块,同时咬牙切齿地说道:“笨死!”   茉喜笑了,小声说道:“我就知道你对我好。”   万嘉桂听闻此言,立刻把盘子向茉喜一推,“你可别胡思乱想。往后你还得叫我一声姐夫呢。”   茉喜在桌子下面伸了脚,轻轻一踢万嘉桂的小腿,“我才不要你当我姐夫!你知道我的心意。”   万嘉桂一掀桌布向下一瞧,随即抬头对着茉喜皱了眉毛,“小丫头片子,看你踢我这一裤子灰!还有你那脸——你天天跟凤瑶在一起,怎么一点儿好也不学?”   茉喜一愣,“你说我比她丑?”   弯腰拍了拍裤管上的灰尘,万嘉桂抬起头压低了声音,“瞧你这张大白脸!你那是搽粉还是刷墙?昨晚瞧你是个挺好看的小丫头,哪知道一宿不见,你就成精作怪到这个地步了。你要是我的妹子,我非把你大头冲下扔池子里狠涮一顿不可!你和凤瑶年纪一般大,可看看凤瑶,再看看你!一个是大姑娘,一个是小丫头片子!”   茉喜听了这话,一言不发,立刻就从衣兜里掏出手帕,又端起茶壶往手帕上倒了点水,然后开始低头要擦脸。万嘉桂见势不对,连忙起身出了雅座,让仆欧送来了一把热毛巾。   在茉喜托着热毛巾擦出真面目时,凤瑶也娉娉婷婷地走回来了。见茉喜终于肯自动地改邪归正了,凤瑶口中没言语,心里松了一口气——出门时匆匆忙忙,她都要上汽车了,才发现茉喜不听自己的话,居然没洗脸。   万嘉桂清了清喉咙,开始继续和凤瑶谈天说地。茉喜坐在一旁倾听着,因为刚意识到自己现了一路的眼,所以心情沮丧,情绪也有些低落。   及至一顿午饭吃完了,万嘉桂果然带着两位女士前往北海,又租了一条上好的小船。三人坐在船上,依然是只有凤瑶和万嘉桂交谈,谈着谈着,万嘉桂转移了话题,“茉喜妹妹倒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   茉喜飞快地横了他一眼,知道他是在讥讽自己。   凤瑶以为茉喜受了冷落,连忙扭头对着她笑了笑,随即又对万嘉桂解释道:“其实茉喜在家也很活泼的,她只是怕生。”   万嘉桂恍然大悟似的深深一点头,“原来如此。”   茉喜垂下了头,心中有喜也有恨,暗暗地骂万嘉桂,“你就装吧!”   对待凤瑶,万嘉桂堪称是殷勤周到。三个人划够了船,便上岸找了一处茶座坐下,喝咖啡吃点心。休息片刻之后,又起身四处地逛了逛。不知不觉到了傍晚时分,汽车开过来,又把他们拉去了一处番菜馆子里。而这一次饱餐过后,他们就欢声笑语地直奔了电影院。直到天黑透了,凤瑶和茉喜才相携着回了家。 第五章 黑云摧城   万嘉桂果然是来得勤了,一天一趟,上衙门当差一样。   他之所以来得这样勤,乃是有两个原因:第一,当今时代的青年男女,没有不挽着膀子走走逛逛便能恋爱结婚的,起码对于摩登的青年男女是如此。而他自诩也是摩登一流,故而不肯省略了这文明的一步,尽管他和凤瑶之间早定了娃娃亲。第二,他军务缠身,忙得很,不能总留在北京城里领着两个小妞压马路。因他几个月前冒险逃出京城,提前向他的顶头上司孟旅长通了风报了信,使得孟旅长和孟旅长的顶头上司有备而战,没有着了姓陈的道,所以他算是立了一大功,赏赐在外,孟旅长还格外地给他放了一个月的假。换言之,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留在北京城中做大少爷,时间有限,不勤不行。   因此,他每日早来晚走,横竖他的爹娘已经返回了天津,他孤身住在北京的万家老宅里,也是寂寞。越是和凤瑶相处,他越感觉凤瑶好,好得让他无话可说,只能赞美。及至赞美完毕了,他夜里回家往床上一躺,心里想的不是凤瑶,是茉喜。   凤瑶纯粹只是美,只是好,让人没有对她再琢磨推敲的余地。茉喜就不一样了,万嘉桂一想起茉喜,就隐隐地要闹头疼。   茉喜也美,但是,据万嘉桂看,似乎不是那么的“好”,眉宇之间总像是缭绕了一抹妖气。当着凤瑶的面,她对他是一眼不多看,及至凤瑶离了眼前,她的眉眼立刻就活了,偶尔轻飘飘地横他一眼,他便如同中了妖法一般,竟能打出个激灵来。   像妖,同时也还是只稚嫩的小妖,飞眼倒是飞得娇滴滴了,其他方面的手段却是有限,时常在桌子底下踢他一裤子灰。万嘉桂没有脚踏两只船的意思,有一次想要正色地呵斥她一句,让她放尊重点,然而思来想去的,他没忍心真干。因为在开口之前,他板着脸转向茉喜,忽然发现茉喜一直在望着自己出神,傻呆呆的、眼巴巴的,几乎有了几分可怜相。两人目光相对了,茉喜立刻向他笑了一下,笑得很做作,嘴唇抿得薄薄的,似乎是要极力笑得甜美。笑得假,眼神却真,又野又急又惶恐,仿佛是要一口活吞了他。   那一瞬间,万嘉桂心里难受了一下,真想狠狠地对她好一场,要什么给什么,最起码的,给她置办一身厚衣裳。茉喜现在还穿着裙子露着腿,尽管小腿上的袜子已经换成了羊毛的,但是膝盖依然晾在外面。万嘉桂知道她身体好,但是不信她能好到寒暑不侵。   他不知道茉喜只有要出门见他时才这样穿,凤瑶的衣服,大半她都穿不了,穿得了的又都是裤褂之流。而她此刻不需要温暖,只需要美。美了,才能把万嘉桂勾引到手。   这天上午,万嘉桂托着个大玻璃匣子来了。   玻璃匣子一尘不染,因为尺寸很是不小,所以称它为玻璃箱子更合适。匣子里面五色缤纷,自上而下摞着一层层的薄厚衣料。把大玻璃匣子放到凤瑶屋里,他很自然地对凤瑶说道:“这是给你和茉喜妹妹买的,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颜色,我就自己忖度着挑选了几样。北京城我不常来,你们自己去找熟裁缝,拿它做几件衣服穿吧。”   凤瑶从未想过要收他的礼,见状便是喃喃地想要推辞,而万嘉桂又从衣兜里掏出两只小小的方盒子,轻轻放到了桌上,“这是耳环,也是两份。不知道这个款式你们看不看得上,我不懂这个,珠宝行里的伙计说它好,我就要了它。”   说完这话,他状似无意地对着茉喜一点头,眼睛盯着茉喜的耳垂。茉喜的耳垂上穿着一对光泽暗淡的小银耳环,乍一看简直要将它忽略掉,即便不忽略,它也只是一对寒碜物件。   凤瑶红了脸,“好端端的,怎么送了这么多礼物过来?”   万嘉桂笑了笑,想说两句俏皮话,可是在茉喜炯炯的注视下,他嗓子发干,竟是一句话也没说出来。茉喜是个人精似的东西,他想茉喜应该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不娶她,不是心里不喜欢她,不娶她,也能一样地对她好。   到了夜里,万嘉桂告辞走了。凤瑶洗漱过后上了床,心里想起那一大匣子衣料,她暗暗地也很欢喜。翻身面对了茉喜,她快乐地小声说道:“明天就打电话让裁缝过来,这回是万大哥送来的料子,不是咱们自家买的,全用了也没关系。”然后抬手一戳茉喜的眉心,她又问道:“我就要那块花格子呢,剩下的你随便挑,全挑去了也成。明天咱们好好选一选衣服样子,你还没穿过新衣服呢。”   茉喜侧身躺着,因为做贼心虚,所以不敢正视凤瑶的眼睛,只点了点头。   凤瑶沉默着想了想,随即低声又道:“茉喜,你说他这个人,怎么样?”   茉喜听到这里,忽然伸手一推凤瑶的肩膀,让她翻身背对了自己,然后贴上去搂住了凤瑶的腰。她在温暖的气息中低下头,把前额抵上了凤瑶的后脊梁。   “我看他很好。”非得以这样的姿势,她才能够用平和的调子答出话来,因为前方没了凤瑶的眼睛。   凤瑶向上拉了拉棉被,又背过一只手摸了摸,见茉喜真是盖严实了,这才放了心,“茉喜,我想好了。等我和他结了婚,你也跟我去吧。要不然我走了,你一个人留在家里,怎么过啊。”   茉喜听了这话,鼻子一酸,忽然有点想哭,“那我跟了你去,你不嫌碍眼?”   凤瑶在被窝里抬了手,一打她搭在自己腰间的手臂,“胡说八道。对,我嫌你,等你跟我去了天津,我第一个把你也嫁出去!”   茉喜眨了眨眼睛,然后放出了轻快的声音,“你自己还没嫁人呢,先要学着做媒了。你不说做媒这事儿最庸俗了吗?”   凤瑶往被窝里缩了缩,舒舒服服地闭了眼睛,“说不过你,不理你了。”   凤瑶没心事,说睡就睡。但是茉喜睡不着。茉喜想凤瑶现在是什么都不知道,一旦她知道了自己的心思,还能这么疼爱自己吗?   “疼爱”二字当然是会立刻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怕是只有痛恨了。   被凤瑶痛恨会是什么感觉,茉喜一时间想象不出。环在对方腰间的手臂缓缓地收紧了,她只希望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晚点来。   翌日上午,一如既往地,万嘉桂又来了。这一回到白宅,他先去给白二奶奶请了安——本来还应该有个白二爷,但白二爷长年驻扎在烟花柳巷之中,家中除非死了人失了火,否则他神龙见首不见尾,说不回来就是坚决地不回来。   万嘉桂斯斯文文地和白二奶奶谈了半个小时,然后起身告辞,轻车熟路地去了凤瑶院里。他与凤瑶已经朝夕相处了大半个月,相互之间聊也聊了玩也玩了,虽然还没有牵过手,但是双方的心意都是相通的了。凤瑶是死心塌地地等着嫁,他的父母算好了明年开春时的黄道吉日,所以他也是死心塌地地等着娶。总之一切都是平安静好,只要别想起茉喜。茉喜和凤瑶几乎是同年,又是一起长大的,可不知怎么回事,竟然会是那么的不一样。凤瑶是一尊安然的菩萨,茉喜便是一股打着旋儿的妖风——妖异,同时也天真。万嘉桂记得昨天自己见凤瑶提着阳伞不方便,便主动伸手要替她拿伞。在拿伞之时他偶然一扭头,正看到了茉喜凝视自己的手。那一刻茉喜把眼睛睁到了奇大,直勾勾的,眼神简直就是如狼似虎,然而是悲怆的狼虎——明明还是个小丫头的面孔,然而竟会悲怆,大概只是因为自己特地地照顾了凤瑶。   所以昨夜接到旅部发来的急电之时,他不知怎的,竟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急电上只有寥寥几行字,是孟旅长让他赶紧归队。当初说好了是给一个月的假,如今还剩一个多礼拜就让归队,显然是军中有了急事。如同得了挡箭牌一般,万嘉桂今日先去向白二奶奶辞了行,然后又过来向凤瑶告了别。   他过来说这话时,凤瑶正在教茉喜织毛线衣,听了这话,她略略有些怅然。但是男子汉大丈夫,又是个军人,理应服从军令。话说回来,她十分高看万嘉桂,也正是因为万嘉桂有这一身规规矩矩的威严正气,和白家的男人全不一样。   “那……”她不好意思表现得太过关情,勉强平静了脸色询问:“下次放假,总要到新年时候了吧?”   万嘉桂微笑着想了想,“不一定,问题在于我的兵全驻扎在保定那边儿,他们要是在城外的话,我满可以自己给自己放假,有军务办军务,没军务就回家去。可我明天去了保定,想回来一趟就不那么方便了。再说看这情况,保定那地方我也住不久,到底要去哪里,现在还说不准。但是总而言之,我估摸着,远不了,不会出河北。”说完这话,他下意识地扫了茉喜一眼。   茉喜自从听闻他要走之后,就在椅子上坐成了一座木雕泥塑。怀里捧着纠缠不清的一大团毛线和插在毛线中横七竖八的几根长针,她像搂了一只大刺猬似的,微微偏着脸,仿佛把全部精气神都耗在了“倾听”这一件事上。   当着凤瑶的面,她不好随便开口,所以就只能听。   万嘉桂明白她的心思,所以沉吟了一下之后,故意又说道:“姓陈的上一次让我们打得稀里哗啦,元气大伤,现在肯定是没本事再反扑了。我们旅座这么急三火四地让我回去,我寻思着,大概是上头督军要来阅兵。阅兵不比打仗简单,琐事一大堆,全得长官们负责。”   然后他抬手向上一抹西装衣袖,露出了一点豪迈相,“等我再回北京了,第一个就来看你们。凤瑶,你想想,到时候咱们上哪儿玩去?茉喜也说说,提前想好了,免得到时候耽误时间。”   茉喜没言语,低头盯着万嘉桂的皮鞋看——不好长时间地盯着人家的脸,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看脚。没想到万嘉桂走得这么快,她还有好些话没向他问。那天夜里他跛着一只脚,是怎么翻墙逃出北京城的?逃跑之前留下的那张纸条上,写的又都是些什么字?上一个问题是没机会问,下一个问题是不好意思问,她不想让万嘉桂发现自己大字都不识一个。   凤瑶不远不近地站在万嘉桂面前,笑了笑,轻声答道:“这一时间哪儿想得起来?”   这个时候,茉喜忽然说了话:“不着急,反正要见面也得等万大哥再回来。万大哥在保定想,我们在家里想,看谁想得最好。”   万嘉桂总感觉茉喜是话里有话,故而垂下眼帘,只是微笑。凤瑶看看万嘉桂,又看看茉喜,一颗心像窗外秋日的太阳,情绪淡淡的,然而很温暖。   当天下午,万嘉桂当真是离去了。凤瑶和茉喜一路送他到了大门外,眼看他钻进汽车,又眼看汽车呜呜地开远。凤瑶叹了口气,心中有些不舍,同时只盼着他一路平安,平平安安地走,再平平安安地回来。   一边想,她一边转身拉着茉喜要往回走,可是在转身的一瞬间,她忽然发现茉喜的眼中亮晶晶的,竟像是含了泪一般。   “怎么了?”她紧张地问,“哭什么?”   茉喜吸了吸鼻子,压着心慌答道:“大户跑了。”   私底下她曾经和凤瑶开玩笑,说万大哥出手阔绰,应该再向他要点什么,反正他有钱,自己权当是吃大户。所以此刻她灵机一动,旧话重提,故意做出赖唧唧的孩子相,“没人天天请咱们看大戏下馆子了。”   凤瑶登时苦笑了,“坏东西,你吓我一跳!”   茉喜怕凤瑶多想,所以顺着话头,继续问道:“万大哥那么阔,你怎么不向他要点儿钱,接着把书念完呢?反正你要嫁人也得等明年,还早着呢。”   凤瑶也知道万嘉桂手里宽绰,但自己既然是没过门子,和他就不能算是一家。因为这个,她是坚决不肯向万嘉桂伸手要东要西——别说要,她连说都不肯说,怕万家知道白家穷得连大小姐读书都供不起,会丢了自己和自家的脸面。   “我不。”她言简意赅地作了回答,“那样不好。”   话音落下,忽有一个人影从胡同口疾冲而至,一边狂奔一边哇哇地号啕。凤瑶感觉身后有了风声,下意识地扯着茉喜向旁一躲,随即就见来者且哭且含混地呼喊,一路踉跄着冲入了大门。凤瑶惊讶地停了脚步,因为认出对方乃是父亲的跟班,而跟班口中依稀哭叫的乃是——   “老爷不好了!”   跟班的狂呼乱叫像一股黑色的旋风,瞬间席卷了白宅全境。   白二爷不好了,白二爷是真的不好了!   白二爷早上还好好的,在窑子里七碟子八碗地吃了一顿丰盛早餐。然后连着吸了十来个大烟泡。中午他去了朋友家,喝了半瓶白兰地,也还是很好。朋友家住的是小洋楼,白二爷醉醺醺地顺着二楼楼梯往下走,冷不防一脚踏空滚了下去,滚到最后他一头撞上了钢制的楼梯扶手,咚的一声闷响,一下子让他开了瓢。   然后血葫芦一样的白二爷被朋友紧急送去医院,半路上就不好了。   白二奶奶是个薛宝钗的做派,从来不乱的,但是此刻也乱了。白二爷再不好,可也是她的丈夫,也是名义上的一家之主。攥着手帕拭着滔滔的眼泪,她不肯哭出声音,勉强镇定着换了衣服往外走。鹏琨早在三天前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此刻自然也不能指望他主事。凤瑶泪汪汪地要跟着她去医院,她不让,因为家里的马车不知所踪,她自己出门也得现到胡同口去叫洋车。既然如此,还带个累累赘赘的女儿做什么?   白二奶奶到医院时,白二爷已经彻底断了气。   白二奶奶站到病床前,看着正在冷硬的丈夫,一口气吊上去下不来,她登时就晕过去了。   十分钟后,白二奶奶悠悠醒转过来,伏在床边哭了个天昏地暗。她在医院哭,消息传到了家里,凤瑶也是哭。茉喜听了二叔的死讯,毫不动心,可看凤瑶哭成了那个样子,自己一声不吭也不大合适,便沉默着坐在一旁,屏住呼吸憋红了面孔,硬是憋出了几滴眼泪。有了这几滴眼泪做护身符,她便可以大大方方地出门要热水要毛巾,然后拧了毛巾去给凤瑶擦眼泪了。   这个时候,白家人满城找了个天翻地覆,终于把鹏琨找回来了。   家里的人既然齐全了,白二爷也的确是死透了,那没得说,接下来就该是大办丧事。白家早就不养账房先生了,家里的钱——凡是能留得住的——全被白二奶奶把握在手中,也正因此,白二奶奶愁得眼泪总是不干。   因为没钱。   白家早就是个空壳子了。依着白二奶奶的意思,本来在这几天,就要把家中的仆人杂役打发掉一半,以便缩减开支。仆人用不起了,后头的年关也还不知道该怎样过。在这样困窘的境地里,她拿什么去发送丈夫?   她含泪把儿子叫过来,知道儿子手里多少能有几个钱,让他把钱拿出来救急。披麻戴孝的鹏琨脸上挂了几滴泪,对待母亲,他的态度非常和蔼,也非常坚决,“我没钱。我有钱我早买汽车了,您看我天天坐着那旧马车到处走,就该知道我是没钱的呀!再说我一没差事二没进项,我要是有钱,反倒新鲜了。”   白二奶奶看着体面漂亮的大儿子,一颗心寒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咬着牙坐了良久,她最后向外挥了挥手,“去吧。”   等鹏琨走后,白二奶奶再没和任何人商量,直接把她给凤瑶存的嫁妆拿出来了。这是一笔薄薄的嫁妆,还是在凤瑶十四岁那年,她使出浑身解数,无中生有一般强行积攒出来的。凤瑶不是明天立刻就去嫁人,白二爷却是不能在家中久停的,白二奶奶没有选择,只能是先顾眼前了。   凤瑶前些天早出晚归地跟着万嘉桂四处游玩,略略地受了点寒。她身体好,偶尔咳嗽两声也不在意。可如今接连着痛哭过几场之后,她力尽神昏,疾病的力量便占了上风。起初她还挣扎着陪伴母亲,想要多多少少地帮一点忙,可是如此挣扎了两天之后,她不但没能帮上什么忙,反倒是把自己也赔了上,病恹恹得起不来了。   茉喜到了这个时候,心中也有几分凄惶。她对白家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好就好歹就歹,她有冷眼旁观的狠心。可话说回来,白家这一亩三分地里毕竟有着她的吃和穿,虽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是吃没好吃穿没好穿,但平心而论,日子总比在大杂院里苦混时舒服多了,况且这家里还有个凤瑶。攥着凤瑶的一只手,她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白家如今风雨飘摇,竟像是要散了一般。   凤瑶的手软而热,偏于干燥。她先是以慰藉之姿握着它,握着握着换姿势了,她用它包住了自己的冷拳头。从来不生病的凤瑶忽然病得起不来床,这也让她感到恐慌。对她来讲,凤瑶绝不只是个女伴而已,甚至也绝不只是个姐姐而已。她没亲人没友人,凤瑶在她面前,把她所需要的一切角色全扮演了。   关门闭户得了清静,她用大被蒙住了凤瑶,想让凤瑶好好发一身透汗,然而鹏琨却又来了。   鹏琨来归来,倒是没有什么正经大事,单是焦头烂额地憋了一肚子火,跑到妹妹这里发了一通牢骚,牢骚的中心人物则是万家老夫妇——“那老两口子赶巧不巧,偏偏在上个礼拜启程去了西安走亲戚,如今还不知道耽搁在路上哪一站,立时回北京显然是不可能。平时用不着他们家的时候,说来就全家一起来,老两口子先走了,儿子还一天一趟地过来点卯;现在可好,家里真出大事了,真需要人手相助了,万家立时躲了个无影无踪,尤其是万嘉桂,叫名是个大团长,还指望着他过来给咱家撑撑门面呢,他可好,直接跑到九霄云外去了,连个屁都不往回放,什么东西!”   一场牢骚完毕,鹏琨做了总结陈词:“就这么个靠不住的货,还被你和娘当成宝贝天天夸!你啊,不是我说,将来嫁到那种凉薄人家里去,有你好受的!”   凤瑶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听了这话,一句也反驳不出,眼泪顺着眼角往太阳穴流。茉喜无声地深吸了一口气,把心中怒火极力地压住了,也不言语。而鹏琨意犹未尽,还想再唠叨几句,哪知卧室门帘子一掀,有人挟着一身寒气在门口刹了闸。大小姐的卧室乃是个尊贵地方,来者不敢擅入,只能是站在门口大声喘道:“少爷,快去瞧瞧吧,讨债的来啦!”   讨债的不来,白家上下一边忙碌白二爷的后事,一边念着白二爷生前的好处;讨债的一来,众人如梦初醒一般,这才想起白二爷生前温和悠然是不假,可花天酒地也不假。他是潇潇洒洒地只身升天去了,他这些年挥霍出的那个大窟窿,却是留在原地,活活坑了全家人!   俗话说得好,人死债不烂。但话说回来,欠债的入了土化了灰,不能不让债主子们感到恐慌和空虚。于是仿佛是在一瞬间的工夫,白宅大门就让讨债的给堵上了。   白二奶奶自认为是个妇道人家,不好出面去和那帮气势汹汹的老爷们儿们当面交锋,于是要派鹏琨出场。然而鹏琨自己屁股后头也拖着一条还不清的债尾巴,白二爷的债主,往往也是他白大少爷的债主。   他不说去,也不说不去,自己悄悄地顺着侧门溜了。   鹏琨跑了,债主子们叫嚷了半天不见白家人露面,本来没有气,也生生地熬出了气。白二奶奶坐在屋子里,哆嗦着向四面八方打电话,想要火速凑一笔款子来救急。然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白家是个坐吃山空的破落户,白家的亲戚朋友们也全是差不多的面貌。纵是真有几户略阔绰些的人家,因为知道白家的债务乃是个无底洞,所以也不肯将钱送给白二奶奶去打水漂,只是碍不过往日情面,派人送来了个几百块钱也就是了。   白二奶奶守着电话好话说尽,脸面体统全不要了,也就只借到了千八百块,白家被债主围攻的消息却是立时传向了四面八方。白二奶奶硬着头皮忍着眼泪,带着那到了手的千八百块露了面。把这千八百块分给了债主子们,她斩钉截铁地发了话,说是只要等白二爷一入了土,她立刻卖房还债,决不食言!   白二奶奶是有气派有威严的,债主子们听了她的话,又知道白家纵是什么都没了,这一大片房子却是跑不了的,所以也就暂时做了撤退。   白二奶奶回了房间,一颗心冷硬地往下沉,沉得快要跳不动,周身的肉却是乱颤,一只手伸出去,哆嗦得竟然端不起茶杯。   她不肯声张,也不吃喝,单是端然而坐。如此不知坐了多久,凤瑶强挣着走来了,见面便是带着哭腔问道:“妈,咱家是要卖房子了吗?”   白二奶奶姿态僵硬地微微一点头——不是故意要对女儿冷淡,而是周身的筋骨全像被冻住了似的,已经不听她的调动。   她等着女儿号啕一场,然而凤瑶栽栽歪歪地在椅子上坐下了,却是说道:“妈,只要能把债还清,卖就卖了,咱们大不了换一处小房小院来住。只要心里清静利索,住哪里都行。”   白二奶奶没有看女儿,眼望着前方开了口,“我在好些年前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一天。只恨这一天早来了半年,可怜你还没有——”   话说到这里,白二奶奶不说了,因为眼泪和热气哽在喉咙里,生生地堵回了她的下文。下文是什么,不必说完,凤瑶也明白。母亲是可怜自己还没有嫁出去——从深宅大院里往外嫁,和从寒门小户里往外嫁,在母亲眼中,是大不一样的。娘家体面,女儿在婆家的腰杆也直。白二奶奶对于女儿素来是不大上心,但是对于女儿的人生大事,她早有了她的念头和主意。她自己是刚强的,所以莫说她的女儿,甚至她的猫猫狗狗到了别人家,都不能受一丝一毫的白眼。   这个时候,房门开了,鹏琨蹦蹦跳跳地回了来,“妈,怎么样?我看那帮人都走了,您出面把他们给撵走的?”   白二奶奶一言不发地起身走到了心肝宝贝大儿子面前,咬紧牙关扬起手,在儿子那张漂亮面孔上抽出了一声脆响。   鹏琨愣了愣,随即捂着脸嚷了起来:“妈你疯了?你打我干什么?”   白二奶奶恶狠狠地怒道:“我就打你这个不是男子汉的混账东西!”   鹏琨挨了一个嘴巴之后,因为不能打还回去,所以气冲冲地又跑了。   凤瑶也回了房。白二奶奶独自一人枯坐着,脑子里乱纷纷地想天想地,想自己刚刚嫁到白家时的情景,想那时十八九岁的新郎白二少爷。脑子这样活泼,身体却是麻木冰冷。她不叫仆人,仆人知道她心里难过,也不进来打扰她。于是她直挺挺地,就这么坐了一夜。   翌日清晨,到了出殡的大日子。   白府名副其实,内外当真成了一片白茫茫的光景。白二奶奶坐在自家的大马车里,并没有去留意自己的儿女,单是茫然地向前行。及至送葬队伍到了城外坟地,白二奶奶下了马车,看起来依然是端庄威严的,然而心头迷迷蒙蒙,甚至不知道棺材是怎样入的土。糊里糊涂地,她又上了大马车。   白天下了一场秋雨,道路泥泞,马车走得很慢。白二奶奶在阴暗的车厢中闭了眼睛,车中只有她一个人,儿女们坐在后头雇来的大骡子车里,没胆子和她挤一辆,她知道他们其实都有点怕她。   这样很好,她累极了,正需要一点清静。脑中悬着一根弦,越绷越细、越绷越紧,她很希望把那根弦轻轻地解开,然而弦的一端连着她,另一端连着山一般的债务,以及她不可想象的凄凉晚景。解不开,怎么也解不开。   于是,在大马车穿过黑沉沉的高大门洞,缓缓地进入北京城时,那根弦终于不堪重负地断裂开了,铮的一声,响亮清越,源于脑海,源于内心。   与此同时,白二奶奶慢慢地向前栽去,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她心里还留存着浅浅的一点意识,可手脚都不是她的了,声音气息也不是她的了。她想呼喊,然而已经张不开嘴。   缓缓地半闭上眼睛,她挤出了一滴黏稠的冷泪。   在回家的路上,她心如明镜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死去了。   在白宅大门口,家里的老妈子上前一掀车帘,发现了已经是气若游丝的白二奶奶。送葬的队伍立时乱了套,鹏琨跑过来看了看,当场吓得原地乱转,一点主意也没有;凤瑶扶着茉喜站在一旁,呼呼的只是喘,也说不出话,单是伸了手对着人比画,意思是让人赶紧打电话叫医生。   一个电话打出去,医生果然是及时地赶来了,这个时候,白二奶奶已经没了气。医生的作用是判断出了白二奶奶的死因——如果没诊断错的话,白二奶奶应该是死于脑充血。   白二爷没了,白家只是乱、只是败;白二奶奶一没,白家就彻底完了。这一点不消人说,连花匠厨子都看出来了。   白家仅有的现款,全花在了白二爷的后事上。白二奶奶好面子,如今穷了,越发地要争一口气,要让白二爷体体面面地走。结果如今白二奶奶取代白二爷躺进了灵堂,家里却是山穷水尽,别说再大办一棚丧事,甚至连下个月的伙食费都成了问题。   鹏琨这回是再也逃不过了,而他往日交下的那些狐朋狗友们见风使舵,竟然都如同死了一般,一个也不肯露面帮忙。鹏琨单枪匹马地四处弄钱——再不济,他也得买口薄皮棺材装殓了他的亲娘。然而薄皮棺材也不便宜,气得鹏琨暗暗地指天骂地,恨亲娘太不懂事,明明知道人固有一死,还不早早地将自己那后事预备一番,如今事到临头,害得儿子这样为难。亲戚们也都不是人,自家出了这般惨事,他们一个个就只会付出几句哀叹和几点眼泪。至于万家,更是如同死绝了一般,事到如今,只有他家的管家过来瞧了一瞧,万家的正主则是杳无音信,连个屁都不放!   正当此时,债主子又来了。   鹏琨受了内外夹攻,简直快要发疯,恨得走投无路,索性对着凤瑶开了火,“说你是个赔钱货,真是一点儿都不冤枉你!你陪着那姓万的玩了小一个月,怎么?就只玩出了这么个成绩?咱家都这样了,他们家就来了个破管家!当初急着嫁你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联络联络万家,让他们帮帮咱家的忙吗?我们白家也养了你十七八年,你怎么就这么没用,连个未婚夫都哄不明白?!”   凤瑶自从病情发作之后,因为家中接连遇到祸事,她心中苦痛,几乎有了水米不进的意思,瘦得周身都见了骨头。坐在床上听了鹏琨的话,她隐约也感觉哥哥这话不光是骂,里头像是有点别的意思,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不好意思细想,也不好意思辩驳。红着一张脸垂了头,她噼里啪啦地只是掉眼泪。   茉喜这些天一直是不声不响只跟着凤瑶的,如今听了鹏琨的话,她忽然开了腔,“哟!真是好算盘,合着你们是打算把她卖了换钱使哪?可话说回来,要卖也得是你们张罗去卖呀,哪有让被卖的自己去找买主的呢?你们是不是还等着凤瑶一边把自己卖了,一边再给你们把钱数了?”   鹏琨一愣,随即掉转了炮口,“臭丫头片子,这儿没你说话的份!”   茉喜先是微微一笑,随即阴阳怪气地回了嘴,“那是,我们两个赔钱货,哪会说什么正经话呢?现在你是一家之主,你会说,出去对那帮堵门的债主子们说吧!我俩不向你讨钱,你犯不着对着我俩费唾沫星子。”   话到这里,茉喜的脑子里念头一转,紧跟着又补了一句,“好汉做事好汉当,你可别对着我和凤瑶打主意。凤瑶是有主的姑娘了,你敢卖她,我饶不了你,万家那个当大兵的大少爷也饶不了你;至于我……”茉喜说到这里不说了,只冷笑了一声。   鹏琨抬手指了指茉喜和凤瑶,两道眉毛一起立了起来,“好、好,白家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家,你们不是要袖手旁观吗?很好,我他妈的也不管了!”   白二奶奶只在家里停了三天,便被送葬的队伍抬到坟地里去了。   鹏琨现在根本不搭理凤瑶,有心给凤瑶另找个人家,嫁过去多少换几个钱救急,又怕万嘉桂发作丘八脾气,到时回了北京找自己算账。况且卖妹子终究不是体面事情,一旦传出去了,他白少爷还怎么有脸再抛头露面?茉喜倒是值得一卖的,然而又不甚好卖,鹏琨的性情偏于柔软,天生的不喜欢和人硬碰硬,只敢对着爹娘妹子耍耍脾气。   于是从坟地回来之后,他把自己关进房里,沉沉地思索了良久,厨子给他送晚饭,他也不要。如此过了一夜,他拎着个小皮箱,早早地出门去了。   白家上下众人,都以为大少爷这是要出去找活路,谁也没有想到他会一去不复返,直到两天后凤瑶和茉喜寻寻觅觅地进了他的房间,在窗台上发现了他留下来的一封信。   信上文字简单,只含糊地说他心中郁郁,要出门去散一散心。散心二字或许不假,可问题是他这一走,竟是将家中仅存的一点现款也全带上了!   白家值得一进当铺的值钱物件,已经是全当了。发送完白二奶奶之后,家里统共剩了约有一千块钱。一千块钱对于鹏琨来讲,当然是不够干什么的,于是他将白二奶奶留下的珠宝首饰也搜罗一空,装满了整整一只小皮箱。带着这只皮箱在两天前启了程,他把这个破家,以及家门口的那帮破债主,全扔给妹妹了。   凤瑶的身体这两天刚刚好转了些许,如今捏着鹏琨留下的信,她闭着眼睛原地晃了一下,后背随之靠了墙。额头上迅速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珠子,她手脚冰凉,嘴唇哆嗦,眼睛也直了。   茉喜站在一旁,一双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忽然一把攥住凤瑶的手,她急促地低声说道:“凤瑶,咱们也跑吧。我手里还有一点钱,长远了不敢说,至少够咱们跑到天津去。到了天津之后,让万家收留咱们,怎么样?”   凤瑶很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随即提起一口气,逼着自己离开墙壁站直了身体。   “茉喜……”她喃喃地小声开了口,“咱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万家却是一直不闻不问,我心里也觉得怪冷的。再说他们家既然能把管家派过来,可见他们还是知道的,他们知道了,万嘉桂没出河北,应该也能知道。可是……他也一直没动静。”   说到这里,她的眼圈里转动了泪珠子,“他们家对我这样冷淡,我又怎么有脸自己投奔过去呢?”   茉喜也感觉万家这一回做事太不地道,但是听了凤瑶如今的言语,仿佛另有打算一般,便追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凤瑶抬手一抹眼睛,然后低而清楚地答道:“卖房,还债。然后自食其力地过生活。我有手有脚,又念了七八年的书,不求不靠也一样能活。”   茉喜听了这话,因为太过惊讶,所以一时打了结巴,“那、那万大哥呢?”   凤瑶沉默了片刻,然后惨然一笑,“他?再说吧!我并不是胡乱地逞强,可是……”说到这里,她又笑了一下,声音却是带了淡淡的哭腔,“这么一点自立自强的志气,我应该有。”   茉喜看着凤瑶,干张嘴说不出话,因为不知从何说起。茉喜有茉喜的人生道理,她认为身为女子,头等大事就是嫁个好男人,一生一世吃香喝辣、受用不尽,纵是嫁不到顶好的,也要选个次好的;纵是嫁不成,也要将对方狠狠地榨取一番。但是看凤瑶现在的意思,倒像是要和男子一般,亲自去卖力气讨生活——这样也行?   未等茉喜想通透,凤瑶已经行动了起来。现在她能依靠的还是亲戚们,她不借钱,只拜托亲戚们设法帮着自己卖房,价钱也好商量,只要足够还债就可以。   在茉喜与凤瑶奔波思虑之际,万家夫妇走亲戚完毕,也回到了天津家中。   万家夫妇虽然形象类似倭瓜,但是脑子里并非倭瓜籽,颇有几分智慧。对于凤瑶其人,他们的确是喜爱和满意的,但是对于凤瑶背后的十来万债务,他们则是避之唯恐不及。前些天他们人在旅途,已经通过电报了解到了白宅如今的困境。白二爷和白二奶奶先后归了西,本是一件悲伤之事,他们作为亲家,无论如何都该过去尽一份微薄之力,可问题是他们还听说白宅已经被债主子们团团包围住了,自己万一露了头,会不会有去无回,也被卷进债务纠纷里去呢?娶个儿媳妇,可犯不上花十几万哪。   别说那儿媳妇是凤瑶,就算是九天仙女,这钱他们也不能花!   因此,他们坐镇天津,坚决不肯往北京来,甚至也没有通知万嘉桂——想通知也没法通知,他们对长子的了解,仅限于他到达保定之后直接带兵开向了河南。如今他和他的兵到底是在何处,他们也不清楚。   于是他们把刚回了家的管家又派了出去,让管家去找凤瑶,偷偷地把凤瑶接到天津来,接的时候利索点,可别让债主子们追踪过来。   然而管家头一天走,第二天就又回来了。垂着双手站在万老爷和万太太面前,他恭而敬之地汇报道:“白家大小姐让我向老爷太太问安,还谢了老爷太太的好意,但是白家大少爷现在失踪了,白家大小姐正留在家里张罗着卖房还债,说是暂时还来不了。”   两只倭瓜听闻此言,眨巴眨巴眼睛,隐隐地感觉有些不妥,但是准儿媳妇若能把债务处理干净了再来,对于万家来讲,倒也是一桩幸事。   思及至此,倭瓜夫妇就没再多说,只是脸上总有点讪讪的,也感觉自己像是见死不救。   仿佛就在几天之内,白宅内的仆人们就自行走干净了。   不能说他们不仗义,他们临走时没向凤瑶索要工钱,尽管工钱已经拖了两个月没有发。但他们也不肯白白地吃哑巴亏,能够顺手牵羊拿走的,他们全拿走了,厨房大师傅甚至拎走了两瓶洋酒和一大块猪肉。那些曾经对白二奶奶忠心耿耿的老妈子们,也审时度势地另找下家去了。巫婆一样的、永远监视和教导凤瑶的张妈临走时哭了一场——她本以为自己能够跟着凤瑶一起到万家去。到时她老了,也会是有地位的老妈妈,等凤瑶有了儿女,她也会用白二奶奶的规矩,把他们都管束成好孩子。可白家说败就败,万家又是那样的绝情。她老了,这一走,就只能是回乡下老家度日了。   凤瑶一直是怕她,怕到现在,终于看清了她自以为是的善心与志向。她要走了,凤瑶没什么可送她的,万嘉桂那时捧过来一匣子衣料,里面有几块好呢子,被凤瑶挑出来卷成一卷,让她带回去做衣服穿。茉喜看在眼里,没言语,直接回了屋,把余下料子全藏到立柜深处去了。   很快地,白宅成了空宅,只有守门的老头子无处可去,还驻守在门房里看大门。凤瑶的一位表舅给她联系了一位买主,是个比利时人,愿意把白宅买下来开办学校。然而讨价还价又是一道难关,白家目前的债务总额是九万五千,但比利时人只肯给九万。好在那比利时人说得一口好中国话,凤瑶脸皮薄,茉喜便不要脸面地出了头,先是好话说尽,又将整整一信封的欠条摆出来,一张一张地让那比利时人看。   茉喜说着说着还落了泪,楚楚可怜地对比利时人说:“求求先生您了,我们姐妹俩的小命,全在您手里了。”   凤瑶坐在一旁,窘得满脸通红,看着也像是要哭。而比利时人毕竟是个男人,而且是个三十多岁、还存留着几分浪漫情怀的男人。这男人被茉喜求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仿佛今天他不多出五千块钱的话,面前这两位少女就要触柱而死一般,并且罪过一定要算在他的头上。   思来想去地,比利时人一咬牙,决定付出这五千块钱。而价钱一定合同一签,比利时人便回去开始筹钱——九万五千元,说起来都算是小十万了,哪能是说拿就能立刻拿出来的?   然而白家门前的债主们却是等不得了。他们已经等了太久,眼看白家的下人们一批一批地往外走,他们心中惶惶,真怕哪天早上一过来,发现白家只剩了一座破破烂烂的空壳子,连最后的正主也趁夜逃了。   于是忍无可忍地熬到这日清晨,他们开始齐心合力地往白宅里冲。凤瑶出去想要拦一拦,可是见了门外那帮如狼似虎的老少男子们,她吓得白了脸,张嘴说了几句话,声音轻得几不可闻,如同一部默片。老门房自知拦不住,也很识相地让开了一条路,而债主们气势汹汹,大踏步地就真进来了!   正当此时,茉喜出场!   茉喜是从厨房跑过来的,一手拎着一把大菜刀,一手捏着一个大馒头,她目露凶光、且行且吃。 第六章 另谋生路   茉喜是吃馒头在先,取菜刀在后——本来昨晚两个人都商量好了,今天不许凤瑶露面去见债主,一旦债主当真围攻了白宅,茉喜先去抵挡一阵,凤瑶同时想法子从侧门出去喊巡警过来帮忙。哪知道凤瑶嘴上答应得痛快,其实心里另有主意。有她这个十七岁的姐姐在,哪能让十五岁的茉喜独自去迎战呢?   于是在十五岁的茉喜出了侧门上街买馒头时,十七岁的姐姐壮起胆子,颤巍巍地走向了白宅正门。结果在虎狼一般的债主面前,她尽管十七岁,尽管是姐姐,然而一句整话也讲不出,哆哆嗦嗦的只会筛糠。此刻战战兢兢地回头望向了茉喜,她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哪知茉喜将手中最后一块馒头塞进嘴里,三嚼两嚼之后一直脖子吞咽了,随即对着凤瑶一挥手,“你回去,有话我对他们说!”   凤瑶伸手一指她手中的大菜刀,“茉喜,你别胡闹……”   茉喜没理她,大踏步地走到了众人面前。在有条件的时候,她是相当地爱漂亮,可是条件不允许了,她也是特别地能对付。此刻她没洗脸没刷牙,在床上滚了一夜的发辫也散乱成了老鸹窝。凌乱的长刘海下面,是一双炯炯的大眼睛。眼中的水光和情意全消失了,她的眼睛只剩了个大,只剩了个亮。   “怎么?”她开了口,嗓门极大,语气不善,“要强闯民宅啊?要杀人放火啊?要欺负我家两个大姑娘啊?”   领头一名债主将茉喜审视了一番,起初看她只是个小丫头,然而茉喜说话的调子沧桑而又泼辣,像个老江湖,并没有几分丫头气。   “小姑娘。”债主开了口,“我们没有害人的意思,但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们可好,今天拖到明天,明天拖到后天,怎么着?难道这债务,还能让你们拖黄了不成?”   茉喜见对方的态度挺柔和,不由得思忖了一下,不知道自己接下来是装可怜好,还是大撒泼好。脑筋飞快地转了一大圈,末了她把眉毛一竖把脸一板,决定还是大撒泼。   “黄了?”她拔高调子,尖锥锥地反问,“想黄我们还用拖?学白鹏琨直接脚底抹油一走了之多利索啊!我俩无牵无挂的,真要想走,你们以为你们还拦得住我们呀?前天就告诉你们了,这房子我们已经卖给了比利时人,价钱谈妥了,也签字画押了,得来的钱别的不够,打发你们是绰绰有余!合同都让你们瞧过了,你们还想怎么着?这么大的一笔钱,那比利时人不得去筹措筹措吗?你们现在往我家里冲,想明抢啊?想杀人放火啊?告诉你们,这宅子里现在就我和她两个人,谁不怕担嫌疑谁就往里进。可丑话说在头里,你们要是真敢进来,我们姐儿俩哪怕掉了根头发,账也得算在你们身上!大不了咱们就报官,就敞开了闹!让警察把白鹏琨抓回来才最好!到时候你们去找白鹏琨要钱,看他能不能给你们半个大子儿!”   债主们没想到这疯丫头一张嘴就是长篇大论,不由得面面相觑。而领头那人略略一沉吟,随即又开了口,“小丫头,你也不必拿那些话讹我们!今天我们是进去定了。你不拿钱出来,我们没招,只能是长住到你这里,哪天见了钱,哪天我们走人!”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一急,眼看旁边生着一棵半粗不细的垂杨柳,她大踏步走过去,然后也没多想,直接高高举起菜刀,随即猛地一刀砍了下去!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菜刀深深地陷入了树干。茉喜右手握刀,从指尖到肩膀,全被震得又酸又麻。然而一动不动地站稳了,她恶狠狠地对着前方众人说道:“不怕死的就请往里进!放心,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姑奶奶最讲理。老娘倒要看看,我这一条命,能抵得过你们几条命!”   这几句话让她说得咬牙切齿,气流呼呼地喘出去,吹得面前乱发飘飘拂拂。身也动,嘴也动,她唯独眼睛不动,定定地死盯了前方的债主们。   债主们果然没有再向前冲,因为看茉喜像个疯子,并且是个力气不小的疯子——茉喜要是不砍出那一菜刀,还真没人想到她那细胳膊会是如此的有劲。他们都是富贵人物,这些天早来晚走地围攻白宅,也只不过是图财。若图财不得,反倒被个小疯子抹上一刀,那可是实在犯不上。   债主们审时度势,退出了白宅大门,但是也没走,只像排兵布阵一般,将白宅前后的大小院门全堵住了。   茉喜等人都走干净了,这才试着拔了拔嵌在树中的大菜刀,没拔动,也就不拔了。   气喘吁吁地转了身,她走到了凤瑶面前,伸手拉起凤瑶的手。她方才喊哑了嗓子,现在说话便是沙沙的,“我买了馒头和豆腐脑,咱回屋吃饭去吧。”   凤瑶无言地迈了步子,走到半路,忽然低声说道:“我真没用,害得你还要对着那些人吵闹。”   茉喜叹了口气,“我说逃,你不逃,非要留下来把债还清。你当债是那么好还的?”   凤瑶小声答道:“欠债不还,我纵算是今天逃了,往后也永远没脸再回来。”   茉喜知道凤瑶是个死心眼,也就不再对她枉费口舌。两人回房把馒头和豆腐脑分而食之,茉喜正打算上床再躺一会儿,不料比利时人却是来了。   这比利时人携带巨款而来,堪称是她们的救命星。此人不但明明白白地将九万五千元的钞票摆在了她们面前,还允许她们在白宅再逗留一个礼拜,以便她们从容地收拾行装,另觅新居。   凤瑶心中感激,可是不善言辞,喃喃地只会道谢,幸而有茉喜在。茉喜仿佛被老妈妈附了体一般,啰啰嗦嗦地盛赞比利时人“救苦救难”,将来必定“升官发财,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比利时人被茉喜夸了个莫名其妙,因为买房子是天经地义要花钱的,他付出钱,两个女孩付出房子,自己不过是完成了一场很合理的公平交易,何至于就要被中国姑娘的二分之一夸成一朵花?   凤瑶也觉得茉喜那言辞有些夸张谄媚,可当着比利时人的面,又不好阻拦茉喜说话。而茉喜由着性子大夸一场,及至看那比利时人满脸通红地要坐不住了,她这才话锋一转,提了个新要求——欠条在她手里,债主在她门外,她决定速战速决,现在就把账还清楚。但是债主子们全是老爷们儿,知道她们手里得了小十万块,万一起了歹心,动手开抢怎么办?于是她请求比利时人留下坐镇。在当今这个世道,一个西洋老爷们儿,在分量上,想必是能抵得过十个中国老爷们儿。   西洋老爷们儿被茉喜说了个晕头转向,在听清了茉喜的请求之后,他张着嘴喘了几口气,没说出什么,糊里糊涂地就被茉喜支使到一旁的硬木椅子上坐下了。与此同时,凤瑶在茉喜的指挥下取出欠条,开始不声不响地笔算账目。看门的老头子也从茉喜那里得了差事,手里拿着凤瑶誊写出的一份名单,老头子站在门口开始拖着长声高喊人名:“第一号,马贵堂老板请往里进!”   马老板单枪匹马地率先进了白宅大门,进门之后看见嵌在树干上的大菜刀,周身汗毛便不由得竖了一下。而老头子关闭大门,把马老板一路引到了凤瑶的屋中。马老板进门一瞧,只见屋中共有三人,一位是个面红耳赤的西洋人,另两位则是白家的两个姑娘。其中一位大些的姑娘对着一张欠条低声念了个数目,小些的、会抡刀骂街的姑娘便一手拿着一沓钞票,一手蘸了唾沫,开始唰啦啦地点数。   马老板直到当真看见钞票了,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些天苦耗在白家门外,虽然白家的大小姐口口声声保证必定还债,但是这话能有几分真假,众人心中也都打着鼓。况且白家大小姐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姑娘家,她那还债的心即便真诚,弄不到钱也是白搭。所以如今盯着茉喜手中的钞票,马老板一阵喜悦,心房像裂开了一道缝一般,被天光照了个通亮。本钱加利息,多出了三块钱的零头,茉喜自作主张地把零头抹了去,他拿钱便走,也不分争。只怕自己在这地方停留久了,手里的钞票又会自动地逃掉。   不过是一个上午的工夫,逼死白二奶奶、吓跑白大少爷的债务问题,就被茉喜和凤瑶解决掉了。   比利时人没了作用,于是茉喜也没留他吃饭,客客气气地把他送走了。当然,白宅的房契也被凤瑶亲手交给他带去了。   比利时人一走,屋子里就只剩了茉喜和凤瑶两个人。两人并肩坐在小沙发上,忽然扭头对视了,然后也没说话,只有凤瑶笑了一下,“这回心里清净了。”   茉喜盯着凤瑶,冷不丁地也开了口,然而和凤瑶说的并不是一回事,“咱们去找万大哥吧!”   凤瑶万没想到茉喜会毫无预兆地提到万嘉桂。依然微笑着转向了前方,她微微俯身,伸手搂住了膝盖。   她不想去找万嘉桂,尽管她知道万嘉桂有财富有权力,帮助自己和茉喜是小菜一碟。如果万嘉桂是个女人,或者不是未婚夫,只是个亲戚,那么她或许会厚着脸皮投奔过去,然而万嘉桂的的确确是个男人,也的的确确是她的未婚夫。   自家遭了这么大的难,未婚夫以及未婚夫一家却是对自己不闻不问。她知道万家不欠白家的,自家落了难,人家肯管是人情,不管,自己也挑不出理来。可在感情上,她的确是心寒了。   不过是娃娃亲而已,现在这个世道,娃娃亲这种老古董,本来就是可信可不信,万家又是冷淡如斯,双方又并未当真结婚,自己一个大姑娘,怎么能好意思跑到人家家里长住?不能去,无论如何不能去,这点矜持总要有,这点尊严总要讲。   思及至此,她对茉喜说了话:“我们班何颂龄的姐姐,我跟你讲过,是在中学做英文教师。那天何颂龄和我通电话,听了我的打算之后,便拜托了她的姐姐帮我谋职业。一会儿我再往何家打电话问问消息。现在女子寻找职业也不是稀奇为难的事情,哪怕做个抄写员,也是能糊口的。”   然后她抓住茉喜的手,用力攥了攥,“你别怕,我养活你。”   茉喜一反手,也握住了凤瑶的手。凤瑶的心思,她即便不是百分之百地明了,也能猜出个七八分。凤瑶不肯去天津投靠万家,没关系,茉喜相信万嘉桂还会再回北京。   她认定了万嘉桂是个好人,不好也好。这么好的万嘉桂,不会铁石心肠地抛了她和凤瑶不管。万嘉桂是带兵打仗的人,不回来,也许只是因为军务缠身。   茉喜在心中为万嘉桂百般开脱,但是一张嘴闭得很紧,一句好话也不为他讲。依着她的私心,凤瑶从此恨了万嘉桂才好,从此和万嘉桂一刀两断了才好。但是也不要断得太早太利落,不然自己也就找不到再对他勾勾搭搭的机会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凤瑶再也没提过万嘉桂其人其事,单是和茉喜忙碌着处理家中杂物。家中的粗笨家具自然是移动不得了,而凤瑶也没有移动它们的念头。茉喜提议把它们尽数卖掉,无论价格高低,多少总能换几个钱。凤瑶听了很惊讶,因为知道首饰能卖衣服能卖,可没想到大箱子大柜子居然也能卖。   茉喜不同凤瑶废话,直接就要往当铺跑,想让对方派来伙计先生,若是价钱谈得拢,就直接让他们设法把家具运走。然而未等她迈步出门,白家的亲戚们忽然驾到了。而三言两语的交谈过后,茉喜气得红了脸——合着这帮人是来捡洋落搬家具的!更可恨的是,凤瑶居然全盘答应,由着他们挑挑拣拣地搬起了东西!   茉喜知道凤瑶现在正是痛苦的时候,所以忍下一口恶气,随她当败家子。眼看满堂的红木家具都被白家的亲戚们运走了,茉喜忍无可忍,站在院子中高声叫道:“嗬!东西有人要,人可没人管!凤瑶你瞧瞧,你活了十七年,还不如个立柜招人爱呢!”   凤瑶慌忙跑出去,把她拽进了屋里,“自家的亲戚,原来也都帮过忙的,你别说了。”   茉喜人是进了屋,然而嗓门奇大,声透墙壁,“家具卖出几个钱,多少够你吃几天饱饭的。再过三天咱们就得搬家滚蛋了,滚到哪里还没谱呢!”   凤瑶管不住她,索性抬手捂住了她的嘴。   茉喜瞪着她一龇牙,恨不能咬她一口。   一天的工夫,家具也搬得差不多了。茉喜四面八方地巡视了一番,发现白二奶奶白二爷留下的好些绸缎衣裳也不见了踪影。她气得直咬牙,回房要去埋怨凤瑶,然而进门之后,她发现凤瑶含着一点笑容,刚刚放下了电话听筒。   “何颂龄的电话。”凤瑶微笑着告诉茉喜,“她姐姐真的帮我找了一份职业,到小学校去教书。”   茉喜听了这话,想了想,也笑了,“那好哇。当教书先生,听着还挺文明的。”   凤瑶又道:“只可惜远了点,是在通县。”   茉喜眨巴眨巴大眼睛,活到这么大,她还没出过北京城,不过“通县”二字,她是听闻过的,不算陌生。   “远也不怕。”她很痛快地说道,“我会认路,我陪你去。”   这话说过一天之后,茉喜和凤瑶果然相携着出了门,当天清早去,当晚天黑时便回了来。回来时两人都是灰头土脸的,因为小学校的校长颇为抱歉地告诉凤瑶,说是空缺着的教师名额,已在昨天被人填补上了。   凤瑶非常沮丧,往何宅打去电话,向她的何同学报告了今日情形。那何颂龄对凤瑶倒是很同情的,听了凤瑶的报告,又感觉自己丢了面子,所以一夜过后,她不知是设了怎样的法,居然劳动了她一位在教育局谋事的表哥,又给凤瑶寻觅到了一份空缺。只可惜这空缺在各方面都不甚完美,以至于凤瑶听了条件之后,不由得有些迟疑。   然而迟疑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凤瑶随即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回挂断电话转向茉喜,凤瑶很勉强地笑了一下,“又有活路了,只是远了点。但是可以保证去了就能有人要,不会再被校长打发回来。”   茉喜看着凤瑶,“远?有多远?”   凤瑶慢吞吞地答道:“是在河北,几百里地之外呢。”   几日之后,在寒风凛冽的初冬时节,茉喜提着一只大皮箱,凤瑶背着个大包袱,两人如同一对寒鸦一般,瑟瑟发抖地启程前往了火车站。家里的一切全扔给了看大门的老头子,而她们这一走,房屋往后就改姓了比利时,和她们是再无一丝一毫的关系了。   凤瑶在这里生这里长,要说走,是舍不得的,可舍不得也得走。临走之前,她一个人踏遍了宅子中的每一寸土地,一边走,一边看,一边流眼泪。茉喜则是没有工夫陪着她临风洒泪,快手快脚地跑回她住过的冷宫小院,她从炕洞里刨出了一卷子私房钱——还是那时万嘉桂偷着塞给她的,说是让她随便花,花没了还给。可是她哪有机会,又哪舍得花呢?   这钱本是她的体己,她要留下独自受用的,然而事到如今,独食是吃不成了,明说它是万嘉桂留给自己的,凤瑶听了怕是也要犯疑惑。于是带着钞票跑去见了凤瑶,她故意做出满脸喜色,说这钱是自己在白二奶奶屋里翻出来的。白二奶奶的屋子虽然是早被亲戚们搬空了,可是犄角旮旯毕竟还没被人扫荡过,藏了一点钱也不是很稀奇。   此刻,这一卷子钞票,算起来能有个一百多块钱,成了她和凤瑶的救命钱。茉喜把它很妥当地藏在了箱子底层,而箱子里除了这卷子钞票之外,还有凤瑶的几样小首饰,以及两人的换洗衣服。凤瑶的衣服不少,昨天被茉喜打了个大包袱,背到当铺全换成了钱——也没换出多少钱,无论什么好东西,只要一进当铺,就立刻变得一文不值了。   两人走到大街上,因为都没坐过电车,所以便叫了一辆洋车,两人挤着并肩坐了上去。及至到了前门火车站,茉喜只见火车站内外人头攒动,站在高处向远一望,黑鸦鸦的全是人脑袋,便从小口袋里取出了几块零钱,又把凤瑶拉到了候车室门口。把手中的大皮箱往凤瑶面前一放,她又将凤瑶肩上的大包袱也拎下来放到了皮箱上,“我去排队买火车票,你站在这里不要动,等我回来!”   凤瑶乖乖地答应了一声,果然是手摁着大包袱一动不动,并且特地伸出一只脚,紧贴了包袱下的大皮箱。   一身轻松的茉喜做了个向后转,一路披荆斩棘地杀入了人海。因为时间有限,她不管不顾地一味硬挤,所过之处,骂声不绝。她不怕挨骂,一路踩着人的脚面向前冲锋。可饶是如此,她还是足足排了二十多分钟的队伍,才得到了两张火车票。将两张硬刷刷的黄票子叼进嘴里,她像条不甚要脸的小鱼一般,一路穿过人潮,游回到了凤瑶面前。凤瑶依然站在候车室门口,回了头正在和一个半大男孩子说话,听闻茉喜高声大气地呼唤自己,她立刻扭头对着茉喜招了招手。   茉喜气喘吁吁地跑到了她面前,发现那男孩子已经混进人群中走了个无影无踪,便取下票子开口问道:“你和谁说话呢?”   凤瑶从衣兜里掏出手帕,用力一抹茉喜额头上的热汗,“他不认识字,拿了一张火车票,让我帮他看看上面的站名。”   茉喜听到这里,连忙把自己的票子也递给了凤瑶,“瞧瞧,没买错吧?”   凤瑶接过火车票看了看,随即抬头笑道:“没错!幸好咱们路上顺利,要是再晚到半个小时,今天这趟车就赶不上了,还得等明天。”   然后她把票子给了茉喜,“装好了,一会儿上火车还得用呢。”   茉喜接过票子往衣兜里一放,然后拎起大包袱往凤瑶怀里一送。凤瑶正要把包袱重新背好,然而在要背未背之际,她忽见茉喜直勾勾地低头盯着自己身前,一张脸竟是瞬间褪了血色。   莫名其妙地也低了头,下一秒,凤瑶颤巍巍地“啊?”了一声。   装着钱物的大皮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尺寸相仿的破藤箱。   凤瑶彻底傻了。   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为什么沉甸甸的、饱满得快要胀裂开来的大皮箱会被一只空瘪瘪的破藤箱取代。包袱一直是撂在大皮箱上的,她的手也是一直摁在包袱上的。她的一只脚向前伸了,一直紧挨着皮箱的底边,皮箱移动没移动,她不应该不知道。   “这、这……”她语无伦次了,惊恐地抬眼去看茉喜,脸上同时现出了一点哭相,“我一步都没离开过……怎么就没了?”   凤瑶想不通,茉喜却是一眼就看明白了!一把推开挡路的凤瑶,她上前一步环顾四周,只见四周熙熙攘攘的全是人,哪里还有方才那半大男孩子的踪影?   一口牙齿咬得格格直响,她向前又快走了几步,想要再试着找一找那男孩子,然而转念一想,她怕凤瑶心慌意乱地独自留下来,会把手里仅存的大包袱也弄丢。于是攥着拳头折返回来,她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凤瑶,大声怒道:“你笨死了!这是掉包计!那小子问你话,就是为了让你分心!只要你分了心,他们还换不走你一口箱子?”   凤瑶这一刻没有去恨贼人,反倒是感觉自己罪孽深重,对着茉喜张了张嘴,她带着哭腔开了口,“无冤无仇的……怎么还有这么坏的人?”   茉喜没工夫搭理她,有心叫来警察大闹一场,可她同时也明白,警察纵是来了,除了询问几句之后,也帮不上什么大忙。警察先前要是真能抓住任何一个小贼,也就不会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来偷箱子了。可是让她忍气吞声地认栽,这一口恶气她却是忍不住也吞不下。一把将凤瑶手中的大包袱抢过来抱到怀里,她随即咣地一脚踢飞了破藤箱,同时口中高声叫道:“南来的北往的都加小心吧!这火车站里可是有贼!你个猪不拱狗不啃的王八蛋,你娘怀胎十月生了你,你干什么不好你做贼?你上羞了你祖宗十八代下臊了你灰孙耷拉孙!臭不要脸的现世货,偷我们两个小姑娘的钱!让你花我俩的钱花到死!让你们他娘的全活不到过年!让你们吃饭噎死喝水呛死走路让电车压死!”   茉喜骂到这里,做了个深呼吸,缓过一口气之后还要继续骂。而南来北往的过客们被她的恶骂吸引了住,不由得停下脚步意图围观。凤瑶站在一旁,一张脸都要红破了,不住地拉扯茉喜的袖子。见茉喜那话越骂越是牙碜,并且不听自己的阻拦,凤瑶急中生智,忽然问了一句:“火车是不是要开了?”   茉喜听她提出了实际的问题,并且方才那一场也的确是骂得痛快,这才略微分心,从衣兜里掏出火车票看了看。   “可不是快开车了。”她捏着两张小小的纸票子说道,“可咱们身上统共也没剩几块钱,真出发了,到了那边儿又该怎么活呢?”   凤瑶现在只想赶紧哄她进候车室,故而随口答道:“到了那儿我不就能挣钱了吗?可这一趟列车要是耽误了,咱们可没钱再买两张火车票,回家的话……咱们也没家了。”   茉喜想一想,感觉自己和凤瑶的确是没有退路,既然火车票已经到了手,那就只能是一鼓作气地向前进。于是把手里的大包袱又搂了搂,她转而瞪了前方的观众们一眼,“看什么看?看新鲜呀?看好戏哪?自己摸摸自己的东西吧!别光顾着抻了脖子瞧热闹,让天打雷劈的小贼们把你们偷成精光!”   说完这话,她一手拉起凤瑶,气势汹汹地扭头进了候车室。凤瑶紧跟慢赶地撵着她,其实还是很想哭,因为全部家当都在那口大皮箱里,可是又不敢哭,怕招出茉喜新一轮的海骂。   火车倒是上得顺利,尤其是这一趟车上的旅客不多,茉喜和凤瑶可以松松快快地并肩而坐。茉喜这是生平第一次坐火车,然而一点快活的意思都没有,当然是因为丢了那只大皮箱。   她颇想埋怨凤瑶几句,可凤瑶垂头坐在一旁,始终像是含着一包眼泪,让她没法再开口。幸而方才那一场骂得爽利,出了她胸中一团恶气,所以现在即便是不埋怨,她也能心平气和地坐得住。   及至火车开出一阵子了,凤瑶感觉自己的心气也稍稍平定些了,这才忍着眼泪开了口,“茉喜,我对不起你。”   茉喜打开腿上的大包袱,从里面掏出了一包鸡蛋糕,“这又是哪儿来的话?”   凤瑶不敢抬头看她,垂眼盯着自己的大腿小声说话:“现在你连件厚衣裳都没有了。”   茉喜揪了一块鸡蛋糕扔进嘴里,“你不是也没有吗?没事的,等咱们到了地方,买些棉花买些布,我会做针线活,给咱俩一人缝一身小棉袄。”   说到这里,她扭头看了凤瑶一眼,“万家让你去,你不去,好好的大小姐不肯做,偏偏要跑出来去当教书先生。你当讨生活是那么容易的?”   凤瑶有凤瑶的主意,所以听了这话,她不辩驳,只是微微地摇了摇头,又道:“你往后别提万家了。”   茉喜一直盘算着要在凤瑶和万家之间狠劈一刀,劈出个利利落落的一刀两断,故而听了这话,她连忙又问了一句:“你不要万大哥了?”   凤瑶又一摇头,低声说道:“我总觉得和他在一起的那大半个月是梦,梦一醒,这人就消失了。”   茉喜跟着她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这一口气是为谁而叹。这些天来,她跟着凤瑶忙,为着凤瑶忙,总有凄风苦雨,总是走投无路。熬到如今告一段落,她收敛心思,又可以安安静静地去思念万嘉桂了。   凤瑶显然是对万嘉桂有了怨气,有怨气才好,但是也不要一怨到底,彻底绝了万嘉桂的念想。最好的情况,是用凤瑶把万嘉桂勾引过来,等万嘉桂来了,自己再继续施展手段。到时候凤瑶越是怨越是冷,越能衬托出自己的好自己的热。两相对比着,不怕万嘉桂分不出高低上下来。   所以,她想:“万嘉桂,你可千万别真消失了啊。你现在还是再爱一爱她吧。你不爱她,你不找过来,我怎么办?天下这么大,我可到哪儿找你去?”   然后瞄了身边的凤瑶一眼,这一刻她心中颇为坦然,反正凤瑶也不再喜欢万嘉桂了,自己纵算是出手抢了去,也算不得大罪过。等到这回安顿下来了,无论如何都得跟凤瑶学认几个字。万嘉桂初次走时留给她的那张字条,被她叠好了塞进了个小小的香荷包里。香荷包是凤瑶屋里的东西,没有价值,并且半旧,所以她拿来紧贴身地挂了上,也没有人挑眼。   茉喜和凤瑶在火车上规规矩矩地坐了,凤瑶没想万嘉桂,只想那个丢了的大皮箱。原来人竟然可以这样坏,素不相识的,就要偷人家赖以活命的财产。自己也是笨到家了,会连口大皮箱都看不住。箱子里有她们的老底儿——一卷子钞票,还是茉喜从娘的屋子里翻出来的;还有几件厚衣裳,一块红牡丹花瓣似的薄呢子料。那块衣料还是万嘉桂那天用玻璃匣子送过来的,那么多的好衣料,全送到当铺里去了,唯独留下了这一块,因为它红得让人眼明心亮,茉喜喜欢它都要喜欢死了。   除了万嘉桂,凤瑶什么都想;而茉喜是除了万嘉桂,什么都没想。两人互相靠着,渴了喝点火车上提供的热水,饿了吃点自带的鸡蛋糕。晃晃悠悠地从上午一路坐到了天黑。   天黑之后,火车在一处小站停了一分多钟。而及至火车轰隆隆地再开动时,茉喜和凤瑶已经下了火车,双脚踏上了一片名叫文县的土地。 第七章 新的生活   文县,客观地讲,是一处挺富庶的大县城,可对于生平只去过北京天津的凤瑶来讲,县城再富庶也只是个县城。文县的火车站是一座小瓦房,出了火车站放眼一望,前方黑洞洞的,道路两侧也是绝无路灯踪影。   凤瑶有些傻眼,可未等她傻眼完毕,后方的茉喜已经出了声音——茉喜抱着包袱跑回了火车站,声音甜美地和站内扫地的老头子一问一答,不但很快问出了县女中的具体地址,那老头子还支使他的儿子套了一辆小驴车,让儿子把两位女先生送到学校里去。   凤瑶有点不好意思,懵里懵懂地还想拒绝,可话未出口,她已经被茉喜推上了驴车。这驴车是一辆平板车,拉车的驴臭烘烘的,赶车的人也吊儿郎当,并且总有话和茉喜说,没完没了地盘问她们的来历。凤瑶抱着膝盖坐在大板车上,就听茉喜信口开河,没有一句话是真的。而驴车在大街上直直地走了十多分钟之后一拐弯,赶车的儿子吆喝住了毛驴,然后回头告诉茉喜道:“到了!这儿就是中学!”   茉喜把包袱扔给了凤瑶,然后很伶俐地纵身一跃跳下了驴车。人落了地,她的手却是伸出老长,暗暗抓紧了凤瑶的裤脚,“女子中学?”   赶车人一点头,“没错,女中!这里头不是女学生,就是女先生。”   茉喜手上使劲一拽,同时笑眯眯地向赶车人又道辛苦又道谢。凤瑶顺着她的力道伸腿也下了车,从衣兜里摸出了几毛钱想要给赶车人做辛苦费,然而拿钱的手抬到一半,又被茉喜握住腕子硬摁了下去。一边摁,茉喜一边向赶车人道了别。   等赶车人赶着驴车悠悠走了,茉喜才扑挲着胸脯松了一口气,“这一路吓死我了,真怕他把咱们拉到荒郊野地里去。”   然后她劈手夺过了凤瑶手中的几毛钱,“这么几步路,还给什么钱?往后你少穷大方,一毛钱都不许乱花!”   凤瑶抱着包袱,因为底气不足,又担负着弄丢了大皮箱的罪过,所以无可奈何,只能是苦笑。苦笑之余定了定神,她见前方横着一扇小小的铁栅栏门,果然是个校门的模样,便鼓起勇气拉起茉喜,迈步向前走了过去。   前来开门的校工——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一边咳嗽气喘,一边给她们点了一只小灯笼照路。茉喜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拉着凤瑶,跟着老头子穿过了一小片操场,到达了两排砖瓦房前。老头子停下脚步,含糊不清地吆喝了一嗓子,一间房屋内立时摇摇曳曳地生了光亮,随即房门一开,有人擎着一根红蜡烛走了出来。   “是北京来的白凤瑶女士吗?”那人且行且问,看体态是个年轻女子,嗓音也是甜美清脆。   凤瑶听了问话,立刻急切而又中气不足地答道:“是我……”   未等凤瑶把话说完,那人就嘻嘻地笑了,“原来真是密斯白——我叫你密斯白可好?”   话音落下,她已经走到了茉喜和凤瑶的面前。凤瑶这一天过得混乱艰难,导致她此刻头脑发昏,简直要说不出整话,而茉喜定睛一看,则是不由得吃了一惊——面前这人身材窈窕,留着两条大辫子,从哪方面看都是个大姑娘的模样,唯独一张面孔不但黄瘦,而且还笑出了许多细纹。那红蜡烛的光芒自下向上映照着她,衬得她一张脸上光影与沟壑交织纵横,真有几分喜气洋洋的鬼相。   此老姑娘虽然鬼气森森,但态度是真热情,自称名叫莫佩兰,已经做了十年的国文教师,到这学校里也有了五年的光阴。凭着一根蜡烛的光明,她轻车熟路地把茉喜和凤瑶往后方一排的砖瓦房前引领。   据莫佩兰讲,本来她们这里是不缺少教师的,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教授英文的、二十出头的密斯孙上个月嫁了个军官当阔太太去了,学校里面便闹了空缺。而这学校各方面都比较马虎,比不得大学校的规矩严格,凤瑶虽然连张高中毕业的文凭都没能得到,但举荐她的那位先生做了保证,说她七岁便入了美国学校,对于英文一道,堪称是下过幼功,让她当个中学一、二年级的英文教师,定然是毫无问题。   因着对方的保证与面子,校长才决定接收了凤瑶,又因为莫佩兰是教师中最老成的,所以校长将接待安顿新教师的工作,也全盘地交给了她。   莫佩兰一路且行且说,说到宿舍门口了,才忽然想起了正经事情,“咦?不对呀,学校只聘请了密斯白一个人,那么这位小姑娘……”   这回不等茉喜回答,凤瑶抢着开了口,“她是我的妹妹,我们家里……家里出了一点变故,把她留在家里无人照顾,所以我就把她也带了来。”   说到这里,她思索了一瞬,然后立刻又补了一句,“我们虽然是两个人,但和一个人也是差不多的。床铺不够的话,我们在一张床上挤一挤也行。至于她平日的饮食,也由我们自己负责,绝不会给学校添麻烦。”   莫佩兰听了这话,格外留意地又细看了茉喜一眼。茉喜低眉顺眼地垂了头,作老实丫头模样——进门这一关是最要紧,她须得审时度势,争取能够顺顺利利地在凤瑶身边挤个小窝。   凤瑶也很紧张,如果莫佩兰搬出学校的纪律,硬是不许茉喜留下居住,那么,她想,自己就得设法另找房子了。反正不能丢了茉喜不管,至于要管到哪一天,她没细想过。   莫佩兰先生虽然形象诡异,夜里看着,尤其像是借尸还魂的厉害家伙,然而心肠似乎是很柔软,起码是没有搬出校规驱逐茉喜。不但不驱逐,她在把二人引入宿舍之时,还笑道:“本来这一间屋子,是应该分给两位教师居住的,但是如今房间宽裕,所以你们就暂且放心地住,如果将来有了变化,我们再设法就是了。只是被褥只有一套,还是先前的教师留下来的,这怎么办?”   凤瑶立刻开了口,“一套足够了,我们……实不相瞒,我们两个人这一趟来,也是第一次出远门,在火车站被人偷去了行李箱子,所以现在真是——”   说到这里,她打了结巴,因为既不想对着陌生人诉穷诉苦,又想解释解释自己为何只带了个大包袱便奔了来,“真是——”   不等她思索出下文,茉喜以标准的一鞠躬替她收了尾,“谢谢莫先生,我俩挤一张床。”   莫佩兰慈眉善目地笑了笑,不再多说,只对着凤瑶又点了点头,“那么,两位密斯白,请休息吧。早上有现成的热水可以用,招呼一声老妈子就能给你们送来。校长是十点左右来办公,所以你们不必急,睡个懒觉也可以的。”   凤瑶口中答应,恭而敬之地把莫佩兰送出了门。   教师宿舍是一间空空荡荡的小屋子,屋子在小的同时又能空荡,可见里面没有几样正经家具。两张小床相对而立,各自靠着一面墙壁,一张床是光秃秃的平板床,另一张床带着床架子,挂了一副灰蒙蒙的破蚊帐。   凤瑶是被老妈子和小丫头伺候大的,她此刻把大包袱放到了平板床上,想要动手干活铺床,可是愣眉愣眼地对着蚊帐看了看,她看那蚊帐都被灰尘蒙成了灰色,必定是一动一冒烟,故而一时失了主意,不知道自己这活应该从何干起。   没等她思考出个眉目来,茉喜推了她一把,告诉她:“你到一边站着去,别碍事!”   茉喜脱了外面的小夹袄,又把两条大辫子拢到脑后挽了个髻。在白家有吃有喝无所事事地活了五年,她总以为自己脱胎换骨,已经和先前那个大杂院里的野丫头不甚一样;然而如今吃喝没了,事也来了,她挽起袖子走向破床,心里藏着一股劲儿,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便恢复了原形。   她的原形依然是细胳膊细腿的小身量,然而力大无穷。撩开蚊帐抱出被褥,她开了门走出去,在寒冷的夜风中奋力地抖灰。沉重的棉被被她迎风抖得啪啪作响。将这来历不明的被褥略微收拾干净了,她回屋铺好了那张仿佛是更结实些的平板床,又让凤瑶把包袱解开,从包袱里掏出了一叠白底粉花的大花布。这块布当初本来是要放进大皮箱里的,因为皮箱实在是过于饱满,所以才把它发配进了包袱,也正是由此,这一样好东西才得以留存了下来。把这块花布当成床单铺好了,茉喜让凤瑶上床歇着,自己咣当一声推了门跑出去,不出片刻的工夫,居然端回了一盆还冒着热气的净水。   凤瑶看傻了眼,感觉茉喜真是无所不能,自己在这方面是万万不如她。而茉喜放下水盆之后又出了门,这一回再回来,她拎回了一大壶凉开水。   两人洗漱一番之后,挤着钻进了被窝。茉喜扯过棉被一角嗅了嗅,然后安慰凤瑶道:“这棉被挺干净,也挺厚,摸着像是新棉花。原来盖它的人肯定是个大姑娘,这被上还有一点香味呢。”   凤瑶使用着陌生人的被褥,心中本是有些嫌恶,听了茉喜的话,她不由得转移了注意力,“是不是密斯莫提过的那位密斯孙?”   茉喜背对着凤瑶躺着,后背贴着凤瑶的胸膛,感觉很温暖,“嫁给大军官的那个?可能是。”   然后她暗暗地想:“我要是明天就能嫁给万嘉桂,今天我也可以什么都不要。也不知道这个姓孙的嫁了个什么军官?再好也比不过他吧?肯定比不过,比他更好的人得是什么样儿啊?想象不出。”   茉喜有滋有味地想着万嘉桂,她估摸着万嘉桂肯定不能就这么和凤瑶断了关系,肯定还得找过来,不过是个早晚的问题。到时候他一旦来了,自己第一眼怎么看他,第一句怎么说他,都得考虑周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一回再不把他迷到,自己干脆跳井去得了。   翌日上午,凤瑶去见了校长,然后下午便到教室,上起了第一堂课。   校长约有四十几岁的年纪,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姑娘,不过“慈眉善目”四个字是凤瑶说的,茉喜远远地看了她一眼,见她穿着一身朴素衣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斯文归斯文,可是并没瞧出哪里慈善。到了下午,她鬼鬼祟祟地躲藏到了教室门口。教室也是几排整整齐齐的砖瓦房,校长和本校的几名英文教师和学生们坐在一起,要以此考察凤瑶的水平与口齿。茉喜竖着两只耳朵站在门外,心想凤瑶讲不好就讲不好,学校不要她,自己就和她另找活路去!   然而凤瑶站在讲台上,虽然起初是面红耳赤的,但并没有羞怯到出乖露丑的地步,而且一口英文的确是说得漂亮,和英国人是一个味儿。讲过了二十分钟,她渐渐镇定了,一镇定,她就恢复了往昔落落大方的沉稳态度,红脸也白皙了,脸上甚至隐隐地有了一点笑容。   茉喜虽然一个英文单词也听不懂,但是细品着凤瑶的语气声音,她攥着的拳头渐渐松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上的热汗,她无声地吁出了一口气,知道凤瑶这一碗教员饭,应该是能够端稳当了。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凤瑶得到了笔墨课本,每天都要早起去上课,月薪也定妥了,是每月十五元钱——今年是这样的待遇,到了明年,薪水还会增长。   十五元钱,多是不多,可养活两张姑娘的嘴是足够了。茉喜撺掇凤瑶去向校长提出申请,先预支她一个月的薪水,拿回来买棉花买布做棉袄,可凤瑶不肯,因为不好意思。   茉喜没法押着凤瑶去见校长,无可奈何,只得从包袱中刮下了仅余的几块钱。白天凤瑶去上课,她便打着买棉花买布的旗号,野马一般地跑出去了。   在繁华的一方面,文县虽然不能和北京城相比,但也是个四通八达的富庶大县城,足够茉喜野逛的,尤其是因为手中拮据,所以她逛得尤为细致,买一卷子小花布,她能把全城布店里的存货全点检一遍,上至绫罗绸缎,下至棉布土布,全要被她用手指头搓了又搓、捻了又捻。伙计们都很和气,笑眯眯地看着茉喜,没有要往外撵人的意思。   茉喜走遍全城,末了买来了一包棉花和一卷子很细密的青布——凭着她手里的那几个钱,能买到这两样已经算是奇迹。及至下午回了学校宿舍,她也不等凤瑶下课,自己便抱着棉花和青布去隔壁房间串门子去了。   及至凤瑶下了课回来,青布摊在床上,已经被剪裁出了形状。茉喜扯下了另一张床上的破帐篷,蹲在那张床上絮棉花。抬头见凤瑶回来了,她随即又低下了头,一边忙碌一边说道:“正好,我絮你缝,你针线活比我好。”   凤瑶走到床边看了看青布的尺寸,立刻发现了问题,“怎么只有一套?你的呢?”   茉喜摇摇头,“那几块钱不够置办两件棉袄的。先给你做,等你发了薪水,再做我的。”   凤瑶转向了茉喜,“现在外面一天比一天冷,再过一个月就是隆冬了,你怎么等?不冻死了?”   茉喜哼了一声,“谁让你脸皮薄,不敢去预支工钱?看箱子你看不住,工钱你也不好意思拿,我不冻着我怎么办?我偷去抢去?”   凤瑶很坚决地摇了头,“不行,茉喜,不行。我身上的衣服厚,还能挺一挺,你——”   茉喜不耐烦地一晃脑袋,“得了!你都是当先生的人了,站在讲台上哆哆嗦嗦,丢不丢脸?你甭管了,冷不冷的我自己心里有数,肯定不能傻冻着就是了!”   茉喜托隔壁的美术教员帮自己剪裁了棉袄料子,并且向对方请教了许多缝纫知识。她很聪明,一听就懂,然而没有耐性,并且坐不住。潦潦草草地絮好了棉花,她正想把其余活计全推给凤瑶,不料房门一开,一个笑眯眯的老脑袋伸了进来,正是莫佩兰。   莫佩兰是来招呼凤瑶和茉喜去膳堂吃饭的——校内的膳堂负责教员们的一日三餐,只要教员们肯在每个月的月末交四块钱。凤瑶因为是在月末来的,所以这个月只要出一块钱就可以,加上茉喜那一份,是两块钱。   四块钱管一个月,那伙食自然是极其的不高明,但是聊胜于无,比饿着强,也比自己开火烹饪方便得多。凤瑶吃了一个多礼拜,本来就瘦,这回更瘦了;茉喜却是不挑剔,饭菜越糟糕,她吃得越凶猛,因为恐慌——她从三岁开始挨饿,一直饿到了十岁。经历过了这样一种饿法的孩子,往后就很难再吃饱了。   她知道自己吃得多,所以格外地沉默,悄悄地吃,不显山不露水,一顿吃出三个人的量,吃了一个多礼拜,居然没有人发现。   此时见莫佩兰来了,茉喜抽抽鼻子,仿佛已经嗅到了热腾腾的馒头香气,慌里慌张地跳下床,她正要拉扯着凤瑶往外走,不料莫佩兰见了床上的布料棉花,竟是饶有兴味地走了进来,“呀,这是谁要做新棉袄?”   凤瑶红了脸,因为她比茉喜大两岁,是茉喜的姐姐,当姐姐的穿新棉袄,让妹妹冻着,简直骇人听闻。   茉喜实话实说地作了回答,因为自己此刻是真穷,遮掩也是无用。莫佩兰听了这话,当即转身走了,片刻之后回了来,她给了凤瑶十块钱,“你不要推辞,权当是我借你的,只是我不要利息,我也不急着用钱。你明年还我也罢,后年还我也罢,全没有关系。”   说这话时,她含笑注视着凤瑶的眼睛,满脸都是真情实意。凤瑶看了茉喜一眼,见茉喜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含羞带愧地接下了钱,又喃喃地道了许多声感谢。而莫佩兰拉着她的手不住地摇晃,意思是让她不要客气,茉喜站在一旁,见前方这位密斯莫虽然的确是热情善良,然而自从进门之后,一双眼珠子就没离开过凤瑶的面孔,便感觉有些奇异,可又挑不出毛病。   吃过晚饭之后,凤瑶回了房,把那十块钱交给了茉喜。   茉喜揣好了钱,然后蹲在门旁,伺候一只小小的洋炉子。等到炉火能够散发出些许热量了,她起身走到凤瑶身边,见凤瑶蹲在地上,正伏在空床的床板上写字。一张稿纸已经写满了,被她整整齐齐地放在了一旁。   茉喜也蹲了下来,给她剔了剔旁边油灯的灯芯,“别写了,天亮再写吧。”   凤瑶小声说道:“还差几个字就写完了。这是给天津万家的信,今天写完,明早好邮寄出去。”   茉喜一愣,“你不是不去他家吗?怎么又写起信了?”   凤瑶叹了口气,“不去归不去,可是既然没有真正解除婚约,那就没有忽然一刀两断的道理。不管怎么说,万家的确是派人过来接过我了,对我也不算是彻底地不闻不问。我如今在这儿安顿下来了,也就理应向万家报一声平安。”   “那万家要是又让你去呢?”   凤瑶摇头,“我不去。万家若是真有心帮助我,自然有合适的办法。我不能跟着个管家登他家的门。”   “那要是万大哥也让你去呢?”   凤瑶的目光直了一下,随即低下头,握着一根自来水笔继续写字,“别提他了。我和他其实只相处过十几天而已,日久见人心,十几天,能看出什么来呢?”   然后小心翼翼地拧好了笔帽,凤瑶拿起信纸吹了吹,见墨迹干了,便起身弯腰揉了揉膝盖。起身抬眼一看面前的茉喜,她勉强笑了一下,又抬手在茉喜的脑袋上轻轻一弹,想要逗她。   茉喜果然笑了,万嘉桂喜欢这么逗她,凤瑶也喜欢这么逗她。偏偏又这样地巧,这两个人都是她的至爱。   翌日上午,茉喜抽空出去跑了一趟邮局,替凤瑶寄出了那封信。而不过三两天的工夫,那封信如期地躺到了万老爷的书房桌上,并且张了封口,尽数吐出了它那两张内容。   万老爷和万太太虽然认为“明哲保身”四个字乃是至理,然而读过这一封信之后,双双都有些羞惭,也感觉自己前些时日冷血得过了分。白家的大小姐他们是见过的,真是花朵一般的娇贵人物,让这么个人物跑去了个几百里外的小中学里当女教员,可见白家大小姐真是走投无路了。这么走投无路还不肯到天津来吃一碗安生饭,也可见这姑娘是个有心劲的,并不是棉花包。   万老爷和万太太商量着,有心亲去文县把凤瑶接回来,可是转念一想,又感觉不好,因为凤瑶的身份乃是他们家的准儿媳,并且是个穷困潦倒的准儿媳。对待这么一位空手出嫁的准儿媳,他们两位老人家有必要亲自出面吗?一旦亲自出了面,是不是会折了长辈的威严?尤其是万太太心中不忿——怎么着?婚还没结呢,婆婆就要先向儿媳妇服软了?   对于凤瑶的不合作,老两口子一方面有一点隐隐的尊敬,另一方面又有一点不满意。他们要的是儿媳妇,而不是坚贞不屈的志士,志士是越硬越好,儿媳妇则是越软越妙。   最后,还是万老爷有了主意。万老爷一方面回了一封信,还是劝凤瑶赶紧辞了职业到天津来,同时他八方打听,想要探出长子的下落——次子和长子一样,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早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所以他老人家须得亲自出马,设法在中原地带找到自家老大。   等把老大找到了,万老爷想,让老大出面,去把白家的倔丫头接回来。横竖他们是小两口,老大接她也是理所应当。   万老爷有两个儿子,长子嘉桂不知是随了哪一位先祖,从小便怀揣着一颗武人之魂。然而逢了当今这个世道,只能是求学东瀛,投军北洋。而万家和白家一样,全是前朝的遗族,对北洋军阀们相当有意见,所以万嘉桂虽然也干出了几分骄人的成绩,但万老爷表面欢喜,其实心中不但不以为荣,甚至还觉得他是自甘堕落——好端端的大少爷不做,跑出去扛枪当丘八。   长子生得人高马大,不易控制,只得由着他去;次子嘉棣倒是柔弱些许,然而和嘉桂相比,他是另一路的邪性。他倒是自幼没有舞枪弄棒的嗜好,然而艺术之火在他那白条鸡一般的躯体内常年燃烧,不是今天要学绘画,就是明天要学音乐,好容易把画笔和乐器一起放下了,他扛着一张愁眉苦脸,又开始作诗,并且养了一头乌黑长发,看背影像个窈窕的大姑娘,论体态,绝不次于白家的凤瑶;看正面,却是蓄了一捻山羊胡须,稀稀疏疏的几根须毛还被他染成了黄绿二色。和他大哥万嘉桂一样,万二公子嘉棣也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好汉,近一年他跑去了上海,和一帮拍电影的风流男女混在了一起,大概是挣到了钱,有吃有喝的缘故,竟是连着几个月也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也不怕他的爹娘惦记他。   万老爷如今对次子彻底失望,所以把全副心思都放在了长子身上。他是关门做寓公的富贵闲人,对于天下大势几乎是一无所知,长子带的哪路兵,打的谁家旗,他也是全然不晓得。所以倭瓜成精一般地横挪出了家门,他顶风冒雪地四处奔波,每当在汽车里冻得死去活来之时,他就慨叹一声,感觉自己也算是对得起白家的丫头了。如果不是惦记着那个丫头在文县孤苦,他老人家何至于遭这份洋罪?   万老爷奔波忙碌,姑且不提,只说凤瑶在文县教了一月有余的英文,很快便通晓了教员之道,站在讲台上也不忸怩了,下了讲台,也能落落大方地和学生们谈笑几句。女中的学生们,从年纪而论,比凤瑶小不了几岁,正处在青春年华,一个个又有几分知识,所以格外地喜爱谈天说地。有时候茉喜站在宿舍门口往远看,隔着操场能一直看到教室门口。望着凤瑶被那帮女学生团团地簇拥着脱不开身,她心里就酸溜溜的不舒服,心想她在家笨手笨脚的,出门连个箱子都看不住,到这儿反倒成了香饽饽了!   思及至此,她扭头回了屋。屋里靠门的墙边摆着个小火炉子,本来的作用是冬天取暖,但是也能用来烧水煮粥。膳堂的伙食近来是越来越差劲了,所以有不少教员都关门开了小灶。茉喜也不例外。炉子上的小铁锅,是她出门借来的——也不知道她是向谁借的,反正她无中生有,千手观音一般,总能往家里弄些不要钱而又很有用的零零碎碎。日子久了,凤瑶几乎有些害怕,夜里悄悄地问她:“你没偷人家的东西吧?”   茉喜侧身面对着她,很痛快地一摇头,“没有,你少冤枉我!”   凤瑶抬手给她掖了掖后脖颈的被角,“钱这东西,多有多的花法,少有少的花法,我现在自力更生,心里倒是很踏实。”   茉喜往被窝里缩了缩,心想兔子不吃窝边草,我疯了,偷这学校里的东西?万一被发现了,还不得让校长撵出去?   但是茉喜的话也是半真半假,窝边草她是没吃,窝外的草她可是能啃一口就啃一口,比如此刻小铁锅里咕嘟嘟炖着的肉汤。凤瑶三天前得了十五块钱的薪水,钱到手后,她先取出了五块钱还给了莫佩兰——这个月还五块,下个月再还五块,不就无债一身轻了?   然而十块钱又不是很够两个姑娘花一个月。于是茉喜今天去集市上割肉,便是买了一块,又偷了一块。她手快,胆又大,在肉案子面前站住了,她对着一块肉开始挑三拣四,不是嫌这肥就是嫌那瘦,卖肉的屠户倒是脾气好,依着她的指挥将那肉切了又切,结果在上秤称分量的时候,茉喜眼睛盯着秤杆子,同时一只手在肉案子上闪电般地一划,一下子就将一块大肥膘划进了自己的篮子里。   秤上的肉有肥有瘦,是给凤瑶吃的,偷来的大肥膘白花花,是给她自己吃的。凤瑶嘴刁,宁可茹素也不吃肥肉,但是茉喜不挑剔,只要是肉,她就爱吃。   这时眼看凤瑶要穿过操场走回宿舍了,茉喜赌气掀开锅盖,用筷子夹了一块五花三层的好肉,也不嫌烫,直接往嘴里一塞。及至三嚼两嚼地咽了肉,她又有些后悔,认为自己不该和凤瑶抢嘴吃。凤瑶那十五块钱不是好赚的,她每天都得吃粉笔灰,并且傍晚回来的时候,总是累得声音嘶哑。   未等茉喜后悔完毕,凤瑶已经推门进了屋。进屋之后深吸了一口气,凤瑶转身把书放到了床上,然后对着茉喜笑道:“真香。”   茉喜飞快地一舔嘴唇,然后说道:“我去膳堂买些米饭回来,咱俩今晚就吃汤泡饭,还有肉。”说完这话,她回头向窗外望了望,然后压低声音问道:“那个密斯莫,没再缠你吧?”   凤瑶做了个嫌恶的表情,然后摇了摇头——莫佩兰自从借给了她们十块钱之后,对待凤瑶是日益亲密友爱,那一夜她说自己做了噩梦不敢独睡,硬是披着棉袄过来,把凤瑶叫了过去作陪。结果凤瑶第二天早早地就回了来,进门之后第一件事是拿起毛巾狠狠地擦脸。茉喜见她行为有异,睡眼蒙眬地起身一问,这才得知莫佩兰昨夜对凤瑶倾吐衷肠,说是她被密斯孙那个爱慕名利的虚荣女子欺骗了感情,一直痛不欲生,直到见了凤瑶,才感觉自己又遇到了新的安琪儿。换言之,她很有意与凤瑶开始一场同性恋爱。而在一番表白之后,她又搂着凤瑶,在凤瑶的脸蛋上亲了几口。   凤瑶非常的窘,又不好意思翻脸,只得忍受了她那几个响亮的大吻。天刚亮她便仓皇地逃了回来,进门之后见了茉喜,她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茉喜当这是个笑话,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都想笑。但笑归笑,她并没有袖手旁观的意思。到了第二天夜里,密斯莫又来了,这回未等她开口,茉喜披着衣裳起了身,“莫先生,你又做噩梦了吗?不怕的,今晚换我陪你。”   然后不顾凤瑶伸手拽她,她很主动地推着密斯莫走了。又因她在晚饭时吃了许多自炒的豆子,所以自打进了密斯莫的热被窝,她便如同胯下夹了一挺机关枪一般,一夜屁声不绝,并且还是连珠炮式的打法,直逼得密斯莫夜不能寐、长吁短叹。好容易她背对着茉喜略微有一点困意了,茉喜猛一翻身,一腿砸上了她的腰,吓得她小叫了一声。   这夜过后,莫佩兰又来找了凤瑶几次,然而不知怎么搞的,每次带走的都是茉喜。三番五次地失败过后,莫佩兰一时间是不敢来了。   茉喜端了两只粗瓷大碗出门,不过片刻的工夫,便端回了两大碗米饭——凤瑶吃小半碗,她吃一碗半。   然后两个人坐了小板凳,围着火炉掀了锅盖,在腾腾的热气中开始享用这一顿油水丰厚的晚餐。晚餐是猪肉炖白菜,凤瑶专挑白菜吃,茉喜没言语,知道凤瑶是想把肉留给自己。   于是她伸了筷子,挑那略瘦些的肉片往凤瑶碗里夹。   凤瑶端了碗往后躲,“我爱吃白菜,白菜里有维他命C。”   她躲得没有茉喜夹得快。等到肉片落进凤瑶碗里了,茉喜收回筷子一唆筷子头,心里很安然。   凤瑶吃得少,速度也就快。提前放下碗筷起了身,她走到窗台边,端了茶杯想要喝水。然而一口水刚进了嘴,玻璃窗户骤然有了响动,是被人突然从外面敲了一下。   凤瑶吓了一大跳,茉喜则是以为莫佩兰卷土重来。两人一个扭头一个抬头往窗外看,在冬日黯淡的暮色之中,她们却是一起看到了一张青年男子的面孔。   平心而论,这男子生得相貌周正,若不是油头粉面的程度太过了一点,那么基本可以算作一位马马虎虎的美男子。隔着玻璃窗对着凤瑶一笑,他抬手又是一敲玻璃,“密斯白!我可以进来吗?”   茉喜不认识他,也知道凤瑶不是爱和男子扯皮的性情,故而莫名其妙地也站起了身。凤瑶脸色变了变,不是变红,而是变白。站在原地思索了一瞬,她随即转身推开了房门,一步迈到了门外的冷风地里,客客气气地说道:“冯先生,您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男子——冯先生——穿着一身很利落的青缎子面皮袍,乍一看真堪称是长身玉立。对着凤瑶微微一笑,他开口答道:“今天下午在教室里听了密斯白的英文课,感觉密斯白的学问真是一等一的好,在下钦佩得很,所以就冒昧地登了门,想要和密斯白一起探讨探讨学问,不知道密斯白可肯赐教哇?”   凤瑶不假思索地摇了头,与此同时,茉喜听外头这人语气不对,竟是个要进屋子的势头,便放下碗筷,一边咀嚼一边也走了出来。而冯先生冷不防见屋里又走出个小姑娘,不由得对茉喜定睛细瞧了一番——待看清了茉喜的眉目脸蛋之后,冯先生又笑了,“早就听说密斯白这里还有一位小妹妹,想必就是这位姑娘吧?”   茉喜警惕地看着冯先生,不说是也不说不是。而凤瑶这时微微侧了身,对着茉喜低声说道:“冯先生是校长先生的弟弟。”   茉喜依然没言语,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地紧盯着冯先生看。她眼睛厉害,看冯先生的时候,她不看衣裳不看面貌,直接往对方骨子里狠瞧。瞧过之后她垂了眼帘,感觉这姓冯的不好,不正气,一双眼睛里有光浮动,不像个正正经经的男子汉。   “我们还没吃完饭呢……”她低头嘀咕,“天也黑了,点灯看书累眼睛,要谈学问明天再谈吧。”   凤瑶立刻也点了头,不说话,只点头。   冯先生倒是没有死缠烂打,彬彬有礼地对着凤瑶和茉喜一点头,他和颜悦色地告了辞,临别时又道:“密斯白,我们明天见。” 第八章 亡命徒   冯先生言而有信,说是“明天见”,第二天就真来了,并且不是空手而来,还给凤瑶带了一瓶香水和一条手帕。   凤瑶不敢明着不理他,但是抱着课本笔记站在宿舍门口,她也是坚决地不肯请他往屋子里进,只说自己急着去上课,绕过了他就要往操场走。冯先生一手托着香水一手拿着手帕,见凤瑶将两条胳膊全缠在了怀中书上,并没有接礼的意思,就赔着笑容进了门,把这两样礼物放到了窗台上。   屋里的人乃是茉喜,茉喜已经和凤瑶一同吃过了早饭,这时见冯先生竟然是不请自入了,心中便有些恼火。双手端起炉子上的小铁锅,她对着冯先生开了口,开口之前深吸了一口气,随即像含了个雷似的,嗷一嗓子就开了腔,“冯先生,早上好!!!”   此声一出,尖锥锥的异常响亮,不但把冯先生吓了一跳,隔壁的女教员们也都是听了个清清楚楚。猎艳这种事情,本是不好大张旗鼓地昭告天下,冯先生低调而来,也只是想偷偷地送礼,偷偷地表一表情意,哪知道密斯白的妹妹嗓门如此之大,居然虎啸狼嚎一般地向自己问好。   “好、好。”他正了正脸色,对着茉喜含笑点头,同时发现白家姐妹堪称是一枝并蒂花,都这么漂亮,大的那个更有风姿,小的这个脸蛋更标致,堪称是各有各的美。   “我给密斯白带了两样小东西,密斯白急着去上课,我就把它们留下吧。等你姐姐回来了,劳驾你转告她一声就好。”   说完这话,他转身就想走,哪知茉喜狮子吼一般,在后方又开了口,“呀!那可不行!我姐说了,不许我收别人的东西!你赶紧把东西拿走吧,要不然等我姐回来看见了,非说我不可!”   冯先生的礼物乃是送给凤瑶的,然而经了茉喜的一回答,倒像是他趁着凤瑶不在宿舍,专门过来取悦茉喜一般。这个时候,隔壁宿舍的房门开了,有人进进出出,还特地地又咳嗽又清喉咙,仿佛是在对冯先生做出警告,告诉他这地方可还有人没走呢!   茉喜这时放下铁锅,用两只油手抓起香水和手帕,不由分说地往冯先生衣兜里一塞,“我不要,你拿走吧!”   冯先生一时间乱了方寸,又不敢再和茉喜对话,怕这个大嗓门的丫头再胡说出什么来。揣着香水和手帕撤了退,他前脚还没走出多远,茉喜后脚就端着铁锅出来了,哗的一声,对着他走过的土地泼出了一锅刷锅水。旁边站着胖胖的、三十来岁的美术教员,见此情形便低声问道:“茉喜,没事吧?”   茉喜拎着铁锅转向了对方,理直气壮地答道:“没事,这人真是奇怪,昨天晚上就来了一趟,我们不认识他,也没让他进门,结果今天早上又来了,又送香水又送手帕。哼,我们才不要呢!”   美术教员撇着嘴一笑,然后低声只说了一句:“他是校长的弟弟。”   茉喜听了这话,嘴上没言语,心里却是只有轻蔑——校长的弟弟算什么了不起?我还认识团长呢。   将近中午的时候,凤瑶回来了,一张脸煞白。   茉喜这才想起凤瑶上午只有一堂课,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就该下课回来了,她又没有乱逛的习惯,纵算是和学生谈心,也没有一谈谈这么久的道理。   把怀里的书本放到充当桌子的窗台上,凤瑶转向茉喜,煞白的脸开始变颜色,不是个好颜色,是从煞白下面透出了病态的青红。   茉喜立时紧张了,起身走到凤瑶面前问道:“你怎么了?冻着了?”   凤瑶摇了摇头,嘴唇开始颤抖。费了天大的劲,她从喉咙里挤出了干巴巴的细声音,“校长叫我去谈话……”   她睁大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紧盯着茉喜,眼睛太亮了,分明是有了泪,“她说我行为不检……勾引她弟弟……”   听了这话,茉喜像个要龇牙的狐狸一样,也把眼睛瞪圆了。   她这眼睛瞪得可怕,吓得凤瑶反倒垂了眼帘,然而声音依旧是颤着的,仿佛是全凭着游丝一般的一口气息支撑着讲,“其实那个姓冯的,已经找过我好几次了,我都没有理他……没想到他胆子越来越大,索性找到了教员宿舍……”   说到这里,她吸了一口气,忽然想起一件大事,“他送的东西,你没收吧?”   茉喜立刻摇头答道:“没有!谁稀罕他那点儿破玩意儿!怎么着?校长不管她弟弟,反倒怪起你了?”   凤瑶慢慢地把那一口气呼了出来,转眼盯着地面,声音很低地哽咽道:“我感觉……我受到了……很大的侮辱……”   说完这话,她再也支持不住了,踉跄着走到床边颓然坐下来,双手捂脸深深地弯了腰。   而茉喜背对着她站在原地,就感觉一颗心在腔子里怦怦直跳,不是吓的,是气的。他妈的,她在心里骂,说凤瑶不检点?狗屁!凤瑶跟万嘉桂相处了半个多月,连手都没拉过!她看得清清楚楚,一下子都没拉过!那么好的、大宝贝似的万嘉桂她都不碰,她会要你个猪不拱狗不啃的破弟弟?   茉喜暗暗地攥了拳头,想要立刻去找校长讨个说法,问她是用哪只眼睛看出了凤瑶不检点。可是未等她当真拟定作战计划,后方的凤瑶又有了动静。   凤瑶起身走到对面床前,对面床的床栏杆成了她们的毛巾架子。抽下毛巾擦了擦眼睛,她勉强提高了声音,想要做出轻快的语气,“算了,身正不怕影子斜。以后我躲着他走也就是了,我和他一句话不说,狠狠地冷淡他几日,想必他也就不会再来骚扰了。”   茉喜没言语,感觉事情不是凤瑶想的那样简单。凤瑶虽然丢过一只大皮箱,可世道人心的险恶,她还没有领略尽,好些事情,她还不懂。   凤瑶的确是不懂,不懂为什么明明是冯先生主动来纠缠自己,校长却痛斥自己行为不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分明是明里暗里都对冯先生冷若冰霜了,往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教员同事们会对自己露出诡秘的笑,并且要聚在一起瞄着自己叽叽喳喳。还有学生们——她清楚地感觉到,学生也知道她的桃色新闻了。   她是拼了命地躲,冯先生则是拼了命地追。不追不行,冯先生认为凤瑶几乎算得上是全县第一的大美人,凤瑶的妹妹当然也不错,但是还带着点泼辣不知趣的孩子气,让人对她一时无法下手。冯先生没有其姐的学问和事业,只有大把的青春以及小把的闲钱,不追逐女子,不吃喝玩乐,干什么?   茉喜到了这个时候,因为嗅到了危险的空气,所以如同一只小母豹子一般,吃得更多了,话则是少了。静静地窥视着外界的动静,她看到了对凤瑶指指点点的女学生,也看到了对凤瑶同情叹息的女教员,还看到了莫佩兰——莫佩兰恶狠狠地瞪着冯先生,显然是嫉妒得很了。然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因为姓冯的是校长的弟弟,而一个月拿着二三十块钱高薪的莫佩兰看在钱的面子上,不敢真去杀贼。   这个时候,茉喜真想掐住姓冯的白脖子,往那咽喉要命处利索地抹一刀。杀人,多么血淋淋的景象,想一想都应该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然而茉喜想了又想,并不悚然。   她见识过血,见识过杀。她小时候饿得狠了,曾经掏过不少大耗子,剁了脑袋扒了皮,放在火上自己烤了吃。因为饿,所以也不怕肮脏,也不怕染病。她还有过一个邻居,是个十五六岁的大男孩子,不学好,那天夜里哭天抢地地回了来,一只手被人砍掉了,胳膊成了一条哆哆嗦嗦的血棒槌。茉喜当时嘴里含着一点吃食,面无表情地一边旁观一边咀嚼,不知为何,感觉这一切都很自然,好比斜对门那个小暗娼,臭烘烘地烂死在了床上;又好比小暗娼的邻居媳妇,生孩子生了三天,横生逆产,活活地熬死在了血泊里……生与死,洁净与污秽,一切都自然。   唯有凤瑶受冤枉,不自然。   凤瑶不是没受过气,不是没受过旁敲侧击的教训,但是茉喜不能让外人指着凤瑶的鼻子骂。因为凤瑶太要脸了,大皮箱让人偷了都不肯吭声,都不敢骂街。这么要脸的人,没害过人,人又凭什么非要去撕她的脸皮?欺负老实人吗?好,我让你们欺负!姑奶奶剁了你们!   茉喜想要宰了姓冯的,并且直接深入到了方法论,“宰”这件事本身的对错,是不值得让她多考虑的,让她费心思的是怎么宰。当然是得偷着宰,给谁偿命都是犯不上的事情,何况她还有人生大事未做,她还没有把万嘉桂勾引到手。   未等茉喜考虑出个眉目来,凤瑶这天中午又抹着眼泪回来了。这一回她的情绪显然是失了控,一张脸不是煞白的,而是血液沸腾般的赤红。   “校长说了……”她哑着嗓子告诉茉喜,“我再这样,她就要让我走人。”   茉喜盯着凤瑶,见到了这般地步,凤瑶还是不愤怒、只惶恐,“‘这样’是哪样?”   凤瑶缓缓地垂下了头,脑子里轰轰地响,感觉自己像是站在了囚笼里,被人抬着游街示众,明知道自己是在说话,然而声音嗡嗡隆隆,像是从九霄云外传下来的,“她说我形容妖冶……让我把头发剪了……”她抬手在耳朵下面比画了一下,“剪到这么短……”   当今这个时代,女子剪发不算稀奇,头发短了,乃是摩登的表现。然而自愿摩登和被迫摩登,结果虽然相同,性质却是全然不一样。   抬手又抹了一把眼泪,凤瑶抽了抽鼻子,又接连做了几个深呼吸。等到情绪渐渐平定下来了,她看着对面空床上的线笸箩,决定依从校长的要求,把头发剪了。   剪了头发,远远地躲着冯先生,不为别的,只求保住这样一份职业,养活她和茉喜的两条小命,和还给莫佩兰五块钱。否则又能如何?既是不能带着茉喜一起去寻死,那就只能是厚着脸皮、忍着眼泪活下去。   她们都是没有依靠的人,对于万嘉桂,她是彻底死心了,另外还有个哥哥鹏琨,更是连万嘉桂都不如。   思及至此,凤瑶忽然又有点后悔,悔不该对着茉喜诉苦。茉喜此刻像根木头似的傻站着,咬着牙瞪着眼,仿佛是少女中的怒目金刚。   “不过……”凤瑶思索着转移了口风,“头发剪了倒是没什么,剪短了更方便,洗着也容易……”   茉喜没理她。   凤瑶迟疑着回头又看了茉喜一眼,随即支使茉喜去膳堂要壶开水过来。   茉喜一言不发地走了,单看背影都能看出她是心事重重。而茉喜刚一出门,凤瑶立刻就把线笸箩里的小剪子抄起来了。   茉喜拎着水壶站在膳堂大门口,一边等着水开,一边盘算心事。   起初她想宰了姓冯的,可仔细一想,又感觉这主意不算高妙,因为姓冯的毕竟是个成年男子,想必没有引颈待宰的道理,万一他不合作,两人再撕扯起来,自己可是没有胜算。或者设下一计,狠狠地教训教训姓冯的?这倒也是个法子,可万一姓冯的记吃不记打,或者他遭了殃,校长又迁怒到了凤瑶身上怎么办?   或者,去宰了校长,一劳永逸。但是有没有比“宰”更好的法子呢?肯定是有的,所以别急,再想想。   这个时候,水开了。   茉喜从膳堂里接了一壶开水,小心翼翼地拎着往回走。及至进了门,她看着凤瑶张了嘴,一时间却是没能发出声音。   凤瑶穿着紧贴身的旧背心,肩上披了一条毛巾,正对着挂在墙壁上的一面小圆镜剪头发。一侧的长头发已经剪短了,另一侧还没有动。剪短了的头发并不整齐,是分成几剪子剪的,剪了个七长八短。扭头对着茉喜笑了一下,她鼻音很重地说道:“你来帮帮忙,后脑勺我看不见,不敢下剪子。”   茉喜还是没言语,放下水壶走上前去,她从凤瑶手中接了剪子,又让凤瑶微微地背对着自己半蹲了,然后低下头,很仔细地给凤瑶修剪了头发。   她手稳,嚓嚓几剪子下去,给凤瑶剪出了齐耳短发的雏形。凤瑶对着小圆镜不笑强笑,没话找话地说道:“剪短了也挺好看的,我上次剪头发还是三年前呢,那时候学校里的同学都剪,我也剪了,结果回家被张妈数落了一顿。张妈管所有剪头发的女生都叫小尼姑。”   茉喜也笑了一下,一点也没瞧出齐耳短发哪里好看。她喜欢长头发,头发长了才是女子模样,短头发的那是男人。   及至把凤瑶的头发修剪成型了,茉喜放下剪子,拿了毛巾给凤瑶打扫周身的头发茬子。等把凤瑶收拾利落了,她开口说道:“中午不做饭了,我想吃包子,肉包子。”   凤瑶笑了,“你是小狗儿呀?”   茉喜推了她一下,“你去给我买吧,我刚才跑了一趟膳堂,等开水等了好半天,冻得手疼。”   凤瑶握住她的双手,紧紧攥了攥,然后穿了棉袄拿了零钱往外走。隔着一扇玻璃窗,茉喜望着凤瑶的背影,见凤瑶当真在前方拐弯往大门口走了,她这才缓缓地扭过了头,伸出了手。   伸出了手,她抄起了线笸箩里的小剪刀。好主意始终是没想出来,不过她有她蛮横无理的笨法子。这法子是自古便有的,代代流传,总有效果,只要你豁得出去。   把小剪刀往棉袄袖子里一藏,她迈步出门。房门是无需锁的,趁着上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还没有响,她在寒风中快步穿过操场,直奔了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位于一排砖瓦房的尽头。因为本校是周边三座大县中唯一的女子中学,所以尽管全是不起眼的平房建筑,然而已经算是规模不小。茉喜大踏步地走到了校长办公室门前,敲门之前,她先斜眼看了看天。   快下课了,膳堂方向已经飘出了热菜热饭的香气,她大概能有二十来分钟的时间。收回目光转向房门,她没有敲门,直接伸手一推。   如她所料,房门应手而开——这学校里都是温柔有礼的人,从来不会贸然地往校长办公室里闯,而校长自然也就不必大白天地关门闭户。进门之后随手关严了房门,茉喜抬眼向前望去,只见前方又有书架又有书桌,桌后坐着个奋笔疾书的老密斯,正是校长本人。   很诧异地抬了头,校长看着茉喜扶了扶眼镜,随即和气而又冷淡地问道:“你是谁呀?”   茉喜迈步走到了书桌前,垂眼看了桌面一眼——很好,是很平常的木头桌子,没有铺大玻璃板。   “我是白凤瑶的妹妹。”她开门见山地开了口,一张小脸绷得带了冰霜,所有的热力与性情全凝集在了眼睛里。直直地盯着校长,她自顾自地继续说道:“今天我姐姐回了宿舍,自己拿剪子把好好的头发剪了,说是你骂她勾引你弟弟,是你让她剪的。没错吧?”   校长张了张嘴,感觉茉喜这眼神不对,像是要吃人,而茉喜不等她回答,紧接着又道:“校长,我告诉你,白凤瑶不是我亲姐姐,我们不是一个爹也不是一个娘。她老实她软蛋,我可不老实,我可不软蛋!你那个骚弟弟是个什么东西,你应该明白!你弟弟几次三番地纠缠我姐姐,撵不走打不散的,我们还没说什么呢,你反倒倒打一耙,怎么着?你当你那个色迷了心窍的弟弟是块香饽饽,人见人爱?”说到这里茉喜冷笑一声,“哼,我呸!”   这一下子呸得狠,下雨似的,呸出漫天唾沫星子。呸完之后她一甩手,亮出了藏在袖子里的小剪刀。   校长见了凶器,立时变了脸色,仓皇地想要起身往后退。茉喜见状,不言不语,也不阻拦,直接握了剪子高高举起,然后恶狠狠地向下扎向了书桌桌面。只听咚的一声大响,茉喜松了手,剪刀已经直竖着插在了桌面上。   抬头看向校长,茉喜低声说道:“你弟弟要是再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这一剪子就不扎木头了,不扎木头扎什么,你知道吗?”   校长此时已经起身躲到了椅子后方,战战兢兢地连连摇头。   茉喜不带情绪地说道:“我扎人!”   说完这话,她伸手握住剪子,竭尽全力地向上一拔。一边把剪子掖回棉袄袖子里,她一边又道:“实不相瞒,我们姐儿俩全靠着这一个月十五块钱讨生活呢,谁让我俩没活路,我就让谁陪我俩做伴去!不信?你就试试!”   说完这话,她又定定地盯了校长一眼,见校长的脸已经白成纸了,金丝眼镜也顺着鼻梁快要滑到鼻尖了,周身也哆嗦得如同踩了电门一般了,她才心满意足地板着脸转了身。   稳稳地推门出了校长室,茉喜被寒风一吹,这才发现自己出了满头满身的汗。方才那扎在桌子上的一剪子,和当初砍在白宅树上的那一菜刀一样,都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她只是装着不要命,表面上穷凶极恶,其实还不是真正的亡命徒,还怕,还有怯。   幸好,她想,自己运气不错,这两次遇见的都是怂货,一吓唬就老实。这要是换了个厉害的,跟自己真刀真枪地动起手来,自己这条小命兴许也就交代了。铤而走险,不过走得值,茉喜估摸着在接下来几个月内,凤瑶应该是不会再受“侮辱”了。   茉喜不大了解什么叫做“侮辱”,她从三岁到七岁,寄人篱下,每天都会挨若干顿臭骂,骂得她皮厚如革,想要活活地骂哭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骂人的那一位生了一张铁嘴。   茉喜一边想,一边往前走,同时管着自己的脑袋,不许自己回头。她知道校长一定在隔着玻璃窗子窥视自己,自己这时候要是回了头,就不够横了,十分的威慑恐怖,就要凭空消掉四五分了。   如此走到了操场正中央,她眼望前方校门,忽然停了脚步。一双眼睛失控一般地睁圆了,她甚至在凛冽寒风中微微地张了嘴,露出了一副傻相。   她看见校门外的大马路上,缓缓开来了一队小汽车,乌黑锃亮的,全是新汽车!领头一辆汽车的尺寸格外大些,车头插着鲜艳的五色旗,车门踏板上则是站着全副武装的卫兵。大汽车分毫不差地停在了校门前,卫兵跳下踏板一开后排车门,一位系着黑大氅的高个子军官弯腰跳下汽车。随即手扶车门站直了,他昂首挺胸地向前望,在冬日阳光下,他露出了他剑眉星目的好面貌。   他是万嘉桂!   茉喜孤零零地站在空旷操场上,怔怔地远望着万嘉桂,脑筋忽然停了转,不知是过了一秒钟还是一万年,她骤然听见了一声欢呼——是她自己的欢呼!   然后她身不由己地撒开了腿,一路张牙舞爪地跑向了万嘉桂。说是跑,其实是狂奔,她逆着风跑成了流星赶月,不,不是星,也不是月,她更像是一只野兔子,受了天大的惊,所以要跑成一阵风。双脚掠过地面,掠过荒草,她是一股逆风的风,腾云驾雾地刮向了万嘉桂。   然而眼看着就要刮到校门前了,她脚下冷不丁地一绊,当场向前摔了个大马趴。下意识地慌忙用手撑了地,她同时就感觉小臂猛地一痛。痛过之后爬起来,她没当回事,继续向前冲,一直冲到了万嘉桂的怀里。   是怀里,也不是怀里。万嘉桂穿过半开的校门,快步走到了她的正前方。戴着皮手套的两只大手伸出来握住了她的小肩膀,他低下头看着茉喜的脸,炯炯的眼中有九分的笑和一分的恼,“乱跑什么?疯啦?”   茉喜喘息着仰起头,汗湿了的鬓发是漆黑的一丝丝,紧贴在她红润有光的脸蛋上。一眼不眨地凝视着万嘉桂,她快活得心都要炸裂开了——真的要炸了,小小的一颗心,怎么能盛下这许多的快活?对着万嘉桂张了张嘴,她露出了整齐洁白的牙齿,仿佛是要说话,可是嘴角不可控制地向上翘了,她最终并没有说话,只是给了万嘉桂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不是她理想的笑容,对于此情此景,她在梦中做过许多次的排练。她早盘算好了,一旦再见了万嘉桂,自己一定要“巧笑倩兮”,不但要巧要倩,还要眼目传情。然而事到临头,她的好主意全飞去了九霄云外,她仰着脸,脸上只剩下了傻笑。   可是,万嘉桂紧接着又问出了下一句话:“凤瑶呢?”   笑容在茉喜的脸上僵了一下,而未等茉喜回答,万嘉桂仿佛有所感应似的回了头,看到了站在校门外的凤瑶。   凤瑶对万嘉桂淡淡地一点头,手里托着个纸袋,袋子里是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第九章 心寒似水   万嘉桂在看到了凤瑶之后,一双手便不知不觉地从茉喜的肩膀上滑下去了。而茉喜只觉双肩一轻一冷,抬头再往上看时,她只看到了万嘉桂留给她的一个侧影。   万嘉桂转向了凤瑶,起初只是看,看凤瑶上穿着青布小棉袄,下系着一条黑裙子,脚上不是皮鞋皮靴,而是一双绒布面的棉鞋。先前黑亮的长发也短了,短到耳垂下,仿佛是新剪的一般,发梢直而齐,几乎有点愣。   即便是这样一身寒素打扮,万嘉桂看凤瑶,也还是能看出她的美来。她虽然只是中等的个子,但是挺拔端庄;脸蛋是瘦了,显出了个尖下巴来,不过依然存留着当初鹅蛋脸的轮廓痕迹;眉目干干净净清清秀秀的,如果苍白面颊上能够增添几分血色,那她便还是先前那个温雅明媚的白凤瑶。   等到把凤瑶彻彻底底地看清楚了,万嘉桂如梦初醒一般,忽然向前走了一步,“凤瑶——”   凤瑶对着他微微地一躬身一点头,行了个轻描淡写而又足够客气的礼,然后按照老规矩,她声音不高不低地唤了一声:“万大哥。”   万嘉桂看了凤瑶这个不卑不亢的冷淡态度,心里明镜一般,但是当着门内听差和门外部下的面,他一时间又无法长篇大论地做解释。   而凤瑶见他不说话,便迈步走向茉喜,要把手里的热包子递给她。万嘉桂扭了头,一双眼睛追着她看;茉喜抬了头,一双眼睛追着他看。两人全都怔呵呵的,意识到凤瑶把肉包子送到自己眼前了,茉喜下意识地抬手要接,可是未等她真正接住纸袋,凤瑶忽然惊呼了一声,一把握住了茉喜的右腕,“手!手怎么了?”   茉喜一低头,这才发现自己右手通红,鲜血淋淋沥沥地已经顺着指尖向下滴了一地。凤瑶隔着衣袖摸了一摸,随即从她袖口中抽出了一把血淋淋的小剪子。   这回三人之间的僵局被彻底打破了。凤瑶慌了神,推着茉喜往宿舍里走,走到一半停了脚步,又感觉应该带茉喜去医院。茉喜左手托着肉包子,右手被凤瑶轻轻抬着,没觉出多疼来,只是不住地偷眼去看万嘉桂,看他有没有心疼自己的意思。   而万嘉桂和茉喜相对而立说了好几句话,竟然没发现茉喜带着这么新鲜的重伤,此时也不由得有些发蒙——蒙了几秒钟之后,他对凤瑶开了口,“走,上医院去!”   凤瑶听闻此言,直接就要把茉喜往校门外拽。   然而茉喜后退了一步,却是有些发怯。一辈子没进过医院,她有点不敢去,怕去了之后会出不来,或者是一时半会儿出不来。她要是被医生扣在医院里养伤了,那凤瑶和万嘉桂岂不是就要清清静静地凑到一起去了?   于是她不走,只肯找点水来洗洗伤口,又中气十足地表示自己身体好、真没事。她力气大,凤瑶简直撕掳不过她,正在凤瑶急得要脸红之时,万嘉桂忽然出了手,弯腰搂住茉喜的腰,他二话不说地直起身,直接把茉喜扛到了他的宽肩膀上。随即对着凤瑶一挥手,他一马当先地转了身,大踏步地直奔了校门。   这回不用说也不用劝,凤瑶自动地就跟着万嘉桂上了汽车。   茉喜大头冲下地垂了双手,一颗心随之堵到了嗓子眼。眼前是什么?是万嘉桂的黑大氅。黑大氅下面是什么?是万嘉桂的腰?是万嘉桂的屁股?管它是腰是屁股,茉喜只想隔着大氅和军装,狠狠地咬他一大口!不见他的时候还没这么想,见了面才发现自己已经想死了他!大氅逆风飘起蒙了她的脸,带着霜和雪的寒冷气味,她顺势看到了万嘉桂的两条腿。多长多直的两条腿,威武漂亮死了!   在胡思乱想之中,茉喜被万嘉桂塞进了汽车里。进入汽车之后她愣了愣,紧接着又开始挣扎,“我真没事……我不想去医院,我害怕……”   张牙舞爪连喊带叫的结果,是她又被万嘉桂抱到了大腿上。冬季天冷,万嘉桂穿的是里一层外一层,茉喜的身体也被小棉袄包裹了个严实。若不是两人之间隔着这许多层屏障,万嘉桂也不敢这么放心大胆地把她往怀里搂——不敢,不是怕凤瑶挑理,是他信不过自己。茉喜是个什么东西,他心里是有点数的,茉喜在棉袄棉裤中藏着一具怎样的身体,他也是一样的有数。所以,谢天谢地,天寒地冻,茉喜此刻没有鼓胸脯和小细腰,茉喜只是个小棉花包子。   茉喜为了能在万嘉桂的大腿上坐得长久一点,故意微弱地挣扎不止。屁股在万嘉桂这里,手和腿在凤瑶那里。这回凤瑶顾不得许多了,一手攥着茉喜的右腕,她用一条半旧的手帕要给她擦拭鲜血,擦的时候手直哆嗦,仿佛受伤的人不是茉喜,而是她。   她哆嗦,茉喜又不老实,导致她是哆嗦复哆嗦,脸色蜡白的,脖子上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万嘉桂看茉喜如同一条小型的活龙一般,总企图在自己怀里翻江倒海,便低头呵斥了一声,“别闹!你现在天天和凤瑶在一起,怎么还像野马驹子似的?”   他的气息扑在了茉喜的脸上,让茉喜腾地红了脸,“我、我哪儿像野马了?”   万嘉桂一颠大腿,“你这不正在尥蹶子吗?”   茉喜的嘴忽然笨了,“我——”   后头的话没往下说,不是无话可说,而是她忽然意识到凤瑶还在旁边,自己很可能一不留神说敞了嘴,让凤瑶听出打情骂俏的意思来。   她不言语了,万嘉桂下意识地看了凤瑶一眼,随即仿佛对茉喜的心思有所察觉一般,也沉默了。   文县地方有限,再大也是个县城,汽车一开动起来,转眼间便从女中开到了医院。这医院叫名是医院,其实不甚正宗,是本地一位传教士开办起来的,设在一处清清静静的小院落内,连医生带看护妇加起来,常年不会超过十人。   茉喜由凤瑶陪伴着进了诊室,脱了外面的小棉袄一看,伤口正是开在了右小臂上,是被剪子尖戳出来的一个血窟窿,并且正好戳到了血管,好在不是大血管,伤口被鲜血糊住了,看着恐怖,其实鲜血已经不大流淌,如果不来医院的话,茉喜也没有失血伤身的危险。医生一边为茉喜处理伤口,一边不住地抬头审视茉喜的反应,随时预备着听这小姑娘号啕一场。然而茉喜心神不宁地坐在木头椅子上,始终没有号啕的打算。   她不哭,凤瑶却是有了替她哭一顿的打算,“你怎么把剪子藏到袖子里去了?怎么还戳了胳膊?疼不疼?是不是疼死了?”   茉喜摇摇头,又抬手向上抹了抹凤瑶的眼睛。凤瑶的睫毛潮漉漉的,她想凤瑶没出息,不硬气,遇了灾难就要流眼泪,不是个女丈夫。   “真不疼。”她实话实说,“我不怕疼,你忘啦?”   不怕疼,不等于不知道疼。她不疼,是因为比“疼”更重要的人和事忽然一起来了,以至于她竟无心去疼。隔着一道白布帘子和一道漆成了白色的薄木门,外面站着、或者坐着,万嘉桂。隔了这么久再相见,茉喜感觉自己真如同着了魔一般,更爱他了。   医生为茉喜包扎了伤口,又给她打了一针破伤风针。凤瑶拿着一张纸单子出了门,穿过外间屋子时只又对着万嘉桂一点头,然后便出门穿过院子,到对面的小屋子里付钱拿药。隔着一尘不染的玻璃窗子,万嘉桂看清了凤瑶的举动,但是也没有抢着过去帮忙。日久见人心,他要表白也不赶在这一刻。思及至此,他又回头看了诊室半掩着的房门一眼,这一眼看得有情又有绪,那情绪介于苦与酸之间,不明不白,无法言喻。   万嘉桂是个军人,虽然年纪还轻,但是已经闯荡了好些年江湖,见识了许多的血与火。他不是毛头小子愣头青,他是有纪律有主意的理性派。   理性派就应该四平八稳地向前走,走到凤瑶身边去,把她娶回家,和她生几个胖娃娃。凤瑶知书达理,不但性情平和安稳,做人做事也是通达正直、有礼有节。   而且,她还那么美。如一尊观音像,风吹不动雨打不倒。万嘉桂甚至相信她老了,老到八十岁了,也一定依然清贞端然,依然美。   这样一个女子,才是他万嘉桂的理想伴侣。   然而就在此刻,诊室的门帘一动,茉喜推门走了出来,一边走,她一边用左手笨拙地系着棉袄纽扣。右袖子鼓囊囊直挺挺的,是她的右小臂被医生用绷带缠了好些层,硬给她缠出了一条粗胳膊。方才在汽车里小小地闹了一路,她闹乱了头发闹红了脸。手指和纽扣纠缠着,发丝和她的目光纠缠着,她就这么纠纠缠缠地望向了万嘉桂,剪不断理还乱之中,她的眼睛很大很亮,含着一点羞涩喜悦的光。嘴唇薄薄地抿出了棱角,她这一刻似乎是无欲无求,单只是羞涩,单只是喜悦。   然后,她小声开了口,同时抬了抬棒槌似的右臂,“好了,没事了。”   万嘉桂,不由自主似的,作了回答,语气不客气,像是老大哥训斥小妹妹,“傻了?挨了一剪子都不知道?”   茉喜微微一笑,大黑眼珠同时在眼皮下悠悠一转,转得光芒潋滟,转出了滴溜溜的珠光与水光。偏着脸望向窗外,她轻声答道:“高兴嘛。”   万嘉桂缓缓地把脸也扭向了窗外,姿态有些僵硬。茉喜方才那一飞眼一偏脸,在他看来,真是好看,好看得简直让他心里难过——多奇怪啊,她好看,他竟会难过。为什么?因为知道她不会是自己的,所以也容不得将来再有别人见识到她的好看吗?因为我得不到,所以要让旁人也别想要?   不能,万嘉桂随即在心中对自己摇了头。他想自己不是那么卑鄙的人,他心里连国家天下都装得下,这么广阔的心胸,这么坚定的意志,怎么会被个小丫头乱了格局?   这个时候,对面房门开了,是凤瑶拿着个小小的牛皮纸袋出了来。   如同见了救命星一般,万嘉桂一言不发地出门迎了上去,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大大地愧对了凤瑶,凤瑶暂时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   然而凤瑶并没有给他脸色看——凤瑶从来不对任何人甩脸子。对待万嘉桂,她的神情和态度都是端庄平和的,不卑不亢不温不火,让人挑不出她的失礼。   这是白家的风格,茉喜始终学不会,也始终没想学。对待外人,他们永远不肯翻脸,毕生不会破口大骂。他们只是冷淡,冷淡之中横着层层的礼节,一层一层,不动声色地隔断了双方的关系。非常的体面,非常的坚定。   这一套风格,万家的老人们其实也都会,是前朝旧代的遗风,一切意思,无论好坏,总是让它尽在不言中。可万嘉桂十几岁便离了家,是在大风大雨大时代中成长起来的武人,对着凤瑶这一套旧招法,他显然是有了点老虎吃天,无处下嘴的感觉。   凤瑶托着个牛皮纸袋,袋子里是药粉和绷带。跟着茉喜上了汽车,她很自然地让茉喜坐到了两人中间,因为依着她的心意,她是万万不愿再和万嘉桂并肩同坐。她只会对着茉喜诉苦抱怨发牢骚,而万嘉桂尽管是她的未婚夫,她却也不肯在他面前失了方寸风度。   她在短时间内父母双亡,唯一的兄长又携了仅有的一点财产逃了个无影无踪。仆人一哄而散,宅子被债主日夜围攻,多么苦难,多么凄惶。这个时候,旁人可以不闻不问,可万嘉桂不应该,万嘉桂是她的未婚夫呀!他们之间已经结了天长地久的契约,不是平常的关系啊!   但万嘉桂,以及万嘉桂家里的人,就能硬是一面不露、一声不吭。   所以凤瑶现在再看万嘉桂,每看一眼,心中便要一寒。可饶是如此,她依旧是自自然然的,一旦感觉自己要不自然了,她便会强行定一定神,不许自己失态。   将牛皮纸袋折好封口放在腿上,她老调重弹地问茉喜:“怎么把剪子藏进袖子里了?”   茉喜思索了一下,然后顾左右而言他,“我不小心摔了一跤,剪子尖正好扎了肉。皮肉伤,没事的。”   这不是凤瑶想要的答案,然而万嘉桂忽然转过脸开了口,“我上个礼拜收到了父亲的信,这才得知了你的情况。”   凤瑶很和气地向他一点头,“是啊,这几个月里家中情形剧变,说起来也真是一言难尽。”   说这话时,她的态度是温文尔雅的,并且只是温文尔雅,除了温文尔雅之外,一丝多余的情绪都没有。万嘉桂察觉出了,几乎有些手足无措。抬手堵嘴清了清喉咙,他垂下头,很心虚地低声说道:“你现在是在那学校里做教员?”   凤瑶答道:“是的。”   万嘉桂侧过脸看向了她,“下午有时间的话,我们谈一谈吧。”   凤瑶仿佛很抱歉似的微笑了一下,随即言简意赅地答道:“下午还有两节课。”   万嘉桂不假思索地又道:“那就晚上?晚上行不行?”   茉喜坐在中间,这时忍不住溜了万嘉桂一眼,因为感觉万嘉桂的语气有些可怜巴巴。她听见自己开了口,“晚上就晚上吧。”   凤瑶不置可否地又笑了一下,同时汽车也停在了学校门前。   凤瑶带着茉喜下了汽车,头也不回地转身走进了学校。这时还是正午时分,操场上往来的女学生们很是不少。学生们很好奇地停了脚步去看校门外的汽车,以及从汽车上走下来的凤瑶和茉喜。凤瑶低着头,几乎要顶不住前方这无数道目光。茉喜却是昂首挺胸,因为是坐大汽车回来的,汽车门现在还没关,车外站着个万嘉桂在目送她们——她挨着天下第一好的万嘉桂坐了一路,多么的荣耀!   及至跟着凤瑶进了宿舍,茉喜因为刚刚坐过了美国造的大汽车,所以如今环视着宿舍内的破木板床和斑驳墙皮,立刻就感觉这地方糟糕得不堪一住了。   凤瑶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缓过一口气后却是埋怨了她,“你这家伙真是嘴快,干吗要答应他的约?”   茉喜脑筋一转,随即大剌剌地答道:“晚上让他请客,先吃他一顿好的再说!”   凤瑶想用手指头戳她的脑门,可是念她手臂受了伤,怕“牵一发而动全身”,会弄疼了她,“你就知道吃。你没看出来吗?他是个冷血动物。对待这样的人,我们和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茉喜忽然一拍大腿,“呀,肉包子呢?”   凤瑶这才想起自己在一个小时之前曾经给茉喜买回来了一袋热气腾腾的肉包子——真的,肉包子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一出,凤瑶的怨言就被茉喜混过去了。   肉包子下落不明,然而凤瑶和茉喜各怀心事,居然统一地没有觉出饥饿来。凤瑶不知道茉喜上午曾经去向校长耍了一场剪子,此时她冷不防地听到上课铃声,便慌里慌张地抱着课本快步走向了教室。而茉喜在右小臂火辣辣的疼痛中,四仰八叉地往床上一躺,整个人像是躺到了大太阳底下,满心房都是甜蜜的阳光。   晚上又能见着万嘉桂了!这回不管凤瑶怎么冷怎么倔,自己都不能任由着万嘉桂再走。他的人,他的钱,他的大汽车,都得是自己的!   傍晚时分,几乎是在万众瞩目之中,茉喜和凤瑶上了万嘉桂的汽车。   万嘉桂起初并没有对着凤瑶长篇大论,见了茉喜,也只问道:“伤怎么样了?”   茉喜抿嘴一笑,“挺疼的。”   万嘉桂看了她一眼,只一眼,下一秒便移开了目光,颇不得人心地说道:“不疼才怪了。”   汽车发动起来,一路响着喇叭疾行。不出片刻的工夫,便在一处宅院门前停了住。万嘉桂推门下了汽车,然后绕过车尾走到汽车另一侧,亲自打开了后排车门。   这回凤瑶先下了汽车,站定之后向前望去,她就听万嘉桂低声说道:“这是我在文县的住处,房子不错,也很肃静。我想我们在这里吃顿便饭谈一谈,比在外面那些馆子里更好。”   这时茉喜的双脚也落了地,正把万嘉桂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很惊讶地扭头看向万嘉桂,她一时忘情,开口问道:“住处?你不走啦?”   万嘉桂点头一笑,“暂时是不会走了。”然后他向着院门的方向一躬身一伸手,彬彬有礼地说道:“凤瑶、茉喜,请进吧。”   凤瑶微微鞠躬回了个礼,然后拉起茉喜的左手,一步一步,稳稳当当地走向了前方。   茉喜没看明白这一座宅院的格局。糊里糊涂地跟着凤瑶和万嘉桂走了一气,末了她进了一间明亮大厅里——明亮,是因为天花板上垂着大吊灯。茉喜仰头盯着吊灯,比见了太阳更高兴,因为文县这个地方和北京不同,并不是处处都能拉电线开电灯。大吊灯下是一张亮晶晶的红木圆桌,桌上摆着几样干干净净的菜肴,又有一只锃亮的小铁桶,桶里盛着冰块和一瓶洋酒。   万嘉桂请凤瑶和茉喜落了座,一名副官模样的青年站在门口,看那意思是要进来伺候,然而万嘉桂不抬头地挥了挥手,青年见状,便自动地掩门退了下去。   万嘉桂从冰桶中取出酒瓶,亲自倒了三杯通红的洋酒。把其中两杯分别送到了凤瑶和茉喜面前,他低低地笑了一声,“是葡萄酒,当汽水喝吧。”   然后不等两人回答,他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望着桌面又道:“我上个礼拜才接到了父亲的信。在那之前,我对北京城内的事情是一无所知。”   三言两语地,万嘉桂如愿地做了一番解释。原来他那一日出城之后直奔了保定,到达保定之后还没来得及喘过这一口气,便又收到了他那顶头上司孟旅长的急电——在他陪着凤瑶茉喜在北京城内吃喝玩乐之时,孟旅长已经升官发财,成了孟师长。孟师长是胸怀大志的人,越是往上走,越是不甘寂寞。万嘉桂文武双全、年纪又轻,是他眼中的红人兼干将。所以此刻孟师长一封电报把红人兼干将召到眼前,让他立刻带兵往河南开。开到河南去干什么?不必说,自然是打仗。为了什么打仗?也无需细讲,因为讲来讲去也不过是四个字,叫做“军阀混战”。   万嘉桂在河南打了一个多月,攻城略地,成绩斐然。孟师长心中喜悦,正打算继续向西进军,哪知道后院起火,先前被他这一派军阀撵出北京城的陈司令居然死灰复燃,又在河北一带活动了起来。并且因为这姓陈的是个土匪出身的老江湖,年纪不很大,名望却是高,虽然属于臭名昭著一类,但臭名也是名,也有号召力。   孟师长和陈司令有仇,如今见陈司令招兵买马东山再起了,他旁的顾不上,先把万嘉桂那一团人马撤了回来迎敌。而万嘉桂刚一回归河北境内,就有人很辗转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   信是万老爷写给他的,不知经了多少人的手,信封边角都被磨得起了毛。撕开封口展信一看,万嘉桂吓了一大跳,因为万没想到自己前脚刚离北京,白家后脚就败成了家破人亡。想起凤瑶那种温吞柔弱的性情,还有小丫头片子似的茉喜,他脑子里嗡嗡作响,不知道这两个姑娘是怎么熬过的这一关又一关。   他素来是以事业为第一重的,但这时也稳不住神了,拼着挨一顿拳脚和臭骂,他准备去向孟师长告假一个礼拜,要去文县瞧瞧那姐儿俩。哪知走到孟师长面前,他还未硬着头皮开口,孟师长先说了话:“你别闲着,赶紧带兵去文县!”   万嘉桂以为自己听错了,抬眼看着孟师长,他半晌没说话。   孟师长人在窗前,负手而立,作大人物状,“去文县,把陈文德给我挡住,不许他再向外扩张一寸土地!就算不能将其就地歼灭,也要困住他、困死他!听见没有?!”   万嘉桂咽了口唾沫,随即抬手行了个军礼,“是,师座。”   孟师长抬起一只手,气派非凡地向外轻挥了挥,“好,下去吧!”   话音落下,孟师长只听房门咣的一声响,扭头看时,只看到了万嘉桂留下的一道残影——这小子跑得太快,一瞬间蹿出门去,此刻已经是无影无踪了。   将自己这些时日的经历讲述了一遍之后,万嘉桂不好批评自家的父母,只能是起身对着凤瑶一举杯,“凤瑶,我实实在在是愧对了你,让你受了这么多委屈与苦难。我自罚一杯,算是向你赔罪。”   说完这话,他举起酒杯,抬头将酒一饮而尽。然后转过脸看着茉喜,他笑了一下,“你也一样,受苦了。”   茉喜看了他一眼,随即把目光转向了凤瑶,要看凤瑶是什么反应——凤瑶心太硬,活活地把万嘉桂冷淡了走,那自然是不好;可凤瑶若是心软了,和万嘉桂重归于好,那更不妙。   然而凤瑶神色如常,并没有显出喜怒哀乐来,只说:“鹏琨那个人就不必说了,我只庆幸还有茉喜和我做伴。若是我一个人的话,怕是连这文县都到不了。”   说到这里,她很自然地笑了笑,“我不曾独自出门过,在北京城里走走还好,出了城就不认路了。”   茉喜听明白了——她不接万嘉桂的话头,万嘉桂的解释与表白,她全听了,但是,她不给答复。   “怎么着?”茉喜打起了小算盘,“还要吊吊他的胃口不成?不会吧,凤瑶哪有这么奸?”   一边思索,她一边下意识地伸了筷子,夹了一筷子五花肉塞进了嘴里。 第十章 茉喜的计   茉喜这回留了心眼,当着万嘉桂的面,她并没有大吃大喝,并且极力控制着自己的筷子头,不让自己专盯着肥肉夹。可饶是如此,她的食量依然是凤瑶的两倍。凤瑶平时吃的就少,此刻更是几乎不动筷子。饭菜不吃,糖水似的葡萄酒她也不喝,她垂着眼帘盯着桌布上的一朵绣花,不冷不热地和万嘉桂有问有答。   万嘉桂口齿和头脑都是清楚的,一番话讲出来,来龙去脉一目了然。凤瑶知道了他的无辜与无奈,然而和他之间像是隔了一层膜一般,脑子里虽然明白他的苦衷,心里却是和他亲近不起来了。万嘉桂不欠她什么,没有义务非得给她爹娘送葬、非得给她白家还债。这个道理她懂。可在那个最艰难的时候,万嘉桂一面都不露,一句话都不给,她现在怎么想,怎么觉着心寒。   她这是熬过来了,又活了。可若是熬不过来呢?若是走投无路,一时想不开抹了脖子跳了河呢?这事不是没人干过啊!自己若是也干了,也死了,那万嘉桂这时回来,大概也只会是走到自己的坟前,把方才那一番话重新说过一遍罢了。   所以,心寒心寒,寒如冰,透骨寒。   凤瑶不知道自己对万嘉桂到底有多少真情,也不知道这份寒意要过多久才能消散。万嘉桂的确是好,人高马大、剑眉星目,又是风头正劲的大军官,有着很大的权、很多的钱。可是,凤瑶想,单是好还不够啊。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他一个人好到天上去了,心里没她,那又有何益?若是像先前一样父母双全,还有个娘家做后盾,那她可以马虎一点,万嘉桂对她好一点坏一点都没关系,只要他坏得别出格,她就肯嫁。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她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姑娘,越是穷,越是要有志气,越是不能糊涂。她得自己给自己做主,自己给自己长脸——还不只是给自己,也得给茉喜。   她总记得那天早上,债主们挤进了门,自己吓得直抖,身边一个依靠也没有,只有茉喜像疯子一样提着菜刀冲了出来,一刀砍在了老树干上。   万嘉桂觉察出了凤瑶的冷淡,同时又不知道应该如何融化她的冷淡。一边催促凤瑶多吃多喝,他一边下意识地转向茉喜苦笑了一下。   茉喜接收到了他的苦笑,但是没回应,因为看出万嘉桂的心思全在凤瑶身上——否则的话,他不必这么翻来覆去地解释,甚至解释得都出了汗。茉喜看了他口沫横飞的样子,又是心疼他又是痛恨他,甚至想一把捂住他的嘴,告诉他:“别说了,要我吧!我不怪你,你怎么着我都不怪你!”   这个时候,万嘉桂又开了口,让凤瑶和茉喜搬出女中宿舍,到他这里来住——这座宅子是他从本县一位士绅手中借来居住的,宅子分成了内宅外宅两部分,他在中午找到凤瑶和茉喜之后就迅速地筹划好了,内宅分给两个姑娘,他独自住到外宅。正好这宅子又有前门又有后门,分成两国之后,也可以各走各的路。   如果这么着凤瑶还是不满意的话,他甚至可以在内外宅之间砌起一道临时的墙,彻底地把这宅子一分为二。凤瑶讲理数、要面子,那么他可以不嫌麻烦,由着她讲、由着她要。   他知道好歹,对待值得尊重的人,他可以是相当地尊重。   然而,凤瑶不同意。   然后心平气和地摆出许多理由,比如这里距离女中太远,上课教书不方便;又比如她在女中住惯了,若是忽然搬出来,身边没了那些教员朋友,也会寂寞,等等等等,非常平和,非常有理。   茉喜听着凤瑶说话,一直一声不吭。   一顿饭吃到最后,万嘉桂面红耳赤,茫茫然地只是微笑。他想给凤瑶找个好住处,凤瑶不接受;他想给凤瑶一笔钱,凤瑶依然是不要。这要是换成茉喜,他一定连吵带骂地把钱硬塞进她手里去了,塞了钱之后兴许还会顺手扯扯她的辫子,敲敲她的脑袋。然而对着凤瑶,他犹犹豫豫的,不敢动手动脚。   他让人开出汽车,亲自把凤瑶和茉喜送回了女中。及至进了女中宿舍,一直沉默着的茉喜点亮了油灯,又喝了两口温水,眼看凤瑶出门上厕所回来了,她往床上一坐,以粉墨登场之姿亮了相开了口,“真不去啊?”   凤瑶愣了愣,随即关严房门,坐到对面的空床上开始脱棉鞋,“不去。咱们自己有地方住,到人家家里干什么去?”   茉喜把脸一仰,显出了很不好惹的厉害模样,“你不去,我还想去呢!你看看人家那屋子,再看看咱们这小破房子,住是都能住,可是住起来能一样吗?”说到这里她很灵活地弯腰把棉鞋一脱,又把袜子一扒,将一只红红白白的赤脚直伸向了凤瑶,“你看哪,我脚上都长冻疮了!你手脚热,你不在乎,我呢?我从小到大,年年冬天长冻疮,再长下去,我的脚就要烂了!”   凤瑶万没想到茉喜憋着这么大的委屈,一时间有些傻眼,同时下意识地在大棉鞋里动了动脚指头——她天生体温高,虽然也感觉这屋子冷,但是一双脚完好无损,真没冻成茉喜这样。   茉喜放下脚,眼睛里闪烁了泪光,“跟你在这儿住着,我没有一天是能吃饱的。你一顿饭吃一碗就够了,我呢?你明知道我饭量大……”她抬手一抹眼睛,“我都一个多月没洗过澡了,你不嫌脏,我还嫌呢!”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打了个大饱嗝,打完饱嗝之后,她声泪俱下地继续泣诉,“真要是没办法,也就算了,可是人家万大哥都把话说到那份了,你还不同意,你想怎么样?打算让人家给你下跪赔礼呀?你要面子,你闹脾气,你就这么冻着我饿着我啊?我不管,我要住到他家去。我要吃好的喝好的,还要睡暖和屋子,还要洗个热水澡!”   凤瑶看着茉喜,被她方才这一番连珠炮般的控诉震慑住了。无言地张了张嘴,她的坚定与倔强忽然有了一点土崩瓦解的意思。   “茉喜……”她微弱地辩解道,“我不是不关心你,可他毕竟是个男子,不管他和我有过什么约定,可毕竟是男女有别。我们两个住到一个男子的家里,说起来终归是不大像话……”   茉喜一晃脑袋,中气十足地叫道:“我不怕!别说他是个男的,哪怕是个妖怪是个鬼,我都不怕!你不去,我自己去!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信万大哥不给我饭吃!”   凤瑶勉强地板了脸,“茉喜,不许去!”   然后她走到茉喜身边坐下来,想要向她做一番柔和的解释和教训,就像她先前教茉喜认字写字时那样,“茉喜,你听我说,我们……”   没等她把话说下去,茉喜攥起拳头,已经在她的胳膊上捶了一下,“我不听!”   她力气大,虽然自觉着只是轻轻地打,可凤瑶还是疼得立刻捂住了胳膊痛处,“好啊,你动手打人!”   茉喜又给了她一拳头,“打的就是你!”   凤瑶这回笨手笨脚地攥住了她的手腕,“你都受了伤了,还敢打人?”   茉喜龇了牙齿,作势要往凤瑶的脸上咬。凤瑶向后一躲,随即向前把茉喜推倒在了床上。两个人迅速地撕扯成了一团,边撕扯,边断断续续地对话。打着打着,凤瑶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好你个一只手,你还挺厉害!”   然后她投了降,“不闹了不闹了,再闹仔细抻了你的伤。”   说这话时,她是俯卧着压住了茉喜。而茉喜方才一直是在手刨脚蹬,此刻却也气喘吁吁地渐渐安静了。   等到气息平稳了,茉喜忽然开了口,“凤瑶,我的事情,你都知道。我从小是怎么熬到大的,你也都清楚。我和你不一样,你能为了志气受穷,我不能,我穷怕了。”   凤瑶压着茉喜,茉喜一个月没洗澡了,然而也不臭。   “你说实话。”她低声开了口,“为什么把剪子藏到袖子里去?”   茉喜答道:“我去吓唬了校长,我把剪子扎到了她的桌子上,告诉她不许再刁难你。”   然后她轻轻地笑了一声,“嘻嘻,差点儿没把那老娘们儿吓尿了!”   凤瑶叹了一口气,最后欲言又止地吐出了两个字,“你啊……”   茉喜竖着耳朵,因为对凤瑶是太了解,所以一听她叹了气,心中就有数了。   一夜过后,凤瑶照例是抱着课本前去上课。而凤瑶刚一走,茉喜就也出门跑了。   她很认路,凭着两只脚连跑带走,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万嘉桂所住的宅子门前。宅子门口站着卫兵,卫兵见是个干干净净的小姑娘,便对她挺客气;而她也不废话,直接自报家门,说是要见万团长。   卫兵进门前去通报,不出三五分钟的工夫,门内影壁后面转过来了一名高个子军官,正是万嘉桂。万嘉桂见了茉喜,先是一笑,随即停住脚步向她招了招手,“你怎么来了?”   茉喜不由自主地也笑了,“不愿意让我来呀?”   万嘉桂放下了手,“扯淡!吃了吗?”   茉喜点了头,“吃了。”   万嘉桂又对着她一挥手,“走,进屋去!”   茉喜紧跟慢赶地追着万嘉桂进了一间厢房,门口士兵很有眼色地提前开了房门又掀了门帘,茉喜迈步往里一进,只觉扑面一股子暖风,让她一直瑟缩着的手脚全都奇妙地伸展开来,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感觉自己长了个子。   万嘉桂让她坐到了桌边,又让勤务兵送来了热茶和一盘点心。把点心盘子往茉喜面前一推,隔着一张桌子,他也坐下了,“凤瑶呢?”   茉喜垂下眼帘盯着点心,难得地没有大嚼,“她上课去了,我自己来的。”   万嘉桂抬眼看着她,“有事情?”   茉喜白了他一眼,“没事情就不让来了?”   万嘉桂伸手一弹她的脑袋,“屁话,能不让你来吗?”   茉喜抬手揉了揉脑袋,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始终在微笑,“我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还想不想让凤瑶过来住了?”   万嘉桂也一直在微笑,不过听了这句话,他把脸上的笑容收了收,“怎么?她改主意了?”   茉喜压低声音说道:“她没改主意,可架不住我逼着她改。你今天下午再去请她一趟,我打包票,她这回一定会同意了。”   万嘉桂似笑非笑地盯着茉喜问道:“小丫头,你这是要改行当月老了?”   茉喜看了万嘉桂一眼,然后慢慢地移开了目光,“其实是我自己想来,我想天天都能看见你。”   万嘉桂听闻此言,哑然片刻,随即换了轻松的语气,“你别犯傻。你等着,我找机会给你介绍个好的,凭你这个模样,嫁个师长都够了。可是你得多向凤瑶学学,师长可不要野丫头。”   茉喜听了这话,一颗心像被巨石压住了一般,沉得快要跳不动,但是跳不动也要跳,她自认是个明白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小猫小狗想觅口食还得费力气呢,何况她是一个大活人,想要追求另一个大活人,而那个大活人,还另有心上人。   难是一定难的,然而天无绝人之路,茉喜瞟着万嘉桂横撂在桌面上的小臂与手,多么修长洁净的手指头,茉喜还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男人手。她真想摸摸它,拉拉它,现在不能,将来一定会能的。她如是想。   下午,赶在凤瑶刚上完这一天最后一节英文课的时候,万嘉桂在和茉喜串通完毕之后,果然是掐准时间又来了。   对着凤瑶旧话重提,他样子好,风度也翩翩,死缠烂打的时候也有风采。凤瑶静静听着,心里其实已经有了主意。   等到万嘉桂说完了最后一句话,她垂着眼帘,不看他也不看茉喜,只一点头,然后轻声开了口,“那、那就依你的话吧。”   依着她的心思,她是万万不愿意“依他的话”,可若是今日还不依的话,茉喜必定饶不了她。她那宿舍屋子靠着边,也的确是比平常房间更寒冷,到底冷多少,她说不好,反正,茉喜脚上的冻疮是明证。   茉喜很容易生冻疮,但是先前在家中的时候,两只脚还没有烂得这样厉害,也许那冷宫似的小院再荒凉破败,房中的炉子是好的,屋子墙壁也是够厚的。茉喜吃的虽然是下人伙食,但是无论好坏,总能吃饱。肚子里有食,身上才能有热气。   凤瑶认为自己对茉喜有责任,对茉喜的冻疮和饥饿也有责任。这个责任她是一定要负的,就像是欠了债就一定要还。全是天经地义的道理,无需细想,只要做便是了。   凤瑶回屋去收拾仅有的几件衣服,和洗漱所用的一块香皂、一把木梳。她走在前头,茉喜落了后,忽然回头对着万嘉桂一挤眼睛。茉喜看见万嘉桂对着自己诡谲一笑,笑得有点坏,像个不老实的大男孩子。   茉喜心满意足地转向了前方,感觉自己和万嘉桂之间又添了一样小秘密。这秘密没什么价值,然而只属于他们两个,几乎有一点像定情信物,尽管也许只是她一人有情。   一人的情,也是情。   凤瑶是抱着个大包袱来的,如今要走,收拾出来的也依然是个大包袱。将包袱抱出了宿舍房门,她一眼没看住,眼睁睁地看着茉喜跑到万嘉桂面前,公然地伸手要了五块钱。   凤瑶臊得满脸通红,茉喜却是满不在乎,一路小跑着直奔了莫佩兰的宿舍。莫佩兰愁眉苦脸地坐在房内,认为后排靠边那一间宿舍是风水不利,凡是住到那里的女教员们统一地都有花容月貌,但也统一地都会被军官们勾搭走。茉喜还了她五块钱以及宿舍的房门钥匙,她也懒得接,只问:“密斯白的婚礼,会是在文县举行吗?”   茉喜朗朗地答道:“不是的,万大哥和我姐姐是从小就认识的亲戚,如今听说我姐姐在这里过得不容易,就找过来要帮帮忙。”   莫佩兰一听密斯白原来不是要嫁给军官当阔太太去,立刻来了精神,想要多问茉喜几句,然而茉喜没心思理她,一扭头就又跑了出去。   趁着宿舍内的女教员们还没有全回来,茉喜像一阵风似的,硬把凤瑶和凤瑶的大包袱刮进了校门外的大汽车里。凤瑶看她张牙舞爪,想要提醒她别碰了右胳膊上的伤,然而话未出口,她就被茉喜推上了汽车。   万嘉桂给凤瑶和茉喜预备的住处,是紧挨着后花园的一处院落。院落的格局类似四合院,带着一圈抄手游廊。院子本身方正洁净,到了和暖的季节,摆上花草,必定也是一景。正房一共三间,其中中央的堂屋算是会客厅,两侧各有一间卧室,正好可以平均分配给凤瑶和茉喜。两间厢房也收拾出来了,一间摆了桌椅和两只小书架,算是凤瑶的书房,另一间略显空荡,但是有一架大留声机和几张唱片,可以充作娱乐室。   房屋是窗明几净,卧室内的被褥也是崭新柔软,洋炉子提前烧起来,烘得满屋子暖洋洋。大姑娘不能用勤务兵伺候,所以万嘉桂居然连老妈子都提前找来了两个。   凤瑶是见识过富贵气象的,所以此情此景并不能让她动心。让她动心的是万嘉桂的一个小动作——万嘉桂伴着她和茉喜往院子里走,走着走着忽然扭头看了她一眼,随即一言不发地伸了手,抢过了她怀里的大包袱。   包袱一转移,两个人的局面就有了微妙变化。本是万嘉桂跟着她走的,现在换成了她跟随万嘉桂。偷偷地用眼角余光瞟他,凤瑶看他这么高大,这么威武,真有一家之主的英姿。   凤瑶不是刚硬的人,支撑她的是一口气——一口血气、一口志气。她能忍、也能熬,可忍与熬毕竟是难与苦的,忍熬得久了,她也虚弱。   她觉出了自己的虚弱,也觉出了自己胸中的那块寒冰在融化。或许真的不该再倔强下去了,她想,或许自己应该和万嘉桂重归于好,让自己的终身有靠。自己有了靠,茉喜跟着自己,就也有靠了。等再过两三年,茉喜也到了出嫁的年龄,有自己和万嘉桂做后盾,她一定会嫁得顺利风光,不会像自己这样凄惶。   进入堂屋之后,凤瑶没看万嘉桂,但是主动开了口,“哟,水仙花。”   窗台上摆着一盘子水仙花,被屋中热气烘着,已经半开。万嘉桂放下大包袱,走到窗前低头看了看,然后告诉凤瑶:“这还是我从河南带回来的,本来嫌带着它麻烦,可眼看它越长越快,就又没舍得真把它扔掉。”   说到这里,他抬头对着凤瑶一笑,“从来没养过花花草草,这是第一次。当初刚看见它的时候,不认识它是水仙,还以为是谁给我送了几头蒜。”   凤瑶忍不住也笑了,一边笑一边垂下目光看花。   而万嘉桂得了鼓励,继续又说道:“你养着它吧,说是能开一冬天的花,给它点儿水就行。”   凤瑶小声答道:“养它倒是应景儿。我家往年也是这样,一到年前就要买些水仙回来,等着它过年开。”然后她抬手小小地比画了一下,“还要剪出这么窄的红纸条,过年的时候缠在花枝上。”   万嘉桂显出了讶异神情,“嗯?过年还要给它也打扮打扮?”   凤瑶摇头,微笑解释道:“它的花太素净,瞧着不够喜庆,所以得给它添点儿颜色。”   万嘉桂深深地一点头,并非作态,是真心实意地恍然大悟,因为自己家从来没有这一样规矩。   围着一盘子大蒜苗似的水仙花,凤瑶和万嘉桂不知不觉地谈了良久,谈的全是闲话,没一句是真有内容的,然而这一席闲话让他们讲得津津有味。   茉喜在三间正房之中东走西顾,走和顾是假象,真相是她感觉凤瑶与万嘉桂像是两块磁石,甭管分开多么久,只要是凑到一起去了,自然而然就会吸成一体。两人之间,完全没有自己插言的余地。她没法子明着硬往里挤,在一旁傻看着也不像话,所以只好讪讪地走走瞧瞧,仿佛自己也很忙,没工夫搭理那二位。   在两间卧室里转了几个圈之后,她回到了堂屋。不动声色地侧耳倾听了片刻,她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凤瑶和万嘉桂并没有谈情说爱,他们只是在慢条斯理地谈话。尽管谈得融洽,但的确是无情无爱的一段话。   冬日天短,晚饭也就开得早。吃过晚饭之后,万嘉桂提议,要带凤瑶和茉喜去看戏——文县有个挺大的戏园子,里面据说也有几个像样的好角儿,虽然和平津两地没法比,但是也不至于听不入耳。茉喜一听这话,像通了电似的,两只眼睛立刻亮成了两盏灯;然而凤瑶犹豫了一下,却并不想去,因为明早还有一上午的英文课。   凤瑶不去,万嘉桂也就不再提看戏的话了。但是他对凤瑶说道:“教员的工作,辞了算了。天气这么冷,何必还要早出晚归地吃那一份辛苦?原来我没到这里,你和茉喜孤苦无依,谋职业是迫不得已;如今我来了,你们的生活已经不成了问题,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地在家享几天清福?还是你认为我这个人靠不住,会再一次跑个无影无踪?”   凤瑶迟疑着摇了头,“万大哥,我并不是不信任你,只是下个礼拜就要放寒假了,我现在走了,学校里少一位英文教员,这几天的英文课和考试怎么办呢?对于我来讲,教书并不是很辛苦的差事,我既然能做,就有头有尾地把它做完吧。”   万嘉桂听到这里,只感觉凤瑶实在是好。性情好,品质也好,几乎是有几分君子之风了。 第十一章 爱与战   翌日清晨,万嘉桂起了个早,亲自用汽车把凤瑶送去了学校。等他掉头回了家,却是在家门口看到了茉喜。   推开车门跳下汽车,他很自在地、几乎有点野地扯着大嗓门打了招呼,“嗨!早上没吃饱,还要再喝几口西北风吗?”   茉喜也兴高采烈地作了答复:“等你呢!”   万嘉桂大步流星地走到了她面前,看她的小脸蛋被寒风吹成了红彤彤的小苹果,“等我不会进屋里等?非得在外面冻成个红萝卜?”他边说边走,脚步不停。   茉喜转身跟上了他,几乎有些巴结,“你今天忙不忙?”   万嘉桂将一只手插进裤兜里,仰头望天很认真地想了想,末了扭头对着茉喜答道:“不忙,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占住文县,没别的事儿。”   茉喜眼巴巴地笑了,感觉万嘉桂的一举一动都英俊潇洒,“那我陪你待着。”   万嘉桂欲言又止地一张嘴一挑眉毛,忽然想起这小丫头对自己是颇有几分意思的。照理来讲,这就应该避嫌,可是……   可是,他也承认茉喜身上的确存在着一种诱惑力——在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像个活蹦乱跳的淘气丫头,可是说不准哪一下子,她一转眼一抬头,竟会有风情流转。   偏偏她又有点没心没肺、不要脸的意思,万嘉桂有时候想一想,真想不出等她长大了,会出落成个什么风流妖精。   这样的妖精可不能招惹,万嘉桂自认是个正经人,不正经也不能打茉喜的主意,因为这丫头曾经是他的救命恩人,和凤瑶又是姐妹的关系。他就是想猎艳,也不能去猎茉喜。   可茉喜嬉皮笑脸的,就单是在他眼前晃,从院里一直晃进了屋里,并且抢了勤务兵的差事,他进屋刚一立正,茉喜已经转到他面前,抬手为他解开了身上大氅;他颇为不安地落了座,让茉喜也老老实实地坐下,可茉喜出去进来,手里又多了一壶热茶。   万嘉桂盯着茉喜看了半天,忽然说道:“小丫头,一会儿我带你出去一趟,去趟绸缎庄,你自己挑几样衣料,顺带着把凤瑶那一份也挑出来。”   隔着一张桌子,茉喜也坐下来了,又把刚倒好的一杯热茶往万嘉桂面前推了推,“做新衣服呀?”   万嘉桂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对。”   茉喜抬眼望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我这模样是不是挺寒碜的?”   万嘉桂垂下眼帘,对着茶杯一笑,“像个小棉花包子似的。”   茉喜紧追着又问:“那我换了新衣服,是不是就漂亮了?”   万嘉桂一点头,“人靠衣裳马靠鞍,穿好的和穿歹的能一样?”   茉喜的脸隐隐发了烧,决定说出一句很不要脸的话:“那……我要是打扮漂亮了,你会不会对我……也喜欢?”   万嘉桂望着茶杯,像被这句话魇住了似的,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半晌过后,他如梦初醒一般地忽然一抬头,仿佛不耐烦,或者是不屑一顾一般,轻描淡写地呵斥了一声:“别胡说八道!”   茉喜死死地盯着他,胸中气血翻涌,是因为激动,不是因为悲伤和失望,因为早知道这条情路坎坷,她受得住。   “你急什么啊?”她勉强发出平稳声音,“喝够了没有?喝够了咱们就出门去,我有好些东西要买呢,连头绳都用光了。”   万嘉桂转向前方,双手摁着膝盖向上一起立,“走,买头绳去!”   茉喜跟着万嘉桂出门,在县城大街上逛了小半天。   万嘉桂在这文县县城里,就如同小型的皇帝一般,到了哪里都要受到欢迎与恭维。在绸缎庄里,掌柜率领伙计们将绫罗绸缎全部搬了出来,一样一样地展开了,由着茉喜逐样地看过去摸过去。茉喜很有主意,专拣那花红柳绿的颜色挑,一卷子绸缎展开了往身上一蒙,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照过之后回了头,她额头汗津津的,红着脸向万嘉桂笑,面孔是一朵鲜艳的花。   万嘉桂坐在角落里的一把老太师椅上,不由自主地也微笑。茉喜的审美观,在他眼中,是偏于俗的,甚至不只是俗,俗之外,还另带着几分乡气,让他想起娃娃抱鲤鱼的年画,以及小孩子身上的红袄绿裤子。然而这样俗的颜色放在茉喜身上,却是意外地很调和。甚至是颜色越浓越艳,茉喜的面孔越光明、眼睛越璀璨。大红绸缎被她拉扯到了身上,红成了一身抽象的凤冠霞帔吉服;放下大红换了大绿,大绿绸缎是夏日水上的洁净荷叶,她的脸蛋则是白里透红的荷花瓣。把大绿又换成了金黄,她整个人随之放了光,灿烂热烈的,是太阳的光。   忽然地,她裹着一身水粉绸缎开了口,问镜子里的万嘉桂,“好不好看?”   万嘉桂愣了一下,随即很诚实地作了回答:“好看。”   的确是好看,水灵灵的粉颜色,水灵灵的黑眼睛,水灵灵的小丫头。小丫头不小了,爱上了他,爱得几乎有些巴结,有些可怜。他什么都知道,所以在偶尔的一瞬间,他的心会软一下子。   幸好,他想,只是偶尔,只是一瞬间。   茉喜给自己选好了衣料,又给凤瑶挑了几件素净料子。   万嘉桂本打算中午去学校瞧瞧凤瑶,然而茉喜抬头对他说道:“你带我下一次馆子吧。”   不等万嘉桂回答,她又补了一句,“就咱们两个,不带凤瑶。”   万嘉桂看着茉喜,虽然认为这做法不妥,但又感觉这一次自己是万万不能拒绝对方。所以最后笑了一下,他抬手在茉喜的脑门上轻轻敲了个爆栗,“行,就咱们两个。”   万嘉桂把茉喜带进了本县最大的一家饭庄子里,并且特地要了个很安静的小雅间。帘子往下一放,茉喜和万嘉桂再一次真正地单独相处了。   然而茉喜却是并没有抓紧机会倾诉衷肠,她慢条斯理地吃了一顿好菜好饭。她吃,万嘉桂也吃,吃到滋味好的菜了,他不假思索地给茉喜也夹了一筷子,夹得不利索,连汤带水滴了一桌子。这就有点不干不净地丢人了,但是万嘉桂认为茉喜不会嫌弃自己——若是把茉喜换成凤瑶,那他这一筷子就很拿不出手了,但他根本也不会贸然地去给凤瑶夹菜。   茉喜吃得津津有味,饭好,菜也好,人更好。今天是她的生日,十六周岁了,虚岁也可以算作是十七,所以她从现在开始,就不能算是在年龄上欺骗了万嘉桂。   没人知道她的生日,凤瑶都不知道。不是凤瑶没问过,是她自己不肯说。为什么不肯说?她讲不清楚,大概是觉着自己这条性命不值钱,生了死了,也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   到了现在,面对着万嘉桂,她依然是不说,但是暗暗地为自己做了庆祝。她心中是欢喜的,然而这欢喜沉重下坠,一直坠到心房最深处,仿佛是留给将来某一日的纪念,不到日子,秘不示人。   这一顿,茉喜吃饱了。   是发自内心地真饱了,这几乎有一点难得,因为她总是饿,饿得回首往昔,竟然没有饱的记忆,仿佛是九世的老饕又转了生。   放下筷子擦了嘴,她起身绕过圆桌子,走到万嘉桂身边坐了下去。万嘉桂扭头看着她,她也扭头看着万嘉桂。   两人对视了片刻之后,万嘉桂开了口,“吃饱了?”   茉喜一点头。   万嘉桂作势要起,“走?”   茉喜猛地握住了他的一只手,“等等!”   万嘉桂重新坐稳当了,装作若无其事。一只小手搭在他的手背上,指头掌心都是软而微凉,然而相触之处却是火辣辣的,让他的整只手、整条胳膊都要忍无可忍地抽搐——多么奇妙,世上竟会有这样微凉的烧灼。   “怎么着?”他硬着头皮开玩笑,“还要再来一顿?”   茉喜没有笑,眼睁睁地一直看进了他的眼睛里去。有一句话,不说他也一定已经知道了的,她现在要再说一遍:“万嘉桂,我爱你。”   她的声音很轻,也很清楚,气流送出字句,要把字句一直送到对方的心里。   果然,那一点笑意凝固在了万嘉桂的眼角眉梢和唇边,他缓缓地低下头,轻轻地拉开了茉喜的手。   “茉喜……”他望着自己的手开了口,声音也很轻,几乎就是窃窃私语,“你的心意,我都懂。我又不是傻瓜,我能不懂吗?可是……”   他转过脸面对了茉喜,“我已经有凤瑶了。”   茉喜定定地凝视着他,心里有酸楚,然而还不至于哭,“我是最先认识你的,我是第一个。”   万嘉桂苦笑了一下,“孩子话,我从小就和她定亲了。”   茉喜很坚定地摇了头,“不是的,我是第一个!”   然后她忽然笑了一下,笑得仓皇而又可怜,“她不会像我这样喜欢你,如果那天相亲时来的不是你,是个别的什么人,只要别太差劲,她都会嫁的——”她越说越快,气息也乱了,“可是我不一样,我能给自己做主,我除了你谁也不要。我没念过书,不会说漂亮话,可我真的、真的——”   她语无伦次地憋红了脸,一只手撂在万嘉桂的大腿上,已经从微凉变成了冰凉,“我可以为了你去死。我不撒谎,撒谎就让我被天打五雷轰。你不信吗?我长得也不丑,我只是没有好衣裳,现在料子都买好了,下午就找裁缝来做,等我穿上了好衣裳,你就看出来了,我不丑,真不丑!我也勤快,我虽然没上过学,可我见了人也不怯,我会说场面话。不会说你就教我,我脑子好使,一学就会,不会在外面给你丢人的。”   万嘉桂听到这里,摸索着握住了茉喜那只冰凉的手。将那只手用力地攥了攥又松开,他正色问道:“茉喜,你说这些话,对得起凤瑶吗?”   此言一出,茉喜立时哑然了。   哑然是短暂的,茉喜很快就作了回答:“对不起,可对不起也要这么干。凤瑶要是知道我的心思,也不会怪我的。她对我好,我也对她好,她不会为了你恨我的!”   万嘉桂无可奈何地摇头笑了。被个小美人青睐,是何其有幸的美事,可这小美人理直气壮地胡说八道,又让他是何等地招架不住。这样的丫头不能要,要了也许会家宅不宁。   万嘉桂对自己是百般地譬喻和讲理,万万不肯让自己对茉喜动心。茉喜这姑娘不是寻常人物,她连含泪的眼睛里都带着火,和她对视一眼,一颗心便被她烧得一颤。他不是不想要,他是不敢要。茉喜像只带着光芒火焰的刺猬,那光那焰那刺与生俱来,修理是修理不掉的,全长在骨子里了,全生在灵魂里了。   而他不是罗曼蒂克的骑士,他只是想娶一位温柔娴雅的妻。   然而到了第三天上午,换了新装的茉喜走到他面前,她的容光,又扰乱了他的心神。   新装的样式很规矩,上身是玫瑰色的小袄,下身系着浅黄裙子,非常不摩登,几乎有一点古意。小袄有个夸张的立领子,缠金镶银地绣了花,花纹厚重,使得领子都是硬邦邦。硬邦邦的大领子托出了茉喜俊俏的小脑袋。轻轻巧巧地转到了万嘉桂面前,她得意地一仰头,乌黑的大辫子垂过双肩,她不施脂粉,只用口红涂抹了两片棱角分明的小嘴唇。   黑压压的睫毛压出两片淡淡的阴影,她的大黑眼珠子在阴影中悠悠一转,随即对着万嘉桂微微一笑,她笔直的鼻梁上皱起了一点隐隐的笑纹。   万嘉桂盯着茉喜,一时间有了点目瞪口呆的意思,也没说出整话来,只感叹了一声,“嗬!”   而等到凤瑶下午回了来,见了茉喜的新形象,她也笑了,“很好,beautiful!”   茉喜和凤瑶朝夕相处,虽然始终是连中国字都不识几个,但是耳濡目染,能听得懂beautiful。平时她是个急性子,走起路来都带着风,然而系了这条金灿灿的长裙子之后,她那两条腿忽然有了规矩,自动地学会了莲步姗姗。凤瑶常年对她的仪态进行监督和教导,她左耳进右耳出,一句不听一句不记;因为言语没有颜色没有花样,一万句话,敌不过一条耀人眼目的新裙子。   “你怎么不穿新衣服?”她问凤瑶,“新衣服又漂亮又暖和,别看薄,里头缝着一层绒紧子呢。”   凤瑶把试卷放到堂屋桌子上,“我穿成这个样子去学校,成什么了?”   正当此时,万嘉桂来了。他个子高,在通过房门的时候总会下意识地微微躬身。而茉喜一眼叼住了他,立刻向凤瑶大声又问:“那个姓冯的,有没有又去纠缠你?”   当着万嘉桂的面,凤瑶果然立刻红了脸,但是并未乱了方寸,“没有。那个人像忽然消失了似的,再没来过学校。”   万嘉桂忽然开了口,“姓冯的是谁?他纠缠凤瑶了?”   到了这个时候,茉喜反倒不言语了,于是凤瑶只好自己作出解释:“是个无聊的人,不值得理会。”   万嘉桂狐疑地看向了茉喜,因为知道凤瑶的温吞性子,所以怀疑她是做了老好人,没有说实话。然而茉喜一派轻松自然地低头端详着裙子上的绣花,并没有像先前一样,通过眼睛向他打暗号。   万嘉桂不好对着凤瑶追问不休,怕显出小家子气来,只好把问题压在心底。   到了翌日上午,他无所事事地溜达过来,问茉喜道:“那姓冯的到底是什么人?”   茉喜换了一身水绿小袄,小领子窄袖子,显出她精干利落的小身板来。听了这话,她背靠着门框站稳当了,背过手扭头去看万嘉桂,“凤瑶在哪儿都比我招人喜欢。在你这儿是这样,在学校也是这样。”   万嘉桂有点不耐烦,盯着她加重了语气,“我问你那姓冯的是谁?”   茉喜将尖尖的小下巴向旁一抬,眼珠子同时滴溜溜地一转,“你急什么?你越着急,我越不告诉你。”   万嘉桂走到了茉喜面前,背过双手弯下了腰,本意是要恐吓她一句,让她老实交代,然而他对于茉喜的身高估计错误,这一下弯得过了分,险些一嘴撞到了茉喜的额头上。茉喜当即仰脸面对了他,表情有些惊讶,显然也是意外。   茉喜一意外,万嘉桂也觉出了尴尬。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片刻,万嘉桂忽然回了神,正想直起腰往后退,可茉喜盯着万嘉桂的嘴唇,鬼迷心窍一般,凑上去就啄了一口。   啄完之后,她也骤然清醒了。   清醒过后的茉喜摇晃了一下,随即抬起双手捂了脸,仓皇地转身向外退到了堂屋,心里耳中全是风雨轰鸣。她想自己真是丢了丑——姑娘再大方也没有大方到这般程度的!放下双手望向万嘉桂,她只望了一瞬间,便重新捂了脸,转身几大步逃进了凤瑶的卧室。手忙脚乱地关严了房门,她背靠门板直打哆嗦。脸是红火炭,嘴唇也燃了小火苗,她简直是痛恨了自己——太贱了、太乱了,他还没对自己动心呢,自己就先凑上去跟他亲了嘴,重要的撒手锏就这么没了!   茉喜头热脸热,手麻脚麻。恶狠狠地咬了自己的嘴唇,她想万嘉桂这回非得低看自己不可了——不要脸!自己送上门去亲人家的嘴,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   十分钟后,悔青了肠子的茉喜转过身,悄悄地将房门推开了一道缝隙。用一只眼睛向外窥视了,她发现堂屋内空荡荡、静悄悄的,已经没了万嘉桂的踪影。   傍晚时分,茉喜在饭桌上又见到了万嘉桂。万嘉桂若无其事地和茉喜打了个招呼,然后问凤瑶什么时候放寒假。凤瑶笑微微地告诉他:“今天已经把试卷全部批改好了,明天就不必再去学校了。”   万嘉桂说道:“好,下个学期也不必再去了,当教员毕竟不是轻松差事,何况现在我已经来了——”说到这里他对凤瑶笑了一下,“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闹失踪。”   凤瑶意意思思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倒是相信他这句话。上次他闹失踪,是情有可原,并非故意袖手旁观;这次双方相见,他又自始至终都是温柔关怀,道歉悔过的话也说了无数。一个男子汉,尤其还是个领兵打仗、威风八面的大男子汉,能够做小伏低到这般程度,也就算是很可以了。自己若是还要做出冷若冰霜的模样拒他于千里之外,那就是不知好歹了。   “女子在社会上工作谋生,现在也是很寻常的事情。”她轻声细语地说话,“当初我父母还俱在的时候,我就曾打算过考一考协和护校。不过那很难考,凭着我的资格,怕是不容易考上。”   万嘉桂摇了摇头,“那不好,当看护妇还不如当教员。”   茉喜忽然开了口,因为极力地想要在他们之间插一嘴,“当看护妇赚得多,还是美国钱呢。”   凤瑶听见茉喜提到了钱,不由得要尴尬苦笑。钱这东西虽然是人人都离不得,然而依着凤瑶所受的教育,是不兴当众算账的。要算可以背着人算,当众谈钱会有小家子气之嫌。为了岔开话题,凤瑶略一思索,随即问万嘉桂道:“过年,你也要留在文县吗?”   万嘉桂想了一想,然后答道:“如果上头不发话的话,我可能就真得留下来了。好在家里不缺我一个,我那个弟弟春节的时候一定会回去的。”   凤瑶有些疑惑,“我看这里也并没有战争发生,很太平啊。”   万嘉桂一点头,“太平是挺太平,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陈文德现在就龟缩在长安县,离文县可是不远。我们师座之所以把我这个团派到这儿来,就是要看住了他,不让他兴风作浪。只要他老老实实,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一半。”   凤瑶把目光转向茉喜,笑得迷迷糊糊,因为很久都不读报纸了,并不了解天下大势。陈文德是谁,她也是完全地不知道。不知道,也不感兴趣。自从小皇帝退了位,白家就再没出过臣子政客,而北京城内一茬接一茬地换大元帅,和大元帅们相比,陈文德显然还是个小角色,更是不值得让她费心去思量这人的出身来历。   万嘉桂吃完晚饭,又坐下谈了一会儿闲话,末了见天色已经黑了,便很守礼地告辞离去。   凤瑶有惊无险地上过了这半个学期的英文课,此时坐在床边脱了鞋袜,她一边将一双赤脚伸进地上一盆热水里,一边心满意足地长出了一口气。   茉喜已经脱了她那一身灿烂新装,穿着单薄裤褂跳上床,她抱着膝盖坐到了凤瑶身后,“凤瑶。”   凤瑶背对着她作了回应:“嗯?”   “你什么时候和万大哥成亲啊?”   凤瑶有点不好意思,“什么时候?至少也得等满了孝,还早着呢。”   茉喜算了算日子,末了发现也不算早,若按一年满孝来算,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当然,按照老礼,应该是守孝三年,不过现在也不讲究那些规矩了,守一年似乎也就差不多了。   于是她又问:“你不记恨他啦?”   凤瑶摇了摇头,“一直也没记恨过他,只是当初对他寒了心。”   “现在不寒了?”   “现在……他也是有他的难处,我既然知道了,当然就不能再怪他。”   茉喜斜了眼睛瞄着凤瑶的后背,忽然很想狠捶她一拳,“耳朵根子真软,一哄你你就老实了。”   凤瑶笑着背过手,打了茉喜一下,“我要是耳朵根子不软,死活不搬过来,你哪儿来的好吃好穿?你忘了那天你在宿舍里跟我是怎么闹的了?”   茉喜没忘。忽然跪起身搂住了凤瑶的脖子,她垂下头,将额头抵上了凤瑶的一侧肩膀。这个也好,那个也好,两个人她都想要。凤瑶爱干净,并且不大出汗,身上天然地总带着点香气。因为这点香气,茉喜特别喜欢钻她的热被窝。   一翻身滚到床里,茉喜决定今晚留在凤瑶的床上。无论是她们中间的谁嫁给了万嘉桂,她和凤瑶都是睡一晚少一晚了。从来没有人像凤瑶这样善待过她,她相信即便是自己当真打动了万嘉桂的心,万嘉桂也不会像凤瑶这样关怀自己。   可像中了邪一样,她满心满眼就只有一个万嘉桂。她爱他,简直爱得抓心挠肝、撕心裂肺。恨不能一头撞死在万嘉桂面前,肝脑涂地,好让他瞧瞧自己的血、自己的心。   在接下来的几天之内,茉喜变成了一只小猫小兔,蹑足潜踪地竖着耳朵,静静窥视着万嘉桂与凤瑶。万嘉桂一直是不肯正视她的眼睛,偶尔和她说一句话,也是要让凤瑶转达,“晚上想不想去看戏?想的话,现在就出发。”   或者是,“要过年了,是不是应该添点什么东西?我不懂这些,你和茉喜拟个单子出来,我负责给你们跑腿。”   凤瑶从早到晚地在家,茉喜也找不到与万嘉桂单独说话的机会。熬到这天晚上,她实在是忍不住了,趁着凤瑶不注意,她悄无声息地穿好大衣裳,然后踮着脚一路溜出了小院,直奔了万嘉桂的住处。   万嘉桂自从到了文县,因为无仗可打,粮饷又充足,所以成了个无所事事的富贵闲人,每天唯一的事业就是陪着凤瑶扯闲篇。此刻天色黑了,他正坐在书房里乱翻书,不料门口站岗的卫兵忽然进了来,说是茉喜小姐来了。   万嘉桂听了这话,第一反应是吓了一跳。   他是个武人,虽然不是杀人如麻,但也见识过了无数的火与血。鬼和怪都未必会吓他一跳,然而茉喜的到来,的确是让他吃了一惊。茉喜和鬼怪不一样,鬼怪再可怕,也无非是吓人害人罢了,他既然知道对方的目的,便有克制对方的法子;然而茉喜显然是既没想吓他也没想害他,他知道,茉喜是爱他。   对于“爱”,他没办法横眉怒目、舞刀弄棒。他有一身的力气和胆识,然而斗不过一个不大要脸的、爱他成狂的,并且还救过他一命的漂亮小姑娘。   万嘉桂让卫兵把茉喜放了进来。   腊月天,茉喜冻得哆哆嗦嗦,进门之后她原地蹦了几蹦,又把两只手送到嘴边呵了呵气。   万嘉桂没给她好脸色,开口便是呵斥,“这么晚了,跑过来干什么?有话不能等到明天再说?”   茉喜走到他面前,小声答道:“等不了了,非得今天问你不可。”   万嘉桂居高临下地看着她,“问什么?问吧。”   茉喜仰起脸,手和脸蛋都是冰凉的,一颗心却是活蹦乱跳地滚热,“你、你怎么不理我了?”   此言一出,出乎茉喜的意料,人高马大的万嘉桂忽然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又垂下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第十二章 心魔   万嘉桂坐在椅子上,并且微微佝偻了腰,饶是如此,他还是没比茉喜矮多少。   仰起脸看向茉喜,他苦笑了一声,随即低声说道:“茉喜,别闹了。”   茉喜定定地望着他,望着他的眼睛,望着他的嘴唇,“我没闹,你知道我没闹。”   迎着茉喜的目光,万嘉桂英俊的面孔在缓缓褪色,他斜插入鬓的剑眉,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全在褪色。   “别招惹我了。”他哀求一般,有气无力地说话,“一旦你我——”   欲言又止地顿了一下,他继续说道:“如果我把持不住,我对不住凤瑶,也对不住你。凤瑶现在孤苦无依,已经是很可怜了,你忍心再往她心里插一刀吗?”   茉喜紧盯着万嘉桂的眼睛,一眼不眨,“我忍心!”   万嘉桂闭了嘴,咬紧牙关正视了茉喜片刻,然后轻声开了口,“你忍心,我不忍心。”   茉喜慢慢垂下了眼帘,整张面孔开始泛青,缩在袖口中的双手也不由自主地攥了拳头,“你就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吗?”   她的睫毛颤动,气息紊乱,未等万嘉桂回答,她逼问一般地,又重复了一遍,“一点儿、一点儿也不喜欢吗?”   万嘉桂一闭眼睛,这一刻他的感觉不是两难,而是痛苦。   哪能一点都不喜欢呢?他喜欢,而且喜欢的程度,绝不只是一点点。可喜欢归喜欢,再喜欢,他也已经有了凤瑶。凤瑶将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而他需要一个好妻子,他的儿女需要一个好母亲。男子汉大丈夫,志在天下与四方,哪能天天琢磨这些儿女情长?   他看不起儿女情长,缱缱绻绻缠缠绵绵的情感,他全看不起。   看不起,怎么办?好办,快刀斩乱麻,一刀斩清了它!一年过后成了亲,他在外头建功立业,凤瑶在家中相夫教子,多么完美,多么理所当然!凭着凤瑶的性情和他对凤瑶的尊重,他相信自己可以和她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活到八十岁,也许还是一次架都不曾吵。   “不喜欢。”万嘉桂听见自己开了口说了话,声音有一点嘶哑,因为是不想说,勉强说。   茉喜依然盯着万嘉桂,所有的心劲全聚在了瞳孔中,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显出了凶相。不是的,她想,你不喜欢我,那你躲什么?你不喜欢我,那你怕什么?为什么说不喜欢我?你想要骗谁?!   慢慢地抬起一只手,她将手掌轻轻拍上了万嘉桂的头顶,“我……”   这一刻,她的手指冰凉,她的声音沧桑。她不知道其他十六岁的姑娘是不是也会像自己一样痴一样狂,总之她是孤注一掷了,她是不知羞耻了。   “我、我给你做小老婆吧!”她凝视着万嘉桂微微低着的头,凝视他光洁的额头和笔直的鼻梁,“凤瑶做大,我做小。”   说完这话,她突兀地笑了一下,同时眼泪划过眼角,滚烫地淌过面颊。她并不想哭,尤其是不想在此刻哭,所以,统共就只有这一滴泪。   哭泣本是她的武器,她知道怎样哭是狼狈丑陋,怎样哭是楚楚可怜。但是此刻,在真应该哭一哭的时候,她却又不想运用这件武器了。   小老婆,小老婆,她的娘就是个小老婆。她在白家住过的那一处冷宫小院里,也曾经死过一个小老婆。死的那个她不认识,也不关心;可她娘她总认识,她娘那一身杨梅大疮,她也还没忘。小老婆也叫老婆?做小老婆也叫嫁人?得宠的时候,绫罗绸缎穿着,金银首饰戴着,仿佛是很风光很得意;可一旦失了宠,连老妈子都能上前啐她个满脸花!老婆前面加个小,太太前面加个姨,那就不是真正的老婆、真正的太太了。   一辈子也都翻不过身了,哪怕生了儿育了女,儿女也要低人一等了。   在茉喜的眼中,小老婆和婊子是可以画等号的。她从小就立志不做小老婆——哪怕自己出去胡混,混成个乱七八糟的女光棍,也要自己给自己做主,也不能当小老婆。   可是,在她立志的时候,她还没有遇到万嘉桂。手掌轻轻抚摸着万嘉桂的短头发,她像是抚摸着自己的心,心软了,软得都要化了,化得攥不住拾不起,都不成一颗心了。怎么会这样?她自己也想不通——怎么爱一个人,会爱成这样?   他要不是万大少爷就好了,不是万团长就好了。他要是个穷光蛋就好了,他要是个残废就好了。   到了那个时候,烈火见真金,谁也不要他,只有她茉喜对他不离不弃。她性子野胆子大,哪怕去偷去骗,也一定能弄到吃喝回来给他。有好的,给他吃好的;没好的,给他吃歹的,总而言之,他俩相依为命,有她一口粥,就有他一口饭。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到了那个时候,他就知道她值不值得他爱了!   万嘉桂闭着眼睛,抬手捂住了头顶那只小小薄薄的手。   捂了片刻,他攥住了它。把它从头顶拉了下来,他睁开眼睛站起了身。   松开茉喜的手,他握住了茉喜小小的肩膀。低下头看着茉喜的眼睛,他正色说道:“我不会纳你为妾,也绝不会让你去给别人做妾。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更喜欢的人,如果遇到了,告诉我,我会给你预备嫁妆。等你嫁人了,如果他对你不好,你也要告诉我,我会替你打断他的骨头。”   说到这里,他想微笑,可是嘴角动了动,他并没能笑出来。   “茉喜,我们就只能是这样了。”他哑着嗓子说话,“我们再多走一步,都会害了彼此和凤瑶。我年纪比你大,你要听我的话。”   茉喜一言不发地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了他。面孔埋进他的胸膛,茉喜一下接一下地深呼吸。万嘉桂连气味都是美好的,都是可贵的,她抱着万嘉桂,像信徒抱住了神庙的廊柱。万万不能放,一旦放了,就是凡人错过了天堂。   然而握着肩膀的手加了力气,她还是被万嘉桂推开了。   于是她抬头去看万嘉桂,该说的都说尽了,她无言地只是看,可怜兮兮、眼巴巴,求他一句话,求他一点爱。   不过是片刻的工夫,万嘉桂居然显出了几分憔悴相。显然,他也在受着折磨。如果他不是万大少爷、万团长,如果他只是个无家无业的浪荡小子,他相信自己会像一阵风似的,跟着茉喜这个野丫头吹向四面八方。和茉喜在一起,他眼中看见的人会变成花,口中喝下的水会变成酒,该走的时候他会想跑,该说的时候,他会野调无腔地想笑想骂。茉喜是个痴头倔脑的小丫头,茉喜也是个眼睛水汪汪、胸脯鼓溜溜的小女人。新制的小袄怎么这样薄?鼓溜溜的胸脯贴着他蹭着他,他又怎么受得了?   所以,他趁着自己理智尚存,很坚决地推开了茉喜,又告诉她道:“听话。”   茉喜迟钝地、一点一点地垂下了睫毛。这一刹那间,她看起来忽然又幼小了,像个很小的女孩子,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   她活了十六年,从来没乖乖听过任何人的话。她爱万嘉桂,但是万嘉桂的话,她同样也不听。   爱万嘉桂,和信万嘉桂,是两回事。她爱万嘉桂,爱得迷了眼疯了心,可是她不信他。他若是说爱她,她会欢喜,但是未必全信;他若是说不爱他,她会悲伤,但也未必全信。爱像野火,是可以一见钟情的,可以一瞬间蔓延千里的;信却不同,信是日久见人心,是烈火见真金。   所以茉喜只信自己。   也信凤瑶。   茉喜离开了万嘉桂的屋子。   这一趟没有白来,万嘉桂没有给她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说出一句中听的好话,但她并非毫无所得。   至少,她看出自己的感情对于万嘉桂来讲,不再是儿戏了,不再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自己搂抱着他的时候,他的心脏跳得如同擂鼓一般,隔着一层马甲一层衬衫,她听得清清楚楚。不要自己,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因为他好,他规矩,他正经。   像个鬼似的,茉喜独自走在夜色寒风之中,一边走,一边自己拨算盘,“他和我那个王八蛋爹倒是不一样,给他做小,我将来大概不至于落到我娘那一步。可是,我也姓白啊,我爹也是白家大爷啊,凭什么凤瑶就是白家大小姐,就可以明媒正娶地进万家?”   思及至此,茉喜忽然发了狠,恨爹恨娘,恨自己命运不好,甚至嫉妒了凤瑶。也非得是在这个时候,她才能想起自己姓白来——平时,在心底里,她一直认为自己姓唐,是唐茉喜。白家不认她,她也不稀罕非得去姓白。   “一辈贱,辈辈贱!”她在心里骂自己的娘,“你当年也是个半大不小的红角儿,怎么就不能正经嫁个男人,非得给人家去做小?害得我现在没名没分,也要去给人做小。万嘉桂要凤瑶不要我,兴许就是因为我没个好出身!”   斥天骂地地,茉喜回了下榻的小院。   凤瑶正坐在床上读一本过了期的杂志,听闻堂屋门响,立刻隔着房门问道:“你上哪儿去了?这么半天不回来?”   茉喜没言语,只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大喷嚏。   凤瑶坐起身,伸了两只赤脚下去,满世界地找拖鞋,“去茅房了?有马桶不用,非得去蹲茅房,冻死你!你快过来。我的拖鞋呢?快过来吧,我不下地了!”   茉喜心中此刻正含着怨毒,所以不肯面对凤瑶。含糊地支吾了一声,她要往自己的卧室走,一边走,一边又听凤瑶隔着卧室房门问自己:“今晚你自己睡吗?”   茉喜重重地嗯了一声,然后快步走进卧室,把房门关严实了。   既然知道万嘉桂心里还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茉喜就决定趁热打铁,再进一步。可这一步应该怎么进,她一时间却是还没有好主意。关闭电灯上了床,她披着棉被抱着膝盖,团团地坐到了黑暗中。人是一动不动了,心在腔子里却是跳得生欢,一跳一个主意,一层递一层,越想越险,越想越乱。女亡命徒的劲头又生出来了,为了达到目的,她可以暂时地豁出命去。   颠颠倒倒地又过了几日,茉喜感觉自己像是要疯魔了。   她夜里梦里是万嘉桂,早上清醒了睁开眼睛,心里依然活动着万嘉桂。万嘉桂像是在她的脑子里扎了根,无论他人在与不在,她的眼里心里都有活生生的他。   她很想静静地独处一阵子,把这个无处不在的万嘉桂好好看清看透,然而凤瑶忽然变成了个碎嘴子,嗓门也大了起来,人站在堂屋里,字字句句声声全是说给她听。一会儿是告诉她出来喝热橘子汁,一会儿是叫她出去吃早餐,她不理会,外头索性得寸进尺了,唠唠叨叨地告诉她早餐是小笼包——她最爱吃的,正热着呢。   茉喜火了,人在卧室里,她直着喉咙吼了一声:“不吃!不饿!”   一声过后,更糟了糕,因为房门一开,凤瑶很惊讶地走进来了。径直走到了她面前,凤瑶摸摸她的手又摸摸她的脸,最后还捧着她的脸蛋低下头,和她贴了贴脑门。   “不饿?”她很诧异,因为茉喜从来没有“不饿”的时候,“是不是身上哪里不舒服?昨晚出去冻着了?”   茉喜急促地叹了一口气,随即上床滚到了床里,身上是素色的单薄裤褂,她最得意的那几套新衣裳,今天也难得地没有披挂了上。   凤瑶紧张了,“到底是哪里不舒服?还是没睡好?做噩梦了?”   茉喜闭上眼睛蜷成一团,背对着凤瑶不言语。怨毒的情绪忽然又缓缓地滋生出来了,因为万嘉桂不属于她,属于凤瑶。那么好看的一张小生脸,那么魁伟的大个子,那么正直的好性情,全是凤瑶的。凤瑶真是走了狗屎运,她救过万嘉桂吗?她替万嘉桂担过惊受过怕吗?她为万嘉桂撕心裂肺地流过眼泪吗?她什么都没做,可万嘉桂偏偏就死心塌地地只爱她,她就有这能坐享其成的狗运气!右小臂有点痒,是当初被剪子尖戳出的伤口结了硬邦邦的厚血痂,早知道就不该替她跑去校长那里出头,让校长欺负死她好了,让那个姓冯的把她抢去当老婆好了。凤瑶一没,万嘉桂就是她唐茉喜的了!   这个时候,凤瑶又伸了手去推她,“茉喜?说啊,到底是哪儿不对劲?我好去给你买药回来。”   “用不着!”茉喜用冷硬的声音做了回答,“没睡好,头疼,多躺一躺就好了,你别烦我。大清早地就听你一个人在外面叫,吵死了!”   听了这话,凤瑶讪讪地红了脸,“我也没说什么呀……”   然后她转身抱过棉被展开了,为茉喜从脚到头盖好,然后悄悄地走了出去。   房门一关,卧室里重新安静了。茉喜背对着房门,磨牙霍霍的,颇想找茬和凤瑶吵一架,然而凤瑶从来不和人吵架,她还不好追出去死缠烂打——如果她死缠烂打地挑衅不休,凤瑶想必也不会生气,只会怀疑她是有了心事或者疾病。   不能让凤瑶起疑心,她想,现在自己还完全没有胜算,所以得把这盖子捂严实了,等到事情有七八分成功了,再向凤瑶摊牌。大不了凤瑶做大自己做小,她敢不同意,自己就闹——要论闹,她哪是自己的对手?不把她闹老实了,自己不姓唐!   一上午的工夫,凤瑶进来了两趟,每一趟都是屏声静气,生怕吵到茉喜。如此到了中午,茉喜实在是躺不住了,并且饿得发慌,故而不等凤瑶呼唤问候,她自动地伸腿下了床,推门出去问道:“中午吃什么呀?”   凤瑶像个小女孩子一样,正坐在堂屋桌旁折一张彩色电光纸,忽见茉喜恢复了元气,她心里一轻松,端丽的白皙面孔上立刻有了笑的模样,“大概还是那几样。你要是有精神,下午跟我出去走走,不要他,就咱们两个,怎么样?走累了,我还能请你个小客。”   茉喜暗暗地瞪了她一眼,“逛逛?再说吧。天怪冷的!”   茉喜虽然嘴上对凤瑶的提议百般嫌弃,其实心中蠢蠢欲动,也恨不能四蹄生风地跑出去撒一圈欢。吃过一顿顶两顿的午饭之后,她细细地洗漱一番,又把自己那套璀璨行头也全部穿戴了上。最后系上一件大红斗篷,她走到院子里,对着天地雪树做了几个深呼吸,心头冰凉得一阵畅快。   伴着凤瑶走出了宅门,两个人漫无目的地沿着大街往前走。此时年关将近,街上尽管冷,然而从早到晚总热闹,店铺门面也是格外地花红柳绿有喜气。凤瑶买了两对浅粉色的小绒花——孝期未满,大红的绒花不能戴,用浅粉色的充充数,也就算是过年了。   然后,她看到了一家照相馆。   这是文县唯一的一家照相馆,平时凤瑶偶尔经过它,也不曾留意过,如今见了,却是心中一动。从斗篷中找到了茉喜的手握住,她扭头笑问道:“我们还没有一起照过相片呢。今天就去照一张,好不好?”   茉喜一路一直噘着嘴,听到这话,她那嘟嘴才略略地收回了些,“照相?”   下一秒,她的眼睛里有了光,“好哇。”   茉喜第一次进照相馆,或者说,是第一次看见照相机。   她解开了她宝贝一样的大红斗篷,和凤瑶并肩坐在一张西洋式的长椅上,背景是一块画着洋楼绿树的粗布。凤瑶自己理了理头发,又把茉喜两鬓的碎头发也尽数掖到了耳后。然后在照相师傅的指挥下,两人微微地歪了脑袋凑近了,又一起抿嘴露出了笑容。   照过相后,两人继续东走西逛,因为都是年纪轻身体好,所以也并不喊冷喊累。及至觉着天色隐隐地有些暗了,两人才打道回府,一路相携着走回了万嘉桂的宅子。   茉喜总想勾着凤瑶说说万嘉桂——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然而凤瑶似乎认为万嘉桂是不值一提的。不值一提,不是说他不好,正是因为他处处都很好,所以凤瑶才对他无话可说、无可挑剔。仿佛在凤瑶心中,万嘉桂的好,如同日月星辰的光,理所当然,是真理、是天道。而她在散尽了心中的寒意之后,也便全身心地依靠了这好这光。她不会赞美他,因为他和她将来会是夫妇一体,而她怎好自赞自夸?   凤瑶越是不说,茉喜心里越是犯嘀咕,怀疑对方是茶壶里煮饺子,嘴上不吐,肚里有数。   如此溜达到了宅子门口,她们正和万嘉桂走了个顶头碰。万嘉桂刚从门内走了出来,见她二人意态悠然地踱过来了,便抬手摘下军帽合到胸前,风度翩翩地对着她们一躬身,“两位大使回来了?”   凤瑶一愣,感觉万嘉桂是在拿自己和茉喜开玩笑,“怎么是大使?”   万嘉桂抬起戴着雪白手套的右手,微笑着重新戴好了军帽,“马路巡阅使。”   凤瑶反应过来,忍俊不禁,勉强控制着自己不要笑得失态。茉喜没听明白,但是笑得很欢,露出了一口小白牙,表示自己也是万嘉桂的知音。而万嘉桂继续含笑说道:“老苏来了,我这就要去见他。晚饭不必等我了,您二位自用吧。”   说完这话,他龙行虎步地走向前方汽车,一弯腰便钻了进去。   凤瑶带着茉喜径自进门,想起“马路巡阅使”五个字,她忍不住边走边笑。   她大笑了,茉喜却是不笑了,“什么是巡阅使?”   凤瑶告诉她道:“巡阅使是个官职,比一省的督军还大呢。他知道咱们下午在街上走了一下午,故意笑话咱们。”   茉喜恍然大悟,噢了一声。   这天夜里,茉喜回了自己的卧室。抱着膝盖蹲在床上,她想万嘉桂已经开始和凤瑶开玩笑了,还把凤瑶逗得咯咯直笑。   他们的感情,似乎是越来越好了。   时不我待,自己不能再拖了。   在黑暗中咬紧牙关攥了拳头,茉喜决定孤注一掷,拿自己这个人做赌注。赌赢了,万嘉桂便能被她霸占一份;赌输了——不,不可能输!   翌日上午,万嘉桂没露面,因为据说他和那位“老苏”喝了小半夜的酒,被“老苏”灌了个烂醉如泥。至于这“老苏”是何方神圣,凤瑶和茉喜是全不知晓,只依稀听闻似乎也是团长阶级——要么是团长,要么就比团长的级别更高,并且和万嘉桂很有交情,不是普通朋友。   中午时分,万嘉桂来了。双手插兜靠墙站了,他的酒意似乎还没醒透。笑眯眯地看着凤瑶和茉喜。他短发凌乱,唇红齿白,眼神相当迷离,虽然自称彻底清醒了,但是舌头明显地还有些发硬。茉喜看了他一眼就不看了——不敢看了,怕自己的眼睛会泄密。半醉半醒的万嘉桂看着更漂亮、更招人爱了,她真想给他拧把热毛巾,给他倒一杯热茶,当他是位了不得的大爷,好好地伺候伺候他。   未等万嘉桂在这屋子里站够,一名副官隔着房门和他对了话,说是“老苏”又来了。万嘉桂听闻此言,也没向凤瑶和茉喜告别,直接就仰着脸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他一踉跄,还在门槛子上绊了一跤。扶着副官站稳当了,他依然梦游似的仰着脸,一路晃了个无影无踪。   凤瑶隔着玻璃窗去看他的背影,看过之后对茉喜笑道:“原来他喝醉了是这个滑稽相,傻头傻脑的。”   茉喜也笑,“是呢。”   万嘉桂并不知晓凤瑶与茉喜对自己的评论,单是陪着他的苏姓朋友痛饮了一下午加一晚上,直到老苏醉得溜进了桌子底下,这一场豪饮才算是告一段落。   老苏被勤务兵运送到客房安歇去了,万嘉桂一步三摇地也回了屋子,因为方才已经吐过了一次酒,所以现在昏昏沉沉地就只是醉。夜深了,勤务兵把他搀上床后见他不言不动,像是已经睡熟了,便自行地撤了退,也回房睡大觉去了。   然而万嘉桂并没有入睡,他只是说不出动不得,脑子里轰轰地直响,隔着玻璃窗,外面一轮大月亮把房内照得影影绰绰,他视野模糊摇晃,伏在枕上一声一声地微喘。   正当此时,房门忽然轻轻地开了。一个黑影子无声无息地闪入房内,随即轻轻地关闭房门上了锁。   茉喜来了。   茉喜披着她的大红斗篷,赤脚穿着一双薄底软鞋,从门口到床前短短的一段路,被她走成了袅袅娜娜的水上飘。一双眼睛盯着床上的万嘉桂,她的心在狂跳,热血也一阵一阵地涌上了头脸。她没喝酒,却也有了几分醉意,因为干的是撒野发疯的事情,非得是醉了的人,才能干得出来。   轻轻地,她停在了床前。抬手解开大红斗篷,她破天荒地没有珍惜它,由着它滑落在地,落成一片锦绣殷红,黑暗之中,血泊一样。   大红斗篷下面,是一套贴身的裤褂,月色之中,裤褂单薄洁白,隐隐约约透出肉体的颜色和轮廓。茉喜的气息乱了,没人知道此刻她的脸有多红,她一生中所有的羞耻心,在此时此刻做了个总爆发。像一个真正的十六岁小姑娘一样,她几乎怕了,抱着肩膀想要逃。可是,机不可失,时不我待,不能逃!   战栗着抬起两只手,纽扣被她从上到下,一粒一粒地全解开了。小褂前襟敞了开来,温暖的肉体气息随之升腾。背过手彻底脱了小褂,她没犹豫,弯腰又脱了裤子。雪白的赤脚从裤管与软鞋中抽出,她抬起笔直纤细的腿,无声无息地踩上了床沿。   “我是自己愿意。”在黑暗中,她冷漠地告诉自己,“给他,我愿意。”   然后如同幽灵或者走兽一般,她爬上了床。   万嘉桂姿态扭曲地趴伏在她面前,眼睛半睁着,然而怔怔地看着她,是个无知无觉的睁眼瞎。茉喜在他身边跪坐下来,欠身伸手,摸了摸他滚烫的脸。   皮肤冰凉,身体干涩,茉喜此刻毫无欲望,只想:“过了这一关,以后就能永远都和他在一起了。”   想过之后,她咬紧了牙关。   很遗憾,有洞房,没花烛。没有就没有,反正她本来就是一无所有。两只手伸向了万嘉桂的腰间皮带,她像要杀人行凶一般,三下五除二地扯开了它。   然后一头滚进了万嘉桂的怀里,她把自己仅有的所有的好玩意儿,一股脑地全贴向了他。   万嘉桂起初是懵懂的,茉喜亲他的嘴,他动僵硬的唇舌,做笨拙的回应。回应了片刻,他渐渐活了。   恍恍惚惚地,他意识到自己怀里多了具光滑冰凉的女体。是梦,他想,一定是梦,多么好的梦。火热嘴唇顺着茉喜纤细的脖子向下移,他疯狂地吻和嗅,几乎要溺死在她汹涌柔软的胸怀中。冲击一次比一次有力,他在梦里发了疯,疯得酣畅淋漓,几乎想哭。   茉喜没有疯,茉喜咬着嘴唇,在刀割火烧一般的剧痛之中越来越冷静。双臂搂住了万嘉桂的脖子,她想原来这就是刀山火海,这就是心甘情愿。疼啊,真疼啊,当女人真是受罪啊!   可是疼也愿意,死都愿意,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在他身边占个一席之地。想看看他的时候,能看到他;想摸摸他的时候,能摸到他。十六岁的茉喜,想象不出没了万嘉桂的日子会是什么样。   午夜时分,万嘉桂终于安静了。   他巨大而又沉重地压在茉喜身上,脊梁与额头湿漉漉的,短头发也是汗津津的。微微地张开嘴喘息,他的热血在一点一点地冷,他的头脑也在一点一点地醒。   醒不是一瞬间的事情,其实他早有了朦朦胧胧的意识。他感觉到了这场春梦的美好与险恶,他简直像是策马狂奔直冲悬崖。明知道太不对劲,明知道要出大事,然而策马扬鞭逆风而行,他太兴奋了、太痛快了,全身心一起失了控,不肯醒、也不敢醒。   然而,他终究是要醒的。   两只手慢慢放开了茉喜的肩膀,转而迟疑着撑在了床上。他睁开眼睛慢慢起身,在银白月光之中,看清了茉喜苍白的面孔。   茉喜的刘海与鬓发全被汗水打湿了,一绺一绺贴在额上脸上,像漆黑的墨画。大睁着眼睛向上凝视着万嘉桂,她忽然笑了一下。   这是一个惨笑,在熬过这样惨烈的一场洞房之后,她只能够惨笑。然而惨笑也是笑。   万嘉桂像是被她的惨笑魇住了,面无表情地盯着她,他慢慢地直起了身。最后跪坐到了茉喜身边,他缓缓地收回目光,从茉喜的头,一直看到了茉喜的脚。   然后,他哆嗦了一下,因为发现茉喜正躺在一片黑暗的血泊之中。   慌忙一步迈到了地上,他下意识地想要拦腰抱起茉喜去找医生,可当真把茉喜抱起来后,他原地转了一圈,又弯腰把人放回了床上。仓皇地从床尾找到了裤子,他蹦跳着要把两条长腿伸进裤管里,一边蹦跳,他又一边无意识地急促说道:“茉喜,别怕、别怕!”   这个时候,茉喜缓缓地坐了起来,用虚弱轻飘的声音做了回答:“我不怕,你也别怕。”   此言一出,万嘉桂仿佛如梦初醒一般,提着裤子僵住了动作。抬眼望着茉喜惨白的脸,他张了张嘴,忽然间是彻底地清醒了。   “茉喜……”他始终是没能把两条腿插进裤管里,赤条条地提着裤子站立了,他凝视着茉喜的面孔,像凝视着一轮清冷的圆月,“你……”   茉喜挣扎着爬到床边跪起了身,张开双臂拥抱了万嘉桂。   万嘉桂的身体是魁梧坚硬的,方才那么火热,如今却又这么冰凉,但是茉喜不介意。两条细胳膊痉挛一般地狠狠收紧了,她咬牙切齿地告诉他:“我把身子给你了,你可不能负了我。”   万嘉桂慢慢地抬起一只大手,轻轻触碰了茉喜的脊背,还是个小女孩的身量,细腻光滑得像丝绸。终于全明白了,万嘉桂几乎想哭——她怎么这么疯这么傻?怎么这么逼人?   “我对不起你……”他喃喃地说话,“我永远对不起你……”   茉喜抬起手,摸索着捂住了他的嘴,“不,你一定要对得起我。只要你对得起我,我为你舍了性命都甘心。”   在她的手心里,万嘉桂的气息还在咻咻地活动,但终究还是欲言又止。酒后乱性不是借口,尽管他的确只是酒后乱性。他应该对茉喜负责,茉喜还小,还是个黄花大姑娘,他怎么能够不负责?   可是,怎么负责?娶了她?不行,他已经和凤瑶定过亲了,无缘无故地退亲,对不起凤瑶;纳她为妾?也不行,妻还没有进门,先定了妾?再说自己何德何能,凭什么让茉喜做妾?   怀中忽然一松一凉,他低头看时,发现是茉喜自动地放开了自己。   茉喜慢慢地穿好了裤褂,然后下地,又穿了鞋。   身体深处像是插了一把钢刀,血淋淋地翻滚着搅。拎起斗篷也披了上,她轻声说道:“我走了。”   不说了,做都做了,何必再说?凭着她对万嘉桂的了解,她相信自己会赢——不是大赢,也是小赢。   万嘉桂背对着她,依旧站在床前。她推门向外走了,他像受了定身法一般,也仅仅只是回了头。 第十三章 风雪夜,刀兵起   茉喜回到卧室后,只睡了两三个小时,便自动地醒了。   隔着一层浅色窗帘,窗外透入了隐隐的天光。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连忙下床跑到了窗前向外望去。望过之后她放下窗帘松了一口气——外面正在下雪,而且是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盖住了她夜里出入时留下的脚印。   老妈子们还没有来,所以茉喜重新回到了床上。身体不是那么地疼了,疼她也能忍。蜷成一团侧卧在被窝里,她想今天见了万嘉桂,他对自己将会有怎样的态度?自己和万嘉桂之间的秘密关系,又该在什么时候告诉凤瑶?谁告诉?他?还是自己?   想到这里,她的思绪拐了弯。从枕头下面摸出一面小圆镜,她在黯淡光线中照了又照,又用手指轻轻地抹了抹眉毛——听说处女破了身,眉毛就会变散,但是茉喜感觉自己的眉毛还和先前一样,整整齐齐地顺着一个方向生长,紧密得抹不开揉不乱。   然后她低了头,又自己扯开衣领向内看了看。胸脯鼓胀胀的,印着个红牙印。万嘉桂疯的时候是真疯,咬了她不止一口,可她现在回忆起来,却是丝毫不恼,甚至还有几分甜意。万嘉桂越是疯,越是证明她有诱惑力,如果换了凤瑶给他,他一定不疯,不但不疯,兴许还要进退有礼、斯斯文文。可是,茉喜想,若是真动了心,又怎么能稳得住?   反正她是稳不住。   上午,万嘉桂没露面。   中午,在茉喜和凤瑶已经吃完了午饭的时候,他来了。戎装整齐地站在堂屋里,他看了茉喜一眼,随即移开目光,神情过分郑重地对凤瑶说了话——下午他要和老苏一起出发去保定,新年近在眼前,他得去向他的顶头上司孟师长述职,另外孟师长打算对文县一带的军队做些调动变化,具体是如何变,他作为孟师长的爱将,也要和师长仔细地商议一番。两件任务,全是重任,所以他这一去,大概要在保定耽搁些许时日,不过按理来讲,不会耽误他赶回文县过年。   凤瑶一边点头答应,一边打量着他,看他今天的气色是极其不好,仿佛一场宿醉把他醉瘦了,一张脸不但轮廓分明地泛了青,而且胡子茬也没刮干净。晃着大个子站在堂屋正中央,他甚至连肩膀后背都塌了,好像一身的骨头要散架,脖子也将要支不起脑袋。   将来意报告完毕,他显出了要走的意思。临走之前,他看着凤瑶又问:“有没有想要的玩意儿?有的话就告诉我,我顺路给你带回来。”   凤瑶摇了摇头,还在惊诧他的憔悴,“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万嘉桂心事重重地垂下眼帘,随即扭头转向了茉喜。抬眼和茉喜对视了一瞬,他又问道:“茉喜呢?”   茉喜也摇了头,“我也没有。”   万嘉桂一点头,然后忍不住又看了茉喜一眼。   这一眼来得沉重而又痛苦,瞳孔通着他的心。茉喜迎着他的目光,仿佛有所感应一般,刹那间心中一震。   她爱他的相貌品行,爱他的一切,唯独没有留意过他的心。她爱他,为了得到他,她让他苦成了这般模样。可他再苦也只是苦一时,他不忍耐一时的苦,也许她就要苦一世。   神情冷酷地放出目光,茉喜眼看着万嘉桂颓然转身,一步一步地走了出去。   万嘉桂当天下午便出了发。   他一走,宅子里除了勤务兵老妈子之外,就只剩了凤瑶和茉喜两位主人。凤瑶从照相馆里取回了两人所照的合影,发现这相片竟是照得意外地好,从效果而论,并不比平津等地的大照相馆差。   茉喜拿着照片仔细端详了许久,比较着自己和凤瑶谁更美丽,结果是凤瑶的姿态更自然一点,因为她当时被骤然闪烁的镁光灯吓着了,眼睛睁得特别大,简直有了点目瞪口呆的意思。凤瑶则是很遗憾,因为照相师傅回老家过年去了,导致照相馆在年前关了门歇了业。   “等过完年,我们再去照几张。”她对茉喜说道,“到时候挑一张好的放大了,放到玻璃相框里。”她边说边拿起一本厚重的旧书,把相片夹进了书页中,免得一不小心,折坏了它的边角。   放好相片之后,凤瑶像不好意思了似的,低声又笑着说道:“下次再照相的时候,把万大哥也带上吧!”   茉喜微微一笑一点头,“好,咱们三个一起照。”   凤瑶是个很闲得住的人,无所事事地坐在房里翻翻书绣绣花,她能怡然自得地一坐一整天。茉喜没有她的好性子,宁愿忍着天寒地冻满宅子乱跑。万嘉桂不在家,宅子里也没有陌生人,所以凤瑶不管她,由着她东奔西走。如此过了几日,万嘉桂没回来,常跟着万嘉桂的一名副官却是回来了。   副官显然是把凤瑶当成了团长太太看待,到家之后直接对着凤瑶作了汇报,说是团座跟着孟师长去了北京参加军事会议,除夕之前怕是赶不回来了。   凤瑶听了这话,心中不由得一阵沮丧,由这沮丧推想开来,她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原来自己一直在思念着万嘉桂。   她是个心思澄净的人,随遇而安、很少执着,几乎带了几分禅意;然而此刻,她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把几根心弦系到了万嘉桂身上。   勉强把沮丧藏到了心房深处,她和颜悦色地向那副官道了辛苦。及至副官告退出去了,她抬手把齐耳短发掖到了耳后,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   凤瑶和茉喜一起度过了除夕夜。   尽管只有她们两个人,但这个除夕夜过得并不寂寞,不但不寂寞,甚至比往年白家的除夕夜更热闹,因为茉喜让勤务兵搬运回了许多烟花爆竹,燃放出了满院子的火树银花。虽然万嘉桂这一走像是落荒而逃,并且逃得杳无踪影,但她不怕。因为凤瑶还在这里,万嘉桂纵是狼心狗肺不要自己了,也绝不会同时抛弃凤瑶。   况且,万嘉桂也根本不是狼心狗肺的人。   她心里有底,有底就有精气神。如同在享受最后一场狂欢一般,她在寒冷的除夕夜中换了一身短打扮,站在院子里点燃了一根佛香。   当第一朵烟花直冲上天之时,站在正房门前台阶上的凤瑶惊叫一声,随即捂着耳朵抬起头,一双眼睛追着烟花走,眼睛亮亮的,脸则是红红的。   起初她是看烟花,后来她改为看茉喜,一边看,一边又气又急,又笑又叫。茉喜太不听话了,胆子也太大了,竟敢赤手捏着鞭炮燃放。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音响彻全宅,火花随着巨响一路向上转着圈地甩,眼看火星快要烧到自己的手了,凤瑶也忍无可忍地跑下台阶要冲过来了,她才将手中这一小截鞭炮猛地向上一扔,让它最后爆炸成夜空中的一串火流星。   “茉喜!”凤瑶真要急了,“你再闹,就进屋去!”   茉喜嗤之以鼻,并且在凤瑶伸手抓她之前灵活地逃开。凤瑶一跐一滑地追着她跑,怎么追都是功亏一篑,始终是一抓一个空。这一场大雪地上的你追我赶也有一点惊险颜色,茉喜嘻嘻哈哈地上蹿下跳,凤瑶气喘吁吁地也是笑。弯腰抓起一把雪揉了个雪团,她遥遥地掷向茉喜,“臭东西,还闹!”   茉喜挨了一下子,立刻低头抓雪做出还击。两人你来我往地战斗了片刻,末了凤瑶顶着炮火硬冲上去,双手分别握住了茉喜的腕子,“服不服?”   茉喜挣了一下,本是可以轻松挣开的,但她故意服了软,“服了!”   “还闹不闹了?”   “不闹了!”   “还敢不敢再用手拿着炮仗点火了?”   “不敢了!”   五分钟后,得了自由的茉喜将五支大烟花并排摆放好了,然后依次点燃了它们的捻子。随即回头跑到台阶上,她转身面对了院内烟花。   在烟花迸发飞天的一瞬间,凤瑶站到她的身后,打开斗篷裹住了她。   茉喜在突如其来的温暖中仰起头,看风看雪,看星辰看烟花。这一刻真是美,这一刻真是好。她愿意长长久久地站下去,在凤瑶的怀里看烟火如花般怒放。   她爱他,也爱她。总有一天,真相大白,她会为了他,失去她。   午夜过后,凤瑶和茉喜回了房,因为都冻透了,所以瑟瑟发抖地分享了一个热被窝。   大年初一不是睡懒觉的日子,所以凤瑶提醒着自己要早起,千万不能由着性子睡个没完。然而闭着眼睛睡了不过片刻,她忽然被一串大麻雷子的爆炸声音震醒了。   她醒了,茉喜也醒了。两个人都没动,茉喜揉着眼睛发牢骚,“谁呀?再放我也出去放,院里还有好几个大麻雷子呢,我把它全点了,看谁家的更响!”   说完这话,她抬手一拍凤瑶的肩膀,“凤瑶,新年大吉。”   凤瑶也没把大年初一这第一句吉祥话忘记,虽然外面天还黑着,两个人并没有正经地睡足。翻身面对了茉喜,她摸着黑也开了口,“茉喜,新——”   后面的话未说完,因为外面又起了一波震天撼地的巨响。玻璃窗子在巨响之中嗡嗡震动,两人身下的硬木大床也在颤抖。茉喜一挺身坐了起来,在几声巨响的间隙之中,她分明又听到了连续不断的清脆声响。   凤瑶也坐起了身,下意识地伸手握住了茉喜的胳膊,“这、这也是鞭炮吗?”   茉喜迟疑着开了口,“我听着……不大像。”   正当此时,玻璃窗子被人从外咣咣地敲响了,一张副官面孔紧贴上来,对着房内嘶声吼道:“两位小姐,请快把衣服穿好!城里刚开了仗,敌军马上就要打过来了!”   茉喜和凤瑶听了窗外副官的嘶吼,第一反应是互相对视了,因为统一地全没有听明白。敌军?大过年的怎么还出来了个“敌军”?开战?更荒谬了,文县可是一座繁华的大县城,城内城外加起来还有至少一个团的驻军,她们在文县住了小半年,隔三岔五地就到大街上逛一圈,从来也没嗅到过半丝硝烟气息,怎么好端端地除夕夜里就开了战?   然而现在不是她们懵懂琢磨的时候,窗外的副官疯了一般,两只巴掌抡圆了,啪啪地拍打窗玻璃。茉喜常见这副官给万嘉桂兼职做汽车夫,知道他不是胡言乱语的青年,故而连忙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知道了!这就起!”   然后她一个箭步蹿到了地上,抄起衣裤就往床上扔,“别愣着了,赶紧穿!大半夜的这是怎么了?难道他们窝里反了?”   凤瑶的手有点哆嗦,但是不肯露出怯意,因为自认是个做姐姐的,不能敌军未至,自己先对着妹妹筛了糠。很麻利地穿了里外的几层衣裤,她感觉自己的动作已经是够快,然而外间堂屋的房门忽然一开,是那副官等得心急如焚,索性不顾礼数,硬闯了进来。隔着卧室房门停了脚步,他大声又问:“两位小姐会骑马吗?”   此言一出,茉喜立刻作了回答:“不会!”   然后她们听见副官在门外急叹了一声,随即又大喊道:“您二位稍等一等,我这就出去开汽车——不,两位小姐直接往后门去吧,我把汽车开到门外等着!时间紧急,要快!”   茉喜答应一声,同时门外响起了一串咕咚咕咚的脚步声音,显然是那副官一路向外飞跑了出去。事到如今,无需多想,仅看那副官仓皇的举动,便知道外面必定是出了大事。茉喜早一步穿戴整齐了,紧接着伸手一把攥住了凤瑶的腕子,直推房门向外便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地嚷道:“凤瑶,咱们跑!”   凤瑶答应一声,跟着茉喜便撒了腿。这宅子里是她们平日里走熟了的,摸着黑前行也不至于迷路。而茉喜一边小跑,一边就看远方天边一阵一阵地冒红光,红光越盛,巨声越响,脚下的土地似乎都在震颤。   “原来是炮!”她喘息着越跑越快,手指下意识地攥紧了,几乎隔着衣袖嵌入了凤瑶的肉,“竟然开了炮!这可了不得了,开炮的仗是大仗啊。”   思及至此,她回头看了凤瑶一眼,又在炮声之中大喊道:“快点跑!”   凤瑶身体健康,不怕奔跑,只是没有茉喜伶俐,跑得深一脚浅一脚,两条腿直打绊子。提起一口气紧跟上了茉喜,她简直感觉此时此刻是在做梦,因为太恍惚,恍惚得让人一时间来不及怕,所以还并非噩梦。   宅子是大宅子,平时满宅子溜达的时候没觉怎样,今天趁夜要横穿它了,才发现它道路崎岖,无穷无尽。茉喜一路跳跃腾挪着跑,腾云驾雾一般地拖拽着凤瑶。气喘吁吁地终于奔到了宅子后门,她果然看到门外停着一辆黑色汽车,汽车已经发动了,后排车门也是敞开着的。   不假思索地又向前狠拉了凤瑶一把,她这回改为推着凤瑶前进。没头没脑地把凤瑶硬塞进了汽车里,她紧跟着也跳了上去。咣的一声关严了车门,她还未开口说话,前方的副官一脚踩下油门,汽车已经向前蹿了出去。   顺着惯性猛然一晃,茉喜扶着前方靠背坐稳当了,随即大声开了口,“到底是谁打过来了?万大哥知道了吗?咱们这是要上哪儿去?是去找万大哥吗?”   副官无暇回头,对着前方答道:“是陈文德,不知道他是怎么进的城,城里肯定是有奸细——”   话未说完,他惊叫着一打方向盘,在一处黑暗路口险伶伶地做了个急转弯。车灯光线横扫而过,往日平坦的十字路口遭了炮弹,已经赫然陷成了一处深坑。手忙脚乱地度过了这一处险关,副官正要加大油门提高速度,可在右脚将要踏下之前,他忽然睁大眼睛,在一刹那间猛踩了刹车。   刺耳声音骤然响起,车内的茉喜和凤瑶一起向前扑了过去。慌忙坐稳了向前一瞧,她们立刻和前方的副官一样,双双地怔住了。   汽车前方横着一排全副武装的士兵,步枪端起来,枪口整齐地对准了汽车。副官望着前方,愣了能有两三秒钟,随即回头想要倒车,可是手脚还没来得及动作,侧面车窗咚地一响,是枪管已经杵上了车窗玻璃。   “下来!”车外响起了粗野的吼声,“缴枪不杀!”   副官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握着挡杆,端坐着不肯动。临走时万嘉桂嘱咐过他,让他保护家里两位小姐。现在敌军来了,虽然说是缴枪不杀,虽然他是很不想死,可若真是乖乖地把两个姑娘交给敌人了,他纵是活了下来,又怎么有面目再去见团座?   年轻的副官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敌人这场偷袭战打得太狡猾也太狠毒了,而凭着他的本领,他只会看看院子管管小兵,或者替两位小姐跑跑腿开开车。在分辨清楚了炮声与枪声之时,他也怕,他的怕并不比茉喜与凤瑶少许多。迟迟疑疑地回了头,他求援一般地望向了车内两个女子。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杵在车窗上的枪口忽然喷了火。   震耳欲聋的枪声和两个姑娘的尖叫声同时响起,车窗骤然粉碎,副官应声栽倒,弹孔开在太阳穴,鲜血像箭一般,斜斜地蹿起了老高。   不等枪口移向后排车窗,茉喜自动地推开了车门,同时锐声高叫道:“别开枪,我们投降!”   端枪的士兵听见了娇嫩的小女子声音,果然就把枪管移向了下方。茉喜很识相地伸腿下了汽车,腿哆嗦着,只不过是能勉强地站立。平时只有她舞刀弄棒吓唬人的,今天真见着杀人不眨眼的了,她立刻从女亡命徒变成了小丫头。   这个时候,凤瑶也下了汽车。伸手握住了茉喜的手,她的呼吸很乱,然而垂下眼帘望着地面,她极力地挺直了腰——她是讲体面的人,到了这个时候,羊入虎口了,她还没忘了她的体面。   正当此时,面前的士兵开了腔,语气是撒野一般的狂喜,“嗨,俩大姑娘!”   立刻有人拎着马灯小跑了过来,把马灯提到茉喜脸旁横着一晃,他将茉喜与凤瑶全照了个清清楚楚,随即和方才的士兵一起狂喜了,“哎哟,俩大美人儿!”   凤瑶低头垂目,这一刻心中竟是空空荡荡,只存了一分死志——如果面前这帮丘八敢对她动手动脚,那她就只能是死,除了死,没有别的路。   这时,拎着马灯的人物——仿佛是个头目——开口又问道:“你俩和姓万的是什么关系?”   凤瑶冷着一张面孔,垂头不语。茉喜的脑筋转得快要发了疯,一时间却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而那头目没有得到回答,也不恼,单是扬扬得意地回头笑道:“咱们这回干了个巧活儿,从姓万的家里弄来了两个小娘子!好,这回咱们不但是能交差,而且还能讨赏了!”   说完这话,他公然向前伸了手,在最近的茉喜脸上摸了一把,这一把摸得并不销魂,因为茉喜被死去的副官崩了半脸血——是很稀疏的小血点子,灯光之下看着不甚恐怖,然而巴掌伸过去拖泥带水地一抹蹭,触感却是一片冰凉黏腻。   头目骂了一句,一边将巴掌往军裤上蹭,一边举起马灯一晃,“来人,把这两个小娘们儿给我押走!”   凤瑶和茉喜被士兵推搡着向前走。士兵们因为实在是不能把两个姑娘放在眼里,所以一路走得吊儿郎当,连枪都懒得端。枪不动,手却是很勤快,七手八脚地对着凤瑶和茉喜使劲,很热情地想要将她们抹肩头拢二背,好趁机从她们身上揩一点油水。在他们眼中,凤瑶和茉喜都是美得出了奇,可惜身份略尊贵了点——能够坐着汽车往城外跑,开汽车的还是个小军官,从这两点来看,她们不是万家的女眷,又能是谁?   万嘉桂的女人,就不是他们可以轻易享用的了。   黑夜里,文县变得和白天大不相同。远远近近又有枪声又有炮声,然而听不到回应。四面八方的房屋店铺全是门窗紧闭、漆黑一片。一个时辰之前,整座县城还在热热闹闹地守岁过大年;可在一个时辰之后的此时此刻,县城迅速变成了一座死城,死得彻彻底底,连一丝光都不留。   县城死了,人还活着。一个个屏声静气蜷缩在家中角落里,爹娘捂着小儿女的嘴,炉灰盖住灶膛里的火光。人们静等兵灾结束,因为知道战火不会总是燃烧,等到旧的军头撤退,新的军头入城,天下便会重新恢复太平了。   与此同时,茉喜和凤瑶已经被士兵押回了她们的家。   士兵们显然对宅子的方位很了解,但是并不肯带着她们往深处走,只在前院随便找了一间空屋,吆吆喝喝地把她们撵了进去。茉喜平时常在宅子里游来荡去,然而因为最前方的院子是副官们休息待命的场所,所以她从不过来。如今踉跄着进了屋子,她就见屋中黑洞洞的,天花板上吊下来一盏绿罩子电灯,电灯下面摆着一张又大又笨的木头桌子,桌子旁边扔着几把人仰马翻的破椅子。窗外还有火光明暗闪烁,照得房内一切都是影影绰绰,茉喜试探着向前走了一步,一贯冰凉的手脚现在彻底成了冰块,但是她紧紧咬了牙关,不许自己就这么冻了上。   正当此时,凤瑶忽然开了口,“茉喜。”她笔直地站在黑暗中,说:“不怕的,不怕。”   然后她拉起了茉喜的手,又握住了茉喜的胳膊。把茉喜拽到自己身前,凤瑶像是不知应该怎样才能把她藏起来一般,声音轻而坚定地重复道:“不怕。”   她没提万嘉桂,因为知道也许一切都已经是来不及。不要说万嘉桂还在远方,纵是他已经赶到了城外、已经赶到了眼前,恐怕也还是来不及了。   因为她们已经被俘了。   屋子里太冷了,但隔壁大概还在烧着炉子,因为角落处的墙壁存有余温。凤瑶和茉喜依偎着在那角落里坐了下来,冬季夜长,距离天亮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凤瑶把茉喜搂到自己怀里,心里觉得自己对不起她。自己是万嘉桂的未婚妻,妻为夫死,是不冤的;可茉喜不是万嘉桂的妻,茉喜死得没道理。茉喜曾经向她讲述过自己的幼年岁月,那生活贫穷肮脏得让她不能相信,受过那么多苦的茉喜好容易长到了这么大,眼看就要成人了,这个时候要让她受难,让她受死,这怎么行?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天大的委屈?   抱紧茉喜闭了眼睛,凤瑶这一刻几乎对茉喜生出了几分母性。她的心软得不像了话,可同时她的血液也在降温,身体也在变冷,她想让自己尽快变成一块铁石。因为铁石不怕疼,不怕死,铁石碎了,也还是铁石。   她坐在黑暗中,眼前闪现的全是恐怖情景,恐怖到了极致,她心中只剩了八个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凤瑶的身心在变冷变硬,伏在她怀中的茉喜却是在变热变软。方才积郁着的鲜血缓缓地恢复了流动,将仅有的一点热量运送到了四肢百骸。她无声地活动了手指脚趾,又无声地眨了眨眼睛,动了动舌头。   凤瑶只给了自己两条路,或是保持完璧,或是成为碎玉。然而茉喜不同,茉喜是一定要活,豁出一条性命,死也要活!   眼前的晨光越来越明亮了,茉喜慢慢地圆睁二目,多么好的光,再看一百年也看不够。扶着凤瑶的大腿直起了身,她抬手将鬓边碎发掖到耳后,想要找点水喝——喝几口冷水,她会更有精神。   然而正当此时,窗外响起了一串杂沓沉重的脚步声音,其中一人的步声特别刺耳,是马靴上了马刺,马刺随着他的步伐,一下一下刮过青石板地。 第十四章 天降煞星   在房门被人推开的一刹那间,凤瑶睁开了眼睛,刚刚坐正了身体的茉喜也向前抬了头。她的腰间依然环着凤瑶的一条胳膊,在来人一脚跨过门槛的同时,那条胳膊猛地一紧,坚硬成了铁铸的臂弯,死死地搂住了她。   承受着两个姑娘的注目礼,来人高大而松散地叉开双腿,得意扬扬地站到了屋子正中央。双手背过去横握住了一根指挥鞭,他微微歪着脑袋,居高临下地垂眼审视了角落处的两个小东西。这个姿态让他显出了两道窄窄的双眼皮痕迹——看他端正的眉目,他在少年时代似乎曾是个漂亮人儿,不过漂亮人儿越长越高越长越大,一发不可收拾,最后终于定型成了个胡子拉碴的威武莽汉。胡子乱,头发也乱,一身灰扑扑的军装更是从头乱到脚,脏兮兮的衬衫下摆从军装下方露出一大截子,裤裆也松松垮垮地垂到了膝盖,雪和泥糊满了马靴靴筒,两只脚干脆成了两只大土坨子,一只靴子脱下来称一称,想必会有十来斤重。   他肮脏而又高傲地矗立在两个姑娘面前,身躯不动脑袋不动,唯有一双眼睛从左至右地转了一周。目光扫过凤瑶的脸,他要笑似的一抿嘴;及至看清茉喜了,他又惊讶地一挑眉毛。   然后一晃脑袋打了个喷嚏,他随即抬手捏住鼻子,姿态娴熟地擤了一把鼻涕,并且很利落地把鼻涕甩到了地上。然后在身上蹭了蹭那只手,他终于开了口,声音粗哑铿锵,是个老烟枪的喉咙,“万嘉桂行啊,一弄弄俩。”   凤瑶和茉喜紧盯着他,全没言语。   而他一手背到身后握着指挥鞭,一手拍到胸前,对着她们微微一弯腰,继续开了腔,“敝姓陈,陈文德。你俩的爷们儿带兵揍过我,可惜啊——”他很诚恳地对着前方一点头,一双眼睛盯住了茉喜,“没揍死,我又活了。”   话音落下,一名军官小跑进了门,先是停住脚步对着陈文德敬了个礼,随即上前凑到了他身边,以手掩口耳语了一句。陈文德听了这话,一双眼睛是明显地一亮,随即抬起头大声笑问道:“怎么着?你俩中间有一个是万嘉桂的未婚妻?”   凤瑶和茉喜依然是沉默,还是那名军官作了回答:“没错,我们刚才打听得很清楚,她俩应该是一对姐妹,前几个月刚被万嘉桂接了过来,听说还都是北京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   这个时候,凤瑶忽然出手,一把将茉喜拽到了自己的身后。   她从来没有这么力大无穷过,茉喜像个布娃娃似的,被她生生地掖了起来、藏了起来。她的胳膊是铁箍,脊背是铁板,像要把茉喜生生挤入墙壁中一般,她昂首挺胸地抬起头向后靠,面孔是苍白的,嘴唇也是苍白的,两只眼睛黑如点漆,然而瞳孔中并没有光。   本能一般,她从军官的语气和陈文德的神情中预感到了大事不妙。   这个时候,陈文德意态悠然,还在和军官对话,“知不知道未婚妻是哪一个?”   军官答道:“说姐姐是未婚妻,妹妹是跟着姐姐过生活的。”   陈文德用指挥鞭遥遥地向凤瑶一点,“那就是这个了?”   军官赔笑答道:“应该就是这个。”   陈文德转向凤瑶,开始哧哧地发笑,一边笑,他一边把指挥鞭往身旁的桌上一扔。然后抬手撩起破破烂烂的军装下摆,当着所有人的面,他开始解裤腰带,“好,未婚妻,好!大年初一的,咱们来个开门红。”说着他抬手向凤瑶一招,逗趣似的笑道:“美人儿,来,哥哥教你成亲。”   凤瑶暗暗地把舌尖伸到了齿间,书上有“咬舌自尽”四个字,她不知道咬断了舌头能否速死,但是,她已经做好准备了。   腰间忽然一紧,她知道那是茉喜伸手搂住了她。   目光越过她的肩膀,茉喜的一双眼睛藏在乱发之中,静静地向前窥视着。陈文德仿佛是手无寸铁,不过他太壮了,手无寸铁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他身旁的军官倒是全副武装,腰间有枪,也有佩刀,枪在皮套里,刀在刀鞘里。哪一样更好抢?刀更好抢,可是枪更厉害……   未等茉喜思索出个结果,陈文德已经彻底解开了他的牛皮腰带。裤腰险伶伶地挂在胯骨上,他低头面对了凤瑶,开始笑。   那是个露齿的狞笑,一边笑,他一边走到了凤瑶面前。俯身一把揪住凤瑶的头发,他不由分说地转了身,开始把人往前方拉扯。凤瑶猝不及防地痛叫出声,同时身不由己地跪向了前方。茉喜下意识地松了手,就见陈文德弯下腰,像抱只小猫小狗一样,轻而易举地拦腰抱起凤瑶,大踏步地走向了那张木头桌子。   眼睁睁地看着陈文德和凤瑶,茉喜没有立刻就动。一个念头忽然侵入她的心中——如果凤瑶被陈文德强奸了,万嘉桂还会再爱她吗?或者说,还能再要她吗?或者说,还能明媒正娶她吗?   如果没了凤瑶,她是不是就不必去给万嘉桂做小了?她是不是就可以独占万嘉桂了?   一连串的问题如同连珠炮一般,在一瞬间轰击了茉喜。她蹲在原地睁大眼睛,眼看凤瑶仰面朝天地被陈文德摁在了桌子上。她疯狂地哭叫挣扎着,茉喜想她一定是怕到极致了,因为她在喊爹喊娘喊万嘉桂,一头齐耳短发摇晃成了黑色的火焰,她对着陈文德手刨脚蹬。房内忽然响起了嗤啦一声,是陈文德对付不清她身上那一排细密纽扣,索性硬生生撕扯开了她的小袄和内衣。一段雪白的腰身肚腹裸露在了寒冷空气中,凤瑶像是被人活扒了皮一般,从喉咙里撕心裂肺地哀号了一声。   然而在下一秒,她竭尽全力一跃而起,用两只手掐住了陈文德的脖子,同时大喊了一声:“茉喜,跑啊!”   她把全部力量都汇聚到了两只手上,哭泣哆嗦着狠狠合拢又合拢。而茉喜在这一刻果然起了身,不是因为凤瑶的呼唤,是在她见到凤瑶皮肉的一瞬间,就已经下了决心。   凤瑶是她的绊脚石,是她欲除之而后快却又偏偏不可除的眼中钉,然而她可以恨可以除,别人不行!红着眼睛骤然迈了步,她一声不吭地猛冲向前,一头撞上了陈文德的腰!   没人知道她这一撞会有多大的劲,反正山高的陈文德当场摇晃着跌坐在了地上,牵扯得凤瑶也从桌子上滑了下来。而茉喜目不斜视地一伸手,已经从军官腰间抽出了佩刀。一手握刀一手扯起凤瑶,她迅速后退了几大步,然后把刀架到了凤瑶的脖子上。   军官一愣,拔出手枪对她比画了一下,随即又放了下去。而陈文德一翻身爬了起来,顺手提起了滑到膝盖的裤腰。   不等他开口说话,茉喜喘着粗气出了声:“谈判!”   陈文德饶有兴味地审视了茉喜,“谈判?”   茉喜紧贴着凤瑶站稳了,然后迎着陈文德的目光答道:“对,谈判!”   陈文德笑了,“小丫头片子,你拿什么和我谈判?”   茉喜攥紧了刀柄,脸上没有表情,“就拿我俩的命。”   陈文德向前一探头,似乎是没有听懂,“你俩的命?”   茉喜沉默了片刻,然后又问了话:“你是想要一个活人,还是两具尸首?”   陈文德仿佛是有点伤风感冒,对着茉喜吸了吸鼻子,他微微皱了眉毛,“什么意思?”   茉喜握着佩刀的手指太用力了,关节全都泛了白。一双眼睛死死地瞪着陈文德,她眼中所看到的,却是自己活过的十六年光阴。   在她十六年的人生中,凤瑶是对她最好的人,凤瑶对她有情,到了生死关头,她唐茉喜,也得有义。   于是对着陈文德开了口,她听见了自己咬牙切齿的回答:“一个活人,是我;两具尸首,是我俩。你选吧!”   陈文德咳嗽几声,低头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抬头对着茉喜一笑,“小丫头,你吓唬老子玩儿哪?”   茉喜将握刀的右手从凤瑶颈前收回,同时抬起了左臂。手腕转动刀光一闪,她轻描淡写地在左胳膊上抹了一刀。   一刀过后,她重新把刀刃横到了凤瑶的咽喉前。左臂垂下去,锦缎衣袖裂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起初,口子只是一道口子,然而几秒钟之后,裂口边缘开始缓缓地渗出殷红颜色。   茉喜面不改色地看着陈文德,左袖子渐渐被鲜血染成斑驳,血珠子顺着指尖向下滴答。伤口很疼,像是袖子里贴肉放了红火炭,把她一点一点烧灼得皮焦肉烂,然而她能忍。   刀割皮肉的痛苦,她能忍;陪陈文德睡觉,她也能忍。凤瑶还是个黄花大姑娘,而她已经不是了。她还记得那一夜自己血流成河的情景,那是女人的一道关,凤瑶的那一道关不能在陈文德的手里过,在陈文德的手里过,凤瑶一定受不了,凤瑶一定会寻死——不被陈文德祸害死,她自己也不能再求活。   这个时候,凤瑶在她耳边,声音虚弱嘶哑地说了话:“茉喜,杀了我吧。我宁愿——”   话未说完,因为茉喜双目血红地横了她一眼,恶狠狠地吼道:“闭嘴!”   紧接着她面对陈文德,声嘶力竭地继续怒吼:“选啊!她是大小姐,我可不是!姑奶奶说到做到,不是在逗你玩儿!”   陈文德低头把裤腰带重新系了上,再抬头时,他顺势向身边军官递了个眼色。军官会意,状似无意地向茉喜抬了腿,然而未等他迈出这一步,茉喜忽然转向他锐声喊道:“别过来!你敢过来,我就先杀了她再捅了你!”   军官万没想到她会如此机警,只好进退两难地停在了原地。而陈文德侧过身体一靠桌沿,又抬手掏了掏耳朵,末了嘿嘿嘿地笑了一气,他对着茉喜一抬下巴,“哎,你不疼啊?”   茉喜直视着他的眼睛,不言语。   陈文德清了清喉咙,低头狠啐了一口唾沫,紧接着抬头又问:“你愿意跟我?”   茉喜扫了那名军官一眼,然后对着陈文德答道:“只要你放了她,我就愿意跟你。”   陈文德眨巴眨巴眼睛,哼地笑了一声,笑得浑身一抖。他随即摇晃着站直了身体,懒洋洋地说道:“行,那就你吧。”   茉喜没有动,盯着陈文德追了一句,“一言为定,不能反悔!”   陈文德把两只手插进裤兜里,对着茉喜一点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茉喜知道陈文德绝对不是君子,但是决定赌一把——拿自己和凤瑶的性命赌,赌陈文德这一次会说话算话。   僵硬了的右腕缓缓一转,她从凤瑶的脖子上收回了佩刀。在收刀的同时,她扭头看了凤瑶一眼。凤瑶满脸涕泪,嘴唇颤着发不出声音。缓缓抬起双手,她猛地攥住了茉喜的右臂。抽泣着张了嘴,她没能说出话来,只发出了一串颤抖的呜咽,一边呜咽,她一边对着茉喜拼命摇头,眼睛睁得很大,眼泪珠子成双成对地顺着面颊往下滚。   茉喜像不知道疼似的,用血淋淋的左手接了右手的刀。扭头把刀往军官怀里一掷,她随即用力扯开了凤瑶的双手,迈步走到了陈文德面前。   抬起头仰视了陈文德,她看陈文德是这样的高大,这样的肮脏,这样的凶恶,这样的陌生,但她如同被神魔附体了一般,居然是越来越不怕。   越是饿她,她越要吃;越是杀她,她越要活;越是吓她,她越不怕。有火在她的胸膛里烧,一把烈火,烧得下至丹田、上至天灵。她的脸是红的,她的眼是红的,她半条左袖子鲜血淋漓,也是红的。   陈文德低头和她对视了片刻,末了,忽然向她伸出了一只粗糙的大手。   茉喜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下意识地也抬起手,她把自己的手,搭上了对方的手。   陈文德缓缓地合拢了手指,同时柔声问道:“小姑娘,你多大了?”   茉喜答道:“十六。”   陈文德低头一吻她的手背,随即对她说道:“好,我就喜欢玩嫩的,十六好。”   陈文德一手插在军裤裤兜里,一手领着茉喜,意态悠然地扬着头往门外走——一夜鏖战过后,因为战绩十分美妙,所以他兴高采烈,不困不饿不渴。   精气神在躯体内鼓胀着,单是不睡不吃不喝还不够,他还需要一个有滋有味的好女人,让他狠狠地撒一场欢。天知道他还存着多少力气,若不是副官及时告诉他有人活捉了万嘉桂的女眷,他方才进城时真能直接跑到窑子里去!   万嘉桂的女眷,自然比窑姐高级许多倍,于是他半路拐了弯,想要拿女眷们去去火。及至见了女眷的真面目,他立时心花怒放了——他不是没见识过女人,可是成百上千地一路睡过来,他还真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两张小脸蛋。   然而这两张小脸蛋并不是容易摸的,大一点的像个志士,自从破了衣服露了肉之后,就面无人色,仿佛随时预备着一头撞墙;小一点的更了不得,不但会谈判,还敢往自己身上下刀子,完全就是大混混做派。陈文德活了三十多岁,第一次和这等女将相逢,一相逢还逢了两位,这让他哭笑不得,几乎有点不好意思霸王硬上弓了。   大年初一,又是一个大获全胜的大年初一,他不想杀人见血,所以决定见好就收。来一个也行,正好来的是茉喜,这就更行了,因为据他那双慧眼观察,这个小的腰身细奶子大,玩起来肯定比那个大的更带劲。   所以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找一间暖和屋子,以及一张结实舒服的好床。   茉喜默然无语地跟随着他,凤瑶冲过来想要伸手抓她,然而被那名军官硬拦了住。她听见了凤瑶的哭喊——不止是哭喊,她还说了话,说了很多话,然而语不成语,句不成句,因为她的声音是哑的,她的腔调是哭的。她的体面与尊严全没了,她是连滚带爬地要去抓茉喜,要把茉喜抓回来。   然而茉喜走了,迈步出门的时候,也没有回头,只在地面上留下了一串鲜血。   茉喜木然地跟着陈文德往前走,她的心脏还在狂跳着,她的鲜血还在沸腾着,这一刻她能杀人也能自杀,然而脑子里像开了锅一样,她不能思考。她只知道自己得这么干,这么干自己不会死,凤瑶也能活,这是最实际的法子,没有救兵,只能自救。   不知不觉地,她跟着陈文德进了一间干净屋子。进门之后她愣了一下——这是万嘉桂的房间。   万嘉桂连着好些天没回来,然而房间日日都有勤务兵打扫,所以依然保持着往昔的洁净面貌。茉喜看着那张大床,心头恍惚了一下。下意识地扭头向上望去,她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看到的人会是万嘉桂。   然而并没有万嘉桂,有的只是陈文德。   这陌生肮脏的男人侧过脸低下头,对着她吹了一声尖锐婉转的口哨,然后抬手开始宽衣解带。军装上衣敞开来,抖出一股子寒冷的冰雪气味,军装里面是一层破破烂烂的绒线背心,线头零零碎碎地拖了好长。及至上衣和绒线背心全被他脱掉了,冰雪气味立刻被汗酸臭气所取代,他露出了灰黄斑驳的白衬衫。   一边解衬衫纽扣,一边转身面对了茉喜,他大剌剌地一抬下巴,“脱啊!”   茉喜抬眼盯着他,手脚都是僵硬的,五脏六腑却在翻腾。   陈文德把衬衫也脱掉了,露出了一身块垒分明而又伤痕累累的结实皮肉。双手解开腰间皮带,像要吓唬茉喜似的,他忽然一弯腰,将自己扒成了个光屁股。   茉喜果然向后一躲——不只是要躲,她还想跑、想哭、想杀!她不能在万嘉桂的屋子里陪陈文德睡觉,在今天之前她根本都不认识陈文德!   可是她躲不掉,甩掉马靴军裤的陈文德迈步走向了她。及至双方恢复面对面的格局了,他再一次微微躬身,向她伸出了一只手。   茉喜身体震颤、呼吸紊乱,脸蛋脖子上在一秒之内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但她咬紧牙关站稳了,还是把自己的手交给了他。   陈文德把茉喜抱到了大床上,然后慢条斯理地扒了她的裤子。茉喜仰面朝天地闭了眼睛,身体是冷的硬的封闭的,沉重的身体喘着粗气压了上来,她一动不动地任他摆布,疼的时候也不吭声——再疼也不会比第一次更疼,幸好第一次是给了万嘉桂。因为爱他,所以疼也不怕。   大床被陈文德摇撼得吱嘎作响,热汗一滴一滴地落到了茉喜脸上。她依旧紧闭着眼睛,万万不许自己想起万嘉桂,然而最后也还是想了,刚一想,便有一滴眼泪顺着她的眼角滑了下去。她和陈文德睡过觉了,万嘉桂还会再要她吗?她不知道,一点也不知道。   不过“活”是第一位的,只要活下来,就一定会有新生路。   这时,忽然有一只大手托起她蓬乱的后脑勺,随即她眼角一暖,是干热的嘴唇贴上来,吻去了她的一道泪光。   然后戏谑的声音响起来——说是戏谑,其实也不纯粹,依稀也夹杂了一点懊恼,“没落红?你不是姑娘了?”   茉喜冷笑一声,咬牙切齿地答道:“给你睡已经是让你占了八辈子大便宜,你还敢嫌我不是姑娘?姑娘身子给你睡,不怕折了你的阳寿?”   陈文德骂了一句,并没有动怒,因为越是细端详,越发现茉喜是个十全的小美人,而他生平最爱这一路玲珑娇俏的款式。况且茉喜并不只是娇俏。在骂人的时候,她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抿紧了,神情恶毒,几乎类妖。被这么个东西骂了,陈文德感觉自己是猛灌了一口烈酒,相当有味,也相当有劲。酣畅淋漓地进攻着身下的茉喜,他是进攻,也是品尝和享用。美人如奇花,可遇不可求,大年初一摘了一朵如此可心可意的好花,他有预感,自己今年运气一定会不错。   良久过后,陈文德终于是心满意足了。   他出了一身臭汗,懒洋洋地从茉喜身上爬起来,坐到床边,正想要找一根烟卷过过瘾,不料茉喜如同脱兔一般,动作比他还快。他这边还没坐稳当,茉喜已经扯过枕巾擦了擦下身,然后抖开了裤衩就要穿。   陈文德扭头看着她,开口问道:“你那胳膊,不疼?”   茉喜的动作停了一刹那,随即若无其事地把两只赤脚伸进裤衩,“不疼。”   然后她继续穿裤子,动作越来越慢,最后提着裤腰跪在床上,她垂下头静了一阵,随即毫无预兆地哽咽了一声。   被黑血浸透了的左胳膊垂下去,她改跪为蹲,抬起右臂蒙住了眼睛。   她是回过味了。   鲜血冷了,身也失了,她终于彻底地清醒了过来。她不是挑剔讲究的人,可她此刻就是感觉自己从里到外的脏。当年满头满身虱子跳蚤的时候也没这么难受过,真知道什么叫做“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就是洗不清!   她想号啕,她想呕吐,可是低头把脸埋进臂弯里,她强忍着不许自己出声。已经是俎上鱼肉了,已经是任人宰割了,难道事后还要哭爹喊娘地闹一番,再让对方看一场不花钱的好戏吗?   这时大床一动,紧接着地面上有了窸窸窣窣的响动。茉喜偏脸露出一只眼睛,发现陈文德起了身,正在金鸡独立地把脚往裤子里蹬。三下五除二地把他那套肮脏军装披挂了上,他一言不发地推门走了出去。   茉喜静等了一会儿,因为不见他回来,便以为他是彻底走了。直起腰抬了手,她正想凭着单手系上纽扣,哪知道房门一开,陈文德又回了来。   陈文德不是空手回来的,他带了一小包刀伤药,和一卷不甚洁白的绷带。用脚从角落里踢过来一把椅子,他一屁股在床前坐了下来。   “上衣脱了,过来!”他言简意赅地下了命令。   茉喜犹豫了一下,因为认为陈文德还不至于暗算自己,故而将系了一半的纽扣又一粒一粒解了开。右袖子是很容易脱的,难就难在左袖子上,因为贴身内衣和伤口已经黏腻地黏连成了一体。茉喜咬着牙瞪着眼,一点一点将衣袖硬往下撕。冷汗顺着她的鬓角往下淌,她疼得手都在抖。   陈文德若有所思地审视着她,忽然问道:“疼?”   茉喜的薄嘴唇直哆嗦,声音也打了战,“疼。”   袖子终于从腕子上滑了下去,茉喜赤裸着上半身,跪在了陈文德面前。纤细的左臂伸向前方,小臂上赫然划着一道巴掌长的刀口,并且还是陈文德的巴掌。幸而不是很深,皮开了,肉还没绽。   陈文德从裤兜里摸出一只扁扁黑黑的小洋酒瓶,拧开瓶盖仰头灌了一口,他很销魂地晃着脑袋吐了一口气,随即扯起茉喜的左腕,用白兰地为她潦草地冲洗了伤口,一边冲,一边又说道:“疼就出声,哭也行骂也行,放心,老子不和你一般见识。”   茉喜熬过了方才最剧烈的那一阵疼痛,现在冷汗渐渐消了,神情也恢复了平静。一言不发地任凭陈文德给自己敷了刀伤药,她盯着对方的两只大手,看那两只大手很灵活地往自己的左臂上缠绷带。多少年没见过这么脏的手了,指甲缝里存了满满的黑泥,不像人手,像大野兽的爪子。   “你就不能洗洗吗?”骂街一样,她抬眼望向陈文德,恶狠狠地开了口,“好歹也是个司令,怎么着?穷得连锅热水都烧不起了?撒泡尿照照你那德行,街上要饭的都比你更像个人!你上半辈子是和蛆过的,今天早上刚从粪坑里爬出来?”   说完这话,她像骂过了对方祖宗八代一样,心里略微地痛快了一点,“你要不是脏得恶心人,姑奶奶还能给你几分好脸色。姑奶奶不理你,就是因为瞧过你之后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明白了没有?”   陈文德一扬眉毛,“你他娘的是不是欠揍?”   茉喜冷笑一声,“死都不怕,我怕你揍?滚蛋去吧!”   正当此时,有人轻轻地敲了一下窗户,随即低声唤道:“司令,完事了没有?参谋长在外头等着您呢。”   陈文德头也不回地答应了一声,随即威胁似的抬手一指茉喜的鼻尖,“等老子回来跟你算总账!”   话音落下,他起身扭头就走。而茉喜抬头瞪着他的背影,声音不低地又骂了一串,一句比一句恶毒,全是连老爷们儿都说不出口的肮脏话,一直骂到了陈文德的曾祖辈。   及至骂得口干舌燥了,茉喜喘息着闭了嘴,将上衣拎起来披了上,她抱着膝盖蹲成一团,想去看看凤瑶,然而脚指头动了动,她又没有真的伸腿下床。   她被个又脏又臭的男人睡了,凤瑶却还是冰清玉洁的,她不承认自己是自惭形秽,只是忽然地不大敢去面对她了,虽然是她救了她。   这个时候,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一名小兵端着一只茶壶走了进来。迎面看见了床上袒胸露乳的茉喜,小兵怔了怔,紧接着像受了惊一般,慌忙做了个向后转,背对着茉喜打了立正。   “司令临走的时候,让我给你弄点儿吃的……”小兵看身量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年纪,绝不比茉喜年长许多。倒退着一步一步走到桌边,他摸索着放下了茶壶,同时语无伦次地说道:“先给你送壶热水。你、你把衣服穿好,我这就给你送饭菜过来。”   茉喜答应了一声,然后面不改色地开始把手往袖子里伸。仅有的一点羞涩天性已经消失殆尽了,她一点也不怕小兵会忽然回头——看就看吧,难道他那一双眼睛,还能看下自己一块皮肉不成? 第十五章 她忍   茉喜穿好了自己的里外几层衣裳,被绷带密密裹缠了的左小臂也伸回了血衣袖里,伤口火辣辣地疼,然而她能忍——她是很有忍耐力的,小时候,大概四五岁的年纪,她爬到榆树上撸榆钱吃,一不小心从树梢上跌了下来,平平地摔在了干硬的土地上。   她身上没有落下明显的皮肉伤,然而鼻子嘴里全淌了血,耳朵里轰轰地响,眼前一片漆黑,并且喘不过气。独自在地上趴了几个时辰,她慢慢地爬起来走回大杂院。没人管她,她长长久久地活到如今,也没有死。   她刚把最后一粒纽扣系好,房门便开了。方才送来一壶热水的小兵走了又归,这回端进来一只大托盘,盘子里摆着一碗米饭和一荤一素两盘热菜。茉喜这回看清了他,发现这小兵生得眉清目秀,是个干干净净的半大小子。伸腿下床趿拉了鞋,她不急着吃,迈步想往外走,“我去前头瞧瞧我姐。”   小兵一听,当即横挪一步挡到了她面前,坚决而又恭敬地低声说道:“司令发了话,不让你出屋。”   茉喜眼珠一转,随即问道:“那我要是想撒尿怎么办?也尿屋里?”   小兵说话的时候不看人,对着地面作回答:“我给你拎马桶。”   茉喜哼了一声,转身走到桌边坐下,单手把托盘往自己面前拽了拽,然后抄起筷子就往嘴里扒饭。筷子尖戳进菜盘子里,她翻翻捡捡地挑肉吃。她胳膊疼,下身疼,从头到脚仿佛被陈文德拆了一遍,无处不疼。然而疼也得吃——你自己不吃,难道还有人哄着你吃喂着你吃吗?不但要吃,还得多吃,吃一口是一口。   小兵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她吃,看一眼,把脸扭开,片刻之后,再偷偷地看一眼,仿佛是有点好奇,也仿佛是有点羞涩。茉喜知道小兵正在暗暗地研究自己,但是满不在乎。将一大碗米饭和两盘菜中的精华全挑着吃了,她又喝了一大杯热水。吃饱喝足之后起身走回床边,她踢飞脚上的鞋子,一头滚到了床里。   茉喜想睡,可脑子里乱哄哄地转起了跑马灯,让她双目炯炯,不能闭眼。然而若问她在想什么,她却又说不清楚——似乎也没特地要想什么,只是万嘉桂与凤瑶争先恐后地往她心里钻,一钻一个血窟窿。   幸好她能忍。   陈文德一去不复返,下午小兵又给她送了一顿饭,这回的饭菜更好了,还有一大盘饺子。茉喜风卷残云般地大嚼了一顿,吃完之后打了几个饱嗝,非常的响亮,仿佛也是另一种形式的骂街。   等她放了筷子喝了水,小兵忽然开口说道:“司令派人传了话,让我带你走。”   茉喜一惊,“走哪儿去?”   小兵镇定地答道:“去司令今晚的住处。”   茉喜翻了个滴溜溜的白眼,“哟,睡完了又睡,他还没完了?”   小兵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毫无预兆地抬眼看向茉喜,“你还是小心点儿吧。下午司令心里不痛快,杀人了。”   茉喜一瞪眼睛,“我怕他?有本事让他把我也杀了!”   小兵垂下了眼,自言自语一般地低声说道:“杀了不少人。”   然后他换了话题,“走吧,天快黑了。”   茉喜犯不上和个小兵较劲,尤其小兵看着特别小,言谈举止都像孩子。跟着小兵出了院子,她身后跟着两名卫兵。三个人前后包抄了她,一路把她从侧门押了出去。   出门之后小兵停了脚步,回头问她:“你会骑马吗?”   茉喜一瞪眼睛,恶声恶气地反问:“没汽车啊?”   小兵不再理她,径自让人牵来了一匹高头大马。推着茉喜爬上马背,他自己紧跟着飞身上马,一只手从茉喜腰间伸过去,他手握缰绳,口中轻轻吆喝了一声。   茉喜生平第一次骑马,高高地坐在马背上,她只感觉四面八方没着没落,仿佛随时都能一头栽下去。抬手握住了小兵的细胳膊,她正要说话,不料这马不按套路行事,小兵还没有扬鞭策马,它便自动地颠着蹄子上路了。茉喜吓了一跳,随即高声喊道:“不骑了不骑了,放我下去,我走着去!”说到这里她背过手打了小兵一拳头,“小兔崽子,你赶紧让它停下!”   小兵这回是彻底地没理她,双腿一夹马腹,他自顾自地让骏马加了速度。后方卫兵上了马,也催马紧紧跟随了他。茉喜在马背上左摇右晃,屁股没有一刻是安稳落座的。扯着嗓子号叫了几声,还未等她叫痛快,小兵忽然吆喝着一勒缰绳,却是已经到了地方。   陈文德在文县的临时居所,是一处挺清净的大院落。看房内整齐鲜嫩的花花草草,这宅子内的主人们应该是刚走不久。茉喜被小兵带进了正房卧室,这时天色已经黯淡了,小兵给她送了热水和马桶,然后关闭房门,让她继续坐起了牢。   茉喜到了这个时候,反倒坦然了。仔仔细细地洗漱了一番,她脱衣上床,右手和牙齿合作,她硬把贴身小褂的左袖子齐肩撕扯了下去。除下了这一截凝结着黑血的衣袖,她的左胳膊立刻舒服了许多。扯过棉被盖上,她这一刻什么都不再想,只想入睡。   她真睡了,睡得不踏实,迷迷糊糊的总像是半梦半醒。朦胧中忽然感觉身后一陷一凉,随即有声音响了起来,“哎、哎。”   一只大手扳了她的肩膀,要把她扳过去,“别睡了,醒醒。”   她一边睁眼一边顺势翻了身,屋子里很黑,她睁了眼也看不清什么,但是知道对面这人一定是陈文德。那只大手顺着肩膀滑下去,最后握住了她的手。把手往自己怀里牵扯了,他用他的烟枪喉咙说话:“你摸摸,滑不滑溜?”   茉喜下意识地张开手指,摸到了满把光滑的皮肉。而那只大手捂着她的小手往上走,又让她摸了摸自己的面颊下巴。面颊下巴也是光滑的,并且空气中幽幽地有了香皂气味。眼前的黑暗忽然浓重了,是陈文德欠身凑到她面前,张大嘴巴对着她呵了一口气。   然后嘿嘿笑着躺回原位,他问茉喜:“不臭了吧?”   茉喜清醒了过来,“你洗澡了?”   陈文德低头把脸拱到了她的怀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嗯……”   茉喜的手指触碰到了他潮湿的短头发,不知怎的,茉喜忽然感觉他那头发里藏着隐隐的血腥气,不是被血浇头留下的血腥气,是在血流成河的地方站久了,硬生生熏染出来的血腥气,洗是洗不净的,只能是让它自己慢慢地消散。   心中悚然了一下,她又想起那个小兵下午曾经提醒过她的话——“杀了不少人”。   经过了一整天的休养生息之后,理智已经在茉喜这里重新占据了上风。手指轻轻地从头发上移开,她决定从现在起,老实一点。   胸前的纽扣不知何时被陈文德解开了,陈文德用鼻尖拱开了她挂在胸前的一只小香荷包,香荷包太小了,是个小鸟蛋似的旧东西,并且已经没了香味。把眉眼贴上茉喜的胸脯,陈文德摇头晃脑,撒欢一样用力地蹭了蹭,随即喘着粗气抬起头,忽然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茉喜将那个小香荷包转到了脖子后,“茉喜,茉莉花的茉,喜欢的喜。”   陈文德重复了一遍,“茉莉花的茉,喜欢的喜。挺好,我记住了。我叫陈文德,文化的文,道德的德。”   茉喜随口答道:“谁问你了。”   话音落下,她暗暗地有些后悔,怕自己这话说得不客气,陈文德会翻脸。然而陈文德哧哧地笑了一气,并没有恼意。感觉陈文德的手蠢蠢欲动地不老实了,茉喜怕他又来折腾自己,连忙另起了话题,“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们?”   陈文德翻身压住了她,“再说吧,我考虑考虑。”   茉喜忍无可忍地推了他一把,“你是活驴啊?早上我都依着你了,你晚上又要再来?不行不行,我让你弄得浑身疼,再来一场我非把小命交代了不可。你是不是以为我死了,咱俩的约定就算完了?告诉你,没门儿!姑奶奶死了也是恶鬼,凡是招惹过我的,我挨个收拾,藏到耗子洞里也没用,我把他活活地掏出来!”   陈文德往她脸上吹了一口气,“茉喜,大过年的,别胡说八道。挺好看个小娘们儿,怎么嘴这么厉害?”   “嗬!你还想听我说好听的哪?你还打算趁着过年,给咱俩讨个大吉利呀?讨了吉利干什么?你跟我天长地久比翼双飞?”   “你想得美!老子得考察考察你,泼妇可不要。”   “姑奶奶就是泼妇!你能把我怎么样?”   “你要是个泼妇,我玩够了就把你撵出去。”   “哈哈,你什么时候能玩够?明天够不够?你说一句‘够了’,我拔脚就走,十里之内我要是回一次头,我是你养的!我还告诉你,姑奶奶——”   话未说完,戛然而止,因为陈文德毫无预兆地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嘴唇。沉重身体压迫着她,粗糙手指抚摸着她,陈文德狠狠地亲出了个响儿。湿漉漉的嘴唇重重蹭过她的面颊,陈文德喘息着笑道:“小娘们儿,真会长,越看越好看。早上离了你之后,一直惦记着你,下午走了神,差点闹出大乱子。”   “省省你的嘴吧!你不花言巧语,我也跑不了。还有你给我滚下去,你人高马大的,我禁得住你压?”   陈文德向旁一滚,滚到了茉喜身边。茉喜头上长角身上长刺,一张嘴就要射出明枪暗箭,然而很奇妙地,他始终是不怒。他绝不是尊重女性的绅士,茉喜身上也没什么值得他尊重的美德,可他就是觉得茉喜有意思——又有模样,又有意思。“模样”与“意思”并驾齐驱,宛如两匹齐头并进的烈马,他顾了这匹就顾不上那匹,一个十六岁的丫头,居然让他有点眼花缭乱了。   “睡吧。”他侧身面对着茉喜说话,“给你一夜的假。明天再敢跟我推三阻四耍花招,我拧了你的小脑袋!”   茉喜转身背对了他,不再回应了。   茉喜觉着自己守着个陈文德,必定是睡不着,然而眼睛闭了片刻又睁开,她忽然发现屋中大亮,自己竟是不知不觉地好睡了一夜。连忙翻身回头向外看去,她就见陈文德坐在窗前的一张小桌旁,正在低头守着一只大海碗连吃带喝。窗外是雪后晴天,屋内炉子烧得也热,阳光没遮没掩地照进来,虚化了陈文德那一头凌乱短发。   头发乱,脸却是挺干净,一身军装也换成了干净货色,只是依然穿得不利落,拖一片挂一片。嘴里含着东西扭过头,他看了茉喜一眼,眼中蕴着一点笑意,除了笑意还有其他情绪,然而那情绪明暗不定,让人辨不清晰。   茉喜抽了抽鼻子,嗅到了一丝温暖甜蜜的酒气,所以开口第一句话便是,“你吃什么呢?”   陈文德咽下口中的食物,随即答道:“酒酿圆子,给你留点儿?”   茉喜推开棉被坐起身,露出了纤细的左胳膊,“好。”   然后她四脚着地地要往床边爬,爬到床边停了停,因为发现了摆在床尾的一套新衣服,是桃红色的绸缎袄裤。   茉喜没言语,很大方地脱了旧衣换新衣。然后穿袜穿鞋出门洗漱,又紧紧地重新编了两条辫子。及至她重回卧室,就见陈文德把手里的大海碗向前一推,又把勺子也扔进了碗里,“吃吧!”   茉喜走向桌边,一边走,一边顺手给自己拉了把椅子。坐下来单手拿了勺子,她低头一看,只见碗里剩了小半碗汤汤水水,几只糯米丸子随着蛋花沉沉浮浮。这东西她没吃过,但是尝过一口之后,她心里有了数。   “姓陈的这是要坐月子?”她咂摸着甜味思索,“好像还放了不少红糖,可惜太稀,吃了不顶饿。不过也兴许是丸子都被他捞去吃了。”   思及至此,她抬眼望向了陈文德,结果发现对方一直在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瞧。   “看什么?”她开了口,“看我吃得多,你心疼啦?”   陈文德没有笑,歪身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了个扁扁的金烟盒,他打开盒盖抽出一根香烟,一边捏着烟卷轻轻地往桌面上磕,一边说道:“我看你和万嘉桂那未婚妻,不像是一路货。那大姑娘,旁人一指头也没碰过她,可她,据说,自己号了一宿。你倒好,能吃能喝能睡,不像我占了你的便宜,倒像你占了我的便宜。”   茉喜听了这话,聋了一样没有反应,脸还是小姑娘的嫩脸,然而脸皮仿佛已经厚成了地皮。自顾自地端着大碗喝了个底朝天,她如今依然是在养精蓄锐,不是为了要和陈文德拼命,而是想要清清静静、暖暖和和地做一番思考。坐以待毙不是她的风格,她得想法子逃。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陈文德一直都是早出晚归。晚归之后,除了在她身上寻欢作乐便是睡大觉;早出之前,则是雷打不动地吃他那一大海碗酒酿圆子。吃饱喝足一抹嘴,他拔脚就走,一走便是无影无踪。   茉喜想去瞧瞧凤瑶,守门的小兵不允许——这小兵自称姓武,大名叫做武治平,看着像个半大小子,其实已经满了十八。陈文德喊他小武,茉喜也跟着喊他小武。小武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是不言不语,然而相当坚决且有主意。当初他能用一匹军马把狂呼乱叫的茉喜运送过来,如今也能把房门守成一道关口,让茉喜插翅难飞。   打是打不过,于是茉喜打算色诱小武。   她素来不曾矜贵地看待过自己,只知道自己长得不赖,并且,据她最近感觉,仿佛对于男子,自己是很富有一点诱惑力的。不用白不用,尤其值此非常时刻,更是非用不可。   然而,纵是她把小武收服了,小武也愿意放她一条活路了,那凤瑶怎么办?她可没本事飞檐走壁,劫法场似的把凤瑶也给弄出来一并带走。   独自一个人逃?不行。自己若是跑了,陈文德一闹脾气,定然饶不了凤瑶——本来他和万嘉桂就是一对仇敌,当初万嘉桂提起“姓陈的”,从来没有一句好话;陈文德如今提起万嘉桂,也是咬牙切齿,颇有把对方抓过来挫骨扬灰的劲头。   思及至此,茉喜把对着小武乱飞的眉眼又收了回来。独自盘腿坐在床上,她想了又想,末了,她定了新的主意。   这天晚上,陈文德照例是在午夜时分回了来。一进院子他便是一愣,因为正房三间灯光通亮,房内的人显然是没睡。   他记得茉喜没有这么好的精神头,尤其是不会特地熬夜为自己等门。饶有兴味地穿过院子走向正房,他见小武推门迎到自己跟前了,便低头小声问道:“她大半夜的不睡,又闹什么幺蛾子呢?”   小武一摇头,“不知道,她刚问我您什么时候回来,还让我往屋里送了一盆热水。”   陈文德且行且一抬手,小武会意退下。而陈文德大步流星地推门进了屋,在扑面的热气和灯光之中,他就见茉喜俏生生地站在前方,一身桃红裤褂映得她面如桃花;两条油光黑亮的大辫子垂在肩膀上,也是梳得一丝不乱。对着陈文德抿嘴一笑,她迈步上前,低头为他解开了腰间的大衣皮带,然后又仰起脸,自上向下地为他解开大衣纽扣。   陈文德垂眼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一直是不言语,及至等她为自己脱了外面的黄呢子大衣,他才终于开了口,“一天不见,疯了?”   茉喜笑盈盈的不理会,径自扭头走到脸盆架子前,拧了一把热气腾腾的白毛巾。转身把毛巾递到陈文德手里,她又转到桌旁,拎起茶壶倒了一杯热茶。   陈文德狐疑地抖开毛巾擦了擦脸,又擦了擦脖子和耳朵。遥遥地把毛巾往水盆里一掷,他走到桌边坐了下来。从茉喜手中接过那杯热茶,他抬眼看着茉喜问道:“是不是给我下毒了?”   隔着桌子,茉喜单腿跪在了椅子上。一手扶着桌面,一手背过去扶了椅背,她对着陈文德一仰脸一挑眉,“贱种!给你几分好颜色,你还怕了!天天骂着你冷着你,你就舒服了!”   陈文德笑了,低头吹了吹杯中热气,然后试探着啜饮了一口。微微地低了头,他笑着向上去看茉喜,内双的眼皮本来就窄,这一下子完全成了单眼皮,眼形和眼神都让茉喜联想起一只鹰鹫,虽然是只和颜悦色的鹰鹫。   “说吧。”他开了口,“又打什么鬼主意呢?老子再大几岁给你当爹都够了,你那点小把戏骗不了我。”   茉喜下意识地用右手摸了摸左胳膊,同时开口问道:“万嘉桂那边有消息了吗?”   陈文德咧开烫红了的嘴唇,露出了一口很结实的好牙齿,有一枚虎牙是特别的尖利,让他看起来很像虎狼,“他现在离文县不到一百里。昨天向我的小兵开了三十炮,我还了他三百炮,一鼓作气把他打哑巴了。”   然后他一拍大腿哈哈大笑,“傻了吧?你还以为他能给你当救星?老子去年进北京的时候,河北还没他这一号呢!”   茉喜立刻作了回击,“那你后来还不是又让人家给撵出北京了?自己把自己吹得那么厉害,也没见你登基当大总统!”   陈文德抬手挠了挠鸟窝一般的后脑勺,满不在乎地答道:“撵我的也不是他,他哪撵得动我?撵我的是那个谁——是他上峰的上峰,说了你也不认识!”   茉喜一矮身坐了下去,在椅子上盘起了一条腿,“说岔了,我要跟你讲的不是这件事儿。老陈——”   陈文德对着她一抬眉毛,抬出了额头上几道淡淡的纹路,“你叫我什么?”   茉喜看他骤然变了表情,不禁有些心虚,“我叫你老陈,你不爱听呀?不爱听我换个叫法,陈司令?陈大人?陈先生?你挑吧,爱听哪个我叫哪个。”   陈文德的眉毛向下落回了原位,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他对着茉喜一抬手,然后咽下热茶说道:“老陈就挺好,往下说。”   茉喜看他没有挑毛拣刺的意思,这才放心大胆地继续说道:“我想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置凤瑶?就是我姐姐。”   陈文德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想替万嘉桂娶了她,你又不让。”   茉喜隔着桌子打了他一下,“别胡说八道,我问你正经的哪。实话实说吧,老陈,我想让你把她送走。”   “送哪儿去?”   “当然是送给万嘉桂!”   “他女人落我手里了,我不但不能碰,还要原封不动地给他送家里去——他是我祖宗?”   “傻子!不让你白送,只要你肯把凤瑶平平安安地送走,我就留下来,死心塌地地跟你过日子。”   陈文德抬头看向了她,“你?”   茉喜面向他坐正了身体,又抬手一指自己的鼻尖,“没错,就是我!你睁大眼睛满文县走一圈,瞧瞧还能不能找着比我更好的姑娘?实话告诉你,我现在刚十六,还没长开呢,等再过几年,哼,你等着看吧,漂亮死你!”   陈文德忍不住笑出了声,“这话说的,太不要脸了!”   茉喜不接他的话头,自顾自地接着说道:“老陈,今晚我对你好不好?你要是依了我的话,往后我对你更好,天天都比今晚好十倍!”   陈文德抬手摸着下巴,做了个沉吟的姿态,“茉喜,这话可不是说着玩儿的。现在咱俩算是露水夫妻,哪天一拍两散各走各路,我绝不找你的麻烦;可你若是跟了我,我拿你当太太对待,你再起别的花花肠子,我可饶不了你。”   此言一出,茉喜登时沉默了一瞬。   一瞬间过后,像刀头舔血一般,茉喜恢复了方才的笑模样,“没说着玩儿,这也是我一辈子的大事,我敢拿这个话开玩笑吗?我是看你这人对我不错,跟了你也不至于受穷受苦,这才愿意了的。”   陈文德眨巴眨巴眼睛,然后向茉喜偏了偏身体,压低声音问道:“你和那个凤瑶真是姐妹吗?为了她搭上你一辈子,你心里不委屈?”   茉喜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这是她一直不肯面对的问题,没想到陈文德会把它提了出来。直视着陈文德的眼睛,她的牙关咬紧又松开,一根青筋横在太阳穴处,随着她的心脏一起跳。   “委屈。”她低声开了口,“委屈,也得这么干。”   陈文德很有兴致地又喝了一口热茶,“为什么?欠了她的人情,还是欠了万嘉桂的人情?”   茉喜低头面对着桌面,有些话,对谁说都不合适的,她此刻却是忽然很想对着陈文德讲一讲。伸手端过茶杯,她也喝了一口茶水。然后清清喉咙开了口,她说道:“我俩是堂姐妹,她爹是我的二叔。我十岁到她家,因为我娘要死了。在去她家的路上,我娘在前边走,我在后边跟着,她手里有一条红绸子手绢,她攥着一角,我攥着另一角。她不让我松手,怕我跟不上,走丢了。”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声音也轻了一点,“我不能碰她的手,她发了一身的杨梅大疮,手指头缝里都流脓。那时候她是三十岁,二十岁之前她在北京城里唱戏,红过两年多。”   说到这里,她很嫌恶地一撇嘴,“凤瑶她家不要我,我娘就一脚把我踹进了她家的大门。进门之后我就赖着不走了,一住就是五年多。”   这五年多是她的好日子,虽然她依旧是饿与馋,依旧是饱受白眼。之所以好,自然是因为有凤瑶。如果凤瑶没和万嘉桂定过娃娃亲,那就更好了。当然,夜救万嘉桂的事情不能提,对谁都不能提。   语无伦次地,茉喜讲述了自己和凤瑶的关系和感情。陈文德有一双灯泡似的厉害眼睛,所以茉喜在小事上是非常的坦白老实——要撒谎也得撒在紧要关头,犯不上在小问题上惹他犯疑心病。   一番话说到最后,她眼巴巴地注视着陈文德,“我是有一说一了,你的意思呢?”   陈文德不以为然地一摇头,“不对,你没说全,还差个男人没提。”   茉喜登时扭开了脸,“反正我就是这么个人,你爱要不要!我也没逼你要我,也没逼你送凤瑶。你自己掂量着办。”   话音落下,她打了个嗝。从早到晚地不出门,她只吃不动,居然有了点消化不畅的意思。这个嗝饱含着晚餐饭菜的味道,突如其来,熏得茉喜有些犯恶心。皱着眉头咽了口唾沫,她不再言语了。   房中静默片刻,最后陈文德起身开了口,“茉喜,你的心思我全懂了,不过该怎么办,我得琢磨琢磨。”   茉喜立刻又道:“明天我想瞧瞧凤瑶。”   陈文德抬手开始解军装纽扣,“看你的表现。”   然后他对着卧室房门一偏脸,又含义无限地对着茉喜一眨眼睛。 第十六章 时光是刀   茉喜得到了前去探视凤瑶的许可。   陈文德向她发下许可的时间,是翌日的清晨。和茉喜面对面地隔着小桌子坐了,他一边唏哩呼噜地端着大海碗吃酒酿圆子,一边忙里偷闲地调动唇舌说话。茉喜也捧着一只大海碗,碗中的糯米丸子数量绝不比他那一碗少,并且还多了一个荷包蛋。天天早上给陈文德煮这玩意的人是小武,茉喜早上起床之后,推门对着院子里高声大叫,说自己要吃三个鸡蛋。小武蹲在厢房内的小炉子旁,也没露面,但是把煮好了的酒酿圆子端上来时,茉喜那一碗的确就多了个圆滚滚白胖胖的大荷包蛋。   茉喜认为这东西又甜又香又滋补,应该是很合自己胃口的,然而从昨天起,不知是怎么搞的,她的肠胃作怪,居然自作主张地造了反,一口荷包蛋被她咽下去,肠胃猛地一缩,竟是险些把那口荷包蛋又顶了出来。茉喜不信这个邪,一直脖子一咬牙,硬把荷包蛋压回了肚子里。   “老陈啊……”她瞄着陈文德开口问道,“我去的时候,能不能给她带点东西?”   陈文德刚刮了脸,此刻喝了一肚子滚烫的甜酒酿,他那一张脸热得白里透红,倒是显得比平时更年轻洁净了。从大海碗的边沿抬了眼,他反问道:“你要带什么?”   茉喜伸筷子一敲他的碗边,半嗔半笑地轻轻呵斥道:“女人的东西,你别问!”   话音落下,她又对着陈文德抿嘴一笑,这一笑笑得美了,陈文德直着眼睛盯着她,不由自主地也有了笑模样。美人如良将,可遇不可求。茉喜或许还没到倾国倾城的程度,可她黑眼珠一转、红嘴唇一抿,已经能把他陈文德倾个人仰马翻。   人仰马翻是发生在心里的,陈文德活了三十多岁,还不至于连点表面功夫都维持不住。这小娘们儿绝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所以他认为自己得绷着悠着,万万不能让这小娘们儿掌握了自己的底细,从此跟自己上头上脸、不服管教。   吃光了他这份月子饭之后,陈文德起身走了。仗没打完,一辈子也打不完。文县是被他占住了,不过和他先前的地盘势力相比,文县算个屁?他是打进过北京城的人,虽然在北京城还没坐稳当就又被对头撵了出来,不过他心没死,怎么出来的,他就要怎么返回去!   他前脚一走,茉喜后脚也出了发,这回带着她出门的还是小武,驮着她上路的家伙,也还是那匹高头大马。她坐在前头,后背贴着小武单薄的胸膛。小武扬鞭催马,嗓子有点破,像是还在变声。茉喜一度想要勾引他,对他飞过数十个眼风;后来计划搁浅,茉喜,非常实际地,立刻就又懒得搭理他了。   她这么千变万化,小武却是始终如一,对她冷淡而又周到。平心而论,小武对她绝不算坏,只是他对陈文德太忠心耿耿,类似一条小狼狗,让茉喜有点看不上他。此刻听着小武的吆喝,茉喜的耳朵一动,毫无来由地发了烦,“这马不是走得挺好的吗?你像头大叫驴似的胡吵什么呀?”   话音落下,她抬手捂嘴脸色一变,紧接着侧身探头哇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甜酒酿。   下一秒,她一口接一口,开始呕吐不止,吐得还挺利索,全吐在了地上,绝没有脏污了她和小武的裤子和鞋。一边吐,她一边心慌,因为怀疑自己是生了病——在她的心中,“病”是直接连着“死”的。她记忆中的病人们,都是大杂院里的穷苦人,一场伤风感冒都能要他们的命。她怕死,所以她从来不生病,即便病了,也不承认自己病。   及至吐痛快了,她红头涨脸地抬起了头,从肋下抽出手帕用力地擦了擦嘴。高头大马早站住了,让她能够安安稳稳地坐着喘息。小武从后方发了问:“你、你怎么了?”   茉喜一摇头,哑着嗓子答道:“没事,以后早上你给我预备点馒头包子,你们司令的那个月子饭,我吃不惯。”   小武不再言语,继续策马前进。   茉喜吐过一场之后,倒是感觉舒服了许多。及至到了先前住过的宅子门前,她这回没依赖小武的搀扶,无师自通地自己跳下了马。   然后她没有直接去看凤瑶,而是一路小跑着回了自己和凤瑶的小院里。在房内翻翻找找地收拾了一番,她最后收拾出了一个小包袱。包袱里有牙刷牙粉小木梳,有一套贴身的内衣裤,有厚厚一沓子高级手纸和月经带,还有她和凤瑶在新年前照的一张小相片。带着小包袱回了前院,她在凤瑶的“牢房”前停了脚步,忽然有些心慌气短。为什么慌?因为她和陈文德睡了觉,她不是干净的姑娘了。   早就不是了,但凤瑶不知道,她心里就还坦然。这回凤瑶知道了,知道茉喜从姑娘变成妇人了,她不知道凤瑶会不会从此换了眼光看待自己。   这个时候,守门的卫兵晃着钥匙,打开了房门锁头。   茉喜抱着包袱独自进了门,房屋是里外两间,外间空空荡荡,只有几把椅子。转向里间房门的门帘,茉喜开了口,“凤瑶。”   里间传出了一声惊呼,随即在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中,门帘子被凤瑶从里向外地掀开了。在看清了茉喜的模样之后,凤瑶快步走上前去,一把抱住了她。   凤瑶瘦了,不必看,隔着衣袖就能感觉到。丰润的胳膊在几天之内瘦出了骨头棱角,勒着茉喜、硌着茉喜,像是一定要让茉喜疼一疼。   “我对不起你……”凤瑶哽咽着说了话,热气扑在茉喜耳边,“我把你害了……我把你害了……”   茉喜一眨眼睛,用睫毛挑起了一滴欲坠未坠的眼泪珠子。   “凤瑶,你听我说……”她侧过脸,低而急地发出耳语,“你大声哭,一边哭一边听我说话——我会想办法让陈文德放你走,如果他当真肯放你了,你千万别啰嗦,马上走,去找万大哥。你走了,我好再想办法逃,我比你伶俐,肯定能找到逃的法子,但是你得先走,因为我没法带着你一起逃,万大哥现在又不是陈文德的对手,不能指望他来救咱们了,记住了吗?”   凤瑶摇了头,用气流送出了哭泣的颤音,“不能把你一个人留下……”   茉喜急得腾出一只手,对着凤瑶的后背狠捶了一拳,“你个大累赘不先走,我怎么走?你要急死我吗?”   说完这话,她用力推开了凤瑶,直勾勾地一直瞪进了凤瑶的眼睛里去。门外就是卫兵,除了卫兵还有狼狗一样机警安静的小武。她不能对着凤瑶长篇大论讲道理,只能是恶狠狠地把她瞪明白、瞪老实。   迎着她的目光,凤瑶一动不动地含着眼泪。几天不见,她变了模样,曾经润泽的脸蛋失了血色,她瘦得面颊陷了、下颌也尖了。   “我不怕。”茉喜轻声开了口,“谁也没吃了我一块肉,我不缺胳膊不缺腿,有朝一日自由了,我饭照吃日子照过,我不怕!”   然后她伸手攥住了凤瑶的一只手,一字一句地清晰说道:“你也不要怕!”   凤瑶咬牙忍住了一声哭泣,对着茉喜深深地一点头。   茉喜笑了一下——她一直在等凤瑶这一点头。凤瑶不会敷衍哄骗自己,她肯对自己点头,就说明她是真明白自己的苦心了。转身把包袱放在了椅子上,她小声又道:“这里头有换洗的内衣,咱俩照的那张小相片也让我找出来了,就掖在内衣里面。”   然后她改换话题又问:“有没有人欺负你?”   凤瑶摇了头,“没有,除了一天三顿饭,平时房门总是锁着的,没人进来。”   茉喜又看了看凤瑶,看凤瑶的确是全须全尾。今天的早饭真是没吃好,肠胃翻腾得厉害,茉喜强忍着不露异样,怕凤瑶见了要担心。   先把凤瑶弄走,然后自己再设法走。走一步算一步,只要肯走,就不怕没路。   “我的事情……”她思索着又嘱咐了凤瑶,“你回去了,可得保密。”   一听这话,凤瑶的眼圈又红了——茉喜是为了救她才委身于那个恶霸军阀,她万死难辞其咎,她害了茉喜一辈子。   “我知道,我对谁都不说。”   “对万大哥也不能提。”   凤瑶连连地点头——当然不能提,万嘉桂和自己再亲近,也是个男人,她哪能将茉喜的事情随便地说给男子听?   茉喜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有那么一瞬间,她忽然感觉很疲惫很沮丧——太难了,想和万嘉桂共度一生一世,太难了。   然而一瞬间过后,她又重新打起了精神。难是真难,然而来日方长,事在人为,怕什么?   中午之前,小武把茉喜送回了陈文德的住处。   茉喜早上吐过一场之后,心口一直憋闷着难受,但是在看到小武端上来的午饭之后,她还是硬着头皮,强往肚子里噎下了一大碗白米饭——有饭不吃,有违她的人生宗旨。   然后她觉得小肚子有些隐隐作痛,慌忙将一条垫了手纸的月经带贴身系好。这个月来红的日子早过了,前些日子连受惊带受罪,竟没有按时地来。   系着那兜裆布似的带子在屋里坐了一下午,傍晚她坐在马桶上低头一看,手纸上干干净净的,小肚子里闹了一阵之后,也恢复了平静。   哗哗撒了一泡长尿之后,她提着裤子起了身。回身抄起盖子盖严了马桶,她直起腰,一边系腰带,一边下意识地仰起头,眼睛盯住了天花板的一角。   一个念头隐隐地从心底深处浮了上来,像雾气中嶙峋的孤岛,险恶而又神秘。   缓缓地收回目光,她垂下头注视着自己的小腹,“我不会是……怀上了吧?”   下一秒,她害冷似的哆嗦了一下。   茉喜添了心病。   独自蹲在床边,她用手指头在床上划数目字,要算一算日子。其实心算也是能算过来的,但是她现在心慌了,慌得满怀心事全乱了套,汗津津的手指划过床单,她的指甲泛了白,指尖失控一般地打哆嗦。   如果当真是怀上了,那孩子就只能是万嘉桂的。虽然后来又有了个陈文德,但她和陈文德统共也没好了多少天,就算想怀陈文德的种,也根本没法怀上。   收回手指攥了拳头,她的心在腔子里东奔西突,搅得周身热血一阵一阵地往头脸上涌。   “我得尽快走。”她慢慢地站起身,动作僵硬,心思却是转成了流星赶月,“走得晚了,这孩子的身份可就说不清楚了!怀了孩子是好事,不是有句老话叫‘母凭子贵’吗?我有了他的孩子,他总不能再说不要我的话——可是,得尽快走,得让他相信这孩子真是他的!”   睁眼瞎似的望着前方,她摸索着在床上坐了下来,“不,也不一定是真怀上了,那个东西偶尔晚来几天也是有的。去年凤瑶不就是日子总不准,吃了好些药,今年才又好了?”   汗湿了的巴掌拍在大腿上,她无意识地缓缓蹭去了掌心汗水,恍恍惚惚地又想:“我可真够贱的,干别的没见有出息,怀孩子倒是一怀一个准。万嘉桂要是不要我,或者不早早地要我,这孩子生下来了,不又是个私生子?又是个没爹的货?”   想起万嘉桂,她忽然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她英俊威武天下第一的万嘉桂啊,如果真是不信她、真是不要她,她又能怎么样?   茉喜不知不觉地在床上坐到了天黑,坐到最后她对自己摇了头,告诉自己万嘉桂不是那样的人。万嘉桂是讲道理的,他不明白,自己到时候可以讲给他听。实在不行,还有滴血认亲——总会有法子的,是不是?   院子里忽然响起了喧哗声音,茉喜吓了一跳,登时从床上溜了下来。站在卧室中央愣了愣,她随即转身掀帘子进了堂屋,推门伸了脑袋向外瞧。   是陈文德回来了,还是被几名军官连搀带扶地送回院子里的。也不知道他是喝了多少酒,酒气迎风熏出十里地,茉喜只露了个脑袋,都吸了一鼻子寒冷的酒臭。和所有醉汉一样,陈文德越是醉得厉害,越要放出狂言大话,硬着舌头宣称自己没醉。一甩胳膊挣开了旁人的护卫,他踉跄着独自往正房堂屋里走。小武从厢房中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对着陈文德伸了双手,看那意思是要照顾他,然而陈文德东倒西歪走得还挺快,没等小武跑到近前,他已经螃蟹一般,横着撞进了堂屋里。堂屋温暖明亮,他没穿大衣没系大氅,冻出了一张关二爷一般的大红脸。对着茉喜背了手,他歪着脑袋眯着眼睛看了片刻,随即摇晃着含糊问道:“你、你他妈谁啊?”   茉喜后退了一步,很识相地想要躲。然而陈文德不耐烦地一晃脑袋,呜噜噜地开始骂:“滚滚滚,别挡老子的道。”说完这话,他大概是嫌茉喜滚得不够快,对着茉喜迎面便是一脚。   他腿长,穿的还是坚硬马靴,这一脚踹过来,力道堪称非凡。茉喜见势不妙,当即转身一躲,胸腹全护住了,只在屁股上挨了一踢。正当此时,小武进了门,见陈文德已经不分青红皂白地动了武,他也不多说,只对着茉喜用力一挥手,“走!”   茉喜如同野兔子一般,一个箭步蹿进了卧室。这时堂屋里又进来了两名副官,加上小武三个人,齐心协力专哄陈文德一个人。陈文德起初是滔滔地长篇大论,说的应该全是人话,然而因为嘴唇舌头都失了控,所以任谁也听不懂他那番高论的内容。   茉喜一手揉着屁股,竖着耳朵隔墙偷听。醉汉是招惹不得的,这要是无缘无故地被陈文德揍一顿,可是太犯不着。再说陈文德那个身量那个力气,三拳两脚能打死她,对待这样的货色,只能智取不能强攻,所以她决定忍气吞声地先躲一躲,有账不怕算,等明天他酒醒了再说。   当然,怀孕的话也绝不能提,不为别的,只怕自己会因此在他面前失宠。茉喜要先哄他放了凤瑶,等凤瑶平安无事地自由了,她再打自己的主意。到时候陈文德如果嫌她怀了旁人的孩子,她也可以不在乎了。他要是干脆地把她撵了走,更省了她的事。   陈文德在堂屋闹了许久,先是发表长篇演说,后是拍桌打凳踢人,最后又嗷嗷地吐了一地。等到那三位齐心协力把他收拾干净运进卧室时,已经到了午夜时分。   茉喜垂头在角落里站着,做可怜的小媳妇状。两名副官不便和司令的女人搭讪,唯有小武能说得上话,说话的时候,他比茉喜还像小媳妇,耷拉着眼皮不看人,“没事了,司令睡着了。”   茉喜瞄了他一眼,“不能再踢人了吧?”   小武很认真地摇头保证,“不能。”   茉喜不再问了,等小武等人退出了正房,她站在床边想了想,也没想出什么成绩来,于是关闭电灯宽衣解带,也爬上了床。   茉喜怕再挨踹,所以躲到床尾角落里蜷缩成了一团。扯过棉被一角将自己盖了上,她在陈文德雷一般的鼾声中入了睡。   这一夜,她梦到了万嘉桂。   梦里的她和万嘉桂并肩坐在一铺冷炕头上,她扭头望着万嘉桂的侧影,越看越爱,看到最后,她实在是不知说什么才好,索性只呼唤了他一声:“哎!”   万嘉桂微微笑着,仿佛不好意思了似的,歪身用肩膀轻轻撞了她一下,姿态亲昵,几乎像是撒娇。于是茉喜侧脸盯着他,心中炸开了欢喜的烟花,一时间花火灿烂,让她心满意足地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想了。   梦里的世界中没有凤瑶,没有陈文德,没有任何危机与分离。她伸手搂住了万嘉桂的一条胳膊,万嘉桂立刻顺势握住了她的手。   忽然间,万嘉桂开了口,“茉喜,我爹娘逼我回家成亲,我不愿意,咱俩私奔吧?”   茉喜一听这话,立刻拼命地点了头,“好好好,我跟你走,你上天涯海角我都跟。你说,咱们去哪里才好?”   万嘉桂想了想,然后扭头看着她答道:“我们去南方吧。”   茉喜想都没想,直接就狂喜了,“行!什么时候走?”   万嘉桂拉着她下了地,迈步就往门外跑,“现在就走,晚了可就走不成了。”   茉喜当即撒腿要跟着他跑,然而两条腿像有千斤重,无论如何调动不起来。心急如焚地挪到了门外,她手中一空,抬头看时,却是发现万嘉桂凭空不见了!   她急疯了,咬牙切齿地要往前跑,怎么跑也跑不动。急到了一定的程度,她猛然睁开了眼睛。   眼前亮堂堂的,有咻咻的热气扑上她的脸。原来一梦醒来,已经到了日上三竿之时,而陈文德四脚着地地跪在她面前,正在直勾勾地低头死盯着她。   茉喜愣怔怔地和他对视了片刻,随即一挺身坐了起来,“看什么?”   陈文德伸手握住她的肩膀,轻轻巧巧地又把她摁回了仰卧的姿态。两条胳膊不松不紧地搂了她,他凝视了茉喜片刻,忽然俯下身子,在她耳边低声说道:“小姑娘,给我做老婆吧。”   茉喜犹豫了一下,因为不敢当面锣对面鼓地拒绝,所以决定转移话题。颇俏皮地呸了一声,她开口答道:“昨晚无缘无故地就被你狠踹了一脚,你这打老婆的爷们儿,我可不敢嫁。”   陈文德僵了一瞬,“我踹你了?”   “幸亏我够机灵躲得快,要不然非让你一脚把肠子踹出来不可!”   陈文德低下头,用胡子拉碴的面颊和茉喜贴了贴脸,“那我给你赔礼道歉。”   “你这叫赔礼道歉呀?你要真有这个心,那我也不要你干别的,我只求你快点把我姐姐送走。我就那么一个姐姐,你们的人成天把她关在空屋子里,我惦不惦记?我焦不焦心?让你姐姐蹲大牢,你乐意啊?”   陈文德连连点头,“行、行,这几天就见分晓,我不让你久等。”   茉喜抬手摸了摸陈文德的脑袋,权作安抚,同时心中暗暗地纳罕,感觉今天他是特别地好说话,一场宿醉,竟是把他醉柔软了。   陈文德柔软了,茉喜也随着柔软了,嗓门低了不止几个调子,“刚才你干吗鬼鬼祟祟地偷着看我?”   陈文德不答反问:“你是不是做梦了?”   茉喜心中一惊,怀疑自己是无意中说了梦话,然而陈文德笑了一下,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抱着我的小腿往死里勒,还连踢带叫。我还以为你是觉着我这脚丫子味儿好,舍不得松手了呢。”   茉喜松了一口气,紧接着把松出的那一口气吸回来,中气十足地对着陈文德又是一呸。   陈文德不在乎,低下头又和她贴了贴脸,声音低而黏腻地咕哝道:“小娘们儿,真会长,真好看。”   及至陈文德在这个大清早腻歪够了,两个人各自起床洗漱穿戴。最后坐在窗前的小桌子旁,茉喜吃着小武给她预备的大馒头和小咸菜,吃得心惊胆战,生怕自己又会犯恶心。   然而两个大馒头被她一口一口地吃干净,她并没有要呕吐的意思。这让她放了心,怀疑自己昨天是犯了疑心病——或许真的只是闹了肠胃病,哪有那么巧的事情,睡一宿就揣了孩子?   两个大馒头让她恢复了精气神,虎视眈眈地盯着陈文德,她威胁一般地嘱咐道:“记着我跟你说的话,我姐姐早一天走,我早一天跟你好。要不然你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我心里没有你,你对我再好也白搭,我这心——”   不等她把话说完,陈文德已经推开大海碗起了身,“行行行行行,你的意思我全明白了。我不把我大姨子送走,就得不到你那副下水。”   “哈?你敢骂我是猪?你才一肚子猪下水!”   两人对着乱骂了一场之后,陈文德吃饱喝足,像要去衙门当差似的,他很准时地起身出门去了。   茉喜心旷神怡地过了一上午,中午吃了小半锅热汤面,吃的时候挺高兴,吃完之后坐在堂屋里打了个嗝——这本是个很普通的饱嗝,然而热汤面的气味忽然变了性质,竟会熏得她五内翻腾,崩溃一般地将小半锅面条尽数呕吐了出来。   她吐得激烈,面红耳赤、涕泪横流。小武端着一簸箕炉灰进来收拾地面,茉喜虽然知道他就是留下来伺候自己的,然而还是有些过意不去,想要去抢他的铁铲和笤帚,帮着他一起干活。   小武一侧身,躲开了她的手。将炉灰均匀地撒上地面,他一边忙碌,一边低头问道:“你是不是生病了?”   茉喜手里拿着一条热毛巾,一边慢慢地擦脸,一边思索着答道:“小武,你能不能给我买点儿药回来?就是专治消化不良、上吐下泻的那一种药。”   小武答应了一声,把堂屋打扫干净之后,也没向茉喜要钱,直接出门奔了药铺。   与此同时,陈文德坐在他的临时司令部里,也在盘算自己的心事——他这人有点表里不一,表面是个糙汉,内里却是心思婉转。不婉转是不行的,头脑简单的莽夫可没有称霸一方的资格。   心计和勇气他都有,不过他有的,别人也有,起码百里开外的万嘉桂,就一定也有。   当今是个兵荒马乱的世道,今天我打你,明天他打我,都是正常事情。开战的时候是敌人,停战之后又成了友人,一切一切,也都是正常事情。然而对于万嘉桂其人,无论战与不战,他都颇有意见。如果可以的话,他会不假思索地用乱枪把万嘉桂打成一摊肉酱,不为别的,就为了去年两人在北京会面时,万嘉桂摆着钦差大臣的谱,公然地轻视慢待了他。   为什么会被万嘉桂轻视慢待,陈文德懒得想,同时自有一套人生宗旨:老子有人有枪,你敢冒犯我,我就毙了你!   他和万嘉桂之间,既谈不上有私交,也谈不上有私仇,他单只是想毙了万嘉桂,一时半会儿的毙不了,也不能轻易地饶了他。他的密使已经在三天前面见了万嘉桂,并且和万嘉桂做了一场谈判——万团长想要未婚妻,很容易,只要立刻后退,退出一座县城给陈司令,再免费赠送陈司令几百万发子弹,大慈大悲的陈司令就会把万团长的未婚妻完完整整地送过来,包她一根头发都不会缺少。   万嘉桂没有擅自后退的权力,几百万发子弹更是了不得的大数目。然而,他同意了。   他愿意用城池和子弹去换凤瑶和茉喜,密使笑微微地满口答应,然后得意扬扬地回来向陈文德复了命。   密使得意,他也得意,万嘉桂要凤瑶和茉喜,但是他想得美,他陈文德肯给他一个,已经是看了茉喜的面子。把那个愁眉苦脸的凤瑶送走,换一座县城无数子弹,以及一个茉喜,这笔买卖很不错,值得一干。   想到茉喜,他的心动了一下。   他并不缺女人,全是露水姻缘,没有一位是他真正的妻。但是对待茉喜,他不由自主地作了长远打算。自己对她到底有多爱,他说不清楚,他只是想天天早上都有这么个小女人陪自己吃饭说话。嬉笑怒骂全由她,只要有她这么个人在屋子里就行。应该给她添几身新衣服了,她穿桃红多么好看。桃红鲜艳,她比桃红更艳。   陈文德想茉喜,不知不觉地想了一个来小时。想到最后他扑哧一声笑了,因为自己居然为个小姑娘神魂颠倒。上一次为女人神魂颠倒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记不大清楚了,反正至少是十几年前了。   当天晚上,陈文德回了家,一进院门便吸了满鼻子的苦气。进了堂屋再一瞧,他发现茉喜正在喝一碗漆黑的药汤子。   “管肚子的药。”茉喜苦得龇牙咧嘴,牙和嘴也都是黑的,“这两天吃东西不消化,还吐了几次。我让小武去给我抓了两副药,你记着给小武药钱,我可不白吃他的。”   陈文德听了这话,立时放了心,“不消化就对了,你那饭量都不次于我,我活了三十多年,还没见过像你这么能吃的货!”   茉喜将药汤一饮而尽,随即吐着舌头连喝了几大口水,“你什么时候送凤瑶走?”   陈文德对着她一瞪眼睛,“没别的话了?”   茉喜果然老实了,老实了没有几分钟,又开始嘀嘀咕咕:“说了不算,什么东西!还司令呢,司个屁令!”   茉喜不敢过分地催逼陈文德,只能是心急如焚地一边等待,一边吃药。药只有三副,两天之内便被她全喝光了。三碗汤药进了肚,她果然是没有再像喷壶一样激烈呕吐,但在另一方面,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又出现了新的变化。   她变懒了,从早到晚昏头昏脑,一味地只是想睡,同时腰酸背痛,一直很伶俐的腿脚,现在也笨了。   比这更糟糕的是她失去了食欲。最爱吃的肉,五花三层油汪汪的肉,她如今不但不再爱吃,甚至看一眼都嫌腻得慌。   例假已经迟了小一个月,还没有要来的意思;饭菜她咽不下,成匣子的话梅杏脯倒是吃了不少。她明显地见了瘦,一张脸虽然红扑扑的未减血色,然而面孔窄了几分,隐隐留存的几分婴儿肥退了个干净。仿佛是在一夜之间,她长大了,有了真真正正的女人相。   没有老妈妈做指导,没有大夫做判断,但是茉喜心如明镜,知道自己是板上钉钉地有了身孕。这当然是要保密的,起码在凤瑶离去之前要保密,可是陈文德那个天打雷劈挨千刀的,怎么还不肯放凤瑶?   还有万嘉桂——她不肯咒骂万嘉桂,不肯,也不舍得。可是,她偶尔也会偷偷地想:姓万的你死到哪里去了?一到紧要关头你就没影儿,这回你又溜了?   幸好,陈文德早出晚归,还不至于瞧出她的异样。不过院子里的小武比较难缠,茉喜发现这小子总是一眼一眼地偷瞄自己,人偏又不多言不多语。他越安静,茉喜越觉得他是看出了点什么,只不过是压着不肯说。   茉喜也怀疑小武对自己是有点“意思”,然而现在她焦头烂额,没空搭理他那点“意思”。况且,她对小武是彻底地没“意思”。   日子一天一天过得慢,茉喜千辛万苦地熬到正月尾巴,终于熬得陈文德发了话,说真要把凤瑶送还给万嘉桂了。   然而,这个消息已经不能让茉喜再欢喜了。   这些天,黄历一直在她心中唰啦啦地翻动。两个月了,肚里这个孩子的身份,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了。   凤瑶走了,她也可以逃了,可是她怎么逃?她现在每天都像是在害病,她关门闭户地悄悄忍着,不让陈文德看出来,也不让小武看出来,可是她的虚弱,她自己清楚。   她瘦极了,胳膊细成了芦柴棒,蹲下去再站起来,她眼前要黑好长一段时间。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自己肚里藏了个妖魔鬼怪,在一点一滴吸她的精血。她没有登高上远的力气了,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否单枪匹马地跑过初春野原,从文县一直逃到万嘉桂的身边去了。   逃不动了,可是再不逃,就晚了。现在她还没显肚子,她的身体还轻巧;等到肚子大了,身体笨了,那时候再说什么都晚了!跟着陈文德睡了好几个月,末了挺着个大肚子去让万嘉桂给自己的孩子当爹,万嘉桂能愿意?别说万嘉桂,怕是连凤瑶都不会相信自己!   凤瑶。   想到凤瑶,茉喜的心拧着劲儿地疼了一下。忽然间,她说不清自己是爱凤瑶还是恨凤瑶了。爱一定是爱的,可恨一定也有。凤瑶要走了,冰清玉洁地走了,嫁给万嘉桂当少奶奶去了。可自己呢?他俩金童玉女、郎才女貌,可自己呢?自己救过他也救过她,但是到了现在,谁来救自己?   茉喜梗着脖子直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蹲在卧室角落里,这一刻她想不通,无论如何想不通。难道遇人不淑也传代?养私孩子也传代?娘是这样,自己也是这样?姓白的体面,姓万的也体面,就自己是个下三滥?   “不行。”她自言自语地喃喃开了口,“我得告诉他们,我得让他们知道。不能都让我一个人受着,我受不了!”   茉喜对陈文德说,自己要再去见凤瑶一面,不仅这一面要见,等凤瑶平安到了万嘉桂那里,还得让凤瑶设法给自己报个平安,否则坏人把凤瑶丢到野地里喂狼了,自己都不知道。   陈文德因为最近见茉喜一声不吭地越来越瘦,不由得生出了几分骄纵宠爱她的心思,她要见,就让她见。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初春上午,茉喜出了院门,这次没有骑马,她在小武和卫兵的护送与看守下,一步一步地走去了凤瑶那里。   肚里没有食,脚步就发飘,并不很长的一段路,竟然走出了茉喜满头满身的热汗。最后停在囚禁凤瑶的房门前,她仰头看了看太阳,心里平静地想:“这可让我怎么跑?”   想过之后,房门被卫兵打开了,她迈步进门,又和凤瑶见了面。   连着一个多月没见天日的凤瑶消瘦苍白,然而不脏,头发虽然有些油腻,但是梳得整齐,看着并不狼狈寒碜。看着茉喜愣了一下,她随即几大步走上前来,一手握住茉喜的胳膊,一手抬起来摸她的头脸,“你怎么了?你怎么瘦成了这样子?”   茉喜抬眼望着凤瑶,呼吸滚烫地往她脸上扑。要是世上没有万嘉桂这个人就好了,她忽然想,如果世上没有万嘉桂,那她和凤瑶之间就只有好,永远好,一点坏也不滋生。   用面颊蹭了蹭凤瑶温暖柔软的手掌,她轻声开了口,“明天,他就要送你走了,要走一百多里地,早上早早地出发,天黑之前就能到。”   凤瑶来不及听这一番话,只急急地逼问:“你是不是生病了?”   茉喜低下头,从衣兜里抽出了一条红手帕。   手帕是很鲜艳的水红色,四角用银丝线绣了很秀气的小梅花,是她支使小武给自己买回来的,因为洗过了几次,所以已经是半旧。把手帕塞进凤瑶的手里,她低声又道:“等你到了地方,让陈文德的人把这条手帕带回来给我,我看见了手帕,就知道你平安了。”   凤瑶攥住了手帕,直勾勾地只是盯着茉喜瞧。茉喜太瘦了,瘦得好像她十岁那年刚到自家时的模样了。她不知道茉喜这些天是遭了多大的罪,她只知道茉喜再不走,怕是就要让那土军阀活活糟蹋死了。   这个时候,茉喜把心一横,寡白单薄的面孔上,闪过了一丝恶狠狠的凶光。   “凤瑶……”她咬牙切齿地开了口,齿牙锋利,声声泪字字血,泪是寒泪,血是冷血,“我怀孩子了。”   凤瑶依旧攥着她的胳膊,然而双目圆睁,张着嘴僵硬在了原地。   茉喜调动了全身的力气与全心的勇气,去和凤瑶的惊讶对抗,“是万大哥的。”   凤瑶缓缓地活动了唇舌,发出气流一般寒冷的轻声,“万大哥?”   茉喜一点头,“在他去保定之前,你不知道。”   凤瑶像是被突如其来的一阵风冻住了,怔怔地只会重复,“万大哥?”   迎着她的目光,茉喜自顾自地把话说了下去:“两个月了。”   说到这里,她忽然不能继续面对凤瑶的眼睛了——那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像是要一直看到她的心里去。她本来还有话要说,可是千头万绪,从何说起?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万嘉桂,魔怔了似的,痴傻了似的,疯狂了似的。可偏偏万嘉桂是凤瑶的未婚夫,她再喜欢,也没法、没脸去向凤瑶讨要。   她设了许多计谋,使了许多手段,想要在他俩之间占个一席之地。然而,人算终究还是不如天算。   她和他,她都爱,所以她只得牺牲自己,成全她和他。可这又是一场多么不情愿的牺牲,所以她眉目狰狞,要让她和他知道她此时此刻的苦,让她和他不能轻易地忘了她!   她这样苦,他们怎么可以太幸福?   所以她的话到此为止,用力扯开凤瑶的手,她转身就走。跨过门槛见了太阳,她听见了后方骤然爆发的哭叫声音。凤瑶疯了一般拍门拍窗,让她别走。从来没听凤瑶这样失态地号啕过,这让她心里舒服了一点。舒服,也疼痛,她对凤瑶到底有着怎样的一片心,她自己永远也说不清楚。   一夜过后,茉喜早早地起了床,也没洗漱,蓬头垢面地蹲在门口看太阳。   陈文德披着衣服赶了出来,抬脚向她的屁股轻轻踢了一脚,“给我滚回去,想冻死啊?”   茉喜一动不动,也没抬头,盯着地面轻声问道:“凤瑶他们,是不是已经出发了?”   陈文德扭头对着院子吼了一声,支使小勤务兵出去瞧瞧动静。   小勤务兵领命而走,不出十分钟便跑了回来,“报告司令,苏团长说,怕路上难走,天没亮就派队伍送那女的出城了。”   陈文德点了点头,然后低头又踢了茉喜一脚,“听见没有?你姐姐走了——你他娘的像个蛤蟆似的蹲着干吗呢?不让你送她你不愿意啦?不知道好歹的臭娘们儿,天这么冷,你这几天还七病八灾的,用得着起大早喝西北风吗?没有你她还走不成路了?赶紧给我进屋待着去!”   然而茉喜依旧一动不动。 第十七章 心字成灰   陈文德高高大大地站在门口,低头盯着茉喜看了半天。从他这个居高临下的角度看过去,能看出茉喜瘦成了一副骨头架子,新上身的小夹袄都被她的薄肩膀撑得棱角分明。这个茉喜比先前的茉喜小了一圈,然而显出了清晰苗条的身段,仿佛在一眨眼的工夫,她就出落成人了。   陈文德没听说她有什么病,但是此刻回忆起前些时日的光景,他想起茉喜近来的确总是恹恹的没精神。他还以为这小娘们儿是怀揣着外心,跟着自己把她跟委屈了,然而如今再瞧她这个表现,仿佛又不只是如此。   把自己的上衣脱下来,他弯腰给茉喜披了上,然后也蹲了下来。   “哎!”他大剌剌地开了口,“小姑娘,怎么了?听见你姐姐走,你也活了心了,是不是?”   茉喜把两只手撂在膝盖上,深深地低着头,不言语。   陈文德歪身从裤兜里掏出了烟盒,打开盒盖抽出一支烟叼了上,他起身回屋给自己点了火。然后重新回到茉喜身边蹲下来,他用两根手指夹着香烟深吸一口,然后喷云吐雾地抬起夹烟的手,用无名指和小指挠了挠鬓发,“就那么不愿意跟我吗?说说吧,你到底是嫌我哪一样?钱我有,兵我也有。嫌我岁数大?我刚三十出头,还不至于老到招人嫌吧?”   说完这话,他又吸了一口烟,然后伸了脖子歪了脑袋,要去看茉喜的脸。然而茉喜几乎是把头垂到了双膝之间,他没能看到茉喜的脸,只看到一滴很大的眼泪啪嗒一下,坠落在青石板地上,摔成八瓣。   一只手伸到了他面前,夺过了他手中的香烟。把烟卷送到口中狠吸了一口,茉喜随即抬头呼出了长长一道青烟,姿态娴熟,仿佛曾经演练过无数遍。   然后扭头对着陈文德一笑,有眼泪顺着她的面颊滚下。陈文德凝视着她,看她泪珠剔透、眼睛晶莹。这一刻他想这小娘们儿真好看,这小娘们儿就是伸手跟自己要金山银山,自己也得给,并且是高高兴兴地自愿给。   与此同时,凤瑶坐在一辆大马车里,正在往百里之外的洪城县去。两匹拉车的大马撒欢似的齐头并进一路小跑,车内的凤瑶就因此饱受了颠簸。   颠簸的滋味是不好受的,然而凤瑶此刻不觉疼也不觉苦。灵魂出窍了一般,她耳边总回响着茉喜的言语。她的身体僵硬麻木了,但是脑子还活着。她在想,从头到尾地想,想茉喜,想万嘉桂。   凤瑶总认为茉喜是十五岁,在去年之前她总认为茉喜是十二岁。   无论是十二还是十五,都还是小姑娘,都还是小女孩子。凤瑶不相信小小的茉喜会与男子有私情。茉喜在她面前从来不讲男人,也从来不曾对哪个男人眉飞色舞过,所以,她不信茉喜会有错。   错不在茉喜,那么在谁?当然、也只能,是万嘉桂。万嘉桂是个军人武夫,她不止一次地见他流露过粗野相,他又是个跑过东洋带过兵的老江湖,人高马大、见多识广。他摆弄茉喜,还不像玩似的?可茉喜受了欺负为什么不说?因为他是自己的未婚夫吗?傻茉喜,傻死了!他不好,我们就走,我们自做自吃,饿不死的!   凤瑶坐在寒冷的马车里,一路不吃不喝,慢慢地把眼泪流干。   在马车和随行队伍将要到达洪城县时,万嘉桂带兵出了城。   现在事情已经是很清楚了,陈文德在他身边安插了眼线,除夕夜那一场偷袭战,根本就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里应外合,否则他的兵纵是败,也不至是那般的一败涂地。   陈文德的确不是好惹的,他和他的残兵败将们在山沟里缩了好几个月,一声不吭,让万嘉桂还以为他元气大伤,已经要死了,没想到他是养精蓄锐,没想到他是不干则已,要干就干一场狠的大的!   文县丢了,在那之后不久,文县周遭的几个小县城也失了守,全成了陈文德的地盘。局势已经这样糟糕,而他大着胆子擅作主张,又主动地给陈文德让出了一座县城。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凤瑶和茉喜。   万嘉桂是讲道理讲逻辑的,并且不是吴三桂的性情,自认为干不出“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事情。然而事到临头,他的道理和逻辑全崩塌了,他只想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地盘丢了可以再抢,可人没了,就是彻底地没了!   凤瑶和茉喜是因为他才落了难,如果她们安安稳稳地待在北京城里,或者她们和自己全无关系,只是城里女中的教员,陈文德会绑她们的票吗?   白白地让给陈文德一个县,万嘉桂知道孟师长饶不了自己,不过硬着头皮,他还是发了撤退令。先用一个县,换回凤瑶;再用八十万发子弹——本来对方是要一百五十万发,经过了讨价还价之后才减到了八十万发——换回茉喜。   一座县城加上八十万发子弹,万嘉桂不知道这样巨大的代价传到孟师长耳朵里,对方会不会在盛怒之下毙了自己。   临近傍晚,天还大亮的时候,陈文德的队伍把凤瑶送到了洪城县外。   万嘉桂大踏步地走到马车旁,掀开帘子向内望去。凤瑶还穿着过年时的棉衣服,袖口前襟明显脏了,一张脸也瘦得见了轮廓。木然地和万嘉桂对视了一眼,当着车外无数的人,她没言语。   万嘉桂向她伸了手,同时轻声呼唤道:“凤瑶。”   凤瑶微微地一点头,然后弯腰起身,踉跄着迈步下了马车。在寒冷的晚风中勉强站立了,她扭头去望远方那轮火红的斜阳。这一刻她很孤独,比在文县做俘虏被囚禁时更孤独。那时候,茉喜与万嘉桂都是她的念想,身边没人,心里有人;但是现在,茉喜是远远地留在那旧地方了,万嘉桂在她眼中,也换了一副陌生的面孔。   孤零零地站在荒野地上,她没爹没娘没有家,什么都没了。   陈文德的队伍不敢在万嘉桂的地盘上久留,见凤瑶落了地,便要告辞返回。凤瑶稍稍地回了一点神,连忙从衣兜里取出了那条水红手帕,交给了领头的小军官,“劳您把这个带给我妹妹,见了这个,她就知道我是平安地到了。”   小军官接了手帕,然后领着他的小队伍和大马车很快走了个无影无踪。   万嘉桂见凤瑶面无血色,眼睛里都没了光彩,便扶着她往城门外的汽车里走。当着部下军官的面,他不好意思对着凤瑶嘘寒问暖,于是只让汽车夫发动汽车,把他们全送到城内的团部里。   团部是一处方方正正的小院落,万嘉桂如今就在团部之中暂住。下了汽车进了院子,万嘉桂终于开了口,“凤瑶,对不起,我连累了你。”   凤瑶一言不发,垂头跟他走进了厢房。厢房是里外两间,外间已经摆好了晚饭和热水。万嘉桂进门之后,泼泼洒洒地倒了一杯热茶,双手端着递向了凤瑶,“饿不饿渴不渴?这些天你有没有受委屈?”   这一回,凤瑶终于转向了万嘉桂。   “你不打算问问茉喜吗?”她听见自己开了口,声音低而沉,像极了她的母亲。   万嘉桂愣了一下,“茉喜她——”   未等他把话说完,凤瑶忽然爆发一般地高声哭道:“你不是人!”   疯了一样抬起手,她狠狠掴向了万嘉桂的面孔。在一声突兀的脆响之中,她语无伦次地又说了话:“她有了你的孩子,她说她有了你的孩子!茉喜,有了你的孩子!”   眼泪滔滔地涌出来,瞬间流了她满脸。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打人,一巴掌抽出去,耗尽了她周身所有的力量。可是哆嗦着站在原地,她忽然不在意自己的狂暴与失态了。非得这样才行,非得打出这一巴掌才行,否则她就要伤心死了,她就要仇恨死了!   万嘉桂挨了一巴掌,然而纹丝不动,单是怔怔地盯着凤瑶,“茉喜……有了孩子?”   凤瑶抬手一指门口,乱发披了她满脸,她歇斯底里地喘息着说道:“去把她救回来,你不是很了不起吗?去把她救回来啊!她救了我,现在轮到你去救她!她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你的孩子,难道你要把她留在陈文德那里?”   万嘉桂后退了一步,随即扭头冲向门外——他要让人快速调集子弹,好尽早把茉喜换回来!   一夜过后,陈文德收到了万嘉桂发来的急电,让他准备释放茉喜和接收子弹。在上一次的交易中,陈文德基本算得上是言而有信,说把凤瑶送过去,就真的全须全尾送了过去,所以这回的交易也进行得很顺畅,陈文德让万嘉桂把装着子弹的大马车往文县方向赶,自己这边的人迎过去,只要见了子弹的影,就立刻像送凤瑶一样,把茉喜也送过去。   这是一件保密情报,除了他和他部下的一位苏团长之外,再无旁人知晓。读过万嘉桂的急电之后,他让苏团长带着整团的人马悄悄出了发。   护送凤瑶去洪城县的小军官回来了,将那条水红色手帕交给了茉喜。茉喜接了手帕,有心向对方问问凤瑶的情形,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还有什么好问的呢?凤瑶已经又和万嘉桂会合了,也许凤瑶会对万嘉桂质问一番,甚至是闹一场,不过问完了闹完了,他俩依然是一家。凤瑶那个软绵绵的性情头脑,斗不过万嘉桂的。   攥着手帕回了屋,她一声不吭地上床躺了,希望万嘉桂看在孩子的分上,会来救自己。她现在身体实在是虚弱得很,真是没有登高上远,午夜逃亡的本领了。   就在这天中午,苏团长和万嘉桂的军队交了火。上一笔交易是真,不代表这一笔交易也是真。苏团长出其不意地动了武,生生抢走了万嘉桂送来的八十万发子弹。而这一方的战火还未停息,那一方陈文德大部队已经开向洪城县,毫无预兆地开始了猛攻。   茉喜人在文县,战场上的消息她是一点也不知道。她眼巴巴地等着万嘉桂来救自己,从早到晚地等,足足地等了一个礼拜。   一个礼拜之后的这天下午,陈文德笑眯眯地回了来。先前的交易他一句不提,只告诉茉喜:“你姐夫带着你姐姐跑啦。”   茉喜本是病恹恹地躺在床上,听了这话,她一个翻身便坐了起来,“什么?”   陈文德知道她还存着几分野心,所以故意要拿话打消她的妄想,“你姐夫把你姐姐接到手之后,眼看老子这回东山再起不是闹着玩,就吓得撒丫子逃了。正好,他逃了,留下的地盘归我。明天咱们就启程,把司令部迁到洪城县去!”   茉喜仰脸望着陈文德,愣怔怔地望了半天,末了伸腿下床趿拉了鞋,她失魂落魄地走到门外台阶上,又仰起脸看了看天。小武从院子里经过,很惊诧地看了她一眼,但是也没言语,因为陈文德紧随其后,也走了出来。   “傻了吧?”陈文德站在茉喜身后,抬手去捏她的薄肩膀,“这回该死心塌地地跟我过日子了吧?”   话音落下,他忽然感觉不对劲——茉喜在哆嗦,不是伪装的,是剧烈的真哆嗦,他甚至能听到她牙齿相击的抖颤声音。   “怎么了?”他上前一步,扭脸去看她,心里有些紧张,“说话!”   茉喜开了口,像是含了一口滚油,表情与声音都是极致的疼痛,“我怀了……万嘉桂的孩子。”   没有人救她了,也没有人等着她救了,于是她忍无可忍,要实话实说了。   “万嘉桂是我第一个男人,你是第二个……”她直勾勾地望着前方,灵魂是溢出的水,泼泼洒洒不可收拾,在瞳孔之中流成缭乱的一团光,“是我勾引的他,因为我喜欢他……可是,他不要我了。他一定是嫌我……不干净了……”   很艰难地把话说到这里,她颤巍巍地喘了一口气。   陈文德拧着两道浓眉,眉宇间藏着淡淡的惊与怒,但是并没有大发雷霆,相反地,他的语气反倒比平时更柔和了,“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茉喜转过脸正视了他,“告诉你,你肯放了我吗?”   陈文德冷笑一声,“我放了你,你有地方去吗?”   然后他对着茉喜一抬下巴,“说吧,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茉喜凝望着陈文德,眼神从绝望渐渐转变成了茫然,“不知道。”   陈文德皱了眉毛,仿佛是有点不耐烦,“我给你指条路——你去把你肚子里的小崽子处理掉,然后乖乖地跟我过日子!我可以捏着鼻子捡他姓万的剩饭吃,但我不能还给他姓万的养私孩子,知道吗?”   茉喜下意识地抬手捂了肚子,因为一时间没主意,所以也就没回答。   “也许他说得对。”她痴痴地想,“没爹的孩子,养出来又是一个我,活着就是受罪造孽,何苦来?把这小孽障弄掉,往后我先跟着姓陈的混,混到哪天算哪天吧。”   茉喜仿佛是还没活到想男人爱男人的年龄——除了万嘉桂,似乎天下男子全都面目统一,嫁给谁都无所谓,跟了陈文德,起码是有好吃有好穿,这也就够了。   在茉喜对着天空发呆之时,凤瑶也在对着窗外发呆。   她不知道自己是又到了哪里,只知道万嘉桂败了,在一个礼拜之内连续撤退了三次。此刻万嘉桂就站在她身边,也沉默地盯着窗外春光。   他很高,在一个礼拜之内,也熬得很瘦,手背结了成片的新鲜血痂,头上也缠了一圈绷带。两只眼睛陷在青眼圈里,他半张脸都是红肿着的。   孟师长知道了他干的好事,盛怒之下杀奔过来,当着好些人的面,用枪托把他打得趴在地上起不来。现在他还留在军中,然而已经不是团长,在反省检讨完毕之前,他甚至也没有自由。   他活了二十多岁,还未遭遇过这样严重的挫折,唯一能令他感到安慰的,是凤瑶日渐缓和的情绪与态度——然而,他又怕极了凤瑶说话时那种心平气和的语调。   凤瑶很平静地要和他解除婚约,即便他反复地实话实说,反复地表明自己那一夜只不过是酒后乱性。凤瑶的脾气难得来一次,即便来了,也去得快。她从来不曾长久地记恨过谁,况且她家里的男人,她的父亲她的哥哥,哪一位拿出来都比万嘉桂要恶劣千万倍,在这一方面,她堪称是见多识广的。   她只是觉得除了解除婚约,再没有其他的法子去救茉喜了。酒后乱性也是乱性,难道丢了茉喜和茉喜的孩子不管吗?难道让茉喜和茉喜的孩子就这么无依无靠地流落在外吗?这样的事情,她做不出来,别说做,连想都不能想。   万嘉桂也在想茉喜,甚至在感情上,他承认自己喜欢茉喜。无须凤瑶逼迫,他也一定会把茉喜救回来——不这么干的话,就不叫个男人了。   救回来之后怎么安置她,他还没有想好,或许永远也想不好。想不好,就先不想,先去救。   在万嘉桂拎着马鞭子去向孟师长再一次地负荆请罪之时,茉喜换了一身鹅黄袄裤,已经到了洪城县。   陈文德给她开辟了一条干净道路,不让她经过尸山血海一般的战场。对待茉喜,他感觉自己真是花了不少心思。这心思花得有没有必要,他却是不大知道。   他只是觉得茉喜好,茉喜模样好,性情也好,流了几天眼泪之后就不流了,并没有寻死觅活给他添乱,也没有垂头丧气碍他的眼。从这一点上看,他就认为茉喜挺懂事,不是个没头没脑的傻娘们儿。   到了洪城县,陈文德第一件事就是安顿了茉喜。他到哪里都有第一等的好房子住,不必买不必租,他直接提着枪伸着手去借——他开口借了,谁又敢不借?等他住够了,拍屁股走了,好房子被他住成了乌烟瘴气的大杂院,房东们也不敢挑剔。   茉喜住进了一处宽宽敞敞的好宅院,天气暖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有了几分春意。她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趟,阳光明亮,晒得她微微红了脸。   这几天,她忽然不大呕吐了,饭菜也全吃得下了。接连吃了几天饱饭之后,她如同满院的小花小草一般,飞快地回了春还了阳。肚子里的小孽障快满三个月了,倒是还没显怀,腰依然是纤细的一小把。可是,凭着她仅有的一点常识,她知道自己须得当机立断,不能再拖延了。   她身边别说老妈妈小媳妇,根本连个女人都没有,所以将这点心事盘算来盘算去,最后她把小武叫了过来,嘁嘁喳喳地小声对小武说:“你去药铺,给我买点药回来。”   小武抬眼看她,眼神冷淡,“什么药?你病了?”   茉喜的脸皮尽管在厚起来时是可以相当的厚,然而对着小武,她还是忸怩了一下,“没病,是那种药。”   小武显然是疑惑了,“那种是哪种?还是肠胃药?”   茉喜硬着头皮说了实话,“你去药铺问问,要不然找个正经大夫问问,给我弄一副打胎的药。”   小武立时变了脸色,“司令知道吗?”   茉喜登时竖了眉毛,“不是你家司令的,是别人的,明白了没有?你看你那个臭德行,好像陈文德是你爹一样!实话告诉你,就是你爹让我打胎的,不是他的种,他养着干什么?行了行了,别看着我发傻了,让你去你就赶紧去,你不去,耽误了时候,这孩子生下来就算你的!”   小武的嘴唇动了动,显然是想说话,可是抢不过茉喜,一直是没找着机会,及至听到最后,他忽然笑了一下,随即一言不发地转身要往外走。   茉喜紧跟着又嚷了一句:“钱你先垫着,回头跟你爹要!”   小武回头看了她一眼,依然是欲言又止——想说,可又像是无话可说。   在小武出发之前,茉喜急得针扎火燎,仿佛小武这一刻不把药买回来,她下一刻就要把孩子生在院里;然而一个时辰之后,小武当真提着一小包草药回来了,两个人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站,却是对着桌上那包草药不敢妄动了。   最后,小武低声先说了话:“你真吃啊?大夫说了,这东西吃不好,可是会有危险。”   茉喜下意识地抬手捂了肚子,“我知道,我小时候见人吃药打胎,胎没打下来,人死了。”   小武迟疑着问道:“那……你还吃它吗?”   茉喜犹豫了一下,一颗心在腔子里怦怦地跳——死的那位是个二十多岁的暗娼,在大杂院里,是茉喜的邻居。茉喜那时候大概是四五岁,因为那暗娼天天吃肉喝酒,所以茉喜对她很巴结,客人来的时候,茉喜会站在门口给她跑腿望风,报酬是半个馒头一碗凉饭,或者是她啃剩了的鸡爪子鸡脑袋。茉喜记得那女人死得很热闹,坐在血泊里号叫了小半宿。血是她的血,号叫,则是因为她疼,肚子疼。   茉喜想到这里,后脖颈冒了凉风,腿肚子也有点要转筋。伸手拿起那包药,她小声说道:“我先收着,到底吃不吃,我再想想。”   茉喜想到了晚上,并没有想出个眉目来。饱餐了一顿丰盛晚饭之后,她身上暖洋洋地有了力气与勇气。拿起那包药掂了掂,她把心一横,暗想长痛不如短痛,肚里这小孽障活下来也是受罪,不如趁早把它除了,往后自己利利落落一身轻,还是一条女好汉。   想到这里,她走向门口推开房门,一脚迈过门槛踏出去,她扶着门框喊来了小武。   小武像个沉默的好丫头一样,接过那包草药去了后头厨房。茉喜独自站在门前台阶上,看天空已经从蔚蓝变成了金红色,太阳要落了,落之前反倒特别绚烂,仿佛是惨死在了地平线上,喷出了半个天空的鲜血。双手攥了拳头又松开,茉喜接二连三地做着深呼吸,同时暗暗地告诉自己:“不怕,那东西又不是毒药,要是吃一个死一个,早就没人吃了。我命大,要死早死了,早没有死,如今就绝不会死在一包药上——所以,不要怕!”   思及至此,她下意识地又冷笑了一下——怕了又能怎么样?难道还会有谁过来心疼安慰自己吗?放到过去,兴许凤瑶还能指望得上,如今凤瑶也跟着万嘉桂跑了,自己彻底成了孤家寡人,纵是怕了,又怕给谁看?   这个时候,小武双手捧着一碗药汤回来了。   小武把药汤送进堂屋,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屋中央的八仙桌上。捻了捻烫疼了的手指头,他直起腰转身望向了茉喜,“你真喝?”   茉喜迎着小武的目光,直通通地看了回去,忽然感觉小武是个怪人。   小武不像个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也没有平常少年应有的青涩性情。不声不响地活在陈文德与她之间,他像个若有所思的小太监,不敬她,不怕她,然而对她很不坏,从来也不害她。将一张白净寡淡的面孔正对了她,小武凉阴阴地一抬单眼皮,非常冷淡地瞥了她一眼。   闭上眼睛喘了一口气,茉喜睁开眼睛,斩钉截铁地答道:“喝!”   然后她上前一步走到桌旁,端起大碗也不嫌烫,仰起头咕咚咕咚地一饮而尽。 第十八章 救星   茉喜喝完了,烫得一伸舌头。伸完舌头之后抬袖子一抹嘴,她转向小武,不知怎的,目光发直,有点愣头愣脑。   她看小武,小武也看她,两人像被冻住了似的,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半天。末了小武先反应过来了,眼神骤然乱了一下,他随即端起大碗转身走向了门口,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有事叫我。”   茉喜追了他一步,“你那个司令爹怎么还不回来?”   小武停住脚步回了头,“我给你找他去?”   茉喜思索了一下,随即向前挥了挥手,“不用了,不回来更好。”   药汤下肚不久,茉喜就有了感觉,感觉十分强烈——她在茅房里蹲到半夜,几乎连肠子都拉了出去。到了翌日,她眼圈也青了嘴唇也白了,急赤白脸地质问小武:“你个大傻瓜!昨天是不是给我买了一副泻药?”   小武当即摇了头,“绝对不是。大夫说一副无效,可以再吃一副,连着吃三四天的都有。”   茉喜恶狠狠地推了他一把,“那就再去买几副回来!”   小武领命而去,这回一次拎回了两包药。吃过午饭之后,茉喜早早地又喝了一大碗药汤,然后攥着一卷手纸,她在房内坐了,随时预备着往茅房里跑。   然而今天的反应异于昨日,她在房内坐到夕阳西下,坐得肚子里叽里咕噜乱叫,完全没有上吐下泻的意思,于是她疑疑惑惑地独自吃了晚饭,心想小武是不是让野郎中给骗了?我喝的这东西真是那个药吗?   这个念头闪过没多久,她忽然觉得小肚子里有点疼,像是平日要来红时的那种疼,不严重,然而断断续续地总也不停。   “要发作了?”她忽然有些恐慌,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是能平安度过这一关,还是像那个暗娼一样,被这服药活活地折磨死;应该为此做什么准备,也不清楚——大夫一定是懂的,然而小武一定是没有问,纵算问了,一个没结婚的小伙子,大概也听不明白;纵算明白了,大概也不好意思主动告诉自己。   小肚子里越来越疼了,疼得她头上隐隐见了冷汗。脱鞋上床滚到了床里,她蜷缩成了紧紧的一团,大睁着眼睛开始苦熬。疼是一定的,流血也是一定的,这两样她都不怕、都扛得住,只要不死就好。   忽然间,她感觉自己开始流血了。   她怕脏了裤子,挣扎着想要坐起身,然而手和脚竟然冰凉得失了知觉。疼痛从小腹向四肢百骸蔓延,她连腰都是软的,想要往上挺,然而硬是挺不起来。喘息着背过手向后摸了一把,她摸到了床单上湿漉漉的凉血。   她疼得眼前一阵阵发黑,甚至连呼吸的力量都要失去,一点一点地爬向床边,她却是始终不肯出声——在伤得最狠病得最重的时候,她素来是格外地沉默安静,因为在的她童年世界里,伤与病全是和死挂着钩的,没人会怜惜她的伤与病,伤与病只会给人带去更多的麻烦,让人们恨不得马上用席子把她卷起来,将她扔到乱坟岗子上去。   所以现在的茉喜,尽管疼得死去活来,却是依然不敢声张。新制的裤子被鲜血污了,她极力地想要快往床边爬,可真丝床单还是被她蹭上了大片的血迹。天黑透了,陈文德快回来了,他回来之后看到了这么一张血床和这么一个血人,会怎么样?会不会嫌恶得连吵带骂,薅着头发把她拎出去自生自灭?不能,应该不至于,茉喜觉得他挺喜欢自己的,不至于忽然就这么绝情,可是,还是提前多加小心为好。咬紧牙关伸下一只手,她大头冲下地爬下了床。   抱着膝盖歪在了墙角,她昏昏沉沉地半睁了眼睛,手指头和脚指头全都抽筋一般地蜷着。也许应该叫人救命了,可是她竭尽全力地张了张嘴,却只发出了几声猫叫般的呻吟。血还在流,滔滔地流,怎么可能不流?一把无形的钢刀刺入腹中,正翻转搅动着要她性命!她可不能让这把钢刀得了逞,她才十六,她还有天高地阔的一辈子要活!手掌颤抖着捂住小腹,她咬紧牙关,在心里对着自己的肚子说话:“小畜生,别赖在姑奶奶肚子里,快点儿给我滚出去!要死你自己死,姑奶奶才不陪你!你现在不下去,我就立马再给你加一副药,看看咱俩到底是谁横!”   茉喜发了狠,可是腹中那小生命仿佛已经有了灵一般,比她更狠。钢刀抽出来又狠狠地往回一捅,茉喜在突如其来的剧痛中翻了白眼。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她的呼吸断了,一只手撂在大腿上,却还死死地攥着拳头。   正当此时,外间堂屋的房门开了。   陈文德一进门,就感觉空气不对——他是杀过无数人的人,对于血腥气味,是特别地敏感。立刻转弯掀了门帘子,他开口唤道:“茉喜——”   对着房内情景愣了一下,他随即大踏步地走到茉喜面前蹲了下来。冰冷手指托起茉喜惨白的脸蛋,他也变了脸色,“茉喜,醒醒!怎么回事?”   茉喜睁开眼睛,恍惚中知道是陈文德回来了,没有欢喜,反倒是有些恐慌,“我吃了药……”她用气流一般的声音,做断断续续的回答,“是打孩子的药……我没事,一会儿就好了,明天就好了……”   畏寒似的瑟缩了,她突然很怕陈文德会一脚把自己踢到院子里去,所以喃喃地要作保证。她不会总是这么一裤子血,不会总是把床单弄脏,只要给她一个安身的角落,她“一会儿就好了”,“明天就好了”。   然而下一秒,她天旋地转地腾了空,是陈文德拦腰把她抱了起来。一颗心猛地向下一沉,她想:“完了。”   然后,她便失去了知觉。   凌晨时分,茉喜醒了过来。   意识恢复之后,她没有立刻睁眼睛。身体很温暖,脑袋却是枕得不舒服,不是她睡惯了的床与枕头。睁开眼睛定了定神,她愣了一下,发现自己原来是横躺在了陈文德的怀里。   陈文德靠着床头坐着,身上的衬衫敞了怀,露出了块垒分明的胸膛。双手将裹着棉被的茉喜拢在腿上胸前,他闭着眼睛低着头,乍一看像是睡了,然而嘴角险伶伶地叼着一根香烟,他还在似有似无地喷云吐雾。   像看不懂了似的,茉喜盯着他看了良久,直到他猛地向下一点头,长长的一截烟灰随之落到了红缎子被面上。   这一点头让陈文德清醒了一点。紧闭的双眼半睁开,他毫无预兆地和茉喜对视了。   “哎!”他开了口,声音粗糙沧桑,因为叼着烟卷,所以还有些口齿含混,“你那药算白吃了。我找接生婆子给你瞧过了,你白淌了一屁股血,正经玩意儿全没下来!”   茉喜干巴巴地张了嘴,哑着嗓子答道:“那我再吃一副吧。”   陈文德扭头,噗的一声将半截烟卷吐出了十万八千里,然后低头面对了茉喜,他面无表情地说道:“吃你妈的吃!再吃你小命就没了!”   茉喜显出了可怜巴巴的虚弱相,声音也轻得像一阵烟,“不吃……怎么办呢?”   陈文德把她往怀里紧搂了搂,“怎么办?生呗!”   “你不是不喜欢这孩子吗?”   “我是不喜欢这孩子,万嘉桂的种我为什么要喜欢?我真喜欢才叫见了鬼!可是谁他妈的让我喜欢你呢?算了算了,你先怀着吧!但是咱们提前说好了,生完了我可不养,你是我媳妇,你也不许养。等落了地,让他找他亲爹去!”   茉喜把额头抵上了陈文德的胸膛,心中忽然有些热有些酸。现在她的肚子已经不疼了,然而身体依然轻飘飘的,虚弱得仿佛没了分量。   轻飘飘的,没着没落,只有陈文德温暖坚实,可以依靠。茉喜并不是四处寻求靠山的小女子,可她现在实在是弱得一动都不能动了,身也弱,心也弱。   “老陈……”她闭了眼睛,气若游丝地说话,“谢谢你,救了我一命。将来,我也给你生一个。”   陈文德怔了怔,随即笑了,一边笑一边深深地弯下腰,用胸膛和手臂紧紧环绕包裹了茉喜,“一个哪够?至少也得是十个八个!”   茉喜被他压得几乎要断气,可同时又贪恋他的体温与力量。他的身上有汗酸和烟臭,他一开口就要不干不净地骂人娘,甚至他根本就不是善类,不是个好人。   但他毕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白天跟她同桌吃饭,晚上和她同床睡觉,她要死了,他来救她。救活她了,还不松手,还抱着她。   茉喜觉得这就足矣了,他对自己,已经算是够意思了。   茉喜让陈文德也躺下睡觉,陈文德不肯,于是茉喜朦朦胧胧地睁了眼睛,也不睡。   从来没有人这么抱孩子似的抱过她,她不甚舒服地窝在陈文德的臂弯里,几乎不舍得动一动。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感觉这男人像个父亲——如果自己真有父亲的话,是不是在自己还小的时候,也会这样被他抱一抱?   畏寒一样向陈文德怀里又拱了拱,她用一条纤细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虎背熊腰。不怕别的,怕他跑了。   陈文德低头看着茉喜,能觉出茉喜那似有似无的拥抱。茉喜瘦出了一张很清秀的瓜子脸,脸上没有血色也没有表情,眼角挑着,眉梢弯着,是陈文德心中的好眉眼。   凌晨时分,陈文德垂头睡着了。像匹马似的,他能纹丝不动地坐着睡,睡着睡着猛一睁眼,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是在家里,非常安全,这才闭了眼睛继续又睡。   如此熬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候,他彻底清醒了,但是懒洋洋地躺在床上不肯起。茉喜换了一身红袄绿裤子,虽然夜里血流成河地死了一场,可是睡足了半夜之后,她苍白着一张脸,抖抖颤颤地又下了地。   卧室里面早在夜里就被人收拾干净了,但是空气中似乎还存留着淡淡的血腥味道。茉喜对着镜子拢了拢头发,然后扶着墙一步一步挪到堂屋门口,推开房门想要喊小武送热水。   然而开门之后望着院内,她惊讶地睁圆了眼睛——院子中央的石板地上,笔直跪着个单薄的小勤务兵,正是小武!   闻声抬头看向茉喜,小武的下半张脸全是黑血。随即神情漠然地低了头,他没言语。   茉喜扶着门框定了定神,然后迈步走到了小武面前,“你怎么了?跪着干什么?”   小武垂头耷拉眼,声音和语气都很冷淡,“昨夜你闹得天翻地覆,司令问出是我给你买的药,就把我揍了一顿,让我跪着等他发落。”   茉喜大吃一惊,“你跪了半宿?”   小武一点头,“嗯。”   茉喜当即伸手去抓他的衣袖,“你起来,赶紧回屋去!司令问起来,我替你求情。”   小武一晃肩膀,“我不起来。”   “为什么不起来?”   “他没发话,我不敢。”   “有我呢!”   “他要是想打我,你也拦不住。”   小武像跪上瘾了似的,死活不肯把他那两条腿直起来,茉喜现在又是虚弱得很,单是站在这里和小武拉扯说话,就已经累得头晕目眩。眼看小武眼里只认陈文德,她气得松了手,“你爱跪就长长久久地跪着吧。我也不管你了!”   说完这话,她踉踉跄跄地扭头就走,一鼓作气走回了卧室。气喘吁吁地坐到床边,她攥拳头打了陈文德一下,“药是我自己要买要吃的,你怪小武干什么?要是算起账来,最开始还是你说不许我要这个孩子的,要不是听了你的话,我好端端地会吃药?这么算,是不是你现在也该出去跪一跪?你赶紧让小武起来,我还没洗脸刷牙呢。他总跪着,谁给我端热水?”   陈文德呵欠连天地翻身仰卧了,躺了个四仰八叉,显得身躯长大惊人。抬起手臂伸了个懒腰,他随即把两只手枕到了脑后,然后以仰天长啸之姿猛然吼道:“武治平!”   院子里响起了小武的回应,“在!”   陈文德闭着眼睛又吼:“滚进来!”   茉喜坐直了身体伸长了脖子,透过玻璃窗户向外看。小武在冰凉的石板地上跪得太久,两条腿都跪僵硬了。俯身以手撑地弓起了腰,他走兽一般地缓慢抬腿,一点一点试探着往上起立,足足花了两三分钟,他才弯腰驼背地勉强站起了身。   神情痛苦地扶着大腿停顿片刻,他抬起头,腮帮子上现了棱角,显然正在紧紧地咬牙。一步一步挪向前方,他艰难又缓慢地走进了堂屋,又转弯走进了卧室。   对着床上的陈文德,他很勉强地打了个立正,“司令。”   陈文德没变姿势,仰面朝天地晾肚皮,一双眼睛半闭着,也不看人,“往后茉喜再敢兴妖作怪,你要第一时间向我报告,听见没有?她小你也小?她不懂事你也不懂事?混账种子王八蛋,她点火你浇油,一对欠揍的货!”   小武不甚笔直地一挺腰,“是!”   陈文德很灵活地向床边一歪身,同时伸出一只赤脚,一脚蹬上了小武的肚子,“滚吧!”   小武冷不防地又挨了一下子袭击,下盘不稳,险些一屁股跌坐在地。慌忙后退一步站稳了,他悄无声息地溜了出去。   而茉喜见识了陈文德方才那一脚,惊讶得简直要笑,“老陈,好家伙,你这腿怎么这么长?人在床上,脚都快伸到门口去了!”她啪啪地拍打了陈文德的腿,“这是人腿吗?”   陈文德把腿伸到了茉喜的大腿上,恢复了慵懒的姿态,“这是神腿,借你瞧瞧,让你长长眼!”   茉喜方才出去进来地走了一圈,累出了满头满身的虚汗,然而在此时此刻,她发觉自己竟然是快乐的——和陈文德在一起,居然也会快乐!   方才他那一脚踢得多么滑稽,挨了踢的小武像只大受气包一样,也是同样的有点可爱。世上不是只有凤瑶和万嘉桂两个人,离了他们,她也能继续活下去,并且是,要好好地活下去。   陈文德睡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便出门去了。   春日时节,午后阳光特别明媚。茉喜吃过两顿油水充足的饱饭之后,略略地恢复了一点精气神,便轻手轻脚地出了门。站在门前台阶上,她看到了厢房门前的小武。   小武坐在一只小板凳上,正在阴凉处低头读书。闻声对着茉喜抬了头,他的脸早洗干净了,嘴角破了一块皮,鼻头也还有点红肿,看着像个冷峻的西洋小丑。   看清茉喜之后,他一声不吭地低了头,继续翻他手里的小破书。   茉喜讪讪地横穿院子走到了他身边,居高临下地低头看,“呀,你还认识字哪?”   小武一点头,“嗯。”   茉喜感觉自己连累了他,所以有点羞愧,没话找话地想和他多聊几句,“你看的是什么书呀?”   “旧书。”   茉喜弯下腰,看书页上的大字一排一排印得整齐,每一排的长短也统一,就猜测道:“这书上印的是诗吧?”   小武这回连头都没点,“嗯。”   茉喜慢慢蹲下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的鞋。鞋是大红缎子面的新鞋,鞋面鞋帮全绣着密密的花。指尖搭在鞋面上,她静静地描了一会儿绣花纹路。然后扭头面对小武,她像下了某种决心一般,忽然说道:“小武,你帮我认几个字。”   说完这话,她抬手从衣领子里拈出一根细细的丝绦,丝绦连着个小小的香荷包。荷包不是摆设,里面真藏着东西,是一张折叠到了极致的小纸条。   茉喜拿着纸条展开来,对着上面那几个字又看了看,然后把它递给了小武。   小武莫名其妙地接了纸条,看过一眼之后便读出了声音,“今日救命之恩,来日必当相报。落款是个‘万’。”   茉喜点了点头——终于知道这张字条的内容了,原来只不过是两句大俗话。把小纸条接过来折叠好了,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没舍得扔了它。   “别告诉老陈。”她叮嘱小武,“这东西又没有毒,我留着也害不了谁。”   小武凝视着她的双手,看她将那张小纸条塞回荷包,又把荷包口抽紧了,重新掖回了衣服里。   “谁给你的条子?”他直通通地问道,语气并不客气。   茉喜没恼,一边整理衣领,一边答道:“万嘉桂。”   “什么时候给的?”   茉喜很轻蔑地横了他一眼,“去年给的。怎么着?刚挨完揍就又急着给你爹当狗了?怕我出去偷了汉子,没人给你当后娘?”   小武很明显地咬了咬牙,随即说道:“你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司令吧。除了司令,谁还能这么惯着你?”   茉喜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对着他张了张嘴,她一挺身站了起来,“干吃不长的小兵蛋子,翻你的破书吧!我的事用你管?你自己的老婆还不知道在谁腿肚子上转筋呢。”   茉喜和小武一言不合,一拍两散。小武继续低头读书,茉喜则是回屋吃了一肚子干果蜜饯,又躺上床去打了个瞌睡。肚子说不疼就一点也不疼了,睡醒之后爬起来,她捂着肚子向窗外看,心想这小崽子真是赖,两副药都打不下来它,真是个小赖子。   对于肚中的小赖子,茉喜并无柔情。她今年刚满十六岁,若不是瘦得退去了婴儿肥,那她自己还时常带着几分孩子相。她能吃能喝、爱穿爱玩,心里依然喜欢着万嘉桂,唯独不想养孩子当妈——尤其孩子还是个私孩子。   于是下床穿鞋走出了房门,她从门前的五级台阶上一跃而下,咕咚一声跳到了院里。跳过之后转身跑回去,她挥着胳膊,向下又是重重地一跳。   她想把小赖子颠下去震下去,这法子可不可行,她不知道,管它行不行,先试试再说。横竖小武不知道跑去了哪里,院子里空空荡荡的,可以由着她随便蹦。一边蹦,她一边又在心里想,想这小赖子如果没了,自己和万嘉桂最后的关系也就断了。断就断,谁离了谁不能活?   茉喜从台阶上往下跳,从椅子上往下跳,从桌子上往下跳,除了房顶,能上的她全上了。要是有梯子,她真能从房顶上往下跳。   然而小赖子稳稳当当地待在她的肚子里,她气喘吁吁的,只跳出了一身大汗。而当她坐在椅子上喘粗气时,陈文德回来了。   对于陈文德的所作所为,茉喜是一概不了解,只知道他早上出门夜里回来,有时候夜里也不回来,可以连着两三天不露面。万嘉桂曾经说他是杀人如麻,但是茉喜不曾亲眼见过他杀人,所以也无法视他为魔鬼。今天他算是回来早了,不但早,进门时还得意扬扬笑眯眯的,几乎带了点摇头摆尾的意思。对着茉喜吹了声口哨,他扯着他的哑嗓子问道:“今天怎么样?”   茉喜抬手一抹鬓角的热汗,也给了他几分好颜色,“已经彻底好了。”   陈文德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随即一扬眉毛,“晚上出去玩玩?”   茉喜登时来了精神,“玩?玩什么?”   陈文德抬手挠了挠短头发,“玩什么?这地方也没什么可玩的,窑子你不能逛,剩下的也就是听听书看看戏,我带你看戏去?”   茉喜立刻抬手摸了摸脸和头发,“那我得先洗把脸——多长时间没出过门了?你可算是肯放我出去见见风了!”   陈文德双手插进裤兜,背靠着门框盯着她看,“原来不放你,是怕你跑了。”   茉喜见屋内的铜盆里还有半盆净水,便直接撩水扑到了脸上,“现在不怕了?”   陈文德没言语,微笑着垂下眼帘,从裤兜里掏出了烟盒。将一根香烟送到口中叼住了,他慢条斯理地又伸了手,从窗台上拿过了火柴盒。茉喜再精再灵,在他眼中也是个黄嘴丫子的小雏,他自信能够哄得住她——当然,也不是百分之百的自信,如果茉喜当真要存心算计他,他怀疑自己也会招架不住。   茉喜很麻利地洗脸梳头,因为忽然意识到自己没有雪花膏和胭脂香粉,所以还忙忙地抱怨了几句,然后花枝招展地跟着陈文德出了门。这一回她坐上了汽车。   洪城县处处都比文县要小一点,戏园子也比文县的要简陋,但是聊胜于无,而且角儿们也真能唱几嗓子,唱得不说多么好,但也绝不能称坏。戏园子本身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上下分了两层,陈文德和茉喜坐在了上层包厢里,两个人先是装模作样地又看又听,片刻之后,他们因为实在是听不懂,所以一起露了原形。   “怎么还不打呢?”茉喜嗑着瓜子问,“就这么一直唱下去了?”   陈文德身子往下溜,伸长了两条腿,“打,等唱《大闹天宫》的时候就打了。”   然后他斜溜了茉喜一眼,溜的时候笑微微的,同时又带了点察言观色的意思。茉喜留意到了他的眼神,不知怎的,忽然觉得他这一眼有点可怜巴巴,想到昨夜他抱着自己坐了小半宿,她忍不住伸出手,大姐姐似的在他头上胡噜了一把。   陈文德挨了她这一胡噜,没有趁机找话说,而是转向前方继续看戏,身体向下又溜了溜,摆了个很舒服很安然的姿态。茉喜一直认为三十多岁是很大的年纪了,然而此刻她的目光扫过陈文德的侧影,忽然感觉对方偶尔也会有一点孩子气,比如现在。像孩子,也像小猫小狗,摸它一把,它就骨酥肉软地乖乖趴着不动了。   午夜时分,陈文德和茉喜回了家。   进门的时候,他们的姿势相当摩登,一高一矮互相挎着走。陈文德走腔变调地哼哼唧唧,哼的是一段老戏,茉喜进门之后见厢房的电灯还亮着,就扯起尖锥锥的嗓门,大声叫道:“小武,还没睡呢?明天你去戏园子里瞧一场大闹天宫吧!扮孙悟空那人功夫真好,跟头一翻一大串。还有个人扮哮天犬,逗死我了!”   厢房的房门开了,小武把脑袋伸出来,根本没理茉喜,直接问陈文德道:“司令,您这就休息?”   陈文德漫不经心地一点头,“嗯,休息!”   小武往正房送了两盆热水,一盆放在堂屋的脸盆架子上,另一盆摆到了卧室床前的地上。挽起袖子蹲下来,他不声不响地给陈文德脱鞋脱袜子。   陈文德端着茶杯喝了几口热水,然后抬头看向茉喜。茉喜站在窗前,正举着一面小圆镜左照右照,有点没心没肺的意思,仿佛昨晚要死要活的那一位不是她。   “哎。”他忽然开了口,“我说,明天给你找俩使唤丫头吧。”   茉喜放下小圆镜,转身面对了他,“不是有小武吗?”   陈文德低下头,看小武正在往自己的赤脚上撩水,对于自己的话,这小子是一点反应也没有。   “让小武伺候你,那是原来没办法。你活蹦乱跳的,我放个丫头她能看得住你吗?现在咱俩要做长久夫妻了,你既然成了我陈某人的太太,我就得给你太太的待遇。”   茉喜笑了,“哟,我成太太啦?那不成,我要明媒正娶,不能你动动嘴皮子,我就是你太太了。”   陈文德也笑了,“明媒正娶?怕我说话不算话,将来喜新厌旧?”   茉喜放下小圆镜,一扭身走向了堂屋,同时头也不回地答道:“你会喜新厌旧,我不会?我看我现在是越长越漂亮了,往后哪天要是嫌弃了你个老东西,我勾搭个小白脸撒丫子就跑,让你找都找不着!”   “我的姑奶奶,你可要点儿脸吧!这是娘们儿该说的话吗?”   “爷们儿能说,娘们儿就能说!”   “信不信我抽你?”   “哈,你敢抽我我就敢跑,我不跟你过了!”   “往哪儿跑?还找万嘉桂去?”   “哟,除了你和万嘉桂,世上没男人啦?”   隔着一道门帘子,陈文德和茉喜唇枪舌战,然而并没有真翻脸的意思。小武给陈文德洗了脚,又出出入入地换了几次热水,末了见这二位没有和平入睡的意思,便垂头关好房门,自回厢房去了。   在茉喜和陈文德斗嘴之时,凤瑶已经跟着万嘉桂到了保定。   万嘉桂在脸上的瘀伤淡化消失之后,官复原职、又是团长了。当然,是灰头土脸的团长,因为丢了至少两个县的地盘,并且还搭上了近百万发子弹。而之所以造成这样大的损失,原因竟是为了女人。孟师长认为即便那女人是未婚妻,万嘉桂身为军人,也不应该如此感情用事。   茉喜只看得到在家里吃吃喝喝斗斗嘴的陈文德,不知道陈文德在外面是如何地杀伐征战、锐不可当。几乎是在转眼之间,他的军队如同暴风一般席卷了八座大县城,其中一座县城,距离洪城县大概有三百里地,因为城高墙厚易守难攻,所以在花了极大代价攻克城池之后,陈文德下了命令,让攻城的队伍尽情抢掠了三天。   对于陈文德的残暴行径,新闻界已经骂得词穷。通过报章,凤瑶现在也对陈文德其人有了真正的了解。越是了解,越是心惊、越是痛不欲生,因为她把怀着身孕的茉喜扔给了个杀人魔王,想要去救,可又力不能及、无从救起。   军务,她是一窍不通,身为女子,她也没有去学去通的打算,她只是牵挂茉喜。她想象不出大了肚子的茉喜会是什么模样,她只记得最后一次见茉喜时,茉喜已经显得很憔悴。万嘉桂提起他和茉喜的关系,总是欲言又止,凤瑶想或许除了酒后乱性之外,他们之间还有别的故事。不过她懒得问也懒得想,起初恨死了万嘉桂,现在也不恨了。   她在书店里买了一本《文明育儿学》,带回家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这书很好,从怀胎开始讲,一直讲到孩子满月。这些知识茉喜一定是不知道的,所以她得提前学一学。   她想茉喜总有一天还会回来的,也许还会很早,也许那个时候孩子还没有生下来,自己多懂一点知识,兴许能用得上。   在读书读累了的时候,凤瑶也去问万嘉桂,问他什么时候能够打败陈文德。   万嘉桂看着凤瑶,很艰难地告诉她现在自己这一方落了下风,而且打不打,怎么打,他做不了主,他须得等候上峰的命令。嘴上说着话,他心里隐隐地有点不是滋味——从头至尾,凤瑶的态度其实都是不大对劲,她仿佛不知道什么叫做嫉妒。他和茉喜连私生子都制造出来了,她却是依然回护茉喜,只对着自己一个人开了火。   或许她不是很爱我,万嘉桂想。真动了感情的人,应该是像茉喜那样。   他后来从凤瑶口中得知,原来茉喜只有十五岁。回忆起自己十五岁时的光景,他想人在这个年纪,疯起来可以非常疯。他就是在十五岁那年跑出家门的,茉喜也在十五岁这年爱上了自己。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和茉喜坐在一起,对她讲讲自己的少年故事。两人比一比,看谁更疯狂。   可是,他又想,茉喜回来了,凤瑶怎么办?   凤瑶现在无依无靠,又是个有知识的女子,对着凤瑶,他说不出“二女共事一夫”的话来。   这天夜里,在距离凤瑶几百里外的洪城县内,热被窝里的茉喜忽然醒了。   在陈文德的鼾声中,她悄悄坐起身低了头,盯着自己的肚子看了半天。   方才,在睡梦之中,她猛地感觉自己的肚子里有东西动了一下,下意识地睁开眼睛清醒了,她清清楚楚地发现那东西又动了一下。   她吓了一跳,立刻没了睡意。捂着肚子思索了半天,她因为没有常识,所以十分惶恐,心想:“怎么还会动弹?还没生下来就活了?”   她有心推醒陈文德,陈文德毕竟是年长她十几岁,并且见多识广,想必在怀孩子这宗事业上也比她博学。但转念一想,她还是没敢。陈文德有点狗脾气,睡得正香不让睡了,他很可能在睁眼之前就开始大骂,大半夜的,犯不上点灯熬油地跟他吵架。   惴惴不安地躺下来,等到天亮之后,陈文德走了,茉喜问一个新来的大丫头:“小月,你说肚子里的孩子也会动吗?”   小月虽然还是个大姑娘,然而因为家中弟妹众多,所以一听这话就笑了,“能呀。我娘有我三弟的时候,就总说三弟爱踢人。”   茉喜听闻此言,十分心虚,暗暗地想:“这小赖子不会记了仇,以后天天都要踢我一顿吧?”   思及至此,她又摸了摸肚子。她不显怀,如今肚子依然是平坦的,纵然不像先前那样腰肢袅娜,但也绝无粗笨的征兆,头两个月她遭了罪,吃什么吐什么,如今也好了,重新地能吃能喝了。如果小赖子没在半夜一脚踢醒了她,她几乎忘了自己肚里还怀着个孩子。   她从来不提孩子,陈文德也不提。她知道陈文德看自己这肚子碍眼,因为肚里的孩子姓万不姓陈。可自从孩子有了动静之后,茉喜不由自主地,开始往它身上花心思了。   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长得像万嘉桂,因为还是觉得他好。相貌好,性情也好,无论男女,像了他都是只有好没有坏。   对于万嘉桂,她也还没有彻底地死心——心死不死,人是做不了主的,人若是能做主,世上就没有这许多痴男怨女了。茉喜嘴上提起万嘉桂,从来没有好话;心里想起万嘉桂,也是只有寒和冷。可是架不住夜里闭了眼,梦里会有他。   如此过了小半个月,茉喜发现自己好像是显出一点肚子了。   与此同时,她搬了家。新宅子是一所两进院落,她和两个丫头住后院,一班勤务兵住前院。茉喜前往本县最为摩登的理发馆,很大胆地将头发连剪带烫,自作主张地换了新颜。陈文德那天下午回家,迎面见了茉喜,登时一愣——茉喜的大辫子是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并非齐耳短发,而是一脑袋乌黑油亮的大发卷子。这大发卷子还不是陈文德常见的那种绵羊尾巴式的波浪长发,而是长度只到耳根,有条有理的短烫发。   陈文德感觉茉喜这个形象十分出奇,放在全县是独一份,送到北京城里大概也能出风头。出奇,同时又让他感觉不甚顺眼。因为茉喜不但换了发型,还换了一身藕荷色的单薄旗袍,又显胸脯又显屁股,脚上也蹬了一双高跟白皮鞋,堪称是集本县摩登元素之大成。洪城县内除了她之外,再有任何小媳妇胆敢穿成这样上大街,纵是丈夫不说话,婆婆也要一个嘴巴将其抽回家去。   陈文德不承认自己是感觉茉喜有点漂亮得过了分,只是无端地有些气急败坏,“我不在家,你一天到晚骚模骚样地浪给谁看?你瞧瞧这身衣裳,再紧一紧奶子就要自己钻出来了!挺着个大肚子穿成这样,你丢不丢人?”   茉喜正在家里顾影自怜,听闻此言,立时大怒,“放你娘的臭狗屁!说我之前也不照照镜子,先把你那裤腰往上提一提吧!拖着个大裤裆到处跑,你也不怕自己一个屁崩掉了裤子,把你那点儿好玩意儿全露出来晒太阳!”   此言一出,院内的两个丫头因为忍不住笑,所以一起躲进了房内。   陈文德不是闲人,没工夫在光天化日之下和茉喜斗嘴。匆匆进屋脱了马靴换了布鞋,他把汗湿了的军装上衣随手一扔,然后又快步走了出去。茉喜独自坐在堂屋里,也不理他,自顾自地翘了手指头涂蔻丹,又噘嘴叼了一根香烟,心不在焉地喷云吐雾。   这些日子,她不但学会了抽烟,还有了几分酒量。她没什么事情做,又不敢太闲着,闲了,就要忍不住胡思乱想。可她知道胡思乱想没有用,不能当吃也不能当喝,只能让她一阵阵地又想哭又想闹。她决定学着管住自己的身心——想要活着,想要活得好,不管着自己是不行的。   等到晾透了两只手的十只红指甲,她又给自己点了一根烟。食指和中指间夹了根纤细雪白的烟卷,她摆了个很玲珑的兰花指,然后起身扭了出去。穿着高跟皮鞋的双脚一前一后地走直线。没有人教她,她自己就会扭得风情万种,并且一步一步稳稳当当,绝没有崴脚摔跤的危险。   院子里没有人,纵是有,也无非是那两个言语无味的老实丫头。于是茉喜一路前行,走到前院喊道:“小武!”   前院站着两名副官,正在阴凉地里抽烟说话,冷不丁地见了茉喜,两人登时一起直了眼睛。与此同时,小武从房里推门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本旧书。抬头望向茉喜,他也愣了一下,随即平平淡淡地问道:“你有事?”   茉喜对着他一招手,“过来,给我念段书听听!”   小武顺手关了门,然后在副官们的注目礼中走向了茉喜。跟着茉喜进了后院,他俩和前院的副官一样,也在背着太阳的厢房门前坐下了。小武是席地而坐,茉喜今天穿了新旗袍,比较爱惜衣裳,所以在屁股底下多垫了个垫子。   单手抱着膝盖拢了旗袍,茉喜一边抽烟,一边说道:“念吧,挑个好故事念,要有意思的。”   小武将书翻开了几页,也不废话,直接就一字一句地读了下来。茉喜歪着脑袋侧耳倾听,听着听着就走了神,想起几年前凤瑶也曾经给自己读过一个故事,外国故事,讲的是男财主爱上了女教师,非常的长,无聊得令人发指,然而凤瑶说那故事世界有名,非要读给她听,结果她这听众呵欠连天,读书的凤瑶却是几度哽咽,真动了情。   想到这里,茉喜忍不住笑了一下。   没等她笑完,陈文德毫无预兆地又回来了。趿拉着布鞋走进后院,他背着手,停在了茉喜和小武面前。居高临下地望过去,他就见这两个人并肩而坐,近得快要贴到了一起,而茉喜一手拿着香烟一手拢着旗袍,旗袍下方露出一截子雪白的小腿,没穿袜子,脚背也是雪白的。一阵小风迎面吹过来,带着茉喜身上的脂粉香气,香得让人心猿意马。   陈文德没有立刻翻脸,只问:“你俩干吗呢?”   两人吓了一跳,登时一起哑巴了。   陈文德早就看茉喜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看人是直接通过眼睛往心里看的。茉喜的年纪虽然不大,可是一双圆溜溜水汪汪的吊梢眼终日里东一瞄西一溜,颇有几分水性杨花的意思,是个天生的小浪蹄子。小浪蹄子越长越大,近来是连烫头发带穿旗袍,也不管天气的冷热,白胳膊白腿全往外露,明显不是好浪。果然,今天让他堵了个巧,合着自己不在家,她和小武肩并肩腿挨腿,公然地卿卿我我,吊起膀子来了!   陈文德颇想照肚子给她一脚,可是脚指头在布鞋里动了动,他怕踢出人命来,没敢妄动。阳光明媚的晚春下午,温暖的空气中本来都有了几分夏日味道,然而陈文德站在院内,生生地让人感觉此刻已经黑了天。   目光阴森森地从茉喜脸上划过去,他背着双手转向了小武。小武早站起来了,垂手低头不言语,手里还攥着那本书。   对着小武伸出了一只手,他柔声问道:“看什么书呢?”   小武立刻用双手把书送到了他面前,而他接过书随便翻了翻,发现这书里密密麻麻的全是小铅字,倒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内容,是本讲述神怪故事的小旧书。   把书往小武怀里一扔,他随即又转向了茉喜,“我不在家,你倒是不寂寞,会给自己找伴儿了。”   茉喜也站起了身,心里知道自己方才和小武坐得太近了,看着不像话了。陈文德此刻这么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显然也是发作了疑心病。平常男人犯了疑心病,大不了关上家门打闹一场,生不出大事端;可陈文德不是平常男人,茉喜飞快地瞄了他一眼,就看他神情平静,然而一双眼睛像老鹰似的,恶狠狠地盯着自己,仿佛自己一句话说不对,他那边立刻就能动刀子杀人。   不动声色地做了个深呼吸,茉喜压下狂乱的心跳,随即踩着高跟鞋一昂首一挺胸,对着陈文德一甩满脑袋的大头发卷,“有话说话,挺大个老爷们儿,少阴阳怪气地跟我来这一套!小武是谁?小武是外人吗?我那天还骂他处处都听你的话、是你的灰孙子呢!不信你问小武,这话我骂没骂过?我从早到晚在这院儿里待着,想找个人说说话,不找小武我找谁去?怎么着?你以为我爱跟小武说话,我就是看上他了呀?我呸,你可真是瞧扁了我!”   陈文德刚才一直是强忍着不踹她,简直快要忍无可忍,然而听了她这么斩钉截铁的一番话之后,不知怎的,像在烈日天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凉水似的,虽然怒气尚存,然而不由自主地又有点舒服——他自己知道,这叫一物降一物。   他心平气和地板着脸,不把情绪往脸上摆,“小姑娘,够机灵啊。这就把自己给摘出去了?”   茉喜把两条细胳膊环抱到了胸前,因为是站在了台阶上,且有鞋跟助阵,所以并不比陈文德矮小许多,仰起脸也能平视对方,“摘出去?哼,你少往你脸上贴金了!你当我怕你呀?我连别人的孩子都敢怀,我怀了别人的孩子,你还舍不得让我走,你还得好吃好喝地养着我。你自己想去,是你怕我还是我怕你?说我唐茉喜偷勤务兵?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我上一个男人是留过洋的团长,你陈文德好歹也是个司令,就凭你二位的身份,我要偷汉子也得偷个将军大帅!小小的一个勤务兵,我还放不到眼里去呢!”   茉喜呱呱地连挖苦带冷笑,陈文德皱着眉头审视着她,两人一起忽视了旁边的小武。小武低头静听着茉喜的言语,茉喜口齿伶俐,字字句句全都说得清清楚楚。于是小武的脸上渐渐褪了血色,一只手紧紧地攥着那本书,太用力了,手指甲都成了青紫颜色。   他承认自己现在是很难过,虽然茉喜没说错,他的确只是个勤务兵,茉喜就算是要偷汉子,也偷不到他的头上去。   但他还是很难过。   茉喜损完了小武,开始对着陈文德开火,开火的时候她加了小心,因为撒泼和撒泼不一样,她须得既让陈文德知道自己的厉害,又不至于被自己骂急了眼。她还知道女人若是凶得巧妙了,比和颜悦色还招男人的爱。抬起白生生的小手,她伸出蔻丹鲜艳的食指,不轻不重地一戳陈文德的额头,“老不正经的!小武也信不过,我也信不过,你想信谁去?你气死我了!”   陈文德一把抓住了她的手,然后扭头看向小武,开口说道:“那我是委屈你了?”   小武轻轻地呼出了一口气,没回答。   陈文德对着正房房门一偏脑袋,“给你放半天假,进去找我的上衣,兜里有钱,自己掏钱出去逛逛吧。”   小武打了个立正,低低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迈步走向了正房。   茉喜见了,对着他的背影喊道:“多拿点儿钱,顺路给我买盒胭脂回来,上大铺子里去买,要最贵的、上面印着洋字的!还要两朵绒花,要大的,要红的!”   小武停下脚步侧过脸,没有回头去看茉喜,只一点头,然后继续走向了正房。及至他进了门,茉喜对着陈文德一挤眼睛,很亲热地小声笑道:“刚才说他是勤务兵,看不上他,不乐意了。”   陈文德不知不觉地和茉喜站到了同一阵线,小声答道:“那孩子是我从小养到大的,他不乐意也得忍着。”   茉喜扶着他的肩膀,低声又道:“刚才让他给我买东西,都没搭理我。”   陈文德笑了,“这地方能有什么好东西?过几天我派人去天津,你要什么,我让他们给你带回来。”   茉喜攥拳头打了他一下,“真的呀?你个贱种,不骂你一顿,你就不肯痛痛快快地告诉我好消息。”   陈文德抬手一指她的鼻尖,“笑了?又高兴了?”   茉喜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少烦我,家里数你最烦人!狗脾气,说翻脸就翻脸,要是换个女人在你身边,早被你欺负死了。走走走,进屋列单子去,我说你写。听说天津那地方可热闹了,什么洋玩意儿都有……”   她一边说,一边推着陈文德往房门走。这时候小武已经推门走了出来,见状就停在门口,为陈文德和茉喜高高地掀了帘子。茉喜进门时偷着向他飞了个眼,意在安抚,可是他面无表情,视而不见。 第十九章 绿野杀机   天气越来越热了,午后已经能听到知了叫。茉喜穿着一身水红色的单薄衫裤,坐在梳妆台前戴耳环。她那一头卷发,经了县城理发匠的妙手,已经由卷变直,成了个女学生式的齐耳短发,并且还剪出了一排厚厚的齐刘海。现在她已经很会修饰自己,天气热,她不施脂粉,只在嘴唇上点了一点胭脂,又将两只小小的珍珠耳环戴了上。衫裤都是宽宽松松的款式,喇叭袖子里面露出一段雪白的手臂;高跟皮鞋也不穿了,她换了一双柔软的绣花缎子鞋,鞋面上的花朵是小月绣的,绣的是两朵大牡丹,活灵活现得耀人眼睛。   起身对着镜子转了个圈,她迈步跑向了门口,脚步轻快,几乎就是连蹦带跳。身孕已经有五六个月了,她依旧是不大显怀。三步两步跑到院子里,她见到了正站在院内抽烟的陈文德。陈文德今天早上,因为不洗脸不刷牙不梳头,被她唠唠叨叨地骂了一顿,所以现在形象挺好,不但面孔洁净牙齿雪白,而且一头乱发经了小武的手,也变成了很利落的寸头。除此之外,他还换了一身崭新的斜纹布军装,马靴也是笔挺锃亮。天气热,军装上衣被他脱下来扔给了小武,他上身就只剩了一层白衬衫,衬衫的领扣没有系,下摆则是让他服服帖帖地束进了军裤里,宽宽的牛皮腰带拦腰勒紧了,显出了他结实的腰。   茉喜觉得陈文德打扮起来真是挺体面的,脸上就有了忍不住的笑意。陈文德闻声抬头见了她,也是一笑。及至她走到自己面前了,他抬手一拍她的头顶,“这个模样有意思,成小丫头了。”   茉喜扬手给了他一拳,“现在走?”   陈文德的大手顺着她的头顶往下滑,滑过肩膀滑过手臂,最后拉起她的手,躬身低头轻轻一吻她的手背,随即抬眼向她笑道:“走。”   茉喜跟着陈文德去了城外,不为别的,就为了散散心,玩一玩。   洪城县外有一片大草场,放在茉喜眼中就堪称是茫茫草原了。这一片地方种庄稼不行,长野草却是郁郁葱葱地一长一大片,乃是牛羊们的乐土。及至陈文德的军马一来,牛羊们自动地退避三舍,马们便鸠占鹊巢,留在此地不走了。   茉喜骑上了一匹小白马,起初还吓得大呼小叫,叫过几声之后就不叫了,及至陈文德再看她时,发现她已经能够扬鞭策马,自自由由地到处跑了。   陈文德驱马追上了她,高声问道:“不怕?”   茉喜逆风而行,满头短发一起飞了起来,露出了明净的额头和浓秀的眉毛,“不怕,这马可听话了!老陈,那边林子里有野兔子,你有枪,打一只我们回去吃!”   陈文德听闻此言,当场一勒缰绳,“茉喜,我带你打去!”   不出片刻的工夫,茉喜上了陈文德的高头大马。陈文德一手握着缰绳,顺势用胳膊护住了茉喜的腰身,另一只手攥了茉喜的手,茉喜的手中则是握了他的手枪,手枪沉甸甸的,幸亏茉喜有把子好力气,否则她的细胳膊简直快要被它坠得抬不起来。   “使劲!”陈文德一边往草场边缘的林子里冲,一边托着茉喜的腕子大声喊:“扣扳机……不用瞄准,手指头往下一搂就成!”   茉喜紧张地闭了眼睛,一横心一咬牙,当真扣动了扳机。一声震耳的脆响骤然惊动了林中野物,手枪的后座力也让她猛地向后一歪身。   陈文德眼疾手快,一把握住了茉喜的小手,“笨蛋,别晃!”   茉喜用肩膀灵活地向后一撞,正撞上陈文德的胸膛,“你才笨蛋,这玩意劲儿可大了!”   然后她定睛向前一望,“白吓我一跳,什么都没打着!”然后她又用肩膀向后撞了陈文德一下,“这回你别管我,让我自己打个鸟!”   陈文德勒住了马,顺势低头嗅了嗅她的头发,“那我得先教你瞄准。”   茉喜一晃脑袋,“不用学,我小时候使过弹弓,打麻雀一打一个准。”   陈文德哭笑不得,“这不是一回事——”   话未说完,他闭了嘴,同时下意识地一皱眉,后脊梁也竖起了一层寒毛。为什么说着说着忽然不说了?他讲不清楚,他只是冷不丁地有了感觉,感觉周遭的草木深处有内容。窸窸窣窣的响动此起彼伏,但,据他判断,绝对不是风声。   微微地张开嘴,他咬住了茉喜的几根发丝,同时意识到自己此刻是单枪匹马。他的卫士全被他留在了林子外的辽阔草场上,而司令带着太太钻了林子,凭着卫士们的机灵与眼色,是绝对不会、也不敢擅自尾随的。   “茉喜啊……”他发出了气流一般的轻声,“别说话,我们走。”   茉喜听他语气不对,下意识地要回头看他,可就在这一瞬间,陈文德一抖缰绳,同时口中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吆喝。胯下战马是跟着他跑过无数沙场的,已经通了人性,此时顺着他的指挥掉了头,它不嘶不鸣,撒开蹄子直接就往林外奔去。   与此同时,枪声响了!   枪是乱枪,四面八方的一起开了火。而在第一声枪响爆发之前,陈文德已经深深俯身,把怀中的茉喜压到了马背上。一只手挽着缰绳,一只手摸索着伸到背后,他在剧烈的马背颠簸中想要去摸挂在后腰上的一把驳壳枪——茉喜握枪的右手在慌乱中被她压到了怀里,一时间竟是抽不出来了!   然而未等他打开后腰上的手枪皮套,茉喜强行从胸膛与马背之间抽出了右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还不清楚,她只知道林子里埋伏了人,不止一个人,专为了要杀陈文德和她。不假思索地横伸出了右臂,她想也不想,径直扣动了扳机。   打一枪,转一下枪口,她用稀疏的火力打了个半圆,是否打中了人,她不知道,她只晓得自己不能坐以待毙,纵算要死,也要在死前吓唬吓唬敌人。扳机连着扣了几次之后,她发现枪里没了子弹。   正在此时,她的左手手指下意识地一攥,是陈文德将战马缰绳塞进了她的手中。陈文德一边左手握枪还击,一边腾出右手,从腰间取下了新弹夹。弹夹险伶伶夹在手指间,他伸长手臂,摸到茉喜右手的空枪。三下五除二地换了弹匣,他顺手一拉枪栓,为茉喜将子弹上了膛,“继续!”   茉喜一直紧握着手枪,如今得了命令,当即继续扣动了扳机。身下的战马忽然嘶叫了一声,一条马腿也向下打了个弯。陈文德急了眼,双腿用力一夹马腹,同时喊道:“伙计,别趴窝!”   战马摇晃着向上一蹿,随即东倒西歪地继续冲向前方。茉喜将胸腹完全紧贴了战马,同时左手攥紧缰绳,身体随着战马的步伐起起落落——非得这么着才行,否则凭着战马这个疯了似的跑法,非把她和陈文德一起甩下来不可!   正当此时,前方有了动静,是陈文德的卫队闻声赶了过来。战马冲破卫队的防线,癫狂一般向前直冲进了草场,失控一般地狂奔出几十米后,它踉跄着跪倒了。   茉喜手摁马背直起了腰,呼哧呼哧地喘着往下看,这才发现战马周身全是血,拎着手枪回头再往后瞧,她惊叫一声,因为看到陈文德面色惨白,周身也全是血。   “老陈!”她连滚带爬地扔了枪下了马,伸手要去搀扶陈文德,“你怎么样了?你受伤了?”   陈文德推开她的手,然后自己喘息着下了马。留守在草场上的副官卫士们围拢过来,七嘴八舌地又要调集队伍又要呼唤军医,而陈文德先是红着眼睛喘了几口粗气,随即歇斯底里地大吼道:“去!去抓刺客!跑了一个我杀你们十个!”   然后他瞪着眼睛,慢慢地转向了茉喜。   他此刻的表情十分狰狞古怪,两只眼珠子像是快要被他生生瞪出眼眶,染了大片鲜血的白衬衫则是变成了红白相间。   “小姑娘。”他轻声开了口,“胆子不小啊,枪法也不错啊。”   茉喜一愣,“我打着人了?”   陈文德冷笑一声,腿和肩膀都有些哆嗦。抖颤着转向面前众人,他这回的声音低沉了些许,“那片林子不算大,立刻调兵给我围住了它。刺客不出来,就放火烧山!”   然后他左膝一弯,身不由己地跪在了草地上。   一个时辰之后,陈文德回了他在洪城县的家。   军医把他从头到脚地收拾了一番,顺带手还给他做了个小手术——一粒子弹射进了他的左小腿里,不把肉割开,子弹取不出来。   除此之外,他的右肩膀和左胳膊也分别被流弹蹭了一下,没落下重伤,只蹭掉了他两块皮肉。可这两处皮肉伤没少流血,脱了衬衫一瞧,竟是个血肉模糊的光景。   像不知道疼似的,他自始至终不叫不骂,也不理人。及至军医等人告辞退下了,他这才坐起身转向茉喜,若有所思地问道:“那帮刺客,是不是万嘉桂派来的人?”   茉喜也换了衣服洗了头脸,遇险之时她被陈文德严密地掩护住了,除了右手背被马鞍子蹭破一块油皮之外,周身再无大碍。干干净净地坐在床边,她觉出了不对劲,“什么意思?你觉得我认识那帮刺客?”   陈文德阴阳怪气地笑了一声,“那林子,可是你让我进去的!”   茉喜听闻此言,登时心头火起,但是压着没有发作,针锋相对地也是一笑,“出城骑马,可是你的主意。”   陈文德看着茉喜,看了良久,脸上的怪笑渐渐退下去了,眼神也从锐利变成了可怜。向前微微地探了头,他很认真地又问:“真不认识?”   他越问,茉喜越怒。霍然起身走到陈文德面前,她高高地扬起手,一巴掌抽到了他的脸上!   “姑奶奶扇死你个狼心狗肺的老王八蛋!”她恶声恶气地开始骂,“我还帮你开了十几枪呢,你不记着我的好处,反倒怀疑是我骗了你去送死?姑奶奶要宰你,不会在林子里回手给你一枪?再说你拍着胸脯想一想,是哪个挨千刀的张罗着下午出城去骑马的?是你还是我?你自己说!”   陈文德挨了个大嘴巴和一顿臭骂,自己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他像被茉喜打蒙了似的,仰脸看看茉喜,随即低头攥了拳头,又用力地捶了捶脑袋。   “乱了……”他终于像一位真正的伤员一样,发出了一声虚弱的呻吟,“茉喜,我刚才是糊涂了……”   茉喜看着他,他一服软,她也就硬不起来了。   “你就是不信我!”她的声音轻了许多,“你放心,虽说开始的时候,是你逼我跟你好,可就凭着那天晚上我闹肚子疼,你能救我一命守我半宿,我就绝不会勾搭了别人来害你。你堂堂一个司令,总这么疑神疑鬼地发神经病,你丢不丢人?”   陈文德听到这里,垂下了头。很艰难地向后挪了挪,他让出了一块地方,又拉着茉喜的手,让她坐了下来。   抬手揽住茉喜的肩膀,他低声问道:“是不是吓坏了?”   茉喜一摇头,“不怕!身上背着个肉垫子呢,子弹来了也打不着我!”   说到这里,她的心微微一动,因为想起在那枪林弹雨的时候,高高大大的陈文德俯身下来,真把自己整个全盖住了。   “趴下歇着吧。”她转向陈文德,主动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别碰了后背上的伤。趁着天还没有很热,赶紧把它养好了。”   陈文德看了她一眼,眼神虚弱。随即乖乖地翻身趴了下去,他闭着眼睛低声说道:“茉喜,你别怕,今天是我大意了,以后绝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   茉喜起身扯过一床薄被,抖开了给他盖了上,“发生也没事,往我身上赖呗。你个不要脸的大赖子,等你好了,我再跟你算总账!”   这话说完,她的动作僵了一下,因为肚子里又有了动静。捂着肚子就近坐到了床边,她在心中暗想:“说姓陈的呢,又没说你。你个小赖子,跟着凑什么热闹?”   山中的刺客们经了陈部士兵的围攻,死了一些,逃了几个,余下的全被生擒了。   俘虏们经过严刑拷打之后,被陈文德下令拉去了大路口——洪城县只有有限的几条繁华道路,其中有一处十字路口,因为四周商铺林立,从早到晚总是人来车往,故而被人称为“大路口”。大好事与大坏事总是发生在这里,正月舞龙灯一定会经过大路口,秋后杀人砍脑袋,也是在大路口动刀子。   行刑那一天,茉喜躺在床上,正在喃喃地骂小赖子。她骂一句,小赖子踢她一脚,双方你来我往,隔着一层肚皮战斗不止。六个月的肚皮了,已经紧绷绷地鼓出了形状,虽然还是不很大,但茉喜偶尔跑跑跳跳,也能觉出自己的笨重来。茉喜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喜欢小赖子,可这个小赖子又让她隐隐地贼心不死,让她认为自己和万嘉桂之间还没有彻底地完。   正是躺得舒服清凉之时,陈文德进来了。   陈文德,在某些方面,和茉喜很相像,都有点铜皮铁骨的意思。茉喜对于皮肉伤,从来都是满不在乎;陈文德的小腿被子弹钻了个窟窿,可是一瘸一拐地拄着根手杖,他也并未因此少走半步路。伸手轻轻一拍茉喜的肩膀,他说了话:“宝贝儿,走,我带你去看场热闹!”   茉喜回头看向了他,“热闹?哪儿有热闹?大夏天的,我就看出了个热!”   陈文德低头对她招了招手,逗孩子似的笑道:“走,我给你出出气。”   茉喜莫名其妙地跟着陈文德出门上了汽车,走到半路才听明白,合着陈文德是要带她去看杀人。她虽然自诩是个胆大包天的女豪杰,然而也绝没有看杀人的瘾,当即就想让汽车夫掉转车头,送自己回家。可陈文德另有一番理论——自从在林中遇了偷袭之后,他一直有点灰头土脸。当着茉喜的面处决刺客,对他来讲,是个重振威风的机会。他要让茉喜知道自己的本领与手段,像一只焦虑的雄兽一般,他要在心仪的小小雌兽面前,血淋淋地生吞活剥几个敌人。   他还要让茉喜知道自己依旧是有权威有力量的,跟着自己,亏不了她。   大路口已经被士兵戒严了,铺子提前接了命令,有没有买卖都不许关门。士兵之外站了不少百姓,房顶上也趴着许多半大孩子,全都在紧张肃穆地等着看杀人。及至看到汽车开来了,汽车里又走下陈文德和茉喜了,观众们立时精神一振,无数双眼珠子一起转到了司令太太身上。   俘虏是十几名士兵模样的青年,因为全都受过了酷刑,所以气若游丝地跪在地上,全靠着一身五花大绑束缚了手脚。陈文德拄着手杖,先是叉开双腿站稳了,随即向旁一伸右手。一名副官立刻上前一步,毕恭毕敬地将一支手枪送到了他的手中。   把左手的手杖夹到腋下,陈文德望着前方一拉枪栓,将第一粒子弹上了膛。然后重新握着手杖支撑了身体,他侧过脸,对着身边的茉喜一挤眼睛,是个中年顽童要闹恶作剧的神情。   然后转向正前方的一名俘虏,他像打靶子练枪似的,抿嘴含笑扣动了扳机。   在骤然而起的枪声中,茉喜猛地一震,强忍着没有惊叫逃跑。一阵凉风吹过后脊梁,她能感觉自己满脑袋头发全竖了一下。和陈文德相处得久了,她几乎忘了对方的真面目。守着这样一个男人,永远都是伴君如伴虎,除非自己能永远把他降服住。可是,自己能吗?   有那么一瞬间,茉喜又想跑了——趁着现在自己能吃能喝,肚子也还没有大到碍事,赶紧跑,跑晚了,说不准哪天就也被陈文德给毙了。   枪声还在接二连三地响。陈文德换了一支手枪,专门瞄着人脑袋打,一打一开花。打到后来,他乐不可支似的,自己笑出了声音,茉喜横了他一眼,发现他此刻竟是春风满面,脸上红扑扑的,脑门都见了汗。   “疯子。”茉喜在心里想,“这是个疯子。”   茉喜乖乖地看陈文德一枪一个,打爆了所有俘虏的脑袋。观众们有些意兴阑珊,因为满拟着能看到一场血流成河的大砍头。不过不砍脑袋,枪毙也行,聊胜于无。   像只狮子或者老虎一样,陈文德抖擞皮毛,天气热,他的短头发中散发出了腾腾的血腥气。幅度很大地摇晃着转了身,他拖着他那条受了伤的长腿迈了步,姿态有些滑稽和狼狈,不过也相当的豪横,一路走得横冲直撞,所过之处,没人敢挡他的路。   茉喜若有所思地跟着他回到了汽车上,两条腿没受伤,却也有些哆嗦。她一直觉得自己就够横的了,吓得住债主,震得住校长,然而此刻见了陈文德这个真正的亡命徒,她喉咙发干舌头发苦,承认自己还是逊了好几筹。   一只滚烫的大手落在了她的膝盖上,陈文德转过身,直勾勾地盯着她笑问:“痛快了吧?”   茉喜眨巴眨巴眼睛,说话之前先在心里打了个草稿。然后抬手摸了摸陈文德的短头发,她开了口,“痛快个屁,吓死人了!他们是谁派来的?你到底有多少仇家?”   在她的小手覆到陈文德头皮上的一瞬间,陈文德一皱眉毛一缩脖子,很销魂又很疼痛似的吸了一口气,仿佛茉喜的柔情灼伤了他,“是孟国栋的人。明的打不过我,改玩儿阴的了。”   茉喜想了想,记得万嘉桂先前提起过一个姓孟的师长,说是他的顶头上司,对他很是提携。这个孟国栋,十有八九就是那位孟师长了。   像摩挲一头猛兽一般,她的手掌从陈文德的头顶往下滑,一直经过后脖颈,滑到了透着潮热汗气的后背上。   “回家弄点儿凉粉吃!”她毫无预兆地换了话题,“你也吃点儿,吃完了洗个澡,凉快凉快!”   陈文德一摇头,“下午我出趟门,你自己在家待着吧。”   陈文德一走便是许多天,再回来时,天已经热得不成了话。在知了声嘶力竭的叫声中进了门,他直奔后院去找茉喜。   茉喜站在院子里,头发经了理发匠的手,又成了弯弯曲曲的一脑袋卷子。耳朵后面掖了一朵不知品种的鹅黄鲜花,她穿着浅绿衫裤,一张脸汗涔涔的,白里透红。   陈文德一眼看到她,登时就笑了,一边笑一边走到她近前,伸了手一拍她的屁股,“腰呢?”   茉喜这几天不知是怎么了,肚子如同吹了气一般,一天大一圈。抬手一拧陈文德的耳朵,她本是热得心烦意乱,但硬逼着自己对他笑了一下,“好像你是什么细腰大美人似的。我就没腰,怎么样?你啊,不满意也对付着瞧吧!”然后她松了手,顺势又在陈文德胸前捶了一拳,“这些天你跑哪儿去了?把我和小武扔在家里,你又放心了?”   陈文德抓起她的手,低头看了看,然后噘嘴在那手背上亲了个响。抬眼对着茉喜一笑,他随即又放开茉喜背过双手,派头不小地一昂首一挺胸。   茉喜见了他这番做作,好奇之余,忍不住要笑,“肚皮收回去!你对我摆什么谱?”   陈文德抬手用食指一点她的鼻尖,然后诡谲地低声笑道:“傻姑娘,告诉你你也听不懂。总而言之,我要再进一步。你乖乖等着,等我带你回北京!”   茉喜的确是不了解他那一番事业,但是一听这话就明白了,“你、你要开打啦?”   陈文德恢复了昂首挺胸的做派,踌躇满志地一点头,紧接着又对茉喜一扬眉毛一挤眼,仿佛他与她之间有秘密、是亲人。 第二十章 小赖子   陈文德实在是等不了了。   他倒是还没有君临天下的雄心壮志,但总忘不了自己曾经一路打进北京,并且还在北京过了好些天舒服日子。那个时候京津两地的将军大帅们全成了他的手下败将,别说万嘉桂,就算是万嘉桂上峰的上峰进了京,只要说话不如了他的意,他也敢翻脸杀人。   但是后来,不知怎么搞的,他糊里糊涂地被人又撵出了北京城,让人杀了个丢盔卸甲。幸亏他是真有两把刷子,能够在死地求生。否则的话,他想,自己怕是就要恢复原形,又成个穷困潦倒的苦小子了——不对,三十多岁的人了,想当小子卖苦力混饭吃,都卖不了多少年了。   那么娇滴滴活泼泼的茉喜,肯定也没有他的份了。   陈文德越是思想,越是后怕,怕到一定的程度,他开始心急火燎地要反攻。这一阵子他把仗打得很顺,部下小兵们的士气十分高昂。趁着现在天气炎热不缺吃喝,他须得趁热打铁,马上打出个新成绩来。否则天气一冷,棉衣棉裤又是一笔大开支,况且,他没有白养着几万张嘴的道理,之所以给他们吃给他们喝,还不就是为了让他们给自己卖命打天下?   陈文德在家里和茉喜逗了几句闲话,然后扭头又去了司令部。在司令部内,他有一间专用的办公室。大剌剌地在办公桌后坐下了,他先是斜斜地将两条长腿架到了桌上,然后伸手一拉靠边的抽屉,抽屉里面摆着一封信,是他不在洪城县时,他的秘书给他放进抽屉里的。   信封上面字迹娟秀,是凤瑶的手笔。陈文德撕开封口抽出信笺,展开之后潦草地看了看,虽然里面有几个字是生面孔,不过大体的意思他能读懂。也没有什么犯忌讳的内容,无非是问候茉喜的生活起居,又告诉茉喜要多吃水果,不要跑跳,唯独最后一句话有点意思,说她和茉喜“将来必有相见之日”,让茉喜“保养身体,以待相逢”。   这话说起来也没什么毛病,可陈文德总感觉对方是话里有话,茉喜听了,一定能懂。所以慢条斯理地把信撕成几片,他划了根火柴,将它烧成了一缕灰,同时心想这白凤瑶还挺能写,自己烧了一封又一封,可她像唱独角戏似的,居然还能坚持着继续来信。看这劲头,仿佛是想二女共事一夫——有意思,万嘉桂有这么招人爱吗?   陈文德没心思琢磨这些儿女情长的琐事,虽然他偶尔也感觉茉喜那大肚子很碍眼。在茉喜喝药喝得死去活来之前,他一度有意照她的肚子踹出一脚,把她踹干净了,再娶进门。   这年的夏天特别炎热。茉喜糊里糊涂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小赖子除了每天必要踢她几脚之外,再没给她添过任何痛苦。   她自己也不甚痛苦,除了隔三岔五会像犯急病似的,冷不丁地想起凤瑶和万嘉桂。她憋着一股子火,想要对着凤瑶胡搅蛮缠横闹一顿——活到十六岁,除了凤瑶,谁还肯无条件地惯着她?茉喜心里清清楚楚,反而故意地要欺负欺负她。   和凤瑶闹完了,就该轮到万嘉桂了。如果再见了面,她想自己一定要心平气和,不谈情不谈爱,就和他谈谈自己肚里的孩子。他有情也有爱,可那情爱是留给凤瑶的,和她没关系。事到如今,她看出来了。   茉喜不常犯病,在身心安然的时候,她会像个花枝招展的浪丫头一样,带着几个小勤务兵出门骑马,不往远走,至多就到城边子一带溜溜。小勤务兵中也有小武一个,小武现在好像越发地懒怠理她,她支使他,他动;她不支使他,他像个鬼似的,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方,永远不主动言语。   他不理茉喜,茉喜也不理他——茉喜还没有撩男人的瘾头,而且本来也不是特别喜欢和他扯闲篇。不过有一次,茉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忽然扬鞭策马直冲出了城门。结果还没等她的马撒开蹄子狂奔,一股疾风掠过身边,正是小武催马越过了她,一勒缰绳拦住了她的去路。   板着他那张白净寡淡的年轻面孔,他目露精光,语气却冷淡,“干什么去?”   茉喜被他问愣了,方才那一刻她的确是不假思索地要跑。可是,正如小武所问的,纵是真跑了,又能“干什么去”?   怔怔地抬眼望着小武,她微微张了嘴,露出了一点茫然稚弱的傻相。小武紧紧攥了缰绳,一眼不眨地也紧盯着她。这一刻,她的眼中有雾气弥漫,他的耳中有大风吹过。一个看不清,一个听不清。   片刻过后,茉喜回过了神。口中吆喝着打马掉头,她很自觉地回了城内。马蹄子经过之处,行人全都自动地作了后退,因为没人敢冲撞司令太太的骏马。茉喜爱这威风,但是,并不想当司令太太。   及至天气由热转凉之时,茉喜的肚子大到了一定的程度,她骑不得马了。   身手灵活的时候,小武带人看管着她,不许她由着性子野跑。如今她真要安安稳稳地在家高卧了,陈文德这天回了家,却是急三火四地让她收拾行李,跟他马上出发。   茉喜傻了眼,也不用大丫头帮忙,亲自展开包袱皮,把自己那些五光十色的好衣裳一件一件叠上去,“怎么说走就走?我在这儿好容易住惯了,你又要把我送到哪里去?”   陈文德连着半个月没回家,如今回了来,他不但恢复了新年时期的邋遢形象,并且脾气很爆,“让你走你就走,老子还会害了你不成?行了行了,这又不是搬家,你那些破玩意儿就别全带了!”   茉喜避其锋芒,没敢吭声,单是抢着将一枚蝴蝶发卡别在了头上。然后她拎着一只小包袱,小武抱着一只大包袱,两人跟着陈文德急走向外,直奔了门前汽车。撵着茉喜钻进汽车,陈文德弯腰跳上去往她身边一坐,眼看小武也在副驾驶座上坐稳当了,他便一边关严车门,一边粗声大气地吼道:“卫队跑到哪里去了?”   汽车夫发动汽车,忙里偷闲地回答道:“报告司令,卫队还在司令部。”   陈文德一挥手,“开司令部!”   然后他又对着正前方喊道:“武治平!”   陈文德一旦连名带姓地喊小武了,就说明他有了紧急事情要交代。小武立刻回了头,迎面正视了陈文德的眼睛。   陈文德告诉他道:“我没工夫陪着你们走,所以咱们还是老规矩,你护着她!听见没有?”   小武无言地一点头。   陈文德一巴掌将他的脑袋扇向了前方,然后转向茉喜,虎视眈眈地瞪了她好几秒钟。最后忽然疲惫地一笑,他的声音低了几分,“别怕,没大事。这两天仗没打好,我给你换个安全地方。”   茉喜也笑了一下,“我没怕。”   陈文德又道:“不是万嘉桂的兵。”   茉喜答应了一声,“嗯。”   这个时候,汽车停了。陈文德又看了茉喜一眼,然后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车外乱哄哄地站了一大群军官,见陈文德来了,便一起立正敬了礼,然而陈文德单从里面挑出一名青年,茉喜隔着车窗玻璃向外看,认得那青年似乎是陈文德的卫队长。   陈文德对着青年长篇大论了一番,说得青年连连点头,及至听到了最后,青年对着车内的汽车夫做了个手势。汽车夫一言不发地发动汽车,掉转车头又上了路。   在一队骑兵的护卫下,汽车开向了城外。起初还有路可走,开着开着就进了山。茉喜连骑马都不怕的,如今却是被汽车颠了个七荤八素。单手护着自己的肚子,她隐隐感觉里面作了痛,那小赖子也有了一点手刨脚蹬的意思。但是车里有的只是两个小伙子,其中汽车夫完全是陌生面孔,小武倒是熟悉,可让她揪着小武喊肚子疼,她一时间还是有点开不了口。再说喊了又能怎么样?小武再聪明伶俐、识文断字,也不可能身怀妇科绝学。   于是蜷起双腿蹬着座位,她半闭眼睛斜靠了车门,胳膊腿儿聚拢着护卫了她的大肚皮。她屏了呼吸忍了痛,低声下气地和小赖子打商量,求它好好的乖乖的,千万别在这个时候耍把式。   然而小赖子平时受尽了她嘀嘀咕咕的臭骂,如今总算有了兴风作浪的机会,茉喜不拿它当自己的骨肉,它也不认茉喜是亲娘。茉喜自觉着像只垂死的大肚子蝈蝈,细胳膊细腿颤巍巍地快要调动不起。额头一层一层地往外渗冷汗,她用结实细白的牙齿咬了嘴唇,一双眼睛盯着小武的背影,她的睫毛和手脚一起颤——她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上次吃药打胎,她疼得小死了一场,死里逃生之后,她早忘记了当时的苦楚,结果今天可好,那份痛苦加了倍,卷土重来要活吞她了。   几次三番地,她微微张嘴吸进了一口凉气,想要向小武求一声援。小武再不爱搭理她,她再不爱搭理小武,两人朝夕相对地过久了日子,她看小武也比看别人亲。可是硬生生地将一声呜咽咽了下去,她不知道自己这第一句话该怎么说。   “也许没事。”她暗暗地告诉自己,“不都说是十月怀胎吗?这小赖子可还没满十个月呢。”   她下意识地攥了拳头,涂了鲜红蔻丹的尖锐指甲深深陷入了掌心肉里,她疼了,同时也感觉过瘾,仿佛把疼痛从肚子里转移到了手心中。恶狠狠地咬紧了牙关,她在心里又骂起了她那块作怪的骨肉:“你个天打雷劈的小赖子!你再闹?你再闹?闹掉了也是你死,不是我死!没了你,我更轻省,横竖你也是个没爹的货!你闹吧,你敢出来我就敢脱裤子!我不挡你的路!你个臭小赖子!出来找你亲爹去吧!”   然后她开始污言秽语地骂起了小赖子的娘,自己把自己骂了个狗血淋头。她越骂得凶恶,肚中越是疼得厉害,沉甸甸的圆肚子仿佛揪了她的五脏六腑,一坠一坠地往下悠荡,坠得她血都不流了,腰杆都要塌了。   正当此时,前方的小武忽然回了头。睁大眼睛望着茉喜,他望了能有四五秒钟,随即也不出声,直接起身向后转,如同练过柔骨功一般,居然又伸胳膊又伸腿地越过座椅靠背,大猴子一样跌跌撞撞地从前挪到了后。在茉喜身边坐稳当了,他开了口,“你怎么了?”   茉喜轻轻地吐出了一口气,仿佛舍不得似的,这一口气被她分着吐成了几小段,然后对着小武张开嘴,她忽然有些含羞带愧——平时也未见得她有什么高风亮节,到了紧要关头,她反倒自觉了,仿佛怕自己一个不慎死了,臭了人家的地;更怕人家以为她要死了,再不肯给她一口饭一口水。   “肚子……”疼痛最是耗人元气,一贯吱哇乱叫的茉喜,此刻只剩了一口悠悠的凉气,“没事……有点儿疼……”   小武瞄了前方的汽车夫一眼,见对方正在全神贯注地从山林里硬开出道路来,便收回目光转向茉喜,伸手攥住了她的一只腕子。   攥住之后收紧了手指,他犹豫了一下,随即将另一只手也伸了过去。一点一点地把茉喜拖拽到了自己身边,他俯身把一条手臂伸到了她的腿弯下。轻轻地把茉喜拦腰抱到了自己的腿上,他低声说道:“你就当我是你的垫子。”   茉喜紧闭了眼睛也紧闭了嘴,把仅余的一点力量全调动起来了,一口气接一口气,她逼着自己喘,腰和肚皮全是邦硬的,仿佛身体中间这一段已经化成了石头,说裂就能裂,说碎就要碎。茉喜不知道这算是哪一种程度的疼痛,她只知道自己得喘气,只要有气,就不会死。   小武一手托了她的后背,一手拢了她的双腿,汽车还在疯了一般地颠簸,他极力地想要托抱起她。大腿上面隐隐的有了潮湿暖意,他没有低头去看,只不动声色地抽了抽鼻子,嗅到了慢慢腾起的血腥气。   汽车夫从后视镜中扫了小武和茉喜一眼,扫过一眼之后就不扫了,因为前方根本就没有路,为了能够无中生有一样地穿越山林抄近道,他的两只眼睛已经快要不敷分配。   小武感觉自己的手臂快要僵硬成了铁铸的物事,他天生是个单薄身量,一身的力量十分有限,可此刻他硬生生地托起了茉喜,竟能长久地纹丝不动。   但是,茉喜的鲜血还是越流越急了。   偏偏她还穿了一身鹅黄衫裤,是最嫩最明亮的黄,嫩过雏鸟的嘴丫子,亮过明月与太阳。鲜血从她的裤裆开始往开了漫,一直漫过她的大腿与小武的大腿。脱力一般地把脑袋向后仰过去,她长久地不言不语,人生大事只剩了一件,就是喘气。   “你是不是要生了?”小武战栗着开了腔,“说话,是不是要生了?”   茉喜张开了嘴,将一口似有似无的微弱气息吸入呼出,喉咙里嗬嗬地轻响了几声,她抖着苍白的嘴唇,耳语一般地说了话:“不知道……没生过……不知道。”   口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了出来,她瞧着倒像是比小武更镇定,“不怕……过会儿就好了……”   小武死盯着她,一身的力气全运到了手臂上与眼睛里,“要生你就生!”   茉喜现在是彻底发不出声音了,可还勉强坚持着做口型,要和小武有问有答:“没到日子呢……”   小武的眼睛开始发红,白眼珠像是染了茉喜的血,“傻子!你不知道还有早产这一说吗?”   茉喜的脑袋后仰到了极致,细白颈子弯折着露了喉咙,显出了薄薄皮肤下青紫的小血管,“不能……不能……”她依旧是只有口型,非得最亲近的人才能读懂她的言语,“我身体好,我没事……”   小武知道她是没有知识的,所以不再和她废话。可他虽然平时手里总拿着本书,但书里也没有教过他怎么伺候女人生孩子。车厢内的血腥气味越来越浓了,茉喜偏又不哼不叫,是老老实实沉甸甸的一块肉,脑袋随着汽车的颠簸一晃一晃,垂下去的胳膊与小腿,也是无知无觉地一晃一晃。   忽然间,小武出了一身冷汗,声音很轻地开了口,他对着茉喜说道:“你可不能死啊。”   茉喜,像个老姐姐似的,昏昏沉沉地哼了一声,又耳语一般地答道:“不怕,没事……不死……”   正当此时,汽车猛然做了个急转弯,小武下意识地紧紧抱住了茉喜。而汽车冲锋一般地碾过草茎冲上高地,随即骤然平稳下来,却是汽车夫瞧准时机,把汽车开上了最近的一条土路。   土路再简陋也是条正经道路,小武只感觉整辆汽车向上一昂又一落,和方才相比,这一回就算是落到了平台上。慌忙低头再去看茉喜,他没有眼泪,只有热血一阵一阵地涌入头脸,让他的眼睛都发烫,挣命一般地大喊出声,他气冲冲的,像是要呵斥她,“路好走了,你可别死!”   然而茉喜没有再作回应。她悄悄地疼,疼到极致,又悄悄地失去了知觉。   小武低头看着她,看一会儿,对她轻轻地摇一摇颠一颠,冷风在心头席卷而过,他想这不是完了吗?这个女人,可不是彻彻底底地要没了吗?   他知道她活着也没有自己的份,但是,他宁愿只旁观,只旁观也没怨言。   然而在下一秒,茉喜在喉咙里很轻很弱地咳嗽了一声,一口气咳嗽出来,她昏昏沉沉地又活了。剧痛如同麻绳,五花大绑着她,紧缠了一路,直到此刻才稍稍地给她松了绑。她抓紧时间喘了几口气,意识到自己还在流血。冷不丁地笑了一下,她半梦半醒地想:“好嘛,第一次生孩子,就生到人家黄花大小伙子的怀里去了。这么丢人现眼的事情自己都干得出来,说起来也是一奇,往后光着屁股上大街,都不用羞臊了。先是让仇人弄过去翻来覆去地睡了好几个月,又在个大小伙子怀里下了崽子,这么个娘们儿,万嘉桂还能要?给我我都不要!”   想到这里,她忽然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很滑稽,竟是醉酒一般地又笑了一声。笑过之后,她闭了眼睛,神情彻底地恍惚了。汽车停了,她不知道;满裆满腿血淋淋的小武抱着她下了汽车,一边往他们的新落脚处奔跑,一边扯着破锣嗓子狂喊医生,她也不知道。   她的灵魂在梦里游荡,看见凤瑶教她识字,怎么教也教不会,气得凤瑶面红耳赤;她又看见自己趁夜翻墙要出门,心里知道墙那边会有万嘉桂,可是翻了一道墙又一道墙,却是始终不见他的踪影。最后,她居高临下地飘在半空中,看到了床上的自己。自己鼓着大肚皮仰面朝天地躺了,从裤腰往下全是红淋淋的热血,鲜血向上染了小半截衫子,向下染了她雪白的洋袜子,和她脚上的红绣鞋红成一片。一个老婆子带着两个妇人跑了进来,老婆子一边跑一边挽袖子,妇人们则是拎着家什和热水。茉喜看到这里,恍然大悟,这才想起床上那人是真的自己——自己流尽了鲜血,快要死了。   她怕了,吓得魂飞魄散。回头向后望,她发现自己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身后也是茫茫无尽的虚空。惶惶然地伸出一只手,她哭了,第一声喊的是凤瑶。不喊凤瑶喊谁去?只有凤瑶永远不跟她一般见识,永远惯着她。朦朦胧胧的,虚空迷雾之中显出了凤瑶的身影,凤瑶静静地望着她,庄严冷淡,是天女、是菩萨。任凭茉喜如何呼唤,她若隐若现地端立于雾中,就是不肯走到她近前去。   于是她急了,急得又哭又骂:“你傻站着干吗?过来呀!你傻啊?过来呀!”   喊到这里,她开始跺脚号啕,“万嘉桂呢?让他也来!你们两个忘恩负义的,我救过他也救过你,现在你俩凑成两口子,不管我的死活了?”   然而凤瑶依旧不言不动,甚至微垂了眼帘,不肯看她。于是茉喜红着眼睛向前冲,要去抓她打她,可周身的力气刚一调动,她猛地睁了眼睛,眼前的景物瞬间鲜明了,周身的疼痛也瞬间清晰了,她张开嘴,听自己发出了一声刺耳的锐叫。   锐叫之下,是妇人温柔絮叨的抚慰声音,还有老婆子心平气和的指挥声音。仿佛是有人在她耳边说话,赔着小心让她这样那样,可她全听不清楚,因为疯了一样直着喉咙叫,几乎要把自己震聋。汗水和泪水一起糊了她的眼睛,这样稠的汗与泪,几乎快要黏成了血。   房内的妇人和婆子听了她的嗓门,一起松了口气。趁着她身体还有热气,还有力气狂呼乱叫,老婆子下了狠心,两名妇人也一左一右摁住了她!   老婆子几乎是从茉喜肚子里掏出了个孩子!   茉喜的肚子一直不很大,从她小圆锅一般的肚腹中,老婆子拽出了个猫崽子一样的赤红活物。这活物血淋淋脏兮兮,起初也不动弹、也不呼吸。老婆子一剪子剪断了脐带,然后倒提了猫崽子,照着后背啪啪拍了几巴掌。几巴掌过后,猫崽子张开形状模糊的小嘴,发出了一声比猫叫更细的啼哭。哭了几声,猫崽子像一团红肉似的,又没动静了。   茉喜瞪着眼睛张着嘴,听见有人在自己耳边喜气洋洋地说话,说的是什么,她没听清楚。但是调动周身最后一点力气,她硬着舌头问道:“生完了?”   有人在她的视野边缘微笑点头——仿佛是点了头。于是她把眼睛一闭,沉沉地呼出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呼出去,她只感觉自己向上一飘又向下一沉,一沉沉到了黑暗中去。   茉喜昏了过去,也或许是睡了过去,一睡便是睡了个天昏地暗。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她醒来的时辰,门外正在开晚饭。她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界,但房屋总归是大同小异,隔着紧密的门缝窗缝,她嗅到了热气腾腾的肉香——一点掺杂也没有的,纯是大块五花肉的香。   她想咽口唾沫,然而嘴里又干又涩,舌头和上牙膛黏成了一体,于是她又想坐起身,可是力气顺着脊梁骨往下走,走着走着就没了影。斜过眼睛向下看,她发现自己的大肚子消失了。和大肚子一起消失的,是她的精气神。宛如一只被人掏空了的破口袋,她现在就只能是瘫在这里不动。   “生完了。”她想,“我也没死。”   这两个念头让她隐隐感到了快活,好像大事做成一件,包袱也甩掉了一个,等她日后恢复好了,又是个轻手利脚的好身体。来日方长,她的世界还大着呢。   正当此时,房门忽然开了。   像见了救命星一般,茉喜立刻转动眼珠望向了来人。来人是个胖壮洁净的妇人,红脸膛,笑呵呵地很面善。见茉喜睁圆眼睛看着自己了,妇人吃了一惊似的一拍巴掌,随即高声大气地笑道:“太太,你可算醒了!中午见你还是睡,这院里的人都悬了心,又不敢叫你,怕你睡不足。”   说完这话,她像有读心术似的,无需茉喜出声,她自动地转身出门,片刻之后端回了一碗热水。碗已经是小碗,妇人偏还用小勺子舀了热水一点一点地喂给茉喜喝。水热得正好,温暖地滋润了茉喜的口腔。她的舌头渐渐恢复了温度与柔软,费力地吞咽了几小口热水,她这回再张嘴,就能发出声音了。   “我没事吧?”她问那妇人。   妇人笑道:“太太算是过了一道生死关,过来就没事啦。”   然后她不等茉喜问,继续笑道:“还没给太太道喜呢,太太真是有福的人,头胎就得了个大儿子!”   茉喜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生了个儿子,而且听妇人这意思,儿子虽然早来了两个月,却还是活着的。少在娘胎里待了两个月,落草之后也能活?她漠然而又疲惫地想:“有意思。”   然后,她想起了更重要的事情,扭头看着那个妇人,她哑着嗓子说了话:“我饿了。” 第二十一章 一寸忧,两分柔   茉喜喝了一碗带着蛋花和瘦肉末的稠粥之后,就能自己挪蹭着坐起来了。   她觉出自己是光着屁股的,想要低头瞧瞧自己的下身,可未等掀开棉被,妇人就慌忙扶着她重新躺了下去。听了那妇人几句劝告之后,她才明白过来——自己刚生了孩子,现在该坐月子了。   她没想起自己那儿子来,单是想喝一口凉水,因为在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在被窝里焐出了一身馊汗。然而凉水她也不能喝,司令太太的月子,须得是百分千分地加小心才行。茉喜从来没听陈文德喊自己太太,也从来没拿自己当个太太,如今听了那妇人对自己的称呼,她觉得挺新鲜,但是并不得意,因为陈文德脾气太爆,不是她理想的人生伴侣。不过不理想也没关系,她在各方面都能凑合。况且陈文德虽然没给她金山银山,但也没缺了她的绫罗绸缎金银首饰,也没真薅着头发揍过她。上半年她吃药堕胎吃了个死去活来,他还搂着她坐了半宿;她挺着个大肚子行动不便,他也连着两个多月没在床上纠缠过她,这么个老陈,也就算是够意思了。   只是不知道陈文德现在是在哪里。茉喜把他的坏处全放下了,单是一桩桩一件件想他的好处,越是想,越觉得他好。最起码,他对自己是有几分真情意的。   在又喝了一大碗鸡汤之后,妇人把茉喜的儿子抱过来了。   茉喜穿着一层小夹袄,身上严严实实地裹缠着棉被,自下向上只露了个脑袋。扭过头望着妇人手中的小襁褓,她吓了一跳,因为感觉襁褓里的婴儿没脸没皮,周身红赤赤的,轻描淡写得只有一点五官雏形,拳头大的小脑袋说不出是个什么奇形怪状,更要命的是,他裸露出的小手小胳膊居然还带着一层细细的长毛。   茉喜怀疑自己是生了怪胎。但是生怪胎毕竟不是什么体面事情,所以当着妇人的面,她没敢多问。妇人说小少爷运气好,隔壁邻居家的小媳妇正好也在奶孩子,昨天今天便捎带着也喂了少爷几顿。然后她又笑问茉喜,问司令太太这孩子是自己喂养,还是另去找个奶妈子?要是找奶妈子,那可得等,不是说找就能立刻找到的。要是自己喂养呢,那就得早早地把孩子抱到怀里,让他自己找了奶头吮吸,吸着吸着奶就出来了。   茉喜听闻此言,不以为然地吁出了一口气,心想我都被他折磨成这般模样了,我还得喂他奶吃?臭小赖子,我上辈子欠了他的?   思及至此,她又看了那孩子一眼,怎么看怎么感觉这孩子没长齐全。她打算让妇人把孩子抱走,管它猫奶狗奶耗子奶,随便找口吃的喂给他就是。这样的破孩子,放到大杂院里,非由着他自生自灭不可,如今生在这么好的地方当“少爷”,算他狗命大了!   然而未等茉喜出声,门外忽然起了一阵喧哗,她凝神一听,竟是陈文德来了。   陈文德大步流星地走到房门前,一脑袋乱发油腻腻得擀了毡,脸上胡子拉碴,嘴里叼着半截香烟。双手各拎着一只大食盒,他咣地一脚踹开了房门,夹着凉风冲了进来,“茉喜,生啦?”   妇人见状,慌忙过去关掩了房门,随即托着那个轻飘飘的小襁褓撵上了陈文德,赔着笑容说道:“恭喜司令,太太给您添了个大少爷!”   陈文德没看她,直接不耐烦地一晃脑袋,“滚你娘的!”   妇人一愣,回头看看茉喜,见茉喜也是没有表情,便胆怯怯地推门退了出去。陈文德弯腰放下大食盒,搓着双手走到了床前。俯身对着茉喜一笑,他伸手摸了摸茉喜的脸蛋,“是不是提前了?我刚听小武说,是那天汽车太颠,把孩子硬给颠出来了。”   茉喜忽然感觉陈文德和凤瑶一样,也是可以惯着自己的,便委委屈屈地低声说道:“这回可遭洋罪了,比吃药那次还疼,差点儿活活疼死我。往后我可再不生了,我还没活够呢!”   陈文德深深地低了头,在她面颊上亲出了响亮的一声,“一回生,二回熟,还能总遭罪?”   然后他直起腰,居高临下地对着茉喜又笑道:“好,这孩子既然出了你的肚皮,和咱们就没关系了。我呢,好人做到底,也不拿孩子当人质,哪天我派个人过去,把孩子交给万嘉桂也就是了。”   茉喜一听这话,忽然有点傻眼——原来那一身长毛的猴崽子丑归丑,可自己今天若不多瞧他几眼,过几天他可就要离开自己了,自己再想瞧,也瞧不到了。那猴崽子再讨人厌,再折磨人,也是她怀了八个多月的一块骨肉,真要是说送走就送走,她若有所失一般,心里不由自主地空了一下。   下意识地没接这个话头,她另起题目问道:“你到底在打什么仗?不是你打别人吗?怎么打到后来,反把自己打跑了?”   陈文德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弯腰揭开了食盒盖子,从里面端出了一只沉甸甸的大碗,“爷们儿的事你别管,不缺你吃不缺你穿,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我从外面馆子里给你弄了几样好菜回来,你是现在吃,还是等会儿吃?”   茉喜一闻着饭菜香气,立刻挣扎着坐起了身,“把碗筷给我,我先吃几口垫垫肚子。”   茉喜从来没吃过这么滋补的一顿饭。   平心而论,这顿饭并不讲究,好处只是油大肉多,符合陈文德心目中“好菜”的标准。然而在饮食一道上,茉喜和陈文德乃是一对知音。油汪汪的米饭伴着切薄了的肉片,中间夹着碎青菜,被茉喜一勺一勺地塞进嘴里,吃两口,就着陈文德的手,她再喝一大口滋味浓厚的热汤。她本是个被老婆子掏空了的皮囊袋子,可是饭菜热汤一点一点地进了肚,她的嘴唇油润润的有了厚度,面孔也显露了一层淡淡的血色。一侧肩膀倚着陈文德的胸膛,她吃着吃着,忽然鼓着腮帮子扭头看了他,“我给别人生孩子,你也伺候我?”   陈文德抬手撩起了她汗湿了的额发,鹰鹫一般的两只眼睛竟然闪烁了柔和的光,“这回家里没外人了,以后对你再好点儿。”   茉喜咽下了口中的肉与饭,“娘胎里的孩子你也嫌?”   陈文德立时瞪了眼睛,“我自己的孩子我就不嫌!你怀十个我都不嫌!可你下的那个玩意儿跟我有关系吗?你前头那些臭不要脸的滥事,我怕我管不住我的脾气,我从来不提!你可好,故意挺着个肚皮在我眼前晃,生怕我想不起来!你个小娘们儿,往后再敢对别人松裤腰带,老子一枪毙了你!”   茉喜看他越说越激动,竟是有了点要发疯的意思,要放先前,她会对着他连打带骂带飞眼风,摆出妖冶泼辣的模样哄他。可是今天,她不知是身体太虚弱还是怎的,竟然会是无比地心平气和,也不怕,也不怒。   低下头凑向陈文德手里的大碗,她又喝了一大口汤,然后低声说道:“我知道你对我有真心,真心对我好的人,骂我打我我都不在乎。”   陈文德仿佛没料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扭头盯着她看了片刻,他沉着脸质问道:“换招数了?跟我来软的了?”   茉喜把吃空了的大海碗向他一递,“贱种,听不得一句好话。给我端碗水来,我漱漱口。”   陈文德定定地凝视着她,毫无预兆地,他笑了一下,随即接过大海碗,起身出门叫人送来了热水。   送热水的人是小武,端着一大壶开水进了门,他飞快地瞥了茉喜一眼。这一眼看得很深,是要把茉喜印入眼中,出了门闭上眼,再慢慢地细看。   有陈文德在,他也就剩这么一点福分了。陈文德没有特别地提拔栽培过他,可他知道,在陈文德眼里,他和别人不一样。陈文德是个手中散漫的人,又没正经妻室,偶尔得了点让他舍不得丢的好东西,他必让小武给他收着,得了金银珠玉,是这样;得了茉喜,也是这样。小武到他身边时还是个孩子,他把小武养育成人,百分之百地信任小武,虽然也吃过一次小武与茉喜的醋,不过他一贯是说翻脸就翻脸的狗脾气,只要别动枪,便全只算是小打小闹。   茉喜没有留意到小武那刀子似的一眼,她只有在闲极无聊之时,才会想起来找小武聊聊闲话,也承认小武是个亲近人,可是她对他,始终就是不留意。   仿佛茉喜生的不是孩子,而是一块心病。陈文德脏兮兮地在茉喜身边挤着躺下了,枕着双手扭头看茉喜,心里清清静静地很舒服。茉喜也是仰面朝天地躺着,手里举着一面小圆镜左看右看,看到最后,她对着镜子说了话:“生个孩子,把我给生瘦了。你看我这脸,颧骨都支起来了,一下子老了不少。”   陈文德低声答道:“你才多大,离老还远着呢。”   茉喜说的“老”,和陈文德口中的“老”,并不是一回事。先前她再浓妆艳抹,也还总流露出点小姑娘的劲来,如今素着一张脸,她看看自己的眼睛再看看自己的嘴唇,忽然感觉自己成了个小妇人。   “小”妇人而已,离色衰二字还有着遥远的距离,所以她并不惆怅,单只是纳罕。在被窝里伸手向下又摸了摸肚皮,她出声苦笑道:“完了,肚子成口袋皮了。”   陈文德听了这话,抬起双手飞快地搓了一阵,等到把两只手搓热了,他翻身面对了茉喜,将一只热手插进了茉喜的潮被窝。轻轻钻进了茉喜的贴身小袄,他也摸了摸茉喜的肚皮。   然后抽出手恢复了仰面朝天的姿态,他枕着双手做出了点评:“松松垮垮!”   茉喜扭头看他,“往后该嫌弃我丑了吧?”   陈文德大睁着眼睛望了天花板,漫不经心地一摇头,“不丑。”   “你看都没看我一眼,就敢肯定我不丑?”   “别他妈拿话敲打我,我心里有数。”   说完这话,陈文德扭头看了她一眼,看她苍白着一张脸,眼珠子凸着几道红血丝,不再像先前一样黑白分明,睫毛上面黏着一层眵目糊,本是丰润饱满的脸蛋,如今也凹陷了。皮肤是干燥的,头发是油腻的,汗酸气从领口往外散发,不但酸,而且臊。   “你好好坐你的月子。”陈文德忽然开了口,“等出了月子,我带你进北京。”   说完这话,他的眼睛一热,心中骤然起了冲动,想要去放火、去杀生,去把天下所有的好东西全抢过来,全给她。他是歹人,他是匪类,别的不会,就只会打杀,就只会抢。   “等下次你生咱们的孩子的时候,我绝不能再让你遭这个罪。进了北京就好了,那儿有洋接生婆。什么都是洋的好,接生婆子肯定也没错。”   茉喜望着上方,眨巴着眼睛没有说话。这一刻她心里存了两个人,一个是陈文德,另一个是万嘉桂。   和万嘉桂断了七八个月的音信,她自己知道,也许他并没有很思念自己。自己当初是厚着脸皮倒贴上去的,如果自己不倒贴,他不会要自己。他喜欢凤瑶,她知道。她还知道,自己若是真抱着孩子回去了,他一定手足无措,一定不知如何是好。正经少奶奶还没进门,姨太太先把孩子养出来了,还是个男孩,这让他怎么办?   茉喜甚至还想,也许万嘉桂根本就不希望自己回去。   这个念头是被她深深压在心底,从来不敢细思量的。如果相思能被割去,那她早对自己下了刀。   这么爱他,为了能够在他身边占个位置,这么地耍心机玩手段,这么地不要脸,连凤瑶都算计了,连自己的姑娘身子都押上了,连私孩子都生了,可他对她,依然还是遥不可及。人算不如天算,当初谁能知道半路里会杀出个陈文德,毁了她的大计?   可事到如今,她对陈文德也恨不起来了。   茉喜从来天不怕地不怕,可是这一回,她真要服了天意。其实心里还是不服的,可是隐隐约约懵懵懂懂地,她知道自己这一回,也许是不服也得服了。   陈文德不在身边的时候,茉喜强挣着坐起身,让奶妈子去把小少爷抱过来。   这个时候,距离孩子出娘胎已经有了五六天。都说早产儿是“七活八不活”,“小少爷”虽然按理说是“八不活”,但是他自己并没有要死的意思。茉喜披着衣服包着脑袋,从奶妈子手里接过了他。两只手横托着孩子,她低头看去,发现这孩子竟是渐渐地有了人模样,红赤赤的皮肤变白净了,一身的长毛也在消退。眼睛倒是睁着的,和茉喜对视了片刻,他忽然一咧嘴,唧地哭了一声。   这一声非常细,非常软,弱极了,也委屈极了,然而竟会将茉喜吓了一跳。茉喜怀了他八个多月,从来没拿他当儿子看,甚至从来没拿他当个人看,可是如今瞧真切了,她发现他有眉有眼有表情,真是个有心事有情绪的小生灵。茉喜又从花布襁褓中轻轻扒拉出他的一只小手,小手嫩成半透明、小得不像话,然而指头也有,指甲也有,她用指尖一刮他的手心,他又唧了一声,轻描淡写的眉毛皱了皱,五根小指头收拢了,软绵绵地抓住了茉喜的指尖。   又惊又痛一般,茉喜嗓门高高地哎呀了一声——多么柔软而又有力的一抓,简直是一把抓到了她的心尖上。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第一次看清他的面容,第一次意识到了他与自己的关系,茉喜看他,他也看茉喜,直着眼睛看,看得愣头愣脑,是个虎头虎脑小小子的雏形。   “你就是小赖子呀?”茉喜忘了奶妈子的存在,自顾自地盯着婴儿开了口。   婴儿扯着小嘴打了个呵欠,耷拉了眼皮不理她。   于是茉喜就巴结了,拼了命地对着他笑,“怎么着?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妈呀。”   话说到这里,没人质问她,她自己心里猛地一痛——妈有了,爸呢?傻小赖子,你还有心思吃,你还有心思睡,你妈留不住你,你爸不要你,你活着有什么用?你长这么齐全有什么用?你还伸着你的小爪子东抓西抓,将来到了你什么都抓不到的时候,你可怎么办哪?   你遭罪,我造孽,世上若没有你,才是你的造化!   茉喜已经连着许久不曾哭过,生孩子的时候生得血流成河,她也只是忍,忍不住了,也只是叫,也没有哭天喊地。可此刻怀抱着倨傲慵懒的小赖子,她忽然一哆嗦,哆嗦出了两滴极大的眼泪。眼泪顺着面颊滚落下来,她深深地垂下头,把脸埋进了小赖子的襁褓中。吭哧吭哧地喘了粗气,她忍无可忍地哽咽出了声音——先是哽咽,后来是哭,不是哀哀的啼哭,是号啕大哭。   奶妈子吓坏了,手足无措地想要哄她。坐月子时是不兴大哭的,哭狠了要伤眼睛,然而茉喜一边哭一边疯狂地摇头,是提前对她做了拒绝。而小赖子转而拽住了茉喜的头发,却是好奇地转动眼珠对她看了又看,并没有随着她一起哭。   陈文德再回来,就发现茉喜添了毛病。像模像样地抱着那个碍眼的小崽子,她一刻也不肯放,并且像丢了魂一样,低着头一眼不眨地望着小崽子,一边看一边微笑,他对她说三句话,她至多能听见一句。   陈文德对此很不满意,甚至起了吃醋的心,但是因为太忙,所以没时间和茉喜算账。他前一阵子意图反攻,打下了一些土地,也丢失了一些土地,算起来是不输不赢。但他目前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所以不输不赢是不行的,他必须立刻打出成绩来,否则下半年的军饷没着落,即便不饱不饿地把小兵们全养活了,也顶不住仇敌们卷土重来。仇敌们有北洋政府撑腰,多多少少总能得些军饷军械,而他天不怕地不怕,专门和新大总统对着干,所以谁打他都有理,而且没有任何人肯公开地支持他。   陈文德决心干一次大的——等不了了,他是见过大荣华大富贵的人,再让他在穷乡僻壤里当土皇帝,他当不住了。而且他也不是蛮干,一笔账让他和他的智囊团翻来覆去算了无数遍,怎么算,这一仗他都有胜算,敢不敢打,就听他陈司令的一句话了!   他当然敢打。   茉喜天天抱着小赖子,转眼的工夫,小赖子在茉喜的怀里满了月。和同龄的婴儿相比,他瘦小虚弱得多,然而毕竟是退净了一身长毛,头发也乌黑了,五官也清楚了,竟然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并且还有着清晰的小鼓鼻梁,依稀地,他有了万嘉桂的影子。   更稀奇的是茉喜。茉喜在床上肥吃海喝地躺了一个来月,不但养好了一身病痛,增了十多斤的分量,甚至还长高了大半寸。茉喜今年是十六岁,倒是还没过成长的年龄,然而在此之前,她已经连着小一年没变过身体尺寸,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长到了头,注定是个娇小身材了。   这大半寸的高度让茉喜变了个款式。起身下床站在大镜子前,她转着圈地审视自己,就发现自己上半身没变化,还是薄肩膀鼓胸脯,然而胯骨宽了,屁股大了,高出来的大半寸全长在了腿上。这样的变化让她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凸的太凸,凹的太凹,原来只是胸脯大,这回屁股肉滚滚的也大了,看着简直刺人眼睛了。   抱着小赖子回到镜子前,她现在已经能将双臂围成一只很舒适的摇篮。“看!”她小声笑着逗小赖子,“小的是你,大的是妈。”   小赖子扭头看了镜子,随即开始手舞足蹈地嘎嘎大笑。他是个省事的孩子,很少无缘无故地号啕,不高兴了也只是赖唧唧地闹几声,一抱一哄就能立刻好。他没吃过茉喜的奶,然而毕竟是母子连心,他显然是和茉喜最亲,在奶妈子怀里吃足了,他一定会像条活鱼似的,一边唧唧乱叫,一边焦急地把脑袋往茉喜那个方向拱。奶妈子被他逗笑了,问他:“你急什么呀?啊?怕你妈不要你啊?”   茉喜看了他那个张牙舞爪的模样,也忍不住要笑,笑是苦笑,因为想也许在冥冥之中,小赖子有他自己的预感。伸手从奶妈手中接过孩子,她低下头,一眼不眨地和他对视。小赖子一天一个模样地出落着,已经渐渐有了点漂亮意思,并且越长越有万嘉桂的风格。将来成人了,必定又是个剑眉星目的小生。   茉喜又想,万嘉桂长什么样来着?   也不是隔了十年八年没见,可她忽然发现自己竟会记不清了万嘉桂的容貌,只知道他长得好,是戏台上的小生翩然而下,好到能让自己对他一见钟情。   在阳光和暖的正午时分,茉喜会把小赖子包裹严密了,抱到门外见见太阳。真是秋天了,院子里怎么扫也扫不干净,永远铺着一层黄灿灿的落叶。茉喜不知道院外是何方世界,也懒得问。横竖是北国,该冷的时候就会冷。   院子只是单独的一套院子,院子隔壁还有房屋,里面住着小军官与小兵。陈文德不在的时候,小武每天都会过来一趟,也不进房门,只站在院子里拿眼睛看,看看这里缺什么少什么,替陈文德当家立计。   茉喜站在门口的时候,小武也进了院门,然而很奇妙地,两人共处于这么个方方正正的小院子里,茉喜竟然没有看到小武。小武走路无声无息,而她抬头看看太阳,低头看看儿子,唯独没有想过往前看。   小武在院门内站住了,静静地凝视了她。和先前的茉喜相比,这个新茉喜大了,也胖了,一脑袋发卷全松开了,成了乌黑亮泽的大波浪。将波浪掖到耳后,她露出了一张圆润苍白的面孔,一个多月不见天日,她的皮肤嫩得像是灌饱了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也有了潮润的光。眉毛细细地弯下去,眼梢长长地挑起来,她难得地没施脂粉,可是嘴唇依然红嘟嘟。穿着一身海棠红新夹袍,她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一条大绿裤子,细细的夹袍开叉中露出一线裤子颜色,又是一场俗艳到刺目的红配绿。这个穿法,在小武看来,简直有神经病之嫌,然而小武同时也承认,她穿成这样也不难看,甚至是,好看。   这个时候,茉喜终于发现了小武。   黑眼珠子悠悠地对着小武一转,她想起自己险些把孩子生在了小武怀里,不由得有些害臊。她这人难得害臊,要害臊就是真害臊。隔着小院子开了口,她大声说道:“小武,谢谢你啦!”   然后红着脸一转身,她抱着孩子回了屋。小武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就见她细腰一拧,宽大柔软的大绿裤脚随之扫成一朵花,花中有她雪白的脚踝一闪。 第二十二章 暗流汹涌   茉喜给小赖子换了一身鸭蛋青色的小裤子小袄,奶妈子给他缝了两只小白袜子,也被她套上了他的小脚丫。把孩子打扮好了,她自己也洗漱收拾了一番。然后娘儿俩一起粉墨登场,出现在了陈文德面前。   对着陈文德抿嘴一笑,茉喜娇声嫩气地开了口,“有工夫没有?和你商量个事!”   陈文德连着走了三天,今日是刚回来。四仰八叉地坐在一把大太师椅上,他翻着眼睛打量了茉喜,感觉她声不是好声、笑不是好笑,有了点要兴妖作怪的意思,“什么事?说吧!”   茉喜走到陈文德身边,腾出一只手捏起了小赖子的小手,俯身在陈文德脸上打了一下,“来,让咱儿子摸摸你的老脸!”   陈文德向后躲了一下,没躲开,于是对着茉喜瞪了眼睛,“去你娘的,他算我哪门子儿子?”   茉喜不羞不恼,笑嘻嘻地说话:“真,认你当爹还委屈你啦?你瞧瞧,多好的一个孩子,长得跟我一模一样,将来肯定是个漂亮小伙子,脑子也一定聪明。”   陈文德没看出这孩子长得像茉喜——他根本就懒得看这孩子。眨巴着眼睛扭头仰视了茉喜,他倒要看看这小娘们儿能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茉喜劈头盖脸地在他脑袋上胡噜了一把,然后亲亲热热地笑道:“哎,这毕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自己做了主张要把他送走,你不管我舍不舍得呀?”   陈文德反问道:“我需要管吗?”   茉喜用食指指尖一戳他的额头,保持着一脸浓浓的笑,“坏人!你个大老爷们儿,好意思这么欺负人啊?”说完这话,她直起腰,一屁股拱开陈文德的肩膀,挤着坐到了太师椅的扶手上。暖融融地往陈文德身边一靠,体温烘着她一身的香气,幽幽地熏人欲醉。   “一个孩子,也不用你疼也不用你管,你给他口饭吃就是了。当年你连小武都能养,如今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反倒容不下啦?”说到这里,她一手抱住孩子,一手搂了陈文德的脖子,“傻子,我是实心实意地要跟你好,所以有什么话我不藏掖,明明白白地来和你打商量。我是什么人品,你心里有数,你这回让我如了意,我往后能亏待你吗?”   陈文德做了个深呼吸,然后冷着脸转向前方,背对着茉喜发了话,“少跟我扯淡,一边儿待着去!”   茉喜立刻推了他一把,“老陈,人家跟你说正经事呢!”   陈文德哼地笑了一声,“小姑娘,想跟我耍心眼,你还得再多吃十年干饭。你要吃要穿要首饰,没问题,要什么我给什么;可是想让我给万嘉桂养儿子,告诉你,没门儿!”   然后他回头看向了茉喜,“往后我在家,不许你把这崽子往我眼前送,再敢跟我耍花招,当心我把这崽子扯腿摔死。至于你,你孩子也生了,月子也坐了,看你这一身肉,想必现在体格也不错。胖了好,胖了扛揍,揍一顿我也不心疼。”   此言一出,茉喜没说什么,小赖子却是唧唧地哭了起来。茉喜当即用力一颠他,同时语气不善地呵斥道:“你哭什么?我还没怕,你先怕了?他会揍我,我不会揍他?谁敢对着姑奶奶练拳脚,姑奶奶就把谁挠成大花脸!”   话音落下,小赖子惶恐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哽咽一声,当真不哭了。   而陈文德不为所动地掏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叼在了嘴上,又含糊不清地从嘴角挤出了一个字,“火。”   茉喜犹豫了一下,末了还是弯腰从他裤兜里掏出打火机,起身走到他面前,噘着嘴给他点燃了香烟。陈文德顺势抬手在她大腿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喷云吐雾地说道:“茉喜,听话。”   茉喜盯着他的脸,做了一番仔细的观察。陈文德的面孔很脏,没有情绪的蛛丝马迹,不给她乘虚而入的机会。   于是她一时间哑然,知道自己在这第一回合是失败了,不过棋逢对手,倒也是一场有意思的较量。   两天之后,茉喜再次逮住了陈文德。这一回她换了招数,开始对着陈文德垂泪。她装可怜是有一手的,不言不语地往床边一坐,她微微垂头,睫毛一扇便是一滴大泪珠子。手指上面缠了手帕,她轻轻拭泪,偶尔抽泣一声,捏着嗓子抽泣,声音轻细,甚是动听。   陈文德这回干脆是不闻不问,她坐在床边哀哀哭泣,他坐在桌边吃酒酿圆子,一碗酒酿圆子里加了三个鸡蛋,他连吃带喝,吃出了一屋子的甜蜜酒香。于是茉喜一边哭,一边偷着咽唾沫,还忍不住打了个饥饿的嗝。   “我真是错看了你!”她委委屈屈地泣诉,“早知道你是这样无情的人,我就不该跟了你!”   陈文德听到这里,停了碗筷微微欠身。茉喜立刻满怀期待地望向了他,以为他有了松动,然而耳中只听咣的一声,却是他神情严肃地放了个响屁。放完屁了,他坐回原位,端起大碗继续吃。   茉喜听了屁响,心头火起,不由得将声音提高了些许,“你既然嫌我跟你时不是姑娘,既然嫌我儿子碍你的眼,那好,我们娘儿俩走就是了!不吃你的饭,不穿你的衣,也未必就饿死冻死了我们。那是我的一块骨肉,我哪怕要饭去,也要把他养大!”   陈文德扭头看向她,“要走啊?”   茉喜咬牙切齿地恨道:“没错!你让我们母子分离,我没办法,就只能走!我带着孩子离了你,你清净了,另找新大姑娘去吧!”   陈文德端起大碗,自顾自地把残余酒酿倒进嘴里,然后放下碗筷起了身,他一边迈步向外走,一边抬袖子一抹嘴。   不出三分钟的工夫,他开门回来了,手里拎着一根两尺多长、手腕子粗的木棒。神情平静地走到茉喜面前,他低头问道:“哪条腿想走?”   茉喜仰脸看着他,有些傻眼。出于直觉,她嗅到了一丝危险空气。   陈文德没有等到她的回答,于是垂下眼帘将她那两条腿分别打量了一番。末了弯腰握住她的左脚踝,他站起身,一手抬了她的左腿,一手攥着木棒,对着她的左膝盖比量了一下。   下一秒,他举起了木棒。   茉喜这回彻底明白过来了。嗷一嗓子尖叫出声,她慌忙弯腰抱住左腿,张皇失措地高声喊道:“不走了不走了!敢打我我杀了你!”   陈文德依然是很平静,低头问她:“真不走了?”   茉喜左脚乱蹬,想要甩开他的大手,“真不走了!”   陈文德松了手,转身走过去推开房门,把木棒远远地往院子里一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桌前,他坐下来,拎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茉喜偷眼觑他,本来还有好几套招数,预备轮番使将出来的,然而经了这一吓,她决定还是算了。陈文德方才一点虚张声势的意思都没有,茉喜信他真敢把自己打成残废。   “走”的话是绝不敢再提了,她站起身,嘀嘀咕咕地且行且骂:“造大孽的,逼着人家母子分离,不怕天打雷劈了你!往后你少往我身边凑,我要再信你的甜言蜜语,我也是狗养的。”   茉喜直奔了厢房,进门之后先从奶妈子手里接过小赖子抱稳当了,然后推门伸了个脑袋出来,对着正房窗户恶骂一声:“陈文德,你个王八蛋!”   陈文德没吭声,小赖子却是哇的一声哭了。茉喜动作娴熟地对他又拍又颠,又低头在他脑门上啵地亲了一大口。小赖子手抓脚蹬地号过几声之后,抓住茉喜的一缕头发拽了拽,忽然又高兴起来,含着眼泪叽叽嘎嘎长篇大论了一番。而茉喜紧紧地抱着他,一双眼睛警惕地望着窗外,这一刻她并没有明确的敌人,然而如同一切母兽一样,她对于周遭一切都生了戒备。   小赖子是她生出来的,她越是抱他抱得久,越是觉得自己放不下他。让她为小赖子卖命,她不肯,可不肯全卖,大半条是肯卖的。   有时候,小赖子会忽然地对她笑,在这时候,她脑筋一热,感觉全卖了也行。   世上哪里还有比那笑容更美的风光呢?哪里还有比小赖子更美的生灵呢?他又是万嘉桂,又是唐茉喜,他什么都是,无依无靠精赤条条地来到人间,专为了投奔茉喜。他一条眉毛一撮头发,一根手指一块胎记,都够茉喜痴痴地傻看许久。嘴唇亲着他的小脚丫,茉喜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万嘉桂。再过十几年二十年,这嘴边的小脚丫也会长成那么一只大脚丫子吗?当然会,小赖子是个小爷们儿嘛!   陈文德听见了茉喜的恶骂,但是不动气。慢悠悠地喝完了那一杯热茶,他想:“姓万的现在能调动多少兵?”   然后他又想:“那野种在他那里,到底能值多少钱?他究竟认不认这个孩子?”   手指在桌面上下意识地画着数目字,他知道万嘉桂不过是一介团长,说他小,他也能调动几千人马;说他大,他却又无法独当一面地做主。陈文德想自己可以利用野种再敲他一笔,不过除了“敲”之外,还有没有更好的法子呢?   慢条斯理地又喝了一杯热茶,他的头上见了汗,同时心里定了新主意——这回他要换个路数,大方一点,直接把那个崽子送还回去。万嘉桂要是认这个儿子,那没得说,多少总得领自己的情;万嘉桂要是不认这个儿子,那随他的便,不管他认不认,反正自己是绝对不认。   当然,万嘉桂也可能认了儿子,但是不领他的情。那也没关系,横竖在这件事情上,自己无本可亏。就算是倒搭钱,他也得把这崽子送走。   陈文德没有轻举妄动,他是在三天之后,双方战事一触即发之时,才突然下了命令,让手下一名军官带着几名伶俐小兵进了院子。趁着茉喜正在茅房里蹲坑,小兵先把奶妈子拉扯出来塞进院外汽车里,充当小赖子一路的粮食库,然后军官进入厢房,抱起小赖子就往外走。   早产儿小赖子从来都哭得还没有一只猫崽子响亮,然而今天躺在军官怀里,他猛地号叫了一声,嗓门竟然隐隐地带了金石声音。一声过后,再号一声,后一声比前一声更高。一边哭号,他一边在军官怀里做鲤鱼打挺,而茅房里的茉喜听了声音,想都没想,提起裤子就跑了出来。眼看那军官抱着孩子快步往外走了,她不假思索地直冲向前,一头撞向了对方的脊背。   军官猝不及防地受了偷袭,惊叫一声踉跄一步,两条胳膊下意识地向上一扬,当场把小赖子抛了起来。小赖子拔着高地狠哭了一声,随即结结实实地摔在了石板地上。未等他在地上躺稳当,一双手斜刺里伸过来,正是茉喜一把抄起了他!   然后茉喜也没言语,回厢房抓起一条毯子把小赖子一裹,她转身奔着院子后门就跑了。   茉喜到底是怎么爬上房顶的,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众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谜——当时她抱着孩子跑向房后,看那意思,分明是要从后门向外冲,然而不知怎的出了变故,前院的众人正待要往后追时,她已经重新在房顶上出现了。   这房顶房脊高耸,斜斜地铺着古旧青瓦,一头从上面栽下来,摔是摔不死的,但头破血流的下场却是免不了。前院众人万没想到司令太太能够飞檐走壁,身手胜过野猫,一时间便惶惶然地失了主意。   正当此时,陈文德回来了。   大踏步地走进院子里,他双手叉腰站稳了,仰头一看,因为意外,所以先是扑哧一笑,随即反应过来,下半张脸上的笑容还未收尽,上半张脸已经变成了横眉怒目,抬手向上一指茉喜,他扯着烟枪喉咙吼道:“浑蛋娘们儿,你上去干什么?一天三顿饭吃腻了,要作死吗?”   茉喜没有反击,双手紧紧地抱着小赖子,她也害怕自己会一失足溜下去,所以两只脚一前一后扎了个不甚标准的马步,膝盖屈着,自己要找平衡。锁着眉头睁大了眼睛,她低头望着陈文德,先是傻了似的张嘴喘了几口气,然后颤声开了口,“老陈,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可是能不能再等几天?他和一般孩子不一样,八个月就落了地,照理来讲,他现在还应该在我肚子里。你看他这么一点点大,还不如个小猫小狗结实,所以、所以老陈我求你再让我多养他几天,哪怕你再给我一个月的工夫也行,小孩儿长得快,再有一个月,兴许他就长结实了,送出去之后就算没人照顾他,他也能活了……”   她知道陈文德面粗心细,人是人高马大的人,却有一颗恶狠狠的七窍玲珑心,若是双方认真地耍起心眼来,自己不会是他的对手,于是她索性实话实说了——再给一个月也好,不给一个月,给一个礼拜也好。现在冷不丁地要把小赖子抱走,真和拿刀子硬从她身上剜肉下来是一样的。   茉喜的话有些乱,人也有些哆嗦。小赖子一声不吭地窝在她怀里,苍白的小脸蛋上没有表情,是个认了命的疲惫婴儿。茉喜低头看看小赖子,再抬头看看陈文德,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自己能听见自己咻咻的喘息声。   这回她是真急了,眼巴巴地望着陈文德,她等他的发落。陈文德的心思她全懂,他就希望她里里外外骨头皮肉全是他的,一点外人的掺杂都不能有。小赖子身上流着万嘉桂的血,所以大大地碍了他的眼,已经被他嫌恶到一刻也不能容忍的程度。她不能硬逼着陈文德去爱万嘉桂的种,她只希望对方看在自己的面子上,稍微地松动一点,最起码,能让自己给小赖子做好出远门的准备。   陈文德竖着眉毛,仰脸瞪她,瞪了足有三分多钟,院子内外一点动静也没有。小武不知何时出现了,昂首望着房顶上的茉喜,他作势抬了一下手,像要冲上前去接她,然而茉喜并没有掉下来的意思,他的手抬到一半落回去,也并没有真向前冲。   最后,陈文德发了话,对着茉喜一招手,他一边说话,一边扭头往外走,“滚下来吧!老子有工夫跟你扯这个蛋?”   茉喜飞快地琢磨了一下,很识相地没有扯着嗓子追问。小心翼翼地踩梯子下了房顶,她在脚踏实地之后,抬眼看见了面前的小武。   天冷,小武把两只手插进军装口袋里,有点拱肩缩背的意思,寡淡白净的面孔上没表情,脸和天气一样冷。用他那双单眼皮的狭长眼睛正视了茉喜,他语调平平地开口说道:“你别闹了,没用。”   茉喜看惯了小武这副面孔,已经习以为常。小武从头冷到脚,她面红耳赤,鬓角潮湿,却是从里热到外。   “我知道。”她低声回答,“可是,我总得给我这孩子留点什么。”   小武沉默了片刻,忽然说道:“你连个孩子都守不住,你有什么?”   茉喜受了他的奚落,然而丝毫不恼,因为承认他说得对——对,也不对,的确,她身为母亲,连保留孩子的权利都没有,可除了孩子,她总还有点别的好东西,比如,她屋里的那一匣子首饰。那都是好珠好玉好金刚钻,陈文德当个小玩意儿随手扔给她,可她毕竟在凤瑶身边活了好几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是识货的。   “我想给小赖子打副金锁。”她忽然开了口,“你跟我进屋,我给你钱。打副大的,沉点儿不怕,又不是让他真戴。”   小武收回目光垂下眼皮,对着她一点头,“行。”   小武动作很快,两天之后便把金锁拿了回来,然而茉喜一看,很不满意——首先,她觉得这金锁太小,仿佛要把金锁留给小赖子度大饥荒一样,她简直想给她赖唧唧的小儿子铸一块大金砖,但小武真拿回来一块金砖也不成,这金锁不但要大,而且还得美,要美得能让小赖子拿它当宝贝,一天三看、三天九看,一看金锁就想起他娘来。   “大”是不成问题的,“美”就需要手艺。为了这个“美”字,小武开始满城里找好金匠,然而未等好金匠出现,新的风波又生出来了。   这一回,风是风雷,波是波涛,陈文德凭着一己之力,在华北地界掀起了滔天巨浪。拼拼凑凑地拉起了将近二十万人的队伍,他对着北京政府开了战。二十万人之中,大部分都是乌合之众,看见胜利在前方了,他们会冲杀得比谁都英勇;可是风向一旦变得不妙,他们也有随时倒戈的可能。   茉喜始终是不甚了解陈文德那一番事业的详情,知道他是个司令,可是也没见他手里有金山银山,也没跟他进过租界住上洋楼。身为他没上过花轿没拜过天地的“司令太太”,她时常感觉自己不像是跟了司令,而像是跟了个流氓混混亡命徒。   直到这天,她抱着小赖子坐在正方台阶上晒太阳时,看到陈文德一路笑着回了来。   天气越来越冷了,茉喜裹着一身桃红小棉袄,像个很俊俏的小新媳妇一样,心满意足地抱着她的小娃娃在院中晒太阳。忽见陈文德笑眯眯地推门进来,她连忙站起了身。因为知道小赖子不入他的眼,为了能把小赖子多留几天,她须得自己自觉,趁着他没挑理,赶紧把小赖子从他眼前抱走。   然而陈文德晃着大个子走到她面前,并没有发脾气的意思。背着双手正视了茉喜,他一挑眉毛,又一挤眼睛,做了个很俏皮的鬼脸,“这么冷的天还抱着崽子出来晒,怕冻不死你们娘儿俩吗?”   茉喜惊讶地看着他,随即也笑了,“我穿得多,他也是包得里三层外三层,冻不着。现在不见见太阳,过几天入了冬,更没法出门了。”   说到这里,她笑得粲然,露出了一口很整齐的小白牙,“今天怎么这么高兴?”   陈文德含笑垂眼,对着茉喜脚上的青缎子绣花鞋一摇头,“不,我不高兴。”   茉喜腾出一只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不高兴?那你这是哭哪?”   陈文德眯了眼睛,侧过脸在茉喜的掌心中蹭了蹭,如同一只疲惫的高大雄兽。烟枪喉咙难得地低了,他轻声答道:“我是替你高兴。”   茉喜缓缓地收回了手,一双眼睛紧盯了陈文德,“老陈,你别这么跟我阴阳怪气地说话,怪吓人的。我连儿子都留不住,有什么可让你替我高兴的?”   话音落下,小赖子活鱼一样在襁褓中打了个挺,又哼哼唧唧地叫了一串。茉喜连忙低头颠了颠他,“叫唤什么?没说要送你走!”   小赖子哼了一声,立刻安静了。   与此同时,陈文德绕过茉喜,迈步走进了正房堂屋。茉喜回头看着他,越咂摸越感觉滋味不对,脑筋飞快地转了一圈,她小跑着进了厢房,把小赖子交给了奶妈子,然后一边啪啪拍打着衣袖前襟,一边快步走回了堂屋。进门之后顺手关了房门,她正要抬头说话,冷不防陈文德忽然走到她面前,张开双臂一把搂住了她。   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拥抱,茉喜在他怀中愣了一下,随即抬手也拍了拍他的后背,“老陈,怎么啦?”   陈文德垂下头,把冰冷的鼻尖埋进了她蓬松的头发中。昨天晚上刚洗的头发,洗的时候涂了厚厚一层东洋香皂,所以洗得不但干净,而且留存着茉莉香气。陈文德闭上眼睛,静静地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歪过头,将嘴唇用力磨蹭过了茉喜的额头面颊,最后找到她的嘴唇噙了住。   茉喜和他过了小一年的日子,两个人无所不为,本来都有了点老夫老妻的意思,然而今天猛地被他堵了嘴,她脸一红,有点嫌,也有点羞。陈文德的吻来得猛烈又绵密,穷凶极恶死缠烂打,不许她自由地多喘一口气。在半窒息的痛苦中攥了拳头,她捶墙一样捶打了他的肩膀后背,又抬脚乱踩他的马靴,然而未等她从对方的亲吻中挣脱出来,陈文德弯腰伸手,已经把她拦腰抱了起来。   “胖了。”他一边往卧室里走,一边轻描淡写地自言自语,“小姑娘胖了。”   茉喜呼哧呼哧地喘了几口粗气,然后咬牙切齿地小声骂他:“大天白日的,你发什么疯?急得连晚上都等不到了?”   话音落下,她惊叫一声,是被陈文德扔到了大床上。   对于床笫之事,茉喜的兴趣素来不大。对万嘉桂,她是孤注一掷别有所图;对陈文德,她是迫不得已虚情敷衍。因为总是有个目的在里面,所以她全能忍受,并且不至于受不了。   但是在生完小赖子之后,茉喜发现自己仿佛是骤然成熟透了一般,开始知道了男人的好处。她的肉结实了,骨头也硬了,先前她纤细玲珑得像只小鸟儿,如今长了个子与分量,不但能够禁得住陈文德的压迫与攻击,甚至还有余力享受他的火热与蛮横。一条白胳膊搂了陈文德的后背,另一只白手抓挠了陈文德的后脑勺,她忽然间欢喜极了,扭头在他脸上狠狠亲了一大口,叭的一声,极其响亮,几乎震了他们的耳朵。   于是两个人,因为意外和惊诧,一起愣了愣,随即又一起低低地笑出了声音。陈文德抬起头,很仔细地看了看茉喜,茉喜也大睁着眼睛凝视了他,半垂的青布帐子遮挡了窗外日光,在淡青色的黯淡世界里,茉喜发现他最近瘦得厉害,一张脸变得棱角分明,法令纹也成了清晰的两道,内双的眼皮有些松弛,鹰鹫一般的眼睛也不再黑白分明了,红血丝遍布了他的白眼球。   “怎么早没发现呢?”茉喜问自己,有些愧疚。陈文德始终是来无影去无踪,但是每隔几天必定回来一趟,回来之后不干别的,单是骂骂咧咧地瞧她一眼。茉喜把全副精力都放在了小赖子身上,已经许久没有正眼端详过陈文德。   一番狂欢过后,陈文德翻身下来,然而不让茉喜走。光着膀子倚着枕头半躺半坐了,他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手指夹烟深吸了一口,他低头审视着躺在身边的茉喜,烟雾从他口鼻向外弥漫而出,瞬间之中,他的世界一片迷蒙模糊。   忽然间,他又笑了,这一回他乐不可支,没有声音,单见他赤裸宽阔的肩膀不停抖动。茉喜闭着眼睛昏昏欲睡,当他是发神经,所以也不理他。   等到笑够了,陈文德开了口,“茉喜。”   茉喜嗯了一声,等待下文。   然而没有下文,因为陈文德在将要开口的最后一刹那,硬逼着自己闭上了嘴。   今天的确是有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对于茉喜来讲。而他这样地爱茉喜,又怎能不为她喜悦?这消息太好了,太值得一笑了,好得让他不但想笑,还想杀人!   他败了,连败三仗,麾下的乌合之众们见势不妙,已然纷纷地起了外心。于是他私底下联络上了万嘉桂,闲话一句没有,只说要把万嘉桂的儿子送过去,让对方预备着接人。   万嘉桂很快地回了话,可话里没提孩子半个字,只说要茉喜——只要陈文德肯把茉喜送回去,他那一方面可以立刻停火一个月。一个月内,陈文德爱和谁打就和谁打,但只要不向他挑衅,他就绝不会和旁人联合起来痛打落水狗。   陈文德知道万嘉桂敢这样斩截利落地作保证,必定是和他的顶头上司孟师长达成了共识。开战之时,那一帮人同仇敌忾,齐心协力地打自己一个;如今自己显出颓势了,他们那一方胜利在望,反倒分了心,开始各自拨动算盘,要尽可能地保存实力了。   可是,他陈文德又怎么能拿自己的女人去换和平?   陈文德想茉喜若是知道了万嘉桂的意思,一定会乐得发疯。那万嘉桂是个标准的大号小白脸,茉喜喜欢他,也是正常。而万嘉桂原来也不是彻底地薄情寡义,茉喜都让自己睡了一年了,他居然还肯要她。这回可好,他们两个再相遇,一对破锅配烂盖,孩子也有了,兴许还能长长久久地做一对小夫妇呢。多好,郎才女貌,加上个早产的死不了的私生儿子,是何等齐全的一家人。   陈文德已经替茉喜高兴过了,所以茉喜就什么都不必知道了,也不必亲自高兴了。 第二十三章 莽夫的心   大清早上,茉喜早早地睁了眼。一掀棉被坐起身,她揉着眼睛转向身边赤条条的陈文德,忽然发现他那后腰上横着一道巴掌长的红伤,是已经结了厚痂的血口子。   茉喜看着那道伤口愣了愣,没想到陈文德身上带了这样重的伤,而自己也竟然一直毫无察觉。没头没脑地狠拍了陈文德一巴掌,她硬把陈文德拍了醒,“你那后腰是怎么弄的?让人砍了?”   陈文德闭着眼睛迷糊了一阵,然后才含含混混地开了口,“炮弹皮刮的。”   茉喜又给了他一巴掌,“炮弹皮?谁拿炮弹皮刮的你?”   陈文德不耐烦了,翻身背对了她,“炸了,炮弹皮从我后腰上飞过去了!狗屁不懂,还问个没完——谁能用炮弹皮刮我?”   茉喜没跑过战场,所以听了这话,须得花一点时间进行想象。想象完毕之后,她反应了过来,“你都是司令了,还用亲自上战场打仗?你、你真是司令吧?”   陈文德昏昏欲睡地笑了,“我不是,武治平是。”   茉喜思索着没再追问,让陈文德由着性子饱睡了一顿。待到日上三竿之后,陈文德洗漱完毕、也吃过早饭了,茉喜才堵住门口,正色又开了口,“老陈。”她看着陈文德的眼睛说话,“我知道你当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妇道人家,所以你的事情,我也从来不多问。可是今天你得跟我交代交代实话——你那仗到底是打成什么样了?怎么打得你自己都挂了彩?是不是没打好?”   陈文德把双手插进裤兜里,居高临下地垂了眼帘看人,显出两道深深的内双眼皮。这一刻,他显出了几分好看,让人隐约瞧出了他的少年模样,“我没打好,我嗝屁了,不是正如了你的意?”   “别放你那些没味的屁!你当我是跟你闹着玩呢?”   “真的,没放屁。我完了,你正好抱着孩子去找万嘉桂,舒舒服服当一辈子小老婆,多美啊。”   “你还放?!”   陈文德夹着双腿微微弯腰,紧皱眉头翻了个白眼,同时鼻子里很用力地嗯了一声。紧接着舒展眉头站起身,他对着茉喜一笑,“肚里没货,放不出来了!”   然后他迈步向前,轻轻巧巧地推开了茉喜,头也不回地且行且道:“走了,过两天回来!”   茉喜回头望着他的背影,越是看,越是发现他瘦得厉害。对待这人,她现在拿不准自己的感情了,她不承认自己爱他,可是看他现在瘦得像头老骆驼似的,她心里也难受。   她打算等陈文德再回来了,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施展手段,逼出他的实话来。然而陈文德一去不复返,她将自己的手段演练了又演练,却是始终等不到那施展的对象。   这天夜里,茉喜无端地梦见了凤瑶与万嘉桂。   她现在已经不再去想这两个人,然而人在梦里自作主张,竟是又与他们相了会。可惜这不是个好梦,因为梦里的凤瑶苍白憔悴,梦里的万嘉桂则是困兽一般地在屋子里团团乱转,她则是成了个鬼,无声无形地飘在半空中,对他们冷眼旁观。旁观的时候,她无爱也无恨,仿佛和他们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任何故事——纵是有故事,也都是好故事。   事实上,与此同时,现实世界中的凤瑶的确是苍白憔悴,而万嘉桂在她面前,也的确是在团团乱转。   凤瑶不是有本领有心计的女子,没有去把茉喜解救出来的能耐,但是她有她的韧劲。从年初到年尾,她的心里始终存着茉喜,她不相信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会这么凭空地消失掉,她还不相信自己年纪轻轻,和茉喜会永无再见之日。   不相信的太多了,但是她不说,她只默默地等。   她也从来不责备催促万嘉桂——仿佛是天生地没有脾气,她从来没和人红过脸。上次打了万嘉桂一个嘴巴,事后她的脸火辣辣的,十分羞臊,十分窘迫,十分尴尬,比万嘉桂更疼。   况且责备和催促都是没有用的,她知道万嘉桂也着急,可万嘉桂身为军人,得跟着军令走,纵是想要“冲冠一怒为红颜”,他也没有克制陈文德的实力。   两个人都急,但也都没有急得失态失控,直到此时此刻。   “不是说陈文德已经一败涂地了吗?”凤瑶轻声说话,“还是你的士兵没有把信送到?会不会是他没有看到你的信,不知道你开的条件?”   万嘉桂猛地一摇头——面对着凤瑶,他不大敢耍少爷脾气,如果身边坐着的不是凤瑶而是茉喜,他大概早就变成了急赤白脸。   “不可能。”他压着火气说话,“信是我的人亲手交给他的,绝对不会有错。他一直不回应,大概是有别的主意。”   凤瑶觉得他所回答的都是废话,但是,也压着火气,不肯失了自己的端庄,“那么……要不要另外想些办法?茉喜年纪那么小,还是早产,我真怕她现在……”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她现在……身边没亲人是不行的啊。”   万嘉桂没言语,单是满地乱走。   凤瑶很为难地看了他一眼,没看出他到底是什么主意,又怕他不肯为茉喜尽全力,所以思前想后地,她忖度着补了一句:“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你也应该——”   这话没能说完,因为万嘉桂停住脚步,忽然转向了她。忽闪着睫毛垂眼望了地面,他身姿挺拔,声音却低沉虚弱,“凤瑶,你有没有想过,等茉喜回来了,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凤瑶也垂了头,“我想过。你和茉喜结婚,我是无牵无挂的人,又有健康的身体和工作的能力,将来总能另找一片天地。”   万嘉桂抬眼看向了她,这回再开口,口齿便有些滞涩了,“你……你并不是非我不可,对不对?”   凤瑶勉强镇定了身心,然后抬头正视了万嘉桂,她的眼睛静成了一潭止水,“事已至此,由不得你我了。恕我说一句冷情的话,你我相识的日子毕竟还浅,如今权当是有缘无分,也还不至于让你我——”   话到这里,没能说完,因为万嘉桂忽然一挥手,做了个斩断的姿态,“不!”   凤瑶的确是冷情,他也可以理解她的冷情,但是理解归理解,他不肯草率地妥协。婚姻乃是人生大事,而他所青睐的人,乃是凤瑶。茉喜当然也有茉喜的好处,可让茉喜做他一生的伴侣,他怎么想,怎么感觉不合适。   茉喜总是让他身心俱疲,他不肯向个小丫头服软,但扪心自问,他的确是怕了她。   从情谊道义的角度来看,他务必得把茉喜救回来,可是救回来之后怎么办?他真不知道。凤瑶倒是有凤瑶的主意,但他不能依着她。   至于茉喜养下来的那个孩子——万嘉桂无论如何不能相信自己已经当了爹,对于那孩子本身,他的兴趣也不大。甚至他简直是怕见那个孩子,那孩子像是一道官印,从天而降印在龙凤喜帖上,硬把他和茉喜印成了一家人,让他简直没了转圜的余地。和茉喜相比,那个孩子更可怕,所以他对于孩子一直是避而不谈。当着凤瑶的面,他也没脸谈。   “姓陈的这一次太自信,他撑不了多久。”他沉吟着告诉凤瑶,“再等一等,等到他山穷水尽了,不怕他不和我谈。”   凤瑶听了这话,静了片刻,然后缓缓收回了目光,“战争的事情,我不懂。你和陈文德这样打,会不会……茉喜会不会有危险?”   万嘉桂也将目光移向了窗外,这一次再回答,他的声音失了力道,但是字字句句还算清晰,不是完全地含混敷衍,“应该不会,据我所知,陈文德本人很少亲自到战场上督战,他安全,茉喜跟着他,就一定也安全。”   凤瑶听了这话,是百分之百地不信服,双手手指冰凉地扭绞了,她的思绪忽然转了方向,无端地想起了幼年旧事——她把茉喜偷着带到了自己屋子里,要爬上床给她看自己的洋娃娃,然而茉喜站在床边,死活不肯上,说是自己身上脏,上床会挨打。床都不敢上,却有胆子夜探厨房偷剩饭吃,凤瑶想她那时到底是勇敢还是怯懦?   凤瑶想不明白,所以咬牙等着,等着和她再相见,见了面,要向她问个清楚,虽然只是小事,小得不值一提。   万嘉桂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安置茉喜,但这问题他不能回避,既然如此,那么他宁愿速战速决,使一把快刀,斩这团乱麻。   他的顶头上司孟师长正在观望局势,因为一时间举棋不定,所以对待部下采取放任态度,不逼着他打,也不拦着他打,于是按照既定的计划,他向陈文德一部发起了猛攻。   他这方面的人马一开火,其余几方面的力量本是犹豫不决的,如今见了他的举动,像是得了启示一般,也立刻重新冲回了战场。先前陈文德打到他们头上来,他们是不得不反击;后来陈文德显了颓势,他们得了喘息机会,又按兵不动地保存起了实力。如今见了万嘉桂一团的行为,他们恍然大悟,忽然发现陈文德这一块野心勃勃的肥肉不仅可以被抵挡,也可以被瓜分。横竖趁乱大家一起上,得咬他一口是一口。   万嘉桂无心插柳柳成荫,万没想到自己这一个团成了新一轮大战的领袖。陈文德那二十万大军很快被打成了七零八落,然而陈文德本人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也不露面,也不出声。   万嘉桂不知道陈文德就在他正前方的敌军战壕之中,并且是三番五次地来了又走。像一只野兽一样,陈文德对于危险空气特别敏感,当感觉情形不妙之时,他出于本能,会自动地精通隐身术,鬼魅一般来无影去无踪。戴着钢盔缩着脑袋,他因为个子大,所以在战壕里总是弯着腰走,怕自己高人一头,会中流弹。   他是贫苦出身的小子,活到三十几岁,遭过了天大的罪,造过了天大的孽,也享过了天大的福。他曾经不怕失败,因为自认不是凡人,纵是败了,也一定能东山再起。但是这一次,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有了一点点的年纪,一想起“东山再起”四个字,他竟然会感觉累。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再想鸣金收兵,已经晚了。落水狗谁不想打?但话说回来,纵是起初他不打人,有朝一日人也要打他,打他不为了别的,为了他脚下的土地和手里的枪炮,为了他历年搜刮的金银财宝。   这就是混战,他就生在了这混战的世道。想做人上人,就得踩着人头走,可一旦真上去了,下头也就没有他的地方了。上,还是不上,没人逼他;上或不上,全是他自己的主意。   所以陈文德不后悔,倒退几个月重来一遍,他也还是得这么干。   不是他倔,是他没有回头路。   陈文德悄悄地东奔西走,想要凭着自己的手腕,把那帮乌合之众的首领们笼络住,别让他们临阵倒戈。他一直防着这帮家伙作乱,因为他们和他是一路人,讲小小的义气,贪大大的利益。他了解他们,他们都是双刃剑。   然而乌合之众们尚未公开地动摇,他自家的后院忽然起了火——他的参谋长拉了两个师的人马,跑到孟国栋那边去了!   陈文德和他这参谋长,乃是有着十几年交情的老朋友。陈文德在山里当土匪的时候,他这参谋长就给他当师爷。他一直觉得参谋长是他的至交,简直就像亲人一样,谁反了,参谋长也不能反。   他在参谋长面前一直自我感觉良好,就没想过自己那个杀人不眨眼、说翻脸就翻脸的性情有多吓人,也没意识到自己地位越高、脾气越大,参谋长比他年长了六七岁,在外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然而偶尔说话呛着了他,他敢当众对着参谋长连打带骂,一点面子也不给参谋长留。在陈文德还没公开和北洋政府对着干的时候,北洋政府给了参谋长一个少将军衔,虽然这个军衔不能吃不能喝,但参谋长已经很满意,可陈文德从来不知道惜福,由着性子到处横着来,还痴心妄想着进北京当大总统。结果事到如今,他终于是犯了众怒,终于是把好好一番事业经营成一败涂地了。   参谋长看透了他的为人,所以对他一句话也不多劝,眼看他作死作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了,参谋长把心一横,带着两个精锐师趁夜逃了。   在参谋长叛逃了整整一个月后,陈文德回了家。   他本来是个没家的人,胜了败了,也无需向任何人做交代,自由得很,潇洒得很——直到后来他遇见了茉喜。   连着一个月没回家了,他心里很想念茉喜,很想搂着茉喜在热被窝里睡一觉,可是,不敢回。   因为他这一仗没打好。自从参谋长倒戈之后,他越发是兵败如山倒,到了如今,他已经不敢踏实地睡觉,因为怕在梦里会被人一枪打爆脑袋,然后残兵败将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再也不必跟着他往死路上走。   陈文德感觉自己这一回,可能是要完蛋。   他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兴许会是不得善终。他心里有数,有准备,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突然,竟是一点预兆也不给他。他惜命,但是也不怕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干的就是刀头舔血的买卖,怕死哪行?   但是在死之前,他得把茉喜安顿了——说是安顿也好,说是处置也好,总之他不能把她丢在那院子里不管。人在院门外下了汽车,他一只手随着步伐前后甩着,另一只手向后捂住了腰侧的手枪皮套,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用手指轻轻抚摸着皮套表面。手指有些哆嗦,他太累了。   及至进了院门,在正午的大太阳下,他迎面看到了茉喜。   茉喜站在正房门前的台阶上,穿着一身火红火红的缎子面薄皮袍,蓄长的头发在脑后盘了个饱满的发髻,前额则是剪了一排整齐的刘海。头发黑鸦鸦的,衬得她一张脸净白如玉。刘海之下细眉弯弯,黑眼珠子带着水光悠悠一转,她看着陈文德惊讶地笑了,“老陈?你还知道回来呀?”   陈文德停在了院子正中央,一根手指灵活地拨开了皮套上盖,发出哒的轻声。   然后手腕一转,他轻轻巧巧地拔出手枪,抬手向前瞄准了茉喜的眉心。食指勾住扳机,他歪着脑袋眯起一只眼睛,对着茉喜凝视了许久。   最后他一晃枪口,口中发出了声音,“啪!”   茉喜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及至听到了那一声啪,她哭笑不得地扭开了脸,随即抬起右手比画了个手枪的手势,她也用食指遥遥地向陈文德一指,“啪啪啪!”   陈文德当即伸展双臂猛一挺身,仰头望天做了个中弹的姿态。   茉喜没有跑下台阶,单是对着他招了招手,又大声笑道:“老陈,你还闹?疯疯癫癫的,不怕人家看了笑话!”   陈文德保持着中弹的姿势没有变,一双眼睛定定地望着高天流云,他的右手手指一松,让手枪滑落下去,落到了青石板地上。   然后他面向前方垂下双手,迈步走到了茉喜面前。   穿着肮脏马靴的右脚踏上了一级石阶,他停了脚步,仰起脸向茉喜伸出了一只冰冷粗糙的大手,“小姑娘,你多大了?”   茉喜没有看懂他的举动,但是会意地抿嘴一笑,她将自己的手伸出去,搭上了他的掌心,“十六了。”   陈文德抬手抓下自己头上那顶又皱又脏的军帽,然后绅士派十足地俯身低头,在她的手背上吻了一下。仰起脸望着茉喜,他微笑着轻声说道:“十六好,再过二十年也才三十六,还没有很老,重来一次,我们也还来得及。”   茉喜盯着他,这一回却是没有再接他的话茬。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越睁越大,她死死盯着陈文德的头发,嫣红的薄嘴唇打起了战,“老陈……”   她气息紊乱地发了问:“你的头发……怎么白成这样了?”   一个月不见,陈文德那从来没整齐过的一头凌乱黑发,竟是白了一半。黑白发丝混杂丛生,让他的头发成了黯淡的灰色。   “我老了嘛。”他笑微微地说话,“我成老头子了,你还跟不跟我?”   茉喜一把抓住了他的头发,恶狠狠地收紧了手指,“你说实话,到底是怎么了?”   陈文德顺着她的力道歪了脑袋,然而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小姑娘啊……”   他用苍老嘶哑的声音含笑叹息,“我爱你。”   茉喜直勾勾地瞪着他,“少跟我打马虎眼,我问你话呢,你老老实实地回答——到底怎么了?”   陈文德微微偏了脸,对着她一挤左眼,做了个阴阳怪气的鬼脸,“你担心我?”   茉喜神情不变,只有眼中光芒大盛,“你少对我装神弄鬼!”   陈文德咧开嘴,毫无预兆地笑出了声音,声音很低,有出的气没入的气,笑得宽肩膀直抖。及至他嘿嘿嘿地笑够了,他哑着嗓子又开了口,“你要是心里真有我,就该和我同生共死。我们——”他抬手向上一指,“在天愿作比翼鸟。”又向下一指,“在地愿做连理枝。”随即掌心向上一抬,“生则同床。”最后伸展手臂向旁一扫,“死则同穴。”   茉喜松了手,在收回手的同时,顺势在他头脸上抹了一把,“是不是打仗打输了?”   她没有捧他这疯疯癫癫的场,自顾自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她转身往屋里走,“人嘛,三穷三富过到老,横竖你那脑袋还长在腔子上,还能吃能喝能喘气,输就输了呗!又不是往后没有日子了,你至于跟我摆出这副输不起的熊样吗?”   话到这里,她头也不回地一招手,“进来,给你弄点热水擦擦洗洗,看你那个丢人现眼的臭德行!三十大几的人,给我当爹都够了,我不让你哄就不错了,你还等着我宽慰你啊?”   陈文德迈步走上台阶,倚着门框站住了。笑眯眯地盯着茉喜的背影,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心慌气短腿软,而且失控一般地忍不住笑,笑得简直要哭出来,“茉喜。”   茉喜回了头,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狠瞪他。   陈文德依然是笑,笑得眼睛鼻梁全显了皱纹,“这回真输了。”   他的高大身体贴着门框向下溜,一点一点地由站变成了蹲,“输了个精光彻底。”   睫毛忽闪着往下垂,他看茉喜是一团明艳的火,周身是火红的烈焰冲天,一双眼睛却蒙着寒冷的水光。仿佛承受不住了这样的刺激,陈文德盯着地面,还是无声发笑,笑个不停。   茉喜原地做了个向后转,“精光彻底?什么意思?”   快步走到陈文德面前也蹲下来,她探头去看对方的眼睛,“难不成,还能有人打到这里,杀了你不成?”   陈文德一直笑,笑得昏昏沉沉,笑得醉醺醺。听了茉喜的话,他忽然成了个很害羞的小男孩,抬起双手捂住了下半张脸,他垂着眼帘一耸肩膀一缩脖子,几乎是美滋滋的,他抿着嘴唇,嗯了一声。   茉喜的脑筋飞快地转了一圈,随即她开了口,“那咱们先吃饭,吃饱了换身厚衣服,赶紧从后门跑。事先说好了,我得带上我儿子。你呢,你带上小武。小赖子我管,行李和钱你们管,谁也别扯谁的后腿,怎么样?”   这话一出,陈文德猛地抬眼注视了她。   茉喜还是幼稚,以为捅了天大的篓子也没关系,以为一走了之可以解决所有问题。不过幼稚也罢、无知也罢,有她方才那一篇话,他就心满意足了。   脸上的笑容渐渐退了潮,他缓缓放下双手,向后倚靠上了门框。艰难地伸展了两条长腿,他对着茉喜眨了眨眼睛,可怜巴巴地轻声说道:“我累。”   正当此时,一名军官从院门外小跑着进了来,一边跑一边高声大嗓地喊司令。茉喜不认识来者,也从没见过这么慌里慌张没规矩的军官,然而陈文德并没有挑理,单是扭头望向了门外。   那军官气喘吁吁地跑到陈文德面前,先是扫了茉喜一眼,随即对着陈文德一立正一敬礼,呼哧呼哧地喘着说道:“报告司令,参谋长他——”忽然想起参谋长已经成了叛徒,军官立刻改了口,“马伯涛他带兵往洪城县去了。”   陈文德仰头看着军官,愣怔怔地一点头,“啊。”   军官看了他的反应,也有些发怔,“司令,洪城县怕是要失守啊。”   陈文德面无表情地又一点头,“啊,我知道。”   军官微微地俯了身,迟疑着问道:“那司令打算……”   陈文德向外轻轻挥了挥手,“我打算睡一觉,滚吧。”   茉喜费了牛劲,硬把陈文德从地上拖拽到了床上。她刚搂着小赖子睡过了午觉,床上被褥凌乱,又有她的香味,又有小赖子的奶味。陈文德脏兮兮地往被窝里一滚,又把脸贴上枕头蹭了蹭。   茉喜不管他,自顾自地给他扒衣服脱马靴,又出门让勤务兵送来了热水,自己拧了毛巾给他从头到脚擦了一遍。及至把他收拾出本来面目了,她扯过棉被给他一盖,让他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大觉。   傍晚时分,陈文德睁了眼。   对着前方的床帐子愣了良久,最后他一掀棉被坐起身,看到了坐在床尾的茉喜。   茉喜拿着个绣花绷子,想要给小赖子绣个鲤鱼戏莲的小肚兜,然而笨手笨脚,绣得鱼不成鱼莲不成莲,只在绷子中央绣了个五颜六色的大线疙瘩。陈文德伸手夺过了她的绣花绷子瞧了瞧,忍不住一笑,“用脚丫子绣的?”   茉喜没理他,径自下床端来了一杯温凉的茶水。等到陈文德接过茶水一饮而尽了,她把茶杯放回原处,然后重新爬上了床去。   “说吧。”她脱了鞋,隔着棉被,伸腿蹬了陈文德一脚,“怎么一个月没见,我等回来了个神经病?打仗把你打疯了?”   陈文德抬手用力地搓了搓脸,搓得五官走了样、灵魂归了位,“别说我,还是说说你吧。”   茉喜审视着他,“我?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武也不搭理我,我有什么可说的?噢,我明白了,你是不是又要打我那孩子的主意了?”   陈文德摇了摇头。   茉喜来了精神,“不是?”   陈文德开了口,“不止。”   茉喜把“不止”这两个字放在心里咂摸了一遍,咂摸出了些乱七八糟的滋味,忍不住狐疑问道:“不止?”   陈文德抬眼向她一笑,“还有你一个。”   茉喜用手指一点自己的胸膛,“我?”   陈文德扭头望望窗外门口,然后见神见鬼地向前探身,对着茉喜竖起一根食指,“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是你的好消息,你的。”   茉喜一把攥住了他的食指,“你好好说话,别像见了鬼似的。”   陈文德扭过头,在茉喜的手指上亲了一下,然后转向茉喜,他轻轻地出了声,“一个多月前,万嘉桂给我送来了一封信,他在信里说,想要接你回去。”   茉喜听了这话,心中疼了一下——只一下。   “然后呢?”她直视着陈文德的眼睛问话。   陈文德咧嘴一笑,“他说,只要我把你送回去,他就对我少开几炮。我那时候还没败成这样,所以我没理他。”   茉喜继续发问:“现在呢?”   陈文德一歪脑袋一挑眉毛,做了个无辜的可怜相,“现在?现在所有的人都来打我,我不差他那几炮了。”   然后他伸手一拧茉喜的脸蛋,逗小丫头似的笑道:“妾有意,郎也有情,这回高兴了吧?”   茉喜冷着脸,狠叨叨地打开了他的手,“你到底要说什么?”   陈文德被她击中了手背。收回手将手背贴上嘴唇,他吮了吮痛处,然后放下手,盯着茉喜继续说道:“你跟我好了一场,临到最后我完蛋了,我不能拉着你跟我一起见阎王。你不是一直想给姓万的当小老婆吗?行,这回我放你和你那崽子走,临走前我再给你一笔钱。要是姓万的嫌你让我睡了一年,不要你了,你手里有钱,自己过也饿不死。”   茉喜依旧看着他,“我走了,你呢?”   陈文德抬手挠了挠鸟窝一般的满头灰发,“我?我上山当土匪去!”然后他顺手往窗外一指,“出了城往东走,不出三十里地就是山,挺近的。”   茉喜收回目光,冷笑了一下,“好,真仗义!那你把钱给我预备出来吧。告诉你,少了我可不干!”   说完这话,茉喜就不再搭理他了。   对待陈文德的话,茉喜只肯信他的十之三四。陈文德说他仗没打好,她信,她不是没见过他趾高气扬的模样,如果打好了,他不会这么疯疯癫癫。   没打好,那就是打坏了。坏到什么地步,她不通军务,想象不出。听陈文德那一番疯话的弦外之音,竟像是走到了绝路的意思——这一点,她不是很信。   她怀疑陈文德是在试探自己,自己当初和小武坐得近了,都被他疑神疑鬼地教训了一顿,如今他走了下坡路,难保不会又犯疑心病。她自认为是有心计的,绝不会轻易中了陈文德的计,所以自顾自地下床去了厨房,她亲手给他煮了一大碗酒酿圆子。不管怎么说,现在他算是她的男人,他像个土鬼一样地回了来,她闲着没事,理应给他弄点吃喝。   陈文德乖乖地吃了那一大碗酒酿圆子,与此同时,勤务兵用扁担给他一桶桶地挑进了热水。在洗澡之前,小武在茉喜的呼唤下,带着一套剃头家伙过了来。   小武作为陈文德的全权代表,一直住在隔壁院子里给他看守茉喜,陈文德这两个月顶风冒雨地东奔西走,他却是坐在家中岿然不动。如今忽然间和陈文德见了面,他盯着陈文德的脑袋,和茉喜一样,也愣了。随手将那套剃头家伙放在了身边桌上,他望着陈文德,难以置信一般,轻声开了口,“司令……”   他看陈文德,陈文德端坐在一把木椅子上,双手扶着膝盖,也在看他。无言地对视了片刻之后,陈文德忽然吆喝了一嗓子,“武治平!”   小武一个激灵,下意识地一立正一敬礼,“有!”   陈文德嘿嘿笑了,一边笑一边对着他招了招手,“过来、过来,跪下给我磕仨头,往后你就是我的干儿子。你十八,我三十五,你喊我一声爹,不算我占你便宜吧?”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一起傻了。小武下意识地看了茉喜一眼,然后没等茉喜转动眼珠回应他,他飞快地收回目光,面无表情地垂下眼帘,直挺挺地屈了膝。跪地之后俯下身,他重重地连磕了三个头。   然后以手撑地抬起头,他将一张寡白的单薄面孔仰向了陈文德,“干爹。”   陈文德缓缓地闭了眼睛,轻轻地一点头,“嗯。”   然后他睁眼对着小武一抬手,“起来吧。”   紧接着用手摸了摸自己乱蓬蓬的灰头发,他又说道:“你们都出去,留小武一个就行,让他好好收拾收拾我这脑袋。茉喜也出去吧,玩儿你那个小崽子去吧,我这儿现在用不着你。”   茉喜没吭声,知道他是要和小武说体己话。转身出门直奔了厢房,她从奶妈手里接过了小赖子。小赖子依然是轻而瘦弱,但是十分省事,吃饱就睡,一逗就笑。婴儿有婴儿的本能,在茉喜一眼不眨地凝视他时,他时常也会很认真地回望茉喜,仿佛是知道他们娘儿俩时光有限,今天还能厮守,明天兴许就天各一方了。   半个小时之后,茉喜从厢房的玻璃窗向外看,看见小武独自穿过院子,离去了。   她收回目光,毫不动心地继续逗孩子。小赖子越长越有模样了,并且是万嘉桂的模样。她不肯去想万嘉桂那个人,只是觉得儿子长得好,将来必定是个漂亮小子。估摸着陈文德洗完澡了,她放下儿子回了正房。陈文德换了一身洁净军装,一脑袋灰毛被小武剃成了寸头,瞧着精神了许多。茉喜问他:“你和小武商量什么了?鬼头鬼脑地怕我知道,是不是又打我儿子的主意呢?”   陈文德躺回了床上,将两只脚架上了床头。枕着双手望着天,他不笑也不语。   傍晚时分,小武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只小小的黑皮箱。   陈文德和茉喜刚吃完了晚饭,茉喜给他沏了一壶热茶,自己则是坐在一旁对着绣花绷子用功。小武进门时,陈文德正在嘲笑茉喜的女红手艺,忽见小武拎着箱子进来了,他也没多说,只漫不经心地一点头。等小武退出去了,他端着一杯热茶起了身,围着地面中央的黑皮箱走了一圈,然后伸出一只脚,将皮箱向茉喜那边踢了一下,“哎,别绣了,过来瞧瞧你的家底吧。”   茉喜莫名其妙地放下了绷子和针线,从床边站起身看向了他,“我的家底?我哪来的家底?”   陈文德低头喝了一口热茶,然后抬起头,仿佛很销魂似的吁了一口气,“忘了我白天说过的话了?”   茉喜对着陈文德傻看了一瞬,随即一言不发地走上前去单膝跪地,放倒箱子想要开锁。箱盖安装的是暗锁,怎么摆弄也没反应。   陈文德看了片刻,末了弯下腰出了手,咯嘣一声摁开了锁头,“笨死得了!”   锁头一开,箱盖立刻活动了。茉喜掀起箱盖向内一瞧,只见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鲜艳钞票,钞票上面印着外国字,是她从未见过的。抬起头向上仰视了陈文德,她没说话,情绪全聚在了眼睛里。   陈文德低头对着她一笑,“这是英国钱,叫英镑,比大洋值钱多了。别看就这么薄薄的一小箱子,换成中国钱,能值十几万现大洋。钞票下面还有好东西,自己瞧瞧,这东西你要是还不认识,你那眼睛就别要了。”   茉喜掀起一沓钞票,看到了钞票下方规规矩矩的一层红绸子卷。拿起一卷子打开了一瞧,她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红绸子里面金光璀璨,竟是一根锃亮的小金条。   取出金条放在手里掂了掂,她又将金条一端送进口中,用牙齿狠狠地咬了一下,然后攥着金条站起身,她的声音打了战,“老陈,不带你这么闹的!你再闹,这钱我就真收下了,你再要我也不给你了。”   陈文德对着她一摇头,这一回,他没再疯疯癫癫地发笑。   “不是闹。”他用嘶哑低沉的声音做回答,语气是罕见的温柔,“真是给你的。钱是人的胆,你跟了我一场,我不在你身边了,也不能让你受别人的欺负。”   茉喜睁大眼睛瞪着他,手指紧紧攥着金条,攥得指甲泛了白。一口气冰凉地呼出去,她听见自己说了话,还是那么恶狠狠的,还是那么语气不善,“陈文德,你当我不敢走?”   陈文德转身放下茶杯,背对着茉喜开始解军装纽扣,“明天你走不了,我得找个安全时候送你出去。这回我也不提前向万嘉桂打招呼了,好像我怕了他、要拿太太向他换和平。等你见了万嘉桂,你替我向他传句话,就告诉他,说我陈文德让他使劲打,往死里打,最好是一气把我打死,否则等我缓过这口气了,我让他家所有的娘们儿全改姓陈!”   茉喜冷飕飕地哼了一声,“好,霸道!是个爷们儿!这话我替你记住了,等见了万嘉桂他娘,你可不许反悔!”   陈文德回了头,“万嘉桂他娘怎么了?”   “像倭瓜似的。”   “不能吧!万嘉桂不是长得挺好、把你勾了个五迷三道?”   “老倭瓜串秧了呗!”   “没事!是女的就行,老子不挑剔。兴许老子一使劲,还能再给他串个弟弟出来呢。”   “哼,真有志气!”   陈文德一弯腰脱了裤子,然后胡乱踢飞了脚上拖鞋,赤条条地走向了茉喜,“趁着我还没死你还没走,咱俩先串串吧!”   茉喜抬手抚上领口,手指灵活地一捻,小豆子一样的纽子便解开了一粒。斜斜地靠着墙壁站了,她在灯光下露出了一小片凝脂般的白胸脯,“刚想起这事儿来?我还当你疯透了,把这事儿给戒了呢。”   说完这话,她心慌意乱地迈步走向了大床。   两具身体赤裸着相拥了,她捧住了他骤然沧桑了的脑袋,他也紧紧勒住了她柔韧的细腰。   一场狂欢之后,陈文德和茉喜保持着相拥的姿势,轻轻地喘息。   一只手覆上陈文德的后脑勺,茉喜忽然开了口,“真就没有活路了?”   陈文德沉默了一瞬间,随即答道:“我不知道。”   茉喜的心凉了一下,因为陈文德这句话说得又轻又真,她听得出来,不是玩笑话。陈文德是什么人?是杀人放火的亡命徒!是手握重兵的军阀!虽然茉喜没能赶上他的全盛时代,但茉喜知道他不是绣花枕头,只有他逼迫人,没有人逼迫他!   这么个不是人的人,竟然会在一个月内白了半头黑发,竟然会对她承认自己“不知道”。可见,他这回是真走到绝路了,真“不知道”了。   这个时候,陈文德闭着眼睛喃喃出声,从来不曾对茉喜提过的军务,如今也不管茉喜听不听得懂,他一股脑地全诉说了出来。茉喜在黑暗中大睁着眼睛,本来的确是听不懂的,可是因为此刻必须懂,所以听着听着,居然也真明白了。   最后,陈文德在她怀里轻笑了一下,“白天刚回家的时候,有那么一会儿,真想一枪毙了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茉喜机械地抚摸着他的后脑勺,“那后来怎么没毙?”   陈文德晃着脑袋,在她怀里用力蹭了蹭,“万一这回真死了,重新投胎转世,还来得及再和你好一场。”   “那要是没死呢?”   “那更好了,等我熬过眼下这一关,将来想法子再把你抢回来就是!”   “我说我愿意跟你了?”   “我用你愿意?”   “活土匪。”   “没错,我这回要是死不了,八成真得上山当土匪。”   “我带着钱往远了跑,看你上哪儿找我去!”   “是我的,跑到天边也是我的,我不急,慢慢找。”   “万一那时候我已经嫁人了呢?天下男人千千万,可不是只有万嘉桂一个!”   “嫁人也没关系,你当媳妇还是当寡妇,还不就是我一枪的事。”   “滚你娘的!”   茉喜和陈文德斗了小半宿的嘴,互相地指着鼻子骂,什么解恨骂什么,但是无论怎么骂,两人仿佛心有灵犀一般,全不提万嘉桂。陈文德人高马大地蜷缩在了茉喜怀里,忽然很想喝点酒,因为此刻他很高兴。这高兴来之不易,他已经很久没有高兴过了。   然而茉喜不许他下床去找酒喝。茉喜给他拍了拍枕头掖了掖被子,哄孩子一样让他好好睡觉。   陈文德今天夜里是特别地听话,茉喜让他睡,他就乖乖地真睡。   他睡了,茉喜翻身背对了他,却是睁着两只炯炯的眼睛,深深地一直望进了黑暗里去。   这一回,她终于是信了陈文德的话。   信了他的话,也信了他的心。一直当他是个蛇蝎心肠的恶棍,没想到临了生死关头,他竟然也有这样一寸柔软心肠。那么多的钱,见都没见过、想都没想过的,是她的了。她和她的小赖子也不必分离了,将来一生一世吃穿不尽,也再不必忍穷熬苦了。   也可以去见凤瑶和万嘉桂了,虽然对凤瑶有些愧,对万嘉桂有些怨,不过他们三个之间的恩怨情仇已经是一笔烂账,所以她懒得算也懒得想。她只知道自己在凤瑶面前可以蛮不讲理地横着来,因为凤瑶没脾气,永远都是惯着自己。   可是,然后呢?   在呼噜噜的鼾声中,她回头看了陈文德一眼。心里猛地一酸,她把陈文德的好处全想了起来。她又想起白天他回来时那一阵疯疯癫癫的笑——是不是哭不出来,所以只能是笑?   想到这里,茉喜的气息一颤,也像是笑了一下。   时光骤然倒流回了一年前,同样是天寒地冻的时节,窗外同样有朔风呼啸。怎么又是这样?她木然地想,原来旁人的好,不是可以白白受的。   凤瑶对她好,陈文德对她,也好。   她总记得那一夜自己吃药吃了个死去活来,陈文德抱着她整坐了半宿。除了凤瑶,没人再对她这么好过,她也想铁石心肠地忘,可是她胸中有她的一本账,账上白纸黑字一笔一笔,良心在上,赖不掉的! 第二十四章 茉喜的抉择   晨光朦胧的时候,陈文德面向床外睁了眼睛。   一边睁眼睛,他一边背过手往身后摸,手上摸了个空,眼睛却是看清了蹲在地上的茉喜。   不知道茉喜是什么时候起来的,此刻外面天还没有大亮,可她已经穿戴整齐、梳妆完毕。一头半长的黑发用桂花油滋润了,她给自己盘了个乌油油的圆髻。刘海一丝不乱地覆了前额,她浓施脂粉淡扫蛾眉,棱角分明的薄嘴唇没有血色,于是她用口红给自己涂抹了个抽象的樱桃小口。圆而丰满的红点子端端正正地印在下唇正中央,夸张如戏,偏偏她是这样的坦然自若,仿佛妆容非得如此才可。   陈文德静静地凝视着她,看她今天打扮得古色古香,好像前清时代的新娘子——在那个时代里,自己还是个拖着大辫子的穷小子。小,然而已经知道媳妇的好处,可是太穷了,好姑娘他巴结不上,和他门当户对的黄毛丫头,他又看不入眼。   一只雪白的手伸进箱子里,茉喜歪着脑袋垂了眼帘,自得其乐一般,拆开了一卷一卷的红绸子,将一根一根的金条摆在地上排兵布阵。忽然抬眼一扫陈文德,她随即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一抿嘴。   轻飘飘的英镑她不认,她就认沉甸甸的金条。等到快把金条摆弄熟了,她也不收拾,丢下满地的黄金起身便往外走。不出片刻的工夫,外间房门一响,她哼哼呀呀地唱着回了来,怀里抱着刚吃了奶撒了尿的小赖子。平日陈文德在家,她是从来不把小赖子往正房抱的,然而今天像要挣命造反一般,她抱着小赖子坐在外间堂屋里,吚吚唔唔地对他低声逗个不休。小赖子越长越结实了,并且是个机灵种子,茉喜尖声怪气地逗他,他便很捧场地嘎嘎大笑。   陈文德听着小赖子的大笑,有些烦,可是没出声,因为太累,睡了一夜还是累,累得脾气都没了。   陈文德对茉喜宽容了,茉喜却有了蹬鼻子上脸的意思。不管陈文德是睡是醒,她自顾自地哄孩子唱小调,又推开房门,高声大嗓地发号施令,让厨房预备酒酿圆子。未等守在厨房里的小勤务兵生好炉子,她隔着一道院墙,尖锥锥地又骂起了小武:“让你给我儿子打副金锁,打了两个来月,屁也没有打回来一个,怎么着?要替你爹省钱呀?”   小武一声没吭,陈文德忍无可忍地暴躁了,“唐茉喜,你他娘的能不能消停一会儿?”   茉喜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稳当了,迎着寒风往远处看,同时头也不回地骂道:“挺你的尸吧!你还不许我说话了?”   陈文德开始吼:“老子还没睡醒!”   茉喜恶狠狠地回骂:“睡睡睡,让人打成灰孙子样了,你还有心思睡!”   这两个人一人一句地开始对骂,骂得穷凶极恶热火朝天,谁也不让着谁,骂得你追我赶,几乎有了一点喜气洋洋的意思。一墙之隔的小武出了门,起初是想装聋作哑,但是听到后来,他发现茉喜的话越来越不成话,几乎有了点诅咒的意思,便迈步出了院门,想要过来拦一拦她,免得陈文德一时翻了脸,再对她下狠手。   然而拐到隔壁院外一推院门,他迎面望着茉喜,却是愣了。   凛冽寒风之中,茉喜穿着一身光华灿烂的玫红袄裤,一张面孔红红白白,比袄裤更鲜艳。紧紧地抱着小赖子,她望着前方嘹亮地大骂,一双眼睛却是水光潋滟,有成串的眼泪顺着她的面颊往下淌。   小武直勾勾地盯着她,忽然感觉她是借酒装疯,她声声泪字字血,可骂的人并不是陈文德。   意识到了小武的注视,茉喜抬袖子胡乱一抹脸,然后对着小武呼喝道:“傻看什么?你爹你娘闹家务,你个龟儿子溜过来要看热闹呀?上厨房给你爹端他那碗月子饭去,姑奶奶这就要抱儿子走人了,往后不伺候他了!”   小武没接她的话头,只轻描淡写地告诉她:“风冷,小孩儿受不了。”   此言一出,茉喜脸色一变,立刻抱着小赖子冲进了厢房。   小武把酒酿圆子端进正房堂屋里时,陈文德已经披一片挂一片地穿好了衣裤。蓬头垢面地往堂屋里一坐,他半闭着眼睛,不看人,也不言语。   小武把大海碗轻轻地放到了桌上,然后低低地唤道:“干爹。”   陈文德向上翻了他一眼,随即从鼻子里笑出了低低的一声。抬起一只手用力地搓了搓脸,他含混地咕哝道:“今天外头怎么样?”   小武从手帕里抽出汤匙,无声地放到了大海碗里,“能走。”   陈文德一点头,“好,那就送她走。”   小武迟疑了一下,然后轻声开了口,“司——干爹,真让她走?”   陈文德苦笑了,一边笑,一边一点头,“让她走,你送她一趟,能送多远送多远,最好当面把她交给万嘉桂。现在到处打仗,她一个妇道人家抱个孩子,危险。”   小武捏着汤匙,缓缓搅动了滚烫的酒酿圆子,“干爹不再和万嘉桂讲讲条件了?”   陈文德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讲条件?那我不成卖老婆的了?”   然后他抬手挠了挠自己的短头发,“我倒是想把我自己卖了,可他娘的又没人要。”   说到这里,他将左腿架到右腿上,懒洋洋地歪着脑袋扯着嗓子喊道:“身大力不亏的好老爷们儿,进能打家劫舍,退能看家护院,一个人抵十条德国狼狗,给条活路就跟你走!有没有人要我啊?!不要工钱,管饭就成!”   颠着腿又笑了,他扶着椅子扶手向前欠身,对着窗外厢房继续高喊:“茉喜!走的时候把我带上行不行?你跟万嘉桂说说,就说我白天负责干他家的杂活,夜里负责干他家的小老婆!说到做到,绝不偷懒!”   这话茉喜听见了,但是茉喜没出声。奶妈子方才告假,回家瞧亲生儿子去了。她独自坐在炕边,将小赖子的尿布翻了出来。尿布都是干净棉布洗软了裁剪成的,她挑新的好的叠成一叠捆成一捆,再把尿布捆子用包袱皮包起来,不出片刻的工夫,她打出了三个抱都抱不住的大包袱。   尿布包好了,她再收拾小赖子的小衣裳小裤子。小赖子躺在热炕上,身上的襁褓散开了,他自己抓了小脚丫往嘴里塞。一边塞,他一边转动了黑眼珠子去看茉喜,等着茉喜来逗自己。然而茉喜忙忙碌碌地收拾出了无数个大包袱,就是不看他。   等到将包袱收拾得差不多了,她终于低低地开了口,“别总是哭,一个小子,哪能总是赖唧唧?多不招人爱?叫你是小赖子,你就真赖个没完啦?不知羞的东西,还吃脚丫子,不嫌臭啊?”   然后她又说:“你到底是比我命强,我就说嘛,难道这事还能传代?我没爹,你也没爹?这回好了,往后你就能堂堂正正地姓万了。你叫个万什么呢?我想不出来,让你爹想去,他留过洋,有学问——还吃你那臭脚丫子?再吃揍你啦!笑?你还笑?你个臭小赖子,当我夸你哪?”   这个时候,隔着一层窗户,陈文德的声音响了起来,“宝贝儿,别躲了!下午给你弄辆马车,让小武带几个人,护送你出发!”   茉喜一哆嗦,立刻扭头望向了玻璃窗,“下午就走?!”   屋里热,屋外冷,玻璃窗上结了一层冰霜,窗外的陈文德就变成了影影绰绰。陈文德没进屋,站在院子里点了一根香烟,他深吸一口,然后扭头对着玻璃窗一笑,“高兴了吧?我的万太太?”   茉喜直着眼睛怔了怔,紧接着低下头加快动作,两只手颤抖着,将一双双小虎头鞋塞进包袱里。   中午,奶妈子回来了。   陈文德发了话,让奶妈子跟着马车走一趟,等茉喜和小赖子到了地方,有人给那孩子找奶吃了,再让她跟着马车回来。奶妈子惶惶然地答应了,不敢不从;而茉喜若无其事地回了正房,重新地又洗脸又梳头,像是要出嫁一般,涂了一脸红艳艳的胭脂。   在茉喜梳妆打扮的时候,陈文德得到消息,说是洪城县失守了。   洪城县是他最后的防线,洪城县一丢,他便再无退路,只能直面敌军。战情发展成了不可收拾的烂摊子,既然已经是烂到了家,所以他反倒破罐子破摔地不着急了。笑眯眯地站在茉喜身后,他叼着烟卷,在烟雾之中眯了眼睛看茉喜。   看的时候,他心里什么也没想。不敢想,想得多了,他怕自己会失控,会拔枪杀了茉喜。这样地爱一个女人,于他乃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仿佛行走在创世纪时的洪荒世界之中,他这一刻不只是孤独,他也恐惧,恐惧到了要杀人的程度。   杀了茉喜,他就没牵挂了,他就又是原来的他了!   可他舍不得。   茉喜得意扬扬地往脸上拍了半盒胭脂,一边梳妆,一边哼歌,斜着眼睛照镜子,是一种可恨的浪模浪样。及至她把头脸都收拾停当了,外头的大马车也来了。   她站起了身,一扭细腰一甩裙子,转身就要往外走。   陈文德站在原地没有动,单是盯着她的背影问了话:“哎,就这么走了?”   茉喜嗤笑一声,细腰越发扭得生欢。头也不回地进了院子,她见奶妈子已经抱着小赖子站到了院门口,小武拎着那只装满英镑金条的小皮箱,也和一队卫兵走到了院门外的大马车前。加大步子快走几步,她赶到门口接过了小赖子,低下头对着孩子脸蛋噼里啪啦连亲了几个嘴,她又指着自己那张白里透红的面孔大声说道:“儿子,记住,我是你娘!”   说完这话,她抬头面对着前方所有人,自我解嘲一般地抬手一摸脸,“打扮也白打扮,他这么小,哪看得出美丑?兴许还觉得他娘今天像妖怪呢。这个小赖子,养他不如养条狗,瞧着吧,不出几个月,他就得把我忘光了。”   说完这话,她让奶妈子先上了马车,自己也迈步跨过门槛出了院子。低下头痴痴地凝视了臂弯中的小赖子,她看了良久,末了上前一步一掀马车门帘,她伸手把孩子托向了车内的奶妈,“包袱是不是都放好了?路上你多辛苦着点儿,别让冷风吹了他。包袱堆里有个小包袱,里面是好绸子,我给你预备的。等把他送到地方了,你回家拿它做身衣裳过年穿吧。”   奶妈子目瞪口呆地接了小赖子,“太太,你——”   不等奶妈子把话说完,茉喜又扭头对着小武一抬下巴,“把我的箱子给我放下!你怕万嘉桂养不起他儿子呀?记着替我给凤瑶捎句话,就说茉喜把小赖子交给她了,让她早早地教小赖子读书识字,别让他像我似的,大字不识一个!听见没有?”   小武慢慢睁圆了狭长的眼睛,“你、你不走?”   茉喜也一瞪眼睛,“我想走就走,不想走就不走!”   小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下一秒,他扭头狂奔进了院内,且跑且喊:“司令!干爹!她说她不走!她不走了!”   仿佛是在一瞬间里,陈文德如风一般,已经大踏步地从屋内走到了院外。手指夹着小半截香烟,他很狐疑地上下审视了茉喜,同时问道:“你捣什么鬼?”   茉喜把双臂环抱到胸前,转身对着陈文德一仰脸,“你说万嘉桂向你讨要过我,这话是真的吧?”   陈文德一点头,紧接着又一抖手,因为香烟竟在不知不觉之间烧到了手指,“真。”   茉喜扭头望着远方天空,微微地眯了眼睛一笑,“好,有他这句话就够了。算我没看走眼,我就知道他不是无情无义的人。”   陈文德下意识地捻着烧红了的手指,依然疑惑地盯着她,“孩子走,你不走?”   茉喜收回目光望向他,理直气壮地答道:“对,不走了。这里放着正经太太不当,顶风冒雪地跑去给人做小老婆,我贱哪?”   陈文德对着她一挑浓眉,“我这边可是要完蛋,你跟了我未必会有好果子吃。”   “放心吧。等你穷了,我自然要给你演一场卷包会,用不着你心疼我。”   陈文德听到这里,扑哧笑了,一边笑一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小武,他喃喃地骂了一句,然后转向前方一招手,“把你那崽子也留下吧。大不了我捏着鼻子,给他当一辈子老子就是了!”   茉喜转身走到马车前,对着车帘子伸出了一只手。仿佛想要掀开帘子一般,她的动作停了一瞬,随即却是合拢手指攥了拳头,慢慢地收回了手。   “给我儿子当老子,你也配!”她依然牙尖嘴利,只是声音越来越弱,“我这儿子可不是凡人,命大着呢,将来肯定有福气。我不能让他……”   话到这里,没了下文。   儿子不是凡人,所以她不能让他留下来给个活土匪当儿子,尤其是这活土匪正在走下坡路,过了今天,还不知道明天是死是生。她可以跟着活土匪混下去,混好混坏她都能忍受,都能凑合,但是她不能耽误了儿子的前程。   她得把儿子送到万嘉桂那里去,万嘉桂的未婚妻是凤瑶,有凤瑶在,儿子即便没了娘,也不会太可怜。   这样一来,万物归位、各得其所、天下太平。万嘉桂可以和凤瑶做清清静静的小夫妻;儿子也有了体面的父母家庭;至于她自己——自己没关系,世界这样大,男人这样多,总有她的立足地。   在一小队骑兵的护卫下,大马车上了路。   茉喜攥着拳头站在院门口,眼望着马车越走越远。及至远到了一定的程度,她忽然向前迈了一步,因为感觉自己刚听到了小赖子的哭声。   但她也只迈了一步。   一只大手从天而降,轻轻拍了拍她的头顶。陈文德在后方发了话,“后悔了?后悔了可以追,我不拦着你。”   茉喜摇了摇头,声音打了战,“不后悔。”   “想清楚了?”   茉喜慢慢地回了头,直视着陈文德的眼睛答道:“我年纪小,可我不糊涂。”   说到这里,她含着泪光展颜一笑,“那次我闹肚子疼,你就不该管我,你不管我,我也死不了;你这一管,反倒是害了我。往后你要真是上了山,我也得跟你一起当土匪了。”   陈文德眨巴着眼睛对她察言观色,不知怎的,神情竟然有些惶恐,“茉喜,你——”他用食指向她一点,“对我——”又用手指一戳自己的胸膛,“有感情?”   茉喜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然后正色答道:“其实我是看上武治平了。”   陈文德虚张声势高高抬手,照着她的脑袋轻轻扇了一巴掌,然后俯身拦腰一把抱起了她。原地滴溜溜地连转了几个圈,他晕头转向地撒腿跑回了院子里。   茉喜在天旋地转之中闭了眼睛,心里空落落的,因为没了小赖子。她想这可真是有意思,怀小赖子的时候烦死了他,烦得隔着肚皮对他天天骂;可是后来不知从何时开始,又爱死了小赖子,小赖子打个呵欠皱皱眉,在她眼里都是戏。   忽然地,她想起了自己的娘。   于是她飞快地又释然了。她娘是个苦出身的戏子,她自己也是个苦出身的丫头,但她的儿子不会再苦了。她快刀斩乱麻,斩出了个小小的万家大少爷!这疾病一样的苦命,遗传到她这一辈为止了。   陈文德把茉喜抱到了桌子上。等茉喜垂下两条腿坐稳当了,他站在她的面前,握着她的肩膀向她微笑,笑得痴痴傻傻,眉宇之间,竟然生出了几分少年式的稚气。   茉喜和他对视了良久,心中疼痛,疼儿子,也疼他。这恶棍,要恶就该恶到底、让她恨;可这恶棍真是坏到了家,竟然偏偏不让她如意!   笑着笑着,陈文德忽然收敛笑容,放开茉喜走到屋角,从衣帽架上摘了手枪皮套往身上系,茉喜见状,不由得问道:“干什么去?”   陈文德手脚忙碌得飞快,整个人像是刚吃了大补丸,灰白色的头发梢上都带着精神,“我不能坐在家里等死,你留下来等我的消息,我出去一趟,顶得住就顶,顶不住,我就撤。”   茉喜晃荡着两只脚,大声嘱咐道:“枪炮无眼,你多小心!”   陈文德抬头对她一挤眼睛,“放心,我舍不得死!”   然后把一顶军帽扣在头上,他转身直冲门外,在出门之前回了头,他姿势滑稽地向茉喜又做了个飞吻,同时压低声音笑道:“小姑娘,谢谢你!”   茉喜似笑非笑地向前一踢腿,“滚你的蛋吧!”   陈文德欢天喜地地真滚了,而茉喜孤零零地坐在桌子上,看看窗外的天,再看看窗内的地,看到最后,她冰凉地叹了一口气。将胳膊环抱在胸前,她慢慢地自己搂了自己。身体细条条的,肚子空瘪瘪的,她忽然心头一阵恍惚,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孕育出了一条小生命,也不能相信自己还不到十七岁,已经有过了两个男人,并且这后一个男人还是个刀头舔血的大亡命徒。   亲人一样的、又是母亲又是姐姐、以为永远也不会分开的凤瑶,也和她彻底地分开了。   茉喜又荡了荡两只脚,心中有种又空又冷的痛,然而能够忍。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两天之后,也就是西历元旦这一天的中午,小武回来了。   他回来的时候,陈文德并不在家,所以他直接过来面见了茉喜。两天不见,茉喜依旧花枝招展地打扮着,脂粉涂得喷香,眉毛扯得细匀,只是两边嘴角一边鼓着一个大火泡,太阳穴也生了几个红疙瘩,是个上了火的病容。跷着二郎腿坐在堂屋正中央的太师椅上,她派头不小地问小武:“送到了?”   小武垂手站在门前,见茉喜喷云吐雾,把生育过后就自动断了的烟瘾又捡了起来。一只纤秀的脚套了白袜子绿绣鞋,随着她的二郎腿不停地晃,真堪称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   “送到了,白家大小姐我也看见了,你让我传给她的话,我也都传了。”   茉喜垂下眼帘,盯着细长烟卷的橙红火头问道:“她……她怎么样?”   小武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谁怎么样?”   茉喜下意识地又吸了一口烟,“她……凤瑶现在是胖还是瘦?是黑还是白?头发是长还是短?穿的是什么衣服?好看不好看?”   小武平静地作了回答:“白家大小姐,我觉得,应该算瘦,和你一样白,短头发,像女学生似的,穿青袄黑裙子,没你好看。”   茉喜放下了腿,坐正了身体,有些紧张地抬眼望向了小武,“万嘉桂呢?”   小武不以为然地垂了眼,但是语气镇定,毫无变化,“他见了孩子,吓了一跳。”   茉喜笑了,是很宽容的笑,“问我了吗?”   小武答道:“问了,问你怎么不回去。我说你自愿留下来陪伴司令,他听了,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像是又吓了一跳。”说到这里,他很罕见地嘴角一翘,嘲讽一般,竟然也笑了一下。   他都笑了,茉喜更是笑得双目弯弯,“凤瑶呢?她没吓一跳?”   小武有气无声地哧哧发笑,笑出了一口很整齐的白牙齿,同时一贯挺拔的腰板微微向前弯了,他显出了一点可疑的惫懒相,“她哭了,号啕大哭。”   茉喜扭开脸,自言自语地笑着咕哝:“哭什么,没出息!”   说完这话,她重新去看小武,却发现方才变了形的小武居然在一瞬间又恢复了往昔形象。规规矩矩地站在屋子中央,他双手下垂,面孔转回了平日的冷淡寡白。   “哎!”她忽然转移了话题,“你都给他当干儿子了,他往后不能再让你当勤务兵了吧?”   小武轻描淡写地答道:“我本来就不是勤务兵。”   茉喜没听懂,“你不是勤务兵是什么?”   小武背过手,看着茉喜轻声答道:“家奴。”   然后他原地做了个向后转,也不告辞,昂首挺胸地径自走了出去。   茉喜盯着小武的背影,忽然发现他的确是不大像勤务兵。他的双手经管着陈文德的金钱,他的双眼看守着陈文德的女人,虽然也披着一身丘八皮,然而正如他方才所自称的那样,他更像个不声不响的小管家。   并且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他阴阳怪气起来,也颇有陈文德之风。   慢悠悠地吸完了指间一支烟,茉喜约束了自己的思想,不许自己再去想旧人旧物旧时光。   与此同时,小武回了隔壁院子。   天冷,院子里没人,轻轻巧巧地跨过门槛进了院,他停下脚步,仰头望天长出了一口气。   茉喜不走,也不是他的,他不傻,他知道。只要陈文德在,她就绝不可能是他的。   但是得不到她,能和她朝夕相处也好,能看见她也好。   当天晚上,院子里听到了炮声。   陈文德带着一队烟熏火燎的骑兵回了来,没下马,直接在院外吆吆喝喝地发号施令。茉喜拎着一包袱衣服跑了出来,在他的指挥下上了一匹枣红大马。在轰隆隆的炮火声中,陈文德哑着嗓子吼道:“能不能跟上?跟不上就下来,上我的马!”   茉喜把包袱随手扔给了地上一名小兵,然后一边戴手套,一边高声答道:“我先骑一段路试试,不行再上你的马!这回是要往哪儿跑哇?直接进山当土匪去?我那箱子呢?”   陈文德对着后方士兵一挥手,然后在寒风中直着喉咙嘶吼:“箱子在小武手里,不进山,跟紧了我,走!”   话音落下,他用力地咳嗽了一声,然后抬头,却是在黑暗中对着茉喜一笑。茉喜从马下小兵手里接过了马鞭子,甩手对他便是一鞭,“还有脸笑!”   说完这话,她一抖缰绳,用清亮的声音喊道:“驾!”   在茉喜跟着陈文德快马加鞭冲入夜色之时,百里之外的凤瑶笨拙地抱了小赖子,带着哭腔对万嘉桂说话:“别打了,冤冤相报何时了,陈文德并不是不可救药的坏人,他毕竟把孩子送了回来。你把他逼到走投无路,难道不怕他伤害茉喜吗?”   万嘉桂不大敢面对自己的儿子,也不大敢面对此时此刻的凤瑶。小赖子的存在让他忽然思念起了茉喜,那感情也许不能再算是爱情了,但他的确是惦记着她,很惭愧地惦记着她。   “不是我想打!”他面红耳赤,艰难地开了口,“军令如山,我也是不得已。陈文德一贯残暴狡诈,视他为眼中钉的人太多了,如今他终于现了颓势,谁肯放虎归山、由着他逃?纵是我肯,孟师长也不肯。前一个月孟师长正在观望,所以不大管束我的行为;如今他观望清楚了,要对陈文德斩草除根了,我若是胆敢违抗军令,他会立刻用军法处置了我。处置了我,换了别人当团长,还照样是要对着陈文德开火。所以、所以……”   他压低了声音,“你放心,我会见机行事。” 第二十五章 远方的小武   凤瑶坐在热炕边,痴痴地望着炕上的婴儿出神。她不知道这男婴的名字,想要问又无人可问,所以自作主张,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喜。“小喜”“小喜”地喊了几天之后,她又感觉这名字不甚庄重,所以把“喜”改成了“熙”。万嘉桂看她对孩子怜惜,心内很喜悦,但是除却喜悦,同时也另有其他情绪。那情绪不好言说,他只是觉得在凤瑶心中,无论是茉喜,还是茉喜的孩子,都比自己的地位更高。   两人相处到了如今,他还是只拉过凤瑶的手。先前两人尽管也是淡淡的,但因为他知道凤瑶是自己板上钉钉的未婚妻,心里有底,所以两人之间纵是存着距离,他也不怕;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茉喜和他的私情大白于天下之后,凤瑶就再没和他谈过两人的婚姻问题。   对于自己的长子,他看不出好坏,他不肯承认自己并不爱他,但他的确是不大愿意面对他。茉喜看儿子像万嘉桂,万嘉桂看儿子却是更像茉喜——不是具体的像,是抽象的像,在那小婴儿的脸上,他时常看到自己的眉目做出茉喜惯有的表情,非常恐怖,仿佛是老天爷特地造了这个婴儿做人证,让他逃不走赖不掉。   但他现在非常想逃想赖。   他想自己当初要是不爱茉喜就好了,一点都不爱就好了。   先前的小赖子、现在的小熙颇有一点“有奶就是娘”的意思。在新奶妈子怀里吃了几天的奶后,他开始对着新奶妈子和凤瑶嘎嘎地笑。凤瑶被他笑得手足无措,并且心里有点迷糊,总不能相信这个小活物是茉喜生出来的。   然而她看小熙也像茉喜。这小东西有着茉喜的轮廓和茉喜的神情,虽然稚嫩得还不算个真正的人,但是说不准哪一下子,或者在他打呵欠的时候,或者在他噘嘴皱眉的时候,或者在他东张西望的时候,他眼中会有个小茉喜倏忽闪过。他甚至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在凤瑶面前,他会特别娇贵,特别能号啕,活鱼一般地闹着要凤瑶抱。   凤瑶没抱过孩子,偶尔抱得他不舒服了,他敢扬起小手对着凤瑶又抓又挠——对着亲娘都不敢的,对着凤瑶就敢了。   凤瑶还是迷迷糊糊的,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自己应该怎么走。茉喜没了,娘也没了,身边一个亲近人也没有,何去何从,她真是想不清楚。   想不清楚,她便慢慢想。   外面偶尔有了零星的鞭炮响,是新年要到了。   大年初一这天的清晨,茉喜站在一座小小的山头上,迎着寒风看山看雪。她还花红柳绿地穿戴着,然而从头到脚没有几处干净地方。跟着陈文德连撤了许多天,她也不知道自己此刻身在何处,只知道山后那座小村庄,是自己暂时的家园。精致的服饰与饮食全没有了,除了枪林弹雨之外,便是永远不散的硝烟鲜血气息。   但是她还是能忍。   昨天早上她随着军队进了村庄,终于得到热水洗了头发。水盆放在木头凳子上,她弯了腰自己撩水洗,陈文德拿了一只水瓢,舀了热水从她的后脑勺上往下浇,浇得很细致。两个人都不说话,心里也很平静,是个老夫老妻的样子。   不说话、平静,但是也有数。陈文德知道,茉喜是在等着自己死。自己不死,她就不会走;自己不胜,她也不会走。他不记得自己曾经给过她什么大恩惠,当初要放她和她那崽子走,也只是因为他实在是舍不得杀她——如果舍得,就真杀了。这么好看的小娘们儿,他得不到,别人也别想要!   热水浇到茉喜湿漉漉的黑头发上,陈文德盯着她那一小块后脖颈告诉她:“小姑娘,这辈子你算是栽在我手里啦。”   抬起另一只手,他掐着手指头算了算,然后慢条斯理地继续说道:“五十岁之前,你是甭想当寡妇找野男人了。”   茉喜洗净了油腻腻的头发,舒服得直吸气,“老不死的,这么能活?”   陈文德放下水瓢抄起毛巾,起身展开毛巾包住了茉喜的脑袋,“原来,我想我活了三十多岁,吃过了大苦,也享过了大福,早死了也不冤。可现在,我改主意了。”   他饶有耐心地为茉喜擦干头发,“我有我的后路,你等着给我当孩子他娘吧。”   茉喜直起腰抬起手,隔着他的大手,捂住了毛巾揉搓脑袋,“后路?什么后路?”   陈文德一笑,“先保密。”   茉喜一扭屁股,撞了他一下,“你就吹吧。”   陈文德到底是不是在吹牛,茉喜心里没有底。此刻站在小山头上,她越看越远,心里有点想儿子——小赖子刚走那几天,她真是巴心巴肝地想他,可是想过了一个月之后,她那思念便显出了淡化的趋势。小赖子成了一根刺,藏在心底深处,平时蛰伏不动,专挑夜深人静的时候,冷不丁地扎她一下,一下扎出她的鲜血来。   迎着冷风打了个喷嚏,她转身要往回走,然而刚刚把头一扭,她便和小武打了照面。当即抬手捂了心口,她气急败坏地叫了起来:“不声不响地往我身后站,你是鬼呀?”   小武在往大里长,先前的孩子脸渐渐有了轮廓棱角,嘴唇下巴也透出了淡淡的一抹青,是迟到的胡须正在往外钻。模样变了,神情可没变,依旧是满脸的厌世——既厌世,也厌人,见了谁都爱答不理,“干爹叫你回去吃饭。”   茉喜一甩皱巴巴的袖子,朝着山下迈了步,“大过年的,我懒得骂你。今天咱俩第一次见面,你怎么就连句吉祥话都不会说?”   小武转身跟上了她,先是沉默,沉默片刻之后开了口,“过年好。”   茉喜头也不回地大声答道:“黑皮牛耶!”   小武一愣,“什么牛?”   茉喜越走越快,有了小跑的趋势,“这是英国话,用英国话说过年好,就是黑皮牛耶!”   小武快步跟上了她,“你还会说英国话?”   “会不少呢!小姐是密斯,先生是密斯特,你好是哈喽,再见是古德拜。我是不识字,可我又没聋,字我不会写,话我还不会说呀?”   小武听到这里,忽然有些高兴,想要追上茉喜再多说几句,可前方忽然经过了一队巡逻士兵。领队的小军官见了茉喜,立刻打了个立正,又是请安又是拜年。小武见状,像迎头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一般,立时就哑巴了,面孔也恢复了苍白颜色。   茉喜没理会小武,径直地往村庄里走。村庄是个小村庄,因为是位于几座大山之间,所以简直有了点与世隔绝的意思,村中最好的房屋也只是土坯房,被陈文德抢占着住了下来。好在这村庄里颇有几只鸡鸭可吃,还不至于让陈文德茹素,而除了鸡鸭之外的猪牛之流,自然也难逃一死。   茉喜带着小武进了门,见满桌的肥鸡大鸭子已经摆好,陈文德也坐到了首席,便自己走过去拧了一把毛巾擦擦手脸,同时听得陈文德发了话,“小武别走,留下一起吃。”   此言一出,茉喜和小武都是一愣。而陈文德抄起筷子,在夹菜之前又补了一句,“茉喜,别擦了,你也赶紧过来,我有正经话要对你们说!”   陈文德一贯是不正经,如今忽然正经了一次,搞得茉喜很紧张。她挨着陈文德坐下了,对面是小武——小武在落座之前犹豫了一下,然后没等陈文德再催促,他很明显地把牙一咬,然后也坐下了。   陈文德往嘴里送了一块鸡肉,边嚼边说:“这顿饭吃完,小武出趟远门,去太原,给我拿点儿东西回来。”   小武一怔,随即轻声反问道:“太原?”   陈文德顺手给他夹了一筷子炒肉,又看着他的眼睛问道:“不会走丢了吧?”   小武茫然地摇了头,“不能,我会找路。”   陈文德转向前方,这回不看小武,也不看茉喜,只对着面前盘子里的鸡腿说话:“这些天,我也想了想将来的出路。我十七岁投军,是靠着带兵发达起来的,最兴盛的时候,袁世凯封过我做将军,虽说我这将军就是个名字,不值钱,但毕竟是听着挺威风,比没有强。胜仗,我打过不少,败仗更多,最惨的一次是那年在河南,差点让人揍成了光杆司令,小武还记得吧?愁得我在河南哭了一场,把你给吓坏了,你那时候还是小孩儿呢。”   小武淡淡地笑了一下,仿佛是有点羞涩,“记得。”   陈文德叹了口气,继续说道:“那一次,我挺过来了,不是我有本事,是我有运气,我命大,硬是从河南逃回了河北。算一算,八年过去了,这回啊,我估摸着,我可能是没那个好命了。”   说到这里,他抬手一指茉喜,“本来我都打算好了,大不了我撤进山里跟他们穷耗,我不出去,他们也抓不着我,耗一天算一天,耗到死算完。可我没想到她能跟着我——我可能真是老了,想要个女人、想要个家了。再让我像毛头小子似的重打江山,我……”   他沉吟了一下,自己摇了摇头,“我打不动了。”   扭头又望向了小武,他把声音压低了些许,“我在太原一家钱庄里存了一笔款子,我是什么人,钱庄老板清楚得很,谅他没胆子趁火打劫扣我的钱。你给我跑一趟,把那笔款子取回来,加上我手头现有的,也能凑个几十万。有了这几十万,咱们三个找机会偷着一跑,不怕没地方过好日子。”   说完这话,他扭头对着茉喜笑了笑,“天津、上海,都有租界。我往租界里一钻,不信谁还敢跑到洋人的地盘上追杀我。到时候你安心在家里当阔太太——”他抬手一拍小武的肩膀,“我再给小武说个漂亮媳妇。咱们两家算一家,等你给我生儿育女了,小武就算他们的大哥!怎么样?”   茉喜露齿一笑,感觉陈文德这话说得有点不自然,笼络小武笼络得过了火,为了把这话锋扳回来,她故意地一噘嘴,“就你这样的,自己的老婆都是硬抢回来的,你还惦记着给小武做媒啊?你可歇着吧,要做也是我做!”然后她对着小武颇不客气地笑道:“你快吃,吃完就走,拿了钱赶紧回来!咱们有了钱,就能到大地方开眼界见世面了!到时候我做一身露后背的洋裙子,你也弄一身西装皮鞋,咱俩收拾漂亮了,一起看电影逛跳舞厅去!”话到这里,她对着陈文德又一撇嘴,“不带你个老梆子!除非你把你那一脑袋灰毛染成黑的!”   陈文德嘿嘿发笑,一边笑一边抬手摸了摸脑袋;小武也笑了,笑得有些茫然,但茫然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稳定,他想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可以去和茉喜一起看电影逛跳舞厅,那感觉一定相当美妙,如梦一样。   一顿饭吃完,陈文德拿了个信封交给小武,信封里面装的是他手写的条子。   小武揣好信封,然后拿出他扮鬼的绝技,在众人的眼皮底下,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而他刚刚消失了一天,大山之中便又响起了隆隆炮声。   在越来越激烈的炮火声中,陈文德清点了自己的队伍,发现自己除了一个牙尖嘴利的小媳妇之外,只剩了两三千士兵。军官中有一半是他的死忠部下,另一半随时有可能投敌。春节过了,青黄不接的时节马上到来,然而军饷军粮还完全没有着落,子弹和炮弹也是完全匮乏。如果外界的围攻再这样持续下去的话,士兵们唯一的活路就是吃人。陈文德对于吃人一事倒是不很介意,问题是这村庄太小了,统共加起来也不过是二三十户人家,着实是不够部下们吃的。   心胸窄的人,此刻大概就要愁得上吊了,但陈文德先前已经大大地愁过了一场,此刻心中又藏了一条脚底抹油一走了之的秘策,所以吊儿郎当地抱着膀子往门口一站,他仰头看看天低头看看地,不但不唉声叹气,反倒有点心旷神怡的意思。   他刚刚接到了万嘉桂派人送来的一封信,信上的言辞很诚恳,是让他举起白旗,立刻向万团投降。他这边一投降,万嘉桂那边会立刻派人把他和茉喜保护起来。到时候若是有谁要向他穷追猛打,万嘉桂也愿意出面保证他的人身安全。等到风波过去,如果他下台之后生活上有困难,万嘉桂还愿意每月给他六百块生活费。   平心而论,这条件不可谓不优厚,但陈文德读过信后,便将其烧成了一团灰烬,同时很不屑,心想我缺你那六百块钱?老子威风的时候,你知道老子手里攥过多少个六百?   但在把信烧成了灰烬之后,他把信上内容如实复述给了茉喜。说这话时,正是午夜时分,两个人并肩躺在热被窝里,脑袋挨着脑袋。茉喜听了他的话,神情很平静,只说:“烧就烧了,可是你别表态,别拿话得罪他。万一将来真要是穷了,他敢给,你就敢要。有钱人才要脸呢,没钱人用不着要脸,有吃有喝才是真的。”   陈文德叹了一口气,“你就那么看不起我?”   “屁话!”茉喜闭上眼睛,往温暖的被窝深处钻了钻,“你当过司令当过将军,我没当过。往后咱俩过日子,你要面子,你往后退;我不要面子,我打头阵。”   陈文德低低地笑出了声音,“往后我要坐在家里当老太爷了。”   茉喜打了个呵欠,“那可太好了,我还怕你出门招灾惹祸呢。带着几十万人打架都打不赢,你老太爷一个人出门,顶多再加一个小武,这要是闹出了乱子,还不让人把苦胆揍出来?”   陈文德在枕上扭脸看她,屋子里只在窗台上燃了一盏小油灯,一点微光依稀照出了他的轮廓,然而隐去了他的花白头发。于是他在此刻便显得特别年轻,连眼睛都是湿润润的黑白分明。对着茉喜抿嘴笑了,他笑得甜蜜羞涩,也像个大男孩子。   茉喜也侧脸望着他,恍惚中把世间一切都忘到了身后,像第一次看到万嘉桂时那样,她的心在腔子里轻快地跳动,气血微微地上涌,涌出了她一张白里透红的脸。   “老太爷。”她轻声说了话,气息有点乱,语气依然是一贯的戏谑,“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双眼皮。”   陈文德缓缓地一眨眼睛,向她展示了自己那一道内双眼皮的痕迹,“看上我了?”   茉喜嗤之以鼻地扭头一笑,笑过之后重新转向陈文德,她脸上的笑容渐渐退了下去,“老陈,这一次咱们隐姓埋名地逃了,就算是重生一场。你往后不许再疯疯癫癫地胡闹,要好好地跟我过日子。记住没有?”   陈文德依旧美滋滋地对着她抿嘴笑,不是个认真领教的模样。于是茉喜顿了顿,正色继续说道:“我从小没有爹娘,虽说也知道自己是个姑娘,长大了会嫁人,可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一个家。那时候我喜欢万嘉桂,只是喜欢他那个人,没想过家的事情;后来跟了你,也是怕了你,又逃不掉,只好跟着你过一天算一天地混日子。但是现在,老陈,你听着,我想和你成家,想和你好好地过日子!”   说到这里,她欠身探头直视了陈文德的眼睛,“别傻笑,听懂了就点头!”   陈文德收敛笑容,果真仰面朝天地对着茉喜点了头,“我懂。茉喜,我都懂。”   然后他闭了眼睛,低声说道:“茉喜,我十几岁扛枪吃粮,到如今活了小半辈子,只干了这一件事,也只会干这一件事。现在让我真丢了军队一个人走,我心里发虚,我也害怕。”   茉喜抬手抚摸了他的面孔,“别怕,老陈,有我呢。我比你小了十七八岁,身体也好,胆子也大,心也宽。谁完了我也不能完,别说你有钱,你没钱我也能给你找来饭吃!”   陈文德沉默着盯了茉喜,盯了良久,最后他蹙起两道浓眉,眼睛里忽然泛起了水光。嘴角颤动着向下撇了,出乎茉喜意料地,他竟是露出了一点隐隐的哭相。   “等我老了,你不能不要我。”他委委屈屈地出了声,声音带着哭腔。   茉喜没有笑,认认真真地点了头,“放心,永远要你。”   陈文德蹙出了眉心的深刻纹路,鼻孔翕动着,他仿佛随时都要哽咽,“我老了,过时了,天下大事,没我的份了。钱,地盘,都没我的份了。”   茉喜用手指一下一下梳理了他的短发,用温柔的声音说话:“有你的份,也没见你活成什么好样子。成天破衣烂衫地到处跑,头也不梳脸也不洗,像个要饭的似的,丢人现眼。”   陈文德翻身面对了茉喜,把脸贴上了她的胸脯。一秒钟之后他抬起手,飞快地解开了茉喜的上衣纽扣,然后重新把脸埋到了她怀里。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他摇晃着脑袋,将潮湿的眼睛在茉喜胸前用力蹭了蹭。   茉喜搂着陈文德睡了一夜,一夜过后,陈文德恢复了常态。双手叉腰站在风里,他继续上看天下看地,又暗暗地琢磨:“小武走到哪儿了?”   小武走了小半个月了,一直是没音信。茉喜心里有些打鼓,背地里问陈文德:“他不会是带着钱跑了吧?”   陈文德不大相信小武能够对自己上演一出卷包会。这孩子是他看着长大的,对于他的品性,他早考察试探过许多次,若非知道他是个靠得住的,他当初也不敢让他像个大丫头似的看守茉喜。茉喜这小娘们儿天生一段风流态度,相貌风流,心也挺风流,陈文德爱她不假,但日后会不会被她戴上一顶绿帽子,他自己也一直是很存疑。   至于没音信,其实倒也正常。他所在的这个小山村,几乎就是与世隔绝,邮局是绝不会有,而小武这一趟是单枪匹马地走长路,身边也没有保镖之流可以提早一步回来送信——他算计好了,他那笔财产,换成大洋会是颇有分量,所以他不要大洋,只要英镑美元。外国钞票轻飘飘的,然而比什么都值钱。而别说小武是个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就算他是个八九岁的孩子,一皮箱钞票也绝累不着他。   他相信小武,也相信茉喜,除了这二位,他谁也不信。他怕小武的随从会起异心图财害命,所以让小武千里走单骑。不起眼的小武带着个不起眼的箱子,只要小武本人够聪明,那走到天边去也没问题。   他是这么想的,他的义子兼家奴武治平,也是这么想的。   小武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学生装,坐在一家小客栈的冷硬床上。这家客栈位于山西境内,他在这里已经住了三天。一只风尘仆仆的旧皮箱立在墙角,和小武的学生装配了套,让他看起来正是一个寒素的、而又读过几天洋书、有点小见识的穷学生。对于这样的穷学生,骗子偷儿都是懒得光顾的,如陈文德所料,他这个模样,的确是让他安全得很。   一双眼睛盯着那只旧皮箱,他知道那里头的钱够他吃一辈子安稳饭——一辈子都吃不完,还能留下几口给儿孙,如果他有儿孙的话。   所以他就很犹豫,不知道自己是逃之夭夭另起炉灶,还是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小山沟里,继续给陈文德当孝子贤孙。   其实给陈文德当孝子贤孙倒是没什么的,陈文德毕竟把他养育成了人,对他也绝对不算坏。可是,陈文德不该弄回来个茉喜当老婆。   小武现在有点看不得茉喜。不是说她变丑了,也不是说她性情坏讨人厌,他看不得茉喜,只因为茉喜是陈文德的,没有他的份。   喜欢得要命,而又绝对得不到,世间还有比这更严酷的刑吗?他又是绝不能和陈文德抢女人的——抢不过,也不敢抢、不能抢。   神情冷漠地注视着那只皮箱,他决定还是带着钱回去,成全那一对男女。   但是,他要慢慢走,一路走,一路祈祷,祈祷枪炮有眼,让陈文德痛快地死。他不死,他就要给他当一辈子义子;他老了,他还要像个真正儿子一样,给他养老送终——没完没了,无止无休,定要耗尽他的一生光阴才罢!   养育之恩大过天,所以陈文德只有死,他才能得解脱。 第二十六章 陈文德!   当第三道催战的军令发下来时,万嘉桂避无可避,不得不对着陈文德开了火。   出发去前线督战之前,他去见了凤瑶,告诉凤瑶:“你安生地在这里等着吧,我心里有数。陈文德一打白旗,不管别的队伍怎么样,我一定会先接受他们的投降。只要他带着茉喜一进我的地盘,我就能保证他们的安全。”   凤瑶听了这话,想了想,随即却是请求道:“我……我能不能跟着你一起去?”   万嘉桂一皱眉毛,随即很坚决地摇了头,“你不要去,危险。”   凤瑶慢慢地低声说道:“我知道,我是女子,跟着你走,会有诸多不便,但是……但是我悄悄地跟着你走,到了前线,也只躲在屋子里不露面,你权当没有我这个人就好。你不是说这回陈文德是无路可逃了吗?那么,我想等茉喜回来时,能够有个人陪陪她,安慰她。”   说到这里,她忽然眼睛一亮,“对了,把小熙也带上。无论如何,她见了孩子,一定是会高兴的!”   这个念头一生,她的脑子随之活络了,“还要给她预备几套衣服,打仗的地方,一定不会卫生,现在天气又转暖了——你什么时候出发?现在去给她制衣服,应该还来得及吧?”   万嘉桂沉默了片刻,末了对着凤瑶一抬头,“等把这一仗打完,你的孝也满了,我们就回天津举行婚礼吧。”   凤瑶下意识地扭开了脸,“你应该娶茉喜。”   万嘉桂苦笑了一下,“凤瑶,我的心思,你不该不知道。如果茉喜愿意跟着我,我会给她一个名分,也会好好地照顾她和小熙。但是娶妻,我只娶你。”   凤瑶垂下眼帘,这一年她瘦了,端丽的白脸尖了下巴,显出几分轻轻巧巧的秀气。   仿佛很艰难似的,她低声开了口,“万大哥,我总觉得,男女之情固然珍贵,但世间除了爱情,还有亲情友情。既然称得上一个‘情’字,便都是可爱惜的。你我虽然当初定的是娃娃亲,但自从见了面之后,我们——”   说到这里,她停了停,显然是有些难为情,眼中泛起了一点泪光,她扭头望向了窗外,“你的情意,我全知晓;可茉喜对我的情分,我又怎么能就这样一笔勾销?我不知道她是自愿留在那姓陈的身边,还是受了胁迫、不敢不留。但在见到茉喜之前,请原谅我,不能给你答案。”   在万嘉桂耳中,凤瑶说什么都是有理有节的,都让他不能不从。至于茉喜——他如今越来越糊涂了,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正爱过她,一年不见,他几乎记不清了她的面目。他仿佛只有在见到茉喜、而茉喜又是极其美丽的时候,他才会动心;茉喜一走,他心里就没她了。   “你也应该尊重我的感情。”他一字一句地、清清楚楚地说道,“我们相处已久,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能够看出个七八分。我的确是对茉喜负有责任,但婚姻乃是人生大事,我有我的主意和选择,不能是你认为我应当怎样,我便怎样。还有,我不承认我欺凌逼迫了茉喜,那一夜的情形,我已经向你讲述过了不止一次,你或许要说茉喜是年少无知,但我当时酩酊大醉,并不比年少无知的茉喜清醒许多,你若说我是心存歹意蓄谋已久,恕我不能同意。”   说到这里,他又看了凤瑶一眼,然后在转身离去之前,低声说道:“我会设法带上你和小熙。我知道你很想念她,她大概也很想念你。见了面,我不知道应该怎样说这第一句话,有你和小熙在,大概双方都能自在一些。”   万嘉桂的兵已经在山上前线就位了,万嘉桂作为团长,因为种种不可言说的原因,虽然不愿意去,但在军令的催逼下,也还是姗姗地迟来了。凤瑶抱着小熙,带着个粗手大脚的奶妈子,悄悄地跟着他也上了山。山是荒山,略一起风便是飞沙走石。凤瑶和奶妈子蜷缩在一辆运子弹的大马车里,车帘子放下来,她在暗中双手合十,向上帝与佛菩萨祈祷,让茉喜这次一定要回家来。茉喜一天不归,她的心悬在半空中,便一天不能落实地。这个样子的她,不要说去考虑婚姻大事,甚至连日子都过得恍恍惚惚、不成了日子。   三个团的人马,居高临下地包围了陈文德所在的小村庄——本来应该是四个团,守住四方的出口,然而那第四个团近日不甚驯服,并不肯听从孟师长的调动,留在驻地迟迟地不肯启程。孟师长调不动它,孟师长的上峰将军也调不动它,这第四个团装备精良,团长颇有陈文德第二的意思,仿佛是孟师长这棵树不够他依靠的,他要另攀新高枝去了。   这个缺口,孟师长让万嘉桂派了一队兵过去,马马虎虎地掩盖一番。然而陈文德的眼睛如同刀子一般,立刻就发现这个方向火力薄弱,是个很好的突破口。暗暗地将残军重新布置了一番,他这天告诉茉喜:“你把头发给我剪了。”   茉喜一听就愣了,对着陈文德眨了半天大眼睛,而陈文德饶有耐心地又道:“头发剪了,衣服也换一换,你打扮成个小兵模样,从今天起昼夜跟着我——对了,还有个任务要给你,你收拾个包袱,包两套便装,你一套我一套,要素净一点的颜色。记住,都要男装。”   茉喜终于明白过来,压低声音问道:“我们还要乔装呀?再说小武还没回来呢,咱们要是走了,他上哪儿找咱们去啊?”   陈文德这些天一直不提小武,直到此刻听了茉喜的话,他才露出了本色。愁眉苦脸地对着茉喜一笑,他无精打采地说道:“照理说,他该回来了。”   茉喜心中一寒,直接问道:“死了?逃了?还是被军队拦在山外,进不来了?”   陈文德皱着眉毛摇了摇头,“不至于进不来,山上那帮人没搞封锁——这边儿山路太乱,他们封锁也封锁不过来。就算白天不好走,他夜里也能悄悄地摸回来。”   茉喜看着陈文德,陈文德不乱,于是她也不乱,只轻轻地埋怨道:“你还说他信得过呢,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陈文德的好处是心胸宽广,几乎偏于没心没肺,“手头不是还有点儿存货吗?上次给你预备的箱子还在屋里,把它拎上,也够咱们花一阵子的了!”   “花没了呢?”   “没了再说!老子聪明得很,不怕弄不到钱花!快去剪头发,剪完了就给我藏到屋里去,不要出来乱晃。我再等小武两天,两天之后他要是还不回来,那咱们就找机会跑!这仗是真没法打了,四面八方地一起架炮轰我,这是关门打狗嘛!”   茉喜横了他一眼,“不如当初咱们早点走,你亲自去太原拿钱!”   陈文德立刻把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行不行不行,我要是亲自去了,钱庄的人就该看出我是真完蛋了。茉喜我告诉你,一个完了蛋的陈文德,从钱庄是拿不出一分钱的,只能留下一条命。”   “兴许小武的命就让人留下了呢!”   “应该不能。吃败仗和完蛋不是一码事,我吃败仗大概是天下皆知了,但是山西人未必知道我快完蛋。败军之将也是将,买卖人哪敢得罪军人?是吧?”   茉喜哑然无语,发现陈文德这人尽管看着疯疯癫癫,但心术是够用的,如果他再少疯癫一点,兴许还能更有出息,也不至于要吃这一场大败仗。不过老天有眼,他这样的人若是出息大发了,他治下的老百姓可就要受苦了。这个道理,连茉喜都明白。   不甚情愿地,茉喜剪了自己那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剪得还挺好,又有刘海又有鬓角,正是揽镜自照得意之时,陈文德进来了,先是看着她笑了半天,然后夺过她手中的剪子,咔嚓咔嚓给她添了几剪刀,把她头上那点俏皮模样剪了个精光。   茉喜万没想到他三下五除二地给自己剪了个马桶盖子,登时气得要叫,然而转念一想,她又老老实实地闭了嘴——现在的确不是讲漂亮的时候,既然想要女扮男装,就得扮个彻底,否则弄个不男不女的样子,反倒引人注目。   扯了一块布裹了胸脯,她又套上了一身男子衣裳,粗粗一看,倒也的确是个少年的模样,虽说禁不住旁人的细端详,但是乍一看上去,还不至于立刻露馅。不大好意思地走到陈文德面前,她先只是笑,笑着笑着抬手捂了两边面颊,竟是露出了一点小儿女的羞涩姿态。陈文德见了,感觉很纳罕,然而逗趣似的,他也抬手捂了脸,茉喜一扭肩膀,他也一扭肩膀。茉喜抬脚一踢他的小腿,他双膝并拢向旁一蹦,几乎有一点扭扭捏捏的意思。茉喜看不下去了,追着他打了一下,“恶心,少跟我装这怪样!”   陈文德站住了,对着茉喜低声笑道:“好,听你的,以后你让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   茉喜又给了他一拳头,“烦人!”   这句话说完,她笑着扭开了脸。世上能有这么个人完全地属于她,可以由着她怜爱由着她欺负,她怎么想怎么感觉不可思议,同时又感觉对面的这个人很亲,不但亲,而且有点招人爱,头发虽然白了一层,但当初也曾是个美男子,现在那眉目之间还留存着英俊的影子。万嘉桂不是也得老吗?万嘉桂老了,不也就是这般模样吗?所以自己跟了他也不算吃亏,他有他的好处,自己也有自己的毛病,谁是完美无瑕的呢?   然而茉喜随即想出了答案:凤瑶是完美无瑕的。   这个念头刚一闪过,隆隆的炮声就响起来了。   山间的村庄不大,但是村庄之外还有大片的荒地,四面八方的军队隔三岔五便架起大炮轰一阵,也不知道那炮兵都是从哪里抓来的壮丁,一个个眼神不济,居然轰得很没准头,村庄内的房屋是被炮弹炸平了一多半,可村庄外的荒地也被他们用乱炮轰成了麻子脸。一个团的人马曾经企图冲锋而下,可是冲到半路,又被陈文德的士兵用机枪硬扫了回去。这个团倒是知难而退的,挨过一次扫射之后就再不来了,横竖炮弹有的是,他们采取天女散花的方式,决定一直轰到山中再无活物为止。   陈文德离开了村庄,在一处最隐蔽的小山坳里搭了个窝棚做指挥所——他想逃,可是战事激烈,存余的军官们把他当成了主心骨,日夜总有人跟着他讨主意,他连蹲个茅坑都不得清闲。茉喜这回真是和他一条心了,守着两只包袱,她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再不挪窝。陈文德给了她一把手枪,她随身带着,也不嫌冷和沉。有时候陈文德被部下逼问得急了眼,在指挥所外大喊大骂,她通过一个充当窗户的大窟窿向外望,看着陈文德那怒目金刚一般的姿态,不由得感觉无可奈何——这实在不是她心中理想的丈夫,可是没她挑三拣四的余地,陈文德就陈文德吧!陈文德对她好,她也对得起陈文德,这样的情义,做夫妻就足够了。   只是小武始终不回来,这让她心中很忐忑。和陈文德一样,她也不大相信小武是起了异心,但若说小武是死了,她也还是不能接受。   在茉喜和陈文德一起惦念小武以及小武手中的巨款之时,小武已经在山外露了面。   他在山西耽搁了一个礼拜,一个礼拜之后,他待不住了。   他想念茉喜,甚至也想念陈文德。无论陈文德死不死,他都要尽快地赶回去。陈文德没死,那说明他武治平命不强,一生只能给他陈家当奴才,当奴才就当奴才,他认命。   陈文德死了,那他更得早回去,茉喜再厉害也是个小女人,而且是个没什么节操德行的小女人,陈文德一死,怕她不会掉过头去找万嘉桂?反正他们连孩子都养出来了,想要旧情重拾,真是太容易了。   小武觉得茉喜真是个玄妙的存在,茉喜没来之前,他只是活着,活得无忧无虑、无欲无求;茉喜一来,他的忧虑欲求就都有了,喜、怒、忧、思、悲、恐、惊,也都有了。   都有了,人就长大了,回不去了。   在小武磕磕绊绊地向前走时,陈文德蹲在充当指挥所的窝棚里,怀里搂着茉喜。炮弹正在四周的山石地上爆炸开花,崩起来的石头碴子和子弹也差不多,将窝棚打成个千疮百孔。陈文德头戴钢盔,身披两床棉被,像搂个小猫小狗似的,把茉喜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这个时候,他身边只剩了几十名卫士,另外还有大部队,但是大部队在距离此地三里之外的一道山沟里,正在架了机枪扫射要往下冲锋的敌军士兵。陈文德是个心狠的,明明自己马上便要脚底抹油了,但是口中一点话风也不露,眼看着小兵们一茬一茬地给他上阵送死——就是要让他们死,死得自自然然,让任何人都不犯疑心,等到杀人的和被杀的一起觉出不对劲时,他老人家早带着媳妇跑出十万八千里了。   十万八千里是夸张了点,不过翻过这几座大山还是没有问题的。他身体好,茉喜身体也好,两个人都是结结实实的,能走能跑。想到茉喜的“结实”,陈文德忍不住低下头,在隆隆炮声中亲了亲她的头顶——多好的一个小女人,又美又辣又懂事,永远不给自己添麻烦,越是在紧要关头,越能显出她的顽强与利落。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太太了吗?肯定没有了。要是有,他会在前三十几年一直打光棍?   茉喜蜷缩着蹲在他的怀里,其实是很怕的,但是如她一贯的作风,她能忍。咬紧牙关闭了眼睛,她将一只冰凉的手搭上了陈文德的手背,手背粗得像老树皮一样,然而火热。茉喜一边汲取着他的热量,一边想等逃过了这一劫,自己非得弄点热水香皂,好好搓搓他这只老手不可。   陈文德这个窝棚搭得很巧妙,他利用了一处凹陷入山的浅石坑,棚顶一半是石头,一半是草席,他带着茉喜往窝棚深处一缩,后背靠着石壁,倒是颇有安全感。尽管炮弹像流星一样接二连三地砸上地面,但总不至于把山炸塌,活埋了他俩。茉喜闭眼低头地忍了片刻,感觉地面震动得不是那样厉害了,这才扭头把嘴唇凑到陈文德耳边,大声问道:“开炮的是谁?是万嘉桂吗?”   陈文德干脆利落地一摇头,“不知道!不是他,也是他们那一派的人。”   茉喜很痛快地换了话题,“咱晚上走?”   陈文德依旧是干脆利落,“晚上走!”   茉喜明知道在这震天撼地的炮声之中,自己喊破嗓子也不会被人听了去,但还是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晚上走……没事吧?”   陈文德低下头,在阴暗之中向她诡谲一笑,“我早把路线看好了,天黑之前我下令反攻,等到山上山下打乱套了,就是咱们走人的时候了!”   然后他把嘴唇贴上了茉喜的耳朵,“他们也怕我跑,一直盯着我呢。我不跑,他们认我做司令,我要是跑了,他们能绑了我去投降。”   茉喜知道陈文德口中的“他们”,乃是他手下仅存的那批军官。那帮人对他的确是有忠心的,然而有忠心,没前程,甚至很快也要没命,所以他们也委屈,也怨恨,只有让陈文德跟他们共存亡,他们心里才能稍稍地舒服一点。将手臂长长地伸进一旁暗处,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两个大馒头。撕下一块向后一递,她把馒头喂进了陈文德的嘴里。   和陈文德一样,此刻的小武也在吃馒头。   拎着整整一皮箱的钞票,他坐在一棵老树下,咽棉花似的咽馒头。早春时节,地面冰雪消融,然而无花无草,没有丝毫的绿意。他那一身旧袄裤和土地打成一片,他整个人都是土色。   这是他进山后的第二天,路没走出多远,然而遇到了好几拨巡逻兵——他看见了兵,兵可没看见他,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竟会那么地不起眼。有一次他和几名士兵几乎走了个顶头碰,可是静悄悄地往一棵老树后面一站,士兵们从老树旁边走过去,竟然硬是没有发觉他。   人和土是一个颜色,土和树皮是一个颜色,小武就这么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路上连个野猫野狗都不招惹他。   他也听见炮声了,这么密集的炮声,他从军十年,第一次听。   从此地到陈文德的驻军之处,如果让他敞开了走,走个一天半夜也就到了,但他现在不敢“敞开了走”,他须得走一步瞧三瞧,并且不能走大路,只能钻小道。小道上除了野兽,还遍布着捕捉野兽的机关陷阱,凭着这么个走法走回去,要走多久?   小武自己也不知道。   将最后一口馒头硬填进嘴里,他默然起身,思想和表情似乎都被早春寒风冻住了,像个冷漠的鬼一样,他又上了路,心中只有微微的一点火星在闪烁放热,是他对陈文德的亲情,和对茉喜的爱情。   亲爱的两个人啊!   天很快就黑了。   在天黑之前,陈文德披挂整齐地露了面。小兵们拼死拼活地打了几天几夜,命小的是早死了,命大的没死,也全糊涂了。一个个的红着眼睛,因为听闻对方不接受自己的投降,所以全有些疯狂,是拼着要和敌人同归于尽的架势。   陈文德就是要他们疯狂。   他站在人前,斩钉截铁地下了命令,茉喜躲在窝棚里,却是已经换上了一身破破烂烂的军装。除了军装之外,她双手各拎着一个包袱,一个包袱极其重,包着金条与英镑,另一个包袱也不算轻,是两身便装和两双好鞋。她早就和陈文德商量好了,等到晚上大战一开,陈文德一回来,他们立刻就往外跑。趁着夜色进了山,他们马上改头换面,无需旁人接应,陈文德这些年走南闯北,没有他走不通的道路。只要离了这一片是非之地,他们就安全了。找一列南下的火车一坐,南边的大码头有的是,凭着手里的黄金英镑,先过他几天好日子再说!   平心而论,这个前景绝不算糟,但前提是他们得活着逃出这一片大山。茉喜竖起两只耳朵,静静倾听着外界的动静。炮声又响起来了,不是朝自己这个方向打的,因为陈文德把大部队集合到了村庄周围,那一千多死剩下的小兵,是他给敌人预备的活靶子——一千多人,够山上的炮兵轰一阵子的了,等这一千多人死绝,他陈某人应该是早带着媳妇跑得无影无踪了。   果然,山间那一片村庄谷地很快被大炮轰炸成了一片火海,而在一侧高高的山脊上,万嘉桂站在炮兵身后,举着望远镜往战场眺望,越是望,他的手越哆嗦!   他想那火海里也许就有茉喜一个!   他不爱茉喜,或者说,他不是那么地爱茉喜。但不爱归不爱,他不能杀茉喜!旁人的队伍,他管不了,但他自己的一团人马,总能乖乖听他的话。   单方面停战是不行的,他知道自己这个团里安插着孟师长的眼线,他若是敢在这个时候擅作主张,事后孟师长绝对饶不了他。不能公然停战,明目张胆地打马虎眼也不行,想要在这上面动手脚,他非得动脑子不可。   于是慢慢地放下望远镜,他把脸一板把眉毛一拧,在隆隆巨响之中忽然做了狮子吼:“混账东西!炮是这么打的吗?”   近处的炮兵们吓了一跳,登时停手立正望向了他。   万嘉桂面目狰狞地猛然抬手向远方暗处一指,“是谁把你们训练出来的?瞄准都不懂吗?哪里热闹就往哪里打,你们当这是在逛庙会吗?去!掉转炮口,十点钟方向,还有你们——给我瞄准正前方!让陈文德的人无法往山上冲!”   十点钟方向,在炮兵眼中,是一片漆黑,根本连个火把的光点都没有,是不值得浪费炮弹的;至于正前方,远远地立着一面陡峭山坡,则是友团的地盘,直通通地把炮弹发出去,很有可能轰了友团的炮兵。不过下令的人乃是团座,他们也就没有质疑的胆量和道理。炮筒子缓缓地转动了,一名最伶俐的小兵将炮弹填入炮膛,然后恶狠狠地一扯绳子,开出了第一炮!   这一发炮弹一路尖啸着飞成了一颗火流星,下一秒,它落在了茉喜所在的窝棚之前。在一声山崩地裂般的巨响之中,滚烫气浪劈面而至,冲得茉喜向后一飞,重重地撞上了坚硬石壁。   五脏六腑和地面一起震动了,茉喜落地之后咬紧牙关,瞪着眼睛半晌不动,双手手指紧紧攥了,她还没有放开手中的包袱。如此熬了片刻之后,她忽然喘息着张嘴呼出了一口气,随着热气一起出来的,是一口甜腥的鲜血。   抬起袖子一抹口鼻,茉喜只感觉自己的心和肺像被震碎了似的,胸腹之内翻江倒海地痛。紧接着重新抓紧了两只包袱,她摇晃着站起身,东倒西歪地想要往外跑。可她刚刚迈出了一步,距离窝棚门口不远,又落了一枚炸弹。   窝棚经了方才的气浪冲击,已经是个半坍塌的状态,如今再一次受了震动,茉喜只听嘎巴一声大响,竟是一根梁柱从中间折断,带着半片棚顶缓缓地倾了下来。慌忙把迈出的那一步收了回去,茉喜没经过这样的惊险,忽然不知道接下来的路应该怎样走了!   而在第二枚炸弹爆炸之后,几里地外的陈文德留意到了窝棚附近骤然腾起的火光。一颗心猛地向下一沉,他一言不发地向后退了几步,随即也不理会旁人,撒开两条长腿就向窝棚方向跑了过去。   然而他跑出没有几步,便有军官斜刺里冲出来拦住了他,“司令,枪炮无眼,您一个人要往哪里去?”   陈文德立时收住了脚步,看面前的军官气色不善,是冤无头债无主的厉鬼模样——大家都要被敌人捂在这山谷里一锅端了,他这个总司令不陪着大家一起死,还打算往哪里跑?   心思飞快地一转,陈文德不敢和这帮死到临头的家伙硬碰硬,于是拔出手枪对着前方一挥,他扯着大嗓门吼道:“这地方打得太狠了,让队伍往指挥部撤,能撤多少撤多少!”   说完这话,他一闪身绕过部下军官,疯了一般地继续向前狂奔。这一刻,速度就是他和茉喜的命,他须得赶在第三发炮弹落下来之前,见到活的茉喜!   至于部下的尾随,至于他的计划,他暂时全顾不得了!   陈文德跑,后方的军官跟着他,也跑。士兵们见长官们忽然不声不响地要撤退,出于本能地,也跟着他们跑。于是陈文德甩着一条大尾巴,从炮火纷飞的主战场一路狂奔向了指挥部。   陈文德见惯了枪林弹雨,所以这个时候他是怕而不惊——本来他那一颗心像石头蛋子似的又冷又硬,连怕都不大会的,可因为知道窝棚里还藏着个茉喜,他便不由得不怕了。   他怕茉喜死。   他本无怜惜人命的软心肠,可茉喜与众不同。没有茉喜,他一个光棍逃到天边去了,又有什么意思?平安无事地活到八十岁了,又有什么趣味?他之所以绞尽脑汁地想要扔了军队走,完全是因为茉喜的诱惑——茉喜会给他一个家,又有女人又有孩子的家。他这些年什么都有过了,唯独没有过家。   所以茉喜太重要了,茉喜无论如何不能死!   甩开大步猫了腰,他在夜色之中不看路也不看人,凭着直觉在崎岖的山石路上跳跃腾挪。今晚他没穿马靴也没穿皮鞋,因为预谋着半夜逃跑,穿着布鞋更利落。腿上有劲,脚上轻松,他一路跑得比风还快,炮弹几次三番地在他身边落地开花,然而他一门心思地向前冲,冲过一团又一团的火光硝烟,居然始终是毫发无伤!   很快地,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环境,在满天炮弹划出的金色光影之中,他看清了窝棚的位置。   充作指挥所的窝棚已经坍塌得没了门窗,然而最粗的一根梁柱还没有倒,依然能够撑起半片芦席。芦席成片地连缀着,本是用来苫盖棚顶的,如今被炮弹碎片削成了七零八落,唯有梁柱挑着的那大半片还算完整,旗子一样在气浪与烟火之中飘动。陈文德把心提到了喉咙口,一边跑,一边大声吼道:“茉喜!我来了!”   窝棚废墟之中伸出了个小脑袋,正是茉喜。茉喜到了这个时候,依然不放她那两个包袱。陈文德的心提着,她的心一直也提着,如今见陈文德大步流星地奔过来了,她竟是惊喜得哭叫了一声。随即连滚带爬地从废墟之中钻了出来,她一手拎着一个包袱,尖锥锥地锐声回应道:“老陈,我在这儿呢!”   她刚一露头,陈文德就看清了她。这个时候就顾不得旁人的耳目了,他且跑且伸出了手,想要过去把茉喜拽出来,然后直接往远了逃。横竖现在队伍已经彻底乱了,他穿得简便,也正是个士兵的装束。黑灯瞎火的人挤人,谁知道他是谁?   然而就在这一瞬间,他忽然听到头顶传来了一声尖啸般的巨响,吱溜溜地破空而来,直奔了茉喜的方向去。脚步滞涩了一秒钟,随即他呐喊一声,疯了一样冲向茉喜,一边冲,他一边撕心裂肺地狂喊:“跑!炮弹来了!快跑!”   在此起彼伏的爆炸声中,茉喜怔怔地望着陈文德,看见他在对自己疯狂地奔跑呼喊打手势,可是一时间像怔住了似的,她竟完全不能领会他的意思。仿佛是在一刹那间,陈文德跑着跑着忽然向她纵身一跃。从天而降一般,他和那枚炮弹一起扑向了茉喜。   茉喜张着嘴,连一声惊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便被陈文德严严实实地压到了身下。与此同时,炮弹打在了窝棚依靠着的山崖石壁上,巨响之中火光与碎石轰然迸发,茉喜只感觉身下狠狠地一震,随即便失去了知觉。   茉喜觉得自己像是睡了一觉。   这一觉睡得迷迷糊糊,醒来时天还是黑的,晕头转向地跟着陈文德上了路,两人一人拎着一个包袱,另外空着的手,便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茉喜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陈文德走,明明是连道路都看不清楚,然而不知为何,竟会是特别地心安,仿佛是漂泊多年,如今终于终身有靠。紧紧握着陈文德的大手,她忽然很想说几句话:“哎,这回走了,你可得带我多去几个地方,让我见见世面开开眼。北边容不下你了,咱们这回肯定得去南方吧?上海怎么样?还有苏杭二州,苏杭是不是专出好绸缎?”   陈文德回了头,夜很黑,然而茉喜能够看清他的面孔。对着茉喜咧嘴一笑,他吊儿郎当地开了口,“真跟着我啊?”   茉喜不假思索地对着他一瞪眼睛,“屁话!不跟着你,我这是干吗呢?我有在荒山野岭里乱跑的瘾啊?”然后她快走几步跟上了陈文德,“老陈,你少跟我挤眉弄眼的,最烦你有事没事总胡闹了。咱们还没彻底安全呢,你闹什么闹!”   陈文德转向前方,郑重其事地一点头,“嗯,我知道了。”   茉喜跟着他继续快走,心中有种新奇的得意,因为她要去新地方了,她有自己的男人了,再进一步讲,她有家了。她的娘没有家,但是她有。将来和陈文德再生几个结结实实的好孩子,她不但能当娘,她的孩子们还会有个没正经不着调的老爹——多好啊!多齐全啊!   可在这时,陈文德忽然停了脚步。   转身站到了茉喜面前,他弯下腰,轻轻地放下了手中的包袱。居高临下地垂了眼帘,他微微躬身,含笑凝视着茉喜,又抬起茉喜的手,低头在那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   这是个冰凉的吻,干燥而又柔软。吻过之后抬起头,他看着茉喜又是一笑,笑出了眼角淡淡的纹路。   “小姑娘,真漂亮。”他轻声说话,“今年多大了?”   茉喜怔怔地盯着他,着了魔一般,同时心中涌出一股子热辣辣的酸楚情绪,逼得她想流泪,“十七了。”   陈文德点了点头,目光缠绵地向她微笑,“好,十七好,刚十七,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然后他就这样笑微微地,缓缓松开了茉喜的手。   茉喜睁大眼睛看着他,看他高大的身影一点一点隐于夜色之中,猛然间回过了神,她慌忙对着他狠抓了一把,“老陈!你干什么去?”   可是,她这一把抓了个空。   她真急了,丢了包袱上前一步,张开双臂要去抱他。在极度的悲恐之中,她哭着喊了一声:“老陈!”   一声过后,她骤然睁开了眼睛!   睁开眼睛之后,她并未看见光明。不光明,然而也不黑暗,有丝丝缕缕的光线穿过交叉层叠着的尸体,射入她的眼中。鼻子和嘴被冷硬的肩膀压住了,眼角余光扫到隐约的灰白短发,她知道这是陈文德的肩膀,陈文德保持着她记忆中最后的姿势,用他的身体盖住了她。   茉喜想要动,然而手脚腰背全是麻木的,口鼻也被干血糊了住。陈文德微微地偏了脸,一侧面颊紧贴了她的额角。陈文德身上还有人,是死人,死得张牙舞爪,和周遭残缺不全的尸首连成了片。尸山血海,是无边无际的一片。   “老陈。”茉喜轻轻地呼唤出声,希冀着身上的陈文德可以呻吟一声,骂一句。   等了片刻之后,她面无表情地闭了眼睛,挤出了眼角一滴泪。   没有回应,完全没有回应。她就知道会是这样,因为此时的陈文德特别的冷,特别的重,没有心脏跳,没有呼吸声。他的力量,他的心术,他的志向,他的生命,到此为止。   茉喜只流了一滴泪,一滴泪流过之后,眼睛便干了。   眼睛干巴巴地涩,心干巴巴地疼。她从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地爱陈文德,她和陈文德好,似乎一直都只是没办法,都只是凑合,都只是别无选择。可在此时此刻,她心疼,比吃了堕胎药时还要疼,比生小赖子时还要疼。没有血,也没有泪,就只有疼,活活地,要疼死她了!   在满口满鼻的血腥味中呼出了一口热气,她想抬手去抱一抱陈文德,可是手脚依然麻木着,忍痛复活了的,似乎只有她的眼睛与心灵。她怀疑自己其实也已经死了,只不过是死不瞑目、借尸还魂,留恋着要再看一看人间模样。   死了,也没关系。她是最怕死的人,是再生不如死也要生的人,然而此刻忽然感觉自己的死活已经无所谓。十七岁,只有十七岁,可是已经疲惫得睁不开眼喘不过气,已经是一只苍老的孤鸟,兜兜转转,无枝可依。   所以,如果能够这样躺下去,一直躺到死,也好。   灵魂出窍了一样,茉喜半闭着眼睛,在陈文德的身下一动不动。先前苫盖棚顶的一片席子垫在了她的身下,让她的细骨头嫩肉不至于被碎石瓦砾硌伤。然而她的确还是受伤了,伤在哪里,她暂时还不知道,她只感觉自己一阵一阵地发飘,仿佛马上就要神魂出窍。这是失血过多的滋味,她尝过,她知道。   但是她也不动心,如果还有鲜血在往外流,那么,由它流吧!   可是就在此时,她忽然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凤瑶的声音!   觅声斜过眼睛望出去,目光通过几条破烂小腿的缝隙,茉喜看见了凤瑶的身影。   凤瑶穿着一身青衣黑裙子,苍白脸蛋是脏的,齐耳短发是乱的。怀里抱着个厚厚实实的小襁褓,她一路走得跌跌撞撞,一路喊得抖抖颤颤。   眼里含着一点泪光,她哭一样地呼唤:“茉喜!茉喜啊!” 第二十七章 与君相决绝   凤瑶是在后半夜下山来的。   那个时候炮火已经停息。最后一阵猛攻很有成绩,停火之后山上诸军等了良久,连一发流弹都没有等来,山下静悄悄的,只有火光点点,是大爆炸留下的余焰,照耀着山谷中这一片无边无际的修罗场。   仿佛是,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众人都知道陈文德如今已经没什么油水,是个穷寇,所以并不急着下山去抢战利品;唯有万嘉桂别有心思。匆匆忙忙地带了一队卫士,他要下山往战场上去,然而刚刚走出没有几步,他便被后方的凤瑶叫住了。   凤瑶要跟着他一起去,并且用一条小厚棉被包裹了小熙,要把小熙也抱着同行。万嘉桂人在山上,已经嗅到了扑鼻子的血腥气,所以坚决不肯让凤瑶跟着自己走,怕她真见了战场上的恐怖场面,会受惊吓。   然而凤瑶很和气地、也很坚决地,抱着小熙跟上了他。   及至下了山,凤瑶果然是被满目的断臂残肢吓着了。   吓是吓在了心里,她用棉被一角轻轻遮住了小熙的头脸,咬紧牙关在冰雪血肉上走。万嘉桂用一支步枪当手杖,一边弯腰翻看着囫囵完整的尸首,一边大声地喊茉喜。喊着喊着,他的眼睛忽然一热,心里想不通,想不通当初那个胆大包天会爬墙的小丫头,怎么就会流落到了这个人间地狱来。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那一夜宁可憋死,也绝不会去碰茉喜。   他不爱她,可他愿意给她当一辈子的大哥,若是大哥也做不成,那么至少,他要让她活泼泼地活下去,他要给她好吃,给她好穿,等她真长大成人了,再给她预备一份好嫁妆——他们之间,本来应该是这样的,这样才是对的!   主战场的尸首最多,一具具支离破碎,让人简直无法计算数目。万嘉桂发现了几具军官的尸体,全是面目全非的,让人无法猜测他们的本来模样。其中有两具特别高大,非常像陈文德。万嘉桂盯着那两具尸体看了半天,看得呼吸都乱了,一颗心慌得跳乱了节奏。凤瑶走到近前,也盯着那两具尸体看,一双眼睛睁得很大,直勾勾地傻看。   看过良久之后,凤瑶面无表情地走开了,一边走,一边颤颤地喊:“茉喜,我来了!”   她又轻轻地拍了怀中的襁褓,“小熙,你哭一声,母子连心,你哭她一定能听到,你哭一声。”   小熙果然哭了一声,懒洋洋的,就只一声。   凤瑶是个不经风雨的人,平日里见个死猫死狗死耗子都要受惊的,如今磕磕绊绊地走在死人堆里,她带着满鞋满袜满裙摆的人血,却像是见怪不怪了一般,麻木不仁地只是走。和陈文德的军队一起灭绝的,还有山谷中这一座与世隔绝的小村庄。偶尔见到了一个便装打扮的村女尸首,她立刻三步两步地跑过去,深深地弯了腰细看。一眼看过去,她也许会看到一张好脸,也许会看到半个脑袋,没有准,但是无论看了什么,她都不叫。   她是来找茉喜的,除了茉喜,其他的一切,美好也罢恐怖也罢,都和她没有关系。一手托着厚襁褓中的小赖子,一手捂着襁褓一角遮挡了小赖子的头脸,她在血腥的寒风中微微张了嘴,哽咽一般地喘息,口中暂时没了声音,只有心脏在剧烈地跳,每一跳都是一声呼唤:“茉喜!茉喜!茉喜……”   忽然感觉身边走来了人,她猛然扭头,却是看到了万嘉桂。   对着万嘉桂怔了怔,她转向前方,自言自语般地喃喃说话:“怎么会没有呢?”   不等万嘉桂回答,她继续向前跌撞着走去。   而万嘉桂呼吸着黎明之前最寒冷的早春空气,并没有回答的意思,因为心里也在茫茫然地想:“怎么会没有呢?”   枪炮无眼,茉喜当然是可以“没有”的。他们都知道,因为知道,所以万万不肯往这上面想。死生大事,不肯想,不敢想。   凌晨时分,凤瑶踏着满地冻硬了的尸首,一路走到了这最后一片战场。   初春时节,就是早晚最冷,冷得像是重新入了冬。凤瑶脱了外面的小袄,将小熙又包裹了一层。在淡青色的晨光之中,她像走迷路了似的,一脸懵懂地停在了一片鲜血冻凝成的冰上。把孩子往怀里搂了搂,她像是没主意了,也像是委屈了,轻轻地唤了一声“茉喜”,随即提高声音,又重重地再唤一声:“茉喜!”   她没看到在不远处几具冷硬了的尸首下,一只遍布鲜血尘土的小手猛地动了一下。   可是,就只动了那一下。   茉喜偏着脸,静静地凝望着凤瑶,差一点就要呼喊出声了,差一点就要挣扎着向她求救了。凤瑶啊凤瑶,一年没见了!这个天气你穿单衣,你是要活活冻死吗?   但她终究还是没叫也没动,因为她随即又看到了万嘉桂。   万嘉桂穿着一身利落的戎装,军帽攥在手里,露出凌乱乌黑的短发。茉喜静静地转动眼珠望向了他,看他剑眉星目直鼻梁,是英雄好汉的身量配着戏台小生的面孔,真英武、真漂亮!这样的男子汉,谁能不喜欢?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推翻重来,茉喜想自己若是再一次初见万嘉桂,大概也还是要对他一见钟情,也还是要爱到歇斯底里、走投无路。   而且,自己没有爱错人啊!这么冷的天,可你看他,竟是急出了满头的热汗。垂着双手站在凤瑶身边,他扬起头环顾四周,和茉喜一样,他也没主意了,他也委屈了,棱角分明的嘴唇抿成一条线,他蹙起两道浓眉,已经有了哭相。   茉喜躺在一摞缺胳膊少腿的残尸之下,一双眼睛望着他与她,像是死了的人,系着一缕魂魄不散,要用冷眼把世人看穿。从来没有这样心平气和过,从来没有这样心满意足过。这两个人,她都爱;这两个人,也都爱她。除了这两个人,还有死了的陈文德,陈文德能用身体为她挡炮弹,这是拿命来爱她啊。   这么多人都爱她,人间哪里还有比这更大的福分?再也爬不起来都值了,立时死了都值了!   所以她不言不动,只用一双眼睛定定地去看万嘉桂和凤瑶,还有,凤瑶怀中的小赖子。   看一眼,是一眼,这三个人是她要印入眼中,刻到心里,带入坟墓的。爱他们,所以要离开他们,他和她都是一身一脸斯文庄严的富贵气派,正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比翼双飞、白头偕老。   万嘉桂站在凤瑶身边喘了一阵气,然后俯身伸手,想要继续翻检尸首。然而经了黎明之前的低温,血肉模糊的尸首竟是冻成了一片,硬得搬不动翻不得。与此同时,小熙兴许是饿了,赖唧唧地开始啼哭。凤瑶抱着他向前走了一步,走过之后又停了,心里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个方向迈。低头看看哭泣着的小熙,抬头又望了望阴霾天空下连绵的青山,她回头再去看万嘉桂,可在扭头的一瞬间里,她忽然感觉周遭风景疾速流动,踉跄着慌忙伸手抓住了万嘉桂,她面无血色地紧闭了眼睛。在她的世界里,这一刻天也旋、地也转。   万嘉桂慌忙扶稳了她,又从她怀里接过了小熙。小熙躺进他的臂弯中,大概知道他不是个温柔的,审时度势,当即抽泣着收了声。而万嘉桂低头对凤瑶说道:“找了半夜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凤瑶没说话,只是抬头去望远山,希望茉喜其实不在这里,其实茉喜是在山那边。   万嘉桂使了点力气,硬把凤瑶架走了。不能再让凤瑶留下来了,他看凤瑶的嘴唇和面颊一起失了血色,连瞳孔都没了光彩。再让她继续找下去,他怕她的精神和身体都会支撑不住。   一手抱着小熙,一手扶着凤瑶,他转身踏上了来路。尾随而至的卫兵们见状,也一起做了向后转,跟着他们往山上营地去了。   茉喜注视着他们的背影,依然看他们是一对璧人。露在外面的那只手又试探着蜷了蜷手指,她很艰难地调动手臂,将那只手一点一点地收了回去。指尖触碰到了陈文德腿上的军裤,她轻轻地吁出了一口气。   她爱他,也爱她,于是放手,成全他和她。   而身上这冷了的死了的男人,才是她的。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受了什么伤,四肢百骸里流动的都是冰水寒风,连动一根手指都要运出浑身力气。透入眼中的光线越来越暗了,风声也越来越急了,想必今天是个大阴天。疲惫地缩在陈文德身下,她静等着风来雨来。   这一天所来的,非风非雨,而是一场罕见的春雪。   雪花潮湿沉重,铺天盖地、纷纷扬扬。士兵队伍奉了万嘉桂的命,想要再次下山搜寻茉喜,然而刚走到一半就走不得了。整个冬天都没下过这样大的雪,士兵们一脚踩下去,湿漉漉的厚雪会一直没到他们的小腿。本来不算很崎岖的山路,如今因为有了雪,立刻湿滑到了不堪行走的地步。万嘉桂一马当先地打前锋,结果一脚踏空了,顺着结冰的雪坡滚了下去,这一下子摔得狠,等到士兵们手忙脚乱地溜下雪坡找到他时,他已经仰面朝天地躺在地上动不得。待到士兵们千辛万苦地把他抬回军营时,鹅毛大雪也彻底掩埋了山谷中的战场。   于是,一时间就再没有人往那死地里去了。   茉喜等着死,或者是因伤而死,或者是活活冻死,然而躺在松软潮湿的大雪之中,她闭着眼睛躺了许久许久,却是始终不死。   胸膛中仅存的一点热量缓缓发散向了四肢百骸,她渐渐觉出了手脚传来的刺痛——手脚痛,五脏六腑像被昨夜的巨响震碎了似的,也很痛。但是,她还能忍。   天色始终是暗的,从凌晨暗到了傍晚。春雪渐渐地停了,她的呼吸也渐渐地匀了,呼出的气流从冷变成了暖,她的手指头能动了,脚指头也能动了。肠胃里起了叽里咕噜的鸣叫,她饿了。   知道饿,这人就死不了了。   她推不动身上一层层的尸首,但是可以一点一点地抬起手,将手指顺着尸首之间的缝隙向里慢慢地伸。伸到最后,她用一条手臂拥抱了陈文德。   这个家伙,畜生一样,魔王一样,当初逼着她迫着她,抢她做了他的女人。但是此刻,茉喜回首往事,想起来的,只有他种种的好。   拼了命地收紧手臂,她最后拥抱了他一次。然后艰难地让手掌向上挪,她沿着他的脊梁开始摸索,一直摸索到了他的后脑勺。   后脑勺是破碎了的,一块石头嵌在他冻硬了的脑浆子里。   轻轻地,细细地,茉喜摸清楚了。她的手代替了她的眼,将陈文德从上至下地又看了一遍。   然后收回手伸向外面,她在周身刺骨的酸痛之中,开始向外寻找活路。手臂在柔软的积雪下向前蠕动,她抓住了一块突起的尖石。手指缓缓地收拢抓紧了,她咬紧牙关,开始喘息着向外蹭。   一寸一寸地,她向外探出了一侧肩膀,又向外伸出了脑袋。极力昂头顶开积雪,她在寒冷的暮色之中喘了几口粗气,然后屏住呼吸使出全力,手足并用地继续向外挣扎着又蹭又爬。最后奋力拨开压在脖子上的一条腿,她以手撑地,上半身终于得了自由。   昂起头环顾了荒凉寒冷的四野,她忽然笑了一下。   都死了,只有她一个人还活着。真是能活,怎么着都要活,死了都要活!抓起一把积雪填进嘴里,她逼着自己往下咽。积雪带着土与血的气味,顺着她的喉咙冰凉地往下走,走到最后存进了肠胃。冰雪越凉,越是激出了她满心的火。两只手一起一落地向前刨,两只脚也一先一后地向前爬。她张开冰凉的嘴唇,呼出灼热的气流。仿佛是一只死而复生的野兽,她呼哧呼哧喘出呜咽一般的怪声,忽然奋力向后蹬出一脚,她蹬掉了鞋,穿着袜子爬出了尸堆。   又连抓了两把雪填进嘴里,她颤巍巍地蹲起身,又颤巍巍地站了起来。穿着袜子的两只脚深深踩入雪中,她仰起脸,看到了远方雪地上的小小人影。   那是个活动的人影,一步一步走得高抬腿深落步,在深雪之中连滚带爬。朝着茉喜的方向停顿了一瞬间,人影随即继续前行,一直走到了茉喜面前。   是小武!   小武没戴帽子,满头满脸都是雪,两道眉毛和两排睫毛也结了霜。春雪是冻不死人的,他一路走得热气腾腾。扛着包袱站在茉喜面前,他腾出一只手抹了把脸,抹去了满面冰霜,抹出了一张通红的新鲜面孔。看着剪了头发换了男装的茉喜,他先只是喘气,等到把气喘匀了,他直通通地开口问道:“他呢?”   茉喜张了嘴,发出一夜一日以来的第一声,声音嘶哑,结着寒冷的冰碴子,“死了。”   小武直直地盯着她,狭长的单眼皮下,黑眼珠子黑不见底,两道光射出来,从他的眼中,射进她的眼中,“死了?”   茉喜姿态僵硬地抬手向旁一指,“死了。”   小武怔怔地转了身,紧接着像如梦初醒一般,甩开包袱向前迈开大步,踢着积雪冲到了尸堆前方。弯腰伸手使了蛮力,他不管不顾地推开了上方几具尸首,然后看到了趴伏在地的陈文德。望着陈文德的后脑勺,他双膝一软跪在雪中,扳着肩膀将陈文德翻了过来。   陈文德睁着眼睛,是死不瞑目。新日子就在眼前了,这个时候让他死,他怎么可能瞑目?两条胳膊还保持着张开的姿势,在被碎石击碎头颅的一瞬间,他刚好严密地护住了怀中的茉喜。   小武战栗着伸出手,轻轻摩挲了陈文德的眼皮,摩挲了一下,陈文德不闭眼;摩挲了两下,他依然不闭眼;于是小武把牙一咬把心一横,捂住他的眼皮狠狠向下一揉一按!   然后以这捂眼的姿势垂下头,他的肩膀开始颤抖。还是回来晚了,还是错过了。他气息紊乱,疯狂喘息,直到喘出哭腔,喘成哽咽。这是养他成人的人,死了。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死了!   哽咽骤然激烈起来,激烈成了断断续续的号啕。捂着陈文德的眼睛慢慢仰起头,小武泪流满面地也闭了眼睛——死了,竟然死了!   然后,他的嘴角隐隐上翘,他的号啕渐渐变了节奏。   泪流满面的哭相忽然变成了泪流满面的笑颜。他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东倒西歪,老天爷竟是这样地厚爱他啊,他的孝子做到头了!上气不接下气地俯下身,他低头和陈文德贴了贴脸,然后摇晃着爬起身,一边狂笑一边转向了茉喜。   茉喜静静地看着他,没有人指教她,可是在一刹那间,她忽然明白了小武的心思。明白了,但是不动心也不动情,只默默站着,等小武笑够、笑完。   从来不失态的小武,偶尔失态一次,也非常短暂。   狂笑很快被他收敛成了微笑,是悲喜交加的微笑,非常克制,只笑在了嘴角眉梢上,喜是真的,悲也是真的。这样的悲与这样的喜一起夹攻了他,让他几近疯狂,可是和茉喜一样,他能挺住,他还能忍。   将地上的皮箱提起来放到茉喜面前,他简单地吐出了一个字:“钱。”   茉喜一点头,“嗯。”   小武直起腰,又说:“他死了,你跟我走吧。”   茉喜淡淡地笑了一下,“我不跟你走,从今往后,我不跟任何男人走。可是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跟我。”   小武也笑了一下,“好,我跟你。”   茉喜举目望天,看天是黑的,雪是白的,乌云边缘有光,云上仿佛驮了无尽的火。   “有没有什么好地方……”她轻声开了口,“最新鲜、最热闹,能让我忘了这里的旧人、旧世界?”   小武想了想,随即反问道:“上海怎么样?”   茉喜转动眼珠看向了他,声音很轻很哑,然而字字句句非常清楚,“好,他本来也想去上海,他去不成了,我去!”   说完这话,她抬起手,用冻僵了的手指从领口中勾出一根丝绦。丝绦连着个小小的香荷包,小荷包里藏着万嘉桂留给她的小纸条,是她这几年留不住扔不出的宝贝。攥住小荷包用力地向外一扯,她将旧丝绦生生地扯断。低头看了看掌中的小荷包,她缓缓地一眨眼睛,然后将手一撒,让小荷包向下落入了雪中。   小武不理会她,自顾自地环顾四周,然后迈步走到了一具尚算完整的尸首跟前,弯腰伸手抬起对方一条腿,很利落地扒下了一只棉鞋。   将另一只棉鞋也扒下来,他拎着这双鞋走回到茉喜面前。在大雪地上单膝跪下来,他低头托起了茉喜的一只脚。一言不发地脱下了她脚上湿透了的袜子,他一甩袖子垫了手,用力擦了擦茉喜脚上的雪水冰碴,然后把棉鞋套到了她的赤脚上。   茉喜扶着他的肩膀,低头看他给自己脱袜子穿棉鞋。第一个男人刚走了,第二个男人刚死了,第三个男人又来了。   男男女女,川流不息,好一场漫长艰难的戏。   天黑之后,战场彻底地寂静了。   战场一角印了个黑圈,是新土被深翻了出来,又被重新填回了原位。   土下躺着陈文德。   这一年的春雪还没有落尽,夜风一猛,雪花也随之变得更狂。新土上面很快覆盖了新雪,新雪上面,很快又落了更新的雪。   于是在翌日雪停风歇的时候,万嘉桂与凤瑶再来,所见到的便是白茫茫一片洁净天地。积雪随着尸首起起伏伏,是无数白茫茫的新坟。   无论他们怎么找,无论小熙怎么哭,战场上都没有茉喜的影子。万嘉桂撒开人马往四周山庄村镇里去寻觅,然而,依然没有茉喜。   茉喜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消失得这样干净,仿佛这个人间,她从未来过。 第二十八章 华灯起   一九二九年三月,天津,万公馆。   新年的喜气混合着新婚的喜气,万公馆即便不张灯结彩,也像是喜气洋洋地在一直过大节。凤瑶今年满了孝,被万嘉桂用披红挂绿的花汽车娶进了家门——如今这个时代,花轿是被淘汰了的,尤其这里是天津卫的租界地,分外摩登,他敢把花轿抬出来,就有洋人敢站在街边围观。   凤瑶几乎就是没娘家的,虽然也有几门亲戚可以请过来充当娘家人,但终究是隔着一层。凤瑶脸皮薄,也不好意思硬把人从北平接过来给自己撑场面。万嘉桂想要替她出面联络一番,可是未等他真启程,忽然天降一位大舅子,省了他许多的事。而这位大舅子不是旁人,正是当年不顾妹子死活、携款私逃了的白家大少爷鹏琨。   鹏琨在外面浪荡几年,把手中财产花了个一干二净,风闻妹子这几年不但没有穷死,而且还成功地要嫁到万家去了,他审时度势,立刻以着兄长的身份出现,要送妹子出嫁。他是什么货色,万嘉桂和凤瑶心里都清楚得很,然而因为此刻用得着他,所以凤瑶暂时不提旧事,万嘉桂对他也挺客气。   新年前夕,在漂亮兄长的护送下,凤瑶很风光地出嫁了。   她是个性情淡泊的人,新婚这天也依然是淡淡的。万嘉桂没什么不好的,或者说,万嘉桂实在是挺好的,然而她已经无法情热如火地、像一位真正的新婚妻子那样去爱他了。她相信自己能够和他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因为他们都是讲道理的人,都有通情达理的可爱之处,这就够了,够他们一团和气地过一辈子了。   她也知道万嘉桂对自己是真有感情。为着这片感情,也为着小熙,她在可嫁可不嫁之间,选择了嫁。   虽然她和万嘉桂都不肯明说,但他们心如明镜。茉喜应该是已经死了,小熙是她留下的唯一一点骨血。凤瑶总记得自己初见茉喜时茉喜的可怜相,所以如果一定要另给小熙找个母亲的话,那么她愿意亲自上阵。   她也不信,命苦可以遗传。   婚后,成为万家大少奶奶的凤瑶,日子过得很不错。   万老爷和万太太并非坏人,只是过惯了安富尊荣的好日子,经不得、也不想经任何风浪。对于凤瑶本人,他们一直是满意的,所挑剔的只是凤瑶曾经背负的巨债。既然如今凤瑶依然是凤瑶,巨债也已经无影无踪,那他们改换面孔,对儿媳妇重新又笑嘻嘻地和气起来。况且,他们扪心自问,也真是自觉着有短处——没看出来,大儿子平日里满口嚷着要建功立业,仿佛已经超脱到了不近女色的程度,哪知道父母一眼没留意,他竟弄了个私生儿子出来。这儿子和他越长越像,万家老夫妇想抵赖都无法,又因这真是他们的亲孙子,并且健康伶俐,所以让他们把孩子打发出去,他们也舍不得。   这样一个难题,放在其他人家里,简直就是无解的,可万家老夫妇没想到凤瑶这样好说话,居然真把小熙当成亲儿子养。当然,他们毕竟是有些年纪的人,见多识广,不肯轻易地放松,时刻提防着凤瑶忽然回过味来,会把这孩子撵出万家。   然而,老天保佑,凤瑶仿佛是比较傻,一直没有要回味的意思。   小熙有了大名,叫做万绍熙,万嘉桂是他的爹,凤瑶是他的娘。两三岁的小毛孩子,还不懂得为什么他都这么大了,他的娘却是刚刚嫁给他爹。万家老夫妇和万家小夫妇商量过了,严禁家中上下再提小熙的身世。因为后娘难当,况且孩子若是知道了实情,哪怕他长到十八或者八十了,恐怕心里也还是要难过别扭一下子的。至于将来的事情,比如小熙身为庶长子,日后和凤瑶所生的嫡子嫡女如何相处等等,虽然在万家老夫妇眼中还是一桩桩的大麻烦,但因麻烦尚未到眼前,所以他们决定暂时不去多想——当然,现在不想,将来也必定是要想的,因为小熙这孩子虽然目前只有这么一丁点大,但是已经鬼精鬼灵的很不好管,等他长大成人,必定是个刺头。万家老夫妇很想知道刺头的亲娘是何等人物,但万嘉桂不说,凤瑶也不说。   两三岁大的刺头,每天活蹦乱跳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早产儿的弱态。他的五官身体是万嘉桂式的,神情举止却是茉喜式的,尽管他的脑海中早已没了茉喜的痕迹。从早到晚地缠着凤瑶,他非常会撒娇,黑眼珠子一转便是一个主意。有一阵子,他蹬鼻子上脸,一不满意就对着凤瑶连踢带打,于是万嘉桂虚张声势地把他摁住打了一顿屁股。这一顿屁股板子虽然是雷声大雨点小,但是成功地吓住了他。他光着屁股逃进凤瑶怀里,号得惊天动地,而万嘉桂站在地上,故意大声地吼:“再让我看见你讪脸,我就把你撕了喂鹰!”   凤瑶感觉丈夫这话说得很没水平,和吓唬孩子的老妈子差不多,但是当着孩子的面批评丈夫,显然也不合乎教育学。所以抱着越来越重的小熙,她决定闭嘴不言——说了也没有用,万嘉桂这人尽管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温文尔雅,可是说不准什么时候,他冷不丁地露出另一番面目,会是个骂骂咧咧的兵痞子。好在凤瑶曾经有过那样的父亲和那样的哥哥,也算是经过见过的人,所以对待两面派的丈夫,她很能包容,至多是腹诽两句,也不会让万嘉桂看出来。   于是万嘉桂就很满意——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到了这一年的九月,凤瑶也有了身孕。   她显怀显得早,刚四个月的身孕,肚子就已经将外面长衣撑得紧绷绷,倒像旁人五六个月的身体。肚子大,其他方面的反应也强烈,她本是每日晚睡早起,勤勤谨谨地恪守儿媳妇的规矩与职责,然而如今挺着个尺寸与日俱增的大肚皮,她终于是勤谨不动了。懒洋洋地窝在她的屋子里,她终日只是走走坐坐。万嘉桂虽然军务繁忙,但每天必定早早回家,不许她乱走乱动,生怕她伤了胎气和身体。   他一味地对凤瑶好,凤瑶那心思也便一日一日地有了变化。她对茉喜再有感情,茉喜也是离去的人了,人死不能复生,她带着小熙过日子,毕竟还是得向前看。而万嘉桂对自己一片火热心肠,自己一味地只是冷淡,似乎也不像话。况且和自家的父亲兄长相比,万嘉桂如论如何都要算是一等一的好丈夫,自己既然定了主意要和他共度一生,那就应该拿出真心实意来。至于隔阂与芥蒂,若是不能立刻抛开放下,那么就慢慢地抛、慢慢地放,时间久了,她相信他们会成为一对心心相印的好夫妻。   思想一变,凤瑶渐渐地就感到了幸福。唯独让她不幸福的家伙,乃是小熙。强打精神坐在床上,她拿着一本识字画报,一页一页地翻着教他认字,也不求他学个成绩出来,只是想让他多和文字打打照面,将来当真到了求学的年纪,也不至于见了书本便厌烦。哪知有其母便有其子,小熙像是上辈子和书本有仇一般,甭管画报印刷得有多么鲜艳,上面的图片描绘得有多么生动,他看着那些山石人土,像看着大街上的过路人一样,一点感情和兴趣也没有,一张嘴倒是热闹得很,从早到晚总有话说。   这天下午他吃了一肚子点心,精力很旺盛地坐到凤瑶的大腿上,开始哩哩啰啰地长篇大论,“妈,肚肚又大了。”   凤瑶用手帕去擦他汗湿了的额发,“妈妈的肚子里藏着个小宝宝呢。”   “妈,我肚肚也大了,我是不是也藏小宝宝了?”   凤瑶忍笑摁住他的小手,不让他掀褂子露肚皮,“你肚子大,是因为你刚吃了点心。”   “妈,他们说,等天气冷了,你就要生个新小孩儿了。有了新小孩儿,你还要我吗?”   凤瑶听了这话,心中一动,慌忙问道:“谁说妈妈不要你了?你是妈妈的宝贝,妈妈不要你要谁去?”   小熙向前一扑,扑到凤瑶的胸前乱掏乱摸,“他们说的,他们说有了小弟弟,你就要疼小弟弟了。”   凤瑶没奶过孩子,而小熙仿佛吃奶没吃足一样,总是爱对着她的胸脯使劲。凤瑶被他掏摸了个哭笑不得,只好攥住他的两只小手,含笑答道:“小弟弟要疼,大哥哥也要疼。”   小熙打了个呵欠,忽然又转移了话题,“妈,新小孩儿从哪儿出来呀?是从肚脐眼吗?”   凤瑶被小熙问了个哑口无言,正在她开动脑筋思索答案之时,救星来到,乃是家里的一个大丫头。大丫头掀了帘子,规规矩矩地低声笑道:“少奶奶,外头来人送了个礼品匣子,说是给孙少爷的。”   凤瑶愣了愣,随即转向小熙笑了,“有人给小熙送礼了,走,咱们瞧瞧去!”   小熙从凤瑶的腿上溜了下来,兴致勃勃。凤瑶一手捧着肚子,一手扶着身边的桌沿站起身,也是兴致勃勃。自从嫁到万家之后,她渐渐地把先前的体面朋友们重新联络了起来。几年不见,她那些摩登的女同学们也大多嫁为人妇,成了和她一样的时髦少奶奶,故友见面,依然是很有话谈。其中有一位何颂龄女士,如今也居住在天津,和凤瑶来往最密。何女士心灵手巧,在兴致好的时候,会亲手做些女红之类的小活计,当成礼物送人。早在几个月前,她便夸下海口,要按照新花样,用羊毛线给小熙编织一件毛线衫,凤瑶知道她是个富贵闲人的性情,偶尔动手也不过是心血来潮,故而听了这话,也不相信。哪知道如今忽然来了个送礼的人,可见这位老友并未食言,竟是当真将毛线衣制成了。   凤瑶领着小熙要往外走,然而刚刚走到门口,伶俐的老妈子便已经将礼品匣子端了进来。凤瑶见这匣子披红挂绿地系了个大蝴蝶结,就忍不住又要笑,心想何颂龄这是在搞什么鬼?匣子外头修饰得这样大俗,难不成匣子里面藏着个大雅?   于是让老妈子把匣子放到桌子上,她慢条斯理地解开蝴蝶结,又轻轻地推开了匣盖。   下一秒,她愣住了。   匣子里垫着一层红色锦缎,锦缎之上并不是毛线衣,而是一只明晃晃沉甸甸的大金锁!   凤瑶紧盯着金锁,预感像水一样从心中沉重地溢开来,蓄成河蓄成海,没顶一般地淹没了她。她一时间说不清这水是冷是热,单是想起了《诗经》中的几句话:“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这几句话讲的是情人故事,她与那人不是情人,但同情人一般,一样地有情。她在那尸山血海修罗场中苦苦地寻觅过她,然而,“女子不来”。   她不来,她也没有做成尾生。她一直以为她是死了,所以安安生生地抚养稚子,安安生生地嫁为人妇。直到此时,直到此刻。   伸手从匣子里拿起沉重的金锁,她将金锁翻过来托在掌心上,看清了金锁背面錾着的一排细密小字,不是言不是语,不是名不是姓,是个三年前的冬季,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日期。   凤瑶想自己若是没有猜错,这应该是小熙的生日。当初那队士兵来得仓促,只丢下了个小小的孩子,而她惶惶然的,竟然也没有问过孩子的生辰八字。   她不知道,但是茉喜知道,茉喜不但知道,茉喜还知道她的不知道。茉喜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知她,让那孩子在她面前,再无半分秘密。   这样,他们便一个是亲娘,一个是亲儿,水浓胜血,再无嫌隙。   凤瑶托着金锁,一时间像失了魂魄一般,怔怔地低头对着它出神。而小熙看她像是被手中的玩意魇住了似的,便好奇地踮了脚,拉扯着她的裙子也要伸头去看热闹。凤瑶没有留意他,于是他急了,扬起一只小手去打她的手,又嗓门不小地喊道:“妈,给我看!”   凤瑶听了小熙的呼唤,这才慢慢地回了神。弯下腰将手中的金锁送到小熙面前,她想笑,可是一颗心在腔子里跳得激烈,怦怦怦怦,如神佛降临她的世界,天地要起六种震动,震得她气息混乱、笑容破碎,“看,是这个……”她用颤抖的手指去理金锁垂下的大红璎珞,“你看看,好不好看?”   小熙见了个黄灿灿的大金疙瘩,用手摸了摸,见它果然是个大金疙瘩,便不感兴趣地摇了头,“不好看,妈,咱不玩这个,你带我出门,咱去公园看鱼,大鲤鱼!”   凤瑶哆嗦着把金锁放回了匣子里,恍恍惚惚地垂手抚摸了小熙的短头发。不言不语地又出了片刻的神,随即她如梦初醒一般,隔着帘子下了命令,“玉兰,去给大少爷打电话,说我找他有急事,让他马上回家!”   大丫头在帘子外答应了一声,紧接着快步跑了。   一个时辰之后,万嘉桂匆匆地赶回了家。见了凤瑶手中的金锁,他有些慌,是惊喜的慌,惊大过于喜。因为这个家里实在是没有茉喜的位置,可抛却现实的问题不谈,他也的确希望茉喜还活着,那样鲜艳热烈的一条性命,不该就那么冷冷清清地死。   那是个要兴风作浪的主儿,万嘉桂愿意做一名旁观者,看她缤纷缭乱地度过一生,如果乱大发了,也没关系,他和凤瑶会去救她。   就是这样,他对茉喜的心,就是这样。   万嘉桂开始追查这块金锁的来历,然而谁也说不出它的来历。礼品匣子是看门的老仆送进来的,而据老仆说,送匣子的人乃是个面生的半大孩子,半大孩子送完匣子就走了,连一杯热茶和一句回话都没有等。而天津卫这样大,万嘉桂又到哪里去找一个陌生孩子?   万嘉桂很失望,可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失望也得忍着。在另一方面,凤瑶虽然也失望,可失望之余,更有希望。   “她不是绝情的人。”在私底下,凤瑶告诉万嘉桂,“我不信她会真的一去不复返。等着看吧,她迟早会再露面。”   说过这话的一个礼拜之后,凤瑶和何颂龄傍晚无事,结伴去看电影,然后趁着夜色未浓,又一起逛了百货公司。凤瑶看中了一只金质小发卡,发卡是个蝴蝶的形状,碎钻拼出两片璀璨的蝴蝶翅膀,一步一颤。凤瑶买了一对,何颂龄见状,便是忍不住笑道:“这东西戴一个是俏皮,戴两个成什么了?满头都是蝴蝶?”   凤瑶笑着不言语,的确,这东西亮闪闪的夺人眼目,的确是没有戴满头的道理,所以那另一个,是留给茉喜的。她想好了,这发卡的样式不会过时,明天戴,或者明年戴,都很合适。   凤瑶不知道,她和茉喜心有灵犀,在千里之外,茉喜的头上,的确也栖息着这样一只宝光闪烁的小蝴蝶。   小蝴蝶亮晶晶的,停落在耳后乌油油的发卷之上,和同样闪烁着的耳环项链配了套。黑发卷曲蓬松得一丝不乱,很利落地齐了耳朵,是经过了白俄理发匠的妙手。坐在一九二九年最新款的林肯汽车中,茉喜仰起脸微眯了眼睛,看车窗外的霓虹灯光闪烁变换,是人间的七彩流星。这是她到上海的第三年,有备而来,伺机而动,她单枪匹马地建造了一个小世界,由她为王的小世界。   汽车穿行于繁华午夜,把她从她的公馆送入各色花花世界。她终于有家了,自己的家,唐公馆。她没姓白,没姓万,没姓陈,也没姓武。兜兜转转的若干年,她最终恢复本来面目,是孤零零的、而又顶天立地的,唐茉喜。   陈文德留下的财产成了她最坚实的后盾,但她并没有依靠着这面后盾坐吃山空。仿佛是从到达上海的第一天起,她便开始了她的新生活。她聪明伶俐、漂亮阔绰,会玩心术、会讲义气,肯吃苦、敢冒险,还有,她很能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得过去是英豪。她是女英豪。   很快地,她有了三教九流的新朋友,中国人有,外国人也有。有了朋友,就有天地,就有事业。错综复杂的人脉被她一条一条地理顺,又被她一条一条地攥牢。她还不满二十岁,然而一颗心是真金经过了火炼,能熔的全熔了,不熔的,全是比金刚钻更冷硬的。   一双眼睛看着钱与人,她非常实际,因为已经提前度过了做梦的年龄。少女所应有的玫瑰色的绮梦,她都已做过了,并且,都已梦醒了。   汽车拐了一个弯,同时缓缓减了速度。前方大厦灯火如昼,正是全上海数一数二的繁华所在,华懋饭店。   茉喜从黑斗篷中抬起一只雪白的手,将蓬松丰厚的银狐领子向上托了托,然后用无名指的指肚轻轻抹了抹唇上的口红,在汽车即将停到饭店门口之时,她放下手,下意识地搓开了指肚上那一抹红颜色——她粉墨登场的时刻来了,她的世界来了!   饭店门前汽车停停走走,车门开关声音不绝于耳。她这辆汽车乌亮崭新,是最出风头的。汽车尚未停稳,无需门口西崽迈步,已经有一群西装革履的青年先生蜂拥而至,此起彼伏地唤起了唐小姐。而一只手从人群之中稳稳地伸过来,手的主人一声不吭,先是拉开了汽车车门,随后把手臂伸到门口,充作了茉喜下车时的扶栏。茉喜提前戴好了手套,此时她自自然然地抬手一扶那条手臂,同时抬眼向前顺势一扫手臂的主人。   手臂的主人也是西装革履的绅士打扮,微垂了狭长的单眼皮,他是武治平。   武治平面无表情,只在嘴角微微含了一点笑。笑是冷笑,笑的是自己,因为知道茉喜野心勃勃、不是善类,但自己依然鞍前马后地要为她效劳,做她一生一世的奴才。他也想离开她,可是无论如何离不开。也许,只是为了她长得美。   在茉喜扶着他下汽车的一瞬间,他用耳语一般的声音说了话:“我刚和纺织厂的王经理谈过了,他一定要再见你一面,托你到黄老板那里为他说句话。”   茉喜探身下车,然后在众人环绕之中站直了身体,似笑非笑地瞟了小武一眼,她毫不掩饰地笑道:“当初我要在老王的厂里入一股子,老王推三阻四地不肯,如今他求人情求到了我这里,我也要刁难他一下。”   然后不等小武回答,她径自转向了她的仰慕者们,一阵香风夹裹着欢声笑语,她且行且笑,话里隔三岔五地夹着英文词,非常洋派,非常摩登,让她的仰慕者们绝猜不出她其实大字不识几个。而他们偶尔收到的她洒了香水、夹着花瓣的华丽书信,也其实是出于小武的手——早上或者晚上,小武趴在茉喜的大床上,衣衫不整地执笔听她口授;而茉喜躺在他的身边,经常也是衣衫不整。她不是小武的女人,是小武成了她的男人。是她的男人,也是她的影子,从早到晚、不分日夜地跟随着她,是真正的如影随形,比真正的夫妻更亲密。   进入饭店大门之后,西崽上前服侍茉喜脱下了外面的黑大氅。大氅一除,显露出了茉喜里面这一身杏黄色的旗袍。旗袍做得太合身了,将她胸前腰后大起大伏的曲线暴露了个淋漓尽致,但她并不害羞,在这个新时代,在这个大上海,她知道自己是美的。   脚踏着一双银色高跟皮鞋,她摇曳生姿地走向大跳舞厅,宾客们在她面前分列开来,因为她是鼎鼎大名的唐小姐,比电影明星更招人看,比交际花更出风头。   坚硬鞋跟叩击地板,她走得一步一响,小武紧跟在她的后方——本是紧跟着的,然而跟着跟着就跟散了,茉喜头上的小蝴蝶在他眼前一闪,便淹没在了衣香鬓影的海洋中。   这乃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小武忙而不乱。而赶在舞会结束之前,在楼上的一片大露台上,他终于看到了茉喜。   茉喜松松地披了斗篷,意态慵懒地倚着栏杆向远望。闻声向后望过去,她见来者乃是小武,便漫不经心地转回了前方。   小武走到了她的近前,低声问道:“不冷吗?”   茉喜一摇头,懒洋洋地回答:“刚才连着跳了几个piece,累得我出了一身汗。”   最近她很喜欢这么懒洋洋地说话,懒洋洋中显出声音的软糯甜蜜,虽然不是她的真面目,但是伪声音也有伪声音的动人。   小武沉默了片刻,随即问道:“王经理你真不管了?他愿意让你开个价,你要多少他拿多少,只要你替他在黄老板那里说句好话,让他能把工厂继续办下去。”   茉喜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要管他,再吊他几天,这一次,我要让他乖乖地自己把钱送到我面前来,求着我收。”   小武忽然笑了一下,轻声说道:“斗气的话。”   然后他顿了顿,又道:“别和姓黄的走太近,那种大流氓,你招惹不起。”   茉喜点了点头,“知道,我加着小心呢。”   说完这话,她继续举目远眺,身体保持着慵懒的姿态,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光。这灯红酒绿的大上海,是凤瑶没有见识过的,是陈文德没有享受过的,她来见识了,也来享受了,可是这还不够,她所求更多!   过去的一切都不算了,也不要了。她渐渐地不再怕死,因为每死一次,都要重生!   一阵夜风席卷而来,夹着零零星星、若有若无的雪花。茉喜忽然扭头望向了身边的小武,看小武穿一身笔挺的暗色西装,面色苍白,身材修长,倒也是个体面洁净的好模样。   她看小武,小武也看她,看她在突如其来的风雪之中对着自己微微一笑,身后的大氅被寒风高高吹起,是黑色滔天的涛。   ——全文完 后记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发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发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发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 本文内容由【爱德堡】整理,奇书网网(www.qisuwang.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