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小叔叔》作者:郁华   文案:   我背弃了养我长大的恩人,但是我爱他。   -   野心家白眼狼攻X温柔纯善受   周宏远 X 程毓   十年前的周宏远,从没见过那样的人,是温柔、善良、体贴、聪慧,周身带光的神祇。   十年后的周宏远,只想逃离他的藩篱,是虚伪、懦弱、愚昧、平庸,充斥绝望的一生。   “我背弃了那个养我长大的人,但是我爱他。”   ————————————————   作者微博:郁华   QQ群:667218509   特别鸣谢星屑太太送的封面!么么哒 第1章   晚上十一点,正是S大男生宿舍最热闹欢腾的时间,狭窄晦暗的走廊里,来来往往的,是穿着裤头背心的男大学生,手中或是抱着陶瓷盆,或是拿着牙缸,踩着人字拖往洗漱间里蹿腾,屋子里,传来的是声声高谈阔论,间或掺杂着鬼哭与狼嚎。   走廊尽头走来的,是个形色匆匆的男生,二十出头的模样,头发乱糟糟的,像坨干草,毫无章法的生在头皮上,他穿着一身反复揉搓过得老式T恤,汗水将T恤溻湿,紧紧贴在身上,肩上背了个撑得鼓鼓囊囊的黑色双肩包,一副穷酸学生气,他推开宿舍门,道了声“我回来了”,便将双肩包往桌上一撂,紧接着,衣服都不及换下,便坐在桌前。   S大的宿舍条件恶劣,八个小伙子挤在小小一间屋里,几乎是你贴着我、我靠着你,若是待久了,胸闷气短都是常有的事情。   舍友李锐从上铺探下脑袋来,问,“程毓,怎么又忙到这么晚?”还颇有几分嫌弃的摇头,说,“你赶紧去洗漱,一会儿停水了又得摸黑——”   程毓没抬头,从包里抽出厚厚两本书,紧接着,拿出一个磨得毛皮儿的本子,摊开的间隙答话,“有个数据,差点就测出来了。”   虽住在同一个宿舍,甚至是同一张床,程毓和李锐却是截然不同的性子,一个酷爱钻研,一门心思铆足了力气做课题搞学术,一个一心钻进了钱眼儿里,全身心捣腾电子设备赚得金箔满盆,别看爱好迥异,相处得却是极好。   瞧程毓这副废寝忘食的样子,李锐啧了两声,说,“一样是S大数学系的学生,怎么你就这么爱数学?别担心了,保研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程毓笑了笑,不介意李锐的褒奖,眉眼里风采无限,说,“人各有志嘛,锐哥钱赚得也不少啊。”   另一张桌子上的男生却冷笑了一声,将手中的书一撂,摔门走了。   程毓无措的挠了挠头,紧接着皱紧了眉头,不再说话。   李锐瞧氛围不对,打着马虎眼,“程毓你别放在心上,赵启明就这样,神经兮兮的。”   赵启明成绩也不错,却稍逊于程毓,最后一次张贴公示的平均分,以零点几分之差紧跟在程毓后面,保本校没问题,B大却是悬了。   突然,门被“啪”一声打开,粗犷的声音将程毓从数字的海洋中整个拽出来,“程毓!你的电话!”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无疑惑的看着跑上来报信儿的同学,别说程毓了,连李锐都觉得诧异,自打程毓的母亲程曼红去世后,程毓就再没接到过谁的电话,这次打来的,不知是何方神圣?   等不得程毓磨蹭,报信儿的同学催促着,“快点儿快点儿,楼下排队的同学还等着打电话呢!你到底接不接?不接别浪费时间啊。”   程毓站起来,定了定神,“接。”   程毓快步走到楼下小卖部,穿过几个排队的同学,拿起那部黄中泛黑的电话机,“喂你好,我是程毓。”   对面是个尖细的女声,带着明显的乡音,以至于一上来程毓几乎是没听懂,“周毓是是吧?我是你嫂子。”   程毓心中“咯噔”一声,他这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来,自己的哥哥,周云伟是有自己的联系方式的,只不过他们素来没什么联系。   此时,程毓怎么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打这通电话的会是这个自称嫂子的女人,而不是周云伟本人。程毓心里泛着隐隐的凉意,接着,深吸了几口气,下意识地伸手抹了把汗,说,“是我,程毓,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对面的女人声音又快又尖,带着不耐烦,“你那个死鬼哥哥死了,后天就要发丧了,你来是不来啊?”   程毓张了张嘴,他的心猛地跳了几下,紧接着,落入谷底。   “我来。”   放下电话后,程毓只觉得浑身使不上劲儿来,心中空空落落的。明明他与周云伟已经十六年不见了,明明他们之间向来是只有仇恨、没有牵挂的。可听到周云伟死讯的那一刹那,他却还是这么难受。不仅是为这个多年未见的哥哥,也为了自己。   他终于失去了所有的亲人,这像个摆脱不了的厄运,又像个彻头彻尾的诅咒。   天还蒙蒙亮,程毓坐在回周镇的大巴车上,看着周边的景物由一排排的高楼变成一片片田地,道路由宽敞平坦变作坑坑洼洼,他的脑子里混混沌沌的,像是想了许多,又抓不住什么头绪。等到大巴停在了县城汽车站,他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此番,自己真的回到了阔别十六年的家乡。   从县城到周镇还要做一个小时的城际公交车,七转八转后,破破烂烂的公交车停在了镇子里。   程毓下车时,已经是傍晚了,四下打量了一圈,这里仿佛一切都没变,又仿佛一切都变了。   窄窄的马路,矮矮的楼房,破烂不堪的门面,吵吵嚷嚷的人群,程毓用了好久,才分辨出家的方向,他做了几个深呼吸,背着自己的双肩包往家里走去。   程毓家在镇子的中央,是栋两层的楼房,一楼紧挨着马路的,是个门面,算镇上顶好的位置。程毓的爸爸周军嗜酒爱赌,出力的活儿都做不来,所以只开了间超市,好在当年有程曼红经营着。过去,程毓和母亲还未离开的时候,全家就是靠这小小一间便利店过活的。而今,这便利店连牌子都歪了,玻璃上满是污垢。   程毓从门面的后面绕进院子里,没落锁,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他叫不上名字和称呼的亲戚、邻居,而院子中央安置着一顶临时驻扎的乌色棚子,棚子里,跪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模样,神情凝重,低眉顺眼地,瞧着可怜。程毓盯着他看了许久,心脏突然柔软了一下,他心里想着,自己竟然还有一个侄子,自己在这世上,原来还是有血亲的……   棚子中间挂着的,是个男人的黑白照片,程毓拼命分辨,才从那副明显纵欲过度的面容中,看到了自己兄长的影子,棚子一边儿,站着个女人,态度冷淡,甚至还带着不耐烦,与左右几个半老徐娘嘀嘀咕咕了许久,不知在说些什么。   程毓叹了口气,颇为无奈地走过去,叫了声,“是嫂子吧。”   李艳华上下打量了程毓几眼,尖锐的声音就要钻进程毓的脑子里,“哟,是周毓来了。”   程毓垂着头,当初父亲周军去世,自己没有到场,想必周云伟夫妻二人是心怀恨意的,想也知道此时李艳华对自己不会有什么好态度。   李艳华的嘴就像是个炮仗,程毓似乎怀疑她将自己丧夫的那点儿悲伤全部转化为对自己的敌意,“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也甭跟你客气”说着,指了指跪在棚子里的小孩儿,神情倨傲,“瞧见没,那是你侄子,叫周宏远,今年十二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抿着嘴,看向那小孩,他原以为这瘦瘦小小的男孩儿不过七八岁,没想到竟已经十二了……   周宏远似乎是听到了母亲说起自己,抬头看了过来,小小一张脸,不足巴掌大,黝黑的皮肤,满是风吹日晒的痕迹,五官却格外好看,一双眼睛灰蒙蒙的,还饱含水汽,分外可怜。程毓的神情变得柔和,对李艳华的那点儿不满瞬间烟消云散,他冲周宏远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李艳华接着说,“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就这栋房子,不值什么钱,你哥也没留下什么积蓄,我们孤儿寡母的,生活不易,宏远还得念初中……”   李艳华说话快且急,唾沫星子乱飞,珠帘炮弹似的,乡音又重,到后来,程毓几乎是听不真切了。不过话中的意思,程毓却是一清二楚,总之就是个“钱”字。   李艳华也不再兜圈子,“你跟你娘半道儿跑了,没照顾过宏远一天,没给过一分钱,对这个家没半点儿贡献,哪有这样当娘的?哪有这么当弟弟的?你们在省城这么多年,钱赚得那不得跟流水似的?这次你哥没了,你不把你们娘俩欠我们的都还了,我可不答应。”   程毓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与母亲程曼红到省城的时间虽早,但日子却一直过得拮据。当初,程曼红就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他们娘俩又是逃出来的,没带多少钱,刚到J城时,穷得叮当响,连桥洞都住过,后来,又被介绍工作的中介骗,几经辗转,才做起了保姆。可做保姆收入微薄,而程毓还要念书,程曼红没办法,又做了月嫂,每天累得腰都直不起来。再后来,日子慢慢变好了,程曼红的身体却一点点变差,饶是这些年的努力,也只付得起城郊一室一厅小房子的首付,最后,程曼红又病了,手术花了一大笔钱,还有房贷要付,到程曼红去世,家里已经一分钱都拿不出了。   程曼红去世后,程毓靠奖学金和实验室发的工资才得以继续学业,平日还要打好几份工还房贷,不过所幸今年房贷就要还完了,饶是如此,如今的程毓也绝对拿不出一大笔钱来。   程毓抿了抿嘴,斟酌再三,心道,虽然周军和周云伟让母亲和自己伤透了心,但周宏远却是无辜的,再怎么说,周宏远都是他侄子,他怎能坐视不管,于是,说,“我手里有五千块钱,是我全部的积蓄了,明天银行一开门就取出来给你。”   李艳华逼近了几步,显然是不满意,怒视着他,“哟,你不是S大的高材生么?不是大城市的人么?怎么就拿出这点钱来?宏远可是你侄子,你不要忘了!”   程毓张了张嘴,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又下意识地看了眼周宏远。程毓从未与这样胡搅蛮缠的女人接触过,又一向心软,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行了!小毓还念书呢,这些年她们娘俩在外面也不容易,给你点就知足吧。”   程毓转过头,是个黝黑的矮胖大哥,三十几岁的模样,他觉得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不出意外的话,一周五更~ 第2章   李艳华冷哼了一声,一手指着矮胖大哥的鼻子,一手掐着腰,扯着嗓子说,“我们周家的事,跟你有个屁关系?”   那矮胖大哥也不甘示弱,“你什么德性邻里周边的谁不知道?还你们周家的事,今天你是周家人,明天你就是王家人李家人了。”   李艳华脸上扑了粉,看不出是红是绿,正欲继续与他骂,却被程毓打断了,“嫂子,嫂子,当着孩子的面儿,别吵了,别吵了。”   程毓尴尬无比,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周围邻居的目光几乎要将他穿透,让他无地自容。他离开周镇太久,早忘了扎根于自己这一家人的特殊‘风情’。   李艳华白了他一眼,紧接着对矮胖大哥说,“瞧见没,人家不领你情!”   那矮胖大哥伸手抓住程毓的胳膊,说,“小毓,你不记得我了?我是你邻居魏申啊!”   程毓细细地看了几眼,才透过这紧凑的五官和黝黑的皮肤,模模糊糊地分辨出一张熟悉的脸,连忙说,“原来是魏哥啊。”   李艳华又是冷笑,“你哥尸骨未寒还在停尸房里呆着呢,你倒叫起旁人哥哥了。”   程毓被抢白的脸色一红,垂下头去,再多的气恼,都在李艳华的尖酸言语中化为乌有,最后徒剩一股子茫然留在心间,当初自己与母亲落荒而逃,到底是谁的过错?   一番折腾后,四邻和半生不熟的亲戚都相继离开了,李艳华也将周宏远拽进屋里去。家是肯定不能住的,程毓走出院子,正愁没地方去呢,却看到魏申在门口等着他。   魏申看到他出来,连忙拉住他,说,“走,跟我去家里吃饭吧。”   程毓定神看了他几眼,说,“太麻烦你了……”   魏申憨厚一笑,说,“嗨,有啥麻烦的,你一走这么多年,我娘和我,都挂念着你呢。”   魏申家与程毓家相似,都是靠门面房开小店为生,只不过魏申一家勤劳节俭,日子过得富裕,家里竟铺了地板砖还安了空调,不像是镇子上的楼房,倒像是城里的别墅。   魏申的娘看上去六七十了,头发白了大半,却手脚麻利,一见了程毓就不松手,程毓离开周镇时,年纪尚小,虽对魏申的娘没什么印象,此时‘久别重逢’,却也有几分感动在心头,更何况这大娘又这般的对自己牵肠挂肚。   魏申的娘做了一辈子的饭,手艺了得,虽都是家常便饭,却是色香味俱全,程毓活得糙,家务料理地稀疏平常,做菜水平更是低到吐鲁番盆地去了,自从程曼红死后,便再没尝过这样的美味,想到死去的母亲和如今刚刚去世的哥哥,喉咙一哽,心中再难平静。   魏申和魏大娘见他心情沉重,便不再言语,吃完饭,便各自休息下了。   程毓躺在房间里,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虫叫,一夜未眠。   太阳刚出来,程毓便迎着鸡叫去找镇上的ATM机,把仅剩的积蓄取出来后,回到了自个儿曾经的家里。   白事知宾已经到了,院子里立起了庄严肃穆的灵堂,灵堂的正面是花牌,花牌上是寥寥草草的几朵全花,上面扎了几朵干瘪的黄花。花牌的正前方是灵桌,安安稳稳地摆着周云伟的黑框遗像。灵桌前是八字排开的花圈,不知是哪位主事布置的。   程毓心里觉得有几分可笑。周云伟一辈子过得最不正经,死了却被方方正正地挂在人前,怎么看怎么觉得讽刺。   知宾招呼程毓换了身衣服,掀了帘子,一同钻进灵堂里,施了一礼。李艳华穿着白衣,难得没有出声抢白他。周宏远则安静的跪在灵堂里,朝宾客还礼,一副惹人心疼的模样。   稍晚,管财务的主事支起了账桌子,程毓第一个上礼,将厚厚的信封放在桌上,后面的姑表亲属随后。   当初程曼红去世,一切丧礼从简,此时来了周镇,则是反复冗长。吊唁的邻里远亲,还礼的小辈,尖锐的女声哭喊……   好不容易挨过了出殡,到了中午,承包白事的饭馆带着桌椅,在本就不宽敞的院子里支起酒席,服务员端着盘子,挨个儿桌的上菜,一路的菜汤汁水稀稀拉拉地倒了一地。   程毓所在的那桌,除了李艳华母子二人,都是些十几年未曾见过的姑表亲,本就不熟悉,后来听闻程曼红母子在省城安了家,更是一股股地泛酸水,一箩筐接着一箩筐的话抛过来,程毓不愿与他们计较,加之心情沉郁,是以低垂不语,旁人搭话,也只是支吾两声,不解释,也不还口。这样一来,那些泛酸的远亲近邻,也没了办法,徒有珠帘炮弹,却无泄愤之法,只将悲愤化为食量,争先恐后的将一盘盘菜拉到自己跟前儿,还不忘口头谦让,“周毓,你怎么不吃啊?”   周毓不理会这些腌臜,只沉浸在自己的哀思之中。   撤席后,白事就算结束,邻里亲戚三三两两的走了,管财务的主事将账册和礼金一并交给李艳华,与知宾一起也离开了。转眼间,来来往往的,只剩下了搬桌椅的服务员。程毓瞧承包的饭馆人手不足,也忙不迭的上去帮忙,待到院子收拾利落,一扭头,瞧见自己的小侄子,周宏远,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   程毓蹲下去,握了握周宏远的肩膀,周宏远微微的摆了摆头,看向自己的肩头,程毓下意识地松开手,才看着自己满是油星的手,在周宏远的白色上衣上,留下一道深深地污痕。   程毓哂笑,讪讪地将手垂下去,说,“宏远,乖,以后听妈妈的话。”   周宏远顿时垂下头去,霜打地茄子一般,紧接着,摇了摇头。程毓看他这副样子,不觉贴近了几分,看到他苦着个小脸,心里一酸,说,“宏远,你是家里的小男子汉了,不可以让妈妈生气,知道吗?”   “啪”,珠子般大小的泪水滴在地上,程毓把自己的手往衣服上一抹,随后抬了抬周宏远的脸,轻轻擦去他的泪,问,“怎么了?怎么突然哭起来了?”   周宏远吸了吸鼻子,声音颤抖,几乎是低不可闻地说,“妈妈,妈妈走了。”   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问,“走?走哪去?你妈妈大概是出去送客了吧。”   周宏远没吭声,只是哭着。刚开始尚用力控制,到最后,整个人都在剧烈的颤抖着,让人担心下一秒就会跌倒在地。   程毓心中不忍,将周宏远往怀里揽了揽,说,“不哭啊,不哭,妈妈一会儿就回来了,宏远乖……”   周宏远起先将手撑在程毓胸前,不愿与他贴近,慢慢的,接二连三的悲痛让他失去了对这个远道而来的年轻叔叔的芥蒂,进而牢牢地被程毓抱在怀里。   这个怀抱好温暖,又好踏实,让他几乎忘记了今日是谁的葬礼,又有谁落荒而逃,一瞬间,竟不知今夕何夕。   程毓本来打算丧礼结束就走的,这里也着实没什么值得他留念的,是以来的那天就在车站定了今天傍晚回省城的车票,可怀中这孩子实在可怜,他从下午等到晚上,等到夜色乌黑,等到更深露重,都没见着李艳华进家门的影子。   程毓心想,这形势不对,哪有新丧夫的寡妇撇下儿子在家一个人跑出去的道理?心一横,在周宏远的带领下,来到里屋。   这屋子程毓十几年不曾来过,满屋陈旧潮湿的霉味,乍一进却只觉得胸闷气短。   程毓虽不愿踏足这里,更不愿窥探李艳华与自己已逝兄长的生活,但无奈今日着实事出反常,只得硬着头皮进了他夫妻二人的卧室。   周宏远只肖得朝里瞅一眼,就摆了摆头,说,“她的东西都拿走了。”   程毓这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这间卧室竟已然没了居住的痕迹,那些常见于女性卧房里的瓶瓶罐罐,全都不见了。   周宏远拉开柜子,却只剩下了周云伟的衣物和几件陈旧的女衣。   答案昭然若揭,一时间,程毓也没了主意。   一大一小叔侄俩颓然坐在沙发上,客厅里,摆放的老式钟表一圈圈儿走动着,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在钟声响了第十下的时候,程毓挠了挠头,说,“天大的事儿也要先休息,宏远,你先去睡觉,剩下的叔叔来想办法。”   周宏远却不依。妈妈都能跑路,这个出现仅仅两日的便宜叔叔又如何靠得住?他眼中精光微现,片刻之后,冲程毓摇了摇头。   程毓虽然外表看上去粗,心思却细腻,对周宏远的担忧心知肚明,他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发,温声说,我就在旁边看着你,明天一早,你还能看着我。   周宏远这才磨磨蹭蹭的带程毓一起去了自己的卧室。   程毓乍一进周宏远的屋子,不觉一惊,心想,宏远的卧室比起客厅与兄长夫妻的房间,明显要洁净的多啊,这小伙子收拾挺利索的啊,再定睛望去,书本整整齐齐的码在桌子上,衣服叠好了放在枕头边,屋子虽小,却干净整洁,明明是洋灰地,却偏偏让程毓生出几分“纤尘不染”之感,不由得啧叹。   程毓三步坐到床边儿,周宏远则站在边儿上,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也没说话。   程毓摸了摸脑袋,说,“你上床睡觉啊。”   周宏远又皱了皱眉头,他欠了欠身子,拿起床边儿的大裤衩子和汗衫,又瞅了程毓一眼。   程毓这才明白过来,周宏远是要换衣服呢,心道,这小家伙年纪不小,懂得还挺多,一边想着,一边暂且退出了周宏远的卧室。   等到估摸着周宏远换完衣服,才大摇大摆的走进来,“怎么,跟叔叔还害羞啊。”   周宏远没吱声,蜷在被子里,又换做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   程毓心软,搬了个凳子坐在床边儿,说,“睡吧,什么都不用想,一切有叔叔呢。”   周宏远不喜睡觉时有陌生人在,可他此时孤苦无依,能抓住的,也只剩下这么一个仅仅见过两面的便宜叔叔而已。他不敢睡过去,更不敢睁开眼睛,连呼吸声都是小心翼翼。   程毓看出了他的不自然,搬椅子坐得近了几分,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搭在周宏远窄窄的肩头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轻拍着,还间或低声说,“别怕,我一直在这儿。”   “你明天睁开眼了,还能瞧见我。”   作者有话要说:   可爱宝宝可以拥有收藏、海星和评论么~ 第3章   周宏远是被周云伟和李艳华从小打到大的。   周云伟脾气暴躁,又喜怒无常,这些年,愈发传承了他老子喝酒必打人的传统,可他打不得李艳华,这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主,姘头从街头排到巷尾,周云伟管不了这个,谁让自己整日不着家又爱玩呢?不过,他也不在乎,反正给睡就行了,全镇人耻笑他们一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反正这么些年,他早就不在乎了。他打不得李艳华,打了这女人是要跟人跑的,连老娘都这幅德行,媳妇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这样一来,周云伟便只能打儿子,开心了打儿子,不开心了还打儿子。打得周宏远三天两头的带伤,偏偏这孩子自尊心又强,再不敢赤身示人,唯恐被人耻笑了去。   周宏远无数次的想着,爷爷当初是喝醉了酒一头栽河里死的,照理说周云伟该收敛些,可周云伟却不,自老子死后,愈发踏上条不归路,纯是个过了今天不顾明天的主,吃喝嫖赌,三折腾两折腾,不仅把开超市赚得那点儿钱败坏得一干二净,还把一整条命,都奉给了酒色二字。倒也算死得其所。   周云伟这幅样子,李艳华也好不到哪里去,要不然也不会跟周云伟臭味相投,鱼找鱼、虾找虾,乌龟找王八,一连过了这么十几年。   李艳华好吃懒做,不知持家,店里的钱,毫无结余的拿,等到拿完了、没有了,就跟人睡觉,厕所里,卧室里,随处都能来一发。   小时候,周宏远饿了,哭了,李艳华非但不喂,还发疯似得冷笑,等周宏远哭得嗓子哑了,李艳华也就彻底失了耐性,将他整个提溜起来,掐、打、丝毫不比周云伟心慈手软。   那么有好的时候么?   其实也是有过的。周云伟赚了钱却不喝酒的时候,家里的氛围总是异常平和温馨,那时,周云伟也曾表扬过周宏远在学校的好成绩,李艳华也曾将儿子抱在怀里。每当这时,夫妻二人总说些永远不会兑现的诺言,诸如等你放假了,爸爸妈妈一起带你去游乐场玩,又如以后爸爸妈妈再也不打你了……   刚开始说时,周宏远会信,久而久之,也就信无可信了。到了后来,虽是不信,却仍想他们能多说点这样的话,哪怕是骗骗自己。   只是这样的场景是在太少太少,近几年,则是格外的少。少到每次周宏远梦到,醒来后都会反复思量,那梦中的一切,究竟是切切实实发生过的,还是从头到尾的虚幻?   只是,现如今,当事人一个死,一个跑,周宏远也再无处求证了。   他活得惨淡,自是信不过这个年轻叔叔,时光从未教过他信任二字,爹娘都信不过,更何况是个凭空冒出来的便宜叔叔?只不过是糊弄自己早些睡去罢了,他在心中恶狠狠地想着。   可到底是年轻孩子,折腾了好几天,又几乎一整天都没进食,此时困累交加,心里想着不可松懈,身体上却已沉沉睡去,待到再次恢复意识,已是日上三竿。   当刺人的阳光将他烤到干涸,剥离的灵魂终于附体,他猛地抬起头来,却没瞧见程毓的影子,正是悲愤之时,失手打了床头的杯子,玻璃碎了一地。   周宏远心里一慌,飞速跳到地上,也不管会不会扎手,只想着快些收拾干净,心里寻思着,若是被那两口子发现了,又是少不了的一顿打,可收拾到一半,他的手却停了:这个家里,已经没人会骂他了。   正这么漫无目的的想着,耳边却听到“腾腾腾”的声音,不同于李艳华每天踩着高跟鞋慢悠悠地步伐,也不同于周云伟虚浮踉跄的脚步,是充满活力、健康的声音,带着无限的希望与轻快。   他转过头去,看到他的小叔叔,正端着一只盘子,焦急地朝自己看过来,说,“我给你倒了杯水,是把杯子摔碎了么?没关系没关系,快起来,别扎了手,一会儿我收拾——”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他刚想问,你怎么还在,却无论如何,都问不出口。   还从没有谁这样关心过他,哪怕是稍纵即逝的虚假,他都觉得难得可贵。   周宏远摇了摇头,没把程毓的话当真,将地上的玻璃一个不留的包好丢进院子里的垃圾桶,做完这一切,才垂着头站在程毓身边。   程毓想摸摸周宏远的头发,却无奈一手油,最后只努努下巴,说,“去茶几那里吃点东西吧。”   程毓的煎蛋糊了半边儿,他有些难为情的扶了扶额头,干笑了两声,对周宏远说,“你先将就着吃点儿,我就找到了这两个鸡蛋……”   周宏远没什么反应,想来是饿极了,只肖得两口,就把一个煎蛋吞进了肚子,哪怕是饥肠辘辘,从小苦过来的孩子仍是惦念着另一个人,且十分晓得为人处世的门道,立马收敛了下来,说,“叔叔,你吃吧,我吃好了。”   程毓心想,这孩子乖啊,真的乖,不护食,懂得顾人,放这样一个乖孩子自己在这是非之地讨生活,他实在是舍不得。   程毓哪能吃孩子的口中餐啊,连声说,“宏远你吃,你吃就好。”   周宏远把戏做足,程毓再三推让,如此几番后,周宏远终于吃下了剩下一个煎蛋。   程毓试探着问起周宏远还有没有姥姥姥爷,小宏远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末了说了句,“没有。”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再言语。妈妈都靠不住,姥姥姥爷又哪里能依靠?   程毓不是没想过一走了之,就算按法律来,姥姥姥爷不死,这担子也摊不到他一个没毕业的穷学生身上,可他无论如何,都狠不下这个心。   他已经没了爸爸,没了妈妈,没了哥哥,如今好不容易有个亲人,他不想以后抱憾终身。   程毓摸了摸周宏远的头,温声问,“妈妈可能出远门了,在妈妈不在的时间里,宏远跟着叔叔,怎么样?”   周宏远望着他,眸子里闪过光亮,紧接着,化为平静,“这……这太麻烦叔叔了。”   程毓依然笑着,“不麻烦的,以后叔叔的家,就是宏远的家。”   程毓的话太过诱人。周宏远无数次听父母谈起过那个“不守妇道”的奶奶和“不守孝道”的叔叔,知道他们在省城过着“人上人”的日子,所以,只是须臾,他便接受了程毓的提议,生怕谁会出言反悔似的。   程毓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周宏远则极为温顺的垂了垂首,紧接着,程毓伸出手来让周宏远握着,像是达成了了不起的约定。   两个人留了字条,写了程毓的地址和学校电话,贴在茶几上,随后,周宏远极快的收拾了行李。做完这一切后,两个人又转到魏大娘家里。   魏大娘闻言,吃惊地看了程毓很久,伸出颤抖的手来,反复摸着程毓的双手,眼底几番变换,最后目光落在周宏远的身上,似是话中有话,“小毓……你留个联系方式给我,等以后得了空,我让魏申去找你。”   程毓二张和尚摸不到头脑,却还是依言做了,道过别后,两人乘着破烂的城际公交,一路辗转,到了汽车站。   周宏远第一次坐长途大巴,尚有些不适应,一路皱着眉头,紧紧攥着程毓的衣角,一言不发,紧张兮兮的样子,仿佛是被人贩子卖去山沟沟,又仿佛下一秒就会吐出来。   程毓拍着他的肩膀,让他放松,不断在他耳边说,“没事的,没事的,睡一觉就好了,睡一觉我们就到家了。”   下午两三点,正是热得时候,两个人在省城汽车站下了车。   耀眼的阳光让周宏远几乎睁不开眼,而来来往往的人,穿梭在马路上的汽车,更让周宏远头晕目眩,丝毫不敢放松警惕,一步不离的跟在程毓身边,一双小手,几乎要将程毓的衣服拽烂。   程毓笑笑,伸出自己的手来,周宏远一怔,随后,牢牢抓住程毓那双干燥而温暖的大手。   程毓家住城郊,离火车站颇远,导了两次车,又走了十几分钟,才模模糊糊地看着小区大门。   程毓指着一排方块儿似的高楼,说,“宏远,你看,那一排就是咱们家了。”   周宏远张了张嘴,他眼神中有呆滞,更有期待,这一刻,他想,原来他也可以住进这样的高楼大厦,原来电视剧里的日子,他竟也能过上。   程毓家住11楼,一室一厅的户型,以前程曼红在时,程曼红住卧室,程毓住客厅,后来程曼红不在了,程毓便自己搬进了卧室,把以往的旧床拉去了二手市场,转而换了张餐桌回来,而今,家里多了个人,只剩一张床,倒有些不便了。   程毓暗中盘算着,过几天,要买张新床,还要给宏远置办新的床褥……   周宏远环视着周遭,光亮的地砖,雪白的墙壁,崭新的桌椅和彩电……这一切都与老家迥然不同,他低着头,颇有些失落,失落过后,疑惑久久地盘桓在周宏远的心间,这个便宜叔叔对自己的可怜,到底能坚持到几时?   不同于外表的宏伟,这房子着实小得可怜,又加之杂物多,显得分外逼仄。他心想,父母说的不对,叔叔和奶奶在城里,根本没住上什么豪宅大院儿,分明比老家还小。   程毓不懂周宏远的想法,只当他是不满意家里的环境。毕竟,不同于外表的宏伟,这房子着实小得可怜,又加之杂物多,显得分外逼仄。思虑过后,程毓又觉自己将孩子想得太过复杂,只当是小孩儿乍入新环境,认生,又加之丧父思母,所以心思沉郁。想到这里,程毓长舒了一口气,揉揉周宏远的脑袋,认真地说,“就把这儿当自己家,累了就在床上歇歇。”   周宏远瞧程毓放下自己的行李和双肩包后就开始忙里忙外,心里惴惴不安,这里实在太好,有饭吃有楼住,更何况这个便宜叔叔,也不像是会对自己动手的人,于是懂事地问,“有没有我能帮忙的?”   程毓挠了挠头。他平日为了节省学习时间,都不住这儿,因此落了灰,家里又只有他一个小伙子,物件儿摆的乱七八糟,若是只他一个也就罢了,现在家里多了个人,自然显得挤,是以要规整一二,顺便擦擦桌子,扫扫地,至少整出个样儿来。   家里搞得一团糟,程毓本就不好意思,又哪里能让区区十二岁的侄子帮忙,连忙摆手说,“你快去休息吧,把自个儿的衣服放进橱子里就成。”   周宏远不仅听话照办,还帮程毓把衣橱里散落的衣服全都叠好挂了起来,做完这一切后,他自是不敢造次,老老实实的站回客厅里来。   程毓家务活干得稀疏平常,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收拾着,来回往来穿梭,客厅又小,不管周宏远杵哪儿,都有碍事之嫌,是以周宏远的头垂得更低了,整个人像极了霜打的茄子。   程毓忙着干活,没发现侄子的不对劲儿,等他收拾地满意了,一扭头,才发现周宏远的头顶上,挂着朵乌云,就快要落下雨来了。   程毓有些头大,他的侄子,看来有些不开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收藏呀~如果投喂海星,那就再好不过啦~等会儿应该还有一更 第4章   程毓叹了口气。再怎么听话、再怎样懂事的孩子,也不可能在经历了丧父之痛后迅速恢复,更何况,现在孩子的妈妈还下落不明。此时周宏远的心里,是怎样的忐忑不安,程毓不难想象。   从某种概念上讲,周宏远的成长环境与程毓很相像,动辄打骂,贫穷困顿,但小宏远却要更不幸一点,至少当初的程毓,还有个好妈妈。   在教育后代方面,周云伟和周军倒是一脉相传,且颇有几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意味。   程毓弯下腰来,平视着周宏远,温声说,“宝贝,不喜欢叔叔这里吗?”   周宏远抬起头来,如临大敌的模样让程毓忍俊不禁,“没,没有……我很喜欢这里,也,也很喜欢叔叔。”   程毓的心几乎要软成一滩水,还冒着五彩缤纷的气泡,“叔叔也很喜欢宏远。”说着,他揉了揉周宏远软踏踏的头发,继续道,“宏远放心,你妈妈一天不来接你,我就一天不会把你舍下。”   周宏远睁大了眼睛,不只是眼睛,连嘴巴都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片刻过后,又迅速垂下头去,低声说,“谢谢……谢谢叔叔。”   他不是不想相信的。他是不敢相信了。   程毓不知道周宏远的心思,没再言语。他说这些话给周宏远听,本也不是为了这个孩子的感谢。   一番安抚后,程毓才注意到窗外已是一片漆黑。他摸了摸脑袋,朝周宏远说,“你坐椅子上看会儿电视吧,叔叔给你做饭吃。”   程毓三步跨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他哪里算得上巧妇,只得翻箱倒柜,最后在柜子里面,找到两包方便面。   照程毓以往的脾气,就着热水泡在缸子里直接吃就是了,可现在却不一样,他成了小宏远的监护人,要为孩子的健康着想。   程毓煞有其事的找了一圈儿保质期,确定还有几个月才过期后,将泡面放进锅里,加水,煮开,放调料,一气呵成。   再差劲的厨子,遇到泡面也算有了灵魂,当两碗热腾腾的泡面端上餐桌时,两个人都吞了口唾沫。   两个人一路上只吃了点儿饼干,此时早已像两头饿狼,不过几筷子便将碗里的面全部塞进嘴里,吃完了面,叔侄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几分意犹未尽。   只是片刻,两个人都收回了目光。   周宏远呢,是饿不敢言,寄人篱下的苦,最苦的是肚子;程毓呢,是不敢离开,生怕自己去小卖部买包挂面的空档,小宏远就在家里吓得筛糠。   只不过,如今叔侄二人,尚不了解对方,心中虽各有想法,却没人敢说出来,最后皆化作含蓄一笑,心照不宣地说一声,“吃饱了。”   “饭饱”过后,收拾完碗筷,气氛变得略显尴尬。毕竟,一个是刚做人侄子,一个是刚做人叔叔,如今又被锁在了一起,一切都得从头适应。   程毓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既没给人做过哥哥,更没给人做过长辈,百爪挠心地思量着转化氛围的法门,最后只得打开电视机,调到儿童频道,问,“看动画片么?”   周宏伟扭过头看他,顿了顿,才说,“好。”   电视里放的是动画片版的《西游记》,程毓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一边不停瞟着周宏远的反应,他观察了十分钟,明白过来了,周宏伟铁定是不喜欢看这个。   程毓挠着头想,到底是动画片不合适,还是《西游记》他不喜欢,亦或是家里的椅子太硬,坐着不舒服?   终于熬到了一集结束,程毓关上电视,冲周宏远狡黠一笑,说,“困不困?要不然洗澡去吧。”   周宏远又垂下了头,跟程毓走进了卫生间。   卫生间极小,又集合了马桶和淋浴两样儿,最多只站的下一大一小两个人。程毓走到淋浴下面,将花洒拿在手里,掰了掰水龙头,示意说,“往蓝的那边儿掰,是冷水,往红的那边儿掰是热水,来,这次叔叔先给你调好——”   周宏远点点头,应下了。   程毓便走到门外,指了指门上的竹篮子,说,“衣服放这里就行,一会儿洗完了叫我,我给你送浴巾来。”   周宏远猛地抬头,碰上程毓疑惑的眼神,“怎么了?”   周宏远复又摇摇头,说,“没怎么。”   程毓笑了笑,心想他许是害怕,便柔声说着,“叔叔就在客厅,你一叫我,我就过来了。”   周宏远这才点点头,程毓摸摸他的肩膀,将门关死了。   程毓在客厅几乎要等到睡着了,才听到两声微弱的“叔叔”,他连忙将浴巾送过去,却没成想,周宏远将手抵在了门上。   程毓挠挠头,心中觉得好笑,这孩子,真是害羞过头了,没办法,他只得从门缝中将浴巾递过去,说,“擦好了再出来,省得着凉。”   周宏远没说话,程毓觉得有几分尴尬,退也不是,进也不是,最后呆呆地等在了门口。   不过一会儿,小宏远从卫生间里出来了,热气将他的小脸儿腾地红彤彤,软毛儿乖巧地趴在头上,让人忍不住地想摸。   程毓摸摸鼻子,忍住了,只是低声说了句,“快去穿背心吧。”   等到程毓也洗漱完,一大一小坐在一米五的单人床上,你靠着我,我靠着你。百无聊赖之际,程毓搜肠刮肚,找出好多笑话讲给周宏远听,可周宏远却只是礼貌性地笑两声,紧接着,便恢复沉静。   程毓瞧他没几分兴致,才隐约觉得,对于刚刚经历巨变的孩子,无论多好笑的笑话,都是无用的。   该死,他自己又不是没走过这一遭。怎么如今大了,成人了,就什么都忘了呢?   程毓靠他靠得近了些,却还嫌不够亲近,又伸手揽了揽他的肩膀,郑重其事地说,“宏远,妈妈不在的日子里,叔叔都会陪着你,叔叔会照顾你,教你读书学习,你要相信叔叔,好么?”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最终,在程毓的注视礼下,轻轻点了点头,程毓没看出敷衍,乐呵呵地揉了揉周宏远的头。   渐渐,叔侄二人都有了困意,程毓起身关了灯,黑暗中,两个人依然是紧靠着的姿势,过了一会儿,周宏远许是不适应,稍稍挪开几寸。程毓感受到了周宏远的动作,不好意思地说,“宏远,今天先跟叔叔将就一晚上,明天,明天就去给你买个床。”   周宏远“嗯”了一声,随后,又极其懂事的说,“没关系,能有个地方住,我就很满意了。”   程毓揉揉脑袋瓜,心中想的却是,床该放在哪呢? 第5章   程毓的客厅如今有了餐桌,再放不开一张床来,那就只能放在卧室了,程毓心里反复估量着距离,盘算着怎样摆放,才是最佳选项。紧接着,他又想到了周宏远那副害臊的模样,顿时觉得头大。   这个十二岁的小鬼,就那么怕被人看么?   程毓无声地叹息,却也只剩这一个法子,还能怎么办?反正他是换不起大房子的。不仅此时换不起,他们这种一心搞学术的,估计三四十岁秃了顶,都换不起吧?想到这里,程毓不禁自嘲地笑笑。   第二天,天蒙蒙亮,程毓就起床了。他一向学习刻苦,家里情况又糟糕,所以上大学这几年,也万不敢荒废了自己,起得比鸡早,在教室里,一学就是一整天。因此,哪怕是不需要早起的日子,也自然而然的形成了生物钟。   醒来后,程毓不敢动弹,唯恐惊扰了周宏伟的梦境。这孩子这几天都没能好好休息,四处颠簸,百般辛苦,要好好补补觉才是。   周宏远却没如程毓所愿,翻了个身,紧接着就醒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秒,随后,程毓问,“现在是白天,你自己在家,不怕的吧?”   周宏远张了张嘴,似是有话要说,却最终归于缄默,只是摇了摇头。   程毓摸了摸鼻子,心想,难道自己多虑了?于是,继续试探地问,“我去买张床,你在家等着,行么?”   周宏远犹豫了片刻,然后懂事地点头。寄人篱下的孩子,又哪里有挑三拣四的资格?这个道理,周宏远当然懂得。   程毓舒了口气,跳下床去,迅速地刷牙洗脸,炮仗似的冲出家门去。他今天的事儿,可不只有买床这么简单。   程毓虽然已经结课了,但尚有任务在身,本来说好请两天假的,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天,他得去实验室找教授“负荆请罪”。   程毓的导师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穿着身浅白色的T恤,素面朝天的在计算机前敲敲打打,见程毓来了,笑着招呼他,“快坐快坐,程毓,怎么昨天没过来?”   程毓有些不好意思,摸摸鼻子,颇有些愧疚地说,“张教授,我家里出了点儿事儿……我的一个侄子,可能要在我这里暂住一段时间了。”   张教授知道程毓年年拿助学金,对他的家庭情况也略有耳闻,她几次看到程毓急匆匆赶去兼职的身影,都想伸出援手,却不知如何开口,本着惜才的考量,这个朴素而热心肠的教授问,“有什么需要老师帮忙的么?”   程毓连忙摇头,说,“以后可能不能在实验室帮忙了……不过课题我会在家里继续推进的,绝对不会耽误进度,张教授您放心……”   张教授点点头,说,“不急不急,只要你心里有数就行,等到家里的麻烦解决了,再过来也不迟。”   程毓郑重道谢后,离开学校。   紧接着,他回到宿舍收拾东西,寝室里只剩下赵启明和李锐还没回家,一个为着学习,早早出去了,一个在寝室里捣腾他的二手机子,见程毓几天不回来,一回来还慌里慌张地收拾东西,狐疑地问,“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程毓一边答话,一边手上工夫不停,“我老家那个不着调的哥死了,他老婆跑了,撇下了一个儿子。”   李锐转过头来,看了他许久,不确定地问,“不是,你说清楚,什么意思?”   程毓将衣服收进包里,认真说,“在他妈妈来找他之前,我先照顾他一段时间。”   李锐舔了舔嘴唇,蹲到程毓旁边儿,接着问,“他妈妈,是个怎么样的人?”   程毓叹了口气,又摇摇头,“可能……风评不好吧。但总不至于真的不要自个儿孩子吧?兴许过几天,想明白了,就过来找了呢。”   李锐无奈的耸肩,“谁知道呢。不过,你到时候可别脱不了手。”   程毓皱了皱眉头,“什么脱手不脱手的,宏远又不是累赘。”   李锐“嗤笑”,“你连自己都快顾不过来了,还顾个小的?”   程毓虽知道李锐好心,却到底是年轻男孩儿,有股血性在心里,“我怎么照顾不了他了?我铁定能顾得了他。”   李锐瞧程毓急了,“啧”了两声,说,“你急什么呀?”   程毓不答话,只是收拾着自己的东西,理完衣物,还有厚厚一摞论文。   李锐到底是好心,问,“一会儿干什么去?”   “买个床,然后去超市,给宏远买点生活用品,还要买菜。”   李锐瞅了他两眼,瞧他这副认真的样子,无奈妥协,拿出兜儿里桑塔纳的钥匙,在程毓眼前晃了一圈儿,说,“走吧,带你去。”   程毓这才笑嘻嘻地说,“就知道你会帮我。”   李锐不置可否,两个人一前一后上了车。李锐自个儿捣腾二手电子设备,车随主子,也是辆二手,低价淘来的,买来时几乎是四面漏风,当初程毓和他一起拿胶糊了许久,却也没见着起色。这两年,李锐开着这车四处卖货,如今是哪哪儿都响,就怕哪天在路上散架了。   两人到了家具城,挑了个九十公分的折叠铁架床,送回家里去。   临近小区,程毓还不忘下车给周宏远置办生活用品,搞定后,才打道回府。   走前,程毓是把周宏远反锁在家的,拿出钥匙开门后,看到周宏远乖乖地坐在床边儿,才放松下来,把手里的东西撂下,换了鞋便跑到周宏远身边,问,“自己一个人,不害怕吧?”   周宏远摇了摇头,说,“不怕的。”   程毓笑了一下,让周宏远去客厅呆着,随后招呼李锐把床抬进来。   卧室里的床本就靠着墙边儿放着的,却无奈房子面积小,虽是添张不足一米的单人床进来,也将屋子塞得满满当当,几乎走不开人。   没办法,程毓和李锐将两张床并在一起,只留一条小小的缝隙,远处看了,就像是小床变了大床,分不出你我来。   程毓无奈的挠挠头,还能怎样——就这么着呗。 第6章   简单的拾掇一番后,程毓和李锐又忙不迭地去超市买菜。   程毓最擅长的,不外乎两道菜,一个是西红柿炒鸡蛋,再来一个是土豆棒。   旁人做的,是土豆丝,可程毓刀工不行,切不成丝儿,所以就只能做土豆棒。不过,这两年做得多了,倒也做出了心得,颇能拿得出手,算是他为数不多的拿手好菜。是以,程毓火速往筐子里装了四五个土豆,准备回家给小侄子大露一手。   转到冷藏区,肉也是必须买的,宏远长得瘦小,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万不可饿着了。想到这里,程毓不禁大方了起来,冲切肉的师傅说,“师傅,多来点儿肉丝儿!”   李锐知道程毓就是个程咬金,三斧头的工夫,瞧他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在一旁嗤笑,程毓此时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承了人家的好处,心中有气却也不好意思发作。   回到家里,程毓喝口水都不及,换了鞋就提着菜筐子往厨房走,一门儿心思让李锐刮目相看,也重塑一下在侄子心中的光辉形象。结果,程毓刚把土豆洗完从水里捞出来,圆滚滚的三个土豆便被李锐拿在手里,刮皮、切丝、准备辅料、下锅,一气呵成。   程毓顿时羞愧地无地自容,摸着鼻子立在一旁,想偷师,却被李锐识破了心机,讥讽道,“哥哥这手你可学不来,反正你也切不出丝儿。”   这天,是周宏远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最后一次吃到土豆丝了,当然,这是后话。   李锐做了三菜一汤,除了土豆丝外,还将买来的肉丝连同蘑菇一起炒了,最后,做了个干煸白菜,虽都是家常便饭,却难得的色香味俱全。叔侄俩有些日子没吃正经饭,一时都没忍住,顾不得外人在,狼吞虎咽,狂风扫落叶般将饭菜吃了个精光。   李锐“啧啧”两声,心道,程毓也就是一时心血来潮,真让他照顾孩子,铁定是不成的。有了这个认知后,李锐才放下心来,心满意足地走了。   收拾过碗筷后,程毓又忙着铺床,做完这一切,瘫倒在铁床上,心里掰扯着还有什么事情要做。程毓一边在心里盘算着,一边打了个滚儿,铁床发出尖锐的金属声响,让叔侄俩都为之一振。   这铁床又硬又板,程毓心疼侄子,所以自己睡,而那张原本的木床,则让给了周宏远。   晚上睡觉前,程毓一手压在头下面,一手端着书看,而周宏远则不停打着瞌睡。   程毓学起习来,如同老僧入定,眼中看不见其他,竟是没发现周宏远的瞌睡连天,等到一章看完了,才眼睛都不抬一下地说,“困了就换衣服睡觉。”   过了许久,久到程毓自个儿都有了些许困意,一扭头,才看到周宏远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程毓有些不好意思,将书扣在枕头边儿,问,“怎么不换衣服啊?睡吧,叔叔看完这点儿就睡。”   周宏远将裤衩背心儿拿在手里,垂下头去,偷偷瞄了程毓一眼,却被叔叔抓了个现行。   程毓瞧他反应古怪,生出几分狐疑,却也没放在心上,只是不经心地催促说,“换啊。”   周宏远的头更深地低下去,也不言语。那些丑恶的伤疤,那些刚刚才贴上封条的痛苦,他无论如何都不愿被人知道。也许这些会换来年轻叔叔的怜惜,但这怜惜是有筹码的,从此,他最为隐秘的疼痛,也成了旁人口中的可叹可笑的谈资。   他不是没当过别人眼中的笑话,也不是没见到过明晃晃的嫌恶,更不是没听过家常便饭般的嘲讽。可一切已经那么糟糕,他不想雪上加霜,连自己最深处的伤痕,连那些夜夜舔舐的痛苦,都化作别人唏嘘间的笑谈。   程毓心中突然“咯噔”一下,一个可怕的念头,电光石火地划过,伸手就去拽周宏远的上衣。   周宏远没想到程毓会整这么一出,待到反应过来,衣服已经拽在了程毓手里,他顿时惊慌失措,摁住自己的衣服不肯让程毓看,却耐不住程毓力量大,上衣被整个掀起来,露出斑驳的伤疤。   新的、旧的,轻的、重的,交错在一起,盘布在周宏远单薄的胸前、后背、腰间……   程毓深吸一口凉气,紧接着,他又伸手去拽周宏远的裤,子,不出他所料,两条瘦消的腿上,青青紫紫,连成一片,而一条条蜿蜒的长疤,更犹如狠厉的毒蛇,攀在枯黄的枝丫上。   程毓脑子“轰”的一下,几乎要整个炸开来。他太傻了,他离开了那个家太久,竟忘了那一家人到底是怎样的秉性……   程毓不是不清楚周云伟的为人,更不是不懂得这孩子内心的敏感,只是这些天,他一直刻意地逃避这个问题,以至于到了今天,才发现小宏远的一身伤痕。   周宏远不再反抗叔叔的探究,他只是低着头,一副受到了屈辱的模样。   程毓眼圈儿红了,双手颤抖地将周宏远的衣服褪去,亲手为他换上清洗过的裤衩和背心,两个人静默着,窗外是蝉声阵阵,扰得人心嘈乱。   两颗心“怦怦”地跳动着,谁都没先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程毓才从口中挤出几个字来,“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叔叔不该强迫你露出这些……都是叔叔不好。”   周宏远抬头看了眼程毓,心中不无疑惑,自己的叔叔,怎么会一副快要哭了的模样呢?他一时忘了难堪,只是定定地望着程毓,仿佛要将自己的小叔叔整个看透。   太过直白眼神让程毓突然有些尴尬,他迅速低下头去,贝齿死死咬住嘴唇,直到两片红唇变得泛白。   程毓冷静了很久,再次转过头去看周宏远。他们太过于同病相怜,以至于连同自己的那份苦难,程毓都一并记起,紧接着,是更深的怜惜,“宏远,宏远你放心,你爸爸再也不能伤害你了,你再也不会挨打了……”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没忍住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就算爸爸不在了,妈妈也会打我的。”   周宏远不确定妈妈会不会回来找他,可他却非常清醒的知道,一旦那个女人来找自己,这个心疼自己心疼到快要哭出来的男人,一定会放弃自己。   听了小宏远的这番言辞,程毓瞪大了眼睛,他无措的将这瘦弱的孩子搂在怀里,不住用手拍着他的肩膀,口中反反复复地说,“好孩子,以后叔叔会照顾你,叔叔不会打你的,你放心好了……”   周宏远的脑袋耷拉在程毓的肩膀上,是以程毓看不见他眼中闪过的漠然,只沉浸在无限的疼惜之中。   周宏远心中想的却远不是这些,他知道,一时的心软,一时的脑热算不了什么,这个年轻人的一腔热血也未必能长远。可他却别无办法。   除了程毓,已经没人会要他了。他只能使出浑身力气,留在这个小叔叔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只要我写的足够快,轮空就追不上我。求收藏~海星~评论~爱你萌~ 第7章   日子一天天不紧不慢地过着,渐渐,程毓习惯了一翻身就“咯吱咯吱”作响的铁床,习惯了翻个身就能和一具热腾腾地身体碰在一起,习惯了卫生间里多出一套的洗漱工具,也习惯了身边这个敏感少言的瘦小少年。   他们一同被初生的太阳照醒,一同在毛巾被里赖床打滚儿,一同挤在狭小的卫生间里共用一个水池刷牙洗脸,一同坐在动不动就雪花连成一片的电视机前守着《海贼王》与《金田一》。   他们的生活,平淡而温馨,没什么风浪,却是周宏远心中向往已久的幸福。他这些年,触碰的温柔太少,得到的关爱太少,乍一拥有,就仿佛一个醉汉,陶陶然溺在其间。   程毓如同这世上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爱玩、好动,满脑子的新奇主意,一箩筐的古怪想法,他闲不住,面对小宏远时,又格外健谈,仿佛要将自己全部的故事都倒给他听,让不喜说话的小宏远很是无语。小宏远既喜欢程毓时时待在自己身边,与自己说说话,有时却又对程毓不胜其烦。而程毓大概只有在学习时,才会换一副面孔,变得沉静而专注。每当这时,周宏远则会关上电视,静静地守在一边,不吵不闹,偶尔程毓若是废寝忘食了,周宏远还会递上一杯水,说,“叔叔,很晚了,快休息吧。”   两个人同寝而卧,若是作息不一致,一个则难免影响另一个,程毓挂念周宏远是长身体的年纪,不敢放肆,连忙把手中的活儿放下,随侄子一起洗漱睡觉去。   程毓平日里,就是个寻常大学生的做派,怕麻烦、怕折腾,加上如今是夏天,家里没空调,只有个吊扇尽职尽责的转着,吹下来的都是凉风,不顶什么用,因而就更是懒得动弹,时常一连几天都不愿扫地拖地。周宏远则与他迥然不同,见不得家里一点儿脏,哪怕只是个鞋印,也要拿了拖把拖净了再说。   第一次发现周宏远拖地时,程毓颇有些不好意思,摸着鼻子站在侄子身后,一双手就要去接那对于周宏远来说明显过长的拖把,而周宏远则会皱皱眉头,说,“就这点儿活儿,我能干的,叔叔你忙去吧。”   程毓摸着鼻子寻思着,也的确没多少活儿,总之家就那么小的面积,再怎么样,都累不着小宏远。这样一来,程毓也只好讪讪地笑笑,坐回餐桌前,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写写算算,一边时不时地偷偷打量着小宏远。   不仅是对于扫地拖地,小宏远在其他方面也是格外爱干净,穿过的衣服,当天就要洗,穿过的袜子,从不积攒,这点,就连度过了二十二年寒暑的程毓都自叹不如。   在做饭方面,程毓依然没什么起色,依然是土豆棒、西蓝花和西红柿炒鸡蛋的老三样。程毓也曾心血来潮,搞点儿突破创新,可天不遂人愿,总是收效甚低,信心大为受挫,心中暗自盘算着改日要向李锐讨经。可惜程毓懒,大夏天的,他实在懒得穿过半个城区,去李锐那里讨嫌。不过,好在周宏远不挑食,喂什么吃什么,还吃得津津有味。   转眼进了八月,小宏远住进来已有一个多月了。近来,程毓心底愈发的没谱,他不住的怀疑,李艳华到底还会不会来接自个儿的儿子。如今,他早已看到了小宏远的满身伤疤,知晓了李艳华对待小宏远的态度,所以,除了李艳华会不会来之外,另外一个问题也在他心头盘旋:若是李艳华回家了,他该不该将小宏远送回去。   一方面,站在客观的角度,自己只是一个穷学生,自顾不暇,的确不适合拉扯个孩子,更何况,还是个长身体、要念书的孩子;可另一方面,自己不适合养孩子,李艳华就合适么?初遇尚且心软,如今就更难割舍。至少,自己再不会照顾人,也不会动辄对小宏远动手吧?将小宏远还给那样的人,他实在舍不得。   想到这里,程毓愁容满面,无力地抓着自己的头发,连课题都搞不下去了,对着书本发了一整天的呆。   周宏远是个敏感的孩子,看出了程毓这几日的不对劲儿,心里也是慌张。这些日子,周宏远已经接受了自己被妈妈抛弃的事实,这点他一早就有了设想,所以并没有太难过,反正那样一个妈妈,有和没有也没什么区别,唯一担忧的,就只有自己的衣食住行罢了。   打从一开始,周宏远就不信任程毓。程毓太年轻,又是个突然出现的便宜叔叔,周宏远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程毓会一直照顾自己。周宏远知道,这些日子的温馨与幸福都是拾来的,他原不配这些。   所以,当他发现程毓的纠结后,几乎是自虐般的想着,看吧,你马上就要失去这一切了:固定的一日三餐,二十四小时热水的淋浴,明亮的房间,以及这个温柔又善良的小叔叔。   周宏远一直在等,等程毓下定决心,等程毓最终摊牌。   不过,周宏远却没等到这一天,或者说,在这一天来临之前,他的名字率先写进了程毓的户口本里。   程毓是个实干家,想不通的未来就不去想,要紧的是过好当下。周宏远正好是念初中的年纪,让他回周镇念肯定是不现实,一来没人照料,二来容易惹人口舌,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思来想去,程毓决定给周宏远在省城办个学籍。   省城的学籍却不是那么好办的。程毓虽是宏远的亲人,可宏远的妈妈尚且没有过世,虽然跑路了,却还有姥姥姥爷健在,哪里轮得到自己收养?程毓想破了脑袋,到处打听,四处搜索,跑了不知道多少次派出所,废了不知多少口舌,卖了不知多少惨,终于找到了适用条例,将小宏远顺利落在自己的户口里。   手续办下来的那天,程毓抓紧了周宏远的小手,紧接着,长舒一口气。   周宏远反复看着红色户口簿中的两个名字,不经意地读了出来,却尚不知道这对于自己今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意义。   办好户口后,程毓又开始给周宏远张罗学校的事情。程毓家那块儿恰巧有个初中,虽算不上名校,却已是现下的上上选。程毓连忙拨通了学校招生组的电话,确定尚有名额后,第二天,就带着他家小侄子报名去了。   十四中不算大,只有两排楼,一排用作教室,一排充作老师和校领导的办公室。学校坐落在城郊,因而收了一大批农民工子弟,师资弱,氛围差,但叔侄俩别无办法,这里再差,也比周镇好上太多,有书读,总是个好兆头。   报名处只支了张桌子,教工漫不经心地修着指甲,指导小宏远填好个人信息后,便算了事。接下来要做的,就只有等待。等待分班,等待开学,等待着时光,一点点向前。   大事办完后,程毓悬着的心才算落地。走出学校的瞬间,他忍不住将小宏远抱了起来,转了两圈儿才把人放下,口中念叨着,“可算是办好了,可算是办好了。”   周宏远也是激动异常,第一次没对程毓汗涔涔的怀抱心怀芥蒂,心中想的是,这样一来,他要抛下我,可就要费些工夫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边已经快凌晨一点了…晚安~ 第8章   七月流火,秋凉渐至,很快,就到了周宏远开学的日子。   程毓第一次做家长,心中紧张得很,又是买书包,又是买新衣服,唯恐自己一个不周到,跌了小宏远的股。   叔侄俩站在超市的货架前,颜色图案各异的书包、文具看得人眼花,程毓让周宏远随意挑选,小宏远上看看、下看看,却只挑了个最便宜的。   程毓挠挠头,一时不知该喜该忧。恍惚间,才觉这一幕似曾相识。当初程曼红也是如此这般将自己领到货柜前,而自己,一如现在的小宏远一般,在一众花花绿绿的书包里,选了最便宜的那个,灰不溜秋的颜色,软趴趴地躺在货架上。   当初程曼红是什么样的反应,程毓已经记不清了,没有借鉴,他只能凭着本能,揉了揉小宏远的头发,说,“真乖,我们宏远真乖。”   小宏远的衣服不多,程毓又带他去服装店挑衣服,无论拿什么衣服比划在小宏远面前,小宏远都只会说一句“好”。程毓没辙,只得自己挑,等到买得差不多了,叔侄俩提着大包小包一起回家。   小宏远开学那天,J城下着雨,地上泥泞一片,空气里,满是草本的气息。一路上,叔侄俩虽撑了伞,却无奈风大,不顶什么用。快到学校时,一辆小轿车飞驰而过,溅了他俩一身的泥点子,瞬间都成了落汤鸡。   程毓心中气恼,可无奈开车的人扬长而去,叔侄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只有一声叹息。   程毓没有带纸巾的习惯,没办法,只得用手为小宏远擦脸,结果那泥点子却越抹越花,到最后,小宏远的整个脸上,都是乌黑一片。   程毓没忍住,苦中作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转过头去,就着橱窗里的玻璃,看到了自己的这副惨样。他抿抿嘴,一副气鼓鼓的模样,大步朝学校的方向走去,任凭程毓在身后叫他,他也不睬程毓。   程毓觉得好笑,跟在周宏远后面紧赶慢赶,还不停地问,“宏远,生气了?叔叔不是故意的,叔叔给你赔不是。”   周宏远自顾自地走着,听到了叔叔的声音,也不搭腔,闷着头走到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档口,才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   寄人篱下,哪有使性子的资格。想到这里,周宏远的气才算消,继而化作凄凉,垂着头,看着地上的一汪水,整颗心都乱糟糟的。   程毓哪里知道侄子的这番心思,快步走过去,才发现小宏远竟是在“顾影自怜”,不禁又笑出声来,“没事儿,别担心了,等到了学校,叔叔带你去洗洗脸。下雨天的,大家都一个样儿,别担心。”   周宏远心里乱极了,一来是第一天上学,初来乍到,难免紧张,二来是路上出了差池,一身狼狈。可叔叔的话不能不答,他皱起眉头,含糊地“嗯”了一声。   到了学校,程毓和周宏远在众学生众家长的注视下,灰溜溜地溜进厕所,一番整顿后,才敢出来。   把孩子送到教室门口,家长就该止步了,分别前,程毓紧紧握着周宏远的手,没由来得紧张起来,口中还念念叨叨,“到了教室,好好跟同学相处,听老师的话,别搞小动作……”   周边,送孩子上学的爸爸和妈妈们无不向他们这对诡异的组合投来好奇的眼光,那眼光让周宏远一阵不适,他抿了抿嘴,轻轻拍了拍叔叔的手背,说,“嗯,我知道了,我先进去了。”   程毓这才“大梦方醒”般地松开周宏远的手,而周宏远,则两步跨进教室里,再也没有回头。   程毓透过窗子,往教室里看,看到他的侄子寻了个前排的位置,安安稳稳的坐下。程毓放心不下,在窗外一连看了许久,直到老师走上讲台,才讪讪地离开。   周宏远所在的十四中,说白了就是个打工子弟学校,但凡是这里的学生,父母都忙,因而,学校特地开了食堂,给学生和家长送个便利,不必中午回家吃饭。因此,程毓一整天都变得极为清闲。   大学生本就课少,程毓又是大四生。如果说考研的和找工作的大四生,是猪狗不如地活着,那么像程毓这样保研生,就是猪一样的活着了。他要做的,只不过是在一个月后填报意向表,提交完,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度过一整年,等着第二年开学进B大就行了。   因此,程毓回到家里,无非是搞课题研究、做饭、再搞课题研究,有时学累了,无意识地四处瞅瞅,才猛地发觉,自己的小侄子不在家。他不禁苦笑,人还真是善于习惯的动物。   周宏远的日子与程毓截然相反,开学第一天的功课就很是磨人。十四中的师资和生源虽然都差,但怎么说都是省城的学校,比起村镇的教育质量,自然好得不是一星半点。更何况,城里的家长,无论贫困还是富有,都颇有“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觉悟,假期里卯足了劲儿地给孩子补课,家长补不了课的,就请人补课,总之,一个班儿70个同学,算下来,对新知识一无所知的,怕是不超过三个。   语文尚且能学得懂,无非是读书写字,再难也难不到哪里去,可数学和英语就不一样了,没学过就是没学过,不会就是不会。   数学老师是个胖且矮的女人,染了一头黄毛,声音粗犷洪亮,人称“金毛狮王”。金毛狮王是十四中里的老教师了,资历颇丰,风格泼辣,简单的讲解后,刷刷刷,将黑板三下擦干净。   紧接着,一双手变魔术似的迅速写出一黑板的题,高声喊道,“爬黑板。”   所谓爬黑板,是金毛狮王独创的育人法宝:讲完一个知识点,立马将练习题写在黑板上,由同学们拿出本子来现场做,同时,随机叫一排同学上黑板去做。做完后,立马评分、讲解。起到随讲随练的作用。   金毛狮王说完这三个字,黑板下面的同学皆是身躯一颤,一个个低下头去,唯恐灾难降临。   金毛狮王大手一挥,指着周宏远那排说,“就这一排。”   周宏远咽了口唾沫,看着黑板上的题目,他一个都不会。可金毛狮王就站在那儿,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   被叫上黑板的一共七个人,满满地站了一讲台,大家拿着粉笔,“唰唰唰”地写出答案,而周宏远呢?左看看、右看看,将题目看穿,都没看出个豆来。   做完题的同学,接二连三的坐回位置上,而周宏远则立在空空如也的答题区域前,羞得满脸通红。   金毛狮王没耐心等他,“下去吧。第一点,人家都会的东西,就你不会,回到家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第二点,你是来上学的,穿得这是什么衣服?一身泥点子脏兮兮地就来了,对老师也是一种不尊重。”   周宏远低着头,周身都冒着热气,他几乎要在金毛狮王的训话中羞愧得蒸发掉了,仅是一分钟,整个人都飘飘然,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他狠狠地吞咽了一口唾沫,将粉笔放回笔槽,快速走下讲台,正当他马上就要回到自己座位的时侯,脚下一绊,“啪”地一声,扑倒在了瓷砖上。   倒下前,周宏远看到的,是一双黄色的运动鞋,紧接着,是同桌孔德诤幸灾乐祸的脸。   下一秒,整间教室,回旋着此起彼伏的笑声,声声扎在周宏远的心里。   明明不疼的,明明他根本不怕疼的,明明比这更疼的伤他都受过,可这一次,眼泪却如何都忍不住了,挂在眼眶中,下一秒就要掉落了。   不能哭,绝不能哭,绝对不能哭给这些人看……   “行了!笑什么笑,当这里是菜市场?”   只是一瞬间,整间教室的人便噤若寒蝉,“啪”地一声,周宏远听到自己眼泪掉落的声音。   周宏远深深地吸了吸鼻子,抹了把脸,仰了仰头,看到孔德诤正在朝自己翻白眼。   周宏远迅速垂下头去,从地上爬了起来,只是顷刻,孔德诤爆发出了更胜之前的笑声,周宏远循着孔德诤的目光往下一看,才发现自己的裤子上,明晃晃地破了个洞。   他的脸,更烧了,一言不发地绕过孔德诤,回到自己的座位上,随后,将头整个埋进书本里。   直到下课,金毛狮王说的话,周宏远一句都没听清。铃声响起的那刻,心中的想法唯有解放般的‘终于熬过来了’。 第9章   雨下了一整天,一直到周宏远放学,还未见停。   旁人都是三五成群,唯有周宏远形单影只地撑着伞,朝校门口慢悠悠地走去,他的步伐太过沉重,仿佛不是个孩子,倒是个满面愁容的大人。   有那么几个瞬间,周宏远一点儿都不想回家。   正是长身体的时间,周宏远中午又没吃下什么饭菜,明明已是饥肠辘辘,明明知道回到家就会有可口的饭菜,还有那个对自己嘘寒问暖的小叔叔,可他就是不愿回家,只盼望着这段路能长点、再长点。   周宏远心里好乱,他甚至有些害怕要面对程毓了。他无法解释裤子上的洞,也不知该怎样面对程毓好心的关怀。这一刻,他只想当个鸵鸟,把自己深深地埋在地下。   程毓却没让周宏远如意,他恐周宏远找不到回家的路,一早就等在学校门口了,看到周宏远瘦小的身躯后,朝他摇着手,“宏远!这里!”   周宏远脸色微变,脚下还是加快了速度,等到程毓将他往身边儿揽时,才稍稍与叔叔隔了距离。   程毓有些不自然的摸摸鼻子,自己的侄子有些轻微洁癖,不喜欢太多肢体接触,这点他总是记不得。程毓一边埋怨自己的榆木脑袋,一边问,“第一天上课,跟同学相处的怎么样啊?”   周宏远的呼吸滞了一瞬,紧接着,说,“还行。”这当然不是周宏远第一次对程毓撒谎,这话说得自然无比,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   程毓又问,“课难不难,上课都听得懂么?”   周宏远这下没了声音。如果说跟同学的相处尚能假装,那么作业不会,就装不出来了。瞧周宏远这幅样子,程毓心里有了谱,他又摸了摸鼻子,思忖着安慰的话,“没事没事,回家叔叔教你。叔叔以前刚来城里念书时,也什么都不会,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我,不过没关系,时间会告诉他们答案。”   周宏远舔了舔干燥的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看自己的叔叔。这个戴着厚厚眼镜的名牌大学生,也会有听不懂课的时候么?   程毓讲起话来絮絮叨叨,“真的,你别不信,以前我还考过三十二分呢……”   程毓说得有鼻子有眼,周宏远不得不信,等到了家门口,自己的尴尬几乎是忘了一半儿,开门的空档,程毓突然来了句,“宏远啊,你的腿怎么回事?”   周宏远的身体又是一滞。他皱了皱眉头,说,“没什么。在教室摔了一跤。”   程毓还想说什么,周宏远却率先进门,把书包往椅子上一放,说,“我先去洗澡了。”   程毓看着卫生间紧锁的门,心中若有所思,这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宏远每天都洗澡,所以花不了多少时间,等他出来的时候,程毓才刚把饭菜重新热好端上餐桌来。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吃到一半儿,程毓才把心底的话翻出来,“你不想说的,叔叔就不逼你说,不过你要记住,无论发生了什么,叔叔都会保护你……”那晚,逼迫周宏远露出一身伤疤,程毓已经足够后悔了,他不想再用关怀做借口,对这个敏感而骄傲的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周宏远心头一热,几乎要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盘托出,可这种情绪稍纵即逝,片刻之后,化作一声“嗯”。   程毓皱了皱眉头,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紧接着,化作缠缠绵绵地怜惜。   两个人吃好了饭,一个坐在餐桌前写作业,一个则刷锅洗碗,等程毓忙完了,才发现周宏远的作业本,竟还是空空如也。   程毓无声地叹息,说,“来,叔叔教你,好么?”   周宏远羞愧难当,小小的头几乎要埋进本子里去,却被程毓温暖的大手阻隔,程毓抚摸着周宏远的额头,娓娓道来,“正数负数呀,其实是这么回事儿……”   程毓本身就是数学系出身,为了赚钱,更是做过无数次兼职数学老师,由他来教初一数学,深入浅出、谆谆善诱,再合适不过。更何况,还是一对一教学现场,周宏远稍有不懂或模糊的地方,立马能被程毓发现。   程毓对待周宏远,拿出了百分之百的耐心,不同于金毛狮王的咄咄逼人,程毓更像是个温柔的师长,用轻快的语调讲着一个又一个关于数字的故事。不足半小时的工夫,周宏远便对整个单元的内容全部搞懂了。   明白了原理,再去做题,简直是再简单不过,几十道练习题,周宏远做得又快又好,大大超出了程毓的想象,就连稍难一点的附加题,在程毓的提醒下,周宏远也完美的解答出来了。   经过一番辅导,周宏远对程毓简直是佩服到五体投地。如果说,金毛狮王是个没有感情的复读机,程毓就是他学习上的引路人。以前,周宏远虽知道程毓学业优秀,看着程毓每天学习、搞研究,心里很是向往,却没有直观的感受,经过此番,他才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叔叔在学业上到底有多卓越。他不禁想,若是十四中有程毓这样的老师,升学率铁定第二年就能升到全区第一。不过,自己的叔叔以后是要搞学术的,才不要教那些生性拙劣的坏孩子。   雨一直没停,还有几分加大的趋势。   折腾了一整天,做完作业后,周宏远已是困倦不堪。程毓忙着自己的课题,周宏远便不愿一个人回屋,强撑着坐在餐桌前,对着课本打瞌睡。   突然间,电闪雷鸣,周宏远从瞌睡中猛地醒来,几乎是瞬间,慌乱地叫出声来。程毓这才抬起头,向周宏远投去问询的目光,“怎么了?是不是睡着了?没事没事,别怕,只是打雷,困了就去睡觉吧。”说着,程毓又低下了头,只忙着自己的写写画画。   在程毓心里,周宏远不是个胆小的孩子。他也曾半夜出门,也曾把小宏远一个人留在家里,更有无数次沉浸科研,让小宏远一个人睡……可这次,小宏远却格外缠人,支支吾吾半天,只说了句,“我不困,我想跟叔叔一块儿睡。”   程毓笑了笑,忍痛割爱,将手中的纸张收起来,揉了揉周宏远的软发,说,“跟叔叔撒娇啊?成吧,叔叔跟你一起睡。”   叔侄俩一同躺在了床上,周宏远难得没跟程毓划出楚河汉界,肩并着肩,脚靠着脚,听着窗外雨声刷刷,不过多久,都各自与周公相会去了。   雨还在下着,到了深夜,竟是闪电阵阵,雷声轰轰,小宏远突然像是中了魔怔,每一声雷鸣都让他战栗。   起先,周宏远的被子只盖了肚子,可雷声一响,尚在睡眠的小宏远便整个挺了起来,将被子拉到头上,紧接着,整个人蜷缩成一个球,筛糠一样在被子里发抖,空中还念叨着什么听不懂的话。   程毓看他这样,心中既是疑惑,又是心疼,连忙坐起身来,将周宏远蜷缩的四肢展开,用怀抱将孩子圈起来,口中来回说着,“别怕啊,别怕,只是打雷,叔叔在呢,叔叔在呢。”   小宏远许是听到了程毓的话,渐渐放松起来,程毓也就慢慢睡了过去,可好景不长,每一次打雷,小宏远都像是身体安了机关,迅速紧绷,继而在程毓的身边战栗。   程毓便再次醒来,轻轻拍着周宏远的肩膀,安慰着这个少年。   ……   如此折腾了大半夜,待到雨声渐停,小宏远的情况才稍有好转。程毓疲惫不堪,终于睡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辛苦的华华可以拥有收藏、评论和海星么~ 第10章   第二天一早,当程毓被闹钟吵醒时,周宏远已经穿戴好坐在餐桌前了,见程毓醒过来,投过来一个羞赧且尴尬的表情。   程毓无声地叹了口气,没什么言语。   这孩子敏感又骄傲,程毓不是不知道,何必大早晨的一探究竟,让孩子一整天都惴惴不安呢?   怕雷声这件事,要解决,却不是现在。这点,程毓是明白的。   所以,程毓如常地走到周宏远身边,演技拙劣地学着其他长辈的模样,拍拍周宏远的肩膀,说,“醒那么早?怎么不多睡会儿?”   周宏远的嘴张了又合,千头万绪在心间,却只化作缄默。既然程毓没提,他就更不必说什么。他们叔侄俩共处了两个多月了,这点默契还是有的。   如今,程毓早已不会把鸡蛋煎糊,在这种简易的餐食方面,稳步前进着。热牛奶,打蛋,下锅,翻几下,出锅,再从冰箱里拿几片儿面包出来,动作连贯,一气呵成,不足五分钟,热腾腾的程式标准早餐,就上桌了。   程毓日子过得潦倒,每早给侄子供应鸡蛋牛奶面包,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高规格。   这样的早餐,是周宏远之前十二年的人生里,不曾有过的。   李艳华和周云伟都不是顾家的人,半夜回家,正午起床是常有的事情,在周宏远的印象里,几乎没谁给他备过一杯热牛奶,煎过一个鸡蛋。那时,他每早要上学,唯一能吃的,便只有灶台上的剩菜剩饭,若是昨夜剩下了,那便有的吃,若是昨夜没剩下,那便只能饿着肚子。   后来,有无数人问过周宏远,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样的,这短短的几十年里,周宏远对于幸福的理解太过浅薄,而唯一的构想,便只是每天有三餐,日日能洗热水澡。   周宏远的思绪飘了又飘,从昨晚的暴雨,一路飘到父母,最后,目光落在了小叔叔脸上。   程毓感受到了周宏远的注视,笑了笑,问,“看我干什么?我脸上有东西啊?”   周宏远没想到偷看乱想被抓包,怔了一下,紧接着摇摇头,“没,没有。”   程毓往嘴里塞了口面包,催促着,“快吃,吃完去上学。”   周宏远不敢忤逆程毓,低下头去,迅速吃完了眼前的煎蛋和面包,然后两口将牛奶喝干净,将杯子和碟子往中间一推,起身背起书包。   程毓连忙放下手中的面包,也站起身,说,“我送你。”   周宏远抿了抿嘴,眉头不自然的皱在一起,似有话要说,却只变作一句,“嗯。”   两个人在路上都挺沉默的,临了到了校门口,程毓跟周宏远说着再见和一连串的嘱咐,待周宏远耐着性子听完,才咬了咬嘴唇,说,“叔叔,你下午别来接我了,我能找到家。”   程毓皱了一下眉,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孩子这么独立,他该高兴才对,想到这里,程毓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脸上堆出不自然的笑,说,“好,好啊。”   紧接着,周宏远在他的注视下,走进了教学楼。这一次,他的侄子,同样没有回头。   程毓望着周宏远消失的背影,不禁苦笑,他的小宏远,一贯都是最坚强、最独立的孩子,而昨晚的失态,大概只是以往痛苦的遗物罢了,算不得数的。   因为昨天的突发事故,周宏远心里留了阴影,所以,走进教学楼后,没直接进教室,而是绕到了厕所前的衣冠镜,对着镜子整了好久,直到洗得香喷喷的T恤上再没有一丝皱痕,直到每一根头发,都老老实实服服帖帖地立在头上。   正要转头,却好巧不巧碰见了同位孔德诤,孔德诤先是用他的大眼睛翻了个三百六十度的白眼,紧接着,鼻孔出了两声气,口中还不忘挖苦,“浑身脏兮兮,你是捡破烂的么?”   周宏远不欲与他辩驳,却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听到,“全家都是捡破烂的。”   周宏远顿时觉得可笑。他的全家,除了程毓一人,倒也没谁比捡破烂光荣多少,只是这话,自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数学是初中顶重要的课,因此节节安排在了早八,金毛狮王挥舞着粉笔,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有了程毓昨天的讲解,今天的课,周宏远听得轻轻松松,心中想的是,一定要让金毛狮王刮目相看。   孔德诤是个活泼好动的学生,长得好、人又机灵,与周宏远的沉默不同,孔德诤在课堂上,总是最先举手回答问题的那个,最难得的,他还回答得又快又好,甚至有些没学过的内容,他也总能第一个说出来,深得各科老师的喜欢。   对此,孔德诤很是得意,瞧周宏远这种土包子后进生愈发不顺眼,看周宏远刷刷地在纸上记笔记,心中不忿,趁周宏远将笔放下的空档,“啪”一下,将周宏远的笔摔到地上。   周宏远心中气恼不已,蹲到桌子下面捡笔,待重新坐回位置后,怒视着孔德诤,孔德诤却毫无愧疚,洋洋得意地冲周宏远翻白眼,却在金毛狮王写完板书看向下面的瞬间转过头去,换做一副努力思考的模样。   金毛狮王瞪了周宏远一眼,“都学会了?看别的同学能学会么?”   周宏远无奈,复又低下头去记笔记。   金毛狮王继续讲课,孔德诤故技重施,变本加厉,将周宏远的铅笔盒整个扔到地上,劣质铁盒砸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咣当”声,紧接着,笔散落了一地。   周宏远无法,又蹲下去捡铅笔盒,刚要把铅笔盒捡起来,孔德诤又将周宏远留在桌面上的那支笔丢了下去,周宏远无奈,只得又趴**子,刚要够到笔,却被孔德诤一脚踢飞。   金毛狮王看周宏远一直在桌子底下,气急败坏,“你干什么呢?从上课到现在,你有一分钟安静么?自己学不会,还影响别人,你爸妈怎么教的?自己不学可以,别人还要学,你搞一次小动作我停下来管一次纪律,全班七十个人,你浪费的是七十分钟……”   周宏远委屈至极,出声解释,“是他把我的笔扔下去。”   “我没有!”教室里,回旋着孔德诤清脆明亮的声音。   金毛狮王是个暴脾气,指着周宏远的鼻子,“再看到你搞一次小动作,就给我滚出去。”   周宏远的脸羞得通红,像根反复灼烧的铁棍,散发着烫人的热。   紧接着,孔德诤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在金毛狮王转过头去写板书的瞬间,如法炮制,将周宏远的水杯,“啪”一声摔在了地上。   金毛狮王回过头去,一根儿粉笔头迅速像周宏远飞去,“乓”一声,正中周宏远的眉心。   周宏远一声没吭,低下头去,直到下课,都没管脚下摔碎的水杯,还有那一滩尚冒着热气的水。 第11章   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熬到了孔德诤一边呼朋唤友一边高谈阔论地离开,熬到了整个教室只剩下他和做值日的同学,熬到了天色变得通黑,周遭变得安静。   同昨天一样,似乎比昨天更糟糕,周宏远仍是不想回家。   他无法解释刚买的杯子为何会坏,更无法面对程毓关怀的目光,他的校园生活太糟糕,糟糕到他自己都觉得配不上程毓的照料。   他当然知道此时的自己在程毓心中占有一席之地,昨晚的怀抱不是作伪,可成年人的喜欢太易碎,有时甚至不需要跌落在地,风一吹,雨一淋,就能化作齑粉。   程毓对他太重要了,是光,是神,有时他甚至觉得,程毓就是他的命。   离了程毓,他大概是活不下去的。他心里,有这个自知之明。   周宏远脑子里乱七八糟,心里七上八下,慢腾腾地走回家,等待自己的,是客厅里那一盏略显昏暗的黄灯,是正合自己口味、热过好几遍的饭菜和汤水,是熟悉的身影,还有一个温柔的笑。   周宏远起伏的心,一下子落到了实处。有几个瞬间,他几乎彻底把自己当做家了。   周宏远收起自己的委屈,强打精神,向自己的小叔叔回了个笑,将书包放在地上,紧接着,与他的神,共进晚餐。   对于周宏远来说,上学的日子,是痛苦而漫长,好不容易挨到了周五,程毓做了土豆炖牛肉庆祝。   如今,叔侄俩的生活全靠程毓的奖学金和兼职收入,日子过得清苦,虽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但仍是拮据,必得一个钱掰成两个的花。程毓心疼自己的小侄子,自是不肯克扣周宏远的吃穿用度,而他自己,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早晨是干面包就水,中午是馒头和水煮青菜,晚上周宏远要回家吃,则是肉沫炒青菜,而他自己,自然是只吃青菜。   每当程毓吃不下青菜了,或是觉得苦了,总能想起程曼红的身影。自己的母亲没什么文化,唯一能给予自己的,就是无边的爱。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中年妇女,为自己撑起了一整片天,让自己得以成人,得以成材。   程毓没什么照顾孩子的经验,所有的经验,都来自于这个女人。每每回忆起已故母亲的身形,每每想起母亲把好吃的饭菜往自己身边推的样子,程毓都感慨万分,顿时觉得,这一切其实也没那么苦。总之,他是家长,是小宏远的长辈,一切便都是应该的。   在艰苦的日子里,牛肉,对叔侄俩是妥妥的奢侈品,轻易不吃的。而今为了庆祝周末,程毓咬咬牙,买了。   程毓做饭技术虽差,却好在足够听话,知道“照本宣科”,在网上特地查了菜谱,一步一步跟着菜谱做,怎么都不会太难吃。   周宏远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消耗大,到家时早已是饥肠辘辘,见着可口的饭菜,吃得像头猛兽。程毓看侄子吃得欢,心里开心,一边儿说着“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一边不停往周宏远碗里添饭菜。   吃过饭后,是久违的电视时间。   程毓是个话唠,哪怕没有回应,也能一个人絮絮叨叨说好久,时间久了,周宏远的耳朵就形成了自动屏蔽功能,只在需要时回几个敷衍的“嗯,嗯”,而程毓到底说了什么,他却是不知道的。   “问你话呢,宏远?”   当程毓第三遍叫起周宏远的名字,周宏远才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些不好意思的舔了舔嘴唇,问,“怎么了?”   程毓没好气的瞅了侄子一眼,说,“问你话呢,这一周,跟同学相处的怎么样啊?没人欺负你吧?”   程毓不问周宏远在学校表现怎么样,只问他有没有受欺负,可周宏远宁愿程毓问自己的学业,哪怕是出张卷子考考自己也好。   周宏远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半天憋出句“还行”。   程毓一早就猜出了周宏远在学校受人欺负,从第一天的“破洞裤”开始,到第二天消失不见的水杯,到后来每一日侄子脸上的阴郁。   本来,水杯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程毓是注意不到的。可程曼红却是个细心的女人,以往程毓还念中学时,程曼红每天早晨都不忘给程毓倒一瓶水,放进书包里。程曼红的这个举动,程毓当初不觉得怎样,后来念了大学,再没人帮他每天倒水,每次在自习室渴到冒烟,才想起母亲的好。也正因如此,程毓将当初程曼红的举动,复制到了周宏远这里。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程毓发现了瓶子的不翼而飞。   他当时没多想,随口问周宏远,水瓶放在了哪里,可周宏远的反应却极不自然,犹豫了很久,推说丢了。   程毓本身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找不着东西是家常便饭,丢东西更是时有发生,每天光是浪费在找眼镜和找钥匙两件事上的时间,没有二十分钟是打不住的。可周宏远却是跟他截然相反的性子,爱洁净、爱整洁,什么东西都要归置地妥妥帖帖,什么东西都放得井然有序。若说周宏远上学第二天就丢了水杯,程毓是不信的。   程毓没有拆穿他。孩子不想说,自然有不想说的理由,他不强迫。他只是在做兼职的路上,顺道为自己的小侄子,买了新的杯子。只不过,这次他买的是耐摔耐碰款,足足花了三十块。   当周宏远说出那个违心的“还行”时,程毓知道,是时候了。   “宏远,之前没跟你聊是担心影响你上课,不过今天,叔叔想跟你聊聊。”   周宏远身体一颤,不自然地看了眼自己的叔叔,然后迅速收回目光,只盯着电视中的广告,“聊什么。”   程毓没多犹豫,“是不是学校里有人欺负你?”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没抬起头来,“没有……你不用担心。”他既不想让程毓担心,也不想让程毓失望,更不想承认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废物。   程毓靠自己侄子近了几分,是个让轻微洁癖的周宏远略感不适的距离,周宏远的心“怦怦”跳了两下,情绪在紧张、不适与羞愧中辗转,他没敢动弹,只是垂头看着自己的手。   程毓循循善诱,“我是你的叔叔,也是你的监护人,照顾你,保护你,是我的职责。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什么难题,或是有谁欺负你,一定要告诉叔叔,叔叔会很妥帖的处理这件事……宏远,你不要怕,让叔叔帮你好么?”   程毓的话一句不落的灌进周宏远的耳朵里。程毓说得太过于理所当然,以至于有那么几秒,周宏远甚至忘记了自己曾经的监护人,就是那个伤害自己最深的人。   明明自己的生身父母都对自己随意打骂,而这个年轻的便宜叔叔,这个葬礼上突然蹦出来的监护人,又怎么可能永远保护自己?   既然这个保护是有时效的,那么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反正程毓总会烦,总会厌倦,而自己,最终只会是一个人。   想到这里,周宏远觉得自己的命运倒有几分悲壮美,虚虚地笑了一下,将违心的戏码一连演到底,说,“一开始有点小矛盾”接着,他笑得天真可爱,“不过现在已经全部解决啦。”   程毓张了张嘴,没把心里话说出来,过了几秒钟,笑了一下,说,“那等你以后想说的时候,再跟叔叔说吧。” 第12章   开学的第二周,周宏远婉拒了程毓送他上学的提议,背着灰不溜秋的大书包,一个人去了学校。   周宏远关门离开的瞬间,程毓怅然若失,看着禁闭的大门,愣了很久,最后也只能笑笑作罢。   周宏远不仅没什么感触,还觉得自己一个人更加轻松自在,走路的步伐都轻快了许多。打从校门口,周宏远便看到了另一个方向走过来的孔德诤,他皱了皱眉头,不欲与其交谈,大步向前走去。   刚一坐在位置上,孔德诤紧随其后赶来了,将书包往自己桌上一撂,斜视周宏远一眼,嗤笑,“怎么,今天你那个小白脸叔叔没来送你?”   频繁出现在周宏远身边的年轻叔叔,让班里传遍了关于周宏远的风言风语。多事的家庭妇女、牙尖嘴利的学生,将故事说得扑朔迷离。   周宏远用力抿了一下嘴,没搭腔。相处这一个多星期,孔德诤什么品行,周宏远摸得门清。孔德诤出生在一个平常且幸福的家庭,爸爸是学校旁边工厂里的工人,妈妈是个家庭主妇,专职照顾他的生活和学习,普普通通的小康之家。面相颇佳再加上学习优异,孔德诤从小被寄予厚望,也因此浑身有股傲气,谁都不服谁都不忿,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瞧你不顺眼就日日不让你好过,越是搭理越是反击,他便越有斗志,越爱缠上来找事。   孔德诤却没因为周宏远的缄默而消停下来,不依不饶地说,“周宏远,你爸妈呢?你不会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还是说那个小白脸其实是你便宜爹?”   别的尚可以忍受,可他如何吃喝皆承恩于程毓,又如何受得了别人对程毓出言不逊?周宏远小脸气得通红,皱紧眉头,厉声问,“你到底有完没完?”   孔德诤甩了个白眼,转过头去,掏书地空档口中振振有词,“有人生没人养的**玩意儿。”   周宏远彻底怒了,放下手里的书,问,“你才有人生没人养,整天嘴那么臭,不知道丢人值几个钱么?神经病啊你。”   孔德诤是“天之骄子”,哪受过这种委屈,俏脸一红,“嘭”地一声站起来,用力推了周宏远一下,“你才神经病呢。”   周宏远踉跄了一下,身体里那点儿野性彻底被点燃。他虽长得瘦小,力气却远比孔德诤这种温室中长得的花朵要大,使出一半的力气,在孔德诤胸前推了一把,低吼道,“以后别他妈招惹我,听到没有。”   孔德诤“咣唧”一声摔回椅子上,一双大眼睛瞪得圆圆的,不相信周宏远竟然敢对自己动手,他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晕着水汽,让人怀疑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周宏远此时收了平日的隐忍,戾气全开,淡淡地扫了孔德诤一眼,对孔德诤的反应只是嗤笑一声,随后端坐在桌子前,拿出课本来预习。   孔德诤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使足了全身力气,抄起自己的凳子来,猛地朝周宏远挥去。周宏远听到声响,下意识地微微侧过脸来,紧接着,尖锐的椅子脚正巧撞在了周宏远的眼球上。   被砸中眼睛的那个刹那,周宏远听到了声声尖叫,还有藏匿于尖叫之下,血液迸流而出的声音。剧烈的疼痛和眩晕让他跌倒在地,而下一秒,周遭的声音和影像变得虚幻,整个人像是悬浮于云朵之上,又像是飞入九天。   意识被迅速抽离,他仿佛听到了孔德诤惊慌失措的大叫,又像是听到了其他同学大声的讨论,最后,是几个老师,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在他的耳边叫他的名字。   周宏远想回答,却已然发不出声音,眼泪漱漱的淌着,夹杂着浓厚的血腥味,带着绝望的气息,****。   终于,周宏远彻底的晕倒了。   再次醒来前,刺鼻的酒精味仿佛刀枪,一阵阵地往周宏远鼻子里钻,紧接着,是强烈而不容忽视的疼痛,从左眼一路蔓延到头顶,这感觉太过熬人,到最后,整个头都痛到麻木。   混沌中,周宏远听到了程毓的声音,仿佛从远处传来,继而靠近,再靠近。刚开始,是连成一片的忙音,听不真切,周宏远皱紧了眉头,拼命地捕捉着程毓的声音,才分辨出那是自己的小叔叔,焦急地叫着他的名字,一声接着一声。   周宏远心里好怕,他怕自己再也看不见了,从此成了盲人,更怕程毓会嫌弃他,至此将他抛弃。   这两种恐惧在心里交织,周宏远一时想不透,是更怕就此失明,还是更怕被遗弃,又或者在他心底,其实这两项本就是相通相连。   周宏远努力地睁开眼睛,却只有一片花白,紧接着,他意识到蒙在自己眼前的,是块纱布。他拼命抬起手,却连手指都动弹不得。   程毓听到了周宏远的呼吸变得急促,靠过来,用手抚摸着周宏远的胳膊,“宏远,你醒了么,可以说话么?”   周宏远费力地清了清嗓子,却只发出嘶哑的声音,他叫了程毓一声,“叔……叔。”   程毓靠得更近了,太过认真的样子,像是在听什么雅思托福,“宏远你别怕,叔叔在,叔叔在呢。”   周宏远心中一片茫然,他想问程毓自己到底是什么情况,到底还有没有重现光明的可能,却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他怕从程毓的口中听到什么可怕的答案,更怕程毓善意的谎言,逡巡于懵懂之中,随后,在茫然无知之中跌入地狱。   程毓却没想那么多,他的声音打着哆嗦,想勉力镇定,却不得章法,“宏远你放心,叔叔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已经跟医生沟通过了,下周,下周就可以进行手术……”医生的话,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刻在了程毓的心里。周宏远的眼睛,不是无法可医,甚至有两条路摆在程毓的眼前,关键是怎么选罢了。   一条路,摘掉周宏远严重破裂的左眼球,不过区区万元,代价是从此左眼失明,再无恢复视力的可能,从此受尽世人的指点。   而第二条路,则是马上进行手术,缝合修补眼内伤口,两周再次手术,进行玻璃体切割术,若是手术顺利,不仅可以保留眼球,甚至还有希望恢复一定的视力。而代价,却是高昂的手术费。   程毓心里乱极了,他无法接受小宏远失去眼睛,却也拿不出高额的手术费。他不过是个清贫学生,唯一有的,只是一套郊区的小房子和自己的学业罢了。   房子买不得,那是程曼红一生的心血,更是程毓和周宏远叔侄俩在这座城市唯一的栖身之所,这样一来,程毓值钱的,便唯有自己了。   程毓当然不可能把这些讲给周宏远听,他絮絮叨叨、断断续续、避重就轻地说了好多,周宏远却听不真切,依稀中,只抓住了“手术”两个字,继而陷入了更深的迷茫。   这些日子以来,周宏远拼了命的不去做程毓的累赘,尽力地做到懂事、自理,却没成想,一切都是徒劳,结局还是事与愿违与背道而驰。   这一刻的周宏远好怕,而程毓仿佛是探知了周宏远的恐惧,不停地在他耳边说着无用的安慰。说来奇怪,周宏远平日明明对程毓的唠叨不胜其烦,此时却只希望他多与自己说说话。仿佛是视力的剥夺总要弥补,而听觉的抚慰总来的踏实许多。   程毓一直没离开周宏远的病床,别的病人都是几个陪护轮番上阵,而周宏远却没有别的亲人,他有的,只有一个程毓而已。   临床的是个做白内障手术的老太太,手术很简单,儿女却格外尽心,瞧周宏远这里只有程毓陪着,不禁好奇,问,“你是这孩子的什么人?怎么不见他父母在?”   周宏远心中一酸,紧接着,是磨人的尴尬,只是一个瞬间,他的头更麻木了。   程毓心里太乱了,听到这话只是挠了挠头,没在意,却也不打算实话实说,随口说了句,“父母在外地打工,不好请假。正好我没事儿,就替我哥嫂照顾着。”   程毓担心周宏远会害怕,所以哪怕是上厕所,也要提前跟周宏远讲好,吃饭更是只能托临床的亲属捎带。   医院的菜很难吃,可他们别无办法,程毓夹起一个西蓝花,喂进周宏远的嘴里,周宏远此时头痛欲裂,放射出强烈的呕吐感,提不起一丝胃口,他虚弱地摇了摇头,说自己吃不下去。   程毓叹了口气,他何尝不知道周宏远难受,可不吃饭总不是办法,只得好言相劝,费了半天劲,周宏远才勉强咽下了两口菜。   夜里,程毓担心周宏远一个人害怕,便将陪护床跟病床拼在一起,自己则睡在两张床的中间,一个周宏远随时能碰到自己的位置。   他们俩肩并着肩,仿佛在家里一样。   周宏远的思绪飞了很远。大多时候,他的小叔叔是个粗糙的男人,袜子攒成一堆才洗,东西随手放随手忘,个人物品总是搞得一团糟,甚至有时几天都不知道梳一次头……可总有一个又一个瞬间,让他觉得自己的叔叔是个无比细腻而柔软的人,他知道自己的恐惧与惊慌,他知道自己对他的依赖,他不说破,但他一切都照顾地到。   睡意袭来的前几秒,周宏远想,大概此时的自己,是真的被爱着的。   作者有话要说:   转折点到啦。微博搞了抽奖~感兴趣的可以试试,凌晨就开奖了 第13章   周宏远看不见东西,偶尔能透过纱布看见几分光亮,却也模模糊糊,不真切。在被推进手术室的前三天,程毓第一次离开了医院。   孔德诤的母亲没有工作,唯有父亲在工厂做工,平日已是勉力维持,短时间内,实难掏出一大笔钱来给周宏远做手术,正因如此,赔偿的事情一直悬而未决,到了必得撕破了脸面的时节。   程毓与孔德诤的父母以及班主任孙老师、校领导面对面坐在学校办公室里,而犯了事儿的孔德诤,则是垂着头,挂着泪,站在父母跟前。   程毓先是看了孔德诤一眼,事情的起因他已经听班主任孙老师转述过了,可无论如何他都想不到,如今这个看起来乖巧懂事的孩子,竟能对小宏远做出这等恶劣之事,无论如何他都料想不到,隐匿在孩子天真可爱的面孔下的,是颗如此肮脏的心灵。   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人都说孩子天真善良,事实上,孩子的恶意却是最难招架的,带着最恶劣的直白与最无情的残忍,将一把把利刃,直戳无辜者的胸口,还佯装烂漫。   程毓的眼神不算尖锐,却带着无限的责备与失望,就是这样一个淡淡的眼神,让孔德诤抬不起头来,只觉得周遭空气就要将他整个压趴下。   程毓没再看他,只是在坐下的片刻轻轻问,“你知道错了么?”   孔德诤当然是知道错的。这几天他没有哪一刻不在后悔,没有哪一刻不在痛恨,无数的质问、无数的批评向他砸来,原本一场再简单不过的争执,却将他的生活彻底划分两半。一半是快乐简单,一半是身负重担,不过是一个早晨,不过是一时冲动,他再不是老师、家长眼中的“天之骄子”,只是一个周宏远,就将他彻底打落神坛。   孔德诤虽然已然知道错,心里却总是存在侥幸,若是周宏远不曾还手,若是周宏远不曾对他嗤笑,若是他不曾抄起凳子,若是凳子没砸到周宏远的眼睛……   孔德诤梗着脖子,脸通红,冲程毓说,“是他先骂我神经病,还推我,我才动手的!”   程毓淡淡的摇了摇头,脸上的失望再次将孔德诤刺痛,“宏远不可能主动骂你,更不可能主动推你,我的侄子,他秉性如何,我自己心里清楚。”说完这些,程毓顿了一下,才接着说下去,“你还小,我不找你问责,错的是你父母,是他们没教育好你。”   程毓坐下,正视着对面这对老实巴交的夫妻,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孔爸爸和孔妈妈听到了程毓的话,双双低下头去,一个痛苦的抓耳挠腮,一个暗自垂泪。   程毓不愿为难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却别无选择。   “宏远明天就要手术了,希望你们能够承担两次手术需要的六万元。”后期护理费,程毓可以不要,但高昂的手术费迫在眉睫,他不得不要。   孔德诤的妈妈是个懦弱且苍老的女人,听到程毓的话后,立马掉了一串儿泪,无助的看着自己的丈夫,而孔爸爸又有何办法,就算是此刻砸锅卖铁,也是凑不够、来不及的,更何况,他们一家三口也要生活,孔妈妈无望地看向程毓,“我们哪有这么多钱啊……我们拿不出来这些钱啊。”   孔德诤的爸爸亦是痛苦地皱着眉头,说,“能不能缓缓——我们慢慢还你,三年五年,总有能还清的时候。”   程毓心中一片漠然,他的日子已经太苦了,再拿不出余力怜惜他人,“现在的问题是,宏远马上就要安排手术了,没有这笔钱,怎么做手术?六万块,这周前结清,手术不能再拖下去了。”   孔德诤的妈妈瞧他不知退让,心里的火烧了起来,求也求了,情况而言说了,怎么对面这个年轻人,就那么不通情理,一定要把人往死路推呢?她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这周前我们根本不可能拿出钱来,你杀了我们夫妻俩我们也拿不出来!”   孔爸爸没有孔妈妈那么情绪化,一边做手势让孔妈妈闭嘴,一边焦急万分。他看着程毓,眼神中有祈求,也有抱歉,“千错万错,都是我们做父母的错。可小孩子相处,哪有没矛盾的?更何况,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吧?”   程毓气极反笑,说,“你家儿子若是动手扇我们宏远,你看看一个巴掌会不会响?”   孔德诤自然不是个懂得隐忍的主,听了这话立马跳出来反驳,“我没有扇他!”   副校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日复一日的酒场应酬让他大腹便便,头发也秃了大半,他皱着眉头不停叹气。他出面将双方召集在一起,本意是化干戈为玉帛,一同商议赔偿问题的,却没想到矛盾愈发冲突,竟到了如今唇枪舌战的地步。   班主任孙老师是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年龄与程毓相近,看双方僵持不下,说,“你是周宏远的叔叔吧,这件事兹事体大,还是请宏远的父母来跟孔德诤的家长商量赔偿的事情吧。”   程毓皱了皱眉头,伸出手来,无力的揉了揉太阳穴。这些日子的陪床,担忧,焦虑,已经让他太过疲惫,过了片刻,才淡淡地说,“宏远没有父母了,我就是他的家长。”   此言一毕,在场的几个人都极为震惊。他们都看出了周宏远的家庭条件不好、家庭情况复杂,却不知道周宏远如今已然是个孤儿。孔德诤梗着的脖子也垂了下去,一副无措的样子。   孙老师一时没了主意。一直以来,他都知道孔德诤对周宏远的欺凌,可他只是个刚毕业的老师,每天那么多工作要处理,自然是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金科玉律。而且在他心中,同桌间的争执,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错。可他却万万没想到,周宏远竟没有父母。这一瞬间,为自己找过无数个理由开脱的他,终于开始为自己的失职而感到些许抱歉。   过了许久,孔爸爸突然说,“我听说,眼球破裂也可以直接摘除眼球的……摘除之后,安个人工眼球就可以了,一万块钱就够。”   程毓皱了皱眉头,说,“我不可能看宏远失去一只眼睛,不可能看他左眼失明以后受尽同学老师的白眼。既然有方法治,我们就一定要治。”   孔妈妈气急,“你一定要治,你自己掏钱啊,反正我们夫妻俩就只有一万块钱。我还是那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放完狠话,孔妈妈又觉得心中不忍,此事说到底是自己儿子惹出来的,她心中亦是有愧,想到这里,她不禁放软了语气,带着循循善诱,“你只是周宏远的叔叔,何必这么上心呢?”   程毓怔住了。他从未想过不给周宏远治眼,更未想过从此将周宏远放弃,仿佛这一切的选择都是自然而然,在他与周宏远的关系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何必二字。若是一定要探寻个何必,那么从一开始,他便不会收养周宏远了。   孔妈妈一鼓作气,继续追击,“再说了,周宏远又不是两只眼都瞎,只不过是个左眼而已,不影响吃喝不影响上学,又有什么打紧呢?”   程毓几乎是气疯了,只不过是个左眼,难道小宏远受的这些受委屈,落在加害人眼中,就是个只不过而已么?他板着脸,半天说不出话来。   孔妈妈本就是个啰里啰嗦的人,瞧程毓没有动静,更是滔滔不绝,到最后,她说了些什么,程毓已经听不清了,唯有无边的愤怒,从心底一直向上烧,到最后,连喉咙都是干涸的。   “我现在是宏远的家长,就必须对他负责,你们是肇事者的家长,就必须赔付医药费。”   孔妈妈看程毓不仅不听劝,白费了自己这番口舌,还态度恶劣,火气也上来了,“怎么就肇事者了?小孩子闹着玩,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再说,你侄子不也对我们诤诤动手了么?要说医药费,你也得赔我们。而且我们也没说不给医药费啊,摘除眼球和放置义眼的钱,我们出。”   程毓冷笑,摘除眼球放置义眼,他们查得倒是清楚,有这样的父母,也不怪会养出孔德诤这样的孩子,他扫了对面坐的人一眼,“周宏远是经过验伤的,你们要觉得周宏远对你们孩子动手了,尽管可以去验伤。六万块钱手术费,我要的合情合理,你们若是不给,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我们法院见吧。”   一听这话,别说是孔爸爸孔妈妈,连孙老师和副校长都慌了,连忙说,“这是干什么啊宏远叔叔,咱们有话好好说,犯不着闹到上法庭这一步……”   程毓冷笑一下,拿出张纸来,上面写着他的联系方式和银行卡号,说,“六万块钱,尽快打到我卡里,否则我们法庭上见。”   离开学校的时候,程毓心中一片茫然。他知道,孔德诤一家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如愿的。就算走司法流程,也要一拖再拖,至少浪费一年的时间。   他可以等,周宏远的眼睛却等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我胡汉三又更新了!!喜欢看的宝宝一定要收藏哟~~ 第14章   程毓回到医院后,医生再次将他叫去办公室,苦口婆心再三强调了事态的严重性,归根结底,就只是一句话,周宏远的手术,不能再拖了。   程毓点点头。他当然知道事情有多严重多紧急,更是比谁都更在意周宏远的未来。他早已在心中打定主意,就算是借,也一定要为小宏远凑够这六万块。一个人借不到,就借两个三个,偌大的S大,他总有凑够的一天,二十出头的年纪,他也总有还清的一天。   将小宏远托付给护士后,程毓回到学校。宿舍里,找工作和考研的舍友们都不在,与上次一样,只剩下了李锐和赵启明。   李锐有些日子没见程毓,瞧他满脸愁容的进门,心里“咯噔”一下,他知道,程毓骨子里是个乐天且骄傲的人,若非遇到了大事,断然不会露出这副样子。他焦急地问,“程毓,你,你怎,怎么了?”   程毓站在李锐的床下,盯着李锐的眼睛,净是绝望与祈求,“锐哥,你能不能,能不能借我点钱。”   程毓从小日子过得清苦,虽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却唯独在钱上格外在意,从不愿占别人一分一毫的便宜。程曼红死后,他又要生活学习,又要扛着未偿完的房贷,日子过得艰难,可饶是最困难的日子,他都咬着牙自己扛,不曾开口问李锐借过一次钱。   李锐与程毓相识已有三年多,感情甚笃,对彼此了解颇深,听了这话,李锐一下子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从床上坐起身来,问,“到底怎么回事,你要多少?”   程毓垂下了头去,李锐虽做着倒卖二手电子设备的生意,却只是些小买卖,更何况,他的钱都压在了库存上,如何能在短时间凑那么多钱给自己?那个天文数字,程毓连说出来,都觉得愧疚,他声音颤抖,“宏远,宏远他眼球严重劈裂,需要马上进行手术……”   一直专注学习的赵启明听到这一席话,突然抬起了头。   李锐和程毓自然顾不得赵启明是何反应。李锐从床上爬下来,搬了两把椅子,一把自己坐,另一把则是给程毓的。他拍了拍程毓的肩膀,说,“你放心,程毓你放心,你侄子就是我侄子,只要哥哥能拿得出来的,一定给你。”   李锐虽不满程毓将侄子的事大包大揽抗在自己身上,可他知道,程毓素来心软,重感情,断然不会在这节骨眼下将亲生侄子抛下不管。更何况,李锐不是第一天认识程毓了,他知道,但凡是程毓下定决心的事情,就不可能反悔。劝不得,劝不动,就只能跟自己三年的好兄弟一起扛,这点儿意气,李锐还是有的。   程毓仍是愁眉不展,他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了一会儿,顿了许久,才轻声说,“六万。”   李锐的嘴巴张成一个o形,眼睛瞪得老大,“六千块钱哥哥能给你,那可是六万块啊!我上哪给你整六万块去?”   而正在此时,一旁的赵启明放下了自己的笔。   一旁的赵启明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俩抓耳挠腮,靠了过来,对程毓说,“我可以给你这六万块。”   程毓的脸上浮现一秒的错愕,正欲问赵启明有何条件,就被李锐制止,“程毓你别听他的,指不定什么坏水等着你呢,钱的事情,咱们一起想办法,总能解决。”   赵启明斜视了李锐一眼,盯着程毓的眼睛,说,“咱们借一步说话。”   赵启明知道,程毓拒绝不了这个。   ·   离开学校后,程毓的卡里很快多出了六万块钱,收到钱后,他马上联系了医生,为周宏远安排了最早的手术。   手术前的一夜,周宏远虽极力保持镇静,却到底是个孩子,更何况事关自己的眼睛,又有几人能不放在心上?   程毓知道他心里怕,干脆连自己的陪护床都没上,一整晚都跟周宏远挤在小小一张病床上,两个人各怀心事,谁都没说话。   程毓听着周宏远的呼吸逐渐变地粗重,知他睡着了,才算稍稍放下心来。术前休息不好是大忌,不等周宏远睡着,程毓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   这边儿周宏远虽是睡着了,程毓的心里却仍是七上八下,思绪来回地翻转,直到天亮。   清早,医务人员将周宏远推进手术室里,程毓则守在门外。   一张几厘米厚的大门,将两个人隔绝开来,腥红的“手术中”三个大字,让程毓忐忑不安。许是因为昨夜的未眠,又或许是因为过度的焦虑,程毓的心飞快的跳动着,“噗通”、“噗通”,有几个瞬间,程毓甚至怀疑它要从胸腔中一跃而起。他下意识的捂着胸口,在心里默默嘶喊着,“别跳了、别跳了”。   几个小时的煎熬,手术灯灭了,首先走出来的是满头大汗的医生,程毓步履虚浮,强撑着走上前,嘴唇上下张合,却没能发出声响,医生读懂了他的意思,说,“眼内伤口缝合得很成功,下周可以安排玻璃体切割了。”   听了医生的话,程毓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就连双腿,也突然有力了起来。他清了清嗓子,“谢谢您,真的谢谢您。”   紧接着,医护人员将周宏远推出来。因为眼部手术的特殊性,未成年一般选择全麻,当程毓看到周宏远耷拉着惨白的小脸躺在病床上的刹那,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对侄子的怜惜将他整个吞噬,再分不出丝毫其他情绪来。   周宏远是下午渐渐恢复意识的,似醒非醒时,口中不停叫着“叔叔”,程毓几乎哽咽,他抓着周宏远的手,无数次轻声说着,“叔叔在呢,叔叔就在这儿。”   挣扎了许久,周宏远终于在程毓的声声安抚中恢复清明,他的嘴唇动了动,说不出话来。程毓瞧他嘴唇干裂,才想起什么似的抽出根棉棒,蘸了水在周宏远嘴唇上擦拭。   周宏远休息了好久,才渐渐能说出话来,“叔叔,我……”   “你感觉怎么样?疼不疼?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周宏远的眼睛上尚蒙着一层纱布,却在听到程毓的问询后,下意识地朝声音的方向看去,而眼前看到的,便只有白花花一片。   程毓安抚地轻轻摩挲着周宏远的手臂,说,“宏远再忍一忍,等我们做完第二个手术,就能回家了。”   虽然只是短短几天,可失去光明的日子实在太过漫长,一分一秒都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中无限延展,每一丝声音都在这触碰不到的未知中无限放大。他似乎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噗通”声,到最后,连血液在血管中的游走,都一清二楚。他心里怕极了,怕从此变成废人,更怕被程毓抛弃。   可程毓没有。他没日没夜的守着自己,看着自己,照顾着自己的身体,体贴着自己情绪,他知道自己的恐慌,明白自己的焦虑,可他却丝毫没有嫌弃,他只是静静地守着自己,对自己说一句,“叔叔在呢,叔叔一直在。”   周宏远觉得自己的世界原本是冰封的,他被周云伟夫妇冰封了整整十二年,同时,也被自己冰封了整整十二年。而程毓的出现仿佛是一道强劲的光,是一簇热烈的火,将他的冰层融化开来,刚开始,只是一个小小的口子,以这个小小的口子为据点,逐渐扩大、再扩大,到最后,那束光,那簇火,竟将他整个包裹。   这从天而降的幸福是他偷来的,是他命中本无强求来的,他如何能不珍惜?   程毓絮絮叨叨的声音一直在耳边想着,而这一刻,周宏远却不觉得烦躁了,那平静而温柔的字字句句,像个温暖的小熨斗,将他心里的那些愤愤不平,那些怨天尤人一一熨平,他不再焦躁,也不再害怕,整个人放松下来,他知道,自己是被程毓爱着的。   术后,程毓不敢再跟周宏远挤在一起睡,又回到了自己的陪护床,可两张床拼在一起,只需动动手指头,就能触碰到彼此的衣角。   周宏远往常明明是极其不喜身体接触的,而他最为厌恶的,莫过于旁人湿淋淋的汗水。可此时的他,仿佛是脱胎换骨,每天睡觉时,都要靠程毓近一点、再近一点,有时程毓晚上觉得热了,出了汗了,整个人黏黏腻腻的,他也不嫌弃,仿佛一定要碰触到,才觉得安心。   程毓倒没觉得有什么。他一向大大咧咧,对什么都蛮不在乎惯了,只觉得周宏远是眼睛看不着了,心里发慌,也就由着他粘着自己,不仅如此,还对周宏远更为怜惜,每天晚上都要说上好一阵子的话,有时是为了让周宏远宽心的刻意为之,有时只是闲聊,不过,大多时候周宏远都只是静静地听着,并不插话。程毓不以为意,反正周宏远一向是个闷葫芦,又不是第一天了。   叔侄两个人周遭的气氛慢慢发生着变化,虽身处医院,却有了家的温暖。他俩对这些许的改变心知肚明,可谁都未曾提起。   作者有话要说:   别慌!眼睛会好的! 第15章   周宏远的第二次手术很成功,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终于得了医生的指令,可以出院了。   拆掉纱布那天,周宏远重现光明,当第一丝光亮照进他的视线,周宏远迫不及待地抬头去寻对面的程毓。他盯着这个熟悉而又近乎于陌生的面孔,一时间,犹如怀中揣了个兔子,“怦怦”跳个不停。   阳光穿过医院轻薄的窗帘,洒在程毓略显凌乱的发丝上,落在他苍白的脸颊上,周宏远细细地打量着程毓的每一寸的皮肤,他的视线越过那双透着关切与温柔的眼睛,越过那高挺的鼻,最后落到一张薄薄的唇上,一时间,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模糊了,唯有眼前的这个人,是那么的清晰而明亮。   程毓感受到了周宏远过分炽热的目光,一时间有些难为情,他摸摸自己的头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你看我干什么?”   周宏远这才大梦方醒似的移开目光,却只是片刻,便又偷偷地望了回来。怎么能忍得住呢?他已经想了自己小叔叔这么多天。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往前探了探身子,揉了揉周宏远的头发,说,“别看啦,傻乎乎的,叔叔带你回家。”   程毓这些天在医院里与周宏远同吃同住,叔侄俩均是大半个月没着家,地板上落了层尘,两个人却都无力去收拾,一同瘫倒在床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随后都笑了。   周宏远的眼睛虽能看着了,视力却尚未完全恢复,更不能过分用眼,是以程毓给他请了假,安心待在家里休养生息。反正程毓自己就是周宏远最好的老师,水平高、脾气好,还是VIP一对一教学,不愁周宏远跟不上课。   叔侄俩的日子平淡而温馨,吃饭、学习、睡觉,日子过得单调,却别有一番滋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健康地像城市里保温杯泡枸杞,每天早晨打太极的老年人。   程毓没提过手术的钱来自于何,周宏远更不会主动去问。程毓是不想提,不愿提,他从来一开始收养周宏远就不是为了周宏远有天能对他铭感五内,更何况事情已经解决了,此时就更没必要提了。周宏远则是开不了口,他无数次想问一问程毓,手术到底花了多少钱,这钱又到底从何而来,可他知道,问也是白问,问也只是徒劳,他欠程毓的太多,是怎么都还不清的。   正如同周宏远不愿将学校里遭受霸凌的事情告诉程毓一样,程毓也绝不愿用钱的事情平添周宏远的心烦。他们中间隔了十年的距离,若是三年一代沟,他俩隔得就是马里亚纳海沟。岁月割断了他们交心的可能,饶是日日相伴,吃睡都在一起,很多时候,却仍是两不相知。   李锐来找过程毓一次,两个人反常地没待在家里,只说要一起出门逛逛,便做贼似得走了。   两个人都穷,被周宏远的后期护理费用掏光了钱包,此时再拿不出钱来“寻欢作乐”,便也没走远,灰溜溜地爬上天台待了会儿。   李锐蹲在地上,手中刁了跟烟,吸了一口,问,“你不去北京也不读研了,那赵菲怎么办?”   程毓滞了一下,从李锐手里把烟抢过来,吸了两口,有些呛,他强撑着不咳嗽出来,迎着风把这半根烟抽完了。   程毓跟赵菲一进大学就认识了,彼时,两个人都在图书馆里做兼职,程毓脾气好,性格佳,人又长得好看,一米八的个子杵那儿,最是抢眼不过,图书馆里的活儿多而杂,程毓没少帮了赵菲,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络起来。   程毓跟赵菲一个学数学,一个学中文,两个人都爱学习,常常待到保安大爷往外赶人才匆匆离开自习室。S大抠搜,夜里十二点钟,连路灯都灭了,程毓不放心赵菲一个人走,便常常做护花使者,先将赵菲送到楼下,自己再穿过整个校园回宿舍。时日多了,被碰见的次数也多,班里的系里的,都知道程毓跟赵菲颇有瓜葛。他们两个人都是学霸,又都长了副好面孔,在S大里,算得上是金童玉女。   程毓对赵菲有过无数次的心动,图书馆里收拾书架时偶尔探出的身影,自习室里挺拔的背影,月色下的娓娓道来与妙语连珠……   这样一个女孩,相处久了,不喜欢都难。   程毓心动过,那曼妙的身影无数次入梦,那动听的声音如华美乐章,程毓也冲动过,他无数次跑到赵菲楼下,甚至在赵菲生日时偷偷准备过鲜花,可他的第一场爱恋还未曾开始,就被接二连三的事故打断,从此,他们之间,再无风月。   他们仍像以往一般地相处着,却不动声色的回避退让,一个懵懂无知,一个刻意为之,直到周宏远出现,直到周宏远需要手术,直到程毓放弃保研,这个让赵菲第一次心动的男孩,彻底消失在了她的生活里。   赵菲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李锐程毓到底怎么回事,得到的却永远是避重就轻和支支吾吾。赵菲伤心过、难过过,却终是没什么办法,她甚至连质问程毓的理由都找不到,只能选择接受。   放弃保研后,程毓给赵菲发过邮件,算是个仓促的告别,也是个惨淡的句号。   程毓想,还好他们未曾开始过,对他们而言,无疾而终已是最好的结局。   程毓将烟头掐灭,自嘲地笑了笑,说,“还能怎么办,我不能害了她。”   回到家,程毓明显带着颓态,一身的烟气让周宏远嗓子发干,他眉心深深皱起,却在看到了程毓的疲惫后,将口中的责怪,统统咽下肚里。   那个下午,程毓一反常态的没有说话,搬了个凳子坐在窗边,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太阳落山,直到华灯初上,才随手煮了个面给周宏远吃,而他自己,却连餐桌都没上,倒头就睡下了。   周宏远心里怕极了,事实上,程毓任何一点的反常他都怕,反常意味着改变,意味着有什么事情的发生,或是即将发生。他没敢像平日一样黏在程毓身边,一个人将锅碗洗了收拾好,早早地洗了澡,睡在程毓身边。   他怕极了这个颓败的程毓,怕到连问一句都不敢,只能静静地陪在他身边。   这一夜,两个人都没睡安稳,却都没说话,直到东方吐白。 第16章   程毓一整晚都没睡好。天蒙蒙亮,便起身了。饶是他唯恐饶了周宏远的清梦,蹑手蹑脚,周宏远却还是在他走出卧室的刹那睁开眼睛。   洗漱后,程毓悄没声的收拾好自己的一厚摞文稿,披星戴月的去学校了。   为了照顾需要手术的周宏远,程毓手上的课题停滞了几个星期,如今尚有一些收尾工作未完成。他要尽快将手上的事情做完,既是给一直待自己颇好的张教授一个交代,也是给自己的理想划伤一个句号。   踏进图书馆后,程毓竟生出恍若隔世的错觉,四处打量一番后,才惊觉是学校图书馆里装了一排新的电脑桌。他不禁苦笑,数学专业用电脑很多,当初未收养周宏远时,每天泡在图书馆里,称得上是一座难求,为了抢位置,学生们恨不得每天五六点起。如今,他没时间来图书馆了,学校竟多加了桌椅。   程毓寻了个位置坐下,摊开手中的文稿,打开电脑,一待就是一上午,直到阳光透过窗户,将他的脸烧得滚烫,才发现已是正午。   他来不及回家,只得去宿舍寻李锐,让他去家里照顾一下小宏远。李锐看了他两眼,知他此时疲惫至极,又孤立无援,只得将一肚子的话咽下去,拿着车钥匙走了。李锐平日虽爱贫两句,却是个再义气不过的人,程毓与他交好三年,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任程毓不管。   程毓没多耽误,感激留在心里,脚上不停歇,折回图书馆,一头扎进了论文中。   当程毓再键盘上敲下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不可遏制的悲伤涌上心头。他强忍着心中剧烈起伏的情绪,将文档发给张教授,再抬起头时,看到窗外,已是一片晦暗。   天色已晚,他该回家了。他早已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有人陪伴是好事,只是这好事的副作用大到让人无法忽视。如今,他再也不能由着自己,在图书馆待到夜半。   不过,此时的他,再怎么拼命学习,也是于事无补了。   回到家已是八点多了,李锐给小宏远做了红烧排骨和杏鲍菇炒肉,还剩了好些留给程毓。程毓什么胃口,却犟不过两个人在边儿上劝,勉强吃了几口,便推说实在吃不下了。李锐看他状态实在不好,就不再坚持,陪他说了一会儿话便走了。   周宏远心里忐忑极了,他眼巴巴地看着程毓,生怕这个掌握了自己“生杀大权”的人,就此将自己抛下。   程毓实在太过疲惫,没注意到周宏远的反常。一整天的研究让他心力交瘁,而更可悲的是,今后的日子里,就算他想为课题烦忧,却再也没有机会。   程毓不禁苦笑,心中郁结难解,又无处抒发,堵在胸口,让他吃不下、睡不着。   周宏远反反复复想了好些,一方面他不知道程毓究竟为何如此,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叔叔为了自己的手术究竟付出了什么,也根本问不出口;而另一方面,他仍不知道自己今后的命运会是怎样,更不知道自己在程毓心中,又究竟几斤几两。   十二岁的灵魂尚不足以思考这么困难的问题,不过一会儿,他便坐立难安,想不透、猜不明、忘不了、放不下。   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餐桌前,谁都没有开口说话,直到周宏远实在憋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才将程毓从自己的世界中惊醒。   程毓看了眼墙上的表,才连声催促周宏远上床睡觉,“这么晚了,快去休息快去休息。”   周宏远却摇摇头,搬着椅子往程毓身边靠了靠,耷拉着脑袋靠在程毓肩头,小声说,“想跟叔叔一起睡。”说完这句话,周宏远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他把头更深的埋进程毓的怀中,心中惴惴不安。到最后,万般念头,便只剩一句话,他是爱我的。   因为程毓爱他,所以万般难过都留在自己心里,因为程毓爱他,所以哪怕他伤了眼睛,几乎成了废人,也未曾被抛弃。   他长到这么大,过得贫瘠又单薄,未曾有谁把他放在心里好好疼爱过,程毓是第一个。如果这还不算爱,那周宏远不知道爱该是什么样子的。   程毓听了周宏远的话,一边哑然失笑,一边伸手轻轻揉了揉周宏远的头发。他几乎记不起来,周宏远刚来家里时,是怎样一个持重又老成的男孩了。不知何时起,这个严肃而正经的小侄子,竟也开始朝自己撒起娇来了。程毓笑了两声,说,“好,叔叔陪你。”   这个晚上,程毓出乎意料的没有失眠。困意在他躺在床上的刹那侵袭,紧接着,堕入平静。失去意识前,心中想的是,也许这也算得上是小宏远的功劳吧。   程毓不是个放任自己沉溺于悲伤的人,更何况生活不允许他辗转于自己的情绪。他再也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家寡人了,如今的他,有了侄子,也有了自己的小日子。命运百般捉弄,他却偏要过得有滋有味。   这一夜,程毓睡得格外好,没有梦,也没有现实中的痛苦与挣扎。   程毓是在第二天六点钟醒来,他颇有干劲儿的将家里里里外外收拾了个遍,紧接着,将一本又一本的数学课本,一摞又一摞的文献资料,捆好了放在餐桌底下,算是彻底尘封。   这是他过去十几年生活的全部追求,也是他今后十几年岁月里,必须放下的灿烂曾经。他想,有舍才有得,他拥有了一个亲人,得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小侄子,这点付出,算不得什么。   做完这一切后,程毓又为周宏远备好了早餐,随后,早早地出门去了。   那日,确定放弃保研后,程毓便开始着手找工作。他考虑过进学校当数学老师,也想过干脆考个公务员试试,可几经了解,他发现银行待遇好,又正巧需要擅长数学的新人,几番考量,才决定要去银行工作。程毓是实干家,当即上网简单的了解了一下几家银行的招聘章程,通过网络递交了个人简历,收到了今天的考试邀请。   程毓考的是GZ银行省分行的风险控制部。省分行位于城市的市中心,寸金寸土的位置,离程毓家颇远,他导了三辆车,才见到省行的大门。   银行的考试以英语和行测为主,掺杂了少量几道经济学题目。程毓为了这场考试,提前做了不少准备,题目做起来得心应手。走出考场的刹那,他心里想着,这下算是稳了。   果不其然,半个月后,程毓收到了GZ银行的面试邀请。为了这场面试,程毓特地找李锐借了身西装。李锐是个将近一米九的汉子,膀肥腰圆,他的西装穿在程毓身上,别提多蹩脚。李锐当场便笑了,拉着程毓要带他去商场买身新的,可程毓不肯,他已经欠李锐太多,万万不能再继续欠下去了。   面试官是个三十出头的妇女,行里的人都叫她薇姐。薇姐长得虽不说多标志,却温和亲切,见了程毓便笑着让他坐下。薇姐翻了翻程毓的简历,对他的学历和知识背景很满意,简单的交流后,又觉得程毓是个踏实可靠的孩子,当即下了口头offer,让他回家等邮件。   十一月,程毓正式与ZG银行签了三方协议,只等着入职了。   签完合同的当天下午,程毓买了包烟才回家,一个人在天台上,抽了一整晚。 第17章   叔侄俩的日子平淡而简单。周而复始,日复一日,淅淅沥沥的雨,甩不去的潮湿,和程毓的心情一样,皆是阴郁而苦闷。   有时周宏远会觉得喘不过来气,是在程毓莫名发呆的刹那,在程毓皱紧眉头的顷刻,在无数个彼此辗转难眠的夜晚,在数不尽的心照不宣与缄默不言中。正如同程毓的苦闷无处宣泄,周宏远的压抑同样不得排解。然而,周宏远心里清楚,自己不该这样的。程毓已经为他付出了太多,况且又从有过一言一语的抱怨,他本该毫无怨言。可压抑而无望的气氛,让周宏远几近绝望,他甚至期待着重返学校,只盼望有些许喘息的空间。   然而大多时候,程毓都将自己的情绪收敛的很好,他一如既往的关怀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对他笑,陪他闹,宽慰他,教育他。程毓是最好的老师,将一门门枯燥的课讲得别开生面,浅显易懂,程毓是最好的家长,给小宏远自己能给出的所有关心与信任。   周宏远有多少次压抑地想逃离,就有多少次渴望在程毓身边一辈子。可他知道,这一切的幸福,都是偷来的,他原没有这样的好运。   十一月中旬,程毓入职了GZ银行。银行里虽管早晨和中午的两顿饭,却无奈周宏远还要吃,所以程毓只得每日早早地起来,替他备好饭菜才去上班。程毓家离银行很远,乘公交至少要两个小时,又有早晚例会要开,是以他每天不到六点就要起床为周宏远准备早饭和午饭。有几个晚上,周宏远看到程毓带着满身疲惫回家,欲言又止,他想告诉程毓,以后不要再给自己做饭了,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相处近半年,程毓是什么脾气性格,周宏远心知肚明,就算再苦再痛,都不会向自己抱怨,就算再难再累,都不会忘记自己作为一个家长的职责。然而,这份责任,本该不属于他。   程毓戴月而归,身心俱疲的他来不及休息,放下公文包就一头扎进厨房里,却在打开锅盖的刹那,看到冒着热气的西红柿炒鸡蛋。程毓心里一紧,当即去寻周宏远,却看到周宏远乖巧的坐在床边温书。   程毓心里净是说不上来的滋味,酸酸地,又有点暖,分不清是那种情绪站了上风。他矛盾着,又困惑着,小步走到卧室,蹲在周宏远身边,小声说,“宏远,叔叔会回来给你做饭的。”言下之意不过是,你还是个小孩子啊,叔叔会照顾你的。   周宏远却摇摇头,“叔叔,你太辛苦了……我已经不小了,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也自己做过饭的。”   程毓皱了皱眉头,他本想说,跟我在一起怎么会跟在老家一样,可下一秒钟却生生忍住。他不想提起周宏远的伤心事,也不想戳破这孩子逐渐愈合的伤疤。   周宏远从床上下来,拉着程毓的手,继续说,“叔叔,你快尝尝,虽然不如你做的好吃,不过还是可以吃的。”   一阵暖流从程毓心中游走,继而扩散到全身上下,他鼻子一酸,揉了揉周宏远的软发,说,“好,好,叔叔尝尝。”   虽然只是一道简简单单的西红柿炒鸡蛋,程毓却觉得异常的美味,他虽从未想过周宏远有朝一日会回报他,可如今回报摆在眼前,吃进肚里,程毓又怎么可能不感动?   这样一来,程毓再不必每天天不亮便起来准备早饭,更不必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后,站在厨房里辛辛苦苦地烧饭炒菜。   周宏远虽厨艺不佳,技术也不够娴熟,但好歹能把菜烧熟,程毓本就是个对生活质量没什么要求的人,倒也吃得自在。周宏远却觉得不好意思,总觉得自己菜做的不好,委屈了程毓,因此便更加努力的练习厨艺,还特地找出了程毓以前买的那本菜谱,照葫芦画瓢,一样一样的学。   步入十二月的时候,周宏远的眼睛大致恢复完全了,程毓帮他复了学,时隔三个多月,周宏远再次走进教室。   他的位置依然是孔德诤旁边,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却碍于老师的监管,只得双双将愤恨咽进肚子,心里却都暗暗铆着劲儿。   刚刚得知周宏远眼球眼中劈裂时,孔德诤有过歉意,可这点儿浮在空中的歉意,早在父母无数个叹息和埋怨中消失殆尽,再找不出一丝踪影。他痛恨着,恨周宏远不争气,轻轻一戳就住进了医院,他愤怒着,怒周宏远的叔叔不通情理,饶是好话说尽,却依旧不依不饶。   孔德诤的脑海中反复回放着周宏远和程毓的种种行为,委屈翻滚而出,一双眼睛被剧烈的情绪熏得通红。   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铃响,孔德诤正欲逞一时口快,却听到门外高胖的男生朝里面喊,“周宏远是哪个?班主任让我们接你去班里。”   周宏远愣了一下,被这“壮汉”说的云里雾里,还没来得及反应,又听到高胖男生旁边儿的高瘦男生说,“麻利点儿,都在班里等着你呢!”   周宏远四下瞅了瞅,正是疑虑不解之际,听到孔德诤在一旁阴阳怪气地说,“还不快走,你叔叔给你转班了,以后你就不是我们班的人了。”   孔德诤的声音一落下,周宏远的目光便投在了门口一胖一瘦两个男生身上。那两个男生已然知道了周宏远在班里遭遇霸凌的事情,于是也没什么好态度。胖的那个脾气冲,直接语气不善地对孔德诤喊,“瞧你那小样儿,欺负我们班同学干什么?想打架?”说着,还卷了卷袖子,朝班里亮出了自己的肱二头肌。   周宏远对孔德诤也好,对整个班级也罢,都算是厌恶到了极点,本就没什么交情,不过是一起上了一周课而已,如今更是尴尬难堪,再没什么不舍,迅速收好了自己的东西。那胖瘦两个男生也不含糊,直接走进教室来,一人抬着一边儿,把周宏远的桌子并了书包,一起抬走。   周宏远心中既是感动不已,又是惴惴难安,他紧紧跟在那胖瘦二人身后,一颗心“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周宏远的新班级说起来虽是隔壁班,实际上却在二楼,平日里几乎不会与一班的同学碰到。周宏远随胖瘦二人进了教室,才发现,连同班主任在内的所有人,竟都好好地坐着等他呢。   二班的班主任崔老师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黑瘦而精壮,穿着身老旧的衬衣,头发油油腻腻地趴在头上,满脸痘痘留下的疤痕,他大手一挥,招呼胖瘦二人将周宏远的桌子放在第二排,情绪颇为高昂地说,“今天,咱们二班加入了一个新同学,大家也都听说了,是隔壁一班转来的。”崔老师扫视了一下在坐的同学们,“咱们二班,要有咱们自己的风气,千万不能跟一班那群孩子一样,低劣没素质。能进一个班级学习,就是缘分,大家要相亲相爱,互相帮助,听到没?”   紧接着,周宏远的周边传来整齐划一的“听到了”。无数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他,既让他难为情,又让他无比感动。周宏远以往在一班低调惯了,少有这么引人注意的时刻,竟有些不适应。他垂着头,两颊滚烫,连指尖都在颤抖。   在同学们投来的一束束真诚的目光中,在大家脸上洋溢的热情而快乐笑容里,他看到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里,最美好的时光。 第18章   周宏远的新位置是在瘦高个儿和胖高个儿的中间。   胖的那个,叫郑明坤,是二班班长,瘦的那个叫吴思源,是二班学习委员。这哥俩每天同出同入,好得像一个人,上课则交头接耳,下课则聚众玩闹,竟到了难舍难分的境地,对此,崔老师头疼得很,可奈何两个人一个赛一个的成绩好,又极善逢迎,一时难以抓住大的把柄,只得小施惩戒,却几乎没什么效果。崔老师很是无奈,却又不得不管,所以,特地将周宏远调到了他俩中间。   这样一来,胖瘦二人之间有了个大活人,再不能像以前一样无拘无束,再多的话也只能等到下课了再说,两个人每天隔着周宏远眉目传情,相顾无言,有苦难说……颇有些牛郎织女的意味。   郑明坤和吴思源为人豪爽仗义又热情,知道周宏远在一班过得不舒坦,还伤了眼睛,更是对他关怀备至,怕周宏远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是以干什么都不忘叫上他,很快,三个人就形成了铁三角,还是各带磁力的那种。   一班二班虽在不同一层楼,午饭却都在一起吃,郑明坤和吴思源怕周宏远落了单,惹前人耻笑,特地叫了周宏远一起吃饭。他俩都是能说的主,碰撞在一起更是了得,就好比两个机关枪同时扫射,叭叭叭叭从头到尾都停不下。   周宏远喜静,上课听他俩在旁边叽叽喳喳也就罢了,下了课也不得闲,他一边无奈,一边又隐隐感动。   慢慢的,时日长了,也就没多讨厌了,甚至偶尔有一次两次自己吃饭的经历,还觉得了无生趣,分外不适应。   周宏远家跟郑明坤一个方向,是以出了校门也会一起走,而吴思源家则在反方向,每每分别,胖瘦两个戏精总能演出一场大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生离死别。   刚开始,周宏远对于他俩浮夸的作风很是不解,每每扶额扼腕,分外丢人,渐渐地,也就不觉得难堪了,反正主角都演的轻松自在,他也就乐得看戏了。   周宏远虽缺了近三个月的课,却因为有程毓一直教他,所以并没有落下课来,不仅没有跟不上课的情况,而且还表现颇好。对此,崔老师很是吃惊,问过才知道,原来周宏远竟有个S大数学系的学霸叔叔。   成绩上来了,又有了小伙伴,周宏远的心情明显比以往好了不少,偶然碰见以前一班的同学,都没有那么愤恨难平了。   周宏远的病假让他错过了期中考试,因此,小伙子正卯足了劲儿准备期末考试,打准了要在新班级一鸣惊人的主意,不仅是在新班级一鸣惊人,他还要让以前瞧不起他的人全都看清他的名字。   周宏远当初在乡镇小学里,本就是名列前茅的学生,乍一来省城,自有诸多不习惯,所以才会在刚开学时跟不上课。现在,他有了程毓的辅导以及胖瘦二人的帮助,已是如鱼得水,再没什么学习上的障碍。   程毓对周宏远的改变很是惊喜,孩子的日益开朗他都看在眼里。之前在一班的时候,周宏远从来不会主动提起课堂上、课下里跟老师同学们发生了什么,而现在,他会主动提起老师同学来了,有时心情好了,还会跟程毓讲一些发生在课堂上的趣闻,惹得程毓忍俊不禁。   每每这时,程毓心中总是一片柔软,他知道,一切都在朝好的那个方向发展着。   2004的冬天,对省城J市来说是个暖冬。一直到十二月末,空气里依然是潮湿黏腻。衣服像是永远晒不干,被子里也是湿漉漉的触感,更何况家里又没有暖气,就更是潮湿难耐。这令周宏远格外厌烦,却也别无办法。   进了一月,冷空气才由北向南席卷而来,气温骤降的同时,是接连几日的雷阵雨。   周五的晚上,雷电断断续续的打了一整晚,周宏远则断断续续地一整晚没睡着。程毓起先是睡着了,然而没过多久便惊醒了,他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周宏远,才发现这孩子四肢僵硬,蜷在被窝里,竟出了一头的汗。   程毓心疼他,靠他更近了几分,将自己的小侄子往怀里揽了揽,轻轻拍着周宏远的身子,一会儿小声说,“宏远,宏远别怕,叔叔在呢,叔叔在”,一会儿又讲,“没事儿,叔叔会保护你的,叔叔一直守着你”。   周宏远听了他的声音,才稍微舒展开来,渐渐睡了过去,只是程毓一将他放下,他便又变成一副筛糠的模样,蜷缩在被子里战栗。   程毓没辙,只得揽了他一整夜,等到天色渐明,雷声渐歇,才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叔侄俩的生物钟彻底失效,都没能起来,索性是个周六,便双双赖在床上补觉,直到日上三竿,才先后从被窝里爬出来。   家里没有暖气,饶是今年冬天冷得晚,却到底是北方城市,不可小觑。所以,程毓总会先下床,把衣服一件件的递给周宏远,看周宏远在床上把衣服穿好了再下来。   往常这个时候,叔侄俩总会说说笑笑,抱怨被子潮,嫌弃家里冷,不过,周宏远今天却没有往常的好精神,耷拉着脑袋,一副做错事的模样。   程毓知道他在想什么,觉得有些好笑,揉了揉他的头发,故意问,“怎么啦?宏远不开心啊?”   周宏远垂着头,衣服穿到一半也不穿了,一门心思的把脸藏起来。   程毓坐回床上,揽了揽他的肩头,又问了一边,“怎么不开心啦,跟叔叔讲讲呗。”   周宏远是从小苦惯了的孩子,饶是被程毓贴心照顾了半年,却仍是不习惯示弱,不习惯别人捧出来的真心和怜爱。   连父母都不曾知道的秘密,一次次暴露在这个小叔叔的面前,连父母都不在意的情绪,被小叔叔时时放在心里。   他的小叔叔不是不知道他的反常,更不是不关心不在乎他,只是因为太了解他的骄傲与内敛,所以一次次将话咽进肚里,只等着他自己主动开口。   这世上再没有比程毓更疼他的人了,也找不到比程毓更温柔体贴的家长。   这幸福是他偷来的。他再一次的在心头对自己说。   周宏远不经意地咬紧自己的嘴唇,在几乎咬出血的刹那松开,正如同他紧缩的心一次次为程毓的温柔而打开,正如同他满是伤痕的身体被程毓看遍,那些尘封的羞耻的话,同样在程毓面前无处遁形。   只是,这次他是自愿的。   “爷爷是七月走的。”周宏远缓缓地说着,第一句话就是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死别,好在无论是周宏远本人,还是程毓,对死去的周军都没什么深刻的眷恋。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还一直打雷……地上很滑,他年纪又大了,身体一直不好,我劝他不要出去喝酒,他不听,还说要打我,总之我拦不住,他一定要去……”   程毓打了个寒颤。如今的他,已经不太想得起来周军的模样了,那些或好或坏的印象,都在岁月中蒸发,最后变作一团抓不着、看不见的迷雾。可听周宏远讲起这些,那些封闭的记忆,瞬间开闸。他太清楚周军的为人了,懒、刁、滑、凶,这些人间的恶,他占了个遍,准确的说,不只是周军,连同周云伟在内,都是一脉相承的货色。周宏远若能劝得住周军,那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点,程毓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周宏远显然也想起了许多不好的事情,顿了一下,才接着说,“他走后,雨越下越大,雷鸣阵阵……他一夜没回来。”   “第二天,我去上学,沿着河沟走,刚走出几米远,就看到他漂在……漂在河沟中央。”   程毓活得坦荡,记好不记坏,大多时候,那些遭遇过得伤害,委屈,都被他刻意的忘了去,而唯有人生最开始的那些苦难与挣扎,扎根于心底,只是一个不留神,就被重新勾起。   程毓皱紧了眉头,他不知自己该以怎样的心情去面对这件事,惋惜么?难过么?还是幸灾乐祸的大仇已报。无论何种情绪,无论哪种语言,都不足以描绘他此时的情绪。   他早就猜到了周军的不得善终,他早已接受了周军的死亡,可当这一切被自己的小侄子用最为直白的言语砸向自己的时候,他却仍是懵的。   程毓无措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小侄子,虚虚地抱了他一下,说,“人各有命,这不是你的错。”   周宏远当然知道这不是自己的错,事实上,周军的死亡他甚至谈不上难过,只不过是一个以打骂逗弄自己为乐的糟老头而已,死了就死了,他不在乎的。   只是,这是周宏远第一次直面死亡,也是他第一次遭逢巨大的冲击与变故,那些内心最深处的恐惧,比所谓的难过,要来的深刻得多。   他怕的从来都不是周军的死亡,而是死亡本身。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点,周宏远很早就明白。 第19章   之后的一整天里,程毓都神色恍惚,下午喝水时,还不注意烫到了手。周宏远看到后无意识地皱了皱眉,心里却觉得自己的这个小叔叔有时挺好笑的,明明说遍了宽慰别人的话,自己却总是介怀着、在意着。想到这里,周宏远暗自摇了摇头,甚至有些懊恼为什么要将实情告诉程毓了。   不过,到底是已去之人,感情又早随时光烟消云散,程毓低沉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晚上就恢复如常了。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唯恐程毓再想起周军的死一般,缠着程毓说了好多的话。   程毓知道周宏远是个喜静之人,平时算得上是个闷葫芦了,此时分外的聒噪,无非是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心中柔软异常,不愿自己的小侄子挂心,便更做出一副开心而轻松的样子。   周末里,程毓总会帮周宏远温习功课,而此时期末将至,两个人更是加紧时间,万不敢掉以轻心。   起初,周宏远总怕程毓陪着自己学习太过辛苦,而程毓却笑笑,说,“你这点儿东西我看看也就当放松了,没什么累的。”这样一来,周宏远也就安心了。这次考试对他有多重要,不言而喻,他巴不得自己的学霸叔叔能多教自己一些。   一月中旬,期末考试如约而至。别看这中学教学质量在全市垫底儿,对待期末考试却是一顶一的重视,考场是按照期中考试的成绩划分的,由初一一班一直到初一十班,分别是第一考场到第十考场。   周宏远因为之前一直请病假,错过了期中考试,自然而然排在了第十场。十班位于教学楼三楼的一角,也是三楼唯一的初一考场,在周宏远心中,是个扎眼异常的位置。   第一门考的是语文,周宏远随着人流从一楼走到二楼,最后只剩下零星几个人,与他一同上了三楼。他的脸红极了,窘迫而尴尬让他直欲找个地缝钻进去。好不容易进了教室,坐的却是最后一个位次。   一坐下,他就深深地垂下头去,谁都不想看,更不想被谁看见。最后一个教室的最后一个座,他就是他此刻在这间学校的位置。他用力握着手中的中性笔,默默地想着。   监考老师是个精瘦的男人,拉着脸,一进来就把一沓密封的卷子摔在讲台上,“我知道,坐在这个考场的,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你们小心了,被我抓住,就不用考试了,直接给我滚出去。”   在座的诸位的确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监考老师此言一毕,下面一片哗然。周宏远却没加入这场躁动,他安安静静的坐着,只想将自己藏起来,却无半分话语。   精瘦男人冷冷地扫视全场,紧接着,抄起黑板擦来,“咣唧”、“咣唧”地在黑板上用力砸了几下,巨大的声响下,在座的学生皆是一惊,彼此打了个眼神,选择夹起尾巴做人,再不敢言语。   周宏远的语文一向不差,无论是字音、字形、成语、病句、还是古诗鉴赏和文言文背诵,皆是周宏远准备过的。阅读材料虽没见过,考得内容却万变不离其宗,周宏远答得得心应手。作文题目也出得中规中矩,随手写了写提纲后,周宏远一路顺畅的写到了结尾。   收卷后,周宏远长舒一口气。   第一场语文考试与第二场政治考试之间,隔了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别的学生都急匆匆地出去透口气,唯有周宏远,连厕所都不想去。他怏怏不乐的趴在桌子上,唯恐被谁看到。   初一的政治几乎是纯考背诵,每一题都是上课强调过的,周宏远毫无难度的做完卷子,结束后,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下午考得是数学和生物。俗话说,得数学者得天下,初一的七门课里,就数着数学最能拉开差距。周宏远如今早不是刚开学时的后进生,此时,数学已然成为他的优势学科,一个个难题在他眼中不再是障碍,他一路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砍佛,唯有最后一个大题的最后一小问,让他稍微有些犹豫。   结束了一天的考试,回家的路上,周宏远好巧不巧碰到了郑明坤。郑明坤见了他便戏瘾大发,口中振振有词,念叨着“大势已去,大势已去啊”。周宏远懒得搭理他,这家伙回回测验都这么说,可回回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吴思源见周宏远对他爱搭不理,倒也没什么情绪,反正他自己就是一出戏,根本用不着旁人配合。   一路上,周宏远想过程毓会问他考试的情况,他甚至还反复思量自己要如何回答。是干脆实话实说,说自己考得不错呢?还是欲扬先抑,先自己谦虚一番。   可他没想到的是,程毓回到家压根没提这一茬,只是如常的做菜,吃饭,帮他复习,然后催促他去洗漱、上床睡觉,就像是没考试这回事儿一样。   周宏远摸不着头脑,躺在黑暗中,忍不住暗戳戳地问一旁的程毓,“叔叔,你怎么不问我考得怎么样?”   程毓一听他这话,乐了,说,“哦,那就是考得还不错?”   周宏远一时没反应过来,“啊?”了一声,听到程毓又笑了两声,说,“有什么可问的呀,叔叔相信你。”   周宏远心中一暖,半天没说出话来,过了许久,才小声地“嗯”了一声。   程毓靠他近了几分,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头发,说,“甭管考得好不好,都是我的好侄子,不用给自己太大压力。”   周宏远咬了咬嘴唇。   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他那一双父母,也曾在数人面前对自己极尽夸赞,而人前的称誉,却只是这一对失败者挽回面子的工具,回到家里,等待自己的,依然是日复一日的冷遇。没有一口热汤水,没有一次辅导功课,没有谈过心,更没有一句贴己话。   如今,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有了愿意照顾他、辅导他、安慰他、体谅他的小叔叔,如今的生活,是他曾经想都想象不到的幸福圆满。而这个为他付出了无限心血的小叔叔,却只是温柔地说,考得好不好都无所谓,考得好不好,你都是我的侄子。   这一刻,周宏远鼻子突然有些酸了,他很想扑进程毓的怀里蹭蹭他,撒撒娇,却最终只是淡淡地说了句,“我知道了”。   周宏远知道,自己就算有一百次在程毓身边撒娇,一千次赖在程毓身上,却都不会有一次是出自这个原因。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超虚荣,有收藏评论和海星就多更!眨眼睛,你们看懂我的暗示了吗! 第20章   两天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周宏远迎来了他的寒假生活。   与周宏远截然相反,程毓迎来了自己入职以来的第一个忙季。没日没夜的加班,日复一日的例会,冗杂多余的层层汇报,让所有的职员都心力交瘁。更何况,还有数不尽的裙带关系,政治斗争,更是让程毓这种向来不善逢源之人无力招架。在这一年以前,程毓从未想过自己今后的工作不是科研与数据,而是无休无止的勾心斗角与明争暗斗。他既是茫然无措,又是无可奈何。   程毓是个唯物主义者,他向来不信虚无缥缈的天命,悲愤与怒火更找不到依托。他更不是随意迁怒他人的无耻之徒,选择都是自己做的,他谁都怨不得。他知道,这些苦,他只得往肚子里咽。   程毓整日披星戴月,幸而周宏远懂事,晚上回到家,就能吃到口热汤饭。好不好吃是另一回事儿,总之,心意是到了。   返校领成绩的前一天晚上,周宏远一直到夜里一两点都没睡着,百爪挠心,又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他唯恐扰了程毓的清梦,连翻身都不敢,只得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等待着睡意的降临。   第二天天不亮,周宏远就跟赶早班车上班的程毓一同醒来了,叔侄俩一个困倦,一个激动,匆匆吃了几口面包,一同出门去了。   激动地不止周宏远一个,到了教室才发现,尚有十几个人在他前面,刚一坐到位置上,郑明坤手中拿着个纸条,贼兮兮地靠过来,问,“猜猜你考了咱们班第几。”周宏远正是焦急之际,没工夫与郑明坤玩这些你猜我猜你猜不猜的游戏,伸手去够那张纸条,郑明坤笑了笑,把纸条塞到他手里,一长条的成绩,倒数第二格写了个3,而最后一个格子,写了个10。   他这是考了全班第三,全校第十。   周宏远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长舒了一口气。郑明坤也坐下,欠嗖嗖的问,“你怎么不问问我考得怎么样?”   周宏远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问,“哦,你是第一还是第二啊?”   郑明坤“切”了一声,说,“第二啊,这次第一被思源那小子抢了去。”   周宏远笑笑不出声,心想,你们俩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又哪里在乎谁第一谁第二?不就是变相秀给我看么?   崔老师对周宏远的表现很是满意,成绩一出来,就在办公室里当着一班班主任和金毛狮王的面儿对周宏远一通猛夸,回到教室里更是不吝褒奖,到最后,周宏远听得浑身发热,低下头去,已经到了有几分尴尬的境地,而事后,又觉得浑身充满了斗志。   崔老师简单的讲了讲这次的考试情况,随后,各科老师相继布置作业,结束后,大家一哄而散,寒假算是正式开始了。   郑明坤和吴思源是班里的孩子王,一结束就吆喝着有没有一起去聚餐的。兄弟俩对周宏远盛情邀请,小宏远不禁动了心,可一想到身无分文,便再没办法,只低着头,闷声说“不想去吧”。郑明坤和吴思源颇有些遗憾,却也没强求。   看着郑明坤与吴思源他俩吆五喝六,在众人簇拥中离开,周宏远的心情,一下子落入谷底。   周宏远一向是在家吃早饭的,午饭又是刷学校里的饭卡,没什么用得到钱的地方,是以程毓也从没想起过给他零用钱。这点怪不得程毓,他每日上班、照顾自己,已经够累的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周宏远如是想着,可道理虽懂,心中却仍是止不住的苦闷。他知道,自己原不该有那么多的要求,是程毓对他的爱与纵容,让他得寸进尺起来。这样很不好。   周宏远回到家中,炒了个最简单不过的西红柿炒鸡蛋。下午,在餐桌上写了会儿作业,心中的烦躁持续上涌,最后干脆合了课本,看起电视来。   程毓这些天,每晚都拖到**点才回家,所以周宏远要自己做晚饭。他如今正是长个子的年纪,炒了盘儿蒜苗鸡蛋,不经意间,自己吃去了三分之二。看着满盘狼藉,他有些难为情,正想再做点儿留给他的小叔叔,程毓就回家了。   程毓累地连话都说不出来,坐在椅子上喘了会儿气,然后他看了眼餐桌上的菜,如常的表扬了自己的小侄子,就着半个馒头将菜从盘子里擦干净。周宏远见他吃完了,沉默着起身去刷锅洗碗,折回来的时候,看到程毓已经栽倒在床上了。   周宏远蹑手蹑脚地往屋里走了两步,程毓没睡着,睁开了眼睛,说,“抱歉,我太累了。”   周宏远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点了点头,过了许久,才小声说,“叔叔,我考了班里第三名。”   程毓笑了一下,他伸手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发,说,“叔叔知道,你一直都很棒。”   周宏远脸上的笑容牵强而难看,到最后,是两个人的沉默不语。   日子一天天过着,转眼到了腊月二十九,程毓终于放了假。   程曼红虽叛逃了家庭,骨子里却是个陈旧古板的人,每逢年关,就算是再累,都会将家里里外外打扫一番,然后贴上吉祥的对联和福字,当时虽只是两个人过年,却一副红火热闹的模样。以前,程毓不懂程曼红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行径,可当他迎着万家灯火,迈进冷冰冰的家时,刹那间,明白了程曼红的心思。   日子已经够苦了,总要找点寄托,总要给自己点盼头。以往,程毓不仅是自己的盼头,更是母亲的盼头,如今程毓的人生碎了半边儿,最大的希冀,便只剩下周宏远能长大成人了。   除夕,程毓带着周宏远去超市采购年货,回到家,学着母亲曾经的样子,拖地、擦桌子,拭去博古架上的灰尘,擦去窗户上的污垢,贴上了春联,粘上了福字,一切,都是生机而红火的样子。   周宏远自然不会看他一个人劳作,赶着上前帮忙,叔侄俩一边说着没什么用的闲话,一边大扫除,倒也不觉得有多辛苦。   下午三四点钟,程毓在李锐的远程指导下,费了半天劲儿,和面,剁饺子馅儿,待面发酵好,两个人一个擀皮儿一个包,配合得当,不过一会儿,便包出一案板的饺子。   紧接着,将饺子下锅,迎着无数鞭炮的声响,迎着电视上喜庆的播报,他们的年夜饭开始了。   周宏远平日的话很少,大多时候都是沉默不言,程毓话虽多,这些日子却委实苦闷,憋在心里,说不出,放不下,愁至浓时,只得一根根的抽烟。   周宏远不喜欢烟味儿,可他的小叔叔,却抽烟抽得越来越凶。好在,他的叔叔从不会在家里抽,只是那一身的烟味儿,也委实让他心烦。   程毓买了酒。李锐算是大学城里的玩咖,而这四年,程毓与李锐厮混的多了,也曾在饭桌上大醉过几场,以往,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醉酒后的轻飘飘与难以控制,而现下他才明白,在成年人的世界里,酒是怎样一种不可缺少的存在。   程毓拿出杯子,倒了半杯白酒给自己,辛辣的触感、苦涩的口感,直冲大脑的刺激,调动着他浑身的感官。周宏远默默地看着自己的叔叔,说不出话来。   程毓自顾自地喝了好些,到最后,白皙的脸颊晕了一圈儿又一圈儿的红,层层叠叠,好似深秋的枫叶。   周宏远盯着眼前的男人。此时的他,是这样的脆弱而无措,全身的柔软与痛苦,都在自己面前暴露。程毓表现出的脆弱让周宏远烦躁,又让他心酸。面前这个人,是他的叔叔,是让他衣食无忧、有学上有书念的衣食父母,是为他搭建了一个温暖的家的亲人,是将他从水深火热中彻底拯救的神。   而他的神,并非无坚不摧,他有着无数的烦忧,有着数不尽的痛苦,而那些烦恼与苦难,终是一个不能说,一个不敢问。   这个念头让周宏远几近幻灭,又让他茫然无措。他曾以为程毓能为他遮挡一切伤害,到此时才意识到,他的小叔叔,其实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也不过是个会买醉,会示弱的普通人。   对面的程毓彻底醉了,趴在桌子上说些胡话,有些周宏远听得懂,有些却无论如何都分辨不出。他听到程毓对自己说,要开心,要快乐,叔叔会保护你,叔叔会照顾你。   周宏远很想对他说,你都不开心、不快乐,又如何让我开心快乐呢?你自己都保护不了自己,又如何为我遮风挡雨呢?这话他永远问不出,他知道,程毓的痛苦,多半是源于自己,而程毓的软弱,不过是世人常态。   电视机中,是华丽的乐章与精美的舞蹈,是一片片的祝福与欢乐,窗外,是噼里啪啦的鞭炮与炫目的礼花,是一个不属于他们的世界。   时间太晚了,耳边响起主持人的新年倒计时,周宏远蹲在程毓身前,低声叫了他两下,“叔叔,叔叔,去睡觉吧。”   程毓似睡非睡,眯着眼睛打量了他许久,才笑了两下,恍然大悟般在自己的小侄子耳边吐着酒气,“是,是小宏远啊。我还有亲人啊,我还有家。”   周宏远心里一热,紧接着是绵长的痛楚,他几乎要对这个男人坦白一切,可懦弱却让他再次缄口不言。他定了定心神,将程毓架了起来,将人放在床上的时候,俯**子,在程毓耳边说,“是啊叔叔,我们是一家人。”   程毓不知听没听懂周宏远的话,他朝自己的小侄子眨了眨眼睛,一副狡黠而单纯的模样,说,“我们是一家人,也不枉我……也不枉我……”   后面几个字,程毓说得轻极了,周宏远往下探了探身子,却仍是听不真切,他出声去问,程毓却只温柔的抚摸着他的头发,摇晃着脑袋不说话。   周宏远没辙,叹了口气,起身去拿毛巾为程毓擦脸,在他走出卧室的瞬间,程毓的眼睛亮了一瞬,口中喃喃道,“这样,也算是圆满了。”   他过着厌恶而疲惫人生,但他却有了一个亲人,一得一失,也不失为一种圆满。 第21章   整个春天,周宏远像是抽芽的小苗,个子长得飞快,不过是几个月的工夫,就窜到了程毓耳朵的位置。对于侄子的改变,程毓很是欣喜,还特地买了把卷尺,没事儿就给周宏远量上一量。   对此,周宏远有些无语,却耐不住程毓喜欢,也只得由着他。   新的学期里,周宏远在郑明坤、吴思源兄弟俩的带动下,还爱上了打篮球,每天放了学,总要在篮球场上打一会儿,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流着,衣服更是湿了一片,每每回家,都要先冲个凉水澡才能学习。周宏远虽是个初学者,但好在体力强,人又勤奋好学,不过一学期,就成了班里的佼佼者,哪怕放眼全校篮球界,都少有敌手。   周宏远个子长开之后,女同学才纷纷开始注意起他的样貌。两道剑眉下,眼睛虽不算大,却格外的有神,鼻子挺拔,年纪虽不大,整张脸却是棱角分明,不同于其他男孩子的清秀水嫩,周宏远浑身散发着一种刚强而凌冽的气质。乍一看虽不觉惊艳,可只是几眼投过去,便渐渐被其吸引,再也挪不开眼睛。慢慢地,开始有女生私下里讨论起他的长相来,一封一封包裹在粉红色桃果味儿信笺里的情书被塞进他的抽屉洞,操场上,总不乏女生趴在栏杆上,偷偷看他打球……   周宏远对男女之事算不上迟钝,毕竟有那样一双父母,这种事想不知道都难。他的心却是硬的,那些或是直白或是含蓄的表白,在他眼中正如陈旧老套的话本,激不起他丝毫的波澜。   吴思源几次啧叹他不解风情,他却只是笑笑作罢。恋爱这东西,他是真的提不起兴趣。   五月份的时候,学校组织了篮球比赛,郑明坤和吴思源自然不肯放过这个在全校师生面前出风头的机会,带领着班里会打篮球的这些人,每天课间都卯足了劲儿的练习,晚上放了学更是加班加点的训练。   周宏远所在的中学,生源和师资力量都是J市倒数,但抓学习抓纪律却是一顶一的严,各个班的班主任都唯恐学生分心,对篮球赛这种活动,向来是口头上“不支持、不反对”,背地里挖苦讥讽不断,特别是一班的班主任孙老师,本就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班里的成绩跟班主任绩效挂钩,自是对篮球队的几个人冷嘲热讽,逮住机会就讥讽一番。二班的崔老师则与他相反,在崔老师眼里,各式各样的比赛是提升班级凝聚力最好的方法,初中就这三年,学习可以再学,同学情谊却无处弥补,他最在意的,是班里的氛围与同学之间的情谊,一次两次考试上的得失,对他来说,反而没那么重要。   郑明坤是班长,平日跟崔老师接触颇多,自然探清了口风,得了首肯后,玩了命的要在年级里打出点儿名堂。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还真让二班打了个第一,决赛当晚,崔老师大手一挥,亲自请篮球队的几个孩子吃饭。   几个孩子的家都在附近,崔老师便找了家紧靠着学校的餐厅,进了包厢,拿出手机来,挨个给学生家长打电话。   程毓上了班以后,银行里发了部手机,周宏远牢牢地记着号码,跟自个儿叔叔说明情况后,得到了首肯。   席间坐的都是十三四的大小伙子,最是能吃的年纪,崔老师为人大方地很,点了一桌子的菜来,郑明坤本就能吃,瞧见肉就流口水,还没等崔老师发表完自己的长篇大论、所思所想,就迫不及待的偷偷夹了块儿牛肉塞进嘴里。剩下的几个猴精儿看见班长大人偷吃,一个个也不甘落后,到最后,崔老师的话讲完了,一盘儿牛肉也见了底儿。   崔老师自是不会与这帮孩子一般见识,轻咳了几下,说,“你们吃,你们吃。”   篮球队的孩子们都是活泼好动主,崔老师又开得起玩笑,席间一片欢声笑语,好不热闹,吵吵嚷嚷着,一顿饭吃到九点多才结束。   走出饭店,几个担心孩子的家长都在门口候着了,程毓自然也不例外。周宏远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却没感到意外,冲自己的叔叔说,“这么晚了,你忙了一天,还出来折腾什么啊?”   程毓讪讪地笑了一下,说,“这不是担心你么。”   周宏远无奈,“我又不是小孩子,也不是女生,有什么可担心的。”他还想说,这世上明明只有你一个人想要我,哪里会有什么危险呢?只不过这句话,他是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的。   程毓就着昏暗的灯光看着这个已经快跟自己一样高的大男孩儿,缓缓地说,“你呀,多大在叔叔心中都是孩子呀。” 第22章   2005年的七月,拖沓了一年的官司终于判了下来,此次纠纷,孔德诤一家共赔偿周宏远治疗费两万元,学校赔偿一万元。   学校的赔偿款很快打进了程毓的账户,而孔父孔母则拖拖踏踏,一直到临近开学,才勉强凑齐了两万块钱。   程毓再无力与谁撕扯这事情。他已经付出了足够多的后果,又岂是这薄薄三沓人民币可以偿还。不过,不论怎么说,这三万块钱都极大的缓解了程毓的经济压力,将仅剩的房贷还清后,还剩下了一万多块的结余。   周末,程毓如常出门采购食物,刚一走出楼道,发现楼道口站了个矮胖黝黑的男人,男人穿着灰色的老旧工装,裤腿上尽是白色的泥点子,瞧自己过来了,还往里走了两步,像是专诚在等自己。   程毓是个近视眼,又碰巧没带眼镜出来,只得眯了眯眼睛,就着楼道里晦暗的光线细细打量过去,熟悉的感觉这才从脑海中迸发,他不确定地说,“是,是魏哥吧。”   魏申听到程毓叫自己,又朝里走了几步,一把抓住程毓的手腕,神情里写满了急切,急切之余,还带着几丝尴尬。魏申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说,“小毓,可算等到你出来了,能不能,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程毓心中生出些许的迷惑,他寻思着,难道魏申已经在这里等自己多时了么?可他明明已经找到了地方,为什么不上楼敲门去?不过,他此时的疑惑又何止这些,整个是二张和尚摸不到头脑,问题太多,竟不知从何说起,所以他只是点点头,然后将魏申带去小区旁边的茶馆儿。   程毓生活的简谱,平日不去茶馆,只有偶尔李锐来找他说话的时候,两个人才会在茶馆里包个房间,再要壶铁观音,一坐一个下午。   程毓去前台包了个最小的厢房。走在路上,才恍恍惚惚地记起来,当初魏大娘也是这样一幅急切至极而又尴尬之至的表情,让自己留了联系方式。   魏申没进过茶馆,更没拿这么小的茶盅喝过茶,他一口将茶喝尽了,连口都没润湿,又反复咂摸了一下,才尝出些许滋味来,冲程毓“嘿嘿”干笑了两下。   程毓没说话。他知道,魏申不会没有缘由的出现在J城,而魏大娘也不该对自己欲言又止。电光石火间,他突然想到,当初魏大娘拉着自己的手,犹豫不决时,周宏远也是在的。而这次,魏申更是特意要求借一步说话……   答案昭然若揭,让魏家母子俩纠结不已的,必然是自己的小侄子,周宏远。   魏申知道程毓此时必然是一肚子的疑惑,他本没想卖关子,却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这个众人皆知的秘密,程毓身为当事人,不能不知,更不能平白搭进去自己的一辈子,可家门不幸,他一个外人,又该从何说起呢?   他思量了许久,放下连热气都散尽的茶盅,斟酌着开口,“小毓,你常年不跟家里联系,有些事可能不清楚。你哥当时跟李艳华是奉子成婚,办酒席的时候,李艳华都已经显怀了。我妈说,至少四个月的身孕是有了的。”   程毓眨了两下眼,一时没反应过来魏申话中的意味,他看向魏申的眼睛,得到的是一个暧昧而尴尬的神情,程毓心里一颤,紧接着,一种奇异的惶恐从上到下将程毓笼罩,最后,是入赘冰窖般的寒冷。程毓忍不住端起茶盅,小口抿了一下,盯着魏申,示意他继续说。   魏申垂了垂眼睛,纠结万分得揉着自己本就稀疏而油腻的头发,“李艳华在十里八村的名声很差,那时我们都在传……传她肚子里怀的,未必是你们老周家的种。”   程毓想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曾经也是老周家的一份子。他的嘴唇猛地哆嗦了一下,稳了稳心神,才反问道,“若宏远不是我哥的骨肉,我哥又怎么可能忍下这口恶气?”   魏申生怕程毓不把这当回事儿,急忙解释,“李艳华生得是个男孩儿,你家里都高兴坏了,又怎么会想到这个层面?再说了,都是些传闻,摸不着证据的事儿,他那样一个混球,真真假假的,又哪里分得清。再说了,你哥那副样子,也委实找不到别人了。”   程毓的心寒了半截。他与魏申虽多年不见,但直觉告诉他,这个老实巴交一辈子的男人和那个慈祥温和的大娘,绝非无中生有之人。   送走魏申后,程毓耷拉着脑袋回到家,瘫在椅子上,连挺拔的后背,都显得有些佝偻。   周宏远只肖得看他一眼,便是一个寒颤。与程毓相处这一年多,彼此的性格和习惯都心知肚明。周宏远知道,若非有什么严重的事情发生,程毓绝不会是这副样子。   周宏远佯装镇定,迎上来问,“叔叔,你买的菜呢?”   程毓这才从魏申的话中抽离出来,他抬起头,细细地看着眼前这个孩子,心中不住地发问,怎么可能呢?宏远怎么可能不是他的侄子呢。   可就算程毓在心中问再多遍,这个问题都仍是无解。程毓只得虚虚地朝自己的侄子笑了一下,说,“瞧我这记性,在外面跟楼下的婶子说了会儿话,就把买菜的事儿给忘了。”   程毓不善说谎,周宏远一听便知,他不仅没拆穿,还故意调侃,“叔叔,你才多大啊,就得老年痴呆啦。”   程毓此时心中乱糟糟的,没心思与周宏远说笑,只是淡淡笑了一下,权作回应。周宏远心里“咯噔”一下,靠着程毓更近了几分,做出一副真诚至极的样子,说,“叔叔,等你老了,我照顾你,我给你养老。”   程毓猛地抬起脸来,两个人视线相对,进而,吊诡的暖与涩在彼此体内游走,久久不得消散。   自从与魏申相见后,程毓的心再难平静。他整个人都乱极了,犹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切的安宁与圆满,从此荡然无存。   未知与怀疑,挣扎与纠结,无数的声音将程毓撕裂,他已经几天未曾睡过好觉,哪怕是白天坐在办公室里,脑海中却仍是无限的回放着魏申的话语。   一个周的自我折磨后,程毓忍无可忍,暗自在梳子上取了周宏远的头发,拿去做亲缘鉴定。   等待的过程同样令人心焦,他不停地质问着自己,若是周宏远当真与他没有血缘关系,自己又该如何。   一年多了,李艳华至今没有联系过自己,大概率是彻底将孩子丢弃不管了,若是自己也将周宏远抛下,这孩子日后又该何去何从?   难道将他赶回老家,祈求他姥姥姥爷的照拂么?还是干脆送进孤儿院?任其受尽欺凌与白眼?无论哪种选择,对周宏远和程毓来说,都是同样的残忍。   对周宏远而言,是天堂堕入地狱,而对程毓来讲,是不忍舍弃的心软与懦弱。   程毓每天带着一身疲惫回家,不言不语地吃饭、洗漱、上床,一夜辗转,第二天,带着沉重的黑眼圈上班。   周宏远最是敏感不过。他清楚地知道,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在程毓身上发生,可却寻不到缘由。他只能反复的推敲着程毓每一个动作,思量着程毓的每一个表情,猜测着所有的可能,计算着一切的后果。   他们谁都没提起心中的阴翳,只等待着黎明冲破黑暗,或是光明永坠。   亲缘报告邮寄到银行的那天,程毓正坐在办公室里核对数据,正是头晕眼花之际,“无亲缘关系”五个大字,让他彻底清醒过来。   他将文件放进碎纸机里,而后,一副淡定而如常的样子坐回自己的位置。   程毓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终于失去了所有的血亲。   不过,残忍的真相,总好过提心吊胆。这一刻,他终于拥有了久违的安宁。 第23章   十月中旬,收到亲缘鉴定后的第二周,程毓寻了个不算忙碌的日子,跟行里请了一天假,一个人回了周镇。   如今,省城回县城通了高级大巴,车上虽没有空调,速度却比以前快了许多,更何况还修了新的公路,以前要走上一上午的路程,如今三个小时,就到了地方。   程毓来不及等公交,在车站外招手打了辆出租,跟司机报了地名后就开始闭目养神。   十一点多,程毓回到了周镇。   当初,叔侄俩离开老房子时,周宏远特地将钥匙收好了,程毓此番为了回来,暗自将钥匙找了出来,带在身上。   大门上拴着的链条锁此时已经锈顿了,程毓使了好大劲才将门打开,穿过破败的院子,打开里屋的门,瞬间飞尘迎面。   程毓有些过敏性鼻炎,不受控制地打了几个喷嚏,随后迅速吸了吸鼻子,走到桌前,却看到当初留下的字条,连位置都不曾变过。   他叹了口气,转身将门带上。   离开前,他特地拜访了魏大娘,两个人心照不宣的没提起周宏远,只当是寻常的走亲访友。临走前,魏大娘还特地送了好些自己做的煎饼给他,程毓拒绝不掉,收下了。   魏大娘年轻时,生孩子落下了病根儿,眼睛见不得风,程毓让她待在屋里不必相送,待程毓走到院子里,转身就要离开时,魏大娘却突然迈着小步出来,风一吹,流下行浊泪来,程毓回过身,皱了皱眉头,朝魏大娘走了几步,一手拿着包煎饼,一手扶住她,说,“大娘,您不用送了,快回去吧。”   魏大娘点了点头,却没动弹,说,“申子的媳妇儿在县城打工的时候,见过宏远妈妈一次,说她旁边儿跟了个男人,瞧着面善,像是王庄那边儿的。”   程毓滞了一下,沉重而压抑的情绪在心中翻腾着,他郑重的点了一下头,说,“大娘,您回去吧,我会去找她。”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李艳华本也没走远,用心打听她的下落,其实不难。程毓听了魏大娘的指引,先去县城寻了魏申的媳妇,魏申的媳妇对李艳华本就没什么好印象,更乐得看周家笑话,说李艳华那新男人是王庄有名的泼皮户,以前在夜总会做打手的,后来国家严打,又改跟了放高利贷的老板,总之是个无恶不作的主儿,李艳华跟了他,也算是匹配。   程毓不置可否。他道了谢,打车折去了王庄。   王强在王庄十分有名,找他不难。程毓迎着一路的狗叫,走到了李艳华与王强的住所。   王强白日大多是不在家的,不是忙于吃喝嫖赌,就是替自己的老板到处收款。也正是因为这个,程毓才敢一个人去找李艳华。   王强的家是栋两层的楼房,程毓在大门口踌躇了一阵儿,不知家里是什么情形,也不知该如何称呼那个女人,最后心一横,索性自己推门进去了。   院子不甚整洁,有条大黑狗趴在地上晒太阳,见有人来,没精打采的“呜咽”了几下,倒是菜圃里养的只鸡,见了人过去就“咯咯咯”叫个不停。   透过纱窗门,程毓隐隐约约看到个人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程毓走过去,站在门前,冲里喊了声,“宏远妈妈,宏远妈妈。”   那女人听到这个称呼浑身颤了一下,眯着眼朝外看,半天才反应过来是程毓来了。   程毓打开门,却看到李艳华臃肿了不少,浑身散发着汗臭与尿骚交杂的味道,让程毓又打了几个喷嚏。李艳华穿着见黑色长袖,怀里还抱了个莫约半岁的小孩儿,小孩儿穿的是身粉色秋衣,还不会说话,嘴里“咿咿呀呀”,含混不清的叫着,口水流了一肚兜。   李艳华的脸唰一下白了,“你来干什么?”说着,将女儿放在沙发上,掐着腰站了起来。程毓本欲开口,却看到李艳华的手往后扶了把腰,程毓这才发现,李艳华竟又有了身孕。   无意识间,程毓朝后退了一步,他舔了舔嘴唇,思忖着要如何开口。   李艳华虽刁钻刻薄,对程毓却到底是没有底气的,只不过是虚张声势的强撑罢了,见程毓不说话,心里更是犯怵。   程毓眉头深深皱着,过了许久才说,“宏远不是我哥的孩子,这件事你知我知,事到如今……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了,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   李艳华嘴一撇,仍是强词夺理,声音又尖又细,“谁说他不是周云伟的种了?你说这种话是想你大哥绝户么?他姓周,在周家长大,就是你们周家的种,你还想赖了不成?”   沙发上的小女孩“哇”一声哭了起来,李艳华嫌恶的看了她一眼,没抱起来,坐下拍了两下,“哭什么哭,讨命鬼,再哭不给你奶喝。”   小女孩虽听不懂话,却读得懂大人恶劣的情绪,哭的更急,一时间哭声与骂声连作一篇,程毓只觉得脑子疼,却不知是被吵得还是被熏的。   程毓吞咽了一口唾沫,暗自叹了口气,对待这个女人,他是向来没什么办法的。   程毓摇了摇头,不想就这个问题再纠缠下去,“宏远这孩子,你确定不要了对吧。我会把他养大成人,让他有家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也会把他教育好,让他承担责任,懂得分寸,知法守理。你跟我签个协议吧,以后他是他,你是你,他念书、结婚,你不必出钱,你病了、死了,也与他无关。从此两不相欠。你看怎么样?”   李艳华的嘴张了张,随后又合上,过了许久,才微微舒了一口气,小声说,“这样也不是不行。”   程毓心中一片漠然,他从包里掏出纸笔,一式两份,迅速将刚刚说过的话写上,随后将纸笔递给李艳华,语气里净是不耐烦,“快签字。”这里,他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李艳华看都没看这张纸写了什么,反正她根本不在意程毓究竟会将周宏远怎样,她将笔握在手里,歪歪扭扭地签了自己的名字,递给程毓。   程毓冷笑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反正这趟过来,他原只想得个答案。李艳华不肯要、弃若敝屣的孩子,他要。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程毓豁出去半生 也只实现了诺言中的一半… 第24章   紧赶慢赶,从出租车转到大巴车,从大巴车又换了两路公交车,程毓回到家时已经是九点多了,远超了平日的时间,好在他一个月里总有几天加班,倒也不愁没理由解释。想到这里,程毓才舒了口气,打开门,在玄关处将鞋子换下。   周宏远给他留好了饭菜,如今,周宏远的厨艺越来越好,虽比不上自己的“授业恩师”,一汤一菜做得却也像模像样。   周宏正坐在餐桌的一边儿写作业,听到声响没转头,空气中扩散而来的熟悉气息却让他委实放松了不少。   程毓看着暖色灯光下熟悉的背影,心中涌动着一股股暖流。他将魏大娘给的那兜煎饼放在餐桌上,随后伸出胳膊,从后面揽了一下自己的小侄子,佯作漫不经心地说,“今天行里事情多,我留在办公室加了会儿班。”   周宏远的身体僵 了一下,眉心重重的绞在一起,听了程毓的话,缓缓转过身来,笑着说,“没事”。程毓虽有了手机,家里却没按固定电话,以往加班也是来不及通知周宏远的,是以叔侄俩约定好了,倘若七点钟程毓还没回家,周宏远就不必再等,自己做饭吃。因为这个约定,程毓也没太当回事儿,没发现周宏远的不对劲,端着剩饭走去厨房加热。   周宏远深深地望着程毓的背影,迅速地上下将程毓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落在了程毓西装裤脚的几个泥点子上。   他的胸腔剧烈的起伏着,眼前的英语阅读一时间变得恍若天书,再看不懂分毫。   他早探知到了程毓的变化,是从那个莫名其妙的周末早晨开始的,未知与彷徨,挣扎与无奈,就像白绫一样,将他紧紧缠绕,他呼吸不得,又无从挣扎。   他知道自己的秘密早晚有一天会曝光,这念头始于离开周镇时,魏大娘的欲语还休,始于李艳华人尽皆知的不检点,始于那天早晨,必然出现过的男人……可他却从未想过,这一天会来的这么早,让他全然无力招架。   周宏远早知道自己不是周云伟的儿子,这在周镇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刚开始只是个荒谬的念头,从邻里口中的戏谑与轻蔑中探知端倪,在顽皮孩童故作姿态的说漏嘴中拼凑真相,于看笑话之人的故意试探中加深猜测……   在无数个无法被人窥探的夜晚里,在无数个痛苦到无处躲藏的日子里,李艳华曾用尽最恶毒的话语将他咒骂,他也曾崩溃大哭,问自己到底是不是他们的孩子,得到的,却只是更为变本加厉的诅咒与诋毁,还有那一句阴狠而厌恶至极的“杂种”。   从那一刻,周宏远就知道真相,不必全然说开,他终于懂得了,从自己的存在到降生,从自己的呱呱坠地到如今,他从来都不是个值得祝福的存在。   只是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了,若不是有了自己,李艳华绝不会嫁给周云伟,他同样也知道了,自己与周家,其实没有半分的关联。   有时,在周云伟毫不留情的巴掌中,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便宜爹也对这秘密一清二楚,否则又怎么会将自己打到皮开肉绽还阴岑岑的奸笑?他曾想过,等自己有朝一日有能力彻底脱离这个家后,问上一问,却没想到,这成了永恒的秘密。   他早知道周云伟会不得好死,更是无数次的诅咒过,可却同样没想过,这一天来的这么突然。   周云伟死了,李艳华跑了,他失去了一切,朝不保夕,只是一夜之间,命运却让他有了程毓。   明知道自己与程毓没有半分关系,明知道他不该将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拉上贼船,明知道自己所有的安稳与幸福,都是偷来的、抢来的,早晚是要还的,可他又如何能开口,对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说,“你别管我了,我就是个杂种。”   做不到的,再来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他都依然贪恋着程毓身上的温暖,痴迷于程毓眼中的温情。   他能怎么办呢?他能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身体力行,告诉程毓,自己有多在意他,又有多离不开他。   以往,周宏远最不愿说出口的感谢和爱意,这段时间,不要命一样地倾泻着,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将程毓每天都哄得乐滋滋。   可每当夜深人静,每当他躺在程毓身边等待着周公,他又不禁反复问着自己,这样做真的够么?这个年轻的小叔叔,真的会舍不得自己、又真的肯留下自己么?   经过这一年多的相处,周宏远是了解程毓的,他善良,心软,甚至到了软弱的地步,大多时候,程毓宁肯将痛苦、委屈往自己肚里咽,也不愿让人难堪。可寻常的小事也就罢了,周宏远怎么都不能相信,在这样“大是大非”的事情面前,程毓仍会做出让步;他怎么都不相信,程毓在得知自己与他并无血缘关系后,还会一如既往的对自己好,还愿意把自己当做家人,留在这个家里。   周宏远垂着头,眼神紧紧地锁着一排排看不清的英文字符,等待着命运的宣判与,以及——神的斥责。   只是过了几分钟,对周宏远来说,却像是几个世纪一样的漫长,他煎熬着,挣扎着,一颗心不上不下的悬着,他甚至无数次在脑海中构想,程毓要以怎样的方式将这一切和盘托出,是轻松而自在、终于甩了个包袱么?还是干脆撕破脸来将自己臭骂一顿。   而程毓全然不知道周宏远此时的内心戏,他只是端着盘子走过来,坐在餐桌前,给自己拿了个煎饼,将菜卷在煎饼里,狼吞虎咽地,几口就全吃完了。这一天的折腾,他几乎没吃东西,实在是饿得够呛。   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程毓才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他哂笑了两下,颇有几分难为情地说,“今天实在太忙了,累得半死……”   程毓絮絮叨叨地,又说,“路上看到有卖煎饼的,还挺好吃。”   周宏远的心猛地跳了两下,如擂鼓一般,他不知道事到如今,程毓为何还要向自己解释、甚至向自己撒谎,这一切还有意义么?难道血缘二字外,他们还会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他突然觉得自己读不懂程毓了,紧接着,心中一片漠然,只是木木地点了两下头,没搭话。   程毓讪讪地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刷,怕扰了周宏远学习,还特地将门虚掩上。   周宏远再忍不住,起身走到玄关处,拎起程毓的皮鞋来,死死盯着他的鞋底。   须臾间,周宏远浑身颤了两下,双手都止不住地抖动,费力地将鞋子摆回原处。   他上了一天班的小叔叔,鞋底分明印了斑驳的鸡屎。   程毓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时,周宏远已经趴在桌子上写作业了,一副如常的模样,程毓用毛巾擦了把手,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说,“宏远真乖,有什么不会的题吗?”   周宏远如今已然成了大学霸,在学习愈来愈上道,不会的题本就是没几个,看了答案解析也几乎都能弄明白,就算有什么是自己弄不明白的,也争取第二天早晨和吴思源、郑明坤讨论。他不愿麻烦程毓,更愿成为程毓的负担,他只想让程毓看到自己的优秀,懂事,乖巧,孝顺,而不愿让他再为自己费一丝一毫的心血。   周宏远知道,程毓已经够辛苦了,他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让自己的不识趣,成为压垮他们之间可笑亲情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的撒娇,是用心设计过的人畜无害,他的依赖,是恰到好处的惹人怜爱,他为程毓写了了一个又一个公式,设计了一套又一套的算法,再分不出哪些是真情,哪些是假意。   不过,真情与假意都不重要了,周宏远知道,自己是离不开程毓的。   所以,周宏远摇了摇头,对程毓说,“没有,都会做的。”说着,他往程毓身上靠了靠,很是娴熟地用头蹭了蹭程毓的胸口。程毓显然很受用,笑着揉了揉他的发丝。程毓没深究周宏远的作业到底做成了什么样子,只是催促他说,“做完作业就快睡觉吧”,随后,自顾自地去了洗漱间。   周宏远不懂,程毓为什么仍是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他不该愤怒么?他不该震惊么?他不该冲自己,试图隐忍却又忍无可忍的诉说真相么?他不该从此将自己扫地出门么。   程毓却什么都没做,只是像平常一样问自己有没有不会的题,催促自己快些休息。   这一刻,周宏远有些好笑地想,原来他二人之间,程毓才是最好的演员,竟装作一切都不在意。他甚至有几分自虐意味的思量着,程毓到底能装到几时,进而,是不可避免的为自己绸缪后路。   可年仅十三岁的少年哪还有什么后路呢?他只有这一个神,程毓早已是他最后的绝地逢生。   晚上,两个人依旧是并排躺着,明明是伸手可及的距离,却像是隔了整个银河系。他们各怀心思,却谁都没说话。 第25章   干瘪的枝头再挂不住枯黄的落叶,一片片飞旋而下,给马路铺上一层又一层的破烂衣裳,身着橘黄色衣服的环卫工人带着厚重的棉口罩,“吭哧吭哧”地将最后几片树叶铲上车,随后两只手撑着扫帚,靠在一边儿大喘气,待复活后,又拼命扯着嗓门对同伴喊,“这个冬天可真够冷的。”   程毓垂着头,胳膊下面夹着个公文包,迈着大步子朝家赶,虽是二十出头的正当年,单薄的西装革履下,仍是无法与隆冬顽抗的肉体凡胎,等红绿灯的时候,程毓忍不住搓了搓手,凉到发麻的脚下也动弹起来,心里盘算的,却是周末给周宏远买身厚些的羽绒服,周宏远个子长得快,去年的衣服,该不够穿了。   周宏远好面子,以往就算是在周镇时,也尽力保持衣着的体面洁净,如今来了J城更是如此,饶是进了冬天,每天也要换洗衣服。衣服小了,他嫌穿出去丢人,宁愿冻着,也不肯跌股,还口口声声对程毓说,自己压根儿不冷。   想到这里,程毓哑然失笑。他这个小侄子,跟自己的性格真是天壤之别。他这个人,素来是大大咧咧惯了,以前念书时,几乎从没注意过自己的外表,一来是当初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二来是自己丝毫不放在心上。周宏远则不然,他要面子,嘴上虽不说,却最在意别人的眼光。大抵是从小受尽白眼,又无人疏导,留下了阴影,只得长大了好生弥补。想到这里,程毓只觉得心疼。   程毓的房子里没有暖气,喝了热汤水后,体内的寒冷才稍稍舒缓几分。周宏远向来不爱拖延作业,虽是个周五,却坚持要将作业做完大半才罢休,程毓一边窝在被窝里等着他的小侄子,一边时不时瞅两眼周宏远奋笔疾书的背影,脸上浮现出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   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觉得安宁而平静。   周宏远写完作业,洗漱过后才回到卧室,他有点洁癖,不像程毓那样总是耐不住寒冷,要先钻进被窝里才将脱掉衣服。周宏远总会先将裤子和外套脱了,才掀开被子的一角,鱼一样的滑进去。   每当这时,程毓总会把自己的腿伸进周宏远的被窝,用自己刚刚暖热的双脚,来温暖周宏远一双冰凉的小脚。一开始,周宏远总会退缩,一来是对这种亲密行为的不适应,二来则是心中没由来的对肢体接触的抗拒。他虽喜欢极了与程毓依偎在一起的感觉,可两双脚纠缠在一起,却一直让他心中别扭不已。他皱紧了眉头,从腰肢到脚趾,都僵成了块木头,半天动弹不得。程毓不知道他的心思,还道这孩子是冻坏了,是以不停地用往周宏远身边靠。周宏远没法子,总不能拒绝程毓的好心,也只有由着他了。   慢慢的,日子久了,周宏远也就习惯了,他知道,程毓对自己总是好的。   周末,程毓带周宏远去了商场,在波司登的卖场里,程毓花了足足五百块钱,给周宏远买了个长款羽绒服。   走出店门,程毓还口中念叨着,“真喜欢黑色的啊?年纪轻轻的,选个活泼点的颜色不好么?”   周宏远抿了抿嘴,没搭腔。   期末结束后,转眼进了年关。   周宏远知道程毓要在新年之前大扫除,不愿他为数不多的假期浪费在打扫卫生这样的事情上,便索性闷不声地自己先开始了。   腊月二十七一早,程毓刚出门上班,周宏远就开工了,他从客厅的博古架开始打扫,穷人家的博古架上自然没什么明清宝贝法国啤酒,上面不过是码满了程毓从小到大的证书和奖状,一看便知是当年程曼红精心收好的,如今却落满了灰尘,再无人问津。周宏远拿卫生纸将灰尘小心拭去,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又觉得憋屈,到底没将那些证书打开。   紧接着,是卧室。小小一间卧室塞了两张床进去,本就拥挤,程毓又不喜欢收拾,以至于房间里,床铺上,从外套到袜子,从内裤到充电器,整个一大杂烩,堆得满满当当。周宏远看见就觉得头大,他实在想不出程毓到底每天是怎样躺在这张床上的,也无怪乎每天都要往自己身边挤了。   周宏远一边想着,一边把程毓没洗过的脏衣服泡进盆子里,顺手将阳台上晾好的衬衣收进橱子里。   卧室里的衣橱是两开的,一边儿程毓用,一边周宏远自己用。与周宏远那边儿的整洁有序不同,程毓那边的衣橱里,衣服都是堆在一起的,周宏远深深叹了口气,将程毓的衣服一一拿出来,叠好后才放进去。   收拾到最后,周宏远突然摸到个厚实的本子,拿出来一看,竟是程毓的工作笔记。   程毓虽对银行里的工作厌恶至深,骨子里却是个认真负责的人,总爱记录些工作时的要点,时间长了,厚厚的一本子都记完了。   周宏远平时趴在餐桌上做作业的时候,没少见程毓拿着本子在一边儿写写记记。他随手翻了两下,程毓的字迹跟他的为人一样,不拘小节,算得上龙飞凤舞,饶是周宏远与他日日共处,也只能识出个大概,所以他只是看了两眼就没了兴致,正要将本子塞回去的时候,一张折好的A4纸却掉到了地上。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弯下腰将纸捡起来,展开,白纸黑字,是程毓少有的、认真至极的笔迹,一笔一划,都是标准方正的汉字。而最下面,赫然签着两个名字,一个是他的小叔叔,而另一个,则是他的生身母亲。   周宏远的手颤抖着,只不过是薄薄一张纸,却仿佛重千斤,一个失神,竟将它掉在了地上。   他扑到地上去捡,下一秒,几滴热泪滚下,“啪啪”地,打在了地板上,也溅在了这轻飘飘的一纸协议上。   周宏远抹了把泪,定了定心神,这才将协议重新叠好,塞进程毓的工作笔记里。   晚上,程毓回到家,如常地吃饱喝足,收拾完碗筷后,从包里拿出了新本子写写画画。   周宏远不动声色地凑过来,在程毓耳边问,“叔叔,你记什么呢?”   程毓只是笑笑,不打算详谈,“都是些工作上的事儿,没什么打紧的。”   周宏远坐回去,过了许久,突然半开玩笑地说,“叔叔,谢谢你。”   程毓觉得古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揉揉周宏远的脑袋,“现在才知道谢我啊?”   周宏远无意识地撅了撅嘴,小声嘀咕着说,“早就谢你了啊。”   程毓说的本就是句玩笑话,自然没放在心上,“我啊,不用你谢我,只希望你健康快乐,平安长大。”   多年以后,程毓才明白,其实自己原没有想象的那么伟大,他仍是有所求、有所望,只不过他的所求所望,到头来皆成了空。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将于9.17号入v,到时会有6000字更新掉落~谢谢大家~ 第26章   2006年已过了将近一整个月,可春节的鞭炮不曾响起,国人仍是没知觉的,只当是旧岁未辞,而新春新春,总是充满活力,又给人无限希冀。   都道瑞雪兆丰年,除夕前夕,J城下了一整夜的大雪,整片大地银装素裹,掩盖了这座城市固来的脏乱差,也冷却了平日数不尽的嘈杂与喧嚣。   叔侄俩照旧忙成一团,谁都没闲着,如今,周宏远个子抽得愈发的高,只差薄薄一个头皮,就要赶上程毓的个子了,对门的老太太见了周宏远就要夸,你们叔侄俩个头都高,不像我孙子,只横着长!   周宏远力气大,还异常的条理细心,做起家务来也是一把好手,袖子一撸,比程毓还要麻利。程毓以前整日学习,现在是整日伏案工作,肩膀和腰早积劳成疾,三天两头的痛上一痛,他虽不常与周宏远说这些,但周宏远是看在眼里的,所以,他平日总不许程毓扫地拖地,怕他腰上吃力,晚上又要疼得睡不着了。   叔侄俩这次包水饺,要比去年娴熟了不少,一个擀皮儿一个包,配合的天衣无缝。包出来的饺子一个个虽都是趴着的,却也只是样子丑了些,煮在锅里,竟没有一个破了皮儿,任谁都说不出个差来。   饭吃到一半儿,春晚开始了,他俩都不爱看歌舞,对相声小品也兴致缺缺,是以心思都没放在电视上,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没什么豪言壮语,都是些日常琐碎,却也温馨动人。   程毓是个实干主义,从幼年起,就是做得多,说得少,说也只爱捡些家长里短与鸡毛蒜皮,而将那些热血与柔情,统统藏在了皮囊之下。他宁愿去讲今年的肉价与电费,都不愿将那些抹不掉的恩情与昨日的辉煌挂在嘴边。   周宏远的性子与程毓大相径庭。他喜欢展望,有雄心,也有抱负。这也许是骨子里带出的冒险家的天性,又也许是童年的遗产,对于岁月起点的他来说,能拥有的,也只有无限的展望与畅想了。他有无限的抱负,数不尽的雄心,他想见识更广阔的天地,也想拥有更广袤的世界。可他知道,这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未来,这些未曾吐露的豪言壮语,都是程毓不喜欢的。程毓只喜欢一步一个脚印,所以周宏远就只能脚踏实地,将那些生机勃勃的、属于男孩子的憧憬,统统咽回肚里,然后对他的小叔叔说,这次的饺子比上次好吃多了。   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们俩都在改变,同时也都在妥协。周宏远学会了示弱、习惯了撒娇,程毓则学会了抽烟喝酒,习惯了社会险恶。他们两个都在摸索,一个学着做个合格的小孩,一个学着做个规矩的大人。   细细想来,也不过是相识了一年半,在热腾腾的蒸汽中,在电视机里热热闹闹的歌舞升平里,在窗外绽放又熄灭的烟火中,他们却不约而同的生出几分恍若隔世来,这个想法有些荒谬,但此时此刻,两个人却都觉得,他们仿佛已经在一起了很久很久,他们的血脉,也早已链接在一起。   程曼红还在时,程毓总会跟她一起守到零点,后来程曼红病逝,过年便只剩下程毓一人,了无生趣,看着万家灯火,只衬得自己更加凄苦,还管什么零点不零点,守岁不受岁的呢?往肚里灌上几瓶青啤,倒头睡了完事儿,直到第二天天不亮,被讨命的鞭炮催起来,再拿枕头蒙着头,一边骂骂咧咧,一边追赶周公去了。   再后来,周宏远来了家里,家里有了个孩子,身边有了个亲人,一切自然都不一样了,哪怕程毓心里门儿清,真论起来,周宏远跟他算不上哪门子亲人,可人活着,总要有个念想。   若是连念想都没了,程毓的人生,未免就太过可悲。   吃过年夜饭后,两个人说说笑笑守了岁,最后在倒数声中,一起拿了挂一千响的鞭炮到楼下放。   楼下早已是“噼里啪啦”响成一片,此起彼伏,一会儿都不停歇;更别说一个又一个飞上天的礼花,绽放地短暂而又绚烂。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硝烟味道,闻到鼻子里,一股股的恶心往上翻涌,再往外走两步,连眼睛都熏得生疼。程毓使劲眨了两下眼,才勉强能看清,他迅速将鞭炮放好,拿火机点了引线,随后,拽着身边的周宏远缩回楼道里去。   叔侄俩注视着慢慢变短四处飞炸的鞭炮,双手则紧紧捂着耳朵,一挂鞭炮响尽,两个人相视一笑,回房间去了。   晚上一直有鞭炮和礼花的声响,两个人都没太睡着,直到三四点钟,困意才慢慢变浓,无奈初一的鞭炮又响得早,刚刚睡着,则又被惊醒。   两个人拉着被子蒙上头,在第一百次入睡失败后,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   隆冬之际,起床着实费劲,两个人磨磨蹭蹭大半天,才终于穿戴好,洗漱后,简单塞了几个昨晚剩下的饺子,一起去了大悲寺。   大悲寺的前身是片荒废的寺庙群,后来不幸塌陷,直到民国时期,复又修复起来。在J城,大悲寺算不上香火旺盛的寺庙,却因着人少,平添幽静,是以程曼红生前最爱来这里,开心了拜拜,不开心了还要拜拜。   程毓是个彻底的无神论,凡事将因由法则,何必苦问鬼神,他虽不信这些,却奈何要做孝子,常常陪母亲过来走动。如今母亲不在了,心里倍觉挂念,竟动了来寺庙看看的主意。   得益于大悲寺游人少,这些年发展缓滞,一直没怎么商业化,就连大门,都是个临时搭建的,看上去略显得滑稽,只不过佛门重地,程毓倒不好真得嗤笑出来。   寺内只有几间禅房,最中间的位置,是个菩萨的塑像,程毓认不出是哪位菩萨,周宏远就更是无从得知。塑像的一旁支了张桌子,桌前坐了个男人,穿着袈裟,架着眼镜,有模有样的临着经书,却没剃光头,男人手中攥了把香,游客来了,就给上三根,不必买,香火钱也随意捐,并不强求。   来这里上香的,多是老弱病残和家庭妇女,脸上都挂着苦大仇深,总要跪在蒲团前,跟菩萨说上好一阵子话才了事,然后扭扭捏捏的,从兜里掏出个一块五块,塞进功德箱里。   程毓没打算上香,更没打算跪拜,他站在菩萨前看了许久,久到那“假和尚”   都看不下去了,清了清嗓子,说,“那个,你要不上两根香?”   程毓这才回过头,冲“假和尚”笑了笑,说,“不用了”。紧接着,他往周宏远手里塞了一百块钱,让周宏远放进功德箱里。周宏远有些诧异,却还是照做了。   离开前,“假和尚”建议道,“钱都捐了,上柱香吧。”   程毓却只是摇头,也没作伪,说,“我不信这个。”   “假和尚”的嘴张了又合,最后只喃喃说,“真是个怪人。”   叔侄俩离开寺庙时,周宏远忍不住问,“叔叔,你又不信佛,又没拜菩萨,给那么多钱干什么?”   程毓的情绪很淡,看不出难过或是开心,他摸了摸周宏远的软发,说,“以前你奶奶总爱来,我只当是替她来的。”   周宏远对程曼红毫无印象,只在家中的相册里,见了几张她与程毓的照片,看着照片里慈爱温柔的女人,他总忍不住地想要亲近,亲近之余,又忍不住地去想,若是当初她不曾逃离周镇,是不是也会像程毓一样心疼自己,保护自己呢?   这个答案,永远不会有了,而他,也永远不是周家的亲生血脉。这点,他早就心知肚明。   程毓环视四周,又絮絮叨叨地说,“这就是个小寺庙,不收门票,也没什么拨款,给点香火钱,庙里的工作人员也好继续维系。”   周宏远没程毓这样的心思。他只觉得,连自己的饭都吃不好呢,干嘛要管一个庙能不能经营下去?可他又无从反驳,只得闷声说了声,“嗯”。   打春后,周宏远开了学。初二的课业压力比初一重了不少,新加了物理化学课,生物历史和地理也要结业考试。周宏远如今在学校里游刃有余,每天只需要跟着老师的节奏,并不觉得有多苦多累。   他依旧每天放了学留在操场上打球,依然听着吴思源和郑明坤从早唠到晚,依然收着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再将它们统统丢进小区门口的垃圾桶里。   打完球后,周宏远淌了一身的汗,衣服湿溻溻的挂在身上,分外难受,他拿起自己的水杯,灌了半瓶水,这才看到身前站了个小个子的女生,是他自己班上的,叫李薇扬。李薇扬长得白白净净,梳着个马尾辫,五官还未张开,算不上精致,却清新可爱,分外惹人怜爱。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朝李薇扬抬了抬头,说,“有什么事么。”   李薇扬舔了舔略显干燥的嘴唇,将手中的黄色包装袋推给周宏远,说,“这个给你。”   周宏远的眉头皱地更深了,他想都没想,就要拒绝,却被一边儿的郑明坤推了一把,说,“给你你就快接着啊。”   李薇扬到底是害羞,一张脸涨得通红,将手中的东西推出去便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李薇扬离开后,郑明坤才撇撇嘴,没什么好气的说,“满操场的人看着呢,你不收人家李薇扬多难看?”   周宏远看着手中的乐事薯片,心中烦躁不堪。   郑明坤又拿胳膊捣了捣他,接着说,“再说了,人家李薇扬多好一姑娘,喜欢你那么久,真的不心动?”   周宏远想了想,“没什么感觉。”   郑明坤嗤笑,“我不信,你就端着吧,我看你啊,早晚得上钩。”   一旁的吴思源冷笑了两声,郑明坤和周宏远都觉得莫名其妙,正欲问他发的这是哪门子的神经,就到了分别的岔路口,吴思源连招呼都没打一声,自己走掉了。   周宏远跟郑明坤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末了,郑明坤突然若有所思地盯着周宏远,猜测道,“思源他,该不会是喜欢李薇扬吧?”   周宏远虽不清楚吴思源与李薇扬之间到底有没有往来,却几乎是脱口而出,“不可能”,说完这话,不只是郑明坤,连他自己都是一愣。   周宏远不知道自己的笃定源自于何,可他就是知道,吴思源不可能喜欢李薇扬。   作者有话要说:   9.17本文入v~皆是6000字更新奉上~不见不散~~ 第27章   李薇扬没有因为周宏远那天在操场上的表现而气馁,相反,她投其所好,采取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方法,春风化雨,或者说,是潜移默化。   她总是恰到好处又不着痕迹的出现在周宏远的生活里,比如,在周宏远做值日时留在教室里写作业,紧接着,是自然而然的一起回家;比如说,周宏远的位置夹在两个人中间,她总会恰到好处的出现,帮忙将周宏远的作业交给老师;又比如说,随时出现在周宏远书包旁的矿泉水与小零食……一开始,周宏远总是推脱的,但相处久了,又怎好真的拒绝。   不得不说,李薇扬不是个令人讨厌的女孩子,娇弱纤美,温柔可爱,大多时候是安静的,并不像班里的其他女孩子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周宏远不得不承认,晚上与她一起回家,倒也不是个坏事。   一来二去,班里就传出了风言风语,明里暗里说他二人是一对儿,上课时提起一个的名字,总会传来一阵刻意而又做作的咳嗽声,闹得周宏远一度以为非典又回来了。下课时,每当一个经过另一个,周围总会响起一阵唏嘘,起哄声更是不绝于耳。郑明坤是其中闹得最欢的。不过这也不意外,郑明坤这个人本就爱热闹、是班里的孩子王,同学们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要从中掺和一脚。   大多时候,周宏远还是跟郑明坤、吴思源一起回家的,这段时间吴思源很是沉静,而郑明坤在吵闹上则是更胜从前。事实上,这哥俩此消彼长,倒也算得上分贝守恒。最近这段时间,每每回家时,郑明坤提到最多的,就是李薇扬了。   一开始,周宏远不胜其烦,渐渐地,也就习惯了,他总不好真的跟身边的这些同学生气,要不然郑明坤该说他开不起玩笑了。相比来说,吴思源则要安静很多,对他和郑明坤二人近来也没什么好气儿,在无数声冷笑中,周宏远不禁开始反驳自己曾经的观点,莫非吴思源真的喜欢李薇扬?不过,周宏远对此也并没太放在心上。男孩子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更何况他还不知道吴思源到底是对自己有龃龉,还是对郑明坤有不满。   五六月的雨水总是格外多,淅淅沥沥地下个没完没了,周宏远照例做值日,而李薇扬照例留在教室里做作业。   渐渐地,同学们都走光了,周宏远关了灯,教室内只有阴暗的自然光,两个人谁都没说话,整间屋子里,就只有拖把划过地板的声音,与铅笔字的刷刷声。   值日快要结束了,周宏远去关窗户。最近雨水太多,若是晚上下了雨,则难免潲进教室来,淋湿了靠窗同学的书本就不好了。周宏远将手伸出窗外,几滴雨落在胳膊上,他皱了皱眉头,心道,怎么又下起来了?   做完了值日工作,他该离开了,转头看了眼李薇扬,李薇扬恰好也收拾好了书包,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出教室。   离开教室后,两人并排走下楼,转眼间,已经是倾盆大雨,“唰唰唰”的下着,楼前的小树苗都要承受不住雨水的冲击,弯下枝去。周宏远从包里拿出伞来,撑上,李薇扬突然“呀”了一声,周宏远转过头,问,“怎么了?”   李薇扬眼睛亮了一下,随后闪过几丝慌张,“我,我忘带伞了。”   周宏远抿了抿嘴,想了片刻,说,“我们一起撑,我把你送回家。”周宏远知道,送李薇扬回家已经是逾矩了,远超出了普通同学甚至是好朋友的界限。可他也只能如此,他不能放任李薇扬冒着大雨回家,他们是同学,低头不见抬头见,更何况李薇扬又是个女孩子,一个喜欢他的、可爱的女孩子,周宏远是着实做不到对她放任不管。   两个人一同撑着伞,路上人多车多,过马路时,行人和自行车、摩托车挤成一团,还有不远处不断鸣笛的小轿车,让本就脏乱差的堵城彻底变作了菜市场。周宏远被人群撞了几次,李薇扬也不能幸免,两个人跌跌撞撞的,一路走得很慢。好不容易过了马路,李薇扬一个不小心,又被一个接孩子回家的母亲冲撞了一下,紧接着,重重地抵在了周宏远的身上。周宏远一个激灵,未及反应过来,就下意识地往旁边撤了撤,紧接着,才觉出不妥来,他深吸了一口气,正好看到李薇扬尴尬的表情。   周宏远垂下头去。他有些轻微洁癖,向来不喜欢与人有肢体接触。李薇扬只得识趣的与他保持了距离,周宏远这才舒了一口气。   李薇扬的家就住在周宏远家附近,将她送进楼梯口后,李薇扬笑着跟他说再见,正欲离开的节骨眼上,李薇扬突然叫住了周宏远。周宏远不明所以,李薇扬却伸出自己白嫩的手,滑上周宏远的脸庞,周宏远浑身一颤,还不及反应,李薇扬就用手指将他脸上的水珠轻轻拭去,温声说,“谢谢你。”紧跟着,她柔若无骨的小手,又及时的收了回去。   周宏远脑子里一片空白,说不出的感觉,奇异之余,又觉得别扭至极。他没说话,只是朝李薇扬点点头,紧接着,撑着伞走进雨里。   那股奇异而别扭的感觉愈演愈烈,他用力地吞咽了一下,从兜里掏出张纸巾来,使出了十足的劲,擦拭着刚刚李薇扬碰过的地方,直到那一小片皮肤,已经变得泛红。   他沉着脸回到家里,程毓已经做好了饭菜等着,周宏远却没先吃饭,而是三步跨进卫生间里,用肥皂将脸好一通洗,洗到泛红还不算完,还要拿卫生纸反复擦个不停,直到那小小一片地方变得生疼。   洗过脸后,叔侄两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说了会儿话,末了,周宏远突然搬着椅子往程毓身边靠了靠,说,“叔叔,我这里红了”,说着,周宏远指了指刚刚被自己擦红的地方。   程毓果然循着周宏远指的地方看过去,程毓视力不佳,又没戴眼镜,下意识地往前探了探身子,温热的鼻息打在周宏远的脸上,周宏远觉得脸上痒痒的,因着自己小叔叔的鼻息,整个人都莫名地飘飘然起来。程毓伸出手,在周宏远脸上轻轻摩挲一番,皱着眉头说,“怎么突然红了呢?是不是对什么东西过敏了?”   周宏远的目的达成,这才稍微往后撤了撤,说,“没事儿,可能是我擦脸擦得太用力了。”   程毓却还是不放心,说,“春夏之交很容易过敏的,痒不痒?身上还有没有红的地方?”   周宏远只是摇摇头,心里暖洋洋的,过了一会儿才往程毓胸前蹭了蹭,说,“没事儿,一点事儿都没有。”   他当然是没事儿的,也只有程毓,会将他矫揉造作的撒娇放在心上。   第二天,李薇扬特地带了两块德芙的巧克力,这是她平日最喜欢的零食,送给她最喜欢的男生,也算恰如其分。课间里,她借着接水的名头,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攥着两块儿巧克力,从后排走到周宏远那排。周宏远旁边的郑明坤是个淘孩子,一下了课就不知去哪疯去了,是以周宏远旁边没有人,李薇扬鼓起勇气,在郑明坤的位置上坐了下去。周宏远本来在看书,可他对气味格外敏感,一下抬起头来,才看到李薇扬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周宏远的嘴唇明显哆嗦了一下,他抿了抿嘴,说,“怎么了?”   李薇扬明显对周宏远的冷淡有几分不悦,她皱了皱眉头,嘴巴也撅得老高,但不悦归不悦,还是将手里的巧克力放在了周宏远的桌子上,说,“谢谢你昨天送我回家。”   吴思源最近不仅跟周宏远不对付,连跟郑明坤的关系都迅速降温,因此没跟郑明坤一起出去玩,只是待在位置上发了会儿呆,然后冷眼看着李薇扬和周宏远,在听到李薇扬的话后,大声朝过道上喊了句,“周宏远送你回家了啊?”   这话不像是起哄,更不似询问,更像是故意说给谁听,李薇扬脸一红,没反驳,算是默认了。周宏远诧异地回头看了吴思源一眼,却看到吴思源的视线越过了自己和李薇扬,眼巴巴地盯着站在过道上的某处,周宏远顺着吴思源的目光看过去,恰巧看着了满头大汗回教室的郑明坤。   周宏远心里一颤,连他自己都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古怪。   郑明坤回来了,李薇扬再不好意思待着,匆匆起身,周宏远刚想把巧克力塞回李薇扬手里,就被郑明坤摁住了手,说,“人家小姑娘的一片心意,你就收着呗。”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还不及说话,又听到旁边的吴思源冷冷地哼了一声,有些答案昭然若揭,一时间,没缘由的,周宏远有些发怵了。   周宏远看着桌上摆的两块儿巧克力,心里浮想联翩。他是他曾无数次在电视广告中看到,却从没吃过,更不敢开口向程毓讨要的东西。他知道,家里条件不好,自己的吃穿用度,全靠程毓辛勤工作,而这份辛勤,程毓本不必受的,他原不该再有任何要求。周宏远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将巧克力塞进包里,没由来的觉得肚子好饿。   好不容易撑到放学,他照旧跟吴思源和郑明坤一起走,三个人却异于寻常地谁都没有说话。平日里,周宏远明明最嫌弃郑明坤和吴思源两个人叽叽喳喳吵吵闹闹,此时不吵不闹了,他却又开始不适应起来。   到了岔路口,三个人一同等红绿灯的关口,郑明坤突然问,“你跟李薇扬是要在一起了么?”   周宏远想都没想,说,“没有。”   郑明坤咧了个笑,也不能说难看,总归是和平日是不大一样的,“你快答应了人家吧,都追你多长时间了?总不能让她成了学校女生中的笑话吧?”这话说得挺没道理的,学校里对周宏远告白过的女生不在少数,被当众拒绝过的小太妹也不是没有,而李薇扬算得上与周宏远关系最近的了,怎么着也谈不上笑柄二字。   只不过是郑明坤关心则乱了。   周宏远回到家,程毓还在厨房里做饭,他掏出今天李薇扬送的两块巧克力,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先是嗅了嗅。周宏远以前也吃过巧克力,不过大多是镇上两毛钱一个的劣质货,这样精致的包装,巧克力上甚至还印着德芙的英文名字,让他竟有些不舍得入口了。他掰下一块儿,放进嘴里,浓郁的香味伴着甜在舌尖辗转,他皱了皱眉头,没咀嚼几下就咽进肚里,随后将那剩下的半块儿巧克力连同另一个,统统丢进垃圾桶里。   太甜了,他一点都不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一章被锁了,被锁的在微博里。wb:郁华 第28章   橘子味的夏天,在淌不尽的汗水与说不尽的玩笑中延展,每个孩子都随着气温的升高而变得心浮气躁起来。正是情窦初开的时节,少年人的喜欢像水果糖一样的廉价,却又酸酸甜甜,让人忍不住地时时挂在心间。   班里涌出了一段又一段的故事,一对又一对的小情侣,虽然会考和期末在即,但每个人都洋溢着青春的光华,每个人都带着无限的朝气与期待。   周宏远曾无数次看到年轻的情侣在教室后排卿卿我我,拥抱接吻;他也曾撞见过郑明坤将小黄书塞进课本里,装模作样地在课上大快朵颐;他更是无数次听到好友同伴私下里对女生的长相与性格品头论足,还一本正经的论出个班花校花来,可大多时候,他只是茫茫然,看到了,听到了,却并没有什么兴趣,旁人问起他对女生的想法,他也只是含糊其辞,说没想过。得益于李艳华的品行,周宏远对男女之事异常早熟,却又冷静至极,或是说麻木至极。他并非不懂,却丝毫没有兴趣。   郑明坤羡慕别人成双成对,放学的路上总是耷拉着脑袋,呜呼哀哉的,每当这时,吴思源总格外烦躁,专捡些难听尖锐的话来说,一会儿攻击郑明坤长得胖,没人会喜欢,一会儿又说他性格聒噪,谁都受不了,全然忘了几个月前的自己,也跟郑明坤一样,是个十足的话唠。   郑明坤脾气好,从不对自己人发火,听到这话也只是笑笑,并不与吴思源较真儿。   郑明坤也曾问过周宏远,他就当真不羡慕,不想尝试一段恋爱么?明明那么好的姑娘摆在眼前,怎么就能一直摆谱呢?   周宏远没说话,心道,有什么好羡慕的?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其实谁对谁都好不了。不过是今天吵,明天闹,三天一分手,七天一和好。可他明面上却没那么说,只是翻出那些陈词滥调,说会考要到了,不想考虑这些。   不过,周宏远虽是不想考虑,也不想恋爱,到头来却还是跟李薇扬搅在一起了,也算是造化弄人。   会考结束的那天,班里的同学们心情都不错,郑明坤组织了聚餐,一同吃了饭以后,还兴致未尽,去了隔壁KTV。   周宏远本不想去。每个周,程毓虽会给他不少零用钱,可他总是不好意思花,留到周末,去超市买些蔬菜水果带回家。程毓总说,他不用这样,给他钱就是要他自己用的,家里不缺这一点。这样一来,周宏远不好再买蔬菜水果了,那便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周宏远从没去过KTV,但从郑明坤和其他同学的欢呼中,他觉得那个地方似乎很好玩,犹豫了几下,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和同伴的怂恿,点了点头。   进了KTV以后,周宏远的那股子新鲜劲儿很快消散干净,同学们点歌的点歌,唱歌的唱歌,他却什么都不会。只得干巴巴地坐在一边儿。   班里人人知道李薇扬与周宏远的“关系”,自然识趣地将周宏远身边的位置留给李薇扬。李薇扬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坐在他身边。如此一来,周宏远也不便说什么,唯恐落人口实。   不知是谁的提议,包厢里送来了两打啤酒,无论是男生女生,人人手里都拿了一瓶。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在一声声“干杯”中,将手中的啤酒一口口灌进肚子里去。   李薇扬虽是个小姑娘,今晚却格外大胆,啤酒喝了一杯又一杯,神识虽混沌,眼睛却愈发的明亮。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第一次喜欢上的男孩子,一双眸中似有千言万语,晦暗的灯光下,惹人心动,更让人冲动。   吴思源的声音清澈透亮,一首《勇气》唱得动听悦耳,歌声一落,郑明坤带着同学疯狂鼓掌,吴思源却只是皱了皱眉头,淡淡地看了郑明坤一眼就坐在了边儿上,他什么都没说,也没坐到郑明坤旁边,这还实属第一次。   郑明坤有些茫然地摸着自己的脑袋,却没放在心上。   李薇扬深吸一口气,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因为喝得太急,还咳嗽了几下,周宏远有几分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半天挤出几个字来,“你喝这么多干什么?”   李薇扬只是摇摇头,脸上浮现两朵红晕,紧接着,她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宏远,一腔柔情与期许,尽在不言中。   不同于成年人的步步试探与瞻前顾后,年轻人总是愈挫愈勇,带着孤注一掷地勇气,赌一个看不到的答案。   周宏远低下头去,不敢再看李薇扬的眼睛。那炽热而真诚的爱意,让他无措,更让他愧疚不已。   直到大家结伴走出KTV,周宏远都没再看向李薇扬。   已经接近九点了,吴明坤不放心女生自己回家,便让男女结伴而行,李薇扬与周宏远家住得近,两个人又是绯闻关系,护送李薇扬的任务,周宏远当仁不让。临走前,吴明坤深深地看了周宏远一眼,比了个加油的姿势,说,“兄弟,可别再让人家姑娘失望了。”   周宏远觉得尴尬,没搭话。   李薇扬啤酒喝得不少,几乎要走不成个了,没办法,周宏远只得驾着她的胳膊,才不至于跌倒。两个人一路上谁都没说话,直到将李薇扬送到楼梯口了,周宏远才说,“你自己能上去吗?我就不送你了。”   月光下,是李薇扬一张俏脸,一双眸亮得几乎要流出泪来,映着周宏远的冷漠与无情。周宏远心一软,说,“算了,我送你上去吧,你家是几零几?”周宏远心里盘算着,送佛送上西也不是多麻烦,只不过见了李薇扬的父母,势必要解释一番,他不想麻烦。   李薇扬却摇了摇头,神情变得坚韧而勇敢,她突然踮起脚尖,环住周宏远的脖子,周宏远往后一个踉跄,好在是站稳了,要不然两个人就要一起跌倒了。周宏远正欲与她拉开距离,李薇扬的两片唇便亲在了周宏远薄薄的嘴上。   周宏远眼睛瞬间瞪得老大,刚开始是无措,紧接着,强烈的别扭从心中蔓延开来,片刻过后,化作翻涌而上的恶心。李薇扬的吻是轻描淡写的,没等到周宏远将她推开,小姑娘就一蹦一跳的自己离开了。   周宏远再没忍住,在李薇扬消失地瞬间,俯**子干呕起来。   破旧的小区里,唯有月光照着行人,沙沙的风声不住作响,让周宏远觉得恐怖异常。他加快了步伐,冲回家里。   程毓正趴在桌子上写工作笔记,见周宏远回来了,问,“跟同学玩的怎么样?”   周宏远没说话,把书包一撂,就冲进卫生间里,脱掉衣服,打开淋浴,冰凉的水哗啦啦地冲在身上,他用力地揉搓着自己的嘴,拼命地压制着那股没由来的恶心。   洗完澡后,周宏远缩在床上,程毓只当他是玩累了,没来扰他,周宏远的身体却止不住地颤抖着,往日的一幕幕在脑海中翻涌而上。   雪白与肮脏交织,掐着嗓子的故作姿态,还有空气中那久久挥之不去的腥臭……   一幕幕,一桩桩,一件件,这些周宏远以为自己早就忘记的东西,这些被周宏远刻意压在箱底里的痛苦,其实一直刻在他的脑海中。他忘不了自己的母亲与一个又一个的男人的一段又一段的故事,忘不了那种彻夜难眠的绝望与恐惧,忘不了那仅仅一瞥的丑陋具象……   他再没忍住,探出身子来,“哇”一口吐在了地上。   程毓在客厅听到声响,立马将本子放下,冲进卧室来,问,“宏远,你这是怎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追文的小可爱!!么么哒!   之后感情线会渐渐展开~希望大家看得开心~ 第29章   心里因素和酒精的双重作用,让周宏远吐得一塌糊涂,肮脏的呕吐物溅在程毓的裤脚上,鞋面上,也沾在他那双布满茧子的手上。   周宏远突然觉得屈辱极了,为记忆中的生身之母屈辱,也为此刻的尴尬而屈辱。周宏远有多在乎程毓,就有多想在他心中保持一个良好印象,程毓是这世上唯一爱他的人了,无论如何他都不想让程毓失望,可偏偏自己所有最懦弱、最难堪的样子,都被程毓看了个遍。这让他慌张异常。   程毓皱了皱眉头,没在意满地的狼藉,更没去管衣服上的污迹,他转身去卫生间拿了个水盆,又接了杯水过来,坐在床边,一手端着盆,一手将水递给周宏远,“来,宏远,漱漱口,别咽下去,吐在盆里。”   周宏远照他说的做了,随后程毓又端了杯水过来,让他喝下去。程毓一边顺着后背轻轻安抚着周宏远,一边小声说着,“没事没事,是不是聚会的时候喝酒了?现在还有没有不舒服?”   周宏远紧锁着眉头,没说话,他的胃还在不停翻涌着,一股股酸水朝外涌动,他生怕只是张张口的空档,就再吐程毓一身。   之后是长达一个钟头的清理工作,周宏远喝了酒,又大吐了一场,此时早已疲惫不堪、昏昏欲睡,可心底的那点羞耻心却让他如火烧身,片刻不得安宁。   待到程毓收拾好了一切,躺倒床上,周宏远仍没能与周公相会。相处这么久,程毓自然晓得周宏远的性格,也格外照顾周宏远敏感深沉的心思,知道自己越是安慰他,周宏远便越是煎熬。所以他只是伸手轻轻拍着周宏远的肩膀,柔声催他入睡,却没有半个字的宽慰。   周宏远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中,浑然忘了那些呼之欲出的,更为严肃的东西,直到周一回到学校,看到教室后排男男女女们混迹在一起拥抱接吻时,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他可能是全然无法与女生有亲密接触的。   他可以与女生讲话,说笑,一起回家,与可以暧昧,试探,产生好感,可那些更亲密的牵手、拥抱、接吻,对他来说却是场天方夜谭,他做不到,甚至连想想,都觉得作呕。   这个念头起初只是一闪而过,随后便一直霸占着他的思想,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他慌乱至极,只能反复回忆着自己与形形色色的女生接触的点点滴滴,迅速回放的记忆没能给他安慰,反而更加深了这个想法。   周宏远后背一阵发麻,明明是七月大暑天,却如坠冰窟,他的四肢在这躁动的教室里逐渐冰冷,到最后,竟像是失了知觉,直到郑明坤的大嗓门第三次在耳边响起,他才回过神,浑身猛地**了一下,继而恍恍惚惚的意识到,已经放学了。   郑明坤的眼神里透出莫名其妙来,“想什么呢,一整天都魂不守舍的。走走走,回家。”   周宏远皱了一下眉头,一边将书本塞进书包里,一边小声说,“那个,你们先走吧。”   郑明坤张了张嘴吧,带着些许诧异,自从周宏远转到这个班,他们三个已经一起走了快两年了,只有各自做值日的时候才会分开,突然之间周宏远要搞分裂,他哪能不好奇?更何况,如今吴思源就跟个火药桶似的,见了他就炸,得亏有周宏远在一旁才能相安无事,若是周宏远不在了,炸药铁定得把他炸翻。想到这里,郑明坤苦笑,只是一个刹那,却看到了身后的李薇扬,他一张宽脸上,本就苦楚的笑瞬间僵住了,愣了足足有五秒钟,才讪讪地扣着手,不再言语。   周宏远与李薇扬一前一后地走着,谁都没有说话,直到临近分别,两个人的手才突然碰在了一起,也不知是谁的刻意,与谁的试探。   周宏远浑身一顿,走路地姿势都在这个刹那变得不自然起来,这一刻他突然好痛恨自己。   周宏远原本是不渴望爱情的,可当下的他,却是多么想像别的男孩子一样,将娇嫩可爱的身体抱在怀里,而当下他,又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段正常的感情。   一次次的接触,一天天的试验,一轮轮的回忆,却只能一遍遍的告诉他自己,你做不到的。   周宏远脸色煞白,浑身冒着冷汗,在这燥热的夏天里,气色糟得可怕,他不动声色地将李薇扬的手推开,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   他何止是与李薇扬不合适,分明是他跟所有人都不合适。   李薇扬愣了一下,像是没听懂周宏远在说什么一样的“嗯?”了声,紧接着,理性重回大脑,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李薇扬怎么都想不明白,只是短短一个周末,为什么这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明明他们已经有了第一次接吻,明明他们相处的很好,明明周宏远今天还拒绝了郑明坤的邀请刻意与她一起回家……这么多的迹象,这么多的证据,却在大结局的前一秒彻底跑偏,成了一个荒诞的笑话。   周宏远看到李薇扬的眼里卧着两颗水晶,闪闪地就要滚落下来。他心中涩难当,深深地垂下头去,违心地说,“我叔叔照顾我很不容易,所以我现在不想、也不配考虑这些事情,对不起。”   李薇扬不是第一次被周宏远拒绝,可相较于以往,此时的拒绝她尤为不能接受。明明已经给予了无限希望,明明离终点只差一步,却功败垂成。   她听了周宏远的说辞,俏脸一拉,半天说不出话来。李薇扬做了十四年的乖乖女,连句脏话都没说过,没有什么跟人吵架的经历,更何况,对面这个还是她用心喜欢过,用了无数力气追求过的男孩子,她又怎么能骂得出口?   她心中又是气恼,又是伤心,两种情绪杂糅在一起,终于憋出泪来,待到泪珠在脸上滚动,又觉得在周宏远面前落泪太过丢人,索性扭头跑掉了。   周宏远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既是觉得愧疚遗憾,又是一种艮久的轻松,他长舒一口气,从兜里掏出纸巾来,用力地擦拭着刚刚被李薇扬碰到的地方。   周宏远想,自己大概终身都是不配得到幸福的。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生活中无数个细节都佐证着它,看着班级里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同学们,看着那一具具日趋曼妙的身体,周宏远只觉得无限别扭。那些独属于女性的妩媚婉转,让他生理性反胃,而那些刻意的调笑与做作的撒娇,则让他不寒而栗。那白花花的胳膊,纤细的腿,无一不在他脑海中勾出李艳华的下作,反复鞭笞着他,来回折磨着他。   周宏远想,自己真的终身都得不到幸福了。   了断比绯闻传得更快,八卦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散播在教室的角角落落。其实不必谁承认,更不必谁提及,只是几个动作,几个眼神,就能拼凑出故事的走向来。不再出现在周宏远身边的李薇扬,刻意回避这个话题的周宏远,无一不在昭示着这段还未成型的关系的彻底破灭与终结。   对此,郑明坤很是惋惜,几次想提及,却在看到周宏远凝重的表情后,选择将一肚子的话咽回去。吴思源对郑明坤的畏畏缩缩很是鄙夷,嗤笑着说郑明坤娘娘唧唧,没出息,而他自己,对这件事却是同样的讳莫如深。   这是个吴思源知道,郑明坤却不懂得的秘密。   拥有很多秘密的周宏远和拥有很多故事的吴思源很快结成联盟,他们俩第一次甩开第三人,出现在了学校附近的奶茶店里。   一块五一杯的奶茶,对他二人来说都是高级货,他俩一边小口咂摸着味道,一边小心翼翼地开启这个话题。   “喜欢李薇扬的不是你,而是郑明坤,而你喜欢的不是别人,正是郑明坤自己。”周宏远四两拨千斤,率先将炸药抛出来。   吴思源没像周宏远料想中的那样急于反驳,他只是眨眨眼睛,反问道,“你也不喜欢女生吧?”   周宏远突然松了一口气,有时候秘密太过沉重,总是不吐不快,仿佛只有说出口,才能得以发泄,才能找人分担。周宏远点点头,半响过后,小声说了个是。   两个人陷入了久久地沉默,直到奶茶店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直到老板娘第十次在他们身边转悠,吴思源才将口中的话问出来,“你也有喜欢的人么?”   周宏远茫然地摇摇头,他说,“我谁都不喜欢,我可能谁都喜欢不上了。”   周宏远亲近不了女生,对男生同样没有好感,事实上,他反感与程毓以外的任何人产生肢体接触,只不过与女生接触更让他难以忍受些罢了。   吴思源笑了一下,“以前我也以为自己谁都喜欢不上,直到喜欢上了他。”   周宏远的心“咯噔”一下,他想说这注定是没什么结果的,却撞上了吴思源阴郁的神情,这一刻,周宏远突然觉得,这个道理,吴思源铁定比谁都清楚。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再多的话,也只能留在不言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一章被锁了,在微博里找吧。wb:郁华 第30章   窗外,没完没了的蝉声与“噗通”、“噗通”的心跳连成一片,燥热从周宏远的后背蔓延扩散,汗水顺着他的颌骨一路向下,淌到脖子上,流尽汗衫里。   这间逼仄而潮湿的卧室,在黑暗中仿佛无限缩小,空气在秒针缓慢的移动中逐渐稀薄,周宏远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烦躁,灼热,压抑,恐惧,种种莫名的情绪杂糅在一起,毫无缓冲地蹂躏着周宏远这刻疯狂跳动的心脏。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周宏远张大了嘴巴,深吸几口气,妄图得到片刻的宁静,却只是徒劳,窗外的蝉声越来越大,继而夹杂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更加扰得周宏远心神难宁。   汗还在继续地流着,要将他整个蒸干一样,汗衫和裤衩皆黏在身上,是周宏远最厌恶的,湿漉漉的感觉。   暑假后,一连几个晚上周宏远都难以安眠,他尝试数过漫山遍野的山羊,发觉徒劳无用后才知数山羊的说法本就来源于sheep与sleep的谐音,中国人数山羊自然没有用处,然而周宏远是个懂得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他又开始数水饺,水饺、睡觉,睡觉、水饺,都是谐音,没准儿就成了呢?可数了大半夜,除了越数越饿,他实在想不出这个方法还有什么裨益。后来,周宏远把这些讲给程毓听,程毓笑得直不起腰来,说,“这么惦念饺子,你跟我说呀。”   周宏远彻底没了办法,睡不着又百无聊赖,更何况那个年代还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kindle和switch来消磨时间,周宏远唯一能做的,便只有盯着天花板,生生熬到后半夜、等凉风袭来,才隐隐有了睡意,然而好景不长,这睡眠格外短暂,等不到天蒙蒙亮,就又从一身的汗水中醒来。   程毓睡在他旁边,前半夜有意识时,会轻轻地拍拍他的肚子,告诉他早点睡觉,程毓温柔而富有磁性的声音让他暂得宁静,然而,过了十二点,程毓渐渐睡着后,则会无意识地往外移动。这个无意识的举动兴许是嫌弃周宏远身上的热气,又兴许是觉得大夏天两个人靠在一起,着实太过黏腻。   这样一来,周宏远便更慌乱了,所以,一个退,一个进,每天早晨程毓起床时,人几乎要掉到地板上了。   周五的晚上,程毓兴致勃勃地与周宏远说起电影院里最新上映的《碟中谍3》,叔侄俩一腔热情,当即说好了周六一起去电影院一睹为快。   周宏远在这之前从没在电影院里看过电影。当初在周镇时,他的日子过得潦草贫穷、无人问津,平日所有的娱乐就只有一个14寸的彩电,只有CCTV少儿频道和CCTV农业频道,只有七巧板与鞠萍董浩,这些做作而幼稚的少儿节目很快就失了周宏远的欢心,而这台明显超出了使用年限的彩电,也在一片雪花图像和尖锐忙音中宣告了生命的终结,变成了家中彻头彻尾的摆设。不过,当初的周宏远对电影毫无概念,也不知什么羡慕不羡慕的,毕竟他身边的孩子们,皆是在街头巷尾摸爬滚打着长大的,日子虽过得有好有坏,却谁都没看过电影,唯有一个父母都是工人的女生,曾经在县城里看过一部《蜘蛛侠2》,故事情节虽说不清楚,拗口的人名虽记不住,那些闪亮且宏大的场景,也足以让那女生炫耀了好久。   后来,周宏远跟着程毓来了省城。J城有高楼大厦钢筋铁骨,有摩肩接踵的人群和密密麻麻的车辆,有数不清的灯红也有说不尽的酒绿,人们穿着入时的衣服,留着精巧的发型,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高高在上,每一个人都仿佛命运的宠儿。这让泥地里长出的孩子失了神,他惶恐又紧张,生怕成了别人口中的笑柄,是以处处小心,处处谨慎,片刻不敢放松。   十四中的孩子虽大多都是工人子弟,却也是大城市的工人子弟,各个都见过世面。女生们,有贤惠巧手的母亲,为她们梳起别致精心的辫子;男生们有健壮可靠的父亲,教他们打球带他们长跑。他们有好多好多故事可以分享,有些只是流水账,有些则是故意炫耀,而这些日常的无趣与琐碎,都是周宏远不曾拥有过的幸福。   不过,这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他已经有了程毓,算是惨淡人生终得补偿。若他曾经吃过的所有苦,受过的所有罪,皆是为了与程毓相遇,那么他觉得一起也是值得的。   周宏远当然不曾看过电影了。倒不是程毓刻意去节省两张电影票,而是程毓他过惯了苦日子,历来又只知道埋头学习,所以没有花钱寻消遣的习惯,自然也没有走进电影院的意识。程毓是个心思很平和的人,极少与人比较些什么,是以无法理解周宏远的那点小九九。   所以,当周宏远从程毓口中听到这个提议后,心中激动万分,表面上却装作懂事的样子,“别去了吧,电影票要二十多块钱一张呢。”   程毓果然感动,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笑得好看,“没事儿,叔叔不差这点儿钱。”   程毓没说大话,银行里的工资本就挺高,如今他早已经还清了房贷,加上自己的物欲很低,除了正常的衣食住行,平日几乎没什么大的开支,因此工资的半数都省了下来,存进了储蓄账户里。   听了程毓的话,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欢天喜地的上床休息去了。   不出意外,周宏远又一次失眠了,烦躁从自己躺到床上的那一刻开始燃起,在程毓躺到自己身边之后愈演愈烈,他觉得自己浑身都向外散发着热气,甚至在一片黑暗中,冒着缕缕白烟。   他用力按压着自己的心脏,祈求它跳慢些,却终是不得法门。   程毓皱了皱眉头,在黑暗中问,“怎么还没睡着?是不是太热了?要不然咱们在家里装个空调吧。”   周宏远在听到程毓声音的刹那屏住了呼吸,须臾之后才恢复如常,他没答话,只是默不作声地往程毓身边蹭了蹭。   程毓笑了一下,伸出布满茧子的手在周宏远肩头拍了拍,小声问,“不嫌热啊?”   周宏远点点头,又摇摇头。他当然嫌热的,不仅是天气热,屋子闷,连他自己都像个会发热的火炉,蹭蹭地往外冒着气,可他明明那么热,那么烦,却偏偏想离程毓近一点、再进一点,仿佛程毓37度的体温对他而言是块儿冰,靠近了、抱住了就能解火。   周宏远的头歪在程毓的肩头,两人相接的皮肤很快冒出一层汗来,不过一会儿便湿淋淋的,照理说这该是周宏远最讨厌的感觉,可他却偏偏觉得异常满足,仿佛只有这样,才有了些许踏实。他靠在程毓的肩头,听着程毓一声声舒缓的呼吸,很快得了睡意,沉沉地陷入了梦乡。   他置身于一处温暖的房间,地上铺了柔软的毛织地毯,屋内的光线很暗,是温暖的黄色,一张宽大的床摆在屋子中央,而他的叔叔,正躺在床上,冲他微笑。   他心中高兴极了,周遭是一片柔软,光线不明不暗,而这世上唯一爱他的亲人,正好端端的躺在那儿。   周宏远的双脚变得不受控制,他一步步地走过去了……像是走向求之不得的清凉,走向渴望已久的救赎与解脱。   造物之神悲悯世人,却独独在周宏远面前闭上了眼睛。   月光如洗,换了东方之白。   脑海中荡漾着熟悉的声音,像是从远处传来,飘飘忽忽的,只有几缕飘进了耳朵,紧接着,这声音不断扩大,带着无限急躁,一下将他从梦境中拉回现实。   他瞪大了眼睛,盯着眼前的男人,半分钟后,才从虚幻中抽离,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没说话。程毓见他不言不语,不免有些急躁,“宏远,快起床了,吃完早饭咱们一起去看电影。”   周宏远蜷着身子,把头头深深埋进夏凉被里。这一个瞬间,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永远得不到偿还的童年时光,他多怕这一切暴露在程毓眼中,只得无措地缩在角落里。   程毓见他不动弹,不免有些气恼,复又坐在床边,问他,“你怎么了?”   周宏远一张脸涨得通红,什么都说不出来。   程毓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个眼神瞥了过去,下一秒“噗嗤”笑了出来,起身背对着周宏远,说,“宏远长大了。”说着,他摸摸自己的头发,“嗨,都是正常现象,没什么的,你换个,换个内裤,起床吃饭了。”   说完,程毓走出卧室,还顺手带上了门。   周宏远无力地瘫在床上,半天动弹不得。怎么没什么的,我梦到的人,分明是你啊……   造物之神悲悯世人,却独独在周宏远面前,闭上了双眼。   蝉声扰扰,夏日炎炎,分明是阳光正好,这一刻,周宏远却好像坠入寒冬。无助地、彷徨的情绪涌上心头,痛苦的纠结缠在脑海中,一圈接着一圈。他死死咬住嘴唇,咀嚼着这太过沉重的感情。   有时,周宏远会想,在他仅有的十几年生命中,的的确确未曾有过侥幸二字,而他最大的幸运,就是他的小叔叔。周宏远本以为自己能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本以为自己能以一个侄子的身份,陪伴程毓一辈子。此时,是程毓照顾他,日后,是他照顾程毓。平平淡淡,简简单单。可他的世界分明是个笑话,每当他以为拥有了幸福后,幸福又在阴差阳错中,被他亲手打碎。这一切都过分荒唐,又难以启齿,缺乏了分享这份沉重的人,他只剩下了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喜大普奔~小周的感情终于觉醒了~可以求一下评论收藏海星么!么么哒!   (这一章有一点点的删减 不影响阅读 完整版在微博:郁华) 第31章   那天早晨的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叔侄二人去电影院的计划,刺激而火热的电影场面一幕幕地从周宏远眼前划过,却丝毫没有印到脑子里去,以至于事后程毓想跟他聊聊剧情,却只对上了周宏远懵懂无知的神情。   周宏远开始刻意的疏远程毓。其实他心里知道,自己是没什么立场和资格疏远自己的小叔叔的,是程毓将自己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是程毓含辛茹苦的照料自己,也是程毓给自己吃、给自己穿、更给了自己一个家。可他别无办法。他们的关系,早在那个离奇又旖旎的夜晚,就彻底变质,再回不到纯粹的叔侄关系。   晚上,他不再与程毓并排睡了,不是他不想,而是他不敢,那些罪恶的念头,那些不受控制的情绪,反复拷打着他的灵魂。周宏远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枕头移到了床的另一头,程毓心中觉得莫名其妙,却突然想到了这孩子那天早晨的变化,心中仿佛有了合理的解释,不禁笑出声来,“怎么,害羞了?”   周宏远低下头去,没敢搭话。   睡觉时,周宏远刻意靠着墙边儿,本是亲密无间的两个人,只是一朝一夕,就隔了楚河汉界。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的这些心思,他有些唏嘘感慨,孩子长大了,跟他不亲了。   周宏远只觉得这个暑假太过冗长,又太过痛苦,没事干的时候,人格外喜欢胡思乱想,而那控制不住的念头,正是他痛苦的最大来源。他不知道吴思源是不是也像他一样地痛苦着,想来吴思源喜欢郑明坤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眼睁睁看着郑明坤对旁人心动,看着他读黄书说荤话,吴思源又是作何感受呢?   这个答案,很快就不得而知。   程毓银行里的部门主管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叫郑薇。郑薇对他很是器重,踏实肯干、不骄不躁的员工又有几个不喜欢呢?郑薇工作能力强,为人又和善好说话,可偏偏染了这个年纪的女人最普遍的毛病,喜欢当红娘。   郑薇喜欢程毓,又心疼程毓的经历,不免把程毓当做主要攻克对象。程毓推脱了几次,说自己现在也没有多少积蓄,家里又有个侄子需要照顾,实在不适合谈婚论嫁。当初大学里跟赵菲暧昧时,程毓尚且觉得跟着自己会苦了人家姑娘,不想凭白耽误了赵菲,更何况是此时呢?可郑薇却说他太过妄自菲薄,还打趣说他再不济也是S大的高材生,又是个一米八的大帅哥,更何况,家里还有套现成的房子,条件虽算不上顶好的,中游还是有把握的。   程毓皱了皱眉头,心中有几丝烦躁,却没表现出来,郑薇循序渐进,浪费了好些口水,最后,程毓实在推脱不掉,只得答应见一见自己的相亲对象。   程毓与魏莱的第一次见面约在了程毓银行附近的小餐馆里。魏莱是S师大英语系的毕业的,今年刚参加工作,在银行附近的一所高中里当老师。听郑薇说,魏莱是临水山区考出来的孩子,家境贫寒,为人艰苦朴素,让程毓不必有心理压力。   魏莱是从学校过来的,所以穿着身白衬衫,显得干净又干练。魏莱生得格外纤细,长得虽算不上多好看,只属于人群中最普通的样貌,但却胜在干净质朴,她还留了头及肩的直发,显得温婉宜家,算是程毓喜欢的类型。   程毓属于外表拔尖的那类人,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而浓密,像蝴蝶的翅膀,在眼镜上忽闪忽闪地,他的鼻子挺而高,支起英俊的五官,薄薄的两片唇,也生得恰到好处。   魏莱不是没见过帅哥,可平凡如她,却少有机会与这样的帅哥一起吃饭,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一层,低着头不敢再看程毓。   程毓对待不熟悉的人,性格有些闷,更何况他与魏莱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两个人,被人生拼硬凑,凑到了一张饭桌上,因此,他有些尴尬,虽不至于坐立难安,却也老不自在。   魏莱算不上开朗的人,但她对程毓的好感迫使她不得不主动抛出话题,这样一来,性格平和善良的程毓,也就不得不接。在魏莱的一番努力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渐渐变好,甚至传来了轻松愉快的笑声。   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吃过饭还要回单位,只能点到为止,交换了手机号后,匆匆告别。   回到办公室,郑薇乐滋滋地把程毓拉到一边,问他情况怎么样。经过一顿饭的接触,程毓对魏莱的性格和习惯有了一个基本的判断,虽生出几分淡薄的好感,却也谈不上多喜欢,他思量片刻,说,“还行吧。”   郑薇“嘿嘿”笑了两下,说,“你别看魏莱长得一般,娶妻要娶贤,得找个会过日子的。”   程毓不是个看重皮相的人,本科时喜欢过的赵菲其实也算不上惊艳的那种类型。在他眼里,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两个人若想长长久久,甚至走入婚姻,最重要的还是三观契合,性格相投,再往完美了想想,要达到灵魂共鸣。   晚上吃过饭没多久,程毓就收到了魏莱发的信息,无非是问他吃没吃饭,吃的什么。每当程毓收到信息时,手机都会振动一下,惊扰了在一旁看书的周宏远,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程毓脸上浮现的笑容,百爪挠心。   周宏远很清楚,程毓没有与人闲聊的习惯。   好不容易等到了程毓去洗澡,诺基亚被主人随手放在了桌子上。周宏远拿了起来,点开收件箱,将那一连出现的十条短信从头看到尾,一颗心突然掉进冰窟,拔凉拔凉的。   周宏远将手机放回原处。   他知道,就算程毓喜欢男人,也绝对不会选择自己,就算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自己在程毓眼中,也不过是个孩子,是个需要照顾、需要养育的孩子,孩子永远做不了爱人。更何况,程毓根本不是同性恋,他已经不小了,早晚会娶妻生子,这点周宏远心里一清二楚。   可人的感情和思想有时是不受控制的。他的理性拼命压制着他的怒火和爱欲,可他的感情却将他整个人都推进炭火里灼烧。他知道这不对,却无计可施。   假期的闲暇放大了周宏远的痛苦与无助,他无处诉说,更无法诉说,如果说同性恋尚且可以开口,那么爱上了每天照料自己的叔叔,就是彻头彻尾的笑话了。   没有人会理解他,更没有人会支持他,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孤独,又是如此的无助。   一个周,两个周,程毓每天坐在周宏远的身边,编辑短信,时不时发出笑声,每一声的手机振动,都像根针,扎在他的心里,而每一声笑,都像是一记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每当程毓抱着手机发短信时,周宏远都想逃走了之,可身体却不受控制,自虐式地待在程毓身边,自虐式的在程毓不在时,偷窥着自己小叔叔的每条秘密。   程毓与魏莱说的,不过是日常琐事,可正是这些日常琐事,让他们之间的距离急速缩短。程毓会跟魏莱说起他的工作,说起每天冗杂的例会,而魏莱则会跟他讲学生在课上闹出的笑话。他们讨论做菜的技巧,抱怨着疯长的肉价,也谈论着每天的天气。不同于程毓的大大咧咧,魏莱在生活中是个细腻的姑娘,每天都及时地提醒着程毓天气情况。自从与魏莱相识后,程毓被淋成落汤鸡的次数大大减少。   周宏远心中不服气,这些他也可以做啊,他什么都愿意为程毓做的。   因此,每天晚上七点半,周宏远都会定时打开电视,收看天气预报,认真的将天气情况告诉程毓,若是下雨了,还会亲手将雨伞塞进程毓的包里。   程毓对周宏远突如其来的体贴很是不适应,心里觉得好笑,说,“我们宏远以后长大了,一定能当个好丈夫。”   周宏远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他生生别过头去,不看程毓脸上的戏谑,过了许久,才自顾自的说,“不,我不是。”   程毓自然不懂得周宏远说得是什么,只是摸了摸周宏远的脑袋,权当他是害羞了。   程毓与魏莱每周都会见上一次,频率不高,杀伤力却极大。每当程毓对他说起明天不回家吃晚饭了,周宏远都要阴着脸,生上好久的闷气。程毓只觉得他莫名其妙,没什么太多的想法。   好不容易熬到了开学,全然陌生的化学课,繁重的中考复习,让周宏远焦头烂额,每天只是各科作业,就要写到十一点多。程毓不再坐在餐桌前发短信,他不愿打扰周宏远学习,而是回卧室坐在床边儿上。这样一来,周宏远听不见,看不见,心里也就少了几分烦躁。   日子一天天过着,他们脱下短袖,换上厚重的外套,当周宏远本以为事情就要这样下去的时候,当他几乎要接受了这一切的时节,程毓的话再次将他打入悬崖。   “周末,有个阿姨想来咱们家做客,不会打扰你太久,你看怎么样?”程毓一边摸着周宏远的脑袋,一边眉眼含笑,神情里尽是期待。   周宏远瞪大了眼睛,他盯着程毓,心脏跳得厉害,压抑的烦躁与火气瞬间逼上脸庞,变成了熟透的苹果。紧接着,周宏远死命咬了一下嘴唇,小声“嗯”了一下。   他哪有什么资格反对,程毓也根本不是向他寻求意见的。   作者有话要说:   魏莱=未来 可程毓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未来 第32章   魏莱周末来到家里的时候,周宏远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程毓那时正在卧室里,听了敲门声,便急匆匆地趿着拖鞋一路小跑到了门口,打开门的瞬间,有些难为情的摸摸自己的头发,脸上晕了层红。   程毓连忙让魏莱进屋,看到魏莱还带了一袋儿香蕉后,忙不迭地接过去,放在柜子上,又颇为客套的说,“以后再来,不用带东西了。”   周宏远的目光顺着程毓的声音落在那袋香蕉上,暗自嗤笑了一声,只有袋香蕉,何况程毓和自己压根不喜欢吃香蕉,头一次进门儿,这人还真是小气得紧。   周宏远本就视魏莱如洪水猛兽,此时更是有意挑错,是以左看做不顺眼,右看右不顺眼,心中厌烦得紧,却偏要坐在椅子上,看他的叔叔如何与人你侬我侬。   程毓和魏莱两个人皆站在餐桌前,相处几个月,这是他俩第一次在家中相见,这不仅是约会,更不仅是简单的吃一顿午饭,更是对彼此的一种认可,对关系的进一步确定。想到这里,两个人一时间都有些紧张,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皆是一笑。   周宏远只觉得这笑声刺耳异常,他应该离开的,他应该回屋去的,他的衣食父母,他的救命恩人,他的唯一亲人,他的情之所系,此时正在与人互通终身大事,他没理由留在这里当电灯泡的。   周宏远的身体颤抖了几下,随后不动声色地将纸笔书本收了起来,站起身,扫了魏莱一眼,一具过分单薄的身体裹在不算合身的蓝色羽绒服里,寡淡的五官显得平平无奇,毫不出众的气质让她站在人堆里都分辨不出。周宏远恶劣地暗自对魏莱评头论足,只觉得此时与程毓站在一起的这个女人,像极了精致的西餐厅里摆放的那碗清汤挂面,说不出的怪异。   程毓推了推周宏远,说,“宏远,快叫阿姨啊,这是我之前跟你说过的魏阿姨。”   周宏远只是皱了皱眉头,却不说话,也不叫人,他垂着头,无精打采的样子,空洞的眼神对着瓷砖地面。   魏莱觉得有些尴尬,好在她是个人民教师,再怎么叛逆不听话的孩子都见识过,更何况区区一个周宏远?她虽算不上名师,却自诩在教育学生上很有一套,更何况,对待程毓的侄子,她是有足够的耐心的。   程毓瞧周宏远这副样子,不禁皱了皱眉头,想轻声训斥几句,话到到嘴边,终是没能说出口。倒是魏莱体贴温柔,宽慰道,“没事没事,一回生二回熟,宏远准是害羞了。”   周宏远别过脸去,连个眼神都吝啬,依旧没开口。程毓觉得莫名其妙,心道,旁人来家里做客时,这孩子也不是这样啊?怎么偏偏魏莱过来,就这副不通人情的模样?   周宏远将书本放回卧室后,程毓已经去了厨房做菜,餐桌上还摆着两个杯子,一个是程毓常用的玻璃杯,另一个,则是程毓昨晚特地出门买的新杯子,粉红色的,上面还印着小兔子的图案。   周宏远站在半掩着的门后,看魏莱坐在餐桌前,那是他常做的位置,端着那口粉色杯子,小口抿了一下杯中的热水。   周宏远心中愤愤地想着,她与粉红色一点也不相称,与程毓的心意也不趁。   程毓第一次邀请女友来家里吃饭,铆足了劲儿拿出了看家本领,做了三菜一汤,炖排骨,西红柿牛腩,以及一道最典型的土豆棒。   从厨房里忙活完,已经是十二点多了,程毓敲了敲门,叫周宏远出来吃饭。   程毓照例坐在餐桌的一头,而魏莱则坐在了平日周宏远的位置,周宏远心中不悦,只得阴着脸坐在程毓对面。   三个人的气氛愈发微妙。两个人的言笑晏晏,一个人的默不作声,构成一幅诡异而尴尬的画卷。   程毓早已察觉出周宏远的不对劲,不停地向周宏远抛出话题,“宏远,你魏阿姨是J城第三高中的英语老师,你有什么问题可以问她。”   周宏远不胜其烦,抬起头来,看都没看魏莱一眼,直视着程毓,“你是S大毕业的,有什么是你不能教的?”   程毓尴尬的笑笑,“我又不是老师,哪有魏阿姨专业……”   周宏远从鼻子里发出两声“哼”,说,“你不愿意教就不教,我自己又不是学不会。”   周宏远的话简直是明晃晃地针对魏莱了,程毓听了如坐针毡,尴尬和歉意反复煎熬着他,程毓不禁暗戳戳地看向魏莱,魏莱倒没什么反应,下手稳准狠,将盘子里最大的那块儿排骨夹进了自己的碗里。   程毓心中略有气恼,在他眼里,周宏远有时虽然也会跟他闹别扭,有些虽然也会固执,耍起犟脾气,可大多时候,都是个省心、懂事的好孩子。他不知道周宏远今天使得是哪门子的脾气,更不知道周宏远这股子没由来的气,到底是冲自己发,还是冲魏莱发。魏莱要到家里做客这件事,他老早就跟周宏远讲过了,当时周宏远满口答应,谁知人家客人一来,就成了这副样子。   程毓虽心中不满,但他知道周宏远心思细而沉,偏偏让人说不得,唯恐周宏远会多思多想,叔侄二人之间平白生了嫌隙。   程毓瞧着周宏远一顿饭都没吃什么,心中不免担心,可隔着个人,为侄子夹菜到底不如平日方便,所以只是口头催促着,“宏远,你再吃点,牛肉炖的很烂,你不喜欢么?”   周宏远摇摇头,说,“不想吃,没胃口。”   程毓忧心忡忡,一方面觉得对魏莱过意不去,另一方面又担忧周宏远有情绪,也没什么心思在菜桌上了,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吃着自己的拿手好菜土豆棒。   饭吃到最后,排骨和牛腩都见了底,周宏远收拾了碗筷,起身去厨房洗碗。碗筷碰到水池的声音,在这间安静而狭窄的房子里,仿佛被放大了无数倍,听得程毓心惊胆战。   程毓咬了咬嘴唇,困难地开口,“宏远性格怕生,你多来几次就好了……”   魏莱心中虽有不满,却怎么都不能朝一个没爹没妈的孩子使气,更何况自己初来乍到,来日方长,自是有熟悉的一天。   程毓见魏莱如此体贴,心中感念,“以后,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程毓的话刚一落下,周宏远就出来了,淡淡地看了自己的叔叔一眼,就回屋了。   ——“咣”一声,卧室的门被摔得震天响。   一扇薄薄的木门,隔绝出两个世界。   周宏远拉开枕巾的后面的拉链,熟练地从里面掏出张照片。照片已经磨出了毛边儿,颜色也开始泛黄,显得破旧无比。这张照片是程毓大学时代在S大的太华湖边照的,也是程毓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之一。这张照片曾经被程曼红收在了相册里,后来,是周宏远把它拿了出来,偷偷藏在了自己的枕头里。   照片里的少年,还未脱稚气,带着书生意气与学数学的人特有的天真,他的头发潦草的生长着,衣服也不甚整齐,却偏偏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让周宏远一眼就入了迷。   自从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周宏远就再也忍不住将它独吞,他不能将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藏回相册里,也不能放任让这样动人的魅力不见天日,他要把它藏在身边,日日观赏。   门外,是尖锐刺耳的欢快,门内是绝望无助的背德之爱。   周宏远的感官在这一瞬间开始无限的放大,他甚至觉得自己听到了他的叔叔,是如何亲吻着那个平平无奇的女人,而那个平平无奇的女人,又是怎样装腔作势的羞红了脸。   周宏远的眼睛里是一片雾蒙蒙的红,耳边的声音还在继续,让他时而轻飘飘,又时而沉重无比,在反反复复的折磨与挣扎中,他一只手将这张照片稍稍举起,正是刚越过脸颊的位置,而另一只手则伸向下伸去,百十下后,留下一片罪恶的痕迹。   他知道,自己是该下地狱的。   可他忍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抱歉 之前一直在赶due 所以没来得及更新!接下来的一周可能更新也不会特别稳定…因为有好几个期末考试…先对追文的小伙伴们说声抱歉! 第33章   自从魏莱去过家里之后,程毓在周宏远面前提及她的次数愈来愈多,一切都因为那次不被周宏远期待的见面而摆上台面,让周宏远百般不愿,却不得不直面这个事实,程毓要成为别人的了。   周宏远对魏莱的态度依然保持原状,不搭话,不叫人,刻意的回避,显而易见的排挤。对此,程毓心中无奈,却又无计可施。起初,他安慰自己,周宏远只是认生、不习惯,兴许过段时间、熟悉了就好了,可转眼几个月过去,周宏远对魏莱的态度依然没有变化。到后来,程毓只得怀疑,是不是自己对孩子的教育出现了问题。   魏莱打一开始就看出了周宏远对自己的排斥和恶劣,可她是个老师,什么样的学生没见过?自诩经历过大风大浪,却从未见过周宏远这样油盐不进的人。最初一两个月,为了保持自己在程毓心中的形象,她总说不打紧、没事的,小孩子而已。到了后来,便忍不住开始抱怨起来,她可是程毓的女朋友,会跟程毓过一辈子的是她,又不是程毓那个固执古怪的侄子。每每程毓听到魏莱的抱怨,总是愧疚又无奈,他知道周宏远这么做不对,却不知如何向他开口。他与周宏远虽看似亲密无间,实则却隔了十年岁月,隔了长长久久的周镇与J城,隔了抹不掉的虚假血缘。有些话他不知道怎么说,看似深厚的情谊,有些时候只不过是盖了稻草的薄冰,一个不小心就会打破所有的平衡,而后跌入万丈深渊。   程毓也曾试探性地在茶余饭后向周宏远问起过,到底喜不喜欢魏阿姨啊?为什么总是不理别人。而周宏远给出的回答永远是,没有不喜欢,只是不想说话而已。   程毓皱了皱眉头,正欲追问,周宏远就站起身来,打个哈欠说困了,要去睡觉。程毓知他只是回避,话在嘴边,却如何都开不了口。   无论如何,程毓都是没办法逼他的。   程毓不逼周宏远,却有人逼他自己。魏莱并非程毓刚认识时的那只“小白兔”,她出生在临水山区,在一个极度重男轻女教育资源又极度匮乏的地方,靠自己的努力和坚持得以来J城读书,后来又顺利地考入一所重点中学任教,实现自身的跨越。她经历了无数的磨练和困难,才走到今天。她在生活中,有着极强的目标性,她为自己的每一年、每一个月、甚至每一天每一小时都定下了严密的计划,何时晋升、何时结婚、何时生孩子等等等等,而她这列高速行驶的列车,正在分毫不差的沿着设定好的路线朝目标前进着。为了这个目标,她可以大刀阔斧,所向披靡。嫁给程毓,或者说,嫁给一个有房子,有得体工作的帅气高材生,就是她此刻最大的目标。而所有阻碍她实现目标的障碍,她都必须“清扫”。   她开诚布公的向程毓谈起过周宏远的问题,毫不吝啬的将恶劣的词语贯于周宏远的头上,说他不讲礼貌,不通道理,自私自利,性格阴鸷,桩桩件件,罄竹难书。   程毓很清楚,周宏远不是这样的孩子。虽然自己的小侄子有时候固执己见,心思深沉,甚至有的时候欺上瞒下,但他知道周宏远曾经经历过什么,知道周宏远面对的生活是怎样的困苦,更知道这个世界怎样的亏欠过这个年少无知的孩子。所以在程毓心里,周宏远永远只是个缺乏安全感,也缺人爱缺人疼的小孩。   程毓与他朝夕相处,生活里唯有对方,突然自己有了女朋友,甚至还会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周宏远怎能毫无反应。程毓理解周宏远的感受,却不知该如何宽慰。他几次欲言又止,却终是彼此无言。   隆冬之际,J城开了家新的火锅店,很是火热,人满为患,魏莱几次提起,程毓终于抽出时间来,带她去吃。程毓心里装着周宏远,是以没什么胃口,魏莱个子虽小,饭量却极大,筷子耍得极快,在程毓眼前晃得他眼花缭乱。   酒酣饭饱,魏莱不动声色地说,“我大学室友结婚了,明天中午去喝喜酒。”   程毓“嗯”了一声,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魏莱皱了皱眉头,拿腔拿调地说,“你什么想法啊,就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程毓愣了一下。这些日子一来,魏莱总有意无意的提起哪个同学结婚了,哪个同事领证了,他不是不知道魏莱的意思,可如今周宏远还未能接受魏莱,况且他们只有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虽小有积蓄,对换房子来说却是杯水车薪,他不觉得现在是提起结婚的好时候,更何况他们才恋爱不过半年,感情尚不稳定,他总觉得结婚还是个很遥远的词汇。   魏莱见他平平淡淡的反应,心中气恼不已,伸脚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下,瞥了瞥嘴,说,“你不想结婚么?”   程毓连忙摇头,“当然不是,只不过宏远下学期就要中考了,我不想影响他的情绪。”   魏莱将锅里最后一片儿羊肉塞进嘴里,一边用力咀嚼一边冷笑着说,“宏远又不是你儿子,照你这么说,中考完还得备战高考呢,一直到高考都不结婚?”   程毓低下头去。魏莱是个老师,不知是工作性质还是天性使然,脾气有些冲,性格又强势,有些时候,程毓不免会有些怯她。   两个人谁都没再说话,热气腾腾的锅里冒着白气和泡泡,气氛却骤然降至冰点。   过了许久,程毓才小声说,“我不可能不管宏远,现在我是他的监护人,肯定要对他负责到底。”   魏莱放下筷子,“你不是说宏远的妈妈没死么?他不是还有个姥姥在老家么?你一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总不能管他一辈子吧?你只是个叔叔,没义务照顾他一辈子,你得学会量力而行、适可而止。”   程毓的头垂得更低了。他没办法把那些龌龊而肮脏的故事全盘托出,这些事关周宏远的惨淡过去只需烂在自己的肚子里就好,而不必公之于众。   “再说了,你就一套小房子,巴掌大点儿的地方,只有一个卧室一个卫生间,以后若是结了婚,他住哪啊?”   程毓心中已是极大地不悦。这一个月以来,魏莱反反复复说地就是这些话,结婚,存款,房子,工作,可自己的情况一开始就全部告诉她了,既然早已是既定事实,如今又何苦来相逼呢?他知道这怪不得魏莱,他更知道,若不是因为周宏远,若是自己有个正常的家庭,魏莱自然不必费这些口舌,说到底,是他自己不够好,如今魏莱不满也是应该的,这怪不得任何人。   后来,李锐来家里找程毓玩,两个人如今虽个子有了不薄的收入,却依然喜欢往天台跑。程毓心里憋屈地慌,一股脑把这些糟心事儿全告诉了李锐。李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你这些想法也忒圣父了。是,你若是没有周宏远,结了婚房子当然只有你跟魏莱两个人住”李锐说着,转过头,看着程毓,“可是你若没有个拖油瓶的周宏远,魏莱她有机会跟你相亲?”   程毓满眼迷惑,很是不解,下一秒却无意识地还口,“我们家宏远怎么就拖油瓶了?”   李锐恨铁不成钢,“你那个女朋友,长得普普通通就不说了,学历也不过尔尔,家庭条件也比你差上不少,山沟里出来的孩子,有几个城里人能看得上、肯跟她相亲?你们办公室的那个薇姐又不是傻子,你若配不上魏莱,魏莱若瞧不上你,她会给你们做媒?”   “你那个女朋友也不是吃素的,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收养着侄子,装着一副能接受的样子,到现在了,谈了半年了彼此有感情了,开始逼你向她表态,呵,不能接受早拒绝啊,早干什么去了?我告诉你,她就是故意拿捏你的,你还真当她是什么白莲花啊?”   听了这话,程毓不免皱了皱眉头,说,“你也别这么说她,说到底还是我条件太差……”   “你条件差?我跟你说,她从一开始就惦记着你那套房子,指着你把周宏远送回老家跟你双宿双栖呢。自己也不想想,若不是有周宏远,你犯得着跟她相亲?你办公室的领导会把你介绍给她?”   “相亲相亲,讲究的就是条件公开,信息匹配,长相学历工作房子,条条摆在明面儿上,彼此满意就继续,心有不满就江湖再见,哪有谈到一半儿了才开始嫌好道歹的?她也不想想,你若是真肯丢下周宏远不管,哪里还犯得着相亲?”   程毓心里本来就乱七八糟,听了李锐炸药一样的话更是烦躁不堪,他朝李锐挥了挥手,“越说越过分,你整天脑子里想些什么?”   李锐摊摊手,耸耸肩,“我就随口一说,你听不听是你的事儿”,说着他又自嘲地笑笑,“不过,你要早肯听我的话,从一开始就不管你侄子,现在早去北大了,哦,都快读博了吧。”   程毓皱了皱眉头,“一个两个的都不让我舒心。”   李锐“噗嗤”笑了出来,“你侄子跟你女朋友不让你省心,管我什么事。”   程毓无奈的摇了摇头,“不管你的事。”   两个人靠着天台栏杆,一下午的工夫就吸了满满一盒烟,烟蒂丢了一地,临了李锐突然问,“那你俩以后怎么办?先谈着,还是直接分?”   程毓往前走了几步,背对着李锐,朝他挥手,“别问我,我不知道。”   李锐正欲说他两句,程毓回过头来,“走之前别忘了把烟把儿捡起来扔了。”   李锐气急,弯腰捡起一个烟蒂,往程毓身上砸,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划过去,却功败垂成,被冬风轻而易举的吹歪了,李锐扶额叹息,而程毓则笑得合不拢嘴,“哥,你这手法不行啊。”   看着程毓久违的笑颜,李锐一肚子的话,终是没说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太忙了 更新不大及时 万分抱歉!可以求一下收藏海星和评论么~~~爱你们~~~ 第34章   程毓依然跟魏莱不咸不淡地相处着,到了周末,三个人偶尔会一起在家里吃顿饭,周宏远不主动跟魏莱说话,魏莱也不再搭理他。可日子久了,魏莱心急,挂心着结婚,操心着周宏远的去留,再顾不得这些,半示好式的开口,“宏远,最近学习学得怎么样啊?考三中有把握么?”   三中正是魏莱任职的高中,虽算不上J城的一流高中,却也是不少人歆羡的重点中学,师资力量和生源虽然比不上省实验和师大附中,却因着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和寄宿制,在J城赫赫有名。   周宏远抬起头来,抛出一个颇有攻击性的眼神,带着浓厚的不满与憎恶。魏莱见过不少“刺头”学生,却仍被这个眼神激得心里一颤,她不禁转过头看向程毓,神情里数不尽的嗔怪,仿佛在对程毓说,你快管管你侄子。   程毓咬咬下嘴唇,放下筷子,替周宏远回答,“宏远打算考省实验。”   省实验是J城乃至整个省最好的高中,每年只招一千个人,设有正副两榜,前五百名的学生入正榜,不交学杂费,而后五百名则需要一次性缴纳一万元培养费。一万元是笔不小的费用,却总有数不尽的家长前赴后继,趋之若鹜。但凡是能考入省实验的,各个都是尖子中的尖子,985、211的后备军,唯有一点不好,校区老旧,虽古色古香,却不提供住宿。   魏莱神情一晃,紧接着向程毓逼问,“你们想好了?真要报省实验?每年考上省实验的就那么点儿人,莫说是他这个初中了,就算是市里顶好的初中,那也要前几名的尖子生才能去的,万一考不上,那可就糟了。”   周宏远瞥了瞥嘴,魏莱的意思他心里门儿清,只是日子久了,也就懒得每每跟魏莱计较。说到底,他还是要在外人面前给程毓留些面子的。   程毓好声好气地说,“宏远成绩一向不错,省实验可以冲一下,就算考不上正榜,副榜也没问题。”   魏莱的脸色又变了变,五官不自然地**了两下,在灯光下显得严肃而诡异。一万块钱,那可是一万块钱,三平方的房子钱!   程毓没说话。直觉告诉他,魏莱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可他不能说谎,也没理由说谎,能去省实验,对他和周宏远来说,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程毓自己就是省实验毕业的,所以周宏远打一开始就对省实验充满着好感和憧憬,在叔侄俩为数不多的畅想中,周宏远都是以省实验学生的身份,出现在自己的未来的。   不愉快的谈话没影响魏莱的胃口,当她把盘子里的最后一块儿肉塞进嘴里后,整个屋子,陷入了绝对的安静。她没在程毓家留太久,颇为急切的样子,甚至还没等周宏远刷完碗筷,便推说家里有事,匆匆离开。程毓照例将她送到公交车站,两个人裹在各自的羽绒服里,像是裹着厚厚的壳,谁都瞧不见谁的真心。   细碎如盐的雪飘飘洒洒,落在人程毓的睫毛上,显得整个人都精致异常。魏莱不禁看呆了,她稍稍往程毓身边靠了靠,自然地挽起程毓的胳膊,露出个温婉而贤良的笑,是程毓许久不曾看到过的示好,她声音轻柔,就像一片羽毛在人身上扫,“你看,你的房子就那么点儿地方,宏远若是总待在家里,怎么说都不方便,咱们总有一天要结婚,你总不能拖我拖到宏远念大学吧?就算我答应,我爸妈也不肯啊。”   程毓心里堵得慌,正欲开口,却被魏莱打断了,她徐徐善诱,就像个温柔却强势的老师教导一个不听话的学生,这副腔调令程毓恐惧,却又不知何处反驳,魏莱接着说,“三中虽然比不上省实验,升学率在省里也是排的上号的,更何况学校管得严,正好磨磨宏远的性子,对他百利而无一害。”   程毓不以为然,周宏远的性格虽小有别扭,却断然没到魏莱所说的,需要去军事化管理的住宿学校磨性子的地步。他不愿反驳,一来是不愿意看魏莱像训个小学生一样当众向他发火,二来则是不想在这个寒风凛冽的雪夜与自己的女朋友陷入没必要的争执。反正无论怎样,周宏远都该报省实验。   他随口“嗯”着,这在魏莱眼里是个好兆头,她循序善进,“你想想啊,以后宏远念了高中,一周回家一次,不仅节省了他学习的时间,也省去了你多少麻烦?等到了周末,他可以留在学校里学习,也可以来家里吃个饭,这都没什么,总归是你侄子嘛。更何况,三中还是我教书的学校,出了什么事也方便照顾着。总之,宏远上三中,对你好,对他也好,你说呢?”   魏莱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了,程毓再不能装聋作哑,“三中的教育理念,我不大认同,更何况宏远完全能考上更好的学校,所以三中对他来说,不是个最好的选择。”   魏莱脸色一变,神情变得尖锐而刻薄,一时间让程毓想起了那个掐着嗓子与他争吵的周镇女人,这两个人无论是学历还是经历都天差地别,她们的形象却在这个寒风呼啸的夜晚逐渐重叠。这个想法让程毓茫然无措,随后是深深地恐惧。他低下头去,全然不想看魏莱的表情。   时间一分一秒的缓慢移动着,两个人陷入沉默,一辆辆车在面前驶过,而路上形形色色的行人,皆是神色匆匆。   他们的车,要什么时候才到呢?   送走魏莱后,程毓长舒一口气,片刻不留的回了家。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两个人的接触明显全面停止下来,谁都没再主动联系过谁,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基础,久而久之也就自然而然的散了。没谁提起过一句分手,更欠了对方一句再见,想来他们的最后一面就在那个不欢而散的车站,飘着雪的夜晚。   后来,程毓悟出了一句话,有时候,成年人的世界不需要太多的话语,在对方认定了分开时礼貌地不打扰,也是一种温柔。无疾而终,未尝不是一种体面的结局。   转眼过了农历年,打了春后,程毓在薇姐口中听说,魏莱相了大半年的亲,如今终于定下来了,对方是个公务员。   程毓舔了舔嘴唇,紧接着,笑了两声,问,“她相了大半年的亲?跟我见面之后么?”   薇姐耸耸肩,“嗨,可不是么,当初我还打算撮合你俩呢,谁知道见了一面之后,也没个回音儿,她条件不大好,不是她挑人家就是人家挑她,我听说啊,断断续续、前前后后见了几十个男的,这才定了下来。”   程毓缓缓地点了点头,口中念叨着,“见了几十个男人啊。”整个下午,程毓都没什么心思工作,寻思了许久,才模糊糊地转过弯儿来,合着这人一边儿跟自己谈着恋爱,一边儿骑驴找马啊。想来魏莱是喜欢过自己的,也真心实意的想过与自己结婚、过一辈子,可这不妨碍她“心比天高”,人往高处走,程毓是理解的。   只是,这样一来,也就不觉亏欠了,程毓如释重负,倍感轻松。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可以拥有海星和评论吗~比心心 第35章   算起来,魏莱也是个没福气的人,跟程毓无疾而终的第二个月,程毓所在的银行便开始了风风火火的盖房子大业,三千多一平的优惠价格,一环边儿上的绝佳位置,让所有员工都喜气洋洋。   这样顶好的机会,任谁都不能轻易放过,好户型、好区域却只有那么多,公平起见,行里的领导大手一挥,决定采用抽签的方式分配房子的购买权。   在这点上,程毓算得上是否极泰来,又或许是“情场失意、赌场得意”确有道理,一出手,就抽到了7层阳面三室一厅的120平大房子,最好的楼层,最好的位置,最抢手的户型,让无数同事都歆羡不已,却又无可奈何。   程毓喜滋滋地算了一下午的账,在这样的喜悦下,任谁都无法继续工作。他素日物欲低,开支少,除去与魏莱相处的这半年没攒下什么钱,以往的时日,一共存下了七万多块钱,按三分之一付首付,现在手头上还差着四万块,再加上这个季度差不多一万的绩效奖金,就只缺了三万。不过这三万块对程毓来说也不难凑到,如今李锐的生意渐渐走向正轨,想必向他借这三万不成问题。   程毓写写画画,飞快的算出月供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高,每月的支出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更何况他还有现在住着的老房子可以出租,虽地段偏、面积小,租出去后,每个月四五百的进账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到家,程毓立马联系了李锐。李锐前些年捣腾二手电子设备,后来在这个行当干出了门道,小赚几笔,毕业后更是如鱼得水。他脑袋灵光,又颇有上进心,这几年与几家设备公司渐渐有了往来,现在已经是某家手机公司在J城的总代理了。现在的李锐,早就不是那个开着二手桑塔纳四处卖货的穷学生了,如今的他,在J城最高档的恒发广场有了自己的门店,生意蒸蒸日上,已然成为同学中的“富豪”。   程毓一回到家,就将行里分房子的事情发信息告诉了李锐,李锐直接一个电话打了过来,“说吧,要多少?”   他俩这些年的关系,早就过了寒暄与客套的界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那些有得没得,自然可以收到一边。这点,他俩都心知肚明。程毓没跟他端着,直接说,“只差了三万”,电话那头的李锐倒是一惊,说,“你很可以啊,攒了不少啊?”   程毓没跟他玩那些虚的,直接说,“行里效益还行,我很宏远平时也花不了多少钱,要不是因为谈了场恋爱,兴许就只要跟你借个两万块了。”   李锐“啧”了一声,说,“等你们行里的房子盖起来,装好了搬进去,还至于惦记那位捞女?”   程毓没说话,他对魏莱有过许多的愧疚,可自打知道了魏莱本身只不过是骑驴找马,便再没有了什么情绪,没什么怀念,更谈不上厌恶和恨意,只当她是生命中一同走过一程的陌路人,到了十字路口,就自然而然的分别,再无其他。   李锐对待程毓向来是极真诚的,买房子这事儿不是个小事,他自然放在心上,三万块钱第二天就通过电汇转到了程毓账上。   与行里签了合同,付了首付,批了贷款,前前后后几个月过去,这事儿才算妥了,待程毓回过神儿来,才发现已经进了四月,该是周宏远报考高中的日子了。   叔侄俩不必争执,更不必苦思冥想,将省实验填在志愿单上,便交了上去。中考只剩了两个月,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儿,心无旁骛,只等着最后一战。   市里组织的一模,周宏远第一次拿了班里的第一,就算是放眼全市,也排进了前三百。郑明坤和吴思源轮着番做了两年半的第一,如今第一次被人“插足”,既是意外,又是不服,他俩的矛盾虽是“不可调和”,如今却有了共同的“敌人”,一个个的加倍用功,唯恐落在人后。他们仨你追我赶,一个赛一个的能学,特别是郑明坤,下了课也不瞎转悠了,放了学也不跟女生们谈天说地了,眼里就只剩下三个字,省实验。   郑明坤与吴思源在巨大的升学压力下,走向了冰释前嫌,三个人照例一起回家,路上再没听到那些止不住的剑拔弩张与阴阳怪气,统统变作了面红耳赤的激情讨论。抛下那些压力与动力,三个人都很是怀念这样的氛围,就像是他们刚刚进入中学时的插科打诨,一切都和谐而快活。   后来,吴思源不无落寞的对周宏远讲,他怕的从来都不是辛苦和劳累,而是失去这段友谊,失去这段感情,与他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男孩,彻底的分道扬镳。   班里的每个人都憋着一股气儿,就算是再离经叛道的孩子,也被这种氛围所感染,甚至在无意识中,就拿出了课本,与那一道又一道的难题死磕。班里的所有人,从崔老师到班长,从班长到最不配合的小混混,都在不知不觉间统一了战线,一切都顺畅而有序的进行着。   压力是有的,快活也仍存在着,第二节 课后的大课间,中午吃饭时,唱响的班歌,从局部到整体的大笑,每节课前那铿锵有力的“老师好”,都是最好的证明。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大概说的就是此时。   程毓对周宏远格外重视,为了充分照顾到他,程毓尽量能不加班就不加班,能不应酬就不应酬,每每周宏远回到家,程毓没过多久就回来了,换着花样地为他做饭,吃过饭后,更是一天都不落下的陪他学习。   如今,周宏远学不懂的东西已经越来越少了,大多时候,程毓都不需要教他什么,可就算只是简简单单安安静静地坐在他旁边,对周宏远来说,也是巨大的助力。   高压之下,日子总是过得格外快,不知是谁发起的,黑板的一角写上了倒计时,只是最简单的白色粉笔字,却比任何时候都引人注目。每个人都牵挂着,更为它而奋斗努力。   为了升学率,不少班主任从初三起就开始了劝退大业,而二班则不然,崔老师秉承着“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绝不轻易放弃一个人,事实上,直到中考前的最后一天,二班依然是整整齐齐的六十一人,一个不差,一个不少。这在十四中这样的外来工人子弟学校,着实算得上个奇迹。而崔老师却说,“你们本身就是最大的奇迹。”   他们在对未来的无限憧憬与跃跃欲试中挥手说着再见,而对那场兵不血刃的挑战,谁都不曾怯场。   一切都朝着完美的方向行驶着,前进着,一切都是最美好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追文的宝宝~么么哒! 第36章   六月的J城步入酷暑,天气湿热异常,十四中条件差,没有空调,只有三个老旧的吊扇,慢慢悠悠地拖着长腔在空中扫来扫去。这样的闷热对年轻的男孩子着实是种难熬,他们一身一身的汗水,将背心沓湿了一遍又一遍,而空气中弥漫着的腥咸汗臭,更让每个人都格外焦躁。   考试愈来愈近了,不知是什么偷走了时间,黑板上的倒计时在众目睽睽之中跌破了两位数,最后,变作一个光秃秃的1。   刚一走进教室,周宏远便看到了黑板上那一竖排的小白字,歪歪斜斜,丑出天际,一看便知是郑明坤的手笔,细细辨认一番,周宏远才恍恍惚惚地看出来,那一行字,分明写着,你们是我的三年。   初三的郑明坤,身高已经快突破一米九了,在J城这样一个典型的北方城市,也算得上是人群中一搭眼就能望得见的大高个儿,更何况他还生得壮实,远远看过去,就像堵墙,立在边儿上,虽性格欢脱,却无形中给人种说不出的说不出的稳重来。   备考的这些日子里,周宏远也曾有过无数次的躁动,也曾无数次想将手中的练习册整个撕成粉末,可只要他转过头,看到一旁的郑明坤,稳如泰山地坐着埋头苦学,便觉得天气仿佛没那么热了,而那一道一道堆积在白纸上的题目,也变得没那么繁琐了。   郑明坤对于周宏远,对于吴思源,甚至对于整个二班,都是这样一种存在。他在,便安心,他在,便踏实。自习课,是他主动为学习吃力的同学讲题、开小灶,课间里,是他用自己五音不全的嗓音,带着大家唱着一首又一首的流行歌曲,放学的路上,是他搜肠刮肚的找出疲惫生活中仅有的欢乐,让身边的人或是开怀大笑,或是忍俊不禁。   周宏远深深望着这个熟悉的男孩儿,他有着无比粗犷的外表,最为豪放的性格,内里却也写着无数的细腻与关怀,而这些细腻的关怀,被他统统奉献给了身边的人。起初接触时,周宏远总觉得郑明坤太过欢腾外向,有时甚至聒噪恼人,可日子久了才发现,身边能有这样的同学、朋友,是他怎样的幸运。   周宏远从来不好奇吴思源为什么会喜欢上体重将近二百斤的郑明坤。有些人,就算再怎么其貌不扬,也足以在他人的生命中熠熠生辉。   很快,吴思源也到了,看到黑板上的字后,眼睛红了一圈,三个人并排坐着,谁都没有说话。   有些话,不必讲,有些情,不必说。   每个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儿,有对同学的不舍,也有对中考的紧张与期待,可人人都知道,正如班主任老崔说的那样,不到中考交卷的那一刻,这股劲儿就不能松。   每一个任课老师,都像以往的任何一天一样,讲卷子,答疑,自习,没有太多的嘱咐,也没有什么话语,该说的早融进了以往的每一节课,该嘱咐的也早已说烂了,这个时候要做的,就只是上下一心,保持着这股劲儿。   最后一节自习结束后,老崔亲自将准考证一一发到学生的手中。最后,老崔站在讲台上,清了清嗓子,用最为洪亮的声音说,“以前,我总告诉你们,把每一次模拟考试都当做中考。而今天,我要告诉你们,明天的考试,也只不过是你们初中阶段的一次测验,与你们这一年来考过的十次、二十次、三十次考试,没有区别。”   最后的最后,老崔高声说,“明天好好考,今后好好活,下课。”   此言一毕,却没人动弹,有几个女生开始小声地啜泣,紧接着,大家的眼睛都红了。任谁都知道,此时不是告别的时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完成,他们还要为自己的三年交上答卷、写上句号,可这样的场景下,又是谁都不愿先行离去的。   僵持一番后,是郑明坤第一个站了起来,他背上包,看向自己的两个兄弟,三个人装作没事儿人一般,前后离开了教室。他们都知道,这股气,此时不能泄。   一路上,三个人就像往常一样,聊些作文素材杂志上看到的段子,有说有笑,却刻意的没有提到课堂上悬而未决的难题。在熟悉的十字路口,他们轻声告别,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周五,只需一个周末,便又能见到彼此。   回到家里,与以往一样,程毓还没下班。周宏远坐在餐桌前,摊开练习册,没再与那些难题死磕,也没打算再向自己的学霸叔叔问上一问,而是将最基础的知识点,一一过了一遍。   程毓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所以回到家,他有意地没提考试的事情,甚至连加餐都没有,做了两道再平常不过的家常菜,外加两碗豆浆。   这天晚上,叔侄俩休息地格外早,却谁都没睡着,在周宏远第十次翻身的时候,程毓转过身来,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没事儿,不要急,睡不着就睡不着。”   周宏远一时没懂程毓的意思,明明他都要急疯了啊,他甚至有些气恼,怪程毓不懂他经历的烦躁与折磨。   程毓却轻声说,“我高考的前一天晚上,一整晚都没睡着,越是睡不着,心里就越急,想着这下糟糕了,肯定要考砸了,可越是胡思乱想,就越是睡不着,如此往复,形成恶性循环。”说完,他自己笑了两声。   周宏远睁着眼睛,就着月光看向程毓这张精致美好的面孔,一时间,烦躁消了一半,他心爱的叔叔与他贴得很近,鼻息打在他的脸上,让他暖暖的,又有些痒。周宏远好奇地问,“你也会因为考试紧张吗?”程毓是他的神啊,神也会因为考试而紧张失眠么?   程毓笑笑,“当然会啊,每个学生都会紧张的。”   周宏远又问,“然后呢?”   程毓摸了摸他的脑袋,“那天晚上,我一整夜都没睡着,既看到了两三点的月亮,又看到了四五点钟的太阳,直到吃过早饭,坐在车上,我还想着,这下我一定完蛋了。可是当我坐在考场上,当我拿起卷子时,所有的困倦都一扫而光,我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失眠了一整夜,眼前和心中,就只有那薄薄的几张卷子了。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我还是正常发挥,考进了S大。”   “所以说呢,当人面对极大的压力时,是根本不会犯困的,哪怕一整晚都没睡着,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失眠很正常,也根本就什么的,百分之九十九的学生今晚都在失眠,所以,别担心。”   程毓的声音温柔又坚定,听了这些,周宏远突然就不害怕了,他依然为明天的考试而紧张,心中却多了几分踏实。数不尽的担忧,一时间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他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在了实处。   程毓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周宏远的肩膀,就像他刚来J城、刚被程毓养在身边时那样,轻声说,“别担心,叔叔就在这儿守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学生党真的别担心考前失眠!这都没什么的!失眠不是影响考试的主要原因,失眠后如何调节自己的心态才是重点! 第37章   或许是程毓的话起了作用,又或许是精神和体力实在不支,周宏远没过多久就睡着了。程毓默默地看着月光洒在他尚且稚嫩的脸上,心中涌动着说不清的感觉。   这是程毓最后的亲人,而他终将长大。   长大事件好事,意味着周宏远终于能和那些被动的、无奈的岁月说再见,意味着理性与独立,同时,也意味着命中注定的分离。无论是父母与子女的缘分,还是他们本就不牢靠的叔侄关系,到最后,程毓能做的,也只不过是一遍遍的与他告别,在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后,用余生习惯着这个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毋庸置疑,周宏远是个早慧的孩子,分外省心的代价,是过早地失去了珍贵的天真岁月。有时候,程毓却更希望他能做个孩子,不必想那么多,也不必做那么多。   这个晚上,失眠的不是周宏远,而是程毓。   十四中提前包了大巴车,所以中考当天周宏远只需要像平日一样走到学校,就可以乘坐大巴抵达省实验参加考试了。   这不是周宏远第一次来省实验,可每每来,心中却都是澎湃不已。他环视着代表着S省最高教育质量的学校,心中充满憧憬,他一遍遍想着,若是能进入这样的学校念书,是怎样的幸运。下了车,最先看到的,是标志性的黑色铁门,正冲着大门的,是一座喷泉,此时正随着音乐,以各种不同的姿态喷出水来,绕过喷泉,是一片小树林,在小树林的中间,可以看到一座假山,歪歪斜斜地立在那儿,顺着林荫小道儿继续走,则是几排教学楼,一座叫博文楼,一座叫笃行楼。   周宏远的考场在笃行楼二层,楼下的一颗不知名的大树,生得枝繁叶茂,枝丫上挂着绿油油的叶子,抵在教室的玻璃上,在风中轻轻摇动。周宏远心中很安宁,没太多情绪,也没有想象中的紧张,他从老师手中接过卷子,像无数次演练过的那样,贴条形码,写姓名,等待着考试正式开始。   铃声响起,监考老师用厚重的声音说道,“开始答题!”   周宏远飞快的打开试卷,这一刻,他什么都不在意了,分数、名次、学校,这些在他脑海中通通不复存在,他甚至根本记不起来,昨晚自己失眠到一点,就像程毓说的那样,他的眼前,就只剩下这份卷子了。   语文试题出得中规中矩,直到交上卷子周宏远都没什么实感,走出考场,听到旁边的人热火朝天的对着选择题答案,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一门课已经考完了。   在食堂吃过午饭后,他趴在桌子上小憩,睡是睡不着的,脑海中不断回放着最后几节数学课上,老师强调过的重点,最后,他甩了甩脑袋,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却在下一秒,又不住地问自己,解析几何中,二次元函数与几何图像旋转、平移、对称变换相结合时,到底该怎么做来着?   他深吸几口气,这些明明是烂熟于心的。紧接着,他掏出包里的那张磨出了毛边儿的老照片,无意识地摩挲着照片上意气风发的男孩,他舔了舔嘴唇,无声地告诉自己,这些知识点你早就会了,现在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罢了。   下午的数学考试不算简单,最后一道选择考法新颖,周宏远刷题无数,却从没见过这样的题目,虽算不上太难,却着实耗了不少时间。填空题也是,有一道题周宏远思来想去总拿不定主意,最后只得代数进去试,好歹写上了答案。压轴的大题果真是二次函数与几何图形对称旋转的结合,周宏远做得很顺手,最后一小问写了半页纸,终于在收卷前答完了。   回到家后,周宏远把这事儿告诉程毓,程毓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说,“所以呢,别瞎想,知识点练了千遍百遍,哪那么容易忘?那些不会的,你瞎想也白搭。”   周宏远往程毓身上蹭了蹭,小声“嗯”了一下。   许是一整天的考试与奔波着实熬人,这天晚上周宏远脑袋一着枕头就睡着了,还打起了小鼾,一整晚都没停下。程毓也睡得挺安稳,直到东方吐白。   第二天早晨考物理和化学,周宏远做得顺畅,几乎没有卡顿,一路写到了最后,才出现了一个拿不准的地方。   下午的英语是最后一门。英语对于乡镇出来的周宏远来说是个老大难。周镇教育质量差,周宏远以前的英语老师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普通话尚且说不好,英语更是带着浓厚的地方特色,更何况,周宏远在来到J城念书以前,从未有机会听过英语磁带,录音机这种东西,学校里没有,家里就更不可能有了。后来,周宏远来了J城,十四中虽是个全市垫底的学校,却比乡镇里的学校好了不知多少倍,最起码课堂上有磁带听了,老师的发音也标准了不少。程毓担心他的学业,还特地买了录音机放在家里,每到周末就督促侄子好好练听力。可饶是如此,周宏远的英语依旧是底子弱,基础薄,阅读和写作尚且可以,唯独听力,总是要错上两三个。   周宏远不敢马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力做完了听力,只有一道模模糊糊地没听清,凭直觉选了个C。后面的阅读难度不大,作文题目也在平时练习过的范围,但他从头到尾都是绷着的,两个小时下来,出了一身的冷汗。   考试结束后,周宏远的脑子顿顿地,整个人都木木然,直到走出考场,走出学校,程毓拍着他的肩膀叫他,他才回过神来。   周宏远半天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程毓,而程毓则紧紧握着他的手。程毓的手上布满老茧,干燥而温暖,给与他不尽的温暖与力量。周宏远这才渐渐从极度紧张的情绪中抽离,磕磕绊绊地说了句,“叔叔,我考完了。”   程毓莞尔,“嗯,叔叔带你去吃好吃的。”   周宏远却摇摇头,说,“我不想吃饭,我想回家。”他实在太累了,只想好好睡一觉。   程毓瞧他脸色不对劲儿,兴致也不高,没再坚持,牵着周宏远的手,缓缓地走过一个十字路口,在路边儿拦了辆出租车,回家了。   回到家,周宏远顾不上自己那些小洁癖,洗了把脸,衣服都没脱,就一头栽在了床上,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周宏远醒来时,程毓已经去上班了,还特地留了字条给他,让他好好吃饭。   周宏远对着桌子上的豆浆和油条看了许久,喃喃对自己说,“这就考完了?”   这就考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抱歉!之前几天一直在忙着考试,没来得及更!等我睡一觉起来会再更一章的! 第38章   等待放榜无疑是痛苦的。   当周宏远站在餐桌前,看着散发着浓厚的沟油味道的油条和寡淡稀薄的豆浆时,胸中涌动着说不出的反胃。他强忍着心中的反感与不悦,堪堪捏下一节儿油条来,屏住呼吸往嘴里送,嚼了两口,忍不住跑去厨房,吐了出来。周宏远打开水龙头,将嚼得半碎的油条冲进下水道里,几乎逼出眼泪来,转身回屋,将油条扔进垃圾桶,那碗稀薄的豆浆,也统统倒进下水道里。   他不讨厌油条豆浆,可此时此刻,就是吃不下去。   随后,周宏远百无聊赖地躺回床上,睡不着,却也提不起什么精神。程毓怕他无聊,特地买了碟片放在家里,可他连打开电视和DVD的精力都没有,就只想这么躺着。中午程毓照例是不回家的,周宏远也懒得吃东西,半睡半醒地,在床上躺了一天。待到四五点了,想起还要给程毓做晚饭,才浑浑噩噩的起身   他甩了甩头,做了个简单的西红柿鸡蛋面,香味儿往鼻子里一窜,直逼胃里去,随后,一股空虚从心底往上冒,让他整个人都有些焦躁,锁着眉头晃着腿等程毓回家。   好在程毓没加班,到点儿就回家了,在玄关处换过拖鞋后,朝自己的侄子笑了两下,眼睛里亮晶晶的,像是有着整个银河的星星,他问道,“假期生活怎么样?”   周宏远的嘴张了张,他怎么能说不好呢?他怎么能扰了自己心爱之人的兴致呢?他唯有对程毓说,“挺好的,看了会儿电视。”   程毓凑过来摸摸他的脑袋,兴高采烈地提议道,“要不要给你报个旅行团?出去转转?我们隔壁部门的李大姐,他家孩子也今年中考,李大姐给他报了去江浙沪的旅游团,你要不要跟他一起?”   出去旅游是周宏远之前想都不敢想的,起初是因为穷,后来日子过得好了,却仍紧巴习惯了,舍不得乱花钱,他盯着程毓看了许久,最后问,“你也去么?”   程毓随口答道,“我不成,这个月行里忙,就算休假也要等到八月了。”   周宏远的头搭在程毓的肩膀上,嗅着熟悉的味道,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那我们八月一起去吧。”   程毓满口答应,让周宏远好好想想去哪玩。   周宏远一天没吃饭,狼吞虎咽的将自己碗里的面条吃光了,还觉得意犹未尽,程毓看出他没吃饱来,笑着将自己的碗推给他,只说自己吃不了了,撞上周宏远略显古怪的眼神后,程毓才模模糊糊地想起自己的侄子是个极其“鸡毛”的小洁癖。他有些尴尬的将手放在碗边儿上,“嗨,我忘了你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说着,正要将碗拿回去,却被周宏远握住手,周宏远冲他摇了摇头,说,“你又不是别人。”   程毓笑了笑,说,“嗯,不嫌弃叔叔你就吃了吧,叔叔吃饱了。”   周宏远没推脱,将程毓吃过的面条,连汤水都不剩,统统吃进了肚里。等到他站在水池边洗碗时,才恍恍惚惚的想到,自己这样夺人口中之食着实不太好,可当时的他已经顾不了太多了,他实在太想与程毓有些更亲密的接触了。   吃过饭后,程毓坐在餐桌前翻杂志,是本装修杂志,从薇姐那里借来的,杂志上花花绿绿的尽是图片,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设计风格和装潢介绍,他饶有兴致的把周宏远叫到身边,指着杂志,问,“你喜欢哪种设计?”   周宏远看着程毓的脸,认真的说,“你喜欢的我都喜欢。”   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两秒钟,紧接着笑着揉周宏远的软发,“你这孩子,跟叔叔客气什么?”   周宏远垂下头去。又是孩子,今晚程毓已经说过两次孩子了。周宏远无数次庆幸自己能够成为程毓口中的孩子,若非自己是个孩子,大概一辈子都没机会与程毓这样的人朝夕相对,可他又无比痛恨孩子这两个字,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注定与程毓无缘。   程毓看不透周宏远的这些心思,只当他心思重,事到如今仍与自己见外,心中有些酸楚,只盘算着,相处那么久,难道自己还没给予宏远足够的安全感么?还是他根本看不透自己的心?可转念又觉得,这孩子着实招人心疼,这样的性子,也只怪从小的生活环境。   程毓知道,自己是长辈,是监护人,是周宏远全部而唯一的依靠,周宏远的衣食住行,全都仰仗自己的给予,而他大多数的快乐与忧愁,也皆是自己的赋予,这样无助的、敏感的孩子,让程毓如何能不心疼呢?他只想给他多一点,更多一点的快乐和纯粹的幸福安宁。   程毓暂且岔过这个话题,转而说,“等到了**月份,房子分下来,咱们就开始装修,差不多年前就可以搬进去。新房子的位置很好,离省实验很近,坐公交二十分钟就能到。而且呀,等搬了家,你就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咱们买个大书桌……”   程毓后面说了些什么,周宏远已经听不大清楚了,耳边反复回旋着的,唯有程毓的那句,“你就可以有自己的房间了。”   周宏远本该很开心的,他最讨厌的莫过于肢体接触,两个人紧挨着睡,总不免碰在一起,冬天还好说,夏天简直是灾难,汗水连成一片,黏黏腻腻的,箍在身上,别说有多讨厌了,更何况程毓又不是一个干净整洁的人,每每看到程毓随手乱丢的衣服和袜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事实上,周宏远与程毓有着太多的性格差异,他也曾无数次暗自气恼程毓的不拘小节与大大咧咧,可再多次的气恼,下一秒也只能乖乖的为程毓将衣物收好。他是这般为程毓着迷,又是这般的依赖着自己的神祇。他不知道自己的理想与未来是什么,他只知道,程毓就是他全部的梦想与安全感。所以,就算程毓将袜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将袜子放在自己枕头边,就算是程毓总是穿着脏衣服上床,他都愿意与程毓睡在一起,他都希望程毓能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身边,哪怕什么话都不说,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听到他平缓的呼吸,闻到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就足以让周宏远幸福不已。   周宏远无疑是痛苦而纠结的。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他应该开心的。可富裕的日子就意味着分离,这让他没道理不去痛恨。他短短的十几年生活里,经历了太多的分离,他听着奶奶和叔叔逃跑的故事长大,见证了爷爷的去世,爸爸的离开,母亲的不告而别……他知道,程毓与这些人断然不同,而他们也只不过是分而眠,可就算只是一墙之隔,亦让他焦灼万分。后来才他明白过来,这一切都源于自己对程毓和其他人期望,原本就是不同的。   周宏远一早就料到了父亲与爷爷的不得好死,一早就猜出了母亲的不负责任,所以就算经历了那些,也只是茫然无措,却不觉太难过。可程毓不同,他知道程毓有多好,明白程毓有多善良,更清楚程毓有多么在乎自己,所以他不再担心被谁抛弃,更不必为自己的生活担忧,可程毓有多好,他对程毓的期待就有多高,以至于只是简简单单的换房子,就能让他怅然若失。   程毓瞧周宏远不开心,小声问,“怎么了宏远?你不想搬家吗?”   周宏远摇摇头,趴下头去,闷声说,“叔叔,我怕打雷。”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宏远是大孩子了,这两年多的表现不是很好么?我当你不怕了。”   许是远离了周镇的环境,让周宏远终于摆脱了死亡的实感,又许是身边多了一个温柔的长辈,自打周宏远来了J城,他对雷声的恐惧日益减少,到后来,每每雷雨夜,周宏远连噩梦都不曾做了,就算是被“轰轰”闷雷惊醒,也只是转过头看看程毓,然后将头窝在程毓肩窝上继续睡过去。   周宏远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你在我才不怕啊。”   程毓只当他是跟自己撒娇,没放在心上,随口说,“嗯,那以后你若是怕了,就来跟我一起睡。”   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整个人挂在程毓身上,嘴巴凑到程毓耳边,吐出的温热气流,让程毓整个人都痒痒的,这种感觉不算舒服,可他也没拒绝,紧接着,他听到周宏远在他耳边说,“叔叔,你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是我第一次尝试时间跨度如此大的中长篇小说,所以前期会比较慢热,可读性也随之降低,但我相信这种呈现方式会更好的展现出人物性格的养成和情感的变化,给角色一点耐心,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最后,感谢所有追文的读者,你们的每一条评论,每一次点击,都是我不尽的动力。鞠躬。 第39章   放榜的前一天晚上,周宏远一夜没睡着,翻来覆去的,焦躁而烦闷,出了一整身的汗,熬到四五点钟,透过窗帘看到外面灰蒙蒙的,实在烦得很,便起床冲了个凉水澡,而后出门转了一圈儿,又碰巧遇到了下楼锻炼的隔壁大婶儿,大婶儿一脸慈眉善目,迎上来问,“宏远啊,出成绩了吧?考的怎么样啊?”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心中的不悦骤增,面上却没什么表现,只说了两声,“还行吧。”   周宏远围着小区跑了两圈儿,回家前还捎了份儿早点,到了家,程毓才刚刚醒过来,揉了把惺忪的睡眼,问,“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周宏远把早点放在桌子上,指了指,说,“给你买的煎饼果子,快点趁热吃吧。”   程毓笑了笑,不拆穿他的紧张,自顾自地去洗漱。   七点过了一刻,周宏远便去了学校,出门前他告诉程毓,今晚班里有聚餐,不回家吃饭了,程毓像他眨了眨眼睛,特地从钱包里拿出张一百元塞进他的手里,说,“好好玩,别不舍得花钱。”   周宏远皱了一下眉头,说自己还有钱,程毓却无论如何都一定要他收着,说,“最后一次了,多带点钱肯定没坏处的。”周宏远推脱不掉,只得收下了。   出门后,路上还没什么学生,进了十四中,到了教室,才发现已经来了十几个同学,郑明坤和吴思源都到了,各自坐在各自的位上,没像平日一样唧唧喳喳的耍宝,而只是安安静静的呆着。   返校看榜之前,周宏远曾与他俩通过电话,也曾聚在一起对答案,可三个人本身就是旗鼓相当,就算争个面红耳赤,那些没把握的题目,已经争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也只得作罢。   周宏远到了,三个人聚在一起聊了聊假期的安排,心里都记挂着成绩,因此都没什么太高的兴致,教室里的学生越来越多,大家的心都悬着,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果怎样。而在这样的形势下,最理智的选择,则不外乎夹起尾巴谦虚做人。   老崔知道大家关心成绩,没像往日一般地卡点进教室,七点四十便拿着一沓录取通知书来了,将录取通知书往讲台上一摞,大家皆是屏住呼吸,每个人的心在这时都提到了嗓子眼。   “考试从来都是几家欢喜几家忧,有得意就一定有失意。一时败北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大家皆是低着头,不敢看老崔的眼神。   “大家都知道,我是华中师范大学的,可我当初只是S省的一个小县城里最普通的高中考上来的。人生在世,一时成败不重要,要紧的是脚踏实地,走好每一步。”   “还是那句话,中考好好考,今后好好活。”   紧接着,老崔想当初下发准考证一样将录取通知书发到每个同学的手里,有省实验的、也有师大附中的,有二中三中四中的,更有数不尽的、叫不上名字来的中学。周宏远将录取通知书紧紧捏在手里,回到座位上才小心翼翼地打开,看到行书手写体的S省实验中学六个大字的时候,心中那块悬了月余的心,终于落了地。   两旁的郑明坤和吴思源皆报了省实验,三个人一同经历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又有幸获胜,得到了心仪的结局。   当然,也有数不尽的同学发挥失常,欢笑与呜咽一同淹没在这青春列车的轰鸣中。   拿完各自的录取通知书,在郑明坤的带领下,大家一起抵达了提前预约好的饭店。离别情绪让大家暂且放下了或好或坏的答卷,大家说着,笑着,打着,闹着,整间包厢,都充斥着他们的吵闹声。   最害羞的女孩子,在这样的氛围下,也开始喝酒了;最火药桶的男孩子,也心平气和的接受了同学的批评与告诫;每个人都抓紧这最后的机会,表白的表白,公开的公开,饶是郑明坤这等活在班级最核心的人,这一天仍是得知了不少崭新的劲爆消息,当他看着班里最老实的男孩子与最辣的小太妹搂在一起时,不禁连呼想不到。   吃过饭后,浩浩荡荡几十个人又一同去了区里最有名的芭提雅KTV。最大的包厢是吴思源提前十几天就跟老板订好的,他们在包间里唱着、跳着,一打一打的啤酒灌进肚里,最赤裸的告白吐出嘴边。手边的扑克牌与三国杀再没人在意,筛子和麻将也无人问津,不舍与留恋到了高潮,每个人的情绪都崩到了最紧,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在郑明坤的带动下,全班一起唱起了《相亲相爱一家人》,几乎是每个同学,眼中都挂上了泪水。   这三年,有欢笑,有争执,有痛苦,有不舍,回忆点滴,那些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一起叛逆,一起张扬的岁月,就如同一幅幅永不褪色的画卷,依然在心中鲜明如当初。   在来到二班之前,周宏远不信什么同学情谊,师生感情,在他贫瘠的人生中,唯一懂得的就是丛林法则与弱肉强食,是崔老师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谆谆教诲,是郑明坤和吴思源让他懂得了什么叫兄弟情义,是二班几乎所有所有的同学,让他懂得了什么叫携手共进、荣辱与共。   他们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为了共同的荣誉而战斗;他们在教室里埋头苦学,为了共同的理想而艰难前行,他们是对手,更是伙伴,是彼此绚烂旅程中,最好的风景。   伴着手机中的旋律,郑明坤高昂洪亮的声音钻入每个人的耳中。   “喜欢一回家就有暖洋洋的灯光在等待,   我喜欢一起床就看到大家微笑的脸庞。   我喜欢一出门就为了家人和自己的理想打拼,   我喜欢一家人心朝着同一个方向眺望。   我喜欢快乐时马上就想要和你一起分享,   我喜欢受伤时就想起你们温暖的怀抱。   我喜欢生气时就想到你们永远包容多么伟大,   我喜欢旅行时为你把美好记忆带回家。   起初,只是几个人与他相和,渐渐地,合唱连成一片,到最后,整间教室里,无论会唱的、不会唱的,手中握着麦的,嘴边喝着酒的,都加入了这最后一幕的大合唱——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有缘才能相聚,   有心才会珍惜,   何必让满天乌云遮住眼睛,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有福就该同享,有难必然同当,   用相知相守换地久天长。   三年的情谊是真,一同的快乐与痛苦都铭记在心,可当晚的所有人都知道,这将是他们这些人,最后一次同聚一堂。而正是这种清醒,让他们泪流满面。   ……   大合唱结束后,外面天已经灰成一片,几个女生最先离开,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芭提雅。到最后,偌大的包厢里,就只剩下了几个平日玩的最好的男孩子。   包间里的酒气愈来愈重,压抑的气氛与变调的鬼哭狼嚎让周宏远喘不过气来,他推来门,准备去厕所洗把脸,却在厕所拐角处看到了两个最熟悉不过的身影。   在他面前,吴思源将郑明坤死死箍进怀里,而郑明坤拼命挣扎——   吴思源不必郑明坤健壮,一个不小心,被郑明坤推倒在地,紧接着,他听到郑明坤气急败坏的声音,“你喝酒喝坏了脑子?”   周宏远只觉头“轰”的一下,紧接着,他看到郑明坤朝外走来,他躲闪不迭,两个人撞了个满怀。郑明坤低头一看,才发现是周宏远,立马慌了神色,最后尴尬的挠了挠自己的板寸,“你说他是不是脑子有病?”   周宏远干笑了两下,并不作答,垂下头去,给郑明坤腾了位置,眼睁睁地看着郑明坤从自己眼前落荒而逃。   紧接着,他看到吴思源蹲坐在地板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周宏远也坐在了地下,与吴思源面对着面,这一刻,他们两个人心中无不在想,怎么就没忍住呢?明明上一秒,他们还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啊,明明上一秒,他们还可以做一辈子的兄弟啊。 第40章   因着吴思源那场不合时宜的酒后表白,他们三个整个假期都没聚到一起过。周宏远与吴思源单独见过一次,两个人依旧约在了学校门口那家劣质的冲剂式奶茶店里,吸着两块五一杯的色素茶,满嘴的糖精却压不住心中的苦涩。   他们不咸不淡地聊着各自的假期生活,说着对高中的憧憬,却谁都没提起过郑明坤。郑明坤是直男,最喜欢女生不过的那种直男,这点没谁比他们俩更清楚了,所以再怎么谈起,也是无益。   聊着聊着,两个人都不太能说得出话来,酸楚之气哽到了嗓子眼,到最后,只能是相顾无言。离开奶茶店后,两个人交换了个拥抱,像以往千百次一样,站在十字路口分离。   看着吴思源的背影,周宏远心中想着,其实自己才是那个更绝望的人。他不仅爱上了男人,他爱的男人不仅是个直男,更是养自己长大的叔叔。哪怕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根本就没什么血缘关系。可有些东西,并不是血缘二字就可以概括。   他和程毓隔了太多,隔了久久的十年岁月,隔了遥远的J城与周镇,隔了鸿沟难跨的一代人,隔了同,性,恋与异性恋。他们之间原本就是周宏远的一厢情愿,结局更是可以猜得到的一片枉然,他本不该抱有幻想,更不该自寻烦恼,可命运与感情就是这样毫无道理,将他们牢牢捆绑,却又看不到希望。他离不开程毓,也放不下情.欲,这无望的感情让他痛恨,又令他痴迷。他找不到出路,更得不到解脱,唯有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负重前行。   八月中旬,程毓终于得了休假,叔侄俩一合算,打算一同去厦门旅游,临去了却恰逢南方大雨加台风,两个人对着天气预报接二连三发出的橙色预警面面相觑,旅行告吹,只得在家里当两条咸鱼。   程毓问,“后悔之前没自己去么?”   周宏远却摊了摊手,“有什么后悔的?你不去,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程毓不置可否,心道周宏远这些日子愈发会哄人起来。他也是从十五六的年纪走过来的,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又有哪个不喜欢出去玩呢?   好在程毓这一个周的假期也不是全无意义,行里的房子分下来了,跑跑建材市场与精装公司,也是收获满满。   程毓不懂装修,最后选了个全包的装修公司,挑了个顺眼的样板,便当起了甩手掌柜,全权将装修大计委托给装修公司。虽比自己来贵了不少,却好在省心省力。   如今,程毓早已不是那个初出茅庐、初入社会的小伙子了,凭借着出色的专业素养和踏实肯干的性格,薪资和评级都稳步上升,短短三年,便成了ZT银行省行风险部的骨干员工,不止如此,风险部主任薇姐还不止一次的许诺,下次行里内聘副主任,一定率先考虑程毓。   其实程毓对升职加薪没太多的追求,他本身就是个物欲极低的人,够吃够喝便可以了,再多的东西,他并不追求。如今行里分了房子,薪资又还算丰富,他便再没其他要求。反正他本就是误打误撞进了这一行,虽不讨厌,却也谈不上喜欢。只不过,他认真负责的性格摆在这里,业务能力又强,虽不曾有意争取,却也在不知不觉间,成了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开学前,程毓给家里配了电脑,一来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工作需求,二来则是为了方便周宏远以后的学习。十四中有计算机课,周宏远也曾到机房里实操过,可学校里笨重的大脑袋计算机,全然与家里这薄薄一块儿屏幕不同,他兴奋极了,待程毓装好机子后,小心翼翼地捯饬了一整个晚上。   周宏远是有***的,却因为上网机会少,只加了玩的比较好的几个朋友和班级群,这下家里有了电脑,才后知后觉乐此不疲的加了好些同学。   临近开学了,周宏远与郑明坤聊了一次,周宏远刻意没提起吴思源,郑明坤却一直叨叨个不停,翻过来调过去就那么一句话,这小子真是有毛病。   周宏远知道,郑明坤这样一个铁血直男,必定是理解不了他们这类人的,更何况是自己的好兄弟一直喜欢自己,这对郑明坤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冲击。他知道,郑明坤其实是在乎吴思源的,可这种在乎,却远不是吴思源想要的那种。   相较于其他高中,省实验开学较晚,卡着九月一号报到。报到那天,学校门口停了满满两排的车,长长地队伍,一直排到了下一个街区。车中走下来的孩子在家长的簇拥下走进学校,而那红纸黑字的分班信息,在他们眼中则如同无物,片刻不能引起他们的驻足。这些有权有钱的显贵子弟哪里用得着任人分配,所谓的随机分班,在他们这里,不过是一个笑话。   周宏远却没这样的好命。他挤在榜单下,一排一排的小字细细扫过去,终于在最后一张纸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上天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在他名字的最下方,赫然写着孔德诤。   他又前后看了一遍班级的花名册,上面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写着,整个班级里,他认识的就只有孔德诤一个。   周宏远心中烦躁不堪,他皱紧眉头,回头往教学楼走的刹那好巧不巧碰到了后面凑过来看榜的同学,他随口说了句“对不起”才往前看去,而他眼前的,正是榜单上的孔德诤。   两个人皆是一愣,谁都没理谁,过了片刻,周宏远轻笑了一声,自顾自地先行离开了。   当初转班以后,周宏远也曾见过孔德诤许多次。十四中学生不多,低头不见抬头见,小小一间校园,总有数不清地擦肩而过。可他却总是刻意的忽视掉那个人,正如同那个人忽视他一般。如今,他们双双考入了同一所高中,又分入了同一个班级,再想视若罔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只不过,时隔近三年,孔德诤与周宏远在冥冥之中形成了巧妙的对调。如今的周宏远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矮瘦干枯的农村小孩,如今的他个头超过了一米八,长期打篮球让他身体强健有力,而孔德诤虽清秀依旧,却始终没能抽起个子来,当初虽不觉什么,如今看俩,则是矮小而瘦弱,过分白的皮肤让他整个人都病怏怏的,看上去轻轻一撞就能摔倒一样。时间治愈了周宏远的怯懦和软弱,而爱赋予了他勇气的外壳。如今的他,再不必忍气吞声,无时不生事,遇事不怕事才是他人生的信条。   周宏远的班主任姓于,是个精瘦的男人,莫约三十多岁的年级,却头发稀疏,零星的生在铮亮的头皮上,眼球向外凸起,如鹰一般的扫视着整间教室,整个人精气神儿饱满,甚至一副甲亢的模样。   于老师“咣咣咣”地敲了几下黑板,在众人的惊慌与唏嘘中,将规矩大声吼了出来。胆小的女生几乎吓得****的,而再过大胆的男孩子,也不敢在这样的情势下与老于目光相接。老于普通话不好,说得一口S省东北方的乡音,落在周宏远耳朵里,模模糊糊地,嗡嗡嗡连成一片,听不真切。周宏远仔细辨别,终于弄懂了十之一二,而那十之**,则是在没了办法,只得作罢。   短短两个小时的接触,周宏远就看出了老于的性格,与同位对了个充满苦逼的眼神,心中皆想,这三年可有的熬了! 第41章   放眼全省,省实验的升学率无出其右,但在管理上却不算严格,大门儿上面挂着个横幅,赫然写着开放的省实验欢迎您。起先,周宏远还不懂其中的寓意,后来他渐渐明白过来了,合着开放是指,甭管什么时候来,甭管是谁来,都大门敞开,同样地,甭管什么时候走,甭管是谁想走,门卫大爷也绝不挽留。同样的,军训对于省实验来说更是个摆设,莫不说那些权贵子弟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连周宏远这样的学生,也打从心眼里没把它当成回事儿,更有以孔德诤为首的一干人等,靠装病卖惨,顺利进入了“报废队”。   教官心中虽很大不满,却也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松松散散地训了一周,便打道回府了。   军训结束的那天下午,老于在班里开了班会,末了给每个学生发了张信纸,让同学们写上自己想要感恩的人。   旁边的同学都飞快动笔,“刷刷刷”列出一堆名字,周宏远却想都没想,只写了“叔叔”两个字。老于不知什么时候绕到了周宏远身后,拿起周宏远的信纸,眯起眼来,口中“啧啧”了两声,“叔叔,你不感谢你爹你妈,写你叔叔?”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这几天,不只是他,整个班级都对老于深恶痛绝,他的火几乎在瞬间被点燃,咬紧牙关,半天说不出话来。   老于瞧他这副样子,将手中的信纸抽到周宏远的脸上,“问你话呢!你不写父母不写师长,你不想良心还有没有了?”   周宏远并非什么“善男信女”,老于又是个无时无刻不在发火的人,对于老于频发的暴怒,周宏远早已免疫,他直勾勾地看着老于的眼睛,说,“我是叔叔养大的。”   老于没想到周宏远是这样的情况,脸色微变,尴尬与难堪稍纵即逝,片刻过后,又变回了那副雷霆模样,“你叔叔养你长大就不感谢父母了?没有父母哪来的你?连这点觉悟都没有,这学你也不用上了。”   周宏远深谕老于的脾气,知道自己愈是反驳解释,他就愈是上纲上线,此情此景下,唯有低头认错才是正路,更何况,他的家庭故事,又岂是几句话可以说得清的。   周宏远深吸一口气,站起来,垂着头,“老师我错了。”   老于的一腔怒火没了出口,脸都涨红了,最后斜了他一眼,走了。   班会结束后,周宏远乘公交车回家。程毓的家离省实验有很长一段距离,加上傍晚的塞车,少说也要将近两个钟头的路程。他拿出英语必修一来,背了一个单元的单词,随后将书塞进包里,闭目养神。   周宏远回到家已经将近八点了。程毓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瞧他回家了,连忙热了菜,招呼他过来吃。周宏远往程毓身边靠了靠,环住他的脖颈,他嗅着程毓的味道,久久不肯松手,直到程毓拍着他的手催他吃饭,才依依不舍的撤开身子。   他没跟程毓提起孔德诤也在班里,一来是不愿让程毓挂心,二来是怕程毓劝他放下。他怎么可能放下,放不下的,那些丑恶的刁难与欺凌,那些肆无忌惮的伤害,早已在他心中扎根,让他只要看到那个名字,只要看到那张脸,就无时无刻不恨得牙痒。   人人都说童真无邪,可周宏远却觉得,小孩子才拥有人性中最大的恶。孩子们并不天真善良,反而是最现实的那个,对他们来说,宽容与大度无异于懦弱,不加以反抗就可以无穷压榨,他们为身边所有的同龄人分出三六九等,老师的漫不经心、家长的茫然无知、自身的不敢反抗,试探出这一切后,恶意就此释放。他们因为最荒谬的原因侮辱你,他们用最尖酸刻薄的话语挤兑你。然而,他们的邪恶不仅仅在于放肆的行为和恶毒的言语,更在于他们自以为是的正义。   毫无疑问,对于周宏远来说,孔德诤以及周镇以取笑他为乐的一干人等,就是这样的人性本恶。可孔德诤却无意做一辈子的恶人,更准确的说,他长大了。   再次与周宏远坐在同一间教室的孔德诤是无措的,他从未想过自己与周宏远会有如此深刻的缘分,更想不到当初那个干瘦的乡巴佬,会有一天变得如此出类拔萃。   孔德诤紧紧盯着自己的指尖,脸不知不觉变得通红。他浑身冒着热气,飘飘然地,心中思绪万千。   他当然知道当初自己错得有多离谱,无数老师、亲人早已无数遍在他耳边叨叨,可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不过是一场谁都没料想的意外,没必要纠结到现在吧?可是为什么,周宏远偏偏阴魂不散,倒像是命运的安排。如今的他早已不是那个作威作福的小少爷,他努力学习,为人谦逊,性格温顺,加上清秀俊美的长相,让人很难将他与当初那个趾高气昂的孔德诤联系在一起。   如今他懂了许多道理,收敛了自己激烈的情绪,他该拥有最美好的高中三年,三五好友,共同努力,携手共进,一同走入心仪的学府,他一路都是最优秀的,可他完美的人生,却偏偏生着污点,他用力将污点遮盖,却只是一个瞬间,污点又被摆上台面。   周宏远竟然又成了他的同学。   这个事实让他惶恐不已,又惊慌失措。如今,周宏远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羔羊,他有了自己的话语权,有了自己的社交圈,他知道当初所有的经过,记得自己所有的案底,那些拼命隐藏的曾经,在周宏远这里,不过是可笑的欲盖弥彰。   孔德诤知道,周宏远会毁了自己美好的校园生活,却忘了美好的皮囊之下,本就藏着邪恶与龌龊。   周宏远自然没打算放过孔德诤。这对他来说简直是天赐的良机,又岂能轻易放过。他像看待猎物一样盯住孔德诤,鹰眼之下,是无尽的嘲讽与鄙夷。周宏远与程毓向来是两个全然不同的人,他们一个选择宽恕,另一个则是睚眦必报。   周宏远突然笑了一下,对自己的同桌说,“我以前跟孔德诤是同学。”   一旁的高瘦男生怔了怔,说,“孔德诤很可爱啊,人也很好。”   周宏远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语气平淡,看不出情绪,“我的眼球,就是被他用椅子砸爆的。” 第42章   周宏远的同桌叫江河,是个高且瘦的男孩,活像个竹竿,他肤色黝黑,一看便知是个运动少年。江河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孔德诤拿椅子打你的眼睛?看不出来啊。”   周宏远转过头去,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是啊,当初闹得学校里人尽皆知。他家里不愿意赔偿,我叔叔还跟他爸妈打官司呢。”   江河大跌眼镜,朝孔德诤看过去。而另一头的孔德诤隔着攒动的人头不明就里,他被江波看得心里发毛,转眼又看到了江波旁边的周宏远,只得回了个虚虚的笑。江波回过头,没理会孔德诤的示好。   孔德诤的爸爸是纺织厂的老工人,拼死拼活在厂里干了十几二十年,落了一身病根,却因为自身的能力以及厂里的裙带关系,没能混出个一官半职。他妈妈本也在纺织厂做工,怀了他以后,做不来高强度的工作,便辞了职,自打那以后,十几年来,再没工作过。起初几年,他们的日子还过得去,可这两三年,纺织厂日益衰败,孔德诤爸爸的奖金无限趋近于零,甚至只能拿个基本工资,家里过得不甚如意,孔德诤又在念书,开销大,几乎连生计都难以维系,平日唯有指望着家里的老头老太太接济。在亲戚里,很是出不开身。   小时候,孔德诤过得很是骄傲得意,论成绩,他是一干学生里最好的,莫不说家里的同辈没有比得上他的,就算是放眼整个家属院,都没几个比他强的,再加上妈妈宠,爸爸疼,更是养成了一副不可一世的姿态来。自打初一那回伤了周宏远的眼,惹了**烦,赔了一大笔钱,日子便格外不顺心,加上家里的条件每况愈下,更得叔叔婶婶的白眼。人穷志短,日子久了,孔德诤也就收敛了品行,是以到了初二初三,孔德诤大变模样,就连身边最亲近的老师同学都说他学习棒,性格好,就连模样都出类拔萃。这样一来,他便更是沉迷于此,就连脏字也再没说出过一个来。他成绩好,人又长得秀气,颇得老太太欢心,顺顺当当一路读到高中,虽没考入正榜,老太太却仍是喜上眉梢,拿钱给他读了省实验。   周宏远班里,有不少女孩子喜欢孔德诤这类男生,模样俊俏,皮肤白皙,说话温温柔柔的,还乐于助人。每当旁边有同学没带文具时,每当同伴有不会做的题目时,孔德诤都会伸出援手,称得上是有求必应,因此,孔德诤在班里女人缘极好,吃得很开。   江河和周宏远一个竞选了班长,一个竞选了副班长,因着班级工作的原因,周宏远虽百般不愿,却还是加了孔德诤的QQ。他皱着眉头,点开孔德诤的动态,上上下下地划着,他看到两年前的孔德诤在德茂广场拿双汇火腿肠喂着几只流浪猫,猫咪围在孔德诤的腿边,周宏远甚至能想到那些猫咪讨好地喵喵叫;他看到一年前的孔德诤在十四中的小礼堂唱着歌,周边围满了少男少女,一派温馨祥和……   周宏远飞快得翻着一张张照片,固执而病态得看着每一条评论,每一幕的岁月静好,都像是一记又一记的耳光,打在周宏远的脸上。他心中的愤怒与不平持续地积蓄着,像一团火在心底里烧,蒸***的血液,继而一寸寸灼烧着他的皮肤。   哪里来的岁月静好,哪里来的纯善无辜,他宁愿孔德诤像以往一般向人叫嚣,他宁愿看到孔德诤像过去一样对自己无赖,也不愿意看到这样一副虚伪的面庞,让他作呕,让他想吐。   周宏远对着电脑,愤愤地想着,暗自地咒骂着,一旁的程毓凑过来,揉了揉他的头发,亲昵而毫无意味的亲亲他的发丝,稍触即离的,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长辈,亲吻着他心爱的孩子,“怎么气鼓鼓的?看什么呢?”   说着,程毓瞅了眼电脑,周宏远来不及关上网页,也只得作罢。程毓的呼吸滞缓了几秒,接着说,“又跟这孩子分到一个班了?”   周宏远别过头,紧接着往下垂了垂,“嗯。”   程毓笑了笑,说,“现在宏远是大孩子了,一米八的大个子,不怕被人欺负了。”   周宏远嗤笑了一声,他当然不怕那个小弱猴欺负他,他怕的是那个小弱猴不欺负他,或者说,他怕的是那个小弱猴不欺负任何人,从此温良如玉,彻底“洗白”。   那么自私任性、恶毒恶劣的孔德诤,那么凶悍可恶、蠢顿无耻的孔德诤,怎么能就此洗白呢?他怎么配在无数人的称赞与喜爱中度过自己的生活,他怎么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呢?   十五岁的周宏远尚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错误都能得到惩罚,也并不是所有的恶人都会“不得好死”。有些恶,只发生在人生的特殊阶段,或许是无知的孩童时代,也许是叛逆的少年时期,而过了这个特殊的阶段,那些被人恨得牙痒的坏人,那些差些甚至已经毁掉了别人一生的恶人,就那么顺其自然的大变模样。他们有些成了普通人,有些甚至成了被人歆羡和仰望的对象,他们不再顽劣、不再凶悍,有些过着与旁人无异的普通而安宁的日子,有些甚至过上了更为金光闪闪的生活。他们早已忘记了自己的罪行累累,甚至从来不把别人受过的伤害与错过的人生放在心里,他们会对那段特殊的日子唏嘘不已,倒头来,却也只不过一句,人生路上的风景。作恶者的不以为意,旁人的浑然不知或是麻木不仁,让那段岁月彻底尘封,而后,是被害者永远得不到偿还的伤害,与永远等不到的报应。   程毓知道周宏远心里堵,默不作声的拿过周宏远手中的鼠标,在孔德诤的动态上点了叉号,“咱们在学校里学好自己的就行,管别人干什么?”   周宏远更深地埋下头去。他就知道程毓会这么说,他就知道程毓理解不了他的心思。他与程毓向来就是全然不同的两类人,谁都无法改变,也谁都不会妥协。   程毓掰了掰周宏远的头,像无数次无谓的安慰,又像千百次企图的说服,“你别去找这孩子的麻烦,没必要的事。过去了就过去吧,咱们好好学习,以后过得比他风光就成了。”   周宏远不想反驳程毓,却也无法接受程毓的说辞。他有时想,若是他那个便宜老子能早死几年,若是能有幸被程毓早养在身边,或许他们便能成为一类人,永远宽容,永远善良,可他终究不是。他的恨意与愤怒压抑了太久,放不下、忘不了,又何来原谅。   每当看到孔德诤与新同学说说笑笑,每当听到身边的人对孔德诤的好评,都让他愤怒无比;每当看到孔德诤更新的动态,每当想到孔德诤的幸福与安宁,都让他作呕。   这是上天给的机会,在无数次安慰自己后,他用最平静的声音,将这个故事讲给了新班级里的第一个人听。   江河无疑是震惊的,这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诧异的看着与女孩子说说笑笑的孔德诤,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可他是班长,他不能乱嚼舌根,他只得压抑着自己的八卦之魂,继而对孔德诤避而远之。   江河一边勉力压抑着自己,一边尽量减少着与孔德诤的接触。能来省实验的,都是全省的佼佼者,换句话说,个个儿都是人精。看碟下菜的少年们很快嗅出了班级里的新风向,他们试探着,问询着,打探着,在江河与周宏远支支吾吾的解释中,拼凑着故事的雏形。   周宏远和江河个子高,都是打球的好手,那个年代的高中生活甚是无聊,平日又没机会碰电脑,唯有打篮球,是个放松的娱乐活动。周五的体育课上,他们照例在球场上挥洒汗水,照例将长袖儿湿了又湿,结束后,又照例蹲坐在球场边儿,聊着变态的作业题与某个女孩子。不知是谁起了头,男孩子的八卦之心瞬间跳动起来,“孔德诤到底怎么得罪你俩了?那天看到人家跟你俩打招呼,你俩撤得老远,理都不理,人家孔德诤脸都红了。”   江河欲言又止,扭过头来看周宏远。毕竟,被人打爆眼球,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不确定周宏远是否乐意给人知道。   剩下的几个人瞬间明了了故事的主角是周宏远,纷纷向他投来目光,周宏远皱了皱眉头,过了许久,才沉声说,“以前初中的时候,我跟他一个班。”   一个男生“咦”了一声,直言不讳,“可他跟我说咱们班里没有跟他以前一个班的同学啊。”   周宏远也没反驳,“嗯”了一声,接着说,“因为我没过多久就转班了。”   那个男生接着问,“为什么要转班啊?”   周宏远做出副难为情的样子,“那时候我刚从镇上到J城来,个子矮,人也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他跟我是同位,最爱欺负我,有一次他看我不顺眼,直接抄起椅子来,把我的眼球打爆了。这才转了班。”   除了江河以外,其他几个人都睁大了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不知是对周宏远曾经又瘦又矮难以置信,还是对孔德诤的所作所为惊诧不已。过了几秒钟,周宏远又补了一句,“当初我叔叔还是个大学生,没什么钱。我要做手术,孔德诤的父母却不愿意赔偿,为此还闹上了法庭……好在最后判下来了,他们家拖拖拉拉的,到最后也不知给没给齐钱。我叔叔是个老好人,不愿意跟我讲这些。总之,两家人搞得挺难堪的……”   兄弟几个听到了法庭,这才彻底信了,还沉浸在离奇又反转的故事中不能自拔时,就听到周宏远接着说,“有这种关系,我再跟他勾肩搭背,也不怎么合适吧?”   的确是不合适,放谁身上都不合适啊,几个男孩义愤填膺,“没想到这个娘炮以前是这种玩意儿,亏我还觉得他人不错!”   周宏远不无讽刺的笑了一下,紧接着,是副为难至极的样子,“这件事你们也不要往外传了。大家都是文明人,我又不能打回来,就只能这么着了。”   几个男孩纷纷应下,而第二天,这个离奇的故事,却像是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班里的各个小团体。   作者有话要说:   初一时我被一个小太妹校园暴力过,后来那个小太妹没考上本科,在当地念了个专科。后来她很顺畅的恋爱、开店,订婚,每天po出来的照片,都是一副岁月静好的样子。没有惨淡的结局,也没有什么报应。她变成了一个我“朋友”嘴中很温柔的样子。我很恨,恨她不再是女流氓,小混混,她越是这副样子,我就越是愤恨。这一切都意味着,那些丑陋的过去,到头来只留在我心里罢了。她自己没有愧疚,旁人也麻木不仁,包括知道这一切的我的“朋友”。说原谅都是违心的,校园暴力不可能原谅的,我只想她惨淡收场,不得好死。 第43章   周宏远的高中生活忙碌而充实。S省是全国有名的高考大省,一本率不足百分之十,凡是能念211的,都算得上是百里挑一的孩子,也正是因此,大大小小、或好或坏的高中,无论正榜进还是副榜进的学生,只要是想念大学的人,都人人自危,唯恐一个不留神,就面临没学上的惨剧。   省实验的教学质量和生源虽都是全省第一,却也不是人人能念本科,算下来只堪堪维持了百分之五十的一本率,学生压力不可谓不大。周宏远班里六十个人,他的入学成绩排在了第十一名,算不上多好,却也不坏,至少,在大多数人眼中,只要他按部就班的跟着老师同学的节奏走,考个211不成问题。可他自己却不敢掉以轻心,他的目标,是S大。   S大不仅是全省最好的大学,就算放眼全国也稳居前列。S大就像J城乃至全省的一张名片。而进入S大读书,在J城人心中,是件光耀门楣的事情。每当J城人说起身边的孩子学习好时,总不忘加上一句,“我家孩子以后是要读S大的”。不过,对于周宏远来说,S大最大的诱惑在于,这是程毓的母校。程毓像他的神祇,是他的标杆,他要走程毓走过的路。   江河与周宏远的入学成绩相差无几,不过两个人的态度却是千差万别。江河人长得帅,打球又好,还破会来事儿,很快就与班上的大多数人打成一片。起先,作为班长的他还很是收敛,渐渐地,日子久了,包袱也就顺其自然地卸了下来,上课开小差、说话、瞌睡,样样不落下,下课了,就逗逗女生,四处闲逛,片刻都安稳不了。   江河很快跟班上一个叫梅婷的女生混在了一起。梅婷与江河是同一个初中毕业的,以往,两个人属于“神交”,都是学校里名号响当当的人物,属于“你听过我、我听过你,却彼此并不相识”的那类,如今成了同学,自然很快就熟络起来。没等到期中考试,两个人便结下了一同上学、一同放学的情谊,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了。   半个学期江河都过得飘飘然,直到考试将近,才觉出紧张来,雪花般飘下来的试卷,将他压在座位上,他挠着脑袋苦思冥想,却不得法门,每节自习课都要向周宏远问上十几分钟。周宏远起先还有耐心讲,到后来,也是疲于应付,可他碍于与江河是同位,又是班长与副班长的关系,明面上不好闹僵,只得每次都强忍着不耐烦,浪费自己许多口舌。   渐渐地,江河或是察觉出周宏远的不耐烦来,又或是觉得只麻烦周宏远一个,实在难为情,便左右开弓,一会儿问问左边儿的同学,一会儿问问右边的同学,总之,是平均分配。自打江波执行了新的政策后,周宏远心里明显舒坦了许多,虽仍有一箩筐的问题等待他解决,却好在前后左右都被江波扰了一番。不患寡而患不均,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期中考试周宏远九门课加在一起,拿了八百九十多分,老于排出个全班名次来,贴在了教室前边儿。自打老于将那白花花的一张纸贴上,周宏远的心就再也没放在学习上,他眼巴巴地等着下课,再慢悠悠地将书收进包里,换成下节课要用的,最后,待榜单前围绕的一层又一层人都退尽了,才佯装无所谓的走过去,迅速找到自己的名字,看到后面一个数字5后,才长舒一口气。   江河这次没考好,排在了班里三十多名,这让他一整个下午都难受得没说出话来。周宏远被江河周身的低气压笼罩着,倍感压抑,他几次想安慰,却又觉得不合适。考试本来就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由胜利者安慰失败者,再真情实感,都显得牵强。更何况,周宏远本来就觉得江河铁定考不好。早就预料到的结局,早就推算出的答案,再说什么安慰,都是作伪。   成绩的事没能让江河纠结太久,他很快就向前看,把那一下午的难受抛诸脑后了。而孔德诤呢,他的日子很不好过,班里的男生们不知怎的,都对他避犹不及,连以往最喜欢围在他身边的几个女生,近来都冷淡了很多。他莫约猜出了源头,并为此苦恼不已,却不知该如何改变现状。孔德诤是个极其重视别人的评价的人,这大抵是小时候的那点儿骄傲自矜与后来的敏感自卑结合在了一起,换句话说,就是玻璃心。他辛苦维系的人际关系和良好形象如今毁于一旦,心中怎能不怨怼?他日日盼着周宏远出丑,周宏远却偏偏顺风顺水,由此一来,孔德诤心中更加愤懑不平,一张俏脸时时拉着,平添了几分阴岑。孔德诤本就是副榜进的省实验,就算全力学习都未必跟得上,更何况他心里装着这么多埋怨,更是表现糟糕,不仅没能维持原样,还掉到了四十多名去。   期中考以后,江波和梅亭的关系日趋明朗,梅亭是个爽快人,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而在两人关系中看似更主动的江波,则开始含糊其辞了。周宏远问起过原因,江波则犹犹豫豫地说,自己是班长,知道的人太多影响不好。   江波和梅亭此时正是热恋,必然是入则同入,出则同出。一起吃饭,一起回家,就差一起睡觉了。周宏远对此也只是笑笑,比起落寞,更多的是无望。   程毓的新房子装好了,周末,叔侄俩一起到新家验收。房子的装修很简单,却胜在崭新明亮,温馨和谐。客厅做了吊顶,用长虹玻璃做了隔断,分出了一个小小的餐厅区域。餐厅的背面,是间次卧,而客厅的背面,则是一间主卧和一间书房。看着自己的新窝,两个人心中都说不出的愉悦来。周宏远心中那点儿“与叔叔分屋睡”的小惆怅,很快淹没在新奇之中,他一遍遍在屋子中踱步,像个神气的国王,验收着自己的土地。   一开始,程毓想把次卧给周宏远住,可周宏远却不依,嫌次卧离主卧太远,非要住那小小一间书房,程毓拗不过他,只得同意了。   新房子装修好,不仅要通风晾晒,还要采购家具和家电,验收后,两个人又一起去了家具城,前前后后耗了一整个周末的工夫,精心挑选了餐桌、茶几、电视柜,三张床,连同书桌不提。   时间的列车碾压着满地的落叶缓慢前行着,待叶子落尽了,整个世界变作光秃秃的一片,肃杀的风,带着摧枯拉朽之势,几乎要将整栋教学楼吹断。   周宏远身体本就不错,又是从小吃惯了苦的,能熬能扛,更何况教室里还开着暖气,所以并不觉得这个冬天有多难熬。江河则不同,虽是个运动系少年,却体质不好,又有点鼻炎,一进了冬天,就开始每天擤着鼻涕打喷嚏。   过了元旦,期末考试赶着趟的就要来了,整个学校笼罩着一股阴郁的氛围,迎接着新年前的最后一击。江河的感冒一直拖着,像大多发迹于冬的疾病一样,既没有好转的迹象,却也没必要专程看医生。而恋爱中却没什么小病,为此,梅婷很是忧心,刚下了课,便风风火火地跑了出去,再回来时,手里还拿着两盒药。   梅婷拿着药走到江河旁边,塞给自己的恋人,并嘱咐他吃药。江河却没好气儿地说,“不想吃”,接着低头做起物理练习册,不理会梅婷。   梅婷坚持道,“不能不吃,你都感冒好几天了。”江河不愿听她啰嗦,起身拿了水杯,去饮水机那儿接了热水,随后把梅婷买来的三九倒进去。   梅婷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手中紧紧攥着圆珠笔,低头看着眼前的练习册,看了半天,却一道题都没写下去。周宏远随意看过去,才突然发现,梅婷眼神迷离,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接着,一滴一滴的打在课本上。周宏远连忙拍了拍江河,“梅婷怎么了?”   江河嘴巴一扁,说,“梅婷就是不懂事儿,整天疑神疑鬼,吃这个的醋吃那个的醋,还哭哭哭,我都快被她逼疯了。”   周宏远的嘴张了又合,一腔的话都憋在了心里,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江河向来不爱讲他与梅婷之间的事,他一个外人,终是不好开口。想着,周宏远又远远地打量了梅婷一眼,心里闷闷的。   期末考试结束的那天晚上,周宏远、江河,以及梅婷和梅婷的同桌魏潇四个人一起去吃饭。一顿饭吃的别扭极了,梅婷和江波不知道又因为什么闹起了矛盾,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闪烁其词,周宏远如坐针毡,却不知道怎么劝,他看着对面的魏潇一脸泰然,心中更是没底。一番没有和解的争执后,是“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而安静的两分钟过后,江河突然扯了把自己的领子,把筷子一撂,“你们吃吧,我回家了。”说完,将椅子推得震天响,头也不回的走了。   梅婷眼圈红了,小声啜泣起来。   周宏远最不擅跟女生打交道,更不愿意看见女生哭,他皱着眉头小声安问,“你们俩又怎么了?之前还好好的。”   梅婷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无论问什么,都是一概摇头。坐梅婷旁边的魏潇突然站了起来,向周宏远努了努下巴,说,“我也走了。”   周宏远“啊?”了一声,一脸惊诧的看着魏潇,他心中疑惑,难道魏潇与梅婷不是一直交好么?魏潇走了,把梅婷留给自己,这算什么道理?   魏潇没等到周宏远说话,便自顾自地走了,不仅留下了濒临崩溃的梅婷,还留下了未结的账单。   待魏潇走后,梅婷的情绪骤变,大滴大滴的眼泪滚落,断断续续地说,“江河总说我想多了,不是的,真的不是的。他们早就有了苗头,我看到了、发现了、不开心,他就说我没事找事、跟他闹、跟他作,他就觉得我不好、我不懂他,可他是真的变心了啊!”   周宏远笨拙的拍了拍梅婷的肩膀,联想到之前江河与梅婷频发的战争,又想到这诡异的一晚,答案呼之欲出。   可他又能做些什么呢?唯有叹息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江河、梅婷和魏潇这三个人物其实蛮有意思的23333不仅仅是个小插曲,后面也会间接的反应主角的三观。吴思源和郑明坤后面会讲到。谢谢宝贝们给的留言。今天太晚了,明天起了床回复! 第44章   元旦过后,在薇姐的鼎力支持下,程毓聘上了ZT银行仁安支行风控部副主任。此番变动,虽让他调离了分行,却实现了收入和层级上的大跃步,连过节费都翻了一番,让同年进来的同事们眼红不已。   程毓是同年进ZT银行的所有同事里,第一个升上副主任的。不过,领导做出这样的安排也不是不无道理,程毓从工作能力到工作态度,都是同期升职的员工中数一数二的,无数个加班苦熬的夜晚,领导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这些却挡不住行里的风言风语,从分行一路传到仁安支行,就连程毓的新同事,都暗中嘀咕,新来的副主任是不是与分行大佬有什么钱权交易。   比起同事们的敏感揣测,程毓自己对于升职却没什么感觉,相较开心,他更多的是无所适从。说穿了,程毓对这份工作的热情实在有限,对升官发财也兴致缺缺,比起“仕途亨达”,他更想准点儿下班,安安稳稳地过自己平凡的小日子。更何况,工作这几年,他饱受通勤之苦,才刚要搬进靠近分行的新家,又一朝回到解放前,调去了更远的仁安区工作。程毓无声地叹息,心中想着,以后怕是更没时间照顾周宏远了。   以前做个普通员工时,程毓尚可以只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如今成了副主任,管的事多了,肩上的责任也重了,无形中,多了好多压力。以前的时候,程毓不必太过顾及自己的穿着外表,如今成了管理层,迫不得已,只得逼自己有了那些包袱,每天裹着一本正经的西装,整个人活像个木乃伊。   仁安支行在ZT银行的几家支行中,业绩算不上最坏的,却胜在地段奇差无比。放眼全J城,再没有比仁安区更特殊的地方了,原因无他,J城唯一的城中村,就坐落在仁安区。一排排破烂不堪的平房,一列列东倒西歪的建筑,还有歪歪斜斜的血红大字,写着一个个瘆人无比的“拆”。仁安支行在仁安商贸中心的外围,虽远离城中村,平日接触的客户,却都是城中村走出来的。小商小贩、拆迁户、吵吵嚷嚷的街边混混、不讲道理的大爷大妈,构成仁安支行最特殊的风景线。   程毓来到仁安支行的第一天,就觉得头昏脑涨。风控部属于银行的中后台,不需与客户直接接触,每日的主要工作是对银行的战略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进行及时的评判和修整,更多的,是个对事儿不对人的部门。可饶是如此,单单是看一眼行里的光景,就让程毓觉得浑身难受,更何况是那些直接与客户对接的柜员和大堂经理了。   等着程毓的难题,还远不止这些。仁安支行的情况不比分行,员工素质不一,裙带关系复杂,更因着“天高皇帝远”,是以各个都成了大爷,见程毓年纪轻轻,又是初来乍到,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程毓本就年纪轻、脸皮薄,人生地不熟的来了仁安支行,论年纪,办公室里的好些同事都是他大哥大姐辈儿的“老资历”,上班则迟到早退、分配任务则推三阻四、出了问题就推脱责任,程毓管,落在他们嘴里就是“端架子”、拿乔,不管,这一通的烂事儿便都落在了自己头上。   下属这样也就罢了,风控部正儿八经的正主任鲍文军也是个“老油条”。鲍文军莫约四十多岁,地中海发型,身材矮胖,在“老资历”的嘴里有个诨名儿,叫鲍冬瓜。鲍冬瓜一工作就分在这仁安支行,混了二十年,早已摸清了这群人的品行,更琢磨出了一套浑水摸鱼的工作法门。对待工作,自然是能推则推,见了程毓这么个小年轻,一面是不屑至极,一面却又极尽所能的剥削压迫。   程毓作为一个中后台人员,在分行时,极少参与饭局,来了仁安支行,却只能入乡随俗,不情愿的饭吃了一顿又一顿,不甘心的酒喝了一杯又一杯,短短几十天,就沧桑了好几岁。   除夕的前一夜,行里的饭局持续到十点,结束后,程毓踉踉跄跄地打上车,跌跌撞撞地走进楼道,扶着墙,掏出钥匙,打开门后,发现周宏远正面朝着他,两人视线相对的刹那,周宏远几乎是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大步朝他跨过来,不由分说地将他架起来,带到卧室。   周宏远替程毓脱掉鞋袜和衣服后,居高临下地看着瘫在床上的叔叔,两个人都没说话。程毓本也看着周宏远,可只是顷刻,心中便闪烁起了无限的尴尬与难堪。他伸手捂住眼睛,扭过头去,看着泛黄的墙面,心脏在酒精的作用下“噗通”、“噗通”跳得飞快。这一刻,程毓觉得自己的心中有个角落破碎了,破在自己的失魂落魄中,碎在自己的烂醉如泥里。他可以在不爱的岗位荒废人生,他可以一遍遍一次次说着违心的话语,他可以为生计为工作而强颜欢笑丧失自我……而当周宏远窥知了这一切,当周宏远了解了他那痛苦的、挣扎的、无助地、落魄的灵魂,他只觉得尊严尽失。   他早已接受了自己的平凡,却仍为自己没能成为孩子心中那个无所不能的家长而尴尬万分。   周宏远的目光很淡,看不出什么情绪,也猜不透此刻在想些什么。他只是定定的看着程毓,月光下,甚至没眨一下眼。这眼神全然不像一个孩子看长辈该有的,仿佛是看透了眼前这人的一切,又仿佛是全然不在乎这个养他的男人。   有时,程毓总觉得周宏远十几岁的少年人躯壳里,住着一头狼,又或是一只鹰,他蛰伏在自己身边,伺机而动。   周宏远仍是没说话,过了许久,久到程毓几乎要睡着了,才出房间,拿了个湿毛巾为他擦擦脸。   半醉半醒的程毓坚持不了太久,在这湿漉漉的触感中彻底失去了意识。   这一夜程毓断断续续地一直做着梦,惊醒时,已日上三竿。他晃晃自己的脑袋,企图想起些什么,却只模模糊糊地记起了身后那头凶猛异常的狼,它的眼中泛着绿光,而自己,则无措地在偌大的草原上狂奔。   程毓喘了几口气,彻底清醒时,才发现周宏远已经起床了,就连被子,都周周整整地叠好,放在了枕头上。程毓无意地朝周宏远睡过的地方摸了一把,却只触到了冰凉一片。   程毓无奈的笑了笑。他这一觉睡了太久,头有些疼,索性起了床,简单的洗漱后,看到周宏远在客厅看书。程毓走过去,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心情有些复杂。周宏远一贯是个自律的孩子,省心的同时,竟然让程毓觉得有几分可怕。这本是没由来的情绪,却在程毓的心中一圈圈蔓延,他甩了甩头,终是将这种念头压了下去,温声说,“走吧,叔叔带你去买年货。”   作者有话要说:   追平了的小可爱可以看一下以前的文,《离婚之后ABO》《激情过后》和《非典型包养》欢迎你们! 第45章   这个新年,程毓无论如何都过不安生,同事间的往来、寒暄与客套让他手忙脚乱,又尴尬不已。   电视机中,春晚的倒计时还没结束,程毓的手机就“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各种形式的短信夹杂着大多打不开的彩信,塞满了程毓的手机信箱。他眉心紧缩,迅速的遣词造句,挨个儿回复着接二连三跳出屏幕的千篇一律的拜年短信,就连跟随周宏远一起下楼放鞭炮的时候,还慌里慌张地接了个双方都要扯着嗓子才能听得到的拜年电话。   周宏远向来是胆大心细,几千响的鞭放得得心应手,丝毫不怯场,直到一声声响亮的炮声传进耳朵里,程毓才意识到周宏远浑身散发出的低气压。   程毓讪讪地将手机静了音,塞在兜里,继而朝自己的手哈了口气,正欲揣进口袋里的时候,却被周宏远扯住了。   程毓哑然失笑,指尖传来的温热让他熨帖不已,一股暖流由心脏流出,进而游走于五脏六腑。周宏远牵着程毓的手,两个人都没出声,一同上楼回家去了。   直到要睡觉了,换了衣服钻进被窝里,周宏远都没怎么跟程毓说话,虽不至全然不理他,可程毓知道,周宏远的的确确是生气了。   周宏远不说话,程毓也不敢开口。说起来有些可笑,在自己的小侄子面前,程毓总会心生怯意,有时,甚至连呼吸都刻意的放缓。当他意识到这点时,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诧无比。   两个人皆是安安分分的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瞧着乌黑一片的天花板。   过了莫约几十分钟,外面的鞭炮声渐歇,程毓才咂摸出几分不对劲儿来,他“噗嗤”笑了一声,说,“这是干嘛啊,大过年的,非跟叔叔置气?”说着,程毓转向周宏远,嘴角向上扯了扯,露出个似笑非笑的表情,而一双眼眸中,却透露着极致的温柔。   周宏远的呼吸滞了几秒,一时间,他竟忘了自己原是气恼程毓的。他痴痴地看着程毓,不由得陷入这温柔似水中。再多的埋怨此时也说不出口了,他早已是心猿意马,再无其他。周宏远情不自禁地朝程毓靠近了几分,声音里带着少有的示弱,“你都没怎么陪我。”   程毓自知理亏,却偏要逗他一逗,“我怎么没陪你了?我一整天不都在陪着你么?”   周宏远鼻孔出气,发出“哼哼”两声,下一秒,两个人同时笑了出来。这氛围太好,温柔的月光,温柔的眼神,温柔的声音,温柔的怀抱。这是周宏远最爱的一切,他自是不必打搅。他没再计较程毓在除夕夜的心不在焉,也没再与程毓撕扯他前些天的接连醉酒,他知道,哪怕程毓心中有愧,哪怕连程毓自己都觉得这些不对,可他周宏远,都是没有立场指责程毓的。   程毓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为了他们这个单薄而脆弱的家,这点,周宏远心知肚明。   大年初一,程毓仍带着周宏远去了城郊的大悲寺。与去年一样,程毓依然没有上香,只塞给了周宏远一百块钱,让他放进功德箱里。经过那“假和尚”时,假和尚扶了扶眼镜,不免多看了他两眼,却没再开口说话。   大年初二,按老祖宗的规矩本该是出嫁娘回门儿的日子。程毓没了娘,姥姥家也早早的断了联系,自己更是光棍儿一条,没有什么老婆媳妇需要回娘家,因此别无安排,只跟周宏远在家里窝了一整天,临了到了傍晚,叔侄俩才慢慢悠悠地坐了过年期间免费的公交,出了往恒发广场去了。   恒发广场是J城最大的商业中心,环绕广场一周的大型商场虽都亮着灯,门店开业的却寥寥无几,两人在家呆了一天,几乎是从早吃到晚,此时也不饿,便买了两张电影票,给春节档的爆米花电影添砖加瓦。   初三,叔侄俩开始收拾自个儿的“劳什子”,准备趁着程毓不去行里值班的几天,好歹的将家搬了。环视这小小的房子,两张小床,一个破旧的餐桌,“吱呀”作响的几把椅子,时不时冒雪花的老式电视机,统统都不能用了,细细想来,整间房子值得带走的家具家电,也唯有一台刚买没多久的台式电脑而已。大件儿虽不难拾掇,小件儿却让人发愁。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儿,杂七杂八的东西林林总总加在一起,足能装一车,什么都想装,什么却又不是非拿不可。   最后,挑挑拣拣,打包带走的,仍是不少。周宏远和程毓难得奢侈了一把,打了辆出租,两人在司机的斜视下,用几大包东西,塞满了这辆不大的小轿车里所有能塞的地方。   两人的新家位置顶好,不仅离恒发广场只差三个十字路口,离省实验的距离也近,生活学习都极其方便,若是没有过年前程毓升职调去了仁安区的那一遭,真当是完美无缺了。   下了出租车,两人谁都没闲着,“吭哧吭哧”地来回搬了好几趟,才将这些劳什子都运到家里去,好在有电梯,省了不少的力。待到搬完东西,他俩斜在柔软舒适的新沙发上,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傻兮兮地笑着。   这就住进了新家,住进了他们明亮的,洁净的,有沙发,有茶几,有大彩电,有餐厅的三居室。   人在激动之下,恢复地总是格外快,没等歇多久,周宏远便率先站起来,开始归置物品。程毓的半边儿身子几乎都陷在了沙发里,一时不想起来,却也不好意思让侄子一个人干活儿,只得站起身来。   周宏远瞧他起来了,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周宏远不仅有点儿小洁癖,还有点儿小整癖,无论什么东西,都讲求干净整齐,因此,他向来是瞧不惯程毓做家务的,连忙说,“你歇会儿吧,我很快就收拾完了。”   程毓摸摸头发,知道周宏远瞧不上他干活儿,不由得更加难为情起来。不过,他看周宏远一切都做得娴熟妥帖,自己横插一道,不免有拉低工作水准之嫌。更何况,他本也没剩什么力气,便乐得自在,不与周宏远相争,舒舒服服地躺回了沙发里。闭目养神间,心里还在想,养个孩子,真的是值了。   周宏远将东西归置妥帖后,才折回客厅,凑到程毓身前,轻轻推了他一把,温声说,“叔叔,到床上睡吧,我铺好床了。”   程毓这才恍恍惚惚地醒来,抹了把脸,笑着说,“家里有暖气可真好,若是在老家,在沙发上睡这么一觉,铁定得冻出喷嚏来。”   周宏远皱了一下眉头,说,“就算有暖气,也得到床上睡。”   住进新家的第一个晚上,他们分屋而卧,明明躺在足以打着滚儿睡的大床上,明明疲惫不堪困意横生,却不约而同的失了眠,直到东方吐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46章   开学之前,周宏远与郑明坤一起吃了顿肯德基。他俩虽都升入了省实验,却在不同的班级里,教室隔了一层,平日课业繁重,少有机会聚在一起。虽见过几次,却始终没有机会好好说话。如今特地约了,见了,才发现,短短半年的时间,郑明坤变了许多。   郑明坤瘦了不少,本已逼近二百的体重,如今只堪堪剩下一百六七,乍一看,周宏远都有些不敢认了。两个人原本的相处模式由一个说、一个听,骤变为两个都缄默不语,周宏远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他试图开口,生硬地挑起话题,“学得怎么样?”   大抵是听到周宏远没问起吴思源,郑明坤这才舒了口气,说,“还成,不好不差吧,你呢?”周宏远瞧他敷衍了事,也只是皱了皱眉头,“也还成。”   两个人都没再开口,一人一口地吃着薯条。晦暗的KTV里,一起哭着、笑着、唱着《相亲相爱一家人》的日子还在昨朝,一同唱歌的人,却已不是当日模样。周宏远看得出,郑明坤大抵是很怕见到甚至听到吴思源的,这个名字成了他们二人之间的禁忌,更像是一个随时可以引爆的炸药。他们都记得分别的那晚,厕所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却谁都无法开口。有时候,周宏远甚至觉得,郑明坤不敢面对的不仅是吴思源,也包括自己,所以才有了一次次刻意的回避,直到避无可避,才勉强答应与自己出来一趟。周宏远说不出开解的话来,要说开解,需要开解的也不该是郑明坤,而是求之不得的吴思源。   高中的假期总是少得可怜,而省实验作为S省高考中的佼佼者,一定要端出胜利者的姿态来,从不提前开学。然而,不开学不代表着不学习,几个好事的家长,特地组建了家长间的QQ群,还加上了班主任,号召全班同学一起找教室自习。程毓新官上任,每天通勤时间又长,忙得焦头烂额,哪有闲心管这些,只能那些家长说什么,他都“好好好”地在群里敷衍着。   最后,是江河的妈妈出面解决的这件事儿。江河的妈妈虽是个全职太太,却很有些门路,在市图书馆租下来了一整间教室,号召班上的同学一起来学习,虽然不强制,却有专人负责考勤。   这样一来,身为副班长的周宏远自然不得不去了。于是,还没过初七,周宏远便背上了自己沉重的书包,奔教室去了。   学生们虽都乖乖的去了,心思却压根儿不在学习上,虽有几个家长轮流值班,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群孩子,总有逃脱法眼的门路。周宏远也不例外,抽屉洞里藏小说,练习册里夹小纸条,习虽学了不少,玩儿的却也不亦乐乎。   一个人倘若总是在一份感情里受挫,多半会慢慢冷了心思。可梅婷是个执拗的孩子,愈挫愈勇,愈伤愈重,被这份并不成熟的感情榨干了心里的快乐与阳光。周宏远怜惜她,总会出言宽慰,“别想这些了,快学习吧,还有开学考试呢。”感情的事情,从来不以一方的意志为转移,梅婷别无他法,只得低着头做题,只是做着做着,泪水就“啪嗒啪嗒”地往下落,打湿了练习册,几乎每一页都是皱皱巴巴。   江河对梅婷发达的泪腺既厌恶又不屑。女朋友哭了,多半是要哄的,可哄一个渐生厌恶的人,总是违背自己的内心的。所以江河对梅亭的憎恶日益滋长,两个人的关系也愈发畸形。   短短几日,梅婷便无数次痛苦地发誓,再也不跟江河在一起了,可没过几天又总是撑不住江河的道歉,或是干脆自己率先投了降,主动跑去跟江波道歉。梅亭每次跟周宏远说起要分手的事情,都是周宏远最欣慰的时候。因为失恋是刺激梅婷学习的秘方良药、不二法门。可这样的时间往往只能持续不到一天,一天过后,梅婷又回到了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过了正月十五,省实验正式开学,他们班儿算是无缝衔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有口难言。开学考的题目不算特别难,却仍是正儿八经的大考,分考场,密封改卷儿,全校一起排成绩。   发下来成绩,老于按照惯例又是一顿批判、考得好的,一定要批判,否则得意忘形,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考的不好的,更是要批判,否则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继续优哉游哉呢。正如“歇后语”说的,老于开会——又臭又长。周宏远竖起耳朵,听着窗外的动静,数着一个又一个放学的班级。   好不容易熬到放学了,学校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小情侣,还在乌漆嘛黑的一片的小树林中窃窃私语。   周宏远无意染指这片爱的圣地,可他实在饿得很,着急回家吃饭,只得抄了近路,从小树林穿过去。   犹是冬日,枝丫一片光秃,是以小树林只是从外面看着黑,真的迈进去了,反倒觉得周围一切都清晰可见,至少,周宏远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面前两个身影,分别来自他的两个好兄弟,郑明坤和吴思源。   周宏远瞪圆了自己不大的眼睛,连肚子饿都抛在了脑后,下意识地踮起脚,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俩后面。郑明坤和吴思源直到出了校门,都没说什么话,更没什么亲密的举动,只是单纯地并排走在一起。这一切本是自然至极,郑吴二人本就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可映入周宏远眼里,却又诡异无比。他没跟前面儿那俩打招呼,目送他们离开后,才听见自己肚子里得响声,一溜烟儿地朝公交车站跑去。   开学以后,梅婷时不时会找周宏远聊天,有时是上课传来的传纸条,有时是回家了发的QQ。她讲了许多自己与江河的事情,虽断断续续的,却足以拼凑出故事的全貌。这个故事再正常再简单不过,开始于炽热的追求,又在一日日的争执中几近毁灭。   十几岁的年纪,说爱还太过单薄,可梅婷却是这样的在乎江河,在乎到没了自己,在乎到抛了尊严。她爱的卑微痛苦,却只换得对方一句淡淡的,“能不能别闹了。”江河的变化是明显而毫不留情的。梅婷发在空间里的动态,再见不到江河的回复,只是敷衍的点个赞,再后来,连最为廉价的点赞都不剩,徒留了灰色的头像。梅婷的信息,他更是置若罔闻,甚至开始在梅婷看得到、看不到的角落,愈发频繁的跟魏潇互动,满满的暧昧,溢于言表,而梅婷的指责,他只当是无赖,嗤之以鼻。   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而分手却只是一个人的事,双方之中,但凡有一个下定了主意,那两人便是分开了。江河跟梅亭提出分手的那个晚上,梅婷给江河打了一夜的电话,最后,气急败坏而又无可奈何的江河终于接了起来,在电话那头,敷衍地说,“如果有一天我想恋爱,一定会再考虑你的。”   听到梅婷转述这句话后,周宏远只觉得可笑无比。他甚至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江河的为人了,而梅亭却将这鸡毛当了令箭,沉浸在江河只是不愿意谈恋爱了才离开自己的可笑幻想中。有时,真相就在眼前,可人偏偏选择自我欺骗。周宏远不忍对她说重话,只能叹息,希望梅婷尽早从这黑洞般的感情中走出来走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才是一出大戏23333梅婷江河与魏潇的故事是真实的,他们三个都是我认识的人。校园恋爱其实很容易以狗血收场,越是过家家般的感情,越喜欢添上戏剧化的色彩。 第47章   周宏远和江河都是班里打篮球的好手,私下里建了个小群,只加了一起打球的男生。每逢周末,群里便热闹起来,约饭约球的,抱怨考试多作业多的,很是聒噪。而就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周末,江河终于揭开了班里这段轰轰烈烈的三角恋的谜底,他说,“我跟魏潇在一起了。”江河因为接连两次的考试失利,已经不做班长了,自然也没必要考虑早恋对班级的影响,“藏着掖着”,“含含糊糊”,“不清不楚”。   群里一下子安静了。紧接着,几个999刷上了屏幕,周宏远一时不知该怎么搭话,他只觉得可笑,梅婷可笑,江河可笑,魏潇更是可笑。这个荒诞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江河斩获一圈儿祝福后,又发了信息,“谢谢哥几个了,不过这事儿就别告诉梅婷了,怕她再闹。”   恋爱和绯闻就像纸中火,瞒得了初一瞒不了十五,回到学校以后,江河春风得意,整整一节自习,都在跟魏潇暗中传递着小纸条。周宏远只要一转脸,便可以魏潇满脸的绯红嗔怒地瞪着江河,似语还休,而顺着魏潇的目光看去,一定能看到江河的一脸坏笑。周宏远又看了看垂着头,努力让自己把注意力放在作业上的梅婷,才恍惚发觉,她真是清减了不少。   “扎根教室,寸步不离”是老于一贯的原则,所以程深心里也没有太忧虑,毕竟梅婷再怎么气恼,也不会当着老于的面儿怒斥江河的薄情。然而,这天偏偏是不遂人愿,碰巧老于家中有事,还没下课便打道回府了。   周宏远心里“咯噔”一下,梅婷是个心里藏不住事儿更藏不住委屈的人,这场风波,怕是躲不了。不过,江河却远没有周宏远这般了解梅婷,待老于走后,他与魏潇便更是大胆起来。江河环顾四周,在确认没有危险后起身,弓着腰趴到了魏潇身边,嘴巴附在了她的耳边,也不知说了些什么。魏潇闻言皱起了眉头,握拳便是往江河胸口砸去,好一副打情骂俏。   泪水在梅婷的眼眶里打着转转,几经忍耐,最后终于落下,她终于坚持不住,伏在桌上抽泣。   江河见惯了梅婷的泪水,甚至形成了生理性反感,他烦躁不堪地挥了挥手,站直了身子,一副轻蔑的姿态扫视着梅婷,鼻孔里哼出两声粗气,魏潇更是翻了两个大大的白眼。江河看出了魏潇对梅婷的不满,扯住她的袖子,“别生气别生气,理她干什么。”   梅婷抬起头,一双眼珠就要跳出来似得,死死的盯着江河。江河心里有些发怯,不敢看梅婷,便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可嘴上依然不饶人,“都分手那么长时间了,从这里惺惺作态矫情什么啊,整天就知道哭哭哭,不嫌丢人么。”   梅婷彻底被他激怒,“嘭”的一声站起来,走到江河和魏潇面前,“江河你把话说明白,你还是不是人。”   周宏远是副班长,理应出面,他也站起来,走到梅婷那边,想把梅婷拉回座位上,一边施力,一边低声说,“别生气了,咱们放了学再说这件事。”   江河又环顾了四周一圈儿,把视线从自己的鞋上往上移,盯住梅婷,“你又发什么神经,吃饱了撑的吧,我都跟你分手一个月了,你还让我说清楚什么?”   梅婷的眼泪簌簌地往下掉,她几乎要站不住了,整个人在“风口浪尖”中摇摇欲坠,“你不是说你跟她没什么么?你不是一直说是我疑神疑鬼么,现在这又怎么解释,你都说清楚。”   江河一听这话急了,“你他妈什么意思,就因为跟你谈过恋爱我就不能再跟别人谈了是吧。你他妈的以为你是谁啊。”   周宏远拉住江河,“你别这么说,咱们现在先把这件事情放一放,等放学再解决行吧。”   江河扫视了一眼周宏远,“我看你面子上,今天不跟她一般见识。”说完,大爷一般地回到自己座位上。   周宏远把梅婷拉回自己的座位去,又抽出张纸巾递给她,拍拍她的肩膀,“别难过了,以后上了大学,什么样的男朋友找不到?咱们这么好看,可别自降了身份。”   梅婷点头,不再言语,只是泪水怎样都止不住。   任凭再狗血的戏剧,在这群高中生眼里,都比不过回家休息,又或者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已经深入他们的脑海,所以“有瓜堪吃只需吃,没瓜吃了不找事儿”,一打了下课铃,同学们便毫无留恋地三三两两的往门外涌,教室里的人渐渐少了,到了最后,只剩下了周宏远、梅婷、江河以及魏潇四个人。   江河翻了个白眼,冲梅婷道,“现在人都走了,你想说什么赶紧说,过了今天你再这么闹我可不由着你了。”   梅婷凄然,“我闹?江河你有点良心行么。当初说在一起的是你,不是我。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相处不行么,可你非跟她混在一起。你当初是怎么跟我保证的,现在又怎么做的?到底是我闹还是你闹?我们变成今天这样到底是因为你还是因为我?我麻烦你搞清楚!”   江河一脸难以置信,“你觉得我跟你分手是因为魏潇?你他妈的就不能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你看看你整天都是什么样子,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一点小事儿就知道哭,谁能受得了你。”   周宏远心里难受,可身为江河的同桌,他怎样说,怎样做都显得不合适,只能缄口不言。他想过一走了之,却终是不忍心让梅婷一个人面对江河与魏潇。   魏潇是个惹是生非的性格,说,“梅婷,你要是不改改你这臭脾气,任谁都受不了你。我跟江河在你们分手之前真的半点关系都没有。我们只是性格比较合得来的朋友,是你的猜忌把他推走的,怪不得旁人。”   梅婷一听,急了,吼道,“我跟江河的事你插什么嘴,管你什么事。”   魏潇哪里是能吃得了亏的人?立马回怼过去,“我才是江河的女朋友,江河现在跟你什么事都没有了。”   梅婷气的几乎说不出话来,“魏潇你要点脸行么?没脸我给你买一个,送给你,行吧。”   江河心里本来就烦,听到梅婷出言讥讽魏潇,盛怒之下,没忍住把梅婷往后推了一把,梅亭一个踉跄,险些倒在地上,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江河,就像从来不认识这个人一般。只听江河接着说,“你他妈把嘴擦干净再说话。我跟你没什么可说的了,别非搞到别人讨厌你、见到你绕道走才算完!”说完,江河便拉着魏潇走了。   这对“狗男女”一走出教室,梅婷的腿便一下子软了,摊在地上。起初是压抑的啜泣,慢慢变成放声的大哭。   周宏远心中压抑至极,他向来没什么应付女孩的经验,连安慰都无从下口,过了很久,他才轻声说,“站起来吧,地上凉,对身体不好。”说完,他将自己的手伸向梅婷。   梅婷只是低着头,眼里噙着滚烫的泪。   周宏远的手依然朝梅婷伸着,他声音坚定,“梅婷你听着,江河怎样对你你已经看到了,过去的爱恋到底算什么,想必你也有了眉目。这样的感情,你应该庆幸有机会早点脱身。长痛不如短痛,此时彻底断了念想总好过高三的时候再肝肠寸断。现在通往未来的手就在你面前,你可以接受,我也允许你拒绝;我可以帮你站起来,可前提是你愿意改变。青春太短,有些时候,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拨乱反正的机会了。”   梅婷看着周宏远伸出的那只坚定的手,仿佛中了魔一样,把自己的手交给了他。周宏远用力将她一把拉起。对她说,“第一步,你先去厕所洗个脸,然后我会送你回家。”   周宏远回到家,接到了江河打来的电话,江河在电话那头很是无奈,“你说这都什么事儿啊,谈个恋爱找了个祖宗。”   周宏远看了眼一旁的程毓,说得语焉不详,“结束了就好。”   结束了就好,无论是对梅婷,还是对江河。   这一刻,周宏远懂了,人们常说,爱让人直立行走,其实不是这样的,不恰当的爱让人崩溃、让人疯狂、让人失去自我、丢掉尊严,这些爱是人生的黑洞,是未来的末日,是悬崖上,诱人却危险的带刺玫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这篇文太凉了,我可以拥有微博推文么5555555 第48章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转眼间进了六月。   J城是个典型的北方内陆城市,春秋短暂,冬的寒冷和夏的酷热却总是格外漫长,刚进六月便已是燥热无比,好在程毓家里现在有了空调,前半夜开着,后半夜凉了再关上,虽会耗上不少电,却好过汗水沓湿凉席睡不着。   后来,周宏远在学校里又见到了郑明坤和吴思源好几次,两人或是一起去学校超市,或是在小树林里兜兜转转,没有过分的亲密,甚至连肩膀都不曾碰到彼此,若即若离间,是周宏远看不到的故事。   再后来,午休的时间,周宏远和吴思源一上一下,在楼梯间碰了个满怀,吴思源心事重重的样子,两个人一起到水吧喝了杯柠檬茶,周宏远还没开口,吴思源倒是自顾自地说了起来,“你见到过我们,对吧。”   周宏远愣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   “有好几次我都看着你了,好在他没注意到,否则也不会跟我一起走了。”   几个月过去了,周宏远自然摸清了郑明坤心里在想着什么。他放不下吴思源,却也不肯也不能做个同x恋,他一边回避着亲近与沟通,又一边沉溺在过往的情分之中。有时候,周宏远觉得,比起面对吴思源,其实郑明坤更怕面对的人是他周宏远自己。在吴思源面前,郑明坤是有恃无恐的,他不会觉得尴尬,更不必为自己的反复无常而感到难堪,他可以彻头彻尾的当个人渣,一边享受着自己逝去的友情,一边将这不合时宜的爱推得远远地。可这一切却不能被周宏远察觉,当这一切纠纠缠缠理不清的情暴露于第三人面前时,羞愧会将这最后的曼妙彻底蒸发。这点,周宏远心知肚明。可饶是吴思源本人,都没办法说郑明坤是个渣男,毕竟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求之不得的。他本就是先爱上的那个,他本就爱上了最不该爱的人,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唯有这聊胜于无的慰藉,才是他灰暗生活中,唯一的火焰。   又是一年雷雨季,电闪雷鸣后,大雨如倾盆般落下。周宏远站在窗前,推开窗户,狂风终于找到了入口,裹挟着空气中泥泞的芬芳卷入室内,掀起他的睡衣,也吹乱了他的头发。   黑云压城,铺天盖地的黑暗,将周宏远整个吞噬。   这些年,周宏远早克服了对雷雨天的恐惧,那些睡梦中的颤抖、那些扑入怀中的刹那,那些惊醒后的呢喃,不过是为了引起程毓关心与怜惜的做戏。如今,他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大男孩儿了,再做出副怕雷怕闪的样子,总是矫揉造作的,可却偏偏很管用,至少是在程毓那里。   于是,当周宏远推开程毓的屋门,钻进程毓的夏凉被时,程毓并没有觉得纳闷儿,更没有拒绝周宏远为数不多的有意示弱,反而朝周宏远那侧靠近了几分,还特地伸出自己的胳膊,将自己的侄子虚虚圈进怀里,他着实累极了,眼睛还是半眯着的,口中念叨着,“怎嘛,还要叔叔搂着睡?”谈笑中,多少透着揶揄,让周宏远有些羞耻,却又无法拒绝。这已经是周宏远少有的,能够跟程毓同床共枕的机会了。无论如何,他都不愿放过。   周宏远往程毓怀里拱了拱,“哼唧”了几声,娴熟至极地撒着娇,却没做正面回答。程毓知道周宏远脸皮儿薄,只是笑笑,揉了揉他的软发,没再开他玩笑。   程毓每天要花三个小时的时间挤在公交车上,不仅工作繁琐复杂,支行里的人员还经常不服调遣,领导又总爱给他“穿小鞋”,所以身累心更累,回到家,总是疲惫不堪,是以叔侄二人只说了几句闲话,程毓的意识便有些迷离、再支撑不住了。周宏远无心扰他休息,定定的看着他,也不再言语,听着程毓的呼吸声在自己耳边渐渐舒缓起来。   周宏远的目光久久地停在程毓的身上,连眨眼都省下了,瞧身边的男人沉沉地睡了过去,便不由得更靠近了几分。两个人头挨着头,肩并着肩,连从远处看,是一副缱绻至极的模样。周宏远深深吸了两口气,那是特属于程毓的味道,干爽而温暖。窗外雨还在下,雷声不绝于耳,周遭充斥着恼人的潮湿,如此这般的天气,本该是周宏远最厌恶的,可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却安宁极了。他不再厌烦那妄图毁天灭地的轰鸣阵阵,不再为湿漉漉的空气而平添烦恼,不会想起明日的考试与那些悬而未解的难题,更将那桩桩件件、林林总总不顺心的班级事务都抛在了脑后。所有的烦躁与焦虑,所有的阴郁与忧愁,统统消失在了程毓的身畔,消失在了这个宁静而温馨的夜晚。   身边的躺着的,是周宏远最畸形而最禁忌的爱恋,是他深藏于心中无法吐露的隐秘,是他永生无法抛却的安全感,更是他注定到达不了的幸福彼岸。周宏远知道,这些细碎的幸福、破碎的爱恋,无法复制的未来,心旷神怡的夜晚,都是他偷来的,快乐的另一头不是狂欢,而是迫不得已的谨小慎微。   月光被层层乌云阻隔,周宏远只能在黑暗中用目光反复描绘着程毓的脸庞,他深邃的眼眸、他高挺的鼻子、他精巧的嘴巴,这恰到好处的五官,每一个都长在了周宏远的心坎儿里,带着温柔的光辉与仁慈的象征,印在了周宏远的灵魂之中。   周宏远更靠近了几分,两个人的头紧紧挨在了一起,鼻子贴着鼻子,周宏远起了玩心,轻轻蹭了一下,这动作说不出的亲昵万分,让十六岁的男孩儿忍不住浮现了一个甜蜜的笑容。程毓还睡着,规律的吐息打在周宏远的脸上,让周宏远的脸痒痒的,心也是。   周宏远稍微探了探身子,紧接着,将嘴凑到了程毓薄薄两片唇间,忍不住轻轻印上了一个稍触即离的吻,这一切都自然极了,就好像躺在这里的人根本不是他的叔叔,而他,本就该如此亲吻这个深陷于睡梦中的男人。   做完这一切后,周宏远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他“嘭”地一下躺回床上,脸上顿时烧起了红晕,继而整个人都晕晕乎乎地,飘飘然,像是飞到了云端,又像是沉入了海底,而下一秒,发酵于脸颊的火便开始剧烈燃烧,灼伤着他整片肌肤。剧烈的情绪让他忍不住战栗,他闭紧眼睛,再不敢去看程毓一眼。欲望如洪水滔天,一旦找到了开口,便只有****这一条路可走,再无回头。   第二天,周宏远天还没亮就起床了。他还有一整天的考试要应付,纵使顶着厚重的黑眼圈,也要勉力向前。他坐起来,伸手小心地触碰了一下程毓的脸,紧接着,又控制不住地拿手指在程毓的嘴唇上轻轻点了一点。做完这一切后,才小心翼翼地起床,随后去卫生间洗漱。而就在周宏远转身离开的刹那,程毓睁开了他腥红的双眼。   一整个晚上,程毓又何曾真的熟睡。他知道周宏远怕雷雨天,饶是现在周宏远变成了大孩子了、再不会从噩梦中惊醒了,他也睡不熟,心中总是挂念着,担忧着,唯恐自己的侄子休息不好,影响了第二天的考试。所以,当黑暗中炽热的一团肉靠上来的时候,当周宏远亲吻着他的脸颊时,程毓根本是清醒的。   可纵使清醒着,程毓又能做些什么呢?是当场训斥么?还是拆穿他的顽劣不堪。惶恐、慌乱、无措与羞耻,种种情绪在程毓心中反复激荡,黑暗隐匿了他的情绪,周宏远看不到他涨红的脸,更听不到他心中的呐喊,停下来、快停下来。   程毓伸出一只手覆在自己的眼睛上,而另一只手下意识地摸着周宏远睡过的凉席。   无疑,程毓是爱着周宏远的,而程毓的爱,是不求回报的付出与不设前提的仁慈。懵懂茫然的周宏远不知道,天亮之前,他再一次被神宽恕。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为什么程毓没有戳破,其一是周宏远这天有考试;其二是周宏远的行为其实是很轻度的,一个稍纵即逝的吻,程毓心里虽然惊诧担心犯怵,但是并没有把它看得太严重,只是觉得周宏远对男女之事很好奇,并不知道周宏远对他的心思早就不正常了…毕竟那个年代…直男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事情…他更想不到自己侄子一直喜欢自己… 第49章   周宏远洗漱后,复又推门走进屋来,往前靠了两步,蹲到床前,轻轻推了推程毓的肩膀,“叔叔,起床了。”   程毓皱了皱眉头,将手搭在额头上,没睁眼,口中念叨着,“你从我包里拿点钱,出去吃早饭吧,我有点不舒服。”   周宏远愣了一下,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他磕磕绊绊地说,“叔叔,你是不是感冒了?要不然量量体温吧”说着便要起身去拿体温计。   程毓下意识地拉了一下周宏远,下一秒却猛地松开,周宏远挂念着程毓的身体,没注意到他的反常。程毓自嘲地笑了一下,想来是自己反应过激了,顿了顿,才缓缓说,“没事儿,就是身体有些累。你不是还要考试么?快去学校吧,我一会儿就起来上班了,不用管我。”   周宏远看程毓一副有气无力地样子,心里发虚,可期末考试又不能缺席,只得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听到了家里的防盗门关闭的声音,程毓才长长舒了口气,烦躁地卷起夏凉别,在床上打了个滚儿,左思右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索性用枕头将头整个埋了起来,睡起了回笼觉。   整整一天,程毓都没心思工作,反复回忆着昨晚似梦非梦似醒非醒间,周宏远做出的那些古怪的举止。他刻意地揣度周宏远的心思,可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心思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猜的?程毓心里装着事儿,少有地阴着张脸,办公室里的下属本想冲他抱怨两句任务繁重,着实做不来,可凑到跟前儿,瞧见他的样子,便不知怎地犯起怵来,最后,只是寒暄了两句就离开了。   程毓瞧着同事离去的身影,二张和尚摸不到头脑,摇了两下头,复又对着电脑,敲敲打打一阵后,思虑又不知跑去了哪里,表格里的公式写错了一串儿,待反应过来时,又慌慌张张地删除。   自个儿侄子的思想出了问题,程毓自是没心思加班,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连公文包都不打算往家带了,刚拿起钥匙要走,部门儿里的正主任鲍冬瓜来了,他一边操着一口浓郁的J城方言,一边重重地在程毓肩膀上拍了拍,说“小程啊,下周咱们部门要给市分做个汇报,你把PPT做一做,今晚就加加班,先别走了。”   程毓皱了一下眉头,厌恶于心头涌起,直欲从嗓子眼儿里冒出来,正欲开口回绝,便听到鲍冬瓜换了副腔调,“年轻人,正是要为事业奋斗的时候,整天着急回家,心思到底在没在工作上?我都还没走呢,你急着走什么?”   鲍冬瓜平日工作没什么积极性,业务更是一塌糊涂,唯独对上纲上线的训斥,隔山打牛的暗示极为在行。程毓来的这半年,早已摸清了他的品行和底色,本事没有,道理却不少。若放在往日,程毓敬他是前辈,自是不会反驳,可今天程毓实在疲于应付,“鲍主任您这是说的哪里话。自从工作以来,该完成的工作我从来没有完不成过,该加的班、该应酬的饭局我没有推脱过一次,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不过今天我家里实在有事。”   平日里的小绵羊如今竟学会了顶嘴,鲍冬瓜眉毛一竖,嘴往下一撇,“你什么意思?工作还要不要做了?”   程毓看了他一眼,“这份工作我要不要做,不是由您定的。PPT我肯定在您需要前做好,工作讲究的是彼此尊重,互相理解。我先走了,再见。”   离开办公室前,程毓看到了屋里的几个中年妇女瞪大了眼睛,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大眼儿瞪小眼儿,不知这素来的老好人,怎么就变了模样。离开银行后,程毓觉得整个人都轻快了不少。这些话他早就想讲,如今因为一副烂心情统统说出了口,心中有说不出得爽快来。   他照例乘公交车回家,下车后,估摸着时间来得及,还专程去超市买了排骨和冬瓜,准备给周宏远炖个排骨冬瓜汤。   程毓一回到家就在厨房忙活着,没多久便听到门响,周宏远进来了,程毓习惯性地想回头,却生生顿住了,僵硬地将身体扭了回去。周宏远没注意到这些异于平时的细节,他往厨房里走了两步,有些惊诧地问,“叔叔,身体还难受么?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   程毓低着头,只盯着眼前锅里的汤,他不想搭话,只“嗯”了一声。   周宏远对程毓突如其来的冷漠感到一阵莫名其妙,转念一想,又觉得是他的小叔叔今日身体不适,不愿讲话,于是便不再聒噪,安安分分地回了自己的房间复习。   在周宏远离开的刹那,程毓的身体却突然放松了起来,他往后走了两步,无力地靠着门沿,垂下头去,尴尬的、挫败的、无奈的、迷茫的情绪将他团团包裹,整个人散发出颓然之态。   一顿饭吃得悄无声息,两个人都沉默着,心中纵有千言万语,却皆化作空。   晚上,两个人如常睡在两个房间,一墙之隔,却分出两个世界。   第二天傍晚,周宏远的期末考试结束了。老于照例开着又臭又长的班会,全班则是一边全力压抑着自己,一边翘首以待,等待着一声令下,等待着假期的开始。   回家的路上,周宏远几乎是一路跑到了公交车站,他只想快点见到程毓,快点给他的小叔叔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在他小叔叔的耳边大声说,“考完了!”   周宏远喜上眉梢,打开门的刹那,果真见到了程毓。他看到他的小叔叔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前,手里没拿着手机,也没端着书本,电视机更是黑屏一片,整间屋子,寂静无声。   程毓回过头,没有什么表情,就好像眼前的不是自己疼爱的侄子,而是一个陌生人。   周宏远一下子呆了。他将书包放在凳子上,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往沙发那边儿走了两步,生硬地叫了声“叔叔”。   程毓却没答应,片刻之后,他咬了一下嘴唇,低声说,“宏远,你坐过来,我们谈谈。”   周宏远张了张嘴巴,慌乱像场飓风,吹乱了他的思绪。周宏远的心“突突”地狂跳了几下,紧接着,像是有火焰从心房迸发,下一秒,熔岩沿着血管一路肆虐,他整个人都灼热极了,仿佛被谁丢进了火罐里,又像无意间是掀翻了老君的炼丹炉。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50章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依言坐到了程毓身边。   程毓低着头,他想了一整天,却仍是不知如何对周宏远开口,深吸几口气,权作打气,“宏远,你们班有人谈恋爱么?”   周宏远听程毓这么问,一时有些不明所以,他心中想着左右自己没有早恋,便如实说了,“有……”   程毓点点头,眉头微皱,双手交锁,沉默了片刻,低声说,“那你呢?在学校里有喜欢的人么?”   周宏远愣了一下,紧接着,深深地看着自己的叔叔,答,“没,没有。”   程毓的眉心皱得更深了,他伸出手来捏着自己的睛明穴,声音里透着无尽的疲乏与无力,“你跟叔叔说实话……”   周宏远心中慌乱不堪,习惯性地拽了一下程毓的手,却被程毓下意识地挣开,“叔叔,我在学校里真没有喜欢的人。”有几个刹那,周宏远很想告诉程毓,我在家里才有喜欢的人啊,只不过,这一句话他是如何都不敢让程毓知道的。   程毓也是从十几岁的年纪过来的,自诩很懂得年轻男孩儿的想法,他脸色沉了沉,颇有些严肃,落在周宏远眼里,却说不上严苛。事实上,无论程毓说什么、做什么,周宏远都很难将他与严厉二字联系在一起。程毓是温柔而善良的,是仁慈而宽容的,周宏远会将他比作春风过境、比作泉水叮叮,却从未见识过他的尖锐,从未听过他的苛责。   程毓的状态不太好,一张脸煞白,紧锁着眉头,像在压抑着什么痛苦,额头上还冒着一层细密的汗珠,连同鼻尖儿上都是,引得周宏远既是慌张,又是担忧。程毓间隔了许久没说话,再开口时,说得却更是语焉不详,“对爱情有期待是你们这个年纪的天性,心里对那种事情有好奇也是正常的,只不过要把握好分寸……”程毓虽当了周宏远四年的叔叔,却仍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与周宏远不过相差十年。如果说养个十来岁的孩子最多只是麻烦,那么养个处于叛逆期的大孩子,则是身心俱疲,不仅要照顾起居、关注学业,更重要的是实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精神动态、鼓励他、同时也要修剪他,保护他、也要磨练他。   在做家长这方面,程毓是第一次。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摸索。他的家事复杂,可与说者不过二三,既无谁能告诫他,也无谁能拉他一把,他能给周宏远的,便唯有一颗真心,真心相待、真诚相对。   在这养孩子的旅程中,他大多时候都过得茫茫然,每每当问题出现了,才火急火燎地去解决,当他发现周宏远思想出现问题,甚至有了早恋的倾向时,竟全然无力处理。   做一个十六岁孩子的家长,他还是太年轻了。   然而,程毓终是将问题想得简单了。他不明白的是,周宏远喜欢的当然不是学校里的小女生亦或是小男生,更不是出于对恋爱的好奇才在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亲吻了自己的叔叔。周宏远喜欢的,本来就是活生生的他啊。   程毓对周宏远说不出来重话,一来两个人年纪相差不大,自己又是个半路出家的叔叔,打从一开始,就没培养出旧式家长的威严来;二来是因为周宏远一向听话省心,不仅勤奋刻苦,对自己也甚是体贴;更何况,程毓本来就是个温和的性子,让他将一切说破,或是歇斯底里地棒打鸳鸯,着实做不到。所以程毓也只是淡淡地列出了利害关系,而一旁的周宏远,心中拔凉,如坠深渊。   这一刻,周宏远终于懂得了程毓的意思,那个晚上,程毓竟然是醒着的,程毓竟然是知道的。而他那温柔的、善良的、仁慈的、宽容的叔叔,竟只当自己是对情爱好奇,还煞有其事地问自己,学校里有没有喜欢的人。他的神,是如此的单纯,甚至是可笑,而他自己,却时时想要玷污他、占有他,将他洁白的羽翼、纯洁的灵魂彻底染黑,而后,与自己一同堕入地狱。   周宏远小幅度地颤抖着,程毓的话在他耳边连成一片,起先只是模模糊糊地,到最后彻底成了尖锐的忙音。眼前的事物也变得虚幻起来,一切都罩了层白茫茫的光圈。他觉得耻辱,程毓越是宽容,越是原谅,越是轻轻拿起、轻轻放下,便越衬托出自己的无耻、下作、肮脏与龌龊。他从来都是有意为之,又从来都没什么自制力,任由心中的恶魔肆虐。是他,一次次利用程毓的心软与怜惜,躲进程毓的怀抱;是他,依靠程毓的善良,明明早已知道了一切,却装出一副海晏河清;是他,在相识的最开始,刻意示弱,引人上钩,为自己挣得个前程,却捆绑了这个人的一生。可更大的耻辱却是,明明程毓醒着、明明程毓知道自己亲吻了他的嘴唇,却只当自己是小孩心性、是好奇、是探索。   可他明明是这样爱着程毓,日思夜想,辗转反侧。这一切,程毓都看不到、听不着,就算看到了、听到了、感受到了,也从来不会放在心上。周宏远自嘲地笑了一下,紧接着,听到程毓在旁边喊他,“宏远,你听到没?高中是最关键的时候,你可千万不能掉链子……”   周宏远没搭腔,只是点点头,而后继续放空自己。那天,程毓说了什么,周宏远都记不太清了,唯有那最后一句话,时时回旋在周宏远的耳边,“你要争气啊,也不枉我……不枉我为你付出这些。”   周宏远怔了一下,浑身都颤了一下,他深深地低下头去,藏住了自己变形的五官。程毓几乎从未提起过自己的付出,可饶是程毓不提,周宏远却不能不放在心上,更何况,程毓要的从来都不是自己的回报,他只要自己争气。   周宏远愈发的抬不起头来,许是低头太久压迫了颈椎,又许是傍晚的空气太过稀薄,他只觉心肺都涩涩的,用力汲取氧气,却卡在气管中,久久得不到满足。   程毓见他不言语,突然觉得索然无味起来,最后,他只是笑了笑,伸出手来捋了捋周宏远的头发,像无数次做过的那样,轻柔的、疼惜的,这很好,却偏偏不是周宏远想要的。   这一刻,周宏远才领悟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原来从一开始就是错位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这两天太忙惹,评论会抽空回复的!爱你们~~ 第51章   二零零八年的暑期,举国笼罩着奥运会的喜气中,路边随处可见的,是奥运五环和五个福娃,更别提随处飘扬的小旗帜。就连广告商也要拼命与奥运会粘上关系,恒源祥更是放出了十二生肖超长版广告,“恒源祥,羊羊羊,北京奥运会赞助商”几个字,成了环绕在耳边挥之不去的噩梦。全民运动更是被推上高潮,格式健身房如雨后春笋般在省城冒出来,无论是国企央企、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三五个人的小企业,都积极响应号召,组织着或大或小、形式不一的体育锻炼项目。程毓所在的ZT银行自是不甘落后,开了个空前绝后的运动会,以支行为单位推举运动员进行比赛。   一百米二百米这样的项目倒还好说,最费劲的莫过于2400米长跑。仁安支行年龄结构偏大,就连柜员都是三四十的中年人,像程毓这样的年轻小伙放眼整个支行也就三个,一个不过一米七的个子,文文弱弱,平时就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另外一个又太胖,走一步、喘三喘,站着都费劲,更遑论参加运动会了。算来算去,能代表支行出征2400米的,也只有程毓一个。   支行长对这次运动会很是看重,上行下效,鲍冬瓜更因此在办公室里耳提面命,把集体荣誉说得煞有其事,例会结束后,还特地走到程毓跟前儿,面儿上堆起了油腻腻的笑来,带着几分谄媚又透着几分胁迫,“小程啊,这次运动会你可得加把劲儿,千万不能给咱们支行,给咱们行长丢脸啊。”   程毓讪讪地笑了一下,“我尽力。”   鲍冬瓜不依不饶,“尽力哪成啊,平时马马虎虎也就罢了,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那可是要竭尽全力。”   程毓腹诽,平时拼业绩的时候,怎么不见支行竭尽全力?他皱了皱眉头,嘴巴明显的抿了一下,“知道了。”   程毓工作繁杂,行里的人事关系又难处理,上司的刻意为难,下属有意推脱,回到家还有个小崽子要关注着,每天身心俱疲、头一着枕头就睡着了,哪里还有时间练习长跑呢?更何况,打从程毓大学毕业,就再没锻炼过身体,能否撑下来2400米,心里也着实没底。没办法,运动会开始前,程毓只得牺牲了一个周末,试着跑了跑,虽不算快,却也只得如此,心中只盘算着其他行里的兄弟们最好也没时间锻炼,这样还不至输的太惨。   运动会那天,分行租了市里的体育馆,平日都是西装革履的职工如今各个穿着运动装,倒比工作时还精神几分。跑两千四的都是跟程毓差不多大的年轻人,比赛前大家对了个眼神,谁都没打算跑多快,是以整场比赛都和谐极了,最后一圈儿的时候,程毓冲了一把,跑出了十分钟的成绩,拿了个第一回 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也是仁安支行一整天的项目中,拿到的唯一一个第一。   去主席台领奖的时候,程毓还没缓下劲儿来,脑袋里嗡嗡作响,太阳穴还突突跳个不停,他昏昏沉沉地从工作人员手里接过奖状和纪念本儿,突然听到排后面的女同志说,“听说分行风控部的薇姐要调去北京了?”   程毓脑子一懵,紧接着一个踉跄,几乎站不住了,他扶住桌子,稳了稳,心中反反复复便只剩下一句话,分行风控部还能有哪个薇姐?   当初,程毓调升仁安支行风控部副主任是郑薇一手推荐的,他俩打得盘算不外乎过个三年,等程毓经验丰富了,再调回分行做副主任,可如今郑薇自己调去了北京,把手伸回J城,又哪里合适?这样一来,程毓在分行再没了能走动的人,若想调回分行,就是难上加难了。程毓飞快地盘算着,如今鲍冬瓜不过四十几岁,离退休还有些时日,这就意味着,自己有极大的可能要在鲍冬瓜手里熬上个十年。程毓绝望不已,且不说他在仁安支行人生地不熟、鲍冬瓜工作不负责、做人小心眼,就说每天浪费在路上的通勤时间,就让程毓吃不消。   回到看台,周边的人都喜气洋洋地冲他道喜,程毓也只是敷衍地应着,同事们只当他是跑得累了,并未放在心上。唯有程毓自己知道,如今的自己,哪还有什么喜可以道?   一回到家,程毓连脸都不及洗,就倒在床上睡了。累了一整天,又思虑过重,再无半分精力。周宏远蹑手蹑脚的进来,瞧程毓衣服也没脱,本想替他脱了,却摸到一手的汗,不知怎的,周宏远心中生出一阵子烦躁来,他推了程毓两下,说,“叔叔,洗洗澡再睡吧。”   程毓听着周宏远的声音了,却没力气搭腔,周宏远不依不饶,“叔叔,你好歹把衣服脱了。”   程毓趴在床上,把声音闷在了被子里,“累。”   周宏远皱着眉头看了他一阵子,默不作声地出去了,再回来时,手中拿了块儿湿毛巾,刚一搭在程毓脸上,程毓却条件反射似的弹了起来,他一下子清醒了,扯过脸上的毛巾,说,“我自己去洗。”   周宏远低下了头,他当然知道程毓在介怀什么,也只得由他去了。   郑薇要离开分行的消息甚嚣尘上,没多久就传到了仁安支行。鲍冬瓜显然对这个讯息很是得意。这些日子,他使唤程毓使唤地虽极其顺手,可程毓却不是个容易把控的人,他年纪轻、能力强,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顺着郑薇的梯子爬到自己上面去,这让鲍冬瓜怎能不担心。可如今郑薇自己都要滚蛋了,程毓在分行再没了靠山,以后也只得在自己手下老老实实呆着,任由自己拿捏了。想到这里,鲍冬瓜乐得合不拢嘴,还特地跑到程毓身边转悠,“小程啊,做人得踏实,工作也是一样。”   程毓自然知道鲍冬瓜心里这点儿小九九,不动声色地说,“是啊,我来银行上班儿,图得就是个踏实。”鲍冬瓜一拳打上了棉花,有力发挥不出,气哼哼的走了。   几周后,郑薇调去北京的文件就下来了,又过了两个周,人已经从分行的岗位上撤下来,只等着去北京了。程毓调回分行的美梦算是告吹了。他不在乎升不升官,更不在意钱多钱少,他只是想回分行。   郑薇走后,鲍冬瓜对程毓愈发吹毛求疵起来,上面儿的这样对他,下面便见风使舵,知他不得鲍冬瓜喜,愈发没了怕觉。整个部门大半的工作量都压在了程毓身上,他每天都忙得焦头烂额,更何况,不是做好工作就算完的,喝酒吃饭是仁安分行最大的传统,有用的、没用的应酬一个接着一个,总之,都是要去。   程毓酒量不好,喝两杯就上头,虽不至于说胡话、发酒疯,却脸红头疼,出了饭店风一吹,回去便要感冒。如此几次,往复循环,身体状况每况愈下,终于发起了高烧,彻底倒下了。   成年男人体温本就低,发起烧来不比小孩儿,体温虽还没到三十九度,人却已经烧得迷迷糊糊了。他躺在床上,头上搭着周宏远送来的毛巾,而周宏远本人就坐在地上看着他。   周宏远没上床,程毓劝他回屋休息,他却不肯,程毓又叫他上床,他更是不肯。程毓瞧他这副扭捏的大姑娘模样,笑了两声,说,“又不是没睡过,你怕什么?”   程毓发着烧,嗓音喑哑,话中虽不带什么意味,落在周宏远耳朵里,却是暧昧异常,他猛地睁开眼睛,心脏“怦怦”地跳着。周宏远心底几番变化,终是经不住诱惑,钻进了程毓的被子里。   程毓发着烧,周宏远不敢碰他,唯恐扰了叔叔休息,便只是盯着他的后脑勺看,看他一呼一吸间,身体起起伏伏。   虽病着,班却还是得上,成年人哪有容易,一个不留神,就要被鲍冬瓜在例会上一通猛批,程毓受不了这个,拖着病体,一大清早起床,挤了一个班小时的公交,而后稳稳地坐在了办公室里。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窗外的叶子转眼变了黄色,一片片飞旋而下,最后只留下光秃秃的枝丫,在凛冽而肃杀的风中乱颤。   程毓在办公室里愈发的沉默起来,他与这些人本就没什么可说的,如今又处于不尴不尬的位置,更是备受冷落。他嘴上告诉自己不在乎,可心里却仍是无法控制的难受着。这样的日子,却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仁安支行的业绩一贯差,上上下下为了完成指标,无所不用其极,哪怕是中后台人员,陪客户也是常有的事情。程毓不在家吃饭的日子越来越多,醉酒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甚至有几次,连饭店都没走出去,从饭桌上冲进厕所里便吐了出来,酸臭的液体顺着嘴流下去,沾到衬衣的领子上,让人好生恶心。   吐完不算完,还要回到酒桌上听人侃大山、吹牛逼,等到老板们、领导们累了、倦了,程毓才能走。他一个人站在马路牙子上打车,又一个人回到家,倒在床上,大口喘着气。   周宏远走过来,却没打开灯,他嗅着满屋的酒气,心情复杂。一方面,他心疼程毓的辛苦,而另一方面,一个更为恶毒的他,却只想逃离。   周宏远给程毓擦了擦脸,又端了杯水给他喝,程毓喝了两口,突然“嘭”地一下坐了起来,将头探到床外,“呕”一声吐在了地上。   周宏远从程毓手里抢过来杯子,三步跨出房间,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的神,裂开了一道丑陋的缝,里面流出脏兮兮的血泪。   他踱了两步,拿着拖把和抹布进来前,又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   他就着门外的灯光,看到他的小叔叔趴在床边儿,紧紧闭着眼睛,眉头紧锁,嘴唇微抿,一只手在胃部揉搓着,显然是不好受,他的目光临摹着程毓的脸颊,他清晰的看到,他小叔叔那张白皙的脸变得通红,而眼角还留下呕吐时逼出的泪水。   他走进来,虚虚地摸了一下程毓的头发,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没甚碰着,随后,弯下腰去默不作声地清理着房间。   他早就知道程毓不是无所不能的神,程毓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脆弱而痛苦、挣扎在这苦难的世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我这边已经凌晨一点了!晚安。后面一章被锁了,被锁的在微博里。wb:郁华 第52章   过了农历年,还没出初七,周宏远班上以江河妈妈为首的几个好事之徒便像去年一样攒起了自习室,号召全体学生去自习。江河现在虽不是班长了,却连同自己的妈妈,依旧活跃在班级一线。有时候,周宏远觉得这母子俩也挺可笑的。   打从高二开始,班里调了座位,周宏远便不与江河坐同位了,兴许是因为彼此都清楚他俩不是一条道上的人,又兴许是因为成绩中游的江河对周宏远心生怨恨,便渐渐疏远了起来,到了现在,几乎沦为了点头之交。周宏远如今反倒与梅婷关系极好,两个人时不时地凑到一起说话。又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江河与他更生嫌隙,就连路上偶然碰到到彼此,都觉得有些尴尬。从起先的无所不谈、日日相伴,到如今彻底地分道扬镳,其实也不过隔了一年多。   程毓一个人待在家里,一想到长假马上结束,明天又要回单位面对鲍冬瓜,心里便空落落的。他从床上躺着看了一会儿杂志,左右看不下去,便起身收拾起卫生来。   过年前大扫除是程毓家历来的传统,是以现在没什么可收拾的,程毓也只是象征性的扫了两下地,便推门进了周宏远的屋子。程毓往常极少给周宏远打扫卫生,一来是他工作忙、没时间,二来则是他本也不是个擅长做家务的人,更何况,周宏远有点洁癖和整癖,他的房间,实在没什么可整理的。程毓环视着自己小侄子的房间,摸着鼻子犯愁,横竖找不到可以干得活儿,左思右想,最后决定把周宏远的床上三件套塞进洗衣机里洗洗换了。   程毓坐到周宏远床上,拿起枕头来,却突然摸到一块儿极不平整的地方,程毓心里觉得古怪,想着以周宏远这种鸡毛至极的性格,怎么能忍受自己的枕头高低不平?他拉开枕头上的拉链,伸手进去摸了摸,拽出来的东西却让他大吃一惊。   最先拿出来的,是张老照片,照片磨出了一圈儿毛边,一看就是被人时常翻看的那种。看着这泛黄的照片,程毓的心一下悬了起来。这张照片他说熟悉也熟悉,说不熟悉也不熟悉。熟悉的是,那站在太华湖边,意气风发的男孩儿,分明是他自己。可这张照片实在太旧了,久到程毓都差点认不出,那个天真的 、烂漫的,一腔热血、仰望星空的人,竟真的是他自己,未曾收养周宏远的自己。这张照片曾被程曼红细心地收进相册里,程毓少有时间去翻,竟不知道何时被周宏远塞进了自己的枕头里。   程毓继续摸了摸枕头,紧接着,他从中掏出一了自己的底裤,上面赫然是层层叠叠的斑驳。如果说看到周宏远收藏自己的照片程毓还尚能替周宏远开脱,那么现在便是罪无可赦;如果之前那个莫名其妙又突如其来的吻还给他们叔侄之间留有余地,那么此时此刻,那些开脱的话便再无法逻辑自洽。   程毓像在胸口揣了只兔子,“扑腾、扑腾”的乱窜着,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明明是正月天,却热出了满头汗。   他们究竟是怎么走到现在这一步的?这究竟是命运的玩笑还是惩罚?   初遇、收养、照料,养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分明就是最普通不过的日子,分明就是最平常不过的亲情,怎么就突然变了味道?   不,不是这样的,这个念头在电光石火众迸发,紧接着,便顺着往事一层层蔓延开来,程毓身上的热气刹那间荡然无存,连手脚都开始冒凉气,寒冷顺着心脉冲向心房,几近将他冰封。不是毫无端倪的,其实马脚早就露出来了,从周宏远第一次扑进自己怀里时,从周宏远刻意的示弱中,在他与魏莱难以调和的矛盾里……昭然若揭的答案,历历在目的往事,明明这一切,他早该察觉,明明这一切,他早该洞悉。   程毓只觉得这房间好闷,他几乎要喘不过来气了。他深吸了几口气,死死咬着自己的下嘴唇,直到一股铁锈味儿顺着薄薄一片唇往嘴里蹿,直到这稀薄的氧气再不足以支撑他在这里待下去。   程毓再无法坚持,慌乱地将自己的内裤和照片塞回周宏远的枕头,推门出去了。   他实在不知该怎么办,没有人能告诉他,倘若孩子早恋的对象就是自己,倘若孩子每晚肖想的人正是养他长大的亲人,做家长的又该当如何。是让他跪在自己面前,对自己发誓绝不再犯么?还是干脆把他绑起来,抽上几耳光权作教训呢?可无论怎么做,都这么难堪、这么尴尬。程毓捂住脸,他宁愿从未走进过这间卧室,他宁愿对此一无所知。   周宏远已经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虽说是他在养着周宏远,可周宏远又何尝没有照顾他?他们一起熬过了最贫穷、最困难的日子,一起从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搬进了现在这宽敞明亮的家,他们曾一块钱掰成两个花,也曾吃过一根冰棍儿,喝过一碗面条……他们在无数个雷雨夜里相互依偎,他们在一次又一次岁月的折磨中携手共进……   他们一起经历了这样多,多到程毓脑子里满满都是他小侄子的身影,他们一起度过了日日夜夜,从回忆之河中随意一掬都是对方的身形。   程毓不可能放弃周宏远,他在周宏远身上倾注了太多心血,付出了太多感情,他的小侄子是他在这世上最大的牵挂,也是心底最柔软的角落。可日后呢,日后的他们该怎么办?程毓不知道周宏远是不是天生的,其实就算周宏远是,他也不会介怀,只要周宏远觉得开心。但周宏远喜欢的人竟是自己,这实在太过荒谬。他能接受自己的小侄子与男人在一起,不畏惧流言蜚语与指指点点,却不能接受自己养大的人,无时无刻不在肖想自己。   程毓焦灼地在客厅里一圈儿又一圈儿的走着,走着走着,天就黑了。   周宏远回到家时,客厅里没开灯,他心中觉得有些古怪,“啪”一声把灯摁开,却看到自己的小叔叔,睁着眼睛颓在沙发上。突如其来的光明让程毓有些不适应,他伸手捂住眼睛,像是要阻隔这刺目的光线,又仿佛只是不想看到周宏远。   周宏远心里颤了一下,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心头翻涌,他别扭的移开双眼,不去看程毓,只叫了声“叔叔”便不再说话,拎着书包回了屋。   只肖得一眼,周宏远就知晓程毓一定进来过;只肖得一眼,他便看出了枕头上的古怪。他心里擂起鼓,“咣当”、“咣当”,每一下,都在胸腔引起共鸣,连带着整个身体,都在这随着这巨大的声响摇晃着。他猛地关上门,却没锁,他知道,他的小叔叔今晚绝不会进来了。   他拿起自己的枕头,往背面摸了摸,紧接着,将枕头整个抱在怀里,喉咙中,发出阵阵呜咽。   他最隐秘、最肮脏的秘密,他最无望、又最渴望的感情,在这样一个平平无常的傍晚,在这样一个毫无预告的日子,被他最心爱而又最眷恋的人窥探。痛苦、挣扎、耻辱与绝望,种种情绪,夹杂着往日的种种温馨幸福,像心中的火与冰,轮番将他蹂躏摧残。眼泪不受控制地从眼角滚落,一滴连着一滴,全都留在了这藏满龌龊的枕头里。   他像热锅上备受折磨的蚂蚁,又似冰窟里垂死挣扎的麻雀,而他谁都怪不得,他只怪他自己。   这个晚上,他们谁都没提起过吃饭的事情,一个躺在沙发上,一个躺在床上,皆是痛苦不堪,却谁都没说一个字。   有几个濒临崩溃的瞬间,周宏远宁愿程毓跑进来,用最尖锐最刻薄的话对他歇斯底里,也不愿意程毓就那么躺在那里,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既没有斥责,也没有埋怨,就好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洋娃娃,哪怕是仁慈与宽容,都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傲慢。有时候,无声的审判最为折磨,而不知何时降临的惩罚,最令人恐惧。   周宏远却只能自食其果,咀嚼着这份羞耻,忍受着这份恐惧。他是了解程毓的,他当然知道程毓有多在意自己,可他却尚不知道程毓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他不知道自己的所思所想、自己的恶劣不堪全然袒露在程毓面前后,程毓还是否会将自己当成个值得原谅的孩子,程毓还是否会一如既往的爱着自己。   除去那晚不和谐的插曲,他们的日子一切照旧,程毓甚至还会像以前一样,早起半小时为周宏远备上早餐……没有想象中的冷遇,甚至连关怀都随时奉上,一切都太过正常,正常地就像程毓的身上安装着一个记忆的阀门,只要将阀门关上,一切的问题都将不复存在。但这苍白而单薄的世界上,又哪里能找到这样的阀门?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太过正常,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   程毓不怪周宏远,他只怪自己太过迟钝,他只怪自己一次次地心软,一次次地沦陷在自以为是的自圆其说中。他不能怪周宏远,现在正是最紧要的关头,一周后的文理分科,几个月后的会考,桩桩件件,都是横亘在坦白之路上的巨石,他不能忽视,只得节节败退。   周宏远毫无疑问地选了理科。在J城这种古旧而沉闷的北方城市,大多学生和家长都坚信着一句“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十二字箴言。放眼全班,除了几个跟不上课的学生,也只剩下一个孔德诤学了文。事实上,周宏远甚至没意识到孔德诤的离开。这些日子,他为学业焦头烂额,又为家里的事情忧心忡忡,何曾有心思分给不相干的透明人呢?直到周宏远突然发现孔德诤早已不在,他才恍恍惚惚地在心里生出几分空虚之感。就这样结束了?新仇旧恨、亏欠偿还,都在这一刹那彻底清空。   春天催着寒冬,悄无声息地回来了,柳树渐渐抽了新芽,放眼望去,是娇嫩嫩的一片新绿。   周宏远坐在书桌前放空自己,突然门外传来敲门声,声音很轻,仿佛担忧扰了他的清梦。自从那件事以后,程毓再也没有擅自走进过周宏远的卧室,他小心翼翼地敲门,就像他小心翼翼地维系着叔侄二人表面的和谐与平衡。   周宏远苦笑着打开门,他看到自己的叔叔眼神中透着慌乱与矛盾,几秒过后,换做一副坚定而冥顽的样子,对自己说,“我们谈谈。”   周宏远笑了一下,突然没了之前的慌张,他不慌不忙地回,“谈什么,叔叔。”   “你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至少在周宏远念大学之前,叔侄俩都不会爆发剧烈的冲突,更不会分道扬镳2333333 第53章   周宏远怔了一下,他指了指床,让程毓坐下,程毓却只是摇摇头,拉出椅子坐在床边,周宏远苦笑着摇了一下头,自己坐在了床沿上。   程毓皱着眉头,仿佛这些日子以来,他的眉心就从未舒展过一样,周宏远看了心里发闷,索性低下头去。过了许久,程毓才缓缓开口,“宏远,你已经高二了,有没有想过以后念什么大学啊?”   周宏远抿了一下嘴,这件事他们早就讨论过不止一次,程毓此时拎出来问他,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他淡淡地说,“S大。”   程毓眉头更皱了,“你不想去外面的大城市看看么?北京、上海、广东、南京……那些地方都很好又何必留在J城呢?”   周宏远自然知道程毓的言下之意,可他却偏偏不想顺着程毓,他抬起头来,看着程毓的眼睛,“你想要我走。”   听到周宏远这句话,程毓眼皮一跳,他的手反复绞着,半天从口中挤出来了句,“我不是这个意思。”   周宏远不置可否,不说好,也不说不好。他不说,程毓也不敢再问。在他们的关系中,明明程毓才是那个绝对的领导者,可不知何时起,这种关系却发生了微妙的对调,仿佛那个慌张的、难堪的人不是周宏远,而是本该站在道德高地的程毓。   周宏远本以为自己会紧张、会慌乱,可他没有,他只是盯着程毓的脸,心如止水。他所有的不堪与挫败,都在这绵长的恐惧与兵荒马乱中消失殆尽,只剩下一具壳,习惯了也接受了自己最为绝望的爱与欲,而那空壳之下,呈放着他的肮脏与下作。   程毓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周宏远却等到了竞赛的通知。以周宏远现在的成绩来看,上S大很是稳妥,可他才高二,一切尚没成定数,往后的事谁都说不准。拿到竞赛的名额,若是得了奖,日后参加自主招生,就算多了层保障。周宏远迅速从报名表上填上了生物两个字,交给老于。竞赛不是填张表就可以参加的,还要通过学校的选拔,而学校选拔之后,会组织学生暑期一起去北京培训,待到九月份才是真正比赛。   周宏远心里没多大波动,现在的他,怎么都想不到,就是这次培训,就是这场比赛,彻底改变了他和程毓的命运。上帝之手不曾强迫每个人做决定,可冥冥之中,又分明玩弄着世人的真心,取笑着世人的贪婪。   进了五月,学校里的课程陆续结束了,会考将近,半年多不曾学过的史地生又重回舞台,文科老师铆足了劲儿,把或是晦涩难懂、或是无聊透顶的知识铅印在一张又一张、一本又一本的讲义上。而学惯了物化生的理科生起先还有些好奇,可背了没两节课,就失去了所有的兴趣,一个个的昏昏欲睡起来。   周宏远对政治可谓是烦之又烦,可既然决定了以后要参加自主招生,会考成绩又不能不放在心上,只得强忍着恶心,一遍遍背着党的性质和职责。   三天的会考很快结束了,周宏远却不能歇息,紧接着排上日程的是期末考试。   程毓这些日子每天都是副醉醺醺的样子回家,一身的烟酒之气,熏得整个房子都充满着颓废的气息。周宏远起先还说他两句,到后来,只留下一声叹息。   程毓喝醉了也不闹,只是安安静静地倒在床上,可周宏远就是没由来的心烦。他强忍着心头的不满与埋怨,抄起湿毛巾在程毓的脸上擦了几下,随后将毛巾丢在了床头柜上,推门出去了。   回到房间里,周宏远盯着练习册看了好久,却一道题都写不下去。每每程毓烂醉如泥地回到家,周宏远都是这样的,什么都做不下去,什么都想不出来。他只觉得心里空空的,像是平白在中间烂出个口子,这个口子随着时间越开越大,最后整个心脏都被这空洞吞噬。   周宏远索性收了课本,走出房间,回到程毓的房间。他掀开被子的一角,小心翼翼地躺了进去。烟、酒、油腻腻的饭菜味儿,三者混杂在一起,一阵阵地往周宏远鼻子里扑。他皱了皱眉头,却凑得更近了些。他伸出胳膊,将程毓圈在怀里,巨大的满足瞬间将心中的烦躁抚平,他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喟叹。   程毓陷在梦里,没能醒来。周宏远撑起头来,细细地打量着程毓好看的眉眼,最后却吻上了程毓的脖颈,带着几分泄愤似的舔舐一番。做完这一切后,他突然平静了些许,没敢睡在程毓旁边儿,躺了一会儿,就自个儿回去了。   鲍冬瓜对程毓的压榨愈发过分起来,不止是压榨剥削,压榨剥削之后,还要全盘否认程毓的工作和努力。这样一来,旁人便更是看碟下菜,不把程毓放在心上。自古副手难做,就是这个缘故。   照理说程毓周末不该值班的,可部门里人人觉得他是颗软柿子,人人知道他不受大领导的待见,便不由分说地拜托他替班。这种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程毓心里烦,推说自己没空。可那人却不依不饶,“你又没结婚没孩子,平时什么事儿都没有,帮帮忙怎么了?”   程毓放下手中的活儿,正色道,“我怎么没事儿了,侄子念高中,我得在家里照顾他。”   那人白眼一翻,嘴一抿,拿J城的方言说了一句,“哎呦,都说了是你侄子又不是你私生子,这么上心干什么。”程毓既无父母,又无兄弟,却养着个侄子,办公室里的人本就对此事好奇得很,各个版本的故事也在支行里广为流传,听那人这样一说,一个个像是突然抓住了什么头绪,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   程毓一听这话恼了,“我侄子比我小十岁,怎么可能是私生子?”   那人明知自己说错了话,却无半分愧色,一边翻着白眼一边说,“哎呦,你不帮忙就不帮忙嘛,凶什么凶。”   程毓被他气笑了。这时鲍冬瓜也不甘寂寞地闻声凑过来,“小程啊,怎么回事?怎么跟老刘吵起来了?”仿佛那个没事儿找事儿的人竟是程毓一样。   程毓板着一张脸,也不搭理鲍冬瓜,一边核对数据,一边在键盘上敲敲打打。鲍冬瓜吃了“闭门羹”,脸上老大的不好看,可他哪里是善罢甘休的人,“小程啊,老刘的孩子病了,你替他一替怎么了?咱们部门,就你没有家庭的负担,就你平时清闲,这点儿小忙都不肯帮,以后等你结了婚、有了孩子,可别怪别人不帮你。你不团结别的同志,不把行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往后也别指望别的同志能帮你啊。”   程毓心中的烦闷已到了极点,他哪里是不帮,上周,他帮办公室的老王值班,上上周,他帮老李值班,上个月,他帮老周值班……这些人人都看在眼里,他只是一次拒绝,他们却要说这样的话来让他难堪。程毓手头上的工作多如牛毛,不愿再与鲍冬瓜掰扯,索性应允了下来,权当图个安静。   回到家,程毓说起周六要值班,周宏远的神色一变,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急躁,音量也不自觉地高了上去,“你不是上周、上上周都值班了?这次又替谁值啊?”   程毓没放在心上,只是随口说了个同事的名字,继续低头啃着手里的馒头。   周宏远却把筷子撂下,“你知不知道他们都欺负你?你能不能拒绝他们啊?”   程毓点点头,却只是敷衍着说“下次拒绝”。他当然知道旁人专挑他欺负。其实他平时不喜欢跟周宏远讲工作上的事情,一来讲了也没用,平白惹周宏远生气,二来他不想周宏远过早的接触社会,尤其这些阴暗面。他总想充当个保护者,为周宏远抵挡伤害的同时,也隔绝所有的黑暗。   周宏远看他这副样子心中的火气更胜,“平时把工作推给你也就罢了,周末也不肯放过你,你就不能硬气一次?”   程毓笑了一下,他不晓得周宏远怎么突然就爆发了起来,下意识地去安慰自己的侄子,“没事儿,值班也没什么累的……”   “累不累另说,本来就不应该你去啊。我知道你心软,别人求你两句你就答应了,可你能不能多想想自己?以前就总是这样,对孔德诤他们一家这样,对你领导是这样,对你同事还是这样。他们穷你就忍让啊?他们让你喝酒你就喝酒啊?他们让你替班你就替班儿啊,你怎么这么好?你这性格说好听了是善良,说难听了就是怯懦、软弱你知不知道。”   程毓被周宏远珠帘炮弹似的冲他吼了这么一通,整个人都点发懵,待反应过来了,又觉得有些好笑。他想凑过去捋捋周宏远额炸毛,却又觉得自己会再次激怒这个愤怒的小狼。他本没觉得有什么,待把周宏远的话翻过来调过去揣摩了许久后,才突然生出几分厌烦来,垂了垂头,过了许久,才悠悠地说,“宏远,其实我们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人啊,你现在才发现么?”   其实,多得是你不知道的事啊。   周宏远梗着脖子骂了自己的小叔叔一通,待心底的火发完了,才觉出两分怕来,可这点儿怕却稍纵即逝,倒是程毓刚刚那句话,让他如芒在背。是啊,他们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人啊。可周宏远却不服气,强忍着心头的酸涩,生硬地反驳,“反正你这么做,就是不好。”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点点头,“嗯,叔叔知道了。”   周宏远清楚的知道,程毓大概永远都不会改。而这,正是让他愤怒而绝望的症结所在。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54章   期末考试后,周宏远也没能闲着,发下成绩后没几天,学校组织的竞赛选拔就开始了。考试虽然只有三个小时,却足足发下来了厚厚的二十几页卷子,大段大段的实验、长篇累牍的资料,让这群高中生一时慌了神,云里雾里的摸不着头脑。周宏远的生物虽学得不错,之前却从未接触过竞赛内容,一时有些无措,待平静下来后,才渐渐将题干中的新内容与学过的知识联系到了一起,虽仍有大量不会做的题目,比之其他人,却要好上不少。   经过了一轮筛选,数理化生四门竞赛入选的一共八十个人,事不宜迟,浩浩荡荡一行人,第二周就踏上了进京培训的路。   程毓素来心软,唯恐周宏远在北京不舍得吃不舍得喝,临走前,特地塞了两千块钱生活费给他,并且拉住他的手,一板一眼地说,“咱们现在日子好了,不用想着给叔叔省钱。”   周宏远看程毓一副认真至极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接过这两千块钱,妥帖的收好好,正色道,“叔叔,我不在的日子你要少喝酒……少抽烟。好好等我回家。”   程毓鼻子一酸。他与周宏远相依为命这些年,少有分开的时候,这次周宏远一去就是一个多月,程毓心底到底是不舍得。他汲了汲鼻子,伸手想摸摸周宏远的头,浑噩间,才发现周宏远这混小子像个抽芽的树苗,如今已经比他高出了不少。他笑着摇了摇头,把从心间冒上喉咙的一连串的叮嘱咽回了肚里,心中唯想着,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更何况,周宏远他又向来省心。   程毓神色柔和,站在门口轻轻与自己的小侄子告别。周宏远本已经沿着楼梯向下走了几步,一回头却发现自己的小叔叔还站在门口望着自己,一时心里难受得劲,丢了手中的行李箱,三步跨上楼梯,窜到程毓面前,一把将程毓抱住。   程毓一愣,他拍拍周宏远的后背,紧张尴尬之余,还有无限的难舍难分,几近溢出口的埋怨变作一池温柔,“快走吧,别迟到了。”   周宏远重重地点点头,放开自己的小小叔叔,拎着丢下的行李,消失在了程毓的眼前。   关上门的那个刹那,程毓靠着门,坐在了玄关,他心里空空落落的,各种情绪交汇,最后化作一股淡然而绵长的怅然若失。   周宏远到了学校。学校特地为他们包了大巴,统一送去北京的培训基地。负责管理竞赛学生的,只有一位姓陈的男老师,看上去很是随和,还没上车便已经与学生们打成一片。周宏远四处看了看,一扭头的工夫,瞧见了人群里的郑明坤与吴思源。   周宏远连忙向他们招手,朝他们走过去。吴思源没什么反常,笑着与他打招呼,而郑明坤却突然间变了神色,下意识间已与吴思源撤开了距离,扯了扯嘴角,权作问好了。周宏远心里一颤。他当然知道郑明坤为何如此,可吴思源尚没有办法,他一个外人,又能怎样呢?吴思源苦笑了两下,凑过来与周宏远说着闲话。   上车后,郑明坤与吴思源坐在了周宏远的后面,而与周宏远坐一起的,是一个白白瘦瘦的小男生。   陈老师简单的强调了一下注意事项和接下来的安排,周宏远脑子却昏昏沉沉地,他昨天一整晚都没睡好,一来这是他第一次去北京,难免激动,二来则是舍不得与程毓分开这么久,唯恐这一个半月,他的小叔叔醉了、病了、或是遇上什么心仪的人。后面的吴思源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问,“不舒服?”   周宏远点点头,又摇头说没事,吴思源一时也没辙,塞了一板晕车药给他。周宏远拿了一片儿,就着水喝下去。   周宏远吃药的空档,瞟了一眼一门心思看着窗外拒绝沟通的郑明坤,吴思源苦笑了一下,对周宏远摇了摇头。   周宏远不是第一天认识他俩,也不是不知道他两人关系的如履薄冰,只是深深地看了吴思源一眼,接着回过头去。   吃过药后,周宏远便开始迷迷瞪瞪的,便顾不得周边同学的叽叽喳喳,自顾自地瞌睡来。他虽睡不熟,脑子却很沉,眼皮更是撑不开,虽能模模糊糊地听到旁边人在讲什么,却是睁不开眼睛,直到旁边长得白白瘦瘦的男同学推了他一把,他才猛地回过神来,睁开眼睛,才发现窗外已是移情换景,一排排、一列列的高楼大厦笔直入云,而刺目的阳光穿过车窗,正直挺挺地照在他的脸上。   周宏远的心突然没由来地往下沉了沉,紧接着,突突地直跳。他抿了抿嘴,更往车窗靠近了几分。   车外的景物几经变化,远处是盘旋而上错综复杂的立交桥,旁边是飞驰而过的香车宝马,金碧辉煌的门店鳞次栉比,格式各样的建筑目不暇接。最后,落在周宏远眼中的,是个龙头状的高楼,活像个威武雄壮的巨人,高傲而悲悯着,俯瞰世人的庸庸碌碌。周宏远几乎忘记了心跳,忘记了呼吸,眼前唯有这一片片永不熄灭的繁华。   坐在周宏远旁边的那个白瘦的同学瞧他看得入迷,随手指着那座高楼,漫不经心地说了句,“那是盘古大观,七星级酒店,里面连空中四合院都有。听说比尔盖茨奥运会的时候来这儿住过,花了足足一个亿呢。”   这同学讲得轻松随意,却一字一句地刻在了周宏远的心里。周宏远这才注意到自己旁边的白瘦男孩,他矮了自己一头,看上去文文弱弱的,鼻子上还架了副黑框眼镜,说话时眼睛咕噜咕噜地转,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孩子。   大巴穿过车水马龙,远眺着鸟巢与水立方,历经了塞车和迷路,终于稳稳当当的停在了培训基地的门口。   来这家培训基地的不止S省实验中学,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从车外看出去,乌泱泱一片都是人头。陈老师用胳膊夹公文袋,先去登记处登了记,回来时,拿了几串钥匙。   一行人本不认识,经过了六七个小时的舟车劳顿与叽叽喳喳,都已经熟悉起来,下了车,女生们都自发的聚成小堆,而男孩子们更是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一下车,吴思源便拉着周宏远一起走,郑明坤没办法,只得与他们站在一起。郑明坤起先虽觉尴尬,但见都见到了,也只得这样,总不能把周宏远一个人晾在这里。而刚刚那个白瘦男生,则跟在了周宏远身边。四个人心照不宣地看了彼此一眼,一合计,郑明坤便去找带队陈老师拿钥匙,接下来的一个多月,他们四个就是室友了。   培训基地的宿舍条件说好不好,说差也不差,虽比不上家里舒服,却是上床下桌、独立卫浴,甚至还有空调。四个人一边收拾着行李,一边随意聊着天,谈笑间,周宏远才知道,这小男生竟是秦一鸣。   周宏远和郑明坤都是一惊。他两人都曾听人说起过秦一鸣:三次全校第一,两次联考全市第一……秦一鸣的名字在省实验理科班中人尽皆知。他俩万万没想到,那个口口相传的神话人物,就活生生地坐在自己旁边。吴思源却没什么举动,只是坐在床上铺被单子,仿佛丝毫不觉得惊讶。   来到培训基地的第一天,老师还未安排课程,四个人简单的收拾了寝室后,便相约去食堂吃饭。晚上熄灯后,周宏远挂心着第二天的课程,难免有些紧张。不出一会儿,旁边传来了郑明坤与吴思源窸窸窣窣地说话声,周宏远没耐住寂寞,添了一嘴,“也不知道明天的课难不难。”   四个人里,周宏远和郑明坤选的是生物竞赛班,而秦一鸣和吴思源则是物理竞赛班。秦一鸣语气平淡,话却倨傲,“以前我就来过这里,参加过生物和化学的培训,你们放心,没什么难的。”   周宏远和郑明坤这才想起来,在秦一鸣一路开挂的履历中,有一条正是高一拿下生物竞赛全国一等奖,高二拿下化学竞赛全国一等奖。   他俩一阵唏嘘,秦一鸣自己却不以为然,说这些都没什么的。四个人都是第一次住宿舍,一时都没什么睡意,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平日在省实验的趣事,说着哪个哪个变态的老师,聊着聊着,那点儿初见时的尴尬与不熟悉都一扫而光。   吴思源突然插了一句,“你们想上什么大学啊?”   这问题一抛出来,秦一鸣便斩钉截铁的说,“当然是北大。”干脆利落,不带迟疑。周宏远听到这简简单单两个字,心中既是震撼,又觉得歆羡。而只有秦一鸣这样的人,才能将北大说得轻而易举。   听了这个回答,剩下的三个人多少带点难为情,空气沉静了几秒钟后,郑明坤打破僵局,“我也想来北京上大学。”   郑明坤这么说,周宏远便不好意思再问下去。一来,他不清楚郑明坤现在的学习情况,二来,他看出郑明坤不想细说。   吴思源轻声地回了句,“那我应该也来北京吧”,却没收到回复。   轮到周宏远了,他却突然没了兴致,把话头一转,问,“一鸣,你以后想学什么专业?”   秦一鸣想都没想,“金融。”   周宏远一惊,这样一个生物化学竞赛双双拿了一等奖,又来征战物理竞赛的人,竟然想学金融,“为什么?”   秦一鸣对他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学得好、有天赋又不一定意味着喜欢这个。再说了,学这些基础学科,熬到秃头也不一定赚上大钱,学它干什么?”   周宏远的心脏猛地跳动了几下,他还从未见过像秦一鸣一样直白的学生,他不说爱好,不说兴趣,不说那些冠冕堂皇,只简简单单的告诉自己,他就是想挣大钱。这与周宏远以往接触到的教育全然不同,与程毓灌输给他的三观完全相反,他犹自沉浸在刚刚的震惊中,秦一鸣又不慌不忙地说,“搞研究要沉**去,我嘛,太浮。我只爱钱。”   郑明坤仿佛也愣住了,半天没说出话来,倒是吴思源没什么感觉,淡淡地插了一句,“我对赚钱没什么兴趣,我以后就想学物理。”   秦一鸣“噗嗤”笑了出来,“那我祝你好运。”   周宏远从没想过以后要学什么这个问题,他眼前就只有高考这一件事,而高考前的一切理想,都是空头支票,算不得数。细细想来,周宏远自己也说不出想学什么来,总之他对文科没什么好感,对理科又同样没什么兴趣。秦一鸣的话说得不错,学得好不代表喜欢学,既然都不喜欢,何不选个赚钱多的?   周宏远的大脑一圈圈的转着,不过一会儿,便染上困意。窗外蝉声扰扰,树叶沙沙,屋内呼吸起伏,相继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么么哒 第55章   凡是能来培训基地讲课的,都是各省市重点中学的名师,甚至还有不少大学里的教授。周宏远与郑明坤是生物班的,两个人平时在一起上课,到了晚自习,吴思源则会来他们班找他。郑明坤见吴思源来了,也不怎么跟他讲话,事实上,郑明坤的性格与初中时大相径庭,以前有多聒噪多喧哗,现在就有多沉默。周宏远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他只知道,郑明坤是不愿意讲的。   后来,周宏远曾私下里问过吴思源,他们俩现在到底算什么关系,吴思源不想隐瞒,却也只是苦笑,半天从牙缝里挤出了句,“我也不知道。”周宏远皱了皱眉头,终是没有说话,先爱上的那个人,总是占了下风,而在郑明坤与吴思源的关系里,吴思源从来都只有接受的份儿。   竞赛的培训课程很紧张,磅礴如星海的新知识灌进脑子里,考察点广而深的练习题,一张接着一张的卷子……每个人都焦头烂额。周宏远虽学得吃力,但大多情况下还勉强应付得来,而郑明坤就没那么好过了,不过几个周的工夫,就长出了一额头的痘痘。在隔壁物理班的秦一鸣依然是那副玩世不恭、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有时候,周宏远觉得秦一鸣这样的人挺欠揍的,可偏偏他本就是天之骄子,上帝的宠儿,聪颖天成,天赋如斯,不服气却又没什么办法。有些人,生来就是要创造不凡的。周宏远心中不止一次为吴思源感到难过,与这样一个人坐在同一间教室学,晚上还要与他睡在同一个房间,究竟是怎样的压抑和无助呢?可吴思源却没这种想法,他只是笑笑,说,“天赋这东西羡慕不来也学不会,一鸣本来就比我厉害啊,这没什么的。”   周宏远听了吴思源的话,心中生出几分触动来。他想,吴思源和郑明坤是全然不同的人,与他自己也全然不同。吴思源的对手只是自己,而周宏远与郑明坤的敌人却是所有人。初中时代那些几近重叠在一起的两具身影,不知何时,就隔了千山万水,差了整个人间。郑明坤在学习上缺少天赋,却对成绩和排名格外在意,所以越是努力便越是焦躁,越是焦躁便愈加糟糕。沉闷的氛围将他们两个紧紧笼罩,周宏远感觉自己仿若时时提着一口气,他只求一个出口,痛痛快快地将那压抑一口吐出。   竞赛的前一晚,周宏远给程毓打了个电话。程毓没提考试的事情,更没嘱咐他好好考,他只是关切地问着周宏远这些天有没有吃好、睡好,有没有想家,有没有生病。听着程毓的声音,周宏远仿佛就没那么怕了。他淡淡地回复着程毓的关怀,临了挂上电话前,又添了一句,“叔叔,回家我想吃土豆牛腩。”   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叠声说好。   挂下电话,周宏远便回寝室了,不过一会儿,秦一鸣和郑明坤吴思源也相继回来了。四个人心里多少都装着事儿,端着情绪,只说了几句闲话,就都睡下了。   第二天的考试,周宏远发挥的挺稳定,该会的写上了,不会的懵上了,出了考场,外面是一片翠郁,阳光正好。   竞赛结束后,四个人回到寝室。省实验的大巴车明天才来接他们回J城,正好空出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的时间给他们畅游北京城。   秦一鸣的兴奋与雀跃全都写在了脸上,他说,无论来多少次北京,都会为这做城市而惊叹,惊叹于他的飞速发展,惊艳于他的包容与繁华。周宏远和吴思源也挺开心的,虽然竞赛结果未尝可知,至少这桩事儿算是熬过去了。郑明坤却从头到尾都拉着脸,周宏远瞧吴思源不敢问,自己便更是不知如何开口了。   周宏远没出过远门,连地铁都是第一次坐,票也不会买,只得看着秦一鸣在购票机前熟练地操作,最后拿出四张票来,炫耀似的在他们三个人面前甩了甩。周宏远整个人都觉得难堪极了,在秦一鸣面前,他就像一个土包子,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四个人转了两辆地铁,一辆公交,终于到了国贸。   一出地铁站,眼前是一个接着一个的高楼大厦,笔直挺立,在一片灰雾蒙蒙中,直插云霄而上。正巧是下午四五点钟,西装革履的白领穿梭于高楼商厦之间,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或夹着公文包,或是打着电话。周宏远不敢细细地打量着一切,这仿佛是另一个远离他的世界,他只是误入的爱丽丝,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戳破这虚幻中的一切。   秦一鸣带他们走进商场,周宏远本带着怯意,却不想让人瞧不起,只得硬着头皮往里面走。冷空气瞬间将他们包裹,清新的香味儿钻进他们鼻子里,耳边传来典雅的古典音乐,眼帘中,是精致而奢华的布景与门店。   一个接一个的英文单词印在门店前,周宏远说不上来名字,更分不出哪些是电视中常说起的名牌,可他却被橱窗中展列着的服装和鞋子吸引着,或者说,被光照下精心制作的象征着富有与奢华的一切所吸引。他不自禁的凑过去,下一秒被价格中一连串的零吓得瞠目结舌。   秦一鸣挑挑眉毛,“那是华伦天奴的鞋,一双要几万呢。我哥哥就有一双。”   周宏远微微张了张嘴巴,几万块钱一双鞋子么?   秦一鸣侧过身子轻轻撞了他一下,接着伸出胳膊勾住他的肩膀,周宏远比他高上不少,这个动作由秦一鸣来做显得有些滑稽可笑,可两个人都没在意,秦一鸣接着说,“有钱人怎么活,你连想都想不到吧?”   周宏远吞咽了一下,因为秦一鸣的话而一瞬间面红耳赤,他有些尴尬,却又知道他秦一鸣的不错。就像周宏远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盘古大观里能有四合院,他同样想不到有人会花几万块买一双皮鞋。   秦一鸣向来张扬惯了,以自我为中心,注意不到周宏远的情绪,他接着说,“你啊,不知道的事儿还多着呢。”   周宏远不动声色地与秦一鸣撤开了点距离,却被秦一鸣拉了回来,“怎么样?想不想来北京读大学?”   周宏远皱了一下眉头,心中某个角落裂出缝隙,他拼命将一切掰回原处,却终是适得其反。   秦一鸣循循善诱,“这里有数不尽的好吃的,好玩的,永远不会熄灭的霓虹灯,永远不会退场的灯红酒绿。这里有无数的机会等着你飞黄腾达,有无数的钞票等着你挥金如土。北京与J城,是两个世界。”   北京和J城是两个世界。数不尽的金钱、名利、繁华与酒色将这两个世界割裂开来,若非这惊鸿一瞥,周宏远大概永远不会知道,还要这样一群人,在这个世界中,过着这样的生活。也许这走马观花终是以管窥天了,但它就像一颗种子,在周宏远的心中深埋。   那个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顿全聚德,讲了许多话,有些关于理想,有些关于世俗,还有难以脱口的情爱与龌龊。后来,周宏远已经不太记得这一切了,唯一印象深刻的,是秦一鸣与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在北京能听到中国经济呼啸而过的声音,几年,几个月,甚至几个小时,都有可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变。我想窥探这个资本世界,也想坐在经济之轨的边儿上,放手一搏。”   周宏远心中那个固执的角落,“啪”的一下,彻底裂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铺垫结束了 其实有点不满意 以后有时间也许会稍微改动一下 第56章   程毓上了一天的班,心力交瘁,吃过饭后,歪在沙发上看了会儿书,紧接着,上眼皮与下眼皮便接连打起仗来,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叮嘱了周宏远几句,便回了屋,很快睡了过去。起夜时,程毓迷迷糊糊得看到周宏远房间里漏出的两道灯光,皱着眉瞅了眼客厅挂着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到了一。   夜阑寂静,对面的高楼只剩了两三点光亮。程毓深深叹了口气,敲敲周宏远的门,“宏远,快睡觉吧。”   周宏远没搭腔,程毓拧了拧门把手,推门进去,周宏远背对着他,在书桌前埋着头,手中刷刷地写着算式,密密麻麻地,铺满整张草稿纸。   程毓默不作声地退了出去,再进来时,手中端了杯热牛奶。他坐在周宏远的床上,将牛奶放在书桌上,温声说,“快休息吧,别学了。”   周宏远极快得皱了一下眉,随后微微摇了一下头,“明天月考,我再复习复习。”   程毓听了这话,也没再劝阻,他静静地打量着自己的小侄子。自从高三以来,周宏远比以前还要刻苦百倍。有时候,程毓甚至觉得他有些可怕,一个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未来一定是无往不利的。程毓清楚,周宏远的未来是鹰击长空,是浩瀚星海,而他们,从来都是不同的。   有几个瞬间,程毓想问,你还想去S大读书么?可看着周宏远带回来的一次又一次的成绩单,看着他一日更比一日得努力,程毓想,这个问题早也没必要问了。   程毓清楚地感知到,自己正在一天天的失去周宏远,这个念头让他有些轻松,又控制不住地失落起来。他知道,自己与周宏远的缘分,从一开始便注定是看着周宏远的背影,目送他启程远航。   周宏远的身体每天都熬到了极限,可灵魂却打了鸡血,以至于形成一个巨大的割裂,而这割裂,让他一点点濒临崩溃的边缘,他知道,自己正站在极致的边缘。而这个极致,不仅是体能与智能的极限,更是他人生的极致。   濒临崩溃的不只是周宏远,还有郑明坤。竞赛成绩下来了,秦一鸣不必说,一等奖是板上钉钉的,可就连周宏远与吴思源也斩获了一等奖,而唯独郑明坤名落孙山。自主招生无望,学业成绩也停滞不前,仿佛上天给他开了个玩笑,越是努力,就越是惨淡。他就像一根绷紧的弦,只需要一个触发,就整根断掉。   周宏远在厕所与郑明坤打了个照面,郑明坤就着水龙头洗了把脸,再抬起头时,周宏远才发现他的眼睛熬得通红,眼下则挂着一片乌青。周宏远这才注意到,郑明坤这些日子又瘦了不少,周宏远甚至已经不太能将这个疲惫不堪以至于有些精神质的人与当初那个风风火火乐观开朗的小男孩联系在一起了。有时他觉得痛心,可分明自己也没有好上多少。他们还没来得及打招呼,郑明坤便被另一个男生拍了几下肩膀,揶揄地问,“吴思源怎么没跟你一起来?你俩不是好到穿一条裤子么?”   周宏远这才恍恍惚惚地意识到,不是一个班却每天一起回家,还专门往小树林里转,自己能碰到,旁人也能。而这种模模糊糊地关系,对于两个十八岁的男孩,的确是太亲近了。   郑明坤听了这话,脸色“唰”一下变了,他用力抿了一下嘴,将那男生搭在自己肩上的手挥了下去,一句话都没说,低着头走了。   后来,周宏远又在学校里听到过几次关于郑明坤与吴思源的风言风语,有人说他俩是同性恋,又有人说只是朋友。周宏远日子过得忙碌不堪,每每听到却不免挂心。   再后来,听说郑明坤恋爱了,对象却不是吴思源。   郑明坤的女朋友是个挺普通的女孩,无论是长相还是成绩,她个子小小的,羞羞答答的站在郑明坤旁边。周宏远碰见过一次,明明很是般配的两个人,看在周宏远眼里,却显得碍眼异常。到了高三这个节骨眼上,人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八卦绯闻都是阵风,吹过了一点儿痕迹都留不下,很快,大家都淡忘了郑明坤与吴思源非比寻常的关系,迭代的,是一段崭新的恋情。   日子翻书一样的过着,转眼到了寒假,再开学时,黑板上的一角,赫然写着高考倒计时。倒计时写得不大,却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一模发下来成绩的时候,周宏远第一次拿了全班第一,这让他干劲倍增,百余个日日夜夜的努力没有白费,而回报是最大的激励,周宏远更努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他几乎摒弃了所有的娱乐活动,打球、上网、看电视,统统都是上辈子的事情,就连最必要的吃饭与睡觉,周宏远都一再压缩时间。程毓看了很心疼,他几次对周宏远讲,不必给自己这么大压力,凡事尽力就好。周宏远听了这话,却只是皱皱眉头,对程毓的说法不以为然,却也不打算与程毓争辩。   一模结束后,周宏远听说郑明坤发挥的很差劲,在班里,已经掉到了二十名。他跟那个女孩分手了,周宏远一时摸不透郑明坤的想法,想找吴思源问问情况,还没等抽出时间,就在小树林前,看到郑明坤与吴思源两个,并排坐在石凳子上。吴思源拿着张卷子,手冻得哆哆嗦嗦的,时不时往卷子上写一串儿的算式,细细地将解题思路讲给郑明坤听。   周宏远没过去,只是远远地看了他们一会儿,然后绕了远路,一个人走了。   转眼柳树抽了新芽,北方的倒春寒依旧不容小觑。程毓千叮咛万嘱咐,告诫周宏远不要脱下羽绒服。三月的百日誓师大,校长站在操场的大讲台上,带着学生念出省实验的誓词——   “自信执着、不负重托。在此,我们庄严宣誓:脚踏实地、劈波斩浪、全力以赴、百炼成钢。十年寒窗终不悔,他朝健步登金榜!”   他们在讲台下,站成一堵墙,以不可抵挡的姿态,向人生第一道难关开战。他们嘶吼着,咬牙切齿、双拳紧握,数年努力、寒来暑往,尽在这最后一百天了。   四月份的二模,周宏远保持了班级第一名的好成绩,而他查年级榜单的时候,却意外地没看到秦一鸣的名字,特意问了隔壁班的同学才知道,秦一鸣上个月就拿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offer,现在已经提前开始了自己漫长的暑假。周宏远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震惊无比,而几秒过后,又觉得合情合理。回到家,他打开QQ,才看到秦一鸣几个月前给自己的留言。他心情颇为复杂,有祝福,也有歆羡,最后,留下几丝若有还无的嫉恨。   有些人,生来就注定不凡,生来就是要与旁人划清界限,让身边的人望尘莫及的。秦一鸣无疑就是这样一类人。周宏远快马扬鞭,却依然追赶不上他的步伐。周宏远的唏嘘与惆怅只持续了一个晚上,很快便顾不得旁人,投入到了新一轮的学习中。   五四青年节那天,程毓特地去新华书店转了一圈,为周宏远买了本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他不愿在扉页写字,便夹了张便签进去,上面写着,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书不厚,周宏远拿在手里,却如若千斤重。他皱了皱眉头,生硬地向程毓道谢,信手翻了两页,被那些个语焉不详搞得云里雾里,待程毓走出他的房间,便随手放在了书架上,再没拿出来过,包括那张夹在书本里的便签纸。   没过几天就是三模了,每个人都铆足了最后的力气,迎接高考前的最后一战。周宏远的发挥很稳定,就连一向厌恶他的老于,都挤出几个扭曲的笑容,赞美了他几句,最后,还尽职尽责,不忘敲打一番,“宏远啊,就剩这最后十几天了,稳住,千万别松了这口气儿。”   而程毓却恰恰相反。比起周宏远没日没夜的学习,整日紧绷着面孔,程毓倒更希望他能放松一下,哪怕只是一个晚上。   周宏远却没让他如愿,高强度的学习一直保持到了高考的前两天。   为了照顾周宏远,高考那两天程毓特地跟行里请了假。周宏远的考场就在省实验,离家很近,不必提前订车或是订宾馆。程毓如常为他做了早饭,跟他一道去学校。周宏远不想逞英雄,没推脱。他心里怕得要死,仿佛唯有程毓在他身边,才能顺畅的呼吸。   一路上,周宏远都没怎么出声,程毓便温声细语的跟他讲着闲话,周宏远焦虑的心在这熟悉的声音与腔调中,渐渐缓和下来。走进学校前,周宏远暗自做了几个深呼吸,与程毓说再见。   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下午五点半,周宏远的高中生活彻底终结。   他懵懵懂懂地走出学校,看到程毓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向他张开了怀抱。周宏远想也没想,丢下透明文具袋便抱住自己的小叔叔,半天从嘴里挤出了句,“叔叔,我考完了。”   程毓没问他考得怎么样,只是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发丝,轻声说了句,“咱们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你们想得太简单啦~文案中的背弃当然不是指周宏远去北京上学啦~还有别的故事~~耐心等待2333333 第57章   高考结束后,周宏远没能闲着,趁热打铁复习了几天,便马不停蹄地与吴思源一同赶去参加北约联盟的自主招生。高考成绩还没下来,两个人便接到了通知,北大给周宏远降了三十分,而吴思源则拿到了北航降五十分录取的优惠。   周宏远的成绩虽好,上北大却是个玄学,如今有了降分,心理负担顿时小了不少。程毓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挺开心的,他揉了揉周宏远的头发,温声说,“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你们的。”   周宏远听了程毓的话,抿了抿嘴。他不喜欢程毓的口中讲出这样老气横秋的话,听了心里压得慌,沉甸甸的。   程毓见他不答话,笑了一下,只说了声,“真好。”   六月二十号,高考成绩出来了,周宏远以六百七十二的高分稳居全班第一,再加上北约联盟的降分优惠,总共超过北大录取线近二十分。   省实验是S省中出北大清华的大户,招生办的老师一早就等在了学校里,周宏远没多犹豫,在北大的意向表中填上了“金融”两个字。   没过几天,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就寄到了学校。拿到录取通知的那个晚上,周宏远和程毓都没睡着,一个是为了未来,一个是为了别离。   程毓在床上辗转着,开心是真,失落也不假。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说得大概就是他吧。他曾无数次肖想过未名湖畔的绿荫郁郁,他曾无数次憧憬过博雅塔的倩影精魂,他曾无限接近,却又从此别过的少年一梦……他为周宏远开心,而开心之余,未免失落。   说到底,人生来都是擅长自我怜悯的动物,程毓心头那点挥之不去的郁结不仅仅是为了离别,还为命运这张逃脱不掉的网。   周末,程毓笑着对周宏远讲,要为他办场升学宴。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心中略有不满,他与程毓并无时常走动的亲戚,更不知特地办场升学宴能请谁,于是狐疑道,“叫谁?”   程毓脸上露出几丝尴尬,“请我同事,还有同学和朋友。”   周宏远忍不住吞咽了一下,一瞬间,程毓的形象与周云伟、李艳华夫妻俩交融在一起,这有些荒谬,却不无原因。他甚至想问上程毓一问,宴请那些平日就厌恶至深的同事是为了炫耀么?为了炫耀你有一个多么优秀的侄子?只是须臾间,周宏远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有些可笑。程毓怎么可能和他们一样呢?程毓是那个纵无血缘关系,却依然尽心照料他、养育他、体贴他、关爱他的人啊,是他在这贫瘠的世间,唯一的牵挂啊。周宏远的神色不禁柔和了许多,他盯着程毓看了两眼,嘴边溢出一个若有还无的笑。   程毓没猜透周宏远的想法,却意外地有些难为情,他垂着头,过了一会儿才解释说,“这些年随了好些份子钱,婚丧嫁娶的,总要往回收一收……”   周宏远愣了一下,他有些不自然地扭过头去,不看程毓,“嗯,你做主就好。”得了这个答案,周宏远心底涌起阵酸,像吃了橙子,胃都是缩起来的。说到底,升学宴办或不办,总是与他无关的。   周宏远的升学宴是八月份办的,恰好离开学只剩下两个周。程毓的同学和同事不少,整整请了两个包厢的人。程毓特意穿了身西装,头发梳得板板整整,看上去挺精神的。因着要招待客人,程毓无暇顾及周宏远,便让李锐带着他去老同学那桌坐。   李锐当初一毕业便在恒发广场开了自己的店,后来生意越来越好,现在在J城,已经有七家分店了。钱包越来越厚,头发却越来越少,将军肚也起来了,大腹便便的,颇有几分油腻。这些年,李锐时常来寻程毓玩儿,与周宏远也算熟悉,是以对周宏远很是照顾,夹菜、叮嘱全没落下。周宏远却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每每李锐给他夹菜,他也总是推脱。周宏远打从一开始就不甚喜欢李锐,总觉得他过于精明,又浑身带着商人的铜臭味。   酒饭过半,程毓来寻周宏远。他已经敬了一圈儿酒,此时面色绯红,走路都有些跌跌撞撞了。周宏远一颗心也跟着程毓忽上忽下,他三步并作两步,上前搀住程毓,“怎么喝这么多酒?”   程毓在周宏远的搀扶下稳了稳,紧接着摇摇头,示意周宏远松开自己,周宏远却不依,程毓没办法,只得任由他驾着自己,说,“吃好了么?吃好了你先让李锐送你回家。”   周宏远听了这话,板起张脸,不言不语的,意味却明显,显然是一副你不回家,我绝不走的态势。程毓拿他没办法,正欲说他几句,门外就探进来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莫约三十出头的年纪,开口便是,“程毓,你怎么来这屋了?”没等程毓答话,那人的眼神便落在周宏远身上,“那是你侄子吧,快把北大的高材生带进来坐坐啊。”   程毓咬了咬下嘴唇,“他小,不懂事儿,让他先回家吧——”   周宏远最不愿听程毓讲这种话,直截了当地打断他,“走叔叔,我陪你过去。”   周宏远随程毓去了他同事那屋,一打开门,酒肉之气,烟熏火燎,统统扑面而来。他几乎是屏息而行,满屋的喧闹与杂乱,让他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坐首座的是个高且瘦的男人,不必说,是ZT银行仁安支行的行长,他下面的,是个矮且胖的男人,地中海发型,满面油光,见了周宏远,眼睛便提溜溜的转个不停,嘴上挂着夸张的笑,露出几颗乌黑的门牙。周宏远对坐入号,一猜便知他是程毓的直属领导,人如其名鲍冬瓜。   “小周是吧,你叔叔在办公室里经常提你,好苗子啊,考上北大了。”鲍冬瓜此言一毕,周围一群鱼虾便跟着附和。周宏远不知如何作答,他干笑了两声,“没有没有。”   鲍冬瓜继续说,“你可得知恩图报,在座的这些叔叔阿姨,可没少帮了你们叔侄俩。”   周宏远听了这话,愣了一下,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鲍冬瓜就炮仗一样地说,“你叔叔为了照顾你可没少请假,你小子还不知道吧?”   周宏远皮笑肉不笑,没搭腔。   鲍冬瓜见没得到回音儿,还想叨叨些什么,却被行长打断了,“来来来,小周,给大家敬个酒吧。”   周宏远脸色“唰”一下变了。他微微转过头看自己的叔叔。程毓虽喝了酒,理智却还在,正色道,“宏远年纪小,没喝过酒,等以后大些,再给您敬酒。”   鲍冬瓜接过话茬,不依不饶,“都十八了,马上要上北大的人了,还小啊?程毓,你怎么不抱着他吃奶啊?再说了,小周以后是要学金融的人,学金融哪能不交际?不交际不应酬的,那是书呆子,到了社会上,没用。”说着,剜了程毓几眼,“是吧,小程?S大的高材生又怎么样?北大的又能怎样?北大的那不是还有卖猪肉的么?不懂得人际交往,情商低,哈佛毕业都没用。”   周宏远一张脸羞得通红,他近乎战栗地从程毓的桌前拿起酒杯来,不及程毓反应,便端到面前。   周宏远不是没喝过酒,更不是不能喝酒,这些年,他也曾在春节与程毓小饮两杯,可那几瓶啤酒无非是为了消遣,这般众目睽睽下,甚至带着侮辱性质的灌酒,还属第一次。   五十度的白酒入口辛辣,滑进喉咙里,就像一把炽热的刀,割喉而过,周宏远强忍着不适,一饮而尽。   不仅是喉咙的灼烧感,辣酒入腹,连胃里都像是燃了把火,程毓见状连忙将酒杯夺走,递了杯水到他嘴边,“你逞什么能?”   周宏远紧皱着眉头,低头不说话。   周宏远坐在程毓边儿上,那些老油条没打算就此放过他们。一轮接一轮的劝酒,一波又一波的讥讽与取消,狠狠地砸在周宏远的脸上。程毓不动声色地为他挡下了所有有意的、无意的戏弄与讥讽。周宏远不止一次的想,这就是成人的世界么,这就是他所希冀的长大吗,卑微、无奈、体面尽失,甚至带着平庸者甚至是失败者的龌龊。有几个瞬间,周宏远甚至忍不住地迁怒程毓,不解、疑惑、失望、甚至是愤恨,刹那间,全部涌上心头,种种情绪,交杂着不满,缠缠绕绕,最后化作条白绫,绞上周宏远的脖颈,他用力撕扯,这白绫却越收越紧,而在这挥之不去的乌烟瘴气中,他终于呼吸不得。   就好比苍穹中的皎月突然掉在了饭桌上,光洁明亮沾了烟熏火燎,皎月何其无辜,却再也无人仰望。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周以来,我花在申请解锁,被拒绝,继续改,再申请解锁,再被拒绝,再继续改…的时间上,比写文的时间还长。整个人都要炸了,也不知道自己写出来了些什么,以后如果有时间,可能会小范围修改一下遣词造句吧 第58章   此番送周宏远去北京上学,实属叔侄俩第一次一起出远门。周宏远想到程毓那些腌臜同事,本不愿他为了这点小事特意告假去北京送自己一程,何况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更绝非鲍冬瓜口中需要吃奶的孩子。可当他看到程毓殷切的眼神,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其实程毓是希望去送他的。而明白了这一点后,周宏远拒绝的话便再说不出口了,他实在欠了程毓太多,还都还不清的多。   叔侄俩第一次用12306定车票,花里胡哨的验证码搞得两个人气急败坏、怀疑人生,废了半个中午的工夫,才定上了去北京的火车票。   绿皮车的卧铺空间狭小,两个大男人坐在床上都直不起身子,难受得紧,躺下去脚又抻出来一截,只得缩着,着实憋屈。“咣当”了一路,两个人都没太睡着,更别提旁边几个老哥呼噜打得震天响,更让人烦躁不堪。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到了北京南站,拖着行李在火车站与地铁站里彷徨不已,扒拉着北京地铁线路图看了许久,好不容易找准了位置,挤上四号线,地铁里又是人满为患,摩肩接踵的。两个人带的东西颇多,手上拖着肩上背着,甚是不方便,站了足足四十分钟,终于到了地方。   站在北大门口时,程毓控制不住地深吸了两口气,他垂着头,一手更用力地往前拖了拖行李,一手扯了扯周宏远,低声说,“这里可真好。”话语中,尽是歆羡。   周宏远却不以为然的耸耸肩,他知道自己得以来北大读书从来都不是命运的馈赠,而是无数个接近于绝望而又在绝望中苦苦挣扎的日日夜夜换来的。穿过学校大门时,他在心中想着,一切都是值得的。北大值得他豁出性命的努力,而他也值得北大的降分录取。   新生报到的日子,校园里塞满了学生,扛着被褥的、拖着箱子的、抱着干粮的,更多的却是两手空空,后面跟着含辛茹苦的父母。形形色色,林林总总,像沙丁鱼一样,混杂在罐头里。有不少身着各个院系服装的学生,支起桌子坐在学院和宿舍楼前,充当暂时的导引。周宏远忙前忙后,顶着正午的大太阳,在学院和宿舍楼来回折腾了几趟,终于办好了入学,拿到了宿舍钥匙。   把行李扛进宿舍以后,周宏远才发现同寝的另外三个人都已经到了,四张床里三张已经铺好了,周宏远只得选了靠外的上铺。   室友们见他一来,纷纷打着招呼,程毓则把床单和枕头从箱子里拎出来,周宏远有点整癖又有点洁癖,向来看不惯程毓干的活儿,是以程毓没再动弹,只是把东西拿了出来。几个坐在宿舍里忙碌着的家长见程毓这般年轻,不免好奇,其中有个莫约四十多岁的女人,穿着亮红色丝绸长裙,操着一口吴侬软语,围到程毓旁边,问,“你是孩子的什么人啊?”   程毓冲这妇女笑了笑,说,“我是宏远的叔叔。”   那妇女眼睛上下转了转,瞧程毓气质不像是司机秘书一类,猜想他俩是亲戚关系,便接着盘问,“孩子的父母没来的嘛。”   程毓干笑了两声,正不知该如何诌出个谎话来,周宏远就走到他身边,说,“叔叔,你坐在一边儿歇歇吧。”   程毓如蒙大赦,赶紧搬了椅子坐在书桌前。那妇女像是看出了什么端倪,朝另一张床上染着黄毛的少年使了几个颜色,最后还颇有意味的撇撇嘴。   黄毛的下铺是个身材矮小却很是正经的男孩,白色衬衣一板一眼的穿在身上,简直就是他西装革履的父亲的翻版。衬衣男孩儿挺和善,一见周宏远进来就操着南方普通话打招呼,“同学你好,我叫王远。”   周宏远的下铺则是个很清秀的男孩儿,穿着运动装,高高瘦瘦的,架着个眼睛,此时正抱着本大部头小说歪在床上看,而他的母亲则身穿身穿一身休闲服,坐在一边儿一会儿与另外一个学生家长闲聊,一会儿招呼她的老公做这做那。   周宏远察言观色,不过一会儿的工夫就探知到他们的非富即贵。而那些家长与学生也是看碟下菜,对周宏远叔侄二人不甚热络,唯有王远和他的父母,与他们草草寒暄几句。   前后只不过十几分钟,周宏远的心便在这九月的艳阳天打着寒颤,像是个巨大的风箱,刷啦啦的漏着风。   收拾完宿舍后,周宏远跟程毓一起在食堂吃过午饭,围着学校转了转,又去周边找酒店。周宏远来北京前,本打算直接住在学校的,可上午的体验却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吧,程毓劝他一起住,他便应下了。正值开学季,海淀区的高校又密集,整条街区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和车,来回穿梭着,找了一圈儿,便只剩下一家酒店没住满,一问才知,只剩了大床房。   听了前台这话,两个人下意识地瞅对方,只是瞬间,又纷纷移开目光,谁都没说拒绝的话,各怀鬼胎的叔侄俩,一路沉默着来到房间。   房间不算大,却干净整洁,程毓觉得胸闷,“唰”一下撤开厚重的窗帘,刺目的阳光穿过落地玻璃,洒进晦暗的房间,也洒在程毓的脸颊。   他俩在床上躺了会儿,一人靠在一边儿,仿佛隔着楚河汉界,没有丝毫的混合地带。两个人昨夜几乎一整晚没睡,又加之忙乎了一整个上午,此时都精疲力尽,困倦不已,可谁都没心思睡觉,压抑、挣扎,还有那了然于心却不能说出口的别扭与尴尬。   晚上,他们一起在学校附近寻了家餐馆,程毓甚至还买了几瓶啤酒,两个人皆有一肚子的话,却不知从何说起。周宏远几次见程毓欲言又止,却偏偏话到嘴头,又变作一声轻叹,兴许是酒未尽兴,又或许是程毓骨子里就是个隐忍内敛的人。周宏远没戳破程毓的一腔心事,只是陪着他把酒喝完,将菜吃尽。   兴许是酒精作用,又或许的确累了,回到宾馆后,程毓没过多久就睡着了。沉静的面容陷在洁白的枕头里,暗黄的暖灯打下来,看着说不出的温柔与迷人。周宏远悄没声地靠过去,在他额头上印了个稍触即离的吻。   他关上灯,月光穿过窗帘的缝隙,落在程毓的面孔上,光洁而纯洁。他忍不住探起身子,细细端详着他的小叔叔,仿佛要将这一切刻进脑海,更像是将这晚的一切作入画中。   北京的秋老虎干燥而炎热,周宏远不过一会儿就口干舌燥起来,仅仅一天,嘴唇上便冒出了层层叠叠的干皮,他无意识地用牙齿撕扯着死皮,而喉咙中发源的干涸却随着夜深人静愈加深刻,从喉口,一路落到心间。   他盯着程毓的脸,将手伸进被子中。   作者有话要说:   哎 本来这章想写个夹腿play的… 第59章   大学的军训大多是走走过场,算不上严苛,周宏远又向来身强体壮,站军姿、踢正步时虽难免腹诽两句,训过却也就忘了,等吃了晚饭,洗了澡,往床上一趟,一日的疲倦便扫了一半儿。寝室里的黄毛则不然,黄毛赵靖虽长了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却生得白白嫩嫩,五官精致,秀气得很,一看便知是未受过磨难的小公子,更何况他还生了颗比少女还娇嫩的心,半分委屈都受不得。周宏远本因着赵靖的妈妈对赵靖没什么好印象,可这人面相颇好,是以让人生出几分好感来。   周宏远寝室四人约好了一道儿吃饭,赵靖心里藏不住话,又受不了委屈,在食堂里就将学校上至校长下到教官挨个骂了个遍,连同食堂里打饭的大妈都不曾放过,统统是他口中的傻哔,一路骂到了寝室,大伙儿都躺在了床上了,他还在滔滔不绝,翻过来调过去说地都是些车轱辘话,周宏远耳朵里仿佛磨了茧子,心里火辣辣地烧着烦躁。经过这一天下来,周宏远对赵靖那点少得可怜的好感直接降为了负数。   十点多钟,周宏远下铺的瘦高男孩儿付杰挂下了女朋友的电话,探出头来问了句,“咱们关灯吧,我要睡觉了。”   初初相遇总保留了含蓄与忍耐,没人提出疑义,寝室的灯管灭下的瞬间,赵靖点起了自己床上的小灯。付杰皱了皱眉头,却没言语。   赵靖拿出自己的黑莓手机,拨了个电话,他压着声音,“喂。”   这下头疼的不仅是付杰,连周宏远都一个脑袋两个大。他没说话,乐得看戏。   吴侬软语隔着电话传过来,周宏远听不清,只能听到细细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连成一片。赵靖的态度很是不好,刚开始还压着声音,反复说着“你不懂”,后来到了气头上,分贝愈来愈高,甚至还间或骂了几句脏话。赵靖电话打得长久,一直到十一点半才挂下。周宏远早已昏昏欲睡,屋里猛地静下来,反而有些不适应了。他眯缝着眼睛朝赵靖看了两眼,赵靖的台灯还没关,人此时歪在床上,噼里啪啦地发短信。正要睡着了,下铺的付杰狠狠地呼了口粗气,没说话,却意味明确。赵靖却不知收敛,短信发到后半夜,才渐渐睡过去。   付杰出生在教师家庭,从小养成的生活习惯,不到六点就起床了,洗漱后,被子叠成豆腐块,坐在床上背单词。王远和周宏远相继去洗漱,等到三个人都准备走了,赵靖才从床上爬起来,跑到卫生间里,从里面喊出一声,“草,这是谁弄得啊,洗手台上都是水”,随后,一边洗脸一边窸窸窣窣地骂着傻哔。   声声**没能淹没在流水声中,一缕缕的钻进另外三人的耳中。周宏远紧皱眉头,半天说不出话来,刚刚最后一个用过水池的人,是他。   等赵靖收拾完,一行人一起去操场。一路上,赵靖都拉着脸,末了才对周宏远说,“你以后用完水池把洗手台上的水都擦干净,每次我用完都擦干净的。”   周宏远愣了一下,点点头。他心里着实有些不舒服,以往他的确没这个习惯,但就算他做得不好,不如赵靖心意,也犯不着住在一起的第二天,就骂他傻哔吧?周宏远心里气恼不已,面上却没反应。   匆匆十几日的军训结束了,四个人倒也相安无事,小口角虽不断,大面积的争吵却也说不上,无非就是付杰嫌赵靖每晚打电话打到凌晨,赵靖怎么看怎么觉周宏远是个傻哔,而另外三个人又无论如何都看不惯赵靖冲不干净厕所。他们三个也曾提醒过赵靖,可他偏偏装腔作势又抵死不承认,被抓了现行也只说一句,“知道了,下次注意。”下次下次,每次都是下次,可无数个下次,便有无数次的不注意。   宿舍厕所里的冲水按钮年久老化,若想彻底冲干净就要长摁一会儿,周宏远也曾当面示范给赵靖怎么把厕所冲干净,可他却屡教不改,到最后,连最基本的表面功夫都不做,夜深人静时,刚从厕所中走出来的赵靖发短信对周宏远说,“你如果用厕所就帮我冲一下吧,我先睡了。”   周宏远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狐疑地盯着屏幕看了许久,而赵靖则在众目睽睽之下爬上了自己的床。   临来北京前,程毓给周宏远买了手机,翻盖的白色LG,虽不如黑莓火,却也小巧好看。程毓几乎每天都要给周宏远打个电话,问他在北京生活的习不习惯,有没有按时吃饭、好好休息。周宏远报喜不报忧,更何况待在宿舍里没半点自由,又怎么好痛痛快快地大倒苦水呢?起先,周宏远也想抽出个时间去外面给程毓好好通个电话,可学习压力重,高强度的课业让他自顾不暇,拖着拖着,便把电话的事情抛诸脑后。   所以,面对程毓的殷殷问候,周宏远也只得说,“嗯,都很好,吃得惯,吃水果了,嗯,好,晚安。”有时候,周宏远忙得狠时,只能在床上支起小桌子看书写作业,期间还要跟程毓通着电话。时常是程毓问好上几句,他才回语焉不详地回几个字。程毓也不气恼,只温声说,你先忙吧。倒是周宏远自己,挂了电话反而生出几分患得患失来。   有些时候,连周宏远自己都能感受到,他们在迅速地失去着彼此,而这个失去,是各种意义上的。   因着被赵靖骂过傻哔,又加之赵靖的行事作风着实令人迷惑,周宏远便不愿与他相处,可赵靖偏偏是个没眼神劲儿的,每每都要与他们三个人一起,让人好生别扭。后来,赵靖总算是察觉出另外几个对他的不满,便开始有事儿没事儿的给周宏远找不痛快,一会儿说他穷酸,一会儿笑他穿得土气,一会儿又一边甩着白眼一边骂旁人傻哔。   周宏远来了北京以后,程毓生怕他吃不好穿不好,一个月足足给他两千块的生活费,本是绰绰有余,说穷酸着实是委屈他了,可与赵靖这样背爱马仕包、系古驰腰带,穿华伦天奴皮鞋,家里有豪车有别墅的富二代来说,又有几人不穷酸呢?饶是王远出身官家,付杰父母都是大学老师,亦不能与他相比。只不过,赵靖不敢轻易嘲讽另外两个,只得瞄准周宏远,一有不爽则迅速开炮。   好在赵靖很快就脱离了四人小队伍,改跟女生一起。他长得一副好皮相,浑身上下又都是名牌,别说在全系里,就算放眼整个学院,也煞是扎眼。与他交好的女生不少,可他却一个都不放在心上,不放在眼里也就罢了,却还要一边接受女生的示好,享受着女生们的小礼物与小巧思,一边在宿舍里对她们品头论足,最后,给每个女生都下个两字定论,“傻哔”。   同寝的几个人都看不惯他,慢慢地便也不搭理了。付杰脾气里很有些清高,性子又冲,本就厌恶赵靖的为人,晚上回到宿舍,往厕所里一看赵靖残留下的一片狼藉,气冲冲地赵靖说,“你厕所没冲干净。”   赵靖正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玩游戏机,听了这话皱皱眉,说,“知道了。”   付杰急了,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不禁提高了几十分贝,“你厕所没冲干净。”   赵靖放下游戏机,“你是想吵架么?”   付杰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我没要吵架啊。”   “你吼什么吼?讲不讲礼貌了?你以为这是你家啊?一个住宿舍的,搞得跟整个楼都是你的似的。”说完戴上耳机,再不理付杰。   周宏远听了这场闹剧觉得尴尬不已,低头背着手中的托福书,不言不语。王远“子承父业”,平日颇有些老干部作风,从床上跳起来劝道,“好了好了,别吵了别吵了。都是一个宿舍的,遇见都是缘分。”   付杰脾气虽不好,却是个典型的好学生,骂骂不出口,打不敢打,只得站在地板上干瞪眼。过了一会儿,才气急败坏地拿出手机来跟女朋友打电话,阴阳怪气地说了赵靖一通,他手机漏音颇为严重,电话中温温柔柔的女声一字不落的钻进周宏远的耳朵。末了,周宏远还听到那女孩儿对付杰说,“老公,别生气啦,爱你,晚安。”而付杰也不害羞,对着电话亲了亲,说,“晚安,爱你。”   周宏远心里没由来得烦躁,他在床上辗转了两圈儿,探下头问下铺的付杰,“你跟你女朋友感情真好。”   付杰听了这话,脸上的表情明显柔和了不少,“嗯,我们俩高中就在一起了。她在旁边的北语。”   周宏远有些惊诧,他没想过付杰这样一个乖乖子,竟然也瞒着家长老师早恋。他心中突然涌动着一阵惆怅,程毓那光洁而温柔的脸庞,在脑海中若有还无。   那是他心底里最绝望的呼喊,也是他终其一生都摆脱不了的梦境。这梦境说不出好坏,一幕一幕,皆是无尽的黑暗。   离开程毓的第一个月整,他们在梦里贪欢。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只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 第60章   周宏远生得俊毅,身材高挑,平日里话不多,周身带着沉静可靠的气质,虽穿着普通,关于他家庭的传闻更是不绝于耳,可他不显山不露水的性格,反而平添几分神秘。都是十七八少男少女,最不缺的便是脑补与幻想。人人都知道,越是出奇的身世,越是神秘的背景,越容易缔造出出奇而曼妙的故事,而这类人,也就更受班里男男女女的关注。然而,对周宏远来说,却是“最难消受美人恩”的,他给不了回应,又觉得过分疏远太过尴尬,尺度的拿捏、距离的把握,对他来说就是把悬在头顶的刀,紧张,却无可奈何。   与周宏远截然相反,王远却在爱情上屡遭滑铁卢。可对他来说,恋爱绝非件易事,哪怕是在男女比一比二的金融系。来自于祖国南端的王远虽有着极好的出身与审美,却无奈个子矮,虽然他本人一再对外号称自己足有一米七,且达到了南昌市的平均身高,可这话放在北方人居多的北京市,可信度却几乎为零。周宏远对王远口中的一米七打了个大大的问号,曾不止一次的暗自模量王远究竟到自己哪里,盘算着王远究竟有没有一米六五。大学正是最是爱做梦的年纪,天子骄女们自然没理由找个跟自己差不多高的男朋友。王远对此很有些苦恼,不止一次在打给父母的电话中暗戳戳地发牢骚。   王远与他做官的父母一样,是个讲排场、要面子的人,话不肯说清楚,最爱拿腔拿调的,他父母在电话中的语气是淡淡的,“现在谈恋爱百分之九十都成不了,结婚一要讲究门当户对,二要三观相投志趣相符,好姑娘不急于一时半会儿。”   王远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过了一会儿,王远妈妈略显急躁的声音从电话筒里漏出来,“找女朋友要找一条道儿上的,那些暴发户家的姑娘,还有村镇里县城里来的,跟咱们可过不到一起去。”   王远恋爱的事儿八字虽还没一撇,听了这话却格外激动,“我知道,那种出身的人跟咱们怎么会有共同语言?”   王远妈妈回了些什么,周宏远模模糊糊地听不清了。他心里浮现出怪怪的感觉,虽不至玻璃心到觉得王远瞧不起他,但总之是不舒服的。   王远酷爱参与社交,人称金融系social达人,不过这个social达人是自封的,每每赵靖听到了,都要暗处戳地与他争上一争。而作为social达人,甭管是因着什么由头组的局,王远都一定要掺和掺和,并且拿出十足的领头人姿态来。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了近半个学期的努力,王远总算在北京的第一场大雪前谈上了恋爱,对方是个计算机系的姑娘,开朗幽默,虽算不上好看,五官甚至还有些寡淡,却时时挂着明媚的笑,让人看了心里不自觉地喜欢。周宏远曾与他们隔着人群在食堂里打招呼,或是偶遇于安静的图书馆中,又或是行色匆匆地在林荫小道旁打个照面……   晚上,王远乐滋滋地打电话给家里报喜,先是把计算机系猛夸了一通,什么朝阳行业、国家扶持,年入几十万不是梦,紧接着,又把女孩子的家庭情况报备一番,什么出身正经人家,爸爸是副局长,妈妈是老师。   王远的妈妈对这女孩挺满意的,一向淡然自持的声音也不免添了几分激动和得意,“这样的姑娘才值得深交。那些暴发户或者普通人家出来的孩子,眼界低素质差,就算来了北大读书,以后也一定走不远。你和这个女孩儿家世学历都相当,以后要真能结婚,肯定对彼此的发展、两个家庭的发展都大有好处,我和你爸也算放心了。”   王远此时虽志得意满,却依然小心谨慎,往上探了探头,发现赵靖带着耳机后,才说,“那当然了。那些家里做生意的,也就有几个臭钱,一丁点的社会地位都没有,我一直都瞧不上的。”又说,“那些小门小户出来的同学,我跟他们都没话,一个个的想法幼稚又可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一点对未来的思考……”   周宏远本不欲听王远故作姿态地讲这些废话,可耳朵上又没长阀门,而听到这赤裸裸的蔑视后,他便再看不下去手中的单词书了。周宏远垂下头,装作一副如常的模样,心中却已然明白,在他们四个人里,其实王远才是那个最瞧不起别人的。   付杰的女朋友经常来看付杰,她不若付杰一样清高自傲,是个温柔且谦逊的姑娘。周宏远曾与他俩一起吃过饭,两个人不愧是在一起多年的情侣,甜蜜之余,还多了几分顺其自然的温馨。他们不必刻意说话,更不必相互解释,多年的默契让他们无声胜有声。他俩脾气性格虽有不同,却很是互补。有时候付杰急了眼,或者在学校里遇到了什么委屈和烦心事,唯有女朋友的电话能将他稳住。付杰脾气虽大,又有种文人清高,却唯有在女朋友面前温温顺顺。他几次在寝室里雄赳赳气昂昂地对周宏远讲,今年寒假一定要带女朋友给父母看。   周宏远的嘴张了张,在这个问题上,他是永远没有发言权的。他爱不上女生,而那个被他爱上的人,也绝不是程毓愿意知道的。他在心里反复咀嚼着叔叔这两个字,这是他最压抑最黑暗的一切,是他人生中的疤与瘢,他放不下、忘不了,可这爱情的最后,只剩下绝望。   其实他心里是明白的,这份禁忌的感情,这份跨越了十年岁月与一代人的爱情,终是难有结果。而吞噬着所有苦果与所有痛楚的人,也终只有他一个。   慢慢的,周宏远甚至怕了程毓打来的电话。他不敢面对程毓的关切,也无法回应程毓的亲情,更难以吐露心中最压抑的痴念。有几个刹那,周宏远甚至想摆脱这一切,他想,是不是放下这永远还不起的恩情,是不是抛下这六年来的陪伴,他就可以过得轻松一点?是不是把一切都刻意地忘记,让心脏更坚强一点,他就可以活成一个正常人的样子。他已经欠了程毓太多太多,多到他不知道怎么还,或者说无论怎么还都不够。这是他注定要背负一生的负担。斗米恩升米仇,恩情到了最后,都变作了压在身上、抛也抛不下的重担。   程毓的电话在他看来就好比烫手的山药,他明明怀念着、肖想着程毓的一切,那富有磁性的声音、那俊美的面容,那眼神中的温柔与宽容……他明明将程毓的老照片放在身上,揣在怀里,片刻不愿放下,他明明唯有靠回忆和想象,才能度过一个又一个孤单到发狂的夜晚……   可他却不想这样了。   每一声彩铃都是催命,每一个音符都是挣扎,他就像案板上的鱼肉,在一分一秒的惊吓与折磨中了无生气,只剩下破风箱般的呼吸声,从肺叶一路向上。   “叔叔,嗯,吃得惯,钱够花,不用给我钱……”   程毓已经给了周宏远够多的钱,他尚未成为成挥霍浪费的享乐主义,是以每个月都有四五百的结余。   挂下电话后,周宏远长舒一口气,拿起托福书来继续看。相较那些大城市出来的孩子,英语是周宏远的硬伤,阅读和写作尚且说得过去,听力口语却一塌糊涂,所以平日里一有空闲就拿出托福书来看,有时候是背背单词,有时候则是听听听力。   还未等周宏远背完第一个单词,赵靖突然闷不声的来了句,“又是你那个长腿叔叔?你老实说,跟他到底什么关系啊?”   周宏远的脸色“唰”一下变了,他皱紧了眉头,嘴巴也不自然的抿了起来,他不欲理会赵靖,却没想到赵靖求追猛打,“你怎么不说话啊?你俩到底什么关系啊?他这么年轻干嘛养你啊?你爸妈呢?”   周宏远气得浑身发抖,他怒视着赵靖,两片唇几次张开又闭合,“不管你的事。”周宏远冷冷地从口中挤出几个字。   赵靖甩了个白眼,嗤笑道,“不说就不说,你急什么急凶什么凶啊,反正班里都传遍了。”   周宏远放下书,正欲与赵靖理论,王远便凑过来打马虎眼,“好了好了,别吵了,都睡觉吧。”   周宏远淡淡扫了王远几眼,随后目光移到赵靖身上,从鼻子里喷出声“哼”来。   窗外,月亮匿身雾霾之中,唯有灰蒙蒙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再铺垫铺垫233333 第61章   北京的雪虽不至于下起来没完没了,却犹是磨人,一场大雪过后,满地素裹,起初人人觉得欣喜,而在阳光与脚步的双重作用下,很快化成一滩又一滩的泥泞,灰不溜秋的,看上去着实恶心,而这还不算完,紧接着,是一连串的降温,而这灰不溜秋的泥泞,又结成硬实的块儿,一不留神,人就要滑倒了。   寒风刺骨,隆冬肃杀,飞鸟不再,枯叶落尽,大雪掩盖不了肮脏,那昭然若揭的谜底,一幕幕的悄然登场。   周宏远怕极了程毓的电话,到最后,甚至连听到手机铃声都觉得心惊胆战。他不再叫程毓叔叔,言语中也诸多支吾,他不想让谁窥探到自己的家庭与秘密,更不愿再遭白眼,而那本就简短的回复,在日复一日地刻意疏远中变得更加生硬而客套。他说,谢谢你,不需要钱;他说,这里的一切都习惯;他说,我过得很好,你也保重;他却再没说过一句晚安。   赵靖却没因此放过他,各种各样的传言甚嚣尘上,可周宏远却知道,赵靖没说错,他与程毓,与自己的小叔叔,本就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他们开始于一场早被设计好的悲情戏,而悲情戏的高潮,是禁忌。   慢慢地,周宏远不再在寝室里接电话,每每看到手机屏幕上闪烁着的叔叔两个字,他总会皱起眉头,拎着手机站在楼梯里。楼梯口一阵阵的向里灌起风,而风如刀片,每一下都割在周宏远的心口。   慢慢地,周宏远便习惯了,他给不了程毓想要的,而程毓亦给不了他渴求的。他们之间,一开始就隔着千山万水,隔着岁月悠长,隔着永远跨不过的一整代人。周宏远早就对这段绝望的感情没有半分希望了,就像场亘日持久的凌迟,到最后,他想要的只不过是个解脱。   后来,周宏远索性开了静音,而那些错过的电话与问候,都成了从心间剜去的负罪感,他只想要一切快点结束。   不到一学期的时间,他们从每天通话,变成隔天,最后又变成一周一次,渐行渐远渐无书,无论是周宏远还是程毓都知道,他们在迅速的失去着彼此,而这个失去,是各种意义上的。   王远是个极有想法的人,在人人都想进投行、券商、咨询公司的经济学院里,唯有王远一开始就把目标定在了商务部、财政部、发改委、审计署及人民银行等部委。他曾不止一次对周宏远说,想进这样的部门都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光是学习好可不管用,不说祖上三代,至少父母都要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公职人员,那些家里做生意的、私企外企的、打零工的、种地的,想都别想。周宏远自然没接触过审计署与发改委的人,事实上,他连一个公职人员都不认识,就更加无从得知部委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了。他懒得分辨王远话中的真假,潦草而敷衍的“嗯”了几声。他知道,王远本就不指望他能发表什么意见,毕竟,在王远和尊父母眼中,自己只不过是个“没什么思考和想法的下层人”。   每个周末,经济学院的校友事务部都会请来知名校友进行演讲,有些是各大院校的知名教授学者,有些是各个行业的领头人、佼佼者,还有一些是企业老板,合伙人。   周宏远很爱参加这样的活动,他总能在这些似是而非、或真或假的故事中寻到几丝共鸣,而正是这几丝共鸣,激起他心中无限的斗志。可他不知道,历史从来都是由成功者书写的,而成功者的故事里,更不会只有努力与勤奋,还有得天独厚与苦心钻营。   北大之外的北京,金融系之外的金融世界,在此时的周宏远眼中,尚是个光怪陆离的未知世界,当他看到宣传栏里赫然出现的“高盛”与“DL公司,明星资本美股上市主导人”的字样时,便再也迈不开腿。   哪怕是顶级名校出身,想进高盛这样的投行亦不是件容易事,以此为目标的学生更是不在少数,是以小小一间礼堂座无虚席。   讲台上的男人年轻儒雅,气质温润,三十来岁的样子,头发上打了蜡,精心的梳在后面,周宏远甚至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幽香,不知是喷了香水,还是沐浴露与洗发膏的功劳。   讲台上的赵启明自信而干练,举止投足都精英十足,翻过一页页的PPT,展开的,是他绚烂而多彩的人生。   “人人都在说金融业看重出身,但这句话不是绝对的。跟你们不一样,我本科出身不好,不是北大清华的,而是S大数学系的。后来得到机会,来北大读书,再后来,去了摩根大通实习,最后进了高盛。进入高盛不是结局,而是另一段生活的开始,如果我止步不前,就不会有后面主导DL公司上市的事情了……”   赵启明后来说了什么,周宏远已经听不太清楚了,他唯记得,赵启明说,他是S大的。周宏远飞速地在脑海中复盘着赵启明的人生履历,最后,一个声音在心底嘶喊着,05届,赵启明是S大数学系05届的。   周宏远的心“噗通”“噗通”的跳着,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讲台上这个精英只不过是程毓的大学同学而已,或许连话都没说过几句,自己不该这样啊。可另一个声音却在暗处不断叫嚣着,程毓与他是同学啊,明明是一样的起点,短短五六年,却是全然不同的境地。一时间,周宏远觉得很可悲,也很可笑。他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任由心中的野兽脱缰。   讲座结束后,不少学生围上去向赵启明提问,周宏远没凑上去,只是等所有人都离开后,轻轻叫了一声,“学长,请问你是S大数学系05届的毕业生么?”   赵启明转过头的瞬间,精致的香水扑面而来,他神色中先是带了几丝疑惑,几秒后,朝周宏远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是啊。”   周宏远藏拙般的没提程毓的名字,反而问,“请问你认识李锐么?”   赵启明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在思索,片刻后做出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啊,李锐,他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我们很熟悉。”   周宏远的心像个泥塑的神像,在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中迅速风干、开裂,列出道深深的缝来,继而一分两三,最后彻底变作齑粉。   作者有话要说:   少年周宏远不断地“泥塑”着程毓的“神像”,而这座泥塑神像随着周宏远自己见识的增加和性格的变化不断开裂,最后彻底崩塌。 第62章   一月的北京,像大多数的北方内陆城市一样,到处是灰蒙蒙的,刺骨而干燥,给这座繁华的城市添了几分寥落而苍凉的色调。   有时候,周宏远觉得自己就像是穿梭于这做城市的钢筋铁骨中,一个失魂的旅人,他的心比隆冬还多了几分荒芜。他爱不上女人,甚至爱不上程毓以外的任何人,他不是没挣扎过,男的、女的,可一次次的实验,只能一次次加深自己的判断,他爱不上别人了。这单方面的爱情发展到最后,周宏远甚至唯有手举程毓照片时,才能痛痛快快地一泻而下。而感官与肢体的刺激后,是他更为深刻的自我唾弃。他知道,自己有罪。或许,周宏远本质里想要摆脱的不是这段感情中的禁忌与罪恶,而是那种囿于命运又逡巡于绝望的无力感。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绝望的。他看不到希望,更找不到未来。程毓接受不了他,而他,也放不下。   久而久之,周宏远便麻木了,麻木到底,是一颗越发冷酷的心脏与愈发生硬的敷衍。   周宏远无疑爱着程毓,爱到排斥了这世上所有的其他人,爱到只对他一个人有欲,望,可这爱却包含了数不尽的杂质,有依恋与熟悉,也有轻视与不解,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周宏远是厌恶程毓的。这些夹杂了太多人性的阴暗的杂质,是草坪中冒出的杂草,起初只是星星点点,最后却霸占了整片草坪。   开学以来,周宏远零星收到了几封秦一鸣发来的邮件,有些只贴了照片,有些却松松散散地写了几段中英文掺杂的话,有故事,也有体会。在秦一鸣不定期的邮件里,周宏远穿过了富兰克林大街,领略了一座又一座的历史文化博物馆,看到了费城的自由钟,观摩了哲学会与大教堂……大洋彼岸的一切都是新奇的,是爱丽丝的另一个梦,是周宏远欲壑难平的人生中的另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   在秦一鸣的诱惑与鼓励中,周宏远心思萌动,他太需要一次真正的逃离了,摆脱这绝望的感情,脱离这无望的人生。他压抑了太久,而这压抑的最后,是决绝的脱缰。周宏远几经咨询,一次次地访问着国家留学网,终于在几千条有关公派留学的信息中找到了合适自己的项目。决定了这一切后,期末考试、托福、SAT,难题一个接着一个劈头盖脸地向他砸来。周宏远是实干家,他没被打倒,反而更加应勇。   寒假到了,宿舍里的人一个个的走了,整座楼变得安静而孤单,只有零星几盏灯,在白皑皑的严寒中,孤零零地闪烁着。   程毓打来的电话带着焦急与心疼,怜惜地问周宏远究竟什么时候回家,更劝慰他不要有太大的学习压力,周宏远却只推脱说北大的学生寒假留在学校的很多,自己唯有更努力,才不被人落在后面。这样一来,程毓也不知该说什么了,叔侄俩在电话两边分别沉默着,尴尬而难堪的气氛跨越了北京与J城,在他们之间涌动着,这安静大概有几十秒,又或许足有几分钟,而这漫长的尴尬与难堪后,周宏远听到了程毓的一声叹息,再接着,是一片尖锐的忙音。   这是程毓第一次主动挂断周宏远的电话,周宏远想,程毓大概是愤怒的,又或许,他早就后悔收养自己了吧。   千山万水将他们远远隔开,而两个人的生活与命运,就在这七载春秋的一个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节点中,分道扬镳。他们都明白,只是却谁都没有刻意点破。   腊月二十七,周宏远带着北京的雪花与疲惫,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恰逢春运,周宏远买不上卧铺,缩在硬座上,整整过了一宿,他知道,这是近乡情怯,更是羞愧难当。他更知道,自己对不起程毓,又或许究其一生,他都无法给予程毓应有的偿还,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回到家,程毓挺激动的,断然没提那天电话里的矛盾,他接过周宏远的行李箱,为周宏远脱掉羽绒服,挂在玄关处,紧接着,便拉着周宏远的手,说,“手冻得那么凉,快去暖气片那边暖暖。”   周宏远低下头,他不敢看程毓的眼睛,更不敢直面程毓的温柔与坦然。他“嗯”了一声,随后便一言不发的坐在沙发上。   程毓不许他动手,他便安静地看着程毓在家里忙前忙后的身影,这是他肖想了无数年的人,在这温暖的家里,为他洗水果,为他倒水,为他拿零食,然后他坐在自己身边,对自己说,“累不累?要不要去房间休息一会儿?”   周宏远在火车上熬了一整夜,此时坐在沙发上,被暖气一烘,困意便立刻卷了上来,他眼皮酸涩,几乎要睁不开了,点点头,说“好”。   程毓没跟他一起进卧室,周宏远推开门,才发现房间里面的摆设,连同书桌上惯常放的几根笔,都与他离开时别无二致。周宏远眼睛一酸,情绪复杂。他知道程毓有多想他,又有多在乎他。可他却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他还有自己漫长的人生,他还有自己梦想与未来。   周宏远换上程毓洗好收在一边的睡衣,头一沾枕头,便沉沉地睡了过去。程毓在厨房里忙忙活活的,洗菜、择菜、切菜,最后是下锅出盘,虽关了门,声响却一缕缕钻进周宏远耳朵里,说不上多吵,却听得见。周宏远却意外地在这嘈杂中睡得很熟,也很踏实,没有梦,更没有烦闷。   周宏远起床时,已经下午一点多了,程毓坐在餐桌前,拿了本杂志看,周宏远对着程毓的背影,心里酸酸涩涩,最后变成苦,顶得他胃里泛起恶心。程毓听到声响,回过头,瞧周宏远走出来了,便温声问,“吃点东西吧?”随后,没等周宏远回答,便自顾自地把锅里的饭加热,然后娴熟地端出来。   两个人坐在餐桌前,静静地吃着,周宏远没怎么说话,唯有程毓不停地说,“这个好吃,多吃点。”   周宏远在家呆了十天,初七一早,便乘火车回了北京。程毓不舍得他走那么早,却劝不住。他知道,自己的这个侄子向来有主意,决定的事情,哪怕是自己都无法改变。   在这点上,程毓与周宏远有着天壤之别,他们一个感性,总为爱的人改变自己的原则甚至是底线,而另一个却理智,在“自我”与亲人面前寸土不让。   春寒料峭,柳树抽芽,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或许悄无声息,却无时无刻不在改变着人们生活着的世界。周宏远形色匆匆,他有着数不尽的工作与任务,而心中更有着无穷的力量与抱负。   整个半年,周宏远都忙得焦头烂额,繁多的课程,标准量化考试,个人陈述、信息公证,推荐信……但他却从未想过放弃,相反,这复杂而繁琐的工作,让他越挫越勇。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像个孤勇的战士,一个人做着无人理解无人支持的伟岸事业。终于,在暑假的前夕,周宏远接到了纽约大学商学院的offer。   收到offer远不是个结束,从收到offer到真正飞往美国,还有着无数繁琐的工作。周宏远没有疫苗本,学校要求的疫苗都需要补打,而他虽然走得是公派留学的渠道,签证仍需要资金证明,数额虽远小于自费留学,但近十万块钱亦是他拿不出的。他不能找程毓要,便只有到处借,在银行开到资金证明后,再一一归还。他遭受了数不清的白眼与拒绝,可他都一一忍受了,他心里有竿从不来不会出错的秤,所以他知道,自己忍受的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   程毓打来的电话,周宏远几乎已经不接了,一来他着实忙,忙着考试,忙着办材料,忙着签证,忙着逃离,另一方面,他不知该如何与程毓讲话了,他不想一次又一次的欺骗程毓,却更不敢将实情说出口。   他只想当个鸵鸟,藏在砂砾里,咀嚼着自己的丑陋与无耻。   他只想自己一个人,越过山岭,跨国大海,在这绝望的感情与压抑的人生中,插翅而逃。   周宏远节俭惯了,没多少衣物,只堪堪收出一个行李箱。最后,他站在寝室的书桌前,鬼使神差的从书架里抽出了程毓去年五四青年节那天送给他的那本《月亮和六便士》,连同程毓那张在S大太华湖边照地老照片,一起装进了箱子里。   他推着箱子,略过未名湖畔的青青葱葱,经过博雅塔的倩影精魂,穿过整个北大校园,与他这段如梦如幻的日子,挥手告别。   登上飞机前,周宏远本想给程毓打个电话,却无论如何都拨不出去,他不敢听到程毓的声音,怕程毓听出端倪,怕程毓伤心难过,却更怕自己心软。最后,他只编辑了条短息,区区二十一个字,却妄图交代七年的感情,“叔叔,我最近比较忙,没什么重要的事就别打电话了。”   短信一经发出,周宏远便迅速关了机,他不敢看程毓的回复,更不敢面对这真正的离别。   飞机起飞的那一刹那,周宏远如释重负,他想,他终于摆脱了,摆脱了命运,也脱离了彻骨的绝望。   他想,哪怕他是个人渣,却也值得这崭新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到这里了!人性中的虚伪而恶劣终于彻底暴露,今天,有谁不为程毓而流泪呢?qq群:667218509 第63章   收到周宏远发来的短短二十一个字后,程毓愣了许久,久到太阳落了山,银行也下了班,办公室的人都走干净了,他却还直愣愣地盯着空空如也的电脑桌面。他不敢回电话向周宏远问一个究竟,却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   程毓神游似的回到家,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等夜阑寂静,才想起回消息。他言辞恳切,删删减减,写了整整两面的短信,嘱咐周宏远好好休息,按时吃饭,又告诉他不要省钱,不够花了就告诉自己。字字句句,皆是情谊,重如千斤,可这信息发出去后,却终是石沉大海。   一天,两天,一个星期,程毓没能收到周宏远的回复。程毓千百次拿起手机,想要拨通周宏远的号码一问究竟,可想到周宏远的话,又统统忍住了。爱是无数次的冲动,就有无数次的克制。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程毓焦急地打电话过去,得到的却只有机械的女声,重复着“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一周,两周,半个月,程毓不敢打太多,生怕周宏远看到了会生气,可又忍不住地担心着、挂念着。那是他浇筑了七年心血的孩子,那是他付出了自己所有关怀与爱护的人,那是他在这冰冷的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从未在心底里想过周宏远会报答自己,更不苛求周宏远出人头地,他只希望自己的侄子能身体健康,平安喜乐。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程毓心急如焚,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他给周宏远找过无数种理由,又无数次将理由推翻重演,他不想做个惹人烦的家长,唯一能做的,只有将一笔又一笔的钱,打进周宏远的银行卡。当周宏远的电话终于从关机变成了欠费,又从欠费变成了停机,当听到那句冰冷残酷的“您拨的电话已停机”时,程毓终于按捺不住,他向行里告了假,只身前往北京。   十月的北京乍冷而干燥,程毓只是走出车站的空档,却急出了一身的汗,将衬衣沓湿,黏黏腻腻地粘在背上,他顾不得这些,只想快点、再快一点见到自己的侄子。他一分一秒也不想耽误,招了辆出租,本想早点到,谁知却碰到晚高峰,一气儿堵到晚上九点钟,出租车才慢吞吞地开到了北大门口。   程毓在火车上站了一下午,又一连坐了几个小时,又是心焦又是急躁,嘴唇裂出了几条缝子,隐隐向外渗着血,待他下车时,连腿都在打颤。   程毓记性好,按着去年与周宏远一起来时的方位摸到了周宏远的宿舍楼,上楼前,他却愣住了。他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看了眼自己的样子,眉心紧皱,嘴巴下抿,像极了旧时戏文里苦大仇深的佃农,他突然有些害怕以这样的面孔出现在周宏远和他室友面前了。他伸手揉了揉眉心,又刻意扯出个生硬的笑,紧接着理了理自己凌乱的头发和领子,这才深吸一口气,提步上去。   程毓长得年轻,出现在大学宿舍里并不显得突兀,他循着记忆,来到周宏远宿舍门前,“咚咚咚——”   里面传来不耐烦的声音,有些尖锐,又带着些吴地口音,“谁啊?”   一个染着黄毛,五官精致的高个子男生打开门,程毓一眼认出了赵靖,可赵靖“阅尽千帆、识人无数”,自是把周宏远和他那个“长腿叔叔”抛到了九霄云外,是以赵靖瞧见程毓,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是谁,撇了撇嘴,把平日对付“扫楼”宣传员的那套说辞怼到程毓脸上,“不考四六级不考雅思托福不学车不听讲座,面阻勿怪”说完,正要把门关上,程毓却抓住门把手,“同学,周宏远是不是这个宿舍的?”   赵靖上下打量着程毓,脸上的不耐烦很快变作玩味,声音里尽是暧昧,“你是周宏远什么人?跟他什么关系?”   程毓并非第一天踏足社会的毛头小子,看出了赵靖的揶揄甚至是不怀好意,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我是周宏远的家里人,请问你们知道他去哪了么?什么时候回宿舍?”   赵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瞧程毓一副着急忙慌的样子,玩心更甚,“你是周宏远家里人?家里人都不知道他在哪,我们上哪知道去?”   程毓眉头深深皱了几下,今天他一早起床上班,发现周宏远的电话停机后便再也在办公室里坐不住,顶着鲍冬瓜的压力和冷嘲热讽请了假,火速买票,连行李都没收便赶往火车站,在火车上站了一下午来到北京,又在路上堵了几个小时,好不容易来到周宏远宿舍,却被这样一个二流子百般刁难,可他偏又不能说什么,这人是周宏远的同学,算他晚辈,更何况他是个外来者,人家自然没理由好生对待。程毓无力的揉了揉太阳穴,靠在门边儿上,“同学,你就跟我说说吧,我已经三个月没联系到宏远了,很担心。”   程毓奔波了一天,早没了力气,声音淡淡的,落在人耳朵里,说不出的无助与绝望。赵靖却不懂同情,他只觉得可笑,“我凭什么告诉你啊?谁知道你是不是人贩子想拐卖他?你想把周宏远拐到哪去?深山老林?黑煤窑?还是你床上?”   程毓紧咬牙关,他气得发抖,不光是为自己,更是为周宏远。赵靖会在此时如此对待自己,那么以往的一年时间里,又该是如何对待周宏远的呢?程毓又气又恼,气赵靖无耻下流,恼周宏远明明受了委屈,却什么都不跟自己讲。   程毓性子温良,少有与人急眼的时候,是以连骂人的话都说不出几句,嘴唇颤了半天,硬是没吐出一个字。赵靖正欲关门,宿舍里一个穿着板正的矮个子男生凑过来了,“赵靖你别招惹是非了。”   赵靖撇了撇嘴,翻了个白眼,转身离开的时候,嘴里嘟囔了句,“你以为你是谁啊。”   王远爱面子,却不愿得罪赵靖,于是摸了摸自己鼻尖,只当没听到赵靖的话,温声对程毓说,“你好,周宏远已经公派留学去了纽约大学读书,他的东西已经全都搬走了,过几天学院里就会安排别人来睡他的床位。我们现在跟他也没什么联系,只能靠邮件和QQ。”   王远的话说得很慢,仿佛刻意为程毓留足了时间去思考自己话中的意思,可程毓仍是跟不上王远的节奏,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懂,可组合在一起,他却什么都不明白了,“什么公派留学?什么纽约大学……”程毓似没听清王远的话,又像是喃喃自语,他一米八几的身体迅速显露出比刚刚更盛的颓态,肢体的颤抖让王远怀疑他下一秒就要倒在地上。王远眼神中透着几分怜悯,却下意识地将门闭了半边,权作送客状。程毓却不依不饶,扒住门,定了定心神,问,“同学,你说得是什么意思?”   王远拿出自己十足的耐心,又重复了一遍,“周宏远公派去了纽约大学,东西什么的早就搬走了”说着,还怕程毓不相信似的,朝周宏远的床位努了一下下巴,“你看,被褥、书,全都不在了”。过了一秒钟,又添了一句,“你要是还不信,就去学校官网上查查,学院里也有公告,反正在我们这里,你是等不到周宏远的。”   程毓的腰弯了几度,似是在消化这个众人皆知的秘密,又像是深受重创、再无力支撑。他声音很轻,像片羽毛,又像是深秋的落叶,“谢谢你。”   程毓转过身正要离开的刹那,屋里又跑过来一个戴着眼镜,文文静静的高瘦男生,“你要周宏远的邮箱和***么?”   程毓背对着他们,没回头,只是小幅度的伸出手来,摆了一下,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不必了。”   “再也不必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n年后啦。说说周宏远这个人吧,他其实从一开始性格里就带着阴鸷狡猾的一面,只是程毓的为人处事潜移默化的影响和压抑了他这部分的阴暗面。北京的繁华,灯红酒绿,自己日益增长的见识和野心以及周边的同学让他的阴暗面被重新激发。曾经他甚至自己也以为自己想要的只是陪伴程毓以及安稳的生活,但那个真实的他,更屈服于野心。 第64章   十年后,北京。   落日前,耀眼的余晖穿过万清大厦23层的落地玻璃,焦红色的光一束束打在西装革履、梳着背头的男人身上,须臾过后,远方连成片的赤红变作晦暗,而太阳也进跃进了地平线。   灿烂总会藏匿于黑暗,北京却是个永恒的不夜城,车水马龙、灯红酒绿、霓虹灯与镁光灯交汇,靡靡之音与震耳欲聋相融。这里永远有乐子,也永远不缺刺激。   身为数亿量级上市公司手握实权的财务总监,年轻有为的男人永远是社交场合的焦点。万清集团高层饭局上,英俊潇洒身材高挑的周宏远坐在一群大腹便便面相油腻的“地中海”之间,他神情淡淡的,端着高脚杯,看不出喜乐来,但这却不妨碍应酬的继续。餐桌文化在这座全中国最大的北方城市里根深蒂固,谁都不想动摇这种固有的传统。三杯酒下肚,在座的几位高层领导都已带了三分醺,眼神愈发变得浑浊起来,而周宏远却面目清明,他的酒量是西方世界的烈酒喂出来的,五十二度的白酒,至少能喝个一斤。   为首的被唤作杜总的男人拍着周宏远的肩膀,口中喷出烟酒味儿,周宏远便下意识地向后撤了撤,“小周啊,我们几个都是跟着王总几十年的老人了,从万清一年营业额只有十万的时候就是万清的顶梁柱,你是我们中间最小的,又是来得最晚的,有些事啊,你不懂。”   周宏远皱了皱眉,旋即扯了扯嘴角,却没说话。   杜总不依不饶,“你是北大的,是美国回来的高材生,活到现在顺风顺水,没吃过苦没受过罪,有点儿书生傲气我们都理解,可是你也得理解我们筚路褴褛以启山林的辛苦啊。”   周宏远微微挑眉,终是没说话。空降兵不好做,周宏远打从一开始就有这个心理准备。更何况,这次的提案他势在必行,不是这几个老顽固靠着跟王总的裙带关系就能阻碍的。这几个脑满肠肥的家伙,他还没放在心上。   周宏远面儿上没什么表现,心底里却嗤笑不已。杜总自以为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晚上车轱辘话说个不停,嘴皮都要磨破了,到头来,在周宏远眼里,不过是一群行将就木、半只脚踏进棺材的僵尸为了继续尸位素餐而垂死挣扎。   整个晚上,周宏远都兴致缺缺,却也懒得扫人兴致,只觉得百无聊赖,他向来不屑与这些人相争,实在是无趣得很。   许是杜总的话,又许是连绵的阴雨天,周宏远的思绪不禁飘了好远。恍惚间,他想起那些泛黄的往日,想起那尘封于泥泞中的周镇时光,仅仅是几个片段在脑中飞快闪过,身上那些永久的伤疤,便兀自叫嚣着痛与痒;而这几个片段之后,脑海中浮现的,是那个将他拉出泥淖的男人,是那具清瘦的身体里蕴藏着无限的力量与坚韧,是那双深邃的眼眸透出无限的温柔与宽容。他想起无数个日日夜夜的依偎与照料,想起那最深处的温馨宁静与最绝望挣扎。   这不是周宏远第一次想起程毓,自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程毓就像是种在周宏远血液中的蛊虫,平日虽没什么感觉,但只要一个引子,便可以在他的血脉之中翻江倒海。然而,成年人不会自寻烦恼,那些令他忧愁的、烦恼的,连同那些还念的,刻骨的,统统都只是他人生中难以言说的细枝末节,是他光鲜人生中误入歧路的悲叹,一早就隐藏在了这钢筋铁骨的光怪陆离之中。周宏远永远有方式忘记恩情与愧疚,更永远不乏刺激。更何况,在这十年里,他不是没给过程毓钱。   从纽约大学的本科生,到摩根大通实习生,毕业后,周宏远又顺利进入国内唯一一家称得上投行的券商工作,三年后,他更是在无数同事中脱颖而出,成为数亿量级的万清集团IPO上市的骨干负责人,到最后,摇身一变,成为了这家企业一人之下的财务总监。   这是条充满荆棘的路,周宏远走了整整十年。十载寒暑,无数个日日夜夜,虽无刀光剑影,却也一身血泪,只因他从来都是一个人。   周宏远没有师长指引,更没有资本背靠,他有的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他唯有比别人更拼命,唯有时时保持警惕,才能在这兵不血刃的资本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   好在,他挺住了。   饭局结束后,外面还正飘着小雨,不过是从国贸到三环的工夫,便电闪雷鸣起来。周宏远心里烦躁,在路口打方向盘掉头,朝吴弈的蓝bar驶去。   周宏远轻车熟路,将华伦天奴的黑色西转往车座上一撂,接着一双修长的腿迈出车门,顺手将钥匙丢给保卫泊车,便朝这个斑驳的五彩世界走去。   周宏远阴着脸穿过舞池中带着精致妆容,扭动着水蛇腰的人们,在一片揶揄与啧叹中径直走到酒吧最里侧的卡座,看到蓝bar的老板吴弈正嘻嘻哈哈地倒在几个精壮男人间的胸脯上。   吴弈画着淡妆,瞧周宏远来了,不动声色地推了把身后靠着的六块腹肌,坐直了身子,一边拿细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玻璃桌面,一边用媚眼饶有兴致地看着周宏远,故意拿乔,“周先生,外面儿下着暴雨呢,这么急着见我?”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没说话,一把吴弈从卡座上拉起来,吴弈顺势反挽住周宏远的胳膊,两个人一同消失在晦暗的酒吧里。   窗外,电闪雷鸣,暴雨倾盆,套间内,哀叹如丝,一室未眠。   次日,北京连日的阴雨天终于放了晴,雨水清扫了空气中的肮脏,四下通透,不似往日闷热,透出几分雨后的清凉。   周宏远身上松松散散地披着浴袍,他立在落地窗前,俯瞰着这座城市的繁忙。吴弈躺在床上,舒了个懒腰。周宏远没回头,每逢暴雨,他总觉得烦躁,此时虽放了晴,心头那股焦虑,却仍不见消弭。   吴弈懒洋洋地喊了他两声周先生,见他愣神不答话,也没再坚持,安静地穿好衣服,临了要走了,周宏远才反应过来,他低了低头,却没打算寒暄或是告别。既是炮友,又何必在事后惺惺作态。   吴弈抬了抬眼眸,“每次下大雨,你总爱来蓝bar找我,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周宏远抿了一下嘴,“吴奕,你不觉得的自己管得太宽了么?”   吴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没什么,就是好奇。周哥,我开这间酒吧三年了,从二十岁厮混到二十三,以后我想好好过日子。店我已经盘出去了,咱们就从此别过吧。”   周宏远心脏漏了半拍,还不及牵动表情,便化作一潭死水,他微微点了一下头,说,“再见。”   吴弈轻轻叹了口气,一边穿上鞋,一边小声念叨着,“你真是个混蛋,比我还混蛋。”   周宏远不置可否,他懒得与不相干的人争这一时口舌之快,脑子里反复思量的是,今后要去哪里找这样嘴严又活儿好的炮友?   吴弈推开门,临走前,转过头轻声问周宏远,“你说得叔叔是谁?”   周宏远一时没反应过来,“嗯?”了一声。   吴弈没再看他,淡淡地开口,“每次你喝多了酒,总喜欢在床上叫他。”说着,吴弈摇了摇头,连自己都觉得可笑,“说这些干什么,反正你跟我一样,根本是没有心的。”   周宏远张了张嘴,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却终是语塞,没说出口。吴弈说得对,他根本没有心。   周宏远点了根烟,一股寒意从心底蔓延开来,就连夹着烟的手指,都不觉颤抖起来。他摁灭手中的烟,扎紧浴袍,却丝毫不得缓解,明明是六月天,一瞬间,却如坠寒冬。   作者有话要说:   吴弈就是个炮友,他们彼此都没有感情的。这章稍稍铺垫了一下情节,交代了一下这十年里发生了啥,火葬场不远了!多提一嘴哈,周宏远的晋升路线在现实中是完全可操作的……其实不仅券商,负责IPO上市审计报告的审计师也有可能在企业上市后隔一段时间跳进企业做财务总监。所以30左右从券商或事务所跳槽企业做财务总监并没有脱离现实背景。包括前面周宏远公派留学转去了纽约大学在现实中也是可行的。我一个朋友就从某211院校公派留学转去了美国读本科。不过具体纽约大学有没有这种项目,我没有核实过。p.s.如果是双洁党就不必追下去了,请记住,郁华这两个字,代表不洁。 第65章   七月,万清大厦24层,会议室。   长桌一周坐满了人,素来见不到的面孔此时通通出现在了这间会议室里。而万清集团的掌门人王守国则坐在首位。王守国莫约四五十岁,难得没秃顶,将军肚撑得衬衣扣子紧绷,却不算油腻,他眼角向下垂着,目光却精锐异常,是副典型的创业者形象。   周宏远没怯过那些个脑满肠肥的裙带们,可自打五年前相识,周宏远对王守国一直存着几分畏惧。王守国才是那个真正筚路褴褛以启山林的人,而但凡能将家族企业做成数亿量级上市公司的,必然是有些真才实学。   王守国的下面坐着的几个总监,高级经理,连同那晚与周宏远一起吃饭的副总杜军书,对王守国却全然没有怕意。他们丝毫不在意王守国愈来愈黑的脸色,彼此间窃窃私语着。   初初走马上任的总秘任蕾看不下去了,从王守国身边站起来,朝“元老骨干”们说,“咱们会议就要开始了。”   元老们皆是老油条,见好就收,杜军书操着一口天津口音,“开始开始开始。守国,你怎么想的啊?”   杜军书自恃功高,先声夺人,王守国却脸色如常,周宏远不知道王总到底是对此全然不放在心上,还是根本要做忍者神龟。   王守国籍贯天津,当初带着亲朋好友进京创业,打下了如今的江山。现在,万清集团的高层里有大半都是他当初从天津带来的亲朋旧友。   “咱们公司上市也有一段时间了,几位同事跟我聊过几次关于公司行政以及财务方面的事情,一件呢,就是裁冗,另一件,是限制报销额度,规范报销流程。”   杜军书故意做戏,一副第一天听到这些说法的样子,他有意将矛头对准周宏远,“裁冗?小周,你才来万清几天啊?就觉得咱们万清人事冗杂、嫌我们这些老家伙碍你的眼了?”   周宏远皱紧了眉头,“现在公司上下,结构复杂,效率低下。其实扁平化的结构更适合万清的发展,适当裁撤累赘无用的管理结构对提升效率和利润率,谋求长期发展都非常重要……”周宏远不想解释得太深,这些人既听不懂,又不愿意听,更何况,他们还会故意取笑自己是书呆子、掉书袋。   一直耷拉着右胳膊,明显带些残疾的副总王守文抬头看了周宏远一眼,明明是正常的眼眸,却让周宏远觉得他仿佛是只藏匿在晦暗中的黑猫,眼睛里放射出幽绿的光。周宏远不经意地往靠背上靠了靠,只听王守文用天津味十足的声音说,“你说我们万清报销不规范,我们哪里不规范了?我们一直都是按照章程来的,你不要含血喷人。”   王守文莫约五十出头,只比王守国长了三四岁,却佝偻着干瘦的身子,浑身散着中药与潮湿的味道,混在一起,便是十足的“老人味儿”。他与王守国一母同胎,既没什么文化,又是个先天残疾,是以王守国一直很照顾他。王守文身体不好,没有一技之长傍身,这些年在万清挂名副总,却不曾来上过几天班,纯是个拿空饷的老蛀虫。后来,王守文的子女大了,又成了万清的小蛀虫,对待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待没后台的同事,则是作威作福任意欺辱。不仅如此,王守文一家的吃穿用度更是一直走万清的账,大到买车买房,小到日常开销,统统找财务处报销。更何况,王守文一家个个是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的主。   以周宏远为首的几个新人早就看不上王守文一家的奢靡之风,他正欲与王守文讲道理,却听到王守国黑着脸咳嗽了两声,紧接着,用他那低沉的声音,说,“你这说得是哪里话?没人嫌你报销不规范,只不过现在公司越来越大,又上市了,要接受证监会的监管……”   王守文虽不至于大字不识几个,却也没上过几年学,最不愿听这些长篇大论的论调,他摆出最强有力的手段,“守国,你今年回过几次老家?”   王守国脸色一沉,嘴唇用力下抿。王守文别的能耐没有,最擅长得就是摆出老太太来压他一头。没办法,老太太偏偏最疼这个残了一条胳膊的长子,但凡王守国对王守文有半点忤逆,都免不了老太太亲自上门又哭又闹。   周宏远是新人,不知道老板的这些家事,步步紧逼,“每年事务所都要来万清审账出报告,这些支出我们没法解释,审计那里肯定要卡我们,再说,我们得向股东负责啊。”   还没等周宏远说完,王守国就将话头抢过去,“行了,这件事我回去之后再好好想想,今天就到这里吧。”说完,王守国起身走了,任蕾紧随其后,留下周宏远一人,面对那群元老们的嗤笑与得意。   这一刻,周宏远才明白为什么与自己一样没背景、一样厌恶这群尸位素餐者的总经理秘书从始至终都没发表过只言片语,又几次三番对自己欲言又止。原来,从这些人抬出王守文的那一刹那,这场变革失败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那天的高层会议结束后,王守国没有再找过周宏远,周宏远自己也觉得没趣,一连几日,他坐在宽敞的办公室里,却无所事事,如坐针毡。下班后,他没加班,更没人喊他应酬,看着电脑呆了一会儿,便自顾自的溜了。   整个下午,天色昏暗,到了下班的关口,远处闪电将大地劈开,雷鸣轰轰,紧接着,暴雨“哗啦”一声从乌云径直泼下来。周宏远本想去蓝bar找吴弈好好发泄一通,却突然想到吴弈那日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自然不肯承认自己依然介怀十几二十年前的事故,是以不想找男人,平白让吴弈说中,却也不愿回家,无奈只得去了万清自家的餐饮会所,正巧碰上万清的总秘任蕾带着一众女中层来这里小聚。   总秘任蕾年纪不大,刚从销售部中层的位置升上来,以前在销售部时就雷厉风行的,算人万清少有的干实事的领导,是以周宏远对她颇有几分好感。   任蕾见了周宏远也没避讳,带着身边几个中层过来打招呼,“周总。”   周宏远略低了低头,颇有礼貌与教养的向她们问好。不知是谁先提起了北京的美食,任蕾便顺势向周宏远问道,“周总,您是北京人吧?快跟我们介绍介绍,北京还有什么好吃的店。”   周宏远的表情滞了几秒钟,他虽已拿到了北京户口,任蕾说出得更是个无数人心照不宣的误会,不知怎地,下一秒却脱口而出,“不,我不是北京人。”   任蕾面露迷惑,没等她反应过来,便听到周宏远说,“我是S省人。”这一刹那,周宏远倒有些分辨不出了,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算J城人,还是周镇人。他生于周镇,却是个私生子;他人生最重要的几年长于J城,可他在J城的家,却是程毓赐予的。如今他早已将程毓抛出了九霄云外,而J城于他而言,便再也不是家了。J城是他人生最重要,也最为魂牵梦绕的驿站,可他却隐隐明白,那并非归宿。   周宏远的话一说完,几个人的表情都显得有些古怪,又纷纷联想到高层会议上的种种传闻,表情皆是精彩异常。周宏远心中烦闷,他低声告了别便去吃饭。   万清餐饮会所是专门面相万清中层以上领导、以及宴请客户的,厨师水平高超,无论是西餐还是中餐,都做得色香味俱全。周宏远一个人坐在餐桌前,他少有这样寂寥的时日,素日的应酬让他提不起精神,此时自己地位敏感,无人宴请,却更加烦躁不堪。   周宏远的胸腔仿佛开了个窟窿,每一个举动都呼啦啦地往心脏里灌着冷风。周宏远没吃多少,便招呼服务生撤掉了。离开时,他懒得等电梯,便推开应急通道的门,却在下一秒停住呼吸。他听到楼梯口里,女声充满轻蔑,“你知道么,那个周宏远竟然不是北京人,平时装得那么像,结果是S省的,连自己是哪个城市的都不敢说。”   电话对面的声音模模糊糊地,周宏远听不清,几分钟过后,那位女同事继续,“呵呵,准是个小县城出来的,没准儿是哪个村里来的呢。我就说嘛,平时越是拿腔拿调、一身名牌的,其实出身越差劲。啧啧,怪不得题案被驳回呢,这种小地方出来的人能有什么眼界?上北大又怎么样,美国回来的有有什么,原生家庭你懂不懂?有些东西,一出生就注定了……”   女同事的声音越来越急促,到最后,周宏远已经听不太清了。他脑子嗡嗡地作响,却不忘顺手关上安全出口的门,朝电梯走去。   大雨还在继续,雨刷勤勤恳恳的工作着,玻璃外却仍是一片模糊。北京城的晚上本就堵,更何况还是个下着暴雨的周五,宽大的马路成了停车场,车辆像是一只只蚂蚁,密密麻麻的堆在一起。   周宏远愈加烦躁。潮湿黏腻的空气,“哗啦啦”的大雨,不时劈过天空的闪电与沉闷的雷,这是他最厌恶的一切。他把头埋在方向盘下,右手握起拳头,奋力地砸着挡风玻璃。直到一只手砸得生疼,直到泛起一片触目惊心的红,仍是不知停息。这一刻,他后知后觉,自己真的是无法忍受一个人的雷雨天的。他早已淡忘了那场意外的细节,却犹记得无数个夜晚,缠绵在心头最深沉的恐惧。这恐惧已经深入骨髓,写入基因。   周宏远无力地看着一只又一只扭动在马路上的蚂蚁,他的心“怦怦”地跳着,像兔子,又像小鹿,在时间与空间的枷锁中,妄图摆脱这具肉身。没有人能拯救他的懦弱,没有人能填补他的空虚,更没有谁会在家中等待他的归来。   这些年,他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城市做,爱,他们听着窗外的暴雨声,在宽大的床上嘶吼,他们在潮湿与阴郁中燃烧自己,却从没有一次,没有一次的结合,能让他暂且忘了心脏漏出的空洞,更没有一次的相拥,能缓解他全部的烦躁。   七点半的时候,周宏远终于顺着车道驶出这座以北京为中心的停车场。回到家,他连鞋子都没脱便倒在床上,余光一扫,落在书架上,是本不曾阅读过,却陪了他整整十年的书。他带着程毓的这本《月亮和六便士》从J城来到北京,从北京飞往纽约,又从纽约回到北京。他几次搬家,却从未将这本烧不动、煮不烂的书丢弃,没什么意味,仅仅算个念想。   或许只是这冥冥之中的偶然一瞥,或许是今晚的暴雨与空虚让他冰冷残忍的心有所松动,又或许是职场的挫败与同事的轻视令他脆弱难堪,他竟放任自己打开了那本尘封多年的书,紧接着,从泛黄的书页中,他拿出了程毓那张拍摄于太华湖的老照片。   尘封的不仅是书与照片,更是他浓郁而沉重的感情,以及那份缺席已久的良知。他望着程毓含笑的面容,盯着那双温柔的眼眸,挫败、不甘、委屈、落寞、甚至是悔恨,一时间全部打翻,他慌乱的拿起书,却发现了夹在书本中的便签。   便签已变得又薄又黄,拿在手里几乎要脆裂开,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一行行钢笔字更被岁月冲刷,只剩下淡淡印记。   “要记得在庸常的物质生活之上,还有更为迷人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就像头顶上夜空中的月亮,它不耀眼,散发着宁静又平和的光芒。”   周宏远心里突然响起钟鸣,起先声音不大,最后却仿佛要将他整个震碎。他浑身颤抖着,往日的一幕幕,顷刻之间涌上心头,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闪着,他头痛欲裂,用力地砸着自己的太阳穴,却徒然无功。   挣扎与绝望后,周宏远做出一个荒谬到可笑的决定。他不曾收拾行囊,将照片和便签重新夹回书里,拿起车钥匙,朝J城而去。   这一刻,他打破了自己长久以来所有的理性与强硬,只想拥抱那轮多年不曾仰望过的月亮。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四千三百多字,删删减减好多次,不是很满意,有时间也许会修改一下。非常抱歉没能写到程毓出场,我这边已经快凌晨一点了…实在太困了,下一章再写吧! 第66章   四百多公里的路程,近四个钟头的奔波,零点时分,周宏远的迈巴赫终于稳稳地停在了程毓家楼下。   连绵的大雨一路从北京下到J城,周宏远没带伞,打开车门的瞬间,大雨从天空重重砸下来,仅仅是跑到楼道口的工夫,他剪裁得体的亮黑色西装就已经淋得湿透,头发也无力地趴在头皮上,而一张英俊的脸上,雨水则顺着五官唰唰地往下淌着。   周宏远红着一双眼睛,他用力地拉了两下楼道口的大门,却徒劳无功,他仰起脖子,目光急切地攀上那熟悉的窗户,却只有一片漆黑。   周宏远的手覆在对讲机上,迟迟不敢按下。他本就欠程毓良多,又哪里有立场让扰人清梦?   冰冷的雨水顺着周宏远的衣领灌进他的衣服里,精致的面料湿漉漉的贴在身上,他用力扯了扯深蓝色的领带,顺势解开衬衣的前两颗扣子。   几天来的沉闷、烦躁,一整晚的劳碌奔波,在此时的无助中显现无疑,周宏远的太阳穴处传来一阵阵尖锐的刺痛,他蜷起拳头,用力地砸向自己的头,却只得片刻的缓解。   整个小区都像是睡着了,天地间,只剩下雨水哗哗与风声沙沙。周宏远再顾不得什么体面与教养,他蹲在楼道口的铁门前,将头深深地埋了下去。反正他早已像条狗,再没有半分体面可言。   不知过了多久,久到周宏远已经适应了这冰冷与尴尬,身后传来一阵“唆唆”的声音,像是衣服布料间相互摩挲,随后,他听到一个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怎么大晚上站在这里啊?家里没人么?”   周宏远的心跳突然漏了几拍,这声音太过熟悉,可他却不敢去认,生怕只是场空欢喜,更怕那魂牵梦绕的人会扭头走掉。   程毓四五百度的近视,镜片上潲地全是水,他看不清眼前蹲着那人的长相,只有模模糊糊的一片黑。他瞧那男人可怜兮兮地,心有不忍,把伞往前推了推,挡住了漫天大雨。   周宏远堵着门,程毓进不去,却没催促,人人都有落魄无助的时候,况且自己又不急。   天地都静了,一切成了虚化的背景,周宏远死死盯住眼前那人的鞋子,他不敢抬起头,不敢出声,甚至连粗重的喘息声,都刻意放地轻缓了。   过了许久,程毓才轻轻叹息,从兜里掏出钥匙,在那男人面前晃了晃,“叮叮”作响,他声音轻快,“你挡在这里,我怎么给你开门啊?”   周宏远分辨不出程毓有没有认出自己,他的心脏狂跳着,紧接着,他缓缓抬起眼睛,而下个瞬间,程毓手中那把黑色的伞,“咣当”一声砸在地上。   大雨径直向他们身上泼去,而那“刷啦啦”的声音,仿佛全然不见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一片漆黑、静谧。   周宏远死死地盯着程毓的脸,就着楼梯口黄色的暖灯,贪婪的描绘着程毓的每一寸肌肤。   程毓上身穿着白色衬衣,**是条牛仔裤,单肩背着个黑色的书包,看上去沉甸甸的。他戴了个金丝细框的眼镜,很衬他白皙的肤色,整个人显露出斯斯文文的气质。他的眼角虽爬上了一条条的细纹,头上也冒出了白发,可不仔细看,哪里像个快四十的人,分明就是个还没走出校园的研究生。   周宏远吸了吸鼻子,时光似乎在程毓身上定格了,不见年岁的增长,反而更显轻盈、年轻起来。也对,没了自己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负担,程毓自然活得轻松快活。周宏远自嘲地想着。   两个人谁都没说话,心头纷纷翻涌着酸涩与苦楚,五味杂陈,百般感受一路向上泛,鼻子和眼眶不禁都熏红了。   周宏远瞧程毓在大雨中站得辛苦,心中不忍,站起身将程毓丢在一旁的伞拾了起来,撑在程毓的头上。   程毓眼眶中的泪水盛满了,睫毛细微的抖动了两下,像是狂风暴雨中,蝴蝶无助地扇动着翅膀,紧接着,一串儿泪珠随雨水一并滚落,打在两人的脚边。这一刻,程毓心中难堪不已,他不明白自己为何时至今日都这般没出息,整整十年,还要为这个忘恩负义的白羊狼难过,而难堪之余,更是绵长的愤怒,他多想拽着周宏远的领子,将他摁在墙上,质问他到底为何要不辞而别,又到底为何要抛下自己。   可程毓不能。他已经不想在这个白眼狼面前更难堪、更丢人了。他笔直地站在雨中,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他盯着周宏远这张陌生至极的脸,似乎要将这成熟与精致的皮囊下,一切的肮脏与龌龊都印在心里,又仿佛是审视着他破败而低劣的灵魂。   周宏远抹了一把脸,他想叫一声“叔叔”,却无论如何都叫不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还配不配叫他叔叔,更不知道程毓还会不会接受自己。   秒针拖着长腔在石英表中艰难的移动着,程毓略略撇了撇头,声音不似起初温柔悦耳,而是蕴藏着无限的冷漠与生硬,“让一让,你挡着我了。”   周宏远的心猛地疼了一下,仿佛有针在扎,他明白,在程毓心中,自己比起萍水相逢的落魄路人,仍是不如的。周宏远欠了欠身子,垂着头,为程毓撑着伞,而程毓则是熟练地将门卡朝感应器上一挥,铁门“啪”一声,开了。   程毓拉开门,看也不看周宏远一眼,径直朝里走去,而周宏远则亦步亦趋,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   程毓觉得可笑,却没阻止,冷冷地“哼”了一声,只当是不认识,随他去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进了电梯,紧接着,又一前一后走出电梯。   到了家门口,程毓没急着开门,周宏远连忙收了伞,放在门外。只肖得程毓冷冷地看他一眼,周宏远的一腔热血,一下子便凉了半截,他打了个寒噤,往后退了两步,不敢看程毓的表情,也不敢跟得太近。   程毓打开家门,周宏远正欲抬脚进去,而下一秒,房门被程毓“啪”地一声重重关上。随后,屋内传来钥匙转动的声音,整整三圈。   周宏远苦笑,养他长大的叔叔,这世上最疼他爱他的人,终于像防贼似的将他拒之门外。   周宏远不敢敲门,更不敢叫程毓,他只能垂着头,站在门前,等待着他的神祇有朝一日能再次将他宽恕。   时间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拖着疲惫的身躯,一秒一秒地前进着,疲惫、寒冷、焦虑与迫切,像一座又一座的大山,压在周宏远的心头,他几乎要喘不上来气了,喉咙间发出粗糙地喘息,像是锈顿的锯子拉着潮湿的木头,他用力扯了一把领子,几个扣子崩裂开来,接着,滚落在地上,只留下一根根线头,诉说着主人的残暴与无礼。   周宏远的大脑飞快地旋转着,他此时已困极累极,却毫无困意,强烈的压力与焦躁让他浑身忽冷忽热,一身一身地出着冷汗。   他无力地顺着光洁的墙壁坐了下去,全身蜷缩在一起,这一刻,他仿佛不再是年轻有为的精英,不再是挥斥方遒的野心家,所有的外壳,所有世俗社会赋予他的身份与地位,通通溶解在了这场大雨中,融化在了程毓冰冷的言语中。这一刻,周宏远仿佛变回了那个一无所有的孩子,他只想有一个家,只想这扇大门,能重新为他开启。   屋内,暖灯发散着温暖的光辉,程毓在玄关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脱掉湿漉漉的鞋子和湿透的衣服,他没管身上的水,定定地坐在了沙发上。   这十年里,他无数次设想过周宏远回来找他的情形,会是招摇过市,还是会灰头土脸?会是不可一世,还是痛哭流涕?起初的那两三年里,程毓真的恨极了周宏远,恨不得他有朝一日失去所有,回来祈求自己的原谅才满意。可慢慢的,这股恨意便淡了,兴许是恨不动了,只剩下深深地无力。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程毓清楚周宏远的努力,知晓周宏远的野心,明白周宏远的抱负,他不忍周宏远过得太差,可他亦不愿周宏远顺风顺水。想来,无论周宏远过得好还是不好,程毓心里总是不舒服的,而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只能是两不相见,再无瓜葛。   程毓皱着眉头,苦笑了两声,他不愿再想这些事。他已经老了,已经倦了,他只想余下的人生为自己而活,活得轻松肆意。   程毓冲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回屋睡觉去了。一个周前,程毓刚刚完成自己的博士答辩,今晚则是特地请师弟师妹们吃饭的。程毓三十二岁那年为自己攒够了本钱,重回S大,硕士三年博士四年,虽比别人年长些,却因为学术强脾气好,颇受导师和同学的喜欢,同门师弟师妹们更觉得他稳重可靠,无论是生活还是学术上的问题,都愿意向他咨询请教。此番毕业,师弟师妹们自是舍不得他,是以在包厢里聊了好久,这才半夜回家,却不巧碰上了周宏远。   程毓如今已不再年轻,过了十二点就犯困,今天又忽喜忽悲,劳神费力,外加淋了雨,是以太阳穴突突地疼着,头刚一着枕头,便再也抬不起来,没过多久,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程毓用不着定闹钟,七点多的时候便自然醒来,洗漱后,打算去买点早点。他压根没想过周宏远会在门外等自己整整一夜,像这样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永远不会亏待了自己。是以,当程毓推开门的刹那看到周宏远蜷缩在墙角里熟睡的样子时,心中竟泛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程毓习惯了在与人交往中做那个善良的、好心的馈赠者,如今竟有些不适应了。他思忖了片刻,从屋里拿出个毛巾被来,丢在周宏远的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   时间线是,周宏远离开程毓的第三年,程毓开始读硕士,然后今年刚博士毕业~ 第67章   花色的毛巾被丢到周宏远身上的刹那,周宏远猛地颤了一下,睁开猩红的眼睛,四下瞅了一圈,接着,才恍恍惚惚地抬头,看到程毓那张斯文而精致的脸,忙揉了揉眼睛,不自然地将毛巾被卷了卷,抱在怀里,他想叫一声叔叔,声带微微振动,却犹如砂纸在摩擦,带来一阵迟缓却沉重的疼痛,他的声音沙哑粗重,“叔叔……”   程毓滞了一下,他皱紧眉头,别过脸去不看周宏远,需得清清嗓子才说得出绝情的话,“醒了就赶紧走,别堵在这里碍人眼。”   程毓的语气淡淡地,落在周宏远心田,却像一把接一把的刀子,一只接一只的长箭,周宏远似不可承受般弓了一**子,紧接着,往墙上靠了靠,将头深深低了下去。他吸吸鼻子,眼里晕了层水汽,千言万语堵在心头,却不知从何说起。做错事的是他,先离开的也是他,妄图用金钱弥补一切的还是他,他的灵魂卑劣无耻,却还在妄想宽恕。   周宏远的嘴张了张,似要说话,却引来一阵急促的咳嗽,这声音像辆破旧的地排车,呼啦啦的从气管传上来,仿佛要将心肺都咳出来。程毓下意识地往周宏远旁边走了两步,严肃的表情亦有了瞬间的松动,他咬了一下嘴唇,随后深深叹了口气,“回去吧,回你自己的家去吧。”   周宏远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盯着程毓的眼睛,他哪里还有家?他根本没有家啊。周镇那个荒诞又冰冷的地方从来都算不上家乡,北京与纽约更没有那盏为他点亮的暖灯。J城曾经是他的家,这间温馨而简单的三居室曾经是他最温暖又最柔软的外壳,他曾经切切实实拥有过一个属于他的家,却被他狠心抛在身后,还当做一文不名。   程毓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不自然地移开眼神,不过片刻,终是心中不忍,眼神匆匆扫过周宏远的脸庞,却看到两团不正常的红云,程毓眉心紧缩,狠了狠心,又添了句,“我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各有各的活法,也各有各的选择。”   周宏远眼里的泪几乎要盛满溢出眼眶,却生生被忍住,他撑着眼眶,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程毓见状却只是皱了皱眉头,转身回了屋。   程毓向来心慈手软,一个上午都惴惴不安,几次透过猫眼往外看,都瞅见周宏远一动不动地坐在门外,就连对门的大婶都几次出门,问他这些年究竟干什么去了?知不知道他叔叔找了他好久。   周宏远看着对门大婶的满脸横肉,苦笑着想,十年究竟有多久?久到半老徐娘风韵消弭,久到咿呀学语的孩童背上书包成了小大人。   程毓知他昨晚淋了雨,又没吃没喝地在门外呆了一整晚外加一上午,恐他病倒无人照料,坐立不安百感交集,可若说放他进来,又觉得愤愤难平。他再不愿与周宏远产生任何瓜葛与纠缠,哪怕此时的周宏远对自己只剩下最单纯的愧疚,再没有半分绮念。程毓一辈子活得干净寥落,未曾占过别人一丝一毫的便宜,哪怕此时周宏远有钱有势,他也不愿与这个自己亲手养大的孩子“重修旧好”。他虽然只是个穷酸书生,却也有自己的坚持与骄傲,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斯文有持。   程毓心中纠纠结结,往日种种缠上心头,正当他难以抉择之际,门外传来对门大婶尖锐的叫声,“你怎么回事儿啊?你怎么倒在这里了?”程毓“嘭”地一声站起来,下一秒,听到大婶“咣咣”地砸门声,“小程,小程,这孩子一直坐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啊,你快出来看看,他晕倒了!”   程毓拉开门,看到周宏远倒在自家门前,怀里还抱着自己丢过去的那个毛巾被。   程毓鼻头一酸,蹲**去,一只冰凉的手抚上周宏远的额头,滚烫的体温让他几欲弹开,一阵酸涩从心中涌动,他咬了咬嘴唇,推了周宏远几下,口中喊着,“你醒醒,进屋休息吧……”   周宏远的眼球转了几下,想睁开眼却使不上劲,程毓胳膊上施力将他架了起来,紧接着,往家里拖去。   程毓常年伏案工作学习,肩周和腰都落下病根,稍有不注意就酸痛难当,周宏远个子高,人又壮,一百几十斤的体重,拖着着实困难,刚到玄关处,程毓就觉得腰酸背痛,他眯着眼睛歇了片刻,看着周宏远通红的脸,心一横,用足了力气,将周宏远扛到了沙发上。   程毓替周宏远脱掉鞋子和湿漉漉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裤,头,箍在身上,随后从卧室抱出被子,掖好被角将人好好裹进去。他倒了杯水,特意滤了好几遍,待水不热不凉刚好喝时,才唤醒周宏远。程毓一只手端着玻璃水杯,一只手拿着两颗药片,温声道,“来,喝水,吃药。”   周宏远许是烧迷糊了,又许是这一刻时光太过仁慈,眼前这人又太过温柔,他竟有些分不出今夕何夕了。他一张脸通红,头发乱糟糟的,接过药和水杯的同时点点头,有种不合时宜的乖巧。等周宏远吃过药、喝过水,程毓才放了心,刚要站起身来,却被周宏远一手抓住。   程毓本想甩开,可周宏远的手滚烫如炽铁,让程毓的心一下软了,他回过头,看着沙发上这个脆弱而无助的男人,说,“我去做饭,你吃过饭,就赶紧走吧。回北京也好,睡酒店也罢,总之别缠着我了。”   周宏远苦笑了两声,声声唤他“叔叔”。   以前,每每周宏远睡觉时怕了、心里不踏实了,总会唤程毓“叔叔”,没什么意味,可每每程毓听到了,却丝毫不嫌烦,温声回他,“叔叔在、叔叔一直守着你。”往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只是这一幕幕皆成了时光里干涸的标本,只容人瞻仰赏玩。   听到周宏远叫自己,程毓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却没再停留,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洗菜与切菜的声音,声声入耳,熟悉地令人心里发疼。   失去意识前,周宏远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有多久、有多久没吃过程毓为他做得饭了?又有多久没吃过一口家常菜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所有的海星和评论,爱你们!希望这期能有榜单吧…… 第68章   在药物和棉被的双重作用下,周宏远很快睡着了,他的头好沉,半梦半醒间,虽然能听到程毓在家里踩着拖鞋轻轻走来走去的声音,却无论如何都张不开双眼,他想出声叫一叫程毓,却只能发出旧风箱一样粗重的喘息声。   周宏远恢复意识时,阳台外已经是一片火红,晚霞映在落地窗上,分外好看。他提不起精神来,兴致怏怏地朝外瞅着,一旁响起程毓悠悠的声音,“起来了就赶紧过来吃点东西吧。”随后,指了指茶几上的叠好的一套新睡衣,说,“前几天刚买的,还没穿过。”   周宏远垂了垂头,他伸手把睡衣拿在手里,摩挲了两下,胸中涌起股不甚明显、却也不容忽视的失望。他有多久没贴近过程毓的身体,又有多久没嗅到过程毓的气息了呢?   对于程毓,周宏远此时是充满怯意的。他不声不响地穿好衣服,随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餐桌前,才发现程毓已经吃完晚饭了,此时正坐在餐桌上看书。自从周宏远走后,程毓便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傻乎乎地等人吃饭等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了。身体是自己的,快活也是。这个道理,好在他明白的不算太晚。   周宏远低着头,拿起筷子和馒头,他还病着,又刚刚才醒来,没什么胃口,吞咽了唾沫一下,便滞住了,他偷偷打量着对面的程毓,程毓却只是看着手中的书,仿佛从来都没把他放在心上过一样。   程毓只做了两道最平常不过的菜,一盘是炒土豆,一盘是茄子条。土豆丝切得根根分明,不像是程毓切得,反而像是饭店里的大师傅做出来的。周宏远看着这盘土豆丝愣了好久,这一刻,他倒有些想念当初那个厨艺不精的叔叔做出来的土豆棒来了。他皱了皱眉头,动了动筷子,夹起几根土豆丝放进嘴里,这滋味可口诱人,周宏远不吃不要紧,一吃那酸酸的味道瞬间就把肚子里的馋虫勾了起来。他将近一天没进食,此时胃口大开,却无论如何都不忍去吃那盘土豆丝,于是便就着馒头,将程毓吃剩下的那大半盘茄子条吃了个精光。   周宏远不敢在程毓面前作威作福,吃饱喝足后,一副乖巧状地起身收拾碗筷,程毓听到声响,才抬起头来,瞅了眼盘子里几乎没被周宏远动过的土豆丝,淡淡地问,“怎么不吃土豆丝?不合你胃口?”   周宏远的嘴角用力往下抿了一下,一时间全身都僵**,过了几秒钟,才小声说,“叔叔,你做的土豆跟以前很不一样。”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接着,他又将周宏远的话反复玩味了一番,才盯着周宏远的眼睛,淡淡地说道,“周宏远,我总不能过了十年还一丁点长进都没有吧。”   周宏远的心脏猛地向后缩了两下,许是因为病痛,又许是因为对时光和过去的无能为力,他的身躯明显的佝偻了几分,过了许久,才恢复笔直,缓缓地朝厨房走去。   程毓看着周宏远的背影,蝴蝶翅膀似的长睫毛颤了两下,接着,强迫自己低头看书,不再理会那个虚弱的男人。   只看进去了几行字,程毓的思绪便不知跑去了何处。他无声地苦笑了两下,十年前的程毓,恐怕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任由发烧的周宏远站在水池前洗碗刷锅吧。这些年,他自己的长进是各种意义上的,而这长进的大半,都要归功于周宏远的残忍与卑劣。   周宏远很多年没做过这些家务事了,一时间竟已不顺手起来。他手上沾了洗洁精,不停地打滑,险些将碗跌出去。他稳了稳心神,生怕出了什么岔子,惹得程毓更不开心。周宏远现在真是怕极了程毓,比当初刚从周镇来J城时更怕几分。   待周宏远干完活儿回到客厅,程毓已经把书本收起来了,他下巴朝书房努了努,对周宏远说,“去书房睡吧,里面有干净的被褥。”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他看到那间曾经属于自己的房间如今大门紧闭,他不知道里面如今成了什么光景,更不知道在自己缺席的这十年间,又有谁曾经住进来过。这个念头起初只是一闪而过,紧接着变成甩也甩不掉的噩梦,一遍遍在他脑海中盘桓,他不敢问,甚至连提都不敢提。他的感情本就是背德的,更何况自己还是个无耻下流的小人,如今十年过去了,又有何资格过问程毓的感情与生活?他知道,程毓肯收留自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   理性让周宏远接受程毓的这个安排,可感情却先其一步,让他的表情瞬间变得丰富而有趣,紧缩的眉心,抿起的嘴巴,无一不昭示着这个‘外来者’的不满。   程毓突然觉得面前的周宏远分外滑稽可笑,是以说出来的话尖锐到连自己都觉得诧异,“你不满意?你觉得十年过去了,我的家里还会留着你的房间?”说完这话,程毓又觉得不妥,皱了一下眉头,低下头去不愿再看周宏远。   周宏远的身体瞬间变得紧绷,继而松弛下来,他缓缓摇了摇头,说,“没有,叔叔肯收留我,我已经很开心了。”   程毓用力咬了一下嘴唇,“我只收留你一天,你今晚早点睡,明天一早就走吧。”   周宏远的心猛地疼了一下,也不知勇气从何而来,他突然蹲在程毓脚下,牵住程毓的手,“叔叔,我不想回北京,你再收留我一次吧,求求你。”   程毓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待看到周宏远脸上的认真与严肃后,才止了笑声,他的脸色几番变化,最后浮现出一种看傻瓜一样的表情,他定定地看了周宏远好久,甚至忘记把自己的手从周宏远手心里抽出来,说,“再收留你一次,再被你背叛一次么?周宏远,我的确不是个聪明人,可也没蠢到被一个石头绊住两次。”   周宏远的肩膀颤抖了两下,他更用力的将程毓的手往自己怀里拉了拉,直到那一只白皙的手覆在自己“怦怦”作响的心脏上,才一字一句说,“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会再背叛你了,我会好好对你,好好爱你。就像你曾经爱我一样。”   程毓皱了皱眉头,不容分说地将手抽回来,接着,拍了拍周宏远的脸颊,平静地声音像刀子一样划在周宏远的心上,“可我不想被你爱,也压根不在乎你说得话到底几分真几分假。”   周宏远抬起头,一双腥红的眼睛紧紧将程毓锁住,“叔叔,我不会再骗你了,我再也不会骗你了……你再相信我最后一次好不好?”   程毓的神情淡淡的,像是在谈论J城糟糕的空气与交通,“行啊,我相信你。那你现在告诉我,在我和你北京的事业之间,你会怎么选择?”   周宏远神色骤变,他无论如何都没想过程毓会问出这种问题。他正思忖着如何回答,就听到程毓平静的声音,“你知道错了,可你根本不后悔。就算能重来一万遍,你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周宏远心里刮起一阵阵寒风,那彻骨的凉意似乎要将他击穿,他震惊地看着程毓,下一秒,就听到他的叔叔用最温柔的话,说出了最残忍的事实,“我们从一开始就三观不合、性格不投,还是当陌生人好。”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作者的书如果海星少评论少,会被人嘲的,认真脸(我有在认真的暗示哦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69章   周宏远身躯一震,他自然知道自己与程毓是截然不同的性格与追求,更知道自己这些年汲汲于功名利禄比不上程毓斯文有持霁月风光,只是这最简单直白的事实被程毓说出口后,竟让他痛到难以自持。他抬起脸来,直勾勾的看着程毓,“那你呢,叔叔,是不是后悔当初收养我了呢?”周宏远的声音轻地像棉絮,挠的程毓心里痒痒的。   程毓看了他两眼,声音中没带什么感情,全然一副就事论事的态度,淡淡地说,“你太轻看我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顿了一会儿,程毓才接着说,“做过的事,我都不后悔。”程毓不后悔出席自己亲生哥哥的葬礼,不后悔在人走楼空后收养周宏远,不后悔疼他、爱他、倾其所有、竭尽所能,甚至不后悔为他放弃保研,平白在银行蹉跎了十载岁月、不后悔知道所有真相后继续毫无保留的关爱这个与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选择都是自己做的,程毓只想对得起良心,更何况,从始至终,他都没想过要周宏远报答他。   周宏远痛苦地用力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他没想到事到如今程毓还能如此坦诚又直率,更没想到经历了自己所有的背叛与残忍后,程毓到今天都没有一句后悔。他突然扯住程毓的衣角,感激、愧怍齐齐压上心头,他声音颤抖,“就真的没有挽回的可能么?”   程毓的脸上浮现一丝厌恶,他一生之中,少有的爱恨全系在了这一个人身上,好不容易过上了平静安稳的生活,这人又偏偏搅乱他的心绪。   十年有多久?这个问题不止周宏远在想,程毓也在想。这十年,他还清了房贷,攒下了积蓄,恋爱,分手,再恋爱,再分手;他离开了银行,考研,读博,终于过上了自己向往的生活;他人至中年,住了两次院,动了一次手术,好在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十年到底有多久?久到他已经认不出周宏远的身形,久到周宏远已经吃不惯也看不惯他做惯了得土豆丝。哪有那么多缺憾可以挽回,哪有那么多的破镜得以重圆,多得是说书人口中的老桥段,小说家笔下的俗套妄念。更何况,他与周宏远那点儿被十年时光稀释了再稀释的情谊,又哪里值得挽回一二?   周宏远看到程毓的表情,一颗心瞬间凉了一半儿,他垂着头站起来,过了许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叔叔,就连个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么?你就真的这么恨我……”   程毓只觉得好笑,“我不恨你。”说完,生怕周宏远不信似地补充道,“我恨过你,但很快就不恨了。”自己一手养大、倾注了无数心血的孩子,说愤怒太浅薄,说恨又太沉重,而他们之间最好的结局,就只剩下了陌路一条。   周宏远痛苦地摇了摇头,他再一次攀上程毓的手,“你再原谅我最后一次,就最后一次好不好,叔叔,叔叔……”他嗓音沙哑而绝望,声声叫着程毓叔叔。以前程毓就最受不了他这个样子,就好像世界那么大可他的依靠便只有自己,那一声声“叔叔”就像只巨大的手,攥着程毓的心脏。他握紧自己的手,终是没说话。   自从当年搬进这套三居室,周宏远就从没在书房睡过,时隔十年,他甚至连里面的构造都有些记不清了。他摸了摸笨重的书桌和书架,想象着以往的无数个夜晚,程毓就是坐在这里看书学习的。他坐在桌前,本想通过些照片探寻程毓这些年来的经历,可桌面上却光秃秃的,唯有两本专业书,名字拗口得很。玻璃板下,压了张科研进度表,上面是程毓潦潦草草的字迹。抽屉落了锁,他打不开,百无聊赖之下,只好又拿起那两本书,随手翻了两下,里面是满满的勾画与笔记,连纸页似乎都被人翻薄了。   周宏远看不懂那些繁琐复杂的公式与推导,他反复抚摸着里面的字迹,心中想着,程毓的确是个很适合搞科研的人,当初平白在浪费了这么多年,如今又重拾学业,他委实为程毓开心。   那天晚上,周宏远躺在书房里,嗅着洗衣粉的香味儿和满室的书墨香,一夜难眠。   第二天,周宏远的烧虽退了,却依然浑身乏力。程毓不愿见他,多生彼此的难堪,是以没等他起床就离开了,还特地在桌子上留了言,让他赶紧走。   周宏远把程毓留给他的字条小心翼翼地收进口袋里,不禁苦笑,他的叔叔如今当真是避他如猛虎。   周宏远如今在万清虽处于半架空的尴尬境地,却仍有些常规性工作要做,更何况周一还有例会,不好请假。就算程毓不说,他也要离开了。经过一晚的思索,周宏远觉得自己在万清的抱负尚有转机,一来王守国对那些裙带早已心生反感,此番虽随了王守文的愿,双方感情却已然是如履薄冰,只差最后一记狠药,让两方彻底离心;二来,自己才是真正为万清发展考虑的人,王守国心里门儿清,就算一时不能站在自己这边,心里却明白谁是真正为万清好、为他王守国好的人,所以,周宏远此时越是被打压,便越要表清自己的立场,让王守国看清他的真心。   周宏远虽舍不得程毓,却也不能丢下自己的事业、放任自己的苦心经营中道崩殂。更何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算自己请了假,在家里住上三天五天、十天半个月,程毓恐怕一时也不会原谅自己。他心里明白,这件事急不得。   周宏远打开冰箱,吃了片面包。程毓是个颇恋旧的性格,家中的摆设风格与往日差别不大,周宏远甚至发现了电视柜一旁,那个熟悉的小猪储钱罐,还有沙发上那个洗得褪了色的黄色靠枕。   周宏远探寻着这个家,侦查着每一个平方,体会着每一丝气味。几经搜寻,他没发现这里有别人居住的痕迹,却仍是不放心,站在以往属于自己的卧室前,拧了拧门把手,却发现门已经被锁死了。他心里发紧,一汩汩苦水像熬开的中药,一边冒着泡,还一边往外溢。这个房间,如今怕是已经属于别人了吧?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他只有也只能接受。   周宏远抹了把脸。对这份过期的感情,他早已没几分希望,心中放不下的念头就只有程毓有朝一日能原谅他。而他,也只愿时时能望着程毓的背影,咀嚼这份独属于自己的爱情。   周宏远从早晨坐到傍晚,一直没等到程毓回家。他复又从冰箱里挑出颗白菜,拿了几个西蓝花,给程毓做了一道醋溜白菜,一道清炒西蓝花。周宏远许久不曾做饭,厨艺生疏得很,衣服上、手上溅满了油,又险些把西蓝花炒糊,最后堪堪端上两盘儿菜,他自己尝了尝,最多只算得上是差强人意。   周宏远等在桌前,从五点等到六点,从六点等到八点,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无力地叹息,留了张字条写下自己的电话和地址。   来J城的路上,周宏远只希望快点、再快点,超速了犹是不觉,可离开的路上,他却希望慢点、再慢点,仿佛开慢点,就可以离程毓更近一点,离他的月光与救赎更近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这周四就要上今日必读啦~所以我会尽量日更的! 第70章   程毓回到家时,周宏远已经不在了。他看到桌子上的饭菜,心脏颤了两下,紧接着有种又酸又涨的滋味上涌,脸色也不自然地几经变化。程毓在图书馆忙了一天,此时精疲力尽,虽不愿与周宏远再生瓜葛,却犯不着与自己过不去,他加了几片儿白菜放进嘴里,随后皱了皱眉头,心中想着,周宏远这饭怎么做得还不如十年前有滋味?程毓总共只吃了几口,便兴致缺缺,端起盘子走到厨房,将饭菜尽数倒进了垃圾桶里。   再次见到周宏远,是在五天后的傍晚,彼时程毓正提着买好的蔬菜走出电梯,一抬脸就看到周宏远一身深灰色西装站在自家门口。周宏远一米八七的个子,肩宽腿长,杵在那里就像堵墙,让人忽视不得。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连同生活再次被扰乱的烦躁让程毓皱了两下眉头,神情颇为不悦,语气生硬地问,“你怎么又来了。”   周宏远垂了垂头,似不敢面对程毓的质问,过了几秒钟,才带着怯意开口,“叔叔,我想你了叔叔。”   程毓眉心突然舒展开了,像听到笑话一样笑弯了腰,片刻后,才不徐不疾地道,“你想我?你还会想我么?”   周宏远郑重地点了两下头,“我想你,每一天、每一秒。”   程毓用力握了一下拳头,一根根青筋似要从肌肤下跃起,刻骨的悲伤与痛苦都埋葬在数不尽的过去,可那墓碑还在,他压着声音,用力说道,“你刚去北京的那一年,你刚去美国的那一年,我也很想你,每一天、每一秒。”   周宏远不经意地向后退了一步,紧紧贴在木质的门板上,他紧紧盯着地面,甚至拿不出勇气看程毓的眼睛。   “你不接我电话,不回我消息,我好不容易等到你放寒假了,每天都在等你回家,可你却拖到大年二十七才回来。”程毓的声音虽轻,却很急促,“你过年总共在家呆了几天?暑假,你发短信说忙,不许我打电话,我当是真的,结果呢?结果你一声不响跑去了美国。你知道联系不到你的那段时间我有多焦急么?你知道听到你的电话欠费了、停机了,我是什么感受么?你知道我一个人找到你们学校、找到你们宿舍,你室友指着你的空床对我说你早就去美国了的时候是什么心情么?”说道最后,程毓已然说不下去了,他眼睛红了一圈儿,嗓子又疼又干,喉咙更像是干裂的土地,里面还爬着蜿蜿蜒蜒的虫子。程毓向来性子好,少有与人发脾气的时候,这番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周宏远吼了一通,吼完自己的脑子都在发懵。他一张脸涨得通红,拎着购物袋的手都在不住颤抖。   面对程毓的质问,周宏远节节败退。他没有任何苦衷,更没有什么逼不得已,所有的选择,只不过是出于一个卑劣的小人,对繁华世界最阴暗最自私的渴望。正如同程毓永远理解不了他往上爬的决心,他同样无法解释这种深刻于骨髓的渴望。   “你说你想我,我看你不是想我。你只是一个人太久,累了、闷了,你只是想找个人给你解闷,你只是想找个依托罢了。可我就非得如你所愿么?”程毓喉头一梗,再说不出话来。他用力闭了一下眼睛,顿了几秒,才继续道,“你走吧,别来找我了,也别再说想我这种话了。”   周宏远拽了拽自己的头发,他弯下腰,底下头,双手扶住程毓的肩膀,“叔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求你,求你原谅我吧。”   程毓别过头去,不看他,眼泪却再控制不住地往下滴。周宏远心猛地一缩,他伸手去擦,那一滴接着一滴的眼泪,全都打在他的手背上。   周宏远突然好怕。曾经被周云伟打得体无完肤时、曾经被李艳华骂得浑身发颤时,无数次被邻里嘲笑、被同学欺负时,他统统没有那么怕、那么慌。他好怕永远地失去面前这个人,更怕这人把他彻底当做灰尘、当做垃圾,随手两下便轻描淡写的弹走。可程毓分明是这世上最爱他、最疼他的人啊。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肯容纳他肮脏而卑劣的灵魂,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自己最深处的眷恋与懦弱该藏身何处,没了程毓,他不知道还有谁会爱他、而他又能爱谁。这一刻,他不再是什么劳什子的上市主导人,不再关心万清集团的一地鸡毛,他只是一个想拥有、想挽回的男人,拼尽全力却求之不得。他不记得自己的宏图大志了,更忘记了那些荣耀与光辉,他只想回溯过去,抱住十年前那个彷徨无措、痛苦焦躁的程毓,告诉他一切都是自己的错。   自私是他,卑劣是他,功利是他,世俗是他,他一路高歌猛进、披荆斩棘,他踩着无数人的尸体,他跨越在道德的边缘,他以为自己拥有了无数,直到这一刻他才恍惚明白,原来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可怜虫。他拿到了世界名校的学历,进入了全国首屈一指的公司,年纪轻轻便成了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他住进了豪华的公寓,穿上了几万块的衣服,可这一刻的他与当初那个跪在庭院中等待人施舍等待人收养的小男孩又有何区别。   一切一切的杂念都化作乌有,识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留住这个人……   周宏远牵了一下程毓的手,眼中似有千言万语,而下一秒,他直直的跪了下去。   程毓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跪下的男人,他的嘴张了又合,一时间惊地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用力往上拉了拉周宏远,半天才从口中挤出句,“你这是干什么!你快起来!”   周宏远铁了心,他盯着程毓,仿佛要将他的每一寸肌肤,每一种表情都印在心上,“叔叔,你再收留我一次,再收留我一次好不好?”若是爱上一个人不足以低至尘埃,那么加上数不尽的愧疚与亏欠,加上十年的荒唐够不够?如今的周宏远甚至不敢再求一句原谅,他只要程毓再收留他一次,他只要这扇大门还能为他敞开。   电梯运作的声音钻进程毓的耳朵,他甚至能听到对门大婶在电梯里滔滔不绝地说着细碎琐事,他火急火燎,一时间额间甚至都冒出了一层层的汗水,他唯恐周宏远这副样子被人看着了,平白惹得耻笑,压低声音道,“你起来啊,要来人了!我答应你,我收留你!”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份的更新~么么哒。好不要脸的小周,好善良的叔叔 第71章   周宏远坐在沙发上,厨房里是程毓忙里忙外的身影。他本想帮一帮程毓,却被程毓好一通冷嘲热讽,先是说他碍手碍脚,后来看周宏远仍是杵在自己旁边,直接说,“你也不瞧瞧你做得那是什么饭,连十几岁的时候都不如了。”   周宏远红着脸,再没话可说,讪讪地退了出去。   吃饭时,两人皆是沉默不语,谁都没提那意料之外的一跪,谁也没打破这份平静,更没人知道这一切该从何说起。   程毓吃过晚饭就自顾自地去卫生间洗澡了,他没再管周宏远,亦没有搭理他。   周宏远将碗筷收拾好后,颇有些抓耳挠腮地等在一旁。他看到被程毓随手丢在一边的衣服上冒出了线头,便循着记忆往茶几下的抽屉里去找剪刀,果真摸到了把小剪子,连同一串儿钥匙。   不知怎地,周宏远的心兀自向下沉了两下,他快步走到自己房门前,颤颤悠悠地将钥匙插进钥匙孔,轻轻转动门把手,往日岁月,一幕幕向他涌来——   曾经属于他的床,依然铺着熟悉花色的床单被罩,日日伴他的书桌书架上甚至还摆放着他曾用过的笔筒和工具书,他的心脏狠狠地疼了几下,像是有把刀在划,又像是被谁丢进了热锅里。他的脚步稍稍往后退了几公分,似是不敢靠近。这一切仿佛是虚幻的海市蜃楼,是阳光下色彩缤纷的泡泡,是他唯恐一个不小心就戳破的美梦。   他深吸了两口气,抬步进去,房间不像是尘封已久的模样,倒像是时时有人打扫,却精心的维持原样,他仿佛不是离开了十年,反而像是出了趟远门,回家以后,他的房间,他的床铺,他的书桌,他的课本……全都原封不动地待在原地,等着他。   周宏远伸手重重地按在自己的心脏上,浑身上下都疼得发颤,每一次呼吸、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将心底的痛苦延展开来,四处发散。他一步步向前走,正欲拿起书架上的课本,却听到门外一声低沉的带着明显不悦的声音,“滚出去!”   周宏远弓了弓身子,他甚至不敢回头去看程毓一眼。他的眼睛涨得生疼,用力得抓了一下桌角,随后抹了把脸,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叔叔……叔叔对不起,我错了……”   程毓扶着门框,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那里,尴尬、难堪、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一时间,程毓甚至有些恼羞成怒,“谁让你乱动我的钥匙?谁允许你进来的?这是我的房子!”   周宏远仍是背对着他,他唯有撑住桌面,才能勉强站得住,而这副高大而强劲的躯体,在程毓的质问与谴责下,似乎连站立的力量都不剩,而他那具用虚荣与市侩做铠甲的躯壳,终于万箭穿心,再难维系。   周宏远的身体裂开了一道又一道的缝隙,最后,那些世俗与功利终于剥落,唯剩下一个可怜而落魄的他。   程毓大口喘着粗气,他恨极了自己,恨自己总是心软,恨自己为周宏远放弃原则,恨自己不能忘了他,也忘不了那些曾经。   再也不会有谁比程毓更爱他了,再也不会有谁对他像程毓一样好了。他抛弃了这世上最爱他,也是他唯一爱着的人。而最可悲的在于,这个曾经最爱他的人,再也不会像十年前一样毫无保留的对待他了。这个想法让他周宏远周身笼罩着无以复加的阴郁,而他明白,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周宏远吸了吸鼻子,他突然转过身来,眼角有不自然的湿润,连睫毛也黏成了缕,“叔叔,叔叔……”   周宏远声声叫着程毓,他每叫一声,程毓的眉心便皱得更紧了,他每叫一声,程毓的心脏便被攥得更疼了。程毓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又究竟欠了周宏远什么,为什么这个人生来就是向自己讨债的?他不知道自己这一生究竟还要为周宏远伤心难过多少次。   周宏远一步步地朝程毓走来,最后立在他面前,突然间,周宏远就不怕了,他不怕程毓嘲笑他,不怕在程毓面前抛下世俗社会的一切尊严与面子,他不怕用最低的姿态面对程毓。如果在程毓面前都要装腔作势,如果在程毓面前都不能坦然面对自己的内心,那么他的一生,该是怎样的贫瘠与虚无。   周宏远弯下腰,眼神里带着悲恸,也带着虔诚,他声音不大,每个字却都砸在程毓的心上,“叔叔,我爱你啊……”   程毓的眼睛一下瞪大了,他定定地盯着周宏远看了几秒钟,紧接着,用力地抿着嘴,眉心更是挤成一团,他伸出手,用尽全力向周宏远挥去,而下一秒,一个火红的印子刻在周宏远的脸颊上。   程毓一辈子没跟人动过粗,第一次打人竟用在周宏远身上,这是曾经的他怎么也想不到的。他此时正在气头上,打完方觉得不对,一串儿眼泪“簌簌”地往下掉,他别过头去,不愿再看周宏远一眼。   程毓虽瘦消,力气却不小,更何况那一巴掌他用尽了全力,周宏远的嘴角甚至还隐隐冒着血迹。他没去管自己,反而更靠近了程毓几分,他盯着那一串儿连着一串儿的泪珠,心如刀绞。   程毓的怒火虽消了大半,却仍是郁结在心,他深吸几口气,似乎要拼尽全力才能将话说得出来,“周宏远,你这是在侮辱爱,也是在侮辱我这些年对你的照拂和情义。”   周宏远突然抓住程毓颤抖的手,他终于将多年来藏在心口的话吐露出来,“叔叔,你早就知道我不是你的亲生侄子了,对吧。”   程毓的脸色微变,他狠狠咬了一下嘴唇,说,“知道。”   周宏远接着说,“你也清楚我一直知道这件事情,对吧。?”   程毓蓦地怔了一下,说,“知道。”   程毓当然知道。就算周宏远当初瞒地再好,就算周宏远装得再像,可他们朝夕相处了七年,两万多个日日夜夜,纵然程毓再蠢顿大条,也不可能对周宏远的秘密一无所知。更何况,程毓又不是真的傻。   周宏远垂了垂头,“那你也知道我当初对你的感情吧。”   程毓紧缩的眉心突然舒展了一下,他的眼神中染上些许微妙,“知道。”   多年的隐忍不发,多年的有口难开,多年的龃龉与挣扎,都在这一瞬间曝光,周宏远心一横,虽下定了决心,却仍是紧张到浑身发烫,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叔叔,你当初,你当初究竟有没有一点点喜欢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学会了,卡文哈哈哈。爱你们,么么哒 第72章   程毓抬起头,盯着周宏远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作为长辈我曾经很爱你,我对你的爱可能比你那一双父母都要多上许多倍”。   程毓每多说一个字,周宏远的腰就弯上几分,他似乎明白程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了,而这漫长的停顿,仿佛是临刑前最可怖的等待。   命运的斩刀终于落下,程毓的声音很轻,却重若千斤,“但是,作为男人,我很确定自己不喜欢你。”   周宏远突然自虐一样的抬起头,他想看清此刻程毓的表情,是残忍无情的冷酷,还是怜悯众生的仁慈,是大仇将报的快意,还是无悲无喜的冷漠。可他却什么都看不到,程毓的眼神像汪洋一片,望不到底,看不到边。   周宏远心中一片凉意,他不禁在夏日打了两个寒颤,似乎想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却终是无能为力。他明明是最虚伪的那个,他明明是个哪怕面对最厌恶的裙带关系与害群之马都能笑颜以待的人,这一刻,却连最简单最敷衍的假笑都给不出了。面对程毓,周宏远彻底失了那颗人人称道的金刚不坏之心,而卸去一切铠甲的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神魂颠倒又求之不得的可怜人。   说完,程毓的眼神变得有几分古怪,他看着周宏远的眼睛,问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么?”   周宏远垂着头,他死死盯着程毓的灰色拖鞋,瞪大眼睛不愿让眼泪掉下来,“我,我……”   程毓喜欢什么样的人,周宏远当然清楚了。他喜欢贤惠的,能烧一手好菜,又能相夫教子;他喜欢温柔的,长着一张毫无攻击性的脸庞,最好柔若似无骨。周宏远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曾经的他,像个偷窥狂一样循着电脑上的蛛丝马迹探寻程毓不为人知的癖好;曾经的他,避无可避又自寻烦恼地亲眼见证着程毓的恋情。纵使他无从探知程毓的全貌,这些他最在意的细枝末节,这些程毓未尝刻意隐瞒的私密世界,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周宏远想,自己大概是疯了、傻了,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而自己更是这世上一顶一的蠢货,才会到现在还怀有一丝希冀。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上一刻以为自己拥有了对抗世界的勇气与力量,而下一刻,或许只是一句话的工夫,又或许只是一个眼神的空档,那些勇气与力量便可以消失殆尽。   程毓一辈子活得光明磊落,自然做不出拿性向和爱情取笑贬低别人的事情,相反,在这件事情上,他还隐隐觉得愧疚和亏欠。S省风气保守,程毓身边未曾有过公开出柜的同志,他更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曾经他因为周宏远的性向问题,有意在报刊和网络上了解了同性恋的问题。可饶是他对同性恋已了解颇多,程毓的心底却仍是有个声音不停的告诉自己,也许正是自己对周宏远的纵容,正是因为自己的迟钝与逃避,周宏远才会彻底走上这条不为世人理解也不为法律接受的路。早些年的程毓总希望自己能做个完美家长,拼劲全力给周宏远提供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一切,无论是物质还是陪伴。可人生就是由无数个事与愿违组成,做家长,他也是头一遭,犯了许多的错,也不可能有机会弥补。想到这里,程毓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颇为好心地说,“你放过我吧,也放过你自己。你会有个相爱的恋人,我也会。”   周宏远是何等精明,在迅速捕捉到程毓现在仍没有伴侣的下个瞬间,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马上恢复了大半,理智上,他清楚程毓单身至今多半是因为自己的学术追求,同时,国内读研读博向来清贫,难以成家也实属正常。更何况,周宏远知道,就算程毓如今没有另一半,他也不会轻易接受自己。可感情上,周宏远却仍为这个发现而激动不已,他的心“怦怦”直跳,仿佛这份绝望的爱情有了眉目似的。   周宏远复又拉住程毓的手,“叔叔,叔叔,我不求你接受我,也不求你原谅我,你能不能最后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赎罪,让我弥补……”   程毓心里乱糟糟的,这段时间,重话与难听的话他已经说尽了,再多的责备他已经不愿意讲了,讲多了没意思,他也讲不出。他向来是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他对周宏远虽说不出原谅二字,此时却已是疲了、倦了,他做不到原谅,却也不想看到周宏远再用这样卑微的姿态苦苦哀求自己了。他早已不恨周宏远了,所求所望,不过是个简简单单的相忘于江湖而已。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有你的灯红酒绿,我有我的饭蔬饮水。程毓年纪大了,他也不想劳神费力的恨一个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如今的他,只想过自己平平静静的小日子。   “叔叔……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更不需要你回应我的感情,你就当我想赎罪,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程毓心里微微一震。不得不说周宏远的这句话完美的把握了程毓的弱点。某种程度上,程毓与周宏远很像,都是原生家庭的受害者,只不过,程毓用过分的善良甚至是软弱来弥补童年,而周宏远则用一层又一层虚荣而市侩做外壳封闭童年。本质上,他们都在用整个人生来治愈童年。   成功了么?这谁都说不准。很多时候,连程毓自己都觉得自己没什么童年阴影,最初几年过得再痛苦,那也不过是孩提时代的旧梦,更何况他还有个疼他如生命的母亲。可那些伤痕从不因为人的轻视而消失,它就在那里,蜿蜒着,潜伏在,伺机将你攻破。很多时候,一米八几大个儿的周宏远会不屑于承认自己的阴影,他这个年纪,说这些总显矫情了,可那些连自己都不曾注意过的小习惯、那些刻进骨髓里的阴鸷与自私,都是一段失控甚至是惨烈的家庭关系的遗物。   究其根本,他们都是缺爱的人。因为缺爱,所以周宏远爱上了愿意为他倾其所有的叔叔,因为缺爱,所以程毓愿意用自己的人生换周宏远幸福平安。很多时候,周宏远都无法理解程毓,无法理解他取之不尽的善良与用之不竭的宽容,无法理解他近乎于软弱的舍己为人,然而,从另外一种层面上,周宏远却是无比了解程毓的。他知道,没有谁会比程毓更在乎亲情,也没有谁比程毓更渴望被人疼,所以,他太懂得如何拿捏程毓了。   程毓当然想有个人对他好了。他做惯了照拂他人的角色,母亲病了,他要照顾,后来,他接回了周宏远,他更要时时照料,工作上,他对同事能帮则帮。他从不敢麻烦别人,却总是对别人的麻烦尽心尽力。谈恋爱了,他愿意付出自己能付出的一切,却因为种种因素不得善果。他已经三十九岁了,飘摇至今,能真正称得上对他好的人,除了早逝的母亲,也只有大学同学李锐一人了。他实在太缺一个人来爱他了。这点他从不愿去想,更不会承认,却被周宏远分毫不落的看在眼里。   感性先于理性,程毓毫无疑问的心动了,而片刻的动摇后,是更深的抗拒。他厌恶这个毫无立场、毫无原则的自己,声音中带着不自然的强硬,“不用你对我好,我自己过得挺好。”   他的确过得挺好,拿到了博士学位,从事着自己最喜欢的科研工作,在二线城市拥有两套房子,存款虽不剩多少,月月却都有月租进账,加上各项补助,生活的舒心自在,他甚至还买了车,虽然不常开,却大幅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算起来,就连感情上的空档期也没多少,与前女友刚刚分手两年,身边更不乏追求者,只不过因为自己还未稳定下来,不想耽误人家罢了。程毓对物质没什么太高的追求,这样的日子他很满足,比起当初住在一室一厅、冬天没暖气、夏天没空调的远郊,如今的生活已经好了太多太多。他别无所求。   然而这种好真的足够么?他想要的又仅仅是这些么?   他混混沌沌地回到房间,黑暗中,心脏传来一声声嘶吼,某种**几乎要破体而出,他多想、多想要一个人来爱他、疼他、对他好啊。他多想被人放在心尖疼一次,又多想被人好生保护。   直到后半夜,程毓才渐渐平静下来。他不停地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疯了,被周宏远几句话轻而易举的蛊惑,难道他自己不明白周宏远是个怎样的人么?难道自己在周宏远身上吃得亏还不够么?他的悔恨只是表面功夫,他的深情更做不得真,有些人骨子里就刻着奸诈狡猾,汲汲名利才是他们生命的主旋律。   程毓不禁发出一声冷哼,心里寻思着,什么不需要原谅,什么不求回应,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还不是表面一套背地一套?说得出是一码事儿,做得到是另外一码事儿,像周宏远这种信用度早就降为零的人,哪还有与自己谈判的资格?   想到这里,程毓不免有些恼怒,有些人不仅厨艺没什么长进,连头脑都没半点进步,还当自己是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呢。程毓气鼓鼓地将头埋进被子里,倒头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凌晨两点零五了,太困了,晚安。 第73章   程毓早起惯了,六七点钟就自然醒。他现在不爱赖床,洗漱后便给自己磨了豆浆,又煎两了个鸡蛋,热了一个包子,正要敲门问一问周宏远吃不吃早饭,转念又觉得自己这样与十年前又有什么区别,着实好笑得很。   年纪渐长以后,程毓的消化能力下降了不少,平日吃不多东西,一个人吃完这些早点还觉得有些撑。吃完早饭后,程毓瞥了眼紧闭的书房门,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听着书房的动静,顿时心中又气恼起来。   程毓压着火气,洗完碗筷复又拿起拖把,“咣咣咣”一阵子,刻意将声音搞得老大,却忽视了防盗门钥匙转动的声音。   周宏远将门带上,脱掉鞋子,走到程毓背后,问,“叔叔,你怎么这么早就开始打扫卫生啊?”冷不丁的听着了周宏远的声音,程毓一吓,回过头,却看到周宏远手里还拎着跨越了半个城区买来的早点。   程毓皱了皱眉头,将拖把放在一边,用力抿了一下嘴,问道,“你钥匙哪来的?”   周宏远在程毓面前脸皮厚惯了,没觉得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地说,“我在抽屉里找到的。”   程毓早知道是这种答案,却仍为周宏远的无耻愤怒不已。他恨不得走上前撬开周宏远的脑壳,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   周宏远把早点往桌子上一放,凑到程毓身边,讨好而小心地说,“叔叔,你不是最喜欢吃以前那个小区附近卖的糁汤么?我今天开车过去,发现那个老伯竟然还在干,而且还有了自己的店面。”   听周宏远说起这些,程毓的表情倒是缓和了不少,他瞅了周宏远两眼,说,“这些事情你倒是记得牢。”   周宏远自然听得出了程毓的言外之意,他又凑近了几分,说,“你的事情,我都记得牢。”   程毓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却也懒得反驳,便由着他胡说。程毓早饭本就吃多了,此时自然吃不下东西。周宏远本就是为了他才大老远买的糁汤,结果却变成了一个人吃,顿时觉得了无生趣起来。   程毓颇有些难为情,如此这样一来,再不好意思说出赶他走的话了。   上午,程毓打算去超市买点东西,刚站在玄关处准备换鞋,周宏远便跟了过来,神色紧张地问,“叔叔,你干什么去?”   程毓皱了下眉头,腹诽道,你还怕我跑了不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自己家,总是要回的。只是他看到周宏远紧张的神色后,不禁动了恻隐,如实说,“去超市,买点东西。”   周宏远听了这话才放心下来,像个小尾巴一样立马黏在程毓后面,说他也要去。程毓懒得与他计较,左右是多个提东西的人。   程毓第一次坐上周宏远的迈巴赫时,心里不住冷笑,不知道当初那个跪在破落院子里的小男孩,可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香车宝马?   购物中心离家不远,十分钟就到了,因着是周六,超市里人满为患,程毓推了辆小车,轻车熟路的走到蔬菜区,周宏远瞧他挑挑拣拣,突然有了主意,从货架上拿了一包干辣椒,又从肉类区要了块鸡腿放在小车里,临了还意味深长的看了程毓一眼。程毓不置可否,随他去了。   买完东西,周宏远又提议一起去吃东来顺。程毓瞥了他一眼,也没说话,却也没反对。   东来顺开在购物中心里,门前是两排椅子,不少人携家带口的等着,周宏远看了头大。他不愿为顿火锅劳神费力的等待,却又生怕程毓会不开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对程毓说,“叔叔,我们坐着等等吧。”   程毓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什么情绪,却让周宏远发毛。周宏远待在原地张了张嘴,不知说什么好,而下一秒,程毓则坐在了一旁的白色椅子上。周宏远没坐过去,他老老实实地站在程毓身边,像极了等待老师教诲的乖学生。周宏远已经好多年没在餐厅外等位置了,其一是他的时间向来珍贵,其二是这种事在他看来着实掉价,不符合他的身份。   商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几分尴尬浮上周宏远的心头,让他无所适从,又几乎抬不起头来。程毓倒是神色如旧,他掏出手机看了会儿,间或抬起头瞅周宏远几眼。周宏远向来把自己的颜面看得比天重,程毓自然知道周宏远此时有多别扭,只不过是看破不说破。   好不容易等到了他们的号码,两个人都饿过头了,反而没了兴致。周宏远按着记忆点了两盘程毓爱吃的肉外加蔬菜拼盘和虾滑、毛肚,最后还特地叫了程毓最爱的手擀面。   等肉和菜都上来了,程毓却只草草吃了两筷子肉和几口蔬菜。周宏远瞧他吃得少,便皱着眉头问他怎么不吃。程毓摇摇头,只说自己是早晨吃多了。   周宏远的心情突然就掉下来了。他记得程毓曾经是很喜欢吃东来顺的。只不过当时家里条件还没有那么好,程毓又素来节俭,所以大半年才会来吃一次。怎么这次程毓不开心了呢?如此一来,周宏远自己也兴致缺缺。天气炎热,商场里冷气虽开得足,却奈何守着口铜锅,一旁的后厨里还有大师傅烤羊肉串,是以整个饭店都显得烟熏火燎的。两个人都热得满头大汗,到最后甚至有些如坐针毡了。   吃过饭,两个人回到家,一个待在客厅里拿笔记本处理公务,一个则坐在床边儿看书。转眼太阳下了山,又到了饭点儿,周宏远兴致勃勃的跑到程毓屋里说他要做晚饭。   程毓皱了皱眉头,刚要反对,周宏远却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回去之后好好练了!”   程毓自是不相信周宏远一个星期能练出什么门道,却也懒得管他,不过是一顿饭,谁做都一样。   周宏远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程毓听着声儿再静不下心来,寻思着这孩子怎么快三十岁了还这么能折腾?   周宏远将锅放在大火上颠来颠去,辣椒,宽油,葱姜蒜,花椒茴香一一下锅,接着是切好的鸡肉丁,一入锅便迅速变了色,几下翻炒就熟透了,肉香裹着调料的味道从厨房一路飘到卧室,程毓吸了吸鼻子,眉头皱得更深了。   J城的人都爱吃辣,程毓也不例外,尤其辣子鸡丁,最得程毓的心意。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做完饭,周宏远风风火火地喊程毓过来,他的眼睛里还发着绿光,邀功似得将筷子递到程毓手上,用颇为讨好的语气说,“叔叔,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程毓神色有些古怪,他夹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只尝了一口便把筷子放下,说,“嗯,还不错。”   周宏远舒了口气。S省人口味重,这道辣子鸡是程毓最爱吃的菜之一,重盐重辣,是以相较其他家常菜,容易上手得多。周宏远选这道菜学,其实有点偷懒的成分在,好在收效不错。   周宏远在程毓口中得到认可后才怯怯地坐在程毓对面,却发现程毓吃了半天只抱着馒头啃,再不曾吃一块儿肉。周宏远脸上的笑意逐渐僵硬,神色也变得不自然起来。他不明白程毓究竟是怎么回事,更不清楚是不是如今的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   说不失落是假的,但周宏远同样明白,程毓心里铁定不愿意与自己这样的无耻之徒共餐,心情不好,自然吃得敷衍。程毓看穿了他的心思,却只是稍稍勾了勾嘴角,却没说话。   吃过饭后,程毓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书,周宏远则陪在一边。一晚上两个人都没说一句话,周宏远甚至怀疑程毓如今干脆是将自己当透明人了。   临睡前,周宏远终于憋不住了,他抵住程毓那屋的屋门,不许他关,颇为挫败的低着头,问程毓,“叔叔,你明天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或者我以后学了做给你吃。”   程毓本不想与他说话,瞧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终于没忍住,平静地说,“我想吃清淡的。”   周宏远突然抬起了头,眼中写满震惊和难以置信。他本来只当程毓是对自己有意见,看程毓的表情不似作假,才知程毓竟是变了口味。   程毓揉了揉眉心,表情有些疲惫,他接着说,“我年纪大了,肉吃多了会不消化,辣椒吃多了,容易拉肚子。”   周宏远的心猛地一疼,他失神了几个片刻,而下一秒,程毓则用力将门一把带上。   ——“咣当”一声,岁月相隔。   作者有话要说:   平静中,刀子骤降。最近都没什么评论!收藏多了评论却少了,是不爱我了吗呜呜呜呜 第74章   周宏远站在门外,直到程毓卧室的灯光彻底灭了,才回到书房。这一刻,他才真真切切的意识到程毓老了。那日的雨夜初见,他尚且为时间未曾在程毓身上留下印记而沾沾自喜,直到此时,他方明白,岁月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它了无痕迹又不容拒绝的改变着所有人,包括他的叔叔,也包括他自己。哪有什么不老容颜,哪有什么一如当初,只不过是乍见时一道为了减轻负罪感的安慰剂罢了。   周日,程毓醒后没急着起床,等他听到周宏远买早点回家的声音后,才磨磨蹭蹭地从床上爬起来。   周宏远买了与昨天同样的早点,糁汤、油饼,一样样摆在程毓面前。程毓既没说话,也没什么反应,拿起筷子夹了块儿油饼摊开放在手心,撕成小块儿丢进糁汤里,泡得发软、入味儿了才吃进嘴里。周宏远自己没着急吃,只看着程毓。昨夜程毓说完那席话后,显然没睡安宁,眼下一片乌青,眼睛里透出的光都暗了几分,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看得周宏远心里闷闷地发疼。   待程毓吃饱喝足了,周宏远才开始吃。程毓心中冷笑,只觉得他是惺惺作态。   吃完早饭,程毓正欲拿起书来看,周宏远却抓了一下他的手,说,“叔叔,我们聊一聊。”   程毓不置可否。他不认为这会是场轻松且愉快的谈话,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回避。至少,在他们两个人的关系里,有罪的那个不是他。   “叔叔,我本来以为自己很了解你。我以为就算过了十年,我也一样的了解你,了解你的想法、了解你的品质、也了解你的习惯……”说道这里,周宏远自嘲地笑了一下,“可是昨晚我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我才知道自己那些一厢情愿的讨好有多可笑,自己那些轻轻拿起的关心与问候有多轻浮……”   程毓心想,可不是么,他刚想讥讽两句,却对上周宏远一双挫败的眸子,他的那点儿恶意顿时消散了一半儿,再提不起勇气和力量恶语相向。对程毓来说,口出恶言从来都是需要极大的力量的。   周宏远接着说,“叔叔,我是真的想要弥补自己的过错,也是真的知错了。我虽然现在做得还不够好,但能不能给我一个了解你的机会?只要你告诉我,我都会用心得记下来,我会一件一件地改正,我会,用心得对你好。”   程毓心中不无动容,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两个人僵持不下,虽说不上剑拔弩张,却是尴尬异常。程毓知道自己没必要拿乔的,更没必要故意说些话让周宏远难过,他只是好累好累。   过了许久,程毓才淡淡地说,“弥补了,然后呢?”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弥补,不是所有的伤害都可以原谅,也不是所有的破镜都能够重圆。就算周宏远用刻意的卑微和讨好来试图填补两人十年间的一切空隙,那面镜子,终不似从前。程毓知道自己给不了周宏远想要的结局,无论是亲情还是所谓的爱情,所以,他不想再白费两人的时间和力气了。   周宏远没想到程毓会这么问,他愣了愣,“叔叔,没有然后,我什么都不求。你什么都不用答应我,更不用觉得别扭,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欠你的,我永远都欠你的。”   程毓笑了笑,垂下头去,过了片刻,方扬起脸来,看着周宏远,坦然道,“那天你问我有没有爱过你,昨天晚上的时候我才突然想起来,在那些发了疯似得等你电话、等你回信、发了疯似得找你的日子,我其实是想过用自己的身体来挽留你的。”多么难为情、多么卑微的往事,就这样被程毓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可程毓说得越是轻松,周宏远便越是痛苦悔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一把刀子,直挺挺地插在周宏远的胸口,他几乎呼吸不得,就连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带来剧烈的痛苦。他当然知道程毓不爱自己了,可就是这样一个直男,在那些被这世上唯一一个亲人抛弃的、最痛苦、最纠结、最无奈的日子里,卑微到愿意用自己的肉体挽回这一切。而他所求所望,不过是这个自己一手养大的、承了自己无数恩情的孩子,能够陪陪他,与他说说话。周宏远闭紧双眼,几滴泪迅速从眼角滑落,紧接着便不知滚落到何处了。   周宏远大口大口地深呼吸,他感觉自己似乎要窒息了,钟表上的秒针地拖着长腔,而每一秒的流逝,都伴随着难以抗拒的痛苦。周宏远觉得自己快要熬不过去了。   程毓看他这副悲切的样子,心里也不好受,他摇了摇头,极轻地笑了几声,反而宽慰他,说,“都过去了。再怎么难过的日子,都会一样的过去的。”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苦是人熬不下去的,这点,程毓从小就心知肚明。   周宏远抓紧程毓的手,他急切地唤着程毓,“叔叔,叔叔……”每一声都像是啼血,每一声都像是刀子划过每个人的心房。周宏远怕极了,怕从此错过,更怕再也见不到眼前这个人。他欠了程毓太多太多,程毓理当好好惩罚他,最好用一辈子来惩罚。   程毓心头堵了好些话,一直说不出口,此时索性一股脑地都倒了出来,“你还给我寄支票、寄储蓄卡。周宏远,你竟然要用钱来补偿我……”   周宏远更深地低下头去。那时候他刚刚进摩根大通实习,有了一笔对当时的他来说很是丰厚的报酬,他突然就良心发现似的想到了程毓,可当时的他又不愿直接与程毓联络,便将外汇汇给了国内的梅婷,通过梅婷开出的支票将钱辗转交到了程毓的手中。程毓收到支票,自然心生疑问,托了银行的朋友打听,才知道寄来支票的是当时尚在S省师范大学念书的梅亭。程毓很快联想到了不告而别的周宏远,自是不可能收下这笔屈辱钱。钱没人取,支票也就自然而然的作废了。周宏远拿他没办法,却也没再做坚持。后来,周宏远回了国,便每年拖梅婷寄来储蓄卡,程毓实在气恼周宏远的这种行为,却又不便上门与一个女孩子交涉,只得每次都原封不动的将邮件退回。   周宏远握紧了双手,他在程毓面前连抬头的脸面都没有了。他竟然妄图用金钱来遮掩自己的卑劣与无耻,他竟然一次又一次的用钱来侮辱程毓对他多年的感情。他真的是畜生不如。   程毓叹了口气,言多必失,他今天已经说了太多没用的废话,年近四十,竟还是活不明白,这些怨怼与唠叨,又有什么意义呢。   没用的,一切都没用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又凌晨了,明天还要工作。我可太难了。晚安~ 第75章   程毓的心中一片无望,他将自己的手从周宏远手心里抽出来,不愿再与周宏远谈下去。周宏远却又他扯住,仿佛是生怕他在自己眼前消失一样。   程毓皱了皱眉头,他不知道自己与周宏远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却也没力气再与他撕扯,是以程毓没坚持,索性如周宏远所愿,安安稳稳地坐在沙发上。   周宏远紧紧皱着眉头,程毓心中甚至觉得有几分奇怪,明明受伤害的是自己,明明难堪的也是自己,为什么周宏远又要做出这副痛苦的样子呢?是专门让自己心里难受得吧。程毓突然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个明知道自己不是周云伟的亲生儿子,却硬要惺惺作态、故意让他可怜、刻意让他心软的孩子。周宏远从来都没有一颗善良的好心肠,他就像一只凶狠的狼,那些装出的柔弱与可怜只不过是为着伺机而动的养精蓄锐,那尖利的爪子和牙齿统统都隐藏在了皮囊之下。   周宏远用了好大的勇气,终于问出了心底的话,“叔叔,你为什么一直都没结婚。”   程毓怔了一下,似是没想到周宏远会在今天问出这件事。他没做隐瞒,更没夸大其词,“其实你上高中时,我有过一个心仪的姑娘,只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谈恋爱结婚。”说到这里,程毓扯了个嘲讽的笑,“当时,我怕影响你的情绪、影响你的生活,所以一直没跟她在一起。后来你高考完,她已经结婚了。”   周宏远心里一紧。程毓接着说,“再后来你出国以后,我浑浑噩噩过了大半年,期间有过一个女朋友。一四年那会儿,我还完房贷,准备辞职读研,她不愿意我读书,说不稳定、没安全感,彼此谈不通,各执己见,最后就分了。”   周宏远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本能的愤恨所有不能让程毓如愿以偿的人,这一刻却还是禁不住感谢那个女孩的离开了。   “再后来,读研的时候我跟一个学妹在一起过。毕业以后她进了体制内,有了更好的选择。”   周宏远的表情有些复杂,他当然不希望程毓结婚生子,可听程毓不痛不痒地将这些伤心事讲出来,心里却有说不清的难受。   人这一辈子的缘分是有限的,有些时候,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程毓早就领悟了这个道理。恋爱也好,结婚也罢,不仅要有心,更要讲究个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人生这么长,迎来送往的,总有人是留也留不住的,不如放手。分手了那么久,程毓早就放下了,谈不上伤心,却也算勾起了几分心事,他心情又沉了几分,索性将话头转向了别处,淡淡地问周宏远,“你呢,你也要三十了。”   周宏远没想到程毓会问起自己的感情经历,不经意地低了低头,过了好久,久到程毓心中那点儿好奇都已经烟消云散了,他才干巴巴地说,“我哪谈过恋爱,都是玩玩而已。”   说完这句话,周宏远就后悔了,而下一秒,他听到程毓口中溢出的一个冷哼,再不愿多看他一眼。   周宏远心里怕极了,又恨极了自己的痴傻,他讨好地拽了拽程毓的袖子,却不敢解释,生怕惹得程毓更为气恼。周宏远思前想后,终于从贫乏的大脑中憋出句话来,“叔叔,我对你是认真的。”   程毓像看村头大傻子一样白了他一眼,不明白周宏远对自己说这句话的意义何在。难道是想告诉自己,在他周宏远心里,自己还是比那些炮友重要些的,要自己感恩戴尔不成?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他又怯怯地拽了拽程毓的衣角,说,“叔叔,叔叔,我只爱你一个。从前,现在,今后,都只爱你一个。”   不提也就罢了,周宏远此言一毕,程毓心头压抑着的苦痛一下烧了起来,程毓恨极了周宏远口中的情情爱爱,他攥起拳头,手背上一条条的青筋蜿蜒出扭曲的姿态,说出的话却轻极了,“能告诉我当初为什么离开我么?明明爱我、想得到我,为什么还要这样对待我?十年啊周宏远,你抛下了我整整十年,还说爱我。”   周宏远早已恨透了自己,他恨不得撕碎十年前那个荒谬无知、卑劣无耻的人,让他看清楚、瞧明白自己对这个将自己养大的恩人究竟做了些什么。程毓给了他一个家,给了他无条件的爱与照料,给了他无尽的包容与仁慈,可他却给了程毓些什么?是欺骗、嫌恶、是敷衍、抛弃。想来,他们相识近二十年,他带给程毓的便只剩下无尽的伤害与屈辱。   周宏远真的恨透了自己。他肮脏而下作、功利而市侩,却还妄想着天边的月亮,妄图有一天能冲刷自己的罪恶。   他怎么会这样狂妄,他怎么会有这样可笑的想法呢?   周宏远坚持不住,“噗通”一声,再次跪在程毓身前。不同于周五那天在家门口,为了谋求程毓的宽恕而刻意的设计,这一次,他是真的恨极了自己,更愧疚到了极点。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弥补、所有的补偿在十年岁月间,都显得轻浮而虚伪。   程毓瞧周宏远又向自己跪了下来,瞬间便没了主意。他用力抿了抿嘴,想将他拉起来,口中还念叨着,“你别跪我,你别跪。”周宏远却横下了心,任凭程毓怎么拉他都不肯起来。程毓又急又气,眼睛和鼻子都红了,稍稍一眨眼,一串儿泪便滴在地上,他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声音哽咽,“究竟是为什么?是我对你不够好么?还是我做错了什么?宏远啊,我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程毓太难过了,泪水顺着指缝溢出来,他慌乱地擦拭,却不得章法,越抹越多。   周宏远跪在地上,抱住程毓的腰,他的心脏仿佛放在了火上煎熬着,眼睛亦是通红一片,“不叔叔,不是你做的不好,而是我不够太坏了。没有任何原因,你更没有任何错。错只在我,是我被浮华迷了双眼,被名利蒙了心。我只顾实现自己的那些抱负,只想逃脱你的桎梏,只想自己享乐刺激,把你抛在了脑后。”   程毓的哽咽声愈加明显了,他的肩头颤抖着,整个人像是薄薄的一张纸,被卷入狂风大雨的漩涡之中。   周宏远深深吸了两口气,他认真地看着程毓的脸,将那些最阴鸷最卑鄙的自己全都刨肠刮肚,将那些最阴暗的心思一寸寸地铺在程毓面前,“我爱你,从很小的时候就爱你了。不只是爱,是仰望、崇拜、倾配、那时候的我,愿意将这世上一切正面的、美好的词汇堆砌在你身上,你是我全部的信仰,是我的月光,我的神祇。”   程毓的脑子里嗡嗡作响,他像是具反复被人解刨的尸体,本不该有什么痛觉的,却不知怎的,竟痛到肝肠寸断。   “可小时候的我对你有多崇拜,后来的我对你就有多鄙视多嫌恶?。”   程毓突然拿开了捂在自己脸上的手,他一双大眼睛里积蓄着尚未滚落的泪水,死死地盯着周宏远,仿佛要将他看穿。他从没想过,周宏远竟然鄙视过自己。他不明白,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   周宏远用力地扯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叔叔,我错了,那时候我太自卑,又太骄傲,太狂妄,又太可笑。我刚刚见识过灯红酒绿的大千世界,贪婪又急切,我只想着占有,想着成为人上人……”   程毓自嘲地笑了两声,“是啊,宏远,我从来都没做过什么人上人,更给不了你想要的家世、金钱,我只会一遍遍的打电话,问你有没有吃得饱、穿得暖。”他们从一开始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甚至是两个极端。   “叔叔,错得从来都是我。我爱着你,又依赖着你。我花你的钱,靠你供养,却又在心里瞧不起你。我是这世上最无耻、最卑劣、最不值得同情与可怜的人。我配不上你的情义,也不配做你的亲人。”   程毓懵掉了。周宏远的每一个字他都懂得,可连在一起他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他不知道周宏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心思,更不明白两种极端的感情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交汇。   诚如周宏远所言,爱是真的,依赖是真的,逃避是真的,那么顺势而来,鄙视和厌恶也是真的。他读不懂周宏远,可刨开胸膛,那颗跳动着的心依然为周宏远难过,那具柔软的身体,依然舍不得他亲手养大的孩子。   周宏远接着说,“叔叔,我爱你,我会用一辈子补偿你。”   程毓死死咬住自己的嘴唇,渗出血来犹是不觉,隔了好久好久,他才轻声说,“我愿意收留你,是因为事到如今我仍然舍不得你。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永远也不会原谅你,这是你应得的惩罚。”   作者有话要说:   周宏远算是给程毓了一个交代吧。又凌晨两点了,晚安。 第76章   周宏远接接受了程毓的这个回答。如今的他,早已没有颜面去求一个原谅,能有这样的结局,已是程毓的仁慈。   周宏远不能抛下工作不管,周日傍晚,他草草做了两道菜给程毓,自己却连吃上一口都顾不得,便开车赶回了北京。程毓看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心中总归是不忍心,本想告诉他路上小心,不要着急,却觉得这种废话是徒劳无用,平添人嫌罢了。周宏远在门口频频回头,似在等待些什么,最终却只露出了不易察觉的失望。   饶是周宏远年富力强,连续两个周不得休息,又整日精神高度紧张无法放松,也会觉得疲惫不堪。他回到家,简单的洗漱后,匆匆给程毓发了句晚安,接着,便倒头大睡起来。   程毓正坐在电脑前看文献呢,冷不丁收到周宏远的短信,也不愿去想周宏远究竟什么时候看到了自己的手机号,总之,都是殊途同归。程毓对着周宏远发来的短信愣了半天,本欲回上一句不痛不痒的晚安,却突然想到曾经自己发的那一条条得不到回复的信息,顿时失了兴致。他带着两分气恼地将手机锁了屏,不去搭理周宏远,却再没能看下去手中的文献。   周宏远近来的工作少了大半,甚至过起了不曾感受过的朝九晚五生活。他不再与人应酬,更没再找过那些夜场里的男孩,长夜漫漫,他的时间,大多耗在了学做菜上。他在手机上设了倒计时,一天一天的数着与程毓相见的时间,已经成了他生活中唯一的安慰剂。   周五,周宏远照例开车回J城。一路上他心情好极了,甚至哼起了九十年代的小曲。他早已把路况摸得再熟悉不过,连导航都不必开,轻车熟路的来到程毓家楼下。有几个瞬间,周宏远甚至觉得自己从未离开过J城,北京的房子于他只不过是个冰冷的宾馆,结束了一个周的工作,他总是要回到自己真正的家的。   周宏远站在楼梯口,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小叔叔。   程毓没存周宏远的电话,可他不仅记忆力好,对数字更是敏感,一串儿号码,扫过一眼便记住了,想忘记都难。程毓吐了口气粗气,才将电话接起来,问,故意压低了声音,问,“怎么。”   周宏远的声音听着轻快无比,“叔叔,我到家了,你开门。”   程毓没办法,他答应了周宏远要收留他,怎能出尔反尔。更何况,经过上周的事情,他早看清了自己仍是舍不得周宏远的,又何苦相互折磨呢?程毓一打开门,周宏远便生怕程毓后悔似的,忙不迭地钻进来,“叔叔,我好想你。”   程毓一怔,接着皱了皱眉头,正欲斥责他两句没正形儿,却看到周宏远衬衣湿溻溻地黏在身上,显然是一路焦急,紧赶慢赶的。想到周宏远平日工作繁忙,每周五还要开夜车,不辞辛苦地看望自己,指不定到现在都还没吃上口晚饭,程毓心里的那点儿不情愿,瞬间就消失无形了。   程毓咬了咬嘴唇,指指餐桌上留的饭菜,说,“吃点东西吧。”   周宏远喜上眉梢,凑到程毓跟前,“叔叔,你对我真好。”   程毓低了低头,不想看周宏远这副得意的样子,过了半天,才挤出了声“嗯”。   周宏远不在意吃程毓留下的剩饭,更何况他心里清楚,这些都是程毓为了等他而特地留下的。他将两盘儿菜统统吃了个光,连菜汤都要用馒头蘸干净吃进肚里才算作罢。   程毓瞧他吃得这么香,神色缓和了不少,声音也温温柔柔的,“这么饿?喜欢吃明天再做给你吃,可怜巴巴的。”   周宏远眨了眨眼睛,说,“叔叔做得我都喜欢。”   这些年,程毓的厨艺增长不少,再不会做出“土豆棒”这样荒唐的菜品了,虽不至于能与大厨媲美,做出的饭菜却是色香味俱全。周宏远没吃几次便习惯了、爱上了。他虽怀念那些不完美的曾经,可如今活生生地程毓就在他眼前,他也乐于去品味这些更为可口的饭菜。   程毓轻轻笑了笑,自顾自地回屋看文献去了。   周宏远收拾完碗筷后,跑到程毓屋里,从后面搂了搂他的肩膀,故意撒娇说,“叔叔,叔叔你陪我玩会儿吧。”   程毓脸上的表情很是精彩。周宏远少年早熟,就算曾经刻意示弱,又何曾对自己说过这般幼稚的话?他不免觉得好笑,拍了拍周宏远的手,一边示意他别捣乱,一边说,“陪你玩什么啊?”   周宏远不依不饶,又环上程毓的肩膀,说,“那你教我,教我数学。”此言一毕,两人皆想到了当初那间狭小逼仄的老房子里,程毓每晚卯足了劲儿给周宏远补课的温馨时光。   程毓不觉笑了出来,“你快去一边儿坐着,我看完这点儿。”   周宏远不敢太过火,只好乖乖坐在床沿儿上,他盯着程毓的身影看起来没完没了,程毓只觉得身后像有两个大功率的暖灯,不停地向自己发射着红外线。不过一会儿,程毓就坚持不住了,回过头去,瞪了周宏远一眼,还没等他说话,周宏远便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去,连动弹一下都不敢了。   程毓这才心满意足的投身到自己的工作当中,等文献看完了,思路理清了,才想起旁边儿还坐着个周宏远,他回过头,却发现周宏远已经闭上了眼睛,靠在靠背上睡着了。   程毓怜悯他一路辛苦,没忍心把他叫醒,只挪了挪周宏远的身子,让他平整地躺在床上。他叹了口气,关上灯,自己去客房睡下了。   第二天周宏远醒来时,大脑出现了几个片刻的空白,他睁大眼睛巡视四周,方发现自己竟睡在了程毓的房间,他伸手往旁边够了够,却没找到那个朝思暮想的人,不光人不在,连被褥都是一片冰凉。他这才模模糊糊地想起来,自己在一旁陪着程毓工作,却不知怎的睡了过去,想来程毓还是心疼自己的,竟没把自己叫醒。   周宏远下了床,从客房找到了蒙着被子大睡的叔叔,他半蹲在床边,就着房间内晦暗的光,用目光贪婪而谨慎的一遍遍临摹着程毓的容颜。他忍不住凑近了几分,程毓平稳的呼吸湿湿热热的,打在周宏远的脸上,让他十分受用,又心痒难耐。他飞快的下定了决心,在程毓的嘴唇上印了个稍触即离的吻。   紧接着,周宏远迅速往后撤了撤,唯恐自己擂鼓般的心跳,惊扰了心上人的安眠。寂静中,他在心中呐喊,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当然没在一起啦,只是叔叔不再抗拒周宏远回家了~他们还有很长的感情之路要走呀 第77章   那日以后,程毓不咸不淡地与周宏远相处着,有时,看着周宏远在自己身旁撒娇卖痴,又或是胡言乱语,他甚至恍若隔世。旧时光总在岁月中褪色,无论是那些温馨的还是痛苦的,程毓都已不愿去想太多,再多的撕扯,无论是哪个方向,都必然只有透彻心扉一种结局,而现在的他,只想做个得过且过的鸵鸟。   周宏远亦不敢想太多,与程毓在一起的日子是他强求来的,每一天都是赚到了,又怎敢奢求太多。   程毓再没有说过什么令周宏远难堪的话。他本就不是个尖锐犀利的人,更何况若对手是周宏远,那么他最多也只能落下个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局。他早已明白了这些,更不必拿尖锐的棱角同时刺穿两个人的心了。   周宏远太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之前是为着名利事业蝇营狗苟、后来则是为了程毓,每周往返与北京与J城间。八月末的时候,北京下了场大雨,天气骤凉,写字楼里的空调却还没关,周宏远体质虽然不错,却因着这些日子以来的心力交瘁,免疫力下降,发起了高烧。越是平时不生病的人,乍一得病便更是难耐,他断断续续地烧着,一场病从周二拖到了周五,三四天都没见好。生了病,周宏远本不想开夜车赶回J城,可自打这个夏天以来,他就辞了家里的小时工,此时生了病,身边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他不免想起了少年时代程毓在身边嘘寒问暖的样子,心里的那股委屈劲儿怎么都压不下去。可这一刻他突然好想念程毓,片刻都不愿耽搁。   周宏远是个行动派,当即拿了车钥匙下车库,直奔J城而去。   到程毓家门口的时候,周宏远的脑子已经昏成了一锅浆糊。他虚虚地靠在墙上,“哒哒哒”敲着门。   程毓早就摸准了他每周五都会回来,听着声了便趿着拖鞋一路小跑过来开门,却看到周宏远整个靠在墙上,沾了一身白灰仍是不知,脸上还泛着不正常的红。   程毓刹那便觉出周宏远不对劲儿来了,他咬了咬嘴唇,问,“怎么回事儿?”   周宏远平日里虽爱极了与程毓撒娇,遇上事儿了却是个要强的性子,他只摆摆头,正了正身子,刻意拿出一副精神头满满的样子应对程毓。   程毓笑了一声,用力扯了扯周宏远的胳膊,把他拽进家里,轻声说,“我还能不知道你啊。”   周宏远听了这话,顿时没了骨气,软塌塌地往程毓肩头一靠,程毓颇有些怜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发,让他坐在沙发上。   周宏远早已累脱了力,一倒在沙发上就昏昏沉沉地,再睁不开眼睛了。程毓皱着眉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端来温热的粥让他喝。周宏远直不起身子,程毓就拿了勺子一口一口地喂给他喝,直到大半碗都喝尽了,复拿来药和水让他吃。做完这一切,程毓又将周宏远扶到客房里去,给他盖好被子,才准备关灯离开。   周宏远费力地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眼睁睁地看着程毓正要往客厅走,他想叫程毓一声,却发不出声音来。不知怎地,周宏远又慌又急,胡乱伸手一挥,打落了床头柜上的玻璃杯。   “咣当”一声,玻璃碎了一地,冒着热气的水顺着地板一路流到程毓脚边。周宏远这下彻底惊醒了,惊慌失措地盯着程毓的后背。   程毓回过头,一脸无奈,“你可真是我的小祖宗,刚一走就把杯子给打了。”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低下头去,不敢看程毓的脸色。   程毓突然觉得好笑,此时周宏远这副胆怯的样子,倒与当初李艳华刚刚跑路,周宏远一觉醒来失手打碎玻璃时的模样相重合了。他不免多了几分恻隐,柔声说,“你怕什么啊,不就是杯子碎了么。”   周宏远才不肯承认自己怕了,硬着脖子跟程毓犟,“我有什么可怕的?”   程毓笑笑,不理他,拿了拖把和簸箕过来收拾。周宏远看他笨拙地蹲**去,顿时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周宏远总是这样,口口声声说着爱他,却又给他添了一次又一次的麻烦。   周宏远心里闷闷地,他看着程毓为自己忙里忙外,又是惶恐又是难受。程毓长期伏案工作学习,腰和肩膀都落下了职业病,蹲了那么一会儿,站起身时,腰和背都酸得难受,他扶了扶墙面,却没停留,将垃圾丢掉后,又端了杯新水过来,稳稳当当地放在周宏远手里。   周宏远连忙接过来,喝尽了才放在床头柜。他偷偷打量着程毓,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程毓搬了个凳子坐他床边儿,语气里虽带着埋怨,却听不出怒气,“你生着病呢,干嘛还跑这一趟,多不安全啊。”周宏远病成这副样子还开了四五个小时的夜车赶过来,程毓再多的气恼都统统化作一阵阵的后怕。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听了程毓的话,才抬起脸来,直勾勾地盯着他,“想你。”   程毓皱了皱眉头,终是没忍住,抱怨了一句,“现在这么狗腿,早干什么去了。”   周宏远听得出程毓没认真,可就是这样一句轻飘飘的抱怨,亦让他心惊胆战,他扯扯程毓的手,“叔叔……”   程毓拿他没办法,自己养大的孩子,总是狠不下心来的。他掰开周宏远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温声催促道,“又没说你什么。快睡吧,好好养病,别想三想四的。”   周宏远本来还竖着耳朵听程毓在客厅里走来走去的声音,可他实在太累了,几分钟的工夫,就打起了瞌睡,恢复意识时,已经是周六的早晨八点半了。   周宏远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起床后,只觉得浑身清爽,连步伐和呼吸都轻快了许多。他走到客厅,看到餐桌上摆的早点才觉出饿来,肚子“咕咕”叫了两声,他看着桌上的菜包子咽了口唾沫,抓起来就往嘴里填。   程毓正坐在一旁看文献,听见声音了便瞅了周宏远一眼,“慢慢吃,没人跟你抢。”   周宏远有些不好意思,他没说话,匆匆吃完两个包子,才舒舒服服地往椅子后背上一仰,口中小声说,“叔叔,你对我真好。”   程毓连头都不抬一下,“你知道就行。”   程毓博士毕业后,开始在S大的博后流动站工作,平时不仅要面对巨大的科研压力,还要给本科生代课。平日不得闲,就算是周末,也时时挂心着任务,不是读文献,就是写文章。周宏远看他一直低着头看论文,一整个上午都不动弹几下,心疼不已。如今,程毓早就不是三十出头的年轻人了,这样熬时间日子久了肯定要吃不消。周宏远便故意在一旁捣乱,“叔叔,叔叔你别看了,看看我吧。”   程毓觉得好笑,放下手中的活,看着周宏远,“你有什么好看的?”   周宏远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论文又有什么好看的?”   程毓耸耸肩,“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周宏远气恼不已,他没见过这么固执的人,“那你的黄金屋呢?你的颜如玉呢?”   程毓顿了顿,过了许久,才悠悠地说,“那自然比不上你了,北大金融才子,海归财经专家。”   周宏远听了这话,顿时没了脾气,连身形都不免矮了几分,他语气里带着讨好与怯懦,“我这不是,我这不是不想你太辛苦么。”   程毓回过头去,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我耽搁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又有什么辛苦的呢。”   周宏远心里一酸。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大学还未毕业的程毓,也是这样心无旁骛的坐在桌前,一门心思扎地进学术里。周宏远既为程毓的今日感到开心,又为那些平白蹉跎的岁月而难过。想到这里,周宏远再说不出话来,老老实实地坐在一边,守着他的小叔叔。   作者有话要说:   先姑且甜一下,后面还有虐点…… 第78章   早晨九点钟的时候,程毓准备去趟超市,周宏远吵着要跟他一起,他却说什么都不肯,只让周宏远在家好好休养。周宏远不敢跟他硬拗,只得答应了。   程毓回家时,提了两袋子的菜和肉,在沙发上歇了一会儿,就奔着厨房去了。周宏远站在他身边儿,看他在案板前娴熟地切着茄子条,问,“你怎么做这么多菜,是有谁要来么?”   程毓一边儿加紧手上的工夫,一边敷衍道,“嗯,一会儿你李锐叔叔过来吃饭。”   周宏远小声“嗯”了一下,心中却起起伏伏。饶是过了这么多年,每当想起李锐时,周宏远还是忍不住心里犯嘀咕。一方面他惧怕李锐商人的精明,第二方面则是他隐隐觉得李锐从一开始就瞧不起他。更何况,当初他在北大遇到赵启明时,还打出了李锐的幌子与赵启明套近乎。五六年前,他进入知名投行以后,在饭局上又遇到过赵启明一次。当时赵启明已经离开了高盛,去一家国资券商做高层,周宏远有意结交,便提及了十年前的那场初遇,顺势再次搬出了李锐的名字。赵启明显然是对周宏远没什么印象,却给他留足了面子,口口声声叫他侄子。周宏远听了这个称呼突然就觉得恶心起来,赵启明递来的名片他妥妥帖帖地收进了皮夹,回到家却马上丢进了垃圾桶。   如今,想起这些往事,周宏远直欲作呕。他沉着脸回了书房,反复思量赵启明与李锐的交情究竟有几分,而赵启明又是否曾告诉过李锐有自己这样一个人存在。不过转念一想,若是赵启明曾与李锐说起过自己,那么程毓必然早已知道了自己的下落。然而,他非常清楚,程毓这些年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又在做什么。   程毓自然不知道周宏远这些九曲十八弯的心思,只觉得他反应古怪,不过也不及细想,毕竟,好友相会,他心里自然是轻松快乐的。   李锐与程毓相识多年,不必讲究那些客套,更何况他一个人管着几家店,忙得很,大摇大摆地卡着饭点儿来到家里时,程毓已经把菜一盘盘端到了桌子上。   李锐明显发福了,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肚子紧紧顶在了餐桌前;头发也明显稀疏了不少,寥落地塌在头上。他一见周宏远从书房出来,先是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则是握紧拳头,一双肉手看不出青筋,却能从颤抖的声音中窥探出他的愤怒,“你来干什么?程毓,他谁啊,你干什么放他进你家?”李锐做了这些年的老板,把尖锐都藏在了肥肉里,搭眼看上去虽温和圆滑,可若是当真生了气,一嗓子下去还是很能唬住人的。   周宏远见到李锐的第一面就不禁想,他的叔叔真是人间尤物,明明与李锐是同样的年纪,却还生得年轻帅气,连身材都一点没变。周宏远自然知道李锐为程毓生气、为程毓不值,可他周宏远什么样的市面没见过?他稳稳地走过来,坐在了李锐的对面,只淡淡地叫了一声“李叔叔”。   李锐现在比不得十年前了,三高样样没拉下,听了周宏远叫他李叔叔,气不打一处来,脑袋“轰轰”作响,“你还要不要点脸了?”   周宏远不愿与李锐起争执,最起码不愿在程毓面前。   程毓皱了皱眉头,拍了拍李锐的肩膀,反倒宽慰起他来,“你急什么啊。”   李锐气不打一处来,“我急什么?程毓,当初急的可不是我。”   程毓被老友接了伤疤,顿时脸红了一层,他咬了咬嘴唇,半天才挤出句话来,“算了,都过去了。要是天天揣着这些陈芝麻烂谷子,心得多累啊。”   李锐怔了几下。他很想告诉程毓,其实你与周宏远的情分也只是陈芝麻烂谷子罢了,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既然程毓想认回这个侄子,既然程毓自己考虑清楚了,他就算有再多不满也只能接受。李锐最懂得审时度势,既然老友喜欢这个结局,他又何必给人添堵呢?   李锐气狠狠地吃了两碗饭,三个人间的氛围颇有些尴尬,程毓无奈地“斡旋”着,却没什么成效。   三个男人吃起饭来可谓是风卷残云,几盘菜很快见了底。李锐突然   突然拿出了车钥匙,对程毓说,“嗨,我这才想起来,车里有个西瓜,你去拿一趟吧。”   程毓接过车钥匙就要往外走,周宏远正欲起身,对程毓说不如自己去拿西瓜,便对上李锐玩味的眼神。周宏远便鬼使神差地坐了下来,不说话了。   程毓刚一出门,李锐便“啪”地一声放下了手里的碗,一双眼睛如鹰般盯着周宏远看了许久,仿佛要将这个人看穿似的。周宏远不怯他,直面李锐的审视。   李锐突然收回了目光,他皱了皱眉头,轻声说,“你知道么,程毓曾经是S大数学系最优秀的学生,无论是成绩还是发表的论文,都在系里数一数二。”   听了这话,周宏远的神色明显缓和了不少,他甚至还很有些骄傲地对李锐说,“我当然知道。”   李锐听了周宏远的话,突然笑了一声,眉头皱成个川字,“他在数学方面很有天赋,一上大学的时候就想读博士,想搞研究。”   周宏远心中隐隐地发疼,他不知道李锐为什么要突然跟他说这些。   “你知道么,当时他其实已经保研北大了。”   周宏远睁大了眼睛,他定定地看着李锐,一字一句地问,“你说什么?”   读大学以前,周宏远不懂这些事情,后来念了大学,周宏远几次觉得奇怪,为什么程毓的成绩明明那么好,还发表了几篇核心,却没能保研,更没有考研,不过,当时周宏远的心思太杂,关注点早已不在程毓身上了,是以他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此时被李锐特地翻出来,他才意识到这背后可能存在别的故事。   “可程毓却放弃了,放弃了学术理想,也放弃了自己的未来。”   “因为他收养了一个叫周宏远的孩子,因为这个孩子在学校里被人打碎了眼球,因为他需要八万块钱给这个孩子做手术。”   “他当初只是个大学生,没工作、没积蓄,只有套三四十平的小房子,还要带着你一起住。那时候国家管控的严格,他想向银行贷款都贷不到。他能怎么办啊?赵启明那个混账对程毓说,只要程毓肯放弃保研资格,这笔钱他出他了。周宏远,你告诉我,当时那个情况下,程毓除了放弃保研,还有别的选择么?”   “听说,赵启明现在已经是知名券商的高级总监了。你是北京金融圈儿的,想必听说过他的大名吧。”   “周宏远,程毓为你放弃了多少你还不知道吧?当初你拍拍屁股走了,有没有想过程毓该如何自处?”   “他为你放弃的,是一辈子的理想啊。”   …… 第79章   直到李锐连吃了两块儿西瓜,心满意足地离开后,周宏远都再没抬起头来。这些日子以来,惯常是周宏远刷碗,程毓瞧周宏远半天都没动静,心中觉得古怪,多看了他两眼,才发现周宏远一直低着头,一副受挫的模样。   程毓伸出脚轻轻踢了他两下,“怎么了?”   周宏远双手交叉放在桌上,皱紧眉头,须臾后,方长吸一口气,待将这口气沉到胸腔后,才缓缓说,“叔叔,我对不起你。”   程毓下意识地往后靠了靠,无措地咬了一下嘴唇,“好端端的说这些干什么……”程毓无比地抗拒着这个话题,他分明已经不想再考虑这些了啊,他分明只想安安稳稳地做个鸵鸟,为什么周宏远到现在都不肯饶过他呢?   周宏远向前探了探身子,拉住程毓的手,程毓想用力挣脱,却被周宏远更紧地握住。程毓心中发毛,他不再挣扎,反而舒了力气,整个人软踏踏地靠在椅子上。   “叔叔,你当初是为了我才放弃保研的。”周宏远用了好大力气才将这句话吐露。在周宏远活得最自卑又最骄傲的那几年,他无数次不解于程毓的选择,为什么程毓要放弃学业,为什么要选择那样一份平庸普通的工作,为什么容忍自己的天赋毫无用武之地,为什么放弃理想与抱负,甘愿过庸庸碌碌的日子,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人生糟蹋成那副样子……那副任人摆弄、失去自我的样子;那副蒙了油渍、粘上烟酒的样子;那副自己厌恶的、逃避的、不愿意见到的样子……曾经太多的不解,甚至是隐隐的鄙视,都在这一刻化作无限的愧疚与震撼。原来,不是程毓没有理想与追求,不是程毓甘愿平庸自甘堕落,而是那些年里,程毓所有的梦想,都止步于自己。   程毓听周宏远说得肯定,心里只觉得烦躁。他越是想回避的东西,越要被人摆上台面,他越是不愿面对的伤疤,越要一遍遍被人掀起。他扶了扶额头,再睁开眼时,眼睛红了一圈儿,他嘴唇几次颤抖,却没说出一句话来,几经平复,才勉强得说,“都过去那么久了,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周宏远摇了摇头,当然有意义了,怎么可能没意义呢?少年时代,那些抹不开的不解,那些隐隐作祟的鄙夷,原来从一开始都是彻底的笑话。程毓的那些郁郁不得志,那些蹉跎了再蹉跎的岁月,那些痛苦与挣扎,原来全都归功于自己。怎么可能没有意义呢?那是程毓的心血与梦想啊。这么些年,这么多的日日夜夜,程毓竟对自己守口如瓶,从未透露过半分。   周宏远心口“嚯嚯”地流着血,他声音颤抖,“怎么没意义的?怎么会没意义呢……叔叔,你就从来没想过自己么?”   周宏远知道,程毓是爱他的,哪怕到了今天,哪怕自己将他丢了十年,程毓仍是不舍得他。可自己又给程毓了些什么呢?自己又拿什么来回报这样毫无怨言、毫无私心的爱呢?   程毓皱了皱眉头,“我考虑过自己啊,我考虑过的。”说着,他笑了笑,“我想有个亲人,我想有个家,我想我的侄子能平平安安、健健康康。他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难,我想他今后的人生能顺风顺水,平安喜乐。我想过自己的,只可惜,我的侄子没有想过我。”   程毓地声音很轻,也很肯定,不带什么抱怨的意味,一字一句,却像一把把利剑,穿透周宏远心口,他用力握着拳头,“是我不好,我毁了你。”   程毓对这个说法很是不满,他用力抿了一下嘴,接着揉了揉自己的睛明穴,一副疲惫至极的姿态,“你没有毁了我,我现在过得好好地。”   “叔叔,你后悔么。”   程毓说得坦然,“不后悔。宏远,我做过得事情,我都不后悔。”   周宏远用力地摇了一下头,“叔叔,我后悔了。我一开始就不该把你拖下水,不该扰乱你的人生,不该打搅你的生活——”   程毓极快的打断了他,“收养你也好,治好你的眼睛也罢,统统是我自己做得决定。你没必要这样。至少,我从来没有因为这些怪过你。”   周宏远别过头去,程毓是不会因为这些而怪罪自己,可程毓却永远都不会原谅自己了。他眼睛中闪烁着泪的晶莹,“可是我怪我自己啊。”   程毓淡淡地笑了一下,“你是该好好怪怪你自己。”   周宏远抹了一把脸,回过头来,盯着程毓,他声音坚定而决绝,“叔叔,我的一切都是你给的,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没有程毓,他可能一辈子都摆脱不了李艳华和周云伟夫妻的阴影,他可能一辈子都要留在肮脏破败的周镇,他可能现在只是个搬砖工,或者水泥匠,在风吹日晒中煎熬,更何谈那些野心与抱负?周宏远非常清醒,或者说他一开始就清楚这些,只是那些年他被浮华遮住了眼,被名利蒙住了心,他将这些恩情弃如敝履,还妄图得到安宁。什么月亮和六便士,他根本不配说起月亮的名字。   程毓看了他两眼,轻轻摇了几下头,“我什么都不要,你的一切,你的钱、你的房子、你的迈巴赫,在我这里统统一文不值。”   周宏远当然知道程毓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了。如果他在意,他不可能在还是一个穷学生的时候收留自己;如果他在意,不会心甘情愿地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予自己。诚然程毓没什么钱,至少跟自己比起来没什么钱,可钱在程毓这里,恰恰是最没价值的。可周宏远已然不知道自己还能如何弥补程毓了,他能给的,除了金钱以外,就只剩下这颗卑劣而肮脏的心了。   周宏远的声音轻柔无比,他放低了姿态,用尽卑微,“叔叔,这些我知道。我想让你活得更轻松,过得更舒适,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   程毓深深地叹了口气,眼神有些古怪,“我现在活得挺轻松,过得也很舒服,只要你少说几句话,我就再没什么要求了。”   周宏远听了这话,张了张嘴,再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程毓接着说,“你的错误,我已经没心思再想了,想了也没意义,我只想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他不爱波澜壮阔,不喜聚散离合,他只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必欢愉,也再无伤悲。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边又要凌晨两点了。今天收到一个长评,挺打动我的,我想了很多,也反思了很多,谢谢你的认真与期待,也很抱歉没能达到你的期望。有挺多话想说,不过今天实在太晚了,明天会回复你的!晚安~ 第80章   九月的一个周六,周宏远接到了王守国的电话,挂掉电话后,他强力压住心中翻涌的狂喜,连夜赶回北京。   蛰伏百日,这个属于他的时代,于他亲手送上市的企业,缓缓拉开序幕。   周日一早,周宏远时隔几个月后第一次与万清集团的缔造者在办公室中密谈,两个人神色凝重,一连聊到深夜。   周一的例会,周宏远作为财务总监意外的没有出席,反而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忙了一整天,直到深夜,这间办公室的灯,是整座写字楼最后一个熄灭的。   每个人都惴惴不安,关于周宏远重返万清核心圈儿的传言甚嚣尘上,以杜军书为首的天津老旧派更是愁眉不展。诚然杜军书与王守国是多年过命的交情,可兄弟之间不可同富贵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更何况,杜军书与王守国之间还夹着个十亿量级的上市公司,当初的情义还剩下几分,杜军书自己也没谱。   杜军书在万清奋斗了一辈子,从几万的营业额一步步陪它成长为行业内的翘楚,更在去年实现了A股上市的宏愿,何况他还有无数天津一路跟来的“老将”支持,可谓是势力颇深。杜军书手下的子弟兵不在少数,此时他自是不能自乱阵脚,就算周宏远重获王守国的青眼,他们的利益,也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动摇的。   与杜军书的如临大敌不同,王东依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是王守文的亲儿子,万清掌门人的亲侄子,老太太的心头肉,就算王守文要整治万清,“自家人”的利益,也绝不会受到影响。这点,王东清楚,王守文更清楚,只要老太太不死,他们的地位就永远不会发生变化。中国以孝治国,王守国再厉害,也怕被人戳破脊梁骨。   周三,十点一刻,王守国召开紧急高层会议。周宏远穿了身印着深蓝条纹的华伦天奴西装,踩了双锃亮的黑色手工皮鞋,甚至还饶有兴致的抹了发胶,他一扫往日颓靡,气定神闲地出现在万清24层会议室。   王守国亦与往日有所不同。他眼神尖锐,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前些日子,大华医院的招投标我们失败了。原因在座的各位都很清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就像是天生克我们万清一样,以每件低于我们五分钱的价格中标。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么?王东,你自己说!”   王东听到自己的名字,猛地一回神儿,他虽一直在万清销售部任职,更在任蕾升任总秘后依靠老太太的指点顺利拿下销售总监的位置,却始终没褪去一身的痞气,“叔,你什么意思啊?”   王守国冷冷地看着他,“我什么意思你自己清楚。2015年你就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你以为我不知道么?”   王东虽知道这件事早已败露,却从没想过王守国会在例会上将这件事摆上台面。无论怎样,他们毕竟是一家人。王东瞧王守国怒了,顿时没了底气,“叔,你是听了谁的谗言!我们是一家人,我怎么可能坑自家人?”   “你不坑自家人?你坑得就是自家人。”话毕,王守国将一摞资料甩到桌子上,“你自己看看!”   “16年开始,你挪用公款,给自己的公司进货,抢走公司的业务;18年开始,你挪用公司存货,以自己的名义出售;19年开始,你以内部信息,低价抢夺公司生意。桩桩件件,我已经查得一清二楚。”   杜军书离王守国最近,他迅速翻开一沓资料,调查报告的最后一页,赫然写着周宏远的名字。   杜军书往座椅上靠了靠,这件事已经不是他一个外人能插手的了得了。只是,他虽瞧不起王守文、王东父子,可他们实际上却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王守文、王东这棵大树一倒,日后他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王东仍是不敢相信,他一方面后悔为什么要干这最后一票大的,一方面又觉得难以置信。   王守国说完这些,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不是没给过你机会,你太让我失望了。从今天起,你不用再来公司上班了。”   王东睁大了眼睛,他虽惧怕王守国的威严,可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任人摆弄的打工仔,他在商场历练这么多年,现在又有了自己的公司,万清的好项目,十之二三已被他收入囊中,每年千万的进账,何苦怕一个王守国。   王东腰里有钱,心中不怯,“嘭”地站起来,将凳子一甩,走了。   王东离开后,会议室里一阵窸窸窣窣地说话声。   王守国疲惫异常,“接下来,周总会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彻底清查公司上市前的财务报告。”   散会后,周宏远正欲离开,杜军书却将他叫住了,“周总!这些天因为万清,辛苦你了。”杜军书一脸热络,却摆出副主人公的姿态,周宏远心中冷笑,他虽不齿于杜军书的做派,却也不必故意给人尴尬,“哪里,拿人钱财,替人做事。都是应该的。”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万清集团业务繁杂,上市前财务不规范,大量错误需要重新调整,更有无数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存在模糊,周宏远觉得头大,更何况他还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上上下下,从内控到操作,从采购到财务,数个方面都要考虑,无数地细节需要把握,周宏远忙得头大,从清晨到深夜,好不容易有一次正点下班,周宏远来到万清的餐饮会所,正欲简单吃点晚饭,一进门就碰到了迎面碰到一位女员工。   周宏远对她有些印象,却模模糊糊地,分不清是谁,女员工看到他之后立马摆出副谄媚的笑容,“周总,您也来吃饭?这个周您天天加班,我们都看在眼里,可真是辛苦了。”   她不说话周宏远犹是不觉,此时一听她的声音,顿时便想起她是谁来。几个月前,就是在万清餐饮会所、就是这位女员工,在电话里对他的身份和处境极尽鄙夷嘲讽。周宏远看着她满脸堆砌的笑容,连粉底都一道一道折进了皱纹里,心中作呕,他强忍着恶心,摆出一个敷衍的笑,不欲多言。   周宏远的食欲消了大半,只拿了两块曲奇,便匆匆走了。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权势,王守文、王东父子虽暂时被压制,但万清的问题已经根深蒂固。王东这些年拿走了万清无数好业务,更留有一大笔理不清的糊涂账。更何况,还有杜军书这个老狐狸在,他操控着万清中层上层无数管理人员,要动他谈何容易。   这些日子,太多人带着太多目的来找周宏远,有的卖惨、有的威胁、有的直截了当、有的旁敲侧击。不同的嘴脸、不同的说辞,无数精致面孔下各怀鬼胎,无数讨好声中绵里藏刀。   太没意思了,这一切都太没意思了。   他也曾登临鼎峰,他是知名投行升职最快的人,主导了无数明星企业的上市,年纪轻轻坐上了财务总监的位置。他也曾跌入谷底,他信心百倍的提案被当场否决,他的一腔抱负变成彻头彻尾的笑话,他的那些朋友对一切讳莫如深,他的那些拥趸者对他避如猛虎。如今,他终于重拾了这一切,却没了想象中的快乐与刺激。在蛰伏的日子里,他也曾想过有朝一日重回战场,可当他真正大权在握之时,又只觉得空虚无比。   他拥有的这一切都来之不易,也足以刺激所有男人的神经。可他拥有的这一切又来得太快了,快到他还没能沉淀、快到他还没来得及消化这功名利禄背后的代价、快到他还没机会思索这些年他究竟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是无数的崇拜、惧怕与歆羡么,这些都是风一吹就散的沙,所有赞誉的背后都是嫉恨、猜忌与鄙夷。是香车豪宅银行卡里的数字么?这些通通是生冷的容器,将一具冰冷的行尸走肉禁锢于浮华万千。他失去了朋友、失去了生活、他不能相信任何人,也不被任何人信任。他拥有了无数人羡慕的事业,却只是人生的失败者。   他太年轻了,又成功地太快,兜兜转转这些年才明白这一切都是假的。归根结底,他只是个一无所有的loser。   作者有话要说:   反思了很多,我不擅长构建故事中的冲突和推动高潮。我喜欢写细腻的小场面,刻画细节与心理,却缺乏宏观把握整个故事能力。所以我跟几个做编辑的朋友以及几位作者朋友聊了很多,也吸取了很多建议,重新梳理了一下感情线和剧情。从设想这个故事开始,我都在思考如何让他们重圆:周宏远的事业会受挫,遭遇很多嘲讽,经历很多虚与委蛇,因为经历了那些虚假的浮华,所以他会怀念程毓,迫切的渴望挽回生命中的真实。昨天我突然意识到,这些挫折被动的激发了周宏远的变化和成长。但是,我更希望他能主动的改变,他重回巅峰,却主动放弃了这些曾经最在意的东西,这样的改变才是更动人更深刻的。他,终将主动地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成熟的与程毓爱一次。 第81章   周宏远是在职场中拼搏惯了的人,明明心中已萌生退意,可茫茫然间,依然是夜夜忙到凌晨。他觉得自己身上像存在某种惯性,哪怕已有决断,却仍是麻木的消耗着自己。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这种可怕的惯性可笑又可怜。   他早晚是会离开万清,离开北京的。   万清是家族企业,规章制度松散,管理结构复杂,财务上存在无数烂账,裙带关系复杂,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王守国要他理清这一切谈何容易,饶是周宏远这样经验丰富的行业翘楚,在面对如此复杂庞大的工作时,仍是无法做到得心应手。在得到了王守国的首肯后,周宏远在财务部门和行政部门中抽调人手,建立了内部审计小组,负责整个万清内部控制以及财务的检查、完善。一场从上而下的清算,拉开序幕。   周宏远知道,像万清这样的企业,真要查起来,从采购到销售,从生产都行政,没有几个人是干净的,若是人人追责,到时候王守国势必要成为光杆司令,更何况王守国虽对那些臭虫深恶痛绝,却犹存几分情谊在。此番举措,一则是彻底与王守文父子分家,二来则是敲打剩下的小虫。   周宏远虽工作忙碌,却不敢忘了程毓,平日里,哪怕累到眼冒金星,哪怕查账查到头晕脑花,也会在晚上八点准时给程毓打个电话。电话里,他耐心地问着程毓有没有吃好喝好,工作顺不顺利,程毓总是说好,程毓说好,他心里就踏实。程毓也会偶然问起他,他总说自己在家,说自己吃得好、喝得好,可唯有周宏远自己才知道,他分明连吃口外卖的时间都没有。到了这时候,周宏远才明白当初程毓那一通通电话、一声声问候代表了什么。他只恨自己明白的太晚,又恨人生太短。   周宏远是个把自己的颜面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人,得体、体面是他在职场中的信条,无论何时,都要保持乌发黑亮、衬衣纤尘不染,就连西装裤都不能有一丝的褶皱,因此,他少有在办公室留宿过,无论再晚,都会开车回家,洗漱后,方上床休息。   午夜时分,周宏远没力气开车,叫了个滴滴,下了车,他拖着疲惫的身体拐去了小区一边的711便利店,顺手在冷冻柜里拿出一个三明治,低着头走到柜台前结账,却撞到了前面一个正在结账的高且壮的男人。周宏远连忙叠声道歉,那男人面善,温和地朝他笑着说没关系。这时,站在这男人边儿上的纤细少年突然回过头来,那少年穿着再普通不过的白衬衫,不着粉黛,却美貌天成,他挽着这个又高又胖、在颜值为上的Gay圈里甚至说得上是其貌不扬的男人,浅浅地朝周宏远笑,轻轻叫了他一声“周哥”。   周宏远听到那少年的声音,下意识地一个激灵,几个月不见,他几乎要不认得了吴弈了。想来,周宏远与吴弈荒唐的这些年,着实未曾好好看过这个少年,以至于卸去妆容,脱下华裳,他甚至不记得吴弈的眉眼竟是这般温柔似水。正如同吴弈对周宏远没几分真情,周宏远对吴弈亦没有什么留恋。不过是一场场说不出口的各取所需罢了,像是这城市中必然存在却又上不得台面的下水道,细细一看,尽是污秽与肮脏。可此时,看到吴弈一脸平静地挽着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与自己打招呼,颇有几分“觅得良人“、“落地生根”的意味,周宏远竟觉得心中发紧。这情绪自然不是男人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而是一种隐隐的歆羡与嫉妒。   他们都曾是欲望与野心的傀儡,被可笑的刺激与疯狂操控,可如今,仅仅是一个转身的工夫,吴弈便找回了属于自己的真实与安宁。   情人见面分外眼红,周宏远与吴弈虽称不上情人,却也有几年的乳水交融,不过,以他二人的关系,不仅算不上光彩,还着实属于黑历史一类,更何况,此时吴弈身边还跟着自己的恋人。周宏远不知该如何回应,皱了皱眉头,旋即朝吴弈点了点头。   那高壮的男人显然不知道吴弈与周宏远的关系,还低声问吴弈,“好巧,你们认识?”   吴弈盯着男人瞧了一会儿,眨眨眼睛,笑得好看,“以前酒吧里的客人,不熟。”   那高壮的男人摸了摸吴弈的头发,对周宏远说,“谢谢你以前关照小奕的生意,他从小就淘,没给您添麻烦吧?”   周宏远摇了两下头,没再言语。   吴弈与那男人走后,周宏远才发现自己那只握着钱夹的手都在颤抖。他的心狠狠地颤了两下,随后脑海中只剩下一片浑浊。   回到家后,周宏远倒在真皮沙发上,不过一会儿,手机传来“叮叮”两声,是吴弈发来的微信,上面写着,“你跟你叔叔在一起了么?”   周宏远仿佛被人戳穿了痛处,顿时烦躁不堪,他抓了两下头发,思忖了片刻,回道,“为什么这么问。”   吴弈回得迅速,“你跟以前比,变了很多。”   周宏远猛地抽了几口气,他点开吴弈的微信,手指在删除键上悬了几秒,随后,轻轻按了下去。   周宏远安安静静地躺在黑暗里,他好想回家,回到J城,回到他的小叔叔身边。野心是心间滋生的怪物,将人引入这光怪陆离的陷阱,有些人死在了灯红酒绿的虚假中,有些人却跨越山水与光阴,找回了那份可贵的真实。周宏远不知道自己的生活中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他审查着荒唐的报告,修改着虚假的章程,听到的、看到的,无一不是虚与委蛇。他为了油腻中肮脏的六便士,将月亮抛之脑后,还佯作满足。   怎么可能满足呢?他从没有满足过。起先,这种不满只是心脏中一个小小的空洞,他用金钱与享乐填补着这个空洞,可这空洞却在时光中扩大,风雨过后,那些用以填补空虚的金钱与权势统统化作齑粉,而他,终被这空虚整个吞噬。   周宏远好想程毓,想念他抱怀的温暖,想念他声音的温柔,想念他端来的一盘家常菜,一杯白开水,想念着自己生命中为数不多却又被抛弃的真实。   周宏远是没有根的人,他没有父母,没有故乡,他生活在繁华奢靡的城市间,二环的霓虹灯连成一片,可他只觉周身尽是黑暗。他看不到天,碰不到地,漂浮在无尽的虚无之中,唯有程毓,才是这空虚的世界中唯一的踏实。   周宏远知道,他必得回去,回到人间里,回到真实中,回到他挚爱的怀抱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顺便留个海星和评论吧~爱你们~ 第82章   周宏远心里记挂程毓,这几个月里,无论多忙、无论有再多的指令,每周五周宏远都会准点离开万清大厦,开车回J城,当然,带着他的笔记本电脑。   周宏远九点多回到程毓家里时,程毓已经吃过饭了,见他回来了,便把菜端进微波炉里加热,待程毓叫周宏远吃饭时,周宏远已经拿出电脑皱着眉头敲敲打打起来了。   程毓对他近来几个周的表现颇有微词,他心生不悦,走到周宏远面前,没好气儿地说,“别忙了,先吃饭。”   周宏远正陷进一笔笔差异和差错中爬不出来,焦头烂额地,听到程毓的声音也只是敷衍地应了两声,并没有起身。程毓长呼一口气,推了他的肩膀两下,语气里有些威胁,“不听话?这几个月你一回来就加班,还回来干什么?”   周宏远看程毓不开心了,这才匆匆起身,吃了两口饭,就连刷碗的时候还惦记着账目,一忙完就钻进了电脑里。   程毓看他这副样子,心里又气又不忍心,不免多啰嗦了几句,“这么忙啊?回家了就休息休息。”   周宏远仰起头来朝他笑,推说自己不累。   程毓没办法了,倒了杯蜂蜜水放在周宏远手边。周宏远端起水杯,热蒸汽一熏,险些落下泪来。抛去那次生病,程毓有多久没有这样照顾过他了?   程毓不知道周宏远心中的这些弯弯绕绕,他盯着周宏远的脸看了几秒钟,似对他眼下的黑眼圈颇为嫌弃,“啧”了一声,随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红包,轻声说,“昨天翻日历的时候,才想起来周三那天是你生日。刚刚我这么看着你,才发下你竟然也有了白头发,眼睛也冒出了细纹。三十岁,不小了。”   周宏远心里一酸。小时候,爹不疼娘不爱,条件又差,没人在乎他的生日;后来跟了程毓生活,才体会过什么是被人放在心尖上疼的感觉,从此有了生日、有了礼物、有了期待、也有了祝福。再后来,他背弃了程毓,离开了J城,从此万千世界不过是场虚幻的梦,过客三千也只不过是一个个皮囊包裹的骷髅,他再没付出过什么真心,也自然换不得一声生日快乐。   这些细枝末节,这些自己都不曾在意的仪式感,从来只有程毓会记得。   周宏远吸了吸鼻子,直勾勾地看着程毓。程毓瞧他这副样子,突然便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还未曾成人、被自己牢牢护在羽翼之下的孩子,心中漾起柔软,浅浅地笑了笑。   程毓将红包塞进周宏远的手里,周宏远舔了舔嘴唇,忙说不要。他如今最不缺的就是金钱,更何况他拼命补偿程毓都来不及,又怎么能收程毓的红包呢。   程毓垂了垂眼睛,低声说,“钱不多”,周宏远摸了摸,的确只是薄薄几张纸,千把块的样子,接着,程毓自嘲地笑了笑,说,“我知道你不缺钱,但我想着,怎么说都是三十岁的生日,总要图个彩头。”   周宏远心狠狠颤了几下,他不自觉地往程毓身边凑了凑,他嗅着程毓身上的味道,洗发水与洗衣液的清新中浸了油烟,却远比这世上所有的香水都令他着迷,他知道,这是他的踏实,更是他的月光与人间。   周宏远收下了程毓的红包,小心翼翼地藏进衣服里,像是贫穷的孩子第一次得到巧克力,又像是渴望爱的少年第一次收到情书。   他再也不想去调那些差错,不想去想那些一环套一环的变革,他只想与程毓在一起,说着最平常不过的闲话,做着最无聊琐碎的闲事。   周宏远没跟程毓说起过自己要从万清离职的事情,怕他担忧,怕他多心,更怕程毓只是淡淡地对自己说,没必要做这些。   事实上,没有人会想到这个花了三年时间一手将万清送上市,为了万清的长远发展日日殚精竭虑的人,竟然会想着离开。   周宏远没有因为自己的退意而得过且过,在他的字典里,从来不曾有得过且过四个字。程毓给了他无限的勇气与力量,回到北京后,周宏远一改往日圆润的作风,摆条例,列轻重,只要触及了他为万清划定的那条底线,就必然坚持到底。与“天津元老”硬磕,跟“子弟”、“二代”硬碰,就连堂堂副总杜军书,都曾坐过他的冷板凳。无数的骂名、无数的谣言在整个集团中蔓延,就连王守国都曾对他说,你不必这么急,这些埋怨我们可以一起背,万清的明天我们可以慢慢等。   周宏远点点头,可并没打算改。就算万清可以等,他已经不想等了。多一分、多一秒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他已在寒风中忍耐太久,他已经在空虚中挣扎多年,他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抱住他的月亮,也回到他的人间。   周宏远不在乎旁人怎么说他,奸佞小人也好,精明干臣也罢,好的坏的,他照单全收。反正他已不打算久留,就算是报答王守国的知遇之恩,就算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愿意替王守国做那个恶人,也背负这些骂名,而这一切,都是他心中那个该他去做的right thing。   这些年,周宏远做过太多次小人,也当过太多次伪君子,无数次的明争暗斗,无数次的你死我活,如今想想,心中却只落得一片茫然。可这次却不一样,他不再需要与自己仅有的那点道德斗争,更不必游走于本就浅薄的良知的底线,他只需要做一个强韧的工具,甚至是一把标杆。再多的质疑、再多的怨恨,他都不必放在心上,再多的不解、再多的嘲笑,他都有足够的力量去面对。他知道,他做的,是必由自己完成的right thing。   这些年,他放弃了太多次的操守,抛下了太多的责任。他当然可以一走了之,离开万清,忘记所有的纷争,留下一屁股未完成的烂摊子,回到J城,自有无数家企业争着抢着要他。   可这一次,周宏远却不想一走了之了。他如今已经三十岁了,三十而立,他该长成一个真正成熟的大人,在责任与利益背道而驰的时候,坚定的背起自己的责任。   这些本该一早就明白的道理,周宏远竟花了十年。这点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不过,好在他终于明白了,也终将有勇气以一个成熟的姿态,面对他的挚爱。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别忘了海星与评论哟~~~ 第83章   三月底,万清集团披露财务报告并向集团高层公示企业新章程的第二天,周宏远提出辞职,对于周宏远的这个决定,王守国难以置信。这些日子一来,周宏远的努力和用心大家有目共睹,谁都想不到周宏远竟然一心要离开,一时间,各种谣言沸沸扬扬、甚嚣尘上。   周宏远只说,自己早已下定了决心,等万清步入正轨、等收拾好烂摊子,就干干脆脆的离开万清、离开北京。身为财务总监,救万清于危难是他的责任,可生而为人,偿还亏欠同样是他无法回避的责任和期望。王守国再三挽留,却耐不住周宏远去意已决,强扭的瓜不甜,更何况,周宏远还再三强调绝不从事竞业,王守国只得放行。   辞职后,周宏远用大半个月完成了交接工作,那个由他一手提拔上来的助手做了继任,四月,在一片哗然中,周宏远离开了万清。   四月的北京,春寒料峭,他心里却烧着一朵小火苗,周身都是暖洋洋的。他将身上的西装一扯,脱下来搭在了胳膊上,走了两步,连领结都嫌碍事。做完这一切后,他只觉得一身轻松。什么金钱与名利,他都不再想了,旁人在背后说他什么,他也不必在意,他只需要做个堂堂正正的人,于心无愧。   周宏远归心似箭,他简单地打包了一箱平日穿得多的衣物,开车直奔J城而去。   下午五点多的时候,周宏远到了家,程毓一眼看到了周宏远手中拎地箱子,皱了皱眉头,问,“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   周宏远脸上的笑意凝固了片刻,而后恢复如常,“我,叔叔,我辞职了。”   程毓关上门,定定地看着他,周宏远被他看得心里发毛,虚虚地坐在椅子上,彷徨不安。   程毓压着声音,“你那个老板,最近不是很信任你么?为什么你还要辞职?”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我,我想回J城,我想重新开始,也想照顾你。”周宏远不知道为什么程毓听说自己辞职了、要回到J城却不开心,明明他们相处的已经很轻松愉快了,难道程毓还在回避自己不成?他心里慌乱极了,一时间,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他,竟连说话都说不顺了。   “我不需要你照顾。你回去吧。”程毓虽用力克制,声音却还是高出不少,脖颈中,兀地突出一条长长的青筋,颤抖地双手,揭示着他起伏的情绪。   周宏远慌了神,他站起来,扶了扶程毓,小声说,“叔叔,你别生气啊。”   程毓一把抓住周宏远的领子,用力把他怼到墙边儿,一张脸涨得通红,“你到底为什么要回J城?”   周宏远静静地看着程毓,半天没说出话来,过了几秒钟,突然笑了笑,神色里尽是温柔,“叔叔,你这么生气做什么?我只是辞职而已。”   程毓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是你拼了十年才换来的!”程毓是最了解周宏远的人,了解他的才华,明白他的野心,更清楚周宏远这一路走来,付出了多少艰辛与代价。他披荆斩棘一路走到现在,怎么能一声不吭地就放弃了呢?更何况,他为了这份工作,日夜操劳,连大年夜都不曾好好休息。他怎么能说走就走呢?   周宏远神色如常,眼神里还透露着几分光芒,他抚了抚程毓因愤怒而倍显凌乱的发丝,轻声说,“那些都不重要。”   程毓却猛地挥开周宏远的手,他的胸脯剧烈的起伏着,愤怒、不甘、夹杂着亘久的愤怒,统统在胸口翻涌,复杂而沉重的情绪排山倒海地朝他奔涌而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凭什么!到底凭什么!”程毓再控制不住自己迸发的情绪,那情绪从十年前喷发,裹挟着岁月的沉重,一步步向他逼近。程毓用力朝周宏远吼着,周宏远正欲说话,程毓却一拳捣在了周宏远的胸口上。   程毓虽身形瘦,却是瘦而不弱,更何况呀这一拳几乎用尽了全力,砸完之后,周宏远俯**咳嗽了一阵,才渐渐缓和过来。周宏远成年以后,再没受过这样的待遇,可他非但不觉得生气,反而觉得解气,为程毓解气,也为现在的自己解气。若是程毓能因此而好过一点,他愿意被程毓打。这一切都是他欠程毓的,他不觉得有什么。只是,周宏远很不解,他不明白今天的自己究竟为什么触怒了程毓,更不明白程毓突然爆发的情绪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   周宏远用力将程毓扯进自己的怀抱,抚着他的后背,想让他平静下来。程毓却不依,挣脱了周宏远的束缚,扶着墙面大口喘着粗气。   程毓打了周宏远那一拳以后,自己都很惊诧,他用力吸了两口气,积蓄已久的话倾泻而出,“凭什么,到底凭什么?为什么你一直把我当做事业的绊脚石?我究竟什么时候拦过你的路?”   周宏远一下子就明白过来程毓在说什么了。   叔侄二人都清楚,当初周宏远的不告而别其实根本是没必要的,程毓绝不会做出什么影响他学业事业的事情,更不会阻止他奔去更好的前程。程毓本就爱极了他,唯恐不能给他更多,又怎么会做他人生路上的拦路虎呢?错的从来都是周宏远自己,哪怕程毓什么都没做、哪怕程毓什么都不会做,十年前那个卑劣无耻的周宏远,仍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逃离。他哪里是怕程毓阻挠他,又哪里是怕程毓会误了他的前程?没有什么借口的。他想逃离,不是因为程毓做过什么,或是即将做什么,只是因为他看到了那种平庸而沉闷的生活,压抑而无助的人生,绝望而挣扎的感情。他拼命摆脱、拼命忘却,把虚假当做令牌,将真情弃若敝履。   他何止是丑陋可恶,简直是蠢钝如猪。   程毓哽咽了,“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还是这样。我怎么会不让你出国呢?我怎么会要求你辞职离开北京呢?凭什么、你到底凭什么这样想我,凭什么把我当做拦路虎?”   程毓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堂堂正正,善良磊落,他不知道为什么一手养大的侄子要这样看待自己,而那些年里,那些发自真心的疼爱与怜惜,又究竟错付到了哪里。   程毓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仿佛要撕开时间的隧道,透过如今这个平静地、顺从的周宏远,窥探到当初那个卑劣无耻的孩子的些许真心,“周宏远!我究竟什么时候拦过你的路?”   周宏远心疼极了,他不知道程毓会这样想,更不知道自己的举动会引起程毓这么大的反应。如果早点知道程毓的想法,他一定会更谨慎的处理这件事,至少要跟自己心爱的叔叔说清楚、讲明白才好。周宏远小心翼翼地给程毓顺气儿,又间或伸手擦擦他眼角溢出的泪水,程毓心中仍是气恼,却因为周宏远的这点儿柔情泄了气,发泄过了,嘶吼过了,再多激烈的情绪他提不起来了,此时只剩下了绵长的难堪与委屈。   周宏远的声音又轻又柔,用足了耐心,一字一句地说,“没有,我没有把你当成拦路虎,我知道你不是。你不会阻止我出国,不会要求我辞职,这一切都不是你的原因。无论是当初不告而别,还是现在离开北京,都是我自己的决定。”   “辞职这件事情,我已经想了很久了,半年前就在想。这半年里,我终于把该做的工作完成了,终于可以安心离开了。那种虚伪的生活,我一天都不想再过了。”   程毓这才抬起头来,似是不信,皱着眉头、苦着张脸看他,“半年前就要辞职了,为什么还要那么拼命?过年那天还要偷偷加班,你以为我不知道么?”   周宏远笑笑,“这是叔叔教我的啊,做人要有始有终,要认真负责,要脚踏实地,要勇于承担。我可以拍拍屁股就走,可这样一来,就永远失去了当个负责任的人的机会。”   万清一年几百万的薪资聘请周宏远,当然不是为了让他做一个平庸的财务总监。王守国甫一准备上市,就有着更深的考量,也正因如此,才会一眼看中了周宏远,或者是两头野心勃勃、一心大干一场的狼,不谋而合。所以,王守国会以远高于市场价的薪资聘请周宏远,而周宏远也一手搭建起了整个万清的财务制度与章程。   听到这些话,程毓心中颇感复杂。这段时间以来,他见证了周宏远的转变,从最开始的颓靡而虚伪,逐渐变得勇敢而坦诚,周宏远在一点点改变,而这改变,正是源于自己。   周宏远盯着程毓,似乎不想错过他的每一个表情,认真而虔诚地说,“叔叔,我今年三十岁了,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十年前,我选择了不告而别,连一个体面的告别都不敢给你,那么十年后,我必须要给自己的工作一个体面的告别。”   “十年前的我不敢承担的责任、不愿意面对的现实,造成了现在的局面。十年后,我愿意做个吃力不讨好的人,用一辈子弥补这一切。”   他声音诚恳,“叔叔,请你好好监督我,做个负责任的好人、做个成熟的大人,好么?”   程毓懵了几瞬,等他明白了这一切后,唯有说出一个“好”字。   他永远舍不得周宏远,他永远希望周宏远能做个好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晚安诸位 第84章   周宏远很快入职了J城一家叫做长宇的大型上市公司。长宇发展至今,已有了十几年的积淀,经营状况平稳,相较于刚刚起步的万清,各方各面都规范不少。长宇给周宏远开出的无论是职位还是年薪,相较万清要低出一些,但相应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也远远比不上万清。   周宏远在程毓家长住了下来,渐渐地,他的东西将小小一间书房塞得满满的,很是不方便,程毓没办法,只得做出了妥协,让他睡回了以前的卧室。   两个人的日子平淡而安宁。周宏远朝九晚五,上班的时间比程毓晚上不少,是以他每早都会先将程毓送到S大,目送程毓离开后才走开。起先,周宏远每天都开着自己那辆迈巴赫,后来程毓学校里便渐渐传出了流言蜚语,学生们看待程毓的眼神也甚是古怪,甚至有不少爱捣蛋的男同学还当堂起哄,问他是不是私下里开了家大公司,否则怎么会有司机开豪车接送。程毓对此很是难堪,第二天,周宏远再提出送他时,他便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是周宏远的车太过招人眼。周宏远没办法,只得换了程毓那辆十几万的代步车,这样一来,程毓才终于肯让周宏远送了。   程毓博士毕业以后,学校里不少老师都打起了他的主意,一个挨着一个的等着给他做媒。程毓推脱不掉,只得答应了。事后他又觉得别扭,毕竟周宏远对自己的那份心思,他又不是不知道,更何况周宏远现在日日跟在自己身后,看他看得委实紧,又怎好对周宏远说,自己要去相亲?   周五,一回到家,程毓便开始愁眉不展起来。周宏远是何等的人精,不过一会儿就觉出了程毓不对劲儿,故意摆出副乖巧又可怜的模样,耷拉着脑袋问程毓,“叔叔,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程毓本就担忧这件事,听了周宏远这话马上皱起眉头,他咬了咬嘴唇,到口的假话又憋了回去,“嗯,同事给介绍了个姑娘。”   周宏远撇了撇嘴,愣了半天,才说,“那,那你什么时候去?”   程毓抬眼瞅了周宏远一下,瞧他不反对,才舒了口气,“周六中午,一起吃个饭。”   “那我送你。”   程毓刚要说不用,便对上了周宏远有点阴郁的小表情,一瞬间,拒绝的话便说不出口,生生咽回了肚里。   第二天,程毓本还有些担忧,生怕周宏远搞出什么幺蛾子,惹得人家女方下不来台,谁知周宏远连车都没下,只是把车停在了停车位,然后眼巴巴地对自己说,“叔叔,我在这里等着你。”   程毓瞧他这副样子,心里发紧,说,“你不用等我,我吃完了自己回去就行。”   周宏远却不依,只说要等着他才安心。   程毓心里发毛,一步三回头的走进商场。他轻松找到了那家约定的饭店。等了不一会儿,苏娟就到了。苏娟三十五六岁的模样,从介绍人那里得知,经历过一场闪婚闪离。   苏娟在S大对面的省师大里教现代汉语,长得清秀文雅,声音温温柔柔的。程毓好久未曾与女性单独吃过饭了,不免有些紧张,矜持地叫她苏老师,苏娟也从善如流,管程毓叫程老师。   菜品虽可口,苏娟也是个极好的女伴,可程毓心中记挂着周宏远,一会儿担心他在车里饿了,一会儿又怕他等烦了,一顿饭吃得心神不宁。苏娟年纪不小,甚会察言观色,窥探出程毓的魂不守舍后便不再自讨没趣,吃完饭便提出自己有事要先回家。   程毓自然答应了,结过账后,又重新点了道菜打包,然后一路小跑地回到停车场,一走近便看到周宏远正皱着眉头从车里往外瞅着自己。   程毓的心脏像是被人攥了几下,他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上,将打包盒往周宏远手里一放,说,“饿坏了吧?”   周宏远低下头看了看程毓打包来的菜,小声说,“我不想吃别人吃过的菜。”这个别人说得是谁,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程毓颇有些不忍,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知道,这是我专门给你点的。”   周宏远这才放下心来,扯了一个略显勉强的笑,狼吞虎咽起来。吃到一半,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来,小心翼翼地问程毓,“叔叔,你喜欢她么?”   程毓咬了咬嘴唇,他看着周宏远这副谨小慎微、小心对待的模样,心中涌动着一种微妙的感情,自己喜不喜欢苏娟都不重要,没有苏娟也总有下一个。可他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一边利用这周宏远当司机、当保姆,一边又当着周宏远的面相亲,自己与玩弄旁人的感情又有什么区别?他明明知道周宏远喜欢自己、爱着自己,又毫无愧怍地与周宏远住在一起,日日接受周宏远对他的好,却又给不了周宏远想要的。自己这个样子,究竟算什么?   程毓垂着眼眸,纠结、苦恼、挣扎,多种情绪在心间缠成毛线,再撕扯不清。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一个人,这么自私而懦弱。哪怕周宏远口口声声说自己什么都不求,就算周宏远对着一切的奉献与痛苦都是甘之如饴,可周宏远什么都不求与程毓对周宏远的心意视而不见根本是两个问题。   程毓深吸一口气,他看着周宏远,缓缓说,“宏远,要不然你还是搬走吧。”   周宏远怔了几秒钟,他拿着一次性筷子的手轻微地颤抖动了几下,随后将自己的头深深地往下埋,直到程毓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才吸了吸鼻子,说,“嗯,叔叔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程毓看着窗外的景物一点点后退,突然觉得鼻子好酸。他才刚刚与周宏远恢复以前的关系,他才刚刚找回一个亲人,就要这样,将周宏远推开么?   可如果不推开,他们又能怎样呢?难道自己要一辈子不结婚,再耗上周宏远的一辈子么?还是说,他们要一辈子在一起?   这个想法让程毓毛骨悚然,一种怪异的情绪在他全身的血管中涌动着。他的皮肤因为这个惊世骇俗的念头变得通红而火热,久久难以平复。若是与周宏远一辈子在一起,若是一辈子不结婚,又能怎么样?左右他们都是没有家的可怜人,左右他们都无牵无挂……   可他真的能走出这一步么?他对周宏远真的抱有了同样的感情么?他真的能有朝一日爱上周宏远么?程毓觉得胸好闷,像是一团火,要将自己烤化了。这一刻,他甚至有些自暴自弃的想,倘若自己可以,那么一切的问题岂不是迎刃而解了?   周宏远回到家,没多做停留就开始收拾衣物,程毓看着周宏远在卧室里进进出出,看着那间尘封已久的卧室重新变得空旷,他的心仿佛也随着这间卧室一起空了,像是被生生挖走了原属于他的一块儿。   柜子里的衣服一件件地被收走了,阳台上晾着的毛巾也被团成了团,塞进了箱子里,连卫生间里并排放着的牙刷,都少了一只。   周宏远每收起一件东西,程毓的心就变得更空旷一点,直到周宏远干脆利落地将自己生活过的所有痕迹都一一抹去,直到这一切重新恢复原样,程毓才回过神来,而下一秒,他只觉得自己弄丢了半颗心脏。   周宏远站在玄关处,套上自己的大衣,拎着那个从北京带来的箱子,深深地回望了程毓一眼,而后强迫自己别开头,用了几秒钟平静,而后才缓缓对程毓地说,“叔叔,再见。”   怎么能这样就再见呢?   他们好不容易才相聚、他们好不容易才和好,他们好不容易才跨越了十年、跨越了五百公里的距离,怎么能这样就再见呢?   程毓难以置信地看着周宏远,他不明白周宏远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接受这一切,他不明白这个明明为了自己可以放弃年薪几百万的工作、放弃打拼已久的事业的周宏远,怎么能这么平静地、果断的接受这个结局,毫无留恋的离开。   他怎么可以这样呢?   程毓狠狠地咬着自己的嘴唇,几乎要渗出血来了还兀自不觉,周宏远则笔直地站在门前,不动,却也不回头。似乎是在等待一句寒暄、一声挽留,又或者是一个体面的告别。   程毓往前走了一步,又一步,一双干燥而温暖的手覆在周宏远的手背上,他声音颤抖,“不,不用这么急吧,你还没有住的地方——”   周宏远的肩头抖动了两下,而后沉静地说,“叔叔,我爱你,你想要我搬走,我就绝不犹豫。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愿意满足。”   程毓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他心脏中交织着、撕扯着两种声音,一个让他放手,一个却逼他挽留。他向来是感情中的鸵鸟,若是没有一计猛药,他就只想拖着、藏着,就像以往无数个日日夜夜,什么都不必想、什么都不必抉择。如今,周宏远的决绝却突然突破了他的舒适区,将他推到了最难面对的刀口,他逃无可逃、躲无可躲。   周宏远不敢回头,他生怕自己回过头去便再也不舍得离开了,他生怕程毓的一时犹豫、一时不忍,造成日后更大的痛苦。   长痛不如短痛,他愿意替程毓做出这个决定,他也愿意替程毓承受这些必得抉择的痛苦与挣扎。   “啪嗒”一声,周宏远打开门,程毓想去捉他的手,却扑了个空,而后,那笔直地背影,一点点远离,最后,这扇厚厚的防盗门,将两人再次隔绝。   程毓忽地懈了力气,蹲**子,软软地靠在门上,他抱起腿,将脸颊深深埋了下去,而他不知道的是,仅仅是一门之隔,周宏远亦靠在门前,久久不肯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85章   人都是容易习惯的生物。这些日子以来,程毓习惯了有个人时时陪着自己、事事顺着自己,乍一回到从前,竟好生不习惯,惶惶不可终日起来。   傍晚,一个人回到家后,程毓总会下意识地朝厨房望去,却再也见不到那个手忙脚乱的身影;夜里,程毓会习惯性地往沙发上看,却找不到那个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看电影的人;早晨,他从混沌中醒来,桌上却再没有买好的早点;上班时,更没有一个人会不辞辛劳的接送自己,再对他温声说一句,早点回家。   一切都没有变,他依然住在这套熟悉的房子里,依然过着周而复始、平静安宁的日子;一切又仿佛都变了,他又回到了从前那些冰冷的、可怜的、孤独的时光。孤单并不可怕,一个人也没什么,反正他已经一个人浑浑噩噩熬过了许多年。他不是不能吃苦、更不是无法忍受寂寞,相反,这些都是他最习以为常,甚至是最擅长的,可是寂寞如他,一旦适应了陪伴、一旦吃到了有人陪、有人爱的甜头,那冰冷而绝望的孤独,便再也无法忍受了。   周宏远自然不会凭空消失,他时常会打来电话,却一改常态,变得异常克己守礼,只问些寻常的琐事,或者是彼此间大段的沉默,就像是这世上一对最普通不过的叔侄,疏远而尴尬。他偶尔会来程毓这里,有时带些水果,有时带些蔬菜,疏远而廉价的示好,令人无法拒绝。周宏远的话少了许多,就算是面对面一起聊天,也总是皱着眉头,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像是没什么兴致,又像是刻意压制。这样一来,程毓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于是便总是悻悻地低下头去,不再言语。   有时候,程毓会觉得失望,他们本来不是这样的,他们本来可以更亲密、更快乐,可心底里另一个更为理智的声音却告诫他,这样也没什么,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叔侄,再多的东西,就越界了。   他们之间横亘着天堑,这条天堑是时间、是世俗,也是程毓本身。   J城虽地处北方,却素有火炉之称,夏天闷热异常,一团团云彩悬在半空,像是快要掉下来。S大建校久,校区破旧,有些教室别说是空调,连风扇都时常撂挑子不干,程毓在大教室里一连上了一下午的课,不仅要扯着嗓子喊,还在黑板上吭哧吭哧写了满满四面的推导过程,汗水顺着头发“唰唰”地往下掉,衬衣更是湿透了。上课时犹自不觉,晚上一回到家,便觉出难受来,他无力地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脑袋里嗡嗡的传着回声,四肢也虚浮得很,连做饭的力气都提不起来,起初只想歇歇的,结果头一发沉,迷迷糊糊地便昏睡了过去。   程毓觉得自己像是乘在了一朵厚厚的乌云之上,飘来飘去的滋味说不上多差,却是没着没落地,总不踏实。恢复意识时,耳边传来一阵阵敲门声,程毓挣扎着起身,却觉得天旋地转,用力抹了把脸,才逐渐恢复了几分清明,随后便听到手机一声声地在茶几上振动着,程毓使劲晃了几下头,拿起手机,才发现是周宏远打来的电话。   敲门声还在响,电话又振个不停,程毓慌里慌张地把电话接起来,一边挣扎着想起身,一边说,“喂,宏远,你稍微等一下,有人敲门。”   周宏远听到他的声音,长长舒了口气,门外的敲门声也停了,紧接着,程毓听到周宏远在电话里对他说,“叔叔,你别急,是我在外面。”   程毓一怔,一股股暖流在血脉中游走,情不自禁的喜悦像朵小烟花,从心底里炸开,他挂下电话,缓了许久才去开门。一打开门,程毓便被周宏远用力地抱进了怀里,程毓愣了几秒钟,才将自己的手抚到可周宏远的后背上,他一下一下地轻轻抚摸着周宏远宽广的身躯,柔声问,“怎么了?”   周宏远摇了摇头,却把怀中的人抱地更紧了,直到程毓几乎要喘不上气来,周宏远这才将他松开。周宏远眉心紧锁着,“你怎么了?打电话也不接,敲门也不应——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呢。”   程毓这才意识到现在已经九点了,自己竟一不小心,断片儿了足足几个小时。他咬了咬嘴唇,不愿让周宏远挂心,心虚地解释说,“我就是困了、睡着了。”   周宏远拉着程毓的手,两人一同坐在沙发上,严肃地说,“从五点半下班,一觉睡到八点钟?”   程毓抿了一下嘴,他本就不擅长说谎,更何况对面这人是人精周宏远,言多必失,他只点了点头,算是默认。   周宏远还是放心不下,他狐疑地端详着程毓的脸颊,左看右看,都觉得不正常,“叔叔,你脸色很不好……要不然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程毓听了这话却挥了挥手,还故意说,“你去厨房帮我做点饭吧,有点饿了。今天上了三节课,实在太累了。”   周宏远没办法,只得去厨房忙活。程毓看他走了,这才迈着虚浮的步伐,摇摇晃晃地走到卫生间,朝着马桶干呕了几声。   程毓深吸一口气,他打开水管,冲了冲脸,抬起脸来时,才发现镜子中的自己眼球通红,一张脸苍白而衰老,头发也乱糟糟的,像坨杂草一样堆在头上,还掺杂着一簇一簇的白头发。   吃饭时,周宏远顾不上自己,一会儿忙着给程毓夹菜,一会儿又想看看程毓的脸色。程毓却偏偏不如他意,藏拙般地将头深深埋着,隐匿在黑暗中。   吃过饭已经十点多了,两个人心照不宣地没提起要周宏远离开的事情。周宏远放心不下程毓,而程毓呢?他打从心底里就根本不希望周宏远走。   吃饭时,程毓已经是勉力维持,胃里一阵阵泛着恶心,几乎要逼到嗓子眼,脑袋里像是聚集了几千只苍蝇,朝他一刻不停地叫嚣,而四肢更像是灌了铅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要费上老大的力气。   吃过饭,程毓再坚持不住,一刻不停地回房休息。躺在床上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犹如沉入深海,再无意识。   周宏远推开门,他在程毓的床边坐了许久,就着窗外的月光,用目光描绘着程毓每一处肌肤,贪婪而不知厌倦,最后,发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86章   程毓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周宏远已经买好了早餐放在桌子上。他见程毓出来了,一双眼透着关切,盯着程毓苍白的面孔看了许久,随后字字恳切,叮嘱程毓要好好照顾自己。程毓烦躁不堪,胃中又隐隐翻涌着疼痛与恶心,说不出话来,只心烦意乱地点了点头。程毓坐在桌前,才吃了几口包子,便涌动起阵阵干呕,可他却不愿周宏远担心,勉强将剩下的悉数吞下去,又喝了大半碗粥才将胃中持续发作的恶心压了下去。   这些日子以来,程毓总是这样,反反复复的胃疼,却又一阵阵的,持续不了多久。有时像是根针在胸口挑拨作乱,有时又觉得是块儿烙铁,横亘在胃里。   程毓不愿请假,更不愿意麻烦别的老师代课,不顾周宏远的再三劝阻下,坚持要去学校。周宏远拗不过他,只得答应了。   一路上,周宏远几次欲言又止,他有许多话想说,关切的、担忧的、思念的、眷恋的,可无论哪一种心绪,无论哪一句话语,终是不得立场,只能憋在心里。   程毓虽坚持说下午不必来接他,周宏远却放心不下,傍晚时分,找同事换了辆车,还是灰溜溜的来了S大,却偏偏不想被程毓看着,跟小偷似得,尾随了程毓一路。   之后的一个周,程毓没再去相亲,许是临近期终,评教、出卷、加课已让他焦头烂额,又许是这些日子以来身体总是不舒服。不同于以往一阵阵尖锐的刺痛,这几天程毓整个胃都持续不断地叫嚣着疼痛,起先尚能熬过去,渐渐地,便疼到浑身发颤,四肢冰冷。程毓自己对身体状况也担忧不已,之前他就因为胆囊结晶住过院,此番怕是比以往更严重了。思及此处,程毓更是烦心得很,恨不得破罐子破摔,再不去理会这具身体。无论如何,程毓都再提不起半分兴致考虑自己的婚姻大事的。何况,他一个人过了这么些年,一没有父母之命,二不惧人言可畏,早就没有了结婚生子的执念。他愿意顺其自然。   期终考的最后一天下午,程毓监了近四个小时的考。窗外的蝉没完没了地叫着,“吱吱吱吱”,惹人厌倦,程毓一阵阵泛着困意,偏偏又清醒地很,整个下午,他腹腔内都隐隐泛着痛楚,到最后,放射地全身都疼起来,头昏脑花,眼冒金星,浑身没有哪处是好受的。他握紧扶手,拼命咬紧牙关,才控制住随时可能溢出的深吟。考试结束后,程毓坐在座椅上缓了很久,才提起力气站起来,出了教学楼,腹腔内的疼痛更加加剧了几分,就仿佛有无数把刀片,卧在肚子里,一片片割着他体内娇嫩的肉。程毓扶着扶手,每一步都走得颤颤巍巍,几个细心的学生见他状态不对,好心地问他怎么回事。程毓此时说不出话来,皱紧眉头朝学生摆了摆手。好不容易走出了教学楼,更是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   周宏远下班以后便溜进了S大,看到程毓这副样子心焦不已,眼珠都不舍得动一下,正要夺门而出,下一秒,程毓一个踉跄,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太疼了,怎么会这么疼。程毓的意识已经涣散不清了,眼睛很快失了焦,人影连成一片,还有远处的高楼幢幢,最后都隐匿在了J城雾茫茫的天气中。   正是考试结束的时间,校园里人来人往,程毓很快便被好事的学生们里里外外围了个圈儿,周宏远心跳漏了几拍,从车里跳出来,用力挤到人群中央,看着那具倒在地上的瘦消身体,他几乎忘记了呼吸,健步扑到程毓身边,用力叫了两声叔叔。   程毓听到了周宏远的声音,眼珠滚动了几下,却无力回应,嘴巴张张合合,似是在宽慰周宏远不要急。周宏远看程毓这的样子,彻底慌了神,额头上冒出一层水珠,一双眼睛也因剧烈的恐惧而涨得通红。周宏远一边叫着叔叔,一边将程毓拖到怀里,施力将他抱起来。周宏远顾不得学生们细细碎碎的讨论声,打开车门,将程毓平放在后座,踩了踩油门,迅速开去最近的三甲医院。   J城交通之拥堵混乱,全国闻名,医院门口更是如此,周宏远心急如焚,像是有一千只蚂蚁在胸口撕咬,他瞅了几眼后座上苍白无力的程毓,程毓用力撕扯着胸前的衬衣,汗水因为疼痛沓湿了衬衣。这一幕幕像是刚出锅的热油,浇在了周宏远的心窝。周宏远用力砸了几下方向盘,却碰到了喇叭,廉价汽车发出尖锐的“滴滴滴”声,更加剧了他的烦躁。   好不容易进了医院,却又左找右找找不到停车位,来来回回饶了两圈,程毓疼得弓着腰,大口喘着粗气,却还轻声安慰周宏远,说别着急。周宏远鼻子一酸,心疼、悔恨、焦急、担忧,种种情绪掺杂在一起,险些逼出泪来,他再顾不得其他,心一横,把车停进了工作人员的预留车位,留了电话后,片刻都不敢多耽误,抱起程毓便往急诊跑去。   急诊大夫将程毓推进急诊室内,而下一秒,厚重的门隔绝了两片天地。又是一门之隔,周宏远被锁在了没有程毓的世界。   怎么会这样?他的叔叔明明上周还是好好的。   怎么会这样?他才刚刚决定回到J城、回到程毓的身边。   他才刚刚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   这一生当中,刨去前十二年,周宏远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然而这一帆风顺的背后,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故事。是程毓,不求回报将他带出那个贫瘠落后的村镇;是程毓,自毁前程只为保住他的眼睛;是程毓,用自己的未来,换得他的未来。这一路走来,不是周宏远命好,而是程毓,用自己的未来,换了周宏远的运势亨通。他还没来得及窥探这所有的天机,他还不曾了解程毓为自己付出的所有,他还不曾用尽一生报答他的恩人,怎么程毓就病倒了呢?   周宏远无助的站在门外,他想了很多,有关过去,有关将来。以往,是程毓用的命运换了自己的明天,那么今后他愿意用尽自己所有的运气,换得程毓平安喜乐。他愿意失去所有的好运气,也要程毓万事胜意,日日开心。   他不是个好人,却在这一刻,祈求上苍的怜惜。不为飞黄腾达、不为平步青云,只愿一门之隔的叔叔,能平安健康。   急诊室内,医生护士来来往往,人影重叠,周宏远的心起起伏伏,每多一秒的等待,都是多一秒的痛苦,每多一秒的等待,都如人间炼狱。   大门终于打开了,护士朝外喊道,“谁是程毓的家属?”   周宏远立马围了上去,他最是个讲究面子的人,此时却衣衫不整,头发凌乱,就连见惯了生死的医护人员都不禁皱起了眉头,“病人以前就频发腹痛或者胃疼吧?”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他摇摇头,恍惚间,往日一个又一个的细枝末节突然串在了一起。原来,不是没发生过,而是他不知道。   “我,我不清楚……”   护士抿抿嘴,对这个答案颇为不满,“你是病人什么人啊?他有配偶么?叫配偶过来吧。你这一问三不知的,管什么用?”   周宏远眼睛涨得通红,他平日纵有通天的气焰,此时也只得低眉顺眼了,“我……他没有配偶,就我一个亲属。我是病人的侄子。”   护士狐疑地扫了周宏远一眼,“病人之前应该就有胆囊结晶,后来转为了胆结石,这次是结石堵塞了胰管,诱发了胰腺炎。”   什么胆囊结晶、什么胆结石,又是什么胰腺炎……一个个名词,像是地狱中最恐怖的画面,听得周宏远心惊胆战。   程毓究竟隐瞒了什么?又隐忍了什么?   “病人过一会儿就醒了,你跟他好好商量商量,要不要把胆给切了。”说着,往周宏远怀里塞了一堆意向书,又火急火燎地走了。   护士临走前,口中还在碎碎念,“这胆早该切了,要是发展成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死亡率可高着呢。”   周宏远腿一软,险些跪在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胆囊结晶的诱因是多方面的,很容易发展成胆结石。因为胆结石,所以程毓吃了油腻或者肉类,会肚子疼…很疼。而胆结石又很容易诱发更可怕的胰腺炎…… 第87章   转到病房以后,程毓没过多久就醒来了,眼睛还没甚睁开,声音却已经哆哆嗦嗦地传了出来,口口声声叫着周宏远的名字。   周宏远的心脏仿佛是放在案板上的鱼肉,程毓的每一声呼唤,都是他躲不掉的刀俎。他往前扑了扑身子,却犹是不敢触碰程毓的躯体,转而握紧程毓的手,“叔叔,叔叔我在呢。”   程毓仿佛是用尽力气一样扯开自己的眼皮,眼神却仍是一阵迷离,眨了几下眼,才聚焦到周宏远的脸上,逡巡于周宏远的每一处表情。周宏远眼圈儿一红,哽咽了,“叔叔……”   程毓勉强笑了一下,“别担心,没事的。”   怎么会没事呢?胆内塞满了大小不一的结石,胆汁几乎已经没有了,怎么可能会没事呢?程毓总是这样,再苦再累都习惯了一个人扛,分毫都不愿意给周宏远分担,哪怕他的侄子如今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哪怕他的侄子拼了命的想为他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程毓看了周宏远这副要哭的模样,心里觉得好笑,反握住周宏远的手,摩挲着他的手背,温声问,“医生是建议摘除胆么?”   周宏远点了点头,似是担忧程毓害怕,又像是自我安慰,磕磕绊绊地说,“叔叔,你别怕,我都问过了,现在这个手术,技术已经很成熟了,是微创的,做完手术,三到七天就能出院。叔叔,你别怕,我就在这守着你,一直守着你。”   程毓听了这话,眼睛倏地亮了一下,随后嘴角溢出一个浅浅的笑容。窗外的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洒在周宏远的身上,光影间,衬着周宏远坚毅的脸颊,这一刻,程毓想起了很多,想起曾经无数个夜晚,自己也是这么守在周宏远身边,对他轻声说,“别怕,我就在这里,我会一直守着你。”   这一刻,程毓才有了实感,周宏远真的长大了,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有担当的,给人无限安全感的男人。断断续续的恶心,持续加码的疼痛,无数怀疑与恐惧,还有最后晕倒在教学楼前的慌张无措……在这一刻,统统化作一腔柔情。程毓忍不住摸了摸周宏远的头发,说,“不瞒你说,起先我真的挺害怕的,可是现在”程毓说着摇了摇头,“我一点都不怕了。”   有什么可怕的呢?一个再成熟不过的微创手术,摘掉了胆,于他而言只是去除掉一个断断续续折磨了他三年的炸弹。有什么可怕的呢?不同于之前两次住院,萧条寂寞,此时他的身边有了周宏远,有了一个忧他所忧、怖他所怖的人,再多的焦虑,都变作暖洋洋的踏实。   周宏远捂住眼睛,半天从嘴中挤出句话来,“叔叔,你要好好的,要好好地惩罚我五十年,不,五十年不够,要六十年。”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他神情温柔,还抚摸着周宏远的发顶,朝周宏远眨了眨眼睛,“我惩罚你干什么呀?”   周宏远别过脸去,不敢也不配去看程毓宽容而仁慈的表情。周宏远吸了吸鼻子,说,“手术安排在了周日,早晨九点。”   程毓点点头。他真的不怕,也根本不想操心谁主刀、又在什么时间开刀。左右周宏远都会为他安排好一切。几年前,为自己的手术忙里忙外的滋味,程毓经受过一次就再也不想体会第二遍了。还好,周宏远终于回到了他的身边,也算是个圆满。   周日,早九点,程毓进了手术室,周宏远则麻木地站在手术室外,度秒如年。   半小时后,麻醉师带来一张表,周宏远慌乱地签了自己的名字,大门再次闭紧,周宏远觉得自己仿佛在地狱里走了整整一遭,他求遍了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神佛,管他佛教道教基督教,东方的神西方的神,只要能让程毓安然无恙,他统统信了个遍。   哪怕只是个小手术,哪怕周宏远这几天里早已几次三番地拽住医生、护士仔细询问,哪怕他打遍了所有认识的医生的电话,北京的、纽约的、华盛顿的,哪怕他千遍万遍地查阅网站,哪怕理性告诉他,这只不过是个再简单不过的微创而已。可恐惧犹像恶魔,伫立在周宏远的身畔,一秒秒地壮大着、膨胀着,吞噬了他所有的理性,也拽走了他的魂魄。   这三天,周宏远忘了自己是谁,更忘了自己应该是谁。他终于放下了那些包袱,睡在拥挤的病房里,甚至跟三个病人两个家属共处一室,他头发乱成一团,胡子也寥寥草草地生着,他没心思回家洗澡,更别提换衣服,衬衫皱皱巴巴的箍在身上,西裤上尽是一道道的折痕。   周宏远几天都不曾照镜子,手术室外一旁的玻璃,周宏远才草草看了自己两眼,他这才发觉,自己竟然成了这幅落魄而憔悴的样子。这一刻,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看到过的一句话,无论你是什么人,只要站在手术室外,那就都是一样的了。   一样的焦虑,一样的挣扎,一样的落魄,一样的卑微。   一个小时后,手术室的大门缓缓打开,医生端着个托盘朝周宏远走来,周宏远连步往前走,腿一软,险些摔倒在地上,他稳了稳心神,只听医生说,“喏,这是原标本。”说着,将托盘朝周宏远一晾,周宏远只是一瞥,便觉得心惊胆战,恐惧就像是一壶中药洒在了周宏远的心窝,一股股地沿着血管往外钻,苦得周宏远浑身战栗。周宏远声音颤抖,问,“医生,程毓还好么?”   医生似有些不耐烦,“好着呢,晚上差不多就能下床了,没什么问题三天后出院就行了。床位紧张着呢。”   周宏远连连点头,他还有好多话想问,却又不知从何问起,嘴巴几次张合,最终还是选择了缄默。   “还要看结石么?”   周宏远一怔,点点头。   医生手起刀落,干脆利落地将胆戳破,厚重黏腻的脓液连同结石一道顺着刀口流了半盘。   周宏远皱紧了眉头,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   “这么多脓,怪不得那么疼呢”,医生连连摇头,最后,又添了一句,“早该做手术了。”   周宏远脸吓得煞白,连话都讲不成个儿了,他定了定神,从托盘中捡了个最大的结石,拿纸巾擦了擦,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您说的对,以后我会多注意。”   周宏远靠着墙壁,几乎是瘫软着坐在了地上。他错了,是他不够仔细,是他不够用心,是他没有给程毓以足够的信念,让程毓信任他、依靠他,一直以来,都是他错了。   周宏远将手中的石块儿紧紧握着,这是从程毓身体内取出来的一部分,这是一记巴掌,一段教训,是终生都难以磨灭的灾难。   这都是他的错。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 第88章   程毓二十分钟以后被推进了病房,监护器、营养液,齐刷刷地上阵。醒来以后,他便一直眉心紧蹙,嘴唇惨白惨白的,紧咬着牙冠,像是在忍耐什么似的。周宏远问他什么,他只知道摇头,过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胃里的恶心,一咧嘴,“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周宏远吓坏了,心疼地轻抚着程毓的后背,又叫来了值班医生,才知道这是麻药的正常副作用。程毓断断续续地吐了几次,周宏远心疼不已,又叫来护士打止吐针,却不见什么效果,吐到最后,尽是酸水。   一个晚上,两个人都没怎么睡,折腾了一宿,皆是疲惫不堪。第二天,程毓的状态好了不少,至少不呕吐了,从早晨迷迷糊糊地睡到了下午。程毓虽睡了,周宏远却不敢放松,过一阵便给程毓稍稍挪动一**体,生怕压出疮来,又不间断地拿湿棉球小心擦拭着程毓的嘴唇,间或有护士进进出出,测量排尿状况和体温、血压等等。   傍晚,程毓醒来时状态好了不少,脸色也渐渐有了血色,夕阳的余晖下,甚至衬出了几分红润。护士进来说,可以稍微喝点水了。   虽有周宏远不住为程毓用湿棉球擦拭嘴唇,他却足有一天多未喝水,得了医生护士的首肯后,忍不住一气儿喝了半杯子。排气后,周宏远为程毓点了份白粥,稍稍喝了小半碗,胃里有了食物,才觉出饿来,眼巴巴地看着碗里剩下的,却被周宏远无情地拿开,还颇为严厉地说,“只准吃一点。”   程毓皱了皱眉头,心中老大的不情愿,伤口隐隐地发痛发痒,连口粥都不许喝完,顿时觉得委屈起来,眼睛向下垂着,目光都隐匿在了茂密的睫毛之下。   周宏远本就心疼他,看了他这副表情顿时收了气焰,耷拉着脑袋将好话说尽,又再三保证等他身体再恢复些,一定给他喝三大碗的白粥。   程毓没被人这样当小孩儿般的哄过,听着周宏远又温柔又心疼地声音,眼眶一阵阵地发酸,又觉得受用无比。他吸了吸鼻子,却故意拿乔,把头往旁边一别,不看周宏远。   周宏远是何等的人精,看出了他的故作姿态,却拿出无比的耐心,抚摸着程毓的发丝,仔细顺着他的毛,“叔叔,那我也不吃了,我们一起饿着。”   程毓这才恍恍惚惚地想起来,周宏远亦陪着自己一天多没进食。这下,不光是眼眶,连心里都翻涌着酸胀来,他微微转过头,凝视着周宏远。周宏远的衣服皱皱巴巴贴在身上,头发也乱糟糟的,嘴下面一片乌青,看上去就像个落魄青年。他的侄子最爱惜自己的面子,从小就讲究,哪怕最开始几年过得穷,可穷也有穷的讲究,衣服要一天一洗,脏了宁肯冻着不穿,后来有钱了,更是西装革履……这么爱惜自己颜面的周宏远,何曾有过这般邋遢的样子?   这些全是因为自己。程毓想到这里,再不舍得逗周宏远了,连忙说,“你快吃吧,我说着玩的。”   周宏远却摇摇头,说叔叔饿着,自己也吃不下去。程毓好说歹说,周宏远才勉强把程毓剩下的大半碗粥喝完。   吃过饭后,护士给程毓拔了尿管,他已经可以自己下床了,虽然走动时难免牵扯伤口,带来撕扯似的疼痛,但他的伤口整体恢复地不错。临睡前,程毓想上厕所,他本想自己去卫生间,周宏远却怎么都不肯,非要搀扶着他,那股小心翼翼劲儿,简直像是在陪一个百岁老人散步。   最让程毓哭笑不得是,进了厕所里面,周宏远还不肯走,非要看着他上才放心。程毓脸皮薄,哪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此时也是断然不好意思的。他涨红了脸,半天憋出句话来,“你出去,我一个人能行。”   周宏远却一板一眼,正色道,“叔叔,你不行,摔了怎么办?”   永远别对一个男人说不行,程毓一听这话,急了,“我怎么不行了?刚刚我不是还扶着床走了一圈儿?怎么就不行了?”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丝毫不愿做出让步,两个人僵持不下,程毓烦了,长呼一口气,正欲说他几句,就在这时,周宏远却突然在程毓身后将他整个环在了怀抱里,紧接着,一双手顺着程毓的腰肢向下探,顺着衣服缝,滑进程毓的衣服里,将他一脱,最隐秘的事物,彻底暴露。   程毓的脸更红了几分,两颊迅速发烧发烫,脖颈中的青筋也突突地跳动着,几乎要从肌肤下一跃而起。他浑身战栗,彻骨的惊吓、诡谲的刺激,织成一张结实的网,将他紧密的箍住。程毓的嘴唇迅速颤抖着,在这剧烈的刺激中,腿都几乎瘫软,幸而周宏远在后面扶着,才不至于跌落。   周宏远弯了弯腰,嘴唇覆在程毓的左耳,声音低沉而性感,“叔叔,你不是说你能行么?”   程毓又羞又尴尬,偏又被人在身后拿捏着,说不得、骂不得,只得自己气鼓鼓地,连句解释的话都说不出。   周宏远微微笑了笑,“叔叔,你上厕所吧。”   程毓心一横,上就上,都是男的,有什么可怕的?   上完厕所后,周宏远甚至还贴心的拿出一张纸,神情虔诚,像是在打理清代的瓷器般,小心翼翼地为他擦拭。程毓身体一僵,只觉得自己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   周宏远忍不住发笑,为他理好衣服,洗了洗手,又细致的将手上的水擦干,才来搀扶程毓。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回到床上,气氛诡异沉静。   躺回床上以后,无论周宏远与程毓说些什么,他都板着一张脸,虽不至于不理人,却明显带着气。周宏远瞧他这副样子委实喜欢,心都要化了。   晚上,医生又来查了一次房,周宏远逮住医生好一通询问,确认了各方面都没问题后,才长舒一口气。程毓看着周宏远陡然放松的模样,心中温暖不已,再多的气都消了,再多的气,都比不上周宏远带给他的踏实。   周宏远有一天竟然会成为程毓的踏实,这点他自己都没想到过。十几年前没想过,十几年后更是不敢去想。可他却明明白白地感知到,周宏远真的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值得自己依靠,也能带给自己无限安稳的人。想到这里,程毓浑身都暖洋洋的,他忍不住感恩,他不信鬼神,便只有感恩多年前自己的善举,也感恩自己未曾真正放弃。   这晚,程毓睡得极好,安宁而踏实,一觉直到天光。   隔天上午,输了一瓶液后,程毓身上的引流管也拔了。傍晚时分,周宏远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   程毓看着周宏远挂着乌青的黑眼圈、拖着疲惫的身体为自己忙里忙外的样子,心中诸多不忍,几次开口,却终是没把谢谢说出来。   他们之间,不该说谢谢的。   这些年、这些事,这些情分、这些纠葛,一句谢谢,未免太过轻薄。   程毓鼻子发酸,眼睛也红了一圈儿,他看着他的侄子朝他招手,对他说,“叔叔,我们回家。”   他们回家,回他们的家。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拥有评论和海星么!星星眼 第89章   回到家里,周宏远将程毓妥妥帖帖地安置在床上,又忙里忙外地倒水、做饭,最后还贴心地把粥端到程毓床边,拿了个勺子,非要一勺一勺地喂给他喝。   程毓满心不乐意,皱着眉头,颇为抗拒,“我又不是残疾了。”   周宏远却只是笑笑,说,“嗯,我知道。”   程毓抿着嘴,别别扭扭地说,“那你还非要喂我。”   周宏远眉眼含笑,眼神深深的,“我想喂你。”   程毓脸一烫,心中不无触动,嘴角不自然地向上扯了扯,察觉到这一切后,他低了低头,将情绪隐匿在凌乱的发丝之下。   周宏远轻轻笑了一下,舀了一勺粥,放在唇边吹了吹,自己尝过了温度才向把勺子往程毓嘴边伸,“叔叔,张嘴。”   程毓咬了咬嘴唇,一口将勺子中的粥吞了进去,周宏远在旁边笑意浓浓,复又将一勺送过去。   程毓喝了大半碗才作罢,周宏远不急着出去,坐在床边儿,一直定定地望着程毓。程毓被他盯得心里发毛,甚至不敢直视周宏远了,他更深地垂下头去,一颗心“噗通”、“噗通”跳个不停。   客厅里,钟表上的秒针“啪嗒啪嗒”,轻快地迈动着步伐,除此之外,整个世界一片静谧。程毓突然觉得好热好热,周宏远的目光像是一道道的射线,几乎要将他灼烧、洞穿。他用力咬了一下嘴唇,“你干什么老看我,快回自己屋里去。”   周宏远却不听,突然扶住程毓的肩膀,程毓心中惊动,他下意识地往后躲避,却被周宏远的一双大手牢牢箍住。   程毓眉心紧锁,正欲张口问他干什么,周宏远便倏地松了手上的力道,一只手落在了程毓嘴边,身子往程毓身边更凑近了几分,拇指在程毓的嘴角轻轻一扫,程毓低头一看,一颗米粒粘在了周宏远的手上。   那是他嘴角的米粒。   下一秒,周宏远一边用目光将程毓死死锁住,一边把手指放在了自己嘴边,伸出舌头,在手指上轻轻一舔,将那颗米粒吃进了嘴里。   刹那间,极度的刺激在程毓体内迸发,喷射出火光与热浪,进而奔涌,顺着他的血脉,在肢体的每一处叫嚣。程毓的心脏猛烈地跳动着,像是擂鼓,又像是万马奔腾。他张着嘴,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生怕喷出的热气泄露了他的情绪,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周宏远,半句话都说不出。   程毓向来在感情中内敛被动,不擅长表达,激动之下,此时就更不知该说什么了,他的额头急出了一层绵密的汗珠,万般情绪、千种话语,都浸润在了这缄默之中。   周宏远将手伸进被子里,摸了摸程毓的手,语气认真又无奈,“叔叔,你要早点好起来啊。”说完,终于离开了。   周宏远走出房间的刹那,程毓猛地松了一口气,他瘫在被子里,用力抹了一把脸,心脏却还是“突突突”,跟个兔子塞在怀里般,片刻安宁不得。   晚上**点的时候,程毓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七八点才醒来。一清醒过来,程毓就下意识地喊了两声“宏远”,却没得到回应,看了眼手机才知道,周宏远要去趟公司,饭已经留在餐桌上了。   程毓心里突然有些失落,却又觉得自己这样好生可笑。明明周宏远已经陪了他好些天,自己却犹嫌不够,只希望着能拥有更多这样的好时光。   有他在才安心啊。   有他在才踏实啊。   谁不想要骨子里透出的安心与踏实呢?谁不想有个人能把自己当做宝,无时无刻不放在心上呢?就算再大,就算四十岁、五十岁,也还是想要那么一个人啊。   如果可以,谁愿意日复一日的忍受孤独呢?谁愿意每天自己做菜给自己吃,一个人窝在被子里看书看电影呢?就算孤单了十年、二十年,也还是希望有那么一个人,日日相伴,时时相依啊。   程毓看着周宏远的留言,没忍住,回了句什么时候回家。   周宏远几乎是秒回,说,“处理完工作就溜回来,你好好休息,好好吃饭,等我”。   程毓看到周宏远的回复,忍不住溢出笑容,他几乎能想象到周宏远严肃的表情,耳边甚至听到了周宏远认真的声音。他抱着手机把头整个埋进被子里,过了好几秒钟才把情绪压下去,正经又冷静地回复,“嗯”。   一整天,程毓心里都一阵阵地发急,过半小时就要看一次时间,一边埋怨时间过得太慢,一边又觉得自己这样好生无聊。他正要拿出文献来看,却正巧收到了周宏远的信息,嘱咐他多休息,工作不急于这一时。程毓喜上眉梢,心里高兴地不行,却故作冷淡,只回了三个点儿。周宏远不在乎程毓的冷淡,反而好声好气地说,自己马上就回家了,仿佛知道程毓眼巴巴地等着他似得。   周宏远回来的时候,程毓正躺在沙发上,一听到门把手拧动地声音,便“扑”地一声坐了起来,周宏远迅速脱掉鞋子,大步走到他身边,蹲下,握住他的手,拇指轻轻在他的手背上摩挲了两下,“叔叔,今天怎么样?”   程毓摸了摸他的头,却没说话。   周宏远笑了笑,“我给你做晚饭。”   程毓眼睛亮了亮,“吃什么?”他已经连吃了好几顿白米粥,总算可以换换花样了。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表情有些狡黠,“嗯,馒头咸菜。医生说,现在可以吃馒头咸菜了。”   程毓脸上的表情凝固了一瞬,紧接着挤出一个尴尬而勉强的笑,“馒头……咸菜?”   周宏远点点头,颇为正经,“是啊,馒头咸菜,不想吃?”   程毓连连摇头,他哪里还有得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是馒头咸菜,就是白米粥,要么就是馒头咸菜加白米粥。他还能怎样?他也很绝望啊。   周宏远心疼程毓刚做完手术不能放开胃口好好吃饭,凑到程毓耳边,“叔叔,你吃什么我吃什么。”   程毓“噗嗤”笑了出来,“你吃你的,我这么大把年纪了,难道还需要人陪着才肯吃糠咽菜?”   周宏远摸了摸他消瘦而苍白的脸颊,神色爱怜,“不是你需要……”   “是我需要陪你吃糠咽菜……才能稍微好受点。”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么么哒 第90章   一周以后,程毓的身体状况基本恢复了。周宏远却仍放心不下,啰嗦了好几天,非要程毓去医院复查。程毓本多不愿麻烦这一趟,却耐不住周宏远的恳切,只得遂了他的心意。   程毓的主治医生是肝胆科的名医,工作量大,脾气也冲,见了他俩来,没什么好气地简单看了两眼,便急促地说,“没问题没问题,平时注意饮食,别吃撑别吃油腻。”周宏远将医生的嘱咐一一记下,脑子里早就想好的问题一个个地往外蹦,医生听了之后,神色古怪地瞅了他一眼,说,“没事儿瞎担心什么。”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左右知道自己是杞人忧天,便不再言语。从医院回到家,周宏远悬着的心才落回肚里。   S大虽已经放暑假了,程毓却还有期末试卷没改。不好总拖着,于是让周宏远载他回了趟办公室,取了试卷回家。   周宏远不许他久坐,高数的卷子又有不少大题,步骤繁琐,改起来颇为费神费力。百余份试卷,程毓稀稀拉拉批了两天才完事儿,等在教务系统中登上了学生的成绩,才总算大功告成。   周宏远没再提起过要离开的事情,周宏远不提,程毓就乐得糊涂。反正他做惯了鸵鸟,这些相守相伴的日子,都是他求之不得的。   在程毓养病的这些日子,周宏远无声地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活,他什么都不肯程毓做,唯恐程毓辛苦、累着了,只要他在家里,就连一杯水都要倒好了放进程毓手里。程毓是个早慧的孩子,小时候跟程曼红一起跑到J城,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程曼红为了生计早晚奔波,对程毓虽有无限慈爱,很多时候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以程毓自幼就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习惯了忍耐孤独,也习惯了敷衍自己。因为周宏远这两个周,又或者说是大半年的照顾,他心中从未被满足的那些缺憾,那些隐隐作痛又暗自发痒的、不足为外人道的裂痕,终于被填满了,补足了。他千疮百孔的心,也仿佛得到了治愈。就像是一个布满气孔的石头终于被填充,而他,也终于落入湖底。   这几天,程毓的饮食虽不再拘泥于馒头咸菜,却仍是要百般注意,千般小心,稍有不慎则会对身体造成巨大的负担。周宏远总放心不下,吃饭时要时时提醒,“叔叔,少吃点”,吃完了,要说,“叔叔,多休息,多喝水”,就算上班走了,还要唠叨个没完没了,“叔叔,自己在家不要乱吃东西”。每每听到、看到这些,程毓觉得自己仿佛只剩下二十岁,甚至又像是回到了孩提时代。周宏远不像是他的侄子,反而自己才像。想到这里,程毓心中涌动着一股奇异的感受,既萌动着柔软,又带着几分难为情。既不适应,又觉得有人关心爱护的滋味着实很不错。   程毓没被人这样体贴过,一时间都有些发懵。两人面对面在一起时还好,程毓总会朝周宏远点点头,然后将自己的目光深深的垂下去。可若是两个人不在一起,每当程毓看到手机上周宏远一条接一条的信息,简直要高兴地在床上打两个滚儿,但若要他回复,却什么都说不出了。   他怕自己太迫切,又怕自己泥足深陷。   周宏远被冷落了整整一个下午,临了,发了最后一条信息,“叔叔,你看到了么?”,随后,便再无音信。   收到这条信息后,程毓脸上的表情凝固了几瞬,他似乎能看到周宏远带着埋怨的脸庞,以及一双眼眸中透出的关切与失望。这样一来,程毓便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向来不善言辞,人到中年,更是思前想后,怕自己太过投入,更怕有朝一日会失去。   周宏远没再发来短信,也迟迟没有回家。   六点时,程毓心里想,等周宏远回了家,再对自己说些关系的话,自己一定要好好回他一声知道了;六点半时,程毓看着外面乌黑的天色,倍感焦急,心中不免气恼,他想,等周宏远回了家,自己一定要狠狠凶他一顿,质问他为什么回家这么晚都不打个电话;七点时,程毓怒气冲冲地把大门反锁上了,并且恶狠狠地想,一会儿周宏远敲门,他一定不给开,让周宏远一个人在外面等上一小时才行;等到八点时,程毓渐渐慌了神,他从床上回到客厅,复又灰溜溜地把反锁上的大门扭开。   为什么不回家呢,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呢?难道他真的生气了?   程毓一颗心七上八下,一回儿站在门前透过猫眼往外看,一回儿拿出手机来,眼巴巴地等着周宏远的信息和电话。他半躺在沙发上,看了两页书,却怎么都静不下心来,索性把书扣在茶几上。等到程毓几乎要迷迷瞪瞪地睡着了,才听到门把手扭动的声音,程毓想坐起来,却突然使不上力气,等他揉了揉睡眼,从沙发上坐起来的时候,周宏远已经走到了他的跟前,手中还捧着一大束鲜红的玫瑰花,在他怀中开的娇艳。   程毓皱了皱眉头,心觉怪异,看他却没管那捧中看不中用的花儿,反而长舒一口气,接着那股无名之火便从肚子里“蹭蹭”的往外冒,说出来的话似乎都带着烟,“你回来这么晚为什么不给我说一声?”说完这句话,程毓就后悔了,仿佛自己是个百无聊赖的主妇,一整个晚上都心心念念地等待着周宏远回家一样。   周宏远舔了一下嘴唇,没说话,却突然蹲在了程毓面前,一只手将玫瑰花往程毓身前一送。他本想单膝跪地,真正到了这一刹那却兀地改变了主意。他不想再像那个苦等在家门外,最后跪下来逼程毓收留自己一样地逼迫他的叔叔了。哪怕这次程毓不肯答应,他也有一生的时间足以用来消耗。   程毓一怔,他张了张嘴,大脑飞速地旋转着,不知道周宏远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只得磕磕绊绊地问,“你,你干什么?”   周宏远却笑了一下,他拉住程毓的手,盯着程毓那张写满惊诧的脸,眼神认真而深情,他声音低沉,一字一句传进程毓的耳朵里,“叔叔,我错了。这半年来我总觉得如果我们只做普通的叔侄,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所以疏远你,也逃避自己的感情。可这两个星期我突然明白了,你根本就不能照顾好自己,放你一个人生活,我怎么都不会放心的。叔叔,我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生活的重重苦难、对抗病痛与衰老了。叔叔,你是我的命,是我的全世界,放你一个人,我实在是舍不得。”   周宏远字字句句说得清楚明白,程毓却突然怎么都想不透周宏远话里话外的意思了。他的脑袋突然变得好钝,好木,仔细思索,才抓住了些苗头,顺着这个苗头揣度再三,依稀间,终于明白了周宏远想说的是什么。   紧接着,程毓听到他的侄子对自己说,“叔叔,我爱你。请你让我照顾你吧,让我用自己余下的全部人生陪伴你、爱护你、体贴你、偿还你,让我一直呆在你身边,好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么么哒~快用评论砸向我吧哈哈哈 第91章   程毓听了周宏远的话愣了很久,他的脸上先是露出一个不自然的表情,随后重重地咬了一下嘴唇,心脏更是“突突突”跳个不停,像是只森林里被捕食者追赶的小鹿,又像只惊慌失措的兔子。周宏远的话仿佛带着奇异的吸引力,明明是背德、是禁忌、是罔顾人伦,明明他们之间差了十年,隔了两代人,明明他有一千种一万种的理由果断拒绝,可他却像是受到了蛊惑般,偏偏设想那陌生的幸福与另类的结局。   程毓按了按自己的心脏,无数次告诉自己,你应该拒绝的,可感性总是先于理性做出决定,这个决定有多荒唐就有多诱人,有多吊诡就有多寻常,千万种解释,不过是世间最普通的一个爱字。   程毓无疑是爱周宏远的,正如同周宏远爱着他。这份爱也许不够纯粹,但再过复杂的爱,再过纠葛的关系,都无法否认爱的存在。他们像亲人一样走过了风风雨雨,经历了起起伏伏,走丢过,迷失过,但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他们依然相守相依。命运之轮早在十八年前初遇的那个傍晚就拉开序幕,他们勤勤勉勉的生活,奋斗,拥抱虚幻的野心与真实的庸俗,他们分开又找回彼此,而这一切不过是十八年前的延续,他们的命运早已在最开始便绑定在了一起,难以分割。   他们是亲人,是伙伴,是彼此生命中发光发热的真挚与难以割舍的感情。   再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彼此的位置;再没有一段感情,能朝越彼此的意义。他们互为牵扯,也互相成全。   他们试图放弃过,也向命运与世俗屈服过,可归根结底,终是砍断骨头连着筋,与其在无尽的痛苦与挣扎中藕断丝连,不如接受这份深扎于每个人心底的爱。   周宏远的改变程毓一点一滴都看在心里。诚然他永远忘不了周宏远曾经的背叛,忘不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绝望与愤恨,但他愿意放下;诚然他无法彻底原谅周宏远的卑劣,那些深入骨髓的伤疤至今还隐隐作痛,但他愿意重新开始。忘不了是程毓的固执,不原谅是程毓的“残忍”,但放下与重新开始,却是他最大的温柔与慈悲。时至今日,他依然无法原谅周宏远的所作所为,但他仍旧愿意去爱周宏远,爱他残缺的、肮脏的、虚荣的、丑陋的灵魂,一如爱着他的努力、认真、赤诚与孤勇。   于是,程毓笑了一下,轻轻说,“好”,而下一秒,一枚精致的素圈落进了自己的中指,周宏远用力将他拥进怀里,语气中带着难以置信的喜悦,磕磕绊绊、反反复复,低沉的声音诉尽衷肠。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抱歉 今天太晚了 先更这些 明天再补一个肥章!!!! 第92章   周宏远没想过程毓会答应自己,他该拒绝、该训斥、该反感、该逃避、该挣扎……周宏远想了很多,种种结局,格式局面,可他却独独没有想过程毓会这么简简单单地答应自己。   周宏远将程毓拥在怀里,而后将自己的头埋在程毓的肩窝,他用力嗅着程毓身上好闻的沐浴露味儿。这一刻的他实在太幸福了,像是范进中举一般,飘飘然,而几分钟过后,又兀地怕了起来,他怕程毓只是一时心软,更怕程毓会是一时冲动,日后想起来,是要后悔的。周宏远声音飘忽,甚至还颤抖着,问“叔叔,你想好了么?”   程毓觉得好笑,他抚着周宏远的头发,“嗯,想好了。”   一时间,周宏远竟有些不敢相信了,他轻轻松开程毓的肩头,端详着面前人俊美的面孔,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了。言语浅薄,表达不出喜悦的千万分之一,而浓墨重彩的喜悦之后,还藏着隐隐作祟的惶恐与慌张。   他真的配得上程毓么?他真的配得到程毓的爱么?   程毓眨了眨眼睛,揉揉周宏远僵硬的、不知做何表情的脸,问,“傻啦?”   听了程毓的话,周宏远的心又忽地落了地,他复将程毓拉进怀抱里,再一次虔诚而郑重地说,“叔叔,我爱你”。   程毓揉了揉他的脑袋,“嗯”。   程毓因着周宏远的晚归,一颗心七上八下的,七点钟的时候热了些粥,却只堪堪吃下了半碗。周宏远扫了一眼餐桌上摆的半碗白粥,心不由自主地往下沉了沉。他皱了皱眉头,瞅了程毓一眼,言语中似有嗔怪,”怎么就吃这么点儿?”   程毓心里有些羞,敲敲周宏远的脑袋,只说,“没什么,吃腻了。”   周宏远还想啰嗦几句,程毓却打断了,说周宏远也太会煞风景。周宏远一笑,心想,也是。他往程毓跟前更凑紧了几分,捧住他的脸,神色认真,问道,“叔叔,我可以亲你么?”   程毓脸稍稍一低,光洁的额头隐匿在了碎头发中,他心想,这时候装什么纯情?不同意、不知道的时候不也亲了?亏得当初他还只以为周宏远是到了青春期,对男女之事好奇又懵懂。想到这里,程毓不禁愤愤然,瞪了周宏远一眼。   周宏远摸不着头脑,吓得往后扯了两寸,又心有不甘地争取,“叔叔,就亲一下,亲额头好不好?”   程毓听了周宏远的话,实在是躁得慌,正当他皱紧眉头,不知该如何回答时,周宏远却执起他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啜。   程毓只觉得自己浑身都像是烧着了一般,他倏地将手抽回去,半天不敢瞧周宏远脸上的表情。程毓垂着头,不知怎的目光便被自己手上那枚简简单单的素圈吸引,这是他的侄子亲手为自己带上的,没什么繁复的造型和钻石翡翠,却朴素动人,像极了人世间最寻常不过的爱,没什么花样与浪漫,却是踏实与安宁的港湾。   两个人都是感情的新手,周宏远是第一次实打实的与人谈情,而程毓则是第一次与男人说爱,既没经验,又隔了叔侄关系与十年岁月,乍一决定在一起,竟都有几分不适应了。只不过,周宏远在程毓面前脸皮厚惯了,就算不知如何与人在一起,也要黏在程毓身边,一会儿要亲亲手,一会儿要抱抱。程毓却没那么大的适应能力,比起周宏远来,整个人都显得木木呆呆的。   晚上睡觉时,周宏远自然不肯放过他,非要与他一起睡。程毓不愿意,周宏远就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三十岁的人了,却像小时候一样撒娇卖痴起来,抱着程毓的胳膊不撒手,还用亮闪闪的眼睛盯着程毓,说自己什么都不干,只想像小时候那样与程毓一起入睡。   程毓听了这话,兀自想起好多年前来。那时候周宏远还不如自己高,小小的,瘦瘦的,乖得让人心疼。程毓的思绪飞出去了好远,此时眼前这个成熟而强壮的男人,与脑海中那个小小的孩子逐渐重合在了一起,程毓的心也慢慢柔软起来,他没法子拒绝周宏远,更何况这根本算不得什么过分的要求。   得了程毓的首肯,周宏远欢天喜地地躺在了程毓身边,他歪了歪头,靠在程毓肩上,没忍住,又问了一遍,“叔叔,你想好了对吧?”   程毓笑了笑,鼻子竟有些发酸,心里也是。他面向周宏远,用食指轻轻在周宏远的鼻尖点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是,想好了,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周宏远蓦地眼睛红了一圈儿,想哭,却又只得忍着。他已经是叔叔的男朋友了,要一辈子守护他,照顾他,怎么能轻易掉眼泪呢?更何况,他心里明明是开心的、幸福的啊。   程毓知道周宏远素来缺乏安全感,瞧他这样难免心疼,忍不住摸了摸周宏远的脸,随后轻轻在他的额头上印了个吻。   这个吻单薄而脆弱,是稍触即离的,是不带意味的,像仁慈的神祇亲吻他虔诚的子民,又像是温柔的母亲安慰他紧张的孩子。   周宏远瞪大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程毓。   程毓这才慌了神,恍恍惚惚地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亲亲周宏远这个念头来得突然又自然,像是深扎于程毓心底的本能,左右是自己的孩子,反正十多年前就亲过,他亲的坦荡,却在对上周宏远眼神的刹那失了本心。   黑暗中,程毓的脸发着烧,他恨不得把头整个埋进被子里,又妄图在周宏远的视线中逃之夭夭。两颗心隔了两层薄薄的睡衣,“噗通”、“噗通”地各自跳动着。   程毓心里慌得厉害,额头上也冒着汗,他突然转过身,背对着周宏远,周宏远却不依不饶地缠上去,从后面将他罩在怀里。   程毓的身体明显一僵,紧接着周宏远的嘴唇覆在了他的耳边,轻声说,“叔叔,既然想好了,以后就不许后悔。”周宏远吸了吸鼻子,他生怕这一切只是场梦,或是个恶劣而残忍的玩笑,他生怕一觉醒来一切都是虚化,他难得善终。   程毓心神一晃,他突然想对周宏远说,自己不会后悔的,自己做过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后悔。他只怕周宏远会后悔。他咬了咬嘴唇,只觉得自己无聊,轻声笑了两下,沉沉的“嗯”了声。 第93章   躺在床上,周宏远总睡不着,他每隔几分钟就要睁开眼睛看看一边儿,看看程毓还在不在,而自己又是不是在做梦。   程毓年岁稍长以后,睡眠状况相较以往差了许多,周宏远睡不安稳,他也睡不着,本来身体疲乏,不欲搭理周宏远,却哪里知道他愈演愈烈,一道道射来的目光让程毓全身都发起热来。于是,在周宏远第n次睁开眼睛瞅着程毓的时候,程毓在黑暗中发出一声浅浅的叹息,紧接着,扭过头,朝周宏远眨了眨眼睛。   周宏远舔了舔嘴唇,语气有些弱,“叔叔,你怎么还没睡?”   程毓往周宏远身边蹭了蹭,侧躺着,伸出胳膊来搂住周宏远,还顺着他的脊柱往下捋,悠悠地说,“你总看我,我怎么睡得着?”   周宏远在程毓面前没脸没皮惯了,倒也没觉得有多不好意思,反而往程毓怀里挤,一声声喊着他,“叔叔,叔叔,叔叔……”   程毓被他喊得臊得慌,脖子里都冒着汗,他“嗯”了几声,周宏远却还是不依不饶,程毓不堪其扰,皱着眉头,“听话,睡觉。”   周宏远却突然一翻身,压在了程毓身上,就着月光,他细细打量着身下这人的眉眼,心中柔软缠绵。   程毓咬了一下嘴唇,“噗嗤”笑了出来,“干嘛啊?”   程毓呼出的气流湿湿暖暖地打在周宏远的脸上,周宏远心尖儿一颤,痒痒地,低了低身子,两个人鼻子对着鼻子,周宏远轻轻摩挲了一下程毓的鼻尖儿,程毓没动弹,更没言语,睫毛却颤了两下,出卖了他的情绪。   周宏远深深地看着程毓,“叔叔,叔叔我爱你。”周宏远觉得自己好热,感官在这个静谧的黑夜无限放大,他的心跳像远山的钟声,“咚咚咚咚”的,一声又一声,是寂寞的呼喊,沉重的嘶吼。他的额头上冒出水珠,一层接着一层,眼睛亮晶晶的,呼吸又粗又重,带着不可窥探的意味。   程毓皱了一下眉头,他伸手擦了擦周宏远额头上的汗水,朝他点了点头,说,“嗯,我知道。”   周宏远旧事重提,暗戳戳地问,“就亲一下,好不好?”   程毓的手移到周宏远如雕刻般的唇线上,轻轻划了两下,故意取笑自己的侄子,“不许你亲的时候,你不也偷偷亲过了么?”   周宏远纵容是脸比城墙厚,听了这话也难免难为情,他掩盖似的干笑了两声,问,“叔叔……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程毓记性好,此时两个人又成了情侣关系,再不必隐瞒这些陈年往事,“你高一那年的夏天,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   周宏远一惊,讪讪地笑了两下,“这么早啊。”紧接着,他吸了吸鼻子,“你都没告诉过我你知道。”   程毓转而去摸周宏远的发丝,像是在给一个委屈而毛躁的狮子顺毛,“那我怎么对你说?把你揪出来,搞得咱们两个人都尴尬吗?”   周宏远扁扁嘴,“你那么早就知道我喜欢你,却什么都不说。”周宏远这话纯属是想找个理由朝叔叔撒娇,可程毓偏偏很吃这一套,他也没把周宏远的埋怨当真,知道周宏远只是说着玩闹,于是抱了周宏远一下,声音温柔,“好好好,是叔叔不好,叔叔给你赔不是。”   周宏远心思一动,眼睛露出光芒,他直勾勾地看着程毓,说,“那叔叔给我亲一亲好不好?”   程毓害臊,却又拿他没办法,微微颔首,然后便死死闭上眼睛,不敢瞧周宏远。   周宏远的动作又轻又柔,他一只手撑着床,另一只手先是放在了程毓的脸颊上,紧接着轻轻将程毓的下巴微微托起,而后拇指摩挲着程毓薄薄两片唇,像是在探寻,又像是无声地安慰。程毓透过缝隙暗自一瞥,看到他虔诚又深情的目光,像是只网,牢牢将自己缠绕。程毓没有来得一阵心悸,肢体也僵**起来。   周宏远低下头,将唇覆在了程毓两片唇上,印了一个蜻蜓点水一般的吻,像是对待一个精致的青花瓷,整日心心念念,触碰时却又万般不舍,唯恐惊扰了他的沉静与美丽。周宏远没敢探进去,只逡巡于湿热的表面,而后带着无限的眷恋分离。   说来也奇怪,周宏远这些年里经历过的炮友不在少数,对待床上的事情,极其放得开,反正他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反正外面的那些花花草草,他从来也没放在过心上。现代人嘛,灵肉分离这种勾当他向来极其擅长。可当他面对程毓时,却突然就怂了。连一个浅浅的吻都要藏着掖着,就算得了程毓的首肯,也唯恐程毓会不开心、不乐意。面对程毓,他有一辈子的耐心可以消磨,他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等待,他不想让一切进行的太快,他愿意与程毓做一切以往认为最无聊最无用的事情,他们要在人流中牵手,要在影院中依偎,要在夕阳下拥抱,要在摩天轮上接吻……他愿意一点点来,直到程毓真正愿意接受他的灵魂,也接受他的肉体。   正如同周宏远不清楚程毓对他究竟有几分是爱情,几分是亲情,周宏远亦不懂得程毓对他到底是怎样的感情。也许这份感情本来就掺杂了太多东西,混乱而复杂。所以,他更不知道程毓愿意跟他进行到哪一步,可他不愿意逼程毓,他愿意耐心一点,温柔一点,就像程毓这些年里对待他的那样。不过,就算程毓不愿意与他做到最后也没什么关系,反正程毓喜欢的本来就不是男人,反正做错事的本来就是自己,能够有机会陪在程毓身边,已经是程毓的仁慈与宽容了。他不介意与程毓这样一辈子。   程毓却被周宏远这副纯情的模样整得有点懵,他不经意地皱起眉头,就这样么?他歪了歪头,想了一阵子,莫约懂得了周宏远的心情,不由得心疼起来,于是他扯了扯周宏远的睡衣,周宏远便稍稍往下低了低头,程毓如法炮制,在周宏远的嘴唇上印上一个稍触即离的吻。   周宏远一惊,他睁大眼睛盯着自己的叔叔,却看到程毓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宏远心中酸酸胀胀的,徜徉着温柔但有力的渴望。他顺势压在程毓身上,把头埋在程毓胸口,深深嗅了两口,然后抬起脸来,眼巴巴地瞅着程毓。程毓本有些倦怠,经过这一番折腾又有了精神,一下下抚摸着胸前的人,心中涌动着无穷的温暖与踏实。   这一晚,周宏远缠着程毓说了多次“我爱你”,又反反复复叫着“叔叔”,这一切都太过美好,美妙到他不忍睡去。   渐渐地,夜深了。程毓的呼吸声终于放缓放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周宏远便躺在一边儿,撑着脑袋盯着他,直到东方吐白。   作者有话要说:   大声告诉我,甜不甜!叔叔好不好!doi之路慢慢,大概还要迂回辗转些时日。 第94章   周末,周宏远坐在沙发上划手机,程毓没好气儿地瞅了他两眼,周宏远便怂了,把刚刚浏览过的页面往程毓身前送,“叔叔,我们去看电影吧?”   程毓扫了眼最近上映的片子,没细看,瞧周宏远喜欢,就点点头,答应了。   周宏远与程毓谈起恋爱来的这几天,搂搂抱抱是有的,亲亲也是每日的必备功课,却唯独少了约会这一项。是以周宏远对自己的首次约会很是激动,一出了门就牵住程毓的手不放开。程毓胳膊一僵,本想挣脱,可看到周宏远脸上写满期待的小表情后,却没舍得拒绝,前后观望了一阵,看到没有左邻右舍和以前的同事后,方舒了口气,僵硬的身体才放松了不少。   程毓的家离恒发广场很近,步行没多久就到了,因着周末,商场里摩肩接踵,不少少男少女看到他俩姿势亲昵后,都投来玩味观赏的目光,更有中年夫妇和老头老太太,窸窸窣窣地讲些闲话。程毓脸上一阵红一阵青,周宏远却还是不管不顾地牢牢抓着他的手,程毓往外抽了抽,小声说,“有人……”程毓怎么都想不到,当初那个最在乎自己颜面,最担心被人看了耻笑去的周宏远会变成了这副样子。   周宏远耸耸肩,“有人就有人。”   程毓扶额,忍不住又扫了一眼人群,心有埋怨,悠悠地说,“当初你带我吃饭,在饭店外面排号都觉得难为情……”   周宏远一晃神,想起了那日带着程毓来吃东来顺的场景,他神色讪讪的,更往程毓边儿上蹭了蹭,说,“叔叔,当时是我不好。”   程毓扼腕,瞥了他一眼,“不不不,我希望你继续保持,快松开我的手。”   周宏远不依不饶,“好叔叔,我不要。”说着,更亲密地缠上来,还非要与程毓十指相扣。程毓觉得自己太阳穴“突突”直跳,用手施力摁了摁,才渐渐缓和过来,他对周宏远向来没什么办法,索性旁边也没有熟人,便由得他去了。   周末,电影院里人满为患,周宏远特地选了角落里的位置,漆黑中,他与程毓十指相扣,两颗心一同“怦怦”跳个不停,屏幕上的作男作女究竟究竟干了些什么,他们反而谁都没心思去一探究竟了。   电影院里的冷气虽然开的足,可周宏远的整个身子都黏在程毓身上,不过一会儿程毓身上就冒出了层汗。程毓浑身躁得慌,闷闷地,又一阵阵地心悸,周宏远突然轻轻掰了掰他的头,两个人四目相对,而下一秒,周宏远的嘴便覆在了程毓的双唇上。   程毓一怔,连忙回过头,跟偷情似得,刺激又惊险。他喘了两口粗气,耳边却传来周宏远压着声音的两声笑。   程毓抿了抿嘴,低声说,“你不是想看电影的么?”   周宏远神色古怪,盯着程毓的侧颜瞧了一阵,然后恍然大悟地说,“叔叔,原来你喜欢看这种叽叽歪歪的爆米花电影啊。”   程毓本来盯着屏幕,听了周宏远这话脸一红,电影中的撕心裂肺和你侬我侬他看得不是很明了,复杂纠葛的感情关系他更是理都理不清,于是垂下头去,半天才小声嘟囔了一句,“这不是你选的电影么。”   周宏远又将程毓的头稍稍掰过来一点,朝他眨了眨眼睛,“对啊,特意选个没什么意思的烂片,这样才好有功夫逗逗你啊。”   程毓皱了皱眉头。反正耍心思他是永远比不了周宏远的,索性闭嘴,任由周宏远闹他去了。   程毓刚摘除了胆,之前又有胰腺炎,不适合在外面吃饭,是以电影结束后,周宏远带他去超市买了些蔬菜,两个人回到家一起做了两盘家常菜,吃过饭后,就一起歪在沙发上闲聊。两个大男人靠在一起,聊着聊着,就难免走火,周宏远一个没忍住,将程毓压在身下,解开他的扣子,把头埋在了程毓的脖子上一阵亲。   在程毓以往与女性恋爱的经历中,从没被这样对待过,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待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已经被周宏远亲得七荤八素,提不起力气来了。他推了推周宏远的胳膊,想说话,声音却喑哑的厉害,最后变成欲拒还迎般的情趣,周宏远自是不听的。   周宏远用力嗅着程毓身上的气息,他不舍得发狠似得咬在程毓白皙的脖子上,只得用嘴唇反复摩挲,用舌头小心品尝。程毓被他弄得有些瘆得慌,连连向后靠,却被周宏远的大手牢牢箍住。他动弹不得。这感觉有些诡异,谈不上多喜欢,却也不讨厌。迷茫混沌间,程毓下意识地将手覆在了周宏远的后脑勺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他望着天花板,渐渐将自己放空。   周宏远慢慢起了反应,生硬生硬地,抵在程毓的身上。程毓起先没反应过来,待明白过来后,脸色“唰”地一下就白了。他身体又僵**起来,久久紧绷着。周宏远突然撑起身子,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眼神里写满情与欲,程毓咬了咬嘴唇,不敢看他,垂下眸子,胸前“噗通”、“噗通”的狂跳。   正在程毓为接下来的发展而七上八下的时候,周宏远却突然坐了起来,他抹了把脸,大步朝卫生间走去。周宏远清楚的知道,程毓没有硬。   程毓怔住了,心里一阵发虚,直到周宏远从卫生间走出来,他还呆呆地往天花板上看着。他知道,自己不讨厌周宏远这样的。他无疑是爱着周宏远的,他甚至在心里想,出于人道主义自己是不是也该礼貌性的硬一下,可是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而他也的确很难被眼前这个人调动情,欲。   周宏远复坐到他旁边,两个人之间平添了许多尴尬,只有相顾无言。   过了许久,程毓拍了拍周宏远的肩膀,小声说了句对不起,   周宏远身体一僵,他转过头来,定定地看着程毓,过了一会儿,方摇摇头,说,“是我不好。”周宏远这一刻恨极了自己,是他太心急,又想要的太多,以至于把尴尬与难堪留给了程毓。这原是他的错,却又因为他只顾自己没完没了地自怨自艾,竟让程毓说出了对不起三个字。周宏远心中酸酸涩涩,说不出具体什么滋味,却着实不好受。他摸了摸程毓的头发,接着往下趴了趴身子,送出一个轻柔的吻,“我爱你。无论你愿不愿意跟我做,我都爱你。”   程毓鼻子一酸。过去的几天里,他很少想过这个问题,真要面对了,却是怯的。两个成年男人在一起,床上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回避的,更何况程毓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自然晓得这些对两个人的感情有多重要。而他这些日子以来有意无意的逃避,其实全部源自于内心的恐惧。   他无法想象与男人做是什么滋味,以至于周宏远仅仅是抛出这个话题,他都出了一身的冷汗。   周宏远深深地看着他,甚至还挤出一个勉强的笑,“没关系,你不要怕,我不会逼你的。”周宏远早就想过程毓会接受不了,能亲亲抱抱,对他来说已经是无比的幸运了。他不敢再奢求其他。   他只是有些失落。   只是有些失落。   作者有话要说:   慢慢来,会好起来的。慢慢来,能硬起来的。 第95章   自打两个人在一起后,周宏远整日缠着程毓,入则同睡,出则同行,又总是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渐渐地,邻里间便多了许多风言风语。   这套房子虽地处商业小区内,程毓住的这栋楼当初却是由ZT银行建造的,左邻右舍不是ZT银行的职工,就是职工的亲朋好友,虽与程毓未必认得,时间久了,却也算知根知底。最开始,程毓养着一个半大不大的孩子,又没个老婆,就已经惹人非议了;后来他又从ZT银行辞职,孤注一掷地考研读博,更是闲言碎语不断;更别提他几次恋情告吹,四十岁了还没结婚。如今,时隔多年,又再次与自己的侄子厮混在了一起,谣言更是不绝于耳。   住在这里的,大抵是有些文化的人,他们自然不会自降身份,在明面儿上说起这些“污言秽语”,背地里却卯足了劲儿的损人,连眼神儿里都飘忽着鄙夷。家长们对程毓、周宏远二人敬而远之,孩子们却是口无遮拦,时常从背后“鸡,奸”、“鸡,奸”的叫他们。这么老古董的词汇,程毓起初听了也是一怔,待反应过来以后,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也不知这些孩子是跟谁学得。周宏远没程毓这么好的气量,当下就想拉住那几个小毛孩子呵斥一通,程毓却拽住了他的胳膊,只说,“随他们去吧,反正咱们行得正坐得端,没什么可怕的。”   周宏远当然不怕了。以前他好面子、爱摆谱,自尊心强,可那都已经是曾经了,他知道,外人的贬低与奉承都是假的、是虚的,是阿谀、是奉承、是镜中月、水中花。现在,他只想拥紧他的真实,他只想与程毓随心所欲,过好自己的日子。可周宏远虽然不畏人言,却怕极了程毓会有朝一日心生怯意,更担心程毓在这流言蜚语中受了委屈。   周宏远吸吸鼻子,没再言语。过了一会儿,方听到程毓轻声说,“反正这种流言,挡也挡不住。”   周宏远心里一酸。他知道,程毓这辈子过得低调惯了,不愿意站在风口浪尖。可两人偏偏住在这样一个遍地熟人的地方,要么是同事的同事,再不然,就是同事的亲朋。   周宏远思前想后一整天,晚上躺在床上,见一旁的程毓半睡半醒,稍稍往他身边靠了靠,叫了他一声,“叔叔。”   程毓没睁开眼,只是低低地“嗯”了一声,周宏远盯着他清秀的容颜,轻轻在他鼻尖上一啜,小心翼翼地开口,“叔叔,我们换个地方住吧。”   这个想法在周宏远心里已经盘桓了许久,一直没提出来是因为他对这个家极有感情。一来他与程毓一起在这里度过了最美好的几年,二来这里有程毓和他共同成长的印记。更何况,自己离家已久,程毓却好好收着他所有的东西,那小小一间房,像是个博物馆,将岁月定格了整整十年。他不舍得丢下。可住在这里,两个人难免要有所避讳,人前要疏远,可就算躲得了身前的注视,又躲不了身后的窥探。这样一来,两个人一起出个门都搞得紧张兮兮,得不偿失了。   程毓听了周宏远说要换房子,这才睁开眼睛,伸手抚摸了一下周宏远的脸庞,他的心往下沉了沉,这套房子对他意义非凡,乍一听到这个提议,心里自然是舍不得的。他缓缓吐了几口浊气,最后淡淡地说,“换吧。换个地方住,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这么些年,这么多的闲言碎语,他也是受够了。   得了程毓的首肯后,周宏远便开始操持起这件事来。这一年多以来,他爱浮华的毛病虽然改了不少,可看到J城的房价后,心里头的这点儿虚荣未免又飘了起来,兴致勃勃地拿着户型图地跟程毓讲,“叔叔,咱们买个别墅吧。”   程毓神情古怪地看了他一眼,一副“你有毛病吧?”的样子,看得周宏远心虚。周宏远这才低了低头,复又换了张复式户型图拿给程毓看,“那这个呢?”   程毓皱了皱眉头,“家里就咱们两个人,买这么大的房子干什么?”左右他们两个都不会有孩子,靠得近一点,住得紧一些,一抬眼就能看到对方不好么?   周宏远往程毓旁边凑了凑,小声说,“我想给你买个大房子。”   程毓笑了一下,“给我买大房子干什么?”他都四十岁了,朴素简单了半辈子,现在这把年纪了,在哪里住不是住呢?更何况,他又不是贪图这些才要跟周宏远在一起。这些身外之物,他向来不在意的。   周宏远捧起程毓的左手来,在那枚自己亲手为他带上的素圈上落下一个吻,说,“做聘礼啊叔叔。”这一年多以来,周宏远赖在程毓这里白吃白喝,虽有几次偷偷摸摸地给程毓塞钱,程毓却总是原封不动地趁他不注意放回他的衣服里、公文包里,就连区区二百块的微信红包都要原路返回。明明自己已经赚得了这么些财富,可程毓对他态度却从来都没变过,半分钱都不肯让他花,还把他当孩子呢。以往这样也就罢了,可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变了,是情侣了,以后还要相守相依过一辈子,程毓既不肯要他的钱,也不肯让他花钱,这样周宏远怎么会放心?对于周宏远来说,他们俩的关系早就要做“合并资产负债表”了,并且还要多多的“股权换购”,争取早日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精神到肉体再到金钱,统统再也分不开才好。   程毓却对周宏远“聘礼”的这个说法颇有微词,他摸摸将自己的手抽回来,眼神中带着恼怒。   周宏远垂了垂脑袋,他自然知道程毓在纠结什么,默了半响,说,“那就当是我的嫁妆送给你好不好?”   程毓脸上的表情绷不住了,“噗嗤”笑了出来,他揉了揉周宏远的头发,说,“我们宏远怎么这么乖啊?”   周宏远复又捧起程毓的手,放在嘴边,重重亲了一口,“我想给你最好的啊。”   程毓心中动容,将周宏远往自己身上搂了搂,过了片刻,才温声说,“我不需要你给我最好的,也不需要自己去争个最好的。我只想简简单单的过自己的日子,你愿意陪着我一起平平淡淡么?”   曾经的周宏远贪恋繁华,野心勃勃,后来他放弃了充满挑战的工作,放下了拼搏已久的城市。   回到了J城,回到了自己身边。他每日陪在自己身边,过着最平凡的日子,上班、吃饭、闲聊、睡觉……这些没什么不好,平平淡淡安安稳稳也是一种幸福,可周宏远才三十一岁,他真的甘心么?程毓不知道。他甚至会时常担忧,倘若有一天周宏远厌倦了这样无聊的生活,甚至厌倦了自己,他会不会后悔自己做出的决定呢?程毓曾在心里想过,如果有一天周宏远真的后悔了,想回到北京,他也是愿意放手的。只是,无论如何他们之间都需要一个体面的再见。他可以忍受离别,却再也不想经受不告而别。   周宏远亲亲程毓的头发,“想什么呢?我当然愿意了。只要能在你身边,只要能陪着你,刀山火海我也愿意。”这些都是他求之不得的,他比人生中的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加真实的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他不再是世俗社会所赋予他的任何身份,他只是他自己,只是一个简单而幸福的男人。他不再需要伪装,不必逢源,更无需奉承,他只需要做好自己,脚踏实地,踏踏实实。他不再担心职位与薪酬,不再过朝不保夕的刺激,不用管身边人的真心与假意,他知道,自己拥抱的,就是真实,自己走过的每一段路,自己度过的每一秒,就是真实。   程毓笑了笑,他不想再费劲心血去考虑这故事的结局,更不愿在感情面前去做数学家来权衡利弊,他愿意活在当下,而此时此刻,他清楚的知道周宏远是爱他的,周宏远是真心的。   程毓亲了亲周宏远的额头,说,“好,我信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么么哒~ 第96章   周宏远是个实干主义,没过几天就敲定了J城中心地带某高档小区的一处复式公寓。周末,他一得了时间,就带着程毓亲自去看房,两个人对小区的环境和户型都挺满意,当天就交了定金。   买套一千万的房子,周宏远可不敢马虎,特地请了如今做律师的老同学梅婷与他一起看合同,方方面面都确定了之后,才让程毓在上面签了字。   程毓本不肯签,无功不受禄,哪怕他当初含辛茹苦地把周宏远养大,也值不了这么大一笔钱。周宏远却说,唯有这样自己才能心安。程毓心里发急,却比不上周宏远能言善辩、巧舌如簧,他攥着笔和合同,久久不肯落下自己的名字。他与周宏远简简单单地在一起,不为钱财,不图名利,只想好好过日子,他不愿在周宏远这里欠下这么一大笔的“债”,可售楼人员和周宏远的老同学都在一旁看着,自己扭扭捏捏也的确不合适,他不想跌了周宏远的股,这才如了他的意。   明明只是两个字的工夫,程毓签完却出了半身的汗。当天下午,周宏远就汇了款,尘埃落定以后,叔侄二人一起请梅婷吃了顿饭。   程毓细细打量着对面这个穿着西装,留着短发的高挑纤细、干练豁达的女生,默默咀嚼着她的名字,恍惚间,突然想起什么,问,“你不是曾经在S省师大过读书?”   梅婷笑了笑,随着周宏远管程毓叫叔叔,“叔叔,你想起我来了?”   程毓脸一红。当初周宏远远走他乡,就是通过梅婷辗转将钱交到自己手上。只不过,当初的那些钱对程毓来说不啻于羞辱,他自是不肯收下的,所以原封不动的将支票也好、储蓄卡也罢,统统退还给了梅婷。   当初周宏远还在念中学的时候,程毓就没怎么见过周宏远的同学,一来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容易为周宏远带来龃龉,二来他那是着实忙,整日加班,顾不得这些。如今,自己与周宏远的关系更近了一步,就更不知该如何与他的老同学相处了。更何况,程毓不知道梅婷对他们的关系知道了几分,生怕露出什么“破绽”,让周宏远在同学面前难堪。所以程毓只是微微朝梅婷笑了笑,没再说话。周宏远却突然握住了他的手,对梅婷坦白道,“我跟我叔叔在一起了。”这场出柜来的突然,根本是全然没有必要的,只不过如今周宏远看淡了许多,又重视起了许多,随心而动,再不想遮遮掩掩,畏畏缩缩。   程毓和梅婷听到周宏远的话后都是一懵,随后一个垂下了头,一个睁大了眼睛,来回扫视着对面的两个人。   梅婷当初几次三番因为钱的事情夹在两个人中间,虽未曾有过直接的接触,却也在几次隔空的撕扯中瞧出了端倪,早就察觉出了两个人非比寻常的关系。更何况,此次在售楼处相见,两个人的亲密更是不同于一般的叔侄。她一边在心里暗自嘀咕,一边装出副云淡风轻的精英律师样子。她知道周宏远好面子、自尊心极强,是以着实没想到周宏远会如此直截了当地向自己出柜,而出柜对象还是把自己养大的叔叔。   梅婷重重地点了几下头,用力地消化着两个人匪夷所思的关系,却听到程毓急急地解释,“我们不是亲叔侄,没有血缘关系的……”   梅婷又重重地点了几下头,随后做出副了然于心的样子。周宏远一看便知她准是想歪了,却也懒得解释。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没再提这件事情,缄默中不失尴尬,只得彼此夹菜。吃到一半儿,梅婷突然抬起脸来,神情有些严肃,“你们不是血亲,关系又没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到时候,万一谁有个什么闪失……你们可千万别忘了提前做好准备,公证什么的,都要提前备好……”说完这些话,梅婷又后悔了,哪有老友相见谈些这么不吉利的话的?她急忙“呸呸呸”了三下,“瞧我说得些什么啊。”   周宏远却点点头,“你说得对,是要提前做好公证……”只不过,梅婷不清楚他们具体的情况。他俩现在都是这世上飘荡的“光杆司令”、“孤魂野鬼”,沾亲带故能争财产的,基本上都死绝了,唯有彼此,才是港湾,这样一来,提前立不立遗嘱,做不做公证,又有什么干系呢。   饭菜下肚,杯盘狼藉,正是离别之时,周宏远却突然神色一松,他舔了舔嘴唇,心一横,“有一年我去三亚跨年”,说着他偷偷瞅了一眼程毓,语气有点软,“在一个party上……”此言一毕,无论是程毓还是梅婷,都瞬间明白了周宏远口中的party是怎样的盛况。程毓垂下头去,干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手。   周宏远复又偷偷打量了程毓几眼,才继续说下去,“我看到魏潇了,她是party上请来的女公关。”周宏远说得隐晦,另外两个却也不是什么纯情少男少女,一下就顿悟了。   梅婷一怔,显然用了挺久才反应过来周宏远口中所说得是谁。这些年,梅婷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律所工作,忙得连结婚生孩子的时间都没有,哪还有心思怀念那段荒唐又可笑的青春恋曲呢?她拿出帕子擦了擦手,淡淡地说,“魏潇的家庭条件不是挺好么?怎么会混迹在那种地方。”   周宏远细细打量了梅婷几眼,“那种地方,那种工作,不用出力不必动脑还来钱快,她会去也没什么奇怪。”   梅婷稍稍扯了扯嘴角,想说些什么,却终是忍住了。在青春的那一头,她也曾以为自己会很乐意听到这样的消息的,如今,站在了岁月的另一端,她却只觉得无趣极了。   三个人都没再言语。而立之年,又何必再去用尖锐与讥讽,评判一个陷足风月的老同学呢?万物发展都有自己的规律,种因得果,都是各自的选择罢了。   离别前,梅婷突然朝周宏远说,“宏远,谢谢你。”谢谢你当初的苦口婆心,谢谢你当年的字字珠玑,谢谢你不曾厌烦我的愚蠢与执拗,谢谢你在我最无知、最一叶障目的年岁里,向我伸出那双手,让我看到了更精彩的世界。   周宏远愣了几秒钟,他笑着摇头,朝梅婷说了声再见。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转眼间,已是那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努力的收尾+推感情。嘿嘿嘿 如果不记得前面的情节,可以回头看看47章~ 第97章   周宏远和程毓的房子在秋天时交工了。两个人站在光秃秃地毛坯房里,四眼相顾,都有些茫然,全然无从下手,心中均想,这可真是个浩大的工程。   以前装老房子的时候,还不兴毛坯房这套,程毓那时也没做什么细致的装修,算下来只刷了墙,打了橱子,连吊顶都没做过,一来是因为当时没有多余的钱去搞这些,二来则是那个年代还不甚不流行这些。而周宏远就更没什么经验,他在北京时虽买了几套房子,却一门心思地只顾自己的野心与欲望,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二十个小时奔工作,四个小时寻欢作乐,哪有时间关注这些细枝末节。是以他以往购置的房产要么是精装修的公寓,要么统统一股脑地打包给装修公司。如今,两个人一头抓瞎,没了主意。好在梅婷瞧他们犯难,介绍了一家靠谱的设计公司,这才稍稍有了头绪。   周宏远和程毓对自己的新家很是上心,大到整体风格,小到一个实木柜子一扇长虹玻璃,都细细思量才敲定主意。   这是他们的房子,是他们的家,每一处都是凝结着他们的心血,每一个家具、每一个碗筷,都是细细挑选来的。这种感觉是周宏远不曾体会的,他甚至想也不曾想过,自己会为什么样式的墙纸而思前想后,会为一面隔断玻璃而货比三家。这一切的体验都是全新的,琐碎之余,却也不坏。   他们俩各自忙碌着,讲课、上班、科研、装修,日子当然不比北京的繁忙,却也充实可爱。……时间一天天过去,直到落叶飘了满地、枝丫光秃一片,没什么新奇,也没什么波澜,平静且安宁。   他们在夕阳斜挂的小径上并立而行,他们在拥堵嘈杂的街头十指相握,他们在不甚清澈的人工湖前闲话家常,他们在月色清清下相拥而卧。这是他们最安稳不过的幸福。   周宏远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与程毓发生更亲密的接触。他们接吻,却只是浅浅的,他们相拥,却不带什么意味,几次情致难以控制的迸发,却都以卫生间中响起的流水声充当了潦草的收尾。   在周宏远第无数次颓败地冲向厕所后,程毓无力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他心中焦急而烦躁,皱着眉头,不过几分钟,便出了一头的汗。他底下头看了看自己的兄弟,不知拿它怎么办才好,只得重重叹了口气。   周宏远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刻意没马上回到程毓身边,转而去了厨房,他立在冰箱前,呆了许久,方拿了个橘子,剥了皮后才走出来。他回到房间,坐在床上,将手中的橘子掰了一大半放在程毓手里,自己则一口将那剩下的一小半橘子吞进嘴里。   程毓瞧他喜欢吃这橘子,复又掰了一瓣儿投进周宏远的嘴里。周宏远心里掖着事儿,也没注意,看程毓递过来东西,下意识地张开嘴就吃了;程毓看他呆呆的,心中柔软,便继续投喂,直到周宏远吃完了整个橘子,他才茫茫然想起这明明是拿给程毓吃的。   周宏远低下头,笑了两下,“干嘛都给我吃了。”   程毓揉了揉他的发丝,“看你喜欢吃呗。”   周宏远舒了口气,他亲了亲程毓的手,没再言语。   程毓揽住周宏远的肩膀,两个人便松松垮垮地抱着歪在床上,过了许久,程毓轻声问,“难受么?”   周宏远茫然了几秒钟,随即皱了皱眉头。他本想矢口否认,却又觉得在这种事情上隐瞒着实没必要,大家都是男人,谁还不懂这些呢,可他又不能承认,承认了就是无声的抱怨,是无情的施压,是刻薄的逼迫。   他答应过程毓,不会再逼他任何事;他也答应了自己,不会再逼程毓任何一次。   程毓吻了吻他的发丝,抿了一下嘴,想了一下,然后小声缓缓说,“要不然你做吧,反正我有没有反应都没什么关系。”   周宏远怔了几秒钟,旋即从程毓的怀中撤了撤。他心中冒出几分屈辱,在体内蔓延开来。病毒似得。很快,他便对这种感觉嗤之以鼻,他知道程毓没什么恶意,可这些话对他来说无异于第二计耳光。   程毓没想过周宏远会是这个反应,他茫然地看着周宏远,扯出一个尴尬的笑,他想再说点什么,或是安慰,或是道歉,却又觉得无论说些什么都是干干巴巴的,终是说不出口。   周宏远用力地摇了两下头,“叔叔你不要这样,我……”   周宏远突然觉得好委屈。这一刻,他甚至有些怪程毓了。程毓明明可以把这件事情轻轻掀过去,他们明明可以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自己也明明可以继续假装出一份体面。可程毓却偏偏说破,偏偏让他难堪。周宏远无意识地更往后撤了撤,他垂下头,用尽全力抗拒着这个话题。   他不想逼程毓的。   程毓用力地绞了绞手,他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他往周宏远身边凑了凑,摁住他的肩头,还没等周宏远做出反应,一双薄唇就一下覆在了周宏远的嘴上……   程毓心中一片空白。这自然不是他第一次接吻,却比任何一次都更紧张、更激动。这种感觉很新奇,他细致地刻画着周宏远的每一颗牙齿。这一刻,他忘记了自己以往岁月里积攒的所有技巧与经验,就像个初初体验情爱的少年,一切都随着本能,一切都是因为好奇。   周宏远愣住了。他用力地抱住怀里的人,看着他因为紧张而忽闪忽闪的睫毛,像两扇蝴蝶的翅膀,挠得他心头发痒。明明久经情事,这一刻他的虔诚却胜过以往的千万次。他反客为主,一个俯身将程毓****。   不同于程毓的小心试探,周宏远是热烈的,带着年轻人的朝气,征战四方、所向披靡。而伴随着程毓的节节败退,周宏远攻城略地,仅是几次呼吸的工夫,便已深入敌军,等到程毓头晕眼花了,才裹挟着力量,狂风扫落叶般掠夺了程毓所有的氧气。   等到程毓几乎窒息,周宏远才略略撤出几分,两个人都红着一张脸,呼吸凌乱成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   先预热一下哈,下一章就开!我先想想放哪。 第98章   那天,周宏远在程毓手中纾解而出。不仅如此,他还变着法儿的戏弄起程毓来,最后程毓亦是毛毛躁躁的,**终于起了反应,半推半就中,释放在了周宏远的手里。   事后,两个人手上皆是一片湿热,紧接着糊成黏腻腻的一片。程毓拿了两张纸巾擦擦手,却懒得动弹,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们没做到最后,心里却都踏实了不少。仿佛横亘在两人感情中的裂缝凭空短了几分。他们都知道,等待是有意义的。   周宏远的生日是在冬至,恰逢J城下雪的日子。这天,程毓下午没课,特地早早地回了家,买好了羊肉准备包顿饺子给周宏远吃。   在J城,冬至是一定要吃一顿热乎乎的饺子的,最好是羊肉馅儿的,吃了心窝里都暖洋洋的,最适合现在的天气不过。更何况今天还是周宏远的生日。   去年的冬至是个工作日,彼时周宏远还没从万清离职,一个人惨惨淡淡的待在北京,别说吃一顿刚出锅的饺子了,就连生日红包还是自己后来才补上的。想到这里,程毓心里一片柔软,他下意识摸了摸口袋里封好的红包,又瞅了眼卧室,心中想着,今天一定要送个特殊的礼物给周宏远。   周宏远六点多回到家的时候,程毓已经把饺子包好了,晾在案板上,每个都白白胖胖的,煞是可爱。周宏远有了片刻的失神,程毓如今的手艺,当真比以往好太多了。   程毓正坐在沙发上休息,脸上还沾了面粉,见周宏远回来了,便朝他招手,周宏远笑了笑,朝程毓走过去,顺手搂了程毓一下,问,“累不累?怎么不等我回来一起包?”   程毓伸出手指在周宏远的鼻尖上稍稍点了一下,“想让你一回来就能吃上呗。快把饺子下进锅里吧。”   周宏远听了话,便屁颠屁颠地端着案板去厨房下饺子。   吃完了饺子,两个人一起下楼围着人工湖转了一圈儿。此时天空还飘着雪,不大,盐粒似得,落在地上存不住,泥泥泞泞的,却没阻挡他俩的好心情。粒粒分明的雪沾在他们的头上,从远处看,倒像是一路到了白头。   回到家,他俩先后洗了澡,穿着纯棉的睡衣,靠在床上。   也不知是谁先点了火,迷离混沌间,衣服便丢了满地。   周宏远将程毓牢牢箍在手里,他居高临下,用目光贪婪地咀嚼着程毓的每一寸肌肤。程毓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半垂着眼睛,不敢回看,一双手无措地抓紧身下的床单。   周宏远却不让他如意,撒娇似得说,“叔叔,你看看我啊。”   程毓稍抬了抬眼眸,却只是一刹,心里又觉得臊得慌,索性彻底闭了眼,甭管周宏远在他耳边说什么,他都不肯再看自己的侄子一眼。   “叔叔,叔叔……”   程毓像截埋在黑土中腐朽的木头,终有一天被人小心翼翼地挖了出来,历经曝晒与修补,最后点燃,迸发出炽热的火焰。他又像是被烧着了一样,明明是寒冬腊月,明明被人剥掉了衣裳,却犹是觉得热,他的脸像烂熟的苹果,印出血丝来,全身上下都冒着热气,像是要把人烧干,也把自己烧干。   ……   “叔叔,我爱你。”   程毓在周宏远身下喘了一阵子,这才缓缓睁开眼,他伸手擦了擦周宏远脸上的汗珠,然后轻轻刮了刮周宏远的鼻尖,说,“我也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等待。本章有2200字赠送部分,可在微博获取链接,安全起见设置了粉丝可见,微博:郁华 第99章 完结章   春节前夕,周宏远跟程毓搬进了两个人的新家。   程毓在高校工作,拿得是事业编,不便于对外透露自己与周宏远的关系,是以没曾想过要邀请谁来家里温锅,于是他推了推一边儿的周宏远,问,“你呢?你那些同学,要不要请来家里坐坐?”   周宏远一怔,这些年,他在J城来了又走,走了又回,堪堪过了十几年,有过交心的朋友,却大多都走失在了各自的浮沉中,到最后,交心的朋友就只剩下梅婷一个,何其可悲。他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一起含着泪、含着笑,唱着《相亲相爱一家人》的那些少年,他们是一家人,却是再也没能欢聚的一家人。他心里有些涩,却没觉多苦,这些他早就想到了,索性他足够冷漠,而时光也足够长远。   程毓不知道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又问,“你当时玩得很好的两个同学,叫郑明坤和吴思源对么?他们现在在哪里工作?回不回家过年?就算不想请到家里来,也可以跟他们聚一聚啊。”   周宏远皱了皱眉头,好久没有说话。   程毓心里兀自有些慌,他猜不透周宏远究竟为何突然沉默起来,咬了一下嘴唇,低声笑笑,“我是怕你总闷在家里,怪无聊的。”   周宏远思绪飘了很远,突然被程毓的声音扯了回来。他怕程毓多想,想了片刻,缓缓说,“他们两个关系有些复杂。”   周宏远欲言又止,事实上,这些年里,这两个人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折腾到最后,都成了不可言说的尴尬与难堪,现在究竟到了什么地步,连周宏远都不知道。   程毓瞧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试探性地开口,“他们追过一个女生?”   周宏远一愣,“那倒没有……”如果他们能追一个女生,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程毓揣摩着周宏远细微的面部表情,又问,“那他们在一起过?”   周宏远想了想,点点头。   程毓领悟了些许,“后来他们又分手了?”   周宏远想了想,又点点头。   程毓感情经验不算丰富,且都简单干脆,更何况郑明坤与吴思源之间是两个男人的爱恨纠葛,他就更没资格开口了,于是想了几秒钟,“那的确是有些复杂。算了,不联系就不联系吧,叔叔陪着你呢。”   周宏远低了低头,“也不只是谈了又分了”,周宏远挠挠头发,“总之很复杂”。   他不能与那两个人相见,因为他已然摸不透那两个人的关系;他不能与吴思源相见,因为透过自己,吴思源总会想到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他亦不能与郑明坤相见,因为他不确定郑明坤究竟想不想见到如今“功成名就”的自己。   痛恨那个夜晚的不只有吴思源和郑明坤两个当事人,还有他们最好的朋友。   程毓瞧周宏远心情低落,摸摸他的头发,温声说,“没关系,都是各自的缘分,等你们大了就明白了。”   周宏远听了这话满心不乐意,他用胳膊把程毓扣在怀里,“等我们长大了?还把我当孩子呢叔叔?”说着,他不甘心的大力顶了顶程毓,意味明显至极。   程毓笑着倒在沙发上,“不管你多大,在叔叔这里永远是孩子。”   周宏远心不甘情不愿的勉强接受了这个回答,他往程毓胸前蹭了蹭,又小狗似得在程毓脸上亲来亲去,程毓搂着他,一下下抚摸着他的后背,温柔而慈悲。   周宏远心中有好些话,却又觉得没必要说尽,反正他们彼此都懂得,反正他们有一辈子的好时光。   程毓早早放了寒假,周宏远则在岗位上靠到了大年二十八。晚上,他们一起去超市购置年货,人影幢幢,摩肩接踵,周宏远一只手推着小推车,一只手旁若无人地牵着程毓。程毓起初还有些害臊,可他看到周宏远脸上的安然自若后,就突然觉得一切都没什么了。世界再拥挤,在乎他们的也不过彼此而已,世界再大,也不过是纷纷攘攘的过往云烟。想到这里,程毓便放松了精神,坦然而安宁。   他们站在货架前,认真地挑选着春联与福字,他们在蔬果区,将红彤彤的苹果与诱人的橘子放进袋子里,他们妥帖地备好肉丝,芹菜与茴香,他们做着所有家庭都会做的闲碎杂事。一切都没什么特别的,他们只不过是这世上最平凡又最普通的一对爱人;一切又都是那么不同,因为他们跨越的,是两个时代与两种心境。   程毓长期伏案工作,腰椎和肩周都落下了毛病,虽不是什么大事,时常发作的酸痛却也足够折腾人。因此,周宏远不许程毓自己大扫除,而程毓又不喜欢家里有外人,便只有等到大年二十九,周宏远得闲了,才缓慢推进。好在他们的房子是刚住进去的,还未积灰沉,只需要稍稍打扫一番便可。   程毓坐在沙发上,看着周宏远忙前忙后,又是贴春联,又是搞卫生,突然就想起了很多年前这孩子刚与自己同住时,也是这样一幅勤劳又贤惠的模样。只不过当时的周宏远还毛毛躁躁地,远不如此时稳重,仿佛唯恐自己不待见,从此将他抛下一样。   想到这里,程毓心里涌动着一股股暖流,而这温暖中还裹挟着酸涩,他忍不住问,“你小时候拼命在我面前表现自己,是不是很担心被我抛弃?”这个问题不言而喻,程毓早就知道周宏远是个多敏感的孩子,是以他没期待周宏远能在忙碌的家庭清扫工作中抽出精力来,屈尊降贵地说这些废话,便自顾自地问下去,“那现在呢?还怕么?”   周宏远擦桌子的手一抖,继而低了低头,他又往桌子上擦了两下,心里却乱糟糟地,于是将抹布往盆儿里一撂,走到程毓面前,用手背碰了碰程毓的脸,说,“怕,怕得要死。而且估计要一直怕下去了。”   程毓心里有些触动。在某些方面,周宏远似乎从来没有变过,而在另外一些角度,他又变了很多。就像幼年时期的周宏远虽然害怕,却不会将自己的恐惧昭告天下,就像年少而固执的周宏远哪怕朝自己撒娇,都带着刻意的示弱与作伪。   程毓往周宏远身边凑了凑,环住他的脖子,“别怕,叔叔疼你。”   周宏远心脏颤了几下,旋即他将程毓箍进怀里,吻吻他的发丝,又顺着他光洁的额头和挺拔的鼻子,一路亲到一双薄唇上,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缠绵而动情的吻,直到呼吸错乱。   周宏远却没折腾他,两个人靠着缓了一阵,便又一头扎进了家庭工作中。   是夜,周宏远睡得格外踏实,无惊无扰,一觉到天光。   除夕夜,他们没赶潮流订上一桌餐,更没去饭店凑热闹,而是古板传统地纯手工做了一桌子的菜,小到拍黄瓜、土豆丝,大到炖鸡与蒸鱼,统统出自程毓一人之手。这一年多周宏远在家里虽狗腿至极,做过不少次菜,可程毓对他的厨艺却犹是不放心,只许周宏远备菜,说什么都不肯他掌勺,唯恐毁了今天的大餐。   周宏远讪讪地站在一边,看着程毓熟练的颠勺、翻炒,麻利又妥帖,心里有些涨,有些酸,也有些苦。   饭做好了,周宏远便一盘盘地端上桌。程毓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是以大半都是给周宏远准备的,自己则抱着拍黄瓜与土豆丝。   周宏远看他做得辛苦,自己却吃不了多少,又是心疼又是悔恨,当时怎么没拦着点呢?   程毓倒是没那么多想法。这些菜他本来就是做给周宏远吃得,只要周宏远吃得开心,自己也就高兴了。反正他这些年,早就不爱吃这些了。   春晚照旧放着,他俩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电视机上咿咿呀呀的戏剧、精心别致的舞蹈、摸不着头脑的语言节目,心思却全然放在了彼此身上。   程毓术后不能吸烟喝酒了,周宏远便随着他一起戒烟戒酒,一顿饭吃到最后,两个人都是清清明明的,所思所想,皆是对方。   十二点钟一过,小区里此起彼伏,鞭炮阵阵。周宏远与程毓披了大衣,很是俗套地下楼放了一挂鞭,噼里啪啦中,他们相互依偎,这是他们清清明明的幸福。   回到卧室,两个人痴缠了一会儿便关了灯。程毓盯着窗外,看绚烂的烟花稍纵即逝,而短暂的繁华后,是夜空更为深沉的落寞。他转过头,面向周宏远,把心中藏了好久好久的话和盘托出,“如果当初,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后答应与你在一起,你还会离开我么?”   周宏远将怀里的人搂紧,“如果当初的我知道拥有你会这么快乐,我怎么舍得离开呢?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们分开十年。”   程毓还想说些什么,却因为素来口拙,不知该如何表达,他想着想着,便渐渐犯起困来,于是没再坚持,靠在周宏远的肩头上,缓缓睡了过去。   周宏远轻轻将程毓的头放在枕头上,为他盖好被子,虔诚而笃定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过去不可重演,可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只有死亡能将我们分离。”   辽阔而黑暗的夜空中,再度绽放出朵朵烟花。   他知道,自己不曾为程毓放弃全世界,相反,他得到的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感谢陪伴,鞠躬。小半年的时光,近二十七万字的征程,辛苦却美好。他们对我而言不只是角色,更是朋友,是人生旅途中必然的惊喜。会有番外掉落。嘻嘻。最后,我可以拥有各种推文和各种投稿么!爱你们! 第100章 番外·时间之下   多年以后,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吴思源没想过自己是不是天然弯,他这一辈子长到二十几岁,就只喜欢过郑明坤一个人。第一次确定性向是因为他,第一次上床也是因为他。郑明坤占据了他生命中太多太多个第一次,他爱郑明坤的年月,甚至超出了自己生命的一半儿,若要割舍,就是肝肠寸断,是抛掉半条命去。   第一次见面时,郑明坤是自己的同桌,那人生得格外旁,而恰好自己身形极瘦,两个人想来是绝配,坐在一起,正好谁都不觉得拥挤。   郑明坤是个豪爽的人,爱结交朋友,又好善乐施,很快便跟班里大多数的人打成一片,而吴思源近水楼台,自然是郑明坤最好的朋友。   吴思源是个早慧的人,心思较同龄人深沉。他起先很诧异,为什么郑明坤无论遇到哪个同学都可以笑脸相迎,也不明白郑明坤哪来的那么多快乐,以至于每天都乐呵个不停。所以他只是学着郑明坤的样子待人接物,乐观、开朗、以至于活成了旁人眼里的沙雕和戏精。   不过,他发现,做“郑明坤”这样的人,的确会快活的多。   那时候,他俩成绩都很好,第一第二轮流坐,朋友遍布,老师喜欢,日子过得顺风顺水,每天都是吆五喝六与呼朋唤友。   他们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带领着班里的篮球队拿下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他们一同在教室里谈天说地;他们把关爱与阳光洒向每一个同学,他们把班级变成了人人都羡慕的样子……   那是吴思源一生之中最无忧无虑的日子,也是人生漫长煎熬中,最为简单幸福的岁月。   而这简简单单的兄弟情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是了,潘多拉魔盒开启于一场俗套的三角恋,无非是他爱她,她却爱他的戏码。那时,他们才刚刚初二,班里有个女生对周宏远穷追不舍,吴思源只需要一眼就看得出,周宏远对那女生没兴趣,可偏偏郑明坤却偏偏对这件事上心得很。起先,吴思源觉得奇怪,可他的奇怪只维持了几分钟,而几分钟之后,他明白了一个事实,郑明坤喜欢那个女生。   得出这个结论后,吴思源气恼地很,这种情绪来得太突然,以至于他尚没有功夫去想,自己究竟因何而生气。   他的心中聚集着一团火,将他烧得浑身滚烫而干燥,他愤怒,他无助,他不知该作何解释,更不知该如何发泄,只得将这复杂的情绪闷在心里,变作古怪的冷漠。而这所有没由来得情绪,落在郑明坤和周宏远眼里,不过是在闹别扭。在他明白这一切后,又觉得失望无比。可他究竟在为何而失望,又说也说不清。   想来,他最需要的,也不过是郑明坤能哄哄自己吧。   这场不尴不尬的三角恋的最后,谁都没跟李薇扬在一起。或者说,这只是他们生活中,一个无足轻重的小插曲,他们当然可以像以前一样,每天插科打诨、打打闹闹,可吴思源知道,有些东西早就变了,变得面目全非,再也回不到从前。   他喜欢郑明坤。不是对朋友、对兄弟的喜欢,而是想要共度一生的爱情。   他当然挣扎过,但挣扎过后,他认了。喜欢这样一个人,是再平常不过的。有些人,注定就是要做别人生命中的太阳的。   他们的关系在初三那年才彻底恢复。又或者说,需要恢复关系的,从来都只有吴思源和郑明坤两个。在巨大的升学压力面前,吴思源终于放下了那些时不时的剑拔弩张与阴阳怪气,他学会了妥协,也学会了搁置。   他们为一道题而面红耳赤,他们为一场考试而你争我赶,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为自己的黄金时代,划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一年里,吴思源也偶尔做过一些傻事,在KTV里唱《勇气》,出去玩时半真半假的对郑明坤说些情情爱爱,亦或是用肉麻地方式握住郑明坤的手,小心摩挲。   郑明坤对这一切懵懵懂懂,有时候,吴思源甚至不明白自己是该感谢郑明坤的无知,还是应该痛恨。若非郑明坤的无知,吴思源甚至连朋友身份的亲近都要失去,可正是郑明坤的无知,让他每日徘徊于怀疑与试探中。   中考的前一天,郑明坤在黑板上用歪歪斜斜的板书写着,“你们是我的三年”,直欲将吴思源的眼泪逼出来。   这是他的三年,也是他们浓墨重彩的三年。   这是他爱着的少年啊,无论天再热,都稳如泰山地坐在那里,沉稳而踏实;这是他爱着的少年啊,就算压力极大,也要搜肠刮肚寻出好多段子,让疲惫的同学忍俊不禁。这是他爱的少年啊,粗犷与豪放下,是最为细腻的关怀。他在,便心安,他在,所有的浮躁都不复存在。   正如同周宏远所说过的那样,他不必好奇吴思源究竟为何会爱上体重将近二百斤的郑明坤。有些人,就算再怎么其貌不扬,也足以在他人的生命中熠熠生辉。   毕业的那晚,在KTV里,他终于没忍住,将一切说出了口。也许是那天晚上的氛围太好,也许是酒精麻痹了大脑,他在厕所门口将一把将郑明坤抱住,郑明坤怔了一下,向往常一样自然地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兄弟”。   吴思源突然就笑了,他摇了摇头,说,“不是兄弟。”   郑明坤喝得不必吴思源少,舌头都大了,脑子转不过弯儿来,听了这话,想了几秒钟,问,“怎么不是好兄弟了,你就是我一辈子最好的兄弟。”   吴思源不知怎地,心一横,索性破罐子破摔,“不是兄弟,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在一起。”   郑明坤的酒一下子醒了,他定定地看着吴思源,“你什么意思?”   吴思源他喝了太多酒,仍是不知轻重,“明坤,我喜欢你啊。”说着,把郑明坤重新箍回怀里。   吴思源醉了酒,本就站得不牢稳,被郑明坤冷不丁地一推,踉跄了两下,跌在地上,耳边是郑明坤气急败坏的声音,“你喝酒喝坏了脑子?”随后,郑明坤连看他一眼都不看,转身就往外走,却被迎面而来的周宏远,撞了个满怀。   直到郑明坤落荒而逃,直到周宏远蹲坐在自己面前,吴思源才模模糊糊地像是从梦中醒来。   他还是搞砸了一切吗?他还是要失去可他生命中、最重要不过的那个男孩么?可明明上一秒,他们还可以做一辈子的兄弟啊。   那日以后,很久一段时间内,吴思源都没能与郑明坤说上话。他们虽然都考上了省实验,却不在一个班,偌大一个学校,想要碰到彼此,委实不易。更何况,经过那样一遭之后,吴思源又有何立场去找郑明坤搭话呢?   高一的寒假,吴思源却莫名收到了郑明坤的信息,说无论如何,他们都是兄弟。   正如同吴思源放不下郑明坤一样,郑明坤也放不下吴思源,可他虽放不下以往的情谊,却也不肯也,更不能做个同性恋。所以只能一边回避着亲近与沟通,又一边沉溺在过往的感情之中。   在吴思源面前,郑明坤是有恃无恐的,他不会觉得尴尬,更不必为自己的反复无常而感到难堪,他可以彻头彻尾的当个人渣,一边享受着自己逝去的友情,一边将这不合时宜的爱推得远远地。吴思源拿他丝毫没有办法没办法,毕竟这一切,都是他自己求之不得的。他本就是先爱上的那个,他本就爱上了最不该爱的人,求之不得,辗转反侧,唯有这聊胜于无的慰藉,才是他灰暗生活中,唯一的火焰。   念了高中以后,郑明坤的成绩不若以前那么拔尖了。他很是焦急,人也瘦了不少。若是不熟悉的人见了,怕是要认不出了。慢慢的,就连脾气品性也变了许多,整个人的气质里,平添了几分阴郁。   吴思源很心疼,所以拿郑明坤也就更没有办法了。   他们没在一起过,却做着比在一起更暧昧的事情。他们在放学后互相等待,他们一前一后,绕过所有的眼目,游荡在漆黑的小树林里,他们在周末穿梭于城市的角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握紧双手,他们甚至在摩天轮上、在KTV里、在图书馆的书架后,交换一个匆忙而尴尬的吻。   吴思源爱得坦荡,他对郑明坤又向来没什么法子,只得接受他的全部。   后来,他们一起在北京参加竞赛培训,与碰见的周宏远和秦一鸣一起住。吴思源借机问出了他一直以来都想问的问题,“你想念什么大学?”   这个话题,吴思源是向来不敢跟郑明坤谈的。郑明坤如今学业比以前吃力不少,接二连三的考试失利,压得他直不起腰来,身体也愈发的消瘦。在这样的情形下,放在平日,吴思源又怎么敢问一句,你想念什么学校?   吴思源终于在郑明坤的嘴里听到了一句,“我想来北京上学”。哦,原来他想来北京念书啊。于是,吴思源也说,我也想来北京读书。   与一心掉进钱眼儿里的秦一鸣不一样,吴思源对赚钱没什么兴趣,他所喜欢的,除了郑明坤,便只剩下物理了。那么北京也不错,北理和北航都是顶好的学校。他心里如此盘算着,兴奋极了。   以前初中时,周宏远总觉得郑明坤与周宏远很像,一样的开朗活泼,一样的豪爽大方,可现如今他才发现,他们俩从来都是不一样的性格。一个为自己做出一副假面,一个则亦步亦趋。当一个人的面具破碎了,另一个的快乐也烟消云散。   郑明坤学得很努力,每日都在教室待到凌晨,脸上急出一颗又一颗的痘痘,可他越是努力,就越是焦虑,越是焦虑,就越是失衡,越是失衡,就只能满盘皆输。   郑明坤竞赛名落孙山,自主招生无望,而学习也到了最艰难的时节,不仅毫无起色,还屡屡败退。不仅如此,学校里渐渐传出了他和吴思源的风言风语,他们这才意识到,不是一个班的人,却每天一起回家,还专门往小树林里转,这种暧昧不清而又别别扭扭的关系,对于两个十八岁的男孩,太诡异了。   这些流言,吴思源听到了,周宏远听到了,终于,另一个当事人郑明坤也听到了。吴思源知道郑明坤有多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他一时怕极了,甚至连找到郑明坤问上一问的勇气都没有。   郑明坤再也没有联系过吴思源,而吴思源,更加不敢主动出现在郑明坤的面前。   再后来,吴思源听说了郑明坤的恋情,对方是个女孩子,长得煞是可爱。   吴思源心里一片无望。他甚至没有立场去质问这个男孩,这个牵过他的手,亲吻过他的唇的男孩。   一模结束后,郑明坤史无前例的掉到了班里第二十名,他与那个女孩儿分手了。分手的当天,他等在了吴思源每天必经的楼梯口,两人一句话不曾说,像无数个摸不清道不明的日日夜夜,一前一后,隔着老远的距离,转到了漆黑的小树林。   郑明坤什么都不曾讲,吴思源也什么都不会问。   郑明坤走到半路,突然不动了,他拿出包里的数学卷子,摊开放在了吴思源的手里。   他们并排坐在石凳子上,没有多余的话语,吴思源拿着张卷子,一双手手冻得哆哆嗦嗦的,还时不时往卷子上写一串儿的算式,细细地将解题思路讲给郑明坤听。   一直到高考,他们都维系着这样的关系,没有什么摊牌,也没有什么解释,只不过是一个的有意利用,一个的坦然接受。   高考结束后,吴思源如愿以偿考上了北理。那时,他已经很久不曾联系上郑明坤了。一个暑假,他过得浑浑噩噩,直到开学前夕他才知道,原来,郑明坤竟没有报北京的学校。   那天,吴思源一整个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他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北理的日子于吴思源来说跟高中没什么不同。离开了郑明坤的他,彻底变回了自己最开始的面目,木讷而疏离。   再次见到郑明坤,是在大二的暑假,那时,郑明坤坐了一晚上的绿皮车,出现在了北理的校门口。吴思源正在图书馆里跟一道难题死磕,接到郑明坤电话的那一刻,手里的笔都掉了。他没来得及捡笔,挂下电话就往学校门口跑,而校门口立着的,是个高壮的男人,正朝自己笑。   吴思源只觉得自己心脏都漏了几拍,他想叫郑明坤一声,却没发出声响。郑明坤意外地没有避讳什么,揉了揉他的头发,说,“我来看看你。”   与高三那次一样,没有任何的解释,没有前言与后语,他们又纠缠在了一起。那时是暑假,吴思源的室友都不在了,郑明坤就直接住进了吴思源的宿舍里,两个人白天一起学习,晚上则一起打球,睡觉。   两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又是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自然难免擦枪走火,郑明坤来找吴思源的第二天,他们在吴思源的床上做了一次,没什么润滑,也没什么技巧,带着明显的对同性性行为的生疏,那天晚上,吴思源流了好多血,模模糊糊地顺着大腿往下流。郑明坤突然慌了,他草草从吴思源的体内退了出来,两个人都不剩什么兴致。   后来,吴思源才知道,郑明坤是想考北理的研究生。也是那天起,吴思源在心底里放弃了出国的想法,一门心思的留在本校。   开学后,郑明坤离开了。这次,他们的联系没断,几乎每天都要打个电话,无关风月,却已让吴思源安心不已。有时候,吴思源心里知道,郑明坤是在利用自己,可他爱的坦率,不在乎被爱人利用。   他们的关系维系到考研前夕,突然有一天,郑明坤又人间蒸发了。吴思源是保研生,可他却不敢耽搁郑明坤的时间,挨到考研结束,才坐动车回到了J城。   吴思源从没去S省建筑大学找过郑明坤,等他出现在郑明坤的宿舍时,郑明坤的室友告诉他,郑明坤根本没有考研,他签了三方,现在已经去中建实习了。   吴思源天旋地转。他不知道这次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一年多以前,在北京站的分别,就将是他们的最后一面。   吴思源浑浑噩噩的回到北京,照常过着自己的日子,做实验,搞科研,等待着研究生开学。   直到两年后,吴思源保了本校的博士,郑明坤才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彼时他已经放下了往日的痴恋,再不想要什么了。郑明坤急促地解释,落在吴思源耳中,变作一片听不真切的嗡鸣。   吴思源甚至不想去听郑明坤口中急急切切的解释,只觉得一切都无趣极了。   他摆了摆手,声音和神情一样淡,对眼前西装革履的男人说,“算了吧,我们就这么算了吧。阿姨走了,我也很难过。但你可能搞错了,我们之间,难道开始过么?”   既然未曾开始过,又何需从头来过?   直到现在,吴思源才明白,他与郑明坤的情谊终止于毕业的那个夜晚,而往后这十年里的纠葛与撕扯,不过是场漫长而难堪的告别。   他们需要的,从来都不是破镜重圆,而是一个体面的句号。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 http://www.qis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