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作者: 小修罗   简介:   因为一次绑架事件,林斯在他的爱人面前悲惨地挂掉了……   然而,时间忽然倒流回了三年前,正是他和爱人初次相见的那一天。   于是,林斯获得了一次再次恋爱的机会。   这是一个有关时间循环和互追的故事,又名《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   “你就这么喜欢我?”   “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   1.现代文?设定背景半架空   2.总裁攻(纪仲年)×痴汉受(林斯)   3.萌雷自见,感谢支持?wb:@卖报纸的小修罗   收起   年上剧情破镜重圆欢喜冤家双向暗恋 第1章 别难过,我很爱你   “古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被众神判处将一块巨石推上山,然而这块巨石每每未被他推上山顶,便又滚回原点。   于是,西西弗斯只能永无止境地重复这件事。”   ——楔子   天幕灰丧,砖屋外下着淅沥的冷雨,屋内有盏昏暗失修的白炽灯,高悬于头顶,胡乱闪烁。   墙角有人在残喘。   林斯伤痕累累,浑身绑满了黄麻绳,这绳粗糙如荆棘,将他露在衣服外的肌肤全勒出红痕,被殴打过的痕迹已经开始发紫发青。   他连坐都坐不起来。   不知疼了多久,他隐约听见逐渐靠近的脚步声、还有鞋底摩擦水泥地的声音。   在迷糊的视线之中,林斯看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这人衣着褴褛,脸上有病态的苍白和狠厉,他一步步地走近林斯,身后踩出一串湿漉的脚印。   ——他是纪霄。   谁能想到,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纪家长子,竟沦落到要当一个丧心病狂的绑架犯,不为钱,只为复仇。   纪霄左手拿着一把尖刀,右手拿着一台手机,而手机的摄像头正对着林斯,将他现在的惨状同步给手机对面的那个人看。   “看啊看啊,我都说了他在我手里,你偏不信,非要这样才信是吧?”他咧着扭曲的嘴角,有近乎疯狂的残忍。   话落,他将镜头怼到林斯流血的额头上,又扫过他身上每一道悚人的刀口,给手机对面的那个人直播林斯的痛苦和劫难。   “看见了吧?你的林斯在我手里,他被我打得快死了,你看这血多漂亮。哈哈哈哈他快要死在我手上了!”   半晌,一句极为低沉又冰冷的话语从手机里传来,“纪霄,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人一开口,林斯便认出来是谁。   这把声音这么熟悉,陪他度过了人生中最欢愉最甜蜜的三载岁月,与他日夜相伴,他又怎会认不出来?   ——这是纪仲年,纪家的二少爷,也是纪氏集团的掌舵人。除此之外,还是......他林斯的爱人。   “纪仲年,我要你跪下来,磕头!”纪霄对着手机的话筒嚎了起来。   他恨得咬牙切齿,握着匕首的手已青筋凸起,这样一个怀着满腹愤恨的人,所有仇与怨都累积到了顶峰,以一种极其恶毒的目光瞪视着手机屏幕里的人——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好。我跪。”   向来高不可攀的二少爷纪仲年,此刻当真顺从如羔羊,按照纪霄的命令跪了下来。   在只有方寸大小的手机屏幕里,男人向自己的仇人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将双膝抵在冰冷的地上,所有的傲骨和心气都随着这一跪而荡然无存,但是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纪霄面目狰狞地大笑,他将手机屏幕转过来给林斯看,“你看,你见过纪仲年这个样子吗?他给我跪下了!”   林斯愣愣地注视着手机里的纪仲年,有滴泪从泛红的眼角划过,混着嘴角的血水,一同流到脏污的水泥地上。   绑架发生到现在,一切都已失去控制。   即使已将林斯和纪仲年都折磨得无力,但纪霄并未罢休,他蹲下来,用镜头对准林斯的脸,一刀划过。   林斯以之为傲的好容貌,就这样毁了。   几乎是同时,手机里传出一声撕裂的怒吼:“不要!”   纪仲年阻止不了这一切,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斯那张白如素纸的脸被尖锐的刀尖添了一道深红的血痕,刀口两侧的皮肉狰狞地往外翻,鲜血几乎是喷溅开来。   有滴血溅到了镜头上。   透过这个血红模糊的画面,纪仲年脑袋一片空白,亲眼目睹自己的爱人被凌虐,痛苦的呻吟和哀嚎不断刺入他的耳膜,他已经无法保持理智了。   “纪霄,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他的心已经裂了,像碎掉的玻璃一样拼不回来,“只要,你把林斯还给我......”   妥协、绝望的声音被电流磨过,断断续续地从手机的听筒里传来。纪仲年在极力地压制自己,强行逼迫自己冷静,然而声音中的颤抖还是暴露了他的软肋。   他的软肋就是林斯。   “还给你?我把他的脑袋切下来还给你倒是可以。”   纪霄知道抓住了纪仲年的死穴,面上神态愈发亢奋,诡异的、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   他磨着牙道,“纪仲年,你害得我一无所有,还害死我老婆孩子,现在就是你的报应!我的好弟弟,我要你也体会一下这种失去爱人的感觉。”   “那件事是意外。”   “是你造成的!”   纪仲年森冷地抽气,与对方谈判:“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林斯?要我的命?你来拿,我给你。”   倒卧在地上的林斯听着这句话,忽而觉得......也没那么怕死了。   知道自己被一个人用尽生命爱着,他已经满足。要说还有什么遗憾,就是有点后悔前几天非要和纪仲年吵架,两个人冷战到今天,最后当面说的还是句气话。   他心里清楚,纪霄不会放过他,而纪仲年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来救他,事已至此,生死已定。   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林斯只是怕......怕说要用命换他的纪仲年会受不了,因为亲眼看着爱的人死去,这与用刀生剐心脏行刑并无区别。   他很想跟纪仲年说,不要紧的,你别自责。   天幕被阴霾笼罩了大半,密布的乌云层层叠叠,连半丝日光都透不出来。   纵使纪仲年已无条件妥协,但纪霄并无停止暴行的意思,他的精神状态濒临失常,谁也无法阻止他。   ——这场仇恨在今天必会有个结局。   抹了一下歪斜的嘴角,纪霄对纪仲年说:“啧,看来姓林的对你真的很重要。你这条鳄鱼竟然肯用自己的命换他。不过我不肯,我要杀了他,你自然没了半条命。”   话落,他狠狠地朝林斯的头踹了几脚,每一脚都毫不留力。   “我求你。”   三个字,沙哑得如同石砾,从手机中缓缓传出,这是纪仲年平生第一次求人。   “求我?求我也没用。”纪霄讪笑着,眼神像幽灵。   他低头去俯视林斯,肩背遮去了顶上吊灯的白光,将自己的阴影笼罩在林斯的身上,犹如撒旦在虚伪地垂怜一只待宰的羊羔。   “林先生,说两句遗言吧。”他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林斯。   林斯脱力地抬了抬眼,望着那个圆圆的黑色镜头,镜头对面是他的爱人纪仲年。   遗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明明之前还在讨论下个月要去哪里旅行呢,这就要交待遗言了?   有点不甘心,实在很不想死。   “不出声?”纪霄不耐烦地吸了口冷气,一脚狠踢向林斯柔软的腹部。   这脚重极了,林斯顿时像只熟虾般蜷起身子,随着难以忍耐的剧痛传来,他吐出一口粘稠鲜红的血,觉得自己的某个内脏肯定被踢爆了。   再开声时,林斯的声音已碎得难以听清。一旁的纪霄享受极了,他知道林斯每说一个字,都是对纪仲年的凌迟。   “纪老爷,别……别太难过......咳、咳......我没事......”   “纪老爷”是林斯对纪仲年的爱称,因为这位纪二少平时老爱摆谱儿,在他面前傲娇又高冷,林斯在床上床下都得像伺候老爷一样伺候他。   林斯意识不清,话语零零碎碎,隐约中,他似乎听见手机里传来绝望的哭声。   是纪仲年在哭么?   在林斯的印象中,他好像还没见过纪仲年哭的样子,仿佛那个人的眼睛里天生不会出水。   “别难过,”有血丝从林斯的嘴角流出,他耗着垂死的力气,极力扯了扯嘴角,想给镜头最后一个笑,“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恍惚间,有丝银光在他的视野里掠过,一把刀尖,不偏不倚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鲜血喷溅,痛到极致。   林斯死了。   作者有话说:   不要被第一章 吓到,本文有甜有虐,以甜为主。   停车场在wb@卖报纸的小修罗 第2章 时间倒流?!   死亡后,是无边的寂寥和虚妄。   逝去的人感知不到世界,既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世间万物从此消失。   ——林斯也以为是这样。   当他意识回笼,再次睁开眼时,入目是潮湿的青苔和破败的墙灰。   两只眼睛的焦距从无到有,视野里的景象渐渐变得清晰,视觉、触觉、嗅觉,全都真实得无可比拟。   他没有想过自己还能醒来。   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看见眼前的事物?这里是哪里......天堂应该是白花花的吧?总不会是这么一副残破穷酸的景象。   那个他从小生活的贫民窟倒是会。   贫、民、窟......   “嗯?”   林斯顿时清醒了几分,他忽觉不对劲,费了点力气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完好无缺,并没有被虐待和殴打过的痕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又捂了捂自己的左胸口,心跳声鲜活,又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脉搏有力跳动。   这一切都说明,他还活着!   林斯愣住了,他懵懵地挠了挠发痒的头皮,环绕一眼周围的环境,一切都似曾相识——   身下是破布和烂棉被铺成的窝,桌上有没吃完的素菜包子,墙角堆积着捡来卖钱的废品,破旧的灯被一根电线吊在墙上,还有个缺了几页的怀旧风港星挂历......   这间只有十几平米的窄小平房,这不就是他从小生活的“狗窝”吗?   “见鬼了,见鬼了......”   林斯惊得踉跄而起,一时不知该怎样反应,跌跌撞撞地推开家门,疯了似的冲向屋子外面。   他站在门前的空地上,头顶的天穹漆黑如墨,灯火和人声零星散落。   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帐篷、砖石搭起来的房子,就像大小不一碎石那般,错落地铺满了整片地区,到处弥漫一股颓败绝望的气息。   “蛋儿——!死小孩!快回来吃饭咯,你爸今天买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这就是明市的贫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明市是座贫富两重天的城市,东边城中心是聚集各种名流富人的富饶之地,西边郊区则是水深火热的贫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惊讶于自己没死,竟重新回到了从小生活的贫民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林斯看见墙上的挂历晃荡着,被从墙壁裂缝里灌进的风吹得纸页翻飞。他走近去看,发现挂历上的年份数字是××47年,而他被杀掉的时候是××50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点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诡异了......这时间怎么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会儿,林斯抬手揉了把脸,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劲往脸上泼了两把冷水,想让自己能清醒点。   再抬起头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三年前的他。   23岁,一个灰头土脸的穷小子,邋遢、贪财、瘦削。人生如同被粗盐腌制的咸鱼,还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一年,他遇见了纪仲年,随后与之相识相爱。   可是,如果时间真回到了三年前,那上辈子那个死去的自己呢?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救命......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斯想得脑袋裂,被屋里这股霉味熏得鼻子痒,他实在受不了就走出家门,去透透新鲜空气。   夜幕黑得不像话,他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沿着外面的小路一直走,四周全是他无比熟悉的建筑和景色。   渐渐走到一片密集低矮的小平房区,这里的巷道交错得就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光线又暗,林斯不慎迷路了。   好久没在这儿生活,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他尝试绕了好几次都出不去,最后累得不行,干脆蹲在一条僻巷里聊赖地发呆。   忽然,不远处响起了一群密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急急匆匆,在这夜晚格外安静的贫民窟里显得尤为突兀。   “快快快!别让他跑了!”   “他被我们打成那样,肯定走不远!”   “......”   狠厉的声音一阵接一阵地传来,闹哄哄的,阵仗似乎很大。那群人边跑边叫骂着,像是要抓住一个逃跑的人。   “家伙都给我拿好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不然回去没法儿交待!”   不知是谁带头怒喝一声,这些人就像是冲昏了脑袋一样,跑得更加急促了。   什么人啊,这么凶?林斯揉了揉耳朵,好奇地扒着墙角,从巷道里探出半张脸去,隐约听见那阵骚乱越来越近。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现在发生的事和场景都有点熟悉。   很快,一个瘦长的黑影进入了他的视野,步伐不稳,轮廓越来越清晰,直到林斯足以凭着微弱的光芒看见他的脸——   纪仲年?!   那是一张林斯永远不可能认错的脸。   只是此刻的纪仲年满身血污,他踉踉跄跄地跑向这边,为了逃避追捕他的人,不得不时刻回头看,警惕着。   林斯瞬间惊愕,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发生的一切如此熟悉,因为根本与他上辈子的经历一模一样!   当初,他就是在贫民窟里救了陌生的纪仲年,与之日夜相处,才有了后来发生的所有事。   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在原原本本地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发展着?   眼看就要被追上了,纪仲年不得不跑入没有光的巷道,他这一拐弯,没注意到脚下,就被蹲在黑暗中发着愣的林斯给绊倒了。   “啊!”   林斯吃疼地惊呼一声,立马被面前的纪仲年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手掌心的味道那么熟悉,令林斯的鼻子里全充斥着关于爱人的记忆。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他当真是想湿个眼眶,把这个他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吻个天昏地暗。   受伤严重的纪仲年脱力地压在他身上,低低地喘着大气,已经虚弱得快要昏迷,以微弱的声音说了句:“......救我。”   救我。   ——这也是上一辈子纪仲年对林斯说的第一句话。   所有事都太抓马了,林斯浑身发僵不敢动,就这咽了咽喉咙的间隙,纪仲年已经在他身上昏过去了。   “喂......”林斯拍拍他,然而对方没半点反应。   滞了两秒,他随机应变,立马翻身将纪仲年搂住。但由于体格和重量的悬殊,他难以背起纪仲年走,不得不先勾住男人的腰腹,将他往巷道深处更暗的地方拖去。   很快,一些穿着黑衣服的人跑过来,手持刀刃,面目凶悍,在巷口出徘徊张望,都是冲着纪仲年的命来的。   “快找!我明明看见他跑了过来。”   林斯紧张得额头冒汗,眼睫上全是咸湿的汗水,他抱着昏迷不醒的纪仲年,就躲在一个巨型的垃圾箱后面,距离那些人不到十米的距离。   这样的境地实在令人恐惧,林斯连呼吸都不敢放得太重,却用双手牢牢圈住怀里的纪仲年,心里不断地向上帝祈祷、求佛祖保佑。   为什么时间要倒流到这样一个节点呢?简直坑爹啊!   “操,你那边有吗?”   “没有,妈的,连个影儿都没见着。”   “那我们到那边去看看,赶紧的!”   “......”   等了足足有二十多分钟,那些人的脚步声似乎渐渐消失,离这里越来越远。   借着从巷道上空照进来的微弱光线,林斯垂了垂眼帘,看向纪仲年沉睡中的英俊的脸,这张他曾以为再也见不到的脸......   恐惧慢慢减轻了一点。   只要眼里有他挚爱的人,满目的惊慌都能变作温柔。   林斯抬起手,替昏死的纪仲年抹去脸上的脏污,还有嘴边的血迹。抹着抹着,他眼里竟不觉渗出了些泪。   其实倒流到这个节点也挺好,起码,还能再次与纪仲年相遇。   毕了,他低下头去,珍惜地、爱惜地亲了一下那片薄红的嘴唇,很轻很轻。   ——是这辈子他给爱人的第一个亲吻。   “真好,”林斯看着他的纪仲年,心里庆幸道:“重新活一次,我还是能遇见你。”   作者有话说:   林斯:啊啊啊啊老公!! 第3章 你是谁?   等守在巷口的那些人走后,林斯赶紧背着血淋淋的纪仲年回了自己家。   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一回到家就把所有门窗都关上,窗帘拉得密不透风,连灯也不敢开,只划开火柴点了根蜡烛。   烛火微弱摇曳,遍体鳞伤的纪仲年被林斯放在了床上,他短暂地苏醒了过来,但意识仍是昏昏沉沉,正迷糊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唔......”   “你忍一忍,”林斯又慌又急,害怕纪仲年会丢了性命,“我、我马上帮你......”   他用剪刀地把纪仲年染血的衬衣剪开,露出里面深浅不一的伤口,这些大大小小的刀口触目惊心,看得他心如刀割。   家里备了些酒精和药棉,此刻全被林斯翻出来,因为精神高度紧张,他哆哆嗦嗦地翻找着:“止血的在哪呢......”   好不容易把东西都找到,林斯双手抖成帕金森,用筷子夹着棉花去沾酒精,小心翼翼地给纪仲年的伤口消毒。   有处特别大的伤口在纪仲年的腰侧,正不停地往外流血,需要做一些缝合,林斯只能硬着头皮亲自动手,把针线用火烫、用酒精泡。   “我现在要给你处理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纪仲年双眸微睁,面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他只能给予信任,气息虚浮地说:“给我......毛巾。”   “哎。”   林斯慌了神,应后足足发愣几秒,才匆匆给他拿来一条毛巾。   纪仲年把毛巾拧成粗麻花似的,紧紧咬在嘴里,深深吸了一口气,用眼神示意林斯开始。   “那、那我开始了啊。”林斯抽了一口寒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   他紧张地在纪仲年的皮肉上穿针引线,动作十分笨拙生疏,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唔......”这是没麻药的缝合,疼痛可想而知,纪仲年死死咬住毛巾,额头上已疼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   林斯心里也跟着疼,一想到躺在面前的是他的爱人,正在忍受难以想象的皮肉之痛,他就感觉呼吸不过来。   “呼——呼——”林斯不断地深呼吸,从额头上滑落的汗水滴在地面,不断地对纪仲年喃喃:“你不会有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出事的......”   他努力控制自己乱抖的手,但技术有限,还是将伤口缝合得七扭八歪,就像一条盘踞在纪仲年的腰腹上的蜈蚣,定是要留疤。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操作完这一切之后,纪仲年早就疼得昏了过去,嘴唇上的血色褪得所剩无几。   林斯的双手沾满了血,他精力耗尽地坐在地上,祈祷纪仲年的伤口千万别发炎。万一感染了,纪仲年大概率死翘翘。   到了后半夜,暗黄的烛火飘摇脆弱,窗外时而传来乌鸦的叫声。   纪仲年的伤口终于止住了血,但因为过度疲劳和伤势不轻,他仍未醒过来。   林斯坐在床边不肯合眼,就这样守着纪仲年,用毛巾替他擦脸。   高度紧张的神经逐渐放松了下来,林斯静静地回忆起上辈子发生的事——   那时,他在贫民窟的夜里救了纪仲年,见这人衣着光鲜,手戴名表,料想是个有钱人。所以他把纪仲年救回了家,想着等人醒过来之后,能从中捞点好处。   而之后,他也是怀着目的性去接近、勾引纪仲年,为了金钱和豪宅里的生活,费尽心思去把纪仲年给掰弯。   虽然最后,他自己也一脚陷了进去......   夜深得似墨,纵使林斯已疲惫不堪,可他仍舍不得睡觉,男人双手托腮,痴痴地趴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纪仲年的脸。   好看。   好看得天上有地下无。   就是这清俊明朗的五官,上一辈子蛊得他林斯着了迷,这张薄红的嘴唇特别漂亮,叫林斯上辈子总是亲完了又亲,舍不得撒嘴。   “我的仲年......我的纪老爷......”   林斯就这么痴迷地看着纪仲年,眼泪毫无征兆地流出来。哀淡的悲伤来得这么突然,他才后知后觉地感知到自己的情绪——   上天眷顾,让他仍能和纪仲年再次相遇,不用忍受阴阳相隔的痛苦。   这一夜,林斯顶着个又哭又笑的痴汉脸,盯着自己的男人足足看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架不住眼皮子犯困,一头栽在纪仲年旁边睡着了。   *   第二日,天光初亮。   贫民窟里多户养的公鸡开嗓啼叫,林斯就是这么被吵醒的,他烦躁睁眼,倦倦地直起身子,歪了一整晚的脖子和腰椎都酸得要命。   “呵——欠——”   他伸着懒腰,垂眸便见他男人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睡相安宁,腰腹和背上都捆了厚厚的纱布。   窗外投进第一抹的美妙晨光,朦朦胧胧,轻柔地洒在纪仲年过分英俊的脸上。   男人的五官立体完美,眉目间有着成熟男人的气韵,被光衬得令世上所有花痴和基佬垂涎。   “嘿嘿,”林斯看着,再次露出招牌痴汉笑。   他情难自禁,撑着身子向前倾去,悄无声息地凑近纪仲年,咪啾~在那光洁的额心上轻轻落下一吻。   ——正如上辈子,相爱的他们总会在每天早晨醒来时,给对方一个美好而爱恋的晨吻。   充满爱意的亲吻暂歇,林斯将嘴唇慢慢退开,饱含着深情的视线不经意滑下,一下子对上了纪仲年恰好睁开的双眼。   林痴汉:“......”   纪仲年:“......”   空气有点凝滞,林斯姿势僵着。   现在的他对于纪仲年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陌生人,平白无故给一个亲吻,怕是会被当成是变态。   在纪仲年愕然的目光中,林斯扯着嘴角笑了笑,“嗨,早、早啊......你的伤口还痛吗?”   纪仲年不说话,面目冰冷严肃,高度警惕的眼神如同一束精密的红外线,将林斯从头到尾打量着。   林斯浑然不觉自己被当成了假想敌,只注意到纪仲年额上的伤已经结痂了,便习惯性地伸出手,朝纪仲年的脸伸过去。   “你这伤——”   “啪!”   纪仲年猛地打开他的手,侧过脸,冷冷问:“你是谁?”   此时,他打量林斯的眼神里除了深重的戒备性,还有自然流露的嫌恶。   对于他来说,面前就是一个举止奇怪、会随便对男人动手动脚的陌生人。   林斯一愣,被这一句疏离的“你是谁”晃了神。   他忽然有点难过。   因为只有他记得自己和纪仲年的回忆,但现在的纪仲年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他们曾经爱过的那些痕迹、一起经历过的种种,都已随着他那一次死亡而消散。   再开口时,他的声音已有难以察觉的哽咽:“我叫林斯,是昨晚救你的人。”   “你?”纪仲年道。   窗边泛黄的旧窗帘微微拂动,他们在晨光中互望彼此。   一个拥有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从初见到死别的所有回忆;而另一个,只用陌生的眼神、空白的印象看着眼前人,充满戒心。   “你救了我?”   纪仲年仍半信半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绷带的身体,又静静打量林斯半晌,昨晚林斯帮他处理伤口的画面渐渐回溯,才令他慢慢地放松警惕。   不过,虽然眼前这个人救了他,但就刚才的事看来,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个变态。   ——哪个正常男人会偷亲另一个男人?!   他狐疑地盯着林斯,“你在这里守了我一整晚?”   “是啊。”林斯跟丢了魂儿似的。   “为什么?”   不是说“谢谢”,而是问“为什么”,林斯苦涩一笑,这才是他记忆里那个以利益为先、不相信人心的纪二少。   林斯本想说,我为了救你当然是义无反顾啊。但转念想想,依照纪仲年的性格,肯定不会信他的好意。   他就只好用回上辈子的理由:“你有钱啊。”   纪仲年:“......”   为了摆出该有的市侩样儿,林斯将食指和拇指合在一块,搓了搓,“我救了你,就是你的恩人。你醒了,应该会适当报答一下我的恩情吧。”   纪仲年嗤笑一声,“我身上没钱。”   “少来,那个呢,”林斯指了指他手腕上的那只表,闪着亮瞎眼的银光,单是表盘里的钻就足以证明纪仲年的身价和财力。   “想要?”   纪仲年解下自己手上的钻表,掂量几分,眼里精光一闪,露出自己生意人最精明的本色,“可以。”   话锋一拐,纪仲年跟对方谈起了条件,“只要你收留我,并且保守秘密,不能对任何人透露我在这里,直到我安全离开的那天,这只表就是你的。”   就等你这番话!   林斯差点笑出来,强行保持面上的淡定,“行,反正我家里就我一个人住,地方寒碜,您这种有钱人别嫌弃就行。”   他这么爽快地答应,纪仲年却起了疑心,“你不问问我是谁,为什么要借你的地方躲?”   “我知道——”   意识到自己嘴快后,林斯舌头立马大拐弯,“我知道你肯定不是坏人……”   他叹了口气,哪用问啊,他知道。   纪仲年是纪氏集团二公子,算是个私生子,在外流浪十几年后终于回了纪家。没想到一入豪门深似海,纪家长子纪霄像对仇人一样对他,就怕他从财产里分一杯羹。   纪仲年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熬出头了,能跟他哥平起平坐,然后他爸就嗝屁了。他哥为了不留后患,要对他赶尽杀绝,这才有了之后那些兄弟相杀的戏码。   ——以上这些,都是林斯后来和纪仲年好上的时候,纪仲年亲口告诉他的豪门秘史。   现在,林斯就只能装傻充愣:“我一贫民窟里的小蝼蚁,没钱没色,和你没怨没仇,你就算是谋财害命也看不上我。再说了,收留你就能换一名表,多划算的买卖啊。”   他苦涩一笑,假装露出自己的财迷本色。   “成交,”纪仲年鄙薄地看着这个财奴,心里万般瞧不起。   作者有话说:   七夕节快乐~ 第4章 你是狗吗?   林斯所认识的纪仲年,是一只浑身长满荆棘的狐狸,生性狡猾又警惕,对身边的人既不信任也不亲近。   此时,这只狐狸正眯着狭长的双眼,双手悠悠背在身后,高傲地甩动着自己无形的大尾巴,仔细审视当前的生存环境——   林斯的家堪称“狗窝”,脏乱不止,还一贫二白,纵观全屋,家具寥寥可数,连台能供娱乐的电视机都没有。   这等环境实在恶劣!   习惯了过富贵日子的纪二少看着心烦,搓揉了团废纸巾,扔向正在一旁无所事事的林斯。   “喂,借你的手机用用。”   林斯呵欠打到一半,听见他的话,立马麻利地掏出自己的山寨机,双手给纪仲年奉上。   还顺带关切地叨叨:“哎呀,你的伤需要静养,赶紧回到床上休息一下吧,别走来走去的。”   “睡了两天,再不下床我腿要没知觉了。”听话从来不是纪仲年的风格。   他没有按林斯的嘱咐乖乖回到床上去,而是接过这台山寨机,继续在这间长宽米数皆以个位数来计量的小屋里溜达。   林斯这手机像是捡的,壳上全是破破烂烂的刮痕。纪仲年研究半天,才用这台老人机发出了一封加密邮件。   ——给某个不知名的邮箱账号。   发完邮件之后,他谨慎地将记录全部清除,这才把手机扔回给林斯。   闲得无聊,纪仲年问林斯,“你这么穷,好手好脚的,为什么不出去工作?”   “我们西城的人就是这样啊,哪有什么固定的工作。”   纪仲年皱眉:“没有工作怎么生活?”   林斯躺在床上,吊儿郎当地说,“天天生活在贫民窟里,捡捡废品种种菜,过一天算一天呗。至于工作,想找也找不到。”   纪仲年鄙夷地看着他,“这里找不到工作,就不能去东城找?”   “大少爷,您说得倒轻巧。”   “不如说是你懒,”纪仲年略带嘲讽地说。   作为一个从小顽强生长的人,纪仲年是个典型的野心家,他崇尚努力争取一切,对于想要的东西、想过的生活,他都会用尽手段得到。   所以,他对林斯这类好吃懒做的人嗤之以鼻,非常反感,若不是因为现在迫不得已,他不会跟这种人打交道。   被他瞧不起的大懒汉——林斯,此刻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水泥开裂的天花板发呆,顿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们东城的人肯雇佣我们西城的人吗?我拿着个西城的身份证,根本不可能在东城干上正当的活儿。”   东城人对西城人的歧视很严重,因为西城就是个盛产垃圾和垃圾人的贫民窟,世世代代如此,偷坑拐骗,毒品横流。   当中有些想靠自己奋起的年轻人,也少能真正逃出这片腐朽的地方。   纪仲年一听林斯所说的,哑言半晌。   像他这样活得优渥的上层人士,自然不能体会下层人士的苦衷和难处。   “更何况,你好意思说我,”林斯轻嗤一声,“你现在还不是赖在我这里白吃白喝,一分钱都不给。”   纪仲年:“......”   他好不容易对面前这个林姓穷人起了些怜悯之心,瞬间全部冲销了。   堂堂一位天之骄子霸道总裁,如今虎落平阳,找了个狗窝避难,竟被一条一事无成的咸鱼说“白吃白喝”,这份侮辱岂能忍得下?   “别把我跟你相提并论,”纪仲年恼怒地对林斯说,“你那是天生的懒——”   他一句话到嘴边没骂完,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响亮的敲门声。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这三声把林斯和纪仲年的心脏都给敲出来了。   两人立即噤声,相互警戒地对视一眼,门外的究竟是谁无人知道,万一是之前追杀纪仲年的那帮人,情况可就不妙了。   林斯咽了咽喉咙,紧张得手心冒汗,他顺手捞了把竹竿扫帚在手里,一步步地走向屋门。   “......谁、谁啊?”   “是我,”一把粗粝的男声从门外传来。   林斯和纪仲年的心同时提到了嗓子眼,他们交换了一个大有深意的眼神,纪仲年立马会意,悄无声息地躲进了柜子里,并轻轻把门掩上。   “谁?”林斯再问了一次,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扫帚。   没过几秒,屋外那人又提高了声音:“阿斯,我是陈伯咧!我家那婆娘做饭没醋了,来问你借一点咯。”   “啊?陈、陈伯啊......”   虚惊一场,林斯心里紧绷的弦突然就松了,手中的扫帚“咣铛”一声落地。   ——还好还好,暂时安全。   他回过头去,透过柜门缝和里面的纪仲年对视一眼,比出一个“OK”的手势,意思就是“没事了”。   到底是家里藏人,林斯生怕被陈伯发现些什么,整个人都战战兢兢的,说话很急:“我、我刚洗完澡呢,没穿衣服哈哈!不、不方便开门......您在外面等我一下吧!”   ——好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怂样。   林斯转身“哒哒哒”地拿了瓶醋,将门推开一条半掌大的缝隙,手哆哆嗦嗦地伸出去,把醋递给陈伯。   “哎呀陈伯,真的真的,不是我不想让你进门,我家没人......对对对,就我一个!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在,我一直都自己住。不过我这家里乱得很,不、不太方便请客进屋啦哈哈哈!”   林斯跟连珠炮似的往外喷话,躲在柜门后的纪仲年听得一脸无语——   这厮果真是个担不了大事的怂货,有人借醋都能紧张成这样,就差在胸前挂个“我家绝对没有藏人”的牌子。   陈伯离开以后,林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按着胸脯倚在门上,神经兮兮地给自己做心理疏导。   作为被藏的“娇娇儿”,纪二少比藏人的要淡定多了,他推开柜门走出来,随便拉过一张木凳坐下。   然而,惨剧发生了——   纪仲年不幸被这张劣质的木凳上的刺扎了屁股,忍痛弹起来的一刹,又不幸踩到了地上被林斯乱扔的西瓜皮。   脚下一溜,英明神武的纪二少不慎滑倒!在求生的本能之下,他顺手抓住旁边一盏年久失修的落地灯。   残旧的灯架却不堪重负,惨烈折断!害得他刚稳住脚步便再次失去重心,咚地撞上了身后的水泥墙。   “噼噼啪啪哐哐铛铛”一顿乱响,堂堂天之骄子纪氏总裁,被脱落的墙皮灰糊了一脑袋,连眼睛都睁不开......   与此同时,林斯堪堪平复自己受惊的心情,一转身,就又被第二波惊吓击得魂飞天外。   “妈呀见鬼了?!”他惊恐地看着满头灰的纪仲年。   “......”   一系列的“连环陷阱”害人不浅,身娇肉贵的纪二少被折磨得不似人形,气得差点骂娘。   他一拧头,就将蹭蹭怒火发泄在了林斯身上:“你是狗吗?你家里是狗窝吗!是垃圾堆吗!乱成这样为什么不收拾?”   林斯:“......”   纪二少的淡定面具被彻底撕裂,他暴脾气来了,四处野蛮踢打,可怜的林斯躲避不及,还被他踢过来的一块瓜皮砸中了额头。   “不是啊,我家当然不是垃圾堆,”林斯捂住吃痛的额头,满脸笑兮兮地哄他,“我家...我家是你的避难所。你别生气,我待会儿就收拾收拾。”   他迎着枪口而上,挪着挪着到纪二少的跟前来,轻手轻脚地帮这位少爷拍打掉身上的灰,像个贤惠的小媳妇儿。   纪仲年嫌弃地推开他,“我要洗澡。”   “你伤口不能碰水,容易化脓,”林斯从小媳妇儿化身孩子他妈。   “我注意着点就行了,”纪仲年浑身脏兮兮,背上的汗都开始发臭了,烦躁道:“浴室呢?”   “这儿呢。”林斯麻溜地做出一个“请”的姿势。   他滚到屋里的一处角落,顺手将那里挂着的胶帘子拉开,只见里面有处两平方米的区域,墙上有个生锈的浴头,底下砌了一圈半拳高的围边,还有个简陋的蹲厕和出水口。   这比公厕还简陋的环境,身价金贵的纪少爷也无力嫌弃了,他忍住骂爹的冲动,问林斯要了套衣服,进去开水洗澡。   身上的伤刚刚开始结疤,稍稍一扯动就发疼,纪仲年不敢让水碰到伤口,所以这个澡洗得蹑手蹑脚,越洗他就越烦躁。   偏偏这个不识好歹的淋浴头还要跟他作对,水流时大时小,洗了几分钟之后还突然没水了。   “林斯——”纪仲年濒临暴躁,高声喊了一下。   “哎,咋啦?”林斯狗腿地跑来伺候主子,像一只吐着哈喇子还使劲摇尾巴的哈士奇。   “怎么没水了?”   “这儿老这样,你等一下,我马上来。”   为纪老爷服务是林斯的首要使命。他麻溜地拿了个桶子,百米冲刺跑去隔壁陈伯家,辛苦搞了桶干净清凉的井水,又匆匆赶回来救驾。   “我进来了!”   还没等纪仲年反应过来,林斯便一把扯开浴室的帘子,只见他累得满头大汗,手里提着一大桶清澈的水,毫不客气地挤了进来。   嗯,这家伙完全没有把自己当外人。   浴室空间本来就窄狭,林斯和纪仲年两个身高差不多的男人,被迫以面对面的方式一同站着,两副身体之间的距离十分贴近。   “喂你......”纪仲年浑身赤裸,面对这种状况有点膈应,无处安放的双手不知该遮哪。   虽说彼此都是男人,互看一下也不会怎样,但这种气氛莫名有点怪异,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不对劲,反正就是不对劲。   他原本以为林斯放下水桶就会出去,没想到这家伙杵在他跟前不动,笑眯眯地,用极其猥琐的目光将他的裸.体从上而下打量了个遍。   最后......还停留在他的重要部位“流连忘返”。   “你看什么?”纪仲年慌忙用手捂住“纪老弟”。   “嘿嘿。”   “......笑什么笑,你是变态吗?!”   向来淡定冷静的纪二少脸上,此刻出现了类似于崩裂的神色,宛若一件上好的白玉瓷器,被某个变态用锤子给凿裂开了......   作者有话说:   林变态:嘿嘿。   纪二少:惊恐脸 第5章 穷山恶水出变态   纪仲年发现了,这林斯压根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因为这家伙看他的眼神实在太赤裸裸,额头上写着“心怀不轨”四个大字,十足一只看着肥肉流口水的豺狼。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任意时刻。   在这短短两天的相处时间里,每当纪仲年不经意与林斯这家伙对视,都能发现对方正一脸仰慕地瞅着他看,即使被发现了也丝毫不回避。   满脸都写着“垂涎欲滴”。   更别提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这家伙还偷亲他。   自己“老弟”被瞅着看的纪仲年抓狂道,“笑什么笑,你是变态吗?”   “我当然不是变态。”林斯假装委屈兮兮地扁嘴,身体却把自己给出卖了,他得寸进尺地向纪仲年逼近一步,投射出满含爱意的眼神。   “还说不是?”纪仲年一脸鄙夷,斜眼瞥着他,“你要不要用镜子照照你自己,看看你盯着我看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啊,”林斯脑袋斜斜一歪,佯装不懂,“是怎样的,是热情如火?还是情深似海?”   纪仲年:“......”   积累了二十六年的人生阅历,纪二少算是个相当有见识的人,他见过基佬是什么样的。那都是些喜欢操男人屁.眼或者把屁.眼给男人操的变态,恶心得要命。   想不到,现在面前就摆着一个。   作为性取向如钢铁般笔直的男人,纪仲年完全无法接受这种情况,并对林斯愈发嫌恶,“你离我远一点。”   他讨厌基佬,更讨厌送上门来的基佬。   “你不要这么排斥我,我真不是变态,我只是......”林斯挑眉垂眼,羞羞答答地向他出了个柜,“只是对你有点兴趣而已。”   “!”纪仲年条件反射后退一步。   想表现尽量得含蓄一点的林痴汉,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已牵到太阳穴上。   可是没办法,他在心爱的人面前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无论怎样假装无动于衷,最后都会破功。   这会儿,他看着一丝不挂的纪仲年,看着这副健美的身材发达的腹肌,笑得一脸春意盎然。   “纪少,明人不说暗话,我馋你身子。”   “!!”纪仲年生理性恐惧地又退后一步。   可是他已经退无可退了,只能被迫将后背贴在浴室的水泥墙上,因为恐慌而大口喘着粗气,一副如临大敌的架势。   “我是男人,”他怒道。   “你是男是女我都OK。”   “……”   林斯这番炽热的表白将纪仲年吓得不轻,深入骨髓的恐同症瞬间恶化,已经侵入了他的五脏六腑。   他嫌恶地骂道:“你有病吧?变态。”   被骂的林斯有点受伤,以纪仲年听不见的声量喃喃道:“那你还不是跟我这个变态在一起三年,每天都说你爱我,你想要我……”   林斯眷恋地抬手,想要摸摸纪仲年的脸。   眼瞅着他的爪子就要扑过来,纪仲年的自卫模式彻底激发,眼疾手快地拿起地上的水桶,举到林斯的头顶正上方,毫不犹豫地兜头浇了下去。   “哗啦啦——!!”   冷水浇头,此番攻击杀伤力太大,林斯被淋得连眼睛都睁不开。   “……”   他的头发全湿透了,薄背心和短裤衩变得半透明贴在身上,完完全全被冰冷的井水从头浇到尾。   如果是正常人的话,别说是欲火,就是邪火也给浇灭了。   可偏偏林痴汉是朵奇葩,他为了追夫百折不挠,不但没有生气,还笑嘻嘻地抹了一把脸,问道:“我再给你打一桶来?”   纪仲年:“......”   他看着林斯,就像在看一只欲..求不满故意来勾引他的狐狸精。   这只狐狸精段位不低,手段狡猾得很,天气热就只穿了一件发旧的白背心,跟张挂在身上的布似的,又破又烂,靠近乳头的地方还穿了个小洞。   是在搞湿身诱惑吗?死基佬。   “你、你他妈......”纪二少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能不能多穿点,穿的什么玩意?”   因为天气热所以穿这么件玩意儿的林斯表示很无辜,眨了眨乌黑的眼睛,“现在七月份,每天都热得我差点中暑。悄悄告诉你,平时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都不穿衣服的,是你来了我才——”   “行了行了,出去出去!”纪仲年不耐烦地喝道。   然而,林斯磨磨唧唧的,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他双眼发精光,定定地看着纪仲年赤膊的上身,不由满脸娇羞,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   半刻后,这位变态大着个胆子,缓缓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往面前那块紧实的胸戳了戳,弹性十足。   林痴汉戳着纪仲年发达的胸肌,色得一脸真诚,“那啥......要不咱一起洗呗,省水。”   纪二少兜腿就把人踹了出去。   这破地方还真是穷山恶水出刁民......不,是出变态!   *   当天晚上,气候闷热潮湿,蚊子在耳边嗡嗡个不停。因为条件有限,他们被迫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   说是一张床,不过是个木架子上铺了几层厚纸皮,然后叠加一层防水塑料袋和废报纸,最后盖一堆稍软的棉被和破布,就成了一张比水泥地板要好些的“床”。   “变态,你不要裸睡!”   “哎呀我习惯了嘛......”   吵吵嚷嚷之后,纪仲年累得无力再骂,林斯乐呵呵地枕着手臂,侧身朝向纪仲年,他的眼里没有一丝睡意,直勾勾地盯着眼前人看。   暗送秋波也不过如此,只是这秋波对方不肯接罢了。   一丝口水蓄势待发,快要从林斯合不拢的嘴边流出来,又咕噜一声,被他悄咪咪地咽了回去。   “你看够了没?”纪仲年沉沉出声,巴不得把这变态的眼珠子给抠下来。   林斯装傻充愣,趁机往他那边挪过一点,“你还没睡啊?我还以为你睡了。”   在满脑子歪念的驱使下,林斯伸出两根手指,就跟小人的两条腿似的,慢慢地朝纪仲年的腰爬去,一步一步,悄咪咪地。   下一秒——   这只咸猪手就被纪仲年一把抓住了。   男人突然睁开眼,双眸在黑暗中也能透出犀利的光,他用力地捏着林斯的手掌往后拧,疼得他嗷嗷大叫。   “变态,你哪根手指碰我,我就掰断哪根。”   “痛痛痛,不敢了不敢了......”   与纪仲年一起度过的那三年甜蜜时光,叫现在的林斯差点忘了,其实纪二少很不好惹。   纪仲年外表上是个华贵的富家子弟,其实骨子里仍留有一股混混儿的狠劲。他小时候曽是个流浪儿童,为了生存,经常需要和别的乞讨者打架,甚至需要与恶狗抢食,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连目光都是凶狠的。   即使十三岁后,这匹小狼被父亲接回了纪家富养,但那股从小扎根的狠劲并没有消失,一经招惹,就会尖牙以待。   被纪仲年一顿冰刀式的恐吓后,林斯瑟瑟缩缩,点着头说自己不敢了,乖乖巧巧地躺好。   然而后半夜,正当纪仲年迷迷糊糊睡到一半时,感觉身上被一股陌生的气息包围,有件软热的重物朝他压了过来。   这会儿,林痴汉正打着龌龊的心思卷土重来,不安分的手脚就像藤蔓,悄悄地往纪仲年身上蔓延。   他一直掐着自己的大腿撑到半夜没睡,不就是为了这甜美的一刻么?   老公,我要抱着你睡!   林痴汉动来动去调整姿势,只想偷摸摸地揩油,结果一个翻身,他过于笨拙,竟不小心压到了纪仲年缠着白纱布的手臂上,直接把人给疼醒了。   “操!”   被激怒的纪仲年突然睁眼,一个翻身骑在林斯身上,左手摁住林斯乱伸的爪子,右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   “你没完了是吧?”男人的拇指用力摁在林斯的喉结上,隐在黑暗中的目光极其凶狠。   “咳、咳咳......”林斯的喉管被卡死,感觉快呼吸不上气了,两条腿蹬啊蹬的。   纪仲年加重了手上的力道,磨着牙问:“变态,你是不是找死?” 第6章 疼死你最好   纪仲年的话里带着悚然的狠劲:“你是不是找死?”   “没没没,咳...纪二少,咳......我错了我错了,要、要喘不过气了......”林斯被掐得快要窒息了,不停地拍着纪仲年的手腕表示投降。   “你最好给我长点记性,”纪仲年磨着牙臼道,这才大慈大悲放过林痴汉。   经过一顿痛揍威胁之后,林斯的脖子上留下了五道清晰发红的指引,他不敢再惹纪仲年,只好闭上眼睛安分睡觉。   他乖乖的,浸在甜美的梦乡之中,在睡着之后,他身体中的肌肉记忆让他不知不觉向纪仲年靠近,挪着挪着,后半夜就睡在了纪仲年怀里。   ——这次他不是故意的,而是习惯了。   林斯是个安全感薄弱的人,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他睡觉时总习惯与对方抱在一起。   夜里冷或者做梦了,他会第一时间往纪仲年的怀里钻,而纪仲年半梦半醒间也会将他抱紧,无论春夏秋冬。   此时,折腾了半晚的纪二少早已睡沉,也没有感觉到有人钻进了他的臂弯里,两个人就这样以相互贴近的姿势睡了一晚。   *   翌日,睁眼的时候,满目皆是酥松的阳光。   纪仲年支撑着床板醒来,身下锈了的床架吱呀作响,随即吵醒了身边熟睡的林斯,在看见纪仲年的第一秒,他就露出微笑。   “这么早醒,不多睡会儿?”林斯揉巴揉巴眼屎,一张嘴就是满满的口气,直接把纪二少熏得翻出三白眼。   “不睡了,”纪仲年嫌弃地离他远点,仔细检查了自己身上的伤口,所幸恢复得不错,大都已经愈合。   他拿过林斯的山寨机,登进邮箱里查看一番,发现收到一封简略的新邮件,里面所有文字都加了密,只有他和发件人才能读懂。   在接收了邮件中的信息后,他给那个发件人回复了一封新的,然后清除所有记录。   所有这些事做完以后,纪仲年才翻身下床。这一撇眼,就看见旁边那个起不来床的家伙——   林斯还在赖床,像只大型鸵鸟一样将乱糟糟的脑袋扎进枕头里,裹着张破烂的被褥,将自己缩成一大团。   他的后颈有一大片皮肤露在被子外面,白皙得有些晃眼,被柔软的黑色发梢点缀得若隐若现。   纪仲年盯着看了会儿,莫名感到心燥,直接踹了他一脚,“我叫你不要裸睡!”   被踹到地上的林斯彻底清醒了,身子缠在被子里难以动弹,他顶着个鸡窝头从床边幽幽伸出,脸颊上还浮着两片浅红印子。   “疼……”   “疼死你最好。”纪仲年嗤道。   贫民窟里的这个小盒子房刚被阳光投进了一丝亮色,就又响起了他俩吵吵闹闹的声音。   “疼死我你就没对象了。”林斯揉揉屁股,又爬回了床上。   纪仲年:“做什么白日梦,变态。”   林斯不知道纪仲年这一大早抽的什么风,跟只暴戾野兽似的,骂完人之后还红了耳尖,走路的步姿极其狂躁,哐哐哐地踩向了卫生间。   *   林斯这个人,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吊儿郎当,在很多事情上都秉持得过且过的态度。   唯独事关纪仲年的,他从不马虎。   见纪仲年身上的伤还未完全康复,嘴唇也因之前失血过多而略泛苍白,林斯心疼得要命,决定要给纪仲年炖些肉汤补身体。   于是,一向生活很闲散随便的林懒汉,竟从这日起变成了一只勤劳的工蜂,每天一睡醒就去外面做工,就为了攒钱给纪仲年改善伙食。   他找了个贴小广告的活儿,在贫民窟各家各户的铁门、破墙上刷个浆糊,贴上“办证”、“沐足”、“开锁”等各类牛皮藓,沿路再捡几个瓶子废罐去卖。   有时他还会去一些工地里搬砖、搅水泥,辛苦是辛苦了点儿,但一天下来能挣得两锅鸡汤钱。   他用赚来的这些钱给纪仲年买了很多好菜,回家做个炒肉,炖个鸡汤,将伙食消费提高了好几个档次。   美中不足的是他厨艺不佳,做出来的菜不堪细嚼,色香味一样没有,老是被纪仲年皱着眉头嫌弃老半天。   日子就这样过了快半月,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劳工作,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程度累瘦了一圈。   ......反观纪仲年,却因为林斯滋补的投喂而健康不少。   对于这些显而易见的变化,纪仲年并非没有注意到——   每回林斯出去的时候,都是活力充沛能量满满,手里会记得带上一个空布袋。   而回来的时候,他总是变得蓬头垢脸,面上非常疲倦,但是手里拎着的布袋一定装满了新鲜的肉菜。   看他这穷酸样,纪仲年蹙着俊眉,“你去哪了?”   难得被纪仲年主动发问,林斯四舍五入就把这当成是一种关心,自然有点高兴,不过他不想把在外搬砖的事情告诉纪仲年。   “没去哪,就去外面逛逛。”   “你该不会是去做贼了?”   纪仲年这语气不怎么友善,林斯有种吃力不讨好的委屈。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开始洗手做饭,嘴里还小声喃喃:“怎么换了一辈子,你这张嘴还是那么的不饶人......”   纪仲年枕着双臂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耳朵却灵光地听见了他的碎碎念,只是听不懂其中的意思,比方说“换了一辈子”这句话。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你这富贵命的少爷,现在沦落到贫民窟里活受罪,我看着心疼,所以想着法子给你改善伙食。希望您能感动感动,嘴上行行好,少骂我一点。”   这话听上去像在打哈哈,实则多半藏了林斯的真心,只是纪仲年没听出来。   鲜美的鸡腿被林斯切下来,放在碗里用盐和生粉腌,打算待会儿放在米饭上蒸。   他切菜的时候姿势有点怪,因为今天在黑砖窑搬了一整天的石头,两条手臂累得酸痛无力,现在就是拿双筷子都费劲。   坐在床上的纪仲年眼尾扫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么,别扭地开口:“要帮忙吗?”   林斯贤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这话说完没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从后一夺,林斯惊讶地转过头去,发现纪仲年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身旁。   “你切个东西都笨手笨脚的,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双手残废的林大厨:“……”   纪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鸡肉切块,刀刀干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线条因用力而绷紧,特别性感漂亮。   林斯偷瞄一眼,低头抿了一下微翘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汤。   这顿饭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饭菜上桌时,两个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特别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没吃其他东西,连肚子都饿扁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第一时间把鸡腿夹到了纪仲年的碗里,“好吃吗?”   “一般。”   “一般你也多吃点,没其它菜了,我穷,只能用这些来喂饱你。”林斯边说边夹了两筷子肉到纪仲年碗里,自己碗里却只有米饭和青菜。   纪仲年挑剔道:“就你这厨艺,我很难多吃。”   林斯没好气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还好意思对我这么嫌弃?”   “你大可以把我赶走。”   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气地秒变舔狗,“伺候你我乐意。”   纪仲年冷嗤一声,“为了钱而已,不用把自己说得这么无私。”   他可还记得,对方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林斯懒得跟他争辩,也懒得替自己做解释,即使把“时间倒流”这件事跟纪仲年说,对方也只会认为他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还不如就认自己是个贪财的小人。   “是是是,我对你好就是为了等价交换,行了吧?我最贪财,我最市侩。”   说着自己最贪财最市侩的林斯抬起筷子,将碟子里最后一块肉夹给纪仲年,又夹起一根干瘪的青菜塞进自己的嘴里。   作者有话说:   虽然林痴汉真的很舔,但其实这是一个他俩互舔的故事(暴言 第7章 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傍晚的暮色泼洒开来,如落叶那般衰败、枯朽,将整个贫民窟笼罩得死气沉沉。   这天,林斯比往常要早了些回来。   他一瘸一瘸地进了门,走路的姿势有点蹒跚,手里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新鲜的肉和菜,而是不自然地垂在大腿侧,走两步就扶一下自己的右腿。   正坐在床上的纪仲年掀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又略略收回,余光却无意间发现了林斯腿上的伤。   目光霎时停住,他淡淡问:“你腿怎么了?”   “......额,摔了。”   “笨就是笨,走路不看路,这都能摔——”纪仲年落井下石的话还未讲完,就又瞥见了林斯眼角上的青淤。   很明显,那是一处被人打出来的伤口,哪是什么摔出来的。   觉察到他的目光,林斯下意识抬手遮住自己的额角,不小心碰到伤处,还疼得皱了皱眉头。   “今天就不煲汤了,吃清谈一点,”林斯生硬地换了个话题,“我给你做个西红柿炒蛋吧,酸酸甜甜好滋味。”   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径直挪到木餐桌前,将之前剩下的一些蔬菜拿出来,摆弄起待会儿的晚餐。   “你被人揍了?”纪仲年冷冷地看着他。   林斯心里一咯噔,手里的皱巴巴的西红柿“咕溜”地滚到了桌子角,他弯低身子去拿,腿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疼。   见他不答,纪仲年没什么耐心地再问一遍:“我问你是不是被人揍了?”   林斯背对着他,无声地摇了摇头。   这变态硬是要装哑巴,纪仲年便下床走过来,直接用手掰过他的脸,“给我看看。”   林斯没有抬头,硬是被对方的手指勾起了下巴,不得不把整张脸露出来。   纪仲年拨开他前额的头发,目光冷凝地瞧着,第一次觉得这个变态长得还挺好看,眼睛大,鼻梁高,皮肤摸上去比姑娘还细滑。   他的视线停在林斯额上的伤处,语气加重了些:“谁打的你?”   “没人打我......”林斯假装毫不在意地讲,“都说了,是我自己摔的,下午的时候经过——痛痛痛!你放手!”   纪仲年一把掐住林斯的脸,看着那道伤口就觉得碍眼,偏偏这小变态还要撒谎骗他,听着就来气。   “你说不说?”   “说说说,我说,”林斯揉着被捏红的脸蛋,眼神幽怨,“就......路上遇到一群混混,要抢我钱、抢我肉,我不给,他们就把我揍了一顿。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这里治安本来就不好。”   这事儿说来倒霉,他只怨自己是个死脑筋,在那帮混混对他拳打脚踢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护住肉和菜!因为这是要带回家给自家男人的。   直到被人围殴得快吐血了,林斯才傻乎乎地惊觉:肉菜还可以再买,钱也可以再挣,先保住小命再说。不然......可就再也见不到自家男人了。   虽然平时看起来对林斯漠不关心,但纪仲年倒也没那么铁石心肠,此刻,他看着林斯嘴角的擦伤还有眼角的青肿,开口多问:“知道他们是谁吗?”   “怎么,你要给我出头啊?”   “……不要扯开话题。”   林痴汉得了一点甜头,又开始心花怒放了,臭不要脸地说,“这种事在贫民窟里很常见,习惯就好了,你不用太心疼我。”   “别动不动就自作多情,”纪仲年戳着他的额头把人撵开,满脸嫌恶。   作为痴汉界的翘楚,林斯被推开后非但没放弃,还顶着一身臭烘烘的汗凑过去,想偷亲一口纪仲年。   然而,他被纪二少残忍地一把推开,这力道没控制好,林斯的后背不慎撞在尖锐的桌角上,有片皮肤被戳破了皮。   “嘶——”他捂住生疼的后腰,露出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   纪仲年以为是他今天的伤势在发作,难得大发善心:“你明天别去了,我吃两顿素菜又不会死。”   虽然林斯没有提过,他也没有特地去问,但他知道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奋打工是为了谁。   起先,他以为林斯纯粹是为了钱所以讨好他,但久而久之,他发现也不全是这样。   如果林斯仅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就不会将辛苦换来的好菜都留给他。更别说像今天这样,为了出去打工赚钱,把自己弄得一身伤回来。   林斯的重点却不在这儿,他急忙捂住纪仲年的嘴:“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这种话可不能乱说,不吉利。”   他的掌心碰在纪仲年的唇上,后者当即滞了一下,一把拍开他的手。   林斯就又拿起桌上的大葱挥了两下,以求辟邪,“我皮糙肉厚,真的没事,哎你不用担心我。”   纪仲年脸色一变,“谁关心你?”   “怎么还不承认了呢?嘿嘿。”   “变态!”   天生受虐体质的林斯被纪仲年骂变态,不但不觉得灰丧,还神经沸腾兴奋得很。   他厚着城墙一样的脸皮,烧着红油一样的爱情血液,如饿狗般猛扑到纪仲年身上,用刚摸过大葱的手紧紧抱住对方。   “……撒手!”纪仲年说。   “你让我碰一下,疗伤,”林斯像一只餍足的猫咪,不肯撒手。   他投怀送抱得很彻底,鼻尖在纪仲年的脖子上蹭着蹭着,久违地嗅着爱人的气味。柔软的发丝滑过纪仲年的下巴和锁骨,留下点点暧昧的痒意。   其实林斯也不想被骂变态,但只要纪仲年在他面前,他就无法控制自己想要靠近的欲望,没喊“老公”都已经算克制的了。   “纪老爷,我看着你太馋了,”林斯嘴巴嘟嘟,朝着对方的俊脸展开攻势,“你让我亲一口呗。”   “操。”   纪仲年被这大逆不道的孙子惹急了,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毫不留情地将人摁在桌上。   他这一下的力气非常大,哐地一声,连桌子都被推得向后移了半米。桌角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西红柿滚两滚就掉在了地上,甩出了小滩像血一样的汁液。   被掐喉咙的林斯透不过气来,他在心里算一算,这已经是第五次被纪仲年掐脖子了。   纪仲年狠厉地指着他的鼻尖,“我第八百遍告诉你,我对男人不感兴趣,你最好安分点。”   氧气艰难地被林斯吸进肺部,他有点窒息,脸色因缺氧而憋得很红。   但他看向纪仲年的眼睛还是乌亮乌亮的,好比会发出光芒的黑曜石那般......专注、虔诚、不愿挪开,就像小孩子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   纵使他有这般仰望且爱慕的神态,但在纪仲年眼中,这就是一个猥琐至极的同性恋。   他用如刀剑般锐利的双眸瞪着林斯,恶狠狠地警告道:“再动手动脚的话,我就把你脑袋给砍下来。”   林斯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脖子被掐得生疼,他仍欢快地眨了眨眼。眼角似乎渗出些透明的液体,脸上却是笑着的,是很纯真很无畏的笑,看上去对纪仲年的恐吓毫不害怕。   纪仲年:“你笑什么?”   半晌,林斯被钳住的喉咙艰难地动了动,“我说你啊……是真不知道‘真香’这两个字怎么写。”   “......”   明知自己的脖子随时会被掐断,林痴汉还不知收敛,大言不惭地对纪仲年说:“反正,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神经病。”纪仲年怀疑这变态得了妄想症。   “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打赌。”   作为一个深度恐同症患者,纪仲年被这个变态气得脑壳生烟,连眼睛都快要烧出火来。   他拍着桌子,信誓旦旦地开口:“我要是爱上你,就把我的钱和命都给你。”   轰隆——!万里无云的蓝天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霹雳横跨长空。   林斯目瞪狗呆式震惊:“靠耶,赌这么大?”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立flag 第8章 给哥玩玩儿   天之骄子霸道总裁——纪仲年,如今连肠子都悔青了,比小白菜的叶子还要青。   他后悔当初借林斯家避风头,没想到是进了个变态的家,整天疯疯癫癫,一脸猥琐,那眼神色眯眯的,就想着怎样勾引男人、怎样占男人的便宜。   林变态对此不置可否。   确实,他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少做勾引纪仲年的事。不同的是,上辈子他纯粹是为了攀上有钱人,而这辈子,他是真心实意地喜欢纪仲年。   无论是装傻充愣地揩油,还是打着哈哈的示爱,他的眼里始终都只有纪仲年一个。   ......不过纪仲年不信他罢了。   今日天清云淡,纪仲年瞄了一眼窗外,艳阳像荷包蛋一样灿烂,适合出去吹风透气。   他被困在这个狗窝里这么多天,与遍地垃圾为伍,还要被迫对着林变态那张猥琐脸,不是被性骚扰就是被土味情话攻击,要是再不出去溜达溜达,基本与坐牢无异。   慢悠悠地喝完了手里的最后一口茶,他对林斯说:“我想出去走走。”   “我陪你?”   “不用,”纪仲年心说,我不就是为了少对着你一会儿才要出去的么。   林斯没拦他,只叮嘱道:“哎等一下,你要出去的话,还是带顶帽子吧,尽量遮脸,别让人给认出来了。”   纪仲年散漫地倚在门框,看林斯殷勤地在床边蹲下身子,吃力地从床底下拖了个箱子出来,上面布满半指厚的灰尘。   一打开,里面全是各种杂七杂八的物品。   林斯被灰尘呛得直咳嗽,把手伸进箱子里掏掏掏,掏了老半天,终于把那顶尘封多年的草帽给拿了出来,拍掉上面的灰,看上去非常满意。   他冒着被当场打死的生命危险,硬是把这顶装备戴在了纪二少的头上:“来,这帽子以前是我继父的,你将就着戴一下吧。”   “……”   帽子一戴,英俊潇洒的纪二少秒变田园德州老农,宽大的帽檐遮住了他的半张脸,投出的大片阴影盖住了他的表情。   面无表情地旁观了几秒,纪仲年将头转了回来,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他迈脚一步正要离去,却蓦然听见小女孩朝那些混混嚎啕了一句——   “我让我哥哥打你们!”   脚下又是重重一顿,纪仲年不再是面无表情,而是咬牙低骂了一声,两只拳头紧紧地拽起来。   没想到在贫民窟这个破地方,他竟稀罕地起了一丝淡薄的恻隐之心……   他曾经,也有一个妹妹。   “喂,够了吧?”   那些小混混打得正亢奋,却被一声森冷的呵斥给喊停了,他们一个个转过身来,只见一个戴着大草帽、揽着小菜篮的男人站在面前,背光而立。   “阿伯,你谁啊?”   “......”   被称呼阿伯的纪二少在心里骂了林斯一千遍,顺带在脑袋里将他鞭尸一万遍。   ——将老子弄成这副样子出门,两米八的气场被盖得一丝不剩,就连几个黄毛小子都敢在这儿对老子呼呼喝喝。   那缩在墙角的小女孩有几分机灵,趁着他们不留意,“咻”地一下就窜到纪仲年身后去了,瑟瑟地探着个脑袋。   “伯伯,救救我......”   “叫叔叔。”   面对众混混的挑衅,纪伯伯一把掀了大草帽,扔了小菜篮,正要过去给那群不识好歹的小子一番好看。   没想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忽然如土狗般冲了出来,急急将他拉住。   “别别别,”林斯横隔在他和那群人中间,好言好语地相劝,“大家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千万别动怒。”   “林斯?”纪仲年惊讶地看着他,“你从哪冒出来的?”   “我一路跟着你来的。”林斯悄声说。   贫民窟的治安一向不好,林斯不放心纪仲年一个人在外面走,怕他人生地不熟的会遇上事儿,于是在他前脚踏出家门后,林斯后脚就跟了上去。   他悄悄地充当一条“小尾巴”,和纪仲年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视线一直没离开过纪仲年的背影。   结果好的不灵坏的灵,纪仲年真就和一帮小混混杠上了,吓得他赶紧出来救场,就怕身娇肉贵的纪二少被这群人揍个五颜六色。   面对一群臭名昭著的小混混,林斯第一反应是将纪仲年和小女孩挡在身后。   他投出如同蛇类一般龌龊的目光,慢慢爬到林斯那挺翘的后臀上,久久停留,“小子,我看你屁股不错,跟哥回去当个鸭子,给哥玩玩儿。”   林斯:“......”天底下竟真有人惦记他这屁股,果真出息了。   光顾着担心自己的屁股,林斯没注意到,站在他身后的纪仲年不悦地蹙了蹙眉。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生气了 第9章 我保护你呢   混混头儿见林斯不肯,干脆用起了强,伸手揪住林斯的胳膊往自己这边扯,“过来。”   “哥,我、我不行的......”林斯一手捂住自己岌岌可危的屁股,一手与那混混头儿相互拉搡着,“我跟只瘦鸡崽似的,玩两下就晕过去了,只会扫你兴。”   在一旁皱起眉心的纪仲年瞧着那混混头儿的色相,才发现原来这世上有比林痴汉更猥琐的目光,厌恶之色不禁浮于脸上。   他嗤笑一声,那副不咸不淡的神态在此等危险且迫切的状况下仍旧是一成不变,吐出的话不知是对林斯还是对谁说的:   “你们这个破地方,还真是盛产变态啊。”   “你说谁变态呢?!”那混混头儿一顿,当即被纪仲年轻蔑的话语给惹怒了。   他龇牙咧嘴地推搡过来,扬起那个砂煲大的拳头,揪住纪仲年的衣领正要开揍。   “我我我!他说我呢!”林斯立马一挡,紧紧抓住混混头儿的手不放。   他就怕那拳头真砸纪仲年脸上,连忙对着小混混点头哈腰,“大哥消消气,他没说你,他说我呢,我是变态......”   这大概是史上第一个争着抢着要承认自己是变态的人了。   纪仲年倒是一点看不出害怕的样子,毕竟他是真没把这些小喽啰放在眼里。   这些年来,他为了照顾集团生意,黑白都沾点,再凶煞阴狠的人都见过,譬如说那个要把他赶尽杀绝的亲哥。   所以说,现在这几个毛儿没长齐的小混混根本唬不了他,他反倒更着眼于将他牢牢护在身后的林斯——   这变态紧张兮兮的,有滴汗从鬓角滑落,他向着纪仲年越靠越近,甚至下意识地用臂弯将人揽在了怀里。   这两条瘦成柴枝的胳膊给纪仲年筑起了一个保护罩,虽然看上去一掰就折,并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没有谁能胜得过他这份想要守护爱人的勇气和坚定。   “喂,你别趁机揩我油啊,”纪仲年的嘴角不觉牵了牵。   林斯转头望向他,纪仲年的眸里一如既往的淡漠,就是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笑意。林斯不懂他在笑什么,也没听出来他的话是在调侃。   “我没揩你油,我保护你呢。”林斯小声认真地说。   “就你?”纪仲年挑着眉看他。   现在这个姿势来说,纪仲年被林斯的双臂护在怀里,被迫紧紧贴住林斯的身体,鼻子里充斥着林斯身上的蒸鸡味,混着淡淡的麻油香气——这是林斯中午给他做的菜。   偏偏这变态还穿了他最讨厌的那件白背心,布料又松又薄,纪仲年稍稍一垂眸,从这个角度俯视过去,透过林斯衣服上破开的小洞口,就能看见里面那若隐若现的粉色两点……   纪仲年无声地收回了目光。难怪那混混会看上这变态当鸭子,又纯又欲的,是有几分鸭子相。   “......咳,”他定了定神,觉得自己也快成变态了。   “你俩在我面前玩连体婴呢?”混混头儿骂骂咧咧地上前来。   鲜少受气的纪二少也忍到极限了,一掌挥开身前的林斯,“别碍手碍脚的,一边去。”   “你身上有伤,咱们还是走为上计......”林斯还想再劝,位置却已被纪仲年调换,变成了他和小女孩在后面,而体宽身高的纪仲年护在他们前面。   “还他妈给我拽,老子干死你!”被惹怒的混混头儿叫嚣一声,他的小弟们便一窝蜂地涌上来。   场面霎时变得混乱不堪。林斯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挥拳脚,然而战斗力过于菜鸡,一个都没打中,还把自己的体力耗得七七八八。   反观旁边的纪仲年,结实有力的长腿以极为迅猛的速度开踢,一脚一个,带出“嚯嚯”的残影风声,把打头阵的几个小鱼虾全踹地上趴着了。   那小女孩吓得哇哇乱叫,倒有几分机灵在,灵活地在大人之间穿来跑去,避过那些从天而降的拳脚。   众人乱糟糟地搅和了一轮,还剩半数“敌军”摆在前面,纪仲年和林斯保持背靠着背的姿势,中间夹着个鹌鹑大小的丫头。   他们警惕地看着前方,双手握成拳头防御在胸前,时刻准备再来一番恶斗。   “都说了走为上计。”林斯吁吁地喘着急气,想着今天有可能就交代在这儿了。   纪仲年一点不怵,直到他看着又一个混混抽出长刀来,表情才有了一丝崩裂:“......现在走也不晚。”   林斯:“......”   眼见混混们又要冲上来,纪仲年快速地移动身体,看准目标一拳挥过去,顿时捶得其中一个直爆鼻血。   旁边的林斯避过一刀,趁其不备,忽然蹲下往地上抓了一把砂石,用力朝面前两个混混扔去,漫天碎砾散了对方一头,他们的眼睛被刺得无法睁开。   “操!”那两个混混捂着眼睛痛叫,剩下的那些恼羞成怒,举起拳头像疯狗一样扑过来。   正当林斯以为要挨上一记的时候,手腕居然被身后一股力量抓住,他一回头,纪仲年朝他大吼,“愣着干嘛?跑啊!”   风声在耳边疾疾呼啸,两个灰头土脸的男人带着一个小女孩杀出重围,纪仲年跑在前头,胳肢窝下夹着像鹌鹑一样的小孩,另一只手把孱弱的林斯连拖带扯,迅猛地从巷道里冲出来。   他们逆着风不停地跑,强风把额上的发际线都吹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身后是一群穷追不舍的混混,呼啦啦地扬起漫天沙尘。   “给我干死他们!”   拿着刀、拿着棍的混混紧追其后,嘴巴如扬声器般播放各种问候纪仲年和林斯祖宗的话,脏得连旁边下水道里的老鼠都甘拜下风。   “啊啊啊啊啊他们快追上来了!”林斯边跑边哭嚎。   “呼、呼——”纪仲年的耳膜快被他嚎穿了,“你少说点话留力气......”   “救命啊啊啊啊......我们会被活活打死吗?”   “想活命就闭上你的嘴!”   贫民窟里的道路复杂交错,两个人以百米冲刺的冲劲极速狂奔,双手紧紧地牵在一起,十指相扣就像一把牢固的铁锁,把自己和对方拷在一起。   为了尽快甩掉那些“追兵”,林斯机智地一脚踢倒路边的垃圾箱,各种奇形怪状的垃圾洒落路面,撂倒了几个混混。   跑着跑着,他又把沿途的水果摊掀翻。在摊主呲牙咧嘴的大骂之下,五颜六色的水果咕噜咕噜地滚了满地,混混们在上面踩出炸裂的果汁,鞋底一滑就乱七八糟地滚作一团。   拼命跑了不知道多久后,纪仲年和林斯都累得不行了,转头一看,后面已经没有人跟上来,他们这才敢渐渐地慢下脚步。   纪仲年松开林斯的手,把怀里的小女孩放在平地上,这小孩刚才都被他晃吐了,暂时蹲在地上起不来。   “呼——哈——呼——”   两个男人急吁吁地喘着大气,喉咙上涌起一股血腥味,两条腿发着软,以至于不得不弯下腰来,用双手杵着膝盖呆在原地大歇。   劫后余生的感觉就像是拨云见日,刺激着身体里的肾上腺素飙升,让人只想开两瓶冰啤酒庆祝。   半晌,他们抬头相视一眼,忽然有种奇妙的磁场相互碰撞,竟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怎么说跑就跑啊?也不给我个眼色暗示一下,好歹能有个心理准备啊......”   “所以我不拉着你的手跑了么?”   “......”   纪仲年脱口而出的这句话令双方笑意顿敛,气氛莫名变得有些黏腻。两个人没再说下去,而是别扭地错过视线,耳朵却慢慢泛起了红。   纪仲年后悔自己激动过了头什么都说,他刻意地别过脸去,眼神飘向远方淡淡的云彩,还虚咳了两声以掩饰尴尬。   待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再转过去的时候,略不自然地对林斯说:“还有下次的话,你记得——”   他还没讲完就收了声,因为看见林斯正蹲在小女孩的面前,手里晃着一根掉毛的蒲公英,笑眯眯地哄着,还温柔地替小女孩抹去挂在脸上的金豆豆。   “不哭了,以后见到坏人就跑,撒丫子跑。别再让人给抓住了,知道不?”   “知道啦,谢谢叔叔。”   “......叫哥哥。”   小女孩被揉了揉乱蓬蓬的脑袋,接过香肠拽在小手里,她懂事地向林哥哥道谢之后,就蹦蹦跳跳地跑走了。 第10章 手握预言牌的   有了上次与混混打架的事情之后,纪仲年以安全为上,没有再踏出林斯家一步,而是每天安安分分地呆在家里发霉。   林斯怕他闷得慌,会主动给他说些杂七杂八的事,一张破嘴叨叨叨,闲来无事就说说这个又说说那个。   纪仲年天生话少,他通常是闲散慵懒地靠在床上,闭着眼睛听林斯说,最后到底有没有听进去,林斯也不好说。   据林斯所说,贫民窟起先发展过一阵子,不过很快就因为人口素质不够、建设资源不足而作罢,那些工厂、交通设施也渐渐变得衰败破旧。   就像林斯家附近那条荒废了十几年的铁轨,原本是一直延伸至繁华的东城,现在早就被荒草和铁锈掩埋了。   但因为这铁轨的结构独特,所以常有附近的小孩来玩耍,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一种废物利用。   林斯却总把那些小破孩赶走,他摇着把崩开的大蒲扇吆吆喝喝,一口一个“熊孩子”,像赶羊一样地赶他们。   他这副姿态过于凶猛,像恃强凌弱的恶霸在以吓唬小孩为乐趣,全然被纪仲年看在眼里。   事实上,他并不明白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觉得贫民窟里很压抑,难得有些孩子欢闹嬉戏,起码还能带来些活力和生气。   有时他无聊至极,就这么看着孩子们打闹,也算是一种消遣。   “走走走,不许再来这边玩!”林斯废着九牛二虎之力朝那群小孩吼道,“喂!赶紧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夕阳西下,天边只剩最后一道残余的黄昏线,纪仲年默默坐在窗户旁,一如往常那般聊赖极了。   他单手拖着下颚,棕黑色的眼眸像神游一般飘着,慢慢地朝正前方凝聚成了一个点,看向屋外的林斯,发现这变态又在驱赶那群正在玩老鹰抓小鸡的孩子。   那些小孩胆子大了,怎么赶都不肯走,反而嘻嘻哈哈吵闹不停,一个赛一个皮。   他们还故意捡起碎石子去扔林斯,有的则用树枝做成的小弹弓发动攻击。   孤军奋战的林斯不慎被击中,光荣“挂彩”,但是他千磨万击还坚劲,直到脑袋都被砸出个小血口来,才最终把那群小魔王给赶跑,一个不留。   他骄傲地擦掉额头上的血,双手叉腰站在这片空地上,半晌,一把好听但有点突兀的声音在他身后传来——   “你很讨厌小孩?”   林斯听见后便转身,看见纪仲年半个身子框在窗户里,又细又长的睫毛微抬起给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正无声地看着他。   纪仲年明明脸上没什么表情,但因为这人的面相天生淡漠,只这么坐在那里不动声色,也生出阵阵令人难以靠近的寒气。   要不是这人是他以后的佳偶,林斯还真想当即刷个臭脸过去,好治治这副“天下人皆欠老子一个亿”的嘴脸。   “你为什么总把那群孩子赶走?”纪仲年没有情绪地问他。   林斯浅笑,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踢着踢着地上的石子,“旁边有个高压线,小孩玩起来没个分寸,容易出事。”   “高压线?”   “嗯,很危险,”林斯撇了撇嘴角,给纪仲年指了指不远处的铁轨,那里有处生长了许多野藤蔓的地方,光线歪歪扭扭照不进去。   纪仲年闻言抬眼,看了半天才发现那里真有个高压电线塔,被一些枯败的藤蔓缠绕着,只露出少部分生锈的铁架,不细看还真不容易发现。   “以前小时候,我有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他经常来我家找我玩......”林斯说,“他就是被这个高压线电死的。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朋友了。”   纪仲年定眼看了他一会儿,淡淡地将目光移了回来,似乎没有再苛责林斯的意思。   “不过你说得对,我确实不怎么喜欢小孩,他们都太闹腾了,”林斯对他嘻嘻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反正我也不能生,我喜欢男人,男人跟男人之间可以用屁股做.爱,但不能生孩子。”   他在认真地给纪仲年科普,虽然带着些恶俗的字眼,但是一本正经,听起来他是真的很想和纪仲年做爱。   ——什么姿势都可以,被掐着脖子摁在桌上可以,挂在高压电线上也可以。   纪仲年恐同症犯了,皱起眉头,“你果然是个变态。”   变态就变态吧,林斯不置可否,“你最后还不是变成跟我一样的变态,不对,你比我更变态,每晚用领带将我的手绑在床头,啧啧啧,还咬我脖子——”   “闭嘴!”纪仲年听不下去了,快要被这个有臆想症的变态搞疯。   林变态识相闭嘴,挂着一脸向日葵的微笑,朝他蹦哒两步过来。   他欢脱地站定在布满铁锈的窗前,用手扒着两扇打开的窗门,笑眯眯地瞅着纪仲年看,像在欣赏橱窗里精致的模特。   被盯着看了老半天,纪仲年浑身都不自在,他正想开口骂人,却听见林斯缓缓说——   “纪仲年,好想让你早点喜欢我。”   天上有只飞鸟低空掠过,纪仲年蓦然一愣。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斯的眼神柔和极了,头发被浅淡的夕阳映照着,这张平素爱嬉笑的脸上,竟少有的透出几分认真。   某一瞬间,纪仲年被这样诚挚的神色晃了晃眼。   他的心,毫无由来地随着风微微摆动,似乎真的想要相信这个人说的话,想要早点喜欢上这个变态。   静默半晌,纪仲年很快重拾了理智,又恢复了平时那副鄙夷的嘴脸,“不可能,你早点死心吧。”   这话尽是冷淡。   可林斯却道:“话别说太绝。”   纪仲年只当林痴汉是在疯言疯语,说着一些不过脑的傻话,对他这种结合疯子、傻子、变态于一体的行为,纪仲年早已习惯,眉目间露出不屑一顾的嘲讽来。   他以前遇过不少追求者,但从未有人像林斯这般奇葩,拥有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还有一份类似于打不死的毅力。   林斯朝他爽朗一笑,打了个逗趣的响指,语气可谓自信满满:“信不信由你,我可是手握预言牌的人。”   “少做点白日梦。”纪仲年嗤道。   夕阳渐渐沉入远山,斜切的光线正好搭在窗户的边框上,切割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光影线。   二人分别站于明暗处,就像命运注定了纪仲年生于光明,而林斯长于灰暗,彼此看似近在咫尺,其实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中。   他们深深地盯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是热情希冀,一个是自傲淡漠。   上帝有时是个公平的小孩,他玩游戏时会在天平两侧放置相同重量的东西,以保持故事能够发展下去——   左边,是一张夹在戏剧中的预言牌;右边......则是一个无法被掌控的命运齿轮。 第11章 我要走了   纪仲年是个天性谨慎的人,落难之后,他被迫藏身在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里休养生息,看似苟活着,其实从未断绝过跟外界的联系。   每天早上十点,他会准时问林斯借用手机,然后向某个账户发出一条加密的邮件,顺带看看网上有没有纪氏集团的新闻,随时留意他哥纪霄的动向。   林斯猜测,他那封邮件应该是发给魏平的。   魏平是跟了纪仲年很多年的助理,堪称他工作上的左右臂,上辈子纪仲年落难之后,就是靠着和魏平私下联系,才一直保持对集团的关注和对他哥的反向监视。   就目前为止来看,林斯发现事情的走向和上辈子差异不大,当中一些细节他也记不清了,但就总体来看,一切几乎是沿着相同的轨迹发展而去。   他按着日子算了算,纪仲年也差不多要离开了。   *   贫民窟里的人穷,穷人都没什么消遣,所以过了夜晚十点之后,这里到处皆寂静无声,空荡的街上摊铺收尽,杳无人迹。   这晚临睡前,纪仲年蹬了睡在他旁边的林斯一脚,淡淡道:“变态,我明天要走了。”   “啊......”林斯茫然地张了张嘴,最后想说的还是没说。   这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做着离别的准备,毕竟上辈子纪仲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离开的。   “纪老爷你行行好......做一回善事,救济一下我这个发春的人好不好?我浑身难受,心里也难受,需要抱抱你才能好。”   林斯将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揽着纪仲年的腰使劲摇晃,就像在摇一棵结满好果子的树,差点把纪仲年的隔夜饭都给晃吐了。   “恶心!”纪仲年骂道。   “就抱一下,不恶心。”   纪仲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愤怒地曲起手指关节,把林变态的脑壳敲得邦邦直响。   林斯被当成木鱼这般敲,还是坚持不懈地缠着,非要在这最后一晚向他男人讨个抱抱。   在双方拉锯将近一个小时后,纪仲年终于体力不支放弃抵抗,呆滞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而林痴汉则像一条坚韧无比的百年老树根,手脚并用,牢牢地将自己缠在纪仲年身上,绑上个解不开的大死结。   “纪仲年,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   “你回去之后,会想起我吗?”   “不会。”   “你会记住我这个变态吗?”   “不会。”   三问三不会,在铁石心肠这件事上,纪二少果真从不让林斯失望,他巧妙地将敷衍和嫌弃合二为一,戳得林痴汉的心千疮百孔。   “咱俩都要分开了,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林斯不甘心。   纪仲年侧头看他半晌,仿若从林痴汉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蒙尘的光,类似于落寞,他发现自己的心颤了颤。   嘴巴微张半分,他正想施舍几句好听的,林斯就自我挽尊地抢话了——   “哎不会就不会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纪仲年咽了一下忽然哽住的喉咙,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兀自收回心酸的目光后,林斯滚动两下泪湿的眼珠子,给自己造了个台阶下:“纪仲年,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再见。那就希望你......以后一切都好,万事顺遂。”   说完,这痴汉竟主动松开了手脚,放过被缠得血液不循环的纪仲年,轻轻叹息一声,融在这寂静的黑暗之中,充满了为爱放手的诗意。   他翻过身去,用被子把自己给裹上了,只露出半个毛乎乎的后脑勺,看起来非常孤独。   纪仲年:“......”   他抬了抬手,想去呼噜一把那沮丧的发顶,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可最终,纪仲年还是将手收回了,连带着小小冒头的同情和怜惜。   破天荒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名为“心疼”的感觉。   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纪仲年回溯这个月的混乱时光,记忆里的片段在脑中飞快地滚动,转眼如白驹过隙。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为逃命而误入贫民窟,他从前未曾来过这个地方。   住在这里的一个月,他见过许多在东城没有见过的世间百态——   有几个孩子分一颗糖的,裹在破布里用砖头敲碎,然后猜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拿最大的一粒;有一家丧事几家操办的,例如前街那户独居老人死在家里,白事都是几位邻居给凑的。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贫民窟里滋长许多恶徒,也有些居民们不过是安分守己地活着。正如他们繁华的东城,富豪贵族和高端知识分子遍地,却也有不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垃圾。   而现在,沉沉睡在他旁边的这位林变态......纪仲年想,这人大抵也是有几面性。   ——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神经,我巴不得早点甩掉你这个变态。”   对此等厚脸皮的痴汉,纪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现的似乎又与他嘴里说的不一样——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边去了,眼角漏出来的余光却不自觉地扫向林斯。   他看见了这痴汉脸上满满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极为深邃地将他凝视,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着什么前世今生的牵绊。   弄得纪仲年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软了一下,跟被熨斗熨过差不多。   他还在愣神,猝不及防间,林斯突然一蹦子跃进他的怀里,手脚并用,像只死皮赖脸的树袋熊一样把他给牢牢缠住。   “说你嘴硬还不认,承认舍不得我很难吗?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说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来!靠......变态,你想得倒挺美。”   场面一度很混乱,纪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狰狞,修长的脖子被迫战术性后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贵的霸总就这样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鹅。   他使劲扒着林斯的手要将这只鼻涕虫给甩开,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击,却眼看林斯的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纪仲年,要早点回来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你恩重如山,你得涌泉相报,将来带我离开这个穷地方,让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来!”   林斯就像条拔不开的章鱼,黏得纪仲年死死的,还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坠,令纪仲年面露惊恐的同时,还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个撒泼的巨婴。   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骚,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随手一撩额边的头发,极其不要脸地说,“他那‘老婆’可靓了,模样那叫一个顶呱呱,所以他不会看上你孙女的。”   “......”王阿婆哼哧着,默默拿回了自己那半袋黄瓜,还给袋口扎了个死结。   如果此刻正在董事会上舌战群雄的纪二少知道,自己正因为百里之外某位痴汉的吹牛而多了个同性别的“夫人”,一定会气得派人远赴此地把这位林痴汉给毒哑。   前来做媒的王阿婆走后,自封靓仔的“纪夫人”独自坐在屋前的青板石上,光着两只赤脚板,手里拿着半根吃剩的黄瓜晃啊晃。   背景是贫民窟里明明灭灭的的灯火,周遭吹过断断续续的风,他一个人望天望地望空气,心里想的除了是纪仲年,还是纪仲年。   他林斯本就没出息,在他咸鱼的一生中,所能获得最大的出息就是纪仲年。   如今这出息跑远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   望完了门前的臭水沟子,就望望远山的星,可无论眼睛望向哪里,似乎都能看见纪仲年的影子。   他时而想念仲年,时而想念纪二少,时而想念喜欢的人。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会把老婆接回去的:) 第13章 那个男人来接我了   这天,咸鱼林斯正在家里躺尸,他翘着个姿势难看的二郎腿,左手一杯热腾腾的清茶,右手一把咔吱脆的瓜子,虚度着这极度无聊又思念难耐的时光。   瓜子壳的残骸撒遍地面,易拉罐和发了霉的香蕉皮相得益彰,再加上躺在床中央那个快四肢退化的林变态,恰好构成了一幅完完整整的垃圾图。   屋外忽然响起了一些动静,类似于石磨压黄豆的嗤吱声,是林斯以前在王阿婆那家豆浆店里听过的。   他好奇,走出门去,想看看究竟是哪个神经病在他家门外磨豆浆,便看见一辆黑色的迈巴赫横跨门前,那车轮碾过布满砂石的平地,便发出了石磨压黄豆的声音。   这车明显是普通人买不起的,与这破烂的贫民窟背景格格不入,嗯,纪仲年倒是有一辆一模一样的。   主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着黑西装、黑皮鞋的男人走了出来,发型梳理得平整妥帖,走路的姿态挺肩抬头,犹如受过训练的军人,就是面上的表情略为古板。   此人是纪仲年的助理——魏平。   “林先生您好。我姓魏,是纪总的特助。上次,我们见过的。”   “......好久不见,”林斯愣愣地摆了摆手。   魏助理彬彬有礼,意简言赅:“纪总派我来接您回去,请您尽快收拾一下,我在这里等你。如果有需要帮忙的,您可以随时开声叫我。”   挠着头怔了半天,林斯将脑袋斜斜一歪,问了个造作的问题:“纪仲年呢,他怎么不来?”   魏平道:“纪先生他公事繁忙,暂时腾不出时间。”   这句话很好很委婉地将纪仲年的意思传达给了林斯:我来接你了,但你还没重要到能让我亲自动身的程度。   林斯明白了,耸了耸肩,又问魏平:“他最近还好吗?”   魏平颔首,“纪总他很好。”   一句“很好”就足以让林斯悬了一百个日夜的心放下来。他天天想着纪仲年,无非就是希望这位二少爷能平安顺遂。   感慨了半晌,林斯才稍稍迟钝地意识到,自己这是要去见纪仲年了,他当即仰天长笑——   “纪!仲!年!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有我的!”   魏平皱了一下鼻子。   自嗨了一轮后,林斯兴奋地转身回屋,蹦蹦跳跳如同精神小伙,去收拾自己为数不多的家当。   但不得不说的是,他确实一穷二白,全副家当几根手指就能数完。收拾完一大堆破烂后,他能带走的东西两个背包就能装下。   魏平帮他把行李放进车后箱,打开车门请他上车,林斯抬腿就往里蹦,欢快得就像新娘上花轿。   车辆徐徐发动,破烂的贫民窟逐渐被抛在了后面,林斯心情雀跃,不禁开启了自己的话痨本质,主动与魏平搭话。   “我还以为纪仲年会亲自来接我,他明明想来的啊,怎么不自己来......啧,死傲娇。我都没让他用八台大花轿迎我,太高调了也不好。这么久没见......我还怪想他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命苦,这是多少个秋天没有见到我的纪老爷了啊。”   魏平把控着方向盘,颇为无语地听着这小子一通嘴炮,终于明白他老板为什么对他说“无论那小子放什么屁你都不用管他,实在忍不了就用布把他那张嘴给堵上。”   喋喋不休的林斯坐在后座,双手攀趴在前座的靠背上,又问魏平:“纪仲年有没有跟你提起过我啊?”   魏平通过后视镜,对林斯稍稍颔首,“没有,纪总他没提起过你。”   “......”林斯傻呵呵地自我安慰,“呃,也是,他、他一向不太擅长表达自己......”   魏平又终于明白为什么他老板对他说“无论那小子嘴里吐出些什么东西你都不用信,因为他有某些妄想症之类的精神疾病。”   *   纪家大宅在东城赫赫有名的富人区,豪华的轿车长驱直入,驶过栽种着绿树鲜花的林荫道,靠近最里面的那间三层洋楼,就是纪仲年所住的高级别墅。   林斯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子,一路扒着窗户向外张望,瞳仁被外面光景映出斑斓颜色。   他倒不是因为惊讶和好奇,而是因为思念。   ——这是他阔别已久的家。   “我终于......回来了。”   魏平开车把他载到了纪家的大宅里,当铸造宏美的大门在他面前徐徐打开时,上一辈子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林斯一阵浩浩荡荡的感触,差点当场嚎啕出来。   他曾在这座大宅里生活了三年,所有最美好的回忆都在这里,勾连着他心底最缱绻的情愫。   在玫瑰花园的亭廊里,纪仲年孜孜不倦地说了几十遍爱他。在客厅的水晶灯下,纪仲年和他亲昵地耳鬓厮磨。二楼那间古式的书房里,喝醉的纪仲年将他压在书桌上彻夜做爱。   哦,还有他最喜欢的卧室大床,纪仲年搂着他沉沉入睡,每天醒来又给他最最温柔的晨吻......   所有的这一切,似乎都在林斯踏入这扇雕花大门的一刻,失而复返,重新向他走来。   “林先生,林先生……”   林斯没听见魏平唤他,只愣愣地盯着面前的大宅子,内心如海浪般哗哗翻涌,幸福的记忆和后来的结局交杂在一起,叫他乱了思绪。   “林先生,请。”直到魏平第四次叫他下车,他才从凝思的世界里回过神来。   “哎,不好意思,”林斯看着魏平替他打开车门,赶紧抬腿下车。   大宅两扇木门徐徐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位虽上了年纪但仍很有气质的男人,他是这里的管家。   管家刚想张嘴自我介绍,林斯便率先抱了抱这位阔别已久的长辈,哽咽着打了招呼:“董叔。”   董叔一愣:“先生,你怎么会知道我叫……”   林斯才反应过来自己差点说漏嘴,赶忙打了个掩饰:“呃,是刚才在车上......魏平跟我说过的,他、他说纪家的大管家叫董叔,我想应该就是您吧。”   “是这样啊,”董叔笑出了满脸老树纹,迎上来接过林斯手上的行李,交给跟随在他后面的仆人。   林斯是坐着纪仲年的车进来的,董叔自然而然把他当作是纪仲年的贵客,便将他安置到了二楼那间上好的客房里。   这间客房又大又宽敞,和纪仲年的主卧处在同一楼层,开个门就能相互碰面。   董叔作为“大内管家”的业务能力一流,将林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准备了舒适得体的衣服给林斯洗澡后更换,各种书籍、电子等娱乐物品也都一一奉上,着实让林斯久违地体验到了有钱人的乐趣。   “那林先生,你有什么事就直接叫我吧,不必客气。”   “谢谢,您辛苦了。”   待董叔离开后,林斯把行李拿出来整理好,杂物全扔进柜子里,纵使再乱,只要关上柜门就万事大吉。   他扑在软绵的大床上小憩了一会儿,忽然福至心灵,起身偷偷地走出客房,左右张望见佣人们都去忙别的了,于是悄咪咪地溜进了主卧。   一进里面,林斯便直奔那张宽敞的大床,他知道纪仲年平时就睡在这上面。   “我来了!”   痴汉的灵魂再次得到唤醒,林斯来了个原地起跳,一下子猛扑上床,抱起纪仲年的枕头狠狠地吸了几口,在这熟悉的男士淡香中酣醉。   “啊......”   他摊开四肢,肚皮朝上,心满意足地发出喟叹,又像只猫咪一样,在被子上从左到右打滚几遭,眯着眼睛享受爱人的味道。   正当林斯沉迷在这种痴汉行径中无法自拔时,房门处突然传来一阵冷冰冰的声音:   “变态,你在干什么?”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为什么会有这种乱爬男人床的变态?欠C 第14章 真想疼疼你   “变态,你在干什么?”   这声音低沉且富有磁性,里面的冷漠和高傲却是那么熟悉,林斯与其阔别已久,只听见开头一个字,便知道站在那里的人是谁。   于是乎,仅在这短短的一秒内,他的身体便自然而然地起了反应——   汗毛逐根逐根倒竖起来,脸上的笑意凝固住,下一秒就跟只猴儿似的窜起来,慌慌张张地整理自己的凌乱的衣襟、头发。   “你倒是挺急爬上我的床,”纪仲年的嘴角翘起一个蔑然的角度,话语中充满了带有讽刺性的戏谑。   林斯踉踉跄跄十几秒后才站稳脚跟,他紧张地深吸一口气,缓缓看向门口的纪仲年,木讷地抬起手来打招呼:“……嗨,好久不见。”   ——心,怦、怦、怦。   久别重逢的滋味很复杂,林斯下意识地悸动、顺从,黑色的睫毛轻轻颤抖着,将因映出纪仲年面孔而发光的瞳仁衬得扑闪扑闪。   纪仲年抱臂斜倚靠在门边,眉目冷峻似刀刃,低低睨着林斯,“董叔没跟你说,不许进我房间吗?”   刚才他一走到房门口,就听见一阵傻憨憨的痴笑,不得不说,顿时令他有种……不是很想它出现的熟悉感。   他走进房间去,果然看见那个许久不见的林变态躺在自己床上,像条猪肠粉似的滚来滚去,浑身都脏兮兮的。   纪仲年强行自我控制了好一会儿,才忍住没有当场失态发飙骂人。   “董叔他、他跟我说了,”林斯嗫嚅着回他,绞着两根手指头,“是我自己偷跑进来的,你别怪他……”   “董叔!”纪仲年喊了一声,管家便匆匆忙忙赶来,一看站在床边的林斯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低着头等待纪二少的惩骂。   “二少爷,是我的疏忽。”   纪仲年眼睛微眯,直直地瞪着林斯看,从嘴里出来的话却是对身后的董叔说的,“这家伙不是客人,是新来的佣人,所以你不用优待他。”   佣人......老子是来当佣人的?!林斯深呼吸了好几遍,依然没能平复自己差点厥过去的心情。   纪仲年继续对董叔道:“他是来干活的,不是来享福的,你不用把他当成一尊大佛供着,多安排一些事情给他做。不然这家伙太闲了,闲到跑进我房间晃悠。”   董叔点头道“是”。   林斯:“......”纪仲年是人吗。   久别重逢的眷恋如烟散去,他的滤镜全被纪二少的刻薄打碎了,当即愤怒地往前大迈几步,逼近纪仲年的脸,质问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的?”   “你拿了我一只表,也不算亏吧?”   “......”   “再加上现在供你吃住,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条件。”   “......”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很没骨气的林斯绞尽脑汁,还是没能找出能反驳对方的理由。   毕竟,纪二少在捅他刀子这件事上从未输过。   “那、那......”林斯急了便满嘴胡言,“那我们好歹一起睡了那么多晚!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我们同床共枕几十个夜晚,没有恩也有情吧?纪仲年,你就这么对我……不怕遭雷劈?”   什么“一起睡”、什么“夫妻”……纪仲年听得虎躯一震,眼里闪过交杂的心虚和恼怒:“林斯你放什么狗屁!”   “我说的就是事实。”林斯理直气壮。   这二人的对话一字不落地传进了董叔的耳朵里。   他年纪大,观念算是传统,鲜少听闻这些前卫的男男关系,现在不小心听到主人的艳事,当即惊得胡子一颤。   ——不得了不得了,原来少爷消失的那一个月,是与这位林先生在一起?竟然还、还同睡多晚?那这二位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   董叔心中翻起惊涛骇浪,但他既然做得了大管家,就肯定是个识大体的,连忙藉口说自己有事要忙,便急急退下了。   剩下气得无语的纪仲年和缠着他撒娇的林斯,大眼瞪小眼。   “你……这段时间还好吗?”林斯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笑着凑到纪仲年跟前,装出一副软乎乎惹人怜的样子。   “纪老爷,我很想你,你想不想我?”   “不想。”   “你怎么口是心非呢?”   “少自作多情,变态。”   纪仲年的脸比烧焦的锅底还黑,他现在就是后悔,后悔心软把这只东西接回家来住,本意是报救命之恩,如今看来就是自寻烦恼。   他巴不得现在就把这痴汉扔出去,由他自生自灭算了。   纪仲年嫌恶地甩掉林斯抓上来的手,话里话外都很有距离感,“我让你来这里,是给你一份工作,不是让你到这里来白吃白住的。变态你给我记住,你在这里就是个下人,我是你雇主,你最好注意点身份,别动不动就黏上来。”   “真生分,”被嫌弃的林斯嗤道。   “我跟你本来就没有多熟。”   “我们……比你想象的要熟多了,”林斯说。他们上辈子可是熟到滚上床的关系。   虽然纪仲年对他的态度还是那样不屑一顾和冷淡嫌恶,不过,要是让他对着纪仲年这张俊脸生气,他还真做不到。   更何况,他现在这么看着纪仲年,心里最大的成分还是心疼。   林斯知道纪仲年离开贫民窟后都经历了些什么——   返回纪家后,纪仲年先是费尽心神跟他哥恶斗一番,而后又要平定集团内部的民心,为了夺回头把“龙椅”一直不眠不休地工作。   废寝忘食地折腾了几个月之后,他虽在事业上逐步稳住实力,但也早已累得心力交瘁,主要靠意志力在强撑。   直至如今尘埃落定,他才成了名副其实的纪家主人,有足够能力执掌整个纪氏集团。   别人都叹他纪二少做事有手段,年纪轻轻大有作为,只有林斯细心地注意到他消瘦不少的脸,心里不知有多疼惜。   “你是不是很累?都瘦了,有没有人给你煲汤喝啊......”林斯不觉碎碎念着,自然而然地朝对方靠近。   他眼里因为流露的爱惜而蒙上一层柔和的光翳,干净又纯粹,不带任何欲念或奢望,谁与这样的眼神相接,都会为深藏其中的情意而动容。   在纪仲年略错愕的目光下,林斯抬手抚摸过这张瘦得线条明晰的脸颊,指腹携着一丝很淡很淡的凉意。   “辛苦了,”林斯道,“真想疼疼你。”   纪仲年的整副身体久久僵滞着,自知应该挥开这变态的爪子,但是肢体却没有及时做出反应,而是就这么由着林斯肆无忌惮地占他便宜。   他知道自己内心并不排斥林斯的行为,而是......不禁想要多一些。   ——因为林斯说得对,这段时间他确实身心疲惫,累到只要有人能不带任何目的地关心他,他就能感到一丝暖意和慰藉。   在战场上孤军奋战,他纪仲年没有同伴,也没有家人,只能靠着自己的力量跟各方“厮杀”。   哪怕腹背受敌,他也不能喊累,不能露出一点胆怯和软弱,必须花尽所有力气为自己打一副坚硬的盔甲,才能刀枪不入。   这么多天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辛苦了”。   这个人是林斯。   此刻,林变态眉目间的温柔很动人,说话的语气像是含着棉花糖,竟叫纪仲年一时忘记对方是个变态,任由林斯的手在他的脸上停留,带来掌心的柔软与暖和的温度。   心热几分,他才迟钝地反应过来,略偏过了脸,躲开林斯的手。   “出去。”纪仲年低声道。意识到自己心思起了异常的他毫不客气地把林斯赶出去。   “啊?”   “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   “……”   被赶的林斯愣了愣,脸上依旧挂着柔和的笑意,目光也不舍得这么快就从挂念许久的人身上挪走。   但他向来很听纪仲年的话,所以慢悠悠地朝门口走去。   “你能不能走快点?”纪仲年烦他。   秒,像挂念丈夫的妻子那般一步三回头,回头停三秒。   他还关切地叮嘱纪仲年,“那你记得早点休息啊,别熬夜了。工作了一天,去冲个热水澡吧。还有......我听你嗓子有点哑,喝点蜜糖水,润润嗓子。”   真够啰嗦的。   纪仲年懒得再看他,一手关上了房门。   他在门后若有所思地站了片刻,便脱去身上衣物进浴室洗了个热水澡。洗完澡出来后,他耳边神奇地响起了林斯那唠叨的嘱咐……   有完没完了。   几分钟后,纪仲年还是打了个内线电话,让佣人给他冲了杯蜂蜜水上来,虽然他一向不喜甜。   冲调过的液体入口甘甜,淌过男人的舌尖直抵喉咙,很快抚平了他嗓子里难耐的痒痛。   纪仲年放下杯子,看着这杯淡金色的温水,眼里多了几分复杂的颜色。   “......我怎么这么听话?”他后知后觉地蹙起了眉头。   不知道那变态是不是在用怀柔政策,说起话来温柔又体贴,偏偏带着一眼看透的真诚,三言两语间,竟让他有被照顾的感觉。   心脏......不正常地鼓动一下。可能是太累了,心率才会不正常。   很少会为事情而感到无奈的纪二少此刻揉着太阳穴,无奈至极地叹了一声气。   ——不怕变态发疯,最怕变态温柔。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搞杯蜂蜜喝喝   林痴汉:他爱我他爱我他好爱我他这就是深爱我的表现我就知道他是爱我的!!!   纪仲年:? 第15章 口是心非   上回说到,纪仲年整肃纪氏集团后,坐稳江山。   念及旧日救命之恩,他派了一辆车子把还窝在贫民窟里苟且偷生的小蝼蚁——林斯,给接了回纪家大宅。   一心以为自己是回纪家当少奶奶的林斯,却被高高在上的纪二少告知大错特错,他不过是来当个小佣人。   这事儿气得林斯......气得他,算了,他对着纪仲年根本气不起来。   他对这个男人只有无限的痴狂和偏爱。   纪二少还真是个言出必行的人,他说了让管家给林斯安排工作,林斯就真的开始了辛苦干活的苦日子,天天被各种家务活压得腰肢弯低,连两条胳膊都因为拖地而多出了几块小肌肉。   这日清早,纪仲年穿着一身裁剪得体的商务装下楼,准备去公司,恰好碰见林斯拿着一个拖把在客厅里擦地。   “干活呢,小变态。”纪仲年心情还不错,玩儿似的叫了他一声。   累死累活地做了一早上清洁的林斯略略抬头,睥了他一眼,目光中带着燃烧的怒火,又无声地把脑袋低了回去。   显然,他并不是很想搭理那位以德报怨的资本家。   纪仲年:“……”被无视了?   在外面被人众星拱月地捧着,在家里竟然被一个连根葱都算不上的下人甩脸色,纪二少差点给气笑了。   他气不打一处来,擦得锃亮的皮鞋朝着客厅迈过去,故意踩过林斯刚拖干净的大理石瓷砖地板,前脚掌使劲打着转儿碾磨几下,顿时在地上留下了一个清晰可见的脚印。   林斯:“......”   这种行径,根本就跟幼儿园小朋友要欺负自己喜欢的人无异嘛。   “别人知道你这么幼稚吗?”他用拖把将纪仲年踩下的脚印弄干净,“如果下次想跟我说话,直接打招呼就行了,不用靠这种方式引起我注意。”   “你成功引起我的注意”这种台词向来是霸总专属,但此刻这位纪霸总竟被人反过来说出这种台词,还被说“幼稚”……   纪仲年魔鬼般冷笑一声,压抑住即将喷发的怒火,阴冷着俊美的脸,变本加厉地在地板上多添了几个脚印。   “哒、哒、哒......”就这频密的步伐来看,林斯几乎以为这位总裁大人要在这光滑的瓷砖上跳踢踏舞。   “你适可为止吧!这地我拖了一早上,累得快猝死,你还要来雪上加霜!”林斯咬得牙齿咯吱咯吱响,愤愤地用拖把锄地,力道之大,几乎要将地板摩擦出火星来。   他越想就越委屈得不行,垂头丧气地大骂纪仲年混蛋。与其来豪宅里受罪当奴隶,还不如在贫民窟里混日子?   纪仲年:“你骂我?”   “骂的就是你!”林斯难得来了些脾气。   身边的佣人们都大吃一惊,这个新来的竟然敢这样怼二少爷,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吧。   而更令他们惊掉下巴的是,脾气不好的纪二少被人甩了脸色,竟然也没有非常生气的样子,而是悠哉悠哉地把这个新来的家伙一步步逼到墙边。   两条裹在西服下肌肉线条明显的手臂一撑,他将林斯困在了自己和墙面之间,投出一片浓厚的阴影。   就着明显的身高优势,纪仲年垂眼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林斯,嘴角牵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意:“我给你一份体面的工作,给你一个自食其力的机会,你应该感谢我。”   这话说得财大气粗,有理有据,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请林斯当了个纪氏集团的董事长。   彼此近到不及一拳的距离营造出一种暧昧的氛围,起码林斯是这么觉得的。   他被框在纪仲年的两臂之间,后背紧贴着光滑的墙壁,更能近距离地欣赏纪仲年的美貌,那点脾气就全没了,只剩下快要从嘴角流出来的口水。   他趁此绝妙的机会勾引人,用细长的手指戳了戳纪仲年的胸口,故作可怜道:“这种话你也说得出来,那要不要我好好地献上一个香吻感谢你?”   “说话注意点,变态。”   纪仲年虽嘴上嗔骂着,却不自觉地对林斯笑,林斯顺手帮他把有点歪斜的领带系好,理了理西服的两片衣襟,十足一个体贴细致的小媳妇儿。   见他俩笑笑闹闹,吃瓜佣人们纷纷捂住了嘴巴,眼观鼻鼻观心,发出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我们家少爷竟与这个男的......嘶,二少爷难道不喜欢女人?!”   “天呐,真的假的?这个姓林的到底什么来头?”   “你们小声点,不然被二少爷听见了,有你们受的。”   “......”   这边,两个男人拌了几句嘴后,纪仲年不像林斯那么没心没肺,他察觉到下人们的目光,才惊觉自己这行为......像是在与林斯调情。   他霎时滞了滞,耳朵尖徐徐一红,觉得自己是糊了脑子才会调戏林斯。   “咳……咳咳,”纪仲年慌得假咳数声,故作矜持地退开一点距离,将脸撇开,语气生硬地嘱咐林斯,“你把地拖干净点,我今晚回来检查。”   “收到,”林斯故意绕到他跟前,俏皮地给他敬了个礼,害得纪仲年的脸更红了些。   纪二少终于招架不住了,绷着脸躲开他,在林痴汉的深情注视下,佯装高贵冷艳地走出了纪家大宅。   *   结束了上午的工作,纪仲年肩脖和眼睛都酸痛,仰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小憩。   但他没有睡着,而是每隔十分钟就睁开眼看一份工作报告,这样能适当地调整精神状态,也不至于降低工作效率。   助理魏平带着文件和记事本走进来,借着这空隙跟纪仲年汇报一些事。这其中也包括了林斯的情况,因为他记得,纪仲年上次提过一嘴说要他平常留意一下这家伙。   “纪总,董叔说那位林先生最近有犯低血糖,昨天差点晕倒。林先生有可能是体质偏弱,又或者是体力劳动强度过大,我认为这点需要注意一下。”   听到魏平说的话,纪仲年懒洋洋地掀起眼皮:“你让董叔少安排些工作给他,我之前就是说说气话,没想把林斯当劳动力使唤。还有,买些保健品给他,顺便带他去医院体检一下,之后汇报给我。”   魏平点头:“好的。”   纪仲年说完那些话,又觉得哪里不太妥当,于是改口道:“不是,他的事不用汇报给我了,我不关心。”   魏平仍是点头:“好的。”   他转身要离去,纪仲年再一次叫住了他:“算了,之后林斯那个体检结果……咳,还是跟我讲讲吧。”   这回,魏平脸上终于不再是机器人般,他低头偷笑了一下,未免惹老板不高兴,他又速速将这笑容刹住,恢复自己专业严肃的形象。   纪仲年一眼瞪住他,“你笑什么?”   魏平立马管理好表情,一板一眼地说:“我想起林先生跟我说过,他说纪总您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总是不一样。”   那次他受了纪仲年的吩咐,开车到西城的贫民窟里把林斯接过来,林斯一路上没停过嘴,吧啦吧啦地往外吐话。   至于内容,基本上是他讲自己和纪仲年之间的露水情缘、患难与共、以及心心相印,当然,其中也不乏对纪仲年怪脾气和臭毛病的吐槽。   如今看来,林斯果真十分了解纪仲年。   “你敢调侃我了是吧?”纪仲年换了个姿势,将手搭在沙发的靠背上,幽幽地盯着魏平。   “不是的。”   “你跟林斯很熟吗?他怎么什么都跟你说?你俩聊天都聊了些什么?他有讲过我坏话吗?你们私下背着我联系?”   快被一连串审问逼疯的魏平:“…………...” 第16章 全情摇摆的桃子   下午开会的时候,有个董事提了拆分重要子公司的想法,纪仲年当即就黑了脸。   那老不死的一看就是想造反,纪仲年自从掌舵纪氏集团后,做事雷厉风行、六亲不认,更别说是区区一个集团元老。   他三言两语将那人怼得下不来台,毫不忌讳将在场那些有异心的都“得罪”了个遍。   从会议结束后,纪仲年就一直板着张寒气逼人的冰山脸,从公司回到家里,没有一个人敢迎着枪口而上......   除了林斯。   林痴汉早上尝到了一点甜头,心心念念一整天,铁了心要和纪仲年朝着这良好的态势继续发展,于是当纪仲年一进家门,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了上去。   他热情满满地凑到纪仲年面前打招呼,“回来啦?今天辛不辛苦?我沏杯热茶给你吧,还是你想喝点别的?”   可是纪仲年一眼也不瞧他,径直朝书房走上去,林斯亦步亦趋地跟着,无论他怎样腆着脸去搭讪,也没得到对方的搭理。   ......最后还在纪仲年的房门口吃了一个响亮的闭门羹。   纪老爷的脾气向来阴晴不定,这一点林斯早就习惯了,虽然他时常会因这点而感到泄气,但还是希望自己能保持作为一只舔狗的基本素质,坚持不懈地在纪老爷面前摇尾巴吐舌头。   晚上,纪仲年正在书房里看公司文件,这间书房是欧式装潢,两侧墙壁一边挂着颜色偏冷调的油画,一边是整面放满各类书籍的木质书架,中间摆放着纪仲年的工作桌。   此刻他正将眉头微微蹙着,英挺的鼻梁上架了一副文绉绉的金丝眼镜,难得给平素锋利的五官削去一点锐气,时而会将目光转到电脑屏幕上,结合密密麻麻的数据来分析。   他原本很专注,直到林斯带着个拖把和水桶,无声无息地走了进来。   ——这人是来刷刷存在感的。   慢悠悠地拖了一下又一下,林斯把光滑的木质地板清洁得干净无瑕,单单是他脚下的这一平米,就已经来回拖了不下五次。   纪仲年的眼睛看似在直视电脑屏幕,余光却无可避免地扫射,看到正在他面前拖地的林斯......   这家伙背对着他,袖子松松地卷到纤长的小臂处,露出两截白得晃眼的手臂皮肤,细瘦的腰正微微弯下,挺翘的屁股随之撅高起来,摆出了一个难以用正常词汇形容的姿势。   不堪入目的东西!   纪仲年捏紧了手中正签字的钢笔,低咳了两声以示警告。   “咳咳。”   但林斯没注意,他那叫一个专心致志,丝毫没有察觉到身后滚烫的视线,屁股随着拖地的动作而小幅度扭动,从左边晃到右边,又从右边晃到左边,就像一个全情摇摆的桃子。   纪仲年:“......”   林斯沉浸在自己的劳动世界里,直到纪仲年压着怒火的嗓音传来,有点吓人,“喂,变态。”   “嗯?”林斯转过身来,满脸茫然地看着他,不自觉流露出一种天真的神态。   纪仲年忽然间面红耳赤,莫名其妙地朝他吼:“你看你,像什么样子!能不能把腰直起来?爷们儿点!”   林斯:“......?”   他被纪仲年忽然发作的癫狂症给搞懵了,有点摸不着头脑:“我就拖个地,又不是在军训,哪里不爷们儿了?”   “......滚出去。”纪仲年气得想捞过书架上的牛津字典来扔死他。   “我地还没拖完呢。”   虽然屡遭嫌弃,但林痴汉偏偏不知死活,不但没有滚出去,还颠着颠着,主动晃悠到纪仲年跟前,将半边屁股一抬,咻地坐上这张昂贵的木质书桌。   真是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   他坐在桌上,上身比坐在椅子上的纪仲年要高出一截,眼神因为略微俯视的角度而显得暖柔,仿佛随时就要往前越过这张横隔在他们面前的桌子,然后一下栽倒在纪仲年的怀里。   ——起码此刻......纪仲年就禁不住想到林斯软软地扑到自己面前的样子。   一定是这房间里的灯光太晃眼,暖黄色的,容易叫人的大脑产生类似于迷幻的错觉。   当他呼吸渐渐燎热时,林变态在三言两语间拼命撩汉:“纪老爷,你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我帮你捶捶肩?松松骨?我手法很好,包你试过就说爽!”   “我说了,滚出去。”这回纪仲年的声音冷硬不少,一字一顿都在磨牙。   他这怒火不像是假的,因为瞪人的眼神实在可怕,仿佛龇牙咧嘴的猛兽,活活把林斯吓得把屁股收了回去。   “我又哪里惹着你了?你这么烦我,”莫名被凶一顿,林斯无辜透了,“你怎么总是对我......对我这么凶......”   说实话,他觉得自己还挺可怜。   原本他就想找个干活的藉口,安静如鸡地陪在纪仲年身边,没想到对方厌恶他厌恶到了这种地步,仿佛把他当成了眼里的沙子,在视野里多出现一会儿也不行。   上辈子当舔狗追纪仲年,这辈子当痴汉追纪仲年,这都追了两辈子了,个中辛酸滋味还是难以诉清。   他明白纪仲年非一般人物,要追到手就必须论持久战,但是这样屡战屡败,心里头难免苦涩钝痛。   “我其实没想打扰你,就是......”林斯后半句话的声量几乎降为零,“就是想多陪陪你,想和你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一点。”   纪仲年仍是不睬他,眼睛一动不动地直视着电脑屏幕,被上面的白光映得深沉晦暗。   “滚就滚,都听你的。”林斯只好作罢,灰溜溜地带上拖把出去了。   等到林斯真的背过身去往门外走了,纪仲年才将视线挪过几分,看向林斯那落寞离去的背影,捏着自己的鼻梁骨一阵叹气。   “基佬”、“变态”......这些他曾经贴在林斯身上的标签,难道现在也要贴在自己身上么?   一向钢铁笔直、并且深度恐同的纪二少,越来越无法回避自己对林斯的奇怪感觉,这种感觉炽热又柔情,渴望占有又害怕靠近,而且......   他竟然想和林斯做一些男人和女人之间做的事,想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变态欺负一通,想将身上憋了很久的火都发泄出来。   此刻,他不得不直面这种可怕的、不忍直视的念头。   ——只要林斯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就莫名地感到烦躁和矛盾,既想要与之撇清关系,心头又总是牵扯出像藕丝一样弄不断的情绪。   疯了。   一定是那个变态给他下蛊了。 第17章 你一点自尊心都不要了吗   当晚,夜色沉沉如暮霭,凉风被厚实的窗户玻璃挡在外面。   纪仲年很上火,燥得睡不着。   只要他一闭上眼睛,就是那个变态甩着屁股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还是光溜白净的,像一个左右两瓣都很有肉感的熟桃子。   他很久没有这种被欲火烧身的感觉,烦躁得翻来覆去,即使掀了被子又将身上的睡衣全部脱去,也还是不得劲。   下身仅剩一条内裤的男人鲤鱼打挺般坐起来,竖着右腿支撑在床上,窗外流进的月光将他紧实的大腿照出健美流畅的线条。   寂静之中,听得见他正极力地调整自己紊乱的呼吸,然而躁动的血液还是很不安分,他便把空调的度数调低了一点。   可这物理降温并没有起到很明显的效用,于是他又下了床,去楼下的厨房里灌了两杯浮着冰块的水,这才好受一点。   客厅中一片漆黑安静,纪仲年独自坐在带着点凉意的真皮沙发上,在大理石地板上投出一个乌压压的人影。   他按压着晴明穴,事到如今不得不承认,这件事比工作上的所有瓶颈都更令他发愁——   他无法忍受自己有和那个变态一同堕落的思想,也无法接受自己真的被一个来自贫民窟的平平无奇的家伙所吸引,这些念头是疯狂且不可控的,再这样下去,他迟早沦为真变态。   在客厅耗了一整个通宵,第二天清晨,纪仲年的眼中布满密密麻麻的红血丝,董叔问他是不是睡不好,他却堪堪摇了摇头。   他还少有的在去公司的车上睡着了,睡得连脑袋都歪在了车窗上,直到司机唤了他好几声他才醒过来。   *   晚上的时候,纪仲年几乎午夜才回到了大宅,当他一进门,所有佣人包括林斯在内,全都被二少爷惊愕到了——   纪二少没有穿西服外套,也没有系领带,身上的墨色衬衫显得凌乱松垮,颈前的领口开了两颗扣子。   他大摇大摆地搂着两个漂亮女人在怀里,样貌身材简直个顶个的火辣,软声侬气地依偎在男人的臂弯里。   昨晚纪仲年想了一整夜,为了挽救自己岌岌可危的性取向,他决心悬崖勒马,坚定地证明自己确实喜欢女人,并且用了最直接粗暴的方式——   找女人。   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大家纷纷凝固在原地,眼睛都看直了,距离纪仲年不到几米的林斯正蹲在客厅里擦花瓶,昂头看到这一幕时,眼里也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惊讶。   但他很快收敛了这种惊讶,也没让自己的不悦表露出来,只是表情复杂地与表情同样复杂的纪仲年对视片刻,二者你来我往,心思各异。   林斯面色如常,还嘴角一翘笑得如沐春风,站起身来,微微向纪仲年一颔首,“二少爷回来了?”   纪仲年不咸不淡地“嗯”了一下,半晌,又将语气放得十分轻浮,补充说明道:“今天在外面应酬,回晚了。不过——”   他眼眉轻佻地看了一下怀里的小姐,“有人作陪。”   最后这一句的画蛇添足程度,差点让林斯好不容易绷住的脸色垮掉,他忍笑忍得肩膀直抖擞,心中狂叫“口是心非的男人真他娘可爱。”   纪仲年一见他笑就来气,咬牙切齿道:“你很闲?”   “不是啊。”林斯连忙擦了两下旁边的花瓶。   纪仲年搂了搂怀中美女的细腰,转头对身后的董叔说,“多给林斯安排些工作,有什么粗活重活,直接交给他。”   “......”林斯笑不出来了,“至于吗你。”   回想上辈子,纪仲年把他宠得无法无天,他就是烧个水,纪仲年都生怕他烫着手。这会儿倒好,虐他心又虐他身,血汗工厂里的奴隶都比他强。   林斯想,但凡自己出息一点,都站在这里对搂着女人的纪仲年干生气。可偏偏自己没用,寄人篱下,空有一颗喜欢的心和一份不中用的回忆,想要攻略一个钢铁直男那就是难上加难。   不过,上辈子还不是这么过来的?   既然当初他能有本事让纪仲年喜欢上他,那这次也一定可以。   林斯颓然下降的动力再次涨了起来,死皮赖脸地凑到纪仲年跟前去,好声好气地说:“我天天猛追你,夸父追日都没我追你这么猛,你净是个铁石心肠的,现在还带人回来,故意气我。”   然而纪仲年并不想跟他多作废话,冷笑一声,搂着两位裙摆飘飘的小姐往楼上去,左拥右抱的背影煞是风流。   这相当于一种赤裸裸的无视,林斯承认自己被激到了,他拽紧手里的抹布冲上去,第一次这么激动地与纪仲年呛声,“你跟我装不熟?”   任凭背后目光如火,纪仲年仍不屑回头看那变态一眼。   林斯紧跟在他后面走,嘴里哔哩吧啦:“你故意躲着我就是心里有鬼,但你又不欠我什么的,那就只有一点可以解释,那就是你喜欢我!”   最后一句话令纪仲年的脚步猛然顿住,有那么一刻,他窝在体内的脾气即将爆发,但是被他靠着最后一丝自控力而忍住了。   他慢慢转过身来,对上林痴汉笃定的目光。   林斯忙上前去,扒开那两个小姐放在纪仲年身上的手,自己搭上去,绕着纪仲年的胳膊像荡秋千一样摇来摇去,还贱兮兮地撒起了娇。   “我说得对不对?”   沉默片刻,纪仲年深深呼吸,他认为自己还能站在这里和这个变态讲话,已经将这辈子的耐心都提前消耗殆尽。   再开口说话时,他的语气可谓恶劣至极:“变态,你有病。”   “我没病。”   林斯心里仍为“纪仲年有点喜欢我”这个念头而雀跃不止,再次向对方讨要一个答案,“纪仲年,你喜欢我就明说啊,光明正大地说出来,憋在心里难不难受。”   除了他俩之外,听到这些话的其他人都屏住呼吸,心里千万句“挖槽”化成弹幕飞过。   可是林斯越坦荡越无所畏惧,纪仲年就越感到心虚和慌张。   他向来习惯在世人面前保持强大伪装,此刻却忽然有种被看穿的感觉,还是被一个神神经经的变态看穿,这一点令他感到无比的耻辱和丧气。   男人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地变幻,目光也飘来忽去惧怕与林斯对视,于是他故作冷漠,以此来掩饰自己快要掩盖不住的心虚:“你一点自尊心都不要了吗?”   林斯一怔。   两个人面对面站在这条铺着大理石的楼梯上,位置一个高一个低,纪仲年站在高几级的台阶上,低头俯视着站在下几级台阶上的林斯,深黑如潭的眸色深不见底。   ——他们的出身早就决定了他们该站立的位置,一高一低,从来就不处在一个双方平等的高度上。   林斯抬着头看他半刻,面上的最后一丝笑容消失不见,哑着嗓缓缓道:“如果你是我,你经历过我所经历的,就会明白......我现在为什么连自尊都可以不要。”   他也知道自己没皮没脸,可他就是放不开纪仲年。   明明这个人曾是他的枕边人,曾与他共患难共缠绵,那么相爱的他们,却偏偏要被一次死亡分离。   或许是上帝垂怜,让他们在倒流的时光里重逢,却从此变成两个互不相干的陌路人,这换谁能接受得了?   林斯发现自己眼里噙了泪,低下头去擦掉,便听见头顶传来纪仲年那一把事不关己的声音:   “我不是你,所以我不明白你所谓的执着,更不会像你一样,抛弃自尊去讨好别人。”   ——这就是他一直不理解这个变态的地方。   他们两个之间好像自成气场,互相涌动且容不下其它物质。身边的人谁也不敢插话,谁也无法加入到他们之中。   于是在纪仲年话落之后,林斯也处在暂时的哑言之中,也就构成了一片紧绷的静谧氛围。   直到林斯缓缓地闭了闭眼又睁开,踌躇着说:“我讨好的是我喜欢的人,有什么错吗?就算错了那又怎样,我并不觉得自尊心比爱情昂贵多少。你说我恋爱脑我也认了,但……我失去过,失去过最重要的东西,所以现在,我只想把那些曾经拥有的东西再找回来……你不能理解,但也不能指责我。”   他一瞬不瞬地盯住面前的男人,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坚定是纪仲年所没有从别人身上看见过的,正因如此,纪仲年甚至害怕这种眼神,因为这种眼神令他从心脏里开始动摇。   他告诉林斯:“得不到回报的付出最好适可而止。”   “但是......”林斯的脚踩上了一阶楼梯,距离纪仲年又更近了一步,“我不认为自己迄今为至从你那里都得不到一丝回报,难道你不觉得,你在无形中也给了我很多希望和反馈吗?只是你自己没发现而已。”   他不是一个只会单方面付出的呆头痴汉。事实上,他敏感极了,所以在某些时候,他能清清楚楚地感知到纪仲年对他起了某些特殊的反应、感觉,哪怕只是一点点。   ——因为他曾经和纪仲年相爱过,在这个人身上,他感受过真实的爱情。   一层拦在双方之间近乎透明的窗户纸即将要被捅穿,只需要有人最后伸出一只手去,轻轻地将它......   在此之前,纪仲年及时且理智地制止了这一切,“够了。”   他似乎读懂了林斯的话,又似乎故意将它忽略掉,最后只给了林斯一个漠然的眼神,而后便转身,搂着那两个前凸后翘的美女,径直上楼进了房间。   嘭地一声,是他关门的声音。   林斯站在楼梯上静静呆了好一会儿,连呼吸都是失落的,整个人就是一副被狠狠打击到的样子。   过了几分钟,连董叔都有些不忍心要上前来劝他,他却忽然好像意识到些什么,沮丧的情绪化作了熊熊怒火,两三步冲上楼梯,跑到纪仲年的房间外用力地拍了几下门。   “砰!砰!砰!”   三声重响却没换来一声回应。   林痴汉幽怨地盯视着这扇门,想象纪仲年在房里跟那些女人做些不干不净的事,从眼中射出的目光充满妒忌,仿佛要化作一道火热的光柱把这道门击穿。   “纪仲年你他妈还玩3P?脏不死你!”   作者有话说:   纪老爷其实没有。玩。。3。。。连P都没有。。。。 第18章 你们轮流叫   这厢,把自己和两位小姐关在房门里的纪仲年,他静默地靠坐在床边,面容上阴霾满布。   有个小姐芊芊细手一拂,脱去披在肩上的性感薄纱,主动骑到纪仲年身上,他却像个石化的雕像那般无动于衷。   既然是夜总会头牌,俩姑娘业务能力当然不止于此,她们迎男而上,使出了看家本领,媚着嗓音道:“纪总,您想玩些什么花样啊?”   纪二少却依旧坐如佛陀,似乎连她们的话都没听进去,目光凝聚成一个虚点悬浮在某处,不知在想些什么。   两个小姐面面相觑,无声中,她们以你来我往的目光交流——   小薇:……他是不是不行啊?   阿芬:你扒了他的裤子不就知道了。   小薇:你行你上。   阿芬:他刚才推开我了你没看见?   小薇:那现在怎么办??   阿芬:要不,给他来段脱衣舞试试?   小薇:……………………   突然间,纪仲年一记凌厉的眼刀飞过来,一下砍断了小薇和阿芬之间的交流电波,令这两朵娇花瑟瑟地缩在一起。   沉默半晌,纪仲年冷硬开声:“你们轮流叫,叫大声点。”   “哈?”姐妹花齐齐怔住。   ——没想到看上去人模狗样的纪家二少,竟有此等听人叫床却不亲身上阵的癖好?靠!这些有钱人都好变态啊……   见她们呆住,纪仲年那阴沉的眼眸中暗涌翻滚,沉沉地命令道:“愣着干什么?叫,叫到外面的人也能听见。”   几秒后,纪家大宅二楼的那间主卧内传出一阵阵此起彼伏的叫*床声,其骚.浪程度令人咂舌。   嗯,足以把蹲在楼梯口发闷气的林斯听出一身鸡皮疙瘩和一泡憋屈泪,只得用双手死死捂住耳朵。   吃瓜佣人们纷纷惊叹,纪二少是个厉害人物。   殊不知,房间内的两位小姐衣着整齐,口红没花鞋子没脱,只端坐在床边花式叫床,发出极为做作的娇*。   “啊~~~唔…………”   “啊……不要~~纪总你好坏呀!”   她们口中“好坏的纪总”,正面无表情地坐在旁边的皮质沙发上办公。   他戴着一副隔音性超强的耳机,完全听不见那些多余的声音,只目不转睛地看着手里的文件,连余光都没有分给那两位美艳性感的女士。   ——比柳下惠还要坐怀不乱。   *   翌日。   “你们问我跟纪二少是什么关系?这个嘛……一句两句实在很难说得清。算了,偷偷告诉你们吧,其实前段时间呢,纪仲年他一直住我家里,我俩一起洗澡,天天睡一张床上......做些什么就不用细说了吧?我就是随口讲讲,你们可别出去乱说,二少他希望越低调越好……”   在纪家花园的玻璃凉亭里,林斯声情并茂地演讲了一番他和纪仲年之间的“纠葛”,半真半假,半实半虚,将这段关系渲染得暧昧又朦胧。   两位会所小姐听了他这一大堆哔哩吧啦的鸟语后,顿觉无比感叹,你一舌我一嘴地议论半天,最后盖棺定论——   这姓林的和纪总之间的关系绝非一般!   “难怪纪总他都不碰我们,原来是心有所属了啊,敢情他把我们叫来,就是要和你小两口耍花枪嘛……”   小薇心思玲珑,叹着气,自个儿将林斯和纪仲年的关系解读得明明白白。   “他这人脾气就这样,我哄哄他就没事了,”林斯说得煞有其事。   阿芬用细指撩拨着肩上的长卷发,又娇声问他,“帅哥,是你追的纪总,还是纪总追的你啊?”   “这......”林斯羞臊一笑,很不好意思地捂住嘴巴,“哎哟,是他追的我啦。”   两位小姐不约而同地睁大了眼睛看他,顿时对林斯升起了敬佩之情,巴不得起立鼓掌。她们现在看林斯的目光,那就是妾氏看正室的目光。   当傍晚纪仲年回到家的时候,就看见林斯跟那两个小姐坐在花园里,谈笑风生、满面春风,看上去关系非常好,就像退休后一起在公园里消遣的老头老太太。   其实林斯就是在瞎掰胡吹……   有个小姐被林斯一逗,笑得花枝乱颤,风情半漏地往林斯身上倚靠着,那林斯居然也不躲不避,一起把腰笑弯。   纪仲年脸色一沉。   ——这变态,可真是跟谁都能混熟。   男人径直朝那几人走过去,冰冰冷冷道:“你们在干什么?”   纪仲年的到来打破了林斯和两个女人之间的和谐,他们几个当即安静如鸡,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之中。   两个小姐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她们察言观色,掐指一算,心知情况不妙,还没等纪仲年发火,就已先行麻溜地撤了。   “我们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林斯欢快地与她们说“再见”,送走这两位新交的“朋友”之后,他懒散悠闲地往身后的椅子一靠,喝起了杯中已经放凉的清茶。   纪仲年:“……”又被无视了?   林斯当站在旁边的他是个透明人,目光也不偏移一点过去,只恋恋不舍地追着那俩姑娘的背影,略感可惜地喃喃道,“聊得挺好的,怎么就急着走了呢?”   纪仲年咬着牙尝试忍下,可他垂眼看了林斯半刻,终是没能忍下去,语气极为不善地说:“要找小姐自己找去,别玩我的。”   说完,他没等林斯回话,便又挑了挑眉,“哦忘了,你没钱,玩不了。”   林斯:“………………”   *   当天晚上,那两位小姐被管家告知请自行收拾铺盖,各回各家。   两位失业的“会所之花”不用问,也知道自己是被纪仲年炒鱿鱼的。   她们原本来时风风光光,戴着纪仲年赏的珠宝、接受会所姐妹的艳羡目光,骄傲地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女,如今却落得个没滚过床单就被迫遣返的下场,真是凄惨悲凉。   阿芬收拾着各种派不上用场的珠宝和裙子,还丧气地联系了她们夜总会的老鸠母,说自己刚来一天就要被赶走。   小薇却在一边干坐着,既不收拾也不换衣服,闷闷不乐地踢着脚下昂贵的地毯,一副心有不甘的样子。   “碰上个基佬金主,白来一趟,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她骂道。   阿芬安慰她道,“算了,纪总挺大方的,也给我们不少了,咱这趟也不算什么收获都没有……”   可惜,她的安慰并未起作用,一心求钓凯子的小薇仍是愤懑不平,她本以为在夜总会里被纪仲年挑中,还能被带回来,那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   没想到,这个死男人喜欢的是男人的屁股,连碰都没碰她,这叫她这个头牌回到夜总会后面子往哪搁。   越想就越恼,她脑中忽然生出个歪斜的念头,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个小药瓶,轻轻摇晃,发出哐哐的清脆响。   “你要做什么?可千万别乱来啊,”阿芬有些不安,担心她动不了该动的心思。   媚眼如丝轻轻一勾,小薇牵起她的红唇:“来都来了,自然是要......捞点好处。”   *   这晚,月满风清,层云如光洁的鱼鳞斑铺开在夜空。   与纪仲年闹得正僵的林斯没有事干,想着耗耗无聊的时间,便一个人在花园里散步。   当他正散得舒心时,后面忽然响起了一阵匆匆跑近的脚步声,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叫住他,“林先生!”   林斯一回头,见来人是阿芬,她一脸焦急的模样令林斯疑惑,“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不好了,林先生,这事我、我只敢跟你说......”阿芬将声音放得很低,生怕被旁人听见。   “你别急,慢慢说。”   阿芬急得跺脚,又实在难以启齿,她张望见周遭无人,凑到林斯耳边,掩着嘴巴嘀咕了几句。   林斯脸色一变,“带我去。” 第19章 你知道我是谁吗?   当林斯匆匆赶到纪仲年书房时,一踢开门,看见的便是这样一幅火辣的场景——   纪仲年晕眩着靠在沙发上,身上的衣衫凌乱大开,满脸涨红得不寻常,眼神已是迷糊得像染了一层厚厚的水雾。   但他抗拒着体内这种燎热的感觉,脖子上和手背上的青筋都紧紧绷起,因为厌恶而极力压制着自己。   缠在他身上的小薇只穿了一件性感的吊带裙,口红在男人的侧脸和颈脖上蹭出了暧昧的痕迹,她不停地用游移的手指在纪仲年身上挑拨,就像媚娆蠕动的妖蛇美杜莎。   “操!”林斯低骂一声,眼睛歘地就燃起两团烈火。   沙发上的纪仲年和小姐闻声抬眼,只见林斯激动地冲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将女人从纪仲年的身上扒拉下来,几乎是咆哮着大喝道:“滚开!”   小薇被推到了地上,她被忽然闯进来的林斯和阿芬吓了一跳。   “你怎么样?哪里不舒服......”林斯捧住纪仲年的脸,被那过于高的温度烫了烫手,“纪老爷,你别吓我。”   纪仲年艰难地仰直了脖子,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句话,林斯没能听清全部,只听得见一个从喉咙里嘶哑出来的“热”。   林斯转身钳住小薇,双目凶沉得吓人,厉声问害怕得直发抖的女人:“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我......”   这个向来堆挤满脸笑意的男人,此刻露出了令谁都惧怕的表情。纪仲年就是他所最保护的人和底线,在纪仲年被伤害的一刻,他和善的面具就彻底撕破了。   面前的女人支支吾吾不敢回答,林斯也顾不上追究了,松开这个可恶的女人任她腿软倒在地上,转去查看纪仲年的状况。   坏心思败露的小薇仓皇无措地坐在地上,她的好姐妹阿芬赶紧把她拽起来,拉着她跑了,“别管了,弄出事了,走吧......”   林斯见纪仲年浑身都烧红,额上和颈项都布满了细密的冷汗,眼睛焦距已是迷离不清,很可能是被下了什么药。   “我去帮你叫医生——”   话落,林斯赶紧转身去,没想到手腕被人一下紧紧抓住,用力地往下一拽!   天旋地转间,林斯整个人都被拖了回去,重重地摔倒在纪仲年身上,前胸与纪仲年被汗浸湿的胸膛相贴,感受到男人皮肤隔着衣料传递出的高温。   纪仲年喘着又急又粗的气,身上烫得如同烧过的炉子,熨得林斯惊慌无措,他挣扎两下,纪仲年却双臂将他死死箍在怀里。   “......你先放开我,”林斯努力与他沟通,“我要去给你找医生。”   可偏偏纪仲年已听不进话了,他神智失了一半,只觉深处火坑之中,浑身烫得难受至极,于是本能地想抓住身边清凉的东西,能够供他发泄邪火的东西……   “给我。”   林斯一怔,他知道那小姐给纪仲年下的是什么药了,顿时浑身一僵,想奋力挣开纪仲年的怀抱。   然而,纪仲年却一个翻身将他压在沙发上。   他垂眼看了林斯好一会儿,缓缓埋下头去,去嗅林斯身上微凉的薄荷清香,这种气味就像一阵清凉舒适的飓风,瞬间将他的理智都席卷了去。   男人将唇印下,堵住了林斯的嘴。   “唔!”林斯吓得睁大了眼睛,唇却被吻得死死的,说不出话。   他动不了,纪仲年肌肉紧绷的身体像沉重的钢板一样,压得林斯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吻,牙关也没有守住,就这样被对方湿热的舌头卷进。   林斯:“你......”   药效已完全发作,纪仲年像一头失控的野兽,仿若饥渴了万年的野兽,却眼睛变得猩红可怖,被一发不可收拾的情.欲占满了。   他疯狂地啃咬着林斯的颈脖和前胸,而林斯就像一只受伤的羊羔,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由单薄的上衣被撕开,纪仲年在上面落下一口一个牙印。   林斯用尽全力,勉强用双手抵住纪仲年压下来的身体,嘶声唤他:“纪仲年!”   这一声尖利又破碎的叫喊刺进了纪仲年的耳朵中,男人突然一顿,停止了动作。   “你、你知道我是谁吗?”林斯小心翼翼地问他。   这句唤纪仲年的意识短暂地清明,他的眼睛颤着睁开一条细缝,湿润茫然地瞧着林斯。   “我是林斯,”声音轻轻的,“仲年,你能认得我是谁吗?”   “林斯……认得。”纪仲年闭了闭眼睛,凸起的青筋说明他正在极力地压制着自己。   他知道面前的是谁,从林斯打开门冲进来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只是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   可是现在,他被林斯澄澈无助的眼神直勾勾地望着,心蓦然生出了些不忍,宁愿自己忍受这种被火烧身的痛苦,打算放林斯走。   男人捂着昏沉胀痛的脑袋,缓缓松开了手,哑声道:“你现在,出去。”   被放过的林斯却愣住了,几秒后,他才捂着被捏痛的肩膀和胳膊,踉跄着起身,直直地朝门跑去。   当他的手握住门把时,听见了从身后传来纪仲年的一身闷哼,他的手当即顿住了,慢慢松开将已经拧动一半的门把。   林斯缓缓回头,看见纪仲年难耐地跪在地毯上。   那个像王一样强势的领导者,此时浑身已经湿淋淋,像熟虾一样紧躬着烧红的身体,忍得额头两侧的青筋暴起,无力地将眉心抵在冰冷的木地板上。   ——他很痛苦。   脑袋嗡地一声响,林斯再次转身跑了回去,跪在纪仲年身边,轻轻地用手臂抱住他。   “我不走,我不走了。让我、我帮你……”林斯黑水晶一样的眼睛看着他,有股液体在眼眶里汪汪地晃动。   都是男人,他知道这种感受有多煎熬。他不想纪仲年痛苦,不愿意纪仲年忍受这些。   纪仲年将头偏过来,怒地瞪着他,“你——”   他感觉到自己的忍耐快到极限了,一把将林斯推开,双手撑住地上想要站起来,吼了林斯一句:“滚!”   但是林斯偏偏又抱了上来,被他微凉柔软的身体贴住的一刻,纪仲年觉得脑中有根绷到紧致的弦咚地断掉了。   他一瞬间把林斯摁在了自己身下,布满血丝的眼睛就像红了的兽眼,十指在林斯瘦弱的胳膊上掐出了指印,“你就这么喜欢勾引男人?!”   林斯的后脑勺重重地硌了一下,他被按在这张暗红色的地毯上,很疼。   “我说过让你走,是你自己不走的。”纪仲年的声音低沉得可怕。   “我不走,”林斯说。   (省略部分,可见wb)   林斯在纪仲年怀里晕了过去。   纪二少野蛮粗暴了一晚上,在最后这停下来的时候,却轻柔地舔了舔林斯湿润的眼角。   他们睡在这张被弄皱的地毯上。   房间里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仿佛刚才的疯狂和荒唐都只是一场噩梦,充斥着刺鼻浓烈的腥味。   作者有话说:   省略部分见wb@卖报纸的小修罗,《》第十九章 省略部分 第20章 纯洁又不纯洁的爱   凌晨时分,夜幕黝黑朦胧,整个世界如沉睡般万籁俱寂。   或许是因为药效有后劲,纪仲年睡了两三个小时便醒了过来,头脑一阵眩晕昏沉,两侧太阳穴胀痛得想要爆掉。   他闷哼着,想坐起来找口水喝,才发现自己的手被什么东西压着,动不了——   林斯枕在他的手臂上,身子蜷成圆圆的一团,正安静地睡着。   这小子柔软的黑发比墨水的颜色还要深,皮肤白得像是没有晒过太阳的,上面布满了触目惊心的吻痕、淤痕,就像是被某人点画在上面的专属印记,充满了不可言说的性感和撩人味道。   定睛看了片刻,纪仲年凸起的喉结滚了滚,刚才那些激烈的回忆汹涌地灌进他肿胀的脑子里......   他上了林斯。   霎时间,男人半阖的眸光深暗下来,他尝试将被枕麻了的小臂抽出来,这稍稍一动,却不慎将浅绵的林斯惊醒了。   揉了揉迷糊的双眼,林斯看清了眼前人,随即像只顺从的羊羔那样跪坐起来,只是一有动作,后面那个地方就疼得厉害。   “嘶......”   他轻轻地皱了皱眉头,按着自己的腰缓过这股劲儿,抬手时,可以看见他手腕上有一圈红紫的勒痕,这与被扔在他们旁边的“罪魁祸首”——纪仲年的皮带,脱不了干系。   那粉嫩的膝盖关节上还有明显的青淤,是方才纪仲年用手掌摁住他的双腿时留下的,力道足以让林斯在这周里做所有屈膝运动的时候都会泛疼。   纪仲年盯着看了一会儿,心尖不知道为什么拧了一下,这痛感稍纵即逝,竟叫他生出些......千年难得一见的愧疚情绪来。   与之混杂的是,方才那种饱满的靡丽氛围未完全消散,彼此肌肤相贴的热和欲仍像一阵余韵,久久盘踞在他们之间,令人不觉隐秘地回味。   这种局面实在是骑虎难下,纪仲年踌躇着,不知该说些什么,于是表情变得非常不自在。   “我们.....今晚的事......”   林斯看着他不作声,静静地等他把话说完,这幅样子显得有点可怜且乖巧,乖巧得谁见了都会心生怜惜。   这令纪仲年更加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只好愣愣地将手上的表摘下来,扔到林斯旁边,干巴巴地对他说道:“......拿去吧。”   林斯不是很明白。   这只手表的表盘上镶满了钻,就差没刻上“价值不菲”四个大字,是多少人存一辈子钱也买不起的高级奢侈品。   微怔几秒,林斯明白对方的意思了。   “又是表?”   “嗯。”   林斯将这只表捡起拿在手里,纪仲年把这样一个昂贵的东西给了他,他眼里却无什么欣喜。   半晌,他别过目光,对大方慷慨的纪二少说了声:“谢了,没想到我还值这个价。”   大概,纪仲年认为他所付出的所有好都能用一只名表来抵偿。例如在贫民窟里发生的事,又或是今晚发生的事。   气氛非但没有被缓和,反而愈发冰冻,纪仲年愧疚的感受丝毫没有减轻,甚至连直视林斯的能力都失去了。   他用手掩着嘴,虚咳两声,以掩饰内心的慌乱,“或者……你想要其它补偿也行,钱、车、房子......你想要什么?我尽量满足你。”   对于商人来说,等价交换的生意才是最实在的。   在纪二少眼里,林斯就是来自贫民窟里的一个穷小子,对于这种人,没有什么条件是用钱不能解决的。   ——哪怕是卖一次屁股。   他这话听上去还挺好听的,像是林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但林斯没说话,他背对着纪仲年坐,微颤的下巴有滴晶莹的液体滑过,无声地滴落在地毯上。   液体晕湿了一块指甲大小的水迹,那么微不可察,隐藏在林斯的视野里,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看见。   其实他希望纪仲年也能看见的,这样说不定给一点疼惜,然后问他怎么了,是不是难过。   可他又该怎样答呢?   说出来,谁会信呐。他所知道的他们的过去,又或者说是他们的未来,一点也无法令对方相信。   最大限度就是顾影自怜,不然还能哭哭啼啼撒泼一番,对纪仲年说“我们相爱过,你不能这样侮辱我对你的爱”?   沉默之下,不敢哭的林斯将下嘴唇咬得发白,低下头去,这才堪堪忍下了眼眶里的湿润。   纪仲年也不说话,他们之间别扭得窒息。   再这样下去只会愈发尴尬,林斯不想让彼此弄得连句话都说不了,索性主动犯起了贱,将那枚闪闪发光的手表戴在自己手上,像是把它当成一件好不容易交换来的珍宝。   他又把自己变成了那个讨人憎的变态,用腿勾住纪二少的腰一顿乱蹭:“那我想当纪少奶奶。”   “滚。”   “怎么不行了,我喜欢你,可以不拿你的表,也不拿你的钱,你的车子房子我也不要,你给我个名分就行。”   林斯顿了顿,最后又添了句,“或者,说句喜欢我就行。”   他的话说得听起来很随意,但没有半句是玩笑话,特别是“喜欢”二字,是林斯拽着手心讲出口的,有几分不被发觉的颤。   ——说句“喜欢”听听,我等了很久。   纪仲年戒烟很久了,此时却感到烟瘾犯,有种莫名的烦躁和难以自控,嘴巴张开半分又合上。   说两个字而已,就能代替“对不起”和“谢谢”,其实是一件很简单很划算的事。   然而他深吸了口气,胡乱扫了一把凌乱披在额前的头发,眉头蹙起,没什么感情地说:“我不和不图回报的人打交道,我喜欢有来有往,有利可图。你别说些没有意义的。”   没有意义的。   林斯听懂了里面的意思,只没有意义地答他:“我图你的心,这就是我最大的利。”   上辈子和这辈子,他对纪仲年的喜欢都不纯洁,沾过铜臭味,也沾满了对纪仲年的爱欲。   但这份喜欢实际上又很纯洁,纯洁到最后只剩对纪仲年的渴望和倾心,除此之外,其它都可以不要。   ——这样纯洁又不纯洁的爱,从林斯赤诚的眼神里弥漫出来,像面粉一样蓬发着溢在整间书房里,每个角落都是,令置身其中的纪仲年避无可避。   他挪过眼,起身说:“我去洗个澡。林斯,你还是......回你房间去吧。”   *   第二天,灿红的旭日依旧从东边升起,有人一夜未眠。   有很多事不是睡一觉就能过去的,眼睛一闭一睁,他们的大脑依旧会将这件事放在心里最显眼的位置。   纪仲年和林斯都心照不宣地选择把这件事藏起来,当然了,纪仲年是主动地选择,而林斯是被动地选择。   他们绝口不提,只当那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有因必有果,某些微不可察的变化正在悄然发生着——   纪仲年似乎对林斯多上了一份心。   这变化,还是管家董叔第一个发现的。   他有一个厚厚的记事本,因为怕自己上了年纪忘性大,所以平时会将二少爷交代过的事都记录在上面,做了的就打个勾,以防自己有所缺漏。   而最近,董叔的这个记事本上多了各种各样的条目,都是从前所没有出现过的琐事,比方说——   “尽量不要给林先生安排家务和工作,让他多些休息时间(林先生喜欢睡懒觉,作息大约为8个小时)”   “林先生的口味喜好:偏辣、微甜,喜欢黄瓜、排骨、荷兰豆,以及各种炖汤。提醒后厨注意。”   “客房通风不好,安排下人打扫时,要记得帮林先生多开房间的窗。”   “天气变凉,给林先生多订做几件厚衣服(星号:林先生要是问起来,就说是每个下人都有的)”   “在林先生房间放一罐糖(林先生有轻微低血糖,发现他身体抱恙要及时告诉二少爷)”   “……”   诸如此类,不一一细说。   ——短短一周内,董叔的记事小本本上密密麻麻,多了以上一大堆日常要重点注意的事项。   事无巨细,全是纪仲年口头交代给他的,大多关于该如何照料好那位林先生。而且二少爷似乎对这些事很上心,隔三差五就要询问一番董叔有没有办好。   董叔一把年纪,以前是要为了纪二少操心,现在还要多操心一个林先生,累得连鬓边白发都多了好几根。   但董叔又是高兴的,因为他知道二少爷正被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这变化是好的。 第21章 像个萝卜一样   那天晚上和纪仲年做完之后,林斯的身体有些不舒服,但幸好有管家董叔的特殊照顾,他每天吃好喝好睡好,气色慢慢变好了不少。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都是纪仲年交待下来的。   林斯又变回了那个持续性活蹦乱跳、间歇性精神失常的林变态,因为精力过剩又无所事事,他时常会到纪家花园里溜达。   这座欧式花园里有许多不同品种的花,叫得出名字的,叫不出名字的,姹紫嫣红争奇斗艳。   上一辈子时,林斯最喜欢后院那长在庭廊架上的白色禾雀花,开起来像一簇簇盛大的雪羽,不过现在没到季节,就还没开。   天气正好,林斯信步到喷泉旁的花坛里,只见一个年轻的园艺师正在工作,用手里的剪刀将一丛绣球花多余的枝叶修剪掉。   叶碎细细散散地掉落地上,花丛渐渐被构造出一个很好看的形状。   林斯看那人手起刀落,喀嚓咔嚓的,就走过去旁观,问:“看着很有意思,我能学吗?”   “您好。”园艺师是个年轻男孩,一见他来就停下了手中的剪刀,微微欠身,“先生,您想学这个吗?”   “想学啊,诶,你叫什么名字?”林斯笑得很亲切。   “我叫阿温,”男孩有点堂皇,挠挠头,“能教您是我的荣幸。”   “小样,还挺会讲话,”林斯拿起阿温放在旁边的一把小铲子,在手里掂了掂,非常随和道:“不过对于我,你不用太客气,我也是这个家的下人而已。”   阿温也是听过流言蜚语的人,那些女仆姐姐们都说过二少爷与这位林先生的事,哪是什么普通的下人啊,说不定是这个家里未来的二少奶奶都不一定。   他露出惶恐之色,“哪里哪里,林先生您跟我们可不一样......”   林斯也懒得再解释什么了,他又问了阿温好些如何修剪盆栽的方法,阿温就手把手地教他,教他一些最基本的修剪技艺。   慢慢地,林斯对于这件事的兴趣变得浓厚起来。   一天下来时间过得很快,他坐在一盆罗汉松前细细地修,成果也还不错,翠绿色的盆栽被修葺之后赏心悦目,林斯看着就心情大好。   于是这些天,他每天都到花园去找阿温剪盆栽,图好玩,也能轻易打发时间。   而当每天傍晚,从公司回来的纪仲年经过花园时,总能看见林斯跟同一个人坐在喷泉旁边,对着花坛里的几簇小树丛有说有笑。   纪仲年:“…………”   心里有个类似于警铃的东西嘀咕嘀咕响了。   ——痴汉就是痴汉,跟哪个男人都能聊得来。之前还信誓旦旦故作深情地说喜欢,现在看来,不过就是信口开河海王撒网。   男人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幽幽的视线像一束冰冷的光,直直地打在林斯背后,然而当事人并没有发现。   在修弧面型的时候,林斯不够熟练,阿温便握住他的手教他,这本是很正常的互动,但在纪仲年眼里......   几分钟过去,将“日理万机,不管闲事”这八个字作为人生信条的纪二少闭了闭眼睛,顿了片刻后,发现即使自己“眼不见”也做不到“为净”,于是大跨步地走向了林斯和他身边那个园艺师。   “咳咳,”男人响亮地发了两声。   林斯听见后转身,才发现纪仲年正背手站在他身后,欣喜道:“纪老爷?”   纪仲年鼻孔出气,“嗯。”   他微微垂下单薄的眼皮,视线投放在林斯面前的绿色盆景上,嘴角似笑非笑地勾着,好像在认真地审阅这棵出自林斯之手的成果。   嗯,审阅的还有林斯和别人搭在一起的手。   林斯很少被对方主动关注,这下高兴了,将手从阿温的手里抽出,乐颠乐颠地蹦到纪仲年旁边,把自己弄了一整个下午的成果指给他看。   “这是我剪了下一午的,忒费劲,好看吧?”他嘚嘚瑟瑟,视线在绿色盆景和纪仲年的脸之间来回切换,就等着纪仲年开一开尊口夸他。   “修得不错,”纪仲年嘴角上提扯出了一个很牵强的微笑。   实际上他的眼里没有一丝笑意,像浮着两片淡漠阴沉的积云,悠悠地转到了阿温身上,打量片刻。   阿温被这种眼神看得发怵,赶紧低下头去,“二少爷好。”   纪仲年盯着他看了几秒,忽然冷笑道:“我有个高尔夫球场。待会儿我跟董叔说一声,你明天开始,去那里剪草坪。”   阿温:“......”   林斯:“......”   呆滞了一会儿,阿温脸色顿时垮掉,他哆哆嗦嗦沮丧得快要哭出来,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就被发配去剪草坪了。   林斯也很不明白,自己这刚收的小师傅怎么忽然就被调走了。   “不是,纪……纪大爷,你这是......干什么?”   林斯惊愕地看着纪仲年,刚想开口问原因,就被纪仲年二话不说抓起手给拉走了。   这位大佬脾气向来阴晴不定,林斯此刻就能在他头顶看见密布的阴云,这象征着很不好惹,但总得知道原因吧?   “喂,你!等一下......”   被硬生生拖走的林斯想要停下来问清楚,可惜力量对比过于悬殊,纪仲年像一只表面温雅、脚下暴走的大型猫科动物,拽着他走过这段长长的鹅卵石路,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林斯脾气被搞得上来了,忽然单手抱住旁边的一棵梧桐树,纪仲年怎么拉他都不肯走了。   他甩开纪仲年的手,气恼道:“你发什么火?!”   林斯说话有点恼,打着圈儿活动自己被扯痛的手腕。纪仲年盯着这只被自己握出红痕的细瘦手腕,咬了咬牙。   这只手,是帮他系过领带的手。   可是刚才被另一个男人握着。   颇不爽地,纪仲年松了松勒得紧的领带,这是早上出门前林斯非要凑过来帮他系的,正如之前每个早晨那样。   奇怪的是,对于被这变态近距离系领带的事,他也没觉得排斥,反而日渐习惯,还将之变成一件每天清晨都会投放少许期待的事......   每当林斯垂着眼眸站在他面前,细白的手指在他的领带上绕来绕去时,他都很想低下头去,吻一吻。   “阿温也没做错什么,他哪里得罪你了,”林斯的话打破了纪仲年的走神:“人家在教我修剪盆景,无端端地,去剪什么草坪啊,莫名其妙......”   “你跟他关系很好?”纪仲年皮笑肉不笑地问。   酸醋是什么颜色,这位二少爷脸上就是什么颜色。   “也不是,就几天前才认识的,但挺聊得来......”林斯一顿,忽然意识到了些什么,对他狡黠一笑:“嘿嘿,大老爷,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林痴汉一言如棒槌,重重地敲在纪仲年的头顶上。   吃醋?   纪二少呆愣当场。   微怔片刻,他匆匆扔下一句声音如公鸡般高亢的“变态你有病”,而后失去了所有本该保持的仪态和风度,用一种几乎能以“慌不择路”来形容的步伐,快快离开了。   “纪老爷,您怎么跑了呢?留下来咱俩聊聊天呗!”   身后林斯狡诈又兴奋的声音传来,吵得纪仲年歘歘上火,他头也不回,直接抄近路向大宅走去。   昂贵的皮鞋踩过刚刚才浇过水的草坪,锃亮的鞋面上沾满了黏腻的泥土,当纪仲年一走进家里,经过客厅和长长的楼梯,在大理石砖上踩下一串零零碎碎的泥脚印。   ......苦了刚刚才搞好清洁的下人们。   回到了自己房间里,纪仲年衣服不脱鞋也不换,直接仰躺在沙发上,眼神似丢了魂儿那般漂浮在空中。   在这种思考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他被迫认真思考自己到底弯没弯——   日复一日的矛盾和推拉中,自己正慢慢对林斯上心,并无意识地付出越来越多,真实地体会到这种对同性分泌多巴胺的感觉。   对他来说,林斯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是失眠夜里的辗转反侧,是偶尔想起时心里微微一痒,还是故意躲避却避而不及,亦或是不经意间慢慢加重的在乎?   这些纷涌凌乱的杂念缠绕着纪仲年,令他逐渐接受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事实,即便那是一个与自己同性别的人,是一个身份低微脑子有病的变态。   他曾尝试回避这个荒诞的事实,却不得不被自己的内心打败,不得不面对自己被掰弯的现实,因为这份感情的存在感太过强烈。   他知道自己早该直视这份感情。   纪仲年解开白衬衫的扣子,将手掌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只觉一小寸皮肤像被熨斗烫过那样,随着搏动的心脏突突跳跃。   ——他对林斯动心了,而且是深陷其中,像个萝卜一样无法自拔。   作者有话说:   纪老爷脾气真的不好,也就林痴汉能忍:) 第22章 一个特殊的人   这天,林斯见到了一个很特殊的人——纪霄的妻子。   唯恐大家忘了“纪霄”这个人是谁,在此暂提一嘴温知识:纪霄就是纪仲年的亲大哥,那位被赶出纪氏集团的太子爷。   嗯嗯,他还是上辈子一刀送林斯去见阎罗王的那位......杀人凶手。   这事儿得绕回到早上说。   彼时林斯起了个大早,神清气爽的,正在纪家的花园里修剪草木。   这座宏丽的花园足有半公顷那么大,将整座纪家大宅环绕式地包裹起来,雕花铁门一打开,就能看见宅前的大型花坛、宽敞的林荫绿道以及高级的欧式喷泉。   林斯拿着一把小小的工具,按照阿温教他的方法修剪一棵长在大门旁的藤萝,忽然一阵猛风刮过来,吹得他大打喷嚏,把面前的绿叶子都给滋飞了。   “哇,这风有点大,”林斯揉了揉通红的鼻尖,不觉将身上略显单薄的衣服裹紧,“难怪天气预报说今天降温......”   半个小时后,纪仲年坐车出门去公司,黑色的迈巴赫驶过纪家的雕花铁门。   在经过林斯旁边的时候,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后座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纪仲年那半张无表情的侧脸。   林斯定睛看向这位俊朗的大老爷,表情冒着些傻气,露出了清晨的第一个痴笑,“早、早啊......”   他沉醉在对方过分俊美的相貌中,还没反应过来,下一秒,一条宽厚纯色的羊绒围巾从车窗里飞了出来,劈头盖脸地把他整个脑袋给盖住了。   “............”   当林斯把罩在脸上的围巾扯下来时,视线中的迈巴赫已远远地驶出了纪家大门,后座的车窗也已经完全关上。   羊绒围巾上仍有一点男人的余温,林斯抱着它,傻乎乎地朝着车子挥了挥手,犹如一个目送丈夫去上班的妻子。   直到看不见那辆车了,他又低头深吸一口这条带有纪仲年气味的围巾,将它在自己身上缠了足足两圈。   行径非常变态!   殊不知,车内的纪仲年在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先是轻皱眉头以表嫌弃,过了几秒后,嘴角抑制不住地扬起一抹微乎及微的笑意,很快又被他压了下去。   林斯自然不知道某人对他变态的举动感到很满意,他裹着温暖柔软的围巾,得到了爱情的滋润(并没有),心窝里甜滋滋的,拿起手中的大剪刀继续咔嚓咔嚓叶子,连剪个盆栽都像在发.情。   男人喜呵呵地把花坛里的花都拾掇了个遍,甚至亲自动手拔杂草,一根一根地收拾,干劲十足地做了俩小时的活儿后,终于累得跟条狗似的。   他捶着酸涩的后腰,直起身来,连小甜曲儿都哼不动了:“哎哟,俺滴老腰呐......”   目光无意间一扫,林斯发现大门处站着个女人。   他眯眼去看,这女人看上去有点眼熟,正面色忧愁地在门外踱来踱去,不时将手抓在雕花大闸门上,探头往里张望。   某些不那么熟悉的记忆片段渐渐回溯,在林斯的大脑之中成型,他当即惊了一下——   这女人是陶蝶?!   陶蝶,也就是纪仲年的大嫂,是纪霄的老婆。   林斯一眼就认出了她,但他对于这个女人并不熟悉,少许的印象还要追溯到上辈子。   归根到底,还是纪仲年和纪霄的恩怨太深,自然会波及到他们身边的人。作为纪霄的妻子,陶蝶那时总会私下求见纪仲年,想为自己的丈夫求个情,求纪仲年放过他们一家。   只可惜,纪仲年是个心狠的人,根本连见都不肯见陶蝶,之后甚至派人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   没想到,那对可怜的母子竟因意外惨死异乡,这成了逼疯纪霄的最后一根导火索,他又因为这件事而去绑架杀害林斯,只为报复纪仲年......   ——以上这些都是后话了。   这天气冷得人哆嗦,林斯见陶蝶独自站在门外,单薄瘦弱的身子冻得直发抖。   人心肉做,林斯看在眼里,觉得于心不忍,便放下了手里的活,怀着复杂的心情走向了她。   “你好,女士,请问你是要找纪仲年吗?”   林斯站定在陶蝶跟前,隔着一扇冰冷的铁门,礼貌地问她。   陶蝶转过身来,见林斯穿着纪家佣人的衣服,焦急地抓住他的手臂,“是,你能带我去见见他吗?我有些话必须找纪仲年谈谈。”   毕竟是纪仲年仇敌的妻子,林斯对着她也怪尴尬的,他面色有些许为难,迟疑片刻,还是将她的手拨开了。   他打开雕花铁门,从里走了出来,直白地对陶蝶说:“抱歉,纪仲年不在家。不过即使他回来了,想必也不会见你的。”   上辈子曾作为纪仲年枕边人的林斯,自然知道纪仲年和纪霄的恩怨有多深,陶蝶既然是纪霄的妻子,纪仲年又怎会给她好脸色看?   林斯知道,陶蝶现在只不过是在做无用功罢了。   看门的保安见状走过来,小声告诉林斯,“纪先生说,不要理这女人。她来过不止一次了。”   “没事,我只是和她说两句话。”林斯拍拍他的肩,“您放心,有什么事我担着。你们纪二少再怎么样,也不会舍得把我赶出家门。”   天色因为降温而变得暗沉,风刮得很大。   林斯站在门口和陶蝶说了几句劝解的话,见她冷得不停地搓手跺脚,踌躇半晌,将自己脖子上宽大的羊绒围巾摘下来,好心给她披上。   他同情陶蝶。   这份同情不是伪善或仁慈,而是打心底里地觉得陶蝶可怜。   尽管纪霄和纪仲年的恩怨众人皆知,但妇孺终归是无辜的,林斯由始至终都认为:陶蝶和她的儿子是这场纷争最惨烈的牺牲品,哪怕他们的死亡只是一个无法预料的意外。   “唉,你注意身体,”林斯轻轻地将围巾在陶蝶脖子上打了个结,委婉劝道,“事情都已经这样了,纪仲年是什么人你也知道,他不会改变主意的,你找他多少次都没用。”   “他已经把我们逼到山穷水尽了……”陶蝶抿着脸上的泪。   这女人嫁给纪霄的时候,曾是溺在糖罐里的千金小姐。如今丈夫落魄,娘家人也被纪仲年威胁不许提供一分钱的帮助,她这个当妻子的只能与丈夫同患难。   没有了当初的贵气和矜傲,现在的陶蝶只是一个为丈夫和家庭操心的妇人。   她凄楚地对林斯哭诉,“纪霄已经一无所有了,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但我们一家总得生活,总得活下去吧,纪仲年不能把我们所有路都堵死啊!”   林斯听着难免生出不忍,给她递去一张纸帕,“我能理解你,但是这件事......”   “谢谢,”陶蝶接过纸巾,垂着泪:“我只是希望,纪仲年能放过我家纪霄......不要对我们赶尽杀绝。”   “想要我放过纪霄?他当初怎么不放过我?”   ——忽然,一句冷硬如铁的话从二人身后传来,赤裸裸地昭示着以牙还牙的冷漠和狠绝。   林斯和陶蝶闻声,同时转身望去。   只见一辆黑色修长的迈巴赫停在几米之外,车旁站着的正是纪仲年,他直勾勾地看向林斯和陶蝶,面色如同天上的厚积云那般晦暗阴沉。 第23章 你有什么资格   今早工作时,纪仲年发现漏了一份极其重要的文件在家中,事关项目机密,他必须亲自折回家取,想着下午干脆在家办公。   没想到一回来,连纪家大门都还没进,就正好碰见林斯和陶蝶在说话,而陶蝶的脖子上还围着今早他给林斯的那条围巾。   “停车,”纪仲年脸一黑,叫停了负责开车的魏平。   他打开车门一下来,便听见陶蝶声泪俱下地向林斯诉苦,而林斯看上去也一副同情心泛滥的样子,两个人似乎共鸣阵阵。   陶蝶呜咽着对林斯说,“我只是希望......纪仲年能放过我家纪霄,不要对我们赶尽杀绝。”   “想要我放过纪霄?他当初怎么不放过我?”   ——纪仲年随即开声打断了他们。   他很久没像现在这般有种怒气和酸意齐齐上涌至天灵盖的感觉了,眼神中酝酿着一场暴风雨,连说句话都是夹着刀片和碎砾的。   林斯和陶蝶同时转过头去,一眼看见面色灰沉的纪仲年。   “纪、纪老爷......”林斯的心咯噔一下。   这局面恐怖极了,他像一个被当场抓获的罪犯,额上顿时冷汗淋淋,心虚地看着那个铁青着脸的男人。   虽然他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心虚,大概是因为......自己竟然和纪仲年最恨的人的妻子聊了个天?   可跟他想的似乎不一样,逐渐走过来的纪仲年没有开口大骂他一通,而是直接无视了他,径直从他身边绕过去,冷冷扫了一眼哭红双目的陶蝶。   半晌,纪仲年收回了极其冷漠的目光,对赶过来的魏平道:“赶她走。”   魏平道“是”,随即礼貌地向陶蝶做了个“请”的手势,也算是一种赶人前的警告:“陶女士,我想您应该明白纪总的意思。”   陶蝶慌张地摇头,立马抓紧纪仲年的手臂,卑微地哀求道:“小叔......念在往日情分,你先听嫂子说两句……”   “我们本来就没什么情分。”   纪二少的心够硬,只当这位昔日的嫂子是个透明人,毫不费力地掐着她的手从自己胳膊上扯下来,狠狠地一甩,随手慢条斯理地拍了拍被抓皱的西服袖筒。   “以后再见到她就赶她走。”他对那低着头站在一旁怕被责罚的守门说,“还有,把她脖子上的围巾摘下来。”   “是的,二少爷。”   陶蝶哭得愈发凄厉。   全程似乎都没林斯什么事,他比空气还要空气,比路人甲还要路人甲,每个人好像都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但当他主动朝纪仲年上前一步,想要为刚才的事解释两句时,纪仲年却连半缕目光都没有给他,而是刻意将他冷置忽视,转身上车。   一心想要跟纪仲年说上两句话的林斯被隔在了车门外,后座车窗徐徐降下半分,那条被强行从陶蝶脖子上拿下来的羊绒围巾“物归原主”,从车里飞出,重重地甩到林斯的脸上......   “你、你先别生气,”林斯焦丧地拿着围巾,眼睁睁地看着那车窗又升了回去。   纪仲年是气大了。   “砰、砰、砰。”   林斯慌忙敲了几下车窗,纪仲年却置之不理,铁青着脸对坐在驾驶位的魏平道:“不用理他,开车。”   魏平摆动方向盘,将车缓缓驶进了这扇雕花铁门之内,穿过纪家花园,朝着里面的大宅驶去,只剩凄楚哭泣的女人和无话可说的林斯。   站在原地呆滞了一会儿,林斯心里的不安愈发加重,一半是因为能够确定纪仲年是真的生他的气,一半是因为陶蝶的事令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暗暗拽紧了手中的羊绒围巾,还是快步朝着纪仲年的车追了上去。   那辆迈巴赫在家门前停了下来,林斯紧随其后,累得够呛,纪仲年一打开车门,他就迫不及待地凑了上去,跟只哈巴狗似的。   “纪老爷,仲年……”林斯气喘吁吁的。   “让开。”   林斯侧身让路,同时想趁机为陶蝶说两句话:“你和纪霄有恩怨,我理解,但是俗话说,祸不及妻儿,陶蝶和她儿子是无辜的,您看看,这方面是不是可以通融通融......”   他哔哩吧啦说了一大串,纪仲年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脸上愈发阴云密布,看起来已积攒了许多不悦。   男人长腿一迈走进家门,顺手将西服外套脱下递给董叔,径直上楼去书房,并不理会跟在身后的林斯。   偏偏林斯不知死活,跟条尾巴一样跟上去,嘴里还不停叨叨叨地劝着,殊不知自己这就是在往枪口上撞:   “陶蝶说,你要逼她们母子俩去国外,以后都也不许回来。这么做会不会太过了?毕竟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平白无故要去一个陌生的国家生活,语言不通,也没有什么钱,你让他们怎么活?那个,仲年啊,我知道你恨纪霄,但不至于牵扯到那两母子,而且——”   “林斯,”纪仲年没有耐心听他把话说完,生生打断道,“你是不是把你自己看得太高了?”   “啊?”林斯一顿,没接得住对方忽如其来的一问。   推开门走进书房里,纪仲年冰冷的语气随之传到林斯的耳朵里,“什么时候,我的事也轮得到你来管了?”   林斯慌忙摆了摆手,随他走进书房,语气温和且委婉,“不是,我不是想干涉你,只是想给你个意见……”   但是向来强势的纪二少不需要任何突兀的意见,特别是在这种私人问题上,哪怕对方只是出于好心而提醒他。   纪仲年解了领带,手一抛就将之扔在桌上,转过身来,狭长的眼角因为轻蔑和生气而显得格外锋利。   他淡漠地看着面前比自己矮了一头的男人,冷声问:“林斯,你有什么资格?”   被质疑有什么资格的男人一愣,顿时窘迫得面色涨红。   就在这一刻,林斯被直白地告知了自己的位置,他意识到自己对于现在的纪仲年来说,确实什么都不是。   ......什么都不是。   所以他根本没有立场对纪仲年指指点点,更别说是以外人的身份插手对方的私事,说再多,纪仲年也只会觉得他烦、觉得他令人反感、觉得他不自量力。   别人如果被问出这样一句话,一定会因为无地自容而感到羞耻,甚至是无话可说、掩面逃走。   但他不是别人,他是林斯,是经历过时间倒流的男人,是知道未来一切事情并拥有上帝视角的“预言者”。   在他的设想中,如果纪仲年不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这二人就不会因意外而死,纪霄就不会失去老婆孩子,也不会疯到要杀害他来报复纪仲年。   也就是说,这辈子的他有机会逃脱死亡,或许能和纪仲年长长久久到白头。   正因如此,林斯才不想什么都不做,任由事态渐渐失控。他想要做出一点努力,将这辈子的故事扭转。   ——只为了他和纪仲年的未来。   “我知道我没资格,但是......”林斯看着纪仲年的眼睛缓缓道,“在这一件事上面,请你相信我。仲年,如果你坚持不改变这个决定的话......你会后悔的。”   “后悔?”纪仲年牵了牵嘴角,但里面没有半分真正的笑意,只有冷若冰霜的轻蔑和愤意。   很难表达自己想说的,林斯急得上前一步去,甚至有些语无伦次:“其实你可以......宽容之心......不是,这样说也不对,我、我只是觉得......有些事,你可以不做得那么绝,凡事留一线,日后好——”   因为急切和慌乱,他乱七八糟地讲了一堆,连最基本的语序都没能排列好,纪仲年一个字也听不下去。   “够了!”   一声像被砂纸磨过的粗粝嗓音震慑了整个房间里的空气,林斯的身体当即抖了抖,不敢再多说一句。   纪仲年站在他面前,高大宽阔的身躯笼罩出像山一样的阴影,“我不喜欢别人教我怎么做事。没有谁能对我指手画脚,包括你。”   本因为日渐滋长的好感和情愫,他对林斯生出过一丝纵容,可以任由林斯在他面前疯癫撒泼,做出一些变态神经的行径也不为过。   但这次林斯插手他和纪霄的恩怨,实属胡作非为,已经完完全全触及了他的底线。   从前、现在、未来,他都不可能会对纪霄和纪霄身边的人产生一点怜悯之心,同情、仁慈、余地……这些通通不可能出现在他的字典里。   他要做的,只有报复。   事情显而易见地到了一个无法再谈下去的地步,纪仲年注视着林斯好一会儿,燥戾地解开了自己的衬衣领口,一手将旁边的窗户推开,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   再开口时,他的语调已非常冷漠:“好一堆冠冕堂皇的说教。林斯,你是在教我怎样当一个圣父吗?”   话落无声,气氛前所未有的僵化。   林斯抬头看他,男人背光站在洁净的窗柩前,眸色和表情都模糊不清,但是散发的气场却足以令任何一个人都不敢与之对抗。   前世今生,林斯都很害怕这样动怒的纪仲年。   林斯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与纪仲年抗辩下去,默然垂下头,像一只懦弱的羊羔,无力地解释着:“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不想再听你说半个字,”纪仲年伸手指向房门口,一字一顿地命令道:“现在,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他的目光冷锐尖刻,怒气将整个房间笼罩住,被痛骂的林斯也没有脸再说下去,耷拢着肩膀从这间书房里走出去。   他以为无论如何,纪仲年都舍不得赶他走的。   离开前,林斯将手里的羊绒围巾认真叠好,轻轻放在纪仲年的桌上。   他只留下一句轻声的哽咽:“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但仲年你要相信我,由始至终,我做什么都是为了你,只会为了你。” 第24章 变态你是不是傻?   偌大一间书房内,走了一个,还剩一个。   说狠话赶走了林斯,纪仲年并没有在吵架中战胜的快意,他独自坐在浅黄吊灯下的书桌旁,头稍稍后仰,无力地靠在真皮的木质转椅上。   他仍是消不下气,用指节揉着胀痛的太阳穴,双眼因疲惫而合上,然后脑子里就会浮现林斯转身离去的背影。   ——林斯总是能轻易使他生气,气完了又忍不住后悔。   小憩了半晌,纪仲年伸手拉开书桌旁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皮质盒子。   他缓缓将盒子打开,里面有层精致的黑色绒布,装着的是一副纯白色耳机,右边那只耳机上刻了一个“ZN”。   ——“仲年”。   这是他找人订做的一副耳机,本来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将它送给林斯。   那晚,他随手摘下一只表给林斯,当做是自己犯错的补偿,却不小心看见了林斯的神色,那双眸子里含着将掉未掉的泪珠子,憋得整个眼眶都红了。   这副表情当即刺进了纪仲年的心,令他有种辜负了林斯的感觉,事后一直内疚、耿耿于怀。   ......他想弥补,却又不单单只是弥补。   听董叔说,林斯平时喜欢听歌,干活的时候、发呆的时候,总喜欢挂着副耳机轻轻哼唱。   纪仲年就想到了送耳机,这种东西与表比起来不算昂贵,但好歹能让对方高兴高兴。   他还夹带私货,在上面刻了自己名字的缩写。他连措辞都想好了,要是那变态问起来,就说这是自己用过准备丢掉的。   只是没想到,今天会发生这样的事......东西是送不出去了。   让纪仲年最气的是,林斯不识好歹,竟帮着陶蝶说话,说些一窍不通净惹他生气的话。   什么宽容?什么做事留一线?这是在过家家吗?还是在上思想政治课?   狗屁不通!   对仇人,从来就不需要宽容。   想起林斯那些傻气吧唧的话,纪仲年的太阳穴又开始突突蹦了,他怒地合上耳机盒子,扔回了抽屉里。   离开纪仲年那间暖气舒服的书房后,林斯独自朝外面走去,外界那凉飕飕的空气终于把他低迷的情绪唤醒了。   他觉得吧,自己真是这世上最跪的舔狗,连人家让他滚,他都能立马乖乖地卷成一个圆球状滚。   林舔狗走出了纪家大门,守门的见他失魂落魄,走过来问他:“林先生,你要去哪?”   “嗯......不去哪,就在这里待会儿,有人让我从这个家里滚出去。”林斯苦涩一笑。   明明纪仲年那么真情实感地让他滚,他这个没出息的,还是不舍得走远,刚出大门后就不走了。   天色慢慢变深,云层越积越厚。   林斯蹲在冰凉的铁质雕花大闸门外,屁股下牵着个孤独的影子,像个街边的流浪汉。   守门的见他已经在这儿坐了好几个小时了,再次走过来,“林先生,你真的不进去吗?天好像快下雨了……”   林斯摇摇头:“没事,屋里热,我在这里吹吹风。你不用管我。”   守门的面色复杂,只好转身离开,顺带抬头看了看天色,阴沉沉。   不得不说,这风是够大的。   正值初冬时分,入夜后气温直降,冷风呼呼地往林斯身上钻,将他身上单薄宽松的长袖吹得鼓成一个小包。   扁下去的肚子直唱空城计,林斯才意识到:是自己把自己给坑进了这种饥寒交迫的境地,搞得跟卖火柴的小女孩似的。   都说画饼能充饥,他倒也没傻到要给自己画个饼,而是依靠意念大法给予自己精神上的支持,比如说,去想那些热烘烘的东西——   他想起了上辈子和纪仲年发生过的很多事。   有一回,他自己去外面乱逛乱玩,一不小心回晚了,手机又耗到没电,于是整晚都没和纪仲年联系过。   纪仲年急得派了很多人去找他,当林斯玩到深更半夜回家时,才发现身份尊贵的纪二少站在这扇雕花大闸门前等了他一晚。   身着睡袍拖鞋的男人形影孤单,头发被微凉的夜风刮得蓬乱,哆哆嗦嗦地抱过林斯,嘴里明明急得想骂人,出口第一句却是极尽柔和的“你去哪了。”   那一晚,原本只是图钱的林斯......彻底对纪仲年动心。   回忆真是个好东西,林斯一个人想得既酸又甜,好比嚼了颗话梅。   再看看此时此刻的悲凉境地——大晚上被扫地出门。   林斯哭笑不得。   “纪仲年,你可真是把我吃得死死的……”   天上下起了雨,乌压压的云笼罩了整个世界,鸟雀都躲起来睡觉,只剩灰蒙蒙的雨幕倾泻而下。   管家董叔端了碟切好的水果,走进纪仲年的房间,刚想开口说话,却见纪仲年正在开视频会议。   他不敢打扰纪仲年工作,唯有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将水果放在纪仲年的桌上,便从书房里退了出去。   董叔站在走廊里,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大雨,面露忧愁之色。   “唉……林先生可怎么办呐……”   纪仲年的视频会议很长,开了一整晚,董叔站在他的书房外许久,时不时往里头看两眼,等了两个多小时后,才见纪仲年合上电脑。   董叔连忙敲了敲门,才走进去,“二少爷。”   “嗯,”纪仲年淡漠抬眼,面色不怎么好看,他挤揉着酸胀的晴明穴,以缓解工作后的疲惫。   “林先生他......”董叔踌躇着道,“他在外面淋了好久雨,二少爷要不要去看看他?”   纪仲年抬头看他,神色诧异,“淋雨?”   “林先生就一直坐在大门那里,不进来,晚饭也没吃,”董叔垂着眼,如实说道,“这天气冷,再这样下去,他可能要生病了。”   纪仲年的眉头一紧:“那个蠢人犯蠢就算了,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挨骂的董叔:“......”   很少能在生性淡定的纪二少脸上看到这种焦急的神色,他匆忙披上外套,又捞过搭在架上的那条羊绒围巾,下了楼就要闯进雨幕里。   “二少爷,下着雨呢!”   董叔急急跟上来为他撑起伞,被纪仲年一把夺过,说了句“我去就行”,脚步更加急促地朝大门走去。   这雨下过一轮,现在并不大,如丝般轻细,裹挟着刺骨的冷空气,从夜幕中徐徐飘下。   纪仲年踩过水花匆匆跑到大门处,果真见林斯这蠢人缩在闸门前,被雨丝淋得湿透,瑟瑟发抖地蜷着身子。   “变态你是不是傻?!”   林斯听见怒骂声,淋在身上的雨水忽然消失了,他呆呆抬头,便看见撑着雨伞的纪仲年。   这个像白桦雪松一样的男人,现在就定定地站在他面前,垂眼看他,周遭是细碎飞舞的雨丝,眷顾地绕过滴着水珠的宽大伞缘。   林斯张了张被冻得发白的嘴唇,一时没说出话来,因为脑袋已被雨水浸了个透,还有些懵。   “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蠢的人!”纪仲年骂道。   他心急地把手上的羊绒围巾给林斯披上,觉得还是不够,又将自己身上穿着的外套脱下来,披在林斯身上,把他整个都严严实实地包起来。   “你一个人傻坐在这里,是要坐到明天早上吗?”纪仲年禁不住发怒,“你折腾自己给谁看?!”   “……你不是让我滚么?”   “我——”纪仲年哑了。   “但是吧......”林斯的声音比平时微弱多了,几乎要被雨声掩盖得听不见,“我又不舍得滚得太远,滚到大门口就已经是我的极限了。纪老爷,我、我不舍得离你太远......”   他冻了一整晚,连说句话都在颤抖。   当林斯抬起沉重的眼帘,露出那双乌黑湿润的眸子时,纪仲年才看见里面布满了可怕的红血丝,那瞳仁是没有完全聚焦的。   看见向来活蹦乱跳的小变态成了这副模样,铁石心肠的纪二少忽然感觉心里狠狠拧了一下,某种类似于无措着急的情绪占据了他当前的状态。   他一边将林斯身上的衣服裹紧,一边更凶地骂道:“我那说的都是气话,让你滚你就真的滚吗?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听话?淋雨淋成这个样子,我看你就是脑子有问题!”   “告诉你个秘密......”林斯忽然说了句不着调的话,语气虚弱得飘忽,仿佛已经处在一种神智不大清醒的状态。 第25章 我很想他   林斯看上去眼神朦胧,神志已被雨水淋得不太清醒,他恍惚地看着纪仲年,忽然说了句不着调的话,“告诉你个秘密......”   他的声音实在太小,被雨声掩盖得近乎于无,纪仲年没听清,更凑近了他一些。   这一凑近,他就更能看清林斯的眼里不单是流进去的雨水,还有浑浊的泪,整个眼眶都红得可怕。   林斯虚弱得连说话的语气都在飘忽,他固执又迷糊地对纪仲年说:“我来自......那个......那个有你的世界。”   ——是死亡把我带回到这个时间点的,我来自三年后,那时我的身边有你,有很爱我的你。   “什么?”纪仲年满目疑惑地看着他,一个字也没听懂。   他眼中这个脑子总是有问题的变态,就蹲坐在这扇大门外的窄檐下,冰冷的雨串接连不断地落下,溅起的水花和迎面飞洒的雨珠一起扑向他们。   这个变态突然大哭了半晌。   “怎么了?”纪仲年吓得抚过他的眼角,以为他是被雨淋得太冷,急道:“告诉我,哪里难受?”   “心里难受,我、我很想他,”林斯哭着说了一句纪仲年完全没明白的话。   有泪从林斯的眼角流出,经由他眼睑下那颗小小的泪痣,划过冻得发青的脸颊,汇入他因为抽泣而颤抖的嘴角。   他很委屈,不止是今晚委屈,他已经委屈好久了。   林斯微颤着抬起手,紧紧扯住了纪仲年的衣摆,手指骨节全都冻出了浅红色,纪仲年将之握住,尽量用自己掌心的温度去暖着。   血色很淡的嘴唇张阖几分,林斯问纪仲年:“你信不信......时间倒流这个东西。”   “......这儿冷,先进去再说。”纪仲年心疼地想要把他抱起来,却被林斯不情愿地按住了手。   “你先听我说完。”林斯坚持道。仿佛这个秘密非说不可,一刻也耽搁不得。   纪仲年不解地看着他。   ——这是第一次,他完全读不懂这变态眼里的东西。   就好像他们是出于两个维度的人,情绪、感知、认识,全都不在同一频率,唯独对方的情感能撇开这些东西直抵心脏。   林斯缓缓昂头,眼神虚散地看向幽暗深蓝的天幕,如同自我安慰般地喃喃:“我是从三年后来的。来之前,有个很爱很爱我的人,他叫纪仲年……我也很爱他。我们都很喜欢对方,我想他。”   ——我很想那个爱我的纪老爷。   纪仲年低头看着他,还以为他是脑子被冻傻了,才会说出这些令人听不懂的胡话。   但是林斯的眼里好像有千万种深情、千万种偏执,没有人能看着这样的眼睛而推拒,哪怕是冷情冷心的纪仲年也不能。   “那个纪仲年,他每晚都会抱着我睡觉......”林斯继续说,“你想啊,这么冷情的一个人,也会温柔地抱着我入睡,是不是很美好?真的很美好。”   他这些类似于编撰虚构故事的话,竟神奇地令纪仲年放弃了强行把他带回屋里去的念头,而是一言不发地蹲在这个变态面前,听他继续把这些胡话说完。   “你不相信吧?你一定不相信,这事说出来谁会信呢?可我没撒谎。”林斯道。   纪仲年依旧什么表情也没有显露出来,但看他的眼神却变得深凝至极,一句话也应答不上。   林斯读不懂纪仲年的情绪,只执着地拽住他的手,继续哆哆嗦嗦地说,“后来有一天,我被坏人抓走了,那个人要杀我,但是......在刀刺进心脏的那一刻,我还能看见你的脸,瞬间就不怕了。”   他说着说着,有滴清澈的液体从眼角滑落,纪仲年看着他这副模样,只觉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割着疼的感觉。   林斯每喘一口气,这种疼就钻一次纪仲年的心脏。   很奇怪,这种感受,明明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却能与对方共情,对方痛苦,自己好像也会跟着痛苦。   成串的雨珠从黑色的伞檐汇聚滴落,纪仲年心疼,忍不住将林斯往自己怀里带了带,用臂弯将这个人有力地搂住。   “我明明把你带进了一个好吃好住的地方,你怎么......反倒比在贫民窟的时候更瘦了?”纪仲年想不明白。   他感受到林斯的身体因为发烧而高温,皮肤的滚烫能通过衣服的布料传递出来,也能感受到林斯的身体很瘦,瘦到肩骨抵上他的胸膛时,会有硌到的感觉。   林斯软着身体靠在他怀里,气息变得愈发虚浮,“纪仲年,我没想过睁眼还能再见到你。哪怕现在吃再多的苦,也没关系。只要想到未来的你是爱我的,我就会坚持下去......”   什么支撑着他当一只毫无底线的舔狗?   是他坚信未来某一天,纪仲年一定会爱上他。   ——只要想到终有一天能和纪仲年相爱,想到他们会像上辈子那样成为恋人,林斯就有无尽的动力等待下去,再苦再累也没关系。   “林斯?林斯......”   说完那些话,林斯虚弱得晕了过去,任凭纪仲年如何在他耳边说话、喊他的名字,他都听不见了。   晕过去的林斯被纪仲年抱进了房间里,脚下一路留下了长长的水迹。   纪仲年帮他把湿透的衣服全部换掉,换成一套干爽舒服的睡衣,又让董叔立马通知私人医生,半夜赶来给林斯打了一支退烧针。   医生说林斯没什么大碍,就是受寒,再加上精神有些疲倦,才会陷入昏睡之中。   这一整个夜晚,纪仲年都没有合过眼,他守在林斯的床边,脑海里全是林斯在不清醒时说的那些胡话。   那些话乱七八糟,听上去像是从某个电影剧本里背下来的,情节诡异奇怪,拼凑出匪夷所思的逻辑。   纪仲年一句也没听懂,只从中捕捉到林斯对他深切的爱意,那颗心脏忍不住为之震荡、绞痛,不知所措。   “林斯,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经历过一些我不知道的事?   纪仲年注视床上双目紧闭的男人,这只平时活蹦乱跳的变态,此时正安静地睡在柔软的床上,面容苍白,通红的眼眶表示这双眼曾流过泪水。   在这晚前,纪仲年曾无数次拷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惹人烦的变态动心?   也许他早就找到答案了。   因为这只变态虽然看上去神经、怂怯,却偶尔也会透露出一往无前的勇气,以及无人匹敌的真心。   所以久而久之,就会发现潜藏在这变态体内的能量,了解他对于爱情的信仰与执着,并为之深深着迷。   “变态,其实我远远不如你,”纪仲年轻声喃喃着,带着混杂在一起的疚意和情意。 第26章 你说你很喜欢我   在暖气的包裹之下,林斯苍白的嘴唇终于回了一点血色,药效也起了作用,高烧终于渐渐退去。   他昏沉地在床上睡了很久,就像是吃了效力最强的安眠药,睡过了第一天漫长的夜晚,直到第二天的晚上,才多少有点要醒的意识。   将醒未醒间,林斯似乎听见了纪仲年在他旁边说话——   “以后不嫌你烦了,也尽量少骂你一些。”   “变态,你最好快点醒过来......”   “我纪仲年很少这么伺候人。”   “有点想你那副吵闹的样子了。”   “......”   字句很模糊,语气很温柔,就像电影里的男声旁白,又像是留声机放出来的潺潺自述,像朦朦胧胧的雾气一般飘进了林斯的梦中。   听着听着,林斯就很想睁开眼睛看看。   ——不过本变态真的很累很困啊啊啊啊!天天追夫被骂被虐简直身心疲惫!先让老子睡一觉饱的再说!!   等待星辰爬上夜幕,林斯终于醒了过来,他刚睁眼就闻到一阵饭香味,穿过他的呼吸道,直接号令他空荡荡的胃咕咕叫。   不过不是饭,而是粥,纪仲年让厨房熬了些干贝白粥,林斯一起来,刚好可以用清淡的食物来填填肚子。   “变态,你睡了一天一夜,猪都没你能睡。”   纪二少一开口,林斯就知道自己是真的醒过来了,毕竟梦里的纪仲年比现实这个要温柔得多。   林斯口干得说不了话,纪仲年扶着他的肩膀帮他坐起来,把枕头垫到他的背后,喂他喝了两口水,又将手放到他的额头上。   “退烧了。”纪仲年道。   喝了些温水之后,林斯才勉强能发声,嗓子哑得像磨过一样,难受地说:“嗓子疼……”   这一开口,他就被自己沙哑得像公鸭嗓一样的声音给吓坏了。   纪仲年很没有同情心地取笑他:“让你以后再像个傻子似的,坐外面淋雨吹风,发个烧连嗓子都给烧坏了。”   他这么一说,脑袋本来还迷糊着的林斯顿时一怔,倒吸好几口寒气......   昨晚上发的疯犯的傻,他全给记起来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林斯羞愤难当,像只打洞的老鼠一样钻进被子里,捂着脸大吼道:“我昨天晚上都说什么了?!是不是哭哭啼啼的特别丑?”   他肯定被纪仲年当成奇怪的人了吧?   时间倒流......   这话说出来谁信呐?!   还在苦恼之际,林斯感觉到一只大手隔着被子拍在他的脑袋上,轻轻地揉了两下,不像是嘲笑也不像是责怪。   纪仲年带着微浅笑意的声音传来——   “你说你很喜欢我。”   静了半晌后,一个毛茸茸乱糟糟的脑袋从被子里钻出,林斯顶着张泛红的脸蛋,眉眼弯弯地看着纪仲年。   “是吗?我真这么说的?”他笑嘻嘻地说:“那......你得好好记住我的话,不能忘。”   纪仲年对上林斯那双真诚又澄亮的眼睛,耳朵莫名烧了起来,别扭地转过脸去,“想忘也很难,毕竟某人对着我又嚎又哭,疯狂求爱,这阵仗也只有你这个痴汉能做得出来。”   “诶诶诶,你这是添油加醋了啊,我可没到这种地步,你少给自己脸上贴金!”   “翻脸不认人了是吗?”   林斯哼哧道,“我可没有烧坏脑子,昨晚的事记得一清二楚!你当时可紧张我了,你就是很担心我。”   “……要点脸吧你。”这个变态,每次都能刷新纪仲年对于脸皮厚度的认知。   与林斯打了一场嘴炮之后,纪仲年的脖子至耳根处红了一大片,为防止自己变成一只蒸熟的大虾,他将林斯关进了浴室去洗澡。   然后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打开窗,透气吹风降温......   方才退烧时,林斯出了一身汗身上黏黏腻腻的,他洗了身热水澡,换了套干爽的衣服,整个人都舒服多了。   出来时,他鼻尖粉红,本就细腻的皮肤更是白得晃眼,浑身上下都氤氲着薄薄的水雾,连睫毛和发丝都是半湿的。   纪仲年的视线被他惹去,只觉此刻的林斯像只刚出水的羊咩那般懵懂茫然,周身笼罩着一股令他无比心动的气息。   特别是那两瓣水润滴透的双唇,令他有种想吻一吻的冲动。   “过来,”纪仲年坐在床边。   林斯用热毛巾擦着脸,朝他走来,纪仲年强迫自己挪开了视线,掐着自己的大腿,不再去被这家伙奇怪的魅力支配。   他们分坐床头,纪仲年把粥碗给他递去,“吃点东西,半小时之后吃药。”   林病号乖乖照办。   不得不说,他觉得这入口的粥都是甜的,为什么呢?因为心里甜呐!   一向忙于工作的纪总竟能忙里偷闲,抽出值千金的时间来陪着他,这令林斯打心底里觉得,纪仲年已经爱他爱到骨子里!   并且!说不定!下一秒!纪仲年就要掏出钻戒单膝跪地向他求婚!   纪仲年一句话打破他的意淫,“你这两天好好休息,把病养好,别到处乱窜。”   这话带着少许命令,林斯听着却像是甜言蜜语,得寸进尺地跟对方调情,“那就是说,不用我擦窗户洗窗帘拖地扫厕所了?”   “......”纪仲年没好气地瞪着他,这变态还真是有力气之后那张嘴就开始叭叭叭。   吃着吃着,林斯忽然想起自己醒来前,似乎是听见纪仲年在他耳边说话的,不但不凶,好像还充满了柔情蜜意。   难得能从纪老爷嘴里听见些甜言蜜语,竟然醒来就忘了?!林痴汉痛心疾首,连鲜美的海鲜粥也吃不下了。   他放下粥碗,凑过去用肩膀蹭蹭纪仲年,痴心妄想地问:“纪老爷,我睡着的时候,你是不是对我说过些什么?”   “......咳!”纪仲年毫无由来地呛了几口空气。   林痴汉满脸猥琐地缠上去,用小腿蹭了蹭纪仲年,表面上是在示好,实际上是在偷偷地占便宜。   “您再说一遍呗。”   “说什么说,”纪仲年别扭地瞪他,狡辩不成就开始恶语相向,“变态,你有病啊?”   “我现在就是有病啊,我感冒了。”   “......”   “你说一句又不会少块肉,但是我能高兴一整天。”   “......”   林斯不到黄河心不死,颇有些恃病而骄的姿态,“说嘛说嘛,让我知道你有多喜欢我。”   “你放屁!”   纪二少被林变态一个直球砸得耳朵尖通红,随手抓起被子,往林斯头上一套,把这只满嘴发*的痴汉给牢牢罩住,然后快快逃出了这个狼窝。 第27章 赏个脸呗   病去如抽丝,过了整整一周之后,林斯彻底康复了。   病好之后的林变态恢复了活力满满的状态,又开始四处作妖。上次没听着纪仲年的情话,他死心不息,于是更得寸进尺地发起进攻。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他涎皮涎脸地,主动向纪仲年发出了一次约会的邀约。   “纪老爷,赏个脸呗~”   在纪仲年皱着眉的注视下,林斯扭扭捏捏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张门票,皱巴巴的,像两条被泡过的咸菜,徐徐递到纪仲年面前。   “这是什么?”纪仲年嫌恶地用手指捻过。   “门票啊,大名鼎鼎的索拉马戏团,巡回演出,”林斯一脸兴奋,“听说在东城今年就这一次,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这是他攒了好久的钱才买来的两张票。   在西城贫民窟生活的时候,他从未接触过这些缤纷绚丽的消费活动,马戏团对于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东西,他只能偶尔从垃圾回收站里的那些废旧报纸上,看见这些盛大演出的图片,心生向往却求而不得。   现在终于有机会能去看一次,他当然得邀请自己最喜欢的人,虽然邀约失败的几率是百分之九十九......   如他所想,身居上位的纪总根本就看不上这些无聊娱乐,反问:“看杂技......你是小孩吗?”   “成年人多少要保留些童真嘛,”林斯扬扬手里跟宝贝似的门票,理直气壮地对他说,“我在贫民窟的时候可没见过这种演出,机会难得。再说了,我想跟你约会。”   “约、会”,这俩字一蹦出来,纪仲年当即呛了口空气,咳得满脸通红,最近他老是被林斯激得呼吸紊乱。   林斯赶忙摸着他的背给他顺气,一下一下地,表现得相当体贴。   “你知道我的日程表——”   贵人事忙的纪二少连后半句“有多满吗?”都还没来得及说,林斯就摇头晃脑地打断他,说:“不知道”。   他对于世上的事总是选择性地知道,那些不该知道的事情,他就一向不知道,比如:阻碍他和纪仲年约会的“纪总日程表”。   纪仲年没好气地又说:“那你知道我有多少会议要——”   “不知道。”林斯还是用这三个字塞住对方。   纪仲年:“......”   林斯揪了揪对方的衣角,并附上嘻嘻一笑,“但我知道那个杂技团难得巡演一次,错过这次,也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看了。而且......我只想和你一起去,只有我们两个人。”   当那句“只有我们两个人”出来时,不知为何,纪仲年就想到了一些很不该在光天白日下想的事情。   嗯,反正不是指看马戏就对了。   “要不要?嗯?纪二少,您行行好呗。”林斯矫揉造作地发音。   他顶着一副撒娇卖萌的鬼脸,凑到纪仲年面前拱来拱去,就像一头对着大白菜发.骚的猪。   面对此情此景,纪仲年的嘴角绷得死紧,然而还是忍不住小幅度地颤抖着,最终还是憋得破功,不受控制地牵了起来。   他很快又把被逗笑的嘴角压了下去,“再看吧。”   纪二少笑得昙花一现,但足够林斯回味一天。这一刹那,林痴汉终于明白何为“千金博一笑”,更能理解古代烽火戏诸侯只为搏美人一笑的昏君心理!   “纪老爷,你以后多笑笑,”他没皮没脸地讲:“不是,你以后多对我笑笑,我把命给你都可以。”   “哼。”   纪仲年恢复了往常那张一成不变的死人脸,调头走了,不着痕迹地将攥在手心的门票塞进了裤袋里。   “那我就当你是答应了啊!”林痴汉在他背后大喊,喊得整间屋子的佣人都能听见。   *   周六晚上,这正是繁华的东城开启夜生活的时候。   炫目的霓虹灯明亮了多条街道,约会、玩乐的男男女女倾巢而出,空气中混着烟火气和花香,到处都是人头涌动的乐趣。   打扮得人模人样的林斯站在街边,东张西望地等待着他的约会对象。   人流来来往往,他身后是本市一家非常高级的西式餐厅,这里面一顿饭能吃掉他两个月的薪水。   林斯低下头去,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这表是纪仲年送他的那一只——   已经超过约定的时间一个多小时了......纪仲年还是没有出现。   林斯出门时忘带手机了,想联系也联系不上,他叹了口气,捶着站累的双腿,索性就地蹲了下来,无聊地抬头看天。   今晚没有星,但是有圆月,风吹过一朵云,把那皎洁的月遮去了。   于是......什么光都没有了,只剩一片黑压压的夜空。   “纪仲年你真的不来啊……不过也是,你也没有答应我要来……但你怎么可以真的不来啊?臭纪仲年王八蛋!”   骂骂咧咧半天,他觉得自己像个被丈夫抛弃的怨妇,蹲在街边丢人现眼,连腿都很没用地麻了。   正要站起来,后背突然被人兜了一脚,他差点一个踉跄栽前面的马路桩子去。   堪堪在原地站稳之后,林斯气愤地转过身去,张嘴就要大骂那个不长眼睛的混蛋,可半个脏字没出口,就看见了长腿开立站在面前的纪仲年。   林斯:“你他m——ma……”   纪仲年:“骂够了没?”   林斯:“......”   在往来如川流的人群中,纪仲年就像是站在其中一只羽色耀目的鹤,每一根毛都发着能亮瞎林斯狗眼的烁烁光彩。   他的外形非常亮眼,身材比一般男人要高挑,高级的定制西装配上铮亮的牛皮鞋,黑色头发被少许发蜡固定着,看上去是特地打理过。   此时,这位如此英俊逼人的总裁先生,正如雕塑般站在林斯面前,俯着淡漠的双眸看他。   “你——”林斯惊讶地张嘴,两只深黑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哇哇哇哇哇!盼星星盼月亮,他真把尊贵的纪二少给盼来了?!   毫不夸张地说,林痴汉欣喜若狂,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一下子飙到了山顶的最高峰。   然而,纪仲年将眼睛微微一眯,当即跟他算起了账,“骂我骂得挺来劲啊,林变态。”   林斯:“……呵呵。”   完犊子。   作者有话说:   调整节奏,所以将上章的下半部分挪到了这章 第28章 培根和进口牛排   纪总贵人事忙,不吃不喝地连轴转了一整天,从白天九点到晚上七点,坐在会议室里跟一个重要的合作方洽谈了快十个小时的商务。   结束时,已是夜月当空。   他从公司匆匆赶来赴约,刚刚下了车,一眼就看见了林斯蹲在街边,弓着背弯着腿,跟个地痞流氓似的,一点姿态也没有。   嫌弃归嫌弃,纪二少的嘴角却是很诚实地牵了牵。   纪仲年面上如被春风微醺,理了理西服的衣襟,确认自己有绅士的仪态后,才抬头挺腰背着手,逐步朝林斯走近去。   正要伸手拍拍林斯的脑袋,纪仲年就听见这只怒火中烧的小变态对着面前的下水道井盖,义愤填膺地骂了两句“死纪仲年臭纪仲年!”   纪二少人傻了。   然后一脚踹过去。   “骂我骂得挺来劲啊,林变态。”纪仲年道。   看见他来了的林斯也傻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人,心里爆出一朵五颜六色的蘑菇云。   “误会......嘿嘿。”   “骂我骂得那么欢,现在看见我一定很不爽吧?”纪仲年眼睛微眯,盯着林斯看,“要不我回去得了。”   话落,他转身就走,心里志在必得地默念了“一、二、三——”   “三”还没念完,果然,林斯就一个生扑上来抓住他,软着嗓子求道:“别走啊。”   纪仲年背对着他,嘴角暗暗上扬出一个弧度。   林斯可谓是求生欲和爱欲齐驱并驾,在冷汗淋淋的同时,也喜形于色:“打是亲骂是爱,那是因为我实在太想你来了,又以为你不会来,所以才会念叨,纪老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我计较......”   纪仲年藏好快要溢出来的笑意,一个冷哼叫林斯不敢再多话。   他转身绕过林斯,昂头走向了身后的高级餐厅,犹如一只翘着美丽的尾巴、浑身散发矜傲气质的孔雀王。   这是......不计较了?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惊喜,林斯还傻乎乎地愣在原地,有点如在梦中的感觉。   ——纪仲年竟然真的答应了这次约会?他本就做好了纪仲年不会来的准备,没想到真的来了?这份幸福突然来敲门!   走了几步,纪仲年发现那家伙根本没跟上来,回过头去,冲那呆滞的家伙不耐道:“喂,怎么还愣着。”   “哎哎哎,来了来了!”林斯屁颠屁颠地跟上去。   *   这家餐厅是真的贵,但它贵有贵的道理。吃的是环境,一派高端典雅,装潢用的是低明度的色彩,非常符合林斯对于约会氛围的需求。   这么说吧,自打与纪仲年肩并肩走进这地儿时,他就觉得今晚的约会成功了一半。   他们在餐厅的靠窗一侧落了座。   林斯以勺做镜,以叉做梳,细细地整理好自己的发型和仪表,同时庆幸自己机智地喷了层发胶,这才让头发没被夜风吹乱。   做完这些保证自己帅气度的事情后,他才慢条斯理地拿起菜谱,优雅地翻开……   然后傻眼。   这上面的数字壮观无比,一个菜千把来块就不说了,连杯白开水都要收费,深深地刺激了这位穷鬼弱小脆弱的心灵。   捂了捂口袋里单薄的小钱包,林斯心虚地看了纪仲年一眼,咽了咽喉咙,然后默默把菜谱推了过去,以显大方。   “你、你点吧,随意……”   纪仲年扫了一眼菜单,服务员在旁边拿着小本本听他点单,手中的笔飞快地写着一道又一道英文。   每当纪仲年念出一个菜名,林斯心里的小算盘就噼里啪啦一顿响,每响一次,他的心就被刀子狠狠地割一次。   ——这周的薪水没了,半个月的薪水没了,一个月的薪水没了,啊啊啊!三个月的薪水没了……   点完一系列菜色后,纪仲年将菜谱推回给林斯,挑了挑眉,示意他点些自己爱吃的。   林斯预想自己卡里的钱都烧得差不多了,连手都在哆嗦:“不、不用了,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屎不臭我都能吃。”   纪仲年:“……”   在纪二少的再三要求下,林斯随便翻了翻,点了个最最便宜的凯撒沙拉,心如刀割,千疮百孔!   几百块吃盆草,还不如吃屎呢。   默默地算了算钱,林斯在心里为自己割肉追夫的壮举奏响哀歌,却听见纪仲年冷不防地开口:“这顿算我的。”   “啊?”林斯愣住。   虽然对方听着很霸道很慷慨,但这下林穷鬼倒是不肯了,他拍拍没有几两肉的小胸脯,豪气干云地对纪仲年说:“不行,说好的我追你……不是,说好的我请你,怎么能让你出钱?当然得我出。”   “这餐厅我家的。”纪仲年轻描淡写,隐隐彰显出财大气粗的气质。   林斯:“……”   好的。   论一个钱包干瘪的死穷鬼想要将一个产业丰富家财万贯的霸道总裁泡到手要经过怎样坎坷艰辛的路途并需忍受何等人格尊严被践踏的屈辱。   林斯默默地低下了卑贱的头颅。   整顿饭下来,他逐渐失去撩汉的傲气,小牛排被他切割得零零碎碎,一块接一块地塞进嘴里,机械地咀嚼着。   “纪老爷……”林斯欲言又止。   他用叉子戳了一块沙拉里的培根,呆呆地看着。   他觉得自己就是这渺小又薄弱的干肉片,而纪仲年就是一块A级的进口雪花牛排,这当中的阶级之差,不是靠着一往无前的真爱就能消除的。   由始至终,他们两个的财富、地位、背景,就是天壤之别,这一点令林斯很丧气。   纪仲年:“嗯?”   “你身边的朋友、那些你认识的人……他们是不是都很有钱啊?或者说……都很有名气和地位。你们平时打起交道来,是不是都这么、这么豪气奢侈啊?”   “基本上是。”纪仲年毫不避讳地答他。   在纪二少的社交圈里,基本上都是有头有脸的名流巨贾,又或是高端的知识分子和科研人员,普通人只占很少。   只有林斯一人,是来自西城那个贫瘠又落后的贫民窟。   听他这么一说,林斯说不自卑是不可能的,神色显然就变得黯然了,自己嘟嘟囔囔了一句:“所以,只有我是例外呗。”   “你确实是例外,”纪仲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所以你,还挺特别的。”   林斯愣了愣,“哪种特别?特别变态?”   “......看来我说你蠢,你是真的蠢。”   纪仲年拿起旁边的红酒喝了一口,连握着酒杯的手势都特别好看,几个修长的手指触在干净的玻璃杯上,自然散发一种富家少爷的贵气。   林斯脑回路九曲十八弯,半天才绕回到正确的道路上:“你、你的意思是——这个‘例外’是好的?是褒义的?”   纪仲年没有否认,淡淡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一边嘴角扬起微笑的弧度,用手中的银餐刀敲了敲瓷碟的边缘,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以提醒他,“吃吧。”   林斯哪还吃得下啊,当意识到自己对纪仲年的独特性,他脑袋里就劈里啪啦地炸出烟花,甭提有多兴奋了。   “你认为我是你的例外,就是我对于你来说很特别,”林斯巴不得跳到桌子上,拿个大喇叭来对纪仲年喊,“你还请我吃高级晚餐,纪老爷,你真的真的很重视我啊!这么说来,我是不是有机会了?就要追到头了?!”   纪仲年慢慢地锯着那块七分熟的牛肉,目光森冷地瞥他一眼,“吃个饭你这么多话,这些菜还不够塞住你的嘴?”   “够够够……嘿嘿。”   林斯被骂也乐呵呵,顶着张花痴脸流口水,纪仲年已经对他这幅样子习以为常,除了白眼就是嗤笑。   白眼过后,男人抬了抬尖细的下巴,淡淡道:“林斯,你不用跟我身边的人比较,也不用跟我比较。你和我们都不一样,懂了吗?”   “懂!”林斯笑得连眼睛都成缝儿,龇牙咧嘴地给他敬了个礼。   瞧着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纪仲年算是摸清了他的底——   这不但是个变态,还是个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变态。   纪仲年第一次,愿意为了看见一个人脸上的灿烂,而不吝于挤出一些自己原本没有的光。   林变态嘴里嚼着昂贵的牛排,用一双亮澄澄的黑眸子看着他,“纪老爷,你放心,就算我身上只有十块钱,我也会把九块九毛九都给你。”   纪仲年淡笑:“剩下的一分钱呢?”   “剩下的一分钱......嗯,用来证明我是个有价值的人。”林斯看着对方,自傲地讲,“我可以廉价,但不可以免费。”   他不可以免费,这样才值得纪仲年的喜欢。   或许与身份尊贵的纪老爷相比,他林斯只是一个贫穷、低贱的平凡人。   但就算他只是一颗卑微的粒子,小到不能再小,存在感很弱很弱,他也会把身上所有仅剩的光和热,毫无保留地送给纪仲年。 第29章 我不允许   饭餐只是个铺垫,主戏可还在后头。   按照林斯精心准备的约会计划,用完晚餐之后,他就带着纪仲年去了看心心念念的索拉马戏。   这里的会场很庞大,观众席以阶梯式的形态搭建,环绕住中间的圆形舞台。   每一排都几乎坐满了人,有一家几口喜乐融融的,也有三五成群的朋友伙伴,还有的正处于蜜恋期的情侣。   纪仲年一向很厌烦这种嘈杂的地方,他第一次来这种如此多人的地方,感觉自己被抓进了个蚁巢,而林斯就是把他抓来的那只蚂蚁。   “让一让,请让一让!不好意思……借过一下,谢谢……”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穷人,林斯只买得起中间的位置。   他手捧一桶巨型爆米花,高高举过头顶,腰肢灵活地扭来扭去,避过涌动密集的人头,才终于艰难地和纪仲年挤进人满为患的观众席,落了座。   向来干净整洁的纪总大人,此刻被热得满头大汗,连里面的衬衫都湿了一半,但为了保持造型,他还是忍着没把外套脱了。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皮鞋,刚才挤进来的时候,被旁边的熊孩子踩了一脚,好几万的暗纹鞋面上留了半个黑印......   纪仲年觉得自己真的是疯了,才会答应林斯来这种地方看无聊的杂耍。   烦躁之际,一桶装得满满的金黄色爆米花递到他面前,被林斯一双白净的手捧着,上面就像堆了一座胀鼓鼓的小山。   “吃吗?”林斯嚼吧着满满腮帮子。   “......拿开。”   纪仲年皱着眉头,现在很想发火,但当他看见林斯那副兴奋得像小孩的样子,就又把骂人的话咽了回去,差点把自己给呛着。   等所有观众都落座之后,会场的灯光忽然熄灭,周围瞬间陷入了一片漆黑,随即,神秘而又奇幻的音乐响起,回荡在会场的每一个角落里。   舞台中间徐徐升起一个巨大的月亮灯,闪烁着高级又迷离的暗蓝色,上面坐着两个奇装异服的表演者,这是杂技即将开始的前奏。   黑暗之中,纪仲年感觉林斯凑了过来,在他耳边小声地说:“纪老爷,你肯来,我真的很高兴,那个......谢谢。”   温热的气息喷洒在纪仲年的颈脖,带来些许痒意,还混着一点爆米花的焦糖香气,莫名地就让他对“约会”这件事改观。   ——似乎,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无聊。   索拉马戏是世界著名的马戏团,擅长在传统马戏中注入一些创新的成分,将高级的惊险元素和故事情节交融,为观众们呈现震撼人心的舞台表演。   台上的杂技演员开始了表演,他们穿着艳丽闪耀的服装,将艺术风格以特技表演的形式呈现出来,节目的难度和危险系数逐渐攀升,观众们的掌声一浪高过一浪。   “Yooooooo~~~~~~~!!!”   ......纪仲年快要被林斯的喝彩声给喊聋了。   “你安静点。”他咬着牙警告,强行支起自己的最后一丝耐心。   林斯笑嘻嘻地点头,然后没过几秒又故态复萌,让纪仲年头疼。   在结束一个空中飞板的节目后,现场气氛达到了高潮,台上那位漂亮的女演员鞠了个躬,向台下的观众说:“现在,我要邀请观众台的一位朋友上来,跟我们的杂技演员一起,来玩个有趣又刺激的互动游戏。”   观众席上一片震耳欲聋的高呼,那些孩子欢呼雀跃,纷纷举高双手要上台,其中也有不少是贪玩的成年人,嗯......包括林斯。   他高高地举起手臂,甚至激动得站了起来,踮着踮着脚,对于这个上台互动的机会很是踊跃。   纪仲年无语地看着他,“你跟小孩子们争什么?”   “又没说只有小孩子能上去。”   “......幼稚。”   纪仲年不想让他干些这么危险的事,刚要伸手把人拽回座位上,会场就回响起那个杂技演员的声音,“请大屏幕扫到的这位先生,快一点到我们的台上来~”   全场一片哗然鼓掌,林斯的脸出现在舞台左侧的LED屏幕上,笑得傻气四溢,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   纪仲年:“..........”   林斯:“耶!!!!!”   在万众瞩目下,林斯蹦蹦跳跳地跑上了台,他当真以为自己是那个幸运观众。   ——其实是因为这个互动环节的危险性较高,需要将观众抛至高空再稳稳接住,不能让小孩子们配合,所以才挑了他这么一个体型偏瘦的成年男人。   “这位先生,现在是挑战你勇气的时候了!”杂技演员开始在他身上绑各种安全绳索,并仔细地检查了几遍,“请你待会儿凝神聚气,千万不要动哦。”   杂技演员脸上涂着精致的油彩,林斯看得入了神,脸上笑得金光灿烂,并呆呆地点了点头。   台下的纪仲年看着林斯被两条绳索吊着,缓缓升空,到了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高度,停顿片刻后,便开始了荡秋千般的抛掷。   这个过程实属惊心动魄,各个杂技演员相互配合着,轮流在林斯身上腾空翻筋斗。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坐在纪仲年旁边的一个小女孩差点把他耳朵给喊聋了。   纪仲年还算淡定,但是眼睛就没从林斯身上挪开过。   在林斯被抛到最高空时,地面有两个人骑着独轮车滑过,手里在抛掷着数个火球,那熊熊燃烧的火苗宛若瑰丽的大红花,在逐渐靠近林斯后又游走开去。   这场景看上去既壮观又危险,令观众们倒吸一口寒气,但台上的林斯却没什么害怕的表情。   或许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经历过死亡的人,林斯对于这种程度的危险丝毫不紧张,反倒是纪仲年替他紧张。   男人紧紧聚缩的眸子如鹰眼般,紧紧盯住林斯,一颗心已经悬到了嗓子眼。   他很少有这种为一个人挂心、焦虑的时候,连双手的手心都在不断冒汗,不自觉把裤子布料都给拽紧了,连与竞争公司抢标都没试过这么紧张。   这是纪仲年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很在乎林斯的安危。   随着音效从激烈过渡到舒缓,台上惊险刺激的互动表演终于顺利完成,纪仲年松了一口气。   “让我们掌声献给这位勇敢的帅哥!”杂技演员们拉着林斯鞠躬谢礼,台下响起阵阵排山倒海的欢呼。   林斯像个得了冠军的赛车手,一路接受着荣光与掌声,以及身边人羡慕的注目礼,大摇大摆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并给了纪仲年一个标准的wink。   “爷帅吗?”他一抹鼻尖,相当臭屁。   纪仲年:“……”   他被林斯这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气到,努力压制住自己的火气,才能尽量平静地对林斯说:“你下次,不要再玩这种危险的活动。”   “怕什么,不会有事的,”林斯不以为然,“人家专业耍杂技的,安全肯定有保障。”   纪仲年被气得胸口一滞。   “但我不许。”他道。   林斯没反应过来,“啊?”   纪仲年的眼眸一深,语气没在开玩笑,“我不允许你的安全出一丝问题。”   作者有话说:   纪老爷的保护欲很强。(虽然后来还是... 第30章 疯子   杂技项目一个比一个惊心动魄,掀起全场高潮阵阵。在扣人心弦的地方时,音乐营造出如在悬崖的高度紧张气氛,   杂技演员做出抓人眼球的动作,将双臂徐徐展开,摆了一个要从高空坠落的姿势,除了面无表情的纪仲年,全场观众都紧张得闭气。   “我的天......这、这么高......”林斯全情投入地看着台上,连呼吸都紧绷着。   他直勾勾地盯着那个杂技演员,手下意识地抓住了身边的纪仲年,这样会令他更有安全感。   纪仲年手臂一疼,低头看了看,没甩开,也没说什么。   索拉马戏很好地诠释了他们的表演精神——自由、奇思妙想、以及挑战不可能。各色表演带来目眩神迷的效果,林斯看得痴痴入迷,已经完全沉浸在里面。   “下面是——双人高空杂技走钢丝。”   随着音乐声越来越急促,气氛越来越紧张。林斯看着那个演员在钢丝上倒立劈叉,不由地屏住气息,抓住纪仲年的手也越来越紧。   “啊啊啊啊……怎么感觉他要掉下来了!天呐天呐,注意安全啊……”   林斯如临其境,甚至无意识地捞过纪仲年的手,将对方整只胳膊都给牢牢挽住,全程抱在自己的怀里压惊。   纪仲年略略无语,连他自己都没发现,嘴角其实牵了牵。   杂技演员纵身一跃,双脚平稳地弹跳于下面的蹦网上,在他安全降落的一瞬间,全场观众包括林斯在内,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献上最高敬意的掌声和欢呼。   林斯无意间低头,才发现自己跟只螃蟹似的,原来一直抓住纪仲年的手臂,还将人家的袖子抓出了折痕。   “嘿嘿,不好意思……”因为怕把纪仲年惹急了,他难得捡回几分矜持,立即松开对方的手,还很客气地帮人抚顺衣袖上的皱褶。   一抬头,纪仲年的脸色竟然很不好看。   林斯读不懂纪仲年的表情,但猜想对方不高兴的原因……应该是因为昂贵的西服被抓皱了。   “我回去帮你熨熨。”他说。   纪仲年不说话。   表演的后半段,林斯谨慎至上,都没敢太碰纪仲年,而是小心地保持着一点距离。   他努力克制自己的紧张,以为这样就能让约会的气氛不被破坏掉,殊不知,在看完整个表演后,纪仲年的脸竟黑得像锅底。   ——松什么松,又没不让你抓。   纪二少黑脸的状况持续到退场,林斯百思不得其解,小心翼翼地看他脸色:“杂技……不好看吗?”   纪仲年冷哼:“蠢人,下次别带我来这种地方。”   因为他的这句话,林斯蓦然一怔。   他想起了上辈子的事情,不禁有点黯然的叹息,偷偷地吱喃了一句:“那是。之后都是你带我来的。”   *   出了戏院之后,他们沿着少人的街边一直走,远眺便能看见远海和沙滩。   沿岸有条环绕海边的绿道,长长地延伸至看不见的地方,有左右两排橙黄色的路灯点缀,名为“情人路”。   充当了一晚上司机的魏平要开车跟上来,纪仲年回头给了他一个眼色,魏平便默默将车放缓,只慢慢地保持一段较长的距离,没有再打扰。   林斯倒没发现身后的事,他看完马戏心情愉悦,蹦跶在纪仲年前面,夜风把他的额发吹起,这种与喜欢之人漫步江边的感觉实在爽快。   “海风好舒服,吹进嘴里有点咸。”他感叹。   纪仲年不作声,一直跟在他身后,保持着半米的交错距离。   林斯走他就走,林斯停他就停,目光总是不自觉地停留在林斯的侧脸和背影上。   ——在这之后的很多年里,他总会想起这个夜晚,想起微咸的海风和这样开心的小变态,然后......   后悔自己没能在这一刻走得慢一点,或者喊一声“林斯”,趁着暖黄的路灯说一句“你令我很心动”。   林斯看向周围的车流和夜灯,眼里是烁烁繁星。   他这样一个贫民窟出身的人,在遇见纪仲年之前,其实没想过自己会来东城生活,没想过自己能逃离破败的贫民窟。   他停下了脚步,倚着及腰的木栏杆,对身后的人说:“其实,撇开什么喜不喜欢的,我很谢谢你。”   “什么?”纪仲年站定在他旁边。   “谢谢你把我从贫民窟里带出来,像把一块臭豆腐从泔水里捞出来。如果不是你,我也不可能来到东城生活,更不可能看到这里的夜景,好漂亮。”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感恩自己能够遇上纪仲年。   唯一区别的是,上一辈子他带着浅薄的野心、藏着愚蠢的贪婪,用一副最最虚伪的面具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就是过上与东城富人们一样的生活。   而这一辈子,他是揣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决心、带着上辈子与爱人遗憾分别的回忆,靠一颗最最朴素的真心去接近纪仲年,为的只是过上能与相爱之人白头偕老的一生。   “咳咳,”纪仲年耳朵微红,眼神故意移到远处,“我只是报个恩,你那时救了我一命,所以……你不用太——”   “我知道,但还是要谢谢你,”林斯轻声打断他。   “嗯。”   “还有,我喜欢你。”   最后这四个字,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轻轻地从林斯嘴里跳出来,既像是准备了很久的表白,又像是触景生情,兴之所至。   说得很郑重,又很自然,完完整整地说给心上人听。   纪仲年怔愣地看他。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平常对你说的话,嗯,你可能都不大当真。但是现在……我是在很认真地告诉你,纪仲年,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   林斯绕着纪仲年走了一圈,每个“非常”都说得很用力。   “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你。”   海风混着星光,林斯的眼神比海上的月色还要干净,纪仲年一望进去,仿佛望不到底。   “……就这么喜欢?”纪仲年的心脏怦然而动,半开玩笑地说他。   “是啊,很喜欢,无条件地喜欢。”林斯看着他的眼睛,“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纪仲年假装无心地问,林斯却真心真意地答。   ——我重活过来依旧喜欢你。   纪仲年又笑问:“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林斯说。   纪仲年愣住,开玩笑的笑容慢慢地敛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林斯那眼里的感情很真实,说话的语气也很真实,仿佛这不是玩笑话,而是一句说到做到的誓言。   他的心噗通地传来一声回响。   林斯目视他的瞳仁,向前一步说:“我喜欢你这件事,怕是改不了了。只要一想到……你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定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抱着我、亲我吻我,我就觉得我能坚持下去,我一定能等到你爱上我。”   记得一切的,就只有他,只剩他。   但那又如何,为了得到这一份曾经拥有的爱,他可以慢慢地等,慢慢地努力,直到纪仲年像上一辈子那样爱他。   “哎,你之后会很爱很爱我,真的。”林斯把下巴凑近去,像条讨好又得意的小笨狗,“那还不如,趁早爱我吧。”   他们互看对方,鼻尖因为林斯的疯狂凑近而只相距一厘米,很近很近,甚至能感受到对方逐渐灼热的呼吸,相互喷洒在对方的脸上。   纪仲年笑骂他,“你知不知羞。”   “我没开玩笑,你不但会爱我爱得深沉,还晚晚都要我,”林斯夸张地说,声量还提得老高老高,生怕旁边路过的人听不见。   “疯子。”   这里靠近江边,对面是耀目的夜景,盐分迎风吹过来,黏乎。   纪仲年捧起林斯的脸,低头吻了这个疯子。   作者有话说:   终于写到文案部分啦 第31章 铁树开花   这是纪仲年第一次主动亲吻林斯。   原来男人跟女人的嘴唇亲起来是不一样的,又或者是……林斯的嘴唇和别人亲起来不一样。   微冰凉,略干燥,触感就像吸了潮气的素纸,又软又绵,贴上了就不愿分开。   咸湿的海风发出呼呼的轻声,从他们脸侧吹拂而过,一分一秒都被放大。   纪仲年甚至能感觉到林斯的碎发扫过他眼睑的感觉,于是情难自禁地,吻得更深了些。   “唔。”   毫不夸张地说,林斯心脏爆炸。   待到松开一些后,两人的气息都不太稳,纪仲年盯着他那泛水光的嘴唇,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失去了所有理智。   纪二少转过身去,背对林斯,敲打着手边低矮的木栏杆,装作漫不经心地给刚才的吻一个评价:“咳咳,就……还行。”   林斯:“……”   半天没得到回复,纪仲年往后偏了偏头,想去偷瞄一眼那变态的反应,就看见林斯整个人呆住,正处于一种大脑当机的模式。   对林斯来说,这种感觉很复杂。   明明按上辈子来算,他和纪仲年都算是老夫老妻了,这辈子不过是再恋爱一次,怎么接个吻都能有种初吻的感觉?   小鹿瞎几把乱撞,都快把自己给撞死了。   “你……我……我们……这、这……”林斯一双狗眼睁得老大老大,说话断断续续没头没尾。   与之相比,纪仲年看起来要淡定多了,他极力让自己保持面无表情的状态,即使从脸颊到脖子的红色已经出卖了他。   二人尴尬半天,林斯正要讲个笑话缓和气氛,纪仲年却若无其事地拉起他的手,带他转身就走。   “我们,回家。”   *   车窗外片片景色飞掠而过,白线组成一张五线谱,他们各自看向自己一侧的窗外,全程没什么交流。   然而将镜头徐徐摇下,放到皮质座椅上,就会发现有一双交叠在一起的手——   上面的是纪某人的,下面的是林某人的,暖暖乎乎地覆盖在一起,并逐渐十指交扣。   平常骚气十足的林痴汉,这会儿倒是羞臊,城墙厚的脸皮被烫薄了,压根没好意思跟纪仲年说话。   他装作矜持,心里却不停回味那个海风味道的吻,唇齿交缠,羞得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   负责开车的助理魏平从后视镜里偷瞄了后座的俩人一眼,心里明白这是成了。   ——嗯,纪总那是铁树开花。   回到纪家,车子正要驶进那扇镂空雕花大门,忽然,路旁的暗处“蹭”地蹿出一个黑影,吓得魏平连忙急刹车。   “砰!”   惯性使然,坐在后座的林斯和纪仲年狠狠地撞了一下前座,林斯惨烈地磕到了头,直接晕晕乎乎。   纪仲年第一反应是倾过身来,看林斯有无大碍,“有没有伤到?”   “……我没事,”林斯眯着眼,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怎么回事?”纪仲年转过头去,皱眉问魏平。   “抱歉,纪总,”魏平迟疑道,“是大少爷,他忽然冲出来……把我们的车拦住了。”   通过宽大的车前窗,纪仲年和林斯齐齐向外看去。   夜色中,有张恼怒狰狞的脸被车头大灯照得煞白,那是纪霄。   他拦在这辆黑色迈巴赫的前面,用力地敲着车前盖,“咚咚咚!”歇斯底里地对车里的人吼:“纪仲年你出来!我知道你在车里,给我滚出来!”   纪仲年脸色一寒,目光深暗。   那张脸、那把声音,顿时叫林斯汗毛倒竖,上辈子被杀害时的那些记忆、那些痛楚,好像随着这把声音一并传来,令他的心脏似乎再一次体验到了被刀捅的剧痛……   “唔……呼……”   林斯难以自控地产生了应激性,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用力捂住自己的心口处。   待他稍稍平静下来时,身边的座位已经空荡荡——   纪仲年早已经下车去了。   透过面前的玻璃车窗,林斯可以看见那两兄弟正在激烈地争吵,二人满目敌意,表现出来的皆是对彼此的仇恨。   林斯见状便要下车去,魏平适时提醒道:“林先生,纪总不希望旁人干涉他的私事。”   “我知道,但是……”林斯对他说着话,眼睛却依旧担心地看着外面。   他听不清纪仲年和纪霄的对话,只隐隐约约抓到些碎片一样的词:“给钱”、“渣滓”、“十个亿”、“不配”……   很明显,纪霄被纪仲年踢出纪氏集团后心怀怨恨,回来要钱罢了。   但纪仲年怎么可能答应,反而会步步紧逼,让纪霄最终走投无路,悔恨那些自作孽。   目睹纪仲年和纪霄的对峙,林斯明知自己不过是个局外人,却没有选择留在车上,而是不顾魏平的劝告,打开车门冲了出去。   因为他想起来,上一辈子,在某个云淡风清的夜晚,他和纪仲年刚约会完,回到纪家大宅的门外时——   纪霄也是这样拦住他和纪仲年的车,逼着纪仲年下车去与他说话,而后两人便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那时,胆怂的林斯怕惹火上身,于是只留在车上旁观,然而没想到的是,彼时的纪霄已是半疯,突然抽出藏在衣服里的武器,对着纪仲年的脑袋狠狠一挥。   纪仲年差点送命……   所以此时,带着心中愈发膨胀的不安,林斯毫不犹豫地冲出车门,快步向纪仲年走去。   不行,纪老爷可能有危险。   就在林斯走近他们的时候,纪霄注意到了他,投出一种令人恐惧的阴狠目光,朝着他刺过来。   林斯的脚步猝然慢下来。   这辈子再次近距离看见纪霄时,他仍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巨大的恐慌反应。越向纪霄靠近,心脏就越急促地跳动,呼吸也逐渐困难。   刀尖划在身上、插在心脏上的那种感受……   痛苦、死亡、绝望……   如冰霜般的寒意像毒蛇,瞬间窜上林斯的尾椎骨,令他的身体不自觉地发起抖来,连手都变得冻极了。   身体忽然像被抽空力气一样,林斯双腿不支,轰然倒地。   这时,纪仲年顺着纪霄的目光回头看,也恰好注意到跪在地上的林斯,冲过去一把将他搂住。   “林斯……!”   纪仲年的声音在林斯耳边环绕,模模糊糊就像一段录像带,令林斯想起了被杀那天的情景——   恐惧绝望至极,但是有爱人竭力的呼喊。   纪霄的匕首、心脏的骤停,死亡那一刹的感受卷土重来,真实无比,如同能侵蚀人的黑雾,逐渐向林斯笼罩而来。   窒息感不断地膨胀,他感觉自己使不出力气,身体在慢慢变冷,血液在一点一点地流失,好冷……   “林斯,醒醒。”   纪仲年顾着他,没有注意到纪霄正无声地靠近他,突然抽出藏在衣服里的凶器——一根类似于铁棍的东西,朝纪仲年的脑袋挥去!   林斯双眼半张,当察觉到危险要向纪仲年袭来时,原本混沌的视野在这一刻清晰无比。   电光火石之间,他快速抬手护住了纪仲年的后脑勺,纪霄的铁棒就猛地打在了林斯的小臂上,发出沉闷的一声响。   “啊!”   林斯发出痛苦的呼喊,骨裂之后的剧痛在他整条胳膊上蔓延开来,麻痹了他的意识。   就在纪霄要挥第二下的时候,魏平和看门的保镖及时冲过来,合力将纪霄制住。   “放开!放开我……你们这帮杂碎!”   纪霄被死死地按在地上,脸上的皮肉被魏平的鞋底和水泥地按挤得变形。他不得不像一条狗那样,以仰视的方式瞪视着纪仲年,眼里布满了仇恨的红血丝。   纪仲年将受伤的林斯抱回车上,才回身走过来,用黑眸深寒地俯视着纪霄。   “原本你来向我要钱,我只当你是个要债的。但是现在,我只当你是个要饭的。”一声低沉的冷嗤从他唇边溢出,“十个亿?你简直像个发疯的乞丐。”   纪仲年的眸色深得骇人,从西服内侧的口袋里拿出一叠支票,随便写了个数字,然后撕下,随手一扔。   这张写着数额十万的支票,就如祭奠的纸钱般,轻飘飘地落在纪霄的面前。   “十万,你只值这个价。”   这番毫不留情的羞辱,彻底将纪霄激怒,但他疯狂挣扎却无果,因为四肢都被死死压着,只能像一条无能的狗,悲惨地向纪仲年吠叫。   “纪仲年我要杀了你!这辈子跟你没完!”   纪仲年侧头,对上车里林斯担忧的目光,安慰般对他笑了笑,意思是让他不用担心。   带着这样一张温和的笑脸,纪仲年将自己的右脚轻轻移动半分,皮鞋鞋跟踩上了纪霄的尾指,拧转碾压。   ——这是一场漫不经心的刑罚。   “啊……”纪霄发出痛苦的嘶吼声,脖子上青筋凸显,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指被生生踩断。   林斯透过玻璃车窗,不安地看着面前这残忍的一幕,心脏重重地一沉。   仇恨都是有缘由的。   纪仲年和纪霄之间的仇恨恩怨,就是由这样一件又一件事情,首尾相接地连在一起,所以他们最后才会拼了命也要将对方逼到悬崖边,几近玉石俱焚。   仇恨都是因果循环的。   这一晚,纪仲年怀着仇恨,将纪霄踩在自己脚下,如同践踏一坨肮脏的地底泥。   ......而之后,纪霄也怀着仇恨,以同样的方式将纪仲年这辈子最爱的人踩在脚下,如此折磨。   作者有话说: 第一章 开头的楔子,“西西弗斯”指的是林斯。 第32章 心疼我啊?   “啊啊啊啊——疼疼疼,哎哟喂,我要不行了!轻、轻点……”   “疼就忍忍,你是个男人,连一点疼都不能忍吗?”   “这可不是一点疼。”   “……”   林斯扁着个扇贝嘴,对纪仲年摆出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我手都断了,再说,我最怕疼了……”   可怕的青淤和红肿分布在林斯的皮肤上,他哼哼唧唧地喊疼,纪仲年嘴上嫌弃他,但还是下意识地摸摸他脑袋安抚。   家庭医生略微无语地看他俩打情骂俏,一边给林斯缠上绷带,将他的右手彻底裹在厚厚的夹板内。   “伤筋动骨一百天,要注意休养,平时可以将手太高,高于心脏,有助于消肿,后期做些康复训练就可以了。”医生一边收拾自己的医箱,一边给出些医嘱。   纪仲年沉着脸在一旁听着,林斯这个受伤的反倒乐呵呵,像个多动症儿童一样,用完好无损的左手在纪仲年的背脊上摸来摸去,感受这精瘦的肌肉。   “医生的话你听见了没?好好记着。”纪仲年训他。   “我忘性大,你帮我记着呗。”林斯嘿嘿笑。   医生说完话就离开了,纪仲年推开林斯摸摸索索的咸猪手,厉声道:“给我安分点。还有,下次再碰到这种情况,你别再想着逞英雄,帮我挡这一下,你以为我会很感动吗?”   林斯忽然有种被教导处主任严肃批评的感觉。   “你有危险,我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他有点委屈,“我、我这是好心——”   “我不需要你的好心,管好你自己就行,”纪仲年黑着一张脸,很不客气地打断林斯的自辩。   被教训了一顿,林痴汉倒没有沮丧,他一眼看穿纪仲年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嘴硬心软还不好意思么。   他蹭蹭纪仲年:“纪老爷,心疼我啊?”   “我只是不想下半辈子照顾一个残废。”   林斯满面红光地怼脸过去,“你还想下半辈子都照顾我啊?”   “……”   纪仲年对于林斯这种精准找错重点的能力强烈表示头疼,一个脑壳蹦把人弹回了床上休息。   *   翌日,东城中心区域的CBD内。   宽阔的办公室落于视野极广的高层,有扇透明宽大的落地窗,从这里望下去,能看见东城最多商务豪车的马路,川流不息。   纪仲年立于窗前,俯瞰着那些只有火柴盒大小的车,问站在他身后的魏平道:“办妥了?”   魏平微微颔首,“陶蝶和她儿子都已经被安全送达国外了,生活起居一切正常,纪源会入读当地一间普通的学校。我安排了专门的人员负责监视,他们有什么状况的话,会同步汇报到这边。”   “嗯。”   纪仲年还是将陶蝶母子送出了国外。   让纪霄体会与至亲分别的伤痛固然是他报复的手段之一,但这并不是他这么做的唯一原因,而是因为他忌惮自己的侄子——   纪源。   纪源是纪霄的独子,也是纪家的长孙,从小就展现出了超常的智商和交际能力,虽然他现在只是个十五岁的高中生,但纪仲年一眼就看出,若这孩子接受了好的培养,将来定会出类拔萃。   只可惜,这棵好苗子有纪家的合法继承权。所以,对于远虑的纪仲年来说,这颗苗子必是个隐患,若继续让他这样成长下去,就等于是给自己埋了个雷。   像纪仲年这样筹谋细算的人,定然会扼杀掉任何会威胁他位置的苗头,他便将这个侄子送出国去,让其接受最普通的教育,过些泯然众人的生活,绝不能让他有跻身上层的机会。   ——纪仲年没有下死手,但他伤仲永。这是他对这个侄子最大的仁慈,也是最大的残忍。   在将陶蝶母子送出国的这天,纪仲年提早结束工作,早早回了家。   他发现自己对着林斯竟有点心虚,这种凭空冒出来的奇怪情绪让他感到惊讶,明明根本不需要为此而愧疚。   他难以自控地想起那天的事,林斯那么努力地劝告他放过陶蝶母子,可他还是决定将这两母子送出去……   他真的不想再因为这件事和林斯吵架了。   走进林斯的房间之前,纪仲年踌躇着,站在门外老半天,敲门的手提起又放下,这纠结的动静根本不像他平时的性格。   管家董叔捧着为林斯备好的晚餐,走过来道,“少爷,林先生一直在等你呢。”   纪仲年浅笑,“是吗?”   董叔笑呵呵地告诉他,“他念你名字一整天了,总是自说自话,问纪二少什么时候回来。”   直白些说,就是林斯神经兮兮地发了一整天花痴。   “知道了,您也赶紧去吃饭吧,这里我来就行。”纪仲年接过了董叔准备好的晚餐。   纪仲年用指节敲门,而后缓缓推门进去。   林斯刚好坐在床边,面对着房间门口,要不是走进门里的男人英俊得极有辨识度,他肯定会以为进来的是一个普通的下人。   ——毕竟,谁能让心高气傲的纪二少心甘情愿地为其端盘子呢?   看见林斯坐在床边,白皙的双足蹭着蹭着毛绒的拖鞋边缘,伸进去半只,纪仲年的双眸暗了些,很快又恢复了往常的神色。   “纪老爷!回来啦?”林斯高兴。   “别下床,晚饭我给你端上来了。”   于是,刚想下床到楼下去吃晚饭的林斯乖乖听话,提起双脚又坐回了床上,笑吟吟地等待纪二少的投喂。   “劳您大驾,还亲自为我服务,”林斯嘚瑟道,“我这是多大的面子啊。”   他废了只手,又不是废了双腿,就纪仲年这照顾瘫痪病人的阵仗,实属令他感受到了来自对方深沉的爱。   纪仲年被他逗笑,难得不与他呛话,“你是挺大面子的。”   这话怎么听都悦耳,林斯高兴了,用少女怀春的腔调对纪仲年喊,张开双臂讨要一个慰藉;“亲爱的,我想你一天了。”   “别用这三个字叫我,”这听上去就像是过倦了日子还要强撑下去的老夫老妻才会用的称谓,令挑剔的纪二少很不满。   林斯打量着纪仲年被壁灯映照出完美轮廓的下颚,喃喃道:“我们本来就是老夫老妻,得按两辈子算……”   移动桌板被推到他面前,纪仲年把饭菜放上来,不过这位二少爷明显很少做这种伺候人的事,所以仅是把整个餐盘放在林斯面前而已,筷子和碗也是。   然后他就交叠双手,懒洋洋地倚在靠背椅上,等待观看林变态如何用左手艰难进食。   不过,对于这位好歹给他挡了一下的男朋友,他多多少少也得礼貌地询问一句:“手还疼吗?”   “疼。所以你喂我吧。”   “......你左手不能用吗?”   “我浑身都疼,没力气,动不了。”   “......”   林斯歪歪扭扭地倚在床边,右手打着厚厚的石膏,看上去竟是心情不错的样子。   他对着纪仲年笑,还抛了个电力十足但有点恶心的媚眼。   纪仲年瞧他笑得一脸春花灿烂,简直无语:“被人打断了手还这么高兴,脑子有泡。”   “你脑袋不用开花了,我当然高兴。”林斯非常开心自己能为他的纪老爷挡下一劫。   这话纪仲年怎么听都觉得林斯在咒他,但看这家伙两眼爱意如滔滔江水,奔涌不息,他又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对于林斯喜欢他这件事,纪仲年有着百分百的笃定。   因为不管什么时候,林痴汉都会把“喜欢你”三个字凿在额头上,别说是咒骂纪仲年,就是给他一个亿让他说句纪仲年的坏话,他也绝不会肯。 第33章 我心甘情愿   纪仲年纾尊降贵给人喂饭,怕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奇观。   ......可这奇观偏偏正在上演。   他把后厨精心烹制的菜盛到碗里,又用筷子夹了些白饭混进去,然后用白瓷勺子勺起来递到林斯的嘴边。   “张嘴。”纪老爷命令道。   “啊——”林痴汉乖乖张嘴,嗷呜一声,哈喇子流出来了,主要是馋这喂饭的人的身子。   “太大一勺了……”他嘴巴里被塞得满满当当,还是没能塞完,看上去就像只猪在叼着勺子。   “慢点吃。”   从小养尊处优的纪二少哪干过伺候人的事,但他此时很甘愿,甘愿亲力亲为地照料这位半死不活的林变态。   他想起林斯为他挡的那一下,余惊仍是充满了整个心腔。亲眼看着林斯在他面前承受痛苦,那份恐惧是锥心的。   他很后怕,宁愿受伤的是自己。   回想那一刻,所有事情都发生得猝不及防,但当纪仲年看见林斯为他受伤,他当真对纪霄起了杀心。   谁伤害林斯,他就想要谁的命。   纪仲年想得分了心,喂出去的一口没对准,不慎洒在了林斯的胸口上,烫得林斯发出一声惨叫,像条跳跳鱼似的从床上弹起来。   “啊啊啊烫死了!”他急得原地弹跳。   纪仲年幽幽看着他:“不是说浑身没力气,动不了吗?”   “......”林斯立马柔弱,双腿徐徐一弯,就软膏似的往床上倒了回去,“哎呀,没力气了。”   “还装?奥斯卡影帝都没你能演!”纪仲年将他拽了回来,从床头柜上抽了几张纸巾,摁在林斯的胸口上替他擦。   擦了两下,纪仲年嘴里还啐着些责怪的话,林斯听不清,大概意思就是让他以后别受伤,受伤了做什么都麻烦。   莫名地,林斯有种苦尽甘来的感觉,连嘴里未嚼完的米饭都仿佛在回甘。   大概是追纪仲年的过程太苦了,把纪仲年追到手的感受太甜了,所以当他能享受到纪仲年自然流露的爱时,会觉得整个心脏都是颤抖的。   一直以来,似乎都只有他在单方面做着遥不可及的追逐,但是现在,终于变成了他心心念念的双向奔赴。   “纪老爷,”林斯低头看着纪仲年的手,忽然,将自己的掌心覆上纪仲年的手背。   纪仲年动作一顿。   林斯轻柔地,将他的手按在自己的心口上。   “你……”这番亲密的举动,令纪仲年耳根发热。   林斯察觉到了对方一瞬间的僵滞,但他没有松开,而是按得更紧,直到纪仲年的手心能感受到他攒动的心跳,还有胸口处滚烫的皮肤。   “我没事,手臂的伤也会很快好的,”林斯轻声说,“要是下次再有人拿着棒子往你头上敲,我还是会替你挡的,我心甘情愿。”   “怎么无端端讲这些......”纪仲年微垂下眼,睫毛遮去他半个瞳眸的色泽。   他从未说过自己愧疚或自责,但是林斯却能那些并不显眼的细节看出来,或是根本不需要细节,而是发自心底的了解。   这两天里,林斯看见过纪仲年发愁的神色、紧皱的双眉,还有几乎要溢出来的暴怒、将纪霄的手指生生踩断、出言羞辱。   现在又亲自照顾他,明明很不擅长,却在极力地为他花光所有的耐心,耗尽所有的脾气......   纪仲年向来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因为怕被人找到弱点,所以上述这些,只有曾与他朝夕相处的林斯能看透。   “纪老爷,我有一样绝活儿,就是能轻易察觉到你的情绪,就像天气预测员察觉到天气变化那样简单。”林斯微笑道,“你在难过,对不对?”   “我没有,变态,你别胡思乱想。”   “还嘴硬呢。”   纪仲年那些自我掩盖的小情绪、心里未曾直白说出口的话......在林斯眼中,无时无刻都是飘在纪仲年头顶上的弹幕,被他清楚地看在眼里。   “你不用担心我,也不用自责,”林斯轻轻抚摸纪仲年的手,“替你挡掉那一下,是我自愿的。”   “谢谢,”这好像是第一次纪仲年对他说这两个字。谢的不仅是这次的事,还有一直以来,林斯毫无保留地对他好。   林斯却认真对他说:“爱一个人就是要这样,无条件付出。你是我爱的人,我什么都肯为你付出。”   他的爱很简单很粗暴,就是付出,不停地付出,无条件地付出。   在看见纪仲年有危险的一瞬,林斯其实什么都没想,就怕那根棍子会真的落到纪仲年头上。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的手就已经伸出去了,那一刻,他先是庆幸纪仲年没事,然后才感觉到疼痛。   “幸好,你没事。”林斯说。   纪仲年没说话,有些疲倦地合了下眼。   半晌,他抱过林斯,轻轻避开林斯的伤手,将人珍惜地圈在自己怀里,体会这些从未有过的安心和休憩感。   他确实像林斯所说的那样,在深深自责,对林斯有的不仅是歉疚,更多的是心疼。   在看见林斯受伤的一刹,他心里就像被剐下一块痛觉神经密布的肉,巴不得当场把纪霄撕碎掉。   纪仲年的情绪又被林斯捕捉到,便问:“你以后,打算怎么对纪霄?他毕竟是你亲生大哥……”   “我会留着他的命,”纪仲年的眸色又变得深骇起来,“但有我在一天,他就不会过上好日子。”   比方说,阻断他所有财路,让他一无所有又不得不苟延残喘;把他的妻儿送到遥远的地方,让他体会这种与至亲分别的痛苦。   “仲年,你有时候......做事手段太绝,不留余地不是一件好事。”林斯委婉劝道。   林斯并不是想当个圣父劝告对方,经过那夜的事后,他也发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过于理想化,这两兄弟的仇恨根深蒂固,不可能拔掉。   他只是担心这样下去会出更大的事。上一辈子,纪仲年就是因为对纪霄下手太狠,因此后面遭到了纪霄的报复,他也就死在了纪霄的手上。   当然,以这个理由去说服纪仲年,对方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我绝?他,纪霄,曾经想杀了我。”纪仲年冷笑一声,“我绝吗?如果不是念在我爸的临终遗言,我会直接要了纪霄的命。”   他流离失所的坎坷日子,失去妹妹的撕心裂肺,全都是拜纪霄所赐。   纪仲年又道:“我从来没有把他当做我哥,他也没有把我当做他的亲人,与其这么说,还不如说我们是仇人。”   林斯与纪仲年分开些,凝视面前这双翻涌着黑云的瞳眸对视,确确实实体会到当中的情绪。   他想要纪仲年放下那些仇恨,起码让自己过得舒心一些,但这些仅是他从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如果能切身体会纪仲年这么多年的忍辱负重,还有那些被迫害的岁月,就不该说出那些冠冕堂皇的话。   ——从此刻起,他深深明白这一点。   “林斯,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个睚眦必报的人。”   “我知道。我了解。”   正是因为林斯了解纪仲年,林斯爱纪仲年,所以他想,或许自己应该站在纪仲年的角度,去体会对方内心的恨与憎,以对方的是非对错作为自己的是非对错。   半晌,林斯凑近去,轻轻地吻了吻纪仲年的唇角。   “好,我不会再劝你手下留情。”他说,“纪老爷,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是好是坏,是对是错,我都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作者有话说:   大家双节快乐!本文的两位主角都没有一定的对错,纪仲年有他自己的坚持、固执,而林痴汉的坚持和固执就是纪仲年。在这个故事里,除了林斯,每个人的行为模式都是固定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更改而更改。有因必有果,所以最终结果是大家一起促成的,包括主角和各位配角们。下章进入老夫老夫状态啦(时间跨度大约三年后 第34章 三年   “有奖竞猜,猜对了有奖励!我问你,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奖励?”   “我,林斯,倾情投入的一个法式湿吻,带舌头搅动那种。”   “......变态。不过,嗯,奖品倒是很吸引。”   纪仲年一本正经地陪林变态插科打诨,他左手一把搂住林斯的腰,右手却假装无奈一摊,“但这题我是真不会,林先生能否直接揭晓答案?”   “是我们第一次去看马戏的纪念日,”林斯握起拳头,佯装捶他一下,“那张和你看马戏的票我还收着呢,日期就是今天。”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林斯将“痴汉”二字发挥得淋漓尽致,几乎要记住他和纪仲年的每一个“纪念日”。第一次一起下厨,第一次上床,第一次去北欧旅行,第一次车那个震......   可谓是花痴得很有仪式感。   纪仲年失笑,指节一弯揩了揩林斯的鼻尖:“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纪念日?”   “很奇怪吗?明明是你最近忙得跟个陀螺似的,连我姓什么叫什么都给忘了。”林斯瘪着个嘴,闷闷不乐。   他的对象是个集团总裁,日理万机,时间紧凑,经常忙到不得不先忽略一会儿他。   他尽力让自己化身一个大度的“贤内助”,不会埋怨纪仲年忙于工作无暇陪他,而是给予充分的陪伴和理解,但某种时候,也会忍不住想要撒个娇、讨个好。   “想当初,我追你追得那么辛苦,结果好不容易我们在一起了,你呢?整天就跟工作谈恋爱。”很明显,林痴汉这是难得来了些小脾气。   见他表现出失落的样子,纪二少这心就咯噔了。   他最近确实忙得晕头转向,除了工作什么都想不起来,有些冷落林斯了,连林斯今天一大早起来特地给他做的早餐,他都来不及吃。   “生气了?”纪仲年揉着林斯的脑袋,试探问。   林斯不说话,两只乌黑的眼珠子东瞥西瞥,就是没给对方一点眼神。   沉默几秒,纪仲年忽然脱了西装外套,扔到旁边的沙发上,卷起衬衫袖子方便活动,下一秒,他拦腰把林斯抱起来。   “哎你干什么?”林斯吓得赶紧搂住他纪老爷的脖子。   纪仲年抱着他走上长长的别墅楼梯,直到房门前才把人给放下来。   他将林斯抵在身后的墙上,双手撑着墙面,把林斯给牢牢圈住,双眸深凝漆黑,浑身一派凛然霸道的气势。   然后,他轻声道:“宝贝,我错了。”   “噗,”林斯当即被逗笑,“纪二少,您怎么一秒认怂?”   纪仲年好声好气地哄他,“咱俩就别计较了,别生我气,好不好?”   俗话说,恋爱可以融化每一个霸道总裁。   大概,全世界就只有林变态能让高傲冷情的纪仲年这样说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得上是“一物降一物”,“以柔克刚”,“治得服服帖帖”。   对方温柔的语气给了林斯恃宠而骄的胆量,他推拉道:“这才三年,你就让我感到空虚寂寞冷了,那咱们七年之痒的时候怎么办?”   “那时我只会更加爱你,变态。”纪仲年道。   林变态笑了。   一直以来,林斯对于时间倒流这件事,并不知道该如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死亡之后,时间奇迹般地回到了三年前,他在自己有限的认知条件下,会将之理解为自己重生了一遍,或是阴差阳错到了另一个平行时空里。   但无论如何,就目前看来,这件事给了他重新再活一遍的机会,以及......与纪仲年重新恋爱的机会。   他们重新遇见、重新相爱,成为了一对最契合彼此的恋人,度过了将近三年的幸福时光,与普通情侣其实没什么区别,偶尔小打小闹,却愈发蜜里调油。   ——这一切的一切,逐渐与上一辈子的轨迹重合在一起。   林斯开始从这段爱情里找回了上辈子的安全感和踏实感,开始肆无忌惮地畅想和纪仲年的未来,甚至都逐渐忘却了,自己是死过一次又重活了一次的人。   就着这极近的距离,林斯黏黏糊糊地贴上纪仲年,双手环住对方的腰部,故意腻着把嗓子说话,“搞快点。”   纪仲年装听不懂,“搞什么?”   他的不解风情令林斯攻势更猛,左腿一提,轻松勾住纪仲年的膝窝,在对方腿上蹭来蹭去的。   “你和我这个变态还能搞什么?”   “正经点,你不怕有人经过?”纪仲年嘴上迟疑着,身体却很诚实,并没有推开像条章鱼一样黏上来的林斯。   “这么晚了,能有谁?”   “董叔晚上睡不着,最喜欢到出来走动,你不怕他看见?”   “董叔都看习惯了。”林斯非常不要脸地说。   纪仲年被他缠得没办法,环望周遭,发现暂无人经过,于是低下头去,在林斯的嘴角上印下一吻。   林斯趁机搂住他脖子,把人脑袋摁住,迫使对方的嘴唇紧紧吻下来,唇齿纠缠了好一会儿,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这回林斯算是圆满了,对着脸红脖子热的纪二少露出一个招牌式的痴汉笑,好不正经:“你说我们像不像那些偷情的狗男男?”   “你说自己是狗?”纪仲年抚摸着他略微单薄的后背,手掌越来越下,朝着林变态的小屁股游去。   “我可不就是你的舔狗么?”   他们没有开灯,空当的楼梯走廊一片漆黑,从照进的清白月光分了一点给楼梯阶角。   两人穿着款式一样的拖鞋,就踩在这铺着月光毯子的阶级上,搂住彼此的腰间,接了一个漫长的湿吻。   *   日子就这样风调雨顺地过着,又慢悠悠地朝前走了好几个月,林斯和纪仲年的生活风平浪静。   就是纪仲年的工作仍是太忙了,有时林斯等到很晚都没等到他回来,直接在客厅的沙发上就睡着了。   管家董叔看着心疼,也只能悄悄地为林斯披上毯子,直到纪仲年半夜回来后,才轻轻地把林斯抱回卧室。   这日,夜归的纪仲年仍是将林斯轻轻放在大床上,他给林斯盖被子的时候,不小心惊醒了林斯。   林斯迷糊睁眼,看见纪仲年被床头暖灯映得明暗交替的脸,含糊道:“欸.....你回来了?”   “睡吧,我先去洗个澡,”纪仲年亲了一下他的额头,又帮他把被角捏严实了。   他刚转身,林斯便从被子里伸出一只爪子,忽然拽住了他的衣角,嗓子因为睡意而有点低哑,“纪老爷......”   纪仲年回身看他,蹲在床边,凑近轻声问:“怎么了?”   “你最近是不是很累啊?”林斯这是心疼他家纪老爷了。   “是有点,近期有好几个项目需要我亲自把关,所以有点费神,但是忙过这一阵子就好了,不用担心。”   纪仲年轻轻拨着林斯的额发,柔软乌黑的发梢拂过林斯的眉角,有些痒意,他微微地眯了眯眼。   “那我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吗?就算我不懂你工作上的事,我也能......”林斯想了想,道:“呃,我也能给你捶捶肩,讲些笑话你听,或者陪你运动放松都行。”   他没什么文化,只是一个庸碌的人,但只要是能为纪仲年做的,无论只是简单地端一杯热水,还是上刀山下油锅,他都在所不辞。   因为林斯这番话,纪仲年疲倦的眉眼间露出了些笑意,他总能从林斯身上获取缓解疲惫的慰藉。   认真想了片刻,他对林斯叨咕了一句:“好久没喝你做的汤了。”   犹记得当初,他俩窝在贫民窟里生活的那段日子,过得凄凄惨惨戚戚,每天稍微好点的待遇就是林斯熬的鸡汤。   那汤的味道虽不怎么出挑,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直至他们在一起后,林斯也时不时会亲手给纪仲年熬制,慢慢地也就成了纪仲年的最爱。   “行!”林斯惺忪的睡眼霎时亮起,高兴自己终于能有些贡献了,“那我明儿就给我家纪老爷做个椰子鸡汤。”   ——这就是他明天要完成的大计划!   作者有话说:   糖分很高:) 第35章 我们结婚吧   第二天,林斯特地起了个早。   他那位金贵的纪老爷嘴刁得很,为了保证汤水足够鲜味,林斯亲自去市场里,细细地挑了俩新鲜的老椰子和一只小乌鸡。   回到家后,林斯在厨房里炮制了一整个下午。   他直接用椰子水和椰子肉熬制汤水,还放了鲜玉米和胡萝卜进去调味,确保这汤够鲜甜清爽。   林大厨的这道拿手好汤果然名不虚传,当晚,纪仲年一连喝了好几碗,看来是对这顿饭很满意。   “你这么爱喝这汤,以后多给你熬。”颇有人妻潜质的林斯依偎在他怀里,玩着他衬衫的扣子,解开又系上,系上又解开。   纪仲年握住他乱动的手,指腹在上面亲昵地摩挲:“累的话就不用了,董叔说你折腾了一天。”   “不累啊,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干。你看你,这阵子都累瘦了。这汤,嗯,就当是犒劳我家纪老爷的。”   林斯这手还是闲不下来,轻轻地摸着纪仲年的脸,这轮廓因为脸上的肉少了而愈发凸出,看得他很不好受,却也不能帮上什么忙。   “犒劳我?”纪仲年笑了笑,疑惑地问他,“我做了什么劳苦功高的好事吗?”   林斯从他怀里直起腰来,看着他说,“我都知道了,你为我的西城做了很多事。”   前两天,林斯在看电视的时候看见了一则新闻,才知道原来在这两年里,纪氏集团一直往西城投资。   投资主要用于发展当地的经济和工业,纪氏在那里兴办了各种企业工厂,贫民窟就这样慢慢变好,生活条件改善了许多,很多孩子有了书读,人员失业率骤降,经济可谓是飞速发展。   ——可以说,纪仲年彻底改变了西城的面貌。   林斯细数了一大堆在电视上看到的事情,问纪仲年,“你做了这么多,怎么都没跟我提过?”   纪仲年本想默默为林斯做些事,等到时机成熟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没想到提前“败露”,只好老实交代:“现在那里正在建几座图书馆,我想着,等图书馆建好了,再陪你回去看看。”   “足够了,你为我做的,”林斯感动得无以复加,张开双臂抱上去,“谢谢,我全世界最好的纪老爷。”   他知道纪仲年这么做的意义有多重大。   在过去,贫民窟里的人都是没有未来的,年轻人很难走出这个井底,而现在,纪仲年让他们有了机会。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商界大佬。”林斯下巴垫在纪仲年的肩窝上,跟只猫儿一样撒娇。   纪仲年笑道:“因为你是商界大佬的枕边人。”   “嘿嘿,那枕边人得犒劳犒劳你,以后多给你煲鸡汤。”   此番浓情蜜意之下,不来点事儿就说不过去了。   纪仲年的手缓慢移动,最后落在了林斯的瘦腰上,不安分地捏了几下,含着意味不明的笑意说:“我现在就想喝,‘鸡、汤’。”   “……不是刚喝过了?”林斯还没反应过来。   纪仲年凑近他耳朵,说了几句不堪的悄悄话,林斯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下一秒,纪仲年就把林斯整个人扛起来,直接拐带上楼、扛进房间、关门落锁、扔战场上——卧室大床,此一系列流程走得很是顺畅。   天旋地转之后,林斯陷在柔软的床垫上,扭动着被挠痒痒的腰肢,对他的纪老爷欲拒还迎,“你都工作一天了,不累吗?还有力气做?”   男人脱了上衣,露出腹肌线条明显的腰身,“看来你是低估了我的体能。”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自从和林变态在一起后,纪仲年学会了很多骚气的变态行为,并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潜质。   ......照这么发展下去,纪二少很有可能升级为超越林痴汉的新一代变态。   是夜,床架摇晃,鱼水生欢,两位变态人士闹得轰轰烈烈。   *   半夜时分,纪仲年和林斯双双洗了个澡之后,他们掀开被子,钻进柔软暖和的被窝里。   纪仲年将林斯搂进怀里,脚也搭在一起替他暖和。   “累……”林斯动了动酸痛的身体,嘟嘟哝哝,“腰可能断了。”   纪仲年亲了亲他的鬓角,“下次不做这么久了。”   “那倒不行,本变态属于打不死的小强,很耐操,请纪二少您尽管放马过来,不要怜惜我!”   林斯的脸贴在纪仲年的前胸上,能感觉到它在微微起伏,带着些火热的余温。   他将手抱住纪仲年的背,在上面悠悠地摸了两下,能感觉到纪仲年胸腔起伏的幅度更大了。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斯都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喜欢呆在纪仲年的怀抱里什么都不想,静静地沉浸在爱人的味道里,就能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温柔地包裹住。   “下个月,等我没那么忙了,我们就去国外结婚吧。”忽然,纪仲年淡淡地道了一句。   这句话像白开水一样,品起来没什么味道,就像是某个瞬间脱口而出的闲聊,仅是打个小商量。   然后,林斯也就淡淡地回应:“嗯,好。”   一切都刚刚好,顺其自然,顺理成章,因为相爱到了这种彼此依恋的程度,所有事情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早已经离不开对方,余生都想一起度过,所以就自然而然地,就想和对方结婚了。   “纪仲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肉麻。”   纪仲年佯装嫌弃他,以为他是想哄自己说些好听的肉麻话,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的同时,还要将眼睛闭上,装作无事发生。   偏偏林痴汉很有缠人的能力,他把纪仲年的脸给拧回来,认真地看着纪仲年这双过分好看的眼睛,“你说说呗,我想听。”   纪仲年被迫直视着林斯,眼角的笑意就这样不知不觉溢了出来。   果然啊,这位林痴汉无论做什么,不管是胡搅蛮缠还是无理取闹,在他眼里都是那么可爱。   “为什么喜欢?”纪仲年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有个人很厚脸皮地贴上来,他不讲道理,不要尊严。”   “喂......”林痴汉弱弱地发出抗议。   “全世界那么多漂亮东西,他的眼睛好像就只会看着我,永远都只追随着我,无论我什么时候回头,什么时候想起他来,他都会在那里等我。他救了我,为我煲鸡汤,为我跟一群混混干架,还总是厚颜无耻地要我睡他……”   “我哪有?我也是要面子的好吗?”林痴汉的抗议仍在继续,虽然并没有什么效用。   纪仲年便继续讲:“然后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好像经常想要看到他,想靠近他。我发现这个人身上有磁力,总是把我吸过去,等我自己醒悟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一次性说了这些话后,他停顿了下来,良久才缓缓地说完最后一句:“再然后,他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了我最爱的人。”   从相识到在一起,这三年的时光里,纪仲年鲜少会对林斯说这么多深情的话,因为他不擅长直白地袒露和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会让他难为情和不自在。   但刚才,他看着林斯那双通透澄净的眼睛,这些话就像是水一样,自然地从心里流淌出来,带着他与林斯所有的回忆,还有无数个控制不住的心动瞬间。   林斯心里一阵阵滚烫,如被秋风吹过的稻田那般翻涌成浪:“原来,你......真的很爱我。”   “难道你以为我不怎么爱你?”纪仲年抱紧了他,“变态,你也太低估你自己了。”   在此之前,林斯以为自己是靠着死缠烂打,误打误撞才让纪仲年喜欢上他的,殊不知,其实对于纪仲年来说,喜欢上林斯是一个无法逆转的漫长过程。   没有林斯的话,纪仲年再也不会像这样逐渐为一个人沦陷。   在这一刻,林斯前所未有地意识到:纪仲年真是很爱很爱他。   这样深爱着他的一个人,在上辈子他死去以后,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失去了自己最爱的、唯爱的人,到底需要经历怎样的绝望和痛楚?   ——想到这些,林斯竟像获得了同感那样,无法自己地难过。   作者有话说:   下章是一个插播的番外,是上辈子的纪仲年视角。不是正文完结哦,只是这个系列的番外与正文并行,属于正文内容。 第36章 番外:仲年(1)   “安息吧,我的爱人。   你的诞生与你的生存,只是为了传递希望,感谢你给予我梦想与幸福。你在天上与父相聚,只是暂时的与我们离别,这个世界没有终结,你的灵魂将会延续,所以我不会感到恐惧,因为你的灵魂与我同在。   亲爱的,将此泪水献给你,是我对你虔诚的爱语,直至永世永远。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到达天堂,与你相见,与你初次相逢......”   牧师拿着手中的悼词念读,天上下着灰蒙蒙的雨,有乌鸦从云端飞掠而过,为逝者发出哀伤凄冷的啼叫声。   黑色棺木的四角被打上坚硬的棺钉,缓缓降于新挖的深坑之中,一铲子接一铲子的泥土撒在上面,慢慢地将林斯的棺材埋住。   林斯生前没有家人,也没多少朋友,葬礼上来的人零零希希,带着洁白如雪的鲜花。   “节哀,”每个人都这样对纪仲年说。   但当他们嘴里吐出这句话时,就仅是两个音调平平的字而已,他们并不理解纪仲年的痛楚。   这些人不知道,纪仲年是如何度过那一段麻木、悲痛的时间。   他们不知道纪仲年跪在林斯旁边痛哭,不知道纪仲年是怎样吻过那具苍白的尸体,不知道纪仲年抱着黑棺说了一夜的话。   世人悲欢不相通。   墓碑立在面前,映入纪仲年空虚的漆黑瞳眸之中,他久久看着,碑上林斯的照片笑得很灿烂。   从失去林斯的那一刻开始,纪仲年就已经葬身海底了。   他窒息、无望、痛苦,看不见光,感受不到温度。他既是一个瞎子,也是一个植物人。   每个人都不忍回忆人生中最痛苦的那些瞬间,所以,纪仲年不敢回想林斯被绑架杀害的那天。那天是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可是他又无时无刻都在被迫想起。   ……那天发生了什么?   绑架,威胁,失踪的林斯,纪霄的来电,悲剧发生得那么突然,人说没就没。   浑浑噩噩之中,纪仲年已经不太能去想了,只记得当时,他与林斯承受着共同的绝望。   他们无能为力,就像两个遥遥相隔却被共同打碎的玻璃杯,割裂着彼此鲜活的心脏。   林斯甚至都没有求救,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生存无望,他被虐待到满面鲜血的他,还努力让自己的嘴角翘起来,怕纪仲年心疼他。   求救的人其实是纪仲年,他被直播着爱人死亡的画面,一度呼吸不了,剧烈晕眩,然后轰然倒地,心脏和颅内神经都在绞痛。   “纪老爷......别难过,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这是林斯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应该是吧,纪仲年记不大清了,那天的记忆很碎,就像一滩被水冲散的砂砾。   当他找到林斯的时候,躺在那里的,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男人身上全是被凌虐的伤痕,心脏处垂直插着一把匕首,麻绳依然捆住他的身体和双手,衣服是残破的、是红色的,血液似乎已经流干了。   他那么安静,只是像睡着了。   之后发生的事,很乱,乱到纪仲年不能再去回忆。   砂砾碾磨着他的大脑皮层,每当他细想任何一个瞬间,都会带来难以忍受的剧痛,打麻药也难以医治。   林斯死了,就在这一天。   纪仲年失去了爱人。   明明早上醒来还能看见的人,几个小时后就没了。   在那之后,失去林斯,失去最宝贵的东西,纪仲年的人生就成了被打碎的玻璃。过去现在、从今往后,大抵都已无所谓了,因为碎掉的玻璃不能被粘起来。   ——除非林斯活过来。   整一段记忆断断续续,大脑皮层的痛苦持续不断,翻滚覆盖,又到了不知道多少天之后。   在寂静的太平间里,纪仲年站着,只觉满目都是苍白的冰雾。   他俯下身去,吻过不说话的林斯,那张曾经殷红微润的嘴唇现已如皱纸,冷得像薄冰。   可这是最后一次吻了,所以他舍不得与这张冰冷的唇分离。   “早知道,就听你的了。”纪仲年轻声道。   跟林斯比起来,那些郁结于心的怨恨算得了什么?那些无法化解的仇结算得了什么?   林斯的命最重要,只有林斯才重要。   ——如果他早能明白这一点,一定什么都听林斯的。仇不报了,恨也不还了,就安安分分守着林斯,好好过日子。   “我后悔了,”纪仲年又说,“如果,我不把陶蝶他们送出去,你是不是就不会出事?”   没有得到林斯的回答,纪仲年便又问:“林变态,你说你......扔下我不管。剩我一个人,怎么办?”   林斯仍是不答,闭着眼睛,像在安静地听。   三年里,他们两个的相处模式好像总是这样,一吵一静。   比方说,平时在睡前的夜聊时光,林斯先是自己趴在枕头上,对着纪仲年哔哩吧啦说一大堆,到纪仲年说的时候,自己就耐不住呼呼大睡。   纪仲年也喜欢听他的小变态说一堆废话无聊话,耳边有个人在叽叽喳喳,令他感觉自己这孤军奋战的十多年里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落脚的实点。   ——就是这样,总是一个人主要负责说,一个人主要负责听。   但也很少像现在这样,角色互换,且是一个人说,另一个人一句也不答。   纪仲年抚了抚林斯的鬓角,又淡淡道:“你说过死八百次都爱我,现在是第一次。那剩下的七百九十九次,怎么算?”   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还在那个海风咸湿的夜晚,在那条名叫“情人路”的绿道上,低头,吻了林斯。   林斯说,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你。   纪仲年觉得好笑,逗他玩,问,死八百零一次呢。   林斯答他,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真是好不吉利的一番情话,没有任何意义,也幼稚。情到浓时,这两个人竟然连生死都拿来开玩笑。   但是纪仲年始终觉得,说出那句“死无数次都会那么喜欢你”的林斯,会与他长相厮守一辈子。   ……原来没有一辈子,只有三年。   被水冲散的砂砾又在碾磨大脑皮层了,随着时而散乱、时而清晰的记忆,传来剧痛。   整个眼球都是又烫又湿,焦距慢慢伸缩,模糊着视野中的碑文和新土。   墓地里杳无人声,风吹过浅草,那些前来送葬的人,都散了。   远处有薄雾笼罩的空山,凄雨下得淅沥,把脚边的土壤都润湿成深色,有把黑伞轻轻一偏,便从那只手中脱落,掉在地上。   圆形宽大的伞檐徐徐滚动半遭,伞面晃动,上面几颗晶莹的雨珠子滑落下来,轻轻地,不作打扰地,滴在了白色的玫瑰花旁。   纪仲年一个人留到了日暮西山,最后他伞也不撑了,就靠坐在墓旁边,头轻轻地抵在冰凉的墓碑上,与土里的人说话。   “我不回去了,就在这里陪着你,好不好?”   无人应答。   土里的人,大概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他相遇。 第37章 告诉我,怎么了   今天正好是周末,林斯昨晚被纪仲年折腾得半条命都没了,累得睡眠质量甚佳,纪仲年不忍叫醒他,就让他一直睡到自然醒。   当林斯睡饱睁开眼睛时,房间的窗帘恰好从两侧被拉开,迎接他的是温润明朗的阳光,还有窗外飞掠而过的鸟叫声。   睡颜惺忪之际,有人笼罩过来一小片阴影,林斯偏了偏头,纪仲年在他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美好的晨吻。   “情人节快乐,小变态。”   林斯露出自然反应的一个白齿笑,搂着他的脖子,正想回一句甜蜜的“我爱你”,却突然反应过来纪仲年刚才说的那句话是......   “情人节快乐?!”林斯的笑容一秒凝固,吓得立马从床上坐起来,彻底清醒了。   他这副面容刷白的表情实属吓人,整个人就像是结冰一样忽然凝结,纪仲年着实被他吓了一跳。   “怎么了?”他愣住,问林斯。   林斯慌乱地抓住纪仲年的手臂,“今天、今天是几号?”   “14号,都说了今天是情人节,2月14,”纪仲年拧了一下他的鼻尖,笑道,“一看你就是没放心上。”   “对不起啊,我差点忘了......”林斯定了定心神,耷拉下肩膀,抱歉地亲了亲纪仲年。   他轻声地应着话,实际上脑袋里一片混乱,因为上辈子的2月14号情人节,正好是他被纪霄绑架杀害的日子,所以他记得特别深刻。   可是迄今为止,又好像一切都风平浪静。   ——陶蝶母子并没有出事。   为此,林斯不禁猜测,或许和上辈子比较起来,这辈子的事情走向已经发生了改变,不会重蹈覆辙。   可即便如此,每当他回想起那些可怕的事,心中依然是有些恐惧的。   就像是头顶处悬着一把或有或无的刀子,不知道它到底存不存在,说不定哪天就会忽然掉下来。   林斯皱了下眉,问纪仲年:“这个情人节我们能不能在家里过啊?我......不太想出门。”   他眉眼被房间里的光线映得柔软,嘴角微微朝下一厥,惹得他的纪老爷心都热乎着。   “原本我订了餐厅,打算陪我的林先生过一个浪漫的情人节。”纪仲年将他揽在怀里,用手掌揉了揉,“不过你不想出门的话,那我们就在家过。可以在家看看电影,让厨房做些合你口味的菜,晚上的话......”   这后半句他降低声量,凑近林斯耳边讲完,然后一向脸皮很厚的林变态,脸上竟然轻易就有大片绯红浮现出来,从脖子蔓延到耳根处,色彩非常艳丽。   啧。   *   原本,纪仲年是打算在家陪林斯过情人节的,但到了中午的时候,他忽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这电话魏平打来的,说公司有急事,需要他回去亲自处理。   “哎呀你去嘛,工作要紧,”林变态非常善解人意,即便他也是舍不得纪仲年的,“我在家等你回来。”   “那好,我尽量早点回来陪你。”   纪仲年便只能暂时留林斯独自在家,自己先回趟公司,尽快把工作做完再回来。   天色渐暗,外面风云翻涌,到了夜晚时分,终于下起了滂沱大雨。雨点打得窗户玻璃啪啪直响,声音听起来有点恐怖。   房间里,林斯把自己藏在厚厚的被子里,四肢缩成一团,连脑袋也捂得严严实实的。   自打纪仲年离开家之后,他就没敢踏出房门一步。   雨天,他死的那天也是雨天。   情人节,他死的那天也是情人节。   所以,今天的林斯对外界特别敏感,也格外容易因为一点小事就生惧。   他害怕轻轻拂动的窗帘,害怕门下细窄的黑影,就连不小心从桌上掉落的一支钢笔,都能将他吓得脸色发白。   就这样,林斯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等了很久,纪仲年却依旧没回来。   可是雨却还在下,还越下越大,就像是老天在为谁疯狂掉眼泪。   房间里是安静的,窗户被风吹得吱呀作响,屋顶不知是否有什么砖石被吹落,随即被狂风刮到了玻璃窗上。   “啪啷”一声!   窗被砸穿了,尖锐的玻璃碎片掉了遍地,疾劲的狂风挟着雨滴卷进房间,被雨水沾湿的窗帘被拂得就要断裂。   林斯害怕极了,缩在床上瑟瑟发抖,那些黑暗的、痛苦的记忆就像这场暴风雨,一并向他袭击而来。   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如此清晰地记起那天发生了什么——   破败的村屋,滴水的墙缝,有个疯癫狰狞的纪霄,用刀子不断地在他身上划出一道道血痕,尖痛、锐痛……濒死的绝望感,还有纪仲年在嘶嚎着他的名字……   “仲年......”林斯拽紧了被角,无措地用手背擦拭着脸。   他的眼睛里不知何时蓄满了泪,就这样不受控制地流下来,汇到他开合的嘴唇上,他在不断念着纪仲年的名字。   手机屏幕的光映射出林斯苍白的脸,他手抖得不行,颤颤巍巍地按下了纪仲年的电话号码。   他想要见到纪仲年,想要抱住对方,唯有他的纪老爷能够给他完整无缺的安全感。   “接电话......你接电话,求求你。”林斯慌极了,也脆弱极了,“纪老爷,我想听见你说话,快接电话......”   林斯不停不停地念着,就像念经一样虔诚和渴求,但传进他耳朵里的始终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忙音。   纪仲年始终没有接电话。   *   数公里外的高楼办公室内,灯火通明,桌上的数据文件杂乱散布,纪仲年和他的团队依旧在讨论着,估计彻夜不能休息。   公司的科研新品出了问题,后续一系列的程序走不了,团队现在必须尽快想出一个备选方案,而纪仲年也需要留在这里主持大局,以免有一丝出错。   “纪总,时间可能不够了……”员工们焦头烂额。   “不要跟我说这个,继续想,直至想到解决办法为止。”纪仲年脸色阴沉,像坐稳江山的威虎,“没到最后一刻就不能停。”   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的奋战,纪仲年疲惫地坐在沙发上,用手挤揉着酸胀的晴明穴,想趁着这五分钟的空隙休息片刻。   手机被他放在了办公桌上充电,时不时地发生震动,手机屏幕亮了又亮。   但是办公室里的讨论声很鼎沸,所以纪仲年并没有注意到手机的声响,更不知道有几十个未接来电,备注“斯”。   魏平拿着平板朝他走来,递到他的手里,“纪总,这是大家刚想出来的第四套方案,可行性偏高,风控系数也完全符合标准,可以作为备选。请您过目一下。”   “嗯,最好两手准备。”   奋战到凌晨三点多,他们终于制定了一套备选方案,用以应对第二天的发布会。团队的同事们功成身退,纪仲年也得以松一口气,能够回家去休息。   当他坐车回到家时,大雨已经基本停了。   宅子里除了少数守门的保镖之外,下人们基本都陷入了熟睡,十分安静。   纪仲年不想吵醒林斯,就轻手轻脚地推开卧室房门,进到里面也没有开灯,却在昏暗之中发现房间的窗户碎了个大窟窿,遍地都是反光的玻璃碎片。   而床上的被子团成一块,高高地拱起一座小山,以肉眼可见的幅度颤抖着。   细听,能察觉到里面正传出清晰可见的啜泣声,是林斯的声音。   纪仲年当即意识到出事了,两三步走到床边,蹲下,小心翼翼地将被子掀开一个小口,“林斯?”   透过捻起的被子一角,他只见林斯瑟瑟发抖地躲在被子里,惊慌地啜泣着,无助、恐惧,像一只害怕被恶狼抓走的羊。   林斯抬眼,眸间泪水朦胧,一下看不清眼前的人是谁,吓得抓紧被子朝床角退去,却因为激动过度,不小心连人带被往床下摔。   “啊!”他呼喊一声。   “林斯!”纪仲年吓了一跳,赶紧将暗黄色的壁灯打开,翻过床去看他有没有事。   幸好林斯身上裹着柔软的被子,摔在地上并没有受伤,纪仲年立马把他抱起来放回床上,将被子扯开一点点,想要看看他的脸。   “有没有摔到哪里?”   他看到了林斯哭肿的双眼,氤氲着一层朦朦的水雾,眼眶都是深红色的,两只眼睛暂时都无法聚焦。   林斯还有点走不出来,惊恐地看着他:“……你、你别过来。”   “怎么了?”纪仲年伸出去的手一顿,方才轻轻捧着他的脸,“告诉我,怎么了?”   视野慢慢从朦胧变至清晰,林斯回了回神,后知后觉,这把熟悉的声音、这张熟悉的脸,他这才看清面前的人是谁。   他一怔,当即猛扑到纪仲年的身上。   林斯双手紧紧箍住纪仲年的后颈,将脑袋埋在对方的颈脖处,眼里再次流出滚烫的泪。   “你怎么才回来?”他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我等你好久,一直等不到你,打你电话也没人接……” 第38章 殊途同归   林斯扑在纪仲年身上,双手紧紧箍住他的后颈,将脑袋埋在对方的颈脖处,哭着道:“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了你好久,打你电话也没人接……”   纪仲年一手揽住他,一手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才发现今天忙得一直没看手机,他一结束工作就匆匆赶回家,甚至连手机都忘了拿。   “没事了。”他用手拍拍林斯的后背,一下一下地顺着,“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回来陪你。”   “我好怕……”林斯抽着泛红的鼻尖,紧紧抱住纪仲年不肯撒手,“连睡觉都不敢。”   纪仲年没有问他怕什么,而是用手轻轻地摸着他的后颈,安抚道:“别怕,有我在。”   他的声音里自带令林斯安心的成分,臂弯的温度让林斯冷了一晚的心得以落下来,他渐渐不再发抖,也止住了哭声,情绪终于稳定下来。   帮林斯盖好被子后,纪仲年去洗了个澡,出来后,整个身体都被热水氲得温暖,他便将林斯搂着睡。   夜色深沉寒冷,两个人抱在一起彼此暖和,纪仲年给林斯传输了足够的安全感,沉沉的倦意和绵软的舒适感包裹在身周,他们很快就睡过去了。   这一晚,林斯没有再做噩梦。   *   转眼,距离情人节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然而,似乎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林斯的生活依旧过得风平浪静,并没有糟心事打扰他和纪仲年,没有任何关于纪霄和陶蝶母子的坏消息,他悬了好久的心才逐渐可以安下来。   他想,或许,这辈子事情的走向已经与上辈子完全不同了......   说不定,只是自己杞人忧天罢了。   放宽心之余,林斯又有了修剪花草树木的兴致,于是整天都呆在庭院里,和园艺师阿温一起修剪那棵郁郁苍苍的罗汉松。   “林先生,你的手法越来越好了,”阿温看着林斯修剪出来的盆栽形状,双眼发亮无比感叹,“看看这个,你比我还专业。”   “就是一种兴趣爱好而已。”林斯笑笑,抱臂看着面前完美的作品,跟阿温打趣道:“我也觉得自己剪得不错,应该可以抢你饭碗了。”   “林先生,你总爱开玩笑。我还有独门功夫的,饭碗你抢不掉的!”   两个同龄人对着这棵苍翠欲滴、形状姣好的罗汉松有说有笑,能交上这么个志同道合的伙伴,林斯其实很高兴。   ......嗯,只要纪老爷不吃醋就好。   林斯心情大好,这天的晚餐是他亲手做的,然而却迟迟不见纪仲年回来,他做的菜都凉掉了。   等了很久,林斯干脆打了个电话过去,纪仲年说很快就回,只是声音听上去有点哑,没什么力气。   放下电话之后,林斯赶紧让厨房弄了杯温的蜂蜜水,等纪仲年回来能润润嗓子。   半个小时之后,纪仲年果然回到了。   他一进家门,林斯便迎上去,“怎么这么晚?我让厨房去给你热热饭菜吧。”   “不用了,没什么胃口。”纪仲年声音低哑。   林斯一顿,发现纪仲年整个人的状态都很不好,就像是被抽掉了一半的灵魂,额前多了几根凌乱的碎发,面色看上去非常灰暗。   “纪老爷,很累吗今天?”林斯察觉到了什么,忧心地问。   纪仲年失魂落魄地看着他,无言一阵,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怎么忙到现在?”林斯帮他解掉已经拉扯过的领带,又脱掉他的西装外套,问道:“先洗个澡吧,我去给你放点热——”   他话没说完,就一把被纪仲年搂进了怀里,力道很大,双臂像铁箍一样紧紧地将他圈住,似乎要从他身上汲取一点力量和慰藉。   “......你怎么了?”林斯愣了几秒,温柔地回抱他,通过他如风箱般起伏的胸膛,感受到纪仲年隐忍的、极力压制的悲伤。   纪仲年疲倦地抱着他,将下巴搭在他的左肩处,缓缓地合了合眼睛,以这个姿势和林斯休憩温存了好一会儿。   半晌,男人才缓缓地开口说道:“陶蝶死了......她儿子,纪源也死了......”   林斯脑袋轰地一声炸开。   就像头顶有道悚然的惊雷劈过,全身都是发麻的,他瞬间僵在纪仲年的怀抱里,惊愕道:“......什、什么?”   若不是以这个相互支撑的姿势站着,林斯肯定会瘫倒在地上。   这个消息对于他来说,相当于噩耗的开端,宣判了他很有可能要面临一直以来最害怕的那种情况。   纪仲年没有察觉到林斯的反应,哽着嘶哑的嗓子,“昨天的事。纪源在国外遇到一个抢劫犯,那个人是瘾君子,神志不清,有枪,纪源中弹,没能抢救过来。陶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从医院顶层跳了,当场死亡……”   在魏平告诉他这个噩耗时,他第一反应是不敢置信,而后是大发雷霆把办公室里的东西都砸了,最后是不能自己地感到愧疚、自责。   他并没有想那两母子死,本来只是出于对纪霄的报复和对侄子的忌讳,所以想将这两母子送出去,但没想过他们会以这样的方式殒命异乡。   ——纪仲年从未像这一刻那样,无比后悔自己做过的决定,只感到完完全全的震惊和亏欠。   “林斯,是我害死了他们,”纪仲年的声音里有无法控制的颤抖,就像一块嶙峋的岩石摩擦过粗糙的砂纸,“我该听你的,如果我没有将他们送出去.……我害死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和我的侄子。”   林斯哑言,脑子已经无法帮助自己镇定下来,所有不详的预感涌来,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噙满了液体。   无疑,他极度恐惧,并且难过,但他不能此刻在纪仲年面前哭。   林斯深深呼吸,强撑起所有力气,将纪仲年扶到沙发上坐下,“纪老爷,你听我说......”   纪仲年脱力般靠在林斯怀里,捂住自己发疼的额角,悲怆地缩成一团,如同一个封闭的蚕蛹。   “这是意外,”林斯将他搂住,不断亲吻着他的鬓角,安慰他:“没人能想到这个结果,谁不愿意看见意外发生,包括你。”   “不,你明明提醒过我。”纪仲年摇着头,闭上眼睛,叹出深长而痛楚的一口浊气,“是我间接害死了他们。”   跟林斯在一起之后,幸福的时光渐渐磨平了纪仲年尖锐的棱角,他对于仇恨的偏执也渐渐淡化,已经鲜少再去执着于如何报复和折磨他人了。   然而,从前做过的事还是找上门来了。   那对无辜的母子,因为他对纪霄的仇恨和对纪源的猜忌,成了被意外吞噬的牺牲品。   纪仲年第一次感受到,原来仇恨是会反噬的,以某种意想不到的方式。   发生这件事之后,纪仲年连续一段时间的心情都低落,夜晚睡不好,会说着一些含糊不清的梦话,早上起来的精神状态也虚弱。   但他没有因为这样就休息在家,而是依旧当一台维持正常状态的工作机器,他每日带着最规整、最体面的仪表去公司,做着理智的决策。在下属和外人面前,也从未表现出有一点异常。   他仍是那个雷厉风行、淡定冷静的纪氏总裁。   只有林斯能看透他,知道这段时间的纪老爷真的很难过。   上辈子陶蝶母子死后,纪仲年也是陷入这么一种状态——   自责、愧疚、良心不安......只是从未表现出来,强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不受负面情绪把控的理智者。   如今,看着纪仲年困在情绪里难以走出来,林斯心疼如刀割。   而每次在安慰纪仲年的时候,他自己心里其实也产生着巨大的恐惧,需要极力撑着,才不至于让自己崩溃。   因为他意识到,或许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是擦不掉也改变不了的钢笔痕迹,虽然某些细节会因为偶然的行为决策而发生变动,可人的命运走向......   也必然是殊途同归。   正如陶蝶母子,他们的归宿与上辈子几乎一模一样,皆是死于他乡。   生死有命。——这句话是真的么?   林斯强烈地恐惧起来。   那他自己呢?   他自己最终也会逃不过吗?那场绑架,那份死亡的宿命,那个注定要和纪仲年生死相离的结果。 第39章 “虚惊一场”   因为陶蝶母子的事,纪仲年这阵子心情不佳,顿顿只吃几口,晚上也睡不安稳,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一圈。   看在眼里的林斯心疼得要命,他小心翼翼地照顾着纪仲年的情绪,还想着给纪仲年做些鸡汤,好补补身体。   好些天了,总不能什么也不做。   这日,董叔见他要出门,问他缘由。   听林斯说了之后,董叔就道:“林先生,有什么要买的,我们去就行了。”   林斯犹疑片刻,还是道:“还是我亲自去吧,汤料都只有我会挑,上次厨房那边挑的不好,仲年都没喝几口。”   “市场那种地方又腥又脏,不适合您去。”   “哎,以前不也是我自己去的么?”林斯笑着摆摆手,“更何况,我是贫民窟长大的,还怕什么脏乱啊。”   为了纪仲年,他就是钻粪池里去都行。   “那行吧,”董叔很细心周到,随便帮他安排好,“我吩咐司机载您,再找个人跟您一起去。那小伙子新来的,力气特别大,能拿很多东西。”   “好,那就谢谢董叔。”   趁着天气正好,林斯出门了,他和那个新来的下人一起坐上了轿车后座。   一路上,车内很安静,林斯这嘴皮子闲不住,话匣子对谁都能打开,于是兴致勃勃地找话题讲。   他侧了一点身体,笑问坐在他旁边的小伙子,“听董叔说,你是新来的?难怪我以前都没见过你。”   小伙微微颔首,看着林斯,面相有种难以言喻的冷淡和无感,回答他:“是的,先生,我叫阿统。”   “哦哦,阿统啊,哪个‘tong’啊?怎么写。”   “统领的统。”   “那你这名挺威武的啊哈哈。”林斯笑眼眯眯。   他左看右看,心想阿统当个帮佣也挺浪费的,毕竟人高马大,身材骁猛,像一台行走式的人形坦克,其实可以去当个保安或者收债的,足够唬人。   因为坐车无聊,林斯又哔哩吧啦地讲了一通,不过这个阿统寡言少语,每次都只回应他一句简短的话或不回应,所以林斯看起来更像是在自说自话。   这天越聊越死,气氛有点尴尬,即便是林斯这么一个自来熟也有点架不住了。他拍拍司机的椅背,干巴巴地说:“......陈叔,播个歌听听呗。”   “哎。”   被迫听了林斯一路废话的司机暗暗松一口气,他想这么做很久了,立马按下车里的音响,有首歌开始播了起来——   “难道命运不可以被扭转   只原地静止   或许故事结局早已注定   没办法制止   我想跟你相约下次再见   重遇你一次   即使痛过别离过无数次   我依然愿意   我会不管一切拼命尝试   只要你站在最原点   与你相见之时定是最初   时间终结又有下次   ......”   窗外东城的景象飞掠着,轿车里潺潺流淌着歌声,林斯聊赖地看着窗外,心里想着他帅气的纪老爷,手指随音乐声轻轻地点着点着。   待到四五首歌播完后,就到了东城郊区的一个大型市场。   司机留在车里午睡休息,林斯和阿统进了市场里买东西,这片区域很大,林斯走到卖椰子的档口前挑拣挑拣,买了好几个。   之后,他又挑了两三根新鲜玉米和胡萝卜,因为纪仲年喜欢喝鲜甜的椰子鸡汤。   阿统则跟在他旁边,一路帮他拿东西,非并不怎么说话。   走到卖乌鸡的档口前,林斯更是要精心挑拣出一只最好的。这个老板在档口后面还建了个开放式的小型饲养场,他把林斯带进去,让林斯可以在里面慢慢挑。   乌鸡宝宝们只只都很肥美,夹着亮黑色的羽毛全场暴走,林斯火眼金睛,观察到底哪一只更合自己的心意。   “不能太胖的,不能太瘦的,不能太老的......”他站在栅栏之外,碎碎念着,眼珠子随着活蹦乱跳的乌鸡们转动。   老板笑嘻嘻地给他指,“那只长得好!”   “哪只?”   “喏,最里面那只,或者你再挑挑,看上哪只我给你抓出来,我们这儿的都——”   忽然,有客人在外面喊了一声:“老板,做生意么?”   “欸!来咯——”老板回头应道。   他留下林斯在这里慢慢挑,自己匆忙赶过去档口做生意,打算待会儿再折回来。   一群乌鸡咯咯叫,抢着吃地上的鸡饲料,林斯伸着脖子正挑得专注。   半会儿,他突然觉得好像有些......   有些奇怪的、不那么好的预感。   在乌鸡嘈杂凌乱的叫声之中,似是混进了逐渐靠近的脚步声......故意放得很轻,一步一步地向这边靠拢,像半夜游移过来的鬼魅一样。   林斯猝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脑袋中某个凭空冒出的想法令他不由地浑身僵住,拽死了两个拳头。   难道......难道是......   这种感觉莫名熟悉,竟毫无由来地,令他将之与上辈子某种可怕的经历联系在一起......   空气密度好像变大了,林斯滞住呼吸,心脏因为紧张而剧烈鼓动着,在神经紧绷的颅内不断地发出巨大的声响:“砰”、“砰”、“砰”。   下一秒,林斯猛然回头——!   是阿统。   虚惊一场。   “原来是你啊......”林斯顿时放松下来,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他都被自己过分敏感的神经给无语到了,那些脑补都是哪来的,简直神经兮兮。   林斯歪了歪脑袋,笑着朝阿统走过去,“吓死了,我还以为——”   他的话语没说完,蓦然截断在口中,因为当目光下移的时候,他看见了阿统两手空空,什么也没拿。   “欸?”林斯皱了皱眉头,疑惑问他:“刚才买的椰子和玉米呢?”   阿统不答。   他只静默地看着林斯,眼中透出一种如乌云般阴沉的眸色,令林斯说不出话,只感觉到脊背上有股深深的寒意爬过。   *   当林斯再次醒来时,就觉得脑袋剧疼。   他发现自己的嘴巴被布条堵住了,双手双脚乃至全身都被麻绳捆着,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已经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   “唔......!”他想要呼喊出声,却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看一眼周围,这环境乍看陌生,再定睛多看一会儿,那阵熟悉感就慢慢回潮,连带着如海啸般的不详感,瞬间将林斯笼罩。   因为他无比恐慌地发现——   这如牢笼般的废旧村屋,还有这番被囚禁的境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闻,与他上一辈子被纪霄绑架时一模一样。   这一切,正原原本本地复制着上辈子的绑架案?!   当惨无人道的被虐杀经历浮现在脑海中时,淋淋冷汗从林斯的额上滑过,将他头上的伤口刺痛,从他青肿的眼角流进眼球之中。   不,不能在这儿等死,必须想办法逃出去!   林斯想要坐起来,可是手脚都被牢牢捆住,连一个直起身来的动作都做不了,粗糙的绳子将他的手腕脚腕都刮出了血痕。   没一会儿,他就已经累得满头大汗。   然而,正当林斯想办法挣脱麻绳时,突然,一阵脚步声正慢慢靠近他,伴随着木棍拖在地上的刮擦声,顿时令他肝胆生寒。   纪霄走了进来。   “你好,林先生。”   作者有话说:   歌词是我胡乱砌出来的,作暗示而已 第40章 别来无恙,好弟弟   “你好,林先生。”   纪霄面目暗沉阴狠,目光中透出令人悚然的阴狠。   他像是一个许久没有正常生活的人,衣衫污旧破落,面容憔悴沧桑,看上去是长期处于一种极度沉沦的状态。   当他的妻儿死在异乡的时候,他的人生就已经歇斯底里了,哪怕将自己活成鬼混也无所谓。   林斯闻声抬眸,在看到纪霄的一刻,他遍体悚然。   是纪霄那双与纪仲年生得十分相似的双眼,令他有一瞬恍然。   同样一双深邃漆黑的眼瞳,放在纪家两兄弟的脸上竟有着天差地别的气韵,纪仲年常用这双眼睛深情地目视林斯,而纪霄此刻却是用一种包含杀意目视着他。   “唔唔......唔唔!”林斯被堵住的嘴巴无法呼救。   他浑身被捆绑着,拼命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能像一条搁浅在滩涂上的鱼。   纪霄眼底一沉,阴森森地对林斯说,“我们见得也不多,好像就一两回,但你应该知道我是谁,毕竟你是纪仲年身边的人。只要是稍稍了解纪仲年的人,就会知道他有我这么个大哥。”   为了报复纪仲年,他调查过纪仲年身边所有的人,而林斯的存在,无疑被他当做了报复纪仲年最好的手段。   作为一名心狠手辣的绑架犯,纪霄称得上是先礼后兵,他先很“礼貌”地问候了林斯,然后才是兜起手上的棍棒砸向林斯的脑袋。   林斯闷哼一声,顿觉意识眩晕,黑红的血液从他的脑壳上留下来,沿着下颚线滴落在地上。   “疼吗?”纪霄问。   暗白的灯光晃着眼,林斯的头无力地垂着,太阳穴抵在冰湿的地面。   他闭了闭眼又睁开,那白色的眼球已被流下的血染红了,像两团烧红的怒火,竭力地瞪视着纪霄。   说不出话,他只能这样表达自己的愤怒和不屈服。   纪霄磨着牙道,“两年前,纪仲年把我踩在脚下,把我当成狗都不如的乞丐,扔给我十万块钱,羞辱我。但你猜怎么着?这十万块钱我一直没用,现在我把这些钱拿出来,雇了个打手,让他帮我把你绑到这里来。哈哈哈,我真是谢谢纪仲年的慷慨。换句话说,是他给了我一笔钱绑走他身边的人。”   林斯脑中闪过一丝念头——   打手......阿统?!   他吃力地用舌头把嘴里的布条顶出,啐了纪霄一唾沫,“呸!人、渣。”   话落,林斯的手指被纪霄一脚踩在鞋底,极慢极慢地碾磨着,咯咯咯,发出了骨节碎掉的可怕声音。   “啊!啊、唔......”十指连心,林斯忍受着这钻心的疼痛,冷汗直冒。   在这局促残旧的村屋内,只有施虐者和被虐者。   纪霄加重力度,一圈一圈地转动鞋底,直至林斯的手已血肉模糊,甚至能看见里面的嶙峋白骨。   这无疑激起了纪霄的兴奋和报复快感,他只要一想到这是纪仲年的爱人,他就疯狂地想要折磨林斯。   纪霄似笑非笑,居高临下地欣赏着脚下人的痛苦:“你跟了纪仲年,就是找罪受。他身边的人注定不会善终!”   “疯狗……你不配说仲年的名字,”林斯使劲咬着牙,咬出了血。   他在这无望之中,心里不停地念着能支撑自己的唯一曙光——   纪老爷,纪老爷,纪老爷,纪老爷,纪老爷......   好痛啊。林斯想,自己这只右手可能要废了,废了之后就不能再拿汤勺,不能再给纪家的花园修剪盆栽,不能再双手帮纪仲年系领带......要是自己是个左撇子该有多好。   天上的积雨云愈发厚重,乌黑地笼罩了整片天幕,办公室里的纪仲年忽然收到了一个电话。   在拿起手机按下接听的一瞬间,他的心竟无缘由地硌了硌。   “别来无恙,我的好弟弟。”   ——纪霄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听到这把熟悉的声音,纪仲年二话不说正要挂电话,却听见纪霄的下一句话:“林斯在我手里。”   呼吸一滞,不祥的预感涌来,纪仲年将电话重新放回耳侧,“我凭什么信你?”   “别急,你会信的,”纪霄说,“好久不见了我们,视个频吧。哥想见见你那张令人作呕的脸,顺带,也让你看看你那位林先生的脸。”   说罢,他兜脚向林斯的肚皮踹去。   这一脚实打实的使劲,林斯没忍住发出一声痛哼,这声音清晰可闻,一下子传进了话筒里。   纪仲年呼吸一滞,霎时攥紧了十指,铺在桌上的文件纸张猝然被他揉皱,手背上的盘踞凸起的青筋显示着男人这一瞬间的慌乱。   林斯......果真在纪霄手里。   纪仲年磨着后槽牙,没有让自己表现出一丝失控,也没有说出一句多余的话,立马答应了纪霄的要求。   几分钟后,在屏幕画面出现的一刹,他看见了林斯。   男人浑身都是脏污的泥土与血迹,伤痕满布了白皙的皮肤,被麻绳捆着......正奄奄一息地躺在灰白的水泥地上,眼睛因为无力而半闭着,身旁是破落的砖墙和打折的棍子。   “看啊看啊,我都说了他在我手里,”纪霄用镜头对准林斯,恶毒地对纪仲年说,“你偏不信,非要这样才信是吧?看见了吧?你的林斯被我打得快死了,哈哈哈哈他快要死在我手上了!”   他发出病态的笑声,故意将镜头拉近,让纪仲年能看清林斯身上每一道骇人的刀口和青淤。   不得不说,他非常享受这种向纪仲年直播林斯痛苦的方式。   而纪仲年脸上却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丝裂痕,每个表情都如纸般平静,仿佛不认识屏幕中那个正受苦受难的人,仍保持着异乎常人的淡定。   半晌,他按下静音,拿过旁边的一方手帕,盖住了屏幕的摄像头。   下一秒,这个向来沉着冷静的男人,忽然发狂般失控,站起来将办公桌上的东西噼里啪啦全扫到地上。   而后,他喘着粗重的气息,捂着额头,无力地坐在了转椅上。   林斯,林斯林斯林斯……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林斯受伤的样子,根本没有办法冷静下来思考。   他知道纪霄有多癫狂多心狠手辣,是一只彻头彻尾的疯狗,什么事情都可能干得出来,没有底线没有下限。   林斯落在了这只疯狗手里。   多痛啊,林斯现在该有多痛,如果纪霄继续伤害林斯,真的对林斯下杀手……   ——纪仲年连想都不敢想,他连平时林斯划破了手指都会心疼得要命,更别说是整条命。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暂停脑中一切可怕的想法,立马打了个电话让魏平,让他带着能动用的所有人手去找,并且包括报警这一条途径。   但是纪仲年心里清楚,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再次抬起头时,纪仲年几乎要将自己的牙臼咬出血,他掀开那块雪白的手帕,脸色已恢复如常,仿佛变回了那个遇到任何事都不会袒露弱点的纪二少。   “说吧,”纪仲年开口,声音极为低沉又冰冷,“纪霄,你到底想干什么?想要什么?”   作者有话说:   抱歉最近三次元很忙,更新频率变慢了,但我会尽力多更的 第41章 濒死凝望幻象   眼眸深深抬起,纪仲年逼着自己看向屏幕,映入眼帘的仍是林斯淌满血的脸和纪霄可怕的双目。   他的声音极为低沉又冰冷,“说吧纪霄,你到底想干什么?想要什么?”   纪仲年与电话对面的纪霄展开了谈判。   但是他失去估计的是,纪霄根本没想过要与他谈判,而是只想要报复,只想要看到自己的弟弟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我想干什么?”纪霄将牙齿咬得咯吱作响,双目猩红,“纪仲年,你害得我一无所有,害死我的老婆孩子,我要你和我一样!”   他的情绪忽而激动得像头狼,暴戾地对林斯拳打脚踢,每一下都对准林斯柔软的腹部,直击要害,想要逼林斯发出惨叫和哀求。   然而林斯紧紧咬着牙,死忍着不让自己发出痛哼,以这种方式来抵抗对方的施虐和安抚纪仲年的情绪,因为他不想让纪老爷觉得他很受苦。   “那件事是意外,”纪仲年紧握双拳,手指已深深地嵌进了掌心,对纪霄说:“你放了林斯,跟他无关。”   “意外?明明就是你造成的!纪仲年,我要你和你的林斯,陪我的老婆孩子一起下地狱!”   屏幕的画面一片模糊残影,镜头随着纪霄的动作而剧烈抖动着,他几乎是用尽全力地折磨林斯。   林斯被他打得满身血迹,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他像蚕蛹那样蜷在地上,嘴唇因疼痛和虚弱而苍白。   这些痛苦、这些折磨,被一点不落地同步到纪仲年的眼里,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斯被凌虐,自己做什么都挽救不了这局面。   ——而这局面是他造成的。   “纪霄,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只要......”纪仲年深深自责,语气不复强硬,“只要你把林斯还给我。”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卑微、妥协地和纪霄讲话,压抑着喉咙里的颤哑,所有的傲骨和心气都化为乌有。   但是无所谓,这一切与林斯的安危比起来,已经不重要了,他可以不要尊严,甚至不要性命,只要林斯能安全回到他身边。   见到他这副样子,纪霄更是兴奋,他知道自己已抓住了纪仲年的软肋,癫狂地大笑:“还给你?把他的尸体还给你倒是可以考虑。”   “我没事......咳......纪老爷......我还好......”忽然,林斯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话。   他此时全身都痛麻木了,可当抬起头,透过镜头向纪仲年传递出自己的眼神时,他的嘴角仍是竭力上扬的,带着这只小变态一贯美好的、柔和的微笑。   很难受,但他不想让纪仲年看见他难受。   纪仲年再也抑制不住自己,一滴难以被发现的浊泪从眼角流出,他忽然狠狠地捶了一下桌板,力道之大,手掌边缘都被裂开的木缝刮得鲜血淋漓,一滴泪滴落在上面。   他知道自己已经开始绝望了,但他无能为力,也不允许自己在纪霄面前垮塌,这样只会激化纪霄变本加厉地折磨林斯,然后从中获得报复他的快感。   只可惜,这所有的支撑在纪霄掏出刀来的一刻,彻底崩塌。   “不要——!”   纪仲年这一声并没能阻止纪霄的疯狂,他像一个做手工的匠人,在林斯身上划出道道色泽刺眼的口子,面上带着扭曲的恶意,一刀又一刀,仿佛陶醉其中。   “纪霄!”纪仲年的声音沧哑至极,就像气管被刀割破一样,“你要怎样才能放过林斯?我把我的命给你,你来拿!”   好熟悉的一句话啊,林斯想。   上辈子,纪仲年也是这样用尽生命去爱他,不惜毁掉自己所有的尊严,不惜用自己的命去跟一个绑架犯谈判。   “我求你。”   三个字,从纪仲年的口中出来。   可他向仇敌做出的最大妥协,换来的只是纪霄歇斯底里的大笑——因为他的目的达到了,就是要让纪仲年感受这种被绝望蚕食的悲哀。   在过去那两年里,他日日夜夜受着这种滋味的折磨,被纪仲年夺取一切,被纪仲年羞辱,被纪仲年逼得无路可走,与妻儿沦落到暗无天日的境地。最终,他的妻儿还被迫葬身异乡,连最后一面都见不上。   他要纪仲年也体会体会这种感觉,下半辈子的每分每秒都生不如死。   纪霄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林斯:“林先生,说两句遗言吧。”   掀了掀受伤的眼皮,林斯通过这个圆圆的黑色摄像头,就这样与纪仲年对视,眼里全是浓稠的不舍和爱意。   说好的,要同床共枕一辈子。这婚还没结呢,怎么就要说遗言了?   可无论如何,林斯猜想,自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会在几分钟后死去,而纪仲年,也需要再次经历亲眼目睹爱人死去的痛苦。   “哑巴了?快点!”纪霄不耐烦地踹了几下林斯的脊背,暴躁地催促道。   他已经等不及要见证这场复仇演至高潮了,这令他的血液像开水一样沸腾着。   林斯的喉咙被涌起的血沫呛着,艰难地发着声,“纪老爷,别难过......忘记这一切,好好地......生活......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事情似乎已经没有可以逆转的余地了。   纪仲年那么爱护、捧在手心上的一个人,此刻已经慢慢被死神收归囊中,连说话都要耗费极大的力气。   在这辈子短短的三年里,林斯曾经抱有希望,希望自己能和纪仲年白头偕老,但目前看来,上帝大概并没有给他们这样一个机会。   而结局,也告诉了林斯最悲惨的答案。   在刀子捅进心脏的一瞬间,林斯便觉得身上所有痛楚都得到了解脱,不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唯独传进耳膜的纪仲年的凄吼声令他难过。   “林斯——!!”   这三年的种种,在林斯脑子里飞驰而过,像一个阑珊的走马灯在转,每个画面几乎都有纪仲年的存在。   他留不住,但是怨不得,因为这本来就是他从上帝手里偷来的一段时间,如今,又到了该还回去的时候。   就是有一点遗憾,舍不得那些曾经说过要与子偕老的誓言,又或是在饭桌上吵架拌嘴的日子,还有无数个与纪仲年接吻的美好时刻。   耳边好像有纪仲年的哭声,但听不大清了。印象中,他只觉得纪老爷是个眼里不会出水的人。   有人说,濒死能凝望幻象。   在这一刻,视线里的色彩都变得一塌糊涂,唯独最最中央的人像,是纪仲年的脸,清晰真切地映在林斯开始涣散的瞳眸中。   ——纪仲年就是他的幻象。   林斯满眼都是纪仲年,只有纪仲年。   因为这个人是他无父无母的一生中,所能遇见最亲、最爱的人。   白驹过隙般,他们在一起的三年时光,就是林斯的小小世界里发着星耀的幻象,直至眼睛闭上前的一瞬,幻象才伴随着死亡而消逝。   林斯再一次,在他的爱人面前死去。   作者有话说:   下章加插个番外,但不是完结哦,也是属于正文。 第42章 番外:仲年(2)   林斯走的这一年,冬季来得特别早。   天很冷很冷,雪下得特别大,即使在白天也很难见到冲出云层的日光。   “今天几号了?”   “纪总,今天是十二月三号。”   魏平依旧是那个尽职尽责的助理,此时,他正站在纪仲年的床边,面无波澜地与之对话,告诉对方今天的日期。   但是,靠在床上的纪仲年看上去比他还要没表情,眸色淡淡,毫无波动地放着空,就像没有风吹的潭水。   “公司有没有重要的事?”纪仲年顿了顿,又问,“纪霄呢,近期有没有什么动作?”   “公司没有特别重要的事,”魏平答他,“下周有个董事会,我已经帮您告知不会去了,会议记录我会及时汇报给您。至于纪大少爷......他在牢里,死刑月底执行。”   说到后半句时,魏平八风不动的面容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波澜,却也仅是稍纵即逝。   “牢里?死刑?”纪仲年侧过头来,瞳孔收缩起来,惊讶的神色覆盖了他平静的面容。   他实在很难相信自己听见的,怔怔看向魏平:“为什么?”   魏平道:“因为,他杀了人。”   “杀了谁?”纪仲年又问。   “杀了……林斯。”   “林斯是谁?”   外面的白雪又大了,呼啸的冷风不停地拍打窗户。   之后的十多分钟里,魏平第一百九十七次告诉纪仲年,这大半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纪仲年静静地听着,入耳的一字一句都没能唤起他一起情感,像......一个事不关己的陌路人,在旁听他人的故事。   他的记忆一片空白。   而那个叫林斯的人,就是填补在这片空白记忆里的陌生人。   “你没开玩笑?”纪仲年皱了皱眉头,对魏平所说的一切感到怀疑,虽然面前这个是他最为信任的特助。   “没有,纪总。”魏平摇头,语气真实,“我所说的,没半句假话。”   “我跟那个、那个……”纪仲年揉揉眉心,“那个男的叫什么来着?”   “林斯,”魏平提醒他。   纪仲年道,“我跟那个叫林斯的有过一段?”   魏平点头。   不得不说,听完魏平说的那些后,纪仲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感觉听故事的这十多分钟就是人生里一段最无聊的时间,何其荒诞。   “......你继续说。”纪仲年仍是半信半疑。   他两瓣瞳仁里映出窗外太阳的浅金色,若细看,能发现这漂亮的瞳仁时而会因魏平的讲述而颤动,微微收缩。   大概是因为,他感到非常意外。   他意外自己竟会喜欢上一个男人,而且听魏平的口吻,自己应该是很爱这个男的,不然怎么可能会在一起三年,还为这个男的做了一堆匪夷所思的事情。   例如给西城那个破烂的贫民窟投下一大笔钱;几乎是做公益一样去帮助扶持那里的人;纪霄把这个男人作为要挟他的筹码;他还因为这个男人的死而消沉颓丧......   这一切实在过于荒谬。   纪仲年压根不相信自己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也不相信自己的性取向会跑偏。   他说,“纪霄竟然用一个男人来威胁我,这手段低级且蠢。别说是我根本不喜欢男人,就算是我真有一个情人,我也不会为了她做到这份上,根本不理智。”   纪仲年无法想象魏平嘴里那个故事的逻辑和头尾,也无法想象自己过去为什么会这样,难道世界上真有一个人会令他喜欢到这地步吗?不可能。   “纪总,林先生他......他不是您的情人,他是您的爱人。”魏平道。   “都一样,”纪仲年有些烦躁。   魏平已经习惯他这副听到自己情史后错愕又不耐的样子了,忽然问他一句:“那纪总,您记得自己是怎么失忆的吗?”   纪仲年一愣。   怎么失的忆?   对啊,自己是为什么会忘记所有事情?   纪仲年想了想,没想起来,再用力地想了想,脑袋忽然像有个炸弹爆开一样剧痛!   “啊——”他疼得不得不捂着脑袋,发出了难熬的闷哼声。   魏平急匆匆地去找医生,没过一会儿,他带着专为纪仲年诊治的精神医师及时赶来,给纪仲年打上了一针镇定剂。   “纪先生,您冷静一下,”医生道,“您需要休息。”   药效渐渐发作,纪仲年的身体感觉到困倦无力,眼皮子像垂了千斤的铁,耐不住要合上了。   这个房间早已经改成了一间专门的精神疗养室,魏平和医生扶他躺在床上,很快,他便睡了过去。   这一觉,纪仲年睡了大抵有三四个小时。   他做了一个梦,梦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因为很朦胧,而且似乎不是一个美梦。   醒来时,纪仲年的脑袋昏昏沉沉,思考和回忆东西的能力很弱,而且太阳穴会突突地发疼。   侧目,他发现有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站在旁边,正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一些事情。   “纪先生,你醒了?”精神医生问他。   “嗯。”   纪仲年定了定眼睛的焦距,双手撑着身子坐起来,身体依旧是有点累,每个动作都好像需要用很多力气一样。   医生替他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基本指标没大碍,又问:“纪先生,感觉怎么样?”   “没什么感觉,”纪仲年平静地说,“但我好像什么都想不了。”   “您的意思是想不起来事情吗?”   “大概吧。”   医生没有因为纪仲年的话而作过多反应,因为这是纪仲年早已表现出来的症状,医生不过是循例问上两句而已。   早在半年前,纪仲年因为目睹林斯被杀而受到巨大刺激,不知从哪日开始,他似乎得了应激障碍,具体症状表现为间歇性地失去记忆,短则间隔一天,长则间隔两三周。   这个病症,就像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在他的脑中开启,帮他驱除掉那些过分痛苦的记忆,不至于每天清醒时、不清醒时,都会反复想着林斯死去的瞬间,不断地循环着这个残酷的画面。   但这也是有代价的,大脑不会区别每种记忆,当纪仲年间歇性丧失掉记忆时,其实也是将过去那些幸福的、温暖的部分一并抹掉,而这些部分几乎都是林斯带给他的。   于是渐渐地,林斯这个人,还有这个人带来的所有回忆,好的、坏的,都已从纪仲年的脑中消隐而去。   作者有话说:   今日双更 第43章 番外:仲年(3)   医生走后,纪仲年下床,独自走出这个房间,一个人在屋里到处走走。   这个房间在别墅三楼,他下到二楼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很大的主卧,奇怪自己明明是屋主,为什么没有住进这个宽敞明亮的大房间。   纪仲年一个人走进去,房间里因为没有开暖气而格外的冷,细碎的尘埃在散开的光线下沉浮。   雪花与冷风一起击打窗户,发出“怦怦怦”的声音,幸好这玻璃够坚硬,所以承受住了北风的袭击。   他看着这扇窗,发了会儿愣。   记忆里,好像这扇窗户玻璃是曾碎过的,但是因为某个人,又重新加固过一遍。   毫无预兆地,纪仲年脑中便冒出一个稍纵即逝的想法——   这里面……似乎有两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应该是他和另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现在又去了哪里?   纪仲年稍稍地回忆了一下,脑筋很痛,就算了。   明明记忆里一片空白,但当他看见那张有两个枕头的床时,还是莫名感觉到一种失去宝贵物品的淡淡的哀伤。   可是,哀伤的来源是什么,脑袋疼痛的原因又是什么?却没有人告诉他。   是不是有人来过这里又走了?   纪仲年跟董叔说了一声,说自己今晚在这个房间睡。   董叔一愣,却也没说什么,只是老态龙钟地轻叹一声,便叫了几个下人来,把这间主卧收拾了一下、打扫干净。   晚上,纪仲年独自躺在这张大床上,下意识地睡在了靠左的一边。   床的右边,他留出了似乎足够一个人睡的位置,空荡荡冷冰冰。   不是故意留的,就只是这么做了,他甚至想不出个要这么做的缘由来,就只是想这么做而已。   夜幕颜色很深,房间里关了灯,就全是漆黑一片。   纪仲年缓缓闭上眼睛,有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很矛盾,像是很眷恋这个房间,又抗拒来到这个房间,实在很不对劲。   躺了许久,竟是一点睡意也没有,大概是下午的时候睡得久了。   他掀开薄薄的眼皮,侧头望去,透过窗外正好能看见外面的月亮,还有被月光照出一丝冷白的窗帘。   他不禁又想,是不是原本有个睡在自己旁边的人,该是谁?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应该问一问董叔,或者明早问魏平也行。   直至后半夜,月光被笼罩而来的云雾遮住,房间中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纪仲年终于睡过去了。   他沉沉地陷在一个噩梦里,这个梦他经常会做。   无尽的哀伤把他裹得像一条溺死的鱼,眼前是一团灰色的雾气,笼罩着一个朦朦胧胧触不到的人影,但是与他有些距离。   “你等一等。”纪仲年走过去。   人影不理他,那似乎是一个任性的人,自己朝着远处越走越远,丝毫不听纪仲年的呼唤,也不回过头来。   “等一等......”   纪二少心气向来傲惯了,不过此时却放下身段,他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偏执,一心想追上去,想抓住那个人影,仿佛抓不住就会陷入无尽的绝望之中。   直到他情不自禁地喊出了一个名字:“林斯,你等一等我!”   ......林斯?   再醒来时,已经晴朗明媚的白昼,窗外的月光已被天公换成了日光。   纪仲年渐渐脱离梦境,他迷迷蒙蒙地睁开眼,感觉自己置身于一个陌生的环境,雪白的床单被套,雅静整洁的摆设,微微晃动的轻纱窗帘。   这里......是哪里?   像往常一百多个日夜那样,醒来后,纪仲年的记忆像被清空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想不起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的心空空荡荡,缺了点东西。   连昨晚做过的梦都忘了,就是有点头疼。   经管家董叔的指引,医生今天来到了主卧给纪仲年会诊,魏平来到了这间主卧里,像往常那样给纪仲年汇报集团情况和工作进展。   医生拿着一个黑皮的记录本,问:“纪先生,您今天感觉怎样?”   纪仲年嘴巴张了张,想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但他说不出来,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下意识般,他侧头去看旁边那个空出来的床位,手不觉地抚摸这个位置。他找不出答案,因为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经医生告知,他才得知自己患了精神类的疾病,“应激障碍?间歇性失忆......”他看着医生记录本上的文字喃喃道。   医生给他解释,他却没怎么听进去,只是想着些无来由的思绪。   为什么一个人睡却不睡中间?右边这位置是不是要留给某个人?   某个人,谁。   纪仲年脑子里突兀地出现了这个念头,不知源头,不知缘由,只是这样轻轻地冒了出来。   这个念头竟让他感到莫名的哀伤,很浅很淡,就像一阵风,追溯不了它从何而来。   “纪先生,”医生见到他眼睛里的陌然,知道他的失忆症又发作了,便主动开口道,“我是您的精神治疗师。”   纪仲年茫然地看着他。心知这不是梦里的那个人。   “您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吗?”医生问他。   “我好像忘了很多事,以前的事。”纪仲年若有所思道,“好像还有以前的人。”   他顿了顿,转问魏平:“今天几号了?”   “纪总,今天是十二月四号。”   魏平笔直地站在纪仲年的床边,面无波澜地与之对话,告诉他今天的日期。但是纪仲年看上去比他还要没表情,眸色淡淡,毫无波动地放空,就像没有风吹的湖面。   “公司有没有重要的事?”   “公司没什么重要的事,下周有个董事会,我已经帮您告知不会去了,会议记录我会及时汇报给您。”   “嗯。”   医生循例给纪仲年做了一个简单的身体检查,纪仲年挺着腰身,让医生把听诊器放在他的心脏上,听到很平缓很平缓的声音。   纪仲年有一搭没一搭地与魏平闲聊,“这间房除了我,以前还有谁住过?”   魏平答:“林先生,林斯。”   医生在听诊器里听见了又沉又重的一声心跳,就像一块巨石掉进了很深很深的湖里。   “谁?”纪仲年侧过头来。   “纪总,那个人是林斯,他是您......您以前的爱人。”   之后的十多分钟里,魏平第一百九十八次告诉纪仲年这半年里发生了什么事,纪仲年面露错愕地听着,只觉这种荒诞的故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直到魏平跟他说完,他脸上除了诧异,仿佛也没其它特别起伏的表情。   想了片刻,他淡淡地,后知后觉地跟旁边的医生道:“原来,我真的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您会记起的,纪先生。我会尽力帮助您。”医生这么说道。   纪仲年便没再说话了,手掌移了移,覆在床右侧那个空荡荡的位置上。   他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只是总觉得,自己身边该有个人。   作者有话说:   第一个循环结束,下章开启第二个循环。   想说明的一些东西:   在第一个循环里,林斯以为自己经历的是时间倒流,或是重生,他不知道自己经历的是时间循环。   但在第二个循环里,他知道自己陷入时间循环,所以他的行为也完全不一样。相应的,纪仲年的行为也会随之变化。嗯,第二个循环会是一个走向不同的故事。 第44章 循环的起始点   林斯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入目依旧是熟悉的青苔和墙灰。   腐朽的霉味连同鲜活的空气一并涌入鼻腔,他喘进一口大气,“呼——”如挺尸般从地上坐起来.   他惊讶地环望身边的一切事物——   身下是各种捡来的破布和烂棉被铺成的窝,桌上有只吃了几口的素菜包子,墙角堆积着平时捡来卖钱的废瓶子。破旧的灯泡被一根电线吊在墙上,光线忽闪忽闪,墙上还有个缺了好几页的怀旧风港星挂历......   这是,贫、民、窟?!   他愣住,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并没有被虐待和殴打过的痕迹,只是穿着的衣服有些破旧,是一件薄透松垮的白背心加一条棉麻宽筒短裤,凉快得很。   这一幕太熟悉了,像极了他第一次时间倒流时的场景。   “怎么回事......”林斯霎时凌乱了,脑子里有一瞬茫然无措的花白,是又重活了一遍吗?   他感受到自己蓬勃的心跳和奔涌的脉搏,这分明就是一个人活在这世上的象征。   可是,死亡好像还是前几秒的事情,心脏被刺穿的痛楚和纪仲年嘶吼的声音在他的颅内不断交错,带来阵阵可怕的刺痛,混乱得令他无法思考。   林斯捂住发疼的太阳穴,忽然想起些什么,他双手撑地,踉跄着站起来,慌乱地扑到墙边,去查看那上面挂着的日历。   ——现在是××47年。他死的时候是××50年。   这是林斯第二次从这个时间点醒来,恰好是他被杀死的三年前。这说明时间再次发生了倒流,不,准确来说......是他再次陷进了从×047到×050年的时间循环里。   如果不是狠掐自己后能清楚地感受到瘀疼,林斯一定会以为自己在做梦。   当前发生的一切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就像他在科幻电影里看到过的那样,无法用任何常理来解释。   对着日历惊愕片刻,他混混沌沌地撞开了家门,抬头看了看天色,现在正是如泼墨般的深夜。   眼前是贫民窟,被笼罩在昏沉的黑纱之中,低矮的平房灯火婆娑。   “蛋儿——!死小孩!快回来吃饭咯,你爸今天买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贫民窟里的人吵闹不止,熟悉的声音像火锅里沸腾的配料,有居民们吵吵嚷嚷的骂架声,也有流浪犬的吠叫和家禽的啼鸣。   四处是各种帐篷、木竹和泥石搭起来的屋子,到处弥漫一股颓败绝望的气息。   这一切,就像是上帝将录像带重新倒回到开始的那个节点,然后再次看它上演一遍既定的剧情,一集一集地,等待播到最后那个相同的结局。   微微怔愣之后,林斯疯狂向那个巷口冲去。   他要证实自己的猜想!   跑了十几分钟后,他跑进了一处破落的平房区。   这里路灯稀疏,人烟很少,各种小路和巷道盘根交错,再过一两百米就是连接东城的路口。   林斯找到了记忆里的那条暗巷,他就蹲守在这个巷口的拐角处,连着身后牵出的半个黑影,如同一个守株待兔的人,开始了他耐心的等待。   如无意外的话,按照过往的时间线,再等一会儿,那个人就会带着满身的血污和伤痕,奔跑着出现在他面前,成为本次时间倒流的开场主角。   等了不到二十分钟,果然,不远处传来一阵密集的脚步声,还有男人们骂骂咧咧的声音,就像囤积的暴雨一样打破了这片的寂静。   林斯紧绷着神经,去听那逐渐靠拢而来的杂音。   “快!别让他跑了!”   “他被我们打成那样,肯定走不远!”   “家伙都给我拿好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不然回去没法交待!”   很快,一个狼狈的、瘦长的身影出现在林斯的视野中,正朝着这边跑来。   那人似乎正在逃脱一场凶险的追逐,步姿踉踉跄跄,跑得不稳,明显是身上带着不轻的伤。   ——是纪仲年!   想法在此刻得到了验证,林斯的心重重地咯噔一下。   他完完全全被惊得滞在原地,因为这是他第三次见证这一幕,说明他确实再次陷入了时间循环当中。   林斯第一反应无疑是惊惶无措的,他从未如此感到恐慌,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困进牢笼里的小鸟,卑微得根本无法与时间和命运抗衡。   他不知道该怎样结束这可怕的循环,不知道有没有逃离死亡结局的可能性,很可能只能永远地困在这里面,不断地经历××47到××50年的时光。   正当林斯还在腹诽之际,纪仲年已经跑到了巷口,他一拐入转角处,就轰地撞上了正蹲在黑暗中的林斯。   这个初相遇的节点再次开启,两人反应不及迎面撞上,彼此交叠着,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啊!”林斯吃疼地惊呼一声,立马被纪仲年捂住了嘴巴。   这手心的气味仍是熟悉,带着淡淡的男士熏香和汗味,令林斯一瞬间便湿了眼眶,全身一震。   纪仲年无力地压在林斯身上,急急地喘气,被血腥气萦绕着。   在昏迷之前,走投无路的他孤注一掷,虚弱地,向面前这个未知身份的人发出了一声求助——   “救……我。”   林斯当即哽了哽,轻声而笃定道,“我一定会救你的。”   他没有一点迟疑,翻身将纪仲年搂在怀里,双手勾着男人的腰腹和胳膊,把他拖入小巷的暗处,动作相当利落,颇有点熟能生巧的感觉。   旁边有个高大的垃圾箱,被林斯当成是一个很好的掩护,他们静静地藏身于这片巨大的阴影中,以避过那些黑衣打手的搜寻。   那些人很快追赶至此,每个人的手里拿着刀棍武器,如狩猎的恶兽般在外面搜寻,林斯紧紧地抱着昏迷的纪仲年,害怕得大气不敢喘。   “妈的,连个影儿都没见着!”一个打手骂桑着说。   “操,我明明看见他跑了过来,去那边看看!”另一个打手说。   “赶紧的!他受了伤,跑不远的!”   听着那些人的脚步声逐渐远去,林斯才敢松开一口气。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又低下头去,看着纪仲年陷入昏迷中的脸,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复杂。   时间循环......   如果说他的时间是一条横轴,那么他遇见纪仲年的这一天就是起始,而他被纪霄杀死的那天就是终点,他不断地在起始和终点之间循环,很大几率永远也走不出来。   林斯不禁想,当自己陷在时间循环里的时候......那纪仲年呢?   在那个自己死后的世界里,纪仲年又是经历着怎样的痛苦?哀莫大于死别,自己死去了两次,纪仲年是不是又要经历两次相同的痛苦?   越想越难过,林斯死死咬着牙,没让自己在这个时候哭出声来。   片刻后,他冷静了些,抹去垂在眼睑上的泪,用手轻柔地抚摸过纪仲年的脸,替他抹去脸上的血污。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清楚自己的境况是绝路,知道自己已被装在一个上帝铸造的牢笼里,但只要能这样看着纪仲年,林斯所有的恐惧和惊慌便都能消减不少。   心里忽生一种自然滋长的安宁,他俯下头去,万般珍惜地、爱惜地亲了亲纪仲年薄红的嘴唇,给了爱人一个重逢的轻吻。   “纪仲年,你是我每次循环的起始点,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第45章 不要这个相爱的开始   如同上一辈子和上上辈子那样,林斯救了受伤的纪仲年,并把人背回了自己在贫民窟里的家。   有了上两次的经验,林斯这次变得更加沉着,他将家中的门窗关得紧闭,不敢开灯,只给屋里点上了一盏蜡烛,又将窗帘全都拉上。   在这暗黄的烛光下,他快速地替纪仲年处理了身上的伤口。   他全程都非常冷静,只有当看见纪仲年因为疼痛而皱眉时,他才会忍不住露出忧愁的面色,心也在跟着泛疼。   做完这一切之后,林斯的身上沾了不少纪仲年的血,几乎累得瘫在地上,连去倒杯水喝的力气都没有了。   透过摇曳的烛火,林斯靠在破败的墙上,脑袋疲惫地歪斜到一边,用双目凝望着纪仲年的睡容。   他去看纪仲年的眼睛、鼻子、嘴巴……一刻也不舍得将视线移走,这不知不觉间,就红了眼眶。   他以为自己已经百炼成钢,可重遇纪仲年的第一眼,他还是瞬间溃不成军。   “我死了两次......你也亲眼看着我死了两次,”林斯轻轻地说,“纪仲年,你会不会很难过啊?”   纪仲年沉沉睡着,并未听见。   林斯挪了挪身体,向纪仲年的床边靠过去,极为缓慢地伸出手,去抚摸纪仲年的脸。   每一下都小心翼翼,他生怕将睡梦中的男人惊醒。   “对不起,对不起......”   锥心刺骨的痛袭击着林斯的泪腺,滚烫的液体滑过下颚线,无声地滴在了纪仲年的衣襟上。   上辈子和上上辈子经历的事,叫他们这双人吃尽了苦楚,重逢给了林斯希望,不可避免的结局却带他走向绝望。   无论中间的事态如何发展,死亡终将把他带回到三年前,如此往复循环,怎样也走不出来,就像一个封闭的莫比乌斯环。   “我真的,不想你难过。”林斯道。   这夜注定难眠,在纪仲年醒过来之前,林斯始终都不肯合眼,一个人坐在床头想了许多许多。   他在想,自己死后,纪仲年会怎样继续过活?   最好的可能性就是,纪仲年能很快忘了他,从这段记忆里走出来,然后找了别人,再次相爱,再次过得幸福快乐。   ——即使林斯如此安慰自己,但只要角色互换想一想,如果死去的是纪仲年,自己一定会痛不欲生。   由此,他终究明白,爱人死去的痛苦是无法被抹掉的,纪仲年作为被留下来的那个,可能会一辈子都忘不了死去的另一半。   正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林斯才一直对纪仲年轻喃“对不起”。   如果纪仲年没有和他在一起,说不定会按照本该有的人生轨迹,找一个端庄美丽的妻子,生下可爱聪明的宝宝,过上和谐舒心的日子。   ......而不是要忍受与所爱之人阴阳相隔的痛楚,下半辈子都饱受煎熬。   想到这些,林斯甚至生出一个刺骨的念头: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该与纪仲年相爱,那到了最后,就只需要他自己去面对或好或坏的结局。   “对不起,要你经历痛苦。”林斯垂眼凝视着纪仲年,用指节轻揩他的鬓角,道:“但这次不会了,我一定不会再让你痛苦......”   内疚、楚涩的情感交织在心里,宛若浓稠的中药那般苦涩。后半夜,林斯便是带着这种苦涩,以手臂垫着脑袋,靠在纪仲年的床边沉沉睡去。   *   第二日醒来,林斯的脸上仍有斑驳泪痕,他缓缓掀开酸胀的眼皮,第一眼看见的便是挚爱的人。   纪仲年也恰好睁开双眼。   他看见了近在咫尺的林斯,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惊愕半刹,他立刻露出警惕的目光。   “你是谁?”他冷声道。昨晚的凶险和狼狈在脑中闪过,却没有半点关于面前这个男人的记忆。   气氛霎时僵滞住。两个人都安静着。   曾经那么相爱过的他们,终究还是被上帝变成了陌路人。   林斯哑了哑,哽道:“我……我是昨晚……把你救——”   他口齿一顿,像是下了决心那般,徒然收住自己所有的情感和眼神,故意用一种冷漠的语调对纪仲年说:“我叫林斯,是昨晚把你捡回来的人。”   “捡”字,真的相当生疏。   浅金色的晨曦从云边绽放,泼洒进这间残旧的小屋子里,正好如一道触手可及的光幕横隔在他们之间。   二人的视线穿过这道光幕,如丝般轻轻与对方接上。一个充满了警备、怀疑之心,一个拥有他们之间所有记忆,却不敢再轻易靠近。   林斯极力收敛自己的目光,怕自己会忍不住暴露心疼与喜爱。   半晌,纪仲年狐疑地打量他,“你,救了我?”   “嗯......”   当纪仲年还想发话的时候,林斯却抢先一步说:“你放心,我不是坏人。呃,你可以安心在这里养伤,那些追你的人应该暂时不会找到这里。”   说完这些话,林斯便急急转身,没有被纪仲年看见他泛红的眼眶,独自走到盥洗盆前洗脸,只留给纪仲年一个清冷的背影。   纪仲年天性多疑,审视的目光仍没有从林斯身上离开,他观察了林斯片刻,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绷带的腰腹,心中更是有些疑问。   “为什么要帮我?”他问林斯。显然是对林斯不信任。   “……”   口里的牙刷一顿,林斯缓缓吐掉雪白的泡沫,用清水漱了漱口,才缓缓道:“因为,你看起来像是个有钱人。我想着.....有利可图。”   这个藉口,林斯用了三辈子,纪仲年也当真信了三辈子。   毕竟纪仲年被救时衣着光鲜,身上财物价值不菲,而林斯又正好出身贫民窟,理所当然会被认为是一个想要靠救济落难有钱人而获得回报的财迷。   纪仲年轻嗤一声,问他,“有手机吗?我需要。”   “有。”林斯把自己的手机给他。   “我在这里的事,你保密,”纪仲年点了点自己手腕上的那枚表,“等我离开之后,这就是你的。”   他完全相信用钱财就可以让一个唯利是图的穷鬼守口如瓶。   “嗯,”林斯答应着,目光尽量不与他直视,嗫嚅着说:“你先好好休息一下,我、我出去买点吃的回来。”   说完,他转身冲出了家门,不敢回头多望一眼,纪仲年看在眼里,只觉这人奇奇怪怪的。   沿着去集市的小路,林斯不断不断地往前走,抬手擦着不停滚落的泪,刚才他差点绷不住在纪仲年面前露出这副表情。   纪仲年的记忆里没有他,而他也不敢再像上两辈子那样,死缠烂打让纪仲年喜欢上他。   ——一想到这个,林斯就难过得无以复加。   怎么可能忍得住不主动靠近纪仲年呢?怎么可能止得住自己的心呢?爱情这种东西,要忍耐要隐藏太难了。   漫无目的地走了十几分钟,林斯一摸兜里,发现还有几张皱巴巴的钱,便打算买些食物回去。   他到了熙熙攘攘的集市,买了三个包子。其中一个便宜的素菜包子,是给他自己的;还有两个贵的肉包子,是给纪仲年的。   回家途中,他路过李嫂的家,看见李嫂一个人坐在屋前的小板凳上,眼神空洞至极,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地哭嚎着她丈夫的名字。   “涛...阿涛咯......阿涛,侬晓得回来不......”   这丧号得极为凄凉悲楚,夹在风中散在烟里,听得林斯很是心酸。   他叹了叹气,打算走过去问候一下李嫂,在旁边乘凉的王阿婆却一口叫住他:“不用管她,她脑筋不大清楚。”   林斯脚步一顿,王阿婆蹒跚着走过来,小小声跟他嚼舌,“这都快一个月了,她天天这样,白天也嚎,晚上也嚎,吵得哟!不过邻居见她可怜,也疯疯癫癫的,就没管她,反正迟早会停的。”   林斯愕然地问,“啊?李嫂她怎么了?”   “她老公运私煤,出车祸没了,她就疯掉咯。上月办的白事,街坊邻里都知道,你不也在么?”   “哦……对,差点忘了。”林斯假装挠了挠头,随口敷衍着。   王阿婆走后,林斯一人怅然地站在原地,手里拿着慢慢变凉的包子,呆呆看向独自坐在院门前的李嫂。   他只觉这女人像一撮灰,若是现在有风,说不定就将她吹散了。   丧偶的痛苦是无法被治愈的,深爱的另一半离去之后,剩下的另一半会变成什么样子?   林斯的心脏密密麻麻地疼。   他不敢去想象,自己死后,被剩下的纪仲年会如何度过余生。   如果,将一次又一次的时间循环划分为一个又一个的平行时空,那么在那些时空里,失去林斯的纪仲年们,现在都怎样了。   看着李嫂的样子,林斯似乎能想象得到。   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曾经动摇过:要不这辈子也大胆一点,和纪仲年在一起吧,走一步算一步。要他忍住在纪仲年面前表露自己的爱意,无异于是给自己最残酷的刑罚……   但是此刻,林斯忽然不忍心,也觉得自己很自私。   如果为了短暂的相爱,而要纪仲年忍受长久乃至整个余生的痛楚,那还不如……不要这个相爱的开始。   是的,只要纪仲年不爱他。   能改变结局吗?或许能,或许不能。   但林斯最在乎的,已经不是自己的生死了,而是纪仲年的余生。   他只想让纪仲年的余生……不必随着一个死去的人而枯败。 第46章 伪装   天上重云如盖,迟迟未能被风散开,预示着一场瓢泼大雨就要来袭。   林斯怀里紧紧抱着一袋包子,兀自加快了回程的步伐,他匆匆踏过泥泞的路,踩过污浊的坑,溅得满裤腿都是乱七八糟的小灰点。   他的人生本该就是这样,脏兮兮的,一直活在泥里才对。   但是那个人不一样。那个人是天之骄子,是可以活在云上的人。   在这短暂的买包子路程里,林斯彻底给自己下了狠心,这次为了纪仲年,他绝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投放爱了。   他要让纪仲年的余生都过着好日子,要将纪仲年值得的都还回去,要令纪仲年活得顺遂圆满。   ——即使没有他林斯也没关系。   在之后的几天里,林斯一直尽量避免与纪仲年有过多交涉,不敢投放太多目光,不敢多说些什么话,生怕纪仲年把一丢丢的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他把自己活成了空气。   贫民窟的日子很无聊,十几平米的小平房就像个猪笼,向来养尊处优的纪仲年宅在这个猪笼里,像坐牢,比猪还要无所事事,毕竟猪还会拱拱大白菜。   无聊的时候,他就在观察那个“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似乎性格内向,不怎么爱说话,又或者只是不怎么爱与他说话,在家里总是默默做自己的事。   即便家里只有他们两个,安静得大眼瞪小眼,也能尴尬地维持着零交流的状态。有时,寡冷如纪仲年都忍不住开口讲两句解闷,林斯也不见得能回应一句。   于是,纪仲年更觉这位“救命恩人”是个自闭型人格,更具体地说,是一个默默做好事却不讲出来的自闭型好人。   为什么他会觉得林斯是个好人?   因为据这段时间里有心或无心的观察,他发现林斯会在夜里悄悄地为他盖被子;每天定时义务帮他换纱布药棉;他无意之间说了一句“屋里闷热”,第二天林斯就带回来一个电风扇,虽然看上去像是从某个废品回收站里捡来的破烂……   他还发现林斯都是白天出门,傍晚归家,这样一个看似穷困潦倒的人,回家时手里总能提着一些新鲜的肉菜,这在贫民窟里是一笔不小的消费。   一到吃饭时间,林斯就会把他也叫来凑几口。   看似冷淡的行为,但是他注意到,每次林斯都会将肉菜放在他这边,将寡淡的素菜放在自己这边。   筷子在炒肉片和白饭之间来回穿梭,纪仲年的胃部慢慢被填满,林斯的手艺虽然不怎么样,但每天只有一餐可以果腹的情况下,纪仲年已经学会满足了。   “你不吃肉?”他问。   “不喜欢吃。”林斯说。   纪仲年挑了挑眉,“那你为什么买?”   “......”谎言出现了bug。   “给我买的?”   “......”   谎言需要用另一个谎言去掩盖,但是显然,林斯此刻编造不出另一个谎言。   他硬着头皮否认,两颊微微涨红,“不是。”   纪仲年的一边嘴角牵了牵,他明明看穿了林斯的假话,却没有拆穿,而是另一种方式给了林斯台阶下。   “作为回报,以后我会给你足够的报酬,”他夹着菜,忽然说了这么一句,以此来表示对林斯的感谢。   虽然他不确定林斯对他好是不是仅为了“有利可图”,但能用钱算清的就不算人情债。   他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既然林斯救了他,还让他在这里吃住,待他好,那他就会给出等价的报酬。   “嗯,”林斯淡淡应道。连“谢”字也不说,把这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交易。   两个人就这样平淡地度过日常,平时依旧很少交流。   林斯很努力地压抑着自己,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尝试着对纪仲年多一点冷漠,少一点在意。   他并没有想削弱自己的喜欢,只是不想让想纪仲年知道他喜欢他,也不想纪仲年再次“误入歧途”,喜欢上他这个没有未来的人。   至于纪仲年,他有时会对林斯感到好奇,好奇这个人看似自闭内塞,却有颗冷淡的外壳也捂不住的热乎的心。   但他的好奇浅尝辄止,不会多问,毕竟这只是个萍水相逢的人罢了。   *   这又是平淡无奇的一天。   纪仲年的伤势好得七七八八了,已能正常活动身体。   他在镜子前刮完胡子,正清洗剃胡刀上的泡沫,水流“哗哗”地淌在男人的手和锋利的刀片上,是此刻这间小平房里发出最大的声音。   他侧头扫了一眼视线,这一眼很无意很突然,扫在镜子上,恰好撞上了林斯暗自注视他的眼神。   对上纪仲年视线的林斯浑身一顿,像被忽如其来的闪电击到了一样,慌忙转过眼珠,回避掉与纪仲年的对视,却还是迟了那么半秒。   就短短一刹,纪仲年竟捕捉到林斯这份凝望中所藏着的深邃情绪,那是万分的专注,又带着滚烫的热度和无声的言语,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眼神。   明明这个人平时看上去那么疏离,为何在自己留意不到的地方,会投出一份这么......浓稠的目光。   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产生这种似乎情深款款的眼神,正常吗??   “喂,你——”纪仲年心里感到怪异、别扭,他欲言又止,却不知该如何问出口。   光顾着看林斯,他分了分神,手指不小心碰到剃胡刀锋利的刀刃,顿时被划出一道口子来。   “嘶……”他低骂一声。   鲜红的血珠从破开的伤口里溢出,顺着水流,汇进了盥洗盆的出水口中。   林斯余光一直留意着纪仲年,见此一幕,当即吓了一跳:“怎么这么不小心?!”   他急忙跑过来,抓过纪仲年的手,查看上面的伤口,面色着急。   他握着纪仲年的手腕,紧张地碎碎念着“用这种危险的东西就该小心一点”、“这伤口有点深”、“怎么用刀子的时候也不注意着点”、“下次你刮完胡子就把刀片放着吧,我来洗就行”......   林斯忘了伪装,“在乎”二字在脸上无所遁形。   他这副担忧焦虑的模样,与平时那副装作漠不关心的模样大相径庭,纪仲年看在眼里,便更加疑惑。   在纪仲年的认知里,这种关心过度和温柔对待的方式,在两个关系不深的男人之间并不常见。   退一万步来讲,他就从未遇过这样对自己的人。   再结合林斯平时默默对他好的行为,还有经常无端偷看他的诡异行径,让纪仲年有了一个不太符合常规的想法——   林斯是不是......对男人有点想法?   这个诡异的念头就跟豆芽苗一样,蹭地冒了出来,纪仲年脊背一寒,单是这么想象了一下,就不行了。   他为自己这个荒诞的想法感到恶心,立刻抽回了自己的手,略微鄙夷,“我没事,一点小伤而已。”   “手上伤了很麻烦的......”林斯不察,再次抓过他的手。   “过两天就好了。”   纪仲年一边讲话,一边观察着林斯的神色,脸上露出讳莫如深的表情。   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或许这个林斯本来就人好……对谁都是这幅样子……   林斯没有察觉对方狐疑的目光,他低着头,盯着纪仲年的伤口细细地看,用嘴轻柔地吹了两下气,好帮他缓解一下疼痛。   实际上,这个刀口对纪仲年来说不值一提,反倒是从林斯口中呼出的气,既温热又柔软,带着一点像羽毛挠人的痒意,熨熨着纪仲年的手。   “疼么?”林斯轻皱眉头,昂头看他。   纪仲年比林斯高,从自己的角度俯视下去,看到林斯的眼帘掀出一个圆润流畅的弧度,将那双饱满乌黑的眼珠子框在里面。还有小巧精致的鼻尖,带着一点点水光像是被舌头舔过的上唇......   纪仲年看得滞了滞神。   “……咳,”他回过神来后便敛了目光,神色颇不自然地将手收了回去。   林斯说:“你等我一下。”   他去找了些碘酒和纱布,剪成几根小细条,拿来帮纪仲年把伤口包扎。   每一下动作都很仔细,在手指间小心翼翼地绕着纱布,他生怕弄疼了纪仲年。   林斯不知,自己已本能地暴露了潜藏的关心、疼惜,这些柔和若水的情意,全部被纪仲年一点不落地看在眼里。   他注视着低头的林斯,忽然问道:“你对谁都这么好?”   “嗯?”   “我发现,你对我很好。”纪仲年直白地说。 第47章 神经兮兮的   纪仲年看着细心给自己处理伤口的林斯问,“你对谁都这么好?”   “嗯?”林斯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   “我发现,你对我很好。”纪仲年直白地说。   林斯动作一顿,细密的睫毛微不可察地颤了颤。   “……”   正是因为感受到林斯对自己的好,所以纪仲年更加不解——   明明林斯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关系,甚至算得上是两个陌生人,但林斯那些不经意的眼神和举动,却显得他们似乎以前认识,像是朋友,兄弟,或是更亲密的关系。   然而他也看得出来,林斯平时分明在掩饰自己,佯装冷淡,故作漠不关心,甚至刻意用一种疏离的态度对待他。究竟是为什么?   纪仲年疑心起,问林斯:“我们以前认识?有过交集?”   虽然在他的记忆里,并没有出现过一个叫林斯的人。而他也不可能会跟一个贫民窟里的小市民有过什么来往。   林斯将头垂得更低,继续帮他包扎手上的伤口,不说话。   他这副假装听不见的样子实在很可疑,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纪仲年深黑色的双眸动了动,“问你话呢。”   “没有,”林斯摇了摇头。   他的态度确实很冷漠,但是不知为什么,纪仲年从那垂下的头颅中,感受到了这个人深含的落寞和隐晦。   他不知这种感受从何而来,但就是能清楚地感知到,仿佛他们以前真的相识,并且是很了解对方的程度,乃至于凭着对方的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猜出对方的情绪和想法。   纪仲年挑了挑眉峰,“那你为什么——”   “你、你就当我是有目的吧,你是个有身份有地位还特有钱的人,身边对你有目的的人不少吧?也不差我一个。”   “你的目的是只图钱?”   “嗯,不然呢,”林斯随口一说,将纱布在他的手指上扎出一个小小的结,“难不成还图你人?”   说者无心听着有意,此时林斯随口而出的一句玩笑话,纪仲年却听得蹙起了眉头。   “你......是不是.......”纪仲年以复杂的眼神看着林斯,欲言又止。   “是不是什么?”   “算了。”   你是不是喜欢男人。   ——作为一个直男,这种话纪仲年真的问不出口。   但是他绝对是合理怀疑的,因为这个林斯看上去不像正经人,像个藏只秘密的小老鼠。明明一直对他这个陌生男人好,却又要假装和掩饰。   听说同性恋都不太敢向别人袒露自己的性取向,只能将这种超出常理的心思藏起来,林斯的表现就很符合这种倾向……   想着想着,纪仲年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   夜晚,窗外偶尔传来火车驶过的轰鸣声,还有几声猫头鹰的叫声。   因为地方空间有限,他们依旧被迫挤在同一张床上睡觉,但是彼此又隔得很远,之间有条无形的三八线。   主要是因为林斯,他每次都是用后背对着纪仲年,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睡在床边,生怕与纪仲年触碰到。   哪怕半夜迷迷糊糊睡去了纪仲年怀里来,他一旦醒了,也会立马惊慌地后退。   纪仲年本是个不会多想的直男,但对方排斥得这么明显,他不得不多心,甚至怀疑自己被对方当成是有企图的人。   ——俩男的会这么避忌吗?   他没忍住问:“我又不是变态,你离那么远干什么?”   “......”   林斯心说,我是变态,我是变态得了吧?   我每时每刻都在用尽全力克制自己叫嚣着要疯狂爱恋你的神经。   黑暗之中,两个人的气氛有些尴尬,纪仲年心里有些不舒服。   林斯这人如此阴晴不定,时而对他淡漠疏离,时而又表现出至深至浓的关心,令他摸不清这到底是几个意思。   更何况,又不是他对这个变态有意思,明明就是这个变态对他有意思。   “你身边的人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个人神经兮兮的?”纪仲年问他。   林斯:“没有。”   纪仲年听罢,想嘲讽他一句,不料林斯又道:“我身边没有人,一直都是我一个,没谁对我说话。”   林斯没父母,没朋友,他孤身一人,从来没有可以跟他说说笑笑的人。   纪仲年没再说话,合上了眼睛。   翌日,纪仲年是在一片迷糊的意识中醒来的,他将眼睛缓缓睁开时,便感到额头有些痒。   一张近到不能再近的脸……就摆在他眼前。   林斯的小脸盆清透白皙,犹如剥壳鸡蛋,又长又卷的睫毛盖在眼睑上,带着清晨的惺忪睡意。   他依旧在沉睡当中,两条手臂缠绕着纪仲年的腰腹。因为靠得近,他柔软的发梢恰好散在纪仲年的颈脖上,弄得他的皮肤有点痒。   按常理来说,纪仲年向来抗拒和同性有亲密接触,所以他应该立即把林斯一脚踢下床才对,可此时此刻,常理似乎消失了。   在纪仲年半分苏醒的眼里,这样的林斯竟有点魅力,浑身散发着一种令人心动的气质。   害得恐同者一时竟忘了恐同,还条件反射地咽了咽喉咙里自动分泌的唾液,并且男人都会有的“早上升旗”现象在此刻显得特别严重。   “罪魁祸首”还发出了含糊又软糯的一声呓语。   纪仲年:“......”   笔直多年,他头一回怀疑自己的倾向出了问题。   难道是因为困在这里太久没碰女人了,所以才会连看见一个男的都觉得眉清目秀,还觉得......欲望升腾??   纪仲年为自己的反常而惊得一抖,这动静不小,把他怀里熟睡的林斯吵醒了。   林斯懵懵睁眼,脑子还处在睡眠状态,没清醒过来。   眼前是一片光洁结实的胸膛,他微微抬头再看,见是他的纪仲年,下意识地凑近去,朝那瓣近在咫尺的薄唇吻了一下。   而后便将头扎了回去,继续睡。   纪仲年:“......”   发生了什么......?!   唇上微妙的触感稍纵即逝,带来的杀伤力却堪比爆开的原子弹,被亲了一下的纪仲年当即石化,整个人像雕像一样僵硬住。   唯独他俊朗的面容上看得见变化——逐渐由浅红变为深红。   “你、你......喂!”他抓住林斯的肩膀摇了摇。   林斯刚陷入浅眠状态,在纪仲年这番粗蛮的摇晃下,他彻底睡不着了,秀气的眉头轻蹙着,蓦然将眼睛睁开来。   他刚想埋怨爱人两句,方才所做的糊涂事就瞬间涌进了脑子里......啊,刚才做什么来着?   林斯:“......”   二人对视,无语凝噎。   纪仲年黑着脸,先开的口:“你是不是得给我个解释?”   林斯哑言,忽然用足十成十的力气将纪仲年一把推开,纪仲年甚至都没反应过来,胸口就中了一记。   “我我我!没有!不是你想的那样......”林斯慌慌张张,鲤鱼打挺般窜起来。   他双手撑住硬邦邦的床垫,屁股迅猛地向后挪动,战术性远离纪仲年。   直至他擦擦擦地挪出了床边,眼看整个人就要往床下掉去,幸得纪仲年眼疾手快捞住了他,把他整个人拽回了床上。   “喂,你小心!”   纪仲年这一下用力过度,把整一只林斯都拉进了怀里,转眼之间,他们就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尚存温热的胸膛紧贴住对方,竟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脏都在剧烈搏动。   事情越来越尴尬了。   “抱歉,不好意思啊,”林斯连忙挣开他的怀抱,像个守身如玉的姑娘一样退开来,拉过被子抱在胸前。   纪仲年看着他这夸张的动静,明显不悦,“……我有这么可怕吗?”   在他眼中,林斯就是个奇葩。   刚刚不还主动亲了他一下?还是嘴对嘴的那种,他被袭吻他都没说什么,对方的反应倒还挺大?   纪仲年沉吟片刻,凝重开口:“你还没给我个解释。”   “我......”林斯不敢看他。   纪仲年两边耳朵发烫,“你刚刚,亲了我。”   作者有话说:   这一世是会纪仲年先开始主动... 第48章 我想亲的不是你!   “你刚刚,亲了我,”纪仲年道。   在上辈子和上上辈子,林斯与纪仲年恩爱的那两千多个日子中,“每天给爱人一个晨吻”这件事已经成为林斯的肌肉记忆,深深地扎根在他的骨髓深处和大脑神经里,抹都抹不掉。   他刚才早上醒来还有点迷糊,脑袋没能及时启动,一时忘了就......   “猥亵”事件就这么发生了。   嘴唇被袭击的余韵犹在,纪仲年感觉自己在很不自然地升温,用手揉了下滚烫的后颈。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林斯慌了。   他发现,此时此刻纪仲年是在用一种看变态的眼神来看他。   纪仲年干笑一声:“我想的哪样?”   其实就是你想的那样的......林斯低头抱着双膝,回避他的视线,只默不作声地蜷坐在床上。   他这模样,有几分清晨的懵动,像一只会惹得人有保护欲的小狗崽。   纪仲年看着他,心坎微痒,竟还有点发软发烫,想伸手去揉一揉那蓬乱的头毛。   不过半晌,他清醒了些,仅若有似无地嗤了嗤,便下床去洗漱了。   *   起床之后,气氛尴尬又生分,林斯一直在回避和纪仲年的接触,他草草吃了个水煮蛋当早餐,就出门打工去了。   纪仲年像往常那样,独自留在家里,他用林斯的山寨机给助理魏平发了邮件信息,并得知了纪霄的一些动向。   过了没一会儿,“咔嚓”,他忽然听到了门锁转动的声音。   按理来说,平常这个时间段还不是林斯回来的时候,所以门外极有可能是别人。   意识到这一点,纪仲年立即警惕起来,他从桌上拿了一把水果刀,静悄悄地躲到浴帘后面去,屏息听着门外的动静。   当潜在的危险极有可能来袭时,他发现自己脑袋里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幸好林斯那家伙不在家。   纪仲年一手握着锋利的水果刀,一手慢慢地将浴帘扯开一条细缝,从里面露出一只眼睛,暗中观察。   只见那门徐徐被推开,伴随着漏进屋里的晨光——   林斯走了进来。   警报消除。   纪仲年放下戒备,收起水果刀从浴帘后面走了出来,却注意到进门的林斯浑身狼藉,像在泥地里滚过那么脏,手里只提着一个空空如也的破袋子,两腿步姿蹒跚,一看就是受伤了。   “你怎么了?”纪仲年问他。   林斯一瘸一瘸地走向桌边,身体往左边倾斜着,被纪仲年这么一问,他第一反应就是抬手遮了遮自己额头上的伤。   他支吾着说:“没什么,就是......路过门前那条沟子的时候,摔了一跤。”   “你这伤不像是摔了一跤。”   纪仲年朝他走过来,深深注视着他,身体慢慢朝他靠近,笼过一片携着雄性气息的灰暗阴影,正好将窗外投进来的光线遮挡住。   这样忽如其来的靠近,林斯能感受到对方直面而来的气味和压迫性。   他以为纪仲年是要近距离帮自己看伤,脚下连忙后退一步,想与对方保持一个适当的距离。   “诶,你别……”林斯略带局促。   纪仲年却没有停止靠近,甚至将手也伸了过来。   林斯的后腰抵在桌子边缘,手堪堪撑在桌面上,身子被迫微微向后仰着,整个人已避无可避。   只要对方再靠近一点点,他们的鼻尖就会来个亲密的触碰。   殊不知纪仲年一顿,停在了这个似近非近的距离,伸出的手绕过了林斯,拿过他身后放在桌上的茶壶和杯子,慢条斯理地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喝。   “我渴了。”纪仲年嘴角隐约飞过一抹笑。   林斯:“……”   与纪仲年这副悠哉悠哉的模样比起来,他像极了只被调戏的小鹌鹑,胸腔里的心脏快速滚动着。   见他这副红脸的模样,纪仲年故意试探的目的也达到了,他慢悠悠地放下手中的杯子,认真问道:“你被人打了?”   自知瞒不住对方,林斯只好老实交代,去黑砖窑打工的时候遇见了一群混混,他们围着他痛揍一顿,把他身上的钱和食物都抢走了。   “你每天出去做这些……”纪仲年欲言又止。   林斯为他做了些什么,他都看在眼里——   打工攒钱是为了谁,还不是因为家里多了张嘴要养着,还得往金贵里养。   林斯每天干干净净地出去,浑身臭汗地回来,还会带回许多新鲜的食物。然而这些食物他自己却吃得很少,因为大多数都留给了纪仲年。   “谢谢。”   心高气傲的纪二少难得对一个不熟的人说出如此礼貌的两个字,虽然听上去语气很平白,这里头确实有他发自内心的谢意。   这原本只是一句感谢性的话语,却令林斯如临大敌,他慌忙摆手否认,几乎是从喉咙里吼出来的四个字:“不要谢我!”   纪仲年吓得一哆嗦。   “我、我做这一切不是为了你,也没有要对你好的意思,你千万别多想!”林斯激动地否认,“你别觉得我对你有多好!”   纪仲年:“......”   觉得无语的同时,纪仲年也觉得很有趣,他放下手里的杯子,将双臂交叉在胸前,“你明明是个好人,为什么要装作一副很冷漠的样子?对我。”   “......因为我们本来就没多熟。”林斯心虚地说,“反正……你只要知道,无论我对你做什么,都是为了钱。你们有钱人的知恩图报,不一般都是砸钱的吗?我图的就是这个。”   纪仲年发现林斯总是在强调这一点,说自己只图财而别无所求,然而演技并不精湛,甚至破绽百出。   但只要自己一靠近他、一与他对视,他就会情不自禁地露出脸红的神态。   ——林斯所有拙劣的“粉饰”在纪仲年的眼皮底下暴露无遗。   纪仲年屈指敲了敲桌面,饶有兴致地逗着林斯,“你对我的好,可远远超出了图钱的范围。我倒觉得,你更像是图人。”   后两个字被下了重音,也给林斯的心脏下了重锤,他慌乱得眼珠子咕溜转,像只被人识破心思的小老鼠。   隔了好一会儿,纪仲年拉过一把椅子坐下来,施施然地斜靠着,“我不喜欢男人,你可以放弃了。”   “……”   “你对我的那些心思,还是尽早消了吧。”   “……”   林斯被纪仲年接二连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笃定搞懵了,紧张地一咽喉咙,“您不觉得......您有点儿自恋吗?”   这话无疑下了纪二少的面子,弄得他好像一个自作多情的人,他又臊又恼又不好意思,偏要假装不甚在意:“你表现得挺明显的,还有上次……咳,你亲我的事,想否认?”   他没想到竟有这么一天,自己会因为被一个同性有好感而生出少许优越感。   没想到林斯一急,否认道:“那、那次……我想亲的不是你!”   “什么意思?”纪仲年脸一青:“你把我当别人了?”   林斯当场愣了愣,想说“是”又想说“不是”。   他自知不能将心里那份复杂的爱意诉出口,便想找个藉口,可一看向纪仲年这双深黑色的眼睛,他就撒不出谎。   因此,只能闭口不言了。   之后整整两天,纪仲年都没有跟林斯说过一句话,像个憋着气的闷葫芦,时不时对林斯冷冷哼声,不知道在闹什么脾气。   这男人面相冷,生气时便更冷,令人不寒而栗。   林斯虽有些失落,但倒觉得这样也挺好,两个人不说话地相处,就能心如止水,不会滋长出什么不必要的情绪来。   他想,最好纪仲年能这么一直不理他,直到离开这里的那一天,从此他们就再也不会有交集。   *   这天,林斯如同往常那般出门打工,纪仲年独自留在家里长霉菌。   无所事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纪仲年起身活动了一下,做了百来下俯卧撑后觉得无趣,就又躺回床上去了。   这张床上有点林斯身上的气息,闻着不错。   纪仲年想着林斯那张似乎藏着隐衷的脸,越想就越分心,不觉地偏了偏头,凑到林斯的枕边,轻轻地嗅了一下,嘴角跟着牵了牵。   几秒后,他才惊觉自己这行为非常怪异,非常不符合常理,非常像是脑子有毛病的人才会干出来的事儿。   他这是在干什么?   这行径很不正常,简直像个痴汉......不对,这应该算是变态了。   纪仲年把林斯的枕头扔到床尾去,深深呼吸几下周边正常的空气,想让自己躁动的血液冷静下来。   好一会儿后,他才终于把自己搞得安定一点,心如明台不惹尘埃,百无聊赖地在手上的蚊子包上压起了十字。   忽然,“嘭”的一声,半个小时前刚出去的林斯推开门,匆匆跑了进来,把纪仲年吓得差点从床上掉下去。   他刚想发火,林斯就慌张地朝他嚷嚷:“快快快!跟我走!”   纪仲年一时没反应过来,林斯满脸急色地把他从床上拖起来,冲出门前又想起些什么,迅速折回到屋里,打开柜子捞了一把刀傍身。   身后的纪仲年被他拉着,一头雾水,但见他这副慌张的神色,意识到可能是出什么问题了。   他皱着眉问:“怎么了?”   “那些人来了。”林斯急道。 第49章 他的私心   “那些人来了。”林斯紧张地纪仲年说。   那些人是谁?不言自明。   是来贫民窟搜纪仲年的人,他们全是纪霄派来的人,上次让纪仲年给跑了,这次便再度返回贫民窟,看纪仲年是否还藏匿在这里。   对于纪霄来说,必须消除纪仲年这个潜在的隐患。   没想到,这些人刚好被今早出门的林斯碰见,他一眼认出这些是那日追杀纪仲年的人,循着这一条街道,正朝着他们家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搜索,这样下去,很快就会发现纪仲年。   林斯心道不好,连忙抄小路赶回了家里,带着纪仲年从屋子后窗翻了出去,两个人沿着屋后的废弃铁轨一直跑,跑过一片草丛密布的砂石荒地。   这一带本就地处偏僻,除了有半人高的杂草外,没有什么能藏身的地方,他们只能不停地向前去。   林斯紧紧抓住纪仲年的手腕,心里只有一个要保住纪仲年的念头,草丛里带刺的荆棘把二人的裤腿都刮破了,细密的口子添了一道又一道。   但是他们不敢懈怠,因为心知那些人搜寻的速度非常快,紧跟其后,很容易追上来发现他们。   腿上的旧伤使林斯跑起来速度缓慢,加之体力不太行,他跑得很吃力,纪仲年二话不说将他背起来。   “你......”林斯微微一怔。   纪仲年捞着他的膝窝往上托了托,沉声道:“告诉我怎么走?”   林斯没有矫情,很默契地给他指路,“前面直去,看见有棵老桂花就向左转,然后顺着小路一直走,有可以躲起来的地方。”   “搂紧我。”   炎炎烈日之下,纪仲年背着林斯拼命地往前跑,林斯趴在纪仲年的背上,双手搂住纪仲年的脖子。   他们两只像逃命的蝼蚁,他的脸贴住他的背,狼狈不堪,而只能相互依靠着。   见纪仲年累得喘大气,林斯忍不住伸手去帮他擦掉额上的汗,“累吗?”   “不累,你挺轻的。”纪仲年道,“其实你可以不用管我,那些人要找的是我,你——”   他想说,你不用被我连累。   林斯却在他说完之前,止住了他,“我们会没事的。”   二人来到贫民窟最西边的尽头,林斯被纪仲年放了下来。   他们浑身被汗浸湿,站在这片砂石地的边缘地界,废弃的铁轨从这里被铲掉,面前有一堵几米高的围墙拦住,他们已无路可逃。   “我们翻过去。”林斯说。   旁边有些废置的木箱和石材,他们将这些东西挪过来,叠在一起形成有一定高度的基垫,然后相继爬上去,吃力地翻过了这堵水泥墙。   落地的时候,林斯的腿伤上加伤,传来一阵刺骨钻心的疼痛,他咬着牙强忍下来,拽着纪仲年朝围墙里的建筑跑去。   这围墙里只有一个建筑,是一个小型的红灯区。所谓红灯区,就是贫民窟里的情.色场所。   穷人也有穷人的需求,许多嫖客、妓女们在里面纵情声色,以低廉的财物作为交易,白日宣淫的画面随处可见。   他们就近跑上了的一栋低矮的建筑,只有四层,这种地方很邋遢,到处贴着各种不堪入目的“牛皮藓”,楼梯两侧都是暗红色的灯管,把人的眼睛晃得跟喝醉酒似的。   林斯拉着纪仲年走在前面,一路跑上去直到三楼,这楼层有许多大小不一的房间,大多没有关紧门,里面的人豪不避忌地在做“脏污”的事。   林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推开一下,露出一条缝便探头进去,看看有没有人,时而会被里面的嫖客大骂“龟孙子”。   “......怎么一个空房间都没有啊?”他焦急地碎碎念着,感叹这不还没到午夜呢吧。   在这紧张得要命的氛围之下,纪仲年却没有漏掉奇怪的关注点,皱了皱眉,“你常来?这么熟?”   “我以前来过这里打工,贴小广告。”   跑到走廊的最尽头,林斯随便找了一个空房间,拉着纪仲年正要进去,忽然有个花枝招展的姑娘迎上来:“靓仔,找谁啊?”   “......”   “看着你们面生,第一次来啊?”   她热情地挽住纪仲年的手,浓妆艳抹的脸上媚笑着,说要接客,然而被林斯一掌拨开。   林穷鬼难得慷慨,往她手里塞了点钱,打发道:“我们自己搞。”   “噗!咳咳......”纪仲年呛了口空气,面红耳赤。   姑娘识相让路,林斯扯着纪仲年的手腕,快快找走进房间关门,如同两个饥渴猴急的基佬。   房间里开着色.情暧昧的灯,床上铺着玫红色的被单,已被上一次用过这张床的人弄得脏乱,还残留着未清洗干净的J液。   楼下忽然传来一阵东西翻倒和人声吵闹的杂音,那些人很有可能已经搜到了这里,林斯没有迟疑,一把将纪仲年推到床上。   “脱衣服。”   “什么?”   “快。”   纪仲年微微一愣,随即立马单手掀起衣摆,从头上把薄衫扒了下来,露出劲瘦的腰腹和健美的肌肉。   这身材看得林斯面红耳赤,他努力压抑住自己痴汉的苗头,也立刻将自己的上衣脱掉,随手捡起一条被扔在床边的裙,这丝薄的触感和性感的款式,应该是刚才那姑娘的“谋生工具”。   在纪仲年惊愕的目光之下,林斯将这条裙子套在了自己身上,将已经盖过耳朵的头发弄乱,然后快速地跳上床来,压在纪仲年身上,再将一张薄被单盖在他们二人的身上,将身体挡去大部分。   “你......”纪仲年愣愣地看着岔开两条长腿骑在自己身上的林斯,纵然他有千百般淡定的能力,也很难不对这副场景感到无所适从。   “嘘——”林斯点了点他的嘴唇。   房门轻轻掩着,并没有关紧,外面走廊传来凌乱的脚步声,纪仲年和林斯凝重地对视一眼,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林斯骑跨在纪仲年的腰上,两个人以相互面对的方式,看上去就像是在床上做那种事的一双人,林斯伏低身去,靠近纪仲年,仔细地听着外面的声响。   就在外面“追兵”的脚步声越靠越近时,林斯神经一紧,吻住了纪仲年。   这一下亲吻令纪仲年有些猝不及防,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是在演戏,默契地回吻住林斯。   因此,当那些人逐个逐个房间检查时,打开最后一个房间的门,看见的是和之前那些房间一模一样的场景——   光线昏暗,屋内杂乱,一个“妓女”和一个“嫖客”在床上搞。   这幅“图景”被营造得很巧妙,林斯的头发许久没剪,垂下来盖过了两边耳朵,也盖住了自己和纪仲年的大半侧脸。   他趴在纪仲年的身上,从腰部以下被一张被子盖着,露出个穿着吊带的背,很白。   纪仲年双手摸上去,摸到了两片微微凸起的肩胛骨,光滑且有骨感,然后一直顺着细瘦的腰部往下,就摸到了林斯柔软的腰。   “唔......”   他们激烈地接吻,相触的发梢掩盖住了他们的相貌,从背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穿着情.趣内.衣的短发小姐,骑在一个男的身上干那档子事。   当然,只是假的。   自打上辈子被杀死之后,这是林斯第一次碰到爱人的唇。   大抵,他也是有一点私心的,吻着吻着就不想放了,过往的记忆涌进脑子里,叫他吻得撕心裂肺,连啃带咬的。   他早想这样吻纪仲年了。   白天想夜晚也想,清醒的时候想,做梦的时候也想,上辈子想这辈子也想,无时无刻都在想这种事,就想不顾一切地与纪仲年接吻。   “这间也一眼就看完了,没有。”门外的人说。   “搜得七七八八了,说不定他根本就不在这儿,操!”   “也有可能......诶,刚才那妞儿身材还不错,挺猛的。”   “走吧!上面还有一层楼,做事。”   门外那些搜捕的人踏进一步,略扫了眼,就又退出去了,碎嘴的声音慢慢变得模糊,随着逐渐远去的脚步声而消失。   因为吻得差点喘不过气来,纪仲年和林斯稍稍分开一点,交缠的舌头牵扯出一根暧昧的银丝,二人的脸都微烫。   纪仲年的手仍搭在林斯的背上,头埋在他的颈脖里,耳朵微微动了几下在听外边的动静,好像没什么声响了。   林斯这个角度看不清门外,悄声问:“走了吗那些人?”   他离得纪仲年很近很近,嘴唇说话时,还会在纪仲年脸上搔刮出一点点性感的痒意,带来无法推拒的舒服。   纪仲年谨慎地用余光扫了扫门口,那些人已经走了。   但是他脑子一热,说了句:“还没……他们还在门口。”   林斯霎时又紧张起来,继续“激情”演戏,在纪仲年脸上又亲又摸,眼睛、眉毛、额心、鼻尖......逐个吻了一遍。   还有那嘴唇,他每每碰上一次,心脏就不可控地颤抖一次。   “还没走吗?”他咬着纪仲年的唇角,再问了一遍。   纪仲年闭着眼睛沉在这个吻里,环在林斯背上的双臂用力收紧,鼻腔情不自禁发出浓重的呼吸声。   忘情之际,他本性被释放出来,搂着林斯翻了个身,姿势变成了是他处于压制性的上位。   男人的声音低沉而哑,带着一抹难以被发现的心虚:“没走......”   作者有话说:   好俗套做作的剧情,但…小说嘛,爽就完事儿了:) 第50章 你还喜欢他吗   林斯被纪仲年凶猛地吻着,吮.吸着他又湿又滑的舌头,两人缠绵暧昧地交换唾液,只是林斯被动地接受着这一切,渐渐地就喘不过气来了。   “你......”他觉得纪仲年有点过火了,他们不需要演到这个份上。   林斯用双手往纪仲年的前胸软软地推了几下,纪仲年却野蛮地将他的两只手压上头顶,声音像一只发了情的野兽那般低沉嘶哑:“演戏就演全套。”   事情好像渐渐有点偏移,深黑色的头发搭下来,盖住了他的脸,被子裹住他们的身体,四条交互缠着的小腿从被子下面伸出。   被吻得缺氧的林斯满脑子疑问,感觉到事情似乎有点不对劲,他偏了偏头,余光正好瞥到门口已经没人了。   他兴奋地眨了眨眼,含含糊糊地告诉纪仲年:“欸,那些人......唔......他们已经走了......”   纪仲年一顿,离开了林斯的唇,像被扫兴一样,当即皱了皱眉从他身上翻下来。   他把被子甩在林斯身上,动作中似乎透露着一种......生气。   林斯面色泛着潮红,轻微地喘着气,纪仲年躺在他旁边的枕头上,整副身体都在发着不同寻常的高热,需要慢慢冷却下来。   气氛有种说不出来的凝滞,就像被泡在装满黏液的铁桶中,里面的人举手抬足都别扭。   半晌,纪仲年抬起手背,狠狠一抹嘴上残留的唾液。   林斯注意到他的动作,失笑问:“怎么?觉得恶心啊?”   “我从不跟男人接吻。”   ——刚刚才和身旁这个男人结束了一个湿吻的纪二少如此说道,并且是强调、重点、特意地说道。   “哦。”林斯敷衍地应了声,没再说话。心里倒是一顿揶揄,那时纪仲年也是这么嫌弃他的,后来还不是爱他爱得要死。   果然,还是那个傲娇鬼纪老爷。   *   门外依旧时而嘈杂时而纷乱,两人避过一劫,双双躺在床上,分享一张单薄的被子。   他们看着天花板上的大型蜘蛛网,打算就这样发几个小时的呆,反正,必须等到那些人全部离开这个地方,才能确保安全。   林斯枕着双手,上辈子和纪仲年打情骂俏的种种过往,又逐渐浮现在他的脑里——   “变态,你能不能要点脸?”   “要脸就追不上老公咯。”   “你——!变态就是变态,没救了。”   那时他死皮赖脸地追纪仲年,每天除了被怼就是被嫌弃,最大的乐趣呢,就是看端着一副架子的纪二少被自己气得恼羞成怒,又是红脸又是红脖子的,像在身上泼了盆红油漆。   想到那些有意思的往事,林斯忍不住笑了起来,发出类似于公鸡“咯咯”的声音,有几分滑稽,还有种在寂寥中缅怀往事以安慰自己的心酸。   纪仲年问他:“傻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就是……”林斯说不下去了,鼻子有些酸,用手背抹了下,仍是笑。   该怎么说呢?难道要说我想起和你经历过的那些事,次次想起我都会想笑,和你在一起的每个日子美好得不像话。   ……林斯当然没有这么说,他只是看着晃眼的吊灯,平静地道:“就只是……想起一个人,他是一个我想起来就会笑的人。”   纪仲年皱了皱眉,“你喜欢的人?”   “嗯。”这么回答没毛病吧。   纪仲年噎了一下,想到自己之前的自作多情,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那个人,是男的?”   林斯转过头来,点了点:“嗯。男的。”   “我没有看走眼,你果然是同性恋。”据纪仲年有意无意的观察,早就怀疑林斯的性取向。   “或许吧。其实,即便他是一个女人,是外星人,甚至不是人……我都喜欢他。”   林斯深深地望进纪仲年的眼睛里,如此对他说着对“另一个人”的爱意。   *   他们在这狭窄又腥臭的房间里待到了傍晚时分,足足快十个小时,才敢从这里出去。   逃过一劫后,两人的心态稍稍放松下来,他们慢慢踱着步,并肩走在回程的路上。   这一路夕阳普照,路边的田埂野草丛生,随清风肆意晃动,反射出点点跳跃不齐的光斑。   林斯在路边摘了个果子,拿在手里抛着玩儿,玩够了就用衣服擦擦,直接放进口里开嚼。   不知为什么,纪仲年看着他这粗野行径,竟也不如刚认识他时那般反感,反倒……   在看着林斯微微张开嘴巴,将殷红的唇瓣覆在果子的皮肉上时,他还会觉得有几分难以言说的性感。   继而,刚才在红灯区里的那个吻,那些浑浊的艳..香和林斯嘴唇的柔软触感……再次不受控制地在纪仲年的脑子里奔涌,哗啦呼啦,造成肆虐的洪流。   “那个人现在在哪?”纪仲年忽然问了林斯一句。   “嗯?”林斯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你喜欢的那个人,咳,那个男人。”   “哦,他啊,”林斯踢着踢着路边的小碎石子,半开玩笑地答道:“他……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   他喜欢的人,离他很近,又离他很远。   明明伸手就可以碰到,垫脚就可以吻到,却要装作毫不动心,将距离一点一点扯远……   用拙劣的演技去假装我不喜欢你。   纪仲年听了觉得怪怪的,“我怎么觉得你在暗示我?”   “……这位大老爷,请不要过于自恋。”   被吐槽自恋的纪老爷鼻孔哼气,细长如梢的眼尾轻轻一挑,不屑地睥着林斯,假装不经意地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很完美。”一说到这个,林斯的眼珠就像被星辰点亮的夜空,那璀璨的光芒比任何东西都要引人注目。   每当被林斯那双乌黑透亮的眼睛看着时,纪仲年会变得专注,他总觉得那眼睛里面藏了很多故事、很多过往。   于是,他总不自觉地想要靠近去,把脚步迈向前去,把耳朵也凑过去,听林斯好好地讲一讲心里那些不为人知的情感。   不过现在他知道了,林斯那些情感、过往……都是给另一个男人的。   纪仲年回了回神,睨了林斯一眼:“能不能别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人,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林斯却笑了笑,告诉他说:“可那个人在我眼中就是很完美。什么都好,没什么是不好的。发光发热那种。大概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挑不出他不好的地方,在我的世界里他就是最好的。”   听完林斯对“那个人”的一大段真情流露,纪仲年的脸色逐渐由白变青,又从青变得黑,已经有点不能看了。   林斯没留意他的脸色,还特意想了想,补充两句道:“非要说一点的话,那就是脾气不太好。”   纪仲年肆无忌惮地哼哧一声,立马见缝插针地批判道:“呵,我最讨厌脾气差的人。”   林斯:“…………”   敢情他细数了一大堆优点,挑剔的纪二少却唯独将缺点听进去了,还有特地把它挑出来奚落两句,语调里充满了阴阳怪气。   但他讨厌归他讨厌,林斯可一点都不讨厌,反而硬要维护自己喜欢的人,“那时是我追他,每天缠着他,所以也怪不得他烦我,发点脾气也正常。”   追人,特别是追纪仲年,这过程等于要翻越一座陡峭的大山。而那个时候,支撑林斯攀登上这座大山的信念,就是他坚信纪仲年最后一定会爱上他。   “那他后来喜欢你吗?”纪仲年问。   林斯哽咽良久,“嗯”了一声。   “既然你们互相喜欢,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因为某些原因,就被迫分开了。”   纪仲年沉默着,他停在一处小池塘边,看里面的鱼浮起来吐泡泡,又很快地潜下水去。   池边有许多细碎的小石头,他忽然抬起他的右脚,发了狠地把脚边的一块砖石踢进池塘里。   “咕咚!”   水面发出极为响亮的一声闷响,听上去像是这个男人某种特殊形式的发泄。   原本平静如镜的水面漾起一圈圈波纹又散开,纪仲年依旧沉默着,兀自看了水面的波纹。   良久,他转头问林斯:“你还喜欢他吗?”   有几分不甘心,所以就问了。   “喜欢......很喜欢,”林斯说这话时背过身去,悄悄地抿了一下眼角,“但是现在,已经不敢喜欢了。”   “为什么?”   “怕自己会害了他。”   和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三年,是林痴汉人生中最灿烂的高光岁月,他巴不得将这段岁月延长延长再延长,每重活一次都与纪仲年相爱一次,但是……   但是他知道自己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为了自己能够得到光,而把纪仲年余生的光全部偷走。   所以,在这辈子重生的那一秒开始,林斯就已经变成了胆小鬼。上一辈子他拼命让纪仲年赶快爱上他,而这一辈子,他却害怕纪仲年爱上他。   他不敢让纪仲年爱他。   ——爱一个只能活三年的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只会把余生的快乐都赔进去。   不值得。   作者有话说:   纪二少:一分钟内,我要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 第51章 你走吧,别回来   这辈子,从复活醒来的那一刻起,林斯就不再敢有奢望。   他常想,自己这一段又一段的三年期都是向上帝偷来的,作为小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爱一个人生本该圆满的人呢。   纪仲年注视着波纹渐渐隐去的湖面,此刻有些发呆,他转过头去,视线正正撞上了林斯黑曜石般的双眼。   那个家伙,眼睛说不上有多漂亮,但是仿佛藏了不为人知的内容,望进去很深很深,对视的时候像在彼此凝望,差点被吸进去。   夕阳下,林斯噙着泪的这一回眸,就这样撞进了纪仲年的心。   他看着林斯,一瞬间就在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值得林斯这样去喜欢,又这样不敢去喜欢。   他原本并不相信这世上有所谓完美的人,但从林斯这个眼神中,他似乎真的相信了林斯口中的那个人就是完美的。   “你脸好红……不会是生病了吧?”林斯看着他,说起来眉目间有股淡淡的情意,下意识伸手去摸他的额头,   然而,当林斯的指腹触到自己的皮肤时,纪仲年却忽然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将这双靠近的手止在了自己的脸前。   林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越距了,脸色尴尬地要将手收回去,却被纪仲年抓得更紧。   他浑身一颤,手被拽在那温热的手心里,这种感觉熟悉又温暖,午夜梦回不知想了多少次。   纪仲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当他看见林斯想要触碰又收回的手时,心肺都在绞着疼。于是什么都不思考、不深究,就向林斯伸出了手去。   “林斯,你……”纪仲年嘴巴微张,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圆场。   林斯面带窘迫,将手抽了回去,将分寸保持得很好。   *   那天之后,纪仲年和林斯暂时获得了安全。那些人在贫民窟里进行了一遍地毯式搜索,最终无果,便全部撤离了。   但是,心思细密的纪仲年没有放下心来,他更加警惕周围的环境,并加紧了自己的计划。   通过林斯的手机,他每日与助理魏平保持联系,去获取集团内部和纪霄的动向,并向魏平传递自己的部署和筹划。   时间很快又过了两周,所幸一切都风平浪静,各项事情都在纪仲年的筹谋下有序进行,已经到了他该回去扭转局面的时机。   也就是说,纪仲年该离开这里了。   来时是深夜,走时他依旧选择了深夜。在深沉清冷的月色下,有辆黑色迈巴赫缓缓驶进了寂静无声的贫民窟。   车静静停在林斯家的门口,甚至没有惊动鸟雀,纪仲年就在这里与林斯告别。   这位纪家二少爷器宇轩昂,这段吃苦熬穷的日子没有把他天生的贵气磨灭掉,反而将他的眉目削磨得更加锐利,身上多了几分卧薪尝胆的气魄。   男人笔直地挺立于林斯面前,浑身散发傲慢的味道。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林斯,“我走了。”   林斯平静点头,“嗯。”   一个字了结对话,干脆利落。   纪仲年:“......”   离别不是一般与“挽留”和“惜别”分不开的吗。   他清了清嗓子,眼皮微微盖住一半黑色瞳仁,向下睨着林斯,故意摆出一副就此不见的态度,“别想着我会回来找你。”   这话没头没尾,听上去非常有故意钓鱼的嫌疑,然而林斯听了之后,不但没有表现出纪仲年所预想的失望脸,反而阔然地对他一笑。   无言之中,林斯就砍断了纪仲年想延长对话的心思。   他的反应令纪仲年觉得自己很蠢,也很一厢情愿,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挽尊,憋了半天后,竟憋得恼羞成怒。   男人抬起高傲尖细的下巴,颧骨顶出锋利的棱角,幽幽道:“我改变主意了。”   林斯:“?”   “我会回来找你,”纪仲年幽幽道,“当是报恩。”   林斯:“......……”   看起来,纪老爷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位微服出巡的皇帝,对于林斯这个不识好歹的蚁民,他甚至降下了一道圣旨,还想让这位蚁民对他感恩涕零。   这瞬间,毫不夸张地说,林斯当真有双眼一黑脑袋眩晕的感觉。他很明显地感觉到……纪仲年的意思就是“我俩必须再续前缘”。   林斯高兴不起来。心里隐隐作动,也隐隐不安。   站在车旁的魏平默默旁观,对他老板的言行举止感到匪夷所思,不禁想象这一个月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这位向来高高在上的阎罗老板......为什么会像个无赖一样逗人玩?   “不用,你......你不用来找我,”林斯闪避着垂下了眼,看着自己在地上磨蹭的脚尖,拒绝了纪仲年。   断了吧断了吧,林斯,你狠心一点断了吧。不能让纪仲年栽在你这里。——他不停地提醒自己。   他这番不识好歹,彻底把纪仲年给惹不爽了。   彼此算是同生共死过,现在临别,不说什么依依惜别、挥泪说再见,反倒弄得跟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就算是普通朋友,也可以日后有时间聚聚吧?   “我、会、回、来。”纪仲年一字一顿地说,“等一切尘埃落定。”   这不像是一种告知,倒像是一种命令,强硬地命令林斯呆在这里,安安分分别乱跑,乖乖地等他来接。   但在不识好歹这件事上,林斯向来很有自己的坚持,他依旧摇了摇头,婉拒道:“我有自己的生活。祝你一路顺风,万事顺意。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谁都不知道,他在说出这番话时,需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和心疼。   他向来觉得自己很怂,生性懦弱胆怯,但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事,他就会变得比超级英雄还要无畏。   就像现在,他天不怕地不怕,不怕纪仲年骂他恨他,不怕往后再也见不到自己深爱的人,也要故作冷情,将对他起了点心思的纪仲年推于千里之外。   林斯的话实属气人,像是固执地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纪仲年向来自尊自傲,从未遇过这种连番被拒绝的惨事。他被激得叛逆心理上来了,偏要和林斯作对,“你在这里能有什么生活?”   “破烂生活,”林斯道,“但这是我自己选的,你不必管我。纪仲年,我真心说一句......你走吧,别回来。”   ——我确实只能过些破烂生活,但也总比拉着你一起坠落要好。   话落,林斯深深地叹气,给了纪仲年无奈的一眼,便转身回屋了。   他关上门,连声“再见”都没留下。   人与人的情分有时就看人的造化,一人想断,一人想续,谁都说不准,未来究竟是砍断情丝还是再续前缘。   但是在这一刻,某人的选择已经很明显了。   林斯选择断。   夜风萧萧,吃了个闭门羹的纪仲年完全恼怒,被气得青筋凸起。他极为不屑地哼声,打开旁边的车门,跨腿坐了上去。   魏平见状,也立马坐进主驾驶位,绑好安全带,打开车灯,准备就此发动汽车离开。   透过暗色的车窗玻璃,纪仲年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屋里灯火明灭,林斯模糊的影子映在窗上,有些单薄,似是对屋外人的离去并不在意。   “开车。”纪仲年收了视线,对魏平说。   漆黑如渊的天穹下,黑色迈巴赫缓缓发动,有只流浪猫踮着脚走过房顶。   林斯打开家门,从里面走了出来。   “再见,仲年。”   他再一次,独自站在这个地方,目送着纪仲年的车越驶越远,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而后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漫漫飞扬的灰尘。   但是这次,林斯能够确定的是,之后纪仲年会再回来这个地方,正如上辈子那样。   可是,他却不想再跟纪仲年相遇了。   因为他知道,纪仲年值得遇见可以厮守一生的人,而这个人不可能是他。   所以,在纪仲年离开这里的第二天,林斯也收拾好东西,从贫民窟逃走了。   作者有话说:   莫慌,纪二少会把老婆绑......不是,追回来 第52章 你去哪了?   从贫民窟离开的半年里,林斯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吃了很多很多苦头。   有时他都觉得自己是在找罪受,但是再想想,找罪受就找罪受吧。   为了不让纪仲年找到,他没有选择呆在贫民窟,而是一路从西城逃到了东城。他料想,纪仲年肯定不会猜到他来了这里。   因为西城的人来东城,好听些讲就是自讨苦吃,难听些讲就是自取灭亡。   带着一个西城的身份证,林斯在东城饱受歧视和偏见,根本找不到一份正常的工作。   在最开始的两个月里,他穷困潦倒,一直在城里流浪,和拾荒者们睡在天桥底下,吃些捡来的剩饭剩菜,日夜风吹雨淋,日子一天比一天难熬。   偶尔他会梦见纪仲年,会梦见在纪家锦衣玉食的生活,会梦见以前那些快活幸福的瞬间,只是中途醒来后,看见的仅是一片漆黑无边的天幕。   最难熬的不是物质生活的贫乏,而是日复一日的思念和无法传递的爱意。   后来情况慢慢转好,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廉价工——包吃包住没有薪酬,什么杂活都要干,这才勉强算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活了下来。   到现在,曾经的林懒汉已经自力更生快半年了。   今天是周末,但林斯为了能多攒点钱,没有留给自己休息的时间,而是到了码头附近的一片工地里,去当搬运石料的临时工。   工地上多是些肌肉发达的壮汉,个个晒得皮肤黝黑,就只有林斯长得又白又瘦弱,扛着东西时,他肩膀上的那块石板都比他的身板要厚。   本来包工头不肯雇他,但他说自己只要别人一半的薪水,才最终得到了这份工作。   “阿斯,你过来!”包工头衔着口白色香烟,朝他招了招手。   “哎——”林斯马上放下喝了几口的水,勤快地跑过去,“怎么了哥?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包工头指了指旁边那一堆建筑材料,跟他讲:“你今天下午去拉那个装水泥的车,就......就拉个二十车吧。”   “好,没问题。”   正当林斯顶着烈日、带着浑身暴汗在尘土飞扬的沙地里干活时,有辆价值不菲的黑色迈巴赫停在了工地外。   迈巴赫的车门徐徐打开后,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旁边有人为他撑伞遮阳,他铮亮的皮鞋踩在砂石地上,跟随的人们巴不得用自己的领带去给他擦。   “纪总,就是这片地盘,原本开价三百亿,集团内部的意见有分歧,竞标下周三就开始了,所以这件事还是得尽早决定下来。”魏平还是那么一板一眼,用堪比语文听力的腔调说道。   纪仲年松了松领带,并不习惯来这种粗糙的地方,他大致地环视了一周,道:“嗯,先进去看看再说。”   因为前面的路有许多坑洼地带,所以轿车全都开不进去,他们一行人沿着大路,打算从这个入口直接走进去。   然而还没走出几步,便有一群穿着白色外衣、戴着澄黄色安全帽的工人,全都拉着装满水泥和钢材的推车,“咕噜咕噜”地从他们面前经过。   因为推车太重,工人们走得很慢,纪仲年甚至等得有点不耐烦。   在最后一个工人就要走完的时候,他推的那辆车不小心被地上的石头卡了一下,轮子倾泻,推车顿时失去平衡,“咣当”一声原地歪侧倒地,里面的水泥袋全都滚了出来。   这个工人赶紧弯腰去捡,急得手忙脚乱的,两条细得跟木柴一样的胳膊吃力地扶起推车,又艰难地把加起来有一百多斤重的水泥袋扔进去。   大概是他体格瘦弱,显然力不从心,搬搬抬抬的事做得笨手笨脚,脑袋上的安全帽都给蹭歪了,斜斜地挡住了他那张满是污迹和汗水的脸。   “咳,”纪仲年皱着眉,沉沉地发出不耐的声音,有几分催促的意味。   只是他一催,低沉得很有辨识度的声音出来后,那工人反倒浑身一滞,不但没有加快动作,还像个雕像似的凝固在了那里。   老板都开口催了,身边的下属们个个提起神来,只怕惹得纪总不高兴,连连冲着那工人厉声道:“让你快点没听见吗?动作利索点!”   那工人这才如梦初醒,立刻动作起来,咬着牙把东西全都扛起,在车里歪歪扭扭地堆好,拉起小推车就要走。   他低着头,姿态狼狈,像是要逃离。   只是当他刚踏出一步,却又听见身后那位纪总再次传来低沉的声音:“林......斯?”   工人脚步猝然一顿。   纪仲年不敢置信。   他站在魏平撑着的黑伞下面,看着站在烈日底下的林斯,瞳眸里写满惊愕。   就这样,再一次见面了。   他们一个在舒适的荫凉底下,一个在毒辣的日光底下,彼此久久滞住,皆对这猝不及防的相见感到惊诧。   在过去那几个月里,纪仲年曾经无数次想象过,现在的林斯正过着怎样的生活:或是搬去了一个更宜人舒服的环境,或是找到了一份适合闲散的工作,又或是,遇见了一个带他走的人。   但纪仲年万万不会想到,林斯竟混成了眼前这副样子——   被汗浸湿的衣衫邋遢破旧,肩背瘦削得就像一张纸皮,浑身沾满脏污的灰尘,全身上下只有那顶橙黄色的安全帽算得上亮眼。   林斯的状况......状况似乎比在贫民窟里时还要凄惨。   “林斯?”纪仲年又重复喊了一次,确认道。   他嘴角几不可查地颤动着,上前去,紧紧捏住林斯的手腕,就像一把坚硬的铁钳,其力道之大,几乎要将林斯的手腕骨生生捏碎。   “过去几个月,你去哪了?”纪仲年每个字都像是从牙关里咬出来的。   林斯说不出话。   “为什么我怎么找都找不到你?”纪仲年深深吸气,问他:“你就像是人间蒸发了!”   林斯不知道的是,当自己正在东城里四处流浪的时候,纪仲年为了找到他,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派人几乎翻遍了整个贫民窟,可惜一无所获。   当下,面对纪仲年的质问,林斯已经快将整个脑袋缩进肩膀里。   他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种状况下重遇纪仲年,第一反应就是惊慌无措,只想要逃跑,不想让纪仲年看见他现在这副样子。   “......你、你认错人了!!”林斯转身就跑。 第53章 报应啊!造孽呐!   天意弄人天意弄人,林斯万万没想到,在这种地方也能遇见纪仲年,老天爷果真是逮着他捉弄,就没想过要放过他。   “......你、你认错人了!!”   他甩开纪仲年的手,像只逃窜的老鼠,转身就跑。   可是纪仲年哪会让他得逞,几乎不经思考,便一把拽住他的手臂,想要将人拉回来。   但他才刚刚碰到林斯的手臂,林斯便没忍住痛哼一声。   “嘶——!”   “怎么了?”纪仲年闻声色变。   他把林斯的衣袖掀起来,才发现他的手臂上有一处很严重的烧伤,伤口处理得很马虎,上面胡乱地涂了一些白色的廉价药膏,现在已经开始感染化脓了。   这是林斯在屠宰店里打工时不小心被开水烫伤的,但是他没钱去买更好的药膏,只好随便处理了一下,结果就成现在这样子了。   “怎么回事?”纪仲年的愠怒更甚,沉声责怪他,“受伤了怎么不好好处理?你看看你自己的手,都快烂了。”   此时,林斯只像个硬邦邦的木头人,低着脑袋,一句话也讲不出。   久别重逢本是件好事,但对他来说……却无疑是件坏事。他没想过要跟纪仲年再见面的。   林斯不敢看纪仲年的眼睛,不敢去回应对方的一字半句,他憋着眼泪,鼻腔酸涩。   他生怕自己会忍不住扑上去,将自己锁死在纪仲年的怀里,向对方吐诉自己这半年来受了多少多少委屈,过了多少的苦日子,这些他都想跟最疼自己的爱人说。   ——可是他不能。   “不、不是的......是我自己......我、我......”断断续续的话语在他嘴边半天没出来。   怎么可能倒胃口?在过去的每个漫漫长夜里,他都想着纪仲年,心是枯竭的。而在与纪仲年重逢的那一秒,他便有了心跳,瞬间变得鲜活起来。   但是当下,他不敢表现出一点痕迹,因为怕被纪仲年发现其中的端倪,只能被对方误解为“讨厌”。   林斯知道解释已经没有用了,万般无奈之下,他为了逃跑,只能来了招金蝉脱壳!   趁对方不备,他忽地大跨步向前,蹲下身子,整套动作迅猛又灵活,想要借机从纪仲年的臂弯下穿过去,快速逃走。   然而,纪仲年反应力比他快多了,躬身一截,不但挡住他的去路,还干脆将他整个人都给扛了起来。   “啊!”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后,林斯就已经被挂在了纪仲年的肩上。   纪仲年:“你跑不掉的。”   林斯:“………………....”   在众下属的哗然中,纪仲年面无表情,将死命挣扎的林斯抗在自己肩膀上,直接转身走人,助理魏平紧跟其后。   “你、你放我下来!”   林斯涨红了脸,上半身被倒挂在纪仲年的背上,他使劲地踢着双腿,就像一条被捕的鲶鱼。   纪仲年不顾旁人眼光,狠狠地赏了他的屁股几个巴掌,“给我安分点。”   “纪仲年,你个臭流氓!”林斯啊啊大叫,嘴里不停地大骂:“你你你这是大白天的当街绑架!你、你这是犯法的!救命啊……有没有人管啊!”   可惜他的抗议毫无作用,纪二少直接把他抗进了车里,流程走得非常粗暴,还用安全带把他给固定住。   “嘭”,车门关了。   “你想干什么?”林斯不从,宛若被强掳的黄花大闺女,“放开我!”   “闭嘴,吵死了。”   纪仲年完全没顾林斯的抗议,又两三下解了自己脖子上的领带,将林斯乱动的双手捆住,牢牢地缠了几圈,打上一个死结。   林斯:“…………...”   坐在驾驶位上的魏平通过车内后视镜看着车厢里发生的一切,即便是他这样一个表情很少的古板,此刻也对纪仲年的强盗行径表示震惊,他的鼻翼微微鼓动,两只眼睛简直睁得像铜铃。   “纪总,这......”魏平想说“这不大好吧”,但顾及到薪水丰厚的饭碗,还是将话噎了回去。   伴君如伴虎,有些事还是少管为妙。   纪仲年坐在林斯身边,左手捏了捏林斯滚烫软绵的耳垂,右手优雅地理了理被弄皱的衣服,淡淡对魏平道:“开车。” 第54章   车子开始缓缓移动,逆着风朝大路驶去。   林斯被安全带和纪仲年的领带捆成一只粽子,全身动弹不得,就这样被纪仲年强行带回家去,欲哭无泪。   他一扭头,瞪着纪仲年忿忿道:“我不情愿,你怎么能强迫我?我不想跟你走!”   纪仲年没管他,只把他干晾着,眉目冷硬,深深的瞳眸望着窗外飞逝的风景。   他任林斯骂了几百句以后,才侧过头来,淡淡地问他:“跟我回家很委屈你吗?”   “……那、那你也不能这样,我、我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我想去哪就去哪,纪仲年,你不能限制我!你凭什么限制我?!”林斯嗷嗷大叫。   “你凶什么凶?”纪仲年一下捏住他的耳朵,使了点劲,搓揉两下以示警告。   林斯像一只被命运捏住后脖颈的可怜小狗,蔫蔫地反驳:“……我没凶,这不跟你讲道理呢么……”   这算什么,自己辛苦过了半年的苦日子,东躲西藏,在工地上日晒雨淋地搬砖,在屠宰店给死猪拔毛,在天桥底下喝西北风......悲催地忍受生活风霜,就是为了能离纪仲年远远的。   现在倒好,纪仲年硬是把他给逮了回来,不讲道理没有余地,连逃跑的机会都不给。   这给了林斯某些不好的预感,冥冥之中,事情正无法控制地朝着不祥的方向发展,渐渐与上辈子的轨迹交错,甚至是重合。   “我不会对你怎样,”纪仲年松了手,口吻却依旧没有软下来,“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你最好听话一点。”   “我不!”   林斯狂起来就跟条狗一样,用锋利的牙齿去咬缠在自己手上的领带,拼着命又拉又扯,牙关一阵酸痛,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连话都说不清。   纪仲年被吵得耳朵嗡嗡,冷冷瞥他一眼,“你再咬我就用纸塞住你的嘴。”   “......”   可怜的林斯放弃抵抗, 奇!书!网!w!w!w!.!q!i!s!u!w!a!n!g!.!c!o!m 生无可恋地靠在座位上,放空地望着弧度宽敞的车顶,两腿一伸,宛若僵尸。   世事当真难以预料。谁见了能不感叹一句造化弄人呢?   他没想到自己上辈子一心一意当舔狗,只能碰壁碰得满鼻子灰,纪仲年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肯。这辈子却偏偏反着来,他明明想要离纪仲年百丈,以保彼此平安顺遂,纪仲年倒追着赶着不让他跑。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吗?   憋着一股气无处发泄,林斯踹了车门两脚,咣咣咣的充满了幽怨。   他拧过头去看了纪仲年好一会儿,满脸丧气地说:“你这是拐带人口,犯法的,要坐牢的......”   “那你去警察局告我。”   纪仲年凑近林斯,直勾勾地看着他的傻样,略微嘲讽地说,“你去告我,告我硬要把你带回去,给你找医生帮你处理伤口,给你一间可以休息的别墅大房,再给你安排一顿能填饱肚子的晚餐,还有干干净净的衣服。你去告,告我。”   他这语气无波无澜,相当无所畏惧。   林斯无语了,他实在斗不过纪仲年,也折腾累了,索性闭上了双眼,呼呼睡起了大觉。   外面的天色正好,日光和煦,沿着这条宽敞笔直的柏油路,黑色的迈巴赫疾驰着,向纪家大宅一直驶去。   纪仲年是半扯半搂着林斯进门的。林斯脚下摩擦着不肯进,纪仲年就把他半抱起来,这场面宛若迪士尼公主抱,相当羞耻。林斯就想一头垂直扎在地上把自己撞死算了。   当然,纪仲年本人是不这么觉得的,他淡淡定定,大步流星,无论林斯怎样抗议或是哀求,他都毫无反应,就像一座百毒不侵、百枪不入的冰山。   下人们个个第一次见这阵仗,都原地僵住不敢动,默默投来八卦的目光,却一个也不敢主动上前询问。   唯独管家董叔是见过大场面的,立马迎上来,问纪仲年有什么需要吩咐的,以及......这位双手被捆住的先生是谁。   “他是我的客人,”纪仲年脚步未停,对董叔说,“给他安排间二楼的客房,还有,把家庭医生叫来。”   林斯挂在纪仲年的怀里,本来因为难为情,他一直用手遮掩着自己的脸,这会儿一听见董叔的声音,他便速速拿开双手,亲切地跟董叔打招呼,“你好,我是林斯。”   “林先生您好。”董叔微笑点头,想礼貌地跟林斯握个手,但是一见林斯双手被捆,当即尴尬地缩回了手。   “二少爷,我这就去准备,”他对纪仲年道。   说完,董叔赶紧带着下人们去做事,按照纪仲年的吩咐,打电话通知了家庭医生,还麻利地给林斯整理出了一间客房,就在纪仲年主卧的隔壁。   镜头摇回客厅这边,纪仲年把林斯放在柔软的沙发上,自己坐在旁边,他慢慢地帮林斯解掉手上的领带,一圈一圈地绕开。   “说说,这半年你干嘛去了?”他问林斯。   “......”怎么又是这个问题,车上都已经问了几百遍了。   林斯不答,站起来想逃跑,却被纪仲年轻易用一只手擒住了,将他一把给拉了回来。   “我说了,你给我安分点。”   说话时,纪仲年语气冷硬,眉目看向林斯时却有几分温柔,这恰好被林斯捕捉到,当真生出想要就此留下来的念头。   “我想走,不想留在这里,”林斯绞着手指,“你放我走吧。”   纪仲年向来是个脾气不善的人,此刻却极力忍着自己的坏脾气,客客气气地对林斯说话,“既来之,则安之。你在这里住,有人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你,不好吗?总比你在外面过那种苦日子强吧?所以你逃什么?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装哑巴。   双双沉默半刻,纪仲年深叹一口气,“林斯,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这半年来,纪仲年为了找到林斯,花费了巨大心血。   在起初离开贫民窟时,他并未觉得与林斯暂别是一件值得记住的事,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因为脑海里总会出现林斯的脸、声音、眼神,会冒出某些与林斯共同生活的画面。   渐渐地,这种症状开始日益加重,他才第一次体会到了何为思念。   那是不同于对其他人的,只是对林斯这个人,有种独特的、渴望的思念。   无论出于何时何地,无论正在做什么事,这种迫切想要看见林斯的念头都有可能冒出来,就像雨后的春笋,生于偶然,参差不齐,带着潮湿和鲜活。   于是,在结束了与纪霄的“夺权战争”、安定下纪氏集团内部的局势之后,纪仲年立马就派了魏平去贫民窟里把林斯给接回来,报恩。   可是恩没报成,因为救命恩人跑路了,失踪了,不知道是去环游世界还是去征战四方了。   纪二少不死心,他想要的东西就必须弄到手里,想看见的人就得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所以他派人继续找,找啊找,没想到这一找就是半年。   林斯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无影无踪。   “我不停地找你,”纪仲年说,“半年,一直在找。”   听到纪仲年说找了自己很久,林斯的心很不争气地蹦了一下。   他难以否认自己是有点欣喜的,却逼迫自己强行将这份欣喜压下,抬眼看向纪仲年:“你......为什么要找我?”   纪仲年虚掩着嘴巴,神色并不如平常那样坦荡,“我……咳,为了还你一个人情。毕竟你救了我的命,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林斯淡淡地“哦”了一声。很难不多想。   纪仲年原本的怒气被他这幅软软的样子磨掉了一些,就没想再发火,还将姿态放低了一些,好声好气地问林斯:“你饿吗?想吃些什么?我让管家给你做。医生待会儿就到了,我让他给你看看手上的伤。”   林斯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黯然地垂了垂眸。半晌,他只轻声道:“纪仲年,你不要这样对我。”   纪仲年微愣,以为林斯这话是在指责自己欺负他,“我怎么对你了?”   “你不要对我太好。”林斯说,“因为我会一直记得,然后就放不下了。”   纪仲年彻底一愣。   “放不下......是什么意思。”他听不懂林斯在说什么,但前半句话足以将他击得酸涩。   话语点到为止,林斯没有再多说一句,他站起身来,挪动脚步,默默地走上楼去。   就像是放弃反抗、放弃争辩了,不吵也不闹。   或许是他明白到,自己在被纪仲年重新带进这个家里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狠不下心,放不下所有了。   纪仲年愣坐着,看着林斯单薄的背影,明明是这样一张薄薄的背,却好像背负了很多东西,让这个人看上去心事重重。   他被林斯那句话弄得困惑,甚至没有注意到,林斯明明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却好像很熟悉房间在哪里。   不知不觉中,这两个人再次掉进了上帝编织的兜网里,他们被蒙住双眼,被绑在一起,共同开始了那个名叫“西西弗斯”的游戏。   而游戏的主宰者——上帝,似乎总爱戏耍他们,要将这两只蝼蚁放置于游戏之中,看他们相聚,看他们相离,看他们如何在这兜兜转转的缘分之中,走向自己命中注定的结局。 第55章 我对你很有感觉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林斯被纪仲年“强制收押”在纪家大宅里,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逃狱者”。   他面色一沉,走过去,“你在干什么?”   林斯脑门上布满了汗水,浸湿了几缕鬓边的发丝。他听见纪仲年的话,头也不抬,仍一下下地推动着手里的拖把,冷淡道:“搞清洁。”   这段时间以来,林斯一直默默地在这个家里干各种活儿:打扫清洁、在厨房打下手、搬重物、在花园里修剪草木……   他并没有把自己当作这个家的客人,而是当自己是被纪仲年雇回来的佣人,力所能及地包揽一些工作,以此来告诉纪仲年:他在用自己的劳力偿还纪仲年对他的好。   可这并不是纪仲年想要的。他一手抓住林斯的拖把杆子,制止了林斯的动作:“我把你带回来,不是让你来当佣人的。”   “我在报答你。”   “你是在跟我明算账!”   两个人一言不发,深黑的眼眸互看彼此,他们的手都紧紧抓着这个拖把,暗暗与对方较劲,谁都不肯先放开。   纪仲年压着嗓子里的怒气,又转对董叔说:“我说过,林先生是我的客人,为什么会让客人拿着个拖把在拖地?”   “董叔劝过了,”林斯见他要责难董叔,便急忙替董叔说话,“这些事是我自己想做。我不想欠你的,不然我在这里白吃白喝,就像被你养着一样。”   最后一句令纪仲年的眸里暗涌不断,他将拖把的木杆捏得更紧,手背上青筋根根凸起。   “你要跟我算得这么清楚是吧?”纪仲年冷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林斯不语。   他低头擦着自己额角的汗水,在他湿漉漉的头顶上,纪仲年正垂着眼眸沉默看他,散发出的强大气场几乎压得林斯无法抬头。   两人僵持半天,最后还是纪仲年获胜,他的力气比林斯的要大,夺了拖把往旁边一扔,“咣当”一声,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呼吸。   “林斯,你就是非要跟我作对。”   纪仲年重哼一声,绕过林斯离开,肩膀撞得林斯踉跄半步。   *   日子在不冷不热中又过了许多天,纪仲年和林斯的关系不咸不淡,说话很少,即使这个家就这么大,林斯却总能找到地方躲着纪仲年。   以至于纪仲年常觉得,林斯就像他捡回来的一条小狗,不爱说话,不爱与他接触,只会耷拢着耳朵和尾巴,看上去总是惴惴不安,也不知道在担心些什么。   有些时候,他会发现林斯一个人坐在花园里的某个地方发呆,就像现在。   远远看去,林斯身型单薄,被夕阳朦胧的光影晕着边缘,白色日光像是长在他身后的,令他整个人看上去澄澈、透明,围绕出一小圈浅淡的光芒,细腻如雏鸟身上的绒毛。   纪仲年不知不觉被吸引,朝他走过去,坐在他旁边。   “发什么呆?一个人坐在这里。”   林斯愣了半晌,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你究竟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明明都已经......”   ——我明明都已经尽力地躲避你了。   这个问题倒是把纪仲年问着了,他自己也说不出个确切的答案来。大概,是一种类似于宿命感的东西在感召着他,不知从何时起潜藏于心底,不断驱使他主动朝林斯这个人靠近。   他越靠近林斯,就越被这个人所吸引,明明同性的磁铁应该相斥,他却恨不得将自己与对方绑在一起。   纵使一方刻意回避,但有些心动从一开始便有迹可循,或许是那多停留一秒的视线,或许是那徒然漏了一拍的心跳。   也许,他们从最初的相遇开始,便注定要为对方心悸,直至沦陷。   “我做事不需要理由,同样的,喜欢你不需要什么既定的原因。”纪仲年以一种略微轻佻却不失认真的语气道:“就因为你是我想要的人,从你身上我能感受到自己的炽热,还有欲望,就这么简单。”   林斯的手被他抓过拽在温热的手心里,既有几分缱绻的情意,又含着直率的占有欲。   有一瞬间,林斯几乎要脱口而出地对他表白:纪仲年,我也喜欢你。   但是到最后,他仍逼着自己无法启齿。最大程度的宽限,只是放任自己的手被对方握住多一会儿,感受这一刻被爱的感觉。   “再不济的话,你把我当成一个变态吧,就想缠着你、捆着你的变态。”纪仲年理直气壮地说着这番蛮不讲理的话。   若是从前,林斯一定会因对方这些话而高兴,但现在他只感到痛苦。痛苦的是,每当他察觉到对方的一点喜欢,心就不得不慌起来。   因为他是一个在时间维度上不断奔走的人,沿着命运的履带,被迫向前去,只剩一个又一个的纪仲年留在原地,被无数次爱人的死亡折磨窒息。   “纪仲年,如果你跟我在一起了,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你需要承受很大很大的痛苦,会变得很伤心……我们很有可能会分开,这样也无所谓吗?”   “什么意思?”   纪仲年轻皱眉头,将林斯的手握得更紧,对他的问题并不是很明白:“你是在随便找个理由拒绝我吗?如果是的话,未免敷衍了。”   他不能接受林斯为了拒绝他而随便讲一番胡话,竟然只建立于一种无端猜测的预想之中。   但是林斯依然很笃定地跟他讲,“我们在一起没有好结果。这个结果,甚至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包括你、包括我……你就当我是一个手里拿着预言牌的人吧,我知道的,所以我不想我们最后落得个痛苦的下场,更不想你遭受那些。”   滞愣片刻后,林斯并没给纪仲年想要的反应,而是敛了略微惊讶的目光,转身跟董叔说:“既然等到二少爷回来了,那我就先上楼了。董叔,时候不早了,您也早点休息吧。”   纪仲年和两位小姐被当成了空气。 第56章   “这......”董叔瞄了眼纪仲年的脸色,不敢吱声儿,只对林斯轻轻“哎”了一下。   话落,林斯绕开纪仲年要走,没走出几步,身后却传来纪仲年夹杂着不满的声音——   “站住。”   林斯并未停下来,直到走到了楼梯处,脚下已踏上了一阶楼梯,身后再次传来了明显愠怒的声音——   “林斯我叫你站住。”   半晌,林斯便转过身来看着他,纪仲年松开搂在两个小姐腰上的手,朝林斯面前走去,大概是醉意上头,他的步伐有些许不稳。   “你无视我?”纪仲年站在林斯面前,问。   林斯面上无动于衷,“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纪仲年的眼角处有些青红,不知是微醺还是怒意。   “纪二少,您喜欢带什么人回来就带什么人回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对你的私生活……不感兴趣。”   林斯站在第一阶楼梯上,这个高度他恰好能与纪仲年平视,这一眼过去,他就完完全全、里里外外地看穿了纪仲年。   谁能比他更了解纪仲年呢?   他知道纪仲年是故意找两个女人回来给他看的,知道纪仲年这么做就是故意在激他,耍些既小孩子又直男的脾气。爱演就演吧,但他不能掉进这圈套里。   “好一个‘不感兴趣’,”纪仲年勾起一边嘴角自嘲般地笑了下,眼睛里却半点真实的笑意也没有,“你对我,真的一点都不上心。”   酒精令这位纪少爷卸下了平日的武装,就连这种会显示出内心柔软的落寞,也能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脸上,起码对于林斯来说,是能轻而易举地捕捉到。   但他并没有回应这样的纪仲年。   僵持了好一会儿,林斯淡淡地垂了垂眸,发现自己果真没有办法以坦荡的态度面对纪仲年,也很难冷漠地放置这样的纪仲年,只好转过身去,一步一步地上楼去。   当没有足够的演技支撑自己的伪装,就只能以逃避的方式对待,以这种最原始最笨拙的方式来显得自己毫不在乎。   纪仲年站在楼梯下,看着林斯走入拐角处。   一旁静看了许久的董叔走过来,开口如晨钟:“二少爷......”   “董叔,我这样是不是显得很蠢,”纪仲年的目光仍停留在那个拐角,“我从来不知道,我自己还有这样的一面......像个痴汉。”   *   回到自己房间后,林斯几乎在关上门的一瞬就蹲坐下来,他无力地靠在门板上,昂头发呆,双目虚空地望着没有开灯的房间。   他总是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说服自己远离纪仲年。这样很难,就等于是在跟自己的本性做对抗,需要每根神经都绷紧,生怕一不小心就会败露。   过了没多久,他听见隔壁主卧传来两阵此起彼伏的......叫.床声。   那声音是刚才那两个小姐发出来的,带着女性嗓音特有的尖锐,一浪盖过一浪,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她们叫得九曲十八弯,像是在互相竞赛,令林斯起了一声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他难受得蜷起身子,脑海里不受控制地去想象纪仲年正在房间里和那两个女人干什么,越想就越难受,用双手死死捂住耳朵。   与之一墙相隔的纪仲年,正沉默地坐在沙发上,面色青黑如泼墨。   旁边那两个小姐穿戴整齐,轮流对着天花板发出时而阴柔时而高亢的叫声,场面有点像一个道长和两只妖精。   她们叫累了便歇会儿,纪仲年烦躁地催,“大点声,没吃饭吗?”   “.........”   两位工具人便又开始叫了。   不知在地上独坐了多久,直到连弯曲的膝盖都麻掉,林斯才撑着身后的门站起来,像丢了魂儿似的走到浴室里冲澡。   再接着,他出来后连头发都懒得吹干,就眼皮子沉沉地爬上了床去,整个人就像一块沉入海底的玄铁那般,陷在床褥之中熟睡。   太累了,特别是心这一块。   隔壁那叫..床声不知是什么时候停下的,夜渐渐深,窗外月光如流水般潺潺,漏了一点进这个静谧无声的房间中。   此时,林斯正呼吸均匀地睡在大床中央,身上半盖一袭柔软的被子。   忽然,他感到身边的床垫重重一沉,有什么东西压在了他的旁边。   随着意识的苏醒,林斯的眼睛蓦然睁开,半梦半醒之间,便见一个宽大的黑影出现在离自己咫尺之近的面前,朦胧不清,却很有真实感。   他心中猛地一坠,吓得差点惊呼出来,却被这个“黑影”一下用手捂住了嘴巴。   “唔——!!”   这一刻,林斯鼻腔和口腔里呼吸到的全是浓烈的酒气,以及对于他来说过分熟悉的掌心的淡香......   几乎不用思考,他仅凭借气味便知道面前的人是谁,他一把扣住这人的手腕,对上那双在漆黑中也显得光耀的双瞳,并没有做出该有的挣扎或反抗。   “我想你了,”纪仲年慢慢松开了捂住林斯嘴巴的手。 第57章 耍酒疯   浓烈的酒意盘踞在纪仲年的脑袋里,让他大半夜当了回采花贼,昏昏沉沉地闯进林斯的房间,像个痴汉一样来耍酒疯。   黑暗之中,他用一双闪烁着浅浅光耀的瞳眸凝视着林斯,慢慢松开捂住林斯嘴巴的手。   “我想你了。”   “......”林斯滞着,鲜活的空气涌进鼻腔。   房间里陷进了一种落针可闻的安静,纪仲年虚虚地咳了两声,翻了个身,躺在林斯身旁。   他坚硬的手臂肌肉正好贴着林斯的肩膀,仿佛是以这样一种亲昵又不越距的方式待在林斯旁边。林斯的心加速蹦跳着,耳边是纪仲年缓慢的呼吸声。   “头很痛,睡不着,”纪仲年说话的声音粗重,“满脑子都是你,就过来了。”   他抬手,用手臂压在自己的双眼之上,觉得整个人都快失去理智了。   今晚的他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带着一身臭熏熏的酒气和两个漂亮小姐回来,憨样百出,就是为了在林斯面前拿一点存在感,可最后患得患失的依然只是自己。   “你说你有喜欢的人,但是你也说了,你们没有在一起,”纪仲年声音里带着点熬夜会有的沙哑,“既然你们没有在一起,那就说明,我还有机会。”   林斯吞了吞声。   正如他料想的最坏可能性,纪仲年真的喜欢上他了。   换做是上辈子,他会欣喜若狂,但现在,他就只有恐惧和悲哀。因为所有事情的方向正在朝既定的轨迹发展,一点一点地汇成上帝想要他们重演的故事,他害怕纪仲年要和他一起承受代价。   最令他感到无力的是,他没有能力让去改变这个未来,也没有办法令纪仲年相信他所说的未来,所以他只能逃。   可是纪仲年追着他不放。   林斯说了一句纪仲年无法理解的话,“我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纪仲年,何必呢,你大可以找其他人......你这么好,没有谁会拒绝你——”   “你就拒绝了我,你一直在拒绝我。”纪仲年止住了林斯的话。   林斯转头看了他一眼,纪仲年忽然一个翻身压在他身上。   就着这样近的距离,他能闻到林斯身上淡淡的沐浴露香气,手不自觉地从林斯的睡衣下摆钻进去,当带着一抹冰凉的指尖触上林斯细滑的腰间皮肤时,他能感受到身下的人在颤抖。   “你有反应,”纪仲年似乎勾起了一丝绮念,他凝视林斯的目光令人胆战心惊,就像一只随时会发.情的大型野兽。   “你醉疯了,”林斯推开他,翻身下床,连拖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就向房门跑去。   然而纪仲年追了上去。   他一把拽住林斯的手腕,将对方推到墙上,耍着酒疯地吼道:“林斯,你到底想我怎么样?!你究竟为什么一定要躲着我?为什么要回避我......你闹一次两次,还可以。但是一直闹,你闹个没完了是吧?”   林斯的背硬生生硌到冰冷的墙上,吃疼地闷哼一声,纪仲年立即察觉到自己力道过大,忙像个笨拙的孩子那样抱住他的腰。   他那凶悍的气势没有了,糟糕的脾气也消下去了,只剩下一种很愧疚的撒娇认错,含含糊糊地对林斯说:“对不起,很疼吗?”   “我没闹,只是我不能......”林斯道,后半句他以纪仲年没能听见的音量说出口,“我不能呆在你身边。”   他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和纪仲年共处一室,单独地面对彼此,不仅纪仲年会忍不住,就连他都会忍不住。   纪仲年静默了,但是呼吸声很明显,浓烈的酒气随之挥散开来,如涌动的气流那样灌进林斯的鼻腔之中。   很快这种酒精的气息更加浓厚了,因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为纪仲年低下头来凑近他,与他冰凉的鼻尖相触碰。   就着这个近到只有丝缕的距离,纪仲年哑着开口道:“你知不知道,离开贫民窟后的几个月我是怎么过来的?我每天都会想起你,想起你亲我,想起你看我的眼神。我觉得自己脑子出了问题,不然怎么会整天想着一个男人?可是我停止不了,我怀疑自己,厌恶自己,但是又忍不住念着你。”   他的呼吸随着说话时喷出的气尽数洒在林斯的唇上,林斯微微垂着眼,纪仲年的话令他没有勇气直视对方,甚至进入耳朵里的每一个都不敢细听。   因为那是纪仲年剥给他看的心意,可是在当下,这是再糟糕不过的事。   纪仲年单手抬起他的下颚,逼着他看向自己的眼睛,“我派人去打探你的消息,一听到你已经不在贫民窟,我就慌了,怕再也见不到你。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喜欢你。我试过对抗自己,但是没用,因为我宁愿承认自己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也不愿意把你从我脑子里刮走。”   林斯完全不知道该怎样回应。   他一直在极力避免纪仲年喜欢上他,可上天似乎要跟他作对,偏偏让这件事发生了,如今纪仲年还直白赤..裸地对他求.爱。   “但是再见到你之后,我才发现是自己一厢情愿,你好像根本不想见到我。”纪仲年言语间透出落寞,“我把你带回来,给你好吃好住,你却偏不要,还想要从这里离开。我不明白你脑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想去外面当流浪汉还是乞丐?想回到贫民窟去过那些破烂日子?宁愿这样也不愿意跟我?”   他每说一句话,厚实而滚烫的胸膛起伏着,每一下都极为剧烈地碰撞着林斯的前胸。   “林斯,我承认,自己不是什么无欲无求的善人,我把你留在这里,就是想要你。”   说完这些之后,纪仲年等了好一会儿,都看不到林斯有什么眼神上的回馈。   林斯那双漆黑的眸瞳就像是失了色,黯淡得宛若破败的泥灰。   他沉默了好久好久,还是没有给纪仲年回应。   ——我想你不爱我,永远不要爱我。即使重来千次万次......你都不要爱上我。   林斯这样的态度已经够明显的了,纪仲年卡顿地滞着,而后缓缓放开了钳住林斯肩膀的手,疲惫地垂下来。   他俯着视线凑过去,看见林斯的嘴唇很红润,上面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水光,就像涂了浅红色的唇釉,亮晶晶的摆在他面前,只要他稍稍往前一厘米……   他要忍不住了。   他吻了下去。   轻柔得像在亲吻一片不愿意它化掉的雪花,哪怕他不能确定林斯是否同意他的这个吻,但是他已经丧失掉所有理智了。   林斯的唇比他想象的要冰,但是很软,纪仲年渐渐加重了力道,林斯也意外地没有反抗。   间隙,纪仲年贴着林斯的唇道:“有感觉吗?”   “我怕自己贪心,”林斯红着眼,松了些口,不再是那么嘴硬:“你这么对我,我会忍不住想要更多,但是又不敢要更多。”   纪仲年脑子里嗡然一响,“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若不是黑暗的遮掩,林斯眼眶里的泪水一定会被纪仲年发现,他无比想要留在这个人身边,但是他害怕。   他生怕让面前这个人爱他,然后去经历那必然到来的死别,亲眼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却无能为力。他明白那是怎样的伤痛,或许这个人会一辈子都走不出来。   林斯违心道:“不是。不喜欢。”   每次他对纪仲年说出狠心的话时,都会感觉自己的心力被耗干,此刻这种感受尤为明显,明显到他真真切切地觉得心脏抽着疼,然后面上流露出难受之色。   所以纪仲年一眼看出他在撒谎。   “那你倒是做出一个不喜欢我的样子啊,”纪仲年苦涩一笑,“你在贫民窟里救了我,每一次当我怀疑你对我有感觉的时候,你又无形中给了我笃定的信息。每一次当我想要退开的时候,又似乎发现你并不是对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不相信这只是误会......”   纪仲年说着说着,忽然觉得很愤怒,有种求而不得的恼,将林斯的双手用力压在墙上。   林斯被这样对待,后颈处的皮肤透出了一层薄汗,因为彼此的身高差,他不得不微微踮起脚尖,才能让自己被纪仲年挤压的身体好受一点。   察觉到他的不舒服,纪仲年空出一只手来揽起他的腰,让他整个人能以更高的姿势被自己压在墙壁。   两具火热的身体相互抵住彼此,如擂鼓般的心跳几乎要从胸腔中蹦出来,林斯心动之余更多的是惶恐,他感觉自己快要沦陷了,并且无法得到制止。   他挣了一下想要逃脱,可是没能得逞,因为对方将他牢牢地锢住。   纪仲年再次吻了下去,这个吻并不那么温柔,甚至有点凶狠。   林斯也还是没有反抗,像是本性在逼迫着自己去迎合。   唇齿交缠间,很纯净的爱掩盖过了欲望,令纪仲年笃定自己对林斯有种即便抛却性..欲、不亲吻不做..爱也很想林斯待在他身边的感觉,大概这不仅是喜欢,还是爱上了。   这次的吻结束之后,纪仲年把林斯抱回床上,没有松手。   两个人一起躺在被褥之上,林斯不敢再以这样近距离的方式面对纪仲年,又无法从对方双臂钻出来,就只好转了个身,用薄薄的背对着纪仲年。   “林斯,你的演技不足以支撑你说违心的话,你总是做着一些矛盾的事情,让我没办法真正放手。”   “我......”林斯的后背僵直着。   纪仲年沉沉地压在他的身上,像一头筋疲力竭闭上眼睛的巨兽,声音很乏很沉:“陪我睡一晚。”   “纪仲年......”   “别说话,我累了,很困。”   “你这样我怎么睡?”林斯拍了拍箍在自己腰间的手臂,示意他松开。   纪仲年反而箍得更紧了些,任性地将脸贴在林斯的后颈,轻轻地嗅着他的气味,“就这样睡,你哪怕是装睡也好,陪我。”   半晌,不知是不是错觉,林斯感到后颈有微许冰凉液体滑过,他没有再说什么,任由纪仲年这样抱住他。   两个人就这样暂时地搂抱在一起,合上眼睛,以前所未有的平静共度一晚,被彼此的温暖包裹着,什么也不想。   作者有话说:   林斯: 第58章 渡舟的人   这个房间是由灰色和黑色构成的,虽然没开灯,但是月色从窗户跑进来照亮了一寸角落。   纪仲年很用力地抱住林斯的腰,沉沉地合着双眼睡觉。   他的呼吸里带有浅浅的酒精气息,林斯并不很喜欢这种带有刺激性的气味,但此时他却悄悄嗅着,趁着这个无人发现的时机,贪婪地汲取纪仲年身上的气味。   说到底,林斯身上还是有着痴汉的影子,只要是有关纪仲年的一切,他都会忍不住痴迷和沉浸,只不过现在强行将之藏起来而已。   翌日,阳光爽朗舒适,从窗帘微开的缝隙透进来,林斯醒来时,感到有块像铁板一样硬的胸膛抵住自己的下巴。   昨晚的纪仲年像一只大型的猫科动物,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一卷,轻而易举地将林斯卷实在自己的怀里,以这个占有的姿势抱着林斯睡了一整晚。   醒来的林斯不敢乱动,怕把熟睡的纪仲年吵醒,然而就在他乖乖不动的时候,却眼尖地看见纪仲年的眼皮动了一下。   “......”林斯轻咳两声,“醒了还装睡?”   “我还没睡醒,困着呢,我们多睡会儿,”男人低沉且带着些许沙哑的嗓音传到他耳朵边,带着性感的慵懒。   “但你酒总该醒了吧?”林斯挣了两下挣不开,拍怕对方的后腰窝,“起开,太阳都晒屁股了。”   “别乱拍,大早上的男人容易被拱火。”   “......”   大家都是男人,林斯一下就明白纪仲年的意思,闹了个红脖子。   他知道自己该违心地说出“你别自作多情了”,可是当纪仲年这样抱住他的时候,他想要伤害对方的话却一句也说不出口。   纪二少倒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仍保持着这个搂住对方的姿势一动不动,在这张带有林斯气味的床上不肯离开。   其实,如果撇开一切顾虑的因素来说,这个清晨是林斯在心底渴望了很久的清晨——   在纪仲年的怀里醒过来,第一眼看见的是阳光和爱人的脸,被熟悉而有安全感的气息和体温包裹着,一同依偎在柔软温暖的床褥之中。   正当他还沉浸在这种美好的遐想中时,纪仲年稍凑近来,轻轻地在他的额上落下一吻。   林斯几乎是一刹那僵住。   纪仲年却不以为然,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个举动罢了,眼角眉梢染上浅浅笑意,按住了林斯作动的手臂,将人更加紧的圈在了自己的私人范围之内,温柔却充满占有欲。   “喂你......适可为止啊,”林斯连耳朵都红了。   “早安。”纪仲年轻轻道。   *   大概是清晨美好得不像话,是林斯这么久以来最甜蜜最沉浸的一个早上。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纪仲年惺忪的眉眼和暖绒的笑意,以及那一句简短却充满柔情蜜意的“早”,令他整个人晕晕乎乎了好半天。   甚至,他都能暂时地抛却那些执着和担忧,只想就驻足在那短短一瞬的相爱之中,欺骗一下自己,好比换一场转瞬即逝的享乐。   两个人心情都好了些,起床后吃了顿早餐,虽然他们期间没有过多交流,只各坐餐桌的一角,但就连管家董叔都能看出来这俩人之间缓和了一些,就像是稀释过的蜂蜜水。   早餐后,纪仲年去了公司上班,而留在家里的林斯无什么事可干,则出了花园去,又捡起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捣腾——   修剪盆栽。   他没什么擅长的,除了园艺活儿,他曾想过,如果自己没有重新遇见纪仲年,要在东城找份正经工作谋生的话,那他想成为一名园艺师。   日日与花草树木打交道,将它们修出个鲜活的形象来,单是看着就能赏心悦目。   “你手艺很好嘛,以前学过?”小园丁阿温看着林斯把面前的一个盆景修剪得像模像样,心道这还是个有些手艺的。   林斯笑着点点头,故弄玄虚地说:“嗯,学过点皮毛。欸,如果我说我是跟你学的,你信不信?”   “哈?什么跟什么啊,我们以前都不认识,”阿温奇怪地看着他。   林斯这门手艺确实是上辈子跟阿温学的,那时还闹得纪仲年吃了酸醋,如今想来,那些事就像是记在日历本上的事,历历在目,却已经是回不去的瞬间了。   “真的,你不觉得我这手法跟你的很像吗?”   “我说你这人,还挺爱开玩笑的。”   林斯和阿温聊得来,两个人在花园里谈谈笑笑,待了一整天。   他们一起将那棵枝丫乱七八糟的罗汉松给修剪整齐,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林斯的手法确实有很多地方都与阿温的相似,比如反手侧剪、握钳子、拣枝的姿势。   阿温时不时地留意着,渐渐也发现了这点,颇为讶异地问林斯:“你......不会一直在偷我师吧?怎么连这先修下再修上的方式都跟我一模一样啊?奇了怪了,我还以为就我这么剪。”   “说不定咱俩真是师从同门、心有灵犀呢。”林斯不否认也不承认,偶尔利用自己的能力逗逗趣也挺有意思的。   与阿温说话之际,他无意中扫过雕花大门一眼,眼神顿时卡住在某个方向,因为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   陶蝶。   林斯一愣,手里的剪刀噗咚掉地。   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后脊瞬间就涌起寒意。   果真,这辈子如同前两辈子那样,人物的行为定式依然没有改变:陶蝶仍是会来找纪仲年,她会给他的丈夫纪霄求情,会一次又一次地触怒纪仲年。   而她也将再次成为这个循环中重要的一个节点,成为后面所发生的一切悲剧的催化剂。   想来唏嘘,林斯喉咙深处一哽,叹出深长而痛楚的一口气,他甚至都没接过阿温给他捡起来的剪刀,只是眼神恍惚地看着那扇雕花大门和门外的女人。   犹疑片刻,他还是朝陶蝶走了过去。   明明知道自己不该插手,因为这是纪仲年最讨厌的事,但是看着陶蝶在冷风中的模样,长发凌乱面容憔悴,林斯还是不由地心生怜悯。   “陶女士,您是要找纪仲年吗?”   陶蝶茫然地看着林斯,“你认识我?可我没见过你,你是......?”   印象中,她并不认识眼前这个面容清秀的男人。   “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罢了,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我只是想跟你说……放弃吧,纪仲年不可能见你的。”   “我今天非见到他不可。”陶蝶看上去是不肯走。   “他对你们一家人的态度,你不是不知道,何苦上门碰壁呢?”林斯平静地对她说,“不过,你来都来了,倒是可以选择跟我谈一谈。”   陶蝶不太信任地看着他,而守门的保安见状走过来,跟林斯细语了几句,林斯拍拍他的肩,“没事,她是我的朋友,有什么事我担着。”   “我来是要找纪仲年的,跟你谈的话——”陶蝶仍是不明林斯的用意。   “对你无害。”   在林斯的劝说之下,陶蝶终于答应跟他谈谈。因为风势寒冷猛劲,所以他们暂时借用了花园后面的庭院。   这里有个落于花圃旁边的欧式凉亭,林斯与陶蝶面对面坐着,旁边有成排的绿植遮挡,环境僻静荫凉,平时没什么人经过。   “陶女士,我知道你来是为了什么,但是纪仲年是不可能答应你的,他连见都不肯见你,又怎么会听你说话呢?更何况,我劝你还是别惹他了。”   “可是......我们家已经走投无路了,我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来求他,”陶蝶眼中噙着泪,低头抽泣。   她再次,向林斯说了纪霄现在如何一无所有,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如何狼狈,然而纪仲年还是对他们步步紧逼,令他们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这些林斯早就知道,但他实在无能为力。   他看着面前这个忧心丈夫忧心家庭的妻子,沉默半晌,又考虑许多许多,思来想去后道:“陶女士,请您在这等我一下。”   “好......”   林斯折回屋里拿来一本存折,这里面是他存了很久的钱,有些是辛苦打工赚来的积蓄,还有些是纪仲年以各种藉口强塞给他的,反正,也算是他这些日子里不多不少的积蓄。   他将这本存折送到陶蝶手里,“里面有点钱,你收着吧。”   陶蝶完全怔愣着。   林斯说:“你们一家离开东城,去找个地方躲起来。纪仲年的人脉出了东城后就会少很多,他的手再长也伸不了那么远。这本存折里的钱不多,但足够支撑你们度过几年的安稳生活,之后的日子......你们自力更生,安安定定的,就别再回来了。”   听完他的这些话,陶蝶更加充满了不解,她手颤抖着接过这本存折,看了看里面的数额,完全无法相信面前这样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会对自己伸出援手。   她诧异道:“我们不认识,你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帮你?”林斯自然不可能将当中复杂的缘由跟她解释清楚,“这里面当然有原因,但您没必要问,而我帮的也不是你,只是我自己而已。”   循环里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形同一条勾连所有人、勾连所有事的绳索,顺着时间的脉络串联出所有因果关系,或许这就是蝴蝶效应吧。   ——而陶蝶就是当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结点。   林斯沉凝片刻,又对她说,“陶女士,我以性命发誓,这样做对你百利而无一害,并且是你唯一的选择。同时你也要明白,我这么做是为了纪仲年和我自己,并不是为了你和你的丈夫,所以你不需要感谢我,只要拿钱走人,就这么简单。”   句句都是林斯的实话和真心。   他不是一个无私的圣父,他只是一个想扭转结局的人。他不是想拯救陶蝶母子,他只想拯救自己和纪仲年。   “这......”陶蝶还有点犹豫,实际上她是因为不明白。   “千万别再来找纪仲年。”这句话林斯说得无比慎重严肃。   犹豫了许久,陶蝶最终还是没有再追问下去,她站起身来,微微向面前的男人欠了个身,“那个,我能问问您的名字吗?”   “我叫林斯。”   “谢谢你,林先生。”   林斯和陶蝶这两个人,其实他们并不了解对方,他们做的这些事也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各自所深爱着的人。   所以,在他们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有的只是所爱之人的准绳和执念,哪怕从头到尾他们所站的立场都不相同,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选择“合作”。   因为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两个要靠对方帮自己渡舟的可怜人罢了。   “我送您出去,”林斯也站起身来,对陶蝶说。   “嗯。”   林斯领着谈妥的陶蝶,一同走出这处被浓密绿植遮挡的凉亭径道,打算沿原路将陶蝶送出大门口去。   然而他们才走了两步,一拐过面前的弯角,就被站在那里的某个身影吓了一跳。   “......魏平?”林斯惊讶地看着眼前人。   作者有话说:   wb上收到一些私信问剧情的,大多关于主角命运或结局等,但是我写文一般不剧透,所以这类问题大多不会回答哈,望理解。(*?▽?*) 第59章 我真是看不透你   纪仲年的左臂右膀——魏平魏特助,他此刻就站在树荫浓密的绿植旁边,伸出来的一丛枝丫刚好遮去了他的大半个身体,所以当他路过这边,恰好因为不小心听见亭里的人的对话而驻足时,林斯和陶蝶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直到他们离开这里,才迎头碰上。   三个人面对面站在对方眼前,魏平神色复杂地看着林斯和陶蝶,素来没有表情的脸上竟也出现了一丝惊讶。   “......魏平?”林斯一颗心蹦到了嗓子眼。   他没想过魏平会路过这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跟陶蝶说的话被听去了多少。   魏平看着他和陶蝶,微微颔首:“林先生。”   “我、我......”林斯慌得结巴了。   他就像是古装剧里刚与属下议完坏事的奸臣,一打开房门,却发现皇帝身边的太监一直在外面听着,林斯吓得冷汗都要下来了。   将陶蝶送走之后,林斯匆匆再折回来时,发现魏平仍在等他。   气氛前所未有的凝固,林斯紧张地搅着十根手指,魏平打量他几分,似乎是心里自有判断,很快恢复了平时那个样子,看不出什么表情。   久久的僵持之下,是这位面瘫助理率先打破沉默,他主动开口询问林斯,语气就像是训练过的那样客气礼貌:“林先生,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林斯浑身一僵。   果然,魏平听到了他和陶蝶说的那些话,然而,理亏的确实是自己,所以林斯已经不知道该怎样解释了。   “其实,我......”   “相信您不会不知道纪总和纪霄之间的恩怨,”魏平道:“陶蝶是纪霄的人,您却主动帮她,如果纪总知道这件事的话,想必会对您非常失望。”   “我知道,我比谁都清楚,”林斯怅然地顿了顿,单是想象一下纪仲年生气的画面,心里就已经开始发颤了。   所以,他几乎是用哀求的方式对魏平说,“魏助理,这件事我一时半会儿说不清,也很难解释清楚。你、你能不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纪仲年?”   这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在发虚。   看着林斯为难且有隐衷的模样,魏平依旧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片刻,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微微朝林斯颔首,表面上看来是一个礼貌的招呼。   ——对于林斯的请求,他既没说答应,也没说不答应。   而后,魏平便侧身走过林斯身边,继续往自己的方向去了。   林斯转过头去看那个背影,渐渐隐没在这条林荫道的尽头,心里冒出一阵岌岌可危的不安感。   *   或许经历过生死的人都对不详有种敏锐的直觉,林斯内心的不安持续到了当天晚上,直到房门被敲响,他的不安才骤然上升到了一个最高点。   彼时他正在房间里休息,管家董叔敲了他的门,说纪仲年有事要找他,让他去一趟书房。   那种不安的预感彻底涌动,不用说也知道纪仲年找他是为什么。   当林斯走进书房的时候,虽然早已做好心理准备,但是面对纪仲年时,他还是难免紧张得手心冒汗。   纪仲年坐在皮质转椅上,静静地看着他,双手自然地搭于深棕色的把手上,姿态像一位威严的君主,即使不说话,他无形中也给了林斯很大的压迫感。   林斯深吸一口气,开门见山地问:“魏平跟你说了?”   该来的还是来了。   但他不怪魏平,甚至能够理解,毕竟人为其主,魏平不过是个忠心耿耿的助理罢了。   纪仲年的眸子泛着冷色调,手指逐只逐只敲着座椅把手,如同般浪般浮动,盯着林斯好一会儿,都没有说话。   直到窗户被外面的冷风刮响,刺破了这个房间里的安静。   半晌,他冷冷道:“你和陶蝶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林斯道。   “那你为什么帮她?”   “我同情她,所以帮她。”林斯早编好了藉口,淡定地对纪仲年说:“我听她说了所有事,包括你和你哥的恩怨——”   “那你就不会不知道,你帮她就是等于帮纪霄。”   纪仲年的鼻翼轻微地鼓动着,眸色已随着他出口的话语而加深,变得像深渊一样漆黑,他从未觉得从林斯口里说出的话会如此不顺耳。   “......不是,你想错了,”林斯摇着头道。他怎么可能站在纪仲年的对立面,怎么可能去帮纪霄。   被误解的他有些慌,甚至急得上前一步去,将双臂撑在纪仲年面前的书桌上,眸色因为情绪波动而晃着。   可是此时,纪仲年看他就像看一团迷蒙的雾气,因为他想不清林斯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但无论林斯的目的是什么,这件事都超过了他可以容忍的程度。   紧紧摁在转椅扶手上的双掌,就是他在压制怒气的最好证明。   “林斯,我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什么,但我的事,你不该插手。”纪仲年将带着森冷气息的目光凝集在林斯身上,“一是跟你无关,二是我讨厌别人干涉我。”   他语气虽平缓,但每个字都重重咬着,可以听出来他现在有多为这件事感到恼怒。   若是换作别人而不是林斯,他早就大动肝火,而不是还能平静地坐在这里与之好好说话。   但令出乎他意料的是,林斯似乎非要跟他作对,不但没有如他所想停止干涉,还继续说道:“那个......你能不能不要动陶蝶母子,就让他们自己过自己的生活吧,安安稳稳的......那两母子本来就没有犯错,挺无辜的,你何不放他们一条生路呢?”   “够了!”纪仲年一掌拍在椅子扶手上,“别再说了。”   “我不能不说,”林斯察觉到对方的怒火在上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升,紧张地咽了咽喉咙,仍是小心翼翼地劝,“我不是在故意跟你作对,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还知道很多很多,反正、反正......这两母子不能牵扯进来......”   纪仲年忽然站起身来,走到林斯面前,伸出手来钳住林斯的下颚。   男人宽大的虎口卡在林斯脆弱的下巴处,用了点力,往上抬起,逼着他的脸无法移开,只能与距离极近的纪仲年对视,鼻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因为情绪波动而呼出的炽热气息。   “真感人啊林斯,你在展现你的善良吗?”   林斯颓然地说了句,“我只是不想你后悔......”   “不想我后悔?”纪仲年冷笑一声,散发出的寒意渗进了林斯的脊髓里。   作为一个绝对的领导者,纪仲年天生骨子里就有一种强大的征服性,他讨厌别人忤逆他的意思,更讨厌别人企图用一种与他完全相违背的观点去劝服他,哪怕这个人是受他偏爱的。   “对,我不想你后悔。”林斯直视他,“不管你信不信,我做这些只是为了你。”   在这种相互僵持的气氛里,林斯的话彻底激怒了纪仲年。他已经对林斯容忍到了极限,这回彻底敛了笑意,面色变得阴沉至极。   “为了我?所以你去帮我的仇家,所以你背着我做一些让我心寒的事?林斯,我真是看不透你。”   “我——”   “滚出去。”   纪仲年指向房间门口。   每当这个男人的心里被仇恨和敌意铺满时,就会浑身一种令周围人都恐惧的戾气,林斯也一样,他最害怕纪仲年这副模样。   可是这一刻,他没有顺从地按照纪仲年的呵斥滚出去,而是拿出一股拔不掉也杀不死的韧劲,站在纪仲年面前一动不动,眼里散发出的坚持就像两抹点亮的灯。   “你就听我一回劝,好不好?”他用双手温和地握起纪仲年的手。   林斯的掌心很柔软,他包裹住对方的手摩挲两下,又紧紧叠住,用自己掌心的温度暖着纪仲年冰凉的指节。   “你在干什么?”纪仲年看着林斯亲昵地握住自己的手,心寒地笑了声,“平时不是挺反感跟我接触吗?现在为了给那家子说好话,都这么主动了?”   “仲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信我一次,陶蝶母子俩不可以有事,”林斯几乎是在低声求着纪仲年,“对于无辜的人下手......是会遭报应的。你信我。你信我!”   有那么一刹,纪仲年被林斯柔声劝着,当真有几分动摇。   但他一想起纪霄对他做过的那些不留余地的迫害,想起自己曾经忍辱负重的苦痛岁月,以及打心底里忌惮纪霄那个从小就聪慧优秀的儿子,顿时又狠下心来。   纪仲年将手从林斯的双掌中抽出,冷道:“不用再说了,不可能。我会将陶蝶母子送出国。至于纪霄,他注定没有好日子过。”   这样一句不轻不重的话,就像一场判决,令某种被宿命支配的恐慌霎时席卷了林斯的大脑,他有那么几秒钟是完全慌滞的,连下意识发出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仲年......”   “出去。”纪仲年再次用指向门口,怒地说了狠话,“既然你那么喜欢帮那一家子,那就从我家滚出去,有多远滚多远。”   “我不是为了帮他们,我是为了——”   “我让你出去你没听见吗?”   林斯沉默着,眼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红,嗓子哽得发不出声。   上辈子和上上辈子,纪仲年都曾经那么那么爱他,可那又怎样,现在也不过是站在他面前,给了他一句充满厌弃的“滚”。   “对不起,是我多管闲事了......”他垂着头转身出去,身后的手将门慢慢带上。   在门缝即将关闭的时候,纪仲年一句更僵的话传进他的耳朵里:   “林斯,别以为你能影响我些什么。”   作者有话说:   (吵个小架 第60章 怎么办。为什么。   今夜的天气像一个不透气的闷罐子,连空气里都布满浓重的潮气,似乎在憋着一场浩大的雨。   林斯被赶出来后,一步步走向纪家大门,他面色颓丧,眼睛涩得涌起滚烫的水,随着他摇晃不稳的脚步而滴落。   这应该是一种……极度灰丧的感觉。   这段时间里,他越努力地想要做些什么,却越感到无力,结果就是他根本没能改变什么,没能阻止什么,纪仲年依旧会重走旧路。   这很好地证明了,他越想尝试把命运握在手里,命运就掐着他的脖子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   所有人都不过是一幕戏中被摆弄的角色,戏剧的走向依旧是复制粘贴,如同上辈子那样一点一点地发展着。   “林斯,别以为你能影响我些什么。”这句话一直像幻听那样,反复回荡在林斯的耳侧。   纪仲年只是让他滚出书房,他却直接滚出了纪家大宅,像一只过分听话的小狗,对那位纪老爷的话言听计从。   林痴汉对纪老爷向来忠诚,呃……唯独今晚尝试反抗了一点点,然后很没有悬念地失败了。   愁云惨淡的天幕开始飘起了细雨,林斯站在纪家大门处,被拦在面前的铁闸挡住了离开的路。   他无助地蹲坐在这扇雕花铁门下,看着仅存的月光被黑暗蚕食,似乎企图将整个世界都吃掉。   “有没有人告诉我,到底该怎么办......”   林斯嘴里自言自语地喃喃着,眼神空虚地望向天边,风吹着倾斜的雨丝落在他脸上。   他甚至难受得开始发抖,一半是因为冷,一半是因为害怕。于是极力地呼吸着,胸膛大幅度起伏,就像一个拼命浮出海面呼吸的落水者。   “怎么办。”   纪仲年还是爱上他了,陶蝶母子还是会被送出国去,哪怕林斯极力想改变这一切,可是无能为力,屡试屡败。   事情就像一辆火车,朝着原有的轨道疾驰而去,他那么卑微无力,根本不可能与一辆火车做对抗,根本不能把这辆火车截停或者变轨。   ——所以,结局也一定会再上演一遍吗?   “或者、或者我去把纪霄杀了?”   林斯内心忽然冒出个念头,很可怕,但是他逼迫自己点着头,像是一种催眠般的自我认可,“对……对!把他杀了,杀了就好,杀了就一切都万事大吉……”   可是半刻后,他恍然般从这种恶念中惊醒,甩手给了自己响亮的一巴掌。   “啪——!!”   “我在想什么。我竟然想杀人。”   一股寒意窜上林斯的脊椎骨,他清醒着,前所未有地感到冷,抱着双膝绝望大哭:“怎么办。为什么,为什么......”   林斯像是发泄般,将手死死地拽成拳头,一下又一下地捶着旁边的水泥地,每一下都耗尽了所能使出的最大力气。   地上坚硬的砂石将他的手割破了,血水混着雨水在地上漫开一小滩,是又脏又冷的红色。   到底要怎样做才可以。   他不想死,更不想让纪仲年看着他死。   在林斯身后的不远处,有个人一直撑着伞站在雨幕中。   董叔忧心忡忡地看着林斯崩溃大哭,看着林斯举止失控,不禁生出长辈对于孩子的心疼。   他不懂纪仲年和林斯闹了什么矛盾,但见林斯好好一人忽然表现得这般痛苦绝望,也不忍心再这么眼睁睁地看下去。   “唉……”董叔长长地叹出一口浊气,捶了一下大腿,折回屋里去找纪仲年。   书房里,纪仲年戴着副眼镜,手里握着一支铮亮的钢笔,在一刻不停地签写着文件,他已经这样头也不抬地工作一整晚了,仿佛丝毫不感到疲倦。   每每心情不好时,他就习惯用工作来麻醉自己,只要一停下来,他的脑子里又会重新被糟糕的情绪填满,所以他不允许自己停下来。   董叔敲门进来,见他这样,有些着急地说:“二少爷,您……不如去看看林先生吧。”   听见董叔的话,纪仲年也只是面无表情,“不去。”   他气还没消,不想再管林斯的事。   “可是,林先生他的情绪不太好,难受着呢,而且他现在、现在——”   “我的情绪也不太好,为什么不是他来找我?”纪仲年语气冷淡,手里签写文件的笔并没有停下。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自认这段时间里一直放低姿态去讨好林斯,换来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拒绝,这些他都可以忍,但是今天林斯竟然想插手纪霄的事,这多管闲事的毛病绝不能惯着。   董叔还想再劝:“二少爷......”   “我说了不去。”纪仲年冷哼。   见他佁然不动,董叔不敢再惹怒他,也只好作罢,转身缓步离去。   但董叔毕竟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这碎碎念的习惯改不了,他叹着气,一边走一边小声地哝哝着:“诶哟,林先生他也不知道怎么地,就把自己给弄伤了,那两只手流了很多血呐......还有啊,这天儿这么冷,他穿得不多,又在外头淋雨,一直不肯进屋,跟个大石磨似的......再这么下去,他的身体肯定是受不了咯......”   纪仲年听不下去了,笔尖一顿,抬头叫住董叔:“等等。”   董叔慢吞吞地回过身来,“啊?”   “你刚才说什么?”   董叔有点耳背,还有点懵:“……啊?”   纪仲年把笔一摔,“那你怎么不把他叫进来?!”   文件上的纸化开了一团黑色油墨,钢笔被它的主人扔在一边,滚了几圈后就停了下来,无声躺在书桌上。   *   冷雨越下越大,在凹凸不平的地上溅出喧嚣的水花,有双鞋踏过淌水的路匆匆朝大门跑去。   而此时,林斯已经被雨淋得迷蒙。   他半张半阖的眼眸重极了,忽然,视线出现了一双鞋,直走过来,最终站定在他面前。   “你别告诉我,你整晚就坐在这里淋雨?”   纪仲年撑着一把黑伞,怔愣地站在林斯面前,见到他这副狼狈凄楚的模样,一时竟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闻声,林斯只觉茫然,他缓缓抬头,看向眼前人。   林斯的嘴唇被雨水冻得毫无血色,但那一双眼眶却明显看得出来通红,有密密麻麻的血丝布在两颗涣散的眼球上。   “你这蠢人真是天天犯蠢!”   纪仲年急得有些慌,蹲下来把伞塞到林斯手里,又匆忙把自己身上的厚衣脱下来,严严实实地裹在林斯身上。   “让你滚就滚,平时怎么不见你这么听话?难道听不出来我说的都是气话吗?天气冷成这样子,你竟然跑外面吹风,也不知道回去,还在这里淋雨......”   披在林斯身上的衣服带着纪仲年残留的余温,隔绝了雨水的冰凉,林斯打了个冷颤,这才有了一点纪仲年当真来找他的实感。   他的眼睫上挂满了水珠,定定地看着纪仲年的脸,空虚无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纪仲年很快也被冻雨淋湿了,单是这么一会儿,他都觉得冷,不敢想林斯竟然在这里淋了这么久。   他的目光无意之间往下扫,发现了林斯垂在地上的手,已经破皮流血,被雨水冲刷得连粉白的皮肉都能被看见。   “你手怎么了?”纪仲年不敢相信地抓起林斯的手腕。   林斯不答,也不看他,低低地垂眼。   这显然是自残弄出来的伤,纪仲年看着那伤口,顿时发火大骂:“林斯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你想把自己的手给废了吗?神经病是吧你?!”   他责怨林斯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可当林斯不说话,只用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看向他时,他的怒气又瞬间倒流回了肺腔内。   以为自己吓到对方了,纪仲年连语气也不觉地柔软下来,“对不起,我说话太重了。”   “痛。”林斯吐出一个字。   这一个字便叫纪仲年冷静了下来,他瞧着林斯的伤心疼,温声说,“这里太冷,我们先进去再说,进去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林斯没说话,纪仲年便用手臂揽过林斯的后背,“来,我抱你。”   冰冷的雨水飞溅,林斯看上去已冻得昏昏沉沉,但被纪仲年挪动的下一秒,他却忽然像苏醒的机器人那般,一把按住纪仲年伸过来的手。   他制止了对方要抱起他的动作,开口对纪仲年说了一句话:“你去喜欢别人吧。”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在他们周围,纪仲年一怔。   对方的声量既破碎又微弱,他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又确认了一遍,“......什么?”   “我说,纪仲年,”林斯抬眸,“你要去喜欢别人,不要来喜欢我。”   作者有话说:   (虽说如此,林斯也差不多快被攻陷了 第61章 梦魇   “我说,纪仲年,你要去喜欢别人,不要来喜欢我。”   林斯松开了雨伞的手柄,巨大的雨伞便滚落在他和纪仲年的身侧,黑伞像被抛弃了一般,孤独地滚过旁边的积水。   雨水飘洒,打到了两个人的脸上,纪仲年因为林斯而愣住,不仅是因为这句话,还是因为林斯说这句话时的神态。   林斯反握住他的手腕,大概是怕自己的话不够有用,带着混在雨声中并不明显的哭腔又说了一遍,“纪仲年,你一定要去喜欢别人,好不好?”   他的话一字不落地灌进纪仲年的耳朵里,有那么一瞬间,纪仲年有点难以言喻的刺痛感。   即便是这样一个素来淡定的男人,此刻也被林斯轻轻的几句话弄得无措,他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回应,因为他不可能答应林斯所说的“去喜欢别人”。   纪仲年怕他是被雨淋糊涂了,担忧道:“你都开始说胡话了。我先带你进去——”   “我没有说胡话。没有!”   明明雨水冷得刺骨,林斯却浑然不觉似的,固执地要把话说完,“你答应我,我求你答应我,喜欢谁都好,不要喜欢我。”   虽然他也知道这不可能,一切想要改变的都不可能被改变。无论他离不离开这里,无论他拒不拒绝纪仲年。   林斯的声音里夹杂着破碎的希望,形同于一种充满绝望的哀求,纪仲年被他满嘴胡言乱语惹得恼了,“你当我是什么?机器人吗?按个键就能切换喜欢的人?我的喜欢不是轻易能给出去的。林斯,我就喜欢你,改不了。”   他知道自己的情感、注意力早已被林斯掌控,就像附着于这个人身上的藤蔓,在他未发觉的地方无声滋长,逐渐将他整颗心都缠绕起来。   都扎根了,怎么拔得掉。   林斯沉默着,他眼里有泪水和雨水混在一起,即便这样,他也能在一片模糊之中,清楚地看见纪仲年望向他时的坚定。   纪仲年真是好喜欢他啊,而他,当然也不舍得亲口对自己喜欢的人说出“你去喜欢别人吧”这样的话。   可是能怎么办。老天爷就不肯放过他们。   心里有一根绷了很久的弦就这样断掉了,林斯徒然失控大哭起来,嘴里不停地重复着三个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他哭喊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个疯子,撕心裂肺地嚷嚷着纪仲年听不懂的三个字,因为激动,双手狠狠地锤着自己的膝盖骨,以此来发泄这一刻的痛苦。   纪仲年吓得脸色一变,怕他继续伤害自己,立刻用一只手钳住他的两只手腕,“林斯!”   林斯不肯停,纪仲年便强硬地制止了他的动作,又用另一只手探了探林斯的额头,发现烫得吓人。   难怪林斯说一大堆疯话,根本就是被烧糊涂了。   一番挣扎后,林斯就连最通透的眼球都没有了亮色,他已经耗尽了全身力气,身体因发烧而疲倦虚脱。   这副瘦弱的身体靠在纪仲年怀里,皮肤和周遭的雨丝都泛着冷冷的白光。   “你发烧了,”纪仲年将他的脑袋按在自己的颈窝上,慢慢地摸着他的后脑勺,“我带你回去,给你找医生。”   他的后半句林斯已经听不见了,因为眼皮子重得合拢在了一起,纪仲年着急唤他的模样渐渐虚化,耳边的滂沱雨声也渐渐模糊……   林斯在纪仲年的怀里晕了过去。   纪仲年焦急地把林斯抱进屋里,放在自己的床上,把林斯身上被雨水浇透的衣服换下来,给他盖上一袭柔软的被子保暖。   家庭医生被一个电话叫来,给林斯打了点滴,里面有退烧和镇定的成分,又帮他处理了手上的伤。   半夜,纪仲年静静坐在林斯床边,一盏暗黄的小灯照亮了这个温暖的房间,加湿器在悠悠吐着细薄的水雾。   他听见林斯嘴里不停地说梦话,断断续续,像破碎的心脏掉出来的瓷片。   “纪老爷......别难过......”林斯的声音被烧坏了,很哑,“别难过......你、你别......”   纪仲年伸手,轻轻触摸林斯的额发,拭掉他鬓角上渗出来的冷汗。在他的记忆里,好像从未见过林斯有这么脆弱的时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候,连在梦里都是挂着泪痕的。   虽然林斯在雨中说的话他不理解,但林斯那时眼中流露出的悲切,还有深沉的爱意,却像把刀戳着他的心。   他后悔跟林斯吵架了。   “你做了个什么梦?”纪仲年张阖着嘴巴,无声问林斯,“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林斯双眼紧闭着,他陷在冰冷的梦境里,起初只看得见一片深灰色的朦胧,而后视野中的颜色越来越深,化作好大片模糊不清的深黑色。   他有些害怕,张望四周无光也无人,只能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可是走了许久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原地踏步,未曾走出这个黑洞一样的地方。   就在彷徨之际,忽然一张狰狞可怖的面孔出现在眼前,瞬间将林斯吓了一跳。   ——是纪霄,他手上拿着刀,直接捅进了林斯的心脏里!   林斯感觉不到痛苦,身上那个插着刀的血窟窿却越来越大,鲜血从他的心脏喷溅而出,刺眼得很,将他身上每一寸皮肤都染红了。   这样下去,他会死。   可他没办法停止血液的流失。   周遭的黑色变得更深了,纪霄露出毛骨悚然的面目,像一只鬼那样。   林斯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流逝,却无能为力,他好比一条溺水的鱼,在黑雾里不断地沉啊沉,死命挣扎而不得救。   “不要——不!谁来救救我……救命......我、我不想死……我——!”   他拼命呼喊,绝望之际,眼前的黑雾忽然被伸进来的一双手拨开,透进半抹微弱至极的光,但足以照亮林斯周围的世界。   这抹光慢慢地朝他放大过来。   “林斯,林斯……”有人在喊他。   这一刻,林斯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世界,他只想逃脱,那只沁着阳光的手向他伸过来。   他伸手,一下抓住了。   “啊——!!”林斯蓦然从噩梦中惊醒。   他混混沌沌地睁开眼,蓄在眼眶里的泪水瞬间从边缘溢出,将这张苍白的脸变得湿润狼藉。   “林斯。”   是梦里的声音。   林斯整个人仍像被梦魇困住一样,回不过神来,直到纪仲年用充满温度的手掌捧住他的脸,“还好吗?看着我。”   林斯定了定神看他,恍然低头,才发现自己正紧紧抓住纪仲年的手,一直没有松开,力道大得把纪仲年的手背都抓出了血印。   “对不起,”他赶紧松开,心疼地搓揉着纪仲年的手背,朝上面呼气,“我有抓疼你么?对不起......”   纪仲年抽出一只手来,顺了顺他乱糟糟的头发:“做噩梦了?”   “嗯。”林斯捂了捂生疼的太阳穴。   “梦见什么了?”   “一个……一个可怕的人。还有......未来。”   纪仲年皱了皱眉,安慰他:“我不知道你说的未来是什么,但那只是梦,你活在现实里,现实里有我,我有能力保护你,别怕。”   他抚慰着林斯,又拿过放在床头柜上的毛巾,帮林斯擦去布在脸上的虚汗,直到林斯能够平静下来。   林斯渐渐清醒不少,他看着纪仲年,苍白的唇角扯了扯,“纪二少,你很少这样伺候人吧?我这人,一直给你添麻烦。”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我不也一直给你添麻烦?”纪仲年也跟着笑了,又探了探林斯的额头,说道:“继续睡吧,我陪着你。”   纪仲年的存在有如一剂安眠药,令林斯悬在刃上的心慢慢降下来,他仍是疲倦,但是没有那么恐惧了。   眼皮慢慢盖了起来,林斯一晚安眠,没再做噩梦。   *   那日病好之后,林斯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饭吃得很少,觉也不怎么睡,以这种寡言沉静的状态过了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   在纪仲年的视角里,这样的林斯嘴和心都闭上了,总是一个人静静坐在床边,面容以肉眼可见消瘦许多,就像一只待在笼里的动物,不言不语。   他会默然地看窗外的太阳升起又落下,看那抹光的轨迹,看那个出现在天边又消逝在地平线的圆,谁也不知道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哪怕林斯不肯说话,纪仲年却仍是每天都来看他,日复一日,在固定的时间里,这个男人一定会准时出现在林斯面前,跟他说上寥寥几句话。   即便,没能得到回应。   作者有话说:   因为上周家里老人忽然生病,爷爷奶奶都进了医院,我忙于照顾,就一直没能更文,真心给大家道个歉。   今天三更,作个弥补,对不起。 第62章 你很像当初的我   静默的时光不代表无意义,这段时间里的林斯纵使默然,但他的思想没有凝固住,而是独自消化了很多很多。   每当纪仲年来见他一次,他就在颅内不断地与自己抗击斗争,相当于站在分岔路口上要做出抉择的人。   “林木头,今天也不打算跟我说说话吗?”纪仲年倚在林斯面前的窗边,背对着夕阳,跟林斯搭话。   林斯沉默着,像一尊易碎的瓷器,忽然,他将一直看着夕阳的视线挪到纪仲年身上,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男人。   纪仲年早已习惯这种眼神,起初那几天,林斯看着他时是一种空虚神游的模样,渐渐地,成了一种眼圈泛红的模样。   一天一天过去,纪仲年便觉得那眼神又变了,像是树根,乌黑色的眸瞳里无声无息地生长出一种坚韧的目光,与天上的日光形成有热度的交接,再汇聚到他身上。   “待会儿我让董叔把晚饭给你送上来,多吃点。”   纪仲年正要离开,林斯竟主动开口叫住他,以几乎很难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话:“你很像当初的我。”   恰好走到房门口的纪仲年脚步一顿,回身看他,庆幸自己没有错过林斯这句音量极小的话,虽然他没能明白林斯的意思。   他折回来,坐在林斯旁边,身体的重量将柔软的床垫压下一点凹槽,“为什么这么说?”   “我那时......也是像你现在这样,很固执地去追自己喜欢的人,不屈不挠,穷追猛打,”林斯像是在回忆般,说道,“那个人总骂我是变态、是痴汉,但我就是不肯放弃,无论他怎么嫌弃我、怎么骂我,我就是不愿意离开他。”   他说着说着,连自己都没意识到,有些温润的液体正滑过脸颊,很明显。   “那样的我,像个傻子,”林斯道。   “你跟我说这些,是想告诉我你还很爱那个人吗?”纪仲年的手放下去,握住林斯的手,指节因为过于用力而泛着白色。   可问了这个问题之后,他却又不想林斯回答了,而是在对方说出答案之前,率先问道:“反正你跟那个人已经不可能了,抛开一切,考虑和我试试吗?”   林斯浅浅地笑了一下,即使不是那种愉悦或幸福的笑,而是带着苦涩和无可奈何的,但也是他这些天以来第一次的嘴角上扬。   “这已经是你这个星期里第十八次问这个问题了。”   “你还数着?”   “嗯。”   纪仲年被拒绝得多了,现在竟催生出一种自我乐观的阿甘精神,“那挺好,一遍一遍数着,说明你确实有把我的话放心上。”   他戏谑地说着,目光却是无比地渴望。他纪仲年想要的,无论用什么方式、什么方法,都想要握在手里。   哪怕他明知林斯心里可能还装着一个人,但他不在乎,只要林斯答应和他在一起,他就有信心让林斯爱上他,彻底忠诚于他。   “抛开一切?”林斯摆了摆头,“很难啊,我好像......暂时还做不到。”   他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固执了,但依旧没能给出一个纪仲年想要的答案,只敛了稍纵即逝的笑意,沉默地,盯着纪仲年的脸看了许久,有点解渴的意思,泪痕被斜阳映出颜色。   可他似乎低估了纪仲年对他的爱,那么高高在上的一个男人,此时,忽然弯低腰来蹲在他面前,用温柔的眼神向他传达爱意。   纪仲年将林斯的手掌摊开,用一根食指划了划,在他的掌心上写了“纪仲年”三个字,就像是要把自己的名字镌刻在林斯的手掌心。   “我会等你。”他说,“直到,你能给我一个干脆利落的答案,而不是把一些对未来不切实际的猜想当作敷衍我的藉口。”   纪仲年从来不认命,也从不惧怕冒险和下注,所以他想赌一把,赌他从林斯身上得到的直觉,赌林斯不是真的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这天之后,林斯似乎跟之前没有什么不同,他还是坐在房里发呆,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忍不住会扭头去看看那扇房门有没有被推开。   可是没有。   纪仲年已经连续两天都没有来了。   林斯拿起茶几上的水果,有点微微的不自在,挠着他的心,还有种空荡荡的感觉充斥在胸口处。   纪仲年每次进他房间跟他讲话的时候,会喜欢坐在茶几前聊赖地滚水果,最后待这位二少爷离开的时候,苹果、香蕉、加州橙、和火龙果总会以整齐排列的方式放在茶几中央。   可是现在,这些水果已经连续两天都待在果盘里没人动过了。   再提起精神想一想,林斯越觉不对劲,于是走出了房间下楼去找董叔,这还是半个月以来,他第一次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世界抛开,踏出了房门。   “董叔,纪仲年这两天是不是都没有回家?”林斯问。   董叔正用鸡毛掸子扫着沙发,听到林斯的话之后,眼神不太自然地闪了闪,故意回避着说话,“是啊......二少爷他、他这阵子比较忙,欸,忙嘛。”   “可他再忙也总得回家吧,”林斯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他这两天怎么都没回来过?”   董叔背过身去,吞吞吐吐地掩盖着些什么:“二少爷他……他工作紧张,住、住在公司也很正常。”   “他已经两晚没回来了,不需要洗漱不需要换衣服的吗?”   “哎。就出差了嘛。你别担心了。”   “出差?你刚才不是说他住在公司?”   “......”   董叔为人老实厚道,向来不擅长撒谎,如今说假话的迹象就写在这张老脸上,林斯又怎么会看不出来。他彻底急了,“董叔,你要急死我,快说啊!”   “哎哟,是二少爷他说......”董叔耷拢着皱缩的眼皮,看上去也是忧心忡忡,“他说你问起的话,不能告诉你他在医院里。”   这话入耳的一瞬,林斯的眼眸骤然聚焦,瞳孔一下子缩小——   “医院?!”   作者有话说:   这是二更 第63章 让命运主宰(第三更)   “医院?!”林斯脑袋轰地一声响了声雷,他被董叔的话惊得差点站不稳,脸色顿时煞白如纸。   “什么医院?他怎么进医院了?董叔您赶快把事情跟我说清楚!”   林斯抓着一把年纪的董叔刨根问底,然而董叔还是支支吾吾,不太敢告诉他,直到林斯用“你不说我就立马走人让你们再也找不到我看你怎么跟纪仲年交待”来威胁,董叔才不得不告诉他。   前天,纪仲年在去公司的时候,被纪霄拦在集团大楼门口,纪仲年倒是不怕对方单枪匹马的能闹出什么事,于是跟他两个人进了一间办公室里交涉。   没想到谈着谈着,纪霄这个丧心病狂的疯子随手抄了纪仲年桌上的硬物,兜头就往纪仲年的脑袋上砸去。   纪仲年躲闪不及不是因为反应迟钝,而是他真没想到,这年头竟然还有人亲身上阵冲动寻仇的,这人竟然还是跟他流着一半相同血液的亲哥,简直侮辱他的脑部基因。   结果一个没防备......纪二少就脑门开花了。   听见纪仲年出事的一刻,林斯呆滞了几秒,问了董叔纪仲年所在医院的地址和病房,便立马冲上楼换了套衣服,以最快速度让司机把他载去纪仲年所在的医院。   这整个过程他都处于一种慌乱无措的状态。   到了医院之后,林斯几乎是连扑带爬地要冲进纪仲年的病房,但是门外的保镖却将他当做不明人士拦住。   林斯急得要命,累得够呛,在门外四肢扑腾大声喊叫:“我认识纪仲年,我认识他!你们让我进去!”   保镖们愈发觉得这人可疑,再加上纪仲年遇袭,他们便更加谨慎。就在保镖们将林斯摁在地上的前一秒,林斯打给纪仲年的电话拨通了。   一按免提,男人低沉的声音从话筒里传出——   “让他进来。”   保镖们放开了拦住林斯的手,林斯如愿以偿进到了病房里,他在见到纪仲年的第一秒,紧绷的神经“崩”地松了下来。   林斯身体抖得话都很难说,纪仲年却悠悠靠在病床上,就道:“早就听见你在外面嚷嚷。”   这么一看,纪二少完好无损,就是头上多了纱布。   “那你怎么不出声儿,”林斯有气无力地问,“怎么不让他们把我放进来?就看我在外面闹笑话。”   “因为想多听会儿,”纪仲年敛了笑意,极深的眸色投进林斯眼里,“听上去你很紧张我,很在乎我。嗯,我喜欢听。”   刚才听见林斯在外面急得喊他的名字,纪仲年不顾头上的痛,猛地坐起来,一时还有点眩晕。   林斯分明是在乎他的。——单单是这一点,已经让他高兴得难以抑制自己。   林斯走过去,拉过椅子在纪仲年旁边坐下,将手伸向纪仲年缠着绷带的额头,隔空碰了碰又收回,沉默好久才问他:“还疼么?”   “不疼了,医生说我有点脑震荡。”   “为什么不告诉我?还是我问了董叔很久才知道的。”   “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不是很严重。”纪仲年说话有点飘,“就是不想让你看见,怕影响自己在你面前的形象,才没回家。”   实际上,严不严重这个问题就在一线之差,当时纪霄是奔着爆头来的,要不是纪仲年反应机敏,及时将头偏到一边,或许他进的就是急救室而不是普通病房了。   现在林斯表现出来的在乎和紧张,都让纪仲年有种奇异的满足,他口不择言,“欸,被打的那一下,我就在想,要是我就这么死了的话,你会不会——”   “别说了。”   林斯余惊未消,先他一步抢了话,将他剩下的话都堵了回去:“我很怕,你别说了。”   在听说纪仲年出事的那一刻,林斯真的很害怕,现在纪仲年说这句“要是我死了的话”,林斯也是真的很害怕。   他曾经以为,只要自己与纪仲年保持距离就可以,以为只要不让纪仲年经历与他的死别,纪仲年一半辈子就能过上幸福正常的生活。   但他忽略了命运中所存在着无数个意外事件,那些令人想不到的瞬间,每时每刻都在以极小的概率闪现着,随时可能将他们的命运带向未知的领域。   如果,这次纪仲年真出了什么事......林斯不敢想自己会有多后悔,不敢想余生只有自己活着而没有纪仲年存在的日子。   假若说,相爱的时间本就短暂,甚至可能出现意外来打岔,那就更应该珍惜每一秒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吗?   在这一刻,林斯看着受伤的纪仲年,内心挣扎了半年的苦楚、迷茫和懦弱,似乎统统得到了释放。   他刹那间明白了一个道理:与其相互推拉、相互折磨着,无意义地消耗掉这些本可以好好相爱的时间,为什么不勇敢一点,更早地去拥抱、亲吻对方呢?   窗外投进阳光,将林斯的轮廓蒙上一层柔和的绒毛,他缓缓向纪仲年倾前身体,抬起手臂圈住纪仲年的脖子。   他将自己轻轻地靠上去,直至和纪仲年两个人的胸膛紧密地贴在一起,没有半点缝隙。   “你......”纪仲年脸上是少有的惊讶,因为林斯从未像这个样子主动贴近他。   他感到林斯在止不住地发抖,背上的肩胛骨就像残破的翅翼,当纪仲年隔着衣料抚摸上去的时候,能感到林斯的翅翼在不停地颤抖。   “林斯,我知道,你一直在害怕。”这是纪仲年观察了林斯很久很久之后得出的结论。   “嗯。”   “但我不知道你在怕什么。”   “我只是......一直很难受,很害怕。”林斯以微乎极微的声音道。   他抱住纪仲年的动作那么轻,是小心翼翼的,也是同时怀着胆怯和勇敢这两种矛盾情绪的,冰凉的嘴唇贴在纪仲年的锁骨上,说话时一张一合,不被发现地吻了吻这一寸皮肤。   “你说过,我们在一起的话,或许未来的某一天我需要承受很大的痛苦。我不知道你这些预想是从哪里得来的,但在我看来,没什么能阻挡我们在一起。”纪仲年道,“我们之间有什么阻拦吗?人?物质?我想不出哪怕一点我们不能在一起的理由,如果有,你告诉我。”   “有的,老天不肯放过我们——”   “林斯,你能不能也为了我,勇敢一次。”   林斯顿住。   他这辈子遇见纪仲年开始,便一直逼迫自己显露出冷漠,每一次他故意推开对方时,都需要花费极大极大的力气。   但他忽略的是,每一次当他推开纪仲年的时候,纪仲年也需要以同样大的力气来靠近他。   ——于是相爱的两个人,变成了相互为难的两个人。   “如果我们明明有感觉,却因为一些飘忽不定的恐惧而放弃在一起的机会,难道不是会遗憾一辈子的事吗?”纪仲年再一次对他说,“林斯,跟我在一起吧。”   林斯前所未有地动摇着。他的爱是挂在悬崖上的爱,他可以恐惧可以忧虑,但纪仲年说得对,一切都不该成为阻挡他们在一起的因素。   他不该成为一个胆小鬼。   意外和明天不知道哪一天先来,既然结局百分之九十九注定,那为什么不好好珍惜余下的时光呢?   林斯松开纪仲年一些,将手伸进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指甲大小的硬币。   他跟开玩笑似的对纪仲年说,“我口袋里一直放着这个。”   从那个雨夜之后,林斯就一直将一枚硬币带在身上。在那段静默无言的时光里,他一个人将这枚硬币抛掷过无数次。   纪仲年疑惑问他:“拿来干什么?”   “让命运决定吧,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林斯答他,“如果硬币朝上的是字,我们就在一起。如果朝上的是图案,我们就——”   “等等,我和你的关系就让一个硬币来决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定?”纪仲年缩紧眉头很是不满,林斯这做法这未免也太草率了一点。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   既然时间循环是命运,那不如,接下来的决定也让命运主宰吧。   话落,林斯深吸一口气做了心理准备,轻巧的手指一弹,那枚小小的银色硬币便垂直抛向了空中。   这一刻,时间似乎变得延绵又缓慢,林斯昂头,看向那枚不断旋转上升的硬币,看见刻着数字和图案的两面不断交替。   他听见了自己内心不断祈祷的声音——   字。   我想要字。很想很想。   “啪!”   硬币加速落下,最终被林斯一掌拍下,就摁在他的手背上,手心的温暖和硬币的冰凉相触。   “真要这样吗?”纪仲年不安地看着他。   林斯咽了咽喉咙,答案就被他压在手掌之下,只要一将手拿开......   但是,即使他还未看结果,这一瞬间,也已经清晰了自己心底最渴望的结果——   他希望是字,希望这辈子还能继续和纪仲年相爱,无论最终是否要阴阳相隔,无论循环多少次。   林斯把硬币放回了口袋。   本想听天由命的他,最终选择了不去看那答案,全程紧张等待结果的纪仲年反倒不解了,甚至有种被放飞机的感觉。   他揩了揩眉头,慢悠悠地说道:“林先生,你浪费了我人生中宝贵的几分钟——”   纪仲年话语的后几个字被堵回了口中,因为林斯的身体已向前倾去,吻上了他。   深黑色的瞳孔因眼前人的忽然靠近而放大,纪仲年一动不动,诧异地感受着林斯柔软的嘴唇,一股热烈怒放的气息喷洒在他的脸上。   这个吻是不顾一切的,肆无忌惮地向宿命叫嚣,林斯每一下啃咬、舔舐,都是对上帝大胆的挑衅。   ——我要和纪仲年在一起!去他妈的命运!   直到两个人喘息着暂歇,林斯的双目染上迷蒙。   他缓了缓过于激动的情绪,说话时有些哽咽,“仲年,原来我真的没有办法放弃你,我控制不住自己,好想没有顾忌地爱你。可是,如果不能的话......”   “不能的话,就怎样?”   “就不顾一切地爱你。”   纪仲年占有般搂紧了林斯。   爱恋成真的一刻,他声音中有无法削弱的颤抖,含糊地在林斯耳边道:“你所有的顾忌都由我来打消。包括你说不出口的、藏在心里的。”   这辈子,他们仍是相爱了。   往后漫长的十二年中,这段记忆一直寄存在纪仲年的脑海中,这是林斯第一次说想爱他,第一次这么主动亲密地吻他、抱他。   虽然,林斯的吻里似乎充满了他读不懂的伤感,但他还是感到前所未有的......热烈、幸福。   美好的时刻如星星点点,虽然渺小短暂,却灿烂得足以弥补那些悲伤,照亮那些黯淡的时光。   像纪仲年这样一个冷情的人,是林斯令他曾窥见到爱和希望,所以当绝望猝然来临时,他才不至于崩溃在深渊之中。   作者有话说:   这是三更 第64章 我有一个秘密   有些人在一起需要缘分,而有些人的缘分,需要用孤注一掷的勇气去成全。   当林斯流转到这辈子,选择狠心放弃跑向纪仲年的时候,却未曾想到,这次是纪仲年全力以赴地奔向他。   这个男人用尽了好的、不好的手段,有时像个很有心机的捕猎者,有时又像个幼稚笨拙的孩子,他抓准每一次令林斯为他心动的机会,精确地将自己的爱意从心脏中掏出来。   林斯就这样,再次选择了和纪仲年走到一起。   “纪老爷,好想跟你一起去上班。”   窗帘没有拉,干净的窗户映出一双亮如湖面的眼睛。   林斯静静站在窗边,光*裸的身上披着一袭雪白的被子,直直地垂到被他踩着的毛绒地毯,露出来的后颈有片斑驳紫红的吻痕。   他背对着纪仲年,向窗外的世界看去,透彻的瞳膜中反射出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景。   ——大雪要来了。   “为什么?”纪仲年边打着领带边问他。   男人已是将整套西装都穿戴整齐,准备要出门去上班了,他今早有个很重要的会议要开。   “想多看你几眼,”林斯转过身来,被窗外透进的日光蒙上一层光圈,“什么都不做,就在旁边看着你就行。”   如同上辈子和上上辈子那样,他们将甜蜜付诸在每一个日子中。林斯看着这些一天天过去的日子,就像在看着信用卡里倒数的余额,看着它变得越来越少......   他觉得自己对时间变得节俭了,只要是跟纪仲年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全心全意地投入,精打细算着每一分每一秒,甚至想要挤海绵一样挤出更多。   听见林斯这么说,纪仲年打领带的手一顿,默默地凝视林斯半晌,忽然又将自己刚系好的领带解了,随手扔到地上。   他走过去,将林斯连带着白软的被子一把抱起来,“那我干脆不去公司了,今天就在家呆着。”   林斯手脚都被包在厚厚的被子里,又细又长的双腿从纪仲年的臂弯里垂下,玩儿似的晃了两晃,“胡闹什么......温馨提醒一下,你要迟到了。”   “我是老板,谁敢说我迟到。”   林斯笑弯眉眼,纪仲年将他抱回了床上,林斯天天被纪仲年好吃好喝地养着,气色比以前好了不少,身上皮肤细白,摸上去手感一流。   但偏偏纪仲年忍住了,因为他看见林斯身上还有被他折腾出来的痕迹,昨晚一夜“酣战”,留下红印,看得他不忍心,只好堪堪刹车。   “不做了。”他说。   林斯微微惊讶,“不做了?”   纪仲年将脑袋埋进他的颈项里,用鼻音含糊地“嗯”了一声。   “那就再睡一觉,我好困,”被卖力耕耘一晚上的林斯累死了,干脆偷懒往枕头上一躺,纪仲年便陪着他。   可躺着躺着,纪二少又觉得不划算,这位精打细算的资本家认为自己砍掉了宝贵的工作时间,怎可白白浪费在睡觉上?   于是他将手伸进了被子里,毛毛地抚摸着林斯腰间的皮肤,紧紧抱住他在被窝中缠绵。   窗外依旧是白昼的光景,天灰蒙蒙一片。他们没有拉窗帘,两个人在这间暖气火候十足的卧室里,看着外面的暴雪亲密,有种与平时不一样的体验。   ......有种白日宣淫之感。   *   晚上,林斯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顶着周身暖烘烘的水汽爬上床。   纪仲年正靠坐在床头,拿着些东西在看,见林斯上床,便将早已暖好的被窝掀开,将他包裹进来。   林斯将自己的脚和纪仲年的腿贴在一起相互暖和,把头凑过去,“看什么呢?”   一眼看去,他就看到一堆数字和英文。   作为一个没有学历没有文化的蠢蛋,林斯对这些一窍不通,于是还没等他博学多才的男人回答,他就撇了撇嘴角,“算了,反正你跟我讲我也不懂。”   纪仲年侧头看看他,见这家伙自己一个人无聊地揪着被角玩,于是摘掉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合上手里的资料,一起放回了床头柜上。   他掀起被子钻进去,搂过林斯往自己怀里带了一下。   “算了,不看了。”   “为什么?”   “陪你。总是把工作带回家,是我不对。”   “噗,”林斯低低地笑了一声,“我倒也没那么金贵。”   两个人腻在一起聊了会儿天,林斯懒懒靠在纪仲年的前胸,几只手指卷着卷着被角,不知想到了什么,忽然顿住指尖。   他扭过头,半开玩笑地对纪仲年说:“我有一个秘密。”   纪仲年低头看他,只见林斯故作高深的样子,纪仲年便也顺着他的话问,“什么秘密?”   “说出来你不会信的。”   “你先说来我听听。”   林斯沉默了片刻,脸上玩闹的笑容逐渐消失,而后垂了垂眼睫。   他沉下心来,试探着对纪仲年道:“如果我说……就是假设啊,世界上……或许有人,他其实处在、处在一个时间循环里,呃,你会不会信?”   “什么意思?”纪仲年微微怔了一下,有点好笑地看着他,“时间循环?你最近看了什么科幻电影吗?”   “没有,”见对方不信,林斯自嘲地哼哼,“也是,听起来是挺科幻的。哎呀,就问你信不信嘛。”   “怎么个循环法?”纪仲年问。   “就是......就是人被困在一段时间里,走不出来。”林斯每个字都说得小心翼翼。   “……………….”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沉默,纪仲年目光迷之复杂。   林斯也知道这话在正常人听来很荒谬,甚至可能会被当做是脑子有毛病的人,“比方说,就只是如果啊,我从23岁那年开始陷入了时间循环,就是遇见你的那一天开始,到、到26岁,我忽然死掉——”   “停,”纪仲年蹙着眉头打断他,“你怎么诅咒自己死?”   “你先听我说完,”林斯继续道,“死了之后,然后我睁眼醒来又是23岁,又遇见你,又在26岁那年死掉,就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循环。”   纪仲年被他绕得头晕,索性懒得听了,敷衍地应答着,“你这想象力,该去编故事。”   “......”林斯沮丧地叹了叹气。   他就知道对方一个字都不会信。可是,自己明明说的是事实,说出来却不被相信,这种感受实在无助又孤独。   林斯较上了劲,他鼓起勇气,假装瞎说瞎掰的样子,“其实,我知道自己活不长,真的,说不定我很快就会死掉。”   纵使他以开玩笑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纪仲年却一点没觉得这话有意思,反而目光深深一沉,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他紧皱眉头斥林斯,“能不能说点吉利的。”   “纪老爷生气了?”林斯哄笑着撞撞他肩膀。   “林斯,我很不爱听你说这些,”纪仲年面容严肃,“什么死不死的,别说了,好端端地聊这种东西,换个话题。”   你侬我侬的氛围荡然无存,看出来纪仲年大抵是真恼了,连看林斯的目光都带着点愠色。   他不喜欢林斯张口闭口就冒出一句什么“我可能快死了”,不是因为封建迷信,也不是因为“死亡”这个话题过于显得沉重、晦气,而是将“林斯”和“死亡”牵扯在一起,这令他入耳都觉得难受刺痛。   他从未设想过林斯死亡这件事,最起码,他会认为那是几十年后才需要考虑的事,毕竟现在还正值年轻,生活也顺风顺水无可忧虑。   见纪老爷生气了,林斯快速凑过去,在对方唇上亲了一下,半哄着,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喃喃道:“如果时间真会循环的话,那每一次,我都会来找你的,一定会找到你。”   他无数次想过,或许世界上真的有很多个时空。如果每一个时空里的他和纪仲年都能遇见,然后相爱,不断地、永恒地相爱,往复循环,永永远远,那该有多好。   “好了,”纪仲年取笑他,“怎么突然间这么多愁善感。”   “不是多愁善感......”   林斯向来是一颗绕着纪仲年转的行星,他很会看纪仲年的脸色,纪仲年喜欢听什么他就说什么,纪仲年不喜欢听什么他就避而不谈,但此番,他却没有识相地终止这个令纪仲年不安的话题。   反倒,他直视纪仲年的眼,认真问道:“假如有一天,我死了,你怎么办?”   作者有话说:   今日三更。 第65章 禾雀花与耳机   “假如有一天,我死了,你怎么办?”   林斯第一次毫不避讳地向纪仲年问出这个问题。   这话问得纪仲年一愣。   他本以为林斯这一晚上的感性只是在撒娇,然而在问出这样的话时,林斯似乎是认真的,深黑色的瞳仁直勾勾地看过来,不偏不倚地等一个答案。   被问得猝不及防,是因为纪仲年从未深思过这个问题,再者,要大脑将自己的爱人和“死亡”这个词语联系在一起,这未免像一记忽如其来的电击。   愣了好几秒,他开口有点卡顿,微微耸了耸肩,“就这样呗。”   林斯:“.…..啊?”   纪仲年故作轻松,开玩笑地捏了捏他的脸:“那我就再找一个,找个温柔体贴的、善解人意的,天涯何处无芳草——”   “喂!”   “逗你玩的。”   纪仲年敛了笑意,这才认真起来,把林斯紧紧抱住,很用力,像要融入骨髓里:“你死了,我活不下去,还怎么找别人?”   林斯怔住,他才发现,这答案是好听,却不是他想要的。   纪老爷……会活不下去吗?一股刺骨的寒意漫上林斯的颅顶。   他久久没有接话,纪仲年的答案像一把锥子扎下来,令他在这一刻无比确定:在自己死后无法看见的世界里,纪仲年的心也会跟着死去。   房间里安静了好一会儿,纪仲年没有察觉林斯红了眼睛,仍是搂着他说话,“放心,我不会让你比我先死的,那我肯定受不了,会疯。”   某种无法控制的液体从林斯眼角涌了出来,他双眼酸涩,忽然像溃堤一样啜泣。   有时候,他倒希望纪仲年别太爱他,陷得越深以后就会越痛苦,不亚于他的穿心之痛。   “怎么了?”纪仲年被他吓了一跳。   林斯却好像没听见,他将头埋了下去,双肩不住地抖动着,哭得很厉害,就像一个精神不稳定的疯子。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纪仲年见不得林斯难受,又慌又急地拍着林斯的背,给他顺气,“之前那话是跟你开玩笑的,我不找别人,就喜欢你,一辈子不换人!”   林斯抓住他的手,抬起泪眼:“不能够,你别一辈子赔进来。如果我明天死,你就喜欢我到明天……如果我今天死,你就到今天为止......必须这样才可以。”   他这个要求实在新鲜,纪仲年还没见过这么要求的,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林斯傻还是说林斯怪。   “爱情都是有限期的,但限期都是不可控的,林大人,你以为我想喜欢就喜欢,想不喜欢就不喜欢?还有,你别张口闭口就是死,我说了我不爱听。”   “我——”林斯想说话,却被纪仲年俯过来重重地亲了好一会儿,可算把这个胡思乱想的林变态的嘴给堵住。   嘴唇的温热感很挠人,分开的时候,他们都因气息不稳而喘着气。   纪仲年揉着林斯微红的鼻尖,“以前怎么没觉得你泪腺发达?还爱想东想西,想些乱七八糟的。”   林斯有些失落,“我知道你没把我的话当真,但是,你听我的就对了……”   “听,都听你的,祖宗。”   “你又敷衍我。”   纪仲年无奈地笑了,不喜话多的他竟然碎碎念了起来,“上次体检医生说你身体好得很,我身体也好得很,我们会长命百岁,活到不想活了为止。”   我们会长命百岁,活到不想活为止。   ——纪仲年对林斯许下一个不可能的誓言,像琉璃般美好又易碎。   林斯看着他久久,才答应道:“好。”   *   冬日时节渐渐过去,如今正值春季。在纪家常年鲜活的花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园里,开得最美最盛的是那一藤白花禾雀。   白色花藤虬曲在那一排廊架上,坠着一丛丛萼钟状的花朵,犹如又成百上千只灵动的白雀栖息在林荫之中。   林斯犹爱这禾雀花,他拿着两把工具,和园丁阿温一起细致地给这树禾雀花修剪枝叶,摆弄形态。   剪着剪着,身后有人走过来碰了碰他脸,一转头就看见抱臂挑眉的纪仲年。   “这我剪的,好看吗?”林斯兴致勃勃地问他。   “还行,”纪仲年应着,眼睛却瞟向站在林斯旁边的小园丁阿温,爽朗的神情逐渐切换成浓浓阴云。   他早就对这园丁不满,因为总能看见林斯跟这家伙呆在一起,两人并肩修剪草木的背影很是碍眼。   阿温恭敬道:“二少爷好。”   “纪氏最近有个初开发的高尔夫球场,缺几个剪草坪的——”   纪仲年话没说完林斯就知道他想干嘛,连忙制止:“诶诶诶怎么回事你,别欺负我老师啊。”   “老师?”   “我每天就靠着阿温教我几手,他就是我的盆景老师。”   纪仲年不满地哼声,面色不善地盯着阿温看了半秒,阿温便汗毛倒竖,脚下涂油,一溜烟儿地撤退了。   林斯放下手中工具,拉着醋意满满的纪仲年回屋,直到进了卧室里,纪二少还臭着个脸阴阳怪气,“你最近好像跟那个园丁走得挺近啊。”   “我跟他学修剪盆栽,挺好玩儿的,”林斯一身正气清清白白。   “林先生还有这种情操?那改天我请个专业的老师来教你。”   “不用,阿温教我就行了,他手艺不错。”   “他?”纪仲年脸色不善,“呵,他很好吗?不就是个普通的园丁,别把你给教坏了。”   林斯没跟他争下去,故意朝空气吸了两下鼻子,又凑过去在纪仲年的周围嗅了嗅,“奇怪,你有没有闻到一股酸醋味儿?”   “少嘚瑟。”   纪仲年把他摁在沙发椅上挠起了痒痒。   林斯干脆一屁股坐到纪仲年的大腿上,黏乎乎地搂住男人的脖子,“我没嘚瑟,就是开心,嘿嘿。”   纪仲年侧了侧身,拉开旁边桌子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盒子,把它放到林斯手里。   “送你的,打开看看。”纪仲年道。   “这是什么?”林斯明知故问。   其实对于他来说,这份小礼物并不是惊喜,上辈子和上上辈子他都从纪仲年手里收到过,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获得这份“惊喜”了。   一打开,里面是一副定做的耳机,款式低调,纯白色。   林斯拿起来细细一看,耳机上还刻着两个字母——“ZN”,纪二少闷骚得很。   林斯把耳机塞进耳朵里试戴了,佯装不知,问道:“Z、N,仲、年,是你名字的缩写吗?”   “以后剪你那些花花草草的时候,就把这耳机戴着,多听歌,少跟那园丁说话。”   “噗!”林斯破功大笑,“遵旨。”   纪仲年搂紧了他,嘴唇贴着他的耳朵说:“有句话我想说很久,就......林斯,谢谢你能喜欢上我。我这人脾气不好,最近还好像很容易妒忌。”   “我一直都喜欢你,不是现在才喜欢。”林斯回想起与纪仲年推拉牵扯的日子,忽然有点后悔这辈子这么晚才接受纪仲年。   “我不止喜欢你,我还很爱你。”   纪仲年伏下身去,吻住了林斯的嘴角,手解了那衣服扣子。   “哎哎!等等……我耳机要掉啦!”   作者有话说:   二更。下章是个独立番外,接之前的仲年番外(3) 第66章 番外:仲年(4)   好消息好消息!   贵的东西果然自有贵的道理!   纪仲年高薪聘请的精神治疗师很好,医术精湛,疗效显著,在他的长期医治之下,纪仲年的间歇性失忆正在一点一点地恢复。   凡事得看双面。   值得高兴的是,英明的纪氏集团掌舵人不用再像一个老年痴呆那样经常忘事,也不用再在每天醒来时面临头脑几近一片空白的尴尬事件,更不用再靠旁人的讲述才能知道自己的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稍稍不值得高兴的是,每当被治好一点,他记忆被唤醒得就越多,那个一直被他心心念念、却困在记忆盲区的人,慢慢被放了出来,将他痛苦的时间一寸一寸延长。   ——纪仲年不再遗忘,而是每天每天,都能想起自己失去了林斯。   他记得林斯是谁,记得和林斯一起度过的快活日子。也记得林斯的死,记得林斯死前的被折磨的模样。   林斯的死就像刻在他记忆里的一道疤,这道疤不但不会愈合,还日复一日地被他撕扯开来。   不过这没什么关系,毕竟对于纪老爷来说,余生都念着那位死去的林变态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很痛苦,但他宁愿自己记得,而不是遗忘,因为遗忘掉那个人才是他最无法接受的痛苦和恐惧。   *   林斯走后的第二年,春季来得很晚,不过时节似乎不错,又是一年禾雀花开的好景。   庭院的禾雀花开得密密麻麻,一朵朵的,都像一只只雪白饱满的麻雀儿,互相簇拥着盛开在嫩绿色的藤蔓上。   从前林斯还在的时候,纪仲年没觉得这些花有多特别,直到林斯走了之后,他站在这里赏,才发现这些名叫“禾雀”的花美得很特别,跟世界上别的花都不一样。   只不过,这花很久都没人修过了。   所以最近,纪仲年叫了那个园丁阿温来修这禾雀花,不得不说,阿温的手法和林斯的很像,修出来的型也很像。   纪仲年久久在花前赏着。大抵明年、后年、大后年……无论经过多少年,这树花都不会败的,会被留下来的人好好地守护。   “二少爷、二少爷!”董叔提高声音唤了好几次,纪仲年才听得见。   他缓缓转过身来,摘下一边刻着字母“ZN”的耳机,见是董叔,轻轻地嗯了一声。   若是熟悉纪仲年的人,就会发现他看人的眼睛已不复曾经,如今只像蒙了尘的镜台,眼神显得有些涣散。   他早不再是那个双目烁烁有神的二少了。   “二少爷,今天有个园丁清理置物的仓库,发现了些东西,说是林先生用过的......”董叔看着纪仲年萧瑟的身影,忽然不忍心将话说出口。   “是什么?”   “那个小园丁说,是之前林先生特地买来的工具,修剪花草的。”   “啊,对,”纪仲年恍然,“我都差点忘了,他喜欢打理盆景,有时一个人能在花园里摆弄上一整天,连饭都不吃。还爱跟我臭美,捧着个花盆问我好不好看,其实剪得也就那样。他啊......真是......”   纪仲年很久没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了,眼睛里似乎难得添了些薄光,又有点湿润。   董叔欲言又止:“那少爷,那些东西......”   “放着吧,别动。”   “哎,”董叔微微颔首,就默默退下了,转身时悄悄抹了把泪。   他心疼这个半死不活的二少爷,也挂念那个已经走了的林先生,一把白发的人送走黑发的人是一件刻骨的事。   *   上帝所缔造的时间不会因为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的死亡而停止,依旧在缓缓流逝、匆匆往前。   有这么一句话——   “时间总能冲淡一切。”   死的人已经死了,活的人需要维系日子,纪仲年还活着,所以他这辆列车依旧行驶在平直的轨道上。   日复一日,他正常地工作和生活,就像林斯出现在他生命中之前的那些日子。   其实想想,他跟林斯在一起的时间也不过是三年而已,短短三个春夏秋冬,甚至比不上公司里某些项目的时长,连普通人读个大学本科都要四年。   所以,三年真的不算什么。   纪仲年曾经用扭曲的理智计算过,这段三年的时间不长,若把整段漫长的人生摊开计算,这份爱情的持续时长大抵只算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而林斯,大概也只能算是一个匆匆过客。   某天的应酬局上,有个多年未见的友人刚刚归国,他得知了纪仲年的经历,听起来轻飘飘几句,以为那个叫林斯的不过是这位少爷养在家里的一只鸭子。   这人喝得摇头晃脑,又听闻纪仲年的事已过去两年多,便自作聪明地想要宽慰几句,对纪仲年打起幌趣来:“换一个呗,旧人作旧,新人一抓一大把。”   前一秒还体面应酬的纪总,下一秒便掀了桌把人打进了医院。   在打了人的这天晚上,纪仲年睡在床的左侧,空出右边的位置,失眠了整夜。   薄透月光从窗外流淌进来,清冷地铺在床右侧的空位上。他伸出伤手去摸,只摸了一把空气。   “大家都说,让我再找一个。不过三年而已,再找一个能共白头的就是了。可我……怎么就做不到呢?林斯。”   纪仲年对着那空气说道。   三年而已,明明只是三年而已,可失去林斯后的纪仲年,仍觉得自己这辈子已经结束了。   三年不长不短,足够令他这样冷情的一个人变得深情,足够他把自己的心完全交付给一个人,在以后的那些年里,都不会再容得下其他人走进。   半夜,纪仲年睡不了,起身到浴室洗了把脸,他将口鼻浸入冰水之中,大小的气泡浮到水面又炸开,快要窒息了才将头抬起来。   男人将冰冷的额头抵着镜子,忽然一拳打在镜面上,镜子就在脆响中碎掉了。   鲜红色的血液流入指缝中,他没觉得痛,只是抬起头来,照着镜子,里面映出一张被裂痕切割得破碎的脸,苍白得吓人。   “你那时......总叫我注意身体,我有做到,身体很健康,不过……心理出了问题,攒下一堆病。疗养师说,我这是心病。吃药也不管用。我不想治,就这么由着它吧。”   纪仲年边说着话,边捡起掉在洗手台上的碎玻璃,在自己的手臂上划了一下、两下,该吃药了。   但他只静静看着自己手臂上的口子在流血,这一道两道的痕,还有往日的旧疤,好像跟他当年看见林斯身上的刀痕重叠。   纪仲年晃了片刻的神,把手里的碎片扔了。   他停止了这种虐待自己的行为,因为耳边似乎有人在阻止他,有人用一种温柔而轻快的方式叫了他一声“纪老爷”。   之后他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度过了整晚,家庭医生来的时候,他手上的血都已经凝固了,包扎时也没什么表情。   董淑来劝他他也不应答,失了魂似的坐着,董叔也只好作罢,还把别墅里的佣人都吩咐好,不要来打搅二少爷。   但董叔自己因为放心不下,便静静地坐在楼梯角处,像一棵在地上盘着根的老树,忠心耿耿。   他知道自己老不中用,什么也做不了,就只一直守着情绪不稳定的二少爷,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不敢离开。   直到纪仲年不吃不喝地坐了一天,董叔终于不忍心,再次走过去,苦心劝道:“二少爷......林先生他不愿看到您这样的。”   纪仲年没有应,他听不进旁人的声音,反倒沉浸在幻听里。   落地窗外已是傍晚时分,血流如注的残阳吞没了整片天空,稍稍昂头,是鱼鳞斑那样的云。   纪仲年忽然走到窗边去,盯着看了许久。   明明曾经和那个人一起看过这种云,还觉得火烧云是世上最美的焰火,现在再抬头去看,明明就是从脾胃里呕吐出的血。   纪仲年收了目光,转过身站在空荡荡的别墅大厅里,对天花板上那盏水晶灯说话:“我总觉得你没走。”   水晶灯开了之后会焕发出璀璨,就像林斯的眼睛一样,在看向他的纪老爷时,总会发出独一无二的耀眼的光芒。   “我知道你没走,因为我总是一转身就能看见你。”纪仲年说。   作者有话说:   仲年半疯。 第67章 一辈子   三年光阴荏苒,一晃而过,像抓不住的指尖流沙。   林斯和纪仲年相爱了三年,记忆中,吵架是寥寥可数,拌嘴倒是时不时。如今比起刚开始热恋的时候,他们更加细水长流。   这三年里,纪仲年总会忍不住感叹林斯的好。   他是个脾性冷傲的大少爷,耐不住脾气是常有的事,可每每此时,林斯也只会默不作声,耐心地等他闹完脾气,再温柔地哄他喊他“纪老爷”。   在纪仲年的眼中,林斯似乎天生就不懂生气。   如此日复一日,哪怕二人产生了矛盾,因为一点点琐事吵起来,也屡屡是林斯先妥协,他会为了纪仲年而毫无条件地退让。   久而久之,纪仲年总是感慨,“林斯,你脾气怎么这么好?”   “对你我能有什么脾气。”林斯笑道。   实际上,他不和纪仲年吵架不是因为没脾气,而是因为不想把有限的时间消磨在令彼此不开心的事情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尽可能地用为数不多的时间来相爱,以自己所能给纪仲年留下些好的回忆,让幸福的时光大于痛苦的时光。   那样,或许在自己走后,纪仲年还能将这些回忆作为痛楚的弥补,慢慢疗愈自己,拥有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林斯又对纪仲年说:“而且,我哪舍得把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多不环保。”   他这么说的时候,纪仲年听着心里很高兴,但嘴上反倒笑话他,“这怎么叫浪费?就算是浪费,我们也有一辈子浪费,怕什么?”   “一辈子……”林斯垂了垂眼,斟酌着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末了,以仅自己可以听见的声音默念着:“是啊,一辈子。”   他试想了一下:如果没有时间循环,那他和纪仲年的一辈子会有多长?、   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或许很长很长,待到百年归老,执子之手。   但是上帝设置了无限个时间循环,他们这辈子就只有短短三年,而这三年已经快要到限期了,像一块垂在悬崖边岌岌可危的岩石,随时会终结。   因为这三年时光太可贵,可贵到林斯想要把一分一秒都填满,所以他还多了一件天天都会坚持的事——   每一天,他都不忘给出门前的纪仲年一个拥抱。   这个拥抱结结实实,没有留下一点间隙,胸口贴着胸口,呼吸在彼此的耳畔,就像是一种既定的仪式感。   林斯想要与他的爱人亲密拥抱,赋予这段在一起的时光更加深刻的意义,让这份记忆即使跟着自己流转到下一个循环,也依旧值得回念。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无条件对我这么好的人。也只有你会这么爱我。”   这是那日纪仲年心血来潮给林斯送花时,说下的一段简短情话。   这么直白,无遮无掩地表述着自己热烈赤诚的心意,虽然很不像纪二少的风格,但他觉得,偶尔来点浪漫也未尝不可。   但抱着花的林斯却没有浪漫到底,反而说了番煞风景的话,“嗯。我很爱你,但如果以后会出现像我这样的人,你想将我换掉……换成那个人,我也不会介意的。”   纪仲年一愣,以为他在开玩笑,没有多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你这就大方得有点虚伪了。”   “不虚伪,真心话,”林斯眉眼间带着笑意。   纪仲年一点不信,还讪笑着拆他台,“行,还没见过有像你这么心宽的。怎么,要再出现一个对我好的人,你还要把我让出去不成?”   林斯笑而不语,摆弄着手里漂亮的花。   他不是大方。   只是因为太爱对方。   他并不介意自己死后有人来代替,也不介意纪仲年将本属于他的爱转赠给别人,虽然这是一件想想就心如刀割的事,但比起被刻骨铭记一辈子,林斯倒更加情愿……纪仲年能够找到下一段幸福,展开一段新的人生。   “嗯,你再认真考虑考虑吧,”林斯如此笃定地对纪仲年说。   *   这日,夜空中阴霾密布,月光被浓云深深地掩盖住。   纪仲年迟迟未归家。   一直等在家中的林斯有些担心,因为他拨过几个电话纪仲年都没接,虽然平时纪仲年也会偶尔顾着工作而晚归,但鲜少像今天这样,连电话都不接。   “林先生,要不你回房去等?二少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董叔走过来放下一杯热水,问林斯,“这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么晚了,天还冷,我替你等吧。”   林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捧着热水喝了一口,“回房我也是睡不着,我想在这里等。您先睡吧,不用管我。”   “哎,注意身体,”董叔便只好先去睡了。   诺达一个客厅里,静得落针可闻,只剩林斯和一盏暗灯留在这里。   杯里的水渐渐放凉了,窗外呼啸过杂乱的风声,因为无聊,林斯拿过放在旁边桌上的一个台历,随手翻了翻。   他看着上面的年份和数字,内心毫无由来地涌起些许不安。   忽然,纪家的大门有了动静。林斯掀开毯子从沙发上站起来,果然看见纪仲年进门。   “怎么这么晚?今天工作很多吗?”林斯踩着柔软的棉拖鞋走过去,“打你好几个电话都没接。”   纪仲年沉默着从大衣里翻出手机,才发现里面确实有几个“未接来电”。   “没注意到……”他开声极其低哑,有气无力。   林斯帮他脱掉外套,又解掉紧系在脖子处的领带,温声道:“我给你熬了点汤,要给你热一热吗?”   纪仲年摇头,“不用了,没什么胃口。”   林斯一顿,敏感的他一下发现了纪仲年的不对劲。   与平时不太相同的是,今日的纪仲年脸上写满疲惫,又明显不是工作繁重的那种疲乏,而是......精神上的灰暗,整个人丧魂失魄,连平日里烁烁有神的双眼都变得黯淡下来。   林斯握住纪仲年的手腕,轻声问他,“还好吗?今天。我看你好像很累的样子,不然我——”   话没说完,他就被纪仲年一把扯了过去。   纪仲年忽然将林斯整个人抱住,双手紧紧地扣住林斯的腰,脑袋埋进了林斯的颈项之中,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气。   “林斯......”纪仲年的嗓子像是坏掉了,嘶哑地喊着怀里爱人的名字。   林斯太过了解纪仲年,顿时便察觉到对方的情绪已是低落到谷底,这是这个男人鲜少透出的一面。   他抬起双手,慢慢地回抱住纪仲年,希望能尽可能地将安全感传递给对方。   “我在。”   客厅中只开了一盏不太明亮的落地灯,颜色昏黄,侧斜地打在他们相拥的身躯上,在地板上投射出两个紧紧相贴的影子,就像……两个被光虚化了的灵魂。   林斯轻轻地拍了拍纪仲年的背,只感到男人又重又湿的气息呼在自己的肩膀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此时的纪仲年就像一块潮湿腐化的苔石,残喘着想要靠住身边的东西。   林斯尽量放轻声音,小心翼翼地问:“仲年,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等了片刻,他没等来对方的回答,纪仲年好像开不了口。   男人静静靠在林斯的肩上,缓慢地合了合酸涩的双眼,某种强烈的悲伤从上下起伏的胸膛中暴露出来,即使他一动不动,也难以压制这种由内而外的情绪。   长久的静默就像一张裹住口鼻的塑料膜,带来若有似无的窒息感,令林斯似乎有种不详的预感。   他的整颗心脏随之不正常地跳了跳,就像忽然被一根极其锋利的丝线勾住,将之狠狠一扯。   ——这种未知的感觉,似曾相识,仿若是曾经有过的。   半晌,他听见纪仲年沙哑地开口:“我害死了人……陶蝶和她的儿子……死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二更 第68章 你可以依靠一下我   陶蝶母子的事还是发生了。   在那天之后,林斯和纪仲年平静了三年的生活似乎发生了改变。   这改变不是翻天覆地的,它就像一枚藏在惊涛骇浪中的针,那么寻不到踪迹,却随时可能忽然带来一丝刺痛感。   纪仲年是一个习惯披着钢铁外壳的人,纵使他受到的打击很大,也只会佯作无事发生。   他每天浸在工作当中,尝试让自己看上去丝毫不受这件事的影响,只有林斯看得出来,他是在试图把自己麻木在繁重的工作当中,以应对这些消极的负面情绪。   这件事过去了整整两周,某天半夜,林斯独自在床上等了许久,依然等不到纪仲年回床睡觉。   床头柜上的灯发出幽光,他独自枕在床上,却始终无法安心入睡,终于他实在无法忍受了,下床离开房间,走去了隔壁书房。   轻轻推门进去,书房里的灯果然还亮着。   林斯看见纪仲年依旧在灯下工作着,身上披着件外套,旁边放着电脑和一堆公司资料。   这些天里,纪总似乎不知疲倦,日夜颠倒,从没想过让自己停下来。   察觉到房门被推开,纪仲年抬起头来,见是林斯,他微微一愣,紧绷着的眼角眉梢霎时柔软下来。   “睡不着?”他问。   林斯不答反问,“你呢,还不睡吗?快三点了。”   “还剩一点没看完,看完就睡。”纪仲年牵强地对林斯说,“不用管我,你自己先睡吧。”   林斯听后,站在原地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但他看着纪仲年那沉重的面容,也只好默然地点了点头,转身准备离开书房。   一步,一步,林斯走得很慢,他心里拧着,比谁都清楚纪仲年这段时间里是什么心情——   悲伤,震惊,后悔,自责,痛苦。   放任不管吗?怎么可能。   当林斯走到房门口时,他忽然顿住了脚,声音低沉地问了一句:“什么叫不用管你?”   纪仲年再次抬头,看着背对着自己的林斯,那样瘦削的被睡衣包裹的双肩似乎在抖。   “我想把工作先做完,所以——”纪仲年自己也说不下去了,面对这样的林斯,他好像很难再说出敷衍的话。   于是他垂下头,用笔在文件上继续写了起来。   沉默了半晌,林斯深吸一口气,回过身来,再次走到纪仲年面前,面色愠怒地说:“好了,够了!你已经几天没好好睡觉了,再这样下去你身体会撑不住的,算我求你了,休息一下好不好?”   纪仲年握笔的手一顿。   记忆中,林斯几乎没有对他发火的时候,所以此刻,他是真的愣住了。   “我知道,陶蝶的事令你很不好受,但是你以为这样折腾自己就会好了吗?我……我很心疼你,你知不知道?”   积累多日的担心和压抑,终于在这一刻被林斯说了出来,这样坦诚地、毫无顾忌地。   他红着眼睛,单薄的身体被台灯的光晕出淡淡的轮廓,因为情绪激动,他甚至浑身发着抖。   这些天难受的不只是纪仲年,林斯也快要到崩溃的程度,陶蝶的死对他来说就像是死亡的预告,他知道自己再次来到了命运的关口。   但是他不再让自己像从前那样脆弱,因为他要照顾纪仲年的情绪,看着纪仲年这样不知休憩地连轴转,不停地消耗自己的身体和精神,这令他比知道自己难逃一劫更加难过。   “看着你这样,我的心很不好受,”林斯拍着自己的胸口,哽咽道,“哪怕你跟我说……你很自责,很难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自己围起来,把我推到一边,让我觉得你很好你没事。”   纪仲年看着他,一言不发,深眸中有微弱的波光在颤着。   林斯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抬起手来,抚着他略显疲惫的脸,“为什么非要自己一个人消化所有东西……纪仲年,你还有我啊。”   无论是哪一辈子,在陶蝶的事发生以后,林斯都从未怨过纪仲年不听他的劝阻,也未怨过纪仲年在报仇的路上一意孤行。   他爱纪仲年,明白纪仲年对于仇恨有自己的固执,哪怕是最亲近的爱人也无法改变他,所以他选择尊重纪仲年,从不去苛责什么。   可是现在,林斯感到很难过,甚至对纪仲年动了怒。   因为能预知自己和纪仲年的结局,所以林斯更希望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彼此依靠的,是能够共同度过低潮的。而不是现在这样,纪仲年只打算把所有情绪都往自己肚子里咽。   沉默许久,纪仲年终于回应了他:“对不起……”   林斯轻轻地摘掉纪仲年的眼镜,用温暖的指腹替他按摩着两侧酸胀的太阳穴,一下一下打圈,纪仲年的疲倦被慢慢地缓解着。   “我不是想让你说对不起,你知道的,这时候不需要考虑我,”林斯道,“我只是觉得,你可以依靠一下我。”   纪仲年闭着眼睛,向前靠在林斯的腰上,他慢慢放松下来,叹了口气,这个姿势令他感到有人在给他慰藉。   “林斯,我从来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但是这一次……”纪仲年的嗓子像被磨过一样,“我错了,我害死了两个人。”   是他间接害死了一个女人和她的儿子,当他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只感到完完全全的错愕与亏欠,他从来没有想让那两母子殒命。   “你听我说,那件事是意外,”林斯抚摸着纪仲年的鬓角,“没有人想让意外发生,包括你。这是你控制不了的。”   “不,当初你明明提醒过我,”纪仲年痛楚地摇着头,后悔着自己曾经的偏执,“是我没有听你的话。他们的死有我的责任。”   自从跟林斯在一起之后,温和的时光渐渐冲淡了纪仲年心里的仇恨,这些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再那么执着于当初的报复。   然而,报应一环扣一环,还是找上门来了。   他愧疚,与之而来的还有不安,好像是冥冥中察觉到了命运的惩罚,似乎会有更可怕的报应在等着他。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也为之感到惴惴不安。   林斯同样不安,但他只能将自己的恐惧和崩溃藏起来,而去安慰纪仲年:“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会陪着你,什么都可以跟我说。”   纪仲年把脸靠在爱人的腹部,感受着温热与柔软,“谢谢...你在我身边。”   因为连续一周没睡好,这晚,在林斯的安抚之下,纪仲年吃了片安眠药,终于在日出之前沉沉睡去。   这样脆弱的纪仲年,只有林斯才能看见,他睡不着,只是假装闭上眼睛,不安地躺在纪仲年身边。   黑暗中,他抚过纪仲年的脸,似付诸了全部的温柔和爱意:“现在的我......仍然是不知道,重来一遍是不是就意味着重蹈覆辙。究竟我们能不能扭转宿命,也可能只是......嗯,只是再次分开。但唯一能确定的是,哪怕我死了,时间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重新遇见你。即使每一次我们的故事尽头都是终结,我也不害怕。仲年,我会一次比一次更强大,一次比一次勇敢。哪怕再死八百遍,我也不会放弃爱你。”   *   又过了些日子,落日余晖盖满了整片庭院,白色禾雀花的藤蔓趴在木架上。   林斯站在禾雀花架下,遥望天边浅金色的浮云,脚下的影子轮廓没有具象,犹如残破散开的烟雾。   纪仲年从远处走来找他,在他身后看着,只见林斯披着件米白色的长衫,黑色柔软的头发洒了些日光,背影有些单薄,就像电影里的画面。   林斯抬手按了按耳朵,应该是在用纪仲年送他的耳机听歌,听得他浸在里面,连缓步靠近的纪仲年也没发现。   直至纪仲年伸出双手,从后将他轻轻地环抱住,他才摘下耳机反应过来。   “在听什么?”纪仲年问他。   林斯摘下左边耳机,塞进纪仲年的耳朵里,“你听听看。”   他们共享起了同一曲舒缓的旋律,在音乐轻轻进入耳朵的时候,时光仿佛就在这一刻慢了下来,周遭一切也随之淡化,颇有种岁月静好闲人勿扰的感觉。   纪仲年圈着林斯的腰,将下巴搭在他的右肩上,说道:“明明我跟你在一起只有三年,怎么感觉……好像已经过了三辈子了。”   林斯覆上他的手背,小声地感慨了一句,“就是三辈子啊。”   “嗯?”纪仲年没听清他的话。   “没什么。”林斯摇摇头,笑着转过来,用胳膊搂住纪仲年的脖子,“歌好听吗?”   “嗯。”纪仲年点头。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   他向纪仲年强调了这一点。   其实,林斯早就发现自己很矛盾,既想在自己走后纪仲年能忘掉自己,实际上,又总是有意无意之间希望纪仲年能好好记住跟自己有关的一切。   这大抵是因为舍不得。他明白自己最后还是会走,不知道会带走些什么,也不知道能留下些什么,于是一直在做着随时会离开的准备。   禾雀花架下,林斯和他的爱人一起听着这首歌。   歌的旋律很柔和,有种淡淡的哀伤,就像,笼罩在黄昏海面的一层薄雾,海风一吹,就轻易地散作零星。   后来那几年里,这首歌纪仲年总是听。   虽然只有他一人,耳机也不再分出去一边。   若将镜头摇至那时,便可知在那段没有林斯的日子里,纪仲年常常一个人站在盛开的禾雀花藤下,耳机里的歌声伴着细碎电流,在他的耳朵里不断循环,缓缓钻进他心脏的最里面。   但每次听完,他总是要花好大好大的力气......才能记起这首歌的词——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阴寂寥,好景不常在。”   作者有话说:   歌词自己随便凑的。没这首歌。 第69章 “离别才是常态”   除夕夜,佣人们很多都回家过年了,就连董叔也回了趟乡下,最后家里只剩下一两个,纪仲年也让他们自己回去休息了。   年夜饭是林斯亲自下的厨,味道一如既往,中等水平,不过恰恰是纪仲年习惯了的味道。   餐桌上的吊灯映出一方暖影,纪仲年与林斯分坐桌旁两侧,他一边给林斯夹菜,一边说:“多吃点,你最近瘦了。”   林斯“咦”了一声,“没有吧?”   “昨晚我捏你大腿,没剩几两肉了。”纪仲年又往林斯碗里添了些,“趁热。”   吃着吃着,林斯摸着被纪仲年一筷子一筷子塞得满满胀胀的肚子,已是饱的不行。   他放下筷子,往后靠在椅子上,懒懒地对纪仲年说了一件事:“纪老爷,不如今年的情人节我们去国外过吧。”   “你想出国?”   “嗯。”林斯点点头。   三年已到,甚至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三年,但始终又是一个时间循环的节点,无论如何,林斯还是想尽力逃脱被杀的命运。   所以在这段时期内,他想离纪霄越远越好,干脆躲到国外去。   “好久没去旅行了,我想出去走走,散散心。”林斯想了想,有点任性地问:“这次我想待久一点,嗯......三个月可以吗?”   “三个月?”纪仲年惊到了,“这么久,可能不行。”   对于日理万机的纪氏总裁来说,他的工作行程表排得满满当当,各种会议各种文件堆积如山,找一两周去度个假尚且还能排得出时间,但要离开集团三个月确实不太可能。   “可是……”林斯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不过情况特殊,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就今年,就一次!我也知道有点难,可是我真的很想去。”   他耷拢着两条眉毛,桌子下的腿撒娇般蹭着蹭着纪仲年的膝盖,整一副很失望很失落的样子,就差说出“不然我一个人去也可以”。   纪仲年对林斯总是无可奈何。   虽放不下国内的工作,不过既然林斯想去,纪仲年肯定也是会陪着的,终于答应道:“那好,三个月就三个月。舍命陪君子。”   *   吃完了年夜饭,外面下起了纷飞的大雪,灰蒙蒙的天空像是一席鹅绒被子,厚重地盖着夜幕。   林斯推门出去看雪,他往手上哈着白白的暖气,放空抬头去看,便见满天的雪花洒落在花园的枝头,还有几片被风一拂,悄悄地栖在了他的肩头。   “披上,不然着凉,”纪仲年从他身后走来,把一件厚外套搭在林斯身上。   远方传来此起彼伏的鞭炮声,灿烂的烟火冲上云霄又绽开,照得整个夜空明亮如白昼。   这是他们一起过的第三个年。   “你看那烟花,哇塞,好漂亮!”林斯伸手指指天空,干净的瞳仁中映出五彩缤纷的光亮,“以前我在贫民窟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只能搞些擦炮玩玩,图个响亮,越响就代表来年有好兆头。”   “什么是擦炮?”金贵的东城二少不太懂贫穷的西城人民的世界。   “就是——就是一样很好玩的东西吧。是我以前过年时候的乐子,很有意思。”林斯说一半摆摆手,“算了,你不懂也没关系。”   纪仲年听了他的话,忽然回忆起往日那些事,不由起了些感慨:“以前过年,我只会觉得没意思。年夜饭是一个人吃,除夕夜是一个人过,不守岁,不看烟火,过得和平常没什么区别。”   林斯不看烟火了,偏过头来看他。   “我以为我不会再有家人,然后,我就有了你。”纪仲年道,“林斯,你就是我的家人,从今往后,我们每一个年都可以一起过。”   曾经的纪仲年,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那些人都说他是克星,说他克死了他妈,克死了他妹妹,后来又把他爸的猝死归咎于他的不祥。   他哥恨他,说他是多余的,就连他也觉得自己是孤煞。   直到,林斯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对于纪仲年而言,林斯存在的意义不仅是爱情,还是他下半辈子唯一的归属。   可每当纪仲年提到往后余生,林斯都会感到心悸和心慌,他总觉得自己像在对纪仲年撒谎,只是在附和一些自己根本没办法兑现的诺言。   “人人都希望能作伴,其实离别才是常态。”他倚在纪仲年的怀里,斟酌着,话里隐隐地暗示道,“如果说,某一天……我们要分开一段时间......”   林斯委婉地用了“分开”这个词,虽然并不那么好听,但总比“阴阳相隔”温和多了。   纪仲年听了眉头一蹙,捏了一下林斯肚子上的痒痒肉以示惩罚,“怎么想这些?你想跟我分开吗?”   “当然不想,我只是......假设一下。”   “你不主动离开我的话,我们怎么会分开?”纪仲年没把对方的话往深处想,只笑道,“难道还有人会把你从我身边带走?”   话落,他便搂过林斯吻了下去,双手抚着林斯柔软的后颈,用舌尖去描摹对方嘴唇的线条。   缠绵的亲密在烟火底下显得格外温暖,脚边踩出两个凹下去的雪印,每当跟纪仲年接吻的时候,林斯所有的恐惧和担忧都能被幸福弥补掉。   只要有纪仲年在,他便觉得,有限的时光能够无限地蔓延。   *   年后没多久,纪仲年便快马加鞭地处理集团事务,为了跟林斯能有趟放松的旅行,他想尽量把工作都给下级的人交代好。   纪总的效率不是吹的,纵使工作量加倍地压在肩上,他也还是按计划安排好了所有,能够履行对林斯的承诺。   他们选择了飞到西半球去,一个当季气候舒适的国家,这里有纪仲年的私人度假别墅,恰好供他们住上几个月休息。   长途飞行让林斯和纪仲年都很疲惫,所以一到度假的别墅,他们就早早洗了个热水澡,倒床上睡觉了。   窗帘紧紧地拉着,林斯几乎是一碰枕头就睡着,但是他睡得并不安稳。   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阵子他总是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种预感随他进了梦里,就变成了煎熬的噩梦。   “你跟了纪仲年,就是找罪受。他身边的人注定不得善终!”   纪霄阴鸷扭曲的嘴脸出现在林斯的梦境里,他挥动着尖利的刀刃,凶恶极了,在林斯身上割下一道又一道的伤口。   流淌的血液覆盖了林斯苍白的肌肤,就像岩浆那么烫。   他很久没有做这种如此清晰的噩梦了,完完全全复刻着当初真实发生过的事,梦里的绝望、痛苦、无助……真实得令林斯以为这就是现实世界。   “救命,纪老爷……”他哭着求救。   然而,梦里的纪仲年就被迫在锁在旁边的一个牢笼里,眼睁睁看着林斯被纪霄凌虐。他极力地从笼里伸出手来,可惜连林斯的指尖都触碰不到。   梦境慢慢像化开的墨水,直到林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斯全身冷汗地惊醒,看见周遭又黑又暗的房间,以及正在熟睡中的纪仲年,朦胧的意识才渐渐回笼。   他坐在床上,头痛欲裂,摸了摸脸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   怕吵醒旁边的纪仲年,林斯不敢发出一丝声音,他捂住嘴巴,一个人躲到浴室里冷静。   刚才的梦仿佛一场命运的昭告,使得浓重的不安感再次袭来,林斯蹲在宽大的浴缸里,抱着双膝把头埋在两腿之间,像一只把头埋进沙子里的鸵鸟,这样就能减轻自己的恐惧和焦虑。   明明都已经逃到国外了……   或许,只是一个梦而已……   可梦里的他,就像是被一条绳子绑死了,有股无形的力量在拉着这条绳子,一路拖着他,慢慢地朝悬崖边去,无论怎么反抗挣扎,最终还是逃不开被拉进悬崖摔死的命运。   睡梦中的纪仲年翻了个身,手臂下意识地去搂住身旁的人,可是捞了个空。   “唔……?”他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旁边的床位空荡荡,用手掌摸了摸,上面还残留着些余温。   “林斯?”   纪仲年含糊地唤了一声,没有人应答,他这才彻底醒过来,发现林斯不见了。   是上厕所了么?   然而纪仲年往浴室方向看了看,那里也没有亮灯。他心觉奇怪,下床走去浴室打算看一眼,在门口探看了一下,黑糊糊一片确实没有人。   他正要去客厅找找看,没想到刚一转身,就听见浴室里传来一声很微弱的抽噎声,就连管道里的滴水声都比这要明显。   纪仲年立即一手按下浴室里顶灯的开关。   在光线将整个浴室照亮的时候,他的眼睛被刺了刺,他用手挡住光线,再睁眼时,发现浴缸中间坐着个人,正做着同样遮挡光线的动作——   林斯蜷缩在瓷白的浴缸里,只露出了半个身子在外面,通红的双眼惊讶地望着站在门口的纪仲年。   纪仲年霎时一愣,立马朝他走过来,蹲在浴缸外面,摸摸林斯有些凌乱的头发,“怎么大半夜不睡觉?”   林斯哑然,仔仔细细地注视着纪仲年,看了很久很久,忽然向纪仲年凑近来,双手捧住他的脸。   “让我看一看你。”   纪仲年滞了滞。   浴室里的暖灯在林斯的眼中添了两个小亮点,他像是在用眼睛当作照相机,对准纪仲年英俊的面孔,想把这副五官完完整整地刻进心里,连一根睫毛也不放过。   ——我想好好记住你,这一辈子的你。   究竟最后死亡会不会降临,时间倒流会不会再次发生,迄今为止,好像还是件未知的事……   如果真有那一刻,死去却无法重生,那林斯希望自己能好好记住爱人的脸,即使到了地府里,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也不会忘却。   作者有话说:   今日双更。 第70章 舍不得(第二更)   纪仲年把林斯从浴缸里抱起来,抱他回到床上,给他盖上暖和的丝绒被,捂好冰冷的手脚。   “怎么突然难受了?”纪仲年问。   “做噩梦。”   见林斯这副欲泣又柔软的模样,纪仲年心疼得一塌糊涂,他把林斯抱在怀里,轻轻地揉着他的耳廓和耳垂。   纪仲年的指腹有些粗糙,又有些温热,慢慢地给林斯按摩着,这个动作总是会令林斯很舒服,甚至神奇地令他整副身心都平静下来。   “梦见什么了?”纪仲年知道林斯经常会做噩梦,每次他就像现在这样安抚林斯。   “就是……很可怕,”林斯闭着眼睛说,“有人要杀我。”   “梦都是反的。”纪仲年宽慰着,“肯定是有好事要降临到我家林斯身上了。”   他的眼睛一直停留在林斯脸上不挪开,近距离地观察着这张漂亮、略显苍白的脸,眼神温柔得近乎宠溺,然后俯下头去亲了亲。   林斯腻腻歪歪地窝在他怀里不肯动,他们明明已不算热恋期,这阵子林斯却总是对纪仲年非常亲昵,时不时地就像个大孩子般撒娇。   纪仲年狐疑地摸着他的脑袋,“我家林斯最近好像越来越黏糊了。”   他发现近段时间里,有时不经意回头,都能发现林斯在静静地看他许久;做那些事时,林斯也总是很主动,主动得令人意外,甚至连平日里普通的牵手拥抱……林斯都显得格外珍惜,比热恋期时更甚。   他不知道“珍惜”这个词用得对不对,但就是这种感觉,仿佛他们之间的亲密、爱恋都有一个既定的期限,而那个期限就要来了,所以林斯想要把握好每一分每一秒。   “黏糊一点不好吗?”林斯若有所思地讲了句,“我的本性其实是痴汉,就想天天粘着纪二少。”   他闭上眼睛,感受纪仲年,感觉当下的时间过得踏实又安宁。   纪仲年又亲了一下他的唇角,眼里全是止不住的爱意和宠溺,“睡吧,明天带你去旁边的公园走走。那边景色不错,适合散心。”   林斯听话地合上双眼,“嘿嘿,开始期待了。”   纪仲年轻轻地拍着他,用逐渐变得若有似无的声音哄他入睡,“明天呢,我们就绕着那个公园散步,从午后一直走到日落,然后去吃你喜欢的羊排,喝点酒,晚上……”   后面的话林斯没太听清了,或许是因为纪仲年的声音低沉又温柔,像带了令他安心的成分,他渐渐地感到困倦,便在纪仲年的怀里睡过去了。   *   整条街道安静且美好,午后暖阳和偶尔飘下的树叶一堆积在路旁,林斯和纪仲年牵着手走进景色宜人的公园里。   被之前的噩梦影响,林斯被不安的思绪困扰着,似乎没能全身心放松下来。   他总是分神去想,满打满算,这一辈子已经比上一辈子多活了半年,那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离死亡的节点越来越远呢?可万一......死亡只是稍稍延后......该来的还是会来......   “看路,”纪仲年一拽他,让他避过了脚下的坑。   林斯这才回过神来,差点没摔了。   “想什么想得这么入神?连路都不看,”纪仲年帮他理了理皱起来的衣袖,拉着他继续走。   公园的中心有一座用铁钢枝条架起的钟,像一个大型的艺术品,静静坐立于那里。   林斯停下来,看着这座钟,上面的指针一格一格地往前转动,想就这样一直一直,和纪仲年轻描时光。   但是掌管时间的神不许。   他问纪仲年:“你说,钟为什么走得这么快。”   “快吗?”纪仲年答他,“那就不要去看秒针,看看时针,就会觉得钟走得很慢了。”   “我不会嫌它走得慢的,越慢越好。”林斯道。   即使知道,即将到来的命运无法逃避,也还是想努力留住和爱人在一起的时光。   只要甜蜜的时光能比上辈子延长一点,不管是十天还是一百天,哪怕只有一天,都算是他为他们争取来的胜利。   如此想着,林斯将手覆在纪仲年的手背上,纪仲年偏头看他,见他的眼角被冷风拂过,染了熏红,格外迷人。   纪仲年忍不住调戏他,“我想听你说那三个字。”   林斯想都不想,冲口而出:“舍不得。”   纪仲年一愣,不满意,“再说。”   林斯这才反应过来,“我爱你。”   再次回到过去的话,我要更爱你。   *   走在回去的路上,林斯兜着纪仲年的胳膊,心情不错:“明天我们去哪呢?”   纪仲年笑着:“看你想去哪。”   林斯边想边说:“诶,不如——”   忽然,纪仲年的手机响了起来,打断了林斯的话。   “我先接个电话,”纪仲年把手机拿出来接听,助理魏平在电话里说了些工作上的事。   林斯在旁边静静等着,直到纪仲年放下了电话,有点歉意地看着他,说:“明天我可能……要赶回国内一趟。”   林斯的心意外地咯噔一下,他愣了几秒,问对纪仲年:“工作上的事?”   “嗯,处理完就回来陪你,应该很快,就三四天。”   林斯想想也能理解,毕竟纪仲年都放下那边的工作快一个月了,总不能真当个不理朝政荒废事业的君王。   他笑了笑,“没事,工作要紧。明天我送你。”   翌日早上,纪仲年签了最早的一班飞机,林斯陪着他一起到机场。   当纪仲年吻了吻林斯以示告别后,转身向登机口走去,林斯看着他越走越远,眼眶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渐渐润湿。   他呆呆看着,舍不得,连纪仲年的背影都想好好拥抱。   毫无由来地,林斯不受控制地内心颤了颤,他激起一种莫名急切的冲动,似是畏惧这一刻的分离。   待反应过来时,自己已不禁快步追了上去,一把抓住纪仲年的手。   “仲年!”   纪仲年回过身来,深黑色的眸里有些惊讶,“怎么了?”   林斯顿了顿,紧紧抓着纪仲年的手不放,对他说:“不如,我、我还是跟你一起回去吧。让你一个人回去,我又一个人留在这边——”   “不用,”纪仲年笑着截断了他的话。   他以为林斯是舍不得,所以温柔地松开林斯的手,摸摸他的脸给他安慰,“来回奔波挺累的,你不用陪我跑这一趟。我就回去几天,很快就飞回来找你。”   “可是……”林斯咬了咬脸颊,被对方松开的手再次抓了上去,指节因用力而泛着白,“我、我想......”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冥冥中受着某种冲动和预感的驱使,只想用力地抓住纪仲年的手腕,不想跟对方分开。   林斯深深地望进纪仲年的瞳眸之中,眼里难以被察觉的液体在发热,似乎在诉说着心里深处作祟的执念。   纪仲年无奈地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林斯的手背,好令林斯安心下来,“好了,我飞机要起飞了。听话。”   二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立着,林斯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踌躇着点了点头,打消了跟纪仲年回去的念头。   “那,”他双臂抱上纪仲年,恋恋不舍地道:“平安顺风。”   纪仲年回抱了他,答应道:“嗯。下了飞机就给你报平安。”   极力拥在爱人身上的一双手臂,就这样慢慢放开了。   他们给了对方再简单不过的告别。   在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纪仲年都后悔为什么没有将这个拥抱延长,为什么要先放开林斯,为什么不把林斯带回国留在自己身边。   他不知道这是和林斯的最后一次拥抱,也不知道林斯在抱住他时的不安与不舍,他只想着飞机快要起飞了,只想着要尽快赶回国去处理那些工作......   ——“不如,我还是跟你一起回去吧。”   ——“不用。”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三章左右完结,下次更新会一次性更完。完结章是最后一个仲年番外(5)。 第71章 逃不过   天上的卷云好像一个诡异的漩涡,比那泼洒出来的墨水还要浓黑。   林斯睡到一半就醒了,他看了看时间已是半夜,可惜困意不足睡不下去,他拿过放在旁边的手机看了看,依旧没有未接电话。   按理说,纪仲年那边的飞机早该落地,却迟迟还未给林斯打来电话,林斯不放心,便拨下了纪仲年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林斯就着急道:“纪老爷,你没有报平安。”   纪仲年这边捂了捂额头,有些懊恼地道歉,“对不起,忙忘了,飞机一落地我就赶去公司,中间的视频会议没断过,忘记给你个电话。抱歉。”   “没事就好,”林斯暖洋洋的笑意通过电话也能传达到纪仲年面前,“确认你平安就行。”   “当然平安,我能有什么事,”纪二少向爱人报备着,同时看着手表算了算时差,“你那边应该挺晚了吧,怎么还不休息?”   林斯把手机放在耳朵下枕着听,纪仲年低沉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无论说了什么,他都能顿时感到内心安宁。   “刚才睡着过,但是梦见你了,很想你,就想得醒了。”   纪仲年被林斯弄得心里柔软成浆,“我忙完这边就去找你。”   “你累不累啊?这么来回折腾。”   “为了你怎么会累,而且答应你了我们要在那边呆三个月,少一天都不算。还有,我们说好的,在那边结婚,你不会想悔婚吧林先生?”   林斯低低地笑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些惺忪的睡意,懒洋洋的就像被毛绒包裹着,听得纪仲年很是心动。   他巴不得现在就把手头上的所有工作都丢掉,所有文件都扔进垃圾桶里,眼不见为净,然后坐最快的飞机奔到林斯面前,和他一同度过这个梦里会有彼此的夜晚。   与人同床睡久了,当自己睡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就会很不习惯。   纪仲年每次睡觉总爱搂着林斯,半夜迷迷糊糊醒一阵子也总要摸摸旁边的位置,当触碰到林斯的头发或肩膀时,他才睡得安心。   纪仲年忽然真有抛掉所有工作的心思,对林斯说:“那我——”   他还没把完整的话说出口,就忽然听见林斯那边出现了一些乱糟糟的声音,隐约中又有人在大叫“失火了!”“快跑!”,还有些“噼噼啪啪”的嘈杂声。   纪仲年止话,心重重一咯噔。   听筒里稀碎响起了林斯的声音,像是他在问别人,“怎么了?”   那边是一个下人惊慌的声音,“先、先生,起火了!火势很大,先赶紧逃出去吧......”   后面那人说了什么,纪仲年已经无法通过手机听清楚了,因为林斯的手机在混乱之中掉在了地上。   “喂!?林斯!”   纪仲年朝电话里喊了几声,无人应答。   这边,林斯甚至来不及捡起掉落的手机,就已经被别墅里的其他人扯着往外逃。   这忽如其来的大火,就像处在暗地里的某人策划的一场毫无预警的意外,很快弥漫了整座度假的别墅。屋里处在沉睡之中的人们陆续苏醒,慌乱地往屋外逃去,到处是此起彼伏的呼叫声。   上方的寸尺夜空被明火照得通红,林斯被两个保镖连拖带拽地冲了出去,周身还染着尚未消散的浓烟。   “咳咳咳!”他呛得满眼泪水,连连咳嗽,“打、打火警电话了吗?咳咳!”   “已经打了,但没那么快来,”保镖问他,“林先生,您没事吧?”   “咳咳......我没事,这大晚上的怎么突然起火了?”林斯呛着空气,却连连摆手,“你们先救人,还有人困在里面没出来!”   他是最早一批逃出来的,别墅里还有其他佣人没出来,眼看这火势越来越大,转眼就要吞噬掉那些生命。   “那您——”   “先别管我,都这时候了,救人要紧!”   保镖们听从林斯的话,重新冲回去救人,呼喊着那些尚在睡梦中的人,不少被困住的人发出求救的声音。   现场几乎是一片混乱,谁也顾不上谁,有受伤的人痛苦地呻吟,也有人跑出来时身上还带着尚未熄灭的火苗。   林斯焦急地在外面的空地等待着,既疲惫又困倦。   大风令火势快速变得更猛烈,别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墅就在这熊熊火焰中被吞噬,“咳咳!”吹起的浓烟呛得站在这里的林斯也直咳嗽,他捂着鼻子连连后退,却忽然踩到了身后某个人的脚。   林斯紧紧盯着眼前火势,也没有空去留意身后来来往往的人,道了声:“抱歉......”   直到片刻后,他察觉身后的人一直不出声,反而,好像更靠近了。   在火光的照映之下,林斯身后的人影由虚变实,慢慢地笼罩过来......   后颈一痛,林斯便失去了意识。   *   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时,林斯感到头部一阵剧痛。   他忍不住想去摸自己受伤的后脑勺,却发现手脚动不了,甚至乎全身都难以动弹——   有人用粗糙的麻绳将他的四肢全部捆住了,嘴巴也被布条塞住。   “唔……唔唔!”   林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闻,连想要从地上坐起来都不能够。大片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渗出来,汇进他的眼角之中。   这一切......再次重演了。   林斯绝望地看着周遭灰暗的环境,这个如囚笼般的空间,连空气都是浑浊而腥臭的,他已经可以预见接下来将会发生怎么恐怖的事情。   将他绑到这里来的,除了那个人还能有谁。   林斯后脊一凉,万万没想到纪霄会追到国外来,比阴魂不散的恶魔还可怕。他更没想到自己的死期会是今天,与纪仲年分隔两个半球的今天。   他以为能逃过的那些命数,其实不过是潜伏于黑暗之中,静静地等待着他。   果然,逃不过。   即使再怎么努力、再怎么拼命,也始终逃不过时间给他写好的结局,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突然间,背后响起了铁门被推开的声音,在这死寂一般的环境里显得尤为可怕,令人汗毛倒竖。   慢慢地,一阵记忆中无比熟悉的脚步声朝林斯靠近而来,粗重而不怀好意,还伴随着木棍拖在地上的刮擦声。   “你好,林先生。”   作者有话说:   今日三更 第72章 救我   “你好,林先生。”   ——纪霄这句问好的话,林斯已经不陌生了。   他吃力地抬头去看,果然又看见了那张记忆中暗沉阴狠的脸,青黑的目光里藏着令人生怖的恨意。   可到了这个直面杀人凶手的时候,立马浮现在林斯的脑海里的……却竟然只有纪仲年的脸。   他好想他的纪老爷,好想见他的纪老爷,这种情感甚至超过了面对死亡的恐惧和不安。   所以,他比上两次都要更加安宁,没有挣扎,没有发抖,就只是那样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纪霄。   纪霄果然和纪仲年是亲兄弟,那双眼睛实在像极了,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吧?只是瞳仁里透出气韵大相径庭。   林斯看着这双眼睛,就会想到他的纪老爷长年累月都是用温柔而珍惜的眼神看他,而面前的纪霄,眼里有的就只是无边的恨意和杀念。   “我们见得不多,好像也就一两回吧?我就不自我介绍了,你是纪仲年身边的人,应该知道我是谁,对吧?”纪霄冷冰冰地开口。   说罢,他缓缓提起手中的棍棒,对着林斯的脑袋重重一击,林斯咬着牙关痛哼一声,感到有滚烫的液体从自己的额头上流下来,滴落在地上。   “嗯……唔,”林斯发出含糊的字音。   纪霄见他想说话,就把他嘴里的布条抽掉,蹲下来像看一只逃不出手掌的蝼蚁,“说。”   “你……”林斯痛苦地抽着气,虚弱地开口对他说:“你的妻子……还有你儿子的事......很抱歉……”   纪霄被林斯惹怒至极,没能忍到他把话说完,暴起对林斯拳打脚踢,疯了一般,歇斯底里地吼着:“不要说这些话!人已经死了,别他妈再惺惺作态!就该给他们陪葬!”   骤雨般的拳脚落在林斯身上,他整个人蜷缩起来,仍是无法避免自己的腹部被踢到,所有内脏都像被人踢得挪了位置。   “我为他们感到伤心,抱歉,遗憾,极为难过,”林斯竭力地怒视着纪霄,咬牙切齿地把话说完:“但对于你,一点都不!”   纪霄喘着粗气,用棍头戳着他的脸:“死到临头了,你很得意吗?没人会救你。”   “我知道,”林斯说。   三年来,他一直为死亡做着心理准备,预感从未消失,他经历过日日惶恐不安的时期,有着明知道那个时间点即将到来……却无能为力的绝望。   当然,也曾抱过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可以与上帝抗衡,可以迈过时间循环的阻碍。然而,他终究只是这天地间的一只渺小的蜉蝣,无济于事。   纪霄被林斯眼里那种毫不畏惧的神色所击得一愣,这人仿佛早就预知自己的下场,不想摆出求饶的姿态,跟纪仲年那种高高在上从不向人低头的眼神像极了。   他最憎恶这种眼神。   纪霄烧起怒火,将对纪仲年的恨意都发泄在林斯身上,狠狠地击打林斯的颈脖和头颅。   “你对他很重要吧?姓林的,这就是你的死因!”纪霄疯癫地施虐,“纪仲年重视的人,就得死!”   林斯吐出了一口鲜红的唾沫来,意识因为大脑受到重击而模糊,喃喃着:“纪老爷……仲年……”   他潜意识里又忆起了那个梦境,想要伸出手去,碰到能救赎他的纪仲年。可是纪仲年困在一个牢笼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他们甚至连之间都触碰不到。   “你想见纪仲年?好,我正有此意,”纪霄俯视着奄奄一息的林斯,病态地讪笑着,“这就让你见见他。”   地球另一边,在高楼的顶层办公室里,纪仲年正在着急地等待林斯那边的消息,自从一个小时前与林斯那通被挂断的电话之后,他迟迟联系不上林斯,一直感到心神不宁。   忽然,他的手机震动不停,而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   他烦躁地将手机摁熄了,然而很快,手机屏幕再次亮了起来,是刚刚的电话号码。   看着震动的手机,纪仲年心头涌起某种强烈的不详,手指按下接听的一刻,竟然不受控地抖了抖。   “喂?”   “别来无恙,我的好弟弟。”   纪仲年不作声,就要把电话给挂了,对方却似乎知晓他的举动,传来话语:“别着急挂我电话,先让你听听一个人的声音。”   纪霄抬腿兜向林斯,这痛楚令林斯止不住闷哼,声音清清楚楚传进了纪仲年的耳朵里。   “听见了吗?”   “你想干什么?”   “想让你死,想让你身边的人跟着你一起去死。”纪霄说。   他青筋暴突着,精神早已不正常。施虐令他兴奋,当他一想到纪仲年此刻的痛苦,就愈发能感到复仇的快意。   这么多年的恩恩怨怨,到了此刻已经没有谁输谁赢。都下地狱吧,所有人都万劫不复才好。   林斯受了很重的伤,几乎没有活下去的可能性。他虚弱地躺在地上,模模糊糊地听不太清纪霄和纪仲年说了些什么。   他只隐约看见,纪霄用镜头对着他,向纪仲年同步他的痛苦和濒死。   林斯甚至对此麻木了,对这重新经历一遍的劫难。反而是这三年来与纪仲年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像走马观花地在他脑海里过一遍,令他感到心里柔软和温暖。   “纪老爷……”他的瞳孔开始失焦。   纪霄瞥了一眼地上的林斯,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来,怪笑着对纪仲年说:“看起来,他有遗言要对你说。”   一个圆圆的黑色镜头怼在面前,林斯恍惚着,仅凭本能去思考:“我没事……我还好……真的,还好。”   遗言吗?要说遗言吗?   这三年来,他在每一个失眠的夜晚里,都会默默为这一刻的到来准备遗言。   心里那些堆积了许多年、几辈子的话太多太多,全部都是想要跟纪仲年诉诸的爱意,可事到如今,又好像什么都说不出来。   大概就只有“舍不得”三个字。   对面那头,纪仲年陷入了从未有过的绝望,他甚至不敢去看林斯的惨况,怕那是最后一眼。   桌上的东西已经全部都被他扫到了地上,周围狼藉一片,抑制不住的眼泪从他眼眶溢出,滑过颤抖的下颚。   短暂的死寂之后,他听见林斯的声音。   “纪老爷,我们……可能会暂时分开一下……但是,你不要担心……我们会再见的。”   ——他是很怕死的一个人,但只要一想到,再次睁开眼时就能和纪仲年相遇,他便什么都不怕了。   “下一次的话,我…..我还是会去找你,早早地……在那个地方等着你。”   ——重来一遍的话,他会从一开始就去追求纪仲年,不浪费掉每分每秒,甚至要将和纪仲年在一起的时间当作是一场好梦,一场接一场的好梦,不断地沉睡、醒来。   “但是,仲年,追人很辛苦的……到时候,你要早一点喜欢我,那我就少一点辛苦……”   ——也曾想过,或许不跟纪仲年在一起,就不会经历这些,就不会被杀死。但他做不到,还是想要义无反顾,还是想要继续相爱,千千万万次。   “别难过,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林斯没再说下去,血液已经涌上了他的喉咙,窒息的感觉像潮水一样高涨上来,每多说一个字,都要承受加倍的痛苦。   他听见纪仲年的哭声,也听见纪霄的笑声,于是极尽全力从嗓子里发出声音,却像呜咽和喘息。   徒然间,锋利尖长的刀刃划破空气,丝毫不差地对准林斯的心脏,一穿而过。   鲜红的血如注般喷涌而出,鲜活的心脏猝然被刺穿,血液迸溅的瞬间,仿佛整个屏幕都被染红了。   “林斯——!”纪仲年绝憾的凄吼声是传进林斯耳膜的最后一丝声音。   男人躺在脏污的地上,身上所有痛楚慢慢虚化,那双澄净的瞳膜逐渐失去颜色,如同夜明灯熄灭,无声无息。   *   一抹生命失色的声音,浇灌出时间循环的开端。   死亡的感觉并不真切,林斯就像被困在一个混沌的梦魇之中,于是努力地挣扎、滑动双臂,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拼命浮出水面。   浮啊浮,浮啊浮……   大概人的执念真能超越一切,他的神智慢慢聚起,就这样被自己求生的欲望一丝一缕地拉了回来。   时间的齿轮再次滚动。   林斯缓缓睁开眼,面前是青苔和墙灰......   依旧是这个熟悉霉旧的家,落于破败的贫民窟里,鲜活的空气再次灌进鼻腔,带动着血液和脉搏生生不息。   是再一次……时间循环。   这是第几次了?第三次?第四次?亦或是……早已数不清了。   这样虚虚实实的恍然间,林斯浸在混沌之中,脑子回溯起往日种种,似乎在受着命运的感召。   ——“你就这么喜欢我?”   ——“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可怕的死亡不会将恋人分别,漫长的时间循环也不会,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重新在一起,只要,“我足够爱你。”   林斯猛地一跃起,飞奔冲出了家门。   他从未跑得像现在这样快过,疯了般,朝圣般,向着那条阴暗的巷道冲去,耳边有迅疾的风声在咆哮,令他越跑越清醒。   他心中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仲年……纪仲年,纪仲年!”   或许,他会永生永世都无法战胜时间,只能陷在像旋涡一样的死循环里,千遍万遍地经历阴阳相隔,永远逃不出来。   即使,在每一次时间循环里,他都是痛苦与幸福并存。   但是,他还是想要再次遇见深爱的人,还是会用力全力改变死亡,为那一句“白头偕老”而奋不顾身。   黑暗中,有个人踉踉跄跄,与林斯相向而行。   两个人的脚步飞快地靠近,等到林斯赶到那条暗巷之时,另一个人也在跌跌撞撞地往这里跑。   纪仲年满身血污,死死按住自己身上的伤口,狼狈地躲避身后的危险,在不得已之下,他闯进了这片人烟稀少的贫民窟。   他拐入一处昏暗的转角处,在乏力晕倒过去的前一秒,某个早已等待在这里的人,瞬间从黑暗中奔了过来。   光线极度不充足,空气恍若瞬间凝固。   纪仲年一滞,几乎要与眼前这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迎头撞上,对方却伸出双臂,一把将快要摔倒的他紧紧拥住。   ——他们再次,站在了时间循环的开头。   如同两个置身于戏剧之中的角色,一个人的爱已持续了三辈子,而另一个人的爱才刚刚开始。   “林斯,救我……”纪仲年冲口而出。   抱住他的人一顿。   命运是将他们紧紧绑在一起的线,这条不是易断的丝线,而是砍不断烧不断的铁线。   无限次数的死亡被这条线连着,铺开在数不清的流年之中,可能未来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林斯依旧会不断不断地处在循环之中。   但他已不惧。   因为每次重生后与纪仲年的再度相遇,都能给他带来磅礴的惊喜和希望。   他会去珍惜每次有限的爱情,守护自己喜欢到骨子里的爱人,哪怕到最后,残缺的剧本已熟读于心,锥心之痛已成习惯……   ——爱你,不是怕彼此受到伤害,所以选择一步步退缩,而是勇敢,孤注一掷地向你奔去,为爱尽瘁。   即使明知死亡会将我们分离,仍一次又一次无畏地爱你。   “仲年,我来救你了。”   作者有话说:   PS:可以注意一下的点是,结尾那个循环里,纪仲年说的第一句话不是“救我”,而是“林斯,救我。”   下章完结 第73章 完结章:番外:仲年(5)   在没有林斯的世界里,纪仲年的日子过了一年又一年,就像不停地翻过一页又一页的时间记录本。   要真仔细去看,会发现其实每一页,都是空白无色的、边角腐朽的。   正所谓能量守恒定律——   林斯死前自己被折磨,死后就换了个人,痛苦转移到了纪仲年身上,变成了纪仲年受折磨。   这几年,纪仲年的精神状态依旧很不稳定,但是他早就选择断开了药物治疗,因为精神医师给他吃那些去幻药物,导致他渐渐看不见林斯了。   所以他不再尝试把自己抽离出来,而是沉浸在里面。偶尔的幻觉是维系他活下去的生命剂。   精神医师苦心劝他:“早些恢复治疗吧,你这样下去会死的。”   “不打紧。”纪仲年只道。对于他来说,活着和死去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   那时纪霄对他说过,杀了林斯,就等于把他的半条命都拿走。   ——这话其实说得不对。杀了林斯,就已经等于把他的整条命都拿走了。   无论如何,纪仲年努力活到了现在,算上个零头,已能超出一个年轮。   今年,是林斯走后的第十二个年头。   这年冬天的雪很大,像林斯死的那年那样,雪压枝头,到处是白茫茫一片。   十二年了,死别的痛苦漫长地折磨了纪仲年十二年,而如今他刚好满四十岁。   每当别人问起时,他就敷衍地答,说“时间终会冲淡一切”。毕竟世人都知一个道理:纵然是死别的伤痛,也能被时间磨平。   但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没有人知道。   这些年,生活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直到董叔也走了,纪仲年就更是一个人了。   他将纪氏集团交给了专业的代理团队运作,大部分产业都发展得蒸蒸日上,为了扶直西城贫民窟而建的项目也陆续落成。   但是这些,他都已经不怎么在乎了。前半生所追逐的名和利,大抵都成了过眼云烟,想留的不也还是留不住。   至于纪家的大宅子,也早已经空置,但主卧还每周都会有人负责清扫,林斯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放着。   这个空房间,看似处处都有人在生活的痕迹,其实,很久没人住过,是整栋屋子唯一保持原样的地方。   庭院里的那藤白色禾雀花还在长,长得枝繁叶茂。有次刮狂风,这花差点死掉,纪仲年硬是花了一大笔钱把它给救回来了。   现如今,外面给搭了玻璃温室,有个小园丁阿温在照顾着,将这花养得很好很好。   时间蹉跎,花老了,人也老了。   纪仲年某天起床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鬓角多了一根白发。他动手拨了拨旁边的黑发,将这根突兀的白丝给遮住了。   继而定睛看了看镜子,他觉得自己的眼睛好像又蒙多了一层灰尘。   “林斯,我四十了。你,也该三十七了。”   下午时,纪仲年来到旧宅,到庭院里喝茶听歌,像极了一个看淡世间事的老头,明明不过才四十岁。   耳机是很多年前的那一副,左边刻着“ZN”,右边刻着“LS”,外壳已经很旧了,里面也有点电流的滋滋声。   纪仲年一按,就徐徐播放起林斯生前最爱的那首歌——   “人间百年,只陪半途。所爱至此不复返,往后光阴寂寥,好景不常在。”   这些年,他常常觉得不想活。   活着确实没什么意思,主要是没了寄托,没了所爱的和被爱的,就会感到很枯燥很乏味。   思念很难熬,所以纪仲年的生活很难熬。   他本来考虑过到国外去做安乐死,没有痛苦地结束这一生,但是每当想到,林斯曾对他说过“你会后悔的”,他就不想放过自己。   哪能轻易地绕过自己呢。   林斯明明提醒过他,明明苦心劝过他,不要将陶蝶母子送去国外,不要执着于对纪霄的报复......如果好好听林斯的话,或许一切都不会这样发展。   所以纪仲年一直觉得是自己活该,这是报应,本该报在他身上的……反倒去了林斯身上。他该承担的本就该比林斯多更多。   这样活该的他即使死,也要选择和林斯一样那么痛的方法。   在这天——林斯的第十二个忌日,纪仲年用刀割了自己很多下,就像林斯当年被纪霄割过的那样。   他想去见林斯。   他们这么艰难才在一起,走过那么多曲折的路,才不能让一场死亡把他们分开。   一刀一刀下去,纪仲年实在痛得难以忍耐,才明白原来林斯的当年也是这么痛的。   男人满背冷汗,面容毫无血色,终于忍不住吃下安眠药,灌下红酒,崩溃地想要选择另一种死法。   可换来的好像是另一种同样难以忍受的痛苦。   蓝色的药丸静静地散落在枕头边,洒开的红酒晕湿床单,纪仲年逐渐呼吸不了,内脏像被浇了滚烫的开水,极度痛苦。   “救……救命……”他残喘着,开始窒息。   这个煎熬了十多年的人,终于允许自己睡了,但却不是安稳的一觉,身体上和心上的折磨连番交错。   “林斯……我想见你,救救我......”   他虽痛苦,其实庆幸自己终于可以在这样一种惩罚中走向解脱。回望这辈子,他纪仲年最灿烂的日子是在遇见林斯之后,最空白的日子是在失去林斯之后。   而如今,他不再孤单地寄生于世。被抛下的他,终于能够去找另一个他。   “林斯......林斯......”   都说人死时,会有奇妙的回光返照,纪仲年被剧痛折磨,在被呼吸不了的时候,眼前的光中就只有那人的脸——   林斯眉目都晕着淡光,浅笑着向他伸出手。   在意识消逝之瞬,纪仲年颤着,喉咙嘶哑地呓了最后一句:“林斯,救我……”   没人可以救他,他是一个不被得救的人。   他用自我毁灭的方式,随他的爱人去了。   *   纪仲年死了。   死亡之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失去呼吸,失去心跳,失去对外界一切的感知力。   纪仲年也是。   直到他感觉到自己在剧烈地喘息。   耳朵被聒耳的吵闹所灌满,眼睛被某些东西挡住了,下意识地想要看见,才发现挡住眼睛的是自己的手臂。   于是他将手放下来,睁眼时,周遭是拿着武器朝他袭来的陌生人。   “趁现在抓住他!”   “妈的,快啊!”   “操,别让他跑了!”   “.…..”   面前这些人凶恶至极,忽然之间,纪仲年感到身后挨了一记,整个人被打得脑袋一轰,徒然清醒不少。   这些人……在攻击他!   自己不是已经死了吗?什么情况?!这是哪里?为什么这么熟悉……   纪仲年只觉一头雾水,怔愣之际,身后又有一刀刃劈开了他背上的皮肉。   “嘶——!”血滴下来,染红了男人脚下的砂石地。   袭击他的人拿着刀刃,将他团团围住,纪仲年处于这险境之中,身体上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全是撕裂的疼痛。   但当他迅猛地挡住左边那人的铁棍时,才发现自己此时的身体力量和反应速度根本不像四十岁的自己,而像是二十多岁时的自己。   怎么回事?纪仲年惊愕着,某个不可思议的念头从脑海中闪过。   可他来不及深思,频频闪躲着面前的人,无论如何,寡不敌众,打是打不过的,就只能跑了。   他一路朝着有路的方向逃跑,脑中飞快地思考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为什么睁眼就是在被一群人围殴砍杀,为什么像处在一个似曾相识的旧梦里?   脚下踉踉跄跄,后面的人穷追不舍,这么惊心动魄的场景,也只有在他二十六岁那年被纪霄派人追杀的时候才遇见过了……   二十六岁……   二十六岁?!   纪仲年如此想着,渐渐跑入一个破败又静谧的地方,这里的暗巷纵横交错,昏暗的光线使得这里有很多可以藏身的地方。   他的体力渐渐透支,全身因为失血而感到眩晕无力,只能迅速拐进眼前的某条暗巷。   一转入拐角处,纪仲年就被某个东西挡住了去路。   不对,好像是个人……   这样熟悉的气味和眼睛,这样独一无二的感觉,好像是某个,他认识了许久的人。   是林斯吗?是死在他心里十几年的林斯吗?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那么难以思索,究竟是梦,还是真实?   可身上的痛感明明那么强烈,所以这不是梦,这分明不是梦。   在似梦非梦的这一瞬间,在四目相接的这一刹那,求救是纪仲年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不仅是为了求救援,还是为了求救赎。   是你吗。   当他心里问出这句话时,已是虚追剧大师为您提供最新的电视剧剧情介绍,电视剧分集剧情介绍,电影剧情解析、明星个人资料。   弱得像一个刚刚死过一次的人,止不住地,对眼前的人影开口,仿若与他死去前的最后一句话重叠——   “林斯,救我......”   这一切发生前,纪仲年选择到梦里去找爱人,那是一个永远不会再醒来的梦。   但是上帝很爱与人开玩笑,所以让他醒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这个地方有个意想不到的人。   这两个人曾经站在交错的维度上,一个不停地往前走,一个永远留在原地。当其中一个停驻时,另一个便回头去望。   他亲吻他千万遍,而他不断重复地爱他。   直至无数条时间线最终交汇出一个点,一个能让他们牵着手站稳的点。这次,林斯不再停驻,纪仲年不再错过。   不再是陌生的初见,而是充满眷恋的久别重逢。   他们最终,相遇在这一维度,会共同守着一个时间循环的秘密,直至白色鬓角互相厮磨,布满皱纹的手牵着,彼此的肩头依靠着,在禾雀花盛开的季节。   这条暗巷静到了极致,在昏过去之前,纪仲年听见一句等待了十二年的回应——   “仲年,我来救你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谢谢看文的大家,写这篇文的一路过于坎坷,最终还是在2020年写完了。感谢陪伴。   这个结局是开文的时候就定下的,我认为故事停在这里刚刚好,是我最理想的留白。他们会一直相爱,唯有彼此,至死不渝。   至于额外的番外,可能会有,灵感来了就写,不定期更新。   各位,我们下一篇文有缘再见。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奇书网—http://www.qisu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