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由奇书网(www.qisuwang.com)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丁田的古代生活   丁田的古代生活的内容简介……   丁田,一个穿越大军中的一员,在这个陌生的朝代,继承了原身父亲的职位:一个小县城里的牢头,于是,他的牢房是最干净的,他的牢饭是最可口的,他的牢里关着的犯人也是最有名的!   王佐,大青朝八大异姓王之一,允文允武,才华横溢,在朝中举足轻重,却因一次清查贪腐的案件,被人设计陷害,关进了一个边疆县城的牢房里。   丁田的古代生活的关键字:丁田的古代生活,初吻江湖,丁田,王佐 第一章 丁田   丁田是个普通人,非常的普通,父母在城乡结合部那里,开了个小饭店,比起丁田的普通,他的弟弟明显更受父母的宠爱。   不过丁田并不难过,在家里他是长子长男,应该学会坚强。   只是丁田的性格太过安静,从上学,到工作,都非常顺利,按部就班,不起波澜。   他只有一个愿望:当警察!   城乡结合部在过去,是流很二流子汇聚的地方,他们吃饭不给钱,还要父母笑脸相迎,打的欠条一萝筐,可他们家不敢去要账。   每次丁田看到了就很生气,所以,他立志当个警察,因为他们怕蓍察!   经过多年努力,流氓二流子不是改邪归正就是进去了,而丁田的努力也有了结果:他成了一名光荣的……狱警。   可惜的是,上班三年,在一次监狱执勤中,意外的困顿,眼睛半眯着睡了一觉,然后醒来……变了天。   他到了一个陌生的时代。   青朝。   与清朝就差一个字。   只不过青朝是汉人统治,绝非满族。   也没有辫子,依然是长发,不分男女。   他穿过来的时候,正是这里的丁田,居丧后。   死者丁大海,是丁田的父亲,母亲早亡,全家三口人,只剩下他一个。   而他现在的居住地,据说是“大青”东北三省治下,北风府牛角县丁家村。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是个山旮旯。   丁家村里住着的都是丁氏家族的族人。   因为排外的关系,这里没有一家不姓丁的,所以丁家村的人非常团结,自己在村子里打破脑袋,对外的时候,也会统一一致!   就凭借这股子悍勇的劲儿,愣是在迁徙过来之后,就落地生根,百年之后,更是当地最大的一个家族了,轻易外面的人不敢欺负,同样的,丁家村的族老丁大勇,同时也是附近杨树村和柳树村的里正。   而丁勇的儿子丁大兴,是丁家村的村长。   三村为一里,设里正一名,这算是不入流的官职了,连品级都没有,但是在乡下地方却非常有威严和地位。   加上丁家村出了个牢头儿,丁田的祖父,丁山,一开始只是因为家里穷,加上这里穷山恶水的,想找口饭吃,丁山曾经是猎户,有把子力气,便在县衙招狱卒的时候,去应聘了,他比旁人厉害点儿,就成了狱卒。   最开始并不太懂这些,后来才知道,成为狱卒之后,就是狱吏,三代之内,不能科举考试,不准捐纳买官,   虽然给政府官员办事却为当地士绅所不齿,认为有辱斯文!   可那个时候,没办法,想后悔都晚了。   后来丁山就想了个办法:既然不能反悔,就要勇往直前!   他一个大字不识的人,却将儿子送去了府衙里认识字的书吏家,给他们家当小厮,当长工,只为了请书吏在闲暇之时,教导一下儿子认字!   儿子白天去,晚上回来,学了什么字,也顺便教他这个老爹。   丁山有三个儿子,送去的是大儿子,二儿子跟三儿子都羡慕的不得了,却不敢跟大哥争这个差事。   等到丁山的大儿子丁大海学的差不多了,丁山做主给三兄弟娶妻生子,分家另过,当时丁山已经爬上了牢头儿的地位,将牢头儿的差事,传给了丁大海。   也就是丁田的父亲。   丁大海的二弟丁大江,三弟丁大河也没意见。   丁大海连娶媳妇都是挑的秀才家的闺女,娶了媳妇儿生了娃,结果媳妇儿伤了身体带了娃一二年就死了!   V大海为了孩子^想,愣是再也没娶,就带着娃儿过曰子。   前些年,大青跟罗刹国和高丽国狠狠地打了一仗,这里靠近边关,风声鹤唳的,就连丁大海这样的牢头儿,都带着四个狱卒去了前线,结果战事结束,就回来了丁大海一个人,还是负伤回来的,县太爷赏赐了一百两银子,五匹细棉布,十匹粗麻布。   当时的丁田只有十二岁,太多的事情也不知道,只知道父亲回来后没两天就去了。   赏赐的东西,倒是留给了他这个唯一的儿子,而且县太爷亲自派人来治丧,又承诺丁田,让他出了孝期,出丧之后,去县衙牢房上班,直接就是牢头儿。   所以尽管丁田如今只有十五岁,却没人敢对他不敬。   他家得来的赏赐,也没人敢打主意,因为丁田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两个叔叔。   丁大海对两个弟弟的教育那是不遗余力的,丁大江和丁大河对大哥可是最尊敬的,当年分家,大哥说自己有差事,不缺油水,愣是分了五分之四给两个弟弟,加上丁大江不只种地,还在村里开杂货铺;丁大河没那个商业头脑,但是本人认真肯干,丁大河家的田地是最多的,两家人提起来,那都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人家。   丁大江的妻子丁杨氏,是个温和的妇人,从嫂子没了之后,就很照顾丁田。   丁大河的妻子丁柳氏,却是个泼辣的货色,同样对侄子很照顾,而且因为她泼辣的性格,谁敢欺负丁田,她能追到人家里堵着大门骂。   丁田穿越过来之后,第一个见的人,就是他这个泼辣的三婶子丁柳氏。   “田儿呀,你别多想,他们家攀了高枝儿,就攀了吧,我倒是要看看,那高枝儿,能不能变成举人老爷,进士老爷!”丁柳氏端着一大碗肉汤面进来,放在了饭桌上:“咱们再找个好的,啊!”   “三婶,我不是,我没有想那么多,我就是觉得吧,他们家退婚,倒是给个好一点的理由啊?至于埋汰我么?”丁田穿着老羊皮袄子,坐在炕上,吸了吸鼻子:“我又不是非她不娶。”   丁田之所以穿越过来,是因为原来的丁田被退亲了!   在古代,被退了亲,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   未婚妻是丁大海还在世的时候,给丁田定的一家老秀才家的孙女儿。   当时这老秀才是在县城开了个小私塾,专门给小孩儿启蒙的地方,叫丁田看来,就像是高级幼儿园一样。   虽然学生不多,但是也能维持生活,加上老秀才家还有百亩良田,倒是过的富贵,结果老秀才跟丁大海相继去世之后,这家人就分了家,丁田的未婚妻是这老秀才家老大的女儿,小时候还看不出来,长大了却越发水灵了。   如今十四岁了,却出落得花骨朵一般,那家人就不太乐意这门婚事。   加上老秀才虽然去世了,但是他曾经教过的一个富户人家的孩子,已经考取了秀才功名,据说明年就要去府城考取举人功名,三年后还要进京考进士,当官……   那富户姓高,家里有良田千顷,大宅一座,又有两个铺子,下人十几个,端的是本地有名的乡绅。   高家的这个儿子,在考取了秀才功名之后,回乡祭拜恩师,与老秀才家的孙女儿意外相遇,就看对了眼儿,丁家怎么可能有高家好?   对方悔婚退亲也就罢了,为了让自己的名声好听,就埋汰丁田,说他跟好几个寡妇不清不楚……他才十五岁啊!   因为打仗的关系,这边关很是多了一些寡妇人家,涵盖面太广,搞得丁田郁闷得要死,又因为是在孝期,这就不仅仅是风流的事儿了。   不过对方顾忌丁家村的凶悍,退亲的时候,拿回了丁大海曾经定亲的时候,送给对方的三十两银子,一对儿金簪子,以及两匹绸缎。   原来的丁田本就沉默寡言,这下子更是郁结于心,憋着憋着……一口气没上来,换成了现在的丁田。   现在的丁田可比原主要想得开。   “他们老陈家,都不是好东西!”三婶子现在跟丁田是同仇敌忾:“陈老秀才一去,他们家就分了,现在一个个都不来往,可怜陈老秀才,一辈子的好名声,都没了!”   陈家老大打的什么主意,大家都知道,只不过嘴上不说而已,高家大概是也觉得不太好,这婚事退了之后,并没有马上就跟陈家提亲。   而是以“年龄还小”为由,暂缓定亲,只不过私下里交换了信物,这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三婶子,左不过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现在单身一人,也挺好。”说实话,丁田是松了口气的,万一真有个未婚妻,他不一定能适应。   在他当了狱警之后,不是没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但是听说了他的工作钱少还危险,家里还有个弟弟,并没有多少存款会后,一个个就跟他礼貌的“拜拜”了。   而他随着年龄的增长,并没有对女孩子有什么幻想,所以他一直怀疑,自己是个弯的,只是没人知道,他也不好说出口,只是小心翼翼的隐藏自己,平平淡淡的过日子。   谁知道竟然成了穿越大军里的一员。   “就是,要我说呀,不娶那个陈家女也好,现在就敢勾三搭四的,大了还不得水性杨花啊?”三婶子说话特别犀利:“万一给你戴绿帽子,可怎么办?”   丁田哭笑不得:“您怎么这么说呀?”   这可是封建时代,大户人家的女眷,出门都要乘车,带围帽,身边哪个不是跟着三五个丫发,七八个婆子的?   就是小门小户的小家碧玉,也要跟着一个丫鬟两个婆子才行。   平曰里大街上都是贫家女子抛头露面,但凡是家里有点资本的,女孩子都是娇养,轻易不露头的。   “你想啊,那姓高的去陈家祭奠恩师,如果不是故意的,她一个小女娃儿,怎么可能蹿到外男跟前去?”三婶子丁柳氏却笃定得很:“高家可是有着三进院落的大宅,而且又是读书人家,最重规矩,一个小闺女,平时都在后宅的闺阁里待着,怎么蹿到前头去了?还看对了眼儿?指不定,陈家怎么教唆她呢。”   丁田一想,可不是么!   他只是没转过来这个弯儿,现在想明白了,更是夸张的拍了拍胸脯:“幸好,我不用娶她。”   他夸张的举动,逗笑了三婶子丁柳氏:“赶紧吃饭,吃完了去一趟村长家,你家的地,看看是赁出去,还是自己种?” 第二章 三婶子   丁田继承了这一支丁家的所有,包括存款,以及土地和房子。   丁田家的房子是三间青砖大瓦房,左右两间厢房,以及周围大概四五亩地的菜园子,里面还种了两棵杏树,一棵李子树。   后面的菜园子靠北墙的位置,还有猪圈,鸡舍,鸭笼,兔笼和牲口圈。   只是曾经养的鸡鸭鹅狗猪的,也就留下了个老狗看门,剩下的都被二婶子和三婶子给接到了他们家去养活,因为守孝,不吃荤腥,平日里就给丁田做各种蛋品送来,或者攒了卖钱,给他买一些素食的东西补一补。   这好不容易除了孝,可得好好的吃几顿肉。   而丁田呢,对这种乡村生活还是很喜欢的,他小时候就是过得这种日子,自己种菜自己吃,后来……菜全都是去市场买,也不知道都用什么种出来的,眼睛一闭,就吃进了肚子。   不过丁田家还有两头牛,也被二叔、三叔接去他们家里照顾,只让丁田养了两只小猪,免得他无聊。   丁田家还有五十亩地。   都是旱田,每年种植的无非是小麦、谷子等农作物,因为他们家是牢头儿,算是吃公家饭的,可以免税,也就是不用交税,地里种出来的东西,都是干剩。   只是守孝的时候,他的前任还小,这五十亩地都是二叔,三叔帮忙种的,现在他出孝了,这田地自然是要还给侄子的,问一问侄子是怎么打算的呢?   这眼看着就要开春了,得准备种子,翻地,等下了头一场雨,就该下种子了。   “你要是不想赁出去,就还让你二叔和三叔种着。”三婶子家里地多,也雇佣了好几个长工,给侄子种地,也没什么,顺带手的事儿。   “我知道了,三婶子,我想一想哈!”丁田吃过早饭,就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其实就是下地走一走。   这具身体的主人因为被退婚加上被人污蔑,一气之下,一口气没上来,这身子骨儿也因为守孝的原因,并不怎么健壮,如今看起来一点没有农家人的那把子力气,所以丁田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养好身体。   他醒过来之后,不哭不闹,不吵不骂,非常乖,身体才是本钱,身体不好了,纵然有家财万贯,锦绣前程,又有什么用?   种地的事情,他肯定是不行的,他一个人,这身体才十五岁,怎么种地啊?他又不太会,光在农家乐玩过种地的游戏,真以种地为生,非得饿死自己不可!   何况他觉得,当牢头儿也不错,那是他的老本行。   虽然最开始,他想考的是刑警,无奈身体素质不过关,被人给刷下来了。   但是他的考试成绩非常好,于是,学校就直接安排他去了监狱那边,当了个狱警。   "三婶子收拾了碗筷,带走了他换下来的衣服,内衣他实在是不好意思让二婶子三婶子给洗,都是自己偷偷的洗,但是其他的衣服他就只好麻烦两位婶子了。   三婶子刚走,二婶子就来了,还带着她家的大堂妹丁桂花。   大堂妹丁桂花已经十三岁了,是二婶子的第一个孩子,在现代,十三岁只是个初中生,被家长老师看着学习,不许早恋,而在这里,十三岁已经是大姑娘了,已经开始相看人家了,不过因为丁田被退婚的关系,丁家二婶子还没给丁桂花看婆家,就忙着照顾大侄子了。 第三章 二婶子   “早上吃的好不好呀?”二婶子一来,就开始问这问那:“昨天晚上睡得咋样”   “二婶子,我很好。”丁田有些不太适应,他以前的人生也没被人这么关注过   “那就好,桂花,去,打水,扫地,给我拿抹布来!”二婶子是来给他收拾卫生的,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能干什么?   这个家之所以保持的这么干净整洁,都是两位婶子隔三差五的过来收拾,顺便带来的就是二婶子家的桂花妹子,和三婶子家的茶花妹子。   这俩朵花儿,是老丁家下一代里唯一的女娃儿。   二婶子家老大是桂花妹子(十三岁),老二就是丁乙堂弟(十岁),老三是丁吉堂弟(六岁)。   三婶子家老大是丁可堂弟(十二岁),老二是茶花妹子(十岁),老三是丁成小堂弟(三岁)。   “我来吧!”丁田可不想看着小女初中生给他打水洗脸,还要帮他打扫卫生……心里过意不去啊!   “不用了,大堂哥,你去外面走一走,屋里扫地起灰尘。”丁桂花小女孩儿却没体谅她大堂哥的心,她想的是,大堂哥大病了一场,现在可是好了,前些日子,爹还偷偷的去棺材铺看了寿材,娘私底下抹了眼泪儿,三婶子更是咒骂连连,说那家人不是个东西。   几个小的都吓坏了,生怕大堂哥死了去,一个个每天都要跑来看一看大堂哥是不是还在喘气。   现在大堂哥活蹦乱跳了,她们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肯让他干活儿?   “就是,出去走走,看看外面,实在不想无事可做,就去村长家,说一说地的事情。”二婶子也惦记着大侄子家的田地呢。   这孩子除了孝,就要顶起门户了,他们能帮衬,但也要他自己立起来,不能让外面的人看笑话。   “好,我知道了,二婶子,你跟桂花妹子收拾的时候,要是渴了就去厨下,那里有开水。”现在是出了正月,二月还冷的时候,灶间不敢停火,不然屋里该冷了:“我去喂猪。”   家里的猪圈,可还有两头大家伙。   “去吧,去吧!”二婶子的抹布,已经开始擦桌子了。   茶花妹子,已经开始将被褥叠起……。   丁田家的猪食早已经被三婶子走的时候,煮了个开,为了让猪多长肉,农家不差那点柴火,煮开了的猪食喂猪,在冷天的时候,猪爱吃,且不容易长病。   丁田家的猪食就是秋天的时候打回来的猪草,晒干了之后,放进锅里,加刷锅水(其实就是为了那点咸淡的滋味儿),加麦麸子、米糠之类的东西,搅和成糊状,喂给猪吃。   看着猪圈里头两只肥头大耳的猪哼哼,丁田摸了摸下巴,这两头猪是在原主父亲去世之后,二叔跟三叔一人送了一只给他,其实是为了让原主有个活儿,不要每天想东想西,但是原主在养小猪之余,还是想了很多,甚至看了许多书,许多杂书   以此来分散注意力,大概是从小就跟父亲相依为命,父亲的去世,让原主大受打击,加上一出孝就被退亲,这才一命呜呼了。   不过这两头猪倒是养的不错,原主三年没吃肉了,即便是除了孝,这一病之后,也不可能让他大碗吃肉,只能喝点肉粥。   只是,这两头猪这么肥,端午的时候,不如杀了吃肉?   丁田站在猪圈外面摸着下巴想的口水直流……。   □作者闲话:嗯,按时更新…… 第四章 地   喂完了猪,他还去后院看了看柴。   自家地里种的庄稼,剩下的庄稼杆儿,也是农村柴火来源之一,不过这庄稼杆儿不扛烧,引个火还行。   幸好还有一些麻杆可以顶替。   在这里的说法之中,麻杆就是向日葵的茎秆,因其圆形直立,表面粗糙并被有刚毛,被本地人称之为“麻杆”。   这个农作物在取出葵花籽之后,整个都能当柴烧,且比较耐烧,另外就是树枝子、木头袢子。   都是农家烧柴的来源。   而丁家的后院柴垛那里,还有两大垛引火柴,一大垛的麻杆,以及一大垛的树枝子,一小垛木头袢子。   这些足够烧到天气转暖。   还有好多树根子,只是没有被劈开而已。   因为打仗的关系,这里的树木但凡是长的直一些的都被砍伐下去充公了,县里还让百姓再种树,树木不超过二十年的还不让砍伐。   幸好,树根子这个他们不管,百姓就将树根子抠出来,晒干了劈开照样当柴烧   至于树枝子,那个就更没人管了。   漫山遍野到处都是,随便捡,没人管。   而农家种植的高粱杆儿,则是在秋收之后,还青的时候,被官府收走了,因为这是青储饲料的原材料之一。   并且有规定,每家最少要种植两亩地的高粱,为的就是高粱杆儿。   丁田想了想,回屋里,结果发现屋里已经收拾的很干净了,他的床上,还放着一套干净的衣服,二婶子已经在擦手了:“我跟桂花就收拾到这儿,下晚儿去二婶家吃饭,今儿那小公鸡作死,让你二叔给剁了,我回去泡蘑薛,纯个小鸡。”   “知道了,二婶子,我也要去村长家。”丁田点头,知道二叔这是心疼他,要杀一只鸡给他补一补,却非得找个借口,别扭的。   “那你别空手去。”二婶子看了看他:“上次给你拿的鸡蛋,还有吧?拿篮子装十个送去吧。”   开春了,有早下蛋的母鸡,已经下了好几次蛋,所以这鸡蛋是金贵的东西,送十个已经不少了。   “好。”丁田送了二婶子跟桂花妹子离开,赶紧回屋换了一身体面的衣服,拿了十个鸡蛋放在篮子里,想了想,又从厨房那里拿了一小包糖块。   这是最简单的光糖球,在他那个时代,也就怀旧的人会吃一块,或者买一小包回去看着,追忆童年;可是在这里,这一小包糖球可非常昂责,因为糖还不是谁都能吃得起的东西。   一个小篮子,十个鸡蛋一包糖球,这算是平常礼尚往来的重礼了。   过年的时候,丁田已经送去村长家两只小公鸡,一条咸腊肉以及两盒面果子,这在村子里也是大礼了,谁让丁田家就他一个呢。   还是二叔三叔跟他买的一样的礼物送去的,表示他们俩家还是要照顾一下丁田这个娃儿的。   丁田一边走一边想事情,他这次去,也要谈一谈地的问题。   自家的田地是不能再给三叔和二叔种了,这都种的够多的了,他也不指望田地吃饭。   村里有那么几户人家,日子过的不好,不如租赁给他们,租金……他这田地没有税跟着,看是要多少合适呢?   原主以前不管这个,都是老爹在管,他只在家看看书,写写字,话说这具身体还是半个文化人呢。 第五章 四伯娘的酸话   他一路走,当然,也有人跟他打招呼,因为是同一个村子,同一个氏族,说起来,大家都是沾亲带故,故而也非常亲近。   当然,也有人说两句酸话。   例如眼前的这位,据说是他曾祖父那一辈的三房后代,按照辈分,丁田需要管眼前的这位妇女叫四伯娘   村里人都喊她三房老四家的,她的丈夫是个老实人,却娶了这么一个泼妇。   这位在村里是有名的破皮落魄户,最爱嚼舌根子,如今丁田被人退了亲,她就在旁边站着说酸话:“退了亲就退了,可怜桂花都十三岁了,这要怎么找婆家?”   那一脸的嫌弃样子,仿佛多晦气一样。   “桂花才十三岁,早着呢。”丁田可不是原来的“丁田”,被人说不反驳,他淡淡的道:“倒是四伯娘,听说你家小蝶还没找到合适的人家?这都要十七了吧?十八岁没有人家的闺女,可不好往外嫁了。”   青朝有规定,过了十八岁不成亲的男男女女们,要么由官府做媒人,拉郎配;要么就每一年交一石粮食,作为惩罚。   一石粮食,大概一百多斤,在农人家里,这一石粮食配上野菜,足够一家四口吃两三个月的了,谁舍得被罚粮食呢。   何况也不是一直罚,因为一旦超过二十五岁,再不成亲,要么遁入空门,要么有难言之隐,要是再没有好的理由,官府就要拉郎配了。   古代人口就是朝廷的本钱。   而且这个封建时代,男女不平等,男人晚婚晚育,人家会说大器晚成啥的,女的要是过了十八岁还不嫁人……基本上嫁不到什么好人家了,而且对家里,对族里,甚至是对村里,都是一个丢人的事情。   谁家好姑娘会砸在手里头?   “我家小蝶那是要找个好人家的!”四伯娘被揭了短儿,一甩手,扭着大肥屁股,拽拽的走了。   涉及自家的女儿,四伯娘立刻就走了,因为站在大路边上跟人讨论自家闺女的亲事,颇为丢脸。   四伯娘家的大闺女小蝶,是村里的一枝花,长的漂亮,四伯娘就指着这个大闺女嫁个好人家呢,平时连碗都不让小蝶去洗。   养的跟个大家小姐似的,小蝶也从来不下田干活,每天就是绣绣花,手白白嫩嫩的。   路过的人听了这话,小声跟丁田嘀咕:“就知道说别人家酸话,你别当真,她就那张破嘴,酸舌头。”   “我知道的,四伯娘是个好人。”丁田微微一笑:“我去村长家还有事情,先走了。,,   一路上丁田也见了不少人,大家看他能看开,不再纠结那退婚的事情,纷纷松了口气。   退婚虽然让丁氏家族的族人觉得受了委屈,可他们后来听了自家婆娘的分析,觉得退婚还挺好,万一那女的不守妇道……丁氏家族更蒙羞。   不得不说,这有点阿Q精神。   很快,丁田就到了村长家。   村长家是整个村子里,房子最好的几家之一。   两进的青砖大瓦房,还有很大的土墙围着的院落。   而且是坐落在村子的最中央,一看就很有权威的样子。 第六章 租赁   因为是柴扉门,可以看到外面的来人,给他开门的是村长家的大儿子,丁已:“来了?”   “嗯,村长在家吗?”丁田进门,就将礼物递给了他:“已大哥,这是给老里长的一点心意。”   “在,在家,阿爷也在家。”接过礼物,对方笑得更开心:“你能好起来就对了,那么多好姑娘,总能找到一个合适的。”   “当然,世上人口千千万,不行咱就换一个呗!”丁田乐了。   “你这么说就对了。”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村长。”丁田乐呵呵的打了个招呼。   这位就是现在丁家村的村长,丁大兴,跟丁大海是同辈人。   “你叫我啥?”村长一瞪眼睛。   “兴叔。”因为都姓丁,不可能喊“丁叔”,只能取名字里的一个字,喊人。   丁大兴跟丁大海是一辈人,但是年纪比丁大海小。   而丁已,则是跟丁田一辈的,因为年纪比丁田大,所以按照年龄排序的话,丁田要喊人家“已大哥”。   “你叔爷爷这两天正在念叨你。”丁大兴拉着丁田的手就进了正屋。   他们家一进的正屋,是东西横着五间房,东屋为尊,故而东屋住着老里长一人,老里长的妻子已经去世了。   西屋则是住着丁大兴这个长子和长媳,在丁大兴成为村长之后,老里长家就分了家,现在东厢房住着的是丁已,西厢房是丁甲。   后面的二进住着的是丁梅花和丁香花姐妹俩,还有一间空着的屋子是当客房用了,再往后就是仓房,放农具和粮食的地方。   剩下的就是菜园子,靠着围墙的是各种家禽的圈和架等等。   另有一个跨院是放置犁杖、牛圈的地方。   丁勇是个头发眉毛都花白了的五十多岁的老人了。   在现代,五十多岁也就中老年,很多人还在过中年,还没有退休呢!   可是在这个七十岁就古来稀少的年代,过了五十岁,就算是老人了。   而且这还有个约定俗成的习惯,就是只要你有了孩子,孩子超过八九岁就能立住养大了,那你就可以自称“老夫”了,哪怕你只有二十几岁!   在现代,二十几岁还是家里的“大宝宝”好么。   “叔爷爷。”丁田一进来,就赶紧低头喊人。   “田儿啊?”丁勇眯着眼睛看了看丁田:“好,好孩子,快来,上炕坐。”   村长家的房子被打扫的很干净,炕也烧的热乎,丁田就脱了鞋子上了炕,坐在了老爷子跟前。   里长,丁勇,是跟丁山一辈的人,现在孙子都要成亲了,是这十里八村有名的乡老。   而丁勇能成为里长,也多亏了当年丁山的一力举荐,故而现在他对丁家最为照顾。   “爹,这是田儿给您拿来的糖球和鸡蛋。”丁大兴赶紧让儿子将篮子摆上来:“孩子一片心意呢。”   “我又不缺你那口吃的,你在家吃,养好了,比啥都强。”丁勇顺手从炕桌上摸了一把干枣递给丁田:“吃两个枣子。”   “哎!”丁田接了枣子:“我这是给叔爷爷送点厚礼,也好有事情求叔爷爷您呢。”   “你个小兔崽子,还跟老头子我玩儿这套!”老里长乐了:“行,厚礼我收下了你啥事儿啊?”   *“叔爷爷,我想把我家的田地赁出去,听说丁侃他们家不太富裕?我想赁给他们家,您看行吗?”丁田早就有了打算,这会儿提出来,想问一问老头儿的意思。   □作者闲话:大家不要说江湖挖坑不填,江湖的坑,都填了!坑品有保证   哒……呜呜……昨天晚上做梦,梦见我一口气开了八个坑,然后开始吭哧吭哧的填坑……好恐怖 第七章 粮食   “你家的田地都是上好的,而且连成片的,你不种,难道你二叔和三叔家也…   …?”   “他们两家的田地够多的了。”丁田道:“何必再给他们增加负担呢?而且我除了孝,马上就要去衙门报道了。”   一开战,就是三年,开战之后,各地需要恢复生产,民生,甚至是吏治,又是三年,他们县城……根据前任的记忆,貌似是一片废墟?   这两年正在恢复建设,即便是县太爷,那也是在自己家里办公,县衙想要重建,没个一两年建不成,加上此地因为是战略缓冲地之一,县城要建成要塞的样子,所以修了三年,县城也才有个模样。   县衙倒是在他除孝之后,可以入住了,只是内里还是乱糟糟,需要慢慢的装修   同样的,牢房那边也修了,只是到底什么样,他这个牢头儿还没去看呢。   “也对,你已经长大了。”老里长想了想:“你租赁给丁侃家,也是照顾他们了,不过你不能吃亏,所谓升米恩斗米仇,你家的田地没有赋税,那么,赋税那点就给他们家免了,但是按照如今佃租的规矩,你三成,他们家七成,种什么都行,但是必须是粮食,嗯,还有高粱,入秋之后,这可是要上交的裔储饲料。”   老里长想的很全面,丁田也是这么打算的:“行,对了,我家的牛,也可以给他们家用。”   “那也要你二叔、三叔家里用完了,再给他们家用。”老里长非常的严苛:“总不能占便宜没够儿,租赁给他们家田地,都是照顾他们了,我就说过,丁侃家的孩子要的太多了,他还没个脸,气死我了。”   “这个,也不是有他故意的……。”丁大兴在一边给丁侃讲情:“谁知道他们家那位那么能生啊?”   古代的村子寓裕的少,丁家村在附近算是好的了,可是丁侃家不一样,丁侃家以前也过得不错,但是丁侃的妻子不是在杨、柳两村娶的,他是在更远的兴隆村娶的妻子。   谁知道他媳妇儿是个争气的,第一胎就生了龙凤胎,当时整个村子都轰动了,一口气就生俩,凑了个“好”字,当时连县太爷都送了两只小母鸡来给产妇补身体   结果第三年,这位又有了,这次生了个三胞胎,三个都是儿子!   第四年年末又怀上了,第五年生了双胞胎,这次是两个闺女。   第五年……接二连三,跟老母猪下崽子一样,生到后来,快二十个孩子了。最开始,丁侃家也是小有家底,后来分了家,两口子也认干,养活孩子还行,可是渐渐地,孩子们多了,又长大了,这儿子娶媳妇要钱,闺女嫁人同样要钱。而且这些孩子还挨盘下来的,要么就是并肩子,丁侃现在头疼的很。   孩子们还小,张嘴吃饭,下地穿衣,哪儿不需要钱啊?   没办法,只好租赁田地来多种地,可是都是农家人,谁家不种地啊?   说起来,都是一把泪啊。   丁田也是看中他们家儿子多,且大多数都快要成年了,有劳动力,种地不成问题,才选了他们家。   不过,丁家村提起丁侃家,多数人都是既羡慕,又感叹,还有点哭笑不得。倒是当初没开战前,县太爷还给他们家发了一些米面,鼓励百姓像他们家一样,多生孩子,因为在此时,人口的增长,粮食的产量,都是跟政绩挂钩的,县太爷这是为了自己的政绩着想呢。   □作者闲话:丁侃家的情况,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家的情况……他们家第一胎,就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儿!当年英俊潇洒的大帅哥,被俩儿子的家庭负担累成了狗……〇(n_n)0哈哈'不过双胞胎的确非常让人眼馋啊 第八章 丁侃   “给他们家种也成,兴子啊,去找一下侃子,就说是田儿照顾他们家,地可以赁给他们家种,在大江、大河家种完了地之后,还能用耕牛,让他来我这里一趟,立个字据。”老里长是不会写字,但是他认识字儿,丁大兴就比他父亲强多了,当年也跟着丁大海他们哥三个学过认字儿,后来丁勇又咬牙,送他去上过三年私塾,会写字算术。   “哎!我这就去。”丁大兴赶紧出去找丁侃了。   剩下老里长跟丁田坐在屋里聊天。   其实就是老里长安慰丁田:“你要是咽不下这口气,咱们老丁家也不是吃素的,那高家虽然有钱,也不能压过我们这地头蛇。”   “不会的,叔爷爷^”丁田乐了:“我应该庆幸,那女人我没娶,万一我娶回 来了,她再不守妇道,我更惨。”   “这小子,会说话!”老里长就笑开了怀:“我记得你兴子家的娘家,有个表侄女儿?家庭富裕,人也贤惠,才十三岁,就已经会做衣服鞋袜,手艺好,绣品也能卖上价儿……。”   “叔爷爷,我暂时不考虑这个问题。”丁田心里苦,但是脸上却正色道:“叔爷爷,我马上就要去县里上任了,现在的县城重建,县衙也是如此,而且县令大人当年的话,虽然作数,可谁知道县衙现在是什么情况?再说这几年兵荒马乱的,也不知道以后的年景是啥样,我才十五岁,婚事不着急。”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通病都一样,男人就不怕晚婚。   “你说的也对。”老里长老怀欣慰:“能想的这么多,说明你这孩子有成算,就算家里就剩下你一个了,也能顶门立户。”   正聊的开心的时候,丁大兴回来了,带着丁侃。   丁侃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但是人的精气神非常好,没办法,家里孩子多,底气足啊。   想当年,丁大海最羡慕的就是丁侃了。   真能生啊!   “侃哥。”丁田一见到人,赶紧穿鞋下地。   别看丁侃比他年纪大了快十六岁,可他们俩平辈!   “哎,田儿啊,听说你要把你家的田地赁给我家?”丁侃一来就急着问丁田地的事情。   这可是一块天上掉下来的肥肉啊。   “是,但是你不能让田儿吃亏。”老里长敲了敲桌子:“坐下说。”   丁大兴那边已经让丁已去拿笔墨纸砚了。   其实签订契约,最好还是去衙门,那比较有公信力,但是在古代,大家是能自己解决的事情,绝对不去衙门的,因为“衙门口八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啊。   加上“里长”也算是半个官方,所以很多人宁愿来找老里长,也不会去衙门找官老爷。   “咋的都行,我家人口多,全靠地里的出息了。”丁侃坐在了炕沿上:“田儿将地交给我你就放心吧,保证伺候的好好的。”   “这个我信。”丁田道:“侃哥家都是伺候庄稼的老手。”   丁侃家的孩子,七八岁上就要下地帮着干活了,上了十岁就当半个大人用,超过十三岁,那就是个大人了。   “我跟你说,侃子,田儿家的田地赁给你家,三七开,因为田儿家没有啥赋税跟着,所以这七成你是干剩,田儿照顾你家,就这个规矩,但是你要清楚,田儿心好,你可不能欺负他家就他一个人,阳奉阴违的啊!”老里长先给他打好招呼,说好条件:“但是田儿他们家该有的高粱杆儿啥的,你也得负责出,你多种两亩高粱,啥都出来了 第九章 从今往后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丁侃忙不迭的点头:“田儿家里的柴火,我家也给出一半〇”   反正丁田家就他一个人,屋子大有啥关系?   农家最不缺的就是烧柴,地里的庄稼杆儿有的是。   再说了,也不需要全都烧热乎,冬天的时候,串口热乎气就行了,只要住人的屋子暖和,比啥都强。   “这还差不多。”老里长这才满意。   丁田只在一边听着,老里长怎么安排,他就怎么照办,准没错。   不一会儿,丁大兴就写好了租赁的契约书。   丁田会写字,签了自己的名字,还盖上了自己的手指印,   丁侃认识的字不多,但是自己的名字会写,写完也按了手印,这就算完事了。   契约书一式四份,丁田一份,丁侃一份,老里长作为公证人,一份;村长作为见证人,一份。   如果讲究点的,是五份,最后一份要送去衙门备案。   不过丁家村都是自家人,所以就没那个必要了,而且送去衙门还要缴纳一份钱   “谢谢老里长!”丁侃很会做人,第一个感谢的就是老里长,第二个感谢的就是丁田:“也谢谢田儿想着我。”   丁大兴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我送你出去。”   “嗯!”丁侃将契约书揣好,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五十亩地,足够他们全家今年能吃饱穿暖,可能还略有盈余。   只要今年老天爷赏饭吃,风调雨顺的话。   等丁侃走了,丁田也穿好了鞋子:“叔爷爷,那我也走了,回去还得收拾一下东西,明天打算去县城了   “这么急呀?”   “听说县城那边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去年秋天就盖好了衙门,冬天的时候收拾屋里,现在连县太爷都打算搬家了呢。”丁田可是预定的牢头儿,自然有人跟他通风报信。   衙门里有两个衙役,一个是丁家村的女婿,杨树村的杨力;一个是丁家村的闺女嫁到了柳树村,柳树村村长夫人,生的三儿子柳森。   这俩人都是当年丁大海拉扯起来的,只是当时他们俩年岁小,加上丁大海护着,就没去前线,而是躲避回了家。   现在衙门重新立起来了,县城也修缮一新,当然要回去上班了。   他们俩可跟丁田比不了,丁田那是有功之人的后代,加上是传代的职位,衙门里不少人都受过丁大海的恩惠,这个年代,讲究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所以他们俩在县城新建的时候,就回去帮忙当苦力了。   而丁田只要老实的在家守孝,就行了。   “那行,你回去吧,有啥事记得说,虽然你父亲去了,可丁家村还在。”老里长非常霸气侧漏:“谁也不能欺负了咱!”   “知道了,叔爷爷。”丁田一呲牙:“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嗯,你厉害。”   从老里长家里出来,丁田将双手农民揣,慢悠悠的往回走。   同样遇到了不少人跟他打招呼,丁家村的氏族气氛非常浓郁,同样的也很排外,不过,丁田很享受这样的气氛,这里的人跟他以前的家人不一样,以前的家人可没这样紧密团结,更不会关注他,实在是他从小就省事的很,基本上不用父母操心   晃荡回了家,家里窗明几净,甚至还有一壶烧开了的水,他想喝就能喝到烫嘴的热水。   丁田嘴角微翘,他觉得自己来到这里,也没什么不好的。   从今往后,他就是“丁田”。   □作者闲话:这是一个酝酿了很久的文……。 第十章 家底   丁田在家里清点了一下自己的家底。   家里有银子五百六十八两,这是现银。   有一千两的银票一张,是家里的大票。   散碎的银子大概不到十两,铜钱有八千个,一千是一贯,整整八贯铜钱。   还有散落的铜钱,有八百多个,是他的零花钱。   可是村里的杂货铺子是自家二叔开的,他家的油盐酱醋茶的,都不花钱。   针头线脑的,都是二婶子跟三婶子在管,他又守孝在家,不出门,也就没地方花钱,三年的时间,倒是攒了不少钱。   另外就是退亲还退了点东西回来,布匹他干脆就送给二婶子和三婶子了,做衣服穿,或者做成绣品卖出去,都随意。   反正丝绸这东西,放着时间长了就该褪色了。   因为古代的染色剂都是纯天然的,固色效果不太好。   加上他也不想留着那晦气的东西,干脆送出去好了!   另外还有蜡染的棉布十匹,麻布十匹,细麻布五匹,细棉布两匹,他打算在一年之内都用了,布匹这东西,不用了就会慢慢的风化,糟烂。   家里还有五十多斤的棉花,本来这是给他准备成亲的时候,做喜被用的,现在也被丁田清理出来,打算出仓。   而他家的谷仓里,有满满一下子的粮食。   包括没有去壳的稻子五百斤;谷子十石;高粱三石;白花花的脱了壳儿的大米八十斤;小米一百二十斤;高粱米五十斤。   厨房里尚有一桶满满的大米,大概能有二三十斤;半桶小米,也就十几斤的样子;还有一桶满满的高梁米,也有二三十斤的样子。   (一石是一百二十斤,为了算计清楚,江湖就按照一石一百斤的来了。)   他家是不缺粮食吃。   何况家里就他一个人。   根本吃不了多少粮食。   加上这两年因为刚刚平息战乱,粮食价格还挺高,他打算看准机会卖掉一些,粮食这东西也不耐放0   还有就是这栋房子,青砖大瓦房,在乡下地方的确是不错,但是在丁田的眼里,还差了那么点意思。   他更习惯的是东北四合院,大火炕,玻璃窗,以及有高大院墙的那种院落。   在他穿过来之前,他们家的平房那里都有下水道了,洗手间也安了马桶,有上下水的……。   现在他只能想一想而已。   家里有两头牛,分别在二叔和三叔家。   这个他觉得不错,因为他不会养牛;猪倒是能自己养,可眼看着就可以杀了吃肉了。   鸡鸭鹅的,反正在原主的记忆里,两位婶子从来不少他的各种蛋类和禽类吃肉   田地租赁了出去,他也不用操心种地了。   踅摸了一圈儿,丁田开始收拾衣服和铺盖,他要去县城里看看,好歹也是个公务员,休息了三年,总得上班去才行。   记忆里,牢头儿是有工资的,虽然很少,每个月只有二两银子,每年有一头大肥猪的奖励。   普通的狱卒每个月只有一两,如果是在县城里,也只能勉强够一家人吃喝。   但是有福利待遇,就是田产免税,免役。   只要田产不超过五十亩,都可以免除赋税。   不过……县衙里有牢头一位,狱卒八位。   实际上,县太爷不会给你配齐的,最多牢头一位,狱卒四位。   虽然工资少,但是灰色收入多啊!   □作者闲话:这一章大家可以先看看那个古代牢房的相关内容,真的非常黑暗啊! 第十一章 团圆饭   谁家进了牢房,不打点一下?   多了不说,每次牢里来了新的犯人,每个人都能分得三五两银子,没银子的也就没必要特殊照顾。   古代牢房的条件,可比古代老百姓的住家还要差。   但是丁田是狱瞀啊!   他觉得这样不好,犯人给打点,就收着,可以多照顾一点,例如饭菜好一些;不给打点就算了,反正是犯罪之人,不故意去折磨就行了。   他收拾了一下之后,带了十两银子,一钱袋的铜钱,准备了一身出门的的衣服   桂花来喊他去吃饭。   丁田就去了二叔家。   因为今天是二月十五,他们要吃一顿团圆饭。   二叔家是三进的院落,第一进的倒座房,朝外开的门,是村里的杂货铺子,第二进住的是二叔二婶,堂弟们住在东西厢房,最后的后罩房是住着妹子的,再往后就是院子了。   后院里靠北墙那边的是各种圈,养牲口的地方,一个跨院则是放各种农具、马车的地方,另一个跨院则是粮仓。   而后院里也不是大户人家的后花园,而是菜园子,归家里的女眷打点,每年产出的蔬菜也不少。   因为说了要给侄子补一补,丁家二叔宰了两只小公鸡。   炖了一大锅的蘑菇。   又用腊肉炒了豆芽菜。   两个菜,分量很大,主食就是普通的二米饭。   等到三叔一家子过来,三婶子不止人来了,还带了个菜。   她把家里的蒜苗割了一茬,都清洗好了放在盆子里,还带了鸡蛋过来,用二叔家的灶台,炒了一大盘子的蒜苗炒鸡蛋。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饭。   席间,丁田跟二叔和三叔说了他的打算:“明天我去县城看看,如果可以的话,就去县城里上……上差。”   他差点说了“上班”了。   “不错,也该去看看了,现在都在准备春播,听说县太爷也很重视的,这刚打完仗才三年,免税也刚过去,今年开始就得交税了。”丁大江点头:“你去上班,地呢?”   “地租赁了出去,我看二叔跟三叔都忙不过来,我就赁给了丁侃家。”丁田夹了一点蒜苗吃:“他们家也挺困难的,我还承诺,等二叔三叔两家用完了耕牛,可以给他们家用。”   “家里的牛够用,到时候匀给他们家一头就是了。”丁大河咽下嘴里的饭菜:“他们家也不容易,侃子……呵呵……。”   每次提起丁侃,村里的人都会善意的笑一笑。   “现在别看人家穷,将来肯定富裕,你看那孩子多的……啧啧啧!”丁大江乐呵呵的调侃:“光是嫁女儿,就得多要多少彩礼啊?”   因为他们家的孩子以能生著称,将来谁家子嗣稀薄,肯定能看上他们家的闺女   倒是二婶子,摸了摸桂花妹子的头:“我们家桂花也十三岁了,过两年就该十五了。”   “二婶子,不着急。”丁田给桂花堂妹夹了一块鸡肉:“我丁田的妹妹,不愁嫁。”   桂花小姑娘朝丁田笑了笑,将鸡肉用筷子夹开,自己留一半,还是带骨头的那块,剩下的一半全是肉,她给了丁吉,二叔家六岁的小儿子。   丁田又给茶花小姑娘夹了一块,结果他就看茶花小姑娘也跟桂花小姑娘一样,将鸡肉一夹两份,给了丁成一块全是肉的,自己留下骨头上沾点肉的那块。   家里竟然无人觉得不对!   两个小姑娘吃的蘑菇多,菜多,但是肉少。   丁田再次看到了古代男女之间的差距,太大了,都快赶上那个什么海沟那么深,那么大了。   幸好,他穿越的是个男的,要是个女的,他非自杀不可。 第十二章 进县城   丁田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三婶子给他送来了鸡蛋粥:“多吃点,今天丁墨也去县城,正好,他会赶车,让他赶车,拉着你去。”   丁家是有马车的,虽然是很简单的马车,只有一个漏风的车厢,但是在村里也是个稀罕物。   丁田在车厢里面钉上了薄的毛毡子,这下子挡风了,他坐在里头,不用吹冷风   不过古代路况堪忧,车子也没有防震系统,颠簸得很。   差点将他的早饭颠出来。   丁墨跟丁田平辈,只是年纪比他大,丁田喊他一声墨哥。   丁墨赶车,他是进城买东西,往常只是挑担走,不过有了丁田的马车,可就方便多了。   丁家有一匹六岁口的驽马。   这是丁大海回来的时候,骑着的马。   一直在三叔家养着,早上三叔过来给他套上了马车。   丁田这小身板子,也骑不了马,只能乘坐马车,再说,原主也不会骑马啊。   丁墨赶着马车,带着丁田,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县城。   丁田第一次见到古代的县城。   县城建的很大,大概是因为边境的县城吧,城墙非常高,而且有墙垛,女墙和观察孑L等等。   很新,因为战火毁了原来的城池,现在的城池是新建起来的,一看就很结实的样子。   城门口有人守着,是兵丁。   丁墨跟他们认识,打了声招呼就进城了。   “墨哥,你们认识啊?”丁田问丁墨。   “认识,面熟。,,丁墨笑了:“打仗的时候,村里抽调农夫去运粮,我去过好几次,跟他们都见过,大家不知道彼此的姓名,但是也算是一起从过军,点头之交,每次进出都行个方便而已,后来打完仗了,除去一些复原回去了的兵,还有这些回不去的,他们在新县城北边,打造了一个兵营,驻守在这边,以后就在这边落地生根了。”   兵营安排在北边,也是为了防止北边的敌人。   虽然说停战了,而且还打羸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对方如果再来,还得打。   “哦。”丁田看了看四周。   发现这个县城果然是新建起来的,城里的街道规划的很好,有房屋,但是人少   这一点又要说到古代城镇布置了。   这个县城的地形为长条形状,县衙所在地位于县城中心地区,有围墙保护,因地形缘故,仅开南、北两道门。   每曰南、北二门日出开,日落闭,较为富庶的人家居住在城镇之中,受围墙和官兵保护。   除此之外,本县设有里长五位,村长十五位,三村为一里。   但是经过战乱之后,人口锐减,还有的村子根本就成了废墟,所以现在只有里长三位,村长九位了。   这些村的治理和保护衙门是无法保护到位,全靠自治,因而有了“村勇”一说,村里的壮年男子,拿着猎叉之类的武器,在战乱的时候,巡游村子,保护家园。   同时,村子里也有围墙,很高,两米多,这是在富庶的地方看不到的风景。   村和村之间也会有差异,稍微富庶一些的村子会造个土墙做抵挡,也会有健壮些的村民负责巡夜,但是贫寒些的村子只能靠自己了,他们唯一的遮挡就是家中院子外的一道栅栏,只能挡住一些家禽,家畜有的时候都能钻进去,何况是人了。   在这一点上,丁家村就做的非常好,故而丁里长在县太爷这里很有脸面,加上丁家村算是本地大村子,地头蛇,是这县里最富裕的村子了。 第十三章 师爷杜康   马车是直奔县衙而去,到了衙门口才发现,衙门已经有衙役在站班了。   走到县衙跟前,便能见着高高的围墙,将之和周围完全地划分开来,整座县衙显得很是四方规整。再往前,先能看见一面影壁,影壁后为牌坊,牌坊里便是大门,而大门的墙竟是呈“八”字形。   八字墙上多贴文布告。   而这个“八字墙”,正是八字衙门的由来。   牌坊内又有医学、阴阳学、总铺。   牌坊以北为鼓楼,过了鼓楼,便是仪门,仪门左边设有土地庙。   仪门右边为县狱,关押人犯正是在此,同时,也是丁田要上班的地方。   而同时,里面还设有申明亭,旌善亭,戒石亭等,一个是因为这样的地方,都是用来处理民事纠纷的,另一个则是为了震慑,毕竟监狱就在旁边……。   这就是自己以后上班的地方了,同时,也是这个时代,朝廷衙门的所在地。   丁田慢吞吞的下了马车,站在门口的人恰好认识丁田。   “这不是丁田吗?”俩人赶紧过来:“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如果县太爷允许的话,想着早点来上差。”丁田乐呵呵的跟人打招呼:“这么冷的天儿还站班啊?”   “这不是刚搬来吗?一些事情都是乱糟糟。”这俩衙役,一个叫程达,一个叫林七。   “慢慢捋顺就好了,大家都是刚搬回来。”丁田抿嘴一笑,进了衙门的大门。   进了县衙大门,丁田深吸一口气,这里一切都能看出新的痕迹,因为旧的衙门早就被拆的干净了。   战火的痕迹在这里是看不到的,经过了三年的时间,重建起来的县城非常坚固,一切都是新的,好的,结实的。   正在想事情的丁田,就看到迎面走来一个人,中年人。   留着两撇小胡子,穿着体面地长衫,颜色倒是素净,脚下一双千层底的棉鞋,只露出一个锻子面的鞋尖,雪白的鞋帮子非常显眼。   刚出了正月的北方还是很冷的,甚至前些天还下了一场小雪。   偏偏他手里拿了个折扇……这就有点装逼了。   这个时节不说滴水成冰,可也春风透骨寒,你难道还会热的扇风?   恐怕扇风几下,就得回去得风寒,喝苦药汤子……。   “呦?这不是丁田吗?”来人也看到了丁田。   “师爷好。”丁田一呲牙,乐呵呵的跟来人打招呼,虽然他有点装逼,但是丁田却不能无视他的存在。   师爷啊!   师爷不是官,是官员私下聘用的僚属,俸禄也不由朝廷出,而由聘用他的主官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因而一旦退休,一般再无收入,也无退休工资。   古代的师爷不能和现在的领导秘书等同。   古代的师爷又称幕友、幕宾、幕客等,是人们对于作幕之人的一种俗称。   爷虽然是政府部门的佐治人员,但一般并无官衔职称,也不在政府体制之内。   一般有很多种师爷,钱粮师爷,刑名师爷等等。   在电视上看到大堂上站在县太爷身边的就是刑名师爷。   级别高一点的官会有奏章师爷,也称为行文师爷,是写写画画刷笔杆子的那一类。   师爷没有级别,不是朝廷的正式编制人员,可是谁也不能小觑这个职业的存在   眼前的这位,就是本县县太爷的本家,杜康,杜子建,杜师爷。   “哎,你这是出孝,要来县衙上差了吧?”杜康别看有点装逼,但是能当上县太爷唯一的师爷,智慧肯定是不缺。   “是啊,总不能一直在家待着,让县太爷等着小的吧?”丁田话说的好听,恭维县太爷,准没错。   “老爷前些日子还说,你是不是到了出孝的日子了?”果然,杜师爷非常高兴丁田的主动:“我就说,快了,丁田肯定快回衙门上差了,县狱那里,还是要你来管的,你不在,别人可不敢伸手管。”   毕竟丁田也算是“功臣后裔”,他的职位,连知府大人都给予了肯定,谁也不敢欺负他年少,就给他去了这个肥差。   □作者闲话:这个名字起的怎么样?哈哈哈……杜康,杜师爷! 第十四章 牛角县   “那是老爷照顾我。”丁田也不居功,有老爹的遗泽照顾是很好,但是也不能太过分。   谨守本分才是长久相处之道。   这也是丁田在当见习狱警的时候,学到的职场知识。   后来他就凭借老实本分这一优点,顺利的转正了!   虽然现代跟古代的政治环块不同,但是他觉得,本分老实的人,才能活的更长久。   尤其是在古代这个时候,封建时代的生活环块,跟他的那个时候,不一样,他就更不敢放肆了。   “你知道就好,走,跟我进去吧,我也正好要去找老爷。”杜师爷带着丁田往里走:“家里都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我一个人,家里的田地也托付给了同族的侃哥家,您是知道的,我二叔三叔家自己的地都种不过来,我也不想继续麻烦他们……。”丁田就跟聊一聊家常,这样可以拉近一些关系。   果然,杜师爷频频点头:“不错,以前你守孝,给他们种就种了,这边的战事结束的时候,朝廷是免了三年的赋税,可这三年过去了,今年开始,就要征收赋税了,干多少活,收割多少粮食,交多少税……。”   虽然说师爷有刑名师爷和钱粮师爷之分,但是在这个小县城里,县太爷只有杜师爷这么一个帮手,所以杜师爷是个全职,他既管着钱粮,又要跟着县太爷办理案件。   幸好,这个县城因为地处偏远,虽然在战前管辖地有十五个村子,但是人口少,加上地方贫瘠,基本上没什么案子发生,最多就是村里谁谁谁家的牲口丢了,耕牛死了(这个时代耕牛比人命还要受到重视,因为那是大牲口,且是农用的大牲口,牛死了是要查看死因,甚至是罚农户的钱的),或者是谁家的鸡,吃了谁家的谷子之类的芝麻事件,最大的就是两家人打架,打伤了。   几年都不出一个人命案子的那种平凡小县城。   因为县城是在两山之间,两座大山是天然的屏障,又因为山壁陡峭,形似牛角,故而,县城就叫“牛角县”。   如今新的县城,也叫牛角县城。   并不是这里盛产牛角,只是地形使然。   不然当年打仗的时候,牛角县城都被打碎了,也没能让丁家村等等村子遭殃,那是因为牛角县城在那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一直坚持到援军到来,才将敌人打出国境线。   也因为如此,朝廷才拨了建筑款项,重建牛角县城,且规格增高了许多,快赶上府城了,城高墙厚,是按照一座要塞的规模来建造的,甚至在县城北边还驻扎了一营官兵。   杜师爷对丁田的好感是蹭蹭的往上涨,丁田年纪虽然小,但是人却很老实,说话就能看出来,不是个爱惹事的,那就好,那就很好。   “田儿啊,牢房那边你恐怕要多费心了,这县衙初建,事情多,很多地方,老爷跟我也顾不过来……。”杜师爷打算先给丁田说一声,让他有个准备。   上头拔下来的专项修建款,本来有二十万两白银,十万贯铜钱,但是到了他们手里,只有十万两白银,三万贯铜钱。   其他的钱去了哪儿?   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是跟老爷一起打过仗的,见识过北边人的凶悍和残忍,所以到了手里的款项,他们没敢伸手,全都放在修建城墙上了,但是外面修建的牢固而光鲜了,内里就没钱装饰了。 第十五章 县太爷杜明   而且朝廷免了这边三年的赋税,县衙里一点收入都没有,这地方又穷的叮当响,战后恢复哪儿那么容易啊?   曾经十五个村子,现在就剩下九个了。   他们就算是想刮地皮,捞油水儿,也得有油水给他们捞啊!   正说着,他们终于走到了如今县太爷办公的地方。   书房里只有两个人,一个坐在桌前挥毫泼墨,一个站在一边给县太爷递东西。   站着的人是书童,十二岁的杜伸。   而坐着的中年男人,有着墨色的胡须,一张国字脸,有些饱经风霜,不像一般的县太爷那么养尊处优,因为上过战场的关系,哪怕是个文官,也有那么一股子凛冽的气质。   到底是经历过火与血的考验,穿着普通的家常服饰,头上也只是带着一顶璞帽,帽子上镶嵌着一块成色还算可以的玉石。   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干净利落,艰苦朴素。   因为屋里竟然没什么装饰品,除了书架子,就是笔墨纸砚,再不就是灯笼,只有一个普通的铜制香炉,还没点熏香,只是摆在那里,估计是看着好看……因为香料很贵啊!   全县里就只有一个卖香料的文具店,还都是劣质香料,不怎么好还卖的死贵。   连县令大人都用不起。   再说县令大人,丁田扫了一眼整个书房,再看了看眼前的中年男人。   这就是县太爷,杜明,杜志明。   说起来,他跟杜师爷,是有点亲戚关系,所以他才会倚重杜师爷,杜师爷也乐意在这个苦寒之地的边陲小县城,跟着县太爷吃苦。   等写完了字,杜仲将东西收了起来,县太爷去洗了洗手,才抬头,跟他们打招呼:“子建啊……唉?这不是丁田吗?”   “老爷。”丁田抱拳,行了一个武行之间的礼节:“小的出孝了,来衙门看看,要是可以的话,小的是不是能上差了?”   “还看什么呀?直接来就行了。”县太爷坐到了主位上,摆了摆手:“坐,都坐。”   县太爷书房的外间就是一个小客厅,一般亲近的人来了之后,都是在这里接见,正式的客厅那都是接待贵客和外人用的。   县太爷说了坐,他们俩才坐下来。   小书童杜仲上了茶水给他们俩,以及一盘点心。   这点心只能看,吃,是不可能了,这只是个摆设。   “丁田啊,你能来,我很高兴,你父亲是个英雄,我不能对不起他,所以这个职位,哪怕三年了,一直缺着,我也没让人顶上去。”他这是想卖个好给丁田,让他知道,这个肥差,一直给他留着呢。   “多谢老爷照顾。”丁田很上道,立刻就表现的感激涕零,非常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   这也很符合他的身份,一个没走出过县城范围的小吏家的孩子。   “你三天之后就过来吧,现在县衙初建,哪儿哪儿都需要人手帮忙。”县太爷非常好说话:“牢狱那边的事情都归你管,你爹当年就管得不错,现在你接替了他的位置,本官希望你也能子承父业。”   “谢谢老爷的信任。”丁田赶紧表忠心:“小的一定管好牢狱。”   县太爷朝师爷甩了个眼神,师爷就笑呵呵的开口:“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县衙现在重立,事情太多了,后天呢,老爷要去府城一趟,你来了之后,好好的干,希望我们回来的时候,牢狱能一切正常运转。”   “是,小的知道了。”丁田低垂眼目:“一定不让老爷失望。” 第十六章 县令升官   等喝完了一杯茶,丁田就告辞了。   他离开之后,县太爷就跟师爷放松多了:“怎么样?”   “是个老实孩子,估计能理解我们。”师爷也很挠头:“再说了,牢房……有什么可折腾的?”   里头连个犯人都没有,怎么折腾?   搂钱都没犯人可以给他搂……。   “算了,没办法,现在就这样吧。”县太爷无奈的叹了口气:“反正过几个月,我就要走了^”   “还没有恭喜老爷,升任知府。”师爷脸上的表情,换成了笑意盈盈:“去了府城,可比在这里窝着,强多了。”   县令因为守城有功(其实城已经打残了,只是他坚持不退,宁愿跟敌人巷战,死守;最终,还是让他们这些人等来了援军),已经被奖励了一次,现在又建城有功,被升任为北风府的知府,要去府城上任了。   只是这个消息是个内部消息,除了县令大人跟师爷,还没有别人知道。   因为只有上头给了一点风声,知府大人也还好好的在府城,不知道他的以后前程如何,所以大家都默契的不提此事,只看到时间了,要怎么安排。   “也没什么可喜的,府城……也难啊!”县太爷对升官没那么高兴:“要是直接去顺天府还差不多   “您就别多想了。”师爷知道,县太爷其实早在守城有功的时候,就该升职了,可是上头分润了他的功劳,所以只得了嘉奖令和重赏,却没给升官。   这次建城,也是憋了一口气,非要干出点政绩,还是上头分润不了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这才有了这样坚固的县城城池。   可惜,这口气争是争到了,就是外表光鲜内里糟烂。   “能不多想吗?”县太爷这口气啊,总算是顺了一些:“牛角县,曾经是我死守不退的地方,新的县城,又是我一砖一瓦建起来的,要说没感情,那可真是无情之人了   “老爷,你这样想,我们该干的都干完了,听说被调过来的新县令,是知府大人的侄女婿,他当初扣了我们的钱,这里的糟烂,最后还不是他家亲戚接手么?你我可以清廉的一分不贪,他能办到吗?”师爷这个时候的用处就体现出来了:“三年前的战争,将县城打了个稀巴烂,什么都没留下,我们在这里重建县城,一切底子都干干净净,以前不管什么事情,都一笔勾销了,而且我们三年没有税赋,新县令一来就要收税,你说老百姓们怎么想?”   县太爷一听就乐了:“百姓们不太明白这里的事儿,您在的时候,能跟他们说一下,新的县太爷,谁认识啊?”   这等于是一个明着挖的坑。   就看新的县太爷,能不能摆平了。   北风府靠近边境,接近游牧民族区域,故而这里民风彪悍,打仗的时候,真的是很给力,平时治理就有些不方便了。   本地又有不少同姓村存在,那些家族式的村落,有的时候,就连县太爷的面子都不卖,因为他们人多,团结,就连他这个县太爷,也不得不退让几步。   这就是本地宗族的力量。   “话不能这么说,新来的要是不给力,我这个当上司的,也很难做的……   县太爷摇了摇头:“希望我打下的好基础,能让他珍惜。”   他在这里当了十年县令,为了守城可以说是舍生忘死,希望接任者,能继续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局面。   师爷跟着他点头:“只要他不傻,就不会将这大好局面,搞的乱七八糟,最起码,也要保持住。”   他们俩在一起说的这些事情,只有他们俩知道,走出去的丁田,是不知道的,他去了这县城里新建的一处酒楼……的对面,那里有个面摊,只卖最简单的阳春面最多给你加一碟咸菜,再贵一点的就是咸鸭蛋了,五个铜板一个。   鸭蛋不值钱,一文钱一枚,但是盐值钱,腌制咸鸭蛋的盐水,农家都是不倒掉的,直接当盐巴用,做菜的时候,填进菜里头,一样有个咸滋味。   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 第十七章 打算   他在这个面摊坐下来,等丁墨。   丁墨是去买东西,也有一些村里人托他去卖东西。   其实就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儿做的绣品,拿去城里少有的几个布庄、绣店去卖,做工并不精细,也卖不上什么价钱,但是勉强够给家里买点盐巴,贴补一下清贫的生活。   不久,丁墨就到这里跟他汇合了。   因为他们的马车,是停在这家面摊斜对面的一家客栈的前头,都是乡里乡亲的,客栈是会帮大家照看一下马车和货物等等,这就是坐地户的好处了。   外来的马车,估计就得给点辛苦费,不然店小二凭什么帮你照看呢。   丁墨买了不少东西,还有好几把农具,这都是送来城里修一下,马上就要天气回暖,要准备春耕了。   “田儿,等久了吧?”丁墨将东西放进马车里,才坐过来。   “没,我也是刚到,吃面吧!”丁田预定了两碗阳春面,两个咸鸭蛋。   这面摊在这里久了,也知道丁田是未来的牢头儿,衙门里的人,所以阳春面给的多,汤是熬的大骨头汤,只有一点油腥,不过味道不错,配上一碟用香油拌的咸菜丝,一人一个咸鸭蛋,吃的饱饱的,全身都热乎了起来。   “走吧,我们回去了。”丁墨去把马车赶了过来。   “墨哥,县城里怎么这么冷清呢?”丁田跟丁墨聊天:“来往人都少。”   “这刚建好,加上以前打仗死了不少人,人当然少了。”丁墨到底是比丁田大,知道的事情,也比他这个守孝在家三年的人多:“听说现在只有三十多户人家在城里买了地皮盖房子。”   丁田却是把这个消息听进了耳朵里。   在乡下,总不如在县城里,而且他要在县城里上班,如果在县城里有自己的房子,以后下了差,就能住在自己家了。   丁家村儿没人在县城置办产业,村里人来县城,都是当天来,当天回去。   以前丁大海也想在县城里买个宅子,一个是上班的时候方便,另一个则是在县城里有个房子,也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   无奈那个时候,县城里的宅子贼啦贵,他买不起,只能眼馋着,不过曾经跟原主说过,等原主成家的时候,就在县城里买宅子。   结果宅子没买成,县城就打了起来,最后连老爹的命都没了。   现在趁着县城还没开发起来,丁田想在县城里买个小宅子,花不了多少钱,按照自己的意思盖,盖起来了,就住在县城里……丁家村的祖屋不能卖,逢年过节还得回去呢。   这里就是个落脚的地方。   “等你来上差,就知道了,县城倒是建的不错,就是还没兴盛起来,这一打仗,不知道多少年才能恢复……。”当年打仗的时候,丁墨已经够格去参军了。   他还记得县城在战前,就算不繁华,可也不会这么萧条。   只不过等他去参军的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   搞得他只当了个后勤,等战争一结束,他们这样的良家子弟,就一人赏了一石谷子,十斤肉,一包盐巴,打发他们回来了。   “嗯。”丁田心里算计了一番……。   回到丁家村,丁墨将车子赶回到了丁田家,自己拎着东西挨家挨户的去分了。   丁田则是在家里铺开纸笔,细细的写了自己的计划。   晚饭是三叔家送来的,一碗油渣炒的干白菜,一碗香油拌咸菜,两个拳头大的黑面馒头。   丁田吃饭后自己去洗的碗,因为太晚了,他本来想点灯画图纸的,后来想到应该节俭一下,灯油也是很贵的……所以他就点灯,躺在床上想事情,想着想着,就睡着了……睡着之后就做了个梦。 第十八章 梦里梦外身是客   梦中,他回到了现代。   他看到自己的遗像,被弟弟捧着,四周都是黑黑的人群,带着白花……这是在送葬吗?   他知道自己死了。   不死也不可能看到自己的棺材啊。   妈妈哭的很伤心,爸爸也很沉默,弟弟……弟弟比爸爸更沉默的捧着他的遗像   他看到了自己的领导们都来了,在他的灵前,宣布了他烈士的身份,奖章,奖状,以及……奖金。   妈妈不哭了,爸爸也不沉默了,只有弟弟,将他的东西都推了出去:“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我哥都没了,没了!我哥还没有结婚,连个爱人都没有,要这些东西给谁?”   他看着弟弟撒泼,哭嚎,看着爸爸妈妈哄他,最后还是接手了那些东西。   但是……爸爸妈妈想用奖金给弟弟买个房子,弟弟没同意,反倒是认真读书,有了奖学金,还考了一个好大学,最后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还升迁当了个官儿,用自己的积蓄买了房子,娶了一个很好的妻子,生了两个儿子,却过继给了他一个,每年都要带着儿子、侄子给他上香。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弟弟就会抚摸他的照片,有的时候,会偷偷的喊他哥哥   丁田才知道,他的弟弟对他也不是他想的那么冷淡,只是少年叛逆期。   他都死了,这些该放下了。   看着爸爸妈妈老去,去世,看着弟弟送走了他们,虽然选择的是同一个墓地,但是他是单独在一个烈士园林里,而爸爸妈妈则是合葬在另一边的普通墓地里。   老房子那里拆了,弟弟得了一笔丰厚的拆迁费,跟他的奖金放在了一起,都给了他过继给自己当儿子的那个孩子。   弟弟退休了,带着孙子给他上坟的时候,他就心里平静了。   起码,弟弟过得很好,这就够了。   梦里仿佛过了好几十年,当丁田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只是过了一夜。   “黄粱—梦吗?”丁田挠了接头:“或许……我就是丁田。”   他就是丁田了,早就想好了的事情,不是吗?   丁田爬起来,收拾了一下床铺,换了一身衣服,洗漱,二婶子过来给他送早饭:“晚上去你三叔家吃。”   “哦,好。”丁田今天的早饭是一碗大米粥,一个黑面馒头,一碗香油拌的咸菜丝,一碗肉末炸的大酱,配了两个煮鹅蛋。   等二婶子做了,丁田吃过了早饭,就继续在窗下的书桌上,画着他的设计图,他给自己设计的一个小宅子平面图。   他不是设计系毕业的,但是画个图纸,盖一座自己梦想中的小四合院还是可以的,丁田就这么过了一天,等他画完了,也到了吃晚饭的时候。   今天要去三叔家。   他没空手去,而是带了退亲退回来的那两根金簪子。   “来了?马上就好饭,快进去吧!”三婶子正在厨房忙碌,二婶子来帮忙,给他开门的就是二婶子。   “哎。”丁田一点头,就进了屋。   三叔家是两进的宅子,同样的青砖瓦房,因为他家地多,粮仓就建了三座,农人,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同时,三叔家也有养三头耕牛,这在农村来说已经是非常富有了。   丁田进了屋,就看到二叔跟三叔正坐在坑上,磕着瓜子儿聊着天。   他听了听,是关于地里的事情,想着今年恐怕是要交税了,所以种植的粮食要选好,除了谷子外,还要种黄豆、红豆等杂粮。   “对了,田儿啊,你啥时候去上差?”二叔突然想起来:“是不是要给县太爷带点什么礼物去啊?”   □作者闲话:这一章的章名怎么样?你就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诗人的风格?哇哈哈哈哈哈……江湖也是个很有诗人气质的嘛…… 第十九章 二进县城   “我已经准备好了。”丁田道:“县太爷没少照顾我爹,也没少照顾我,我打算送点薄礼。”   “不该给厚礼吗?”三叔不懂了:“送点银子啥的?”   “三叔,你那样叫行贿!”丁田哭笑不得:“薄礼,才显得亲近。这薄礼薄在哪儿,就看你怎么说了。”   “田儿比咱俩有见识,孩子怎么说,就怎么办吧,终究是他去上差的地方。”二叔倒是支持丁田,一个小子,没了爹妈,必须要顶门立户,这人情上的往来,也要熟悉起来。   以后就是吃衙门饭的人了,再不历练出来,吃亏的就是他自己。   “行,听二哥你的。”三叔立刻就没意见了。   这会儿也开饭了,三个人挪去了外屋,外屋放了好大一张桌子,全家人又都坐在了一起吃饭。   三叔家烧了好大一盆的猪肉。   浓油赤酱的,那味儿香的呦!   还有两盘的清炒豆芽菜,以及一大盆的酱炒蛋,这是二婶子带来的菜。   全家人坐在一起开始吃饭,农家人不讲究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在饭桌上反而更容易说一些话。   “我后天就去上差了,家里就拜托给两位叔叔婶子。”丁田吃着饭,就说了自己上差的时间:“我今天去看了县太爷,县太爷也是这个意思。”   “那就好,那就好!”全家人都喜笑颜开。   毕竟,这个差事说是给了丁田,但是万一有人顶替了这个肥差,丁田去了只能当个狱卒。   狱卒跟牢头儿,那可不一样。   丁田能当牢头,对丁家村,对丁家,都至关重要。   吃过了饭,丁田又将两根金簪子拿了出来:“两个堂妹也都是花一样的年纪了,我这个当堂哥的也没什么礼物给她们,一人一根金簪,喜欢的话,就戴着吧   “田儿,这个太贵重了。”   “田儿,你这是干什么?”   两个叔叔都皱眉了,两个婶子也有些发懵。   “二叔,二婶儿,三叔,三婶儿。”丁田将两根金簪子放在桌子上:“这两根金簪子,本来就是你们两家给我定亲的礼物,如今也算是物归原主,给两个堂妹留着戴吧,将来也能当嫁妆。”   两根金簪子其实很细,也就普通的细吸管那么粗,一个做成了梅花的样子,一个做成了兰花的样子。   “你是不想看着这个东西吧?”二叔却理解错误了,他以为丁田不想看到这两根金簪,是不乐意再想起那难看的退亲之事。   “嗯!”丁田干脆将错就错,点头了:“给两个堂妹,正好!”   两根金簪子虽然细致小巧,却也价值几两银子,他说给就给了。   “行,那家里俩丫头就收着了。”二叔知道他心里不痛快的缘由,非常干脆的收下了两根金簪子。   两个堂妹一人一根,这可比给什么都让她们高兴。   丁田跟两位叔叔说好了之后,东西送了出去,顿时就觉得轻松了许多。   两天之后,丁墨没来,两位叔叔来了。   赶着两辆牛车,一个牛车拉丁田,一个牛车给丁田拉东西。   其实丁田也没啥东西,就是两套铺盖卷,可以换着盖的那种,以及八身衣服,四双鞋子,这都是两个婶子早就给他备好了的东西。   还有二十斤谷米,十斤大米,这是给丁田带的口粮,不管怎么说,吃哪儿无所谓,但是一定要有一点粮食在身边。   两只小公鸡,四只正在下蛋的小母鸡。   四挂咸腊肉,六斤菜干,十斤老白酒。   当年送来的绸缎,他挑了两匹放在给县令的礼物里。   这是丁田给县令大人的“薄礼”。   知道师爷爱喝两口,丁田还备了风干鸡两只,风干兔子一只,同样是十斤老白酒,又给加了一匹颜色稍微素淡的绸缎。   □作者闲话:求收藏!求收藏!求收藏!再求长评,嗯,打赏也可以,0(   门一门)〇哈哈~ 第二十章 薄礼   “带这么多,还薄礼?”两位叔叔咋舌。   “人家是师爷,还有县太爷,都不一定看得上。”丁田其实还想送点礼物,比如送给县令夫人个簪子之类的,无奈的是,县城刚刚重建,根本没有银楼,也没打造首饰的地方^   他那两根金簪子,因为是退亲回来的,加上那花样子也不适合县令夫人,他送了得罪人,早就……算了,想那么多也没用,送这点土特产就挺好。   不过,进了县城之后,他还是让二叔跟三叔去了一趟布庄,买了两匹细棉布,两匹花布给两位婶子带回去。   “自家人,你还这么客气干什么?”   “就是因为是自家人,我才给两个婶子挑了好的细棉布,两个婶子给我做了这么多衣服,还有鞋子,我不得给两位婶子点礼物,谢谢她们的辛苦啊?”丁田婶皮笑脸:“还有这两个头花,是给两个堂妹的,都到了爱美的年纪,每天别老是穿的那么素。”   他挑的两匹花布,是红色底,粉白色梅花的蜡染布,厚实,耐磨,颜色又新鲜又好看,是乡下丫头们最喜欢的布料。   只是这种蜡染的布料,新鲜颜色的本就卖得贵一些,只有那种原色的才便宜,但是原色的并不好看。   “行了,说不过你。”侄子给买了,他们俩也不客气的收了,但是心里却想着,下次进城,给侄子带点什么来?   县城里吃口青菜都要花钱的……。   等到了县衙门口,因为都认识,干脆将马车停在了县衙的旁门那里,那里平时是办公人员出入的地方。   丁田正好看到程达和林七,叫来他们俩当了一把苦力。   把东西搬进去,然后请人去通知县令夫人,接收一下礼物。   内院出来的是一个老嬷嬷,据说是县令夫人的奶娘,陪嫁到这里,这样的老奶妈,那可是谁都惹不起的人。   丁田也惹不起,他规规矩矩的低头,听老嬷嬷在一边和声细气的道:“夫人说了,人来上差就好,你才十五岁,还是个半大小子,很不必这样。”   “都是一些家里的土产,给县令大人以及夫人尝个新鲜,农家没什么好东西,也就这点东西能拿得出手。”丁田微微抬头:“希望夫人不要嫌弃。”   其实丁田送来的东西里,唯有那两匹绸缎,让县令夫人喜欢,其他的东西,还真的很普通。   老嬷嬷见丁田说的这么诚心,这才笑了:“那你等等,老身去跟夫人说一声。   丁田就老实的站在二门外,门口守着一个身材健壮的仆妇。   他不知道县令家里有多少人口,反正看这架势,绝对是有钱啊!   幸好自己没真的送钱,这要是送钱的话,得送多少才合适啊?   不一会儿,老嬷嬷出来了,不仅出来了,还带了一个食盒:“夫人说大人不在家,就不见你了,你的礼物夫人也很喜欢,正愁这春天青黄不接的该吃点什么,你这就送了菜干过来,不错,有心了,这是夫人赏你的点心盒子,是从府城来的厨娘做的点心,县城里就没有第二家,你待会去尝尝吧,知道你刚来,有很多事情要忙,就不留你了。”   这话说的讨巧,又带着那么点亲近的意思,还有吃的可以拿,绝对给足了丁田面子。   “哎,那麻烦您老,帮小的谢谢夫人。”丁田接过了食盒,塞了一个荷包给老嬷嬷,这荷包是他在布庄买的,里头塞了十个铜板,虽然少,但是好歹是那么个意思。   给太多估计不可能收,给少了容易让人嫌弃,十个铜板,不多不少,打一壶酒还是够了的:“这个给您老打一壶酒喝。”   “好,那就谢了。”老嬷嬷没有拒绝,这种事情做得多了,荷包直接就扫进了柚子里,笑眯眯的目送丁田走人。 第二十一章 送礼   送完了“薄礼”,丁田才算是完事儿,师爷的那份,自然有他送去师爷家,他的家里人收下了。   师爷不住在县衙,但是也挨着县衙的一个小宅子,送礼非常容易。   而且师爷家就一个老婆,俩孩子,以及一户仆人,人口特别简单。   等送完了这些,二叔三叔又给帮忙的程达和林七,一人一小坛子烧锅酒,也就三斤的量,不过这不算少了。   刚打完仗,粮食还不富裕,能有烧酒喝就不错了。   好酒是不可能让他们这样的人拿到手的,那都是供给贵人们享用的东西。   而他的东西,都被这俩人带去他临时住的地方了,他去看过,是在监牢外的两个房间之一,一个是给他这个牢头儿住的,一个是给狱卒住的。   紧挨着监狱的大门,也可以说是看大门的班房吧。   他只看了自己的房间,非常简朴,一室一厅,卧室里有一铺大坑,然后就没有别的了,估计是让他自己看着置办。   狱卒那屋他没去看。   他的隔壁就是厨房,外头是一口井,还有远处的小柴房,这是可以做饭的意思   毕竞他这里不止有衙门里的人,还有犯人。   而在监牢范围外面,就是旌善亭等地方了。   因为有两位叔叔还在等他,丁田没有多耽误,东西放进来,就带两位叔叔去了这城里唯一一家经营的酒楼吃饭。   就是面摊对面的这家酒楼。   “吃什么饭啊?”两位叔叔不太愿意,他们总觉得酒楼里的东西卖得贵,都一样的饭菜,吃什么不是吃呢。   “不一样的,今天也算是我正式上……差的日子,怎么着,也得庆祝一下。”丁田拉着两位叔叔进了酒楼。   这家酒楼也是本地人开的,基本上都认识,店小二非常麻利的过来问:“吃点什么?”   “来两壶上好的烧酒,一盘爆炒肉片,一盘五番羊肉。”这家的盘子大,丁田又点的都是肉菜,肯定够吃:“再来十个大馊头。”   “好咧!”店小二重复了一下菜名,然后跑去后堂传菜了。   这里也没什么客人,无所谓等不等的,菜很快就上来了。   不过却多上了一盘肉丝炒酸菜,店小二非常热情的告诉丁田:“老板听说您要上差了,这是敬您的菜肴。”   “那就谢谢掌柜的了。”掌柜的没在店里,估计是在后厨,不然店小二不会给他多上一盘菜。   这里的老板,同时也是厨子,掌柜的是他媳妇儿,老板娘,非常厉害的女人。   收钱好不手软,性子也很泼辣。   只是如今没有在柜台那里待着,估计也是在后厨。   吃了饭,他将两位叔叔送走,家里的一切,就托付给他们了。   回头,他又进了酒楼,这回见到了掌柜的和老板了。   原来刚才夫妻俩在吃饭,现在换店小二去吃饭了,掌柜的抱着六岁的孩子,正在哄,老板则是顶替了店小二的位置,招呼客人。   见到丁田去而复返,还愣了愣:“丁小牢头……?”   因为丁田才十五岁,就是牢头儿了,可他还没娶妻,亲事也……所以,他们叫他“丁小牢头”。   丁田笑的非常欢快:“那什么,我是来订席面的。”   “订席面?”   “不错,订席面。”   丁田打算请衙门里的“同僚”们吃顿饭。   他别看是个“头儿”,但是他年纪小,这里又经历过战乱,县衙里的衙役,他今天看了,大多数都不认识。   原主记忆里的那些熟悉的面孔,都没有了,或者是高升了,因为守城有功的关系,或者是没了,但是家里也得了赏赐,因为是战死的,朝廷有抚恤,这点钱,没人敢贪污,会被军队的人收拾。   而那些人.估计是新招来的,这个时候,他想融入进来,就要请个饭,正好,县令和师爷都不在县衙里,正所谓“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啊。   大家还能放松一下……。 第二十二章 县城的商铺   回到衙门的时候,衙门里的人也才用过饭。   衙门有公厨,有伙房可以吃,但是大锅饭并不好吃,只能填饱肚子。   油水没多少,除非是逢年过节,才有那么一人一碗肉吃,别看衙门当差挺威风,但是在没有犯到他们手里的时候,他们的日子过得还不如普通的老百姓。   起码不如丁田在家的生活。   但是既然来这里上班了,就不要挑那些细节了。   丁田跟人打过招呼,就进了自己分来的房间,这里一切都要他自己来打点,看了一圈儿之后,他列了个单子,准备出去采购,临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了程达,就跟他说,晚上请客吃饭,叫上衙门里的所有人。   “那怎么好意思呢?”程达搓了搓手:“只是衙门总要留下俩人值班才行   “那就留下俩人,我让香溢酒楼的老板给他们送酒菜来单独吃,也一样。”丁田立刻就安排好了:“这样以后有机会,再在一起吃。”   香溢酒楼就是县城里这座酒楼的名字。   “好嘞!”程达送走了丁田,立刻就回了衙门,他这人本来就嘴欠,四处宣扬丁田够义气,年纪小但是懂事儿啊!   刚来,还没收拾好自己呢,就打算请大家伙儿援一顿,   这以后谁不照顾他一二?   正所谓“拿人手软,吃人嘴短”啊!   丁田则是带着自己的采购清单,出了衙门。   话说整个县城就这么一家上档次的香溢酒楼,剩下的就是一家老羊汤锅店,一家二子面馆,还有一家如归客栈和一家悦来客找。   一家如意布庄,一家锦瑟绣坊,还有一家叫大山猪肉铺子专门卖猪肉,也兼买卖一些鸡鸭鹅的,只是这样的家禽,农家人自己来县城,到市场那边找个地方摆摊就卖了,所以卖的也少。   一家李四杂货铺、一家百乐杂货铺、一家老张杂货铺。   这三家杂货铺子,买的东西真的很杂,小到针头线脑,大到可以一次性做十个人的饭食的那种大铁锅,非常齐全。   目前这些,就是县城现在开的买卖了。   其他的面摊啊,小吃生意的,那都是流动商贩,不值得一提。   不过县城只有两道门,南门和北门,所以它的规划就是东边是住宅区,西边则是市场。   基本上买卖人家都在西边,而且西市还有好大一块空地方,是专门给百姓留出来的,可以让村里人来县城卖一些东西,这个时候天气冷,农家也没什么产出,也就是卖个早春的蛋类等等。   丁田去了市场转了一圈,啥都没买,因为市场摆摊的根本没人!   倒是杂货铺子那里还不错,丁田采购了一番桌椅板凳,甚至是炕席都要自己掏钱,没办法,他现在的住处,真的非常简陋。   不过也因为是自己掏钱,他都买的最好的,到时候自己一个人用,也理直气壮啊。   因为买的多,他直接让掌柜的叫伙计给他送到衙门去,钱,他是当场付了的,然后出了杂货铺子,又去了绣坊,这里也卖一些香料,他挑了点儿,竞然花了二两银子,香料果然贵,怪不得县太爷都点不起这玩意儿。   他的东西都是在老张杂货铺买的,花了快三十两银子了,老张杂货铺是这县城里第一家杂货铺子,百乐杂货铺是第二家,而李四杂货铺是新来的,而且老板看着有点滑头,丁田就去了最老的铺子里买东西,他买的多,还给抹了零头,送了他两个小凳子。 第二十三章 单身公寓   他回去之后打扫了一下屋里的灰尘,就有人来送东西了。   新的竹子编的炕席铺上,幸好屋里已经刷了大白墙,看着还挺干净。   —个四方桌子,不大,但是够他用的了,两把椅子,两个小凳子。   一张不大的炕桌,两个放在炕上的炕柜,这就算是这房间里的家具了,东西都不大,太大的家具那得定制。   再说他的这个房间也不大,放不了多大的家具。   旁边靠墙的位置上,放了一个不大的靠墙长条桌子,上面放了两个普通的花瓶,里头插着鸡毛掸子。   杂货铺子有这个还是因为掌柜的小舅子是个木匠,做出来这点东西放在姐夫的店里代卖。   剩下的就是油盐酱醋的放在了牢房的厨房那里,铁锅按在了厨房灶上,牢房的人吃饭跟外面衙役不在一起,因为晦气。   毕竟这是标准的“牢饭”啊!   也就狱卒跟牢头儿是在这里吃,因为他们管的犯人嘛。   带来的粮食也让丁田放进去了,还有腊肉,蛋类和菜干,以及两位叔叔给他拿的一小桶酸菜。   而其他的东西,就让丁田放进了新的箱子里,店家还附赠了樟脑丸,这东西驱虫效果好。   这么一捌饬,房间就很不错了,窗明几净不说,东西还都是全新的,能闻到一股“新”的味道。   就连墙上,还挂了一副画,画的是远山,小径,还有一副对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跟这个牢房有点不搭调。   这个不搭调的挂画和对联,是丁田的舅舅送给他的,家里的墙上都贴的是年年有余的吉祥画,放在家里没地方挂,他就带来挂在了这里。   所有的东西因为是古代的纯手工制品,根本不用放什么油漆味儿,这一点,让丁田很满意。   四方桌上放着一盏油灯,这里没有蜡烛,那是有钱人才能点着照明的东西,这里有的只是油灯而已,以及火折子。   一个茶壶六个茶杯,一个铁皮水壶坐在了屋里的小炉子上,这个就是他烧热水用的东西。   这个小炉子连着他的火炕,一烧火,连着烧水带热炕,都有了。   洗脸盆都是从家里带来了,放在了外间洗漱的地方,他这个房间搞得跟单身公寓似的,倒是让丁田有了一种上班待遇不错的错觉。   收拾的差不多了,他放下了手里的活儿,用烧热的水,洗漱了一下,换上了干净衣服,不用太新,那样是找嫉妒呢,半新不旧,只要干净就好。   然后是头发,他终于学会自己梳头发了,只这一点,就让他很有成就感,话说古代人的头发是非常看重的,谓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伤也”的圈定概念,这头发他是在出孝之后,找祠堂里的族爷爷给剪得,按照现代的长度来说的话,就是披肩发,梳个马尾辫啥的,没问题。   等到收拾好了,他出了门,就看到程达频频往这边看……监牢是重要的机构,一般人轻易地不让进入它的范围,所以丁田才有如此安静的生活空间。   “来了!来了!”程达一溜儿烟的跑了过来:“你收拾好了?”   “收拾好了。”丁田乐了:“你这么急?”   “那是啊!”程达促狭一笑:“我为了吃你一顿饭,早上开始就只喝米汤,留着肚子呢!”   虽然是说笑,不过也把丁田逗乐的不行:“行,行,等会儿你多吃点,吃不完可以打包带回来,明儿还能吃一顿。”   走到门口就见到林七了:“你们这是要去了?”   “是啊?去酒楼。”程达高兴的仿佛过年一般。   “哦,那你们先去,我去通知大家伙儿。”林七是个老实孩子,立刻就往里走了。   请客的人不动身,他们这些客人也不可能提前去酒楼等着。 第二十四章 请客,认人   丁田带着程达先到的地方,能坐下十人的大桌子,两桌,另外还让人送了食盒去衙门,给留守的俩人。   不一会儿,人陆陆续续的就来了。   这个时候,就体现了程达的用处,他人头熟啊,挨个给丁田介绍:“林七你认识的,杨力跟柳森随老爷去了府城,不在这里,不然这介绍人的活儿,也轮不到我头上。,,   丁田点头,他来了一天,也没见到那俩亲戚,原来是跟着县太爷走了。   去府城那可是美差啊,跟着老爷吃香的喝辣的。   来的人不多,只有十八个,家里留守两个,加上走的两个,有二十二个人,加上丁田,二十三个,算上师爷的话,二十四个……二十四节气啊?   “这是张才良、张文良兄弟俩;高志、杜飞光……。”程达挨个给他介绍了一遍:“何大力、孟辰、张龙、任青、林白、赵虎、王朝、马汉……。”   丁田挨个问好,大家伙儿见他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因为年少就显得有些唇红齿白,都当他是自家弟弟看待。   “你放心,我们既然同在衙门里当差,肯定会相互照顾的。”这里面,任青和林白年纪最大,且带着浓郁的大哥风范。   至于别的,丁田倒是觉得他们像军人多过像衙役。   后来他才从程达嘴里听说,他们真的是战场上下来的,不想当兵就跟上头的人打了一声招呼,被禆将安排在了县衙里。   端的是铁饭碗,而且他们就在本县落户了。   曾经跟丁大海熟悉的衙役,就剩下不到十个人,其他的都是后来补充进来的,所以丁田要跟他们打好关系。   趁着这个介绍的时间,掌柜的跟店小二将饭菜都摆了上来。   如今过了二月二,正是农家青黄不接的时候,这个时候有的吃就不错了,绿色青菜也就自家发的豆芽,或者种在木头盒子里的蒜苗、韭菜。   所以香溢酒楼给他们上的十道菜。   红烧肉,锅塌鲤鱼,羊肉炖萝卜,小鸡炖蘑菇,排骨炖豆角干。   肉丝炒豆芽,韭菜炒鸡蛋,蒜苗炒千张,大酱炖豆腐。   一道汤是小白菜汤,虽然是小白菜,可里头油水也不少,而且这个时候见到绿色的菜不多,这汤里却是嫩嫩的小白菜,这就让大家伙儿高兴了。   主食就是大白馒头,这可少见了。   另外,酒也上了,是从兴隆村那里的酿酒作坊买的土烧刀子,纯粮食酿造,度数高,是衙门里的人爱喝的那种。   不过因为打仗的关系,这酿酒要用粮食,是被限制的事情。   所以他们喝的这是六七年前还没打仗的时候,酿造出来的酒,就这么一直放在窖里,现在拿出来,那是相当的醇美啊。   “这第一杯,我敬大家,初来乍到,虽然有父亲余荫,却也需要自己努力,希望大家以后好好相处。”丁田本身是读过大学的人,但是这具身体不是,看的书倒是挺多,可他没有学进去。   而且这些人里也没几个认识字的……所以他刚开始说的比较文艺,让人觉得他是个读书人,随后就转到了大白话上,比较接地气。   “小伙子会说话。”任青举起酒杯:“你放心,大家以后就在……哦,你不跟我们一个锅里吃饭,但在一个地方上差,相互都照应一下。”   “对,照应一下,应该的,应该的!”其他人也都是这个意思。   喝了第一杯之后,就可以动筷子吃饭了。 第二十五章 县牢头上差第一天   这些人全都是在县衙上差的,不过都是衙役,只是丁田算术很好,按照规定,三班衙役,起码要三四十人才对,还不算狱卒和牢头儿等等。   但是现在……别说三班衙役了,凑足一班就不错了。   甚至连捕头都没有,有衙役,有捕快,可没有捕头,也没有班头,唯一的“头儿”,还是他这个小牢头儿!   更让丁田郁闷的是,难道留下的那俩人,是他的手下?   因为在坐着的根本就没有狱卒,十八个人里,有八个人是捕快,十个人是衙役   这里最高的竟然是请客的才十五岁的自己。   丁田只好打招呼,给他们倒酒,不过大家都忙着吃,衙门里大锅菜也就那样,油水不多又饿不死人,很难吃到正宗的肉食,这就跟过年没啥区别了。   任青他们吃的是满嘴流油,当然,好话大家都会说,以后就要看大家的相处情况了。   丁田也在吃,这家的手艺的确不错,虽然不如他前世吃的那么好,但是在这里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味道了。   如果手艺不好,味道差劲,他们家也不可能顶的起这么大一个酒楼。   战后万物萧条,缓了三年也才有了点儿鲜活气,不过终究是不如从前那样,古代的恢复生产就是慢。   不过好歹这里是县城,新建起来的也是县城,元气还是恢复了一些的,不然恐怕就没这么多肉可以吃了。   吃过了饭之后,众人喝的醉醺醺,丁田很会做人的一人分了一只用干荷叶包好的烧鸡:“带回去,明儿起来肯定要宿醉的,将就着吃点好的补一补。”   众人都乐了:“你这么小还懂这个啊?”   “以前听父亲提过,也不太懂这些^”因为丁田还小,大家也没跟他拼酒,他只是给大家倒酒,劝酒,夹菜而已。   殷勤的孩子,谁都不会讨厌他。   “行,既然田儿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却之不恭。”任青发话了,大家才接过来,不过心里都很满意。   别看小丁牢头儿年纪小,但是会办事。   人都送走了,丁田结了账,花费不菲,但是值得。   也拎着自己的那一份烧鸡,回了县衙,因为太累了,粗粗的洗漱了一下,就脱了衣服钻进了被窝里,明天他就正式上班了。   第二天……没听到鸡叫声,县城,尤其是衙门里,是不可能养鸡的,所以没鸡叫声,丁田的作息时间是已经差不多固定了的,生物钟将他叫醒了,起来洗漱,然后去了伙房。   这里以后就是做饭的地方了。   找了个小锅熬了点儿小米粥,将烧鸡撕碎,也热了一下,囫囵个儿吃了个饱,收拾好了之后回去换了一身牢头儿的“工服”。   丁田身量小了点儿,所以这工服是二婶子和三婶子给他量身定做的,用的料子虽然看着跟别人的一样,但是上手摸了才知道,那不是麻布料子,是细棉布的,穿着比麻布的料子挡风,暖和。   带上帽子,摸着腰间的刀,跨出门,四下里张望了半天,没人!   不对啊?   早上吃饭的时候,就他一个人,可以理解,那俩去别处蹭饭了,可是这要上差的时间了,怎么还不见人?   丁田就不高兴了,这是看他年纪小,不尊重他这个牢头儿吗?   看来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在哪儿上班,都有职场争斗啊。   索性他也不强求,反正牢头儿是自己,相当于是典狱长了,雄起赳气昂昂的走到了牢门口。   监牢的大门自然是修建的无比庄重,又非常的结实。   上面还有虎头型的狴犴吞环,因传说陛犴又名宪章,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为鳞虫之长瑞兽龙之第七子。   形似虎,平生好讼,却又有威力,所以牢狱多有狴奸镇守。   《龙经》有云:“狴奸好讼,亦曰宪章。”传说陛犴不仅急公好义,仗义执言,而且能明辨是非,秉公而断,再加上它的形象威风凛凛,因此除装饰在狱门上外,还匐伏在官衙的大堂两侧。   据说每当衙门长官坐堂,行政长官衔牌和肃静回避牌的上端,便有它的形象,它虎视眈眈,环视察看,维护公堂的肃穆正气。   □作者闲话:田儿上班了! 第二十六章 “牢”徒四壁   黑色牢门,青色的砖墙,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牢不可破。   监牢,就要有监牢的样子。   丁田很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推开了牢门。   大门很重,丁田吭哧瘪肚的推了半天,终于推开了,看样子,光是这牢门,就够阻挡个几十人的攻击了。   进了监门之后,内有一照壁,通道只有一面,为了防止囚犯逃跑。   一入监门,就有接连拐四个直角、五道门的甬道,接着是一条约一米多宽的“胡同,,〇   “胡同”的两边应该是两排低矮的监房,关押一般的杂犯;“胡同”的南尽头,往东拐直角弯是内监所在,专门关押死刑重犯。   内监是四合院形,东西南三面是普通式监房,北面有两幢独立的监房,这是关押死刑待解女犯的女监。   这是正常监牢该有的样子。   丁田已经翻过原主的记忆了,知道个大概,原来的牢房就是这样,原主去过曾经的县衙牢房。   但是绕过那面只写了“牢”字的照壁之后……丁田傻眼了!   监牢,监牢,监禁犯罪之人的地方。   结果他眼前一片坦途!   长方形的一大片空地上,耸立着两排牢房,并不低矮,起码有两米高的牢房,但是,牢房就是牢房,除了有那么一个架子外,连门窗都没有!   干净的就像是被人特意打扫过一样。   更别提该有的锁、铁链子之类的东西了,连刑具都没得见一个。   合着外面高大上,里头就“牢”徒四壁了啊?   给他玩了一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嘿!   丁田这个气呀!   光秃秃的这是牢房?   别说关人了,就是关一只鸡都关不住。   转身关了门就去找人问个清楚,气哄哄的他一出门,迎面就遇到了林七。   “监牢是咋回事?”丁田可是知道,古代监牢那都是大事情,这是啥情况?“你不知道?”林七瞪大了眼睛,明显他也很惊奇的样子。   丁田皎牙切齿:“我该知道什么?”   林七小声跟他嘀咕:“听说上面克扣了不少建城的款项,县太爷也是没办法,外面修好了,里头的就得靠自己了。”   丁田一愣:“靠自己?”   这个要怎么靠?   “我们都在攒份子钱,班房那边都是我们自己掏钱修的,你这里也一样。”   “可是我……我……。”丁田心想这不就是私人掏钱装修公家的地方吗?   “你这里都够好的了,你那房间都是师爷从牙缝里抠出来的钱给盖的起来的,不然,也跟我们一样。”林七又丢给他一个重磅炸弹:“你也知道,我们这里人少,那是因为上头拨给的那些雇佣衙役的钱,都让县太爷用来修建府衙了,连捕头、班头都没有的!”   这才是没有配齐人员的原因,没有那么多人,却领了那么多人的工资……这是另类的“吃空饱”啊。   丁田第一天就对古代的县衙佩服得不得了,这可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   “我自己装的话,有啥标准么?”丁田一抹脸,怪不得县太爷说希望他能好好干。   原来是这么一个“好好干”啊?   “你随便!”结果林七又打击他:“反正就你一人儿,想咋干就咋干,不用跟谁商量,只要能用就行了。”   丁田被他这语气给喹的呀:“啥叫就我一个人啊?”   “你那里连个狱卒都没有,就你一个儿,你当头儿,你说了算。”林七特别随便的告诉他:“垒个猪窝都没问题,反正是关犯人的地方。”   丁田:“……!!!”   我屮艸掸踯!   这一刻,丁田觉得他的人生,真的是“任重而道远”的那一款。 第二十七章 我的监牢我做主   跟林七分开,丁田又去找了程达,程达也跟林七说的一样,并且还告诉丁田,最好不要去找师爷和县太爷了,因为他们这个时候去府城办差,明显是要避开丁田   毕竟丁田跟他们不一样,据说丁大海那是在府城也是挂了名的英雄,他的事迹,连京城里的兵部大人们都知道,县太爷可以压榨别人,却不敢对丁田太过分,他要是脑袋一热,跑出去闹腾,县太爷也很为难。   这可是功臣之后,据说丁大海当年唯一的遗愿,就是让儿子继承自己的职位,一个县城的牢头儿的位置。   跟丁大海一起上过战场的那些人,没死的基本上都当了官儿,不管大小,这一起出生入死的情谊,不会随着时间而消散,反而因为丁大海死了,留下了一个独苗,让这帮人更护着丁田。   这一点,可以从丁田守孝三年,县衙的牢头儿的位置,一直空着,就能看出来,这个位置除了丁田,没人能坐上去。   “我听那天师爷的小厮说,上头克扣了建城的款项,县太爷跟师爷都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无奈形势不如人,只能吃下这个闷亏,县太爷是皎牙硬坚持建城的,一文钱都没揣进自己的荷包。”程达叹了口气:“其实,缺少的衙役的工钱,县太爷是照常发给我们的,只是不多而已。你要是想明白了,就去账房那里,支取你那里应该有的六个男狱卒、四个女狱卒的工钱吧。”   牢里应该有十二个人的配备。   六个男狱卒,四个女狱卒,一个牢头儿加上一个厨子。   丁田想了想:“我去找账房好了。”   程达乐了:“这就对了!”   心里也松了口气,师爷交代的任务,他算是完成了。   丁田就真的去了账房先生那里。   这个时代,账房先生那是很重要的存在,一般都是资历老,会做账,读过书,也会打算盘算账的人,才能担当县衙的账房。   现在县衙的配备人员都不齐,账房先生却是最清闲的一个,抱着个小茶壶,正在美滋滋的喝茶,顺便教育一下自己的儿子,如何看账本,算账。   现在的这个账房先生,已经不是当年教导丁大海的那个账房先生了,是在战后被师爷叫过来的,据说是师爷的学生。   账房先生姓徐,人称“徐账房”,两撇八字胡,一脸的小精明。   他看到丁田过来的时候,乐了:“我以为你还要考虑两天才会过来呢。”年轻人,都气盛,他因为丁小牢头起码要三五天才会过来服软儿,谁知道这第二天就来了。   “徐账房。”丁田很严肃的一抱拳:“我是来领我那份钱的。”   “知道,早就给你备好了。”徐账房美滋滋的一喊儿子:“子旭啊,去把那包黑色布袋包裹的银子,给你小丁哥哥拿来。”   他的儿子叫徐子旭,是个比丁田还要小的少年,只有十三岁。   “哎!”徐子旭飞快的从一个箱子里掏出来一小包银子,交给了丁田。   “多谢小徐账房。”丁田接了银子,从兜里掏出一包糖酥饼,这是他给自己留的零嘴儿,虽然廉价,但是是在这里少有的能让普通人花点钱,也能吃到的点心了:“这个给你留着吃。”   徐子旭看了看他爹,见他爹点头了,高兴的接了过来:“谢谢小丁哥哥。”   “嗯,乖。”丁田笑了一下,又恢复了严肃脸:“那小的就告辞了。”   “好,去吧!”徐账房也不留他。   丁田转身就走了。   徐账房看他出了这个账房的门,才收起笑模样:“小小年纪,不错。”   他为什么说丁田不错呢?   因为丁田只说领他那份钱,但是到手一掂量就该知道,他给的是狱卒的工钱。可是,监牢的配置里,不止有狱卒,还有厨子的工钱。   他没给,因为上头给了,他也要留一点给自己,丁田也没要。   这就是丁田跟他的默契之处,有了这么一个默契点在,以后他跟丁田打交道,肯定不会为难丁田。   同样的,丁田也不会真的丁是丁,卯是卯的跟他办开了揉碎了的算账。 第二十八章 打造古代牢房   丁田回到了他的“公寓”里,才打开黑色的布包,里头有本小册子,上面写的是从县衙搬回来办公开始,应该拨给监牢的各种花费。   其中有厨子的工钱,但是很明显,里头没有,该给监牢调拨的粮食和果蔬肉等等,也统统的都是空白。   只有记载,没有拨款。   丁田也明白,这一部分,恐怕是县太爷跟师爷扣下了。   县城刚刚建立起来,百废待兴,监牢里又没有犯人,更没狱卒,拨下来粮草也是回收回去的,何不中饱私囊呢。   而厨子的钱,也明显是被账房给分了去,他这里能有狱卒的工钱,已经很不错了。   工钱一共是二十六两银子。   村里他们家的祖屋,青砖瓦房,盖的时候,也花了差不多五十两银子,加上院子等等,祖屋价值百两。   二十六两银子,看着多,要是修房子的话,恐怕就不够看了。   就算一个月有二十两银子的“空饷”也不够补贴的呀?   且这里是北方,冬天要烧柴的,不然把犯人冻死了咋办?他还没有藐视人命的心理。   丁田在屋里想了一上午,中午饿了就吃点酥饼,烧鸡还剩下好多,早上的米粥将就着糊弄了一顿。   下午他就开始写写画画,晚上同样将就了一顿晚饭就睡觉了。   第二天起来后,收拾了一下,一晚上的时间,足够他想明白了,心里的规划倒是有了点儿眉目。   吃过早饭,将最后一点烧鸡吃干净,收拾妥当,他又去找了徐账房。   “可有事?”看到丁田来了,徐账房心里一个咯噔,难道这小子是想返水?“小的想在县城里买个地皮,盖个小宅子。”丁田不是很明白古代的买地盖房子是什么个程序,只好来找徐账房。   一听不是返水后悔,徐账房暗地里松了口气,语气也和气了很多:“现在县城里的地皮便宜,你又是自己人,想买多大的地方?”   “离衙门近一点的,我村里有祖屋,这里也只是落脚的地方,不用多大。”丁田的意思,就是能有个四合院就不错了。   “这个好办,我这里还有那么几块好地方,给你一个。”徐账房立刻就抽出一个地契来:“十两银子。”   丁田一听十两银子,不贵啊!   也就是十万块钱的购买力而已,放在县城这个级别,已经是很好的地块才有的价钱了^   主要是挨着衙门,比较有安全感。   他是被原主记忆里的残酷战争吓怕了,如今县城修建的这么结实,一旦再起战事……起码这里安全点。   “行!”丁田立刻就掏钱付账,看着徐账房给他在登记簿上做了登记,他的地方紧挨着衙门的东墙,还能省下一面墙的钱。   丁田揣着地契,等他盖好了房子,再来办个房契就完活了。   走出了账房,又去找了任青,如今的衙役们都以他马首是瞻,他是去问问,找什么人盖房子。   “我们找的都是专门盖房子的人,价钱高,你是本地人,你家村里没有盖房子的泥瓦工么?你去村里找一找,这个时候,他们还没开工种地,还有时间给你盖房子,只是现在没解冻,你盖房子……恐怕也得等一等。”任青给他的建议非常实用:“不如你去村里,跟他们约好,等农忙过了,他们肯定要来城里找活儿,赚点现钱贴补家用,那个时候你再找他们修整房子,不就得了?”   “这个办法好!”丁田一呲牙:“谢谢任大哥!” 第二十九章 回村里找人手   他的房子不着急盖,一般这里盖房子都是秋收之后,入冬之前。   但是他的监牢可等不了,不如趁着现在招人来修一下监牢??   就怕他们觉得晦气,多给点工资吧,反正这里就他一个人。   不能便宜了外人,只能便宜自己人了。   丁田打算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地方。   县衙每个月都有三天的休沐日,一般都是十天一休息,因为县太爷不在家,师爷也不在,丁田身为唯一的“头儿”,干脆就自己给自己放了个假,回到了丁家村   二叔跟三叔已经开始修理农具了。   “田儿?”看到他回来还吓了一跳:“可是在县城受委屈了?”   “没,回来是有好事儿!”丁田笑着安抚两位叔叔:“我们那边的衙门,要用工。”   “衙门用工?,,两位叔叔一愣。   “是啊!”丁田道:“给工钱,开的还不低刚,我是管监牢的,那监牢里啥都没有,需要有人去盘坑,还得做一些窗户,门,桌椅板凳的,都需要,得找两个好一点的瓦匠,木匠,还有打下手的小工。”   “你侃哥倒是会盘坑,而且手艺好,瓦匠三叔会一点,木匠就得找村东头的瘸子了,他手艺好。”村子东头的丁瘸子,是打仗的时候,腿瘸的,那个时候他还没成亲,也得了一些钱帛,只是他那腿当时还没好利索,这钱帛也多数都吃了药,家里不说穷的揭不开锅,可也没富裕到哪儿去,饿不死,也没啥存款。   他家幸好就他一个人。   家里的地是种不了了,赁出去,他倒是在外面学了一手好的木匠手艺,给村里人修个农具,打个粗苯的家具什么的,倒也没饿着。   “行!”丁田点头:“那就请侃哥,三叔和瘸子哥去!”   没算上二叔是因为二叔家里有杂货铺子要人看着,而且家里不能没人。   索性二叔也不介意这个:“你侃哥家的大小子和二小子也能给打个下手。”   “还要跟村长说一声。”大事小情的,不能落了村长。   丁田又跑去村长家说了一下,老里长正在抽旱烟,吧嗒吧嗒嘴:“你用木料的话,来村里找。”   丁家村的旁边就是个大树林子,村里人缺什么都不缺木料。   当年打仗,木料都被拉去巩固城池啥的,就那样,丁家村的林子虽然缩水了,可面积还是不少。   往里钻一钻的话,还能找到不少成材的树木。   老里长这是想让村里人都沾沾光,也是给丁田露脸的机会,自从上次丁田被退亲,就有些长舌妇说他的是非,村长家的都跟老里长说了。   老里长是想让那些人都闭嘴。   想跟着沾光就别说田儿的事。   “可以,但是您知道,监牢里的门窗规制跟普通人家的是不一样的,我要的就是个结实。”丁田认真地道:“不需要名贵的木料,只要结实的木料。”   “你这娃子。”老里长乐了:“我知道了,林子里有好大一片的铁树,砍下来给你用。”   铁树这种树木,质地坚硬,阴干后轻轻一敲,都有金铁之声。   别人家不用这种木料,监牢里用上,倒是合适的很。   “那就谢谢叔爷爷了!”丁田也笑了。   铁木不好砍伐,他给的钱痛快,当然也想要好的木料了。   丁田留下了五十两银子给村长当定金,第二天他还要回去县衙,组织人的事情,交给了村长来办。   临走的时候,又被家里人塞了不少东西,都是鸡蛋啊,菜干之类的,村长媳妇儿给他送了一条咸腊肉。 第三十章 人手召集起来   丁田回来之后,又清点了一下自己的食材储备情况,他打算用一个月的时间来搞好牢房的装修问题,当然不可能让来人住在牢房里,那可是他的族亲们。   让他们住在客栈里,反正客找里也没什么人,大通铺很暖的,住他们一组人马足够了。   饭食也可以在客栈里用,总不能在这里用,毕竟这里有“吃牢饭”的嫌疑。   他自己倒是好对付,蒸个米饭,放两片腊肉炒个酸菜什么的都很容易。   至于别的,他就只能花钱买了。   幸好现在是月中了,过不了多久,他就能再去领钱,这次,他想问一下关于他这边伙食的问题,总不能让他自己解决吧?   说好了包吃包住的,结果来了之后,成了生活需要自理,连公家的地方,都要他装修。   要不是看在给钱也痛快的份上,他非……好吧,他也走不了。   第二天丁田就去订了客栈,难得的是大通铺那个屋子很大,炕上能睡下十个人,他们才五个人而已,小意思,不过丁田还是包下了这个大房间,里面提供热水洗脸泡脚。   如果要洗澡的话,那就没办法了,需要另外加钱,十个铜板,一大木桶,一个成年男人,泡个热水澡还是可以的。   另外饭钱也说定了,一天两顿饭,一早一晚。   早饭就是馊头、花卷,没有包子,因为没馅儿,小米粥管够,还有咸菜丝。   晚饭丁田要求必须一荤一素,荤的就红烧肉,清炖羊肉之类的大肉,素的随便   五个人一天就要五十个铜板的花销呢。   但是丁田决定给了:“你也别糊弄我,那里有我三叔在,要是让我知道你们怠慢了..〇,,   “哪儿能呢!”客栈老板是个胖墩墩的中年男人,点头哈腰的保证:“我们家从来不糊弄人。”   就算是要糊弄客人,也要看对方是什么人,要是路过的客人,那是能宰一刀是一刀。   丁田虽然是新来的,但是他穿着衙门里的公服呢,这是本地人,糊弄了,名声就坏了,将来可不好过。   包了一个月的客栈,客栈老板见对方好说话,又承诺说每天晚饭给加一份鸡蛋汤。   虽然两个鸡蛋就能打一大锅汤,不过有鸡蛋汤喝,总比没有强啊。   三天后,三叔带着侃哥以及他家的两个儿子,丁瘸子带着他的工具,一行五人到了县衙。   丁田带他们去了客栈安置。   正好,大通铺是个单独的大院落,丁瘸子看过之后,指着院子道:“以后木材运来了,就放院子里,打造好了再送去衙门,省得在衙门里铺开,还吵闹。”   “行。”丁田也是看好了这一点,才选了这家悦来客栈。   不过丁瘸子也说了:“我只会打家具,不会打刑具。”   丁田哭笑不得:“瘸子哥,我就是要打点简单的桌椅板凳,你认为牢里能用的多华丽的家具啊?刑具?那是县太爷要考虑的问题。”   其实他也不会打刑具好么。   或许是现代人的教育太成功了,他觉得犯人也是人,也是长了一个脑袋的,有些事情,不一定非要暴力相逼,你给他将以讲道理,说一说,聊一聊,或许就能起到不错的疏导作用。   在他的记忆里,他们的老监狱长,就是个很好的人,他曾经跟三个杀人犯一起聊天,聊到最后,其中一个杀人犯突然痛哭失声,最后他没交代的事情也一口气全都给交代了。   古代的人其实都很淳朴的,就说现在吧,县城建了三年,县衙都起来了,从战事结束到现在,愣是没有一个人被关进监牢里……也有可能是知道关不住。   那空空的牢房,连空气都关不住。 第三十一章 热火朝天   反正不管怎么说,人手是有了。   丁田给的工期就是一个月,三叔五两银子,作为带头的,又是自家的亲叔叔,当然给的工钱高了。   侃哥是四两银子,他的两个儿子是小工,一人给一两。   因丁瘸子是木匠,同样是给四两银子,但是因为他自己带的工具也有一些消耗,丁田也给他补五十个铜板。   提供吃住,等于他们的工钱是纯剩下的,三叔本来不想要工钱的,他看来就是来帮侄子的,但是丁田早就想好了理由:“这是衙门给的钱,三叔,不拿白不拿啊!’,   “是吗?”三叔这才点头:“那我就拿着。”   三叔好糊弄啊,丁田从来不说谎,诚实孩子。   在他看来,只要不是侄子给的就行,但是三叔对于他的活计有些不理解。   “在牢房里还盘什么火炕啊?直接铺上稻草不就得了?”三叔对于侄子要在牢房里盘火炕比较不看好,在他看来,能关在牢房里的都是些坏人,给他们那么好的待遇干啥?   “对啊!”其他几个人也觉得费这事儿干什么?   “我以前给你爷爷送过几次东西,见过以前的牢房,那里头都没炕,就是稻草堆,好点的有个稻草垫子。”三叔还是很有见识的,记得以前牢房的样子。   “三叔啊,咱们这里,不盘火炕,冬天是要冻死人的啊!”丁田哭笑不得:“那没火炕,多少稻草都扛不住冷。”   这里可是东北唉!   没有温室效应的东北地区,他来的时候都二月二过了,那还需要裹着大棉袄二棉裤,穿着大厚棉鞋才能出门呢。   要是寒冬腊月,别说躺在稻草上了,就是躺在火坑上,那也要一天烧三四遍才行。   没有火炕,冻死人的事'清肯定会发生。   “可是里头关着人,你也不可能让人进去烧炕。”三叔绕了两圈:“我把火炕的炕洞给你建在外面吧,这样你烧坑就不用进去了。”   “行,都听三叔的。”丁田想了想:“还得建个门儿,可以开关的那种,不然热乎气都跑没了。”   这一点,三叔就办的比他好。   他不仅建了个门,还在门外头预留好了橡子:“冬天的时候,你可以在外面挂上个草帘子,虽然不保暖,却挡风。”   密实的草帘子,抗风效果非常好。   “行,挺好的!”丁田点头,都听三叔的安排。   县牢的格局是过了照壁就是牢房,牢房的两边建的是班房,给狱卒们待的地方   左右各有一排牢房,每一排十二个,过了这排牢房,就是内监的所在地了。   内监是三合院的样子,并非原主记忆里的四合院。   这三合院呢,正房是监厅,东西两个房间,一个是刑房,还有一个是客房,不知道咋想的,牢里还有客房?   东边一排五个牢房,是关押重型犯的地方;西边的一排五个牢房关押的是死刑犯。   这两边别看也没啥,却是这里唯一用青石块垄起来的结实牢房,地面上都铺着青石块,怕有人挖地道劫狱,其实一个县城,能有什么重犯啊?   而三合院后面隔了一排低矮山杏树的类似后罩房一样的地方,就是女牢房,专门关押女眷的地方。   只有五个房间,中间的房间是给女狱卒的,一个厅堂在前,卧房在后,是个隔间。   两边的牢房就是专门关押女犯人的地方了。   女犯牢房这边没有刑房,更没有客房。   因为女犯牢房比较远,所以第一个盘炕的地方,就是这里。   因为地方小,炕也都是双人床那么大点儿的,侃哥一天能盘出来两个,上午一个,下午一个!   除了某些地方的炕是能躺下三五个人的普通火炕,侃哥才用一天的时间盘,其他的都是半天一个,侃哥还自我感叹:“公家的活儿,就是轻松。”   这一天饱饭吃着,活儿还不累,工钱全都干剩,爷三个挣这点钱,足够开春和夏天的花销了。   农家人盘坑都是很大的那种,因为全家人都要在这铺炕上睡觉的,能不大么。而牢房里最多关五个人,甚至因为县城地处偏僻,犯人少,一个人关一个牢房,享受单间的待遇,也不是不可能。   “轻松就好好干。”三叔也乐了:“你前脚盘完炕,我后脚就烧炕,烧热乎了熏干了炕,我就该刷墙了。” 第三十二章 焕然一新   丁田是个讲究干净卫生的人。   原主的记忆里,牢房都是脏脏的,味道又难闻,他可受不了自己的地盘那么邋遢,所以他请三叔来,就是要将墙壁收拾干净,刷上白灰,他还想在墙上刷标语,这个他自己来就行了。   不止是盘炕,炕延都是丁田自己选定的白杨木,因为这个颜色干净。   外面还很冷,屋里有热炕熏着,有热乎气儿,刷墙的时候,因为门窗都没到,所以就用木板挡着春风。   很快,木材就陆续到位了^   木料一共花了丁田八十六两银子,不过都是铁木,丁瘸子每天在客栈打造东西,造好了就被丁侃家的俩小子搬来。   虽然东西很简陋,但是好歹桌椅板凳之类的东西一个不缺,而且丁田还让她打造了一些木头的碗,怕有人用瓷器的碗,磕碎了瓷碗自杀什么的……好像电视里这么演过?为了以防万一,他搞了点木头碗和餐盘。   陆陆续续的忙了二十几天,整个监牢都焕然一新了。   三叔不仅给他刷了墙,还在墙上开了个洞:“以后就从这里往外扯犯人的便盆,免得你进去有危险。”   丁田勉强一笑:“那个,三叔,我有个想法……。”   他不想给人收拾便桶,他想到了茅坑,蹲着后,他直接用水冲,冲走,尽头那儿放个大木桶,找收夜香的人就行了。   “这个可行!”三叔就开始给他挖坑修便道了。   这地方没有水泥,也不可能用陶瓷,那个太责,丁田只好找烧砖的地方,用粗陶烧制成了便盆的样子,只要好收拾就行。   监牢的门窗送来安装,丁田试了试,果然非常结实,拿刀砍,都只是在门窗上留下点痕迹而已。   “这个东西可废了老鼻子劲儿了!”丁瘸子累的手抖:“铁木果然结实啊,以后我出去,我就能跟人吹牛说我给监牢做过门窗!”   丁田乐了:“是,到时候我就说,这么结实的门窗,都是我瘸子哥的手艺。”   丁瘸子就跟着他乐了:“你这不要栅栏吗?”   “不用。”丁田摆了摆手:“用栅栏的那都是为了方便狱卒看犯人的一举一动,我们这儿又没那么多的犯人,根本用不上,能用墙的地方就用墙,谁还没个隐私啊?”   丁瘸子挠头:“啥叫隐私?”   丁田:“……呵呵呵……。”   虽然当初说好的工钱已经很丰厚了,但是丁田还是在他们走的时候,给他们每个人多拿了一些,尤其是丁瘸子,手都抖了,可见铁木不仅结实,也让他这个木匠非常累。   只说是奖赏的银子,他们都收下了,以为这是衙门的奖赏。   带着厚厚的工钱,五个人回到了丁家村。   而丁田,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牢房,心里总算是舒坦了:“嗯,到时间了,该去找徐账房拿这个月的工资了。”   去账房的不只是他,还有好几个人,都是去领工钱的:“这个月县太爷没在,师爷也没在,能领出来吗?”   “领不出来我们吃什么,喝什么?总不能老爷不在,师爷不在,就让我们勒紧裤腰带吧?”   丁田也在想,万一他去了领不出钱怎么办?   结果他们去了账房,徐账房都准备好了!   “这是你的。”徐账房依然是让儿子给他一个小黑布包:“听说你那里收拾的不错,明天老爷就回来了,请老爷去那里看看,也让老爷知道知道你的辛苦。”   丁田只是抿嘴一笑:“好啊。”   揣着钱出来,丁田就皮笑肉不笑了:等他收拾完了,老爷就回来了,当他是小白啊? 第三十三章 宗族的好处   给的钱,不是全款;给的职位,却将烂摊子留给他。   都收拾好了,老爷回来了,带着师爷一起回来的,还要参观一把?   丁田心里明镜一样,他是让人给坑了,索性还不敢太坑他,这个坑呢,也不深,只要他多蹦跶几下,就能蹦出来。   只是这就让他对县太爷的印象,不那么好了。   不过人在屋檐下,他也没必要那么较真,只要他不吃亏就行了,丁田的性格就是这样,沉默,寡言,小人物的生存方式没那么认真。   就像是他以前在网上看到的那句话:别那么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第二天,果然,县太爷大摇大摆的回到了县衙,师爷也回来了,以及跟着他们俩去办差的衙役也回来了。   当然,当天丁田只是在门口迎接了一下县太爷,县太爷回来自然是要歇一口气,休息了两三天之后,县太爷开始办公了,师爷也忙了起来,因为时间已经是农历三月份了,北地苦寒,要过了四月才能修整田地,端午之前春耕忙种,端午之后就需要铲地锄草了。   丁田就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每天擦一擦桌椅板凳,他购买了一些小件的东西,例如蜡烛等物品填补牢房的空缺^   而他多年的单身生活,也足够让他能做好饭,并且喂饱自己。   他觉得日子也不那么难过。   杨力跟柳森也来看过丁田。   杨力跟柳森都长的高大威猛,一看就很有气势,跟丁田这单薄的少年郎不一样,丁田也终于知道,为什么县太爷要带着他们去府城了,这俩人摆出来,就很威风嘛!   带着威风,卖相好。   俩人来也不是空手,而是各自拎了点东西给丁田:“以后在县衙里,有啥事就说,大家都不是外人。”   “我知道。”因为他们都是跟自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丁田也不跟他们客气,问他们府城好玩吗?问他们在府城怎么样?   “好着呢!”这个时候,柳森就去外面望风了。   丁田一脸的不解,这是要说啥秘密?   “田儿,你好好的巴结县太爷,千万别犯浑。”杨力因为辈分高,娶了丁家村的闺女,自觉要维护一下丁氏族人,就小声地跟丁田交代:“县太爷要生了!”   “啊?”丁田懵了,没看出来县太爷是女的啊?   “县太爷要当知府了。”杨力小声跟他道:“这次去府城,就是去提前看一看打一声招呼的,等春耕过了,县太爷就要走了,新来的县太爷是上一任知府的小舅子。,’   丁田眼睛转了转,原来是这样啊!   “虽然县衙里糟烂了一些,但是你千万别跟县太爷顶牛啊!”杨力是怕丁田犯浑,程达可是跟他说了,丁田修了县衙的牢房。   “我有什么可跟大人说的?”丁田笑了笑,非常乖巧:“我只是修了一下牢房而已,再说,牢房这儿还是我当家。”   “你能这么认为就最好了。”杨力叹了口气:“县太爷……也不容易,这次咬牙做政绩,就是为了不让任何人欺负,你是不知道啊……。”   丁田这才知道,别看县太爷在本县那么牛掰,出了本县地界,就啥都不是了。   知府大人走的并不光彩,他是被平调的,并非升迁,平调到隔壁府去做知府了,隔壁的知府在大战的时候,战死了。 第三十四章 好!好!好!   可见那里的危险系数有多高了。   知府大人被平调的是不情不愿。   可是上面发话了,你就得挪地方。   县太爷则是高升了,本来知府是调了他小舅子来这里当县令,他当知府,这不是一家子好照顾么。   把县令平调出去,结果没想到啊,平调的是自己。   这下子,知府大人不高兴了,小舅子也对未来充满了迷茫。   这可是个大八卦,一般人,杨力都不告诉他。   “是吗?”丁田心说:县令大人也是拼命了啊。   杨力跟柳森给他带来的是一大块羊肉,两包点心,据说是府城那边带回来的新式点心。   他吃着有点像是米糕。   不过东北这地方冷啊,米糕凉了点儿。   有了这俩人的回归,衙门里再次热闹起来。   再次见到县太爷,是县太爷回到县衙的半个月之后了,又到了领钱的日子,四月初三。   丁田领完了钱,刚放好,柳森就跑来告诉他:“老爷下午来看县牢,你准备一下。”   “好,我知道了。”丁田赶紧起来去烧水。   总不能连杯茶都没有,他花了二两银子,买了一包茶叶,这会儿刷了一套新的茶具,摆放好,监牢里倒是不用,因为他每天都要打扫一遍,干净得很。   而且也没犯人。   他多少也能理解,为什么县太爷会克扣监牢了。   第一,犯人在古代是没有啥人权和尊严的。   第二,就是本县根本没有犯人好么!   丁田又跑去后面女牢房的前面,采了一些早春绽放的山杏花儿,插在瓶子里,迎接领导嘛,做多少都不嫌多。   不过因为这里就他一个,就不需要列队欢迎了,也没人跟他列队。   下午,县令大人果然来了。   一进门就笑着跟丁田道:“听说你折腾县牢了?”   “没,就是把墙壁刷了刷。”丁田也不多说:“您来看看,哪儿还有不妥的地方?”   “好,本官就看看,你这小家伙儿都折腾了什么?”县令大人笑眯眯的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大人请。”丁田有点羞涩的笑了笑,很乖巧的样子。   师爷对他这样非常满意,也帮他说了两句好话:“小孩子心性,呵呵,打理的好,老爷可要赏田儿啊!”   他也跟着喊丁田“田儿”了。   “行,只要好好办差,老爷我都有赏赐。”县太爷晃悠悠的进了监牢的大门。   这监牢已经被丁田收拾的干干净净,铁木做的门窗,刷过清漆后,有一股新意,里面盘好的火坑,门上挂着门帘子,窗户上也挂着厚实的窗帘,都是丁田从村里收来的破旧棉被,缝缝补补后放上去的,至于村里的人,则是拿着丁田给的钱,买了新的棉被。   坑上铺着的不是竹席,竹席卖得贵,是用草谷编的软炕席,虽然也是新的,但是不抗用,用个三五个月的就得换。   丁田看上的是这种席子用完就丢掉,换新的,就跟床单一样。   被子和褥子没有,等将来有犯人的时候……看是犯人自己带啊,还是他准备?   县令比较惊讶的是,这牢房的干净程度,不亚于他的书房也就罢了,这大白墙,铁黑色的门窗,虽然门帘和窗帘破旧了一些,可瑕不掩瑜啊。   女牢房里就更不用说了,大概是因为女牢房的关系,牢房周围全都是山杏花儿,这个时候,杏花初绽放,淡淡的杏花香气,让人知道这里跟外面的不同。   而且丁瘸子还是个人才,他打了六个屏风架子,蒙上块花布,就跟屏风一样了,女牢房如果真的有女犯人的话,这个有点遮挡。   “好!好!好!”县令大人没想过丁田会办的这么彻底,这牢房搞得可比以前的牢房还要好,比他爹强多了。   □作者闲话:刚才开会了,这会立刻码字,这一章先看着哈!五四青年节,每年都这样…… 第三十五章 春耕   县太爷的三声“好”,为丁田而叫。   就连师爷都很高兴:“田儿啊,做的不错。”   “老爷夸奖了。”丁田腼腆一笑:“我就是个磨叽的,小时候我爹也没少说过我,可我就是改不了,呵呵,干净一点,搞得舒服一些,以后我也可是要在衙门上差一辈子的,这不收拾的顺心了,我就难受。”   “你呀,还是个孩子心性,这监牢搞得这么干净,现在是能保持了,等有了犯人,你可怎么办?”县太爷乐了:“不过,你做的不错。”   县太爷实在是太满意了,甚至在晚饭的时候,让后衙的厨房给丁田做了两道菜,一道大肉炖豆腐,一盘手撕鸡。   大概是县太爷太高兴了,就连县令夫人,都让老嬷嬷过来,给丁田送了一床新的棉被。   老嬷嬷说话也非常得体:“夫人听说你这孩子就带了两床被褥过来,怕你不够用,再给你加一套新的,这都是去年的新棉花做的。”   “谢谢夫人,谢谢您!”丁田拎了一包椒盐的小河奸给老嬷嬷:“这个您拿回 去,晚上下酒吃。”   这东西现在刚上市,一盘也就三五文钱,但是吃这个补钙,他就买了一盆回来,花了十文钱,每天早饭喝小米粥的时候,就吃点。   现在掏出来送人,也不吝啬,毕竟这东西是过油的,这年代过油的东西不多,加上老嬷嬷年岁大了,舌头味觉退化,最爱的就是大油大盐。   而他的这个油炸虾米,是椒盐味儿的。   “好,这个老身就收下了。”   送走了老嬷嬷,丁田将饭菜摆好,人家送的他就吃,人家给的他就用好了。   棉被他不缺,但是人家给了新的他也收,他本来的铺盖旧了……他打算留着,万一有犯人来了,就给犯人好了。   现在他的日子过的还不错,地方干净,就他一个人,自己当家做主,丁田觉得自己能在这个位置上,干一辈子。   因为这里真的很平静啊!   可惜,平静的日子,却分外的忙碌。   三月,清明节。   丁田回了丁家村,去给这具身体的父母上坟烧纸扫基。   “田儿啊,明天也去你舅舅家看看。”二叔提醒他:“那也是你娘舅家,所谓娘亲舅大,毕竟是你母亲唯一的弟弟。”   “我知道了,二叔。”丁田点头。   说起他这个舅舅,也是个奇葩。   丁田的母亲是另一个叫胡家村出来的,胡家村也是氏族村落,不过胡家村要比他们这些村子强一些,因为胡家村有个家族私塾,丁胡氏是当年私塾里老秀才的女儿。   丁大海为了娶个秀才家的女儿,给的聘礼非常丰厚,一石稻米,一石谷子,金簪一对,银镯子一对,金耳环一对,聘金就四十两银子。   还有两头大肥猪。   这在当时轰动的很。   结果胡家嫁女儿的时候,只给了一对银镯子,一对银耳环,剩下的东西,都被留下来了!   原来当时老秀才的娘子有个小儿子,比大女儿小了十岁,她要留着这些东西,给儿子■娶媳妇用!   因为是老来得子的关系,这个儿子被老秀才夫妻俩宠的不行,不过教育没有落下,到底考了个秀才,有了个正经的出身。   本来还想考举人的,结果在六年前的战事时候,胡家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半个村子的人都死了。   老秀才跟他妻子也死了,留下这么一个独苗苗……幸好,那位舅舅也不知道是不是经历了大生大死,还是知道自己没了靠山,反正老实了很多,在战后就过了孝期,然后自己在家经营家族的那个小私塾,倒也把日子过的似模似样。 第三十六章 舅舅胡伟胡远达   在他被退婚之后,舅舅也来过一次,看他,并且宽慰了两句,不过他也有事情要忙,就在这里住了两天回去了。   虽然丁家跟胡家是姻亲,但是因为丁胡氏嫁妆的事情,丁胡氏在世的时候,就没回过娘家,等丁胡氏去世了,丁家跟胡家,唯一的纽带,也就是丁田了。   不过那个时候,丁田小,胡伟年纪也不大,舅甥俩虽然年纪相仿,但是没多少交集。   见面也是客客气气的,亲情是有,血缘关系在那里摆着,但是要说多亲近……就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不过亲戚就是亲戚,上一代的恩怨,跟他没多大关系,好歹他外家还有个娘舅在。   所以丁田在扫完蟆之后,回到县城,买了点儿礼物,其实就是两盒糕点,四斤咸腊肉,一坛五斤装的高粱酒。   买了一打纸钱,两个纸扎的摇钱树。   鉴于家里就只有舅舅一个男人,他又买了一个熟肘子,到时候切了一热就能吃   又买了一屉的猪肉大葱的肉包子,二十四个,店家送了他切好了用香油拌了的咸菜丝。   舅舅家应该有鸡蛋吧?   到时候打个鸡蛋汤,吃的也都凑齐了。   就这些,带着去胡家村。   胡家村不如丁家村富裕,加上战时死了半个村子的人,现在看起来更加的落魄了。   丁家村外围是有一人多高的围墙的,胡家村的围墙已经破败了,   不过三年前,县令恢复县城治所的时候,也让胡家村修了围墙。   只是到底是没了以前的样子,新修的围墙,也只是半人多高,因为大家都忙着修理自己家的房子。   胡家村现在只有五十几户人家了,其他的人家都没人了,倒是祖坟那边,不少的新坟。   丁田是坐着马车来的,丁墨正好有时间,就给他赶车来了胡家村。   一进村子就是村长家,不过马车没停,而是直接去了最西头的那家。   一进的四合院,胡老秀才,也就是丁田的亲外公,是个讲究人儿,胡家的四合院花了他整整一百二十两银子。   这是当祖屋修建的,要留给他儿子的家产。   也幸好,这个祖屋结实,当时打仗的时候,护住了胡伟,但是没护住老秀才夫妇,他们俩当时正在外面,没能来得及跑回去。   而挨着胡家的房子的就是私塾,胡家村的私塾很有名,因为教导出好几个秀才,还曾经有一个是举人,只可惜,都死在了那场战事里。   “眶眶!”丁田下了马车,使劲儿的敲门:“舅舅,我是丁田!”   他的声音很大,不管是隔壁的私塾,还是屋里的人,都能听见。   “田儿?”门被打开了,舅舅胡伟站在门里,惊讶的看着他:“你怎么来了?   “当然是来看您了!”丁田露出笑脸:“也给外祖父外祖母上个坟。”   丁田今天穿的是一件半新不旧的短打扮,衬着他很精神,加上他自己这段时间吃得好,养得好,不似原主那么多愁善感,退个亲就把自己憋屈死了,他不会那么没出息。   “快进来,进来!”胡伟将大门打开,放他们进来。   胡家的院子,一进大门就是一面写着“福”字的影壁,很小,但是能遮挡一下外面人的窥探视线。   东西两个厢房,都是三间的,正房五间,前面有着一个葡萄架子在屋檐前面,没有走廊,古代能有回廊的那都是官宦人家。   东西两边带两个耳房,一个是厨房,一个是洗澡间,茅房在院落后面的后花园的西北角。   只是曾经的后花园,是外祖母种花的地方,如今已经改了,改成了菜园子,种菜了。   初春的气候冷冽,后花园只有一树杏花含苞待放,家杏树比山杏树开花开的晚   家里打扫的很干净,可见舅舅虽然单身,但并不邋遢。   “这么冷的天儿,来了吃过饭再走。”胡伟看着外甥:“舅舅给你做饭。”“舅舅,不用做饭了,我带了现成的,您打一个鸡蛋汤就行。”丁田跟丁墨一起将东西拎进来,吃的东西都送到了厨房:“我们好坐在一起说说话。” 第三十七章 舅舅的喜讯   “行,其实舅舅的手艺也不那么好。”胡伟腼腆的乐了一下,外甥既然带了东西来,他就去热了一下,切一切,这一点倒是能做到,鸡蛋汤很好打,他用的是咸鸡蛋,汤里连盐都不用放了。   但是在做饭前,他们去了一趟胡家村的祖坟那边。   上坟讲究的是上午去上坟烧纸,过了午时是不会去上坟的,因为下午阴气就起来了。   一个不大的坟堆儿,老两口是合葬的,丁田烧了纸,烧了摇钱树等等,上了香,倒酒……一系列祭奠过后,又磕了三个头,才跟着舅舅回来。   丁墨只是跟着去拎着东西之类的打下手,但也跟着磕了一个头。   说起来,大家都是亲戚嘛。   一会儿的功夫,饭菜也就能端上桌了。   胡伟在厨房忙了一会儿,做好了之后,丁田跟丁墨帮着将饭菜端上了桌。   丁墨也在炕上坐了,他是来当车夫的,但是丁田也不可能让他不吃饭。   反正都是亲戚,坐在炕上,也说得过去。   其实也幸好有丁墨在,不然舅甥俩无话可说该多尴尬?   期间,丁田接到了舅舅的红色炸弹:“村长家的大儿媳妇娘家,有个妹子,说长的不错,又贤惠,要说给我,我同意了。”   跟村长家连个姻亲,对于现在孤家寡人的胡伟来说,是一件好事。   “舅舅年纪也到了说亲的时候,恭喜舅舅啊,什么时候办軎事?”丁田似模似样的恭喜着,其实觉得他有个妻子的话,生活大概会好很多。   不然总不能让别人照顾他。   这房间,身上穿的衣服,肯定是有人打扫,但是绝对不是舅舅。   “过两天就定亲,过彩礼,秋天的时候,成亲。”胡伟脸有点红:“到时候,你来给舅舅撑场面。”   “一定,一定!”丁田乐了:“到时候一定好好的给舅舅撑场面。”   胡伟也笑了:“吃菜,吃菜!”   吃到一半,丁墨跑去厨房,要扯两个干辣椒回来,他想吃烧辣椒。   丁田趁机问胡伟:“舅舅,家里还有钱么?”   “你缺钱了?”胡伟菜也不吃了:“舅舅这里还有一些,你要多少?一百两?   “不不不!”丁田赶紧摆手:“我是怕您没钱,我那里有钱,有钱呢!”   “真的?”胡伟看着他:“田儿啊,如今两家就剩下你我了,舅舅虽然不才,也可是个秀才,在私塾里,每年都有收入,田地也有人种,你要真是为难,跟舅舅说。,’   “不为难。”丁田道:“我是怕舅舅要娶舅妈了,万一手上不宽裕,我这里还有一些。”   他也是看到这个舅舅是个浪子回头的人,才这么大方一回。   “我这里有钱,你的钱,存起来吧,你也十五六了,等过两年,平息一下议论,你再找一门亲事。”   “我知道了。”丁田点头:“我有事情,会跟舅舅说的。”   其实说不说的,也就那么回事儿,但是舅舅能这么说,总比不说强。   胡伟看得出,外甥跟自己不亲,怪谁呢?   当年姐姐出嫁的时候,他还小,什么都不懂,大了被娇惯的不像样子,等考了秀才才明白一些事理,现在……也只能尽量不给外甥添麻烦了。   丁墨回来了,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   改说一些田地里的事情,丁田这才知道,舅舅家有八十亩良田,租赁出去,他是不种田的,因为是秀才,可以免劳役,赋税也免二十亩,剩下的六十亩,缴纳赋税,但是这样也能剩下不少。   加上在私塾里,束脩是一个收入,另外每年村里还给十两银子。   这就是舅舅的全部收入了。   不过细算起来,这家里就胡伟一个人,他能吃用多少?笔墨纸砚费银子,他又能用多少?   一年到头还是能剩下不少的,如果娶了妻子,再生养两个孩子,完全没什么负担,小日子过的也肯定不错。   “舅冀,你就不想再往上考,考个举人什么的?”丁田记得,举人就有资格当官了。   虽然举人当官,最多不超过正五品,但是官身总比平头百姓强啊。   “不考了。”谁知道舅舅摇头:“你知道举人考的有多难吗?我这个秀才都是勉强考上的,举人?那得去府城上学,还要有名师指点,哪儿都需要银子,如今父母都不在了,我成了亲,生了孩子,就要养家糊口了。举人实在是考不起。”   还有一句话,就是“考不上”。   秀才他都勉强考中的,举人?他就没想过,家里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了,还考什么举人?老实的在村里待着吧,娶个贤惠的女子,生养两个孩子,有香火传承下去,就行了。   经历过战乱的人,想法成熟了很多。   “不考的话,秀才的功名也够用了。”丁田其实就是那么一问,没真的要怂恿舅舅去考试。   这年代,考试比现代高考还要费劲。   简直就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啊。   现代高考分数低,还能花点钱当个自费生上大学,在古代你花钱买个举人功名试试,非得全家掉脑袋不可。 第三十八章 继续春耕   不考也好,免得因为考举人,将这点家底都给折腾没了,得不偿失。   随后丁田又问了问家里可有存粮?生活上可有不方便的地方等等,做足了小辈的姿态。   倒是胡伟,对丁田和丁墨都很热情,还给他们俩讲了讲子曰诗云啥的,俩人听得都半懂不懂。   不过,气氛很好,这就够了。   这具身体的母家,也就剩下了舅舅这么一个人。   在舅舅家吃过了午饭,留下东西,才告辞离开。   因为离得远,马车就算是快的了,要赶着马车走两个时辰才能到县城。   回了县城,丁田烧水洗了个澡,因为去了一趟坟地,连衣服都要换下来过一遍水。   时间渐渐地流逝,刚到四月份,天气就暖了许多,杏花竞相绽放,李花也含苞待放。   又有葡萄开始抽芽爬藤……。   到了该春耕的时候,不止是村里人忙碌,县太爷已经非常忙了,他既要收拢自己手里的东西,好给将来接任的那位交接,又要张罗春耕事宜,他在本县干了十年,好不容易高升了,他要走,也要走的完美。   而且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很重要的开始。   丁田也在三天的假期里,回了村里,帮忙耕田。   回来家里才知道,二叔和三叔将家里的两头耕牛,和两把大犁杖,给丁侃家用了。   幸好两位叔叔家也不缺牛使唤,不然丁田肯定是不乐意的,他答应给丁侃使用,是在自家春耕之后,丁侃跟他可没有二叔、三叔家亲近。   “都收拾田地呢,你回来这就也两天,能有什么用?”二婶子一边忙着做饭,一边唠唠叨叨:“如今两家人手都够。”   “我就算是回来给您烧个柴火,也是出一把力。”丁田给二婶子烧柴,二婶子则是在锅台上忙着做饭。   开春了,下田干活就是要下力,所以这个时候的饭食都是要有很多油水才行,不然人不吃肉没力气啊!   就算是最穷的人家,也不会吝啬油水。   农家一年只有三次机会能这样阔气,一次是春耕,一次是秋收,还有一次,就是过年。   二婶子在家做饭,堂妹就在屋里哄小堂弟。   三婶子家他明天去帮忙干活,不求他帮着干点什么活儿,是那么一个意思。   春耕是非常重要的时候,就连县太爷都要下乡去四处查看农人们的春耕情况,还有贫苦人家是不是有粮种?没有的话,县里就得借给他们粮种。   丁田回来,可是有事情的:“二婶子,家里的大肥猪,该杀了,正好种田犁地呢,多吃肉,才能有力气。”   他是回来打算杀猪的,家里两只大肥猪,也该杀得了。   “那是你养了三年的……嗯,也该杀了。”二婶子本来想反对,但是想到那俩猪的确够肥了,也是时候杀了吃肉。   “明天我就去找村里的丁屠夫。”丁屠夫是外号,那个屠夫也是丁家村的人,只是在县城里有个猪肉摊子,不时常出摊,现在家里忙着翻地,趁着现在还没下种子,还有点时间,丁田就想着杀了猪,第一,给二叔三叔家减负,第二就是给两家添油水,剩下的猪肉,请丁家村男女老幼来吃一顿杀猪饭,油水多一些,大家下田好有力气。   也算是他给这些人的谢礼了,毕竟原身三年守孝,不少人都帮过他,小忙大忙的,是那么回事儿。   加上退亲的时候,大家不管心里怎么想的,面上可都是团结一致的支持他。 第三十九章 杀猪   “你跟你二叔说一声。”二婶子一边做饭一边道:“趁着现在还有时间,最好这两天就办了吧。”   现在是翻地的时候,等再过两天,天气热了,就该下种子了。   东北这边下种子不敢太早,太早的话,气温上不来,种子在地里容易冻死。   俗称“粉籽儿”,就是种子因为气温低,又潮湿的埋在地下,发不了芽,时间长了就该烂了,冻碎了的意思。   中午二叔回来了,丁田就跟他说了杀猪的事情。   二叔果然也赞成:“行,先杀两头猪,过了端午,再给你抓两头猪养着。”“别了,二叔,我又不在家,抓来还不是让你们养?我可不累着你们。”丁田马上拒绝。   说实话,两头猪也不是他养的,是他的前任养的,也没怎么管,猪草想打就打,不想打,就喂米糠,两头猪能长得这么胖,多亏了堂妹堂弟们时不时的割草的时候,往里头丢两把。   “那好吧。”知道侄子不想占自家便宜,丁家二叔也没勉强。   说好了的事情,丁田当天晚上就去找了丁屠夫,本来这种求人办事的吧,猪下水之类的是要给丁屠夫当辛苦费的。   但是丁田还想要猪下水呢,所以他给了丁屠夫十个铜板,以及二斤大肥肉膘子,这事儿就定下来了。   给这么高价格,是因为现在是农忙时节,丁屠夫家也有二十几亩地要忙呢。   第二天就丁屠夫就来了,而二叔三叔也起了个大早,跟村里所有人都打了招呼,丁田家杀猪。   请大家伙儿吃个杀猪饭,给大家来点油水,也好有力气春耕。   其实这安排的比较紧凑,只中午一顿饭的时间,不耽误谁家耕地。   大家伙儿倒是没意见,反正去了就是吃肉,也有人家想买肉,但是丁田不卖,他不缺那点钱,他想好了,一头猪请全村老少一起吃,一头猪,一分为二,两个叔叔家,一家一半。   “这怎么成?”二叔听了他的分配,不太同意:“你自己留下的都是啥?”“就是,你好歹也得给衙门里的人带点啊?”三叔也不太同意:“哪怕一人一条子肉呢。”   “还有你舅舅家……。”   “村长家也得孝敬点……。”   这么一说,丁田都觉得两头猪不够分了。   “你这孩子太实诚,全村人吃半头猪足够了。”三婶子听说他要用一头猪招待全村人,立刻就抠门上了:“谁家杀猪,都是分成四份,一份请客吃饭,一份用来走礼,一份留着自家吃,一份跟家里人分一分,就算不错了。”   “我不是想着,大家都照顾过我,我也没什么回报大家的,就请吃个饭……。   ”丁田不太好意思的道:“如果肉少了,还有什么意思?”   “田儿啊,不一样的,谁家都是四分之一个猪肉吃,你全猪都吃就说不过去了。”三婶子劝道:“你就比别人家丰厚一倍,半头猪足够了。”二婶子就比较看得开:“半头猪,谁都得说你懂事,仁义。”   “那就半头猪。”丁田是听人劝吃饱饭的那类人,再说他对这里的人情世故也不是很懂,听老人的准没错,于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半头猪,请全村吃个杀猪饭,半头猪呢,他留个猪后腿送去舅舅家,剩下的带回衙门去走走关系,送送礼,也拿得出手。   另外一头猪,他依然是给二叔、三叔家一家一半。   这个事没得商量,他坚持这么分。   “春耕需要下力气,没有足够的油水,怎么能行!”丁田一呲牙:“我都吃了家里这么多年的腊肉了,怎么着,也得给两位叔叔在这个时候,贴贴春膘。”   “从来都是秋膘,哪儿有春膘。”结果他就被全家人嘲笑了一下。 第四十章 大油水儿   两头大肥猪,被丁屠夫天不亮的时候就捆绑好了,宰杀之后,用大锅沸水剃毛,趁着血还没冷,立刻就用杀猪刀切割,天亮了之后,已经都收拾的妥妥当当,直接可以切肉下锅了。   血肠都灌好了》   丁田发话,前来帮忙的每一位妇人,都有一斤肥肉、两根血肠可以带回家里去,这下子,来帮忙的几个妇人高兴坏了。   她们也都是因为家里多少都有欠二婶子、三婶子的一点人情,才会在这么忙碌的时候,来帮把手,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干活更加的麻利了。   农家人,不嫌弃肥肉,尤其是春天这个时候,给家里人多添点油水,就多添点,何况丁田给她们的多是肥膘,瘦肉他想留下自己吃……。   尤其是看到锅里酸菜和肉竟然对半放,并没有一锅酸菜只放几块大肥肉的样子,就更砸舌了。   其中一个按辈分,丁田要喊七婶子的妇人,看到三婶子这么放肉,就拉了她一把:“大河家的,你这是?”   “这是田儿的意思,让放半头猪下去,就给大家添点油水。”三婶子丁柳氏这会儿可一点都不抠门:“我家田儿就是有良心,你是不知道,他杀了两头猪,非要分给我家跟二嫂家半头,一家半头,说是心疼两个叔叔,和堂弟堂妹。”   这有肉不能埋在饭碗里吃,要跟大家说明白,田儿可有良心了,让他们吃着田儿的猪肉,也得知道田儿的大方。   她这么高调的显摆,把几个帮厨的妇人羡慕得不得了。   “到底是大海的娃儿,就是仁义啊!”   “就是,当年大海为了他,连填房都不要,又……哎,以后啊,好人有好报,那陈家丫头没福气。”   “好好的,你说什么陈家丫头?我们田儿,那是在县城当牢头的,吃公家饭。   几个妇人一边忙活,一边说点闲话,不一会儿就做好了饭菜。   时间也到了中午,地里干活的人都回来了,还有各家的老人和孩子,也都到了丁田家。   丁田在门口迎接客人,厨房交给两位婶子,屋里陪客交给了两位叔叔,至于两个堂弟,帮忙看着孩子们,堂妹则是看着更小的娃儿和女孩子们。   这个时候青黄不接,也没什么好菜,就是酸菜炖五花肉,大肥肉片子是他们的最爱,还有血肠,用干辣椒爆炒的肥肠和干白菜。   一个桌子上一大盘子的白切肉,直接沾蒜泥就能吃。   四个菜,各个都是肉菜,都是硬菜啊!   最后来一大盆的蛋汤,里头还飘着油花,是用大骨头汤打的蛋汤。   “大江啊,这合适吗?”老里长也来了,坐在炕上,看着眼前摆着的四个肉菜,那油水足足的,两合面的馒头,过年也不过如此罢了。   “勇叔,这是田儿的心意。”丁二叔给老里长单独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血肠过来:“知道您爱吃这一口,特意给您留了一碗,待会儿田儿还给您送去两挂,您老在家慢慢吃。”   大家也跟老里长一样,惊讶的问过了人,才知道丁田竞然用了半头猪,纷纷赞扬了一番,就低头猛吃了起来。   丁田是不怎么喜欢吃肥肉的,但是这里的人喜欢,丁田是等他们都吃完了,客人送走了,收拾干净了,晚饭的时候,才上的桌子。   中午他就吃了一碗烩菜里的酸菜,也不要肥肉,因为里头的油够大的了,再吃肉他吃不下。   可是味道好的没话说。   就着馒头吃了个半饱,到了晚上才消停下来,今天除了盛菜的盘子和盆是自家的,其余的都是客人自带碗筷。   这也是村里一贯办事的风格,因为谁家也没那么多碗筷啊。   丁田的做法非常有效,在这顿饭吃过了之后,再也没有人拿他被退亲的事儿说话了,也不嫉妒他当了牢头。   就连那四伯娘,都收敛了尖酸刻薄的嘴脸,因为那天她不止去了,全家都去了,还有她家的小蝶,吃了两个大馒头,嘴巴油乎乎的。   这就是吃人嘴短的最好证明。 第四十一章 丁田的主意   吃过了杀猪饭,送走了乡亲们,丁田晚上才跟家里人坐在一起吃了个痛快,期间两位堂妹也跟他亲近了很多,尤其是二叔家的大堂妹,还给他绣了个荷包,虽然不那么精致,却是堂妹的一片心意。   另一个堂妹给他打了个络子,他也收下了。   还用络子系上一块不怎么好的小玉石雕琢成的一块玉牌,竹报平安的玉牌,不值钱的东西,但是好歹用上了妹子打的络子,这让两个堂妹很是欢喜。   丁田更是以此为借口,一人奖励一碗肉,慢慢吃。   等吃过了晚饭,天黑了,外头没啥人了,丁田拎着两挂血肠,一挂肉肠,一条子大概三五斤的肉,去了村长家。   “这血肠给叔爷爷下酒,这是肉肠,给大兴叔补身体,春耕累人咧。”丁田带来的东西不多,但是绝对是个厚礼了。   “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这个干啥?”丁大兴不能不收,因为是给他父亲的,但是也不能白收,他让他屋里的(就是村长夫人)去拿一挂腊肉来,等会丁田走的时候,给他带着。   知道丁田不缺腊肉,但这是个意思。   丁田进了门,就去看望了老里长。   “田儿啊,你在衙门里,有啥事就跟我们说,虽然大事帮不上忙,但是咱老丁家的人,也不能让人欺负着,懂吗?”老里长有点心疼丁田,这么小,就要去衙门里混饭吃,生怕他在衙门里吃亏。   “不会的,衙门里可好了,而且县太爷也对我关照。”丁田笑着道:“叔爷爷啊,我来是跟您说一声,县太爷是要高升了。”   “高升?”老里长果然来了精神:“那是要有新的县太爷了?”   “嗯,现在的杜老爷,要升任知府了,是北风城的知府。”丁田将他知道的都告诉了这位叔爷爷:“所以,今年不止要交税,还有新来的县太爷。”   “是吗?”老里长想了想:“上次收税,还是六年前,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样了   丁田懂老里长的意思,六年前,那是战前,税收什么样?六年后,战后,按照朝廷的规定,免赋税三年,就算是交税的话,也会有一定的优惠。   不过,这是朝廷的说法。   谁知道落实下来,是个什么样子?   新来的县令人品如何?官品又如何?   脾气怎么样?好不好说话?能不能实干?   好多都不知道,两眼一抹黑啊!   更怕是遇上那贪赃枉法的,就更惨了。   不怪老里长担忧,丁田明白,但是却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沉默了一下,丁田只好安慰老里长:“好歹,衙门里咱们还有那么两个亲戚,到时候,勤打听一些呗。”   上面派下来的官儿,谁有权利拒绝?   只希望来的不要太差,再说他们这里穷乡僻壤的,也没有多大油水。   真想搂钱的都不会来这里了。   “也只能如此了。”老里长想了想:“你回衙门后,跟杜老爷也要好好相处,你跟他有一段香火情,当年你爹……跟他也算是并肩作战过的……他好歹是新来的县太爷的顶头上司,他在这里当了十年县太爷,怎么着,也得看顾一下老乡们。”这也是老里长唯一的底气了,跟知府大人有点交情,总会让新来的县令大人顾忌那么一二分。   “叔爷爷,我有个主意。”丁田想到了一个办法。   “你说,我听听。”老里长的眼睛亮了一下。   丁田趴他耳朵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说了一下他的想法。   “这……这我们村儿,也没有一万人那么多啊?”老里长吧嗒吧嗒嘴:“主意是挺好,就是没那些人。”   “叔爷爷,咱们村儿没有,别的村儿有啊!”丁田凭空划拉了一下:“您想啊,咱们这一里,就丁家村,杨树村跟柳树村,加上我外袓家的胡家村儿……兴隆村那边……划了一下,肯定够一万人。” 第四十二章 悄悄进行时   “也是……一个县的地方,怎么着,也有一万人了……。”老里长想了想:“我有时间就约另外两个里长说说话儿。”   “胡家村我舅舅是秀才,他会写字儿。”丁田不忘推荐一下舅舅:“不会写的可以找他^”   这个时候,可不能忘了那位舅舅,这种事情万一上达天听,好处也能有舅舅一份。   “嗯,这事儿可以。”老里长道:“你回去后,画个图纸来,我们没见过那玩意儿,也不知道怎么做。”   “行!”丁田点头:“我画完了图纸,给瘸子哥送去,他会木匠活儿,用最好的木材做。”   “不不不!”老里长摇头:“用铁木做,那个结实,耐磨,寓意也好。”   “好。”这一点,不通木匠活的丁田听老里长的。   不过,老里长又犹豫了:“可是,我们这么做,新来的县老爷要怎么想呢?”   “叔爷爷,他怎么想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跟知府大人有交情。”丁田笑了:“何况,他要是也想有这份殊荣,就得好好干,不然干个三年任期满了,走的时候,可就不好看了。”   “你呀,指不定县太爷不止三年,如今的这位杜老爷,可是在这里待了十年……。”老里长提醒他:“不过新来的到底是不如杜老爷,知根知底。”   杜志明在此当了十年的县令,跟这里打成一片,好几个里长都在他家吃过饭,他能这么得民心,也是有原因的,他虽然也有小贪,却不影响大局,何况,杜志明可是在这里经历了三年战争的,甚至亲自上城楼督战,城破的时候,他也在城中,一个文官,还敢挥舞着大刀,要跟敌人同归于尽,要不是援军来得及时,他早就死翘翘了。   比起不认不识的新来的县太爷,那感情能一样么。   “再说了,县太爷交接,并不当面,听说只是手下人交接,等杜老爷走了,那位才会来。”丁田早就打听过了,流程应该是面对面交接,但是听说那位新的要赴任的县令现在的所在地比较远,此次赴任还带了家眷,走得慢,让手下人快马加鞭的过来,交接一下,其余的等他来了再说。   “是吗?”老里长一听,眼睛就亮了:“这个就好了。”   只要不是当场驳面子,其他的都好说。   大不了,欢迎新县令的时候,隆重一点呗。   了了一桩心事,聊了一会儿,丁田就告辞了。   村长果然给他回礼,一块咸腊肉,在农家,已经是很好的东西了。   “大兴叔……。”丁田不想要,但是丁大兴坚持:“拿着,回去衙门,也能炖个菜干吃。”   没办法,丁田只好拎着一挂腊肉回到了家。   见他回来了,二叔三叔两家人才离开,过了一夜,第二天,丁田就将猪后腿装好,要去舅舅家所在的胡家村一趟。   丁墨家现在忙了,也没机会给他当车夫,他就得自己走了。   赶马车不会,牛现在都下地呢,没时间拉他,他打算去村里豆腐坊那里,借他们家的驴子一用。   幸好,这个时候,老里长来了!   “我要去一趟胡家村,让你大兴叔赶车,带你一起去。”老里长穿着一件八成新的衣服,干干净净的样子,一看就是去办“大事情”的人。   “哎,行!”丁田乐了:“也省的我还要去借驴子赶路。”   牛车慢,马车快一些,村长家没有马车,但是这个时候出行,能赶个牛车,已经很不错了。   况且,驴子的话,丁田也有些担心自己骑不好。 第四十三章 翠婢子   坐着牛车,虽然慢,但是因为现在开春了,风景好,一路上倒也惬意,还跟老里长聊了好久,听老人讲古,是丁田最爱的事情^   他觉得老人的一些经历,总结的要比年轻人好很多,可以让他少走几步弯路。   快到中午了,他们也到了胡家村。   胡家村如今不比从前了,但是胡家村的村长,倒是跟丁家村一样,都是里长的儿子,里长就是胡家村原来的村长。   有点宗族传递职位的意思。   虽然胡家村人少了,但是胡家村至今为止还有一个秀才,所以胡家村、兴隆村和靠山村这三个村子,都以胡家村为尊,胡家村哪怕人少了,也还是有里长的村子   丁田自然是扛着猪后腿,去找他舅舅了。   老里长则是让儿子赶着牛车,去找胡里长,商量大事情去。   丁田的到来让舅舅吃惊不已:“咋了?”   他以为外甥有事情来呢。   “家里杀猪了,给舅舅送猪肉。”丁田不是只带了猪后腿来,他还带了一条子大概有五六斤的猪肉过来,这块肉无论是腌制咸腊肉,还是切了吃,都是油水十足的好肉。   另外,带了两挂肉肠和两挂血肠。   丁田是直接来的私塾。   话说这私塾也就是一个三合院,东西厢房放的笔墨纸砚,还有一个是给外村来上学的孩子们预备的宿舍,正房五间,东边两间给大一些的孩子读书用,西边的两间是给孩子启蒙用的教室,中间大堂,供奉着孔子的画像。   丁田是站在门口叫一个路过的学童梢的口信,叫舅舅出来见面的,大概是经常有家长给舅舅送礼(那个好像叫束脩),孩子一点不陌生的就去把先生喊出来了。   该有的礼节,丁田不会忘:“马上就要端午了,给舅舅提前送节礼,嘿嘿嘿…   胡伟笑了:“你这孩子。”   听说是跟着老里长一起来的,胡伟就放心了。   “中午在舅舅家吃饭。”胡家舅舅非常有气势的回头叫孩子们……放学了!   丁田尴尬的笑了笑,跟着舅舅回了隔壁的舅舅家。   打开门发现里头还有人,一个头发花白的婆子在给舅舅家养的那十几只母鸡喂食儿,见到舅舅回来了还一愣:“先生,你这么早回来了?还没做得午饭咧?”   “翠婶子,我外甥来看我,带了猪肉过来,你来收拾一下。”胡伟意气风发:“多炒两个菜,把上次张先生送来的好酒,也灌一壶来。”   “哎!”翠婶子麻利的就接了丁田手里的东西,去了厨房。   丁田进了屋才问胡伟:“这翠婶子是谁呀?”   “哦,我雇佣的婆子,帮我打理一下家,你知道,家里没个女人不行,她是逃难过来的,就一个老婆子,我看她可怜,正好,我也缺个人手,就雇用了她,工钱是一年一两银子,供吃住,她不下田,就干家里的活儿。”胡伟说的轻松,其实就是干家务的全能保姆。   除了暖床,估计啥活儿都得这位翠婶子做,不过看到舅舅比上次见到的时候,更神气了,丁田也就不说什么了。   再说一两银子也不算多,雇佣一个这么能干的人,占大便宜了。   后来丁田才知道,翠婶子是不卖身为奴的,不然他舅舅就买下她了。   舅舅不知道他来是有事情,只以为是给他送猪肉的,能得到大外甥的惦念,他很尚兴。   中午饭很丰盛。   蒜苗炒鸡蛋,肉丝炒豆芽菜,白切肉和辣椒爆炒的五花肉,都很下饭。   大白米饭,一盆子,足够俩人吃的了。   “舅舅啊,过彩礼了吗?”丁田跟这位舅舅没什么好聊的,不过关心一下舅舅的婚姻大事,倒是个不错的聊天话题。 第四十四章 秘密进行中   “过了,已经定下了亲事。”提起亲事,舅舅脸红了一下:“那家的闺女已经十八岁了。,’   丁田有点惊讶:“十八岁了?”   舅舅也才二H—而已。   但是根据他的了解,这个世界很封建,清明时期的风气,不都是十五六就嫁人的吗?   清朝更是十三四岁就嫁人的比比皆是。   这都十八岁了还没嫁人,该不是有啥毛病吧?   “不是,是战事耽误了,而且她也要守孝,她父亲去了。”胡伟倒是跟丁田解释了一下:“她家就哥哥当家了,嫂子也是今年要娶进门的,前脚她嫂子进门,后脚她出门子,不然家里还有一个老娘,没人照顾   “哦,这就说得通了。”丁田松了口气:“只要人没什么毛病,贤惠就行了。   “彩礼也没多要,因为论起来还都是亲戚嘛,所以就给过了十两银子,两匹红绸缎,两匹花布,一对银锡子,两对银耳环,两根银簪子。还有点粮食。”胡伟喝了一口小酒:“里长家的老太太跟那家说好了,留下粮食,再留一对耳环,一根银簪子给婆家,剩下的都给我陪送回来。”   这是应该的,姑娘在家养了十八年,总不能啥也不给婆家留,那就太不是东西了。   但是让姑娘光秃秃的出门子,一点陪嫁都不给也不是个事儿。   加上这彩礼给的丰厚,光是粮食就给了一石麦子,一石谷子,而且对方还是个秀才,将来大舅哥那边的孩子,还指望来这里上个私塾啥的,也就答应了这个条件   丁田点头表示知道了,舅舅喝的有点多了,大概是高兴的,说对方如果不错的话,过了年,他就有表弟或者表妹了。   “舅舅,你想的真长远!”丁田哭笑不得。   在舅舅家吃了一顿午饭,还喝了两杯小酒,看得出来,对于他的到来,还是一个人的情况,他这位舅舅很高兴,临走的时候,硬是塞给了他三本书:“这是舅舅自己抄写的,你回去看看,虽然说胥吏三代之内不能科举,但是你也不能当个睁眼瞎〇,,   送了肉来就带了三本书回去,丁田觉得自己亏了,不过老里长不觉得,还让他没事就看看:“你舅舅是为了你好。”   丁田表示知道:“您跟那位说好了?”   “嗯,这事儿你有功。”老里长很高兴,一路哼着乡音小曲儿,非常快乐的样子。   丁田就把此事交给老里长去办了,自己回到丁家村,很早就睡下了,第二天他一大早起来写写画画后,去了一趟丁瘸子家,说了半天,才让丁瘸子知道这东西要怎么做。   然后他就得回县衙里去了,还要带走一些猪肉,给县衙里的人打打牙祭。   小半扇儿的猪肉,丁田是驾着马车回到县衙的,马匹也就放在县衙里养着了,反正放在家里也没用。   这马是战马的种,拉车都勉强,拉犁杖就真的不行了。   丁田将四只猪耳朵,熏酱好了都给师爷送去了,送给县太爷一个猪后腿,剩下的猪头肉之类的,全都给了县衙后厨房,让做了给大家伙儿吃。   另外,还送了五斤大肥肉膘子给徐账房,徐账房乐的很,古代人都喜欢大肥肉   丁田就想吃点瘦的……。   他只留下了两挂新的咸肉,挂在监牢厨房那里,以后可以慢慢吃。   而从家里带来的腊肉、肉肠什么的,也都挂了起来,这大概是以后他一年的肉食来源。   其实丁田还买了两口大缸,腌酸菜用。   四口小缸,腌各种咸菜用的;八个小坛子,装小菜用的。   那天来喊他去吃饭的杨力看到他这架势,顿时笑歪了:“你这是在这里安家的架势啊?”   “是啊,以后这里就是我的家了,二姐夫你没事儿少来啊!”丁田塞给他一个小布包:“煮的五香肉干,就这么点了,别让人看见。”   论辈分,这位杨力是丁田的二姐夫,其实丁田就跟他家的那个是同一个祖宗而已,早已经出了五服了。 第四十五章 来了俩师爷   “好东西啊!”肉干这个时候,少见,丁田给的不少,两个巴掌大的猪肉干,起码需要五斤猪肉能出这么大的块。   上面还撒了芝麻、孜然跟辣椒面儿。   “好东西就藏好。”丁田又拿了一个:“这个是柳森的,找机会让他来我这一趟。,’   “行,我知道了。”杨力将东西往腰间一塞:“后厨做了你带来的猪肉,大家叫你过去吃点好的呢。”   其实平时也叫他的,毕竟监狱这边只有丁田一个人。   但是丁田他不去啊!   第一,他嫌弃县衙大锅饭,不说好不好吃,就说干净卫生方面,就让他受不了   第二,当然是因为,上头都给了钱,却没给厨子的钱,也没给监牢分食材,这一点上,上头的徐账房,跟丁田都是心知肚明,双方装傻罢了。   如果丁田去县衙的后厨用饭,要别人怎么说呢?   第一个想多了的就是徐账房。   所以丁田不去后厨用餐。   但是这次不同,这次他是去“吃好吃的”,与同僚们增进感情,这个时候,徐账房就不会多想了。   县衙的后厨,是做大锅饭的地方,用餐的地方呢,就在厨房的前面的院子里,有一个大套间,很长的木桌子,摆了一排的长条凳子,衙役们都是有自己的饭碗。   没有盘子,因为这里也没啥需要盘子盛的菜,最多,你拿三个碗,一个碗装主食,一个碗装菜,另一个碗要么盛汤,要么就装咸菜。   今天日子好,每个人一碗红烧肉,一碗杀猪烩菜,里头有酸菜,有肉骨头,有血肠。   一人俩大馒头,不够吃还可以回来拿,主食管够,但是菜就这些了。   二十几个人,其实那些肉可以吃两顿,可谁让丁田点了个红烧肉呢,这东西纯肉,而这些人呢,都是大小伙子,贼能吃啊!   一顿就给吃了个精光。   不过小半头猪呢,一顿就吃没了?   大家表示怀疑,气的厨房的厨子直喊冤。   幸好,第二天,厨房还给做了大肉包子,这些人才觉得厨房没有克扣。   克扣肯定是有,但是也就几斤肉,几根肉骨头的,多了厨房也不敢,这可是牢头儿拿来的东西。   四月末,春耕正式结束,眼看着端午节就要到了,杜老爷要在端午节前上任。这有个讲究。   过节么,总该走礼,顺着走礼的这个活动,大家都认识一下,相互试探性的了解一二。   不管是新来的县令大人,还是即将赴任的知府大人,都是这个官场潜规则的执行者。   结果春耕刚结束,就有人来县衙了。   这天中午,大家昏昏欲睡的时候,好几挂马车,就停在了县衙门前,一个小书童下了马车,趾高气扬的对衙门口站岗的道:“我们家老爷来接手这个县衙了。”   “你们家老爷?是新的知县大人到了吗?”守门的吓了一跳,赶紧让人去通知杜大人,现在大家都知道,杜大人是“产房传喜讯”,人家高升了!   要有新的县令到任,只是没听说,今天来啊?   怎么不打一声招呼就来了呢?   大家被搞得措手不及,手忙脚乱……不对啊?   今天守门的是两个愣头青,张才良、张文良两兄弟。   “不是,我们家老爷,是来赴任的……师爷。”书童趾高气扬的态度憋了回去   “还有我们家老爷,我们家老爷也是来赴任的,我家老爷乃是跟随张振,张机才知县大人,任钱粮师爷。”倒是另一家的书童比较会说话,报了全名出来:“我家老爷姓钱,人称钱师爷。”   其实他们家老爷叫钱亮,被知府大人任命为钱粮师爷,也是因为他这个姓氏好吉利啊!   □作者闲话:求收藏,求推荐,预求枝枝,下个月参赛哈 第四十六章 钱亮跟邢钢   “哦,等一下啊!”看大门的这次不急了,让人去通知……师爷。   杜师爷也都收拾妥当了,今天他的家眷就要离开县城,先去府城那边入住新买的小院子。   而且他还想了,老爷成为知府了,管的地方更大了,自然,事情也更多了,他一个师爷,是不是不够用了啊?   一个知府,起码配备三五个师爷。   他是要主动给老爷找帮手,还是让老爷自己踅摸人才呢?   虽然到时候,谁来他都是老爷的心腹,但是到时候,这刑名和钱粮,文书等等,他起码都要交出去,自己留下一个职责。   是当刑名师爷呢?还是钱粮师爷?还是只管行文?   就听有人来给他禀报了:“外头来了两队,好几挂马车,说是师爷!”   “嗯?”杜师爷站了起来:“我去看看!”   他这还没确定,就来了师爷?是老爷找来的?怎么没跟他说一声?还是说,老爷……想要分他的权?   结果出了门,那人才在身后点头哈腰的道:“说是新县令派来打前站的!”   杜师爷这个气啊:“你以后说话能不能说全了啊?”   害得他心情起伏太大,该打!   回手用扇子打了他一下,才解气。   衙役也不反驳,傻乐呵了一下,赶紧跟着走了。   杜师爷打人也不疼,更多的是亲近的意思。   但是杜师爷出了门,看到这阵仗,心里就不舒服了。   不舒服,也得跟着去打招呼。   杜师爷都出来了,两位信赖的师爷,也不能不现身。   “在下是本府的师爷杜康,杜子建。”杜师爷先行了个半礼。   他是未来的知府的师爷,自然,比两位还没上任的县令的师爷身份高,都是师爷这一行的,自然知道师爷对一位大人的影响力。   故而两个师爷也非常客气,自报家门。   “在下钱亮,钱振生。”钱亮钱师爷,是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一个中年男人,眼中精光偶尔闪过,是个精明的师爷,不愧是钱粮师爷。   “在下邢钢,邢俊达。”这位是刑名师爷。   邢师爷则跟钱师爷怡恰相反,邢师爷是个中老年形象,实际上他跟钱师爷年岁差不多,只不过他板着脸,头发又有些花白,少白头的关系,看着就有些显老,而且因为负责刑名之事,眼中总是含着那么一丝阴沉,谁跟他对视一眼,总会后背发凉。   而且邢师爷比钱师爷,更加的内敛。   钱师爷是精明在脸上,而邢师爷,则是精明在内里。   “哦,两位师爷请进。”杜师爷邀请了两位师爷……但是没让他们的马车和人进县衙:“因大人尚未离开,所以……只好麻烦您二位的家眷和随从,暂时屈居客栈或者是别馆了。”   两位师爷没想到,刚来,就让人先给来了个下马威。   但是对方又不是真的调去别处,而是成为顶头上司。   得罪不起,这个亏,也就吃定了。   “是极,是极!”钱师爷非常通情达理,回头就吩咐人暂时去客栈落脚。   邢师爷也是如此,而且还让人安顿好了,接他去跟家人汇合。   杜师爷就跟没看到眼前的官司一样,带着人,就进了衙门,门口的两队人马,灰溜溜的……去了客栈。   本来在牢房那里待着的丁田是不知道此事的,无奈的是,当天值班站岗的人都对此事非常关注,毕竟是新旧交替的时候,大家都要评估一下未来的老爷,以及他身边的人都是什么样的?   “我跟你说,田儿,那俩师爷一看就不是好东西!”柳森拎了半只烧鸡来看丁田,顺便跟他嚼一嚼舌头,很难以相信,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脸的憨厚相,竟然是个八卦男。 第四十七章 八卦男柳森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是好人?”丁田乐了:“你又不会算命。”   “可别提了!”柳森一拍大腿:“我是去给杜师爷搬过家的人,杜师爷家就一个太太,一个老妈子,赶车的家仆,一个小厮,一个丫鬟,俩孩子,三辆马车就装满了,再加两辆马车拉着家什,搬家轻轻松松,你再看看新来的那俩。”   “新来的怎么了?”丁田当成趣事来听。   他还给柳森拿了一盘瓜子,一壶劣质的茶叶泡的茶水,在这里算是好东西。   “新来的那个钱粮师爷,有一个正房太太,两个姨太太,一儿一女是嫡出,两女是庶出,四个孩子!还有丫鬟八个,婆子十个,家仆三房,光是下人就比我们衙门里的衙役人数还多!搬个家,二十八辆马车,据说还有两房下人,在家里处理琐事,要稍后赶来!”   “这么多人?”丁田听的咋舌。   “人家是钱粮师爷,手里过的银钱无数。”柳森比划了一下:“随便指头缝里流出来点儿,就够生活安逸的了。”   “听起来,比老爷家生活还好啊?”丁田啧啧:“老爷家里也才有一位夫人,生了两儿一女,有两房下人,两个婆子,三个丫鬟而已。”   “是啊!”柳森喝了一杯茶:“还有那个邪师爷,也不是个好东西,你知道吗?他家看起来,比钱师爷还有钱!”   “哦?”丁田表示了好奇。   “你知道吗?别看邢师爷有些少白头,人也阴冷的样子,但是他可是有一个正房太太,三房姨太太啊!”柳森伸出三根手指头,比划的特别醒目:“正房太太生了一儿两女,三房姨太太,一人生了一个儿子!可谓是人丁兴旺啊!”   “哇!”丁田一脸的兴奋样儿。   这更激励了柳森的情绪,他说的可谓是口沬横飞:“四个女人呀!有伺候的丫鬟十个,仆妇十个,八家下人啊!来了整整三十辆马车,拉的家什也很多,我看了,那仆妇手上,都带着个银镯子啊!这得多有钱?再看杜师爷,也就杜太太手上带着一只金镯子而已。比起新来的那俩师爷,差远了。”   柳森一脸的忧愁:“就怕来的老爷,不好相处……。”   衙役也有衙役的烦恼,别看他们穿着这一身官皮,却也怕上头来的是个傻子,就知道刮地皮,到时候上头的动动嘴,具体执行的还不是他们这些下头的人?   有了问题,他们这些执行的人,是最容易被推出去顶缸的,这种事情他们这里这十几年没有发生,但是在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且隔壁县的,也发生过。   衙役基本上都互通有无,而且他们能满地乱跑,战前,就因为隔壁县的县令贪财,将修缙的款项贪污了一半,又搜刮地皮,引起了民乱,那个县令却花钱买了命,将手下的衙役推出来定罪,自己虽然也被革职查办,却留下了一条命。   后来不知道案子的结果如何,只知道那个县令的六十个衙役,死的死,流放的流放。   但是等敌军打过来的时候,那城墙简直就是个豆腐渣!   一攻就破了,那个县,也被夷为平地……。   现在据说案子又要发回重审,没完没了了。   “或许来的老爷是个富裕的呢?”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就我们县这里,战后重建,有什么油水呢?”   免除赋税三年已经过了,收税自然有朝廷定的规矩,而且杜老爷也不是走远,他是去北风府上任,就是新来的县令的顶头上司,来的县令只要不是傻子,就不会有小动作。   或者说,起码,在三五年之内,不能有。   这也是为什么,丁田要让杜老爷,跟这里结下不解之缘。   一方面以防万一,一方面也是压制新来的别气焰太旧张。 第四十八章 杜老爷的离开   “不会的……。”丁田也只能这么安慰柳森,同时也是安慰自己。   两个新来的师爷,家眷住在了悦来客栈,丁田出去买东西的时候,见到客栈的老板,乐得见牙不见眼。   那是啊,这么多人住着,吃喝拉撒睡,哪个不需要钱?   就连菜市场都跟着热闹了起来,春种过后,便要端午,市场上卖得最多的就是各种蛋,而这个时候,也是孵化各种家雏的好时候。   短短两天的时间,仿佛县城又有了新的活力。   而丁田也去看了看自己的地方,他买的地契已经过户完毕,本来以为是块小地方,结果来了才知道,竟然是一个很大的地方。   多大呢?   起码二十亩地的大小。   这地方起个四进带前后罩房的宅子,绰绰有余!   “这个地方太大了吧?”丁田不仅找了徐账房:“好家伙,我一个人住,在里头跑马都够了。”   “趁着现在县里地价便宜,你小子占个先。”徐账房小声跟他嘀咕:“县太爷要走了,我也得给新来的县太爷供奉那么一点儿,这个时候不搂钱,什么时候搂啊?,’   丁田一脸的无奈:“您这也……您是崽卖爷田心不疼啊?”   就那批发大白菜一样的价格,给了他那么大块地方,一般不是都需要二百两么?   丁田承认,自己占了公家的便宜,可这便宜还真不是他要占的,是徐账房愣是塞给他的,就为了让他花钱买好大一块地。   想来,这卖地的钱,他是没上交啊!   也是,别人可以换,这衙门里的账房先生,可就不一定了。   做账,在古代都是有专门的人才,家学渊源之类的,有的人账目做的让同行都算不明白。   这就是古代人的智慧。   “别说我不照顾你,听说明天县太爷就要走了。”徐账房翘着二郎腿,吃着油炸的花生米:“这两天该交接的都交接了,那俩师爷的家眷每日住在客栈里,银子流水一样的花出去,可抗不了多久。”   杜师爷是气他们俩在县衙门口耀武扬威,所以给了个下马威。   也是仗着他们即将成为上下级,对方这个闷亏,不吃也得吃。   但是过犹不及,所以留了余地,马上交接完,这就要走人了。   “是吗?”丁田低垂眼目:“那我回去了。还得找人去烧砖,我要盖个砖瓦房呢。”   “去吧,去吧!”徐账房摆手:“去找那个老货头,他家的砖石在修县城的时候,就用过,还挺不错的,你是衙门里的人,他能给你便宜些   “好。”丁田告辞离开之后,就出了衙门,直接回了丁家村,跟老里长打了一声招呼。   又连夜赶了回来。   而老里长呢,则是连夜派人出去,四下里联络,尽管县太爷要走了,但是人们仿佛在黑暗里,蠢蠢欲动。   第二天,杜老爷收拾妥当,交接了一下之后,就一身轻松的上了马车。   他是高升,自然轻松,而且他做了这么久,为的就是往上爬,没有背景靠山的人,只能以政绩论长短。   而且他特意绕过了上头,做了这一番成绩出来,如今,晨曦之中,看着巍峨的新县城,他很满意自己的成就。   “老爷,坐到车里吧,何必坐在下人的位置上?”县令夫人看到老爷坐在车辕上,不太舒服。   “不了,为夫想看看,这座县城,为夫跟你,在这里住了十年。”杜老爷看着天色,有些阴沉的天空,怕是将有一场珍贵的春雨落下:“还记得当年来的时候,也是这个日子。”   “是啊,当年来的时候,妾身还年轻呢,现在都老了。”县令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真没想到,还有离开的一曰。” 第四十九章 送别杜知县   “夫人不老,一点都不老。”杜老爷笑了:“倒是为夫,苍老了很多,不如以前啦!”   “老爷永远都年轻,妾身永远记得夫君当年意气风发的样子。”知县夫人因为走得早,外面的街道上都没人,故而也打开车厢的帘子,跟杜知县聊了两句家常:“夫君当年说过的话,妾身还记得,您说要当一任好官,治理一方民众,养好一方水土。”   “是啊!”杜老爷也想起了曾经的事情:“当年夫人也是毅然随我北上赴任,十年时间,只有少许家信来往,连娘家都没回过一次。”   杜家是正儿八经的农家子弟出身,杜老爷是家中老大,家里虽然是富农,但是要供出一个进士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杜老爷在成了举人之后,就因为双亲亡故,一口气戴孝六年,六年之后,才进京赶考。   家里早在父母去世之后,就分了家,他的姐姐出嫁了,而且是远嫁,这辈子都回不来,偶尔有书信往来而已。   两个弟弟跟他分了家,各过各的曰子。   他出孝之后,就由他的座师当媒人,将府城的一户人家的小姐说给他,这户小姐就是县令夫人。   县令夫人也是因为守孝的关系,耽误了花期,当时已经十九岁了。   十八岁不嫁人,就已经没有好人家会要了,何况这都十九岁了的。   幸好,那家人因为姑娘守孝,误了花期,陪嫁十分丰厚,因嫁的又是举人老爷,故而这嫁妆就更厚了三分。   而他在考进士的时候,也是妻子全力支持,等到成了进士,因为没有过多的关系,所以三年观政期满,就被发配到了边关之地,这一发配,就是十年。   妻子与自己同甘共苦,相濡以沬。   他能不贪婪,多亏了妻子嫁妆丰厚,养着这个家。   “老爷说的什么话?”县令夫人抿嘴一笑:“多少人羡慕我呢!”   当年她十九岁才嫁人,好多人都说她嫁的肯定不好,那个时候,还有一个年过半百的商人来讨她当续弦,被哥哥们打了出去!   谁能想到,全家六个女儿,就她嫁的最好,现在是知府夫人了。   夫妻两个说了一会儿话,因为要出城门了,县令夫人就坐回了车子,放下了帘子。   杜家家资不丰,全家赴任也才只有十辆马车,因跟北城门的兵营有过交情,兵营的将官派了两什人马护送他们。   _什人马十二个,两什加上什长在,也就二十六个人。   但是他们是官兵啊,气势在那里摆着,路上就算是有小毛贼,也不敢冒头的。加上杜家也有家仆跟随,标准的人多势众的样子。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老爷的排场,还不如两个师爷那天来的时候大,这就是差距啊!   而今天早上,竟然没有一个人出门送一送他们,这让杜老爷非常灰心丧气。难道自己这么没有人缘吗?   结果一出城门,车夫就叫了一声:“老爷,你看!”   杜县令本来在回望城墙,一转头,去看傻了眼:“这?”   只见通往府城的那条大道上,两边已经站满了人,中间有三位里长,两边搭了简单的彩亭。   人头黑漆漆一片,却寂静无声。   还有衙役们,也都站在路边,在维护秩序。   最主要的是,东边都是乡民,西边,却是一队军人,本应该在北大营那里坐镇的留守禆将王将军,也赫然站在最前面。 第五十章 万民伞   “见过县令大人!”所有人都异口同声,这个时候,杜明都有些傻眼了。   “大家请起,请起!”杜明赶紧下了马车:“王副将,你这是?”   他第一个要询问的自然是王副将。   王副将可是禆将(就是古代的副将),总管军中大小事务,他们北大营的主将是曹凯曹达开大将军,只不过开春种地之前,他就在北疆二十八个大营之间巡防去了,留下王副将看守北大营。   王副将轻易的可不能离家大营。   “大将军走的时候,可是说了,您要离开了,好歹,我们并肩作战过,你离开,我等代表大将军,来给你送行,不过你也不走远,日后还望杜知府,多多关照我们啊!”王禆将一拱手:“我就是来送个行的。”   “多谢大将军的惦念,曰后我们共事的时间,还长着呢!”杜明也乐了。王禆将就退到了一边,他倒要看看,这些乡民想要干什么?   “丁里长,胡里长,郭里长,你们三位老人家,怎么来了?”如今治下就剩下这三位里长了,又都是上了岁数的老人,杜明对他们三位一直都是很有礼貌和耐心的:“是有什么事情吗?我虽然离任了,但是好歹是高升,有什么困难,直接跟我说。,’   在新的县令没来之前,杜明还是有一些权力的。   “杜大人,我们来是送您的。”丁里长作为里长之中,最为德高望重的那位,立刻就开口了:“您在十年前来到牛角县,为一任父母官,兢兢业业,劝课农时,且在六年前,以文官之身,坚守县城,发出了‘城破人亡’的决言,老朽与牛角县所有百姓,永远铭记于心。”   六年前的大战,几乎是所有人的噩梦。   而杜明杜大人,当年的确是死守城池,哪怕被攻破了县城,也没后退一步,一直坚持到援军的到来。   因为牛角县的地里特殊,这里是两山夹缝之中,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理优势,只有这里不被攻破,那些敌人就无法长驱直入。   当时的守将明白这一点,杜县令也明白,所以一文一武,真的是把命都豁出去了,而且县城后面,可都是手无寸铁的百姓!   当年的杜大人,也是一腔热血,只不过这腔热血换来的,却是上司的分润功劳,他为此,憋着一口气,一直到现在,才得以升迁。   但是现在被人这么郑重的提起来,他还是感觉到了年轻时候的热血与冲动:“明,身为一方父母官,理应如此。”   这是他最得意的事情,如果不是后来被上司恶心到了……》   “本县子民知道大人您要走了,高升了,但是请大人不要忘了本县子民,本县子民也不会忘了大人。”丁里长一挥手:“来!”   只见三个老里长之中,两个老里长扶出了一把华盖伞一样的东西,只不过这东西……竞然是彩色的!   “这?”杜大人板着脸:“本官虽然升了知府,但是并没有资格用彩色的华盖伞,只可用青凉伞。”   老百姓不懂这个,他当官的怎么能不懂事儿呢。   “草民们知道。”丁里长笑了:“这不是什么华盖伞,也不是青凉伞,这是一把万民伞。”   “万民……伞?”杜大人傻眼了。   “本县一万个成年青壮的亲笔签名,以及一万户百姓家新扯的布料,一万名妇人亲手缝制,历时三天三夜,制作成的这把伞。”丁里长笑中带泪的解释:“大人为了牛角县,几次生死,百姓们无以回报,希望这把万民伞,能为您在大风天的时候遮遮风,下雨天的挡挡雨,晴天的时候,有一块阴凉地。这伞柄和伞骨都是铁木做成的,如您的气节一样,铁骨铮铮。”   一把巨大的,像是无数个布条缝起来的破伞,瞬间遮在了杜明的头顶,同时,也遮住了他的心。   “杜明,必不忘!”杜大人长揖为礼,哽咽不能再言。   就连王裨将,都被惊呆了,万民伞,第一次出现在大青,效果那是杠杠的啊。 第五十一章 新县令   杜大人是哭着步行离开的牛角县,感动的哭。   连杜夫人都泪水涟涟,也是感动的哭了。   全县在战前有三万多户,但是在战后,就剩下一万多户了,这一万多户人,竟然都签字了。   百姓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不会!   那么只有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才有资格在上面签字。   为此,杜大人知道了,胡家村的胡伟,胡秀才,奔波了七八天,挨个教人写他们的名字,万民伞还带着一个万民册,上面写了签名的每一个人的户籍所在地,保证这万民伞都是大家自愿签字送给杜明杜大人的,这是三位里长的意思,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万民册分为六份,杜大人带走两份,三位里长一人一份。   胡秀才保留一份底稿,也是最初的那份万民册的母本。   那天的场景,就连王禆将这样的武人,都红了眼眶。   “当官能当到这种地步,杜大人,不白当十年牛角县的县令!”这是他临走之前的感叹。   而且当天非常应景的是,天上真的下了小雨,那万民伞上用的是油布,防雨抗晒,做的相当结实,而且是小雨,愣是遮住杜大人,没让他被雨水淋湿一点点。   光凭这个,就让人印象深刻。   那曰万民送别的场面,也非常的震撼人心。   但是接下来,大家就犯愁了,还是杜师爷临走的时候,虽然也红了眼眶,但是他走到三位里长跟前,小声的提醒他们:“你们这样送别大人是心意,但是新来的那位大人,你们可也要好好地迎接啊!”   杜师爷到底是“师爷”出身,知道“县官不如现管”的道理,老百姓们是真心为了大人,可也间接地……得罪了新来的县令。   如果他们不能用更别出心裁的方式欢迎新县令的话。   再说他们还留了那么大个坑给新来的县令。   本来他是不在乎的,但是谁让大家这么充满感情的送别,不仅打动了杜大人,让他毕生难忘,也打动了杜师爷。   其实,这只是一句提醒的话,他就算是不说,以后他们也会想到,只是他说了,这个人情就是他的了。   “谢您指点。”果然,三个里长面色一愣。   他们只想到了县令大人升任知府,自然要好好的续一续这段香火之情,现在想起来,那新来的他们要怎么对待呢?   一把万民伞,那是官民之间的情谊。   第二把也可以说是治理有方了,那第三把第四把呢?   什么东西多了,一开始泛滥了,就不值钱了。   等送走了杜大人,丁田还没等回到衙门呢,就被丁里长他们三个里长给拉住了:“你再想个办法,欢迎新来的县太爷!”   丁田抹了把脸,下了小雨,他脸上身上都有些湿漉漉的了:“叔爷爷,新来的县令大人,具体什么样,我们也不知道,欢迎什么呀?他跟我们都不认识。”   再说了,送别杜大人那是有感情基础的,新来的都没见过面,怎么欢迎?脾气秉性也不知道什么样,加上光看那俩师爷,就能看出新来的县太爷,估计没杜县令那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苦寒。   “别呀,这不是人还没到,就得罪了他么?”胡里长气呼呼的道:“以后还有我们好果子吃吗?”   “这就是我们送别杜大人,搞得这么大阵仗的原因。”丁田小声跟他们三个老狐狸嘀咕:“我们就是告诉他,我们上面有人,且正式管着他的知府大人,他要是敢对我们不好,我们就上访……上告!”   三个人面面相觑,其中只有丁里长眼里带了一些笑意,他早就猜到了这一点,不然也不会全力支持丁田搞事情。   胡里长也迅速的反应了过来:“真是糊涂了,被杜师爷吓到了。”   他想的是,胡伟还有可发展的前景,万一胡伟再考举人的时候,有知府大人照拂一二……那个时候,他们也用不上县令了。   另一个郭里长也想到了什么,三个里长嘿嘿一乐,分别带着各自的村长和村民们冒雨回家了。   家里还有一大堆活计要干呢。   农家只有冬天的时候才没活儿,哪怕是秋收之后,也要快速的找个临时工,赚点小钱贴补家用。   □作者闲话:求收藏啊!六月份参赛,预定枝枝…… 第五十二章 马冲,马亚文   他们是高兴了,可他们忘了,两位师爷早就在新县令来之前就到了牛角县,他们雨中送别杜大人,送了万民伞的事情,两位师爷早在城门楼子上看了个清清楚楚   他们俩也是来送杜大人的,毕竟是未来的上司了,不过他们跟着更多说话的是杜师爷。   杜大人还不将两个师爷放在眼里。   只是俩人有点脸红的是,没想到杜大人跟杜师爷这家当……这么少!   还不如他们俩的多!   生怕给大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些天正在努力的弥补。   但是万民伞一送,他们俩就坐不住了。   皆因大青朝里没这个先例,这得是多大的政绩啊?多庞大的民望,多深刻的记忆啊?   “这样下去不行啊!”钱师爷对着耶师爷道:“我们的老爷还没到,这……?正主没到,他们俩个师爷能干什么呢?   “这事儿……等老爷来了,千万要说的慢一些,不能让老爷太计较。”邢师爷阴沉着脸:“上面那个不是老爷的姐夫了,是新的知府大人了   县官不如现管,可县官,也有人直接管的,知府大人这个位置,可不好接。杜大人走了两天,新任的县令大人终于,姗姗来迟。   丁田刚打扫完牢房,虽然没有犯人入住,但是该收拾的时候,他还是会收拾的,加上现在是有野菜的季节,他还在牢房的女牢房那边,挖到了一点新鲜的野菜。这个时候,无所谓的环境污染什么的,全都是干净的东西。   所以丁田准备打个鸡蛋酱,洗干净的新鲜的野菜,蘸着鸡蛋酱,吃着二米饭,这就是一顿饭了。   开春也没有什么好东西,青黄不接的,也就野菜凑合着吃了。   刚将野菜放进盆子里倒上水,还没等清洗,林七就跑来了:“田儿,快走,新的老爷来了!”   “新的老爷?”丁田一愣:“来了?’’   “来了,就在门口!”林七拉着他就往外跑:“好多人!”   的确是好多人。   新的县令大人,姓马名冲字亚文。   今年二十六岁,非常年轻的年龄。   但是……这位马大人,却有一位正室夫人,一位宠妾。   正室夫人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宠妾生了三个儿子!   通房丫头有几个不得而知,但是家产可比杜大人的多多了。   两位师爷来的时候算什么?   马大人搬家赴任,光是马车就一百辆,其中有三辆马车,拉的是银子!   铜钱?铜钱都是用马车装了三车过来,那车辙印压在泥土路上,很深的痕迹啊   丫头三十人,婆子四十人,家仆十八户,健仆四十个,小厮二十几个,还有马夫、厨娘、花匠……。   好一二百口子人啊!   幸好这后衙修的大,不然这些人都住不下。   整个县衙里的人都当了一次力工,帮忙搬东西,还被几个老嬷嬷防贼一样的不错眼的盯着。   这让衙役们的第一感觉非常反感,不搬吧?那边新的老爷还在看着呢。   搬吧?有特么的憋屈!   忙活了一天,幸好,天还没黑的时候,大概是觉得他们也累了,新来的老爷发没发话,他们不知道,但是管钱粮的钱师爷,还是给了大厨房二两银子,买了点肉,不知道从哪儿搞来的鸡蛋之类的,给他们做了一顿相对丰盛的晚饭。   丁田没有在大厨房吃,钱师爷特意打发了他的小厮,给他送了一碗酱焖鸡蛋,一碗红烧肉。   只有两个菜,但是因为是一大碗的红烧肉,这就算是好菜了。   丁田看了也没说什么接了东西,道谢,然后就是关门。   他这里是牢房,属于县衙的重地,轻易地不让任何人进来。   以前大家还能随意来去,但是今天他看了新来的县令那个架势,决定还是按规矩办事。 第五十三章 鸡飞狗跳的日子   新来的县令用了三天时间安顿家小,三天之后,五月初一,老爷升堂。   大家拜会一下老爷,也是让大家认一下人的意思。   估计大家在认识老爷,老爷也是在认识大家。   只不过这配置一看就不够啊。   找来钱粮师爷一问,才知道,这里的衙门也才开业不到三个月啊!   配置人员不健全,甚至连衙役都没齐全过。   马县令有些发懵:“从来只听说衙役超编满员的,没听说过还有缺的!”他老家的县衙,正式的衙役都满员,还有县令为了安排自家亲戚,塞进去不少人,那都是编外人员,虽然朝廷也允许你多两个帮手,但是太多是不能了,只能多个十几个。   一县之地,需要的人手很多,如果是大县、上县的话,那需要的人就更多了。在县衙之内,只有三位有品级的官员,那就是七品知县、八品县丞、九品主簿   一般来说,知县大人掌握一个县的绝对权力,县丞和主簿则被称为摇头老爷。除了这三位老爷,还有就是一群负责文书工作的小吏。   这些小吏负责日常的事务,百姓们对这些小吏会高看一眼。   除了这些人,还有就是负责维持治安的衙役,也就是三十多人的样子。   一个县衙所有的办公人员加在一起,估计在七十到八十人,很少出现超过一百人的情况。   因为太多了老爷也养不起。   但是现在呢?   别说七八十人了,连一班的衙役都没凑够,倒是八品的县丞和九品的主簿,到现在还是空缺。   “老爷,这地方是经历了打仗的地方啊!”钱师爷无奈了:“打仗过后,死人的死人,埋葬的埋葬,听说敌人连县城都给毁了,现在这座是新建起来的,能留下这些人,已经不错了。”   连上一个县城都被打没了,还想留下县衙的编制人员?   “老爷,现在是重新建立县衙的时候……。”邢师爷也非常眼馋那八品的县丞和九品的主簿职位。   “既然这样……。”马县令刚要说什么,外头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就传来了:“请老爷安,老爷,如意姨娘炖了甜汤,请老爷去尝一尝。”   这是如意姨娘身边的大丫鬟的声音,同时也是老爷的通房丫鬟,叫娇丽,娇滴滴的劲儿,堪比花魁啊。   “哦,哦!”马县令立刻就生硬的转了一下话头:“就先这样吧,本官刚来,不适合大动作,暂时就这样好了。”   然后就起身出去了,跟大丫鬟眼神缠缠绵绵的去了后宅。   俩师爷非常淡定的恭送老爷出门,等他走了,他们俩才离开书房,到了衙门专门给两位师爷准备的一个办公的房间里,才开始畅所欲言。   “邪师爷不知道怎么看?”钱亮钱师爷没忍住,率先开口了:“县丞和主簿的位置,可是空悬着呢。”   当师爷能有什么出息?   当个县城或者主簿才是正常进入仕途的门槛。   虽然低了一些,但是这是正儿八经的有品级的官员。   自诩还有点能力,又是秀才出身的钱师爷,对这两个位置,特别垂涎。   “怎么看?不看!”谁知道邢师爷却摇头:“你是知道的,县丞的存在,就是分润老爷的权利,这个县是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本来权利就那么大,还要分给县丞?你当老爷会乐意?”   “那?”钱师爷皱眉了:“不立县丞?”   “当然不会有县丞了。”邢师爷却点了钱师爷一下:“主簿的话,那还有徐账房呢。”   是啊!   一般来说,他们老爷在此人生地不熟的,好歹也要有个熟悉本地的人在身边帮衬着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既然不立县丞分权,就得立个主簿,现成的主簿人选,就是徐账房。   □作者闲话:求收藏本文,六月份参赛,预求枝枝若干个…… 第五十四章 端午节走礼   “那我们……?”钱师爷感觉受到了伤害。   “我们就是师爷,如果我们当了八九品的官儿,你以为老爷还会如此信任我们?”邢师爷阴沉的道:“再说,你看老爷那样子,像是个能当好官员的么?”   自家老爷什么货色,这俩师爷跟了他六年,还能不知道?   要不是会投胎,出身富户之家,从小就有名师教导,长大了又有个当知府的姐夫,他能以同进士的身份,当一地父母官?   别开玩笑了!   那个有女人就看不到别的色胚。   两位师爷可是他们家花费大代价,请来帮他当官的,这个县令,说是三分权柄还差不多。   老爷就当老爷,两位师爷更辛苦,钱粮和刑名,都很劳心劳力。   “唉!”钱师爷叹了口气:“算了,算了……。”   既然当了师爷,就别指望别的了。   果然,在端午节的时候,大家纷纷走礼,也是在老爷面前露脸的机会。   丁田的礼物早就准备好了:一篮子鲜鸡蛋,一百个;一个大猪肘子,新买的那种;两匹普通的绸子;两坛老白干的酒;两包甜腻的樯子糕。   这里唯一值钱的就是绸子,从布庄买的时候,还花了他四两银子呢。   林七也买了礼物,他是拎着两只烧鸡,两包槽子糕,和一条大猪肘子。   “你这送的东西可够贵重的啊?”林七的眼神一直往绸子那里飘:“这得多少钱?”   “我这是给夫人的。”丁田扫了他一眼:“你也知道,这位新老爷的后院……呵呵……。”   比起杜大人的夫人,以及宁静的后院,这位马大人的后院可谓是精彩纷呈啊。这才几天的时间?   大家都知道后院不仅有夫人,还有一位宠妾,如意姨太太。   妻妾在后院斗法,闹的是乌烟瘴气,偏偏马大人对妻子尊重,对美妾也舍不下,哎呦喂,忙的呦!   丁田也想好了,那是人家的事情,他管不了也管不着,他呢,就老实的当自己的牢头儿。   所以送了点重礼,只希望上头的人别找他的茬儿,就可以了。   古代不如现代那么开放,封建时代,哪儿都讲究个人情世故,他是上一任老爷钦点的牢头儿,加上丁大海的“因公殉职”,他也算是烈士后裔了,地位稳如泰山   “呵呵……。”林七挤眉弄眼:“我看如意姨太太身边的丫鬌也生的不错。”丁田的眼神立马就变了:“你小子可有点逼数吧?那是什么人?”   那特么的是老爷的通房丫头,你看上了是咋的?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林七赶紧否认,这点轻重他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我就是看她长得漂亮,跟咱们这儿的闺女不一样。”   “那能一样么?”丁田小声警告他:“那都不是闺女了。”   “我知道……。”林七泄了气:“老爷命真好。”   “呵呵……。”丁田不置可否。   他们送的礼物,在当地已经算是重礼了,但是接礼物的人,管家马忠却很不满意,给钱的一个都没有,全都是东西,这些猪肉是不错,可夫人喜欢的是银子啊。   所以他就没给个好脸儿,众人送了重礼,却没有得到个笑脸,顿时就心里犯嘀咕了。   马县令不能说自己爱钱,但是看到不是鸡蛋就是猪肉的,也很心塞,也就丁田的两匹绸子让他扫了两眼,其他的都太具有乡土气息,根本懒得看,同时心里也酸唧唧:以前在富庶的县里当官,逢年过节的,那都是有人送礼,起码十两银子起。丁家村也送了礼物,是一头已经剥皮处理好的羊。   很肥的一头肉羊,老里长没来,来的是村长,带着俩人将东西送进了县衙,名义上自然是给“辛苦的老爷”补一补身体。   当然,这种冠冕堂皇的名头,也就是那么一说。   除此之外,还有两匹粗布,两匹细布,一匹绸缎。   其他里长送的都差不多,胡家村不止送了节礼,丁田的舅舅胡勇,还另外送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过来。 第五十五章 主簿徐账房   毕竟胡勇是县里唯一的秀才,虽然送来的文房四宝都只是普通货,却花了胡勇好几两银子。   丁田也趁机买了一套文房四宝送给舅舅,胡勇不要:“你在县城里一个人,总归是要有一些银钱傍身才行。”   “我知道的舅舅。”丁田是请了舅舅吃了一顿饭后,将东西硬塞进了舅舅的马车里:“舅舅,回去当心啊,走吧!”   现在还算是农忙的尾巴,在种植了大田之后,这会儿该种植菜园子了,全家一年的菜,可都指着菜园子出呢,所以这会儿村民们也很忙,舅舅家也有菜园子。   送走了胡家舅舅,丁田回了衙门,却看到了徐账房拎着东西,摇摇晃晃的去了老爷的书房。   丁田想了想,转身回到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他这里是牢房,连饭都不跟大家一起吃的,所以不太吉利,平时大家伙儿也不会没事来他这里讨晦气。   今天光是送礼,他就花费了不少,尤其是丁家村那里,不少人托村长给他捎来了鸡蛋、鸭蛋和鹅蛋等等蛋类。   丁田请客吃猪肉的事情,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都说他大气,不愧是吃公家饭的〇   倒是徐账房,他是最后来送礼的,手里拿着个四四方方的礼盒,这种装糕点的礼盒,马县令今天收到了三五十份,估计卖糕点的铺子的存货,全都来了他家。   马忠管家本来非常不高兴的接了过来,但是随后,徐账房又变着戏法一样的掏出了两锭银子:“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马县令的眼睛“刷”的一下子就亮了!   连他的管家都笑了:“您客气了,客气了!”   五十两一锭的银元宝,雪白,闪亮人眼,非常的“大礼”啊。   徐账房的一百两银子没白送,三天之后,他就成了县衙里唯二有品级的官员,马县令一高兴,他就当上了主簿!   丁田随大流的给“徐主簿”送了一份薄礼,也就是一篮子鸡蛋,他现在厨房里最多的就是各种蛋类。   吃不掉又怕坏,所以丁田这些天基本上跟“蛋”干起来了。   买了好多盐巴腌了两大坛子的咸蛋,剩下的实在是腌不下了,就赶紧的送礼送出去。   徐主簿也不吝啬,他带着大家去吃了一顿,还是丁田请客吃饭的那个酒楼,席上丁田才清楚,主簿是干什么的。   主簿由吏员拔擢除授,是知县的佐贰官,别称“书记”“三尹”等,秩正九品,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事务,在主簿廨办公,下设攒典一人办助办公。   还有这个说法啊?   丁田表示理解了。   不过徐主簿却在酒宴上透露了一个消息:这个端午节,马大人没去府衙,而是让邢师爷带着一封银子(一封银子就是五百两)的巨款,以及两匹绸缎,四匹细布,十匹粗布,一头大肥猪,去了府衙。   东西少没关系,主要是钱多就行了。   但是……这么白目的送钱,不太合适啊!   可是他们县里也没啥像样的东西适合送礼,难道老爷家里也没有么?   这个实在是让人费解……。   吃过了饭,大家就散了,丁田现在的生活很平静,就是外头的天气越来越热了,丁田也在街面上看到了卖各种野菜的村民,一两个铜板就能买到不错的新鲜野菜   他就买了不少回来,吃野菜是健康的,更何况,他用鸡蛋炒野菜,味道非常好啊。   小曰子就这么过了一个月,发工钱的时候到了,这次大家都去领工钱的时候,对徐主簿就更恭敬了,这位可是掐着他们的命门的人。   只是这次发了工钱之后,大家发现老爷的脸色不太好看,私底下大家都在猜测,这是为什么呢?   倒是有一天傍晚,丁田买了一筐野菜拎着回来,正好碰到了徐主簿,徐主簿拎着个烧鸡,俩人在门口遇到了,就一同往里走。   徐主簿小声的跟他嘀咕:“马老爷恐怕是想插手县衙里的工钱。”   丁田听了脚步一顿:“嗯?您……他想怎么样?”   现在的工钱,可是多发的,按照全员足额发放,实际上,他们没有那么多人。 第五十六章 盛夏时节   “眼红n贝!”徐主簿嗤笑一哼哼:“县衙里的那点油水,不够啊!”   县衙就这么大,在杜大人的时候,就已经没有多少油水可以捞了,看马大人那样子,就知道不是个能守得住清贫的人。   那一大家子人,他一个小县令,能有多少俸禄?   按照大青律,县令每年的俸禄也就六十两银子,县城这边的米价,是一两银子两石,也就是二百斤。   平均一下,一个月也就五两银子的俸禄,可人生在世,不能只吃大米吧?   吃喝拉撒睡,出门应酬,加上雇佣的师爷、杂役、佣人……恐怕一年的俸禄,也养活不了那一大家子人一个月的。   这妥妥的是在赔钱当官啊!   “可是……他那一大家子,也不用县里的百姓们来养活吧?”丁田皱眉:“杜大人当时也没那样啊?”   “你懂什么?”徐主簿白了他一眼:“天下间有几个杜大人那样的好官?都是千里当官只为财的多   丁田还想说什么,已经到了岔路口,徐主簿撕下了一条烧鸡腿儿,塞给了丁田:“不要每天都吃野菜,你这小子是不是在装可怜啊?”   “没,我挺喜欢吃的。”丁田乐了一下:“春天火大,去去火气但是很明显,徐主簿翻了个白眼儿,根本就没信:“你好自为之。”   说完转身就走了,他有专门的一个小院子,现在那里就是他的了。   徐账房成了徐主簿,他就将他儿子设成了攒典,父子俩一个是九品的主簿,一个是没品的攒典,都成了吃公家粮食的人,两份工钱,日子更是过的美滋滋了。   只可惜,这个主簿啊,不是那么好当的,虽然现在看不出来什么,但是谁知道以后呢?   丁田在这里生活了也有小半年了,他还学会了如何赶马车,牛车和驴车。他发现马车最不稳当,牛车最能载重,驴车则是最稳当的,不过,目前他只有一辆马车,一匹拉车的驽马,和一匹骑着的马。   偶尔他赶车回丁家村,还能捎带一下熟人。   只是新的马大人家,真的不平静,后院隔三差五的就闹出事情,虽然都是无伤大雅的内宅私事,却也让众人觉得,这位马大人……恐怕真的不怎么样。   不然堂堂一县父母官,竟然连自己的婆娘都搞不定,这是不是也太没用了?大家嘴上没说,心里却一直在犯嘀咕咧。   天气热了起来,但是丁田却觉得凉爽,第一呢,这里不是现代,没有那个温室效应,气温不高,最多二十六七度,二十八度最热了。   但是古代的气候好啊,除了蚊虫有点吵人,他就放上蚊帐好了,他的窗子上都是的蒙的纱,透光好,但是不进蚊虫。   而且他的坑上还挂了纱帐,还有一些瓜果,可以放在院子里的井里灞凉了吃。纯天然的绿色无污染。   他是关起门来过日子,外头的热闹,偶尔听别人说一说,却绝不参与,只看两个师爷对衙门上下其手,马大人又家宅不宁,整个衙门渐渐地,有些乌烟瘴气了起来。   其实主要是马大人什么事情就知道指使两个师爷做,自己呢?   在后宅陪一陪宠妾,就连端午节的节礼,都是让两位师爷拾掇好了送去的,他也就看到了那一封银子,就心疼得要命,可是这破地方有钱你也买不到好东西,因为根本就没好东西!   “田儿啊,田儿!”林七又跑来了,一进门,就自己端起茶碗灌了下去,丁田这里的白开水永远都是从井里刚拿出来似的,在这么热的天气里,喝一碗,特别的〉示爽。   “这又是怎么了?”丁田手里一把大蒲扇,哗哗的给自己扇风。   “大事儿啊!”林七就是衙门里的顺风耳:“听说后宅,夫人让如意姨太太给她打扇,如意姨太太扇扇子扇的手腕子都肿了,胳膊都抬不起来。” 第五十七章 马大人的后院真热闹   “是吗?”丁田对古代的妻妾宅斗并不感兴趣。   “是啊!”林七一脸的八圭卜样子:“不吵架不知道,原来如意姨太太也是官家小姐,只不过当时她家里只不过是一个八品的县丞,一直到后来,成了县令,据说是个穷地方,后来才慢慢的升了上来,不过他当了县令,是最近两年的事情,那个时候,如意姨太太已经是老爷的妾室了。”   “哦。”一盆狗血。   “不过夫人娘家也不是吃素的,听说夫人娘家是当地有名的大地主,娘家有位哥哥,现在是翰林院里的翰林,弟弟学问不错,现在是举人。”林七八卦的特别专业:“现在看不出来,但是有后劲儿,如意姨太太家现在是县令,但是娘家兄弟并不成才,恐怕日后……没后劲儿啊!”   “哦。”又一盆狗血。   “而且我听说,马大人的姐夫,是原来的知府,现在被调走了,这靠山没了,马大人虽然调到了这里,却不得不缩着脖子过日子。”林七侃侃而谈:“而夫人的娘家哥哥,据说要外放了,北地这边刚经历战乱,很多地方都缺人手,你说,会不会来我们这里当官?”   “这谁知道呢?”丁田乐了:“来了也是从知县做起,老爷怕什么呢?”   “这你就不懂了吧?”林七一听丁田这么说,立刻就更来精神了:“咱们这位马大人,只是个同进士,你也知道‘同进士,如夫人’的说法,他顶天了就能干到知府那个位置,再往上,可就难了,除非有像杜大人那种功劳,抹杀不了的,才能继续往上走一走,可是进士就不同了,他们可以一直往上升,甚至做到阁臣的也不少。”   这个时代就像是明清时候那样,非进士不入翰林院,非翰林院出身不入内阁。   文官这一套执行的特别严格,不想武将,只要肯在沙场上拼命,根本不看出身,升官就跟做火箭一样的快。   皆因武人没有读书人那些花花肠子弯弯绕,反倒是比文官系统更容易出人头地   “这个我懂,比你懂多了。”丁田当年可是大学毕业,哪怕是个警察大学,那也是大学,高中的时候,他的学习成绩还是不错的,历史也学过:“科举分为三甲。头甲三人,即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起初,三甲头名亦称传胪,后仅限于二甲头名),中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人数最多,赐同进士出身。”   这里的“同”实际上表示的却是“不同”,目的当然是为了给落第举人一点心理安慰,省得他们一时想不开了上街游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与此相对应的是“如夫人”:所谓“如夫人”乃小老婆……小老婆当然不是夫人,可为了安慰她,或者为了给她指明一条“光明”前程,大老爷就称她为“如夫人”:字面上好像是说,你在我这里“如”同“夫人”一样,不会受到任何歧视;而实际上不过是点明你只是像夫人罢了,根本就不是夫人,要做夫人,你才“万里长征”只迈出第一步!   丁田将这些道理跟林七一说,林七如同醍醐灌顶:“你说的可太清楚明白了。   丁田只是笑笑不说话。   林七不知道的是,在另一个时空里,这可是有典故的:当年曾国藩在道光十八年殿试,只是入围三甲,成了“同进士”。这事成了他一个心病……要放在今天,算什么呀?以曾国藩的权势,弄个什么硕士博士文凭,那还不撅腚放屁一般容易?可在满清,这事儿可开不得玩笑。   于是便有了下面的故事:说的是他做两江总督时,有一天,两个幕僚无聊时对对联玩。   一个出上联“如夫人”,另一个就对“同进士”;一个又把上联加为“如夫人洗脚”,另一个就对“同进士出身”;一个再加“替如夫人洗脚”,另一个再对“赐同进士出身”……正对得高兴,突听屋子里一声爆响,接着就见总督大人铁青着脸从里面出来,拂袖而去。   两个幕僚莫名其妙,去问老幕僚。   老幕僚一听,忙说:“你们二人赶紧收拾行李走人吧。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你们不知曾大人就是‘赐同进士出身’?”二人一听,马上收拾家当逃之夭夭…   …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权倾天下的曾大人居然也就一个“同进士”!   现在这个“梗”,知道的恐怕只有丁田一个了。 第五十八章 秋收赋税   马大人的后院继续热闹着,整个夏天就这么被热闹了过去。   徐主簿这个官当的美滋滋,却在秋收的时候,开始上火了,原因就是,上头的马大人,也盯上了秋收的赋税,这是一块肥肉,大肥肉啊。   “每县每年考绩,是粮、桑、丁三项为重。”马县令看着俩师爷:“以前都是免赋税,现在重新收了,本老爷可要看一看,这以前是怎么收的?”   “老爷,以前那是没有战事,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全县只有一万五千三百五十三户,原来可是有四万八千九百六十五户,整整少了三分之二!”钱师爷身为   钱粮师爷,这些资料自然是提前查过了:“缴纳的赋税,自然是不能以以前为准了”   “哦?”马县令的眼睛亮了:“那么,就是本老爷说多少,就是多少了?”钱师爷一噎:“老爷,您刚来,一上任就……那个不太好吧?”   一来,人生地不熟的,就敢大肆的搜刮油水,治下百姓恐怕不服。   二来,上头的那位,也不再是自家的亲戚了,而是这本县曾经的县令,跟本县百姓终究有那么一段感情。   这个时候,钱师爷体会到了那三个里长,送给杜知府的万民伞的意思了。要是处理不好,他们非得上告不可,要知道此地本就民风彪悍,打仗的时候,都敢跟外族人抄刀子,你一个新来的县令算什么?   官逼民反啊!   到时候倒霉的还是他们。   鸡蛋碰石头,石头是没事了,鸡蛋碎了。   “我一上任就发现别人都捞的着,就我不行!”马县令大怒:“我当这个官儿是为了什么?你知道么?带来的银子都花的跟流水一样,一点回头钱都不见。”   家里的夫人倒是想在本地置业,曾经留下善后的管家回来之后,也带来了不少的东西和银钱,也看了本地市场,因为县城还没开发起来,现在的地价便宜啊,就买了好几个好地段的,就打算起铺子呢。   可是这会儿大家都在忙,根本没人进城找活儿,何况夏天也不适合盖房子,这边盖房子的最佳时机,就是秋收之后,上冻之前,那个时候气候干燥,房子盖好了也干得快。   关键是这都是计划,还没有付之行动,倒是钱没少花。   马大人看着账本上的银子流水一样的花出去,自己钱自己心疼啊。   心疼自己的银子,自然,就想着如何搂钱了。   无奈的是,尽管徐账房成了徐主簿,可徐主簿是个铁公鸡,这县衙就这么大,利益就这么多,杜大人走的时候,徐主簿就趁着这个空隙,将利益都划分好了。   新来的马大人,也有一份,还是最大的那份,县衙里的空饷,都给他吃了一半进去。   关键是,一个县衙的一半空饷能有多少?   马大人又有一大家子要养活,这钱根本不够用。   “不如,找徐主簿来问一下?”他们都是两眼一抹黑的人,这个时候,就得问衙门里的老资历,那些衙役什么都不懂,都是大老粗,也就徐主簿,两代人都在衙门里做事,肯定知道的特别清楚。   “找他……到时候还不得分他一杯羹。”马大人是个很吝啬的人,知道搂钱的这个事情,参与进来的人越多,他分出去的好处就越多,给两个师爷他都不太乐意了,这会儿又要给新来的徐主簿,他就更不乐意了。   “没办法啊,不给他,咱们这边也玩不转。”钱师爷虽然也不甘心,却知道这是必然的:“东翁啊,我们不可能抛开他,毕竟徐主簿,才是这里的地头蛇。”□作者闲话:六月份参赛,预求枝枝! 第五十九章 告诫   朝廷实行的是“异地为官”的制度,他们千里迢迢的从一个富庶的县城来到这边塞荒芜的地方,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那么几两银子吗?   熟知官场制度没用,你还得跟当地人打成一片。   不然你在当地的政令,就很难畅通无阻。   可是老爷至今尚未请三位里长来县衙坐一坐,聊一聊天,过端午的时候,也没见三位里长来给老爷送礼,都是村长们来的。   说是里长老迈不堪,无法长途跋涉,就年轻的村长过来吧,给老爷送点节礼,算是乡民们对老爷的辛苦的一点慰藉。   而老爷呢,竟然也不提一下,哪怕是口头上提一提,或者是盛夏暑热的时候,给三位老里长送点清热解暑的东西……哪怕是一盒子绿豆糕呢。   但是老爷一个都没有,他就跟不关心那些人一样,每天沉溺在后院的宅斗之中,安慰娇妻美妾,顺便还撩拨一下漂亮的通房丫头。   后宅里整日的鸾声燕语,软玉温香……要不是给的银钱丰厚,两位师爷真的想撂挑子不干了。   到底是他们是县令,还是大人是县令啊?   拿着师爷的工钱,干着县令大人的活计。   “好吧,把他叫来,马大人垂头丧气,分钱给别人,就像是割他的肉一样让他难受,可这肉也得割。   很快,徐主簿就来了,听了老爷和两位师爷毫不遮掩的话之后,他真的忍不住就笑了:“大人,两位师爷啊,你们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牛角县,战后重建的牛角县,这可是在户部挂了名,在皇上面前都挂了号的地方!”   三个人脸色一变,还真没想那么多。   “更何况,前头的杜大人,他可不是走了,他是荣升知府,北风府,是大人你的顶头上司,他曾为了牛角县城,以一个文官的身份,死守县城,哪怕县城都被敌人攻破了,他也跟一般守将一样,死战不退!他亲自拎着大刀片子上了战场,至今,胸口还有当时打仗留下的伤疤,当地的青壮,起码有一半是跟他并肩作战过的,您要是在这里横征暴敛,那些上过战场杀过人的青壮,会忍气吞声?”徐主簿一点面子都没给的嗤笑出声:“到时候可别闹一出官逼民反……。”   “胡说!”马大人被说的恼羞成怒:“本官只是挂心本县的赋税,毕竞打了三年的仗,又免了三年的赋税,这战后头一年缴纳赋税,本官是要给朝廷,给皇上一个交代,什么官逼民反?本官看谁敢反!大军就在北门驻扎,谁敢反一个试试!”徐主簿板起脸,不说话了。   心里却嘀咕:还城外大军?   你端午节都没给城外军营送去半个蛋,还城外的大军?恐怕你连军营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吧?   两个师爷心里也不太舒服,这说的他们好像多贪婪似的,就算这是事实,也没必要说出来让大家难堪吧?   亏得他们老爷还让他当了主簿。   怎么这么不知道感恩呢?   实际上,徐主簿要是不知道感恩,那可真就没人知道感恩了。   正因为徐主簿知道这里的一些情况,才不想让马大人犯傻。   这里民风彪悍,民情也特殊,你一个初来乍到的,就敢朝赋税上伸手,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呢么?   杜大人是什么样的人?   那是能在死地里找到一条通天的捷径的人,牛角县的百姓又送了他一个前无古人的“万民伞”,你要是到了任期走人,当地百姓啥都不送你,看不憋屈死你!   而且就他的猜测,此事肯定已经上达天听,杜大人那是在朝中都有了名声的人,他能不爱护这牛角县的百姓吗?   牛角县的百姓,能搞出“万民伞”,他们就能搞出“万民书”之类的东西,状告你这个县令欺压良善。   到时候,看你怎么办! 第六十章 秋收啦   这里的人可不怕一个没有任何根基的县令大人。   杜大人在这里十年,那是根深蒂固,何况杜大人那会儿,跟眼前的马大人可不一样。   那个时候,北疆还没战事,但是总有小摩擦不断,何况北地民风彪悍,天高皇帝远的,县令想管理好本地,就得跟当地的大户和一些“一姓村”搞好关系,不然人家人多,就不听你的,你能怎么样?   甚至有的时候,县令都不得不妥协。   在古代,宗族的力量很大,哪怕他们只是最普通的平民百姓,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力量。   不跟朝廷对着干,但是跟官员对着干,是可以的……。   想当初杜大人刚来那会儿,还不是挨个拜访老里长们,县里的衙役里,有三分之二都是来自各个村落的壮丁,除却担当衙役之外,也是县衙跟各个村落之间的纽带。   哪个村子里出了问题,就让哪个村子里出来的衙役,带上人,去看看,什么情况?   这就是古代一些偏远地区的“人性化管理”了,杜大人也是跟老里长他们有着很不错的交情,几年下来才捋顺了当地,后来赶上战乱,又是过命的交情,不然,杜大人也找不到那么多人手,帮他建立新的县城,上头的人巴不得他干不好这个活儿呢!   现在可倒好了,你一个新来的,嘛根基都没有,平白无故的就想一口吃个胖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无奈的是,徐主簿这一番苦心,面前的这三个人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这次的谈话,几乎可以说是“不欢而散”了。   但是秋收的赋税也要收,没办法,他们还是要通过徐主簿的,可是徐主簿卡着也不可能卡的太长时间。   最后还是没办法,只能尽置让马大人别将赋税定的那么高。   赋税呢,就是田赋与其他税收的总称。   古代最初的赋税是统治者向下属征取土产、劳役和其他实物。   稍后渐变为按丁口征收军役及军需品,称为“赋”;   按土地及工商经营征收财物称为“税”。   春秋战国以后,私有经济不断发展,授田制的创建,特别是“初税亩”、“初阻禾”的推行、朝廷向农民份地征收实物,故赋、税逐渐混合。   等到了唐宋时代按田亩征课的又称为田赋(或田租)。   清代“摊丁入亩”后,从而完成了赋役合并征收。   而大青这个时候呢,在开国之初,就将上一个朝代的藩王的土地,归现在耕种人所有,叫做“更名田”。   在世祖,也就是现任皇帝的父亲那一代,实行了“人丁入亩”的规矩,类似摊丁入亩的政策,让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国库也逐渐丰盈,不然也打不起三年的战争。   现在这里的赋税规定的是一亩地收获了粮食后,缴纳所产粮食的百分之百分之十〇   这看着少,但是聚少成多,聚沙成塔,集腋成裘。   一百斤粮食,就要给出去十斤的税,这很少了,但是实际上,一百斤粮食,要给出去二十五斤,因为有五斤是飞税。   丁田有些不能理解:“飞税?”   “嗯,就是粮食刚打下来,那是湿的,运到官仓,要多出来五斤,这样的话,就算是粮食干了后掉枰,也不会减少官仓的储存,只是后来五斤不够,就改成了二十五斤,多出来的十斤,也当了飞税用,再有剩余的,自然就……。”徐主簿没往下说,他换了个话题:“我也就跟你说一声,你回去跟你叔爷爷打个招呼,我已经尽力了。”   “知道了,多谢徐主簿。”丁田拱手为礼:“丁家村上下都知道的,您是一个好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非常的认真,十五岁的少年人,一脸认真地说你是个好人,这让徐主簿心里有些发虚,好不好人的,他自己知道。   于是笑了笑:“行,你有空就回去一趟吧,除了粮食,恐怕每一户还得缴纳起码一两银子的税银^”   他是来跟丁田通个气儿,现在的老爷不太好伺候,缴纳赋税的时候,恐怕要有些风波。   让他们都有个准备,别到时候被老爷搞得措手不及。   实际上,他只是给卖个好而已,他不能反抗老爷的决定,那就只能做通下面的工作。   这个主簿当的,他觉得还不如不当^   杜大人在的时候,他的县丞和主簿都是当地人,政令通行,就连最后守城的时候,那俩都是死战不退。   现在的这个……他是有多大的脸啊?   说句不好听的,凭什么呢?   就凭你是县令大人?   拉倒吧,隔壁县的县令,在战时,换的比韭菜都快,他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徐主簿摇了摇头,回到了他的小院子。   丁田就在自己的屋里寻思了:这赋税就是一块肥肉,就看姓马的想不想吃下去   他要是胃口好,恐怕能吞掉一半。   可是牛角县本来就是贫寒之地,又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如今也就一万多户人口,一家就算是一两银子的税钱,一万多两,他总得给上头缴纳一些赋税吧?贪一半?那太多了,贪少了……他肯定不乐意。   没想到,这个姓马的竞然是个贪官,还是个胃口很大的贪官。   □作者闲话:明天参赛,预求枝枝! 第六十一章 赋税的规矩   不管上面怎么想,该秋收了就得麻利的秋收,丁田也回了丁家村,他帮不上忙就帮着给两个叔叔家里买一些大肉,多打一些豆腐之类的增加蛋白质的东西给他们加菜,顺便再约人给他盖房子去。   是的,他的那个宅基地现在已经都铺设好了,就差起房子了,只要起了房子,他就可以在县城有个宅子住了。   亲自画的宅子图纸,二进的小宅子,四合院设计,占地面积小,反正也不需要在院子里种菜,院子里只种了两颗杏树,一进就是正房三大间,东西厢房两间,前头的倒座房改成了车马房,后头的二进是客房。   这是为了方便丁家村的族人来来往往的,在县城有个落脚的地方,二进的给女眷们住,前头东西厢房给汉子们住,正房当然是给自己住了,左右的耳房,一个当柴房兼厨房,另一个当仓房用。   茅房放在西北角房那边。   东北角房那里养两条狗,帮忙看家护院。   这就是丁田的设计了。   本来丁田住在县衙里挺好的,但是吧,他看新来的县令家后院实在是太闹腾了,宁愿在没有犯人的情况下,回自己家住去。   县衙那里闹腾的实在是太不像样了,而且这几日程达那个混蛋,竟然每每都往后院的月亮门那里伸脑袋,一脸的狼琐样子……怎么也跟柳森一个毛病了呢?   而且这府衙里的风气啊,自从新的县令大人马冲来了之后,真的是越来越浮躁了。   如花似玉的丫鬟们,风骚入骨的管家娘子们……还有那责妾,那夫人……。   在看过无数宅斗肥皂剧的丁田心里,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加上今秋还要缴纳赋税,不知道要定下多少,唉,这种事情太多,他也懒得去想,先把自家的宅子搞定了才最重要。   他这边张罗的欢实,那边秋收的也在不停地进行,秋收的好时光,只有短短的七八天,却是最忙碌的时候,各家的大牲口都被照顾的很好,就连丁田家的那匹驽马,也被赶去拉车了。   没办法,他总不能看着侃哥家人扛着谷子来回在田间地头和打谷场之间溜腿儿吧?   马车和牛车都借给了他们家,侃哥激动的不能自己:“我今年种了田儿家的地,真是袓宗保佑啊!”   “行了您,赶紧的吧!”丁田将马车和牛车给了他们家,自己跑去二叔家里帮着劈柴,挑水,他也只能干这些活儿了,地里的活儿虽然他也会,但是绝对不如二叔和三叔干的利索,家里还雇佣了长工帮忙,每天两顿饭,一荤一素主食管够的给人吃饱。   也就七天,田里的庄稼就抢收妥了,打谷场上的磙子翻腾,打下了一粒粒金灿灿的谷子,黄灿灿的玉米,火红的大高梁……。   丁田在第九天就回到了县衙,结果一进去就被程达拉到了一边:“田儿啊,你知道吗?老爷的规矩定下来了。”   “哦?”丁田一乐:“定下来了吗?我看你这样子,是老爷赏你银子了,还是罚你银子了啊?”   “哎呦喂,你还傻乐?”程达这个气:“你知道老爷怎么定的吗?”   “我刚回来,能知道啥?”丁田摇头:“我这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呢。”   “老爷定了,每户人家一亩地一石粮,一石以一百二十斤为准;每户人家一两税银,但是要额外缴纳火耗钱,每户多交二十个铜板。”程达低声道:“还有每户青储饲料两方,杂粮五十斤。”   “这么多?”丁田瞪大了眼睛:“这……比大战之前还多?”   “老爷说三年未收赋税,又没有可作为准绳的参照物,就暂时定下这些了,等日后如果收入颇丰,再看情况……。”程达也有些气愤:“比以前多了不少啊!”   北地苦寒,只能种植一季粮食,又经过战乱,人口少了那么多,却在第一年开始征收赋税的时候,来了一个狠人。   “这能行吗?”丁田有些吃不准:“这也太多了。”   一两银子,二十个铜板啊,一户人家得攒多久能有这些钱?   这一笔钱,相当于现代社会大概是一万块零二百块钱。   无缘无故的,农家人一年到头省吃俭用,也就能攒个三五两的银子,还得说是好年景,不好的年景,来个干旱蝗虫之类的,就完蛋了。   北地很少发大水,因为没那么多河流。   就这么一年一年的攒下来,还得给儿子娶媳妇,给闺女置办嫁妆,家里老人有病了得去看大夫……穷家小业的,老百姓的日子没几天好过。   忽然要拿出去一两多的钱,还有粮食也要的很多。   一石粮食,公认是一百斤,但是官家不会跟你讲道理,一石就定下一百二十斤,你能怎么样?   飞税还得加进来,这么一倒腾,快一百五十斤的粮食,没了。   一亩地也就三五石的粮食,一下子就没了这么大一块,全家还得吃饭,还得卖粮食换柴米油盐酱醋茶……。   老百姓仓房里没有粮食堆着,他们会睡不着觉。   几百斤的粮食,全家的口粮一定要留下来,剩下的要卖了去,然后换了银子交税,剩下的才是自己的……再说了,青饲料以往都是一家一方而已,这次却要了两方。   那东西喂牲口的,一冬天吃不没,第二年开春育草泛绿了就没用处了。   “徐主簿都要气昏过去了。”程达也咬牙切齿:“怎么就要了那么多?交了赋税之后,还有剩下的吗?”   都是在村子里出来的人,一亩地产多少粮食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个人一年起码要几百斤粮食才能吃饱肚子,农家人干的都是力气活,吃不饱肚子怎么能有力气?   “有……。”丁田苦笑了一下:“老爷不愧是同进士出身,还娶了个精明的商人家的闺女当夫人,这算计的非常精确,可以让家里剩下二三两的银子,以及口粮,还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逼不了你造反,又能从你身上刮下来油水,真是……算的真准确啊。”   不愧是能以商人后代,大地主的名头,供养出来一个翰林的富贵人家,这账算的太精明了!   他的算术能力不差,心里一扒拉,好么,这个定的规矩太合格了,正好卡在生存线之上,温饱区之内,不让你饿死,也富裕不了你家。   跟程达分析了一下,听的程达眼睛里直冒花:“我的天哪,我算账不是很精通,那个……你说的这事儿,乡亲们知道么?”   “大家知道不知道的,难道还能反对不成?”丁田也有些失落:“没想到,杜大人一走,乡亲们就要被欺负了。”   “我们可以去找杜大人……评评理!”程达家里情况不是很好,虽然说他啊是个衙役,免赋税的人里有他一个。   可是他兄弟家里可不是衙役,也免不了赋税,全家人老弱病残的,可怜巴巴的种那么几亩地,勉强够糊口,要是交了赋税之后,冬天倒是好过了,开了春种了地,可就没粮食能填肚子了。   这样情况的不止他一家,还有村里的好几家,更有寡妇带着孩子的,如何能拿得出那一两银子二十个铜板的税钱?   到时候为难的还是要去收税的他们。   “进去再说吧。”丁田赶着马车进了县衙,回到自己的地方,换了一身公服,跑去找徐主簿了。   徐主簿正在唉声叹气,他儿子徐子旭也在一边愁眉苦脸的,爷俩儿这会儿乍一看,还真像。   一看就是亲生的!   “徐主簿。”丁田拱手为礼:“我来销假了。”   如今他们这些人都暂时归了徐主簿管辖,出去请假,回来销假,徐主簿也只是记录一下,并不为难哪个。   “事情你都知道了?”徐主簿示意儿子去做记录,指着自己摇摇椅旁边的小凳子:“坐下说说,你有什么办法没有?这么下去,这位新的老爷,可真的要失去民心了。”   现在虽然没有什么作为,但是可以说不熟悉啊!   慢慢来,还是能树立起老爷的威风的,但是你这一来就知道搂钱,老百姓也不是兔子,羔羊,任由你作威作福。   北地民风彪悍,真的惹急了他们,官兵民反不是不可能。   “我们先暂时交上来,麻痹他,然后派人去联系杜大人,钱粮上的猫腻,大家都知道,飞税,火耗银子,都是能做手脚的,但是也不能太贪吧?多点我们可以接受,但是多出去二三十斤的粮食,一户多二十个铜板,这也太多了。”丁田觉得不能不给人家留下可以谈的余地,但是这余地不能留的太大。   太大了那就不是余地,是大坑了。   “你说的不错,但是不能交上来才跟杜大人说,要说就现在,我告诉你,秋收赋税是要交到府城的,由府城直接统一分配给当地驻军,不用交去京城,所以省了不少麻烦,减免了不少层层剥削的可能,县令大人不把这事情跟百姓们说,就是怕百姓们知道了,这飞税跟火耗银子就没了!”徐主簿打着菖蒲扇子:“等杜大人派人来张贴告示,说明秋收的钱粮和青储饲料都是多少,到那个时候,他就没有理由加税了。”   丁田觉得自己是掉进了坑里,因为他是来销假的,不是来坑马县令的,但是却被徐主簿叫住说了半天的话。   徐主簿早就有了腹稿,却对着他说了出来,啥意思?   看到丁田瞪大了的双眼,徐主簿乐了:“此事就拜托你修书一封,我让子旭跑一趟。”   “我?”丁田不高兴了:“你什么意思?”   拿他当枪使?还是想收了他当心腹属下?   □作者闲话:参赛了,虽然江湖还是肚子不舒服,不过别怕,新文有存稿,起码一个月不用担心……看在江湖带病码字的份上,多多支持一下,给点枝枝吧| 第六十二章 县城的宅子   “此事只能拜托你,别人可不行。”徐主簿摇了摇头:“首先,你是丁家村的人,丁家乃是当地大家族,一百多户人,上千口子,谁敢擅自得罪你们这样的地头蛇?胡家村又有唯一的秀才,还是你亲舅舅;而你父亲是有功之人,你更是蒙阴,担任了牢头儿,这都是在兵部和户部挂了名的,杜大人离去的时候,你搞出来的事情,动静那么大,杜大人领你这份情,你去才最合适,事后就算马大人知道了,他也无法动你分毫。”   丁田吸了吸鼻子:“但是他会记恨我。”   “记恨又如何?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这就是徐主簿想了一天,想出来的办法:“再说了,我让子旭去送信,这代表了我的意思,我们俩合起来,跟那俩师爷对抗,马大人只会高兴。”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徐主簿也算看出来了,马大人对两个师爷也是面子情,两位师爷他是不得不用,因为马大人本身才能不怎么样,不靠两位师爷他靠谁去?   但是他又怕被两位师爷架空,大权旁落,到时候出事了,顶罪的却是自己。   所以他用两位师爷,却也暗地里防备他们俩,不然徐主簿也不会当上这个主簿,而县丞的位置一直空缺,就像是两头驴子前头吊着的那根胡萝卜。   逗的两个师爷不得不跟驴子一样,跟着眼前的萝卜走。   “他……想玩平衡?”丁田只想到了这一点。   “你说呢?”徐主簿意外地看了丁田好几眼,没想到啊,丁老头儿的儿子这么精明,年纪虽然小,却眼光长远。   丁田无话可说,他那里也有笔墨纸砚,不过,这个时候的笔墨纸砚还挺贵,他不乐意浪费自己的东西,就在徐主簿这里找了笔墨纸砚,提笔写了一封信,并且列了税收的详细内容,他写完之后,又让徐主簿在信纸上写了字,证明这个明细是真的,不是他丁田信口开河,徐主簿无奈,也只好写了证明的话在上面,另外,徐主簿也修书一封,两封信,一起交给了徐子旭,他带着家里的一个小书童,以及另外的一队人马,这队人马虽然是便装,但是丁田却觉得,他们是军营里出来的。   而徐主簿只是说对方是去府城办事的,其他的就没说。   丁田也不可能问那么详细,只是拱了拱手就走了。   回了他的地盘,晚上还要在这里住呢,好几天没回来了,都落了灰,他开始打扫卫生。   林七跑了过来:“你可回来了!”   “你来了?”丁田手下不停,擦拭着桌子。   “我帮你拎了两桶水过来。”林七不是空手来的,还打了两桶水给他倒进了水缸里。   丁田的这个地方,因为特殊,所以有一口自己的甜水井,所以打水很方便,林七这帮忙,也是顺手而为。   毕竟大家都知道,丁田这个小牢头儿,别看人小,还没手下,但是本人却非常的爱干净,那牢房搞得比他们的班房还干净。   别人要是去他那里,都不知道该怎么下脚,因为那地面都用砖块铺的,冬天上面还铺了毯子,很干净。   竹席都是新的,擦的是纤尘不染,大家伙儿没事的时候,都很少来这里。   一个是怕犯忌讳,另一个就是丁田太干净了。   其实丁田只是想搞好卫生,以前的牢房什么样?   丁田的记忆里也没有啊!   “你听说了么田儿?老爷定了规矩,你说,我们真的要下去收那么多吗?”林七有点没底气:“我都怕被乡亲们打出来。”   “放心,县太爷既然这么定了,肯定有他的道理。”丁田将桌子擦干净,用林七拎来的水,将杯子碗什么的都放在锅里,倒上水,烧开,煮一遍,顺便也烧一下火炕,过点热乎气。   虽然这个时候天气不冷,可以说,秋老虎热着呢,但是炕不一样,他好几天没回来了,不搞点热乎气不行。   “有什么道理啊?我听老一辈的人说过,以前我们这里的一石,是一百斤,一直都是这么算的,怎么他来了,就成了一百二十斤了?”多出来二十斤,够一家嚼好几天的了。   再说那只是一亩地的份,一亩地最多产三百来斤,更好的也就四百斤粮食,一下子就去了三分之一的粮食。   还要留下三分之一的粮食供一家子吃饭。   剩下的要卖了,好缴纳税银,一家子的米油盐醋的都要从这里出,如果有个病啊,灾的,这点钱一花就没了。   “这件事情不是我们能管的,没看徐主簿都被气病了么。”丁田给灶里添了两把柴火。   他算过了,古代因为没有现代那么多的油水,每个人每年大概要吃一千斤的粮食,也就是十石的重量,每亩地就按三石粮食来算,缴纳赋税一石,吃一石,卖一石,一个人起码要种植十亩地才够本。   可是在乡下,一个人拼一把,勤快一些的话,可以种植二十亩地,当然,是在有大牲口的情况下。   没有大牲口的情况下,只能种植十五亩左右,再多的话,人会累病累死。   家里的吃穿用度,最基本的温饱,都勉强维持,看马县令那人,是个刮地皮的好手,他以前肯定没少搂,不知道他治下如何,现在这牛角县,可不如他以前待着的地方富裕。   这里的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儿,当年能跟北边的蛮夷对着砍,现在也敢揍县令个鼻青脸肿!   “这……我……。”林七愁眉苦脸。   他家虽然因为他的关系免了赋税,可是亲戚们也是一大家子人,同乡的人都知道,他是当衙役的,这下去收税也肯定是他们这些衙役,老爷又不会下去收赋税,到时候……他真怕自己被乡亲们打死。   “行了,行了!”丁田从带回来的包里掏出来一个油纸包:“买的烧鸡,拿回 去吃吧。”   “唉!”林七拿了东西都没开心起来。   丁田却是不操这个心,他觉得徐主簿不会让这个县令乱来,你看,县令一发昏,徐主簿这边就给知府通消息了。   徐主簿啊,就是个老狐狸。   他没有跟着杜大人一起走,反而留在了这里,看,原来只是个账房,现在就成了有品级的主簿了,这是进了官场了。   如果他努努力,县丞,也不是不可能。   县丞可是相当于副县令一样的存在,正八品的官职。   而且很多时候,没有县令的话,县丞,就是县令!   甚至会有县丞被任命为县令的事情发生,这在富裕的县城当然不可能了,但是在偏僻地方,例如他们这里,还是可以的。   丁田也是刚才才想明白的,他以前值班的时候,闲着无事就看一些小说,尤其是历史小说,他虽然不是专业学历史的,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啊!   第二天丁田去市场买东西,正好遇到了前来进货的丁二叔,他是来给家里的杂货铺子进点货,赶了一辆马车过来拉货。   他就跟二叔小声的说了一下县衙里的事情。   “这么多?”二叔也吃惊了:“以前只是一亩地五十斤粮食而已,现在都涨到了一石?”   “这位老爷……呵呵,胃口大着呢。”丁田指了一下前头的一小堆人:“看到了吗?那里最漂亮的两个丫鬟,就是老爷后宅里的丫鬟,旁边的两个婆子,是后厨的,你看看那婆子,头上都带着鎏金的簪子,丫鬟的手上,都带着银镯子。”   “我记得杜夫人号称有一副金头面。”当时整个县里的女人,谁不羡慕杜夫人?   结果现在人家厨房里的婆子都带着鎏金的簪子,丫鬟都带着大银镯子!   这么一对比……他觉得来的这个马老爷,不是什么好人。   “不过大家别烦心,该交税交税,就是要交的勤快一些……。”7丁田跟二叔小声嘀咕了半天,二叔有点犹豫:“这样……能行吗?”   “肯定能行!”   在他回来的三天之后,老爷就让衙役们下去收赋税,衙役人数不够,马大人也不管,只要求收集赋税,而且还将此事交付给了徐主簿来做。   徐主簿的脸都黑了。   可是他却不能拖延时间,毕竟他们县衙的赋税,缴纳到府城,然后统一调配给驻北的大军。   一旦军中的供给出了问题,这事儿可就大了。   所以,徐主簿不得不让衙役们下去通知三位里长,以衙役们人数不够为由,让里长们通知各村的村长,粮食和银子,都送来县城,收,是不可能的,万一衙役们收不上来赋税……呵呵,马大人那里可就惨了。   连一点缓和的余地都没有,那时候可真的就好看了。   他让衙役以马大人的名义宣布的征收赋税的标准,却让衙役以他的名义,通知的里长们,尽量支持一下他的工作。   呵呵,不看僧面看佛面,大家对新的县令心怀怨愤,但是对徐主簿却非常的同情,那个马大人不出面,却定了这么高的赋税,还让徐主簿来主管,这不是就自己当好人,徐主簿当坏人么。   乡下人怎么了?   乡下人也不好糊弄啊!   这一天清晨,城门还没有打开,但是在晨光里,一辆一辆的车子,拉着粮食,往南城门的方向走,第一个车子上的就是丁田的二叔,他后头是丁三叔家的车子,他们两家是种田最多的人家,自然,这缴纳的粮食就比旁人多,但是税银是按户来的,这一点,他们家倒是占了点便宜,以他们两家的收入,这点税银反而不算太多,就是粮食要的太多了。   城门被城门吏打开,看到外面的情况,张大了嘴巴……。   □作者闲话:今天江湖的身体舒服多了,这都快一个星期了,才见好,唉,大家也要多多的保重身体,健康很重要啊!有啥也别有病,真的……没啥也别没精神。 第六十三章 钱粮赋税   徐主簿一大早起来,就去了粮仓那里蹲点,他借用了两个能写会算的账房,是城里有名的老账房,在粮仓那边,等来了一辆一辆来缴纳赋税的马车,以及村民们   他没请钱师爷过来,只自己带了县里最新的户口登记册子,以及田产登记册子   牛角县是经历过战火的地方,它不止县城是新的,所有都是重新登记过的,包括哪个村子,多少户人家,每户人家有多少田地,该交多少赋税,一清二楚。   县衙里的衙役们都被叫过来帮忙,粮仓本来有四个小吏看守的,但是四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叫来衙役,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粮食称重,入粮仓,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谁也不可能作假,也不敢作假。   粮仓是新建起来的,里头连个老鼠洞都没有,入仓多少,就是多少!   徐主簿也是个厉害人,他用了自己的主簿印鉴,搞了很多的收条,第一个来缴纳赋税的就是丁家村。   丁二叔第一个缴纳赋税,徐主簿看到丁二叔拿了户籍过来,就给他开了个收条,这收条一式四份:“丁家村,丁大江,税银一两二十文,税粮一百四十五石,杂粮十石!”特殊行动组   他身边有个嗓子好的,大声的读了出来,然后又到:“收条,一式四份,一份丁大江收下,一份县衙备案,一份主簿留下,另一份则留待备用!”   “哇!”众人面面相觑,这么大鸣大放的,第一回 遇到啊!   尤其是粮食入库的时候,仓库的小吏都要给徐主簿跪下了,你这么打收条,我们可要了亲命了!   新打下来的粮食,那可是水分最大的时候,这一百斤粮食,过了明年春天,就该剩下九十斤了,还得说是好的。   潮湿一点的,剩下八十斤都有可能。   “哦,也是,你们说,这飞税要飞多少?”徐主簿看着眼前被马大人从自己人里任命过来的四个小吏,乐开了花:“说啊?”   小吏哭丧着脸:“徐主簿,你不能这样……不能啊!”   飞税,就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潜规则啊!   “那这样吧,我在上面写上,飞税,减下去飞税的数量,怎么样?”徐主簿也不是真的要为难他们:“至于能不能飞那么多,我可就不管了。”   小吏们眼泪都要下来了:“您这……写上……啊?”   “行了,行了,我也不为难你们,我就少记二十斤。”飞税二十斤,只多不少,而且粮食送来了,大家都看着呢。   四个小吏现在寻死的心都有了。   飞税,他们老爷给定的是四十斤,他们飞二十斤,留下二十斤,这就是盈余啊   至于剩下的五斤,那是钱粮师爷的!   他们也能跟着分一点,但是不能多。   可是现在,二十斤没有了……不,不是没有了,而是登记在册了。   税银也是,徐主簿弄了二十个银箱子,五十个铜钱箱子,铜钱箱子旁边站着两个衙役,手里拿着细麻绳,是用来穿铜钱的,一串就是十文,两串系在一起,就是二十文。   十串串在一起,就是一百文,打个结,放进去。   一个不多,一个不少,银子虽然成色不好,但是也是银子啊!   这钱上的火耗银子……就是铜钱,也记录在案。   关键是徐主簿搞得那叫一个公开,公正和透明。   所有人都看着呢,他还跟老里长说的清清楚楚,这边收赋税的时候,那边钱师爷就知道了,火烧屁股一样的跑去找马大人。   可是马大人正在后宅,陪他的贵妾如意姨娘正在画画,画的是他们面前摆着的一盆早开的秋菊,是一盆粉色的菊花,花朵大如盘,非常的漂亮。   钱师爷在月亮门那里就停下了,叫守门的婆子去找马大人:“就说有大事情,请大人务必要快点出来!”   “大人正在陪着如意姨娘在画画,这会儿去……。”守门的婆子不爱动地方,脚下沉的很。   她在这个家里当守门的婆子这么多年,自然是知道,老爷跟姨娘在一起的时候,最讨厌被人打扰,谁去打断他们俩的浓情蜜意,谁就会倒霉。   除非是真的大事情,否则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以前有个丫鬟,长得也算是漂亮,对老爷就起了心思,夫人冷眼旁观,她以为夫人默许了,就在老爷跟姨娘在一起的时候,去找老爷,想把老爷在姨娘那里带走,结果……她就被带走了,听说被老爷直接卖去了烟花柳巷的窑子里,一辈子都别想出来了。   说是老爷处置的,其实还不是如意姨娘发了话?   老爷耳根子软,就听了姨娘的话,问都不问一声,就交给了姨娘全权处理。   从那以后,谁也不敢因为姨娘是妾室的关系,而对她不敬。   家里现在有点两头大的意思,当下人的就惨了,不知道要跟哪个,后院里女主人当然是夫人,可是如意姨娘也非常的受宠,说到底,家里说了算的还是老爷。   谁让老也有个好姐姐呢。   夫人娘家财力雄厚,老爷也用的上夫人的钱财。   全家的下人都明白这一点,也就越来越难以抉择,是跟着夫人,还是伺候如意姨娘..。   “这会儿都火烧眉毛了,还画的什么画啊!”钱师爷这个气啊。   但是那婆子守着门,就是不走,她对面的那个婆子掐腰:“这种时候,谁去谁倒霉,   钱师爷心里大恨,但是却不能拿两个婆子出气,最后还是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来两个小银裸子,是两枚花生豆一样的银子,只有二钱的重量:“一人一个,谁去帮我通知大人一声?这绝对是大事情!老爷不会怪罪你们,如意姨娘也不会,但是你们要是耽误了事情,这责任可就在你们俩身上了。”   钱师爷说的话够硬气,又给了她们俩银子,虽然只有二钱银子,却也是一笔赏赐了。   “那您稍等一会儿,婆子我这就去!”左边的婆子麻利的收了银子,往腰间一掖,扭头就拽拽的走了。   剩下刚才推三阻四的那个婆子,照着她的后背“呸”了一声:“老货!就知道卖乖,当心被姨娘整死。”   这后院下人之间的争斗,已经如此的白热化,让钱师爷看的直皱眉。   守门的俩婆子,明显一个是夫人的人,一个是姨娘的人,真是烂糟糟啊!   一个县令的后院而已,至于搞得这么紧张吗?   还分跟什么人,这都什么事儿啊! 第六十四章 马夫人的算计   可惜要让钱师爷失望了,那个婆子进去之后,正好赶上一场大战!   原来,马夫人派了身边得力的婆子去见马大人,说大少爷有些发热。   本来老爷身为丈夫和父亲,自己的嫡长子病了,应该过去看看的,这是一种重视的举动。   谁知道如意姨娘乐呵呵的来了一句:“老爷又不是大夫,过去看就能让大少爷好起来了?”   这句话,明显的就提醒了马县令,马夫人又在作妖了。   马县令是不喜欢马夫人的,但是没办法,他又需要马夫人的嫁妆和娘家支持自己,不然他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生瓜蛋子,来这里等着被人收拾么?   大姐夫已经罩不到自己了,还跟现任知府有旧怨,他端午的时候都没去看知府,是因为没啥拿的出手的东西,而马夫人对于如意姨娘,已经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很久了,端午的时候愣是卡着礼品,没给马大人面子。   马大人一气之下,也就没去知府那里走动。   只派了师爷过去送了一份厚礼,这跟他亲自去,是两回事。   为了这事儿,马县令一直在生马夫人的气,结果现在马夫人又在拿嫡长子做法子,说孩子发热了。   秋天的秋老虎是很厉害的,这个时候发热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但是如意姨娘的话也很有道理,马大人果然一甩袖子,本来已经起身了,又坐了回去:“让人去请大夫,老爷我又不是神医,过去看看就能看好大少爷的病   这就让那个婆子为难了,夫人说了要请老爷来,是因为马上就要八月十五了,夫人上次跟老爷闹别扭,赌气没有给老爷疏通上头知府,结果现在老爷也没给夫人好脸色,夫人也后悔,毕竟老爷的前途比较重要。   但是她又恨那个小贱人不死,就跟老爷互别苗头,还是家里人来信告诉她,家里的生意要往北边来开铺子,决定在县城里开个粮铺,再开个酒楼,听说这里有一座军营驻扎,还想再开个大一些的商行,万一能跟军中挂钩……军中的大员随意在手指头缝里流出来点什么,就够他们吃喝不尽的了。   如今北边战事已经过去三年,但是各种供给都没断,大军驻扎之地,将来肯定生意兴隆啊!   马夫人这才在大儿子偷喝了一点特喵自己为马大人准备的烈酒之后,就说大儿子发热了,请老爷过来,想到时候跟老爷好好聊一下八月十五该怎么过?   聊着聊着,就能将老爷聊到用晚膳,她今天特意让厨房做了一些辣菜,老爷爱吃辣,但是他一吃辣的就出汗,会浸湿了衣服,换一身内衫之后,他肯定不会再出房门,这就顺理成章的留宿在了正房……。   她再点一些助兴的香料,还能跟马大人来上一场云雨,夫妻吵架么,床头打架床尾和,他也不能真的跟自己过不去。   自己的娘家哥哥出息,弟弟又有才学,自己还有嫁妆银子傍身,膝下有儿有女,谅他也不敢休了自己。   官员如果宠妾灭妻,那是非常让人觉得可耻的,在吏部的考记上,那是一大污点,如果有人宠妾灭妻,这个官员的仕途,也就到此为止了,以后有什么穷乡僻壤的地方,估计就会被安插过去……。   婆子是知道夫人的心思,可是老爷这么回答,她要怎么办?   “还不快去?”马老爷懒得看婆子一眼,这后宅里,他就喜欢年轻水嫩的小丫头,漂亮的大丫头,风情万种的小妾,至于妻子?   他是不喜欢的,但是面子上过得去,却不能让她蹬鼻子上脸,在小妾这里,他一直都很大男人。   所以这次他也非常爽快的拒绝了马夫人的邀请。   婆子无奈,只好告退,回去跟马夫人一说,马夫人当时就站了起来:“他竟然无情至此?”   “夫人啊,都是那个如意贱人!”婆子在马大人跟前规规矩矩的,但是在马夫人跟前,却放肆很多:“本来老爷都站起来要跟奴婢走了,那贱人却开口……。”婆子将当时的场景说了一遍。   马夫人气的摔了个茶杯:“走,去如意苑,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想宠妾灭妻 第六十五章 可怜的钱师爷   最近一年,马大人的姐夫麻烦缠身,每况愈下,而马夫人的娘家却改换门庭,从大商户,成了读书人家,毕竟供出两个读书人,一个当了个清贵的翰林,一个前途也非常光明,加上家资丰厚,很是有了一点官宦世家的雏形了。   所以马夫人的底气是越来越足,加上她也有给马大人生下了嫡长子和嫡长女,儿女傍身,腰杆子硬啊。   手里嫁妆丰厚,就连马大人都有的时候,依靠她的嫁妆打点上下,同时,她又从马大人的一些灰色收入里,填补自己的嫁妆,马大人是个糊涂的,他在账目上从来就算计不过马夫人。   马夫人给他一百两银子,就能从他身上赚回来二百两。   所以,马夫人看那边就越来越不顺眼,尤其是到了这里之后,娘家离得太远,那边就越来越过分,马夫人岂能容忍?   带着自己的丫鬌婆子就过去了,如意姨娘的院子,也有自己人在的,虽然不多,但是绝对是忠于自己的人。   这下子,俩个女人之间的战争,就爆发了。   女人嫉妒的嘴脸是难看的,马夫人乃是正房大夫人,收拾小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意姨娘柔弱的依偎在马大人的怀里,一场宅斗,下人之间人脑袋差点打出狗脑袋。   钱师爷等了半天,就看那边好几个婆子丫鬌张牙舞爪的跑出来,相互之间抓挠   “都干什么呢?”钱师爷看到这样的场景,顿时就气大发了:“给我住手!”“你谁呀?边儿去!”一个肥胖的妇人伸手就将他推了一把。   钱师爷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都什么时候了,管家呢?刚才的婆子呢?   怎么也不管一管,这么闹腾下去,他什么时候能见到老爷?   他不问还好,一问,又被一个妇人一脚踹了个跟头:“你是谁?是不是姨娘的奸夫?”   “你别含血喷人!”钱师爷差点翻白眼,他跟了老爷这么多年,只见过几面如意姨娘,说话都不超过十句。   有几个婆子打的不可开交,七手八脚的就将钱师爷推了好几下,正巧,赶上了月亮门门槛那里,被绊了一较,当时就卡了个跟头,巧的是,脑袋磕在了后脑勺上,脑袋一疼,眼前就一黑,啥都不知道了。   可怜的钱师爷,火急火燎的跑来,却糟了无妄之灾。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的是邢师爷,和他的夫人。   “老爷呢?”钱师爷脑袋一晕:“快……粮仓啊……。”   “知道了,都知道了!”邢师爷道:“老爷已经知道了此事,只是老爷的家里也有些事情……。”   钱师爷眼前一黑:“都这个时候了,他还在后宅……?”   “你可别说话了,大夫说,你磕着了头,要安心静养,不然……要落下病根的。”钱太太擦着眼泪:“差一点,你就头上流血,危险了。”   全家指着他顶门立户呢,如果真的死了,她的天也就塌了。   这个时候的钱太太,心里对马夫人跟如意姨娘也怨念上了,这两个女人在内宅斗法,却连累了自己的丈夫,简直太让人生气了。   堂堂一个县令夫人管不住一个小妾,干什么吃的?   而马大人那边,也是焦头烂额,家里的事情还没捋顺,外头又出了幺蛾子。   一般政绩的衡量标准,除了看一地之税收、文教,这两个大头之外,还有一些刑名上的案子。   一般犯人越少,或是判决公正,在考绩上都有评价。   除此之外,还要看一地粮仓储存,堆满的自然更好。   可是牛角县如今是一个新建起来的县城,牢房里空空如也,案子?得了吧,只有一万来户,九个村庄的地方,哪儿来的案子?   偷一只鸡,都算是村里的大事情了,有村长来解决,大不了还有里长,除非是杀人放火的那种大事情,才会禀报到县衙,否则,都是私下里解决。   捅不到县令大人面前。   也正因为县衙里什么都是新的,一切从头开始。   马冲才想着,赋税定得高一些,以免以后麻烦。   尤其是仓库那边,一定要好好的,那可是长久的来钱地儿。   并且不是一次性的,那是长长久久的,马冲非常重视,只是让徐主簿这么一折腾,他还捞什么钱? 第六十六章 县城里头盖房子   徐主簿不知道县令大人是怎么想的?他这边都收了第二个村子的税粮之类的东西了,竟然还没出现。   他心里一边忐忑,一边加紧进行,这第一年的赋税,只要定下来,就定下来了,再想改,也难。   只是这不是他的初衷,赋税这么高,今年是个丰年还行,要是灾年的话,这些人还活不活了?   北地民风彪悍不是随口说说的,因为多年打仗,又靠近边关,很是有些混血儿,这人一混血,就出俊男美女是不假,可也同样出狠人。   当一个人有着野蛮的体魄,配上精明的头脑……呵呵,受点不公平待遇,非得反了不可。   徐主簿为的是不让县太爷太难做,不然他大可以袖手旁观,最后县太爷也得不了好。   他只是不想闹得事情太过,那他还要出来收拾烂摊子。   可是现在看来,县令还真是……草包!   既然他是个草包,那他就不客气了。   这边他继续,那边丁田也要被县令的举动惊呆了:“你说什么?钱师爷……昏迷不醒?”   “是啊!”柳森难得来看他,结果一开口,就是爆炸性新闻:“我跟你说,据说是因为……。”   后宅里发生的事情,早就随着一些长舌妇进进出出,传扬开来,事情就算是在后宅发生的,依然有不少人津津乐道,不知道如意姨娘长的多漂亮,能把老爷弄的五迷三道……也不知道县令夫人多厉害,竟然连钱师爷都被干趴下了……。   这种带着一点桃色的事情,是越穿越暖昧。   反正这个时候农闲,大家又都进城缴纳粮食,闲着聚在一起,可不就剩下嚼舌头了么。   “现在老爷连衙都不上了,就每天流连后宅……。”柳森是个有眼色的家伙:“徐主簿这么干,没问题吧?”   “人家既然这么做了,那就有他的道理,你着急什么急。”丁田乐呵呵的给他拿了两张腊肉馅饼:“去上差吧,老爷不做堂,我们也不能不认真上差。”   打发走了柳森,丁田在原地站着想了想,就出了门,正好去市场,遇到同村的人,告诉他们:“回去就召集人手,我要盖房子了!”   这个时候,干什么都是多余的,不如按部就班,依照他的计划,这个时候他该召集人手盖房子了,趁着如今天气干燥,赶紧的把房子盖起来。   “知道了!”一听说有工可以做,这些人当然高兴了,农忙过后做工赚点钱贴补家用,是他们的传统,而且北方的秋天短啊,很快就要入冬了,冬天的北方冷的一比那啥,想出门做工,都害怕把自己冻死。   丁田一门心思盖房子,那边徐主簿一门心思的收缴赋税,马冲马大人还陷在后院里出不来,邢师爷断案还行,钱粮上是不敢也不能沾手的,因为钱师爷才是钱粮师爷,邢师爷是刑名师爷,俩人分管一摊,根本不可能跨越全限去管钱粮。   管好了是夺人饭碗,管不好还要负责,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邢师爷是不会做的。   结果就这么一拖……拖了下来。   丁田正在欢乐的张罗自己的房子。   头一天说过的话,第二天人手就自己来了,还是老规矩,丁田包下了客栈的两个大通铺,做饭也是客栈的厨房,一天三顿饭,管饱。   工钱就没那么丰厚了,不过也给的不少,泥瓦匠都是五两银子,力工四两,小工三两。   盖房子要快,不然怕房子没干透就上冻了,那可惨了。   所以只算整个的工钱,不按照工期算。   县城老大的一块地皮,二叔自告奋勇的给他做主,宅子没有金挨着县衙,反而隔出了十米左右的距离,起的围墙,这样房子跟县衙围墙的中间,就有了好的一个缝隙。   “二叔,留这么一块干什么?”丁田看不明白了:“当过道?也太宽了吧?” 第六十七章 隔出个铺子   “你这个地方太大了,你一个人住,浪费啊!”二叔对丁田的不会过日子非常的不高兴:“你看看啊,我这样一隔出来,这块地方,你安个后墙,前头搞个门脸儿,再上了大梁和房盖,这就是个铺子啊!挨着衙门的铺子,你想卖点什么不成?   这地段,多好,靠着衙门口,就算以后有什么二流子想来这铺子捣乱,也得看看衙门口他敢不敢。   二叔羡慕的不得了:“哪怕是个杂货铺子,你还愁什么?衙门里的人谁不来你这里买东西?就算是将来……啊,那里头的人,也能来你这里买东西啊!”   丁田想起了曾经:貌似在监狱附近开超市的,好像也只有狱警的亲戚们,别的人觉得那地方……不太吉利。   如今也是如此,衙门口威风凛凛的,谁乐意在这附近做买卖呢?恐怕都没人来买货。   “好吧,您就看着办吧。”丁田一抹脸:“那什么,卖什么我还没想好。”   “你随便,主要是多一个铺子,划算!”二叔张罗的欢实,大侄子只要有了房子,又有了个铺子,就算是在县城站住了脚,可比他爹强多了,大哥一辈子就想在县城也有个宅子,结果一辈子都没完成这个心愿,现在,他儿子给他完成了。   随便二叔折腾吧,丁田还要关注赋税的事情,奇怪的是,马大人仿佛对自己很有信心的样子,任由徐主簿这么折腾了一阵,他的房子都盖好了,铺子也上了大梁,算是占了公家的便宜,一面墙是县衙的,但是这样反而让一些人羡慕得不得了,这等于是跟县衙搭边儿啊。   一看这架势就知道这铺子惹不得。   丁田的房子盖的超快,也就五天时间,那边赋税收缴完毕,他这边房子也盖完了,只不过里头需要细细的修整,盘炕,铺地砖,打家具,这就需要慢工出细活了   铺子也需要简装一下,起码地面要铺地砖,两边的墙上也要隔上一层木板子。虽然借用了县衙的围墙,也不能真的在衙门的围墙上钉钉子啊!   所以要遮掩的铺上两层板子,不让人看到他们占了公家的便宜,用了县衙的围墙当室内大山。   为了保暖丁田还打算挂上毛毯,这东西在北地便宜得很,一卷也就五十个铜板,能挂一面墙,遮风挡雨,产自草原,非常结实。   另外,要做什么买卖,丁田……还没想好。   不过,他倒是在房子盖好了的第一时间,就去看了徐主簿:“房子盖好了,房契,起了吧,除了房子,还有一个铺子。”   徐主簿仿佛有些累了:“那就让人去办,我用印,你坐下来,我们俩聊一下,大人他是什么意思?就这么将赋税定下了?知府那边也没动静。”   “徐大人。”丁田小声的叫了一下:“马大人他厘定赋税,是他的权利,他……可还没犯错误。”   人家厘定赋税是职责所在,现在如果知府大人蹦出来,算怎么回事?   只有以不变应万变、以不动治万动,才是正常的,说白了,大家都在等,看谁挺不住。   “唉!”徐主簿叹了口气,亲自给丁田办了手续,地契被一分为二,住宅一个,铺子一个,房契是两张,一个住宅的,一个店铺的,都是丁田的名字。   弄好了之后,徐主簿才有心情问了他一句:“你打算开什么买卖?”   丁田不太好意思的道:“我还没想好。”   徐主簿:“???”   他是真的没想好啊!   “那你就好好想一想吧,这地方……你还真是捡着了。”徐主簿乐了:“地方给你了,你好好的留着,将来传给子孙后代,都是一个产业。北方萧条了六年,战乱三年,平息三年,这六年的时间,足够朝廷打出北疆未来百年内的安稳了,所以以后骑马三代之内,不用担心再起战乱。”   换言之,北方平定了,那么就该兴盛起来,趁着这股浪潮,起来后就足够子孙后代享个几代的太平。   □作者闲话:端午节快乐! 第六十八章 舅舅成亲了   徐主簿的好意,丁田心领了,他现在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八月十五,忙着到处送月饼,小礼物也要有一份,这次给县令大人的就很简单,十斤猪肉,两坛子烧锅酒,完事。   这次过节,马县令去了一趟府城,结果却听说,他没见到知府大人,带去的厚礼,知府大人倒是收下来了,可是没见到知府,这让马县令有点不高兴。   丁田八月十五还去看了舅舅,舅舅家今年收成不错,粮谷满仓,银钱虽然少收入,但是舅舅家挂满了的腊肉的房檐,告诉他,舅舅的日子还是不错的。   在舅舅家听到了一个消息,他七天之后迎亲,希望他这个外甥能到场。   那必须的要去啊!   不止要去,他还要随一份厚礼。   实在是在上次送万民伞的时候,舅舅是出了大力气的,光是教会不少人写他们的名字,就是一个大工程。   在古代人口少的地区,认识字的人太少了,何况是要写在万民伞上的名字,舅舅不仅自己署名,还让会写名字的人,将他们的名字写上去。   没有舅舅的帮忙,万民伞上估计就都是按的血手印了,那就难看了。   现在舅舅要成亲了,除了自己这个大外甥,他也没有什么亲人了,胡家村死了一半的相亲,舅舅家的至亲更是死了个绝。   从舅舅家回来,丁田特意跟徐主簿请了三天假,头一天就收拾自己,收拾屋子,泡澡,换衣服;第二天就上街。   没有买卖首饰的地方,他是去的布庄,买了四匹细棉布,称了二十斤的棉花,这可是重礼了。   除此之外,还有炒熟的瓜子来了两大麻袋,花生也来两大麻袋,杂货铺子里的粽子糖,被丁田包圆了。   带着东西回了丁家村,从自己祖屋里掏出来两匹大红色的绸子,这可是个好东西,大红色,色正,又吉利。   另外兜里揣了十两银子,换成别人家,估计一两都算是大礼了,但是这是自己亲舅舅,送多少都不算多。   他是赶着马车去的,东西多,马车拉的下,除此之外,还有一头肉羊,已经处理好了,拉到那里就能直接切块下锅。   第三天他就直接去了胡家村,整个村子都热闹着,毕竟农闲时候了,有个喜事就是全村人的热闹了,何况是村里唯一的私塾先生成亲,娶的又是村长夫人家的亲戚。   舅舅红光满面,穿着簇新的长袍,站在门口迎人,明天才是迎亲的日子,但是今天就要准备好。   丁田来了,驾着马车:“舅舅大喜。”   “好,好。”舅舅乐呵呵的拉着他往屋里去:“来就来了,还带那么多东西干什么?你舅舅家还算殷实。”   “知道。”丁田同样喜气盈腮的样子:“这不是给您的,是给未来舅妈的,希望舅舅和舅妈多多努力,明年给我添个小表弟。”   “臭孩子,瞎说什么呢?”舅舅嗔怒了一句。   胡家村的人不是第一次见丁田,但是第一次见到外甥给舅舅送礼,送这么厚的,尤其是十两银子的随礼,被负责记账的胡家村村长家的大娃子,恭敬地写在了礼账的第一位。   “你怎么拿了这么多钱?”胡伟吓了一跳:“你小子现在就这么大手大脚,以后日子还过不过了?”   “舅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在衙门里有点收入,而且这十两银子可不是白拿的,你要好好的对舅妈,将来多多的生儿育女,舅妈是人家娇养大的闺女,嫁到咱们家,上没有婆婆照顾,旁又没有妯娌帮忙,全靠自己忙,你家里虽然有个帮工的婆子,可终究不是自己人。”丁田早就想好了该怎么说,现在拿出来就跟舅舅掰扯开:“今年就要缴纳赋税了,家里可能也不剩下多少,多十两银子存着,比啥都强   “你呀!”胡伟一阵感动:“行,你的随礼舅II收入”   同时暗自决定,等外甥成亲的时候,就随礼二十两银子,多一倍的随回去,让外甥到时候也把自己记在礼账的第一位,决不让外甥吃亏。   虽然不是正日子,但是舅舅还是提供了一餐饭,外甥拿来的羊炖了一大锅,里头放了新鲜的萝卜,棒子面的大饼子管够,这在农家已经是不错的伙食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有意思了,胡家村的全福老太太告诉丁田:“你在他家新盘的炕上住一宿,就你一个,不要丫头们上去胡乱祸害,破坏风水。”   “啊?”丁田莫名其妙:“为啥呀?”   “压炕都是男孩子,谁听说过用女孩子的?再说了,他就你一个外甥,又没个亲侄子,只能你来了。”   于是,丁田在舅舅家住的第一晚,就一个人,霸占了新房的新火炕,幸好这炕是新盘的,竹席什么的都是新的,连窗户上都贴着大红軎字,被褥也都是新的,要不是看在丁田这么大了,老婆婆还想要求一泡童子尿呢。   搞得丁田生怕她老人家开口,那他可真的就要跑掉了。   第二天是迎亲的大日子,丁田的马车已经被收拾干净了,据说用来拉新娘子的嫁妆,舅舅家也有一辆马车,是舅舅新置办的,舅舅亲自驾车,去新娘子家迎亲,不过舅舅的马车装扮的非常漂亮,什么都是新的,早上很晚才吃早饭,因为农闲时节,农家人吃的是两顿饭,早一顿,晚一顿。   早饭很简单,是窝窝头加咸菜炒肉丝,棒子面的粥随便喝。   等大家吃完了,就开始收拾东西,当然,这个时候就有人来舅舅家帮忙,或者是来坐着凑热闹,丁田来的时候,购买的炒瓜子就有了地方消耗,一桌一大盘子的炒瓜子,花生,还有一盘子的粽子糖。   舅舅家一共开席二十四桌,取“二十四节气”的意思,头十桌是给娘家人坐的娘家席,这十桌陪着娘家客人的全都是胡家村里有头有脸的,剩下的十桌是给自家村里人坐的,四桌是备用的,不过现在全都摆了出来。   舅舅的两位同窗也来了,跟着舅舅去迎亲,丁田作为小辈,又是最亲的亲外甥,就留下来为舅舅打点一下来客。   丁田的打点非常简单,瓜子,花生,糖。   “大家都是来给舅舅撑场面的,总不能这么干坐着不是?都吃,都吃啊,不够那边还有。”丁田虽然年轻,但是身份在那里摆着,加上他来的时候,其实柳森也到了,说白了都是拐着弯儿的亲戚,来是亲戚情分,不来人家那是本分,不过是看在丁田的份上,也来了。   不止来了,柳森还有程达在来的时候,买了一些糕饼,放在席面上,这糕饼暂时没人动,小孩子想吃,都会被大人呵斥一声,知道他们这是留着给娘家人看的,证明胡伟家的富庶。   但是小孩子懂什么呢?   程达去陪一些年轻的汉子聊天,而且二叔跟三叔也来了,一些汉子聊天,时不时的传来爽朗的笑声。   老人那边有村长和里长在,柳森就用剩下来的糕饼,给小孩子们分,让他们不要总惦记席面上的糕饼。   丁田不仅要招呼客人,还要时不时的去厨房看一下饭菜的进度。   “你放心吧,这是俺们村的秀才公娶媳妇儿,将来指不定生的孩子也都是秀才呢,可不敢糊弄啊!”大厨是胡家村的人,早些年在县城的酒楼里帮过厨,但是后来打仗,他应征入伍也是做的大锅饭,后来战事结束,他就回到了回家村,这几年一直是给人做席面的大厨。   “行,那就辛苦您了!”丁田也不多说,只要饭做好就行。   再说农村的喜宴,也没多讲究,舅舅家就算不错了,四菜一汤,两合面的大馒头管够。   每一桌上面都有一整只烧鸡,一盘蘸蒜泥吃的白切肉,一盘的大鹅炖土豆,一盘凉拌大白菜,一盆粘稠的蛋汤,配上一盘点心,一大盘子的两合面馊头,摆在一起,看起来还不错。   就连凉拌大白菜里,都有肉丝的。   可以说是非常有油水的席面了,要不是舅舅是秀才公,也摆不起这样的喜宴。   古人成亲是在黄昏时分,中午去迎亲,下午就回来了,黄昏的时候拜堂,然后请客入席,吃了晚饭,就送娘家客人离开,然后入洞房,就完事了。   在舅舅迎亲回来之后,丁田就看着舅舅拜堂,新娘子顶着个盖头看不见长什么样,但是新娘子的嫁妆倒是不少。   娘家人特意显摆了一下新娘子的嫁妆。   丁田的马车里拉来了四套喜被,八套新衣服,裹成四个小红布包,另外还有两匹细布,四匹麻布,六匹粗布。   同时,还有一头大黑驴子,头上裹着大红花,据说是岳母大人给未来女婿做脚力用的,出门访友什么的,骑着一头驴子也不错。   据说新娘子身上有一对银簪子,一对银耳环,一对银手镯,两个金戒指,这可是要了命了。   陪嫁可不少,尤其是一个匣子里,还轻飘飘的放着四亩地的地契,是胡家村这边的田地,是新娘子的父亲的意思,说是嫁给秀才公,嫁妆不能少了。   胡家村村长夫人可得意了:“我娘家哥哥就是个讲究人。”   人人都说胡伟没娶错人,这新娘子的嫁妆的确是丰厚。   只有丁田,细细的算了一把账,舅舅送过去的彩礼,竟然一样都没给随回来,而是改头换面了一下,那边起码还能省下不少,真是……农人的智慧啊。   只是丁田没说,当天晚上吃过了热闹的喜宴,送走了娘家人,大家收拾了一下就散了,二叔他们也走了,丁田没走。   他被老里长邀请去他们家住一夜,第二天他没在老里长家吃饭,而是去了舅舅家,准备拜见新的舅妈。   □作者闲话:参赛呢,多多支持一下哈! 第六十九章 “丰登号”粮铺   一夜没见,舅舅春风得意,舅妈跟在舅舅身后,先拜见了两个木牌牌的灵位,那是外公外婆的,然后俩人坐定,丁田拜见舅舅,舅妈。   “绣娘啊,这就是咱家的亲外甥,在县衙里当牢头儿,我们都喊他田儿。”舅舅非常自然的介绍俩人认识:“我这外甥,是我这边最亲的人了。”   “舅妈好。”丁田一抱拳,行了个礼。   舅妈手足无措,声音蚊子一样:“免礼,好。”   舅舅瞪了外甥一眼:“你这是干什么?吓唬你舅妈啊?”   丁田其实在抱拳之后就后悔了,这好像不太对?   “在衙门里都习惯了在,一时没改过来。”丁田挠头嘿嘿一笑,痞了吧唧的样子,让舅舅哭笑不得。   舅妈早有准备,送给丁田的见面礼,是一套衣服,一双做工非常精细的棉靴子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很明显,舅妈早就做好了功课,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丁田的尺码,这衣服和靴子不用说,肯定都合身。   “谢谢舅妈!”丁田现在装小装的特别自在。   “你们俩聊,我去厨房跟翠婶子一起做点吃的,田儿吃完就得赶路呢!”知道丁田明天就要上衙,所以今天必须要回去了。   舅妈就去了厨房。   剩下舅甥俩说了会儿话,主要是赋税的问题。   “马大人那边就一点动静都没有吗?”胡伟对于新来的县令,也觉得讨厌得很,后宅不宁,无心政务。   “没有。”丁田苦笑一声:“这位大人还真是……要美人不要政务了。”   每天在后宅,不是安慰美妾,就是撩拨通房丫鬟,再不就是跟娇妻斗气,和好,然后再斗气。   这什么人呐!   “那……杜大人那边呢?”胡伟又问了杜知府那边的情况。   “不知道什么原因,那边也没动静。”别看丁田跟徐主簿说的是一套,但是跟自己的舅舅,他就说了自己真正的担忧:“一直没动静也就算了,都不派人过来看一眼,就不太对了。而且我看马大人那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是不是这里头有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啊?”   自己虽然是在衙门里上班,但是消息来源有限,也不知道府城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让杜大人都没时间管一管这边的事情了^   “到底,还是靠不住啊!”舅舅好像有些心灰意冷。   “不会的,我们送了万民伞给杜大人,杜大人对这里也是有感情的,肯定是有事情耽误了。”丁田相信杜大人,就算他人品不好,但是这个时代也会让他眷顾他的发达之地。   读书人最重的就是名声了。   杜大人得了这里的万民伞,就是一辈子的包袱背在了身上,甩都甩不掉了,他就是去了天边当官,逢年过节的时候,也得问候一下这边的百姓。   没办法,十年的时间,足以在他的身上,打上牛角县的印记。   听了外甥的解释,胡伟好过了一些,绣娘的早饭做好了。   “三曰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遗小姑尝。”酸秀才的舅舅没动筷子,先吟了一首诗:“虽然家里没有长辈,但是却有个小辈,小姑子是没了,大姑子也……今天就让外甥代劳,尝一尝你舅妈的手艺。”   “王建的新嫁娘词,舅舅,你倒是护着舅妈啊!”丁田乐了,端着饭碗就下筷子。   因为是第一天下厨,又是新婚之后,厨房里还有很多东西。   所以绣娘就跟翠婶子熬了点小米粥,热了两合面的馒头,厨房里有剩下的一只烧鸡,也被手撕了之后放在盘子里,切了点剩下的条子肉,做了个白切肉,可以蘸着蒜泥吃,咸菜也被切成丝,用油炒了一下,最后上桌的时候,里头还有葱丝,以及滴了一滴香油。   这样的早饭绝对算得上是丰盛了。   丁田吃的非常满意:“还是舅妈手巧,我舅舅有口福了。”   “你喜欢吃,以后常来,让你舅妈给你做。”新婚妻子的手艺得到了亲外甥的肯定,当舅舅的高兴。   “那可说定了啊!”丁田一呲牙:“就怕舅舅嫌弃我。”   “你呀,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胡伟疼爱的给他夹了个鸡腿:“吃饱了就赶紧的回去,衙门上的差事耽误不得,如今这个县太爷,脾气还真是……唉!”   吃过了饭,丁田就驾车走了,带着舅妈给的礼物,回到了县衙。   县衙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也是,这么一个边睡小城,能有什么事情?   他回来后就去销假了,徐主簿有些愁眉不展:“马大人已经朝赋税伸手了。”“他伸手了?”丁田皱眉:“还真是……迫不及待。”   “他的理由很简单,知府大人那边来了命令,让他将赋税报上去,粮食直接送去北边的大营,充作军粮,至于银子?就打包好,等待明年开春后,一起押解到府城。”徐主簿恨得要命:“粮食,粮食啊!”   这些粮食,多收的那些,恐怕就要被吞没了。   “那就给啊!”丁田却觉得没什么:“无非是粮食,银子而已,我们不怕动,就怕一直放在那里不动弹,老爷不伸手还好,一旦伸手,就好办了。”   “也是……。”徐主簿立刻就有了想法:“不错,只要动了……。”   丁田告辞离开了,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了想,尽管是在古代,看来也有一些事情,是无可奈何啊。   闭上眼睛睡觉,梦里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   天气渐冷,他家的房子也逐渐完工,实际上,古代老百姓,装修也就那么回事儿,墙壁刷上石灰,白色的就不错了,家具啊,都差不多了,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丁田请客吃饭,给他家暖锅。   村里来了不少人,知道他的这个房子,以后村里人落脚有地方呆了,故而都很高兴的来他家喝酒。   丁田暖锅用的是羊肉,杀了两只大肥羊,放上干辣椒,萝卜块,一锅香喷喷的羊肉萝卜就成了,两合面的馒头放开了吃,好大一盆菜,烧锅酒四五坛子摆上来,就连马县令,都给送来了两匹细麻布、半扇猪肉做贺礼。   礼物厚重,丁田也感谢了一下老爷,虽然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麻布的颜色不错,给田儿做个棉帘子吧,省的冷。”二婶子早就想好了:“窗帘子也做两个。”   至于猪肉,就切了之后用细麻布包好,用麻绳系着吊在厨房的窗户外面,以现在这边的温度,东西放在外面,是不会坏掉的,随着气温越来越低,咸肉也会越来越入味。   暖锅了之后,二叔三叔他们就回去丁家村了,他们即将卖掉多余的收成,换成钱攥在手里,然后准备猫冬,平时也不会来县城。   丁田的那个铺子,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而第二天,丁田就发现,县衙里来了客人。   来人不少,起码二三十个,围着一个年轻人,大家都喊三少爷。   “这谁呀?”看着眼生,丁田就问了旁边消息灵通的林七。   “据说是夫人的表弟,来这边,做买卖的。”林七告诉他:“连铺子都买好了,就差人了。”   “这么快?”丁田顺嘴问了一句:“开什么买卖啊?”   “听说是粮店。”林七道:“咱们这个县城里,还没专门卖粮食的店铺呢。”丁田一想,可不是么!   “这个买卖好。”丁田赞扬了一句。   “好什么呀?听说是跟高家人合作开的铺子,高家的名头可以免税。”林七撇嘴:“谁让人家高公子,是个秀才呢!”   高公子?   丁田的眉毛一抽抽:“高家人啊……。”   那不就是抢了原主未婚妻的那个高家么?   他来了县城这么久,也不怎么出门,并没有多在意高家和陈家,原主就是因为他们而郁闷死的。   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还能听到他们两家的名字。   太意外了:“高公子是个秀才,如何……能行商贾事?”   古代可不是像现代,谁都能做买卖,商人之家,三代之内,是不能科举做官的,所以商贾的地位很低。   “谁知道呢!”林七无不嫉妒的道:“高家可是本地大户,过节的时候,还来拜会过老爷。”   一出手就是一百两的礼钱,真有银子啊。   “哦,我想起来了,以前高家是有个粮铺的啊!”丁田恍然大悟:“你还记得么?高家粮店。”   “记得,怎么不记得!”林七郁闷:“低价收购,高价卖出,高家人赚老多钱了。”   “是啊,后来敌人来了,他们家第一个跑路。”丁田乐了:“现在又开粮铺了啊。”   “是啊,开粮铺都是有本钱的人。”林七羡慕的很。   在这地方,粮店才是最稳妥的买卖,毕竟人需要吃饭啊。   高家在当地是乡绅,是富户,高老爷被称之为“高员外”,而高少爷高阳又是秀才,在这县城里很是有脸面,这会儿跟县令夫人的表弟合伙开粮店,其实也是为了巴结县令。   高家在平民百姓里是很有威望,但是在官员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高阳是在府城的书院里读书的,自然知道,这没有靠山的秀才,考举人的时候,有多难。   按理来说,他出自牛角县,跟杜大人好歹有些情谊,可实际上,杜大人恨不得不认识他。   原因就是在打仗的时候,高家是第一个跑路的人家,而且他们家当时是粮铺,有一些库存的粮食,如果他把粮食留下,给大军,起码也是个意思。   没有!   高老爷趁着粮价上涨的时候,愣是把粮食卖了个高价,然后带着全家老小一口气跑出去二百里地!   守城的军队,饿着肚子跟敌人拼命,要不是附近的乡亲们连粮种都贡献了出来,那一战,指不定什么结果呢。   □作者闲话:高考顺利结束,大家都辛苦了!祝愿大家都能考个好成绩… 第七十章 前未婚妻成亲   高公子深知自家跟杜大人之间的恩怨,自然不敢指望杜大人能对自己多加照拂,不给自己下绊子就不错了。   为此,他在府城的时候,就想办法巴结了那个时候的知府大人,给杜大人偷偷的下黑手,结果杜大人也不是吃素的,硬是自己做出了成绩,成了知府大人,而原本的知府大人,却被平调去了别的府城当知府。   高阳竹篮打水一场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巴结当地的知县大人了。   幸好,这位新来的县令大人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二百两银子送进后衙,家里就多了几处商铺,开粮店,必须开粮店,到时候家里的粮食来源,可以跟县令大人商量嘛!   丁田不知道他们都商置了什么事情,第二天,马大人出门去了,林七来告诉丁田:“高家大公子成亲。”   “哦。”丁田只答应了一声。   “他娶的是陈家的闺女,你……你没事吧?”大家也是才知道,陈家闺女原来是丁田的未婚妻。   “陈家的闺女?”丁田一愣:“哦,他们俩早就定亲了。”   也是,陈家闺女耽误不起,高家夏天的时候就下了聘礼,这个时候成亲,正好   何况是在古代,讲究的是“成家立业”,成家排在第一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哎呀!”林七一踩脚:“陈家明明是跟你定亲的……。”   丁田被退亲的事情,衙门里谁不知道啊?   这也就是丁大海不在了,他要是在的话,肯定饶不了陈家。   “我们退亲了。”丁田一点都不生气:“何况,高家也只不过是个商贾之家,想学夫人的娘家,还差得远了。”   同样是商贾之家,马夫人的娘家就能有底气改换门庭,那是因为人家底气足,高家是什么人家?   唯利是图的商贾之家,能供养出一个秀才,就以为自己是书香门第了?   陈家已经落魄了,连个秀才功名的人都没有,陈老爷子一去世,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攀上了高家,陈家的女儿未出门就闹出这么多事情,高家要是个聪明的,肯定不会要她,现在却大鸣大放的迎娶……呵呵。   跟着老爷去的柳森回来说,两家办的很热闹,尤其是高家,据说给陈家的聘礼就有三百两银子,绫罗绸缎好几匹,陈家姑娘的嫁妆也非常丰厚,有十亩地呢。还有两个大金镯子,两根金簪子,一对金耳环,很富贵的样子。   听说县令夫人还送了新娘子一根金簪子,是梅花样式的,正和了新娘子的名字,陈梅。   高家摆了五十桌喜宴,红烧肉,大烧鸡,炖大鹅,都是肉菜。   剩下的是四道素菜,一份大骨头烫的青菜汤,大白馒头随便吃。   还有一盘点心,凑了十道菜,席面上好看一些,还有烧锅酒,瓜子花生的摆得满满的,很热闹的样子。   县令大人去赴宴,带的自然是县令夫人,可是如意姨娘想去,这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姨娘去赴人家的婚宴,像什么样子?   县令夫人冷笑的嘴脸气的如意姨娘肝疼,等县令大人回来了,后宅又是一番争斗。   县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老爷的家事,大过他的公务。   天气已经冷了,白天起来的时候,丁田发现,地上已经降了一层白霜。   休假的时候,他出去逛了一圈,发现人都换上了厚实的衣服,而他的火炕和火墙,早就烧了起来。   不烧不行啊,冷的很,冷得很!   □作者闲话:今天出门找房子去了,先更这些吧……江湖要搬家了…… 第七十一章 开个粮店吧   但是在不久之后,丁田就发现,好多人来城里卖田里的产出。   因为是丁家村来的,住在了他的新宅院里,当初他特意将宅院的房间多修了好几个,这会儿全住满了。   有粮食,有杂粮,也有一些长成了的鸡鸭鹅猪等等。   他还看到了丁侃:“侃哥,你们来卖粮食吗?”   “卖粮食,都不想卖了。”丁侃犯愁。   “怎么了?今年不是丰收吗?”今年虽然交了赋税,可是今年风调雨顺的,怎么没精打采的呢?   “你知道新开的粮店那边收多少钱么?”   “不知道啊?”就县令夫人表弟开的“丰登”粮铺,据说是个连锁来着,南边来的“丰登号”,他们的铺子里有真正的江南大米,北地的高粱。   他还打算去买两斤大米回来,以前虽然也是北方人,但是大米还是能吃上的,结果现在到了这边,大米可不好买了,因为北边的水田少,旱田多,都种的是高产的玉米、耐旱的小麦、以及高梁等农作物。   可是,收购的粮价就不够看了。   “一斤小麦两文钱,高梁、苞米、大豆都是一文钱,杂粮,不管什么都是一斤一文钱,一文钱啊!”侃哥有些气馁:“我们一年到头才有多少粮食?这点粮食能卖多少……。”   丁田听了这价格也有些生气。   粮店是只有这么一家,但是你不能太底价收购啊?   “我去看看。”丁田就换了便装,过去称了十斤大米,竟然花了他二两银子。他还顺便问了一下:“这麦子怎么卖的啊?”   “麦子五文一斤、面粉七文一斤,细白面粉十文钱一斤……。”店小二麻利的报价:“粗粮便宜,高粱米跟苞米都是三文钱,棒子面五文,杂粮什么的也都是三文钱,哦,大豆四文钱,打豆腐不错……不过责人都不怎么爱吃这东西,我家的大米是好玩意儿,南方来的,你放心吃,保证米香扑鼻!”   丁田拎着大米回去了,然后看到丁侃还在市场那里,这次在市场里卖粮食的不少,都是各个村的村民。   粮食比粮店的低,但是比粮店的收购价格高一些,可是秋收了,这个时候粮食多啊,谁家买那么多回去?   全县城唯有一家粮店,还把价格压得那么低。   这让丁田非常生气,丁侃已经将给他的佃租,送到了他们家,存了起来,另外家里留下足够吃的和粮种,其他的要卖了换银子的,家里柴米油盐酱的,哪样不用花银子。   老百姓种了一年的田地,累的腰都直不起来了,现在有了粮食却要被低价收购,那粮店卖的价格却翻了两倍多,这还是秋收之后的价格,来年开春,估计粮食价格更要上涨一些。   “现在县城里就他们一家粮店,唉!”丁侃叹了口气:“最后还得卖给他们。   “粮店啊……。”丁田想了一下:“我们也可以开一个么。”   丁侃奇怪地看了看他:“你要开粮店?”   “我不开,就是临时收购点粮食。”丁田乐了:“我现在不开。”   但是不代表以后不开,有竞争,才有涨价的可能。   回头,丁田就回到了丁家村,跟二叔他们说了一声:“我那地方,别的买卖我也不会,我想开个粮店,但是暂时不要声张,村里有粮食的都卖给我,一些放在我那个老宅里,一些放在店铺里,我打算过了年再开张。”   “粮店啊……也行,开春粮食就贵的要命。”二叔支持他:“你放心,这事儿,我带你去跟老里长说,咱们先收购自家村里的粮食。”   卖给谁不是卖呢,自家人开的粮店,当然是支持自家人了。 第七十二章 粮店啊   “不过你是牢头儿,不能行商。”二叔又道:“店名挂在你三叔名下,店铺是你的,但是经营的不是你,当你租赁给你三叔了。”   丁田一愣,随后就想到了什么:“好,给三叔,我租赁给三叔。”   反正他只是想帮一下那些乡亲们,虽然说,今年交了赋税,其实大家还有结余,毕竟三年没有缴纳赋税,家里好歹有些存粮,但是不代表他们以后也能如此“富裕”。   天下商贾多牟利。   粮食是不可或缺的生存货物,这帮人低价购买,高价卖出,都是常态,但是像高家压的这么低的价格,实属罕见。   前主的记忆告诉丁田,以往的粮价,要比这个收购价格高一倍,卖出的价格却差不多。   可见对方是看一连五年的丰收,粮食没什么利润,就开始拼命压缩收购价,粮贱,伤的不会是他们这帮子商贾,而是种田的农家。   丁田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手里尚有一点闲钱,做个生意绰绰有余,但是他又不是做生意的料,只能想到开个粮店,反正现在全县城就一家专业粮店,他开第二家,也没啥吧?   不过这开店不是脑袋一热就行的,三叔知道他的打算之后,告诉他:“可以,现在就收粮,存着,明年开春之后,我们开店,那个时候粮食也卖的上价,就算临时手里没钱,乡里乡亲的也能先赊欠,等秋收之后,再还我们新的粮食,以往的那几家粮店都是这么做的,可惜啊……现在就高家一个,蝎子粑粑独一份,所以才敢压价,我也不想把粮食卖给他们。”   三叔家的田里产出不少,可是要是真卖给高家的粮店,总归不是那么个意思。   “行,那店铺就‘租赁’给三叔,一年二两银子。”丁田开了个超低价格。   “少来了,你那铺子,一年五两银子都有的是人租赁,我给你一年十两银子。”三叔乐了:“不过你那房子,我估计得去住了,东厢房不错,留给我吧,我带你大堂弟去,反正开春才开业,我们父子俩足够了。”   农家人做别的买卖不行,但是卖粮买粮,却是本能,这个根本不用怎么学,就无师自通了。   “还得找个靠得住的掌柜。”丁田告诉他们:“我们家可以务农,但是绝不能从商,万一以后子弟有出息的……。”   商贾三代不能科举,这是铁律。   “对对对,我们家只是开个铺子,请掌柜的代为打理,贩卖的都是自己村子里的产出。”二叔到底是做买卖的,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就连我这杂货铺子,都是挂在你二婶的名下。”   男子从商可定位为商贾,女子就宽容很多了,说这是女人的嫁妆,连县官都不会多问一句。   二叔也的确是在娶了二婶子之后,才在家门口开了杂货铺子的,用的名头也是二婶子的嫁妆。   毕竟二婶子的舅舅家的三表哥娶的媳妇儿,就是个商人之女,也是经营杂货铺子为业。   拐着弯儿的亲戚,那也是亲戚。   人家当舅舅的给外甥女儿陪嫁个经营杂货铺子的商贸方法,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是古代男尊女卑的好处了,女子经营自己的嫁妆理所当然,男人要是干杂货铺子,全家就都得入商籍。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这就去找老里长!”二叔很积极,毕竟这些年,他觉得做买卖也不错,起码能旱涝保收,不像种田,还得看老天爷给不给脸,早就想让弟弟一家也做点什么,不能都依靠田里的那点出息。   □作者闲话:昨天跑出去找房子,结果没有一个合适的…… 第七十三章 暗地里收粮   丁三叔要开个粮店,这是好事儿,跟老里长一说,老里长就同意了:“挂你媳妇儿的名下,就说是她的嫁妆钱开的,你媳妇儿想必不会反对。”   “不会,她可巴不得咧!”丁三叔乐了:“不过我打算先收粮,明年开春了再开业。”   “行!”老里长同意了,村长就会帮着丁三叔去默默的收粮。   虽然是三婶子的名义开店,但是丁田除却“租赁”给三叔家铺子,还入股了,掏出三百两银子的“股本”钱。   “你这太多了!”丁三叔一看这钱,头皮都要炸起来了,自家也就二百两银子的存款,还有十几两银子的活钱,这已经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人家了。   还多亏了三年没收赋税,今年赋税缴纳之后,家里的确是没赚多少,粮食还卖不上价。   而家里之所以能攒下钱,多亏了打仗的时候,支援县城粮草,战后自然有赏赐搬下来,这北风府是打的最激烈的一个地方,全境内家家户户基本上都参与了战斗,就算没杀敌,也支援了粮草,一些老人还采药送去大营给那里的医官们,所以多少都有点赏钱,朝廷打了胜仗,自然,这赏赐上就大方一些。   打仗的赏赐,那可是没几个人敢伸手贪污,不然这帮杀红了眼的杀才,非得造反不可,所以丁家才有了如今的家底,比起旁人都要厚一些,毕竟丁大海算是战死的..〇   不然,光靠农家这点活计收入,就算干的再下力气,一年到头,也就五十多两银子的收入。   丁田一次掏出三张一百两银子一张的银票,丁三叔可吓坏了。   “当我入股了,三婶子,也别嫌弃我占便宜,以后在县城里,有我入股的买卖,他们也不敢太逼迫。”丁田道:“况且,我觉得,他们的买卖长不了。”   丁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杜大人没来,杜师爷也没给回信,但是他已经听到了风声,县太爷的那位亲戚,貌似是有目的的开粮店,想到粮仓里那些“溢”出来的粮食,他就明白了。   古代的粮食储存最多三年,新粮食入库后,如果不吃的话,第二年就成了陈粮,官府为了仓库里的粮食着想,一般都是将陈粮底价卖出去,换上新的粮食,保证仓库里每年都有多余的粮食,一旦有什么事情发生,仓库里的粮食就是他们的底气   但是他们县城不一样,他们县城是新建起来的,仓库里说句不好听的,里头都能跑马了,就算是老鼠进去,也得流着眼泪爬出来,那里一粒米都没有!   秋收之后,那里就盛满了新的粮食!   那些粮食里,本来就有“多”出来的一部分,县令大人要是不把它们拿出来卖掉才奇怪了呢。   “对!”丁二叔生气的道:“他们都是缺德的人家,买卖长不了。”   为了卖粮食,其实他们也去过粮店,但是看到高家,转身就走了,丁家村的人去卖粮食,高家竞然压价,就因为高家的大少奶奶,曾经跟丁家村的丁田订过亲,也不知道这个是高家谁吩咐的,竟然针对整个丁家村。   “田儿啊,你看我们也掏三百两银子,加上你的,一共六百两银子,够不够收粮食啊?”丁三叔摸着银票:“我们两家一家一半……不,二哥,你也掏三百两,我们三家,你跟田儿一人三分,我家占四分,我们家经营,你们两家只拿分红。”   有钱大家一起赚,这是老丁家的传统。   “成!”丁二叔也是个痛快的:“我们三家,凑够九百两,估计就够收粮食的了。”   丁家村的粮食也没多少富裕的,这些钱足够了。   “如果丁家村收够了粮食,就去胡家村,然后是兴隆村……。”丁田指点两位叔叔:“价钱按照战前往年的价格来,咱家不压价。”   整个县城才一万多户人家,能有多少粮食?   再说不一定都卖粮食,而丁田也想好了,从今往后,他监牢里用的粮食,就在自家粮店里购买,那可是个长久的买卖呀。   这边安排的差不多了,丁田回到了衙门,跟徐主簿说想申请一个粮店,结果徐主簿诡异的看了看他:“你知道今天有几个人来申请开店么?”   “不知道啊,我才回来。”丁田摇头。   “有八个人来申请开粮店!”徐主簿伸出手指头:“八个啊!还都是外乡人。   □作者闲话:江湖有问过一些老人,他们都说,最开始的时候,哪怕是新中国了,那地里的产出也不多,一亩地最多三四百斤,上了五百斤的那都是丰收了!后来是改革了粮种,才有了千八百斤的收成……古代的就更少了,伺候好了,最多四百斤,就算亩的面积比现代大,也绝对收不上五百斤……。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1〇周年福利】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七十四章 复兴的商业?   “外乡人?”丁田果然被惊讶了:“还八个?”   这么多?   他们这里才一个粮店,要是突然冒出来八个……那简直就是灾难!   “是啊!”徐主簿这两天非常的上火,皆因上头的人开始作死,可是杜大人那边却没有任何消息。   “不过大人都打过招呼了,不许同意他们在这里开粮店。”徐主簿乐了:“只说外乡人不知根底,怕不把握,实际上,还不是想一家独大?”   “那我这……?”他要怎么办?   家里那边都开始收粮了,多少人都上门卖粮食,丁侃家今年大丰收,去掉赋税、口粮之外,就指着这些粮食卖点钱,好存起来,他家大小子要说亲了,还没好人家的姑娘乐意。   就因为他们家穷啊!   “你是本地人,不是外乡人。”徐主簿其实也蔫儿坏:“何况,你这不是明年才开业么?那我就给你批了,明年开业之前,再上报。”   “也好。”丁田点头:“老爷能不能干到明年,还不一定呢!”   这点小秘密,俩人心知肚明,彼此嘿嘿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家里那边开始收粮,县城卖粮的人少了,也没见官府有什么动静,高家倒是另外开了高家粮店一个,还有陈家,也跟风开了一个陈氏粮铺。   加上那家丰登号的最大粮铺,一个县城三家粮店,跟以前差不多了,再多,也没用了。   三家粮店是开起来了,但是只少量的收了点粮食,价格还很低,大家都不爱卖,他们三家也没着急。   因为刚刚秋收,谁家也不缺粮食,这段时间粮店的生意有些惨淡。   三家就跟没看到一样,依然顾我的过曰子。   丁田也是如此,依然顾我的过日子。   秋天已经结束,初冬来临,雪都下了一场,虽然下了就化了,可是眼看着就要上冻,丁田也要开始囤积过冬的东西。   猪肉制作成腊肉条子,挂房檐下,吃的时候就可以切一块;咸鸭蛋、咸鹅蛋之类的咸蛋也腌了几坛子。   最主要的是咸菜,这个必须要有,咸萝卜、香菜梗、小黄瓜、蒜前子,这都需要腌一点。   还有两大缸酸菜,不过这些东西不放在丁田的“值班室”里,而是放在了县城里的宅院那边,都是两位婶子轮流过来给他做的,干菜也放了好多,除了采集的蘑菇晒干了之外,还有二百来斤的土豆,一百多斤的新鲜萝卜,二百来斤的大白菜,放在地窖里。   豆角干啊,萝卜干啊,茄子干之类的,放在仓房里,正好,三叔带着大堂弟在这边,三婶子将俩小的放在二婶子家,自己过来照顾他们爷俩儿,做个饭啊,洗个衣服什么的,顺带着给丁田家也收拾一番。   除此之外,丁田还去粮店买了不少大米和白面回来:“三婶子,你只管做了给三叔他们吃,你大侄子这点米面钱还是有的。”   “谁家过日子,整天的吃大米白面?”三婶子才不管这个:“三婶子给你家后头的圈里头,添了几只大白鹅,一个呢,可以下蛋吃,另一个还能看家护院,你三叔也给你牵了一条半大不小的狗子回来,拴在前头,离衙门近一点,不代表就安全,不招大贼,就怕小偷。”   “行,您看着办吧,反正三叔他住在这里的时间,比我长!”丁田乐了:“我在衙门里,也养了八条狗看牢房呢!不过我们离得也不算近,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是来回还得走正门呢!”   三婶子也乐了:“哎,那你三婶子我可就给你当家做主了。”   除此之外,丁田还从二婶子那里得到了两套棉服,在下第二场雪的时候,他连大棉靴子都套上了。   已经上冻了的牛角县,冷例的北风,吹起。   同时,一队押解着三辆囚车的人,在夜里,自南门入了城。   □作者闲话:今天最低温度零上十五度……北方今年据说是“冷夏”……   头一次听说。 第七十五章 奇怪的犯人   东北一过了重阳节,就开始冷上了,等到了入冬,外头呼啸的北风,足以滴水成冰。   最冷的时候,连长着皮毛的牲口都能冻死。   所以北方的牲口圈,在冬天的时候,都是外面盖着一层草帘子,免得灌进去冷风,将牲口冻死。   很少有半夜还赶着牲口出行的,所以在城门口的时候,被检查了半天才放行,毕竟这样赶夜路的可不多见,还要半夜叩开城门,要不是随行的人腰牌硬,城门吏根本不会开门。   丁田正在熟睡中,他的房间烧热了火炕,又有火墙,土炉子里还烧着一大块木头疙瘩,可以烧半宿,不让灶台凉,另外,上头还压了点煤,保证可以烧一夜,保持屋里的温度,而且丁田还做了烟筒插销,只留了一点缝隙走烟气,剩下的热置都被留在屋里。   这是东北农村最常见的一种保暖方式。   他又有大厚棉被盖,厚实的棉褥子,陷在温暖的被窝里,屋里留了一盏黄豆粒儿那么大的灯火,因为这里是衙门,又是监牢,重中之重的地方,要求就是灯火不能熄,其实按照要求,还得有守夜的狱卒。   关键是这里有个毛的狱卒啊?   就丁田一个,反正牢里也没犯人,根本不用守夜。   加上冬天天黑得早,他这段时间,都是早睡早起。   结果,睡的正香的时候,就听到有人在敲大门:“田儿?田儿?丁田儿?”   是柳森的声音!   丁田一咕噜就起来了:“来了!”   赶紧穿上大棉袄,二棉裤,带上特意请两位婶子给他做的帽子……嗯,雷锋帽的样式,只是用的上好的羊皮做的,柔软,保暖,抗风。   大棉靴子穿上,这才开门出去,打开大门,就看到今晚应该在门房值班的柳森:“什么事儿啊?三更半夜的?”   “来了囚车,刚从侧门进来,正在叫老爷起来办公,你赶紧收拾一下,那三个囚犯估计是要关进牢里了。”柳森也是跟丁田熟悉,在看到有囚车的时候,就知道了,这是有犯人到了。   按照牢里的规矩,应该是时常准备好一间牢房,哪怕是冬天,也该烧一下的,不过牢里根本就没人,丁田也没费那个事儿。   “哦,我知道了,谢了啊。”这个消息,还挺提神,丁田赶紧关上大门,随后就去了后面的牢房那边,这半夜来的人,估计是重犯,关在中间的牢房里吧,普通的牢房,就不给他们预备了。   丁田早就在每一个牢房门口,存了一些木柴,以及一柳条筐的煤炭,这个他只要生个火,将牢房烧热了就行,不然大冬天的,牢房里可没生火,冰冷的跟外面一样。   丁田第一件事情就是烧炕,给牢房里回复温度,起码可以让犯人住进来的时候,不至于冻感冒。   在这个感冒发烧就能要了命的年代,丁田可不想草菅人命。   烧着热炕,又顺便烧了水,然后预备了囚服……其实牢房里的囚服什么的,根本就没人准备,这都是丁田自己捣鼓出来的,用的是他的旧衣服、舅舅的旧衣服等等,一些人的旧衣服改出来的,只有内衣是新做的,因为丁田爱干净,囚徒身上肯定脏兮兮啊。   再有就是,入狱的人,一定要检查一下,一个是防止他们携带尖锐利器,另一个则是要检查一下他们的身体状况,可不能有传染病什么的……。   丁田其实是按照前世他当狱警时候的行程来安排的,再说他记忆里的那个监牢,跟他眼前的这个可不一样,所以,他就这么来了。   火炕热了,上面铺上了新的炕席,半新不旧但是干净的被褥和枕头等物,以及……他在重犯监牢的刑讯室里,准备好的洗澡水和囚衣。   结果他这边刚准备好,那边人就给送来了,一共三个犯人,没有印象中的枷锁,或者手铐脚镣之类的东西,只有三个……绑着手,用绳子拉着走的,比较奇怪的犯人。   三个犯人之中,第一个长的人高马大,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破皮棉袄,一条灰黑色的裤子,有个洞的破旧大棉鞋。   第二个人斯斯文文,身材瘦弱,穿的最好,新的大棉鞋,二棉裤,长的棉袍子,脑袋上还有个新的棉帽子,只是一脸的衰败神色,仿佛全世界都对不起他一样,衰的让人一看就倒胃口。   第三个人最是奇怪,虽然也是一身并不算好衣料的大棉袄,二棉裤,脚下踩着的却是厚实的羊皮靴子,足以保证他在这个冬天赶夜路的时候,不会将脚丫子冻到   其次就是这个人的长相,星眉剑目,俊朗无双,最主要的是,气质也非常独特,不像是个要进牢房里蹲大狱的犯人,倒像是来巡查领地的王者,他身边负责押解他的差役,也仿佛被他震慑住了一样,丝毫不敬都没有,反而被他衬托的畏畏缩缩   负责押送的差役只有五个人,其中一个是领头的,跟丁田做了文书交接,还挺意外:“没想到,小牢头儿竞然是个识字的。”   “认识的不多,官文总是要看懂才行。”丁田只是老实的回答,并没有炫耀的意思。   那差役倒是略微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那也少见了。”   丁田没有回话,而是依照官文,看向三个犯人:“胡麻子?”   “就是俺!”那第一个人就粗声粗气的应了:“俺叫胡麻子。”   “还真是人如其名。”丁田一呲牙,这人别看长的人高马大,却是一脸的麻子坑儿,果然应了“麻子”这个名儿。   “小牢头儿别小看他,这人是个悍匪。”大概是丁田长的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看着年纪又小,大晚上的,又只有他一个人出来支应,别人权当那些狱卒们欺软怕硬,欺负这个小牢头儿年纪小,面嫩,抹不开面子,才大晚上的出来接应差事,别人却在屋里呼呼睡大觉。   其实不然,这牢里……拢共就丁田一个人。   他们真的是……想太多了。   “哦。”丁田其实一点都不怕,在现代的时候,他可是在新闻上看到过不少犯人,这个悍匪算什么?人家那国际大毒枭啊、变态杀人狂啊,那都被拍成电视剧了,那罪过犯的,足够拉出去枪毙五分钟的了。   “王友德?”丁田核实第二名身份:“字晴初?你还是个读书人?”   这年头,只有读书人才有闲情逸致给自己来个“字”,普通人有个大名儿就不错了。   王友德垂头丧气:“……呜呜……。”   这就开始哭上了?   丁田一惊:“三更半夜的你嚎什么丧?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王友德捂着嘴,眼泪哗哗的流,看一个美女如此无声哭泣,那叫“此处无声胜有声”、也有叫“梨花带雨”,一听就美好的很。   可是见一个这样的家伙哭,又是三更半夜的……丁田忍不住搓了搓胳膊:“王佑?”   “嗯。”那个人哼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你俩亲戚啊?”丁田看了看他们俩:“都姓王。”   “不是,他们俩不是亲戚。”领头的将三个犯人放在了这里:“丁田是吧?这三位你随意招呼,我们就去驿站休息了,明儿一大早,还得返回去交差,就不多留了。”   说完,不给丁田说什么的机会,转身就走了。   那背影看起来不像是交差后的轻松,反倒是有点落荒而逃的味道。   丁田不认识他们,也是第一次接待“犯人”,也没理由拦住他们,只好过去,正要将牢门关上,程达跟柳森过来了:“听说你这里来了犯人?我们俩没事儿,过来搭把手。”   于是,丁田高兴了,牵起绳子道:“走吧,跟我去牢房,你俩来了也挺好,我正愁一个人摆不平他们三个呢。”   有了两个帮手在,丁田就方便多了,本来他想去请林七过来的,虽然会欠他一个人情,却可以给他一条咸肉补偿回去。   不过能有程达跟柳森过来,也不错啊。   “我准备了热水,先给他们洗个澡。”丁田的第一个决定,就让俩人目瞪口呆:“你说啥?”   大冬天的,尤其是东北这边,洗澡就跟要了命一样,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农家人是不会洗澡的,一冬天不洗澡,开春暖了再洗也不迟,有的人家甚至怕费柴火等物,干脆,等春暖了,河水热了,就找一条小河随便洗洗就行了。   北方人不太讲究那个。   大户人家可能会每个月洗一次澡,小门小户的也就一冬天洗一次澡,还得说是过年的时候吧。   现在这是个什么事儿?   “这三个是犯人。”程达皱眉:“至于吗?”   那意思就是说,犯人用得着,照顾的这么好?   “这你就不明白了。”丁田摇头晃脑的解释给他们俩听,特意凑近了说的,声音还小的很:“都说是惯犯,是悍匪,那么他们身上,是不是还藏着一些什么东西?万一有小刀片子呢?万一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呢?不搜遍全身,我岂能安心睡觉?这里可就我一个人!”   俩人顿时明白了,丁田这不怕麻烦的举动,暗含了好多深意。   于是,俩人顿时就对丁田肃然起敬,毕竟是丁牢头的儿子,就是知道得多,谁不说这是丁牢头早就教给他的一些当牢头的必备手段呢?   三个人,押解着三个犯人,进了牢房,没直接关起来,而是将他们临时分开,每一个都关在一个单独的牢房里,且没有生火。   明明是三个犯人,却表现不同,王友德悲悲戚戚的缩在一角,胡麻子就想合衣躺在冰冷的炕上,嘴里还嘀咕:“连个稻草帘子都不给……。”   唯有那个王佐,一言不发,就要往里头进,被丁田一把拉住了:“你不在这里,跟我们走^”   王佐的眼神,非常犀利的扫了一眼丁田:“你想怎样?”   “什么怎样啊?赶紧的走。”丁田推了推他……没推动!   “去哪儿?”王佐的眼神都不对了。   “去里头,洗漱,更衣,还有啊,我这里可没什么好衣服给你穿,你身上这一套,我留下,保证保管好,到时候你出去了,或者被调去别的地方,再给你套上。保证不贪污你的……。”丁田拉着捆在王佐手上的绳子:“洗个澡,去里头的牢房里待着吧,有热水可以喝,吃的就没了。”   王佐跟着他走,进了一间更衣室,然后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丁田加俩亲戚给扒光了!   是真的扒光了!   王佐的脸啊,顿时就青了:“你们……!”   他发誓,这一刻,他有了要宰了他们三个家伙的心。   □作者闲话:江湖厚着脸皮求枝枝,保住第一的位置!万分感谢啊!看在王佐全果出镜的份上…… 第七十六章 奇怪的牢房   然后他就被两个人举了起来,投入了一个大木桶里,里头水温刚刚好!   不仅如此,丁田还将他的衣服收了起来,放在一个柳条箱子里,贴上封签,放在了一面墙打成的一个个格子里,只有编号,没有名字。   这都是丁田早就设计好的东西,牢房里本来的行刑室,被他改装成了收纳之所,反正县里也没给他置办刑具之类的东西,他权当本县县衙特立独行,牢房之中,没有刑讯之所。   又没人来检查,马大人上任都快半年了,恐怕连牢房的大门朝哪儿边开,都不知道呢。   王佐僵硬的泡在水里,丁田拿了个刷子,给他洗洗刷刷了半天,其实也就是顺手检验了一番,以防止这人身上藏个什么东西啥的,反正是给收拾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半新不旧的囚衣,他倒是摸了摸衣服,点头:“你这里的衣服倒是厚实。”   “不厚实,大冬天的会冻死人。”丁田将他的头发打散,给了他一个毛巾:“把你的脑袋裹上。”   王佐照做不误,然后他就被人再次领走,这次他进入了另一间牢房里。   这牢房里温暖,但是不炙热,桌子上有一大壶水,一个粗瓷的大碗,一盖油灯是挂在牢房外头的,牢房里头没有灯,这是朝廷的规定,牢房里不能有明火。   顺手摸摸火炕,火炕也热乎的很,坑上铺着新的炕席,新的被褥和枕头,以及一面热乎乎的熏屋子的火墙,从门窗和布局上看,这是一个新的县衙,新的牢房,以及……那个有点可爱的小牢头儿。   顺手倒了一杯水,是温热的开水,在大冬天的半夜里,有这么一杯水,很不错,他现在手里头既没有银针验毒,也没有可以验毒的活物,这里很干净,没有老鼠什么的,连个蟑螂都没有。   那是当然的,这屋里自打建成之后,他还是第一个住进来的犯人,这里又被丁田拾掇的干净无比,别说老鼠蟑螂了,就连蚂蚁都没有一窝。   皆因丁田在四周全都刷了白灰的缘故,这东西不仅美观,还防潮防湿防虫蚁。他也算是知道点牢里的规矩,没有给牢头儿好处,就住了这么舒服的牢房,难道……那小牢头知道点什么?   王佐不仅眯起眼睛,细细的思量……在想事情的时候,他就非常自然的喝了那碗热水,里头没有茶叶,只是一大壶干净的温开水而已。   喝过了,他才惊觉,自己没验毒,就喝了陌生的水……。   王佐是第一个遭受到这种待遇的人,但是他不是最后一个。   第二个就是王友德。   这位看似瘦瘦弱弱的家伙,身上倒是也挺干净,穿的衣服也好,就是全程都在哭,默默的哭,哀莫大于心死的那种哭,哭的给他洗澡的程达跟柳森这个腻歪啊!柳森这毒舌的家伙没忍住:“老子他娘的都没给我儿子洗过澡,这辈子第一次给人洗澡,不说是个美娇娘吧,也的是个风骚娘吧?结果就是你老小子,你还哭?你还有脸哭?老子找谁哭去?”   程达更简单,他直接就甩了两个字在王友德脸上:“晦气!”   也不知道王友德以前是干什么的,细皮嫩肉不敢说,但是绝对不是劳动人民的身板子。   皮肤白皙一些,脚底板都没有糨子,可见是个养尊处优的人,手上也是如此,连个冻疮都没有,只有食指和拇指上有点磨损的痕迹,这是握笔的手啊。   丁田将人收拾干净,同样的带去了牢房里,就在王佐的隔壁。   到了这里,王友德反而安静了下来,自己倒水,喝水,甚至还去跑了趟厕所,他发现这里的环境很好,于是,他安心了,裹着头发的毛巾被拿了下来,擦干头发之后,他就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暂时忘记了所处的环境,老实的睡着了。   是三个人里最让人省心的一个了。   但是等轮到了胡麻子,他就麻烦了。   “俺是个粗人,不用洗澡,俺困了,要睡觉呢!”胡麻子这个人,不论是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是个标准的粗人模样。   “不行啊,不洗澡,不换衣服,明天就没饭吃。”丁田这么告诉他:“明天早上可是两合面的馒头,配油渣炒咸菜丝,还有一大海碗热乎乎的棒子面粥胡麻子咽了咽口水:“那……那俺也不洗澡。”   这就让丁田生气了:“不洗不行!”   “就不!”胡麻子还想来点硬的,结果程达生气了,一个窝心脚就踹了过去,他长的可比丁田壮实多了,胡麻子在他跟前,也不如他壮,而且当了两年多的皂吏,程达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农家汉子了,去了一趟府城,皎牙花钱请那里的衙役传授点经验,虽然花了不少钱,可也学到了一些真本事。   现在就用上了,以前没机会用,现在能用上,他可是半点都不客气,将人踹倒之后,柳森上前,将人的下巴一扭,卸了,胳膊一扯,也卸了,就两条腿儿能走路   然后俩人扑了上去……丁田看的目瞪口呆:“你俩冷静一点啊!”   胡麻子乌拉乌拉的,因为下巴掉了没给抬上去,这会儿连说话都说不清楚,口水横流。   八尺高的汉子,眼珠都红了。   因为程达跟柳森将他的衣服全都扒了下来……比起王佐跟王友德,他们对付胡麻子的时候,可真的是“如狼似虎”啊!   —点都不温柔,胡麻子这家伙也不值得大家轻手轻脚,程达一边脱衣服还一边骂骂咧咧:“你个王八羔子,小田儿为了你们这帮子杀千刀的,三更半夜的起来烧炕又烧水的,还不是为了你们好?当谁都有这福气呢?还不洗澡?老子这次非把你当大肥猪烫熟了不可!”   “我们大冬天的都没洗过澡,你有热水澡可以洗,还不干?想干啥?”柳森也生气的很,先不说别的,让犯人洗热水澡,估计也就丁田干得出来,要是换了他,衣服扒光,冷水一泼,就完事了丨   衣服拔下来,俩人冒了冷汗了,因为这家伙的衣服内里,竞然放着一把退了弦的小弩,还有他怀里有个尺长的小竹筒,从竹筒里倒出几只弩箭,那箭头都发黑!   “果然是悍匪!”丁田也冷了脸:“投进桶里吧。”   俩人毫不客气的将他举了起来,丢进了桶里,压住了,然后往里加热水。   “念的东四,四度参的,防冷用的……嗷……!”水太热了,烫的胡麻子全身发红了都。   (俺的东西,是祖传的,防人用的……》)   “防身用的?用得着在牢里还防身?”丁田换了个刷子,这个刷子刷头硬,方便清洁,一划拉全身的脏泥污垢全都下来了,就是有点疼:“你是防我的么?”   胡麻子不吭声了,但是眼睛瞪的老大,又通红,他现在光着身子,底气不足啊   丁田将他的头发打散,结果从里头掉出来一根小锯条!   还有俩钢钉,这就让丁田愤怒了:“还敢有私藏?”   这小锯条可以搓断牢房上的铁链门锁,钢钉也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人于无形,这家伙还真是个悍匪啊?   不过,再是悍匪也白费了这些小巧的保命功夫,被人从头洗到脚,干干净净了之后,换上新衣服,他的旧衣服被收了起来,放在了储物柜子里。   然后他同样脑袋上裹了毛巾,被领进了另一个牢房,这间牢房一进去,胡麻子就傻眼了,不是这里太破烂,而是这里非常的干净,可以说是纤尘不染。   那当然了,丁田平时就打扫的很干净,如今听说有人入住,更是打扫了一遍,才让他们住进来的,虽然说在丁田的眼里,这里也就普普通通,可以算得上是简陋,但是在别人眼里,这里的待遇也太好了。   可是胡麻子心里有鬼啊!   这待遇可不是他能享受的,自己为什么会被人这么优待?   看了看对面,空空的牢房,门帘子和窗帘子都放了下来,那门帘子和窗帘子都是编织好的,遮风挡雪,这跟他印象里的牢房大有不同,他以为刚才他进去的那间,就不错了,可没想过,还能住上如此温暖的牢房。   但是他看不到另外两个人了!   想喊人吧?   又怕打草惊蛇,不嘁……他又人生地不熟,那俩人在哪儿……他也不知道。其实,他隔壁就是王佐,王佐隔壁就是王友德,这里王佐的牢房最舒服,两边暖,还不把山。   胡麻子的牢房把头,把山,虽然是南山,却也是不如中间的舒服保暖,王友德的不把山,但是他隔壁没住人,虽然丁田有烧热炕,但是火墙没烧。   安顿好了这三个人,丁田抻了个懒腰:“总算是忙活完了。”   “田儿,好本事啊!”程达竖起大拇指:“到底是有家学的,丁老大在的时候,就是牢里的一把好手。”   丁田笑了笑:“我只是想让牢房里干净点,你是不知道,有些犯人习惯不好,需要板正。”   三个人忙活了一阵子,也出了?F,不过丁田还是收拾好了之后,才带着他们俩出了牢房:“这么晚了我就不留你们俩了,明儿上香溢酒楼,我请客!”   顺手从房檐下摘了两块咸肉,一人一块:“这个先拿回去,都是自家的猪肉,肥着呢。”   “那我们俩也不推辞了。”说实话,忙了半夜,没点子好处谁乐意?虽然俩人是看在宗族的面子上,可要是丁田就这么理所当然的了,他们俩下次可能就不来了   丁田也是想着,有人搭把手,总比他一个人忙不开的强,何况这俩人跟他还有那么点子关系。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分开了,丁田终于回到了他温暖的……单身宿舍,脱了衣服,里衣已经因为出汗,湿哒哒的,赶紧换下来,又打了热水给自己擦了擦身体,洗澡是不指望了,擦一擦还是可以的,收拾妥当后,感觉已经很晚了,启明星都升起来了,就没睡觉,想着给那三个,第一顿饭,吃点什么啊?   □作者闲话:父亲节快乐 第七十七章 早饭啊   丁田想着想着,就打了个瞌睡,结果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的鸡都叫了。   赶紧的爬起来,牢里还有三个人呢!   丁田赶紧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灶里的柴火烧尽了,重新起火,烧了一锅水,煮了半锅的棒子面粥,另外一个锅里他热了一笼屉的两合面馒头。   咸芥菜疙瘩切成丝,用最小的铁锅,烧菜籽油,炒了一下咸菜丝,掏出一碗油渣子,放在咸菜丝里,加香油,加葱丝和两勺辣椒油,拌了,自己留了一碗,剩下的分了三份。   一海碗棒子面粥,一个粗瓷大碗里放了四个馒头,一个大海碗里放了咸菜丝,这就是早饭了。   丁田的早饭也是如此,只不过他多了一个咸鹅蛋。   放在专门装饭的盒子里,穿整齐了,拎着早饭去了牢房。   去了才发现,牢房里的三位“住客”,还没醒呢!   一想也是,丁田是被半夜叫醒的,估计他们是半夜赶路,那么晚了,又被洗了个澡,这会儿都在睡觉呢。   丁田将他们叫醒:“起来吃早饭,一天只有两顿饭啊!”   农家里的人也就两顿饭,他能给他们吃两顿,就挺好了,有的地方,吃一顿饭都有可能,只是犯人,保证他们不死就行了。   不过丁田不能那样,那样他良心受不了。   当然,给他们吃得太好,他也没那么大方,最多保证他们有果腹的食物,御寒的衣物,烧热乎点牢房,就行了。   “我们的早饭?”被叫醒了的王友德还是那副丧门星的嘴脸,揉着眼睛拿过饭食一看,还挺惊讶。   “就这些了,爱吃不吃,把你的水壶给我,一会儿给你倒一壶热水,一天两壶热水,足够你们喝了。”丁田收了他的水壶,去了王佐的牢房:“你的。”   王佐板着脸接过了饭食,水壶不用丁田催促,他就给了丁田。   胡麻子那里比较费劲,这家伙臊眉耷拉眼儿的将水壶给了丁田,还敢瓮声瓮气的跟丁田,自以为小声,实际上跟正常人说话差不多的声音:“你这牢头儿最好嘴巴严实一些,俺不死,必来找你算账!”   “你随便。”丁田并不怕他,板着脸收了水壶,就走了。   胡麻子这个气啊!   一般他这么说的话,要么招来牢头儿的一顿打骂,要么就会没吃没喝,他反正是任务失败了,也不想在这个晦气的地方待着了,自杀是没有勇气的,但是激怒牢头儿,趁机逃跑,倒是有几分把握……可是这个小牢头儿反而沉住气,都不搭理他   不过当他打开饭盒之后,又有些撇嘴,这要是在外面,他都不会吃一口,但是在牢里,这却是不错的饭食了。   作为大牢的常客,他进出过好几个县衙的牢房,里头什么样的都有,但是好像没有这个……这么特别!   同样看到饭食有些惊讶的还有王佐,他知道,他们来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带,还以为会吃到酸馊的牢饭,牢饭嘛,哪儿有好吃的?结果早饭竞然还挺不错,而且他也的确饿了,拿着慢头,一口一口的吃,昨天晚上那壶水,他也都喝了,半夜还出了一次恭。   这里的东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而且他也的确饿了,不吃东西是不成的,这么冷的天,没有食物果腹,是无法抗寒的,所以他吃了。   这几天他就没有好好的吃东西,那些人也不会给他吃什么好东西,等到……哼 第七十八章 陈老大家的   吃饱喝足了,丁田又出现了:“一人一壶热水,省着点喝啊丨我送晚饭的时候,才会给你们热水。”   至于洗脸洗手,只有冷水了。   丁田将他们吃的干干净净的餐具拿走了,他会洗干净餐具。   没有印象里的杀威棒,没有臆想中的牢房套路,这个小牢头儿,还挺有意思的……,王佐看他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不过隔壁那个胡麻子的叫嚣,倒是让他听见了,这个人,就是一把刀而已,如今却被丢在了这里,不知道这把刀,还能不能起到作用。   王友德吃饱喝足了,抱着棉被又躺在了炕上。   丁田则是给他们的火炕,又加了一捆麻杆子,这个一烧起来,起码能热个一白天,而且白天有阳光,也会暖一些。   窗户上的草帘子,被丁田取了下来,虽然还有一层白白的窗户纸隔着,但是屋里也有了亮。   还用水冲了他们的马桶,人少,丁田就自己伺候他们了。   给他们收拾完,已经中午了,丁田回去之后,自己洗了个澡,收拾了一下,就去一趟香溢酒楼:“掌柜的,给我做个红烧肉,来个大肉骨头炖酸菜,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盘醋溜白菜帮子,九个白面馒头,一坛好酒,我请两个兄弟吃饭。”   “小的这里新进了高粱烧酒,来一坛?”掌柜的跟丁田推荐:“咋样?”   “那就来一坛。”请客吃饭么,不能小气。   “真是什么人都来这酒楼里吃饭,下次我们可不来了。”一个女人酸里酸气的声音,嫌弃的口吻,用绣帕捂着鼻子从丁田的身边走过。   丁田一愣,随后就撇嘴,使劲儿的在身上弹了两下,仿佛是弹什么脏东西:“我说掌柜的,你这里是吃饭的地方啊?还是喝花酒的地方?怎么有不正经的女人进进出出?啧啧啧!”   那最后三个“啧啧啧”的声音,特别响,掌柜的也知道丁田是衙门里的人,那个女人他也认识,老陈秀才的儿媳妇么,不过老陈秀才早就没了,老陈秀才家的陈老大,也不是个好玩意儿。   所以掌柜的也对来他店里吃饭,却对他家的饭菜挑三拣四的女人没好感,刚才指使他媳妇儿,跟指使老妈子似的,什么玩意儿!   “哎呀呀,你看错了,那是陈老大家的媳妇儿,陈老大家的听说是亲戚来了?特别来我这里吃顿饭,只都是女眷,我进去不合适,特意让我媳妇儿进去伺候的,读书人家就是讲究,盘子舔的比我刷的都干净!”反正也汇过账了,掌柜的也想给媳妇儿出口气。   “真的?”丁田故意扫了一眼那女人气n乎呼直鼓动的身体:“不是脱光了你看到了吧?艳福不浅啊?”   掌柜的打了个哈哈,俩人非常猥琐的笑出了声。   这会儿陈大家的想冲上去理论,被她身边的女人拉住了:“这个时候上去,岂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   其实心里也非常生气,来一趟,非要出来吃饭,结果还嘴欠,女人跟男人对着干,就是自讨苦吃,这酒楼里坐着的另外两桌人,都是这县城里嗜酒的,或者家里有俩闲钱的,说句不好听的,都是不怕事儿的人。   已经开始起哄了:“脱光了啊?”   “都半老徐娘了,有啥看头?”   “该不是哪儿来的老鸨子吧?”   “难道我们这里也药开青楼啦?”   “就不知道是哪儿来的窑姐儿……。”   这帮人,越说越下流,几个半老徐娘哪儿忍得住,想跟人对骂,就被身边的人拉走了,这个时候,怎么争论,都是个输,何况她们之中,还有两个家里有待嫁的女儿..。 第七十九章 晚饭   把人起哄轰走了,丁田其实也没多高兴,这女人差点就成了他的老丈母娘了,擦了擦汗:“幸好当初没娶陈家的大闺女,不然就这老丈母娘,我可受不了。”   丁田跟陈家大闺女的亲事,县城里的人有一半都知道,皆因当初陈家老大没少在外炫耀,自己有个当牢头儿的亲家,谁不敬怕三分?   现在更了不得了,找了个秀才女婿,高家大少爷,那可是将来要考举人、中进士,做大官的人。   细细想来,的确比丁田这个牢头儿要好很多,也怪不得陈家人悔婚。   可是……大家心里是这么想的,可感官上依然觉得陈家人这是在嫌贫爱富,丁牢头一死,这边就开始张罗着悔婚了,闹腾了两年多,终于退亲了,转身就将女儿嫁给了高秀才,真是连点遮掩都没有,也太欺负人了。   丁家村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再说了,丁田也继承了丁牢头的位置,成了一个县衙的牢头儿,比起高秀才,也没差到哪儿去。   只是到底高秀才还有前进的可能,丁牢头儿……再往上升,难道还能去府城当牢头么?   “是啊,你高兴去吧!”旁边的人自然是知道这里的缘故,今天开口帮丁田,也是因为陈家做事不地道。   要说以后都会帮着丁田踩高家,那是不可能的,高家做事也不怎么样,但是他们家有钱啊!   穷不与富斗,民不与官挣。   这是平头百姓的生存法则。   “你这是要请谁吃饭啊?啥时候过来?我给你安排个雅间。”掌柜的问丁田。   “请两个兄弟吃酒,晚上吧,下了差的。”丁田付了定金,就回去了。   回去后跟程达柳森说了一嘴,就定下了此事,不过在吃饭前,他需要给牢里那三个安排晚饭。   依然是两合面的馒头,丁田目前也就有这个存货,是二婶子给他蒸了好几百个,正好放在外面冻着,想吃了,就拿屋里几个,一热就行了,现成的干粮。   冬天的北方,外面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冰箱。   你放什么出去,都能给你冻成一论。   菜就是咸肉片子炒的白菜片子,然后就是一人一大壶的热水,看到还有点他剩下的二米饭,干脆将米饭加了水,煮成水饭,完事。   虽然有剩饭,但是菜还是不错的,起码有些油水和咸滋味儿,丁田在分菜的时候,给胡麻子的菜里,只有两片咸肉片子,剩下的都是白菜片子。   而给王佐的肉多菜少,给王友德的则是荤素参半。   将饭菜给他们送去,等了半个时辰,又去收回餐具,送上热水,就跟他们三个说了:“我也要去吃饭了,你们如果有事情,最好是在我回来之后再嚷嚷,不然就是喊破喉咙,这里也不会有人进来,这可是重犯牢房!”   三个人的表情非常精彩,因为这话的内容,听起来非常具有纨绔气质,一般都是二流子调戏人的时候才说的吧?   他们又不是大姑娘小媳妇儿,丁田又是一脸的嫩肉,自觉自己没说错什么,丁田就出去了。   他关了牢房的层层大门,每一层都搜查了一下锁的结不结实,然后才离开牢房,关上最后一重门,换了衣服,锁了自己的小门,去了酒楼。   那俩已经到了,正在就着花生米喝着小酒儿聊天,丁田道了恼,俩人表示没事儿,那边掌柜的已经开始走菜了。   “那三个人还老实吧?”程达问丁田:“有没有欺负你?或者说话不好听?”   “没有,老实着呢。”丁田乐了:“我是牢头,他们是犯人。”   “那就好,那个胡麻子,听说是个杀人如麻的悍匪,你可得离他远点,不要放他出来。”柳森叮嘱丁田:“老爷找你说了犯人的事情了没?”   “没有啊!”丁田愣了一下:“还真没有。” 第八十章 糊涂县令   “按照惯例,老爷应当在今天找你过去,问一下犯人的情况,同时也要跟你嘱咐一下,犯人是犯了什么错,该当如何看管,是关在牢里,还是等待判决什么的…   “我知道,这犯人所犯罪名,颇为奇怪。”丁田是认识字的,当初签字画押接手犯人的时候,他就扫了一眼罪名:“胡麻子你俩都知道了,是个悍匪,据说打劫了不少次,也进过牢房,这都几进了,反正是个重犯,判了个斩刑,却没确定时间,估计是我们这里太低级,这种大刑,须得押解进京,秋后问斩方可。”   丁田早就熟读了本朝的各种法律,尤其是关于牢房这方面的:“那个王友德说是贪污受贿,却没说贪污了多少,而且他只是一个账房先生,说句不好听的,连是官家的账房,还是商铺的账房,都没写明白,只知道判刑二十年;王佐说是一个商人,偷税漏税,判刑了十年……。”   “听起来,也没什么啊?”柳森见菜上来了,第一个给丁田夹了一筷子:“你快吃点,看你也忙了半宿呢。”   “就是罪名……定了,那详细的却没说。”程达也觉得事有蹊践:“而且是半夜来的,谁家官差,这个时候,这个点儿,半夜还押送犯人?而且邢师爷不许我等议论。”   “哦?”丁田问他们:“邢师爷说什么了?”   “他叮嘱我们,管好自己的嘴,没事儿别去牢房里看啥新鲜的犯人。”程达道:“你是知道的,衙门八字开,这来了犯人,我们这帮衙役总该知道是什么人,也好……。,’   他说着的时候,伸手出来,食指跟大拇指捻了一下:“你懂的吧?”   “懂。”丁田点头,不就是那点事儿么?   衙役平时过得清苦,但是有犯人了则不同,打官司的,犯人行刑之类的,就是他们捞外快的机会,不过是吃拿卡要那一套。   这都成了常态,丁田不赞成,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拦不住,而且一旦拦了,你就是个异类,会被所有人排斥。   只好尽量融合进这个时代,以及这个时代的一些“特色”了。   “但是邢师爷不让我们去打听,更奇怪的是,这犯人都入狱了,连个原告都没有,所以我们来问一声,老爷那边……就没说什么?”他们怕的是,老爷要独吞好处,以后他们连点汤都喝不上了。   牛角县地处偏僻,平时也没什么大事儿,再说了,十里八村的彼此都认识,好意思要太多么?   外人就不一样了,主要是外人看着还挺有钱。   他们俩帮着洗澡的时候,可是看得清楚,胡麻子那就是个悍匪,惹不起;但是另外两个明显是有钱人家的人,看看那穿戴就不一样。   “对啊,田儿,你有啥消息不?”柳森也想赚点外快,这都快过年了,一年到头,连点油水都没捞到。   “我能有啥消息?”丁田苦笑:“你们也知道,老爷都没找过我。”   “老爷到底在干什么呀?”俩人抱怨了一句。   丁田却道:“我觉得,那个王佐,有些可疑。”   “可疑?我看那王友德才刻意!,,程达道:“你看他那样子,一个大老爷们儿,整日的哭哭唧唧,一看就是个孬种,这样的人,贪污的时候不会手软,犯事了才知道后悔。” 第八十一章 良贱不通婚   丁田不赞同他的说法:“王佐的罪名是偷税漏税,即便是偷税漏税,补齐了便是,商人大多有钱,他能偷税漏税,可见他做的是大买卖,小买卖人,那点税钱,也不敢漏掉的,因为他们没靠山,能做大买卖的人,大都数都有靠山,不然,买卖也大不起来,既然有靠山,为什么没来捞他?”   这个时代,可不是后世,官员们要的是政绩,对于投资商,那是欢迎欢迎再欢迎的,这个时候讲究的是“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尾,就连从商的人家,三代之后,才允许科举,可见商户不受人待见。   但是商人有钱啊!   大多数大商人,那都是跟某些高官显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有的大商人,会送干股给高官显责们,只求能在有事情的时候,搭把手。   王佐那人看着就不平凡,就算是大商人,那估计也是商人金字塔上顶尖的存在,这样的人,被人三更半夜的送到了一处偏僻的小县城的牢房里,邢师爷又叮嘱衙役们不得去打扰,丁田能不多想么。   “对啊!”他说完了,俩人恍然大悟,终究是见识少,丁田是后世过来的人,又是系统学习过的,自然在意这些枝末细节,然后根据他们的身份,所犯之罪细细推敲,就能察觉到不对了。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上面的事情,我只要管好我的监牢,就行了。”丁田不想惹事,但是更怕被人推出去当替死鬼,所以他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目标:“至于别人想怎么样……我的牢房,我做主。”   “也对,我们少惹事,这种时候……。”俩人也是去过府城的,自诩见过大世面,自然,也比平常人有眼光,三个人说定了,就吃吃喝喝,顺便聊一聊,县令大人的后院闹剧。   “听说如意姨娘又跟县令夫人闹了,啧啧啧,这每天闹来闹去的,不累么?”县令后宅不宁的事情,都快成县衙一景了。   “不过她闹了也没得好,夫人的娘家要来送年礼了,夫人这几日听说骂人的底气都足了不少,如意姨娘没娘家人啊!”一个姨娘,就是一个妾,哪儿来的娘家人?   “听说林七跟后院的一个叫鸿雁的丫鬟眉来眼去了好久,也不知道能不能成。”柳森对林七还挺关注的:“不过,那丫鬟长的相当的漂亮啊!”   “漂亮又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老爷睡过的破烂货?而且那丫鬟是奴籍,是个奴婢!”程达恨铁不成钢:“林七难道不知道吗?娶一个奴婢为妻,他也要当奴才不成?还是想他儿女将来抬不起头?什么东西?被美色迷晕了吗?”   在这个时代,就跟古代一样,是禁止良民与贱民之间通婚的,并且有法令与习俗。   也就是说,在古代,奴隶、百姓平民与责族互不通婚姻。   秦、汉以后,齐民(平民)与贱民虽有区分,通婚受到影响,但限制仍属礼的约束,法律上尚未有明确规定。   汉代帝王后妃中出身微贱者为数不少,如汉武帝皇后卫子夫、李夫人、汉成帝皇后赵飞燕、汉末曹操夫人卞氏,俱出身歌舞倡。   自北魏文帝拓跋浚时发布诏书,始明文禁止良贱退婚。   唐以后,法令更为完备,严厉规定良贱婚娶为犯罪行为。   明代沿用这条法令。   历代贱民的范围包括官私奴婢、僮仆、官户、杂户、部曲、工乐百户、倡优、隶率、伴当、世仆、情民、丐户等。   婢女为家内奴隶,无人身自由,不能自行择偶或匹配士人。   林七如果想要那丫鬟,也只能是当做个丫鬟待,绝对不可以成亲,立那丫鬟为妻。   因为“婚”乃是结两姓之好,一个丫鬟,是没有姓氏的,连名字都是可以随便改的,这样的女人,怎么结婚?   □作者闲话:查了古代的结婚条件,看了半天,总结出了四个字:门当户对!以前看的小说都是忽悠人的……小姐绝对不可能爱上穷书生,除非那个书生读书很好,会考中……现代的什么灰姑娘啊,麻雀变凤凰啊,都是臆想的结果。 第八十二章 隔壁有人听墙角   “他就是被迷晕了头。”柳森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何况,林家也是有父有母的人家,他想……呵呵,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话题就转移到了林七的身上。   “林七也老大不小的了,是该成亲了,可惜啊,咱们这儿的闺女,长的可没那些丫鬟漂亮。”程达喝了一口酒:“但是依我看,那些丫鬟可没有几个是黄花大闺女。”   程达这样的眼力还是有的,索性大家都是男人,干脆直言不讳了。   “老爷还真是……。”丁田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合适。   当初杜大人在的时候吧,他就觉得,杜大人也不怎么样,虽然有守城之功,可同样的,杜大人也不是清廉如水的人,不然单单依靠朝廷的那点俸禄,日子会过的非常清贫。   当官的没几个能守得住那种清贫,好歹得有点官样子。   起码架子要拉起来,加上夫人的“善于经营”,他们家的日子过的还不错。   但是在丁田看来,还是个“贪官”,不过这是一个陌生的时代,他也不好说什么》   可是跟这位马大人比起来,那可真是一位“清官”了。   马大人可比他厉害多了!   丁田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马大人这种人?   官员,尤其是基层官员,那可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他那个时代,村官都是大学生了,受过高等教育,这会儿,马大人却仅仅是个高中还没毕业的主儿,管理一个战后干干净净的县城,都能将这里管的乌烟瘴气。   这都什么人啊?   丁田对这里的朝廷啊,官员体系啊,彻底的失望了。   古代官场真黑暗啊!   殊不知,这才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可惜,丁田不知道。   三个人在一起吃吃喝喝之后,才一起回到衙门,东西都吃干净了,根本没打包带回来,回来后洗漱了一番,就躺在暖呼呼的炕上,睡觉了。   大冬天的睡在热炕上,简直是一种享受,旁边还有火墙烤着,非常舒服。   很值得深沉入睡……。   就在他带着两位同事离开之后,在他们吃饭的酒楼隔壁,则是有另一桌人,正在结账,算完了账,这伙人回到了客栈。   这个地方比较熟悉,是当初丁田也承包过的那个院子,他是用来安置自家叔父和亲戚,给自己盖房子的,现在,这些人则是在这里养了五六匹好马,三五辆大车,还有一些北方比较紧俏的货物。   看样子像是一个商队,掌柜的加护卫,不到二十人,却一个个高大健壮,且龙精虎猛,一看就不是好招惹的,也是,在北地,也只有这样的走商,才敢四处乱走,甚至都敢出关去跟外族做交易,只不过交易的货物,是有品种限制的,武器铠甲是不能交易的,还有粮食也不可以。   客栈老板知道他们是走商的人,也见怪不怪,给他们安排好地方,照顾的周到,提供热水之类的必需品,也就从不多事。   这几个人每天早出晚归的,偶尔也带着货物出去,有的回来,有的没有,总之,人没减少,进进出出的人更不少。   也就没人数的清楚他们的人数了。   这几个人回到这里,直接去了一个主屋旁边的东厢房那里,一个中年文士,也就是他们的掌柜的,在等着他们。   虽然是文士的打扮,但是北地的文士,是有虎背熊腰,一脸的凶相,这样的人在读书人里虽然少见,可绝对不是没有。   眼前的这位,就是这样的情况,要不是因为手里头还拿着毛笔,一手在打着算盘,像山上土匪窝里的“粮台”多过像掌柜。   (粮台就是土匪窝里管钱粮的那个人,也有叫钱粮垛子的……。)   “有收获没有?”本来没指望,这么晚才回来,恐怕又是百忙一天,不禁心里叹口气。   “有!”谁知道这几个人给了他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嗯?”掌柜的抬起头:“真的?’’   眼中有着焦急的神色,嘴边还起了好大一个燎泡,可见他是真的着急了。   “我们在吃饭的时候,隔壁做了一桌人,这桌人是县衙里的牢头儿和两个衙役,听他们说……。”几个人将三个人的对话学了一遍,让人惊异的是,竟然一句没错,一字没加,一字没减。   “所以我们哥几个觉得吧,那半夜被押送过来的犯人,大概是……。”那领头的没说全:“何况,三个人,其中有两个跟我们要找的人很像。”   “那个小牢头儿说的很对,马县令不是个能臣干吏,他家后院那点儿事儿闹腾的全县皆知,这县令是个糊涂官儿,恐怕手下人也……王……大人该不会有什么事儿吧?”领头的也很急:“我们已经失去王大人的消息,快十天了。”   “县衙牢房里……那些人可真敢干!”文士皎牙切齿:“不管了,今天晚上,派几个人摸进去看看,我听说这个县城是新建的,什么都是新的,你们注意点儿。   “是!”几个人抱拳。   等人走了,又有一个人进来,这人是这个商队的护卫头领:“可能吗?”   “我也不知道。”文士摇头:“死马当活马医,只要有一点希望,我们就不能放弃,王爷要是有了什么闪失,你我还有脸回京吗?兄弟们,还有脸死后见祖宗吗?”   “王爷会没事的,那可是王爷!”护卫头领重重的说着。   文士的眼睛都红了:“你别说丧气话!王爷是天生的贵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王家列袓列宗保佑王爷呢,且王家满门忠良,英灵不远……。”   两个人相互打了打气,那文士心里平静了一下:“他们或许说的很对,被三更半夜押过来的人,肯定是要犯,重犯,又是在这么一个时节,而且我觉得他们是昼伏夜出,也怪不得我们摸不到一点痕迹,可以啊这帮人!”   最后一句话,说的咬牙切齿。   护卫头子想了想:“那我们今天晚上摸一摸,如果不行的话,明天我就去街面上打一架,被关进去,总该能知道里头啥样了。”   “也好。”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要不是砸牢反狱形同叛逆,他们早就冲进去了。   当天晚上,没有月光,只有呼啸的北风,冷的入骨。   北地寒冷,尤其是晚上,更是冷的能冻死人,虽然这帮人身穿夜行衣,可臃肿的穿戴让他们的活动大打折扣,加上丁田对自己的地盘,那看的不是一般的牢,早就养了两条大狗,加上城墙是新建的,当初可是杜大人下了大力气,那都是真材实料堆砌起来的,这帮人在外面折腾了很久,才摸进去,没防备有狗,狗狗叫了起来   丁田一下子就醒了!   他将屋里的灯火挑亮了一点,迷糊的坐起来,外面的狗狗叫了两声,就没动静了。   “搞什么嘛?”嘟囔了一句,又躺下去了。   今天喝了点小酒,脑袋早就迷糊了,酒精度不高,微醮的样子,入睡最舒服,谁特么的乐意半夜起来去外面溜腿儿?   反正狗狗也不再叫了,丁田想的很好,大概是因为牢里进了三个犯人,半夜起来有什么动静,狗的听力可比人敏锐多了,听到了动静叫两声,看不到人,也就消停了。   再说,重犯牢房离他这里有点距离,他傻了才会三更半夜穿戴整齐,跑去看那三个犯人?   躺下继续睡,殊不知,外头的人飞天遁地之后,在外围牢房没发现有犯人!   丁田的牢房布局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丁田在重犯牢房的布局,他利用人类视觉盲点,将普通牢房进入重犯牢房的入口那里,做了点隐藏,白天的时候都能被忽略过去,何况黑灯瞎火的晚上?   再说了,哪个县城的牢房不都一样吗?   因为是县城,县令根本没有判人重型和斩刑以及一些更大刑罚的权利,充其量就是这家丢只鸡,那家没了头猪,能丢一头牛,那就是大事儿了,或者是一点风化案子而已。   牢房就一个,绝对没有第二个。   殊不知,这里的牢房被丁田给划分的仔仔细细,又有一点现代化的技巧遮掩,   普通牢房就那么点儿大,一眼就能从头看到尾,牢房里空空如也,草帘子都是挂起来的,里面一目了然,根本没关人。   又因为县衙进来一次也算不易……主要是狗挺多的……没有办法啊,丁田这里人手根本没有,不养狗替他站岗,怎么办?   所以牢房里除却丁田,还有六条大狗,其中三公三母,都是丁田在盖房子的时候,从老猎人家里“买来的”,都是山里猎户们自己留着的宝贝猎犬种。   丁田对狗狗很照顾的,每顿都是棒子面拌的肉汤,隔三差五就买点零碎的碎肉,或者骨头给狗狗磨牙,保持它们牙齿的锋利。   他还指着这六条狗狗给他看牢房呢。   外头的黑衣人折腾了半晚上,一无所获,丁田起的又早,他们无奈,只好撤走,丁田一无所觉。   天刚亮的时候,丁田就起来了。   今时不同往日,以前牢里没人,他可以随意,现在牢里有人了,他就得按时上下班了。   一大早起来先把自己打理干净,给自己,跟牢里那三个人准备早饭,早饭非常简单。   棒子面粥,浓稠一些,他爱喝浓点的,里头放点细盐,非常美味。   不过,在放盐的时候,他没给那个胡麻子放,他给胡麻子准备的吃食,都是清淡而少盐,人吃的盐少了,力气自然就小了。   他怕那胡麻子闹事儿,让他小点力气,只要人不死,就行。   热的窝窝头,猪板油炒的咸菜丝,昨天走的时候,酒楼老板送的一包油炸花生米,也让丁田倒进了咸菜丝里。   反正丁田看着挺好,一人一份早饭,他拎着食盒就去了重犯牢房。   □作者闲话:嫂子已经住进医院了!江湖的大侄子马上就要出生了! 第八十三章 又来俩啊   监牢里的犯人都醒了,王友德还是一脸的丧气,胡麻子这会儿也老实了,他发现自己身上干干净净,出了一身里外都干净的衣服,就没别的了。   而且这牢房是新的,新的牢房,就是没人住过,没人住过,这里就不可能有人挖过什么洞。最让他受不了的是,里头一个人都没有,那俩不说话,他一个人在一个牢房里,连想欺负人,都找不到出气筒。   更主要的是,一曰三餐,吃的那么好;住的牢房,也没有冷的让人冻死,被褥虽然半新不旧,但是他能摸出来,棉花绝对是新弹的!   不论是铺着还是盖着,都是柔软的,屋里的温度、用的热水都非常舒适。还不知道要被关多久,他现在也没了杀手,无法对付那俩家伙,雇主那边他已经收了定金,早就花没了,现在没完成活计,退钱倒在其次,他就怕的是被人灭口   对方是什么人?   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善茬儿。   现在他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身上一点伤痕都没有,这样的他出去了,谁会相信他在牢里……啥都没说?   光看眼前这待遇,混过牢房的都能知道,不给好处,肯定不可能有这么好的待遇。   胡麻子是越想越生气,越想越心惊,就这样过去下,一旦被放出去……等待他的就剩下被人追杀的命了。   王佐在想什么……没人知道,他只是一如既往地坐在那里,本来是简陋的牢房,他坐在那里,愣是将一个简陋的牢房,坐出了金碧辉煌的味道!   这就是丁田拎着早饭过来,看到的情况。   这三个也够奇葩的了:“吃饭了,把水壶给我。”   见到来送饭的还是丁田,王佐淡淡的问了一句:“怎么,重犯牢房里,需要牢头儿亲自看守吗?”   丁田看了看他:“嗯。”   不亲自看守又能怎么样?   难道要他养的六条狗来?   王佐还想套话,但是看到丁田刚才奇怪的看了他那一眼之后吧,他就觉得,不是个套话的好时候。   他们三个被关在这里,也不知道外面的消息。   王友德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不过他只要能吃饭,就行了。   丁田给他们三个换过了水,还清理了一下牢房,他们三个的生理垃圾,也被清理干净。   别说胡麻子了,就连王佐都搞不清楚了。   以他的身份,不是没去见识过别的牢房,哪怕是府城里的牢房,也没这样的,干净,整洁,甚至他这牢房的墙壁上,大梁下,还有几块装裱整齐的字画,上面的词句非常直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这个时候的王佐,很想知道,另外牢房里写的是什么?   丁田干完活,累出了汗,把东西都放好,自己出去洗了洗手,因为怕着凉,不敢洗头,要洗头也得是正午的时候,屋里烧的热热的,有阳光的时候才行。   刚要打算做午饭,林七就来了:“街面上有人打架闹事,给抓来了,你找个地儿先把人关了再说。”   “行!”丁田点头:“可是有犯人了,犯得啥事儿啊?”   这个一定要问清楚。   “就是俩打架斗殴的,要么是喝多了,要么就是口角争执的,没啥。”   “哦,知道了。”街面上的,要么就是打架了,要么就是扰民了,小县城,大冬天的没事儿,都在家猫冬呢,也出不了什么事情。   丁田就没多想,在自己的单身宿舍里休息了一下,趁着中午太阳大的时候,洗了个头,古代什么都好,就是这卫生方面,比较麻烦,而且古代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头发没事儿的时候,只可以修,不能剪,以前他都习惯了平头,现在一头靓丽的长发……每次摸着头发,丁田都想给它一剪刀……。   幸好他是个男人,留了大概比披肩发长一些的头发,要是女人……他非自杀不可。   他的头发半干不湿的时候,人送来了。   俩人,都是鼻青脸肿的样子,身上的衣服也撕破了,是任青和林白亲自押送过来的,俩犯人哪怕是被锁着手也要相互谩骂不休,听着意思,好像是因为一个女人?   “田儿啊,这俩没羞没躁的为了个风流寡妇在街上就动起手来了,你给关进去,在里头好好清醒一下脑子!”任青一派大哥风范:“不用给饭,给点热水就行。   “知道了,任大哥。”只关一天,那犯的错误很轻啊。   这俩人嘴里骂骂咧咧,丁田让俩人将他们俩关在了一入牢房门口那里的两间牢房里,这里本来就是用来临时关押犯人的地方:“别骂了,你们俩只是因为一个女人而已,在大街上打架干什么?现在关进来了,都消停消停吧,回去后好好孝敬老爹老娘,这么大的人了,不知道赚钱养家,净想着一个女人干啥?”   这俩人听了,倒是不骂人了,丁田给他们俩一人关了一个牢房里,因为这里不经常关人,丁田也没烧热炕什么的,里头冷,丁田一人给了他们俩一壶热水:“好好的想一想,冷静冷静,估计吃晚饭的时候,就该把你俩放了。”   这样的人,不用预备饭食,更不用给他们俩烧炕之类的,主要是他俩犯事太小,不值当,关起来就是让他们俩冷静一下而已。   丁田想得简单,可外面的人却想的不简单了。   “那俩人关起来了?”马大人问邢师爷。   “关起来了。”邢师爷阴森一笑:“小的已经查过了,这俩人啊,是俩外地人,来这边是收购皮毛的,是两个商人。”   “说详细点!”马大人搓了搓手指。   “这俩是堂兄弟,跟着本家当大掌柜的老叔出来见世面,据说要在外面过年咧,所以才进了咱们县城,您也知道的,军营那边的人现在没事可做,休息的时候,跑出去打猎,肉当然是吃了,皮子那么多,他们也用不了,自然,卖出去,赚点小钱,也是常事儿,从王副将到曹大将军,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儿大家都知道,而且军营里,箭法好的有的是,所以他们的皮子也能卖上价,皮子质量也好,有些商队就爱去军营所在地收皮子,数量多,质量好,这俩就是这样的,所以才来这里,只不过,他们那大掌柜的老叔正在忙着生意上的事情,这兄弟俩本来在他们老家的时候,就不对付,来了这里之后啊,据说跟府城的一个什么小寡妇拉扯不清,俩人一路争风吃醋的,这会儿又在街上动起了手,正好,就被巡街的衙役给抓了回来,问我怎么办?我说先关着,这样的人,不愁他们那老叔大掌柜不拿钱来打点   只这点时间,邢师爷就调查的清清楚楚,是因为那俩人身边还有小伙计跟着,一吓唬,就啥都说了。   小伙计是哭着跑回去找大掌柜的,也是邢师爷故意放走的,没人去通风报信,怎么能让人求到门上呢。   “好,好,好!”马大人大为高兴:“那本老爷我,就等着银子自己送上门了   银子很快就上门了。   一个穿着非常精致长袍的大掌柜,带着两个小伙计,拎着一个食盒来求见县令大人。   牢房里,丁田做了晚饭,不能老是给他们喝棒子面粥,他今天改了一下,贴饼子,加萝卜条汤,醋溜白菜片儿,这饭菜一般人家也差不多了。   多放点猪板油,丁田吃的也是这个,最多比他们多了一盘油炸花生米,还是剩菜。   趁着天还亮,给重犯牢房那些人送去了,又给他们换了一人一壶热水。   拿着他们吃空了的餐具回来,那俩人已经不对骂了,开始闷不吭声。   丁田将东西收拾干净,还没等自己吃晚饭呢,就来人提这俩家伙了,来的是程达跟林七:“这俩人关了才半天,家里就来人了。”   “这么快啊?”丁田掏出钥匙,打开门,将他们俩放出来,让程达押走:“这俩人只是当街打架而已……。”   “是啊,只是当街打架,老爷就要了人家二百两银子……。”林七小声嘀咕。   “啥?”丁田猛地抬头。   “我没说啥,快点走了。”俩人将犯人带走了。   丁田皱眉,看来这内里的信息量巨大啊!   不一会儿,那俩人又回来了,跟着一个小伙计,小伙计特别机灵的隔着牢房的大门,递给了丁田一个很漂亮的荷包:“谢谢您对两位堂少爷的照顾。”   丁田接了荷包:“不客气。”   这东西不接不行,因为后头林七扬起了手里的荷包,比他的稍逊一筹,可见全体都有,他不拿,就是不合群了。   俩人板着脸气哼哼的走了,一看就是那种家里的熊孩子。   丁田没多想,回到自己的单身宿舍里,打开荷包,结果里头滚出来的是两个小金裸子。   虽然很小,但是绝对是纯金的那种,闪闪发亮。   丁田看的眼睛都直了,这可比他半年的工钱还多。   而且普通老百姓,上哪儿见过这么纯正的金子?   古代可不像现代,舍得花钱的话,就能在金店购买到金子,古代的这种小金裸子,那都是大户人家才能用的东西,小门小户的都不敢用。   看这手笔大的,只是打点他这个牢头儿而已,给老爷的,恐怕更多……。   丁田收了起来,打算留着,过年的时候,给两个堂妹,一人一个,至于四个堂弟,一人一碗红烧肉就行了,女儿要富养,男孩子就要穷养。   他的晚饭跟犯人的是一锅做出来的,只不过他的饭菜炖的时间长,味道更好一些,而且他还有一碗油炸花生米下饭。   他刚吃完饭,收拾好,林七就跑来了:“今儿真是发了啊!”   □作者闲话:生了,男孩儿,六斤四两,不大,但是手脚很长,将来长大了,肯定是个大高个儿!老爹说:有骨头,不怕不长肉……今天早上去看,月嫂姐姐说孩子很能吃,吃不饱就哼哼,也不哭闹,可好哄了! 第八十四章 半夜黑衣人   “赚了多少啊?这么高兴?”丁田给他倒了一碗热水。   “一两银子啊!”林七是个藏不住话大人:“呵呵,一两银子呢。”   这种算是灰色收入,衙役们就靠这种吃拿卡要来赚外快呢。   “是啊。”丁田又拿了一盘炒瓜子给他,知道他爱吃这个。   “听说老爷的包,给了二百两,两位师爷的一人三十两,抓那俩的人,一人给了五两呢,我这样的都有一两银子的打点……。”林七提起这话眼睛都在冒光。   “你怎么成了财迷了?”丁田好奇:“你不是一直都很长舌的么?”   林七是衙门里的八卦大王,叫“林七”可惜了,叫“林八卦’’才对。   “我现在要攒钱,赎人。”林七将银子收好。   “赎人?”丁田一愣。   “我想将翠云赎身,给我当媳妇儿。”林七满眼的小星星:“将来生一个跟她一样漂亮的女娃儿……。”   “翠云?”丁田想了一下:“以前仿佛不是这个名儿?”   “以前叫鸿雁,是伺候如意姨娘的,后来……反正她们那些女人的事情……,后来去了夫人跟前伺候,夫人给改了名字,说鸿雁这名字太轻浮,不如叫翠云,穿的衣服也多是新鲜的翠绿色,说是打扮人。”林七道:“不过这个名字也挺好,不管她叫啥,反正是我认识的那个就行了。”   奴婢就是这样,没有姓氏,只有名字,而且还能随便改。   哪怕是叫“丫蛋儿”呢,那也是主子给起的名字,还得点头哈腰的谢恩。   “你高兴就行。”丁田也无话可说。   林七在他这里待了一会儿,难得有个空闲的时候,说的也都是那个翠云的事情,什么漂亮啦,手巧啦,还跟他显摆了一下翠云给他绣的一个小荷包,见丁田哼哼哈哈的答应着,根本没往心里去,就走了。   丁田没多想,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大冬天的,他总不能真的猫冬。   晚饭是丁田自己熬的玉米碴子粥,爆炒的酸辣土豆丝,配上窝窝头,饭菜就好了。   吃过了晚饭,相安无事,丁田老早就睡下了,这东北的天气,滴水成冰,大晚上的,傻子才跑出去。   丁田是睡的美美的了。   可当天晚上,月黑风高夜,黑影在牢房里上蹿下跳,六条狗狗早已被迷晕,今天他们终于找到了重犯牢房。   “大人!”十几个好手,将两边牢房里的犯人也在不知不觉中给迷晕了,就剩下中间的那位保持着清醒。   或者说,这位根本就对迷药没感觉。   见到这位,几个人都快要哭了。   结果就听见“哎呦”一声,一个圆咕隆咚的家伙,从房顶上,滑了下来,原来,东北冷的房上头都冻了冰……他本来在警戒的,结果从上头掉了下来,幸好穿的厚实,掉下来也没摔坏。   “你搞什么?”其中一个黑影气急败坏的将人拎起来:“滚蛋!”   那个圆咕隆咚的黑影麻利的滚了。   王佐的嘴角抽了抽:“来了?”   “大人,大人啊!”其中一个人,一下子拉下面罩,露出真容:“我们找您找的好辛苦……。”   “好辛苦都七天了,才找到我?”王佐冷哼一声:“我看你们回去还得加紧训练。”   “大人,你这七天受苦了……呃……。”虽然说见到了人,但是这见面地点,是在监牢里,自古这监牢,哪儿有好的啊?   结果他扫了一眼,发现这里还真……不错。   “这七天,还真是受苦了,也就最近这两天,日子好过了点。”王佐弹了弹衣袖:“好了,现在找到我了就行了,刘文彬,你让人去办几件事情……。”   刘文彬,即那位大掌柜的,嘴上的燎泡都起来了的那位。   “是,您吩咐。”刘文彬别看名字文质彬彬,实际手上的功夫也不弱。   三更半夜,王佐坐在牢房里,挥斥方遒。   丁田睡在暖暖的被窝里,一脸的甜美睡意。   说完了正事,刘文彬问王佐:“是不是留下两个人,暗中保护您……?’’   “你看看这里,哪儿能藏人?”王佐冷哼一声:“动动脑子,晚上都能从房顶上摔下来,大白天的,你一身黑,这里一片白,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到你们,还隐藏起来?外头多冷你不知道?”   东北的冬天,夜里,在外面,不死也得冻伤喽,还在外站岗放哨?   边军都要搭建保暖的碉堡,烧着炭盆站岗,不然人都能给你冻死,谁还能放哨啊?   刘文彬被训得三孙子一样,终于被训的舒坦了,带着手下的人,一窝蜂的跑掉了,再也不说留下来人手照顾王爷的蠢话了。   当然,也真的没人留下来照顾王爷。   先不说这地方根本没个隐藏的地方,就这东北外面的温度,也不允许啊。□作者闲话:嘿嘿嘿……大侄子超级可爱……也超级柔软,不敢抱着啊!   只敢摸一摸小脚丫儿,他才出生两天……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丨【10周年福利】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八十五章 麻花汤   丁田对此依然是一无所知。   早上起来,没等做早饭呢,二叔就让大堂弟丁乙过来了:“大堂哥,俺娘今儿早上新蒸的菜团子,让给你送来五十个,冻在外面,给那几个犯人慢慢吃。”   菜团子,就是酸菜里放一点肥肉做馅儿,外面包着的是发了的玉米面,可能里头还和一些面粉进来增加黏性。   算是一种东北这边不错的嚼头,也就是平时的小零食,或者是点心,当然,也能当做主食吃。   就是不怎么抗饿。   不过丁田想着,牢里那三个也不干活,尤其是那个叫胡麻子的,力气越小越好   而且菜团子菜多粮食少。   这是二婶子知道侄子还要兼顾三个犯人之后,想到的办法。   谁让牢里头就丁田一个人呢!   让大侄子下厨做饭,二婶子怕累着他,所以就做了菜团子给送来了。   农家人实在,哪怕是犯人吃的东西,也是做得干干净净的,不抗饿怎么了?犯人又不干活儿。   “一大早的跑来就送这东西。”丁田把人叫进来,没敢让他进来,毕竟进牢里不吉利,丁田就将东西放在了门口:“吃早饭了没?哥带你去吃油条。”   “没吃。”丁乙乐了。   油条这个东西啊,在县城里只有一家有得卖,那就是那家有官方背景的驿站,那里的早点有豆浆,油条,炸麻花,油炸糕……。   一般人吃不起,因为一顿饭就要二十个铜板,稍微吃多一些,估计五十个铜板吧!   这里的东西其实并不多么的可口,只是油水大,分量足,农家人肚子里没油水,吃一顿大油的东西就觉得特别香!   一般想改善伙食的,倒是可以去吃一份。   “走,哥带你去吃饭。”丁田乐了,其实他也挺馋油炸食品的……,平时根本吃不到以前吃腻了的油炸食品,因为没那么多油水。   小哥俩儿跑去骚站那边,豆浆是免费提供的,反正这东西,不值钱,一盆黄豆能做一大缸豆浆。   不过如果要加糖的话,就得付钱。   俩人要了免费的豆浆,丁田买了四根油条,两个油炸糕,咸菜免费,但是蛋羹就需要付钱。   丁田带着大堂弟吃的肚儿圆,又给家里人买了十根油条,四根麻花,二十个油炸糕,十张油炸饼,这都是油炸食品,看他们买的多,人家还多送了他们两张油炸饼。   丁田让大堂弟带着东西回去:“替我谢谢二婶子,回去吧。”   “哎!”丁乙一路走得都带风,他这样的年纪,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他肚子里也没多少油水,吃了一顿大油的东西,感觉特别香。   丁田回头就买了六根麻花,豆浆也让店家送了他两大壶,他今天出来吃饭,没做早饭,狱里头还有三个没吃饭的呢。   丁田给他们做的早饭,特别简单,一人三个菜团子,一大碗麻花汤,一碗咸菜,豆浆是额外赠送的,里头加了点糖。   “今天怎么吃这个?”王佐看着麻花汤不想吃。   麻花汤这种东西,他总感觉是剩下的东西做的汤,而且麻花汤上飘了一层油…   “今天早上我带着我堂弟去打了牙祭,给你们带了点回来,油炸食品油水大,你们的肚子里没什么油水,吃的太油了不好,改成麻花汤,冬天喝点热汤好*”丁田给他们发了汤,还有豆浆:“水壶给我吧,我给你们灌热水去。”   “你这牢房里都这样,还是只有我们这样?”王友德终于肯开口说话了:“我看你对我们都一样。”   “有什么问题么?”丁田看了看他:“我觉得我这还挺好的,我不会对你们怎么样,你们也别想对我怎么样,或者逃跑,这里可是牢房。”   “我还跑什么啊?”王友德垂头丧气:“我已经无路可逃了。”   “既然知道无路可逃,何不招供呢?”王佐隔着墙壁道:“你看看,这些天折腾的,都成什么样了?”   “我不敢啊!”王友德握着隔栏,就差将脑袋往上面磕了:“牵扯的大人物无数,人家都是手眼通天的,捏死我,就像是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我不敢,我不敢啊!”   □作者闲话:麻花汤,嗯,江湖小的时候,祖母给做过几次,要说好吃……其实也没那么好吃,就是吃的一份心意…… 第八十六章 你知道什么?   丁田听的古古怪怪,但是他天生觉得吧,王佐是个好人,光看他这个人,就充满正气。   所以他打算帮他一把:“怕?你怕什么呀?都怕到监牢里来了?再说了,犯错就得抓啊,犯法就得杀,这是王法规定的,难道他们还能大的过王法?朝廷这么大,就不信了,从皇上,到下面的人,都要杀你?那你是叛国了吧?”   “噗!”王佐乐了:“你这小牢头儿说话还挺有意思。”   “我这是就事论事。”丁田指着王友德道:“你在我这里关着,别想给我惹事,要自残的话,出去再说,在我地盘可不行啊!”   说完,他就拎着水壶给他们换热水去了。   后头,王友德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一个小牢头儿懂个屁!那帮子人手眼通天,款项没批下来的时候,他们就知道数目是多少了,我脑袋可不敢跟钢刀较劲儿   王佐听的眼前一亮:“你知道什么?’’   王友德猛地发现自己说秀噜嘴,又不坑声了,只顾着吃东西,其实吃进嘴里都没什么味道,他现在只是机械性的咀嚼。   人在没有了希望之后,就剩下绝望了,他这不止是绝望,还有自家人,亲戚朋友,妻子儿女……。   没听见声音,王佐也不再问了,而是慢条斯理的用餐,只是麻花汤……他看了半天,才喝一口,没他印象里的那股子豆腥气,有点咸滋味儿,麻花也揪的块小,吃着方便。   他竟然都给吃了!   丁田将他们照顾好了,刚要歇一下,程达就来了:“老爷可是想起来,牢里还有三个犯人呢。”   “哦?”丁田一听他这话就笑了:“该不是昨天让‘银子’提醒的吧?”   昨天抓来俩,银子就到了,今天老爷立刻就想起了牢里还有三个人。   “叫你过去呢。”程达撇嘴:“估计是要问你一些话……你没拿那三个人什么好处吧?”   “当天他们来的时候,可是你和柳森帮我的忙,他们身上那点东西,你俩会不知道?”丁田将帽子戴好:“这三个人身上可没有值钱的东西,而且他们也没家人来探监^”   “三更半夜的运过来,估计家里人都不知道吧?”程达猜测:“你去见见老爷,看老爷是个什么意思。”   老爷能有什么意思呢?   丁田还是第一次,单独一人儿,去见马老爷。   这位老爷从来开始,就升过几次堂,还都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丁田是在原来,杜老爷见他的时候的书房,见的马老爷。   曾经,他来过这里,这里的房间装修简单,摆设更简单,一目了然,连香料都没得烧。   那个时候,他还觉得杜老爷这日子过的也不错,该有的有了,不追求奢侈,倒也过得去。   可是现在跟马老爷一比,杜大人就像是一个乞丐,马老爷,才是真正的“老爷   以前普通的墙壁,如今已经粉刷一新,简单的桌椅全都换成了红木家具,以前多宝阁上也就摆了几个东西,应应景,现在多宝阁上,第一层摆着的是轻巧而精致的木雕,是紫檀木的摆件;第二层摆着的是四个小巧精致的四季花屏;第三层是细致的玉石摆件……。   总之,每一个拿出去,都能够一个普通的村民家庭,过个三五年。   以前地面铺的就是石板,这都不错了,现在地面铺的是地毯,柔软的丁田都不好下脚……幸好来的时候,他换了一身新的工服,就连靴子帮,都是雪白的。   比起杜大人的简单穿戴,马大人穿着一身非常讲究的棉袍子,屋里点着淡淡的熏香,像是檀香,又像是果香的那种。   屋里的温度,也非常的怡到好处。   墙上挂着古董字画,香炉里点着熏香,同样的是在写字,丁田就觉得,还是杜大人看着好一些,马大人……唉。   “见过老爷。”丁田一抱拳行礼:“给老爷问安了。”   “丁田啊……。”马老爷写完最后一笔,才抬起头。   □作者闲话:今天嫂子出院,小侄子回家,都忘了更新了,回来看到了,   赶紧补上! 第八十七章 醉酒的表少爷   “哎,老爷。”丁田看了看马大人,这是他离马大人最近的一次,就隔了不到五米的距离。   马大人看起来真的气质很好,比杜大人强多了,杜大人强硬,哪怕装,也装不出这份儒雅气质,可马大人不一样,他是个标准的同进士,又是个喜好风雅的人,只是一看他那打扮,丁田就有些反胃。   因为马大人手上戴着两个戒指,金的,镶嵌着宝石,很大的那种,腰带上荷包、玉佩、扇袋……嘀里嘟噜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东西。   顿时,这儒雅之气里,就参合上了不同的东西,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   “那天半夜来的三个犯人,还好吧?”马大人非常不懂得聊天的精髓,一来就直奔主题:“有什么新鲜事没有?”   “回老爷的话,没有啊!”丁田道:“他们来的时候,就那一身穿戴,看着好,其实也不值什么,而且他们是三更半夜来的,我就给关在了重犯牢房那里,连个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估计早就被扒了一层皮,而且他们没家人来探监……。”   这一点一定要说明,不然丁田怕马大人多想,他可不是什么吃独食的人。   何况,这种事情,他本能的……有些反感,却不得不看着它发生。   “没有就对了,有才不对。”马大人笑呵呵的道:“他们是重犯,你在牢里好好招待他们,别怠慢了。”   “是,大人。”丁田心里犯嘀咕,他招待的不好?   难道要每顿都有肉?   他还没过上,每顿吃肉的日子呢。   其实马大人……不是那个意思。   “大人啊,小的还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啊?”丁田其实最不耐烦伺候他们了,每天要照顾他们吃喝拉撒睡,这一冬天,谁乐意起早贪黑的照顾不相干的人呢。   “他们啊……。”马大人说的意味深长,让丁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丁田被叫去问了两句话,又回来了,马老爷赏了他一盒最普通的长白糕,搞得丁田莫名其妙。   不过随后,丁田就知道为啥了。   过了两天,马大人没听说牢里有什么事情发生,终于坐不住了,这种事情他不可能亲自出手,甚至连升堂用刑都不能,所以只好借他人之手……,于是,马大人夫人娘家新来的表弟,喝多了酒,就来牢房耍酒疯了。   这位据说是夫人的表弟的阔少爷,其实丁田也只是听别人说,见过两次,还隔着老远的距离,只看到过身影,没见过长啥样。   再说牢房这个地方吧,一般人不会特意过来看稀奇的,因为嫌晦气,丁田这个牢头儿平时连饭都不跟别人一起吃。   尤其是经商的人,讲究和气生财,谁没事干会去牢房那里呢?不怕被晦气冲散了财气么。   何况这位还跟高家的高阳大公子合作,丁田就更不可能往他跟前凑了,不过听说林七跟这位表少爷身边的人倒是打过交道,不过也就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因为表少爷并不在意衙役们,他在意的是经营起来的粮店,精打细算的是粮食的价格…   这会儿突然到了牢房门口,叫嚣着要进去:“赶紧的开门,我要进去。”   丁田隔着老房门口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你谁呀?”   这人很年轻,穿的也非常的公子哥儿,就是一身的酒气,顶风都能闻到,看来喝了不少啊。   “你眼睛瞎啊?”跟在他身边的丁田倒是认识,是后院管家的大儿子,狗腿子一个,撞长迎须拍马:“这是表少爷!’’   “我这里是牢房,乃是县衙重地,表少爷什么的,还是算了吧,你进来这里,不嫌晦气么。”丁田一看对方那样子,就是喝多了来的,他是不会开门放他进来的,再说了,这状态,进来干什么?   “晦气我不怕!”表少爷两颊绯红:“我要皮鞭子抽人,听说这牢里有三个犯人?带来俩,给我找个乐子。”   丁田皱眉:“不可能!”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要求,他不会答应。   “老子就想抽两个人而已,这破地方,连个窑子都没有,想去找乐呵,都没地方找去!”表少爷不服气:“就抽两个犯人怎么了?你开不开门?”   “不开!”丁田摇头:“这里是监牢重地,请你离开。”   牢房,古往今来,都是重地,跟粮仓、钱库,号称“铁三角”。   不是谁,都能进来的,也不是谁,都能出去的……。 第八十八章 不开门   “我不会开门的,你们走吧。”丁田转身就走了。   他不担心牢房大门的结实程度,这是牢房,是除了县城大门之外,最结实的门了。   连门栓,都用的精铁打造,杜大人当初可是下了死命令。   牢房和仓库,这两个地方,用的都是上好的材料,别说他们俩人了,就是来二十个人,也进不来。   俩人在门口闹腾,自然,衙门里的人都看到了,不一会儿,闹腾累了,就回去了。   结果当天晚上,就有人送来了一大盆的红烧肉,丁田看着红烧肉,没吭声,也没接过来,对面给他递红烧肉的人懵圈了:“你倒是接啊?”   “你带回去吧,送给你吃了。”丁田转身就走了。   后头那个人喊了半天,也没见他回头,手里头的红烧肉味道诱人,那个人是个杂役,自然,馋的口水哈喇的老长,带回去,果然跟屋里的几个人一起吃了。   第二天,丁田出门去看二叔,就听林七在那里嘀咕:“狗肚子存不住二两香油,吃大发了吧?拉肚子拉的都起不来了。”   丁田低头想了一下,继续去看二叔了。   店里的粮食收购的不错,全是村里的好粮食,给的价格也公道,粮食多了,自然,保管也要精心,二叔如今正在忙着看管新搭建起来的粮仓。   用的都是上好的青石条搭建的,一个的造价非常贵,但是这样的粮仓也用的住   在二叔家待了一会儿,二婶给他又蒸了一筐窝窝头:“给犯人吃,自己吃都行,我用的都是好粮食蒸的。”   农家人实在,即便是对犯人,只要不是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一般也只是瞧不起,而不会下手欺负人。   “行,谢谢二婶^丁田将一筐窝窝头背回了衙门。   结果就听说老爷找丁田,结果丁田休息,没在,他不在,有人想进监牢,门都打不开。   据说老爷大发雷霆,让丁田回去就见他。   “哦,那我把窝窝头放好。”丁田不疾不徐的回到了自己的地方,放好了窝窝头,才换了一身衣服,去见马老爷。   只是,他还没等打开监牢大门,就看到马老爷带着人等在门口。   “老爷?”丁田很是吃惊的样子。   “开门。”马老爷一脸的阴沉样子。   丁田本来想打开牢房大门的,但是看到他这样子,以及他身后跟着的那个表少爷,就不动地方了:“您这是?”   “老爷我要进去看看。”马大人一脸的不耐烦,他身后跟着的是表少爷,以及四个壮仆,邢师爷一脸的阴森样子。   丁田纹丝不动:“老爷,您要进来,自然可以,但是表少爷和那几个人就算了吧?这里是监牢,进来不吉利。”   “老爷要进去,你开门就是了。”邢师爷仿佛有些紧张,说话都带着一股子命令式的口吻。   丁田想了想,他知道自己拦不住,可是就这么放进来,又不甘心,就在这个时候,外头一个门子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老爷!老爷!”   “干什么?”门子这么大呼小叫的,最让马老爷烦心。   “知府大人……知府大人……高将军……一起来了!”门子说的话断断续续的大喘气,听的人一头雾水。   “你就不会好好的说话吗?”表少爷踹了他一脚,把门子给踹了一个跟头。   “老爷……老爷……高将军,知府大人,已经在门口了……还有,还有……官兵围了衙门……。”门子总算是说的明白了。   结果……马大人两眼发直,脸色瞬间惨白:“你说什么?”   邢师爷双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表少爷还在叫嚣:“来了就来了呗?你结巴什么?赶紧的叫管家去准备准备,告诉我表姐,让她好好的准备一番,知府大人来了不算什么,高大将军可是少见啊TsxDZ   高达高敏忠将军,那是北大营里的二把手,是曹凯曹达开大将军的得意高徒之   曹凯大将军现在在大将军行辕,而高达将军,则是在北大营,毕竟曹大将军老了,北地的冬日又苦寒,总不能让老将在军营里熬着,就借口去巡边,在行辕里猫冬。   “少见个鬼!”马老爷狠厉的尖叫出声:“你把门给我打!开!”   他说这话的时候,咬牙切齿的很,整张脸都扭曲了,吓了他那妻表弟一跳。□作者闲话:本来想搬家的,结果这边下雨了…… 第八十九章 牢房里装满了   “我不会开门的。”丁田还是那样子。   他就算是个官场小白,但是刚才的对话里,信息量略大啊!   这个时候,他不可能让他们进来的,就算坚持是错的,他也能皎牙坚持,是对的!   “你想让我免了你的差事吗?”马老爷阴森森的道:“你只是一个牢头儿而已   “但是他这个牢头儿,可是在兵部、刑部挂了号的!”一个声音在他们的身后响起:“他的职位,是他父亲的军功,换来的。”   来人眼熟,是杜大人。   “杜知府……?”来人邢师爷认识,只可惜,邢师爷晕死过去了。   所以来人的身份,马大人不敢肯定,但是他认识跟杜知府并肩而立的是顶盔掼甲的高将军。   丁田不认识高将军,但是他认识杜大人。   “马冲,马亚文,马县令,你还是跟我解释解释,为什么要带着人来牢房?”杜大人当了知府,官威又重了一些,而且他是上过战场的文官啊,看马县令的眼神,就跟淬了毒一样。   马县令是江南富庶县城来的县令,跟边地这种官员不分文武,关键时刻都要抄刀子上战场的官员是不一样的,他只看到了新的县城,新缴纳的赋税粮饷,却没见过敌人来袭,全县连女人都拿起粪叉御敌的场景。   所以他根本没见过这么浓重的杀气,顿时,那脸就更白了。   丁田不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杜知府让人提溜走那些人之后,才和颜悦色的过来:“这回,能开门了吗?”   丁田灿然一笑:“能,能!”   他将牢房大门打开,但是不许那些人带兵器入内:“根据大青的律法规定,您这几位没有手续,不能带兵器入内。”   高将军没想到这小牢头儿还熟知律法:“你这小牢头儿不错,是丁大海那犟种的儿子。”   “您认识先父?”丁田瞪大了眼睛。   他父亲在这一带是很有名,但是在官场上,估计就是个小芝麻。   没想到这样的一位将军,竟然认识丁大海。   “当年他死守城池的时候,还是我,带兵百里奔袭过来支援的,他是个汉子,你这样也不错。”高将军一边说,一边将手里的刀剑都交给了身边的人:“你们几个守在门口,我跟杜大人进去。”   他这样,丁田可真的不得不给开门了:“请。”   “小子不错。”高将军貌似很高兴,丁田不是很明白,他高兴在什么地方?倒是杜大人,同样非常高兴,甚至还伸手拍了拍丁田的肩膀:“小丁牢头儿啊,好样的。”   丁田只好装傻笑了笑。   杜大人是来过牢房的,所以他带着高将军,直奔重犯牢房那里而去,丁田紧跟其后,他是掌钥匙的,不跟着,这俩人进不去。   一路打开三个门,才到了重犯牢房,杜大人亲自拿了钥匙,打开了关押王佐的牢房门,本以为会看到一个就算不受伤,恐怕也邋遢非常的王大人,结果看到的是一个气色好,面色严肃的……王大人。   丁田是提供钥匙的人,他站在队伍的最后面,然后就看到前面的人,推金山倒玉柱一般,都跪了下去!   “见过王爷,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这些人异口同声。   进来的人里,领头是杜大人和高将军,然后就是高将军的亲卫,有八个人,也都交出了武器。   前头跪了一地,剩下后面丁田一个人站着,特别的显眼。   丁田非常吃惊这帮人的举动,他们可不是普通人!   这个时代民见官绝对不会下跪,多半是作揖即可,除非被判定为犯罪者,或是奴籍,古装剧里面动不动就下跪的情况是从清朝开始的,别的朝代还是比较讲究跪天地,跪君亲师的……只要没犯错,平民百姓见了当官的也只是会拱手为礼,绝对不会膝盖那么软。   作深揖已经算是大礼了,在这样的朝代……官员和官员之间态度也比较随意,多半是称呼某某公或是某官衔,一般父母官被称为“老爷”已经是最大的尊重了,而且人一旦过了六十岁,便是耄耋老者,见官是不下跪的,弯弯腰,拱拱手就算是见礼了,反倒是官员,见到高于六十岁的老者,那是要赐座的,就算是在大堂上,也要如此,以表示“尊老”。   七岁以下的孩子也不用下跪,因为太小了,根本不懂事儿呢,所以官员需要“爱幼,、   而且这帮人嘴里说的是什么?   “王爷”是王家大爷啊?还是那个“王公将相”的王爷啊?   王佐站了起来,走出牢房,看了看外面冬日的暖阳:“今天天气不错,小牢头儿,你说呢?”   丁田看了看天气:“今天是挺好,但是晚上会下雪。”   “哦?”王佐看向他:“这么肯定?”   “房门老头儿的膝盖又疼了,他是老风湿,只要一变天,就会不舒服,今天他就说了,要有雪,而且是大雪。”丁田说完就闭嘴了。   他心里猜测,王佐不是王侯将相,也会是皇亲国戚,反正不是他一个小牢头儿能惹得起的存在。   没看连杜大人都跪在那里没爬起来么。   “哦,是这样啊?”王佐头也不回的往外走:“都起来吧,事情还多着呢,赶紧的去办差。”   “是!”所有人这才爬起来,跟着王佐走了。   同时,两个牢房里关押的王友德跟胡麻子,都被押走了,这俩人就没王佐那么风光了,走的时候还是被绑着手,带着脚镣。   而人家王佐出门的时候,那可是前呼后拥啊!   丁田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就是看好自己的牢房,当时是中午,外面的人,跑来跑去,有女人的叫声,也有孩子的哭声,还有男人的喊声……外面一片乱。   等到晚饭的时候,来人了。   “这……?”丁田眼珠子差点儿没瞪下来,因为被押送来的一群人,他认识。   “这是知府大人吩咐的,只要关起来……。”任青面无表情,并且执行的非常到位。   跟他一挂的那些人都是如此。   唯有程达、柳森、林七这样的平民出身的衙役,却有些放不开。   “我知道了。”丁田招呼了一下程达和柳森:“帮我一把,林七,你也来。”   人太多,他一个人,忙不过来。   “他们还要……洗澡么?”程达问丁田。   “先安排进牢里,然后安排他们洗澡,换衣服……。”丁田严格按照自己的要求来:“我现在去烧热水,然后请人去找我二婶子,让她带几个老实有力气的大妈婶子过来搭把手……。”   “怎么?你这里没人吗?”跟进来的是王佐。   这人现在换了一身衣服,穿着的虽然是常服的样子,但是这身衣服那叫一个高级啊。   头上束发用的是嵌宝紫金冠,花纹别致,一看就不是凡品;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丝玉线绣的抹额,上头那珠子,是个北珠,北珠自带宝光,罩着他那张俊脸,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身上穿一件宝蓝色贡缎的长袍,轻薄贴身,但是绝对保暖,因为他外面罩着的是一件鸦青色的皮毛大氅,一看就是狐狸皮的;腰上一枚非常晶莹玉润的玉佩,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内里是石青色如意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白底棉朝靴。   这身衣服,丁田不认识,但是能看出来,要是在后世,绝对是放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罩子,要收门票钱才能观看的文物。   现在就被他穿在身上,站在那里,在夕阳的余晖之中,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色一看就不是凡人啊!   “我这里就我一个。”丁田实话实说:“这里在您进来以前,是没有犯人的…   王佐哈哈一乐:“是啊!本……本官还是第一个犯人呢。”   他使了个眼色,有八个穿着仆人衣服的人就进来了,烧水的,提水的,忙活的很,而被押着的那些犯人们,分男女两类,东边的关着男人,西边的关着女人。   王佐走了,但是他送来的人留了下来,其他人将人塞进监牢里,就走了,剩下的是牢头儿的事情。   男人们没有求饶,女人们小声哭泣。   二婶子也带着几个老实的大妈过来,帮着烧水,让后给那些女人洗澡。   其实说是洗澡,不如说是趁机搜身,任何首饰都被拿了下来,丁田亲自写的标签,挨个收起来。   那些女人们换上的都是最简单的衣服,头发都梳成了大辩子,谁也别想带个首饰之类的东西了。   “大侄子啊,这合适吗?”二婶子来帮忙,是雇佣了街道里认识的几个老实的又有好名声的婆子们,一人要给半吊钱呢。   但是看到从那些女人身上撸下来的东西,她觉得,大侄子赚了。   那些金簪子,金镏子……银手镯子……好东西太多了。   “这是她们的东西,我留着也没用,她们是犯人,犯人的东西,谁沾手,谁倒霉。”丁田故意吓唬这帮让东西耀花了眼的妇人们:“县老爷都被抓了起来,这个时候,谁敢伸手……就剁爪子。”   这些人立刻就老实了。   没错儿!   被抓进来的,就是马大人一家子。   那些家仆什么的,就算了,马大人的家眷,也被关进来了,从大夫人,到烧火丫头,全都被关了进来,好么,监狱里,顿时就满了。   其实说是洗澡,就是在热水里涮一涮,就出来了,主要是检查,不能带利器。   男人那边也是如此,身上的东西全撸下来,换上囚服。   幸好,丁田这里准备充分,他是按照三五年的时间准备的东西,结果这一下子,全给他用上了。   等折腾完了,都快半夜了,丁田将几吊钱给了二婶子,然后亲自送这群妇人们出了衙门,她们是结伴走的,而且衙门外头现在站了不少人,全都是北大营的官兵,她们的家又都在附近,倒也不怕她们回去会遇到坏人。   □作者闲话:下雨天难道就不能搬家了吗?? 第九十章 原来如此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是丁田依然给每一个牢房都上了一壶白开水,而且他的牢房门口,终于……有人站岗了。   都是高将军带来的兵卒,丁田只负责送热水,但是看到当兵的晚上也要站岗,就找到了他们的什长。   五人为一伍长,十人为什长,百人为百夫长,五百人为小都统,一千人为大都统。   三千人为正,偏将,五千人为正偏牙将,一万人设正副将军。   他这里有两个什长,一共二十几个人在守着监牢大门,知道这些人是看的犯人,丁田也不反感,他是需要去睡觉的,不然第二天怎么上差?   丁田告诉他们:“厨房那里能烧热水,茶叶是没有了,但是有羊肉,煮个羊肉汤,晚上喝点驱寒。”   羊肉是切好的,直接就可以下锅,还带着肉骨头那种,这是丁田本来自己留着吃的东西,现在却毫不吝啬的拿出来:“那里有现成的葱姜蒜和胡椒粉,晚上喝一口,暖一暖。”   “行,谢谢小丁牢头儿了!”两个什长二话不说就接受了丁田的好意。   实在是东北这里冬天太冷了,站岗是不可能让喝酒的,只能喝热汤,最好的当然是能驱寒暖胃的羊肉汤了。   丁田老实的回到自己的房间去睡觉,其实能睡着么?   根本睡不着,但是没办法,他不可能出去打听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马大人全家是关进来了。   迷迷糊糊的熬到了第二天,天还没亮,丁田就爬起来了,厨房那里,果然熬了半宿的羊汤,但是早上他去的时候,就剩下一点锅底了,干脆加点水,热一下,拌了一些棒子面儿,喂狗正好。   给狗子们喂了早饭,丁田刷锅,煮了一大锅的棒子面粥,里头放了点盐巴,上头热了一百多个窝窝头,咸菜切丝,葱丝加点香油,拌了一大盆子的咸菜,不管是男牢房里的还是女牢房里的,都一人一碗棒子面粥,一个窝窝头,一个牢房里一盘咸菜丝。   “你就给我们吃这个?”表少爷看都没看窝窝头,也没接盛放棒子面粥的碗。   “爱吃不吃。”丁田不惯着他:“还是你想让我给你点颜色看看?一般入狱,都有杀威棒的,你想试一下?”   “你!”表少爷不服去。   “你闭嘴!”马大人一脚将他端到了一边:“爱吃吃,不吃就饿着。”   他自己倒是主动接过了东西,吃了起来,没办法,昨天中午饿到今天早上,他早就胃里难受了。   早些年也吃过苦头,他也算是贫家子出身,要不是后来父辈发迹,他小时候也跟普通的农家子一样,绝对不会有机会读书识字,进而考上秀才、举人、进士……   丁田乐得他们自己消停,一人一个窝窝头,能吃就吃,不吃就算了,他不强求,女眷那边一片哭声,他一句话都没跟那些女人们说,直接就走了,半天之后,回 来收餐具,其中一个漂亮的女人,还摸了他的手一下,举止暖昧,媚眼如丝。   结果丁田板着脸道:“今天你没有水喝,没有饭吃!”   那个女人愕然,丁田转身就走,给她们这个牢房带来的水壶,也被他拎走了,后面传来尖利的叫骂声,和女人们打架的声音。   丁田回来之后,叹了口气,这一百多人,都要他伺候,他可要受累了。   结果不一会儿,就有人来帮忙了!   还是昨天那几个健仆,不过,他们这次来,还带来了四个仆妇:“王大人吩咐了,我们几个暂时在牢房里帮帮忙。”   丁田大喜:“好啊,好啊!欢迎,欢迎!”   搞得这十位仆人受宠若惊,不过随后他们就发现,这个小牢头儿太好说话了,仓房里有二百斤的棒子面,一大筐的冻菜团子,还有两个大缸的酸菜,四个小缸的咸菜,几坛子别的小咸菜,还有一些咸蛋,倒是挺齐全的,当然,房梁上挂着的咸肉、腊肠、风干鸡、兔子等等,他们认为这不是给犯人吃的,这应该是小牢头的口粮。   有人手了就是不一样,丁田的要求也很让仆人们惊讶:“一锅蒸出来的窝窝头,我当主食吃,熬出来的棒子面粥,我也喝,你们要是嫌弃的话,可以不吃,但是我要随机抽取出来吃,免得有什么问题。”   古代什么样他管不着,但是在现代的时候,监狱里虽然没有自由,但是伙食还是不错的,当然,达不到每天都大鱼大肉什么的,可荤素搭配,也是很讲究的,吃的好不到哪儿去,但是他能保证他们不饿肚子。   也能保证吃的东西是干净的,古代实在是太不把人命当回事了。   “那您……?”几个仆人有点麻爪:“要给他们吃什么啊?”   “就正常的吃饭呗。”丁田道:“蒸一大锅的窝窝头,那不是有酸菜吗?切点五花肉进去,酸菜炖五花肉,肉少点没关系,有点油水就行,往里头放点土豆,加点辣椒油,一顿晚饭,挺好的,就这样吧。”   他倒是安排的挺好,这些仆役也是做惯了活计的,只要丁田吩咐下来,其他的就由他们来做,他只管掌握大方向就行了。   丁田一直很想知道外面的事情,但是他不敢打听啊,就算对方是仆役,他也不敢多问一句。   不过……随后林七给他这里送了一头大肥猪、两头大肥羊过来:“这个是上头吩咐的,给这里的两什官兵们晚上添菜用的,柴火也给你送了两车过来,缺什么少什么,直接说,一定给你补齐。”   丁田乐了:“你现在发达了?这传话的事情,都要你跑来说了?”   “哪儿啊!”林七看了看四周:“我听说,所有人都关在了这里……?”丁田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你别想了,那里是女牢,只有四位仆妇能进去送个饭,我早上去了一趟,别提了,一个个哭哭啼啼的,看着就心烦。”   “我……。”林七想说什么,丁田打断了他的话:“林七,她们现在都是犯官家眷,外面什么情况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不可能去看她就是了。”   林七颓废了一下:“我只是想想   “想也没用。”丁田将他带来的东西让人搬去厨房,将他拉到一边:“外面到底怎么回事?”   林七这个八卦男,肯定知道的比他多。   “嗨!”林七一拍大腿,八卦的力量,战胜了他的爱情:“你是不知道,原来你不是总跟那个徐主簿嘀咕么,说怎么府城没动静了?原来是钦差大臣来了。”“钦差大臣?”丁田震惊了:“谁呀?”   “就是那个叫王佐的大人。”林七告诉丁田:“王佐大人带人来调查的是贪污受贿案,你知道吗?原来上头给我们县城拨了一百万两银子的重建款,结果在京里拨出来的,就是八十万两,到了总督那里,是六十万两,到知府那里,就剩下四十万两了,而那个知府,哦,就是马大人的那个姐夫,一过手,好么,就给杜大人剩了二十万两,幸好啊,杜大人是个清廉如水的人,这才将县城勉强建起来,只可惜……因为钱不够的关系,本来是一座雄关的县城,就给建成了普通的一座县城,杜大人得了功绩,给上头上报的时候,就说了二十万两建成了一座县城,结果上头说不对啊?给了足足一百万两白银,怎么成了二十万两?于是,王佐大人就来了,人家可是皇差,谁知道这帮人胆子真大啊!竟然联合起来,想弄死王佐大人!”   丁田听的眼珠子差点儿没瞪下来:“啥?”   “真的!”林七道:“本来杜大人接了信,想着过来看看,后来王佐大人来了,他就想着,带着钦差大人一起来,结果就听说钦差大人在调查的时候,失踪了!他都要吓死了,整个府城外松内紧,派出去好多人寻找钦差大臣,以及那个叫王友德的证人,他原来是个账房,就专门给人做假账的那种人,被王大人抓住了,那些人狗急跳墙,就要默默的杀了王大人!”   丁田咽了咽口水,赶紧给他倒了一碗水:“你接着说!”   “他们不敢下死手,谁都怕被查出来,牵连九族啊?于是,就将人,偷偷摸摸的押送到了咱们这里。”林七喝了一口水:“因为以前马大人……呸胚!姓马的那个家伙,在他们原来的那个县城里啊,官声就不好,冤假错狱无数,当时在他手底下当差的那些人,可没少搂钱,监狱里的手段,那叫一个厉害啊!但凡是不给点好处的,那是往死里磋磨,他们就想借助姓马的手,收拾掉王大人和证人,到时候就算是查出来,那也是姓马的顶缸,姓马的反正也不干净,拿他当替死鬼,挺好。”“还真敢想……。”丁田还真不知道,这段时间里,竞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杜大人不是不管牛角县,他是没心情管。   最开始可能是记着牛角县的事情,想带着钦差大臣来看看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新县城。   谁知道这钦差大臣一开始没见着影儿,等事情调查的差不多了,又给他玩了一把失踪,杜大人这心啊,就跟做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的那叫一个胆战心惊啊。   现在好了,钦差大臣是来了牛角县,结果是在牛角县的县衙牢房里!   “你知道吗?杜大人特别庆幸,因为这里的牢房归你管。”林七一脸的后怕:“也幸好,你坚持不开门,不然他们早一个时辰动手,哪怕是半个时辰,钦差大臣也悬了。”   “别说杜大人庆幸了,我自己,都庆幸……。”丁田咽了咽唾沬,谁他么的能知道,那晚神神秘秘运送来的三个人里,一个钦差大臣,一个重要证人:“对了,那个胡麻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口作者闲话:如果可能的话,明天搬家!o(n_n)o 第九十一章 幸运啊   胡麻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很简单,他真的是一个江洋大盗。   还是个独行大盗,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原因是那家的少爷骑马路过的时候,看他不顺眼,踹了他一脚,命令跟随的下人,抢了他打猎得来的猎物,胡麻子这个人平时就力大无穷,加上从小就是猎户出身,十二岁开始就随着自己的师父宰杀猎物,他那个师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十四岁的时候,他去府城卖猎物,结果就被欺负了,就因为他在那家少爷路过的时候,大声的吆喝,其实惊了少爷骑着的马匹,这才被人找茬儿。   十四岁开始第一次杀人就灭人满门,回头他师父就死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反正他埋葬了师父之后,就离开了老家,在那家被灭门的富户拿了很多钱走,从关中流浪到了东北,在东北钱花完了,一开始还是打猎为生,后来发现打猎赚钱太慢了,又遇上了有人雇凶,他就……开始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这十几年在东北,他是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啊。   凶名也就这么闯出来了,他杀人最爱的就是灭人满门,所以有个外号叫“灭门屠夫”,人长的凶悍,下手狠辣,是道上有名的一号狠人。   这次有人出三百两银子,让他帮着杀两个人,就是王佐这位钦差大臣,以及他找到的关键证人,做账的账房先生王友德。   定金就付了一百两银子,十个十两一个重量的银元宝,现银,不是银票,这种事情,胡麻子以前也不是没干过,他见了雪花一样的银子,就走不动路了。   五百两银子不多,但是足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而且只是两个犯人而已,对方跟他说的是,这俩人是做生意的,一个是老板,一个是账房,跟他合伙做生意,却不守规矩,将生意独吞了,他买凶杀人,是为了将生意抢回来。   只要他们死了,生意自然是他一家独大。   “其实这种谎话,纯粹是骗鬼的,胡麻子也说了,那些人说的理由,只是一个借口而已,真假不重要,只要知道一点,他要杀的人是谁,就行了。”林七眼中也有些害怕,本就是平民百姓出身,对于那些官宦之间的打打杀杀啊,感觉离自己很远,突然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那可是钦差大臣啊!”丁田也佩服死了那些贪官,为了点钱,连九族都不顾了吗?   在现代,当然是一人做事一人当,最多没收个人财产,可是在古代,那可是要牵连九族的,株连九族就是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的刑罚制度,在古代称为“族”,故“族”者,即意味着由一个人的死罪扩展为家族成员的共同死罪。   这帮人不想活了,还想连带着九族都跟着一起下地狱吗?   钦差大臣啊!   那代表着的是古代最高的权利,“皇权”啊!   钦,意为皇帝,钦差即是皇帝差遣之意,因此钦差大臣是由皇帝专门派出办理某事的官员。   因为代表了皇帝本人,所以其地位十分了得。   杀他,就跟杀皇帝没什么区别。   所以这些人想杀钦差大臣,还得借由马县令的手来干,反正到时候,死的是马县令,和他的九族。   “真……真敢干……。”丁田说话都结巴了。   “是啊,要不怎么说,杜大人要谢谢你呢,要是以前姓马的那些手下,恐怕早就将三个人关在一起,那胡麻子,肯定要杀了他们两个,到时候他成了杀人犯,事情是在姓马的地盘上出的,胡麻子作为杀人犯,就得押解进府城,半路上一劫,这种无头冤案,找谁说理去?”林七道:“你啊,你是牢头儿,管的好,一人一个牢房,又洗了澡,搜了身,分开关押,不然……。”   丁田冷汗都下来了。   当初他只是洁癖犯了而已,看不得古代的脏乱差,说实话,南方人还好,北方人大冬天的都不洗澡的,因为洗澡很麻烦,可是丁田不行,最起码,七天要洗一回 澡,而且犯人们刚来的时候,头发油腻,身上的味道很重……而且在现代的监狱里,进来之后,犯人也是要接受检查的,人家那检查才叫到位,因为会有透视检查,   他这里还没那个透视的条件呢。   再说了,进来不搜身,更衣,洗澡怎么成?   看看他从胡麻子的身上,都搜检到了什么东西?   林七也是攒了一肚子的八卦,县衙里不敢跟人说,到了丁田这里就嘴上没把门的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   实际上,只有他们这样的人,才是消息最灵通的,而程达跟柳森他们都是会看眼色的家伙,任青他们更喜欢现在的军事化管理模式,县衙里再也听不到后宅那些女人们闹事的消息了。   林七不宜久待,说完了八卦,喝了水就跑掉了,但是当天晚上,丁田就被杜大人赏菜了。   一个油炸肉丸子,一道老肉炖豆腐。   两道菜,都是肉菜,两大碗白米饭。   这就是赏给丁田的晚饭,丁田端着饭有些不明所以:“给我的?”   “是,知府大人说了,这些天您辛苦一下,帮看着那些人,有什么事情让我们来做就行。”仆役非常羡慕的看着丁田:“当牢头当成您这样的,实在是太少见了   丁田:“……丨!!’’   丁田面无表情的端着自己的“饭菜”回到屋里去吃了,仆役们跟牢里的人吃的是一样的大锅饭。   结果第二天,早饭他是跟仆役和牢里的人吃的一样的,但是还没到中午,杜师爷就来了。   大家都是熟人,也没什么可客气的,杜师爷来就为了一件事情:“钦差大人这两天吃的不是很多,虽然一天两顿饭,三顿点心的,但是他就是吃的不好,你看,你伺候他的时候,他吃的都是什么?’’   据钦差大人身边的人说,大人已经怀念好几次“牢里”的伙食了。   可是他们也不可能真的给他端“牢饭”吃啊?这可不是犯不犯忌讳的事情,这是犯不犯错误的事情!   “啊?”丁田有点犯愁了:“我就给他吃的是我平时吃的东西……可能还没我平时吃的好……。”   毕竞犯人么,他不可能给他们每顿都大鱼大肉,他自己还没过那样的好日子呢   “那你看,是不是你给做点?”杜师爷道:“钦差大人吃不好,我们这下头的人也跟着揪心啊!”   实际上,他们也怕伺候不好这位特殊的“钦差大臣”。   这位来头太大,不光是皇帝的代言人,自己本身也足够高贵。   北方苦寒之地,大冬天的能有什么可吃的东西?   这两天厨房都要为此愁白了头,大鱼大肉的在别人眼里是好东西,在人家眼里那就是下人吃的玩意儿!   “我……我这手艺,还不如二厨呢!”丁田吧嗒了一下嘴巴:“也就会点普通的吃食……。”   这里要啥没啥,大冬天的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吃?   不经意间,丁田看向了自己的窗台,那上面,有他养的一点小玩意儿……。   他们俩在想辙给钦差大臣做点什么饭食的时候,王佐已经带着人,摆开架势,直奔县衙的库房而去了。   按照朝廷的规定,县衙建筑一般有:诉讼大堂,官员衙门,县学,宾馆,驿站仓库监狱。   县^的建筑物分布一般如下:县衙大门,诉讼大堂,知县内宅沿中轴线延伸,中轴线两侧为官员衙门,县学,宾馆,仓库和监狱。   现在整个县衙都被官兵包围了起来,只许进,不许出,其中,仓库和监狱是重中^〇   马大人来了这快一年了,县学是空的,基本上没先生教书,没学生读书;宾馆只有外形,内里也是空的;驿站还好,因为常用,倒是正常运转的;监狱的情况,就一个牢头儿,剩下的都是吃空饷,连粮食之类的,都要小丁牢头儿自己掏腰包,县衙根本不管。   现在监狱里关押了马大人全家!   剩下的就是最重要的仓库,包括钱仓和粮仓在内。   其他地方检查的没毛病,到了仓库那里就不行了。   仓库里的猫腻儿,让人一眼就看出了问题,同时,徐主簿也拿着账册,站在了仓库门口,迎接上官的检查。   看这架势,杜大人就乐了:“徐主簿,早就知道,有你在,我们这个时候,可是方便很多啊!”   “杜大人廖赞了,下官只是奉公办理而已。”徐主簿这会儿颇有风骨,一点没有跟丁田秘密谋略的时候那么猥琐:“请!”   守卫仓库的人早就被抓了起来,换成了杜大人带来的人,其实也不算是杜大人的人,而是高将军带来的人。   那些官兵只听高将军的,而高将军,听钦差大臣王佐的。   王佐的排场很大,带着的人一个个也凶神恶煞的样子,其中有两个是文人打扮,他们第一时间就封锁了县衙所有的账本,钱师爷跟邢师爷,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就被人给收拾了。   “先查钱,后查粮。”王佐大马金刀的坐在一张精雕细琢的太师椅上,立刻就有人搬来了小茶几,给他烧水泡茶,点心也摆了出来,牛肉干、猪肉脯也都装上了盘子,瞬间就提高了逼格。   “是!”其他人异口同声,然后蜂拥而入,大家分工明细,该干什么的就干什么,一点都不乱。   只是王佐,只喝茶,不吃点心,看的杜大人心里直上火:“您早饭就吃了一碗粥,两个包子,这可……有点少啊!”   杜大人上火是因为钦差大臣这两天胃口不好,他已经叫杜师爷去想办法了,只希望丁田能有好办法。   “吃不下。”王佐就给了他这两个字,慢吞吞的喝茶。   这茶叶是他的人带来的贡茶,江南道进贡的君山银毫,每年进贡的只有固定的二十斤极品君山银毫,永庆帝知道他喜欢,每年都会单独拨十斤给他。   这份荣宠,独一无二。   他只是贪恋这茶的清澈而已,其实……也不是多么离不开。   北地贫苦,没有好茶,他的随从们恨不得衣食住行都从京中带出来,可是,他就觉得坐牢的那几天,虽然身陷囹圄,却不用想太多事情,每日有人伺候吃喝拉撒,睡觉的地方不冷不热……平平淡淡,那是他过的最新鲜的日子。   以至于他现在都有些怀念了。   还有那个非常有意思的小牢头儿……敢在见他第一面,就让人扒光了他的人,他这辈子还头一次见。   他在想丁田的时候,丁田也在忙活着,杜师爷听了丁田的话,有点不敢置信:   “这样行吗?”   “反正我觉得吧,我能吃得下,他就应该……可以吃得下吧?”丁田不敢肯定的回答:“再说了,我这……就是个家常菜。” 第九十二章 —顿家常饭   丁田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现在正在准备晚饭。   是要单独给那位钦差大人准备的,其实也没什么好东西。   都是他自己给自己准备吃的,现在没办法了,只好拿出来,接待那位钦差大人   丁田是自己住的,他在自己的单身宿舍的窗台上,钉了几个木头匣子,反正这里就他一个人住,地方大,空着也是空着,他就打了个多宝阁一样的东西,将木头匣子里装了土,在里头种了点韭菜、菠菜和蒜苗^   还在墙角那里,种了一大箱子的韭黄,只可惜,这个时候,韭黄才长了一巴掌长,还不能吃。   但是下霜的时候种下的韭菜、菠菜和蒜苗,这会儿倒是能吃了。   虽然只够吃几顿……。   他也没想过跟人分享,他只是想时不时的有口新鲜菜吃,所以种的不多,勉强能不断顿,隔三差五的吃一顿而已。   不过他这会儿,拿出来给钦差大臣吃,也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的,他在牢里可是颐指气使,把人家扒光了秃噜了个热水澡……嘿嘿嘿……林七虽然没说,但是这么年轻能当上钦差大臣的可不多见。   这就相当于是他那个时候的零零后,当上了局长一样让人震惊啊!   不是天才,没有强大的背景,过硬的手段,以及逆天的运气,他也当不上这个官儿,而且那个人一看就不太好相处啊。   他是怕人家记仇。   这会儿做点好吃的,或许……能大人不记小人过?   丁田不敢肯定,而且杜大人的吩咐,他能不听吗?   杜师爷的话,他也明白,他说的什么意思,不管怎么说,他给对方服个软,或许对方就口味奇特,軎欢吃家常菜……他的家常菜也做的不怎么样,多数都是半成品。   不过一些炒菜和炖菜,还是会的,以前在家的时候,爸爸妈妈出门打工,他就需要照顾弟弟,学了简单的菜色,复杂的不会,简单的家常菜还是会的。   所以,他这就从咸菜坛子里,捞出了两个拳头大小的生的小香瓜,腌制成的小咸瓜。   切碎了,一边切,一边让人去找只山鸡过来。   曾经,山鸡是保护动物,但是在古代,它就是个吃食,只是野物没有家养的油水大,干巴巴的,只有一点点油水,冬天的时候还好,动物会囤积脂肪,胖一些。   “这个行么?”杜师爷拎了一只最大的野鸡进来:“这是军营那边打到的野味儿。”   “行!”丁田叫一个仆妇给他将野鸡去毛,内脏和爪子,然后将野鸡也剁成了碎肉末。   杜师爷其实也有很多事情在忙,但是他现在却将重心放在丁田的厨艺上,一天的时间过的飞快,冬天天黑得早,众人才清点了钱库,钱库的情况不容乐观,一万多两银子,除却付给北大营的一万两军费,剩下的零头,全都不翼而飞,账目上说是“损耗”,可这收入上来才多久?   北方气候干燥,更不可能让铜钱腐烂的那么快吧?   “贪官,贪官!”杜大人都要气疯了,这吃相也太难看了,恨不得今天交税,明天就将钱拉回家去。   “从县衙后宅那里翻出来的钱财,现银足足三千两,银票有三万两,另有铜钱三万五千多枚……。”一个家族,这么多零钱,说不通,而且一个县令,上哪儿有这些家财去?   马大人的出身也不是多么的显赫,就是一个几代庄稼人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家业,最后成为一个小地主,等到吃饱了肚子,才供马大人读书,可惜,马大人到底是见识少啊,不知道这官场里的弯弯绕,只考了个同进士,就觉得自己了不得了,当了县令就开始搂钱……。   马家能有多少钱?   这当了三年县令,看看把他给肥的呦。   “他贪了多少,都给我照数目吐出来。”王佐喝着茶水淡淡的道:“就算是砸锅卖铁,也得填上这窟窿。”   虽然才弱冠之龄,但是王佐当家早,十六岁开始,就袭爵成为了宁王,十八岁开始办差,如今过手的案件也有那么几宗,不说“青天在世”,可也特别冷酷无情   他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谁的面子都不用卖,反而别人需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王佐别看出身高责,但是他是个心性洁癖者,就是心里容不得一些龌龊的东西,为此,他最讨厌的就是贪官污吏,第二就是贪赃枉法的家伙,第三就是心性不洁者,为此,他都快成“清道夫”了。   “不错,下官一定要让他将贪污来的钱财,一文不少的给还回去!”杜大人现在可是铆足了劲儿的干事情,这来的可不是一般的钦差大臣,他这会儿要不好好表现,还等什么时候?   “回去!”天黑得早,王佐心情也不好,就一甩袖子,回县衙去。   如今县衙后院是临时驻地,最好的房间自然是给王佐居住,虽然是王公贵族,可是王佐出差从来不带美婢小厮之类的,他带来的都是自己的亲卫,这帮杀才粗手大脚的,根本伺候不好他,但是又不能不伺候,幸好杜大人来的时候,带来了三十个仆妇,四十个健仆,他们不住在县衙,而是住在客栈里,白天晚上的两班倒,伺候这帮人吃喝拉撒睡。   他们回来了,王佐喜洁,回来就要洗漱,更衣,等他觉得舒坦了,就该吃晚饭了。   东北这边吃饭是在炕上,因为暖和,火炕上放了一个四方的炕桌,上面两菜一汤,蒸的选软的两合面馒头,一盘烂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黑了吧唧的又有些咸香的味道,另一盘就比较吸人眼球了,那是一盘嫩韭菜炒鸡蛋,汤也挺新鲜的,竟然是猪骨菠菜汤。   这三盘菜,一个炖菜,_个炒菜,一个汤。   绿色的多一些,在大冬天的看着就那么舒心,而且馒头不是白面的,他早就吃够了白面馒头了,两合面的馒头……他就在牢里的时候,吃过。   光看这摆盘和菜色,绝对不是带来的厨子做的,就算是他会,也绝对不敢做出来给他吃。   王佐没吭声,盘腿上了炕,拿两合面的馒头咬了一口……是牢里的那个味道!   玉米面跟白面一半对一半,一斤面粉放一斤玉米面,蒸出来的两合面馒头选软可口,天然就带着玉米的一丝甜。   王佐身边的长随王富贵看着饭菜,很想上前去验验毒。   “不用验毒,这东西肯定被人提前吃过了。”王佐是知道的,那个小牢头儿,跟犯人一起吃大锅饭,今天这一桌,肯定是他做的,别人做不出来这个味儿。   “有人吃过?”王富贵顿时就要尖叫出声。   “吵吵什么?”王佐不高兴了:“滚出去吃饭,我这里用不着你伺候。”   得,一句话没说对,被赶出来了。   王富贵倒是不担心自己失宠,他是王佐奶娘的小儿子,跟王佐是奶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不懂事,还在一起打过架,大了懂事了……也经常打架,只不过是锻炼身体而已。   挠着脑袋不知道哪儿又做错了,被赶了出来,但是他也有办法打听,就去厨房吃饭的地方,跟杜大人那边的人打听了一下,听说今天晚上的饭菜,是小丁牢头儿做的……。   王佐慢吞吞的用餐,那盘不知道什么东西炖的碎肉末夹杂着好像是某种咸瓜蛋子切碎了炖的,咸香开胃,吃的让他停不下来;而嫩韭菜炒鸡蛋,韭菜多,鸡蛋少,被他吃的就剩下一点汤汁。   汤被喝了个干净,唯一剩下的就是那盘炖菜,剩了能有半盘子,但是一碟四个馊头,都被他给吃掉了。   饭菜被仆妇撤下去之后,王佐就慢吞吞的在外面遛弯……吃的有点多,撑着了,而且那菜有点咸,他现在正在慢悠悠的喝热开水,不能喝茶了,再喝茶,晚上睡不着觉。   “怡好”也出来溜达的杜大人,就跟他遇上了。   难得的在一起溜达消食儿,不过王佐是什么人?   他才不会相信,这是个巧合,在他这个位置上,多少人乐意巴结上来,为此不惜任何手段,从小他就见的多了。   “大人今晚用餐还好吧?”果然,杜大人是为了此事而来。   绞尽脑汁的想好好的接待这位,杜大人也是可怜的,不敢花大钱,而且他也花不起,北地这里也没啥新鲜的东西。   这位吃不下去饭,他也着急上火啊!   不过今天晚上,听说吃的不错,他这才凑上来,一个是聊聊天,套套近乎,另一个则是想表表功。   “今天晚上的饭菜简单,合口味。”王佐扫了他一眼:“不过应该不是厨房做的,厨房的大厨还不敢给我端来牢饭。”   杜大人腿一软:“不是,您听下官解释……下官只是想让人给您做点不一样的   他这一时兴起,忘了丁田的身份。   一个牢头儿,做的可不是牢饭么!   这个犯忌讳啊!   光想着给上头这位进膳了,忘了这个忌讳。   普通百姓还不会吃牢饭呢,何况这位身份尊责的人了。   “算了,我知道你不是有心的,富贵啊?”王佐叫人。   “大人!”王富贵立刻就出现在他的面前,嘴角还有点菜汤的痕迹。   “赏那个小牢头儿……丁田是吧?”王佐想了一下:“赏十两银子给他,两匹绸缎,这两天让他给我做饭吃。”   “是,大人!”王富贵一抱拳,就去执行命令了。   “你起来吧。”王佐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杜大人起来:“我知道你是好心,不怪你了^”   杜大人这才爬起来,大冬天的,愣是闹出了一身的冷汗。   上头的责人们,真是不好伺候啊。   “丁田是个什么样的人?”王佐好奇了:“他管理的牢房不太一样。”   杜大人舌头像是被咬了一口一样,支支吾吾的有点不敢说清楚,怎么说呢?   当初是他欺负人丁田啥都不懂,就将一个空荡荡的牢房丢给了他去办,自己去府城躲了。   回来后,丁田果然傻乎乎的将牢房修缮一新。   这事儿是他办的不地道,但是没办法啊,那个时候他也手紧的很。   谁知道这位会落到这里?当时他非常庆幸,马大人上任的时候,他的那套班底没跟来,嫌弃牛角县穷乡僻壤,又是边塞苦寒之地,这里的牢房就一个牢头儿,丁田又不是那种酷吏……。   不然他们找到的恐怕就是这位的尸体了。   那个时候,别说北风府了,整个大青朝廷都得发生动乱,甚至这帮掺和进来的人,估计都得被皇帝砍脑袋。   一看杜大人这样,王佐就摆了摆手:“算了,你不用说了。” 第九十三章 赏银,红包   杜大人被问的时候,丁田也正拿着自己的奖赏,笑的见牙不见眼:“哎呀呀,那么客气干啥?只不过是一顿饭而已。”   有了赏赐,证明对方没记恨他,这就宽心了。   不过听说要他以后料理对方的饭食,他就犯难了:“我这手艺就是一般般,能吃下去是大人体恤了,怎么……还要我做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让你做你就做吧。”王富贵倒是好说话:“我们王……大人一般不会生气,他既然让你做了,你就做,平时你怎么吃饭,就怎么吃。不过我是不太理解,你这饭菜做的,缺油少盐的,怎么他就那么爱吃呢?”   以前在府里的时候,厨子的头发都要愁白了,上头这位吃的东西挑剔啊!   就连宫里的御厨,也对这位发愁,每次准备饭菜都是制式的那种,丝毫不敢出错。   可是这位挑嘴,竞然被这个小牢头儿给抓住了胃口,太不可思议了!   “我的秘诀其实也没啥。”丁田看到新来的大厨都竖起了耳朵在听,他就不瞒着了:“你们每日给人家做饭,肯定是大鱼大肉的吃,大冬天的也没个爽口的菜…   “不对啊!”大厨出声反驳丁田的话:“小的有给做别的菜,不可能都是大鱼大肉……。”   “那你肯定是放了很多油的吧?”丁田问他。   这里的厨子能有什么好手艺?   贫寒之地,冬天做饭,只要是有钱人家,都习惯多放油水……其实也能理解,这地方这么冷,不多吃点,不囤积点脂肪,怎么扛过冬曰的严寒啊?   都说俄罗斯的人过了二十五岁就会发福,不管男女,实际上,那是因为那边冷啊,人们不多点脂肪,非得被冻伤不可。   不过,这是对普通人而言,富裕人家也能这样过日子,可人家是谁?   看看这架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啊!   那些大鱼大肉,大油大盐的东西,人家能吃的惯吗?   第一次吃是饱饭,第二次吃是新鲜,第三次、第四次……人家肚子里的油水根本就不缺,这么给人吃下去,他不腻味才怪。   “你怎么知道……?”大厨吃惊:“可是不多放油,那也不好吃的啊!”这地方,要啥没啥,再不多点油水,怎么吃得下饭?   丁田看了看大厨胖墩墩的身体:“那是你,不是人家钦差大人,我给钦差大人做的饭菜,清淡和重口味一起来,我用的咸瓜蛋子,配山鸡,这俩配一起炖,咸香又好吃,油水还少;我那个嫩韭菜炒鸡蛋,鸡蛋少,韭菜多,冬天本来就鸡蛋贵,韭菜是我自己栽的,炒一盘还可以,多了也没有;菠菜也是我自己种的,我做饭的时候,都没放多少油,咸瓜蛋子炖山鸡,我都没放盐,光是那咸瓜蛋子就足够咸了   他那一桌子菜,最多放了一勺猪板油而已。   咸淡适中,荤素搭配,给的主食也是粗粮。   呵呵呵……当然吃得下了。   “还是你知道大人的口味。”王富贵立刻伸起大拇指:“以后大人的伙食,就拜托给你了^”   “其实大厨也能……。”丁田说出来这里的奥秘,其实就是想着,让大厨明白,这饭菜可以这么做。   大厨果然眼睛冒光……他是个厨子,这里最好的厨子,怎么能让个牢头儿抢了自己的活计?   以后怎么见人啊?   “不用,就你了!”王富贵坚持:“就你做了,缺什么少什么,找后厨去要,没有的,找我也行,只要能找到的,都给你找来,一定要给大人的饭食好好做,让他吃下去。”   “哦……。”丁田很想说,自己是个牢头儿,不是个厨子。   只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对方的官职,比他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不想做饭……也得做啊。   就是赏钱给的挺多,他也就……做吧,而且还能跟着吃一些好料!   于是,第二天,丁田就给对方升级了一下饭食的水平:早饭给准备的是两合面的馒头,加小米粥,配香油拌的咸菜丝,以及夏天时候就腌制的糖蒜。   早饭一点肉都没有,勉强算是有点油水的就是香油拌的咸菜丝,里头还有不少葱丝。   晚饭则是大米饭,酸辣土豆丝,小鸡炖蘑菇,配的汤也简单,就羊肉汤,里头配的羊肉都是精瘦的羊肉丝,放很多胡椒和葱花,葱花用的是难得的葱里的一点绿色嫩葱芯。   死冷寒天的冬日里,喝上一碗羊肉汤,全身都暖暖的。   其实丁田熬了一大锅羊肉汤,是给这里站岗的那些人驱寒的,不过是从锅里舀了一海碗出来而已。   切了半碗的羊肉进去,吃的王佐全身都暖洋洋的,吃过了饭摊在那里,连动都不想动了。   “今天的饭,又是他做的?”王佐问王富贵。   “是,今天的饭菜,也是仆役们吃的……一模一样,都是大锅出来的,唯有那道酸辣土豆丝,他盛了三盘子,一盘子您吃,一盘子他自己吃,一盘子给了我……。”王富贵站在一边禀报:“小鸡炖蘑菇是仆役们吃的,羊肉汤是军中站岗的将士们,晚上驱寒喝的,所以里头加了很多胡椒和圆葱……,主食是今天犯人们吃的主食…"■〇,,   说实话,这样的饭菜,要是他,他都不敢端上来。   “挺好。”王佐难得心情好了一些:“这几天就要完事了,我去写奏折   “是。”王富贵亲自收拾了残羹剩饭,然后打开窗子放了放空气,然后关上门窗,在屋里燃了一炉熏香,是一种冷清的梅花香气。   王佐在写奏折,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捋清楚了,一百万两银子,没出京师的时候,就已经有人下手取走了二十万两,出了京师到了地方,又被取走了二十万两,等到了上一任知府的手里,又被取走了二十万,估计上头那些人,都没想到,区区一个知府,也敢下手拿走二十万两白银。   等到了杜大人手里,就剩下二十万了,幸好杜大人将这二十万两银子,一文钱掰成两半花,将县城原样建了起来,已经是很不错了。   可是朝廷要的是一座雄关,不是一个小县城!   他还记得当时皇帝看到奏折时候生气的样子。   一百万两银子,就盖了一个小县城,朝廷的银子,都被这帮蛀虫揣进了腰包,这帮人还不知足,差点连杜知府的功劳都被他们给侵吞了,幸好曹大将军就在附近,跟杜知府也算是有同袍之谊,这才通过兵部的人,给皇帝上了密折。   让皇帝知道了此事,只是北疆这边情况特殊,没个有身份的人压不住,所以他这才被皇帝派出京办差。   没想到,平生第一次被人抓获,还遇到了一个有意思的小牢头儿。   等到王佐写完奏折,回到卧房的时候,王富贵已经将熏香掐灭,只留下一点点淡淡的余韵。   “王……大人,那家伙给你吃这些粗陋的食物,不太好吧?”王富贵是担心,这么粗茶淡饭的下去,万一人瘦了怎么办?   北地这么冷,他每天都要喝两碗羊汤驱寒,里头的胡椒粉辣乎乎的。   以至于监牢那边的大锅灶上,总是飘着羊肉汤的香味儿……馋的牢里被关着的人口水直流啊。   只可惜啊,这东西不是给犯人们吃的。   “有什么不好的?”王佐不以为意。   “您好歹也是个王公贵胄,他给您吃的都是什么呀?这要是让那老女人知道了,还不得扒了我们的皮?”王富贵看不得那些粗陋的吃食总是端上自家主子的餐桌   “他这样做才对。”王佐用热水洗了一把脸,将靴子脱了,足衣去掉,将脚丫子泡进了热水里:“他每日给我做饭,却都是大锅菜,谁知道哪一勺子是盛给我的?哪一勺子是送给犯人吃的?哪一勺子又是仆役们的?东西多而杂,谁要是想在这上面动手脚……可就难了。”   这席话说的王富贵冷汗都下来了:“难道……还有人在暗中……?”   王佐没说,只是就着灯火看了会儿书,脚泡的差不多了,拿出来,王富责流着汗给他擦干净脚丫子,换了足衣裹好,上了炕,脱了外袍,合着中衣就睡下了,洗脚水,自然有王富贵端着倒出去。   躺在被窝里,王佐其实是心情很好的,他今天推算说出来的那些话……其实就是闲着无聊了,说一说而已,他相信,那个小牢头儿,没那么长的见识,他只是想吃点顺口的饭菜。   这里的厨子据说是大酒楼里请来的,说实话,做的东西头两顿吃还行,后来就烦了,放那么多油,他又不缺油水,吃的他都腻味死了。   还是那个小牢头儿会做饭,清清淡淡的又不缺油水,吃着顺口啊,最主要的是,竞然还有点青菜!   王佐在琢磨丁田的时候,丁田也在琢磨他。   当天晚上,杜师爷特意来看他,也给了他五两银子的红包:“这几日辛苦了,   老爷说了,等完事了,一定另有重谢!”   “杜师爷,我们也算是熟人了,这些天我就没搞明白……。”丁田毫不客气的接过红包,却问杜师爷:“到底审不审案子啊?牢里那帮人……一天吃的好多。”   就算一天吃两顿饭,那也要二百多个窝窝头,还要咸菜、粥、炖菜等等,九三吃的都是白肉炖酸菜,白肉少,酸菜多……那一顿饭也能干掉半缸的好么!   土豆炖萝卜一次也要消耗一大麻袋的土豆和一大麻袋的萝卜……就算是蹭着王佐的伙食费……消耗还是很大的啊。   上头在办案,可是没给下头人调拨钱粮,这段时间,丁田的牢房里,可是关了一百多人……也幸好,他都是蹭的王佐的伙食费,不然,他最多只能提供七天的伙食..〇   这个时候,丁田终于能理解,为什么马大人拼命的搂钱了。   不搂钱不行啊,这么多人,养起来,花钱如流水……。   “再有三天就完事了。”杜师爷道:“你再辛苦三天。”   丁田这才松了口气:“幸好啊,我那点菜,够吃三天的了。”   杜师爷哈哈大笑:“也就你好命啊!外头多少人想求见钦差大臣,都不能得见,你倒是好,还能得赏。”   丁田一呲牙:“那我是不是还得去谢恩?”   “那就不用了^”杜师爷告诉他:“钦差大人这些天很忙,奏折一天三封的往京城发^”   丁田吐了吐舌头:“哦。”   还有三天时间……他尽量……好好做饭。   于是,第二天,王佐的早饭非常有“东北特色”:两合面的窝窝头,大骨头酸菜汤,加点胡椒粉、辣椒油,上头还飘着绿色的葱花;咸菜呢,不再是芥菜疙瘩切成丝v也不是咸萝卜,而是腌制的香菜根儿。   这顿饭,要是在农家,那是很普通了,但是它,出现在了王佐的餐桌上,这就让王佐好奇了:“农家真是贫苦,连香菜根儿……都要洗刷干净腌制好了吃……。   于是,他干掉了那只有一小碟的咸香菜根儿。 第九十四章 高家和陈家   但是晚上,他就吃到了白切肉蘸蒜泥儿;韭菜炒鸡蛋,以及萝卜羊肉丸子汤,主食竟然是大锅煮出来的大碴粥。   粥熬得粘稠,里面还有豆子。   最主要的是,还有一碟蒜茄子!   王佐吃着晚饭,就问王富贵:“牢里今天吃的什么?”   “牢里今天是酸菜炖冻豆腐,大碴粥,搭配的蒜茄子^”王富贵在一边详细的道:“仆役们吃的是萝卜丸子汤,搭配的大饼,咸菜就是蒜茄子,军士们的大锅里,今天熬煮的萝卜羊肉丸子汤,当宵夜用的,半夜一人喝上一大碗,驱寒。韭菜炒鸡蛋……是丁小牢头儿单独做出来的,分了三盘子,他自己留了一盘,杜大人一盘,您……一盘。”   王佐乐呵呵的吃了晚饭。   同时,丁田这里,再次迎来了林七:“你这老来这里干啥?”   “听说明天,就要发卖一些人了。”林七拎了二斤卤猪头肉过来:“我想求你个事儿,你到时候能不能……能不能……。”   “不能。”丁田摇头:“你别胡思乱想了,这可是官卖!”   早在刚来的时候,丁田就详细的研究过这里的法律,官卖的意思,就是由官府卖出。   尤其是处理贪官污吏的时候,他们的家里,有无数的下人,这都是贱籍,在古代,这相当于是牛、马一样的存在,都属于“财产”的范围内。   这样的人,都是要发卖出去的,不过这发卖不再是主家发卖,而是官府发卖,价格公道,买的人也放心。   因为这是“官卖”出来的下人。   买的人官府也会挑,一般的平民百姓,不会卖给他们,因为首先“良贱不通婚”,就是怕平民百姓买回去漂亮的女人,给他们生孩子。   而且这用下人也是很讲究的,就像是一般的普通人家,是不会用下人的,一个是用不起,另一个则是用不上^   能买下人伺候自己一家子的,那起码也得是大地主级别。   林七一个衙役,绝不可能。   林七蔫头耷拉脑:“我就是……。”   “你也别惦记她了,那样的丫鬟,配不上你……。”   “是我配不上她……她长的那么好看……我一个当衙役的。”林七明显还在牵肠挂肚。   “何况朝廷早有严律,第一,良贱不通婚;第二,男子四十无子,方可纳妾!”丁田告诉他:“别想了。”   按照法律规定,平民男子,四十无子,可纳妾一人,以延续香火,诞育后代。   两条鸿沟,足够隔开他们俩了。   “唉!”林七大大的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是看她长得漂亮,可是林七哥哥啊,年轻时候的容颜,能敌得过时间的侵蚀吗?”丁田对他苦口婆心的道:“当她老了的时候,你后悔了,又怎么办?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七耷拉着脑袋不坑声,在丁田这里吃了顿饭,回去后,自己给自己灌了半斤酒,醉了。   而第二天,就有人来,将牢里马大人家的那些男仆、婢女等等往外带,这大大的缓解了丁田的牢房压力。   头一批带走的就是平时不受宠的下人,一开始还一家子一家子的带走,后来就拆开了带,一家人被拆的七零八落,天南海北的不知道去哪儿,这就是为奴为婢的下场。   这让丁田第一次意识到,这个年代可不讲究什么人什么权,讲究的是身份地位,王公贵族,天潢贵胄之类的。   来了快一年了,他第一次具体的见到封建社会的冰山一角。   只两天时间,来了二十几个人牙子,将马大人家的仆人和婢女等下人一扫而空,这些人被拆开来卖,以后想见面,恐怕就难了。   据说府城里的青楼楚馆都有人过来选人,因为马大人家的美貌婢女,是出了名的,不过倒是没卖给他们。   这是唯一让丁田比较欣慰的结果。   不过……这帮人走了,又有人被关了进来。   是两家人。   “钱师爷?邢师爷?”丁田简直不敢置信。   当初看到马大人一家被关进来,没见到两位师爷,丁田还以为他们没被连累,结果他高兴得太早了,他们只是没地方关了,被关在自己家里,现在跟着马大人一家一起收押,家里的下人也都被官卖了。   只剩下老婆孩子陪着进来。   “小丁牢头儿……。”俩人垂头丧气,再也没有了以往的趾高气昂。   “哦,那……进来吧,也别分开关了,我给你们一家一个套房。”丁田呲了呲牙。   牢房里也有大的套间,不多,只有两套,在洗过了澡之后,丁田就分给了钱师爷和邢师爷两家,反正……其实去掉那些下人,他们两家人口并不多。   而且孩子还小,住在一起,方便母亲照顾孩子。   “谢谢了。”俩师爷拱了拱手,就被关进去了。   丁田跟他们没什么交情,所以只是送他们进去,就交给了仆役们看守,这些仆役们只负责打扫卫生,送饭送菜,但是钥匙,只有丁田一个人有。   因为烧炕、收拾排泄物,都是在外面进行的,倒也不需要打开牢门。   丁田的钥匙被他自己把的死死的,摸都不给人摸,而且他这些天就在衙门里,一步都不出去,还托柳森去三叔那里打了个招呼,衙门里有事情,他这些天就不回 去了,让家里人也减少外出,老实的在家猫冬。   结果柳森回来,一脸的奇奇怪怪表情,吓了丁田一跳:“你这是怎么了?我家出事了?”   “你家没出事……就是,高家和陈家……也被抓了。”   “高家和陈家?”这谁家啊?   “就是高公子的高家,和退了你亲事的那个陈家。”柳森结巴了一下:“据说他们两家跟马大人的妻家表弟一起,合伙倒卖粮仓里的粮食赚钱……就连他们开的粮店,都被没收了。”   丁田眼珠子都瞪圆了:“真的?”   “是真的,据说他们粮店里的货物,都是官府粮仓里搬来的粮食,一文的底子钱都没花!所以他们才收购粮食的时候,压价那么低……现在好了,他们的家被抄了,人也被抓了,估计一会儿就得送来,继续关在牢房里。”柳森还告诉他:“听说粮店也要官卖,以弥补他们在仓库那里的亏空。”   “呵呵……。”丁田是真的没想到,牵连了高家和陈家。   其实细想一下,这两家也不是个好东西,巴结人,现在受牵连了吧。   柳森走了,晚饭之前,果然,押解了两家人进来,没有下人,估计都官卖了,这两家人,是最闹腾的了,首先是哭爹喊娘,骂声一片。   尤其是陈家,对着高家就开骂,陈家老大的媳妇儿就是个远近闻名的泼妇,自从陈老秀才去世之后,陈家分了家,陈家的老二跟老三就直接搬家走了,离开了牛角县,再也不跟老大家来往了,可以说,陈家算是散了。   后来陈家退亲,原主就被气死了。   就连丁田,还被陈家老大的媳妇儿,在酒楼里骂了一阵子,要不是丁田回嘴将她们那帮妇人骂走,非得被人骂个狗血淋头不可。   现在……丁田穿着牢头儿的工作服,看着高家人,高家人不多,从老太太,到高员外和高夫人,高员外有一位姨娘,生了一位高二公子,只有八岁,姨娘还是高夫人身边的丫发。   高夫人生了高大公子一个儿子,以及一位已经出嫁了的高大小姐,嫁去的哪儿……好像是挺远的,不知道具体位置。   高员外养尊处优久了,身体胖胖的,一笑很和气,就是下手黑的很,现在狼狈的很。   高大公子整个人也傻了一样,高大少夫人,也就是陈梅,也呆头木偶似的。   俩人还是新婚呢,这就遇到了这种事情,全家都被关进了牢房。   丁田直接让人烧水,洗澡,换衣服。   东西全都被拿走,哪怕是小孩子脖子上带着的长命锁,也被拿走了,高家人哭成一片。   陈家人就厉害了。   “这是我的东西!”陈家老大的媳妇儿,有名的泼妇,舍不得头上带着的银簪子,耳朵上挂着的金耳环,手上的金戒指,大银镯子等等。   “进了牢房里,啥都不许带!”负责洗澡的仆妇力气可比她大多了,好几个人一起上,剥光了,连个肚兜都没留下,立刻就老实了。   人一旦光着了,就没了遮掩,会在心理上觉得害怕。   陈大家的就是这样,被人烫猪一样的洗了个热水澡,全身都被搓了一遍,搓了好多泥下来,几个仆妇嫌弃的撇嘴:“真脏啊!”   洗干净了,只有一身半新不旧的囚服给他们穿,保暖是保暖的,也非常干净,但是绝对不好看。   然后分开关押,男人一个地方,女人一个地方。   跟马家的人混合关在一起,虽然是分开关押,一家男人一个牢房,女人一个牢房……这三家男人还好,相互埋怨,女人就不一样了,对着骂啊!   最厉害的就是陈大家的泼妇,尖牙利嘴的,将马大人的夫人和小妾骂的直翻白眼儿。   高家老夫人都气晕过去了,因为老太太从来没想过,自己孙子的媳妇儿娘家老娘,竟然是这么一个货色!   老太太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孙媳妇儿,现在更是恨死了她。   这么吵吵闹闹的,最后吵的仆妇们都受不了了,跟丁田反应:“太吵了,女牢那边本来地方就紧凑,这会儿比鸡窝都闹腾。”   “我去看看。”丁田拿着钥匙过去了。   那边正在哭骂呢:“我们老陈家怎么就倒霉,结了你们高家这个丧门星的亲家啊!我女儿嫁谁不行,你们老高家不干人事,还拉着我们老陈家……。”   “闭嘴!”丁田冷喝一声:“你要是再吵吵,就没饭吃了,既然有力气吵架,还是吃饱了撑的,晚饭没你的份儿,别人敢给你吃一口,那个人的饭,也没了!”“丁田啊,你可是跟我家梅子有婚约的……。”陈老大家的不愧是泼妇,这会儿想起攀关系了。   “已经解除婚约了,而且你家梅子现在是高家的人。”丁田看了看他们,眼睛里的嫌弃几乎要化为实质:“我很庆幸,跟你们家解除了婚约。”   “我……。”陈老大家的还想说什么,那边高夫人来劲儿了:“你家那闺女,还想配人家丁小牢头儿?拉倒吧!一个丧门星,主动勾引男人的贱货,我儿子真是倒了血霉了,才娶了你们家的闺女进门!”   陈梅曾经的趾高气昂,现在都变成了过往云烟,缩在墙角,一动不动,对娘家母亲的谩骂和婆婆对自己的侮辱,充耳不闻。   听到丁田来了,才抬头,楚楚可怜的看着丁田。 第九十五章 真解气啊!   丁田的记忆里,没有陈梅的长相,光知道她的名字。   但是能在古代这个封建时代,做出“勾引”外男的举动的,这女人也够大胆。   而陈梅呢。   长的的确……不错。   鹅蛋脸,大眼睛,双眼皮,一头漆黑的长发,简单的盘在脑后,更显得她眉清目秀,虽然穿着洗刷的泛白的半新不旧的女囚衣,反而更柔弱一些,在角落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   丁田扭头就走了,都没跟她说过一句话。   原主就是因为退亲的事情,被活活气死的,他没有资格去原谅陈家人,包括陈梅在内。   晚上,果然没有陈家女眷的饭食,只能看着别人吃饭,饿了一顿之后,第二天果然安静了很多。   虽然吃的不好,但是有的吃,总比饿肚子强。   丁田也终于得到了通知,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明天他们就将离开,带着所有的犯人。   “这么快?”丁田有些吃惊。   “说好了三天的,就是三天。”杜师爷笑着又给了他一个荷包:“好好干,以后接手这里的人,就是徐主簿了。”   “果然!”丁田笑了:“他很厉害。”   “是啊,那些证据,他竞然都拿了出来,钦差大人给京里的奏折,上面都有他的名字,上头的意思,是让他暂时当个县丞,等此次案件结束了,论功行赏,他估计就能当县令了。”杜师爷道:“以前没看出来,那老小子还有这份心思。”   两个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因为知道王佐他们要走了,丁田给王佐做的晚饭,就比较讲究了。   凉拌了一盘子的萝卜丝,冬天的萝卜经过霜冻和储存,有一点甜;猪肉韭黄饱的饺子;还有一大碗的羊肉汤。   “丁田说,上车饺子下车面,知道我们要走了,特意给做了一顿饺子。”王富贵比较在意的是丁田竟然用韭黄给大人做饺子。   要知道,丁田的那点韭黄,也就够吃这一顿的,包了饺子,大人一盘,二十四个;杜大人一盘,估计只有十八个,杜师爷一盘,更少,只有十二个,而他还看到丁田给徐主簿送去了一盘,也是十二个。   吃的是这份心意,而不是珍贵的韭黄。   这东西……他也是第一次在冬天见到。   “还真是舍不得。”王佐乐了,拿起筷子吃晚饭。   而丁田则是跟徐主簿在一起吃晚饭:“以后就要称为您徐县丞了   “还得多谢小老弟你的帮助。”徐主簿吃了一筷子菜:“我才有所准备,以后这地方如果真的是我说了算,绝对不会跟马大人一样。”   “看得出来,您可跟马大人不一样。”丁田吃了一口饺子:“可惜啊,我自己种的菜,都喂了别人。”   “你这菜做的值了,你还可惜那点菜?”徐主簿告诉他:“王大人卖了‘丰登号’的粮铺,一共三家,你猜,谁买的?”   “谁呀?”丁田对这个比较关心,他家才一家粮铺,还没挂匾开业,当然关心这个了。   要是来一家大的粮行,自家那小店……估计只能提供县衙粮食了。   “是你的三叔。”   “我三叔?”丁田吃惊了:“怎么会?”   “你二叔掏了家底出来,支持你三叔,你三叔就买下了‘丰登号’的三家铺子,加上你的那个,成了四家,全县城,我也不打算让别人开粮铺了,起码你们家开的粮铺,价格公道,粮仓里如果有陈粮,也会优先处理给丰登号。”   丁田讨好的给他夹了一个饺子:“成,听您的!”   有了徐主簿这位现任的县丞、未来的县令的这句话,自家的丰登号,不红火也不会赔钱。   衣食住行,粮食排在第二位,人都要穿衣服遮羞,吃粮食饱肚子,然后才是找个好窝居住,有能耐的,还会出门走走。   这就是古代人的“民生四字”格言。   何况粮食,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不论是民生,还是军队,都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那得多少钱啊?”丁田问了一句:“家里的家底都掏干净了吧?”   上次收粮食,就一半家产进去了,这次……还不得连棺材本都拿出来了。   “你还不知道么?王大人赏赐了你五十两金子,没到你手里,我直接就用这五十两金子,买下了丰登号,这样的话,你三叔家就欠你的钱了,不欠别人的,这种可遇不可得的好事儿,遇到了就别放过。”徐主簿摇头晃脑:“将来我们还要合作的。”   他不会像马大人那样,吃相难看,但是仓库里的粮食,一定要保持一定的数量,然后陈粮也需要处理。   “哇哦!”丁田惊叹:“那以后来人开粮铺的话……?”   他还记得,有八个粮铺想在这里开呢,到时候竞争力肯定非常大,自家就是个勉强算是小康的家庭,实在是没那个底气,跟人家专业行商的人打擂台,哪怕他们家是坐地户,也不行。   “什么开粮铺啊?”徐主簿不高兴了:“那些都是钦差大人的人,来这里开粮铺,只是个幌子,为的是调查案子,结果马大人一个都没批……   丁田啥话也不说了,给徐主簿又夹了一个饺子:“吃,吃!”   结果因为东西太好吃,徐主簿又搞了点小酒喝,喝的有点多……拉着丁田的手,暗暗叨叨了半晚上。   当天的晚饭,王佐吃的开心,但是半夜总是放屁,这就让他郁闷了。   幸好,第二天他们就要离开了,丁田给他做的早饭,就非常讲究了,一大早就上来了最抗饿的牛肉蒸饺,熬了半晚上的牛肉汤,北地这里因为山的另一边就是草原,这里的牛肉都是来自草原的,虽然价格昂贵……但是也不是吃不起。   牛肉汤里还烫了粉丝和白菜丝、干豆腐丝,上头撒了一大把翠绿的蒜苗。   这顿早饭吃完,王佐的心情又好了很多,因为这顿早饭吃的特别顺心,走的时候,他再次赏了丁田一百两银子。   丁田这钱拿的都觉得烫手了,不过大家多数都是羡慕的,来的时候,就三辆囚车五个押送的官差,走的时候好么,浩浩荡荡的上千人,不光是将犯人全部提走,还有钦差的仪仗,护送的官兵,以及钦差大人自己带来的人,杜大人带来的人,杜师爷带来的人……。   来的时候悄无声息,走的时候轰轰烈烈。   大家直到这个时候,才听说县令大人被抓了,罪名是“渎职”和“贪腐”。   现在县城里说了算的是徐主簿了。   哦,现在该叫“徐县丞”大人了。   送走了这群人,县衙里一下子就安静了,这帮人走了,带来的东西也都带走了,其余的只需要好好的打扫一下,就可以了。   丁田感觉天也蓝了,水也清了,连雪都白了三分。   他的牢房里,那些仆役走的时候,都给收拾干净了,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里头空空如也,啥都没有。   丁田又亲自去收拾了一下,一切都干干净净了之后,他才洗了个澡,第二天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跟徐县丞请了假,出了衙门。   —转弯,就到了自家门前,看到了大堂弟,正在门口张望:“看什么呢?”   “当然是等大哥你了,快进来!”大堂弟将他拉了进来,关上了大门:“二伯早就来了。”   果然是,全家都来了,除了留在家里照看孩子的二婶子。   二叔跟三叔就在坑上坐着呢。   “快过来,田儿啊,咱家发财了!”俩位叔叔的坑上,放着一张炕桌,炕桌上,摆着四张地契,四张房契。   其中两张房契两张地契上,写的都是丁田的名字。   另外两张房契和地契上,写的是“丁大江”和“丁大河”的名字。   “是啊,发财了呀!”丁田乐了,他不是空手回来的,王佐有专门的食材提供,他没少克扣,鸡鸭鱼肉什么的,他都没给他吃多少,全都是自己的食材,换了人家上好的牛肉、羊肉、猪肉等等。   所以这次回来,他拎了三十几斤的牛肉回来,交给三婶子:“麻烦三婶子做了吧,都是最好的牛肉^”   “这得多少钱呐!”家里人果然大吃一惊。   一家人买二三斤牛肉,就已经跟过年一样了,这拿回来三十几斤,是要干什么?   “衙门里分的,你们也知道,前些天,衙门里可是来了不少人,那里头有钦差大人,人家一天的伙食标准可高了,我们也跟着吃了点儿,等人走了,留下来的,自然是归了我们。”丁田忽悠两个叔叔:“我那里还有两只肉羊,二十几只鸡、十几只大肥鹅、一头宰杀好了的大肥猪,我都留着过年的时候吃呢!”   实际上,还有五十几斤的牛肉,他打算过年的时候,给家里人分一下,很有面子的,过年的时候,牛肉卖的可贵了。   还有不少干蘑菇、粉条等干货,厨房的人羡慕得不得了,可惜啊,这些东西都是丁田的,因为这些东西是王佐的食材,他吃不了那么多,当然都给丁田留下了。还包括二十斤的风干牛肉干,这东西也卖的可贵了。   “你一个看牢房的,还能跟厨房的人扯上关系?”很明显,两个叔叔不信啊。   “我那里关了很多临时的犯人,姓马的一家、邢师爷一家、钱师爷一家……。”还没等丁田说完,二叔就来了一句:“是不是还有高家和陈家?”   丁田一下子就喹了:“……是……。”   “哼!”两个叔叔明显不高兴,却非常解气的样子:“活该,让陈老大家的悔婚。,’   说白了,这口恶气一直没有咽下去,现在,高家和陈家已经烟消云散了,高家祖传的粮店,成了丁家的,这就足以让他们消气了。   “高家的粮店,你的,陈家的和另一个粮店,我们俩买下来了,一共四个店铺,你两个,我们俩一人一个,挺好。”二叔道:“开店的店主是你二婶和三婶子,将来村里的粮食也有了卖的地方。”   “嗯^”丁田点头:“这次大家缴纳的赋税也的确是太多了。”   “已经退了回来。”结果二叔告诉他:“不止是粮食,还有多征收的钱,也被退了回来。”   这可是真让丁田意外了。   当天晚上,他就在家里住的,反正牢房那边也没人。   跟两个叔叔说了以后家里的一些安排,还是以田地为主,至于粮店,两个婶子来管理,而大堂弟也够大了,还有二堂弟,一起送去私塾读书。   “读书?”丁田的这个提议,让两位叔叔有些惊讶:“几代人都是土里刨食儿的庄稼汉,读书的花费可贵了,而且读书人也不一定……你看看高家就知道了,还有陈家……。”   “二叔,三叔,读书不一定非要科举,能考上自然是好,考不上,认字也比睁眼瞎强啊!”丁田跟他们讲道理:“起码,两个堂弟日后能看得懂账本,认识契约书上都写的是什么。”   丁田知道他们认识一点字,但是这还不够! 第九十六章 猫冬   丁田说服了两位叔叔,他们打算过了年,就送两个孩子去胡家村,那里有私塾,还是丁田舅舅开设的,自家亲戚,也好照顾一点。   此事刚说定,第二天,丁田的舅舅就来了县城。   “我是听说县里的贵人们都走了,才敢过来,你没事吧?”舅舅胡伟是怕丁田有事情,至于马大人,他才不关心。   “没事了舅舅。”丁田特意转了一圈:“外甥在衙门里跟着上面来的大人吃香的喝辣的,都胖了一圈了!”   可不是略微胖了那么一点么。   看到外甥好好的,胡伟就放心了:“那就好,你好好的比什么都强。”   丁田笑着跟舅舅说了一下自家两位叔叔的打算,并且告诉舅舅,自己有了两个铺子。   谁知道舅舅却生气的道:“你本来就是一个小吏了,如今再沾染商贾之事,以后你的孩子还要不要读书上进了?从事商贾,三代之后才可以科举出仕,你看看高家,宁愿不经商,也要供自家大公子读书,为的就是摘掉商贾的帽子,你还主动往头上戴,你是要气死我吗?”   “不是的,舅舅,你听我说,这铺子是我的,不代表就是我经营,这四家铺子,都是我两位婶子出面打理,我们老丁家,除了我这一支是牢头儿,其他的都是本分人家,何况我这是子承父业,我父亲可是有战功的人!”丁田告诉他:“我的后代,到孙子那一辈就能科举了,不用再等三代那么长。”   这是前两天,他跟徐县丞喝酒的时候,听徐县丞喝大了之后,秃噜出来的内容,这里的内情,说实话,丁田是不清楚,但是徐县丞清楚啊。   还吹牛说等丁田成家立业了,儿子一定要好好教导,就算不能科举出仕,也要做一个地主才行,耕读传家比小吏之子的身份高贵多了。   然后还说到了他的孙子……丁田当时冏得要命,现在却觉得挺好,起码这些话PJ^彳寸舅舅。   “唉,你能安排好就行,可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婪,就耽误了子孙后代。”胡伟知道外甥自从被退亲之后,这人的性格就变了一些,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倒是丁田,听舅舅总是关心自己的子孙后代,福至心灵的猜了一下:“舅舅,是不是舅妈那边……有什么喜讯了?”   “你这小子懂什么?”胡伟脸一红,跟两位丁家的长辈打了一声招呼:“我内人有了。”   丁大江跟丁大河立刻恭喜了一下他,有了后就是不一样,现在就考虑孙子的问题了。   胡伟的到来,家里立刻就要准备点好的招待亲戚,丁田带来的牛肉就不错,萝卜炖牛肉,买了一只大肥鹅,炖的土豆,俩肉菜,醋溜个白菜片儿,一碟豆油炒的花生米,挺好的四道菜,配上一盆的豆腐汤,大白米饭,这大米还是丁田放在家里的,谁知道家里人不怎么吃米饭,多数时候都吃的面食,还是两合面的多,很少吃纯粹的白面。   农家人过日子,吃那么精细的大米白面,觉得不合适。   所以只有贵客来的时候,才会吃大米白面,平时都是吃的两合面的馒头之类的,更多的时候,吃的是苞米面蒸的饼子、窝窝头。   吃了一顿好的,当天晚上胡伟就住在这里了,两位叔叔跟舅舅交流了一晚上,估计说的是县城里的事情。   丁田回了衙门,在自己“庞大的库存”里,翻出来四只鸡,都是已经宰杀好冻的邦邦硬的小母鸡,又翻出来一只猪后腿,放在一起,第二天一大早就送到了舅舅的手里:“这边还是有事情要忙,没时间去看舅妈,这些带回去给舅妈补身体。”   “好。”胡伟收了东西:“我知道你在衙门里办差,有很多方式可以捞好处,但是别太过,你还小,要积点阴德,还有,上官那些事情少掺和,这次就算了,那个马大人不是个好东西,被收拾了也是活该,徐县丞已经走马上任了,日后这牛角县就太平了。”   “我知道的,舅舅。”丁田帮他将东西放在马车上:“您快回去吧,舅妈跟翠婶子俩人在家,还等着你呢。过了年,出了正月,就把丁可跟丁乙送您那里教导。   丁成跟丁吉还太小了,离不开家,先送两个大一些的过去读书认字。   “嗯,昨天说好了,到时候他们俩就住在我那里,一旬有一天假,可以回去看看。”胡伟道:“你自己也要当心,过两天,我托人给你送点豆包和年糕过来。”   一旬就是十天,古代一般以“旬”作为单位,一个月分为上旬、中旬和下旬,十天放一天的假,很合理的安排。   “好。”丁田将胡伟送走了,才回到衙门。   现在县衙是县丞大人说了算,丁田去跟他销假,看他还住在原来的小院子里,有些郁闷:“怎么不搬去后宅居住?”   后头的宅院可大了好么。   完全装得下徐县丞一家子。   “在正式任命下来之前,我是不会班去后宅的,那是县令大人家眷住的地方。”徐县丞淡然一笑:“只要案子定下来,这功劳、奖赏,早晚都是我的,急什么。   丁田“哦”了一声:“也是,迟早都是您的,我是来销假的,回我那个牢房里去了。”   “去吧,眼看着就冬月,要蒸豆包做年糕了。”徐县丞看着外面有些阴沉的天气:“好像是要下雪了。”   丁田回到了自己的牢房里,一天没回来,屋里有人来过,给他烧了热炕,他现在回来,又烧了一把火,把屋里搞热乎。   躺在炕上歇了一会儿,才爬起来,那帮人走了,但是他们的东西,却留了下来,押解犯人走的时候,那帮人根本就没带走任何东西。   丁田将东西收拾了一下,发现里头有不少首饰,男女都有。   他又用不上,想了想,挑东西收起来,挑了一对大金镯子,用红绸布包好,放在一个漂亮的荷包里,他打算到时候送给舅妈,作为怀孕的大礼。   然后又在一堆的东西里,挑了一个“麒麟送子”的银长命锁,也用红绸子包好,这个可以给将来降生的小表弟;不过如果是表妹的话……他又挑了一个“长命富贵”的掌心大的银制长命锁,配了一对小手镯,一对小脚镯。   折腾了一阵子,觉得没什么意思,就去做晚饭了。   他发现自己好多现成v和半成品的食材都没了,也是,都被吃光了,现在他这里剩下的不是大米就是白面,棒子面等粗粮,都吃没了。   丁田只好奢侈的吃了一顿大米饭,还给自己炖了一只小笨鸡儿,好吧,这个时代,他就是想吃肉鸡……也没地方买去。   小鸡炖蘑菇,他吃的喷喷香,吃完之后,收拾一番,又查了一下自己的钱财。   如今有了两个铺子,算是有了进钱的地方,粮食买卖虽然利润薄,但是这个买卖从古到今都不过时,人,总是要吃饭的么。   那个王佐走了,给他留下了一大笔财富,除了吃的,就是从犯人们身上扒下来的东西,衣服什么的,丁田决定拿去换一些半新不旧的回来,当囚衣;首饰之类的,他就留下了,到时候可以慢慢的当礼物送出去。   他没打算卖,这里连个银楼都没有,卖给谁去?   所以留下来,他装在了一个箱子里,放在衣柜的最里面。   第二天,丁田就提了四只大肥鹅去了厨房:“来,土豆,炖上!”   “这是?”原来的大厨,早就跟着那帮人走了,现在的大厨,才是县衙里以前用的厨子。   “给大家添个菜,那些人没吃完的,便宜了我们兄弟。”丁田笑了:“今天泡点干蘑菇,明儿还有小鸡子,小鸡炖蘑菇。”   “行!”厨子高兴了:“我就说,田儿不是那种吃独食的人。”   合着全衙门里的人,都知道丁田那里有好料,羡慕,没有嫉妒,更没恨,人家伺候上头的人伺候的好,而且知道点内幕的人都清楚,丁田这可是救了所有人,他要是真的对那位钦差大人怎么样了,所有人都会跟着倒霉,而不是只有姓马的一家栽了进去。   连带着两个师爷家也跟着倒霉了。   就这三家折了进去,其他人都平安无事,徐主簿更是遇难成祥,更进一步,成了县丞,眼看着,县令就要混到手了。   “我是那样的人么!”丁田心里想的是:幸好,自己i只相,这么多东西,不拿出来吃,是不行的,自古吃独食的就没好下场。   他这就来给大厨房送东西,明天是小鸡,后天就换成羊肉好了。   吃几天,吃没了拉倒。   那天他回来给舅舅拿东西的时候,就发现这帮人羡慕的眼神了,要是再不给点油水,估计这羡慕啊,很快就变成了嫉妒,自古都是“不患寡而患不均”。   古代的职场,也是职场。   “行,今天就土豆炖大鹅,这鹅可真肥啊!”厨子吆喝小工:“去,削一麻袋土豆来!”   小工麻利的去搬土豆了。   晚上,果然,丁田就在大食堂那里吃到了土豆炖大鹤,土豆虽然多了点,但是大鹅可不少,原来厨房里也有两只大鹅,炖在一起,吃的这帮人眉开眼笑。   转天,丁田特意在人多的时候,拎着收拾好的小鸡去了大厨房……。   又一天,则是拎着羊肉去的,那天正好是一旬的休沐日,大厨房张罗着包了一顿羊肉萝卜馅的饺子。   果然,这些人开始跟他重新亲近起来。   而家里面呢,二婶子送了他一萝筐的豆包,起码二百个;三婶子送了他一箩筐的年糕。   东北的豆包和年糕,跟南方的不一样,是用黄黏米兑玉米面做成的,金黄色,里面是豆子馅儿,放上一些糖,甜丝丝的很好吃。   而舅舅那边,也托人给他送来了一萝筐的豆面卷儿。   还有舅妈给他烙的一大包年糕饼子,丁田收到之后,看着天上的冬日雪花:“这真是冬月了啊!”   入了冬月,就立冬了,东北这边雪花飘的一天比一天大。   真正的猫冬开始了。   丁田也在衙门里猫着,每日吃的好好的,小日子过的滋润啊!   冬天就该猫冬,这是东北的习俗,等到了腊八的时候,吃黏米饭粘下巴,南方人是吃腊八粥,但是北方人不是,他们吃的是猪油拌黏米饭。   过了腊八,朝廷的封赏就下来了。   徐县丞,成了徐县令;其他协同办案的人员,也有赏赐。   三班衙役终于凑齐了,因为徐县令上任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招收人员,补满编制。   “再也不能出以前那样的事情了,一个牢房里,就小丁牢头儿一个人!”   这是徐县令的原话,然后,很多人就升迁了一步。   任青成为了捕头,总管本县的所有捕快;   程达成为了班头,总管本县的征粮纳税;   柳森成为了皂头,总管本县的行刑之事。   衙役分为三班衙役,指快班、壮班、皂班。   快班,也就是捕快,专管民刑案件,相当于现在的刑警队;   壮班,在当时管征粮纳税,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   皂班,在升堂时旁边站立的衙役,专管打板子。   而丁田,是这里所有人,最羡慕的一个,只是丁田看到自己的赏赐,有些不敢相信:“您确定,这是说的我?” 第九十七章 丰厚的赏赐   “当然!”徐县令笑呵呵的态度特别和气:“你以后可就是离知府大人近了,多帮衬着点老家啊!”   丁田一脸的黑线。   倒不是说他的赏赐小,而是他的赏赐乃是所有人里的头一份。   金子一百两,银子一千两,驽马两匹,还附赠了一辆新的马车。   肉牛一头,大肥猪两头,肉羊十只。   这三个肉食都是处理好的,直接下刀子切肉就能下锅煮了吃。   绸子四匹,缎子四匹,绫子两匹,细棉布十匹,粗棉布二十匹,细麻布二十匹,粗麻布三十匹,棉花一百斤。   三套文房四宝,宣纸都是上好的,直接送了他两担,不知道的还以为丁田是个秀才呢。   没有给粮食什么的,因为知道丁田不缺粮食,自家都开了粮行,还送什么粮食?   倒是特地说明了一下,粗棉布、细麻布和粗麻布以及棉花,是用来做囚服的!另外还给了一张房契,这张房契上面的地址,是府城里靠近知府衙门的一个三进院落,现在已经挂上了牌匾,上面写着“丁宅”俩字。   是给丁田准备的,而丁田的职位没变,可上班的地方变了,改成了“府城牢房”,他成了府城牢房里的牢头儿。   年后过了二月二上任,留他在老家过个年。   丁田调任府城,成为了他最大的“奖励”。   别人都羡慕的口水直流,只有丁田这个当事人,不太高兴,因为他根本就不想离家太远的去上班。   守家在地的多好?   家族就在当地,干点啥都能有点照顾。   徐县令还跟他道:“你那个牢房啊,也得招人,你有什么打算没有?”   三班衙役满员了,就剩下牢房这里,徐县令是不会插手这块的,算是他给丁田的一点权力。   丁田以后去府城的牢房当差,对他也有好处,起码府城有什么风吹草动的,丁田能给他通风报信。   加上他很看好丁田跟那位的关系,哪怕只有一点点呢。   “我再考虑考虑。”丁田一拱手:“这两头猪,请大厨房那边搬回去一头,给大家加个菜,其他的我就带走了。”   “行!”徐县令二话不说,让几个衙役帮忙,将东西都给丁田直接抬回了他在县衙旁边的家,留下一头大肥猪,送去了后厨。   这么多东西送到了家里,正在给丁田打扫房子的三婶子吓了一跳,三叔也皱眉了:“这么多东西……?”   “这都是上头的赏赐,收着吧!”林七重新活了过来,乐呵呵的一拱手:“都是好东西。”   等丁田回来,林七他们已经走了,正好,二叔带着家里人过来买东西,眼看着要过年了,二叔家的杂货铺子,也该进点年货。   结果就看到大侄子这么多东西。   “田儿啊,这?”二叔跟三叔都有些受惊。   丁田也有些惊讶,本以为会看到家里人兴高采烈,毕竞这么多好东西,可不多见,谁知道作为小老百姓的两位叔叔,却吓着了。   也是,小老百姓过曰子,图的就是一个安居乐业,突然来了这么多赏赐,他们不会高兴,反而会惶惶不可终曰。   “别怕,是上头给的赏赐,这东西来路正,都是咱家的!”丁田赶紧安抚家里人:“那些绫罗绸缎的,都给家里人做两身好衣服穿;尤其是丁可和丁乙,明年就要去学堂了,必须有两身好衣服。”   “哦哦,是正路上来的就行。”这回,二叔三叔开心了:“我家田儿就是有本事。”   自从自家开了个粮行,两位叔叔就挺直了腰板儿,等到高家和陈家倒霉了,更是扬眉吐气了,现在谁不说陈家蠢货,高家活该?   丁田也乐了:“县衙里现在要做囚服,我把这个活儿,给包了,请二婶子和三婶子给做,一套给三十文的工钱呢!一双鞋是二十文的工钱。”   “这个行,要做多少套?”三婶子道:“我们妯娌俩不凑手的话,还有别人呢   “粗棉布二十匹,细麻布二十匹,粗麻布三十匹,棉花一百斤,春秋的单衣,冬天的棉衣和夏天的短打扮,都有。”丁田道:“这些东西都做成囚衣,有多少,做多少。”   “这么多啊?”二婶子惊讶道:“这都是新的?’’   “是新的,没事儿,工钱县衙出。”丁田指着大肥猪:“这个拿回去,咱家祭祖啊,用这个大猪头,挺好。”   至于肉牛,是没有头的,牛头,祭祖的时候,只有皇帝家才有资格用牛头。   或者是祭天什么的,才会用牛头。   “行,这个猪头,就咱们这一房,你这个嫡长子出的祭品,到时候给你父母坟前摆上!”其实这个猪头摆一会儿,就该拿回去吃掉了。   家里热闹了起来,丁田的弟妹们看着这么多东西,一个个都稀奇。   丁田特意带了两朵珠花和两个银质长命锁:“大哥给你们的新年礼物。”   两个大一点的堂弟笑嘻嘻的看着,堂妹看到珠花就眼露渴望的神态,倒是两个小堂弟,懵懵懂懂的。   “这得花多少钱?”二叔不太高兴:“你现在也是顶门立户的人了,攒着点钱,娶媳妇用。”   丁田就笑了:“这是在牢里留下来的,现在都归我了,上头也是这个意思,不是花钱来的。”   “那就行,不过别太过,也别让人眼红。”二叔嘱咐他:“你那羊有些多,给衙门里的人都打点了吗?”   “留了一头大肥猪给大厨房那边。”丁田道:“再说了,大家都有赏赐,还有人更进一步当了头儿呢。”   一听说人人都有份,二叔这才放心。   不过听说丁田要去府城当差,全家才是最高兴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去府城可比在县城更好。   全村也才有几个人去过府城啊?   吃饭的时候,三叔还提醒他:“你舅舅那边的年礼,你得看着送了,丰厚一些,他头一年成亲,还有了后。”   “您说送点什么?”丁田对舅舅还是很看重的,越是到了古代,越是能体会到宗族、亲戚和功名的重要性。   “你那头肉牛,送一条牛后腿,猪肉不用了,他家里肯定不缺,送一头肉羊过去,挑两匹缎子就行了。”这么多的东西,算得上是厚礼了:“主要是去跟你舅舅说一声,你这也算是高升了^”   “嗯。”丁田点头:“行,就这么安排了。”   “回头你这边没事了,就回村里去,老里长他们可把你给夸的呀!”提起这事儿,二叔就得意的不行:“以前说你被人退婚的事儿,现在一个个都说是陈家的那个丫头没福气,现在好多人都问我你的亲事呢!”   有了这么大一个家业,还在衙门里当差,有钱,有身份,上面没有公婆需要伺候,旁边也没妯娌争锋,多好的一个女婿人选啊!   “亲事暂不考虑。”丁田赶紧反对:“我这马上就要去府城了。”   “对对对!”三叔立刻就道:“万一在府城有合适的呢?大地方的闺女,总比村里的村姑强!”   他这是希望侄子能在府城娶个媳妇儿:“总要比陈家丫头强!”   陈家丫头是县城里的人,他侄子就娶个府城里的,这才叫“好”。   “呵呵……。”丁田其实只是这么一说,想拖一下时间,毕竟他才来不到一年,就谈婚论嫁,肯定不行啊。   古代妇女什么样儿?   看看二婶子跟三婶子就知道了。   再说,他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   过了几天,眼看着就要小年了,丁田休了一天假,套上马车,拉着年货去看舅舅。   舅妈的肚子还没有显怀,丁田带去的东西,在胡家村引起了小小的轰动,舅舅站在门口,故意大声的说他:“带这么多东西来干啥?”   “舅舅,这是年礼,应该的。”丁田知道这一刻,舅舅就是想显摆一下外甥对他的看重,就连胡家村的村长媳妇儿都看的眼热了。   尤其是那两匹缎子,看的所有妇女都红了眼睛。   丁田还多拿了两匹细棉布,还是印花的那种。   舅妈也非常有面子的嗔怪他:“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   “这个锻子是给孩子准备的,细棉布是给翠婶子做两件新衣服。”丁田将东西一样一样的从马车上搬进舅舅家的大门,故意显摆谁不会啊?   有肉不能埋进碗里吃,有好东西就该给舅舅长长脸。   显摆完了,全家都高兴,翠婶子更是将一张老妪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舅妈有了身孕,不能下厨做饭了,全都是翠婶子在张罗,肥肥的大鹅炖土豆;一大盘子的五花肉,做成了白切肉,热一下,蘸着蒜泥吃;大酱炖豆腐;凉拌了一个凉菜,里头放的是白菜、粉丝和萝卜丝,味道还不错。   主食是自家蒸的大白面的馒头,可以说,这一桌子菜,的确非常不错,过年也差不多是这样了。   等饭的时候,跟舅妈问好,然后就跟舅舅说了自己即将升迁的事情。   “去府城啊?”舅舅明显的羡慕了一下:“也好,那里总比县城强一些,只不过那里咱家可没人,也没人情……只能指着杜大人股念旧情……。”   他是怕外甥过去可能会受欺负。   一个马大人,一个县令,就能贪腐那么多粮食和税银,不许县城里开设别家粮店,粮价超低买进,超高卖出……,何况是府城,那里的情况,恐怕更复杂。   “调令已经下来了,不去也不行。”丁田道:“何况我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见识见识。”   “也好,你好歹是去当差的,不是平头老百姓。”胡伟其实也想去外面看看,只可惜,条件不允许。   舅甥俩聊到吃完饭,继续聊,说了半宿的话。   第二天,还去给丁田的外公外婆上了坟,烧了不少祭品。   舅舅给他带了好多礼物回来,其实都是一些土产,舅舅家自己撒的年糕,蒸的豆包,以及腌的酸菜,晒干的萝卜等等。   别看普通,却是丁田最喜欢的东西。   回到县衙,过几天就要小年了,而衙门也要封笔,准备过年。   古代的过年,和现代的不一样。   现代的年味浓郁不起来了,也就春运能让人感觉到新年的临近。   而在古代,除夕是非常重要的,从腊月十五过后,朝廷就会封笔,一般的不着急的公务,就不办理了。   一直到正月十六,才会开衙,还要拖拖拉拉的过了二月二龙抬头,啃过了猪头,才算是正式过完了年。   所以丁田也要早早的回丁家村去过年。   徐县令在封笔之后,给每一个人都发了红包,虽然不多,他的是一两银子,两只鸡,三斤猪肉,十斤白面。   “在你走之前,将牢房里安排明白了。”这是徐县令给他的任务。 第九十八章 第一个除夕   丁家村的年味儿非常浓郁,丁田回来的时候,是带着三车东西回来的,家里的老宅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进屋的时候,炕跟火墙都是热的,炉子上还烧着开水呢。   一回来,二婶子就带着大堂妹过来:“赶紧的换了衣服过去吃饭,明儿记得拎着东西去看看老里长。”   “知道了。”   晚饭就是在二叔家吃的,聊一些村里的事情,直到丁田说,他要交出县衙里的牢房了,要找个继任的。   “县衙里的差事……要不问问老里长?”这回,二叔跟三叔不敢轻易的处理了   毕竟关系到衙门里的事情,都是大事儿。   “行!”丁田也想到了这一点,老里长别看不管事了,但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第二天,丁田就拎着两坛酒,两包点心,一包卤牛肉,两挂肉肠,去看老里长了,这不是年礼,年礼是正月的时候,才会送去。   “来了呀?”村长接待了他,东西放在老里长屋里的炕桌上:“爹,田儿来看你了。”   “来就来,还拎啥东西。”老里长还是那样,正坐在炕上扒蒜呢。   “看您老,可不能空着手来,我这一年能在衙门里混的风生水起,还不是靠您老的指点么。”丁田话说的好听,哄乐了老里长。   “你呀!出的好主意,杜大人那天都说了,你是个精明的小伙子,他很看好你呐!”老里长让儿子将扒好的蒜瓣子拿下去:“还有,那位钦差大人也说你不错,我在那俩老东西跟前儿,特别有面子!”   “呵呵,都是上头的人看得起我。”丁田笑了笑,就说了自己调任的事情。   “衙门的差事,你说了能算吗?”   “能!”丁田点头:“徐县令说了,让我自己安排。”   “老爷这是给你面子,也是给我们丁家村一个机会,衙门里的差事,可不能丢,你去了府城,虽然是更好的事情,但是,总归是离县里远了^”老里长想了想:“最好,衙门里还得有我们丁家村的人,起码要是本家。”   丁田明白,老里长的意思:“我懂,县官不如现管,我就算能跟知府大人说上话,家里一旦有事情,我这离得远,也怕来不及。”   “你能明白就好。”老里长见他一点就透,顿时更喜欢丁田了:“你去了府城也好,见一见世面,也不错,而且府城总比县城好。”   “呵呵……这个人选的问题,您老给个参考,不止是牢头儿,还有狱卒,这可是吃公家饭,不过,做了小吏,三代之内,是无法科举的……这一点您老可要考虑好啊!”丁田提醒他。   “还考什么科举?”老里长呲的一下笑了,露出一嘴大板牙:“都是祖祖辈辈在土里刨食儿的人,还考什么科举?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舅舅那样,能考个秀才回来吗?全村识字的才几个啊!”   丁田对此哑口无言,他忘记了,这里是古代啊!   字都认不全,还考科举?   舅舅那样的都是少见了,胡家村对舅舅这个唯一的秀才,那是特别的照顾啊。   不仅家里的田地有人主动帮忙种植和收获,教导几个孩子认字,还有束脩可拿   “人选的事情,老头子我会考虑的,唉,你去了府城,记得逢年过节的回来看看〇,,   “那是当然了,这里可是我的家,我的根。”   丁田这么说,老里长就高兴了,晚饭他是在老里长家里吃的,酱炖茄子干,排骨炖的豆角干,这俩菜吃的丁田非常顺口,而且主食是二米饭,不是面食。   老里长看他吃得开心,自己也高兴,村长更是想给他来两盅,幸好丁田不好酒,只是给村长和老里长倒了两碗,他自己一口没喝,而是吃的饱饱的……。   丁田去看了老里长,也有人来看丁田。   丁侃带着家里准备的一点东西,乐呵呵的就来了。   “侃哥!”丁田看到他就乐了:M你这是穿了新衣服啊?”   丁侃身上一套新的细棉布做的棉衣,看着还挺精神,以前他的衣服都是补丁打补丁的,看着就透着一股窘迫,日子穷啊,就得俭省着过。   现在却穿了一身新衣服,可见日子是有些松快了。   “五年都没新衣服穿了。”丁侃将东西放在门口:“你嫂子秋天的时候,采了不少蘑菇,晒干了,知道你喜欢吃一些干菜,特意给你拿了一筐,别嫌弃。”   家里也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家里的鸡鸭鹅什么的,人家也不缺。   昨天听村长媳妇儿说,田儿爱吃干菜,这才挑了一筐子的干蘑菇,给送来了。   丁田将人让进屋里,炕上有炕桌,他给丁侃端了一盘瓜子:“吃瓜子。”   “哎!”丁侃也不客气,虽然俩人年龄相差的很大,但是论辈分却是平辈。“看侃哥这样,今年收成不错啊!”丁田还烧了开水,准备给他泡个茶。   “是啊,不仅收成好,还有县衙退回来的钱和粮食,嘿嘿嘿……。”丁侃挠了挠头:“也多亏了你把地赁给我,今年终于松快了一些。”   “那就好……。”   俩人聊了一下地里的收成,聊了一些明年的打算,丁田还是把地租赁给他们家,丁侃来可能也是为了这事儿,他家今年有了这些粮食,尝到了甜头,明年还想种   丁田当然同意了,说着说着,就提起了丁田的工作,丁田说要去府城了,这件事情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早晚村里人都知道。   “去府城?”丁侃惊讶:“那县城的差事?”   “老爷说让我自己安排好。”丁田就说了此事。   丁侃却若有所思起来:“那还真是给你面子……。”   回到丁家村,就是回家了,不过过年么,他一个人肯定不行的,所以二叔跟三叔全家,都会来老宅过除夕。   小年的时候祭灶,丁田一个人祭的,但是小年之后,二叔三叔他们就来了老宅,寂静的老宅终于热闹了起来。   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   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炖大肉;   二十七,宰公鸡;二十八,把面发;   二十九,蒸馊头;三十晚上闹一宿;   大年初一扭一扭》   过了小年祭灶之后,二十四丁田收拾了房子,其实早就收拾干净了,只是象征性的打扫一下。   二十五的时候,全家人都到了老宅,热闹了起来,小孩子都嘴馋,丁田特意多买了一些灶糖,这个时候的糖工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有白糖,也有红糖,饴糖和麦芽糖等物。   尤其是从山东那边过来的高粱饴糖,很受小孩子軎欢,丁田买了十多斤回来,孩子们都很喜欢。   今天是磨豆腐的日子,村里的豆腐坊可算是忙了起来,而且不止是水豆腐,还有冻S■腐和干SL腐。   两个叔叔打了一板水豆腐,二十斤干豆腐,五十斤冻豆腐。   丁田则是在家带着一群弟弟妹妹们玩耍,实际上就是哄孩子。   因为两个婶子在准备炖大肉,其实就是炖猪肉,羊肉和牛肉。   肉香味儿总是馋人的,丁田看到弟弟妹妹们馋的口水直流,就从锅里捞了一块出来,五花肉,切成片,蘸着蒜沬兑的酱油吃。   几个孩子吃的满嘴流油,丁田又给每一个都捞了一根肉骨头啃,好么,这样的大堂哥,这些孩子能不喜欢么。   二婶子看到这样的丁田,嗔怪道:“你就惯着他们吧!”   “难得过年么,吃点肉。”丁田小时候没少照顾弟弟,自然对小孩子特别亲近   等到二十七的时候,家里的鸡啊,鸭子啊,大换等家禽,算是倒霉了,被杀了不少,丁田蹲在那里,亲自拔毛!   “这都是妇人干的活儿,你在这里干啥?”三婶子见不得大侄子蹲在那里翻捡这些东西的样子。   “我攒点羽绒。”丁田是想攒点羽域,给自己搞个羽绒被子,没有被子,褥子也行啊。   东北的冬天,尤其是古代这个时候,没有温室效应的冬天,他算是见识到了。   太冷了!   他那个地方,还各种物资充足呢,一天到晚他都觉得冷,其他地方更别提了,也终于知道,为啥一到冬天,大家都喜欢猫冬了,不猫着也不行,外头天寒地冻的,没有完全的准备,连出门十里地你都办不到。   去舅舅家,他是全副武装:帽子、手套、皮袄、大棉袄、二棉裤、大头棉靴子……就这,还冻得够呛。   “羽绒是啥啊?”俩婶子惛圈。   丁田只好指着自己薅出来的羽绒道:“就这个,这个毛儿,我要。”   “这东西家家都丢了的,你留着干啥?”三婶子不是很明白,大侄子的举动。   “留着就是了。”丁田不吭声,将羽绒收了起来。   “桂花啊?桂花!”二婶子喊来大堂妹。   “来了,娘,啥事儿?”桂花擦了擦手,刚才给弟弟把尿了。   “带你茶花妹子出门去,找五婶子她们,要点你哥稀罕的这个……羽绒!”二婶子指着丁田手里的东西:“看清楚了,就这个。”   桂花堂妹扫了一眼:“哦,知道了。”   就麻利的带着茶花出了门,大堂哥给她们不少好东西,要点那个……羽绒而已   丁田记得羽绒在明朝中后期才有记载,这里的朝代已经过了明朝,但是……没见有人积攒羽绒,是没有人积攒,还是不知道?   他就不清楚了,但是能积攒羽绒,当然是好事儿了。   当天,丁家村就传遍了,毕竟村子不大,人口也不多,又都是一个祖宗,自然,这消息就传得快,等到了晚饭的时候,丁田家里陆陆续续的来了不少小孩子,一人拎着点羽绒,丁田也不嫌弃,谁来都要,每个人发一把瓜子,一把饴糖,揣兜里吃,或者用小衣服兜着走。   这举动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但是大人看到孩子们又吃又拿的,竟然也得了不少人的喜欢,都说丁田是个好后生。   二十八就开始和面,发面了,同时,家里的一些菜肴也要提前准备起来,厨房是两个婶子的天下,两个堂妹打下手,堂弟最多劈点硬木柴,两个小堂弟,就要丁田哄了,小孩儿虽然小,但是农家孩子懂事的早,并不作人。   于是丁田就教他俩背三字经,在他那个时候,国学复兴,一般人都会背个三字经啊,弟子规之类的,甚至还流行一些其他的国学典籍,他背着一个,抱着一个,在炕上晃晃悠悠的念叨:“人之初,性本善。”   两个小家伙就跟着他哼哼唧唧的背:“人之初,性本善……。”   这一幕,很多年之后,两个小堂弟还记得,都说大堂哥是他们的第一位夫子。   两个叔叔看到这样的丁田,也笑眯了眼睛。   就是远在府城的王佐不是很高兴,他看着眼前的人,只给了一个字:“滚!” 第九十九章 丁侃的决心   “王……!”来人抱拳刚要说什么,王佐一挥手,王富贵就给旁边的护卫使了个眼色,护卫们蜂拥而上,将来人,以及来人带着的马车等物,全都弄走了,不顾来人的挣扎与呵斥。   王佐转身就往屋里去,王富贵狗腿的跟上:“大人,用膳吧?”   王佐没吭声,去了用膳的那间房,桌子是红木的八仙桌,凳子是圆鼓凳,上面铺着软垫,都绣着精美的图案,一看就不是凡品。   八仙桌上摆着满满一桌子的美味佳肴。   红烧鲤鱼,八珍扒鸡,清蒸肘子,糖醋排骨,干炸黄鱼……一样一样的都是厨子精心烹饪出来的,就连小米粥,都是海参小米粥。   什么叫“海参小米粥”呢?   熬小米粥的不是水,是清鸡汤,这可是皇帝才能享受到的东西,海参这玩意儿采集不容易,乃是标准的贡品。   还有银耳莲子羹、清炖燕窝……。   可是看着满桌子的东西,王佐非常没有胃口:“我想吃点不一样的东西!”王富责犯愁了:“大人啊,要年后小丁牢头儿才会来上差……。”   贴身的常随就是不一样,从小一起长大的,太知道这位的心思了。   “那给我包饺子,要吃韭菜鸡蛋的!”王佐放下筷子:“这一桌子菜,你吃。   王富贵一翻白眼儿:“俺也想吃韭菜鸡蛋的饺子。”   “那还不快去做!”   “关键是,鸡蛋有,韭菜就只有咸韭菜,新的韭菜,还没找着呢!”   王佐:“……!!!”   一直到过完年,王佐也没吃上韭菜鸡蛋的饺子,没办法,这边还没有几个人有丁田的那个闲情逸致,给自己在屋里种点啥,最后他吃到的只是蒜苗猪肉馅的饺子而已,就这,还是王富贵想办法给他搞来的。   在府城的王佐惦记小丁牢头儿的那点韭菜的时候,他正在家蒸馒头。   二十九就蒸馒头了,有白面的,两合面的,还有豆馅儿的,丁田家里忙了一天,坑烧的都能把人烫熟了,才蒸好好几大锅馊头。   等到三十的时候,全村都軎气洋洋的,因为过年了嘛。   小孩子开始在村里的道路上,点燃小鞭炮,丁田还带着弟弟妹妹们在大门口点了两挂小鞭炮,凑个热闹。   过年就该热热闹闹的,丁家村也是如此,傍晚时分,小孩子们都提着一个小灯笼,或者举着小火把,妇女们走出家门,拖着孩子们绕村子走三圈,这叫“走百病”,据说这样的话,明年一年都会平平安安,不会得病。   男人们就相互串门儿,这个时候的农民,是没有打麻将、玩牌的活动的,都不认识字,怎么打?   何况“赌”在古代也不是平民百姓能玩得起的东西。   不过丁田搞出了双陆棋这个东西!   弄了张足能铺满半个炕的双陆,哈哈哈哈!   这玩意儿很简单,拿两个骰子就能玩,哪怕一个人也能玩的挺开心的,不过他为了热闹,叫齐一院子的人。   走过百病之后,吃过晚饭,就剩下玩儿了。   参加者有小姐、丫头、书生、将军、和尚、大官这几种角色,一人一个还有富余的,就连才三周岁的小堂弟,都有了一个“大官”的角色……他就軎欢那个被涂了红颜色的大官的棋子。   纸上面画了好几个庙,香火鼎盛的皇极寺就可以进庙烧香停一次,少林寺可以学功夫,但女子不可入寺,要退回上一格,兰若寺自然是有冤枉而死的女鬼了。女子遇到铁槛寺,是要在那里停一格的,代表被关的意思。   一般大户人家的女眷,是不可以被关入牢房的,所以要关在铁槛寺。   那也不叫关,是“看守”。   书生进来要被秒杀,退回原点,从头开始。   将军和大官不能去青楼,跳到青楼要收监,这可是犯错误的呢!   停一局才能继续玩,书生进青楼要赋诗一首,小姐、丫头进青楼,同样要被秒杀,退回原点,从头开始。   和尚要进庙烧香,进兰若寺要为女鬼伸冤,超度她才行,遇到小姐和丫头要退三格,进青楼和酒楼要停一局。   丁田做完后,跟全家一起玩的兴高采烈,二叔还提议:“这大官也可以伸冤嘛,没道理女鬼被冤死,就要和尚超度啊!”   三叔也在一边提议:“将军可是要打仗的,带兵打仗!”   这就是北地的民风了,一个在炕上玩的游戏,还不忘将军必须带兵打仗。   “行,那就填上这两个……。”丁田从善如流,让两位叔叔非常欣慰。   一家人玩到外头已经有人家放鞭炮,烧纸迎祖宗了,才结束,然后就是过年固有的程序,烧纸,迎接祖宗回来过年,享受子孙后代的供奉,各种菜肴也被一盘一盘的端上桌。   今年因为已经结束了守孝,所以可以大鱼大肉的吃了,加上丁田带回来的东西不少,所以今年的年夜饭,也非常的丰富。   一大条鲤鱼,半生不熟的端上来,这道菜在年夜饭里就没有熟透的时候,因为要留着,这叫“年年有余”,不能吃光,只能摆盘好看,放在最中间。   四周的菜就可以随便吃了。   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酸菜大骨棒,排骨炖的豆角干。   都是菜少肉多,这个年过的很肥,就连狡子都是牛肉大葱饱的,还有一盘清炒豆芽菜,一盘凉拌白菜粉丝干豆腐丝,算是素菜了。   剩下的溜豆腐泡儿和炸肉丸子就不用说了,都是大油的东西。   汤是通气的萝卜丝汤,这道汤是丁田强烈要求,不要多放油,不然按照三婶子的做法,起码要放一勺猪板油的。   吃饭的时候,小孩子都是一小碗汤,其他人是一小酒盅的高粱酒,如今丁大海不在了,丁大江就是家里的第一长辈,他端起酒盅:“来,我们先干一杯,这一年,大家都辛苦了,咱家日子以后会越来越红火的!”   “红火,肯定红火!”三叔笑得见牙不见眼:“咱家也算是小有家底了。”   “嗯,小有家底了。”丁田也乐,他来到这里,多亏了亲人们的照顾,就算是最小的堂弟,还知道摸一摸他的脸,小孩子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对堂哥的担心,这是他最暖心的一幕。   一家人吃的满嘴流油,山楂水早就熬上了,怕吃多了积食,几个孩子熬不了夜,吃过饭,消食后,就躺在炕上睡着了,几个大人点着通明的灯火,闲聊天。   “丁侃貌似对你的那个牢头儿的位置,有点想法。”二叔突然跟丁田提起了这件事情。   “侃哥?”丁田一愣。   “嗯,还有丁墨,他也想去县衙某个差事,他家的二弟三弟都长大了,家里条件一般般,一直在愁婚事,这次估计也是看到了你带回来的那些赏赐……。”二叔吧嗒了一下嘴巴:“还有,就是觉得还能有点油水,能免了劳役和赋税……。”   “所以在老里长放风出去之后,他们都有点想法了。”三叔道:“何况程达跟柳森也带了不少东西回来,这次案子连老爷都给办了,新的徐老爷,那可是熟人。   徐县令三年前就开始筹谋,他的眼光长远,看得出,杜县令肯定是要走的,高升是必须的,只要县城建好了,他肯定就会升迁,因为这是实打实的功绩。   那个时候,徐县令想的是县丞的位置,没想到啊!   来了个草包的马县令,自己把自己折腾死了!   县丞就成了县令,徐县令知道自己没什么本事,更没过硬的靠山,往上升不可能了,只能实事求是的干好自己的县令。   他是非常会办事的人,过年的时候,封笔之后,派自己的儿子,一个老里长,一车礼物。   礼物不多,一些炒熟的花生、瓜子,以及高粱饴糖、两匹细棉布,两匹粗棉布,一盒长白糕、一盒红豆糕这种大众货色的点心,两坛烧刀子,一条羊腿,十斤猪肉。   东西不东西的,谁都不会多计较,关键是心意。   “有想法就好,县衙的衙役咱们没办法,牢房这里还是可以运作一下的,将来好歹有个照顾。”丁田道:“侃哥是个啥想法?”   “他想去当牢头儿,还想将他家的老大丁华带进去当个狱卒,这样等他退下来了,就可以将牢头儿传给丁华了。”   “他这是想走我们家的老路啊?”丁田顿时就笑了:“可是当了狱卒,三代不能科举,他也认了?”   “认不认的,他家那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丁华比你都大,连相看了三家,人家都不同意,就是因为他家穷啊!”三叔叹了口气:“何况丁华是老大,下头还有那么多个弟弟妹妹……。”   男孩子要下聘礼要妻生子,女孩子出嫁也要有嫁妆,不然会被婆家看不起。   他们家那么穷,这女孩子娶回家,还不得往娘家可劲儿的扒拉东西啊?   谁家乐意有个胳膊肘往外拐的媳妇儿?   当了老大媳妇儿,就得看护下头的弟弟妹妹们,当家媳妇儿,难啊!   “行,他要是真不计较这些,我可以将牢头儿给他当,他家也是……唉!”提起这个,丁田也哭笑不得。   古代孩童夭折率太高,他家倒是生一个活一个,一大家子人,也够丁侃累的了   农家子弟成家立业的早,过了十六岁就能议亲了,女孩子过了十八岁如果还不出阁嫁人,连官府都会介入。   男孩子二十岁之前不定亲,就很难找到合适的了。   而且老大不成亲,下头的弟弟妹妹们也不方便议亲。   丁田这里答应了,又说了说村里的其他事情,天就亮了,初一一大早,就要相互拜年。   丁田给两位叔叔和婶子磕了头,得到了四个红包,然后他非常豪爽的给弟弟妹妹们,一人一串儿新的铜钱,一百个的那种,可以换一两银子,但是在农家,银子不如铜钱来的实在。   乐得弟弟妹妹们一个劲儿的喊“谢谢大堂哥”。   大年初一不出门的,但是有扭秧歌的队伍来村里拜年,这个得放进来,热闹,喜庆,吉利。   不过扭秧歌的队伍,你得给打赏,一般人家就是十个二十个的铜板,但是要用新的钱才行。   这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庆祝新年的方式,一家不止一个秧歌队进来扭一扭,或许是三五个,或许是七八个,只是经历了战乱之后,扭秧歌的队伍,满打满算,也就五支,人数多少都不一样,最热闹的一队是个外来的秧歌队,有跑旱船的,踩高跷的,很吸引人。   但是丁田却觉得,这队人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丨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一百章 过年也不消停   因为这一队呢,是最热闹的,里头光是跑旱船的就有十八个,在外围绕来绕去,惹得村里的小孩子跟着颠颠的跑,在旱船里钻来钻去。   人虽然打扮的花花绿绿的看着新鲜,喜庆的样子,可是竟然都是壮汉,也有几个妇人,也是膀大腰圆。   最主要的是,这些人的眼神,非常的灵活,并非村民们那种憨厚的灵活,而是有些贼眉鼠眼。   说是外乡人,牛角县并非什么繁华的地方,外乡人来这边走秧歌队的很少,这次却来了这么一队,还非常热闹的样子。   吹喇叭的都中气十足,走了这么久的时间,竟然还有那么长的力气吹喇叭,打鼓的连袖子都挽上了胳膊肘那个地方,露出结实的小臂肌肉。   这看起来不像是个乐器演奏者,更像是一个……屠夫?或者是……强人!   例如……他见过胡麻子,就是这样的身板子。   比起务农的农家子弟,像胡麻子那样的绿林中人,锻炼的身强体健,跟务农的那种身体强健不一样。   务农的农家子弟,绝对没有这么漂亮的肌肉!   丁田觉得奇怪,这些人因为化了浓妆,又有各种面具遮掩,看不到脸,但是这进退之间,倒是颇有章法。   这是秧歌队的一贯作风,过年嘛,就图个热闹,图个喜庆。   素了吧唧的往人家门口去,会被主人家嫌弃,甚至是骂出来的。   因为进了农家的院子,要在院子里扭一圈儿,甚至是像卷菜心一样的卷个一圈,然后才能出主人家的院子。   不然岂不是白给打赏的钱了。   尤其是跟着跑的村里的孩子们,让丁田看的直皱眉。   自家的小堂弟丁吉,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加上家里人照顾的好,小家伙儿长的白白胖胖,因为是新年的关系,还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小棉袄,小棉裤,小棉靴子,封边用的是白色的兔子毛,看起来就像是那画里的胖娃娃一样,脖子上还带着一个新的银质长命锁,不大,只有他的巴掌大,但是也让很多人看的眼热了。   丁勇这一支算是起来了。   丁成还太小,由三婶子抱着,桂花堂妹非常的文静,没办法,她现在要议亲了,不能太活跃,不过桂花堂妹今天也是一身的新衣服,而且是袄裙,上面是她自己绣的花,头上还插着银簪子和珠花,一股子小家碧玉的模样,好多妇人都夸奖她呢   更有不少小伙子都偷偷的瞄她。   二婶子美的很,美得很!   因为今天桂花堂妹将丁蝶的风头都给压过去了,惹得四伯娘一个劲儿的翻白眼儿。   她家的小蝶虽然长得好看,但是打扮不起啊!   桂花堂妹头上的珠花,那可是丁田送给她的,小蝶看的眼睛都红了。   丁乙堂弟则是跟几个熟悉的小哥们儿混在一起。   丁可堂弟自然也有自己玩得来的小伙伴,过年么,自然是怎么开心怎么玩儿了   茶花堂妹喜欢安静,抱着丁成小堂弟,跟三婶子在一起看热闹。   唯有丁田,一直在用眼睛盯着丁吉堂弟。   无奈这孩子太调皮,哪儿都钻,不一会儿,他就跟几个小萝卜头,钻的不见了身影。   偏偏这个时候,丁侃过来了:“田儿啊,你真的要去府城当差了啊?”   “是啊!”丁田知道他什么意思:“你要是真的决定了,过了十五,我就带你去县衙。”   “行,那我可谢你了。”丁侃顿时心花怒放。   “你别谢我,都是姓丁的。”丁田越是在古代待着,就越是知道宗族的重要性,在古代,哪怕是同姓,就会觉得亲切,甚至这种姓氏,会让他们成为天然的盟友,互相倚重。   丁田也想家乡有实力,所以丁侃能主动跳出来,自然更好。   而且丁侃家……也的确需要这样的一个机会。   “都是姓丁的,可不止我一家。”丁侃心里明白,丁田是照顾他们家,这份情,他记下了。   “那你可准备点好礼,到时候,我带你去见老爷,你放心,现在的老爷是以前的徐账房,曾经的徐主簿,还担任过县丞,可以说,是个熟手的老爷,在他手下做事,很轻松的。”   “知道,知道!”丁侃笑着道:“听说胡家村那里也出了几个衙役,还有那边的杨家村和柳家村,也有人入了公门当差。”   丁田知道这事儿:“是补充衙门里人手的时候,在各村招的良家子弟,都是一个村儿一个村儿的,担任的三班衙役也各不相同。”   “是,听说了,都是不一样的差事。”丁侃对衙门衙役的构造并不十分了解,丁田跟他约好了,到时候去他家拜年喝酒,顺便说道说道。   这也是提前指点他的意思,丁侃几乎是千恩万谢,这可都是经验之谈,丁田肯跟他说这些,是真心的在帮他。   聊的非常愉快,在秧歌队扭了半天之后,丁侃才跟丁田告辞。   就在丁侃走了之后,丁田四顾一番,发现秧歌队也往外走了,但是……丁吉呢?   同时跟丁吉在一起玩耍的那几个孩子,也不见了踪影!   或许是现代人的关系,丁田对外界的警惕性一直很高,现在一看丁吉不见了,直觉的认为,那支秧歌队有问题。   他回来的时候,是带了刀子的,狱卒也有佩刀,回去就拿了刀子,往村口赶。前文提过,丁家村是有防御围墙的村落,还挺高的,东头一个出口,西头一个出口,中间笔直的大道,是为了方便大家来回走,修的一条青石板道,在这十里八村里是头一份。   也是方便防御外敌,墙很高,门呢,却很小,只能通过一辆装满了柴草的大马车。   丁田的家是在靠大门的地方,老宅子,修得不错,也算是村里的有钱人家了,他们在丁田家的大院子里扭了半天才走,热闹是很热闹,同时,也算是最后一家了,出了丁田家的大门,他们就顺着大路扭啊扭的,就要出村子了。   结果丁田提留着大刀片子,就蹿了上去:“站住!”   因为喷呐声啊,鼓声啊太响了,丁田这声音都被盖住了。   丁田一着急,直接抽刀子站在那里比划了两下:“停!”   他都抽刀子了,别人也都看见了,自然,不停音乐也得停了。   这支秧歌队领头的大汉黑着脸凑了过来,他扮演的是夜游神的角色,据说夜游神,又称夜游巡,是夜晚巡行之神,与日游神轮值,监督人间的善恶。   “这位……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他本来想说大兄弟的,结果看见丁田的刀,竟然是官府的佩刀,立刻就改口了。   出来混的,眼睛不擦亮了可不行。   同时心里也有些后悔,怎么选了这么一个村子?   有当官差的人的村落跟没有和官府有瓜葛的村落是不一样的啊!   “你们现在一个一个的从我眼前走过,我要看一看。”丁田阴沉着脸,手里的刀却握得很紧。   “这位小大人,我们就是来贵宝地讨口饭吃……。”另一个人也上来跟丁田说话,因为丁田手里握着刀,他也不敢太往前凑,一个劲儿的朝外面看热闹的村里人拱手行礼作揖的:“大过年的,都讨个吉利……。”   丁家村的人是经历过战火洗礼的,哪怕没上阵杀敌,可也是当过支援后勤队伍的,故而一个个虽然是普通的庄稼汉子,却并不怕事儿。   一个个都围了过来,这个时候,就有妇人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但是没受到什么重视,在村子里能出什么事情?过年了,几个淘孩子不知道野哪儿去了也是常事。   “大过年的,你们来拜年,我不拦着,还有赏钱给你们。”丁田丢给他一锭有二两重的小银元宝,这东西还是徐老爷给的年终赏赐里的银子,薪薪新的雪白的小银元宝,特别的亮眼,丁田荷包里装了四个,二婶子说是给他压腰用的,不许他给弟弟妹妹们。   这会让他拿出来装了一把,效果超级好!   所有人都被那一抹银子的闪亮晃花了眼。   “田儿,你这是干啥?”三叔心疼大侄子辛苦一年,上面的徐老爷给的压腰钱,这就掏出来打赏给了扭秧歌的,非常不高兴:“家里已经给过打赏了。”   全村儿就他们家最有钱,也为了给田儿长脸,他跟二哥特意打赏了双份的赏钱,整整一吊钱,一百个铜板,还是新的呢!   “三叔,我只是想看一看,这一支秧歌队……的旱船!”丁田说完,就拔刀直扑其中一个旱船。   “旱船”不是船,这是一种按照“船只”的外观形状制成的木架子。   在这种船形木架的周围,围上底色的布,就是船群了。   缀上绘有水纹的棉布裙或是海蓝色的棉布裙,颜色艳丽,吸人眼球。   再在“船”的上面,装饰以红绸、纸花,把这只或者十几只船装饰得艳丽不凡   “旱船”,自然是陆地上的船。   “乘船”的一般是一个人,因为好操控啊!   不过也有那种大船,有双人、四人甚至七人共同乘用一只船的。   而在秧歌队里,乘船者所表现的多是姑娘、媳妇,扮相漂亮,举止风流,也有扮演其它人物的,最主要的是,旱船的船群非常大,几乎拖地的那种,那里面蹲个大人,外面都看不见。   加上北地并不流行多人旱船,一般都是一个人支撑一只旱船,动作灵活,这样的话,可以省工省料,普通的秧歌队伍,赚的就是一个年节的快钱,平时都是在家种地务农的,谁没事儿跑这东西?   大家都是每年组在一起赚个快钱,其他几支队伍,大家都熟悉,因为每一年都能见到,这支队伍例外,是来自外乡的,看的是个新鲜,却没人对他们有所了解,所以大家都看热闹,围在一起,却没人帮他说个话。   因为大家都看到,丁田的脸色很不好看。   结果丁田竞然回到扑了上去!   这就有点过了,老里长也在外面看着,别看年纪大了,却最喜欢热热闹闹的场景,看到这样的丁田,就眯起了眼睛。   村长到底是年轻不经事儿,走出来想拦着丁田,结果就看到丁田挥刀扑了上去   他情不自禁的就“啊”的叫出了声。   “哎呀!”   “住手!”   “天哪!”   丁田不管他们什么表情,直接将一个旱船的船架子就给劈散了,船群一把就扯了下来,那里的人想躲开,无奈,旱船这东西他是一个人在里头操作呢,根本就躲不开,旁边还有好几个旱船挤着,他躲不开。   结果旱船的内里就露了出来……。   □作者闲话:本来这章是要在明天发的,但是……明天江湖搬家,所以今天就发出来吧,为了庆祝这个新文入V,并且获得了六月份参赛第一,这一章就是庆祝章!谢谢大家对江湖的支持。 第一百零一章 立功了!   旱船的内里是木头架子搭建起来的,一般的旱船都是支撑杆,而这里的旱船却做成了两头挑担的样子。   平时那里可能是放一点杂物的地方,但是现在,那里放着的是两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小童!   衣服看着眼熟……“丁吉!”   二婶子一下子就认出了自己的小儿子,没办法,丁吉穿着的小衣服,衣料估计是全村小童里穿着最好的那个,脖子上挂着丁吉手掌大的银质长命锁,手上戴着镌刻着寿字花纹的小银镯子,脚脖子上也有同样款式的小银脚镯。   这一套银饰,可是他大堂哥给他的新年礼物。   大红的新衣服,一套纯银的小首饰,将小丁吉打扮的跟观音座前的小童子似的漂亮,他这样的装扮,全村独一份!   “丁辉!”旁边一个丁家村的媳妇儿,也看到了自己的儿子。   这位媳妇儿家也算是中等人家了,家里有马有车,有房有田,成亲三年,头一胎就是个儿子,大胖小子,一出生就有八斤多,在古代,自然生产的情况下,简直就是福气啊!   所以他们家也对这个孩子十分的好,农家的娃儿,大过年的穿了一身红色绸缎做成的小衣服,跟丁吉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对福娃娃似的……如今这对福娃娃,却被人挑在担子里,要出村子去了。   这还了得?   老里长第一个就喊了起来:“快!他们是拐子!”   这下子,算是捅了马蜂窝了。   这里是边塞之地啊!   民风彪悍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这里经历了三年战火的洗礼,虽然还是农家子弟,但是并不惧怕动手,男人们立刻就围了过来,目露凶光,随手就从附近人家的柴垛子上,抽出来挑柴垛的木叉、大棍等物做武器。   有性子急的人,已经从附近人家讨来了菜刀等锋利的东西,妇人们也手里握着剪刀,没一个害怕的……这反应让领队的人有点脑袋发懵。   “想什么呢?”他旁边那人一掀开戴在脸上的喜庆面具:“杀出去!”   这帮人也不是没有准备的,只不过,他们到底是拐子,不是江洋大盗,光凭他们用的这个手段,以“偷”为主,就知道他们的战斗力不怎么样了,别看都是彪形大汉,但是他们在丁家村的人眼里,还不算什么。   北方蛮族可比他们厉害多了,那骑兵号称“不过万,过万不可敌”啥的,丁家村的人照样不惧!   杀出去?   这一听就不是秧歌队的人能说出来的话。   场面非常火爆,男人的喊声,女人的叱骂,孩子们的哭声,老人们的叫声……   最后,这支秧歌队伍三十八个人,都被用绳子捆了起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全都没有放过。   等全都抓起来了,丁田才抹了把汗:“怪不得撑船的都是一些壮汉呢!”   原来那些旱船真的很沉。   本来不用这么沉,毕竟是要人扛着才能活动的一个道具,结果这帮人为了能藏得下孩子,用的木材比较多,要是瘦弱一点的人,恐怕没那么大力气。   秧歌队进入村子,起码要在好几家、甚至是好几十家的院子里扭一圈,力气小可扭不动。   “田儿,你看这?”老里长气喘吁吁,他的小曾孙也在被迷晕了的小孩子里。   因为是村长的孙子,这孩子也养的白白胖胖,穿的也比别人家的孩子好一些,加上丁家村的日子过得好,富裕一些,孩子们自然养的就好,不说一个个都白白胖胖,起码可爱一些。   比起穷苦人家豆芽菜一样的孩子,当然要好很多了。   所以……这也造成了丁家村的孩子被这帮人看中了,偷走了七八个个孩子,都是男孩儿可爱,女孩儿漂亮的那种。   这会儿正被他们的父母抱在怀里,当爹娘的都吓坏了。   “送去县衙!”丁田一咬牙:“这帮人不能留在村里。”   这些人现在露出了真面目,_个个凶神恶煞,眼神里都透着犀利,村子里可没关押他们的地方。   村里扭秧歌的队伍不止这一支,丁家村自身就有一支秧歌队,人数也不少,同样的,也会去别的村子扭秧歌赚点快钱。   其他秧歌队的人可是亲眼看到了这一出好戏,一个个也气的够呛:“对,送去衙门,叫老爷砍了他们!”   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偷人家孩子出去卖的“对,砍了他们!”   群情激愤之下,这帮人也不扭秧歌了,全都跟着送犯人去县衙,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幸好啊,这里不止是有丁家村的人,还有追着秧歌队看热闹的人,以及其他三支秧歌队。   徐县令如今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大年初一的,在家坐着,跟老妻和三个儿子过团圆年:“你爹我一辈子没想过当官儿,就算是当了,估计也是小吏,谁知道竟然有机会,当了一县的父母官,老徐家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徐夫人也乐得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我还能当上县令夫人。”   以前不是没见过县令夫人,当时只是羡慕啊,没想到自己也能成为“县令夫人”,这些天过的跟做梦一样。   “是啊!”徐县令摸着小短胡子:“我们徐家……也是官宦人家了。”   三个儿子里,只有老大已经能给他跑腿儿办事,剩下俩是双胞胎,才三岁多,不到四岁。   听不太懂爹娘的话,但是一对小儿女,长的玉雪可爱,徐县令也非常的喜欢。   大儿子徐子旭也非常高兴的给弟弟妹妹嘴里塞了一块饴糖:“儿子还记得,父亲曾经教导过儿子看账本,算账……。”   “现在同样需要你学这些。”徐县令拿了一块核桃酥吃:“做官,不能当马大人那样的官,什么都交给两个师爷,自己整天沉浸在后院的女人堆里,你也看到了,最后他是个什么下场。”   “嗯,看到了,儿子也明白了父亲的意思。”徐子旭笑了,小小的少年郎,有着一股朝气:“儿子一定好好学习。”   “等过了正月,你就去府学里读书,秀才、举人和进士,一层一层的考上去,我们徐家,日后也是读书人家……。”   正说的开心,家里的仆妇就进来了:“老爷,衙门值班的人来传话,说外头有事情,请您出去看看。”   “大过年的能有什么事情?”徐夫人嘴上这么说,却站了起来,给徐县令找外面穿的大衣服:“难道是扭秧歌的来了?”   县衙里可不许秩歌队进来,何况这可是后宅。   连大门口都不可能让秧歌队在那里扭,所以县衙很安静,只有偶尔的鞭炮声远远的传来。   “没有急事,不会在大年初一来找我。”   徐县令跟杜县令以及马县令还不一样。   杜县令呢,是因为当官而当官。   马县令呢,是因为钱财当的官。   这俩人对政务的态度也不一样,一个是平常心处理,另一个则是直接推给了下属的俩师爷。   而徐县令则是意外惊喜的当上了这个官,所以他对自己的这个职业,是非常热爱的,哪怕是大年初一,听说了有事找他,他也会出来处理的。   结果一出来,就看到任青跟程达站在门口,这俩可是他倚重的手下,见到他们俩,还愣了一下:“怎么是你们俩?”   俩人现在都是班头和捕头了,正月初一值班的是柳森这个皂头。   “老爷。”俩人拱手,第一个开口的就是任青,他是捕头么:“县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丁田立功了。”   “立什么功?”徐县令一头雾水,大年初一的能立什么功?   “他抓了一伙人口贩子。”   ‘‘啊?,’   当徐县令来到县衙门口的时候,县衙门口正热闹着呢。   三十来个人被捆着,还有好几个秧歌队,是前来作证的,其实也是来给自己证明清白的,都是扭秧歌的队伍,出了这么一支败类,他们是怕自己受牵连,赶紧的   ……全都来了。   牛角县一共才多大点地方啊?   九个村子,三个里长,一万多口子人。   不说彼此都认识吧,多少看着都面熟一些,可是现在被捆着的人,却面生的很   加上群情激愤,徐县令笑着先拱了拱手:“大家新春大吉啊!”   “老爷新春大吉。”这帮人倒是异口同声,就是有点怪异。   因为好多秧歌队的人都带着面具画着浓妆呢。   而且花花绿绿的站在衙门口……颇为壮观,很多人都闲着没事儿出来看热闹,还有人纳闷儿呢:“衙门口不是不让扭秧歌的来闹腾吗?”   “老爷,小的来复命了!”人很多,丁田一身工作服的站了出来,大声的道:“您年前布置的任务,经过小的们多方努力,终于抓住了这群丧尽天良的拐子!”   徐县令只是一愣,就立刻挺胸腆肚的道:“办好了就行,这就是抓着的人?”“是的,老爷,这群拐子不仅拐卖良家,还偷孩子!”丁田将事情说了一遍,当然,是稍加润色后的故事,改成了老爷年前对他们这帮小的面授机宜,让他们注意年节期间的安全,然后就是捕头任青教给他的各种说法,手段虽然稚嫩,但是他将这个功劳,可以说是平摊给了所有人。   尤其是老爷和捕头两个,新官上任,有了这么一个功劳,又是在正月初一,好日子,开门见喜啊。   这个功劳很大,将整个拐子的队伍都给逮到了,而且这帮人一看就是流动性很强的团伙,这大过年的,秧歌队多了去了,都想赚点快钱,外乡的也有,本土的更多。   可惜啊,这帮人来错了地方。   丁田说完,徐县令摸着短须的手一挥:“全部押进大堂,本老爷这就开印,紧急事情,紧急处理,或许能审问出点什么,能早点解救那些被拐卖的孩子。”   众人都说老爷是青天。   大年初一开印也算是个新鲜事儿了吧。   好多人没事儿干,就来看热闹,加上这事儿让人听着生气,拐子不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让人痛恨的一种职业。   基本上过堂就是个形式,这伙拐子偷孩子的过程,可是被人看到了,还被抓了个现行,不承认都不行。   不过,徐县令还是将领头的打了二十大板:“你要是自己说点什么,你进入牢房的那一百杀威棒,本老爷还能给你减点,不然你就等着被打断腿吧!”   丁田适时地对领头的那个壮汉怒目而视,谁让被偷的孩子里头,有他的小堂弟呢,谁让他们是在丁家村被抓的呢。   那领头的也是个滚刀肉,竟然哼唧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丁田见状,一呲牙……。   □作者闲话:没事的,我有存稿,定时了,希望定时系统……正常! 第一百零二章 好消息啊   “你也可以咬紧牙关不说,但是你记住了,我是这个县衙里的牢头儿,你进了牢里,可就是我说了算了!”丁田故意龇牙咧嘴:“一百杀威棒算什么?本牢头儿有的是手段招待你,皮鞭子沾凉水那都是小儿科,我给你皮鞭子蘸盐水,抽的你保证没一块好皮!”   他这么说,那领头的眼中露出了一点恨意。   丁田继续道:“等把你抽的舒服了,辣椒粉我给你往伤口上那么一撒……给你当药面儿用……。”   “我说!”那位受不了了:“我说!”   皮鞭子他没少挨,知道那种滋味儿;另外,他自己也用皮鞭子抽过别人。   皮鞭子沾凉水是很疼,可沾盐水可就不一样了,那是非常“爽”的一种刑罚,辣椒粉……那就别提了,比盐水更甚。   滚刀肉虽然不怕打不怕骂,可他怕被人折磨啊!   自己这么折磨那些被拐来的孩子或者女人什么的,那是享受;换成自己被人折磨……那就是遭罪了。   他也是被拐子当继承人养大的,也没少受折磨,自然知道,牢里的东西,可比他们专业多了^   这个小牢头儿能说出来,肯定是练过手的啊!   就连徐县令他们都有些惊讶,没看出来,小丁牢头儿平日里不吭不响的,竟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   不过也是,牢头儿这个差事,要是不狠一些,是镇不住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的,当然,他年轻,面嫩,再不厉害点儿,可真当不下去这个差事了。   丁田得意了,领头的人全都说了。   他们这一支并不是所有人,还有八个人,在一个大车店那里等他们回去,那里还有两个他们拐来的两个小女孩儿,因为他们这里有妇女会看相,觉得这俩小女孩儿长大了能是个美人,准备走去南方贩卖掉。   任青立刻就带人去了那个大车店,虽然过年的时候,都不爱出差,但是公事来了,捕快们也得全副武装的去。   虽然事出突然,可他们还是抓住了那八个人,解救出了两位被拐走的只有八岁的小女孩儿。   这两个小女孩儿,竟然是一对双胞胎!   被拐走后吓坏了,徐县令让徐夫人过来,将两个孩子暂时带去了后院安置。   至于拐子们……已经被打了板子,等着关进牢房去,丁田趁机将丁侃跟他大儿子丁华以及二儿子丁卓拉了过来:“老爷,这是我们丁家村的丁侃,这是他的大儿子丁华,二儿子丁卓,我想收他们进牢房当个牢头儿和狱卒。”   “可以!”徐县令很给面子:“牢里的事情你就安排吧。”   于是,丁田就带着他们爷三个去了牢房:“先把衣服换上,这犯人进牢房呢, 第一道关卡就是要搜身,我跟你们说啊……。”   从最开始的烧热牢房,然后给犯人更衣,收拾东西,直到给犯人洗澡,最后送进牢房,丁田都一步一步的教这父子三人。   丁侃带着俩儿子学的很认真,丁田能教的都教了,甚至还将这帮拐子打了杀威棒,一人十板子。   “这么少?”两个少年郎不太高兴:“老爷说一百板子的……。”   “那是人家成手的狱卒,你俩……生手啊,要是打了一百板子,这人恐怕就要不得了^”丁田笑了:“先打十板子练练手,明天再打十板子……打够一百板子,放心,少不了,杀威棒,不够_百板子,那叫杀威棒么!”   听的那些拐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杀威棒还能这样打的啊?   因为有女犯人,所以连丁侃的媳妇儿和他家的大姑娘也来帮忙了,丁田建议:“你还不如让侃大嫂来当个女狱卒,也能领一份工钱。”   “行!”丁侃现在是想赚钱想疯了。   外面人看到丁田领着丁侃一大家子进了衙门,就跟丁家村的人打听了一下,老里长早就说过了,丁侃一家是要接丁田的活计的,而丁田,是高升了。   “咋不是丁大江跟丁大河接呢?”有人就开始泛酸水了。   “他们俩是务农的本分人家,再说了,媳妇儿还在县城里开了粮店,干什么当牢头儿呢。”老里长早就嘱咐过,丁家村的村长自然是知道怎么说才合适:“何况丁侃家也不富裕,有个县衙里的差事,还能多领两份工钱。”   不仅低调的宣扬了一把丁田高升的消息,还将丁侃一家接替了丁田的差事,说成了自家村子相互友爱的事实证明。   其他的村子只有羡慕的份儿,倒是丁侃媳妇儿的娘家,听了这话,有点心动…   虽然是大年初一,但是牢里关了人,丁田就得留在牢房里,丁侃也留下来了,让孩子们陪着媳妇儿回去,初三回娘家,丁侃再陪媳妇儿去一趟老丈人家。   初三回娘家是这边的习俗。   丁田趁机跟丁侃说了很多,然后初二的时候,老爷那边就已经派人去府城了,这个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正适合用来当功绩,毕竟作为一地的父母官,绥靖当地也是很重要的,一些辑盗的功劳小了点,这个拐子的正合适,一锅端了的拐子,非常适合送去给军中大营里当苦力,遇到战事,就让他们冲锋陷阵,死不了,才有机会赎罪,死了……那就是他们命不好。   府城   曾经的杜县令,如今的杜知府,正在犯愁,跟他的杜师爷嘀咕:“王大人那边……啥都送不进去。”   这位在这里过年,却住在驿站里,虽然驿站也因为是新建的,也算是最好的住处之一,可总归不是官邸,还有就是大人身边跟了五百人!   将驿站给包围了起来,这五百人里,有二百是禁军,二百是御林军!   还有一百人是随行伺候大人的,其中有五十个人……是大人自己的护卫和亲随,五十个下人。   “听说年前,就是腊月那会儿,京里来人给他送东西,都没能进去大门,听说连领头的都被杀了!”杜师爷非常神秘的道:“剩下的人屁滚尿流的跑了回去……   “那是他家的家事,这是公事。”杜知府摸了摸下巴:“也没见他招什么女人去伺候啊……可我也不能就当他不存在啊,案子已经办完了,他却没走……。”   “是啊,这是有什么事情……还是在等什么呢?”杜师爷也挠头:“我们也打听不出来。”   王大人带来的人嘴巴非常紧,再说了,他们只能打听那么几次,多打听了,人家就该对他们有意见了,再厚脸皮的话,就该怀疑他们的用心了。   所以现在在犯愁,这位住进驿站之后,就没出来过,周围围的是水泄不通,也不回京中,京中的消息……因为新春的关系,封笔之后,除非是急事,否则朝廷是不再办公事的,所以到底是怎么个安排……估计要出了正月,可能要过了二月二,   才能等到朝廷的安排。   “打听不出来,我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吧?”杜大人一个头两个大:“这从回来开始,就在驿站待着,也不出来……。”   这种上司最难对付,因为他就在你身边,你却摸不着头脑。   “要不然……送点厚礼过去?”杜师爷也没经验,钦差大臣这种级别的高官,他也头一次见到。   也只能想到这个手段。   “不行!”杜知府摇头:“我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家里才有多少家底?那可是来自京城的王爷,一字并肩王啊!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见过的好东西不知道凡几,我就是砸锅卖铁,也没用!”   杜师爷也脑门儿疼了:“那可怎么办?回来这么久了,饭都没在一起吃过……   那位就“宅”在驿站里,啥动静也没有。   这个倒是可以理解,东北的冬天,不“猫冬”的人,太少了。   就在他们俩犯愁的时候,牛角县来了快报。   “这个时候,来什么快报啊?”杜师爷抱怨了一句,去处理了,杜知府则是继续头疼,要怎么接待好这位上官。   从见到这位王大人开始,他就想攀附上这位前途无量的大人物,结果连他身边的亲随都没能交好。   大家平时都客客气气的,看似热情……实则冷淡。   这种情况,让他非常坦丧,他是个没有靠山的小官员,这次能冒着生命危险,   死守城池,也是心里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在支持,事后他腿脚都软了快三天。   现在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还得以晋升。   可是知府在这里是个大官儿了,但是在官员序列里,还是属于底层的小人物,随便来个人,都能将他呼来喝去……。   杜知府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攀上眼前这棵离自己最近的大树,哪怕是投入这棵大树的门下效力,也是给自己寻了一个靠山。   朝里有人好做官啊!   结果杜师爷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大人,好事情!”   “什么好事情啊?”杜知府并不怎么感兴趣。   现在的他,一门心思的想往上爬,想攀龙附凤,想攀上高枝儿……。   杜师爷乐了:“东翁啊,你听我说……。”   驿站   王佐看着眼前精致的菜肴,一点胃口都没有。   王富贵急的团团转:“爷,我的大爷啊!你想吃什么,你说,让人去做,这里不说龙肝凤髓,青菜还是有一些的……东厢房那边种了三个大屋子……。”   自从回来见这位胃口不开,跟来的文熙文景苑,文先生问过了他,就让人空出来三间暖屋,紧急种植了一批小青菜。   好不容易,在这会儿的时候,已经出了一些小白菜、小香菜可以吃……还有蒜苗和韭菜、油菜。   虽然样数不太多,长的也才出土不久,叶子都不大,但是数量多,加起来……好歹能让菜里见到绿色了。   “有什么可吃的?”王佐丢下筷子:“一桌子油乎乎的,吃的直倒胃!”王富贵看着桌子上的饭菜,觉得很好啊!   小嫩蒜苗清炒的瘦肉丝;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醋椒小白菜、红烧肉、清炖的鸡汤上,飘着小香菜叶子……。   “这还油乎乎?”王富贵差点翻白眼儿:“要我看,这都有些清淡过头了,您是什么身份?这是大年初一,吃这个……太过了,跟守孝似的……。”   他倒是不忌讳,奇怪的是,王佐也不呵斥他:“要是守孝,还好了呢!”   这就牵扯到了家里的一些事情,心情就更不好了。   王富贵叹了口气:“那您好歹喝一碗鸡汤啊?”   “不喝了。”王佐站起来推开门,看到外面难得的冬日晴朗天空:“我跟皇上说了,在外面清净个一二年再回去,家里随便他们作吧。”   王富贵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在这个时候,刘文彬进来了:“大人,有一件有趣的事情,您要不要听一听?” 第一百零三章 当官了!   事情上报后,所有人都在等着上头的回复,但是也知道没那么快,倒是去报信的回来,带了一队人马。   “老爷,这是府城林家的人。”报信的回来就去见徐县令了。   来人是个青衣小帽的中年人,一看就是管家一类的,见到徐县令,就跪地磕了一个头:“小的是林府大管家,林大明,见过知县老爷。”   “林府?”徐县令一愣,看向旁边领他进来的报信衙役:“咋回事?”   “老爷,那俩被救出来的小女孩子,就是他们家的……。”   原来,那俩双胞胎小女孩儿,就是林家老爷的三女儿与四女儿,林家老爷的第一个孩子是他们家大公子,第二个孩子也是个男孩儿,不过二公子身体不是很好,大公子已经开始打理家业,二公子身体薄弱,而两个妹妹,却是全家的心头宝。   结果府城年前有好几次集市,两个小姐贪玩……这就丢了!   听说被找到了,林家的大管家就来了,看到两个小女孩子,哭的不能自己:“小姐啊!老爷夫人都病了,年都没过好啊!”   两个小女孩儿也认识管家,抱着管家哇哇哭。   林管家不是空手来的,他带了五大车的礼物,送县太爷两车,剩下的两车,平分给衙门里的人,剩下的一车,送给了丁田。   一车的礼物并不太多,但是来自府城的染了花色的细棉布非常让妇人们喜欢,而香甜的芝麻糖、长白糕、红豆糕等常见的点心也来了两大食盒,冬天这么冷,这东西也坏不了。   又给所有人都包了红包作为感谢。   才将两个小女孩儿接回了家。   但是也留下了几个下人在这边看着,等那些拐子的下场,好回去告诉老爷,林管家抹着眼泪儿跟人诉苦:“老爷和夫人都病了,大少爷又要忙活家里,又要看着外面……过年总该走礼的,忙的脚不沾地,二少爷拖着病体,更不敢让他操心,唉   这也是为什么,来的是个管家,而不是林家的人。   大家都表示理解,毕竟丢了孩子么……。   丁田带着丁侃他们在衙门就住了下来,不过丁侃初三去了一趟老丈人家,回来就带了他大舅哥夫妇俩,大舅哥的媳妇儿跟他媳妇儿一起负责女牢那边,大舅哥跟他一样,负责牢房。   “田儿,你看这样行么?”丁侃也有些紧张,生怕丁田摇头。   “当然可以了,女牢那边需要人手,这边也缺人呢!”丁田道:“只要他们不介意当狱卒^”   “不介意,不介意!”丁侃赶紧摆手:“都穷的底儿掉了,还忌讳啥!”   于是,牢房里头一次,满员!   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是因为过年,这热度一直没有下去,全县九个村子,各个村子里的人都将孩子看的特别牢!   一直到过了十五。   县城的十五没有什么好看的,几盏彩灯,更多的是一些小灯笼,大红色的,过年么,显得喜庆。   但是过了十五之后,府城那边开印,第一件事情,就是给牛角县的“打拐案”给予肯定和奖励。   徐县令当然是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烧的红红火火,得到了上头的通报嘉奖。   捕头也得到了实惠:一百两银子的奖金。   这是丁田认为的,不过,大家更羡慕丁田。   哪怕他将功劳分润了出去,整个县衙里从上到下都有了奖金,大家也还是羡慕他。   因为丁田不仅得到了一百两银子的奖金,作为头功的他,还得到了一头肉猪、两只肉羊的实惠。   以及四匹细棉布、八匹粗棉布、十张羊皮的奖励。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大新闻:杜知府竟然直接授予丁田司狱一职!   这可是从九品的官,虽然这品级都没芝麻大……嗯,芝麻官是从七品、正七品的县令,但是也是官啊!   司狱官是干啥的?   丁田立刻就去查了一下,这才知道,根据大青的规章制度,地方行政区域分为省、府、州、县,同时还有直辖于中央的顺天府(北京)、应天府(南京),在上述区域内,也都有监狱的设置。   省呢,由提刑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本省监狱事务,此外,负责行政的布政使司也没有司狱监管全省监狱。   各府也都没有管监狱的司狱官,因为没人会看重牢头儿。   杜知府给他授予官职,可以说,是非常看重他这个人了。   从此之后,丁田就是有官身的人了。   而在牛角县,是没有司狱这一说的,整个大青范围内,州、县的监狱,一般以本地行政长官兼管,一个是节省朝廷俸禄,另一个则是少个人分权。   何况北地这边,属于边塞地区,整个北风府,有一半的地方都是军营和军事管制区,根本没人。   剩下的一半,有四分之一是田地,四分之一是山林,还有四分之一的草场,最后剩下的四分之一,才是人居住的村落和城邦。   地广人稀,要那么多人手也没什么可忙的啊。   所以……丁田是整个北风府里,唯一的一个司狱官。   虽然品级是最低的,可他也是官身了。   “我们老丁家,也是官宦人家了!”二叔惊喜的都跳起来了。   “得得得!”丁田赶紧摆手:“一个从九品的最小的官儿,您可别出去瞎嚷嚷,让人家笑话。”   “有什么可笑话的?从九品……那也是官儿。”二叔现在非常的固执:“是官儿,就是官儿!”   丁田捂着脑袋:“一个从九品的,连芝麻大的官儿都不是的……还啥官儿啊?   这话没人听,丁家村也轰动了。   连村长都来丁田家:“当了官是好事,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我们老丁家,也有官员了。”   丁田僵着脸:“呵呵……丨!!”   老里长也说:“这是好事情,需要给你父母上个坟,还有你爷爷奶奶,太爷爷太奶奶……让祖宗们都知道,后辈有了出息。”   “……呵呵……你们高兴就好。”丁田已经无话可说了。   因为全村都在折腾,都过了十五了,还要上坟,二叔买了很多祭品。   三叔甚至将肉猪的大猪头砍了下来,燎毛儿收拾干净:“这个一定要上坟的时候用上,这可是好事,大好事!”   就连舅舅,听说了也跑了过来:“当官了?”   “从九品,最小的官职……。”丁田已经连解释都说的麻木了。   “那也是官……。”果然,舅舅跟二叔说的都一样。   丁田已经麻木了。   果然,正月里,他都在带丁侃他们熟悉牢房,而二月二,他吃到了猪头肉,然后……他就要去府城了。   因为要走了,衙门里的人合伙凑了份子钱,请他吃了一顿送别饭,虽然相处的时间不久,但是丁田会做人,加上又是本地望族出来的,跟他们没有任何摩擦发生,一个个还有些舍不得。   而且丁田不是走,人家是高升啊!   丁田适时地将丁侃他们介绍过去,一伙人也算是初步认识了一下,往后该怎么相处,那就是他们的事情了。   这边已经交接完毕,家里的田地,他也都托付给了丁侃:“牢房的收入可以存起来,地,还是要种的。”   丁侃家人口多,现在又有了新的收入,日子多少都有些改善了。   “当然,自家要是不种地,吃什么去?”丁侃大乐:“将来的佃租,我会给你送去府城的。”   “你高兴就好……。”丁田抹了把脸:“那我走了。”   他已经将东西都收拾回家了,自己也要去府城赴任。   “我送你。”丁侃的确是对丁田心存感激,丁田什么都教了他们,没有私藏。   “好。”   其实送丁田的人不少,可丁田自己呢?   带着五百两银子的银票,十个十两银子的银元宝、七吊新的铜钱,八套衣服,四双鞋子,两双靴子,以及两套被褥,和他自己过年积攒的羽绒做出来的一个羽绒塾子。   丁田家只有一辆小马车,因为是冬天,所以是带着车棚的那种,不过车子拉东西,丁田本来想自己赶车的,可二叔三叔心疼他,给他雇了一个赶车的人,让丁田坐在车棚里……虽然车棚里地方不大,可好歹能遮遮风,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府城离县城有三天的路程,走的慢点的话,可能要走四天。   他们第一天走,途中有个大车店可以歇脚,第二天的也是个大车店,第三天才能有客栈,第四天就能进入府城了。   不过他一个马车俩个人走,还是有些让人担心,幸好啊,府城派了十二个捕快,并且请求北大营派遣两什人马,协助押送这些拐子。   这些拐子的案子大,要在府城受审,然后宣判,这样的罪名,最好的下场,也是去军前冲锋陷阵。   所以他们不是一辆马车走,而是一辆马车,五六十人一起走。   这样的队伍,是走不快的,所以他们是按照四天的路程来安排,领队的是府城来的捕头,叫田径。   丁田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笑了半天。   这位也是个有意思的,虽然是捕头,人长的也人高马大,说话却非常的风趣儿:“兄弟们一开春儿就来了个好差事,得了个开门红。”   “刚过完二月二,就要赴任,幸好啊,有你们来了,搭个伴儿一起走。”丁田也不客气:“以后我们可就是在一起当差了。”   “你这个差事可跟我们不一样啊!”田径呲牙:“你是守家在地,我们得在外面风吹雨淋啊。”   “可你们见识多啊!’’   花花轿子人人抬,大家相互吹捧一下,气氛融洽,虽然犯人们步行赶路,他们也是步行,但是犯人们可是带着枷锁的,这玩意儿……丁田觉得比带手铐还要让人难受……嗯,这是古代手铐。   这帮拐子全都是扛着枷锁在步行走路。   木头制作的枷可沉了好么,起码二十斤。   不止如此,因为他们太可恶了,脚脖子上还带着脚镣,怕他们跑掉啊。   一大队人马,在二月初四的这一天,正式上路,沿途也能看到一些村落,农家现在就开始整修农具,虽然风还是那么大,可吹面的时候,却没有冬天那么冷冽了   丁田来自现代,虽然不是专业的脱口秀主持人什么的,但是一些经典的俏皮话还是会说的,所以走了一天,大家都乐乐呵呵的,气氛好得很,第一个歇脚的地方……一处建在林子边上的大车店。   丁田下了车,看到这大车店,顿时无语了:“这就是落脚的大车店?”   “这是个老店,我们经常在这里落脚。”田径推开大门:“出来个人,我们来住店了!”   “来~了!”应声的竞然是个娇滴滴的女声。 第一百零四章 赴任府城   这就让丁田皱眉了,怎么跟古装电视剧里,那些老鸦子一个腔调啊?   门口的帘子被撩了起来,一个一身花袄裙、红绣鞋的徐年半老风韵犹存的妇人,就出来了,头上还掐着两根银簪子,一身新能理解,这刚过年,穿身新衣服,很正常。   “你是谁?”谁知道,田径看到这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妇人,他不认识。   “哦哦,这是我新娶的媳妇儿。”一个穿着大棉袄二棉裤,趿拉着棉鞋出来的有着一点白胡子的老头儿出来了:“你们来的时候,我陪她回娘家了,这才回来。   “我说老关头儿啊,你孙子都快娶孙媳妇了吧?”田径看着熟悉的关老头儿,这才放松了。   刚才,他手都摸到了刀把上。   押送三十几个拐子,这可都是要犯啊!   出一点意外,他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何况,北地民风彪焊,这些拐子要是得了自由……他们这帮押送的人,恐怕也没好下场。   这关老头儿还有没有点谱儿啊?   多大岁数了,还娶了一房媳妇儿?   “那也不妨碍我娶媳妇儿吧?”关老头儿看到这么多客人,笑咪了眼睛:“快进来吧,这么多人,要包店吧?”   包店,就是这个大车店,他们全包了,再来人……只能住在大车店店外围墙的外面。   跟别的“包店”不一样,别的包店就不让客人进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如果不收留来人的话,在野外,非得出事不可。   幸好,他们这个大车店因为在荒郊野外,根本没啥客人,就是做个路人的生意,这里有一个老板,嗯,新添了一个老板娘。   还有两个老伙计,比老板小十岁的样子,是专门做一些力气活的,铡草料、喂牲口、劈柴等等。   田径跟他们都很熟悉,直接吆喝他们去烧热水,泡脚。   这地方不提供洗澡水,提供不起,但是泡脚的热水还是有的。   不过这个大车店还挺新,因为是战后重新建立起来的,战时,这里被征用,成了一个快马驿站。   现在,这里有正房一溜儿五大间,每间能睡十个人;东西厢房十大间,每间能睡二十个,都是大通铺,不过因为是新建起来的,倒是也干净一些,屋里因为没人入住没有异味。   这会儿没人,所有的犯人都被关在东厢房,西厢房则是官差们,东厢房的饭菜都是他们亲自送进去的,犯人那里待遇肯定不怎么样。   倒是丁田他们这里,有热水可以洗漱。   田径是领头的,自然什么事情他都张罗,指着关老头儿就开始吩咐了:“要热水,羊汤,馒头!咸菜要去年新腌制的,敢拿老咸菜疙瘩糊弄我们,当心揍你啊!   拳头在关老头儿眼目前儿晃了好几下,威胁的意思表达的特别明显。   “知道,知道!”老关头儿一点都不畏惧:“后院有新杀的两头肥羊,我给你多放点辣椒粉、胡椒面儿。”   关老头儿的手艺不错,去后厨烧热水,做饭去了。   倒是他的那位娘子,给这帮人端茶倒水的,茶水也就是茶叶沬子泡的,好茶可接待不起。   丁田听车老板这么说,也很感慨:“干点什么都不容易啊!”   洗漱之后,趁着天还没黑透,他们吃了晚饭。   这个时候依然是一日两餐,丁田早就饿了。   晚饭果然丰盛:手抓羊肉配黑面馒头,加上香油拌的咸菜丝,然后就是可以随便喝的羊汤。   羊汤熬的并没有奶白色,因为他们来的突然,根本煮不好,只有很淡的乳白色   可上头飘着一层羊肉,青色和白色的葱花,加上辣椒油,胡椒面儿……其实也还好,起码丁田捏着鼻子喝了一大碗下去后,全身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   再吃慢头和羊肉……偶尔来两筷子咸菜丝,这饭菜也不错了。   “犯人那边……?”丁田小声问挨着他一起坐着吃饭的田径。   “那边是羊杂汤,窝窝头,咸菜疙瘩,饿不死。”田径又给丁田盛了半碗羊肉汤:“吃,吃饱了回去用一大盆热水烫烫脚,明天还得赶路呢!”   “哦。”丁田老实的低头吃饭。   他只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关心一下那些犯人。   而且……古代的道路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啊!   “小丁牢头儿还小,心软。”旁边的一个捕快笑着道:“对待犯人们,尤其是这种时候,吃不饱才好,要是他们一个个都吃的饱饱的,就该我们提心吊胆了,只要有力气走路就够了。”   丁田这才明白,在这里,犯人为啥总是吃不饱了……。   吃过饭,天就黑了,丁田回了屋子里,就有热水洗漱,尤其是泡脚用的热水,   简直能用来烫猪毛了!   “这也太热了吧?”   “不热了,咱俩这是坐着车子不累,他们靠腿儿走路的,就得这么热的水烫脚,不然明天不好走。”车老板也在泡脚:“幸好跟着他们一起走,这样安全一些,要是就我们俩,我肯定不敢带你随便去投宿的,怕遇到黑店啊!”   “就这么近的道,有黑店也被官府给端了。”丁田乐了。   俩人说说笑笑,丁田知道了晚上犯人们的伙食,还真的是羊杂汤!   在丁田的印象里,羊杂汤也很好喝的,窝窝头就一人一个了。   “不喝汤,他们明天也没那么多力气走路,但是一人只给一碗,一个窝窝头,一块咸菜疙瘩,反正保证饿不死就行了。”车老板对那些拐子的印象也不好:“都是作孽作的啊!活该他们被抓。”   “拐子,是世界上最让我讨厌的人!”丁田以前就见过,孩子不见了,一家人也就散了的惨剧,不管古今,这都是一个非常让人痛恨的职业。   何况,古代允许人牙子什么的存在,为什么一定要拐呢?   好好的,你情我愿的不好么。   晚上睡觉的时候,送来的被褥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皂角的味道,虽然不是新的,可也是新洗过的,倒是让丁田很满意。   老大一间屋子,就住他们俩,坑烧的热乎,熏着屋里也暖暖的……。   第二天起来,果然全身都舒服得很。   不过他们起得早,天不亮就起来了。   早饭也简单,小米粥,咸鸭蛋,配的还是香油咸菜丝,以及热好的豆包。   关键是豆包抗饿,这东西黏米做成的,热量高,里头还有豆子馅儿,吃过早饭,天才放亮,套上马车走了一会儿,太阳才升起来。   结算费用的时候,他们这么多人,才花了十两银子!   当天晚上,他们就住在了第二个大车店。   这家是两个兄弟一起经营的,拖家带口的住在大车店里,就靠这个挣钱养活全家呢。   倒是也给准备的羊汤驱寒,就是没有羊肉可吃,给上的是大鹅炖土豆,也很不错了,大锅柴火炖的,配上小米饭,也很好吃。   都跟昨天的大车店一样,古代做买卖诚信第一,人都实在,要是弄的太脏兮兮的……那就更没人来投宿了。   不过在第二天结账的时候,田径只给了八两银子。   “怎么降价了啊?”丁田笑着打趣儿田径:“前天不是给了十两的么?”   他们这么多人连吃带喝还要热水服务,才十两银子,不多了。   “连羊肉都没吃到嘴里,还敢多要钱?”田径撇嘴:“给八两都是看在常来常往的份上了。”   “您见谅啊,羊肉是真的没有了,只有肉骨头熬的汤,羊杂汤小的也不敢给您上啊!”两个老板点头哈腰,接了钱,还在一张单子上用了大车店的一个小印,因为这张单子是要带回府衙,找账房报销的。   不用问,羊杂汤肯定给犯人们吃了。   “走了走了!”田径不耐烦的招呼大家走人:“今天晚上到了驿站就好了。”   “是啊!”旁边有人道:“驿站好歹是官家的地盘。”   安全上,有保障。   这两天,这些捕快也是轮班守夜,一有动静就有人抽刀子……紧张兮兮的都快神经质了。   “驿站啊?”丁田捧着脸向往的道:“我还没见过骚站呢!”   在他的印象里,驿站大概就是官府开办的……大车店?   以前也见过文字记载,说驿站有的豪华,有的落魄,端看你这驿站是坐落在哪儿了。   “我们路过的是一个小驿站,府城里还有一个大的,那个才好,这个……也就安全一些……。”大概是丁田想往的样子太过引人注目,搞得知道实情的田径不得不有点犹豫的给他提前预防一下:“小驿站而已   丁田没多想,结果到了地方才发现,果然是“小”驿站!   二层土土的小楼五六栋,竟然有专门关押犯人的地方;周围修葺的墙头倒是高,足足二米多!   全都是夯土砸成的,上头还有墙垛。   两边还有木头搭建的了望塔,像个小型的防御工事。   进去之后,这里就有驿卒十二个人,领头的是一个留着大胡子、像盗贼多过像驿卒的大汉:“来了?”   “嗯,带犯人回去复命。”田径跟对方仿佛很熟悉,哥俩好的相互锤了锤肩膀头子:“给我们安排的好点儿。”   “知道了。”大汉一挥手:“小的们!”   丁田一脸的惊慌,这是山大王啊?   “给我兄弟们去打热水,牲口都用好料!”   “是!”   一股军伍上的作风,扑面而来。   这帮都是糙汉子,也没个女眷,犯人直接提溜去了专门关押他们的地方,至于丁田,他是上任的,也分到了一个套间,里外两个房间,外面的可以给车老板睡,里头的是给丁田的。   外面虽然土了吧唧的,内里还不错,大火炕,被子也厚实,就是不怎么干净,不如大车店的卫生好。   不过这里倒是真的安全,连车老板都羡慕的跟丁田小声的道:“头一次跟着住在官家的地界上,真是烧了高香了。”   古代的驿站,普通的平民老百姓是不可能去入住的,那里也不接待老百姓,只接待官员,及其亲眷,最多加上随从人员。   “呵呵……。”其实,丁田觉得,还不如大车店呢。   不过在吃晚饭的时候,他才知道,为啥驿站比大车店强了。   羊肉汤里的大块羊肉,酸菜炖大鹅,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唯一的素菜还是酱炖冻豆腐。   两合面的馒头可劲儿造!   比起在大车店,有人吃饭,就有人不吃饭,这是为了以防万一,一旦食物不对劲儿,起码还有人保持清醒,就算不能扭转乾坤,起码能逃掉,去通风报信也好。   而在驿站,所有人都可以吃饭,站岗放哨自然有驿卒去办。   □作者闲话:更新了,更新了!搬了新家,才连上网络…… 第一百零五章 府城报到   驿站大概是官方办理的,所以他们这里吃的都四菜一汤,还都是大鱼大肉的菜码。   “吃的咋样?”大胡子过来看了看大家吃饭的情况。   “没的说!”田径道:“你看他们吃的头都不抬,就证明你这饭菜太和胃口了   全是肉类,就丁田挑了一筷子酸菜吃,不过酸菜炖大鹅,酸菜上全都是大鹅的油水啊。   这才是美味好么。   “大兄弟,你是去府城上任的司狱,以后经常往来,饭菜还和胃口吧?”大胡子凑到了丁田这里,因为他看到丁田吃的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都是往肉上叨,就他,吃豆腐,吃酸菜,还吃蘑菇……。   “好,火候到位,尤其是大锅饭,香!”丁田是真的竖起了大拇指,夸赞了一下。   尤其是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是小蘑菇,一筷子吃的他万分满足。   这种小蘑菇因为长的只有指甲盖大小,又爱贴着地皮长,不好采,所以也叫“地皮蘑菇”。   但是炖小鸡吃的话,味道是一绝!   “那就好,你是不知道啊,前几天,我听城里那个驿站的薛老大说,京城里来的责人,吃不下这些粗制滥造的饭菜,把府尊愁的都白头了。”大胡子大概是真的有点忐忑,扒着丁田大吐苦水:“听说还让人在屋里种了点小菜?你说这饭菜真的那么难以下咽吗?贵人的嘴就是挑……。”   不知道为什么,听大胡子这么说,丁田的脑海里,第一个闪现出来的人影,竟然是王佐……。   略有点心虚的问:“那后来呢?”   “这我哪儿知道,我就是告诉你一声,去了别得罪那位,据说是大有来头,钦差大臣呢!”   丁田明白了,肯定是王佐,他还给他当了好几天的厨子呢。   嘴挑吗?   他做的饭菜,每次都吃得挺好呀?   还给他不少的赏钱……难道是这帮人又做的太油腻了?   在驿站当然是非常舒服了,甚至他们住了一夜之后,早上起来,还特意收拾了一番,头发重新梳理,脸面都要收拾干净。   “这是……要相亲去呀?”丁田逗乐的问田径他们。   “要回府衙了,当然得收拾干净点,不然有损仪容,可就不好了。”田径扒拉了一下丁田:“你不用收拾,挺好的。”   他们走路,丁田坐车,那能一样么。   他们看起来风尘仆仆的,丁田看起来干干净净的。   “那我也得准备一下啊!”丁田乐了:“起码也要换一身干净的衣服。”他还没有正式的上任,县城那边的工作又交接完毕了,他现在是自由身,当然不能穿官服,只能是常服^   两位婶子特意给他做的比较华丽一点的衣服:青色绸缎面的棉袄长袍,配上一双小羊皮的棉靴子,梳着个马尾辫……没办法,他还没“弱冠”,戴不了什么头冠之类的,再说他们这里也不讲究那些。   没二十岁在外人看来,就是“还没长大”的娃子。   外面还裹着帽子、带着手套、披着个狐皮大氅,这是丁田最好的衣服了。   “你这狐皮大氅不错。”田径比较喜欢大氅,这东西裹在身上,风吹不进去,暖和啊。   “还行吧?”丁田摸了摸狐皮大氅:“这是上面给的赏赐。”   虽然只是杂毛狐狸的皮做的大氅,但是对于丁田来说,已经很不一般了,在他那个年代,野生狐狸那都是保护动物,谁敢扒皮做衣服大鸣大放的穿出去?林业局肯定会找你谈话的好么。   “我说呢,这毛色虽然是杂的,但是这是秋天的时候打到的狐狸,毛厚啊!”田径又摸了一下:“真不错,好好保存,冬天的时候,如果要出差,这东西最合适了,我的是个兔子皮做的大氅,都好几年了,有点掉毛了,今年秋天再做一个……   在这个封建的时代,什么职业什么阶级,几乎从穿着就能看出来。   就如同现代医生总是穿着白大褂、武警穿着迷彩一样,只是这个时候更为普遍,士农工商,一看便知。   丁田能穿的这么好,自然是因为上头赏赐的,他穿着是给自己长脸,也是给上头的人看。   聊了一会儿,大家都准备好了,丁田出去一看:“果然不一样了。”   都换上了官服不说,还都是干净的,每个人都收拾的精精神神的,衬着被押送的犯人更畏畏缩缩了。   全员都精神的吃过了早饭,就开拔了。   这次走路不用赶了,因为他们往前走了半天,就看到了府城的轮廓。   北风府,大青朝最北边的府城,下辖三个县,牛角县是它最北边的县城,过了牛角县,就是北边的门户青龙山所在地,建有青龙关,屯兵二十万,以抵御北方蛮族。   北风府每一年的钱粮赋税,都不会运去京城,而是上报之后,直接由户部调拨给兵部,兵部再下达命令,北大营的人会来北风府自己拿,算是北大营的辎重之一   当然,一个北风府,是不够北大营花销的,北边的这三个府:北风府、北疆府和北崇府,是北大营的仓库。   不管是钱粮,还是征兵,都在这三个府州的范围内进行。   北风府的府城可要比牛角县的县城大多了,不过没有牛角县的那么新,却更高大雄伟。   大门口来来往往的人也多,马车,牛车,还有驴车。   他们一行人很吸引眼球,毕竟押送这这么多犯人,在北风府也很难见到这样的场景。   “田捕头,这是?”有熟悉的人就认出了田径。   大家都在府城里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打个招呼,还能聊两句。   “这就是牛角县抓来的拐子,你们也要惊醒,孩子都要看好了,被拐走了,想找回来就难了。”田径他们跟认识的人打招呼,并且大力宣传防拐。   众人一听,是拐子?   一个个气坏了,不少人狠狠地“呸”了一口,男人们都眼神不善的看着拐子。   还有老人摇头叹息:“作孽啊!”   一路走到府衙门前,府衙的大门比县衙的大了一倍。   丁田是来赴任的,走旁门进入,而犯人们,则是走的专门的角门。   谁知道一进门,丁田就见到了熟人:“知府大人,杜师爷。”   俩人竟然站在大门内,见到丁田,杜师爷未语先笑,杜知府也捋着胡须道:“可是把你给盼来了!”   就好像是非要等他来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有多的事情要丁田来办呢,就连跟着丁田一路走过来的田径也看了丁田好几眼……他是来交差的,没看出来,丁田跟大人的关系这么好?大人还特意在大门口等候他的到来。   丁田自己都受宠若惊,赶紧一抱拳,特别谦虚的做了一礼:“劳烦大人和师爷了。”   他又不是多大的官儿,这两位站在大门内里,等候他的到来,这让丁田非常的……不理解。   “你来了就好,府城的牢房,还得你来才行。”杜知府看丁田如此谦虚,顿时更高兴了:“如今你好歹也算是有个正经的身份了,家里的田地也都免除赋税,好好干,将来肯定会更好!’’   其实这都是一些大空话,尤其是丁田吃过这方面的亏,有点防备的看着热情洋溢的知府大人:“府城的牢房,该不是跟县城的一样吧?”   想当初“牢徒四壁”,他可是费了老大的劲儿,搭了不少进去,才折腾的勉强看得过眼。   府城的牢房,该不是也那样吧?   那他可就要生气了!   大概是丁田的神色太不对了,杜知府也想起来曾经坑过丁田一把,不自然的轻咳一声,用眼神示意杜师爷:你上!   杜师爷不愧是干师爷的,就是机灵啊!   立刻就道:“哪儿呀,府城的牢房那可大了去了,就是现在缺了个司狱,你来了就好了,将牢房那块管起来,管好了,就行,你是不知道啊,老爷是从下面升上来的,哪儿那么容易打开局面?……。”说着还小声的跟丁田聊:“哪儿那么容易打开局面?这府城里的人,精明的很……   丁田才不信呢!   “老爷是堂堂的知府大人,他们还敢不听老爷的话?”丁田很想撇嘴,但是没那么做。   杜知府是怎么上位的?   那是踩着曾经欺负他的上一任知府的人头上位的,不止是上一任的知府,还有接任他知县位置的那位上一任知府的小舅子,不也跟着倒霉了吗?   作为间接参与那次行动的人之一,丁田可是知道,杜知府趁着那股东风,扶摇直上,一举就镇住了整个北风府,现在谁还敢给他小鞋穿?   连一点脸色都不敢给了好么。   不然凭什么他一句话,徐主簿就成了徐县令?   朝廷上真的没人派了吗?   让一个只有童生功名的人当一县父母官?   那只能说,整个北风府,他都可以做点主了。   “你不知道,阳奉阴违的人有的是……。”杜师爷一边说,一边让杜知府跟丁田往里走:“老爷虽然是知府大人,可在这里没有根基,两眼一抹黑的,不找几个自己人,是不行的……。”   “是啊,本官来了这里才知道艰难……。”杜知府也有一肚子的委屈。   北风府虽然地处偏僻,可好歹是一府所在地,当地的望族就有好几家,也有几个出了官宦的人家,还有一些本地的宗族……总之,比牛角县要复杂十倍。   要不是他以雷霆手段,霹雳作风,让这帮人老实了下来,这会儿指不定是个什么形式呢。   当然,这些就不跟丁田说了。   进了屋里,自然有仆役送来茶水点心,杜知府坐定之后,看着丁田喝了茶,吃了两块点心,才开口:“我知道你在府城也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所以就在府衙附近,依照牛角县的样子,也给你找了个房子。”   杜师爷适时地掏出了房契和地契摆在了丁田的面前:“老爷吩咐了,已经给你过好了户,房子不大,只有二进,不过够你住的了;地契是府城郊区的十亩地,你租赁出去,收的租子也够你嚼头了。”   丁田这会儿已经不是受宠若惊了,而是非常小心翼翼的问他们:“到底怎么了?,’   他不是什么大官,更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来赴任而已,不仅受到了随行护卫的待遇,没等进门呢就有知府大人和师爷等候了,这会儿又是房契又是地契的……这是要干啥?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可是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除非是亲生的父子……可是知府大人又不是他亲爸爸,对他这么好,让他心里特别没底儿啊。   □作者闲话:还有一更! 第一百零六章 新工作,新家   杜知府轻咳一声:“瞎想什么呢?你这十亩地,是林家给你的,好歹你救了人家的一对双胞胎女儿,你放心,林家家大业大的,救命之恩,还一次就救了两个,当然要给予厚报,自从知道你要来府城,他们家就已经将地契送来了。至于房子,那是这府城县衙里积压的老房子了,因为年久失修,都快塌了,我来了之后,派人重新修绪了一下,现在可以住人了,就花钱买了下来,过户到你名下,好歹你在府城有个地方住。”   丁田半信半疑:“那小的就谢过大人了。”   “子建啊,带丁小子去办一下入职的东西,然后看看他的家,今天晚上来府衙吃个饭,明儿就去熟悉一下你上差的地方?”杜知府见丁田喝了半碗茶压惊,就让杜师爷带他出去,这种事情,他是不会亲自去的,好歹是个知府大人了。   “是。   “那小的先下去了。”   丁田也想赶紧去办理一下手续,好歹入职了再说。   府衙办理手续很快,更因为杜师爷亲自带着丁田,很多人都认识了这个新来的司狱。   办完手续之后,杜师爷更是带着丁田出了府衙,车老板赶着车子跟在身后,去了离府衙隔了一条街的一个宅子。   这套宅子小巧,但是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了。   两进的小院子,还带一个牲口棚子,而且里面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还有一个年长的妇人站在那里等候。   “这是住在你隔壁的金大娘,你有做饭啊,洗衣服什么的事情可以请金大娘帮忙,每个月给一吊钱做工钱就行。”   “金大娘。”丁田赶紧点头:“以后就麻烦您了。”   “不客气,我就叫你田儿了。”金大娘有点自来熟:“我就住在隔壁,有什么事情,你只管吩咐,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活儿,我都能做,做饭的手艺还算可以   认识了金大娘,车老板也将车子停好了,将东西搬下来,金大娘就跟他一起安排了丁田带来的行李。   丁田则是看了看新家,收拾的非常干净,一进没有倒座房,正房两间,中间是客厅,两边有门可以穿厅而过,厢房两间,一个是客房,一个是仓房。   二进是正房三间,厢房两间,东厢房是书房,西厢房则是厨房跟餐厅。   后面的西北那边有个茅房,后院还有一块地方,可以种点菜什么的。   都是这个时代的建筑风格,比起丁田自己设计的当然要差上很多,不过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很不错的地方了,并没有杜知府说的那么差。   什么“都快坍塌了”的,其实就是那么一说,不说的差点儿,杜知府能花少量的钱,买到这个黄金地段么?   丁田相信,肯定还有一些“快要损坏了”的东西,被底价处理了。   至于购买人……是知府大人,或者是师爷、甚至是一些不认识的人,都有可能啊。   这也算是一个“私人操作、朝廷行为”的活动了。   地方看过了,杜师爷问他:“满意否?”   “当然满意了,这要是还不满意,那就是有别的想法了。”丁田乐呵呵的道:“多谢大人,也多谢师爷,让您费心了。”   找房子这种事情,杜大人肯定不是亲自干,能安排的这么好的,只能是杜师爷亲自安排的。   “嗯,你看看你还需要什么?隔壁那条街都是各种店铺,可以随时去采买东西。”杜师爷笑的更开心了:“现在么,你安顿一下,好了之后去府衙用晚饭。”   “好的,杜师爷慢走啊!”丁田送走了杜师爷,回头就开始折腾自己这个新的家。   铺盖当然是用的自己带来的,至于车老板……他已经告辞离开了,工钱是二叔那边付过的,车老板着急回去,丁田也没留客,多给了二十个铜板算是额外的赏钱了。   如今天色还不过午,丁田又忙忙碌碌的折腾新家,金大娘帮他归置带来的东西   “田儿呀,仓房里还有点粮食,以及二十斤肉,两只鸡、一只大鹅……。”金大娘开始数仓房的库存。   丁田没耐心听这些东西,就摆了摆手:“大娘,一会儿我去看一眼就行了,那些东西日后也都是您做给我吃,我不挑食。”   金大娘一下子乐了:“你就是挑食,也挑不过我家小孙子,他那么叼的嘴巴,我都能给喂饱了。”   俩人说说笑笑的,活计就差不多做完了。   丁田也的确去仓房扫了一眼,给的粮食不太多,有个五十斤的高粱面、五十斤的玉米面、五十斤的白面、二十斤的大米、五十斤的小米这样,虽然少,但是足够他一个人吃的了。   肉食也就二十斤的五花肉,宰杀好了直接剁了块就能下锅的两只鸡,一只大鹅,还有风干兔子一只、咸肉十斤、腊肠八九根的样子。   倒是有一缸的酸菜不错,还有一陶缸的土豆和萝卜。   剩下的杂粮也各有几斤的样子,他一个人吃的话,起码这一年的粮食和杂粮不ffi操心了。   二月份虽然北方还在下雪,但是也冻不住多长时间了,丁田非常淡定的拿了一只肉鸡给金大娘:“头一次见面,也没啥好东西,这个您拿回去炖了给孙子补一补   金大娘本来想拒绝的,啥都没干就拿东西,不太好。   但是听丁田提到小孙子,就犹豫了一下,才接了那只鸡:“那行,谢谢田儿了   金大娘家日子过的拮据。   她的男人和儿子在战时死了,儿媳妇听闻噩耗,一下子就难产了,虽然好不容易保住了性命,可二年之后,还是留下小孙子去了。   金大娘倒是个能吃苦的,可是一个女人家,怎么养活幼小的孙子?   男人和儿子用命挣回来的那点东西,虽然多,却不能坐吃山空,小孙子被她送去了学堂,而她自己则是将家里一分为二,一部分出租吃租金,一部分留着自己跟小孙子住,然后就找轻省些的活儿来干。   如今这份活计,还是新老爷来了之后,府里的太太雇人,金大娘就去了后衙帮忙,从最开始的打下手,到后来帮厨,她做得好,才被老爷看中,给了她这么一份守家在地又工钱丰厚的活计。   也算是照顾她一个半老婆子拉扯着一个小孙子的不容易。   金大娘也回去了,今天晚上丁田不在家吃饭,所以不用做饭。   丁田收拾了一下,就换了一身衣服,去府衙了。   他已经入职,所以有腰牌,加上门口的人在今天也认识了丁田,能不认识么,知府大人和师爷俩一起迎接的一位……司狱。   如今牢饭那边都眼巴眼望的瞪着眼珠子等着这位呢。   丁田进了门,就看到杜师爷正好走出来:“你来了就好,快进去吧,大家都在等你呢。”   “我来晚了……。”其实并不晚,这个时间点,很多人家也才刚要做饭而已。   从侧门进入府衙,正面就是便是仪门。   仪门形制同大门,唯前坡内侧檐部采用木构卷棚。   据说仪门为礼仪之门,凡新官到任,至仪门前下马,由迎接官员迎入仪门内。   还有就是嘉庆大典,皇帝临幸,宣读圣旨或举行重大祭祀活动,也要大开仪门   丁田看着仪门就想趴上去,那上面做的太漂亮,非常值得研究一下,哪怕丁田是一个对古代建筑并不热衷的人。   仪门之后便是大堂,大堂当然非常庄严肃穆了,面阔五间,进深三间,是中轴线上主体建筑,也是府衙自大门开始的第三进院落。   檐下置斗拱,斗拱疏朗,梁架奇巧,明亮宽敞。   就一点不好,这里必须长年累月的……敞着门,以表示“光明磊落”的意思,不能闭门。   天气暖和的时候还好,可是北方能有小半年的冷天……那个时候,这坐堂的大人可就遭罪了。   所以大堂一般是知府开读诏书,接见官吏,举行重要仪式的地方。   轻易的不用。   大堂之后的二堂是府衙官吏们处理一般公务的地方,二堂不仅有主堂,还有侧院若干个,都是古代公务员们处理公务的场所,所以这里非常有庄重威严的气氛。   当然,大门到二堂的距离有点远,要想求见知府大人,就得层层上报,这里可以让一些当值的衙役,有点灰色收入……。   穿过二堂大门二十多米的地方,便是三堂,是知府接待上级官员,商议政事,处理公务及待客暂居的地方,等再往后,就是府衙的后院范围了,那是内眷们的住处,轻易的连男子都不方便进出,除非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   杜师爷是直接带着他穿堂过户后,去了三堂那里。   三堂有一个很大的客厅,如今客厅里已经坐满了人。   这里基本上能装得下衙门里所有有点实权、说了算的人。   其实也就那么三五十个,看着热闹,实际上大家都在等。   “我说,田捕头,你真的觉得那个新来的特别好相处?”作为牢房里的积年老狱卒,已经在监牢里干了一辈子。   突然有一天,自己脑袋上天降一只紧箍咒,这就让人反感了。   要是个好说话的还行,可要是个二愣子……还不够操心的呢!   “老郑叔你放心,丁田是个好孩子。”田径笑着安抚有些焦躁的老狱卒:“他不会怎么样的。”   老郑叔还是不太信,能让老爷大笔一挥,就给了司狱的职位,还从九品的小官,那能是简单的人吗?   老爷来了北风府一年,第一个调过来的自己人,就是这位丁田司狱官。   “老郑叔,你们牢房那里有啥大不了的啊?”旁边的班头吴凯不高兴了:“我们又没有做啥亏心事儿?”   “你闭嘴。”田径不高兴的低喝:“你是什么身份?敢在老爷这儿对老郑叔吆五喝六的,信不信老爷回头给你亏吃?”   吴凯立刻就老实了:“我就是觉得吧,老郑叔不用那么紧张,这里好歹是我们的地盘……。”   “不一样的,牢里的情况不一样,你们在外面当然是能混得过去了,我们牢里可不行……。”老郑叔搓了搓手:“我家大小子刚进来当差,啥啥都不知道,万一犯了忌讳可咋办?”   “你家的郑当是个好小伙子,听说在外面也是一把好手,当差吃的是公家饭,又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吴凯安慰老郑叔:“大不了,让郑当来我这儿,或者在田老大的手下办差,也行。不用非得一棵树上吊死吧?”   其他人也在小声地议论丁田,这位就像是从天而降的司狱官,成了今天的话题主角。   正说得兴起呢,杜师爷领着丁田进来了……。 第一百零七章 府衙的牢房   田径回来之后,忙着办理交接,没多少时间跟别人八卦,清点犯人之后,他也是才消停下来,根本没机会跟人说丁田的事情。   现在在老爷的厅堂里坐着,更不敢胡说八道了。   没见那些下人频繁的给他们上茶水和点心么?这都是老爷的耳目。   他是办案子的捕头,这点眼力见儿还是有的,所以他只能含糊地说一下,让大家注意自己的态度。   丁田不管怎么样,毕竞是老爷调过来的帮手,是老爷的自己人。   所以这帮人对丁田暂时只知道是任职的司狱,秩从九品的小官。   并且知道跟老爷和师爷的关系貌似非常的……好?   更让人不解的是,他的到来,老爷跟师爷竟然去大门口迎接……虽然没有出大门,但是也站在仪门内迎接了。   这阵仗有点大啊……。   谁知道师爷带人进来,大家抬头一看……好年轻面嫩的一个青少年!   “丁田”原来就身板子单薄,守孝三年,荤腥不沾的,又郁结于心……他来了之后,虽然调养了一年,长了些肉,看起来壮了点,却也比不得这帮人强健。   但是他本人精气神好啊。   青春富有朝气,加上他是受过教育的人,自然,跟别人不太一样,气质上就能看出来〇   穿着体面,双目有神,精精神神的一个小伙子,谁不喜欢?   就是这个丁田的年纪,大大的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之外,他们以为就算不跟师爷一样大,起码也得跟田径似的,是个壮硕的大汉啊?   结果就是这么一个……青少年……,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小郎君的模样,像书生,多过像个牢头儿。   最主要的是,他还这么年轻,感觉跟自家儿子差不多大。   古代人成亲生子的早,基本上过了三十岁,家里孩子就要张罗亲事了,丁田在这里的年纪才多大啊?   刚满十八岁而已。   他们俩一进来,这屋里本来有些聊天的声音,也瞬间就没了,好似两只老鹰进了林子,鸟儿们都不叫了一样,场面有一瞬间的寂静,显得气氛有些尴尬。   毕竞刚才还在讨论人家,结果人就进了门,有点背着人说坏话,却被当事人抓包了的……尴尬。   这进来之前,咋就没个下人通报一声呢?   众人十分怨念。   杜师爷就好像是没意识到这越尬的气氛一样,一招手,就笑着开口:“来来来,大家既然都在,正好,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丁田,丁司狱,从九品,人小了点儿,官职也小了点儿,但是有本事,上次的建城贪腐案,以及这次的打拐案,他都有参与,并且功劳不小,你们可别因为他人小面嫩,就欺负他啊。”   这最后一句,算是警告了。   杜师爷跟杜知府的关系非常的亲近,虽然现在杜知府也有了门客和幕僚,但是“师爷”他依然只有杜师爷一位,在一定程度上,杜师爷可以代表杜知府。   他说的话,或许就是杜知府本人的意思。   作为一个知府,他当然不会跟底下人明打明的说要他们照顾自己调来的人,可是杜师爷可以说。   众人听了他的话,对丁田更是打心里忌惮三分,纷纷抱拳跟丁田见礼,作为丁田为数不多的“熟人”,田径非常自觉的站了起来,给丁田介绍大家。   一一见过面,算是认识了。   丁田礼数周到,倒是给这帮人留下的第一印象还不错,起码这个叫“丁田”的丁司狱,不是那种不好相处的样子。   见过面了,知府大人也“适时”的出现在大厅里:“本官有点事情忙,今天叫大家来也没别的事情,丁田,丁司狱,大家都认识了吧?”   “认识了。”   “已经见过礼了。”   众人纷纷应和,仿佛跟丁田多熟似的,其实只是第一次见面而已。   丁田淡定的站在那里,心里却觉得,这才是古代职场吧?比起牛角县那里连狱卒、衙役都凑不齐,北风府这里,头头脑脑的就有眼前这三五十个,下头没名没姓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呢。   牛角县只能算是有个三五十人的乡镇企业,北风府起码也得是本地有名的大企业,员工超千是胡说,起码上百是有了。   一百多号人啊……不知道将来自己的工作会是什么情况……。   就在丁田胡思乱想、散发思维的时候,杜知府说完了话,让人摆桌,上饭菜:“大家都没吃晚饭吧?”   所有人都笑着摇头:“没呢!”   “早就饿了。”   “府尊请客吗?”   气氛活跃了一些,杜知府就笑了:“本府请客,第一呢,我们打拐案已经有些成效了,最近府城的治安状况也大有改善;第二就是给丁司狱接风洗尘,他人小面嫩,我是他长辈,就为他张罗一下。”   杜知府自认为是丁田的长辈也说得过去,当年他跟丁大海可是一起守卫过牛角县城,生死之交也不为过。   后来更是将牢头儿的位置,给丁田留了三年之久……有这份情谊在,说是丁田的长辈不为过。   但是丁田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   杜知府准备的饭菜很简单,红烧肉,萝卜条汤,白菜炖豆腐,炒了个酸辣土豆丝,还有酸菜炖大鹅。   厨娘烙的葱花油饼,一摞一摞的摆了上来。   饭菜简单,四菜一汤,油水却很足,众人吃的满嘴流油。   “没有酒水,因为我们不喝,喝多了容易犯错误。”杜知府举起茶杯:“我们就以茶代酒吧。”   “是!”众人应声,不喝酒也好,免得喝了酒之后,控制不住自己,在老爷面前出丑,那就完蛋了。   丁田也觉得不喝酒好,这帮人一看就都是酒场高手,他肯定喝不过他们。   而且喝酒对身体也不好,他这具身体,也就过年的时候,喝了点自家酿造的高粱酒……。   “田儿,多吃点。”田径因为跟丁田认识,经过刚才的介绍,关系更进一步,所以坐在丁田旁边,给他夹了一个大鹅腿儿。   “谢谢田哥!”丁田立刻道谢,啃起了鹅腿儿。   田径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老大哥,所以他还挺喜欢这个捕头的,毕竟一个热心肠的捕头,总比一个贪婪成性、铁石心肠的捕头要好。   他们这一桌,除了杜知府、杜师爷,还有田径,跟丁田坐在同一桌。   一桌十个人,还有一个叫吴凯的,是府衙的班头。   有一个老狱卒,郑叔同,大家都喊他老郑叔。   据说在牢里干了一辈子,也还是个狱卒,他的儿子郑当,也进了牢里当狱卒。   还有一位叫柯丰的,是皂头。   剩下的三位,一位是经历李钊,一位是知事岳敏,还有一位是照磨牛大壮。   众人的态度都很热情,对丁田的接受也非常好,这就已经不错了,杜知府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是仁至义尽,至于以后怎么样?就看丁田怎么跟他们相处了。   吃过了饭,就散了,毕竞天色已经黑了,大家都要回家的。   丁田也告辞回了他的家,家里的坑烧热了,还有一盖油灯点燃,等他回来,屋里不至于是黑乎乎的,让人看着心里牺惶的很。   新的地方,丁田睡得并不安稳,几乎是一个小时醒一次。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有点放亮,金大娘就来了,她给丁田做早饭。   用点油煎的粘豆包,苞米面粥,咸鸭蛋,香油咸菜丝。   丁田吃过早饭,就换了新的工服,去了府衙。   这次还是杜师爷领着他,去了府衙的监牢。   “这府衙的牢房啊,可比县城的大多了,当然,没有县城牢房那么干净,这里还关着六个犯人呢,加上昨天来的那三十六个,四十二个犯人。”杜师爷一边带他走,一边跟他聊天:“这四十个几人,也是分开关押的,里面的情况很复杂,你去了之后啊,可一定要管起来……。”   说说话,就到了监牢。   府城的监牢是标准的古代牢房,不像县城的那个,被丁田改装的都有点四不像了。   大门打开,里面就站了两排人。   一排人高马大的男狱卒,一排马大人高的女狱卒!   男左女右,男的有十二个,女的有八个,还有俩,是监牢里伙房的厨娘。   杜师爷一看这阵势就笑了:“呦!都在啊?也好,来,这是丁田,丁司狱,你们的顶头上司。”   “见过司狱大人。”   男人抱拳,女人蹲福,整齐划一,气势恢宏。   丁田乐了:“一看就提前练过吧?”   他第一个扶起来的就是老郑叔:“您老也跟着掺和啥热闹啊?”   “您以后可就管我们这帮人了,咋的也得整点意思意思……。”老郑叔呲了一下大牙:“我们都是粗人,不太懂这些个……呵呵,您别见笑啊^”   “不会,大家都很好。”丁田朝大家伙儿抱了一拳算是还礼:“我叫丁田,今年十八岁,年纪小,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大家尽管跟我提,你们都是牢房里的老人儿了,以后还得仰仗各位……。”   丁田自觉说话很正常,以前也混过职场么,说话的艺术还是修炼过的。   但是在这帮古代人眼里,可就不一样了。   说话文绉绉,这明显是个学问人。   就连杜师爷也有些吃惊,丁田这小家伙儿,成长的挺快啊。   这话说的,软硬兼施,年纪小是不假,可他也好歹是个官儿了,对付这帮没品没级的狱卒,手拿把掐。   但是又点出要倚重他们的话,他们要是不服气,给他捣乱……那他可有话说了   你们都是老人手,怎么办事的?   这有点官场学问了哈^   其实,丁田真没那个意思,要不怎么说,聪明人,就是想得多呢。   大家见了面,行了礼,也见过了长官,杜师爷就功成身退了,剩下丁田在牢房里熟悉地形。   牢房很大,分为五个区域。   监牢有三个区域,临时关押区,里面有四个牢房,两个大的两个小的,还有一间刑房。   轻囚牢房则有二十个牢房,十个大的,八个小的,还有两间是可以关押一家人的那种。   重犯牢房在最里面,同样是二十个牢房,却都是小牢房,也就是丁田人为的单间儿,一个里头关押一两个人,还是可以的。   还有一个区域是女牢。   最后一个区域,才是生活区。   包括狱卒们用饭的厨房、洗漱的洗衣间等等,那里还有两口井。   每一个区域门口都有两个房间,是给狱卒值班休息用的,每一个区域之间都有坚固的铁木栅栏门相隔,铁链,铁锁头,一个不缺。   “我们这里啊,本来只有六个犯人的,昨天来了三十六个,都关在轻囚牢房那边,毕竟老爷还要给他们定罪……。”老郑叔一边带他熟悉地盘,一边道:“厨房那边呢,一直是崔家姐妹在做,她们是亲姐妹,没家没业的,丈夫孩子都在六年前……现在在牢房里做饭也挺好,手艺还不错,以后你就能吃到了……。”   □作者闲话:搬家,很忙,现在更新暂时无法固定,大家理解一下,不过能保证每曰三章哈! 第一百零八章 问题好多   “挺好。”丁田对老郑叔他们一直保持着微笑。   实际上,他心里已经吐槽的不能自己了。   古代的牢房,他算是见识到了。   以前在县城的时候,因为是重新建起来的县城,一切都是新的,空白的,他当然可以随便收拾了,而这里却是不知道用了多久的牢房……脏、乱、差的真实写照   I   这还是府城的牢房呢!   里面的犯人污头垢面的就不说了,那囚衣都看不出本色儿了!   大概是关的时间长了点儿吧?   有的犯人已经非常颓废而邋遢的在牢房里坐着,双目无神,充满了死气。   最主要的是,古代人都是长头发,时间长了,连胡子都长出来了……而从他们胡须,头发,领口,不时有一些小生物爬来爬去,看着就让人毛骨悚然啊!   还有犯人竞然捉了虱子,想都不想的就丢进嘴巴里,嘎嘣的声音,让丁田的五脏庙都要造反了……他很想吐一吐……。   丁田害怕的是如果任这些虱子、跳蚤等小东西继续猖蹶下去,稍有一些传染病,还不得一死一大片啊?   在这个一切全靠苦药汤子治病的年代,丁田实在是不想英年早逝。   这个时代对付瘟疫等烈性传染疾病的办法,非常的简单,封闭瘟疫区,然后一把火烧光,不管里头的是人还是啥,都烧成了灰,就完事了。   安全,有效……。   比起他曾经接待过的那三位“犯人”以及后来抓到的三十六个拐子,这里的人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   丁田心里有个小人儿,已经开始跳着脚的要梳理一下这个脏乱差的牢房了!   当然,丁田不可能说出来,他今天只是看,用眼睛看这个即将成为他工作的地方。   同时,心里的小算盘就一直在打个不停。   牢房里不止有丁田“抓来”的那三十六个犯人,还有六位,据说都是有案子在身的……。   领着看了一圈儿,就已经过午了。   最后,老郑叔将丁田领到了一个单独的小院,这个小院就在大家办公的地方,别的都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唯有这块是单独的一个小院子,不大,但是独立的院落,就这一个,还挺特殊的。   院子里有三间坐北面南的大房间,中间明显是客厅,东边是个收拾出来的卧室,里头还盘了火炕,西边则是有桌椅、书架等,看起来是个小书房。   而且布置的相当不错,有笔墨纸砚,还有一块红木镇纸,书桌旁边还有个半人高的画缸,书架上也摆着一些书籍,都是一些经史子集之类的,看起来这房间立刻上档次不少。   “这是您办差的地方,东厢房那里是可以留宿休息的,没办法啊,监牢重地,有的时候也得住在这里。”老郑叔指著书房道:“我们都是粗人,不懂这些个,您要是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吩咐。”   “挺好的,我的办公地点在这里,很方便,一出门就是你们的值班室……咳咳咳……你们的班房。”丁田还有点现代的习惯:“厨房那边,我也去看看吧。”   刚才只在外面站了站,他还没进去过。   “哦哦,好。”不明白为什么要去厨房,不过老郑叔还是带丁田再去了厨房一趟》   厨房的卫生情况稍好一些,毕竟是做饭的地方。   只是相对而言,如果是按照丁田的要求,这肯定不合格。   灶台上还行,可是房檐上都落着灰尘……窗户上的窗纸,已经变了颜色,看起来就已经有一二年都没更换过了。   古代的窗户是用的窗纸,而不是玻璃。   厨房很大,光是能容得下丁田洗澡的大铁锅就有四口,中等锅也有四口,小锅小灶的更是有八个之多。   “小”只是相对的,小锅做的饭菜,起码也能让一家四口吃一顿的了。   大锅起码够三十人的量,如果是熬棒子面粥的话,一大锅就足够牢里那些犯人喝了。   厨房旁边就是柴房,另一边就是厨房放置食材的地方。   丁田也去看了一眼,酸菜大缸有十个,一字排开,相当的有气势。   土豆也有四个地窖,起码上千斤的储存量,萝卜也有两地窖那么多,只不过如今吃的就剩下个底儿了。   白菜也没剩下多少,还有一些已经蔫了吧唧的胡萝卜等等……咸菜更是如此。土豆、白菜和萝卜这三样东西,是冬天储存的最多的蔬菜。   咸菜等物也不可或缺,都腌的黑黑的……估计放了不少的盐。   两挂咸腊肉吊在房梁上……估计是没舍得吃,还有一些熬好的猪板油,盛放在油坛子里,好大的几个坛子,就只有一半装满,剩下的那一半空着,没有油水了。粮食倒是有不少,可就三种最多,棒子面、高粱米和小米。   白面只有不到一百斤、大米更是只有五十斤左右。   剩下的什么黄豆、绿豆的统统只有不到三十斤……估计牢房里也用不上这些杂粮,基本上都是丢在墙角那里,想起来了做点,想不起来……就放在那里,平时也能“滥竽充数”一把^   看到丁田查看粮食,两个厨娘有些紧张:“丁司狱,我们没有贪污粮食,真的洋永!”   另一个也紧张兮兮的点头:“对,我们俩就在这边吃住,从来不出去的……。老郑叔也在一边帮腔:“桃花婶跟杏花婶都是老实人,不会贪拿公家的东西的   丁田这才发现,他们都很紧张的样子,不仅哭笑不得:“我只是看看粮食的储备情况,你们也知道,牢里突然来了三十几号犯人,他们虽然不会停留太久,但是这几天终归是要在牢里待着的,饭还得给他们吃,免得饿死了,如果食材不够的话,我还得跟上面要点,犯人吃不吃的,先不说,起码我们要吃的好点,不然怎么有力气去管理犯人们呢?”   几个人听他这么一说,才如释重负的笑了一下,脸上的神色好了许多。   “是啊!”老郑头擦了擦汗:“我们吃的也就那样,犯人吃的都差不多,牢房这里其实就这样了,真没人会……那个……中饱私囊。”   难为他一个大老粗,都这么岁数了,还咬文嚼字了一把。   也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这个词汇,用在这里勉强算是可以吧?   “呵呵……,我看大家都是本分的人。”丁田干巴巴的笑了笑。   他来这里真不是为了看他们是否贪污的……贪污也没用,在他来了之后,这牢房一定要改变!   不管是内里的勤务,还是外在的形象!   尤其是卫生状态,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啊!   这还是二月份的天气,尚且冷飕飕的时候,他都能闻到那股子味道了……要是到了三月份,开江开河开化了,那味道还能进去人吗?   就算是牢房,也得讲究一点卫生不是?   等看过了,天色也晚了,丁田在府衙牢房的第一天上班,就这么过去了,熟悉了一下地盘,这就要下班了。   出了牢房,再绕过二门和仪门、大门之后,在侧门那里出了府衙,直奔自己的新家。   家里已经有金大娘做好的饭菜了。   给他开门后,金大娘就笑了:“我琢磨着也该下差了,就做了晚饭。”   “好香啊?今天吃什么?”丁田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大酱香气。   跟现代的机器制作出来的统一口味的大酱不同,这是真正的用绿色大豆做成的农家大酱,有一股天然而浓郁的酱香。   不论用大酱做什么,都特别好吃。   俗话说的好:“酱者,百味之将帅,帅百味而行”。   这股浓郁的酱香,能让它遇到的所有食物,在味觉上,更胜一筹。   “我看库房里有冻着的水豆腐,就做了大酱炖豆腐,贴的棒子面的饼子,熬了白菜汤,汤里没放盐,放了几片咸肉。”金大娘给丁田用鸡毛掸子扫了扫身上的灰尘,帮他脱了外面穿着的大衣服:“你尝尝咸淡,要是咸了,明儿我做饭就再少放点盐。”   第一天做饭,不知道丁田的口味是轻是重。   早上的时候,做的早饭都是粥,咸菜之类的,她估量着雇主吃的多少咸鸭蛋和咸菜,做的晚饭,希望合胃口。   金大娘是很重视这份工作的,离家近,就在隔壁,工钱也丰厚。   “好。”丁田脱了大衣服,洗漱了一下手和脸,又换了鞋子,这才坐上了炕,炕桌上,已经摆好了晚饭,而外面,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   金大娘见他开始动筷子了,正要告辞,外面就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声音还挺大,跟砸门似的,丁田这第一筷子的大酱炖豆腐都没进嘴里呢。   金大娘正好站在地上呢,她就想去开门,被丁田阻止了,反而他一伸腿儿,穿鞋下了地。   打开房间的门,他就朝院子大门外吼了一嗓子,他这大门也离他吃饭的地方挺近的,而且他这么大声,是想让外面的人知道,这家里有人在,而且还是个男人……想要溜门撬锁,找错地方了。   “谁呀?”丁田觉得就算是在府衙这里,也不能缺少警惕心,这个时候敲门,谁知道外头站着的是什么人?   再说了,他怎么可能让金大娘去开门,自己坐在坑上心安理得的吃饭?   “是我!”一个低沉的男人的声音,竟然回答了丁田的随意一问。   “你谁呀?”有点耳熟,但是丁田还没走到大门跟前呢。   大概是外头的人,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竟然一时之间,沉默了。   丁田走到大门跟前,从门缝里往外看,就看到一片……朱红色的衣服。   那衣服的底色是朱红色,上面竟然用金线绣了祥云纹……即便是在夕阳余晖下,也烨烨生辉。   只这一片衣服的一角,就让丁田无法淡定了。   在这个封建的时代,普通百姓的服装或长v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袭了明朝的传统,这个青朝没有“制发易服”的事情发生。   且在衣服的颜色和品种上,丰富了很多。   服饰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绿、桃红等色,以免与官服正色相混;劳动大众只许用褐色、原色和黑色、白色以及皂色等等普通的颜色,绝对不能穿这种朱红色的衣服,这是官员才能穿的……何况那上面的祥云纹,也不是谁都能用的。   丁田既然看到了这样的衣服,不开门也得开门了。   结果打开门,他就愣住了:“您……?”   正主儿没等开口,他旁边的人倒是热情的跟丁田打招呼:“哎呀,小丁牢头儿啊,真是有缘哈!我们又见面了……。”   □作者闲话:江湖看了古代牢房的真实样子……没吃晚饭…… 第一百零九章 你好,王大人   “额咳咳……。”丁田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那个……你好,王大人。”“蠢死了。”王大人,王佐,嫌弃的看了一眼丁田:“你来多久了?”   “我才来……。”丁田不知道这位大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家门口,有其他身后跟着的人。   常随王富贵,他认识。   另一位据说是“幕僚”的刘文彬,虽然认识吧,但是在“贪腐案”的整个过程中,他都不知道这位刘文彬到底是干啥的呢。   然后是二十几个人高马大的……护卫,一个个都顶盔掼甲,手按刀柄,犀利的眼神,在他的新家门口来回的扫射,他相信,这个时候哪怕是一只鸟儿飞出来,都将被他们手里的刀子砍成肉糜。   王佐撇嘴,王富责立刻就带头往里头挤:“正好,我们给你暖锅来了……。”他往里头挤,丁田不可能不让他们进来……不让进来,他很怀疑他们会“攻打”进来。   让开了大门,王富责第一个进来,其后是两个护卫,然后是王佐,跟王佐一起进来的就是刘文彬,剩下的人哗啦啦的都跟进来了。   这么多人,让金大娘都有些吃惊,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啊!   不等丁田开口,跟进来的护卫们哗啦啦的再次将他的这个新家搜了个遍,然后立刻排好岗位,又呼啦啦的出去了……站岗去了。   进如山崩地裂,退如波涛不惊。   训练有素,进退自如。   说的就是他们这样的。   只留下王富贵跟刘文彬,跟在王佐身边,寸步不离的样子。   不过他们来,不是空着手,而是带着两辆马车,王富贵见里头完事了,一招手,外头就有健仆开始往下卸东西:“小丁牢头儿……哦哦,丁司狱啊,这是给你的乔迁贺礼,你看放哪儿合适?”   丁田看了看那些东西……都包着,也不知道是什么,不过以他对这位王大人短浅的了解,他出手送的东西,就没便宜货。   “放在库房那边吧。”丁田抹了把脸:“劳烦金大娘去领个路……。”   “好……。”金大娘有些腿软的领路去了。   丁田恭恭敬敬的将王佐请到了正屋的正堂上:“您请坐。”   “你吃饭了没?”王佐坐下后,不等丁田想办法给他搞来茶叶和点心,就问了丁田这么一句。   本来就饿着肚子,又被人将家里家外搜了一遍,丁田这会儿正饿的慌呢,谁还没个小脾气呀?   顿时就有点没好气的道:“正要吃饭,您就来了……。”   颇有点怨念的意思。   “正好,我们大人也没用晚膳,不如一起吃?”王富贵敲边鼓的架势:“我们都吃完了,就剩下大人他忙于公务,还没吃……   刘文彬低头不语,心里撇嘴:胡扯!   自从今天得知小丁牢头儿来了府城,有了新的住处……大人他就没打算吃晚饭   “……好吧……。”丁田是在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只能硬着头皮道:“只是粗茶淡饭的,希望您别嫌弃。”   王佐看了看四周:“你在哪儿吃饭?”   “在东厢房……。”丁田指了指外面:“那里是厨房跟膳房。”   王佐特别自觉的站了起来,直奔东厢房。   丁田赶紧跟在后头说明一下:“今天是金大娘做的晚饭,大酱炖豆腐……。”他说了一遍晚饭的内容。   谁知道王佐一听就不高兴了:“怎么不是你做的?”   而且是大酱炖豆腐。   王富责赶紧道:“我们大人不怎么吃大酱的……。”   王佐从小就讨厌大酱,为什么呢?   因为他觉得大酱脏兮兮的,颜色不好看,味道又那么浓,谁知道里头都放了什么东西?   连吃烤鸭都不用甜面酱的那种人,你指望他吃你们这里的大酱炖豆腐?   “哦哦……那怎么办?”丁田懵了。   这位他得罪不起,更不可能得罪,人家都给他送了乔迁之礼了,吃一顿饭,也是应该的。   虽然不知道为啥,莫名其妙的来他这里,就为了送礼加吃饭?   王佐板着脸,特别不开心的指着丁田吩咐:“你去做,重新做,我要吃饭。”“好吧。”丁田再次抹了把脸,看来还是逃不过做厨子的命运。   他的厨房里其实也没什么东西,青黄不接的时候,也就土豆、萝卜、白菜了呗,最多还有点咸肉、酸菜之类的东西。   丁田刚到厨房转了一圈儿,王富责就蹿了进来:“田儿啊,你给好好做点,王……王大人这些天就没好好吃饭,整个人看着都瘦了一圈了。”   “没看出来……。”丁田嘟嚷了一句。   “你说什么呢?”王富责正在查看柜子里放着的调料。   其实也没什么调味料,细盐、大酱坛子、盛胡椒粉的盒子、装辣椒油的碗……   “你快点做!”王佐也跟着进来了,就站在那里,双手抱胸,态度恶劣,跟监工一样。   丁田不跟王富贵说了,直接跟王佐对话:“不是,大人啊,您也看到了,小的这里就这么点东西,您想吃什么呢?”   王佐吧嗒了一下嘴巴:“我想吃燕鲍鱼翅,你这里有么?”   丁田一呲牙:“您要是点那燕鲍鱼翅的话,就只能吃我了。”   他这里跟王佐的身份一比,估计就是个一贫如洗的贫民窟。   还“燕鲍鱼翅”呢,干脆一刀剁了他还来的痛快点。   王佐眼神扫了明明很想大发牢骚却又不得不憋屈着的丁田好几眼,才施舍一样的吩咐道:“你看着办,要一荤一素,一个汤,二米饭。”   然后就施施然的转身去了膳房的炕上坐着,等饭。   丁田只好去仓房,金大娘已经不知道是不是回去了,还是怎么了,反正没影儿了。   仓房里还有一只大鹅,被丁田拿了出来,厨房里有两个大锅,两个小锅,他用大锅炖了个酸菜炖大鹅,大鹅是秋天正肥美的时候宰杀的,用冰雪储存到了如今,冰雪眼看着就要融化了,这大鹅也放不了多久,干脆吃掉好了。   用大锅炖,里头多放了一些干辣椒、大葱段。   另一个大锅煮饭,切了点儿土豆片,清炒土豆片。   萝卜切成丝,白菜切成丝,干豆腐也切成丝,加上一些调料,特意剔除了大酱,拌了个凉菜。   家里有金大娘早上带来的两个鹅蛋,这个时候的蛋类可是金贵,起码丁田是这么觉得的,所以他用这俩鹅蛋打了好浓的一盆甩袖汤。   又用咸菜丝儿,炒了肉丝,简配版的“榨菜”炒肉丝。   忙忙叨叨的半天才弄好,天色也完全黑了下来,丁田家只有几盖油灯,可是王富贵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好几盖明亮的、点着蜡烛的灯笼,将丁田这个新家照的是亮亮堂堂。   王佐看到四菜一汤,虽然最后那个咸菜炒肉丝有点凑数的意思,还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吃饭吧。”   丁田早就饿了好么!   “哎哎,吃饭,吃饭!”毫不客气的上了炕,盘膝坐好,抄起筷子就开吃:“您也吃!”   特意将鹅大腿儿夹了一个“上供”给了王大人。   然后另一个大腿儿当然是自己的了,自己做的饭就是香!   丝毫不比金大娘的手艺差……大酱炖豆腐,明天早上热一热,自己当早饭吃掉   倒是王富责,拿着一根银针,在所有的饭菜里插来插去的半天才退下,看的丁田在心里直翻白眼儿:银针验毒就是个传说好么。   不管了,现在吃饭最重要。   王佐吃饭很优雅,丁田不是第一次见他吃饭,在牢里的时候,大概是王佐最落魄的时候,他那个时候吃饭都没有狼吞虎咽,现在在灯火下,仿佛给他镀上了一层光,优雅的举止,帅气的脸蛋儿……简直是人生蠃家的节奏啊。   王佐吃饭优雅归优雅,但是速度也非常快,一个鹅大腿儿根本无法满足他的胃口,鹅肉不错,酸菜也挺好;土豆片炒的也对胃口;偶尔来点凉菜,终于是吃上了对胃口的东西。   王富贵在一边看的胡感动:“大人终于开了胃口……。”   丁田不管那个,赶紧吃饱饭才是正事儿:“嗯嗯,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对对对!”王富贵现在非常想聘请丁田跟他回去,充当一把大厨……。   两个人,吃掉了一半的饭菜,最后都非常满足的喝着蛋汤。   王富责主动收拾了饭桌,洗碗什么的……丁田不知道他会不会。   不会也没关系,明天金大娘来了,自然会收拾。   倒是王佐,看了看他的新家:“地方有点小。”   “不小了,我就一个人住。”丁田吃饱喝足了,智商也回神了,意识到这位貌似对自己挺有好感,赶紧好好的表现:“忙的时候,是要住在府衙那里的。”   “这里还有什么可忙的?”王佐淡淡的道:“你那个打拐案不错,上头肯定有赏赐搬下来,到时候,你就可以换个大一些的地方了。”   “不用了,不用了!”丁田赶紧摆手拒绝:“广厦千间,夜眠七尺,再大的地方,就我一个人住,真用不了。再说了,这里离府衙也近,上下差的方便。”   王佐见丁田是真的不用换地方,这才作罢:“杜知府对你怎么样?”   “好着呢。”丁田很诚恳的回答:“杜师爷对我也颇为照顾……。”   这位既然来了,又问了,他不介意为杜知府和杜师爷说点好话,且这本来就是事实。   “那就好。”王佐又问他:“衙门里呢?”   “衙门里也好……。”丁田不明白,王佐好像很关心他?   为什么?   就为了他做饭他爱吃?   不甚明白,但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这位是钦差大臣,见官大一级的存在。   丁田也不会真的那么犯傻,得罪他。   他问什么,丁田就老老实实的回答什么,一直到很晚了,王富贵已经来来回回 的溜达了好几次,王佐才一弹袖子:“好了,让他们准备一下,回驿站。”   “是!”王富贵大喜,一溜烟儿的就跑出去了。   刘文彬已经给王佐拿了大衣服披上,王佐站在地上,回头看丁田:“我就住在这城里的驿站,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去那里找我。”   说着,丢给丁田一块玉牌,转身就走了,远远的声音传来:“见牌如见人,谁都不会为难你。”   “哎哎,您慢走啊!”丁田握着玉牌,殷勤的送人:“小的知道了。”   等王佐带着人,呼啦啦的一阵风一样的又走了,丁田才关上大门,回到屋里,一切都被恢复了原样,好像一场梦一样,唯有手里头的玉牌是真实存在的,屋里还有王佐身上那股好闻的,淡淡的香气缭绕在鼻尖。   丁田拿起玉牌看了一眼……。 第一百一十章 那谁又来了!   玉牌是白色的,只有婴儿巴掌那么大,上面镂空雕花,一看就非常珍贵的那种,祥云纹缭绕期间,中间一个大大的“宁”字,繁体字,特别显眼。   背面则是一个“王”字,同样显眼无比。   丁田不知道这个玉牌有什么功效,却知道这俩字,也知道这玉牌一看就不是便宜货色。   “幸好这是古代啊,要是在现代,这么一个信物,估计转眼间就能被人仿冒出来不知道多少个,到时候你可就惨了。”丁田将玉佩贴身收好。   今天这晚饭吃的他都有些撑了,在屋里溜溜达达了半天才爬上火炕睡觉。   同样回到驿站的王佐,非常舒服的泡了个热水澡,澡盆子比双人床都大一圈儿,泡完了澡,洗了个头,然后自然是被人伺候着,擦干,这么一阵子折腾过后,他就更舒服了。   躺在火炕上,盖着被子就要睡了。   突然睁开眼睛……把正要给他熄了两盏灯火的王富责吓了一跳:“怎么了?”“他做的那个咸菜炒肉丝,明天用来佐粥不错。”没头没脑的,这么一句话就出来了^   但是王富贵是谁呀?   从小跟他一起长大的奶兄弟,立刻就道:“好的,走的时候,我把东西都装好了。,’   他为什么要抢着去收拾残羹剩饭?   就为了收拾的时候,能私藏下一些东西:“说起来还真是可怜啊!您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得?非得那个小子的手艺才能入口……。”   “闭嘴。”王佐闭上了眼睛,准备呼呼了,但是闭着眼睛也没闭上嘴:“以后少说他,我这人就这个毛病了……心里烦得很,难得有个顺眼的……。”   王富责熄了两盏灯,仅留下一盏小灯照明,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站在门口,看着天边挂着的半个月亮叹了口气。   刘文彬就走了过来,冷飕飕的晚上,手里头还掐着一把扇子,“唰”的一下子打开,一步三摇的,看着就让人生气。   王富贵对他一点都不客气:“你这是要着凉吗?大冷天的玩扇子?脑袋被冻坏了吧?”   就说不能让这个江南书生来东北,看,东北的寒冷把脑袋都给冻坏了。   “王爷睡了?”刘文彬告诉自己,不生气,不生气,这家伙就是个粗人。   “睡了……。”说到王爷,王富贵就没了跟刘文彬逗闷子的心思:“你说,王爷这是何苦呢?京中再不好,还有皇上为王爷做主,家里那一摊子烂事情,难道真的要远走他乡才行?我们又不怕他长春侯府。”   “不怕是不怕,那位名义上,也是王爷的母妃……王爷也不是惹不起他们,只是没必要,他们还能蹦跶多久?”刘文彬“唰”的一下子将扇子收起来拍打着掌心:“你想一想,皇上有多久没有召见过长春候了?就连长春宫的那位贵妃,也好久都没有消息了呢。”   “你的意思是说……?”王富贵眼前一亮。   长春侯府以前还挺牛逼的,但是自从老长春候去世之后,现任的长春候可不怎么样。   长春侯府如今也是日暮西山的架势了。   老长春候起码还领兵打过两场小仗,还都胜利了;现任的长春候,连兵权都没摸过。   别说兵权了,连实权都没摸过,一出生就是长春侯府的继承人,当年太宗皇帝亲口许诺,开国功臣,三代不降等。   三代之后,如果再没有出类拔萃的后代崭露头角,那就得降等袭爵了。   非开国之功封爵者,全都是降等袭爵。   第一代是国公的,等到第二代就是侯爵了;第三代就是伯爵;前三个爵位都是超品的爵位。   然后是子爵,子爵是正一品;然后是男爵,男爵是正二品。男爵之后的爵位就不怎么值钱了。   轻车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均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骑都尉(正四品)\ZiT骑尉(正五品)恩骑尉(正七品)。   一般降到恩骑尉之后,再有一代就成了普通人,这么多代下来,朝廷也对得起这些功勋们了。   “初代长春候那可是战场上的悍将,第二代的老长春候也不错,这一代的……末代长春候就不怎么样了。”刘文彬道:“不过是把心眼儿都用在了幸进上,不思报国,倒是将女儿教养的不错,送进宫里,如今也是长春宫的责妃娘娘了,春贵妃,你听听这封号!”   “这封号怎么了?”王富贵挠了挠头:“一年之计在于春,这个封号不是挺好的吗?”   《说文解字》认为“春,推也”,也即有“春阳抚照,万物滋荣”之意,故又可延伸至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等意。   当年长春侯府还特别得意来着。   “她要是皇后的话,这个封号就没问题,她是个责妃,贵妃是什么?连皇贵妃都不是,那就是皇家的妾,一个妾室,封号是春,好听么?”刘文彬嗤笑一声:“长春侯府自鸣得意,殊不知,多少人家看了他们的笑话。”   谁家的千金会舍得往宫里头送?   勋责之家就没几个女儿入宫为妃的,宁愿嫁给有前途的穷书生,也不往宫里头送,为啥?宫里看着金碧辉煌,那就是个吃人的魔窟。   多少女儿空耗年华,白发宫女比比皆是。   王富责这才明白过来:“那太妃娘娘还说她的大侄女儿多么多么的得宠……?   “自吹自擂,也就你这样的人会相信。”刘文彬白了他一眼,然后就飞快的跑掉了。   身后传来王富贵咬牙切齿的咒骂,还不敢大声,怕吵到已经安寝了的王爷。   第二天,丁田去府衙上班……咳咳,上差,发现这帮人对他更恭敬了。   “司狱,这是狱卒花名册,这是仓库的账本。”刚在上班的房间里坐定,老郑叔就捧着两本册子送到了他的案头上:“请您过目。”   “老郑叔,您坐下说话。”好歹也是生在新社会,享受过文明教育十八年的人,丁田也是讲究尊老爱幼的好么。   “是,谢谢司狱。”谢过了,老郑叔才坐在一个小凳子上,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像是课堂听课的小学生,双手还特别老实的放在膝盖上。   丁田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这里不兴喝茶水:“你别紧张,我就是看看账册,制定一下将来的工作目标,没什么大事。”   “哎哎……。”老郑叔放松了一点,喝了几口热水之后,就没那么紧张了。   丁田第一个翻开的是花名册,其实就这么点人,几乎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空饷是不可能了,不过有的长官克扣那么一点,底下人也不会吭声。   不过自从杜知府来了之后,就没克扣的事情发生了,杜知府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事情,他本来就曾经是被克扣的对象,而且还是最严重的那种克扣。   丁田发现自己的俸禄每年有三十六两白银,还有六十石粮食给他。   银子是俸银,粮食是禄米。   不多,但是如果算上一些灰色收入的话,加上他郊外的田产……足够他生活的很好了。   然后是狱卒们的,每年有十二两银子的工钱,还有一百斤小米子。   两套工作服,四双靴子,比较人性化的是,工服都是薄款,也非常的肥大,夏天热了可以单穿工服,也不会很捂;冬天冷了,可以将工服套在棉衣外面,也不耽误事儿。   因为足够肥大,一年四季你都能穿着。   一年到头府衙也有一些福利,可以分到点鸡鸭鱼肉之类的,粮食是没有的,倒是红包能有一些。   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收入了。   丁田比起他们要幸福多了。   “牢里的牢头儿……没有?”丁田看了,上面都是狱卒,没有牢头儿。   “没有。”老郑叔摇头:“以前有过牢头儿,人不怎么样,跟前任知府一起走了,结果……。”   不用说,前任知府倒霉了,那些狗腿子也没得到好。   丁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再看牢房的账本,上面也没多少留存,开印之后,还没给调拨今年的份例,吃的还是去年的呢,怪不得东西那么少。   光是看账本,丁田就看了_小天儿,偶尔不懂的问一下老郑叔,因为丁田态度好,总是保持微笑,渐渐的老郑叔也放松了下来,也敢跟丁田说一些牢房里的内情了:“其实牢里以前根本没有结余,原来的牢头儿是一个狠人,刮地皮是把好手,就差将犯人榨出骨髓了。他走了之后,老爷上任,这才好过了一些。”   “牢里原来的六个犯人,都是老爷赴任之后,才抓进来的,否则牢里只有原来的俩个,是前任老爷一直压着没处理的,就为了每年这两家人送来的那些打点……。”老郑叔真是啥都敢跟丁田说:“硬生生将案子压了一年都没审问,杜老爷来了之后,忙了一阵子,刚要问案的时候,又出了那把事情,去年都在忙,如今那位钦差大人就在驿站里呢,案子还得往后拖……。”   “是啊,如今最重要的事情是春耕,春耕过了,老爷就有时间了……。”犯人么,只要不是特别急的……像他弄来的那些拐子们,案子也就在闲着的时候才会审问,这个时候可不敢耽误。   一年之计在于春,古代是农耕社会,种地,是重中之重。   要是没了粮食,天下还能安稳吗?   一年的收成,从春天开始就是被期盼着的,军队要粮食,百姓要填饱肚子,就连官员们,也需要发放禄米来养活一大家子人。   这一天,丁田就看了这些东西,等到下差的时候,杜师爷就蹿了出来,手里头竟然提着两条大鱼,肚子鼓鼓的,看样子里头有不少鱼籽。   这时候能有新鲜的带籽儿的鱼,可少见了。   “来,管家在鱼贩子那里买到的开江大鱼,你带两条回去做了吃吧。”一见面,就将穿鱼的柳条枝子塞到了丁田的手里:“新鲜的呢!”   丁田乐了:“好呀!刚来没两天,尽占老爷家的便宜了。”   “呵呵……。”杜师爷也乐了:“我也有两条呢,一起占,一起占。”   丁田拎了两条大鱼出了府衙的侧门……转个弯儿就是自己新家的那条街,结果看到了熟悉的一幕: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连看家狗都不叫了。   然后就有带刀的侍卫,站在他家大门口,一个个长相凶狠,眼神犀利,手握刀柄……嚓!   那谁又来了!   尤其是站在门口张望的王富责,看到丁田下差了,热情的挥了挥手:“田儿,这里,这里!”   他身边板着脸,背着手的那位,俊帅的脸上,虽然面无表情的被镀了一层夕阳的余晖,反倒显得更加的贵气了。   嗯,丁田看了好几眼他头上的金冠,看起来好沉的样子,起码能有二斤重…… 第一百一十一章 鱼子酱   当王佐看到丁田拎着的两条大鱼的时候,终于给了个笑脸儿:“这鱼不错,做了吧。”   “金大娘没来做饭吗?”丁田一愣,他有雇佣保姆的好么。   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会做饭,也不能整天围着锅台转啊?   何况金大娘的手艺的确没话说,他早饭将大酱炖豆腐吃了,尽管是剩菜,可味道依然好,千炖豆腐万炖鱼,豆腐是越炖越香的东西。   “没让她过来,你去做饭,我吃。”王佐非常理所当然的道:“就做这个鱼。   丁田本来就看了一天的账本和花名册,脑海里已经模拟了好几次,整顿牢房的事情,早就累了好么。   回来连口热饭都没有,这家伙就可着他一个人欺负?   “我要做酱炖鱼,你吃么?”丁田可还记得,他不吃大酱的事情。   王佐犹豫了半天,一咬牙:“吃!”   别说丁田了,连王富责都惊讶了:“大人!”   “不是,红烧也可以……。”丁田到底是见不得别人为难:“其实大酱炖胖头鱼最好……放里头一些白菜,特别好吃。”   尤其是大锅炖的,烧天然气和电磁炉的那种炖出来的就没有柴火炖出来的好吃   这是丁田的经验之谈。   这里既没有天然气,也没有电磁炉。   “你这好像是草鱼……。”王富贵提醒丁田,能不用大酱就别用,大人他不吃大酱的啊。   “那就清炖一个好了,这里的鱼籽看样子不少,你吃鱼子酱么?”丁田提起鱼,看了好几眼,这么大的鱼,鱼籽足够做一大碗鱼子酱的,拌饭吃非常合适。   “鱼子酱是什么酱?”王佐来了兴趣。   “鱼子酱啊,是用鱼轩做的酱,跟大酱不同。”丁田怜着鱼进了门,带着他们直奔自家的厨房。   鱼放好,去换下工服,换了一身短打扮,然后就非常自觉的去做饭了……到了厨房仔细看,才知道,厨房做了大米饭,已经做好了。   王富贵乐呵呵的道:“就差你回来做菜了。”   丁田跟他也算是熟悉了:“不是,我说,你家大人什么毛病啊?总来我这里吃饭,你们那里的驿站没有厨子吗?”   “别提了!”王富贵脸上的笑容都没有了:“驿站那里怎么没有厨子?还是这府城相当有名的八大碗儿家的嫡传弟子,大厨!可我们大人就是吃不习惯他们的手艺,这府城里有名的百味楼的酒菜都吃不进去,还有那悦宾酒家的饭菜酒水,更别提驿站提供的那些东西,大人吃东西吧,他不在乎吃什么,在乎的是味道,不是说越香的就越好,而是看做饭的人,看吃饭的环境,嗨!大人他每天想的事情很多,我们这些跟着他的也操心……。”   王富贵的大吐苦水,让丁田有点了解王佐了。   这人肯定是位高权重之辈,出身高,年轻,又大权在握,可能是从小生活就非常好的那种,所以有点精神洁癖。   他曾经见过一个人,也是这种情况。   那是一位医院的药剂师,女的,吃什么无所谓,哪怕是吃死面的馒头配咸菜呢   但是做的人,一定要干净。   必须要她看得过眼的才行。   她做饭,用时最多的却是在收拾厨房上,连锅底,都要刷干净,要用白毛巾擦一下,白毛巾不会变色,才算合格。   据说她从来不在外面吃饭,不管多大的饭局,哪怕是领导请客,她也只是作陪,不动筷子。   在家十点多了还洗衣服,最后搞得她丈夫跟她都过不下去了,离婚的时候,儿子选择跟着父亲过日子,不跟母亲,原因就是母亲的洁癖。   连丈夫和儿子都受不了她的这种精神洁癖……。   “那他在我之前,吃的什么呀?”丁田想,他们都分开一个多月了,王佐是怎么过的?   “也吃东西,但是吃的不多,一顿就一小碗饭,吃的山珍海味也跟咽药一样,厨房的厨子都要愁的掉头发了。”王富贵也是一脸的愁容:“吃不下多少饭,但是也饿不着,可他不着急,我们这些人都要急死了……幸好你来了!”   看丁田的眼神,就跟看救世主似的。   丁田揉了揉鼻子:“我这手艺也就一般一般……你家大人该不是吃了两顿牢饭,就盯上我了吧?”   这在现代叫啥来着?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他可没虐待王佐啊!   天地良心,他是个有原则的牢头儿。   “不知道啊!”王富贵看了看丁田:“你也就一般般,我们家厨子的手艺可比你强多了,也没见他吃多少啊?”   丁田下手收拾两条大鱼:“那他就是在报复我吧?”   报复他当时将人扒光了洗澡的事情?还是报复他将人关在牢里的事情?不对啊   那是正常的程序么。   再说了,那些下命令的不是叫他都给收拾了吗?   丁田愤愤然,但是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将鱼胆抠出来丢掉,鱼轩果然摘了好大一碗,暂时放在一边不管。   切了一小块儿五花肉,在锅里用勺子贴着热锅烧出油脂,下干辣椒、大葱段、大八角等等放锅里爆香,加水,酱油,然后将草鱼一分为二,下锅红烧……。今天就一个菜,红烧草鱼。   因为做别的也来不及了,何况鱼那么大,足够吃了。   他没用盘子,用的是好大一个瓷盆!   里头的红烧草鱼装了满满一下子,上头又放了些葱芯里的绿色嫩叶,看起来特别有食欲。   “吃饭,吃饭!”丁田招呼王佐,其他人不用问,肯定早就吃过了。   王佐拿起筷子看了半天:“就一个菜?”   “是啊,这个够吃了。”丁田拿了筷子:“我觉得都吃不了这么多,好大一条鱼呢。”   “鱼子酱呢?”王佐还记得丁田说过的鱼子酱,这里明明没有。   “鱼子酱吃完了再做,现在吃饭最重要。”丁田已经忍不住下筷子了:“快吃,我都饿坏了。”   如今这个时候,天渐渐地长了,可都是吃两顿饭,早上吃得再多,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也该饿了,何况他回来还要给人做饭……。   不等丁田下筷子,那边王富贵已经拿了好几根银针,将大盆里的鱼扎了个遍体鳞伤,确定没问题了,才让王佐享用晚膳。   草鱼刺儿多,但是这条鱼足够大,所以刺儿也就大,好挑的很。   只不过丁田看到王富责那动作,就来气,眼珠子转了转,想了个好主意,只是现在不宜说。   红烧草鱼味道浓郁,颜色鲜亮,尤其是丁田多放了一把干辣椒,有一点辣味,更是开胃。   王佐一口气干掉了三大碗饭,还想吃第四碗的时候,被王富贵给拦住了:“大人啊,这都晚了,你吃这么多……不太合适……。”   “唔,说的是。”王佐竞然真的放下了碗筷。   丁田吃了两碗就饱了,看着他吃呢,这会儿人不吃了,想想刚才的饭量,也就释然了:“对,晚上少吃点,一会儿走着回去吧,遛遛弯儿消消食儿。”   “嗯。”不吃饭了,王佐就从炕上下来了,站直了身体,丁田觉得有一股五番……咳咳,无形的压力,徒然而生。   “你去做鱼子酱。”王佐自己不吃了,就立刻给丁田找了个活儿:“一会儿我走的时候,带走……一半。”   非常艰难的选择给丁田留了一半,看样子破位舍不得。   “那我谢谢你了。”丁田一拱手:“我去厨房了。”   他也穿了鞋子去厨房,鱼子酱么,他以前跟妈妈学过,非常简单的做法。结果他听到身后有呼吸声,一回头,吓了一跳:“你怎么跟进来了?”   王佐就算是穿着常服,也特别有气势的样子,站在门口双手抱胸,跟监工一样一样的:“我看着你做!’’   “你不吃大酱,是不是觉得做酱的过程不干净?”丁田想到了一点。   王佐一脸的厌恶表情:“那东西,谁吃?”   其实丁田说对了!   王佐曾经路过农家,不小心看到了农家妇人做酱的过程,那户人家有个三岁的孩子,拉了尿了,妇人就用苞米叶子擦了擦,然后手都没洗,就那么去揉酱胚子,   把王佐恶心的呀……从此之后,他就不吃大酱了。   就连家里厨房做的大酱他都一口不动。   烤鸭的甜面酱,他也得看着人做,才会吃一点,但是多吃就恶心。   而且大酱的味道太浓郁,做成菜品之后,想要闻不到这股味道太难了,根本没人能糊弄王佐,让他吃点大酱……。   丁田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有故事,不过他还不太摸得清王佐的脾气,不敢太刺激人,就和声细气的道:“那你看着我做,给我打个下手?”   “干什么?”这个倒是新鲜了。   王佐出身高贵,除却练武拎着的兵器外,他拿过最重的东西,八成就是年节时候,祭袓的礼器了。   “嗯……帮我往灶台里添点木柴。”丁田道:“我这边切点东西。”   王佐的眼睛盯着丁田,发现丁田洗了手,用干净的布巾擦了手,才开始做鱼子酱,倒是轻呼出一口气。   鱼子酱在这个简陋的条件下,也只能做个简单版的,就是用菜好油将一些葱段、蒜瓣、干辣椒等等炸出香味儿,这油就是调味油了,将已经没用了的被炸出香味儿的葱段等物捞出来丢掉,只留下调味油,加姜粉调和后,下早就已经洗过了的鱼籽,炒动起来,一直到鱼籽熟透了为止。   最后加盐,盛出来就行了。   王佐往灶台里丢了两块粗一些的木头:“在府衙怎么样?”   “还行吧?”丁田一边做鱼子酱一边道:“刚去,什么都在熟悉之中,现在也不好说,我打算将那里收拾一下,卫生状况太不好了,还有,今年应该拨给的份例还没到账,明天找府尊大人问一问……。”   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不过王佐问了,丁田就当闲聊天了,工作上的事情,说一说,聊一聊,也不错。   他在这里举目无亲的,这位虽然霸道了一些,但是只是个食客而已。   “差什么东西尽管去找杜知府,他会帮你料理妥当的,牢房的卫生状况?嗯,   那里的确是很脏,不如你在牛角县里管的那个牢房干净。”王佐见过不少牢房,唯独牛角县的让他印象深刻。   不是他曾经被关在那里,而是那里的条件非常好。   哪怕吃的都是粗茶淡饭,穿的粗布棉衣呢。   因为那里既没有狱霸,也没有谁欺负谁,或者私下行刑之类的事情发生,相当干净的一个……牢房。 第一百一十二章 好厚的乔迁之礼   “会的,府尊大人也说了,有事情找他!”丁田嘿嘿一乐:“我可是个听话的好下属。”   王佐一撇嘴:“是么?’’   丁田就想起了曾经在牛角县的牢房门口,跟马大人他们对峙的画面,一缩脖子,不坑声了。   不一会儿,一阵爆香传出来,王富贵闻着味儿就过来了!   有他在门旁边肌着,俩人也不说话,就闷头干活儿。   整个过程都是在王佐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丁田也是个爱干净的人,尤其是爆锅炸调味油的时候,那味道,简直了。   丁田是用的一个干净的,刷过的,当着王佐的面,又用热水烫过的一个小坛子,盛了半坛子,封好口,递给王富贵:“带回去好好放着的话,能吃个三五天。”   “这个怎么吃?”王富贵已经有咽口水的动作了。   “怎么吃都行,拌面条,拌米饭,或者蘸着热馒头吃,百搭。”丁田道:“还能用来炖个豆腐、白菜什么的都行。”   因为用料足,这个鱼子酱一做出来,连丁田都很满意。   “好好好!”王富贵将小坛子抱好:“天色也不早了,那我们就告辞了?’’   他看的是王佐。   王佐矜持的点了点头,走出了厨房,外面站着的人立刻给他披上了一件墨色的貂皮大氅,更显得王佐气势非凡了。   一伙人跟昨天一样,风一般的走了,留下丁田抻了抻懒腰,回到用餐的房间,发现炕桌上已经被收拾过了,丁田想到王富贵的勤快,挺满意的点点头,自己去烧热水洗漱了。   洗漱过后就休息,顺便盘算一下以后的工作方向。   第二天金大娘就来了,早饭是两合面的馒头,配的是小米粥,香油咸菜丝和一碟蒜前子。   “田儿啊,昨天那些人……我……非要让我走……。”金大娘怕丁田怪罪自己可是自己也没办法,那些人一看就不好惹啊。   “没事儿的,以后他们再来,您就回家去歇着,反正他们人多,干活也快^”丁田安慰金大娘:“您也正好轻省些。”   “那些人一看就不好惹,你可当心点……。”作为在府城生活了一辈子的妇道人家,金大娘还是有些见识的,不比农村妇女,一辈子就在那一亩三分地里转悠。   “我知道了。”丁田吃过了早饭,特意去仓库那边看了看,上次王佐他们送了什么贺礼给他来着?他都不知道。   光看外面的包装,就知道里头的东西肯定也不简单。   摆在一大堆礼品盒子上头的是一张薄薄的礼品清单。   丁田拿下来一看,只见上面罗列的非常清楚,好长的一份礼物清单。   恭贺丁司狱乔迁之喜,特送上薄礼一份:   金星紫檀木摆件一个;官窑出美人梅瓶一对;   上用笔墨纸砚三套;上用熟宣纸两板、上用玉版宣十斤。   燕窝两盏、银耳二斤、木耳四斤、干香菇四斤。   风干兔两只、风干鸡两只、腊肠四斤、腊肉四斤。   肉蔻四斤、肉桂四斤、八角四斤、香叶二斤。   红色彩绸两匹V绿色彩绸两匹、蓝色彩绫两匹v红色彩绫两匹。   原色细麻布两匹\粗麻布四匹;原色细棉布两匹、粗棉布两匹。   这已经非常丰厚了,看的丁田两眼冒光啊!   更有蒙顶石花茶二斤,洪州白露茶二斤,云南的普洱茶饼六团。   这可是少见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连杜大人,都没这样的极品好茶。   北地更多喝的是红茶,小老百姓们用的更多的是高沬,什么是高沬呢?   就是制作高级茶叶的时候,留下来的……沫儿。   不过看过了这些东西之后,丁田就觉得不太好意思了,人家送了这么大的厚礼,来吃两顿饭,自己还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有些过份了哈?   好东西就要收好,那金星紫檀的摆件被丁田放在一边,主要是里头出的美人梅瓶倒是不错,这东西放在他那个时代,肯定能卖上大价钱。   打开盒子一看美人梅瓶……丁田就面无表情的将盒子盖上了。   “田儿啊,你咋不看了?”金大娘就给他打下手呢,也想看看都是啥厚礼。   老妇人不认识字,并不知道里头都有什么,当初只是一股脑的搬进了库房。   那些人一看就凶了吧唧的,老妇人都不敢抬头,更不敢问那帮匈人都送了啥过来?   “我以为美人梅瓶是上面画着美人的瓶子……结果那上面画的是牡丹花……。”丁田非常沮丧的道:“我不喜欢……。”   “这瓶子反正是别人送的,不是花钱买来的,没事儿,啊!”金大娘倒是开明:“要是真不喜欢,哪天送礼,送出去就是了。”   “不要!”丁田一握拳:“不喜欢也留着,这都是好东西!”   官窑出品的好东西,普通屁民根本没资格拥有,所以要留着……》   剩下的东西,丁田就拿了一只风干兔给金大娘:“您拿回去吃。”   “不不不!”金大娘没有接:“您已经给过一只鸡了,这个您留着慢慢吃……   风干兔能放一年多,保存好的话,能放上二三年呢。   “我这能吃的东西多了去了,您拿着,权当压惊了。”丁田将包装好的风干兔塞给金大娘:“往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指不定经常发生,您别客气。”   反正自己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的东西,丁田也就大方的让金大娘也跟着沾光。   他从老郑叔那里听说了金大娘的事情,就对这个坚强的老妇人高看一眼,现在能帮一把是一把。   知道金大娘家过的艰难,丁田就想着,自己这边东西这么多,偶尔可以当成奖励,给金大娘一些么。   丁田又跟金大娘说了个事儿:“我还有个事儿要跟您说,牢房那边吧,要做一批针线活儿,不需要绣花什么的,但是一定要做的结实,您看您能有时间做么?交给别人我也不放心。”   金大娘眼睛都亮了:“能,能!只要不是精细的绣花,我都能做,缝缝补补的活计,哪个女人不会?”   “那就好,这是衙门里的公事,到时候有不少工钱的。”丁田笑了:“好了,我就问一声,心里有个谱儿就行了,我去上差了。”   “哎!”金大娘抱着风干兔,目送丁田走了,眼睛里的湿润一直没有下去,喃喃自语:“是个好人,是个好孩子……。”   丁田去了衙门,发现杜师爷正在门口等他:“我过来看看你,有什么……呃,需要吗?”   丁田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还礼貌的道:“正要整理一下,过两天好找府尊说道说道。”   “行,你尽快哈,有什么困难,找不到府尊,你还可以来找我。”杜师爷跟丁田打了一声招呼,就去忙了,看样子,他也是抽空过来的。   丁田到了自己办公的地方,提笔开始写了起来,首先,就是这卫生问题,这个—定要搞!   犯人们要按时洗澡,强制性洗澡,有虱子、跳蚤之类的……大不了,一概将头发剃掉!   这个年代虽然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也”啥的,但是犯人嘛,谁管他!   丁田对犯人们的个人卫生要求非常高,不能有虱子,要按时洗澡、洗漱、包括清洗被褥,晒太阳等等。   他自己在屋里写的起劲儿,外头的老郑叔已经探头探脑的看了好几回,回头就跟别的狱卒唉声叹气:“也不知道那位在干什么,写写画画了好半天也没看停顿,是在算账本吗?”   “他算就让他算好了!”他的大儿子郑当道:“爹,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   上一个牢头儿贪婪的敲骨吸髓的,这个……比牢头儿还要名正言顺的司狱,谁知道是个什么货色?   其他人也揣揣不安,这可是府尊大人的人。   丁田在下差之后,竟然没见到自家门口有人,顿时心里一喜,看来蹭饭的走了或者暂时不来蹭饭了。   颠颠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金大娘已经做好了晚饭。   饭桌上的二米饭,还有豆角干炒的腊肉,味道十足。   王佐一连三天都没过来蹭饭吃,丁田也写了三天的工作备忘录。   第四天,他揣上账本,去找了杜知府。   杜知府正在办公,见他来了,将手头的工作暂停,问丁田:“可有事情要找我?,,   “是的,大人。”丁田掏出一张纸:“这是牢房这一年所需的份例,以及一些零碎的东西,还有一些需要您允许……。”   “给牢房的份例早就准备好了,你放心,只多不少。”杜大人心里是舒了口气的,他怕丁田就这么闷不吭声,他就是想使力气,也没地儿使去啊?   “我想整顿一下牢房……。”丁田又开口,但是没等他说完,杜大人就淡定的道:“你想怎么折腾都行,我最近比较忙,你既然当了司狱,就要负起责任,牢房里你说了算,好好的干。”   这就是大权下放的意思了。   甚至还非常好说话的告诉丁田:“你要是有什么需要花销的地方,直接去找李钊,他是经历,手里头也管着府衙的钱粮,要用多少,找他去就行,肯定不为难你   这么顺利,让丁田都有些羞赫了:“好,那就谢谢大人了,您放心,丁田绝不辜负您的信任。”   “我过两天要去查看春耕事宜,你自己拿主意就行。”杜大人好说话的不得了   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丁田这就一抱拳出去了,外头杜师爷等着他呢:“走吧,跟我去把牢房的份例领了。”   “好,麻烦您了。”丁田又是一抱拳。   牢房的份例还挺多,杜师爷吩咐一个衙役去通知牢房的狱卒们过来拿东西,同时又给丁田一笔钱:“这是牢房狱卒的工钱,你看着发放。”   他的意思,是丁田发给狱卒多少,就是多少,因为这笔钱没入账。   丁田将钱揣好:“我知道了。”   以前在牛角县的时候,牢房里就他一个,当然是所有的都是他的,不论是钱还是东西。   可是这里不一样了,这里这么多人,都靠这点工钱养家糊口呢。   杜师爷以为他会留下点儿……谁知道丁田揣了钱之后,就在账本上写了一笔,他不管别人怎么弄的,他牢房里的账本,就得清清白白,有来有去。   牢房的份例这次给的足,不止足,还超标了一点儿。   丁田跟着狱卒们回到牢房,就宣布了一件事情:“下差前来我这里领你们的工钱。”   本以为会听到大家的欢呼声,毕竟发钱了么。   谁知道这帮人听到丁田宣布这个消息后,却愣住了,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逐渐改一下   “都怎么了?”丁田看着他们奇怪的道:“乐的不知道怎么说话了?”   “不是。”老郑叔的大儿子郑当抹了一半脸:“丁司狱,你说的工钱,是什么时候的?我们自从上一个牢头儿离任开始,就没领过工钱!”   二月份眼看着就要结束了,算一算,他们已经有十个月没领到工钱了。   要不是这是在衙门里办差,这样拖欠工钱的活计,早就没人干了好么。   丁田听了这话也愣住了:“是吗?”   他颠了颠钱袋子,里头果然很沉,怪不得杜师爷一口气给了他一年的工钱,他当时还觉得给的是不是太多了?   原来问题在这里!   什么太多了?本来就欠人家的工钱么。   “是你们所有的工钱,下差前我会分好,大家挨个来领就行了。”丁田转身进了屋,他还得赶紧算一算,那些人的工钱每个是多少来着?   丁田算了小半天儿,终于算明白了,不过,他的工钱也在内,尚且富余了二十两白银,这是牢头儿的……这里现在没有牢头儿,自然,这工钱就成了牢房里的富余银子。   加上原来还剩下那么三两半的银子……这点钱改变牢房不够,但是聊胜于无。当天下差前,大家都排队到了司狱的门前,丁田就在屋里喊人的名字:“老郑叔,您的工钱是……;郑当,你的工钱是……。”   每个人都拿到了自己的工钱,并且还分到了二斤白面、二斤猪肉的奖励。丁田给的理由也充分:“大家已经快一年都没发放工钱了,老爷也是忙的晕头转向,这一年发生的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故而这点东西是老爷给大家的一点奖励,奖励大家坚守岗位,都带回去,这可是好东西,这点东西包一顿饺子,足够一家人吃的了。”   “够吃,够吃了!”老郑叔老眼都红了:“是全额发放,没扣一文钱。”   丁田笑了:“我有自己的俸禄,郊外还有良田可以租赁,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你们不一样,你们都是有家有口的……。”   养家不容易,他不会在这方面克扣他们。   丁田说的诚恳,却让手下人一阵感动,比起上一个牢头儿对他们的苛待,这位丁司狱可就好太多了。   不打他们,不骂他们,工钱也按数发放,还有额外的东西。   这一天可把他们感动坏了,丁田也非常有成就感……但是第二天,他们来上差之后,丁田就发布了他来到府衙牢房里的第一个命令:搞卫生!   “卫生……是啥?”众人不明白这个词儿。tsXDz   “就是要打扫干净这里。”丁田挥舞着手里的一张纸,上面写满了字迹:“首先,要将外在打扫干净,这个我们大家一起干!”   众人不是很理解:“外面挺干净的呀?”   “不够,这远远不够。”丁田吩咐他们:“老郑叔上街去买一些生石灰回来,还有白灰,到时候刷墙用。”   老郑叔脸色就不好看了。   丁田一看他的样子,就立刻道:“给您老暂时拨款五两银子,多退少补。”老郑叔一听说还有银子拿,有官家付钱,不用自己花,顿时这脸色就变好了,整个人也轻松了很多:“那肯定的,我知道西边有一家卖土木材料的,多买的话,还能便宜一些。”   “那行,这里您熟悉,您就多受累,暂时当我们牢房的采购吧!”丁田大放权:“能讲价就讲价,我们要的多,以后估计还得要一些,不是一锤子买卖,长久着呢。”   “行!”老郑叔高兴了,自古采购就是肥差啊。   众人羡慕了一下。   丁田继续道:“其他人去扫地,洒水……。”   上午宣布了任务,下午就干了起来,所幸人多,牢房外面的空间也不太大,主要是牢房里头暂时不用管,犄角旮旯都要打扫干净。   牢房里的犯人就看今天狱卒们特别勤快,外面扫的干干净净的,还洒水,犄角旮旯都没放过!   下差之前,老郑叔回来了,交回来五分银子:“订好了,过两天给送过来,都是上好的细磨粉。”   “行。”丁田又从仓库里出了二十匹粗棉布,叫过来女狱卒和两个厨娘:“这些粗布,今天你们裁一下,做成单人的被子,我告诉你们怎么做,牢房里的那些被子也该换了。”   “换新的?”女人们惊讶了。   “嗯,那些太脏了,也太旧了。”丁田更想说,太久了。   他看了记载,其实每隔五年就有一次更新的被褥,可惜,被前头的人都给昧下了,根本就没换过,那还能用吗?   里头不知道多藏污纳垢呢。   丁田的想法很简单,做成被罩,这样好拆洗,还有就是褥子也要换,他再也不喜欢那里铺设的稻草了。   犯人大冬天的睡稻草,盖的也是草帘子,这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不是虐待人的集中营。   何况古代的民风淳朴,这边的更是如此,能有什么罪犯?   拐子们算是严重的,其他的充其置就是打架斗殴,或者是小流氓、小无赖的非礼一下小媳妇儿,或者端个寡妇门啥的,都是小事儿。   教育一下,没必要非得虐待人家。   卫生,食物,他一样一样的改变。   只是女人们不太愿意:“都是囚犯,睡的这么好干什么?”   “都是囚犯,才需要好好地活着。”丁田道:“只有他们活着,才能好好的赎罪,死了就啥都没了,人死万事空。”   但凡是干狱卒的,都对犯人没好感,有些犯人不是一次两次的进来了,所以这些人听了丁田的话,还挺有道理,就没再嘀咕。   不过丁田怕她们不尽心,就道:“做好了之后,我还有奖赏,起码一人也能分点好东西。”   他没说是什么,只是想吊着她们,好好干活儿。   听到有好处,这些女人们才露了个笑脸儿:“好的,丁司狱。”   “保证好好干。”   都是女人,谁还不会点儿针线活儿呀?   分完了工,丁田就下了差,没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布庄,府城的商业当然要比县城强多了。   最主要的是,北风府在战时没有被攻破,甚至战线一直被严严的摆在牛角县那边,没有波及到北风府。   所以北风府不仅蛇立不倒,各行各业也比新建成的牛角县要繁荣许多。   不少百年老店,信誉良好。   林氏布庄,就是百年老店。   粗棉布的质量不错,丁田看了个遍,买了二十匹回去,细棉布有八匹,都是原色的那种,最普通最便宜的棉布。   看到旁边有做现成的鞋子,就又订购了一百双。   不是棉鞋,是单帮的那种布鞋。   分大号、中号和小号三种类型。   古代这会儿没有什么机械加工,全都是人工制作,所以需要点时间,现在是二月末,冷,穿棉鞋的时候,但是过几天,进入三月份了,就会转暖,到时候鞋子做好了,正好,可以穿。   然后布庄的活计帮忙将二十匹棉布送回了他家。   金大娘已经做了晚饭,看到二十匹棉布,还都是原色的那种,是最便宜的棉布,结实,耐用,就明白了:“这是做衣服的布料?”   “是。”丁田指着二十匹粗棉布道:“这个就是做囚服的东西,给别人我也不放心,您就照着最简单的衣服样式做,分大中小三个号……。”   丁田开始吩咐金大娘怎么做囚服,粗棉布当然是做囚服的,细棉布则是做内衣,粗棉布虽然耐磨,可贴身穿着绝对不舒服。   犯人也需要有贴身的衣物,所以丁田准备的很全面。   金大娘听了一堆,就问丁田:“那我做不过来,请两个人帮忙,行么?”   “可以。”丁田点头:“工钱是一套衣服十文钱,内衣一文钱。”   毕竟内衣简单,囚服也不复杂,复杂的丁田也不会让人去做。   “好好好!”这个工钱给的不错了。   丁田还预支给了她两吊钱:“这个您拿着,购买一些线啊,针什么的,这么大量的缝制衣服,针线肯定用的多。”   “好。”金大娘也没拒绝。   府城不像县城,百分之九十都是务农的人,府城里有做买卖的商家,也有没有田地,靠做零工养家糊口的手艺人。   其中不少女眷,都是靠给人缝缝补补或者洗衣服贴补家用。   金大娘也认识几个妇人,接了这么大一单活儿,她赚的肯定不少,那些妇人也曾经帮过她,她也算是报恩了。   所以白天丁田去上差,她就在家招呼几位妇人一起动手做衣服。   而丁田呢?   又开始差遣老郑叔了:“找几个泥瓦匠,盘炕,先在空着的牢房里盘炕,还要做一下马桶间,这样犯人就在牢里上茅房,我们也不用倒什么马桶了,直接掏茅坑就行……。”   丁田大刀阔斧的改革,趁着土地已经开化,在春风尚未吹起的时候,就修理牢房了。   第一个修理的地方,就是重犯牢房。   因为那里没有人,所以把所有的门窗都检查了一遍,门窗还好,都是铁木的,只要重新刷上漆,翻新就行了。   而里头的那些稻草……丁田一声令下:“全都给我清理干净,一根都不要留。   狱卒们努力的干活儿……实在是丁司狱的表情太净狩了。   “这稻草都给弄走了,以后来人睡什么?”   “听说是有被褥了嘿!”   “那得要犯人们多少钱?”   “这钱也不是我们的……。”   “累呀……。”   “伺候他们吃喝还不算,连被褥都要我们给他们搬啊?”   抱怨的声音从很小,到后来的正常说话的声音,一边抱怨,一边干活,倒是没说不干……。   但是吃晚饭的时候,丁田没回去,在牢房里跟大家一起吃的晚饭,厨娘竟然端出来一大盆酸菜炖大鹅,里面酸菜少,大鹅肉满满当当。   主食就是二米饭,还有一些咸菜佐餐。   “今天吃肉啊?”大概是这里很少吃肉食,一个个的眼睛都亮了。   “丁司狱今天去买了五只大鹅给大家吃,明天还有屠户送来半只猪,你们有口福了。”两个厨娘乐呵呵的给他们盛饭:“听说后天还有蛋什么的送过来。”   众人纷纷看向丁田。   “嗯,以后禽肉、猪肉和蛋类以及青菜轮着来,不能光吃那些干巴巴的青菜,也不能老是吃肉,荤素搭配,干活不累。”丁田改了一下这个俚语,逗得大伙儿哈哈大笑,愉快的开吃。   有这样的上司,才是他们的幸运。   丁田见他们再也没有抱怨的意思,就知道,这帮人啊,给点好吃的就能安抚的很好,他也吃的开心。   吃过了饭,一擦嘴巴,才出了府衙,往回走,结果在家门口,看到了一个黑着脸的人……。 第一百一十四章 银针啊   “干什么去了?”王佐的俊脸臭臭的样子。   “我在府衙……加班干活了。”丁田突然有点心虚:   ?,’   “我去外面办差回来,找你吃饭。”王佐口气不好:   你去料理一下。”   丁田有点怂的进了门:“卧槽!”   比起进去,他推出门的速度相当快:“你打了一头老虎回来?”   他新家不大的小院子里,一个好大的木板子上,趴着一头血乎乎的……老虎,一看就是被人打死的……老虎啊!   “这头猛虎为祸乡里,王……大人去巡查春耕事宜,路过那里,就带着我们上了山,追了它两天,才将它宰杀掉。”王富贵在一边道:“还有不少肥兔子。”这个时候的兔子一冬天没出洞了,一个个肥的不得了。   丁田以前只在动物园和电视上看到过老虎,现在就有一只老虎在他面前,还是一只新鲜宰杀的老虎,那血迹都还没干呢。   这是新杀的啊!   老虎啊!   保护动物啊!   这还是一头野生的老虎,看看那爪子,再看看那露在外面的牙齿……我的天哪   “去做饭啊!”王佐看丁田对一只死老虎打量个没完,顿时就……更不高兴了:“我饿了   “我不会做老虎肉……。”丁田犹豫了一下:“也不会泡虎骨酒。”   这东西,以前只能隔着铁栅栏,眼巴巴的看几眼,谁会舍得杀了它?   再说,谁敢杀这东西啊?   “兔子你总会做吧?”王佐换了个食材:“去做的快一些的菜,饭好了,我要吃饭。,,   丁田只好一抹脸,拎着两只肥兔子就去了厨房。   一大盘子的爆炒兔子肉,酸辣土豆丝,这就是今天晚上的菜了。   王佐的晚饭主食就是大米饭,他好像很久没吃饭了,吃的特别香,丁田则是在院子里看那头死老虎,看了半天,抬头问王富贵:“这老虎和兔子都是送我的吧?   “送你的……是吧?”王富贵不确定:“我进去问问。”   不一会儿,王富贵从屋里出来了:“大人说,你想要老虎也可以,早饭他也来你这里吃。”   丁田:“……丨!!”   便宜不好占啊!   “算了,来就来吧,我这早饭都是金大娘做的,我最多给他煮个鸡蛋。”丁田抹了把脸:“我也是要上差的人,也需要休息,更有我自己的生活。”   不能因为要照顾你们家王大人,我就要在公家工作还不算,回来还给他当厨子,起早贪黑的给他做饭吧?   那样就不是他丁田了。   王富贵又跑回屋里去了,半天才出来:“这件事情好办。”   丁田不知道他们要怎么办,反正……他白得一头死老虎,十几只肥兔子。   老虎丁田知道要趁早收拾,所以他去隔壁问了金大娘:“找个会收拾老虎的猎户,泡个虎骨酒,熟个虎皮什么的。”   “行,我给你找人去。”金大娘是知道隔壁有人送了一头老虎过来的,听丁田这么一说,她就知道该找谁了。   丁田回来之后,将兔子也放在死老虎跟前,一会儿请人来一起料理了。   不一会儿,王佐吃过了晚饭,气呼呼的就走了,没怎么跟丁田说话,丁田也不在意,这位的脾气来的急,去的也快,明天又该来吃晚饭了。   王佐他们走了之后,金大娘才带了两个人过来,一个上了岁数的老汉,一个壮年的汉子:“这俩人都是猎户出身,现在在府城里安了家,不过手艺没丢,开了一个皮子铺,熟皮子的手艺,是府城里的这个!”说着竖起大拇指,意思是第一、最好的。   “那什么,你怎么在这里“去做饭,今天打了猎,   “行,那就麻烦您二位了。”丁田信得过金大娘。   “这老虎不错啊!”老汉围着老虎转了两圈:“射在眼睛里,皮子不伤,现在还没有换毛,皮子还算不错。”   “那些兔子也帮忙料理了吧。”丁田指了指那堆肥兔子:“我也想要点兔子皮“行,没问题!”   这父子俩果然是熟手,扒皮的手速非常快,连老虎的肉、骨头、虎鞭都给丁田剃了出来。   期间还让丁田去买两坛子好酒:“这虎鞭是好东西,虎骨更是如此,不过需要炙一下,才能泡酒,要老白干的那种烈酒。”   “好,我去买!”丁田拎着钱袋子就去了街口,那里有两家卖酒的铺子。   其中一家卖的就是高度酒,老白干、烧刀子和二锅头。   另一家则是卖的土酒,也就是高梁酒、米酒等等低度酒。   丁田要了四大坛子的老白干,店家给他送到了家里,老虎已经拆卸开了,虎骨炙好后,热乎的时候,就被沥干了油脂,然后放进了酒坛子里。   放了三大坛子,才放完。   另一坛子里放的是虎鞭。   至于老虎肉,也有一大堆。   丁田首先给了这父子俩二两银子,五斤虎肉,两只兔子当谢礼,送走他们之后,丁田又给金大娘五斤虎肉,四只兔子。   剩下的,丁田连夜送去了府衙,给杜知府送了十斤,给杜师爷送了五斤,剩下的他也都均匀的分给了几个头头脑脑,分到他们手里可能只有二三斤,却也是丁田的一份心意。   至于兔子肉,丁田第二天就带去了牢房那边,晚上他们就吃到了红烧兔子肉。   丁田没敢在牢房跟他们一起吃饭,而是回到家里,果然,看到了王佐。   “今天吃什么?”王佐看他回来了,而且明显是没吃饭的,就高兴了点儿。   “我去厨房看看哈!”丁田还没想好要做什么呢。   “我给你带了点菜,记得做了吃。”王佐跟着他往屋里走。   “你还给我带了菜?”丁田有些惊讶,这都学会自带食材了?   “留在我那里,他们做的也不喜欢。”王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不如拿来给你,你做给我吃。”   丁田无语了。   进了厨房才发现,王佐果然是金尊玉贵一样的生活,厨房里放了两筐菜,新鲜的蔬菜,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这些青菜只能是盆栽而成,因为它们长的都不大   油菜一掌长;菠菜比油菜长一些,倒是都很嫩,还有香菜和小白菜。   韭黄倒是长的挺长,有半个胳膊那么长的叶子,只是有点细……一看就没上过肥料,不然长的肯定不会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丁田干脆就炒了个韭黄炒鸡蛋,香菇来不及泡发了,油菜就只能放着明天做;菠菜豆腐打个汤,豆腐还是金大娘买的,估计晚上是要做给他吃……。   醋椒小白菜,配的又是大米饭。   丁田都跟着王佐蹭了好几顿大米饭吃了。   以前不觉得大米饭如何,因为他那个时代人人都吃得起。   可是到了古代才知道,大米饭只有富贵人家才吃的着,普通老百姓,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顿大米饭。   所以农户人家接待贵客的主食,就是二米饭,小米兑大米,放在一起蒸出来的饭,就叫二米饭。   丁田也买过大米吃,但是好贵!   而跟着王佐吃饭的话,都是做现成的大米饭……从他给王佐做了两顿二米饭之后,他家的仓房里,就多了一个装大米的米缸。   还是那种很漂亮的米缸,精致,防虫鼠的……啊就高级的米缸。   一凉一热,一个汤,丰富了点。   王佐看着饭食不高兴:“昨天给了你那么多兔子,你都吃了?”   “没,送人了。”丁田道:“而且我觉得这个时候,青菜比肉好吃。”   其实是忘了留……反正都给同事们吃了,现在去估计只剩点汤了吧?   王佐敲了敲饭桌,继续“审问”丁田:“老虎肉呢?”   “那东西我也不会做,让会料理的人带回去风干好了再给我。”丁田缩了一下脖子:“明天晚上吃香菇小油菜。”   据丁田所知,香菇新鲜的倒不如干香菇泡发后好吃。   “送你的燕窝,也不会做?”王富贵在一边狗腿的追问:“还有银耳……。”这个时候银耳是没有人工的,全都是野生的,故而古代的银耳,是一种珍责的食材。   哪像丁田那个时候啊?   随便一个干调店,就能买到好多干银耳。   “会。”丁田鼓着腮帮子赌一口气:“煮熟了不就得了么?”   王富贵被噎了一下,默不作声的拿银针试毒,然后请王佐用餐。   吃着饭呢,王佐又来了一句:“明天来你这里吃早饭。”   这是让丁田记得起来做饭,而不是让金大娘做早饭。   “知道了。”丁田加快吃饭的速度,反正明天他也要起早,本来跟金大娘说好了,明天不用过来,他本打算去牢房里,看看犯人们早饭吃什么?狱卒们的早饭又是什么?   这下好了,不用去了,还得给人当一把煮夫。   王佐吃过饭就风一般地离开了,貌似他很忙?   丁田也没在意,洗洗后就睡下了,不过睡前他好像忘了点什么?   第二天早上爬起来自己煮了点小米粥,顺手又蒸了一大盘子的卧鸡蛋。   都是农家鸡蛋,营养丰富。   王佐来得很早,几乎是丁田这边要掀开锅盖了,他就进门了。   坐在那里还是等饭的模样,丁田将饭菜端了上来之后,王富贵依然拿着银针试毒,丁田就郁闷了:“你天天在我这里吃饭,我们也算是熟悉了吧?怎么还用银针扎来扎去呢?”   “这是必须的。”王富贵就像是王八咬住了东西不松口一样:“不验毒,我不放心。”   王佐表情很平静:“我从小到大,都这样。”   语气中已经没有任何欺负的情绪存在,可见已经习以为常了。   “你用银针验毒?”丁田瞪大了眼睛:“好用吗?”   这个不是个传说么?   “当然好用了。”王富贵得意的道:“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经验之谈。”   丁田撇嘴:“胡说八道。”   王佐已经习惯了丁田跟王富责斗嘴,他拿这事儿当乐子佐餐,喝一口小米粥,用筷子夹了一个卧鸡蛋吃,鸡蛋的香气,配上咸味儿,上头还撒了葱花,点了香油以及酱油。   比起咸菜丝,明显这个更高级一些。   丁田也夹了一个卧鸡蛋,吃掉了外面的蛋清,留下了里面的蛋黄。   眼珠子一转,就把王富责手里的银针要了过来:“富贵大哥啊,教你个乖,这银针啊,只能验出砒霜这一种剧毒,为什么呢?因为砒霜里含有一种硫……好吧,你不用知道什么是硫,只要知道,这玩意儿不准。”   “不可能!”王富贵不信。   然后,丁田就贼笑着将银针扎进了他碗里的蛋黄,然后抽了出来……王富贵惊恐的看着丁田,仿佛看到了人间小怪兽。 第一百一十五章 九品官也是官   因为他看到银针变色了!   而刚才,王佐才吃了一个卧鸡蛋!   王佐也有些摸不着头脑:“别害怕,我能感觉到,那鸡蛋没有毒。”   王富责还是傻愣愣的惊恐表情,丁田将鸡蛋黄一口吞了下去,将银针还给王富贵:“你以后就这么帮你们家大人验毒?”   “你别吓唬富贵,他是为了我好。”虽然这种忠心的举动没什么大用,但是王佐享受的是王富贵对他的忠心,而不是拘泥于形式。   “你这样的手下,会害死你的。”丁田觉得古代人的思想真的很让他不理解,明明知道是无用功,还要继续?   “王富贵是我的奶兄弟,我是吃他母亲的奶长大的,我的奶娘是我的半个母亲。”王佐一边吃饭一边道:“在我小的时候,只有她陪在我身边,照顾我,保护我,她养了八条狗,我的饭食从来不是直接给我吃的,而是要喂狗吃过半个时辰之后,才会给我吃一点,一个时辰之后才会让我吃全部,热饭的事情,奶娘从来不假他人之手,都是亲自来,所以我小时候的饭食,都是一些蒸碗、炖菜,很少有炒菜,炒菜也是热的水哒哒的,我根本没吃过现炒的菜,一直到我十四岁之后,才吃到真正的,从锅里炒了就端上来的炒菜,那还是在皇宫里,在别的地方,我是不会吃的   丁田听的有点头晕:“那你太可怜了。”   想到他小时候,虽然说家里不富裕,但是因为是城乡结合部么,一些好东西也是能吃到的,就是吃的次数少了点,可那些年流行的啃得鸡啊、麦当捞啊,他都有吃过。   妈妈做饭的手艺也是附近出了名的好。   而且一般不让家里人吃热的超过两次的菜,一个是营养已经没有了,第二个则是怕变质。   所以每顿饭做的都差不多正好,剩下一点的,要么就是最后吃完的那个人撑一撑,吃干净,要么就拌饭后,可以给看家狗当狗食儿。   再说了,蒸碗是什么东西?   一种做菜的方式而已。   一般都是先将各色菜肴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蒸熟即可食用,部分因蒸制时间长,汤汁收干,也可带碗存放。   不过一般的蒸碗都讲究个肥而不腻和入口即化。   蒸碗的构成主要有蒸肉、蒸鸡、蒸鱼、蒸肉丸等多种花样,一般为蒸碗和扣碗两种表现形式。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食材都适合蒸碗。   鸡鸭鱼肉倒是可以了,青菜你也蒸?   本来就水了吧唧的,你再蒸一下……那青菜还能吃么?   反正丁田是无法想象,一个人吃蒸碗和炖菜长大,他的口味该多独特了……,连自己这样的手艺,他都能吃得那么流连,以至于不顾身份,到他家里来用餐了,还自备食材。   “我不需要人可怜,现在的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用顾忌那么多。”王佐一副霸气侧漏的样子:“害我吃蒸碗和炖菜的人,已经不存在了。”   丁田打了个哆嗦:“哦,那恭喜你了。”   王富责这会儿还腿软着呢,接过丁田还给他的银针,哭丧着脸:“那以后怎么办?”   银针不管用了,他也没别的好办法。   “你把给他吃的饭食,和别人的一样,不就得了?”丁田觉得搞特殊化,才是不妥:“你想啊,要是煮燕窝,谁都知道,那是给王大人喝的,你们肯定喝不了那东西!”   “当然。”谁家下人喝燕窝?   就算是皇宫,都不可能给那些宫人们喝燕窝这么昂贵的东西。   “但是你要是煮上一大锅小米粥,就不一样了。”丁田摇头晃脑的喝了一大口小米粥:“一大锅小米粥,盛出来几十碗,你猜,是给谁喝的呢?”   王佐也端起小米粥,喝了一口,看向王富责。   王富责卡壳儿了一下:“我……我也喝小米粥啊?”   “对啊!”丁田放下粥碗:“我喝小米粥,你也喝小米粥,王大人也喝,几十碗小米粥,谁知道哪一碗是给王大人的?”   “万一有人在锅里下毒呢?”王富贵在王佐的安全问题上,就是个钻牛角尖的犟种。   “谁能保证,王大人是第一个喝粥的呢?”丁田早就有理由回答他:“小米粥就放在厨房那里,谁先来的谁就端一碗喝了,或许是早起喂马的马夫,进来吃早饭,喝一碗小米粥,吃个咸鸭蛋,啃俩馒头就走了;第二个进来的或许就是做饭的厨子,这个时候小米粥还有些烫嘴,他吃了,走了;下一个……,那么多人,要是有毒的话,毒肯定会发的,到时候,王大人指不定还没吃早饭呢!”   王富贵被他说得有点愣神,丁田一看他的智商就肯定不超过八十,不然绝对不会被自己忽悠住!   倒是王佐已经吃好了早饭,用桌子边上放着的白布巾子擦了擦手:“好了,吃饱了,走   他倒是洒脱,吃饱了就走,连收拾都不让王富贵去干了。   因为今天,王富贵被吓坏了!   丁田送走了他们,自己收拾了一下,东西都放好了之后,才愣住了,随后就一脸黑线的破口大骂:“好你个王富贵,我想起来了,那两天让你收拾,你特么的将剩下的菜都没给我放回厨房!”   至于剩下的菜去了哪儿?   丁田已经没有力气去想了,就说跟王佐吃过饭之后,总是怪怪的,王佐的气场太强大,丁田当时没在意剩菜,结果今天自己收拾的时候,才想起来,剩菜哪儿去了?   尤其是那天,那么大一条鱼……他就吃了一顿,虽然另一条鱼被他收拾干净后,送了半条给金大娘,自己吃了半条。   就算是王佐今天跟他卖惨,他也觉得……好气哦!   吃饭不算,还带拿的……要是明目张胆的拿就算了,偷偷摸摸的……一声招呼都不打。   活该今天吓唬了他们一下。   不过生气也就那么一会儿,丁田就泡了一些干香菇,看到旁边还有放着的豆角干,也泡了半盆子。   然后才穿戴整齐,就去上差了。   这衙门明天就是放假的日子,可以休息一天。   公差每旬都有一天假期,如果有事情还可以请假,比起现代社会要方便很多,而且不会扣工资。   当然,你也不能无限制的请假,那样容易直接丢失工作。   今天有半个肉猪送到,丁田付了账,又去找老郑叔,给了他十两银子:“找泥瓦匠,将牢房的屋顶都修缮一下,免得夏季的时候下雨漏水,还有,买一些蛋回来,给大家分一下。”   “好!’’老郑叔现在算是尝到了甜头,他跟人讲价,然后商家想长久做这个买卖,毕竟跟官府合作,有面子,有名声啊。   所以商家会送他一点小礼物,他不敢贪钱,但是可以收礼物。   看到丁田是真的买了猪肉回来,这些狱卒干活更有力气了,就是关在牢房里的犯人们有点摸不着头脑。   当天下差之后,丁田拎了二斤瘦肉回去,别人都是要的肥肉,就他捡了二斤瘦肉回去。   还要了点排骨,特意要的瘦肉多的排骨,大肥肉的一概不要,众人以为他是谦让,看他的眼神更是充满了敬意,多好的一个上司啊。   王佐又来了,丁田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习惯了,他每日回来吃饭。   今天他打算炖个菜,再炒一个菜,做个汤,大白面的馊头来一盘,足够了。   昨天答应王佐的香菇油菜,里头放了点猪瘦肉;土豆酸菜汤,撒上辣椒粉,那味道……绝了!   最后是红烧排骨炖的豆角干,早上的时候,他不止泡了干香菇,还泡了豆角干   这顿饭吃的倒是让王佐满意,王富贵早上被打击的不行,晚上这家伙就满血复活了。   还是那个银针验毒,看的丁田很想翻白眼儿,并且在他们吃过饭之后,热情的要帮丁田收拾“残羹剩饭”。   这回丁田可不上当了:“我来就行,你想好怎么给你家大人验毒了吗?”   “你别说了,我以后继续验毒,刚才我就验了一下……好歹图个心安。”王富责很想将东西再次昧下,结果丁田跟他一起干活,第一个被端进厨房的就是王佐吃了十几筷子的排骨豆角干。   土豆酸菜汤也喝了一大碗下去,倒是香菇油菜,没吃多少。   剩菜终于在今天被完整的端回了厨房,丁田觉得自己胜利在望了。   王佐没说什么,但是第二天早上他又来了,并且要喝土豆酸菜汤:“就昨天晚上你做的那个。”   昨天晚上就剩下一碗土豆酸菜汤,丁田半夜饿了,爬起来热了热,自己喝掉了   “一大早的就土豆酸菜汤,是不是有点重口味啊?”丁田很想用小米粥糊弄一下王佐。   “就要喝那个!”王佐还点菜了:“还有葱花油饼。”   “不是,我这上差……。”丁田想说,自己要上差。   “你今天不是旬日休息的吗?”王佐非常不高兴的问他:“是杜知府又给你差事了?还让不让人休息了?”   “休,休!”丁田还能说什么?   人家都知道他休息了,还不得可着劲的指使他啊?   怪不得一大早的就要他做葱花油饼,土豆酸菜汤呢。   原来是知道他有时间啊。   幸好这两样并不费事,葱花油饼他烙了两大张,一张占了半个大锅的面积,给他烧火的王富贵看了直乍舌:“你这烙的饼子也太大了吧?”   “小了不够吃。”丁田是打算一人吃一张的,当然,不能这么上去,烙好了之后,用菜刀切了一下,一块一块的,摆在盘子里,还挺好看。   吃过了早饭,丁田本以为王佐会跟以前一样,抬腿就走,结果王佐擦过手之后,跟他道:“走吧。”   “走?’’丁田一愣:“去哪儿?”   “当然是出去走走了,你来了这么久,连府城什么样都不知道吧?”王佐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小土包子一个,看看大地方的繁华,这地方虽然不富庶,却也算得上是北地的一个大城了,你这个家也简陋的很,买一房下人给你照顾家里,省得你就雇佣一个老婆子,能干什么?”   “我也不用干什么呀?”丁田挠了接头:“何况,我一个人,用不着别人伺候   古代的登记制度非常森严,下人就是奴仆,没有人身自由,后代要想成为平民,手续非常的繁琐。   “你一个人也不可能就指着一个老妈子吧?”王佐却不赞同:“而且你是官员了,得有官员的样子。”   丁田这回是真的翻白眼了:“就一个从九品的比芝麻还小的官员,不至于上纲上线吧?”   “上纲上线是什么?”王佐皱眉:“不管品级高低,你是官员,就要注意官员的仪容,因为在某些时候,官员代表的是朝廷的体面。”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一户下人   王佐用这一番大道理,教育了一顿丁田,揪着这个由头不放,丁田只好跟着他一起,上街。   王佐上街,虽然是便服,可他前头开路的六个人、后面殿后的十二个人,左边站着两排八个人,右边跟着两排也是八个人。   整个人被团团围住,与其说是逛街,不如说是示威游行。   就算他们都是便装出行,那些人各个都凶神恶煞,长的还人高马大,哪怕是在北方,是在古代,这帮人也是非常勇猛的,一看就不好惹啊。   这样的逛街……逛个屁啊!   丁田小声的提议:“要不,你带着他们,想去哪儿去哪儿,我……我自己逛一下?”   这样走下去,他太有“狐假虎威”的感觉了。   现在街上没人敢看他们一眼,真的!   小老百姓们的直觉一向是最准的,他们也惹不起这样的大人物。   以至于他们这一群人一出现……好么,都起到了净街的作用。   简直是人们见了他们就躲开,连店家都不笑了好么。   “我们一起走。”王佐却不理解丁田的心思:“先去人牙子那里买人。”   丁田就不理解了,为啥一定要他买人回去啊?   他一点都不想买……。   这次出来,他是要给牢里添置一些东西的,结果跟着他们走,能买到什么?进门之后,店家带伙计,全都哭丧着脸,有的甚至直接就消失了好么。   耍威风也不是这么耍的啊!   可王佐执意如此,所以他们直接就到了牛马市场。   不用奇怪,奴籍的人就不是人,跟牛马是等价的,但是绝对没有牛马珍贵。   牛马都是大牲口,种地用的,农家死一只,都得报官,要是老死的就不会追责,农家自己会处理好,只要将牛皮或者马皮上交给官府即可,因为这是战略物资之   这种皮子是可以做铠甲用的,民间很少有流通的好牛马皮子。   但是死个下人,跟官府说一声就行了,给下人发一点烧埋银子就行了,可能是二两,也有可能是四两那样,好一点的,体面一些的也就十两左右。   就像是《红楼梦》里的那样,探春的亲舅舅赵国基去世了,探春也只给了二十两的烧埋银子,赵姨娘不满意,找她闹,探春却说给的不少了。   那是因为赵国基本身就是荣国府的奴才,要不是有赵姨娘,要不是赵姨娘给贾家生了一儿一女,赵国基死了,也就二两银子的事情。   连人都是贾家的,命,自然也是贾家的……。   所以丁田对这种事情,现在都无法完全接受。   人权在古代根本就不会被看重!   因为“人”也是分身份的,不像现代,人人平等,这个时候的阶级非常明显。   奴仆就是奴仆,良民就是良民。   王佐带着他直奔牛马市场的人力那边,丁田第一次看到奴仆买卖。   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他以为会看到一个非常脏乱差的场景,但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里很干净。   黑衣黑帽的奴隶贩子站在门口恭恭敬敬,他们的身后是一个大的房间,没有前脸儿的那种,能让人看到里头的奴仆。   奴仆们呢,穿着干净的旧衣服,站在里面,没有面色悲苦的样子,而是在小声的聊天,偶尔还有笑声传出来。   “他们怎么不……不……。”丁田很吃惊。   “奴仆,被转卖很正常,他们不止在一户主人家做过仆人,都习惯了。”王佐的话,很无情,很冷淡,仿佛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可是丁田却听的不太舒服,人,怎么能跟牲口一样……。   但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状,丁田再一次意识到,自己是生活在不一样的环境里了。   摆平了心态,他只是一个小人物,改变不了这个时代,那是能耐人才能干的大事儿。   除了强壮的健仆之外,还有一家子一家子的在发卖。   有大人,自然,也有带小孩儿的……还有带女孩儿的……。   不过是小女孩儿的那种。   估计大女孩儿早就被人买走了。   王佐溜溜达达,那些奴隶贩子们也不敢靠前,这一看就是大人物,奴隶贩子平时就是最有眼力见儿的人。   最能审时度势,也最能分辨谁能欺负,谁不能得罪。   “你一个人住,得有个马夫,顺便帮你照顾一下你的马,平时还能帮你赶个车,得有个妇人,帮你洗衣叠被,收拾家务;还得有个丫鬟,来了客人端茶倒水的……。”他这么一说,各个都有工作了。   丁田有点怨念的道:“那你怎么不给我找个厨娘呢?”   “饭菜还是你做好。”王佐非常无情的打破了丁田的美梦,厨房那块,是丁田的地盘。   丁田无语了:“你就欺负我吧!”   王佐扫了他好几眼,眼神……让丁田没看明白。   他们走了两圈,王佐才停在一个房间前,这房间就跟棚子一样,买下人这种事情,他不擅长,但是有人撞长啊。   刘文彬就指着里头一家子道:“大人,这家就不错,男的是个车把式,会伺候牲口,女的呢,洗衣叠被,收拾房间肯定擅长,他们家还有一儿一女,女孩子十岁,再长一长,就可以当个小丫鬟用了;男孩子十二岁,半大小子,可以给丁司狱当个小随从。”   “你怎么知道那女的撞长收拾啊?”丁田隔着好几个人,个头再矮点儿,也看不清里头的人长啥样。   “你看他们全家,虽然都穿着的是旧衣服,可收拾的很干净,孩子们的头发也不乱,虽然是被发卖,但是全家却只在角落里缩着,可见不想被分开,那就全买回 去好了,这样的话,他们肯定能对你忠心耿耿。”刘文彬的扇子非常的不合时宜,可他还是打开了,晃悠了两下:“而且带着孩子的人,一般都不敢有坏心思,全家都攥在你的手里,还怕什么呢?”   这种诡异的心思,丁田是没有的,听他这么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   “那就买下这一家子,放在丁田的名下,那里房子挺大,人少了点。”王佐替丁田做主了:“隔壁那个老妇人,你要是喜欢,还雇用着就是了。”   看来王佐是知道隔壁金大娘的情况,所以没想过让丁田解雇她,但是又不想丁田就用她一个老妈子,他们一去,那老妈子就溜得比耗子还快,能干什么呀?   所以要送给丁田一户下人。   伺候好丁田,而丁田呢,只要给自己做点吃的就行了。   自我感觉,这点要求很简单,安排的妥妥当当……还挺自豪。   “我……。”丁田想反对,但是没用。   刘文彬那边已经跟人牙子交涉了,他们买东西相当的迅速,街口就有府衙设置的班房,过去办一下手续,银钱交接一下,就完事了。   等一家子过来见过新的主人,丁田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是别人的“主人”了。   这一家子四口人。   男人叫马老六,一般都喊他“马六”。   会赶车,会养马,养牛也行,还会一点小木工活,会修理马车和一些桌椅板凳等等,有点像是万能工。   女人就是马六的老婆,半老徐娘的样子,倒是干干净净,本来应该叫马某氏的,但是她也是丫鬟出身,根本没有姓氏,主家给她起的名字,就是名字了,没姓氏,所以一般都喊她“马六家的”。   儿子叫马大风,据说是因为出生在一个大风天,十二岁了。   女儿叫马小花,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迎春花开,所以就叫“小花”,十岁。   这一家子人站在一起,怯怯的看着丁田,不知道买了自己一家子的人是个什么本羊*性1肯。   丁田心里叹了口气,嘴上和气的道:“我姓丁,叫丁田,是府衙的司狱,你们既然到了我家,就要好好的工……干活,家里目前在府城的就我一个,只要你们本分,不会挨打挨骂,更不会受人欺凌,好了,跟我走吧。”   一家人跟着这群人身后……根本不敢靠近好么,走在大街上,颇为新奇。   买完了人,丁田坚持去旁边的林氏布庄,问他订购的东西怎么样了?   林氏布庄的掌柜以为丁田带了这么多人来,是兴师问罪的,特别谦卑的道:“丁司狱啊,不是小的店里怠慢,您要的货太多,这边正在赶工,还得三天时间……   一边说话,一边不断的用小眼睛看众人,生怕这帮人暴起伤人似的。   “那我三天后再过来。”丁田有点囵的告辞了,带着一群“爪牙”离开,那架势相当的有气场。   丁田又采购了一点生活用品,没什么可买的了,王佐才慢悠悠的带着人送丁田回了他的家,然后自己带人回去了,说好了晚上过来吃饭。   这带了人回来,金大娘看到的时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她这才找到一个好的活计,这就要失业了啊。   丁田一看她的样子就知道想多了,赶紧安慰老妇人:“金大娘啊,这是别人送我的,我不收不好,但是全都用他们,我也不放心,您还得受累,平时帮我看着点家。”   这是摆明了信不过下人,只信得过良民的意思。   金大娘这才松了口气:“哦哦,那行,不过我看这家人是个老实的,那妇人看着也还成,让她没事的时候,帮着做点衣服啥的   “行,您看着办。”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丁田也懒得管,他只要给银子,拿到他的成衣就行了。   家里添丁进口了,丁田还得自己下厨,幸好啊,他是知道王佐不挑食的,所以做了个大锅菜:炖四白。   就是豆腐、白菜、粉条加五花肉。   那一家子不知道在那里待了多久,肚子里都没有油水,面有菜色,吃这个正好   金大娘帮忙切了个土豆片,刀工相当不错了,薄厚均匀,略微透明。   一个炒菜,一个炖菜,没有打汤,炖四白里头有汤,想喝就自己盛。   主食是金大娘今天在家蒸好了的一锅两合面的大馊头。   一家四口暂时在东厢房安置,丁田还让金大娘带着马六家的去仓房拿了两匹细棉布做衣服,这一家四口连个行李卷都没有,被褥还是金大娘从自家给搬来的两套,加上丁田的两套被褥,暂时安置下了。   丁田觉得用了金大娘家的被褥不太好,想着再给金大娘点补偿,库房里的粗棉布、细棉布可还有不少呢。   谁知道他一说,金大娘却拒绝了他:“不用了,不用了!”   “那怎么好意思呢?”丁田是怕金大娘觉得抹不开面子,所以坚持要给。   □作者闲话:声明一下啊!丁田的年纪拔高了一点,因为有河蟹,不能写   十八岁以下……未成年啥的……大家理解一下哈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倒是送礼啊   “真不用了。”金大娘笑了:“你给我的那些东西啊,我做了两套新的被褥,给他们的是我家里的旧东西,本来是要丢掉的,可舍不得,觉得还能用,孙儿不让我盖旧被子,我这就送来给他们盖了,不浪费。”   丁田想到自己给金大娘的东西……貌似还真能做出两套被褥来,这才释然:“那行,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啥弓?”金大娘听不懂这文绉绉的词儿。   “那我就不客气了,要了您的东西了。”丁田换了大俗话说:“您那衣服做的咋样了?”   既然听不懂,那就别聊了,改个话题就好了。   “成衣后天就能做完,简单的很,剪个两片,一缝就行了,内衣也简单,再有三天保准能完事。”金大娘颇为得意的道:“我怕有的人眼皮子浅,下手裁布料的时候,我就说了,这是给牢里的犯人们穿的,谁要是裁点布料拿回去自己做衣服穿了,可别嫌晦气,她们都说,这东西可贪不得   因为是给犯人穿的,她们要是给自家人做了……那可非得被自家男人揍不可。   丁田听了这话就笑了:“说的太好了。”   别说封建迷信的古代了,就是在现代,那囚服……一般人也不会穿。   太犯忌讳了。   既然金大娘这边没问题了,那边丁田就在王佐已经进门了之后,开始炒土豆片,起锅端上桌就能吃了。   吃过饭,王佐还特意问了丁田:“人都安顿好了?”   “安顿好了。”丁田点头。   俩人沉默了一下,王佐一挥手,王富贵就送进来一个大箱子,王佐指着大箱子道:“都是些衣服,你让那家人穿吧,都是闲置的不要的东西。”   “哦。”丁田继续点头:“谢谢啊。”   “不客气。”回答他的是王富责:“我们的一些旧衣服,我找了几个人要来的,女眷的衣服是跟驿站里的驿卒家要来的,他们家闺女出嫁,旧衣服就都留在娘家了,去婆家总归穿的都是新衣服。”   “哦哦。”丁田赶紧出去叫马六跟他儿子过来,将箱子搬去了东厢房。   王佐又坐了一会儿就走了,来去如风,丁田就不明白了,既然那么着急,干嘛不早点走?   马六一家第二天就换上了衣服。   除了是旧衣服,这些衣服的料子都很不错,起码比普通农家的都要好上一筹,尤其是马小花的衣服,是标准的小家碧玉才能穿的那种长裙,这孩子乐坏了,呲着豁豁牙,对丁田笑的羞涩。   这孩子发育的有点晚,这都九岁过了十岁开头,牙还没换完呢。   有了这一家人,丁田的生活就大不相同了,平时丁田回来还自己劈劈柴,总不能让金大娘劈吧?   那样丁田会有负罪感。   可是有了马六一家子,劈柴的活儿就是马六在干了。   家里有一口水井,但是拎水的活儿也需要有人做,以前是丁田自己拎水,现在则是改成了马大风。   十二岁的小少年,相当的有劲了。   每顿饭能吃两大碗,还要一大碗的菜,半碟咸菜。   不过丁田总觉得是在雇佣童工……每天做菜的时候,总给马大风的菜碗里多放那么一勺子肉,孩子不吃饱了可不行。   等王佐再来吃饭,端茶给王佐的就是马小花了,只可惜,小花有点怕王佐,送了一趟茶水,就再也不露头了。   王富责也防备得很,丁田发现,不是自己经手的东西,王富贵一般都不让王佐碰,没办法,为了不让王佐渴死,这端茶倒水的事情,丁田自觉的接了过来。   “不是有丫鬟了吗?”王佐还不乐意,因为他觉得丁田有那么一点辛苦。   “你也不看看,小花一来,王富责那张脸拉的比马脸都长,看小花的眼神仿佛是要吃人一样,那孩子都吓坏了,还敢伺候你?”丁田撇了一下嘴:“还是我来吧,免得你把人给吓死。”   说着,就给王佐倒了一杯茶:“这还是你送来的茶叶呢,平时不敢喝,你来就   喝吧。”   泡茶,以前是没有的,最多喝点白开水。   不过金大娘认为马小花应该会一些这个东西,这都是富贵人家才有的品味,所以这才泡了茶。   不过丁田泡茶的茶具,也是王佐送来的,一套精美的元青花茶具,相当的漂亮,丁田很想藏起来……这东西在他那个时代,可是天价!   据说元育花存世的不足三百件,每一件都是稀世珍宝。   “你怎么送我这么漂亮的茶具呢?”丁田略微抱怨了一下。   “漂亮吗?”王佐看了看手里的茶杯:“我只是觉得这套茶具足够大,盛的茶水足够多,才挑出来的。”   丁田只剩下无语了,他发现,王佐说话非常能噎人。   三天之后,丁田拿到了足足一百套囚衣,包括内衣,还有一百双鞋子,都搭配的非常完美。   然后他派人去将东西都拉了回来,当天晚上,他就给金大娘结清了工钱,让她辛苦一下,分下去就行了。   牢房里的清理工作正在进行,重犯牢房那边已经完工,还有女牢那边也接近尾声,轻囚牢房那边还关押着人,而临时关押区那边倒是不用搭建火炕,只要清理干净,墙壁刷白,房顶修绪,门窗翻新,就行了。   为此,丁田真的去找了经历李钊,支付了一百两银子修缮牢房。   前期他垫了钱,也都补偿给他了。   李钊貌似对此事驾轻就熟,还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好干,老爷可是很看好你的。,’   “呵呵……。”丁田还解释不了,他明白李钊的意思。   李钊是以为丁田以“修绾牢房”的名义贪一点小钱,但实际上,丁田一文钱都没贪好么。   甚至前期还自己掏腰包……这事儿找谁说理去?   不过给了钱就行,不跟这种心眼儿长歪了的人解释。   拿了钱,丁田继续让老郑叔去采购,这次不是给犯人,而是给狱卒们,狱卒们的衣服,鞋子,以及帽子等等。   官府分发的那些都穿的旧了,颜色都掉了不少,尤其是鞋子,有的人鞋帮子上都打补丁了,看起来有些凄惨啊。   全牢房里就自己衣着光鲜,马上犯人们也是如此了,你让狱卒们怎么办?   所以……还是先不要下发衣服了,要先给狱卒们换装才行。   这次动静有点大,林氏布庄的裁缝两口子过来给狱卒们量身,男女都有,包括两位厨娘在内。   每个人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季两套衣服,两双靴子,内衣有四套。   这就让狱卒们高兴了,老郑叔甚至抹着眼泪儿道:“已经好多年都没新衣服穿了,这身衣服都不敢使劲儿的洗,就怕洗坏了,没得穿。”   “没事了,以后我们年年都有新衣服穿。”丁田也有点心酸,他没体会过这种感觉,在现代,制服是可以购买的,甚至单位会按时发放;而到了这边,他是从头开始,连牢房都是新的,何况衣服了。   所以他无法理解,一身工作服,穿了好多年是个什么感觉?   又过了几天,丁田再次休息,这次王佐没来,但是王富贵来了!   “我们大人老来你这里,你怎么也不去看看我们大人啊?”一来就抱怨上了:“白给你送了厚礼,买了下人了。”   丁田本来想睡个懒觉,好不容易,王佐没来吃早饭,他就想在坑上多躺一会儿,结果王富贵一来,就盘腿儿坐在他的睡炕上,守着他的被窝,晓晓叨叨个没完,他还怎么睡?   “我就是想去看大人,你觉得,我要带什么礼物过去?金银财宝?我可没有!”丁田将被子从脑袋上拿下来,一骨碌爬起来,瞪着王富贵:“而且有你这样的吗?一大早的就来‘唠叨’我,还让不让人睡个懒觉了?”   “我这是好心,你怎么就不明白呢?”王富贵对着他又是一阵指指点点:“别人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你倒是争点气啊?我们家王……大人,那是谁想攀附就能攀附的上的人么?你有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怎么就不好好把握住呢?”   丁田蔫头耷拉脑:“我知道了,中午的时候,去拜访你家王大人,行了吧?”王富贵这才满意的离开,他这是偷偷跑出来的,理由是采购。   丁田无奈了,人家都这么说了,何况他也的确需要去看看王佐,这么长时间,虽然给人当厨子,但是王佐的确非常照顾他,没有王佐当靠山,杜大人他们不可能对他这么千依百顺,任由他折腾牢房。   杜大人下去看春耕事宜,都没忘了嘱咐李钊经历对他多加照顾。   丁田从坑上爬了起来,金大娘做了早饭,小米粥就是养人,西里呼嗜的干掉两碗小米粥,这才醒过神,洗漱过后,清爽一番,就带着钱袋子出门了。   既然要送礼,金银财宝他们肯定不缺,那送什么?   估计王佐什么都见过,也什么都不会看上,唯有自己做点什么送过去,比较合适。   可是做什么呢?   本来想牛肉酱的,因为牛肉比较贵,送出去好歹有点面子。   但是王佐不吃酱,牛肉酱……也是酱么。   于是,改了,改成鱼子酱,那天他记得,他带走了一罐子,估计早就吃没了。   市场上还真有卖鱼的,但是没有单卖鱼好的,丁田挑了几条大鱼,肚子都是鼓鼓的那种,里头有鱼轩。   买回来之后,刨开鱼腹,掏出鱼好,至于鱼么,让金大娘晚上烧一大锅红烧鱼就行了,顺便让她带回去一大盆子,当晚饭的菜来吃。   鱼籽他就掏了一小盆,自己忙活着做鱼子酱,马大风给他的灶台里添了三根木拌子,就去打扫庭院了。   这次鱼籽比较多,丁田又做的比较干一些,所以最后得了大概三斤的鱼子酱,装在一个坛子里。   但是单独拎着鱼子酱,貌似有点简单了。   丁田换了一身衣服,拎着还热乎的鱼子酱,出了门,在去驿站的路上,又去有名的曹家点心铺子买了他们家有名的槽子糕,一封槽子糕两盒,竟然要半吊钱,责的丁田心里只想骂人。   左手鱼子酱,右手槟子糕,丁田就这么去了驿站,拜访王佐。   北风城里的驿站,丁田还是知道的,他是在老郑叔那里问过,这驿站建在城里,与其说是驿站,不如说是官府经营的一家大客栈。   只有官职的人才能入住,平民百姓是不接待的,而且这驿站是一个朝廷信使的联络点,平日里的公文收入和发送、朝廷抵报的传达、甚至是边军的一些日常文件,都是在这里汇总,然后分发下去。   战时,这里还是斥候消息的汇总处。   但是当丁田找到驿站的时候,张大了嘴巴……。 第一百一十八章 驿站   这驿站,可一点不像“驿站”。   北风府骚站是坐落在北风府府城西北角,这个地方不算偏僻可也并不繁华,主要是这里住着的一般都是伤残的军士,他们被分配到这里的驿站工作,算是朝廷对他们的一种体恤。   人很多,用不了那么多也得用。   整个西北角住着的都是这样的人,这驿站也就最安全,连小偷都不会光顾这里,因为会被这里的彪悍残疾军卒们打死。   但是丁田是住过驿站的人,那个府城外面的驿站,在他看来,虽然不如大车店,但是那骚站住着非常让人安心。   因为是官家的地盘,朝廷的驿站,谁敢在那里搞事情?   再看眼前的这个驿站:光是一个门牌楼子,就一丈多高,需要仰头才能看到上面“北风府骚站”五个大字。   金光闪闪,比府衙都气派。   驿站两边全都是一排一排的房屋,看样子是新搭建起来的,全都是一水儿的砖瓦房,横平竖直,可见是规划好了才建起来的,一流儿十个院子,都是三合院的那种,院子里有单独的小菜园,进进出出的都是缺胳膊少腿儿的。   也有一些妇道人家,还有小孩子,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而在这些三合院群里,一座高大的院墙拔地而起,大门漆黑,上有闪闪发光的铜钉,匾额上依然写着“驿站”两个大字。   门口没摆放石狮子,因为这个时代,石狮子也是有讲究的,不是谁家都能摆一对在门口吓唬人的。   门口来来往往的都是驿卒,信使,以及传递公务的快马。   丁田这一身打扮,加上手里的东西,反正看着就不像是来驿站的人。   门口站岗的驿卒已经走过来,打算盘问了。   丁田有点尴尬,因为就他在这里特别明显……驿卒走过来本想呵斥一番的,但是又觉得能来这里的人都不简单,所以口气还算好:“来这里是要干什么?”   “我来拜访王佐,王大人。”丁田硬着头皮报了王佐的大名。   驿卒脸色一变,赶苍蝇一样的将丁田往外赶:“走走走,钦差大人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吗?也不看看你什么身份……。”   丁田无奈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看着眼熟的人过来了,将驿卒一脚就端到了一边:“滚边儿去!这是丁司狱,来看我们家大人的,再敢拦着,收拾不死你。”这位看着眼熟,穿着的衣服是王佐身边的护卫,见到丁田,那嚣张跋扈的样子立刻就不见了,翻脸比翻书都快,一脸的媚笑:“您来了?快进,富贵哥早就说了,您来了直接进去就行,我给您领路!”   丁田扫了一眼驿卒,那骚卒早就连滚带爬的跑掉了。   “好,那走吧。”没人领着,丁田还真……不敢进去了。   “您责姓?”这人看着眼熟,但是不知道叫什么。   “我姓白,他们都喊我白三JL,我叫白云飞。”这位大哥倒是挺健谈,虽然看着凶了点,但是真接触了才会发现,这人还是不错的。   “哦,白三哥,怎么不走正门?”丁田发现他把自己领去了旁边的一道侧门那里。   “正门都是办公的人,侧门才是拜访王……王大人走的地方。”白三儿道:“大人嫌烦,索性住在了驿站的后面三进院落,单独成行,不跟这帮人掺合在一起,而且从正门进去,是进不到后头的,他们就算是进了驿站,也找不到我们。”丁田呵呵一乐,还有这种操作?   果然,白三儿带他走的侧门,侧门也不小,反正侧门比他新家的大门都要气派,而且侧门门口也站着好几个跟白三儿一样的人。   他们仿佛都认识丁田,但是丁田只是对他们脸熟,却叫不上名字,只点头打了个招呼,就跟着白三儿进了侧门,外面的大门立刻就关上了,原来白三儿他们只是在侧门门口的门房里面站岗,放丁田进来了,就关了门。   等他们走得远了点儿,丁田就听侧门外头仿佛有人在敲门?   可是那些值班看大门的人,却没去理会。   丁田纳闷儿的问白三儿:“怎么假装听不见?那人在外头呢吧?你们是在里头站岗看大门吗?”   “别理他们,都是一些来攀附关系的,王……王大人为官清廉,怎么可能见他们?还有一些人是来求人办事的,我们大人的门槛高着呢,不是谁都能进来的……。”白三儿非常自傲,不过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您除外,您可是我们的大恩人!”   丁田被这称谓给搞得有些受宠若惊:“没有吧?我也没干什么呀?”   “幸好你没干什么,去年冬天要不是你,我们王……大人可遭罪了。”白三儿提起这事儿还后怕:“幸好遇到的是你这样的牢头儿。”   换一个人……王爷还能好模好样的吗?   丁田听的一头雾水,但是白三儿不打算继续说了,反而给他介绍起了这驿站的结构。   驿站其实是一个五进带一三进加一个花园的大宅样式。   前头的一进带一个很大的马棚,这是为了方便来往的人换马。   二进是给往来人员临时休息加办公的地方。   三进是吃饭的地方。   四进是给路过的单身人士准备的住所。   而五进则是给一些带着仆役下人赶路的官员们准备的……基本上,这边的五进就是个摆设,因为没多少大官来这边。   旁边的三进宅院呢,是给带着家眷的人准备的,但是那里现在被王佐征用了。   王佐带来的人,全部住进这里,正正好,连厨子都是自己带来的,没一个用的本地人,所以外面的人想知道钦差大人的事情,是没地方打听的。   他们走的侧门,是一条类似甬道的路,两边都有暗房,一旦有人从侧门进来,想要图谋不轨,肯定是被秒杀的下场。   幸好,丁田不是那样的人。   走过这条长的道路,就是一个三进的院落,第一进自然是侍卫们的地盘,第二进他才被带到书房……门口,白三儿大声的通报:“报!丁司狱到!”   “让他进来吧!”王佐的声音,有点威严,却透着一股子轻松的惬意。   白三儿没进去,但是他把门推开了,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丁田进去。   丁田看了看这书房的门……雕花的门板,做的相当精美,缠枝花卉的图案,糊的窗户纸,一看就是新的,雪白的桑皮纸。   丁田硬着头皮进了屋……见到了王佐本人,以及他身边的王富贵,刘文彬,还有俩不认识的人。   好像是在商量什么事情?   见到丁田来了,他们就住嘴不说了。   “我来的不是时候?”丁田自己也觉得不太好。   他穿着普通,当然,是相对这个屋里坐着的人而言。   带的礼物……也有些拿不出手……看看人家这屋子就知道了,里头的人非富即   生   贝。   全屋雕梁画栋,他只是有一个紫檀木的摆件,就喜欢的不得了,人家用紫檀木做了个多宝格,上面摆着的西瓜一样大的翡翠,绿莹莹的;人头一样大的玛瑙,金黄色!   和田的三彩玉璧、蓝田的玉盘子、羊脂玉的听风瓶……。   每一件都应该是放在博物馆的防弹玻璃箱里用来展览的玩意儿,还不许人拍照靠近的那种。   自己的礼物真的太拿不出手了……他以为这里就王佐一个人呢。   可这里有俩不认识的,丁田就有些拘束了……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没事,你坐!”王佐指了指自己书桌前的椅子:“我们也差不多说完了,凌飞,我们继续,京里的情况我清楚了。”   那个叫凌飞的人一看王佐都不避着来人,也就不再闭口不谈了,但是他一开口,丁田很想就找个砖缝钻进去……可惜,这里的地面是铺设了一层青砖,铺了一层青石板,最后是一层木板,然后是打磨好的木板,最上面是地毯……没有砖缝给他钻。   “但是东北三府的权利却瞬间空白一片,吏部我们的人传来消息,现在不少人都在走动关系,想来东北这边任职。”凌飞道:“还有人给府里送各种礼物,门房那边拒绝不过来,还有人走后院的关系,已经将东西送进来了,您看?”   “那就谁收的,谁去办,我反正在这边,三五年是回不了京,让他们折腾去吧,没有我出面,我看谁敢给他们办事。”王佐说得轻巧,凌飞跟他身边的人都冒汗   了。   收了东西不给办事,这可是京中一些豪门大户的忌讳啊。   府里那些贪图便宜的人,可要惨了,没有这位发话,谁会给他们办事儿?以为他们是谁啊?   “他们这些年没少仗着我的名头办事,还想排挤我?”王佐冷笑:“让他们知道知道,自己的分置^”   “是。”俩人低头应声。   “另外,吏部那边既然有人在上蹿下跳,那就放马过来,这里缺人治理,尤其是北大营。”王佐敲了敲桌面:“别以为来这边是享福的,到时候任期不满五年,休想调动一步!”   “大人啊,他们这么积极的来这里,难道这里有什么好处么?”凌飞不太明白了:“在下看了这里很久,出产有数,最多牛羊多点,而且这里刚遭了战事,还在恢复当中……。”   一场打了三年的战争,起码需要十年来休养生息。   这片土地打的人口都锐减了一半还多,能有什么油水可捞?   “油水大着呢。”王佐嗤笑一声:“在边关,自然是跟蛮夷那边有所接触,不说别的,光是茶叶和盐巴,就够他们肥三圈的,再有布匹,蛮夷也要穿衣服的,更有铁器..。”   “他们还敢走私铁器不成?”凌飞已经傻眼了,而他身边的那个人猛地抬头,一脸的不可思议:“那可是叛国罪!”   就像是草原上的人,从来不卖马给中原一样,中原的人,也从来不卖铁器到草原上。   双方可以交易任何东西,包括奴仆,美人等等。   但是就不能交易战马和铁器!   草原上一个小部落,可能只有一口铁锅;一个牧民家庭要是能有两口铁锅,那他可就是一个富裕人家了。   在草原上,一口铁锅就能换五头牛,或者三五十只的羊,这对中原的商队来讲,简直是暴利。   如果是一把好的小刀,也能换两只肥羊,如果是丁田佩戴的那种刀子,就能换十头牛回来!   草原上急缺武器,这是公认的事实。   但是朝廷在这方面卡得很严,延续了上一个朝代“寸铁不许出关”的政策。   愣是将草原诸部强悍的铁骑,拖成了比叫花子还不如的破烂骑兵……。 第一百一十九章 圣旨到,实权   如果不是如此,六年前的战争,还不知道是谁羸呢。   这才打过仗多久啊?这帮人还惦记着往关外卖武器?   要钱不要命了吗?   “他们可以来,但是能不能当好这个官,能不能升官发财,就不是他们说的算了。”王佐霸气侧漏的道:“让吏部那边点头。”   “是……。”很明显,这两位很有些害怕。   怕那些人真的会被王佐玩死啊!   但是王佐不在乎。   聊的这么隐秘的事情,丁田听的一头雾水,因为他没咋听懂,但是知道一点,他们好像是挖了个坑,准备埋人……。   一不小心就听到了官场黑暗的一面啊。   “还有,府里仿佛又派人来……。”凌飞小心翼翼的道:“给您送侍妾……。   “不管送来的是什么,活物全都给我杀了,礼物都送回去,包括尸体。”王佐冷酷的道:“他们尽管送,我只管杀。”   丁田听的骨头缝里都在冒冷气,杀人如麻啊这是?   “杀了也不好,不如就退回去吧,不管是谁,都不让进门不就行么?”凌飞道:“万一他们找个什么人来算计您,可就得不偿失了。”   “随便吧!”王佐并不太在意处理的办法:“好了,事情就说到这里,让厨子去准备,我请丁司狱吃饭。”   丁田突然被点名,还有点不知所措。   俩人看向丁田的眼神让丁田看不懂,有点好奇又有点感激的意思:“哦,这位就是丁田丁司狱啊?久仰大名……。”   丁田尴尬的笑了笑:“呵呵……两位好。”   因为不知道叫什么,他也没点名,王佐好像也没介绍的意思,还是那个叫凌飞的道:“在下孟宪臣,字凌飞;这位是冷别离,字重逢。”   听听,这名字起的……可比丁田的名字好多了:“孟先生,冷先生。”   而在这个时候,再也没有“先生”这个称呼更合适了。   也算是相互认识了,然后俩人就告辞了,包括刘文彬在内都走了,就留下王富贵,这次端茶倒水的就是他了。   “带了什么来?”王佐问丁田手里的礼物。   “一点槽子糕……还有自己做的鱼子酱。”丁田一路上都拎着两样东西,从不   离手。   “好啊,鱼子酱放着,糕点拿出来吃。”王佐非常不客气。   丁田却有些不乐意:“其实我进了大门就后悔了。”   王佐拆糕点盒子的手一顿:“后悔了?”   “我不该给你送吃的,你这儿……也没个验毒的东西,万一你吃了之后,跑肚拉稀的……我全身是嘴都说不清……。”丁田颇为抱怨:“别的东西你这地儿估计也不缺。”   “我这里就缺这点东西。”王佐不在乎的继续拆点心盒子。   其实槽子糕也不是什么珍惜的吃食,糕点麻将大小,柔软,甜蜜,搭配茶水倒是还可以。   王佐拿起一个就要吃,那边王富贵赶紧用银针。   丁田叹了口气:“你看吧!”   王佐见王富贵验过毒了,才放进嘴里,咬了一口……没有府里做的点心好吃,但是那份柔软,却是直击心底:“好吃。”   丁田将装着鱼子酱的坛子也放在了王佐的书桌上,这可能是王佐的书桌上,第一次出现这种东西。   在一堆宣纸、白玉镇纸、狼毫毛笔、紫台笔架等等办公用品上,突然放上了一个粗瓷坛子……特别的不搭配啊。   不过王佐不在乎:“你尝尝我这里的点心。”   王富贵已经端来了一个八宝攒盒,里面八种点心,各个小巧精致,色香味俱佳   丁田也不客气,拿了一块雕刻成碧玉的样子的东西吃了一口:“绿豆酥?”   “嗯,红豆酥,绿豆酥,莲蓉酥和核桃酥,还有奶酪块、白糖糕、金丝专糕以及糖酥小饼。”王佐指着盒子道:“你都尝尝,味道还可以。”   丁田毫不客气的挨个吃了个遍:“还行……。”   比不上她那个时代的各种点心,但是这种纯人工制作出来的点心,到底是味道不同,他又吃了几个。   王佐见他心情好了点,就问了他一句:“来的时候还顺利吧?”   见到王佐问,丁田就苦笑了一下:“这可真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在外面差点连大门都进不来。”   说了一下自己进来的经历,王佐也无语了:“我只是烦那些人,所以……真不是故意的……。”   他知道自己门槛儿高,也是为了减少麻烦,何况他最讨厌蝇营狗苟的人了。   总感觉那种人不是能做实事的人。   丁田见王佐把他带来的糕点都干掉了,倒是挺高兴:“你爱吃这个?”   “不爱吃。”王佐非常诚实的道:“就是没吃过这么难吃的糕点,所以要仔细的尝尝,以后别买糕点了,府里的厨娘做的比这个好多了,这糕点太渣,和面用的是鸡蛋,其实用鸭蛋才最合适;还有糖放得太多了,蜂窝眼太少,可见功力不成啊!有些微焦的外表,烤的有些过火了。”   丁田一脸黑线:“那我还花了五十个铜板呢!”   这一句话,不知道说中了王佐的哪个笑点,将王佐逗得哈哈大笑:“哈哈哈哈   王富责听着从书房里传出来的笑声,顿时轻呼一口气,可是笑了啊!   都多久没听见王爷这么开心的笑过了?   赶紧拉过一个仆人:“去,告诉后厨的那几个家伙,给我铆足了劲儿,做一桌子好料出来,王爷的这位客人,可是了不得。”   “哎!”仆人答应了一声,赶紧往后厨跑。   王佐本来想跟丁田好好的聊聊天,放松一下,他发现跟丁田聊天是一种享受,呆呆的,傻傻的小司狱,说话都能逗他开心。   尤其是气鼓鼓的吃糕点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可爱!   但是很快,刘文彬就进来了:“大人,快!驿站来了消息,京中有天使过来宣读圣旨。”   这里的“天使”,不是西方宗教里的长着翅膀的家伙,说的是皇帝派来的使者,替天子宣读圣旨的人,叫“天使”,乃是“天子”的天。   冷不丁的,来了个宣读圣旨的,丁田很想就地跑路,但是王佐却站起来,告诉丁田:“走吧,跟我出去接旨。”   “不是!”丁田坐在椅子上没动弹:“圣旨是给你的吧?我去算怎么回事儿?   “圣旨下达,所有人要么避出去,要么都需要去跪迎,你想例外?”王佐斜着眼睛看着丁田:“再说了,跟我一起接旨,多好的事情,你怎么不懂得珍惜呢?”   丁田苦着脸伸出双手:“那啥,你扶我一把不?”   “干什么呀?”王佐一脸的嫌弃样子,但是还真的伸手去拉丁田。   “我腿软……。”丁田也不怕丢脸了,一听说要迎接圣旨,他就莫名其妙的觉得害怕。   都是古装剧害得他啊!   圣旨这东西,他只在博物馆里见过好么。   王佐这才发现,丁田身上有点抖:“没出息!”   他嘴上嫌弃的要命,手上却扶着丁田:“走两步,怕什么?我不在这里呢么。   “就是你在我才怕!”丁田走了两步,尽量让自己平缓一下心情:“你们刚才说的那些话,就跟朝廷是你们家开的一样,能不能别那么张狂?”   “这有什么?”王佐满不在乎:“我能来这边,京中都是有打算的,我只要当好我自己就行了。”   丁田还想说什么,又觉得交浅言深了,就闭上了嘴巴。   圣旨到,是个大事情。   不止需要摆香案,还要所有有品级的人都出来迎接圣旨,跪听圣训。   所以,等丁田跟着王佐出来的时候,发现这三进小院前头的空地上,已经站满了人,看穿着的服饰,一个个都是官员。   其中有丁田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熟人没几个,倒是高将军也出现在这里,   这就让人费解了,一个军方的人,出现在驿站里……。   宣读圣旨的天使很快就到了。   竞然是太监!   丁田第一次见到,但是因为现场气氛太肃穆,他根本不敢仔细看,反正就看到是几个穿着太监服饰的人,因为他们都拿着甩子。   这东西道士拿着的叫拂尘,太监拿着的一般叫云展。   其实就是老百姓所说的甩子,只是换个名字好听而已。   一般的规格是黑,花,白,灰等双齐马尾,马鬃,马盖尾等编制成的马尾甩子   也有用粗香丝做成的,那种比较昂责。   丁田能知道这东西,是因为他们家附近有一个道观,那里的道士们都有一柄拂尘。   这是七位太监,六个小的,一个大的,大的那个手里头捧着一卷明黄色的绸缎,上面有绣花纹,站在香案后面,一脸的庄严肃穆,剩下的六个小的也站在他身后,一个个如同雕塑一般,表情都不变一下,气氛很紧张啊。   当上了香,所有人都矮半截之后,只有王佐是站着的,他背着手,穿着常服,倒是挺悠闲,竟然也没人呵斥他一句。   而让众人意外的是,丁田这个没几个人认识的年轻人,竞然被王佐安排在了自己的身后跪着,挨着王佐越近,就证明他这个人越是王佐的亲信,没见王佐身后跪着的都是自己人,就连杜知府,也是跪在第四排那边么。   高将军是跪在第三排的,到不是因为他跟王佐关系好,而是因为他的官职。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太监的声音高亢而富有正气,一点没有丁田印象里娘里娘气的意思:“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而军帅戎将实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城……。”   一通四六姘文下来……丁田是有听没有懂。   不过还是听出来一点,那就是王佐被封了“东北总督”这个实权的官职。   其他的什么官职貌似也兼任了不少,不过说的太文言文,丁田不是很清楚。   倒是其他人,听了这道圣旨,一个个的反应都不一样。   杜知府和师爷是高兴。   有了这尊大神在,何愁攀不上关系,做不出政绩?   其他人想的就多了,尤其是高将军,一脸的愁容,这位可不是眼睛里能揉沙子的主儿。   等念完了,又有一卷圣旨颁布,这是单独嘉奖杜知府的,话说他对治下果然很尽心,大过年的也还打拐,并且打的相当严格,还抓了三十几个拐子呢。   两道圣旨念完,这才算完事JL。   众人终于可以站起来了,但是宣旨的太监,却一脸媚笑的凑到了王佐跟前,眉弓屈膝的特别讨好的道:“宁王殿下可安好?皇上这些日子恼记的很。”   丁田听了这话,膝盖一软,差点又跪了下去!   宁王!   王佐是宁王! 第一百二十章 宁王   前朝因为宦官专权,独揽朝纲,外戚弄事,民不聊生。   加上外敌林立,北方常年动荡不安,白山黑水之间也枭雄迭起,太祖皇帝与八位义兄,在微末之时揭竿起义,首先对付的不是前朝旧部,而是外敌。   当外敌退却之后,才对内用兵,其实也不用多么打生打死,实在是内部腐败到了一定程度,起义军在打退了外敌之后,以摧枯拉朽之势,仅仅用了二年的时间,就抵定了大青的万里江山。   八大铁帽子王,分别是:   宏王陈家、宁王王家、安王秦家、定王李家;   宣王张家、容王柳家、宸王赵家、宾王孙家。   据说当年结义的时候,开国皇帝是小九,最小的弟弟,这八位义兄在战场上将他保护的很好,救了他不止一次,这份情谊,比天都高。   所以他当了皇帝之后,许诸位义兄铁帽子王,世袭罔替,哪怕是叛国之罪,也不会被处死,最多关在高墙大院里,像养猪一样的养死拉倒。   同时,八大铁帽子王最早的时候,是掌握着全朝廷八成以上的军队,为朝廷开疆拓土,争战不休,当年八位异姓王领军作战,杀得蛮族是望风而逃。   这才让大青刚成立的时候,缓了口气,慢慢的恢复被前朝弄的残破凋零的民生   不过那已经是开国时期的老黄历了,如今经历了三代皇帝,八大铁帽子王的兵权已经没有了,或者说,在第三代皇帝的时候,因为年纪幼小,八大铁帽子王怕小皇帝害怕,故而全都上交了兵权,摆出一副只管享受的态度,蠃得了小皇帝的信任   虽然兵权没有了,但是小皇帝长大之后,对八家依然宠信非常。   这一代的皇帝是永庆帝,据说是一位非常和气的皇帝,而永庆帝的父亲,也就是先帝,在丁田看来,有点像是康熙,同样是总角孩童时期登基,十八岁亲政,但是先帝要比康熙幸运多了。   因为先帝虽然父母双亡,却有两个靠谱的亲戚,以及八家异姓王爵对他的忠心   愣是在他十八岁娶妻之后,顺利的还政,交接权利的时候,波澜不兴。   以至于大青朝多年国泰民安,才积攒下雄厚的家底,到了永庆帝这里,才能应付三年之战,不然,可能国库都损耗不起。   丁田能知道这么多,多亏了这些天他在府衙上班,听老郑叔说的,老头儿别看晓晓叨叨起来没完,但是一些老黄历他还真知道不少。   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而且有些事情都是民间传说居多,但是丁田综合了一下他看到的抵报、听说书人讲过的故事,配合一些原主记忆里的东西,基本上已经能摸清楚这里的来龙去脉了。   八大铁帽子王跟开国皇帝那点事情,都已经被人传颂了一百多年,名气越大,这异姓王们越是不敢轻举妄动,好名声建起来不容易,毁起来也就那么一瞬间。   可是丁田怎么也没想到,王佐竟然是宁王!   这个时候他倒是想起来,那些人每次说话的样子,都是“王……大人”,估计是想喊“王爷”,但是现在王佐在外是当官员的,不是当王爷的,所以他们也别扭着呢。   而他当的这个东北总督,管理的是地方兼管三府将军、奉天巡抚事,是本朝八位异姓王、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是八位异姓王里,唯一的一位实权王爷。   其他的异姓王如今都是三四代之后了,不说锦衣玉食,也养的娇纵跋扈,再也不复先祖的风采。   倒是那些兼职,原来是要写在木牌子上,让人举着走在仪仗前头的,好么,好多人,走马灯一样的将牌子往院子里插。   一个个的全称非常的长:敕封一字并肩王宁、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学士、兵部 尚书、赏金翅乌纱帽v穿金线团龙服……。   反正如果他想出门的话,光是仪仗前头举报牌子的十几个。   一出行就跟迎亲队伍一样,四处敲锣打鼓,看到这架势,丁田总想跟人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丁田偷偷的往后倒退着走,想悄无声息的离开这里,结果冷别离板着个脸,一手抓住他胳膊,又把他往前推了推。   丁田:“……!!!”   虽然人多,但是在人群里,他还挺受关注,很多人都看着他呢,看的丁田这个别扭啊。   不知道王佐那边说了什么,反正那传旨的太监笑成了一朵花,带着六个小太监,一步三摇的跟在王佐身后往里走,其他人则由杜知府招待。   王佐路过丁田身边的时候,也把他一把抓在手里,拉着往里走了。   “这位是?”太监还挺稀奇,心说宁王在京里那是有名的冷面王爷,冷血无情起来,连王府的宁太妃都敢下狠手收拾,就算是他不在京中的宁王府,宁王府的人也不敢扎刺儿。   宁太妃的娘家兄弟都被他当场揍过,现在想起来,所有人还会哆嗦,谁也惹不起这位啊。   不过看样子,俩人是好友?   哎呦喂!   这可是大新闻了,这位还能有朋友?   敢跟他平辈论交的也就几位异姓王,几位大将军,户部尚书见了他都躲着走,因为宁王总是怀疑户部尚书贪污……还找不到证据。   户部尚书每次都要跟皇上叫屈。   “这是丁司狱。”王佐只说了丁田的职位。   “丁田。”丁田一拱手,看这位太监的眼睛,清澈而明亮,没有一点鄙夷,更没有趁机攀附的意思。   这让这位太监对他的感观非常好。   “米英^”太监也学丁田一样,报了姓名。   然后丁田很自然的喊了一句:“米大人。”   王佐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丁田却没啥感觉,倒是米英,顿时就笑了:“丁司狱   丁田职位太低,只能叫“丁司狱”,而不能喊“丁大人”。   在正式的官方场合里,这“大人”的称呼,起码要是一个主官,才能配称为“大人”。   最低的也得是县令,才能叫一声“县令大人”,因为他主管一县的所有事情,连县丞都不能被称之为“大人”。   丁田这品级,比县丞都低一点……。   但是他叫米英“大人”,这是当米英是一样的人看待,绝非歧视他这刑余之人的态度,更是让米英高兴。   王佐不太明白,丁田怎么对米英那么好?   他可以肯定的是,丁田绝对不知道米英的身份,因为俩人八竿子打不着,一个在京城,一个在边陲。   就算是亲朋好友也绝对不会产生交集。   那么只能说,丁田的运气,简直太好了。   “丁司狱这是来?”米英看了看丁田,以丁田的官职之微弱,恐怕还不在接旨的范围内。   没看来的都是什么人?   “他是来看我的。”王族欧颇为得意的道:“还给我送了一坛子的鱼子酱呢!   米英的眼珠子差点瞪下来:“啥?”   吃惊的声音都大了,很多人都看了过来……虽然他们几个走在最前面,后头的人跟的并不近,但是也听到了米英的惊呼声。   “怎么了?”丁田莫名其妙的看着惊讶的连掩饰都来不及的米英。   米英轻咳一声:“没什么,是咱家大惊小怪了。”   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啊!   一行人能进王佐待客用的客厅真没几个,丁田就是其中之一,其他人进来,王富贵一人上了一杯茶,喝了半杯之后,王佐就抬起了茶碗,然后他们就接二连三的……告辞了。   丁田第一次见到古代真正的“端茶送客”现场版。   就是杜知府走的时候,腰板儿挺直,还朝丁田笑的那叫一个慈爱啊……反正眼神非常具有内涵。   等人都走了,就剩下坐着的三个人:王佐,丁田跟米英。   王佐又看向了站着伺候人的王富贵:“可吩咐下去了?”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问话,丁田是不会明白的,但是王富贵作为王佐的常随,竟然立刻就能明白王佐说的是什么。   “已经吩咐过了,厨房那边正好还有肉牛,喂了牛蹄筋呢。”王富贵道:“上车饺子下车面,今天晚上的主食,有一碗鸡蛋面。”   王佐满意了,丁田佩服的看了一眼王富贵,这心思,猜得真准。   米英笑呵呵的道:“出京的时候,皇上还让咱家带了不少东西来,说您在这边苦寒之地熬着,吃,吃不好,睡,也肯定不舒服,又怕春天您又犯牙疼,带了不少菜干,还有木耳、银耳等物,给您煮粥喝,去去春天的火气和燥热。”   “皇上真是……还是那么爱操心,我都长大了。”王佐一笑,笑容里带着一丝   温暖。   “皇上说了,多大的人,在他眼里,还是那个孩子。”米英还掏出一封厚厚的信封递给王佐:“这是皇上给您的私信。”   这会儿留在这里的都是“自己人”了,米英才交出这封信。   要是有一个外人在,他都不会掏出来。   私信的话,王佐就不方便在这里看了,但是他还想马上就看,于是他去了书房,留下丁田陪着米英,王富贵迅速给他们俩上了好几样点心,还有热茶。   米英见这里只有王富贵一个人伺候,护卫都站在院子里,就立刻换了一副面容,有点猥琐的问丁田:“你真的给宁王殿下送了吃的?”   丁田一愣:“是啊!”   “我的天哪!”米英捂着胸口:“你知道么?宁王殿下从来不吃别人送的吃食,食材都不用的。”   “没有啊?”丁田看了看王富责,发现王富贵这家伙竟然在装木头人,一点提示都不给他,但是他又不能不说,于是老实的道:“我觉得他……宁王殿下很好相处啊,吃的也不挑嘴,还会打猎送猎物给我。”   米英用看“外星人”的眼神看他:“你确定你说的是宁王殿下?”   “难道不是吗?”丁田拿了一块核桃酥,一口就咬下去半个,他有点饿了:“既没有朝我要大鱼大肉,也没要什么山珍海味,只是一点普通的饭食而已。”   “是吗?”米英竟然不太信的样子:“你知道的,宁王殿下小时候就被立为世子,宁王妃早逝,后来的宁王续娶的那位……也生了一个男孩儿,就看宁王殿下不顺眼了,这么多年,宁王殿下没少吃亏,当然,那个女人也没少被宁王殿下收拾,一直到老宁王去世,宁王殿下即位,她才老实下来,只不过小动作还是不断,皇上为此训斥了好几次,这才换来宁王安稳长大,宁王殿下小时候,身边的老嬷嬷,都是宫里派来的,还有护卫,侍卫长,都是禁军担任。”   丁田点头:“我明白了。”   不用说,那肯定是一出非常曲折离奇的……宅斗大戏。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大搞卫生   怪不得这位的脾气傲娇的厉害,又喜欢普通人的口味,指不定就是因为缺少家的关爱造成的,丁田觉得王佐也挺可怜的哈。   就算是在现代社会里,那也是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的,何况他爹还死了。   在古代,一个“孝”字大过天,那位就算是老宁王后娶的续弦,那也是宁王的继母,何况还有个“弟弟”在。   那后妈估计拼了命的也要除掉前任的儿子。   丁田没在古代豪门高府里待过,但是因为在现代,他老妈沉迷于各种宫斗、宅斗的电视剧……他“被迫”的跟着看了不少,当时他相当佩服那些编剧,脑袋瓜子怎么长的呢?   那些剧情简直匪夷所思。   脑洞开的都飞到天边了。   记得某个后宫电视剧风靡的时候,他就说了一句大实话:“这皇帝一天不干正事,就围着女人转了。”   然后他就被他老妈教育了,被迫陪着老妈重温了两遍那个电视剧,看的生不如死啊。   当时做梦都是“娘娘”、“贵人”的……。   一想起来还有些犯恶心呢,何况王佐生活在其中。   这样一想,他就体谅了一下王佐,怪可怜的……。   晚饭非常的丰盛。   按照京里的规矩,这个时候要吃“八大碗”的席面,这是在京中最好的酒楼需要十八两银子才能办出来的一座好菜。   其中有不少都需要长时间,米英看到这八大碗儿,还挺意外:“宁王殿下您早就知道咱家要来?”   他是离驿站还有两个时辰的路程的时候,才谴人告知的,要是换一个人,他肯定早一天就通知了。   让他们一大早的就恭候。   但是跟宁王他可不敢,这位在宫里都是横着走的主儿,连皇子都打过,皇上就判他跟皇子一起禁足三个月。   这要是换了旁人,肯定是挨刀子的命。   就算不挨刀子,也得是丢官去爵,甚至是抄家流放。   可这位安然无恙,放出来之后,又去将皇子揍了一顿……。   活的霸王样儿,谁敢惹他?   米英可是相当的有眼力见儿。   “不是,这本来是给丁田准备的饭菜。”王佐倒是不客气:“你来只是顺便而已,反正饭菜够多,不差你一个。”   米英一嘻:“合着咱家是凑数来的呀?”   “吃你的面吧!”王佐用公筷给他夹了一块红烧肉,算是给他个面子了。   丁田已经开吃了,他饿了,上午吃的早饭,早就消耗干净了,下午这会儿又是跪拜,又是喝茶的,他去了趟茅房,肚子里就更空了。   现在吃饭,吃饭最大。   王富贵给他们一人上了一碗鸡蛋面。   这是厨娘精心制作的,用新鲜的鸡蛋和的面,切的细如发丝,长长的,汤汁浓郁,里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   当王富贵看到荷包蛋的时候,眼神明显变了一下,丁田跟王佐都明白,他肯定是想起了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情。   丁田不管这个,稀里哗啦的就干掉了一碗面,喝掉汤,用空碗朝王富责一递:“再来一碗!”   “一人就一碗,你吃点菜啊?”王富责这个气啊:“这八大碗儿可是京中的名菜,吃点。”   这正定的八大碗,主要讲究的是荤素搭配。   四荤四素,主要是:方肉、稣肉、扣肘、肉丸子、海带、粉条和农家时令菜蔬,现在没有蔬菜,就用干菜来替代,还有豆腐。   人家大厨做的肯定比丁田做的好吃!   而且也比金大娘做的要好吃,丁田自己就干掉了好几个肉丸子,这肉丸子肥瘦   相间,糯而不腻,汤美味浓,他特别想用这汤汁泡饭。   干菜也做的相当美味,豆腐更是嫩的很……。   王佐吃这个就不像是在丁田家吃饭的时候那么香了,因为他吃的都习惯了,反而吃的少,吃面条像是在吃药似的……米英也跟他差不多。   俩人吃饭不说话,姿态优雅,只有丁田,吃饭非常勇猛,没办法,大学四年,抢饭都习惯了,后来参加工作,也没改过来,吃饭的时候要赶时间,所以速度很快   以前王佐是跟他吃习惯了,米英可不习惯,他看丁田吃的这么香,这么猛,非常的……不理解。   敢在宁王面前吃的这么下力气的……他还是头一次见。   吃过了饭,丁田摸着肚皮就要告辞:“今天留的太晚了,明天还要上差,这就告辞,宁王殿下,米大人……。”   “叫王大人。”王佐不高兴的道:“我现在是东北总督。”   “那……总督大人?王总督?”丁田现在也不知道要怎么称呼王佐合适了。“王大人。”王佐心里更不舒服了:“就叫王大人。”   丁田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哦,王大人,米大人,小的告辞了。”   王佐更不开心了,一张俊脸拉得老长,全身都洋溢着黑色的雾气,米英看的真真的,然后他发现,这位丁司狱,还真是宁王的软肋。   算是软肋吧?   等丁田走了,王佐一甩柚子,在丁田面前的正常样子消失了,对着米英,他是一点都不客气:“自己找地方睡去。”   然后就走人了。   米英想了一下,喊了一嗓子:“来人呐!”   就有人过来:“公公,您吩咐……。”   “去,晚上叫王富责过来一趟。”米英知道,找谁都不如找王富贵合适。   丁田今天经历了很多事情,晚上回去,洗洗就躺下了,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王爷啊!   长这么大,他见过的最高的官,就是来监狱里视察工作的副省长,连他们监狱长都出面亲自接待了呢。   当然,电视上见过领导的那不算,他认识领导,人领导认识他么?   但是现在这个宁王,是认识他的,他也认识的人……突然之间,觉得自己好高大上啊!   逼格都跟着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在炕上打了个滚儿,呵呵乐了半天,才睡着。   第二天上差,丁田也没耽误他的大事:“今天我们大概是要忙一些,老郑叔,麻烦您去街上找几个剃头匠,要能给和尚刮头皮的那种。”   “啊?”老郑叔有点不理解:“您要剃头匠做什么?”   这年头,除了必要,人们是不会剪头发的……因为都讲究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也”的么。   “让您老去就去,给您老辛苦费五两银子!”丁田拍给他五两银子,另外给了一两碎银子:“这个您老拿着买个零嘴儿哈!”   “少胡扯啊。”老郑叔作势要揍丁田一巴掌。   丁田嘻嘻哈哈的躲开了:“您老出去找人,我们呢,还有活儿要办。”   老郑叔走了,丁田就开始指挥众狱卒了:“来,先把女牢里的那几个弄出来,将头发都剃了,剃干净,不留头发,不生虱子……。”   众人一脸的呆愣:“哈?”   “女牢那边都弄好了,烧热水,无限量烧,先给女牢那里的犯人用,我这里有几包药材,是驱虫除湿的那种,对皮肤好的药材,给她们洗个药浴,然后换到新的牢房里,女牢那边宽敞,一人一间。”   “是!”女狱卒们倒是答应的很痛快。   轮到男狱卒们就有些抱怨了:“给他们洗个什么澡啊?”   “这你们就不懂了吧。”丁田道:“卫生不好,加上人都住在一起,挤挤挨挨的,时间长了,还不得病啊?他们得病是没什么,可一般这种时候,得的都是疫病……万一是烈性的……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过。”   众人不吭声了,何止是发生过?   所有的瘟疫一旦爆发,第一个遭殃的地方就是牢房,第二才是人口聚集又脏乱   差的棚户地。   一个是关犯人的地方,一个是乞丐流浪汉聚集的地方。   反正都不是啥好地方就是了。   “何况干干净净的不好吗?我们也是在这里当差的,在自己的地盘上,干干净净的多好?不论是待着还是巡逻,走在青石板铺就的道上,不比一脚踩下去,能飞溅起二两脏泥强多了吗?”丁田对他们循循善诱:“再说了,府尊如果也来巡查,一看我们牢房这么干净,印象也会好很多,以后要个好处,也容易嘛。”   众人听了最后一个理由,果然精神了很多。   对啊!   这位丁司狱一来就朝府尊伸手,给他们要回了工钱,还有一些“福利”发放,虽然不多,好歹是白给的么。   于是一个个终于动了起来,人多就是好办事,厨房那边,两位厨娘找了丁田:“都烧水的话,柴可能就用的费一些了。”   “没关系,没柴我再拨款去买。”丁田道:“一定要让他们都洗干净,当然,如果我们狱卒想要洗澡的话,也能洗,有热水。”   于是,洗澡大业开始进行,丁田早已经准备好了新的被褥枕头和衣服,现在已经进入三月份了,已经有小青草冒芽了。   再说犯人们在牢房里并不出去,穿两件单衣足够保暖了,牢房里有火炕,有火墙熏着,也冷不到哪儿去。   更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一旦犯人们逃跑,就穿着这样的单衣,他也跑不了多远   在东北这个地方,没有厚衣服就想往外跑,纯粹是自己找死。   除非是夏天,最热的时候,才有可能……。   还有配的驱虫杀跳蚤的药,也要泡在水里,将人放进去湖一涮,泡一泡……老郑叔回来,带了八个剃头匠,其中有两个是女的,正好分到女牢那边……。   他们走的时候,带走了好多头发,都是免费送给他们的,一人三十个铜板,还有十斤小米。   主要是他们宁愿要粮食,也不要铜板。   —直忙到很晚,狱卒们也都洗了个澡,丁田特意在下午的时候出去买了五十斤五花肉回来,做了个红烧肉;还有羊杂,熬个汤。   特意让厨房的人,做的大白米饭。   配上羊杂汤,所有人吃的都特别饱,也抵消了这一天的劳累。   当然,给犯人们吃的就是窝窝头配羊杂汤,都是一锅出来的。   原因是怕洗过澡后着凉,所以一人一碗羊杂汤,一条蒜茄子,两个窝窝头。   丁田乐呵呵的回到家,洗漱后倒头就睡,他今天也在牢里洗了个澡……。   监牢里的动静闹得很大,府衙里的人都听说了,但是没亲眼见到,口耳相传,丁司狱是个狠人啊,把犯人的头发都给剃了!   这在这个时代是一种刑罚,毕竟不是出家人,就被人剃了光头……听说连体毛都被剃了!   杜知府听说了此事,当时正在喝茶,顿时就“噗”的一下子,喷了出来。   古代牢房说明   监狱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狱是原始人驯养野兽的(音景)槛或者岩穴,到氏族社会后,用来关押俘虏,驱使他们劳动。国家产生之后,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监狱也产生了。   最初没有“监狱”这个名字,夏朝叫“夏台”(现在河南禹县境内),是中央监狱的名称,一般叫“围(音唤)土”。商朝监狱叫“囿(音游)里”(现在河南汤阴县东北),还叫“圉”(音雨),是甲骨文中出现的一个字,意思就是“狱”。周朝时也叫“圆”或者“囹圄”(音零雨)。   周朝的监狱圆土中关押的犯人,要在监督下进行劳动,如果能改过自新的,重罪三年后释放,中罪两年后释放,轻罪一年释放。但是释放后三年内不能被当平民对待。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监狱的规模已经扩大了很多,此时的监狱名称也有了变化,叫做“圄”。到秦朝时,因为法律严酷,犯罪的人增多,所以监狱也比以前增加许多,郡县基本上都有监狱。同时,为了适应需要,秦律的《囚律》中有了监狱管理方面的详细规定。   监狱从汉朝开始称为“狱”,汉朝的监狱更多更滥,除了中央监狱即廷尉狱外,还有各个官府自行设置的监狱。此时的监狱还有很多其他的名字,如内宫、居室、保宫和请室等。地方上的郡县也都有自己的监狱,当时全国共有两千多所监狱。南北朝时的监狱体制基本上继承了汉朝体制,但北朝除了监狱外,还挖地为狱,叫做地牢。   说起古代衙门里的监狱,人们可能会立即联想到“苏三起解”里的洪洞县监狱。这是现今保存最完整的古代监狱之一。洪洞县监狱设在县衙大堂口右角,主要是便于随时提审犯人。监门内有一照壁,通道只有一面,为了防止囚犯逃跑。一入监门,就有接连拐四个直角、五道门的甬道,接着是一条约一米多宽的“胡同”。“胡同”的两边是两排低矮的监房,关押一般的杂犯;“胡同”的南尽头,往东拐直角弯是内监所在,专门关押死刑重犯。内监是四合院形,东西南三面是普通式监房,北面有两幢无窗窑洞式监房,这是关押死刑待解女犯的女监,相传名妓苏三就曾在此关押。从洪洞县监狱,可了解到古代监狱建造和设置的大概情况。   监狱,古人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作为衙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中央司法机关设立的监狱外,地方各级衙门,尤其是州(包括府、郡)县衙门也都设有监狱。   汉代的监狱名目、种类繁多。据《汉书.刑法志》等记载,汉代全国共有二千余所监狱,仅京城长安就有监狱二十几种:有专门关押高级官员和皇室成员的若卢狱、左右都司空狱、居室狱等;有关押女性囚犯的掖庭狱;以及囚禁官署吏卒的上林狱、都船狱、内官狱等。此外,京城有京兆狱,长安县有长安狱,都属于京城的地方监狱。汉代著名的酷吏尹赏任长安县令时,曾在监狱里修造了名为“虎穴”的地牢,挖地数丈深,四面砌墙,用大石板盖在出口。他曾命长安县里的乡吏及邻里检举地方的恶霸无赖,然后将这些人统统抓起来,以百人为一批,依次关进虎穴中,用大石板盖住。几日后再打开,只见里面的人都死在一起,先后死了数百人。   自东汉以后,在形式上,基本上改变了监狱名目种类繁多的状况,实行地方州县各置监狱,京城洛阳只设廷尉狱及洛阳狱二所。这种监狱体制也为后世所继承。隋唐以大理寺为中央司法机关,设大理狱;明清以刑部为中央司法机关,改设刑部 监狱,同时对监狱的管理也作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监狱形式及管理混乱的状况却是普遍存在。例如,宋朝法律对监狱管理制度曾作了严格的规定,但各地方衙门却大多是我行我素。当时曾有“门留”和“寄收”的做法,这本是一种临时拘留的措施,但衙门官吏常常将那些无辜的证人及有关人员一概收禁,并借机向他们敲诈勒索,不满足这些官吏的要求便不予释放,以致于监狱里常常人满为患。还有一种名为“拘锁”的监禁措施,本来是一种短期监禁,但常常成为地方衙门任意残害犯人的手段。衙门官吏对那些被拘锁的人不给口粮,让他们活活饿死;或者擅自对犯人严刑拷打,将他们折磨至死。甚至有的地方豪强勾结衙门官吏,罗织罪名,拘锁无辜的平民,然后将他们弄死。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在所有类型的监狱名目中,后人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直到现在,人们还把“坐班房”作为进监狱的代称。其实,班房并不是监狱,它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办事的地方。最初为了防止延误审判,州县衙门常将一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轻罪犯人以及干连佐证等投进班房候审,并派差役看管,以便随传随到。一旦关进班房,落在衙役手里,便成了衙役们凌虐、敲诈的对象也用衙役们的话说,到了他   们手里,就得揭他一层皮。   班房里面,不管是证人还是“犯人”,都闹哄哄挤在一块,睡觉拉屎都在一起。当然,班房也有“等级”,有钱的人花五十吊钱,可以进有床铺的大间;再花三十吊去掉铁链;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要吃鸦片也可以,开一回灯五吊钱,其余吃饭吃菜也都有价钱。反正只要有钱,要什么有什么;而没有钱的犯人,一旦进了班房,那就真如进了地狱一般,受尽虐待、折磨,暗无天曰。   五花八门的狱具   小说《水浒传》中,青面兽杨志流落东京,在天汉州桥卖刀,被泼皮牛二凌逼,一怒之下,杀死了牛二,去开封府自首,被关进了死囚牢里。有一首词,专道这牢里的种种狱具:   推临狱内,拥入牢门。黄须节级,麻绳准备吊绷揪;黑面押牢,木匣安排牢锁镣。杀威棒,狱卒断时腰痛;撒子角,囚人见了心惊。休言死去见阎王,只此便如真地狱。。   这首词里的麻绳、木匣、锁、镣等等,都是监狱里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由的刑具,称为“狱具”,也叫“戒具”。根据文献记载及地下实物发掘,可以证实,早在商朝时就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狱具了。在甲骨卜辞中,有?、?等字。?像监狱,?为人形,?则是拷住囚犯双手的狱具,这种狱具称之为“?”。除了?以外,还有桎、梏。桎是戴在脚上的足械,梏是戴在颈部的狱具,类似于后来的枷。据说商纣王时,为了树立自己的威势,专门打造了几千个桎、梏,用来对付那些不愿顺从自己的诸侯。周文王就被桎梏囚于?里,关了整整七年。由于?、桎、梏都是木头制作的,所以后人把它们合称为“三木”,成为狱具的代称了。   自秦汉以后,法律上对各种狱具的规格与使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常用的狱具主要有以下几种。   枷枷既是刑具,也是最常用的狱具。它的形状为方形,中有圆孔,两半合拢套在囚犯的头上,限制囚犯的行动自由,并根据囚犯罪情的轻重,规定枷的不同重量。死罪枷重二十五斤,流徒罪枷重二十斤,杖罪以下及刑讯时所用的挪重十五斤。所有的枷都用干木制做,并将大小尺寸及轻重斤两刻在枷上。除了一般的枷外,还有连枷与盘枷。连枷是将咖的长度延长,前后有两个孔,将两名囚犯一前一后枷在一起。盘枷则主要是押送囚犯时所用的。《水游传》里在描写押解犯人时用的“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就是这种盘枷。   杻、镣这是束缚囚犯手足的狱具。杻又称子扭,俗称手镑、手靠,是一种长方形、中有两个圆孔,用来铐住囚犯双手的狱具。它常常与枷X镣等一起使用,主要用于那些死刑重犯,但仅限于男犯。女犯虽死罪也不用杻,这主要是考虑到女子饮食便溺不便托付他人的缘故。镣又称脚镣,它的形状是两个铁制的环,分别戴在囚犯的双脚上,中间用铁链相连,以限制囚犯的行走自由。   锁这是套在囚犯颈部,用来限制囚犯行动自由的狱具,又称缫、铁索,也叫琅铛。俗话说,“银链入狱”,可见这也是一种常用的狱具,尤其是差役抓人时,常常是“一抖铁索,往脖子上一套,拉了就走”,主要作用是防止犯人逃跑。它可以同枷等狱具一同使用,主要用于重罪犯人;单独使用时,则主要用于轻罪犯人。   匣床这是宋朝以后出现的一种狱具。最初它仅仅是一种与伽一起使用、防止囚犯逃跑的足械,称为“匣”。在《水游传》里,武松被张都监诬陷下狱,狱卒将他一双脚昼夜匣着,不容宽松些。到了元朝,又将它发展成了床的形状,称为匣床,也叫囚床。囚犯躺在匣床上,头上有揪头环,颈部有夹项锁,胸前有拦胸铁索,腹部有压腹木梁,两手有双环铁扭,两胫有短索铁镣,两脚闸在匣栏上,另用一块号天板,上面钉满三寸长的钉子,密如刺猾,利如狼牙,盖在囚犯身上。匣床的四周是木栏,形状像鸟笼。囚犯全身都被固定在匣床上,四体如僵,手足不得屈伸,肩背不得辗转。囚犯被关在匣床里,不用说是蚊叮虫咬,就是毒蝎蜇身、大蛇缠头、饿鼠啮足,也丝毫不能动弹,如同活死人一般。明朝时,一个叫阿里.阿克巴尔的外国人在他所写的《中国纪行》一书中,记录下了刑部监狱里犯人上匣床时的惨状:犯人被绑在木板上,他们带着镣铐和链子,固定在铁妆上,头发也拴在铁钉上;即使这样还不让他们自在,他们的脚用板夹住,背上和胸上缠着一百码的链子和刑具,恐怕要压断了肋骨,他们哭嚎着。。。。。。   催命的狱卒   从国家行政体制上来说,除了监狱的主管官员大小还算是个“宫”外,其余的狱卒牢子等都是被视为最低下、最卑贱的“贱役”。然而,正是由于这些“贱役”   管理着狱中囚犯的一举一动,囚犯的命运可以说是直接操纵在他们手上。如果把监狱比作地狱,那他们就是名副其实的“催命判官”。   西汉初年,有一位叱陡风云的英雄,他的名字叫周勃。周勃不仅在汉王朝建立的过程中浴血疆场,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在刘邦死后,吕氏家族图谋篡夺刘氏江山的紧要关头,他力挽狂澜,调动军队平定了叛乱,迎立了汉文帝。周勃也因功勋卓著,先后被任命为太尉、丞相,并封为绛侯,食邑万户,长子周胜之还娶了文帝女儿为妻,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了。然而,后来因有人告他谋反,被交廷尉审讯,关进了长安监狱。入狱后,周勃惊恐之下,竟然不知所措。而监狱里的狱卒并没有因为他身为诸侯而予以优待,相反,像对待一般的囚犯一样,对他百般凌辱、虐待。周勃无奈,只得以千金向狱吏行贿。狱吏得了钱,立即改变了态度,而且还教周勃让儿媳妇去向文帝说情。本来汉文帝对周勃谋反一事就没有什么切实的证据,只不过想挫挫这班老臣的威势,现在见女儿来说情,自己的母亲薄太后也说周勃不可能谋反,便落得顺水推舟,不但释放了周勃,还恢复了他的爵位封号。周勃出狱后,感叹地说:我曾经统帅百万大军,自以为尊贵无比,位极人臣,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狱吏竟然也如此尊贵!   周勃的话,虽然夹了点牢骚,但说的却是实情。不论你官多大,位多尊,只要进了监狱,那就是狱吏牢子们的鱼肉,命运操纵在他们的手里,任其摆布了。关于这一点,西汉时的韩安国与狱吏曾有过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这就是人们所熟悉的“死灰复燃”的典故。韩安国原是梁孝主的侍从官,因犯罪入狱,遭到了狱吏的百般凌辱。韩安国对他说,你难道就不怕死灰复燃吗?狱吏回答说,燃起来就用小便浇灭它。在这里,韩安国用“死灰复燃”警告狱吏自己仍有可能有重新得势的一天,要狱吏不要过分虐待自己,把事情做绝;而狱吏用小便浇灭复燃的死灰,向韩安国说明只要在他们这班狱吏手里,就得由他们摆布,不会让你有死灰复燃的机会。有意思的是,韩安国后来果然“死灰复燃”了,不但被释放出狱,而且还被任命为主官梁国行政事务的内史。韩安国找来那个曾经虐待他的狱吏,可不仅没有处罚他,反而对他大加赞赏,予以重用。   由于古代监狱奉行的是侮辱摧残犯人的威吓主义,所以,尽管封建法律在形式上对狱吏凌辱、虐待犯人的行为严厉禁止,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往往是一纸空文。《水浒传》里的一个管监狱的差役就公开宣称,“你(指囚犯)这把贱骨头,好歹落在我手里,教你粉身碎骨。”好一副“判官爷”的口气!   狱卒凌虐囚犯,主要目的无非向囚犯敲诈勒索。五代时有一个名叫申贵的眉州刺史,他曾公开指着监狱的大门说,这是我家的钱穴。宋代的监狱官吏也公开受贿索贿,以狱为市。如果囚犯不给钱,就让他们睡在潮湿的地方,还不给他们饭吃。遇到那些没有钱的囚犯,干脆把他们像猪狗一样对待。囚犯生病后不医治,也不报告,直到病重甚至死后才报告上司。在《大明律.慎刑说》里,也披露了明朝监狱里狱吏们横行不法、凌虐囚犯、苛刻索贿的黑暗现实〃狱卒向囚犯要索不遂的,甚至将囚犯凌虐致死。   囚犯要想免遭狱吏们的凌虐,只有“破财消灾”这一条路。周勃出将入相,尊责无比,但在狱吏的凌逼面前,也只好乖乖送上黄金千两。狱吏们得不到钱时,可以把囚犯打入地狱;一旦得到钱,马上就换一副面孔。在这一方面,《水浒传》里沧州牢城里的差拔,可算得上是一个典型。林冲发配到沧州牢城后,差拔不见他把钱交出来,便破口大骂,什么“贼配军,满脸都是饿纹,一世也不发迹,打不死、拷不杀的顽囚”等等,直把林冲骂得一佛出世;等林冲送上银两之后,却马上变了口气,恭维林冲是“好男子,久后必然发迹”,“必不是等闲之人,久后必做大宫”。林冲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也算有点身份和名气,但不拿出钱行贿,照样受到狱吏的痛骂;那些无财无势的平民百姓,落在他们手里,其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   乐不思家的狱霸   如前所说,监狱里的狱吏是“催命判官”,而监狱里的狱霸则是牛头马面的小鬼。狱霸虽然本身也是囚犯,但他们在监狱里关押的年月长久,熟悉狱中情况,以他们的“资格”,自然而然成了犯人们的“首领”;加上他们和狱吏、牢子熟识,关系密切,同时又和犯人居住一起,狱吏也利用他们来管理囚犯。因此,他们虽身为囚犯,却有着一般囚犯所没有的特权、自由和“威望”,俨然是狱中的霸主。新来的囚犯,除了要向狱吏行贿外,同样也必须“孝敬”这些狱霸,听从他们的指令。狱霸们利用他们与狱吏的特殊关系,相互勾结,凌虐、欺压囚犯,肆意横行不法   囚犯进了监房,如果没有孝敬狱霸,便会受到一顿“下马威”。小说《活地狱   》里,财主黄员外的管家黄升和悃户王小三因为一件普通的官司,被差役们诱骗进了班房。因为他们并没有带钱,加上不懂这里头的规矩,招来同班房犯人们的毒打,两人被打得遍体鳞伤。但那些犯人还不解气,不让他们睡觉,罚他们站在地中。王小三困惓极了,不小心倒在了一个犯人腿上,结果又招来一顿痛打,打得他如杀猪一般的叫。如此这般犯人还觉不够,又将王小三的一只手的大拇指和一只脚的大脚趾用绳子拴住,高高吊起,在底下用拳乱打;还有人点燃一根蜡烛,在那里烧他肉。而看管班房的差役闻讯走来,竟然对他们说:既然没有钱,这个苦是要吃的了。这种对无钱犯人的凌虐,往往一直要等有了新的犯人进来,才会减轻。   狱霸能够横行不法,主要还是靠狱吏的撑腰。所以他们有什么好处,总不会忘记送上一份;而狱吏得了狱霸的好处,自然也就处处维护狱霸。因此,相互之间狼狈为奸。清朝的张集馨在自撰的年谱中,就记载了资州牢里一人名叫周鸣同的狱霸的劣迹。   周鸣同因推跌父亲致死,被判永远监禁。周鸣同在狱年月一久,被派为牢头。他在监狱里开设了当铺,对犯人重利盘剥。囚犯入监,都要向他孝敬钱物,否则就要受到种种凌虐甚至非刑拷打。主管监狱的吏目姜淳因得到他的好处,对他的不法行为不仅不闻不问,反而百般袒护、纵容。他可以自行出入监狱而不受限制。新来的人犯入监,他便带同其他缓决犯人将此人吊在柱子上,将水桶盛满水挂在背上,用竹签进行拷打逼赃,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就不停止拷打,还让犯人用嘴吹他们的尿壶。开始他们只是吊拷牢里的犯人,后来路过寄监的犯人也要吊拷逼赃,再后来干脆连押解犯人寄监的差役也被他们吊打逼赃。每次所得的钱,自然有吏目姜淳的一份。姜淳前后共分得银四百余两,他的家人也分得八十余两。姜淳得了钱,更放手让周鸣同胡作非为。周鸣同也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对入狱的女犯进行强奸。姜淳得知后,觉得他太胆大妄为,但周鸣同马上送上二百两银子,将此事遮掩过去。后来有一次井研县的差役押解犯人进省,路过资州,也遭到周鸣同等人的吊打逼赃,备受凌虐。差役一怒之下,去资州衙门喊冤告状。知州舒翼问知情由后,将周鸣同提到州衙内责罚,并下令将他在监狱内枷号,结果周鸣同竟然纠集同监犯人鸣锣击鼓,并放火焚烧监狱,幸而被及时扑灭。知州舒翼得知后,生怕事情闹大,不敢再深究,还释放了周鸣同。但井研县的差役不服气,又到省里控告。省里派员调查,并将周鸣同等人提省审讯。结果周鸣同等被判秋后处死,吏目姜淳也被处绞刑。   周鸣同恶贯满盈,最终伏法,实属咎由自取,但那些横行不法而逍遥法外的狱霸,更不知有多少。甚至有些狱霸乐此不疲,宁愿永远在狱中做囚犯。在清代大文 豪方苞的《狱中杂记》一文中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狱霸,他因杀人罪被关进监狱,与狱卒、胥吏相互勾结,欺凌犯人,每年所得竟也有好几百两银子。后来遇到大赦,被释放回家,在家里呆了几个月,闲得无聊,无所事事,正好乡里有人犯了杀人罪,他自愿去替他顶罪,因为根据法律,只要不是故意杀人,不会判处死刑,最重不过永远监禁狱中,这也正是他所希望的。就这样,他又回到监狱里过起了当狱霸的日子。过了两年,又逢大赦,他照例被减刑发遣边疆,可他不愿离开,再三请求留在监狱里,但没有被允许。他怅然离开监狱,伤感地叹息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到这里来了。”   无独有偶,在《清稗类纱》中也记载了这样一个以狱为生的狱霸。此人姓张,于同治年间因为杀人入狱,在狱中监禁了近十年。每年靠盘剥欺诈同监犯人所得,达千两白银,他把这笔钱交给家里的妻子去放高利贷。光绪元年(1875)遇大赦出狱,回家一查帐,靠高利贷羸利好几千两银子。高兴之余,又后悔被赦出狱,因为其他营生都没有做囚犯羸利丰厚。他在家呆了一年多,无所事事,整天郁郁不乐。正好村里有人斗殴杀人,他听说后,反过来向胥吏行贿,主动要求顶替入狱。入狱后,收入更丰,引起其他一些狱霸的忌恨。他们也想学他的样子,但资历、声望以及势力都不如他,因此想将他排挤出狱。光绪十六年(1890),皇帝大婚,慈禧太后归政,又大赦天下。那些狱霸便用重金向狱吏行贿,请求将他释放出狱,递解回 籍,以免后患。就这样,他被强行驱逐出了监狱,带着妻子和万两银子回乡。离开监狱的时候,也说了同样的一句话:“难道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回这里来了吗?” 第一百二十二章 话说……   “他……这是在干什么?”杜知府拿起布巾子擦嘴,同时一脸的黑线:“折腾也不是这样折腾的啊?”   “也不能光听说,等我们过两天回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吗?”杜师爷倒是没有激动:“以讹传讹的事情不能当真。”   杜知府想了一下:“我觉得不是,丁田爱干净,你也看到过了,府城的牢房有多糟糕,你都说我不给他们发工钱,那牢房都脏成那样了,也不知道收拾,还要什么工钱?”   杜知府也有自己的理由,这帮人不干活,他就不发钱,想要领着工钱养家糊口,就得好好的干活。   别的人他都捋顺了,唯有牢房的人,他留给丁田去施展拳脚。   谁知道丁田没有为难他们,反而对他们各种照顾,这帮人呢?也还真的听他的话。   “所以丁田就收拾了。”杜师爷苦笑一声:“听说丁司狱让老郑叔去找了泥瓦匠,牢房里现在都盘了火炕,刷了墙壁,还有制作新衣服,不止是狱卒,连犯人都有份儿,好歹收拾的肯定干净。”   以前在牛角县的时候,杜师爷就觉得丁田很是讲究的一个人,别看年纪小,但是他对牢房的要求非常高,他还记得牢房雪白的墙上,还挂着的字呢。   “那我们回去看看吧!”杜大人也被说的有些迷茫了。   而丁田呢?   他的牢房还在继续收拾,场地和人员都收拾干净了,但是吃的还不行。   牢房里每旬保证能吃一顿肉,这是犯人们的伙食标准,丁田给定下了,逢“五”的时候,就吃荤菜,其余的时间当然是素菜。   跟豆腐坊那边说定了,逢“三、六、九”的时候,送五板豆腐到监牢的厨房那里。   又跟卖肉的屠夫约定好,不管刮风下雨,逢五的时候,就给府衙监牢的厨房送五十斤肉,为此还特意跟他讲价,每次送肉,都附赠二十斤的骨头,熬汤喝。   另有十两银子交给老郑叔:“您每日就帮我们采购点食材,柴炭等物。没有了就跟我说。   ”   把老郑叔感动的啊:“您放心,一定好好把握这点钱。”   “这个是一个月的食材钱,已经去掉了豆腐和肉,您就帮忙采购点蛋类,或者一些鱼什么的,至于干菜、新鲜的青菜啊,咱们都大批量的购买,可以直接讲价。”丁田早就精打细算上了:“大批量的不用您去,就是平时给我溜个缝儿,让大家都能吃好,喝酒就算了,牢里不许   闻见酒味儿。”   “是!”狱卒们都服气的大声应和。   丁司狱就是厉害,这才来了不到一个月,好么,老房大变样,除了犯人们都被剃了光头,现在连个跳蚤都没有了!   牢房比自家都干净,为此,很多狱卒回去之后,都给家里搞了个大扫除。   而犯人们除了被剃了头和体毛不太满意之外,他们的待遇也好了很多,第一个是干净,第二个衣服竟然是新的!   还有内衣,虽然说这一身不能出牢房,一出牢房春风透骨的冷,可他们整日被关着,根本出不去牢房。   再有就是伙食,再也不是稀粥窝窝头配咸菜了,起码有了菜汤,有了点菜,偶尔还能喝到肉汤,有的时候,一人还能分到一块肉,虽然数量不多,好歹能解解馋。   最后一点,非常让某些人不舒服,因为丁田看的严,不允许有“狱霸”这种东西出现,同一个牢房里的人,要是有人充大头,当大哥,丁田就让狱卒将他单独提溜出来,单独关押。   别以为住单间是好事情,你一个人,在一片空牢房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对犯人来说是非常难受的一件事情,相当于是关禁闭了。   人少,自然就无法抱团取暖,狱卒们也不会单独给多烧一会儿火炕,两次下来,这帮人就老实了。   丁田对付他们的手段很温和,不打不骂,总是让他们自己屈服。   拐子里有当头儿的家伙,几个头儿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们在丁田的手里,很快就老实了下来,不老实也不行,丁田让人剃了他们头发和体毛,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很害怕丁田…   虽然丁田并不知道他们怕自己。   不过工作能正常进行下去,是很让他开心的。   只不过,清明的时候,他回不去,只好在十字路口那里,烧了一些冥币纸钱,祭奠一下先   人。   第二天,王佐请他吃饭,在驿站。   这次他去了侧门,并且很快就进去了,在花厅里,喝着热茶吃点心,然后没看到米英。   见丁田四处的看,王佐就知道他在找什么:“米英回京了,不用找他了。”   “哦……。”丁田低头,喝茶,点心都没吃。   其实见到王佐,他还有点尴尬,感觉一下子跟王佐有了距离感,王佐也是如此,小牢头儿没有以前活泼了。   跟自己仿佛也隔着好大的距离,仿佛跟旁人一样,将自己视为“宁王”,而不是王佐。   “你找一个太监干什么?”王佐生气的问丁田:“难道你还有事情找他么?”   “没,我就是没见过太监……有点好奇。”丁田听出王佐的不高兴,只好小声的跟他解释:“而且他看起来也不像是阴柔的太监啊?”   “没见识了吧?”王佐坐在那里,非常不屑的道:“谁说太监就要娘们儿唧唧的了?作为皇帝身边的大总管,他有的时候是代表皇帝的,脸面上一定要过得去,必须要有个好的面貌,精气神也不能或缺,不然,一个御前大总管站出去,翘兰花指儿,那成什么了?”   “是吗?”丁田挠了挠头:“呵呵,我知道了。”   王佐喝了口茶,指着一个银色的卷曲的长条:“尝两口吧,京中御膳房制作的龙须糖,这边没有的。”   “好,谢谢……。”丁田拿了龙须糖吃,味道比起后世的可要好太多了,纯手工制作。   “这茶是有名的大红袍……。”   丁田喝茶。   “五香瓜子……。”   丁田睦瓜子。   最后王佐忍不住了:“你是不是觉得跟我在一起别扭了?”   丁田心想,没躲过去啊,还是被人问出了口,于是只好挠了挠头:“其实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是宁王唉,整个大青只有八位异姓王,薪火相传,世袭罔替。别人家的王爷都在享受荣华富贵,你却跑来这里……还被人关进了牢房……。”   “哈哈哈……说起来,多亏了你啊,要不然,我可有苦头吃了。”王佐放下茶碗:“你也知道当时的情况,很危险的。”   “呵呵,我只是……1哈逢其会罢了。”丁田笑了笑:“何况即便是没有我,您也不会有危   险。”   “会有危险的。”王佐却道:“你不知道,我那个继母,宁太妃,派了人过来,不敢明目张胆的来,就跟我玩儿暗的,设法将我身边的人引走,让我被那群白痴抓住,并且想借助他人之手除掉我,要不是你……呵呵……。”   丁田听的一身冷汗:“是吗?”   没想到,这里面还有这样的内情,怪不得……怪不得那些人对他这么客气,王佐也对他照顾有加。   “嗯。”王佐点头。   “所以说,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了?”丁田瞪大了眼睛。   “算是吧?”王佐迟疑的点了一下头。   “什么叫算是啊?就是把?”丁田来了兴趣。   “好吧,就是。”王佐这次点头点的很肯定。   “那我可以提出要求,要求你报救命之恩吗?”丁田几乎是双目放光的瞧着王佐,古代的人不是都讲究“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吗?   “你想求什么?”王佐觉得有意思,学丁田的样子,趴在茶几上,跟丁田几乎是额头抵着额头了。   “嗯……。”丁田眼珠子一转:“要求你涌泉相报。”   “哈哈哈……!”这次,王佐是真的笑了,不像刚才,是冷笑,笑的丁田全身发冷。   王富贵听到王佐的笑声,更是殷勤的指挥厨娘:“去,再做两种你拿手的那种南方的点心,打包放好,一会儿等丁司狱走的时候,让他带回去尝一尝。”   “好的,您看芋泥稣怎么样?南方才有芋头,北方是没有的。”厨娘一边做点心,一边道:“再加一道龙虾酥糖,怎么样?”   “行,记得给我留点。”王富贵吸溜一口口水:“我去看看饭怎么样了。”   丁田跟王佐聊了自己的工作,其实他很希望有个人能对自己的工作给与肯定:“我觉得,即便是监牢,也需要干净,而不是脏乱差,犯人好好管理,他们在我这里就得听我的,一个个可不许生虱子,长跳蚤的,那样我会吃不下去饭的……。”   王佐黑着脸,因为他想起了自己当时……也被这家伙扒光了的……。   这顿饭吃的倒是开心,走的时候,丁田果然拎着两封点心,身后还跟着一辆马车,车上载满了东西。   一头处理好的肉猪,还有两只肉羊。   这就是王佐给他的“感谢”,丁田接手了,正好,给牢里的人添点油水。   第二天他就带着两只肉羊去了府衙,他们的饭食就是羊肉汤,犯人们的则是羊杂汤。   好歹是肉,羊杂汤里还有白菜丝。   丁田的工作进行的很顺利,杜大人也在四处查看春耕事宜,已经接近四月份,有青草冒芽,野菜生发,嫩嫩的野菜,只有两三片嫩叶,肥大的根茎,吃起来,非常的甘甜。   现在正是准备春耕的时候,农人们已经开始翻地了,但是东北这三府的官场,却在蠢蠢欲   动。   以前大家各自为政,三个府之间都相互较劲,谁也不服谁,现在不一样了。   这位钦差大人一来,就撸下来好多官员,不管你是哪个府衙的,跟谁有关系,上到布政使、左右参政、左右参议、巡抚、知府等等知名的大官,下到一个牢头儿,都被他给撸了个遍!如今这东北三府人员奇缺,可是上面的任命只给了钦差大人一个“东北总督”的头衔。这个东北总督可不是个虚职,这是个有实权的职位,总督的权利之大,简直就是一方封疆大吏!   他可以举荐、任免自他之下的所有官员,朝廷给予支持,吏部都不给驳回的那种。   加上他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的身份,谁敢跟他来硬的?   哄都哄不及呢!   关键是这位不出来啊!   身边的人也靠不上去。   多少人都想知道这位大人的打算,可他就是在驿站里不出来,任由外头的人急的跟热锅上的妈蚁一样!   就有人将目标,放在了丁田,这个司狱的身上,谁让他是除却少有的几个人之外,唯一的一个能进入驿站见到宁王殿下的人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府尊回来了   丁田的工作进行得相当不错,就在他收拾好监牢里的卫生,改善了监牢里的生活之后,牢房里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已经基本合格了。   春播也在进行当中,王佐隔三差五的要出去一趟,偶尔来家里吃饭,他也做的普通饭菜,实在是没什么可以给他特别制作的东西,最多,就是给他吃点野菜。   “这是野菜?”王佐看着只有三个小小的嫩叶,一指长的白色根茎,像豆芽菜一样的东西,问丁田:“你确定?”   “当然了!”丁田继续洗野菜:“这可是曲麻菜,这东西春天的时候吃,清热去火,解瘟疫毒,别说人吃了身体好,就是小鸭仔儿小鹅崽儿的吃了,也百病全消。”   他倒是没胡说,在小时候,他去外婆家玩儿,外婆就是这么告诉他的,而且他小时候没少在春季吃这东西。   小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都动不动就有热症,黄鼻涕,上火牙疼什么的,唯有他没有,就因为每年开春的时候,都吃上这么一些野菜。   曲麻菜,婆婆丁,灰菜尖儿,这都是野菜,都能吃,其实蘸酱吃最好,但是王佐不吃大酱   他就只好将曲麻菜洗干净了,再用温开水过一下,浇上酱油、醋、香油、大葱花儿、小蒜瓣子切碎了,再淋上一碗热油,撒细盐拌一下……。   一大盘子的凉拌野菜,最后被王佐一个人干掉了,丁田给自己做的鸡蛋酱,蘸着大葱,小嫩曲麻菜,卷在油饼里,吃的那叫一个香啊。   他是很不客气的吃,王佐只是看着他吃,看鸡蛋酱的眼神非常纠结……吃,还是不吃?   这是个问题。   在春耕结束之后,杜知府也回来府衙了。   在第一时间就检查府衙的工作,其他人还好,他最担心的是牢房那边的情况,索性经过了快一个月的时间,丁田已经捋顺了牢房的工作,每隔半个月,给凡人们洗一遍澡,发现谁生了虱子、有了跳蚤,那就对不起了,体毛全部挂掉,头发全部剃掉,人跟衣服一起泡在药水里,就不信还管不了你们了!   于是,当杜知府来到府城牢房的时候,看着翻新后崭新的大门,跟身边的杜师爷笑道:“还真是干净了。”   上次来,还是杜知府刚上任的时候,牢房的大门虽然也非常结实的耸立在这里,但是那个时候的牢房大门陈旧,破损严重,连铜钉上都长满了绿锈,一股子发霉的味道。   而进了门之后,他们脚下踩着的是青石板搭建的路,平整,石板缝隙之间,没有了曾经的杂草,石板更是被清洗的非常干净,不说纤尘不染,可也不是曾经踩一脚,隔一下的那样了。   曾经连石板的原貌都看不清楚。   杜师爷是最高兴的那个:“府尊大人啊,看来您调任丁司狱,还真是调对了。”   曾经的牢房什么样?   现在的牢房什么样?   更何况,丁田跟宁王的关系,那叫一个铁啊!   即便是他们在外面勘察春耕,也有一些小道消息传过去,今天宁王殿下去丁司狱家吃饭了;明天丁司狱被宁王殿下请吃饭……。   偶尔宁王殿下出行,去另外的两个府办事,还会给丁司狱带一些土特产,例如北崇府的黑木耳、北疆府的人参……虽然人参是贡品,但是一些小人参,还是可以买到的,再说堂堂宁王殿下,买一点当地的土特产怎么了?   丁田还给宁王殿下做过一顿人参炖鸡呢!   虽然吃的味道还是那样,可人参啊……野生人参,丁田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当时激动的不得了,吃的差点停不下来,还是王佐说,怕他吃的太补了,虚不受补。   这才阻止了丁田想生啃一条小人参的举动。   但是俩人都这么夸赞丁田,丁田反而不太好意思了:“还是要有府尊大人的鼎力支持,才   能有如今牢房的新气象,虽然里头有不少犯人,但是我们管理上绝对是按照朝廷法典来,请府尊大人检校。”   杜知府看了一圈儿,不止是牢房干净了,囚室里更是干净,一股淡淡的皂角味道:“好啊   !以前走进来,一股子霉味,本府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老郑叔他们这些老狱卒们红了脸,低头没脸见人的架势。   “扣着他们的工钱不给,就想让他们好好的干,起码将牢房给我打点干净了,可他们就是不懂啊!一个个宁愿就这么脏兮兮的苦挨着日子,也不知道给牢房里打扫一下,要不是你来了,本府就扣他们一辈子的工钱!”杜知府说起来还挺激动,这帮人真是不懂他当知府的心。   这下子所有的狱卒都红了脸,也红了眼眶,原来不是知府大人扣他们的工钱,而是他们没做好差事。   杜知府甚至看了犯人。   他第一个看的犯人,是一个叫崔久的家伙:“崔老九,你这牢坐的挺长久啊?本府第一次来赴任的时候,就看到你刚出牢房,这会儿又在这里看到你了。”   崔久点头哈腰的站在牢房门口:“见过府尊大人,嘿嘿嘿,小的只是点背,又进来住了…   …。,,   “你倒是赶上了好时候。”杜知府看了看崔久头上的“板寸头”:“看着干净利索多了。   ”   崔久打了个哆嗦:“那是,那是!丁司狱是个好人,给我们洗澡,换衣服,被褥都是新的,要不好好保持卫生,怎么对得起人家。”   杜知府跟杜师爷都惊讶的看了看丁田,尤其是杜师爷,颇为佩服的对丁田道:“你是怎么办到的?”   “什么怎么办到的?”丁田莫名其妙。   “你让崔久这么老实的啊?”杜师爷用手里的扇子指了指崔久:“这可是府城的一老赖,这都不知道几次进来了,平时谁都拿他没辙儿。”   “哦?”丁田看了看崔久。   崔久又打了个哆嗦:“丁司狱……。”   声音弱弱的,眼神是躲闪的,一看整个人猥琐的要命,就不是个好人的样子。   “你放心,我会让你改过自新,成为一个对……对乡亲们有用的人。”本来想说“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想到这里是古代,丁田临时改了口,听起来有点怪。   崔久就更害怕了:“我改过自新,丁司狱,您饶了我吧!”   丁田却坚定地摇了摇头:“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崔久想死的心都有了!   为什么一定要在这个时候进来?换个时间也好啊!   这位丁司狱人看着年纪轻轻的,下手忒狠了。   “把门打开,拉他出来我看看。”杜知府对焕然一新的府城牢房里,什么都感兴趣。他不去空着的牢房看,那里也没什么好看的,空着的牢房里,除了新搭建的火炕,翻新了的门窗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里就不一样了,有新的被褥,枕头,火炕,坑席都是新的;犯人穿的衣服,有两身,内衣有四身。   另外就是这犯人的干净程度。   你别说,杜大人跟杜师爷连崔久的衣服都扒开看了看,害的崔久都红了脸。   “不错,不错!”这样干净的地方,谁不喜欢?杜知府简直太高兴了:“田儿办的不错。   ”   丁田是他的人……或者说,在势力划分上,是打上了他的标签的,丁田办妥了差事,办好了事情,这份光彩他脸上也有啊。   “这都是牢房里的全体同仁们的劳动成果。”丁田不吃独食:“他们也非常辛苦的完成我吩咐下去的任务。”   狱卒们一个个挺胸腆肚,仿佛以前累的抱怨连天的不是同一个人。   “还泡了药水儿?”杜知府乐了:“那就是洗了药浴了啊?”   “还真是享受,我都没泡个药浴呢!”杜师爷在一边打趣儿道:“下回我也来享受一把。   ”   “其实,泡在药水里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丁田羞涩了一下:“因为药水有点小毒,为了怕犯人们中毒,或者想不开故意喝两口,我都是用的单人单桶,加个盖子,卡在脖子那里,让犯人的手够不到嘴巴,脖子以上的脑袋是碰不到药水的……在桶里只能半蹲着,他们尝过   滋味儿,谁要是再不讲究干净和卫生,就要重复一遍这种遭遇,两次之后,他们就再也不想洗药浴了……。”   而不洗药浴的唯一要求,就是要保持住卫生,一定要让自己干干净净。   不干净,就要遭罪……活受罪啊。   “何况我配给他们的房间是翻新的,都刷了白墙,墙角撒了石灰;火坑新搭建的;被褥都是新里新面儿;衣服里外都是新的,要是这样的条件,他们还给我生虱子、招跳蚤,那小的可真的要发飙了!”   崔久几乎是用哭腔跟杜知府道:“是真的,是真的!”   就因为他不讲究卫生,不止是头发给剃光了,体毛也给刮干净了,连胯下那二两肉的地方都是如此,还用药水泡澡……娘咧,现在走路的时候,那新长出来的毛茬儿一直刺软肉……真是一种折磨啊!   不管他怎么想早点出去……在杜知府给他结案前,他是别想出去了。   其实三个府的范围内,很少有这种人了,那场大战,第一批被送上前线冲锋陷阵的就是平日里被大家讨厌的二流子、小流氓等等。   崔久当时要不是因为躲得快,他也不能幸免。   只可惜,现在他冒出来以为自己可以独霸府城流氓界的时候,他就三番五次的被关了进来,简直不能更点背了。   遇到了丁田,他更是遭殃了……。   至于那些拐子们,大概是被收拾的有些害怕了,见到杜知府只知道磕头,不喊冤,因为他们没什么冤屈可以喊的,被当场抓包的他们,没资格喊冤。   杜知府扫过他们一眼,淡淡的道:“本府忙碌的时候已经过了,你们的案子,本府过两天就会开堂审理。”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对于崔久这样的无赖子,他还有点逗闷子的心情,毕竟崔久只是无赖了一点,但是绝对不会干天怒人怨的事情,因为崔久没那个胆子。   但是拐子就不一样了,这种人,千刀万剐了都不为过。   因为府尊大人对牢房的工作非常满意,特意赏了牢房所有人一人一两银子,丁田的是十两   银子。   然后还有一人一大碗的红烧肉,配两大碗白米饭。   这个就让牢房的人高兴了,有的吃,还有钱可拿。   而丁田则没有吃的,因为杜知府说了:“听说总督大人今天晚上要去你那里吃饺子?你赶   紧回去做饭吧!”   丁田一脸黑线:“府尊大人,您不是吧?别人都有,凭啥我没有啊?”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杜师爷专门给他拎了个篮子过来:“五斤牛肉,草原上来的肉牛呢!带回去吃吧。”   □作者闲话:今天在网上考试来着,六科,每一科试题有一百二十分钟的答题时间,   快给烤糊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崔久   韭黄牛肉馅的饺子!   丁田第一时间就想到了这个,因为他种植的韭黄可以吃了,这是他来新家之后,开始种植的,天气渐暖,这韭黄长的就快,如今已经可以切叶子吃了,就差牛肉了!   真是瞌睡的时候,就有枕头送来了:“那好吧,谢谢府尊的赏,小的告退了哈。”   抱着篮子就跑掉了。   杜知府笑骂了一声,就看他跑出了门,溜达着下了差,一身轻松的样子。   不仅看向杜师爷:“我不去丁田家,怎么跟王爷表明心迹?”   换言之,怎么靠的上去?   “大人啊,您现在,不用靠上去,您只要好好的照顾好丁田,王爷那里肯定明白。”杜师爷打开扇子摇了摇,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王爷遇到问题,或者麻烦,不方便做的事情,哪怕是得罪人,我们也要冲上去,主动挑过来担子……到时候,王爷自然会将您收入门下,列入门墙,听说王爷最护短……。”   丁田还不知道他们这么示好,除了是老相识之外,还有另外的心思,他现在只想回到家里,吃一顿韭黄牛肉馅的饺子!   回到家里,果然,王佐已经来了,不过这次他带了一些小白菜过来,只有把长的小白菜。   “做个醋椒小白菜。”王佐喜欢吃那样的新鲜小菜:“家里的厨子做了几次,都不如你做的好吃。”   丁田得意了:“那是!”   其实凉菜里,他也就会点简单的,复杂的就该他不会,那边的厨子擅长了。   这醋椒小白菜,做法简单,只要掌握好醋的多少,就能做的相当到位。   不过今天吃饺子,丁田在厨房揉面,在醒面的时候,叫白三儿过来:“剁牛肉,会吧?”今天太累了,剁馅儿这个活儿,找个熟人来做,正好。   “会!”白三儿相当的给力:“不就是剁么!”   然后丁田就看白三儿用一块新的砧板,洗刷干净之后,双手持刀……嗯,菜刀^   撸胳膊挽袖子,双手翻飞如花,一片牛肉剁的那叫一个碎啊!   丁田叫王富贵过来,跟自己一起将自家的韭黄用小刀子割下来,洗干净后切碎,那边牛肉也剁的差不多了,牛肉馅儿就不能剁的太碎,太碎了就失去了牛肉的味道,需要有点肉粒的那种最好。   丁田拿着一双粗大的筷子,顺时针旋转,给饺子馅儿上劲。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王富贵夸奖白三儿:“白三儿你这手艺没生疏,双刀白三儿的名头果然不是白给的啊!”   “那是啊!”白三儿晃悠了一下双臂:“想我白三儿在登峰山之战的时候,一双大刀片子,砍翻了二十几个蛮族,连蛮族的熊将军都被我吓跑了!”   丁田就想到刚才剁肉馅儿的时候,白三儿的表情,冷冷的,狠狠的,双目放光,双臂非常机械化……呕!   “白三哥,去烧水!”赶紧指使这家伙去干点有热度的事情。   王佐不知道他们厨房里在干什么,但是却溜溜达达的去了丁田的卧房……丁田卧房的外间,被丁田改了一下,改成了一个小小的菜房,用木头箱子里装土,培养的青菜,已经长的很大   了。   菠菜、香菜、油菜、生菜、韭黄、蒜苗儿……。   马小花正在给这些东西浇水,因为丁田摘走了一些韭黄,马六家的正在往空箱子里撒韭菜籽儿,还得继续种啊。   见到王佐过来了,赶紧拉着女儿低头躲在一边,不碍事儿。   本来是要跪地的,但是丁田说了,不许他们家的人动不动就跪地磕头,都成磕头虫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们也明白,丁田是个好说话的人。   而且从来不苛待他们,自己吃什么,他们就吃什么;春天换装了,还给他们做了新的春装   马六家的手巧,给丁田做了好几双拖鞋,丁田欢喜的一回来就换鞋……他实在是受够了每天都要穿着靴子的日子。   好歹让脚丫子放松一下啊!   王佐看了半天,指着好几层木头箱子问马六家的:“这个是干嘛的?”   “田少说是细的苗,有辣椒苗,茄子苗,黄瓜苗。”马六家的道:“等长的差不多了,就移栽到后头的院子里。”   王佐记得后头的一块地方,貌似是一个不大的小花园,一般人家都种点鲜花什么的,女眷喜欢的东西。   但是丁田一没有女眷,二没有那个闲情逸致,所以就种菜了。   就连院子里的两个小花圃他都有安排,两边种点葡萄,搭个架子,夏日里遮阴,秋天还有葡萄可以吃。   “田少?”王佐想起刚才马六家的对丁田的称呼。   “是,田少说,叫主人不好听,叫老爷也别扭,他还没有那么老,叫少爷不合适……于是折中了一下,叫田少。”马六家的低眉顺目的道:“从此之后,家里人都喊主人为田少。”   “哦,他倒是会过日子。”王佐背着手,溜溜达达的走了。   马六家的松了口气,看了看自己的女儿:“没事了。”   马小花甜甜一笑:“娘,不用害怕,田少说了,我们只要好好的干活就行了。”   “唉,娘是被吓怕了。”马六家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女儿的脸:“田少是个好人,娘知道。”   经过一段时间安定的生活,吃食上也不缺,马家人有了一些变化。   马六更壮实了一些,马小风则是蹿个儿头,为此,丁田特意让金大娘熬点骨头汤给家里的“小孩子们”喝,这“小孩子们”包括金大娘的小孙子,马小风和马小花。   当然,顺便的,大人们也可以喝点。   全家都跟着补钙了。   马小花再也不是“黄毛丫头”的样子,小脸儿张开了一点,皮肤也变得嫩嫩的,穿着碎花的小袄裙,腰间挂着一个素色的小香囊,头上一个小珍珠碎花缠枝的头花,将还有些微黄的头发拢住一半,方便干活。   大眼睛,双眼皮儿,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就这,还是马六家的不让女儿打扮的后果。   才十岁,就看得出将来肯定漂亮。   王佐溜溜达达的回到了餐厅,丁田的饺子也上了桌,还有醋椒小白菜,以及熬好了的大骨   头汤。   “吃饭,吃饭!”丁田乐呵呵的上坑盘膝坐好,王富贵就像是一个随时准备插足的小三儿一样钻了进来,用银针挨个扎……丁田现在已经可以无视他了:“厨房里还有饺子,你自己去   拿着吃吧,骨头汤随便喝,醋椒小白菜还有一盘子,饺子不够吃,可以去找马六家的,她知道馒头在哪儿,热一下吃馒头吧。”   王富贵点了点头:“我知道。”   做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看着呢,甚至是有一些是亲自经手的呢。   “你怎么不让外面的侍卫们去吃?”王佐好奇的问丁田:“白三儿跟你也算认识了吧?”   “你当我傻呀!”丁田一翻白眼儿,他已经非常轻松自如的面对王佐了,话说他王爷的身份,就是让他别扭了几次而已,原因是彼此有些熟悉了,再说,王佐也没跟他显摆王爷的身份,所以他当他还是朋友的那种应对:“他们来我这里,连水都不喝的好么!”   那些人只管站岗,放哨,保护王佐的安全。   别说喝水了,估计连茅房,都不在他这里上……。   他也就能让王富贵跟着吃点好料,连白三儿他都不敢邀请,说你来吃点?   “呵呵……。”王佐一乐:“他们到哪儿,都是这样。”   也只有这样,才是最好的护卫,普通护卫什么样,他还真见过一次,就是他被单独放出去的那次,那些护卫太没有警惕性,被人忽悠一下就走开了,让他落了单。   那些护卫最后的下场他不想谈。   吃过了晚饭,王佐才说他要去一趟北疆府,大概要走十天左右,跟丁田说一声。   “我知道了。”丁田道:“明天就走吗?你要是不着急的话,我给你再做点鱼子酱吧?这段日子开江鱼卖的可好了,各个都带籽儿。”   “好。”王佐点头,看向丁田的眼神,深邃而迷人。   第二天丁田休息,做了两坛子的鱼子酱,反正这东西不容易坏,而且他发现王佐吃的还挺   快。   送走了王佐,丁田就上差了,第一个他叫来的犯人,就是崔久。   在叫崔久之前,王佐先请了老郑叔过来,泡茶,拿了从王佐那里顺来的牛舌酥请老郑叔吃:“我想跟您打听个人。”   “您说。”老郑叔现在日子过得好了,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看起来老当益壮的。   “那个崔久,是咋回事?”丁田道:“我看过交接的卷宗,这人犯的是个风化的案子?”“崔久啊?”老郑叔一拍大腿:“他的事儿,可就说来话长了……。”   “那您老跟我说说。”丁田又将一碟子的枣糕放在老郑叔跟前:“我听着。”   “嗨!”老郑叔就张嘴了:“崔久呢,要说他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原本的崔家庄啊,是在   北边的一个大庄子,有二百来户姓崔的居住,崔久的父亲啊,是个能人,在府城里开了个铺子,但是婆娘不给力,生了八个孩子,都没站住,最后到了崔久这里,他才活下来,虽然亲戚不少吧?可都不是血亲,只是族亲,他爹跟他娘老来得子,就给起名叫崔久,一个是念着前头那八个孩子,另一个则是希望这个孩子能长长久久的陪伴他们,结果倒是长长久久的陪伴他们,将他们入土为安了,可这孩子也给娇惯的不行了,最开始家产还有一些,他也凑合着过,可这也不能养他一辈子啊?坐吃山空到现在三十来岁了,一事无成不说,只有一栋老宅子,当年他爹娘挣下的家产,全都被他花光了,这就开始混着活了……。”   “是啊,要不怎么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呢!”丁田听了崔久的事情,真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是啊,现在的他啊,守着一个空荡荡的家,每日里就是胡混,也老大不小的了,朝人家小媳妇儿吹口哨,还总往人家寡妇那边瞧,上次他在街上,朝刘家的三寡妇呲牙,还往人跟前凑,刘家的那五个兄弟岂能放过他?当场揪住就给胖揍了一顿,然后送来了衙门。”老郑叔叹了口气:“刘家的三寡妇,也三十多快四十的人了,男人前两年病死了,留下三子一女,刘三家的立志守节,紧闭门户,索性刘家兄弟多,六个呢,老三死了,剩下的五兄弟,对这个刘三家的很照顾,毕竟人家都要给他们兄弟守节了,也幸好,刘三家的老大都十四岁了,再过两年就该议亲,刘三家的当了婆婆,再有个孙子抱着,就圆满了。”   丁田听完,觉得崔久这揍挨的……有点冤枉啊!   你要是找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寡妇……还有点值,你朝一个四十来岁的寡妇,还是儿子都要娶媳妇儿的人,划不来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 谈话室   “崔久呢,因为名声太臭了,加上崔家庄那边,在战时就毁了,人都没剩下几个,没了族里的管束,他更放荡了,现在好了,被人家送进来好几次,唉,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三十来岁的人了,还扯淡玩儿!”老郑叔摇头晃脑:“真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   丁田只要确定崔久没有做过什么恶事,就行了。   不过想一想,他要是做了什么恶事……也活不到现在。   曾经这里肯定不缺恶人,但是现在,他们人在哪儿呢?   丁田拒绝去想这个问题。   “崔久的家,就在府城的南大街那边,算是个不错的地方,两进的大宅子,还有个大花园,不过被他用来种菜了。有一点,崔久不管多落魄,都没有卖了自家的祖屋,这一点,还是很不错的……其实他也知道,要是卖了祖屋,他就真的成了流浪汉了。大家之所以对他还能忍受,没在战时绑了他去送死,就因为他还是住在府城里的,算是府城里的人,户籍都上在府城,城外本来还有他二十亩地,他都卖了……现在好像就剩下十亩了……谁要是将他送去军阵前,他的房子怎么办?田地怎么办?   直系血亲都没了,旁系也死光光了,谁敢让他去送死?”老郑叔道:“有人不是没有提出把他送去两军阵前冲锋陷阵,他知道之后,就跟人说,那个人惦记他的宅子和田地,是草菅人命。把那个人说的名声都臭了!”   “他还有这样的心思呐?”丁田觉得不可小看崔久啊,这家伙还知道如何保命,果然高手在民间。   “没点心思,能成老赖子么?”老郑叔告诉丁田:“每日里偷鸡摸狗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谁拿他都没辄儿。而且你要是得罪了他,他能整天的纠缠你,反正他也不干啥,就惦记着怎么报复你,轻易地一般人也招惹不起。”   也是,谁家都有好多事情要忙,也只有无赖子、二流子这样的人才会清闲……。   丁田听了崔久的事情,就整理了一下关于崔久的档案,这家伙竟然进出牢房不下二十次了,每次犯的错误呢,不大不小,不够判刑,又不得不惩罚,以前还有崔家庄的老人管束他一下,自从战后崔家庄没了,他就更放肆了,半年的时间,就进出牢房三次!   最少的一次关了十天,最多的一次关了一个月。   下了差回到家里,嗯,今天不用做饭了,金大娘也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她给丁田做了酱炖鲫鱼。   “那位贵人来的时候,老婆子也不敢做这个,生怕贵人他不高兴。”金大娘也憋屈着呢。   谁让贵人不吃大酱呢!   据说是嫌弃脏,她可以对天发誓,自己做的大酱,很干净的。   “没事儿的,他这几天都不来,我可以吃酱,这大酱还挺香,明天打点鸡蛋酱来吃一吃。   ”丁田以前也是东北人,喜欢吃蘸酱菜,如今春播结束,天气回暖,人都换了春装了。   “家里种了点小水萝卜,明天给您也来一盘!”金大娘是个勤快人:“还有臭菜,也种了   不少。”   “行行行!”丁田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我这里才种,还没长起来呢。”   “院子里的事情老婆子打理就好。”金大娘乐呵呵的转身出去,嘀咕着:“该给种点蘸酱菜吃……大白菜也要种点……。”   丁田稀里哗啦的吃晚饭,虽然酱炖鲫鱼做的很好吃,虽然不用下厨就能吃现成的很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心里怪怪的……。   同样心里不得劲儿的还有王佐,明明是最好的饭食,明明是本地驿站送上的烤羊,他就吃不下去。   “您想吃点什么?”王富贵又开始犯愁了。   “鱼子酱。”王佐放下筷子:“给我来一碗面条。”   “鸡蛋面,鱼子酱,您已经吃了三天了……。”只吃一样食物,能行么?不腻吗?   “算了,给我一碗白米饭,我就着鱼子酱吃。”王佐退了一步:“这些东西我看够了,也吃够了。”   王富贵看着桌子上摆着的清蒸肘子、红烧鲤鱼、白斩鸡...“也是,这大鱼大肉的,王   爷都吃了二十年了。”   “我才二十岁。”王佐撇嘴:“一出生就吃这么好?”   “那可不!”谁知道王富贵却点头:“我娘可是说了,在您没出生前,她就开始喝鸡汤,吃鲫鱼,那个时候奶水好的不得了,都让我吃了!嘿嘿嘿……后来您出生了,我正好戒奶,您喝的奶水是最好的时候的奶水……哎呀呀,从小可不是吃的就是这些东西么,听说煮猪蹄汤都不放盐的咧!”   他就知道胡扯,但是也有事实依据,王富贵的娘,是王佐的乳母,奶嬷嬷,从小就照顾王佐到大,可以说,王佐是她的另一个“儿子”。   “呵呵……。”王佐终于笑了:“你就知道编排王嬷嬷,等我回去了,一定告状。”   “您可别呀!”王富贵耍宝:“我娘还不得收拾我啊?”   他这么一闹,王佐心情好了点,吃了一碗米饭,依然是就着鱼子酱,倒是还吃了一些小菜,水灵灵的小青菜拌的凉菜,倒是挺开胃。   吃了饭,他就去了书房办公,东北三府的事情其实很多,从民生,到军政,都需要他来处理……。   王佐在纠结,丁田则是在跟人谈话。   谈话对象是崔久。   “崔久,你坐。”丁田是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接待的他,这个房间在他的小院子里,他给起名叫“谈话室”。   这个谈话室呢,里头布置的不错。   铺了地砖,上头还有木板,然后是一方半新不旧的地毯,四周的墙面刷得雪白,房顶都铺设的灰瓦,东西两面的墙上,还被丁田贴了“悔过自新”和“重新做人”的横幅。   上面的字迹,是他自己写的,虽然……不是什么名家手笔,写的也不算怎么好,可是丁田自己觉得不错就行了。   北边放着的是一个组合的古典家具,两边是博古架,中间是长条案几。   博古架上放着的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长条案几上,摆放的是王佐送给丁田的那对美人梅瓶,估计是这屋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中间是一个熏香炉子,不是什么青铜的或者是铜的,那太值钱了,丁田放的是一个粗瓷的,点燃的香料则是一些艾草条,这东西是用来熏蚊子的……。   整个房间不像是在牢房里该出现的,崔久估计小时候去过这样的房间,大了之后,就没再   进过了。   三十几岁的人了,被人这么客气的请坐,还有点不知所措:“丁司狱,我……小的……不是,草民……。”   紧张的话都不会说了。   虽然身上干干净净的,可总觉得自己跟这里格格不入。   “坐下说。”丁田特意安排的谈话室,一张方桌,两把太师椅,桌子上摆着花生瓜子和榛子,还有一碟白糖糕,一个大茶壶,两个大茶碗儿。   这架势……他自认为,已经很有诚意了,可崔久吓的魂不附体,一下子给丁田跪了:“丁   司狱,草民崔久,知道错了……知道错了……。”   丁田哭笑不得:“那你知道错在哪儿了吗?”   “草民……草民……不知道……。”崔久怎么可能知道呢?   他十八岁的时候,就没人管的了他,自己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崔家庄的老人气的要死要活,等到他二十多了的时候,开始琢磨人家小媳妇儿,寡妇的时候,崔氏再也受不了了,因为他的存在,崔家庄的嫁娶都成了问题。   没办法,崔氏把他驱逐出了崔氏一族,就这,都没能让他悔过自新。   他一看没人管自己了,顿时觉得全身都轻松了,于是……更放肆了。   不过,现在崔久可是害怕的不得了,他平时无赖习惯了,可他不敢对着丁司狱无赖,这位狠起来,真的会下死手啊。   丁田将他扶了起来:“坐下说,坐下说!”   崔久腿都软了,春天本该是神清气爽的日子,他却出了一身的冷汗,坐在椅子上,哭丧着   “来,喝点茶,这可是好茶,云南来的普洱呢。”丁田给他倒了一大碗茶水,放在他跟前:“你知道云南吗?”   崔久摇头:“不知道。”   “云南啊,是我们这里最南边的地方,那里四季如春,普洱茶就是那里出产的,一小坨就能泡一壶,从我们这里走啊,起码要走大半年的时间才能到……。”丁田喜欢普洱茶,无他,就因为普洱茶一小坨,可以泡一大壶,颜色还深,一看就非常浓郁的那种。   而且泡好几遍都还有颜色。   如果有根橘普洱那就更好了……。   谁知道他只是想说一些话题,让崔久不要那么紧张,结果崔久抱着大茶碗儿哭了:“我是   要被流放了吗?”   丁田一愣:“啥?”   “我要流放云南吗?”崔久哭唧唧:“我也没犯啥大罪啊?咋就流放了?要去云南吗?”那地方,他第一次听说,而且还要走大半年……那得多远啊?   这辈子,他还回得来吗?   “不是啊!”丁田挠头:“我只是想让你放松点……。”   可是很明显,崔久不信啊!   丁田只好一摊手:“那好吧,我们不说云南了,我们聊点别的,你现在是一个人过日子,总是进来不是个事儿吧?进来的次数多了,你不烦,我们该烦了。”   崔久的哭声小了点:“那你们别抓我……不就完了么?”   不愧是无赖子啊,看看人家这回答。   “可是不行啊,你老是骚扰人家小媳妇儿,踹寡妇门的,这谁忍得了?”丁田指着盘子道:“吃点零嘴,我们好好谈一谈,可以么?”   崔久不哭了,拘谨的吃了点花生,还有一点瓜子,喝了一口茶,觉得这茶水真好喝啊……   “你看,你在府城出生,长大,街坊邻居的也都熟悉,你还有家在这里,这辈子没有意外的话,你是要在这里老去,甚至是谢世,我说的对吧?”丁田跟他一起喝茶,还扒了一颗花生吃,嗯,北街的老头吊炉花生,挺好吃的。   “那又怎么样?”崔久又喝了一口茶,这个时候,茶叶还是很昂贵的东西,一般人家只有茶叶沬儿待客就不错了。   多喝一口是一口,他第一次喝到这么浓郁的茶。   “你就不想想以后吗?”丁田看了他一眼:“你想啊,你都三十多了,也该成个家了吧?   ”   三十多岁了,就算是在现代,也算是晚婚晚育的年纪了。   何况古代人平均寿命都短,再不结婚生子,他恐怕就看不到他后代长大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劳动加改造   说起这个话题,崔久自己也想成家立业:“谁不想呢?可我会什么呢?谁家闺女能看上我?您要给我做媒么?”   这可是个好事儿,崔久殷切的看着丁田。   “我不给你做媒。”丁田温和一笑:“我觉得吧,你还不算是无药可救,你看,我找你聊   天,却没有找我亲自抓着的三十六个拐子聊天,就应该明白,我对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   ”   丁田在上学的时候,可是学过“思想政治”的人,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可是狱警们的必读科目。   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该如何相处?   他当时这一科可是满分毕业。   像崔久这样的人,他完全可以让他“劳动改造”一番,看他的历史行为,也没有真的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只是整日里骚扰妇人这一点比较让人所不齿,但是只要给他掰正了,就不信,他还能翻了天?   崔久不是现代人,在古代,他这样的无赖子都是不学无术的家伙,哪儿能扛得住丁田的“思想教育”啊?   丁田跟他聊了半天的时间,他就被丁田忽悠……啊不是,被丁田说的痛哭流涕:“自从我父母死了之后,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呜呜……。”   “那我就跟你说道说道……。”丁田拍着他的肩膀:“你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大家都一样,你欺负人家的女眷,人家能不生气吗?何况这是不道德的行为,说句不好听的,那叫耍流氓,你换位思考一下,要是有人朝你媳妇儿、姐妹的吹口哨,你生气不生气?”   北地的汉子力气大,脾气自然也大那么一些,但是他们讲道理,讲不通的话,就用拳头说话。   狱卒们都不知道为什么丁司狱要跟崔久“谈一谈”,而且那房间他们也见过,甚至进去布置过,但是听崔久的动静,这是哭了?   而且还不是哭了一次,是断断续续的哭了好几次。   郑当今天当值,不仅问他的父亲老郑叔:“爹呀,丁司狱这是对崔久做了什么?让崔久这无赖子都哭成了娃儿?”   “谁知道呢?”老郑叔也有些好奇:“不过肯定不是揍的他哭的……丁司狱就不是那样的   人。”   换一个人,老郑叔就不敢这么保证了,但是丁田这些天给他的印象相当的不错,从来不说脏话,还会写字儿……这就不是一个看牢房的人该有的技能。   怪不得人家是“司狱”呢,自己干了一辈子,还是个老狱卒,连牢头儿都没混上。   崔久被人带走的时候,眼睛肿的跟桃子一样,红红的,一看就知道痛哭过,嗓子都哑了。丁田站在谈话室门口,非常满意。   等以后多找他谈一谈,或许这个人就能改邪归正。   他是满意了,其他犯人见崔久去了这么长时间,回来还那样子,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蔫了吧唧的……心里就开始犯嘀咕了:难道是被上了大刑?   拐子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可剩下的那五个,就不行了,丁田的一些所作所为让他们都看不懂了。   同时,丁田也去了街上闲逛,他在想,找个什么活儿,能让监牢里的犯人们给牢房创造点   收入。   上次他折腾牢房卫生,不仅上头批了银子,他自己还倒贴了一些自己用不上的东西,才将牢房捋顺。   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   总不能老是跟上头要钱吧?   知道的他都花在牢房上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贪墨了多少呢。   所以牢房要自己创收才能维持住那庞大的开销。   反正犯人们关着也是关着,劳动改造一下,也不错。   只可惜,街上的商家都有自己的进货渠道,就算是没有,也会有一些固定的合作伙伴,还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   溜达了一圈,他就在一个面馆那里歇脚,点了一份阳春面,一盘油炸花生米,店家送了他一个自家腌制的咸鸭蛋。   此时还不是饭点儿,这里也没什么人。   加上店家也是小本经营,店面并不大,倒也清净。   丁田也有点饿了,吃起面条稀里哗啦的,倒是有些豪爽。   这家店的斜对面,就是一家大酒楼,那酒楼有些年头了,装修的也不错,名字叫“联升酒楼”,据说每次府城考试的时候,赶考的书生们都乐意入住这里。   因为名字吉利啊!   而此时,在酒楼的一处临街的窗前,就有几个人陪着一个年轻的公子哥儿,对着斜对面正在吃面的丁田指点:“大少爷,那就是丁田,丁司狱。”   “他就是?”公子哥儿眯起眼睛看了半天:“挺年轻的啊?”   “是啊!杜知府的老相识,据说他父亲跟杜知府并肩作战,最后战事胜利了,他父亲也死了,杜知府念旧情,就将当时的牢头儿的位置给他留了三年,他出孝之后,就当了牢头儿,现在随着杜知府的高升,他也到府衙里当了司狱一职,可是从九品的官儿呢!”旁边的狗腿子略   微羡慕嫉妒恨。   “从九品的算什么官?”公子哥儿嗤之以鼻:“连我们家门房都看不上眼的东西。”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喘,那个狗腿子也讪讪的一笑,摸了摸鼻子:“小的眼皮子浅了点儿。”   “你也还可以吧?”公子哥儿看丁田吃面,喝汤,还抠咸鸭蛋:“他不是你们表面上打听到的那些事情,这个人运道好,跟京里来的大贵人相识,并且熟悉的很,多少人求见贵人都不得一个字儿,他倒是整天的一个桌上吃着饭……。”   公子哥儿现在的口气,就跟刚才的狗腿子一样儿,都是羡慕妒忌恨啊!   家里的事情乱七八糟,这边一时半会儿的也靠不上去,父亲的官位岌岌可危,那些后院里的姨娘生的庶子到粗钻营……生气!   “那您看?”几个狗腿子也不敢多嘴了。   这位公子哥儿带了好多人手,他们作为本地的地头蛇,也只能帮他这点忙,混点儿养家糊口的小钱。   “你们走吧,楼下有人给你们赏钱。”既然见到了人长什么样,就不愁无法结识。   那些人听话的下了楼,从公子哥儿的随从那里,一人领了二两银子,就做鸟兽散了。   其中一个揣了银子之后,回到家里睡了一觉,然后爬起来,换了一身衣服,将头发弄的整洁一些,还洗了脸和手,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像是一个讨生活的棒小伙子,一点没有无业游民的样子。   出了门,直接去了隔壁的那条街后面的居民区,敲了一家人的大门:“老郑叔?老郑叔在吗?”   开门的是一个老妇人:“亮子啊?你老郑叔还没下差呢!”   “那我在家等他吧婶子,有事请跟老郑叔说。”亮子憨厚的笑着,跟在酒楼里的狗腿样子大不相同。   “行,那你进来,正好,你老郑叔的衙门里发了一些点心,你来尝尝!”老郑婶子将人放进了门,给拿了两样点心:“说是丁司狱给的,过几天端午了,还有的东西分呢。”   平时,老郑婶子是很不满意当家的跟大儿子都当狱卒的,辛苦不说,还有些低贱。   现在不一样了,隔三差五的就有东西拿回来,工钱也按月发放,一文不扣。   家里生活条件大大的改善了,老郑婶子从来没这么阔气过。   “真羡慕呢!”亮子也不客气,开始吃了起来:“那丁司狱人真不错。”   “谁说不是呢!”老郑婶子这家属虽然没见过丁田,但是对这位“丁司狱”却非常支持。皆因丁司狱对狱卒们全部按照规定执行,而且一个个被收拾的干干净净,这两天,已经有人来给郑当说亲了。   干干净净的棒小伙子,还有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差事,这在府城里已经不错了。   加上老郑叔给牢房当采购,那可是个肥差。   就算不贪污,别的店家在他大批量采购的时候,也得给点好处不是?   丁田在面馆里吃过了饭,回到了衙门,要下差,也得打一声招呼啊。   说完了之后就安排了值班的,然后其他人就能走了,丁田也回到了家里,金大娘做了饭,他在外面吃过了,家里四口人在厨房吃晚饭。   丁田又找金大娘:“您给帮忙做夏衫。”   “成!”上次的活儿,金大娘挣了点钱,贴补了一下家用,如今又有活计可做,当然高兴了:“您说,怎么做?”   丁田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做轻便的工作服,现在牢里的工作服,因为是古装么,所以厚实啊!   贴身的内衣,里衣加外衣,三层,其中两层都是长的那种。   其实要是丁田看来,两层足以,贴身的裤头,加上外面的一层薄薄的工服,就行了。   里衣什么的,在夏天可以免了。   尽管东北的夏天不太热,但是也是夏天啊。   “我想请您做几个跨栏背心儿……还有七分裤……。”丁田跟金大娘说了一阵子,金大娘想了一下:“老婆子先做一套小的出来,按照老婆子的孙子的身高来,做的不好,就给那小子穿,做得好了,就按照这一套放大,做成人的。”   “好,这个办法好!”丁田一拍大腿:“就听您的!”   这么做的好处可多了,如果做的不合适,也不怕浪费。   还有就是有改的余地,如果不合适,再做一套,也不会多用布。   “仓房里还有一些细麻布,您看着办吧,不够跟我说。”细棉布这个时候就不太适合做夏衫了,还是细麻布合适,这个凉风透气。   “不用的,老婆子家里还有布料,做一套夏衫绰绰有余,等做好了,再大批量的要布料。”金大娘收拾了一下:“那老婆子就回去了。”   “好!”丁田目送走了金大娘,就见马六抱着一只小土狗进来了:“田少。”   “哎?”丁田看到小狗就笑了:“哪儿来的狗狗?”   “跟街头的那家要来的,家里人少,养一条狗,看家望门。”马六就是来跟丁田说一声的,征得丁田的同意。   “行,每天喂点,还挺好看的。”丁田揉了揉小狗狗的头。   “哎哎!”马六一呲牙:“就放在东厢门口那里。”   他们家的门口,一有什么动静,都能听见。   丁田在家又算计了一下,第二天上差,他刚进自己的“办公室”,就被老郑叔堵住了:“   丁司狱,有事情跟你说。”   看老郑叔那严肃的态度,丁田赶紧道:“您说。”   “您可是在府城得罪过什么人?”老郑叔严肃的道:“尤其是一些有钱有势的?或者是官家子弟?”   “啊?”丁田一头雾水:“我?”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处以极刑   “您好好想想!”老郑叔有点无奈:“或者不经意间,您坏了谁的好事儿?”   “怎么可能?”丁田哭笑不得:“我来了府城之后,除了家里,就是府衙,最多去过驿站,剩下的,也就是我今天去了面馆吃了碗面而已,上街逛店铺我都有付钱的!”   他不缺钱,再说了,家里满打满算就五口人,就算金大娘一个,还有她那个没见过面的小孙子,也才六大一小而已,他的俸禄足够养活他们,加上田地的收入,他的小日子过的很不错,还有富余可以贴补工作单位。   “那就奇怪了。”老郑叔告诉丁田:“昨天我回去,我的一个小侄子跟我说,有好多人在外面打听你,就在昨天,甚至有公子哥儿带着手下,要他们这帮熟悉街面上的人,带他去看你,就在你吃面的对面,那个联升酒楼的二楼。”   丁田眨巴了一下眼睛:“啊?”   他不是很理解,这是啥事儿?   要是个美女,被人窥视倒是可以理解;或者一个帅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帅哥儿,例如王佐那样的……他也能理解。   可是自己……算怎么回事儿?   “啊什么啊呀?您快想想,是不是有什么仇家?”老郑叔严肃的道:“司狱啊,这可不是玩笑,人家能这么大张旗鼓的找你,还不止一个人,可不是什么好事。”   丁田也觉得不太对:“您放心,我知道了,而且跟您说实话,我在牛角县的时候,也的确是帮过总督大人和知府大人一些忙,所以才获得厚赏,又当了个比芝麻还小的官儿,但是那案子已经了结,不管是主事的还是跑腿儿的,我保证他们一个个都没有能力报复我,再说了,就算是要报复,那我也不是第一选择,比我头大的人多了去了!”   这话说的老郑叔都乐了。   “这次的事情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能保证,他们绝对不会威胁到大家,当然,也不会威胁到我,就在这府衙,这府城之内,我就不信了,他们还敢将我怎么样?”丁田对这里有信心的原因是,王佐的大驾,就驻扎在府城的驿站里,高将军自从来了之后,就接手了城防,这是他在王佐的书房里的时候,王佐当着他的面,跟高将军说防御事宜,他听到的。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一个王爷代表着什么。   表面上,王佐只有五百的人手,还有一些是仆役,厨娘什么的非战斗人员。   但是高将军带了两千多兵马,就在府城里,而且经历过三年大战,这些兵马绝对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悍卒。   还是清一色的骑兵,在古代这个冷兵器时代,是非常快速的机动部队。   这么多兵马,就是为了保护王佐一个人。   甚至整个东北三府的赋税,还要抽掉十分之一,供应宁王在外的花销。   这就是王爵的待遇。   更何况,时不时的还有京中送来的东西,都是贡品级别的好东西。   冬天送柴炭,皮毛;开春了就送春衫,开江的大鱼;马上就要端午节了,现在已经有往这边送夏装、蛋类、肉类和一些面果子的……。   估计粽子马上就要出现了。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还能在府城出现什么事情,那可真是见了鬼了。   何况他也感觉的到,王佐对自己的重视,让杜知府他们只能供着他,哄着他,绝对不会让人伤害到他。   所以丁田是有恃无恐:“再说我也没跟人结仇,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还不好说   ”   “您知道这事儿就行^”见丁田说的这么肯定,老郑叔这才放心:“但是进进出出的注意一下,以后我让郑当跟着你,好歹是个司狱,身边不能没有人。”   “额呵呵……。”丁田尴尬的笑了笑。   “整天一个人进进出出的,一点都不威风,以前那个牢头儿,每次出去都要身边有俩跟班的,抖的很!”老郑叔摸着胡子:“你也抖一抖威风,不然谁都以为你是个软柿子呢!”丁田更尴尬了:“好吧!”   “这就对了,每天出门上下差的时候,也要当心一点,不怕他们光明正大,就怕他们玩阴   的,我也得让我那小侄子去跟那帮人打听一下。”老郑叔倒是挺在意丁田的安危,这样的上司可遇不可求,他希望好日子能长长久久。   丁田从兜里掏了二两银子给他:“您帮我谢谢您那位小侄子。”   “好。”老郑叔收了,若是给他的,他肯定不要,但是给亮子的,他倒是可以转交一下。   也让那帮人知道知道,丁司狱的为人,那也不差事儿。   老郑叔离开之后,丁田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自己到底是得罪了谁?   春耕过后,每日的饭食已经恢复到了三顿饭,早中晚。   丁田早晚在家吃,中午就在衙门里跟狱卒们混一顿,也因为有他在,狱卒们的饭食水平直线上升。   尤其是现在,一些小青菜下来了,丁田就让两位厨娘,每一顿饭都要有一道凉菜。   凉拌豆芽菜、醋椒小白菜等等轮着来,丁田觉得还差点什么:“老郑叔,下午您去买点粉丝回来吧?”   “行啊!”老郑叔感慨了一下:“绿豆粉丝凉拌黄豆芽菜,那才叫好吃呢。”   其他人也一脸的向往。   不过今天注定了牢房很忙,因为知府大人终于开始审那些拐子了。   丁田要盯着狱卒们把拐子们一个个的提溜出去,交给前来提人过堂的皂头柯丰。   柯丰跟他一样,也在盯着自己人提犯人,同时俩人算是点头之交,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柯丰也觉得丁田人不错,起码丁田没有得志便猖狂,衙门里谁不知道丁田跟京里来的那位贵人走得近?   可是丁田就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折腾,从来不越界。   “这帮人老爷可是要审了,审过了是不是就该判刑了?”丁田闲着无聊,跟柯丰聊天。   “老爷那边已经做准备了,上头的回函已经到了。”柯丰小声跟丁田道:“是极刑!”   “极刑?”丁田瞪大了眼睛:“这么严重?”   极刑,也称为死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通常是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这都是轻的了。”柯丰一撇嘴:“要我说啊,他们千刀万剐了都不为过。”   丁田揉了一下鼻子:“嗯……。”   虽然是现代过来的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但是……对于拐卖人口的犯人,他真心维护不起来。   何况这个时代对于这样的人也是非常厌恶的……处以极刑,情理之中。   这些人被拉出去过堂,是一大早就开始了的,过堂非常快,估计就是宣判一下罢了。   但是在所有人都出去了,丁田让人打扫一下他们住过的牢房,收拾干净之后,厨房刚要做午饭,就有好事儿的过来跟他们道:“老爷要杀人了!”   “杀人?”   “出去的那三十六个?”   “嗯呐!”那人道:“全都推到了北边菜市口那里了!”   府城也有菜市口,就在北门那边,如今那里聚集了不少人,杜知府来这里一年多,平日里不温不火的……现在却一口气要砍三十几个犯人的头。   大家都有些吃惊,又有些莫名其妙的兴奋,很想去看看啊!   对于这种事情,丁田心里是反对的:“都给我老实的站好岗,做好自己的差事。”   “司狱……。”郑当就很想去看热闹。   年轻人,还不知道被砍头的残酷,只想看别人被砍头。   “想去看热闹?”丁田问他:“是不是?”   “嗯!”郑当老实的点头。   “看什么看?”丁田敲了的头一下:“都给我老实的回去当差,看砍头很有意思么?血糊糊的也不怕做噩梦。”   众人见他这样,也不好再说要去看砍头的事情了。   丁田叹了口气:“砍一个人的头,你们觉得没什么,可砍三十多个……就不怕被冲撞了么?老郑叔啊,一会儿去药堂,开一大包安神的汤剂,回来让厨房熬了,一人一碗。”   众人一下子都老实了。   结果下午老郑叔去开了汤药回来,一人一碗灌下去之后,第二天,老郑叔就不得不对丁田竖起大拇指:“司狱您说的太对了!今天小老儿路过药堂,好多人都在排队买安神镇惊的汤剂,都是昨天去看热闹的家伙,昨天晚上就做了噩梦了嘿!今天药堂的大夫都被请走了,据说有几个外地的病人,也同样病倒了,都是上杆子找罪受的呢。”   丁田淡淡的一笑:“好奇心害死猫啊!”   监牢里的狱卒也出去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发现就算是最大胆的衙役,这会儿也有些牺惶:“别说了,我昨天都做噩梦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狱卒过来通知丁田:“丁司狱,老爷请你过去见一个人。”   “谁呀?”丁田在这里唯有几个熟人,要是找他的话,不会让狱卒传话的。   “是林家的大公子,是来致谢的,知府大人已经去接待了,请您去二堂的客厅会面。”   丁田想了半天,才想起来,这是他救了的那对双胞胎姐妹的亲哥哥。   到了二堂的客厅,客厅里有一个小礼盒堆成的小山,一个年轻的颇为富态的人正在跟杜知府说的热络,见到丁田进来,一看他穿的衣服,就主动站了起来,一拱手:“丁司狱。”   丁田也一拱手,却看向了杜知府。   杜知府乐呵呵的捋着胡子道:“这位便是本地乡绅林家的林修齐,林大公子。”   “林大公子。”丁田问了声好。   “今日恶人已诛,林家上下感念您的恩德,特意上门来致谢!”林大公子说话很和气:“区区薄礼,请丁司狱务必收下,要不是老父老母缠绵病榻,早就一起来见您了。”   林家上次的致谢,只是个开胃菜,这次见到恶人都被砍了头,这口气才算是彻底的出去了   故而想起丁田这个恩人,就上门来,再次致谢。   救了两位小姐,致谢两次,非常讲究的一个人家。   林大公子来,不止是给丁田报答救命之恩,还有就是给知府大人送礼。   也不知道杜知府是怎么想的,他非要将丁田留在花厅里喝茶,当着丁田的面,杜知府收了林大公子送来的礼物,当然,名头同样是为了感谢,要是没有杜知府的大力支持,这帮拐子能被抓到么?   其实杜知府什么都没干,这完全是丁田的功劳,但是丁田将功劳分润了出去,这就让大家都跟着吃肉喝汤了。   等林大公子带着人走了,杜知府才将东西放到一边,问丁田:“你可知道,他这回来是为了什么?”   丁田眨巴了一下眼睛:“不是为了感谢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带俩人   “他们林家已经谢过你了,又送过田地,怎么还来致谢呢?”杜知府看着丁田一脸茫然的样子就笑了:“他这是在示好。”   “示好?”   “本府一口气砍了三十多个拐子,血流满地,平民百姓都被吓着了,何况这帮子富贵人家?”杜知府摸着胡子笑的开心:“林家是来的最快的一家。”   这个时候,杜师爷进来了:“大人,田儿也在,正好,马家来人了。”   “没说来干什么么?”   “说是来送去年秋天欠的羊草,这可是大军养马用的干草,不过这都过了冬天了,这个时   候,谁还会给马匹喂干草?都是吃新鲜的好么。”杜师爷不太高兴:“他们这是欺负人呢吧?   ”   “收下,人家这是交纳该缴纳的东西,我不收,就是错。”   俩人又说了一些事情,丁田是有听没有懂。   倒是最后看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杜知府砍了拐子们的脑袋,吓到了一些人,这帮人也可能是一直没给杜知府面子的那些地头蛇、坐地户们。   现在一个个的才害怕起来,或许他们没有真的为难过杜知府,但是也不会唯他马首是瞻。大致上不会跟杜知府唱反调,但是偶尔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凸显一下自己的存在感,倒是很乐意。   里头估计有点事儿……丁田这才觉得,当初杜师爷跟他说的话,未必不是真的……或许有些夸张,但并非空穴来风。   中午丁田被留在这里跟杜知府和杜师爷用午饭。   杜知府还是那么节俭,哪怕是成了知府,他的午饭也平常。   酸辣土豆丝,白切鸡,一份菠菜豆腐汤,配的是黑面馒头,这就是一顿午饭了。   普通的饭食,倒是丁田对黑面馒头比较感兴趣。   见丁田吃得开心,杜师爷笑了:“你若是喜欢,送你一篮子,回去慢慢吃。”   “这个不错,行,那我就厚脸皮连吃带拿了哈!”丁田主要是觉得这馒头吃着有股子特别的香气,估计是有点小窍门。   拿回去让金大娘看看,要是能做出来,那自然是更好了。   丁田下了差,郑当就跟在他身后,送他回了家,然后才自己回的家。   马六看到了:“田少,您这是?”   丁田就跟他说了一下,其实只是说一声而已:“就这样,以后每天都要如此,只是以防万   _”   ~~〇   “原来是这样啊……。”   但是第二天,丁田就多了一个小尾巴。   “马小风?”丁田看了看马小风:“你要跟着我?”   “嗯!”马小风点头,这孩子现在吃得好,个头又蹿高了一大截:“俺爹说,田少身边也该跟着个小厮,以防万一。”   今天的马小风,穿着一身淡青色的短打扮,头上梳着个马尾,脚踩一双新的千层底的干净布鞋,手里头还拎着个小包……看起来还真有个小厮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今天丁田穿了一身青色的箭袖,俩人看起来,就是一个主人,一个仆人。特别搭配!   “行,走吧!”丁田想了想:“跟在我身边也成,你可识字?”   就算不能雇佣童工,可是有个人跟着自己,也挺好,马小风这孩子他觉得极具可塑性。因为心地单纯,这么大的孩子,他觉得就应该上学……。   其实他现在的样子,也不比马小风大多少岁……,只是心理成熟的多。   “只认识自己的名字。”马小风憨厚一笑:“还认识一到十的数字,这是跟着人去菜馆认识的,菜牌子上都有写。”   丁田想了想:“那行,我知道了。”   等到了门口,郑当也在等他,于是丁田的身后跟着郑当,身边跟着马小风,还真自我感觉   挺威风。   等到了府衙,郑当就去当差了,丁田带着马小风来到了自己的书房,给了他一本三字经,这是丁田自己看的,他这里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还有明版的孙子兵法、宋版的说文解字、青版(也就是现代版本)的《大青律》……。   丁田将启蒙用的三部书,当字典看待,都翻得起毛边了。   “来,这是三字经,你好好的读……。”丁田第一天,就教了马小风四句三字经,并且找来纸笔,让他写着字。   马小风跪在地上磕头磕的当当响:“谢谢田少!谢谢田少!”   不管是在什么时代,知识都是最宝贵的,哪怕是在奴仆之中,识字的和不识字的就是两个   待遇。   一般认识字的都是主家的心腹,大管家啊,大管事啊,大掌柜的都是如此。   不识字的就能被随便安排个活儿,就算是卖身,都跟人不是一个等级的……何况认识字,将来就可以教给自己的儿子。   他认识的那点字,就是他爹教给他的。   “起来,起来!”丁田将人从地上薅起来……没薅动!   这孩子长得壮实,还有把子力气,不是丁田这样做办公室的人能拉的起来的,大概是察觉到了什么,这孩子一骨碌的就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丁田,生怕田少反悔。   “以后不用动不动就跪地磕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可轻易的跪地求饶,磕头,懂吗?”丁田无法理解这个时代的人,怎么那么爱跪地呢?   唯一一个不爱的,就是王佐。   接圣旨的时候,他都没跪过。   叫这孩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然后丁田去巡查了一下整个牢房,没了那群拐子们,这牢房里一共就六位住客,一下子,狱卒们轻松多了。   “轻松了也不能懈怠,卫生一定要坚持搞好,还有啊,让人将那些人住过的地方,也打扫干净,对了,还有啊,他们穿走了的那些囚服,我再找人做一些备用……。”感觉事情有好多   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丁田就带着马小风一起,坐在食堂里吃午饭。   午饭是韭菜炒蛋,有点水。   醋椒小白菜,自从会做醋椒小白菜之后,厨房的崔氏姐妹就喜欢上了这道菜,动不动就做   一顿。   主食是两合面的馒头,拳头大小,加大骨头汤,偶尔会有人从汤里吃到一两块肉骨头。马小风第一次在府衙里吃饭,虽然是在监牢里,但他不是犯人,又是丁田带进来的,大家见他小模小样的,还挺喜欢他的。   下午的时候,丁田再次提了崔久出来,跟他在谈话室里聊天。   崔久的态度发生了非常大的改变,因为这次他主动说起了自己的事情:“小时候我以为父母会照顾我很久,所以我什么都不用学,爹娘惯着我,但是从来不管我,因为我喜欢玩儿……后来爹娘去世了,剩下我一个人,我也不会啥,我爹以前是开豆腐坊的,撑船打铁磨豆腐,最   苦的三种活儿,我就更不爱做了。我娘会做糕点,小时候贪吃,就爱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做……   ”   崔久也是个喜欢在嘴上抓挠的家伙,尤其是点心,上次来,他是没有心情吃,这次不一样,他吃了两口就说了:“这槽子糕,做的不错,用的是鸭蛋和面。”   “不是鸡蛋吗?”丁田一直以为是鸡蛋来着。   “鸡蛋不会这么爽滑,用的绝对是鸭蛋。”崔久道:“而且用的蜂蜜,是轻蜜,并不是中蜜,更不可能是老蜜。”   “还有老蜜?”丁田的脑海里出现了“小蜜”两个血红的大字。   “蜂蜜分为轻中老,轻蜜最为寡淡,也最香甜,中蜜比轻蜜浓稠一些,而老蜜,则是非常粘稠。”崔久一脸回忆的道:“我娘曾经说过,做糕点,轻蜜最合适,不过有些糕点还需要中蜜,老蜜只适合用来做冲剂用,或者熬花酱……我娘的手艺……。”   他说了很多,虽然丁田知道,这肯定有美化的成分在里头,但是一个儿子回忆父母的音容笑貌,是很值得鼓励的一件事情。   不管父母在或者不在,他们都是给予了你生命的人。   这次谈话气氛很好,崔久虽然也哭了,但是并不歇斯底里的那种,感觉哭过了,他整个人   都轻松了许多:“说实话,听说那些拐子被砍了头,我心里也是高兴的,下一个该不是我了吧   ?,,   “你的罪名太轻了,上报都不够格儿。”丁田没好气的道:“你也三十多了,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你还想混多久?”   “反正……现在在牢里,想多了都是白想……。”崔久感性过了,这无赖子的脾气就又来了:“等啥时候,府尊大人放小的出去了,小的再考虑一下人生哈!”   丁田又开始跟他思想教育了……。   这次崔久回去,倒是有些安静了,再也不作怪,而是在牢房里思考:丁司狱这人是个好人,跟其他的人不一样,他给自己讲道理,目的很明显,改变自己,或者说,改变牢里的人。   世间竟然真的有这种老好人啊!   丁田出门去街上,身后跟着俩人,郑当和马小风,马小风坚持跟着丁田出门,为此可以暂时放下学业,他现在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再也不是只认识,不会写了。   在街上东游西逛,倒是让丁田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这里有几家点心铺子?”   作为地头蛇的郑当想了一下:“只有三家,不过杂货铺子李也有售卖糕点,只是样数少点,最普通的绿豆糕啊,红豆糕之类的,曹家的点心铺子算是有名的,不过他们家也就槽子糕好吃一些,其他的都差不多……。”   东北这边糕点并不盛行,也就逢年过节走礼的时候拎着好看而已,槽子糕、长白糕、白糖糕的居多。   要说味道……其实都差不多。   丁田也没在这里吃到过什么好吃的糕点,比起后世的当然强很多,但是比起这个时代的就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唯有在王佐那里吃到的东西,味道是相当的不错,让他现在还有些回味。   但那样的手艺,估计难……再说了,那样的手艺,卖价肯定高,这里的消费水平上不去,再好的手艺也是白搭。   北风府的富贵人家就那么几个,经历过战乱的地方,没有十年八年的是缓不过来的。   看到有一个铺子在出售,地方不大,如果开点心铺子倒是够了,丁田就走进去了:“这铺   子,你们要价多少?”   看守铺子的是个中年男人:“五十两,不二价。”   “五十两?你抢钱啊?”不等丁田说话,郑当先不乐意了:“这铺子这么小,最多三十两   ”   虽然是临街的铺子,但是位置比较偏僻,又这么小,郑当认为不值五十两。   “我这铺子后头有两进的房子可以住人,五十两还贵吗?”男人不高兴了:“要不是着急   回老家,我还不出手呢!”   这个男人说话有点南方口音,大概是来北方经商的,郑当不认识他,但是作为地头蛇,郑当多少知道一点行情。 第一百二十九章 最多关一二年?   “还带着两进的宅子,这个价还可以。”丁田觉得不错:“能进去看看么?”   “请。”男人一伸手:“我这铺子啊,是别人抵账给我的,可我家不在这边,在这里做了几年的买卖,马上就要回去了,留着这个铺子也没用,就想着卖了吧。”   到了后头丁田才知道,为啥五十两银子这么便宜,因为这铺子,也就前头收拾的干干净净,后头的特别陈旧,是个老宅子。   这要是住人的话,还得自己重新修缮一下,那中年男人也说了:“这里我根本就不住。”   丁田倒是心动,这种前头店铺后头住人的铺子其实最好了,第一是有人住的话,可以防火防盗;第二就是方便啊!   五十两银子也不贵,他现在手里头还有几百两银子,买一个铺子轻松。   所以,丁田直接就道:“行,那你跟我去衙门做一下切契手续,我买下来了。”   “哎呦,那感情好!”这位高兴了:“走,这就去!”   一行四人到了衙门口,去了买卖房屋的小吏那里,那小吏认识丁田:“丁司狱?您这是?   ”   中年人一听丁田是衙门里的人,这就有点害怕了,万一不给钱,就过了户,他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毕竟他是个外地人,在这里也就几个生意伙伴……。   丁田立刻就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他:“我跟这位老板买了一个铺子,麻烦您给过个户。”   同时,又将他们在街上购买的点心,从马小风的手里拿了两封过来,放在桌子上:“这是在街上买的槽子糕,给大家伙儿尝尝。”   “行,那小的们就留下了。”小吏乐呵呵的给办手续。   其实这样的买卖,是要给小吏们起码一两银子或者二两银子的“辛苦钱”,不过这是潜规则,不可宣之于口。   而丁田是自己人,不可能要钱;丁田的职位也比他们大,更不可能要钱!   可丁田也不能白用人家不是?   不给好处已经是人家照顾他了,自己不能太过分,不给钱,给点东西也是那么个意思,不能破坏人家的规矩,小吏们的工钱本就少,只够糊口的,这点辛苦钱,是人家的外捞。   两封糕点,也价值一两银子了,给足了小吏们的面子。   他们也不会说什么,毕竟丁田是依足了礼数,没断了他们的财路,坏了他们的规矩。   手续办的快,丁田交的是银票,就在本府的钱庄的银票,那个人也痛快,拿了钱,就走了,他需要赶紧兑换银子,然后启程回家。   丁田的铺子到了手,就去找老郑叔,私人请老郑叔帮忙找人去修一下那铺子和后面的房子:“这是我私人的事情,所以钱是我出,这是二十两银子,不够您再跟我说。”   “行,您想修成什么样?”老郑叔在这方面有经验:“好一些的,还是实用些的?”   “实用一些。”丁田道:“要求就是一定要干净,后头有个大厨房,那个保留下来,换个锅子,灶台也重新修一下。”   “您是打算做什么买卖?”老郑叔有些好奇:“是做吃食的店铺么?”   “是,想做点小食卖。”丁田道:“所以要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不然可不行。”   “那我知道了。”老郑叔点头,转身就去办了。   而丁田,在两天之后,再次约谈崔久:“你的案子呢,老爷马上就要过问了,等你过了堂,估计就能放出去了,毕竟你已经被关了这么久,牢里的规矩,你懂的。”   “嗯……。”崔久有些无精打采:“我过堂最多挨二十板子,都打习惯了。”   这滚刀肉一般的态度,说明他已经被打皮了。   丁田给他续了一碗茶:“所以呢,你有没有想过,出去干点什么呢?”   “我能干什么?”崔久并不太有兴致:“要钱没钱,要地盘没地盘,不过话说回来,没地盘也好,那些有地盘的,早在五六年前就死光光了。”   丁田指着糕点道:“我记得你对糕点挺有心得的啊。”   “啥叫心得啊?”   “心得就是……在工作和学习等活动中体验或领会到的知识、技术、思想认识等……嗯,   语出于《吕氏春秋.先己》:‘故心得而听得,听得而事得。’”幸好自己的语文功底还在。   结果崔久听的一脸狗看星星的表情:“哦……。”   丁田抹了把脸:“这么说吧,你对糕点有些了解,还有点做糕点的手艺,我呢,有一个铺子,可以租赁给你,头三个月不收你租金,你做个糕点铺子吧,算是我扶……咳咳!”差点说自己“扶贫”了,改了个理由:“算是我帮你一把,你既然没有成家,那就只能先立业了。”   崔久目瞪口呆……。   第二天,崔久就被过堂了。   丁田去旁观了一下,其实崔久的罪名不大,影响风气而已,不过因为他太老赖了,杜知府非常生气,让人痛揍了他二十大板,又教育了他快一个时辰,说的崔久头昏脑涨,心里还在想:怎么这一波的官员,都喜欢说教呢?   一个丁司狱不算,知府大人也这么爱说,各种教育语言,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崔久更昏头了。   被拖回牢房里,丁田让人给他上了点药,又过了两天,他就被放出去了,丁田给了他两套新衣服:“你在家休息两天,等好了,就去城南第二条街,第六家铺子,那里已经有人在收拾了,别想跑,我知道你家在哪儿。”   丁田自觉教育的不错,这才放过了崔久。   还有五个人需要他攻克,但是他打算先跟府尊大人谈一谈。   关于崔久的问题,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改造教育……。   杜知府正在处理公文,看的是剩下五个人的案件卷宗,就听人说,丁司狱来了,求见府尊大人。   “请他进来,去沏茶,夫人上次做的那个荷花酥,来一盘。”   丁田进来扫了一眼,杜知府的书房比起在牛角县的时候,要好很多,毕竟当了知府,身份不一样了。   不过不如王佐,多宝格上摆着的东西也很普通,茶水倒是很香,糕点比较特殊,油炸的那种,荷花酥。   在现代他吃过几次,出去旅游的时候,记得有导游介绍过,说这是古代的一种糕点。   好像是明朝?还是清朝的时候来着?他忘记了,但是只知道这东西是油炸食品。   丁田刚咬了一口荷花酥,杜知府就将卷宗看过了,放下后看着他:“这是来我这里有事儿?还是吃点心?”   “两者都是,夫人的手艺越发的好了,以后您可有口福了。”丁田举了举手里头的半个荷花酥,一口吃掉。   “你小子,就跟我皮吧!”杜知府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我听说,你买了个铺子?准备在府城置业了吗?”   “哦,是的,不过,我来不是说铺子的事情,我想谈一谈我牢房里的犯人,崔久。”丁田认真地看着杜知府:“您有时间吧?”   “有。”杜知府喝了一口茶:“我听说你找崔久谈了好几次,还弄了个谈话室?”   “是的。”丁田点头,跟杜知府说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另一边,王佐处理完公务,立刻就吩咐人:“启程,回北风府。”   “我的爷啊,这都下午了,要是启程走的话,晚上可就要风餐露宿了。”王富贵劝他:“明儿走吧?正好晚上可以住在驿站里。”   “我想早点回去……鱼子酱没有了。”王佐不开心的看着王富贵。   “没有了,可以有别的啊!”王富贵一看他这眼神,就知道这小脾气又犯了:“听说今天有侍卫在外面挖到了好多野菜,我们也做个醋椒小野菜吃一吃啊?还有鸡蛋面,嗯,鱼子酱没有了,我们还有很多别的吃食啊!”   “好吧。”王佐看着外面的杏花发呆,难得空闲,他这个时候的杏花已经快要落光了,他也离开了快十天,丁田要休旬假了吧?   嗯,让他给多做点吃食,鱼子酱不错,就是有点咸了。   而且随着天气越来越热,很多食物都不方便保存了,会坏掉……。   晚上吃饭的时候,跟吃药似的,而且看什么都不顺眼,尤其是那两个犯官的亲戚,为了给那俩犯官求情,送了不少礼物过来,还有两个非常美艳的婢女。   两个婢女一看就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怎么伺候人?   “在床上伺候人吧?”王富贵厌恶的看着两个美艳的婢女:“连人带礼物,一起送回去,告诉他们,再来,就罪加一等,夷三族!”   夷三族的罪名可是很严重的,按照《大戴礼记》的说法:“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也。   ”   这是要拖累这三家的意思,都是实在亲戚么。   很多时候,王富贵的意思,就是宁王殿下的意思,既然宁王殿下厌恶这种事情,自然,再也没人敢送什么美人了。   但是东西也不收,这就让人上火了。   王佐第二天,就起驾了,延绵三五里地的队伍,王驾被护在中间,四周都是凶神恶煞的侍卫,禁卫军也随扈在侧,谁敢放肆?   宁王的大驾,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路过的村镇全都戒严……。   丁田还不知道王佐要回来了,他跟杜知府谈了之后,杜知府没说反对,但是也没赞成,而是“看看再说”。   “田儿啊,你还年轻,并不知道这牢房里的一些……事情,一般的犯人,最多关两年。”杜知府伸出两根手指头:“绝对不会超过五年!”   “为什么?”丁田皱眉了。   犯错是要接受惩罚的,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除了死刑,当然还有“蹲号子”。   现代的刑罚可能一被判刑刑罚高者可能会在监牢里待十几年甚至是二十几年。   丁田都习惯了现代的“量刑”。   怎么古代……判刑这么轻的吗?   “傻孩子。”杜知府乐了:“这是杜师爷没在跟前儿,不然他准保笑话你,刑罚也是量力   而行,罪责轻一些的,像崔久那样的,也就十天半个月,打二三十板子,就放人了;严重点的,关上个一二年,罚点银子,或者五十板子,这就算是大事儿了。”   丁田明白的点了点头:“那是,超过五十板子,估计人就得残废了。”   一般不超过五十板子,这是实打实的揍,不掺假。   “更严重的那就要判流放了,北边的往南边流放,南边的来北边流放,这种人一般都是丢进军营里,做的是劳役,遇到战事,就让他们冲锋陷阵,不死掉的,才可以免罪一等,一般要免罪三次,才能释放,不过这样的例子太少,光是东北三府这边,在打仗的时候,牢房里就清空了,没一个回来的,全死在战阵上了。”杜知府有点回忆的道:“战阵上……生死不由人啊!” 第一百三十章 新的吃食   “咳咳,还有一个原因……。”杜知府有点不太好意思:“就是还要给罪犯准备食物,一供就好多年,本来物资就比较少,衙门里还捉襟见肘呢,再给大量犯人准备这些,也很是吃不消……。”   丁田一脸的懵逼,这个问题,他还真没考虑过!   古代的人口就是劳动力,也就是生产力。   其实丁田发现,判一个人死刑或者是监禁的刑罚,不是像电视剧表现的这么轻易的,不会像父母官一扔木牌,直接就秋后处斩或者立地处斩。   这是个很长的工序,为的就是保证古代的生命力和人口。   不然早就将那帮拐子砍了,何必拖了这么长时间?   等到上面的回执发过来,杜知府才将他们推到菜市口砍了?   而长时间监禁一个人,明显和古代的生产思想不符,所以他们不会长久监禁罪犯,而且监禁的目的是让罪犯知错,一般短期内知错了,在这时代就会释放罪犯。   “更主要的是,偶尔会有大赦天下的喜事儿,关人,是很少的……。”杜知府提醒他:“就像上次,国朝战争胜利,皇上体恤民间疾苦,大赦天下……。”   丁田一扶额头:“呃……忘了……。”   忘了这是封建社会,是有皇帝存在的,皇帝脑袋一热,就会大赦天下……话说只要不是重罪,一大赦天下,你就得放人!   那么这种情况下,判处十几年的蹲牢房似乎也没什么必要了,反正没过一段时间就会有皇帝的大赦,这都是人们心里清楚的事。   而犯人们呢?   只要不犯大错,小偷小摸的、调戏妇女的……也就没性命之忧了,所以很多像是崔久那样的人,都已经心里有底了。   “所以他们是知错就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丁田一脸的黑线。   自己的这个“劳动改造”还真是太有必要了!   “所以一般也就不会定那么久的刑罚……。”   丁田被打击的不轻,不过坚持了一下:“就算是坐牢,那也没必要让他们舒舒服服的吧?好歹需要劳动改造一下!”   “何为‘劳动改造’?”新词儿,让杜知府颇感兴趣。   “就是不能让他们就那么舒舒服服的在牢里蹲着,还要狱卒伺候他们吃喝拉撒睡,甚至还要有囚衣穿,有囚鞋在脚上,更要保证卫生状况良好。”丁田掰着指头跟杜知府算计:“这些都需要钱,总不能老是让朝廷花费吧?犯人也能赚钱的!”   “这……?”杜知府不知道为什么,脸色都变了。   大概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丁田不等他问,就自己说了:“例如可以让犯人编织个柳条筐什么的,或者搓个玉米?这   都是活儿啊!打铁做农具不行,那样他们会接触到利器,有安全隐患,但是这种农活儿没有……。,,   杜知府听了这话,脸色好看了许多:“原来你说的是这种活儿呀。”   丁田一噎,斜着眼睛看了杜知府好几眼:“那您以为呢?”   “没,没什么……。”杜知府尴尬一笑。   丁田明知道他思想不是很干净,但是也不想跟他继续废话:“还有啊,这做出来东西,要有销路,我暂时开个点心铺子,让牢里那五个人,每天给我磨糕点配料,一人一个手摇小石磨!,,   杜知府:“呵呵……你高兴就好……。”   心说:牢房里的那几个家伙可是倒了霉了。   以往还能在牢房里享福,让狱卒们伺候着,现在可好了,不仅要讲究卫生,被剃毛,还要“劳动改造”,不过这么一来,那些无赖子,二流子之类的人,就该不向往监牢生活了。   有了杜知府点头,丁田就跟拿了尚方宝剑一样,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到了监牢,下差之后,他就去了磨坊店。   打造了十个手摇小石磨,还定了一些陶瓷罐子、带盖的木头盒子等等,用来盛装制作糕点   的材料。   等到他要休旬假了,就想着第二天去店铺看看,晚上下差回到家,就看到了熟悉的一幕……王佐就站在他家门口,抱着胸,不高兴的看着他……或者说,是他身后的那俩小尾巴。   郑当没见过这架势,顿时有些腿软,马小风还好一些,起码已经认识了经常来家里的这帮   人。   “你先回去吧。”丁田赶紧先把郑当打发走。   郑当这个时候还挺有义气:“不是,他们是?”   万一是来找茬的……他不能就这么走了,得赶紧的回衙门叫人去啊!   “他们是我朋友……。”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吧,我明天旬休。”   “哦,那小的告辞。”郑当脚底抹油,这就溜了。   剩下丁田硬着头皮,带着一个小尾巴走到家门口:“回来啦?不是说十天后吗?”   那他正好明天可以休息一天……。   他回来了,他又沦为厨子了……。   “我饿了,你怎么才回来?”王佐不高兴的看着他,以及他身后的马小风:“这是什么装   束?”   俩人穿绿色的衣服?   “啊?”丁田看了看自己,又瞅了瞅马小风:“有什么不对的么?”   王佐的心情瞬间就更不好了:“进去做饭!”   丁田无奈了:“不是,就算你是王爷,也不能老是来我家让我做饭啊?”   当然,这句话他没说,只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然后换了个笑脸:“今天回来,想吃点什   么?”   “炖个排骨。”王佐都学会点菜了:“红烧排骨,还有韭菜炒蛋!”   “好……。”丁田就去换了一身衣服,他穿着的是清凉的好料子的衣服,做饭就穿个普通的衣服就行了。   吃饭的时候,丁田发现王佐吃饭吃的很香:“你这是出去没吃饱过么?”   “王爷是吃不下去。”王富贵在一边道:“除了你做的那点鱼子酱之外,其他的东西吃的   很少。”   “你这样可不行啊!”丁田教育王佐:“没我之前,你不是也长这么大了吗?”   王佐低头吃饭,不吭声。   “我下次就不敢给你带吃的了,总这么依赖我可不行,毕竟我不经常在你身边,而且天气炎热,鱼子酱也能跟以前一样,可以放很多天,夏天你要是出门,可怎么办?”丁田叹了口气:“会坏掉的,夏天吃坏掉的东西,会闹肚子……。”   王佐依然低头吃饭,还是不吭声。   这种无声的抵抗姿态,是最让人无奈的。   倒是王富贵比较急:“那怎么办?”   其实王爷这个只喜欢丁田做的东西的毛病,是在牢里染上的,一种执着而已,但是王爷长这么大,难得的执着一次,任性一次,他有点舍不得为难王爷。   当然,就开始为难丁田了。   “我下次给他做个汤料块,你带着,到时候可以给他煮个面什么的……饭食还要尽量吃,不论是不是我做的……。”丁田觉得王佐可能是得了一种心理疾病,依赖性的心理疾病。   他不是心理医生,当年在学校学的半吊子的心理学,在这里也不知道能不能用上,用上了能不能起效……。   丁田只能想个办法,灵感来自浓汤宝,还有方便买的调味包。   其实就是将所有的调味材料呢,都磨成细面儿,和牛油混到一起变成硬块,但是呢,要能放在热水就化开,可以直接做成汤,再加上一些干菜碎,例如白菜叶子干菜碎、葱花干菜碎、香菜叶子干菜碎……配上干饼或肉干炖成菜(其实就是速食咖喱块加方便买蔬菜包的样子),这东西说实话,要求就是简单、快速,吃起来方便又味道好。   丁田会做这个,是因为妈妈以前做过好几次,在忙的时候,就会给他们用这样的调料油块化成汤,煮龙须面吃。   因为妈妈觉得方便面里防腐剂太多,哪怕是天然的也不好,所以自己做了调味油块,煮龙须面给两个孩子吃。   还会在面里加上卤牛肉啊,鸡块之类的,还有煮过的青菜,油菜、菠菜的都有。   方便、快速、味道好又有营养。   吃过了饭,王佐心情不美丽,丁田只好哄了他两句:“给你做点方便携带,又能快速,还能放时间长的吃食,新的吃食。”   王佐这才给他露了个笑脸儿。   丁田送走了王佐,回头就让马六家的去隔壁找金大娘:“帮我找一些咸葱叶子……和干葱叶子。”   这个时候还没有“脱水蔬菜”这一说,他也没能力搞那些,只能找一些自然风干的东西,蔬菜这个貌似有点难,但是他想着,可以放一些咸菜进去么!   晒干的咸菜,过一下油……估计也能放个十天半个月的。   这个时候最简单的防腐办法,就是油炸……嗯,还得用豆油,这玩意儿没听说用荤油的。丁田觉得自己真能给自己找事儿啊!   第二天休息,兵分两路,金大娘带着十两银子出门,去购买牛油、调味料以及干菜……。丁田呢,则是要去铺子看一看,听说那边已经整的差不多了。   结果早饭的时候,王佐就来了,他一来地动山摇的,因为人多,还都骑着马,丁田无奈的往煮着小米粥的锅里多放了一把小米子。   王佐神清气爽的来了:“新的吃食呢?”   “不是,这才一晚上,我得准备一下材料啊!”丁田一抹脸:“今儿早上吃小米粥,昨天吃剩下的窝窝头,还有凉拌的小菜,吃点吧,我给你挑了两个咸鸭蛋,红的都流油的那种。”王佐吃饭的时候还一个劲儿的问丁田:“新吃食里有咸鸭蛋么?”   “哥,有咸鸭蛋的那是咸鸭蛋黄的粽子好么!”丁田觉得王佐真敢想,不愧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王爷,估计连铲子都不会用的吧?   “你还知道粽子?”王佐感兴趣的东西明显跟丁田不一个方向:“快要端午了,我让人做了不少粽子,到时候送你一些啊!”   糯米在这个时代,是比大米还要金贵的东西。   所以只有富裕人家才会吃粽子,普通人家只需要吃点蛋类,给孩子缠点五彩线在手脖子上,脚脖子上,就不错了。   富贵人家就带绣着五毒的荷包,里头装着驱虫的香料捏成的丸子,类似樟脑丸;普通人家就在家里熏艾草,烧艾叶,在门上插着艾蒿。   再穷一点的人家,就吃点蛋类,五彩线买不起……。   不过统一的是要挂葫芦,不是真的葫芦,是纸叠的那种。   “好啊!”丁田想了想:“我终于想到了,让牢里的犯人们干点什么活儿了!”   “干什么?”王佐不太理解丁田说的是什么。   “让他们叠纸葫芦……。”丁田一拍桌子:“到时候就算卖不出去,也可以给府衙自用么!,, 第一百三十一章 关于打包的问题   王佐听完,继续喝粥:“你随便吧,我那个驿站里过端午的时候,需要一百个大葫芦,一   百个中葫芦,二百个小葫芦,记得穿线儿好挂,大的给你算五文,中的算三文,小的算一文。   ”   叠纸葫芦的彩纸跟写字纸张不一样,比写字的纸张要更薄,更脆,不过叠个纸葫芦么,也没必要用太好的纸张……只要颜色艳丽就行了。   一般这样的纸张叫五彩纸,有红色、绿色、黄色、粉色和蓝色。   昂贵一些的就是上面有洒金,或者有花纹的,不过那都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上等五彩纸,丁田这种就是最普通的五彩纸。   “我那些五彩纸,可普通……。”丁田磕巴了一下。   “没事的,用普通的即可。”王佐扫了一眼王富贵。   王富贵立刻就道:“对,用普通的即可,王爷现在在风口浪尖上呢,多少人盯着王爷看,可不能奢华,不然御史弹劾的折子又该堆满御案了。”   “是吗?”丁田乐了:“这还没开始呢,就有买主了,不错。”   他是半信半疑,不过王佐既然要当这第一个买主,那也省他的事儿了。   吃过了早饭,丁田就要上街去采购了,马上要过端午节了,他也需要置办一些过节需要的东西。   还有采购一些普通的五彩纸,五彩线。   老百姓用的都是棉线,只有有钱人家才会用丝线。   丁田在杂货铺子里买了五大包的五彩纸,还有五大捆子的五彩线。   王佐让人送回丁田的家里,其他人跟着丁田去看了看铺子,铺子外表并不需要翻新,也就是里头的房子需要收拾干净。   如今那里已经有好几个工人在工作了,将陈旧腐烂的东西,都拆了出去,然后重新修补框架,墙壁,房顶都换上新的瓦片……。   进程不错,工人们勤快的很,老郑叔也在,王佐没进去,就带着人在门口看了看,丁田进去看了一眼,就完事了。   然后要继续跟王佐逛街……带着不下三五十人的随从,走到哪儿,都引人注目。   大概是王佐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逛街方式,一点都没觉得“不对”。   其实王佐逛街,也不是瞎逛,他看的基本上就是粮店的粮价、布庄的布价,还有杂货铺子的盐巴价格。   除却这三样,偶尔还看一看街上的繁华程度。   当然,这些丁田是看不太明白的,溜达到了中午,他们就找了一家酒店吃饭。   神奇的是,王佐选择吃饭的地方,是联升酒楼,让丁田颇为眼熟。   他坐在那里,看了看四周,眼睛里有点迷茫。   王佐一挥手,让人打开门窗,问他:“有点眼熟吧?”   丁田往外一看:“哎?那个面馆嘿!”   他前些天吃饭,就是在那个面馆里吃的,还记得赠送的咸鸭蛋,蛋黄流油呢。   “嗯。”王佐看了一眼王富贵,王富贵就赶紧下去点菜了。   这里算是有名的酒家了,不过因为开的大,卖的饭菜自然就贵一点,除却每次考试外,这里几乎不会客满……因为地方大,消费水平上不去,永远都有位置。   所以他们一来,就能进一个大的雅间,这里自然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比较符合大户人家的卫生习惯,还有店小二也穿的干净,一块白毛巾搭在肩上,看着卫生还行。   屋里两个角落里摆着落地的花盆,里头种着东北比较常见的丁香花树,就是个头小了点儿   不过整个房间收拾的干净,布置的还算雅致,这在北风府里都是数得上的大酒楼了。   如今,联升酒楼的掌柜的就跪在门口,身后跟着六个店小二,也是跪在门口等着伺候。   王富贵鼻孔朝天的吩咐:“四凉四热八碟菜,上一壶杏花春酒,主食要白米饭,敢有一点瑕疵,差池,当心你的脑袋!”   “是,是!”掌柜的对着门口磕头:“宁王殿下能来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小店大厨拿手的水晶肘子、松花小肚、凉拌牛蹄筋和香葱拌豆腐,四个凉菜,您看行么?”   “行吧!”王富贵无所谓的点了点头。   “热菜就上小公鸡炖榛蘑、酱汁鲫鱼、烧羊肉和陈皮兔肉,怎么样?”掌柜的小心翼翼的问。   “把酱汁鲫鱼换了。”王爷不吃酱,万一这帮人用大酱做菜,王爷非得把他做成大酱不可,不是谁,都能跟丁田似的好么。   “那……换成八宝鸭子?”贵人不好伺候啊。   “可以。”王富贵点头。   “再敬献王爷他老人家一道山珍汤,如何?”掌柜的着重说了一嘴:“这山珍汤里加的都是山上出品的好东西,还有手指头粗细的人参在里头,猴头菇、等等更是只多不少。”   “嗯。”王富贵还是那个表情,那个样子,连回答都简洁的要命。   掌柜的心里一直在琢磨,这到底是爱吃什么呀?   他报的自然是大厨善烹饪的拿手好菜,可这都是他说,对面除了去掉一个酱炖鲫鱼外,其他的都没否决,这到底是爱吃还是随便啊?   “王爷他老人家还想吃点什么?茶水上红茶配四样蜜饯您看可以吗?”掌柜的继续试探。   “可以。”   这要啥都点头,可真没啥意思了。   “那王爷他老人家还有什么不爱吃的么?”   这话问的就有些明显了。   王富贵嗤笑一声:“谁说是我们王爷吃了?”   “不是王爷吃?”掌柜的眼睛瞪大了。   “王爷就是走累了,来你这里休息下,王爷的朋友饿了,吃点你这里的东西,挑干净的赶紧的上,我让人跟你去厨房看着点,你们这外面做的东西有的不干净。”   “是,是,那是,那是……。”掌柜的郁闷的磕了个头,就带着店小二们和八个护卫去了   厨房。   厨房里的大厨尽管不高兴,却也不敢撵这些护卫们走。   而这些护卫呢,大概是真的因为菜肴不是给王爷吃的,他们每个人可能也饿了,竟然做出来之后,你吃两口,我吃一点,美其名曰:尝尝味道,验验毒。   王富贵在掌柜的离开之后,就进了房间:“这掌柜的是个心眼灵活的人。”   要不灵活,也不会多次试探了。   虽然在商业上他可能是个成功的掌柜,但是在王富贵这种从小在王府里摸爬滚打长大的人来说,这点道行还不够看的。   丁田还趴在窗户那里看外头的面馆,心里在琢磨,怎么偏偏选了这里?   掌柜的在门口跪地磕头请安什么的,丁田也看到了,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别说这区区一个联升酒楼的掌柜的了,就连杜知府见到了王佐,也是个磕头虫的命。   “随他去吧,这是张家的铺子吧?”王佐没有喝这里的茶,王富贵出门自己带了茶水,还有一个非常小巧的茶炉子,放在旁边煮开茶水,给王佐跟丁田喝。   “是,张家的老太太的嫁妆。”王富贵小声道:“名声却是张家大少爷给炒起来的,他是小三元。”   “倒也有炒作的本钱。”王佐指了一下自己带来的点心:“吃吧。”   “哦……。”丁田吃了两个点心:“这是什么点心?”   一个甜的,一个咸的,还挺好吃。   “一个叫牛舌饼,一个是水晶桂花糕,你的点心铺子需要一些高级的东西。”王佐是觉得这两样挺好吃的,才会拿出来给丁田做参考。   东北这边的点心就那么几样,炉果儿的做法倒是简单,可同样的,没什么特色,满大街都有得卖。   “你说得好,可这样的东西,一般人家吃不吃的先不说,做法肯定特别麻烦,价格自然也跟着上去了,不太合适。”丁田摇头晃脑:“我已经想好做什么了。”   “做什么点心?”   “甜品就做豌豆黄,咸口的就做葱香饼干。”这俩丁田也会做,只是做的不那么好:“再加一些苏打饼干。”   主要是这俩做法简单,走平民路线,不过,饼干,这个东西现在还没有出现,中式点心里   没有饼干,丁田做的就是个新奇。   主打这三样就挺好。   做法简单,烤箱什么的不考虑,烤炉倒是有。   以后还可以卖一些葱油千层饼什么的……。   “那是什么?”饼干?没听说过,王佐不太赞同:“饼子干了还能吃么?”   丁田无语了一下:“是饼干,不是饼子干了的那种……算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还有你答应给我做的新的吃食……。”王佐幽幽的提醒丁田,不许忘了他的那份。   “做了你就知道了。”丁田不觉得自己这话有点歧义,而是拿起筷子,准备吃饭。   后厨做饭很快,大概是一些材料早就准备好了,只需要下锅就行,还有些食物是需要炖的,几个大灶一起开火。   凉菜最先上来,其次是热菜,最后上了汤,主食是大白米饭。   王富贵出去给了掌柜的二两银子的上次,就让他们都下去:“这里不用店小二伺候,都下去,下去!”   “是,是!”掌柜的擦着汗,倒退着走了。   丁田早就饿了,抄起筷子就开吃,王佐也在吃,他不可能不吃饭,王富贵那么说,也只是糊弄外人而已。   而且纳进来好几双筷子,都一样,王佐只是随便挑了一双用而已。   外面的东西,他吃的很少,仪态却非常讲究,不像丁田,吃起来稀里哗啦的。   不过吃着吃着,丁田就问他:“你怎么选了这家?”   “听人说,有人在打听你?还来这座酒楼看过你长什么样……。”王佐淡淡的道:“我就过来看看,谁有那个胆子,想算计你?”   “你怎么……呃……。”丁田差点被口水呛到:“我也没什么……老郑叔都让郑当陪着我了,还有家里的马小风……。”   “没事,吃你的饭。”王佐已经撂下筷子了,只一杯一杯的喝着茶,看着丁田吃饭,他总觉得丁田吃饭好像很香的样子。   这么多菜,丁田不可能吃完的:“能打包带回去吧?”   王佐的脸皮抽了抽:“你说什么?”   “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能打包的吧?丢掉多可惜?”丁田已经小市民惯了的人,以前请客吃饭,根本没有剩下的,都是吃的干干净净,头一次跟王佐出来吃,就他们俩人在吃,王富贵都没吃,八个菜,一份汤,好大一盆的蒸白米饭。   能吃完才是见了鬼了。   可是王佐从来没有打包过剩饭剩菜!   王富贵也有些不知道要怎么办好了……因为他跟着王爷一起长大,也没打包过剩饭剩菜啊   I   于是,关于打包的问题,他们彼此面面相觑……。 第一百三十二章 知错能改……   “让他们给我打包,碗筷食盒之类的,我可以回去后让小风送回来……。”丁田弱弱的举起手:“还给刷洗干净的送回来……可好?”   可好?   王佐觉得新鲜:“那就让他们……打包带走……。”   丁田刚露出一个阳光灿烂的笑容,就听王佐问他:“这就是吃不了兜着走的意思么?”   “这是勤俭节约,是美德!”丁田一脸的黑线:“跟你这种人是说不清楚的……。”王佐无所谓。   打包么,也是王富贵在干活。   酒楼饭店都有食盒备用的,偶尔也有提供送餐服务,这次是打包,王富贵要了一个大食盒,四层的那种,将八道菜都装了进去,汤丁田倒是喝了一半进去,因为那汤非常好喝。   不过剩下的一半他不打算要了。   “你不要了?”王佐有点困惑:“我以为你会全带着。”   “这汤不行。”丁田摇头:“汤汤水水的不好拎着,万一撒了,就更浪费了……。”   而且还很麻烦。   这时候又没有洗洁精,油乎乎的需要热水才能洗干净餐具。   王佐就看着丁田拎着个大食盒:“吃饱喝足,我要回去了,你呢?”   “一起回去吧。”王佐也没了逛街的心思,不过他还提醒丁田:“我的新食物……。”   “放心,肯定给你做出来。”丁田大大咧咧的被王佐一行人送回了家,王佐才回的驿站。吃饱喝足了,丁田还睡了个午觉,下午的时候,他要的东西陆续到位了。   晚上王佐没来,说那边有事情,丁田也没在意,反倒是他带回来的东西,分了一大碗给金大娘,剩下的全家吃的满嘴流油!   用过之后,餐具跟食盒就交给了马六,明天他去还东西,至于马小风,他要跟着田少的。当天晚上,丁田分了很多东西出来,第二天他上差,就去了牢房。   崔久不在牢里,在家里养伤,牢里还有五个人。   如今杜知府在忙着端午节的事情,他这是第一次以知府的身份,过端午节,这个节日很重要,他不仅要跟下面的县令联络,走礼,还要给各个乡老、耄耋之年的老人们送礼。   哪怕是一盒绿豆糕,那也是他这个府尊大人的心意。   所以这五个人的案子,就又被压了下来,等府尊大人忙完了才能去搭理他们。   其实这五个人的案子,丁田还没看过卷宗。   但是这五个人吧,案子估计也不大不小,太大的案子,杜知府是不会压下来的,小的话,也不会被抓进来。   现在五个人被二十几个狱卒每天不错眼的盯着,都被看的毛骨悚然。   丁田来了,一个人发了一个手摇的小石磨:“今天让你们五个干点活儿,就是给我磨这些东西,要磨得细细的,敢有一点粗劣,就等着挨收拾吧!”   这五个人早就被丁田吓破了胆子,忙不迭的点头:“是,小的们明白。”   然后丁田又给五个人发了五彩纸和五彩绳:“叠纸葫芦,知道吧?马上端午节了,这是要挂上门楣的东西……。”   谁知道刚说到这里,就被人一把将五彩纸等物抢走了。   丁田扭头一看:“崔大娘,崔大婶儿,你们这是?”   是崔家姐妹俩,牢房里的厨娘,手艺一般般,但是人很好。   “司狱啊,这是吉利的东西,怎么能让犯人们碰呢?”两个妇人不高兴了:“这东西就算是给我们几个女人家叠,也不要犯人碰,晦气啊!”   丁田看五个犯人低头,一点反驳的意思都没有,不仅叹了口气:“犯人也是人,你看他们,干干净净的比外面的人都强三分,何必用有……用老眼光看人呢?人嘛,谁还没有犯个错误的时候?圣人都说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本来想说“用有色眼镜看人”的,想到这个时候,眼镜连个眼镜腿儿都没有呢,更别提“有色”二字容易让人联想到不好的事情,干脆改了一下口风。   “啥腌?”姐妹俩没读过书,听不太明白。   “这是《左传.宣公二年》上的一段对话‘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   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丁田跟他们解释了一下:“《左传》这句话源自一个历史故事。春秋时,晋灵公无道,滥杀无辜,臣下士季进谏。灵公当即表示:‘我知过了,一定要改。’士季很高兴地对他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连国主都能知错而改,何况是我等小民?”   遗憾的是,晋灵公言而无信,残暴依旧,最后终被臣下刺杀。   这个丁田就不跟他们说了。   当年考试的时候,还考过这个题目呢,不算是偏僻的问题,丁田记忆深刻是因为这道题的典故。   本以为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实际上,晋灵公丫挺的竟然言而无信!   “呜呜呜……。”五个犯人跪地痛哭。   哭的丁田一头雾水:“你们怎么了?”   “司狱说的对,我们知道错了!”   “我再也不偷东西了!”   “我也不耍流氓了!”   “我们俩以后不讹人了。”   “丁司狱,丁司狱!”还有一个倒是与众不同:“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打人,丁司狱啊,我真的是冤枉的!”   “好了,好了,你们先起来。”丁田让他们起来:“现在,先把分配给你们的工作做好,至于你们的案子,等府尊大人有时间了,自然会审理,我只是司狱,管理的就是监狱,不负责审案子,不过我可以了解一下。”   丁田将这五个知道错了的人打发回他们的牢房……现在人少了,一人一个单间,干干净净的住着。   “丁司狱,你可真不简单。”崔大娘竖起大拇指:“几句话,就让这五个家伙全都老实了   ”   哭的都不如月子里的娃儿。   “您呐,以后也别老是那样看待犯人,谁还没犯错的时候呢?”丁田摇了摇头:“五彩纸和五彩线,那就麻烦您二位,跟几位女狱卒们一起叠好了,他们就让干点力气活,磨东西。”“哎,这就对了!”崔氏姐妹这才喜滋滋的带着纸跟线离开。   如今女牢那边没人,丁田也让女狱卒们每隔三天打扫一遍女牢的卫生,其他时间……只能做一些牢房里力所能及的工作。   不可能给她们放假,放假就代表没工钱可拿,都有一家老小要养活的呢。   送走了崔氏姐妹,丁田回到书房,看到马小风在乖乖的写字,就不打扰他了,去找老郑叔,问他那五个人,都什么罪名?   “王小五跟王小六兄弟俩,就是搭伙骗人的骗子,只不过他们俩做事太狠,也骗了不该骗的人,这才被抓进来,估计也就是关个两年,就放出来了,他们俩也没个家,是流浪到这边的,平时就在城郊的破窝棚里栖身,也怪可怜的。”老郑叔就是牢里的万事通:“庄小平就是个小偷,还是个惯偷,他这次偷了人家的一头驴子,卖给了过路的商队,商队都走了,而且去向不明,驴子找不回来,他又没钱赔给人家,估计到时候也得二十板子,关上两年!”   “王强那家伙就是个色鬼,没事儿老喜欢沾花惹草,这次也是他倒霉,调戏人没调戏对,是一个过路官员的姨太太,这事儿……你懂得,是个男人都受不了,府尊大人也不能就这么算了,把人抓进来,估计到时候也得来个一二年牢狱之灾。”   丁田嘿嘿一乐,这种事情果然……古今都忍不了。   “不过,说起赵老四,就有些难了。”   “赵老四?不是叫赵老实吗?”丁田诧异了一下。   “因为他家他排老四,为人又老实巴交的,大家喊他赵老四,跟他的名字赵老实谐音,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喊他赵老四了。”   “哦。”丁田想到那汉子喊冤:“他说他没有打人,怎么回事啊?”   “还不是他们家的烂糟糟的事情么?”老郑叔撇嘴:“他是赵家村的人,家里兄弟姐妹八九个,过年的时候,在一起喝酒,喝大发了,就动起了手,别人都趴下了,唯有他站着傻乐……大家就说他打人了!不少人都打的鼻口蹿血,这事儿闹大了,加上那一家子平时并不怎么团结,这会儿都想踩对方一脚,所以就……乱七八糟的一通乱指认,最后竟然拐弯抹角的将罪名   扣在了他头上!幸好他们村里的村长说了几句公道话,送来府衙看看大人怎么处理?谁知道大人事情多,忙的到现在都没审理此案,开春的时候,大家又都忙着春播,时间长了……这案子恐怕就要不了了之,被告是赵老四,原告就是他的那俩姐夫和一个妹夫,倒是他那几个哥哥弟弟挺讲究,每个月逢三六九的就来看看他,不然他这老实人,早就扛不住了,他家的地,据说今年都是他的兄弟们给种的,媳妇儿在家跟两个孩子盼着他回家,盼的眼睛都红了!”   “不至于吧?”丁田觉得不可思议:“都是一家人……。”   “本来不至于的,但是谁让他的那个妹夫,是个秀才呢,被人在大过年的时候揍的鼻青脸肿……那种时候要出门应酬,听说他妹夫还要赶考什么的?反正那妹夫不依不饶,他的两个姐夫跟妹夫是一个窟窿眼儿出气的,一起就把赵老四给送进来了,要不然,赵家村的村长也不能让啊!”   “只怕秀才不简单吧?”丁田觉得这里头有问题。   “可不是么!”老郑叔小声的道:“听说那秀才就是马家的三房的儿子。”   马家,府城里有名的富裕人家,坐地户,跟林家差不多,只不过马家比林家人丁兴旺。   而且马家曾经暗戳戳的支持过原来的知府,只不过原来的知府贪得无厌,马家觉得他不知满足,慢慢的断了来往,加上马家的一个闺女,做了当时巡抚的小妾,那个知府也不敢怎么样他们家。   丁田听的一个头两个大:“这都什么事儿啊?”   这错综复杂的关系,七拐八弯的让人头疼。   “就是这样,赵老四当时也喝多了,不过据说他喝多了就是睡觉,从不动手的,可被告说他动手了,索赔的医药费,就喊出了五十两的高价,一家五十两,三家一百五十两。老赵家全家也才多少钱啊?何况早就分家另过了,别说一百五十两了,十两银子都拿不出来!”老郑叔抓了抓头:“府尊大人一直压着这事儿,其实也是在犯愁,姓马的秀才,不是个好东西!”   丁田明白,平民百姓,殴打有秀才功名的人,是属于“犯上”的举动,可打板子,或者罚点钱,就可以了,只要不再犯就行。   再说了,好歹都是亲戚啊!   □作者闲话:今天拼衣柜了,一个简易的衣柜,拼了两次,第一次还给拼错了!第二   次拼对了……耽误时间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金甲   了解了里头五个人的情况,丁田做到了心里有数。   端午节快到了,丁田也需要准备礼物,起码给王佐的,给杜知府的,还有杜师爷的……以及衙门里的人,不说做到人手一份,起码几个头头脑脑的不能落下。   给王佐的礼物,他想好了,就是他想的那个速食调料块,加脱水蔬菜啥的,凑一凑,就行了。   送给杜知府的礼物呢,他就从王佐送来的礼物里挑一些,那个蓝色的彩绫两匹,加上一斤银耳,上用的笔墨纸砚一套,这个就挺好,在这里,这绝对是厚礼了。   给杜师爷的就是一匹红色彩绫,一匹绿色彩绸,加一斤木耳。   笔墨纸砚就不给了,毕竟那是上用的东西。   其他的人,他打算让铺子给做个礼盒,里头可以放上一些点心,煮的茶叶蛋,就行了,最多放俩粽子,意思意思。   至于其他人给他送什么……他只让马六收着,记住是谁送来的就行了。   这“礼尚往来”,有“往”才有“来”么。   春天的风暖洋洋,春天的雨水贵如油,这天正赶上下了一场比较大的春雨,虽然有春雷阵阵,但是春雨下的及时,这会儿正是抽苗长个的时候,雨水可重要了。   但是这天的半夜,丁田就被吵醒了,是隔壁的金大娘。   “怎么了?”丁田批了一件外衣就出来额。   “田儿,我孙儿发烧了,怎么办?”金大娘一个老妇人,带着个小孙子过日子,今天是小孙子的学堂休沐,谁知道睡到半夜,金大娘去看看小孙子,就发现孩子脸蛋儿通红,明显是在   发烧。   “马六!”丁田朝外喊人:“去套车,请大夫!”   “好!”马六那边答应了一声,就跟他儿子一起套车,赶紧的去请大夫了。   丁田又喊来马六家的:“我仓库里记得有两瓶老白干来着?”   “有!有!有!”马六家的连忙点头:“上次泡老虎酒来着,还剩下两瓶,一直防着没动   ”   丁田不是嗜酒之人,而家里也没人喝老白干,这酒度数高,一般人享受不了。   “去拿来,再拿干净的布巾子,去金大娘家!”丁田将外套直接穿好,系上腰带就去了隔   壁。   这是他第一次来金大娘的家。   虽然是邻居,虽然是雇主关系,可丁田真没来过这里。   来了才发现,金大娘的家很大啊!   不是说房子很大,房子都差不多,而是她家的院子很大,有一半是菜地,在府城里有这么大园子种菜的,估计就金大娘家了。   这相当于是在省会城市的市中心,住着平房,还扣大棚,地皮这么贵,有点浪费啊。   不过房屋的门窗都有些陈旧了,门帘和屋里的床帐也都有些泛白,日子过的一看就不富裕,不过倒是收拾的非常干净。   金大娘跟她的小孙子是住在主屋的东边,里间是金大娘住着,外间是小孙子,其实就是一铺大炕,被从中间隔开了而已。   孩子不大,只有八九岁,穿着干净泛白的小褂子和小裤裤,躺在那里,脸蛋通红。   丁田一把将孩子抱了起来:“换一下被褥和枕头。”   “哎哎!”金大娘这个时候已经有些麻爪儿了,丁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她换完了,马六家的也带着东西过来了:“田少!”   “去找个干净的盆子来!”丁田将孩子放好,大概是感觉到身边有人了,孩子的手一下子就抓着丁田的衣角不松开了。   盆子来了,丁田将老白干倒进盆子里,用干净的布巾蘸着,解开孩子的衣服和小裤子,给他擦拭耳后、腋下等位置。   这样做,可以降温,这孩子脸通红,吓坏了金大娘,也吓坏了丁田。   他这边刚擦完,孩子的呼吸平顺了一些,马六汗流浃背的回来了:“田少,不巧啊,三个   药房的大夫都不在家。”   “去哪儿了?”丁田大为生气,这么大一座府城,就三个大夫都已经是很少了,结果一个值班的都没留下,干嘛去了都?   还能不能再爱岗敬业了啊?   “一个去收药材了,一个走亲戚,还有一个去城外给人看病,没来得及赶回来,被关在城外,估计得在城外的小店住一夜了……。”马六擦了擦汗:“剩下的都是不成器的学徒,来了也没用啊!”   金大娘当时就有些眩晕了:“这可怎么办?”   她就这么一个亲孙子,独苗苗啊,要是有个好歹,她也不活了!   “除了坐堂大夫,就没别人了吗?”丁田不信,这么大个城,就三个大夫?   金大娘“呃”了一声,眼睛有些回神了。   丁田连忙问她:“还有谁?”   马六也想起来了:“倒是还有一个……就是怕金大娘……。”   “谁?”   “金甲……。”马六小声的道:“这个人吧,据说是祖传的医术,相当的了得,不过他有点怪,竟然喜欢尸体,好好的大夫不当,总想当仵作,每天总喜欢往义庄那里凑……。”   “他能不能看病?”丁田在乎的是这个。   “能!”马六很肯定的点头:“给穷人们看病,都是一些小法子,非常管用,不过他那家里也破败了……找他看病的都是一些穷苦人家,加上他这个人怪了点……。”   丁田其实很想让人直接去把金甲请来,好歹是个大夫啊!   而且在丁田看来,天才都有一些奇怪的癖好,或者这个金甲也是如此呢?   不过这孩子毕竟是金大娘的命根子,这个需要征求一下金大娘的意见:“金大娘,你说呢   ?,,   “还能说什么,赶紧的去请人啊!”金大娘一咬牙:“多贵的诊金都出,多贵的药材都要去抓……家里还有一百两银子,这是我的棺材本了……。”   “钱的事情不急。”丁田安抚住老妇人:“马六,你带着小风去接人,对方不管提出什么要求,都答应,只要人过来把病看好了,比什么都强,去吧!”   “哎!”马六转身带着儿子,再次投入夜色之中。   “马六家的,带着小花先去厨房,熬一些米粥,家里我记得还有糖来着?去拿一些糖过来……。”发烧之后,需要多多的补充盐分和糖分。   “是!”马六家的现在倒是麻利非常。   马小花也去灶台上帮忙。   丁田又教金大娘给她小孙子擦拭烈酒降温。   不让老妇人做点什么,她会干着急,把自己急病了的。   果然,一忙活,孩子的体温又降下来一些,这个时候,外面寂静的黑夜里,马蹄的声音传来,马车回来了!   马六从马车里扶下来一个人。   这个人身材消瘦,背着一个大箱子,穿着一袭洗刷干净但是泛白的衣服,一看也是个不富裕的人家。   不过这人双目有神,一点不像是半夜被人叫起来,呵欠连天的样子。   进了屋,不看别人,直奔孩子而来:“这是发热了?”   “是,是!”   “一股酒味儿?”来人皱眉:“给孩子喝酒了?”   这不是胡闹么?   “不是,用烈酒擦拭耳后,腋下,手心和脚心……给他降降热。”丁田赶紧解释:“这孩子发热发的厉害,先降降温!”   “嗯,不要再用烈酒了。”来人一伸手:“拿干净的湿热的毛巾过来。”   马上,他要的东西就来了,这人擦了擦孩子的小手,又给擦了擦脚丫子。   换了一个毛巾,擦脸,擦耳后,擦……所有老白干擦过的地方,都擦了一遍。   神奇的是,孩子竟然没有继续烧,等了能有一分钟,他开始查看孩子的虎口纹,捏一捏孩子的脚心。   孩子哆嗦了一下。   他将孩子的小衣服脱了:“换一件干净的衣服,被褥枕头,换一下!”   又是一阵忙碌,弄好之后,孩子躺在那里,这人掏出来一粒暗红色的药丸,递了出来:“拿去,用温开水化成汤,给孩子灌下去。”   “哎哎!”马六家的急忙照做。   幸好,厨房煮着粥,烧着开水,温开水还是能立刻就有的。   “什么时候开始发烧的?”   “不太清楚。”丁田摇头。   “老婆子半夜起来,看看孙儿的时候,他就这样了。”金大娘看着孩子流眼泪:“大夫啊,我孙儿怎么样了?”   “很凶险,幸好你发现的早。”那人道:“这孩子是吓到了,只是一直憋在心里,没说出来,憋来憋去的,这就憋出病来了。”   这种小儿惊吓的病症,很是要不得,要不是老妇人有半夜起来看一眼孙子的习惯,这孩子非得烧过去不可!   就算挺过去了,也有可能转为小儿惊风症。   那样可就更难治了。   “怎么会?”金大娘惊愕:“我孙儿吓着了?”   “前几日砍了三十几个人头,菜市口的土都换了三茬儿了,多少人开安神的药喝,你没给孩子买一副?”那人一脸的不赞同:“而且这么小的孩子,去看什么砍头?这不就受到了惊吓   “我孙儿……。”金大娘的眼泪啊,又来了。   “汤来了!”马六家的端了个小碗进来,里头褐色泛红的一小碗汤药,一股药味儿,悠悠   传来。   “给孩子喂下去。”那人扶起孩子,让孩子半躺在自己的怀里。   丁田主动接过碗,一勺一勺的喂给孩子吃,这药是苦的,孩子当然不爱喝了,但是那人的手在孩子的下巴颏那里捏了一下,孩子就只能机械的喝汤药。   丁田看的眼前一亮!   喂完了汤药,那人又在孩子的虎口和足三里的地方扎了两根银针。   天色渐亮的时候,孩子的烧退了下去,也睁开了眼睛,看到丁田跟抱着自己的人,还有些愣神,但是看到奶奶,眼睛立刻就亮了:“奶奶。”   “乖孙儿啊!”金大娘拉着孩子的小手就掉眼泪:“你要吓死奶奶了。”   “奶奶,不哭。”孩子的小手给金大娘擦眼泪。   这孩子很乖,丁田第一次见,就喜欢上了,乖孩子,在哪个时候都是讨人喜欢的。   “你怎么当爹的?”那人抬头怒视马六,觉得不太对,又看向丁田……觉得丁田有点小,这样的年纪,不可能有这么大一个孩子……。   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要责怪谁。   “这是老妇人的孙儿,这是隔壁的邻居,这位是雇主,我给他家做点活儿,这三更半夜的,我一个老婆子,只能求助邻居帮忙,金甲大夫,您别怪他们……。”金大娘赶紧解释:“您也知道的,我家就我跟孙儿俩。”   金甲这才一拍脑袋:“对啊!您家就您跟孩子,我这也是急糊涂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金不换   “您也是着急了。”金大娘破涕为笑:“谢谢您能来,这孩子可是好了?”   “还不算是好。”金甲又掏出一个小瓶子:“这里头有六粒药丸子,每日早晚各一丸,化成水给孩子服用,这几天就不要出门了,在家好好休息,身边不能没有大人陪着,这孩子是惊吓着了,可不敢再受惊,会得小儿急惊风的,还有,孩子的吃食要热的,虽然天气热了起来,很多人都喜欢吃点凉菜之类的,但是他不行,别吃辛辣腥味的东西,养个三五日的就行了,以后多加注意。”   “是,是!”金大娘吓坏了,这次要不是她习惯好,或许孙子就这么烧没了……。   隐隐的,天放亮了,金大娘守着孩子,不愿离开。   丁田让马六跟他媳妇儿张罗,做了一顿早饭,正好煮的小米粥,米油盛了一碗喂给孩子,大人喝米粥,咸鸭蛋,配的是马六媳妇儿蒸的肉包子。   金甲估计很少吃肉,这肉包子干掉了六个,才意犹未尽。   不过他明显没吃饱,却不敢再吃,看到丁田疑惑的看着他,就笑的非常坦诚的道:“一个月没吃肉了,不能吃太多,吃太多消化不了,会闹肚子。”   丁田不是很理解:“你有这么好的医术,怎么……?”   这年代,有个说法,叫“手艺在身,袖里吞金”。   说的就是有手艺的人,在什么时候都饿不死,都有一口饭吃。   可是看这位金甲,医术高明,人也不错,怎么就……他想起了听马六他们说的那些事情,这位难道真的是个怪人?   金甲淡淡的道:“在下只是喜欢一些研究而已。这是祖传的吃饭的手艺,可惜,到了我这一代,因为战事,家业尽毁,孤身一人……,只坚持守着自己的那一堆祖传下来的一些东西,哪怕吃糠咽菜,也不变卖。虽然三餐无着落,但是我本人喜欢研究一些案子,更喜欢验尸加刑讯,所以我性格孤僻,不讨人喜欢,二十郎当岁,却一无所成……。”   木着脸,将这些话说出来,其实这些都是别人说他的言辞。   金甲已经习惯了。   丁田却听得双目放光:“不错啊!你喜欢验尸?”   其他人神情诡异的看着丁田。   丁田一无所觉:“那你知道,烧死的人,要怎么判断,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被烧的?还是在死了之后,被烧的呢?”   “这个就要检查死者的……。”金甲慢悠悠的喝着米粥,跟丁田讨论开来。   其他人早就散了……丁司狱不愧是被府尊大人看中的,看看人家,都能跟金甲这个怪人聊到一起去。   丁田问了几个验尸的常识,发现金甲对此很有研究。   “你这样的能耐,怎么不去当仵作呢?”府衙里现在的仵作还是个空缺呢。   “家父的遗命,不许我从事贱业……。”金甲低头小声的道:“更不许我放弃医术。”   “哦……那刑讯你知道多少?”丁田换了个话题:“如果打板子的话……。”   金甲也对刑讯非常在行,估计是因为他是个大夫的原因,知道揍哪儿让人疼,还不会在身上留下受刑的痕迹。   这可不得了,丁田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俩人聊的非常开心,马六自觉的去衙门,给自家的田少请了一天的假。   俩人也是半宿没睡,就在金大娘家的西内间里的大坑上,一东一西的补了个觉,聊的都忘乎所以,要不是太困了,都不想睡呢。   等到下午的时候,才爬起来,马六家的给他们上了清粥小菜,还有烙的软和的葱油饼。   金甲果然开始拉肚子了,不过他自嘲的解释:“果然是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啊。”贫困并不能让这个人苦闷,他依然非常乐天知命。   这让丁田很是佩服,吃饭的时候,就跟他道:“金大哥,你若是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小弟不才,在府衙里当个司狱,如果你不嫌牢房晦气的话,不如做小弟的先生,如何?”   这里的“先生”,相当于是杜师爷对于杜知府的意义。   也相当于王佐身边的刘文彬那样的人才,类似师爷、幕僚、军师的意思。   丁田是觉得,自己在古代,尤其是离开了牛角县之后,天然的宗族优势不存在了,倒是凸   显了他的短板。   第一,对古代的一些事情,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偶而会闹出笑话,例如他都不知道,古代的牢房,关押犯人最长的时间就是五年,还得说是大案要案的那种,普通的最多二年,一般都流放,不会动不动就砍头的!   第二,遇事的时候,需要有个可以商量的人,这个人不可能是王佐,人家一个堂堂的异姓王,处理不知道多少国家大事,而丁田跟他虽然算是熟人,可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丁田的大事,在王佐的眼中,可能连个“事儿”都算不上,这样的情况下,丁田认为自己急需一个筹谋划策的人帮自己。   第三,古代牢房跟现代不同,这里的职权划分有的很模糊,丁田认为自己需要一个像金甲这样的人才,他会医术,可以充当“狱医”一角;他会验尸,还能充当一把“法医”;他还会刑讯,更是妙用无穷。   丁田不可能相信,牢房里的人都是无辜的,更何况,现在没有犯人,不代表以后就没有,穷凶极恶的人他不是没见过,胡麻子那样的人,他觉得只是个狠人,等以后遇到比胡麻子还厉害的……古代牢房里刑讯是很普通的事情,所以他需要一个这方面的高手。   府衙牢房里的那些人都不行,丁田看不上,但是金甲不同。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为了保证自己的正确性,丁田私人雇佣金甲,不让他在牢房挂职,这样的话,就能保证公平性,起码金甲只听自己的话……。   丁田也是跟金甲聊过了之后,瞬间就想到了这一点。   “先生?”金甲想了一年:“你确定?我在府城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金甲倒是没想过丁田是贪图他什么,家里除却祖上留下的那些东西,其他的也没什么了,说是家徒四壁亦不为过。   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类型。   成家……也没有好人家的闺女可肯嫁给他。   “这跟名声无关,我看重的是你的才能,才华和手艺。”丁田道:“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工钱,十斤大米,十斤白面,二十斤粗粮的补给,逢年过节的也有一些福利,怎么样?”这是丁田能开出来的高价了。   虽然他完全可以开得更高,但是最开始不能给太多,以后还要看金甲这个人。   “一年二十两银子,每个月给我十斤大米,十斤白面,二十斤粗粮,怎么样?”金甲道:“我家有菜地,我可以自己种菜。”   “嗯……一年二十四两银子吧,我给你多加四两,但是你要身兼三职。”丁田竖起手指头:“第一,充当牢房里的大夫,不管是狱卒,还是犯人,如果生病了,你得给看;第二,充当牢房里的刑讯副手,不让你动手,但是你要保证刑讯的时候不能让犯人死掉,当然,你的意见,刑讯也会参考;第三,就是要充当仵作,牢里有的时候,也需要一个会验尸的人。”   这个工作,可以说,很对金甲的胃口。   “可以,但是我能预支十两银子么?”金甲道:“我手里没多少钱了,有些东西也需要添置一下……。”   有点羞怯,但是没办法,人穷啊。   “我正式聘请您,当然要给您奉上一些仪金,不用预支银子。”丁田乐了:“还有一些您   作为我的先生,该有的待遇。”   金甲抿嘴:“好吧。”   结果,丁田当天晚上就正式摆了个席面,聘请金甲作为自己的先生,送上仪金二十两。   另外每年还有二十四两银子,一年四季,每季都有三套衣服,包括内外和鞋子,冬天有两件大氅,两双棉靴子。   逢年过节的礼物就别提了,那个看情况。   可以说,丁田是表现了很大的诚意,这让金甲挺感动的:“姓金名甲,字不换,你可以叫我金不换。”   丁田一嘻:“你是三七啊?”   “我在家里排行的确是老七,据说我母亲生了前六个孩子都没站住……我是第七个孩子,在男孩里排第三,孩子里排第七,所以我父亲临终之前,给我取字不换,正暗合了我的排名,也是纪念我前六个哥哥姐姐。”   第二天丁田上班,金甲回家准备了一下,要在过了端午之后,才会上班,期间他要准备一   些东西,也不知道要准备什么。   但是丁田在下差之后,看到了王佐,满脸的不高兴,丁田拎着那帮人磨好的糕饼材料,放好后问他:“这是谁招你惹你了?怎么又摆着一张冷脸,给我们降温啊?”   “金甲咋回事?”一副讨债的嘴脸:“两天没来,你就跟别人成了至交好友?”   丁田叹了口气:“哪儿呀,我是个自己找了个助手,我发现我的年纪太小,能力呢,也有些时候不够用,我需要个帮手。”   “那……那……。”丁田要是不承认,王佐肯定穷追猛打,可是丁田摆出一副柔弱的样子,又跟他说自己需要帮手,不用明说,王佐就知道,他的意思了。   可就是因为知道了,发现自己跟丁田之间,是有鸿沟的,这让王佐非常不高兴。   “有大事才麻烦你,你是我的底气,我的杀手锏!”丁田很明白怎么顺毛捋:“再说了,杀鸡焉用牛刀?”   王佐觉得好受了一点。   “在我这个九品小小官儿失败之后,我要他们立刻就面对你这位一字并肩王!”丁田自己都把自己说嗨了:“吓死他们!不给他们一点缓冲的时间和余地,让他们以后想起我们俩,就   害怕!”   王佐也被他描述的前景幻想的开心:在丁田办理某些事情的时候,对方看他就带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助手,对他各种刁难,阻拦,甚至是对他爱搭不惜理……然后发现丁田自力更生之后,马上就要成功了……他们各种阻拦,然后自己闪亮登场!   吓傻一片人,打倒一片人,更砍掉无数的脑袋……。   嗯,俩人幻想的不错,甚至当天晚上,丁田给王佐的晚饭,都有一道油水非常大的红烧肉   这样的菜配上大米饭,再来一个清炒小青菜,多放点蒜苗进去。   丁田着重跟王佐说了一下金甲金不换的事情:“他这人雇佣的非常合算,可以当大夫治病救人,又能充当仵作验尸,如果需要刑讯的话,他也有些研究哦!花一份工钱,干三份活儿,多划算!”   王佐听丁田这么说,就给尚未见面的金甲金不换的身上,贴上了一个“便宜货”的标签… 第一百三十五章 过端午   安抚好了王佐,丁田也松了口气。   同时心里还莫名其妙的,王佐生什么气呢?   马上端午了,天气也越来越热,丁田早早的将礼物送去了府衙,说的也是吉利话,他没直接送给杜知府,而是送去了后宅,走的是家礼的套路。   里面的两匹彩绫,让知府夫人非常喜欢,尤其丁田还是来自牛角县,这可是半个老乡,知府夫人立刻就给了回礼。   回礼也非常丰厚:一篮子八个粽子,二十个鸡蛋,知道丁田没成家,所以没送什么女性用品,但是知道他有一户仆人照顾他,就加了两匹细麻布,四匹粗麻布。   这就是用心准备的礼物了。   而丁田,也找了个机会,开始制作调料块。   他用的底油是牛油,做了两天,王佐知道他给自己做新的吃食,就老实的在他家等着。   这也是让丁田无语了,堂堂一个一字并肩王,竟然趴在他家厨房门口,监工!   看他做牛油调料块,也是佩服了。   从磨调味料,到后来的用大锅制作,丁田都不假他人之手。   一个是为了安全,第二则是怕王佐嫌弃,所以他自己动手。   王佐看的很清楚,从打水开始,刷锅都是丁田自己来的,做了一个晚上,终于成功了。   第二天,一夜没睡的丁田,用锅里剩下的那点锅底,煮了一锅面条,好么,连王富贵都没能忍住这股香味儿,吃了一大碗。   “这面条其实也能做,不过现在没时间了,等我有时间了,再给你做点方便面。”丁田做嗨了,还想自己做方便面。   其实方便面的做法很简单,只要将细面条卷的曲曲了之后,过油炸成面饼,就能存放很长时间,当然,这个很长时间,大概是半个月左右,或者二十几天?   反正不能超过一个月。   这在古代没有任何防腐剂的情况下,放这么长时间,可以说很不错了。   然后放一点牛油调料块,简配版的手工方便面,当然,在自家吃的时候,方便面里不仅卧着荷包蛋,还有很大一块卤牛肉,以及很多青菜。   估计如果是出门的话,能不能有这么豪华版的配置,就不一定了。   不过王佐很满意:“这个不错,牛油调料块,不错!”   “其实用猪油、羊油也可以,不过我觉得牛油好一些。”丁田一边吸溜着面条,一边道:“如果不煮面的话,可以切一块下来,放在开水里,再撒上一把青菜,就是现成的汤,就着干粮也能吃一顿。”   “这个东西,是你做出来的,还是别人的主意?”王佐放下碗筷,很认真的问丁田:“一块能放多久?”   “这是我自己想出来的……放多久?”丁田挠了挠头,这个时候没防腐剂,他也不知道能放多久:“不知道啊,没试过……。”   “除了给我,不许给别人做,也不许说出去。”王佐非常严肃的道:“更不许教别人做,你家里那一户仆人也不许。”   “就你霸道……。”丁田嘀咕了一句。   “你说什么?”   “没,我没说什么。”丁田赶紧点头:“行行行,你说啥都行。”   丁田答应的很痛快,何况他的主业也不是美食家,更不是大厨,要不是王佐,他何必下厨房呢?   到头来还要他保密?   不用保密,他也不会到处去跟人说,他下厨做饭的事情:“这是我送给你的端午礼物,高兴吧?”   这就赶紧敲定,这礼物可累坏他了。   “嗯,我很喜欢。”王佐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有点不好意思:“给你的回礼,我会亲自过   目。”   这是他最大的诚意了。   能让他过目的礼单,除却送给皇帝的贡品,就没几家的礼单能让他亲自过目的了,一般都是他的管家去张罗,重要的也就是王富贵去处理,他从来不怎么操心这种事情。   但是他认真对待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而第二天,丁田就接到了二叔三叔请人送来的东西,两套新衣服,五十两银子。   是听人说,丁田在府城买了铺子?   怕他缺钱,给送了五十两银子过来。   没给带别的吃的,怕送过来也坏了。   何况府城里什么吃的没有啊?何必送乡下东西去呢?   怡好王佐派人送了五百个蜜枣的粽子给他,丁田赶紧请人带了一百个回去,这东西在乡下是个稀罕物。   又送了那人四个,当是过节的吃食了。   剩下的,丁田拿去牢房,一人分了一个,包括犯人都有一个尝尝鲜。   至于衙门里的同僚,更是人手一个,丁田还跟他们扯着嗓子喊:“先吃了再说,这玩意儿不能放太久,会坏掉的哈!”   这就分掉了快三百个,剩下二百多个,丁田打包了十个,让马六送去给崔久,这家伙端午节之后,就要正式开始做好人了。   又打包十个,给金大娘;打包五十个,送去了林家,好歹跟林家也算是有交往的人家了。五十个送去给了金甲,这位是先生。   剩下的他拿了一百个,送去给杜知府;给杜师爷也送了二十个……分一分之后,家里就剩下三十个,足够全家人吃了。   端午节,衙门里放假一天,回去过节。   而这一天早上,马六就站在门口,笑的见牙不见眼。   丁田睡懒觉,不要人喊他,他不想起床,但是不想起来,也要起来了。   因为这天早上,第一个来给他回礼的就是王佐。   王佐送了他两车东西,还有个钱箱子。   钱箱子里整整齐齐用一两银子一个的银元宝,摆了一百个,雪白的银子在阳光下,特别醒   目。   丁田最喜欢这样的礼物了。   两车,一车拉着两头肉猪,一车拉了十匹原色的细麻布,十匹中等的绸布,十匹上等的彩绸,还有两匹妆花缎,上面的花色非常漂亮。   在北风府是绝对买不到这样的妆花缎的,肯定是京里来的好料子。   这东西,一般人连看都看不到,何况是穿在身上。   两头大肥猪,一头丁田让拉去牢房,三十个男女狱卒分一下,一个人起码能分三五斤肉,就连犯人们也跟着吃了一顿好的。   自家一头猪吃不下,给金大娘送了十斤肉,给金甲送了二十斤。   剩下的全让马六家的熬了猪油……。   王佐已经将丁田让女狱卒们叠的五彩葫芦挂在了驿站里,哪儿都是这种廉价的五彩葫芦。很多人听说了之后,立刻将自家的华丽的五彩葫芦给扯了下来,赶紧的换上这种廉价的五彩葫芦。   生怕自家挂的比宁王殿下驻地挂的还要好,那不是找揍么?   倒是杜知府,他们这里挂的也是丁田给府衙的五彩葫芦,跟王佐出奇的一致,王佐知道了,还说了一句:“清廉。”   就两个字,然后所有人都赶紧的“清廉”了。   第二份给丁田送礼的就是林家,林家送的也很大气,两匹细麻布,四匹粗麻布,还有一张很大的竹编凉席。   北方这边都是苇席,竹编的也有,但是精致的竹编凉席,在北地少见,因为北地的夏季很   短。   而且这东西买的很贵,毕竟远道而来……。   第三份是金甲亲自送来的,丁田顺便留他吃饭   “这个荷包你贴身带着,里头是我放的药丸子,可以防止蚊虫鼠蚁的靠近,眼看夏天就要来了,带着这东西,好处多多。”金甲给丁田的就是一个普通的街边上卖的荷包。   青竹色,上面绣着一朵娇艳的杏花。   还挺新鲜的,挂在丁田的腰上,比较显眼。   “哦,好,家里送去的猪肉看到了没?”丁田抚了一下荷包。   “看到了,这几年我欠了不少人情,猪肉分了分,全都送人了,还挺有面子,家里就我一个人,过来跟你凑个数,来你家过节。”金甲倒是不客气:“晚上就住在你家了。”   “行。”丁田点头:“我这里反正也没什么人……来……。”   这话还没等说完,就被打脸了,因为王佐来了!   他一来,动静不小,家里的人都习惯了,倒是让金甲非常的不适应,小民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   倒是王佐,看了一眼金甲:“你请的那位?”   “是啊!”丁田给他俩做介绍:“他就是我请来的先生,金甲,金不换。”7   “小民见过……大人。”金甲很是拘束。   “嗯。”王佐点了个头,就非常自觉地进了正房,占据了丁田的卧房外间的大坑,还扣了扣窗户:“夏天了,你这窗户是不是该换窗纱了?”   “我这窗纸是新换的!”丁田进来就看王佐的手不老实的在抠自家的窗户纸,这王爷怎么这么手欠啊?   “哼!”王佐哼了哼,并且打算回去就让王富贵挑一些适合的纱料过来,夏天用的窗户,就该是糊着窗纱的,而不是桑白皮的窗户纸!   那样还能透风吗?   丁田抹了把脸:“今天过节,吃点好的。”   然后安排金不换在屋里陪着说话,他得去厨房。   金不换明显是没想到,俩人是这样的相处模式。   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金大哥,你跟他聊聊天,我去做饭了。”   然后就走了,没给金不换拒绝的机会。   厨房里,其实一些前期工作,马六家的已经准备好了,就等丁田过来下锅做了。   主食当然是粽子。   丁田就做了四道菜,一道汤。   红烧肉、水蒸蛋、糯米蒸排骨和小葱拌豆腐。   汤就是菠菜鹅蛋汤,没费多少时间,就端上了餐桌。   然后他就发现,王佐跟金甲竟然聊的不错,金甲跟王佐分享自己的一些看刑讯书籍的心得,而王佐呢,则跟他分享他的实际经验!   “田儿他没有经验,也就嘴上说一说,真要动真格的,他还不一定能不能下得去手。”王佐主动拿起筷子等饭,姿态特别自然,看样子就不是一次两次的了:“其实动刑也是分很多种   的,你们理解的也就是一些皮毛,就比如这打板子吧,在刑部大牢里,这打板子的人,是要从小就练习的,放一块豆腐在那里,上头盖着一张宣纸,打板子,打一百下,宣纸碎了,豆腐不碎,这样的板子打下去,就是皮肉之伤,看着青紫的吓人,实际上养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能痊愈,不伤筋骨;还有一种打板子的方式,就是宣纸不碎,下头放着的木板被打碎,那样的板子打下来……外表看着受伤不重,但是内里已经无药可救了……。”   听的丁田目瞪口呆,金甲却频频点头:“不错,我在一些书籍上看到过这样的记载。”丁田吸溜了一下口水,他也曾经听说过……不过他以为那是传说来着! 第一百三十六章 改造初见成效   当时他们学历史的时候,听说过行刑的一些法门。   暗中做手脚的办法有无数个,其中就有这种,看着打得严重,实际上并不严重;还有看着打的不重,实际上受的全是内伤。   在古代,内里的脏腑受伤,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还有那超级高手,能一板子下去,打断骨头;两板子就能让人吐血;三板子过后,这人就算是不死,也没救了。   十板子之内就要了一条人命。   当时以为是传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听说了。   “刑部大牢的刑讯小吏那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全都是家传的法门。”王佐一边吃饭,一边很享受丁田期许的目光。   丁田也不耽误吃饭,但是更不耽误他问王佐一些问题:“那有没有高手,可以将人千刀万剐了的?就是凌迟的那种?”   王富贵已经听不下去了,他看到丁田吃了一口红烧肉,还问王爷这个问题,顿时心里就堵   得慌。   偏偏金甲也颇为感兴趣:“有吗?”   “有。”王佐点头:“而且不止一个,有十八家都有这种手艺,把人犯脱光,然后用最细   小的渔网勒紧,肉就会从网眼里凸出来,再用最快最薄的小刀片子,一片一片的割下去……。   ”   王富贵看丁田听的最认真,心里顿时佩服的不行,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这俩人简直太般配了。   而金甲的样子,也让王富贵对这位初次见面的“先生”,印象深刻啊!   王佐难得开了金口,说了很多话,基本上都是跟刑讯有关系的东西,而丁田呢,也说了一些自己知道的事情,并且他并不主张暴力刑讯:“刑讯,是一门讲究的活儿,不要总是皮鞭沾凉水,或者狠一点的就沾盐水抽人,有那刚强的,你们就是把人打死了,也问不到什么,白白失去一个机会,多不划算?”   “那你有什么好办法?”王佐对丁田的话比较感兴趣。   他也是知道了,丁田放狠话可以,就是实际操作的经验为零。   光靠他自己无聊的想象,也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办法。   “我以前提起的那个劳动改造教育呢,是针对犯人们的,但是针对那些犯罪嫌疑人……好吧,针对那些刚抓过来,还要口供的家伙呢,首先要审问,他拒绝回答,或者欺骗官府……。”丁田的意思很简单,这审讯也是要有手段的,不能全靠刑讯,那样太暴力,也会有一些冤假错案发生。   而金甲呢,则是一边吃着肉,一边说他验尸的事情。   三个人都有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喝着小酒,和自己和脾气的人谈天说地,畅谈一番……王佐大概是从来没有这种感受,反正他很喜欢这种气氛,一喜欢吧,就不爱散席,三个人喝的都有些多,说话舌头都硬了。   最后还是丁田的话,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丁田说的是一个他们没听说过的名词,叫“心理   恐怖”。   举了一个小例子:你把一个人绑在柱子上让他看不见自己的手,你在他手腕子上划一刀,别划破,只要让人感觉到就行,但是你要告诉他,你用非常锋利的小刀子,割开了他的手腕,他的血一直在流!   一个时辰后就会流光,流光了人自然就死了。   旁边再放一个木桶,桶上开一个小孔让水滴到铜盆里,告诉他这是他的血滴到铜盆的声音当桶里的水流光,这个人就死定了。   其实他全身没有丝毫伤口。这就是心理恐怖,他自己杀死了自己。   “不用刀子和水的话,你也可以用一根蜡烛,只燎一下,让后放在他手边,让他感受到热度,告诉他,这是在用火烧他,他最后全身都会起水泡,真的像是被火炙烤一样……。”丁田说着说着,就醉倒了,躺在那里呼呼的睡着了。   金甲也差不多,他吃饱喝足了之后,也非常老实的躺在那里,跟周公约会去了。   唯有王佐,还坐在那里品酒浅酌:“刚才的事情,都听到了?”   “听到了。”王富贵躬身低头。   “回去让人试一下,看能不能跟丁田说的一样?”王佐没有回头,看着窗外的两只忙碌的燕子飞来飞去:“问讯、侦讯和刑讯……有意思。”   其实丁田都不知道自己喝多了都秃噜了什么,反正第二天早上他才爬起来,脑袋晕乎乎的,肚子也饿的厉害,最主要的是,他要去放水!   感觉膀胱都要炸裂了!   赶紧跑出去放了水,舒坦了,回来洗过手,早饭已经摆好了,金甲也揉着脑袋坐在那里,正等着丁田过来用餐:“你这里的酒倒是不错,我喝的有点多……。”   “彼此彼此啊!”丁田赶紧洗了一把脸,也没收拾衣服,就上坑盘膝坐在了餐桌前,看了半天:“那位呢?”   “不知道啊!”金甲端起小米粥喝了一口:“我也才醒没多久。”   “哦,那就算了,你准备一下,明天就跟我一起去上差。”丁田西里呼噜的吃饭。   早饭吃好了,这恶心的感觉终于消失了,又是活蹦乱跳的一个大小伙子。   然后丁田请了一天假,去找了崔久。   如今的崔久,还在他的家里,等着丁田的到来,这是他们约好了的时间,过完端午,崔久就要跟着丁田“劳动改造”了。   崔久的家很大,但是很破败,丁田知道,崔久唯一的坚持,就是不卖祖屋,这是他跟他父母的回忆。   崔久觉得卖了祖屋,他就是没有根的浮萍。   这跟金甲穷的都要要饭了,还不卖房子是一个道理。   “你身体好了吧?”丁田坐在简陋的房间里,喝着白开水,没办法,崔久家就没有茶叶,别说茶叶了,就是茶叶沫子都没有,能有个空白的二大碗给丁田喝白开水,已经是不错了。“都好了。”崔久脸有些红,这无赖子终于觉得不好意思了。   其实这家不错,前后三进的大宅院,后头还带着快有三亩地的大花园,本来崔久的父母是想着在花园里盖一栋二层的小绣楼,将来可以给女儿住,结果……现在这个花园改成了菜园子,里面种满了各种青菜,这是崔久为数不多的能自力更生的东西。   他在城郊的那十亩地,每年都赁出去,收粮食为租子,够他一个人吃的,这就是他的生存   之道。   偶尔出去耍无赖搞点钱,也都喝酒吃肉的花销掉了,反正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只是丁田是他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上门的比较正式的客人呢,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那就行,我已经整理好了糕点铺子,今天就带你过去看看,以后就看你的了,好好干,你是个汉子,以后立起来,再娶一门媳妇,好好的生几个孩子,将崔家顶起来,崔家庄没有了,不代表你崔家就要消失,懂么?”丁田知道古代人重视传承,重视子嗣,就算是个无赖子,他也不想以后没人给他上坟烧纸。   “是,是!”崔久激动了一下:“我一定好好干!”   如今府城的治安情况还是不错的,因为以前的无赖啊,流氓什么的,都死得差不多了,加上府城这边一直有北大营的人在驻守,就算战事过去了,实行的还是半军事管制的条例,所以现在的东北三府,是黑社会的真空时间。   而丁田,也是想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地让崔久走出无赖子的圈子,成为一个回头的浪子。   带着崔久去了店铺,如今店铺已经收拾得很干净了,丁田又将崔久带去厨房,里面已经放满了磨好的材料:“我跟你说,我教你做两种糕点,作为本店的招牌糕点,而剩下的那些炉果儿,桃酥什么的,你就自己做吧!”   “好!”崔久第一次干正儿八经的事情,很有些紧张。   丁田做了早就相好的两个点心给他看,然后告诉他:“牛奶糕这个东西可以随便,但是葱油可以做一个系列,小饼干、大饼干、苏打饼干……。”   “我明白了!”崔久眼睛亮亮的:“我觉得可以做的小巧一些,让人一口就能吃掉两个的那种,那样的话,比较受人欢迎……。”   “这个你自己看着办,这个店铺交给你,记得啊,挣了钱,你我五五分,我什么都不会管,但是谁要是欺负你了,你可以找我。”丁田拍给他一个小盒子:“这里头是找零钱用的,后   头屋里有材料,足够你做三天的,每隔三天我给你送一些材料过来,都是磨好的现成材料,里头还有你要穿的干净衣服,记住啊,这是做吃的东西,入口的,可不能弄脏,你也要每天都冲洗干净..。”   卫生一定要搞好,做吃的不像是别的行业,如果不讲究卫生,是会有大麻烦的。   “我记住了!”崔久抱着零钱盒子:“您放心,如果我再做不好,我就卖了宅子,在我父母的坟前挖个坑,给我自己埋了!”   “你好好做,你父母看着你呢!”丁田拍了拍的肩膀,尽管丁田比崔久年轻很多,但是崔久觉得丁田是比他成熟多了的那个。   第二天,丁田的店铺就有人给崔久送了牌匾:崔家铺子。   招牌很亮,上面是红木做成的牌匾,写的是红黑色的字。   但是落款却是“宁王佐亲笔”,然后是“武宁六年夏己亥年庚午月丙子日”   有这么一个牌匾在,城里头三家点心铺子本来还想找一找这一家的晦气,这会儿也不敢了,反而在开业的时候,送了礼物过来。   开业很低调,很简单,就在门口放了一挂鞭,然后揭了红布,算是营业了。   城里不乏凑热闹的人,有人看到新的点心铺子开业了,就去看看,有什么好的点心?   崔久一个人,幸好丁田怕他忙不过来,让马六全家去帮忙。   马六家的跟闺女在后厨忙着做点心,崔久收钱,马小风称糕点,马六帮忙打包。   这府城的人没吃过饼干和那个牛奶糕,反倒觉得新鲜,一个甜的点心不算什么,咸的就有意思了,而且还有苏打的,苏打是啥?   “苏打是啥?”王佐也不是很理解,干脆就问丁田了。   丁田是给他送点心来的,有牛奶糕,有葱油饼干、苏打饼干和普通的炉果儿,桃酥饼。   前三样是撑门面的,后两样是走平民路线,价格便宜啊。   “苏打啊,就是一种从碱里提出来的东西。”丁田解释了一下,可王佐听不太明白,干脆也不多说了:“你只要知道好吃就行了。”   王佐也没在这上面再费心神:“你的点心铺子开业了,恭喜啊。”   “谢谢你啊!”丁田是真心道谢的:“你那匾额往上面一挂,我这客似云来啊!” 第一百三十七章 几个小故事   丁田不是真的古代小白,他的点心铺子开业,肯定冲击了点心市场,人家那三家都是老牌子,其他的杂货铺子都在他们那里进普通的点心,高档的都是他们的招牌点心,都是老店,根基深厚,关系网错综复杂,再说他的这个呢?   光是崔久往那里一站……估计就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儿望而却步了。   谁乐意跟一个无赖子买东西啊?   幸好,马六一家子看着还是很正派的,尤其是马小风,半大的孩子,竟然还认识字,因为他会负责记账。   识字的孩子,在哪儿都受人欢迎。   而一些大户人家,还特意派人来买点心。   如果不是那招牌,谁认识他丁田是谁呀?   如果不是那题字,谁会跟崔久打交道啊?   所以丁田是真心实意来感谢王佐的,而且还有些担心的问:“会不会给你添麻烦?”   “会给我添什么麻烦?”王佐淡定的吃着牛奶糕,这东西牛奶味儿十足,又甜滋滋的,配绿茶喝最好。   王富贵却看得眼珠子差点儿掉下来,因为王爷以前是讨厌奶味儿的,为此,他们从来不给王爷做一些带奶味儿的东西,迫不得已要用的话,也只用一点,叫人闻不出来奶味儿。   因为王爷说过,这味道像是个没长大的奶娃子。   “他们去我那里买东西,奔着的是您的那个题字……。”丁田想了想,跟他说了一下,自己以前看电视的时候,里头演过的桥段:“然后跟我搭上关系,当然,我是不会那么干的……然后他们炒作一下,把点心炒成高价,一盒要个十两八两的银子……。”   电视里的古装剧就是这么演的,记得还有卖豆腐的,本来是普通的豆腐,结果愣是说用鱼脑做成的鱼脑豆腐,然后要个天价什么的……。   听的王佐一愣一愣的:“你这是咋想出来的?”   “我……我就是随便说一说,或许有可能呢?”丁田挠了挠头:“可别因为一个小店就连累你。”   “在京中,我也有几个铺子,也是我亲笔题字的,要是连累的话,早就麻烦缠身了。”王佐哭笑不得:“还有,谁有本事逼本王?就连皇上都不会,谁还能比天子更厉害?那他可就真的离死不远了。”   丁田这才放心:“哦,那就好!”   只要没有隐患,他就能让崔久老实的改邪归正了。   “真不知道你这是怎么想的?”王佐比较好奇的是丁田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想法:“还有什么行贿的方式?稀奇古怪的那种?说说!”   丁田想了想:“还有买字画的,最开始就是请你给题字,然后就是按字算钱,哦,叫润笔费,一开始给你一个字一两银子,然后慢慢涨价,最后你的字就有可能价值千金……。”   好像是这样吧?   记得以前看那个《XX当官》的电视剧里就有这个桥段,最后一个好好的进士及第的清贵官员,被拖下了水……。   “哈哈哈……。”王佐哈哈大笑。   “再不就是找个青楼名妓,跟你兴趣相投,情投意合……而你也不能真的娶她,或者纳她,只能养在青楼里,承包她一个月或者更久……那也需要银子……。”这种桥段电视剧里都用烂了。   “啊哈哈哈……!”王佐拍着大腿笑。   “或者你喜欢什么,他们就研究什么,如果你觉得青楼女子身份低贱的话,还可以找一个比较偏僻的庵堂,里头放一个身世凄楚、但长相绝色的小尼姑……。”   “啊哈哈哈……!”王佐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王富贵也憋不住笑喷了:“你这都想的是什么呀?”   丁田也有些不好意思:“平时没事就瞎琢磨……。”   倒是王富贵看到王佐这么开心,心里很感激丁田,不管丁田是不是没见识还是胡思乱想的,反正是让王爷开怀大笑了。   等到了快要做午饭的时候,王佐就吩咐王富贵:“让人做点清淡好吃的过来……嗯,那个凉拌牛肉就不错。”   “是!”王富贵就去厨房吩咐了。   趁着王富贵去厨房的功夫,丁田问王佐:“富贵哥怎么一脸惊讶的样子看着我的牛奶糕?   ”   “因为我以前不吃奶味儿的东西。”王佐给了他一个答案。   “啊?”丁田不信:“可我看你吃的挺香的啊?”   “当年我还小,却要充当大人,一切象征幼稚、弱小的东西,我都不喜欢,所以也就不喜欢这股子奶味儿,因为会让人觉得我还没断奶。”王佐自己还有点郁闷呢:“也不是绝对的不吃,结果他们这么多年了,就没给我吃一点带奶味儿的东西,包括牛奶粥之类的,连糕点里都不加……。”   当年他是迫不得已,才要伪装成大人的样子。   现在他都二十多了,行了冠礼是大人了好么!   丁田可怜的看了王佐一眼:“那你可够辛苦的了。”   这种事情,王佐也不可能跟王富贵说,而王富贵呢?那是把王佐当命根子一样看待的,恨不得顶在脑袋上供着,王佐不喜欢的东西,他肯定不会让这东西再次出现在王佐的眼前。   结果今天看到王佐一口气干掉了半盘子的奶糕,心里的惊讶可想而知。   丁田中午在王佐这里蹭了一顿丰盛的午饭,王爷的饭食规格当然要比自己的好多了。   光是那道凉拌牛肉,丁田就吃了半盘子,另外半盘子被王佐吃了,王富贵又让厨房做了一份,放在食盒里,让丁田带回去吃。   “晚上我有事情,就不去吃饭了。”王佐吃过午饭,就告诉丁田:“放心的做你的事情,有什么麻烦的,过来找我。”   “知道了。”丁田跟他拜拜,就拎着食盒一摇三晃的走了。   他不知道的是,他走了之后,王佐就换了一副面容,冷着脸对王富贵道:“去叫刘文彬他们到书房议事。”   “是!”王富贵也不再嬉皮笑脸。   等到了书房,王佐让王富贵简述了丁田的那些话,听的几个人目瞪口呆,王佐敲了敲书桌:“匪夷所思吧?”   “是的。”孟凌飞擦了擦冷汗:“这里有两个,竟然就是前一任两江总督所犯的错误,他最后被抄家下狱,在他还在任上的时候,他的字画,就一字千金,曾经画过巫山云雨图,据说卖了三万两白银;写了一副《离思五首》,被哄抬到了五万两白银的高价,据说是因为两江总督怀念其亡妻,在忌日的时候,写下的一幅字。”   “还有那个花魁的事情,现在的闽浙总督,听说与一个青楼花魁,纠缠不清。”刘文彬也烦躁了:“听说光是在青楼里包养那个花魁的花销,就是每个月三千两的银子,那花魁的赎身   价高达三十万两!这是公开叫的价,闽浙总督就算是有钱,也不会给她赎身,不然他无法解释那三十万两的来历!”   就因为不能赎身,才需要每个月都花销三千两银子在青楼,据说那花魁也长的非常漂亮,性格也好,有才情之类的……不然也不能把一个闽浙总督给迷的颠三倒四,连家里的媳妇儿都不顾了。   “闽浙总督……他的妻子是什么背景?”王佐问王富贵。   王佐没有成亲,家里的女眷他一个都信不过,所以内宅的事情,他是托付给了自己的奶嬷嬷去办的,而实际上,奶嬷嬷也只是挂个头衔而已,真正办事的是王佐的母亲给他留下的几名忠仆的媳妇儿和女儿、儿媳妇们。   外人只知道宁王的奶母是个厉害的女人,甚至因为哺育宁王有功,被当年的皇后嘉奖过,为此特意脱离了奴籍,敕封为如意安人。   这是从六品的头衔,“如意”是封号。   所以在王佐身边的王富贵,自然也从自己的母亲那里,知道了很多内宅的事情。   “闽浙总督雷明的夫人是雷辛氏,辛氏是赣州人,其父是赣州守备副将,不过已经致士养老,其兄接替父职,做了赣州大营的禆将,比他父亲的副将还低一级。”王富贵赶紧提供详细的资料:“就因为娘家不给力,那位辛氏在总督府的地位虽然稳固,但是并不得宠,要不是她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恐怕雷明早就……。”   早就怎么样?   早就找个机会休了她了。   “但是在下听说雷明的大公子雷家豪,在京中赶考,且在本地颇负盛名,有几个权贵看上了他,想收他做个女婿。”刘文彬知道的都是一些有名的才子之类的,想着给王爷拉拢点人才   “富贵,让人给奶妈说一声,眼看着闽浙总督就要回京述职了,肯定是要带着家眷的,见一见雷辛氏,关键时刻,可以给她撑一撑腰,再让人给雷家豪点帮助,看看闽浙总督雷明能不能回头?不能回头的话,就弃了他吧,这种人,麻烦。”   “是!,,   丁田不知道这些人竟然真的将他说过的那些事情讨论了一遍,甚至更有创新,毕竟后世无数的梗,让这帮古代的精英们也惊艳了一把。   他乐滋滋的回到了家,手里的食盒被金大娘放好:“今天家里的人都在铺子里忙,我就在这里看家。”   “小乐怎么样了?”丁田问金大娘。   小乐就是金大娘的孙子,大名叫金书乐,一般人都喊他小乐。   据说这孩子从小就喜欢笑,这几年金大娘更是将他视为眼珠子、命根子,是金大娘的精神支柱。   “好多了!”金大娘乐了:“这小子现在知道害怕了,这些天我都没离开过他身边,原来   那天他跟同学们凑热闹,真的去看了砍头,结果回来半天才知道后怕,这孩子,唉!”   “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就知道了。”丁田乐了:“我看厨房里还有两只小公鸡?带一只回   去,给孩子吃点鸡肉压压惊。”   “哎,哎!”金大娘点头,要是别的她就不要了,但是给孙子压惊用的,就收下吧。   不过她不是白要东西的人,老妇人给丁田送来了四双……有点奇怪的鞋子。   这鞋子是用捶打的柔软了的稻草编制而成,有点像是草鞋,但是有长长的草筘的丁田版草   拖鞋。   丁田不会编制草鞋,但是他提出来,想要凉爽的草拖鞋,金大娘就记住了。   这东西不费事,稻草也不贵,只是编织的时候为了样式好看,编废了几双鞋子,这才有了眼前的成品。   “这个好,这个不错!”丁田大喜:“编织的费事不?”   “一开始费事儿,等会编了就不费事了,主要是稻草需要捶打的柔软一些,才可以开始编……。”金大娘道:“而且这鞋子比一般的草鞋可要柔软、结实多了。”   丁田想了一下:“那稻草,要怎么捶打?”   他又想到了一个办法:监牢里的犯人,有的是力气。 第一百三十八章 赵老实   “这个比较累,如果有壮劳力的话,当然省事了,我这老婆子不行,只能慢慢的捶打。”金大娘道:“如果是壮劳力的话,一天能捶打出三斤多稻草呢!我只能一斤……。”   “好!”丁田立刻就道:“明儿跟我去一趟牢里。”   金大娘脸一白:“去哪儿?”   丁田呵呵一乐:“去牢里教一下那些犯人怎么捶打稻草。”   金大娘:“……???”   第二天,丁田真的带着金大娘去了一趟牢房,金大娘现场捶打了一下稻草,然后丁田就送她回去了。   五个犯人,一人一个拳头大小的木锤子,一人一大捆稻草,干活!   不过这一天下午,杜大人开始提牢里的犯人过堂问话了。   丁田亲自带人送过去的,跟崔久的案子差不多,这些人都是犯了一些小过错,其中四个人过堂非常快,但是都被判刑两年。   “你等四人罪不大,但是惹得街坊四邻讨厌,让你们在牢里待上两年,好好反省反省!”杜大人是生气的,因为这四个人犯得事情太让他这个正经的读书人恶心了。   所以要重判一下,一人二十大板子,关两年的牢房。   但是这四个人都打完了,被拖回了牢房,杜大人这就要退堂了。   “大人,还有赵老四呢?”丁田提醒他。   “赵老四的案子,过两天再过堂,他这个案子比较麻烦。”杜大人揉了揉额头:“原告被告都要上堂。”   “哦。”丁田眼珠子转了转:“那小的告退了。”   “去吧!”杜大人挥了挥手,丁田就走了。   回到牢房里,看到四个人肿起来的屁股……丁田果断的回去将金甲喊了过来,本来是打算过两天再来的,但是现在就要用上人家,只好提前,但是丁田非常正式的告诉狱卒们:“这位是金甲,金不换,金先生,以后你们可以喊不换先生,等同于我,要以礼相待。”   众人面面相觑,都在一个府城里住着,谁还不知道金不换的大名?一个古怪的……大夫。只是之前见过的还是落魄的不得了的人,如今却抖了起来,穿着一套深青色的新衣服,脚下踩着的鞋子帮雪白,   “不换先生好。”还是老郑叔识时务,立刻就一抱拳。   其他人跟着他学,都跟金不换见礼,金不换也随着他们抱拳还礼:“大家好。”   就完事了,丁田火急火燎的扯着他往牢房里走:“今天打了二十板子,一个个屁股都肿了   ”   金甲以为怎么样了呢,结果过来看了半天,给了十二包药:“一人三包,一天喝一包,三碗水煮成一碗水,喝三天就行了。”   然后又给了丁田一包粉末:“用香油拌了,敷在屁股上,也是三天,就好了。”   丁田看了看四个人露在外面已经青紫了的屁股:“这就行了?”   “我以为他们是要被打死了的,结果过来看了一下,都是皮外伤,死不了,也不会残废。   ”金甲非常有脾气的道:“下次人要死了再来找我,我的房间在哪儿?”   “在我隔壁……。”丁田一抹脸,带着金甲回了自己的小院子。   在丁田的院子隔壁呢,是一个兼并出来的小院子,比丁田的院子还小一些,但也是独门独户,坐北朝南两间房,从里到外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就连窗户门都是新的,窗纱都是新蒙上去的,里头一间作为书房,也就是一进门的地方,里间则是作为临时起居室。   看到这里的环境,以及里面书房的布置,金甲满意了:“不错,谢东家。”   “不客气,你缺什么少什么尽管吱声。”丁田指了指隔壁:“我就在那里。”   这就算是将金甲放在了身边,而金甲也投桃报李,因为丁田发现随着天气渐渐炎热,苍蝇啊,蚊子之类的东西,竟然不会围着他飞!   苍蝇也就罢了,但是不招蚊子这个就让人意外了,丁田将荷包看的更重了。   下午俩人一起下差,因为有人陪着了,郑当还是充当护卫的角色,不过马小风要在点心铺子里暂时帮忙,丁田就让他这两天先不要过来了。   在家门口分手,郑当又送金甲回去,丁田决定发工钱的时候,额外给郑当五十个铜板,好   歹是兼职保镖呢。   结果他前脚刚进门,后脚王佐就带着人,地动山摇的来……吃晚饭了。   大热天的,丁田决定做个蒜拍黄瓜,凉菜,这个时候吃着正好。   加上王富贵偷偷的跟他说,王爷这两天胃口不太好,他有点苦夏的意思,一热起来就不爱吃饭,让丁田想个办法。   马六全家都在糕点铺子那里帮忙,吃饭也在那边,正好崔久一个人,跟他们凑在一起对付几顿饭。   丁田就做了手擀面,他这手擀面可是拿手活儿,当年妈妈喜欢吃手擀面,但是妇女的力气没有男人的大,所以为了让面条好吃,妈妈就训练了爸爸做手擀面,然后爸爸就教给了他,从那以后,家里的手擀面都是他在做。   卤子也好对付,鲜蘑菇还没有,但是去年腌制的咸蘑菇还有,加上辣椒油,放上猪肉丁,咸、香、辣。   配上蒜拍黄瓜解油腻,这顿晚饭吃的王佐心满意足。   王富贵都朝丁田竖起了不知道第几次的大拇指,可是让王爷吃饭了。   不过在餐桌上,丁田说了自己今天的工作内容,最主要的就是赵老四的那个案子:“也不知道原告那边是怎么想的。”   “你可以去打听一下,这里面估计有问题!”王富贵在一边听了,就猜测到:“该不是贪图赵老四的家产吧?”   “可是据我所知,赵老四家并没有多少家财,在赵家村,赵老四家只有砖房一座,算是比较值钱的房产了,其次是三十亩地,不过赵老四家两口子三个孩子,这三十亩地也就够吃饭的,平时赵老四还出来的打个零工,他媳妇儿做点针线活儿贴补家用,农家都是如此。”丁田是特意跟老郑叔问过的,老郑叔对这赵老四家还是比较了解的,并且赵老四的兄弟们都挺他:“如果是贪图家产的话,也不该是妹夫和姐夫,应该是他的亲兄弟们才对。”   王佐吃了一口蒜拍黄瓜:“下次他兄弟们来看他,你在一边听他们怎么说。”   “好吧,正好明天就是探监的日子。”丁田想了一下才猛然道:“我发现,他们的家人来探监的时候,我竟然都不在场!”   不是有事情,就是休息了。   “那是你的人故意的,他们在别人探监的时候,有点好处,又怕你怪罪,或者是你独吞好处……嗯,更怕你不让他们收好处,所以总是在那个时间给你找点事情,这是一个小手段,他们或许并不是要架空你,只是……你自己考虑吧。”王佐将事情点明,就将面碗一伸:“再来—碗!”   干掉了两大碗面条,宁王殿下心满意足的走人了,剩下丁田收拾残局,第二天,丁田特意站在牢房门口,果然,有人有事情找他,却被丁田推却了:“现在没时间,明天再说。”   牢房里五个人,其他四个是没有家人的,也没人来看他们,因为他们结交的那些狐朋狗友,酒肉朋友之类的人,是不会来看他们的。   唯有赵老四的兄弟们,是来看他的,每次来都大包小包,所以赵老四虽然是个老实人,却是牢房里日子过的最好的那个。   可是赵老四偏偏是最郁闷的那个。   这次赵老四的三个兄长,一个弟弟又一次来了,不仅带来了夏天的衣服,还有内衣之类的换洗衣服,还有一卷凉席,一个凉枕,薄被和新的汗巾子。   只是这次他们进门看到的不再是熟悉的狱卒,而是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这人穿着的也不像是狱卒,但是他们熟悉的狱卒却站在这人身后,低着头,看样子,这个人地位挺高。   “你们就是赵家兄弟?”丁田看了看他们四个,果然是兄弟吗?   因为跟赵老四长的还挺像,只不过赵老四给人的感觉就是老实巴交的,而这四个兄弟,却都有些精明。   “是,这位……您是?”赵老大有点头皮发麻。   毕竟是乡野小民,见到个当官的就拘束,要是见到个大官,肯定趴地上不起来了。   跟现代不一样,现代的官都讲究民主,谁要是敢让民众跪地不起来……估计那个官肯定已经躺在地上起不来了。   “这是我们丁司狱。”老郑叔出现在四个人的身后:“丁司狱,这是赵家老大,赵老四的大哥,赵家村赵大旺家的顶门杠子。”   顶门杠子,就是老大的意思,继承家业的人。   “丁……司狱?”老赵家四兄弟有些发懵。   农家人肯定不了解朝廷的官员体系,甚至他们连本府的官员体系都不太清楚,只知道收税的是税吏,抓人的是捕头,审案子的是府尊大人。   再不就是知道照磨是干嘛的……一般他们接触不到或者并不常接触的官职,他们是不知道干啥的。   “这是我们府衙里的丁司狱,从九品官职,专管牢房里的事情,比牢头儿都大!”老郑叔赶紧解释:“你家老四现在就归我们丁司狱管咧。”   他这么大白话的说明,让四兄弟知道丁田的职位是干什么的了。   “见过丁司狱。”赶紧弯腰塌背,一脸的可怜样儿:“俺们是来看俺四兄弟的,他还好吧   ?,,   “他挺好的,我带你们进去吧。”丁田转身就走,也没说要钱的事情。   但是赵老二非常机灵的将准备好的钱塞给了认识的狱卒,赵老大则是抱着东西走在最前面,正好挡住了丁田,就算丁田回头,看到的也是赵老大跟赵老三,赵老五跟在最后,拎着两个盒子,这里是给赵老四准备的肉食。   一个装着一只烧鸡,一个装着一大碗条子肉。   到了地方,这些人发现这里大变样了!   上个月他们没来,因为春耕太忙了,只托人送了东西过来,这次春耕忙完就差锄地了,这才一起过来。   上上个月倒是来了,但是那个时候,这里正在装修清理,乱糟糟的看着就闹心。   这次看到弟弟,大变样了!   就是头发没了,让四兄弟比较郁闷:“老实,你这头发咋没了?”   赵老四低头可老实的就说了:“为了干净,头上都生虱子了……。”   四兄弟面面相觑,农家人,谁头上没两个虱子?   丁田也觉得四兄弟有点脏,因为头上有一点白花花的虱子产的卵,那叫虮子。   白色的,粘在头发上,看的特别明显。   丁田在丁家村就没见过几个干净人,在这里也一样,真是让他觉得辣眼睛,头疼的很。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另有隐情   他们说话,丁田就站在一边看着,一点避讳的意思都没有,不仅他在这里看着,连带着老郑叔也是如此。   老郑叔有点尴尬。   这个事儿吧,他本打算跟丁田说一说的,曾经丁田就说过,轻易的不要吃拿卡要,朝廷发放俸禄还养活不了你们了吗?   但是底下人都拿惯了,突然不让拿了,有的人就觉得可惜了。   何况还有一点,众人总觉得吧,不给点好处,不塞点钱的话,家里人在里头会受罪。   为了求一个心安,他们就会想方设法的要给狱卒塞钱……。   这种情况下,真的很难拒绝啊。   何况这些钱也不是某一个人贪污了,以前是大家平分,现在则是用这钱买点东西,不分钱,改分东西了。   不过都是一些小东西,例如买一些花生瓜子的,大家就吃掉了。   或者买一些食材,足够给大家的餐桌上,多添上一道菜。   他们真的没有贪污,不过……这钱按照丁司狱的说法,就是灰色收入,也不是什么名正言顺..〇   丁田不管这个,他就站在那里掐时间,按照规定,探视的时间是一炷香,也就是十五分钟,最长的是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   不过一般的都是十五分钟,半个时辰的那估计就是死刑犯了,给送别的,见一面就是告别,再见面估计就是一具尸体了。   有丁田在这里,赵老四也不怎么说话,四兄弟也也不敢说太露骨的话,所以赵老大只好叮嘱赵老四:“听说要过堂了,老实啊,你该说什么说什么,我们当时都醉了,醉了的人能知道啥呢?”   赵老四肩膀动了动:“嗯。”   “四哥,你可要坚持住啊!”赵老五有点可怜他四哥:“我们等你出来呢!”   赵老二则是有些不耐烦:“你好好想想,这事儿……唉……!”   赵老三闷闷的将东西都递给了赵老四:“天气热了,你在这里也不知道过得如何,这是凉席和凉枕,都是我编的,你对付着用吧,还有艾草鞭子,一晚上点一根,能熏蚊子。”   丁田看到了那艾草鞭子,眼睛一亮。   这艾草鞭子就是艾草编成的一个长条,像鞭子一样,点燃一头,就会冒出烟来,熏蚊虫特别好用,是民间的一种熏蚊子的方式。   这要是现在做一些拿出去卖……哪怕是卖给驿站呢,也算是个收入……。   十五分钟很快就到了,丁田毫不犹豫的让他们离开:“牢里有牢里的规矩,你们不守规矩,下次就别进来。”   四个兄弟点头哈腰的走了,就是心情比较郁闷,跟老四都没说上几句话,有些话又不方便当着外人的面说。   走出衙门,都过了两条街了,赵老三才烦躁的揪了一下头发:“怎么办啊大哥?马少爷那边还等着回信呢!”   “能怎么办?听说就要过堂了,老四要是在堂上说了大实话,那我们家可就丢人了。”赵老大也烦闷:“当时我就说,这事儿不可能,你们非不信……。”   “当时马少爷可是答应了,一人给二十两银子,那是二十两银子啊!”赵老二撇嘴:“那女人有什么好的?一个绝户的闺女……。”   二十两银子,在农家小户看来,足够娶一房媳妇儿的了。   赵老二家的大小子,眼看着就要十七了,现在整日里想的是怎么给自家大小子找个合适的媳妇儿……。   “再不好,那也是老实的媳妇儿。”赵老大白了他一眼:“是,她爹娘是没了,可是张家村可还在,张氏一族也在,她还有六个叔叔,八个祖辈的爷爷呢,真闹起来,你以为赵家村就能扛得住张家村?人家那个村子可也有两个秀才的!”   “当初我就说不行,你们非要……这可咋办?”赵老五比哥哥们都要郁闷:“当时真是……哎呀,就不该让妹子嫁过去。”   “不该?不该的话,现在我们老赵家能有马家这样一门好亲家?哪怕是马家的三房,那也是马家的人。”赵老大狠了狠心:“老四必须要松口。”   “他要是不松口呢?”赵老二问:“他别看最老实,可也最一根筋,执拗起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不松口,也得松,钱都收了,退不回去了!”赵老三狠狠的道:“一个女人而已。”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赵老五可比哥哥们要更狠:“他是想断了手足,还是想丢一件衣服,换个新的?”   “都说什么呢?”赵老大倒是怒喝一声:“那是你们的兄弟!那女人再不好,也给我老赵家生了三个男娃儿,跟老四在一起过了快十年,都瞎说什么?老四要是不乐意……这钱就退回 去,至于案子怎么审,府尊大人怎么判……我们听着就是了。”   其他三个人不吭声了。   沉默的走了一路,回到家里又开始新一轮的讨论,而他们没有注意到的是,跟在他们身后的两个人。   一个是金甲,他换了一身衣服,普普通通的农夫装扮。   还有一个是马小风,这小子也换了一身农家小子的短打扮,还很旧的衣服,丢在人堆里,不举手都认不出来他。   跟到赵家村,金甲就说是来采药的,路过赵家村,进来找口水喝,他跟马小风都带了干粮   是蒸的青菜团子,里头的菜馅儿拌的油渣,吃起来喷喷香。   金甲送给了这户提供开水给他们喝的人家的孩子一人一个之后,这家人的男人就高兴了。   金甲曾经出门采药无数回,遇到过许多事情,自然,知道怎么跟这些人打交道,于是等着开水变凉的时候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甚至这家的男人还让媳妇儿给准备了一份菜汤给他们俩吃。   马小风也是个半大的少年,来的时候,他娘给他装了十几个青菜团子,但是他吃两个就饱了,何况家里有好吃的,这青菜团子虽然也好吃,但是看到几个孩子,他就一人给了一个,这些孩子吃完了,他就再一人给一个……。   跟这家人不一会儿就熟悉了,连这家的女主人都觉得这个少年是个好孩子,去菜园子里特意挑了两个手掌长的早春种植之后,最早结好的黄瓜出来,洗了给他们俩吃。   丁田在衙门里一直等到都要吃晚饭了,这俩人才回来。   “你还真去采药了啊?”丁田看到金甲背着的柳条筐里,一大捆防风、一大捆板蓝根、一小捆的龙胆草。   这一看就是真的采药材的人。   “不真采药,能混进去吗?”金甲将柳条筐从背上拿下来:“小风,你的也拿过来。”   马小风的背篓里,放着的是新鲜的苍术、黄精和柴胡。   “田少,我们还挖到了一根小人参。”马小风显摆了一下:“是新鲜的,没伤到一点,不换先生说,要种在他家的院子里去。”   “那就种吧!”人参这种东西,丁田觉得没有上百年的参龄,吃掉都是浪费啊。   上千年的那就是个传说,以前他看过一则新闻,一根在长白山发现的野生人参,长了两千多年,也就是说,在秦朝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结果那根人参哪怕是被晒干了,也价值一百多万……。   丁田不认为,金甲能活一千多年……。   “我去埋人参,回来有事情跟你说。”金甲将人参拿了过来,那人参现在用一个小盒子装着,里头是铺了一层腐土和树叶子的,为的是保证人参不离土,可以增加移栽的成活率。   “小风跟着去,我回家里,今天晚上有手撕鸡吃。”丁田道:“我再去打二两米酒。”   烈酒他是不敢喝了,上次喝了头疼的滋味儿太难受。   “行!”金甲也不客气。   带着小风就走了,而丁田则是让郑当赶紧吃饭,吃过了饭,老郑叔就跟他儿子一起,送丁田回去。   在路上,老郑叔三言两语说了一下关于探监给钱的事儿,有些忐忑不安的看着丁田,想知道他的反应是什么。   “这事儿是我考虑不周。”丁田知道老郑叔的意思,要不是压力太大,老郑叔也不可能立   刻就跟他解释,这帮狱卒们其实已经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了,只是那毕竟是意外之财。   平时抓的都是崔久、王强那样的人,根本不会有家人来探监,何谈“好处费”呢?   就算是在现代,有的家属去探监,还会给看门的或者执勤的塞上一盒烟,不贵重,但是是个心意。   收不收在其次,给不给的却是他们那帮家属的决定。   “呃?”老郑叔没想到丁司狱是这个反应,首先就反醒自己的不足。   “我觉得大家做的没错,我呢,也不该太严格要求大家,不过呢,人家给多给少的,我们都收着,绝对不能主动开口要,更不能看人家有钱就要个天价,这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丁田知道自己不能真的否决灰色收入,因为全天下的牢房都这么干,他不可能改变全天下,那太费心费力了,他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给了我们收,哪怕是给一个铜板,也是人   家的心意,绝对不能想多嫌少的,再一个,没钱的也不要硬要,真是一个贫困之家,要什么要?一个铜板都有可能掰两半花的人家,能有多少富裕来打点呢?”   “是啊!”都是穷苦日子走过来的人,老郑叔深有所感:“您还是明日跟大家伙儿说一说吧,您说的都有道理,我也说不出来。”   还有一点他没说,丁田说的话,大家会更信服他这个司狱。   “好,明天开会……嗯,聚到一起,我要训话!”丁田笑了。   以前在牛角县的时候,牢房里就自己一个人,该怎么干就怎么干,而且也没犯人啊。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这里光是男女狱卒就有三十个,不算厨娘和两个杂役。   人多了,事情也就多了,方方面面的都要考虑到……到了家,让金大娘给老郑叔拎了一只烧鸡:“这是朋友送的,您带回去尝尝。”   其实是王富贵送来的,驿站那里收购了一批肥鸡,做成了烧鸡,王佐请客用,但是出锅后,王佐就要王富贵先给丁田送了五只过来。   都是最好的烧鸡,肥的流油的那种,丁田让金大娘拿了一只,又请金大娘送去了点心铺子一只,这一只给老郑叔带走。   剩下一只一会儿他跟金甲吃掉,还有一只,给金甲带走。   因为这个时候天气热啊,食物放一晚上就酸了,可不能浪费。   何况这是肉食!   “好,那老郑叔回去喝二两!”老郑叔也不客气,让儿子拎着烧鸡,一摇三晃的跟丁田告辞,回家去了。   不一会儿,金甲就来了,还没进门就跟丁田道:“我有些事情要跟你说,关于刘老实的案子,你猜的没错,的确另有隐情。” 第一百四十章 姻缘错   “进屋再说!”丁田的家里早就准备好了晚饭。   趁着外面天还亮着,赶紧吃饭,事情也可以在吃饭的时候谈么。   金甲自从跟了丁田,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好多,日子过的特别滋润,不仅有新衣服穿,隔三差五的还能吃一顿肉。   甚至还能接济一下一些老朋友,给他们送去点肉,也让他们见一见荤腥。   “今天去马家村,在村子后头找了一户人家讨水喝,聊了一会儿,那家的男人倒是大大咧咧的性格,但是那家的女人却是个长舌妇,一开始还忍着,后来熟悉了……。”   丁田懂,熟悉了之后,长舌妇会忍不住说三道四。   赵大旺家的哥五个,也算是有名的了。   当年分家也是和和气气的,赵大旺跟他老伴儿归大儿子赡养,所以家里的房子就给了老大   一家。   老二、老三、老四和老五,分别给了一个大牲口。   都是挽马,一人又分了二十两银子,十亩地,已经非常丰厚了。   分家之后,他们兄弟五个也是村里羡慕的对象。   赵老四呢,因为老实肯干,短短五年的时间,他家就多出来二十亩地,但是因为他媳妇儿身体不太好,尽管赵老实拼命的干活,也还是让家里没多少存款,不过日子虽然清贫,可两口子恩爱,生了三个孩子,都是男孩儿。   “原告是老赵家三闺女的丈夫,马景生,这小子是城里马家的三房小儿子,从小被娇生惯养着长大,有次外出耍玩儿,看到了老赵家的闺女去卖绣活儿,这就看进了眼里,拔不出来了,回家死活作闹的非要娶她为妻,家里人惯着他,就真的给他娶了进门,结果进了门也没见他有多喜欢赵家的三闺女。”   “倒是对老丈人家比较恭敬,毕竟是读书人,后来因为当初答应了家里,娶了媳妇儿就得好好的读书,他还真读书了,考了个秀才回来,从此在家里倒是有了地位。”金甲一边吃鸡喝米酒,一边跟丁田说他知道的消息:“正想一鼓作气再考的时候……这就喝酒喝大了,过年么,谁家不来点小酒呢?但是耽误考试可是大事儿!何况过年的时候,都有一些文会,走礼,串亲戚的,顶着一个猪头的样子,怎么出门?那可是秀才!”   “本来是要大刑伺候的,谁让那个时候,府尊大人赴任了,原来的那位调走了,这案子就被压了下来,府尊大人来到这里,那马家也不熟悉大人的脾气,所以也没什么动静。”   “有点奇怪。”丁田在金甲的叙述之中,听到了一点违和感:“既然是一见钟情,还迎娶到了心目中喜欢的女子,怎么……说娶到手之后就变了呢?就算是喜新厌旧,也得有个渐变的时间吧?”   新婚,一年的时间,都叫新婚的好么。   第二年可能会有孩子,但是听金甲的意思,没有孩子!   不然他早就说了。   第三年,好歹没孩子,起码要跟老婆生一个吧?   竟然也没有下文。   第四年……科举考试,没办法,这是大事,不能耽误。   第五年……刚过年,就出了这事儿。   “是有点奇怪,成亲四年整,五年头,竟然没有孩子。”金甲听丁田这么一说,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就算是不喜欢妻子,以他的家世,通房丫头总会有一个吧?”   “两个原因。”丁田举起两根手指头:“一,他自己身体不行,这个是他的个人隐私。”金甲这家伙,眼睛亮的像灯泡!   “第二,他心里有人,不喜欢妻子,或者说,根本不愿意碰她,所以,既没有别的女人,更不可能让妻子怀孕。”因为根本没有同床,怎么怀孕?   “心里有人?”金甲咬着筷头子:“那他……为什么要迎娶人家呢?”   一个是府城里的大户人家,娶一个村姑已经很勉强了,这会儿却又后悔,当时干什么去了   ?   “而且跟岳家关系好,为什么这次又这么不顾及脸面,非要跟岳家撕破脸呢?大过年的都要将赵老四送到官府来……这说不通啊!”丁田也有些不明所以:“以后让他的妻子,在娘家   还怎么有脸?”   这等于是两家决裂了……。   “更不解的是,那两个姐夫也跟他这个妹夫站在一起……难道他们家的女儿,就那么不得丈夫喜欢?非要撕破脸皮?”   别小看这个细节,在这个时代,亲族关系特别重要。   有的时候,一个宗族的决定,甚至不需要国法,因为他们可以动用宗族的力量,绕过国法,直接处置犯错误的族人。   同样的,这个时代,“株连九族”是可以的,不管你是不是好人,只要是一族的,就一竿子打死!   夷三族、诛九族什么的,都是正常的,所以这个时代,别埋怨牵连啥的,在你享受了宗族的庇佑之后,也要为宗族做点什么,当然,宗族在享受了你带来的光环之后,也要有被你连累的心理准备……。   “或许,我们明天问一问赵老四?”丁田扯着一根鸡爪子啃的起劲儿:“他肯定知道,就看他愿意不愿意说了。”   “还有一点,每次来看他的都是他的兄弟,他媳妇儿呢?”金甲提出另一个疑问:“就算是再忙,过节的时候,也该来看看啊?”   “是的,这也是一个疑点。”丁田想了想:“还有,貌似那马少爷迎娶赵三丫,是个美丽的误会?”   这年代,农家的小子都没几个好听的名字,何况是姑娘了。   所以赵家的三个闺女,就是赵大丫、赵二丫和赵三丫,没有什么好听的闺名。   “这可有热闹看了。”金甲对此很感兴趣。   “你貌似很高兴?”丁田看金甲小酒喝着,小鸡吃着,美滋滋的样子,这怪才也有高兴的   时候?   “当然了!”金甲放下小酒盅:“这是我第一个接触的案子,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喜欢,我高兴,我终于觉得自己所学有了用武之地,虽然帮你的犯人看受伤的屁股这种事情,我不太高兴。”   丁田脸一僵:“那是正常的事情好么?不要说得那么暖昧!什么叫我的犯人的屁股?那是我的犯人吗?那是府衙的犯人,再说了,他们不早点好起来,我家里的糕点材料谁给磨?编织草拖鞋的稻草谁去捶打?”   “你这个想法倒是新奇。”金甲对于丁田的“劳动改造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挺好奇,这样的事情,有点像是冤大头,但是真的实施起来之后,对犯人们的冲击不可谓不大。   平时谁会让犯人在牢里一待就是好几年呢?   而且各个牢房的压力也很大,犯人不能死,或者不能死的太多,犯人也要吃饭睡觉的,也有一定的消耗。   更有的犯人刺儿头,都说牢房的狱卒凶悍,不凶,也压制不住那些凶神恶煞们。   幸好啊,北边大战一场,还在恢复当中,这牢房里的犯人相对来说少了很多,他可记得,在没打仗前,牢房里的犯人二十几个,还有好几个常驻的……。   现在可倒好,一个都没有了,剩下几只小虾米,还被丁田一系列的举动给吓破了胆儿。   “有什么嘛,你们真是少见多怪。”丁田不认为自己怎么样犯人了,他是给他们一个好的坐牢的环境。   吃过了晚饭,金甲就拎着烧鸡回去了。   丁田在院子里溜了一回儿,看了看自己的菜地,他这院子里没有种植什么花草,全都种的菜,还有葡萄藤呢。   然后才回到屋里,金大娘已经在他的卧房窗户下,门口那里,点燃了艾草鞭子,给他熏蚊虫。   躺在屋里,小风轻轻吹过,虽然是夏天,但是也难得的凉快一些。   在这个没有全球变暖的古代,环境好的让丁田非常满意,夏天最高温度也就二十五六度,虽然冬天冷了一些,但是也比他那个时候的空气新鲜不少。   夏天也不会出现三四十度的高温……。   第二天,吃过早饭,丁田就上差了,他跟金甲一来,就直奔牢房,看赵老四。   赵老四刚吃过早饭,丁田已经改过了牢房的食谱,他们犯人的早饭是棒子面粥,两合面的   馒头,一人一个咸鸭蛋,咸菜无限提供。   要是以前的话,估计也就一人一碗棒子面粥,这就是早饭了,连咸菜都不会有,午饭才有咸菜,晚饭才有点干的……。   看到这二位过来,赵老四有点惊讶,他还没去做工呢,因为另外四个屁股还没好,所以他们暂时不用工作,养伤,而所有的工作不能让赵老四一个人干巴?   所以赵老四如今的工作,就是简单的磨食材。   这是丁田家糕点铺子需要的食材,他现在正打算磨来着……结果就看到丁司狱跟不换先生过来了。   “赵老四,我知道你的这个案子里,有另外的隐情。”丁田看着他,眼神犀利。   赵老四是个老实人,被这么看着,心虚啊!   “你说出来,我们会帮你,不然我们也帮不上你的忙,你自己考虑一下?”金甲在一边道:“我们呢,也只是觉得你这个人不错,才香帮你一把,换成别人……那四个,挨揍了我也只是去看了看而已。”   赵老四更有些心动了。   “我们去谈话室聊一聊!”丁田干脆将赵老四提到了谈话室。   谈话室的氛围好啊,一人一碗茶,清风徐徐,还有点心可以吃,而且赵老四也没带镣铐什么的,坐在椅子里,看着对面两个笑呵呵的关心他的人,赵老四这样的人是扛不住这样温情一面的,所以他就流着眼泪,说了他的“故事”。   “这事儿说起来,都是家丑……。”赵老四抹了一把眼泪:“其实最早的祸根,是在五年   前。”   “五年前?”丁田跟金甲一愣。   “嗯,五年前,我跟小兰定亲,小兰就是我媳妇儿,她家是张家村的,那是一个大村子,整个张氏家族有两百来户,近千人口,张家村还出了两个秀才,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大家族,小兰的爹娘身体不好,想着在入土前,能看着小兰出嫁,他们挑来挑去,挑中了我,因为我脾气好,老实,人又肯干,才将小兰嫁给我,当时我们定亲之后,我三妹跟小兰她们几个闺女一起来府城卖绣品,小兰心灵手巧,绣品能卖高价,我三妹跟她学了一点皮毛,绣品也比别人的多两三个铜板,所以她们关系在我定亲之后,就好了起来……。”   这个很能理解,一般当人嫂子的,都会对小姑子比较关心,因为未出嫁的小姑子为难嫂子的有不少,小姑子未出嫁是娇客,在家当然惯着的……。   但是丁田听到这里,想到了一个可能:“五年前在街上,马家少爷一见钟情的人……是你媳妇儿,而不是你三妹!” 第一百四十一章 错上加错   “不错,他看中的是小兰……。”赵老四有点生气的道:“但是他不知道小兰是谁,问人家布庄的人,布庄的伙计怎么可能告诉他?都知道这马家三房的少爷不是个好东西,但是他买了那堆绣品之后,那布庄的掌柜的告诉他,是赵家庄的女眷……那次去的也的确是赵家庄的闺女们,他知道之后,就回家去闹了,他们三房就他这一个孩子,自然是从小就娇生惯养……磨得他家里同意之后,他就托媒婆去说媒,以绣品作为依据,我三妹的绣活是跟小兰学的,有那么几分相似,媒婆找上门,但是我已经要跟小兰成亲了,小兰的父母也不同意,因为马家……那人家,不适合小兰。”   “而且媒婆也找错了人家,小兰是已经定亲的人了,肯定不是她啊,媒婆就找到了那天去绣庄的所有姑娘家,不能说绣活的事情,而是说看看姑娘的针线活,将来好说亲,从几个熟悉   的闺女那里知道了我三妹的绣活就是这样的……然后媒婆就上门了……明知道是找错了人……   ”   “可是我大哥他们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家里只有三妹没有出嫁,三妹从小娇生惯养,一门心思的想找个府城的有钱人,从小就不让她洗衣服做饭,当小姐一样养大,因为是老来女,父母也……最喜欢她,她要嫁给马少爷,大哥他们也支持,因为马家肯定给的聘礼不少,有了这层关系,以后的日子肯定也能从马家得不少好处,于是……他们就跟媒婆说,同意这门亲事……定亲之后,三妹的绣活也有小兰帮着绣一些,送去了马家,马少爷看后非常满意……。”“我跟小兰成亲后,家里立刻就分了家,我们在赵家村西头居住,而我大哥家在东头,二哥跟三哥一个在南边,一个在中间……三家人离得远,而且三妹成亲的时候,小兰有了身孕,家里人说怕胎位不稳,不让她去帮忙,在家养胎,我当时还很感激他们,因为小兰的确身体不强壮,怀了孕之后也折腾的厉害……。”   “也就是说,等马公子入了洞房,掀开盖头,才发现……娶错了人?”   “是,三朝回门的时候,马公子才见到小兰……。”赵老四低头闷声憨气的道:“那时候我虽然觉得他这个妹夫对我有点奇怪,可家里人说人家是大家少爷,对我们这样的泥腿子看不起,是应该的,我也没多想,我是个笨人,小兰是个老实的,我俩自己过日子,过的很好,小兰生了孩子之后,妹夫……三妹还送来了不少东西,后来小兰的父母去世,守孝三年,我跟小兰都不怎么出门,连过年都没回去,三年之后,除了孝,小兰又有了身孕……,我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而我三妹,连怀都没怀上,再加上马少爷中了秀才……每次见到三妹她都不是很高兴,而且最不喜欢我……,跟小兰的关系也不好了起来。”   “去年过年前,我的三儿子满月,加上小兰身体也好了一些,我也高兴,妹夫也考中了秀才,正月初三,家里的闺女回娘家,大姐夫跟二姐夫,还有妹夫,都回来了,过年么,高兴啊!他们喝酒,其实我酒量不好,但是我喝醉了之后,最听话,只站着傻笑,绝对不会耍酒疯。”赵老四激动的道:“但是等我醒过来,就发现他们都受了伤,可我……我也受了伤,但是他们说,最后站着的那个是我!”   所以所有人都认为,最后赢家就是站着的赵老四!   丁田皱眉:“以后的事情我们知道,你被送官办理。”   “其实最开始,村长是说赔偿点汤药费的,这都是实在亲戚……可是马少爷不服,他坚持要送我来衙门,等我被关进来之后,我大哥他们第一次来看我,就说了,马少爷的条件很简单,让我休了小兰,他想纳小兰为妾,他是有功名的人,而且婚后五年,我三妹都一无所出……我怎么可能同意?”赵老四瞪圆了眼睛:“那是我媳妇儿,我儿子的娘!”   “所以马家不依不饶?”丁田没想到,内情竟然是如此复杂。   “嗯,马家的三房虽然不是当家做主的,可比我们这些乡下人强多了,民不与富斗啊。”赵老四抱着脑袋:“大哥告诉我,要是我不休妻,马家少爷就让我在牢里待一辈子……可我也不能卖妻子给他……。”   “那怎么没有后续了呢?”丁田觉得那马家少爷能干出这种事情,肯定不是个半途而废的   家伙。   “大概是因为,换了府尊大人,而且那个时候,府尊大人很忙……。”金甲猜测:“马家对府尊大人……也不是很服气,记得当时府城里也不安宁,所以他们可能就没时间来管这点小事……,再说,宁王大人还在驿站,如果他们敢做出强抢民妇的事情……。”   不用说,就算马家是支持知府大人的,杜知府也不会放过他们!   何况他们还跟知府大人作对,要是真那么干了,杜知府不介意将他们全家都下狱。   所以马家的少爷,给了赵家四兄弟好处,来了个软刀子……这要是个硬刀子……杜知府早就开堂过审了。   “这事儿……别人知道吗?”丁田问赵老四。   “村里已经有些传言,因为马少爷每次去,都会打听一下家里的女眷……。”赵老四红着眼睛道:“我看事儿不好,就让小兰别离开家,当初我盖房子的时候,因为是在村西头,守着村边儿,特意将家里的围墙,打的一人多高,上头还插满了树杈子,攀爬不上去,家里的大门,也是厚实的……,她父母都走了,剩下她一个人……不过别人不敢怎么样她,她还有八个叔叔在,出嫁的时候,小兰带了一半家产,剩下的一半,除却父母身后事的花销,剩下的家产,她平分给了八位叔叔,田地给了族里,他们也护着小兰,不然姓马的岂能……用这种手段?恐怕早就上门抢人了……。”   现在他只希望小兰能安全的在家。   “这都什么事儿啊!”金甲也被这真想惊呆了。   “那他们不敢来硬的,就诬陷你?”丁田摸着下巴道:“马少爷这是想让你主动休妻……   ”   这个年代,被夫家休回去的女人,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   要么出家为尼,长伴青灯古佛;要么就是投河自尽,没了活路。   就算是农家妇女脸皮厚,回到家里再嫁,也不会有幸福可言……。   尤其是在夫家留下过孩子的女人,那孩子的下场……不提也罢。   何况,那赵张氏娘家已经没了直系血亲,叔叔家到底是隔了一层,如果她被休回去……去哪儿呢?   而马少爷如果在那个时候,提出要纳她为妾,肯定行啊!   还颇有一种“英雄救美”的意味……真是好算计。   “原来是这样。”金甲听了内情,现在已经不感兴趣了,因为没什么技术含量,完全是风月的原因。   “所以……丁司狱,你能帮我吗?”赵老四出溜下椅子,抱着丁田的大腿,跪在地上不松手:“帮帮我……我给你磕头了!”   大概是硬抗了这么久,赵老四也是到了崩溃的边缘,丁田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你别这样,我一定帮你。”丁田将他扶起来:“你现在担心的是你妻子,我想着,将她和孩子们接来城里,就算马家,也不能在城里公然动手!”   “对对对!”金甲点头:“家里可以暂时锁上大门,请族人帮忙看顾一下,家里的田地……既然你的兄弟们还不想跟你撕破脸,那就让他们代为照顾好了,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他们四兄弟也不要做人了。”   他们可以威胁赵老四,那么丁田他们也可以反过来威胁赵氏四兄弟。   “嗯嗯嗯!”赵老四猛点头,他现在连自家的兄弟都信不过了,就信得过丁司狱。   知道了内情,丁田将赵老四送回了牢房,然后就去找了杜知府。   正好赶上杜知府要吃午饭,看到丁田来,就笑了:“你是知道我这儿有好吃的啊?”   “您吃什么呢?”丁田故意抻着脖子看。   “夫人下厨烙的蛋饼,还有爆炒的小青菜。”杜知府更乐了:“你有口福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丁田撸胳膊挽袖子:“这小的可得放开了吃一顿,夫人轻易不下厨,今天有什么喜事吗?”   “也没什么喜事,就是看家里的鹅蛋有不少,不吃怕坏掉,干脆就做了蛋饼,也好久没吃了,还挺想念的,当年家里生活清贫,全靠夫人操持家务,虽然说现在日子好过了,但是夫人还是如此贤惠……。”杜知府炫耀了一下自家的夫人,丁田没成亲,也无法体会,只好赔笑,顺便自己拿筷子蹭一顿饭。   用过了午饭,丁田才找了个机会,跟杜知府说了一下自己知道的事情。   “其实,师爷也是如此说的,他今日就是去了张家村,看看张家村能不能为他们村的女婿赵老四张目。”杜知府放下茶杯:“原来本府就觉得这事儿蹊跷,只是醉酒失手打人而已,最多赔偿点汤药费,他们又都是实在亲戚,何必非要闹上公堂?原来问题在这里。”   “赵家四兄弟是收了马家的好处,而那马家三房的少爷也是个混账,人都没搞清楚,就随意的娶妻,却又不珍惜……事后也不能这样往回找补吧?”丁田比较生气:“要是他们都没成   亲还好说,如今人赵老四都有三个儿子了……。”   “是啊,宁拆十座庙,不散一桩婚。”杜知府摸着胡子感慨了一下:“过几日升堂问案,   本府就判赵老四囚半年,赔偿汤药费,仅此而已,他们要是不依不饶,本府也不怕撕破脸皮!   ”   杜知府对马家也没好感,自从他来担任知府,马家就在不断的试探之中,马家是本地大户不假,但是你一个民间士绅,怎么敢跟官府对着来?   试探什么呢?   杜知府不知道,但是他看过前任留下的卷宗,其中有几个案子,判的时候,都是偏向马家的,这里头要说没有点什么内幕,他是不相信的。   马家作为本地的一大户,要说没有犯过什么,他也是不相信的……。   “有您的支持就行!”丁田要的是杜知府的一个态度,县官不如现管,只要杜知府这里卡住,马家一个乡绅人家,是不敢明着跟官府作对的,何况,宁王就在府城里。   还有三千驻军,哪个都是十足的威慑。   丁田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杜知府也捋顺了一下此案,如今府衙就剩下这一个案子需要他亲自过问了。   同时,在马家,也有一些人,在讨论此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案情进展   马家的大厅,三房的人都在,马家现在的家主说话非常的不客气:“以前跟知府合作,还能发点小财,现在的知府,一不熟悉性格,二不知道秉性,三更是不知道家世,怎么合作?上次试探之后,也没个结果。”   “大哥,你急什么?”马家老二摸着手上的金戒指,阴沉着脸道:“哪个当官的不要政绩?我们不合作,他的政绩就好看了?”   “就是,我们马家在府城的生意可不小,一处医馆,两个酒楼,一个学堂,三家杂货铺子,一个走京中的商队;还有上千亩的良田,两个村子的佃户,闹起来,他可没好处!”马家老三也是这样想的,法不责众,强龙不压地头蛇。   “民不与富斗,可富不与官斗!”马家的家主还是很理智的:“我们不管斗到哪儿,最后还是要跟官府妥协的,别忘了,宁王还在驿站,有这位镇着,别说北风府了,就整个东北三府,都不敢有半点声音。”   王爷啊,对于北风府的马家来说,那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大哥,王爷那里,我们能不能……?”马家老三满脸的算计,太过精明的浮于表面。   那可是王爷啊!   如果马家攀上这个关系,一步登天!   “是啊,大哥!”马家老二也看着马家家主:“当年我们将五妹妹送去那府里,得到的照顾,可不少!”   “五妹妹出身不好,只是个庶女,家里养她那么大,已经够对得起她了,进了府里也是当个妾,也就长得好看点儿,那巡抚都多大年岁了?能跟王爷比吗?王爷什么绝色美人没见过?”马家家主其实也有些心动,无奈的是,自家没有拿得出手的好闺女。   何况往王爷那里送美人的,可没有什么好下场。   马家曾经用过一次美人计,收获颇丰,现在就有些想故技重施。   “大哥,咱家大侄孙女,不也十五了么?”马家老二提醒他:“那可是嫡出。”   “在我们马家是嫡出,是大小姐,在人家王爷跟前算个屁啊?”马家家主有些暴躁:“我听说京里有高官的少爷过来,带着自家的妹子,据说起码是四品官员家的嫡女,从小就有宫里的嬷嬷教导,是家里有着诰命在身的太夫人教养长大,要送给王爷做妾,王爷都没要!”   跟人家比起来,自家孙女儿算个什么东西?   马家家主也想过自家的孙女儿,只是……出身太低了,连个妾,恐怕都够不到。   难道要去当个通房丫头?   算了吧!   自己的大孙女儿,横针不知道竖线的……琴棋书画只懂得皮毛,诗词歌赋就更别提了……   兄弟三人沉默了一下,还是马家老二问老三:“你家那小孙子的事情,咋样了?”   “还就那样呗!”马家老三啐了一口:“当初火急火燎的非要娶个村姑回来,都特么的入   洞房了,掀开了盖头才发现娶错了人,这又不能退货,只能认了,这小子倒是争气,给我那一支的三房考了个秀才出来,可那又怎么样?非要别人的媳妇儿……。”   提起来,马家老三就来气。   那位马家少爷,其实是马家三房的三房,也就是马老三的三儿子的唯一独子。   他们在外面就说自己的是马家三房,实际上,他们是马家三房的三房,属于旁支的旁支了   可是外人不懂这里头的划分,所以……他们家很是嚣张呢。   “孩子难得有个喜欢的,他娶的那个算是个什么东西?五年没生了吧?再过两年不生孩子,就给我休了去!”马家老二是个阴狠的家伙:“你家三房就那么一个独苗苗,还考了个秀才,你脸上有光。”   马家人口不少,可真的没有几个读书的,基本上都是做生意的,读书对他们来说就是能看懂账本,不被手下的掌柜们哄骗,糊弄,就行了。   主要的是要懂得算账。   马家三房的少爷就很会算账。   五年没让自己的媳妇儿有身孕,连怀都没怀上,七年之后,就可以休妻了。   “听说过几天就要过堂审问了,老三,让你家的那个三房的孙子试探一下知府,他要是乐意和解,肯定会顺着他的心思……要是不乐意和解,恐怕你孙子就不能如愿了。”马家家主想了一下:“再派人看看,能不能跟京里来的那位少爷接触上?”   “您说的是张家的那位贵客?”马家老二来了精神,脸上也露出了一点算计的意思:“那可是一位三品大员家的公子。”   “那将大侄孙女嫁给他……如何?”马家老三恨不得用大侄孙女攀附一个高枝儿。   没办法,马家人是儿女多,但是女儿多数都是庶出,嫡出的基本上都是男孩儿,一个嫡出的女孩儿,在马家可是一个重要的筹码。   庶出的就可以随手送人,当小妾,或者当个通房丫头,都无所谓。   这就是马家人的态度。   “先别提亲事,好歹你有点自知之明,那是三品大员,不是隔壁的三小子。”马家家主头疼,两个弟弟的缺点太明显了。   二弟心狠手辣,做事只求结果,不在乎过程。   三弟呢,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还不如二弟呢。   主要是两个弟弟都目光短浅,这个家啊,没有了自己可怎么办?   “就算不当妻,当个妾,也行啊!”马家老二不在乎什么名分,他只在乎能不能够到高枝儿:“那可是京里的三品大员。”   一般三品外放就是个封疆大吏,在京也是一部主事,总之,是大权在握。   “就算是妾,恐怕人家都看不上,我们马家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么?”马家家主也头疼呢。自从靠山倒了之后,马家一直在寻找新的靠山……。   丁田还不知道马家的内幕,但是杜知府通知他,明天就要开堂过审了。   为此,他特意找了赵老四,跟他说了,知府大人会为他撑腰,赵老四又是一阵磕头。 第二天,特意吃的饱饱的赵老四,就被丁田亲自送到了堂上。   堂上,不仅有原告:既马家小少爷,还有两位证人,就是老赵家的大女婿和二女婿。   被告就是赵老四,但是赵老四的四个兄弟,却是站在外围,他们没做为证人站在堂上。丁田心里明白,这四个人是不打算再为自己的兄弟撑腰了,或许,在之前,他们也不是为赵老四撑腰,只是一种迂回的办法,想让赵老四自己主动认输,休去妻子。   上了堂,只有马家少爷是免跪的,因为他是有功名在身的人,可以在堂上免跪,见官的时候,自称的也不是“草民”,而是“学生”。   赵老四跪在那里,跟马家少爷中间像是硬生生的隔了个无形的墙壁一样,两边人也不相互   对视。   丁田发现那两个姐夫貌似有点紧张。   也是,心里发虚的人,在这威严的大堂上,肯定没底气啊。   杜知府这边升堂问案,自然是怎么威严怎么来,丁田就算是司狱,也只能站在外围看着,而不能参与问案等等。   杜知府问案之前,自然是要看一眼卷宗的,杜师爷就站在他身边,为他筹谋划策。   “马家梁……?”杜知府第一个问的人是马家少爷。   大名马家梁,字良才。   不过本人长的白白净净,身形倒是比一般的东北大汉要单薄一些,总体看来……丁田觉得这是个斯文败类。   “学生马家梁,马良才,见过大人!”马家梁行了一礼。   穿着淡青色的书生袍,手握一把百折扇,自诩一副温润君子的架势。   “你状告赵老四对你殴打,并且表示耽误了你的科举?”杜知府手里的状纸是马家梁亲笔   所写。   写的有些夸张,不过杜知府只提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殴打,一个是耽误科举。   “是的,大人。”马家梁张嘴开始喋喋不休:“赵老四以前就对学生横眉竖目,那一日他借酒装疯,将学生殴打吐血,连两位姐夫也被殃及池鱼,打的在炕上躺了两个月,学生实在是不忿,请大人为学生做主!这类莽夫,酒后失德,就该赔偿学生的损失!当时可是过年啊!学生颜面有损,连正月里的交际应酬都耽误了,学生……。”   马家梁喊冤,文采没怎么看出好赖,倒是挺会颠倒黑白的,把自己说成了小白菜,谁都能上来踹两脚的那种。   “可有证人?”杜知府听的都有些烦了。   “有,两位姐夫可以为学生作证,同时,他们也是受害者……。”马家梁一指两个姐夫。   两个人本来就是跪在地上的,这会儿更是成了磕头虫:“求大人为草民做主!”   “本府问你们两个,你们两个是可以为马家梁秀才作证的人吗?”杜知府淡淡的冷冷的问两只磕头虫:“说明白点儿。”   杜师爷也在一边帮腔:“你们俩可想好了,这做伪证的下场,可是要反坐回去,也就是你们告人家什么,这罪名就要反扣回你们自己的身上。”   也不知道这俩人是太笨啊?还是脑回路太神奇。   他们俩竟然理解成:如果赵老四的媳妇儿不被马少爷弄到手,那么他们的媳妇儿就要被马少爷弄走,成他的小妾。   马家的闺女长的还可以,主要是贤惠,能生会养。   这俩姐夫,家里都有儿有女的,而且儿子十三四了,眼看着就要长大成亲,马上就能让他们抱上孙子了。   跟自家的婆娘日子过得好好的,怎么就要被拆开了?   顿时,对马家少爷起了一点怨念,可是想到家里收了人家的钱,这会反悔也来不及了。   马家梁见俩人有所犹豫,就开口,暗带威胁:“两位姐夫,你们可得给我作证啊!”   钱都收了,送去的布料都穿在你们婆娘娃儿的身上了,现在给本少爷玩什么花腔?   “我们俩当时也是喝的有点多……。”   “这个……这个……我们也挨揍了……。”   挨揍是真的,喝多了也是真的,只不过他们是喝多了之后,挨揍了,但是动手打人的不是赵老四。   一点好处而已,要是真为了这点好处,而没了老婆,可怎么办?   马家梁郁闷的要命:“两位姐夫,在大堂上,你们有什么就说什么,知府大人肯定会为我们做主。”   他将“我”这个字咬的很重。   杜知府扭头问赵老四:“你是赵老实?”   “草民正是!”赵老四干干净净的囚徒打扮,规规矩矩的跪在那里,一点都没有印象里,犯人邋里邋遢的样子。   而且腰板挺直,跟那边两只磕头虫一样的证人,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第一百四十三章 最终结果   在视觉上,杜知府就更偏向于赵老四了。   这也是丁田的意思,他将赵老四收拾的干干净净,而对方那三个,马家梁少爷看起来油头粉面,颇有衣冠禽兽的架势。   那俩姐夫……穿戴虽然干净,但是架不住人邋遢啊,脑袋上还有虱子爬进爬出……。   赵老四的头发是顺下来的,有点披头散发的意思,可是他的头发干净啊,有点像是有志难伸的那种含冤受屈的人。   这也能引起杜知府的共鸣。   毕竟杜知府曾经也被人打压过,知道那种感觉。   “你说一说,你动手打人了?”杜知府看了看卷宗。   “回大人的话,草民当时喝醉了,并不清楚到底有没有动手打人,但是草民的酒品还可以,喝多了只是傻笑,喝醉了只管睡觉。”赵老四说话很诚恳:“草民绰号赵老实,不止是为人老实,草民喝多了也老实的,跟草民喝过酒的人都知道,草民酒量不行但是酒品好。喝多了别说打人了,连骂媳妇儿都不曾有过,怎么可能对别人拳打脚踢?而且草民是做粗活的下苦人,真要动起手来……马秀才那小身板子,还不够我一轮的。”   赵老四说的是实话,北方汉子身板子就是壮实,何况赵老四家境虽然不算殷实,却也不缺吃喝。   丁田也觉得要是赵老四这样的壮汉发酒疯,离他最近的,被打的最惨的马家梁,肯定会在床上躺三五个月,而不是第二天还能活蹦乱跳的将人送来府衙要求治罪。   再说了,他光是脸上有伤,身上呢?   没断几根肋骨,算什么“重伤”啊?   医馆的大夫那里也没有脉案啥的,你说重伤……就重伤啊?   “马秀才,你说赵老四醉殴于你,你有证据吗?”杜知府问了一个尖锐的问题。   这怎么要证据?   此时已经是五月末六月初,过去快半年的时间了,别说一点皮外伤,就算是伤筋动骨,也   该好了。   “大人,学生有证人,何况学生当时的样子,很多父老乡亲都看到了。”马家梁郁闷的道:“再说,这已经是正月初三初四时候的事情了,如今已经快六月份了……。”   就算是有伤痕,也早就长好了。   外围有马家的人不断地将消息传回本家大宅,马家家主听说了开堂之后的情形,叹了口气心里明白,知府大人是不予偏向马家的……。   倒是自家老二不知道在算计什么,老三则是吆五喝六的告诉家里的下人:“再去看看,那女人的男人就是个泥腿子,如何跟我家三房的独子相比?”   家里的下人就再次跑去府衙那里等待最新的消息。   公堂之上,杜知府已经要给两个证人用刑了,因为杜知府怀疑证人在做假证!   在现代社会,案件调查过程中是不能用刑的,但古代不一样,在封建时代是允许合理用刑   这个“合理”的范围有多大?   全看坐堂老爷的意思,以及行刑人员手下的分寸。   不过一般都会提前打点一下,可是现在才知道要挨揍,还没打点……被打一顿,不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光是两个证人要是反咬一口,马家梁的名声可就完了!   这算计他人妻子、诬陷他人入狱的罪名扣在脑袋上,这功名还要不要了?   当初他娶媳妇儿,家里不同意,结果他硬是要娶,结果娶回来才发现娶错了,可是三媒六聘都过了,明媒正娶进了家门的媳妇儿,也不可能说不要就不要。   于是他再次作了起来,闹腾了半年,家里人才松口,要求他考取个功名回来,只要成了秀才,家里就允许他将那个女人弄到手。   所以这五年以来,他从没跟妻子同房,宁愿在家里找个看得过眼的睡一宿,同时也不让任何女人有他的种。   为的就是等赵张氏进门之后,快速的怀孕,生个孩子,这在马家三房算是立功的好事儿。   但是知府大人几句话,就让两个姐夫吓的魂不附体,说话也颠三倒四,杜知府本来就知道内情,一看这俩人,更生气了,干脆的下了动刑的命令:“尔等说话支支吾吾,可见心里有鬼,是否是在做伪证?本官的大堂,乃是公正之地,不容有失,左右!”   “在!”站班的衙役就出来俩,手里拎着水火棍。   “一人先打二十板子,想好了再回答本府的问题。”杜知府是真的动了心,丢下了两根水火签字,这就是行刑的信物。   两个衙役,一人一根,随后又出来俩人,将两个家伙往门口一拖,板凳上面一按,裤子一扒,这就开打了!   啪啪啪的打的特别响。   丁田有点不忍直视,王强他们四个是因为丁田事先打好了招呼,打归打,不能太狠,他还指着这四个给他干活呢。   而这俩证人呢,谁打招呼了?   衙役们打板子,没人打招呼,那打起来可是真打!   巴掌宽、一米多长的一头红色一头黑色的水火棍子,打在屁股上……还是啥都没穿的屁股上,那感觉……头十棍子就一个字“疼”啊!   后头的十棍子,你已经没有感觉了。   这俩人扛不住二十棍子,实际上,他们在第三棍子打下去之后,就开始眼泪鼻涕齐流:“大人!大人!我们说!”   “我们说!”另一个更是惨嚎:“别打了!”   农家人半辈子务农做农活儿,就算是打架都没几次,可没吃过这样的皮肉之苦。   何况衙役们可没作假,一点都没手下留情啊。   两个姐夫招供了,这次说的是实话,尽管马家梁很想堵住他们的嘴,但是他已经被两个衙役隔开了,只能跳着脚……还不敢大声,因为古代有个罪名叫“咆哮公堂”,不大不小吧,也是个罪名,这个罪名的“弹性”还很大,打官司的人或在衙门口旁听的人说话声音太大或说了对官员不敬的话,都算咆哮公堂。   最初这个罪名,叫“暴啸公堂”来着……。   估计让马秀才“暴啸”他也没那个嗓门儿,“咆哮”他也不敢,只能憋屈的听两个姐夫合盘托出了他们的计划。   其实他们都知道赵老四的酒品好,喝多了只管傻笑,喝醉了就是睡觉,但是他也有个弱点,就是喝多了之后吧,本来就不怎么灵光的脑袋,是记不住喝多了之后发生的事情的,都是亲戚,相处了这么多年,这点秘密外人不知道,自家人门儿清。   所以两个姐夫和一个妹夫就合计着,算计一把赵老四。   这个时候,杜师爷已经将看热闹的人都撵走了,因为他知道内情,这里关系到赵张氏的名节,以及已经错嫁到马家的马赵氏的名节。   这错位的婚姻,如果是在现代,根本不可能发生,但是在古代,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太容易发生了。   不过为了两个妇人的名节着想,杜知府还是清空了围观的人群,果然,下一刻,这俩人就都吐露了个干净。   马秀才的确是……惦记人家媳妇儿,但是又不知道怎么下手,想了两年,终于想出来这个   办法。   第一,陷害赵老四,然后找当时的知府大人,疏通一下,判赵老四一个流放。   第二,发现这第一个实行不了了,就改了个策略,给了赵家四兄弟银子,让他们来做赵老四的工作,让赵老四主动休妻,儿子可以归赵老四,但是女人必须归马少爷。   第三,两个姐夫,配合演戏,马秀才一人给了五十两银子。   第四,赵家四兄弟,一人二十两银子……。   真相大白了,赵老四看着四位兄弟,眼神带着心痛:“这就是我的兄弟们啊!”   赵家四兄弟头都抬不起来了!   马家梁却嘴硬得很:“他们是在胡说八道!”   杜知府冷笑一声:“这是你自己带来的证人。”   马家梁一嘻。   杜知府扭头就吩咐杜师爷:“去请学政过来一趟,这位马家梁,有辱斯文!本府觉得有必   要让学政大人过来,商讨一下这位马嘉良的功名问题。”   这是要剥夺马家梁秀才的功名的意思。   “大人!大人!”马家梁不服气:“学生我只是被打了一顿,并没有真的觊觎他的妻子,何况一个农家妇人,我家资丰厚,且我与妻子是一见钟情的那种……。”   他急着解释。   “你的证人已经说明白了,你们之所以诬陷被告,就是贪图他的妻子,马家梁,你的一见钟情,是你的妻子,还是赵张氏?”杜知府一拍惊堂木“啪”的一声。   别说马家梁了,就连丁田也被吓了一跳。   “你要本府给你举出证人吗?”杜知府眼睛冷冷的看着马家梁:“你也是个读书的人,你也是个有功名的人!简直玷污了读书人的名声!不知爱护妻子,惦记他人之妻,你……哼!”   杜知府已经说不下去了。   赵老四已经红了眼眶。   最后,杜知府宣判,赵老四无罪释放,同时,羁押做伪证的两个姐夫,还有,马家梁也被暂时扣押,要等学政大人过来,剥夺了他的功名,才能再判处他。   是关牢房里去,还是赔偿银子,就看杜大人要怎么办了。   而赵家四兄弟……杜知府让杜师爷去一趟赵家村,跟赵家村村长说一声,这四兄弟德行有亏,要他好好管教,如果他管不了,那么官府就代他们老赵家管了。   这年头,有村子里的人被官府关进大牢,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会连累的整个村子的人都抬不起头的,再说了,这事儿是赵家人不地道。   五年前敢桃代李僵的骗婚……当然,这个里头也有马家人疏忽大意在内。   五年后竟然还想玩一手陷害……算计他人妻子的恶心事儿,这太让杜知府生气了。   他不是前任知府,他的政治观念是很“清正廉洁”的那种。   何况马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还敢对他试来探去的,简直是自己作死。   马家梁见杜知府怒了,脑袋还有些没转过来弯儿,他知道自己家跟杜知府不对付,谁能喜欢上一任知府的合作伙伴呢?   哪怕他们后来掰了,杜知府也看不上马马家。   原因是马家在府城的诸多买卖里,还有一家青楼。   而且不是什么高级的青楼,是一家非常普通但是有着五十多个窑姐儿的地方,收费低,但是对里面的窑姐儿非常苛刻,从不让走出那里一步。   虽然名义上挂着的是另一个人的名下,可那个人是马家的一个旁支,没有马家的支持,他能开的起那么大的一个红花楼么。   有衙役上前将赵老四手上戴着的镣铐给解开了,脚上没有戴,并且将他的囚衣当场剥去,换上了一套新的衣服,细麻布的,还有一双新鞋,这么一换完,赵老四就是个普通人的样子,唯一的亮点,就是整个人干净,很干净!   比起他那四个猥琐的兄弟来讲,赵老四太干净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马家、林家和张家   “四郎……。”一个女声响起。   赵老四回头一看:“小兰……!”   他的妻子,张小兰,就站在门口那里,怀里抱着一个襁褓,手里牵着一个刚刚能站稳的小孩儿,另一个四五岁的小豆丁,也站在一边扶着弟弟。   赵老四跑了过去,抱着儿子们一顿猛亲,孩子也抱着爹爹哭的不能自己。   而杜知府他们,包括丁田在内,都明白了,为啥马秀才看上了人家。   张小兰长着一张瓜子脸,身材修长而苗条,哪怕是荆钗布裙,也难掩一身柔和的气质,尤其是眼睛,大而有神,水汪汪的,除了皮肤黑了点儿……大概是因为担心自己的丈夫,这位看起来有些太瘦。   两个孩子倒是养的不错,胖乎乎的小奶膘,看得出来,非常的健康。   一家五口人,哭的稀里哗啦,这样的场景,看的丁田心里难受的要命,这都什么事儿啊!   赵老四要回去了,丁田特意让人套了马车,在马车上给他装了一袋白面,也就五十来斤的那种,还有二十斤猪肉:“这是老爷的意思,你在牢里不能白白的蹲了半年,这个先给你,回 去包一顿饺子,跟老婆孩子好好的吃一顿,其他的补偿,老爷会给你一个交代,放心!”   丁田拍了拍赵老四的肩膀:“本来想把孩子跟你媳妇儿接进城里,谁知道案子这么快就审完了,那你就带着他们回家吧   赵老四带着媳妇儿和孩子,在府衙门前磕了三个响头,特别郑重,然后挺直腰板,带着媳妇儿孩子上了马车,全府衙的人都看着呢,被府衙送回赵家村。   而他的四个兄弟,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   送走了赵老四一家,丁田回到牢房里,看着那四个已经能干活了的家伙:“好好干,好好改造,以后出去了,也能找个正经的工……咳咳,活计,养家糊口,再说了,你们都单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做工赚钱全都攒着,日后置办一份家业……。”   丁田开始唠唠叨叨,每日魔音催脑一般的给他们四个上一顿思想品德教育课,搞得四个人生不如死,这才闭嘴。   中午为了庆祝有一个人冤屈大白,厨娘特意做了蛋炒角瓜和红烧肉,虽然大夏天的吃这个有点油腻,但是有肉不吃的是傻子。   并且多做了一份凉拌小菜,吃起来爽口的很。   下差之后,丁田好心情的跑去街市上,特意买了卤牛肉,以及一只烤鸡回来,王佐已经在家里等着他回来做饭了。   看到丁田拎着东西回来,脸色臭臭的问:“不是给你送了烤鸡了吗?”   怎么还买外面的呢?   “这个不一样,这是人家家传的手艺,我给你做个麻辣拌鸡,特别好吃!”丁田乐呵呵的心情好,整个人仿佛都洋溢着快乐一样。   “发生了什么喜事么?”王佐看他那样子,自己的心情也不知不觉的好了一些。   “今天赵老四的案子终于结了。”丁田举了举手里拎着的吃食:“我们庆祝一下。”   麻辣拌鸡,其实就是用麻油、辣椒油配上胡椒粉之类的拌一下,本身这烧鸡就有味道。   牛肉他也给凉拌了,多放香葱以及香菜,放酱油,不放醋,放醋丁田觉得不好吃。   两道凉拌的菜,金大娘特意烙的葱油饼,丁田打了个蛋汤,简单的晚饭就端上了桌。   “我跟你说啊,赵老四的案子真是曲折离奇的厉害!”丁田习惯了在餐桌上跟王佐唠家常,他说的是他的工作,以及案子。   赵老四家的案子的确是……非常的让人匪夷所思。   一系列的错误,造就了今时今日的恶果。   丁田只是说了他知道的事情,但是当王佐回到他的驿站之后,就叫凌飞过来:“你说过的,吏部左侍郎的大公子,来了这边?”   “是,暂住在张家。”凌飞低头禀报:“就是他,想从丁司狱那里下手,被我们的人拦住了,并且拦了三次,他就再也没出手过。”   因为那位大公子知道,这里肯定有人暗中出手了,不然他怎么可能算计不到一个小小的,比芝麻官儿还小的一个司狱?   “马家还是在试探么?”   “是的,王爷,马家这样的吃里扒外,早就该抄家砍头了。”   “不不不!”王佐摇了摇一根手指头:“听说马家想将嫡出的小姐给那位大公子做媳妇儿   ?,,   “王爷?”凌飞瞪大了眼睛:“马家是什么人家?那位可是京里来的官员之子……。”   “很快他就不是了。”王佐冷淡一笑:“如果他的家被连根拔起,你猜,他会不会为了保命,娶一个乡绅之女……隐姓埋名,或者期待东山再起呢?”   “这……何必这么麻烦?”这有点像是猫捉老鼠,吃,是一定要吃掉的,但是在吃之前,还得玩一会儿,还得是玩够了的那种。   “用那位,牵扯上马家,然后再查马家商队的事情。”王佐道:“原来没动马家,也是为了查出,到底还有谁,跟商队有关系。”   “好。”凌飞看出王爷这是一定要这么做,虽然不明白,非要牵连上一个小小的马家干什么……但是既然王爷这么说了,那他们作为谋士,就该去想办法执行。   “还有,要让马家诛九族!”王佐轻轻松松的吩咐,就将马家的未来打入了地狱。   “王爷,不用您吩咐,马家的商队竟然敢偷偷的出关,跟草原上的人交易铁器,这本身,就是诛九族的大罪。”凌飞告诉王佐:“何况他们跟某些官员还里外勾结。”   光是这一项重罪,就够马家永世不得翻身了。   不过马家的人胆子还真是大啊!   王佐这边已经下了命令,马家那边一无所觉,还在忙着马家梁的事情。   官司输了无所谓,最多赔偿点钱财,马家身为本地大户人家,岂能在意一点银钱?   可是杜知府请了北风府的学政过来,商议着要将马家梁的功名摘掉。   原因就是马家梁人品不行。   在古代,一个人的人品名声,可是很重要的,一旦名声坏了,哪怕这个人才高八斗,也没人乐意搭理他。   但是如果一个家族里,有一个因为品行问题,而被戳落功名,那么整个家族、以及家族的三代,都抬不起头。   古代科举不像现代,你考上了就是考上了,以分数为准。   在古代,科举都是朝廷说了算,而且科举是要调查三代有无犯法之男、有无再嫁之女。   也就是说,如果三代之内有这样的人,是没资格科举的。   还有,在试卷上写的第一个名字,不是你的,而是你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   分别是什么身份。   如果曾祖是奴仆、车、船、店、脚、牙、之类为生的,那么你也同样是没资格科举的。这些都要求三代之后,才允许科举,也就是你儿子那一代,才可以考试,因为那一代你的祖父身份可能就不一样了。   说了这么多,终归是因为马氏绝对不能出这么一个人!   而且还是近代出现的,有了这么一位在,马氏三代之内休想有人科举,因为在读书人的圈子里,名声臭了啊。   “大哥,怎么办?”马家老三看向马家家主。   现在他只能求助于自己的亲大哥了。   要是孙子真的被革除功名,那他这一支……在哪儿都抬不起头了。   “备礼!”马家家主一咬牙:“备厚礼!我去一趟府衙,拜访一下府尊大人。”   以前都喊“杜知府”的,“府尊大人”这是一个敬称。   现在马家家主也用上了敬称,这是等于对知府衙门低头了,或者说,是对杜知府低头了。马家老二哼了一声,阴阳怪气的扫了一眼马家老三:“没那个能耐,就别惦记人家媳妇儿   ”   马家老三一嘻:“二哥,你当时可是支持的!”   “当时是当时,谁知道他连个泥腿子都摆不平,功名都要被人摘了。”马家老二是属于那种翻脸不认人的脾气。   那个时候是那个时候,那个时候老三是跟在他屁股后头的小弟。   现在是现在了,老三家的麻烦,有可能连累全族,当然不能同日而语,也不可能还给他好脸色看。   马家老三一脸的晦气:“是,二哥什么时候都有道理。”   马家家主拍了拍桌子:“行了,行了!都给我闭嘴,现在是马家的关键时刻,我去府衙,你们回家去,让家里人都暂时老实点……。”   马家家主以为自己去了,起码知府大人会给点面子。   结果他连府衙的大门都没进去,站岗的衙役告诉他:“知府大人正在跟学政大人商议事情,暂时不见客,请回吧。”   站岗的衙役,马家家主不认识,但是马家的大管家认识,平时也没少打交道,马管家上前,很麻利的塞给了对方一锭银元宝,足足二两:“烦请通报一声,马家的家主前来求见府尊大   人。”   “不是我不给你面子,实在是大人说过了,不许人打扰。”这位又把银子给他退了回去:“这钱拿着也烫手。”   他可不敢收钱,今天衙门里开审案子,那马家的小子竟然惦记人家的媳妇儿……要是那媳妇儿没生孩子,你惦记了也就惦记了,那媳妇儿都有三个孩子了,还惦记,这就不对了。   何况马家在府城里的名声也不怎么样。   别人不知道马家的底细,同城住了这么久,岂能没人知道?   马家是本地第一个开青楼的人家,三大家族的张家和林家,一个是大地主,以耕读传家,供出来一位举人三位秀才;一个是本地有名的商业人家,他们家的铺子最多,有两支专门南来北往的商队跑货源,可以说,府城的店铺,有三分之二都是在林家那里拿货。   而且张家是耕读人家,拥有的土地最多,人口也不少,同样的,张家是读书人家,有一个在府城学堂做山长的族老,以及一个举人,足够支撑起张家的门面了。   林家是纯粹的商业人家,且人丁不旺,不过林家是比马家还要历史悠久的坐地户,加上林家二少身体不好,林家为此没少做善事求上天保佑自家的儿子能健康一些。   所以林家的名声最好,张家的也不差,唯有马家……因为开青楼的事情,加上他们家人口多,难免良莠不齐……所以名声也就不太好了。   衙役也是本地人,而且作为地头蛇的他们,因为是衙役,能得到的小道消息不要更多。都说马家的秀才是保不住了,然后还有人说知府大人也对马家看不顺眼。   一个大家族,被一个知府看不顺眼……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 第一百四十五章 虚惊一场   衙役自然是不想跟马家这样要落魄的人家扯上关系了,何况马家的手段他们知道,阴狠着   呢。   马家家主没想到竟然是这种结果!   他也终于理解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句俗语。   跟丁田的感慨不一样的是,他是气冲冲地转身就走,一句话都没多说。   衙役看他走了,才一溜儿小跑的回去跟杜师爷报告,人已经被气走了。   马家家主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回到家里,就跟两个弟弟说了:“良才的秀才功名是保不住了。”   两个弟弟一脸的黑暗模样。   “但是只要不被收监,就不算犯错,被剥夺功名……也不会被大肆宣扬……不管怎么说,能弥补一点是一点。”马家家主是个当机立断的性格:“再将礼物准备的丰厚一倍,我去张家,拜访那位大公子!”   当天下午,马家家主就去了张家……。   丁田则是在第二天上差之后,都吃过午饭了,才从老郑叔那里知道了马家梁的下场:剥夺秀才功名,终生不能科举;赔偿赵老四家五十两银子;马家梁杖责二十。   “为什么没有收监?”丁田不是很满意。   “听说,是因为有一个什么公子,给大人一张纸条,然后还有人找过大人,送了好厚的礼物给大人,学政大人也跟着讲情面,这才……。”老郑叔小声的道:“好歹那是马家的人,马家在本地还是很有名望的……。”   马家对于老郑叔他们这样的人而言,就像是一个庞然大物。   他家都敢跟府尊大人对着干了,上次故意拖延缴纳粮草,大人不也是咽下了那口恶气么。现在只是大人给了对方一个打击而已。   对方立刻就动用了一些关系来说情。   大人不也得退一步么……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啊!   丁田听的嘴角直抽抽:“海阔天空?”   “听他们提过一嘴,好像是这么一个意思吧?”老郑叔笑了:“而且大人还为赵老四要来   五十两银子的补偿,以及二百斤小米子,够意思了。”   银子和粮食,补偿的非常丰厚。   “还好吧……我想说的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啊!”丁田痛心疾首:“他就算给了八万藏,又有什么用?赵老四在牢房里待了半年之久,家里的女人孩子提心吊胆,这个精神损失费,就够五百两了!”   “噗!”老郑叔正在品茶,听了这话顿时就喷了。   “您老烫着了?”丁田这里的茶叶都是好茶叶,老郑叔每每爱来他这里蹭一两杯茶,聊一   聊天。   丁田在牢房里是捧着老郑叔的,因为他“尊老”。   而老郑叔呢,就时不时的来他这里,跟他聊一聊,有的时候,还会给丁田出一些主意。   有丁田这么捧着,老郑叔也投桃报李,压制一下下面的人,跟了这么好的一个司狱还不知道珍惜,以前的牢头儿是怎么对你们的?   丁田的工作这才顺利得不得了,加上丁田的“关系”也很硬。   “烫着什么烫着!”老郑叔珍惜的将茶碗放好:“田儿啊,你这五百两要的也太多了吧?虽然你说的那个什么‘一寸光阴一寸金’啥的好像很好的意思,但是吧,你要是真要五百两,赵老四肯定不敢接受。”   “为啥啊?”丁田不明白了,这要是换在他那个年代……好吧,没有五百万的私人赔偿,这官司肯定不会撤诉。   而且马家梁那个家伙,非得全家被人民唾骂不可!   任何时候,插足婚姻的第三者,都是不受欢迎的。   “五百两那是烫手的土豆,人家会说他们家讹人!”老郑叔叹了口气:“五十两则是被认为是补偿,是官府做主,马家给的补偿,而不是他们家讹诈,且耽误了农事,给了二百斤小米,这就是老爷考量的周全。”   丁田不太服气,但是这是他能做到的最好结果了。   下差之后,回家,看到王佐在家,这次这家伙竟然还带了公文过来看!   “我说,你这是加班加到我家来了吗?”丁田也是佩服死了他。   “嗯。”王佐翻开一个继续看:“这里天气太热了,你需要冰么?我那里有供的冰块。”北方人耐寒不耐热,每到夏天都热的吐舌头。   所以北方在冬天的时候,就会大量的凿冰,储存冰块。   虽然硝石可以制冰,但是小老百姓都嫌弃麻烦,大户人家用冰量大,每次都需要大量的硝石,北方又没有硝石矿,购买大量的硝石,也跟储存冰块的费用不相上下了。   “好啊!”丁田点头:“我去做饭了。”   其实天气这么炎热,一天到晚的饭菜吃的很少,丁田却早有准备。   他早上走之前,就用干净的小筐子,装了几根黄瓜,用麻绳系了,吊在自家的水井里。别看外面热,实际上井里是冷的,相当于冰箱冷藏的温度。   放了一天,他现在回来再提溜上来,趁着凉的时候,赶紧做个拍黄瓜,中午就已经蒸好了的大米饭,用鹅蛋炒一下。   拍黄瓜,蛋炒饭。   简单的让王富贵都看不下去了:“我说田儿啊,你这也太简单了吧?”   不说主食,菜就一个,连个汤都没有……他们家王爷哪儿吃过这么简陋的饭食啊?   最差的时候,也是两菜一汤。   “你闭嘴,我正在吃饭。”丁田才不管他呢。   相处的时间长了,彼此的性格都知道了,王富贵是那种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来的事儿妈。王佐却胃口大开,这凉凉的黄瓜太对他胃口了,蛋炒饭也很好吃,最主要的是,吃完之后,他竟然没觉得热,以前吃一顿饭之后,都会觉得热,出汗,所以他的住所都是很凉爽的,因为放的冰块多。   这也是他最近不怎么来这里的原因,丁田家里没有冰块,热啊。   但是没想到,这里的黄瓜好凉快!   “这才叫凉菜。”王佐非常满意。   “这么凉的东西,不能多吃。”丁田却道:“你怕热,那就多摆点冰块,凉快一下就行了,其实晚上也不是很热。”   在享受过三四十度的高温后,丁田对于古代的这点高温已经不在乎了。   这个温度,他觉得正好,二十七度,是他那个时代,标准的绿色环保温度。   何况这里最热的时候,也就二十六七度,那已经让王佐觉得待不下去了。   “嗯嗯。”王佐表面上答应了,实际上已经打算回去顿顿来点这样凉爽的小菜了。   “你这样的去了南方可怎么办呢?”丁田就算没去过这里的南方,也知道南方比北方热。“南方会下雨,北方太干了。”王佐也委屈呢。   他不是特别娇气的人,但是北方这种干热干热的他真的烦闷透了。   “那你只能多洗几遍澡了。”丁田是无法给他更好的主意,转而跟他说起了今天的案子,判的结果让丁田一直耿耿于怀。   “不怕,日后自然有清算的时候。”王佐只丢给他这句话,就走了。   丁田想了半天没想明白啥意思,干脆就不想了,去洗漱一番就休息了。   倒是王富贵,回到驿站侍奉王佐入睡之后,就去找了今天值班的亲卫:“丁司狱的那个凉菜,是咋回事?”   亲卫就说了,从井里掏出来的!   王富贵一拍脑袋,他怎么忘记了呢?   于是第二天,王佐有了凉凉的水果吃,凉菜也是凉凉的那种,就连蜂蜜水,都是冰镇过的   I   因为当天有事情要忙,还要见几个人,王佐那天晚上没去丁田家吃饭,但是他在天亮之后,开始惨烈拉肚子。   这可不得了!   王富贵眼睛都红了,对几个厨房的人是第一时间就给看管了起来,炒菜的厨子、做饭的厨娘……连切菜的都没放过。   大夏天的,王爷有些发热了!   几个幕僚也神情严肃:“谁能在驿站里,对王爷下手?”   这驿站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他们自己人,连水井都有专门的人看守,所有人皆不可单独行动,起码要五个人一组,哪怕是仆妇们上街去买个针线,也是五个人一起去,一起回来。   何况京城来的哪怕是仆役,也自觉高人一等,看不上这穷乡僻壤小地方的东西,用的几乎都是自己带来的,迫不得已出门去买,也是挑最好最贵的来。   这样的严防死守,还让人混了进来,还真的……对王爷下手成功,他们几个幕僚都觉得对不起王爷。   高将军也来了,他整个人顶盔掼甲,手握佩刀,看谁都像是用眼刀子扫描脖子似的,很像是要大开杀戒的架势。   结果跟随的御医过来一诊脉就无语了:“王爷,您是吃了多少凉的东西啊?这都着凉了…   …。,,   王佐板着脸,冷若冰霜。   贪凉吃坏了肚子,这跟他的人设可一点都不符合。   厨房的人获得了自由,但是也被御医批评了一顿,不能因为王爷贪凉,你们就给王爷上凉的,冷的东西。   苦夏,吃点凉的败火的无所谓,可不能太凉。   于是,从这以后,王佐的水果是凉的,但是饭菜依然是热的……。   丁田是看王佐三天没来了,自己旬休的时候,去看了看点心铺子,生意还不错,尤其是崔久,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带着真诚的笑容,再也没有以前那么猥琐的样子。   而且他们还自己研发了一些新的产品。   例如现在给丁田打包装好的凉糕。   这个凉糕可不是四川的那个凉糕,而是东北的凉糕,一种类似于糯米糍的点心。   是由江米面做成面皮,然后包上馅做成的,凉糕馅用的是豆沙馅儿,只放一点点的糖调味,吃起来甜而不腻。   凉糕的外观也非常可爱,白白胖胖的小团子上面点了一个红点儿,看着就想皎一口。   丁田第一眼看到的时候,还以为是糯米滋呢!   除了这个新品,还有绿豆糕,这个时候是吃绿豆糕的旺季,因为绿豆糕配上绿豆汤,去暑   解热。   “昨天府衙里的杜师爷还来了小店,订购了一百斤绿豆糕,要求包装精美一点,这是要送   给一些乡老名宿的礼物咧!”崔久乐的合不拢嘴:“我给的价钱非常公道,还附赠礼物盒子。   ”   “不错,会做买卖了!”丁田乐了:“好好干,再过个一两年,你觉得能支撑起来了,我就将铺子卖给你了!”   这个铺子,是丁田的一个实验,证明崔久这个人还是能好好的做个好人的。   一百两银子买一个浪子回头,挺划算。   崔久的眼眶一热:“嗯!”   丁田拎着糕点盒子,晃晃悠悠的就去了驿站,马小风跟着他一起呢,所以,俩人直接从侧门进去了。   驿站大门口依然有很多人想求见王佐,其中有一个非常漂亮的马车,马车里一个贵公子正凶猛的扇着扇子,可是脸上的汗水还是滴滴的滑落……。 第一百四十六章 心静自然凉   丁田是来看王佐的,进了驿站,到了客厅喝茶,才听王富贵唠叨,知道王佐病了,贪凉,拉肚子了,就是俗话说的胃肠感冒。   “本来是想让王爷凉快一点的,但是吃了一天半,这就不行了……发热,肚子疼……差点我就要杀人了!”王富贵非常自责:“下次再也不敢了。”   御医也说了,王爷就是贪凉闹的,结果这两天喝苦药汁子,吃小米粥,都是热的那种……屋里也不让多放冰块了。   因为热么,王爷这两天的脾气也越发的大了。   果然,丁田进去看他的时候,正好从里头飞出来一个小盘子,然后有一个长的有点膘肥体健的厨娘,连滚带爬的跑了出来。   丁田:“……!!!”   扭头看向王富贵,用眼神跟他说:我能改天再来么?   王富贵怎么可能让他“改天再来”?   王爷现在的脾气就像是一个火药桶,谁都碰不得,也就丁田被他视为救星,使劲儿将丁田推进了门,还大声的禀报:“王爷,丁司狱来了!”   那声音大的呦!   生怕里头的人听不见似的。   但是他却躲在门口不进去,说是站岗吧?又像是在偷听……。   丁田进来就尴尬了。   这是他第一次进入王佐的卧室,哪怕是在驿站的卧室,人家王佐也是王爷级别的人物,他的卧室相当的……奢华算什么?豪华算什么?这是人家王爷级别的卧室。   超级豪华都不为过!   因为丁田已经不知道要用什么语言来形容王佐的卧室了。   三间房间全部打通,纵向也是两间屋子那么深,房间深,房梁高,这屋里自然就凉快。   而且作为“卧室”,正中间摆放着一个小房子!   那是一张超级大的精工细作的千工拔步床,像是一个小房子一样的甬式全围屏千工拔步床,也是标准的“八步床”,也就是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可以走八步的距离。   其制作之精良、雕镂之精美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上设顶盖,下设底座,四周设围屏,后围屏可以打开……因为那里现在就开着呢,方便窗户外面的风吹进来。   此床挂面全由红檀木制成。   楣板上以紫檀和象牙镶嵌戏曲人物,窗成芭蕉扇形。   颜色鲜亮,色彩为红底,富丽堂皇,整体充满了线与面、深与淡的对比美。木材质地细腻,木纹优美,靠近后还能闻到一股芬芳的气味,这样的木料,能防腐、防虫,并且全床榫卯结构,不用一根钉,可拆可装……。   床上挂着锦缎的床围、床幔、精致绣花的各种小东西……王佐就摊在床上,穿着雪白而柔软透气的丝帛睡衣,背后依着个很大的金丝竹编织的凉枕,床上铺着的也是薄薄的蚕丝褥子,上面是柔软的冰丝凉席。   在这么一个“房中房”的环境里,周围放了两个冰山,但是离床比较远,还有一点,冰山堆的半人高,是盛放在一个巨大的青花瓷盘里。   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那么大的青花瓷盘子……反正能装下两个丁田的那种大个儿,都是非常昂贵的东西。   就是这么一个超级豪华的卧房里,王佐一脸的不高兴。   丁田跟踩地雷一样的磨蹭进了这个小木头房间的门口,抻脖子看着王佐:“听说您病了?我过来看看……那什么,我带了自家点心铺子做的凉糕,你尝尝?”   “进来吧!”王佐深吸一口气:“我就是心情不好。”   丁田看了看自己的脚,脱了鞋,才进了人家的八步床。   王佐看了看他雪白的丝绸制作的袜子:“你这袜子不错。”   “这是夏天的时候穿着的袜子,冬天的就是厚实的那种啦!”丁田显摆了一下自己的袜子   他到了古代才发现,古代人的“袜子”叫“足衣”,是不分左右的!   一个圆筒一样的白色的布袋子,裹在脚上之后,再穿上鞋子。   而丁田早就在穿越过来之后,上差的时候,就请两位婶子给他做了现代的袜子。   到了这里之后,又请金大娘帮忙做了好多双袜子。   如今丁家村的人也穿这样的袜子,不论男女,第一个是冷的时候保暖效果好,第二就是这袜子分左右,穿着舒服啊。   王佐脚上啥都没穿,光着脚丫子躺在床上,这样的姿势应该是惬意的,但是他不高兴啊。   “来,尝尝我带来的凉糕。”丁田将摆在一边的小炕桌放在了床上,自己带来的点心打开:“还有绿豆糕,你吃点降降火,以后别贪凉,其实人么,心静自然凉,你这样焦急的心思,就是住在冰窖里也凉快不到哪儿去。”   “心静自然凉?”王佐细细品味这一句话,五个字。   丁田将凉糕端了出来,自己拿了一个吃,然后还跟王佐显摆了一下:“怎么样?我这句话说的有水平吧?”   “有水平?”王佐也拿起一个凉糕吃了一口:“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么?”   “多简单啊?”丁田摇头晃脑:“心里安静,自然身处凉爽了呗?大夏天的不要那么大火/=”   “你知道这句话出自哪儿么?”王佐看丁田那样,就忍不住逗一逗他。   “这个……。”丁田卡壳儿了。   王佐乐了,然后用一种教育后辈的口气,告诉丁田,“心静自然凉”,出自唐朝有着“诗王”和“诗魔”之称的白居易的一首诗。   在一个天气酷热的日子,白居易去拜访一名叫做恒寂的禅师,见他在闷热的房间里安静地坐着,白居易不解地问:禅师,这里好热啊!怎不换个地方?恒寂禅师说:“我觉得不热,甚至还很凉快呢”!白居易深受触动,于是赋诗一首:“人人避暑走如狂,独有禅师不出房,非是禅房无热到,为人心静身自凉”。   后来白居易还曾作一诗《消暑》云:“何以消烦暑,端坐一院中。眼前无长物,窗下有清风。散热由心静,凉生为室空。此时身自保,难更与人同。”其心静自然凉的心态和修行更是表现的淋漓尽致。   丁田大为窘况,因为他听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他在上班的时候,夏天,然后在那一天,监狱长办公室的空调坏了,办公室里没有空调是很热的,有人请监狱长去别的办公室暂时坐一会儿,等修空调的师傅过来修好了空调,再回来。   结果监狱长正在看一些要刑满释放了的犯人的资料,不想离开办公室,就跟他们说了:“   心静自然凉,都出去,一会儿来修空调,修好了就没事了。”   他就记住了这句话:心静自然凉。   因为他觉得说的还挺有道理的嘿!   但是要说出处啊,要说白居易这位大唐名留千古的“诗王”,他就记得有《长恨歌》,因为那首诗是写的杨玉环,大美女……还有《卖炭翁》、《琵琶行》啥的……上学的时候,语文 老师要求背诵的古诗之一。   剩下的什么轶事啊……好像有个电影,演的是杨贵妃、猫妖跟白居易的故事?   还记得演杨贵妃的那个女演员,非常的漂亮……。   “我又不是什么进士及第的老爷,哪儿知道那么多?”丁田想了一下,反而理直气壮的道:“能知道心静自然凉,就不错了。”   他还有理了嘿!   把王佐都气乐了:“嗯,你不错,很不错,非常不错,行了吧?”   有了丁田插科打诨,王佐心情好了一些,怡巧在这个时候,刘文彬进来禀报了一件事情:“王爷,京里吏部的那位左侍郎,已经被罢官抄家,暂时押在刑部大牢,等待进一步的调查,最后判什么结果,要看最后调查出来的罪名有多少,有多重。”   “暂时压一下,给他们一点风声,然后那位估计就开始找人了。”王佐一边吃凉糕,一边道:“下去办吧。”   这早就说好了的事情,没什么可再议的,刘文彬就一躬身下去了。   他是谋士,这种暗地里进行的事情,自然是他们去办。   丁田捏着一团凉糕,有些郁闷的道:“你就这么当着我的面说事儿,合适吗?”   从最初的害怕,到现在的无视,丁田觉得他是不是太“平易近人”了一些?   还是说他丁田分量不够,不用防备啥的?   “你不是外人。”王佐只给了他这样一个回答。   丁田脸有些发热,王佐惊奇的看着丁田脸蛋儿竟然红了!   “你脸红什么?”王佐惊讶的凉糕都不吃了。   “我脸红了吗?”丁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子,是有点发热,这会儿也没有镜子,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脸……何况古代用的都是铜镜,照人的时候,自带朦胧美光。   根本就照不清楚人好么。   “脸红了。”王佐肯定的点头。   “我……我这是热的!”丁田嘴硬:“就是热的,你这茶有些烫!”   刚才坐下后,就有人送上了待客用的茶水给丁田,茶都是热的,因为王爷喝不了冷的东西,来客自然也……不会给冷饮了。   王佐只是看着丁田好几眼,然后低头,继续吃凉糕:“中午你做饭,我想吃面条。”   “行吧!”丁田吃掉手里的凉糕:“你现在吃着药呢,不能吃腥辣的东西,那就做个别的卤子,来点肉沫鸡蛋卤。”   然后就借口去做饭,跑去了小厨房。   小厨房,是专门制作食物给王佐吃的地方,跟厨房以及大厨房那边还不一样,这里的人都是最最忠心于王爷的人。   厨子跟厨娘是夫妻俩,他们大儿子就在王爷的亲卫中担任小队长,二儿子跟着他们学手艺,女儿则是在王府里的绣房负责针线活儿。   不过这回晚饭就没他们什么事儿了。   丁田有点心乱的揉面,做面条,然后由翻捡了一下这里都有啥东西?   新鲜的青菜有不少,其中有一捆豇豆角,引起了丁田的注意,将这捆豇豆角切碎,跟肉沫混合在一起,爆炒,加一点水,酱油炖了,然后勾兑一点面芡浇下去,豇豆角肉末的卤子就打好了。   没有别的菜,只有一些黄瓜丝,用开水焯过的绿豆芽,以及葱丝、香菜段,用来拌面的东   西。   却让王佐吃的很是痛快,丁田也吃了两大碗,吃饱喝足了,丁田看了看外面的大太阳,非常不想走,因为这个时间段,正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   而且他也有点犯困了……打了个哈欠,眼睛水汪汪的样子,让王佐有些舍不得让他就这么顶着烈日回去:“在这里睡个午觉吧,反正下午也没什么事情,晚上凉快了再回去。”   丁田眼睛瞬间瞪大,明显有些吃惊的样子。   “……顺便再给我做一顿晚饭。”王佐添了这么一句话。   “哦……好啊!”丁田这才恢复正常的表情和心跳,刚才一定是他想歪了。   其实他也真的很喜欢王佐这里,因为外面二十六七度,他这屋里凉快的很,起码比外面低三五度左右,是最适合人类的舒适温度。 第一百四十七章 草拖鞋   王佐“非常自然”的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位置:“睡会儿?”   丁田也没反应过来就点头了:“嗯,睡会儿吧,吃完饭,溜达了一圈儿,都困了。”   其实他就是在屋里溜达了一圈儿而已,参观了一下古代王爵级别的卧室,发现这卧室别看东西只摆了几样,却每一样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   看过了,他也就消化的差不多了,加上王佐也在屋里溜达了一圈儿,又躺在床上了,王佐现在有点不想离开床铺的意思,因为前两天拉肚子,让他有些虚脱了。   御医又不敢给他大补,怕夏天天气热……,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这个时候要是补,很容易过头的。   何况王爷身边没有女眷啊!   真……进补大发了……也没个宣泄的地方……。   所以王佐这闹肚子,就只能这么慢吞吞的养着,幸好最近天气热,王爷也不需要出门了,只要坐镇指挥就行,手下那么多幕僚在外面跑呢。   丁田非常自觉地就爬上了床……反正王佐的床那么大,比后世三人床还要大一倍,躺上个十个八个的人都能躺得下。   王佐在中间,丁田就占了个边儿,从这个小房子一样的床抽屉里,拿了个小枕头出来,躺在上头就舒服了:“好凉快啊!”   冰丝凉席,金竹凉枕,蚕丝薄被……丁田很快就睡着了。   倒是王佐,竟然有些睡不着了,看着丁田小呼噜打的欢快,看了半天,最后是就着丁田的小呼噜声儿,睡着了。   结果王富贵进屋吓的倒退了出去!   “怎么了?”他身后跟着两个幕僚呢。   “回去,回去!”王富贵将两个人往回推:“王爷休息呢,等他醒了的!”   俩人莫名其妙:“那就走吧,你激动啥?”   王富贵一脸的欲盖弥彰:“我没激动,都给我走开!”   王佐醒了之后,丁田已经跑去厨房那里折腾了,他叫来了王富贵:“人呢?”   “在厨房。”王富贵知道他问的是谁。   “嗯,让他们进来回话。”就算是午觉,王佐也知道,肯定有人有事情来跟他汇报。   果然,一口气进来好几个,头一个就是两个幕僚;然后是这临时的管事;以及外面护卫头领……。   事情说完了,丁田的晚饭也做好了。   他倒是轻巧的进来了:“我做了点好吃的,慰劳一下得病的你,你这里好东西可真多。”   “你看上什么了,就拿回去。”王佐已经换了一身轻便的衣服:“喜欢的话,我让他们再给我送来一些。”   “算了,我就是看着眼馋一些,嘿嘿嘿,你这里的厨娘也好厉害,竟然会做那么多点心,我还得了一份点心方子,是做牛舌酥的……。”丁田跟王佐坐在了用餐的餐厅里,自然有厨娘将饭菜端了上来。   厨娘看着饭菜,嘴角抽了抽,飞快的退下了。   回到厨房,还跟厨子嘀咕:“不知道王爷为啥爱吃他做的饭菜,这做的还不如咱家大闺女的手艺……二闺女的面点也小有成果,总比他那乡下手艺强啊!”   “你懂什么?”大厨给自家婆娘拿了个黄橙橙的杏子嘟着嘴巴:“王爷吃惯了山珍海味,吃点清粥小菜,很正常,再说了,那位说起吃的倒是头头是道,就是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那么多饭菜的秘密呢?有些东西,都是大厨家传的……。”   王佐看着眼前的饭菜:“连个肉片都没有啊?”   清炒木耳菜、鸡蛋炒苦瓜。   主食是小白菜虾肉馅的饺子。   清清爽爽的一点都不油腻。   一个汤,用草鱼剁碎,揉成的鱼丸子,做了一个黄瓜鱼丸汤。   端上来之后,其实丁田的手艺一般般,但是王佐就爱这一口。   “挺好的了,有鸡蛋,有虾仁儿,还有鱼丸子。”丁田给他夹了一个鱼丸:“尝尝!一下   午就忙活这个了。”   “鱼丸子?”王佐吃了一个:“还挺好吃。”   丁田呲牙一乐:“好吃吧?”   当年他同寝的室友,就有一个家里是做鱼丸子的,不过他们家制作的鱼丸子是手工的,不是机械的,卖价自然高,而且味道好,真材实料。   那个时候他们同寝的人没少吃。   也去同寝室友家里玩儿过,不同的鱼肉,做成的鱼丸也不一样,还有,放的材料也不一样,想要鱼肉成丸,是要放一些辅料的,还有香料调味品。   “你现在呢,还在养病期间,吃不了别的,只能吃这个了,少吃凉的吧,先养好了肚子,再说。”丁田给他夹了个饺子:“虽然不是什么节日,但是吃个饺子还是挺好的,嘿嘿嘿……其实我是看到有好多的大虾,干脆就做了小白菜虾仁儿的饺子,只可惜……。”   没有水晶皮儿,不然更好。   “可惜什么?”王佐看了看他。   “没什么,吃饭,吃饭!”丁田想着以后有机会再做吧。   吃过了饭,丁田就告辞了,王佐让人送他回去,丁田家里也有冰块,王佐派人送来的,他也是从送冰块来的人嘴里知道的,王佐拉肚子的事情。   不过现在又给他送来了冰块,丁田就用冰块冰一些果汁儿,喝两口,爽!   日子平淡的过,牢里的四个人,一天捶打稻草,一天磨点心材料。   草拖鞋已经编制了一百双,丁田拎着草拖鞋送了王佐一双,然后王富贵就跟他订购了五百双草拖鞋,准备当做夏日里的福利,发给驿站里的人。   高将军也来订购,不过他预定的是明年的草拖鞋:“军械订购都要提前一年,因为分量大嘛,这一双,你多少钱供给北大营?”   “这个……十文钱一双……。”丁田订了个自认为还算合理的价格。   十文钱呢,已经包括了人工和稻草原料在内。   人工贵一些,五文钱一双,稻草基本上是白来的,一吊钱能买上万捆稻草,还得说是打捆大,结实的稻草。   一双草拖鞋,就算是赚一文钱,一百双也是一两银子呢。   如果是一万双,那可就是一百两银子。   整个北大营,驻军二十万,这是指职业军人,还不包括后勤人员、辅战人员以及一些随军的家属,既然是常驻,那肯定有家属在附近的村镇落脚……。   他们也能分到一些好处。   丁田想着,这个价格已经是只有两文钱的利润,是底价了。   “二十文钱一双,就这么说定了!”谁知道高将军给他翻了一倍的价格。   丁田的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大的问号,不明白这个价格是个什么意思?   “蒙了吧?”高将军乐了:“以后你就会明白了,这样的草拖鞋,你卖的时候,要三十文   ”   “不可能!”丁田直接就反对了:“这东西最多二十文,还得说是编织的厚实,保管好了   能穿三年,保管不好,也就二年就能丢进灶坑里当柴烧了。”   就算是在现代,草拖鞋也是只卖个三五十块钱,编织的精细一些的,算上邮费,在淘网上也就六七十而已,最贵的一百块。   而丁田编织的这个,就跟后世的拖鞋差不多,但是他这个草拖鞋编制的时候,没有有效的防腐手段,稻草最多三年,第四年肯定要崩裂碎掉的,农家人都节俭度日,草鞋又不是不会编,只不过没有丁田这里的花样多而已。   何况,北地的草草拖鞋只能夏天穿,天气一凉就得换上布鞋,不然脚丫子给你冻掉。   农家都是一个大子儿掰成两半来花的,一件衣服也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何况是一双鞋子了。   农家的鞋子就没有几个是买着穿的,都是家里的妇人们做。   家里的男人看一看这草拖鞋,也能编出来,只不过丁田的草拖鞋柔软,稻草是经过捶打的,农家人一年四季也没个闲功夫,谁会费那个事儿啊?   草鞋不抗穿,他们都穿的是布鞋,夏天热,有勤快的会编两个简单的草鞋穿在脚丫子上,但是更多的是光脚丫子。   “那你就卖二十五文好了。”高将军指着草拖鞋道:“你看你这拖鞋编织的比普通的草鞋可要精细多了,普通的草鞋还要七文钱一双呢,你这个十文钱,太便宜了,零卖的话,就二十五文。”   高将军定了价,就走了。   在丁田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王佐那边的王富贵已经过来,跟他说了,一双草拖鞋,定价三十文。   “你是不是傻了啊?”丁田没好气的问王富贵:“三十文一双?你不讲价反而给我涨价?   ”   估计这是买家最欢迎的顾客了。   “你才傻了呐!”王富贵恨铁不成钢:“我们王爷穿的鞋子,怎么可能二十五文一双?三十文一双已经是非常低的价格了,就这价格,专门给王爷做鞋子的绣娘都哭了好几次,说对不起王爷,对不起她的手艺……。”   “为啥呀?”丁田更懵了。   “王爷的一条足衣,就价值五十文,还是最普通的那种,在京中,王爷的一双最普通的鞋子,也价值十两银子,到你这里成了二十五文?”王富贵特别的不满意:“王爷什么时候掉过身价了?”   “纯粹是有银子烧的!”丁田转身送客:“告诉你,这草拖鞋,我打算卖五十文。”   “这还差不多。”王富贵得到了让他满意的价钱。   “并且我要说,这是跟宁王同款的草拖鞋!”丁田叉腰:“我就不信了,五十文卖不出去   ?,,   王富贵脚下一个跟呛:“你说啥?”   “零卖的时候,五十文一双,与宁王殿下同款草拖鞋!”丁田乐呵呵的道:“肯定好多人   买。”   王富贵恶狠狠的告诉丁田:“那你就卖一两银子一双!”   “滚蛋!”丁田将他推出门:“回去找你的王爷说一声,我蹭一下他的名声哈。”   王富贵郁闷的走了,丁田却开始张罗起来。   草拖鞋只要会编了,就很容易上手,那里有些丁田给出的小建议,草拖鞋也有一些新的花样儿,这个时候正是草拖鞋的黄金季节,丁田就让金大娘编织,自己忙不过来,还要招呼人手过来帮忙。   每一双草拖鞋,丁田都给金大娘五文钱的工钱,而金大娘也是个厉害的,她给别人的工钱是四文钱。   不用干活,她就在中间赚这一文钱的差价。   一个人一天可以编好几双草拖鞋,三五十个人一起动手,丁田攒了几天,就先给王佐那边的草拖鞋送过去了。   因为要打“宁王同款”的草拖鞋的旗号,所以第一个要满足驿站那边的订单需求。   其次是衙门里,杜师爷也来订购了,两百双。   然后他们牢房也一人分了一双草拖鞋……。   进入七月,流火的季节,天气又热了一两度的样子,这天丁田正在牢房里算账,就听见外面郑当咋呼的跑进来:“丁司狱,赵老四他们一家子,来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人言可畏   “他们怎么来了?”丁田放下纸笔:“在哪儿呢?”   “他们全家看起来有些惨,带着行李卷儿,在侧门那里等着见您……。”郑当停顿了一下:“而且好像是投靠您来着……。”   “哦?”丁田愣了:“这是咋回事?”   “还能是咋回事?”郑当忍不住了:“他们肯定在村子里过不下去了呗!”   丁田想了一下:“带人进来吧,哦,快到中午了,让厨房单独分出点饭食,你帮我把饭食送到我这里来,顺便请不换先生过来。”   “好!”   不一会,丁田就见到了金不换,这些天他在教导马小风认字,同样的,牢房里没什么事情的狱卒,也可以来听课,这是丁田对他的要求。   金不换认字,识字并且读过不少书籍,当个教书先生绰绰有余。   这会过来,看到丁田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卷百家姓:“今天中午有什么好吃的么?你要请客?”   “不是,赵老四全家来了。”丁田这里已经摆好了餐桌:“我不知道为什么。”   “还能是为什么?”金不换却一副早就知道的样子:“他们在赵家村待不下去了呗。”   “你知道?”丁田诧异。   “前两天去采药的时候,又去了一趟赵家村。”金不换叹了口气:“他们来了,你就知道   了。”   不一会儿,赵老四全家就进来了。   见到丁田跟金不换,赵老四就跪下了:“求丁司狱收留。”   “起来再说,这是怎么个话儿?”丁田将人扶起来:“坐下说,坐下说!郑当,去端饭!   ”   “哎!”郑当赶紧的奔厨房去了。   “到底是怎么了?你们这么狼狈的跑出来?”丁田看得出来,赵老四起码有三天没换过衣   服了。   因为夏天出汗多,如果三天不换衣服,身上会有一股子馊味儿。   而赵张氏,也差不多,抱着的孩子们倒是还算干净,只是也有些惧怕,依偎在母亲身边不敢离开半步,且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与活泼,满眼的害怕。   “我们在赵家村过不下去了。”赵老四提起这事儿就咬牙切齿:“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将内情抖了出去,除却我那四位兄弟,两个姐夫跟姐姐也吵了一架……还要休了我两个姐姐……村长嫌弃丢人,要赶我们无兄弟离开,结果他们就说都是小兰的错,说她不检点,故意勾引马家少爷,不然……他们也不会损失那么多银子……我不服气,跟他们大吵一架……。”   赵家村的人对赵张氏指指点点,还有人往他们家院子里丢马粪。   其实他猜得出,是那四兄弟干的,他们因为这事儿,在村里也抬不起头。   赵家村的人恶心四兄弟,更痛恨那两个姐夫,而女人们则是对赵张氏很不满意……还有就是马家梁扬言,一年之后,就要休掉赵三丫!   当初赵三丫成亲的时候,马家给的聘礼那是非常丰厚的,而赵三丫出嫁的时候,赵家人为了撑场面,也给了在农家看来是很丰厚的嫁妆。   结果这么一休,就没了!   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被休回娘家的女人,是不能带走一文钱嫁妆的,赵三丫的聘礼,当年有一半都归了父母,如今都花的差不多了。   再说一个被休的女人,在哪儿都是被人看不起的……赵家村要是有了一个被夫家休回来的女人,其他未成婚的女子该怎么办?   名声上就不好了,以后那些大姑娘找不到好婆家的……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赵张氏的不对反正就是全村都对他们家冷暴力了。   家里的大儿子都不敢出门,上次出门造了一身的灰尘和尘土回来,他家门口也有牛粪、马类等等..》   赵老四一气之下,将家里的房子卖了,田地也卖了,直接带着家里人,来城里生活了。   投奔的就是他心目中的好人:丁司狱。   或者还有不换先生。   “既然来了,那就在这里安顿下来吧。”丁田抹了把脸:“先吃饭,先吃饭!”   郑当已经将饭菜端进来了。   大热天的,厨房做的是手擀面,黄瓜丝、葱丝和香菜丝加尖椒肉丝卤。   开胃又凉爽,孩子们吃不了辣的,厨房知道之后,特意做了鸡蛋酱的卤子过来,单独给孩子吃。   这家人大概是走的非常匆忙,竟然连饭都没吃,所以现在忙着喂孩子,还有个在吃奶,丁田就有些尴尬了:“让嫂子吃两口饭,吃饱了抱着孩子暂时去我那临时休息的地方休息一下,   那个,四哥,我们再谈谈……。”   都是男人,就一个女人,还是哺乳期的妇女……这个就需要特别对待了。   “哎,听你的!”赵老四被丁田一声“四哥”叫的眉开眼笑。   这是在妻子的面前给他以尊重。   赵老四虽然老实,可他只是老实,又不是傻的。   等赵张氏吃饱了,孩子也喂饱了,进了丁田的那个临时休息的卧室,给孩子喂奶,心里却是平静的,自家男人老实巴交的,却有贵人运。   “你吃饭,吃饭!”丁田招呼赵老四吃饭,刚才光顾着忙乎他家孩子了。   “哎!”赵老四稀里哗啦的吃了好大一碗面,肚子里有了食物,人也就精神了:“这次来   ,就是全家出走了,我也不打算回去了,我爹跟我娘,也都嫌弃我们一家子,回去干什么呢?   ”   “情况很糟糕吗?”金不换问他:“你把房连地土都卖了,是不打算回去了吧?”   “额呵呵……。”赵老四惨笑一声:“我们都被除族了,我爹跟我娘,要了我二十两银子,从此之后,没我这个儿子了……。”   “什么?”金不换皱眉:“这么严重?”   “而且你知道这二十两银子是给谁要的么?”赵老四一抹脸:“是给我那三妹妹要的!当   年他们要是不贪心,也不会有今天的这个局面,还老是责怪我,难道要我将媳妇儿拱手相让?   ”   “不错,他们既然不要你们了,那你们在村子里恐怕也……。”丁田来了二年,太明白宗族的力量有多大了。   他们家就算硬是留在村子里,也过的不好。   或许会受到整个村子人的排挤……。   “是的,所以我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来府城讨生活,我手里还有二百多两银子,我跟小兰都很能干……。”赵老四一仰头:“我觉得丁司狱说的很对,人,要活的好好的,要让家人活的好好的,就行了,我以前想得太多,总想顾及什么,可是他们对我呢?我要保住我的媳妇儿,我的儿子们,所以我就出来了。”   “好,我支持你!”金不换拍了拍他的肩膀:“先吃饭,吃饱了,我们再去牙行那边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宅子?先买一个,得有个落脚的地方。”   “嗯!”赵老四低头继续吃。   丁田跟金不换也不客气,一起吃的饱饱的,一起陪着赵老四去衙门的牙行那里看看有啥好宅子没。   在路过赵老四赶来的马车的时候,丁田发现他这真是搬家了。   而且是轻装上阵,行李卷,衣服包,家里的粮食和盐,咸肉条子,这就是全部的东西了。其他的估计都……留在村里了。   到了牙行那里一打听,只有两个宅子比较合适,其他的都太贵了。   一个在城北,靠近城门的位置,比较吵,但是地方大,三进的大院落,还有一个菜园子,要价二百二十两。   买了宅子之后,估计赵老四家也不剩下什么了。   一个的地点竟然是在丁田那个糕点铺子的拐角,只隔了不太远的距离,二进的宅院,也有一个菜园子,要价一百六十两。   反正都不便宜,但是赵老四还是买了一百六十两的那个宅子:“还得留点钱,家里的粮食能吃到年底,我还得找个活儿干,小兰也会缝缝补补的贴补家用。”   两口子觉得离开了村子,天也蓝了水也清了。   哪怕府城有个马家也不怕了,因为这里是府城,他们有丁司狱,他们也认识衙门里的人。   尤其是知府大人绝对不会偏向马家!   这也是他们来府城讨生活的原因之一。   去了别的地方,如果受了委屈,或者马家在那里一手遮天,喊冤都没人听得见,哭都找不到调儿。   在府城里就不一样了。   买了房子之后,赵老师就要带着家小过去安顿,丁田找了一些暂时无事可做的狱卒,去帮忙搬家,赵老四本来是不想麻烦人的,但是金不换说了:“让左邻右舍都知道知道,你家也是   有靠山的人。”   新来的难免会被欺生一下,但是如果新来的有靠山,那就另当别论了。   尤其是府衙的狱卒们,那一个个也是当地的地头蛇,哪儿什么样的人多,什么样的人家,他们几乎都清楚,所以他们去,最合适。   等到他们走了之后,丁田还特意去外面买了一条大鲤鱼,让郑当送过去:“就当是给他们烧灶热锅了,我今天下差之后还有事情,明天过去看看。”   “好的!”郑当直接就提前下差了,换了便服,去凑热闹。   他即便是便服,也有人认识他,郑家的老大,跟他爹一起在衙门里当狱卒。   如今牢房的福利好,丁田又开始创收,更不克扣他们,所以牢房里的人日子过得好了,也相当的团结。   果然,丁田下差之后,金不换就去了赵老四的新家,凑热闹,而丁田又去买了一条鱼,回 来就看到王佐在他家等着他呢。   王佐不是空着手来的,他带了一些水果。   北地的水果就那么几样,杏子、李子、沙果,最多加个苹果,犁都少见,没办法,这年代路况堪忧,运输不便。   夏天还好,能吃到点新鲜的,自家种植的水果,冬天能吃到冻柿子就不错了。   而王佐带来的水果,却是桃子、樱桃、西瓜、香瓜和荔枝!   别的也就罢了,这桃子和荔枝,以及樱桃,丁田就瞪大了眼睛:“你从哪儿搞来的?”“你认识?”王佐一扬眉。   “当然……认识了,听人说过,这个是桃子,这个是樱桃,这个是荔枝,荔枝太有名了,古诗上不是说了吗?”丁田摇头晃脑的背了一句:“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然后他那个年代,就有一种荔枝,名字就叫“妃子笑荔枝”。   还有一个电影,好像也叫“妃子笑”来着?但是结局很惨。   “古诗里可没说荔枝长成什么样。”王佐好奇的刨根问底:“说说,你是不是见过这些东西?不然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丁田的心都揪起来了,以前在现代社会,很普通的水果,在这里就成了稀罕物,如今被人这么问,他该怎么回答? 第一百四十九章 马家嫁女流水席   “我……我见过果干!”丁田机灵一动:“都长得差不多,我还遇到过一个商队,卖的那个……樱桃果酱,你吃过没?”   提到“酱”,王佐就一脸嫌弃:“没吃过。”   “有机会的话,我做给你吃,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丁田嘴上说着,心里泪流满面: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满大街的西点商店,果酱十块钱能买一罐子。   在这里却是连王爷这么大的人物,都没吃过的东西。   啧啧啧!   “哦……那你现在吃点吧,都是京里快马送过来的。”王佐其实就是想让丁田吃点不一样的水果。   这水果是京里四百里快马送来的,一共也没多少,他特意让人挑了好的带来,想给丁田一个惊喜,谁知道他竟然认识……这就意外了。   “我尝尝!”   说实话,丁田也很久没吃过这样的水果了。   在北地,这里的香瓜很好吃,这里的西瓜也不错,但是只在夏天的时候有,开春、入秋和冬天,基本上没有水果可以吃,有,也是沙果切成干,泡水喝,这就算是见着水果了。   能有一些甘草杏已经算是干果了,一斤在店铺里要价五十个铜板呢!   丁田也不爱吃那个,说点让人脸红的话,丁田喜欢甜的水果,可北地的水果多酸,杏子、李子、沙果的,哪个都是偏酸的果子。   他就喜欢吃西瓜,但是也就是一两个月的时间,西瓜就没了。   香瓜也是如此。   不过樱桃很甜,真的很甜,这跟以前他吃的不一样,这东西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虽然整体不大,核倒是挺大。   薄薄得一层,吃到嘴里,酸甜可口,跟他那个年代的完全不一样。   桃子也是味道十足,水份很大,吃的丁田眼睛都笑眯了。   王佐看他吃得香,自己也相当高兴,不过随后丁田就去了厨房,给王佐做饭。   红烧了一条野生的大鲤鱼,还有一盘椒盐虾,这是河虹,买鱼的时候顺便买来的,夏天,将河奸椒盐一下,带壳儿吃掉,补钙咧。   跟王佐在饭桌上就什么都能说了,丁田就提了赵老四一家的事情:“真是……哎,那赵家庄也是个愚昧的地方,这件事情是马家那小子做的孽,何必非要埋怨一个无辜的妇人呢!”“再说,那赵大旺老夫妻俩也是为了贪图有个好女婿,竟然糊涂到让女儿将错就错……这东西瞒得了一时,瞒得了一世么?”丁田非常不理解的问王佐:“你说他们脑袋里想的都是什   么啊?”   “愚昧的人,能想什么?”王佐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但是看丁田气呼呼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你生什么气?你要让赵老四他们的日子,过的特别好,让那帮人后悔将他们赶出来,将来跪在地上求赵老四他们一家回去,他们都不回去,那才解气呢!”   丁田咬着筷头子:“你这人好强的报复心……。”   王佐抬眼瞅了瞅他:“嗯?”   “不过,我喜欢!”丁田大乐,满脸的蠢蠢欲动:“我想想啊……我得先让赵老四家有个营生,然后再谈发财的事情,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气死那些人!”   王佐只管吃饭点头:“嗯嗯……好好……随便……你高兴就行……。”   丁田在餐桌上说的口沬横飞,旁边王富贵都看不下去了,这说的口水都喷出来了……然后他惊悚的发现,王爷竟然一点嫌弃都没有,照常吃饭。   王富贵默默的低下了头,回忆了一下,上次那个不小心一个激动,喷了一点口水在王爷的餐桌上的人,现在坟头草多高来着?   吃过了晚饭,在院子里还溜达了一圈儿,丁田还趴在葡萄架上看了看:“这葡萄,得明年   能吃上?”   “后年吧?”王佐也不太确定,俩人都不是种地的料。   第二天,丁田就安排赵老四去点心铺子帮忙,至于赵张氏,心灵手巧的,就在家带孩子,   还有就是她这手绣活的确是不错。   赵老四一个大男人,有的是力气,干活又一个顶俩,丁田就安排马小花白天没事的时候,去赵老四家,一个呢,是跟着赵张氏作伴,免得她一个人在家带着孩子害怕。   二呢,跟着赵张氏学绣花,这也是一门手艺。   马六家的就留在丁田的家里,点心铺子忙得过来,她就在家收拾卫生,跟金大娘搭伴儿,没事的时候,就在金大娘家里编草拖鞋。   如果点心铺子忙的话,大家再去帮忙。   夏天,点心也不敢做太多,存放的时间短,几乎都是当天做,当天卖,卖不完的就分一分,吃了。   不敢留到第二天,因为怕变味儿,怕坏掉,怕卖给人吃坏了肚子。   丁田这小日子过的,就像是这个时候的天气一样,热火朝天的,本来以为一切都很平静的,甚至两天之后,他都听说了,马家的孙小姐,就是马家家主的孙女儿,嫁给了京里来的一个高官的公子。   嫁的非常迅速,三天之内就走完了所有的过程,然后快速的成亲,据说那公子要回京,带着新媳妇儿回京。   丁田还挺纳闷儿:“这么着急啊?”   “呵呵。”王佐只给了这两个字作为回答。   丁田郁闷的夹菜:“算了,吃饭,吃饭!”   不过过了一会儿,丁田又没忍住:“据说马家明天摆流水席,你说,我不吃饭,明天去吃流水席,咋样?还能省一顿饭钱咧!”   这回换王佐郁闷了:“你就在乎那一顿饭菜钱?”   一顿饭能剩下几个钱啊?这都抠门儿到家了吧?   “不是啊,他们家不是流水席吗?我们家人口也不少,还有崔久,还有赵老四一大家子……听说他们家将府城的猪肉都买光了!”丁田吸溜了一口口水:“流水席里有红烧肉,有一只鸡,还有葱炒蛋,以及凉拌菜,大白馒头管饱呢!”   “真的?”王佐看他那兴奋劲儿:“你要带着所有人去吃?”   “你肯定是不能去了,但是我可以呀!”丁田跃跃欲试:“到时候,去吃个饱,再回来…   …多好。”   王佐摸了摸下巴:“是挺好的……。”   丁田总觉得他说的“挺好”和自己说的“挺好”……不是一个“好”呢?   王富贵也觉得王爷这是要干啥?   丁田老实的扒饭:“那天我就去吃流水席了啊?”   他是提前跟他说一声,自己就不回来做饭了……。   王富贵没太忍住,问王佐:“王爷,您……该不是也去吃流水席吧?”   富贵人家办喜事,摆的流水席,其实就是一个噱头,去了的人,说两句吉祥话,恭喜一番,不用随礼钱,就能坐下来吃一杯喜酒。   流水席上也就是四样菜,大白馒头,做的油水大,味道足,但真心不是什么高档的席面。连他这样的人都不会去吃,何况是王爷了。   别说富贵人家的流水席了,就算是皇宫里的流水席,王爷也不可能吃!   “我不吃,你们可以去吃啊!”王佐慢条斯理的道:“家里那么多护卫,节俭一点,省一顿,是一顿。”   王富贵一脸的生无可恋:“丁田带坏了您!”   王佐不吭声,丁田认真吃饭……。   剩下王富贵闹心……。   马家嫁女,豪华而盛大,流水席摆了一条街,谁来都能吃饱,彰显了一把马家的底气。虽然马家前些天的官司输了,唯一的秀才功名也被革除了,但是马家这次却大肆的宣扬,他们家跟京中吏部的高官成了亲家,全府城的人都知道了。   丁田那天路过三堂,碰巧遇到了杜知府。   “丁司狱啊!”杜知府看到丁田,永远都是笑眯眯的样子,但是这次,杜知府有点愁眉不展,他身边的杜师爷看到丁田,眼睛一亮:“丁司狱!”   “府尊大人,师爷,您二位这是?”丁田觉得今天不像是偶遇,倒像是特意在等他一样。   “啊,那什么,你听说马家嫁女的事情了吗?”杜知府不好开口说的话,杜师爷可以代为   开口。   “听说了,小的正准备让全家去吃流水席,哦,还有狱卒们,没必要的都放假,去吃流水席,听说有四个菜呢,还有大白馒头。”丁田比划了一下:“能为府衙省点,就要省一点。”这话说的,杜知府一愣:“难道,牢房那边的给养不充分?”   “足啊,一分都不少,不过,我这不是想着,节俭一点么。”丁田憨笑了一下:“还有啊,马家嫁女,也是喜事儿,大家一起去恭贺一番,也是添喜的意思。”   实际上,这种奔着吃饭去的人,不一定受欢迎。   “你呀!”杜知府摇头苦笑:“马家现在气焰高涨,或许还要找本府的麻烦呢。”   “是啊!”杜师爷也愁眉不展:“对方可是京城的三品大员家的公子,马家当初只是攀上了巡抚,家里有庶女做了巡抚的妾室,都能嚣张跋扈的跟原来那么厉害的知府旗鼓相当,这回 攀上了京里的关系,还不得更加放肆啊?”   “不能够!”丁田一口就否决了:“这宁王殿下还在呢!”   “这个,我到现在都还没单独求见过宁王殿下。”杜知府有些气馁:“殿下也不见外客…   …。,,   唯一见的就是丁田。   “哦。”丁田想了想:“那您不见也好,他那里乱七八糟的,说的话,办的事情我都看不明白,您也别觉得马家怎么样,他们再厉害,能有宁王殿下厉害么?听说宁王殿下连皇子都揍过,马家算什么?”   丁田的话,说的很有底气,也给了杜知府一些底气。   而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也跟王佐说了杜知府的不安,结果第二天,宁王殿下就赏赐给杜知府一副文房四宝,据说是御用的那种,珍惜的程度,整个北风府他是独一份。   比起丁田的都要好。   丁田的只是上用的,而御用的,是说皇帝用过的东西,可能皇帝就是摸了一下,但是那也是皇帝用过的,哪怕他只用了一点,那也是“御用”。   另外还有一个玉佩,据说是宁王府出来的,晶莹剔透,价值千金。   两样东西一送出去,杜知府顿时就挺直了腰板儿,底气十足的接了马家嫁女的喜帖,到时候去吃喜宴。   不然,杜知府是不打算去的,而且也不想去,因为那里有人虽然不是官职,却有个有势力的老子。   府衙里一直压抑的气氛,也不见了。   一直到马家嫁女的那一天,盛大的场面,上百桌的流水席……。 第一百五十章 偷牛案   老马家真是下了血本儿。   光是嫁妆,就是平民百姓家最多的八十六抬,压箱底的银子就有五千两,绫罗绸缎各二十匹!   还有两处铺子,三挂马车,陪嫁的丫鬟六个,四房仆人。   剩下零碎也有几个箱子,整个府城都轰动了。   丁田也看到了新郎官儿,是一个非常帅气的小伙子,一脸的喜气……有点勉强。   这是不愿意成亲啊?   丁田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丁田扭头一看:“你怎么来了?”   丁田对杜知府可以用敬称“您”,那是因为杜知府一看就年岁比他大很多,而且跟原主的父亲交情莫逆,并肩作战过的,所以他必须尊重。   但是跟王佐……他有点尊重不起来。   大概是两人年纪相差只有四岁的关系,这位全果的时候他都见过,还是他下令给洗的澡,所以……要说惧怕啥的,这会儿已经没有了,唯有平辈论交,而且这个人昨天才吃过他做的蔬菜饼,还挑剔他烙的火大了,都糊了。   糊了还吃五六张呢……不糊的话,他还有的吃么?   “来看热闹。”王佐站在他身边。   丁田如今穿的是个短打扮,不过料子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为了方便动作的穿着。   再看王佐。   人家身上穿的戴的就不用说了,光看这公子长的样子,那一身的气度,就不是普通人家能养活出来的,何况王佐身边跟了起码三十个人,各个都人高马大的,穿着便服围在他周围,这会儿将丁田也围在里头了。   “你看什么热闹?你又不认识人家。”丁田看王佐那表情:“何况你这样子也不像是来看热闹的。”   “那像什么?”王佐看了看四周,发现很多人都羡慕的看着骑在马上的那家伙。   “像是别人欠了你八万贯钱,你来讨债的。”丁田撇嘴,指了指四周:“还自带打手的那种,没钱就拉人家媳妇儿闺女的顶债走人……。”   说得王佐好像是个大混混。   “我倒是想……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王佐倒是没不高兴,而且他也有些好奇,以前在京里的时候,他也见过嫁女的,只是没有这么小规模,明明不是很多的嫁妆,这些平民百姓倒是一个个羡慕得很。   丁田本来想问:那啥时候是时候?   那边流水席已经开始了,丁田就没那个闲心了,往前挤了挤:“我去吃流水席了,你去不去?”   其实他是故意的,因为他肯定王佐不吃啊!   结果王佐跟他一起往前挤:“跟你去坐坐。”   然后王佐的护卫们就来了劲儿……谁能挤得过他们这群人啊?   丁田很顺利的被他们护送着,占据了一个桌子……一个桌子十个人,取其“十全十美”的   意思。   丁田占据了一张桌子,在座的就有王佐跟王富贵,还有刘文彬,以及六个护卫,其他的护卫占据了这张桌子两边的桌子,坐的倒是挺近,但是上了菜之后,他们都不吃,就丁田一个人吃的欢快。   这就不对了!   “你们不吃,一看就有问题!”丁田指着他们道:“吃吧,这流水席都是大锅菜出来的,不吃白不吃!”   没办法,不吃也的确是很奇怪,于是,大家开吃,唯有两个护卫没吃,王佐也没吃,刘文 彬吃了两口,说味道不错,就完事了。   王富贵吃了一只鸡腿,就再也不吃了:“太油腻,而且有点咸。”   “不咸的话,也不够味儿啊!”丁田吃的倒是爽快了:“你不吃我吃!”   半只烧鸡下了肚子,他也吃饱了,因为他是就着馒头吃的,自然是吃得饱,不过也吃了两   口别的菜,其中的凉菜尤其爽口,大概是吃的都比较油腻。   越过两张桌子,就是马老六全家,还有金大娘祖孙俩,赵老四来了,赵张氏没来,也没让孩子来。   能理解,丁田让赵张氏放假一天,在家自己做点吃的,跟孩子们安静的过一天也挺好。   赵老四吃鸡跟吃人似的,一脸的憨厚模样早就不见了,凶神恶煞的跟找晦气似的,不过马家的流水席第一次就开了六十六桌,那么多人,他们又特意找的僻静地方,所以也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毕竟来这里吃流水席的,基本上都是小老百姓。   并不值得马家在这个重要的、长脸的日子里,还要分神去关心他们这些不重要的闲杂人等   在这一天,马家家主意气风发。   对前来贺喜的杜知府,虽然是笑脸相迎,但是态度却让人寻味;杜知府的贺仪也十分的简单,大红绸子两匹,礼金六两银子,仅此而已。   跟着他来的杜师爷,就随了二两银子的喜钱,然后好像生怕吃亏一样,吃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夹菜,仿佛有多饿似的,一副要把“喜钱”吃回来的架势。   他们吃的喜宴,当然跟外面的流水席不一样了,流水席四菜一个馒头,他们的喜宴是八道菜,加一汤,一个主食,主食是大枣馒头。   因为这个馒头是红色的,比较喜庆。   就是客人表现的可一点都不喜庆!   丁田是自己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腆着肚子回到家的,大中午的走了这么久,出了一身的汗,打了水去专门隔开的一个洗澡间冲了一下,这水是早上就打好放在院子里晾晒的,这会正热乎着,冲个澡,换一身衣服,躺在凉席上,小风一吹……他就睡着了。   家里人陆续回来,他们都不是空着手的,要么拎着个小布包,里头是流水席上的白馒头,要么就是拎着个牛皮纸包,里头包裹的是烧鸡,只不过是少了个腿儿、缺了个翅膀的那种。   都是从流水席上打包带回来的……嗯,晚上热一热,照样吃。   这就是老丁家的节俭美德。   第二天丁田吃早饭,王佐没来,丁田上差之后,就听见前头有人击鼓。   古代的办案程序里,这“击鼓鸣冤”是第一步。   击鼓升堂,是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   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   有点像是你去医院,急诊是不需要挂号等待的,病人可以直接就医一样,是为了方便,也为了一些某些意外的原因,才会给这种方便。   而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堂官下班所用,堂官就是坐堂的主官,例如县令、例如知府这样的,到了前朝,也就是明朝的时候,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不然一般的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是须先递状子的。   古代的衙门如果需要主官来处理案件,就会命官差敲鼓,然后带原告和被告到正堂,审问,宣判。   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击鼓鸣冤”这么凶,而能“击鼓鸣冤”的无一不是大案、要案。   这一大早,刚上差,第一杯茶泡好了才喝了一口……绿豆糕都没吃上呢,这就有人击鼓了   I   整个府衙都跟着动了起来,所有人都严肃着一张脸,往三堂那里奔,这可是个大事情啊!   府衙多少年都没人“击鼓鸣冤”了?   “上次有人击鼓,那还是三年前,结果敲鼓的那家伙,被当时的那个知府老爷,直接打了八十班子,没问案子,人就没了……。”老郑叔一边溜达往三堂那里走,一边跟丁田道:“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案子咧。”   “能击鼓鸣冤的肯定是了不得的大案子。”丁田也跟老郑叔一边走一边聊:“牢里那四个还好吧?”   “好着呢,老实得很,要蹲两年,如今每日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干活,可享福喽。”老郑叔也很感慨,这要是别人管牢房,那四个恐怕都得被人踩进泥里去。   虽然现在每天都在干活,但是吃得好,穿得好,工作也不是很累,还有什么不可心的呢?   就连每日都有一次冲凉的机会,因为夏天热啊,院子里晒了水,狱卒们冲凉用的,也不差   他们四个,就一起冲了。   这日子,以前老郑叔做梦都不敢想呢!   俩人说着话,就到了三堂,他们是监牢那边的,不方便站在堂上,于是就围在外面,听一听案子,还是可以的。   老爷就要出来了,已经有衙役站班,喊着“威武”了。   堂下跪着俩人,一人穿着比较华贵的丝绸衣服,一人穿着普通的细麻布短打扮。   俩人都跪着,证明没人有功名在身,不然就该站着了。   杜知府一过来,看到俩人就皱眉了,他身边跟着杜师爷,见知府大人已经坐堂了,就站在他身边,颇有些狐假虎威的喊了一嗓子:“原告何人?报上名来!被告何人?状告何事?通通讲来!”   谁知道最先开口的竟然是那个衣着华贵的家伙,他指着短打扮的那个人道:“大人,草民许老三,状告这张三儿,偷盗我家耕牛!”   “大人,大人!”张三儿不干了:“大人,草民没有偷盗他家的耕牛,是他赌钱输给了草   民,愿意将耕牛牵来一头以抵赌债,结果那牛才牵来一晚上,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大人,草民要报案,草民家的耕牛丢失!草民怀疑是许老三偷盗的!”   张三儿这被告成了原告,许老三也不干了,俩人在堂上跪着喊冤,彼此都是被告,又彼此都是原告。   丁田瞪大了眼睛:“没看出来,这个人老实巴交的,嘴码子还挺厉害。”   “张三儿,有名的老千,他就靠每天赌钱为生,家里的田地都是租赁出去的,也不下田干活儿,只一栋老宅子,他本人长得憨厚,就靠着这张憨厚的脸,不知道坑了多少人,那个许老三,是个从外地迁徙过来的富户,谁知道他是咋想的,好好的南边不待,跑来北边讨生活,买了一片地,当了个小地主,就当我们东北三府的爷们儿都是穷鬼,每天吆五喝六的,看着就让人生气,这回好了,让张老三给骗进了坑里……。”老郑叔真是北风府的百科全书啊,谁他都知道一些,不愧是牢房里待了一辈子的的人。   而堂上两个人相互指责对方是偷牛贼,自己是受害者。   最后,杜知府一拍惊堂木,俩人都闭嘴了:“既然你俩都相互指责对方,那么,就都是被   告,同时也都是原告,暂时收监,我让人去调查一下,这牛的归属,到底是谁!”   俩人相互还不服气的哼了一声,杜知府却将两人丢给丁田去管:“暂时收押,等待后续的调查再说。”   “是,大人!” 第一百五十一章 谁的牛   作为捕头,田径就带人将俩家伙押送到了牢房里。   丁田将他们暂时分配在了轻犯牢房那里,反正那里还有空着的好多牢房,不差他们俩。就是洗澡、换衣服的时候,让田径抽了抽嘴角:“你这里一直这样?”   “当然了!”丁田指着被塞进浴桶里,用竹刷子刷身体、子哇乱叫的俩家伙:“你看看他们,多脏啊?头发上有虱子,身上指不定有跳蚤咧!”   俩人没想到,进了牢房竟然是这种待遇。   不仅哭爹喊娘,许老三还掏银子,结果没有人要,该怎么办,还怎么办,照章办事,丁田的教育果然是很有用啊。   他们的东西,都被放在一个筐子里,封存起来,而他们则是换上了新的囚服,然后关了起来。   “因为你们俩是暂时的被关押,并不是长久的,所以不用干活儿,但是要保证卫生!”丁田对卫生的要求非常严格:“现在是一日三餐,每逢三、六、九,你们的家人可以来探监。”说完就走了,俩人在后头大呼小叫,也没人理会。   中午的主食是青菜团子,老肉炖豆腐,以及凉拌菜。   张三儿倒是挺吃惊:“我家里人来了?”   “没有。”狱卒将饭菜给他放进来:“赶紧吃饭,每个人每天有两壶热水,烧开了的那种,不想喝热的就放凉了喝,有没有什么不吃的东西?忌口的东西?”   这是丁田让问的,万一有人对某些食物过敏呢。   古代过敏可没急救药啊!   “我啥都吃!”张三儿可不是啥金贵人。   倒是许老三,条件还不少:“我呢,爱吃肉,不爱吃素,你这个老肉炖豆腐,里头的肉怎么那么少啊?”   “那改天给您来个全素的。”狱卒可不惯着他:“还有,牢房里每隔三天就要洗一次澡,每天中午冲一次澡。”   两个人脸色都变白了,因为他们俩洗澡的过程,绝对不是一种享受,而是一种惩罚。   难道每天都要有这样的惩罚?   “那看什么呢?”狱卒拍了拍监牢的门框:“这是你们的享受,知道么?要不是丁司狱,你们这样的早就被打了不知道多少杀威棒了。”   狱卒扭头走了,给他们俩领开水去了。   俩人是关在相邻的牢房里,只隔着一堵墙,但是窗户是蒙着薄纱的,门虽然锁死了,可没蒙厚门帘子,同样是蒙了一层轻纱,彼此说话也能听见。   “许老三,你打点了?”张三儿看着眼前的饭菜,拿起来咬了一口菜团子,好吃!   “我的银子不是被没收了吗?”许老三瓮声瓮气的道:“但是牢房里能给这样好饭的可不   多。”   看着老肉炖豆腐,盘子里一大盘子的豆腐里,有六七块的肉,炖的烂,味道也好。   绝对不是剩饭,一点都没有变味。   “难道是断头饭?”张三儿猜测。   噗!   许老三一口全喷了出来,一个劲儿的捶胸:“咳咳……咳!”   “你俩干什么呢?”拎水回来的狱卒一看俩人不吃饭,反而对着吃食流眼泪,这啥意思:   “咋的?不想吃了?”   “不是,这是断头饭?”张三儿问的胆战心惊。   许老三也一脸的哭丧表情,那感觉就像是要被人给咔嚓了一样。   “这是正常的午饭,你们俩到底吃不吃?不吃我端走了!”狱卒这个气啊:“断头饭?你俩犯了啥错误了,要被砍头?”   “没,我俩就是赌钱,然后输了一头牛,最后,牛没了!”   狱卒都被气乐了:“一头牛虽然珍贵,但是不至于让你们俩为了一头牛就偿命,赶紧吃饭   ”   俩人这才开始低头猛造,一大早就没吃饭,光顾着找牛,然后找人拉扯着来了府衙,现在   早就饿了。   干掉了饭食,那水也凉了一些,但还是热,就放在那里凉着,狱卒来收走了饭盘子等物,俩人倒是不说话了。   丁田也好奇,就想跟着田径一起去乡间问一问,结果被田径给拦住了:“外头热的很,你   这小身板子,可别中暑了。”   老郑叔也不同意:“你去干什么?在家老实的待着,外头那大太阳的,田捕头他们也不是马上就去的,明儿起大早走的,你起得来吗?”   丁田最是贪睡的年纪:“啊?起不来……。”   蔫儿了,田径看他可怜,承诺他:“等我回来了,跟你说说整个案子,啊!”   丁田年纪小,但是关系却硬的很,哪怕是一开始看不顺他的吴凯,现在都跟丁田好的很,因为丁田不是吃独食儿的人,加上连府尊大人都对丁田笑脸相迎,吴凯自然不会跟丁田对着干   何况丁田脾气的确是好,吴凯这样的愣头青,反而更稀罕丁田的性格。   而其他人自觉比丁田大很多,都拿他当弟弟看,而丁田也不客气,过节的时候可没少给他们送礼。   “好吧!”丁田决定不去了。   不过当天晚上吃晚饭的时候,他跟王佐嘀咕了一两句,王佐却听得有些出神……。   田径带着人,在第二天天刚放亮的时候,就起来洗漱走人了,速度非常快。   因夏日里天气炎热,农人们都是起早贪黑的做活儿,而中午则是在家睡午觉,也是躲避中午毒辣的太阳。   免得有人因为大太阳的再给晒中暑喽。   丁田果然没爬起来,等他上差之后,田径他们已经在城外的路上了。   中午是窝窝头,配的鸡蛋炒角瓜,以及一大碗绿豆汤,解暑用的。   下了差,丁田回了家,王佐已经在家等他了。   吃晚饭的时候,丁田又提起来那个案子了,如今全府衙的人闲着无聊,都看着呢。   府尊大人也关注此事,毕竟这牛,可是一头耕牛,是大牲口,在古代,一头耕牛可是相当的昂贵,起码价值二三十两银子,且官府规定,民间不可随意宰杀耕牛,现如今北地的人吃的牛肉,都是商队从草原上贩卖过来的草原肉牛。   本地的耕牛和挽马都是有登记在册的,丢失一个都是要追究责任的,如果病死的话,也是要罚农户钱的。   老死的那就没办法了。   而且北风府地广人稀,整个府范围内,只有三个县,人口不足四万,打仗打的遍地狼烟,如今就算是恢复,也得个十年八年的,现在的平静,都是曾经打仗打出来的。   只是如今突然有人家丢了牛,这就让闲极无聊的人们,有了一丝鲜活气儿。   “这倒是有趣儿……。”王佐吃过了饭,又跟丁田在他们家的菜园子里逛了一圈儿,指着一个丝瓜道:“明天吃它!”   “丝瓜啊……只能凉拌个丝瓜给你吃了,这东西我也不太会做。”丁田看了半天:“不过我听说,丝瓜养老了,可以掏了丝瓜瓤做搓澡巾。”   据说做的澡巾自带清香气。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是丁田小时候听姥姥提过那么两次……可他们那个时候,都是买澡巾搓澡的,谁还用老丝瓜瓤啊?   结果王佐一听这是用来当搓澡巾的东西,顿时就不干了:“那换一个……换成黄瓜好了,   我记得你上次的拍黄瓜就不错!”   “你忘了你肚子疼了啊?”丁田撇嘴:“从那以后,富贵哥就不许我用凉东西招待你了,不过……我可以做个麻酱拉皮啥的……嗯,这个就不错!”   “我想吃点辣的。”王佐又点菜:“你给我想个新鲜的吃法。”   丁田看了半天:“其实我不想费油的,但是吧,有个新鲜的吃法,你肯定没吃过。”   “什么菜?”王佐问他:“你别糊弄我,我什么没吃过?”   “地三鲜,知道吗?”丁田逗他:“没听说过吧?”   “怎么就没听说过了?”王佐却一脸的奇怪表情:“民间到立夏的时候有‘尝三鲜’之说,即蚕豆、苋菜、黄瓜的“地三鲜”,人们有用一些早熟的蔬果尝鲜、尝新之俗。”   丁田一脸的茫然:“啊?”   “三鲜分地三鲜、树三鲜、水三鲜。地三鲜即蚕豆、苋菜、黄瓜;一说是苋菜、元麦,蚕豆,也有说是苋菜、蚕豆、蒜苗;其中以尝地三鲜最为普遍。到了东北,地三鲜就变成把土豆、茄子、辣椒炒在一起。不过,三鲜也是湖北随州人过年一种食品,做法是这样的,是精瘦肉,油条打碎,藕丁,混在一起,加少量的葱花,然后加面粉打和,用豆油(所谓的豆油就是做豆腐的时候上面的一层油)把这些裹成圆形,再放到油里炸,成黄色捞出即可,吃的时候,切片烫火锅,据说味道鲜美。”王佐道:“不过我不爱吃,大热天的吃火锅也不合适……。”   “不是啊,我这个跟你说的那个不一样。”丁田委屈了:“我这就是自家种的三种鲜菜,   廉价而且好烹饪……。”   再说了,东北名菜地三鲜,那是清朝乾隆年间才有的吧?   现在都没清朝了,乾隆也被蝴蝶掉了,他这个菜肴,就是自己的发明的!   “那你做吧……。”王佐抹了把脸,他发现了,俩人这是驴唇不对马嘴,鸡同鸭讲了。   他说的“三鲜”跟丁田提的“三鲜”,不是一个事儿!   王佐回去之后,只是因为闲着无聊,让几个同样闲着无聊的人,去看看那案子的进展……不想第二天几个人就回来了,并且说了一个有意思的发现!   丁田那边,田径他们就在午饭的时候赶回来了,赶紧的绿豆汤就上来了,一人先擦了点儿清凉油,然后喝了绿豆汤,吃过了午饭,又歇了一气儿,睡了个午觉,等到了下午,起来之后,才说案子的进展。   因为是中午赶回来的,生怕有人中暑,总要休息够了才好问。   “大人,这个案子的起因已经查清楚了。”田径作为捕头,前来找杜知府汇报,其他人其实也来蹭听来了。   杜知府看了看外面的人:“都进来,听一听,别在门外了,都好奇就一起听。”   “谢老爷!”   “谢谢大人!”   一帮子好事儿的家伙都挤了进来,倒是很懂规矩,每个人都站在犄角旮旯里,不往大人跟   前凑。   只管听案情,大家也真的是闲得慌了,天气热,人都不爱出门,只有这么点子乐趣了。   “来,田大哥坐,喝茶!”丁田给搬了个凳子,又从杜知府的茶壶里,给倒了一大杯茶放在跟前儿:“我们听着咧,辛苦了哈!”   田径摇了摇头:“你们呀!在老爷跟前太放肆了。”   杜知府摆了摆手:“算了,他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跟我都不见外,你就听他的吧。” 第一百五十二章 谁是那个贼   田径这才坐下,喝了一口茶,笑着道:“那小的就放肆了,小的这次去,带着的人不多,不过人头都熟悉,去了城外张家村跟许家庄子中间的三星村……。”   三星村,其实应该叫“三姓村”,最初有三户人家在那里落户生根,后来陆续的有人过来居住,是一个杂姓村落。   而许家庄子呢,则是许老三自家的百亩良田在周围,他家盖起来的一个大宅院,以及周围有二十家佃农。   因为全都是许老三家的产业,所以那里就叫“许家庄子”。   自成一格,不过那里的佃户也有开个杂货铺子什么的,忙的时候就种田,农闲的时候,也做点小买卖,也有人会一些木工活儿。   作为地头蛇的捕快啊、税吏之类的人,对他们那里也是很熟悉的,甚至田径带着的人里,就有两个是来自三星村。   因为《三国演义》里,张飞骂吕布是“三姓家奴”,所以他们觉得“三姓村”不好听,就改成了谐音的“三星村”。   他们最开始到的就是三星村,张三儿家的所在地,张三儿本来是张家村的人,不过因为他好赌成性,被村子里的人给撵了出来,后来他干脆就在三星村落了脚。   在三星村买了一个房子,一进的农家大院儿,算是老宅子了。   张三儿家有一个媳妇儿,一儿一女,儿子只有十岁,女儿六岁,媳妇儿做点手工活贴补家用,张三儿别看人不咋地,对自家人还是很好的,虽然不种地,却有一些收入,足够家里人吃用了。   家里没有大牲口,张三儿就想要个大牲口,但是他不想花钱买,想用自己的“技术”赚来一头大牲口,那才长脸。   村里人都知道他是个“老千”,根本没人跟他玩儿,他呢,也不想“吃窝边草”……。   于是,他平时就是骗一骗路过的商队,也不多搂,只需要三五两银子,商队都有钱,也不在意。   不过……他看中了许老三家的牛!   “他怎么看中许老三家的牛了?”杜知府纳闷儿:“他们没交集吧?”   “许老三家有八头牛,三头公的,五头母牛。”田径道:“牛多,而且样的非常好,还有四匹挽马,许家庄子的二十家佃户,都靠这些大牲口种田,张三儿见过一次。”   “于是,张三儿就设局,许老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吃喝嫖赌,没一个不沾的,去四海赌场的时候,就被张三儿看见了,俩人在四海赌场的台面上,赌了一百多吧,许老三输了个精光,为了赎回他输给张三儿的一块玉佩,他就用自家的一头母牛抵账,四海赌场做的中间人,许老三去自家的牲口棚子牵了一头比较蔫儿的母牛,就给了张三儿,张三儿牵着牛,还了他的玉佩,得了一头母牛。”   “这么说,这头牛,是张三儿的了?”   “也不是,因为许老三后悔了,许家的马夫那个时候没在家,回来之后看牛少了一头,顿时就慌了,他告诉东家许老三,那头母牛蔫儿,是因为那头母牛有了崽子……这一赔,就是一头母牛,以及一头牛崽子!”   众人听的起劲儿,七嘴八舌的道:“那张三儿可赚了啊!”   一头带崽子的母牛,绝对比单独的一头牛,要价值更高啊!   倒是杜知府摸了摸胡子:“难道许老三,半夜去张三儿家,将牛偷了回来?”   “可是许老三家并没有那头母牛。”田径道:“牛是活物,又是个大件儿,藏的话,也不好藏啊!何况一头带崽子的母牛,都需要精心的养护,这要是没了……官府肯定会追究的。”   不管是谁偷了牛,还是一头怀了崽子的母牛,官府都不会坐视不管,坐视不理的。   轻则罚款,重则罚做苦力!   何况牛若是转手倒卖的话,也需要到官府登记造册的,因为这是大牲口。   就算不登记,拿出来用的时候,总归是要被人看到的,都是乡里乡亲的,谁家有没有大牲口,能不知道么?   所以去看了一圈就能知道,牛,不在张三儿家。   “那许家庄子呢?”杜师爷皱眉问:“他们家……那里有牲口棚子,又有二十家佃户……   人多,地方占的也大,难免不会藏匿母牛。   “我也是这样想的,特意没跟任何人说,直接就去了许家庄子,并且派人堵在庄子两边的路口,不许人进出,结果……还是没发现。”田径苦笑:“牲口棚子、佃户家,我连他们家柴房和厨房、仓房都翻看了,还有卧房……。”   哪怕是觉得不可能,但是但凡能藏得下一头母牛的地方,他都去检查过了。   这是对工作的认真,当然,许老三家的女眷不高兴,那也是他们家的事情。   “两家都没有牛,那牛呢?”杜知府喝了一口茶:“附近的村落呢?”   “大人,乡里乡亲的,谁家多了一头牛,不会没人知道,而且村长们也该明白,这头牛,是藏不住的,不止藏不住,被发现了的话,还有可能被官府抓起来,罚款,蹲牢房,甚至是做苦力……那牛也不会归属于他们。”田径道:“只是现在牛不见了,张三儿认为是许老三偷的;许老三则是想换一头牛给张三儿,而张三儿说牛不见了,是耍赖,不想跟他换牛!”   这俩人本身就有错误,那牛本来第二天是要到衙门来过户的,结果牛不见了!   过不了户,那牛现在名义上,还是许老三的,而张三儿认为许老三在耍无赖,想反悔,赌品不好!   “按道理来说,这牛是张三儿的,但是按照法律来谈的话,牛还没过户,名义上,还是属于许老三的,关键是牛呢?”丁田嘀咕:“那么大个活物,没了?”   众人也觉得这事儿有意思了,牛不见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外头有人传话进来:许老三的家属来探监。   今天是六月十三,按照规定,逢三六九可以探监。   所以人家来探监了!   众人看向了丁田,丁田揉了揉鼻子:“让他们进来吧,我在旁看着,看他们聊什么。”   “也能如此了。”杜知府点了头:“田儿,你去忙吧。”   “哎!”   丁田出了三堂,就直奔自己的地盘儿去,老郑叔紧随其后,俩人到了地方,发现牢房的人已经都准备的差不多了。   其实就是带人站在门口,等丁田来呢。   丁田不点头,谁也不敢放人进去探监。   “这是?”丁田明知故问。   “司狱,这位是许老三家的管家。”狱卒们现在最服气的就是丁田这个顶头上司了,故而连以往的好处都不敢随便乱收,而是非常讲规矩的给丁田介绍了一下来人。   “小的许祥子,给丁司狱问好。”来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三角眼儿,两撒胡子挂在嘴上,穿着细麻布的短打扮,手里头拎着好大一个包袱,身后跟着俩一看就是家仆的壮年男人,也是大包小裹的,嗯,来探监的基本上都这样。   “嗯,你们进来吧!”丁田一挥手,自然有狱卒打开了监牢的大门。   没丁田的点头,他们也不敢放人进去。   许祥子很有眼色,递了一个大大的荷包给丁田,丁田没搭理他,他吓了一跳,还是老郑叔,伸手接了过来:“行了,进去吧,你们家许老三在里头好着呢。”   可不是好着呢么!   这会让要吃晚饭了,狱卒正好端了晚饭过来。   今天的晚饭是酱炖茄子,尖椒炒土豆丝,以及小米饭。   农家也就吃的这些吧,许祥子看到许老三的餐盘子里摆放的饭菜,顿时就高兴了:“老爷   ,老爷!”   这个老爷,说的是有钱人家的地主的意思。   “许祥子?”许老三掐着筷子:“你来啦?家里咋样儿?”   “家里一切都好,老爷,你……唉!有官差来了,夫人才知道您……您……唉!”许祥子让人将东西都放在了牢房的门口:“这是夫人给您带来的东西。”   他看到许老三剃光的头发,自觉认为老爷在里头吃苦了,都怪自己家消息不灵通,不然昨天就过来打点,也不至于……。   丁田指着那些包袱,命令两个狱卒:“检查一下!”   “是!”   “都是些衣服被褥啥的,不用了吧?”许祥子不想让狱卒动手,还想塞给狱卒点铜板,希望可以通融一下。   “不能不检查,”丁田道:“一旦这里面有什么不妥呢?”   许祥子一嘻:“这是我们夫人准备的东西……。”   “别说是夫人了,就算是给他们吃的饭菜,都是在大锅里一勺盛出来的,跟狱卒们的饭菜是一个锅里出的,谁想下个毒、整个事儿,没那么容易。”丁田坚持要搜检,这在现代化的监狱里是常识好么。   何况你往牢房里递什么东西,不得让狱警检查一下啊?万一有危险品呢?万一吃的东西不妥当呢?万一有违禁品呢?   这都是有可能的事情。   所以丁田搜检了一番,发现里头是一条丝绵被,一条丝绵褥子,都是用的最好的丝绸做的面儿。   两套从里到外换洗的衣服,不过都是内衣,知道牢房里有囚服,觉得也不可能干净,不过在牢里,没法儿讲究这些。   还有就是两条油汪汪的烧鸡腿儿,以及两串儿铜钱,这是用来给许老三打点狱卒的零钱。   这牢里头,啥不得花钱啊?   想喝一壶开水都得花个铜板。   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是丁田在管理,他将鸡腿儿切碎,牵了一条狗过来,骨头给狗吃了,许老三馋的哈喇子都流出来了,愣是没敢吭声。   等狗吃完半天没事儿,丁田才将那盘碎了的鸡腿儿递给许老三:“你吃吧,这东西不能隔夜,一顿吃完,放第二天坏了,你吃了该闹肚子了。”   “哎,哎!”虽然牢房里的饭菜也不错,平日里农家也就这样了,但是油水还是不如许老三在家吃的那么好,他早就馋肉了。   在他家,一顿没肉都不行的!   剩下的东西,丁田就让许祥子带回去了:“衣服和被褥,牢里都有,永不了你家的东西,   带回去吧,钱给他留下,他要是想自己买着吃,我们也给他代购。”   “这……?”许祥子看向了许老三。   许老三一边吃饭一边点头:“都拿走吧,我这里不需要,牢里啥都挺好的,就是吃的太素了,没肉,下次来,带点肉。”   “唉,知道了!”许祥子点头哈腰:“那老爷,小的就走了。”   “去吧,去吧!”许老三倒是不担心,自己的家里会如何。   许祥子走了,带着人走的,不过到底是不放心,寻思着回去跟夫人说一说,给老爷每天送一盘肉菜来?   等人走了,丁田也离开了,他要下差了。   回到家里,王佐早就来了,手里提着好大一块……。 第一百五十三章 牛是谁的?   好大一块牛肉!   “大夏天的你吃牛肉么?”丁田看到王佐一副等待表扬的样子,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牛肉好吃啊!”王佐故意提起手里的牛肉:“做个卤牛肉,可以切成片,凉拼。”   “不好意思啊!”丁田抹了把脸:“我真的只是会一些家常菜,糊弄一口吃饱肚子而已,真心不是什么美食大家,调鼎高手啥的。”   丁田说的是真的,牛肉他就会炖牛肉,还不一定炖的好吃。   卤牛肉……他只买现成的好么。   从来不自己卤,因为不会啊!   “是么?”王佐怀疑的看了看他,以为丁田想偷懒不做饭。   “听说真正的卤牛肉做得好的人,一锅卤牛肉的汤料,可以用好几代!”丁田想到后世什么“百年老汤”之类的传说,总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结果王佐一脸的嫌弃:“用好几代?他们家用的是泔水么?”   丁田:“你这样的聊天方式,很容易聊死的……。”   王佐将牛肉丢给王富贵:“回去让厨房,好好的卤一下,每天送二斤过来。”   “是,王爷。”王富贵板着脸,将牛肉拎走了。   他早就说过,王爷这样不像是送礼的,倒像是来找事儿的,偏偏王爷还不信。   现在还不是要拿回去做好了给拎来么。   丁田进了门:“今天吃点清淡的吧,我有点上火。”   “你又怎么了?”王佐问他:“有人欺负你了?”   “没有,就是衙门里的那个案子,挺有意思的……。”丁田进了屋换了一套衣服,好么,工字背心大短裤,草拖鞋一穿上,要不是头发盘起来是个小揪揪,他看起来就跟现代人没什么两样了。   走出卧房之后,王佐看他这打扮就不高兴:“露胳膊露腿儿的想干啥?”   “大哥!”丁田都被他的这种气话给逗乐了:“大夏天的不穿成这样,难道要裹成粽子吗   ?,,   他这一身打扮,是夏天的标准打扮,凉爽透气又省布料。   再看王佐,虽然衣服料子极其轻薄,可是你穿着长裤,外面罩着一件长衫,舒服吗?再轻薄透气,也会让人觉得闷啊。   可是王佐就是能风度翩翩的往那里一站,周围温度自觉降了五度,保证你凉飕飕,或者冷汗直流。   “你……哼!”王佐嘴上哼哼,可是看着丁田小白胳膊小白腿儿的在眼前晃,心里不自觉的就美了那么两下。   “你也换上吧,穿上凉快,你那丝绸的容易汗湿后溻皮肤。”丁田指着旁边柜子道:“里头有你的一套,试一下,还有草拖鞋。”   说完,丁田就去了厨房,留下王佐,想了半天,身边的王富贵还不在,也没个商量的人……于是,他狂野了一把。   将身上的全都扒下来,打开柜子门,掏出里头的衣服……自己竟然穿上了!   非常值得美一把!   “王爷?”王富贵偏偏在这个时候进了门……他看到了什么?   王爷自己穿衣服了?   王爷会自己穿衣服,这很正常,但是不正常的是,王爷这穿的是什么衣服?   那裤子为啥剩了半截?膝盖往上倒是有,膝盖往下的裤腿只有一半!   还有那衣服……怎么看起来,没袖子也就算了,为啥连肩膀头子都露出来了?   脚下一双草拖鞋,全身无一美饰,什么玉佩、香囊、荷包的,通通都没有。   倒是旁边有一堆看着眼熟的衣服,还有一双薄靴子。   “嗯?”王佐晃悠了一下胳膊:“去把衣服收起来,今天就穿着一身了,还挺舒服。”“王爷,这合适吗?”王富贵眼皮子瞅了半天,总感觉那不像是王爷的品味。   “挺合适的……嗯,穿着这一身回去,让绣娘准备好,好好瞅瞅,照着这个样子,做两套,我打算给京里送过去,皇上想必也能喜欢,他最耐不得夏热,每年都要苦夏。”王佐摸了摸   身上的衣服料子:“嗯,用京里送来的贡品精细麻布做,绣花……就绣祥云纹好了。”   祥云纹不犯忌讳,而且看着也清爽。   “是,您看,京中可要给……二爷也……?”王佐不提,王富贵不能不提,这种事情,王爷不爱想着,可他却不能不想着。   因为这关系到王爷的名声,在外面,人人表面上看的都是王爷对幼弟爱护有加,二爷对王爷也十分崇敬,可是老太妃那里却不这么想。   维护这份名声,是为了王爷,而不是为了什么二爷。   “他?”王佐想了一下:“嗯,你说的对,给他也做一套,但是告诉他,这是跟皇帝的差不多款式,敢往外传,当心脑袋!”   “这个您放心!”王富贵奸笑道:“那位最怕的就是皇上,只要有这么一句话在,他就是想往外说点什么,也不敢了!”   只要闭紧嘴巴,不给王爷添乱,就行了。   “那就去办吧!”王佐背着手,慢悠悠的去了餐厅等饭。   丁田就是在自家的菜地里摘了几根茄子,又挑了两根青椒,挖了俩土豆,他做了个地三鲜   曾经的东北名菜,他倒是会做,虽然不如人家饭店大厨做的那么好,可也相当的不错了。   而且他用的并非时下流行的荤油,而是素油,也就是菜好油、豆油。   他这个是豆油兑的菜籽油,味道更好。   再拍个黄瓜,大白米饭端上来,这就是一顿饭了。   王佐看着盘子里的菜:“这就是你给我做的?”   “是啊!”丁田指着菜:“地三鲜,土豆、茄子和辣椒,过油沥干后下锅爆炒。”   “哦。”王佐看了半天,才下筷子吃了两口:“挺好。”   “挺好吧!”丁田倒是对自己的这道菜非常喜欢,吃的不亦乐乎,可惜,王佐只吃了几口,他更喜欢丁田的拍黄瓜。   虽然不是那么凉的菜,可他还是喜欢吃这个。   席间丁田又说了今天许老三家的来人,然后跟王佐分析:“我看他们俩啊,八成都不是偷牛的那个,只不过不知道牛去了哪儿,如今两个人都说对方是偷牛的,官司没法儿断,杜大人也头疼呢!”   “这有什么好为难的?一边儿五十大板。”王佐却没觉得有什么可犹豫的:“他们这牛本身就来历不正,赌博虽然不犯法,但是用牛做赌注,这就过了,还有,这头牛的分属问题还没搞清楚,那就一切按照律法来,牛在谁的名下,谁负责,另外那个,也不能说全无过错,缴纳点罚款,回去老师的务农,再有赌的行为,重重责罚!”   “这个……倒也说得过去。”丁田觉得王佐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一切按照法律条文走下去,这俩人还真是各打五十大板的料。   丁田第二日,喜滋滋的跟金甲说了王佐的话,金甲却有些犹豫:“可是他们俩当时是在四海赌坊的场子里立下的契约,中间人可是四海赌坊。”   “四海赌坊怎么了?”丁田挠头,他对赌坊并不熟悉。   “四海赌坊据说是个有大靠山的赌坊,遍布四海之内,靠山强硬,各个州府都有他们的场子,一般人都惹不起咧!”金甲道:“就连前任知府,也对四海赌坊避而远之。”   “是么?”丁田头一次听说这个地方:“难道连宁王殿下也不行?”   “那倒是不知道行不行,听说宁王殿下连皇子都揍过,还不止一次,最多也就是被禁足俩月,出来之后,好像是又把那皇子揍了一顿,反正宁王是所有一字并肩王里最牛的一个!”金甲掏出来抵报给丁田看:“这是我抄下来的朝廷抵报,上面说了,宁王镇守东北三府,为东北总督,一切军政大权,一人决断,皇上给的特权!”   丁田看了看上面,的确是手抄本,但是上面也的确是朝廷的消息:“我知道,但是一个小小的赌场,就拉上宁王,总觉得是……?”   “杀鸡用牛刀。”金甲的嘴巴还是那么犀利。   “对!”丁田点头:“我不想事事都要依靠宁王,那样的话,对宁王殿下也不好。”   “那就只能靠自己了。”金甲却很满意丁田的决定:“您能这样想,真的很好,宁王殿下是您的护身符,杀手锏,但是不能总用。”   如果事事都找宁王殿下做主,将来宁王殿下会不耐烦的。   “不是,我是觉得,不能老是麻烦他……。”丁田倒是没他想的那么长远,也没那样的深   度。   “好吧。”金甲觉得丁田还小,不明白这里的弯弯绕,所以也没跟他明说,只是同意他的   观点。   “不过,这件事情也挺有意思的……牛去哪儿了没人知道,赌坊又大有来头,难道他们敢来作证不成?”丁田比较好奇的是,为什么金甲将赌坊单独提出来说?   “我是怕,到时候,有人不服气……。”金甲无不担心。   结果丁田真的去跟杜大人说了王佐说过的话,杜大人还觉得不错:“就这么办!”   于是,第二天就真的开堂问案,原因也很简单,牛的归属问题,总该是要闹清楚的……不过丁田要主持牢房大清洗的工作,因为他们初一十五都要大扫除。   金甲去旁听的,半路上金价就回来了。   “发生了什么变故?”丁田看他那样,这也不像是来说案情的,反而气呼呼的。   “四海赌坊的人要来了!”金甲生气的道:“一个赌坊,架子倒是挺大,府尊大人竟然暂停问案,等待证人!”   “证人?”丁田笑了:“这俩人赌钱,输牛,还有证人?”   “是张三儿家的人,已经去找四海赌坊人来做证人,证明牛是自己家的,不是许老三家的。”金甲告诉丁田:“所以不得不停下问案,等待证人。这证人,就是四海赌坊。”   “他们来……管用吗?”丁田明显是怀疑的态度。   “不知道,看府尊大人的意思了。”金甲也不确定。   “那明天就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翌日,大堂问案,四海赌坊来人作证,牛已经是归属张三儿。   “可有契约为凭?”杜知府也有些头疼。   四海赌坊,深不可测;前任知府都不敢轻易撩拨的一座大山。   现在杜知府还没摸清楚这四海赌坊的底儿,自然,也不敢轻易地动它,只是……平时他们做买卖就做买卖吧,赌坊的生意,也不是死啦硬拽的,谁爱进去赌钱,谁进去,不进去也不会被强行拉客。   但是现在不行了,现在关系到一宗案子。   杜知府是按法律办案子,不算得罪他们,但是也不能让他们太气焰嚣张。   丁田他们多少也明白点杜知府的难处,看向了那来作为证人的男人。 第一百五十四章 皮呢?   这个证人是个中年男人,穿着细麻布做成的单衣,看起来像个打手。   但是这个证人却是赌坊里的一个荷官。   荷官,又称庄荷,是指在赌场内负责发牌、杀(收回客人输掉筹码)赔(赔彩)的一种职业。   这类职业需要精心培养,并且要忠于赌场,不然他使点坏,赌场还不赔个底儿掉啊。   这样的人呢,一般都是一身利索的打扮,第一是方便,第二是身上不容易藏东西。   也算是自证清白的一个举动。   如今这位就是这样,一身的劲装打扮,说话慢条斯理,有理有据:“有赌约为凭,亦有十八位赌客为证,当时许客官自己提出来,以一头耕牛,换回输给张客官的玉佩,皆因那枚玉佩是他家传之物,张客官同意,立字为凭,赌坊做证,其他客人作为见证人,这才达成协议。”   “原来是……如此啊!”杜知府心说这就好办了:“那就请许老三先将耕牛过户给张三儿   ”   许老三不干了:“大人,我家耕牛……我说的是一头耕牛不假,但是那头耕牛有了身孕,   那就是两头了啊!我不能陪一头给他啊!”   “那还没出生呢,怎么算一头牛?”张三儿还有话说:“何况,你这咋想的啊?那牛是你亲手牵给我的,又不是我去你家牛圈里挑的,你后悔了啊?后悔也晚了!”   张三儿是意外之喜,可惜,这喜不到半天,牛就没了,气死他了。   俩人又对骂了半天,杜知府一排惊堂木:“那就过户,许老三你没事就可以走了,张三儿,你家的牛丢失,你是失主,没看顾好牛,罚你监禁三日,然后出去找牛,同时,府城也张贴告示寻找,找到者,张三儿出一两银子谢仪!”   杜知府实在是懒得看他们俩啰里啰嗦的样子,干脆自己判了之后,甩袖子走人。   倒是真按照王佐的话来了,一人五十大板,不偏不倚。   四海赌坊的人也走了,剩下俩人垂头丧气,去过了户,回到牢里换了衣服,许老三就可以走了。   张三儿本来判的是监禁三日,但是他本来就在牢房里待了三天,这次也被放了出来,衣服和东西,一样不少的还给了他。   所以俩人是一起出来的,倒是见到丁田,都知道给他见礼:“多谢丁司狱照顾。”   在牢里,除了剃头,洗澡外,吃的喝的用的都非常好。   可以说,在家也就这样了,除了许老三想吃点肉之外,其他的一切都不错,没有磋磨他们,反而给他们收拾的干净。   三天洗了两次澡,就算是在家,也就这个洗澡的频率。   “以后别赌博了,好好的过日子,小赌怡情,大赌可就败家了,懂么?”丁田看他们俩也算是人模狗样,就教导了一下:“走吧!”   “是,是!”俩人赶紧溜,牢房里再也不想待了,来一次连头发都没了。   于是,当天晚上,整个府城都知道了,谁进了牢房,一眼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呢?   因为没头发!   据说是因为丁司狱觉得头发脏,里头有虱子,就给人剃了光头,还要洗澡,身上都被竹刷子刷出血檩子咧!   然后就都知道,许老三跟张三儿进了一趟牢房,出来后,满大街都是找牛的告示。   这么一折腾,丁田这司狱的大名,又被知道的更多了。   结果第二天,金甲跟老郑叔竟然联袂而来:“我们大概知道牛在哪儿了!”   “哦?”丁田惊喜的看着他们俩:“不愧是本地的地头蛇,土地爷,找到了?”   “大概,不确定……。”金甲苦笑了一下:“而且,牛死了。”   “死了?”丁田一愣。   “是,还是被杀死的……。”老郑叔也垂头丧气:“那是一头有了崽子的母牛啊。”   “怎么会?”丁田来自现代,但是他同样珍惜牲口,尤其是那头母牛,都有了小牛犊子了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古代,打猎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春季不狩猎,夏季不猎杀没长成的猎物,还有就是怀了崽子的母兽,不能打。   谁打就是在做损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丁田问他们俩。   “本来,今天一大早,我是准备去买几斤牛肉,给厨房,做个牛肉汤喝,虽然是夏天,但是牛肉汤壮力,强筋骨,也补一下。”老郑叔坐下道:“正好遇到不换先生,我们俩就结伴去买点东西,买牛肉的时候,正好,不换先生说他也买两斤,回去煮点牛肉汤喝,夏天流汗,流的多了,身体就亏了,要补一补……。”   “结果到了肉摊上,我一眼就看出来,牛肉不一样!”金不换接着说:“草原肉牛的肉,都是嫩牛肉,油脂也多一些,且有一点暗红色,按一下,会有一点黏手感;而那里摆着的牛肉,有两块不一样,是深红色,油脂少,按一下,还有些粗劣,这是只有耕牛才有的肉感,再说那牛的其他部分,明显已经有些重的牛乳部分,那是一头应该已经怀孕了的母牛。”   然后俩人就联想到了丢失的母牛。   迄今为止,大家都知道牛丢了,可是很少有人知道,那牛是揣了崽子的。   “去找田径,让他去找那个肉摊贩子!”丁田站起来就往外走:“问一问,牛是哪儿来的   !,,   找到田径,一说这事儿,田径就赶紧带着人去了那个肉铺,那里的牛肉卖的不快,两块牛肉还剩下一块,物证在,那肉铺的老板也不敢抵赖:“前天与人赌钱,那人输了,却没钱,昨天去要账,说用牛肉抵账,这就给搬来了五块,算一算,能有三两多银子,小的就收下了……。然后怕坏掉,就想着,一大早的卖出去……。”   没想到没卖出多少,捕快就来了。   都不用吓唬,他自己就啥都说了。   田径带人去抓跟他对赌的那个小子,结果扑了个空,听邻居说昨天三更半夜的就走了,也不知道去哪儿。   因为夏日里城门开得早,几乎是天一放亮就开门了,那人这会早就跑的没影子了。   案子到这里算是查清楚了。   偷牛的是一个叫吴二的赌徒,租赁了一个小院子,也跟张三儿一样,是个职业“老千”,但是他比张三儿可差远了。   吴二是个流浪汉,在这里落脚之后,就靠着赌钱混日子,偏偏他的技术不好,不敢去四海赌坊里玩儿,而本地只有那么一个赌坊,于是他就在外面跟人搭野台子,凑合着玩儿两把,混口饭吃。   不过有了钱,还是想去四海赌坊见一见世面。   不巧的很,那天他就见到了许老三跟张三儿赌牌的场面,他觉得这才是来钱快的本事。   张三儿赢了一头耕牛。   在他眼里,耕牛可比玉佩有用多了。   他当时就动了心思,张三儿家也破败一些,平时没人去,也没人搭理他们家,张三儿拴了牛,高兴的让媳妇儿整点好的下酒菜,家里以后也有牛了,一家人高兴,张三儿跟他媳妇儿都喝了点,半夜都睡死了,他就牵了牛走了。   等到了外面才想起来,这牛是要在官府登记造册的,来路他说不清,何况这本地人,谁不认识谁啊?   于是这家伙犯傻了,将牛放在了外面的一个山洞里,可这样也不是个长久之计,毕竟那山洞也不是他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打柴的樵夫、过路的客商等等都知道的临时驻地,谁来不及进城了,就在那山洞里凑合一晚上,知道的人太多了。   而且这牛也娇贵,没两天,竟然死了!   死了的牛,就好办了,这家伙将牛分解一下,在城里机甲肉铺一卖……混在肉牛的肉里卖出去,剩下的不好的,他赌钱输了,就顶账了,然后自己跑了!   案子基本上算是结了,张三儿得了肉铺贩子们给他的五两银子,算是赔款,直说晦气的走了。   他们这边结案了,殊不知,王佐那边却刚开始。   “问过了?”王佐在书房看一些往来的公文。   “问过了。”刘文彬站在阴影里扇着扇子:“他都说了。”   “嗯,那牛皮去了哪儿?”王佐头都没抬,在一个卷宗上批了俩字。   “起先他说是卖给了收购皮毛的贩子,问他往哪边走了,他又改口说皮毛烂了不好,让他   给丢了,问他丢哪儿了,又说给烧了,最后动了一下小小的手段,他就说了。”刘文彬低头道:“果然是被那位公子收走了,跟去的人顺着查了一下,竟然是制成了一件皮甲。”   “皮甲?”王佐收起卷宗放在一边:“接着说。”   “做成了两件皮甲,托付商队要去北边走一圈。”   “两件皮甲能干什么?”王佐乐了:“没带刀?”   “没有,现在京城的那个都倒了,没有了铁器供应,只能在本地筹谋,皮甲……两件皮甲,在下也不知道能干什么?”刘文彬百思不得其解:“要送礼物,起码得两件金甲吧?”皮甲是什么?   那是最便宜的防护甲类,牛皮是制作皮甲的基本材料。   尤其是在北地,牛皮在冬天可以防风抗寒,内里塞上棉花,可暖和了。   而他们往草原上送礼,起码也得是一两件金甲、或者是银甲那样的东西,不然如何入得了那些部落头人、族长、酋长等人的眼?   “能有用处。”王佐立刻就想到了:“可以当做样品么。”   “他们想在草原上收购牛皮?”刘文彬立刻就明白了:“带回来制作成皮甲,再贩卖回草   原?”   大青朝是控制牛皮、马皮、尾毛的,因为皮子可以制作成皮甲,而马尾,可以编织成弓弦   那些人竟然想私贩牛皮这样的重要物资,甚至是要做成皮甲,贩卖回草原!   要知道,外面的蛮族是没有制作皮甲的手艺的,他们能将牛皮、马皮裹在自己身上,就当是穿着皮甲了。   真正的皮甲,制作过程并不繁琐,但是需要时间,还需要优秀的制甲师,做出来的皮甲,有的甚至能让箭头划偏,从而保护穿着皮甲的人,不受伤害。   在战场上,这是一个保命的小窍门。   大青朝控制的严格,寸铁不许出关。   茶、盐、皮子等等,都在禁止之列。   所以在草原上,一把刀可以换十几头牛,一件皮甲,可以换十张牛皮!   这绝对是暴利的买卖,但是同样的,干这个的都是要掉脑袋的,不止要掉脑袋,连全家、全族都得跟着倒霉。   尤其是北边的百姓们,对于草原上的蛮人是深恶痛绝,恨不得他们在草原上消失,谁家还没有跟那帮子蛮族有血仇呢?   “马家的人是早就看中了这个生意了吧?”王佐又批阅了一个卷宗。 第一百五十五章 死人了?   “是,没想到只是想帮一把丁司狱,竟然意外的摸到了这条线,以前只以为他们往草原上倒腾盐巴呢!”刘文彬以扇子打了打手心。   说实话,他们派人去关注失牛案子,最开始是因为丁田,他老是在王爷跟前提这个事儿,王爷就想着,不让他那么操心,没事儿想点地三鲜之类的好菜就行了。   护卫们轮休,想着去看看热闹,没想到啊!   真给摸到了一条线索,而且还是关系到皮甲的线索。   “杜知府眼界还是小。”王佐摇了摇头:“要不是护卫们知道什么最该注意,早就失去这次机会了。”   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误打误撞,摸到了另一条线索。   “王爷,四海赌坊……您怎么看?”刘文彬又提起了另一个地方。   “不怎么看,人家也没强迫百姓进去赌博,哪个地方没有赌坊呢?”王佐不以为意:“何况我知道那是谁的,随时都能砸了它,不用理会。”   “是!”刘文彬应声:“那个人……留,还是不留?”   “你说呢?”   “留下吧,好歹算是个证人。”   “证人多他不多,少他不少,那就留着吧,跟他说,好好的,将来或许还能留下一条命,也别怎么着他,只要用得着他的时候,让他开口,说实话,就行了,这案子日后必定上达天听,或许,他有机会去京城看看呢!”王佐将卷宗收了起来:“富贵,富贵!”   “在,王爷!”王富贵“嗖”的一下冒了出来。   “去问问厨房,那牛肉做好了没?做好了我拎着去丁田家吃饭了。”   “做好了,这就打包!”王富贵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寻常时候,照顾王佐却是最尽心尽力   他从来不参与政务,只顾王佐的日常生活。   王佐拎着卤好的牛肉,晃悠悠的到了丁田家,这里他太熟悉了,不过他还是非常不高兴的问王富贵:“到底什么时候能修好啊?”   “很快的,王爷,现在是农忙时节,很多人都去铲地锄草了,人手不太够……不过我们给的工钱高,人干的也下力气。”王富贵擦着汗道:“上秋之后再装饰一下,晾一晾,您就能入住了。”   “哼!”王佐冷哼一声:“你打点好了,我可不想跟一群人一起住。”   “明白,明白!”王富贵点头哈腰,太知道这位主儿的心思了,所有的一切都在悄无声息的进行之中。   丁田下差之后,想着天气热,就做了过水的手擀面,去年秋天腌制的油蘑菇,切碎了打俩大鹅蛋进去,就是一现成的卤子。   黄瓜丝、香菜和葱丝一样一盘子,再切点卤牛肉摆个拼盘,齐活了。   饭菜简单,但是王佐就是爱这口。   期间丁田跟他说了案子的事情:“真没想到啊,一个赌徒,竟然敢干出这样天怒人怨事情,真是……太该死了!”   “他就是一时的冲劲儿,过了这个劲儿,人就吓坏了。”王佐太知道这种人了:“没听他   邻居说么,这家伙平日里就不着四六的,现在出事了还不跑啊?”   丁田又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条:“是啊,那个吴二倒是个热血上头的家伙,不过事情过去了,杜知府也让人吩咐下去,各个里长、族老和村长都要警醒一些,百姓教化一下,不能总是热血上头。”   北地彪悍的民风,导致这里的一些案子不发则已,一发就容易出大事。   这不,过了没两天,七月份了,人都说七月十五鬼门开,七月是最热的时候,阳气最盛的时候,同时,也是由热转凉的关键时刻。   然后..北风府就出了一个命案。   一大早的,丁田是拎着六七十个咸鸭蛋来的,这是开春之后,不再需要孵化小鸭子了,蛋类的价格也下来了,马六家的就买了一些鸭蛋、鹅蛋回来,用盐巴腌了,自家吃一些,丁田呢,也给牢房时不时的拎来一些。   虽然这看着挺多,可牢房里也二三十号人,一人俩,两天就吃没了。   当然,牢房里有自己的厨房,人家这边都是用大缸腌制咸菜、酸菜和蛋类。   他带来点东西,虽然少,但是表明他还是惦记大家的,何况丁田来了之后,改善了很多,牢里的人都承他的这个人情。   来了之后,马小风就老实的去找金甲。   他现在是金甲的学生,金甲也有教无类,他觉得马小风虽然小了点儿,但是还不错。   丁田额外给金甲一年六两银子,算是束脩,加起来,金甲一年能拿三十两银子咧。   丁田则是看了上个月的账本,上个月是牢房里实行“劳动改造教育”的第一个月,磨点心材料,加上捶打稻草,一共盈利二两银子。   别看少,四个人,赚二两银子,一个人五十个铜板,很不错了,平均每天能赚一个多快两个铜板了。   就是在外面打零工,也差不多是这个价儿。   丁田做主,一两银子归公,放入牢房自己的小账上;一两银子他平分给四个人……当然,他没跟他们四个说,而是单独立一个账册,一人一个月二十五个铜板,少是少了点,但是一个月二十五个铜板,四个月就是一两银子,一年就是三两银子。   在这个农家每年好日子才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的年代,这一年三两银子少,可他们要在牢里蹲二年,起码走出牢房的时候,一人还能带走六两银子……嗯,需要扣下一两,当他们这二年在牢里麻烦狱卒们伺候的费用了。   那就一人带走五两,不多不少,挺好。   就算啥也不干,也够他们省吃俭用的过一年了。   要是他们出去之后还故态复萌……丁田觉得他们早晚还会落在他手里。   中午牢房里的饭食就是比较有油水的葱油饼,凉拌的家常凉菜,一桌子一盘卤牛肉,这是见了荤腥的,一盘子码得高高的,足够一桌之人吃了。   他跟金甲以及老郑叔、郑当等人在一个桌子上吃饭,金甲就提起了他查看的一桩刑事案件:“我看原来的卷宗上,记载了两年前的一个无名尸体,那尸体虽然腐烂了,但是也可以从腐烂的程度上,推算出被害人的被害时间……。”   丁田点头:“不错,不过,要看当时的天气、温度、湿度……。”   这俩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尸体,尸斑啥的……这谁受得了?   老郑叔默不作声的抱着自己的饭碗,夹了两筷子牛肉,去隔壁的桌子吃饭了。   郑当跟着他父亲,也走了。   还有几个人,将牛肉分了分,菜端走,崔大娘单独给他们俩上了一次菜……。   其他人已经将桌子带椅子的搬离他们老远了,俩人还在讨论关于“尸体”的一些细节。   丁田毕竟是系统学过的,比金不换这个自学成才的野路子家伙相互弥补一下知识点,还是是非常愉快的,就是别人比较痛苦……能不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些倒胃口的事情么?   可是两个人倒是聊得挺开心。   吃过了午饭,还睡了个午觉,醒了之后,正在磨枕头的时候,郑当就跑进他的院子了,倒是不敢直眉愣瞪眼的往他的房间里冲,而是站在院子里,嗓门儿颇大的喊:“丁司狱,丁司狱!,,   “干啥?”丁田才从坑上爬起来。   他这坑上干净整洁,只铺了一层竹席,一层薄薄的坑褥子,然后是一层凉席,一个凉枕,坑柜里还有一套厚实的被褥和枕头,这个是冬天的时候需要用到的。   屋里摆的也都非常简洁的三五样家具,看着空间大,外头风吹进来……还挺凉快。   “有人在城外的树林子里发现了一具无名尸体,大家都说可能是吴二!”郑当声音里带着一丝欢快:“好多人都去看热闹咧!”   丁田一锤枕头:“怎么回事?有人死了?”   说着,他就下地穿上了鞋子,出来了:“衙门里谁去了?”   “田捕头带着人最先赶到的,其他人没事儿也去了,府尊大人刚走。”郑当凑过来,手舞足蹈的告诉丁田:“听说是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有人赶路觉得热了,就进了林子里避暑,也是歇一会儿,睡个觉,谁知道进了林子里,总觉得林子里臭的很,扒拉开一个草丛,发现里头有个死人!”   丁田看了看他:“有一个死人而已,你这么高兴干啥?”   郑当这才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小的是觉得,您跟不换先生,大概是喜欢这类的案子?   ”   丁田又看了他半天:“从明天开始,你跟着马小风一起,去不换先生那里,加个小灶。”如今金不换让这帮狱卒们学习认字,丁田则是隔三差五的给狱卒们开个小会,狱卒们早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学习也很认真。   不过丁田觉得郑当这孩子不错,可以跟马小风搭个伴儿,一起多学一些,金不换也不是那种藏私的人。   本事学到手里才是真本事,不管是想学验尸的手艺,还是看病的医术,总归是一个技能。郑当愣住了:“我……?”   “嗯,你!”丁田赶紧的往外跑:“金不换?金不换!快出来!有热闹看了。”   留下郑当愣在当场,老郑叔出来看他站在那里,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干啥呢?”   “爹,丁司狱说,让我每天跟着马小风去吃不换先生的小灶……?”郑当有点不敢相信。谁不知道,金不换将马小风当徒弟一样的带着?   这是丁田的意思,金不换也乐意教导马小风一些手艺。   老郑叔听了这话,眼睛瞪大了:“真的?”   “真的,爹。”郑当严肃的道:“丁司狱亲口说的。”   “好,好,好!”老郑叔眼眶子都红了:“没想到我老郑家还有这个福分。”   谁不知道金不换先生的大才?   他是被丁司狱挖出来的蒙尘明珠。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来牛肉的不同,才有了杀牛案的进展。   老郑叔可是跟着他一起去买的牛肉,他只看出那牛肉有点暗,以为是昨天剩下的呢。   大儿子要是真的跟不换先生学了点什么……那也是手艺啊。   郑家父子感激丁田,而丁田已经带着金不换跟马小风,出门去了,一起走的还有两个回来拿东西的衙役。   北风府外的五里之内,是没有林子的,因为古代攻城是要有云梯、攻城车的,那都是木制的,所以林子也能提供木材,在大城的周围,起码五里之内是不允许有成片的树林子的,万一敌军打过来,城外的树林子,就有可能成为人家的材料供应地。   所以,这片树林子是在北风府十里开外的一个小山坡上,还不是多高大整齐的树林子,是个野树林子……。 第一百五十六章 无名氏   林子里的树木虽然高吧,但是都纤细,并不能成材,且这树林子冬天的时候,还是打柴人愿意来打柴的地方之一,年年修理树枝子,树木一旦够粗了,不用官府来管,自然有打柴人就砍了,剩下小树苗子自己长,够格当柴火的就砍了晒干贩卖。   此时的小树林子里,站满了人,最中间那块,被牙医们围了起来,不许人靠近,一股子……怎么说呢,尸臭味儿,特别的明显。   这也就是古代吧,空气好,有点异味就能闻到,这要是在现代,垃圾箱里丢个碎尸块,要不是有人鼻子好使,或者不翻捡垃圾,都发现不了。   丁田他们到的时候,衙役们正在愁眉苦脸,就连杜知府,也摸着鼻子犯愁呢。   “这是咋的了?”丁田看着人都蔫儿了:“嫌臭?熏着了?”   “不是,大人手下现在没仵作……。”杜师爷同样愁眉不展:“原来的仵作犯事儿被……现在,上哪儿找仵作去?”   何况,杜知府没觉得自己的这个北风府,还能发生命案,还需要验尸!   其实是因为杜知府一直在捋顺整个北风府,经历过大战的地方,治安都比别的地方强上很多……已经三四年,北风府都没闹出过命案了。   上次还是一个无名尸体,那是上一个知府在处理的,最后是怎么结案的来着?   反正那无名尸体的案子,最后都是草草了结,还是他上了任之后,重启案件调查,才将那案子重新翻案,凶手就是那上一任知府的管家,一起都给收拾了。   现在这个……一时半会儿的,上哪儿找仵作去?   大夏天的,这尸体放一天,就臭一天,放两天还不得生蛆啊?   仵作也是人,虽然从事的是贱业,可人家也嫌弃尸体的好么?   “正好,我的先生,金甲,金不换,会验尸!”丁田毫不犹豫的将金不换抬了出来:“只是他乃是医学世家出身,这治病救人,可比勘察死人强多了。”   “那不一样啊!”杜知府眼睛都亮了,杜师爷赶紧道:“现在是人命关天的时候,验一验尸体,或许有所发现呢?我们现在都不敢动尸体,就怕破坏了一些什么痕迹……。”   “那就对外人说,是勘验现场,别说验尸。”丁田提出要求:“不换先生也不是仵作,他是我私人请的……先生。”   “你就是说幕僚,也可以。”杜知府明白丁田的意思了:“我都有杜师爷,还有两个清客   ,你多一个幕僚也没什么。”   杜知府手下不仅有杜师爷全盘为他打理,还有两位外聘过来的清客,一个帮他理账,一个帮他作文书,独酌不然光靠杜师爷一个,早就累死了好么。   就这,还需要衙门里那些人同心协力的工作,才能捋顺整个府衙的运转。   这相当于现代的一个省了,只不过人口没有那么多。   “好吧,就是我的幕僚。”丁田道:“而且人家是良民,可不能当仵作。”   仵作是小吏,属于贱籍的一种,要科举,也得三代之后……。   “那就请不换先生过来……勘察一下现场,跟田捕头一起讨论一下案情。”这种事情,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杜知府虽然是知府大人,可也不是破案高手,他还是很相信丁田的眼光和举荐,以及田径的专业办案能力。   金不换兴奋了。   他来的时候,就备了自己需要用到的东西。   他有三个箱子。   一个是白色的,里面有他打造的各种工具,用来验尸。   一个是红色的,箱子里是他炼制的各种药丸子,成药。   一个是原色的,里面是脉枕、银针等治病救人的东西。   可以说,丁田给他的钱,他基本上都花在这三个箱子里了,如今他就背着一个白色的箱子   不过当他听到丁田举荐他,却不让他担任仵作的原因之后,只是笑了笑,名声于他而言,没那么重要。   但是丁田还是为他争取了一份尊重。   帮忙,而不是操纵贱业……。   金不换掏出自己准备的东西,穿着一套丁田给他推荐的专业服装,手套,白帽子,口罩…   点燃苍术,开始正式勘察现场,以及验尸……当然,是初步检验,要验尸的话,会将尸体抬到义庄那里,再进行仔细的验尸。   丁田就在外围……实在是里头太味儿了。   等勘察完毕,将尸体抬去义庄,暂时存在义庄里。   他们就回到了府衙,杜知府今天晚上宴请金不换,丁田本来想跟着去蹭一顿,但是家里还有个王佐等着呢,只好无奈的回去了。   奇怪的是,杜知府也没邀请他,是因为他知道,宁王在家等着吃饭呢!   敢留丁田不回去做饭,宁王可能会带队杀来……。   丁田回到家里,果然,王佐已经在了,不过他又拎了二斤牛肉过来,卤好的,现成的牛肉   丁田做了个爆炒小青菜,大米饭,就是一顿饭了。   不过席间,丁田说什么尸体啊,验尸什么的,王佐一点都不嫌弃:“嗯,金不换是个人才,你应该让他崭露头角一下,让人知道你身边也有能人跟随。”   “好吧,其实,金不换真的很厉害……。”丁田有点失落,自己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一个人才,这就要被杜知府勾引走了。   结果第二天,一大早,丁田又在隔壁看到了金甲,他还是原来的样子,竟然在写验尸报告   I   “你……没搬家?”丁田以为他已经换地方办公了。   “我为什么要换地方?”金不换停下笔:“我正在写验尸报告,昨天熬夜做的验尸,情况不太乐观,这个人是先被人灌醉了,然后又被灌了毒药,最后弃尸在树林里的,而且弃尸也非常的不讲究,仅仅是在上面盖了一层枯枝烂叶,是个人进去都能发现,更别提那股味道也会暴露尸体所在地。”   “说的也是,那里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隐蔽的地方。”不说人来人往,就是打柴的樵夫也经常过去,大夏天的,那股尸臭味儿也遮掩不住啊。   “而且那人虽然是一声麻布衣服,,却是细麻布的,做工精细,最主要的是,这人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不见了!”金不换跟丁田分析:“周围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有拖拽的痕迹,可惜,不远处就是大路,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起早去地里锄草的农人、进城做生意的小贩等等,车辙和脚印太多,无法继续分析下去,我觉得那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只是个弃尸的地方。”   “他是个生意人!”丁田看了看金不换的分析报告,金不换继续道:“只有生意人,才会穿比较厚的鞋底子,因为他要走路,也有可能他有车,但是如果有车的话,自然会有车夫,那是一般大生意人的做派,他这样的……估计是个小生意人,走街串巷的货郎一般都穿这样的鞋子。”   “府尊大人那里应该发下了通告,看谁家有外出未归的人?或者失踪人口?”丁田道:“你的报告赶紧的送上去。”   “我知道。”金不换拿了自己写好的东西,走到门口,回头对丁田道:“我拒绝了知府大人的招揽,我想跟着你,看管牢房,谈论刑罚,偶尔可以客串一把仵作,知府大人为了谢我客串仵作,给了我十两银子的赏钱。”   说完,不看丁田惊讶的表情,去给府尊大人送他的卷宗去了。   丁田咧嘴笑:“果然,好人有好报!”   他将金甲提拔于微末之际,如今金不换也对他忠心不二,或许,他有了第一个伙伴。   王佐不算伙伴,他是靠山,是杀手锏,是他的底气。   中午的时候,杜知府邀请了丁田跟金不换用餐,席间还有杜师爷,他们四个吃四道菜,一道汤,主食也是普通的二米饭。   不过,杜知府对于金不换虽然喜欢,却一个字都没提想让丁田劝金不换投入自己门下的话,反而是对杜师爷特别倚重,杜师爷呢,也跟金不换说了很多,还让他们俩有事情,找不到府尊大人的话,可以找他。   午饭气氛很好,下午的时候,午睡醒了,田径就来了。   三个人在一起,讨论了一下案情,正说得起劲儿呢,吴凯就来了:“别讨论了,有人来认   尸了!”   “啊?”三个人大吃一惊。   “谁呀?”作为地头蛇,田径就问了。   “是北街上的九珍香料铺子的女老板。”吴凯道:“这会儿哭的不行了,看了一眼尸体就说是她当家的。”   “九珍香料铺子?”田径皱眉:“怎么肯定的?”   “那妇人说,她丈夫出去采购香料,已经有半个月没回来了,按照计划,应该是十天前就回来了,如今人没回来,她就担心了,一看府衙发的布告,就找上门来,人虽然烂了……可衣服和鞋子,都是她男人的,是她亲手做的,一眼就认出来了。”   几个人去了二堂那里,几个衙役在一边,还有两个女衙役,扶着一个哭的已经腿软了的妇   人。   那妇人别看已经是个妇人了,却是个削肩细腰的长挑身材,一张鸭蛋脸儿,柳叶眉下一双泛红的桃花眼,虽然是哭着的,却是泪光点点之中又顾盼飞媚,整个人穿着的也有些艳丽。   朱红色的襦裙,粉红色的褙子,绣着点点桃花,跟跟呛呛的时候,偶尔露出来一点翠绿色的绣鞋尖儿……。   好几个衙役看着不忍心,这妇人的丈夫这就死了,她就成了寡妇,真可怜啊。   但是丁田、金不换、田径和吴凯等几位头头脑脑却一脸的淡漠。   皆因这女人哭的虽然声音大,可是干打雷,她不下雨!   再说这一身……一看就是经过精心打扮的,看起来也不像是为了丈夫担忧的女人家。   这就有些让人不由得多想了。   “你确定,那是你丈夫?”金不换开口:“那你丈夫身上,可有什么胎记之类的?人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但是身体还是好的,你说说看,不能单凭衣物就断定,那是你丈夫。”   “小妇人的丈夫叫张大贵,半个月前,带了一百两银子出门去采购香料,本来说好是十天的,以往也是十天就回来了,这次却走了半个月也没见他回来,上次来信说明日必归,可是明日复明日,也没见他回来,这府衙一发布消息,小妇人就心里慌了……过来一看……那衣服、鞋子,俱是小妇人的手艺!”那妇人哭的可怜嘻嘻,梨花带雨的架势:“怎么不是我那当家的啊!”   “我问你的是,你丈夫身上有什么胎记没有?”金不换还是那句话。   “他身上……当家的……他……。”妇人卡壳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七娘   “你到底是不是你丈夫的妻子?丈夫张大贵身上有什么胎记?印记的都不知道?”金不换看了看她:“你们知道她到底是不是张大贵的妻子?”   “是……倒是是……。”女衙役开口了:“这位是张大贵老板在三年前娶的娇妻……是从   外面聘娶回来的,据说是挺远的地方。”   所以,这位真的是九珍香料铺子的老板娘,这位的身上一股子脂粉味儿,可见在香料铺子里,那也是随便用香料的主儿啊。   让女衙役将人扶进去歇一口气,另一个女衙役则是被叫了过来,说一说九珍香料铺子的事   情。   香料铺子不仅有香料,还有各种女性用的香粉、胭脂等物。   这在府城里也是有名头的地方,只不过多数都是妇人们去那里的时候多,各大户人家想要香料的话,一般都是管家或者管家娘子去铺子里挑选。   更有府衙这样的地方,是直接送货上门。   香料在北地是个贵重的东西,所以张大贵的家境也还算是富裕。   但是也有限,因为北地能买得起香料的人不多,北风府更是如此,北方人都活的比较粗糙   胭脂水粉也并不是他们一家在经营,杂货铺子也有的卖,挑货郎更是走街串巷的挑担子卖   利润低,香料才是高利润的东西。   他们家主打的就是一款名叫“九珍”的香料,是放在书房里,可以防止蠢虫的一款香料,放上之后,据说可以不让书生虫子。   是用九种香料配制而成,相当的名贵,全府城的书生,只要有点钱的,都在他们家购买这种香料。   所以他们家还算是有名的一个铺子,而张大贵家传到这里就剩下他一个了,守着个香料铺子过日子,曾经呢,成过亲,还有一儿一女,不过他那个媳妇儿是个厉害的,非要带着儿子女儿回娘家去小住,结果战争爆发,就没再回来了。   三年战争过后,他另娶了眼前这位叫“七娘”的女人为妻,七娘是个外来女人,跟谁也不是很熟,左邻右舍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她很少出现在人前。   见过她的人也就那么几个,但是大家都说,张大贵娶了个娇花儿回来。   “这女人一看就是个不安于室的人,看看她那样子!”田径非常不高兴:“张大贵到底是不是那个死人还不确定,而且……。”   他看向了金不换:“不换先生也有这个想法吧?”   “我是觉得这个女人哭的太假,那人尸身都看不清楚面容了,她凭衣服和鞋子断定是她丈夫,有些太草率,何况那尸身上可是有胎记的,她不知道么?”金不换提出自己的怀疑:“就算是半路夫妻,这都在一起三四年了,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身上有什么胎记?”   “你说她是认错了人?”吴凯眼睛一亮。   “不不不!”丁田若有所思的反对:“我看是那女人根本就没正眼看过张大贵才对。”   “嗯?”众人立刻来了八卦的精神。   丁田看了看他们:“我这个只是猜测哈,猜测!”   “快说!”   “张大贵多大了?”他问的是女衙役。   “三十多,不过他长的并不怎么好看,就是一手祖传的调香吃得开。”女衙役也是本地人,还是跟丈夫一起做的衙役,自然是对一些事情了如指掌。   “这就对了,长得不好看,年岁又大,再看那位妇人……七娘是吧?长的多俊俏?花枝子一般的年龄,又长的漂亮,凭什么张大贵娶了这样的美娇娘?”丁田小声的道:“我猜测啊,这位出身不好,张大贵能娶她当正房,可见是真的喜欢她,至于她喜不喜欢张大贵,你们说呢?,,   死的人是她丈夫张大贵,她却穿戴整齐,描眉打扮之后,才来认尸……这是认尸的,还是来勾引男人的?   干打雷不下雨的哀嚎,却哭得那么好看,梨花带雨的……这是死了丈夫的人该有的表现?   “你是说,她是张大贵的妻子,是续弦,加上年岁不相匹配,从不拿正眼看张大贵,所以不知道张大贵身上有没有胎记或者一些痕迹?”金不换点头:“这倒是有可能。”   毕竟是在古代,讲究的是不能“白日宣淫”。   夫妻伦敦的时候,就只能是在夜晚,谁家还会点灯?   除非是洗澡的时候,可是如果她连张大贵这个人都看不上,肯定不会侍奉张大贵洗澡沐浴,自然……也不会去注意张大贵身上到底有什么胎记啊,痕迹什么的……。   几个人说的热火朝天,半天之后,才被“啪啪啪”的鼓掌声惊动,原来杜知府竟然站在他们身后,已经听了半天了。   “见过府尊大人。”众人纷纷见礼。   “好,都好!”杜知府红光满面:“北风府有诸位协助本府治理,何愁不兴盛起来?”众人连道不敢,但是也挺直了腰板儿。   尤其是吴凯,他心里是冒了冷汗的,因为他的性子直,有几次是在背后说府尊大人脾气软,立不起来的小话的,这次幸好没被府尊大人当场堵着,不然……。   不过,刚才大家分析案情的气氛很好,丁田要的就是这个气氛,只要大家一心为公,肯定这府城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解不开的结。   府衙里气氛好的不得了,大家一起讨论案情,并且真的分析出了一些有用的东西,那七娘的确是张大贵的妻子,而无名氏的尸体,也的确是张大贵的……这个求证了他们的街坊邻居们   其中两位老太太是看着张大贵长大的,知道他小时候屁股上有个青胎记,脚脖子上有一个暗黄色的印记。   知道是张大贵了,但是他是怎么死的呢?   醉酒,被灌了毒药,死后被抛尸荒野……,这可不是正常的死亡方式,所以张大贵可以收敛,装在棺材里,但是还不能从义庄挪出去,七娘哭的上气不接下气,非要收敛了张大贵好入土为安。   “老爷们,验了尸身,有了推断,就让我当家的入土为安吧!”七娘哭的那叫一个漂亮啊   她还是在衙门口哭的,披麻戴孝是不假,但是女要俏,一身孝,这女人本来就长得勾人魂,这么一装扮,更是清水芙蓉似的……看到这样的七娘,丁田瞬间就想到了一个词儿:小白花   I   好多男人都起了恻隐之心,群情有些激愤……就在这个时候,一队人马过来了。   好么,这队人马威风啊!   前头鸣锣开道,后面威风凛凛的十六个举牌子的,还有令旗一对。   红素绫质。中黄绫为令字、阔二幅。上长六尺九寸、下三尺六寸。朱漆攒竹竿、长八尺二寸。   内铁(矛赞)五寸,柄为明黄色金丝楠木……。   单单是仪仗就有七八十人,后头那大车……像是一栋移动的小房子,金黄色,是一字并肩王的仪仗,王佐来了!   这阵势这个大啊!   丁田很想说,自己不认识他……但是不行,满大街的人都瞬间消失了,府衙的人立刻就矮了半截:“宁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声音很整齐,喊的很卖力,八条街都能听到。   王佐下了那小车房子,扫了一眼跪在那里的七娘:“我说杜知府啊,你这衙门口,唱的是哪一出啊?”   “回王爷的话,这位是个苦主,她的丈夫张大贵被人醉酒后灌毒杀害,又弃尸荒野,如今尸身找了回来,只是案子还没破,暂时不准下葬,这位小妇人就在府衙门口哭诉,希望可以让其夫入土为安。”杜知府嘴里发苦。   怎么就在今天,王爷摆开仪仗来了府衙呢?   还让王爷碰上了这个场面,心里恨死了无知的小妇人七娘。   七娘依然是那个模样,跪着朝王佐磕头,隔着老远儿的就喊:“请王爷千岁为小妇人做主   !"   嗓音脆脆的,亮亮的,一点没有哭哑的意思。   丁田心里“卧槽”了一声,很是不舒服。   “此事自然有律法规定,官府做主,本王今日是来找杜知府你有要事相商。”王佐也是个狠心的,居高临下的扫了一眼七娘,一点没受影响,抬手竟然将杜知府拉上了他的王驾:“走,边走边说。”   杜知府懵了!   这个荣耀,他想都不敢想。   曾经能被王爵拉上王驾的,就没几个是无名之辈。   虽然这是一个一字并肩王,那也是个王爵啊!   就算宁王殿下脾气不好,那又如何?   宁王殿下及冠才不到三年,二十二岁的年纪,正是有脾气的时候,何况人家从小就是世子在这一刻,杜知府觉得自己瞬间就升华了!   所有看杜知府笑话的人也背后冒冷汗了:这家伙竟然真的入了宁王殿下的眼!   还跟宁王殿下进了王驾,有“要事”相商……。   王驾到了府衙,自然是从大门直接入内,七娘不得不……在更远的地方跪着。   王驾可是很长的,丁田他们当然是免礼了,可七娘不是啊!   大家只是束手低头,恭送王驾入府衙,那些仪仗一一从眼前走过,丁田都等的要睡着了,才走完,可见这亲王的仪仗有多少人!   别的不说了,整个府衙都戒严了,再也没有男人看七娘一眼……要看也是看宁王的仪仗啊   “一直传说有一位王爷在咱们府城,都没见过,这次算是开了眼了!”旁边看热闹的一个老人家感慨道:“多少年了,北风府才有这份荣耀。”   丁田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老人家要是喜欢,我让他天天跟你见面。   “王爷呢,不知道长什么样儿?”一个少女红着脸看的眼睛贼亮,这是离得太远,没看清   楚。   再说了,一清街,人都贵下去了,看的就是街道上铺的青石板。   还有人羡慕的看着已经进去了的杜知府:“我们知府大人真是得王爷的看重。”   有重事相商呢!   这是有商有量的意思啊,而且还一起乘了王驾。   多好的谈资。   倒是那个七娘,眼珠子在眼里转来转去的……偏偏眼中那滴泪水,不管眼珠子怎么转悠,都不掉下来,不管任何时候看到,都是“梨花一枝春带雨”的样子。   丁田等人也一起进了府衙大门……大门外已经没人了,因为宁王殿下驾到,这里成了真空地带。   七娘也不得不被自家的老妈子扶起来:“七娘啊,我们回去吧,老爷一定会入土为安的…   …。,,   原来这张大贵还雇佣了一个老妈子照顾七娘,不让她洗衣做饭,叠被铺床的,只管安生的跟他过日子就行了。 第一百五十八章 宁王府衙一日游   丁田他们也没管这个女人,而是府衙里如今气氛肃穆,也不知道宁王殿下要跟大人谈什么要事,好多人都各司其职,不敢擅自离岗。   丁田也是如此,他在自己的牢房里倒是挺自在,还在看上个月牢房里的消费清单。   食材是支出的大头,其他的都好说,因为他都捋顺了,牢房里的补给还是很好的,衙门也不敢克扣,丁田很满意。   而且牢房也不是没有“盈利”……。   正美滋滋的,就听见一个讨厌的声音:“这是发财了?”   一抬头,王佐一身亲王常服的站在门口,身后跟着杜知府,杜师爷,田捕头……。   “谁能在这里发财啊?”丁田大方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账本:“衙门也是要精打细算,细水长流的,不然光耗费朝廷的俸禄钱粮,一事无成可不行。”   “我看看。”王佐乐呵呵的走进来,拿了账本看了起来:“花销这么少?”   “不然呢?”丁田跟他太熟悉了,也没见礼,更没磕一个,杜知府朝他使眼色,他也当没   看见,   “三十几个人,一个月才花费这点儿?”王佐眯起了眼睛:“蛋是一个铜板一个?”   “我鸟蛋,鸡蛋的话,多买的时候,十个赠一个。”丁田非常自得:“因为鹅蛋比较大,出   菜。”   他们平日里吃的蛋炒什么什么的,用的都是鹅蛋,一个是鹅蛋大,出菜,另一个则是鹅蛋对人的身体好,比鸡蛋的营养更好一些。   狱卒们在丁田刚来的时候,一个个面有菜色,无精打采。   如今精精神神的,脸颊上也有了肉,双目也有了神,再也不畏畏缩缩的让人看着就生气了   王佐点了点头:“这倒是。”   一个鹅蛋能顶一个半的鸡蛋大。   同样花一个铜板,自然是买鹅蛋合适,但是鸡蛋的话,十个赠一个……倒是会讲价啊。然后去看了看牢房,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田儿的牢房就是干净。”   不止干净,还整洁,别说狱卒们了,连犯人们都是干净的,他们正在捶打稻草,还有的在用小石磨磨糕点食材。   “劳动改造教育?”王佐看牢房里也有贴字。   “是啊!”丁田双目放光:“不错吧?”   “嗯,是不错……。”王佐看了看牢房墙上的字:“就是写的太直白了点。”   丁田哈哈大笑,颇为得意的小样儿。   牢房的墙上,被丁田恶趣味的挂上了:好好悔改,重新做人。   坦白从宽,回家过年,   抗拒从严,牢底坐穿。   浪子回头金不换……。   嗯,这个条幅金不换已经抗议很多次了,这都是丁田写上去的,非常有教育意义的“四字真言”啥的。   “直白是直白了点,但是你要是咬文嚼字,子曰诗云的,他们能听得懂吗?”丁田指了指牢里的四个人:“我倒是说过一次,咬文嚼字的……别说他们了,连已经会写字的狱卒们,都没听懂。”   丁田说的是那次“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事儿,结果他们根本听不懂,还得白话文解释。皎文嚼字的真心听不明白。   狱卒可以给丁田作证,四个犯人也非常羞愧:“丁司狱要我们认识自己的名字,还教导我们认识数字……认识了这两样,日后才不会被人骗……。”   虽然学的时候,非常艰难,可是学会了之后,才知道这些东西在日常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而且认识了字,会写自己的名字,让他们觉得自己的人格得到了升华,因为感觉上就不一样了啊!   我认识自己的名字,我识数了!   丁田对牢房的改造非常成功,不仅牢房环境好,犯人们的认错态度也非常不错,杜知府脸   上有光彩:“丁司狱是个做实事的人。”   而他,则是发掘出丁司狱这个做实事的千里马的伯乐。   他当然有得意的理由。   王佐竟然也点头认同他的说法:“田儿是个做实事的……。”   光看这干净劲儿就知道了,这人也干净。   倒是跟着过来的刘文彬,小声的跟冷别离道:“京里可有这样干净的牢房?”   “有。”冷别离人如其名,冷冷冰冰。   “哪儿?”   “诏狱。”   刘文彬憋了一下:“嗯……。”   诏狱,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级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的案子。   就是由皇帝直接掌管的监狱,意为此监狱的罪犯都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定罪。   这地方关押的高官,有的是可以平反的,所以诏狱里的条件是所有监牢里最好的。   同时,那里也是最“看人下菜碟”的地方。   丁田的监牢得到了宁王殿下的青眼,被赏赐了一百两银子,丁田当着他们的面,将一百两银子作为奖金,一人二两,分给了牢房的全体员工,包括两位厨娘和一个杂役都有份。   然后剩下的入账,当做牢房的小金库。   这一番操作,哎呀呀,可了不得,全府衙的人都羡慕牢房的狱卒们了,这可真是有了个好上司。   丁田得意洋洋,但是王佐却要给他收拾烂摊子……光给他一个,他要是收了一百两,那也没事儿,但是你平分给手下,那别的头头脑脑要怎么办?   捕头、班头和皂头就先不高兴了。   不过是因为宁王这座大山在上头压着,府尊大人又看重丁田,这帮人就算是心里有不服气的,也不敢表露出来。   在平民百姓里,他们是拔尖儿的人,但是在府尊大人眼里,是可以换的手下,更是在宁王殿下的眼中,啥也不是!   王佐为了丁田以后能好好的在这里上差,也赏了捕头一百两银子,班头五十两,皂头五十两等等,头头脑脑的都有那么一点赏赐。   丁田一开始觉得他钱多烧得慌,后来才想明白,这古代职场也是职场啊。   一高兴,就忘乎所以了。   倒是杜知府,觉得宁王是真看重丁田,竟然肯为了他,出手安抚人心,啧啧啧,丁田这小子,倒是好运气啊。   不过中午府衙也要供饭,但是王佐偏偏选了丁田这里用餐:“去年的时候,本王还在小丁牢头儿管的牛角县县衙里,吃过牢饭咧!”   这事儿已经成了个传奇,所有人都知道,小丁牢头儿也是因为这一点,才入了宁王殿下的   眼。   人人都用眼睛瞅着丁田,丁田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子:“那个时候,王爷也没说你是王爷啊!”   “这回想吃那个时候的菜了,你去做!”宁王殿下就在这里等着他呢:“本王也回忆一下苦日子。”   “您是要忆苦思甜么?”丁田嘀咕了一句:“我们这里都是吃大锅饭的……。”   “那就做大锅饭。”王佐念叨着:“忆苦思甜?好,说得好!”   说是“忆苦思甜”,怎么可能真的让宁王殿下吃牢饭?   丁田也是个有意思的,他做了“捞饭”。   小米捞饭,这个多大量都能做得出来,然后土豆炖茄子,怼碎了之后撒上葱花和香菜、青辣椒碎一拌,成了土豆茄子酱。   这也太素了点,老郑叔紧急跑去卖熟食的地方,将那家卤好的一百只烧鸡,给全包圆了。   烧鸡也不够啊?   不过有鸡汤干豆腐,也被他全买了下来,烧鸡一百只,每个盘子里放半只手撕鸡,然后是干豆腐切成丝,凉拼,就成了一盘菜。   王富贵看不上:“这也太减薄了……。”   于是,王府的侍卫们回了驿站,带了二百多斤卤牛肉过来,这下子,终于有了一样纯肉菜   不过三道菜,配上捞饭,一人一二大碗米饭,跟前摆着三个大盘子。   丁田吃饭简单,将自己的米饭浇上土豆茄子酱,然后一搅和,王佐看的直皱眉,扒拉着莲菜带饭,然后吃点牛肉,烧鸡和干豆腐……。   这就是丁田的午饭了。   其他人基本上也都这么个吃饭,这让王佐想说什么,又没张开口。   倒是杜知府跟杜师爷他们,吃饭还有个样儿,金不换敬陪末座,也比丁田讲究一些。可王佐就是觉得丁田那碗饭好吃,自己也学着放了点菜在饭上……他不好跟丁田一样,一二大碗都是米饭拌的菜,而是一点一点的拌着吃。   就这,也让杜知府他们惊掉了下巴!   倒是厨房的两位厨娘,认为丁田这饭做得也真的将捡漏了些,于是后补了个蛋汤。   虽然夏天的天气热,但是蛋汤上来的时候,温度已经降下去不少了,怎么也该有一道汤啊   午饭吃的倒是挺好,等吃过午饭,宁王殿下起驾,回他的驿站去了。   丁田不是很明白,王佐过来干啥的?   等到下了差,回到家,王佐又来了,这次在自己家,丁田就问了:“你到底去府衙干啥啊   ?,,   摆威风?   他也不像是能干出这么幼稚的事情的人啊?   “我这是去给杜知府撑一下腰。”王佐指着长的翠绿翠绿的菠菜:“来点菠菜汤,打点鸡蛋进去。”   “知道了。”丁田回来后热的换了衣服就洗了把脸,没再提为啥要给杜知府撑腰。   这些古代官场上的事情,他一概不感兴趣。   倒是王佐,在跟他吃饭的时候,问了他一句:“你们衙门口怎么还有女人哭?”   “还不是那个张大贵的媳妇儿么?”丁田一愣:“你不是知道的嘛?”   “那女人出身青楼吧?”王佐一句话,让丁田再次愣住了:“你说什么?”   “你看不出来么?”王佐奇怪的看着丁田:“那女人的做派,就是青楼窑子里的女人的模   样。”   “我看出来什么了我看出来? 奇*书*网 *w*w*w*.*qi*su*wang*.*c*o*m ”丁田一脸的黑线:“我都不知道青楼窑子门儿朝哪边开…   …。,,   不止他不知道,恐怕金不换也不知道,他们俩别看聪明,但是……却见识有限。   这个见识不是说他们眼界不宽,而是他们对“某些”事情并不知道,甚至没见过。   丁田虽然来到了古代,但是起点太低了。   一个经历了三年战争的重新建起来的县城,连商业都没几家,怎么可能有那种风月之所?何况就算是有,丁田也不会去那种地方。   金甲就更别提了,在遇到丁田之前,这家伙连吃饭都有问题,哪儿有闲钱去那种地方潇洒   ?   所以俩人虽然看出来那女人有所不妥,却没看出她的跟脚。   “那田捕头他们……?”丁田觉得自己没经验,看不出来,难道田捕头他们也跟自己一样“纯洁”吗?   “估计,那些家伙就算是去那种地方,接待他们的也就是一些残花败柳,那女人起码是个花魁。”王佐吃着饭菜乐呵呵的道:“而且还是个红倌人。” 第一百五十九章 微酸的心情   “红倌人?”丁田对这个是真不知道。   “陪人睡觉的叫红倌人,只跟人谈情说爱的叫清倌人。”王富贵很给力的解释了一下这个   区别。   丁田连饭都吃不下去了:“你知道的真多!”   “这有什么呢?”王富贵一得意,这嘴上就没把门儿的了:“我们王爷刚成年那会儿,什   么没见过?红倌人的花帖子、清倌人的诗会,老多了!”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老司机?”丁田的脸啊“呱嗒”一下子就撂了下来。   “不高兴”三个字,就差刻在脸上了。   “老司机是什么?”结果驴唇不对马嘴,王佐根本不知道“老司机”三个字是啥意思。丁田更郁闷了:“就是没看出来,你还是个纵横风月场所的高手啊?”   心里却直骂娘:看着是个一表人才,谁知道是个衣冠禽兽?   “才不是!”王佐放下筷子,还是板着一张俊脸:“我从小身边跟着的人,男的都俊美,女的都秀丽,无一不是美人……。”   他说这话的时候,丁田看向了王富贵……这个也是个“俊美的男人”?   拉倒吧!   王富贵腰板儿挺直,非常乐意听王爷这么说……虽然只是包括他在内,但是谁不爱听好话   啊。   “富贵不算。”结果,王佐来了一句:“他是我的奶兄弟,跟亲兄弟一样的。”   丁田看着王富贵,呲牙。   王富贵朝他一呲牙……。   “富贵哥,你吃的什么?韭菜盒子吗?”丁田大惊小怪:“你牙齿上有片韭菜叶子!”王富贵捂着嘴就跑出去了……。   “从我十三岁日溢开始,就不断的有人设下陷阱,美女无数,聪明的、可爱的、秀丽的、蕙质兰心的,仪态万千的、风姿绰约的……甚至是热情如火的、娇媚如妖的,什么样的没见过?”王佐语气平淡的道:“各种各样的陷阱,丢个手帕、捡个簪子都是小意思,还有人在我路过的花园子里唱歌的、跳舞的、荡秋千的,扑蝴蝶的……这些都不管用了,还有人守着我路过的池塘、小湖,不幸落水的,自杀跳湖的……。”   一开始,丁田还听的直翻白眼儿,可是到了后来,他就毛骨悚然了:“还有自杀跳湖的?   ”   “嗯,这算什么?在我路过的一片葡萄廊下,还有上吊的呢!”王佐却说得跟是别人的故事似的:“这还不算,要不是我身边从来没有少过十个人,我恐怕经历的事情更多。记得有一次,我在王府里,想找一本书,去藏书阁,结果护卫们推开门……你猜,里头是什么?”丁田以自己贫瘠的想象力说了一句:“难道是失火了?”   “不,里头有个女人在洗澡!”王佐就看到丁田的眼睛“敛”的一下子睁大了:“啥?”   “藏书阁,本来是放书本的地方,一个女人在里头洗澡,而我,还出现在门口……。”王佐慢悠悠的又端起碗来吃了两口:“而我那个继母,竟然带着人正好路过……一个后院的老太   妃,不知道是什么事情,竟然需要她路过前院东边的藏书阁!”   “这是个阴谋?”丁田也觉得不对劲了,谁会在藏书阁里洗澡?   就像是在图书馆里设个浴室一样的违和,是来看书的还是来洗澡的?   书本,最忌的就是水跟火。   “当然是个阴谋了,那女的还是我那继母的一个什么侄女?我没太记清楚,直接让侍卫们将人光溜溜的拖出来,丢在地上,并且指责她是刺客!”王佐特别自得的道:“我那继母说是贵客,我就问了,贵客为什么会在藏书阁这里沐浴?不知道藏书阁里全都是书籍吗?不能沾水更不能见明火?”   丁田乐了:“嗯嗯嗯!”   他很想知道,当时宁太妃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我是想说,各种女人,我已经都见过了。”王佐慢条斯理的吃饭:“不说那些,就是宫里头,上到皇太后,下到刚进宫的美人、才人,哪个我没见过?都是千娇百媚的……对我来说,就是个女人而已。”   他说这话的时候,丁田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就在这个时候,外头就听王富贵怒吼一声:“丁田你个小骗子,我牙齿上根本没有韭菜叶子!我就没吃韭菜!”   尴尬而暖昧的气氛,瞬间就荡然无存了。   丁田“噗”的一声就笑了出来:“他自己吃没吃,自己都不记得了吗?这么容易就被忽悠啦!”   王佐用筷头子点了点他:“你少做弄他。”   猴精猴精的王富贵,最在意自己的形象问题,在王佐身边伺候,那是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从来不拖泥带水,本人也不邋遢,办事从不拖沓。   丁田无辜脸:“我就是那么一说……谁知道他那么好骗呀?”   “他够好骗的了。”王佐乐了:“我要是遇到什么事情,第一个能为我豁出命去的,就是   他了。”   丁田一时热血冲头:“我也能为你豁出命去的!”   说完,王佐愣了一下,丁田更是愣住了,俩人面面相觑,气氛再次尴尬暖昧起来……一个人就摔了帘子跑了进来,王富贵!   一进来就发现气氛不对,但是他还是嚷嚷开了:“田儿你个小骗子,开我的玩笑,我们王   爷都说我是个美男子……你偏偏骗我……。”   “就你,还美男子?”丁田一脸的惊诧表情,遮掩过了他的羞红:“可拉倒吧!”   说实话,王富贵是不是美男子?   还真不是!   按照古代人的审美观点,这美男子第一要足够白。   所谓的“一白遮百丑”,不论男女,只要皮肤好,白晰,就比别人亮那么三分。   可是王富贵天生就不是个白皮肤的人。   就算是平日里跟着王爷,也算是过的享福的生活,可也没将他本人捂白喽,皮肤是小麦色的,如果外头吹几天,他的皮肤就能更深三个色号那样。   跟王佐这种天生就皮肤白的人没法儿比。   就连刘文彬他们,都因为长相和气质,要比王富贵要强很多……。   再说,王富贵有一个坏习惯,什么坏习惯呢?就是他不管坐在哪儿,总是要抖腿儿。哆嗦的像是触电一样,一刻不停的那种。   气质这种东西是需要培养的,王佐从小就金尊玉贵着长大,那一身尊贵的气势,一般人还真没有,王富贵虽然也挺有气势,可气质就不行了。   长相一般,没有才华,气势有,气质没有,这人……还真是个王爷常随的样子。   “我怎么了?府里头朝我抛媚眼儿的丫鬟,多了去了!”王富贵得意洋洋的道:“在外面,也有不少人拉拢我的,各种美人计,轮番上演,我也是见识过的……。”   说着鄙视了一把丁田:“哪像你!土包子。”   丁田吐舌头回气他:“我的见识要说出来,吓死你!”   “那你说呀?”王富贵不服气。   丁田要开口,王佐先说话了:“别吵,烦。”   俩人闭嘴了,不过丁田吃了两口饭就又开口了:“那女人是个花魁?”   “也就是个小青楼里的花魁,顶级青楼里的花魁,比大家千金还要闺秀,琴棋诗画、诗词歌赋,吹拉弹唱,样样精通。”   丁田点头,他以前看电视,里头演的花魁啊,名妓什么的,好像什么都会,还有的会武功   咧。   “而那个女人,仪态上就不够格,恐怕也没有什么才华……。”王佐看女人的标准是很高的:“所以,她就是个以床上技巧为生的红倌人。”   丁田想了想:“这样说的话,那张大贵倒是还真有艳福。”   一个小商贩,有个小铺子,当个小老板,能娶个花魁……挺好。   “所以,他就死了。”王佐说的太直白,丁田差点被饭噎到:“你是说?”   “那女人一看就是个不安于室的,你觉得呢?”   丁田点头:“那是……。”   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女人的悲伤太少了,干打雷不下雨,那眼睛不管你什么时候看,都是水汪汪的。   “所以,明天去看看吧,他家的铺子还在吧?一旦人家卖了铺子远走高飞……。”   “太对了!”丁田瞪大眼睛:“天南海北的上哪儿去找她?”   这古代可没什么网络通缉令啥的……那通缉犯的人像画的,恐怕连通缉犯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就没看谁是根据官府发放的通缉犯图像,真的抓到通缉犯。   王佐没多说什么,丁田已经若有所思了。   吃过饭,王佐去看了看丁田种的菜:“明天吃茄子和辣椒。”   “那就做个凉拌茄子,尖椒炒蛋,行么?”丁田看着自己的小菜地:“今年雨水好,田里的收成也不错,有懂行的老农都说,今年是个丰收年。”   三五天的下场雨,温度又够高,大田里已经有玉米攒缨结棒子了,如今已经进了七月,到八月十五之前,就该掰玉米,收割庄稼了。   不然北地真的过了八月十五就冷了起来,过了重阳节,雪就该下来了。   “丰收就好啊!”王佐感叹一句,就起身离开了丁田的家。   等他走了,金大娘才过来:“试一下,这是新做的秋装,秋天风大,我想着给你做个紧身的压压风……。”   金大娘这些日子草拖鞋可没少赚钱,加上在丁田这里也有一份工钱,日子过的非常舒适。   “这个不着急。”丁田道:“做的那个粗布棉被棉褥子,得给牢里准备三五十套……。”   夏天的被子都是薄的,冬天得给换上厚的才行。   忙到很晚,丁田才洗漱完上坑躺着,但是今天的气氛太诡异,让丁田翻来覆去的都有些失眠了。   同样失眠的还有王佐。   今天他说那些往事,其实这里的人不知道,但是京中的高门大户没有不清楚的,因为他从十四岁之后,就跟继母闹的不可开交。   继母都成了京中的笑话,这也是她现在为什么算计他的时候,都是暗暗的来,小小的手段,不敢闹得太过,不然,他是不会管是否有损她“宁太妃”的脸面的……。   这一晚,两个人都是很晚才睡……王佐第二天理所当然的起晚了,也没人敢催他。   丁田起来是起来了,就是哈欠连天的,喝了一碗小米粥,揣俩包子就跑去衙门上差了。   昨天闹了笑话的七娘,今天又来了!   看着这个女人的矫揉做作,丁田打心里腻烦的很,倒是金甲,看了这个女人半天,那眼神里透露出“我对你非常感兴趣”的信息,不要太明显。   丁田就推了他一把:“不换先生,你干什么呢?” 第一百六十章 真实身份   “我看这位妇人……已经用过很多绝育药了!”金不换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啊?,,   众人震惊了。   大家都在门口看猴戏呢,七娘人越多,她越是哭的可怜,只求安葬自己的丈夫云云,说话如出谷黄莺,又媚态天生,多少男人都唏嘘,张大贵死了真是太好了。   这女的现在是个新鲜出炉的,还热乎着的寡妇。   谁知道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金不换就真敢说啊!   “你姓什么?”丁田问七娘:“我应该称呼你为张什么氏?”   七娘一嘻:“我……奴家姓杨。”   “张杨氏……你娘家在哪儿?”丁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问,倒也不是调戏的意思。   “北崇府……。”七娘也不哭了,眼珠子灵活的转悠。   “具体地址。”田径也觉得不对了,冷声冷气的问:“说!”   “北崇府……杨树县。”   “杨树县哪里?”比起丁田,田径问的相当凌厉:“快说!”   “杨花……呃……。”七娘就好像是被吓到了一样,被田径这么一喝问,情不自禁的就脱口而出,但是脸色却是大变。   “杨树县没有一个叫杨花村的地方,也没有一个叫杨华村的地方,但是……却有一座杨花楼,杨树县有名的青楼。”丁田嘴角一拉:“你是从良的?”   七娘不吭声了。   众人又是一阵暄哗,他们这个地方,也有青楼,也有窑子,可绝对不多,就俩,一个是马家经营的,还有一个是祁家经营的,名声都不太好。   但是一个是低端消费的地方,就是马家的;一个是高端消费的地方,就是祁家的,祁家的青楼还好,允许人赎身,过自由的生活。   马家的那个……不提也罢。   倒是金不换,掏出来一张纸:“你是杨花楼头牌红倌人,四年前,张大贵路过北崇府,见到了你,将你赎身,却是没给你落户到谁家,你依然是一个没有出身的人。”   按照规定,从良的七娘,应该有个出身,例如是落户某个村子,然后从这个村子里再办个迁移的手续,再转几道手,跟张大贵成亲,这样的话,就算有人想寻找七娘的线索,也会绕弯的。   这对从良的人来说,是个保护。   而张大贵没有,他只是赎出七娘而已,而七娘是他赎出来的,自然,七娘就是他的了。   实际上,七娘还是贱籍,还是个跟物件、牛马差不多对等的存在。   “张大贵说是跟你成亲,可他并没有给你上户籍……。”丁田看了一眼金不换手里的纸张:“所以张大贵的户籍上,没有你的名字,你未亡人的身份……恐怕还做不得数。”   就像是举办了婚礼,却没在民政局登记一样,哪怕生了孩子,你还是个“未婚”啊。   “呜呜……那我也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七娘很在乎这条。   邻居们都为七娘的背景给搞混了,仔细一想,一个老婆子一拍大腿:“可不是么?大贵只是找街坊邻居吃了顿饭,没说是娶媳妇儿,还是纳妾啥的,那个时候,这女人一身大红衣服,我们都以为大贵是因为娶得续弦,不好意思张罗,俏没声的就这么过日子得了,有不是头婚……。,,   “我说这个女人怎么从来不露面,也不看铺子,张大贵每天里外张罗……。”   “原来不是夫妻的吗?”   “可是我见过这女人的娘家人啊?”   “你说什么?”丁田一下子抓住了一个正在百姓堆里看热闹的人:“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什么了我?”这是一个油坊的老板,胖征墩的样子,家里因为是做油坊的,这人也胖乎的很,身上衣服虽然清爽,可他本人有点油腻。   “你说你见过她娘家人?”丁田狠狠地抓住人家的衣领子不撒手,后头田径也冲了过来,他可是比丁田更有威慑力:“说!”   “我……我那天看她家里出来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我就打了声招呼,这女人说是她堂兄,   来看看她……她来了这么久,家里偶尔有两个亲戚过来也是人之常情嘛……谁还没个亲戚呢?   ”油坊老板咽了咽口水:“可是现在听说她是那个出身,就好奇了一下……。”   “我有个亲戚怎么了?”七娘哆嘹着道:“我又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你是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但是……你的亲戚,你说,住在哪里?”田径扭头继续问   “我……我这样的出身,亲戚见到了,就是来看看,怎么会告诉我,住在那儿呢?”七娘低头辩解:“我现在还是自由之身,我跟张大贵是有夫妻名分的,他还给过我我的卖身契和婚书……。,,   “不对啊,她那个亲戚说,他家住在北崇府杨树县点花街。”谁知道那油坊老板的记忆却好:“我还说有机会去北崇府,路过杨树县,也有个朋友可以寻了。”   “你记得这么清楚?”丁田有点怀疑。   谁知道那个油坊老板还没等开口,有个胖胖的妇人就蹿了出来,一手揪住油坊老板的耳朵:“你说,你是不是早就看这个女人流口水了?不然那些事情你能记得那么清?”   妇人胖胖的身躯挤过来,丁田一下子就被挤开了,田径也赶紧给这妇人让开了一些。   “媳妇儿,媳妇儿!”油坊老板躲都没躲开啊!   合着这位是油坊老板娘!   金不换感慨了一下:“这一对还挺有夫妻相。”   都是一样的胖乎乎,看起来有些油腻腻。   不过那妇人可不是她家男人那么好说话,对着七娘就啐了一口:“平日里就看你不是个正   经东西,每天描眉打扮倒是挺在行,家里的活儿是一手不伸,懒婆娘还有人捧着,以前是不好说,现在张大贵竟然莫名其妙的死了,我看这死的也蹊跷,你家里常有男人出入,亲戚也没三更半夜来的!”   “你知道什么?”金不换、丁田跟田径几乎是异口同声:“快说!”   “那是她瞎说的!”七娘惊慌失措:“你们别信她的话,这女人是街坊邻居里有名的长舌   妇。”   “我长舌妇?”胖妇人乐了:“那也比你强!”   “都闭嘴!”田径直接指挥两个女衙役:“将七娘暂时收监,这个案子本身就有诸多疑点,必须好好调查。”   “我不去!”七娘挣扎:“我是良家妇女了,凭什么抓我?大贵啊!你一死,就有人谋求咱家财产了!”   这女人看事儿不好,真是撒泼打滚什么都敢说,什么脏水都敢泼了。   “闭嘴。”田径处理过不知道多少这种妇人,给了女衙役一个眼神,女衙役上前直接“啪啪”两巴掌,人就闭嘴了,直接被拖进了衙门里,跟在她身边的婆子也傻眼了。   也被女衙役拉进了府门。   外头看热闹的人更多了,但是大家都有点害怕。   一哄而散,拦都拦不住,田径倒是不着急:“我带人去问问。”   丁田一扯金不换:“我俩也去!”   “那就一起吧!”田径一招呼,十几个衙役跑了出来,还有俩女衙役跟着,一起去了府衙北边的那条街。   这条街是府城第二繁华的街道,有油坊,有香料铺子,也有粮店、杂货铺子等等。   从第一家开始问起,大家都说张大贵虽然喝酒,但是他这个人从来不多喝,因为他并不爱喝酒,酒味道大,还有就是喝了酒,嗅觉啊,味觉都会退化,这对他辨别香料的好坏有影响。   张大贵这个人呢,是个生意人,讲究的是以和为贵,他娶二房续弦的这事儿吧,倒是没有明说,不过的确是摆了酒宴,招待了街坊邻居,加上他家里也没啥人了,大家就当他的宾客,当时七娘也出来见客,大家都说大贵好福气。   现在却不这么想了。   “你当时说的话,有什么证据吗?”到了油坊,田径又问油坊夫妇。   “我们家油坊啊,要想榨油,都是需要后半夜就起来干活的,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他们家后门那里出来个男人,张大贵的身形我认识,这么熟了能不看出来吗?但是那个男人绝对不是张大贵!”油坊老板娘信誓旦旦的道:“那个男人比张大贵更高,要壮很多!”   身为一个街坊里有名的长舌妇,这油坊老板娘认识的一些人也是如此,她们这些女人啊,   每天没事儿除了看着自己家的买卖,就是看别人家的生意如何。   不止一个人看到陌生的男人进出张大贵家。   如果是客人的话,自然是进出香料铺子,也就是前门,绝对不会走他们家后门。   这条街的前脸儿都是店铺,后半截都是住的地方,后门开的都在一处,相隔不远,一般这些女人都是在后门阴凉的地方,聊天,纳鞋底子,看孩子啥的。   经过描述,丁田他们得到了如下信息:男人,身高八尺有余,身材健壮,额头上眼角那里有一道疤痕,手上有烫伤后留下的痕迹。   穿的衣服就各不相同了,有说黑色的,也有说烟色的,还有说灰色的,不一而足。   但是大体上没错,金不换甚至还想画个画像出来,被田径拦住了:“不用那么麻烦,我这   就快马加鞭去一趟北崇府的杨树县,找个人还不简单?”   田径有这个底气,是因为宁王殿下刚刚跟他们知府大人“商议过要事”,同时,他本人也得了宁王殿下的夸奖,当时大家都看到了的,何况府衙里本就没有保密的意思,现在整个北风府都在议论纷纷,路过北风府的商队昨天晚上就有走的,去的正是北崇府,到那时候……风声也会传过去,他这个时候去北崇府办案,肯定是一路顺风啊。   “那就出发好了!”丁田一握拳头:“快点,免得那个人跑掉。”   于是,他们这群人得到了第一手资料之后,就回到了府衙,田径第二天就走了,丁田还跟王佐嘀咕:“那个女人在牢里可真不消停。”   因为是临时关押,所以关在女牢里,洗过澡后,头发倒是没剪掉,因为这女人还是很干净的一个人,不过其他的东西,可就收上来了,换上了牢房的一切用品,结果女狱卒跟丁田说,这个女人外面就一层麻布,给张大贵披麻戴孝的意思,里头穿着银灰色丝绸做的襦裙,嫩黄色锦缎的褙子,就连里衣都是丝绸的,肚兜大红色,上面绣着鸳鸯戏水……擦!   这是一个丧夫的女人该穿的吗?   就算不用一水儿的素色,这也不能用大红色的啊?   丁田也是知道原主守孝是个什么样的,衣服都是原色或者黑色的,外面穿的都是麻布,白色的,三年啊,原主都没见过除了黑白灰三个颜色之外的色儿! 第一百六十一章 杨老七   顿时就气的不轻,回来给王佐做了晚饭,吃饭的时候还喋喋不休。   “真是没见过这样当人家媳妇儿的,就算是……就算是假成亲,也不至于这样啊?”丁田很生气,这就好像是后世,那些大款死了,大款太太继承了遗产,头天送葬,第二天就出去环球旅游一样。   这叫什么事儿啊!   “半路夫妻,都那样。”王佐好像很有感慨似的,   丁田问他:“你父王去世了,你那个继母咋样?”   谁知道王佐“噗呲”一笑,笑的丁田毛骨悚然:“她就像是天塌了一样,没办法啊,我那个弟弟当时才刚过了周岁……而我,已经十二岁了,呵呵……。”   相差十岁的年纪,是一个巨大的鸿沟,如果是相差两岁,那王佐肯定更没好日子过了。但是相差十岁……等她的儿子能站得住了,王佐都及冠了好么。   古代的婴儿存活率很低,哪怕是一场小小的伤风感冒,都能要了孩子的命,所以古代的大家族,都是孩子过了周岁才上族谱,过了三五岁才起大名,过了六七岁才会留头发,启蒙,过了八九岁,甚至是身体弱点的,过了十岁才会被家里人认可立住了,一般大家族的嫡长子,过了十岁就会有父亲带着培养,这是继承人的培养要求。   王佐那个时候,已经被老宁王培养了二年有余,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上手了。   加上王佐那个时候有紧迫感,皇帝刚登基就封了他做世子,然后老宁王就去世了……。   那些往事,王佐板着脸回忆,丁田却被吓得够呛,大着胆子在王富贵目瞪口呆之中,伸着筷子敲了敲他的碗边子:“回神了嘿!”   “敲碗干什么?”王佐眉毛一皱:“乞丐才吃饭敲碗呢。”   这事儿,丁田哪儿知道啊!   “我是说,你发什么呆?”丁田非常淡定的收回小爪子:“吃饭,吃饭!”   过了三天,田径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一回来就去洗漱求见府尊大人,金不换拉着丁田,老郑叔等人一阵风一样的跑去了杜知府的书房。   其实这外书房就是杜知府办公的地方,大家都习惯了来这里听案情的最新进展。   也是杜知府没个架子,跟府衙上下打成一片,爱来的就自己找个小板凳坐着听,不爱来的也不强求。   田径又受到了大家热情的欢迎,凳子、大碗茶,连糕点都摆好了。   “小的暨越了哈!”先朝府尊大人行礼。   “你坐,坐下说!”杜知府倒是乐呵呵的还是那么开心的样子,指着周围道:“没看都眼巴眼望的看着你,等着你说案子的事儿呢!咋样了?”   “大人,这案子的确有意思。”田径坐下后,喝了一口茶:“小的带人去了北崇府,北崇府的捕头跟小的有点亲戚关系,加上小的也是受王爷看重的人,到了那里之后,杨捕头直接带小的去了杨树县,找到了点花街,这点花街上就没有住家,倒是有两个青楼,三个窑子,七八个暗门子,所以叫点花街,就是个风月场所所在地!”   暗门子,就是偷偷开门做皮肉生意的那种。   “杨树县出木料,那里来往的商队也多一些,所以挺繁华的,那里也的确有一座杨花楼,小的问过老鸨子了,曾经那里的头牌就是一个叫巧姑娘的,是个红倌人。”田径继续道:“不过四年前,让人以五百两银子赎走了,那人就是张大贵。”   “好贵!”大家的心声,也有人不注意说了出来。   “不贵了,正当红的姑娘,起码五千两!”田径乐了:“巧姑娘是曾经的头牌,名气已经   过时了,一个红倌人最美好的十年才最值钱,过了十年就是昨日黄花了。”   过时的还五百两啊!   “张大贵可真有钱啊!”不知道谁感慨了这么一句。   田径就接了话头:“就是因为有钱,才被人看上了,这就死于非命了。”   丁田问他:“那个人打听到了吗?”   “打听到了,说起来,杨树县的人多数都姓杨,那个人叫杨老七,是杨花楼里看场子的,就是打手,膀大腰圆的会点拳脚,奇怪的是,半个月前,他就在杨花楼辞了工,不知道去哪儿了,小的问过,那杨老七,以前也不离开杨花楼的,但是在巧姑娘被赎身之后,隔三差五的就   出去一趟,一走就是三天,这几年让老鸨子好不满意,他一说走人,老鸨子就没留他,只给了十两银子的遣散费,就再也没见过了。”   模样对上了,眼角的疤痕,手上的烫伤痕迹,都对的上。   而北崇府到北风府,如果是快马加鞭的走,一个来回两天两夜的路程。   中间如果休息的话,那就得是三天的时间了。   这个路程上,也对上了。   “找这个杨老七!”杜知府吩咐开来:“让人去张贴布告,画影图形,全城通缉,本官再给北崇府发去通告,寻找这个叫杨老七的人。”   这个人现在是重点怀疑对象。   其他人赶紧行动起来,就连丁田……好吧,丁田也回到了自己那里,心血来潮,去看看七   娘。   女牢这边有女狱卒六人,而且这牢房里打扫的比男牢房那边可干净多了,而且为了让女牢显得跟男牢房不一样,这边的女牢房是按照小家碧玉的闺阁样式装扮的,虽然并不一定能是绣楼啥的,可到底是收拾的干净,每日都有艾草熏屋子,有女犯人入住的话,每日还有一根净香点燃,熏一熏住人的牢房。   如今女牢里就七娘跟她的那个婆子被关了进来,七娘还好,一直说自己是清白的,但是那个婆子……丁田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在喊冤。   女牢这边的手工活也有,女狱卒们也是有家有业的人,平日里没事的时候,就在值班的房间里,或者屋檐下做点活,绣个东西,做个鞋子啥的。   见丁田过来了,起身行了一礼:“丁司狱。”   “嗯,我来看看……那个女人怎么样了?”   “一开始还撒泼,这两天消停了。”   “那个婆子呢?”丁田看到的却是那个婆子恐怕知道点什么。   “头两天没吭声,今天开始喊冤了。”   女狱卒们见识多了,头两天能硬扛住,这第三天开始,可就心里没底儿了。   “我去看看那个婆子。”   丁田来到关押婆子的牢门前,那婆子果然朝他喊冤:“老婆子就是个伺候人的,什么都没干过啊!”   “你既然是伺候她的人,应该知道点什么吧?”丁田定定的看着她:“说说,看看能不能……将功赎罪?提前释放什么的?”   说“将功赎罪”怕婆子听不懂,后头加了一句。   听说能提前释放,这婆子眼睛都亮了,也是,能出来给人打工的婆子,家里肯定生活不易,被关的头两天还指望主家出去,顺带的自己也能出去,可这都第四天了,看样子还没有放人的意思,她可就坐不住了。   主家的事情她知道不知道?   肯定知道啊!   但是七娘没少给她好处,她也没跟张大贵提……何况给她开工钱的是七娘。   “说什么……?”婆子明显是知道的,眼珠子乱转,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说呢?”丁田刚说完,就见金不换拎了两个小凳子进来,放在他跟前,自己坐了下来:“你说吧,我们俩听着。”   丁田面嫩,可金不换却是个阴沉的人,板起脸来,婆子还真怕他。   “我说,我说!”婆子开了口。   其实她说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什么七娘不喜欢银簪子,就喜欢金簪子,张大贵给她买的银簪子从来都不喜欢,就喜欢金子。   张大贵给她买的金镯子,只喜欢大的,沉的,不挑花样。   还有,七娘很少对张大贵笑,平日里也非常嫌弃张大贵。   不过一想也是,七娘就算是过了名气,那也是个美娇娘,张大贵比她大了十岁,长得也不帅气,为人又小气……。   “小气?”丁田抓住这两个字:“怎么个小气法儿?”   “张大贵在外人眼里看着挺老实的一个人,可实际上,他这人抠门得很,一个月就给七娘一两银子的用度,其他的一概不给,就是量体裁衣,也都是做现成的,平日里七娘也不出门,   就在家里,左邻右舍都是妇道人家,七娘却不跟她们一起闲话家常……而且七娘不会针线……   ”   也是,一个被青楼培养起来的头牌姑娘,要会什么针线?   所以平时七娘是横针不知道竖线的,每日只管娇养着,针线都是这个婆子在做,洗衣做饭什么的,都是这个婆子。   不过打水,就得是张大贵自己来了,柴是买的现成的,两口子在一起三年多,竟然也没孩   子。   但是听了金不换那天说的话,才知道,七娘是服了绝育药的,肯定不止一次,青楼里的手段……呵呵……。   丁田却想的歪了:不知道韦小宝是怎么被韦春花生出来的?   咳咳……清醒了一下,丁田看向了金不换。   金不换问婆子:“六月二十那几日,可有什么不同的吗?”   “没什么不同啊?”婆子一脸的迷茫:“早上我去做早饭,吃过了之后就是打扫一下,陪着七娘,顺便做鞋子……。”   “你不是跟她在一起住的?”   “没有。”婆子摇头:“七娘嫌弃婆子睡觉打呼噜,吵了她,不要我在那里过夜。”   “她一个女人在家,丈夫外出,自己敢么?”   “这……敢的吧?”婆子不确定了:“有几次我留宿,她都不高兴。”   所以她后来就不讨人嫌了,回自己家住,还自在一些,何况家里店铺不开门,也没什么可忙的。   “哦……那你见过几次有陌生人来找七娘的吗?”   婆子犹豫了一下:“见过……好几次……。”   这事儿吧,也不怪婆子,她是起早去给七娘做早饭,见到过两次,有男人从后门离开,那个时候天刚刚亮,粉团子她看的也不是很真切,不过七娘还是给了她一两银子的重赏,只说那是她的堂兄弟,只是他不成器,张大贵也不喜欢他,就想着,私下里贴补一下堂兄弟,别跟张大贵提就行了。   婆子就信了。   “那个男人,手上有块烫伤的疤痕?”   “是,有一块!”   这就对上了,是杨老七。   三更半夜的离开;在张大贵不在家的时候,起早离开……这里面的事情,不用多想都能明白。   俩人从女牢这边出去,就去找了田径,跟他说了一下去,这个婆子,也算是个证人了。而吴凯这个时候却冲了进来:“外头来了宁王殿下的亲卫!” 第一百六十二章 招是不招?   “宁王殿下的亲卫……来干什么?”丁田看了看天色,还没到下差的时候啊?   要催他回去做饭么?   不至于吧?   都跑到府衙来催了?   结果出去一看,来了八个侍卫,抓着一个人!   “我们是来邀功领赏的啊!”白三儿将人丢到门前:“在外面打猎的时候,见这个家伙在林子里藏着,不像是个好人,就给抓住了,结果一看,果然不是个好人。”   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灰色的短打扮,看样子好几天没洗漱过了,头发有些乱,但是眼神凶狠,眼角有一个刀疤,被捆绑的手上,有一块烫伤的痕迹……。   “杨老七?”   这个人竟然是他们遍寻不着的杨老七!   真是瞌睡了就找到了枕头。   丁田谢过白三儿等人,田径派人将杨老七押进了衙门,暂时收押在监牢里,他们要先问一   问。   到了牢房里,杨老七仿佛并不害怕,门儿清,也不挣扎了,被关起来他也不说话。   可是当搜检身体,换衣服洗澡的时候,他就不乐意了:“你们干什么?”   “你太脏了,免得脏了老爷的眼,先收拾一把!”丁田指挥人手将人按住:“洗干净点儿   ”   “得嘞!”   这帮狱卒现在已经做熟手了,不管杨老七怎么反抗,他都被扒了个精光,但是在他的衣服里,却发现了两包毒药,一包迷药,以及一把锋利的匕首,一个裹在手臂上的袖箭。   虽然不如当时丁田在胡麻子身上搜到的东西多,但是也让狱卒们大开眼界了。   “这是你该有的东西?”丁田看了看毒药包,对金不换道:“给你拿去验一下,跟张大贵中的是不是同一种毒药。”   “嗯!”金不换乐颠颠的拿着东西出去了。   剩下田径跟吴凯对丁田佩服的不行:“你这手下见了犯人咋跟见了窑姐儿似的,下手就给扒了啊?”   丁田揉了揉鼻子:“呵呵……。”   心说:他算个屁!   哥连宁王殿下都扒过!   说出来,吓死你们俩。   等把人收拾干净了,杨老七也被折腾的不轻,虽然没有打他,但是洗澡的时候,大竹刷子,那是给马刷毛用的吧?   反正人是收拾妥当了,不过没送去监牢,而是直接送到了“谈话室”。   丁田决定先礼后兵。   田径他们第一次来这个“谈话室”,此时桌子上摆着黑红色的李子,红黄色的沙果,配上一大碗绿豆汤。   “你这里……倒是清净雅致。”他一个粗人,也没啥太好的赞美之词。   “当然了!”丁田乐了:“我这里可是谈心说话的地方,可不是刑讯室。”   要说府衙牢房里有刑讯室吗?   有的,一个好大的刑讯室啊!   丁田是打心里反感那个地方,当时修的时候,虽然也翻新了那里,但是刑具什么的,他都没怎么打理。   还是金不换来了之后,将那里接手了过去,刑讯室包括里面的刑具,都是金不换在管。   据说他不仅翻新了刑具,还添了两样,上锈的、生癍的都被他换了个遍。   只是暂时用不上,金不换有些失望。   丁田、田径以及吴凯三个人坐一排,对面就杨老七一个人,这要是普通人的话,肯定压力山大啊!   不过杨老七是谁?   一个在青楼里混了十来年的看场子的打手,这点压力自然扛得住,进来后,坐下,喝绿豆汤,吃两个李子,这是他能表现的最大限度的放松的姿态。   要说心里没压力是不可能的,但是也不能真的啥都说……。   其他人不太熟悉这个“谈话室”,更不知道这要怎么“谈”?   丁田就放松的跟杨老七聊上了。   “你叫什么名字?”   “杨老七。”   “这是你的大名?”   “嗯,父母没啥文化,家里生的孩子也多,我排第七,就叫老七。”   “那你父母还在吗?”   “早就死了!”   “兄弟姐妹们呢?”   “不知道,我在八岁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去武馆当学徒,十二岁他们俩就死了,等我回去,家里早就没我站的地方了。”杨老七吊儿郎当的道:“不过他们也没得了好,二十年前一场仗,村子瞬间就被蛮族给屠了!”   所以说,杨老七是孤身一人。   这个年代的学徒,可不容易,在师父家,头三年啥也不教导你,你得白给师父干三年的活儿,再三年,教你点儿皮毛,你还得继续给师父白干活。   后三年,看情况,是教你点有用的,还是教你点儿精髓,那就看你跟师父的关系处的好不好了。   而杨老七这样的,一看就是不得师父看重的,只学了一点功夫的皮毛,在拳脚上能不让两三个人近身,就不错了。   不然他何必身上还要带着毒药、蒙汗药和迷药呢。   丁田笑了笑,非常好脾气的继续聊:“那你是孤家寡人了?亲戚们呢?”   “哪儿有啥亲戚啊?”杨老七嘲笑了一下:“都死绝了!”   这样的人,就算是有亲戚,也肯定不是啥实在血亲。   “那你一个人,就在青楼里讨生活?”   “不然呢?”杨老七嚣张的将一个小沙果揪掉了果蒂,丢进嘴里,连核儿都嚼碎了咽下去:“老子拳头硬,功夫高,在场子里当把头!”   这个“把头”,一般是指把持一方或某一行业的行帮头目。   不过在这里,就是说的是青楼里打手的头头儿的意思。   “那倒是,以你的身手,随便几下子,还不撂倒一片啊?”丁田颇为羡慕,没办法,他这具身体虽然说是农家小子出身,可就是薄弱,而且古代人也不讲究什么营养,这具身体又是他半路接手的,将养了这么久,也才胖了点,不再弱不禁风。   可是北地民风彪悍,那一个个北方汉子也是长的人高马大的好么。   他站在人跟前儿,天生矮一头!   杨老七哈哈大笑:“那是!那是!”   旁边坐着的田径跟吴凯都无语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   田径审问过无数的犯人,不是动手抽鞭子,就是打板子,这样坐着聊天,有什么用?   吴凯更是,他这人本来就脾气不好,现在看杨老七在他们面前放肆的样子更是生气,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拖出去揍一顿。   可是丁田却依然笑眯眯的跟他闲话家常。   这样的风格,一点不像是问案的样子啊。   最后受不了的还是杨老七自己,他再混,也心里明白,他犯得事情,有多大,但是这么不温不火的聊天,让他心里没底儿了,要是上了大刑,他觉得以自己滚刀肉的脾气,绝对抗的住   I   但是这一不打二不骂的,光是给他洗了个澡,剃了光头,这就完事了?   自诩见识过的杨老七觉得不对!   所以他自己先说破了:“丁司狱,你就直说吧,想跟我说啥?或者是想问我什么?你这样   绕来绕去的,太麻烦了。”   “那我就直说了,你跟巧娘还有联系吗?”丁田直接就问了他。   “巧娘啊……。”杨老七一愣,有点不自然的道:“见过两次,她不是从良了么?”这个态度就不对了。   “查出来了。”这个时候,金不换进来了,穿着一身白,让不明所以的田径跟吴凯一愣。就连杨老七也愣了一下。   因为这一身白……看样子像是吊孝似的,但是又不是麻布……丁田给他用的布料都是上好的纯棉细布做的。   “对上了?”丁田瞬间就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   “对上了。”金不换点头。   田径一拍桌子:“就是你!”   指着杨老七,吴凯已经忍得不耐烦,直接将杨老七拎着脖领子就摔倒了地上。   杨老七想到了什么,要挣扎,这才看出来,吴凯的身手是相当的厉害,将他轻而易举的就制服了。   丁田这回没了好脸色:“杨老七,你招了吧,你招了,我们好说话,不为难你,你要是不招……证据可是有了,人证也有,到时候,恐怕你不招,都能定罪!”   “我不……我没有……!”杨老七挣扎,可惜,越是挣扎,吴凯手越是紧的跟钢爪一样。   “那就跟我们去一趟刑房好了。”田径掏出绳子,几下就将人捆绑了个结实。   押送到了刑房。   刑房这里,丁田很少来,因为不喜欢,以前就是匆匆地看了一眼,就连王佐那次来“巡视”,他也没特意介绍过刑讯室这个破地方。   结果现在他们过来,发现这里被收拾的相当的干净,各种刑讯设施一看就是非常讲究且保养的特别好!   田径跟吴凯没想到丁田还是这样的人,俩人看他的眼神带着打趣。   丁田一脸黑线:这不是我的意思!   金不换颇为开心:“可是有个犯人来了。”   熟练地拿起木头架子上的绳索:“快,绑上来!”   俩人又看向了丁田一眼:你手下的都是什么人呐?   丁田抹了把脸,木然的指挥俩人:“绑了!好刑讯!”   麻蛋蛋的,老子也来一把刑讯……但是真的能不能做到……丁田很想试验一下。   人麻利的被绑了个结实。   像一个十字形,后头是木桩子,前头是四个……奇怪的官差。   杨老七不吭声,一个是人家的确拿到了实证,另一个……则是他没见过这样的牢房。   比他们楼子里的某些小客房都干净。   这还是监牢吗?   “杨老七,你招,是不招?”田径开始问案了,他可比丁田要利索多了,这边嘴上问着,那边已经踅摸到了一根鞭子,长长的,软软的,蘸着桶里的凉水,打在地上啪啪的响,一听就   很疼。   “你让我招什么?”杨老七看到鞭子,眼神瑟缩了一下,终于开口了。   “六月十五日,你在哪儿?”   “我在……我在离这里二十里地的三星村。”   “六月十六日呢?”   “在三星村外面的野店里落脚。”   “六月十七日呢?”   这个时候,杨老七闭上了嘴巴。   “自六月十七日,到六月二十日,你在哪儿?”   “在窑子里吃酒……。”杨老七咽了咽口水:“就在北风府的窑子里,我没多少钱了,索性去了四海赌坊,输了钱没地方去,就去城外找了个山旮旯住两天,想着抓点野物换俩钱儿花花……。”   “也就是说,没人见过你,更没人能给你作证,你就在城外的山旮旯里,都干了什么?”田径嗤笑出声:“那你说一说,你怀里的毒药,怎么就跟张大贵所中的毒药,一样呢?这也太凑巧了吧?”   “我不知道……。”杨老七嘴硬的很:“就是不知道!”   田径也没想他能一问啥都说,嘴硬的犯人他又不是没见过,拎起皮鞭子“啪”的一声,声音特别清脆,响彻牢房里。 第一百六十三章 东窗事发   然后丁田就发现,地面上出了一条鞭痕,这可是青石板铺成的地面!   这要是打在人的身上……还不得皮裂骨折啊?   杨老七也看到了,眼神更是凶狠了三分。   “我什么都不知道!”杨老七咬牙坚持。   “那你跟七娘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以前她是楼子里的头牌姑娘。”   “没关系你进出她家后门?”   “我……我是她堂兄!”杨老七狡辩。   “呵呵……。”丁田眼神冰冷:“刚才我们聊天的时候,你可是说了,你没有亲人在世上,村子可是被蛮族屠戮一空,哪儿来的堂妹?”   田径他们这才惊奇的发现,丁田刚才的谈话,看似软绵,实际上,已经将这个杨老七的底细都摸清楚了。   “我……我……。”杨老七狡辩不了了。   “你说吧。”金不换淡淡的道:“那鞭子可是用乌金丝拧成的马尾鞭子,抽一下能肿起来,抽两下能破皮,三下就能断骨,你扛不住的,何况,有没有你的证词,我们都能定案,毕竟你身上的毒药,跟张大贵所中之毒一样;而你又没有人能证明,六月二十日的时候,你在哪里?而张大贵出了事之后,你为什么会躲在深山老林里,让进山打猎的宁王侍卫们抓住了?”杨老七咬紧了牙关,一副要死扛到底的样子。   “你要是能扛得住疼,我还有其他办法。”金不换又道:“这皮鞭子只是最低级最普通的刑罚,沾盐水估计你也能扛得住,不过,如果是蘸盐水抽在七娘的身上呢?那肯定叫的比你好听,景色也肯定比血乎乎的你更好看。”   “巧娘她……。”杨老七有了松动的意思。   “我还有个想法,就是用……。”金不换研究了很多刑罚,都是骇人听闻的,但是实际操作……一个也没有过!   这都是丁田跟他平时胡嘞嘞的一些,什么满清十大酷刑啊,锦衣诏狱里的一些传奇刑罚之类的,听的金不换眼睛直放光。   等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他才发现根本没犯人需要动刑。   现在则不同了,有这么一个优质的实验体,他很想试一下。   于是越说眼睛越亮,听的田径跟吴凯都流汗了,更别提杨老七了,他能扛得住揍,但是不想被人将整个人的皮都揭下去好么!   本就不是什么好人,能扛得住揍都是看在跟七娘多年的情份上了,但是不代表他就想让自己经受那样的刑罚。   那简直太没法想象了,他在楼子里,最多揍人几顿,或者掐人两下啥的,因为楼子里都是女人,是不允许在脸上、身上留下啥疤痕的,更不能打破打坏,那都是要用来赚钱的。   挨揍他也挨过,但是绝对没经历过这样的刑罚,他没被吓的尿裤子,已经很男子汉了。扛不住了,金不换说的那些刑罚,真的非常吓人!   “我说!”杨老七扯着破喉咙嚷嚷着:“我招供!”   众人都笑了:“你早这么说,不就得了么!”   唯有金不换不开心:“你这么容易就招供,万一不真实呢?”   “边儿去!”丁田将他挤开,扯着喉咙喊人:“来人,笔墨伺候!”   其实这个案子要说内情也非常简单,就是薄情寡义。   巧娘在家的时候叫七娘,因为家里生了七个女娃儿,她父母养不起,也不想养,所以生了女娃儿,就卖掉,想要个男娃儿。   七娘就被人牙子转手卖了几次,因为长得还算可以,就被杨花楼当年的老鸨子看中,买回 去后养大,捧做了头牌。   杨树县也不是什么大地方,虽然有个林场,可以出产木材,但是往来的都是商贾,谁舍得花那么多钱去捧头牌?   在杨花楼里,七娘就叫巧娘,头牌一挂,生张熟魏的就过了十几年,二十六岁之后,就已经过气了,什么客人都接,但是她在楼子里,跟杨老七倒是相处的不错,偶尔也春风一度。   因为两个人的名字里,都带着一个“七”,感觉还挺亲近。   不过巧娘想让杨老七给她赎身,但是五百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杨老七大手大脚惯了的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就算是有那么多钱……他怎么可能花在一个过了气的头牌窑姐儿身上?   五百两啊,足够他当个小地主,舒舒服舒服的过一辈子安生日子了。   可惜,他没有。   不过,他没有,不代表别人没有。   巧娘是个灵活的,她在楼子里当红的时候,没少攒私房钱,只是少了些,绝对不够她给自己赎身的,再说了,老鸨子也不会允许她有私房钱。   这个时候,一直当鳏夫的张大贵来到了这里,他是被生意伙伴拉来的,这种地方他不太来,这些小生意人,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当然不会要那些正当红的姑娘伺候,反而是前头牌、红倌人的巧娘合适,身价不贵,又是头牌,哪怕不红,在他们眼里,那也是个美娇娘。   不过张大贵是他们宴请的客人,这个美娇娘,就归了张大贵。   巧娘打叠出十二万分的精神,伺候的张大贵非常满意,加上巧娘跟他诉苦,自己日子过得艰难,不求什么富贵人家做妾室,哪怕是个小门小户,她也乐意跟人白头到老云云……。   张大贵是个没见识的小商贩。   巧娘呢,是个能说会道的前头牌红倌人。   俩人战斗力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张大贵这就被人忽悠了,带来的五百两银票,换成了一个女人。   不过,张大贵一个小商人,无法给巧娘弄个良籍,只能是贱籍,做不得良民张大贵的妻子,最多是个妾室。   巧娘不懂这些,张大贵呢,也不想再为巧娘花钱了,五百两,花完之后,张大贵就后悔了   但是有个美娇娘在身边,张大贵还是很享受的,巧娘出了杨花楼,就改名叫回了七娘,跟着张大贵回到了北风府。   这里的一切都是新的,没人认识七娘,没人知道她的过去,她就以为自己可以活得自在了   结果发现不对!   因为张大贵虽然跟她“成亲”,却不放她出门,每个月只给一两银子的月钱,雇了个老婆子天天看着她。   夜里也使劲儿的折腾她,七娘一开始还隐忍着,可是过了一年还是这样的日子,她就受不了了。   加上杨老七知道她被赎走,顺着找上门来……一开始,七娘就说杨老七是她的堂兄。   不是什么表兄,因为表兄表妹,更容易让人引起猜想。   但是堂兄不会,加上七娘以“杨花楼”的“杨”为姓氏,杨老七也姓杨,这就对上了。   而张大贵一直以为是“杨树县”的大姓“杨”氏。   俩人一直趁着张大贵出门的时候藕断丝连,可是这也不是个办法,加上七娘探听到了一个秘密,张大贵家的那个“九珍香”,是个独门秘方,有不少香料行当出高价购买,可是张大贵一直攥着这个配方不撒手,因为这是他家祖传的,单单是这个配方,外面都炒出了上千两的白银价格,张大贵也没撒手。   七娘就想着,拿到配方,或者继承配方!   杨老七也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加上他三十来岁,一事无成的,也想日后有个地方享清福。   俩人一拍即合,不过需要慢慢筹划。   这不,张大贵去进香料的时候,就被他们逮到了机会。   “根据我们的调查,张大贵从来不多喝酒,但是他死的时候,却是体内有大量的酒液,最后是被人灌入毒药,在醉梦中死去。”   “是,我们知道他的行程,提前七娘就打听好了,这两年七娘也摸透了他的路线,我就在路上假装跟他偶遇,拉着他去了一个乡村野店,那里其实是一个黑赌场,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去了,根本没人在意,我包了个院子,还是晚上去包下的地方,那里的人从不多嘴,也不会问你要啥东西,只要给银子,一切好说……。”   在那个地方,他先是以“偶遇”为名,拉着这位“堂妹夫”来歇歇脚,摆了一桌酒菜,跟   他小酌几杯,怡巧有“姑娘”过来卖酒,其实就是他事先安排好的,俩姑娘,都长的漂亮,杨老七借酒装疯,张大贵估计是想着占便宜,也被人劝了不少酒。   最开始是二锅头,后来就是烧刀子,等到喝迷糊了,就换上了老白干。   杨老七将人灌醉了,打发俩姑娘走人,他拖着张大贵出了门……本来张大贵喝多了醉过去很正常,放在哪个狼多的地方,咬死多合情合理?   关键是,张大贵多年养成的习惯,喝多了他就吐,吐过了他就清醒了!   一看自己被“堂大舅哥”背着往荒郊野外走,瞬间,小商人的聪明劲儿就冒了出来,他挣扎,杨老七岂能放过他?   “那个时候凶性一上来,管他去死!一包毒药灌下去,他就被放翻了。”杨老七苦笑:“大晚上的我也找不到东南西北,这附近我又不熟,就随便找了个地方,将人暂时藏起来,衣服鞋袜都没动,就掏走了他身上值钱的东西和银子……谁知道那地方,天一亮就有人过去打柴,然后还有人进去乘凉,陆陆续续的就没断过人……。”   张大贵喝的酒,本身味道就大,天气一热起来,这尸体就臭的快,偏偏那天晚上吧,还有个小商队为了省钱,不去住宿,而是在林子边上过的夜,这一耽误,张大贵的尸体就发臭了,就被人发现了!   杨老七眼睁睁的看着衙门来人,将尸体带走了,赶紧回去通知七娘,俩人紧急磋商了一下,仗着没人知道七娘的真实身份,让七娘以未亡人的名义,给张大贵发丧,下葬,九珍香的方子虽然还没有找到,但是他们可以在事后慢慢的找,当务之急是将此事抹平。   幸好杨老七贪财,张大贵可以说是被“拦路抢劫”什么的……谁知官府竟然有人验尸,验出来人是喝了酒醉后,被人强硬的灌了毒药。   就算是拦路抢劫,难道还要先喝酒,后杀人?   而且因为出了人命,那附近的乡村野店,也不敢掺和进来,早早的就闭上了嘴巴。   金不换刷刷的写着供词:“张大贵被你拿走了多少银钱?”   “他是去进货的,身上带了三百两银子,全都换成了香料,那东西我不懂,藏在了东山的山洞里,剩下的二十多两银子,我都花了……。”杨老七干脆的道:“不过七娘说了,事后我俩双宿双飞,这香料铺子卖了,得了银钱,我们俩远走高飞,去一个不认识我们俩的地方,重新过日子。”   “嗯,想的很美好。”金不换继续写供词:“还有么?” 第一百六十四章 马家的请帖   还有什么呢?   他都说的这么明白了,还有啥?   供状收拾好,送去给杜知府过目,案子这就算是破了,既没有上大刑,没有刑讯逼供的嫌疑,也没有抓错人。   将杨老七关了起来,其他人还好,丁田心事沉重:“这样的一个为了钱的理由,真是……那是一条人命!”   一直以来,他以为这里民风淳朴,起码比现代人更实在一些。   可是突然发现,这里的人也并不是那么淳朴,他就有些受伤害了。   “在这种人眼里,什么夫妻啊,情谊啊,都是瞎扯淡!”田径的抗压能力就很不错:“杀个人算什么?我还办过一次这样的案子,当女婿的把老丈人全家都给宰了,原因就是老丈人全家看不起他,你说吧,这个理由咋样?”   丁田撇嘴:“脑袋进水了吧?”   “怎么说?”三个人不解。   “不然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情?”丁田道:“思考一下啊?你要是不服气,你就好好的努力,把日子过好,让老丈人他们全家都羡慕去,多好!”   “你说的轻松,那个人要是能有这样的认识,还用得着最后被送上菜市口么?”金不换淡   淡的道:“田儿啊,人世间,有美好,也有丑陋,你看到的美好居多,可丑陋,也是存在的。   ”   “我知道了。”被训了一下的丁田,蔫了吧唧的下差回到了家。   看到王佐就像是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王佐顿时就外放冷气了:“谁欺负你了?”   “没有人欺负我。”丁田蔫巴巴的问他:“晚上你要吃什么?”   “随便。”王佐难得良心发现,没有点菜。   丁田去菜地里掐了点儿青菜,因为有些郁闷,干脆做了一个爆炒杂蔬,米饭是现成的,看着有点简单,丁田又去井里掏出来一罐井水灞凉了的绿豆汤。   饭菜简单,但是王佐并没有嫌弃,王富贵更是啥都没说。   丁田是个藏不住话的人,吃饭的时候就跟王佐唠叨上了,最后总结:“你说,他们这是何必呢?难道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别人死了,他也得不到好。”   “如果世上的人都有你这样的想法,就没人犯罪了。”王佐无所谓的道:“你想得太多了   ”   这是他学的丁田的口气说的话。   丁田沉默了一下:“嗯,我这是吃饱了撑的。”   心情大好,开始吃饭,菜汤都让他泡饭吃掉了,吃撑了的结果就是,在外面溜达半天,送走了王佐之后,又在自己的那个小书房里捣鼓半天才去睡觉。   张大贵的案子了结了,张大贵留下的遗产,因为没有人继承,按照律法规定,归朝廷所有   朝廷发卖九珍香料铺子,丁田搜刮了一下自己的财产,发现不够,不得不遗憾的错过,那香料铺子,被马家买了去。   丁田回来又跟王佐嘀咕了:“马家真有钱啊!”   王佐冷笑两声:“再有钱,也买不了命。”   丁田不吭声了,结果第二天他上差,马家竟然有人来拜访他!   “找我?”丁田一愣:“我不认识马家人啊?”   最多是见过两次而已。   还是不太美好的场面。   “可是他们说了,就是请见丁司狱,您啊!”狱卒挠头:“这里姓丁的就您一个,您是司   狱啊。”   丁田一头雾水:“那就请去……门房那里好了。”   马家没人坐牢,所以也不可能放进牢房里来,只有监牢门口的门房那里合适。   监牢门口的门房被装饰的不错,毕竟门房是一个地方的脸面,第一印象很重要。   所以这里的门房的雪白墙壁上,挂着的是“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这是丁田抄了刘禹锡的《砥石赋》里的一句话。   他希望人人都会遵守法律,开启心智,不要从外面进来,因为这里不是什么人间仙境。本来这是他们监狱长最喜欢的一句话,然后他就给剽窃来了,挂在了门房这里,好显得他有点文化不是?   嗯,这是上次王佐来了,说他写的太直白之后,自己想起来的。   现在,马家的来人就坐在这里,看着门房墙上的这十六个字发呆:这是监牢的门房?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大人家的门房。   字写的不怎么样,但是这两句话可是有点睛之笔的意思啊。   这心里就有些犯嘀咕了,这到底是啥意思?   “丁司狱,您请!”门房将人放了进来……但是,马家的来人,看了看位置:“丁司狱?   ”   丁田进来,坐在桌子另一边:“嗯,是我,请问,您是马家的来人?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   马家的来人,是马家目前的大爷,马家家主的大儿子,未来的马家继承人,前些天办流水席的那个新娘子的父亲。   马大爷指着桌子问:“就这样说?”   “对,就这样说!”丁田点头。   这可是他精心设计的临时接待窗口,俩人中间横着一个两米宽的桌子,左边顶在南墙,右边顶在北墙,等于是俩人中间硬生生横着这张桌子,上面……啥都没有,一目了然!   丁田身后站着今日值班的两名狱卒,老郑叔以及金不换。   马大爷那边就他一个人有个椅子,身后站着俩青衣小帽的家仆,抱着用青色布包包裹着的东西,还有一位像是管事的人,躬身站在他身边。   “可是,我找您有要事相商!”   他将“要事”两个字咬的很重。   丁田乐了:“在我这里,别说要事了,就是天大的事情,都可以说,这都是自己人。”   他倒是大方的很,一指身后那四位:“放心的说吧!”   马大爷脸都绿了,他能放心的说,他就是个棒槌了。   “丁司狱,在下马达山,马家家主的嫡长子。”马达山拱手行礼:“特来拜会丁司狱。”“哦,马家大爷,听说过。”丁田心里嗤笑一声,就是这位的奶兄弟家的小舅子,管着那个叫春花楼还是叫什么的窑子?   不许窑姐儿们赎身,在那里每年都有凄惨死去的女子。   那个破地方,丁田早就想给它铲平了。   “丁司狱,我马达山虽然不才,却也是跟京里吏部左侍郎是亲家。”他抬出自己的亲家来,希望丁田能“识时务”一些。   要不是看在姓丁的几次进出驿站,跟宁王殿下关系貌似不错,他也不会登门拜访。   “哦。”丁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然后呢……就没有然后了,空气突然安静下来,气氛简直尴尬好么。   半天之后,马大爷才无奈的道:“这次来,是想跟您打听个事儿。”   “哦。”丁田继续点头,表示他在听。   这回答,简洁的让马大爷抓狂:“我说丁司狱,您……您跟宁王殿下是否熟悉?”   “熟悉。”丁田还是点头:“不过说不上话。”   马达山一嘻:“那您总能进出驿站的吧?”   “你想打听宁王殿下身边的事情?还是想打听宁王殿下的事情?”丁田的眼睛幽幽的看着他:“刺探王爵,你马家想掉脑袋,不要拉上我丁田!”   说的马达山一个哆嗦:“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丁田的眼睛突然尖利似刀一样,扎在马达山的眼中:“让我去王爷跟前探听消息?你们家胆子挺大的啊?”   “不不不!”马达山一看丁田这厉害劲儿,丝毫不让的样子,赶紧否认:“在下怎么会那么想呢,你说得严重了,我就是想知道点王爷的喜好,比如喜好吃什么,喜欢喝什么?我们想给王爷做一顿宴席……。”   “那你直接去驿站问啊!”丁田撇嘴,信了你的邪咧。   “我们这不是进不去么?”马达山更想甩袖子走人,他们要是能进去,还用得着找这么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家伙。   丁田,哪儿来的?下头牛角县丁家村上来的,是个牢头儿的儿子,小牢头儿罢了。   从九品的司狱又如何?   都没芝麻大的小官儿。   说是个官员都是抬举他了。   这是他那好女婿的原话,让他尽管带着钱来找他办事儿,办好了就给点打赏,办不好就骂两句完了。   可是把,从见到丁田开始,马达山就不敢随意,因为丁田的眼神太清正了,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板着脸,认真的眼神看得他心虚啊。   “你人都进不去,还想着请他吃饭?”丁田反问他:“咋请?”   马达山胸口闷:“这不是来请您帮个忙,递个帖子进去,只希望王爷能看到。”   说着,掏出来一个请帖,大红洒金,上面用带着墨香的笔墨写着“请帖”俩字。   旁边的落款是“马氏府邸”的字样。   里头不知道写了什么,反正丁田没接,也没打开看:“你们派人送去不就得了?”   “派人送去了十八封请帖,一个回信儿都没有……。”马达山也郁闷:“所以听说您跟宁王殿下比较熟,就想请您帮个忙,这个忙不用您白帮……。”朝后一挥手,自然,两个下人将礼包送了上来:“一点小礼物,请笑纳。”   这已经很客气了。   他觉得这么客气的自己,别说丁田这么个小人物,就算是府尊大人,也该软化了吧?   结果丁田还是又臭又硬的样子:“这是什么?”   他指着包袱:“打开看看?”   当场就有两个狱卒伸手,趴在桌子上,众目睽睽之下啊,打开了包袱。   里头一个是一个铜盆里栽种的只有一尺来高的小金钱树,那上面的钱是金的,树干却是青铜浇铸而成,要说好看……也就那样,主要是上面挂的小金钱值两个钱。   一个是两尺来高的青玉摆件,当然,没法儿跟王佐书房的那一座青白玉山子相提并论,这个只有两个成年人拳头大小,但是在一般人眼里,已经是很值钱了。   这两样礼物绝对是拿得出手的……对于丁田而言。   其他人看的眼睛也一亮,就是一个请帖而已,只是送给王爷,又不是要请王爷真的去,这东西就是丁田的了。   结果丁田却没有接下请帖的意思:“哦,挺好的,帖子也做的不错。”   就没别的了。   马达山气闷,运气了半天,掏出来一张房契:“这是九珍香料铺子的房契,您若是能帮这个忙……。”   言下之意,这房契就是你的了。   丁田却是眼睛一眯:“呵呵……东西我不要,但帖子我帮你递!”   马达山一愣:“这……不合适吧?”   求人办事,怎么能不给点好处,不给好处的话,他也不放心让丁田去办这个事儿。   谁知道丁田就收了请帖,起身就走:“送客!” 第一百六十五章 株连五族   丁田这就走了,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门房今日值班的狱卒也是有个性的俩人,直接一伸手“请”他们出去了。   马达山想了一下,觉得丁田是看在亲家的份上,才会不要礼物白干活的,于是带着东西,乐颠颠的就离开了。   心说这人还挺能装,吓的他都以为此事黄了呢。   回去后,给女婿送了好大一笔礼物,让那位公子莫名其妙,不过他不关心礼物,而是问他们的帖子送出去没有?   马达山非常牛掰的告诉他女婿:“那个丁田还挺识时务,送去了!”   贵公子摸着下巴笑了笑:“那可挺好……。”   实际上,丁田的心情很不好,当天下差了回到家,正好王佐在,将请帖丢在坑桌上,满脸的晦气:“马家给你的。”   “他们家找上你了?”王佐是明知故问,因为他早就得到了线报,丁田没收礼物,却接下了帖子,这就有意思了。   丁田不是没人算计过他,但是基本上都让王佐给挡下来了。   这次是因为马家人直接去的府衙,明目张胆的找上门,这个要怎么挡?那边人没经验,这才闯到了丁田的面前。   “嗯,找上我了,都找到我单……我们府衙里去了!”丁田一时气急了,差点把“单位”说出来,赶紧改了口:“气死我了!”   “那你还把这个东西给我?”王佐看那请帖,尽管那请帖一看起来就是个高档货,但是他就跟看了一坨狗屎一样的嫌弃。   “我那是顺手人情……我跟你说,他在我们府衙有卧底!”丁田特别生气的道:“真的!   ”   “怎么会呢?”王佐觉得马家是在府衙有熟人,但是“卧底”?太夸张了吧?   “怎么不会!”丁田就差蹦起来了:“他知道我想买下九珍香料铺子,今天来还带了礼物   和房契,我没要!”   “哦?”王佐问他:“为什么不要?你只是将请帖给我就行了。”   “我要是收了礼物,岂不是就跟卖了你一样?”丁田一皱鼻子:“这帖子我是放在你面前了,但是你看不看,去不去?我可以一句话都不说,想跟我玩儿这一套,哼!”   丁田这是冷处理的办法,但是他非常在意有人跟马家通气儿:“你说,我明天找府尊大人说一声,行不?这个事儿,得让府尊大人有个准备。”   “行,你明天去说也来得及,今天来,给你带了个好吃的……。”王佐转移话题,那边王富贵已经端上来一个好大的盘子,比鱼翅盘子都大,是木头的,上面一只烤兔子!   吱哇冒油的那种!   “哇哦!”丁田看向王佐:“你今天请我吃饭?”   良心发现了吗?还是……??   “今天出门去,打了几只兔子回来,想着你,晚饭就别做了,让厨子过来做了个烤兔子肉,烤了好几只呢,这只最好了,给你留着。”王佐颇为自得:“野鸡也有几只,让金大娘拿回 去炖汤喝,她那个小孙子也要补一补。”   金大娘如今有了一些收入,加上丁田家一直都是东西多人少,今天一只鸡,明天两只鸭的补着,老妇人反倒是胖了点儿,她的小孙子也胖了一些。   再也不是曾经的满脸菜色。   “嗯嗯!”丁田看着烤兔子流口水:“吃饭,吃饭!”   赶紧的去换了衣服出来,就看烤兔子已经被王佐切开了,正在往上撒辣椒粉、孜然粉和白芝麻。   这是烧烤的三大调味料。   烤兔子肉果然好吃,尤其是还有西红柿炒蛋,二米饭端上来,丁田就用菜拌饭,啃着兔子肉,吃的满嘴流油。   王佐看他吃的不亦说乎:“心情好了?”   “嗯!”丁田拍了拍手里的兔子腿儿:“果然,美味才是治愈我心伤的灵药啊!”   王佐点头:“嗯……。”   他记住了。   “马家什么时候能不蹦跶了啊?”丁田吃饱了,有力气了,又开始抱怨上了:“看着他们   家就烦。”   “中秋之前肯定解决他们。”王佐真的回答了丁田抱怨似的问话。   丁田竟然也没多想:“那就行了。”   他是知道,王佐好像很多事情都在进行之中,不然他不会留在这个小小的北风府里不动弹,外面却想求见他的人,每天都能堵在驿站大门口那里。   那天他只是去了一趟府衙,这两天府衙里的气氛就特别轻松,杜知府更是走路都带风。   听杜师爷说,以前办公,上下级还好说,平级的几乎都在防备彼此;而这次,田径去北崇府,一路都顺利得不得了,北崇府的捕头亲自陪着他去查案!   所以丁田从来不探问王佐的那些事情,说实话,那些事情……他也看不太明白。   第二天上差,他就跟杜知府说了,杜知府摸了摸胡子道:“本府知道了,其实杜师爷早就知道是谁爱卖府衙的消息给外人,等着时候到了,一起收拾。”   丁田这才放心。   而王佐那边,也的确是要收网了。   “王爷,这个时候,是不是有点早?”刘文彬不太赞成:“商队还没返回呢!”   “不早了。”王佐签发命令下去:“马上就要八月份,秋收了,不能耽搁秋收,而且蛮族那边也是在秋收后容易过来劫掠,如果我们等到秋收后,受损失的都是老百姓,在秋收前,将这帮蛀虫揪出来,秋后就直接问斩好了,没有了他们这帮蛀虫,本王倒是要看看,蛮族的人还敢不敢扣边!”   “可是……会不会引起什么民议?”刘文彬想的非常周到:“毕竟他们家是本地大族。”   据说光是房号就有三个,上百口子人,加上奴仆,也得三五百号。   “不会!”王佐很有底气:“去办吧!”   要说他们家,也不能说是“士绅之家”,因为按照时下的标准,他们只是乡绅,不是士绅   称得起士绅的,至少家里祖上有人做过官,还得耕读不辍,诗书传家,每一代里至少能出一个举人以上的功名。   才能算得上是“耕读传家”,如果每一代都有举人的话,那就更好了。   能每一代都有考中进士的人家,才能算得上是“书香世家”。   不管你做不做官。   马家最多能称之为“乡绅”,也就是在乡里乡亲面前有点威望,或者是人望之类的,绝对不是“士绅”那个阶层。   想处理他们家,根本不用担心什么民议。   何况马家在北风府的名声并不好,他们家是唯一一个开了窑子的人家,而且不许窑姐儿赎身的破地方。   王佐下手稳准狠,他不是从马家开始掀,而是从京城那边开始“牵连”,京城的那位可是要“牵连五族”的!   按照律法规定,这“牵连五族”指族诛本人、两弟及两妻家。   这“两妻家”,就是他的妻子,和他嫡长子的妻子家。   呵呵,因为那家伙没有两个弟弟,自然无法牵连弟媳妇儿和弟媳妇儿的娘家。   于是……马家倒霉了。   抄家,是一定的,家产充公是一定的!   马家所有人,被高将军带兵将马家围了个结实,还是半夜就围住了,然后进去抓人,一个都没跑,全下了大牢。   丁田的牢房再次爆满,所有人都被洗刷干净,剃了头发和体毛,换上简单的囚服,关进了牢房。   哭嚎的声音就没停过,但是丁田一点都不受影响:“让他们哭,记得啊,一个牢房里就给一壶水,哭大劲儿了缺水,可不添水!”   马家的人一看就很多,三房三十多个主子全都被关进了重犯牢房,女子五十多个被关进了女牢房,剩下的下人们被关进了轻犯牢房和临时牢房里。   好么,全家三百多号人!   乌泱泱的一大片,叫骂不停的,哭嚎打滚的,真是人生百态。   跟当时马县令全家下狱差不多,男女老少身上的配饰全都被撸了下来,狱卒们有专门保存这些东西的箱子,丢进箱子里就贴上了封条。   倒是没人趁机给自己捞好处,如今都知道,丁司狱是个公平的,东西他绝对不会独吞。   所以人人都遵守丁田定下来的规矩。   丁田趁机还跟金不换道:“没想到王爷下手这么快,我以为他怎么着,也得等两个月。”“马家的案子是上面交代下来的,王爷能隐忍不发,就是为了把人头凑齐,这会儿好了,全在这里了。”金不换听着马家家主高声叫骂的脏话:“当初那位的家里,其实已经在京中被捕了,卩可呵,可惜马家消息不灵通啊!”   丁田眼珠子转了两圈:“或许,是有人特意将消息隐瞒了。”   就算是消息不灵通,但是官府内部的抵报上,应该也有提及才是,这是一个大案子。   而马家自然有人在衙门里打听消息,却一点都没听说过……额呵呵,这就耐人寻味了啊。   因为是从上往下牵连,马家被抄家,竟然抄出来不少有意思的东西,尤其是商队南来北往……那些账册,跟草原蛮族做生意,那可是禁忌。   没的说,王佐这个宁王殿下亲自到了知府衙门,跟杜知府一起升堂审案,丁田没去看那个热闹,马家人罪过大了去了,听说他们家开的窑子都被封了,窑姐儿们暂时安置在里面,但是已经不许客人上门了。   好多产业都是被“冻结”了,其中难免有不法所得。   在秋收前,马家的案子下来了,所有男丁全部斩首,三岁以下可以随母亲发配边疆。   女人发配边疆能是个什么下场?   丁田不不细想,那也是他们马家自己做的孽,听说他们家光是伺候小姐夫人的丫鬟,一年得死那么一两个……。   马家人都没有等到秋后问斩,京城那就来了消息,就地处决。   砍完了人头,发配走了那些女眷,府衙门口跪满了人,丁田来上差,还吓了一跳,赶紧从侧门进去,问看热闹的老郑叔:“这是咋的了?”   “这些人啊,多多少少都跟马家有点牵扯,一起拿没少给府尊大人脸色看,如今是害怕了,跪在府门外,求府尊大人网开一面呢!”大概是被欺负过,老郑叔幸灾乐祸的指着前头领着人跪着的那个白胡子老头儿“看到了没?那是张家的家主,六十岁了,听说开春那会儿,还纳了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当小妾咧!”   丁田顿时就犯恶心了:“太缺德了!”   六十岁,当爷爷都够岁数了,还当夫妻?哦,还不是夫妻,是小妾!   这个时候,杜师爷出来了,一步三摇的,先跟看热闹的人打了一声招呼:“都上差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在这里聚堆瞅啥?” 第一百六十六章 来了个重犯   等众人都散去,只有几个头头脑脑的跟在后头,他才打开大门,出来看了跪着的一地人:   “府尊大人说了,一切按照大青律走,犯事了的绝不包庇,不犯的人也不会被冤枉,大家都不用请命这一套,回去吧,府尊大人还有很多事情要忙,马上就要秋收了,希望大家好好回家主持秋收事宜,毕竟秋收后的粮食啊,草料啊,都要给北大营的将士们送去呢!”   去年秋收后,粮食,粮食不够;粮草,粮草来不及。   这帮人没少给杜知府当拦路虎,现在嘛……杜师爷绝对是大出一口气啊。   去年他去拜访张家家主,人家都没见他一个小小的师爷,直接找了个什么侄子陪着他喝了一盏茶,就将他“端茶送客”了;如今张家的家主就跪在那里,杜师爷看都没看他一眼,仿佛是没他这个人一样,转身就进了府衙,大门一关,寂静无声。   外头跪着的人都看向了张家家主。   “都回去吧……。”张家家主挥了挥手:“去准备秋收,没听见刚才师爷说的话吗?”   “是,可是……?”几个家主都不太放心。   “来人,扶我上车,我去林家!”张家家主叹了口气:“如今看来,还是林家会做人。”这些来请愿的大小家主、商铺老板之类的人,有半个北风府的买卖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但是……三大家族,马家彻底的从北风府的地界上被抹平了,张家因为跟那位公子牵扯上了关系,虽然只是“世交”,现在却也胆战心惊。   全家上百口子人,战战兢兢,连觉都睡不好。   唯有林家,一向遵纪守法,   所有来请见的人里头,林家,以及跟林家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有!   所以张家家主才要去林家走动一二,以往看不起林家,是因为林家人口少,眼看着就像是风中的蜡烛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   再看看自己家,儿子五个,孙子二十八个,孙子的孙子都要娶媳妇儿了好么。   林家才两代人,俩儿子还有一个病歪歪的……。   张家家主的马车,很快就到了林府,林府的大门打开,林府大少爷出门来请他入内……。丁田一天都在盘算,郑当给他打下手,马小风也在旁边帮忙,只有金不换看不太懂他:“你这是在干什么?”   “马家人都被砍了头了,他们家留下的那些东西,都可以充公了,而他们入狱的时候,留下的东西,自然是归牢房所有。”丁田写写算算:“我打算将东西归拢一下,能卖钱的就卖钱,有人喜欢东西的,可以内部购买,得到的银钱,归公账里,如果年底有结余,还能给大家发   点。”   马上就要秋收了,加上又要中秋了,就算是没钱,一人也得分二斤猪肉,意思意思么。丁田算计的非常准确,算盘珠子被马小风巴拉的啪啪响。   又开了一个大会。   狱卒们对马家人留下的东西都不感兴趣,他们更喜欢实在点的银钱,加上马家人名声不好,老郑叔代表大家说了他们的心里话:“丁司狱,我们不想要,马家都不是什么好人,就连三岁的孩子,都能打骂家里的下人,可见家教不好,我们不要他们的东西,你看还是折成银钱,放在公账里好了。”   “那我就将东西都处理一下。”丁田道:“马上就中秋节了,我给大家定了点节礼,一人分二斤肥肉,二斤五花肉。你们还想要点什么?”   “想要两匹布料,现在开始做冬衣……。”   “还得来点棉花,做个新被子盖吧……。”   要什么的都有,五花八门的,不过都不是贵重东西,这一点,丁田很满意。   大家的要求丁田统计了一下,反正人不多,一人一个中秋礼袋,里头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就行了。   开完了会,丁田带着东西,跟老郑叔和金不换出门,去了林家的典当行,将东西一股脑的全都换成了银子,竟然有六百七十两之多!   出来后三个人都笑眯眯的,尤其是丁田:“有了这笔钱,大家想要的东西,就差不多了。   ”   老郑叔更是笑的见牙不见眼:“是啊,是啊!”   过端午的时候,分了肉,分了粽子,分了蛋。   还有红头绳、荷包之类的东西,这过中秋,也得分东西不是?   年底指不定能分点银子呢!   丁田还真是这么想的!   这六百七十两银子,丁田回去后就入了公账,如今公账上的银子,好多!   这一天,丁田过的神清气爽,回了家,王佐今天竟然又自带食材过来了^   “今天是什么?”丁田好奇的问他。   “炖的野鹅。”王佐放下手里的书:“在外面练习弓箭的时候,打到的,虽然不如秋膘的时候肥,但是是今年新长成的,嫩得很,炖了跟你一起吃点。”   “好啊!好啊!”丁田点头。   野鹅,是古代的叫法,在现代,那叫大雁,这种肉,他没吃过。   因为在现代,那可是野生禽类,二级保护动物咧。   一只野鹅,放点土豆,炖了一大盆子上来,还有新鲜的玉米浆子蒸的干粮,味道超级好。丁田一边吃,一边跟王佐说了今天的收获:“没想到,马家人身上的东西,还挺值钱。”王佐点头:“平日里也是大户人家,身上的东西,肯定不会太差。”   “是啊,都是民脂民膏咧。”丁田撇嘴:“他们家的产业,那个窑子,知道怎么处理的吗   ?,,   “关闭了,那里的女人,想回家的给银子,不想回家的就送去庵堂。”王佐道:“都是些可怜人。”   丁田的眼睛都亮了:“这个办法好……。”   这个时代对女人是很束缚的,做了这一行,有家能回去的都少,庵堂虽然清苦了一些,可也安静。   有的时候,青灯古佛,未尝不是一种心灵的安慰。   “只可惜,有几个女人太过高兴,乐死了;还有几个不高兴的,自杀了;又有几个……想必是早就有相好的,我给了一百两银子,等同是给她们发嫁了。”王佐看到丁田这样,就想给他泼脏水,笑得那么好看干啥:“还有的回家进不去门的,我也给接了回来,送去了庵堂。”“哪个庵堂?”丁田果然笑容小了很多:“如果有女眷要去上香啥的,我就跟她们说,去那个庵堂,也添点香油钱……。”   “白云庵。”王佐将啃光了的骨头放在一边:“知府夫人经常去那里上香,吃斋饭的地方   ”   所以不用担心有人去那里捣乱。   而且白云庵的庵主白云师太是一个真正的佛法高深的老师太,不然也不会接受那些窑姐儿   们。   “哦,那里好么?”丁田问王佐。   “我哪儿知道。”王佐一抬头,正好,王富贵端了两碗汤进来:“喝点汤,这都是肉啊,米饭的,太干了点。”   汤是酸梅汤,清爽解腻的,味道非常纯正。   王佐用下巴点了一下王富贵:“他去办的。”   丁田就问了王富贵,王富贵嘿嘿一笑:“你还别说,白云师太是个佛法高深的老师太,慈眉善目的,那些女人的剃度,都是她亲自操刀,每一个她都问了三遍,是否斩断红尘,皈依我佛?那些女人库的不能自己,都乐意在师太座下,皈依三宝,永伴青灯古佛,了此残生,为来世修一分功德。”   王富贵说得轻巧简单,其实只是不想让丁田多想。   那些女人当时哭的那叫一个凄惨,有好多都是洗了好几遍澡,才敢出来见师太,是因为觉得自己脏。   老师太是个慈祥人,每一个女人,老师太都亲自上前拥抱了一下,还摸着头发说,想还俗了,就还俗,三千烦恼丝剪了,也能长出来的。   那些女人当时哭的啊!   王富贵这样没心没肺的都红了眼眶。   马家人,作孽啊!   “那就好,那就好。”丁田道:“等我们那里的女狱卒们想上香了,也去白云庵。”   白云庵离北风府挺远的,是北风府治下白云县白云山上的一座庵堂,山下白云村,山上白云庵,村子里的人也多数都姓云。   这一晚丁田睡的香,第二天上差,就接到了一个命令,有重犯押解到府衙,请准备接手。“重犯?”丁田看了看老郑叔:“哪儿来的?”   “白云县。”   丁田一愣:“呵呵……。”   这可真是,昨天才说过的地方,今天就来了个重犯。   下午天快黑了,人才到达,没坐车,因为要秋收了,大牲口都要好好的给点草料养养膘,要干活了啊。   他们是走着来的,差役还好,那犯人全身都馊吧了!   押送囚犯的差役跟丁田做了交接,丁田看了卷宗上的罪名:“杀人犯?”   “是,别看老实巴交的样子,真狠啊!”那差役撇嘴:“把人活活的吊在了房梁上,作孽   啊!”   丁田看了看那犯人,结果那犯人头发是放下来的,也没见长成啥样,而且身上太味儿了,赶紧的签收了一下。   一挥手,人就被带了进去。   因为是重要的囚犯,关在重犯牢房那里,跟轻犯牢房里那四个见不着面。   这个犯人肩上扛着枷锁,脚上带着镣铐,手上捆着绳子,低着头,走路慢吞吞的进了大门   狱卒们早就有了规矩,把人放进来,去掉绳索,枷锁和镣铐,然后剃头,脱衣服,洗澡带检查身体。   丁田则是拿着卷宗进了自己的小院儿,刚把卷宗放好,郑当就跑了过来:“丁司狱,丁司狱!”   “怎么了?”   “你快去看看吧!”郑当指着外头道:“不换先生发火了!”   “他怎么发火了?有人气他了?”丁田不理解了。   金不换如今在牢房这里混的是如鱼得水,府尊大人看重,狱卒们敬重,听说狱卒们能跟着不换先生读书认字,衙役们羡慕坏了,所以已经有衙役,尤其是一些头头脑脑的例如吴凯那样的,都光明正大的带着人来蹭课。   丁田不管这些,金不换也不介意,有的时候,甚至还说一些刑罚上事情给他们听,每旬都有一两天,讲的是大青律。   因为这是丁田的要求,他不想让执法者都不明白法律。   在现代,这就是个笑话!   执法机关的执法者,都是专科毕业,谁要是不懂法律,那真是成了笑话。   可在古代,这是普遍的现象!   衙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大青律?能知道百家姓就不错了。   所以金不换在府衙里的地位,那是水涨船高,如今出入,谁不躬身行礼,称一声“不换先生”啊?   他能有什么气生呢? 第一百六十七章 书生云华清   “没人气不换先生,他让新来的重犯给气着了。”郑当这段时间,跟着金不换,学了很多东西,如今是真的拿金不换当老师一样的伺候,所以他也挺生气:“现在只有请您过去了。”   “新来的还挺厉害嘛!”金不换的个人涵养绝对比自己强,丁田知道金不换不得意的那几年,连饭都吃不上,却守着自家祖上传下来的那些昂贵的小东西,愣是饿肚子,也没变卖。   让人看不起,恶语相向的时候,他都没生气,这会儿竟然被个重刑犯给气着了,有意思。   结果到了地方,发现金不换的确是沉着一张脸,不过并没有发火,话说,他还没见过金不换发火咧。   重犯没在这里,丁田轻咳一声:“这是怎么了?谁气到了先生?”   “那个人是什么案子进来的?”金不换看了一眼丁田。   “杀人。”丁田吐出两个字:“而且他曾经还是个秀才。”   云华清,字成化,二十有五,未婚,北风府白云县白云村人,曾经有过秀才的功名,不过案件侦破后,他这秀才功名也被剥夺了,如今就是个读书人,一个书生而已。   “还是个读书人!”金不换拉着丁田进了一间屋子:“你看看吧!”   丁田看了一眼,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如今的这位重犯,被脱光了衣服,剃了头,露出了真容:北地的汉子,就算是瘦弱一些的文人,那也是有骨头撑着的大骨头架子,个头儿在那里摆着呢,只是现如今这位,不仅瘦的都快要皮包骨头了,身上竟然有不少伤痕,皮鞭的,烫伤的,一看就是被刑讯过的样子。   而且没有好好料理,有的都红肿发炎了。   肩膀上磨破了的地方,正在流血水,看着太惨了!   再有,整个人都没有了精气神,眼睛里一片枯槁,毫无生机。   这就是认命了的意思,尤其是如今都被人看光了,还是没有一点反应。   哪怕是再浓眉大眼,这会儿看着也是没有精气神了。   “天哪!”丁田也怒了:“这是怎么回事?”   “肯定是动了大刑,这身上的伤也没给料理……他都有些发热了。”金不换道:“你说怎么办吧?”   “还能怎么办?”丁田赶紧道:“快点给处理一下啊?伤口必须清理干净,幸好现在天气转凉了,不然非得……化脓不可,快!”   “他是杀人犯啊?”金不换却没动。   “再是杀人犯,他也是个人啊!”丁田却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讲就那些?”   再是犯人,那也是人,这是丁田的坚持,他觉得,浪子回头金不换,能给人一个重新悔过的机会,很重要。   杀人犯嘛……看他这样子,也不是穷凶极恶的人。   要是他跟胡麻子那样的,你看他给不给他一个好脸色。   金不换这才招呼郑当去那他的药箱子,还招呼马小风去找人再换两桶热乎的洗澡水。   云华清这个重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像是一个提线木偶。   不过在金不换给他清理伤口,上药包扎之后,眼睛里终于有了点鲜活的气息。   换上干净的衣服,一身药味儿的被带到了重犯牢房,没有人给他上枷锁,脚镣等物,而且丁田的重犯牢房比起轻犯牢房那里,收拾的更干净,被褥全新,狱卒还给他端来了“病号餐”   “不换先生说,你现在不宜吃辛辣油腻的东西,而且身体太虚弱了,需要好好将养一段时间,你也别多想。”狱卒是给他换洗澡水的人之一,见过这位身上的伤口,有点怜悯的道:“吃饭吧。”   厨房特意给做的小米粥,用瘦肉丝炒的咸菜丝,还有一碗清鸡汤,没敢给大鱼大肉,怕他吃了拉肚子。   小米粥也没敢多给,就给了一碗,咸菜一小碟,主要是鸡汤,这个东西可是熬了半个时辰   咧。   金不换在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就已经吩咐人熬鸡汤了。   这会端来让他进餐正好。   机械性的吃过了饭,又有一碗药汁端过来给他服用,还有一壶温开水漱口,等他都用过了   ,狱卒才出去,临走之前告诉他:“门口一直有人站岗,有什么事情只管吱声。”   这位终于开口说话了:“我没钱。”   狱卒乐了:“不要你银子。”   “我也没有家人了,更没有族人,我被除族,赶出家门……。”说不下去了,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个跟我们没关系。”狱卒更乐了:“你老实的别作妖就行了,缺什么少什么就说话,   茅坑在角落里,一拉那个绳子,就有水冲下来,带走那些脏东西。”   说完就走了,他还得回去吃饭呢。   丁田的“办公室”里,他正在跟金不换看卷宗,这是云华清的资料。   “杀人?”金不换想了想:“好像不太对啊?把人吊在房梁上?他有那个胆子?”   看不出来,下手挺狠啊!   “这上面说,他与那个叫纯儿的小姐,是订了亲的?”丁田看着上面的记载。   据说这位云华清是个老来子,父母从小娇生惯养,到了七岁上就送去了私塾,他倒是争气,十六岁就考了个秀才回来,让老父老母含笑九泉。   上头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父母逝后守孝六年,然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了,因为没人管他了,家里小有家财,自己又是个秀才,风流倜傥的在白云村里是出了名的,而且他在县里也很吃得开。   就因为他是这样的人,又没了父母,他的老师就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县城里唯一一个举人家的闺女。   这举人家姓蔡,蔡举人有三个儿子,唯有一女,视若掌上明珠,在某一次庙会上,这蔡小姐蔡纯儿,就不小心见到了云华清,喜欢上了,一眼看中了,家里人就允了这个婚事儿。   谁知道云华清虽然明面上答应了婚事,但是实际上却想多看看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儿?   北地男女的大防也不缺,尤其是读书人家,更是“男女七岁不同席”。   但是云华清不行啊,第一他没人管,这些道理他听过,可是没听进去;第二就是他看多了一些小话本,心里向往的是风花雪月,是浪漫的爱情;第三,这家伙放荡不羁惯了,如今有了未婚妻,总想一窥芳容。   就这样,他在某一天,真的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   蔡纯儿只有十五岁,家里还想多留她两年,虽然订了亲,但是走礼,过聘什么的,怎么也得二年,十八岁出嫁,挺好。   谁知道云华清是个拎不清的人,三更半夜的,竟然仗着酒劲儿,爬上了蔡纯儿的绣楼。   这蔡纯儿的绣楼靠他们家后花园靠墙的那边,一个可以从窗户看到街道上景色的地方,而外人抬头却只能看到高高的绣楼,连糊窗户的纱窗颜色都看不清楚的一处绝对保密的地方。   云华清也是个偷香窃玉的高手,跟蔡纯儿第一次见面,颇具戏剧性,年轻男女,怎么可能不好奇对方?   结果,就让起夜的邻居撞见了,这事儿还没完,第二天,蔡家人就发现,蔡纯儿被人吊到了房梁上!   不止如此,房间里的金银首饰也都不翼而飞。   因蔡纯儿是订了亲的人,这两年就要成亲了,家里给她打造的头面首饰不少,还都是金的多,银的少……这下子全被人卷跑了。   蔡家也是举人之家啊!   蔡家三个儿子都是读书人,大儿子也是个举人了,二儿子跟三儿子准备备考举人,唯一的妹妹没了,还是这种凄惨的死法,顿时就不干了。   邻居是证人,云华清没得跑,被抓了个正着!   而且捕快还在云华清家里,发现了蔡纯儿的一些东西,金银首饰之类的……人证物证俱在   “他最后也认了罪,白云村的云氏宗族将他除名,他的两个姐夫将家产平分,他一个人……还真是孑然一身。”丁田摇了摇头,这个年代,宗族是一把双刃剑。   能帮你,也能伤你……。   “不过有一点挺有意思,这些年,其实云华清也是外强中干,他不善经营,家里除了百十亩田地外,还有一栋两进的宅子,两个租赁出去的铺子外,竟然只有二百八十两银子的存款,家里雇佣两个婆子打扫做饭,洗衣叠被,他父母去世的时候,可是有雇佣两户人家照顾他们全   家的……啧啧啧!”金不换看的却非常全面:“我猜测,那蔡家小姐的金银细软,恐怕也不菲,不然他一个秀才,知书达理的,钱少了也不会让他动杀心。”   蔡家是举人之家,而且有两位举人,两位秀才,光是一年免除的赋税就是个大进项,加上蔡家也有两个铺子,一个银楼的生意,还有千亩良田的底气,自然,是富裕之家。   给女儿的嫁妆肯定丰厚,就是……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连带着,将给他跟蔡纯儿牵线的老师都为此,没了脸面,气的跟他恩断义绝。   “不过,我看他那样子,不像是个杀人凶手,既然能考中秀才,那一定不是个傻子,杀了人还不知道跑?”金甲看着资料:“而且还把赃物放在家里?谁会这么干?”   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么?   被人一抓一个准,那可都是物证。   “而且这判的相当干脆利索,秋后问斩。”丁田看了卷宗的末尾:“送到这里来,就是等着秋后问斩呢。”   县衙是没有权利砍人头的,但是府衙有,所以所有府衙下的县衙,在有这种案子之后,判定了就上报给府衙,府衙羁押犯人,然后上报给朝廷,等朝廷刑部勾决之后,深秋的时候,就砍头了。   “明天找他谈谈。”金不换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   “嗯,我也跟你一起!”丁田也是如此,俩人一说,反倒是默契了。   晚上的时候,丁田就将这个新闻,跟王佐分享了一下。   “哦?”王佐比较感兴趣的跟丁田道:“你觉得他是冤枉的么?”   “他自己都认罪了。”丁田想了想:“也有可能是屈打成招,你是不知道啊,那身上都没一块好肉皮了,而且骨瘦嶙峋的看着特别可怜。”   王佐撇嘴,心里是觉得丁田看谁都像是好人,还总想让犯人浪子回头金不换。   也不知道这个念头是谁传给他的,还是他自己起的,怎么就这么执着呢。   “你想给他翻案?这可是要呈报上头的砍头大罪。”王佐提醒他:“要想翻案可得抓紧了,免得秋收后就砍了。”   那个时候,就算是冤枉,脑袋也安不回去了。   “我懂!”丁田点头,然后突然转移话题:“今天你给我做什么吃的?”   王佐气结:“到底是你给我做饭吃,还是我给你送饭啊?”   这会儿连饭都不给他做了吗? 第一百六十八章 疑点   “你头两天不是说,这秋天了,你没事儿就去打猎,给我吃野味儿么?”丁田委屈:“而且那两天,不是兔子就是野鹅的,组动行殊特我吃着好……。”   所以就想着,每天来点野味儿也不错。   结果才享了几天的福气,这就没这个待遇了?   王佐看他委屈的样子,不由得心软了一下:“行了,今天打了几只榛鸡,炖了榛蘑,一会儿就得了。”   丁田吸溜了一口口水。   顿时将王佐逗乐了:“这么馋?”   “你懂什么?榛鸡平时可打不到。”丁田瞪了他一眼:“而且卖的好贵!”   榛鸡这种东西,在现代那就是保护动物,而且只有深山老林里才有,那东西能飞上树,个头小,又非常警觉,一般的猎人都打不到,除非用套索套住脚丫子,才能得个完整的。   但凡是能用弓箭射猎榛鸡的,那都是好手中的好手,直射眼睛的那种,因为榛鸡太小了,有的箭矢打在身上,好大一个血窟窿呢。   有好手射的是眼睛,身上没有伤,保留完整的一只鸡。   丁田顿时就馋的不行,这种榛鸡据说吃的是山珍,喝的是山泉水,鸡肉味道特别好,煲汤圣品,当然,炖蘑菇也好,尤其是炖榛蘑。   五六只榛鸡,才炖了一小锅菜,一个很讲究的小瓷盆,里面连汤带水,一股浓郁而鲜香的味道飘出,丁田快速的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就开始吃上了。   在一个地方吃了这么久的饭,他已经很难将王佐当成客人看待了。   王富贵倒是兢兢业业的给王佐盛饭,验毒,这一套他从来不省略。   有的时候,有了新鲜的食材,他还要先吃两口,然后才会给王佐吃,这就样榆木脑袋不开窍,可就是这样的人,才能千天如一日的小心翼翼,也是他这份坚持,才会一直跟在王佐身边   不过吃饭的时候还好,等吃过晚饭遛弯儿了,丁田又旧事重提,唠唠叨叨个没完,王佐也听着。   等他们离开了丁田家,骑在马上还好,回到了驿站,王富贵就忍不住了:“王爷……?”   “不用多说,他很好。”王佐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是王佐不在乎。   “不是,王爷,要秋收了,今年王府……端午的时候,您将人堵回去了,这眼看着中秋了……。”王富贵立刻换了个话题。   “嗯,多备一些中秋节礼给田儿。”王佐立刻就道:“哦,多备些金银之物,我看他那里,虽然不缺钱花,可也不太富裕。”   他去了那么长时间,丁田家里也没添补什么东西,虽然干净整洁,可那院子小小的,房子也有些矮。   王佐不是不想给丁田换一个,但是……以什么名义换一个呢?   王富贵就差翻白眼了,他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好么。   “对了,让刘文斌派两个人去白云县,打听一下那个……那个重犯叫什么来着?”   “云华清。”   “对对对,就这个人,打听一下他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王佐吩咐:“快去快回。   ”   “是!”   丁田第二天,果然去求见杜知府,正好看到杜师爷将一个眼熟的衙役让人押下去,开革出门,收回衙役的工服、腰牌、佩刀等物,永不录用。   “这是?”丁田不太明白了。   “这就是那个马家的耳报神。”杜师爷指着垂头丧气离开的衙役:“老爷让人抄了他的家,将他开除,没让他蹲大牢,已经是看在他在衙门里十年的份上了,不然……哼!”   就算是衙门里的人,也要有个讲究,什么事情能说,什么事情能当做人情,什么事情能当做情报卖出去,那都是有规矩的,像这样的,给钱就是主子、有奶就是娘的家伙,谁敢用?他不仅要离开衙门,在衙门里的关系,也会跟他一刀两断。   跟你关系好不假,可你买卖消息不分轻重,谁知道你什么时候连我们这里的人都给“卖”   了啊?   索性大家都断了的干净。   “府尊大人就是心软啊。”丁田也感叹了一句:“这种吃里扒外的东西,哼!”   他也哼哼了一声,表示认同杜知府的做法,更要捧一句,还有就是跟杜师爷站在统一战线上。   这就是“团结”了。   “你来是找老爷有事儿?”杜师爷自然喜欢丁田这样的,何况丁田在府衙里的影响力可不   小。   就算是他,杜知府下第一人的杜师爷,也得和颜悦色的跟他说话。   “哦,昨天来了个重犯,今日是来跟老爷禀报一声,还有,这个犯人貌似是杀人罪啊?”丁田小声跟杜师爷道:“罪名可不轻,够得上秋后问斩的了。”   “那个云华清?”杜师爷竟然知道那重犯的名字。   “是啊!,,   “头儿个,学政大人过来,跟府尊大人说,他又免了一个秀才的功名,心情很不好,觉得东北三府的学风不正,这才不到一年,就免了两个秀才的功名,太让人失望了,府尊大人也觉得面上挂不住……。”杜师爷一边带着丁田往里走,一边跟他道:“马家那个就算了,名声本来就不怎么样。但是云家的这个,听说是个好孩子,竟然杀了人,还杀的是他未婚妻……啧啧!,,   丁田纳闷儿:“云华清在学政大人眼里是个好孩子?”   “是的呢!学政大人的学生,就是云华清的老师,结果因为给他保媒拉纤儿,如今羞愤的再也不愿意见人……。”杜师爷道:“教出了这样的一个孽障,还怎么自诩当人先生?”古代人对名声看重,尤其是读书人,对名声更在意。   如今门下出了个杀人犯,还是这么个杀人法儿,他能有脸见人?恐怕如今想死的心都有了   算起来,这个老师,还是蔡家兄弟的老师呢。   跟蔡举人都是同门师兄弟……如今却……。   说着就到了书房,杜知府也在看案卷,见丁田来了,听了他的话,也有些犯愁:“那个云华清,是重犯不假,他杀人之后跳窗逃走,竟然将赃物带回家里藏匿,还被人给翻了出来……啧啧啧!”   还是那句话,人证物证俱在,铁一般的事实。   “可是,我觉得这里头有点矛盾啊?”丁田挠头。   “什么矛盾?”   “那小姐的绣楼,肯定高,他一个书生,怎么爬上去的呢?”丁田困惑的道:“难道说,喝了酒之后,他就成了武林高手?可以飞檐走壁了?”   “这个……?”杜知府傻眼了。   “还有啊,那小姐的绣楼,第一,肯定不是小姐一个人住,哪个大户人家的闺女,不得有个丫鬟服侍啊?何况,独居绣楼的小姐,除却丫鬟,也得有奶妈陪着吧?”丁田继续提出疑问:“怎么没有下人的证词?也没有人听见呼救声吗?即便是挣扎不过,难道还不能喊人?嘴长在她的脑袋上,喊人都不会了吗?”   “或许是吓傻了?”杜师爷猜测:“年轻女子,突然见到闺房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   …。,,   “那就更应该喊叫了啊?”丁田道:“人在受到惊吓之后,叫喊是最直接的反应。”杜知府跟杜师爷一想,可不是么!   后宅女眷,见到一条耗子跑过去,也会大惊小怪,要是看到蟑螂,更是子哇乱叫……。何况是见到一个大活人!   还是在晚上,闯入闺房的大活人。   “你的意思是说,这案子里,有不对的地方?”杜知府问丁田:“你想翻案?为什么?”“府尊大人,想不想翻案,得看云华清,小的只是在接手云华清的时候,发现他身上遭受过大刑,且很多次,一个读书人,谁对他动大刑呢?这案子既然人证物证俱在,那还有什么可动刑的呢?他刚来,为人沉默,面容枯槁……说句不好听的,哀莫大于心死。”丁田道:“哪个杀人犯,会是他这样的?判决下来了是不假,可既然活不久了,干嘛不疯狂一把?小的不是   没见过穷凶极恶之人,那些个人贩子,在牢里等死的时候,可比他鲜活多了。”   “你说的有理。”杜知府想了想:“那你这几天,想办法问一问他,可要喊冤?”   喊冤,那就代表可以翻案的意思。   古代人口少,哪怕是砍头,也要看是什么罪名。   在刑部勾决之前,都可以喊冤翻案的,甚至在砍头的时候,如果在法场被砍头的犯人喊冤,第一次,必须带犯人回来,重新审定案子;第二次,需要过刑部和大理寺两个执法机关的重审案卷;第三次甚至皇帝都要过问,为何一个犯人在法场三次喊冤?   如此三次之后,如果还是确定你犯了法,的确需要砍头,才可以不理会你临场喊冤,直接砍头了事。   这就是“事不过三”的意思。   从县衙到府衙,可以喊一次冤枉,府衙就会重新调查案子的内情。   所以,这是杜知府给云华清的一个机会。   丁田郑重点头:“小的明白!”   他从杜知府这里得了准信儿,回去就告诉了金不换,金不换想了一下道:“这两天他身体太虚弱,且心房也严重的很,待的几日之后,缓过劲儿来,再跟他慢慢的谈。”   “好,听你的!”丁田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晚上回去就跟王佐嘀咕了一下:“可不能发生什么冤假错案。”   “嗯,你高兴就好,这是今天打到的狍子肉,红烧、清炖都有,尝尝。”王佐指着菜盘子道:“下回你还想吃什么野味儿?”   丁田眯起眼睛特别向往的道:“野味儿啊……熊掌算么?”   王佐哈哈大笑:“算!有机会给你打一头黑熊瞎子,皮子熟好了给你做个熊皮褥子。”丁田不好意思的道:“我就是那么一说,你可别冒险啊,我听说熊瞎子厉害着呢。”   “无碍。”王佐道:“正好听说白云山那边有个熊瞎子,经常下山糟蹋庄稼,扰乱村民,危害很大,明日过去看看。”   “不是。”丁田有点发懵:“这种事情,当地不会组织青壮雇佣猎户,上山去除害吗?这也需要您一个堂堂的王爷出马?”   特别不服气有没有?   想他都没有这么指使过王佐,凭啥白云山出了个熊瞎子,王佐就得颠颠的跑过去打猎啊?那他家里要是闹耗子……是不是也能请王佐来抓老鼠?   “听说过而已,而且这个时候都准备秋收呢,谁有时间去打熊瞎子?”王佐对于丁田对他的关心,非常享受:“我也是有事情公干,过去看一眼,顺手就打了,自从我来了这里,猛兽没少打,我打的话,侍卫们练练手,弓箭刀斧有的是,百姓们有什么呢?我打了还能打打牙祭,百姓们若是打的话,有的时候,伤人都是轻的,还有为此丧命的呢。” 第一百六十九章 牛肉酱   这个问题,丁田知道:“嗯,以前总有人受伤,尤其是山民……。”   古代这个时候,环境好的一塌糊涂,没有温室效应,更没有任何污染,大山里植被茂盛,各种野物比比皆是。   以前连野狼都算是二级保护动物,而在这个时代,野狼群是个祸害,会在饿极了的时候,成群结队的闯入村庄,拖走圈里的牲口。   人若是反抗,也有被拖走充当口粮的危险。   而且狼这个东西,它记仇啊!   要么一群全都打死,打不死的话,哪怕跑了一只,都有回来复仇的那一天,可谓后患无穷但是在王佐眼中,一切都不是问题!   他一出行,惊天动地的,就算不摆仪仗,也会有随行的亲卫一百,护卫一百,加上随扈的兵丁上千,走哪儿都是横扫。   据王富贵说,现在他们人手一张狼皮褥子,都是灭了两个狼群得来的。   “我看你手脚冬天的时候有些冷,打两只雄鹿给你泡个酒,或者炖个锅子补一补,不要一天到晚手脚冰凉。”王佐吃着饭,也摒弃了“食不语”这个规矩:“要是有野猪的话那就更好了。”   丁田也吃着饭道:“听说野猪的肚子是个宝贝,你要是能打了野猪,就将野猪肚子留下,制药用得上。”   野猪肚,就是野猪的胃。   “呵呵,好。”   第二天王佐就没来吃晚饭,丁田知道他又走人了,就正常上下班,不过丁田也没闲着,他抽空还教了金大娘做了一顿“大丰收”。   炖了一大锅,全家人带金大娘祖孙俩都吃的相当满足。   新下来的面倭瓜,新鲜的玉米段,刚扒拉出来的土豆,刚摘下来的豆角,配上猪排骨,炖上一大锅!   啧啧啧,都吃撑着了。   饭后,难得全家人都聚在一起,连崔久都在,丁田就说了个事儿:“马上就中秋了,本来我这里呢,想准备点东西分给大家,但是吧,我想着,我这里东西也不多,就不分了。”   “其实分不分东西都一样,我们现在这日子,做梦都能笑醒。”马六难得的开了口:“田   少不用那么费心,每日在衙门里也够累的了。”   别人只看到田少风光,谁知道田少回家了还要给王爷做饭?   大夏天的做饭,多热啊?   要说王爷也是折腾人,那么多人伺候,难道就找不到一个可心的厨子吗?   就连他家婆娘都觉得田少累得慌。   “听我说完。”丁田笑了:“我的意思呢,一人分五两银子,喜欢什么就去买吧,我也省   下了买礼物的精力,虽然银子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啊。”   一句话,逗笑了所有人。   尽管才七月末,但是丁田已经想好了,发钱,任何时候,任何年代,发钱都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   甭管古今,甭管是不是在一个时空。   众人果然心情大好,尤其是金大娘。   丁田又道:“金大娘,还得麻烦您,给牢房里继续作囚服。”   “行,这都做熟手了!”金大娘更高兴,囚服要求不高,也不需要绣花,除却别人做,金大娘自己也能做,还能多得一份工钱。   “这次可能需要多做一些,您放心,一切还是跟以前一样,工钱,针线和布料都是衙门出。”丁田比划了一下:“好么,上次幸好有这么多囚服,不然一下子进来百十来号人,可就没囚服可穿了。”   他说的是马家的时候,被关进牢里的那么多人,一人一套新的囚服,将他们原本的衣服都给替换了下来,那些衣服被丁田直接卖给了当铺,所得银两买来粗布制作囚服,能一套华服换   三套囚服,就这还是当铺压了价之后的兑换比例呢。   算起来,丁田也不亏。   所以这笔衣服的钱,他是单独立了一张账册内页的。   跟大家说说笑笑,时间也就过去了,第二天丁田上差后,特意找狱卒问过了:“人怎么样   ?,,   “还行。”狱卒老实的汇报:“就是不说话,也不吭声,让吃饭吃饭,让睡觉睡觉,不喊冤枉也不叫屈,还时不时的流泪……一个大男人,流眼泪嘿!”   狱卒也是个有意思的,见过无数犯人了,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一个大男人,哭的无声无息的,看着就让人瘆得慌啊!   丁田乐了:“那他就没跟你说两句话?哪怕是谢谢呢?”   “谢谢?小的我谢谢他咧!”狱卒撇嘴:“整天在那里关着是不假,倒是起来走两圈啊?每天的放风时间也不出去,谁知道他想什么呢?”   丁田的规定,上午和下午,都有一个时辰的放风时间,也就是两个小时,其实也没什么放风的地方,就是在甬道里溜达溜达而已。   不过能见到阳光,而甬道里有墙根阴影,还能遮阴。   “行了,我知道了。”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好照顾着点,这人身上的伤可还没好呢   ”   “小的知道。”狱卒道:“不换先生每日都过来换药,而且他的补汤和药汁一顿都没落下   ”   “那就好。”丁田点头。   一天鸡汤,一天骨头汤的熬着,厨房每日都有一个专门的熬汤砂锅,给云华清熬汤,金不换熬药也是亲自来。   云华清都快被搞糊涂了。   他是一个心死了的人,受了那么多的罪,熬不过了,人是扛不住命的,他只求死了偿命。但是没想到,在这里,竟然是另一番待遇。   每日的饭食,比在他家还要好,每天的药都是好药,他吃的出来,每日的汤水,绝对是补身体的。   在他进了牢房三天之后,终于忍不住了,问狱卒:“可有人在外替小生打点了?”   “我们这里不许那样的,我们是吃衙门的饭,穿朝廷发下的衣服,就该有个狱卒的样子,不欺负你,你来的时候,我们丁司狱就请不换先生给你看过了,你太虚弱了,而且身上……的伤也没料理,会越发严重的,就给你定了食谱,疗伤用的药。”狱卒非常自豪的告诉他:“放心的用吧。”   云华清更搞不清楚了:“没人打点,都能这样,那要是有人打点……还不得在这里享福啊   ?,,   “有人打点的在这里也一样,只不过他们的银子可以委托我们代购一些不违禁的东西而已。”狱卒站的笔直回答:“其他的过分要求,一概拒绝,且如果判了行,是要劳动改造教育的!,,   云华清彻底的懵了,看了看墙上贴着的“花朵蒙尘逢喜雨,桃李争春沐朝阳”的对联,若有所思起来。   这是丁田最觉得有这个时代气息的标语了,被他放在了重犯牢房里,觉得这个人是个读书的,那就放进来看一下效果?   如今看来……还不错么。   中午用餐,乃是一碗二米饭,凉拌茄子,豆角炖倭瓜,以及一碗鸡汤。   他吃了这三天的饭菜,没有一次是有辣椒的,也没有见到任何辛辣腥发的食物,很是照顾他,他心里清楚。   晚上则是一大碗的小米饭,一碗梅菜扣肉,一碗牛骨汤,里头还烫了干豆腐、粉丝和萝卜丝、白菜丝等物,上头撒的是香葱和香菜碎。   饭后还是一碗药汁,喝完后,有一壶温开水送上来,还有一盆洗脸水,洗过脸之后,洗脸水还是热的,可以倒进脚盆里,泡一泡脚丫子。   只是他的脚上也都是伤口,被白纱布包裹着,所以他也不可能洗脚。   但是第二天一大早,金不换就来给他换药了。   这已经是他来的第四天。   金不换换药的时候,打下手的是小风跟郑当,不过今天丁田也过来了,金不换给云华清换药,他就在旁边看着,顺便问一问:“伤口怎么样了?”   “愈合的不错。”金不换一边换药一边回答:“只是他身体依然虚弱,你这鸡汤里,放人参了没啊?他这气可虚着呢。”   “恐怕厨房那边没有人参这贵东西,我房里有半截,是上次熬参汤的时候,留下来的,这就让小风拿去给厨房,每日炖汤的时候,放两片进去。”丁田赶紧道:“要不,再放点当归什么的?这个不是药补不如食补么?”   “知道还不让小风马上去安排?中午就喝上。”金不换将身上的伤口处理了个遍:“养的挺好,我看看脚丫子。”   脚上都是伤口,裂开的伤口。   “这是?”丁田看不懂了:“脚上怎么会伤成这样?”   “这是站笼导致的,这是踩刀导致的,这是……。”金不换一点一点的指出来:“都是刑讯伤到的……我说,你到底是咋回事么?”   丁田也好奇的看着云华清。   结果云华清却闭嘴不说话。   看来这还是没想好,或者没放下心防啊。   又过了三天,王佐回来了,不过他那边有事情要忙,说好不过来吃饭了,但是丁田非常“识时务”的奉上了自己亲自做的“牛肉酱”。   这个牛肉酱用的是新鲜的上好牛肉,切成丁,配如今菜地里已经红透了的甜辣椒,加上一些香料做成的,丁田以前在家的时候,丁妈妈每年秋天都会做好大一缸,他跟弟弟俩,能就着这牛肉酱,配米饭,都不吃别的菜,光吃这个就能干掉两碗饭!   因为知道王佐不吃大酱,所以丁田没用豆瓣酱,而是用的酱油。   熬干了之后一样上色,再点点香油下去……味道也不差了。   这本来是他自己带在身上,如果不方便,或者没赶上饭点儿,他就盛一碗米饭,就着这个吃饭用的小菜。   已经进入八月,外面开始秋收,几乎所有人都在忙,就连杜知府,也下去督促秋收,这可是一年的劳动出成果的时候。   府衙里的人也忙,狱卒们家里有田地的丁田又给他们放假,春天的时候也是如此,放假,给他们时间回去种田,秋天同样有假期,回去秋收。   丁田管这个假期,恶趣味的起名“农忙假”!   不管多少田地,他一个人只给七天假,七天之后,必须回来换别人放假回去收拾庄稼。   这个可耽误不得。   丁田也忙,他虽然不用去收割庄稼,但是他需要给种植他那五十亩田地的佃户,送去一头大肥猪,秋收了,给佃户们吃点好的,多下力气,才是正事儿。   另外就是,他还要忙着准备中秋节礼,打开库房,丁田开始翻找,送礼的话,最重要的自然是他的顶头上司杜知府,这个是要费心张罗礼物的。   其次就是家里,来了这里七八个月,才知道家里有多好。   所以他打算送点厚礼回去给二叔三叔,还有二婶三婶……。   倒是牢里的云华清,看着外面狱卒们快乐的表情,喜滋滋的说着秋收,说着中秋佳节,不仅黯然泪下:“每逢佳节倍思亲……纯儿……。”   门口站岗的狱卒眼珠子一转悠,立刻跟隔壁的狱卒聊的更开心了:“听说这次过节,有二   斤猪肉可以领呢!” 第一百七十章 忙碌之秋   “现在的日子啊!”另一个狱卒感叹:“以前真是做梦都想不到。”   “以前的日子怎么熬过来的?”狱卒乐了:“我现在都不爱回忆了。”   “是啊,以前吃顿肉就过节了,如今是隔三差五的吃,嘿嘿……我家小子终于不再瘦弱下去了,如今身体棒棒的,这么长时间都没生病……。”提起儿子,狱卒就红了眼睛。   以前日子过的紧巴巴,孩子从生下来就没吃过几次肉,瘦瘦的,小小的,看着就像是长不大一样,每日担惊受怕的,生怕儿子有个好歹。   如今不一样了,如今儿子胖了十斤,头发也不枯黄了,小脸儿肉肉的,小腿儿可有劲儿了   孩子好了,大人这心就放下了。   现在一个个兢兢业业的上差,再也不敷衍了事,何况他们在府衙认识了字,回头还可以教给家里的孩子们。   听着门外狱卒们的对话,云华清更迷茫了。   秋收之事,关系重大,几乎全天下都会严阵以待,哪怕不是农家……难道就不吃饭了吗?   所以这个时候,什么事情都没有秋收大。   就连边军都会整军备战,防备外敌入侵,抢夺丰收的果实。   忙忙碌碌的过了十天,几乎能收上来的都收上来了,剩下在地里的除却玉米茬儿、残杆等物,就是秋白菜、秋萝卜之类的蔬菜了,这个要在秋收后,入冬前,该晒干的晒干,该脱水的脱水,该腌制的腌制……。   就连丁田家里,如今也已经被秋菜淹没了。   北地苦寒,冬日尤甚。   新鲜的青菜少之又少,只有一点花盆里种的蒜苗啊、韭菜、菠菜之类的小菜,剩下的就是白菜、酸菜、萝卜和土豆这老四样,最多还有个豆腐。   而且秋天需要做大酱,冬日里这大酱可是调味最常用的了。   丁田也有七天“农忙假”的,但是他这七天没干别的,因为王佐回来了,果然给他带了一头熊回来!   熊皮给他做成了熊皮褥子,熊掌……丁田正盯着熊掌看:“这就是熊掌?”   “嗯。”王佐指了指盘子里的一对儿熊掌:“吃吧!”   “呵呵……。”丁田吸了吸口水,下了筷子……吃了一口之后,咀嚼……咀嚼……咽下去,脸色有些奇怪。   “怎么了?”王佐看了看他。   “这就是熊掌的味道啊?”丁田砸吧了一下子嘴巴:“好像有点像是红烧肉,只不过比猪肉粗很多……。”   “你一百盘子红烧肉,都赶不上这一只熊掌。”王佐慢吞吞的吃了一口:“这东西要趁热   吃,我打了熊之后,一直留着它一口气,到了这儿才宰了,马上就下锅做上,赶紧的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你等会儿……。”丁田跑去盛了一碗大米饭回来,用筷子捣碎了半个熊掌,以汤汁和一下,倒在碗里,拌饭吃:“这样吃就好多了。”   不止有红烧熊掌这道大菜,还有他们从山里采集回来的山珍,一道“巧拌珍菌”的凉菜,解腻不说,味道真的是好。   “你……唉……!”王佐看丁田这么吃饭,真是无语了,这红烧熊掌虽然在他眼里不算什么,可是他也知道,一般人吃不起,也吃不到这道菜。   就算是有熊掌……你也得有会做熊掌的厨子啊。   一般酒楼的大厨可没这本事,何况平民百姓了。   “吃饭,吃饭!”丁田呲牙:“对了,你回来了,我正好也放了农忙假,那啥,我打算做大酱,你看着点,我做好了,专门给你吃。”   果然,王佐皱眉:“我?”   “是啊!”丁田点头。   其实大酱的做法非常简单,煮黄豆,捣成泥,做成酱坯,等发酵好后下缸就行了。   关键是王佐有心理阴影,他不是不吃大酱,他是嫌弃大酱脏!   让他看着做,或者亲自动手做,到时候他就不会嫌弃大酱脏了。   “我自己动手……做的……好!”王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竟然同意了。   他同意了倒是没什么,丁田只感到意外,王富贵却一副天塌了的样子:“王爷?您要干什么?下大酱?”   “是啊!”王佐看了看他的奶兄弟:“你给我打下手,烧个火,拎个水好了。”   “我的王爷啊!”王富贵顿时就不干了:“你可别听这家伙的啊!家里连我娘都不下大酱   的,那是厨娘的活儿,在下乡,那是老娘们儿才干的事情……您怎么能……?”   这个太掉份儿了,他不敢想象,万一他娘知道了……非得扒了他的皮不可!   “这有什么?”王佐却非常固执:“我也知道酱好吃,我也知道我的心病在哪儿,这次跟田儿一起做一次,看能不能改了这个毛病?为了我不吃酱,你们也从来不吃,哪怕是白水煮菜,你们也不沾酱吃一口,何苦呢。”   “就是,这是个心病,治好了就行了。”丁田舔着脸,满嘴油的道:“对了,那牛肉酱好   吃不?趁着现在还有新鲜的红辣椒,我再给多做点,最好是能放的住的,可惜,不能放太久。   ”   牛肉酱是一点防腐剂都没有的,他想有也没地方搞去,只能是趁着还好的时候,让王佐多吃两顿。   “行,一起做了吧,这次可以放点自己做的酱吗?”   “不能,大酱起码要到腊月里下了缸之后,过年的时候才能吃。”丁田撇嘴:“因为还需要发酵。”   王佐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大酱”,也没人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个事儿。   俩人说好了,王富贵的意见可以不当一回事了,但是王富贵却非常认真的执行,他当天就派人去买了二百斤今年新下来的黄豆。   然后求了高将军,拨给他五十个人,别的暂时先不干,先把这二百斤黄豆挑干净……。丁田煮黄豆的时候,就让王佐亲自用干净的水,将黄豆洗了五遍,然后他自己又洗了澡,丁田也是如此,穿着细麻布做的短打扮,利利索索的不算,还将头发放在做的小帽子里,胳膊上还带了套袖,一个大围裙裹在身上,干净的都能给人动手术了。   就这样,跟王佐一起,煮黄豆,然后捣碎了,还要淘出来放在一个大粗陶盆里放凉。   “这就是酱了吧?”王佐揉了揉手上滚烫的东西。   “别摸,烫坏了……哇哦!”丁田本来想拦着他,别摸,那东西刚出锅,就算降温了,恐怕也得有六七十度,摸在手里,可是要烫坏了的。   结果他发现,王佐的手,红都没有红!   “这点温度,不算什么。”王佐放下手里的东西。   丁田拿着他的手过来翻来覆去的看,被王富贵将王爷的“贵手”抢回来:“王爷的手,金贵着呢。”   “不是,我就是觉得吧,你皮真厚!”丁田举起自己的小爪子:“我的手被熏红了,你的手色儿都没变!”   “你才皮厚!”王富贵气得要死:“我们王爷金尊玉贵的,你才皮厚……!”   真是要被丁田气死了。   王佐却被俩人给逗笑了:“好了,没事的,这点热度不算什么。”   丁田吐了吐舌头,不吭声了,王佐看了他一眼,眼神有些幽深。   闹腾了一天,晚上还是王佐带来的大厨做的饭。   第二天用干净的牛皮纸将干透了的酱坯包装好,系上草绳,吊在房檐下。   拍了拍手,丁田松了口气:“可是做好了!”   剩下的就等着发酵,两个月后下缸,冬天的时候,就能有大酱吃了。   王佐看着这么多酱坯:“到时候,单独做一小坛子,我要送人。”   “哦,你随便,到时候你自己下缸,自己放盐。”丁田没问他送什么人,反正他肯定不认识。   不然他早就说名字了。   王佐跟丁田坐在屋里的大坑上休息,外面秋高气爽,气温也降下来很多,过堂风将屋里吹的凉快的很。   王富贵麻利的给俩人倒了果茶过来,这果茶也是人家王爷的厨娘做出来的,丁田喜欢,王   佐给他送了十斤过来。   现在泡了茶,自然,还要有点心端上来。   “眼看着就中秋了,我让人烤了月饼,过几日给你送来,青红丝的、黑芝麻的、五仁的,还有枣泥儿的,到时候喜欢吃哪个,让他们多做点。”王佐心情很好的样子。   丁田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心情这般好,但是他心情好,总比不好强:“喜欢吃五仁和青红丝的,枣泥儿的太甜了,大概我两个堂妹爱吃。”   “那就在你给家里送年礼的时候,带回去两百块。”王佐倒是大气,他没见过丁家的人,但是爱屋及乌,也不吝啬那两百块月饼。   “那好啊!”丁田倒是不客气,因为他知道,这两百块月饼,对于王府而言,恐怕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对了,我去那边打猎的时候,听到点风声啊。”王佐跟他谈正事。   “什么风声?”丁田疑惑的看了看他:“有人跟你拦驾喊冤了?”   “你怎么会这么想?”王佐顿时瞪大了眼睛。   “因为戏文里都是这样演的呀!”丁田还挺有根据的道:“什么钦差大臣,拦轿喊冤啥的,不都是这样么?”   “你以后少看点那样的戏,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王佐哭笑不得:“我说的是,我有侍卫在白云县里采买东西,听到了一点有意思的传闻。”   “什么传闻?”白云县?   “据说,蔡家小姐,不安于室,不守妇道。”王佐闻了闻果茶的清香果味儿。   “啊?”丁田顿时一呆:“那个死了的蔡家小姐?”   “不错。”王佐点头:“说是跟云秀才订了亲,可实际上,是不得不定亲,我的侍卫打听到,那蔡家小姐,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哦!”丁田吸了一口凉气:“那……云华清一激动,就将她给杀了?”   “他们都这么说……白云县里没人敢明目张胆的议论,都是背地里说来嚼舌头的,女眷们都快为此兴奋的上天了。”王佐撇嘴:“一群长舌妇。”   丁田奇怪地看了看他:“既然是女眷们的嚼舌头的话题,你那侍卫是怎么知道的?别告诉我,一个大老爷们儿,跑妇人堆里听墙角啊!”   那也太他娘的猥琐了吧?   王佐像是看奇葩一样的看着丁田:“本王座下,就不能有女侍卫了吗?就不能有采购食材的厨娘了吗?”   说的他好像身边都是男人一样!   “你身边还有女侍卫?”丁田更惊讶了:“我咋没看到?”   王佐叹了口气,王富贵幸灾乐祸的道:“你完了!我一定要跟曲大娘她们说,你竟然没认出她们是女的!” 第一百七十一章 听说……   丁田目瞪口呆。   这可真不是冤枉他,他真的不知道,王佐身边还有女侍卫!   “真的假的啊?”丁田看向王佐:“你那些侍卫,我都见过的啊!”   “就因为你见过,我以为你知道。”王佐哭笑不得:“曲大娘是真正的娘子军中退役的将官的弟子,换个人还不一定有她们这些女侍卫呢!就连太后都没有,这是春阳大长公主怕我这身边都没个丫鬟照顾,就仆妇也上不得台面,有些时候也怕我不方便,于是就亲自从自己的娘子军的将官徒弟里,挑了二十人给我随扈,一个人一个月的月例银子可是有二十两呢!”   “好高啊!”丁田羡慕了一下:“那一定很厉害。”   王佐点头:“三五个人近不了身,敢拼杀,是真正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春阳大长公主的名头,可抵两万大军。”   春阳大长公主,也是个皇室里的奇葩,她就如同唐史中的平阳昭公主一样,是个巾帼英雄   三十年前,春阳大长公主那个时候还是春阳长公主呢,平日里就喜欢舞刀弄枪,刺绣什么的就算了,根本拿不了绣花针。   自己的贴身侍女,宫女等等,全都都是她亲自挑选的,第一要求就要会点拳脚,组成了一个“娘子军”。   本来是胡搞瞎折腾的一个军,只有二百多人,等她出降,这二百多人也跟着她到了公主府   春阳大长公主的驸马是北边北崇府的姚家人,成亲三年之后,带春阳大长公主回老家祭祖,赶上一场大战,两百多娘子军,连带着大长公主随扈的一千多兵卒,直接就跟北地来犯的蛮族杠上了。   要说女人狠起来,那真是不要命的存在。   这群女人打的蛮族来侵犯的一支队伍溃不成军,春阳大长公主甚至身先士卒,阵斩了当时领兵的蛮王的一个小王子,那一战,打出了北地十年的和平。   蛮王心爱的小儿子死了,自己一个激动,也跟着过去了,蛮王还没有立下继承人,他原来中意的就是自己的小儿子。   而且草原上的规矩,也是将家业留给小儿子的,这下好了,蛮王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就这么去了,草原上立刻就展开了内部争斗,这一争斗,就是十年之久。   然后新上任的蛮王,终于整顿好了草原,开始挥军南下,结果不巧,又碰到了春阳长公主晋升为春阳长公主,但是她的驸马却因病去世,送驸马的灵柩归乡,哀莫大于心死。   遇到这新的蛮王南下,这口气,就洒在了这蛮王的头上,一口气就朝他杀了过去……好么,蛮王被砍断了一只手臂,逃回草原后就不治身亡……蛮王又是猝死,最大的孩子才七八岁,能干什么?   草原又乱了!   但是大青却非常高兴,新皇登基之后,更是将春阳长公主封为春阳大长公主,享受跟皇太后一样的殊荣,并且她的娘子军,也有了单独的军号,就叫娘子军,一面飞凤旗,迎风招展,如今娘子军已经扩编到了一万人。   在六年前的那场大战里,这面飞凤旗插在一个蛮族入侵的道路中间,那蛮族竟然不敢越过飞凤旗,两万蛮族骑兵,就那么硬生生的龟缩在关隘外面,没敢上前一步!   实际上,那个时候,那里只有五千兵丁驻守,其他人已经被调走去了别的地方参战,可是就在兵丁们打算拼死的时候,蛮族不敢动弹了!   这都成了一个传奇故事了。   别看春阳大长公主如今已经不参战,不带兵了,但是她的威名,响彻朝野,包括北疆的蛮族,都对她忌惮颇深,尤其是在古代这个迷信的时候,北疆甚至传说,那位大长公主,就是北疆蛮王的克星。   以至于……现在北疆的人看到这飞凤旗,调转马头就走人。   她麾下的娘子军,因为都是女眷,所以驻地都很神秘,没人知道驻地在哪儿,更没有人敢随便打听,麾下的女将倒是有人见过。   可是……这女将官的徒弟,丁田真的……没注意啊!   “她们平时都是男装,你又不仔细看,哪儿分得清?”王佐乐了:“好了,她们不会怪你   的。”   不过丁田还是有些意外,送王佐走的时候,还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王佐带着的侍卫……可惜,人太多,他都没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人家就一个个的上马走了。   丁田只看到飘扬的马屁股上的马尾巴。   不过剩下的几天,丁田也没闲着,他的月饼没有自己做,但是也要准备送礼的事情,结果那天来了个商队,还有一个熟人。   家里的二叔三叔托这位熟人给他送来了两车东西。   其实就是一车拉着的二百斤大米,一百斤白面。   还有一车的干菜,都是晒干的茄子、豆角、萝卜干等物,还有两筐的干蘑菇。   这些干菜可以放到冬天的时候吃。   知道丁田喜欢,竟然还有一袋子的黄瓜干。   来的熟人,就是丁墨。   “墨哥!”丁田见到熟人,非常高兴。   “田儿啊。”丁墨见到丁田也高兴:“我来给你送节礼啦。”   “你怎么会在商队里?”   “我是跟着商队出来见世面的,顺便给你送礼,我现在不忙的时候,就在粮店里当学徒,如今已经是每月有五十个铜板的人呐!”丁墨乐呵呵的道:“对了,如今家里的孩子,能上学都被送去了胡家村,不能上学的也要认识字,将来好看得懂账本,知道契约上写的是什么,呵呵……。,,   丁田将礼物送了回去,但是带着丁墨去了一家酒楼吃席:“跟我说说,家里的事儿,我请你吃席喝酒!”   丁墨估计很少上酒楼吃席,何况是喝酒了。   乐的特别开心:“哎哎哎!家里好多事儿呢。”   丁田特意点了扒肘子,红烧肉,都是硬菜,还有鱼丸汤。   另带大盆的白米饭,酱烧鸡,凉拌菜,四菜一汤的规格。   丁墨的到来,让丁田知道了丁家村的一些事情,还知道牛角县的一些事情,徐县令主持秋收,非常的积极,而且他虽然是半路出家,却是个爱护治下子民的人。   所以他干得还不错。   而丁家村,更是因为有了粮店收购大家的粮食,而得到了附近村子的高看。   一切都非常好的在进行中,不过丁墨却说了个事儿:“四伯娘家的小蝶,终于找到了婆家   ”   “哦?”丁田大感兴趣:“谁家的小子啊?”   “就是林七。”丁墨道:“就是衙门里的林七。”   “林七?”丁田一撇嘴:“他不是心里有人了吗?”   “有人又如何?”丁墨夹了一块肘子肉,肥油肥油的往嘴里塞:“那女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他惦记又能咋样?再说了,他父母和亲族也不会同意的,那女人是个奴婢呢!”   “那四伯娘就同意了?”丁田可是知道,那位四伯娘可是个泼妇,要是知道姑爷心里有人,还会把姑娘许给他?   四伯娘那心气儿高着呢。   一直想将小蝶嫁给个高门大户,当个少奶奶,好享福。   林七只是一个衙役而已,恐怕要让四伯娘失望了吧。   “不同意又能怎么样?这事儿是四伯点头的,而且人家林七家虽然也穷,却是给的聘礼不少。”丁墨喝了一口小酒,脸都红了:“光是花布,就送了十匹过来,还有四匹红绸子,一对金钗,一对银钗,一对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一个金镯子,两个银镯子,五十两的聘金,啧啧啧!你是不知道啊,四伯娘一开始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结果林七这聘礼一摆出来,她就乐了!”   丁田能想象得到,四伯娘那人当时的表情:“啧啧啧!我以为她得给小蝶找个什么样的女婿呢,这会儿怎么就……呵呵……。”   “你还不知道?那县城里还有什么大户人家?高家完蛋了,如今是我们丁家的粮店还好一些,别人不是有了媳妇儿,就是连孙子都能打酱油了,小蝶又心高气傲,不可能给人当小的,   何况村里也不允许。”丁墨道:“本来林七也不行的,不过林七这些年也攒了点钱,在县城里买了个房子,将来成亲了,在县城里住,林七他们家为此分了家,林七将家里的银钱要走了,没要土地,啧啧……。”   丁田感叹了一声:“他还真是……舍得啊。”   “林七早在县城外面买了五十亩地,自己不种田,租赁出去,也能吃上饭。”丁墨道:“何况衙门里也有点收入。”   “也是……。”丁田点了点头:“林七娶了丁家村的闺女,在衙门里也能借点力。”   毕竟程达和柳森,都是跟丁家村有关系的,再有,就是丁田,他在府城衙门做事,是能在府尊大人面前说上话的咧。   “所以现在四伯娘开心了,林七还单独孝敬了四伯娘一对银耳环,可大可厚了的那种,四伯娘美的不行!”丁墨乐呵呵的跟他道:“还每次都在二婶三婶面前显摆,可惜啊,二婶跟三婶带的都是金的,哈哈哈……!”   丁田在马县令那个案子里,可没少搂东西,那些女士用的首饰,他可没少给二婶和三婶,就连堂妹们,也没少分润,虽然还有一些丁田留着将来用,可也送出去不少。   所以,四伯娘显摆错人了。   别人或许羡慕,但是对于连金耳环都有八对之多的二婶子和三婶子而言,她的那对银耳环再大,也没用啊。   “还有啊,丁吉小堂弟现在还小,在家也就背一背三字经,不过丁可堂弟听说现在都会写—百多个字了……。”   “胡家舅舅也给你带了点东西,舅妈生了个大胖儿子……。”   “二叔三叔给你带了二百两银子……。”   丁田在这里开心的跟丁墨叙旧聊天,剩下王佐看着家里的冷锅冷灶运气,王富贵想了想,小声的提议:“不如……炖汤?等丁司狱回来了,也喝两口?他这一出家门就是大半年,如今家里来了人,可不得打听打听么?”   王佐知道这是人之常情,可他就是心里不舒坦,不赶紧回家里吃肉喝汤,在外头耍什么?   “让金大娘过来炖汤,我们回去!”王佐憋气:“回驿站里用膳。”   “是!”王富贵挺胸腆肚的道:“您要吃点什么?大厨咱们有的是手艺。”   “吃红烧肉丁!”结果王佐真的点菜了:“让人去做吧。”   王富贵:“……???”   等丁田带丁墨回到家里,迎接他的就是一大锅的白萝卜羊蝎子汤。   这样的是醒酒汤?   丁田看了看丁墨:“你喝么?”   丁墨摇头:“我喝的够多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还有这种说法?   不过俩人聊到后半夜,跑了几趟茅房,就饿了,又掀开锅盖,从里头捞肉骨头吃。   彼时的羊蝎子更好吃了,萝卜也炖的晶莹剔透,最主要的是,灶台里有榆木疙瘩烧着,这锅子一直是温热的,不凉。   畅快淋漓的吃过了之后,人越是精神了,俩人见天亮了,用冷水洗了把脸,丁田今天旬休,就不用去衙门了,打算带着丁墨上街采购点东西,托他带回去。   “得买一些县城里没有的。”丁田熬了一夜,却一点都不困。   大概是太高兴了吧?   来到这里之后,丁家就是他的牵挂,丁家村就是他的根。   “对对对,这次回去,我得好好的跟家里人吹嘘一下,我来府城了!”丁墨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也是,一个少年郎,第一次离家这么远,要不是商队是大家熟悉的林家商队,他也不会跟   来。   丁田带着丁墨在外面浪荡了一天,买了三大车礼物,又将丁墨送到了商队驻扎的商号,委托他们带丁墨回去。   一辆车是给胡家舅舅的,里面多是小儿用品,以及一些补品。   两车是给两位叔叔的,一人一车,不多不少。   “这个您放心,我们都知道,主家也吩咐过,一定会好好照顾墨小哥儿的。”商队的掌柜的乐呵呵的态度非常好。   而丁田刚回到家里,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他家门口,下车的是王富贵。   “富贵哥?”没有侍卫跟着,只有八个随行的健仆。   “这是给你家里人送的月饼,我让他们跟着商队去你家看看,正好也护送你那个族兄回去。”王富贵鼻孔朝天:“王爷昨天晚上吃了两大碗饭!”   丁田期盼的看着他:“那是不是代表我不用再当大厨了?”   “你!”王富贵气的啊..“今天晚上来你家吃饭。”   然后就走了,两个健仆跟着他,六个健仆留下来看着丁田。   “走吧,我带你们去商队那里。”丁田又把这一辆马车的东西,和六个健仆送去了商队驻地,跟丁墨见了面,才又急匆匆的赶回来。   知道昨天把人得罪了,丁田赶紧做了一大锅大丰收,白萝卜羊蝎子那都被马六和金大娘两家人吃没了,挺好,家里不留剩饭。   等王佐来了,发现一切都准备好了,他只要洗手吃饭就行了。   丁田殷勤的给他盛饭拿筷子:“尝尝,我做的大丰收,这道菜只有秋天的时候吃,最应景   ”   “大丰收?”王佐看了看菜盘子:“我以为叫乱炖呢。”   丁田尴尬了:“那就叫乱炖?”   “还是叫大丰收好了,挺好。”王佐拿筷子吃了两口:“今年也的确是丰收年。”   丁田看他吃的下饭了,自己也开始吃,还跟他聊了聊家里的事情:“我一走就快一年了,家里的田产土地都托付给了两位叔叔照应,过年我再回去看看吧。”   一年不回去是不可能的,丁田没在农忙假回去已经很不错了。   过年谁爱在这里过啊?   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嗯……。”王佐点头,若有所思。   第二天上差前,丁田送走了丁墨,有人跟着他,丁田就放心了。   到了衙门,进了办公室,金不换过来了:“今天是换药的日子,去不去?”   这都拖了快半个月了,时间太久了,被秋收耽误的。   “去!”丁田赶紧道:“怎么不去?”   “那就走吧!”金不换转身往外走。   “他的伤口好了没啊?”丁田跟在他身边:“都这么久了,再不好,我都怀疑你的医术了   ”   “他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了,不过肩膀琵琶骨那里仿佛伤得太重,还没痊愈,其他的地方都   结疤了,只要结痂脱落,就完事了。”金不换道:“身体本来不怎么样,不过你这半个月的汤汤水水给补着,倒是补回来了,只是他心结难解,郁气难舒,长久下来,也不是个事儿。”丁田提醒他:“还长久个什么呀?他不是要被秋后问斩了么?如今府尊大人那边压着案子还没报上去,不过也快了。”   “哦?”金不换还真没想到这一点,不过他却道:“今年要是晚了,可以明年再砍么。”总之,能活一年是一年。   “还有这种操作?”丁田真是吃惊不小:“涨姿势了。”   “涨什么姿势啊?”金不换白了他一眼:“我听我过世的父亲提过,说京中的一些人,犯了砍头的大罪,又不想死,怎么办呢?就这样压着,一年拖过过一年,等遇到了大赦天下的时候,就能出牢房了。”   丁田顿时就不高兴了:“这样也可以?”   “一年给的银子可不少,到头来,人终究是活着出来了,不就行了?”金不换道:“你是没见过真正的大牢房,关押几百个犯人,每年那银子多了去了,遇到大赦天下的时候,更能大赚一笔。”   “不是都给放出来了么?那都放出去了,肯定都走人了,损失的是牢房里吧?”丁田不懂了。   “大赦天下,上报赦免罪囚的花名册,你当牢房的人真那么傻啊?不给足银子,不报你的名字,到时候……人家出了囚牢,你还在里头蹲着咧!”金不换给他解释:“尤其是犯官,他们都是当官的,脑袋好使着呢,家里也家底丰厚,拖个十年八年的,人就出去了,虽然不是官员了,但是回去后当个富家翁,还是可以的……。”   丁田再次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不良风气。   俩人到了牢房门口,就不再说这事儿了,而是认真的看了看云华清,这人倒是胖了些,脸色也好了很多,再也不是惨白的像是死人一样。   大概是被照顾的很好,他的身上没有异味,头发也能梳成一个小揪揪了,因为剃光了之后又长出来的,有点像是披肩发,要不是穿着古装,就跟披头士似的了。   “伤都好了吧?”丁田问了一声。   起先没想到他会回话,谁知道云华清竟然真的回答了丁田的问话:“好的差不多了,唯有两处,还有些瘙痒,是难以愈合的大伤口。”   “长肉了,就痒痒,忍一忍。”金不换给他换了药:“如今是两天一换药,长肉了,血也不留了,血水都流干净了,马上就要愈合了,你这两天可以吃点鱼,但是还要忌口。”   丁田看他肯开口说话了,就道:“不如去谈话室聊一聊?外面秋高气爽的,走动一下吧?整日在这里头闷着,好人也闷坏了。”   去谈话室,那里气氛好,总比在牢房里聊天强。   云华清不知道谈话室是个什么地方,闻言一愣,脸色开始泛白了,因为他想到了“刑讯室   不过,丁田既然说了,他不去,也得去!   因为金不换已经等不得了,他拎着药箱子就走,牢门都没让人关:“快点吧。”   云华清心里其实是害怕的,但是更多的是麻木,受刑吗?   他以为他们给他治病,是为了好好的……结果还是因为要受刑吗?   走出去之后,他才发现,外面的天气,真好啊!   到了谈话室,云华清惊疑不定的看着这间屋子:“这是谈话室?”   “是,坐吧,这里环境好一些,可以让人放松。”丁田让人端茶倒水,一点不像是对待死刑犯的样子,反倒是像友人聚会,品茶,尝点心,讨论学问的架势。   这就让云华清放松了心神,金不换其实早就看出来了,但是他不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坐下谈,我们就是闲谈。”丁田坐在椅子上放松的道:“我呢,跟不换先生是觉得这个案子有些疑点,让我们俩不解,你现在能跟我们说一说么?你要是喊冤,府尊大人可以为你做   主。”   金不换也道:“你的卷宗,府尊大人还没往上报,不过也快了,你要是不喊冤,一旦上报刑部,御笔勾决,你可就没机会了,除非在刑场上喊冤……。”   不过那样的话,不止白云县的县令要吃挂落儿,连杜知府都要有上头的责备,因为你的治   下出现了冤假错案。   到时候,不是麻烦,也是麻烦了。   丁田也道:“对,你也是个读书人,何况对方又是你的未婚妻,你怕什么?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么。”   云华清沉默了,低头看着手里大茶碗儿,半天,他才缓缓的开口:“我称呼蔡家小姐为‘   纯儿’。”仿佛是回忆,又有些痛苦的道:“蔡家小姐则叫我‘云郎’……。”   丁田跟金不换瞬间就瞪大了眼睛。   “郎”这个词,并不是说有多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只有夫人、太太才能喊。   实际上不是,即使许多青楼女子,呼唤情郎时,都喜欢用一个“郎”字来后缀。   当然,也并不是说,这是一个贬义词。   那句著名的青梅竹马,就是由“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而来。   这个词最大的特殊性在于,它代表男女双方是以一种平等的身份在……谈恋爱。   古代的男女大防有多严?   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啊!   越是礼教束缚,就越是想挣脱反抗。   在青楼中,若非两情相悦者,女方多是以恩客来形容对方,口称大爷,某爷。   唯有遇见“两心相知”的知己时,方会以“郎”唤之。   除此之外,在戏剧里,公子与小姐私订终身后,也多以“陈郎”、“张郎”或者“李郎”唤之。   这是什么概念呢?   就好比后世刚刚改革开放,邓丽君的歌刚流入内地,或者是,资本世界的电影刚传入大陆,电影中常有人唤男方为“亲爱的”那样。   寻常妇人,通常只有在关了灯钻被窝里后才敢小声的喊两声过过瘾,助助兴,绝对没人敢当着众人面喊出来。   因为那实在是……太超前,太时髦,也太刺激了!   而女孩子的闺名,就连自家人都很少称呼,外人更是无从得知,一般都是喊的“蔡小姐”,自家人称呼“妹妹”、“女儿”,下人自然喊的是“大小姐”、“小姐”这样。   蔡纯儿管云华清叫“云郎”,云华清喊蔡小姐为“纯儿”,光是从称呼上,就能听出,这俩人是两情相悦来着,何况他们是未婚夫妻关系。   早晚是一家人!   而有这样的称呼,证明俩人是心甘情愿的,云华清怎么会杀人呢?   丁田看了看他:“据说,蔡家小姐去世的时候,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难道你是在激愤之下,失手杀人?毕竟当时你喝了酒……。”   金不换适时地递过去一张手帕,云华清擦了擦眼泪:“不是的,不是我做的……。”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不白之冤   虽然一个大男人哭泣非常的丑,但是一个大男人能哭,也真的是伤心到了极点。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丁田感慨了一句:“云华清,既然你与蔡小姐也是两情相悦,那你说说,蔡小姐……未婚先孕……这……?”   “纯儿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   “哇哦!”丁田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怪叫。   惹得金不换跟云华清齐齐的看向了他,丁田不太好意思的红了脸:“我只是有些吃惊,嗯嗯,吃惊,没想到,你们俩还挺……还挺恩爱。”   如果不是情之所至,这俩未婚男女在这种封建礼教的熏陶下,不会冲破最后一道防线。“其实,我与纯儿定亲之后,就已经见过两面了,第一次是去他们家等门拜访,纯儿偷看我;第二次是正式提亲……其实,那次他们家根本没同意,认为我行为放荡,性格不羁,不是纯儿的良配,当时他们正在给纯儿相看婆家,已经有两个比较在意的了,我无所谓!”云华清慢慢的讲了他的故事:“但是县里有人就说我的酸话,说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觉得不忿,就去蔡家周围转悠……发现了他们家后花园绣楼的窗口,其实是因为纯儿天性好奇,每每都在秀楼上往外看……我就那样跟她对视上了……。”   其实说白了,小年轻的心,躁动不安而已。   这有了交集,俩人就有了点小动作,上香的时候“偶遇”一下;出门的时候“路过”一下   加上蔡小姐大概也是个才女,认识字的,莺莺传啊、西厢记的没少看,少女情怀总是诗嘛   这一来二去的……一直到开春的时候,少年躁动的心啊,云华清爬了一次绣楼!   那次其实也不是他爬上去的,是人家蔡小姐,顺了一个花绳子下来,将他拉了上去,那个时候他也是喝了点酒,凭着一股子劲儿……。   后来,俩人就有了见面的机会,蔡小姐还用绳子做了个绳梯,更方便他上下了。   而蔡小姐的贴身婢女兰兰,也跟蔡小姐一条心,帮着瞒住蔡小姐的奶妈,也就是兰兰的母亲,给俩人制造私人空间。   就这样,俩人凑到了一起,可是春天,正是荡潇的时节,这就……而且事后他倒是走的潇洒,蔡小姐的母亲却看出了不同。   “当时他们家……是真的很疼女儿,我又用一半家产作为聘礼去求亲,他们这才应下这门亲事,不过也不能太快嫁过门,我就说我家没主事的内人,不方便,又祈求先生说情,这才定了上秋后就过门,不然他们家还要留她至少二年的时间……可我哪儿想到,会出这事儿啊!”   于是,他这婚事就开始走礼,已经走了三礼,一半的手续都完事了,他那天又喝了点酒,去跟纯儿见面,结果纯儿告诉他,她有了……。   “我当时非常高兴,我还跟纯儿说,尽快完婚!”云华清眼泪又流出来了:“那日我只是   喝了点小酒,高兴的,因为纯儿有了身孕,我有后了!我们家三个孩子,上两个是姐姐,不能继承家业,我父母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看到我成家立业……我回到家里就洗洗睡了,什么都没干,可是……天亮之后,衙役们就冲进了家门,将我缉拿,又翻箱倒柜,找出不少纯儿赠予我的一些小东西,就压着我进了衙门,蔡老爷跟蔡举人对我高声怒骂,我才知道……纯儿出事了。”   “你家里……怎么会有蔡小姐的东西?而且还不少?”丁田不理解:“就算是送定情信物,那也一两个就够了吧?”   定情信物,多了就不值钱了。   一两个,才是心目中的白月光,朱砂痣。   你送那么多……那还叫定情信物吗?那叫搬家吧?   “那是因为纯儿知道,为了迎娶她,我将半个家当都当成了聘礼,我父母留给我的最好的一处铺子,就在县城里离衙门口不远的地方,是一栋酒楼,高三层,有前后三进院落,是城里最大的酒楼,当然,那酒楼不是我的,我家也没人经商,但是房子是我的,每年有一百两银子的租金,我就是靠着这一百两银子的租金过日子的,我父母临终前都说了,那地方的租金,是给我攒钱考举人用的,不许我将酒楼卖掉,我只是将酒楼的房契当了,凑够了聘礼的银子,并没有卖掉……只是日后恐怕生计上就没那么宽裕了。”云华清眼睛又红了:“纯儿知道之后,   将她的私房钱都给了我,还有一些金银首饰,让我挡掉,将房契赎回来,毕竟那是我日后考举人的依仗。”   “蔡小姐……嗯,是个好妻子。”丁田这样说。   要是在现代,娶个媳妇儿,别说一半家产了,倾家荡产的都有好么。   老人为了给儿子娶个媳妇儿回来,家底都掏出来了,买楼,装修,办婚宴……啧啧啧,那才叫热闹呢,他们家那里就有好几个,娶了媳妇儿后,不跟老人一起过,分开,老人在家吃糠咽菜,他们在外面花天酒地装大款。   这种人,丁田最看不上,所以他当年宁愿自己攒钱,也不想啃老娶媳妇儿,他弟弟也同样如此。   家里之所以紧紧巴巴的,就是因为父母想着家里两个儿子,娶妻生子,哪不需要钱?   何况云华清,已经没有了父母,出嫁的姐姐帮衬的也有限,且他是老来子,跟两位姐姐相差的年纪太大了,他还裹着尿布呢,姐姐都出嫁做人家新娘子了。   “是,她是这世上最善解人意的妻子。”云华清眼睛发直的像是在做白日梦:“她不止拿了钱跟东西帮我,还说等她嫁过来,她就贤惠持家,反正他父母给她的嫁妆十分丰厚,够她吃喝享用一辈子的了。”   “那你怎么认罪了?”金不换没啥浪漫细胞,丁田也只是顺嘴一说,俩人关心的还是案情   本身。   “我不认罪啊!”云华清脸上如梦似幻的神情瞬间就扭曲的吓人:“一开始,只是抓了我,关在牢房里问话,我说不是我,我跟她是未婚夫妻啊!眼看着就要成亲了,我为什么要杀她?他们不信,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又怕我死掉,就一天给一顿馊饭,给灌下去一碗米汤,呵呵……我两位姐姐也来看过我的,但是他们都说我是凶手,人证物证俱在,另外……因为我是秀才,请来了学政大人,剥夺了我的功名,将我彻底的变成了白身,不仅如此,连我一向交好的同窗好友,都跟我割袍断义……平日里一起喝酒的友人、几个红颜知己也都啐我如狗,他们还在堂上作证,说我平日里放荡不羁,风流……呜呜呜……。”   丁田跟金不换想到了他们调查到的资料。   根据王佐的消息说,这位在白云县里是有名的浪荡子,在隔壁的杨树县里,也有他的大名,据说还是杨花楼里的常客。   白云县里的香花楼,也是跟杨花楼差不多的地方,云华清,也是那里的常客,当然,他只是喝酒,吟诗,作对,会友之类的,很少留宿。   不过,因为他年轻气盛,又风流潇洒,还是个秀才,满腹经纶,花魁啊,红娘子的,都对他非常青睐。   以至于他在这个圈子里,那叫一个有名啊。   尤其是他喝醉了之后,一直以狂生自居,有一次还跑去大冬天的跳江,结果江面冰封,摔的全身青紫;还有一次喝多了,跟几个读书人在全县城据说最漂亮的少女家门口,吼了半夜的“关关雎鸠”;还有喝多了之后,就穿着亵裤满地跑的……。   都成了县城里的笑谈了,要不是看在他们年轻气盛,又是喝多了的情况下,早就被人……   所以他出事之后,没人会相信他是无辜的,因为在大家的眼里,这人放荡不羁,喝醉了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加上他名声一向不好,这事儿没人觉得是冤枉了他。   在没有了秀才功名之后,那帮人对他就不仅仅是饿肚子这样的小手段了,各种刑罚纷纷用在他身上,不到半个月,他就扛不住了,那种痛苦,真的让人痛不欲生,但是他咬牙不认罪,可那又如何?   有了人证物证,他不认罪又能如何?   早在他昏迷的时候,就有人抓着他的手,按了手印,认罪了。   “我本是秀才,就算没有了功名在身,也不会跟普通人一样,按个手印认罪,他们想要的是我的签名,签字画押,呵呵,做梦!”云华清咬牙切齿:“我就是不认罪!”“于是他们就轮番大刑伺候?”金不换问他:“看样子你可没少遭罪。”   “他们没办法,我死不认罪……可是,蔡老爷出现了……他跟我说,要是不认罪,再深究下去,纯儿未婚先孕的事情,特殊行动组就瞒不住了,而且她没成亲,如果是有了名誉上的损失,那就连进蔡家祖坟都进不去。”云华清痛苦的抱着头:“还有,他说,要不是我私通纯儿,贼人怎么   可能摸上绣楼?是我害了纯儿!是我害了你!纯儿啊!是我害了你,害了你跟孩子……。”   然后云华清就心丧若死,他认罪了!   大家心情愉快地将他送来了府衙,送他来……秋后问斩。   丁田这个无奈啊:“你这说的一点证据都没有,你有没有什么人,能证明你当时是没有时间作案的啊?”   “我有什么证人啊?”云华清懊恼的道:“我喝了酒,就回家去睡觉了,我家就我一个人   !,,   白天人家负责打扫卫生和洗衣做饭的婆子在,晚上还不得回家去睡觉啊?   三更半夜的,谁还会注意他?   “左邻右舍呢?”总不能过死门子吧?   “左边的邻居,陪着媳妇儿回娘家,带着家里的孩子一起走的,全家都没在,大门都上了锁;右边的邻居则是进城打工去了,也没在家。前面是大路,后面的邻居说他们早早的就睡了,根本没注意我家的动静。”云华清哭丧着脸:“我要真是凶手,我一个读书人,我在大刑之下早就认罪了,可是我真的没有……要不是蔡老爷……我能认罪吗?我认了罪之后,连我姐姐都不给我捎东西进来了,族长开了宗祠,我被除名,村长开了大会,我不再是白云村的人了,家产由两位姐姐平分,每年给父母上坟也是她们去……我什么都没有了,都没有了!”   他不能自证清白,而人家那人证物证俱在,谁看谁都得说他是凶手。   丁田看他这样痛苦,不像是装的,再说了,喝醉了的人,手软脚软的,就算是发了酒疯,能爬上绣楼……还有机会将人套上绳子挂在房梁上?绳索扣儿,他会系么?   “你会系绳索扣儿么?”丁田问云华清。   “……什么都没了……妻子、孩子……呜呜……。”云华清又陷入了一种类似疯魔的状态金不换非常痛快的给了他两巴掌:“问你话呢!” 第一百七十四章 新的发现   “什么绳扣?”云华清抬眼看丁田。   “就是系绳子,你会么?”丁田再次问他:“就是给绳子绕个圈儿,打个结。”   “我乃读书人,怎么会那个?”云华清撇嘴:“家里我连厨房都不去的。”   因为君子远庖厨。   金不换看向丁田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笑意,因为他知道,丁田可是下厨又下田的人。   丁田哭笑不得,问云华清:“那打绳结你会么?”   “我又不是女眷,还要学会打络子?”云华清这个时候还不忘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也是没   谁了。   “没事,就是闲聊而已。”金不换道:“天色不早了,让人送你回去,在外头晒晒太阳,晚上的时候,洗个澡……换药的那块别沾水,让他们给你用热水烫烫脚,唉,别多想……。”   金不换安慰了一下云华清,就送他回去了,丁田则是一溜烟儿的跑去找杜知府:“有新发现!”   他把事情跟杜知府说了,杜知府果然摸着胡子乐了:“不错,不错,这个案件疑点重重,   本府要将案件压一压,等过了这个秋收,将案件打回重审!”   现在秋收之后,各种事情都要忙,杜知府也不会在这个时候问案,但是他压下来,不上报,就行了。   丁田呲牙:“府尊大人英明!”   眼看着,八月十五就要到了,天气也冷了起来,丁田开始分发礼物,王佐给他送了五百块月饼,五种馅料,一样不缺,还有五十个是单独给他的,里头经人事十种馅料。   丁田乐颠颠的开始送礼,当然,也有人给他送礼,例如林家。   如今林家虽然跟丁田只是“礼尚往来”,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丁田去林氏布庄买什么,都是打折的,而且是打八折,多贵的东西,多少东西都是如此,林氏商队也多在三府之间往来,丁墨上次就是托人家的商队的福,才跟着过来的。   人家都来送礼了,丁田也得给人回礼:“送的什么呀?”   “田少,林家送了十匹花布,十匹细棉布,还有两坛老白干,肉鹤十只,肥兔子四只,还有两筐的干蘑菇,大概是知道您爱吃?还有两份月饼,没送点心,说您有点心铺子,就不送了。”马六家的给丁田看了礼物清单。   “哦,我知道了。”   不止是林家,连崔久都有一份礼物,如今他跟丁田合伙做生意,又有赵老四帮忙,俩人将生意打点的非常红火,而且赶上节日的时候,更是如此。   生意好了,分红也就多了,如今崔久也穿戴的非常干净整齐的跟赵老四俩将店铺关了,在晚上将礼物送了过来。   不多,但是真心实意,知道丁田爱吃个山珍野味啥的,野味儿也就是兔子野鸡之类的,但是山珍却没少划拉,猴头蘑菇都有两个,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可不好寻摸,一般都是高价卖出去的,甚至有贡品清单里,也有这东西。   蘑菇、榛子的一筐一筐的,都是给丁田,让他冬天的时候,可以炒了吃。   还有狱卒们,他们给的礼物多半都是自家做的月饼,三扁四不圆的,但是丁田喜欢,他稀罕的是这份心意。   而丁田也大气,果然是一人分了二两银子,二斤猪肉,一只大肥鹅。   府衙里又一人发了一两银子,一只鸡,作为过节的福利,丁田拎着鸡回到家里,立刻就来了一道小鸡炖蘑菇!   当年的小公鸡,配上山里的野蘑菇,那味道,绝了!   等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就跟王佐显摆了一下自己的好人缘儿:“都给我送礼呢!”   “嗯,我也给你送,明天就送来。”王佐吃着蘑菇:“味道还不错。”   “是吧?”丁田道:“我特意多放了辣椒,吃起来味道超级好……。”   王佐说话算话,第二天,王富贵果然拖了两个马车过来:“给你的节礼,我们王爷的节礼,你可别忘了!”   老长一张清单,丁田看了上头几个礼物的名字,就咋舌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可回不   起!”   礼尚往来,人家送你二两银子的礼物,你起码也得回人家一两半的吧?   你要是回一两的话,估计就没下次的礼尚往来了。   丁田一看那清单上,打头一件礼物,就是:御制紫檀木摆件一个,御制青玉摆件一个,御制文房四宝四套,御制四季花瓶一套。   头四样东西都是御制的,这东西在京中有钱都买不到。   何况是在这边陲之地了。   一对男士用的白玉簪,一对银头簪,同样是男士用的,还有两块白玉佩,两块青玉佩,两块翡翠玉佩。   小金裸子二十个,小银裸子五十个,每一个都重一两,做成瓜子的样子,这叫“金瓜子”   、“银瓜子”。   是大户人家用来相互送礼、打赏之用,不过不是打赏给下人的,而是打赏给晚辈用的东西   不然也不会特意做成瓜子的样子了。   崭新的铜钱五十吊,金灿灿的看着就让人喜欢。   然后就是绫罗绸缎各四匹,羔羊皮二十张、狐狸皮十张、兔子皮二十张。   再往下,白米一百斤、白面一百斤、肉猪一头、肉羊十只,肉牛一头,鹅二十只、鸡十四   R…〇   吃喝穿戴,样样俱全,连棉花都有一百斤,给他做棉衣用,那些皮草是给他做皮衣用的。王富贵提醒他:“记得啊,给王爷回礼,不用这样珍贵,但是一定要让王爷觉得你用心了   ”   O   端午的时候,还知道给王爷送点礼物呢,这八月中秋了,咋又给忘了呢?   这事儿,必须提醒一下丁田。   丁田哈喇了一下:“把我卖了都给不出……。”   “你怎么这么榆木脑袋呢?”王富贵气的呀:“谁让你论这个价值了?这些东西,你有钱也买不到!看看这白玉佩,跟这个白玉簪子是一套,京中有名的老凤祥的玩意儿,多少人想买,人家老凤祥还不卖呢!”   丁田朝玉佩上哈了一口哈气:“果然好东西!”   雾蒙蒙的别提多好看了,一看就是好玩意儿啊。   丁田犯愁了,给王佐个什么呀?   最后还是在吃得上面打主意吧。   又用送来的牛肉做了牛肉酱,以及因为天气冷了,可以放的住的调料块,方便面……累的满头大汗的,第二天洗了个澡,拎着做好的东西,去了驿站……然后他没等靠近呢,就发现驿站大门口老多人在排队了,一车一车的礼物拉着。   那叫一个壮观啊!   可惜的是,门口的兵丁说了:“宁王殿下不见任何人,不收任何礼物,各位,请回吧!”   话,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重复一遍,但是没人走,都是在那里等着,权当耳边是风声。丁田非常有自觉地贴着墙根儿走,溜达到了侧门,然后惊讶的发现,侧门也有人!   是一辆非常普通的马车,只不过...“走错了,这里不接待客人,去大门那里。”   “哦,谢谢啊!”那人估计是真的走错了,赶着马车就去了正门。   等他走了,丁田才从树后头走过来:“我说白三哥,你这样好吗?骗人家送礼的去正门?我看那边都要排出城外去了。”   “这里清净就行了,管外头人咋样呢!”白三儿不在乎那些送礼的人,倒是挺在乎丁田:“你带礼物过来了吧?”   丁田指了指自己赶来的马车:“你说呢?”   看着车上的瓶瓶罐罐,还有纸包,白三儿乐了:“那快进去。这两日王爷脾气不是很好,   你多让王爷开心开心。”   “谁又招惹他了?”丁田觉得能让王佐不开心的因素,一抓一大把,可是能让他开心的理由,却太少了。   “你进去就知道了。”白三儿做为一个护卫,能跟丁田说这些,已经是暨越了,不过他也是好心,王爷发起火来,真的非常可怕。   丁田就进去了?   那怎么可能!   他又不傻!   在院子里,就朝里头大声的嚷嚷:“我给你送礼来了,你来接一下啊?这些东西可累着我了。”   中秋佳节,衙门里放三天假,除非必要的留守人员,其他人都可以回家过节。   就算是留守人员,衙门还多给一两银子,这三天的饭菜都是从后衙的厨房里出,乃是走的府尊大人家的账,每日有酒有肉,都爱值班呢。   所以丁田有三天假,可他本来想去逛街买点东西的,但是……用了一天时间给王佐准备礼物,这还的送上门来,真是当王爷的命啊。   “你给我送了什么礼物?”王佐还真出来了。   但是他身后跟着一个人,这人中年,男性,一脸的精明样子,眼珠子很不老实的滴溜溜的转着,一看就是个非常狡猾的家伙,穿着的也是绸布长袍,袍角离地三寸有余……这是下人的打扮啊。   不是个管家,也得是个管事儿的。   “我看天气凉了,给你做的调料块,牛肉酱,方便面;还有我家菜园子里的一些秋菜,对了,你现在就得准备木头箱子了,等上冻了就撒上种子放在屋里,免得冬天的时候,没菜吃……。”丁田跟王佐唠唠叨叨,非常熟捻了。   “我看看,牛肉酱我这里也做,怎么没有你做的有味道呢?你是不是留了一手?”王佐也不跟他客气,亲自解开礼盒包装,将牛肉酱拿出来一坛,开盖闻了闻:“就是这个味儿!”   “我怎么做的,你那大厨不是一直都看着的吗?而且看的还不是一次,是看了三五次了,还没学会……那就是他的问题了。”丁田差点翻白眼:“中午吃什么?”   “牛肉吧?草原上新贩卖过来的肉牛,肉特别嫩。”王佐将牛肉酱盖上盖子:“都给送到小厨房去。”   “是!”王富贵招呼人手:“快,送去小厨房,别送错地方。”   大厨房是他们吃饭的地方,小厨房是专供王爷饭食的地方,那里的厨子更是从小伺候王佐到大的,最是忠心不过。   倒是那个一直没出声的人,看半天都没人理他,他自己也不嫌臊得慌,而是张嘴了,一副居高临下的口吻:“你是何人?来给我们王爷送节礼?就送的这些个?”   在他眼里,这都是乡下人走礼该有的东西,怎么能给王爷呢?   “这谁呀?”丁田看向了王佐。   “一个不知所谓的人,走,去书房,我那里有新做出来的酸奶,里头放了你说的果肉,味道还可以。”王佐往书房那里走,丁田快步跟上,俩人都没理会那个人。   不过,王佐走的时候,背在背后的手,却摇了摇,王富贵立刻就招呼过来俩人,在丁田跟王佐走了之后,拦住了那个人。   那个人还在叫嚣:“小福贵儿,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王富贵没有了在丁田跟前嬉皮笑脸的样子,而是冷的吓人:“拖出去,堵住嘴,打死!” 第一百七十五章 我也能去吗?   “凭什么……呜呜……!”那人刚要叫喊,就被堵住了嘴巴,挣扎的力气很大,可是护卫的手劲儿更大。   “凭什么?”王富贵嗤笑一声,却没有以往的阳光开朗:“就凭你敢如此跟他说话,还不把王爷放在眼里,也是,你是二爷的乳母的亲哥哥,不然也得不到这个肥差,怎么样?一路上收了不少好处吧?还敢带这么多名帖来给王爷过目?也不怕脏了王爷的眼睛!”   那个人眼里充满了恐惧,他想说什么,但是说不了,也说不出来。   王富贵挥了挥手,人就被拖了下去,只听外面“噗噗”的几声,就没了动静。   刘文彬从一边出来:“你何必非要置人于死地呢?”   “你不懂,内院的事情,不狠一些,那边还不知道要怎么作呢!”王富贵回复了原来的样子:“怎么没在书房?”   “那俩在谈论午饭吃什么,我就不进去了,听说中午有牛肉吃?田儿要配上烙饼呢。”刘文彬看了看书房的方向:“他来了,王爷就开心了。”   “王爷也就这么点爱好了。”王富贵背着手往小厨房那里溜达:“有酱牛肉,还有牛骨头汤,多放点萝卜丝,粉条,白菜丝和干豆腐丝……嗯,多放蒜苗和胡椒粉,辣椒油……。”   丁田此时跟王富贵说的差不多:“牛蹄筋啊,牛舌头,这都是好吃的东西,再来一个爆炒牛心,啧啧啧……。”   整整一头牛可以吃呢!   丁田正趴在王佐的书桌上,画了一个简易的牛的样子,然后什么牛排啊、牛板筋啊,他都有了安排。   没办法啊,自家的那个他舍不得吃,但是吃王佐的没问题!   谁让他是大户呢,吃大户没心理负担。   “那就都做一些,那个麻辣牛板筋也做点。”王佐倒是支持他,想吃哪块吃哪块:“我看那腱子肉让他们卤了吧?”   “行!”丁田指着牛舌头:“这个必须要吃!”   一头牛,就一条舌头么。   “行。”   “还有牛肚,百叶……白毛肚……。”丁田吸溜口水:“晚上可以涮毛肚吃!”   “我不吃内脏的……。”王佐的毛病又来了:“还是吃肉吧。”   “内脏好吃着呢,你尝尝么。”丁田跟他耍赖:“涮毛肚啊,让大厨好好的调一锅汤,涮着吃,这冷飕飕的时候,吃这个正好。”   俩人聊着这些没有营养的天,却兴致勃勃,而本来在书房门口的孟宪臣,朝冷别离苦笑一   声:“走吧,这两天王爷都不露个笑模样,如今终于有了点笑声,我们的事情,明天再汇报。   ”   “嗯。”冷别离立刻转身就走,一丝犹豫都没有。   他就是这么利落干脆的人。   倒是丁田,在厨房去准备了之后,他就跟王佐说了案情的进展:“你说,这人是不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偏偏他名声不好,大家都认为他不是被冤枉的,就连县令都没耐心跟他作耗下去,而动了大刑,他还找不出个证人给他作证,我只能在案卷的卷宗中找一些疑点出来,好给府尊大人一个足够的理由,压下这个案子不上报,就算一时找不到证据,也能拖上一年。”   “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你就说。”王佐很少有这样跟人承诺的时候。   “咦?”丁田好奇了:“你这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吗?”   “没什么。”王佐淡淡一笑:“那个女人也是,就不能忍一忍?非要在婚前……现在好了吧?死的那么惨,那男人也是个没担当的,女人都死了,还顾忌什么?大刑伺候怎么了?扛不住就招,然后喊冤啊!”   “他已经喊冤了,我等过了节,就找他,让他写个状纸递上去,府尊大人也好有话说。”丁田道:“金不换对这个案子很感兴趣,我想他节后大概会跑一趟白云县。”   “你也想去?”王佐看丁田有这个意思。   “嗯……。”丁田不好意思的一笑:“云华清他……太可怜了,你是不知道,他身上都没一块好肉了,要不是金不换医术高超,我又给他补了快一个月的身体,他早就完蛋了!都不用   等到秋后问斩,光是伤口发炎感染,就够他去见阎王爷了。”   “那么严重?”王佐配合他,露出疑惑的表情。   “当然了!”丁田咋咋呼呼的道:“费了我上次给你炖汤剩下的半个人参咧,他太虚过了,再不补一补,人就完蛋了,他还那么年轻呢!”   “正好,我过两日,也要去白云山打猎,你去不去?”王佐说完这话,就看到丁田的眼睛“嗖”的一下子就亮了:“我……我也能去吗?”   他还没忘了,自己是个司狱,是有公职在身的人。   以前在上班的时候,他都不请假的,正常休假不算。   “当然了,本王觉得丁司狱你管理的监牢非常好,不过,你也应该去别的地方的监牢看一看,还有,本王觉得你管理监牢的那一套,别的地方的监牢应该也要学一学……。”王佐一顿公式化的说辞,丁田立刻就点头了:“那我就跟着你去看看。”   “嗯。”王佐心情大好,被京里来的懒蛤蟆给恶心了的坏心情,终于变好了。   “但是要带着金不换。”丁田说话大喘气,还带补条件的。   “嗯……。”王佐有点不开心了。   不过吃饭的时候,丁田非常殷勤,不是给盛汤,就是给夹菜,王富贵看的惊疑不定:“你这是开窍了?”   “什么开窍啊?”丁田正在努力的给王佐将一块牛肉夹到食碟里。   “终于知道给王爷溜须拍马了?”王富贵看了看丁田那么明显的讨好举动。   “他只是想跟我们去白云山打猎,我答应带他一起去,一起回来。”王佐哭笑不得。   丁田呲牙,笑的非常开心:“公费旅游咧!”   而且是去打猎,打猎啊!   以前在他那个时代,打猎那是啥人才有的活动?哪个不是千万级别的大富豪们的休闲方式啊?   还多数都是在外国,国内打猎你试试!   那个时候,除却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打猎都成了一个名词,而不是一个动词,加上就算是有猎场,那也是家养的猎物。   一点野性都没有了,还打个毛的猎物啊。   这里不一样,这里人多,不怕有危险;而且人多打的猎物也就多,到时候还能分点野鸡兔子狍子之类的……那就更美了。   王富贵气的呀!   丁田在这里赖到晚上,真的吃上了涮毛肚,王佐还真的一口都没吃,全让丁田给包圆了。   白三儿他们送丁田了家。   第二天,丁田又去了府衙,给府尊大人送礼,下午去了金不换的家。   金不换的家如今已经大变样了,他将家里修缮一新,加上丁田每月给的也不少,他一个人也吃用不了那么多,分到的东西更是每次都不落下,现在已经再也不是那个三餐不济的落魄人了。   见到丁田来了,他也不客气:“节礼呢?”   “你的节礼呢?”丁田指着外头的马车:“我可是给你送来了一马车的东西。”   不止有一条牛腿,还有一只肉羊,半扇猪肉,以及大米白面等,包括两匹绸缎,四匹细棉   布。   就连御制的文房四宝,也给他来了一套,除此之外,只有府尊大人有一套,师爷有一套,还有一套,被丁田送给了林家。   他自己一套没留,不过他还有用的,加上以前王佐送他的也有一套留在家里没用。   “在屋里,自己去看。”金不换出门看马车里的东西非常满意,但是却没往自家院子里拉,而是拿了个割肉的刀子,让马六赶着马车,给左邻右舍送礼去了。   他一家割二斤牛肉,二斤猪肉,再给一盆大米,或者一盆白面,虽然东西少,但是左邻右舍都乐的不得了。   以前只是可怜金不换一个人,没个人照顾,也就顺带帮把手的事,谁知道福报来的这么快   尤其是金不换家这条街最里头的那户人家,那户人家是一个有些瘸腿的老妇人,带着儿子过日子,因为家里不宽裕,儿子十八岁了还没定亲。   金不换给这家的节礼,是一条羊腿,十斤猪肉,二十斤白面,以及两匹细布。   “这太多了……。”老妇人不想要。   “孙大娘,这些年,您没少帮我缝缝补补,与我金不换有大恩,吃不上饭的时候,总是您老给送去俩窝窝头,这我都记得。”金不换真心实意的道:“那年我病了,也是您老,衣不解带的照顾我,还有孙兄弟,也是忙前忙后的……我不多说了,这点东西您收着,一年到头,总不能连个节日都过不好。”   “你端午送来的东西,就够多的了。”老妇人接下了东西:“大牛昨天套着了八只兔子,卖了六只,剩下俩,你拿走一只。”   这样也算是礼尚往来了,虽然礼物并不对等,但是对于他们这种贫贱之交,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好,我带走。”金不换拿了一只兔子走了。   但是在孙大牛拿着东西进了屋,将肉从肉框里拿出来之后,发现里头还有东西,那是一个钱袋,里头有一吊铜钱,以及二两的小银元宝一个。   金不换送了一圈儿礼物回来,车里头就剩下一点骨头架子,熬汤倒是正好。   只可惜,他不熬汤,骨头架子被他送给了前头一个经常跟他一起出门,他去采药,对方是去打柴的,结伴同行,也没少帮忙,金不换送给他家一些肉骨头,还有十斤猪肉,这打柴是个力气活,喝点骨头汤,对身体好。   丁田看到剩下来的东西,乐了:“算你还知道留点。”   “我能不知道么?”金不换叹了口气:“这可是御制之物,轻易不能送人,留下要当传家宝的,这可比你上次给的上用的贵重多了。”   “走,去我那儿吃饭,我跟你说啊……。”丁田跟他说起了要在节后去白云县的事情。   “嗯,行,节后就走。”金不换比他还积极:“我要带着一些东西。”   “随便!”丁田一挥手:“走,吃饭去。”   中秋佳节,丁田的家里,一大家子人聚到一起,隔壁的金大娘跟她孙子单独过,祖孙俩还要祭拜家里人。   不过丁田也送了礼物,倒是金大娘,送给他的礼物是为他做的一套劲装,薄底快靴,针脚细密,一看就是用心做了的。   其他人各不相同,丁田这里不仅有金不换,还有崔久,他也是一个人过节,孤单的很,就来这里凑一顿,丁田趁机说了自己要出一趟远门的事情。 第一百七十六章 祭家来人   他每日也上差的,在不在家都一样,只不过这是他第一次出门办差,大家都有些紧张,不像是在上差,知道他就在自家跟前,有事情了到衙门里走一遭,就能找到人,这会儿出城,去白云县,虽然也不远,但是……总归是不放心。   丁田刚说完,马六家的就开始盘算着,要给他带什么东西了:“这两天天气凉了,连野物   都换毛了,可得带上大氅、被褥带那套新的吧,保暖……。”   “不用操心,我有跟着宁王的狩猎队出行,啥都是齐全的,不缺这个。”丁田倒是不紧张,这只能算是一个短途旅行而已。   离得都不远,都没出北风府的地界……不过北地倒是因为地广人稀,占地还挺大。   “那就行。”马六家的放心了。   跟着王爷,有什么不放心的?   “家里你们看好了就行,买卖好好的做。”丁田特意跟崔久喝了一杯。   崔久如今大不相同了,说话也非常有水平,再也不复当初老赖子的模样:“您放心,店里如今生意更好了,每个月起码能有二十两银子的利,足够了。”   一个农户人家,一年也就二十两银子的花销,他们一个月就能赚人家一年的生计钱,可以了。   “现在还在翻新花样吗?”丁田问他:“如今天气可凉了。”   那凉糕啊,绿豆糕,恐怕已经过时了。   “如今卖得最好的是红枣糕,还有姜丝饼,这都是驱寒的东西,妇人们用的着,另外,您说的那个关东煮,我也在捣鼓,还真不赖!想着,让老实他们家那口子,每日穿串儿,也给一份工钱,而且我们这东西,别人一看就会,秘方就是锅底料,加我们的不断翻新……。”或许真的是用了心,崔久在丁田嘴里掏出来“关东煮”这么一个东西,就打算放在自家店面门口煮上一大锅,到时候,一个铜板一份。   也能赚不少呢!   “行,你看着办,需要什么尽管吱声。”   “我觉得吧,东西不用太贵,素的就一个铜板一串,荤的两个就行,鸡零狗碎的都能串儿,您提过的那个什么鱼丸子?我多放点配料里就是了……全是鱼肉的也挺贵……。”他虽然这么说,但是崔久还是跟他唠了一下。   “需要肉食就去林家肉铺,他们家给我打八折。”丁田乐了:“以后长期合作。”   “对,他们家的下水,我也想要点……。”崔久也乐了:“如今这日子过的啊!呵呵,这   才叫日子。”   丁田正色的:“你好好的干,等过个两年,攒够了钱,娶个媳妇儿,那个点心铺子我就交给你了,到时候也不用给我分红,本钱给我就行了。”   “可是……。”崔久不乐意,他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要是以前,这占便宜的事情,他可高兴干了,占个几个铜板、甚至是一吊钱的便宜,他能乐上好几天。   可是现在,他不想占这个便宜,他觉得把自己从烂泥扶上墙的,就是丁司狱。   现在他过好了,就把人踹开,不合适。   说出去都怕被人戳脊梁骨啊!   “你将来也是要顶门立户的,再说了,我是个官差,总跟你参合什么?”丁田道:“当初只是想给你找个活儿干,正好,那点心铺子正往外兑,我就兑下来了,现在你能干的这么红火,挺意外,挺好,挺高兴的!”   崔久想了一下,也是:“那你吃点心,我不收钱。”   没有分红,就送点心,不要小看这个点心,逢年过节的,点心上也不少花销呢。   “行!”丁田这个条件能接受。   晚上一起看月亮,一起吃月饼,这个节就算是过去了,八月十七,上差,就遇到了杜师爷   杜师爷神情严肃地告诉丁田:“蔡家来人了。”   “嗯?”丁田眼睛一亮:“来干什么的?”   “给府尊大人送了重礼。”杜师爷道:“只求大人速速判决云华清,秋后问斩。”   “府尊大人怎么说?”丁田紧张了。   这个中秋,自然有下面的县令来给杜知府送礼,徐县令没来,但是他儿子来了。   徐子旭因为丁田去了驿站,还没见到丁田,但是着急回去,就留下礼物和话,说过年的时候再见面。   而白云县的县令当然也过来了,可他不是一个人过来的,他是带着蔡家的人一起过来的,蔡家有两位举人两位秀才,乃是北地少有的“书香人家”,在北风府里都举足轻重。   因为在文风贫瘠的北地,举人就有资格做官了,虽然说,只能是县令、知府,再往上,以举人的身份出仕,只能做到五品,超过五品的凤毛麟角,可在百姓的眼里,那也非常有能耐了   就连杜知府,也不好拒之门外。   何况他们是以苦主的身份来拜访。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谁让云华清……是人家的杀女仇人呢。   所以蔡家送来了二十匹绫罗绸缎,一样五匹;还有一封银子。   一封银子,就是五百两。   只求云华清能秋后问斩。   “这……?”杜师爷苦笑:“蔡举人在府尊大人跟前哭的差点抽过去,还说自家的夫人已经快要不行了,临终唯一的遗愿,就是为女儿报仇,让凶手绳之以法。”   “大人被说动了?”丁田没说大人收了礼物就想砍人头了?   “没有,大人举例说明了案件之中的几处疑点,并且要求节后,让白云县送证人、证词和证据过来。”杜师爷神情古怪的道:“对方竟然神色有些慌张……。”   “哦?”丁田乐了:“是担心他家那闺女未婚先孕的事情藏不住了吧?”   “大概吧?礼物留下了,人跟着回去县衙,却没说什么时候送证人、证词和证据过来……。”杜师爷一扬眉:“大概是打算着,秋后再算账?”   “也或许是回去安排好,……啧啧啧,当初能买通仵作,现在未必不能买通证人之类的……。”丁田对古代的黑暗有所了解了,所以他总是往最坏的方向想。   “或许吧,不过大人不点头,他们也没辙儿。”杜师爷道:“只是要尽快。”   “我今天就将状纸递上来,二十日就去白云县。”丁田神情严肃的道:“实地调查,就不信了,一个县的人那么多,就没有不同的声音。”   秦桧还有三个朋友呢,难道云华清真的没有么?   怎么可能?   不过是因为云华清自己认了罪,有他的亲笔画押为证,人人都觉得他是凶手,自己都认罪了,还有个什么冤屈?   而丁田不一样,他看到了云华清那满身的刑罚痕迹,以及蔡家人对他的苦苦相逼,甚至丁田想,那些人动刑,估计也有蔡家人对衙门施压的原因在内。   一个举人在府城里都能举足轻重,何况在县城里了,而且蔡家不是一个举人,是两个,还有两个秀才也有可能成为举人,这四个举人里,蔡老爷是不指望了,但是三个儿子,却有可能出一个进士,进士及第啊!   蔡家人就能成为官宦之家……而不是书香之家……。   同样的,这样的人家,是不能有丑闻的,不然,与名声有碍。   现在看起来没事,如果是日后为官,这就是个短板,被人知道了,可丢死人了。   所以要尽快的弄死云华清。   但是打骂可以,弄死的话,白云县的县令却是不敢的,因为他这白云县,离府城最近,幸好这县城衙门没有在府城里头,不然他可真是倒霉到家了。   白云县其实跟北风府,就隔着一座白云山而已。   另外,白云庵可是宁王殿下关照过的地方,而且宁王殿下就在府城的驿站里驻扎,他这边敢闹出动静试试!   杜知府如今底气十足,砍了上百颗脑袋,北风府这一年砍的头,够快赶上过去一百年的了   杀的菜市口那里都换了快一锹深的土层了。   “我知道了,你放心吧!”丁田点头,表示他明白了。   送走了杜师爷,丁田回头就去找了金不换,俩人带着笔墨纸砚,将云华清再次请到了谈话   室:“写吧,写状纸,讲你的案子,将你的冤屈都写出来,我给你递状纸。”   云华清看着笔墨纸砚:“这是上用的笔墨纸砚,你们……。”   云华清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能分得清笔墨纸砚的不同,尤其是这笔墨纸砚刚打封,上头还有内务府的印记戳在上面呢。   能用得起这样的笔墨纸砚的人,绝对不是府城一个牢房里的司狱。   别说他一个司狱了,就是杜知府,恐怕都没这个资格和能力。   这东西,非上面人赏赐下来,谁用就是暨越!   国朝大典的规定可不是让人看着字儿多的,按照规定,这可是十恶不赦之大不敬之罪。   他想问的是: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云华清自认自己已经没什么可以让人惦记的了,可是在他认命等死的时候,竟然还有人为他翻案,让他上诉冤屈。   “写吧,他有本事给你翻案,你要相信我们。”金不换搓了搓手:“后天我们就去白云县,你放心吧!不会让蔡小姐死不瞑目,让杀她的人,逍遥法外。”   “嗯!”云华清一咬牙,让自己眼中的热泪憋回去:“好,我写!”   为了纯儿,为了他们未出世的孩儿……他也要争一把!   丁田好奇啊,拉着金不换,趁着云华清认真写状纸的时候,问他:“他这是开窍了?”   “我跟他说,他死了无所谓,那蔡小姐能瞑目吗?还有他的孩子,这可是一尸两命,他认罪了,那真正的凶手,可就逍遥了,还卷走了蔡小姐的细软,日后日子过的红红火火的……那是他妻子他的孩子,他不给他们报仇,有什么脸面下去见他们?”金不换得意的道:“这人啊,心里有执念就好,有了执念,他就能立起来,你当蔡家为什么要让他早点去死?还不是怕他被人点醒,或者自己清醒过来……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所以蔡家才会以“人情”打动他自己认罪,然后由急匆匆的送礼,想赶紧的将人砍了……他们家的事情也就盖棺定论,没人知道了。   丁田感叹了一句:“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把自己卖了还帮人数钱’……。”   金不换轻哼:“这种人,就是读书读傻了,你要引以为戒。”   “我又不读书。”丁田哭笑不得:“再说了,我又不傻……。”   云华清蔫头耷拉脑,蔫蔫的声音响起:“我是傻,但是我清醒了……。”   金不换乐呵呵的将状纸拿过来,吹了一下:“到底是好用的笔墨纸砚,看看,这立刻就干了。”   轻巧的将这个话题……略过不提,只看状纸。 第一百七十七章 出差啊   状纸丁田代为递了上去,杜知府批了:“这个案子既然疑点重重,那就需要重审,另外,   鉴于白云县县令……刑律不明,特派丁司狱,捕头田径,一起去案发当地,重新取证。”   丁田愣住了:“您……?”   他还没跟知府大人开口请假,这就……出公差了?   “去吧。”杜知府笑了:“名正言顺的去,就算是搭王爷的顺风车,也不能让王爷出钱啊   丁田笑了。   知府衙门给了丁田二两银子的经费,他,跟田径,以及四个衙役,是此次去工作的小组成   员。   丁田要另带金不换通行,然后……金不换的差旅费,就得他负责了。   不过田径倒是非常高兴:“能跟着你,蹭一下宁王殿下的威风,挺好。”   “就算不蹭威风,田大哥也是捕头呢!”丁田当然不会真的傻乎乎的应承,好像没有宁王殿下,田径就啥也不是似的。   其实田径是非常高兴的,因为他以前可是尝到过,被人看重的感觉。   这次,更加希望,能在人前,跟宁王殿下套上关系,哪怕宁王殿下只给他一个笑脸儿呢…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有这份福气。   至于丁田,他是不敢算计的,越是底层的小官吏,越是能看的通透,宁王殿下对丁田的另眼相看,谁不知道?   但是更让大家郁闷的是,宁王殿下曾经派人来暗示过他们,少打丁田的主意……就连府尊大人,也明说过,好好当差,别搞花样儿。   所以大家尽管心里犯嘀咕,却谁也不敢真的犯忌讳,因为宁王的亲王行寨就在这里啊。   上次,宁王殿下只是来府衙走了一遭而已,结果府尊大人在另外两位知府大人面前,腰杆子都挺直了。   北崇府乃是三府之中,最大的一个,因为那里有北崇县、北崇府和巡抚衙门。   俗话说得好啊: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   所谓的“知县附郭”,就是知县和知府在同一座城里,这样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牵制,“疲于奔命”,完全没有了“父母官”的威风。   “附郭省城”就是知县、知府、巡抚同在一城。   附郭京城就不用说了。   如今新上任的东北巡抚,将北崇府知府以及北崇知县俩人折腾的要死要活,还对北疆府知府和其治下的六个知县过了好几招,唯独没有动北风府的杜知府。   如今杜知府却是三位知府里,做的最好的一个,此次秋收统计还没上来,但是杜师爷也说了,去年和今年都是大丰收,今年比去年还要好!   这是什么?   这就是政绩。   田径能不眼馋么。   “此次去调查案情,望诸位首尾相助,团结一心,这关乎到一位年轻的读书人的性命和名誉。”田径在出发前,看了个小会,这几个人在座的都点头,表示以他为主,毕竟他是捕头,办案经验丰富。   “我呢,虽然是捕头,办案是办过的,经验也是丰富,但是就因为是老手了,有些时候会一叶障目,大家有什么意见一定要提出来,我会采取的,大家都别约束哈!”田径说的非常认真,其他四个捕快都点头,表示知道了,实际上,他们都知道,捕头这话是说给丁田听的,丁田只好大声的表态:“我知道了,田大哥。”   田径就笑了:“那行,大家回去准备一下,明天早上,东门聚集,卯时三刻,最多等大家   到辰时初,不来的可就要被丢下了啊!”   “是!”众人应声,然后纷纷告辞回去准备了。   当天晚上王佐没来,据说是有事情安排,明天早上,东门聚集,卯时三刻。   丁田撇嘴:“又不是要上朝点卯,咋都喜欢卯时三刻呢?”   古代官员们上差的时候,查点到班人员,一般都是卯时,也就是早上五点到七点这段时间;而大臣们上朝的时间,是卯时初刻,也就是五点整;所以才叫“点卯”。   而官差们轻松一些,他们是卯时三刻上差,也就是七点之前你到衙门就行了。   来传话的人没敢吱声,不过丁田也没让人白跑一趟,拎了一挂肉肠给人:“带回去晚上下酒吃,或者就馒头什么的也行,方便,还好吃。”   那人千恩万谢的走了。   结果回去汇报了一下之后,那肉肠,就成了上头人的了,上头给他发了一只烧鸡……比肉肠的肉多多了。   于是当天晚上,王佐纠结的看着肉肠:“这是什么东西?”   王富贵也纠结啊:“王爷,您要是不想吃……就……。”   王佐看着他,鼓励他说下去。   “……就给小的吃了吧?”王富贵实在是说不出让王爷吃肉肠的那句话,因为王爷不吃内   脏。   而且一般下水,都是下人吃的东西,主子吃肉就好。   他家主子上次吃毛肚和爆炒牛心,已经是极限了,那毛肚厨房的厨娘清理了五十多次,说洗的手都要秃噜皮了。   牛心还好,毛肚……清理的狠一些,也能吃进去,但是肠……可就……真的是为难了。王佐想了半天:“不,留着,明儿带着,路上就餐的时候,让他自己吃吧,带点他喜欢吃的,方便携带的吃食,别让他路上没有胃口。”   “是……。”王富贵将盘子撤了下去:“明儿带的肉干,有田儿说的那种加了麻椒的麻辣口味的牛肉干,或许他会喜欢,那个的确抗寒。”   那是让人特别制作的肉干,你还别说,吃起来果然又麻又辣,冬日外出的时候,吃点那个,驱寒,还能热身。   第二天,天刚放亮,丁田就起来了,金大娘气的比他更早,做了点早饭,还不断的嘀咕:“吃,多吃两个,这出门在外不一定有热乎的东西,在你的包袱里,有肉干,还有你让人做的那个铁壶也做好了,到时候你就能在野外烧点开水……。”   第一次送丁田出门,金大娘准备了好大一包的东西,丁田也都扛着上了马车。   “我走了,过几天就回来!”丁田跟家里人告别:“有事情,去找府尊大人,府尊大人如果还不行,记得等我回来。”   “家里能有什么事情?你放心的出差,我们在家给你看好家门。”金大娘乐了:“去吧,   不换先生还在家等你去接呢!”   “嗯,那我走了。”丁田钻进了……马车里。   没错儿,虽然是打猎,但是丁田真的对骑马没有什么经验,他要是在路上走还行,骑着马跑……有些为难他了,这具身体也不太适合骑马,这次去是短途,坐车也可以,再说了,上山打猎不一定骑马,树林子里骑马你试试。   光是钻林子就够你受的,敢放开了跑……不撞树上就是你幸运了。   所以丁田乘坐的是他家的马车,车厢宽大,大概单人床那样吧,东西放在车厢门口,人还能躺在里头补一觉。   卩可呵,赶车的是马六。   马小风留在家里,这次就不带他出门了。   到了金不换家里,金不换也早就等在门口了,他是一身干净的衣服,就背了个小包袱,倒是箱子拿了一个,竟然是验尸用的白箱子,   丁田招呼他:“上车啊!你就带这点东西啊?”   金不换看到了丁田“庞大”的包袱,对比自己的,差距太大了:“反正你有的都得分给我   ,我何必带那么多累赘。”   丁田一想:“可不是么!”   “上车,走,快走!”金不换兴致勃勃。   “我们是去办差,你这么兴奋干什么?”丁田将他拉上马车,东西放好,马六不用他说,就已经赶车去起行了。   “第一次办差,且破案,激动啊!”金不换道:“你想啊,将一个铁板钉钉的案子翻过来……多过瘾!”   丁田一翻白眼儿:“你这个痴心啊……。”   马车到了东门,已经有人在等他们了,田径他们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放弃了以往出门骑马的习惯,竟然也赶了两辆大车,坐在马车上,轮流驾车赶路。   “人到齐了吧?”田径看了看后头,丁田后头就没人了。   宁王殿下怎么没来?   他很想问一问丁田,但是他又不敢,于是只好挥了挥手:“走吧。”   丁田也有些纳闷儿,那家伙怎么没来?   就在城门大开之后,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   丁田第一个欢呼出声:“这阵仗……啧啧啧!”   只见大门外,宁王殿下的仪仗倒是没摆起来,可是那也非常壮观了。   五百护军,一百亲卫,二十个健仆,十个仆妇,以及一辆四匹马拉的小房子……是王佐平时出行的时候,乘坐的马车,虽然没有亲王王驾那么奢华,但是也非常少见了。   而这个车架,也有丁田那小车四个大了,像个一栋的小房子。   王佐就在车上,掀开车上挂着的织锦缎车帘,看到了坐在马车上朝他傻笑的丁田,没好气的道:“还不赶紧过来,要出发了。”   丁田慢吞吞的下了马车,颠颠的跑去了王佐的车子旁边,扬起大脸:“我也能上这辆车子   ?,,   王佐的车子,一看就很舒服么。   比他的那个车子,可要宽敞多了。   “你说呢?”王佐把车帘打开:“快上来,别耽误时间。”   “哎!”丁田大乐,都没用王富贵给他拿车梯,他就自己蹦跶上去了,身手相当利索,嗯,当年跳学校围墙练出来的。   往里头钻了进去,果然,外表平平,只是大气一些的车架,里头果然另有锦绣。   不说窗户上都是糊的上好的窗纱,就是窗帘,都是缎子的,跟车帘是一样的缎子。   里头是一个类似“和室”一样的布局,是可以席地而坐的,中间一个小方桌,上面摆了肉干、水果和一个大壶,丁田倒了一点出来,是奶茶,还是热的那种,喝了一口,果然好喝!比起后世那种奶精啊、植脂末冲出来的奶茶可好太多了。   “这车……竟然不怎么晃动?”丁田喝了奶茶之后,才察觉到这马车是在行走之中,竟然没让他察觉到晃动。   这个时代,可没有“减震”的东西。   “这马车是本王的出行车架,要是晃动的太厉害,可不行。”王佐看着外面道:“深秋了   啊。”   一过了八月十五,天气再次降温,白天还有点热度,可是晚上在外面一说话,都有哈气了   所以树叶落得很快,草也枯黄了。   “是啊!”丁田看着外面的景色:“天气都冷多了。”   俩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车子不晃动,但是走的并不慢。   很快,他们就到了扎营的地方,是一处依山傍水的好地方。 第一百七十八章 丫鬟兰兰   “这个地方不错啊!”丁田下了车,非常舒心的抻了个懒腰,这里是个“秋游”的好地方   不过他们五六百人在这里……呵呵,啥景色也好看不到哪儿去了。   而且就算是中午吃饭,也是换班吃的,一半人吃饭,一半人站岗,田径他们早不知道被安排到哪儿去了,人太多,丁田看了一圈儿都没找到人。   “他们被安排在后军那边,别看了。”王佐招呼他:“想吃什么?”   “有啥吃啥吧,这也讲究不起来。”丁田一呲牙。   “那就吃点炖菜好了。”王佐一回头,示意王富贵去安排吧。   王富贵就走了,不一会儿,车上的帘子就被卷了起来,露出内里的纱窗,王富贵亲自拎着东西,进出车里。   丁田跟王佐在荒草甸子上走了一段路,发现枯草铺满了整个大地,而旁边的溪流,清澈见底,水位有了明显的下降趋势,里面还能看到一些鱼儿,游来游去的,只是都不太大,所以……也没人吃。   这才能在野外悠游。   “这次去,你想打个什么猎物?”难得一起出来,俩人都有些新鲜,王佐很想知道,丁田……会打猎吗?   “我呀,打两只兔子就行了,或者弄两个小兔崽子,送我两个堂妹玩儿,俩孩子给我绣的荷包,做的鞋子,我都说了,不要多做针线,家里又不是没钱,请人做就是了,年纪轻轻的,熬坏了眼睛怎么办?”丁田抱怨:“还是每日出去看看青山绿水的好。”   “女孩子不会针线,将来嫁人是要被婆家笑话的。”王佐乐了:“我听说白云山另一边有   一种白狐,我想猎来,狐皮存好喽,到时候送进京城去,充作贡品。”   “你现在就要考虑年终贡品的事情啦!”丁田非常吃惊:“好早!”   这才深秋,冬天都没到,就要考虑过年时候的事情了……太早了,太未雨绸缪了。   每一年的除夕之前,封笔之后,朝中皇亲国戚、文武百官,多少都要给皇帝送东西。   这个东西在平常人家叫“年礼”,在富贵之家叫“贺礼”,是恭贺新春的意思。   但是送给皇帝的,那叫“贡品”。   给的什么,不攀比,但是一定要新奇、有趣儿;价格上不讲究,但是也不可能送两根咸鱼进皇宫就是了。   要不怎么说,皇宫里都是好东西呢。   “不早了,有的人家连明年的年礼都排出来了。”王佐乐了:“我总不能到了时间再张罗   吧?那就晚了。王府里都是将三五年之内的年礼都排好了,到时候送进宫去就行,但是我觉得那太刻意了,而且皇上也不会收那些东西,他只认我送给他的年礼,还说那些金银玉器之类的,既不能吃,也不能喝,留着看景儿……看了十年,早就看烦了。”   丁田羡慕:“真有钱啊!”   他就得出了这一个结论。   王佐哭笑不得:“你呀!”   他本来说这些,还提到了王府,心情不太好的,但是丁田却只注意到了他的钱财?   这太让他意外了。   或许,他关注的就是这么简单,而不是内里的复杂。   “我去查案,不是去打猎,嗯,我们尽快查案,然后跟你去打猎,话说,你打猎能打到白狐狸吗?那你还有别的年礼吗?”丁田问他:“这里的特产可不多,老山参倒是挺有名,但是那是朝廷管制的东西……。”   在古代,人参这种据说能生死人肉白骨的玩意儿,都是朝廷在管控,有专门的采参人,挖出来的人参分多少等级,外面的人能买到的也就是普通货色,富贵之家自然有百年老参,宫里的估计是千年的吧?   丁田胡思乱想一通。   “好,我就在县城外面驻扎,到时候你办完了案子,来找我。”王佐看着天上一群悠悠飞过的大雁:“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他正好兴致的时候,丁田赢你流着口水指着大雁喊人了:“快把大雁射下来!晚上烤着吃   王佐顿时没了那份心情。   看着丁田上蹿下跳的张罗,有不少人轮着休息的档口,已经弯弓搭箭,天上这一排大雁也就二十来个,结果一蓬箭矢过后,就剩下头雁孤单单的飞走了。   “快去捡大雁啊!晚上烤着吃!”丁田一时兴起,拉着王佐的手就往大雁坠落的地方跑:“快呀!”   欢快的笑容,让王佐的心情也飞扬了起来:“走,捡大雁去!”   并且后悔,刚才自己怎么光顾着吟诗了呢?要是也拿弓箭射下来大雁,这小子还不得高兴的蹦起来?   王爷出动,随扈的人员可不少,幸好大雁掉落的地方,就在附近,二百兵丁围着,移动前进,二十个护卫紧紧跟随在王佐身边,丁田已经捡到了三个大雁:“都是好手!看看这箭法,哇哈哈哈!”   都是从眼睛穿过去的,身上没被射上一箭,高人啊!   王佐哭笑不得:“他们这样的人,要是再把一只大雁射烂了,那就别跟着我了。”   这么多人移动,不太方便,但是丁田还是捡到了八只大雁,不过王佐扫了一眼就知道不对了:“应该有十只大雁才对,你怎么捡了八个?还有两个呢?”   “我都捡到了啊?”丁田看了看周围:“没了啊?”   大雁是灰色的,在枯草黄一片的大地上,非常的显眼,而且这里就他们自己人,别人不会去捡,因为他们要大范围的保护在王佐的周围,不管周围有没有敌人,他们都是如此。   “不对,是十只,虽然我只看了一眼,可我的确看到天上是十一只大雁……。”王佐坚持   丁田咋舌:“什么人啊?就一眼,看了一眼就知道十一只……你……。”   “谁?”有一个亲卫将丁田一把扒拉到身后,挡在了王佐和丁田的前面,而外围的兵丁,已经抽刀围了上去。   “不要杀我……我……我只是捡了两只大雁……。”是一个小姑娘,穿的补丁摞补丁的衣   服,只有十三四,跟丁田的大堂妹年岁差不多,怯怯的举着手里的两只大雁:“我……我……   ”   虽然是一个小姑娘,但是所有人都没有放松……不包括丁田在内,他推开当这他们的人……没推动。   “我说,对方就是一个小姑娘吧?”丁田一蹦一蹿高的往外看:“没必要这么大阵仗。”“那不一样。”王佐却拉着他的胳膊不让他凑上去:“你少凑上去,让白三儿去问话。”于是,白三儿只好上前,问话,不知道说了什么,因为他们俩之间隔了很多人,王佐只拉着丁田往回走:“开饭了,进去吃饭,白三儿问出来之后会回报上来的。”   “哦哦,别为难一个小姑娘啊!”丁田大声的跟白三儿喊:“她或许只是饿了。”   看得出来,那小姑娘……估计是想捡了大雁就跑掉的,但是他们人太多了,跑掉是不可能了,所以只好站出来。   “白三儿会处理的……。”王佐听到丁田关心人家小姑娘的话,顿时,心里一股无名火就起来了:“去吃饭!”   口气也不好了。   丁田跟他太熟悉了,听得出他这是不高兴了,难道是饿了?   回到车里,小方桌上已经摆了四菜一汤,一碟白馒头,竟然都是热的。   一大盘子白菜炖粉条,一大盘子红烧肉,一碟肉肠切成片,摆成了花儿,还有一盘子的牛肉炖萝卜。   汤是鸡蛋汤,丁田就看那碟肉肠发呆:“这是……?”   “吃饭。”王佐轻咳一声:“吃完了好赶路,不然晚上到不了驿站。”   “哦……。”丁田吃了两口才反应过来:“不对啊?以往夫人来回去白云庵上香,都是在庵堂过夜,然后第二天返回,我们怎么……要去驿站?”   一天时间,还到不了白云县?   “咳咳……我们走的是另一条路。”王佐轻咳一声:“这条路比较平坦,反正也不着急。   ”   他能说,为了方便出来玩儿,他选了个“游玩路线”么?   幸好丁田最容易相信,他只是“哦”了一声,就吃了起来,然后给王佐普及了一下他的肉肠是如何的美味。   “我不吃内脏……这还是肠子!”王佐一脸的嫌恶。   “那你不吃,我吃了啊!”丁田顿时大喜,将肉肠一口气全都给干掉了。   不过比起丁田就这么吃掉,人家的肉肠是切成片之后,又用豆油轻轻的煎了一下,煎出焦酥就出锅,这肠儿本来就是熟的么。   吃的丁田满嘴流油,不过清淡的白菜炖粉条,也非常好吃,大概是秋天的白菜都很清甜吧   ?   等吃过了饭,要起行了,白三儿过来了:“王爷,那姑娘是躲在山上,没吃的了,饿极了   才会想着偷两只大雁回去果腹。”   “哦。”王佐淡淡的点头:“走吧。”   就完事了!   “你怎么不问一问呢?”丁田对王佐的这个反应,有些惊讶,这还有点心没有啊?   “问什么?”王佐嘴角一勾,身上的冷气不要钱一样的往外放:“我曾经救过好几个这样的姑娘,结果一个个……不提也罢。”   丁田看了看王富贵,王王佐是个言简意赅的人,但是王富贵不是啊!   “王爷第一次救了一个被坏人追杀的姑娘,那姑娘的父亲豪赌,将她输给了赌场的老板当小妾,王爷救了她,结果她跟着王爷进了王府,竟然是别人家的细作!第二次是一个小乞丐,就要饿死了,王爷救了她,她却为了银子,被人收买,给王爷下毒!”   “啊!”丁田惊呼出声。   “第三个……。”王富贵说一个,就咬牙切齿的骂一句,这些都是王佐救过的姑娘,结果都不是好东西。   丁田想了想:“那我不让你问了。”   王佐点头,以为他放下了这个事儿,结果丁田扭头就问白三儿:“一个姑娘家家的,躲在山上干什么?”   王佐是无所谓的,这种事情他经历的太多了,被骗的都没同情心了,可丁田不一样,丁田还是决定问一句。   “她说她是在躲他们家老爷,他们家老爷要杀了她。”白三儿这才乐呵呵的道:“说起来,这人大家都知道,而且,丁司狱,跟你有关系。”   “一个姑娘,能跟他有什么关系?”王佐口气非常差,心情超级不好。   “回禀王爷,此女乃是丁司狱要调查的那个案子被害人,蔡家小姐的贴身丫鬟兰兰!”白三儿一看王佐不高兴了,赶紧的爆料:“她要躲避的正是蔡家人对她的追杀,或者说,是想将她带回去,或者卖掉,或者……处理掉……。” 第一百七十九章 悸动   “什么?”丁田顿时就站了起来,虽然是在车里,但是这车举架高啊,站起来完全没有问   题。   “是她自己说的,我跟她说,我们是来打猎的,里头有几个官差是来办案的,她一开始很害怕,但是后来就高兴了,她觉得自己有救了!”   原来,她跟她娘,就是蔡小姐的奶娘和丫鬟,只是她娘为了救她,已经死了,剩下这个叫兰兰的丫鬟,只好躲在这里……其实,就算没人来杀她,她一个小丫头,也是等死的,山里头现在还好,有成熟的果子,有野物,可她打不了猎物,只能采集一些蘑菇烤着吃,勉强果腹,等到了冬天,她肯定是要被冻死的……在山里,没有足够的准备,连山里土生土长的人都能冻死,何况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丫头了。   “是谁在追杀她?”   “是蔡家的人,在从府城回来之后,就对她们娘俩儿起了杀心,她娘就带着她,逃出了蔡家,只可惜,她们俩是奴婢,这一跑,就成了逃奴。而且蔡家人花钱请了捕快帮忙,见到俩人,格杀勿论……。”   “这可真有意思了啊!”丁田乐了:“真是瞌睡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叫上她,嗯……就跟在后头车子里吧。”王佐根本没有宣那个丫鬟过来的意思。   丁田一想也是,这可是王驾,哪怕是常用的车子,那也是王驾,连白三儿,都是站在车子跟前回话,没说爬上车子来回话。   他也不敢让王佐叫人过来……。   所以,白三儿回去后,就安排几个仆妇照顾一下这个小丫头,几个仆妇看着小丫头身上的衣服:“怪可怜的,给你换一身吧,这里有烧热得水,一会儿在下游的时候,拉上帷幔,你洗一洗……指不定晚上还要问话……。”   这些仆妇都知道,自家王爷爱干净,她们平时也是经常洗澡,不然她们哪怕只是负责烧火的呢,饭食王爷也不会吃的……只是王爷对“干净”的要求不太一样……。   不管怎么说,这个丫头一定要收拾干净了。   这么多人前行,就算是“轻装简行”也需要从开拔到正式起行,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这半个小时,足够洗个快澡,将丫头收拾干净了。   丁田倒是坐在马车里,跟王佐一起看外面的风景,顺便聊天。   其实外面的风景真的非常好看,不过聊天的内容,就比较让人无语了:“我想着,那大雁   红烧了吃吧?”   “烤了吃的好。”王佐道:“烤大雁,用秋天的枯树枝子烤,多放点辣椒粉。”   “红烧了吃也挺好……。”   就“红烧还是烤”这个问题,俩人聊了一下午,竟然也没有烦!   太神奇了!   王佐自己还有些不敢相信,这么无聊的话题,他们竟然说了一下午。   一行人终于,到了白云县……县城的郊外,在这郊外,王佐的车队就是到了这里停下了。   这是一片靠近白云山的地方。   白云山因为山高,几乎能让人伸手摸到白云而得名。   不过也因为这座大山,这里出产的皮毛也不少,北风府之所以叫“北风府”,是因为有白云山挡住了大半的北风。   就是这里如今是深秋了,一片枯黄色,景色的确“瑟瑟秋风吹落叶”,但是看的时间长了,就审美疲劳了。   在此处安营扎寨,丁田就看五百兵丁那叫一个速度。   不一会儿,一个微型的大营就出现在他眼前,只是,这个大营还有两圈拒马围着,以及最中间放着的是王佐的那辆马车,那马车可以卸了马匹之后,落地成房,只需要在车辕子那里支上,就是一个高脚的木质房屋了。   “我要去县城里了,你在外面……。”丁田看了看四周:“好吧,你很安全。”   王佐突然有些不想让丁田去县城查什么破案子了:“嗯。”   丁田看了看王佐,尽管这家伙还是那副样子,但是他却从这家伙的脸上看到了“不高兴”三个字。   “你别不开心,我这是工作。”丁田好笑的道:“你在这里打猎,记得给我多打一些好皮子,我不奢求什么白狐皮,一些兔子皮就行。”   “嗯。”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丁田想到他这个身份,又有这么一个让人难言的性格,终于小心的猜测:“你是不是想跟我策马奔腾,活的潇潇洒洒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王佐皱眉。   “王爷啊,你就是想……。”丁田拉长音,在王佐渐渐舒展开的眉目的注视下,非常诚实的道:“那我也不会骑马跑在树林子里,那跟醉酒驾车有啥区别?何况,骑马我也不太熟悉,根本不可能跟着你们一样,去追逐猎物……。”   这是大实话,要不然丁田也不会赶着马车来出差了。   王佐神色一僵:“行了行了,赶紧的去县城吧,晚了城门该关闭了,看你还怎么进去。”说完,非常不高兴的往旁边一倚,他旁边就是一个倚靠的大软枕。   丁田哈哈大笑:“我已经让田大哥去打招呼了,我在你这里吃过了晚饭,再去县城,反正离着也不远,如今正是秋收的时候,边境大军都聚集起来了,乡间也安全得很,晚一点,我会踩着点去县城里的,放心吧。”   王佐的心情,顿时就好了:“那就红烧大雁好了。”   丁田撇嘴:“小心眼儿……。”   其实他哪儿是说好了的?   田径他们一开始收拾东西,他就发现王佐不开心了,如今这样的表现,丁田心里也有些酸   涩。   出去溜达的时候,揉了揉胸口,总感觉胀胀的……难道吃的太好,伤食儿了?   他们扎营的早,还没等全部扎营完毕,那边就已经开始做完饭了。   这边刚扎好营,那边白云县令已经带着人过来了,想求见宁王殿下,不过王佐不见他。   只让人传话出来:“宁王殿下是来秋猎的,你也知道,王爷就喜欢打猎,或者还要看看北地的民风,TSXDZ不过出行的时候,高将军怕王爷有危险,所以派了这些兵丁过来随行保护,这么多人,你这县城里恐怕也没地方招待,就算了吧,在野外扎营也挺好,就不骚扰地方了。”   白云县县令擦着汗,躬着身体道:“王爷体恤百姓,实乃我白云县之福,只是不能让王爷就这么在白云县旁边……所以下官准备了十头大肥猪,三大车粮食,酒就不给了,都是保护王爷的人,吃饱了就行,回头王爷自然会赏赐大家酒食……呵呵……,还有一些菜蔬……请笑纳   这位就差求着他们收东西了。   五六百人,其实十头大肥猪听着好像很多,但是真分下来,一人也就一碗红烧肉。   不过总比没有的强,丁田他们可以吃的很好,其他人就未必了。   有肉谁不要啊?出去的人都没多推辞,就接手了。   白云县的县令是擦着汗走的,走的时候还弯着腰后退了好几步,才上了马车。   他走了没多久,丁田他们的晚饭就好了。   红烧大雁,配白米饭,不多当然不是只有这一道菜,还有一道山东拌菜,味道也非常爽口   吃过了晚饭,丁田才一摇三晃的爬上了自己的马车:“我走啦!”   王佐没吭声,但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马车消失在暮色中,天要黑了,在天黑前,必须要进白云县城里去住宿了,第二天好起来去问案子,不过……丁田留了个心眼儿,他把兰兰留在了王佐这里。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从郊外进了白云县城。   因白云县城当年并没有被攻破,虽然也修缮了,但是没有牛角县那么新,最多算是翻新,城墙加固,根据一般北地的风俗,太阳落山了,尤其是深秋的时候,该收的都收回来了,就该防备北方的敌人了,所以天黑就要关门,进不去的人就只好抱歉了,要么在门外找个乡村茅店投宿,要么就是自己想办法过夜吧。   丁田他们的马车是最后一波入城的人。   白云县并不是繁华之地,但是白云山上有个白云庵,倒是比较有名,所以夜晚归来的几乎都是白天去爬白云庵的信女。   为什么没有善男呢?   因为白云庵是个尼姑庵,虽然出家之人,不分男女,但是为了佛门清净,一般的男人是不会去尼姑庵的。   除非是有家里女眷要去,他们负责接送,那就无所谓了。   还有一个商队,也跟丁田他们一样,是最后进城的,他们进了城门,还没走出门洞子,城门就开始关上了。   他们倒是不着急,丁田问田径:“我们是去县衙找住的地方吗?”   “你现在才想到啊?”田径翻了个白眼儿:“你都说晚了,这个时候县衙里没人了,何况这县衙里也没个接待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县城里的一家大客栈投宿,那客栈我熟悉,不用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还干净,有一个专门的小院子,就是给我们这种差人预备的,一早一晚都有热水洗脸泡脚,尤其是当差的,晚上要是没有泡脚,第二天走路都成问题。”   丁田吐了吐舌头:“我哪儿知道啊,上次跟你们一起从牛角县来府城,就是我第一次出门啦!”   他去年才多大?   守孝的时候,原主的年纪更小,而且身体还不好,不出门才对。   要是那个时候还敢出门瞎溜达,那叫自己作死。   “走吧!”田径一甩鞭花儿:“带你们去投宿。”   田径找的地方,是一个叫“城北大客栈”的地方,这里也的确是城北,而掌柜的果然管田径叫“田捕头”,十分熟捻的样子。   “铁老板,那个院子还在吧?我们这次来,是要单独住那个院子的,成不?”   “成!成!”铁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穿戴的半新不旧,但是浆洗得很干净:“钥匙还在原来的地方,我一会儿让人送热水,可要些吃的?”   “在外面吃过了,送来热水就行。”田径带着人赶着马车往里头走:“还有,让人多备草   料。”   “得咧!”铁老板招呼一声,那边就开始喊人去做准备。   田径带着他们穿过前院,拐了个弯儿,进了旁边的一个大院子,那个大院子的院墙上有六个门,三个在东边,两个在北边,还有一个,单独在西边。   而田径带他们就是在西面的门前停了下来,在门把手上抹了一把,就摸到了钥匙!   “这藏着……的也太不精心了吧?”丁田看了一眼,这太好找了。   “客栈么,要那么精心干什么?何况能住进这里的,都是一些官差,哪个贼敢摸上门?”田径打开门,使劲儿一推:“进来吧!” 第一百八十章 好几个人睡不着   这是一个比较空旷的大院子。   南边三间牲口棚子,东边是大门,西边则是一溜儿两排八间大房,坐北朝南的正房只有三间,但是都非常大,两边二房,一个是沐浴用的,一个是柴房,烧炕的柴火都在里头放着。   再往后,就是一个独立的茅房了。   为了怕味儿不太好,招客人讨厌,那茅房是在西北角,前头还种了一些丁香树遮味儿。   只是秋天了,那树都落叶了,花儿早没了。   中间的院子空间非常大,可以堆放货物,也可以让马车打转,设计上倒是挺合理。   这房子也都是青砖瓦房。   “行了,到这里就到家了,卸车,喂马,一会儿热水过来了,洗漱一下就休息吧,今天到了这儿,明天就能去县衙问案了。”田径指挥大家:“如果想吃点什么的,可以跟小二说,不过太贵的可不行啊,我们这次的银子可不多。”   要不是蹭了人家宁王殿下的车架,他们这些人风尘仆仆的来了这里,也只能吃点五花肉炖白菜粉条这种菜,两合面的馒头吃着吧。   可是他们在王爷的营地里,吃的是红烧肉、红烧野鹅……啧啧!   大白米饭吃的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平时出差都是吃的什么呀??   不过,好日子也就过了这一天而已,他还是那个田捕头,手里的银子虽然因为蹭了王爷的“队伍”而省了一些,但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都吃饱了,还吃啥?”金不换下了马车,拎着东西:“还是赶紧休息要紧,明天还要去查案呢!”   “我说,你一个大夫,对尸体啊,案件的怎么就那么着迷呢?你要是来做我这份差事,该多好?”田径非常羡慕金不换。   因为金不换认识的字最多,金不换读过书,只是没考试而已,金不换还会算账、会医术、会给他们解释法律条文。   有这么多“知识”的金不换,是个“读书人”啊,干嘛对案件啊,尸体什么的感兴趣呢?   他要是有不换先生的本事,早就去考科举了。   不换先生家可是清白的良家子弟,没有“贱籍”这一说,更没有“三代之后方可科举出仕”这个桎梏。   这人却对案件、尸体感兴趣,哦,听说还有刑罚……这什么人哪。   “我只是对这个感兴趣而已。”金不换已经听多了这种论调,早就练出了防御能力,拎着自己的药箱子和小包袱问:“我住哪间?”   “这次来人少,我们就不住正房的大通铺了,住西厢房,一人一间,都能住的开,嘿嘿……。”田径笑道:“省的晚上打呼噜的声音大一些,连觉都睡不好。”   丁田打开厢房看了一眼,发现这厢房的炕……竟然是连在一起的,烧一个,其他的烟气一串,就热了。   虽然是厢房,但是是兼并出来的,地方都不太大,火坑就占据了屋里一半的地方,剩下的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而已。   非常的……说好听了是简单,说不好听的就是简陋。   但是想到这个客栈大概是便宜,而且还是专门给差人准备的院落,这样的话,一些公务上必须要保密、或者严防死守的事情,就方便了很多。   也怪不得田径来这里。   地方大,安静,还有院墙可以遮挡,这院墙也高达两米以上,绝对的隔绝了外面对此院的窥视目光。   “这院墙真高啊!”农家人一般都是打的一米五的院墙,上头再插一些树杈树枝子的遮挡一些小鸡飞鸭之类的家禽就算完事了。   而打两米高的围墙……除了防备鸡鸭鹅等家禽,还要防备人。   “这里的院子啊,是给一些富户们预备的,他们要是带着家眷,就会入住这种有高大围墙的院落,比单独的要客房贵一些,但是女眷嘛,大户人家都讲究这个,但是这个县城里,来往的大户人家真的不多,所以……他们家这个就没几个人入住,还得不断的维护,每日都要勤快的打扫,以免落灰,一旦有客人入住,现打扫来不及。”田径介绍道:“可是打扫收拾的也是   要花人工成本的,所以他们家的铁公鸡,铁掌柜,就干脆做起了差人的生意,一个呢,是可以将其中一个院子利用起来,让他能好歹赚两个,另外,有差人进出他这里,也能安全很多;还有一点,他跟官府打交道的时候,我们当然……对他高看一眼,大家都是朋友么。”   “其他家的客栈不这样?”金不换问田径。   “据我所知,没有。”田径摇头:“这家是老字号了,很多差人都知道,只要来这边,就在他家落脚。”   “那他可挺会做生意。”金不换点了点头。   他们的热水,由两个小二送来,两个大桶,他们每个人都有两个盆子,一个盆子放在地上,一个盆子放在木做的小几子上,放在上面的是脸盆,地上的是脚盆。   热水洗脸,洗完了脸,可以倒进脚盆里,再加点热水,泡脚。   折腾了一天,丁田倒是不累,不过也躺在了坑上,屋里不是那么太热,只是秋风呼呼的吹着,能听到窗外的风声。   不知道王佐怎么样了?   今天的那一刹那的感觉,丁田至今回味起来,还有些想不明白呢。   摸了摸心脏的位置,一想起王佐,又心跳加快了……难道就因为那家伙长得帅?   切!   黑暗里,丁田伸出爪子,握成拳头,挥了挥,觉得不过瘾,又竖起了中指,对着空气吼了一嗓子:“老子也很帅!”   隔壁是金不换,另一边是田径,田径哐哐的敲墙:“老实的睡觉,三更半夜的吼什么?叫春啊!”   丁田“嘤”了一声,做贼心虚的缩回了被窝里,不久呼呼的睡着了。   他,或者说,他们睡得呼噜噜的香喷喷,有人睡不着啊,而且不止一个人。   头一个当然是宁王殿下了。   哪怕是在野外,王佐的木头房屋也非常保暖,只是他看不下去书,连刘文彬提议跟他下盘棋,他都没兴趣。   还是孟宪臣想到了:“王爷,是在惦记丁司狱……。”   “嗯?”王佐冷着脸,看着他:“你说本王惦记谁?”   孟宪臣一个激灵,王爷平时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讨论的事情都是政务以及一些……,但是他们是幕僚,是智囊,王爷都是自称“我”的,偶尔会秃噜出“本王”的自称,但是正儿八经的自称“本王”的时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在生气了。   王爷的脾气非常好琢磨,别看外面说王爷怎么怎么样,那都是唬人的!   是为了让人觉得王爷脾气古怪,琢磨不定,让人不敢小看王爷。   “王爷是惦记丁司狱的那个案子吧?”孟宪臣立刻就改口了,那叫一个顺利啊,那叫一个容易:“在下也在想那个案子,真是匪夷所思。”   “嗯,不错!”王佐脸上的冷意去掉了三分:“那云华清……。”   其实,这个案子,王佐也是听丁田说过好几次了,也知道内情,只不过他对这种案子并不   感兴趣。   刑部汇聚了天下的各大要案、奇案、冤案等等,无数的案子,五花八门的什么样的没有啊   ?   这点根本不够看。   但是丁田的态度,让王佐关注起了这个案子。   现在说起来,自然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三位幕僚闲着没事,也帮他分析一下,他们都是靠脑子吃饭的家伙,这么一分析,还挺有趣儿。   一直到将王爷“侃”困了,才纷纷告辞,下了木头房子,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去休息。   哄孩子累,哄这种熊孩子,更累哇。   第二个睡不着觉的就是蔡家了。   如今的蔡家,因为蔡小姐是晚辈,去世了之后,也只是挂了三天的白帆,就撤下去了,因为蔡小姐是晚辈,先于父母而去,在古代的规矩上来说,就是“不孝”,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且蔡小姐并不是病亡,而是被人勒死在自己绣房的大梁上,这就是横死。   再加上她还没出嫁,是不能埋入祖坟的,但是蔡家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蔡家三代才有这么一个女孩儿。   所以,蔡老爷不顾世俗的礼节,将女儿买埋入了祖坟,但是家里的确是不能再挂着白帆了,下人也不能穿麻戴孝……。   只好在绣楼供了蔡小姐的灵位,每日上香,烧纸。   今晚的蔡家大堂里,蔡老爷阴沉着脸,端坐在上面,旁边的蔡夫人只顾擦眼泪,这段时间,她是听见关于女儿的事情,就流泪,都快要哭瞎了。   下头一溜儿三个儿子,三个儿媳妇。   “行了,别哭了,跟儿媳妇,去给纯儿上一炷香,都下去休息吧。”蔡老爷开口,赶走了女眷们。   三个儿子一声不吭,等女眷们走了,蔡举人才道:“父亲,听说宁王殿下已经到了城外…   …。,,   “我又何尝不知道?”蔡老爷生气的道:“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在这里,我们蔡家是大户人家,举人老爷,可我也不能左右知府大人的公务吧?”   “父亲,当初我就说,在牢里买通人做了那个云华清,您偏偏心软,非要明正典刑……。”蔡家老二,蔡秀才抱怨的道:“现在好了,那证据人家不看,要重新取证……这下子又要花—笔。”   “二哥,你少说两句。”小蔡秀才,就是蔡家老三道:“父亲,案子不能再查下去了,知   道的人越多,越对我们不利,我们现在还是受害者,要是有人知道了内情……那我们蔡家……   ”   “不说了,这是一千两银票,明天拿去打点好那些证人和衙役,尤其是牢房里的狱卒和牢头儿,千万要说好……,唉,为了这个不孝女,家里已经赔出去多少钱了?”蔡举人心疼钱,更甚心疼女儿,一个女儿最多一副嫁妆,撑死三五千两银子,还都是丰厚的嫁妆。   可是为了死了的丫头,他都花了一万多两了。   一开始的确是激愤的,可是后来就心虚了,随着越发清楚内情,他就越发的不安,将伺候了女儿的奶妈跟丫鬟,开始是关起来,后来是想转卖出去,到了后来更是想……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   “那个兰兰,找到了没?”蔡举人问小蔡秀才:“你不是找了人去追了吗?捕奴的还是人牙子的?”   “都差不多,他们说,老的那个死了,已经处理掉了,小的那个躲起来了,不过你们放心,是在野外,她不敢进城,她可是逃奴!”小蔡秀才非常认真的说着残忍的话:“抓住了打死都没人说什么。” 第一百八十一章 蔡家   鸡叫三遍,田径就起来了,昨天半夜他也起来了,去看了看他们的马,给加了一顿草料。今早起来,也是他去看的马圈里的马匹,又加了清水。   等到屋里的人都起来了之后,田径已经点好了早饭,小二给送来的小米粥,白菜肉的大包子,香油拌的小咸菜,还有一碟腌制的香菜根儿,算是小菜吧。   做的当然没有家里的那么好吃,但是也别有一番滋味儿。   尤其是白菜肉的大包子,丁田干掉了两个,就吃的有些撑了:“这包子真好吃。”   “好吃吧?这是他们家特意在山东那边学来的山东大包子,这是他家的特色,早上的时候,买包子的人都排队呢。”丁田吃了两个就撑了,人家田径吃了四个,还有些意犹未尽。丁田的小胃口跟人家的比不起啊!   吃过了早饭,一行人穿上官服,就连金不换都穿上了。   “你哪儿来的?”丁田指着衣服:“你不是……你……。”   这衣服,要是金不换穿上了,是仵作啊?还是衙役啊?   “我就是借了一件,到时候混在你们里头,谁会注意我?”金不换早就打算好了:“走吧!"   这都要走了,丁田还能说什么,扭头带他走了出来,一行人就先到了白云县县衙的大门口田捕头人面广,他立刻就找到了白云县的捕头白战枫。   白战枫跟田捕头一样,五大三粗,有点功夫底子。   见了田径他们,二话不说,就让到了班房里,自有衙役上了一碟炉果儿,一碟白糖糕,还有局沫茶叶水。   坐下喝了茶水,吃了点心之后,田径就说想查案,是蔡家小姐被杀一案。   白战枫听完就说了:“你说的事情我也听说了,这个案子当时不是我接的,我当时去另一个县里办差,回来之后,案子都结了!”   “不是你经手的?”田径一拍大腿:“我就跟我们府尊大人说过,白大哥办的案子比我都多,为何没能看出疑点呢?偏偏那卷宗都递上去了,大人又给驳回,并且亲自封存压下来,要我等重新取证。”   “难!”谁知道白战枫却摇头:“这案子,当时我也想重查,可惜,遇到的困难还很大。”   “什么困难?”   “第一,蔡家小姐是未出阁的闺女,想验尸什么的是不要想了,就连仵作,都是他闺女帮的忙,那也是个黄花大闺女呢!”白战枫道:“第二就是蔡家,蔡家一门两个举人,两个秀才,在本县那是第一大户,第一门第,连县令大人都与蔡举人同窗相称,互为挚友,蔡家在当地是很有名望的,而且蔡家经营的粮铺,也是非常讲究的,收购粮食的时候,他们家的活计会主动去乡下一些老弱病残家里,直接收购粮食付现金;商户们哪个手头紧了,还可以去蔡家借点银钱周转,并不取利息。所以,蔡家老爷说的话,一般人都会支持……。”   “第三,这事儿说起来……哎,也是让人非常纠结的,他们家的邻居是个大嘴巴,他将蔡小姐的绣楼里有人的事儿,跟很多人都说过,蔡老爷大为震怒,加上蔡家小姐横死……如今县里风言风语的,蔡夫人都病了。所以这个案子一个闹不好,会得不偿失。所以我们老爷就三缄其口。再说了,那云华清是凶手,是人证物证俱在,老爷就判了。”   现在要是翻案的话,岂不是说,白云县的县令,是个糊涂官儿?   何况云华清还是有秀才功名的人,结果被白云县的县令请来了本府学政,给剥夺了,这要是云华清是清白的……连学政都要吃挂落儿。   “还有,云华清的两个姐夫,也通过人帮着说了话,云华清是罪有应得,白云村已经将他赶出村子并且除名了,让老爷千万别让白云村蒙羞……你说这都什么事儿啊!不就是看上了小   舅子家的那点家财吗?他那两个姐姐哭闹过一阵子就没声儿了,这是恨不得云华清早点死啊!”   别人说也就罢了,连自己的亲姐姐、亲姐夫都这样说,云华清还有什么可说的?   翻案?   别逗了。   众人终于知道,这次的案子想要复查,真是困难重重,光是本府学政和白云县县令以及蔡家三座大山,就翻不过去。   还真是个棘手的问题。   “蔡家动不得,那云华清的家呢?”丁田提议:“从他家查起呢?”   “云华清家的祖宅,早就被卖了,卖的钱财,两个姐夫平分了,家里的田地也是如此……。”这个,都成了别人家的了,怎么查?   “案子尚未结束,怎么能卖掉祖宅?”田径道:“这是有违规定,朝廷法度不允许。”   “这……可是都交割完毕了……。”人都被判了死刑,人证物证俱在,铁打的事实,人家不处理家产,要干什么?   丁田想了想,开口道:“那么,我们能不能,去案发现场看看呢?”   “那里都去过无数遍了,蔡家的人……。”白战枫尴尬了一下:“恐怕连门都不让进……   ”   “官差办案,他能拦着不成?”田径道:“想当初,连宁王殿下都夸赞过我田某人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干吏。”   白战枫眼前一亮:“这个,不如我们一起去?其实我也想去看看这个案发现场,说实话,我都没去过……。”   因为蔡家不让人进去……。   但是带着连“宁王殿下”都夸赞过的田径,那蔡老爷,是不是考虑一下呢?   “没的说,走!”田径知道,这个时候,有个地头蛇带着,可比没有的强。   他也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如今几乎每次提起来,他就有一些底气了,一行人二话不说,杀到了蔡家。   蔡家也不是真的不让进,只是让进来大门,在门房那里请坐,喝茶,他们去通报老爷和夫   人。   但是出来见他们的是蔡举人,而非蔡老爷。   “对不住了,父母双亲因为妹妹的事情,双双病倒,如今都只能卧床静养,不知道几位来是?”蔡举人是个非常和气的中年人,一点没有读书人的清高自傲,反而有些圆滑,颇像是一个经营有道的掌柜。   白战枫机灵的给他介绍了田径,并且说明了一下,虽然只是强调了一下,可是,这个名头太大了。   蔡举人一时之间也被唬住了,他也是读书读的有灵性的一个,但是在人情世故上,还是有些欠缺,尤其是,他这些年心里杂念太多,以至于最后点头同意了他们重新调查案子。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他们来到了绣楼。   “小妹的绣楼,是家父家母费尽心思给她布置的,住了十五年,这就没了……。”要说没有感情是假的,自己的亲妹妹,从小他也是看着长大的,蔡举人比蔡小姐大了二十四岁,整整   两轮。   提起妹妹,也红了眼眶。   蔡小姐的绣楼,是个三层高的小楼,一层是丫鬟的住处和沐浴间。   二楼是蔡小姐的闺房,三楼不住人的,三楼建的高,看得远,是蔡小姐平日里刺绣、看书,后者看远处街道上的人的地方,三楼上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架子,上面放了几本书,丁田扫了一眼,果然,《莺莺传》、《太真记》等古代比较宣扬自由恋爱的书籍,在上面摆着呢。   除此之外,还有《狐妖传说》、《飞燕奇谈》等古灵精怪的小说话本。   不过也有一些《九十洲绣像列女传》这样的书籍,只是被放在了最下层,看样子并不得这房间主人的喜欢,恐怕连看都没有看过。   “案发现场在几楼?”   “在三楼。”   就是他们眼前的这一层,三楼虽然没有床,但是却依照“汉唐时期”的规格,放了软塌,竹床,颇有点榻榻米的意思。   因为举架高,上面的房梁也架得很高,窗户大,从这里往外看,果然能看到墙外对面街道的风景。   这倒是跟云华清说的一样。   只是……这么高的房梁,要一个文弱书生将一个女子吊上去……他拉得动吗?   尤其是上吊用的绳子,如今还绑在房梁上,空悠悠的晃荡。   或许是因为死过人的关系,这里如今已经落满了灰尘,却没人来打扫。   “麻烦你了。”田径看了一圈儿之后,并没有进入现场,而是请金不换来。   金不换当时就套上了自己的那一套法医装备,白衣白帽白鞋子,带着白手套,只不过因为这样太白了,有点丧气,在左胳膊上,带了一个银色祥云托着一个红色小葫芦的标志的……袖标!   丁田一呲牙,他本来想搞个“红十字”的,结果被金不换给鄙视了,如今金不换自己捣鼓出来了这么一个标识,当然比红色的十字更好看。   倒是他这身行头,还是比较能唬人的,他进了现场之后,从脚下开始,仔细的查勘。   而丁田则是去二楼,尝试着看能不能从二楼看到外面。   蔡举人看他这样的举动,就知道他是个新手,不在案发现场找线索,跑二楼来……想标新立异也不是这样标新立异的:“这位捕快,我蔡家的围墙高达两米半,一般人是翻不进来的,当然,里面往外面看的话,也是看不到的……。”   丁田揉了揉鼻子:“每一个可能都要想到。”   蔡举人对这个如何办案并不精通,所以也不跟他计较。   丁田又去了一楼:“这一楼的丫鬟,就一个吗?”   “是的,就一个丫鬟,我家也不是什么富贵人家,只略有家资而已,且只要有一个打下手的人照顾着就行了,我们清正传家,读书明理才是……。”好么,这位叭叭叭的说了好长一段话,无非是为自己家添油加彩。   可惜,丁田不是听他吹嘘家风的:“没有老妈子吗?两个年轻的女孩儿,怎么住这么大一栋绣楼,一些粗活也要女孩儿去干?”   “当然不能了,丫鬟的力气有多大?这里还有舍妹的奶娘陪伴,重活也就是倒个洗澡水而已……。”不知道为什么,蔡举人觉得这个人问的问题,有些奇怪。   “哦,那就对了,有个仆妇做粗活儿,有个丫鬟照顾小姐,挺合适的。”丁田没事人一样的打开了一个房间的门。   这个房间是一面朝南的房间,不太大,炕也就能躺个三五个人那样,只是屋里什么都没有,连坑席都没有!   而且那炕,竟然是新搭建的,并非以前的老炕。   你问丁田怎么知道的?   因为这屋里一股子新泥的味道。   上头都没有打扫的案发现场,加上这空空的屋里,竟然有一铺新搭建的火炕……。 第一百八十二章 新的发现   “这里没人住了吗?”丁田故意这么问。   “没人了,自从舍妹……家里的下人都不敢来住着,只在白日打扫,上香,家母更是来一次,哭一次,眼睛都要哭瞎了……我那妹妹,蕙质兰心,知书达理……那个竖子!狼心狗肺啊!”提起云华清,蔡举人恨得咬牙切齿。   眼珠子都红了。   作为一个读书人,他能这么不顾仪态的生气,也是真的动怒了。   可是……丁田却觉得,总是少了那么点什么,气氛里,总有一种做作的感觉。   尤其是……这都没人住了,外头有不是没有炉子,这屋里还需要搭建一铺新炕?   蔡举人说着话的时候,眼睛也时不时的瞄一下丁田。   他觉得这个新人太没有眼力见儿了,哪有在人家小姐的绣楼里到处乱踏的道理?   他要不是怕他看出点什么来,早就开口骂人了。   只可惜,对于男女大防这方面,丁田知道的也不是很多。   毕竟前主就是个农家子弟,乡下小子,虽然知道男女大防,越是大户人家越讲究这个,可是……他真没亲眼见过几家。   再说这北地有什么大户人家啊?   最尊贵的非宁王殿下莫属,可是他哪儿有女眷?   丁田去他那里见到的不是一水儿的大老爷们儿,就是智多几近妖的三个幕僚,再有就是老橘皮子脸的仆妇,连个水嫩一点的丫鬟都没有。   根本不用避讳什么,所以要说丁田懂么,他也懂一些,要说全懂……他还真不是很明白,说白了,就是一瓶不满,半瓶咣当的主儿。   不然也做不出在人家已经亡故了的小姐绣楼里头,上蹿下跳,哪儿哪儿都要看个遍的架势   不过也因为他这样,蔡举人反而要紧盯着他,给了金不换他们可乘之机。   等丁田跑的都出汗了,金不换他们也取证完毕了。   “请召集家里的下人们,有话要问。”白战枫跟蔡举人道:“这是惯例。”   蔡举人知道这是惯例,就点头去让管家召集人手。   自己则是带着小厮和管家婆子陪着这些人。   蔡家平日里召集下人的地方是在前院,空地很大,但是蔡家的下人不多。   因蔡家的人口也少,算上已逝的蔡小姐,蔡家也才不到二十口人,而他们家的下人,也不那么多。   丫鬟有八个,仆妇十个,还有马夫、车夫和园丁、管家、账房等等。   也就不到一百人,这无法与真正的高门大户相提并论,因为丁田听王富贵说,京中的高门大户,谁家不是仆人上千户?   记住,不是上千个,是上千户。   比起这才不到百十个人,简直不够看。   但是那是当时吹牛皮聊天的时候,王富贵说的,真的有这么多人站在院子里,乌泱泱一片,可就不一样了。   就像是有人觉得一万块钱很多,可是一百万的话,他们也就当成了一个数字,但是要将一百万块钱放在一起,谁能想象的到,那是多大的一堆钱?   现在丁田就看着眼前这些人……有点发晕。   倒是见惯了场面的两位捕头很是沉得住气:“人都齐了?”   “齐了,我蔡家只有这七十八个下人。”算起来,果然没有上百。   不过在白云县城里,也是第一大户了。   “那么,不换先生,请。”俩人都对金不换非常客气,倒是没有将丁田显示出来。   金不换也不客气,他从每一个人的眼前经过,几乎是毫不客气的检查了每一个人,包括丫鬟在内,但是没有真的搜检身体,而是看他们的穿着打扮。   虽然是在县城里最大的人家做工,但是他们穿戴的并不富贵,也是,只要主家穿戴的富贵就行了,他们当下人的,是干活的人。   不过为了蔡家的脸面,他们这些下人也没补丁摞补丁的,而是穿着细棉布做的衣服,男的   穿着的是藏青色,女的穿着的是藏红色,这两个颜色因为耐脏,一般人家做活儿的时候,也爱   这么穿。   只不过因为蔡家小姐新丧,这些人穿的都是半新不旧的衣服,腰带上缠着白布,妇人们也没带红头绳之类的喜庆颜色的东西。   几个丫鬟也是素素的样子,穿着的衣服是白梅花布的细棉布衣服。   蔡举人脸色不好看,因为金不换不止盯着一个人看,他是每个人都看了一圈儿,连几个颜色好的丫鬟都没放过。   他早就相中了其中一个丫鬟,母亲也答应了他,等过了妹妹的事情,就将这个丫鬟赐给他做通房。   家里的那个黄脸婆,早就看腻了,也该换个颜色好的女人伺候自己。   于是黑着脸道:“这位……可看好了?我家丫鬟不多,婆子不少。”   言下之意,就是说,金不换盯着人家丫鬟看个没完,是个啥意思?   丁田都被这毫不隐晦的话给逗笑了,他以为自己就够直白的了,没想到这读书人里,也有蔡举人这样的……他记得王佐身边的那几个,说话都云山雾罩,一个比一个会打机锋。   其实,丁田真是高看蔡举人了,虽然都是读书人,但是他一个偏僻地方的读书人,怎么能跟宁王殿下身边的十大幕僚相提并论?   何况他们这些幕僚,都是有进士功名的,只是不当官而已。   只一心辅佐宁王处理公务、私事等等,见过的场面,连杜知府都比不了,何况是一直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耀武扬威的蔡举人了。   倒是金不换,点了点头,问蔡管家:“你们家的下人,都穿这样的衣服?倒是好料子。”   细棉布也是有区分的,普通的细棉布,都是农家贫户自己织出来的,自然不如专业织布的织娘织出来的那么好。   而这细棉布,都是上好的细棉布。   厚实,耐磨,耐脏,能穿的时间长一些。   “我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下人们也没有穿戴破烂的道理。”蔡举人这会儿倒是抬高鼻孔,说了句大实话:“每季都有两身新衣服。”   “哦,都是这种料子的?我看府城的大户人家,有的丫鬟穿戴的花布料子,比这个新鲜。   ”金不换在丫鬟的身上做文章,眼睛就看几个丫鬟,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真的好似一个贪色的男人。   蔡举人叹了口气:“本来也是有红色底,粉色梅花的衣服料子做冬装的,这眼看着天气就冷了,她们穿戴的新鲜一些,让家母看了也养眼,只不过舍妹这走了还不到百日,家里是不能见喜庆颜色的……。”   金不换好像这才想起来,死的是他们家的小姐:“哦哦,对不住,对不住……这个,男仆身上穿的这料子我倒是没怎么见过?”   “哦,这是厚鲁缟的料子,不太常见,主要是一般军中用,厚实,压风,又耐磨,有的时候,听说不太锋利的刀子都割不断这种布料。”蔡举人喃瑟了一下:“我家就是买了一点军中不要的这种料子,才给家里的下人们做了几身衣服。”   军中的布料,有的时候用不了,或者是抽查出来的不合格的,都会便宜处理掉,这是军中的惯例。   因大青的国号是“青”色,所以现在男子们流行穿的颜色也是各种的“青色”为主。   所以军中的颜色,多为藏青色,石青色等等,夏日里的单衣,也是竹青色、草青色等颜色为主。   “还是蔡家啊,有学问的人家。”金不换非常恶心的一脸佩服的表情:“习文固然重要的,但是在北地,武风盛行,也要有忠武之心……。”   狠狠地将蔡家夸了一遍,仿佛蔡家文武双全一般,把个蔡举人给夸的啊,都有些醉陶陶了,不知不觉的就又多说了一些,他们家好几年开始就这么做了,跟边军的关系也不错,加上认识了几个帮边军销售多余物品的人,这关系就搭上了。   蔡家的商铺,以粮店为主,但是他们家跟高家那样的人家可不一样,他们家当年可是在大战的时候,将粮店的存粮,全都捐给了官府,因此,蔡家还得了官府的夸奖。   而本地县令,也因为如此,对他们家非常优容。   聊的非常开心之后,金不换扭头就说了他的目的:“两位捕头,小的在案发现场,有了新   的发现。”   他是当着蔡家人的面说的。   蔡举人当时脸上的表情,丁田觉得,简直无法形容!   “什么新的发现?”白战枫非常感兴趣的问:“快说。”   这个案子,是个死案,一切都铁板钉钉了,要是能翻转过来,简直是奇迹啊。   “现在不好说,我们还是回去说吧。”丁田立刻就拦住了追问的白战枫:“田大哥?”   田径一看丁田这举动就明白了:“也好,我们是来取证的,还是回去再谈吧。”   蔡举人想问,可白战枫都不告诉,岂能告诉他?   不过不愧是读书人啊,脑筋就是转的快:“案子要查的,但是饭也要吃,这都中午了,留下用一顿粗茶淡饭吧?”   只要留下来,多灌点酒,不怕这些人不醉,醉了的时候,嘴上可没有把门儿的。   “不了,我等公务在身,就不再打扰苦主了,蔡举人,告辞!”白战枫不好跟蔡举人他们家撕破脸,不然他以后在县城里就不好当差了,但是田径可不管这个,他又不是在白云县里当差,他是府城的捕头,干脆这拒绝的话,就他来说了,说完就走人,相当的干净利索。   都没给蔡举人想办法动脑筋的机会,一行人来去匆匆的,就这么离开了蔡家。   他们走的潇洒,蔡举人送走了人之后,就跑去找蔡老爷了:“父亲,他们说找到了新的线   索,但是没说是什么……。”   家里发生的事情,岂能瞒过蔡老爷这个当家做主的人?   官差前脚还没迈过蔡家的门槛儿,他就已经知道了整个过程。   “到底是哪儿出了纰漏?那绣楼在出事当天就打扫过了,现在放着也只是让人知道,我们蔡家是受害者……你……派人去打听打听,还有,去问一下,县令大人有没有空闲?后天我想请他吃饭,就在白云楼吃,那里应该有今年新粮食酿造的白玉烧吧?请他喝酒。”   “是,父亲。”蔡举人道:“只是,县令大人他会来吗?上次他就不太高兴了……。”蔡家说白了,也不敢太过威逼白云县县令,这事儿他们家是占理不假,可人家也说了,要按照朝廷法度办事。   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人家也占理啊。   “我不会再追着他要处理结果了,反正云华清也完蛋了。”蔡老爷一点都不慈眉善目的道:“我就是找他吃吃饭,喝点酒,聊聊天而已。” 第一百八十三章 白云村   蔡家的人不管怎么说,也无法有太大的动作来影响衙门问案,收集证据。   而他们一行人快速的回到了衙门,刚在衙门里用了一顿官府提供的午饭,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白菜炖粉条,萝卜条汤,以及土豆炖的大鹅。   这已经算是很好了,二米饭,没有酒。   吃过午饭,一行人连休息都没有,直接出城,去了白云村。   白云村就是白云山下的一个村庄,只不过这个村庄很大,而且因为靠近白云山,倒是建的非常不错,七八溜儿的房屋,上百户人家。   如今秋收后,正是缴纳税粮的时候,如今家里的院落都堆满了粮食,一家人一家人的灌粮袋子,准备装车上去,送到县衙。   这里就该是白战枫的舞台了,只见他去找了云家村的村长,带他们去了原来白云清的家。   云华清的家,已经被村长的亲侄子买了下来。   他这个侄子叫云华西。   “华西啊,我就说,这房子风水不好,你非要买下来,买下来还不住进去,你想干什么呀?空着吗?”云村长对自家侄子非常不满意。   云华西也是个小书生的样子,身体修长,有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感觉,但是本人的脾气却非常固执:“大伯,我说过了,云清他不是那样的人,你们就是不信,他的家,不能丢。”“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他自己都认罪了!”云村长生气的教训他:“你父亲去世得早,你母亲也走了,就你一个人,整个家当都用来买这栋房子,你……你真是要气死我了!”   “我住在这里,也是住在以前云清给我安排的地方,他的东西,一样不少的在屋里摆着,就等他回来……。”说着说着,眼睛红了:“他……他就是死了,我去给他收尸!”   “唉,你这孩子……我当时也是相信云清的,可他自己认了罪,我能怎么办?我拦着你不让你去看他,是为了你好,你可是要考秀才的人了,你父亲母亲一辈子,不就是希望你能考个功名回来吗?”云村长叹了口气:“这几位是官差,来勘察的,你让他们进来吧。”   云华西警惕的看着他们:“什么官差?哪儿来的?”   “我是本县的捕头白战枫。”白战枫站了出来:“这位是府城来的田捕头。”   田径一抱拳:“府尊大人看过了卷宗,认为云华清杀人一案疑点颇多,压下了此案并没有上报刑部勾决,而是列出疑点,加上云华清在牢里上了诉状陈情书,特意派遣我等前来重新调查取证,无奈此案案发时间已久,现场多有破坏,如今只想进来看看云华清平日里生活的地方,可有什么对他有力的证据。”   不过对方却并不信他说的话:“你说得好听,万一你们是来找对他不利的东西呢?或者拿了东西就说是他的罪证呢?那些官差当时来,搜了家里,拿了华清平日里积攒的银子和一些他未婚妻送他的定情信物,就说是赃物……判了他的大罪……那可是杀头的罪名!”   “你放心,云华清的确是在牢里上了诉状陈情书,并且我们也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只是他这人心地太好,为人太善良,太感性了。”丁田赶紧道:“蔡家小姐是他的心头伤……。”   听了丁田的话,云华西这才脸色好了一些:“不错,华清他这人虽然外表放荡不羁,可是非常重情重义,当年我父母初丧,我二叔家来想分点家产,还是他帮我出头,将对方斥骂一顿,保住了我父母给我留下来的家财……。”   “咳咳……。”云村长轻咳一声,觉得这么丢脸的事情,就别在外人面前说了吧?   可是云华西才不管他呢!   真是啥都敢说出口:“我早就不知道在哪儿讨饭吃了,他当年帮我,现在我也要帮他。”   云华清的家,是村里最好的房子,青砖灰瓦,盖的大气,左右有牲口棚子,和菜园子,后头还有花园子,反正这个家,就算是云华清考中了举人,住着也不失身份。   所以这个房子的价格,可想而知,绝对便宜不了。   云华西能拿出钱来购买下这栋房子,家底肯定也不薄。   “唉!”云村长又叹了口气:“那你让他们进去吧,东西都还在,都是华清平日里用的……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是要求原封不动。”   “对的,让我们进去吧。”丁田想了想:“华清他爱读的资治通鉴,也还在书房的软塌上   吧?”   云华清外表浪荡,实际上,文采的确非常好,资治通鉴更是他的最爱,他常说,读史可以   明白很多事理,所以他最爱资治通鉴,而且最喜欢在书房里的软塌上侧躺着看,因为软塌挨着窗户,窗外就是一株长了十来年的杏树,每到春天的时候,杏花绽放,窗下读书,是一大享受   这个爱好,却没几个人知道,因为他们都以为他是一个浪荡子,虽然有点学问,但是哪个书生不风流呢?   听丁田这样说,云华西才有些相信他:“那你说说,他还爱什么?”   “别看你们动辄去什么青楼楚馆啊,吃什么大席面儿,其实他最爱吃的,还是县城东南方集市上的鲜肉小馄饨。”丁田道:“而且每次都要多放一勺蒜苗提味儿,但是他却不吃那摊子上的咸菜,因为他见过一次,他们家小孩儿在咸菜缸里撒过尿……哈哈哈……!”   这都是平时,狱卒们跟云华清聊天的时候,得到的一些小信息。   其实只是丁田觉得需要关心一下犯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心情,没想到,这个时候却可以用来拉近关系。   果然,那云华西一听,脸色更好了:“华清哥也跟你说了?”   “他在我们那里过得很好,我也跟他说了,他是心灰意冷的认罪,然后被砍头好?还是查出真凶,他替蔡家小姐这位未婚妻报仇雪恨的好?他想明白了,所以我们才来……只是,这本是案件的重要地点,却被倒手买卖,太不应该了。”丁田扫了一眼云村长,他也面色尴尬的很   “那你们进来吧。”云华西终于点头,放人进来了。   不过他跟在丁田身边:“你想看什么?书房?卧房?”   “都想看看。”金不换出声道:“尤其是他平时爱穿什么样的衣服?吃什么样的食物?…   …。,,   “那就走吧!”云华西点头:“先去书房看看。”   作为一个秀才,云华清的书房里,北墙是一个很大的书柜,上面摆满了书籍,除却四书五经之外,还有一些诸子百家的著作,古代书籍是很珍贵的,所以书房是一个家庭里除却卧房外最重要的地方。   里面有一股淡淡的樟脑木味道,这是为了防止书籍生虫用的东西。   桌椅板凳,软塌以及一面小火炕,书房一看就是云华清经常待的地方。   另外,窗外果然有一棵杏树,当然,现在的景色肯定不好。   卧房里,非常干净,火坑上有坑柜,炕桌,反正是一个人住,好大一铺火炕,都随他折腾   金不换又带上那套行头,开始折腾了,取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布料的,甚至包括鞋子。   丁田就问云华西:“家里有绳子吗?”   “有^”云华西指着西边的耳房道:“在柴房里。”   丁田去看了一眼,发现是很粗的粗麻绳:“这么粗?”   “这是捆木柴用的,如果是杆子的话,直接拧成绳子捆上就行,不用多麻烦。”云华西道:“再说了,烧柴的都是那些婆子们,有劲儿着呢。”   “云华清我看也不胖,他力气不小吧?”丁田随意得问:“看那资治通鉴,那么厚的书,他都抱着看……不怕胳膊酸?”   “他哪儿抱着看啊?他只拿一本看,别看华清哥长的挺高,但是他真没多大力气,最多能抗二十斤的米袋子,啊哈哈哈……上次去春香楼……。”云华西跟丁田说起了云华清的糗事。   原来有一次他们几个在先生的学院里考试,得了好成绩,被先生褒奖了一番,放了三天假,凑了点钱,就去了春香楼。   当时春香楼的头牌是一个叫“青娘”的女子,这女子身材娇小玲珑,据说体重不朝过一担粮,怡似汉代美女赵飞燕,可在银盘上起舞。   他们要去见识一下,结果那青娘果然可以站在银盘上起舞,身材娇小,体重超轻,只不过再轻,那也是一个大活人,银盘是桌面那么大的一个超级大盘子,是平时用来盛放冰块在夏日里降温用的冰盘。   几个人喝多了吹牛皮,说能抱起美人上楼梯,结果……云华清抱起来了……却只走了三步就摔了美人……。   当时成了他们之间的笑柄,连个女人都抱不起来,你还能干嘛?真的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啊!   丁田听了若有所思起来……这么一个人,哪儿来的那么大力气?   可能是很久没有人跟他说云华清的事情了,云华西非常乐意跟丁田分享一下云华清的过往,哪怕是糗事也行。   丁田就很被动的听了一耳朵云华清的过去,虽然说都是美化过的了,但是丁田还是听出了云华清这个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儿。   不过是一个秀才,就想当个狂生了,要是考中了举人,还不得当个狂徒啊?   他们在这里待到了很晚,云村长请他们吃的晚饭,家里宰了两只小母鸡,炖了些蘑菇和粉条进去,蒸的二米饭,还有辣椒腌茄子。   味道还不错,众人吃完了饭,要打道回府,田径给云村长留下了五十个铜板:“多少就是这些了,我们不能白吃百姓家的饭菜。”   “这个……?”云村长看向了白战枫,平日里大家都有来有往的,没说给钱的啊?   再说了,白云村是个富裕的村子,一顿饭而已,不至于吧?   田径说完就上了马车,赶紧的往外走,白战枫点了点头:“您就收着吧。”   说完,也赶紧的上了马,追着马车走,这一行人,快速的出了村子,将将在天黑关闭城门前,进了城门。   直接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客栈。   白战枫也跟着进来了,田径看了看他:“你不回去?”   “我想知道,这位到底查到了什么线索?”白战枫对金不换查到的东西特别感兴趣:“说说,说完了给我找间屋子,我也在这里住一夜。”   “你不回去,你家里的那位不担心么?”田径乐了:“再半夜找上门来。”   “我路过城门的时候,跟我家隔壁的那个在城门这边当差的说了,我晚上跟你一起查案,就不回去了。”白战枫乐了:“我媳妇儿肯定放心,再说了,我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差事。” 第一百八十四章 聪明的人   他说的这么洒脱,田径也不好赶他走,不让人参与其中,再说了,这案子是在人家地盘上发生的,不让人知道内情,也不是个道理。   “那你就留下来吧!”田径点头同意了。   众人回来后,自然有小二送来了热水,洗漱过后再次聚到一起,眼巴巴的看着金不换。   “第一个疑点。”金不换这会儿非常自信的开始了他的推敲之旅:“那阁楼之上,应该是只有女眷上去过,其次是云华清这个外男,然后是蔡家父子算是男的了,只不过他们恐怕很少上去。”   “这个是肯定的,蔡家小姐生得好,蔡家人视若珍宝。”白战枫道:“据说蔡家小姐是我们县的第一美人,又知书达理,容貌秀丽,当时订给云华清的时候,好多人为此惋惜,都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田径也吧嗒嘴:“结果还死了。”   “听金不换说!”丁田敲了敲桌子,示意他们俩闭嘴,对金不换道:“你继续。”   “嗯。”金不换点头:“但是我在现场,仔细检查的时候,竟然发现了好几个小布条。”   他从自己的箱子里,掏出来很小的一块布条,这块布条有些薄,灰白色,那白色不是原色,而是洗的次数多了,就掉色了。   因为古代的衣料染色都是纯植物的,洗的时候,是掉色的,越是鲜艳的衣服,掉色的就越多,而这块布料很薄,灰色,洗的发白,可见这衣服是洗了很多遍的。   “我今日问的那么多问题,就是怕蔡家人说这是他们家下人穿的衣物上的料子,结果他们家自己都说了,家里人用的料子是什么样的,跟这个布料可不是一款。”金不换道:“而且女子怎么会用这样的布料呢?又有些味道,这个味儿,又不是胭脂水粉的味儿,而是一股子……臭味儿!”   丁田上前真的闻了一下:“是猪的味道。”   “不错,猪的味道,还包括血腥气,这要么是一个抹布,要么就是……经常接触猪的人,才能带上这股怎么也洗不掉的味道。”金不换道:“这样的布料,怎么会出现在蔡家小姐的阁楼上?不要说是穿着这样衣服的人了,就是这个味儿,恐怕连蔡家的角门都进不去。”   角门是什么门呢?   就是小门,这个小门平日里是进柴薪、倒马桶走的地方,因为总不能倒个马桶,也要走大门吧?   “不错,蔡家人很讲究这些繁文缛节的,彰显自己的读书人身份,他们家大门只有老爷过来,或者同样是举人秀才的读书人过来,才会打开,就连下人,平日里走的都是他们家东边进出马车的那个侧门。”白战枫道:“他们家就算是倒马桶的下人,也是很讲究的,夏日里每日一冲澡,冬天也是一个月洗一次澡的,很干净。”   身上带异味可不行。   何况是这么大的味道了。   只有一片拇指粗细的布片儿,就能闻到味道了,要是一整个人……那得多味儿啊?   “这样的布片儿有三个,还有五根线,也是同样如此,这是一个人身上掉下来的,我猜测,大概是蔡小姐挣扎的时候,挠下来的,因为据说蔡小姐很喜欢留指甲……。”言下之意,当时是生死关头,女子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挠人啊。   “加上去白云村的云华清的家里,我也检查过了,没有这种布料,云华清是个秀才,他的身上更不可能有这种带着味道的布料,何况他的家境优越,银钱虽然少,可也没到缺的地步,每日里穿戴的都是一些青色的士子常服,读书人都很讲究这些的,还配有香囊、荷包之类的零碎,他要是掉的话,也该掉的是这种东西。”   众人听的眼睛放光。   “还有一个疑惑,那绳子如今尚在梁上,我也看过了,绳子打结,非常结实,的确能吊住一个人,可是首先,那么高的地方吊一个人可不容易,云华清一个秀才,能有那份力气?再有,难道蔡小姐就允许他这么把自己吊上去?那她得多傻啊?”金不换道:“喊人,在寂静的夜里,肯定能传出去很远,今日我也看了蔡家的家丁,男仆人起码有二十个是壮汉,我们北地的老爷们儿可不是孬种,连关外的蛮族都能打退,何况区区一个秀才?喊一声,人一来,云华清还跑的了吗?可是云华清却是在家里被抓的,一点防备都没有,也没有跑路,搜出来的金银细   软,跟蔡家报失的一样吗?”   “这个……当时案子不是我经手的,还真没在意。”白战枫道:“我明天就去查一下。”   “还有,当我问他们,侍奉小姐的奶妈子和丫鬟的时候,他们都说已经被暴怒的老爷太太打杀了,因为她们没能保护好小姐,这可是证人呢,就这么没了?打杀的太容易了吧?”金不换继续分析:“而且家里下人虽然看似不错,却太沉默了,检查的时候,我发现他们都手脚粗大,可见平日里做活儿很多,加上他们虽然极力的掩饰,但是依然有些害怕的样子……田儿跟我说,一楼竟然有新搭建的火炕,人都不住绣楼了,还搭火炕做什么?”   世界上有那么一小撮儿人,他们的名字叫“天才”。   仿佛生来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据说他们的脑回路长的跟普通人都不一样。   原来丁田不信,觉得勤能补拙,现在看到金不换,他信了。   尽管金不换一再强调,那是他的个人推断,但是,田径跟白战枫的调查结果显示,他的推断跟结果相差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最恐怖的是,他缜密的心思,一环套一环的推敲,解密。   使得此案在越发的扑朔迷离之后,豁然开朗,将案件剥丝抽茧,还原事情的真相。   说来容易,想要做到,又何其之难?   其实每个人都自认为聪明,总会多想一些,但越是多想,越想考虑的全面,却往往正好落在了别人设的陷阱内。   而真正的聪明人,却可以从一团乱麻中,果断的找准切入点,然后排开疑雾,找出真相。   大概,这就是智者和平庸之人的区别。   丁田有了金不换,等于有了个强大的智囊,还是他一个人的。   顿时笑的见牙不见眼:“不错,不错!带你来真是带对了。”   “都是丁司狱你的功劳,你跟我谈过,于细微处,见真章。”金不换感叹道:“第一次讲这句话执行到底,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将那个阁楼检查了一遍,终于看到了一些细微的东西,而且不止一处。”   “那绳结捆绑的非常结实,不然也扛不住吊上去一个人的重量,只是,云华清我可是跟他打听过得,他不会打绳结,更不可能是凶手了,那绳结打的非常讲究,而且绳子上还有一些黑毛,我想那是猪毛……。”金不换的脸膛烨烨生辉,非常自信的道:“由此发现,云华清不是凶手,而凶手必定从事一些捆猪、或者杀猪的行业!”   “本县可是有五个屠户,每日里杀猪宰牛的……这要怎么找?”白战枫懵了:“总不能五   个都是吧?”   “那怎么可能?”丁田哭笑不得:“这五个屠户,都是什么样的?你先说一说。”   “哦哦。”白战枫点头:“牛屠户就是杀牛的,是草原来的肉牛啊,他是我们县里唯一一个只买卖牛肉的铺子,五十来岁的人了,还能砍得动牛骨呢!”   “这个应该不是,这里是猪的味道,没有腥膻的牛肉味儿。”   于是,这位牛屠户就被排除在外了。   “还有一个白屠户,是我的族兄,他是杀羊的,冬天的时候生意好,他就杀羊,卖羊肉,不过他家里还有三十亩地,每年也需要耕种,也四十多了,最近正在给他大儿子相看人家,要娶儿媳妇了,案发的时候,应该不在县城,回老丈人家去探亲了。”   “这个也不是。”金不换继续摇头。   “那就剩下三个了。”白战枫一看他摇头,顿时心里松了口气:“朱屠户是专门卖猪肉的,他们家没地,人也是外来的,只不过他们家有个店铺,平日里的猪肉也不断,谁家买猪肉都是第一个选他们家,生意非常好,跟几个酒楼的人也关系不错。”   “一个是杨屠户,是从杨树县过来的,家里有个肉摊子,除却猪肉之外,还贩卖一些鸡鸭鹅之类的家禽,每年也不少赚咧!”   “最后一个是安屠户,这个人力气大,本来是逃难过来的,后来凭着力气去了山里头打了野猪回来,这才有了后来当屠户的本钱,不过他在城外住啊?在城郊的一个自己盖的院子里,他怎么进城啊?”   “他住在城外,不代表就不能在城里过夜。”金不换道:“明天,我们第一个去他家……不不不,去他的猪肉摊子上买猪肉去!”   丁田看了看金不换:“你不能看一眼就认定人家是凶手吧?”   “我只是想看看,自己推断的对不对。”金不换谦虚了一下:“再说了,五个都要看过,   不能说不是,就放松了对他们的勘察。”   “好吧。”不等丁田点头,田径已经同意了:“明天去,买点肉回来,让厨房给炖了,大   家辛苦一天,都回去休息,明天去肉摊上转转。”   这帮人折腾了一天,如今也累了,纷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倒是白战枫,拉着田径小声嘀咕:“那个丁田……就是丁司狱吧?那个……那个人?”   “你知道就好,别乱说。”田径警告他:“那位可是在郊外驻扎着呢,敢打丁司狱主意的人不是没有,你看谁成功了?”   “我就是问问,我看你对他颇为忌惮……。”白战枫尴尬了一下。   “废话,换成是你,你不忌惮?”田径乐了:“别说我一个没有品级的捕头,就是我们府   尊大人,那也是哄着田儿的,他可是有正式品级的官员,从九品的司狱。”   白战枫撇嘴:“从九品……比七品芝麻官还小……。”   “那你还没品呢!”田径道“别不服气,他年纪虽然轻,却参与了两个大案子,一个是贪腐案,一个是拐子案,这两个大案子,哪个没在刑部挂号?这一年来砍头的数量,都快赶上百年的了。”   “真没看出来,他的那个什么不换先生,果然厉害!”白战枫又有点羡慕了:“怎么不见   那位不换先生为衙门效力?”   这样的破案高手,不该出人头地的吗?   “你懂什么?”田径也同样羡慕的道:“人家不换先生,是被丁司狱高价聘请来的帮手,只是丁司狱的先生,不是衙门里的人,衙门也雇佣不起这样的高手……。” 第一百八十五章 抽丝剥苗   金不换在衙门里什么地位?   那是连丁田都要供着、让着的主儿。   别看他要身份没身份,要功名没功名,可是他有能耐啊。   丁田每年给金不换的各种礼物、工钱那都比他这个捕头高。   加上他是读书人,认识字,每天给大家上课,识字还不算,还教大家实数,最起码的加减乘除要搞清楚,有的人真的……真的不识数啊!   这会儿教导他们知道怎么算术,真是求都求不来的指教。   还有三五天必有一堂法制课,讲厚厚的一本《大青律》,掰开喽揉碎了的说明白,别执法者而不知法。   现在田径就能说,自己不比县令老爷差多少。   当然,肯定比白战枫这样的人更强一些,他只是不爱显摆而已。   “还真是个……。”白战枫知道了一些内情之后,砸吧了一下嘴:“有了这么一个人在身边,什么事儿办不成?”   羡慕是羡慕,但是也绝了挖墙脚的心思。   郁郁寡欢的去了他的房间休息,明天还得查案子呢。   田径看了一眼他的背影:“我倒是希望你去挖墙脚……。”   那样的话,他可就有用武之地了,以后在王爷跟前也能挂个名儿……可惜啊,谁都不是傻   子。   丁田的运气好,人更好,连王爷都喜欢他,后台太硬了,惹不起。   惹不起的丁田如今躺在炕上,迷迷糊糊的就要睡着了,但是脑海里想着的却是今日的案子,这个案子疑点这么多,他不信白云县县令看不出来。   但是却急着判,又急着杀人,要说蔡家是为了女儿报仇,那也不能胡乱冤枉人啊?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杀了人的要不是云华清……那凶手就逍遥法外,云华清算是为情掉了脑袋。   这都什么事儿啊?   迷糊的想着,最后想睡着了,做梦都在琢磨这个案子,到底是为了哪般?   他们是睡着了,蔡家的正堂依然灯火通明。   “父亲,白战枫没有回到县衙,也没回家,而是去了他们住的客栈,在里头就没出来!”蔡秀才禀报道:“想找他打听一二,也见不到人。”   要是真找到客栈去,那就太明显了。   “父亲,县令大人说最近两日没有空闲时间,他需要侍奉宁王殿下,毕竟殿下如今到了白云县的地界。”蔡小秀才也禀报道:“他每日都要送肉食过去,柴薪也不可或缺,加上秋收后还要收纳赋税粮饷……。”   总之,事情非常多,一个县令要想忙起来,还能找不到事情做?   一大堆的事情排着队等着他去处理呢。   哪儿有闲情逸致的跟他去喝酒吃饭?   “这都是借口,借口!”蔡举人生气的道:“平日里那么巴结父亲,如今却……。”   “闭嘴!”蔡老爷吼了一嗓子:“人家有正事要办,难道我比宁王殿下还尊贵啊?”   这就是人家蔡老爷的见识了。   “可是,父亲……。”蔡举人蔫儿了。   “可是什么?当初我们那么逼他,还不许老父母记个仇了?如今他是摆明了车马,不想掺和这件事情了,那就随他吧,现在他想掺和也掺和不起来了,案子已经移交给了府城那边,那几个人也都是府城下来的,我们只能小心应对……当初我就说不同意,你们就非要跟我说什么富贵难得,就难得出你妹妹这样一个结果?”蔡老爷抱怨不已:“如今花费这么多银子,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三个儿子老实的听训,其实心里老大不服气了,也非常憋屈,谁知道本来好好的打算,一波三折不说,最后还成了这个样子?   “行了行了,都回去吧,记得,该让什么人,怎么说,要安排好,只要没有确凿证据,那边都认罪了,我们蔡家是受害者。”蔡老爷发了一通火,终于也累了,挥手将三个儿子打发了   ,自己去找了老妻,老妻以泪洗面:“老爷……?”   “别哭了,儿女都是债啊!”蔡老爷仿佛老了十岁一样:“她死了还要连累家人……。”“老爷,纯儿是个好姑娘,都是那个浪荡子的错!”蔡夫人皎牙切齿:“他什么时候行刑?我要去看!”   “唉,恐怕要有的等了……。”   老两口在房里说了许久的话,一直到天都放亮了,才迷糊的依偎在一起,糊里糊涂的睡下,守夜的婆子不敢打扰,一直守在门口,也不让人进去叫……。   倒是丁田他们这边,一大早就爬了起来,稀里哗啦的吃过了早饭就去了县衙,案件卷宗这一类的活儿,自然是白战枫最拿手,他熟悉啊。   不过他堪合了一下当初蔡家小姐都丢了什么东西的时候,竟然发现,没有什么明细!   “没有明细?”   这可就有乐子了。   “当时蔡家人只是含糊的说了一些,一套金头面,三五个玉佩什么的,这都是写的不确定是什么东西。而从云华清家里搜出来的赃物也挺奇怪的,竟然也没列清单……。”按照规矩,这丢失的赃物,总要跟失主丢失的东西对上吧?可这都是些模棱两可的记载,他都怀疑是有人在里头捞好处了。   就是这好处捞的也太明显了点,难道不知道遮掩一下?   哪怕是少搂点,也比这样明目张胆的强,吃相太难看了。   “你说的不错,奇怪的是,蔡家竟然也没有深究,这毕竟是因为‘见财起意’的案子,要是见色起意……那蔡家可就丢人了,他们家不应该追究失财多少的么?”金不换看到卷宗上的记载:“而且这卷宗的记载也太潦草了,只有区区三页纸……。”   越是大案要案,那卷宗记载的越是详细,曾经有一个灭门惨案,那卷宗整整放了一个档案格子,多达上百页的记载。   哪像这个啊,就三页纸,还记载的不清不楚。   “是啊!”白战枫挠头:“不应该啊,我去问问。”   他放下手里的卷宗就跑了出去,没了他在,丁田就问金不换:“你有把握吗?”   “十之八九吧!”金不换道:“下午去看看肉铺的那几个屠夫。”   一大早的屠户们是不出摊的,有的是在家休息,有的是在家杀猪,更有的是去收猪,然后带回来宰杀。   一般的都是过了辰时,也就是九点之后,已时的时候,才会上摊子卖肉。   所以他们一大早来衙门看卷宗,一会就要出去看肉铺子里地屠夫了。   “那就好。”丁田摸了摸下巴:“按理来说,这县衙里的捕快不至于连这点见识都没有吧?怎么就抓错了人呢?”   “这里恐怕还有一些……不能宣之于众的内容。”金不换眉飞色舞的跟丁田讨论案情:“蔡家人肯定不对劲儿,他们要让云华清快点死,那么着急干什么呢?”   俩人兴致勃勃的谈论案情,白战枫跑了进来:“我问过了!卷宗……被看守的衙役,卖掉了几张。”   ‘‘啊?,,   “蔡家人花钱买了几页纸张,还有仵作,也收了封口费,早已经离开衙门,不在本县了……。”白战枫脸色很不好看:“不查不知道,当初的人,不是被收买了,就是已经搬走了,有名有姓的更是三缄其口……。”   “放心吧,到了府衙,他们就会老实了。”田径对这样的情况,并不太在意,三木之下,什么口供问不出来?   “可是……。”白战枫还想说什么。   “没有可是,走,我们去肉铺。”田径放下卷宗:“买点好肉回去,做个梅菜扣肉,配上大碴子粥,我听客栈的人说了,今天晚上要煮的,我让他们给咱们留一锅。”   “可是今年新下来的苞米煮的?”丁田问。   “当然,甜着呢!”田径乐了:“回头再做点肉食吃,正好。”   一群人出了县衙,直奔安屠户所在的肉摊子,当然,不能说是去查案,几个人在县衙里也说的是买点肉给自己吃点好的,谁都没提案子的事。   心里都明白,蔡家不可能不在县衙里打听他们查案的情况,一般人都以为他们是关心案情   ,毕竟是苦主家。   要是再给点好处……还不得把他们卖的干干净净啊?   所以他们在衙门里,只在放卷宗的地方说话,而且不许人靠近,出来之后,遇到的人都说的是吃啊喝的,关于案件的话题,是一个字都不谈。   一群人不少,不能都去,田径安排跟来的四位回去客栈,让客栈准备好大锅,他们买了肉就回去开始做,煮粥需要一个时辰的时间,那么做菜也得半个时辰吧?   他们总不能就吃一个梅菜扣肉。   丁田还吸溜着口水说他想吃红烧排骨呢。   “给我来俩猪腰子。”田径这个不要脸的更是点了个“大菜”。   “嗯?”众人齐齐看向了他的……后腰。   “看什么看?”田径撇嘴:“难得出来一趟,到时候来一道爆炒腰花……。”   “你还需要那个?”白战枫揭短:“弟妹可没在你身边,难道你想去外头解决?”   “放屁!”田径揉了揉腰:“这两天不知道哪儿没睡对,感觉腰像是扭了似的难受,吃俩腰子补一补。”   “哦……。”众人拉长音。   “一群小子想什么呢?”田径挺了挺腰:“等你们想我这么大岁数的时候,就该知道了。   ”   古代人均寿命真的不长,十六七成亲,一般三十过后,孩子就可以结婚了,那个时候,但凡是有成年了的儿女,就可以自称一声“老夫”了,只要有一个孙儿辈成年,还活着的就能自称一声“老朽”了。   而那个时候,一般也就五十岁左后。   一群人说说笑笑的到了地方。   安屠户的肉摊子是在北街的菜市场靠门口的地方,生意不温不火,但也能维持生活,反正他们家就他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安屠户叫安庆,长的膀大腰圆,也是,干这一行的,要是没把子力气,也不成。   他的肉摊子就卖一种肉,就是猪肉。   有的时候,还有一些野猪肉,安庆自己一个人,胆子大,长得凶悍,敢孤身进入白云山深处,找寻野猪,一头野猪最大的上千斤,最小的也七八百斤,这可比家养的猪大多了,而且打猎野猪不用本钱啊。   收猪卖猪,才能赚多少?   猎杀一头野猪,可能赚好多呢。特殊行动组   不过近日有王爷大驾光临,他就不去山里套野猪了,改收了猪后自己宰杀,然后再拿到摊子上贩卖,每日早出晚归的,别人都说挺辛苦。   他却说自己没有田地需要收拾,该交的税钱都交完了,还是多做点买卖的好,多赚点银子,好托人做个棉衣之类的冬衣御寒。   丁田一行人来到了肉摊子前……。 第一百八十六章 安庆,安屠户   安屠户正在砍肉骨头,排骨那块,丁田看了眼前一亮:“这扇排骨我都要了!”   安屠户抬头一看,一水儿的官差,顿时就有些脸色不好看了,可还得小心翼翼的赔笑脸:“这扇排骨都要?那小的给您都剁了吧?是要大块还是小块?”   “要大块,带回去红烧了吃。”丁田大咧咧的又指着那四个猪腰子:“这四个腰子也装上,还有那边的五花肉,也来十斤……。”   他在大咧咧的跟点菜一样的买肉,金不换也在摊位前,仔细的看着安屠户的表情。   金不换本人并不具备什么攻击性,而且他是站在两位捕头身后的,站中间的那一点位置,可以完美的遮挡自己的身形,又能有利的观察安屠户这个人。   安屠户别看表面上是笑的模样,但是眼里却带着一丝戾气,还有不耐烦的样子。   丁田他们都是穿着官差的衣服,尤其是丁田,正在指挥他干这个要那个,点了一堆的东西,排骨要剁好,肉也要大块,还有两根棒骨,带回去熬汤等等。   把个安屠户指使的团团转,偏偏安屠户还得忍气吞声,不敢有所不满,脸上还得陪着笑脸,没办法,这做买卖的人,谁不知道跟衙门交好的道理?   不跟衙门交好,能做好买卖吗?   尤其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好了,这些都给您装好了。”一个大布口袋,里头装满了丁田点的东西,很沉。   丁田没接手,还是田径将东西拎在手里,腰间一摸,发现自己付了一两银子的住宿费之外,就剩下一两银子了,这也不知道够不够?   “多少钱?”丁田让田径将银子收起来,自己摸出来一个新的,成色比田径那一两银子的小破元宝可要好上一倍的小银元宝,起码有五两。   这一看就是官银。   且做工精细,绝非一般银号出来的次等银。   古代呢,货币就是铜板、银子,金子少用,一般都是高官显贵赏人用的,普通人家对金子也就是戴着个首饰之类的,花用得少。   除非是大宗买卖,商家以金子作为结算,因为不占地方。   一般的买卖都是以银子为交易货币,铜板是找零用的。   且以金属为货币的古代,最开始是朝廷发放崭新的铜板、银子和金子。   但是假币这东西,古往今来就没有断绝过。   尤其是古代,用的是金属货币,防伪手段无限等同于没有。   朝廷发放的十足银,一两银元宝,一些黑了心的造币者,将银子拿回来之后,一百两的银锭子,能融化重新压模,可以化出一百五十两!   狠心一些的能化出二百两!   平白增加了一倍的量,这买卖谁不会做啊?   所以古代的银子的成色,也五花八门,不一而足,铜板也同样如此,好的铜板,是摔不碎的,但是被回炉重造过的铜板,因为里头加了很多杂质,不抗用啊!   而丁田拿出来的银元宝,可是当初王佐送给他的各种礼物里夹带的,那是出自王府的银库   王府的银库里的钱财,都是来自宫里的赏赐或者户部送来的亲王俸禄,跟外面的那些钱是不一样的。   人家王爷用的钱,可都是十足十的银锭子,赤金,铜板都是新的好么。   谁敢给王爷家的钱,是掺了杂质的“假钱”,那纯粹是找死!   但是北地没有这样的银子,就是有,那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花销的了的,那些造钱的,要是见到这样的银子,肯定是要回炉重造的,如果市面上都是这样的好银子,他们造出来的往哪儿花?   百姓也不是傻子,银子不纯,谁乐意要啊?   看到这样的银钱,安屠户顿时就乐开了花:“够了,够用了!”   “那就拿好。”丁田将钱给了他,一挥手:“咱们回去吧!”   一行人溜溜达达的,跟上街的纨绔似的,回到了客栈,田径去找客栈的铁掌柜的,去厨房做饭,其他人洗漱一番,等饭的时候,就说了一下大家的发现。   “我以前有一半的怀疑,但是在见过这个屠户之后,就有八分把握了。”金不换一上来,就给了他们这么一个惊悚的答案。   “真的?”白战枫跟田径一起追问他。   “真的。”金不换道:“今天晚上,如果你们可以去他家……的话,或许能搜出点东西,算是赃物吧?”   “你这么肯定?”白战枫疑惑的看着他:“今天就看了那么一会儿?”   “虽然只有一会儿的时间,但是他眼里带着戾气,虽然说屠户都是杀猪宰羊的,有点杀气正常,可是……他眼中还有些不耐烦。”金不换道:“你我都是穿着官服的差役,别的不说,起码他这样的市井小商贩应该是畏惧我们找他麻烦,他该讨好我们才对,可是他却不耐烦……为什么呢?”   “是啊?”白战枫跟着金不换的思路走:“为什么啊?”   “因为他有了底气,他有了改行的意思,所以不想再受气了!”金不换肯定的道:“而他一个卖猪肉为生的屠户,怎么会有这种底气呢?”   “是啊?”白战枫又跟着金不换的思路来了疑问:“他哪儿来的底气?胆儿肥了?”   “底气就是他有钱了。”金不换道:“我看了那边的菜市,猪肉摊子终究是不如那几个有门脸的肉铺子买卖好,除却肉铺子货品多之外,也因为肉铺子开的时间长,有了名气,也有了一定的客人。而安屠户不仅是外来人,他的肉摊子并不怎么兴盛,加上已经深秋了,以后猪肉恐怕不如羊肉卖得好,他的生意必定惨淡,那他为什么,还不耐烦呢?”   这么循环推敲之后,众人幡然大悟。   “那么我们今天晚上动手?”丁田看向了田径。   “吃过饭之后,我们出城!”田径正色道:“白捕头,麻烦借用你手下的一班捕快,先去安屠户家里看看吧。”   定准了基调,金不换非常满意,这是他第一次参与一件大案,非常有成就感,连饭都多吃了一碗,结果吃撑了,下午不得不在院子里转弯儿溜圈,好消化一下鼓涨的肚皮。   丁田哭笑不得的陪着他转圈:“回去后,你的冬衣也差不多该做好了,棉被呢?家里的火炕还热吧?”   “家里都是翻新过的,不用担心那些。”金不换跟他闲聊天:“等完事了,还跟着去打猎   吗?”   “去呀!”丁田点头:“再不打点野味儿,该下雪了。”   北地冷的早,过了八月十五就下了霜,再过几日,重阳节一过就该下雪了。   在北方,过了重阳节,连边军都不会再防范敌人,因为蛮族在草原上,只会比关内冷的更早,绝对不会比关内冷的晚,据说他们那里到了八月份就有可能下雪,九月份必定刮大风雪…   “好吧,那你跟着他们一起打野味儿,我想跟田大哥他们先回去。”金不换道:“家里还有好多学生们等着上课呢!”   “你还真当先生当上瘾了啊?”丁田以为金不换这样的人,会冷冷清清的过日子,谁知道竟然也喜欢热闹,还好为人师。   “你不懂。”金不换摇头:“他们若是能执法的时候,知道点法,总比冤枉人的强。”   “好吧,你随便,缺什么少什么,就去我家里的库房里找,找不到可以拿银子去买。”丁田道:“你的药箱子因为治疗云华清,恐怕都清空了吧?”   “没都空……。”金不换撇嘴:“少了一半……。”   “那就填满呗。”丁田道:“缺钱了去我家里拿就是了。”   “我想要王爷上次送你的那两根老山参。”金不换道:“其他的药材,我可以自己去采,或者去药铺里买,但是药铺里没有那么好的老山参。”   丁田的老山参,可是贡品来着。   是京中送来的三百年的老参,蜡烛粗细,有长长的须,像是一根小棒槌。   金不换觊觎良久,一直没敢开口,这次是实在忍不住了:“我有个能救人命的方子,叫续   命丹,不管多重的伤,只要不是当场死了,最坏也能延续三五天的命,最好的则是吃了之后,能保住命,再慢慢调养,恢复健康,可是这丹方有一味主药,就是需要百年以上的老山参,越是年代久远的药效越好……我以前哪儿买过这么名贵的药材啊?也买不起……。”   所以一直就没有想过这个药方,但是他现在可不一样了,丁田的优越待遇让金不换惦记起   了这个方子。   他很想炼制出能给人续命的续命丹。   “你随便吧!”丁田对那些东西并不吝啬:“但是多少给我留点炖鸡汤的人参哈。”金不换翻白眼:“那我还要那朵紫灵芝。”   “行,你去翻的时候,看上啥拿啥。”丁田大方得很。   金不换这才非常满意的……挺了挺肚皮:“明天可不能多吃了,这在外头溜达的我都冷了   ”   “那回屋里去吧,一会儿就换上衣服,去城郊了。”丁田提议:“不如穿得厚一些,这晚上可冷的很。”   “行!”   因为天气的原因,晚上这帮人都穿的厚实,一个个比白天胖了一圈似的。   一行人趁着夜色出了城门,因为是公务,城门将多等他们半个时辰,半个时辰之后必须关闭城门,除非有重大事情,否则,城门将不再开启,所有人,都得等到第二天天亮。   幸好,安屠夫的家,就在城郊,离县城并不远。   县城往西,大概三五里地的距离吧,这里就有几个人家,并非是村落,而是人家。   两个在城郊的客栈,一般没进去城门的都会在这里落脚,一个非常普通的大通铺,大车店;一个是比较高级的客栈。   还有两家饭店,也都是大众货色,另外就是有一家杂货铺子,但是很小,还有几户人家住在这里,基本上都是商家,没有农户,所以这里无法成为一个村落,只能算是一个……过往客商的临时落脚点。   其中一家,守在西边的一个院落,就是安屠户的家。   一个不大的院落,收拾的也不是很干净,没有仓房,只有三间土胚房子,倒是因为建在城外,围墙还挺高,房子的举架也高。   他们到来之后,发现这厮家的门,竟然是门板的样子,门板很高,看样子是新换的大门,遮住了往里看的任何视线。   “我来叫门!”白战枫作为地头蛇,当然第一个上前了。   “别!”金不换却拉住了他:“找个他家的邻居,就说是来……借点盐巴,没盐了,或者是腌菜的时候,放多了,吃的盐没了,诓骗他开门,我们冲进去,别给他准备的时间。”   “好!”白战枫听话的去找了隔壁的一个大哥过来。   那大哥有点害怕,因为看到的都是官差:“安屠户犯了啥事儿啊?” 第一百八十七章 我是冤枉的   “没有,我们就是今天买了他的猪肉,觉得不干净,想来吓唬他一下,你赶紧的把门叫开。”白战枫笑嘻嘻的道:“揍他一顿就行了,这样的屠户,以后不整干净了可别卖肉了。”那大哥才有些信,因为白战枫的嘴里有点酒气,估计是喝了点酒,平日里安屠户的确不怎么讲究卫生。   就去敲了门,安屠户的声音就传了出来:“谁呀?”   “安屠户,我是你杨大哥,我家的盐,今天腌菜都用光了,跟你借一碗,明儿买了还你!   ”   “哦,来了!”安屠户不疑有他,皆因今日隔壁的杨家的确是在腌菜,满院子的萝卜白菜农家人冬日里就指着腌菜下饭呢。   他没有多想的就打开了门,也幸好,金不换他们并没有打火把,天色也暗淡了许多,因为马上就要天黑了。   农家人都是趁着天光还有的时候,吃饭,估计隔壁也是。   如果天完全黑了再吃饭,除了有月亮的时候外,就需要点油灯了,可农家节俭度日,灯油也是要花钱的呢。   所以在天黑前吃饭,天黑了的时候,他们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然后就可以睡觉了。这就是所谓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有了日头就可以省了灯油钱。   安屠户也是个百姓,他就没多想,打开了门……两个黑影蹿了上来,后头紧跟着又是两个黑影,且手里都拿着绳索,将他飞快的捆绑了起来。   “你们干什么?”安屠户大惊:“放开我!”   他是个屠夫,力气大着呢,顿时挣扎不休,可惜,这帮捕快平日里也是捉拿凶人的好手,四个人一起动手,围着他快速的交换彼此手里的绳索,分分钟就将他困成了粽子。   其他衙役涌进了大门,立刻将这个小院落占据搜索了一遍,发现安屠户家里没有第二个人   也没有第二道门,这才纷纷点燃火把。   “行了,你回去吧!”白战枫放开了那个叫门的大哥。   田径非常好心的赏了他十个铜板:“谢了啊!”   那大哥紧张的握着铜板,屁滚尿流的跑掉了,回到家里,“哐”的一声,关上大门,跑进屋里又关上房门,抱着老婆孩子瑟瑟发抖。   真是“官字两张嘴”,说的都是骗人的……。   再说丁田,里头都平定了,田径才许他跟金不换俩进来,他们俩刚才都是站在最后头的,绝对不会在没有安定前,就让他们俩进来。   田径冒不起这个险,一旦丁田有什么损伤,他不敢保证,宁王殿下会不会找他的麻烦。就算是殿下不跟他计较,那杜知府呢?   还有杜师爷,平日里跟丁田也是笑着说话的人。   谁都能收拾掉他这个捕头,所以田径这次带丁田他们出来,也是担着责任的呢。   院子里已经灯火通明,其他那几家,不管是做买卖的还是住家,都被人通知,暂时不要出门,官府办案呢。   所以大家都在家里,透过窗户的缝隙往外看。   灯火通明的院子里,一个被捆成了粽子的人,正在破口大骂,破锣嗓子难听的要命,不过白战枫过去,将他腰里头别着的一条布巾子抽出来,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声音就消失了。   “你们不要动,我来搜!”金不换又穿上了他那一身行头,在白天的时候,穿着这一身还行,可在大晚上,你一身白……这在古代是很犯忌讳的,何况在火把的照耀下,金不换就显得非常……渗人了。   不过他不管这些个,这里的房间就三间,中间一进门就是一口大锅一口小锅加草垛柴堆,还有一些锅碗瓢盆之类的,明显是柴房加厨房的组合,东屋是住人的地方,西屋是放置杂物的,一个北方的粗糙汉子单独住的地方,邋里邋遢的都是好的了,关键是这里还有一股子猪毛味   儿。   真跟猪圈似的,偏偏金不换进来之后,还扯下口罩,深吸一口气……。   看的丁田脸都白了,他恶心的。   “就是这个味儿!”金不换狗鼻子嗅了半天,肯定的道:“我去卧室看看。”   其他的衙役跟看西洋景一样看着金不换勘测犯罪嫌疑人的住所。   住所也跟猪窝似的,坑上的坑席倒是新的,被褥什么的,竟然也是新的,唯有坑柜,是旧的,先检查了被褥,枕头,都没问题,然后是坑席,这坑席是新的,坑却是旧的,也没问题,打开坑柜,里头十几套衣服,胡乱的塞在里头,有的都没洗,一股味道,熏得丁田也赶紧从金不换的药箱子里,掏出来一个口罩,给自己戴上了。   金不换在里头翻来覆去的找,终于,在坑柜外面挨着墙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件脏衣服,这衣服也没洗,一股子味道,只是这件衣服破了。   衣服一看就是旧衣服,洗的都发白了,灰扑扑的颜色,颇为眼熟。   这衣服的下摆也不知道是在哪儿刮了还是被挠碎的,丝丝缕缕的不大一块,他一个汉子过日子,也没人给他洗洗涮涮,缝缝补补的,加上这衣服,的确是太旧了,估计也不值得缝补了   但是金不换却如获至宝,拿了一个小布条比划了一下。   “是这件么?”丁田瞪大了眼睛。   “是!”金不换将衣服用一个牛皮纸包包好。   这可是证据!   “我帮你翻捡。”丁田也顾不得脏兮兮的了,跟金不换一起,将另一个坑柜也翻了个底朝   天。   “怎么没有呢?”金不换挠头了,因为坑柜里没有赃物。   “隔壁还有一个放置杂物的房间呢,怕啥!”丁田一拉他:“走,去西屋搜索,我们也不算是没有收获,能搜到这个,就很好了。”   那很可能是凶手行凶的时候,穿着的衣服。   金不换这才跟丁田去了放置杂物的那间房开始继续搜索。   其他的衙役也没闲着,屋里他们俩翻找,其他人就打着火把,在院子里挖地三尺得找。不过安屠户家并不大,院子也不大,很快就搜索完了,除却那件衣服外,一无所获。   “不应该啊?”金不换挠头:“赃物肯定不少,而且都是金银细软,他不可能不放在家里   ”   “是啊!”丁田道:“那可是赃物,拿出去就算是去当铺当了,也会引人注意的,他肯定还没脱手,在云华清案子完结前,他不会出手。”   可是就这么大的一点地方,找不到赃物。   “怎么样?”两位捕头进来了。   “找不到赃物,但是找到了一件可以当做证物的衣服。”金不换道:“正在继续找。”   白战枫扫了一圈:“就这么大点地方,咋还找不到呢?”   “是啊!”丁田也犯愁了:“外面呢?”   “掘地三尺,也没啥发现,他这个地方估计平时还留着一两头猪,外头的木头架子上,还绑了一头猪,是明儿需要宰杀贩卖的咧。”白战枫道:“还有杀猪刀,都在。”   “嗯?”丁田下了炕就往外跑:“我去看看猪!”   “看啥?”白战枫懵圈了。   “他要看看……看猪?”田径嘴角抽了抽:“这个时候,田儿你别乱来,看啥猪啊?你看看能不能找到赃物!”   说着,也跑了出去。   结果丁田还真是在看猪。   这是一头大肥猪,养的胖胖的,起码二百多斤,被绳索捆着,尤其是怕猪叫唤,给猪嘴都勒上了。   脖子上还套了一个绳索套,宰杀的时候,就能将猪吊起来,好开膛破肚。   而丁田,看的却是那个绳扣。   一般人可能都会一些大众点的绳扣,但是屠夫啊,樵夫等等这类人,却不一样,他们因为要用绳索系住的都是重物,例如猪牛等大牲口、柴炭等重量很大的东西,所以他们的绳扣,都是有技巧的,一拉就能拉开,但是系上之后,又能承重很多,最主要的是,不会半路上撒开。   “你看什么呢?”田径出来看丁田一直瞪着人家的大肥猪,顿时气结:“还不进来找东西   ”   “不是,你们来!”丁田反而招呼他们:“看看这个绳扣。”   “这牲口有什么可看的?”白战枫将“绳扣”听成了“牲口”。   还是金不换明白了丁田的意思:“他说的是那个绳结,去看看。”   几个人聚到一起,丁田指着绳扣道:“这个,跟那房梁上的绳索系着的绳扣,一模一样。   ”   这绳扣是两条底绳,外面缠了八圈,留着一个小绳根儿,只要一拉这个小绳根儿,整条绳索就能瞬间解散,可是要不拉这个小绳根儿的话,这绳索能担千斤重量。   挂一头二百来斤的大肥猪,小意思。   “果然!”金不换道:“这种绳扣,没几个人会打。”   这绳扣是一个长条的形状,一般人系绳子都是圆咕隆咚的,一大团子纠结在一起。   “对对对,就是这种绳扣!”白战枫也认出来了:“还真是他?天哪!”   一直以为,蔡家小姐死的不太名誉,蔡家人遮遮掩掩,且将云华清恨到了骨头里,甚至收买狱卒,对他大刑伺候。   云华清稀里糊涂的就认了罪,要不是被上面压了下来,过了秋收,他可就要被开刀问斩了   啊。   这样一个铁板钉钉的案子,都能有新的突破,太刺激了。   “就差赃物!”金不换一拍大腿:“走,去屋里,也给我挖地三尺。”   几个衙役跑进去,果然,挖地三尺。   但是这屋里出了一个地窖外,啥都没有,地窖里还有半袋子土豆,几个大白菜,一袋子的萝卜。   那安屠户已经没有力气挣扎了,金不换将他嘴里的布巾子扯出来:“说吧,赃物在哪里?   ”   “什么赃物?你们是干什么的?”安屠户眼睛有些疯狂的看着他们:“欺负我一个外乡人,算怎么回事?”   “欺负你?”金不换笑了:“要是欺负你,就不是将你用绳子捆起来了,而是扒光了挂在   城门楼子上,进进出出的人,都能看到,那才有意思呢!”   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震惊的看着金不换。   “你可真重口味。”丁田哭笑不得的对安屠户道:“你也别想着侥幸,我们既然来了,自然是有证据证明你是杀害蔡家小姐的凶手,你还是老实的交代了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蔡家小姐……不是云华清云秀才杀的么?”安屠户却道:“他自己都认罪了,我听说,他都被村里人赶出村子了,连房子和土地都被他的两个姐夫分了呢!”“这种事情,你倒是知道的很清楚嘛。”田径冷哼一声:“你要是不说实话,还给我嘴硬,我不介意,让你也尝一尝,当初云华清受过的罪。”   安屠户打了个哆嗦,眼中的凶光黯淡了一些:“我是冤枉的!” 第一百八十八章 炕洞   “凶犯在被捕的时候,十个里头有八个都是这么说。”田径作为一个老资历的捕头,可太知道这帮人的德行了:“冤枉不冤枉的,到了大堂上,你就知道了。”   安屠户紧闭嘴巴,再也不吭声了。   “你要是现在主动交代赃物,或许,你还能免了皮肉之苦,不然三木之下,什么口供问不出来?”金不换扒拉了一下他的脸皮:“我保证,让你不死,还能尝遍所有我精通的酷刑。”白战枫惊讶的看着金不换,又瞅了瞅丁田。   谁知道丁田非常兴奋的告诉安屠户:“我希望你嘴巴够硬,我跟你说,我研究出的很多酷刑都没办法实施,为什么呢?因为没犯人啊!一般的犯人都很快认罪了,少一个你这样宁死不屈的家伙,我真是太希望你坚持住了!”   白战枫嘴角直抽抽,看金不换跟丁田你一言我一语的跟安屠户说刑罚的事情,他不仅靠近了田径:“这二位……。”   难道真的是“酷吏”吗?   “他们俩都习惯了。”田径毫不在意:“再说了,这家伙真的嘴硬的话,那就真的没办法了,上刑是必然的结果。”   在古代,刑不上大夫,那是指有学问有好名声的人,这安屠户算是个什么呢?一个平民老百姓,还是操持贱业的一个屠夫。   而且他也没个家里人,真要进去了,连个探监的人都没有。   可是安屠户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虽然眼神愤怒,可他就是不吭声,果然是个犟种。   “大概是山东倔县来的!”丁田感叹了一句:“行了,不换先生,咱俩还是去找东西吧。   ”   俩人又折返屋里,翻来覆去的找,可就是没有!   随着时间渐渐的过去,他们也没多少时间可以停留在外面了,还得回县城呢。   丁田真的有些着急了,金不换比他还急。   明明在屋里,还是深秋凉飕飕的风吹着的时候,却出了一身的汗。   “不能啊……。”金不换用汗巾子擦了擦汗:“怎么就没有呢?”   安屠户家里并不大,不管房前屋后,还是屋里屋外,这都掘地三尺了,咋就没找到呢?   他是看过卷宗的,知道蔡家为了准备嫁妆,给蔡小姐打造了好几个头面首饰,都是金的,加上他们家本身就有银楼,那还不可劲儿的给闺女造啊。   所以金银之类的真的不少,不然也不会招贼了。   就算没见过,金不换也能知道,那可是好大一堆东西,而且新打造出来的,又都是女眷出阁用的,安屠户要是敢拿出去用,一下子就露馅儿了。   丁田也在犯愁,但是当他再次翻遍了屋里所有的地方之后……他就看到了火炕,上前就去将炕桌丢了下去,脏兮兮的坑被,也被掀到一边。   “田儿,你干啥?”金不换看他这样子,有些急蒙圈了:“那是火炕!”   “我知道。”丁田回头朝他一呲牙:“我跟你说,人的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火炕怎么了?火炕也能藏东西。”   “不可能!”金不换反驳:“那火炕是每日都要烧火的,如今天气热了,火炕更是得烧热……那金银加热还不得……呃……。”   就在他反驳的时候,丁田已经在火坑上,找到了一个炕洞,这个炕洞搭建的非常巧妙,是在烟道的上方,烟筒底座那里,平时是有坑柜遮挡着,加上上面还铺着坑席,且炕洞不大,却很深,丁田从里头掏出来一个好大的布包。   丁田是灵机一动,他看到火炕的时候,想起来的却是小时候看过的爱国电影《地道战》,那个时候,火炕,灶台,都有地道出入口,没道理,这火炕不能有啊!   所以他搜索了一下,果然找到了一个炕洞。   将粗布包裹着,里头是一层细棉布,再里面,竟然是一大块红色的绸子。   打开红色的绸缎,丁田的眼睛都被晃了一下。   只见里头放着的赤金头面、镶宝手镯、金银戒指、耳环等等金银首饰,玉佩、玉镯子也好几个,珍珠项链一大把,其中还有两个拇指肚大小的上等北珠……。   除此之外,还有两块金砖,好几个大银锭子,这都是钱啊!   “卧槽!”顿时,丁田就爆了粗口:“真没看出来,这家伙竟然这么有钱!”   “不!”金不换也看到了东西,却眯起眼睛:“这恐怕不是蔡家小姐丢失的东西。”   “嗯?”丁田看了一眼:“怎么不是?”   “蔡家虽然是举人家,又有钱,可他们家绝对用不起北珠。”金不换将两颗珍珠捡了起来:“这东西,非官宦人家不可能有,而且还得是五品以上的人家才会有,北珠一直是贡品,辽东那边每年的产出都有数。”   北珠是淡水珍珠,指产于北方地区的珍珠,古代又称“珠”、“东珠”、“真珠”,因其颗粒大、珠光强自古以来一直是高品质珍珠的代名词,从东汉时期就有记载了。   并且在明朝之前就是贡品,到了明朝就成了皇家独享的贡珠。   北珠颗粒硕大,颜色鹅黄,鲜丽圆润,晶莹夺目,“实远胜岭南北海之产物”,因而备受皇室赏爱。   这东西是论大小和品级的,蔡家就算在白云县是第一家,可在府城他什么也不是,府城也有举人,还有好几个呢。   这东西,连知府夫人,如果不是上面赏赐的话,也不可能佩戴,戴了就是暨越。   在古代,暨越是非常大的罪责。   就像是百姓不能穿官袍一样,当官的也不可能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去穿一次龙袍。   这两颗北珠,除非上头赐予,否则蔡家人是没有资格用的。   连收藏,都是大罪过,因为北珠是贡品,一年到头,流落在外的寥寥无几。   哪怕是不合格的北珠,碾碎了做成珍珠粉进贡,也不会外卖给一个举人之家。   而蔡家能暨越礼制,也是一个大罪。   “这?”金不换要是不说,丁田还真不是很清楚。   在他那个时代,珍珠哪儿没有啊?   珍珠粉二十块钱一袋,随便买,有的是。   珍珠虽然也算是昂贵的奢侈品,但是对于普通平民的丁田而言,这样的奢侈品跟他没有多大关系。   珍珠项链自家的老妈也有好几条,还有珍珠耳环什么的,女在他眼里,“珍珠”只是一个称呼而已。   没想到在古代,竟然还有这么多说法,他想到给两个妹妹的珠钗珠花……嗯,那珍珠是挺小的,而且并非是北珠,就是普通的珍珠,白珍珠的那种,估计是南方珍珠池子里养出来的…   咳咳,早在宋朝的时候,就有养殖珍珠的记载了。   宋代庞元英在《文昌杂记》中就有记载:“有一养珠法,取稍大蚌蛤,以清水浸之,伺其开口,急以珠投之……频换清水,经秋即成珠矣!”   而到了明代,更是发明了特异珍珠的培育方法,养殖成功了举世闻名的“佛像珍珠”。   丁田光知道“佛像珍珠”,因为那个非常神奇,但是这个珍珠也分等级一级阶级,他就真不知道了。   “去问问那个家伙!”金不换拎着东西,跳下炕:“还挺沉。”   一起去了外面,在火把的照耀下,那堆东西更加的珠光宝气了。   “嘿嘿嘿……搜到了这么多的东西,别说都是你攒下来的,就凭你?”金不换将东西丢在了地上,好多官差看着都直咽口水。   但是金不换就当看不见,继续跟安屠户道:“再卖十辈子的猪,你也攒不起这个家当。”   “哼!”安屠户突然冷哼一声:“官字两张嘴,是非黑白还不是你们说了算,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不行啊?”   “祖上传下来的?”金不换笑了:“这两颗北珠,非是五品以上的官员不可得,非诰命夫   人不可佩戴,你家祖上,高官哪位?”   古代一品至五品的官员称诰,六品至九品称敕。   早在明朝时期,就已经形成了非常完备的诰封制度,一至五品官员授以诰命,六至九品授以敕命,夫人从夫品级,故世有“诰命夫人”之说。   诰命夫人跟其丈夫官职有关,也就是“夫荣妻贵”的来源,有俸禄,没实权,乃是一个荣   誉象征。   册封的也是官员的母亲、妻子。   “这可不能造假,哪怕是前朝官儿,封的诰命,那也是有记载的,你们老家就算是没有,朝廷里的前朝卷宗档案,可还存着呢,别说几百年了,就算是往前推,宋朝的都有,你说吧!”金不换道:“大秦两汉的竹简,宫里也有,除非是殷商时期……那个时候,有这么精致的手艺么?”   这些事情,安屠户一个泥腿子,怎么可能弄的明白?   他以为自己说自己祖上传下来的,就能扛过去了,可没想到,这玩意儿是需要追根问底的   “而且你有这样的东西,为什么还会如此落魄?成为一个屠户?难道是犯官之后?”金不换又道:“犯官之后,是要屯垦戍边的吧,你却成了个屠户?”   不在边军里效命,那就是私跑出来的,同样是大罪。   安屠户就算再没有见识,在边境生活了这么多年,自然是知道一点的,他回答哪个都不对   “你现在不说也没用了,因为物证太多了。”金不换回头对田径道:“去问问左邻右舍,六月十八日晚,他在哪儿。”   六月十八日,正是蔡家小姐遇害的那一夜。   “好!”搜出了衣服和赃物,田径整个人都兴奋地要飞起来了,赶紧跑去隔壁,哐哐的敲   门。   不一会儿,拎着俩男人回来了:“这是他家的邻居,都说当天晚上,他没在家。”   “这么久的事情,你俩都记得?”丁田问俩证人:“确定吗?”   “差爷,确定。”其中一个男人哆嘹着道:“那天是俺爹的生辰,俺全家给俺爹过寿,附近就这几家人,挨个送了鸡蛋,俺爹六十大寿咧。”   在这种“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年代,六十岁,的确是高寿了。   “敲了他家的门,他没在家……。”   另一个男人道:“俺那天是在县城里过的夜,跟他一起去县城,他卖猪肉,我是去送柴的,一马车的柴,送到惠香酒楼的后门,他的猪肉直接送去的后厨,我的柴送去的是柴房,柴房远了点,他先走的,但是那个时候,已经关闭了城门,要不是酒楼要得急,还给我们俩找了个大通铺住一宿,我俩也不会在城门要关闭,明知道要在城里住一宿,还给他们送去木柴和猪肉   所以他也记得很清楚,当天绝对不可能出城!   因为他们就是个平民老百姓,没点特殊身份,怎么可能叫开已经关闭的城门?连县令大人都不行!   他们就更不行了。   “你们当时是在哪个大通铺住下的?”白战枫问了名字。   那人回答了一个地方,白战枫记住了:“回头我就去查一下,大通铺虽然每日人来人往的   ,但是有账册子,我去要过来看看。” 第一百八十九章 早做预防   既然搜到了行凶时穿的衣服,还起出了赃物,一行人也不耽误,将人抓了之后,两个证人也一并带走,当然,证人允许他们回去打个招呼,甚至白战枫也说了,案子破了,作为证人,他们有可能得到蔡家的谢银。   这就有些胡说八道了。   蔡家人能给谢银?   不过俩人倒是觉得八九不离十,欢欢喜喜的跟着去做证人。   丁田小声问他:“你确定……蔡家人能给谢银?”   作为为数不多的知道蔡家小姐死的时候,都有了身孕的人,蔡家人遮掩都还遮掩不过来,为什么横爬竖挡着不让彻查?   不就是怕被人掀了老底儿么?   这年头,名声建起来非常不容易,甚至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有个好名声,可是要想毁掉一个好名声,非常简单。   谁知道白战枫却毫不在乎的道:“我只是说可能,可没保证一定给。”   丁田终于知道为啥老百姓总是说“官字两张口”了,这还真是……怎么都是他说的。一行人快马回到县城,城门还没关,但也快了,一行人进了县城之后,直奔县衙而去。城门关了之后,就有人摸黑往蔡家而去。   县衙里,同样的灯火通明,白云县的县令,虽然已经下班了,但是还接见了他们:“这件事情,明儿一早就开城门,放你们去府衙,此案……唉!”   说白了,他也知道点内情,但是并不知道云华清是被冤枉的,因为云华清自己都认罪了。何况,就连证人都说,云华清的确是爬了人家闺女的绣楼。   这关乎到人家闺女的名节,哪怕是死了,也不能不在乎她的身后事。   “谢大人!”白战枫一抱拳,他是真心感谢大人的,不然大人要是将案子在本地审一下的话,他是真的怕蔡家人再动手脚。   身为本地的捕头,他竟然没有参与这个案子的侦破工作,而是让手下的捕快领了头功,甚至回来之后,他想看看这案子都不被允许。   为什么?   就因为怕他看出来点什么。   现在好了,府衙的人来了,大人也扛不住人家重新调查取证啊。   何况你们有人证物证,府城来的人也调查出了人证和物证,甚至还抓获了凶手。   此案,已经被府衙接手了,他就算是想插手,也没机会了。   “去吧!”白云县县令摆了摆手:“好好招待他们,暂时住在……那个客栈里,别住在县衙里。”   “知道。”白战枫明白的很。   一出门,就带着他们,从后门去了居住的客栈,到了之后,交代了几句,就将物证都放进了客栈的马车里,人证单独住一个房间。   晚上只是有热水洗漱,没有再叫什么吃食,因为折腾到现在,已经很晚了。   金不换在洗漱之后,又去看了看丁田:“我猜测,晚上那里肯定有蔡家人去打听消息。”   “我们明天城门开了就离开。”丁田道:“到了府城,可就没蔡家人什么事儿了。”   蔡家能影响的也就是白云县这个范围,府城却是他们家够不到的地方。   “明天?”金不换想了一下,语出惊人:“我想半夜就走,明天我怕走不了,蔡家人能派人去追杀奶妈跟兰兰那小丫鬟,恐怕逼急了,也会对我们不利。”   丁田目瞪口呆:“不至于吧?”   “你不明白,读书人有多在乎他们的名声,别说未婚先孕这种事情了,就是守望门寡的,也是不少见。”金不换叹了口气:“他们这样的人家,宁愿姑娘当望门寡,也不会让名声受损,他们世世代代都是为了名声活着的,女儿受苦算什么?名声绝对不能有瑕疵。”   望门寡,就是没结婚,订婚了,男方死了,女方抱着牌位进门,跟大公鸡拜堂成亲,然后素衣白衫子的给男方守孝终老。   这都是“贞洁烈妇”的典范,有的地方,是很流行这个的,守个一辈子,朝廷还会给当地颁发贞节牌坊之类的以彰显节烈事迹。   是最封建的事情之一。   也是最凄凉的惨事,二八年华的少女,连少妇都不是,连见都没见过自己的丈夫,就要为他守孝一辈子。   这在现代是无法让人理解的,甚至现在结了婚,也有离婚的,还有结了好几次,也离婚好几次的,更有无数婚外情、婚外遇之类的事情发生。   可是在古代,这都是要被关进猪笼子里,沉塘的!   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要是敢水性杨花,那就是找死。   到时候她死了不要紧,全家族的女性都会跟着受连累,会被人看不起。   “卧槽!”丁田生气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蔡家人就怕他们来硬的,而且到时候人家不承认,我们还遭殃了,能省一事是一事。”金不换道:“如果我们半夜走的话,紧急赶路,希望明天可以在府城的家里补觉。”   半夜走的话,第二天中午就能到达府城。   白天到达的话,直接就能进城,人往府衙里一送,就安全了,而他们就能休息了。   “这能行么?”丁田却道:“蔡家人现在恐怕就去县衙了,他们家在本地是地头蛇,半夜三更的,出城太明显了吧?”   “也是,他们家……。”金不换挠头:“那咋办?”   他是个机智百出的人,但是也有一句俗话,叫强龙不压地头蛇,还有就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蔡家人要真不顾一切的维护自家的名誉,读书人疯狂起来,可真是啥都干得出来。   想一想云华清身上的伤疤。   就知道,蔡家那个时候,是恨不得他被刑讯致死才好。   可惜啊,云华清挺过来了,而且牢里的人也不敢真的下死手,怕上头追究责任。   不然,云华清早就玩完了。   “我有办法!”丁田一握拳:“肯定能敲开城门,半夜离开。”   他们在这里密谋离开的时间,而县衙的后院,白云县县令也在接待蔡家的人。   自从有人说,他们带了人回到县衙,他们家就来人打听了,知道外出的那些人,是带着嫌疑犯和证人、物证以及赃物回到了县城。   第一时间,他们就赶来了县衙。   结果……半天了才见到县令大人。   他们读书人,讲究多,见面了,相互见礼,然后上茶,品茗,又有丫鬟端来了两碟点心,白云县县令指着小巧玲珑的点心道:“来,博文兄尝一尝,这是用酸枣仁儿配山药粉,裹上糯米粉做的枣仁山药糕,生津润肺,补气养血,最适合这干燥的深秋了。还有这北边来的野猪肉脯,味道也不错……。”   蔡老爷矜持的拿了一个尝了:“嗯,心思巧妙。”   “再尝尝这茶,可是云南过来的普洱呢,十年的普洱茶饼,味道香醇……。”   俩人就茶水点心猪肉脯的聊了半天,自觉已经打够了机锋,这才转入正题。   “听闻我家那案子,有了进展?不知道是什么进展?那云华清都认罪了,怎么还……?”蔡老爷非常的不高兴,当初为了能弄死云华清这个碍眼的东西,也是间接害死了女儿的凶手,他可没少给这位送礼,光是银子就送了一封之数,还有上下打点的,更是花费无数。   本来十拿九稳的事情,怎么就出了意外呢?   “是府城来人处理此案的,白战枫只是胁从,他们刚才回来过,不过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又走了。”白云县县令摸着胡须道:“至于去了哪儿,还真是不知道。”   “哦?”蔡老爷才不信呢:“不跟您说么?这案子可是您呈上去的啊?”   “就是因为已经呈上去了,所以才不能再过问。”白云县县令非常淡定的道:“不然上头的府尊大人要怎么看我呢?”   蔡老爷到底只是一个举人,而没有当过官,不然他岂能说这种话?   “这还真是……让你为难了。”蔡老爷擦了擦汗:“那他们住在哪里?”   “嗯?”白云县县令看他的眼神有点防备。   “我想着,人家不远百里的来给我家女儿勘察案情,好歹让我蔡家尽一份地主之谊……。”说得好听,其实就是想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也好……。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他们是在外面下榻的,谁知道是在个人家,还是客栈啊?”白云县   县令道:“我确认我也懒得打听,能不来县衙折腾就挺好了,你是不知道啊,听说他们今天还吃了肉,喝了酒,花了五两银子啊!这都快赶上整个县衙一日的开销了。”   白云县县令开始抱怨,无非是这些“上差”来了之后,根本不把他这个县令放在眼里,加上城门外的白云山下还有宁王殿下要伺候,这两日他是天天早出晚归的去请安,送肉食柴薪…   一直拖拉了半宿,才将蔡老爷放出来,蔡老爷还是用过了宵夜之后出的县衙,一出来就回 到家里,召集家里人:“在外面下榻的。”   “这就好办了!”蔡举人兴奋地道:“要是在县衙里面住,还真不太好办,在外面……这县城里,可是我们蔡家的地头。”   “好好的去办,看看他们都拿到了什么证据,实在不行……就看着处理了吧,你明年就要去京城赶考了,家里绝对不能在名声上有瑕疵,一旦中了进士,你以后可是要做官的!”蔡老爷对蔡举人道:“还有你两个弟弟,也要考举人的,如果争气一些,一门三进士,老夫就是立时死了,也有脸面见祖宗了。”   “父亲,您别多想了,妹妹的事情,我们也没料到……唉,这都是命啊!”蔡举人道:“我去找阿大他们了,看能不能解决此事,我蔡家,绝对不能让名声蒙尘!”   “你去吧!”蔡老爷喝了一口温开水,没有喝茶,是怕晚上睡不着觉:“好好的办理。”   “是,父亲!”蔡举人一拱手行礼,就出去了。   “父亲,那儿子也回去了。”蔡秀才带着蔡小秀才,俩人也跟父亲告别走了。   留下蔡老爷,回到后堂,看到妻子又在抚摸一件绣了一半的红盖头:“你别再伤神了。”这块红盖头,是给女儿准备的,上面的鸳鸯戏水,只绣了一只鸳鸟儿,以及水波纹。   “唉……。”蔡太太叹了口气:“儿女都是债啊,老大当初说的事儿,我就不同意,你们非要……。”   “行了!”蔡老爷不高兴:“当初也是为了她好……。”   “好什么好?”蔡太太反驳:“看看马家的下场,好到哪儿去了?要是当初真成了,那就不是,马家,是我们蔡家……。”   “闭嘴!”蔡老爷生气的低吼:“你想给家里招祸吗?”   蔡太太抱着红盖头,又流泪了:“我的纯儿啊……我的乖女儿……。” 第一百九十章 三更半夜偷偷走   蔡举人出了家门,就派人去打听了。   白云县的客栈大通铺就那么几家,太贵的客栈他们住不起,大通铺为主,不过,个人家也有临时租赁的院子。   个人家的最多,按照蔡举人的想法,他们带着人,还带着证据之类的,怎么着,也得找个单独的院子住,所以他派人先去打听了个人家,谁家有院子租赁出去给差役们落脚?   可惜,白云县地方大,人家也多,他们去打听,用时也不少,半夜了才回来,说都没有。   然后才开始一家客栈,一家客栈的找。   而此时,丁田他们已经半夜爬起来,睡了一觉到底是恢复了一些精神,而且他们都是跑惯了差事的人,半夜起来赶路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常事儿。   “这三更半夜的,城门能开吗?”有的衙役觉得不太对,要出城的话,怎么也得县太爷来打招呼啊?而且还的是有大事,一般的小事情,是不会给开城门的,这可是边塞之地,可没有内陆腹地那么安全。   尤其是秋收之后,需要防备蛮族来抢劫秋收的果实。   轻易不可能开门。   尤其是三更半夜的时候。   “放心走你的吧!”金不换在一边道:“早就安排好了。”   那衙役也听话:“那行,我去赶马车。”   众人都是大男人,来的时候也没啥行李,就金不换一个小包袱,一个小箱子,其他人连个包袱都没有,上了马车,马蹄子上都用谷草包裹上,走路没有多大的声响,马嘴里带上马龙套,不让马匹发声,一行人就出了客栈,幽灵一般的在黑夜的大街上行走,他们没走南门,而是就近去的北门。   到了地方,白云县县令竟然也在,城门吏本来不想开城门的,但是丁田掏出了一个玉佩给他看:“开吧。”   城门吏不太认识这个东西,但是却认识上面的字,一个龙飞凤舞的“宁”字,而且这玉佩上面用的是龙纹。   还是夔龙纹。   这可是亲王爵位的人才能用的东西,联想带白云山脚下那个营地,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就跟给您开门,这就开门!”城门吏一挥手:“快,开门去!”   当了一辈子的城门官,今儿算是遇到了贵人。   城门大开了,没全开,只能通过车马,一行人快速的通过之后,城门就关上了。   白云县县令这个后悔啊!   早知道……嘿!   早知道,早跟他拉近一些关系也好啊。   没想到,宁王殿下这么信任丁田,连那如同令牌一般的玉佩都给了他,这可是能代表宁王殿下的信物之一。   这是多大的信任啊!   真是了不得,怪不得府尊大人说过,不许他们下面的人随便巴结,巴结的错了,当心脑袋   I   又想到蔡家人的打算,顿时笑了,蔡家在他治下,耀武扬威的日子,就要结束了。   他乐的看蔡家倒霉。   所以他也不提醒蔡家,他们住在那儿。   等白云县县令回到县衙歇下了的时候,蔡家找来的帮手,也摸到了北门的客栈,铁掌柜的是个铁公鸡,一文钱都能掰开两半来花的主儿,并不畏惧这帮人,而是要了十两银子的“开口费”,才告诉他们,人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带头的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白云县里有名的“老大”,是个凶狠的家伙,手下纠结了一票小弟,在战时那老实的跟鹌鹑一样,但是现在,却在县里头当老大,带着小弟四处给人“平事儿”。   一般人家也不敢惹他们,他们也有自己的地盘,平日里也有一些灰色收入,商家们不求他们干什么,只求别闹腾就行,每个月给个一二两银子的“保护费”,就算过去了,没钱的也给   点粮食之类的东西。   而铁掌柜的不怕他们则是因为他这里时常有官差出入,这帮人也对他礼敬三分。   “北门。”铁掌柜的道:“我说阿大,不是我姓铁的小心眼儿,你可想好了,那可是官差,你要是真不开眼,就算是你有靠山,也没用。”   “你懂什么?”阿大一横眼珠子:“老子这票干好了,就能金盆洗手了。”   这些年,阿大也攒了不少银子,在城外买了田地,租赁出去,佃租回来的粮食,就供给这帮兄弟们吃,银钱等物,就买肉买酒,笼络住这帮兄弟们,他才有底气。   但是这都攒了十来年了,也没攒下多少,可是这次不同,上次他们集体围殴了一个老婆子,一个小丫头,是逃奴,老婆子虽然死了,可是蔡家人还是给了他一封银子的谢仪。   那可是五百两啊!   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银子!   啥都不说了,这次要是干好了,还有一封银子,他有着千两银子傍身,还要折腾什么?   老早的置办家当,过老爷的舒心日子,再找个良家女子一成亲,生个儿子继承家业……。想一想,阿大就流口水。   他是个孤儿,没名没姓的,蔡老爷说了,事情办妥了,允许他姓蔡!   可惜啊,听说他女儿死了,要是不死的话,他很想当蔡老爷的上门女婿……不过,要是不死,哪儿有他啥事儿?   “那你好好干吧。”铁掌柜的摇了摇头,看阿大带着人风一般的往北门去,更是喃喃自语:“良言难劝该死的鬼。”   阿大他们追到北门,正好是丁田他们离开的一刻钟之后。   城门吏看到他们也头疼:“干啥去?三更半夜的不在家搂着女人睡觉,跑出来干啥?”“跟杨树县的老赖狗子约架,早点去布置一下,免得到时候吃亏,你赶紧的开门。”阿大可不敢说是去干什么,编了个理由,他们这一伙,跟杨树县的老赖狗子那一伙儿不和,两帮人约着打了好几架了。   说话的时候,还给城门吏塞了一把铜板:“回来找你喝酒。”   “这可不行啊。”城门吏将钱塞回去给他:“开门是犯忌讳的事情,少给我惹事,等天亮吧,天一放亮,我开城门,第一个放你出去。”   阿大纠缠了半天,城门吏也没开门,没办法,只好赶紧返回去找蔡举人,这可怎么办?“那就等天亮,去南门等,南门那边直通府城。”蔡举人也没办法,这可是城关重地,城门轻易不能开,真有个意外发生,蔡家人全家都得掉脑袋。   这伙人又跑去南门,终于,在一个时辰之后,城门开了。   彼时,天色才亮一些,有起早进城卖柴的樵夫,有赶着马车出城走亲戚的百姓,而阿大他们则是一人骑了一匹马,这马并非百姓常用的驽马,乃是军中退下来不用的战马,虽然老了一些,但是这样的战马在短距离内跑的是飞快,不可能长期骑着,但是三五日还是可以坚持下来   的。   三十几个人,骑着马,在大道上狂飙而去。   再说丁田他们,一路往府城方向走,但是他们从北门出来后,还要绕大半个城郭,这就耽误了半个时辰,然后才从南城门那边,上了官道。   官道呢,就是指公家为了让外地官员顺利办事,而修建的道路。   公家修筑的道路、大路;每一年都要有所维护,百姓出劳役维护官道的平整,这条大路一般人走不了,百姓们自然有小路走,官道上一般走的人都是来往的官员、公干的吏胥、信使等   等。   当然,天高皇帝远的,在边陲之地,只要不是战时,官道上走一段也没啥。   尤其是有急事的时候,大家在官道上纵马狂奔,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不被官家抓到,或者是官家故意过问此事,就没啥大问题。   丁田他们是沿着官道走路的,因为来的时候,没走过这条路,来的时候可是走的另一条,走了很久,大家都饿了,于是停在了一处高岗上,这里视野开阔,一览无遗。   他们走的时候,从客栈里买了一些馒头,丁田啥也没带,金不换倒是带了一块丁田给王佐做的调料块。   如今正在一口锅里煮着开水,切了半块进去,又从包裹里掏出来切好的白菜丝、萝卜丝和粉丝、牛肉片等物下进去。   一股浓香飘散开来:“你怎么有这个?”   其他人都在看新鲜,唯有丁田纳闷儿:“我都没带……。”   他当时也没想过会在野外用餐,加上当时还以为能蹭王佐的呢。   “我在你家厨房找到的,就带来了,幸好,不然现在都在啃干馒头。”金不换下好了各种食材,就站起来抻了个懒腰……:“咦?”   “怎么了?”丁田还往汤里头放了点盐巴。   “那边好像有人在骑马狂奔……走的是我们走过的道路。”金不换眯起眼镜看了看:“好像是冲着我们来的!”   “是吗?”田径他们听闻,也站了起来。   负责押送犯人去府城的白战枫手搭在额头上看了看:“好像是阿大他们啊?”   “阿大他们?干什么的?”   “是城里的混混头子,一个类似打手的家伙……他……他或许真是奔我们来的。”白战枫脸色有些黑:“上次就是他们,替蔡家抓捕逃奴……。”   丁田一听就明白了:“不用说了,肯定是冲我们来的。”   “那怎么办?”衙役们有些纠结了。   他们满打满算才十几个人,而对方黑压压一片,更主要的是,对方是骑兵。   丁田心里也有些发抖,关键是他知道,这帮人是真的敢杀人。   因为兰兰她们娘俩儿就是被这帮人给追杀的,自己这一些人虽然是官差,可北地民风彪悍,那些杀才脑袋一热,谁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情来?   他们这帮人,一旦被人追上,或者包了饺子……这荒郊野外的……。   “走,往白云山的方向走!”丁田一咬牙:“快,只要到了那里,就安全了。”   “那里……?”金不换眼睛一亮:“对啊!”   田径也想到了:“走,现在就走,不用收拾东西了。”   他们的东西也不多,不过是丢下一个火堆,一口锅,以及锅里的汤汤水水罢了,一行人刚才已经喝过水了,也放过水了,空着肚子上了马车,这会儿也不管颠簸不颠簸了,赶紧扬开鞭子,一溜儿烟的跑开。   阿大他们其实是沿着他们的车辙印追的,不过越是追,就越跑得慢,加上路上到底是有行人的,而且一般都是官差,他们遇到了,就得乖乖的离开官道,走崎岖的民路。   等他们追到那高岗上的时候,锅里的汤都熬干了,底下的火也烧的差不多。   “他们还没走远,追!”阿大扫了一眼就能推断出,他们走的匆忙。   一伙人上了马,跃马扬鞭,嗷嗷叫着追了下去,顺着车辙印,半个时辰就看到了前头狂跑的马车。   “就在前面了!”阿大用马鞭一指:“弟兄们,追上去!”   “嗷嗷嗷……!”一群凶徒目露凶光,打马狂奔而上。   丁田坐在马车里,都能听到后头顺风吹过来的“嗷嗷叫”的声音了。 第一百九十一章 我来投靠你啦   同样的,远远的,一行骑兵轰隆隆的跑了过来,来人没打旗子,但是绝对比后头那帮人要强悍很多。   打头一人,白马如云,快若奔雷。   瞬息就到了丁田他们这帮人的车队跟前,车队也看到了他们,终于,停下了马车,因为马匹再也跑不快了,再跑下去,马都容易累趴下。   这次出来,因为有证人,有证据以及文弱书生(金不换以及丁田)等等,所以用的是马车,以前他们也用过,只不过没被人这么追过。   看到马车,来人脸色阴沉的厉害。   丁田发现马车停下了,掀开了车帘子,就看到了熟悉的脸。   呲牙咧嘴的一手揉着屁股,一手跟来人打招呼:“嗨!我来投靠你啦!”   王佐都被他给气笑了:“下来,走一走,这马车赶得这么快,颠簸不死你是吧?”   “我这不是想快点到你的营地么!”田径他们早就下了马车,想跪拜行礼来着,但是王佐一抬手,就让他们免礼了。   他们跪拜无所谓,那丁田岂不是也要跪拜?   王佐不想让丁田在草地上跪他,这都没必要的事情。   自从他在丁田家里蹭吃蹭喝之后,丁田见他的时候,都不用行礼了。   丁田摇摇晃晃的走到他跟前,仰脸儿看他:“感觉你更帅了哈!”   王佐今天穿着一身狩猎的行装,银灰色的锦缎,铁灰色镶边,亮银色祥云纹,披着一件淡银色的披风,披风边上还镶着灰色狐狸毛,脚下踩着一双蓝灰色的行猎皮靴,皮靴的边上还帮着一把匕首。   匕首上镶嵌了七颗宝石。   背上一张镶宝长弓,马鞍上挂着一壶白羽长箭,精雕马鞍上坐着的这位,看起来更耀眼了   灰色是无彩色,即没有色相和纯度,只有明度。   王佐这一身灰色,过渡色好,整个人都显得更精神,更帅气了。   相比起自己来……一身松松垮垮的衙役公服,因为颠簸的厉害,头上戴着的帽子都歪歪了,更别提腰间的刀,将腰带都扯歪了一些。   整个人可怜兮兮的仰着小脖子看着他,大眼睛里跟看到了情人一样……咳咳,亲人一样。王佐这两天的郁闷气,一扫而光!   嘴角微翘,但是说的话却不怎么好听:“算你识相,还知道来找我。”   后头王富贵已经指挥人手,去迎上了追逐马车的人。   遇到之后,二话不说,一阵砍杀!   丁田想回头看一眼,王佐策马过来,一弯腰,将他捞上了马背,没让他回头:“走了,回 营!,,   自然有号角手吹起了号角,归队回营的讯号。   丁田第一次被人抱着骑马,还有些新鲜:“你这马跑的快不快啊?”   “一个人的时候,快;两个人就慢了。”王佐摸了摸马鬃毛:“白云不爱驮着两个人跑。   ”   “它叫白云?”丁田也摸了摸马鬓毛:“这名字太俗了。”   “那叫什么不俗?”   “咋的,也得叫个闪电啥的啊?”   “我有一匹马叫闪电了。”   “那就叫奔雷!”   “还有一匹马叫奔雷。”   “那要不叫飒露紫?我听说唐太宗的宝马就叫这个。”   “跟白云不匹配,唐太宗的宝马飒露紫,据说是一匹紫色的骏马,我的白云是白色的……   ”   “那叫追风?跑得快,可以追的上风?”   “这个名字不好,有追封的意思……。”王佐脸都黑了。   追封可不是什么好听的词儿,同“追谥”、“追尊”一样,都是为死者追加封号。   谁家的马,叫“追封”啊?   嫌弃自己活的太健康了吧?   丁田尴尬一笑:“哦哦哦……那叫……。”   他们后头,跟着马车,以及随扈的人员,没人让他看到后头的事情,金不换权当自己失聪了。   王富贵在丁田跟前是个二货,但是刚才,可杀伐果断的很。   起了一路的名字,都被王佐否决了,到了大营门口,丁田自己趁着马匹停步后,蹦下了马背:“哎呀呀,看到大营,我就觉得安全了。”   王佐冷哼一声:“出去一趟,还让人追杀了?”   他不觉得那些追来的都是好人,好人能让丁田他们仓惶逃到他这里吗?   所以他让人杀了过去,留几个活口就行了。   不管对方是什么人,追杀几个衙役就是大罪了,但是,如果对方有背景的话,那么,那些人来势汹汹,冲撞王驾,就是一个皇子当靠山,也保不住他们。   而且那个皇子也得付出代价。   八大铁帽子王,绝对不是说说就算了的,他们是与国同休的铁帽子王。   位比亲王爵,是一字并肩王。   刺杀他跟谋反无疑。   谁也承担不起这个后果。   “可别提了……我……。”丁田刚要说什么,结果不争气的肚子却“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没吃饭?”王佐耳朵好使着呢。   “没……。”丁田红着脸,捂着肚子,好不尴尬。   “什么时候出的城?”王佐问到了点子上。   “半夜……。”丁田就见王佐那俊脸啊,顿时就冻上了冰,赶紧解释:“我想着,蔡家是地头蛇,万一不让我们将证据带出来呢?他家连一个丫鬟都不放过……我就想着半夜跑回府城,结果刚到前头的高岗上,想着热点汤水啃点馒头……就发现有人追上来了,我跑不快么,就来投靠你啦!”   “进来,王富贵!”王佐冷着脸喊人。   “在!”王富贵“嗖”的一下子就冒了出来。   “去让人将早饭端进来。”王佐拉着丁田往里走:“快点!”   “是!”王富贵赶紧往厨子的帐篷那边跑。   别人的早饭好没好他不知道,但是王爷要吃饭,不管什么时候,厨子那里都有现成的。王佐的早饭非常丰盛,哪怕是没有准备,但是端上来的分量,也足够他们俩人吃的了。两碟金丝花卷,两碟奶香馒头,一碟葱花小油饼,一碟鸡蛋饼。   两大碗黑米粥,两大碗小米粥,两大碗红豆粥,两大碗瘦肉皮蛋粥。   一碟卤牛肉,一盘炝土豆丝,一盘五番花生米,一盘鸡汤烫熟的白菜粉丝。   还有热乎的落汤鸡、清炖羊肉。   以及爽口黄瓜、酸辣萝卜干、蒜茄子和油炸咸花生。   虽然是在野外,但是身为王爵的王佐,不管干什么,再简便,也绝对是别人眼中的奢侈。满满当当的摆了一大桌子。   不等摆完,丁田就抄起了一个奶香馒头:“金不换他们都有吧?”   “都有,都有!”没有也得说有啊!   王富贵一边摆上一边道:“出去一趟,咋还把自己饿着了呢?”   “他出去办个案子,就能忘了吃饭!”王佐非常不高兴:“喝口热乎的粥,再吃干粮。”强风冷气的,不喝一口粥,该闹肚子了。   这是从小宫里的嬷嬷教他的,宫里的孩子养的都非常精细。   “没,真不是,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我先喝口粥。”丁田喝了一口红豆粥,感觉冷冰冰的肚子热乎了,呼出一口气:“哎呀呀,可是吃到饭了,我跟你们说,我这次去啊,真是各种离奇……。”   一边说话一边吃饭,还能不喷食物,王佐也是服了他这个能耐了。   不过两日没见,感觉还挺想他的,如今看着人在自己的眼前,_吧_吧说的不住嘴儿,他也不嫌烦了……就是王富贵比较碍眼。   “让他们中午将昨天打了的狼做了。”王佐自然有办法:“狐狸肉就算了,给猎犬吃,皮子好好硝制一下,野鸡炖上榛蘑,还有羊肉汤,这天气冷的,喝点羊肉汤驱寒。”   “好的,您看中午吃点什么主食?”问的是王佐,但是眼睛看的是丁田。   “米饭。”王佐看丁田光顾着吃饭,根本不在乎中午吃什么。   其实,这个节气,再过几日,重阳节一过,一下雪,就吃两顿饭了。   “好。”王富贵出去找大厨了。   就剩下两个人在吃饭,王佐终于舒坦了。   “我跟你说,蔡家人果然有效啊,不愧是地头蛇,这就追上来了,我这都是马车,还有证物,人证以及嫌疑犯,只能跑路,去别的地方肯定不行,只能来找你了。”丁田终于吃饱喝足了,美美的打了个饱嗝儿:“没想到啊,我们搜出来的赃物,金不换看过了,他说里头有两颗北珠,不是安屠户能有的,也不是蔡家人能有的,他在车里跟我聊天,推测,这个安屠户,恐怕并不干净。”   “差不多吧?”王佐也这么认为:“或许是隐匿多年的独行大盗!”   “独行大盗,有当屠夫的吗?”丁田才不信这个:“就是当个地主,也不能当屠夫啊。”   “只要不是被官府找出来砍了头,当屠夫算什么?”王佐对那个什么屠夫,没什么兴趣。   “或许他是隐姓埋名,想给自己争取点沉淀的时间?”丁田推测:“这人看起来真的很凶,长的还壮壮的。”   “再强壮,还不是被抓了过来?”王佐淡淡的道:“那个叫兰兰的,也算是证人吧?你是在这里审问一番,还是回到府衙再说?”   “回去再说吧!”丁田抻了个懒腰:“半宿没睡,一会儿溜达溜达消消食儿,在你这车里补个觉,明天起行,成么?”   “嗯。”王佐点头,算是答应了丁田这个要求。   丁田从屋里出去,又找了地方洗漱了一下,溜达着去看了金不换他们。   他们被安置在后营那边,不管是犯人还是官差,吃的都差不多,大白馒头配小米粥,卤牛肉,炝土豆丝。   当然没有丁田吃的那么好,但是实惠啊!   一个个吃完收拾了一下后,找人要了一顶帐篷,自己人动手搭建,丁田也来帮忙,然后才洗漱一遍,赶紧的躺进帐篷里休息补眠。   丁田回到王佐那里,已经有了一个纯羊皮铺就的双人大床一样的床铺给他预备好了,躺上去还打了个滚儿:“哎呀呀,真舒服,我睡觉了。”   “睡吧,我看看书。”王佐没动地方,手里拿着很厚的一本书,就着深秋的暖阳,看的非常认真。   丁田就那么躺在那里,盖了一张厚厚的锦被,躺在枕头上,闭上了眼睛,朦朦胧胧的时候,才觉得,这个味道,有点熟悉……。   丁田是真的累了,小体格子并不怎么抗折腾,加上三更半夜的跑路,深秋的夜晚可冷得很,又被人追杀,这会儿终于放松了下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睡的都打小呼噜了。   王佐在他睡着了之后,放下了手里的书,静静地看着那睡的深沉的脸庞……。 第一百九十二章 回城   丁田一觉睡醒……连中饭都没吃到,他直接吃了晚饭。   因为一觉睡了一天,见他醒过来了,王佐非常嫌弃的告诉他:“你睡觉不仅打呼噜,还流口水!”   丁田一抹嘴角:“没有吧?”   “我的枕头都湿了!”王佐指着有一块被阴湿了的痕迹道:“不要枕头了,送你了。”   “你这枕头可值不少钱呢!”丁田立刻就乐了:“真送我啊?”   王佐的枕头,自然跟普通人的枕头不一样,这枕头不是瓷枕,也不是一大块玉枕,而是跟普通枕头一样,只是里头灌的不是荞麦皮子,而是茶叶梗。   自带一股茶叶香气。   而枕头里面是粗麻布的内芯,然后是细麻布裹着,往外就是一层丝帛,又一层绣花的枕套,枕套上以金缕玉片勾连了一朵花儿出来,躺上去的时候,非常的舒服,玉片冬暖夏凉,乃是上好的青玉。   光是这一个枕头,丁田认为,没有千八百两银子,都拿不下来。   就这么给了自己?   而且这上面的绣花,还是祥云龙纹,这东西,给他?   王佐敢给,丁田还不敢要呢!   “算了,拿给我吧。”王佐将枕头丢了回去:“你睡饱了么?出去走走,一会儿吃晚饭了,今天晚上歇息一夜,明儿回府城。”   “哦哦,睡饱了。”丁田赶紧爬了起来,将外面的大衣服穿好,深秋了,夜晚已经冷得很,他得穿一件厚实的大氅裹着自己:“出去走走,对了,我得喝口水,哦哦,还得去放点水……。,,   说着,抄起茶碗就喝干了,觉得不过瘾,又倒了一碗喝,这茶水的温度正好,刚刚烫嘴又不会让人难以下咽,喝完身上更热乎了,跑出去找到临时茅厕出恭一趟。   都清理干净了,王佐又让人给他端来洗脸水,洗手,洗脸,漱口,好一顿折腾之后……才跟丁田在荒草垫子上散步。   冷风呼啸,荒草萋萋,残阳如血,老鸦呱呱……。   王佐觉得非常有意境,秋风瑟瑟,落叶翻飞,一股苍凉的情怀,油然而生!   张嘴刚想吟一首类似“塞下秋来风景异”、“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等等应景的诗句,甚至还想自己做出来一首的时候,就听身边的人打了个哈欠,然后揉了揉鼻子!   丁田看着这景色:“不是,我说,这景色好看么?”   没有游乐园,更没电影院,想玩个电动都没有游戏厅,就这么溜腿儿啊?   王佐的那些悲伤春秋的感觉,顿时就灰飞烟灭了。   “不好看吗?”王佐鼻孔里喘粗气,这家伙……当时睡觉的时候,多可爱?醒了之后,太操蛋了。   “好看个球啊!”放在半年前,丁田肯定怕他,但是现在……丁田特别自然的跟他相处:“这地方一望无际的都是大草甸字,还是黄了吧唧的颜色,倒是像臭狗屎……。”   “呕……!!!”王佐恶心了:“闭嘴!”   丁田顿时哈哈大乐,指着他笑得不能自己:“你想什么呢?”   王佐脸连都青了。   “好了好了,你看这草甸子,像不像铺满了黄金的地毯?”丁田赶紧转移话题:“我跟你说,这有个名堂,叫遍地黄金,你看官道两边的树木,都变黄了吧?被风吹落的枯叶,像不像一个个小金元宝……。”   丁田好一顿神侃,终于将王佐侃的脸色红润了。   “碧云天,黄叶地啊!”王佐感叹了一句。   他这么说倒也不错,秋高气爽,虽然是深秋了,可深秋更添一丝冷清,丁田看惯了现代的高楼大厦,上哪儿见过这样的秋色美景?   去年在牛角县的时候,他还自己张罗着腌咸菜,积酸菜呢。   现在都有家里人在忙碌这些生活琐事了,而他,则是出来办案了,话说,他是个司狱来着,为了犯人翻案,可真是下了苦工了。   自己都佩服自己了。   不过这里的景色,真的非常漂亮。   “听说,在金陵,有四十八景,非常漂亮;还有塞上江南,什么‘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一听就非常美……。”丁田也能拽上点古诗文啥的,不过,他就是听说过,没真的看过。   以前出去旅游什么的,去的地方都是一些旅游团规划好的路线,太值钱的路线,他们不可能走,只走一些便宜的路线,倒是当地的吃食不错,以前去过内蒙旅游,晚上还有烤全羊可以吃呢。   虽然一只烤全羊,要了八百块的高价,但是三四十个人分一分,一人也才二三十块钱。   分到盘子里一片,吃几口就没了,但是味道好啊。   “那么多和尚庙,你进去一次就得烧一次香,磕一次头,掏一点香油钱……。”王佐话锋一转:“你闲得慌了?”   “我就是想一想而已……。”丁田抹了把脸:“你对和尚庙,有意见啊?”   “也不是……一般的佛家道家高人,都是六根清净,自修功德的,但是某些人却不是,明明是方外之人,却还是插手世俗之事,非常可恶!”王佐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非常的不高兴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谈这个了,那个啥,回去吧,我有点冷了。”丁田缩了缩脖子:“这天儿也黑了。”   “走吧!”王佐带着他往回走。   回来之后,王富贵上了热茶点心,就小心的跟王佐道:“蔡家人以及白云县县令,都跪在营帐门外……。”   “嗯?”丁田还不知道这事儿呢。   皆因营帐太大,又都是帐篷,根本阻隔了视线,营帐辕门外发生的事情,他在中间的位置,根本就看不到。   “不是让他们滚了么?”王佐说话是一点都不客气。   也是,身为宁王,他能说一个“滚”字,已经是给面子了。   很多时候,他一个字都不会说,看你一眼,手下人就知道要干什么了。   “可是他们不走啊!”王富贵道:“好歹是个县令呢,这次来给送东西,结果蔡家人就跟来了,跪在那里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说是来求王爷伸冤。”   “伸冤?”王佐嗤之以鼻:“冤从何来?要想申冤叫屈,让他们去找县令,县令解决不了,还有知府,知府再解决不了,就去找巡抚、这一层层的府台、道台、藩台、臬台他都不去叫屈,来找我这个制台,太早了吧?”   王富贵呵呵一乐,丁田听的脑门儿有点晕,因为这一堆名称,他都不太清楚是干啥的。   不过他也没问,觉得都是离自己太远了的存在。   “赶不走,就抽棍子打,打不走,就抽刀子……砍!”王佐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本王行辕所在,王驾驻跸之处,岂容人围在大门口?不管什么事情,都不能成为理由!”   “是。”王富贵赶紧的下去了。   王爷脾气可不怎么好,真惹得王爷不耐烦了,一刀砍下去,可不是闹着玩的。   很快,晚饭就送上来了。   “哇哦!”丁田眼睛都瞪大了:“火锅?”   “我想吃火锅了。”王佐道:“就让人准备了一份。”   深秋时节,外面冷飕飕的北风吹着,在木头房子里,吃火锅,喝酸梅汤,真是一大享受。   白菜叶子、菠菜算是绿色的青菜了。   这会能吃上这俩青菜挺不错;萝卜片、土豆片和干豆腐,算是素的了。   剩下的一盘一盘的刀切牛肉,片羊肉端上来,才是真绝色。   没有丸子之类的东西,汤底是用羊骨头、鸡骨架熬出来的奶白色汤,上面飘了一层红油,里头放了一个带孔的小铁盒子,盒子里装的是花椒、胡椒等调味料。   “这个好,这个好!”丁田大乐:“就吃这个!”   一人一个小蘸碗,里面调好的芝麻酱、香油和蒜油、辣椒油、葱花以及香菜碎。   还上了一盘子牛脑、两盘的牛板筋。   俩人快乐的在这里涮着火锅,大营外面,辕门之外,已经开始赶人了:“不是我说你们,   在这里跪着干什么?王爷真性子起来了,砍了你们都是可以的,别作死了,赶紧的走!”白云县县令听了这话,脸都白了,赶紧站起来:“蔡兄,走!”   蔡老爷腆着一张老脸:“王爷还没见我……。”   “王爷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白三儿都被气乐了:“你以为你是谁?在京中,就连六部   堂官,想求见我们王爷,也得看我们王爷高兴不高兴见一见,你算个什么东西?”   蔡老爷脸上的神色非常精彩。   “再不走,爷我就抽刀子砍人了!”白三儿可以跟丁田嘻嘻哈哈,但是那是因为丁田对他们来说,是有救命之恩的,要是没有丁田,王爷出了事儿,他们这些亲卫,都要跟着殉葬,谁让他们护主不力了呢?   而且家人多半也得跟着遭罪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面对外人的时候,他一向都是以王爷的意志为主,这帮人来捣什么乱   ?   何况蔡家人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兰兰还是他救下来的呢。   所以他更不看不起的是蔡家人,对于倒霉的白云县县令,更多的是同情,因为他明显是没想到,蔡家人竟然敢在这里跪地喊冤,你喊冤,将他这个白云县县令,当成了什么?   又当知府是什么?   上头一层层的,没听王爷说么?   当他们是什么?   任何时候,不管古今,越级上告都是个忌讳,有给人上眼药的嫌疑。   让衙役们将蔡家人都带走,自己也一拱手告辞了,跟着跪了这么久,他膝盖疼。   丁田吃过了晚饭,跑去看了看金不换他们,原来他们今天晚上也吃的火锅,没有菠菜和香菜,也没有牛脑牛板筋,但是吃的也不错。   “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启程回去了。”丁田告诉他们:“这案子也该完结了。”   “是啊!”金不换问他:“我听说,蔡家人在门口?”   “被打发走了,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啊?想见王爷就见王爷?”丁田叉腰哈哈大笑:“被王爷骂了个‘滚’字,老实的滚蛋了。”   “哦……。”白战枫问了一句大实话:“那追杀我们的人呢?那阿大可不是个好东西。”作为本地的捕头,白战枫没少跟阿大他们接触,虽然每次都能办成他想办的事情,但是每次都没少吃亏。   “这个,我还真不太知道。”丁田被问住了:“明天回城再说吧,不管如何,先回到府城   ,才能安心,不然感觉总是给王爷添麻烦。”   “行,我也这么觉得。”田径点头:“都赶紧的早点休息,明儿回家了。”   提起回家,一个个就都老实了,外出的谁不想回家啊,尤其是天气越来越冷了的时候,谁乐意在野外住帐篷啊? 第一百九十三章 成邻居了   所以这帮人赶紧的休息,第二天天刚放亮,吃过早饭,拔营,太阳夜升起来了,一行人呼啦啦的走了。   等白云县县令带着人来送东西的时候,就看到那里昨天还人吃马嚼的沸反盈天,今日已经空空如也,就剩下几个地上的窟窿,以及做饭的时候,留下的灶台灰烬了。   “唉!”白云县县令挥了挥手:“走吧,回去。”   “那,大人,这肉?”他的师爷指了指带来的东西:“怎么办?”   “带回去,分了吃吧!”白云县县令捂着腮帮子:“本老爷……牙疼……。”   丁田一行人,比来的时候可走得快多了,再也不磨蹭了,也不再看景儿了,而是一行人用了半天的时间,就回到了北风府。   “我回驿站,明天搬家。”王佐告诉丁田:“记得给我送乔迁之礼。”   “哪有人主动要礼物的?”丁田哭笑不得,随后反应过来:“你要搬家?不住在驿站里了   ?,,   “我总不能一直霸着驿站不换地方啊!”王佐嫌弃的道:“驿站每天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烦死了。”   就算是隔着高大的围墙,也会有杂音的,人说话声音小,牲口呢?   而且有不少人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来驿站就是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想靠宁王近一   些。   所以王佐要搬出来。   “那你要搬去哪里啊?”丁田疑惑的问他:“城里的大宅子吗?”   “嗯,大宅子,我的总督府。”王佐嘴角微翘,心情大好。   “总督府……哦,对,你还是东北总督呢。”丁田羡慕了一下,总督的权利太大了,加上宁王还是一个王爵,双重身份,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各种头衔儿,是得找个好地方住了。   “明天搬家啊!”王佐再次提醒他。   “行了行了,知道了。”丁田点头:“不过明天得晚上去给你热锅灶了,今天回去府衙,明天要审案子呢,晚上再去看你好了。”   王佐抿嘴一乐:“嗯。”   然后才分开,一行人去了驿站,一行人飞快的回到了府衙。   在将犯人压入大牢之后,拿着证物和赃物去见了杜知府。   杜知府也才从外地回来,杜师爷跟账房先生捧着账册找他汇报呢,就听说他们回来了,不仅摸着胡须笑道:“回来了就好,正好,今天都留下吧,吃一顿午饭。”   “府尊大人,那蔡家人……?”杜师爷提醒他:“连夜来的府城呢。”   “等着吧,明天开堂审案,蔡家人作为苦主,也得列席旁听。”杜知府笑了笑:“何况,这案子如今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牢里的那位凶犯,都认罪了,却又有新的凶犯被送进来,啧啧啧!”   一个杀人案,俩犯人?   还一前一后,到底谁才是真凶?   蔡家为什么非要致云华清于死地?   这都是未解之谜,明天就能知道谜底了。   叫人进来,看到他们风尘仆仆的样子,杜知府赶紧让他们去洗漱一下:“一会儿就留在府衙,一起用一顿午饭,今天杀的大鹅,炖的土豆。”   深秋时节,大鹅长成,积肥深厚,最是肥美好吃的时节。   “是,大人!”   众人这才回去洗漱更衣,丁田也终于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去跟杜知府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更是在席间知道了,蔡家人已经到了府城。   “这么快啊?”丁田还觉得快呢,他们这才到家,而蔡家人比他们早的多了,人家今天早上,城门一打开就进来了。   求见杜知府,只不过杜知府以整理税目粮草为由,没见。   不过蔡家人送了好厚的礼物给杜知府。   “光是银子就多达一封之数,还有二十匹绫罗绸缎,一套赤金头面,好富贵呢。”杜师爷   皮笑肉不笑的道:“真真是大手笔,这可是老爷从未收过的最丰厚的礼物了。”   “啊?”众人惊呆了。   这么厚的礼物,这么大刺吧啦的送上门?   “这不年不节的,本府可不收那么重的礼物,何况,他家本是苦主。”杜知府却道:“我只留下了他们家送给我的二十只肉鹅,今天都炖了,与府内人都吃了一顿好的,就行了。明儿好好招待人家,吃人嘴短啊。”   众人愣了一会儿,哄堂大笑。   明知道蔡家是苦主,明知道蔡家这苦主的身份八成有水分,明知道……哈哈哈哈……不愧是能当上知府的人,这手段,大家都佩服了。   吃过了之后,回去睡了一觉,下了差,丁田赶紧跑去崔久那里,崔久的点心铺子都要收摊了,看到他来了,顿时惊喜了:“丁司狱?”   “快!老崔,找两盒点心。”丁田催促他:“今天有人搬家,我得去给人家送乔迁之礼,贺喜呢。”   “哦哦哦,我给你做两道,马上就好。”崔久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老实,你去关了店铺,我去后厨。”   “哎!”赵老四老实的应答,憨厚一笑,去将门板都放了下来。   崔久快速的做了红枣糕和长白糕。   红枣糕做成元宝的样子;长白糕做成银锭子的样子;还有虎皮花生以及蜜饯青梅。   打包后用红纸封好,系上麻绳。   丁田看了一下:“这个打包不太好,我来!”   曾经在花店打过工的丁田,会打包一些礼物,所以,他用一节红绸缎,打了一下包装,其实就是系了一个花儿出来,但是比起用麻绳,哪怕是细麻绳,也要精美很多。   崔久立刻就学会了:“这个好啊,家里有绸缎的边角料,都可以留下来,用来打包,看着   也高档!”   “而且这缎带解下来,还能给家里的女娃儿们当个头花……。”赵老四就是老实啊,节俭度日的很。   “不错,不错!”崔久搓着手:“这样一来,妇人们更喜欢来这里买点心……。”   小门小户的,能有一个缎带头绳,系个头花,能让闺女美半年。   “你们看着办吧,我先走了哈!”丁田赶紧的走,结果出门没走两步,就看到了白三儿。   “田儿呀,你咋来这里了?”白三儿明显是来找他的:“王爷都在府里等着你开饭呢。”“这不是来买点礼物,要去恭贺王爷乔迁之喜么?”丁田特意拎了拎点心盒子:“你呢?   ”   “我是来找你的,王爷等着你呢,快走吧!”白三儿没骑马,但是带着不少人,前头带路的就四五个。   一边走,一边聊天。   “我还不知道王爷的新家在哪儿呢。”丁田道:“幸好你们找来了。”   “那个,总督府很好找的……。”白三儿的表情有些奇怪:“你一准儿能找到。”   “哦。”丁田挠了挠头:“我买了糕点是不是不太合适?要不,再去买个猪肘子?”   “挺合适的了。”白三儿道:“王爷也不差那点东西。”   “那好吧。”丁田乐了:“晚上要燎锅底吗?要准备吃什么?”   “我们的无所谓,填饱肚子就行,王爷的跟我们不在一个伙房里……。”   聊着天,走着路,等渐渐地,丁田就发现不对了:“这不是回我家的那条路吗?”   “是啊!”白三儿指着前头道:“你到了那里就知道了。”   丁田疑狐的看了他一眼,往自家走去……然后就在街道口那里,看到竟然有人在站岗!   丁田住着的地方吧,只有一条道,往里头是死胡同,一排十几户人家,有的是做买卖的,也有的是本地居民,有点闲钱租赁田地过活的小地主,再不就是金大娘他们这样的孤老婆子带着孩儿的,都是普通人家。   现在,这些普通人家都不见了,只有他隔壁的金大娘家还在,其他人家,已经全部被推倒重建了!   高墙算什么?   这一片高墙上,一栋大门高翘门檐,上面的牌匾“总督府”是王佐自己写上去的,门口俩   大石狮子非常嚣张的蹲在那里。   整条街,如今就剩下三家了:金大娘家,丁田家,以及……总督府。   丁田张大了嘴巴:“卧槽!”   “额呵呵……。”白三儿干笑。   “这是啥时候的事儿呀?”丁田都发蒙了。   这个时候,总督府大门打开,王族出来了:“站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进来!”   “哦哦……。”走到大门口,丁田又发现,这大门竟然很高,五阶青石阶上,大门是新的,都能闻到清漆的味道:“你什么时候搞出来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他们白天做工,傍晚收工,你在家的时候,不开工。”王佐非常得意:“惊讶吧?”“是挺惊讶的……。”丁田四处看了看:“这一条街上,就三家啊?”   “要不是……就你我两家了……哼!”王佐看了一眼金大娘的家:“那老婆子有什么好的   ?,,   “当然好了,我现在好多事情都要依靠金大娘呢。”丁田赶紧顺毛捋:“呐,给你的乔迁之礼,是我从崔久那里拿回来的点心,他现做的。”   “进来吧!”王佐没拎点心盒子,自然有白三儿这样的来拎着,俩人一起进了大门,迎面就是一个很宽大的院子,正房五间,左右厢房五间,还有两边的月亮门,不知道通向哪里。   路过这第一层院子,第二层院子依然是正房五间,厢房却有八间;再过去……又是一层院子。   丁田后来看明白了,这是一个五进带两座跨院,一座花园,一座暖房和一排牲口棚、车马房的格局。   整条街,这座府邸占了十分之八的地方。   剩下的,才是丁田跟金大娘家的地盘。   因为没有女眷,根本不用顾忌什么,直接就进了内宅,在新建成的花厅里,四周摆放着兰花、幽草,阳光的地方,还摆着水盘,里面养着水仙花。   中间一个大的八仙桌,上面已经摆上了凉盘,见人来了,那边就有人开始往上走热菜了。“坐下吧!”王佐招呼丁田:“这里以后就是我的总督府了。”   “不错呀!”丁天看了看四周,非常羡慕古人,这要是在现代,刚装修完你敢住进来?不放个十天半个月的,谁敢进来住?   哪像现在啊?   装修好了,王佐就能拎包入住了。   “赶工赶得比较急,将就着住吧。”王佐非常随意的告诉丁田:“我在这里开了个月亮门,直接通向你那个院子,以后进出都不用走大门了。”   “……呵呵……。”丁田真是不知道,要说他什么才合适。   这家伙,趁着自己不在家,给他完了一手先斩后奏啊! 第一百九十四章 燎锅底   但是人家这都建好了,他还能说什么?   再说,跟这位做邻居……也挺好的,如今这整条街就三户人家,这也霸道的没谁了。   “呵呵,以后就可以直接去你家了。”王佐兴致勃勃的道:“我还让人站岗,放心吧,这里很安全。”   丁田呲牙:“这在府城里,还有危险?”   “你说呢?”王佐都不想告诉他,要不是他派了人守在他家门口,那帮见不到他的人,都得糊在他家门前,赶都赶不走。   还安全?   有些人就差在府衙门口蹲点守着他了,还有好几家想嫁女儿给他,哼!   “好吧,有人给站岗,当然好了,晚上睡觉都踏实。”丁田无奈的点点头,这都定下了基调,他还有啥反对的?   仆妇们端来了热菜。   “吃饭,吃饭!”丁田流着口水看饭菜:“我都饿了!”   “那就吃饭!”王佐今天心情非常好:“尝尝这个,红焖蹄筋,牛蹄筋,味道不错……。   ”   一顿饭,十八个菜,两道汤,主食就有四样。   地方不一样了,但是丁田吃的却非常爽快,还跟王佐说话,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统统在他这里没有市场。   幸好,没有喝酒,吃过了晚饭,又在非常大的客厅里溜达消食,根本不用出门,四周已经华灯初上。   这里用的灯都非常漂亮,是六角宫灯,如果是八角的话,那得是王府里挂着的才行。而王佐屋里的摆设,绝对是极品!   丁田看到一个大玉山子,半人高,加上底座,跟人齐平,那山上雕刻着好多小猴子捧着寿桃,那么大一块玉山子,可值不少钱。   丁田挨个数小猴子:“怎么又数错了呢?”   第一遍八十九只,第二遍九十八只,第三遍七十八只了。   “别数了,那里一共一百零八只小猴子,取天干地支之数。”王佐就看丁田围着那座“玉制花果山”上蹿下跳,跟上面的小猴子相映成趣,自己也乐了。   “哇哦。”丁田又看了看:“这是什么名堂?”   “这叫玉制花果山。”   “那瀑布呢?”丁田看了半天:“水帘洞瀑布呢?”   “没有雕刻吧?”王佐也没想到:“你还知道水帘洞?”   “戏文里不是都有吗?”丁田道:“你这上头……哦,这个小洞就是水帘洞吧?”   丁田终于找到了一个小洞,不过:“怎么没有水呢?”   “这是玉石,怎么雕刻水?”王佐看了看在玉山子一块隐蔽的地方,果然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洞,上头还似模似样的雕刻着三个小字儿:水帘洞。   可惜,有洞,没有水。   “真可惜了。”丁田砸吧嘴巴,要是在后世,一根水管子,一个最小号的抽水泵就能解决   此事。   王佐没多想:“不可惜,不喜欢,就不要了。”   “别呀!”丁田摇头:“好好的不要干什么,这不是闲聊天么。”   丁田立刻转移了目光,指着一个落地的大花盆道:“那是啥?这都快九月份了,咋还有这么绿的东西?还这么大个儿?”   “这是泥金九连环,乃是一种非常漂亮的菊花品种,不过这个是晚菊,要过了九月之后,霜降之前,才会有花骨朵开放。”王佐道:“因为它开花的时候,花瓣长长的,每一瓣顶端都弯起来,像平时玩的九连环,属于贡品的一种,乃是来自京中,是贡品,养的还行吧!”   丁田咋舌,因为他对这种花儿并不知道多少,何况他不知道的是,这种花儿就是在现代,也很少有人养。   不过随后,丁田又看到了一个摆件,这摆件是个……。   一直到消完食,丁田踩着轻快的步伐,跟王佐告辞:“要回去睡觉了,明天开堂审案咧。   ”   “我送你吧。”王佐放下手里的点心,是丁田带来的,他吃了两块,味道还行。   比不得自己厨房做的精细,但是在这里,已经是很高档的东西了。   “好啊!我走小门儿回去,嘿嘿嘿……以后就是邻居,通家之好啦!”丁田胡乱冠名。“你知道什么叫‘通家之好’吗?”王佐十分怀疑的看着他。   “不是说,关系好的像一家人一样的两家人么?”丁田还真……不是很清楚。   “通家之好,第一就是世交,起码三四代都是如此,而且家主一般都是少年时期就是同窗、伙伴或者一起长大;第二就是姻亲,同样是三四代的联姻,相互娶妇嫁女,这才能称之为通家之好,你跟我……认识还不到三年,就通家了啊?”王佐哭笑不得:“一年当一辈子过,也不够啊。”   “我说的是,通……家,之好!”丁田看着好好的墙壁上,出现的月亮门:“连个门都没   有。”   月亮门又称月洞门或月门。   因圆形如月而得名,既作为院与院之间的出入通道,又可透过门洞引入另一侧的景观,兼具实用性与装饰性。   这道月亮门的两侧,墙体刷成粉白色,并在门的边缘处留有灰色的装饰边,下部做平不设门槛,上部则没有像一般的月亮门那样设计个什么匾额,只是雕刻了一些卷草纹,王佐这边倒是可以随意雕刻纹饰,可惜,丁田的职位太低,一般的纹饰他用不了,只能用百姓们通用的卷 草纹,并且月亮门是没有门板相隔的,唯独有两个守门的仆妇。   要知道,这可是二门里的内宅,这就联通了别人家……要不是王佐没有女眷,且行事霸道惯了,保准会受到世俗的流言蜚语。   索性他还没成亲,更没侍妾之类的女人在,更妙的是,丁田家也是如此。   这才能开一道月亮门,但凡是他们俩身边有一个女性家属存在……估计这道门都开不了。   “你倒是方便来蹭饭了。”丁田走过月亮门,非常感慨:“以后我也赖你这边蹭饭,嘿嘿   嘿。”   “可以,明天你做饭。”王佐这就安排上了:“听说你做了大丰收那道菜?给我也做一顿   ”   “行啊!”丁田看了看月亮门:“你还别说,你这整的不错,要是真从大门走……别说大门了,我就是从你这角门走,也得绕半个街道去。”   而从这道月亮门走,简直是分分钟就能到家的节奏啊!   “嗯,喜欢就好。”其实王佐也不太能确定,丁田会不会生气。   索性丁田还真不在乎这个,古代人讲究的风水啊,布局啊,他根本就没想过,为了方便省事儿,谁还想那么多啊?   丁田快乐的跟王佐道了一声晚安,就回到了自己家。   洗漱一番之后,换了睡衣就躺在热乎的坑上,抻了个懒腰:“还是在家好啊!”   自言自语了一下,在外面奔波几日,说实话,他对古代的社会又有了新的认识。   第一是路太难走了,其实白云县跟北风府非常的近,这要是在现代,白云县都能够得上北风府的郊区了。   第二就是卫生问题,尽管他们住的客栈是干净,可是这种只是相对而言的干净,外头的卫生什么情况,丁田算是知道了。   第三则是办事太不方便了,没有电话,没有网络,更没有有效的消息渠道。   要不是他们人少,机动灵活,加上他凑巧知道王佐在哪儿,奔着王佐那里跑,指不定他们能不能活下去呢。   北地民风彪悍可不是说说的,何况蔡家人……又不是没追杀过人。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丁田睡着了。   王佐则是回到自己的寝室,看着枕头,冷哼一声:“那个枕头呢?”   王富贵立刻拿了一个枕头出来,将床上的枕头给换了:“您看这样行么?”   “行吧。”王佐这才躺下,盖好被子。   王富贵抽了抽嘴角:“您休息好就行。”   这枕头,正是当日被丁田睡过的枕头,王爷不是嫌弃被流了口水脏的么?他让人去洗了一   下,结果……王爷就找了这枕头,真是……。   有人睡得着,就有人睡不着。   例如来到这里的蔡家人。   蔡老爷非常生气,但是同时,他的眼中也流露出恐惧:“都说了那些人靠不住,你怎么还   “父亲,他们也不知道那是宁王殿下的行辕所在地啊!”蔡举人比蔡老爷更不堪:“谁知道他们当时是怎么想的啊?那么多官兵看不到啊?还往上冲……这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跟我们蔡家没关系……。”   如今,只能这样自欺欺人的说,希望王爷可以明察秋毫,他们真的没有想过会冲击王驾。   这个罪名,足够抄家灭族的了。   “现在说这些都晚了,要想办法,怎么弥补!”蔡秀才在一边焦急的度步:“送礼的人呢   ?,,   “送不进去。”蔡老爷叹了口气:“府衙只留下了二十八只肉鹅,以及两筐凑数的青菜,剩下的都退回来了,王爷那边就更别提了,驿站那里排队送礼的人,一个个都等着呢,有最长的时间,都等了好几个月了,礼物都是人挑担送去的,换人,不换礼物,排队,晚上都睡在门口……看着也可怜。”   “我就不信了,那位爷就没个喜好?丁司狱那边呢?如果捋顺了他,估计就好了。”   “别提了,那位的家,就在总督府旁边,整条街都戒严,进都进不去,他出门就进府衙,上哪儿接触他去?晚上好不容易看他去了点心铺子,不等人靠近,就有王府的侍卫过来,寻他去总督府,赴宴,恭贺王爷乔迁……外头的人,想恭贺的何止一个区区的丁司狱?可谁都没让来,礼物更是没收,一概拒之门外,那位一句话,谁敢违背?”   “这……?”蔡家人束手无策。   “而且外头还有人监视我们蔡家……那些人……都是府衙的差役……。”   蔡家人现在也不敢轻举妄动,尤其是这次牵连到宁王殿下,当初宁王殿下那个“滚”字,让蔡家颜面扫地。   蔡家人一宿没睡,第二天,刚,勉强吃过早饭,就有官差上门了:“今日府尊大人问案,   作为苦主,请几位走一趟府衙大堂。”   作为举人,蔡家人一直是受到尊重的。   其实,何止是尊重啊!   天下四民,士农工商。   农与工、商都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三者虽然都很重要,实际上并没什么特权。   唯独一个士,需要说道说道。   “士”重要不重要,极重要。   读书可以明事理,可以开心胸,同样的,读书人可以治理天下,武将可以在马上打天下,但是能“上马可治军、下马可管民”的文武双全的人才,哪儿那么多?   更多的是读书人在治理这个天下,但是,这不是让这部分人地位超然的理由!   关键是朝廷对于读书人的优待上。 第一百九十五章 开堂过审   考个秀才,就免了税赋和徭役。   考个举人,干脆就能免去所有托付给他的田地的税赋和徭役。   有了功名之后,就能见官不拜,寻常官府连审问的权利也没有。   秀才甚至可以参与县衙的一些需要参详的事情,到了举人这个阶段,与县太爷都是以朋友相称。   一旦成了乡绅,其实也根本不用再去做官,在乡里就能成为一方豪强。   蔡家人就是如此,他们家两个举人,两个秀才,上一代,蔡老爷的父亲,也是一位秀才,爷爷是一位举人。   所以他们家在当地是“名门望族”,但是到了府城,却不得不低人一头,因为府城并非他们的地盘,而且,他们是有功名在身的人,知府老爷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礼遇,蔡家人也觉得受到了羞辱一般,红了脸膛。   却不能不去,因为他们家是苦主。   “好,请稍等,我等更衣之后,便去堂上……。”还是蔡老爷明白事理,胳膊拧不过大腿儿,让去就得去。   今日的府衙大堂里,人都到的非常整齐。   监牢里,丁田上差之后,第一个就去找了金不换,俩人一起去见了云华清:“我们能办到的,都已经尽量办到了,至于你能不能翻案,能不能将凶手绳之于法,就看你的了。”   “两位放心,我一定会为纯儿和孩子,报仇!”云华清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但是又跟以前大不一样了。   去掉了曾经的浮夸纨绔气,也没有了心丧若死的感觉,现在的他,像是一个圣斗士!   为了爱情,而愿意死而复生……。   丁田脑补的不行,那边金不换就正经多了:“你上去后,该说就说,一切按照事实说话,   不要有所隐瞒,哪怕是未婚先孕的事情。”   “这……?”云华清有些犹豫:“那纯儿的名声……她还在蔡家祖坟……。”   要是名声坏了,估计蔡家人绝对不会让纯儿葬在祖坟里。   “你傻啊!”金不换提醒他:“她是你的未婚妻,你完全可以迎娶她过门,让她以你妻子的身份,葬在你们家祖坟里。”   “我怎么会犯傻?”云华清惨笑:“我都被驱逐出村落了,家族也不要我了,族谱上,我的名字已经没有了……。”   又何谈祖坟一说?   他死了都葬不进去祖坟了,何况是蔡纯儿。   “我说你傻你还觉得我说错了吧?”金不换嗤之以鼻:“你如果洗刷了冤屈,那么你的家产钱财和功名都将恢复,到时候你不想在云家村住了,就将房子土地都卖掉,另起一个云家,你好好的读书,举人,进士,当官了之后,让那些曾经驱逐你的族人们羡慕嫉妒恨,可偏偏就是靠不上来,气死他们!”   云华清的眼睛亮了:“可以吗?”   “怎么不可以?”金不换怂恿他:“你是秀才,往上考,好好学,举人,进士,哪怕是不当官,你也是进士老爷,在这里,你跟知府大人都能平起平坐!那些人……以后都要仰望你,但是你不能心软,你要自己创造一个云家!甚至是一个家族……。”   丁田在一边惊呆了都!   这是要一个男人创造一个家族的节奏吗?   你还别说,真的可以!   古代的男人,只要有点钱的,就没有不纳妾的,哪怕是因为身份的原因,不纳妾,但是通房丫头却可以无视身份地位,因为丫鬟是奴仆,等同于牛马羊一类的存在。   连逃跑都不行,逃奴是要被打死的!   而她们生的孩子,要么就是庶子庶女,要么,是可以记在嫡母名下,充当嫡子嫡女的……   “到时候,你完全可以将庶子庶女,记在蔡小姐名下,她日后也能有人上坟烧纸,香火供奉……。”金不换越说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而且到时候,你就买好大一块地,起名就叫云   家庄!你是当一个云氏氏族的老祖宗好,还是给那帮没良心的当庇护伞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县里没少因为云家村跟别的人争辩过,你们云家村虽然善男信女多一些,可更多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每次都要你这个秀才出面,这都什么人啊?”   云华清的眼睛湿润了。   “好了好了!”丁田赶紧喊停:“云华清,你自己想清楚,今日过堂,或许就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你自己把握住,好了,更衣完毕了,带你上堂。”   需要上堂的并不止云华清一个,还有好多个人。   以及物证,更有赃物。   这次的赃物,可非常齐全,那位白云县县令,全力支持白战枫来参与此案,要什么证据给什么证据,据说当初在云华清家起出来的“赃物”也一样不少的给送来了。   杜知府坐堂,当然要传苦主上来,蔡家人因为有功名在身,所以在堂上可以作揖行礼,不必跪拜。   所以苦主一家爷三个,是站着的,来的是蔡老爷,蔡举人,蔡秀才。   蔡小秀才在家陪伴生病卧床的母亲,而且蔡家是不能没有人在家守着的。   苦主既然来了,那么,被告也得上堂啊!   云华清已经失去了秀才功名,所以他要上堂跪拜,却不自称罪人,而是自称草民!   “大人,他已经认罪,尚且未能伏法,却怎么不自称罪人?”蔡举人不高兴了。   “认罪?”云华清惨笑一声:“草民要是不认罪,在那黑牢里就要被刑讯致死了!不认罪就是个死,认罪了还能不再挨打,活受罪,家里已经将草民清出家门,族里也在族谱上割去了草民的名字,就连功名,也被学政大人革除,大人!草民冤枉啊!”   “你为何冤?细细讲来。”杜知府根本不看下头蔡老爷频繁打眼色的举动,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   杜知府才不搭理他。   云华清这回算是想明白了,他真的啥都说了!   包括跟蔡家小姐有了孩子的事情,都吐露了出来,蔡家人虽然大呼小叫……但是,杜知府让人将他们按住:“本府的大堂上,还没你们开口说话的份!”   蔡老爷脸色苍白:“我蔡家的名声……全完了!”   而蔡举人则是一声不吭,满脸的阴郁,蔡秀才也差不多。   等云华清说完了这些,蔡举人才开口:“你说的这些,没有任何证据,而你,在本县的名   声可不怎么好,我家妹子许配给你,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云华清被说的脸色一白。   他在县里的名声,的确不怎么样。   云华清的短板,也是如此,没有人证,更没有物证!   当初他是喝了酒之后,跟所有人告别离开的,回到家里,就休息了,躺在炕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还没等睡醒洗漱呢,就被衙役们破门而入,抓了起来。   一夜的时间,真的没人见过他,再说了,三更半夜的,没事儿的话,谁会去他们家看他啊   ?   “那么,原告,蔡老爷,蔡举人,蔡秀才,你们的证据又是什么呢?”杜知府毫不客气的问他们。   这下子,蔡家人脸红了。   最后还是蔡举人道:“舍妹自幼天真,因我家多是读书人,家母虽然疼爱妹妹,但是身体却不是很好,舍妹只跟着兄弟们读了一些书,认了一些字,女红尚可,女条女戒女四书却不喜欢,每日看些风花雪月的话本,以至于她……当初在上香的路上,偶然见了这云华清一面,便芳心暗许,云华清托人做媒……。”   他说的是另一个版本,那就是云华清放荡不羁,即便是定亲了,也还非要见自己的未婚妻一面,以至于醉酒之后,大放厥词,一定要一亲芳泽,妹妹则是听说他出了聘礼是他的半个家当,更是芳心大动,托家里的老妈子给他递话,让他好好管理家业,认真读书,将来好高中,为国效力。   反正说的都是好话。   将将遮掩了一下自家女儿的丢人举动。   不过话锋一转,他就咬上了云华清:“谁知道这个畜生!竟然半夜爬绣楼,看到了舍妹丰   厚的嫁妆,竟然动了劫财的心思!不仅杀了舍妹,还将金银细软,一扫而空!”   蔡秀才也道:“因为家里就这么一个妹妹,我蔡家虽然要了丰厚的聘礼,可我家全都陪嫁回去,并且嫁妆是聘礼的两倍!”   这也是时下大户人家嫁娶的规矩,嫁妆一般是聘礼的两倍,以彰显娘家人对闺女的看重之   意。   “他竟然这样对我蔡家,我蔡家,要讨一个公道!”   云华清红了眼睛:“我说过了,我不是凶手!我怎么可能是凶手?纯儿怀了我的孩子啊!   ”   “你闭嘴!”蔡老爷怒吼一声:“你害了我的女儿还不算,还想毁了她的名声吗?你这个畜生不如的东西,亏了你还是读圣贤书的人!”   “好了好了,你们都说的有道理,而蔡家人有人证物证,传上来!”杜知府让双方都闭嘴   蔡家人的人证,就是他们家的邻居,是一个中年的妇人。   “你是见过云华清爬绣楼的人,三嫂子,你说!”蔡秀才指着妇人道:“别怕,这可是府衙,上面坐着的是知府大人!”   那妇人都不敢抬头,光知道磕头了:“是,知道,知道……。”   “你说说吧。”   “小妇人的确见过云华清去爬绣楼。”   杜知府皱眉了,还是丁田塞了一张小纸条,请杜师爷递上去给府尊大人。   要是换一个人,杜师爷肯定不会在这个时候递纸条,可是丁田的话……杜师爷无奈的走上前,借着给杜知府换茶碗的时机,将纸条塞了进去。   杜知府不动声色的再问她:“你可知道,做伪证的惩罚,可是很大的!”   那个妇人哆嗦了一下:“知道……。”   同时,杜知府悄悄地打开纸条,上面写着“时间”和“次数”四个字。   “见过几次云秀才爬绣楼?”杜知府一拍惊堂木。   “四次!”那妇人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顿时,蔡家人就脸色一白。   “都是在什么时候?”杜知府乘胜追击。   “月圆之夜!”那妇人哭腔都被吓出来了:“不是月圆之夜,大黑天的,咋能看清楚人是   谁啊?”   她说的还挺有道理!   关键是,案件是发生在六月二十日,那天可不是月圆之夜。   虽然也有月亮,但是绝对不会有多亮的光线。   “都是哪几个月圆之夜?”杜知府继续问,声音也不见曾经的温和有礼,而是冰冷的叱问   “正月十五、三月十五、五月十五和六月十五!”那妇人倒是记得非常清楚。   “案发当日,你也看到了云华清爬绣楼吗?”杜知府又“啪”的一声,拍了惊堂木。   “没有!”妇人哪儿经历过这样的阵仗啊?   县令大人她倒是见过,可是知府大人,那可是管着县令大人的人。   她可不敢在这位面前撒谎……。 第一百九十六章 错综复杂   “既然如此,那么,这位人证就不算是人证了。”杜知府一挥手:“带下去吧。”   “传,物证!”有刑名师爷喊话。   便有人捧来了好大一个托盘上来,上头摆满了东西。   两对大金镯子,十对韭菜叶宽的银镯子,一条珍珠项链,一条碧玉珠项链,两个金项圈,两个银项圈,两个白玉玉佩,一对儿鸳鸯的青玉玉佩,一条金丝编织的小香囊,两根金簪,八根银簪,两根珠钗,一朵珠花。   就像是一个妇人饰品的展台,上头的东西都金贵,但是……看着可不像是嫁妆的样子。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零碎的东西,金耳环,银耳坠子。   另一个托盘里,则是有七八个玉佩,不过玉质不太好,但是在县城甚至是村庄里,已经非常难得了。   几根青玉、白玉的男士用的簪子,两块玉佩,一对玉镯子,还有十个十两一个的银元宝,看成色,并不是纯的,应该是被溶过后再重新铸造的,丁田觉得不如王佐给他拿的那些银元宝亮,但是一般的银子也就这样的成色了。   剩下的零碎的银块,还有一些新旧不一的铜板。   另外,有两张银票,以及四个小巧的金锭子,大概是一两一个的那种。   “这些就是证物吗?”杜知府问蔡举人:“可是蔡家小姐丢失的嫁妆?”   “不错!”蔡举人一口皎定:“还有银票、银子以及金子,那都是我们给妹妹准备的嫁妆   !,,   “云华清,你给蔡家多少聘礼?”   “草民给蔡家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一百两的金锭、一座六合酒楼的房契、以及金簪一对、银簪一对、玉簪一对、金项圈一对、玉手镯一对、鸳鸯玉佩一对、金耳环两对、银耳环两对、玉耳坠子四对作为聘礼,聘娶蔡家小姐蔡纯儿为妻。”云华清记得非常清楚。   “那这些东西,可都在这里?”杜知府问他。   “没有,一个都没有。”云华清红着眼睛道:“这些是纯儿送给我的,他知道我几乎将家里一半的家财都用来当了聘礼,虽然说会陪嫁回来,但是她怕我拮据,就将这些零碎的东西都送给我,让我好好的经营家业……用功读书……。”   “这就是我们给舍妹准备的嫁妆!”蔡举人死咬着不放:“你这昧了良心的东西,我妹妹哪点对不起你?为了这点钱财,你竟然要杀了她……。”   “蔡举人,你曾经说过,你们蔡家给蔡小姐的嫁妆,是聘礼价值的一倍,但是你看看这些……是贵重的嫁妆么?”杜知府;脸上都没有笑模样了,蔡家人太不把他当一回事了。   睁着眼睛说瞎话呢?   这问话问的蔡举人一嘻,他要怎么回答?   这些东西一看就不是嫁妆的规制,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旧的,嫁妆可是要全新的,除非是心爱之物,或者是古董字画书籍之类的东西。   哪儿有女孩子出嫁,戴的首饰都是旧的呢?   除非……。   “大人,这些只是小女嫁妆的一部分,其余大头,自然不可能都放在小女的绣楼里。”蔡老爷开口了:“但是这些也都是小女的心爱之物。”   杜知府听了这话都被气笑了:“你家闺女的心爱之物,还包括男子用的东西?这玉佩,她   佩戴……合适吗?”   那玉佩上都是一些“蟾宫折桂”、“杏榜高中”等等寓意高中的东西,要是男子戴还能说的过去,女子戴?   谁家女儿佩戴这样的玉佩?   难道是想牝鸡司晨?还是想当“女驸马”啊?   这已经是将蔡家的教养丢在地上,又踩上了一脚的节奏了。   蔡家人没话说了,杜知府可还有话要说:“来人呐,传嫌疑犯人上堂。”   一听这话,蔡家人一愣,随后就有些不敢置信。   “大人,什么叫嫌疑犯人?”蔡举人有些艰难的提问。   “本府派人重新调查取证,已经找到了疑似真凶的嫌疑犯,带上来,另外,将人证,物证   ,都带上来吧。”杜知府不乐意跟蔡家人磨叽,实在是蔡家人顺风顺水了这么久,有些太自以为是了。   真当他们蔡家是可以一手遮天了吗?   丁田他们带回来的人证,就是俩位邻居,证词说的特别好,而等安屠夫被带上来之后,这家伙本来闭口不言,但是证据都在,他也没话可说。   尤其是翻出来的证据里,不仅有蔡小姐的嫁妆首饰,还有好多出自银楼的银子和金子。   蔡家人还不信:“他是如何进入绣楼,杀了我女儿的?”   “安庆,你说吧!”杜知府有十足的把握,安庆会说。   因为昨天晚上,丁田是回去睡觉了,可金不换,却是在牢房里忙了一夜,干什么呢?   给安庆上刑!   虽然折腾了半宿,但是安庆的身上没留下任何痕迹,安庆倒是被整的服服帖帖,这会儿也豁出去了,听了蔡老爷的话之后,嗤笑一声:“你们家的闺女,半夜偷偷私会情郎的事情,很隐蔽,我是怎么知道的呢?那天我去酒楼送柴薪,就听见他……。”   他指着的竟然是云华清!   “跟另一个人说,上次见到纯儿的时候,知道纯儿有喜了,他要尽快迎娶纯儿回家,那人说那就去跟蔡老爷说,不能再等了,他还说,每月十五,月圆之夜,约定好,你学三声咕咕叫,就有绳梯从绣楼上抛下来,你就抓着绳梯上去与未婚妻幽会……偶尔也不一定是十五……我都听到了!”安屠户道:“那天虽然是二十日,有月亮,但是不亮!而且那天半夜下了小雨,哈哈哈哈……!”   “那日半夜,乌云遮日,我学了咕咕叫,三声之后,果然有绳梯垂了下来,顺着爬上去,蔡家小姐吓了一跳!哈哈哈……可惜啊,老子劫财,不劫色,那破鞋都有了你的崽子了,我还睡她?”   这话说的,蔡老爷当时就有些眩晕了!   “蔡家小姐苦苦哀求我不要伤害她,她乐意将所有金银细软送给我,那我还客气什么?可惜啊,当我拿了一对鸳鸯玉佩的时候,她说啥也不给我,因为那是你们的定情信物,那对玉佩成色最好,不给我怎么可以?我就跟她抢了过来,谁知道她拉着不让我走,我就踹了她一脚,她抓破了我的衣服,挠了身上好几条血檩子,把我惹火了……我就把她吊在了房梁上,老实了,消停了……。”   他这话说的相当的嫌弃,仿佛是处理了一只挠人的猫儿似的。   但是云华清却气的恨不得扑上去将他弄死了解气,不过他如今带着枷锁,根本动弹不了,再说了,在大堂之上,也不可能让他这么折腾。   “你说的这些……可有证据……。”蔡老爷已经坐在那里,面色灰败了,蔡举人还坚持的住,问安屠夫:“你说是你杀的,你有什么……证据……。”   已经有人端了证据出来:“这就是从他家起出来的赃物,其中也的确有一对暖玉雕刻而成的鸳鸯玉佩,与蔡家报失单子上的吻合,另外,蔡家报失单子上的东西,多数都在此处,少数是在那里……。   衙役指的是从云华清家里搜出来的那一堆。   “那他……他……。”蔡家人不愧是读书人,对于刑律啊,法制什么的,根本就不通,他们精通的是四书五经,是圣人之道。   跟这个根本不沾边儿。   “蔡家小姐被杀一案,找到了真凶,他自己也承认了,签字画押!”杜知府不想跟蔡家人再说话。   那边自然有人拿了供词,让安屠夫签字画押,安屠夫不会写字,但是会按指印子。   随后证人退堂,犯人收监,这才是犯人呢!   “请学政大人!”杜知府还没完。   学政大人上堂,自然有座位,杜知府当堂就跟学政大人说了云华清的事情:“请学政大人,恢复云华清的功名。”   北风府的学政是一个老头儿,这老头儿别看须发皆白,却是个老学究:“恢复功名倒是可以,不过云华清平日里不修德行,才有了此次劫难,你日后必须洁身自好,方不负知府大人与这些官差们为了你的案子奔波之苦,你可明白了?”   “明白了,明白了!”云华清泪流满面,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功名竟然也能恢复。   他以为他这辈子,还得从头开始考,或者指望儿子呢。   当初金不换用话语激他,他也以为金不换是为了他好,给他打气,真没想到,会恢复功名   “你知道就好。”老头儿将代表秀才的一套崭新的青衿给了他:“好孩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杜知府又开口道:“蔡家女既然已经亡故,那亲事也就此作罢,退回聘礼,各自……安妥   吧。”   蔡家人顿时就不干了:“大人,云华清已经坏了我蔡家女儿的清白,他就算是举办冥婚,   也得将我女儿迎娶入门!”   蔡老爷老泪纵横:“要不是他这个浪荡子,我女儿岂能无辜丧命?二八年华,青春豆蔻,何况还有了这个家伙的骨肉!”   这个时候,蔡老爷可承认了有了骨肉的事情。   也是撕破脸皮的意思,名声没了,但是实惠不能再丢了。   “当初你们在牢里的时候,不是跟我说,要跟我退婚的么?”云华清可不相信蔡家人了:“如今,婚书都已经退了回来,如何举办冥婚?”   众人还不知道这一茬儿。   蔡老爷刚想指责云华清,杜知府又有话说了:“此系你们的家事,可另外再谈,蔡家,本   府有话问你等,为何收买白云县的牢头儿与狱卒,对云华清大刑伺候,死生不论?你等身为读书人,就是这样的德行?”   “我等只是因为义愤填膺……且舍妹的确去的很惨……当时我们……我们……。”当时什   么呢?   当时证据根本不足,他们却将云华清收拾的几乎死掉!   “本府还有证人,来人啊!”杜知府不给他们一点推脱的机会:“传兰兰上来。”   兰兰养了几日,终究是好了一些,穿着素净的衣服,带着两朵小白花就进来了,跪地磕头   见到兰兰,蔡家人皱眉,蔡秀才更不理解了:“大人,这是学生家里的逃奴,她与她的母   亲偷盗家中财物,已经被追索了很长时间……。”   “没有,大爷,奴婢没有偷盗!”兰兰仰起脸儿:“奴婢跟奴婢的娘亲,在府上做工十几年,从来没有拿过府上一针一线,而且我们娘俩儿很少出府的……。”   “闭嘴!”蔡举人生气的道:“你这个贱婢,要不是你跟你娘,我妹妹怎么可能跟这个家伙……你们两个,都该死!”   “才不是!”兰兰尖叫出声:“是你们逼的小姐,是你们!该死的是你们!”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个中原因   这个信息量就太大了。   所有人都看向了蔡家人,那眼神里蕴含的意义,让蔡家人直皱眉头。   “你胡说什么?”蔡举人冷喝一声:“你这个贱婢知道个什么?”   “奴婢是不知道什么,但是小姐知道!”兰兰一脸豁出去的表情:“奴婢知道,以奴告主,是要被判流放的,可奴婢不怕!奴婢要为小姐讨个公道!”   “你一个贱婢,讨什么公道?”蔡秀才嗤之以鼻:“难道你胡说八道一通,就能让我妹妹复活吗?”   “奴婢不会让小姐复活,但是小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清誉!”兰兰朝杜知府磕头:“奴婢要给小姐说两句公道话,请大人允许。”   “你说吧!”杜知府叹了口气:“即便是你说的都是真的……你也躲不开一个流放的后果   ”   流放,这里就是边塞了,最多,是将兰兰这样的奴婢之人,送去前头的军营,给军中将士当奴婢,洗衣做饭的,那可不是在举人老爷家里那么简单,洗衣服那是论“堆”来的,饭食什么的,有就不错了,好吃不好吃的就是那么回事。   不过那的确是个苦地方,虽然不似那些犯了罪的女人那么低贱,可也好不到哪儿去,顶多是不被人糟蹋而已。   却是非常辛劳的地方,很多女人明明双十年华,花儿一样,在那里却劳累的跟四十岁一样   兰兰也是豁出去了。   “大人,我家小姐的确是在一次上香的时候,见到了云秀才,便芳心暗许,但是那个时候,云秀才第一次请人去提亲,我家老爷并没有同意,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想将小姐送给什么京城来的贵公子!”兰兰捅出了一个窟窿。   京城来的“贵公子”!   那不就是那位在秋收前被宁王殿下收拾了的贵公子吗?   “后来那位贵公子据说娶了马家的大小姐,老爷他们大失所望,不过后来又想着将小姐嫁给马家的少爷,不拘是哪个,只要能跟马家搭上边就行!”兰兰说的时候非常平静:“小姐既不想给人当礼物送出去,又不想嫁给马家那样的人家,便只好联系云秀才,云秀才回信说老爷他们不许亲事,小姐日日以泪洗面,到后来,云秀才实在是也舍不得小姐,就爬了绣楼……俩人第一次见面,奴婢也在场,云秀才非常守礼,小姐也很客气,不过俩人都看上了对方,云秀才回去之后,用了一半家当,来给小姐下聘……可是老爷他们贪心不足,既不想将小姐下嫁,又想要云秀才家的那栋六合楼,就想着先诓骗他将聘礼送来,然后找个什么理由,或者是机会,将云秀才糊弄过去,或者是让我代嫁,总之,小姐另有用处,老爷还想将小姐好生收拾一番,送来府城,想送给宁王殿下,做一个暖床叠被的丫头。”   哇哦!   这回众人的眼神又有所变化,尤其是丁田的,心里非常憋屈,不得劲儿。   “我家小姐说,父兄养了她十六年,为的是将她卖个好价钱,从不为她的将来着想,云秀才虽然无父无母,可他读书好,虽然现在风流不羁,可成了家之后,有了孩子,自然就上进了,将来不怕没有凤冠霞帔,给她请封诰命的日子,若是给人做了小,哪怕是王爷,那也是一辈子矮人一头。”兰兰道:“可恨父兄不会这么想,没办法,小姐再次约见云秀才,俩人不知道说了什么,后来小姐……小姐就有了身孕,并且告诉了父母,非君不嫁,云秀才也说了,非卿不娶,这才有了后来的婚事,本来约定是七月初八就成亲的,谁知道……呜呜呜……,其实老爷他们在知道小姐不自爱,已经未婚先孕了之后,就想将小姐草草的嫁出去,还是夫人心疼小姐,将自己的嫁妆分成了四份,一份给了小姐,另外三份给了三位爷,老爷也终究是给了一份嫁妆,只是比以前说的要简薄很多,且未曾将六合楼的房契算在内,那是老爷在知道小姐未婚先孕之后,威胁了云秀才一番,拿六合楼当赔偿……小姐当时哭过之后,就再也没有流过泪,对老爷只是客气,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濡慕……。”   “小姐出事之后,老爷他们之所以马上缉拿云秀才,一个是真的以为他是凶手,另一个理由,就是小姐没了,这婚事也就吹了,那房契恐怕也得给人退回去,老爷和大爷、二爷皆不肯,三爷说,吃进嘴里的肉,哪有吐出去的道理?所以他们不仅抓了云秀才,还托人送礼,让牢   房里的人对云秀才严刑逼供,务必要让他认罪!奴婢之母本来就不受待见了,那日去送洗干净的衣服,不小心听到了几句他们这样的对话,便引来了老爷的灭口之举,母亲与奴婢跑出府去没多久,就被定为逃奴,并且说是偷盗了府上的东西,那些人见面是不抓人的,而是上刀子砍人……可怜奴婢的母亲……临终时让奴婢快点跑,如果有机会,一定要为、要为姑爷平反!”   众人再次哗然。   没想到啊!   丁田非常感慨,听白三儿说,这兰兰被救下来之后,非常老实,在帐篷里的时候,除却如厕外,连吃饭都是在帐篷里,没事连帐篷都不出去,在听说要来府衙作证之后,更是激动的给白三儿磕了好几个头。   从那以后,更老实了,一直到上堂,才露出了獠牙,原来这丫鬟知道的事情竟然如此之多,也怪不得,蔡家人请了阿大他们追杀她了。   “你说的这些,可有证据?”杜知府也是要看证据说话的。   “她能有什么证据?”蔡家爷三个生气归生气,却也有点底气,没证据,光有人证,还是个奴婢,有什么用?   “有!”谁知道兰兰还真出乎意料:“奴婢有证据!”   她从贴身的衣服里掏出来两封信:“这是老爷写给那位贵公子的信,这是老爷写给马家的信!全都被小姐拦了下来,根本没送出去,不然小姐恐怕等不到出嫁,就得被当做礼物送出去了。”   蔡老爷当时脸就白了!   “呈上来!”杜知府命人将信笺拿了上来,打开一看,脸色都不好了:“请学政大人也看   看吧。”   学政看了后,顿时大怒:“此等品行,怎配为读书人?”   “学政大人。”蔡老爷他们大惊失色。   “叫什么叫?”学政大人却非常生气:“尔等身为读书人,有举人功劳,可品行却如此恶劣,比起云华清来,你们更卑鄙!无耻!”   蔡老爷面无人色,蔡举人他们也懵圈了。   蔡家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因为他们都是读书人,有举人的身份,上了堂都可以有个椅子   坐。   在县城里都能跟县令大人平起平坐。   “举人的功名,本官暂时革除不了,但是本官会据实上奏……。”学政大人非常生气的道:“本官一定要上报礼部……。”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了进来:“不用上报礼部了,本王就可以告诉你,现在就能革除他们的功名了。”   王佐穿着一身常服,走了进来,前头开路的六个护卫,后头跟着七八个人,每一个都穿着官服。   “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所有人都矮了半截。   “平身吧。”王佐一招呼:“你们几个正好也在,这个案子可有意思了,没想到啊,在白云县治下,还有余孽。”   听宁王殿下这么一说,蔡老爷顿时就晕了过去。   “下官见过王爷,见过……。”杜知府苦着脸,拜见了所有的大人。   丁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官员,一层一层的,竟然还有白云县县令在内。   他们当然是见过杜知府了。   而且丁田还见到了徐县令。   呵呵呵,徐县令朝丁田使了个眼色,俩人心照不宣。   这么多人聚到一起,是因为王佐招呼他们,来商议事情,正巧赶上了。   然后……自然是没有然后了,蔡家父子当时就被剥夺了功名,因与马家有所牵连,抄家,流放军中戍边。   兰兰也是如此,不过她是奴婢,允许买卖,丁田看她可怜,将她买了下来……惹了王佐好大一个白眼儿。   “你也算是忠仆,到了我家,也不用做什么,家里有个点心铺子,你去那里帮忙好了。”   丁田买下人,还得给兰兰缴纳一些赎罪银子,幸好,杜知府没多要,就要了四十两。   家里基本上没事可做,留在家里也是待着,不如去点心铺子。   如今马六家的就是白天在点心铺子里帮忙,晚上回来工作而已,日子忙忙碌碌的反倒充实   许多。   “谢谢田少,谢谢田少!”兰兰跪地磕头。   “你可有姓名?”丁田问她,总不能老是叫“兰兰”,也没个姓氏。   “母亲不曾告诉过姓氏……只叫小兰,后来小姐就喊我兰兰……。”兰兰的眼睛还是红彤彤的,本以为要被发配边疆了,前途一片黑暗,没想到,她这背主之奴还有人肯要。   “那就还叫兰兰吧。”丁田道:“先去牢房那边,我有个院子,暂时在那边休息,晚上下了差,我带你回家。”   “是,田少。”兰兰低头应是,跟着狱卒们一起退了下去。   因为案子算是了了,众人都想着离开,给诸位老爷们让地方,结果杜知府竟然一拍惊堂木,底下人再次将安屠夫给带了上来。   其他人都觉得纳闷儿:这都完事了,带着凶手上来干什么?   堂前如今坐着的可不少人,连宁王千岁都在呢。   老爷不说张罗好酒宴吃食,提溜一个杀人犯上来干啥?   “安庆,你杀人一案算是了解了,但是你能不能告诉本府,你这两颗北珠,从何而来?”杜知府让人将两颗北珠呈上:“这东西别说你一个小小的屠户,就连本府都没资格拥有。”安屠户看了看北珠:“大人,你要是饶小的不死,小的就说。”   “岂有此理,你犯了罪,岂能因为你承认错误,就可饶恕则个?”杜知府大为恼怒。   “那小的横竖都是个死,为啥要多给自己揽罪名?”安庆却咬牙道:“也莫要说给小的上刑,小的昨天已经尝过各种滋味儿,你要是再给小的上刑,小的就喊冤,临场喊冤,可是要翻案重审的!”   他倒是明白得很。   只是他见堂上坐着的好多大人,虽然不太知道官衔,却知道里头是有人说了算的,举人老爷说拿下就拿下,那可是宁王千岁。   “你说吧,本王可以答应你,不给你判死刑。”王佐却神色淡漠的开了口:“你应当知道   ,本王说话的分量。”   “那小的就谢王爷不杀之恩了!”安庆顿时给王佐磕了个响头。   丁田脸色都变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拔出萝卜带出泥   这犯人犯法,岂能因为一句话,就免了一死?   而且王佐这样做,对他的名声可不好,往小了说是枉法,往大了说,是一言可决人生死。这是什么样的概念?   尤其是在古代,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一字并肩王,在丁田看来,已经是够惹眼的了,再这么随意,皇家岂能……他知道清朝的时候,也有八大铁帽子王,可那是好听的名头,又有一些兵权在手,但是那都是被荣华富贵腐蚀的不剩下什么了。   后代连兵刃都没摸过。   现在呢?   王佐大权在握,又是东北总督,却免了一个该死之人的死罪。   这也太儿戏了!   安庆可是杀了蔡小姐的凶手。   不过王佐开了口,安庆果然啥都吐了出来:“这两枚北珠,是我给几个人站岗放哨,分得的宝贝,他们还给了小的二百两银子,呵呵,银子很快小的就花的没剩下多少了,加上当时战乱,小的不得不跑出来避难,其他的东西都没来得及拿,小的就剩下这两颗珠子傍身了。”   “不对吧?这里面,还有些东西。”王佐道:“这对翡翠贵妃镯,也是当时里面的东西吧   ?,,   “大概是吧?当时拿了一包就跑,谁知道里头都有什么东西?”安庆道:“小的懂财不露白的道理,所以这些年都没敢怎么动这些东西。”   “是吗?”王佐皮笑肉不笑的道:“八年前,有北地号称铁拐张、采花冯、和合俩夫妇、洞箫吕、大舅甲和果子赵、潇洒郎,劫了一笔大买卖,乃是原来的北崇府巡按送给他老母亲的生辰贺礼,押送两大车贺礼的二十名健仆、十名仆妇,全都遇难,随后巡按派人大肆搜索,加上他的堂妹夫在军中任中军禆将,也发动军中力量,搜索贼人,可奇怪的是,他们将北地三府翻了过来,也没能找到任何蛛丝马迹,你说,神奇不神奇?”   “是吗?呵呵,可惜啊,不过小的知道一点,他们被官府盯上了,还有军中也在搜索,他们没想过,只是劫了一次东西,就引得边境频繁调动……没办法,只好藏在了一个山洞里,那山洞,小的知道……呵呵呵……。”安屠夫眼睛乱转。   丁田没太听明白:“这都什么人啊?”   他小声的问身边的王佐。   王佐告诉他:“是北地号称‘八仙’的八个贼,铁拐张据说是个瘸子,用一根铁拐,横扫天下呢!采花冯,姓冯,是个采花贼,名声都臭大街了,没少祸害黄花大闺女,偏偏没人能抓得住他;和合二仙,就是一对飞贼夫妇,曾经干出偷盗知府衙门的大事,一偷成名!洞箫吕是个姓吕的家伙,手拿一杆不知道什么材料做成的洞箫,可以吹奏出来,引来飞鸟若干,同时,也是个不好对付的道上人;大舅甲是个壮汉,据说练的是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横练功夫,刀枪不入咧;果子赵是个用飞镖的家伙,飞镖是一种铁枣核,很厉害;潇洒郎据说是用刀子的,但是据说长的不错,潇潇洒洒的混在人世间,是消息最灵通的一个,这八个,其实就是悍匪,比起他们来,阿大连给他们提鞋都不配。”   丁田想起阿大追着他们跑的狰狞画面,天哪!   阿大连提鞋都不配,那得多厉害的人物啊?   “他们八个,最出名的事情,就是在八年前,劫了巡按大人的‘生辰纲’,那可是巡按大人搜刮了近十年来的所有宝贝,其实只是借了老娘生辰的一个借口,将东西送回家里去,结果……让这八个半路给劫了!劫了就劫了吧?还留下了俩活口,他们聊天的时候,那活口虽然昏迷了,但是隐隐约约还听他们吹牛,呵呵呵……这下子好了,俩活口虽然回去也没能活多久,但是足够把他们的名头传出来了,结果可倒好,他们八个成了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金不换小声告诉他:“加上他们的确是抢劫了不少金银财货,不止是官府,还有道上的人也在找他   们,奇怪的是,他们就跟消失了一样,怎么找,都找不到!这是一个悬案,都已经八年了……   ”   丁田看向了王佐,王佐还是那个样子:“能说会道啊!不愧是潇洒郎……安洪庆。”   “你……!”安屠夫脸色大变。   “你以为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就让人认不出来你了么?”王佐哼了一声:“真当本王是   瞎子吗?当这些朝廷大员们,都是酒囊饭袋?”   官员们一个个脸红,唯有两个官员没有。   “不错,我就是潇洒郎!”安洪庆(以后都叫安洪庆)突然坐直了身体:“隐藏了这么多年,我安洪庆也不想的,要不是他们当年将我打伤,我至于……至于操持贱业么!”   “其实你有很多机会,可以重新富有,只是那些东西,你不敢拿出来用罢了。”王佐问他:“那些东西都在哪儿?”   “都被我花掉了。”安洪庆惨笑:“为了保住这条命。”   “哦?”王佐一扬眉。   “王爷你信不信都好,草民……罪民真的是要保住命。”   “为什么要保住命呢?”   “因为……罪人当时,身受重伤……。”安洪庆呵呵惨笑,笑得比哭都难看:“抢了东西,我们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而且那些东西,真的够我们花十辈子的了,可大家在分赃的时候,起了争执……其实,我们八个别看号称‘八仙’,平日里还是各干各的,只有遇到大买卖的时候,才会聚到一起。就在我们起争执之后,又有消息传来,官府已经知道是我们干的了,而且官府的衙役搜索全程还不算,还有军中也在寻找我们,据说是因为我们抢的这个东西,乃是巡按大人老母的生辰礼物,巡按大人的堂妹夫,就是中军大营里的禆将,也派了人出来搜索……一时之间,我们无处躲藏,加上彼此的脾气都不是很好,在一个暴雨夜里,大家就打了起来,下死手的打……呵呵!要不是我躲得快,也死了!他们其实都死了,都死了!你知道么?那里有一颗蒙古夜明珠!那可是无价之宝!”   王佐端坐不动,但是站在王佐身后的王富贵,却眼角抽了抽,蒙古夜明珠!   当年蒙古称臣的时候,特意进贡了大青十二颗蒙古夜明珠,乃是当年成吉思汗的爱宝。   十二颗,皇家送给八大铁帽子王,一家一颗。   剩下四颗,其中一颗随着开国皇帝陪葬祖陵。   一颗在当今皇上那里,一颗在皇太后手中,还有一颗,据说是收藏在皇帝的私库里。   本来那颗应该是在皇后的手里的,但是今上的皇后早逝,仅仅当了两年的皇后就去了。   不过因为没人见过那一颗,有人说,是被皇帝收藏在私库里不见天日,也有人说,是皇帝悲痛皇后薨逝,给皇后做了陪葬。   其实,那一颗,既不在私库里,也没有陪葬皇后的凤棺里,而是在王爷这里。   宁王府的蒙古夜明珠,已经被宁太妃给偷偷的卖了,她就是想让王爷有一个“丢失御赐之物”的名头,只要是对王爷有害的事情,她都不遗余力的去干。   可惜啊,皇宫里那位,是最心疼王爷的人,没有了,就从宫里再拿出来一个凑数,谁敢没事去检查御赐之物?   “谁都想要那颗夜明珠,据说有了那颗夜明珠,可以延年益寿,长生不死,所以我们就打起来了,呵呵……我出来之后,找了最好的大夫给我治疗身体,武艺全都废了,唯有留下一个好身板,算是老天爷对我不薄。”安洪庆拉开胳膊,发现胳膊上有好长一个口子,虽然封口了,也长了疤痕,但是当时的伤口,一定非常恐怖。   “原来都死了,那还真是可惜了。”王佐嘴巴一撇:“东西都在哪儿?”   “在白云山的云雾崖上,从那里下去之后,半山腰上有个山洞,那里隐蔽,他们的尸骨都在那里,山洞往里走,有个大石头,堵着的一个小洞口,东西都在那里放着……呵呵……。”安洪庆神经质的笑道:“他们都死了,都死了!”   “嗯,你这个案子,也该判死刑才对。”王佐却道:“本王只免了你一次死刑,这第二次死刑,就执行吧。”   他这话锋一转,丁田是喜笑颜开了,安洪庆傻眼了:“你骗我!”   “本王不屑骗你,是免了你一死,难道还能免你第二次死罪么?”王佐非常平静的实力赖皮:“本王从来都是说话算话,杜知府,宣判吧!”   “是,王爷!”杜知府乐了。   判也是死刑,这事儿闹的这么大,而且还追查了八年的一宗悬案,虽然说,追回来的赃物,也不可能还给原主……也还不回去了。   原主都被宁王殿下砍了脑袋了。   案子就算是破了,一天破获了两起案件,杜知府走路都生风。   但是在退堂之后,一伙人呼啦啦的在王佐的带领下,去了总督府。   这算是给众人一个踏入总督府的机会。   总督府的一进是停靠车马轿子的地方,二进才是议事的地方,也是王佐的书房所在地。三进和四进那就是后宅的范围了。   没人会傻的往里面去,尽管王爷这里没有女眷。   丁田没去,他也没资格去,整个府衙去的就俩人,杜知府跟杜师爷。   而丁田将人送回了监牢里,另外,他将云华清也留了下来:“你现在出去,也回不去,在这里再住一夜吧,就住在我的那个书房里好了,明天一大早,雇佣个大车,送你回去,你那个县令也在,你的功名已经恢复了,家产也会回来,日后……你好好的吧。”   “谢谢丁司狱!谢谢不换先生!”云华清重新穿上了代表秀才的青衿秀才服饰,带上秀才帽,他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曾经只能等死的他,如今恢复了功名,还有家产……除却没有了心爱之人之外,其他的都回来了。   “不客气。”丁田却没觉得什么,让一个案件水落石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但是金不换却非常有成就感,拍着云华清的肩膀:“你以后要好好做人,别吊儿郎当的了   ”   “学生知道了。”云华清自己也反省了:“学生日后用心读书,安心做学问,争取早日考   取举人,进士及第。”   “你知道就好。”金不换道:“再在这里吃一顿饭吧,明儿跟白云县县令大人一起回去。   ”   “是,先生。”他倒是打蛇随棍上,管金不换叫起了“先生”。   丁田这边为了庆祝,特意买了一头肉羊回来,宰杀之后,手抓羊肉,羊汤管够。   但是王佐那边气氛却不太好。 第一百九十九章 辣白菜呀   皆因王佐派人去起赃物,但是这赃物的归属问题,就让一些人心里激动了。   不过,王佐没提赃物的话题,而是说了今年的秋收,赋税和粮草,都要分配给北方的边军   以前大家能有点剩余,是因为没有总督在,现在不行了,因为现在总督在上头,军政一把抓的人。   倒是另一个提议,大家比较动心,那就是,总督衙门,要建在哪儿?   “总督府在哪儿,总督衙门就建在哪儿。”王佐早就决定好了。   但是巡抚却有异议:“王爷,巡抚衙门在北崇府,而且三府之中,北崇府也历史最久,城防最好,是东北的巡抚衙门所在地,您这总督衙门……不在北崇府?”   北崇府是北崇县、北崇府和巡抚衙门,三个重点衙门的所在地,自然,城墙高,府城大,人口也多,最主要的是,北崇府是三个府城里,离前线最远的地方。   要想到达北崇府,起码要打过北风府,在攻打北风府的时候,还要防备北疆府,这俩就像是蜗牛头上的触角一样,两个府城的后面中间地段,就是北崇府。   可以说,三个府城,呈现三角样式,相互呼应,易守难攻。   所以一般的时候,北崇府,才是最安全的,哪怕是突发战事,北风府跟北疆府或许会首当其冲,但是北崇府却不会。   “那就将巡抚衙门搬来北风府。”宁王殿下非常有个性的道:“还有布政使衙门、按察使衙门……。”   “这个……这个……!”众人一阵流汗。   同时心里对扶台略有不满,你这会儿提这个,有什么用?宁王殿下不想搬家,难道他们就想了?   王佐俊目一扫这帮人:“以后都老实的办差,本王不是不近人情的,少在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上用工,多用点脑子,办好了差事,才最重要!”   “是,王爷。”这回没人再起刺儿了,王佐说什么,他们就答应什么,见王爷一面可不容   易呢。   倒是丁田那头,吃饭的时候,丁田就问金不换:“这帮大人都哪儿冒出来的啊?”   “那都是本省的官员。”金不换告诉他一些官场上的称呼。   按官职大小排列,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道员。   依次对应的称呼:制台、抚台、学台、藩台、臬台、道台。   武官中的提督、总兵、副将,对应的称呼为提台、镇台、协台。   丁田这才找到了一些对照的官职,合着一个个的,都是大有来头啊。   倒是云华清,又跟丁田普及了一下这里的一些关系,因为大青的开国皇帝就是以类似唐朝的“刺史”一职起家的,所以他在成为皇帝之后,就打算文武分制,总督一职不可轻易许人,因为总督是军政一把抓的手,不过,朝廷也不是没有一点防备,那就是总督三年一任,最多两任,就得换地方。   而且每一任总督都是皇帝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否则岂能交予大权?   每一个总督的家人都留在京中生活,说是优待,其实就是人质。   丁田听的目瞪口呆:果然是封建社会!   在现代,没听说谁当个官儿,家里人还能住北京的,北京房价多贵啊?要是敢买五环以内的房子,那官儿肯定会被纪检委双规!   当天晚上,丁田带兰兰回到了家里,听金大娘说,总督府那边今天晚上请客,就不过来了,不过却给这边送了一大桌子的好菜。   什么红烧牛蹄筋、清蒸羊腿肉的,统统都是平日里吃不到的好料。   家里人聚到一起,丁田将兰兰介绍给大家,大家对这个“义婢”非常喜欢,加上兰兰是跟着蔡小姐一起长大的,蔡小姐读书识字,她也跟着一起读书识字,并且还会打算盘,这可让丁田惊喜非常。   店铺里,崔久倒是认识点字,也会打算盘,但是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既要卖点心,又要算账收银子,赵老四只能做点力气活,其他人都是在后厨做点心。   兰兰就成了点心铺子里的二掌柜。   大掌柜自然是崔久了。   安排好了人,吃过了晚饭,金大娘又来找他了:“这秋收也算是过了,咸菜什么的,该腌的腌了,该晒干的晒干了,明儿是不是就开始吃两顿饭了?”   别说农家人,就是普通人家,到了冬天也都是吃两顿饭,不过富贵人家虽然也吃两顿饭,但是中午的时候,人家是吃一顿点心,喝点热奶子的,加上人家也不动弹,干重活什么的,就算不吃饭,也饿不到哪儿去。   不过他们家里的确没什么重活儿,这都沙冷了,过几日重阳节一过就得下雪,随后就是上冻……外面人都少了,还吃三顿饭……。   “那就吃两顿,早一顿,晚一顿,告诉崔久一声,点心铺子每日送三斤点心回来,不管是什么点心,中午谁饿了,吃两口垫一垫肚子,再有,每天去豆腐坊买两大壶豆浆回来,放在炉子上热着,没事喝两碗豆浆,你家也要啊!尤其是你那小孙子,瘦瘦小小的就该多吃饭,多喝豆浆!”丁田吩咐道:“还有,那个五番豆干啊,炒花生米之类的零嘴儿,也多多的备好,谁饿了谁去吃两口,家里孩子多,容易饿。”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丁田现在算是定型了,可马小风每顿饭吃的那叫一个多啊,个头也蹿的非常快,春天做的衣服,秋天就不能穿了,短了一截呢。   而且因为在这里吃得好,穿得暖,连字都能认全了,还跟着那些衙役们跟着不换先生上课,知道的事情更多了,还知道法律条文啥的。   “行,这事儿老婆子包了。”金大娘拍胸脯保证了一下:“您还有啥吩咐?”   丁田想了想:“那个,金大娘,你会腌制辣白菜么?”   “听说过酸菜,泡菜,没听说过辣白菜……。”金大娘老脸挂不住了:“可能是老婆子孤   陋寡闻了……呵呵……。”   家里的咸菜,都是金大娘跟马六家的一起腌制的,各种小菜是应有尽有,但是……真没丁田说的辣白菜。   丁田就笑了:“那我说一遍,你听听,看能不能腌制出来。”   辣白菜在他那个时代,都被研究出花儿来了,其中最主要的是,辣白菜里要放苹果跟梨子   但是在这个时代,苹果跟梨子那是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的东西,你用来腌咸菜?   可拉倒吧!   不被人骂一句败家子就不错了。   幸好,丁田知道一种最简单的辣白菜的制作方法,那就是用白菜,青萝卜,胡萝卜,香菜,盐,酱油,味精,辣椒粉。   这些东西,这会儿正好都有,最多,放点糖进去。   至于那些最正宗的做法,那是需要放鱼露、梨子、苹果、辣椒酱等等物品的,那就算了吧,这个时代,没那么方便。   听到还要往里头放糖,金大娘就有些犹豫了:“放糖啊?”   “对,必须要放糖。”因为加糖是为了发酵喂细菌的,再说了,这样的辣白菜,辣味之中带着一丝甜,很好吃的。   “哦,行吧……。”金大娘不再犹豫,既然田儿这么说了,那就这么做吧。   “您多做点,还可以放在点心铺子那里去卖,这东西放上个六七天的就能吃了,可方便了。”丁田道:“到时候,就叫金大娘辣白菜!”   “胡说,这明明是田儿你的方子。”金大娘乐了:“怎么能让大娘我自己卖?”   “您就多做点,卖吧,卖好了,也能贴补家用,卖不好的话,就拿回来,咱们自家吃。”丁田乐呵呵的道:“反正赔不了就是了。”   “那行,那老婆子就做这个……辣白菜,呵呵!”金大娘终于决定做多一些,哪怕冬天有个菜吃呢,卖不卖钱的,倒在其次。   她家里地窖最多的就是白菜,其次是萝卜,还有土豆子,这老三样是北地农民冬日里的青菜来源。   家里还积了两大缸的酸菜。   丁田家更是积了四大缸酸菜,三个地窖,最大的那个装了白菜,小的那个放了萝卜,土豆单独放一个地窖。   家里的日子也就这样平淡的过了,蔡家父子被剥夺了功名,流放,到军队中去效力了,蔡   家抄家,而云华清回去之后,引起了轰动。   可能是经过了这一劫,田径去白云县办差,回来后,丁田请他吃饭,顺便问问云华清的消   “他现在可了不得,家产全都拿了回来,然后全部变卖,他竟然买了蔡家的那栋宅子,将蔡小姐单独葬在了他买的一个山头上,蔡宅现在变成了云宅,六合楼的房契也拿了回来,他不再租赁出去,而是要自己开酒楼,和他那个同族合作,就是那个叫云华西的,云华西有个从商的朋友,他们三个合伙,那个朋友出面,他们俩分红,这分红可比单独租赁出去要多多了!”“他终于是想开了。”丁田点了点头。   “家里的田地也都卖了,不过白云县县令补偿了他县城郊外的一百亩良田,算是因祸得福吧。”田径道:“蔡家人的事情,在县城里也引起了轰动,呵呵,云华清回来之后,办好了这些事情,就闭门读书,他的那个族弟也跟他学,将家里的田地和房子都卖了,在县城的郊区买了田地,在县城里买了房子,虽然没说什么,但是举动上,像是彻底脱离了云氏一族似的,云家村的村长脸色都不好看了,他那两个姐夫,被白云县县令以‘侵占他人家财’的罪名收押,估计得关个一二年,他不见来求他的两位姐姐,只说日后大家各自安好,虽然绝情了一些,但是想到他从入狱以来,两个姐姐竟然一次都没来看他,你说,这算什么姐弟?”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丁田有感而发:“我两位叔叔,堂妹堂弟五六个,却还是关心我的,逢年过节,送来的节礼,分红,一文都不少,比起他那两个姐姐,我真的太幸福了。”   “你那是前世修德,有了两门好亲戚。”田径对此也很羡慕:“那边算是彻底的解决了,你也不用太担心,再说了,这次可是王爷亲临堂上,白云县县令……哼,他一个‘不作为’的罪名是跑不了了,跟蔡家人眉来眼去的,这会儿他巴不得为云秀才多做点事儿呢。”   “那就好。”丁田乐了:“只要他一切安好就行了。”   受了那么大的罪,能峰回路转,已经是上天保佑了。   “好啊,能不好么,他是个知耻而后勇的人。”田径乐了:“如今他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   典型了。”   丁田听了这话,就想到了崔久。   在请完田径吃饭之后,丁田又请了一位旧相识吃饭。 第二百章 冬雪初晴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徐县令。   按照丁田的理解,就是他们这些一把手,在这里开了几天的会,然后就要回去了,八月十五的时候,徐县令只派了儿子过来送礼,本人没来。   这次他来了,丁田怎么说,也得请他一次。   不过不是在酒楼里,而是在家里。   今天王佐不来吃晚饭,丁田亲自下厨做了大丰收给徐县令吃。   “你家的买卖如今做的不错,收购粮食的价格很公平,而且军中也在你家采购一些粮食,给的都是真金白银,你就放心吧。”徐县令吃着饭,喝着小酒,倒是对丁家的买卖非常赞赏。   今年又是个丰收年,北地只要没有外患,其实每一年都不错,风调雨顺的,一旦发生战争,北地也是首当其冲。   “家里人能给父老乡亲们找一条卖粮食的路,就挺好了。”丁田倒是不居功:“何况县里的气氛好,您这父母官也当的好。”   “呵呵……。”徐县令的确有些自得。   “要是那马县令,就算是有这样的店铺,也不敢开,更不敢开大。”丁田又小小的恭维了   一下。   让徐县令更是高兴:“我也算是尽忠职守了。”   他倒是没在丁田跟前说一些“本县”、“本老爷”的自称什么的,还是一如既往的说话,就跟以前差不多。   俩人说说笑笑之后,徐县令才问他:“你怎么跟总督府当了邻居?这也太寸了吧?”高门大户的,本来就难伺候,这还住在跟前儿,紧挨着。   “这个也是没办法呀!”丁田打哈哈:“谁让我先来的,总督府后来的,人家那么大个总督府,前后街道的住户都占了个遍,没赶上好时候。”   “啥好时候?”   “拆迁呗……。”丁田嘟囔。   在现代,谁不想当拆迁户啊?   那给的补偿不要太多,其次就是占地,打个油井啊,立个电线杆子的在田地里,那就美了,政府会给好多补偿的,他们家为啥后来有钱了?就因为他们家在城乡结合部那里有房产和田   地。   家里光是院子就占地上千平,不过是论房屋面积的,那也三百多坪了,房产证上就有这么多面积。   呵呵……。   “你呀!”徐县令哭笑不得:“就算总督府能给补偿,可能给多少?最多的是正常的房价上浮个一二成,这都算是王爷心慈了,你当那些官儿为啥非要让总督府建在北崇府里?那是因为可以征地,他们这帮人,有几个是真心实意办差的,也有几个是来捞油水的,等着吧,王爷可不是好糊弄的!”   作为从底层上来的人,徐县令在这些官老爷跟前到底是低一头,因为他只是因公累积的这么一个官职,还是个秀才,连举人都不是,能当上县令,就是他当到头了。   没前途的人,谁搭理他啊?   所以这两天,徐县令算是坐了个冷板凳,幸好杜知府念旧情,而且他跟杜师爷是同窗好友,这才没被彻底无视。   而宁王殿下也点了他的名字,说他那边恢复的是最好的一个县,并且鼓励他再接再厉,这才让他在众人面前有了点光彩。   不然,谁知道他是谁呀?   当然,他也知道,这多少有点丁田的作用在里面。   “哦,是吗?”丁田挠头傻笑:“还真不知道,呵呵,不过跟总督府当邻居也不错的,起码这边安全啊!”   这话说的,徐县令哈哈大笑:“不错,不错!这里,谁敢找不自在!”   俩人吃吃喝喝,最后丁田送徐县令离开,他还是那么简朴,一辆小马车,一个车夫,两个随行保护他的衙役,丁田不认识,据说是新招来的。   这是为了保证他的安全,不然他连这俩人都不带。   他们一直忙到月末才回去,府城也为之一清,而且因为天气越来越冷的关系,大家都开始猫冬了。   这一日,丁田在家,金大娘给他拿了一罐辣白菜:“腌制的不错,好吃着呢!”   “那我晚上可就吃了啊!”丁田不客气的将东西收下了。   晚上的时候,丁田就真的做了辣白菜炒五花肉,王佐吃了一口:“还不错么。”   “这可是辣白菜,你没吃过吧?”丁田给他夹菜:“我跟你说啊,这个可好吃了,算是冬天的一种新鲜小菜吧。”   “我那里有单独的两个房间种植一些青菜,你没事的时候去看看,想吃什么就让他们种。   ”王佐告诉丁田:“这一冬天长着呢,没有青菜吃怎么可以。”   “就是!”丁田点头认同:“我那个西边的角房,也没人住,也种了不少东西,到时候请你吃哈!”   那个角房那个也就单身公寓大小,三四十平的样子,有一铺小炕,剩下的地方,都被丁田种上了一些小青菜,其实他还种了十棵西瓜秧,不知道能不能结西瓜,毕竟这个时候,没有玻璃窗,都是桑皮纸糊的窗子,透光度不是很好,大冬天的也不可能开窗户通风。   到底能不能将西瓜种出来,或者捂熟……其实丁田也不确定。   他毕竟不是专业搞大棚养殖的,能知道用花盆、木头箱子里填土,种蔬菜,已经不错了。   这也是被逼的没办法,但凡是有点办法,他也不至于自己种菜了。   九月一到,在下雪前,刑部的批文就回来了,因为这边有宁王殿下在,所以连押解进京都不用,直接砍了安洪庆的头。   安洪庆的赃物起出来,全部收进了总督府里,其实就是宁王那里,而上面对此不闻不问,谁也不敢提这个赃物的归属问题。   尤其是其中牵扯到了蒙古夜明珠这么一个敏感的东西。   安洪庆一死,死无对证。   重阳节还没到,第一场雪就下来了,丁田早上起来,觉得外面异常的亮眼,从窗户那里打开一个小缝隙,看到外面大雪片子已经下来了。   而且温度瞬间就降了十度有余,天还没亮就起来的马六,已经烧过火炕了,所以丁田的房间倒是不冷,可他也要爬起来了。   吃早饭的时候,丁田看了看外面:“今天下雪了,大家穿得厚实一些,没事就不要出门干活了,免得冻着,雪呢,扫一下路面就行,两边的就不用了,反正也没人走。”   “田少,天不亮的时候,就有那边的人来扫雪了。”马六告诉丁田:“都清走了……。”   丁田一嘻:“好吧。”   其实九月份天气虽然冷了,但是雪下来,恐怕会融化,融化之后冻成冰,那样的话,地面就滑了,等到再冷一冷,下雪就能留住了。   冬日了,所有人都换上了冬装,丁田更是裹成了一个球,到了府衙之后,看到狱卒们也都是如此,相互乐了起来。   “今年的天气挺冷的,没想到,没到重阳节呢,这就下了第一场雪了。”穿的最厚的就是老郑叔,别人还都是棉衣棉裤呢,他连老羊皮袄都穿上了。   “您现在就穿上了老羊皮袄,数九寒天的时候,可咋办?”丁田看到他就乐了。   “那个时候啊,我就不打算出门了。”老郑叔不止有老羊皮袄,还有狗皮帽子,他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狗皮帽子,一人一顶,连丁田都有一顶,这种狗皮帽子保暖效果非常好。   东北的冬天是非常寒冷的,还经常刮西北风,风刮到脸上就如同刀子割一般的痛,所以头部保暖是重要的事,而头部保暖最好的东西就是狗皮帽子。   狗皮的毛暖和,结实耐用,防潮性能极佳。   狗皮帽子戴在头上厚重、舒服,更主要的是,压风。   同时狗皮经济便宜,几乎家家养狗,狗皮主要是用于做帽子,节约成本,货源充足。   晚上丁田带着狗皮帽子回了家,一进门,就看到王佐手里头拿着一顶紫貂皮做成的皮帽子   而王佐见到丁田脑袋上顶了个帽子进来,顿时这脸就“呱嗒”一下子撂了下来:“你脑袋上顶的是个什么东西?”   “这个是狗皮帽子……。”丁田咽了咽口水:“是府衙里分发的,一人一顶,你这是啥帽   子?咋这么好看呢?”   看得出来是紫貂皮,丁田以前在卖貂皮大衣的地方见过,老妈买了一件貂皮大衣,给老爹买了一顶这样的帽子,老妈的貂皮大衣一万多块,老爹的貂皮帽子才一千多,还是普通的貂皮帽子。   紫貂皮的要三四千块呢……但是那是人工养殖的紫貂皮。   但是王佐手里头拿着的这个,绝对是野生的!   那皮毛,油光水滑,一看就绝对不是凡品啊。   “这是紫貂皮帽子,我做了几顶,一时也戴不了那么多,看你少个帽子,给你拿来一顶。”王佐又斜眼扫了一眼丁田的脑袋:“你怎么带个狗皮帽子那么难看?”   丁田哭笑不得:“难看也得戴着啊?不然出门冻脑袋。”   虽然是这么说,但还是将帽子摘了下来,随手放在了一边,脱了外面穿着的大衣服后,换了鞋子进屋,上坑盘膝坐好,从王佐的手里拿了那貂皮帽子,趁着天色还有些亮光,看的仔细:“还是貂皮的摸着舒服啊?”   “那是当然了,这可是关外的庄子自己圈的一大片林子,里头专门养这种小东西。”王佐终于高兴了:“除了这顶帽子,还有一件大氅,到时候也给你拿过来。”   “这么好的东西我可不敢随便穿出去。”丁田深谙“财不露白”的道理,这东西起码值个几百两银子,他一个小小的司狱,大摇大摆的穿出去,还不得被人戳脊梁骨啊?   但是一看王佐的脸又有拉长的趋势,赶紧补了一下:“我得好好的收藏,等过年的时候,穿戴着回家,让村里人都羡慕羡慕!”   王佐这脸色又好看了起来:“那你就好好的收着,过年的时候,再穿带出来。”   丁田忙不迭的点头:“哎哎!”   收好了这个东西,这才有时间说别的事情:“如今下雪猫冬了,天气冷,你出去的时候多穿点。”   虽然知道叮嘱也是白说,可丁田还是忍不住叮嘱一番:“你是不知道啊,这还不到重阳节 ,这里就下了大雪了。”   “我能不知道么?”王佐却告诉了丁田一个坏消息:“草原上八月份就下了雪了,今年这边风调雨顺,草原上也算是牛羊肥壮,只不过,这冬天可就不一样了,他们那里冷的早,而且草原上也没几个背风的地方,牛羊能不能挺过这个冬天,还两说呢。”   丁田皱眉:“是草原上遭了白灾么?”   白灾,就是风雪太大,那样的风雪,在草原这种平原上,是最犀利的,别说人了,有的时候,牛羊都能冻死。 第二百零一章 毛线呢?   “是啊,所以草原上现在乱的很,各个部族都远远的迁徙走了。”所以王佐心情大好。   “迁徙走了……那没有迁徙走的呢?”丁田不仅担心:“那些人要是牛羊都冻饿而死了,那……。,,   边关战事他没经历过,但是却继承了原主的记忆。   虽然古代并不流行“民族一家”的曲调,可他们坚持的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   他们要是过不下去了,就得来边关抢劫!   每次他们都是这样,过不下去了就来“邻居”家抢一把。   而且他们不止抢吃的,抢穿的,还抢牛羊马匹和女人……。   每次都是一场边关人民的浩劫,想一想都让人心里不舒服。   “不迁徙?”王佐却冷笑道:“不迁徙走人,就等着冻死吧!”   “真的?”如果都能迁徙走了,那敢情好了!   “你不知道,外面草原上一望无际是不假,可连个能挡风的大山都没有,一马平川的,一下大雪,刮起卷毛风,帐篷都能掀翻了,何况是在外面的牛羊了。”王佐道:“牧民们都是老早的就找好地方过冬的,没找到好地方的也得赶紧的迁徙走,不然冬天他们熬不过去,不过那边的人身强体壮,别看生活不容易,却一个个上马就是最优秀的骑兵,这一点,我们是赶不上了。”   “他们不会给牛马牲口也搭个帐篷吗?”丁田觉得这有些不可理解,冬天天气冷,你就给牲口也搭个帐篷,好歹不会露天待着,那样的话,或许冻不死。   “你是不知道,普通的牧民,哪有那么多皮子?有皮子还穿在身上呢,不然人都要死了,要牛羊什么用?何况他们也没有什么建筑的本事。”王佐乐了:“他们的帐篷,是用牛皮缝了   不知道多少层,才有防风抗寒的作用,就这样,也得每年更换坏掉的牛皮,人都要没帐篷住了,还给牛羊?”   丁田一噎,他后世去过蒙古旅游,人家那里除却旅游资源,牛羊资源也是很丰富的,而且那个时候退耕还林,保养草原,大型的牛羊养殖中心,那一排排的牛羊栅栏……集中饲养不仅长肉快,省事儿,还不容易丢失牛羊。   散养的到底是放在草原上自由放牧,有些牛羊,要么被野兽咬死、拖走,还有掉水坑里淹死等等意外。   而且集中饲养,还能有牛粪和羊粪的收集,这两种东西,在草原上,晒干了是当做燃料使用的。   那个时候,他记得,好像是烧一种锅炉?用的就是牛羊粪发酵后的沼气还是啥来着?   反正人家那牧场建的啊!   非常全面的现代化牧场,还兼顾旅游,每年光是税钱就好几万呢!   要是草原上都能富裕起来,是不是就不来会打仗了?   丁田前三十年,那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尤其是去过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特别喜欢那里的人,淳朴的笑脸,以及热情的接待,都让他喜欢。   蒙古那边更是豪爽,一碗马奶酒,一敬天,二敬地,三敬祖先,然后是客人喝第一口。   烤全羊好吃,牛肉更美味。   每年蒙古出的羊绒都不够用,他穿过一件真正的羊绒制成的毛衣,非常薄,轻便,松紧适中,虽然价格贵了点,但是他穿了好几年,那衣服是真的非常暖和,冬天外头再穿一件羽绒服,他敢出去溜半天都不带冷的。   “那他们不会用羊毛毯子什么的吗?”丁田提议。   “那也是皮子。”王佐却道:“而且羊皮太小了。”   丁田一愣,随后想到了他在王佐那里看到的“羊毛毯子”,那是整张羊皮熟好后铺在地上的,并非他想象的那种。   “我说的是,用羊毛做成的毯子!”丁田比划了一下。   “你说的是地毯吧?那东西风吹不得,一吹就散了。”王佐给丁田泼了一桶凉水:“只能放在脚下踩一踩,连洗都不敢使劲儿洗呢。”   丁田抹了把脸:“好吧。”   这个时代,还没毛线出现。   也就让羊毛没了用武之地。   丁田记得历史上,毛线传入东方,是在清末,鸦片战争以后的事情。   最早的照片里面,那个时候的人们,就跟现在一样,在冬天不是穿皮袍(里子是各种皮子,外面是绸缎或布)就是穿面袍(里外都是布中间絮棉花),肥肥大大,特别是小孩子,像一个个圆球。   而最先编织织毛衣的,是来华的外国人,慢慢很多有钱的较时髦的女性也开始学习手工编织毛衣。   俩人就这个话题聊完了,便转移了眼光,开始谈起了雪。   外面天色渐黑,丁田本来打算去做饭的,王佐拉住了他:“别去了,我那里备了羊肉锅子,去吃吧。”   “好啊!”丁田也乐得不下厨:“怎么想到吃羊肉锅子了?”   “天气冷的,就想吃了。”王佐也是来找他的,除了给他送东西,就是带他回去吃锅子:“正好,入冬后,最后一批从草原上回来的商队也到了边关,他们虽然在草原上换了牛羊,但是并不会带回去,而是在当地发卖,换成金银或者银票以及北地特产回去,我就让人留了五千只羊,等过几日能冻住了,就都宰了吃肉。”   王佐带来的人多,加上驻军,就算一天来一百只肉羊,都不够。   羊肉大概是供不起,但是羊汤却得提供,还有大量的胡椒粉,不然冬天没有东西给军士们驱寒可不行。   “这么多啊?”丁田咋舌。   “边军那里留的更多,听说有三万只羊呢,一万头牛,这都是要宰杀的,一冬天要是没大量的肉食,军士们熬不过去。”王佐道:“还有大量的辣椒粉,胡椒、麻椒……。”   这都是抗寒的调味料。   北地大冬天的站岗就是个辛苦活儿,本来军中是禁止饮酒的,但是在北地的军中,一人二两烧刀子,是标配。   没办法,天气太冷了,尤其是值夜站岗的,最遭罪。   “吃喝上是一回事,多穿厚点不行么?”丁田是知道东北这边的,第一个冬天,他几乎是在牛角县县城里的牢房值班室里度过的,那叫一个冷啊!   每次出门他都全副武装,别说手筒之类的了,连手捂子他都戴的!   屋里更是一晚上都不敢停火,买了煤炭来烧,又不敢捂得太严实,怕煤气中毒,晚上总是半夜醒一次。   “不行了,穿的太厚的话,行动不便,太薄又冷得很,只能外面罩着的大衣服厚一些。”王佐带着他到了后宅的花厅,厅上摆着一口铜锅,下头是炭炉,上头是咕嘟咕嘟冒着油花的羊肉锅子。   锅子里不仅有羊肉,还有土豆根萝卜。   另有一盘蛋炒韭黄,以及一碟糖醋蒜。   油炸的花生米,醋椒的小白菜儿等等。   俩人坐下之后,开始吃饭,丁田吃了几口后又续上了话题:“那也不能让人冻着吧?用羊皮袄子呢?”   “他们现在已经人手两件羊皮袄子了。”王佐道:“穿的太厚灵活性不够,这羊皮袄子都是大袄,一裹就能抗风。”   丁田又开始想他的羊绒衫了,哪怕没有羊绒衫,有个厚毛衣也行啊,那肯定比羊皮袄子要灵活的多,羊皮袄子没有多少弹性,但是毛衣有啊!   吃过了晚饭,俩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丁田着重打听了一下,这个朝代还真没有毛衣。   回到家里他做梦都梦到了“羊羊羊”、“鄂尔多”等等有名的品牌毛线。   第二天上了差,才发现真的是天气冷了,外面已经有了冰凌子,而且天阴沉沉的,乌云很厚的样子,阳光根本透不过来。   牢房这边虽然也是吃两顿饭了,但是丁田以牢房的名义,在崔久那里订了每日十斤炉果儿,十斤的枣糕,又让厨房单独空出来一口大锅,每日锅里都熬煮的羊汤,不管是羊肉汤,还是羊杂汤,反正每日不能断了热汤。   厨房还特意蒸了玉米面的发糕出来,就说是糕点。   中午没有饭吃,这帮人就人手一块糕点,或者几个炉果儿,配上一大碗热腾腾的汤水,也能混个半饱。   天气阴沉沉的,搞得丁田也很困,中午就喝了一碗羊汤,回来后倚在卧房的被子垛上就睡着了。   昨天睡的太晚,今天起来得早,他这会儿要不睡觉,怕待会儿头疼。   等到下了差,好么,外头黑云压顶似的,看着都吓人的样子。   街道上根本没什么人在外头了。   老郑叔裹紧了老羊皮袄:“司狱还是早点家去吧?这天儿看起来是要下大雪了呢!”   “是啊,老郑叔也赶紧的下差吧!”丁田道:“别回去晚了赶上了雪,明天要是雪下的大,您老就别来了,在家休息一日。”   大冬天的还让老人来回跑腿儿,实在是有些不忍心。   “可别这么说。”老郑叔笑了:“下了雪,如果是大雪的话,全府的人都得出来扫雪咧!   人手到时候肯定不够。”   “哦,那您自己当心点儿啊!”丁田是第一年在这里过冬,他来的时候,都二月份了,那个时候下了雪也没存住。   回到家里,这次王佐没准备饭,丁田下厨做了个炒土豆片,早上泡着的黄瓜干,用辣椒油、香油和葱花拌了一下,当小菜儿吃。   两合面的馒头,配上一碟热乎乎的白切肉,一顿饭就算完成了。   “这天要下雪了,你这屋里……冷不冷啊?”王佐看了看这房间,怎么看怎么不满意,自己的总督府随便一间客房都比这个地方强十倍去。   “不冷的,我都问过了,而且秋天那会儿,都找人来修房子,补了窟窿,火炕也通过了。”丁田道:“晚上怕冷,我还烧的煤炭呢!”   王佐这才满意了一些:“让你那下人好好的看着火炉,你养了他们快一年了,一个个吃的膘肥体健的,这会儿也该照顾照顾你了。”   丁田乐了:“行,他们这不是一直照顾着我呢么!”   他现在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给眼前这人做点饭之外,都是别人在伺候他。   除了小内需要背着人自己洗之外,他的睡衣都是马六家的去洗,幸好家里因为烧炉子,一直有热水用,不然大冬天的洗衣服,手就得冻裂。   关键是丁田在别人眼里是爱干净的人,衣服脏兮兮的不洗,肯定不行。   “那你也对他们好。”要说王佐也是佩服丁田这一点,虽然出身低微,但是丁田的脾气真的是好,有了下人也不打不骂,想他在京中王府里的那位弟弟,要不是他下狠手收拾了一回,差点闹出人命来。   虽然说下人的命不值钱,但是谁家不是慈善的?除非奴婢犯错,否则主家也是不能随便打骂,或者打死的。   哪怕是明知道这么说的人很多,可照做的人很少,但那不包括王府。 第二百零二章 冬日趣事   王府里的人,在内务府都是有登记造册的王府下人。   真死了也得给内务府一个交代,人不能说没就没了,所以他那个好弟弟,才多大啊?就学会“杖毙”这个词儿了。   然后他就将他身边撺掇他“杖毙”下人的那个小子,给杖毙了,是当着他的面打死的,所以,从那以后,他那个弟弟见了他,就像是老鼠见了老猫,兔子见了老鹰一样,声儿都不敢出   他这才放心外放,任由家里那位继母随便折腾,反正一个后院的妇人,她也去不了前院,他不在家,家里的人又都安排好了,没了他在跟前,让她活活的憋死吧。   京中高门大户里的龌龊事儿多了去了,各个府邸,哪年不死下人?   他的宁王府都算是好的了,每年死的那么几个,都事出有因,别的府邸就别提了。   但是他看丁田对自家下人,那是真当人看。   就算王佐不经常见,王富贵也是经常跑那边的,还跟他偷偷的禀报过,那边马六家的闺女,长的非常好看!   刚开始的时候,一个黄毛丫头,也没人在意,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丁田不磋磨他们,这女孩子就养起来了,身量抽长,腰肢纤细,还真有了魅惑人的本钱。   这就让王佐郁闷了:“总之,他们要照顾好你,不然对得起你这么好的对他们么?”   “知道了,知道了。”丁田赶紧道:“吃饭,吃饭!”   天气阴沉沉的,当晚北风呼啸,果然下了一场大雪,第二天丁田穿戴整齐后才推开门,外面一片银装素裹。   院子里,马六正在跟儿子马小风努力的扫雪,丁田发现有一条很干净的通道已经扫出来了   他顺着干净的地方往过走,果然看到了月亮门!   那边总督府的人手多,扫雪也快,王佐也穿着厚实的衣服,站在外面看雪景。   一大早的见到丁田,他心情超级好:“你也出来看雪景?”   “我是看看,谁家这么勤快,扫雪都扫到了我门口。”丁田哭笑不得:“我说,你这里的人也挺有意思的哈!”   “帮你扫雪你还不高兴。”王佐站在那里,一件银灰色的玄狐皮大氅,毛茸茸的包围着他,脚下就露着一双黑色镶金边的皮靴子,头上没戴帽子,但是带了一顶银色镶宝石的银冠,两条长长的冠穗低垂,周围一片白雪衬托着,加上人长的好看,眼睛又有神,看着就像是书里的说的那“偏偏浊世佳公子”。   这让丁田大为愤恨,因为他穿着大棉袄,二棉裤,带着臃肿的狗皮帽子,再裹上一件大棉袍子……怎么看,怎么挫呀!   一气之下,弯下腰在旁边搓了三五个雪球,在王佐目瞪口呆之中,对着他就丢了过去,让你比我帅!   王佐都傻眼了好么!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被人丢过雪球!   别说雪球了,连个破布球都没被丢过,最多有人朝他丢荷包,当然,丢荷包的那个女人,现在坟头草都长的半人高了。   小时候会走路会吃饭开始,就学各种规矩,吃饭睡觉、接人待物等等,稍微长大一点,母亲没了,父亲续娶,他每日除却学习,又要跟继母宅斗,大了后,官斗也不可避免,后来进宫,宫斗也见识了个遍。   身边的朋友也有那么几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为他摇旗呐喊,总角之交,但是他们都是什么出身?   小时候可能还会哭闹,但凡是过了五六岁之后,一个个都是好孩子,特别规矩的那种,等到长大,他们就更是一板一眼,办公还是私事,都非常守礼。   胡闹的程度,最多是在外面吃饭的时候,请个清倌人来唱个小曲儿,还得是那种文雅的小曲儿,绝对不会出现让人家唱个“十八摸”什么的。   他就是规规矩矩的一个人,人生轨迹二十年,从来没跟人胡闹过。   这会儿,有人跟他胡闹了。   丁田一口气打过去四五个雪球后,自己又开始蹲在那里搓雪球了。   那边王富贵的眼珠子都要瞪下来了:“王爷……呀……他……他……他想跟你打雪仗啊?   ”   要说这个,王富贵见过啊!   小时候,他还没到王爷身边伺候的时候,在家里,一到下雪天,几个皮小子就跑出来玩儿,打雪仗他熟悉啊。   王佐眼睛一亮,不是讨厌他就行!   打雪仗……么?   他听说过,但是没打过。   王富贵一看丁田那边都开始搓第二茬雪球了,赶紧蹲下来,也给王爷搓雪球:“王爷,快   !,,   王佐见丁田又不怀好意的看着他,手里头俩雪球,顿时就躲到了一边,抄起王富贵跟前的雪球就丢了过去。   丁田快速的躲开,回击!   不过人家那边俩人,他这边才一个?   “小风!小风快来帮我团雪球啊!”丁田嗷嗷叫着喊人帮忙。   马小风平时跟他也没大没小的,跑过来一看,田少被人欺负了,顿时就开始用棉手捂子搓雪团,两边一共四个人,俩俩一组,丁田跟王佐就是相互丢雪球带躲避,王富贵跟马小风俩充当“弹药”提供者。   王佐嘴角微翘,眼睛的亮度惊人,雪团子“嗖嗖”的往丁田身上打。   可惜啊,他不太会打,丁田是直接往他头上招呼,脑袋灵活,就往胸前打,雪团并不瓷实,一打到身上就崩开,王佐的贵公子形象,瞬间荡然无存!   丁田大声笑的整个总督府都听到了,其他人倒是没觉得吵闹,只是难得看到王爷也有童心的一面。   俩人打了好一会儿的雪仗。   最后,还是丁田败了,谁让王富贵比马小风可要厉害多了。   “好了好了,我认输了还不行?”丁田第一个求饶。   王佐也不丢他雪球了:“手都冻红了,进来暖一下。”   说着,上前牵起丁田的手:“怎么这么凉?”   冰冰的,红红的,但是他心里却热热的……。   “团了雪球的能不凉么?”丁田却握着王佐的手惊奇:“你这手倒是热乎的很,刚才明明看你也团了雪球的!”   一开始当然是带着手套、手捂子来团雪球,这不打的不过瘾么?后来就光爪子玩儿了。现在冻的哆哆嗦嗦,惨喽。   马小风赶紧往自家屋里跑,他的手捂子都湿透了。   王富贵也跟在王佐身后,招呼人赶紧的去屋里拿干净的外衣和鞋子,还要温水洗手,要人拿蛇油膏过来,给王爷和丁司狱擦手。   因为蛇油膏是防冻裂的,他怕俩人玩了雪仗之后,手再冻着。   冬天手冻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不处理好一辈子都跟着遭罪。   进屋先换靴子,在雪地里踩了那么久,鞋子就算不湿透了也干净不到哪儿去,大衣服也是如此,上头的雪在进屋后就化了,冬天穿潮湿的衣服,可不是个好事儿。   换完之后,赶紧的洗手。   “我这手天生就热乎。”王佐没多解释,而是跟丁田一个水盆子里洗手,擦干净后,挤了一点蛇油膏,握着丁田的手使劲儿的揉搓。   一开始丁田还没觉得怎么样,但是后来就觉得不太对了,因为他觉得这有点……太暖昧了   那边王富贵已经指挥人手上早饭了。   丁田干巴巴的开口:“我回去吃吧?”   “回去吃什么?”王佐不放人:“在这里吃吧,今天早上他们熬的黑米粥不错,你不是很喜欢喝的么?”   丁田吸了吸鼻子,闻到了一股香气:“这是什么蛇油膏啊?怎么这么香?”   “这是百花蛇油膏,带着香气的,喜欢吗?”王佐握着他的手,眼睛亮亮的问他:“我那里还有好几瓶,送你一瓶。”   “好啊!”丁田笑嘻嘻的看着王佐。   王佐则是看着眼前这个人。   一张笑脸儿,眼睛亮晶晶的,倒映着他的身影,仿佛全世界只有他在他的眼中一般,这让宁王殿下的心,非常的满足。   这是他一个人的人!   丁田则是看着王佐,这人哪怕是打雪仗的时候,还是那么帅气迷人,真是让人生气呀!   前世是个普通人的家伙,嫉妒起古代的高富帅来,真是心气难平,但是在丢了人家二三十个雪球之后,这股气也平了。   俩人之间的气氛暗香浮动,王富贵端着一盆进来,“哐”的一声放在桌子上:“王爷,丁司狱,早饭可以吃了!”   瞬间就打破了俩人之间的迷咒,俩人触电了一样的快速分开,又觉得不太对!   凭啥有做贼心虚的感觉啊?   尤其是丁田,气鼓鼓的看向了王佐,眼睛都带着小勾子……咳咳,不是,他以为是小刀子,没事儿长那么帅干嘛?连我都有些心动了,阿弥陀佛,真主保佑,阿门!   王佐轻咳一声,不愧是当宁王的,瞬间就摆正了态度:“行了,去用早膳吧,我还让他们做了牛肉韭黄的蒸饺。”   “哦哦,那去吃饭吧,吃饭吧!”丁田心虚的第一个跑了过去,丢下王佐一个人站在原地,王富贵更心虚的看着王佐。   王佐瞪了他一眼,也去用早膳了。   王富贵擦了擦冷汗,刚才他是故意的!   就刚才那情况,他要是不出声响,真的怕王爷……丁司狱什么都好,可他是个男人啊?!   他但凡是个女子,哪怕是个平民女子呢,也能当上王妃。   可他是个男人,家里那老太妃……要是知道王爷第一个动情的是个不会下蛋的公鸡,还不得乐的抽过去啊?   再说,王府不能没有女主人。   可是看王爷的意思,明显是看在眼里,装进了心里。   这可咋办啊!   王富贵在纠结的时候,丁田已经动筷了。   “哎呀呀,这个蒸饺味道不错啊!”丁田吃了东西,就转移了注意力,觉得自己刚才都是想太多,饿的!   所以要多吃东西,果然,这东西一到嘴里,就吃出来好了。   “这个好吧?今天起早宰的牛,摘得韭黄剁的馅儿,现在吃正好,新鲜!”王佐喝了一口粥:“米粥是半夜就开始架火熬的,现在都熬出米油了,多吃点。”   其实不止是蒸饺和米粥,王佐的餐桌一向是非常丰盛的,只不过他在丁田那里用餐,从来不摆谱儿,不然丁田非累出个好歹不可。   用过了早饭,丁田就溜回了自己家,换了一身公服之后,才跟马小风俩去衙门。   结果出了巷子口才发现,外头街道上扫雪的人不少,已经扫出来好长一块了,雪都堆在旁边,清出一条能走人过一辆马车的路面来。   等到了衙门那里,果然,衙门里的人,但凡是来了的,都拿着大扫帚和铁锹出门去扫雪,尤其是四边城门那里,绝对不能有积雪,一定要保证来往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无阻。 第二百零三章 好贵呀   初冬就迎来了三场大雪,每次下雪都要清理干净,不然怕积住了堵着路。   在白茫茫一片的时候,整个东北都沉寂了起来,街道上的行人也不多,很多人家开始正式猫冬。   丁田也得了衙门的假期,在没什么事情的冬日,到衙门点个卯,就可以回去了,反正牢房里就那几个,一个个被管的乖的很,也不敢生事儿,可丁田依然坚持上班,只是给老郑叔放了假,他老人家实在是来回走的累,只有有事的时候,让郑当回家去请老郑叔来。   不过猫冬也有猫冬的好处,这一下子,金不换就给大家加课了,让这帮人学会看数字,打算盘。   你还别说,有几个学的相当不错。   “这人啊,要识数,你要是连账都算不明白,还不得让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呢么?”不换先生是这么说的,所以狱卒们一个个努力的学习。   有学好的就有学不好的,不过起码学会了加减,乘除实在是学不会了,金不换也没办法。   丁田在休息的时候,要上街。   “上街?”王佐不太同意:“外面死冷寒天的,你上街?”   “去纸笔铺子买点笔墨纸砚。”丁田穿大衣服。   “你没有笔墨纸砚用了吗?”王佐也不看书了:“我那里还有很多,给你送来两套,外头   买的哪儿有我那里用得好?”   他的东西都是上用的,内造的,御用的,不说是最好的,可也差不多了。   丁田摇头:“不是我用,狱卒们都学了快一年的字了,真正上手写的还没几个,我想着,给他们一人一套这个笔墨纸砚,以后起码能知道怎么握笔,怎么写字。”   “那你得花多少钱?”王佐不太同意,丁田最开始往牢房里补贴,是因为牢房还不健全,如今已经是走上正轨了,怎么还往里头添钱?   “是吗?”丁田挠了挠头:“我去看看,笔墨纸砚贵不贵。要是太贵了就算了……。”   牢房好歹三十几号人呢,他都买也买不起啊。   王佐听了这话才不说什么,但还是穿戴整齐,点了人马,跟他一起上了街。   冬日的街道上,行人匆匆,就算是小商贩,也少了很多,卖的最多的就是一些冬菜。   冻了的白菜,或者是冻豆腐之类的,因为天气冷,这些东西放在外面也不怕化了。   还有用破棉被包裹着的新鲜的白菜、萝卜等冬日储存起来的蔬菜,这个就得辛苦一些了,白天要防冻,晚上还得搬到暖和的地方放着,不然会冻着。   更有卖干菜的小摊贩,茄子干、豆角干、萝卜干的摆了一排。   上面还有一些落雪,吆喝的也有气无力,实在是街上没啥人,这买卖自然就不太好做了。   丁田家里有干菜,也有储存冬菜,尤其是辣白菜,金大娘如今做的顺手了,不止放在外面卖,总督府里都有人在吃了,王佐早上佐餐的小菜里,就有辣白菜。   等到了纸笔铺子,丁田进门就问小二:“笔墨纸砚一套多少钱?”   “最便宜的套也要四两银子,如果是自己配的话,最便宜的也得是五两,好一些的那就十两八两的不一定了。”小二道:“尤其是纸,最好的宣纸,一刀就得二两银子咧!”   丁田一听这价格,比县城里的还贵!   而且成套的肯定是最便宜的那种,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最主要的是,好贵啊!   他虽然想知识普及,可也不想当冤大头。   丁田转身就带着王佐出来了,出来之后才跟王佐抱怨:“好贵啊。”   “笔墨纸砚才四两银子,好便宜!”王佐跟他怡怡相反,他用过的东西,就没有这么便宜的时候。   “便宜什么?”丁田就差翻白眼了。   在他那个时候,谁家孩子用的书包要是价值四千块钱,要么是吹牛,要么就是真正的土豪   大款。   没买笔墨纸砚,丁田又想让那些狱卒们会写字,光靠沙盘练习是不行的,写的字也不成样子。   怎么办呢?   怡好在这个时候,有两辆大车,拉着煤炭路过,拉煤炭的大车哪儿有干净的?白色的雪上,留下了黑黢黢的痕迹。   王佐跟着丁田漫步在街道上,竟然感觉还不错,心情大好。   但是……丁田却看到了那黑色的痕迹,他想到了一样东西!   “看什么呢?”王佐走了两步,发现丁田没跟上来,扭头就看他还看着脏兮兮的地面:“那有什么重要的吗?”   “没,没啥!”丁田快步跟上他:“我请你吃饭吧!”   “你做?”王佐一扬眉。   “不不不!”丁田摇头非常及时:“我是说,我带你去旁边的小地摊上吃碗面^”   “你就不能说你亲自下厨给我做点什么好吃的?”王佐很不满意,小摊贩的东西,他很少吃的,倒不是没吃过,只是每次吃,王富贵他们都有些胆战心惊,生怕吃出个好歹来。   “我就那几手,都是家常菜,你吃不腻啊?”丁田拉着他坐在了一个路边的面摊上,这种面摊都是三面围着粗麻布,算是遮风的,但是正面大开,根本不保暖。   王富贵看了看四周:“这地方……能吃东西?”   “你爱吃不吃啊!”丁田扫了他一眼:“我反正是要吃的,老板!”   结果一回头,发现老板跟老板娘俩人蹲在墙角没敢动!   “干啥呢?”丁田大声的问:“公母俩蹲那儿孵蛋啊?”   王佐嘴角微翘,这话说的太逗了。   俩老实人,看这么多人进来了,有点害怕。   “别怕啊!”丁田也看出来了,朝人家招手:“过来,我们一人要一碗面,多放辣椒油的那种。”   夫妻俩哆哆嗦嗦的过来:“哎哎,那放蒜么?”   生怕伺候不好了,被人砸了摊子啥的,大冬天的还出摊的人家,多半都是指着这个面摊赚钱养家糊口呢。   丁田也知道这一点,就跟人家和颜悦色的道:“放啊!放心吧,我们不是啥好人。”   夫妻俩眼睛瞪得溜圆儿。   王富贵忍笑忍的肩膀直哆嗦。   王佐嘴角翘的更高了一分去。   “啊胚!”丁田胚了一口:“我是说,我们都是好人,不白吃你的东西,快去做吧。”   “哎哎哎!”老板赶紧麻利的爬起来,拉着自家老婆去做面。   当然,白三儿他们是一眼都不眨的看着他们俩做,而且二十几个大碗,出来后,哪一碗是送给王爷用的,都不确定,这是从丁田身上学来的。   等面的功夫,王佐看了看四周:“冬天这里就没什么行人了。”   “都猫冬呢,谁爱出来呀!”丁田从一个筷笼子里挑了两双筷子出来,分给王佐一双:“也就我们吧,出来逛一逛,平民百姓家里,多半都是在扫房上的雪,房前屋后的也都得勤看着点……。”   这里的老百姓可不容易了,土胚房子木头梁子,房上有了雪就得扫下去,可不敢放在那里累积着,因为一旦化了,房盖恐怕都容易被和稀泥……。   面来了,二十几碗面,一锅出来的,热汤手擀面,里头放了半碗面,半碗汤,撒了葱花,点了香油,以及辣椒油、白胡椒粉等等,每一碗里头都放了三五片卤羊肉。   其实一碗里平常都放的两块,巴掌大,筷子厚,足够吃的了,但是这不是看这帮人不好惹么?   就给多放了那么两三片的,希望这帮人可以吃的开心点。   一碗面才要二十个铜板,如今这本钱能不能赚回来,都是两说呢。   不过这味道的确是好,用的是牛骨汤,放了鸡骨架进去,以及新鲜的鱼,熬的奶白后,做汤底,切得细细的面条,醇香的卤羊肉,别提多好吃了。   最主要的是,吃完之后,全身热乎乎的。   他们二三十号人,围着个面摊吃的热气腾腾,将人家要卖一天的面,都给干掉了。   结账的时候,面摊老板也没敢多要:“一共五两银子。”   其实应该是六两多的,但是没敢要那么多,这是给打了个折的意思。   “这也太少了吧?”丁田直接给了他十两银子:“吃你那么多卤羊肉,不能让你赔了啊。   十两银子,刨除本钱,够他们夫妻俩三个月赚的了。   “谢谢,谢谢!”夫妻俩千恩万谢的送走了这帮大爷。   一伙人继续在大街上溜达,看到一个买卖头花的首饰铺子,丁田还进去,给家里的两个堂妹买了四个头花,想着堂弟,买了四个非常小的玉坠子,小孩子佩戴的那种,只有指甲盖大小,却要了他十两银子,丁田这才知道“黄金有价玉无价”是个啥意思。   “不要这个了。”王佐将玉坠子丢了回去:“成色不好,雕工也粗糙,你要是喜欢,我让人回头送你俩。”   那铺子的掌柜的可是个有眼力见儿的人,连反驳一句都没有,恭恭敬敬将人送了出去,回 头他那个店小二还嘀咕:“这都什么人啊?我家这玉坠子哪儿不好了。”   在店小二的眼里,自家的货物就没有不好的。   “瞎嘀咕什么?人家那才叫高门大户出来的爷们儿,看不上这些小玩意儿……。”掌柜的吧嗒嘴:“唉,眼光高啊!”   丁田眼光倒不是高,而是王佐的眼光高。   回来之后,王佐亲自挑选了八个大小不一的玉佩给他送来,一个个都是上乘玉料雕刻而成,有镂空的,有浮雕的,雕刻的非常精致,四季平安牌、福绿寿喜牌、平安福豆都不一而足,哪怕是丁田这种对玉石并不是很知道的人都能看出来,跟那个首饰铺子卖的简直好出一个府城的距离啊。   丁田回到了家里之后,正在找马六过来:“你会木匠活吗?”   “小的会一点,可以修一修马车,要说木匠活的话,还得找赵老四,他木工和瓦工都会一些,以前经常来府城里找活做的。”马六道:“如果不是什么大件的话,还是找他做得精细一些,大件的话,小的也能做好。”   “那就让赵老四来一趟。”丁田道:“你的那个做木匠活的工具,给我拿来,我用一下。   ”   “好。”马六赶紧去拿他的家伙事儿。   东西送来了,丁田就收下了,然后就打发人回去了,他还有重要的事情需要做。   王富贵回来后,王佐正在书房里跟孟宪臣下棋,见他回来了:“他看了可喜欢?”   “喜欢,可稀罕了。”王富贵道:“当时就说,比在铺子里看到的好太多了。”   王佐心情大好:“那他就没高兴的跟你再聊一会儿?”   “他正着急做木工活儿,哪有时间搭理小的啊?刚才还叫他家那个马夫,给他找木工用的家伙事儿呢。”王富贵趁机告状:“而且看样子,晚上也不打算做饭咧!” 第二百零四章 我需要木匠   “嗯?”王佐放下了手里的棋子:“他要做什么东西吗?”   “大概是吧?”王富贵道:“小的也只是猜测,而且貌似马六做不了,好像是推荐了赵老   四。”   “是吗?”王佐想了想:“让厨房做晚饭,一会儿我去看看。”   王富贵只好点头:“是,王爷。”   丁田还不知道王佐要来,他现在拿了木工的工具看了半天,发现都是一些粗苯的家伙,这样的工具,做大件儿可以,做小件就不行了。   “还是等赵老四过来吧。”丁田比划了半天,终于泄气了。   “行,那小的让小风跑一趟腿,顺便接他娘跟妹妹回来。”马六道:“那您还有啥事吩咐   不?”   “没了,没了。”丁田挥了挥爪子。   马六就跑出去了,套了马车,叫马小风赶车去接媳妇儿跟闺女:“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这赶马车的活儿你也得拿起来,万一日后田少出个门,你得给他赶马车,去吧。”   “知道了,爹!”马小风利索的接过马鞭子,赶着马车悠悠的出了大门。   马六趁机将马圈收拾了一下,又开始轧干草,给马匹备料。   丁田呢,则是继续用几个工具在琢磨,他将一块木板劈成了好几个小细条,只是细的不规整,有的粗,有的细。   王佐来的时候,他就在那儿用一个凿子比划来,比划去,放在一个细木条上,还用那大锤子凿了一下……差点没砸到自己的爪子。   丁田自己都吓了一跳。   王佐一个箭步蹿上来,夺过锤子就丢到了一边,将人提溜起来:“你干什么呐?不要自己的爪子了是吧?”   “没,我就是没把握好力道。”丁田赶紧认错,不管这人啥时候进来的,吓了自己一跳的,一看这张脸,冷若冰霜的,他就怂了。   “哼!”丢开握着的爪子:“在干什么?你不是有仆人的吗?难道马六在偷懒?”   “别冤枉我家里人啊?”丁田哭笑不得:“这就是马六的工具,我就是不太会用,而且我想的有些简单了。”   “你想干什么?”王佐纳闷儿了:“你又不是木匠,想做什么木匠活儿?打个桌椅板凳的   ?,,   他也就能想到这一点了。   可是就他观察,丁田家里并不缺少桌椅板凳。   “不是,我想找个手巧一点的木工,帮我做点小东西,做好了给你看!”丁田道:“我让马六去叫赵老四了。”   “那好吧。”王佐并不逼迫他非要现在说出来:“让人做就行了,你就别动手了。”   刚才看他那样子,颇有一种想要给自己爪子来两下的意思。   等到马小风接了人回来,说赵老四没带工具,明天晚上过来,还要回去检查一下工具。天色也晚了,就算赵老四过来,恐怕也干不了什么活儿。   只好明日下了差再说,说过事儿了,王佐就带丁田回了总督府,晚饭早已经摆好,炖的大鹅锅,放的土豆,吃的香米饭,配上一些小菜。   期间王佐告诉了丁田一件喜事:“上报上去的案件,刑部那边估计已经收到了,批复的话,年前应该下来,赏赐也肯定不少,加上你破获了陈年旧案,恐怕还另外有单独的赏赐。”   “哦……。”丁田可有可无的应付了一声。   要是在现代,重阳节报上去的案子,年前才给批复回来,估计他们那些家伙,就等着下课   吧。   但是在古代,这是很常见的现象。   “你过年的时候,要回家过么?”王佐“状似不经意”的问了他。   “当然要回家了。”丁田老实回答:“端午和中秋都没回去,过年怎么说也得回去了,给爹娘上个坟,看看二叔二婶子,三叔三婶子。”   虽然家里的生意好,也给了他分红,但是丁田这里并不缺钱花,先不说他有正儿八经的从   九品俸禄可以领取,就说他城外那五十亩地的出息,也够他花销的了。   今秋收成不错,他那田地又是免了赋税的,所以他这家里还有一个单独的粮仓盛放粮食。而且他的租子是最少的那种,佃户们也跟着多收入了一些。   不过就算是不缺什么东西,家里那边也源源不断的送来,大到衣服被子,小到一个荷包,两双靴子的,都是亲人们的惦记。   他当然也想念他们。   在他初来乍到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他最有力的支持,不止是亲人们,还有整个丁家村。不然他也不会给杜知府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如今他也算是小有所成,回家一趟,风风光光的,给家里人长脸,给村里人提气。   “哦……对了,过两天我就要去巡边了。”王佐换了个话题:“顺便打打猎,这冬日里野兽的皮毛都长的丰厚,打下来做点什么穿着都暖和。”   这是告诉丁田,要想做东西,早点做好了给他看。   “我发现,你隔三差五的就出去打猎,就那么喜欢打猎?”丁田对打猎并不太喜欢,归根结底,还是前世那“动物保护法”给他的印象太深刻。   他有个中学同学,后来学的是艺术,是个标准的都市白领,很有个性,因为是动物保护协会的一员,还是个铁杆,从来不穿皮草!   大冬天穿的都是棉服,家里人穿的貂皮大衣,他却不要一件。   “也不是喜欢,而是我身边这些人,隔三差五的就要练一练,不然身手都生疏了。”王佐   却道:“在这里也没个地方练,就干脆去山里打猎,用猛兽磨炼他们,顺便给老百姓们除除害   ”   丁田顿时就笑了:“想法不错嘛!”   “要说大兴土木建个军营也行,可我不想那么麻烦。”王佐放下碗筷:“我吃饱了,你快点吃饭。”   “吃,吃!”丁田扒饭:“你记得帮我打一些狼皮啊、兔子皮什么的,回头做成大毛衣服给家里人当年礼。”   “行,我知道了,多打点兔子、狍子之类的,到时候放进雪堆里,能冻住了,就可以拿回 家慢慢吃。”东北就这点好,一到了冬天,外头的东西冻的邦邦硬,不怕坏掉。   “好啊!还有那个鹿,也来点……野鸡顺手搂一把……。”要说丁田觉得穿越最好的待遇是什么?那就是可以放开了肚皮可劲儿的造。   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东西,现在都吃过了,熊掌、鹿唇、野鸡都来了一遍,什么黄羊啊、狍子之类的,也都吃了个满嘴流油。   俩人说了说,晚上丁田回去就将工具还给了马六,自己去睡了。   第二天,他下了差就看到了赵老四,不止赵老四一个,还有另外三个人。   “小的三个是王长随吩咐,来听您的差遣。”三个人也带着各自的家伙事儿,而且明显带的比赵老四这个业余的家伙,专业的多。   “哦哦……那个。”丁田有些不确定的问:“王长随,谁呀?”   他好像不认识这个人。   不认识的人,怎么派了三个专业的木匠来帮他?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丁司狱……。”那年老一些的老木匠哭笑不得:“王长随……他叫王富贵。”   “哦哦哦!是他啊!”丁田恍然大悟:“你就直接说,是王富贵让你们来的不就得了。”老木匠更乐了:“那是我们王爷的常随,怎么能直呼其名呢?”   丁田一扶额头:“好吧。”   赵老四也看出来了,自己这业余的在人跟前根本就是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耍斧头啊“那……田少,我……。”赵老四将自己的家伙事儿往身后藏。   “算了,你还是回家去吧,对了,你家最近怎么样?”丁田看赵老四穿的厚实,人气色……也还不错。   “家里都挺好的,如今有工钱,又有分成,加上您秋天那个时候送去的粮食,一家人足够生活的了。”赵老四是真心实意的高兴:“家里不缺吃穿,还略有点富裕,日子再也没有这么好的了。”   丁田点头:“你们过得好就行,这一年就先这样了,日后有了存款,只在城外买点田地,就又有了房子和田产,那就踏实了。”   农耕民族,少了田地就像是少了底气一样,到哪儿都想开垦出来一块地,种点什么才会舒坦,得劲儿。   没有田地就像是没有了根一样,没看连小区里头的某些小角落里,都有老爷子老太太们种上的各种小菜么?   倒不是谁家非要省那么一块两块的菜钱,而是不自觉的就种了点青菜,不种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似的。   “是啊,攒两年钱,孩子们再大一点,能撩开手了,就更轻松了。”赵老四笑的憨厚而老实:“那俺就回去了,您忙着吧。”   帮不上忙,就赶紧的走人,赵老四还得回去帮媳妇儿看一下孩子,媳妇儿得做晚饭了。   送走了赵老四,丁田回来指着一些木材道:“我想要那种……。”   他跟木匠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三个木匠半懂不懂,只说做做看,他自己又去外头拿了点黑煤球……。   天气放晴,不过冬日的阳光也是冷的,丁田趁着天气好,挨个牢房巡视了一圈,一看犯人穿着的厚度,二看牢房的温度,三看伙食如何。   “每天早晚都要烧炕的,就怕把人冻着,您放心,棉衣棉裤大棉鞋,都是新的!还有棉被棉褥子。每日提供一壶热水外,晚上的时候,总会有一碗热汤。”负责四个常驻犯人的狱卒就差指天画地的起誓了:“小的们绝对没有欺辱人。”   “做的不错,看来这读书果然有用。”丁田见狱卒虽然穿的的确是臃肿了一些,但是人精神面貌相当好。   而犯人们呢,也不错,每日做着活儿,不多,也不累,但是却能不被人欺负,每顿饭都吃的饱饱的,人都被养的胖了些。   因不怎么见太阳,一个个的还白了很多。   如今锤稻草、磨糕点原材料,都做的顺手,另外,金不换偶尔还教他们认点字,别的学不会,起码这儿童启蒙用的“三百千”,倒是学了一半。   别人不珍惜这个机会,他们却是求都求不来的,一个个下了功夫苦读,先生教过的东西,背的也快,还有学的算术,虽然只有简单的加减法,却也珍惜的跟什么似的,一个个再也不起刺儿了。   认真改造的样子,让丁田非常满意。   又到仓库里去看了看,物品仓库里,棉被棉褥子和棉衣服倒还有不少,加上单衣、薄被之类的,看着不缺什么了;另外监牢里还有二十板车的煤球,这是烧锅炉用的,即便是在冬日,丁田也要求他们洗澡,可能洗的没有夏天那么勤快,每月初一十五洗。   食材仓库里就有意思了。 第二百零五章 这个叫炭笔   放置食材的库房,是带地窖的,很大的四个地窖呢,里头装了一地窖的白菜,一地窖的萝卜,一地窖的土豆,剩下的地窖里,放的胡萝卜、倭瓜、圆葱等耐储存的青菜。   只是,外头的雪堆里,埋了不少肉,又怕被耗子叼走,竟然是有两个人在看着咧!   “这个……要不放在房顶上?”丁田觉得专门派人看着肉食,有点……冏啊。   “还是小的们花点心思看着吧,这东西是入口的,被耗子啃了可不好。”不过狱卒们有自己的坚持。   “那好吧。”丁田回头逛街的时候,又看到有人在卖大鹅,上秋冷了,大鹅这种家禽就开始储肥膘,一个个肥硕的很,等到如今下了雪,冻得住了,正是吃它们的时候,前几天他还吃了一顿大鹅锅呢。   一打听价格,还挺便宜的,全都包了。   二十只送家里去,八十只送到了监牢里。   挪出来五只送给了金不换,这家伙如今在牢房里混的越发的好了。   小日子过的滋润润,如今出门都穿着皮毛大氅,一看特别有范儿。   “你这大鹅买的不错啊!”金不换第二天告诉丁田:“只不过还是肉羊好一些,冬日里喝羊汤,暖。”   “账上还有些钱,肉羊还有二十几只……我再看看。”丁田每日看着牢房里的收益,其实并不多,但是供大家喝羊汤的钱,还是有的。   何况不能天天都是羊汤吧?老鸭汤也不错的。   在忙活完监牢的事情,回到家里,他要的东西也都到位了,开始琢磨了起来……。   王佐是去北大营的中军大帐见曹大将军。   曹大将军是军长老将,又是驻守北地最高的军中大将,北地驻扎的四十万大军都听他的指   挥。   王佐去年没见到,今年怎么说,也得去见一见。   人家连自己麾下的将军都给拨付出来,带着三五千人马,随扈他的安危,虽然是有皇帝的圣旨在,可人家对他这个宁王殿下的安危,也是很重视的,不然不会调拨的都是精兵强将。   早在秋天的时候,王佐就送去了粮草,现在再过去,王佐是带了宰杀好了的一万只牛肉的,这可是好大的手笔,因为是王佐私人掏钱购买的。   就算一只肉牛三十两银子,这十万只,就是三十万两,慰劳军中将士,王佐是真心实意的,不止是肉牛,还有一万张牛皮。   这些牛皮做成皮甲,给军中将士穿戴上,更是王佐的一番心意。   曹大将军亲自迎出三十里地:“见过宁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第一次见面,当然需要大礼参拜,不止是这位大将军,连他身后跟来的人都矮了半头。   “大将军请起!”王佐别看对别人拽的二五八万的,但是他很明白,对什么人,该用什么   态度。   他对曹大将军就是礼貌,但是有着淡淡的疏离感,高雅,可是这种高雅不怎么和军中人的脾胃。   这就是他的态度。   拉着肉牛的车子源源不断的送进了军营,王佐跟曹大将军并肩而行:“本来想着,都送过来,但是想着送过来还得分出去,干脆,就分头送吧,您的中军大帐有十万大军,就送了两万五千头,还有一千斤的辣椒粉、胡椒粉、孜然和芝麻也有个大几百斤。盐巴更是上千担。”“劳王爷惦念,曹某代军中将士,多谢王爷赏赐。”曹大将军别看年岁大了,但是能当上大将军,手握重兵,智商绝对不低:“老臣这两年的身子骨啊,是越发的不成了,冬日里还真得多喝些牛羊肉汤壮筋骨。”   王佐眉头一挑:“大将军就别逗本王了,本王可是听说,大将军现在还能徒步撵上野兔子呢!”   曹大将军一嘻:“那都是老黄历了,自打七年前那场大战之后,这冰天雪地的熬着,就不再冬日里出去打猎喽。”   王佐看了看他:“那您去年……真的是养病去了?”   “可不是吗?”曹大将军故意压低声音道:“就在这大营里,有个大院子,那是给老臣盖   的,没办法啊,冬天的时候,不睡热炕,腿受不了。”   王佐一开始是不信的,但是进了大营,进了那大院子,倒是有七分相信了。   因为这院子并没有修的多好,一看就是随便盖起来的,唯一的不同就是,好大一顶中军大帐就在院子里,另外,帐子旁边连着一个三间砖瓦房。   曹大将军也不客气,直接带他穿过了中军大帐,从前头进来,穿过隔断用的屏风,后面是议事厅,议事厅后头是给大将军休息的地方,然后……那里开了一道门,进去之后,就是那三间砖瓦房,东西厢房各盘了两铺大火炕。   南边一铺,北面一铺,中间就有一条隔道,能并肩走三五个人的宽度。   屋里热乎乎的,尤其是朝南的大坑上,放着大片的被褥,可见有人经常在这里居住,还有一些公文,都在这儿处理。   王佐瞬间就明白这位的意思了:“看来您老这腿脚啊,还真是……那您……意属的是哪位   啊?”   “这事儿,如果朝中没有异议的话,就高将军了。”曹大将军也不客气,军中最不将就的就是说话的艺术,那是文官才讲究的玩意儿,他们讲究军功,用敌人的头颅来垫高自己的位置,用敌人的鲜血,染红自家的战旗。   而早在他们俩进入中军大帐之后,很多人都留在了大帐里,等待召问,跟他们走到这房子跟前的,更是没几个,等进了屋之后,好么,门口站岗的都是高将军跟另外四位将军。   屋里就他们俩,说话可就不用再打哑谜了。   “高将军人不错。”王佐点了点头:“本王会上奏朝廷,举荐高将军的,但是……能不能成,可就要看皇上和军机处以及兵部的意思。”   “这个老臣知道,只需要王爷举荐即可。”曹大将军摸了摸花白的胡子:“如今北地算是稳当了,老臣也想回到京城,在家颐养天年啦!”   他很有自知之明,七年前那场大战之后,他已经是大将军,执掌四十万镇北大军七年之久,北地安稳了,他要是再留恋权柄不放手,那就不是福气,是祸害了。   曹大将军想的非常清楚,他趁早将人提出来,然后看这位来北地当总督的宁王殿下相中了谁?爱带着谁在身边,谁估计就是下一任镇北大将军了。   果然,去了五个将军,回来四个,高达留下了。   而且高达也是他心里的最佳人选,第一是因为高达是从底层上来的人,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第二就是高达跟自己是师生关系,他是自己带出来的兵。   再一个就是高达是这里年纪最小的,上升空间还有的是。   让宁王殿下举荐,也是因为宁王殿下在北地的时间长,又是东北总督,他看好的人选,首先皇上那边就会觉得不错。   这事儿算是说定了。   王佐在军营里待了两天,看了看军中将士的棉衣、被褥之类的防寒装备,然后又代朝廷劳军了一回,然后转战前营,就是北营。   北营在哪儿呢?   北营就在牛角县县城北边啊,那是前锋营……。   王佐在外头转悠了快半个月才回转,当天晚上丁田就被叫去一起吃了个暖锅。   好大的铜锅子下头烧着银霜炭,锅子里的猪大骨头、猪排骨、五花肉、酸菜、冻豆腐、宽粉皮、腐竹、土豆、木耳……。   乱七八糟的放了很多,偏偏香气扑鼻!   尤其是后来端上来的小香菜、小香葱以及大蒜碎,再放点辣椒油,那味道,绝了!   吃的丁田大呼过瘾,王佐还让人蒸了金丝花卷做主食。   等吃过了饭,不用王佐问他,丁田就拉着他去了自己家:“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看你做的那些东西?”王佐在回来的时候,就听王富贵说过了,下面的人是不敢瞒着他的,只是,大家并不知道做的东西是干什么的,因为丁司狱没说过。   木匠倒是送回来了,只说过两日还得麻烦他们云云,也没说做的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三个出身工部将作监的木匠都没看明白!   丁田在书房里,献宝一样的拿出了自己做的东西:“这个叫炭笔!”   炭笔,是以炭精作笔芯的木杆笔,它的特点是笔色黑浓,附着力稍差,与纸的摩擦力大,不宜于涂改,多用于速写和人物肖像。   当然,用来写字也非常不错,而且比起铅笔来,炭笔的字迹坚持的更久,不容易模糊。   只不过,需要用石墨碳……他哪儿知道上哪里去搞石墨碳啊?   丁田的做法非常的简单粗暴,反正是让人写字练笔的,哪怕不是用毛笔,用的是硬的炭笔也行,写一遍比背十遍记得更牢靠。   他就用煤炭碾碎了之后放入天然植物胶着剂:松香!   然后加热做成笔芯,细长的笔芯,然后用中空的木条两边一夹住,这就是简单的炭笔了。   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上,非常的艰难,这小东西太小了,而且丁田做的笔芯硬度还不太一样,试验了好几次,才勉强成功。   “炭笔?木炭做成的?”王佐摸了一下露出来的笔芯:“是石炭么?”   “石炭成本太高了,我用了煤炭。”丁田道:“就是那天,下了大雪之后,我去买笔墨纸砚,发现太贵了,又看到了煤车,我就想了,煤也能在物体上留下痕迹,还黑黑的不好洗,那做成笔……。”   丁田磕磕巴巴的叙述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当然,有点生搬硬套,最后道:“反正是给我们内部人自己用,就用这炭笔,也挺好。”   他倒是想法简单,但是王佐却不这么想,惊讶的看着丁田:“你就因为笔墨纸砚价格贵,就做了这么一个……简单便宜的东西出来?”   “对啊!”丁田点头:“这有啥?一样能写字就行了,你是不知道,狱卒们虽然学的认真,可是他们忘的也快,读书识字,那也得学着写字才行啊?不会写的话,现在学的那点东西,日后都得就饭吃了!好不容易学会的东西,再慢慢的忘掉,多可惜。”   而只要增加他们对认识的字的记忆,慢慢的,这记忆就深刻了,想忘也忘不掉,那才算学成。   可是王佐却在这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但是看丁田的样子,他根本没想那么多,只好将炭笔收了起来:“这些东西,你别声张出去,也不要跟人说,笔墨纸砚,毛笔都用了多少年了?你突然捣鼓出个炭笔来……。”   不知道将会引起多大的风浪,光是天下的读书人,恐怕就不是丁田能应付的,但是这件事情操作好了,却可以……。 第二百零六章 冬月闲情   “哦,我就是给我牢里的人用,也不行吗?”丁田有些犯愁了:“就是为了他们才弄出来   的呀?”   王佐想了想:“这好办。”   他没说要怎么办,但是第二天,丁田上差后,就有人送来了五十套笔墨纸砚。   而且不是最便宜的那种,是十两银子一套的高级货!   当然,只是说,在本地的府城里,在一些读书人的范围内,这算是高级货色了。   哪怕是丁田,也觉得非常惊喜了。   此时此地,已不再讲究是什么品级的笔墨纸砚。   这些外物有了是享受,没了也坦然。若是只能用好纸好墨才能写出好字,是不是太矫情了   ?   给狱卒们练字也不是这么练的。   丁田扣下了这一批笔墨纸砚,回到家里的时候,跟王佐说了:“我打算过年的时候分发下   去,而不是现在,你买的东西太好了……。”   现在发下去,不年不节的,不衬托气氛啊!   何况平时发这么好东西,你让过年的时候,丁田发什么呢?   “你看着办就好。”王佐并不在意那点东西,他在意的是这个炭笔。   在拿回去之后,他自己研究了半晚上,如今,幕僚们正在研究这个东西。   这东西最好的一点,就是可以无视温度,大冬天的,外头滴水成冰,何况是墨汁了?   而且墨汁是液体,携带也不方便。   炭笔却没有这方面的顾忌,在外面露天的情况下,也能在纸上自如书写,不过有点硬,用惯了毛笔的人,用炭笔,就要从头练字。   刚晴了两日,天又阴沉沉了,北风还吹的很大,丁田不止穿戴整齐,还给所有狱卒都配了个口罩!   连带着,王佐都有一份。   “这个东西……不是金不换验尸用的吗?”王佐嫌弃的看着原色细棉布做成的口罩,才不要戴在脸上呢。   “我就是给你那来个样子货,你可以做个更高级的,用绸缎做面,里头放上上好的丝绵……。”丁田尴尬的告诉他:“还能绣个花啊,做个朵儿什么的……。”   “这东西真的能保暖?”王佐翻来覆去的看。   “蓄上棉花就行了。”丁田道:“免得北风呼啸的时候,一开口……灌一肚子的冷风。”   王佐自己没戴,而是扣在了王富贵的脸上:“暖和吗?”   “暖和!”王富贵可没有王佐那么讲究,还跑出去转了一圈儿,回来后更是赞不绝口:“   王爷,这东西真不错,不冻脸,要灌不了冷风。”   “嗯……命人传信回去,做一百万个,送到北疆大营里。”王佐对站在一边看稀奇的孟宪臣道:“另外,再做二十个好一些的,上进宫里。”   “是,王爷!”孟宪臣赶紧去办此事。   王佐将事情交代下去自然就不管了,倒是带着丁田来了书房,他的桌子上,竟然摆了一盘冻梨!   “咦?”丁田大为惊奇:“你这里竟然有冻梨啊?”   “嗯,想吃就啃一个吧,不过不能多吃。”王佐道:“是秋天收了秋梨子之后,直接放进了冰窖里储存,才有了这冻梨。”   肯定是远处运来的,如今外面大雪咆天,在温暖的屋子里吃个冻梨……那感觉,丁田觉得特别爽!   不过人家请他吃冻梨,他也不能不回请过来。   他请王佐吃什么呢?   王佐看着眼前的东西,一脸的懵圈:“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这叫奶油冰棍,吃吧!”丁田乐颠颠的指点他:“我跟你说,夏天的时候,吃这个才好,冬天吃也行,就是不能多吃……。”   嗯,昨天王佐说他的话,今天他就转过来,叮嘱了王佐。   把王佐逗的哭笑不得:“哦,那本王尝一尝。”   这奶油冰棍其实是个失败品,丁田昨天想搞个奶油出来的,但是没搞出来,只好改做了冰棍,只不过里头放了在干果店买的干大枣、葡萄干和龙眼肉。   仗着王佐没见过奶油,特意糊弄他的,不过这用的是纯牛奶,加上放的东西也多一些,吃着味道可比他以前吃过的奶油冰棍好太多了。   最后还是王富贵看不下去了,这俩人咋都喂对方冷冰冰的东西呢?   于是,转天,他们俩就大眼瞪小眼儿的看着眼前的东西:“这是你买的?”   “您二位可不能再吃凉的东西了。”王富贵苦口婆心的劝:“就算再有火气也不能这么糟蹋身体啊?改吃点这个,挺好。”   放在俩人眼前的,是一个稻草枕,上头插了好多……冰糖葫芦。   有蜜枣的,有山楂的,还有少见的黑枣和沙果干的……。   上头还裹着糖浆,里头含着黑白色的芝麻,怎么看,怎么讨人喜欢。   可是,这是哄孩子的东西吧?   王佐脸黑黑的,丁田倒是非常镇定的拿了一个山楂的吃了一口:“嗯?好吃!”   酸甜可口,不沾牙。   没有他曾经吃过的糖葫芦的甜腻,而是一股清甜,大概这就是手工熬制糖浆,跟工业生产出来的糖熬制的糖浆,不同的味道吧?   不过总吃这种小孩儿的玩意儿,也不是个事儿,王富贵逼着厨娘一天换俩新鲜的点心花样,务必要让两位保持新鲜感。   厨娘愁的头发都要白了,王佐不开心的看着眼前两盘点心,一样是杏仁佛手,一样是双色   豆糕。   但这都不是他爱吃的点心,就是花样有趣儿,倒像是妇孺喜欢的东西:“你这一天天的,搞什么名堂?”   “您不爱吃不要紧,您可以邀请丁司狱来品尝一下啊?”王富贵身为他的身边常随,太知道这位的脾气了:“而且这里有新到的花蜜大红袍,配着点心吃,正好,您说呢?冬日喝红茶   ,暖身体呢。”   “不错!”王佐摸着下巴道:“请丁司狱过来,品尝新的糕点,嗯,还有花蜜大红袍。”   王富贵非常麻利的去找人了。   每日用两个新鲜的糕点勾搭丁田过来,吃过了糕点就该用膳了,然后在外面溜达一圈,或者在屋里跟王佐聊天,跟王富贵打嘴仗,都能娱乐王佐。   日子倏忽而过,转眼就进了冬月,天气越发的冷了,一桶水,放外头一个时辰就能冻成实心的大冰坨子。   倒是王佐送去的口罩,据说得到了北疆大营全体将士们的喜欢,王佐为此,又送了丁田二百两银子。   “给我钱干啥?”丁田非常谨慎:“无功不受禄啊!”   王佐却让人将银子给他放到钱柜里去:“这是人家大将军府给你的赏赐,我说了,这口罩是你想来给狱卒们御寒用的,我只是怡逢其会,大将军觉得白拿了你的东西不好,特意给你的赏赐,用吧,都是来历干净的钱。”   他在这里这么久了,也看出来了,丁田的“收入”也就够他养活一家吃个饭的,穿两身新衣服就不错了。   衙门里也没啥犯人,小偷小摸的都没有,街面上干净的很,他就靠那点俸禄过日子,啥时候能发家致富啊?   “哦哦,那我就收下了。”丁田立刻就变了态度:“这事儿你也有份,今天请你吃饭!”   “吃什么?”王佐见他乐了,就知道这钱他是收下了,并且心安理得。   这个家伙,就是不想多来点钱,不然光凭每个月那监牢里的各种费用,他都能搂下个三五两银子。   日子都能过的滋润,只可惜,他看上的人,不是那样的。   “我去翻捡一下,等着啊!”丁田颠颠的跑去仓库。   仓库里有不少王佐上次去北疆大营回来后顺手打了的猎物,都冻得硬邦邦的,已经扒过皮了,兔子的,狍子的,还有一头鹿,好几十只野鸡,每天都熬鸡汤,听金大娘说,小孙子以往冬日里总会手凉脚凉,现在每日都吃吃喝喝,尤其是汤汤水水的不断,这孩子给补的竟然手脚   不凉了!   喜的金大娘更是每日都熬一锅,家里人人一碗,必须喝!   喝的丁田都有些喝够了,再好喝的鸡汤,连续喝俩月,啥人不够够的啊?   可又不敢说,因为金大娘也是为了他们好。   在家喝鸡汤,上差喝羊汤,丁田觉得自己都成了“林妹妹”,水做的了,每天跑五六趟茅房..〇   所以他拒绝吃鸡肉,喝鸡汤,嗯,羊汤也不要了,每日都喝,怪热的……嘿嘿……大家都懂得哈!   他看好了食材,出去叫了白三儿过来:“请三哥帮个忙。”   “你说!”白三儿特别受用丁田管他叫“三哥”,所以在一众侍卫里,他对丁田也最上心   “帮我把这兔子腿儿上的肉……獐子肉也要……鹿肉少来点……狍子肉……还有那个狼大腿儿……。”丁田好一阵忙活。   金大娘又送来一大锅鸡汤,这次都被丁田打劫走了:“今天就不给他们喝了,我用,嘿嘿   端着就跑了,金大娘笑着叫他慢着点,别撒了烫手。   当天晚上,王佐就吃到了野味火锅,锅底就是鸡汤,野鸡熬的汤,涮的是切成薄片的兔子肉、獐子肉、鹿肉、狍子肉以及狼肉、。   就没有一个是家养的,蘸料都是韭菜花酱和芝麻酱。   “这个倒是真第一次吃。”王佐吃着好了:“下次再猎头老虎什么的,用那骨头熬汤。”   丁田吃的也满嘴香:“你就别指望老虎了,这我都满足了。”   每天吃着国家级保护动物,他都觉得快要上天了,还老虎?   “这不是看你喜欢么?”王佐涮兔子肉吃。   “今年开春泡的虎骨酒还在呢,过年带回去几坛子,给二叔三叔他们……。”   俩人闲话家常,外面北风呼啸,天上又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   离东北三府不远的驿站里,一大队人马又被风雪阻隔了去路,领头的看着天气骂道:“这晦气的,总赶上风雪天,还怎么赶路啊?”   “幸好啊!”旁边的一个人跟着道:“咱们早出来半个月,不然肯定要被大雪拖延了时间   ”   “早半个月也没能早到多少,北方这边,冬天就不能出门。”   有驿卒过来:“二位大人,进来喝羊汤吧,看这天气,这两日是别想出门了,就算晴天了,也得等清过了雪,才能再走。”   “进去喝汤,喝汤!”俩人垂头丧气的进了屋子,门外已经卸了马匹的马车上,装着一箱一箱的东西,却无人敢觊觎。   因为那车子上,插着的是明黄色的旗子,这是皇家的东西,谁敢抢?   而距离这个驿站有上百里地的另一个驿站里,还有一队人马,同样是带着不少礼物的车队,只不过他们车上插着的旗子是杏黄色的,四周祥云环绕,上面一个大大的“宁”字,在冷风中猎猎作响。 第二百零七章 升官发财   冬月的大雪腊月里的冰,这都是东北有名的,冬月里下大雪,腊月里就能凿冰了,放在冰库里,夏日里再掏出来用。   冬月的几场大雪过后,就进了腊月,腊月初八,南方是喝腊八粥,北方则是吃年糕,是那种撒年糕,并不是用黏糯米做的,而使用的黄糯米做   一层黄糯米粉,一层豆子,三五层之后,便放在锅里蒸熟,吃的时候,切一块下来,蘸着白糖吃,或者用油煎的焦黄酥脆的吃……。   如今丁田就坐在自家的坑上,跟王佐显摆自己的手艺:“我跟你说,煎年糕,煎粘豆包,都好吃着呢,不过不能多吃,晚上不好消化。”   “味道还好。”王佐吃了两个豆包,又吃了一刀年糕:“感觉今年比去年还冷了一些。”   他去年到了东北这边,可是遭老罪了。   要不是遇到丁田……他恐怕更要遭罪。   “是吧?”丁田打开窗户看了看外面:“又要下雪了。”   最近每隔个五六天的就下一场雪,大小不一,但是能肯定的是,明年绝对不会干旱了。   “过几日,估计朝廷上的回执就会发来了,你的功劳不小,估计你这官儿……还能再升个一官半职的?”王佐提起丁田的官职,就想乐。   是在是他第一次见这么小的官儿。   从九品,最末尾的官职了。   “我还能升官呐?”丁田一呲牙:“我知道我这官儿小,可再升一级……九品?”   “大概是八品吧?”王佐道:“司狱这个职位最高的也就六品,除非是皇上破格提高品级,不然正六品算是最高的了。”   “正六品……那就跟知府大人一样了呀!”丁田摇头晃脑:“那得是哪儿的司狱啊?”   “刑部大牢,或者是大理寺的牢房。”王佐告诉他:“不过,还有个地方的品级最高,虽然同样是司狱,但是谁都不敢惹。”   “还有这好地方?”丁田来兴趣了:“哪儿啊?”   “天牢。”王佐吐出了两个字。   “天牢?”丁田想了想:“干啥的?”   “那里是专属于天子的牢房,皇室宗亲,天潢贵胄们,犯了错误,都会被关进天牢,或者是陛下亲自叮嘱的案子,抓到了犯人,也是直接关进天牢里,那里是天下第一牢房。”王佐想了想,告诉他:“某些重大案件的犯人,也会被关进去,进去了一般就出不来了。”   “皇室宗亲犯罪,不是关进宗人府的吗?”丁田这点还是知道的:“怎么会关进天牢里?   ”   “一般错误,自然是宗人府拿人问罪,如果是重大错误呢?”王佐冷哼一声:“例如密谋造反,谋朝篡位什么的,那就不是宗人府能管的事情了,而是直接打入天牢,估计就算是死了,也超生不了。”   丁田吐了吐舌头,封建社会真是没人权啊,说弄死就弄死,还是现代好,没听说竞争总统失败还有性命危险的……。   人家还能过几年继续卷土重来,哪像这里啊?一不成功就剩下死亡了,连失败都没有……   就在他们俩过了腊八之后,腊月初十,有朝廷天使到达,带来了三张圣旨。   第一个自然是给王佐的,宁王殿下劳苦功高,但是圣旨没有多说什么,只道他辛苦了,剩下的就是赏赐。   好么,整整二十大车!   光是银子就有一万两,金子三千两,说他在北地可别缺了钱花。   另外,各种物件也非常多,王佐那总督府的库房都快放不下了,还有二十辆大车,也都直接归了总督府。   另一道圣旨是给曹大将军的,另外一百车东西是给军中的犒赏,其中有二十车都是拉的银子!   这队人马被王佐指挥人手带路,当天就离开了北风府,连车子都没卸。   拉着银子的车队,千万不要让车子停下来,一旦停下来,少了银子,算谁的?   所以王佐特别痛快的打发他们走人。   最后一道圣旨是给整个东北三府的官员的,王佐身为东北总督,代接了。   这道圣旨跟给王佐简单的那个可不一样,这道圣旨将所有人都提名了一遍,尤其是杜知府,被好一顿夸赞,杜知府激动的直打摆子!   圣旨上说他“教忠励资,敬之忱聿”,特别提升他一级,杜知府以前是从五品的知府,如今是正五品了。   这可是一些上等府城的知府才有的待遇。   顺天府的知府那可是正四品呢!   额外又赏赐他玉如意一对,紫檀摆件一对,吉祥如意花纹的锦缎四匹,黄金一百两,白银三千两,以奖励他将北风府治理的如此之好,连陈年旧案都能翻出来破获云云。   反正就是好话不要钱一样的往杜知府的身上堆。   首功自然是丁田了,他也升职了,果然是正八品的职位,还有了四套新的官服,虽然……品级低了一些,但是这也是正八品啊!   只比县令低一品,跟县丞是同等级的。   另外有金如意一对,紫檀摆件一只,大红洒金的锦缎两匹,白银三千两。   给的少一些,但是却仅次于杜知府,往后排是金不换,他同样得了紫檀摆件一个,绫罗绸缎各一匹,白银八百两。   因为他没有官职,所以如意之类的就没他的份了。   然后是田径这位捕头,他就是一对银如意,然后是绫罗绸缎各一匹,白银五百两。   捕快每一位就是白银一百两,没绫罗绸缎这回事儿了。   其实主要是他们破获的案子,上报上去之后,真是曲折又离奇,连带着还能挖出来八年前的一个陈年旧案。   最主要的是,他们破案之后,找到了丢失的蒙古夜明珠。   给他们这么多东西,都是“御赐之物”,乃是清清白白得来的钱财,等接完圣旨,整个府衙都跟着轰动了。   不仅因为几乎所有人都得了赏赐,更因为这赏赐是御赐的,皇帝赐予的!   田捕头抱着一对银如意,都打哆嗦了:“这就是我老田家的传家宝了!!”   其他人羡慕,但是却不敢嫉妒,毕竟田捕头的确是跟着出去办案了,而且他当捕头快十年了,办案经验老道,这功劳的确有人家一份。   丁田将东西拿回了家,然后换了一身衣服,去了隔壁:“今天府尊大人说要请大家伙儿吃一顿,晚上就不回来做饭了,你自己看着吃哈!”   “哦,晚上我让人给你送点宵夜过去,这边来了一个兰州的厨子,拉面做的不错。”   “好啊,好啊!”丁田前世吃过兰州拉面,味道别提了,吃过了那正宗的兰州拉面,别的拉面都吃不下去。   颠颠的去了府衙,今日知府大人是在中堂设宴,虽然说冬日里,但是秋天晒的干菜泡发了之后,也能做出一些好菜。   排骨炖豆角干,红烧肉,炖大鹅,烧鸡,烤鸭……跟过年一样!   这些人也是真的高兴,北方汉子都豪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个个兴奋地脸膛通红。   丁田还好一些,他高兴的是自己有了三千两白银的进账,这可是相当于后世三百万的巨款   呢。   其他人高兴的是自己得了奖励,又在御前挂了名,尤其是田径,端着酒碗跟丁田道:“啥也不说了,田儿,以后你就是我亲弟弟,来,咱哥俩儿走一个!”   “好,走一个!”丁田也有点酒量,只不过他用的是小碗,田径的是大碗,俩人干了一碗红高粱酒:“田大哥,去给大人敬一碗酒吧^”   “对,还要敬大人一碗!”田径又倒满了酒碗,带着丁田给杜知府敬酒:“大人,属下敬您一碗,若非您将案卷写的详细,属下这辈子都没这一天!”   这案卷写得如何,全看知府老爷的意思,他要是揽了独功,这好处可全都是他的,升官发财也是他的,跟手下人没一毛的关系。   可是杜知府没有,当然,他也不敢,杜师爷给他出的主意,功劳不能独得,那么何不分润下去?   以前杜知府可是被上司独得过功劳的,还不止一次,所以他最恨吃独食的事情,这才将所   有人都捎上,写的案卷跟戏文里演的一样,各种曲折离奇,哎呦呦,还别说,真引起上头的关注了。   加上他这表现,上头对他高看一眼。   如今能官升一级,他别提多开心了。   “都是大家的功劳,本府也不能独吞,你等以后也要如此,兢兢业业,为朝廷办差,为百姓伸冤。”杜知府已经喝了两碗酒,脸膛也红了,眼睛亮亮的,连他身边的杜师爷也是如此。   丁田在田径敬过酒之后,也上前敬杜知府一碗,然后是杜师爷。   田径就没有敬杜师爷,他已经喝的有些高了,没想到这一点,被丁田拉过来,又敬了杜师爷一碗。   杜师爷指着丁田笑道:“你就想灌我的酒,我可不上当。”   “您就来干了吧!”丁田跟他熟悉,加上今天高兴,干脆就跟他又干了一碗,红高粱酒度数不高,还有些甜滋滋。   金不换今天也高兴的疯了一样,好多人给他敬酒,他是来者不拒,结果酒量不行,酒品倒是不错,趴在那里就睡着了,被老郑叔叫来俩狱卒,先送回监牢那边的小院里,伺候脱了衣服塞被窝里,给擦擦手和脸蛋,烧热炕,请厨娘帮忙看着点……。   这一晚是大家伙儿高兴的一晚,等丁田回去的时候,已经有些醉陶陶了,不过他没喝多。   还知道上马车,让马六小心驾车。   回到家里,竟然看到王佐在他家!   “怎么没会去睡觉吗?”丁田打了个酒嗝,一股子酒气。   王佐最讨厌这样的人了,没好气的吩咐:“去烧热水,给7他洗澡,更衣,收拾干净!”   丁田咽了咽口水:“哦,好,我去洗澡……。”   洗澡之前,还去放了个水,丁田记得听人说过,液体在身体里四个小时就循环出去了,他喝了酒,两个时辰之后就能醒酒。   所以他泡了快一个小时的澡,又洗了头发……没办法,这里的人,就算是男子,也是长披肩发的那种,平日里就得经常清洁,不然怕生虱子。   用皂角洗了头,搓了澡,最后还给自己的身上擦了点香脂,没办法,不是他爱美,而是这大冬天的,气候太干燥,丁田不得不给自己的皮肤来点保湿的手段。   秋天的时候,他就接了点丝瓜水,当爽肤水用,不然皮肤还不得多干呢。   等他折腾完,一个时辰就过去了,然后又跑去放水,回来洗手,再擦点香脂,才重新出现在王佐的面前。   王富贵背对着王佐,朝他打眼色,丁田喝多了,眼睛有点不聚焦,王佐阴沉着脸不吭声,气氛一时之间,有点莫名的尴尬啊? 第二百零八章 准备一下   丁田最怕这样的气氛了,干脆张口问王富贵:“富贵哥,你比比划划的,到底是想告诉我个啥呀?”   王佐回头,淡淡的看了一眼王富贵。   王富贵哭丧着脸:“王爷晚上都没用多少饭菜,你看,是不是叫宵夜?那边来的兰州师父已经都准备好了,牛肉拉面……。”   “哦哦!”丁田一拍脑袋:“都喝糊涂了。”   “你都吃饱了,还叫什么宵夜?”王佐将手里的书丢到一边,自己生闷气。   “别呀!”丁田赶紧上坑盘腿儿坐好:“我跟你说,府尊大人请客吃饭,那饭菜是不错,但是大家都光顾着高兴的喝酒了,还有几个喝高了的,就差爬桌子上去跳舞了,饭菜再好吃,我也没吃下多少,如今这酒一消化,肚子里都要唱空城计了,富贵哥,赶紧的让大师傅拉面,我要龙须面,最细的那种,那个好吃!”   “真没吃多少东西?”王佐瞄了一眼丁田的肚子,好像没鼓出来多少。   “真没吃多少。”丁田肯定的点点头:“你是知道的,那帮人一个个都是大酒包,喝起酒来就没个够!”   丁田这么一抱怨,反而让王佐脸色好了不少。   王富贵麻利的道:“那小的去让大师傅做面!”   “再来两碟小菜。”王佐吩咐:“牛肉多放一些。”   “好咧!”王富贵这个高兴啊,晚上王爷就吃了一碗饭,王府的规制,那碗都小的可以,一碗饭能干什么?   虽然说晚上不再动弹,吃少了也免得积食,可也吃得太少了,加上晚上就在来回的溜达,喝了一杯茶,点心都没吃。   整个人都在低气压之中,王富贵能不担心么。   现在好了,乐意吃饭了,还有人聊天,挺好。   丁田就跟他说吃饭的乐事儿,例如有人喝多了,就跟人大嗓门的说自家婆娘平日里有多凶,就是在炕上也是一头母老虎!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家伙?”王佐不开心。   丁田立刻就换了个话题:“还有人喝多了,抱着旁边的人一个劲儿的喊哥哥,他哥出门在外做生意,没回来呢,那个人比他年纪都小,哭笑不得的硬撑着一个醉鬼!”   王佐这回拉长的脸收了回去。   “还有一个更逗,看谁都叫爸爸……不是,叫爹,搞得好多人躲着他走,他都胡子一大把了,他爹也早就埋土里去了……。”   丁田就跟哄孩子似的,终于,将王佐哄乐了。   他们的宵夜也到了。   一人一碗牛肉拉面,脸大的碗,只有半碗面,剩下的是汤水,以及上头撒了一大把青青的   蒜苗。   一碟卤牛肉,一碟糖蒜,一碟酱油茄子干,一碟的辣白菜。   这就是他们的宵夜,丁田也是真的饿了,他倒是没骗王佐,这种聚会,怎么可能吃得饱?   加上大家都兴奋着呢,根本想不起来吃饭,都想着喝酒了。   安静的撸过了宵夜,丁田犯困了,但是王佐不让他睡觉:“穿上大衣服,送我回去。”   “你又不是小姑娘,自己回去么……。”丁田很想躺在坑上不起来。   “才吃过东西,不要躺着,也不要不动弹,会积食的,走吧!”王佐将他拉起来,穿上了大衣服,又带着他出门。   其实俩人的后院是通着的,但是王佐非要跟他走前门。   好么,丁田这小院子还行,前后相差不大,但是从大门出去,再到总督府的大门,进入大门之后,进二门,三门……过抄手游廊……。   等送了王佐之后,丁田就想走捷径回家,结果王佐不让:“走大门!”   丁田撇嘴:“你这个家伙……。”   “嗯?”王佐哼哼了一声。   “好吧。”丁田又转身出门,结果王佐也跟着他出来了,丁田纳闷儿的看着他:“你跟着   出来干什么?”   “我送你到门口。”王佐淡淡的道:“走吧。”   丁田看了看他:“你……。”   他很想说,你是不是有病啊?   但是又有些甜蜜在心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嗯?”王佐看着他。   “没什么。”丁田摇头:“走吧,你送我到门口就可以了,别出大门,不然我又得送你回   来”   王佐笑了一下,没说什么,俩人并肩而行。   丁田是没有太重的上下尊卑的观念,而王佐呢,也有些刻意的不让他去熟悉那一套。   以至于俩人越来越平等相处。   俩人前头有两个健仆提着好大的灯笼照亮,后头跟着四个健仆,一直走到大门口,又有白三儿等护卫站在那里。   “就这么近,隔壁,不用护送了吧?”丁田哭笑不得:“我又不是黄花大闺女,还得有人护着才能出门?”   “也没几步路。”王佐对丁田跟对别人的准则不一样。   非要让白三儿他们送丁田到了家门口,看着他进了大门,才让他们回来,其实这整条街上都是白三儿他们在巡逻,街口都有人站岗,不过因为是在东北这么一个冰天雪地里,街口早就盖了两栋小房子,冬天这个时候,侍卫们是在小房子里站岗的,起码里头能有个炉子,不至于让他们冻着。   丁田回来之后,还有些莫名其妙的想笑,又觉得自己状态不对,最后归结于喝多了!府衙这股子喜气劲儿,一直持续到了腊月十五,本年度最后一个月圆之夜。   丁田在这一天,提前给狱卒们发了新年的福利:一人十两银子,一匹纯色的细棉布,一匹纯色的花布,还有一人十斤肥猪肉,一人一套笔墨纸砚。   封赏不可谓不厚,更有一个月的假期。   腊月二十就开始放了。   一直到正月二十才上差。   真正办差的日子,一般都是在二月二之后了。   “司狱,这么早就……?”老郑叔看着给的新年福利,的确是好,比每年好太多了,每年能给个二斤猪肉一两银子,都是上头开恩了。   这给的都是过去的十倍啊!   就是时间上不太对,这也太早了吧?   哪怕是二十发,也说得过去啊?   “不早了。”丁田道:“我给大家发完东西,就要去跟府尊大人请假,回家过年了,大家的家都在附近,我可不信,我家在牛角县丁家村。”   那里,是他的根。   “哦哦,对!”老郑叔一拍额头:“老糊涂了,都给忘了。”   “您可不是老糊涂。”丁田乐了:“人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您啊,就是我们这儿的   宝。”   “都老天拔地的了,还宝呢!”老郑叔被他说笑了。   丁田又掏出来三十个红包:“前头都是府衙跟监牢里给的,这是我个人给的,这一年,辛苦大家了,一人一个红包,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   “丁司狱客气了。”   “就是,太客气了。”   “不是客气。”丁田摇头:“要没有大家齐心协力,任劳任怨,也没有我们这个监牢里的干净整洁,我知道,我个人的要求非常高,大家每日的工作量也挺大,尤其是夏天,每天都要求洗澡,熏房间,很麻烦的,不过大家不叫苦,不叫累,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一年,大家都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很好,我这个司狱,没啥外捞,赚的是朝廷的赏金,给大家都包个红包,用朝廷赏下的湛湛新的银裸子,图个吉利,取个好兆头,来,一人一个,上头都有大家的名字,拿错了可别怪我啊!”   丁田的话,简直说到大家的心里去了。   不是没人犯嘀咕,而是看在丁田对他们非常好的份上,忍下了。   丁田的要求不仅多,而且非常严格,每隔半个月,都要用石灰洒遍所有牢房的犄角旮旯,每隔十天就要厨房大扫除一次,锅碗瓢盆的都要用开水煮一刻钟。   还有被褥,在浆洗前,也要用开水煮过,阴雨天过了,也要将被褥挂在晒衣杆上,在大太阳底下暴晒。   各种要求那叫一个多。   现在领了赏钱领红包,这股气顿时就消散了。   丁田给普通的男狱卒是一人二两,一两一个的湛湛新的小银元宝,给两位厨娘的是五两,做饭的人比较辛苦。   给女狱卒的同样是二两,但是每一个人都有一根梅花样式的银簪子,打造的精致漂亮,一人一对银耳环。   老郑叔的是十两,是两个五两的银元宝,另外还有一对银虾须镯。   “这个?”老郑叔看着银子比别人多那么些,有些不敢要。   “老郑叔,这都是您该得的。”丁田将东西硬塞给他:“您老这一年,为了我工作能顺利展开,没少操心,小子都知道。”   要是没有老郑叔这么一个老人儿在这里压阵,这帮狱卒们虽然也会被收服,但是那就需要丁田费劲了。   “行,那老头儿就收着。”老郑叔一看丁田的态度,就知道他不收是不行了,也不见外,只等着明年,继续好好的干。   而且他最喜欢的不是银子,而是那对银虾须镯。   到时候给老妻戴上……如果明年还能有这么一对,就攒下来,给郑当相看媳妇儿的时候,好给女方当定亲的信物……。   他是盼着明年的腊月呢。   丁田分完了东西,就提着礼盒,去找了杜知府,说了他要请假的事情,以及提前给杜知府送了年礼。   “也好,你提前回去,这一年也歇一歇。”杜知府没看礼物,而是招呼人:“去后头,将夫人给丁司狱准备的年礼带上。”   “是,老爷。”自然有小厮去后头传话。   “您太客气了。”丁田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感觉有些像是互换礼物似的。   “这不是单独给你的,还有送给你二叔和三叔的礼物,哦,对了,还有一份礼物,是送给徐县令的,你帮本府带去。”杜知府在那里当了十年的县令,自然惦记那里的人:“还有几份,是给那里的三位老里长的,你也顺便送去……。”   丁田送了一份年礼,却要给杜知府跑腿十份年礼,其中有一份是给他的。   带着一堆东西回到了家,将各自的礼物都分装好,他家有一辆马车,不够用啊!   去隔壁,借了两辆马车……王佐顺便连车夫都借给他了:“这俩车夫呢,家也不在这里,   在哪儿过年不是过?帮你赶车正好。”   “那我就不让马六跟我走一趟了,大过年的,让他们一家在这里给我看房子吧。”丁田其实是不想拆散人家,大过年的不团圆,终究是一件憾事。   “对!”王佐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特别支持他留下马六一家子。   丁田正忙的焦头烂额,就没多想,带着人回来,又告诉马六他们不用跟着他回老家,就在家里看着家就行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敲他家的大门。 第二百零九章 我要回家   马六去开门,看到门外的人,就愣了一下:“林管家?”   来人正是林府的管家,林府跟丁田,关系相当的好,丁田买东西,都给打八折,而丁田救过林家两位小姐,也是事实。   在这里一年,端午中秋都相互送了节礼,连重阳都送了对方一些京城来的布料,对方回给他的是两篮子的重阳糕。   两家算的上是“交情深厚”了。   “哎,马六啊,你家田少在家吗?”林管家笑呵呵的问,他这人到哪儿都是未语先笑,商人嘛,讲究和气生财。   “在,在的!”马六把人放进来,但是看到林管家身后,跟着两辆马车,车上装着礼盒。   进了门,见到了丁田,就说了来意:“听说您要提前走,家里就将年礼提前送来了。”   “这话说的,我也正打算将年礼送到府上去。”丁田笑了一下:“这一年都忙得很,还没到府上去拜会,真是失礼了。”   “不失礼,不失礼!”林管家笑着摆手:“林家能在这里再次中兴,也多亏了您……。”   虽然话没说的太明白,但是丁田听懂了。   在马家垮台之后,他们家的生意也就垮了,府城的商圈里就出现了一块大肥肉。   林家以前跟马家就是竞争关系,要不是因为林家是本地大户,加上家风清正,一直谨慎小心,马家肯定会算计他们家。   据说林家二公子之所以身体不好,就是因为马家算计的……。   这种大宅门里的算计,丁田还是第一次见到,不过想到马家那种人,也不足为奇。   等马家倒霉了,林家狠狠地扑上去,皎下了好大一块肉,生意人都是这样,林家大公子出手稳准狠,连张家都避其锋芒。   而且张家据说也向林家低头了……。   “你家老爷夫人身体可好?二少爷身体可好?两位小姐也还好吧?”丁田拿出了亲热的态   度。   他在府城也没几个朋友,林家算一个,还有就是金不换,田径,以及杜知府和杜师爷。   除此之外,也就剩下王佐了。   其他人……老郑叔家也算一份。   “都好,都好!”林管家笑眯眯的和气的很:“自从两位小姐回来之后,夫人这病情啊,就见好了;大少爷忙着开新的铺子,二少爷的病情也有所好转,您知道的,老爷的心病,就是马家,如今马家烟消云散了,我们林家,可算是出了口恶气。”   这已经不是隐晦的说法了,而是大鸣大放明着说了。   可见,对马家,林家是真的忍耐到了极限,如今抢夺马家留下的生意最狠的就是林家。   张家也掺和其中,不过张家的动作很低调。   “那就好。”丁田也笑:“我呀,提前回去,也要给家里上上坟,一年没回去了。”   “是啊!”林管家叹了口气:“您要不就搬来府城吧?将来总是要在府城落地生根的。”   “不了,老家在那边,而且我还是长房长孙。”丁田道:“一村子的亲戚都在那里,将来老了,也想落叶归根呢。”   他才多大啊?这个时候就想到了老了之后的事情,让林管家这上了岁数的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不过林家的年礼,丁田收下了,林家的年礼很丰厚,四匹大红锦,六匹厚葛布,细棉花布十匹,细棉素布十匹,粗棉布二十匹。   可是开布庄的人家,光是布料就送了一车。   另一车,则是一些特产,木耳啊,榛蘑之类的山珍,大概是知道丁田开了个点心铺子,就没送点心,而是送了四瓮白玉泉酒,这在东北算是一种比较贵的酒水了。   估计也是知道丁田的身份比较敏感,送的除却自家经营的布料外,就是一些特产,要说贵,其实也挺昂贵的,但是比起丁田刚刚受到的封赏,可就没法比了。   丁田收了礼物,送走了林管家,回头就头疼了,他也得给林家送个年礼,想了想,去库房翻了翻东西。   他的东西不少,但是送给林家的话,就得挑选一下,一个是林家乃是商贾之家,太贵重的   不合适,赏赐给他的送过去……也不合适。   丁田只好挑了王佐送给他的礼物之中的文房四宝,那是上用的东西,估计林家能喜欢,其次就是一对金丝荷包,里头装着的一对金花生,一对玉制的福豆,算是给两位小姐的礼物。   送给二少爷的则是一对百年老参,嗯,一般这样的人参,王佐给他都是成捆的拿,但是丁田又不吃……这么年轻吃什么人参啊?   所以他送给二少爷一对百年老参,林家倒是能买到人参,但肯定买不到这样品相好的,只能买到一般的……人参在这个时代,可是贡品,买人参也的看门第。   再有钱,没有门路,也买不到好参。   所以丁田送的人参,林家二少身体不好,给他人参,最合适了,又加了一朵灵芝进去。至于林家老爷,送了一个鸡翅木的摆件;林家夫人则是送了一只玉镯子。   想了一下,又加了一坛的虎骨酒,看着是很小的一堆,但是价值绝对不比林家送的年礼价值小。   丁田在第二天就正式开始休息了,他打算这一天就送遍年礼。   第一家他就去了林家。   林家是一个三进带六个跨院的大宅子,而且是祖宅。   人丁不旺,但是却有上百的仆人丫鬟伺候着,另外就是有十几个店铺,以及上千亩良田。丁田去的时候,接待他的就不再是大少爷,而是林老爷。   林老爷是非常欢迎丁田的到来的,生意人的精明让他明白,丁田是值得交往的人,哪怕张家给予了林家很多好处,林家也没有给张家牵线搭桥,来认识丁田。   “因晚辈要回老家过年,这就将年礼提前送来了,希望您老不要介意……。”丁田礼貌周到,对这种地头蛇一样的家族,丁田跟杜知府学,就是和平相处,你示好,我也好说话的态度   和和气气的,就挺好。   “知道,知道,出来一年了,也该回去看看……。”林老爷非常支持丁田的决定,还想留他吃饭,不过丁田没有答应,而是说还有其他事情要办,喝了一杯茶之后,就告辞了。   等丁田走了,林家二少爷才出现在客厅里:“父亲……。”   “你怎么看?”林老爷问二儿子。   没人知道,林家真正当家做主的是林家身体薄弱的二少爷,他是林家的“军师”。   “是个值得深交的人。”林家二少爷道:“好好维护跟他的关系,他对三妹四妹有救命之恩,我林家做的再多,也不过分。只要我们跟他的关系不断,而他在宁王殿下面前还有说话的份儿,我林家,就能在北地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再也不会有原来的事情发生了。”   “好,好!”林老爷看着二儿子,眼睛通红:“当年要不是……。”   “父亲,不提当年了,儿子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林家二少爷笑了笑:“那些人没有得逞,反而如今被砍头的砍头,被流放的流放,而那几个贱婢,不也被您花银子买回来了么?儿子心情不痛快的时候,就去那个小庄子上,收拾她们一顿,心情就好了,这个苦头,儿子吃的值   I?   丁田离开了林家之后,回到家里,又拖着一车的东西,去了金不换的家。   金不换早就在家开始准备过年了,因为他家就他一个,不过他是本地户,除却家里要准备,还要多准备一些祭奠用品,他要给自己的父母和祖父母上坟。   丁田的到来,他不意外:“从昨天知道你要提前请假回家过年,我就知道你要来我这里,坐吧!”   “给你送年礼,再见面就是明年啦!”丁田乐呵呵的将东西给他搬了进来。   给金不换的东西特别实在,因为他是一个人过日子,丁田非常笼统的给他拿了不少东西,礼物不礼物的在其次,主要是心意。   吃的,穿的,用的,丁田几乎都给他准备好了,最后还有一百两银子,以及十吊崭新的铜   板。   跟金不换告辞之后,丁田又去了杜师爷家,以及老郑叔家。   最后去的田径家,这算是都走遍了,很晚才回来,王佐已经在等着他了,今天没来得及做晚饭,丁田是拎着东西去的王佐那里。   “今天送了一天的礼,这是给我的?”王佐看着他拎着的东西,撇嘴。   “是啊!”丁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不过是给你吃的,不是送你的年礼,年礼不是早就   给你了吗?”   “你什么时候给我的?”王佐纳闷儿:“我怎么不知道?”   “炭笔啊!”丁田笑着打趣他:“这么好的东西,还不是年礼?”   “真的送给我当年礼?”王佐看着他,非常认真的确定:“这可是个好东西。”   “知道是个好东西,就送你当年礼了!”丁田拍了拍桌子,朝王富贵喊到:“快点上晚饭啊!我都饿了。”   王富贵看都没看王佐的反应,就轻快的道:“得了,就等你来了,这就上饭,上菜!”吃过了晚饭,丁田回到了自家,第二天一大早,就将所有人召集起来,包括崔久在内,他是来给丁田送分红的,不过丁田只收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他当红包发给了崔久。   “我要回家过年了,提前给大家发个红包,家里就劳烦你们看着了哈!”丁田一人给了一个红包:“有隔壁的车夫跟我一起回去,不用担心,马六全家留下,加上兰兰,你们过个好年。仓库里什么都有,吃的喝的都不缺。”   “是,田少。”拿着红包,马六也没多开心:“只是,您什么时候回来?”   “过了十五卩E?”丁田道:“放心,最迟正月二十之前,必定回来,你们在家呢,如果有事情,就去隔壁找人来帮忙,不用跟他们客气。”   “是。”马六可真不敢客气,这每日都能见到宁王殿下以及他的那些手下,人的胆子都变   大了。   曾经连仰视都不敢仰视的人,如今每日都能见到,也怪不得他不怕了。   叮嘱好了人,丁田才宣布:“明日我就启程离开了,今天晚上帮忙将东西装点好。”   “是,田少。”   其他人都好说,兰兰摸着红包都有些不敢相信:“我也有呀。”   “都有,都有的。”马小花拉着她到了后头属于她们俩的房间里,打开红包。   丁田用的是大红色丝绸做的小包,非常漂亮的那种,里头装着的是两个一两一个的小金元宝,二两一个的小银元宝。   全家都是这样的荷包。   丁田希望他们能攒下一些钱,将来要是能自己赎身的话,他不吝啬放了他们,给他们重新上良民的户籍。   不然,世世代代的都当下人,那得多糟心啊? 第二百一十章 冬天里的西瓜   看着手里头的钱,小兰攥紧了荷包:“也不知道,我的身价银子是多少……。”   她是被田少赎买出来的罪奴,肯定没少花钱,以前娘说她的身价银子才八两,而娘的是十两,娘俩儿攒了十几年,也没能攒下十两银子。   可是她曾经偷偷的打听过,当年老爷夫人买她们娘俩儿的时候,一共才花了三两银子……   如今她的手里,就有了这些钱……光是两个小金裸子,就能买两个娘了……只可惜,娘却   没了。   “多少不知道,不过攒着吧。”马小花将钱收起来:“一会儿我把钱给我娘,我娘说,如果有可能,就让我赎身,成为良籍,将来好找个好人家嫁了,我哥哥再从良籍,也能给我家娶个良家女子为妻,那我家以后就不再是奴籍人家了。”   “那感情好……。”兰兰擦了擦眼泪。   “只是我觉得,在家里挺好的呀?”马小花道:“田少不打不骂的,还给我们吃饱穿暖,月钱是少了点,可赏赐多,这一笔签,足够我哥哥娶媳妇儿用了……。”   其实他们也不花什么钱,在家里有吃有喝,还有新衣服穿,月钱几乎就是纯省下来的,偶尔爹会给娘买个头花,娘戴着都好看。   还有给自己兄妹俩买的糖葫芦,肉干等等小吃……。   “你不懂的。”兰兰摸了摸马小花溜光水滑的乌黑长发:“做人奴婢,终究是命不由自己,要是做了良人,起码没人敢随意打骂,或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命……。”   她是吃过亏的人。   丁田不知道自家俩小丫鬟还有一番想法,他分完了红包,就开始忙着装车。   要带回家的东西太多了。   他本来想把肉食带上,被马六给劝住了:“您到了地方再买也一样,多带点县城里没有的   东西。”   “对对对!”丁田点头:“带一些县城里没有的东西……。”   等丁田收拾妥当了,他整整收拾出来四马车的东西,这还不算,崔久又给他送来了一批食盒,每个食盒里,都装着四样点心,都是县城里不可能有的那种。   “拿回去送礼,比县城里的要好多了。”崔久告诉他:“而且这东西在这个天气里,放上一个月都不坏。”   可不是么,外头那么冷,比冰箱冷藏室的零下十八度还低一些。   “行!”丁田收下了五十多个点心盒子。   “这些点心热了也能吃,而且味道更好。”   看来崔久是早就研究过了,冬天推出来的关东煮以及可以加热的点心,比较受欢迎。结果王佐除却送他四挂大马车之外,又送给他两辆马车,一辆车上拉着一只大野猪,一辆马车上,竟然拉了两大筐黑不溜秋的冻梨,一大筐大红枣,一小筐子的葡萄干,一筐的黑沙枣,一筐核桃。   这些东西可比什么绫罗绸缎都要好,要是真是送给丁田一马车的绫罗绸缎,丁田还真……开心不起来。   不过,他走的时候,就成了六挂马车,加上他乘坐的,整整七辆马车,配了七个车夫,以及二十个健仆,这是王佐给他配的,健仆各个都背着弓箭,腰里挎着说是猎刀,实际上,跟大刀没啥区别的东西,为的是保护他。   算上他,二十八个人,丁田看这这么多人头都疼了:“这么多人去我那儿,住在哪里呀?   ”   “田少,我们到了那里之后,就会返回来的,不用在您那里叨扰……。”领队的是一个老成实在的车老板,他笑着道:“而且我们得回来过年呢。”   “那好吧……。”丁田瞅了瞅大门……瞅的是王佐的总督府大门。   结果总督府门口站岗的人不少,可没有他想见的那个。   “走吧……。”天都亮了,要是再不走,他都怕赶不到下一个驿站。   他现在是官身,可以带着人住驿站。   一行人,真真是……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除却没人送行,丁田其实也不缺什么了,但是他心里,却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一路上回头了好几次。   只是最后一次,出了城门,他才拍了拍自己的头:“瞎想什么呢……。”   马车里,布置的非常柔软温馨,他唐在马车里晃晃悠悠的睡了一觉,就到了歇脚的地方。他们没在第一个驿站过夜,而是到了一个大车店过夜,丁田来过这里,大车店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有了人照顾和没人照顾就是不一样,健仆们将大车店给丁田准备的单间打扫了一下,并且换了他们带来的被褥。   大车店的人看着丁田一个当官的……还不认识是几品官,不过能看出来,这是衣锦还乡来了,所以殷勤招待,丁田也不客气:“手抓羊肉,羊汤,爆炒羊杂,两合面的馒头,赶紧的上,还有给我们洗脸泡脚的热水。”   说着丢给这大车店的老板十两银子:“别再给我上羊骨头啊?不然这十两银子你拿了,我就让人将你这个店,给你砸了。”   “是,是!”老板倒是跟以前一样的点头哈腰:“您放心,昨儿新到的大肥羊,这就宰两   只!”   丁田给钱给的痛快,他们杀羊也杀的利索,二十八个人,吃两只羊,再配上别的菜,足够了。   吃过了饭,就洗脸,泡脚,上热炕,早就将屋里烧的热乎乎的,躺在被窝里,丁田却想的是另外一个人,自己不在家,他吃的下饭吗?伺候他的人那么多,估计早就不知道吃的什么好吃的了,哼!   最后气哼哼的睡着了,梦里都瘪着嘴巴,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而王佐呢?   并没有丁田想象中的那么享福。   他正在书房里,严肃的处理着公文,年关将近,他的事情其实也很多,加上他还有一件大事要做,所以他将公文都紧急处理。   王富贵进了书房也不敢靠近书桌,那是禁地,隔着老远他就开口了:“王爷,该用晚膳了   ”   “不吃,没胃口。”王佐头都不抬的奋笔疾书。   “王爷,您早饭就吃了一碗粥,几口小菜,如今都一天了,点心也没用,茶也没喝几口,你这样下去不行啊?”王富贵苦口婆心的劝:“好歹晚上吃点啊!”   “吃什么?”王佐没心思的问了一句。   “吃拉面,牛肉拉面!卤牛肉,还有小菜。”王富贵立刻就道:“要不,米饭,酸菜炖大鹅?或者来一条红烧鱼?”   其实这些菜,都是丁田爱吃的,而不是王佐爱吃的,王佐爱吃什么呢?作为一个金尊玉贵长大的王爷,他爱吃的还真没什么。   山珍海味是从小吃到大,黑熊张,白鹿唇,哪个没吃过?都吃腻了好么。   “酸菜炖大鹅?那家伙才爱吃呢!”王佐撇嘴:“就吃这个吧,来碗米饭。”   “好咧!”只要王爷能进餐,管他吃什么?就是龙肝凤胆,他也能找来。   不一会儿,一大盘的酸菜炖大鹅,配的糖蒜、辣椒沬茄子,以及一盘醋椒小白菜,一盘韭菜炒鸡蛋。   见到绿色的菜了,王佐才动了筷子,吃了两口:“没有丁田做的好吃。”   “嗯……。”王富贵现在哄着他啊,其实说实话,比丁田做的好吃多了。   大厨炒的鸡蛋从来都是嫩嫩的,丁田炒鸡蛋怕不熟,每次都炒老……。   没有丁田佐餐,宁王殿下恢复了自己的派头,吃得少了很多,王富贵一看这不行啊!   于是出了个狠招。   他端来了一盘新鲜的西瓜!   “这是哪儿来的?”王佐果然瞪大了眼睛。   大冬天的吃西瓜,就算是在京城之中,也很少有人能办到,皇宫里要是有西瓜,估计皇帝很有可能会被御史弹劾。   温汤监冬日里所提供的绿色蔬菜,是有分量的,而且能放开吃绿色菜的也就那么几个,皇上,皇后,皇太后,和皇太子。   剩下的最多一人两把,也就两盘菜左右。何况是这种夏天才会出现的西瓜了。   不知道培育出来要浪费多少人力物力。   “这是丁司狱走的时候,送来的点心盒子里装着的……一共就俩。”王富贵道:“本也以为是点心来着,但是打开之后才发现,里头装着稻草,稻草里放着西瓜……。”   当时他打开的时候,也吓了一跳!   这东西现在说是颗金西瓜也不为过。   要是在京中,都够格送进宫里去了。   “他送来的?”王佐看了半天:“他哪儿来的……他家里种了?”   “要不去看看?”王富贵怂恿他:“或许真的……是种出来的?”   他是想让王爷出门走一走,这一天都坐在书房里,可不行啊。   “去看看!”王佐果然坐不住了。   王佐到丁田的家里,就跟到了自己的地盘一样,马六全家加上兰兰一个小丫头,也不敢拦着他。   他直接去了丁田家的角房那里。   进门之后,越过郁郁葱葱的小香葱、小香菜、菠菜、油菜等绿色小菜之后,就看到了放在窗子边上,用稻草窝孵着的西瓜。   不太大,比起夏日里的西瓜要小一圈,但是那的确是西瓜。   古代人不懂得人工授粉,但是丁田懂啊!   城乡结合部那里,很多人家都是扣大棚,批发青菜的,冬天最贵的就是西瓜,这东西冬天能卖上百块钱。   所以他知道点冬日里培养西瓜的办法,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成,他临走的时候开了一个,看到红了内瓤,才给王佐送了俩,就是给他的年礼,到时候,那俩能不能红了内瓤,就看运气了   结果他的运气很好,内瓤是粉红色的。   “他竟然……?”王佐摸着西瓜,眼神有些发直。   “王爷,田少说,每隔十天给您送一个过去……。”一共才八个,先送给了王佐两个,还让王富贵切了一个。   十天送一个,一共能送六十天,接近两个月,那个时候,丁田就回来了,还能跟他吃最后一个冬天培育出来的西瓜。   “他自己……没吃吗?”王佐心情复杂的很。   “吃了,开了一个,我们平分的,田少说是看看熟透了没……。”马六家的低头回话:“剩下的都让好生照看,不要提前摘下来,怕坏了……。”   王佐在这个充满绿色的角屋里待了好久,才一甩袖子,走了,留下了一群人才敢喘大气。   王富贵不知道王爷什么意思,但是有西瓜吃,肯定比没有强啊!   王佐回去就进了书房:“叫他们三个过来,本王有事情吩咐。”   “是!”王富贵前脚刚迈入门槛,后脚没登抬起来,就转身去找人了。   不用说,肯定是那三位幕僚。 第二百一十一章 我回来了!   王佐那边一顿忙活,而丁田呢?   他已经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起来了,他们要赶路的。   幸好他们是乘坐大马车赶路,比起他来府城的时候,是顺便押送犯人,可要快多了。早饭是猪肉酸菜馅儿的大肉包子。   配上香喷喷的小米粥,香油拌的咸菜丝,糖蒜,大家吃的饱饱的,然后开始上路了。冬天赶路真的很冷,尤其是腊月份,三九天。   一行人呼啦啦的跑了一天,到了另一个大车店,住了一夜之后,继续跑路。   到了离县城最近的,也是回家路上,最后一站的大车店,出面的依然是关老头儿,这老头儿如今被收拾的非常干净整洁,果然这娶了媳妇儿跟没娶媳妇儿是两个概念。   不止是关老头儿被收拾的干净,连带着整个大车店,都被收拾的干干净净。   大院子里连个雪坷垃都没有,被褥叠的整齐,吃饭的家伙事儿也非常整洁。   一看就是精心洗刷过的,这让丁田心里舒服多了。   走这一路,都快冻成了狗,再不有个干净的落脚点,他可真受不了了。   幸好,这是最后一站,明天晚上,他就可以躺在自家的坑上,温暖的被窝里睡觉了。   那个家伙肯定发现了西瓜,哼!   当初说是点心,他见那人没啥反应,就果断的没告诉他那是什么,活该他当天没品尝到。又心里酸酸的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直接上路,因为马车比走路快,不过天太短了,他们到了县城的时候,也天黑了,虽然时间还早,但是冬日里天黑的也早,所以丁田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驿站里投宿。   当然,县城里有驿站,也有客栈,但是他是官员,可以在驿站里投宿,除了掏点饭钱,还能有点小特权。   这里的驿站也是新建起来的,当然没有府城那么大,平日里也没什么人来,现在来了这么一大堆,驿卒可乐坏了,他们也能在这食宿里得到一点油水。   过年了,丁田不吝啬的一人给了二两银子的红包,因为一共才五个驿卒。   这五个人顿时就对他们更热情了,给他们准备的吃的是红烧羊肉,配上葱花油饼,熬的萝卜白菜汤,正好解油腻。   并且在吃过了饭之后,驿站又给他们准备了洗澡水!   并非是一大盆热乎乎的洗脸水,然后泡脚用的热水,而是一大桶的热乎乎的洗澡水。   丁田作为“金主”,更是得到了两大桶热水的高级待遇。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让驿卒们收拾干净之后,丁田躺在坑上想事情,明天就回到家里了,正好,后天还是小年……。   但是在回家之前,要去一趟县衙,给徐县令送上年礼。   徐县令没少在这里照顾丁家的人以及丁家的买卖。   还有一些旧日的同僚,也要都打点到,丁家在这里开买卖,没有他们的照料,是不行的。丁田在冷眼旁观林家做买卖的时候,总结了不少的经验,其中有一点,   然后就要风风光光的回到丁家村,回到家里卸了车,就去给父母上坟……古代人对祭祀非常重视,因为“国之大事为祀与戎”,也就是说,国家最大的事情,就是祭祀与军队。   有了军队,才不会被人欺负;祭祀先祖,不忘祖宗,也是不忘本的意思。   所以百姓们对祭祀是非常重视,尤其是小年的祭祀,灶王爷上天言好事咧。   第二天,一大早,丁田就穿戴整齐,到了县衙门,门口的人还认识他,颠颠的去通报。丁田拉了两车东西过来。   进了衙门之后,徐县令带着他熟悉的人过来了。   “田儿!”众人看到他穿着一身崭新的八品官服,一个个乐坏了。   按照朝廷规定,丁田的正八品是文官,所以他的官帽是起花乌纱顶戴缠金线,五蟒四爪蟒袍,补服上绣的是练雀,一只巴掌大的小鸟儿。   武官的则是绣的犀牛。   “徐大人。”丁田一抱拳:“给您拜个早年。”   “客气了,客气了!”徐县令笑的见牙不见眼:“听说你升官了,挺好。”   丁田升官的消息穿回来,整个县里都跟着喜庆了三分。   今日他能来县衙,众人都非常高兴,丁田也高兴,一个个的跟他们打招呼,看到他们都好好的,自己心里也舒坦:“有一车是给您的年礼,还有一车,是给大家的,我来分一下!”   给人送礼,热闹的像是赶集,也就丁田能干出来这事儿。   不过他送人的东西都很合适,徐县令的自然是最好的,其次就是程达他们几个,认识的人有一份,不认识的……丁田也没落下。   分完了东西,丁田被徐县令邀请回书房喝茶:“这次回来待几天?”   “过了十五再回去。”丁田道:“一出去就是一年,家里都是两位叔叔在打点,我也是……不孝啊,回来给爹娘上上坟,爷爷奶奶的坟也要上,还有舅舅家,生了表弟我都没去看呢……。,,   丁田的事情很多,徐县令也知道,所以没留他多久,就放回去了。   卸了两车东西,还剩下四车,丁田在县里买了四头肉牛,二十头肉羊,以及四口大肥猪。   果然,回来买这些肉食,是非常方便的,因为临近过年,这里的肉铺生意也很红火。   带着这些东西,依然是六辆大车,以及他的马车,晃晃悠悠的回到了丁家村。   丁家村轰动了!   “田儿?”二叔跟三叔看着丁田家门口停着的马车,以及那二十个佩刀的健仆,一个个都有些傻眼了。   再看丁田,穿着官服回来的,仿佛自己的侄子,变的让人不认识了。   “二叔,三叔!”丁田从马车上下来,特别_瑟的在原地转了一圈儿:“这官服穿着咋样?好看吧?”   “好看个屁。”二叔乐了:“咋回来的这么早?还以为小年之后你能回来呢。”   “我特意请的假,希望回来祭灶。”丁田道:“府尊大人允许了,所以我就回来啦!”   看到丁田穿着官服,但是还是大家熟悉的那个丁田,村里人都乐呵呵的,丁田也非常客气的让人掏了糖球出来,这些糖球,都是用糯米纸裹着的彩色糖球,有孩子的就一人给两颗,大人的话,就抓一把瓜子、花生的塞兜里。   一直热闹到村长到来:“田儿回来了?”   “哎,回来了,兴叔。”丁田一抱拳:“老里长身体可好?”   “好,听说你回来了,高兴呢。”村长道:“不过天气太冷了,就没让他出来。”   “别让他老人家折腾了,我去看他老人家。”这么冷的天儿,让个老人家来看他,丁田都怕折寿。   “行,那晚上去家里吃饭。”村长招呼人:“行了行了,都散了吧,散了吧!”   等村里人散了之后,丁田才让车子进了自家的院子。   他发现院子里非常干净,自家耕牛也在后院,他进了屋,发现屋里也是纤尘不染,家里的炕桌上,还摆着一些红色的窗花,尚未贴在窗上。   “每个月,都要收拾三五次,夏天开窗通风,冬天也得每日烧烧炕,保持屋里有点烟火气,腊月二十之后,就关了店铺,给了掌柜的和伙计工钱以及红包,回到村里过年,从那之后,就将这里又大扫除了一遍,好歹是过年了……。”二婶子指着摆放灵位的地方:“给你爹娘和爷奶上柱香吧,你一年没回来了。”   “哎!”丁田顺从的跪下,磕头,上香,心里却有些虚,毕竟不是原主。   上了香之后,才爬起来,三婶子给他用鸡毛掸子轻轻的扫了扫官服:“这身衣服真好看。   ”   “这是八品的文官服饰,武官绣的应该是犀牛。”丁田指着那只小鸟儿道:“听说一品的大官,上头绣的是老大的一只仙鹤咧!”   “是吗?”大家都有些稀奇的看着丁田。   丁田看着最小的堂弟丁成,一把将小家伙儿抱起来:“还认不认识大堂哥?”   “不认识……。”结果丁成非常诚实的小奶音回答他,并且直往自家娘亲那里够。   丁田乐的亲了他一口:“你个小没良心的,还不认识了,你忘了大堂哥带你玩儿了。”   从袖口里掏出来一块花生糖,塞给他一小块,小家伙顿时就老实了。   “我带回来的东西,有送给二叔三叔的,让人给送到你们家里去吧!”丁田道:“”   丁田给二叔三叔家的年礼,自然是比任何的人都要丰厚。   不仅各自有一套上用的笔墨纸砚,还有一头肉牛,四头肉羊,一口大肥猪,绫罗绸缎各一匹,细棉布四匹,花棉布四匹,还有一家一瓮的白玉泉酒,以及一些干果,点心盒子……一家   两大车。   看的左邻右舍这个羡慕啊。   “明天祭灶,一会儿,跟我去给你父母上个坟。”二叔道:“趁着还没过午。”   上坟的规矩,就是在上午上坟,不过午时。   “我买好了祭奠用品,走吧!”丁田将小堂弟交给了三婶子:“我也让父母和爷奶,看看田儿,田儿当官了。”   “好,走吧!”   一行人去了坟地。   幸好,丁田是一大早就去的府衙,又马不停蹄的跑了回来,现在又拎着祭品,跟着二叔三叔,去祭奠了一番先人。   丁家村是一姓村,而这里的坟场,则是丁家的祖坟,是在一面向阳的坡地上,后头有种植一小片杨树林,这里草木茂盛,是个风水宝地。   丁田“父母”的坟是一个合葬的坟茔,旁边的就是丁田“祖父母”的,再上面一点就是丁田“曾祖父母”以及“太祖父母”……。   反正能上溯到十几代,最高的最久远的一个坟茔,就是丁家村老祖宗的坟茔。   给父母和祖父母的坟茔上了祭品,因为曾祖和太祖的坟茔都有人祭奠过了,他们就是烧了点纸钱,放了两盘点心,上了香。   折腾了一阵,丁田因为当官了,二叔非要让他给每一个坟头上,都压上一张纸钱。   丁田只好给上千个坟茔压纸钱,将将在午时结束的时候,他算是干完了活儿。   跟着二叔和三叔回到了家里,这个时候,大车已经卸完了东西,给他留下了一辆马车,其他的大车和护卫都走了个干净。   二婶子有些紧张的解释:“他们说,要回去了,就都赶着马车走了……这……。”   马车还不知道是不是田儿的,还是……他们的?   “没事的二婶子,他们走就走吧。”丁田知道他们是回去王佐那里了,也没多想:“我拎着年礼,去看看老里长。”   别人家可以不去,但是老里长家,必须要去。 第二百一十二章 老里长的关心   丁田架的是牛车,大堂弟本来想跟着去的,被二叔给拦住了:“这是你大堂哥的事情,你   上次不是跟我一起去给你叔爷爷送过年礼了吗?”   大堂弟摸了摸头:“哦,儿子明白了。”   丁田拉着两头肉羊,两匹绸缎,两匹细棉布,两匹花棉布,两盒子点心,两坛子白玉泉酒,以及两只风干兔子,二十个冻梨。   这份东西在哪儿都能算得上是厚礼了,尤其是老里长看着丁田穿着官服,眼睛都笑眯了,一个劲儿的让儿媳妇去做饭,去炖大肉,去杀鸡宰鸭子!   丁田盘腿儿坐在坑上,跟老里长聊天:“还是家里舒坦,哎呀,在外面就想着老里长家的瓜子吃。”   老里长的桌子上,放着瓜子花生炉果儿。   丁田带来的东西,肉食在其次,那二十个冻梨,倒是非常让老里长喜欢:“这东西啊,县城里都没有咧!卖的贵吧?”   “您老喜欢就好,这冻梨啊,其实也能在北地卖,就是没货,一来就让很多有钱人都给包圆了。”丁田可是知道,其实有运送冻梨的车队过来,但是卖的特别快。   北地买不到暖梨的,因为运输条件不允许。   从有暖梨的地方,运到北地,估计那梨都黑烂了。   “在府城里,可还好?”丁田报喜不报忧,老里长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你是乡下的孩子,别人都是城里娃儿,欺负你……你也没人撑腰……。”   老里长是闯过世面的人,见过不少情况,知道一个乡下孩子,在人家城里人的眼中,就是个泥腿子,丁田在府城里,岂能不被人为难?   就算是跟宁王殿下有交情,人家堂堂的宁王殿下,能真的将人看在眼里吗?   “没事的,我跟王……王爷关系好。”丁田喊“王佐”都喊习惯了,差点没喊出他的名字:“而且杜知府也很照顾我的,杜师爷更是时时提点我,在那里没人欺负我。”   “唉!”老里长叹了口气:“他们只看到你的风光,哪儿看到你的为难?人家王爷那么尊贵的一个人,能看得上你这小泥腿子?指不定拿你当个开心笑一笑,可爷们儿也不是戏台子上的丑角,是逗人笑的?”   老里长是心疼丁田,小小年纪,就要出去闯荡。   “没有吧?”丁田挠了挠头:“王爷其实人挺和气的……。”   “你别宽老头子的心,老头子都打听过了,大家都说王爷排场可大了,好多大官儿去求见,都被拒之门外,一年到头连个笑模样都没有,脾气也大,听说大冬天的还要吃青菜呢。”老里长喝了口热水:“那是京里来的贵人,我们老丁家……唉……你在外头指不定受了什么苦……。,,   老里长自己把丁田脑补的成了小白菜。   但是丁田真的没觉得受欺负:“您老想多了,我在府城不知道多自在呢!”   当初王佐的身份是保密的,听说了王爷,但是没人见过,丁田也没说自己当初关的犯人里有个是王爷。   大家只知道他受王爷重视,得了不少赏赐,连带着徐县令对丁家村,对丁家开的粮行也非常重视,县城里现在只有丁家一家粮行,开了五家粮店,只一年的收购粮食,就将县里多余的粮食都收购了,收购价三文钱,卖也只高一文钱,他家就赚这一文钱的差价,现在很多老百姓都喊他们家“一文钱粮店”。   这是一个标志,也是一种爱称。   如今丁家村在附近九个村落里,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也难怪老里长有这样的担心。   “你有什么自在的……。”很明显,老里长才不信丁田的话。   丁田没办法,只好挑一些能说的事情说,而且他说的还是挺幽默的:“……那几个毛贼啊,一个个都不学好,如今也没战事了,他们是关进来几天,放出去,继续好吃懒做,干错,我就让他们在牢里也干活……。”   这些事情倒是挺逗人的,老里长终于见了笑模样:“知道你在府城里过得好,就行了。”   “田儿不止在府城里过得好,那过的是好的没边儿了。”丁田小声告诉他:“在府城里,   我隔壁就是总督府。”   老里长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我刚到府城,知府大人就送了我一套宅子,当然,咱也花钱了,这套宅子在府衙隔壁的一条街上,离府衙很近,然后,总督府就盖在那条街上……隔壁就是总督府,还有一家,是金大娘家……。”丁田好一阵说:“现在那条街上都有人站岗,街口轻易都没人敢过来……。”   “那总督……?”县令大人在老里长看来,那就很厉害了,府尊大人更不用提了,至于总督啊,王爷什么的,对于老里长来说,那就是个名号,因为离他太远了,他根本无法想象,王爷长啥样。   难道跟马王爷一样,长了三只眼?   “总督就是宁王殿下兼任的,他的头衔可多了……。”王佐的头衔的确很多,丁田挨个的跟老里长数落,又说王佐跟他做了邻居,他多方便云云,还说王爷不吃酱的事情:“后来侄孙没办法了,就跟他一起做了酱坯,冬月里的时候,下在了大缸里,估计开春就能吃了,这回看他吃不吃,全程都看着,也参与了呢!”   老里长实在是无法想象,尊贵的王爷揉酱坯的情形。   就像是县令大人去讨饭一样,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丁田特意拿了两匹绸缎过来,一匹是流水纹的,寓意吉祥长寿之意。   一匹是如意纹,都是彩织的绸缎,华贵非常,尤其是上头还有内务府的封签。   “这两匹料子,给您做两身好衣服穿穿。”丁田特意将这两匹绸缎拿出来:“您可别舍不得,这可是内务府出来的好东西,皇宫大内用的呢!”   老里长顿时咧开了干瘪的嘴巴:“是吗?这一看就是好东西啊!”   看过了好东西,就开饭了,村长丁兴作陪,连村长家的儿子都没上桌,就老里长,村长和丁田三个人,却有一大桌子的好菜。   红烧肉,小鸡炖蘑菇,酱烧鸭,清蒸排骨,牛肉汤。   也就蘑菇和牛肉汤里的配菜算是素菜,其他的都是大鱼大肉,这可真是农家最好的待客饭了。   不过丁田在吃饭之前,是将官服脱了下来,换上了一套兴叔没上过身的新衣服,乐得兴叔指点他的额头:“你是不是来这里混新衣服来了?”   “哎呀呀!”丁田乐颠颠的将衣服叠好,用个干净的布包包裹上:“兴叔,你是不知道,这官服我就一套,要是弄脏了,洗掉色了啥的,还得自己掏钱再买一套。”   “啊?,,兴叔傻目艮了。   丁田叹了口气:“我也是当了官儿才知道,这官服还有这种说法。”   就大青的规矩来说,官员们的官服,有两套,一套是日常穿着的,另一套叫朝服,就是丁田现在穿着的这一身,当然,他这品级也够不上上朝。   但是制作的那是相当的精美,因为这代表了朝廷的脸面,以及官容官貌,所以这套衣服,既不能破损,也不能狠洗,因为古代的布料啊,都是天然染色剂,过水的次数一多,就会掉色   官员的朝服并不是官家包办的,除了上任时赐下的第一套官服是公款消费外,其余的,都需要自己掏腰包。   据王佐说,奢靡一点的官员,通常都是一月一换,当然,这样的官员,一般都是高官,大官,因为要天天上朝的那种。   正常点的三五个月一换,这样的就是下头办事的,只参加每一旬的大朝会来着。   勤俭点的半年一年的一换,这样的就是京官,或者回京述职的人员。   再抠门点的三五年就得一换了,而且这样的都是小官,几乎只参加每年一次的新年大朝会,撑面子的时候才会穿,平日都放在箱子里,里头放满了樟脑丸,拿出来用的时候,都得挂在通风的地方吹个三五天的,去去味儿。   平日大家都不穿朝服的,只穿公服,公服也得自己掏钱买,也算是朝廷衙门的一项正常收   入。   听王富贵说,最赚钱的就是江南的织造局,那里管着江南所有的织造府,而那些织造府,就是制作官服的地方,进贡宫里的绫罗绸缎、丝帛锦绢。   一年的银子赚老了去了!   “还有这种说法啊?”父子俩都说开了眼界了。   “我穿这一身回来,就是给家里人看看,现在脱下来,终于不用再小心翼翼的了,可得自由了。”丁田甩开膀子,筷子频繁的去夹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吃:“在那里,最想念的还是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啊!”   “都说肉好吃,你怎么光吃蘑菇呢?”老里长给他夹了个鸡大腿儿:“多吃点肉,你这体格倒是没胖多少。”   “次,吃!”丁田口齿不清的道:“在那边肉有的是,就是菜没多少,冬天只能吃点干菜,秋天那会儿,买了不少蘑菇,晒干的晒干,腌咸蘑菇的腌咸蘑菇,有的时候早上起来,来点面条,咸蘑菇肉卤子……多放点葱花,就是一顿饭。”   通常都是跟那个人一起吃的呢。   吃着蘑菇,丁田又想起那个人了。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他将这种思念,强行压制在心底。   “每天在那里有人照顾你就行。”老里长关心的道:“那你的俸禄还够花吗?”   “够花的了!”丁田道:“以前是三十两,加上逢年过节衙门发的红包,也能凑够五十两,如今是正八品了,每年有四十两银子的俸禄,还有红包……更多了。”   “那就好,那就好!”五十两银子,够农家小户的辛苦二年了。   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个老里长就聪明的没有问,也没明说,好歹也能每年混个百八十两银子,加上一些礼物……他一个人过日子,挺宽敞的了。   另外还有买卖分红……粮店跟点心铺子,足够了。   在老里长家里吃喝了一顿,老里长非常满意,就连村长丁兴也满意得不得了,毕竟丁田第一顿饭是在他们家吃的,这就是面子。   丁田没多喝酒,在自家村里,就溜溜达达的自己回到了家。   发现家里竟然点着灯火,有人在家?   推开家门,发现是二叔跟二婶子。   除却打扫卫生外,二叔还给他这屋里升了炉子,里头烧着木头袢子,整个房间都暖和的很,坑上已经铺好了坑被,炉子上坐着铁壶,烧着开水,炕桌上还有一个小盆,里头缓着两个冻   梨。   “二叔,二婶!”丁田笑容浮上来:“我回来啦!”   “唉,赶紧的进来,开着门站在门口干什么?”二叔将他拉了进来,看了他身上穿着的衣服:“这咋看着像是你兴叔的衣服?”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大堂妹的婚事   “我那官服不能老穿着,万一弄脏了怎么办?洗一次特别费劲!”丁田解释了一下:“穿兴叔一套衣服,明儿我给他老人家再裁一套。”   他带回来不少好的布料,绝对够用。   “喝了酒?赶紧的去洗把脸,再泡泡脚丫子,醒醒酒。”二叔唠唠叨叨,二婶子则是将铁壶里的热水,给他倒进了脸盆子里。   丁田赶紧的脱了大衣服,洗漱干净后,没有直接泡脚,而是换了一身自己的衣服,将兴叔的衣服收好,这套衣服丁田不打算还回去,还回去不好,干脆还回去一套新衣服吧,或者是料子也行。   兴叔肯定不止这一套新衣服。   身为村长,好歹能有个三五套,才能在正月里出门见人。   换了一身自己的衣服后,丁田才算是真正的松快:“这么晚了,您二位怎么不在家?”   大冬天的,天黑得早,而且外头那么冷。   “你没回来,我跟二婶子都不放心,你三叔三婶子,一个在他们家,一个在我那儿,我跟你二婶子来看看你,顺便跟你说个事儿。”二叔看他虽然喝了酒,但是没醉。   “二叔您说,我听着。”丁田盘腿儿坐在坑上,给二叔拿了一个冻梨:“您吃?”   “不吃了,冷。”二叔摇了摇头:“你吃吧。”   丁田也没吃,他也觉得冷呢,于是嗑着瓜子:“二叔你说吧。”   “嗯,就是我们给你桂花堂妹定了一门亲事。”二叔说的果然是大事。   “桂花堂妹才十五岁吧?”丁田一愣。   在他的印象里,桂花堂妹是个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子,会给他绣荷包,做鞋子,还有头带等   零碎。   “不小了,不小了。”二叔笑道:“你二婶嫁给我的时候,都十六了。”   “那也太早了。”丁田摇头:“才十五岁。”   “都十五了。”二婶子嘀咕:“再不定亲,就要被人说道了,你是不知道,他四伯娘每天走路都鼻孔朝天,她家小蝶不就是嫁给了林七么?在城里住着不假,可日子过的紧巴巴,能有什么出息?我闺女嫁的可是个读书人。”   “读书人?”丁田想了想:“找的是哪家啊?”   “是胡家村,你舅舅介绍的一家,算是你舅舅的二堂兄家,他家的大小子,如今在学堂里读书不错,叫胡彪,还没取字,今年十九岁了,打算过了年,就成亲。”   “这么快?”丁田吃了一惊:“他家……您知道吗?”   “知道,家里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有三进的青砖瓦房,都是今年新盖的,特意盖了四个跨院,三个儿子一人一个,还有一个院子是给两个女儿住的,还有二百亩地,算是个地主啦!”二叔乐颠颠的道:“家里在村子里是开杂货铺子的,在县城里还有一套小宅子,一个铺子租出去吃租金……。”   很好,二叔把人家调查的非常详细。   “而且,他们家过了年就送彩礼。”二叔乐呵呵的道:“他们家给的彩礼很大方咧!”“给的什么彩礼?”丁田关心的是这个。   “银子一百两,牛一头,金簪子一支,银簪子一对,金耳环一对,银耳环两对,银镯子一对,绸缎两匹,红布两匹,花布两匹。”二叔非常得意的道:“整个丁家村,甚至是县里头,谁家聘娶媳妇儿有这样的聘礼啊?你大堂妹可是头一份!”   “这聘礼倒是非常丰厚,那……。”丁田抿了抿嘴:“嫁妆呢?”   “嫁妆的话,好办啊!”二叔道:“我将聘礼都当嫁妆放回去,再给她照原样陪送!”   嫁妆,这是古代女人的最终依靠。   尤其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尊贵女儿,出阁时,陪嫁里有房产,有街上可以收租的门面铺子,还有田庄。   至于金银那些,反而都只是小头。   嫁妆丰厚,她们在夫家就有足够的底气说话。   而嫁妆也代表着家里人对女孩儿的重视程度,有的时候,一份丰厚的嫁妆,甚至可以贴补夫家的生活。   若是哪个女儿出嫁,没有丰厚的嫁妆打底,那么她在夫家受到重视的程度,就要大打折扣,地位也不会高。   丁田永远记得,他刚来的那会儿,大堂妹给他洗衣叠被,刚学了女红的小女孩儿,还给他这个当堂兄弟的做荷包。   每日都跟着二婶子去给他收拾屋子^   一笑很羞涩,出生在秋天桂花盛开的季节的女孩儿。   所以丁田立刻就道:“我给桂花堂妹添妆!”   “添妆还早着呢,再说我们农家小户的,不讲究那些。”二叔道:“我就是跟你说一声,这门亲事,其实挺好的,将来如果考中了秀才,那你大堂妹就是秀才娘子,如果当了举人,那   你大堂妹就是举人太太,考中了进士……那你大堂妹就是进士夫人,将来也能请个诰命啥的。   ”   “二叔,当了官也不一定能给妻子请封的,而且一至五品官员的妻子才能授以诰命,而六至九品的一般都是授以敕命,而非诰命。”丁田好歹跟王佐混了这么久,好歹知道点:“进士考中了,并非马上就能当上大官……。”   “你二叔不懂那些,也没真的想让你大堂妹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就想着,给她找个好人家,你舅舅的二堂兄家,家风也不错,又是熟人介绍的,我就同意了。再说了,你舅舅就在胡家村,还能让你大堂妹吃亏啊?”   丁田只好点了点头:“您看着好就行,我桂花堂妹过了年就十六了……。”   感觉还是有点小啊!   但是这个时代就是这种风俗,要是过了十八岁还不定亲,就连朝廷都要罚你了。   大堂妹的事情,让丁田有些措手不及,但是,这就是本地的风俗,小蝶也是十七岁就嫁给了林七。   第二天,就是小年了。   整个村子……或者说,全天下都在祭灶,彩色的糖块,给灶王爷甜甜嘴儿,大红的公鸡宰杀后,给灶王爷当坐骑:“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   祭灶,每家都要如此,二叔跟三叔,这个忙就帮不了他了,于是,丁田单独祭灶,二叔跟三叔也是在家祭灶。   这是一家之主应该干的事情,丁田现在也是单独过日子么。   而过了小年,二叔就来了:“今年还是在你家这里过年,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啥意思。   ”   “行!”丁田乐了:“家里啥都有!”   “我们那里也有些准备,正好搬来!”二叔用了一个“搬”字,可见东西之多。   果然,小年的当天,各种东西就陆陆续续的往过送,因为外面是个天然大冰箱,东西几乎都是做现成的,放在外面冻着,吃的时候,热一下就行了。   反正大多数都是炖菜。   而丁田则是在自家的厢房那里,发现了一个秘密!   “这是?”丁田看着满目的青翠都愣住了。   “你三婶子,说你大概是喜欢冬天吃点青菜,就在家里给你种了这么一屋子。”三叔指着满屋子的青菜:“你看吧,正好过年的时候吃。”   “嗯!”丁田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没想到他这个小爱好,三婶子一直记得。   过了小年之后,丁田就拎着点心盒子,给相熟的亲戚们送礼,礼品并不多,一盒子四样点心,一包糖,一包花生瓜子的,关系近一些的还有二斤猪肉,二斤羊肉。   遇到小孩子,都给一个小红包,里头包着十个八个的崭新的铜板,农家的孩子,几乎没有零花钱,他们手里头能有三五个铜板都不错了,也就逢年过节能收到一些零花钱。   所以全村的小孩儿,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丁田这个当了“官儿”的哥哥、叔叔、叔爷爷……。   热热闹闹的过年,年味儿非常浓郁,别人也来给丁田送礼,送的几乎都是自家的特产,知道送钱财什么的,人家肯定看不上,昂贵的东西农家也送不起,所以送的都是一些自家的特产,尤其是丁侃家,给丁田送的就是自家采的蘑菇,在山林子里套的野兔,野鸡,以及撒的年糕,壮的豆包。   丁田则是给丁侃家回的四匹花布,四匹细棉布,以及家里的孩子,一人一个一两重的小银   锭子。   “这太多了!”丁侃不想收下。   “这是给孩子的,又不是给你的,侃哥,这一年以来,也多亏了你帮我看着我家的田地。”丁田道:“我们哥俩儿,就不要客气了。”   他说的也是实话,虽然田地是租赁出去了,但是租赁的人种什么,可就是人家说了算,有那坏心的佃户,种上一些伤地严重的农作物,那地就薄了,第二年再种,可就收成不好了。   “行,那我不客气了。”丁侃见丁田说得诚恳,这才让孩子们收下压岁钱,这份恩情记在   心里。   丁田送了年礼,收了年礼,忙活的很,一直到年三十儿,全家人一起,在祖宅里团聚。丁桂花如今是待嫁的闺女了,自然跟原来的打扮不一样,加上家里条件好了起来,人也越发的打扮上了。   穿着一件清雅烟色绣着朵朵粉色小杏花的衫子,下边一条青绿绕百蝶长裙,外面一件雨过天晴的褙子,脖子上挂着一个镶嵌一颗龙眼大的红宝石的金项圈,站在那里亭亭玉立,加上头上的双丫髻,戴着两朵珠花,斜插一只梅花喜鹊的银步摇,不算华丽却自有光华,虽然不是大家闺秀,但是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了。   何况丁田在家的时候,多少也教了弟弟妹妹们认字,不说能读书识字明道理,但是普通的字还是都认识的,也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且会写一些,虽然写的不好,但是总比一些目不识丁的妇道人家,强太多了。   见到丁田,施了一礼:“堂兄。”   “哎!”丁田笑得见牙不见眼:“我大妹妹就是好看。”   惹得丁桂花红了脸蛋儿:“大哥瞎说什么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丁田撇嘴:“我大妹妹就是好看么!算那家小子好福气,不过将来他要是欺负你,我可绕不了他。”   说的丁桂花脸更红了,但是心里却是有了底。   丁家不算豪富,在县城还行,在府城里根本没啥名气,但是丁家有大堂哥啊。   而茶花妹子还小,但也打扮了起来,双丫髻,簪着两朵珠花,一圈儿的红绒球,看着既活泼,又可爱。   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特别有神,而大堂弟丁可与二堂弟丁乙,都是一副小书生的样子,这一年在学堂里没少学习,又在自家的店铺里帮忙,比起以前的懵懵懂懂来,已经长大了很多。丁吉堂弟跟丁田最为要好,因为他永远记得这个大堂哥,在人贩子手里救了他。   只有最小的丁成堂弟,因为丁田喂了他吃过桂花糕,吃过杏仁糖,所以最缠丁田。   一大家子人聚到一起,看着彼此都比往年更好的穿戴,以及渐渐长大的孩子们,眼睛里流露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丁田在阖家团圆的时候,有那么一群人,还在风雪里赶路。 第二百一十四章 骑白马的   大年夜,万家灯火,偶尔有小娃娃,忍不住,放一挂小鞭炮,在寂静的夜里,动静还挺大,偶尔传来“咯咯咯”的清脆娃娃笑声,也让大人们会心一笑。   或许是老天爷也觉得有意思吧?   傍晚时分,天阴沉沉,等到晚上了,竟然飘起了雪花。   二叔在门口看了好几眼:“这是瑞雪兆丰年啊!”   北地经过战乱之后,已经连续四年大丰收,只不过今年冬天的雪,真的是太厚了点。   不过他们不怕雪太厚,只怕不下雪。   北地的土壤不怕雨水多,只要不是一直下雨就行,但是就怕干旱。   不像南方,人家那里河流多,很少有干旱的时候,怕的是水多,涝田,以及决堤。   “是啊!”丁田也看了看外面:“进来吧二叔,外头冷呢。”   “嗯。”二叔放下了棉帘子:“刚才玩牌,谁赢了?”   “二婶跟三婶子羸了呗,我不跟你们玩了,你们都是个中高手,我呀,跟丁可和丁乙他们玩儿赌大小,那个简单,不费脑力。”丁田摇头晃脑的道:“我们小孩儿玩小孩儿的,不跟你们大人玩儿。”   把个丁二叔给逗的哈哈大乐。   丁田跟堂弟玩儿,自然也不可能落下堂妹,就赌大小,他们手里头都有一些崭新的铜板,这会儿你压两个,他压一个的,脸最小的小堂弟、才四岁多点的丁成,都知道压大小了。   赢了就将铜板放进自己的小荷包里,输了就从他大堂哥的荷包里掏铜板,把个丁田稀罕的不得了,抱着小家伙儿不撒手。   “你就惯着他吧!”三婶子看着他那样,也乐了。   “三婶子你不知道,小成成可是我的吉祥物,有了他在怀里,那运气杠杠的!”丁田将小堂弟举起来看了看:“嗯,我家小成成就是个福娃。”   “嘻嘻……福娃!”丁成有样学样,举起一对小爪子,朝他娘招呼:“福娃!”   丁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小棉袄棉裤,还有一双大红色的老虎头的鞋子,又正是垂髫之龄,软软的头发下垂,中间梳着一个朝天辫儿,一晃一晃的,加上吃得好,穿得暖,又开心了半天,小脸儿红扑扑的,说是“小福娃”一点都没错!   “好,福娃,福娃!”三婶子看着小儿子,当然更高兴了。   外面的风雪依旧,屋里的气氛却是那么温暖,但是在丁家村外面,一行人快马加鞭,已经靠近了丁家村。   以前说过,丁家村是经历过战乱的村子,所以他们村子外围修建了围墙,以及了望塔。   即便是在平安的日子里,也在秋后组织人手修葺了围墙,加深和清理了壕沟,连带着了望塔上都给用木板围了一圈,在里头还用破棉被挡了两圈,这样的话,里面站岗放哨的人,在冬天就不会太冷。   哪怕到了冬天,也有组织壮丁,以铁叉、猎刀等为武器,每日巡行村里,一个是震慑宵小,另一个则是为了以防万一。   经历过战争的村落,就是比别的地方的村子更具有警惕性,胡家村那边听说也修葺了围墙   壕沟挖的那叫一个宽!   明年非得成河流不可。   今日是年三十,却还有人在站岗,没办法,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因为曾经有过大年三十,蛮族犯边的记录,所以说在北地虽然旱涝保收,却也有一定的风险。   这块土地这么肥沃,谁不惦记啊?   别说北边的蛮族了,就连白山黑水里的女真,也惦记得很。   每年都要打上那么三五场小仗,不然谁都不甘心,边军也是靠这种小仗,慢慢的熬资历,累计军功。   所以如今看似安稳,实际上也不是很安稳,哪怕是大过年的,也有人在上头站岗。   如今站岗的是个叫丁岱的人,他家里父母双亡,又没有兄弟姐妹,本人更是还没有成家,过年这一天站岗,能有二两银子的“红包”,所以丁岱就接了这个活儿。   反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就在了望塔里过个年,也挺好,而且晚上还有村长给送来的饺   子和菜。   想着村长会给自己送啥菜?   听说村长家准备的东西可不少了,牛肉、羊肉、猪肉、鸡、鸭、鱼……想一想就流口水,去年值夜的时候,除却二两银子,还有一坛子红高粱酒,好大一条猪肘子……。   正想的入神,就觉得远处怎么那么亮?   眯起眼睛细瞅瞅.....槽!”   丁岱赶紧爬下了望塔,撒丫子就往村长家里跑,大过年的,街道上都没人,他是直接跑去村长家,幸好村长家离村口还挺近:“村长,村长!老里长!有……有……。”   丁兴看到丁岱闯进来……因为过年,家里根本就没关大门,就有些不开心了:“我说丁岱   啊,到点了我会给你送饭去的,你这会儿跑过来,是要干啥?啥也没有!菜虽然是现成的,可是都没热呢……。”   这会儿有啥吃的?   就有一些点心,还是丁田送来的,有凉有热,倒是新鲜。   可是家里拿这个当待客用的点心,丁岱不算是客人,他算是小辈。   “不是啊!”丁岱是跑过来的,这会儿气都没喘均:“有人……有人……有人骑马……举着火把来的!”   丁兴一惊:“什么?”   老里长也从屋里趿拉着新鞋子出来了:“难道是敌人?”   “不能啊?”丁兴挠头:“北营那边可是有先锋军驻守,何况这大雪咆天的,他们敢来?就不怕冻死?”   说起来,都是贫穷惹的祸,即便是有皮毛的蛮族,他们也没多有效的御寒手段,何况战马在冬天的雪地里可以走,但是在压成冰溜地面上,是走不了多远的,再说没有粮草,他们的战马吃什么?没有热汤,大冬天的他们喝什么?也不能光喝酒啊?   他们就不产酒,他们的马奶酒都没什么度数的,御寒不了,倒是关内生产的闷倒驴,可对他们的胃口了。   只可惜,汉人的酒水在草原上卖的最贵。   所以他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能配齐御寒的酒水,也就不可能在大冬天的就来打劫,而且还绕过了北营的先锋军。   牛角山两边延绵千里,他们就是想来,也得绕过千里地……那他们还不得冻死在半路上啊   ?   “反正是来了!”丁岱急道:“是不是要敲响警钟?”   “先别!”老里长一摆手:“我们去看看,丁家村虽然是土墙,却非常高大,又有壕沟,他们就算是想进来,也进不来。”   村长赶紧穿戴整齐,又给老里长披上了一件兔子皮做的大氅,带着丁岱,一起上了了望塔正赶上这群人到了跟前。   好么,看了这群人在风雪里影影绰绰的影子,来人百十来骑,竟然没有打旗,但是一个个盔甲鲜亮,弓箭弯刀,一样不缺,尤其是装容整齐,看着就像是精兵。   一人双马,马背上还驮着点东西……。   其中一个人发现了了望塔上有人,就策马上前,靠近了喊:“是我呀!赶紧的开门,有贵人到了!”   “这谁呀?”丁岱不认识喊话的人。   但是老里长跟村长认识啊!   “这不是……开门,快开门,放吊桥,快!”老村长本来严肃的一张老脸笑开了花儿:“没事了,不是敌人。”   丁家村的吊桥缓缓的放下,厚重的村口大门也被费劲的拉开,百十来骑飞奔而过,丁岱都担心,他们将吊桥踩塌了。   进了村子,自然,吊桥还的被拉上去,不过这次有人帮忙,速度飞快。   为首的一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一抬下巴,问:“丁田家,在哪儿?”   丁田在家玩的都要疯了,几个人围着丁成,让他摇骰子,他们押大小,不管谁赢,都要分给他一个铜板的“抽成”,小孩子能有多大的力气?摇了几次就摇不动了,就开始耍赖,小家   伙儿小小的一个人儿,耍赖都那么可爱。   丁田就给他出主意:“那你就摇一下,踢一脚也行啊!”   于是,小家伙儿就坐在那里,到点了,就踢一脚,里头的骰子就翻个个儿,倒也有趣的很,丁田荷包里的铜板都输了,赢家竟然是不吭不响装乖的丁吉!   第二赢家自然是丁成这个“庄家”了。   丁田又用一些小东西抵账,输给桂花堂妹一支银镶宝石的步摇;输给茶花堂妹一对儿银钗;输给丁可的是一面白玉佩;输给丁乙的是一面青玉佩。   “你们都长大了,外出也要有一些穿戴上的讲究。”丁田看着感动不已的两个堂兄弟:“好好读书,我们老丁家,也要出个读书人了。”   丁家村当年让人诟病的一点,就是没个读书人,村里连个祠堂都没有,更没有学堂。   “嗯!”两个孩子重重的点头。   “好了,你们玩会儿,或者啃个冻梨,但是不许给俩弟弟吃,最多只能给他们咬一口,我出去走走,上个茅房!”丁田将两个小的托付给他们,自己起来下地穿上了棉靴子,又披上大毛衣服,赶紧的跑了一趟厕所。   当初他怕冷,特意在屋里修建的厕所,如今再看,果然英明啊!   就是更换马桶累了些,不过没关系,总比出去冻屁屁强。   上了厕所放了水后,洗了手,裹好衣服,出了门,二叔他们还在打麻将,嗯,这个活动,估计古今全民皆流行。   只是……越是在这时候,他其实越想一个人,自己不在家,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得下东西,听王富贵说,他这人……还挺有脾气的呢。   越想越心烦,干脆不想了,那个家伙那么多人伺候着,肯定过的逍遥无比!   举起双手,大大的抻了个懒腰,甩一甩头,把他从脑海里暂时甩出去……就听见有动静,他家也没关大门,还有马嘶声,以及……一片亮光过来,在黑夜里非常明显,尤其是今天还阴天下雪呢。   丁田这就纳闷儿了,还没到“送灯”的时候啊?咋就有人过来了?   哗啦啦的听动静还挺多,他就下了台阶,奔大门而来,屋里二叔他们也听到了动静,实在是在寂静的大年夜里,这动静太大了。   两个叔叔出来,两个婶子在屋里看着孩子们……。   丁田走到大门口,看到了亮光,一片火把举着,火光划破黑暗,带来光明,更带来了一个人!   这人面如美玉,目似明星,摘下头上的帽兜,头顶戴着洁白簪缨银翅王帽,又身着一身江牙海水五爪坐龙白蟒袍,白色狐皮大氅,骑在一匹白马上……北风呼啸,落雪翩翩……用现代话来讲,当真是一位靓丽非凡的偶像派,上到八十,下到八岁,迷倒一片啊。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马上的那个人叫唐僧……。”丁田明明眼睛看的直直的,但是这狗嘴里就没吐出象牙来。 第二百一十五章 风雪夜归人   王佐本来打扮的帅气非凡的来看他,却一见面就听到了这么一句,顿时脸上跟挂了寒霜似的冷哼一声:“本王是王爷,已经不是王子了。”   还唐僧?   他这是魔障了?   还是想着唐僧呢?   “大过年的你也不想个好人,想唐僧……你想出家当和尚?”王佐一想到这里,就更不开   心了。   他对和尚庙感官并不好,除非是真正的得道高僧。   丁田抹了把脸,这样的长相,这样的口气,这样的态度……没跑了,宁王殿下的王驾,到了丁家村,更正确的说,年三十,除夕夜,骑着白马,到了他丁田的祖宅大门口!   只是看着外头的北风呼啸,大雪翻飞,丁田傻傻的冒出来一句话:“风雪夜归人。”   “归个什么人?”王佐臭着脸:“大雪天的你就让本王站在你家大门口?给你当看守啊?   ”   丁田赶紧让开道儿:“请进,请进……呵呵呵……。”   说实话,在看到王佐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是现在却高兴的想欢呼雀跃!   结果第一个进来的不是王佐,而是他的护卫队长白三儿。   一行人快速的……占领了丁田家,丁二叔跟丁三叔一看是官兵的做派,整个人都麻爪儿了   而白三儿看一眼就知道,这两位是傻气……咳咳……,没有杀气的普通小老百姓,也没看他们第二眼,就直接带着人,布防整个院落。   只是他们人太多了,一百多号人,将院子挤得满满当当的不说,马匹都塞不进来。   而且所有人也不可能都进屋,这屋里更装不下了。   丁田为了安抚家人,只好告诉二叔三叔,这位“不请自来”的家伙,就是宁王殿下,东北总督,兵部尚书……。   好多头衔儿,幸亏丁田都记得,说的两位叔叔是头晕眼花,倒是老实人心眼儿实在,二叔跟三叔看这么多人站不下,二叔胆子大一些,就主动提出来:“我跟你三叔家都空着,让他们过去……歇歇脚,那里地方大一些,马匹什么的,也能有个遮风避雪的地方……。”   “对对!”丁三叔也道:“这大雪咆天的,要是不给牲口搭个棚子,恐怕要被冻死刚!”丁田挠头:“那行吧。”   于是分开了,三十个人六十匹马一伙儿,分别去了丁二叔家和丁三叔家,因两家都是今年赚了钱,重新翻新了一下房子,并且加盖了两座院子,本来是给儿子们成亲准备的,如今正好,让这帮人进去还有个地方住。   留下四十人,八十匹马……丁田家也还放不下。   “你说咋办啊?”王富贵冒了出来。   “刚才咋没看到你?”丁田见到他一愣,发现王富贵眉毛上都带着雪茬儿呢。   “我骑马赶路,王爷还催的急,颠的我都要木了!”王富贵抱怨:“你家这里摆不下那么多人,王爷还在门外……快想办法!”   丁田没辙儿了,只好道:“那你再分出二十个人,四十匹马……去老里长家,他们家地方   大。”   老里长家别看只有丁兴一个儿子,但是有孙子啊!   所以他们家也挺大的,尤其是农家人,农家院落都放开了圈,房前屋后的菜园子最大的能有三五亩地,种的菜可是要给全家吃的呢。   这又分出去二十个人,四十匹马,院子里才将将能放得下。   王富贵指挥人手用丁田家的柴垛起了个简易的马圈,他们带来的东西里就包括毛毡,搭在上头,勉强能让马匹遮风避雪,还要熬稀粥喂马,又要给马填料,这跑了一天,马儿可累了好   么。   外头自然有王富贵他们忙活,丁田最后迎接进门的就是王佐。   他倒是潇洒了,为了迎接他进门,三婶子带着孩子们迅速的转移了阵地……一群孩子直接去了东厢房。   看着外头的侍卫们……都害怕了。   丁田将王佐引到了自家主屋里,如今正大马金刀的坐在正堂上,二叔三叔都没敢进主屋,而是各自回家,告诉去的“客人们”,哪儿能做饭,哪儿有柴火等等。   又因为要过年,家里倒是存了不少的吃食,这么多人来,倒也够吃几日。   也幸好自家是开粮店的,没粮食了可以直接去店里暂时拉一批过来食用。   丁田看着王佐,王佐斜眼看着他,俩人相对默默无语,气氛……略有些尴尬,但还有一丝暖昧。   半晌,王佐才敲了敲桌面:“来你家,连个热茶都没有的吗?”   “有!”丁田麻利的从炉子上提了热水,亲自给他冲了一大壶,没办法,自家是个农户人家的规格,根本没有什么讲究,那茶壶比人头都大,放了一把茶叶后,冲出来一股子茶香,金红色的茶汤,武夷山的大红袍,贡品茶叶。   还是王佐送他的呢。   “喝茶,喝茶!”丁田将大茶壶放在桌子上,自家根本没有什么三才盖碗这种讲究的饮茶器具,所以丁田给他用的是二大碗,到了半下的金红色茶水,冒着热气。   因为人来了,丁田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家里的点心通通的摆了上来,从最普通的炉果儿,到目前比较昂贵的,崔久新做出来的糯米滋。   这东西本来是南方的点心,北方根本没得卖,丁田只是说过两次,崔久就给研究出来了,不过并不是奶黄馅的,也没椰丝这种东西,所以用的是红豆沙馅儿,没有澄粉,全部用糯米粉做。   所以味道很好吃,里头还加了一点紫薯,面团柔软,颜色好看。   七八盘子摆出来,花生瓜子干核桃,大枣山楂芝麻团,看着乱七八糟的,貌似丁田还觉得少了,还要去拿冻梨,王佐这个气啊!   “我来了,你就到处忙叨,是觉得我打扰了你?”在外人面前,王佐多少端着点架子,自称“本王”,就他跟丁田俩人,或者熟悉的人在的话,他从来不端架子。   可是,来了丁田家,丁田这么客气,又有点疏离的感觉,让他非常不高兴:“我顶风冒雪的来看你,大过年的,你就不搭理我了?”   越说越委屈,哎呦喂!   这份委屈劲儿吧,都要蹿上天了。   “没……呵呵!”丁田傻笑,看着王佐那张俊脸,是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稀罕:   “你能来,我这都跟做梦似的,感觉好像有点不真实……。”   说着还掐了自己一下……用的劲儿还挺大,掐了之后,顿时惊呼:“好疼啊!”   “你掐自己干什么?”王佐看着都替他疼得慌:“是傻了吗?”   哪有人自己掐自己的?还用那么大的劲儿。   “我就是……有点不敢相信……嘿嘿嘿……你来啦?”丁田还是那种做梦似的傻笑样子。   倒是眼睛里的喜悦,猛然增加了很多。   “你呀!”王佐这才知道,这人是才反应过来。   “嘿嘿嘿……。”丁田笑的都能让王佐看到他的后牙槽了:“你来了……这大过年的,又   顶风冒雪,何必呢。”   说是这么说,但是那份全身洋溢着的开心,却是怎么都遮掩不住的。   “顺路来看你,我是来走访民间的,看看百姓是否富庶,跟你没关系。”王佐死鸭子嘴硬   丁田明知道他说的不是实话,还是非常给面子的相信了他:“好吧,好吧,那啥,今天过年,就在丁家村‘与民同乐’好了。”   这好事儿当然不能往外推。   “嗯……。”王佐矜持的点了点头,顺便看了看四周:“这就是你家?”   “是啊!”丁田非常自觉地给他介绍:“我的家,我二叔跟我三叔早就跟我父亲那一辈就分家了,只不过他们怕我一个人过年孤单,全家都来陪我过年,刚才我们还在玩儿呢,我都输了好多东西……。”   一些家常琐事,王佐偏偏听的津津有味,不过,随后丁家二叔跟三叔就回来了,不敢进来,去了东厢房等着,眼看着这就要做年夜饭了,也不能不动弹,只好硬着头皮站在门口朝里头喊:“田儿?田儿!”   丁田立刻就丢下王佐跑了出去:“二叔三叔,你们回来啦?快叫婶子们带着弟弟妹妹们进来呀!”   “那个……要做年夜饭了,那位……。”两位叔叔都有些拘谨:“要在这里吃年夜饭吗?   ”   “这个……?”丁田卡住了,因为他知道王佐对吃的有多挑剔,而且外人的东西,他是不动一口的,哪怕是在外面吃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给他验毒呢。   自己无所谓,家里人还不得吓死啊?   “本王在这里用年夜饭,麻烦了。”王佐却出来了:“请你家叔叔进来吧,还有你的弟弟   妹妹们,别老是埋怨本王来的不是时候,看看你们刚才玩的大小,你都输了多少?”   “也没输多少……呵呵,那二叔三叔,进来吧,王爷平易近人,请两位婶子和妹子去准备年夜饭。”王佐既然发话了,丁田还有啥可说的?赶紧的让两位叔叔进来,另外,俩位婶子带着两个堂妹去了厨房,堂弟们也进来了。   王富贵也跟着进来了,不止进来了,还指挥人手去厨房帮忙,丁田眯起眼睛看了半天,王佐问他:“看出什么来了?”   “不是,那就是女侍卫吧?”丁田指着几个虎背熊腰……啊呸,不是,是蜂腰圆臀的背影:“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你敢当着她们的面说么?”王佐扬起眉毛看着丁田。   “我……我不敢……。”丁田立马就认怂了:“好歹都是上过沙场的女英雄。”   所以,他不敢是真的,认怂是真的,但是也不太丢人。   王富贵不止打发人去帮忙,还吆喝人将年礼抬进来,他们一人双骑,并不是单单是为了换马不换人的赶路,更因为每个人的马背上都背着一点东西,东西不多,但是他们人多啊,分担一下,一人一点,并不妨碍速度和灵活机动性。   所以这年礼带来不少,一样一样的皆是金贵非常,两位叔叔都是一人一个狐狸皮的大氅,狼皮的大氅,以及一对白玉佩;两位婶子的就是一人一套金头面。   丁田也是第一次见到了古代真正讲究的大户人家,女眷的“全套头面”,看的丁田都嫉妒了好么!   原来全套的女眷头面,也就是女眷用的首饰,竟然有三四十个东西组成,每一个都做的非常别致。   两个妹子则是每人一套银头面。   两个大堂弟是一套上用的笔墨纸砚,一人一个翡翠的竹报平安的玉牌,雕工精致而大气。   众人谢了王爷的年礼,丁田眼巴巴的看着他:“我的呢?” 第二百一十六章 山有木兮木有枝   “你的自然是有的。”王佐给丁田的年礼着实丰厚:青玉浮雕福寿如意一对,斗彩花卉盘子一对,紫擅摆件一对,白玉佛手一对,玄狐皮六张、狼皮十张,各色上等的绫罗绸缎、丝锦绢帛各四匹。   笔锭如意的金裸子二两一个,一百个;银裸子二两一个,一共两百个。   岁寒三友的金裸子,一两一个,三百个;银裸子依然是二两一个,共六百个。   丁田看的眼睛都冒光了!   真正大户人家,这样的金银裸子,都是送给小辈的压岁钱。   另外,王佐还有两箱子一万枚的湛湛新的铜板,一打开,丁田已经笑得见牙不见眼了。   “额咳咳……!”王佐轻咳一声:“这些是给你的年礼,这件是我给你的礼物。”   他手里拿着一卷画轴,看样子很大,只是王佐攥着画轴有些紧张,丁田笑呵呵的结过画轴:“你画的?”   “嗯。”王佐的耳朵,可疑的红了。   “哦,那我挂在东屋吧,那里有地方。”丁田家的正堂上挂着的是舅舅的画作,以及对联,王爷给的虽然贵重,但是不如舅舅的作品挂在这里合适,丁田还打算过了年,初二的时候去看舅舅呢。   加上他的卧房里的确更素净一些,挂上一幅画儿,也挺好。   “好。”王佐点头同意了。   丁田去挂画,他那屋里本来有挂画的钉子在墙上,留下王佐跟王富贵,以及两位叔叔和堂弟们,让他们单独相处一会儿。   将画轴挂上,慢慢地展开,里面画的是……梅花?还是啥?   山中,怪石,以及,一根伸展出来的树木,只不过好像是冬天?这树木伸展出来,有枝干,却没树叶,也没花骨朵。   上头题字:山有木兮木有枝。   丁田撇嘴:“火山上你找个木头看看……。”   没办法,这幅画是礼物,他就挂上了,其实他对国画什么的……真心没啥感觉。   只是觉得画的不错,看看那怪石头,看着真的……好像是个字?   丁田自己都想笑了,挂好了之后,就出来了,看到王佐竟然真的在跟二叔和三叔聊天,问的是今年地里的收成如何?官府收缴的赋税多少?可有剩余?家里饭菜可还好等等。   甚至连生意上的事情都问到了,听说丁家只加一文钱的价格,卖给军中以及百姓,顿时就对丁家另眼相看了:“一文钱,可够交税的?”   “一斤虽然只赚一文钱,但是我们是一百斤一交税钱,够的。”丁二叔道:“自家妇人们开的买卖,我们家还是以农为主。”   这一点必须强调,他们家还是耕读人家。   王佐并不在意这一点:“穷则独善其身,富则达济天下,你等能为朝廷解忧,能为百姓谋福,很好。”   大概是见过了太多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如今看到了一个好事儿,王佐非常的有精神的问过了家庭生活以及生意之后,开始问堂弟的学问。   堂堂的亲王殿下,那文学功底可不是盖的,丁田都听不懂,但是神奇的是,两位堂弟倒是非常明白,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虽然解释的磕磕绊绊,但还是不错的,王佐点了点头:“以后好好读书。”   谁知道,丁可堂弟非常老实的道:“读书虽然好,但是更想去当兵,跟蛮族打仗。”   “哦?”王佐乐了:“读书识字,考秀才不好么?”   “虽然也好,但是在北地,读书识字不如手握钢刀,同样可以保家卫国。”丁可有些激动:“如果能御敌于国门之外,于社稷也是有益处的。”   “说得好,说得好啊!”王佐感叹:“我大青有如此后生,必定能国泰民安,国祚万年。   ”   大青如今文武并进,并不特别重文轻武,哪怕是文官治天下,却也有武将的一些独立自主权,就像是曹大将军,在北地驻守快十年了,有非常大的自由度,只可惜,他年岁大了,身体也不好,不然也不会生出退休的念头。   “我堂弟就是有志气。”丁田觉得很给自己长脸:“日后有机会,肯定让你光荣入伍。”二叔脸通红:“他还小……再说了,入伍没人关照可不行……。”   这年头当兵都是有要求的,身体素质要好,还要出身清白,有人担保,不然怕是奸细什么的,还有各种要求,太弱的不行,身体不好的不行,家里有人犯罪的不要,连带着曾经有过不良记录的都不行,例如小偷小摸啥的,这样的进去就直接去陷阵营了。   总之,也不是谁都能当上兵。   而且北地是经历过大战的地方,这起码有二十年的太平兵可以当,每年每个兵丁的饷银可是十两银子呢!   要是能建功,还有额外的赏赐。   也怪不得将士用命,如今的朝廷,对战功不是一般的重视,立大功的都给丰厚的赏赐。   “日后总有机会的,总有机会的哈!”丁田乐颠颠的转移话题:“刚才还赢了我不少东西,如今我可来帮手了,你们可还敢再来一局?”   “坐在这里也无趣儿,不如玩一局吧!”王佐站起来:“去你那大坑上玩儿!”   丁田家的正房大坑非常大,起码七八十平的地方,有一半都是大火炕,这也是冬天取暖的主要来源,火炕热,烘的屋里也暖和的很。   “去西边吧,我们刚才就在西边玩的……。”在客厅里玩麻将的是二叔二婶子跟三叔三婶子,他们几个小的跑去的是西边的屋子。   大坑上还有他们玩的骰子以及摇盅,王佐先是换了一身常服,即便是他平常穿的衣服,在这个屋里也有些格格不入,不过他不在意,别人就算是想在意……也没那个资格。   毫不客气的上炕坐好,即便是在炕上,他也跟坐在王座上似的,挺直了腰杆儿,丁田都替他累得慌,但是没办法,这个时候他就这样了,并且频频的看在丁田。   丁田以为他是让他们也上炕,一皎牙:“来,小成成,大哥抱你上来!”   先把最小的小丁成抱了上来,然后是丁吉……。   其实,丁田误会了,王佐看他,是看他对他的“画”有什么反应。   王富贵也在看丁田,他是看着王爷画的画儿,虽然不曾考过功名,但是王富贵好歹是王府里的常随,跟在王佐身边,也没少读书识字。   那副画一画出来,王富贵就猜到了王爷的心思。   现在再看丁田,好么,啥反应都没有,这是明白了?还是没明白啊?   大人知道王爷,小孩子知道什么?   丁吉上了炕就将骰子装进了摇盅里:“大哥,玩儿!开始吧!”   丁成奶声奶气的道:“我来!我来!”   丁可跟丁乙倒是也跟着上了炕,两个叔叔也过来了,丁田上来之后,顺带着,将王富贵也拉了上来:“来来来!赌大小,一次最低一文钱。”   然后大家就玩上了!   没想到,玩了一圈,最后赢的竟然是两位叔叔,作为“小”庄头的丁成还是第二赢家。   玩了一圈,家里人就跟王佐之间那种自然的隔阂少了许多,再玩一圈,王佐就抱着小丁成,跟丁吉玩儿的可开心了。   等玩完这一圈,最后赢家竟然是王佐!   他赢了好多崭新的铜板在跟前,小丁成非常“熟练”的跟他分账。   王佐是这样跟他分的:“你一个,我一个,我一个,你一个……。”   丁田看的嘴角直抽抽:“你连小孩儿的钱都耍赖啊?”   于是帮着小堂弟抢钱,丁成这傻小奶娃儿也跟着抢,丁吉扑了上来:“我也要!”   结果一群人在坑上抢的嗷嗷叫,笑声几乎将房盖给掀开。   年夜饭准备好了,就差饺子下锅了,二叔三叔要回去给家门口送灯,其实就是点燃一个一个的小火堆,意思是给家里已经亡故的亲人照亮回家的路。   丁田也去“送灯”了,在院子里拢了两堆火,在大门外拢了两堆,往外走,路上很多人家都在送灯,不过他们倒是非常识趣的没有问丁田,来的是什么人,丁田估计是老里长嘱咐过了   等送完了灯,外面可就真的“灯火通明”了,饺子下锅后,丁田点燃了鞭炮。   噼里啪啦的响声在村子里响起,鞭炮声中,大家一起迎接了新的一年。   王佐带来的人,竟然还备了烟花,天上放着灿烂的烟花,好多人都引颈望天,觉得这烟花   真漂亮啊,谁家放的?哦,丁田家啊!   丁四伯看着眼花羡慕的很:“丁大海他们家还真是发了。”   “他家是该放烟花,这祖坟都冒青烟了!”四伯娘嫉妒的道:“听说他家有贵人来呢。”“你可别瞎折腾!”丁四伯警告自己的媳妇儿:“老里长可是说了,在贵人走之前,谁敢出院门,就把谁家从村子里赶出去!你就算不为这个家着想,也得想想你儿子!”   四伯娘嘴上再厉害,那也是对外人,对自己的丈夫,还是非常听话的:“我就是说说,快进来吃饺子吧。”   丁田也在招呼王佐进来吃饺子:“韭黄牛肉馅的,好吃着呢。”   一大桌子的好菜,韭菜炒豆芽、果仁菠菜、醋椒小白菜、香菇油菜,这都是绿色的青菜,也都是现做的炒菜和凉拌的小菜。   上了桌子之后,丁田眼睛就直了:“这是我俩位婶子做的?”   那红烧牛肉是放在一头用青萝卜雕刻成“青牛”的背脊上的!   韭菜炒豆芽的上头顶着一朵用心里美萝卜雕刻成的花朵!   香菇油菜更是油菜根部朝外,菜叶朝里,中间是香菇,一朵一朵的雕刻成了小花儿。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反正一个个摆上来,跟艺术品似的,这谁下得了筷子?   “是带来的厨娘帮的忙。”二婶子赶紧道:“人家那手艺真好啊,这么一摆的确好看了许多,一锅出来的除了这些,其他的都给大家分了分,过年呢。”   就算是跟来的侍卫,二婶子跟三婶子也单独给炖了好大一锅红烧羊肉,配上饺子……当然,是临时紧急包的饺子,也不错了,再有就是准备的饭菜,这可是正月里差不多所有的伙食,这会全都热上,先吃好这顿年夜饭再说。   “没事,他们自己也能捣鼓吃的。”王佐拿起筷子,举起酒杯:“来,我们干一杯,新春吉祥。”   “嗯,新春吉祥!”   “万事大吉!”   祝酒词也就那么几个,喝了一杯酒水之后,动起了筷子。   鞭炮声还有,烟花也有其他人在放,夜空中再也找不到寂寞了。   就在这个美好的日子里,千里之外的草原上,一伙人顶风冒雪,艰难地前行。 第二百一十七章 说走就走   年夜饭吃的热火朝天,尤其是拼盘,小丁成就喜欢吃雕成花的萝卜,三婶子笑道:“以前让他吃点萝卜比吃药都难,这会儿却主动吃了。”   “以前是没把萝卜雕成花,你要是将萝卜雕刻成这样,他早吃了!”三叔教训小丁成:“吃了几个萝卜花了?”   小丁成伸出一只胖乎乎的小爪子:“五个!五个!”   一桌子的人都笑了,王佐伸出手,竖起了手指头:“来,五魁首!”   划拳啊?   丁田都要乐疯了:“小成成,快握拳!”   那么大一个宁王殿下,跟个五岁……哦,过了年就六岁了的小家伙儿玩划拳?   那场面,简直没眼看!   乐呵了一晚上,孩子们都困了,两个小的被安排在西边的大坑上躺好,连带着二婶子三婶子带着两位妹妹,一起住在这边,堂屋里没有火炕,于是,王佐、丁田跟两位叔叔,以及两个堂弟,王富贵,就要住在东边了。   两个叔叔本想带着儿子出去住在东西两个厢房随便哪个都成。   但是王富贵却告诉他们,那里已经被侍卫们占领了……。   住在一起,也没什么,丁田心想,又不是没在一起住过?   再说了,都是一人一个褥子一条被子,一个枕头的,又不是盖一床被。   大炕够大,睡他们这些人绰绰有余。   不过当他看到王富贵搬来的东西之后,彻底无语了:“你们来这里,还带着炕屏?”   炕屏是什么呢?   是一种坑上陈设的作装饰用的屏风。   也起到隔离、阻挡视线的作用,一般是用于坑上的东西。   这玩意儿都是大户人家才有的,农家小户的谁用这玩意儿啊?   而且,这东西多沉啊?你来过个年而已,至于带着炕屏吗?   “这算什么?”王富贵将炕屏几下子连起来,放在坑上,隔出来一个独立的空间:“王爷用的马桶都背来了。”   丁田顿时,脸色非常精彩。   “行了,今天晚上还要熬一宿呢!”王佐并没有想睡觉的样子。   “一宿是胡说了,熬不住打个盹儿也是可以的,有舒服的火炕不睡非要熬一夜,那不是……不舒服么。”丁田很想说,不睡觉那不是扯淡吗?但是没敢说出口,而且熬通宵,虽然是习俗,可是谁家真的熬通宵啊?   除非一宿就打麻将,赌钱,精精神神的才能熬过去,这一个个的不是顶风冒雪跑来过年的,就是忙了很多天,都累得慌,何必呢?一家人不用那么苛刻。   安排好了,屋里还点着好几根蜡烛,本来是油灯的,但是这不是过年么?就改成了蜡烛。不熄灯,王佐就睡不着,一直跟人聊天,最开始跟丁田聊天,然后丁田就睡着了。   虽然身体隔着屏风,可脑袋又没有。   王佐特意将屏风往下拉了拉,半个身体都从被窝里露了出来,正好,让丁田倚着他的肩膀,睡着了!   两位叔叔见到这样,还想将丁田拉过来,这可是宁王殿下的肩膀。   “不用动他了,让他睡吧,天也快亮了。”王佐睁着眼睛说瞎话:“明年打算在地里种点什么?总是种苞米也不好吧?”   “明年打算种黄豆,一来听田儿说黄豆肥地,二来也是想让地歇一歇,后年再种苞米能长得好……。”两个叔叔跟王佐聊天。   丁田则是舒舒服服的睡在坑上,等天亮了之后,王佐已经快要将老丁家组上三代的底细都摸遍了。   大年初一,天难得的没下雪,但是也没放晴。   也幸好,大过年的全都在家猫着,吃初一的饭。   初一的饭,就是三十晚上剩下的,尤其是桌子上的那两条鱼,鲢鱼跟鲶鱼,都是没炖熟的,不让人动筷子,初一再回一下锅,就熟透了。   “为什么要留着这鱼?”王佐皱眉,不让人吃?   “你家过年把鱼都吃干净了?”丁田却惊讶的看着他。   “没有啊!”王佐非常理所当然的告诉他:“过年吃席,那都是面子情,谁真的吃饭啊?你家怎么也搞这一套呢?”   “你没在过年的时候,将一盘子鱼都吃干净了吧?”丁田却一直问他这个问题。   “当然没有了。”王佐告诉丁.土包子.田:“我们的宴席是很大规模的,鱼也有好几种,每个菜尝个一两口就都吃饱了,谁没事做,光吃鱼啊?”   再说了,那也太不像话了。   难道王府里,还能少了他的鱼吃不成?   丁田抿嘴:“我们这里有个说法,这叫连年有余,而且三十晚上务必要剩下这盘子鱼,在 第二天,也就是如今的大年初一,再用锅子热一次,也就熟透了,放上桌子可以吃了。”   “是民间为了图吉利,才这么做的吗?”王佐明白的非常快。   “嗯!”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一会儿给你个鱼头吃!”   谁知道王佐立刻转身吩咐王富贵:“去,记一下,这是民间的习俗,本王出来一趟,不能什么都不知道的就回去,这也是一个了解民间的事情。”   “是,王爷。”王富贵赶紧的去记录了。   丁田翻了个白眼儿:“这也要记录?给谁看啊?”   “总是,要有个来这里的理由么。”王佐瞅了瞅丁田,发现丁田正在将被子都叠好放进了坑柜里,顿时无趣的很,扫了一眼挂在北墙上的画,更是心酸,啥时候能如愿以偿啊?   早饭也非常的丰盛,简直就是昨天晚上的年夜饭的翻版。   只不过大家熬了半宿,如今都困的厉害,强打起精神吃了初一的饭菜,王佐就要走了。“这么快?”丁田听说他们要走,还一愣:“这才初一?”   “初一就不在这里过了,去县衙,然后去北营。”王佐道:“好歹是大年初一,初二的,就在北营里过,县城里早已经有了我的人,去犒赏北营,他们是整个北大营里最辛苦的人。”   丁田抿嘴,不太开心了。   所以说,来这里真的是“顺便”么?   那他岂不是白高兴了?   骗纸!   王佐当然看出丁田的不高兴了,但是丁田越不高兴,他却是越高兴,这证明丁田在乎他啊   I   但是一直到王佐都骑上马背要走了,丁田还是没跟他多说一句话,等到老里长他们过来了,丁田则是跟老里长他们一起,拱手为礼,恭送宁王殿下。   多余的话,在这么多人面前,王佐也不好说,只好保持着王爷的威仪,带着人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只留下乱糟糟的马蹄印,一如丁田此刻的心情。   这个家伙,是个王爷啊!   大过年的都要跟他那个时代的国家的,领导人们一样,去慰问,哦,他们这里叫犒赏。   切!   有啥了不起的?   不就是因为老子看上了你,你就拽起来了吗?   老子还就别上了,看上你是看上你,但是要因为如此,你就能拿捏我,你可真是看错了我丁田!   丁田心里翻来覆去的闹腾不休,这口气怎么也顺不下去。   偏偏这个时候,还有人来捣乱。   四伯娘凑了过来:“田儿啊,那是个啥贵人啊?那么多马匹,跟着的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是个啥官儿啊?”   丁田心情整不好,看到四伯娘那张明显带着算计的老脸,气就不打一处来:“啥官儿?是个杀人的官儿,去年砍了的二百多个脑袋,就是他下的命令,咋样?四伯娘,你想认识他?”   四伯娘顿时就被吓的脸色惨白:“咋……咋是个……?”特殊行动组   二婶子一看到四伯娘就来气,再听丁田毫不客气的怼了她,生怕侄子吃亏,上前就将丁田拉到了身后,自己站了出来,高声的道:“他四伯娘,你可别惦记了,你家小蝶都成亲了,还有闺女要嫁人的吗?还是你想让你家小蝶和离了再嫁一次?”   这话就说的非常诛心了。   四伯娘家的确没有合适的待嫁闺女,但是四伯娘娘家有侄女,有外甥女儿,也可以盘算一下的嘛。   谁知道这会让人将屎盆子扣在了自己的脑袋上,岂能善罢甘休?   “你胡说什么?”四伯娘顿时就原地满血满蓝的复活了:“我家小蝶跟姑爷好着呢,你家   才有意思,跟个杀千刀的……哎呦……!”   话刚说一半,老里长回头就给了她一巴掌:“无知的蠢妇,你想害死我们丁氏一族吗?敢辱骂贵人?你有几个脑袋够他砍的?还是你想你们全家都去阎王殿溜达?”   丁四伯也过来了,对着老里长就是一阵求饶:“她就是个破嘴,您可千万别动怒,贵人不该是我们说嘴的……。”   老里长冷哼一声,但是眼睛看的却是丁田。   这事儿呢,要说大,也是个大事儿。   可是要说小呢,其实也不算个事儿。   只要丁田不在那位跟前提,这件事情也不会被很多人知道。   丁四伯求饶了半天,见老里长没动静,又看向了村长,丁兴给了他一个眼神,看的却是旁边的丁田。   “田儿,你四伯娘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她不是故意的……。”丁四伯对丁田就有了些底气了。   好假假的也是他的长辈。   只可惜,他这个长辈在丁田跟前并不好使。   “她就是故意的,不然怎么会指着我二婶的鼻子说贵人是杀千刀的?你可知道他的身份?”丁田是不高兴的,而且更不高兴的是四伯娘竟然敢骂人,杀千刀的?   你杀一个我看看!   老里长哀叹一声:“这是要了我们丁氏一族全族人的性命啊!”   四伯娘傻眼了,丁四伯也慌了:“不能吧?”   “哼!”丁田冷哼一声:“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懂么?就是说,县令这么大的官,就能让你家破人亡;知府那个级别的,就能让人灭你满门!在他面前,杜知府尚且需要大礼参拜,不让起来就得跪着回话,你以为你是谁啊?敢骂他?”   丁兴这个当村长的也生气:“四哥,平日里你不管着点四嫂,我们都是一族的人,也不在意,可是这会她却得罪了贵人,我们是保不住她了,你们赶紧的收拾东西,离开丁家村吧,你们不走,万一牵连到我们……。”   这会儿出来看热闹的人不少,一听这要牵连全族都要有难,顿时不干了。   平日里四伯娘的人缘也不怎么好,现在因为她的那张破嘴,让全族都跟着受难,谁干啊?   “赶紧的走吧,别连累我们!”   “就是,平日里牙尖嘴利的,还敢骂贵人……。”   “他们家倒霉,可别连累我们啊!”   一时之间,过年的喜气都散了不少,全都在指责四伯娘,连带丁四伯都没得了好。 第二百一十八章 远道而来的……   四伯娘已经傻眼了,她平时就嘴巴上不饶人,如今别人也不饶她,要是因为这件事情被赶出村子……或者被休,娘家人都不会为她张目。   “田儿,四伯娘错了,都是这破嘴惹的……。”四伯娘是个非常势利的人,她发现丈夫求了村长求老里长,都没用,只有求了丁田才有用,于是,她直接就给丁田跪下了,自己扇自己的嘴巴子。   “啪啪”的响,一听就是用了狠劲,不一会儿这脸就肿了。   丁田冷冷的看着她:“你就是将脑袋打下来,也于事无补吧?”   这是不原谅的意思?   丁四伯赶紧道:“那田儿你说,你说啥就是啥!”   “四伯娘嘴这么臭,那就让她好好的改正一下,全村的茅厕打扫,都归她管了,一直清扫到过了二月二,要是下次再犯,就算是我,也没办法给她求情。”丁田没好气的道:“不要以为自己在这里就是天下无敌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贵人也是你能说嘴的吗?下次再敢骂人……我就告诉贵人,让他来收拾你!到时候,就不是洗刷茅厕这么一个活儿了,或许,你全家的脑袋,包括你外嫁的女儿全家,都得跟着掉脑袋!”   丁田绝对不是吓唬她,王佐是什么人?   那一串儿的头衔,就算是普通的亲王都要退避三舍,何况四伯娘一个普通的妇人了。她这嘴巴不好,是公认的,在这一亩三分地上,大家都让着她,同宗同族,自然不会跟她多计较,当然,计较的话,也骂不过她。   泼辣,可以,但是要有一个分寸。   像她这样嘴上没有把门的,早晚会得罪人,与其到时候连累丁氏一族,不如现在就让她得   个教训。   以后再泼辣,也要先想一想,对方是不是能让她“泼辣”的人。   “行,行!”四伯娘脸色惨白,大过年的,要她去村里每个人家的茅厕打扫……还是在冬天,那得多……呕!   她恶心的要吐,但是丁四伯却答应的非常痛快:“那我们家……就不用出村了吧?”   在丁家村,大家相互帮助,一姓村是很团结的,但是在杂姓村则不同,他们人心不齐,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而且丁家村出了一个丁田,还有他家小蝶也嫁的不错……今日又有贵人降临,这可是多少人都想搬来的村子啊。   若非这丁家村不接待外姓,早就不知道多少人来这边了。   而且他们走的理由也不光彩啊!   要是人家丁田这样的,因为当了大官搬走,倒是不错……。   “那就要看老里长的意思了,如果你们家以后老老实实的,老里长或许会网开一面……。”丁田第一次看向了老里长,刚才他拉长个脸,谁的面子都不给的架势,连老里长都有些胆怵了。   如今见丁田还是很尊重自己的,这提起来的心,才放下来。   不过,也该表态一下:“老四啊,你家里的人,你管好,你要是管不好,族里可以替你管,懂了么?再管不好,那么我们丁氏一族就要不起这样的媳妇子了。”   哪怕是给老丁家生儿育女了,那也得休回去。   老里长话说的很严重:“实在不行,连你,带你全家,都得吃挂落儿。”   别人不知道王佐的身份,老里长能不知道吗?   那可是宁王殿下!   老四家的平日里耀武扬威,又泼辣凶悍,蛮不讲理,村里人忍一忍也会就罢了,这次惹到贵人……幸好贵人不知道,要不然,全村人都要被她给害了!   丁田这么做也对,这次吃个教训,以后再嘴上没有把门的,就要想一想后果了。   “是,是!”这回两口子都不吭声了,脸色惨白,垂头丧气,正眼都不敢跟人对视,生怕被人挑毛病。   四伯娘更是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好端端的骂谁不好,非要骂那个人?   虽然那是谁还不知道,但是肯定不是他们平民小户惹得起的。   好几个妇道人家见老里长也认同丁田给老四家的惩罚,顿时就活跃了起来:“我说,老四家的,你先去谁家收拾茅房啊?”   “我家的茅房早就想收拾了。”   一个个幸灾乐祸,这个时候不踩她一脚,都对不起她这些年在村里的名声。   丁田板着脸,回到了自家,早上还热闹闹的呢,如今就剩下一片寂静,两位叔叔带着全家也回去了,必须要补觉才行,昨晚睡得晚,今天又起得早,这会儿就是补眠的时候。   丁田却有睡不着,整个家里都收拾了一遍,尤其是王佐给的年礼,而且他们来的人太多了,光是一晚上,两顿饭,就吃了自家存货的七七八八,幸好他们这三家的存货还有不少。等他忙忙碌碌的收拾妥当了,回到卧房,一抬头又看到了那副画儿。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光是画了个光秃秃的石头山有啥看点啊?   还有那木头,光有枝干没有个花儿朵儿的,算是咋回事?   上头的题字还“山有木兮木有枝”,废话,谁家山上长的树光有树干没有树枝子啊?哪怕画个“傲雪寒梅图”也行啊?   他在王佐的一个客厅里见过,据说是御笔咧,当今皇帝画的,也叫“消寒图”。   轮到他这里,一个光秃秃的树,啥意思?   别以为他没文化,就用这么一副破画儿糊弄他。   哼!   哼哼!   哼哼哼!   丁田最后困了,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睡觉的时候,都带着一腔幽怨。   亏得他将西瓜都留给他了,却换来一个光秃秃的树干,下次连根韭黄都不留给他,让他大冬天的就去吃肉吧!洋永   吃的便秘都没人管他……。   他这边愤愤然的睡着了,那边王佐快马奔驰,中午就到了县城里,徐县令早已经在城门口迎接他的到来:“王爷千岁千岁千千岁!”   “起来吧!”王佐连马匹都没下,直接一抬马鞭子:“本王此次前来,一为犒赏北大营之先锋营众将士;二为检查边军防务,先遣人员过来可曾预备好?”   “预备好了,预备好了!”徐县令低头恭敬的道:“不止有肉食,还有各种食材,只需要您带队,立刻就送进营里去!”   “嗯,走吧!”王佐打马前行,从南门进入县城,路过城中的时候,自然有马车拉着东西跟在队伍身后,一行人从北门出来,直接进入了北营。   北营五万人马,是先锋营,实际上,只有四万是先锋营,还有一万是后勤人员以及仆从军、陷阵营。   陷阵营就是犯了错误的罪人所组成,遇到战事,他们是最先冲锋陷阵的炮灰。   不过如果不死的话,一场大战之后,如果赢了,他们就有机会减罪,或者是成为士兵,而不是炮灰。   只是这样的情况很少,他们的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所以陷阵营是在最前方,而王佐他们进入大营则是最后方。   且王佐是带着高将军以及他那三千士兵回来的,高将军是北营的最高将领,如今又要升官了,颇为舍不得先锋营。   先锋营的王禆将看到高将军,顿时眼泪汪汪的:“将军!”   “先来见过宁王殿下。”回到了自己的地盘,高将军别提多高兴了,他这一走就是两年,此地多亏了王禆将在镇守,他打算推荐王禆将接替他的班。   见过礼,进了营中,分发了食材,让后勤的伙夫们赶紧的煮上肉,做上好吃的,如今已经是中午了,等到下午吃晚饭的点儿,正好吃。   因为接近五万人的伙食,一时做的可好不了,起码需要两个时辰能做全乎。   在这期间,王佐身为“钦差大臣”,除了会见所有的将士之外,就是查账,看花名册,看看是否满员满编,粮饷发放如何等等。   还在陷阵营的名册上,看到了蔡家父子四人的名字记录,来了兴趣:“蔡家父子四人可有   不服气?”   “他们四个?”王禆将顿时就乐了:“刚来的时候,还拿着架子,说什么举人老爷,读书   人家,看不起人,连末将的话都不认真听,结果丢进陷阵营里不到半个月就服软了,因为没得吃啊!来的时候胖激墩白净净的,如今也都黑黢黢的了,再也不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还想摸陷阵营的账本,只可惜,他们读书人会算个什么账册子?给他们看了却算计不出来数,这不是糊弄人玩儿吗?末将赏了他们一人二十军棍,这下子更老实了,再也不想着看账册子什么的,只是让他们练习却是无法了,平日里只四个聚在一起,唉声叹气什么的,要是这样的真的上了战场,恐怕第一个死的就是他们……。”   陷阵营也能出好材料,有那真的敢打敢拼的,军功就是他们唯一的活路,死了万事皆休。   活着,才有未来。   但凡是经历过陷阵营,经历过战场上的生生死死,那就是一个合格的悍卒,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同样的,死亡率也非常的高,现在不练习,等到了战场上,不就是给敌人送人头的吗?   王禆将让陷阵营的人练习,是为了给他们一个机会,而蔡家父子丝毫不领情,每日只是觉得自己倒霉,唉声叹气的,这都什么人啊?   王佐抿嘴冷笑:“不知死活的东西,等他们上了战场,就该知道你的好心了,不过他们也是活该,哼!”   他还记得丁田跟他说过,云华清的满身伤痕,以及那些刑罚,云华清都扛下来了,要不是蔡老爷去牢里说了那些话,云华清当时未必能那么痛快的认罪。   所以他觉得蔡家的人,不值得同情。   “是,末将也听说了他们的案子……真真是该死!”王禆将道:“还有那个安屠户也不是啥好东西。”   王佐低头看了看名册:“不错,都是如数发放的。”   不一会儿,白三儿进来了:“王爷,营中人员齐备,且棉衣厚实,棉被也大的很,口罩也   都发放了下来,大家都说这年冬天没怎么冻脸。”   “那就好。”王佐想起口罩,就想起丁田来了。   这一天他压抑着自己,习惯性的处理公务,但是心底的最深处,还是想他的……他可明白自己的心意?   夜晚来临,趁着天色还亮,营中开了饭,大碗的二米饭管够,一人一大碗的菜,一大碗的肉,骨头汤管够……。   这在军中已经是很好的伙食了,王佐也不例外,他的饭食只不过是餐具讲究一些而已。   也只是一大碗的菜,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的骨头汤,一大碗的米饭,最多是有了一碟辣白菜佐餐。   就在营中众人用餐的时候,草原上,一大群人马已经靠近了北营的陷阵营……。   □作者闲话:今天老哥搬家……耽误了点时间,哎呀呀!而且江湖还从老哥家得了个   电脑桌,嘿嘿…… 第二百一十九章 心悦君兮君不知   丁田在家睡到了晚上,才被二婶子挖起来,叫他吃饭。   依然是全家人聚在一起,只是这次吃饭也堵不住嘴巴,开始讨论起了自己的“礼物”。   贵重的自然是王爷送的了。   二婶子尤其满意:“等办喜事的时候,我就戴那套金头面,长长脸!”   两位婶子对整套的头面首饰那叫一个喜欢啊,丁田给的也不错,但是不成套,自家侄子送的,跟王爷送的也是两个概念。   吃过了晚饭,二叔三叔全家都回去了,剩下丁田在家里,大热炕,天色见黑,这两天天气就没见晴过,恐怕又要有暴风雪,北地这种事情常见,所以一到冬天,很多人都猫冬,轻易不出门。   丁田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盯着那副画看,没办法,那副画就挂在他眼前,他不想看看也不   成。   家里还点着蜡烛,按照农家人的传统,这大年三十、初一、初二都需要家里有亮光,尤其是大年三十,哪怕是冷仓里,也要点燃一根蜡烛照亮。   而到了初一初二,只需要有人的地方,通宵达旦的照亮,初三是女眷回娘家的日子。   丁田初一不出门,但是初二,他需要去看看亲舅舅胡勇。   盘算了一番给舅舅的年礼,如今舅舅也算是有家有口的人了,小表弟……一想到跟自己相差十八岁的小表弟,顿时哭笑不得。   这要是在现代,可是够引人注意的了,但是在古代,却稀松平常。   小孩儿如今已经快要一岁了吧?   丁田盘算了半天,又睡不着觉,爬起来去整理了一下礼物。   送给舅舅的东西,自然是以文房四宝为主,其次是给舅母的绫罗两匹,绸子两匹,花布四匹,素布四匹。   绫罗乃是乳白色,有素色祥云纹,可以给小孩儿做衣服,因为绫罗乃非常柔软的料子。   另外的肉猪、肉羊也各有一只,足够他们全家吃的了。   还有额外的冻梨啊,点心之类的,凑一凑,一大车礼物,非常丰厚。   金不换还给他带了几本书,让他送给舅舅当年礼,他看了看,好像是新出的什么四经讲义?不是很明白的书名,反正送就送吧。   忙活完了,果然就累了,赶紧躺下,准备睡觉,又看到了那幅画……哼!   让你去北营吃肉吧,一点子绿色蔬菜都没有,哼哼!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来了,去了二叔家,在二叔家吃的早饭,二叔一边吃饭一边道:“一会儿,你跟丁可以及丁乙一起去,他们俩也会驾车,去你舅舅家拜年,你是他外甥,他们俩是他学生,都是亲近之人,他家现在有了娃儿,多送点实用的东西,呵呵……如今你舅舅家的粮食,只卖给咱们家咧!”   这让二叔非常有面子。   毕竟是亲戚家么。   “行,我们早点走,晚上也早点赶回来,毕竟明天是初三了,得让两个堂弟跟着二位婶子回外祖家去。”丁田一边点头一边道:“年礼可要丰厚一些。”   这年头,亲戚之间的关系是很亲近的,绝对不是他那个时候,亲戚之间的关系都淡漠了。   “都准备好了,如今你婶子们的娘家,可看好我们了。”三叔非常自得:“粮食也卖给我们家。”   以前三叔家只是务农,虽然是个小地主,但是毕竟是土里刨食儿的人,身份高贵不到哪里去,后来丁田顺利接了父亲留下的职位,加上又是赔钱折腾牢房,更是让人碎嘴,不过,当丁田破获了大案子,又跟王爷扯上了关系之后……丁家又是开粮店,又是收购粮食的,而高家和陈家,曾经对不起丁家的人家,却落得个什么下场?这帮人顿时觉得丁家是起来了!   于是改变了态度,丁家干什么他们都支持,好歹是亲戚。   等丁田去了府城上任,丁家又有县令大人的照拂,更有北营王禆将等官兵采购粮食的生意,加上丁家并非无良商人,高家收购粮食,转手就翻一倍的卖出去,甚至在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翻两倍三倍!   而丁家虽然是坐地户,却只在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只赚一文钱!   立刻就让大家伙儿竖起了大拇指,并且允许赊购,春天欠了粮食,秋天可以秋收之后,再还给粮店,只是欠一百斤,要还一百一十斤,仅此而已。   丁家不说是万家生佛,可也被人称赞一声“积善之家”了。   现在在亲戚们的跟前,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人家。   加上现在薄有家资,二叔三叔各给舅舅准备了一车的年礼,虽然不如丁田的丰厚,但是也非常可观。   花布两匹,细棉布两匹,酒一坛,肉羊一只,一刀的宣纸,并一整套小儿佩戴的银质长命锁、手镯子、脚镯子。   另外两位婶子还各自给胡家舅母送了一根银簪子,上头镶嵌着红宝石和蓝宝石。   都不太大,一个是梅花样式的,一个是兰花样式的,起码也能价值十几两银子。   而丁田不曾准备银簪子等物,他准备的非常俗气,是一对大金镯子!   吃过了饭,哥三个驾着马车,因为丁田非要拉着那头肉猪,他的车子有点放不下了,就干脆放到了堂弟的车上。   哥三个飞快的去了胡家村。   胡家村如今也了不得了,看到全新的胡家村,丁田差点没认不出来:“这是?”   “胡家村的老里长说,胡家村吃过亏,所以有了点余钱的时候,就要赶紧的修缮村落的围墙,以免再有惨事发生,连带着,胡家舅舅都出了十两银子给村子里修缮围墙的人添了两顿肉吃。”丁可道:“也是因为这样,村里人才开始修缮围墙,大哥,你看,围墙够高吧?连我们的学堂都重新起了围墙,这回有人想半夜翻墙,恐怕是不能了!”   丁田看着眼前的围墙哭笑不得:“还真是……。”   只见那土墙虽然是夯实的,但是却一层土,一层干草,这样的墙能垒得很高,结果胡家村垒成了四米高的墙,宽竟达到了两米,这么厚的土墙,纵是用强弩射击……那也穿不透啊!   进了村子大门,那大门前头就挖了壕沟,到了明年春夏之际,这大雨一下,就成了现成的“护城河”了,同样是吊桥加厚重的大门,胡家村搞得比丁家村还要严重。   幸好看守大门的人认识他们三个。   马车一路进了村子,直奔胡伟的家。   丁田来拜年,就没穿官服,穿的是一身常服,不过料子非常好,加上狐皮大氅,一看就是个有钱人。   到了地方,舅舅已经站在门口看着他笑了:“我就在想,年前不来,年后也该到了。”   “外甥丁田,给舅舅拜年了!”丁田一拱手:“新春大吉,万事如意!”   “学生丁可(丁乙)给先生拜年,新春大吉,万事如意!”丁可跟丁乙也行了一礼。   “好,好!”胡勇笑的非常开心:“快进来吧!”   因为一般的人家,都是过了初六才会走亲访友,而直近亲属,则是从初三,媳妇儿回了娘家之后,初四才会开始走动,丁田他们初二就来了,这是非常看重胡勇的意思。   将他排在了媳妇儿娘家的前头。   而胡勇虽然学生不少,但是等他们来拜年,起码也要初六初七那几日,或者是过了初十的也有。   大年初二就有外甥跟学生上门,拿的都是厚礼,胡勇是相当的有面子啊。   他站在大门口,就是让人看看,他胡勇,顶起了胡家这一片天。   果然,前后的邻居,都看的眼热不已,这胡秀财果然是发达了啊!   三个人进了门,车子也进了门,丁田往下卸东西:“舅舅啊,放哪儿?都是好东西,我跟你说,我特意给小表弟带了不少东西……。”   “放在东厢房即可,那里暖和些,等以后再归置。”胡勇看着孩子们搬东西,他是长辈,不方便动手,但是嘴巴不停的抱怨:“太丰厚了……。”   “不丰厚,这些都是早就准备好的。”丁田特意将两本书给他:“府城的一位朋友送的,我觉得您应该喜欢,就给您带来了!”   胡勇一看到书就更开心了,整个人都洋溢着快乐的气息:“这个好,这个好!”   舅母也出来了:“可是来了,你舅舅年前就念叨,打回来的好酒也一直存着呢。”   “舅母,新年大吉,万事顺意。”丁田一呲牙:“听说舅舅将三年前埋在杏花树下的状元红都挖出来了?那我可得好好的喝一杯。”   “师母新春大吉,万事顺意……。”两个弟弟也给舅母拜年。   舅母可比舅舅靠谱多了:“好,好,新春大吉,都大吉!来,一人一个红包!”说着掏出   来三个通红的荷包,上头绣着简单的祥云纹,给丁田一个:“田儿今年更进一步,官运连连!   ”   丁田拿了红包哭笑不得,他都多大了?还有压岁钱?   “小可跟小乙,都要好好的读书上进。”两个弟弟也一人一个荷包。   等三个人卸了马车,礼物也堆满了东厢房,胡勇一不看布匹料子,二不看金银首饰,唯独抱着两本书不杀手:“这个好,这个最合心意。”   丁田跟两个堂弟哭笑不得。   进了屋,大坑上,一个一岁左右的胖小子,正满火炕的摸爬滚打,穿着大红的小棉衣服,带着一顶虎头帽,脚上踩着一双软底鞋,特别精神的看着进来的三个人。   大眼睛特别有神,这一点,特别像丁田。   丁田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这孩子:“这是我小表弟?都长这么大了!”   舅母生孩子的时候,他没见着,后来见到了也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再后来他就去府城了,这个小表弟如今看着却讨人喜欢的很。   “可不是么。”舅舅上前,将孩子抱起来:“叫大表哥。”   那孩子看了看丁田,皎着手指头不吭声,倒是两个堂弟,凑过来逗弄他,他乐了,露出米粒般的小牙齿。   “他这是认识这小哥俩儿,你嘛,倒是陌生了。”舅舅摸了摸孩子的头:“你来抱抱他吧   !,,   丁田哪敢抱啊?   “我不敢!”丁田立刻摇摆双手:“他太小,太软了!”   这么点的孩子,他可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捏坏他。   “怕什么,哈哈哈!你都当官了,还不敢抱孩子?”舅舅大乐,不过倒是没勉强丁田。四个大人一个小奶娃娃在炕上聊了一会儿,舅妈就张罗好了饭菜。   虽然说冬天吃两顿饭,但那是平时,如今却是过年,加上知道他们要即可返回去,明儿初三,都要跟着母亲回娘家呢。   满满一大桌子的菜,酒也有,只是胡勇毕竟是个秀才,喝酒也只是喝的软绵一些的状元红之类的从南边来的淡酒,甚至还有兴致在酒桌上考校两个堂弟的功课,吟诗作对的也来了兴致,非要让丁田也来一句。   “我哪儿会这些个啊?”丁田摇头:“真不会啊!”   “那就背一句,让他们俩接下一句,看能不能接上?”舅舅坚持,他觉得外甥就算不会考科举,好歹也要当个有文化的人。   丁田脑海里闪过一句诗词,好巧不巧的,他就真的念了出来:“山有木兮木有枝!”   两个堂弟接的特别顺口:“心悦君兮君不知。”   丁田手里的酒杯,“当啷”一声,就掉在了坑上。 第二百二十章 敌袭?   “喝多了吗?”胡勇当舅舅的,将外甥的酒杯捡了起来:“幸好里头没酒了,不然非得撒了不可。”   丁田已经听不进去舅舅的话了,眼睛直直的看着两个堂弟:“下面那一句接的是什么?”“心悦君兮君不知啊?”两个堂弟求助的看着胡勇:“先生,学生没接错吧?”   “没有,当然没有!”胡勇喝的有点高了:“接的很好,此处乃是越人歌!春秋时,楚王   母弟鄂君子皙在河中游玩,钟鼓齐鸣。摇船者是位越人,趁乐声刚停,便抱双桨用越语唱了一支歌。鄂君子皙听不懂,叫人翻译成楚语。就是上面的歌谣。”   丁田脑袋嗡嗡响。   他知道《越人歌》,可他更知道的是,其是华夏文学史上较早的明确歌颂恋情的诗歌,它和楚国的其他民间诗歌一起成为《楚辞》的艺术源头。   而且歌颂的还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情!   歌中唱出了越人对子皙的那种深沉真挚的爱恋之情,歌词声义双关,委婉动听。是我国最早的译诗,也是古代楚越文化交融的结晶和见证。它对楚辞创作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其中“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一句最为经典。   他怎么就没想起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君不知……。   他是不知道……不,他只是……反射弧比较长……。   丁田的脸,慢慢的红了,红了脸颊红耳垂,红了耳垂红脖子……慢慢的全身都在发热,发骚……咳咳,不是,发烧。   王佐亲自画的画儿,竟然是这个意思!   亏得他还生了一天的闷气,还怪他小气,画的画儿也不好看……还要画个什么花儿朵儿的……真真是……哎呀呀!   幸好,丁田喝了酒,这会脸红起来,加上又有些荡漾,胡勇以为他喝多了:“快别喝了,   一会儿吃过了饭,还得赶回去呢。”   他倒是想留外甥在家,可是明日他也需要陪着妻子回娘家拜年,不能留下外甥自己在家吧   ?   便夺了丁田的酒杯:“吃菜,吃饺子!你舅母特意给你做的牛肉大葱馅的饺子呢。”   “嗯,吃饺子,吃饺子!”丁田眼中翻红,心里如同火烧,必须吃东西,吃点东西好别让自己失态。   好在他的应变能力还不错,虽然心心念念,但是终究压制住了这股子冲动,吃过了饭,就启程离开了,临走前,舅母给他的马车上塞了好大一个包袱:“都是给你做的衣服鞋袜,你一个人在外面,好好的照顾自己,有什么事情,写信给你舅舅,帮不上大忙,起码能给你摇旗呐喊助助威。”   丁田哭笑不得又有些感动:“知道了,舅母,您跟舅舅都要保重。”   因小表弟太小了,没抱出来送行,但是丁田依然给小表弟一个拳头大的金锁。   因为要回家,加上天色阴沉沉的恐怕又要有风雪来临,马车上已经没了那些礼物,自然轻便了很多,丁田带着两个堂弟,一阵风一样的往回跑。   手里握着鞭子,心里却翻江倒海。   一路上光顾着回想跟王佐认识以来的点点滴滴,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就到了家门口。   尤其是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呃……那个回忆真不是太美好。   等到了家里,丁田丢下马车,直接进了屋,别人以为他累了,或者换衣服去了,但是丁田却是在屋里,看着那副画儿。   “嘻嘻嘻……哈哈哈……呵呵呵……山有木兮木有枝……好一个山有木兮木有枝!”丁田越看这幅画越是稀罕,甚至想了一下,将画摘了下来,去书房找了笔墨纸砚过来,在那句诗词的下头,回了一句,左右看看,撇嘴:“就是不如你写的好看……但是也不要嫌弃我呀!”   托前身好歹有个有远见的祖父的福,有点文字功底,但是写的真的不怎么样,丁田穿过来之后,就更别提了,根本没什么时间练字,而且毛笔字若是没有平心静气的话,是练不好的,而且也需要时间,没有几年的苦工,是写不出什么神韵的。   丁田会写,但也普通,寻常的秀才写的都比他的好,何况是王佐这样自幼有名师教导,打从三岁开始抓笔,又写了十几年毛笔字的人了。   不过丁田是个现代人的灵魂,虽然在同一张画上,两个人的字迹……对比的大了点,却无法打击到他。   红着脸看了半天,还没等收起来,就听外头一阵人仰马翻:“不好了!北营那边有敌袭!   ”   丁田本来看着那副画正在脸红,心跳,身体也发烫,结果一听这话,犹如三九天站在外头被人泼了一身的冷水,从头到脚都冷了个透!   王佐那个家伙,他就是去的北营犒赏先锋营的!   他带着人去的不假,可是能有多少?   蛮族的人能在这个时候,这个时间点偷袭,指不定来了多少人……也指不定杀的血流成河   卷起画轴就放下跑了出去……他不想损伤画卷,更不想让人看到他的题词,还知道卷起来,已经很不错了。   跑出去之后,见到来人是他认识的柳林,顿时就揪住了他:“你说北营有敌袭?”   “是!”柳林认识丁田,如今看他一脸郑重的样子,也不管要不要寒暄了,直接就告诉他:“县令老爷要大家伙儿有个准备,明日如果要走亲戚回娘家,最好是多几个人……。”   丁田顿时松开,去自家房后的马圈里就牵出来一匹红枣马,这是他带回来的战马,跑得快,认得路,比驽马好用。   他本就穿着大厚的衣服,在房间里的时候,只是脱了外面的棉袍子而已,如今穿着棉袍子,又裹着一件大毛披风,手上戴着手捂子,口罩一带,披风上的帽兜也盖上,直接就上了马。   丁田只有一把腰刀,他是司狱,并不是将军,能有一把腰刀就不错了。   不过他的腰刀是开了封的,如今挂在腰间,跃马扬鞭,直奔县城而去。   二叔三叔想拦着他,却没来得及!   “这个田儿啊!”二叔赶紧回头去牵马:“我去看看。”   “我也去!”三叔也要去。   结果老里长来了:“都别去了,老实的在村里待着,看看情况再说,田儿出去是因为他乃   是官员,你们俩都是老百姓,出去干什么?”   刚才老里长也后悔没拦住丁田,经历过战争的老百姓们,自然知道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家里的钱财和粮食,都要藏在地窖里,女人和孩子也要藏好,至于老人跟男人,都拿起弓箭和刀枪叉子,敢这个时候来的敌人,不是草原悍卒,就是一群活不下去的饿狼。”   老里长什么没有经历过?   太知道关外那帮人的狼性了。   故而宁愿让大家早点做准备,也不要到时候沦落成饿狼口中的羔羊。   至于丁田?   他去了也是因为他是朝廷命官,在打仗的时候,不管文武,都得誓死守国。   丁田单人一骑,飞奔到了县城,而跟在他身后的,则是去报信回来的柳林。   俩人在城门口终于集合,直接去了县衙门口,但是县衙里没人,只有门子还在:“老爷拉了上百只羊,十几头大肥猪,去了北营。”   俩人打马又飞奔去北门,那里已经进行了军事管制,幸好,领头的王禆将认识丁田和柳林   见到俩人风尘仆仆的样子,还有些郁闷:“你们怎么来了?”   “我要见王……王爷!”丁田脸色通红,别误会,这个时候他也没什么旖思旎念了,他是一直骑马飞奔,虽然戴了帽子和口罩,依然会有遮挡不住的地方,如今被寒风刮的通红,而且也有些生疼。   但是他在意不了这些了,如今他只想着见到王佐,看到他完好无损的才好。   因为他实在是对古代这种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不看好。   小小的一个风寒就能要了人命的时代,真的没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王爷怎么了?   王爷也不是没有阵亡的!   “王爷?”王禆将挠头了:“王爷不是你想见就能见到的啊!”   柳林就方便多了:“我去找我们老爷了哈!”   说完他就先跑了,这个时候,他要去帮忙的,不然日后算功绩,他可就分不到多少了。   丁田却是急着要见王佐,只是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了王佐这个“王爷”的不同了。   在府城的时候,两家是邻居,何况杜知府也是多给他行方便,王佐更是每日派人在门口看着,生怕他来了进不来。   结果到了外面,就没那么多的方便了。   王禆将别说只是个禆将,他就是个将军,也不管随意将人往王爷跟前领啊!   出了事儿算谁的?   丁田大为着急,可是王禆将也不是吃素的:“丁司狱,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可是现在战况……王爷真的没时间见你,要不你等等,先去帮徐县令的忙,等战事平定了,我再给你通报?你放心,王爷跟前,我还是能靠上去说个话的……。”   丁田如今着急的都要火上房了,怎么可能等得起?   忽然摸到了脖子上挂着的那面刻着“宁”字的玉牌,本来是要挂在腰间的玉佩,偏偏丁田整日里上蹿下跳,又怕磕到碰到了,这么珍贵的玉牌可损失不起,于是就没挂在腰间,而是穿了绳子后,挂在了脖子上,放在衣服里头,也是有点心理作祟,总想着,这是他给的物件儿……上次还从白云县城的城门吏那里用了一次,特别好使!   如今也只好再动用一次这东西了。   他将东西掏出来给王禆将看:“我要见王爷!宁王殿下!”   作为一个禆将,他在上任的时候,就已经看过很多卷宗,其中有不少都是各种令牌、代表性的玉佩的记载,其中就有宁王殿下的“宁王王令”的样子。   就是眼前这个东西!   真没想到,竟然会在丁田的手里!   这东西一出,代表的是宁王殿下,他不可能拦着,也不可能视而不见。   “那您随……我来吧!”刚想说“末将”来着,但是想到丁田的品级还不如自己高,这“末将”也不能对着他讲,只好闷头带着丁田往大营的中营地段走。   大营如今人声鼎沸,马声嘶鸣,还有不少人流血,军医正在带着几个小学徒全力救治之中,更多的是后勤的人正在烧大锅,里头煮着肉汤,胡椒、麻椒和辣椒一筐一筐的往里头倒。   不一会儿他们就到了中军大帐的跟前,门口站岗的是白三儿,丁田认识他。   “白三哥,王爷呢?”丁田上前就问他:“在哪儿?” 第二百二十一章 纠结的心   “在里面!”白三儿不同于王禆将,他是知道丁田在王爷心里的重要性的,更知道王爷跟丁田相处,是平等论交,从不以身份相对,甚至王爷也只吃他做的饭菜,虽然每次王富贵都要验毒,只是曾经是“验毒”的举动,如今却成了俩人斗气逗趣儿的乐子了。   所以白三儿连进去通报一声都不曾,直接掀开帘子:“你进去吧!”   这是要多大的信任?才能如此?   王禆将是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了。   丁田跟王爷的关系,还真是……希望他不要记仇。   目送丁田就真的那样进去了,王禆将赶紧一拱手,跟白三儿告别,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再说丁田,掀开帘子进来后,才发现这军中的大帐,是用毛毡以及牛皮做成的,可以遮风避雪又防水,只不过味道不太好,加上这大冬天的,外头盖的厚实,里面也没啥通风透气,那味道……别提了!   尤其是,他进来之后,发现王佐正坐在那里,眼前一个大桌子,非常简陋的桌子,上头摆了个铜锅子,里头正在涮羊肉!   不仅有羊肉,还有冻豆腐、白菜、豆皮儿、粉条、土豆片和萝卜片。   在座的除了他,还有高将军,以及站在他身后伺候他用餐的王富贵。   一个个虽然是在吃饭,也非常丰富的样子,但是他们没喝酒!   军中除却大胜之外,是禁止饮酒的,但是北疆守军一般都有喝两口的习惯,实在是冬天太冷了,他们喝酒是为了驱寒,只不过不在明面上喝而已。   可是……丁田看到王佐完好无损的坐在那里,脸还是那样英俊,人还是那样王八……咳咳,王霸之气侧漏,镇得住场子,就放心了。   “田儿?”王佐的眼睛“噌”的一下子就亮了,堪比两百度的电灯泡:“你怎么来了?”“我听说这里受到了敌袭?”丁田脸色红彤彤,幸好他因为赶路,本来就被寒风吹红了脸   蛋儿,倒是没被人看出来:“特意过来看看情况……你们还有心思吃锅子,可见没啥大事儿。   ”   亏得他一路骑快马,被北风小刀子一样的刮脸,结果人家坐在大帐里,吃火锅,虽然没有喝小酒,但是气氛一点都不紧张,大营里虽然忙忙碌碌,可看样子……战事已经结束了!   说是敌袭,可他也没看到几个敌人啊?   受伤的士兵是有,没见到袍泽的尸体。   你说他能不来气么?   白担心人家了。   写了一句破诗,还是抄袭的古人的,就把他给勾搭的心慌意乱,现在呢?为了他奔袭多少里地?穿越了一个县城。   听了他的话,王佐本来非常高兴的表情,顿时就是一僵,不是因为明白了他的心意,而是因为听闻这里遭遇了敌袭?   心情从春光灿烂,立刻就降到了寒冬腊月,那脸啊!“呱嗒”一下子就撂了下来。   王富贵也从惊恐,变成了无奈。   王爷的心思他最是知道,可就是因为知道,才不好劝,王爷是个认真的人,一钻进牛角尖就再也出不来了。   他从王爷画的那副画儿就知道,王爷想跟丁田……。   他即希望王爷开心,又不想见他走一条这样的艰苦道路。   希望丁田看不懂那副画,更希望丁田能懂,然后离王爷远远的……。   但是事到临头了,他又有些不知所措,他们俩在一起,前路岂止是“坎坷”啊?   “你不是……不是……。”王佐心里委屈,他都那么隐晦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意,怎么这个人还这么不开窍?   难道真的要摆明车马,说得明白么?   丁田弹了弹身上的风雪痕迹:“既然您没事……。”   他刚要说“告辞”的话,王佐一个箭步蹿了上来:“你这脸怎么了?”   “脸?”丁田摸了一把:“哦,冻着了……嘶……!”   脸上摸了一把,才发现,脸有些痒痒,又有些丝丝络络的疼,恐怕是被风呲的狠了,北地   的冷风可千万别小看,真的能将人刮的皮开肉绽。   “别摸了,赶紧的进来!”王佐拉着他就往后走,大帐里有一面虎皮屏风,将大帐一分为二,前头是吃火锅、议事的地方,而后头,则是主将休息的地方,没有墙什么的,也不可能睡床,所以在地上盘着一铺炕,烟筒就是大帐的顶梁柱。   王佐给丁田将帽子大毛衣服都摘下来,王富贵早已经端了水进来,以柔软的布巾给他擦拭了一下,看到脸上依然红红的,知道这是冻着了:“去把雪面霜拿来。”   “是!”王富贵赶紧的去翻找雪面霜。   “雪面霜是一种可以治疗冻伤的药物,一会儿拿来了,我给你擦一擦,免得这越冻越严重。”王佐有些心疼的道:“怎么就这么着急跑来了?不过是几个饿昏了头的牧民,大冬天的牲口冻死了,就想跑来这边找点吃的,也不想想,边军岂是吃素的?一个个全都被抓住了,只有一些伤患,连个战死的都没有,大过年的可不兴办白事儿。”   “哼!”丁田一哼哼,也不躲开,觉得那双手抚摸在脸上,就像是有二十五只小耗子在心上一样……百爪挠心!   俩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奇怪,彼此明明很想跟对方说话,却硬扛着不松口,一个是小心翼翼,一个是谨小慎微,俩人正别扭着呢,王富贵回来了:“王爷,雪面霜。”   丁田打眼一看,是一个白玉小罐儿,大概跟后世的女人用的面霜那么大,打开之后,一股冷冽的清香之气就散了出来。   丁田以前就活得粗糙汉子一个,这会儿看了这玩意儿他也看不懂,干脆就定义为:古代的雪花膏!   有一段时间流行奶油小生,他老妈就嫌弃他跟弟弟俩都黑梨蛋子似的不好看,自己捣鼓了好多手工化妆品,给他跟弟弟敷脸……那段时间过得真是生不如死!   每日都要被老妈当娃娃一样的打扮,擦美白霜,做面膜……后来还是老爹受不了了,跟老妈大吵一架,终于拯救出了两个儿子。   按照老爹的原话是:再让你妈这么折腾下去,我就不是有两个儿子的人了!   那意思是说,会有两个人妖?还是两个闺女?   反正丁田跟弟弟都没勇气问爸爸啥意思??   王佐非常细心的抠了黄豆大的一点,在丁田的脸上擦来蹭去,整整半个时辰才好。   丁田一直闭着眼睛,都快睡着了!   可怜王佐一往情深,丁田……两眼一闭,他是啥都没看到。   王富贵都替他们王爷心疼的厉害,这都什么人啊?   “抹好了……。”王佐刚说话,就发现丁田已经打着哈欠睁开了眼睛:“可是摸完了。”一个“抹好了”和一个“摸完了”是两个概念好么?   王佐顿时有点心虚了,好像占人便宜被人发现了一样,俊脸都有些绯红了。   也不知道是羞愧的还是激动的,反正看起来,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啊!   丁田心里非常受用,但是嘴上却不饶人:“你怎么看起来这么浪呢?要飞啊你?”   “谁要飞了!”王佐抿嘴:“你这么冒失的跑过来干什么?万一真碰到两军交战,你来能顶什么用?还让我担心……不是,还往本王分心照顾你啊?”   “你可拉倒吧!”丁田撇嘴:“你在这大帐里连敌人的毛儿都没看到吧?还在吃火锅呢。   ”   “我打仗的时候,可是站在最前面的,只不过还没机会下战场,就已经鸣金收兵,打赢了……。”王佐也很郁闷的好不好?   想他堂堂的宁王殿下,身穿战甲,手握钢刀,刚要冲锋……对面的战斗都结束了。   陷阵营倒是死了几个人,可那并不算士兵,那是罪人营地,死了活该,不死是幸运。   所以……这一场胜利来得太快,太突然,又太容易,而来犯的三千多人,也被全部撂倒,死了一千多,还有一千多俘虏。   “咳咳!”王富贵都听不下去了,不得不当了一把恶人,也不知道自己当了多少次恶人了:“可吃饭了不曾?如今天也晚了,王爷,您还没用晚膳。”   丁田这才想起来,他进来那会儿,好像他们刚摆开阵势要开吃的样子,还没往锅里下菜呢   I   “你吃了没?”王佐看向了丁田。   “没有。”丁田这回儿才觉得饿:“听了消息就跑来了,连口热水都没得喝。”   “那一起吃点吧!”王佐轻咳一声:“我让人再去片点牛肉过来。”   “多来点萝卜,这两天光吃肉了,一点菜都没有。”丁田嘟囔:“还有豆芽菜也多来点。   ”   军中有火头军发的豆芽菜,算是冬日里难得的青菜了。   “好,他们这里还有自己积的酸菜,味道也好。”王佐想着跟丁田恢复原来的样子,起码自己别心虚,就特别热情地介绍了一下这营里的酸菜。   谁知道丁田皱着鼻子告诉他:“那还是算了吧?都是军中糙爷们儿,腌酸菜的时候,要光着脚丫子踩酸菜,使劲儿的踩,他们洗脚了没啊?那么臭的大脚丫子……。”   “呕!”王佐……恶心坏了。   王富贵也脸色惨白:“王爷没吃,我吃了好几个……呕……!”   嗯,王佐是恶心,他是一溜烟儿的跑出去吐了!   “他吃了好几个什么?”丁田扭头问王佐:“看他吐得那么天昏地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了。,,   “他吃了好几个酸菜肉的包子和菜团子……。”王佐瞪了丁田一眼:“你是故意的!”宁王殿下在朝堂上混的风生水起,岂能没有一点城府?立时就反应过来了,丁田是故意的,故意恶心他!   “谁让你跑来这里还遇到了敌袭?”丁田非常自然的转移话题:“到底是怎么回事?县城   里如今风声鹤唳,就连丁家村都有人去通知,让大家做好防备,大冬天的怎么有敌人来偷袭?   ”   外头冷的都要滴水成冰了,这帮人真是有闲情逸致,来这里打劫。   “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再细说,有点……匪夷所思。”王佐道:“跟个笑话一样。”   “哦?”丁田更感兴趣了:“那我可得洗耳恭听了。”   结果俩人绕过虎皮屏风,却发现餐桌上没人了!   刚才坐在这里的高将军已经不见踪迹,至于王富贵?   这会儿倒是端着两盘子东西进来了,一盘子发的寸许长的豆芽菜,一盘新鲜的手切牛肉。“高将军呢?”王佐不管心里有多想跟丁田单独吃饭,也必然要问一声的,公私分明,是他的个人准则。   “高将军有事情要去处理,就不陪您用餐了,正好,丁司狱来了,您二位吃也一样。”王富贵非常自然的将盘子放好:“徐县令那边已经跟王禆将他们用上了,都是大锅炖的羊肉,羊杂汤也随便喝!”   丁田无所谓的坐了下来,毫不客气的抄起筷子准备吃饭,他也的确是饿了。   但是王佐却眯起眼睛,看了一眼王富贵……没有他的点头,他不信高达敢擅自离开这个大   帐。 第二百二十二章 北营之中   如今却是避了出去,是因为什么呢?   他看向王富贵的眼神里带着些许凌厉。   王富贵却一点都不怕的跟丁田道:“厨房里还有些干蘑菇,一会儿我拿过来,你涮点吃吧,新鲜的是没有了。”   “行!”丁田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   王富贵避开了王佐的眼神,老实的当着他的常随,给他们俩添菜涮肉。   军中没有什么讲究,他们的蘸碟里,放的是芝麻酱、香油、蒜泥以及韭菜花,红彤彤的辣椒油。   腐乳这样的东西,因为味儿太大了,没敢给宁王殿下端上来,还有臭豆腐……也……也没敢端来。   王佐只好坐下来,跟丁田一起吃火锅。   “说说吧,到底咋回事?外头风声鹤唳的,你这里还有闲心吃火锅?”丁田相信以王佐的为人,绝对是公事第一的,不是那种只贪图享乐的王爷。   “可别提了!”王佐一脸的晦气:“来犯敌人三千多,一个回合就死了快一半。”   “啊?”丁田吃惊的捞出锅里的肉都从筷子上掉了下去:“一个回合就死了一半?是纸糊的吗?”   王富贵赶紧给他用小漏勺,将肉重新捞上来,放在了碟子里,递到他跟前。   “东北今年风雪大,你是知道的,草原上的风雪更大,很多木,牧民的牛羊都冻死了,冬日里的牛羊都不肥的,就算是吃肉也吃不了多久,而且牛羊都冻死了,第二年开春他们就什么都没了,想着活活饿死也是死,不如来这边抢一把,抢到了就有活下去的希望,抢不到就把命留下,这群人已经不畏生死了。草原蛮族,果然够野蛮!”   “三千多人?”丁田果然面色也跟着古怪了起来:“对阵五万……好吧,就算刨除后勤伙夫之类的,那也有四万兵丁,他们是在冲锋啊还是自杀?”   十倍于敌,不可战之,这是他一个现代人都知道的事情。   何况这是冷兵器时代,这三千多人打来就跟送菜一样啊!   而且一来就被人灭掉了一半,古代战损超过一半那就是大败!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绝非现代人能想象的,丁田能知道是因为他学过战争史这么一个科目,不管是东西方,在冷兵器时代,战斗人员的数目,只是一个数据。   冷冰冰的数据。   以人为本的冷兵器时代,战损超过三成,就是战败,哪怕打赢了也是惨赢。   战损超过四成就是战败了,连赢都不会赢的。   战损超过一半?那全军溃败已经是注定了的!   “是三千多活不下去的牧民。”王佐道:“蛮族的人,下马为民,上马就是军,打仗不要命,抢劫起来也非常厉害,他们这次没成功,是因为他们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马匹尚且能在雪下拱出来干草充饥,渴了就吃雪,人呢?本来就冷的厉害,再没有热乎的东西吃,能跑来这里送死,已经是他们活的久了,听说在路上已经死了两千多……。”   丁田听的都不吃饭了!   “吃饭!”王佐也给他夹了一筷子豆芽菜:“一边吃一边说,别饿着肚子。”   “对,对,吃,吃饭。”丁田低头开始吃,肉啊,菜的吃了好几口,才问王佐:“抓住的人,要怎么办?”   一千多人,还是牧民,杀掉吗?   “这个……刚才其实就想跟高将军商量一下,这些俘虏要怎么办。”王佐慢条斯理的吃着涮肉:“这帮人有的会说汉话,也有的只会听不会说,总之是杀了可惜,放回去是不可能的,留下能干什么呢?给大军放羊牧马也不用他们,不放心啊!”   丁田点头:“那倒是。”   一旦打起来,这些人会不会反水,都不确定,所以留在营中绝对不可以。   虽然只有三千多敌人,但是对方来犯的是五千人的数量,管他半路上冻死多少?都得如实上报。   一千多俘虏也非常好办,一人给一碗加了盐巴的热粥,一碗羊杂汤,喝完之后,直接被关   进了临时搭建的帐篷里,没有武器,没有马匹,更没有烈酒御寒,都不用人看着他们,敢逃跑,那纯粹是自己找死的,外头冰天雪地的,靠双腿走回草原?半路就得冻死!   而且他们没了牛羊,毡房,以及家人,回去干什么?   “所以现在,你好好吃饭……这个牛肉不错,是军中自己养的牛群,用干草喂着,冬天也没掉膘……。”王佐给丁田涮牛肉。   丁田只管吃东西,没有酒,王富贵给他端来了一碗奶白的羊汤,上头撒着翠绿的葱花,他也喝了。   吃饱喝足了,丁田问王佐:“我睡哪儿?”   “别的地方你也休息不好,去我的王帐那里休息吧。”王佐眼巴巴的看着他道:“那里色色儿都齐全,而且用具都干净,这里一会儿还要商议战俘处理的事情,恐怕吵到你。”   “哦,好!”丁田将自己的大毛衣服一裹,朝王富贵道:“带路吧,富贵哥。”   王富贵一笑:“得咧,小的伺候您一回,请着……?”   俩人倒是哥俩好的走人了,留下王佐在大帐里运气半晌,才喊人:“来人!”   “在,王爷!”白三儿立刻就钻了进来。   “去请高将军、王禆将、郑参军……。”他一口气点了好几个人名:“叫过来议事,要是他们还没吃饭,把这桌撤下去,换一座新的过来。”   “是!”白三儿也并不比王富贵差多少,一阵忙碌之后,所有人都到了,而且他们是吃过了饭的。   丁田则是真的在宁王殿下的王帐里休息的……王富贵还解释了一下:“因为王爷来的匆忙,王帐其实并没搬过来,这是临时搭建起来的,一切用品都是现找来的,保证都干干净净。”“这已经很不错了。”丁田打了个哈欠:“我睡了哈!”   其实这里真的不错了,有一铺新搭的火砖炕,烧的热乎,又有一个精巧的炉子,里头烧着煤炭,连着火炕,大帐是新的不假,但是地上铺着的是一层模板,随后上头是两层地毯,一点寒气都透不上来。   同样是一个虎皮屏风隔开里外间,外面是书桌,两个低矮的书架子,暂时算是书房,屏风后头则是那火炕和炉子。   以及两个坑柜,简单是简单,但是却透着一种低调的奢华,帐篷里并没有点燃什么熏香,只有一股淡淡的,王佐身上惯有的一股清香味儿,可见用品都是王佐常用的,所以才染了他的   气息。   就连被褥皆是如此,丁田毫不客气的脱了衣服,就穿着里头的厚实衣裤,钻进了被窝里,嗅着这人的味道,心里甜甜的……饶你狡诈奸似鬼,也得给老子我好好的让出被窝!   丁田来的突然,王佐也没挤出时间来陪他,无奈只好留人在军营里,而王佐则是忙碌得很,又要跟人商量俘虏的处理,又要给朝廷报信,不管来人多少,反正他们没有损伤一兵一卒,这就将敌人给料理了,算是在新年之际,来了个开门红。   此乃吉兆,当请功。   又因为这才冬日,草原就发生了白灾,开春冰雪融化,立夏万物青绿,秋天丰收之时,恐怕这个恶邻就该扣边了。   虽然他们刚刚战败四五年,但是如今遭灾了,人在活不下去的时候,爆发出来的求生意志是非常强烈的,在他们要饿死,或者来抢一把,或许就能熬过去的档口,他们肯定选择拼一把   所以北地要戒严,备战,以及维修城墙,甚至是增加兵力,更主要的是,要朝廷增加兵器   供给。   而丁田也没闲着,他在营中随意走动,又不敢轻易地接触军中的各种物资甚至是账本子,那都是机密!   于是,他跑去伤兵营了!   伤兵营里很多伤兵需要照顾,丁田也不嫌弃这个工作累人,每日里照顾伤兵,帮军医给他们换药,裹纱布,跟他们聊天,他本来就是个狱警出身,在大学的时候,学的更多的是心理学,例如给人灌个心灵鸡汤之类的,他最拿手。   其实伤兵营平日里没人,但是一到战事起,伤兵营就热闹了,人多,且都是伤兵,这五万人马,才配了八个军医,以及二三十个学徒,哪儿忙得过来啊?   每日光是换药的,伤口裂开需要重新包扎的就不知道有多少!   此次还好,伤了两千多人,其中五百多是重伤号,其他的轻伤,不用住在伤兵营,回自己的住处去,让同一寝帐的同袍们照顾一二即可,重伤的五百多,就得这三十来人忙了。   一人要负责最少十几个伤号,每日忙的焦头烂额,其实,很多人上了战场是不会立刻死亡的,但是下了战场之后,因为得不到有效的救治,或者是来不及救人就死了,这是非战斗减员的最大来源。   丁田是警察学校毕业的,那里的每一个学员都被培训过紧急救助的课程,且手艺还不错,丁田就帮忙包扎,最多的活儿就是止血,其实这个时候的医疗已经很不错了,只是军中药品不少,可医生少啊!   丁田干脆找来一些辅兵,教导他们如何给伤患止血,缠纱布,还教导他们:“最主要的是,所有更换下来的纱布,必须要用清水将纱布上的血迹冲干净,然后放在一口专门的大锅里煮开一炷香时间,捞出来后自然晾晒干,才可以收起来……。”   另外,丁田要了二十坛的老白干过来,当酒精消毒剂用了。   “这是给我喝的?”伤兵见到酒坛子就高兴了:“您可真好丁司狱……。”   “好个屁!”丁田恼怒的警告他:“敢喝一口酒,揍你二十军棍。”   那伤兵顿时摊在病床上哼唧了起来,丁田将新的棉花蘸了酒精给他消毒,这小子的大腿上好长一道伤口,幸好伤的不深,不然肌腱恐怕都要保不住,不过已经让血痂糊住了,丁田毫不客气的给他料理了伤口,疼的那伤兵子哇乱叫,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受了什么大刑,又用纱布紧紧地缠上:“千万别乱动,伤口崩裂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一会儿多吃点肉,早点长好。平日里不要见风。”   如今可没有破伤风针给他们打一针,只希望古代人抗体强一些,加上注意一点,不要随便进了风,他伤好之前也不能离开伤兵营。   “好,知道了……。”伤兵抹眼泪儿:“这酒喝了多好?非要擦伤口,太疼了!”   “你喝了酒,血液流的快,还怎么止血?不用烈酒给你擦拭,万一化脓了?”丁田拍了拍他:“行了,老实躺着卩E!”   他拎着东西,去了下一个伤兵的床前:“伤在哪儿了?喝过酒吧?”   不确定人是不是对酒精过敏,所以丁田都事先问一问,北地的兵丁就没有不喝酒的,一问全都喝过酒,还有的是大酒包! 第二百二十三章 手艺与拜师   也有人想抢酒喝,不等丁田有所反应,跟在他身后学手艺的辅兵上去就抢了回来,还在人家伤兵的伤处按了一巴掌:“你想死就直说,弟兄们送你一程还是能办到的,喝酒?你知道这酒多重要?要不是丁司狱心好,谁给你们用烈酒清洗伤口?有干净的水就不错了!多少人伤口化脓死掉的?死不掉也据了胳膊腿儿,成了个残疾,你也想那样?回到家乡去,讨饭吗?”被辅兵劈头盖脸一阵训,消停了,老实了,垂头丧气了!   丁田安抚他:“好好的治疗,大家都会没事的,此次乃是大胜啊,我们没有损失一位兄弟,多好的事情?千年都难遇一次,朝廷封赏下来,你们可都有份!”   这才让伤兵的心情好了很多。   只是丁田也暗暗记下来,好像退伍回去的伤兵,日子过得都不太好?讨饭?至于吗?   丁田带出来五十几个徒弟,在伤兵营里忙了五六天,才将将捋顺,八个军医都对他感激得不得了,也学了丁田的法子,用烈酒给伤兵洗伤口,虽然起初很疼,伤兵里有脾气暴躁的都骂了娘,但是几日之后,哪怕是在温暖的帐篷里养病,他们的伤口也没有化脓!   以往就算是再小心的护理,也有伤口发红化脓的,军医束手无策的时候,就会砍掉胳膊腿儿,故而伤残的士兵颇多。   如果烈酒可以的话……那可真是一个福音了!   只是八个军医有些犹豫,这明显是丁司狱的手艺,或者是家传的?人家没同意,他们也不好将之推广到全军,还有那包扎伤口的手艺,什么“蛇形缠绕式”、“环形包扎法”、“螺旋包扎法”、“螺旋反折包扎法”等等,一套一套的,一听就是前辈们的经验总结,他亲自挑人,亲身教学,如今五十六个学生,纷纷管他叫“先生”,这在古代可是拜师了的意思。   他们要是学了去推广的话,首先也得拜丁田为师啊!   古代人的师生观念是很重要的,“天地君亲师”,除却“天地”外,“君”最大,“亲”人也很重要,最后就是“师”了,师长,师门,跟皇帝在老百姓的眼中,是同样重要的,只不过先后顺序不同而已。   而且要拜师的话,那前五十六个辅兵,就都成了他们的“师兄”了,这……几个军医都有些不自在。   最后,还是其中一个军医一咬牙:“我们去找王爷!听闻王爷跟丁司狱关系不错,不如求求王爷?跟丁司狱通个气?我们可以正式拜师,但是要当师兄!你我都四五十岁的人了,再给自家孩子找五十来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当师伯吗?”   那些辅兵都是服役的壮小伙子,最大的十六岁,最小的只有十四岁,就因为都是出身比较贫寒的良家子弟,家里又没有大人了,只能他们这样的少年们来服役,上头不想让这样的半大孩子去前头拼命,所以但凡是体弱的、年龄小的,都分配到了副兵营里,在最后头,安全一些,也不用他们去前面拼命。   其次,就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四十岁以上,五十五岁以下,也不方便去前头拼命,也就留在副兵营了。   丁田教导的东西,需要头脑灵活的年轻人,故而他找来的这些辅兵的年纪都不大!   年纪大的他都分配人去烧开水,煮沸换下来的纱布了,物资紧缺,这纱布也是要好好的重复利用的东西。   “好,那我们就去求见王爷!”   军医们在求见王佐的时候,丁田还在伤兵营里给大家伙儿讲笑话,灌心灵鸡汤,务必要让他们都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养伤,甚至每日里的伙食都要关心一二。   吃的太肉了不行,太素了也不可以,荤素搭配,早上的小米粥里还给撒了些红糖,虽然说这是产妇吃的玩意儿,但是丁田说的振振有词:“产妇吃是补血,凭什么我们士兵流了那么多血不补一补?不止要放红糖,还有大枣,也给我放一些。”   于是,伤兵们的早饭,就是红糖大枣小米粥,配热气腾腾的酸菜猪肉馅的包子。   伤兵营里倒是多数人都挺听丁司狱的话。   王佐这几日忙的厉害,平时都睡在大帐里,根本不回王帐……那里已经被丁田占据了。更想忙活完了,跟丁田一起过个正月十五,牛角县已经平静了,而且知道边军打了胜仗却一个人都没损失,更是比过年还热闹三分,如今已经有人开始布置街道,打算挂满花灯,庆祝一下。   虽然县城小一些,但是架不住有真龙在:宁王殿下就在北营!   整个县城都张灯结彩,准备过个热闹的十五,还有商家从府城花大价钱买来的烟花爆竹,以及杜知府在知道这边的战事之后,又紧急运来的各色肉食劳军,以及各种大型烟花,准备在大营里放一放,庆祝一下。   不过曹大将军那边传来话,叫他们切莫太过放松警惕,说是牧民,谁知道是不是先锋?   所以王佐不仅要忙活战后事宜,还得忙着让高达布置防线,要让王禆将参与其中,日后这北营,就该是王禆将统领了。   刚忙完,想跟丁田聚一下,好几天了,只能在餐桌上说说话,不是军里的事情,就是伤兵营的情况,这会儿可倒好,连军医都联名来见宁王殿下。   “你说什么?”王佐抬头看白三儿:“你再通报一遍?”   “王爷,八名军医,十九名小卒求见您,他们是伤兵营来的……说有大事求您做主。”白三儿也哭笑不得:“仿佛是跟丁司狱有干系。”   要是别人,王佐肯定不搭理他,但是听到跟丁田有关系,又知道他在伤兵营帮忙来着,就放下了手里的狼毫笔:“让他们暂等,先把高将军和王禆将请来,还有郑参军……。”   等到头头脑脑的都到了,那八位军医被请了进来,至于十九个帮工,就在门口被拦下了。   他们来只是壮一壮声势,在里头也没他们开口说话的份。   八个军医进了帐子之后,特别老实的就道明了来意,王佐等人听了之后,目瞪口呆半晌才反应过来,尤其是领兵的高将军:“你没看错?”   “没有,王爷,将军,真的没有一例发热红肿溃烂,虽然说如今天气寒冷,不会发红溃烂,可那也要看是什么样的伤口,如今很多伤口都愈合的非常好,虽然最初的确非常疼,但是后来就没那么疼了,等到伤口长好结痂,脱落之后,便是大好了!”领头的军医头发胡子都白了,却兴奋地老脸通红:“若能推广全军,日后减少伤兵残卒,将不计其数!”   而发明人,不说流芳千古,也绝对会万家生佛!   “这是丁田发明的,本王知道。”王佐淡淡的开口:“早在府城的时候,他的监牢里,就   是用这种方法,给一个被严刑逼供了的秀才治伤,那是一个冤案,秀才本来一心想求死,是他跟不换先生一起,将人救了回来,又劝说激活了他的心气,这才有了翻案的机会。”   “是那杀人案?死者是蔡家小姐?”高将军还记得这个事情:“当时在府城,好多人都说官府审案严明,杜知府青天在世!”   “嗯,就是那件案子。”王佐道:“此事也不是很难,但是上报的时候,本王要给丁司狱记一功的,你等可明白?”   “明白!明白!”军医们忙不迭的点头:“只要能推广出去,我们就打算正式拜丁司狱为师……。”   王佐顿时就糟心了起来,看着眼前八个人,胡子邋遢,一身药味儿,还徒弟?   当徒孙都不要!   “这个要问丁司狱了。”王佐干脆将问题丢给丁田来解决:“王富贵,去请丁司狱过来,就说有人要拜他为师,问他乐意不乐意?”   “是,王爷!”王富贵憋着笑跑出去找丁田。   在伤兵营,刚在一个营帐里说玩笑话活跃了气氛的丁田,刚出来就让王富贵看到了,然后就听说了一个让他晴天霹雳的消息:“军医?拜我为师?为什么呀?”   那几个军医都多大岁数了?   其中一个还是太医呢,不过是皇帝为了表示重视军队,每一个大营里,超过五万人,就有一位太医做阵营中,超过十万就有三位太医。   而大将军……也就是曹大将军那一级别的都有随身的太医   这样的太医其实就是军医熬资历熬上去的,但凡是在军中当军医超过三十年,就有一个太医的头衔,将来退休了,也会有一个御医的头衔,可以在朝廷领银子养老的那种。   “他们想学您的那手艺……。”王富贵嘴巴子利索,啼哩吐噜的全都跟丁田说了,然后一摊手:“你看呢?”   “我看什么看啊?”丁田更是一摊手,潇洒的道:“他们想学就学,不用拜师那一套,这手艺……也不独独是我一个人的,金不换也会啊!”   “您还是当面去说吧,说清楚了也就好了,不然他们都那么大岁数了,一个个又固执得很,觉得手艺不能轻传……。”王富贵也是为了丁田好。   “好吧,走!”丁田没换衣服,就这么去了大帐里。   人都在呢,一人一大碗羊汤喝的吱吱响,军中没啥茶叶,贵重的茶叶军中粗汉们也喝不起   而且大冬天的,羊汤明显比茶叶水更适合他们。   丁田一进来就说了,此事他不管,大家谁想学,就学,拜师就免了:“我才多大啊?年不   及弱冠,何德何能,能当几位的先生?别人不说,郑太医您老都快六十了,我家如今年纪最大的就是我二叔,也才不到四十岁啊!您当我爷爷都够格了,还当我徒弟?可别让我折寿了!”   他这话说的体贴入微,又不端架子,加上丁田的确年纪小,也算说得过去。   不过郑太医是个老顽固:“既然不能当你的徒弟,也不能白学你的东西啊?”   俗话说“医不叩门、道不轻传”,“宁可失传不可乱传”,这是历代前辈师傅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   也是很多手艺人的规矩。   “那您老说要怎样?”丁田最怕收徒弟这一招,那么老了的人,整日里喊他师父,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折寿的好么!   “不如……我代师收徒!”这老头儿也是个脑筋灵活的人:“你我师兄弟相称,老夫的师父也是一位老御医,虽然仙逝了,但老夫是他的亲传大弟子,又是他的女婿,代师收徒,亦不为过!”   “那好吧……。”丁田也有些醉了,古代还有这个操作啊? 第二百二十四章 犯边?   丁田“被动”的拜了一个师父,是一个灵位,上面写着“尊师顾氏名淘,字悠然之灵位”,师父姓顾,叫顾淘,字悠然。   “可是当年救过先帝五次的顾御医?”看到灵位,王佐明显一愣。   “是,师父的确救过几次驾。”郑太医点头:“只是师父生性古怪,不喜张扬,最喜欢的就是御药房,因为那里的药材,要什么有什么!”   王佐嘴角抽了抽:“可不是么!他是古往今来,第一个非要在御药房里咽气的……御医,享年九十八岁高龄!连先帝都同意了他这临终的请求……。”   也不嫌晦气,老御医一生医德高尚,济世救人,还是寿终正寝,含笑而逝,因为他只有一个徒弟,以及一个独女,独女嫁给徒弟,连外孙子都有了儿子,他也没有遗憾了。   “师父当年的确如此,并且他老人家生前说过的无数遍,他的陪葬品,不要金银珠宝,更不要玉器古玩,他只需百药陪葬,先帝将御药房里的所有药材,不论贵贱,都拿出一份给师父他老人家装在棺椁里……陪葬。”   并且先帝还特别赐予陪葬祖陵,与自己同享万世香火,皇家供奉。   可以说,顾御医,是所有御医里的一个传奇式人物。   “当年我曾经想将二子姓顾,可是师父不让,说当大夫就是跟阎罗王抢人,难免得罪阎罗王,有了后也容易断,既然上天不想他顾家有所传承,那姓什么都没用,反正医术是传下来了,而且我与老妻生育了七个孩子,五个儿子,两个女儿,目前都在郑家村生活,那里是我建立起来的村子,我想着,一个村子都是我的后代,将来就不会少了香火……当然,想学医的就学医,不想学医的……呃……种地。”郑太医别看年岁大了些,但是还有些野心咧。   见到了师父的情况之后,他就给自己的后代建了个村儿!   灵感来自于“戚家庄”……。   “种地干什么?”丁田提议:“种植药材啊!种植一些大军需要量大的药材,你家离这里仿佛不远?多种点北地军营里需要的药材,就地取材不比老远的运来药材强多了吗?还有质量保证!”   这老师兄一看就是个死脑筋,属于那种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老顽固,这种人虽然让人讨厌,但是他们的固执和认真也是一大特点。   而且他本事真的不小,又固执认真,他家种出来的药材,肯定好啊!   “不错!不错!”老头儿立刻如醍蝴灌顶一般,眼睛都亮了:“种地能赚多少钱?种植药   材才对!还能供给军中……。”   “此事,您稍后再谈,现在说说我们的事情。”王佐赶紧让他打住,老头儿要是唠叨起来,没完没了。   丁田嘻嘻一乐:“对,对!”   王佐准备了三牲祭品,香炉等物件,好么,这一通折腾之后,丁田就要改口管郑太医叫大师兄了。   “老师兄……呃……这么叫没事吧?”丁田脸通红的问他:“还是叫大师兄?”   “为什么不喜欢管我叫大师兄?”郑太医也有些好奇。   要不是事不可为,他也不会代师收徒,实在是想惠及全军,医者仁心。   “因为叫你大师兄,总会让我想起孙悟空……。”丁田纠结着一张脸:“那我不就成了猪八戒了么?”   “你哪来的那么多想法?”郑太医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丁田死活不叫“大师兄”,只喊“老师兄”,郑太医也应了他:“行,老师兄就老师兄,反正我也不年轻了。”   “年轻着呢!”丁田立刻就道:“人都说‘九十正当年、八十青春少、七十小弟弟、六十算老几’?老师兄,你现在只能算老几,没听我叫你老师兄么?”   一番俏皮话,逗得他这位新上任的老师兄哈哈大笑,仿佛真的年轻了起来,鹤发童颜。   等到吃饭的时候,王佐做东,请大家吃了一顿羊肉锅子,锅子里炖了一只羊,萝卜块以及胡萝卜,放的盐巴、辣椒和大料以及胡椒,味道醇厚,吃的众人满嘴流油,丁田更是跟他的老师兄说了一遍烈酒消毒的重要性。   “一定要老白干吗?其他的酒不行么?”王佐听来听去,听到了重点。   “嗯,一定要用老白干,这酒越烈越好,越淡……就越不好。”丁田强调这一点。   丁田知道,乙醇,也就是酒精这东西,最早的提纯成功是在一七九六年,人工合成方式制备乙醇,是麦可.法拉第在一八二五年凑巧研究出来的东西。   如今是几几年他都不知道,历史都不同了,外国啥样他还没听人说过呢!   反正绝对不会是十七世纪就是了。   华夏如今没有这个东西,但是高度烈酒可以达到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老白干,这种有名的烈酒,在后世的化学规格里,它的酒精度是百分之七十到七十五,完全可以充当消毒剂使用!何况北地的兵营里,最不缺少的就是这种烈酒,据说闷倒驴那种外销草原的烈酒,比老白干还烈一些,丁田猜测,那大概能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八十的酒精含量……那还是人喝的东西吗?   反正丁田是肯定不喝的,他怕喝完之后,得酒精肝。   “既这么着,那以后就用老白干当擦拭伤口的药剂酒用好了!”老师兄非常淡定的道:“以后就给他们喝点二锅头,老白干留着。”   “好,都听您老的……。”王佐对上这位也不敢太过强硬,古代尊老不是说说的,而是一些老人真的知道很多,这位能在六十多岁的高龄,还在军中治疗士兵,尤其是在先锋营这么一个遇到战事必定第一个遭殃的地方,危险系数更大。   大战一起,别管是伙夫还是大夫,如果被敌军冲了过来,见人就杀,也没安全到哪儿去。所以能在这里的人,王佐都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尊重。   “多谢宁王殿下,多谢将军大人!”还行,这八位都非常识趣儿,吃饱喝足了,就告辞离   开了。   高达将军也非常高兴地带着王禆将去了他的军帐,有些事情要从现在开始交代了,王禆将明显也很精神亢奋的样子。   丁田则是瘫坐在那里:“来军中还多了个师父……虽然是已经去世了的,那也是师父……还有个老师兄……。”   王佐哭笑不得的看着他:“你呀……也算是好运了,郑太医乃是少有的自己跑来边关给军中看病的太医之一,他的后代,郑晓太医,如今是太医院的院判、郑明太医,是御药房的主官、郑晨太医乃是在中军大帐那里,替曹大将军看病,剩下的两个儿子,郑昂以及郑旭,在郑家村照顾老母亲,他的夫人,也是妇科圣手,当今圣上,就是他夫人接生的,被封为勤谨夫人,享一品夫人的俸禄,两个女儿郑暖和郑晚,也都嫁给了他的学生为妻,同样学了母亲的手艺,是远近闻名的医女。”   “哦……。”丁田只点了点头。   “他们虽然只是一个医学世家,但是他们的力量不容小觑,有什么毛病,他们可以及时的救治。”王佐道:“而且他们学了你的手艺,以后就必须要敬重你。”   “我有不换先生在身边,有个头疼脑热的,找金不换就行了。”丁田一呲牙:“我回去睡觉了,困了!”   折腾了一天,他都困了。   每日给人灌心灵鸡汤也很累人的,要分不同的人给他们换上不同的知心话,如今一个个病情好转,丁田却觉得自己的嘴皮子都要被磨薄了。   王佐看他这样,一激动,趁着这帐篷里没别人,拉住了他的胳膊:“田儿……本……我……有话跟你说。”   丁田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半天,眼睛明明困的很,却在这个时候灿若晨星:“你想说什么,我知道,正月十五,我也送你一个礼物。到时候你再跟我说不迟。”   王佐一听,丁田是明白了他的心意?   顿时高兴的眼睛都要笑成弯月牙了,本来一直板着脸的俊脸,立刻就阳光灿烂了起来。可是最后又听说丁田的话,正月十五送礼物给他?   离正月十五也没几日了,可是送给他什么礼物?   他这是答应了,还是不同意?还是说……以后对他都“敬而远之”了?   丁田趁着他犯傻的时候,挣脱开他的手掌,潇洒的离开了中军大帐,回到了王帐那里休息,还告诉守在王帐门口的王富贵:“不许任何人进来,包了王爷在内哦!”   “这是王爷的王帐!”王富贵吸了吸鼻子:“你这是鸠占鹊巢!”   “你就听我的吧。”丁田进了王帐,将外面的衣服脱了,躺在里头的暖坑上,舒服的很想   呻吟出声。   军中的生活的确很苦,活的还不如丁田在丁家村的日子,不过这也是没办法,他们是军人   啊。   除却自己人之外,丁田也关心了一下俘虏。   这些人在丁田看来,其实跟后世的少数民族也没什么区别,只不过他们看起来更可怜,像是埃塞俄比亚的难民,且都是壮年男子,瘦的很,都有骷髅眼儿了,吃的东西都不挑,窝窝头也吃得香甜。   当然,军中不会给他们太好的待遇,羊汤是用的羊骨棒熬的,里头放了白菜和萝卜,以及粉条,加上盐巴,就算是菜了,窝窝头拳头大,一人分两个,早上一顿,晚上一顿。   他们却吃的无比香甜,甚至都没人看管他们,他们也不跑。   当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受伤,丁田在拜师的第二天,就带着军医们来了俘虏营:“我们的士兵都是宝贵的,俘虏们就不同了,我们拿他们做个实验,用干净的凉白开、以及融化的雪水、烈酒分别给受伤的俘虏清洗伤口,看最后……。”   等于是开了个真人实验,不过丁田却不是在草菅人命,他要是不拿这个当噱头,军医们根本不会管俘虏营里俘虏们的死活。   果然,真人实验是很多人都喜欢的,尤其是军医们发现,有的俘虏伤口都化脓了,这个更好了,祛除脓之后,用各种方法清洗,以观后效什么的……。   这一天,是正月十三,王佐这几日忙的很,大营里的士气更是好,月亮照在大地上,很多人都盼着十五,好去看花灯。   丁田躺在温暖的火坑上,迷迷糊糊要睡着了的时候,突然外头一阵骚动,不少人声马嘶,还有来回传令的士兵跑动的声音,叫喊的声音……。   丁田顿时就清醒了过来,飞快的穿上大衣服跑了出来,正好遇到白三儿的一个手下的侍卫也在传令,一把抓住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侍卫也是认识丁田的……不然,纵然是军中的小将,也无法抓住他一个亲王侍卫的胳膊,还被他给一下子就抓住了:“丁司狱,你快去王爷帐中,蛮族扣边,他们这次来了大约十万   人!”   丁田倒吸一口凉气:“怎么会?”   外头大雪咆天的,冰冷的能冻死人,他们还敢来犯边? 第二百二十五章 草原骑兵   等丁田赶到的时候,其他人已经都到了,王佐正沉着冷静地请高将军分配军务,而他自己则是身披银白色战甲,大毛披风,手里握着一柄看似古朴的宝剑,背上竟然背着一把镶嵌了红宝石的长弓,跨上有一个箭囊,里头一大把的白羽长箭。   整个人就像是常山赵子龙再生一样,锐气逼人!   看到丁田进来,就将他扯了过来:“一会儿我命白三儿他们护送你回去。”   “我不!”丁田却坚定地摇头:“如今敌人来了,我跑了,成什么了?逃兵么?”   “胡说什么?”王佐阴沉着脸,没了往日的耐心:“你是个什么身份?是兵啊还是将?逃什么逃?一个小小的司狱,该管的是牢房,不是冲锋陷阵!”   “你说什么都对!”丁田直视他的眼睛:“可是我不走,你还是个王爷呢,你咋不走呢?   ”   “我是王爷,走什么走?受国之大恩,保家卫国是我的本分,将士们浴血奋战,我转头跑了,我这个王爷还当不当了?给我王家祖宗丢人!”王佐冷着脸道:“你不同,你是个文官,上阵杀敌不是你的职责,你赶紧的收拾东西……东西也别收拾了,回丁家村……不,干脆回北风府……。”   丁家村的围墙是高,但是不如北风府的围墙高!   北风府即便是在上次大战的时候,都没被敌人围住,且城墙终究是要比乡村农人自己修建的防护性质的围墙要高大结实很多。   同样,安全上也多得多!   “你怎么不说,让我直接进京去?”丁田嗤之以鼻:“那里更安全,比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城池都安全!”   “呃……也是……要想打到京城,估计也没几个地方是没被攻破的了……。”王佐还真往京中想了。   “你可别瞎想了。”丁田没忍住,翻了个白眼儿:“对方来了十万大军,是我们的一倍之敌,你还要派人护送我回去?我要是现在就丢下你自己跑了,我算什么人?”   王佐急了:“这不是闹脾气的时候,大战一起,谁顾得上谁?”   丁田也急了:“我就是不走,你能把我怎么样?我留下一起跟你对敌,死也死在一起!”   最后一句话,他特意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的道:“生不能同时,死还不能同时么?”   王佐心神大震!   竟一时说不出来话了。   丁田又道:“再说了,我也有我的事情要办,你少想着打发人将我弄走。”   说完,他就跑掉了。   留着中军大帐里的人讨论着如何应敌,幸好,如今传令兵四出,高将军在调兵遣将,中军大帐里进进出出的人不少,有人注意他们俩,但是没人听到他么俩的对话,尤其是当他们压低了声音之后。   丁田跑掉之后,直接去了俘虏营,好歹是做过警察的人,狱警也是警察么。   去了之后,他直接就问了他自己比较熟悉的几个俘虏,其中一个叫帖木儿的家伙,是他们之中比较有威信的人,也是他,跟大家伙儿说,不要跑了,汉人能这样对他们俘虏,已经很不错了,给吃的,给喝的,还有人来给他们看病。   加上他们是边境上的牧民,多少都会说一些汉话,丁田两次心灵鸡汤灌下去,一个个都觉得丁田说的太有道理了。   如今,丁田来找他们了:“我说,帖木儿,你是不是在骗我?你们不是说,你们活不下去   了,才来打草谷的,如今却有十万大军逼近,你们不是先锋是什么?”   帖木儿他们还不知道这事儿,听了丁田的话后大为吃惊:“怎么会?好几个部族早在七月份的时候,就远走山脚下了,留下的只有我们这样的穷苦牧民,只有几匹马,几只羊和牛的家庭,他们是看不上我们的,也不许我们跟着走,留在草原上就是冻死的,冬天来了,果然,我的家人都冻死了……要不然我也不会来这里……。”   阿古达也大声的道:“我,阿古达向长生天发誓,我们没有说谎!”   “那这十万大军,是怎么来的?”丁田生气的道:“我们给你们吃喝,还给你们看病,住这样温暖的毡房,你们就是这么报答我们的?一会儿王爷生气了,挨个将你们砍头!我是来救   你们的,快说实话!”   在一起住了十几日,这帮人早就彼此抱团取暖,相互熟悉了,能活着,谁想去死呢?   他们要是真的想一死了之,也不会冒着大风雪,在过年的时候来汉人的城池打草谷了,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活下去?   但凡是能活下去,他们这样的牧民,还有什么可撒谎的呢?   一个个赌咒发誓,蛮语夹杂着汉话,说的也都十分诚恳。   丁田自然知道,他们说的八成是真的,但是……他故意哀愁的道:“那外头来的十万蛮族士兵咋回事?别说你们不知道啊?你们纵然以前不知道,现在也该知道了吧?”   这些人都被丁田给灌过心灵鸡汤,自然对他信服,其中一个大汉,来的时候差点都要饿死了,后来到了这里,他的饭量太大,别人两个窝窝头一大碗汤菜就能吃个半饱,他则是只能垫个底,饿的直哼哼,还是丁田,让人每顿饭多给他一个窝窝头,一筷头子的咸菜丝,他这才勉强吃了个半饱。   这会儿突然想到一件事情:“丁司狱,巴图有话说。”   “你说!”丁田记得他,巴图么,本来很健壮的一个汉子,结果饿成了瘦麻杆,幸好这些天,他倒是又精神了起来。   “巴图曾经赶了羊群去部族老爷那里,他的部族很大,但是听他说,好像也要跟另一个巴彦部族合在一起,两个部族在一起,大概能有十万的兵马……但是他们的部族牛羊多,想找个地方过冬有点难……大概是他们吧?巴彦部族跟巴特尔部族,联合起来了?”   “你怎么会想到他们两个部族的?”丁田问巴图:“你是巴特尔部族的人呢?”   “我不是,我就是个普通的牧民,巴特尔部族的人是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大型部落了。”巴图道:“而且他们走得晚,如果没找到过冬的地方,恐怕如今也……牛羊冻饿而死之后,整个部族就会没吃的,趁着还有点吃的,马匹还活着,来抢一把……或许明年会好过一些……。”草原上没有过年的习惯,他们都是过了冬天就当是第二年,春天冰雪融化之后,遍地的青草,牛羊虽然冬日里会饿的掉膘,但是春天一到,它们就会快速的肥起来。   在草原上,牛羊,马匹和女人,才是财富,有了毡房才能安然过冬,不然他们就没得吃,没得穿,更没的御寒。   虽然巴图说的不全面,但是丁田却明白了他的意思,两个部族,走的晚了点,没找到过冬的地方,加上今年草原上起了白灾,越是腊月里越严重,这帮人也不过除夕,眼看着明年开春就要活不下去了,不如趁着现在还算是兵强马壮,来抢一回!   他们没有后援……后援都窝在过冬的地方没动弹。   所以他们这十万人,是十万只饿狼啊!   而且比起已经饿了两三天的帖木儿等人,来的那些人,恐怕是饱着肚子来的,他们肯定会将冻死的牛羊做成行军粮带来,战斗力肯定比帖木儿他们高。   “丁司狱,这两个部族,其实没有多少牛羊,他们更多的是马匹,因为挨着这边,养着马匹,就是骑兵……可以快点来去……。”帖木儿算是有脑子的一个人,他说的时候,也羞红了脸:“所以他们来的应该都是……。”   “骑兵!”丁田一拍巴掌:“是不是?”   ..,,   不用他“嗯”,丁田就明白了,在冷兵器时代,骑兵的机动性是最好的,尤其是草原蛮族这样的少数民族,他们从小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下马就是牧民,上马就是骑兵,而且因为草原的辽阔,他们这些家伙一人双马、三马都很稀松平常。   他们可以骑一匹马,备用一匹马,再用一匹马驮着一些给养,飞奔而来……。   丁田得了这个信息,就跑回去跟王佐说了,同时,他们正在开会,那些人距离阵营已经不远了,外面已经开始摆好拒马了。   “看来我们只能硬抗了,派人去中军大营禀告战事情况,这边一定要拖到援军到来!”高将军板着脸,杀气腾腾的道:“绝不能让他们冲击县城!”   绕过了他们这道防线,这帮人非得抢个够本不可!   这才几年啊?这些人就卷土重来……。   “将军,我们的火器可不多……神火飞鸦等物也非常少,能扛得住骑兵的……。”王禆将在那里提出军备上的一些问题。   合理的分配军备给所有人,连伙夫都要拼一把了。   丁田听了他的话,倒是有了新的想法:“对方来的都是骑兵,怕火器……。”   青朝继承了明朝的汉人制度,同样也继承了明朝的火气,只是,牛角县因为是新建起来的县城,还没有守城的火炮。   而且在丁田看来,这里的火器开发并不怎么先进,但是却比另一个时空里的辫子王朝,可要强多了。   只不过因为先锋营是很容易被攻破的营地,所以这里没有“重武器”,大炮什么的都没有,他们有的只是小型的神火飞鸦之类的东西,而且这东西也配备的不太多。   丁田看向王佐:“我出去一趟,马上回来,你派一些人跟我一起,我有事情要办。”   王佐以为他是想将家里人转移,顿时就答应了。   白三儿带着人跟着丁田快马出了营地,直奔县城而去。   在路上,大家心里其实是憋着火的,尤其是到了县城的衙门口的时候,白三儿的怒火都要冒出眼睛了。   “你这是怎么了?”丁田看着白三儿:“谁惹你了?”   “丁司狱,王爷就算是……你也不能丢下王爷自己跑啊?就算是丢下王爷自己跑,你也别叫我们跟着你走啊?保护你不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是保护王爷的侍卫。”白三儿板着脸,怒火几乎要压不住了。   “你以为我是自己跑路的?带你们是为了保护我?”丁田乐了:“我要是想跑,早就跑了,还用得着带着你们这样一群不情不愿的家伙一起跑?”   白三儿的鼻孔几乎是喷火的道:“那你带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自然有我的理由。”丁田走进县衙大门:“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说完,就抬腿进了县衙,徐县令已经没穿着他的县令官服了,而是换了一身皮甲,正在擦拭自己的大砍刀,看样子,他也要上阵杀敌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烟火的妙用   见到丁田来了,还一愣:“你怎么……?”   “现在没时间了,听我说……。”丁田跟他耳语了半天,徐县令半信半疑:“这能行么?   ”   “怎么不行?”丁田笑了:“神火飞鸦都能行,我们凭什么不行呢?”   “好卩E!”徐县令一皎牙:“我这就去!”   不再理会丁田,徐县令就出去找人办事。   丁田也出去,他家的粮铺里有大马车,平日里是拉粮食的,如今他用来拉货,白三儿等人看他里里外外的跑,还指挥他们驾车……忙叨了一天,天色亮了又暗下来,乌云密布,同样乌云密布的还有军营外的风雪草原上,十万大军,已经压境了,他们来的慢,是因为有风的关系……今天倒霉,刮的是南风!   不是呼啸的北风,他们是顶风来的。   本来应该中午到,然后就冲锋陷阵,结果到了天擦黑了才到,天色已经晚了,他们骑在马上,根本没几个人带毡房,都是一人给马披上毡子,人则是老羊皮裹在身上,再扯两张,一张裹着脚丫子,一张裹脑袋上,倚在马脚下,这就是他们过夜的姿势,一旦有动静,骑上马就跑   草原上多得是野狼群,在冬日里,饿红眼睛的狼群,比什么都可怕。   但是他们现在面对的是敌人!   随时都有可能冲出来的敌人,他们就不敢掉以轻心了。   临时搭建的毡房,也只能是几个草原贵族聚在一起,一个个的愁眉苦脸,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建议:“直接冲锋,冲进去自然有他们帐篷给我们当毡房。”   “就是,还有他们的吃喝,我们可是顶风来了这边,人马都冷得很,需要动起来!”另一个脑袋上秃了一半的家伙道:“别忘了,我们的吃食也不多了。”   “是啊!”还有个人也张口:“一路上本以为能遇到一些牧民,怎么牧民都没了呢?不是   说,他们没搬走吗?”   “没搬走,不代表冻不死,八成是冻死了,路上有毡房,里头不都是死人么?”   “是啊!,,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话,眼睛却一直留意坐在最里面的那两个人。   那人猿臂蜂腰,眼神犀利,一看就不是个好惹的主儿,而在他旁边,则是坐着一个比他胖了一圈的家伙,眼神阴郁,也不是个容易招惹的人。   俩人具有一点虎视鹰扬的意思,且俩人相看不顺眼,却别扭的合在一起。   “巴穆,你怎么看?”   “塞斯图,别问我,是你说,抢一把或许还能活,我才带人过来的,不然我部落里剩下的牛羊,也够我吃的。”巴穆一点都不上当:“现在就看你的决定了。”   都是在草原上带着部族过日子的人,谁不知道谁啊?   塞斯图是个有野心的家伙,他将巴特尔部族,从一个小小的只有几百只牛羊的小部族,发展扩大到如今能出五万骑兵的大部落,吞并了无数的小部族,才会壮大到如今的地步。   巴穆从来不会小看他这样的野心家。   只是巴穆也不是好欺负的,他是巴彦部族的第三代继承人,巴彦部族是个古老的部族,人口多,牛羊多,能征善战的骑兵更多。   这次也是真的被逼到了绝路,不然也不会带人跟来打草谷了。   “我的决定你听么?”塞斯图斜着眼睛看着他:“一个帐篷里,最忌有两个声音。”   “所以我一直没出声。”巴穆的意思很简单,你行你上啊!   于是,塞斯图就真的发号施令:上了!   “就地休息一刻钟,然后发起冲锋,告诉他们,冲进去,就有热乎的帐篷待着,有热乎的火坑住着,更有热乎的牛羊肉吃,还有汉人的土豆白菜和萝卜6冲不进去,就在野地里冻死吧!,,   他们这边号令发下去,人都不休息了,都抓紧时间伺候马,骑兵的第一条生命不是自己的,而是自己的战马。   不仗着战马跑得快,来去如风,他们这帮子人一旦落了地,武器不如汉人,铠甲也不如人   家……他们就没铠甲,都是一些牛皮羊皮裹着就敢往前冲的那种。   落到地上就是被人砍瓜切菜的货。   所以他们不敢离开马背,要冲锋,就得是一窝蜂的冲过去……。   他们这边一动弹,那边的作为军中斥候的就跑回了大营:“他们要冲锋了!”   “你怎么知道他们要冲锋了?”王佐严厉的问斥候:“谎报军情可是大罪!大晚上的他们疯了吗?”   “没有,王爷,小的没有谎报军情!”那斥候道:“他们如果给马搭上毡子,那才是就地休息的意思,如果辛勤的给马梳毛,擦汗,喂水,那就是要冲锋了,小的在边关十年,见过无数次这样的阵仗,绝对不会看错!”   倒是高将军,他立时就信了斥候的话:“王爷,如今天寒地冻,他们又是远道而来,还是顶风过来的,恐怕也没带什么遮蔽风雪的毡房,要是就这么在外头一夜,大草原上还好说,但   是在两军阵前可就危险了,因为不定什么时候,我们这边就冲出去了,他们也怕我们搞偷袭。   ”   王佐想了一下,点了点头:“嗯,说的有道理。”   “那我们要……。”高将军正要下令,白三儿在帘子外大声的禀报:“小的白三儿,求见王爷!”   “进来吧。”王佐还是一愣神的,不过终究是叫了进来。   “王爷,丁司狱那边已经准备好了……。”白三儿的表情……很古怪。   “准备好了……是什么?”王佐跟高将军面面相觑。   再说营地外,两个部族的人马都准备的妥当,天色也黑了起来,他们等不及了,越到晚上越冷,而且这是冬天,哪怕刮的南风,也冷的很。   黑云压顶的,按照他们的经验,这是马上就要来一场暴风雪了。   “冲!”塞斯图一挥手里的金刀:“里头有我们想要的一切!”   ‘‘哈!,,   ‘‘哈!,,   呼啦啦,一大群骑兵,就像是雪地里突然洒进来一些煤炭一样,黑黢黢的特别明显,而对面的汉人军营,竟然没有人!   第一道拒马、第二道拒马摆的长约百里,但是拒马之后,栅栏都被撤掉了,倒是一个个的不知名的东西,摆了出来。   丁田看到他们冲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指挥人手点燃了引线。   火花四溅,对蛮族的冲锋,连天地都为之变色的气氛中……“呲溜”一声、“呲溜”二声、呲溜呲溜……无数声之后,只见对面黑压压一大片望不到边的敌军阵营里,平地一声巨响、二声巨响、三声巨响……不止有响声,还有爆炸引出来的无数五颜六色的烟火。   对面的冲锋阵型已经乱了,而且是大乱!   蛮族知道汉人军中有火器,但是那东西不太稳定,不太好使,神火飞鸦之类的东西,在这个大风天根本无法用!   那玩意儿也只能烧伤一小片,发出的声音也不大,不然早就叫神火飞炮了好么!   但是眼前的这些不是,这些都是最最上好的……烟花!   只是被丁田将烟花筒子侧着放,让它们的出口对着人家骑兵的冲锋阵营,这些烟花一般都是升空后爆开,烟火在空中绚丽多彩的绽放,而且也有爆炸声。   当然,在空中的爆炸声,很大,只是离地面太远,地面上听着声音就小了很多,可是如果让它们都倒在地上,侧着面对地平线,点燃之后,蹿出去的烟花,则是贴着地面飞驰啊!   然后是在敌人的骑兵群里爆炸!   声音大不说,那些爆炸出来的烟火,不管是落在人还是马的身上,都能引起对方的不适,狠一点的能引起大火的好么!   蛮族的人裹着老皮袄子,多少年都不洗一次,上头的脏东西,油脂非常丰厚,最易燃的…   而且这东西还是在人家前两排的骑兵身后爆发的,加上这烟花的型号不同,升空的高低也不同,也就是说,它们蹿出去的距离长短不一,一打就是一大片,整个敌方阵营都乱了套了!蛮族的骑兵一旦冲锋,就停不下来,要求的是一鼓作气,宁愿踩死前头挡路的自己人,也要冲过去!   所以他们那边前头的乱了,后头的就踩上来了。   丁田看的效果不错,继续大声的喊:“撤!去第二道防线那里,继续放!”   王佐亲自压阵,看到这效果,顿时也张大了嘴巴,吃惊半晌,才扭头问高将军:“这是头功,头功!”   高将军也有些找不到下巴了的错觉:“对,对,头功,头功!”   第二道防线,在刚建立起来之后,就有无数的火把点燃了引线,各种烟火再次出现,对方的骑兵再次重演他们前头人的厄运。   此地两边是高山峭壁,无法攀援更无法占取,只有这一条大路可以冲过来,但是……光是烟火和爆炸以及引起的火灾,就将对方的十万人马消耗了一半还多,而且这个打法让对方措手不及,无法更好的防御,加上损失的太严重了,连汉人军营的边儿都没摸到,就损失了一半人马,他们本来就不太和气的“合作”顿时就土崩瓦解了。   剩余的五万人马,再也不敢冲锋了,捡了一些战马回去,还拖走了第一道防线的拒马桩子,当引柴点起了篝火,烤马肉吃。   而另一边,看到他们退兵了,大家还没反应过来。   他们这边还没出兵,那头就自己败走了,而且这边一个人都没伤到,更没有死亡。   这是什么?   这就是大捷!   这就是完胜!   最后还是王佐,看到了回来的丁田,上前一把就抱住了人:“田儿!”   白三儿他们脸都白了!   还是王富贵见机行事,反应快,拉着白三儿他们一起蜂拥而上,将丁田跟王爷团团围住,其他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只看到不一会儿,丁田就被大家抛了起来,笑声穿霄裂云。   一个人笑,所有人都跟着笑,最后这愉悦的气氛传遍了整个大营,连带着县城里的人都听到了。   虽然不知道笑什么,但是能笑,就代表是好事儿,要是真打的死伤遍野,血流成河,谁还笑得出来?   肯定是好事儿啊!   徐县令哆嗦着双手:“难道真的成了?”   “老爷,你说什么呢?”旁边他新雇来的一位师爷道:“可要关闭城门?”   “不,派人去买肉食,去买烟花,本县要去劳军!”徐县令激动的脸通红:“本县令也有战功,也有战功了!”   丁田被人欢呼雀跃着拥簇进了中军大营,高将军几乎是用看稀世珍宝的眼神看着他:“你怎么想出来的这个办法?” 第二百二十七章 进退维谷的战事   丁田略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小时候不懂事,玩着烟火,朝马圈里放过……。”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小时候的丁田,多少都有点熊孩子的意思,再说,谁小时候没干点有趣的又冒傻气的淘气事儿啊!   王佐哭笑不得:“你……你可真是……!”   从小就非常乖巧懂事的王佐,是无法理解这样的举动。   “嘿嘿嘿……。”丁田傻笑。   其他人先是一愣,随后又是哄堂大笑,这一战,本以为是一场鏖战,甚至做好了全军覆没的准备,连徐县令都披甲执剑,要拼命守城了。   谁知道丁田不走寻常路,愣是用烟花将对方的一半人马给干掉了!   这大冷天的,对方还啥都没有,在冷风飕飕的大草原上,能扛得住几天?   全军依然戒备,拒马也重新摆上,战场上,人的尸体,马的尸体,都有人收敛,因为都是他们自己人,当然不归这边管了。   丁田也第一次见到了蛮族的人是如何的“野蛮”,跟后世他习惯的热情好客的草原人民不同,他们将同伴的尸体扯回来,扒掉衣服,就那么套在自己的身上,战马的尸体,全都扒了马皮,肉他们吃,马皮裹着同伴的尸体,丢在一个被炸出来的大坑里,填上土,压平,然后纵马在上头踩踏,让此地与其他的地方一样,之后就没人管了。   既不烧香,也不祭祀,只“哇哈”的喊着怪叫。   天色大白,哪怕黑云压顶,风雪飘至,也比晚上的时候看的清楚多了。   看的丁田直起鸡皮疙瘩:“他们就这么完事了?”   “你以为呢?”王佐摸了摸他的头:“这些人都是尚未开化的部族,别看人模狗样的,干出来的事情,没一样好的,他们为了王帐里的权利,父亲可以杀掉有威胁的儿子,儿子也可以   杀了父亲继承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妻妾在内,今天看到的头人,明天不一定还是他当家做主了   ”   丁田咽了咽口水:“怪不得当年我父亲他们宁愿战死,也不要这些家伙越过牛角县,进入腹地……。”   以前只是看历史资料,觉得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少数民族没有历史记载,只有口口相传,但是汉人的史书上,对他们可没几个好话。   而后世的少数民族,那可是备受照顾,计划生育都没能计划到他们头上,孩子随便生,上学都是双语教育,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以及汉民族的语言与文字……而且少数民族连传统都保持的很好,可是……大概是传统也有进化?绝对没有这样的传统!   或许,是因为贫穷,也或许,是因为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跟丁田印象里的热情好客的民族,一点都不一样。   倒是原主里,那些凶残的敌人,不似人形,倒像是野兽。   “所以我们才要坚持守住这第一道防线。”王佐道:“你做的很好,我已经决定,这第一功,非你莫属。”   “功不功劳的先不说,好歹要把他们打回去,我们这边人太少了,他们人多,又是骑兵。   ”丁田对功劳不太在意,这战事还没结束,谁胜谁败,还不确定,他现在真的没心情想。   “不少了,他们有一半的人都没了,剩下的他们正在自己屠杀。”   “自己屠杀?”   “他们没有军医,更不会看病,浪费食物给伤患,一旦受伤,轻伤就只能自己愈合,重伤,或者不轻不重的伤,就直接埋了,或者杀了,马匹和衣服,归有用的人……。”   丁田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记得他去草原旅游,有一次遇到了带你天气变化,车子陷在了泥里,是路过的牧民,用他们上百匹骏马,扯着绳索,愣是将旅游车子拉出了泥潭……。   他还记得当时大家的心情,是那么的高兴。   有人给钱,有人给东西,牧民都笑呵呵的接了,临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一些他们自己吃的肉干等物,给大家带着路上吃……让他印象深刻。   可是古代的少数民族,愚昧而野蛮。   “不要看了。”王佐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扭了过来,让他看不见对面的情况   :“回去吧,这会儿天亮了,你也一宿没睡,去休息一下。”   “嗯……。”丁田有些闷闷不乐。   回去睡觉也有些不踏实,王佐他们也都休息,换了一班人马备战,他们这边是守,自然有休息的余地,对面却不同。   巴穆跟塞斯图已经吵得不可开交,都抽刀子要对着砍了。   被彼此的属下抱着腰拦着,隔着人墙还不住嘴,对骂的那叫一个难听啊!   “你这只草原上最愚蠢的野猪!”巴穆破口大骂:“自以为是,冲,冲,冲!你就知道冲!冲出去十万人,回来五万,你高兴了!你得意了!”   “我得意?我得意个屁!”塞斯图也不甘示弱的回骂回去:“你死了两万人,我死了三万!我比你多一万!”   “那又如何?”巴穆非常暴躁:“两万人啊!那不是两万老弱病残,那是两万青壮!”   在草原上,有了牛羊马匹,才能有吃有喝,有了青壮,才能有足够的空弦之士,才能保证自己的部族,不被其他人吞并。   巴穆的巴彦部落经历过太多的危险,所以他们家总结出一条经验,那就是不管什么时候,自己的部族一定要保证有五万空弦之士,保卫自己的部族,而此次他出来,带了五万,家里就只剩下一万人马,他不得不怕!   损失了两万,部族就剩下四万人马,这个已经是降低了他们的部族实力,他不敢再冒险了   大冬天的本来就缺衣少食,一旦部族没有了战斗力,就很容易被人盯上。   “我也损失了三万人马!”塞斯图还郁闷呢:“你跟我发什么火?我乐意的吗?我想的吗?我对长生天发誓,我就是想打一些草谷!”   打草谷是辽代常见的语词。   辽初,军队出征,“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志上   》)。   这种无专门的后勤保障,靠军人自筹给养,掳掠民间粮草财物的方式,被辽人称作“打草   谷”。   继而在草原上流传下来,外族将抢劫汉家边境行为称之为“打草谷”。   他们只是想来打一次草谷,回去熬过这个冬天就行了,何况他们打听过了,去草原上的商队也说了,如今战事已经平定了四五年,连边境上的军需都减少了,何况军队?   他们就认为边境军队减员,或者装备不齐,这才冒着风雪跑来打草谷,谁知道才一接战……还没接上头呢,就被人家用烟火给打了个七零八落!   这事儿找谁说理去啊!   俩人对着骂了半天,差点将整个大帐都给掀翻,最后才气呼呼的坐下来,泾渭分明的用了一顿简单的饭食。   一个个皱着眉头,其中一个人没忍住,问两位:“到底是打,还是回去啊?”   “回去?”塞斯图阴沉的看着那人:“你要回去,就自己回去,我看看你这些人马,能不能回到你老家!”   “我……我这不是着急么!”那人讪讪的坐了下来,再也不敢冒头了。   “塞斯图,那些人的手段,全靠那些……那些东西,我们的战马受惊是个麻烦事,那些烟花也在黑夜里太耀眼了,不如,白日冲锋?”巴穆提议:“你觉得呢?”   他只是提议,却从不拍板,这就是他的小心之处,赢了,大家都说是他的提议好;输了,他自然将这个过错推去别人的头上,反正最后做决定的不是他自己。   “白天冲锋,如今我们战败,人数又少了一半,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增兵……。”塞斯图其实有些被说动了,他是此次打草谷的发起者,这会儿灰头土脸的败了,特别没面子,而且对于他来讲,这么损兵折将的败退回去,在草原上,他的威名就有些受损了。   那个时候,其他部族要是对他的部落出手……也不是没可能。   七年前那场大战,乃是额都部跟额敏部以及额烁部共同推举出来的额名可汗发起的,虽然三四十万大军,声势浩大,实际上,却连人家的大门都没进去,在牛角县一个小县城里被死死地抵挡在城外,破城了都没打赢,让人家的援军给揍了个鼻青脸肿,最后撵兔子似的撵回了草   原。   三个大部落,还是联盟的关系,结果呢?   回到草原上之后,他们的额名可汗被三个部落的头领杀了祭天,他的额名部落被三个部落瓜分,就在他们瓜分完之后,其他的部落在鄂尔多斯汗的带领下,将这三个部落瓜分了!   理由是他们都跟着出出兵了,但是财富没能带回来,却都有损失,而他们三个部落,就是用来弥补他们跟随出兵的损失。   在草原上,权力交接是非常快速的,谁拳头大,谁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当上可汗。   整个草原,大小可汗无数,只要有独立的部族,就有一个可汗在主持。   他们俩也算是小可汗了,如今却郁闷的要死,自家部族怎么就没早点走呢?   “你家为啥不早点走?”俩人憋屈了半天,塞斯图才问巴穆:“以前你家都是第一个走的   ”   “我有点事情耽误了,该给消息的人没来,等了半个月了,也没见影子,最后走的时候,发现别人家都走了,而且今年生意好,不少商队来草原,买牛羊……秋天那会儿牛羊肥硕,卖的上价格……。”大部落更是要有一些前瞻性,储存的牛羊马匹以及盐巴和茶叶都不能少。   “我也是,本来说好了的商队,秋天那会儿没来,订购的东西我也没卖……走的时候,到底是便宜处理给了另一个商队,整整五千头肉牛!”塞斯图郁闷的道:“便宜那商队了,他们用了一百斤茶叶,五百斤盐巴,换了我的牛!”   草原上,这都是最低价了。   “我比你好一些……。”俩人说到了伤心处,终于气氛和睦了一些,最后议定,还是白日里冲锋吧。   “只盼望明日晚间,能在那军营里头的火炕上躺着……。”   他们俩倒是想的不错,而丁田这边,已经又开始去县城倒腾了,看到徐县令的时候,丁田都笑出了声:“哈哈哈……!徐大人,你这功劳绝对是大大的啊!”   “哪儿啊,多亏了你的奇思妙想。”徐县令擦了擦汗:“你看这些够不够?”   “不是,你哪儿来的这么多烟花爆竹啊?”丁田看着后头十几马车的各种烟花爆竹,有些纳闷儿:“我可是都拉了一批走的……。” 第二百二十八章 加点小米辣椒粉   “你还说?”徐县令哭笑不得:“你回来了,后来王爷也来了,这不是最开始打了个胜仗么?百姓们高兴,想着庆祝一番,最近的节日便是元宵节,上元灯会,漫天烟花,所以这县城瞬间就有好几个烟火摊子,这东西时令性太强,唯有这个时候才会有,加上王爷来的时候,就   拉来了十大车,后头又有几户商家贩卖来不少……如今倒是没放呢,全送前头用来炸敌人了。   ”   丁田无语半晌,张口神来之语:“上苍保佑我朝国泰民安!敌人全都被炸上天!”   徐县令:“……丨!!”   这祝福语,也没谁了。   丁田又拖回军营二十车烟花爆竹,其中有两车竟然是丁二叔跟丁三叔送来的,自家本来打算给孩子们玩的东西,如今也“支援”前线了。   “这是什么东西?”王佐奇怪的看着那两车东西:“怎么还带着杆儿?”   “一看就是大少爷!”丁田扫了他一眼:“连窜天猴儿都不知道,你小时候没放过?”   王佐非常大方的告诉真.土包子.丁田:“本王小时候,自然放过烟花爆竹,只是看而已……亲手点燃的少。”   “也是。”丁田点头:“你这样的,恐怕上个厕所都有人给你抖那两下吧?”   王佐脸色涨红:“才没有!”   不知道这家伙想到了什么,竟然眼睛都迷离了……。   “这是我二叔三叔订购的大号窜天猴儿,我给拿来了,以后对着他们的骑兵阵营,一个蹿天猴儿过去……嘿嘿嘿……。”丁田越想越开心,蹿天猴儿这个东西吧,它不仅会蹿的飞快,主要是那动静,相当的刺耳,嗷嗷的啊!   战马最怕的是什么?   就是在战场上尥蹶子。   想一想吧,对方本来气势汹汹的冲过来,结果蹿天猴儿在战马脚底下呼啸而过……战马不乱才怪!   而且蹿天猴儿这类的烟花会爆炸!   动静也很大,怕火,怕刺耳的动静,这是动物的天性,战马再通人性,也有动物天性在,就像是人的潜意识一样。   王佐不太明白这个东西,为什么让丁田那么有信心,但是他看丁田拖回来的这些东西,红着脸去叫人请来高将军,赶紧的布局到前头去,如今他们兵力看着都是各有五万人。   可是人家是五万纯粹的骑兵,能征善战的很。   自己这边五万人,还包括五百多个伤员、后勤辅兵一万人,以及他带来的三五千的护卫和随扈的士兵……基本上,能战斗的也就四万人,骑兵只有两万人,一人一匹马而已。   人家对面一人两三匹马,还都是上好的战马,王禆将看的眼馋的很,哈喇子都要流出来了:“这些战马要是都给我们……我们就组个十万人的骑兵大营,踏平他们的毡房!放马在他们的草原上……。”   王佐看了他好几眼,对高将军道:“没看出来,王禆将还挺有志气。”   “他本来就是骑兵出身,最喜欢的就是战马了,为了这个,他没少带人去草原上遛弯儿,每次都搞回来一些战马……。”高将军笑着道:“昨天俘虏没一个,但是却收回来不少战马,呵呵呵……都让他给养在后头的马厩那里了。”   草原上的战马很珍贵,他们一般都不卖给商队,即便是卖,也是数量很少,无法在军中大批量的配给,除非是大胜仗,将对方的战马全部俘获,那个时候,就是谁俘获的就是谁的,朝廷都不会伸手要的。   当然,边军如果有了上好的马匹,也会进贡给皇上一两匹最好的。   丁田不管他喜不喜欢战马,他现在针对的就是战马的设计,所有的烟花都是贴着地皮蹿哒,从马蹄子上头的毛开始燎……。   正月十四这一日,敌人在下午的时候,发起了冲锋。   丁田的“烟火”大作战又拉开了序幕,不过这次他们也学聪明了,没一窝蜂的冲上来,而是分散开,无奈地方就那么大点儿,分散开也没分多远,而丁田这烟花易爆炸不说,还是个球形,天上地下的都囊括在内,加上那蹿天猴儿的动静,的确是……让战马都惊了!   一匹战马惊了不要紧,一半的战马都惊了,那才叫热闹。   丁田这边点了无数的蹿天猴儿过去,“吱吱”的响声让王佐张大了嘴巴:“这才是……蹿天猴儿啊!”   他可算明白这东西的名字是怎么来的了。   这玩意儿不仅贴着地皮蹿的快,还屁股冒烟儿,那烟平时是在空中就消失了的,丁田特意在那里头加了点辣椒粉……。   好吧,冒出来的那股烟就有些粉红色,飘荡开来,人眼睛就受不了了,一个劲儿的流泪啊   I   怡巧刮的是南风,这要是刮北风,丁田可不敢这么干,那都挂过来,自己人非得呛个半死不可。   这可都是小米辣椒!   从一家干货铺子里买来的,他们家的亲戚去了一趟川中,倒腾出来两大车这玩意儿,听说东北冷,这东西小小的个头,却辣的厉害,吃一个辣半天,火烧嘴巴似的。   以为在东北必定能卖出去,结果因为这玩意儿太辣了,东北人吃不习惯,卖出去极少,又因为辣椒这东西,哪儿的都辣,东北的红辣椒也并不比别的地方差,何况都吃习惯了本地辣椒,也就尝个新鲜方才买一点这么辣的,不过谁家没事儿吃这么辣的辣椒啊?就算是有吃锅子的,也放进去一个两个的就够了。   正愁的卖不出去呢,丁田路过看到了,大过年的还摆摊的也不在少数,何况这东西积压的太多了。   丁田全包了!   对方家里有个磨辣椒面儿的小石磨,他派人磨了辣椒粉,连里头的辣椒好儿都不曾去掉,那更辣了三分。   混在蹿天猴儿的尾部,当炸开的时候,这辣椒粉也跟着炸开,马受惊,人辣眼睛,一起来了!   “杀出去……这个战机……。”高将军恨不得现在就蹦出去冲锋陷阵。   “出去干什么?”王佐一把拉住他:“丁司狱他们做得很好,王禆将自然会带人去收拾战场,如今那边都成了一片粉红色……可见那辣椒粉一时半会儿的消停不了,敌人都在流眼泪,咳嗦,眼睛都睁不开了,你现在冲过去,自己也得跟他们一样,睁不开眼睛,舒服么?”   高将军咬牙:“这个……这个时候冲锋是最合适的……。”   作为一个将军,先锋营的一把手,他不想失去这个战机,何况,这两战,光看丁司狱在那里折腾了,他们这边,连个战损都没有,冲出去的兵也没有一个,就连斥候都早早的撤了回来   以后论功行赏,这军功册上,还有他们什么事儿?   全都给了那群放鞭炮烟花,负责点火的辅兵们了!   “你放心,本王在这里,不也没动弹么?”王佐是什么人?高将军这样的在他跟前等于是个半透明,那点小心思他岂能不明白?但是他为了大局着想,尤其是为了丁田,他就在军中坐镇,给他当坚强的后盾:“将来论功行赏,虽然田儿是军功第一人,但是这指挥有度,调遣有方的可是你高达,这将是你的一个功绩,当了镇北大将军,可不是只冲锋陷阵,而是要运筹帷幄……1仅么?”   高达要是不聪明,他也不会被曹大将军指定为接班人。   顿时就明白自己的小心思让王爷瞧了个清楚,他也不做作,何况他就是个武将,文臣那一套学不会,且他也有意让王爷知道,不是底下人不打仗,而是没得打。   看丁司狱玩的那么欢快,谁还乐意跑出去抡着刀子跟敌人拼命啊?   能不伤一兵一卒就赢了的战事,大家都喜欢的好么。   “是,末将明白!”高将军一抱拳:“只求王爷做主。”   “放心吧。”王佐点了点头:“你只要不冲上去送死,比什么都强,朝廷培养出一个将军不容易,培养出来一个大将军更不容易,听闻曹大将军之所以举荐你,是因为你是从底层做起,当过兵,做过斥候,更知道军中士兵们的疾苦……不是谁,都能让本王举荐一个镇北大将军之位的。”   “末将明白。”高将军抱拳行了一礼:“请王爷做主,末将放心。”   丁田不知道,王佐已经替他安稳了大后方,他一心一意的在放鞭炮烟花上,鞭炮也缠在蹿   天猴儿上,点燃之后一起丢出去,战马最怕这种动静,现代的马匹或许会好一些,因为听习惯了么,没经历过、没训练过的马匹,尤其是草原上从来不过年,也没有放烟花爆竹的习惯,草原来的战马根本就是吓的疯跑好么!   踩踏事件再次爆发,动静还挺大,这回他们学聪明了,只损失了两万多人,退回去两万多,只是这次有点溃败的意思,第一次才撤出去二里地,这次竟然撤出去十里地之远!   且连尸体都没人收了。   王禆将乐坏了,带着人将活着的战马都牵了回来,足足一万多匹上好的战马!   高将军瞬间就乐开了花儿:“丁司狱,你真是这个!”   说着,竖起大拇指:“不愧是被王爷看重的人!”   丁田脸一红……幸好他现在因为冷的关系,脸本来就是红红的,这不好意思也没人看出来,因为他将“被王爷看重的人”听成了“被王爷看中的人”了……。   但是大胜是一定的,对方也有伤员,王禆将也把他们弄了回来,他们无法将人丢在那里等死,而且:“我们也需要俘虏。”   丁田点头:“的确,我们不是野蛮人,他们是人,不是牲口,不是宰了能吃肉的牛马。”   于是,俘虏了对方八千人……多数都是被惊了的战马甩飞出去晕过去的,也有被马蹄子踩断腿的,有人被踩断了胳膊的……还有人被踩了肚子的,那个就活不下来了。   肠子都被踩出来了!   战马也有死掉的,能扒了马皮吃肉的也不能浪费,多了这八千多俘虏,就算不给吃肉,也不能断了他们的热汤啊!   一人一个窝窝头,一大碗马骨头汤,里头煮的白菜丝、粉丝和萝卜丝。   待遇上不如帖木儿跟巴图他们,但是丁田更喜欢帖木儿他们,被逼无奈来扣边,和想过来打草谷,是两个概念。   其实他们的部落要是省吃俭用的话,还是能熬到开春的,只不过他们想过得好一些,想随意吃肉,随意喝酒,更想来这里劫掠一番,那丁田就不客气了。   这帮人的断胳膊断腿儿都绑上了木板,武器自然是没有的,身上一股子臭烘烘的味道,一个个呲牙咧嘴,丁田正在给一个伤患的腿上绑木条,这个比较倒霉,两条腿都被战马踩断了,差一点就成了粉碎性骨折了。   王佐来找他了,俘虏们也知道看人下菜碟,丁田今日穿的比较厚实,而王佐又是个一看就很高贵的主儿,丁田抬头跟他打招呼:“你怎么来了?”   “我……小心!”王佐的眼中露出凶狠的目光:“快躲开!”   丁田抬头,眼睛里的曈孔放大……。 第二百二十九章 溃败而逃   一个榔头那么大的拳头,出现在丁田的面前,他的面前站着的是一个起码有两米高的壮汉   草原汉子就是长的壮实,不缺牛羊肉吃,个头高,力气大,对付丁田这样的“文弱汉人”非常容易。   丁田之一愣神,便立刻条件反射的行动了!   他是受过训练的狱警,擒拿格斗这方面,是比普通人要厉害很多的,所以他下意识的用上了。   警察面对的都是罪犯,同样的,丁田面对的也不是什么好人。   幸好这两年他将自己这个小体格养的不错,虽然看着不胖,却有的是巧劲儿,平日里看不出来,这会儿却发挥了效果。   飞快的躲开对方挥舞过来的,好无技巧的拳头,同时蹲下,斜踹一脚,正好踹在这个人绑了木板的左腿上,这个人之所以能站起来,还有力气朝丁田动手,皆因他左腿的小腿断了,绑了个木板,他可能是不太知道,这个木板只是起到辅助作用,并没有真的让他能立刻就好,他呢,也是在原地站起来,特意没给左脚用上太多的劲儿,不然他早自己躺下了。   丁田这一踹不要紧,此人顿时“嗷”的一声,抱着左腿小腿打滚儿……本来已经接好了的骨头,又被踹开了。   但是随后,迎接他的就是窝心一脚!   将此壮汉踹的撞倒了好几个人,口鼻蹿血啊!   下脚的人就是王佐。   丁田看的嘴角直抽抽:“你离我那么远呢?咋蹿的这么快呀?”   刚才还在外头大门那里跟他打招呼,这会儿就到眼前,将那个壮汉一脚踢的得了内伤了吧   ?   “你怎么样?”王佐焦急的用手摸着丁田的胳膊腿儿,还想摸一下肚子或者是屁股,绝对不是在占便宜,他是怕丁田被打到,或者是被捏到哪儿。   丁田被他摸索的痒痒,故意躲开他的爪子:“你可别占我便宜啊!”   王佐这会儿也顾不得羞怯:“瞎说什么呢?快让我看看,身上哪儿不舒服?”   “没有。”丁田见他急的汗都出来了,抬手给他擦了擦:“好了,我没伤到那个家伙咋回   事?”   求赶紧转移注意力。   “他是找死!”见丁田真的没事,脸不红气不喘,胳膊腿儿的也没断,顿时松了口气,转头就对着那个家伙一抬下巴,命令跟过来的白三儿等人:“拖下去……。”   “是!”白三儿赶紧给后头的兄弟打了个手势,后头自然蹿出来俩同样人高马大的护卫,将那人提溜小鸡子一样的提走了。   跟了王爷这么久,白三儿自然知道,王爷是什么意思。   敢动丁司狱,可不是找死么!   王爷的意思非常简单,“拖下去”的后头,就不用明说了,直接拖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砍了就是。   这要是个大青的人,自然要犹豫一下,但是这人是个蛮族,还凶神恶煞的,那还犹豫什么   ?   给他定一个“袭击王爷未遂”的罪名,别说是个蛮族俘虏了,就是个大青的高官,也得先砍了再说。   丁田已经被王佐拉着胳膊往回走了:“别在这里了,让你教出来的学生忙吧,你跟我来,   看看军功册有没有记错……。”   他是找个由头就带走了丁田,而丁田的老师兄则是带着人,首先是给自己的人看病,其次才派学徒过来,权当练手了,每个人都要学正骨。   作为军中的大夫,可以不会看一些别的毛病,但是外伤跟正骨却不能不会,这两个正是军中常见且需要的手艺。   平日里哪儿去练习?而且都是军中袍泽,拿人家练手……好说不好听啊!   但是外族就不同了,哪怕是把膝盖接反了,那也没关系啊……大不了再给接一次呗!   你要是给军中袍泽膝盖接反了……人家一个伙的弟兄还不得把你揍的连爹妈都不认识你了   啊。   丁田被王佐拉回了中军大帐,好么,一屋子的人,其中军司马非常淡定的拿着好厚的军功册子站在中间。   “战损是零!”参军捧着军功册子,激动的胡子都哆嗦了:“我们完胜!完胜啊!”   “你老别太激动……那个,叫我来干什么?”丁田一进来,就被人围着道喜,尤其是参军老爷子,我的妈呀!   简直像是得了帕金森。   “丁司狱,你可是头功!”参军胡子眉毛都要翘的飞起来了。   古代的军功统计呢,有三个办法,一个是按人头、一个是按人耳、还有一个就是按肢体,或者是尸体。   小型战斗就按尸体算;中型的就按人头算;大型的就得按人耳朵了,还得是左耳。   当然,还得算战损,要是战损大过所得,那就不是胜仗,是败仗。   具体怎么算?   丁田是没搞明白的,也不打算搞明白,他只知道,自己是头功,就行了。   “嗯嗯,您老说的对。”丁田只管点头。   “但是您看这军功……。”老参军眼神乱飘:“这可是整整七八万的人,还有一万多俘虏   呢。”   其实要说这些军功,负责摆放烟花爆竹,点火的那些辅兵,肯定也有的,只是,才不到两千个辅兵,这个功劳太大了,得来的也太容易了,不是大家不肯出去打仗,而是这场仗胜的太容易太快了,他们还没等披甲上阵,那边敌人已经抱头鼠蹿了。   如今这两场大战,都让人灭了七八万了,自己这边连个出战的都没有……倒是捡了不少好东西,战马这玩意儿,哪朝哪代都缺啊。   给多少都不嫌多,捡多少都不够。   “七八万人还不够分?”丁田诧异的道:“一人一个人头的军功总是有的,跟我去的辅兵一人俩,足够了,那个啥,什长一人三个人头;以此类推,不够分的话,那不是还有不少俘虏吗?也可以算一个嘛,还有那些马,都是王禆将带人牵回来的吧?这可都是战马,草原战马!他们来的时候肯定骑得都是自家最好的战马,多留点种马啊!以后这边指不定就成了一个大型养马场了嘿!”   “对,对,对!”老参军笑颜如同烙散了的千层饼:“这都是军功,都是军功!”   “还有几个大人物……。”高将军提醒:“这个都是一窝蜂被抓回来的……抓普通的蛮族骑兵,跟抓到他们的小头人、小台吉等可不一样……。”   小头人就是百人队的队长,小台吉就是他们那里在可汗之下的小官,一个可汗可能有十几个到几十个小台吉,部落大一些的就叫台吉,再大一些的就叫大台吉,一般大台吉再发展,就叫小可汗了。   草原上的称呼都乱七八糟的,自从元朝之后,他们就成了一盘散沙,根本团结不起来,各种称呼也就乱了。   有喊头人的,也有喊台吉的,胆子大一些的,就敢让人喊自己某某可汗。   不过不管大小,他们在这里都是俘虏,只不过身份不同,这军功也不一样。   “哦,谁抓到算谁的呗?”丁田看向了王佐:“您说呢……王爷?”   他这“王爷”叫的,王佐心里一热,强压下那股情愫,淡然的道:“军中将官可平分一下,多余的,可暂时记在王禆将名下,他本来就是先锋官。”   “是,王爷!”老参军乐颠颠的原地就坐在桌子后头记录了下来,全员都有好处,就算不能升官,按照军中的赏赐惯例,一个人头一两银子呢,一个俘虏是二两银子,当官的就看官大官小了。   要是能俘获战马,那就多了,一匹战马可要五两银子呢!   加上此次乃是完胜,他们没有一个减员,连受伤的都没有,这可比上次那胜利还要好。   他写完了,一式两份。   王佐用印,高将军用印,封存好后,等战斗结束了,就可以上报朝廷,为将士们请功。这边刚弄完,那边就有了望放哨的哨兵跑了过来:“将军,将军!敌人撤退了!”   “什么?”一伙人呼啦啦的跑出去,发现敌人果然在缓缓撤退。   “这大晚上的撤退?”王佐看向了高将军,毕竟他是将军,对敌经验丰富。   “他们也就只能趁着晚上撤退。”高俊笑眯眯的心情大好:“明天可就是十五了,天上的乌云都散了,这明晃晃的大月亮地,我们要是也来一次冲锋……我们哪怕三万人,对方也只有不到三万,呵呵……我们以逸待劳,他们却饥寒交迫,不撤退,这点人都得留下!”   “将军,马,马啊!”王禆将急的直跳脚:“那么多战马呢!起码三五万匹……都是最好的战马!”   高将军看了看王佐,发现王爷也在看着他,但是王爷分明是没说什么,把战场的指挥权,交给了他,也是,自从开战一来,王爷从不添乱。   “派人,衔尾追击,打个顺风仗而已,别太冲动,能捡多少战马就捡多少。”高将军调兵遣将:“另外,多派人接应,不可断了联系,更不可追击太远,只……追出二十里便回来。”“是!”王禆将一溜烟儿的就要跑,被丁田一把拉住了:“记住啊,不死自己人为第一要务,反正我们都赢了,弟兄们都没怎么样,没必要为了几匹战马伤了自家弟兄的性命。”   丁田的最高要求,就是不死人,当然,敌人他是没办法,不死也得死,自己人却可以要求一下,他是个尊重生命的人。   “当然,我们弟兄的性命,最重要!”王禆将立刻就道:“丁司狱放心,末将不是那种为了几匹战马,就让弟兄们去拼命的人。”   他其实还真想追上去打两架,第一是军功,需要名副其实,不然他总有点心虚呀!   第二就是多抢战马,对方的草原战马太难得了,他们是打的顺风仗,机会也太难得了。   第三则是练一下手里的兵,他的兵丁增加了不少,都是缴获的战马后新添上来的,想磨合一下。   不过看到丁田这么郑重其事的跟他提,他立刻就打消了这些念头,他就要当将军了,再也不是禆将了,可不能丢了军心。   “把那些剩下的烟花都带上,能在路上点燃的就点燃,等他们闹起来了,乱了阵脚溃败了,你们再上去捡便宜。”丁田又道:“我还有两车,你们一人背着一个也拿得下!”   “行!”王禆将一抱拳:“多谢丁司狱了!”   这样的话,他们也不是白追上去,且看了两天丁司狱的办法,又不难,一个个都学的飞快   王禆将精神抖索的去领人带东西打顺风仗去了,高将军跟王佐又开始写东西,各种条陈、奏折、密折之类的可以押后,但是捷报却不能不写,这东西一定要八百里加急送到京中去,上次的那个估计已经到京中了,这次的捷报也要快点写完了好让人送过去,这可是“完胜”啊! 第二百三十章 我在你隔壁置业   王禆将不仅带走了人,还带了他们营地里少有的轻便火器:神火飞鸦。   这东西的原理跟蹿天猴儿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大动静,却火力最旺盛,爆炸开来后,能形成一小片火海。   他用这个是为了照明……眼看着天黑了,而马匹都怕火。   一伙人轰隆隆的跑出去,其他人一听有顺风仗可以打,那还得了?除了伤兵营,就连轻伤的都想跟着去捡便宜,幸好,高将军怕他们都走了营地空了,将他们挨个骂了回去。   最后王禆将带着两万人马追了出去,另有一万人马在后头坠着,遥相呼应。   从晚上到凌晨,才打马回来,一个个趾高气昂,期间不断有人送俘虏跟战马回来。   最后竟然得了十万匹战马,都是上好的草原战马!   又俘虏了六七千多,丁田没问为什么俘虏这么少,因为俘虏都是受了点轻伤的那种。   加上原来的俘虏,一共两万人。   好么,王佐跟高将军又开始写东西了。   丁田则是看着被王禆将他们赶回来的牛羊高兴的合不拢嘴:“这下子可不缺肉吃了。”   原来这帮人并非是只骑着马赶路,他们后面还有两万多头牛,五万多只羊,都是活的,赶过来好就地宰了吃,同时,他们的马背上也背了不少手把肉以及牛肉干等物,这都是吃的东西   他们溃败,自然是逃命要紧,一个人两匹马,丢掉一匹,拦住后头的追兵,自己骑一匹,再拉着一匹。   当然,他们不止一人三匹,有的人是一人五匹、六匹马那种,都是前头战死了的人留下的,这些马匹可以载着他们跑路,自然也能在关键时刻,杀了充饥,只要能回到草原上,他们什么事儿都能干的出来!   杀马算什么?杀人都没问题啊!   倒是丁田,对风干牛肉干非常感兴趣,拿了一个硬邦邦的跟柴火棍一样的牛肉干,上去就皎了一口……结果没什么用。   那肉干咸滋滋的,还有一股浓重的调料味道,   只可惜,太硬了点儿,丁田摇头晃脑的咬了半天,愣是没咬下来一口,倒是他身后,终于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丁田一回头,就看到好多人在围观他咬牛肉干!   顿时就脸红了,同时有些恼羞成怒的对带头的王佐低吼:“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吱一声?”   王佐看了看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张嘴“吱”了一声……好么,所有人再次哄堂大笑,笑声简直直冲云霄。   气的丁田都笑了:“来,喵一个!”   “你不是已经‘喵’了一个么?”王佐嘴角微翘的扒拉了一下他头上已经歪了的帽子:“刚才来的时候,就看到你在这里拿着牛肉干比划来比划去的,然后……呵呵呵……。”   然后就看丁田“啊呜”一声,皎了上去!   摇头晃悠屁股的,感觉特别可爱啊,这跟丁田给人一贯沉稳的印象不太一样,再一想他才十九岁,再过了今年才刚刚弱冠,有点孩子气,也无可厚非。   其实王佐才比丁田大四五岁而已,但是他经历的事情多,又早早的顶起了整个王府的一片天,自然,对丁田就有一种非常包容和宠溺的心态。   要真算起来,丁田是比他大的……只不过他穿越过来这事儿,估计是他一辈子的秘密,谁都不会说。   其他人都含笑看着丁田,这个本次大战最大的功臣。   “我就是想尝尝……可是这东西,怎么跟以往吃的不一样啊?”丁田皱眉:“草原上来的风干牛肉干,不是这个味儿!”   那个虽然也硬,却能咬的动。   “您是不知道,草原来的风干牛肉干啊,到了本地之后,是要蒸熟的,他们草原上的是半熟成品,他们吃得,我们吃就太干硬了,所以要重新蒸一遍,蒸软了之后,重新撒上调味料粉末,然后阴干,包装后再卖出去,原包装的咬不动,除非是壮汉……不过这牛肉干倒是非常抗   饿,吃一根能顶半天。”负责后勤的一位老将道:“是草原狼们每次出来征战必带的东西,他们连这个都丢下了,可见跑的有多狼狈!”   “是啊!”丁田看着堆积如山的牛肉干:“这回全都便宜了我们!”   众人是来看看缴获的物资的,以及那一大片战马,又要多弄一些草料来养马,这么多战马,他们不可能私吞,须得给中军那边分一半过去,但是不能白给,要曹大将军那边给送来足够这些战马吃的草料等等。   事情还有很多,但是王佐却是来找丁田的:“今天是正月十五……天要黑了……。”   王佐抿嘴,认真地看着丁田。   丁田看了看天空,是难得的冬日暖阳。   也是,这都阴了三四天,也下了两三天的雪,总算是见晴了。   高将军在一边道:“是啊,徐县令准备了庆功宴,还有,正月十五么,百姓们也到县城里赏花灯了,我们完胜,理应庆祝一下……。”   哦,是为了这事儿……但是丁田知道,高将军以为的跟王佐说的不是一件事。   “好啊!”丁田一呲牙:“我们去吃酒席!”   庆功宴,当然是头头脑脑们去吃了,小兵们自然有他们的好吃的,徐县令一边忙一边笑的都能让人看到他的后牙槽了。   肉食的话,军营里还真不缺,菜类的话,军营里也有萝卜土豆和白菜这三样,连带着酸菜都有不少,徐县令指派了不少的在乡村里会做大锅饭的厨子过去帮把手,另外,军营里不是有伤兵么?   愣是紧急购买了不少鸡鸭鹅送过去,不管是怎么吃,反正要体现一下地方对军队的重视,另外,还送了好几车大葱进军营,军营里包了一顿牛肉大葱馅的蒸饺……煮的饺子就不要提了,人太多,煮不起。   而王爷跟将军,带着一些人,将王禆将留下主持大局,其他人一概进了县城,徐县令在县城衙门的大花厅里给诸位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席,甚至还有南边过来的汤圆儿,一人一碗,里头五枚白嫩嫩的汤圆儿,衬着天上的明月,地上的万家灯火,别提多让大家感慨了。   “以往这个时候,天都黑下来了,华灯初上,如今也有万家灯火……但是没有烟花……。”高将军看了半天,才哈哈大笑:“老夫终于知道少了点什么了!”   众人一经他提醒,顿时哭笑不得:“可不是么!”   以往这个时候,吃过了饭,也该放烟花爆竹庆祝上元灯节,结果烟花爆竹都让丁田搜刮去对付蛮族骑兵了,如今吃喝都有了,花灯也漂亮,就是没过节的气氛了。   因为没有烟花了啊!   没了这东西就没热闹劲儿了。   “烟花都让他拿去用了。”王佐眼睛水润润的看着丁田,他还记得,丁田说过的,这天有东西给他。   丁田嘿嘿一笑,学和尚双手合十一鞠躬:“罪过,罪过啊!”   众人被他搞笑的举动又逗笑了,不过是没有烟花爆竹,对于这些经常上战场的人来说,无所谓,那只是一点视觉享受,而如今他们能这么高高兴兴的,上元灯节只是占很少的一点因素,主要是因为他们打了胜仗,还是完胜。   纵观历史,有几次战役是完胜的?   他们今日的战绩,足以载入史册。   加上丁田将每一个人都按了个功劳……嗯,连伙夫都有“举着铁叉杀死一入侵之敌”的名头,全军人人有份。   连王佐这个王爷都“慧眼识英雄”,“伯乐遇上了千里马”,因丁田是他“招来”的人。反正都安排的明明白白,丁田吃的也满嘴流油,倒是没人喝酒,因为都是将官,又是在战时,能来吃一席面已经很不错了。   吃过了之后,徐县令道:“虽然发生了战事,但是前几日就开始布置的灯会还是不错的,大家可以出去看看,街面上也有百姓们的摊位,游人还是有一些的。”   他这是想让大家看看他治下的牛角县风貌,尤其是想让王佐这位宁王殿下看到。   于是一伙人哗啦啦的跑了出来看花灯。   其实牛角县这花灯也是今年才流行起来的,去年根本没啥看头,今年是因为前头有一场胜仗,顺带庆祝一下,这才热闹起来,今年连个烟花都没得放,只剩下花灯可看。   幸好,这花灯也有些看头,另外有不少生意人家,趁着正月十五这天大胜,热闹,摆摊出来赚点快钱。   有捏面人儿的,有做棉花糖的,还有叫卖热汤面、小馄饨的,以及卖羊杂汤的,街道上人不太多,但是热闹劲儿倒是起来了。   他们走走人就散开了,反正今天晚上就是来放松的,有人的去买东西,有的人去猜灯谜,也不知道王佐怎么办到的,最后就剩下他跟丁田俩了。   王佐才提醒丁田:“你给我的礼物呢?”   “哪有人明目张胆的要礼物的?”丁田白了他一眼:“在我这个县城的家里。”   他当时跑的急了点儿,回头又让二叔将画轴带来,反正那画轴二叔打开了也没用……丁二叔虽然认识字,但是并不太多,王佐那字写的好看,却是个什么柳体,而他回的干脆是简笔字   且他二叔没工夫打开看,也没胆子,因为他告诉二叔,那是宁王殿下的东西。   然后二叔就给他原封不动的送来了。   “那我们回去吧!”王佐蠢蠢欲动:“我在你隔壁……嗯,也盖了一个院子。”   “你什么时候盖的院子?”丁田回头想了一下:“还挺大的么!”   他回来倒腾烟花,路过县衙自然看到自家的粮店,以及自己那个县城里的家隔壁,一个大户人家模样的院子,牛角县城如今可比他走的时候,繁华了许多,估计以后会更加的繁华。   毕竟他们这里当初的规划是一个关隘,进出草原的关口之一,结果被贪官污吏搞成了一个小县城,想必日后也得重新规划起来。   跟着到了丁田的家,正好二叔他们都在,这就没办法说话了,丁田将一个长条盒子送给了王佐。   因为人太多,加上家里人也要出去看花灯游玩,俩人没说上几句话,倒是二叔三叔邀请王爷一起去,王佐没同意,只是说有事情就走了。   丁田跟着家里人继续出门玩儿了,王佐一转身就带着人进了隔壁的院子,他在牛角县的别   院。   这里早已经有人在驻守了,并且他带来的除却侍卫跟着他去了军营,其他的健仆以及仆妇、厨子、厨娘等人都是留在这里安顿的,直奔正厅,进了门,王富贵赶紧将他身上的外穿大衣服都脱了下去,上热茶,点心的,只可惜,王佐没心情吃喝,他缓缓的打开了盒子……。 第二百三十一章 心悦君兮卿有意   王富贵就站在他身后,看到这东西就一皱眉:“这好像是王爷送给丁司狱的吧?”   那副画儿,看的他都胆战心惊的……怎么给送了回来?   王佐的脸色很不好看,站在那里默默的运气,王富贵赶紧摆手让所有人都出去与,他自己守着门口不让人进来,还特意在王佐手边上放了不少茶杯茶盏子的,生怕他生气不够摔。   王佐默默地看着盒子里的东西,伸手拿了出来,一到手里,他就知道,王富贵没有看错。   这的确是他送给丁田的那副画。   丁田肯定明白了他的那个心思。   却将他当做新年礼物的画又在十五这一天送回给了他。   是拒绝的意思吗?   王佐心里憋屈,委屈又难过。   他知道这种感情不容于世,但是那又如何?他只是喜欢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而已,又不是什么……为什么他会拒绝呢?   是了,他是丁家大房独子,要是不娶媳妇儿,就没了后代。   一想到丁田跟别的女人卿卿我我,谈情说爱,成亲生子,王佐这王爷脾气顿时就要爆发。   可是又舍不得,他舍不得丁田,本来他有权有势,完全可以以权势压人,一个小小的司狱而已,丁家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在本地是个大族,那是因为他们家族人口多,在一个王爷的眼中,却是动动小手指头,就能压下去的土鸡瓦狗而已。   不行啊,一想到丁田,他就不忍心。   被人拒绝了,也还是狠不下心来……。   王佐都要被自己感动的哭了好么!   只可惜,摸着画轴,他第一次懂得喜欢一个人,动了那个心思,得到的却是原物奉回。   王佐虽然尽力让自己平心静气,但是曾经出现在他脸上的,早已经不见了的冰冷,再次挂在了他的俊脸上。   王富贵在门口站了半天,没听见里头有动静,偷偷的钻进去一个脑袋看,顿时唬的心差点跳出来!   “哭丧着脸干什么?本王还没死呢!”王佐淡淡的喝道:“进来,换一壶茶,点心……也换了吧。”   本来那点心是丁田爱吃的……他什么点心都爱吃,尤其节俭的很,点心渣滓都要捏起来放嘴里去,所以王佐如今的点心,都是小块的,且不掉渣的那种。   以前王爷会吃两口,就像是想到了丁司狱一样,每次吃都要笑一笑的,结果这次一口没吃,茶也没动,王富贵就知道这事儿没戏了。   “王爷,你有什么不痛快的尽管发火,别憋在心里,我娘说了,您可不能再生闷气了,对身体不好……。”王富贵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要说他对主子不尽心是不可能的,从小一起长大,经历过的那么多事情,他看得出,王爷对丁司狱是真心的,他也不知道该不该支持,或者是反对,但是……但是王爷对丁司狱真心实意,丁司狱却拒绝了王爷!   不管对错,丁司狱是伤了王爷的心!   “我没事。”王佐淡淡的道:“我很好。”   虽然是这么说,但是王佐恢复了曾经的冷淡疏离,刚刚有几个月像个活人了,如今却又不像了。   “好什么呀?”王富贵都带着哭腔了:“您都伤心了,他得了您多大的好处?您那么照顾   他,他呢?拍拍屁股就完事了?啥事儿都没有了!可你心里难受,我看得出来!”   他一激动,连敬称都没有了。   “是我……是我……。”王佐低垂眼目:“是我痴心妄想了。”   “他要是没那个意思,就别老是撩拨你!”王富贵为主子抱不平:“明明,他也……他也有点那个意思……。”   作为京里顶级豪门的家生子,王富贵也是吃过喝过看过的主儿,这种事情在京中不是没有,甚至有些人宁愿找个男人过一生,也不要一个事儿妈一样的女人。   但是那是普通人家才有的情况,官宦子弟一般是找个顺眼的真心相对几年,过后各自娶媳妇儿生孩子,权当一场年轻时候的梦。   王富贵还见过几对呢,他的眼睛也尖的很,是不是有情义他多少都能看得出来,可是丁田将画送了回来,这拒绝的太明显,一点都不婉转……。   “是你我误会了……。”王佐现在的心,就像是被冰封住了一样,第一次爱人,就是这个   结果。   以后还要怎么相对而言?   又要怎么相处下去?   他连后宅都跟他的家连在了一起。   “不会的,他明明……。”王富贵生气的抢过画轴,他的速度快,王佐的速度更快:“不要动!”   “不!”王富贵见他还放不下,顿时更生气了:“他都那样了,你还护着他……呃……。   ”   作为一起长大的奶兄弟,王富贵可不是一般人,别人怕生气中的王爷,他不怕,大不了被打一顿呗!   小时候,又不是没打过架。   他不撒手,王佐又怕扯坏了画,俩人僵持不下,不过王富贵到底是不敢放肆,就松手了,王佐是看他手劲儿松了,自己也没握住,那画轴就摔在了地上。   画轴是圆的啊!   倒在了地上,肯定就骨碌了,一骨碌,那画卷就展开了……丁二叔没系紧,画轴展开后,依然是王佐的画,只是上头的题字,多了一行:心悦君兮卿有意。   丁田当时也是激动的,用了简笔字,但是这几个字的繁体跟简笔的都差不多,加上丁田激动的时候,写的有些个潦草……这东西但凡认识个大概就行了,讲究不起来,他那笔字也没法   讲究。   王富贵还在那里苦口婆心的说着:“他不识好人心,你也别太死脑筋,再说了,或许你只是欣赏他的才能,不是喜欢他那个人……虽然我知道我说的都是废话……。”   他是不知道要怎么安慰王佐好了。   而王佐呢?   先是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脚下的画卷,随后就蹲下来,将画轴捡了起来。   王富贵真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你别……可千万别失心疯啊!”   他就怕王爷一个伤心,再突然来个失心疯什么的,京中就有两个人家的孩子,想跟契兄弟过日子,结果家里不允许,后果就是他们得了失心疯,家里闹的沸反盈天的……王爷要是也那样了,王太妃非得乐成失心疯不可。   “闭嘴!”被他念叨的烦,王佐直接抄起一块糕点,堵在了他的嘴上,自己则是将画轴放在了书桌上,摊开,看上面的题字,半晌才分析出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不该是君不知么?这上面写的是‘心悦君兮卿有意’……他改的?”   抚摸着那上面潦草的题字,王佐本来古井无波的眼目中,渐渐地染上了暖意,渐渐地爆发出了耀人的神采!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卿有意……。”   “哈哈哈哈……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卿有意……。”   “好一个‘心悦君兮卿有意’……哈哈哈……哈哈哈……!”   王佐仰天长啸,心中那股郁闷之气早就飞散了,同时一股子浓郁的喜悦心情爆发出来,整个人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股子……甜蜜蜜的味道。   王富贵都看傻眼了!   “王爷,王爷!”王富贵吓坏了好么?赶紧过去抱着他的一条腿:“你可别……真的得了失心疯?”   “你才失心疯呢!”王佐将王富贵轻轻地踢开:“看看,这是田儿给我的回复,呵呵呵…   …。,,   王富贵爬起来,趴在那里看了半天,总结了一下:“他这写的错别字吧?”   “你懂什么?”王佐非常得意的摸着那字迹:“这是在心情激荡之下,写出来的字,我能看得出来,田儿是跟我一样的……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这就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王佐现在的心情,好的能飞上天,他觉得自己有记忆以来,二十年最开心的日子,就是今   天了。   王富贵还说田儿写错了字?   他一个没爱过人的懂个屁!   王佐乐得在屋里转悠了好几圈,整个人行的都要飞上天的架势,王富贵心里也不知道要咋办才合适了。   不想他们俩成吧?看王爷那样,真难受。   可真成了一对吧?再想一想京中王府的乱七八糟,又有些担心。   这成和不成,都让人纠结……。   再说丁田,跟着家里人逛了灯会,猜了两个灯谜,得了两盖莲花灯,一模一样的莲花灯,   二婶子还让他挂在自家门口:“这可是你猜谜的来的,好东西挂在上头,挂过正月再收起来。   ”   “好,听二婶子的!”丁田拎着两盏灯笼,给大家照亮。   其实大月亮挂在天上,就是天然的灯光,照亮也只是凑个热闹,倒是二叔三叔他们,分别在县城里买了两栋宅院。   “在我那里住不是挺好的吗?”丁田道:“离店铺也近。”   “我们是在另外两家店铺旁边买的宅院,平日里来县城就在那里落脚,掌柜的伙计之类的也有个地方住,加上买的宅院大一些,分出来几个房间当库房,粮食不能都放在店里。”三叔憨厚的一笑:“每天的银钱账本子也要放回家里的……。”   “不错,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丁田点了点头:“尤其是粮店的库存。”   一个不小心,一把火就烧没了。   丁家的家底薄的很,又走的是薄利多销的路子,或许会遭人嫉妒也不说不定。   丁田一时之间想的就有些多了。   一直到小堂弟要面人儿,才收回思绪,看着捏面人的手艺不错,丁田干脆指着小堂弟道:“麻烦您照着这小子捏一个,让他拿着,看他敢不敢吃?”   捏面人的顿时就乐了:“小少爷一看就是个胆儿大的,这就给捏一个!”   全家人都在呢,一人捏了一个,又给两个小的多捏了一个孙悟空,那小金箍棒捏的太小巧又有趣,丁田都看的眼馋了。   不过……他将二叔三叔他们送回去之后,单独来了捏面人的地方:“我想让你在给我捏一个……那啥,他人没来,我说,你捏……。”   半晌之后,丁田给了捏面人的一两银子。   “这个太多了……。”捏面人的翻了翻钱箱子,他找不开。   “给您的,不用找了!”丁田美滋滋的举着两个小面人儿:“这个挺好,我喜欢。”两个小面人儿,一个穿着银色盔甲,身披大红披风,背上一把长弓,腰间一壶白羽箭矢,端的是威风凛凛;另一个小面人儿就是丁田自己。   美滋滋的回到了家里,发现隔壁没动静,丁田想了想,没过去,反而是洗漱了一下,家里早有烧好的热水,是二婶她们给收拾的,他就需要洗漱一下,然后填上热水放在炉子上,里头再压上煤炭即可。   换了一身舒服宽松的睡衣,躺在被窝里,丁田就迷糊的睡着了……这些天,他太累了。   半夜时分,一个人影,就站在他的坑边上,黑夜里都能看到晶晶亮的眼珠子。 第二百三十二章 护士啊   丁田作为一个现代人,在古代生活了二年,但是在累了的情况下,尤其是在指挥了一场十万人级别的大战之后,他睡着了就睡的沉了。   大冬天的,舒服的热炕,温暖的被窝,加上逛了半宿的花灯,谁不累啊?   警惕性也就下降了很多,就算是警察学校毕业的高材生,在这个时候也没剩下多少。   反倒是他坑边的人,怕惊扰了他的好眠,特别将油灯挑的暗了些,又将炉火烧的旺了些,屋里温度上升不少,那黑影就坐在坑边上,本打算给他守夜的,结果却头一歪,也跟着他睡着了。   幸好这屋里不仅有炉子,还有火墙提供温度,炉子里的东西烧尽了,便凉了,倒是火墙一直保持温度,没让屋里凉着。   等丁田天微微亮的时候就醒了一下,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王佐!   “哎呀!”丁田一下子就坐了起来:“你怎么来了?”   王佐当时的确是困的很,但还是揉了揉眼睛:“我来看看你,困了……。”   王爷没睡醒呢!   丁田也是没规矩惯了,这会儿他也正困顿着,皆因生物钟习惯了这个时候起床,他才醒的,还得继续睡一觉呢!   于是毫不顾忌的将王佐扯上火炕,脱了鞋子,他自己盖着的就是双人的大棉被,因为二婶子怕他半夜踢被子,特意做的大大的,还用了十斤棉花那种,超级大厚被子。   别说盖他们两个人了,就是盖三个人也是可以的。   加上丁田做的枕头也够大,坑上铺着的是坑被,整铺炕都是一层竹席,一层葛布,一层炕被,上炕就能躺着睡,俩人也都困得厉害,这个时候什么谈情说爱都没用,睡觉就是了。   俩人盖着一床被子,也不见外,倒是因为彼此心里有对方,反而非常和谐的抱在一起,睡的那叫一个香啊!   王富贵在堂屋那里等了半天,见里头还没动静,就缩在椅子上打了个盹儿,他倒是好命,因为是个常随,虽然也有勇气提刀上阵杀敌,关键是没那个机会。   王佐还需要忙碌,他倒是按时按点的去睡觉休息,照顾王佐的饮食起居。   所以王佐睡得少,丁田也同样累得慌,他倒是精神抖索,刚打了会盹,睁开眼睛发现里头还是静悄悄的,俩人就没说点什么?笑一笑总该有吧?还是俩人……王富贵猛然瞪大了眼睛,难道俩人……赶紧的爬起来,蹑手蹑脚的到了门前,偷偷地推开门……门里还有一层棉布帘子   撩开帘子往里一瞧,就着灯光,才看到王爷在一边睡着了,丁田躺着睡得舒服,本想很生气的,想着怎么还让王爷给他守夜呢?   后来又一想,王爷最不喜欢下头的人对他的事情指手画脚了,上次他在帐篷里自作主张的支走了高将军他们,王爷就说过他了。   现在……他只好放下棉帘子,退了出去。   结果又打了个盹儿,然后听到了动静,屋里的人对话也没压低声音,俩人就这么睡在了一起……啥事儿都没干的睡在了一个被窝里。   王富贵没奈何,等他们俩睡着了,这才轻手轻脚的进屋,将炉子里重新烧上木柴,压上煤   炭。   又跑出去让人张罗早饭,同时,又派人去通知高将军他们,王爷下午回军中。   上午这是走不了了。   等王佐跟丁田再次睡醒,外头已经天光大亮了,酉时都快过了。   俩人同一时间睁开眼睛,发现彼此都非常和谐的相拥而眠,面面相觑了一下,丁田到底是现代人,又觉得自己谈了两辈子第一次的恋爱,非常大方的赏了王佐一个早安吻……他没亲在嘴巴上,而是亲在了额头上:“早上好,我的宁王殿下!”   感觉非常棒!   丁田的眼睛非常干净,纯粹的看着王佐,眼珠子里的倒映着王佐吃惊的俊脸。   王佐吃惊了半晌,突然笑了。   他平时不是冷笑,就是淡笑。   再不就是嘲讽的笑,哈哈大笑一般都是仰天长笑的……。   偏偏这会儿,他是真的在笑,露出八颗牙齿,笑的那么欢快,笑的那么开心,整个人都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反正丁田是看直了眼:“我男朋友真帅啊!”   什么阳光男孩儿、奶油小生的,都不如王佐好看!   顿时觉得自己不亏了。   “起来吧,别看了。”王佐推了推他:“昨天我看了画,没看之前,心丧若死,看了后,   兴高采烈。”   不用细说,丁田就猜到了王佐的心思:“小心眼了吧?”   肯定的啊!   王佐不吭声,反而起来自己穿了鞋子:“外头可能准备好了早饭,吃点,我们去军营,今天将东西料理好,明天我们回来。”   “不回府城了吗?”丁田也爬起来穿上了衣服鞋袜:“今天都正月十六了。”   “等朝廷的赏赐到了,再回府城不迟。”王佐上手给丁田拢了一下衣领子:“好了,出去洗脸吃饭。”   “嗯!”丁田点头:“我那角房里还有青菜。”   “嗯。”王佐点头。   除却俩人最初的激动过后,相处的模式却有些老夫老妻的感觉,因为太熟悉了点,激动过后归于平淡。   出了卧房,到了厅堂就有人端来了热水净面用的各种东西,俩人洗漱过后,出了门,外头艳阳高照,且没有多少风,去了厢房用的早饭。   王富贵果然能耐,韭黄牛肉馅的蒸饺,醋椒小白菜,爆炒土豆丝,果仁菠菜再来一份酱炖豆腐,一大碗鲫鱼浓汤。   暖呼呼的吃了一顿早饭,王富贵才告诉丁田:“丁二老爷和丁三老爷来看过,我告诉他们,昨天晚上太累了,此刻正睡着呢,他们就没进来,还告诉你说他们回村里去了,等过了二月二,再来县城开铺子。”   “哦。”丁田点头,他明白,二叔跟三叔是觉得挨着贵人不自在,小农思想非常严重,觉得还是在村里待着的好。   何况如今并不太平,哪怕是打赢了一场仗,百姓们也不敢掉以轻心,皆因为被前些年那场大战给吓着了。   “吃饱了,我们去军营。”王佐擦了一下嘴巴:“好多事情要办呢,还有那些伤兵……。   ”   “嗯,走吧!”   俩人表白的第二天,互道心意之后,就赶去了军营。   别看俩人表面上平静,心里还是很激动的,就是时候不太对。   于是,王佐恨上了蛮族,这帮狗东西来的真不是时候。   于是,丁田也怪上了蛮族,本来好好的表白的日子,一来全给搅合了。   到了地方之后,俩人分开忙碌,这一忙,又是十天的时间,来往的军报走的是八百里加急,速度上是没的说,结果十天之后,回来的人带来的消息非常让人震惊!   朝中不少人都说这军报是假的!   然后被皇上喷了回去,因为军报上有宁王的大印。   又有人说匪夷所思,又被宏王喷了回去,宏王陈家虽然不领兵了,但是却掌握着京畿四大营之一的御林军营,有四万御林军驻扎在皇陵附近,一个是护卫皇陵安全,另一个则是拱卫京   畿。   算是少有的兵权在手的铁帽子王了。   不过宏王已经六十多了,家里的儿子没有一个成器的,也就大儿子好一些,老实巴交的性子,像极了宏王妃,立为世子,下一代的宏王,恐怕无法接掌御林军了。   不过铁帽子王府不是白叫的,哪怕不接触兵事,他们家传承下来的底蕴也极厚,少了实践也没关系,可以学习一些理论知识。   所以宏王相信,有“完胜”的战争,何况还有宁王在那边。   因为是宁王在那边坐镇,其他七家铁帽子王非常支持王佐。   这七家凑在一起,呵呵,满朝文武没有谁敢无视他们的声音。   而且皇上也说了,军报上还说了,不止是有宁王在场,还有高达将军,那是曹大将军的得意门生;还有王禆将,那是高达将军的得力手下。   况且前大营那么多人,一个人说谎,难道那五万人都说谎吗?   丁田闹出来的动静那么大,的确是搜刮干净了全县城的烟花爆竹,全县城的人都知道啊!   何况军中若是有损失,肯定会举行葬礼,这不是在征伐的路上,死了人没办法,只能火化后背着骨灰送回去,这是在驻军当地啊。   所以,综上所述,的确是一场大大的“完胜”!   然后就说了,让王佐他们等待,在二月二之前,赏赐一定会搬下来。   从京中调度的赏赐走的慢一些,但是肯定会在二月二之前到达的……。   丁田无所谓,他正在伤兵营里头照顾伤兵们,自从上次在俘虏营里受到了不友好的袭击,王佐就不允许他再过去了。   不过帖木儿他们倒是可以过来找他。   跟那些后来的俘虏不一样,帖木儿他们当时与其说是冲锋陷阵,不如说是来自杀的,半路上都有人掉马的好么。   对于活不下去的牧民,丁田还是很给面子的,对于强盗,那就没好脸色了。   老师兄告诉丁田:“经过看管俘虏营,那五十六个孩子已经能出师了,起码这接骨和固定伤势上来说,都已经是熟手了。”   “那就都划归到您那里去,说实话,五万人的大营,一共就不到一百个大夫,太少了!”丁田吐槽:“就算一个人再厉害,他也只能照顾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这可倒好,要照顾五百个,真到了大战起来,五百个伤患,还不得等到血流干了啊?”   “这也是没办法啊!”老师兄叹了口气:“不是谁都能学成大夫的……。”   “那我们这里不需要艺术多高明的大夫,起码训练点护士出来吧?”丁田挠了挠头:“哦,就是专门给兵士们看顾的……就像是我那五十六个学生一样,他们只管最简单的清洁、消毒、止血、包扎和护理……。”   他记得古代最早的时候,好像护士都是男的?现代社会也有男护士的,只不过为了方便,一般的都是女护士。   “这个倒是挺好……我们去找王爷!”老师兄一乐,立刻带着丁田就去找了王佐,说了“护士”的事情:“这样的话,多少兵卒也不用硬扛着……我们也有多余的时间来给重伤号看病   医者仁心的老师兄,说的头头是道,丁田敲边鼓,王佐就点头了:“好,此事你们先练练   手,本王会跟朝廷上奏的。”   倒是旁边的高将军,听了这话,朝郑太医跟丁田行了一个大礼:“高某代所有将官士兵,谢二位高义!” 第二百三十三章 爵封云骑尉   但凡是当将军的,就没有不爱护自己手下士兵的,哪怕这个将军是个草包,也会有一些心腹士兵帮衬着,不然绝对当不了将军。   更无法坐镇营中,尤其是前大营还是先锋营,这里的兵将折损率最高,高达能当十年前大营的将军,跟这里的一些老卒们都是有感情的,多少次冲锋陷阵,背靠背御敌。   又有多少次,因为救治不及时,很多兵卒都是活活流光了血死掉的?   不怪高将军如此激动,不顾自己将军的品级,朝俩人行了一个大礼。   “你这个大礼,我收下了。”郑太医摸着胡子道:“老夫已经花甲之龄,却只教导出十几个徒弟,却没想过只教授一些技巧,就在军中用……这个以后就叫护士!”   他倒是毫不客气地用上了丁田起的名字。   宁王点了头,这“护士”的名额,丁田就规定了,一伙必须有一个护士,普通的士兵要学会如何止血,包扎不会,起码知道布条子系上哪儿,可以防止自己流更多的血。   五万人马,起码要有一万人学会包扎止血,接骨正位,成为一个接骨大夫,其余人,则要学会一点止血的技能。   这么多人,不可能丁田一个人教导,于是,他那五十六个学生,成了小先生,丁田是学过战地救护的人,只不过不太专业,能教给他们的都教了,还有野地救援,丁田当年只是实习过几次而已,倒是辨认一些遍地都是的草药,非常容易。   能够止血的中草药遍地都是,就是大家都不认识而已。   起码,丁田就知道大蓟小蓟,这两味草药就是止血的,还有别的杂七杂八的他也认识,交给士兵们,让他们知道,在野外如果受了伤,也能随便扯两把草药先给自己的伤口敷上……。王佐呢,则是写密折、奏章、军报、以及军功分配也要参与……。   俩人告白之后,竟然忙的脚打后脑勺,根本没时间卿卿我我,每日吃饭的时候能见一面就不错了,丁田一直霸占着王佐的王帐,王佐则是霸占着高将军的大帐,高将军只好在自己的寝帐里安歇。   就连王富贵都挠头,这到底是有情啊?还是没情啊?   俩人看起来也不黏糊,每天为了这战事跑前跑后,就吃饭的时候在一起,晚上还分帐篷睡……虽然知道是因为公事的原因,但是王富贵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八卦了一番。   幸好,在正月三十的时候,京中终于来了消息,不止消息,还有前期给军中的赏赐。   这是从临近的省份快速调拨过来的军需,以及赏赐。   曹大将军得封爵位一等武功伯,官升为超品镇国大将军,然后是各种的赏赐,最后才是他的安排:回京颐养天年。   高达则晋升为二品镇北大将军,接替曹大将军的位置,成为整个北疆四十万悍卒的最高领导人,同时,也有一大堆的赏赐搬下。   其他人均是如此,唯有给王佐的不同,给他的是一封皇帝亲笔书写的家信,对他嘘寒问暖,担心他吃不好,睡不好,又怕仗打起来他受伤,看的王佐哭笑不得,同时心里也是暖的,皇帝叔叔对他还是一如既往。   “一点实惠都没有!”丁田就非常现实了:“光是一封书信啊?”   这也太能糊弄人了:“连高达将军都有五十万两银子的奖金呢!”   虽然还没怎么样,但是丁田已经很为自己的男朋友打算了:“王府那么大,开销那么多,   不给点钱怎么活?”   王佐哭笑不得的将他拉过来:“你不懂啊,我已经是一字并肩王了,且世袭罔替,而且我在这里大胜,朝中官员本想说我是谎报军情,但是却被其余七家王爷联名给撅了回去,八大铁帽子王,跟皇室说是同气连枝,实际上,皇室多少都要忌讳一些,若非当年有开国皇帝的遗诏压着,几代皇帝指不定怎么对付八大王府呢,且八大王府平日里也勾心斗角的厉害,并不团结,不过在有外人攻击王府的时候,他们又会瞬间团结起来……哎,这里头的事情太复杂,你能理解么?”   “能吧?”丁田自己都不确定的回答:“我脑子不是很适合这些弯弯绕……。”   王佐心动的将他揽入怀中:“我适合就行了,你只要好好的,就可以了。”   那些复杂的东西,何必让他知道呢?   第一次被人这么揽入怀中安抚,丁田以往都是自己顶天立地的,这会儿却突然被人护在怀   里……那心情自然不同了。   不过他也是男人,没道理让自己的男朋友那么累:“或许,我也能帮上你的忙,你看,蹿天猴儿不是挺好用的么?以后军中可以多准备一些那东西……还有……。”   丁田好歹是后世当警察的,哪怕是个狱警,他也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人,知道你枪支的结构,知道简易的炸药包该怎么做,更知道掷弹筒、高射炮都是怎么回事。   现代那些枪支弹药就不要想了,高端的原子弹啥的更是白日做梦,给这帮人一百年时间能研究出来就不错了;但是他去过、一战、二战的纪念馆,那里头的东西可简单了好么!   他比比划划的将东西说给王佐听了,听的王佐冷汗直冒:“这些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丁田一嘻:“琢磨呗!”   总不能说是自己上辈子学来的吧?   “我那天放烟花退敌的时候,就想到了这些……我平日里是个闷性子,没事就琢磨这些……。”丁田又解释了一下:“何况你看我,小细胳膊小细腿的,打架不是别人的对手,身手灵活关键是没有力气,我不琢磨点厉害的防身工具,怎么当好这个牢头儿?”   王佐一想也是,刚才丁田说的那些东西,不是远程打击的就是单兵威力巨大的武器,要说他自己琢磨出来防身的……他还真信了!   毕竟他跟金不换俩平日里也嘀咕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所以啊,这些东西如果装备给士兵……那还了得?”丁田告诉王佐,热武器对上冷兵器,简直就是屠杀啊!   听完之后,王佐沉默了一下,告诉丁田:“此事你以后不要对外人说一个字,一切交给我来处理。”   “哦……知道了。”丁田很乖的答应了。   “不问问为什么?”他这么乖,王佐本来打算好的腹稿,都无法用上了。   炭笔的事情也是,这次关系到武器的问题,也是如此,他就这么信任自己?   心里暖暖的,胀胀的……。   “为什么呀?”丁田只好随波逐流的问了一句。   “因为这是武器,你只是个没有根基的人。”王佐摸了摸他的头:“将来有什么想法,只需要跟我说就行了,不要随便跟外人说那些话,会让人利用的,你的想法太过惊世骇俗,而你又没有什么城府……若非是遇到了我,你让人卖了还得帮人数钱呢!”   “胡说!”丁田撇嘴:“我这么聪明,粘上毛儿,比猴儿都精!”   王佐什么都没说,只是又摸了摸他的狗头:“嗯,我的田儿最聪明。”   聪明的丁田,也有了封赏,他的封赏最高,因为是头功,上头给他封了一个云骑尉的爵位   I   还有一千两黄金,一万两白银,五万铜钱。   绫、罗、绸、缎、丝、帛、锦、绢各百匹。   牛一百头,羊一千口,青玉山子一座,白玉摆件一对,紫檀摆件四座,御制笔墨纸砚四套,上用的笔墨纸砚十套,白米一千斤,白面一千斤。   丁田都听傻了!   本朝封爵的规章制度跟明朝差不多,同样有宗室封爵与外戚封爵两种。   本朝的爵位贵重,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两种。   开国皇帝之初,除却指定的八大铁帽子王外,亲王嫡长子年十岁以上则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服均视一品;诸子年十岁以上,则封为公国;郡王嫡长子为国公世子;嫡长孙则授长孙;冠服均视一品;以此类推,诸子则授镇国将军,从一品;孙辅国将军,从二品;曾孙奉国将军,从二品;四世孙镇国中尉;从四品。五世孙辅国中尉,从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从六品;再往下就取消爵位,成为普通宗室人员。   又借鉴了前朝爵位都是世袭罔替,导致功勋爵位太多,又没有出色后代,故而开国皇帝规定:“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予。”   爵分两种,一是只授终身(不世袭),二是可以世袭(降爵世袭加嫡长子继承制),世与不世,以军功大小而定,均给诰券。   且非常重视军功,颁发天下的规定中,明确指出:除有军功者外,可得爵号的还有曲阜孔子后裔衍圣公及驸马都尉、外戚等因恩泽受封者,但只是给诰而不给券。   且铁帽子王的岁禄定为五万石,亲王岁禄为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   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   除此之外,鉴于前朝土地兼并的弊端,各家只允许拥有赐田,而不许私自增加田亩。   这赐田也是有数的,在降爵袭承爵位之后,将会收回国有,贸然多出来的田亩,都会收归国有,并且会惩罚多吞多占田产的人家。   不像前朝的时候,有的亲王田亩竟至数千上万顷,几乎半座城的田地都是王府所有。   与前朝不同的是,本朝的爵位,只有爵号和食禄,除却王爵,并无其他的封邑。   丁田并非宗室成员,加上他是战功封爵,根据他本身的品级,以及战功,他被封为云骑尉,乃是正五品的级别。   王佐怕他搞不明白,特意跟他说明了一下,国朝如今的爵位等级,实际上分为九层二十七个级别:   公爵:一、二、三等公爵;   侯爵:一等侯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侯爵   伯爵:一等伯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伯爵   子爵:一等子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子爵   男爵: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男爵   轻车都尉: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轻车都尉;   骑都尉: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   云骑尉:云骑尉;   恩骑尉:恩骑尉是一级特殊的爵位,世爵每承袭一次,即降一级,云骑尉再袭一次,就降为恩骑尉,恩骑尉不再降爵,因为是最后一个爵位了。   再降的话,就是普通老百姓了,可能唯一比别人好一点的事,家产挺多……。   丁田听的头晕脑胀:“你就告诉我,我能每年在朝廷那里领多少钱?”   王佐一嘻:“你……好吧,你现在是云骑尉,每年有八十五两银子的俸禄,还享有贵族特权,例如进出城关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可在京中一般街道上骑马,但是不能飞奔,你乘坐的马车,也可以制作的大一些,舒服一些,可用双马拉车……。”   “那就行了!”丁田乐颠颠的道:“我主要是喜欢皇上赏赐我的那一万两白银!一千两黄金!那才是实惠的东西。” 第二百三十四章 俘虏的处理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贵族”啊、“爵位”啊,都是没什么太大感觉的,唯有对钱最为看重,有了这钱,才觉得自己没白干活。   王佐再次告诉他:“你这受爵的一应事务还要等到礼部来人才能确定,现在不要太张扬,你还不是云骑尉呢。”   “哦,我懂了!”丁田看了看他:“这会儿我是预备着,等受爵之后,才可以摆爵爷的款儿,对吧?”   “聪明。”王佐道:“这封爵跟升官不一样,你是以军功封爵,虽然这个爵位你大概只能传一代……你该不是想找个女人成亲生孩子吧?”   “你要是对我不好,我就不要你了,你要是对我好,我就不找!”丁田非常现实的告诉王佐:“你就算是王爷,我也会要求你对我好的,敢对我不好……或者你要是找了个媳妇儿呢?   丁田瞪大眼睛,很有可能啊!   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何况他是草根阶级,王佐可是个王爷!   偌大一个王府,以及世袭罔替的帽子,难道就这么断送在他手里了?还有,他那王府里可还有个继母生的弟弟……丁田有些拿不准,王佐到时候,家里红旗飘飘,外头他这面绿旗还不得发疯啊?   “我不会。”王佐认真地看着丁田:“子嗣的事情我会解决,你……你呢?”   “我?”丁田非常淡定的道:“我可以过继我叔父家弟弟的孩子,或者同族家的也一样,不过我想过继叔父家弟弟的儿子……总之,我不会娶这个……任何女子为妻。”   他其实想说的是“这个时代”的女子为妻。   说实话,他都不知道娶了之后跟人说什么?   因为按照这个时期的规矩,男女双方成亲之前,能见一面都是双方父母开明大度了,基本上都是“盲婚哑嫁”,在入洞房之前,两口子连个感情基础都没有,多别扭啊?   而且成亲之后,各种事情……他都无法接受,例如但凡是有点子钱的都要纳妾,后院当家主妇连这个都要管的,仿佛不给老爷纳妾就是不贤良淑德似的……丁田最讨厌三妻四妾了。   这让他有一种“光明正大”养活小三儿、小四儿甚至是小五小六的感觉。   太可耻了一些,受不了这个。   虽然他已经尽量适应这个时代的一切,但是某些事情依然适应不了,例如不把下人的人命当回事,他就受不了;还有这一夫一妻多妾制。   “我也不会。”   俩人算是说定了,都不找女人,也不娶媳妇儿。   嗯,说明白了之后,仿佛更心心相印了。   而后王佐就告诉丁田个事儿:“你既然有了爵位,受爵之后,就能在家乡起祠堂了。”   “哦?”丁田眼睛一亮:“对啊!”   按照古代的规定,修建祠堂有等级之限,民间不得立祠。到明代嘉靖“许民间皆联宗立庙”,后来倒是做过皇帝或封侯过的姓氏才可称“家庙”,其余称宗祠。   这祠堂的大小,也要看先人的身份。   平民百姓,就算来个三间砖瓦房,再有两个东西厢房,就不错了。   有举人的人家,能有个二进的小院,挂个某氏祠堂,已经逆天了。   有进士的家族,能有三进的大院子,除却挂“某氏祠堂”外,还能在二进院落挂上“进士及第”的匾额。   要是状元、榜眼、探花的话,那就更好了。   可是有爵位的人家,却可以将祠堂盖的非常大气。   而且祠堂有多种用途。   除了“崇宗祀祖”之用外,各房子孙平时有办理婚、丧、寿、喜等事时,便利用这些宽广的祠堂以作为活动之用。   另外,族亲们有时为了商议族内的重要事务,也利用祠堂作为会聚场所。   “此事我给你拟个折子上去,礼部自然会派人给你设计图纸,你只要按图纸建起来就行了。”王佐道:“目前赏赐是下来了,我们也该回府城了。”   “嗯,是该回去了。”他们这出来一个多月了,本来想在家好好的过个除夕,混过正月的,却又是敌袭又是打仗的,闹腾的很。   不过在最后,处理俘虏的事情上,又有了分歧。   按照军中的惯例:这些俘虏,杀了祭旗最合适。   其次就是屠杀,为了彰显军队的强大让敌人畏惧、本方补给不足以供应、信仰等等,会经常出现。   纳降则是排在第三。   且一般这都是针对一些正规军或者乱民,对外敌多数都是收编为奴,作为壮丁修建一些大型建筑、修筑工事、运送补给等等。   可是草原上的人,哪儿会这些啊?   让他们运输补给都怕他们半路上跑了!   剩下的就是遣散了,这个是文臣们的坚持。   补充兵员也不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啊!   王佐和高达将军以及王禆将他们商量了半天,也没能商量出个子午卯酉,其中军方就想杀了祭旗,这是最能威慑敌人的一种方式,还想在草原上垒砌一座人头的“京观”!   “杀了?凭什么呀?”丁田不同意了:“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命,草原上损失了一万多青壮   ,他们的人不着急么?让他们派人来谈判,一个青壮两头牛,或者换十五口羊,换不换?不换就都卖给大户人家当力工!换的话,就按照这个价码来,活生生的好处干嘛不要?”   “这……好么?”高达将军他们根本没想过这个。   他们都是军人,以往是杀习惯了,还有就是献俘什么的,这次可是完胜呢!   “那几个当官的,都是他们部落的头头脑脑的吧?”丁田坏笑道:“他们的地盘,草场和牛羊以及妇孺啊,奴隶什么的,八成也都被逃回去的人瓜分完了,你说,要是他们回去了……还不得闹腾起来?”   草原上不消停,他们这边才会安定。   这是非常现实的对比,敌人内部乱了,哪儿还有心情来这边打草谷啊?   “对啊!”参军一拍手:“而且他们的权利交接非常快速,谁有实力谁就是老大,那些小老大本来有地盘有人的,回去之后就没了……谁会甘心?”   小老大也会有一些铁杆支持者,不然怎么管理部族?   草原狼的性格残忍又冷血,一个不对就会举刀子相互砍。   “那几个头人什么的,如果草原上没人来赎回,本王出一个人一头羊的价格,赎出他们来,白给一些俘虏,送他们回去。”王佐更狠:“到时候,他们没了的东西,就让他们自己挥刀抢回来吧!”   俘虏就这么处理了,草原上自然有人有办法相互通信,那些败退回去的两个大部族要是不管不顾的话,以后谁还敢跟他们一起来边关打草谷?   而且这事儿也不是什么秘密,草原上因为生存压力的关系,很多部族之间别看是同一个民族,却不同一个不落,相互之间提防的特别严。   谁的部族虚弱了,立刻就有其他强壮的部族来瓜分这个虚弱的部族,不然巴彦部的巴穆也不会那么生气,他的部落青壮少了,牛羊却还在,到时候难免成为其他人眼中的肥羊。   故而这个消息一传来,他第一个就信了!   并且传来消息的还是他熟悉的大青商人。   那商人这次来是以官家特使的身份过来的,且他能说会道的很:“巴穆大人啊,您想一想,你们巴彦部落何尝有少过五万空弦之士的时候?我看那塞斯图就是个缺德鬼,他要去打草谷何不自己去呢?非要拉上你,这回可好了,损兵折将的多不值啊!”   “当时并不知道边关那头会严阵以待……。”其实当时他们也是想着捡个便宜,何况大冬天的,实在是部落过不下去了,才想着去打草谷的。   “那他就没邀请别的部落?”那商人巧舌如簧:“他的巴特尔部落是怎么起来的?无非是吃了小部落,壮大了自己,如果这个时候,他来吞掉巴彦部落呢?巴彦部落在草原上可是有名的古老部落……。”   顿时,巴穆冷汗都下来了!   这是个坑啊!   他被塞斯图那个杂种给坑了!   这个时候他想的就更多了,要是巴彦部落虚弱了,塞斯图那边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他当年就没放过任何一个稍微虚弱一点的部落。   草原上的势力划分非常的残酷,谁的手下兵多将广,谁就占大地盘,养的牛羊马匹多,女人孩子多,就有未来的发展实力,谁的毡房最大,谁就能当可汗,就这么简单。   “好!俘虏我要了!”巴穆咬牙:“一万人!”   “大人啊,你要一万人,那可要准备三万头牛,五十万口羊才行。”商人顿时狮子大开口:“这可是一万现成的青壮,回来就能当战士用的那种。”   “这个……太贵了吧?”巴穆心里算了一下,他还真没那么多羊,牛这种东西也没那么多   “不贵了,这都不贵了,要是按照我们将军的推算,起码要您五万头牛,一百万口羊!”商人胡乱吹嘘:“但是我们关系好,我乐意为您打个折扣,两万头牛就好,你多给点母牛,最好是揣了崽子的,到了地方崽子也下来了,可以充一头……。”   讨价还价,最后拟定了一万战俘的青壮,巴穆用两万头牛,其中要有五千头怀了崽子的母牛加四十万口羊,赎回他的战士们。   商人笑颜如花的赞赏巴穆:“不愧是最古老的部落,看看这家底,和您说实话吧,上头说的是跟您谈,或者是跟塞斯图谈,但是我没考虑过塞斯图,他那个部落,穷的嘎嘎响,能有这大手笔么?”   塞斯图的部落看着扩张的快,实际上底蕴并不厚,不然也不会一遭了白灾,连个抵抗的能力都没有,就要去打草谷,他也知道自己这一去费劲一些,所以才拉了巴穆一起,谁知道十万人,回来不足一半,加上他打草谷失败,损失惨重……。   “他那个部落能有什么好东西!”巴穆果然不屑一顾的道:“能有五万头牛就不错了,羊恐怕得冻死一半……。”   作为邻居,彼此太知道底细了,巴穆看不起塞斯图是因为塞斯图这家伙非常不讲究,吞并一个部落之后,但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都砍了,老人和女人竟是都不要的……他只要青壮,以及不高过车轮的娃儿,将来长大了能给他当战士。   商人离开后,巴穆的手下不服气:“给了他们那么多,我们还剩下什么了?”   “你懂什么?人最重要!”巴穆摸着下巴,眼睛里闪烁着残忍的光辉:“我们没了牛羊,但是我们有了战士,可以回头去抢塞斯图!”   草原上的冰雪尚未融化,但是却有人搅动了风云……。 第二百三十五章 回到府城   丁田在离开牛角县之前,花了大价钱,买了十八个铺子,都是沿街最好的地段,虽然暂时空着,但是日后等县城红火起来,这十几个铺子,光是吃租金,就够他的花销了。   而且他买了铺子,自然,也给县衙创造了一些政绩。   毕竟这铺子现在是归官府售卖,丁田也不压价,官府也这是给他打了个折扣而已,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好处,就是卖给他的是第二繁华的那条街,虽然不在主干道上,却是挨着市场非常近的地方。   丁田带着的赏赐太多,干脆就都留在了牛角县的家里。   自己依然轻装简从,不过他倒是想得美!   要回府城了,二叔全家和二婶全家都来送行,还有舅舅,一家给他拖了一辆大马车的东西   并不昂贵,却都是给他的,二婶子跟舅母一个劲儿地说走的太急了点。   “等三月份,清明的时候回来,等大堂妹成亲后,我再回府城。”丁田道:“就一个月的时间。”   “那感情好!”舅母跟两位婶子给他量了身材的尺寸:“我们三个快点做,给你赶两身春装,再做两身夏衫,四双鞋子,你这一年的衣服就差不多了。”   丁田已经不怎么长个头了,身材几乎定型,婶子跟舅母量好了尺寸能用个一二年。   只要他不突然变胖。   “好,到时候我回来参加……那个,送大堂妹出门子。”丁田好悬说成了“参加婚礼”了,不过高兴是真的高兴,大堂妹嫁得好才是真的好。   横竖走的时候,拖走了四大车,他回来的时候,拖的六大车……。   跟着王佐的队伍走的,牛角县不少人来送行,大家都知道,这次能赢得这么痛快,多亏了宁王殿下坐镇军中,将士用命,加上丁田的奇思妙想。   然后朝廷上就有了一个新的命令:在出关与外族交易的禁止物品名单里,加上了“烟花爆竹”这一项。   只是外族人不过除夕,他们喜欢的是能驱寒的烈酒,是能解油腻的茶叶,是可以长力气的盐巴……采购这个的太少了,禁止了也就禁止了,根本没引起什么太大的注意。   一行人回到了府城,杜知府亲自带人来接:“恭喜王爷,贺喜诸位了!”   牛角县的前大营先是被偷袭,然后胜利,又被大军压境,结果三天就化解了难题,竟然是完胜!   跟演戏一样,平素大家不觉得,现在却一个个都红光满面,很想沾一沾这个喜气。   “府尊大人!”丁田一抱拳:“属下回来销假。”   “好,好!”杜大人有些圆润了的脸庞,都快笑出金光了:“请王爷王驾入城,大家请!   ”   府城里的看热闹的人也不少,一路上人多,却没人敢靠近,丁田跟着王佐回到了家……他还是回到了自己的院子,好么,马六全家都在,还有兰兰和崔久,一个个笑的都能看到后牙槽了!   “给田少贺喜!”   “嗯,都起来吧!”丁田板着脸:“一人二两银子,我也没太多钱了,这次赏的都是黄金,我用来买了铺子,嗯……还有要起个祠堂……也预备了点钱……。”   众人哄堂大笑:“我们也不贪图那点赏钱,主要是田少平安无事。”   在他们看来,丁田平安无事才是最要紧的,这么好的主家可少见了。   回到家里到底是舒服了,丁田这些天都没洗过澡,别提多难受了,最多是用热水擦一擦而已,回到家里,早已经有人准备了两大桶洗澡水给他沐浴用,更有他习惯穿的睡衣,他喜欢的布巾,将洗干净了的头发一捆,布巾自然会吸干水分。   这边刚洗漱完毕,那边王佐就过来了:“今天晚上在家吃,明天去知府衙门用晚膳,后天   我要出门去中军那头,带着高将军跟曹大将军交接一番。”   “要去多久?”丁田一下子就问到了重点。   “大概一个多月吧?要看那边的情况,此次完胜,还有很多后续需要办理……。”王佐说了一大堆,丁田总结了一下:就是古代的办事效率非常慢,加上交通不便,信息也不及时……   总之,这次完胜的所有奖项想要落实,估计得今年秋收之后了。   这老牛一般的速度啊!   真是让丁田佩服的五体投地,这要是在现代,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媒体早就曝光了好么   I   “哦,我知道了,吃饭吧!”丁田拉着他上了餐桌:“都是平时吃的,但不是我做的……   ”   “我带了饭菜过来。”王佐一挥手,王富贵就蹦出来了,不仅验毒,还放了几盘子菜在桌   子上。   丁田家的饭菜,无非就是他爱吃的小鸡炖蘑菇,红烧肉炖粉条,一个韭菜炒鸡蛋就挺好的了,还有一份醋椒小白菜,一大碗菠菜汤。   家常的菜色,主食就是二米饭。   而王佐的菜可讲究多了:一盘百花鸭舌,一盘明珠豆腐,荷叶一品鸡,牛柳炒白蘑,汤则是蛤什蟆汤!   两个人的饭菜放到一起,颇为喜庆:一边是丁家的家常菜,一边是王爷的王府菜。   家常菜盘子比脸都大,且做发粗糙,随便炖在一起,放的也是支楞巴翘。   再看人家王府的菜品,摆盘花哨,颜色亮丽,且数量都不太多,只够两个人吃的,香味儿飘散出来……丁田抻着脖子看了半天:“这什么玩意儿?”   看起来白白胖胖的,但是那是啥?   “这是蛤什蟆汤,给你和王爷补一补……。”王富贵盛了两碗汤,给他们俩:“一人一碗,喝吧!”   “蛤什蟆汤?雪蛤啊?”丁田瞪大了眼睛。   雪蛤(蛤什蟆)学名中国东北林蛙,又名雪蛤、哈什妈、黄哈蜂、油哈蜂、红肚田鸡等^这东西是在东北长白山特有的珍稀的野生动物。   其与蛤蟆和田鸡完全是不同原动物。   且丁田记得,唯华夏有这个宝贝儿,被列为易危(v)物种。   据说是集药用、食补、美容功能于一体的珍稀两栖类动物……。   以前听分配到林业局的同学说过,抓一只这玩意儿,就要被判刑三年,弄死了就判刑五年……人不如雪蛤。   但是据说这东西大补!   其他的就不说了,对放化疗的肿瘤患者可迅速补充高蛋白,增加白细胞恢复体力,光是这一点,就有不少人工养殖的雪蛤,卖的天价。   小老百姓的丁田没吃过啊,有点不敢下嘴……。   “吃!”王佐瞪了王富贵一眼,主动开吃,带动的丁田也吃了一口……好吃啊!   这东西入口即化,味道鲜美,最主要的是,吃的是雪蛤,丁田非常享受的将一碗都吃进去了。   两人的饭菜都非常丰富,加上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二人已经将这里视为“家”了。吃的非常舒心,吃过了饭,又凑在一起说了会儿事情,丁田就犯困了,依着被子就睡着了,王佐被他带动的也困了,俩人和衣,头碰着头,手里还有一些没写完的各种计划,就这么睡着了。   金不换找来,看了一眼俩人就走了;杜知府来,也看了一眼就离开了;高达将军过来,同样看了一眼,因为没敢打扰王爷跟丁司狱休息,也走了……。   合着来来往往的人都知道俩人在炕上睡着了,却没有一个想歪的……皆因他们俩在炕上聊了热武器,丁田跟王佐说起了冷兵器军阵啥的……王佐记录了很多,准备一点一点的实验,说的都是正事,加上王佐手里头还捏着一份没写完的公文……这明显是累的啊!   谁会多想?   他俩一个是王爷,一个是立了大军功的人。   且明目张胆的睡在一处,谁来了,王富贵都让他们看一眼,一点不造作,厨房里还有人在做点心,预备等他们俩醒了好吃两口。   等人来人往的都天黑了,丁田才跟王佐起来,俩人没想到会睡着,但是丁田不知道来人,王佐却是知道的,等丁田去厨房露两手,给王佐做点吃的时候,王佐那脸“呱嗒”一下子就放了下来:“王富贵,你皮痒痒了吗?”   “王爷,不是小的皮痒痒了,这种事情,总得给人点时间接受吧?让他们今天看看,明天瞅瞅,时间长了……。”王富贵也委屈,他是想破了脑袋,才想了这么一个办法,循循渐进,让人渐渐地熟悉他们俩在一起的情景,将来也不至于太突兀。   “我们俩本来就在一起了。”王佐淡淡的警告他:“不用你多此一举,他们习惯与否,对本王来说,有什么用么?”   王富贵打了个哆嗦,因为王佐一自称“本王”就代表他生气了,但是他倒是能顶住他的怒火,还能辩解一二:“那也对丁司狱有用吧?”   “对他也没什么影响。”王佐穿鞋下炕:“我会安排好的,不用你瞎操心,将这些东西收一下,晚上带回去,我跟他们商议一二。”   “王爷,还有一件事情,京中来人送了年礼……。”王富贵小声禀告:“已经等了您快一个月了!”   “明天就二月二了吧?吃猪头肉的日子,他们才来给我送年礼?是有多看不起本王啊?”王佐都被这件事情气笑了:“去年杀了个管事的,今年本以为不会派人来送死了,结果却来了   ,来了还迟到了?”   “是迟到了……。”王富贵也同样哭笑不得的禀告:“他们谁也不想来送死,谁都知道太妃娘娘不安好心,年礼不说了,来的人必定带着一些任务,这就让人难办了,几个有点门路的都推三阻四,不是脚崴了,就是腰扭了,总之是不能远行,最后太妃娘娘派了她老人家身边那奶娘的娘家侄子来送年礼,那个人算个什么东西?胆小如鼠,贪得无厌,磨磨蹭蹭的走在路上,本来他们出发就晚了快十天了,还不着急赶路,还没到北崇府呢,就被风雪搁在了驿站里,等能上路了……都过年了!”   他们在京中,没见过这么大的雪,何况京中路况多好?东北三府的路况又是个什么犄角旮旯里的东西?   计算错误,加上被风雪阻断了路,等他们磕磕绊绊的来了这里,王爷早走了好么。   好不容易在总督府里住了下来,因为王爷不在,本想耀武扬威一番,结果总督府里的兵丁并不惯着他们,反倒是让人揍了好几顿……这是留在家里的幕僚出的主意。   终归是个奴才,打不死就行了。   打死了也没事儿,反正都是王府的奴才,王爷去年不也打死了一个么。   这才让这帮人消停了,再也不敢冒头了,加上听说了前线的战事,一日三惊的,恨不得丢下年礼就赶紧的往京城跑……。 第二百三十六章 大堂妹出嫁   “领头的管事的,头头脑脑的都杖毙,其余人各打五十大板,割了他们半年的银米,回京去吧!”王佐在丁田面前还有点收敛,但是在处置王府相关之事上,却是杀伐果断。   “是!”王富贵也同样如此。   他们不这样的话,是无法在京中王府生存下去的。   “还有,宫里送年里的人也来了,是在过年前一天到的,只是那个时候您已经去了牛角县……他们说您忙,没见到您不能回去复命……。”所以也留下来了。   如今总督府里热闹着呢。   “我去见见他们,见过了好生打发走,也该有几个人回京给我扇扇风了……。”王佐便起身道:“明天上午,我见他们!”   “是!”王富贵又说了两件事情。   等他俩说的差不多了,丁田那边的饭菜也好了。   丁田也没多做什么,就是炒了个土豆丝,还有在自家暖房里摘了点小白菜,跟豆腐打了个汤,另外还有猪头肉,勉强凑一桌子菜,还看得过去。   “凑合着吃点吧!”丁田做的主食是葱花饼,跟饭店里那种不一样,他在面饼上撒了很多葱花,吃起来葱香脆爽。   “这一个多月整日里大鱼大肉的吃着,都吃腻了,还是你做的好。”王佐一口气竟然吃了好多,王富贵看的直瞪眼。   厨房特意掐着点做的好吃的,竟然抵不过人家随手做的家常菜嘿!   第二天,俩人接着忙,晚上去的杜知府那里赴宴,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等到第三天,王佐就走了,他带着人手以及高将军的人马,去了北大营。   而丁田也正式上班了。7   见到所有的狱卒,他们也同样为丁田高兴:“丁司狱,你没事太好了!”   大家都对他嘘寒问暖,丁田回到自己的岗位上,觉得这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下差后,金不换来了他家,王佐走了,丁田不用下厨,自然有马六家的做了饭菜给他们俩   俩人在一起说了一些事情,喝了点酒,才散了去。   丁田在府城各种跟人会面,林家的人也来了,他也去林家吃了一顿酒席,见了林家的两个小姑娘,各自给了一个金项圈做礼物。   等到了三月份,丁田请了假回老家,一个是为了清明上坟,另一个则是为了大堂妹的婚事,再有就是跟老里长他们商量一下,关于祠堂的问题。   他带了不少东西回老家,整整拖了四挂马车回去。   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情,就是整顿了一下祭品,在清明的时候,全家去上坟。   然后就是大堂妹丁桂花的出嫁。   虽然有二叔二婶子给大闺女准备了嫁妆,但是丁田并不满意,丁桂花的嫁妆,十套新被新褥子,配上新枕头,就占了一辆马车的空间;其次是四根金簪子,两对金耳环,一对金耳坠子,一对金手锡,八根银簪子,一对银簪花儿,两对银耳环,两对银耳坠子,一对珍珠头花,一对珍珠耳环,这是一个梳妆盒子里放的满满当当的,看着就很值钱。   又有陪嫁的十亩地,是在胡家村那里购买的,乃是上等田,地契就放在梳妆盒子里。新衣服二十套,新的绣花鞋二十双,还有大毛衣服十套,这就堆满了另一辆马车。   再有压箱底的银子二百两,金子五十两;耕牛一头,马车一挂。   满村子的人都羡慕啊!   眼睛都快要羡慕红了。   谁家嫁闺女这个样子?   恐怕家底儿都被掏空了吧?   尤其是丁桂花的婆家,满意的不得了,逢人就说,自家娶回来一个金娃娃。   加上丁田虽然封爵的事情尚未传出来,但是都知道他得了封赏,光是在县城里,就买了快一条街的商铺!   这得是多有钱的人家啊!   但是丁田不满意。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二叔却非常满意:“谁家有我老丁家嫁女儿这么丰厚的嫁妆?亲家给的一百两银子,我都当压箱银子给你大堂妹陪嫁回去了,至于那牛,家里又不缺牛。也给陪嫁回去!”   大手笔有没有?   大侄子怎么还不满意啊?   “那我也要给妹子添一些东西。”丁田却有他自己的坚持:“我在县城里买了十几个铺子,现在是空着了,但是日后可不会空着,我给大堂妹陪嫁一间铺子,她是自己开店,还是租赁出去吃租金,都随意,另外,我再给添妆一对青玉佩,一套笔墨纸砚,请宁王殿下给写个‘宜室宜家’的横幅,有了这东西护着,谁也不能欺负了我妹子。”   钱财上,二叔不在乎,他现在已经觉得日子过得很好了,享福想的都造孽,但是对于宁王殿下的字,却非常向往!   不过,老实人没有被突然而至的幸福冲昏了头脑:“人家那么大个宁王,也只见过你妹子一次,连个话都没说过的……咋能给你写这个?”   他也知道,有了这个字儿,自家的女孩子都不愁嫁了。   可是……那可是宁王啊!   连马县令都被抄家了,听说连高将军都在王爷面前跟小猫儿一样,那可是将军呢。   “没事的,二叔,侄儿跟他熟着呢!”丁田底气十足:“我带回来的东西,送到堂妹的嫁妆那里,等她成亲的时候,我这个当堂兄的,亲自背她出门,送她出嫁到婆家,以后那妹夫敢欺负堂妹,看我不上门去锤死他!”   丁桂花成亲,本来没王佐什么事儿,但是王佐还是让主管身边仆妇的管家娘子来了一趟,说是给丁桂花添妆,两匹上用的五花彩绣桂花锦缎,一对八宝嵌金手镯,一支垂苏掐丝桂花样式的金步摇,怡好和了丁桂花的名字,另外还有一对金瓶子,上面浮雕的百子千孙图,做工精细,分量也很重。   样式不多却相当的贵重。   并且那“宜室宜家”的字幅也送来了,还是装裱好的,上头老大的一红戳:“宁亲王印”,用的是亲王级别的银星朱砂印上去的,一看就是真货!   本来婆家那头还有些亲戚羡慕嫉妒恨的,说了一些“齐大非偶”的酸话,这添妆一出,啥都消停了,连亲家母都想着,以后可不能磋磨儿媳妇,这可是跟王府有关系的人家!   日后胡彪的前程,指不定还需要儿媳妇娘家的大舅哥帮衬呢!7   倒是让丁桂花在婆家少了婆婆的磋磨,两个小姑子也被自己的母亲警告过,要跟大嫂子好好相处,日后出门子,大嫂子可有的是嫁妆,到时候给你们添上两件,就够你们在婆家显摆的了。   以至于丁桂花在婆家的日子,过的非常舒心。   添妆也给了,丁桂花也要出嫁了,丁田作为大堂兄,加上他身份不俗,二叔说了,让他背着妹子出门。   这一日,快要夕阳西下了的时候,迎亲队伍过来了。   古代人成亲是在黄昏时分,跟现在的上午结婚不一样。   吹吹打打的热闹,丁家村的人也看的嫁妆啥的稀奇。   只有丁田心情不太好,丁桂花要出嫁了,用在娘家的最后一点时间,给他这个大堂哥做了一双靴子,靴子是夏天穿的靴子,知道丁田夏天较热,靴子的底儿竟然是用干的玉米叶子压成的薄底,用麻绳纳的鞋底子,通透又防潮,鞋面是黑色的锦缎,上头绣了银丝的祥云纹,针脚细密,看的丁田更舍不得自己的妹子了。   现在看新郎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在要背着大堂妹出门子的时候,丁二叔特意将丁田拉出来:“你也跟你妹妹说两句话。”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当官的,眼巴巴的看着他。   “在家为女千般好、嫁人为妇事事艰,桂花,不要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是我老丁家的闺女,我们这一支,这一代的大姑奶奶,谁敢对你不公平,不珍惜,尽管回来找我,你大哥叫丁田,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官员,是你的亲堂兄,家里的大门,永远都为你敞开,只要你想回来,就一定能进门!不管什么理由!”丁田理直气壮地当着满堂宾客,婆家娘家人的面,霸气的道:“谁也不能给我老丁家的闺女亏吃!敢无故磋磨你的,我这个当大哥的必定打上门去!”   众人心里哗然:这当哥哥的可比当爹的更疼新娘子啊。   作为新郎官的胡彪也神情肃穆了很多,其实他家更怕丁家会悔婚,毕竟丁家如今不一样了,而他们胡家最多算是个小地主而已。   把个丁二叔气的直跺脚:“你咋这么说呢?”   “我就这么说了!”丁田梗着脖子道:“我妹子,我护着。”   新郎官只好一拱手:“您放心,我一定会对她好好的……。”   “你最好说到做到,不然我不介意打上门去,而且我的妹子,即便是和离了,也有的是人娶她。”丁田这话说的,新郎官脸都白了。   说完,不管新郎官,一猫腰,将已经穿着大红喜服盖着红盖头的丁桂花背在了背上:“哥哥送你出门,也能将你接回来,不用怕!”   “嗯!”丁桂花顶着红盖头,已经要哭了:“大哥,我不怕。”   将妹子背上了花轿,丁田的脸依然是臭臭的,见二婶子端了一盆子水出来,就问:“这是干啥的?”洋永   “嫁出门的姑娘泼出门的水……这是泼花轿用的。”二婶子只端了个小盆子出来,这本来就是个意思而已。   “不许泼!”丁田大怒,将盆子带水连人都推回了门里:“这盆子水就放在我妹子的房间里,放一辈子都成,我每次看了都添一盆水,我妹子永远在家里有地位。”   “不错,田儿有担当!”老里长第一个附和:“我们丁家的姑娘,不是嫁出门子去我们就不管了,我们的姑娘、姑奶奶们,当然是要管一辈子的……。”   他这话一说,不少丁家嫁出去的姑娘都红了眼眶,心里更想着娘家了。   而其他的媳妇子则是黯然神伤,自己的娘家当年就没这么护着自己……。   日后丁家村再嫁女儿,这“泼水”一节,就没有了。   丁家送走了女儿,也开了酒宴,丁家发了财,加上丁田舍得花钱,虽然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却是吃的红烧羊肉,炖大鹅,豆角干炖排骨,加个凉拌菜,一人一碗热乎的羊杂汤,两合面的馒头管够。   全是肉菜,只有一个凉拌菜算是素菜,结果里头还有不少瘦肉丝!   只是丁田心情一直颇为郁闷,众人都当他舍不得自己的妹子,纷纷夸赞他重亲情。   丁田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以后妹妹们出嫁,都要十八岁!”   非要逼着二叔三叔答应不可,二人没办法,还真点头了:“行,听你的,以后十八岁再出   嫁!要是嫁不出去,你养着吧!”   “我养就我养。”丁田终于开心了一些:“弟弟们也过了二十岁再议亲。” 第二百三十七章 解决后患:建祠堂   “谁家好端端的孩子,二十岁才开始议亲?”二叔反对:“十八岁议亲都是晚的了,好姑娘都被人定下了,你让你弟弟们娶个啥?”   这年头,上了十八岁没定亲的女子就是老姑娘了,上了二十岁没定亲的男子,不是家里有事情耽误了,就是……有啥毛病吧?   三叔非常疑惑的看着丁田:“你过了年就十九了,就算你当了官,二十岁也该考虑成亲的事情了吧?特殊行动组   “二叔三叔,叔祖,兴叔,家里也就您四位是说了算的,正好大家都在,我也说个事儿……。”丁田心里一个咯噔,然后看四周人人热切的看着他,知道随着自己的年岁越大,这婚事早晚会被人提起来。   只是没想到这么快,也好,这会儿大家都在,大堂妹已经出嫁了,他这个当大堂兄的,也肯定会被人盯上,自家没有父母,只有二叔三叔,再不就是老里长跟村长兴叔,算是长辈,其他人,只要有这四位站在那里,就没别人说话的份。   “我如今仕途刚起来……。”丁田一张嘴,然后发现很多人对“仕途”这个词儿并不理解,如同鸭子听雷雾沙沙,于是改了个说法:“我如今刚当上官,在村里,在县城看着是一号人物,实际上在人家真正的大官眼里,啥都不是,想要收拾我,虽然会麻烦一点,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事情,所以我跟宁王殿下交好,跟杜知府论交情,这都是官场上的一些手段,这官字两张嘴,是非黑白都他说了算,所以我现在要一心在官场上,亲事不考虑!”   “那你要多大才肯考虑亲事?”二叔将酒杯重重的放下:“你家就你一个了,我跟你三叔是看着你长大的,你爹不在了,难道我们俩当叔叔的,看着你光棍一个耍着玩儿?”   丁田心里嘀咕:我已经脱单了!   但是这个不能说……于是,忍了。   三叔也说他:“我们知道你在外面不容易,但是也不能光顾着为官做宰的不成个家啊?你就算是当官,不也得成亲生子吗?你看哪个当了大官的人是耍光棍不成家的?”   丁田只好再掰扯一番:“朝中的事情,说好了也好,说不好,一个牵连九族,我们这一大家子人还活不活了?”   嗯,宗族就这点好处,大家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一个氏族,全都一个祖宗一个姓氏。   “啊?还有这样的危险啊?”众人纷纷吃惊。   “这九族之中,可包含妻族在内……。”丁田故意慢吞吞的跟他们道:“还记得府城马家的案子么?他们家嫁了个闺女给京里来的什么大家公子,结果那大家公子的老子贪赃枉法,本人被砍头,查抄满门,株连三族,马家就这么折了进去……。”   府城马家,大家都有些印象,因为原来的高家本来想跟马家联姻的,结果人马家没看上高家,高家这才回过头来,娶了陈家大姑娘,结果……那结局,惨不忍睹。   而且高家犯事的时候,陈家也没得了好,全都被抓走了,家产充公,被丁家买了来,开成了粮行。   “那是妻族……。”还是有聪明的人,弱弱的反驳了一句。   但是被老里长给呵斥了回去:“妻族,也有牵连外嫁女的,你们懂什么?田儿说的是,他的亲事,要么求王爷做主,要么,就只能拖着,我们老丁家出了个官儿不容易,谁敢作奸犯科扯后腿,别怪老头子不客气!”   老里长是个明白人,老爷子虽然是草根平民,却见过不少大风大浪,当年更是跟丁勇一起闯过外头的,不然也当不了里长。   如今老哥哥去了,他自然要护着他的儿孙,虽然没了丁大海,但那是战场上的事情,他老人家纵然是有心也没地方出力气啊!   但是现在好了,这一支出息了,老丁家三支开了个粮行,有九间店铺,每年收的粮食价格也公道,卖的更是只赚一文钱,孩子们也有成年的女儿出嫁,已经很好了。   至于更有出息的丁田,他觉得自己管不了,也管不上,更管不好,不如就让孩子放开了手脚出去闯荡闯荡,当年自己跟老哥哥没闯出去,现在轮到孩子们了,丁田的运气比自己跟老哥哥的都要好,老哥哥也才是个牢头儿而已,他孙子如今都去府城当司狱了。   老里长的威信依然在,当了一辈子的里长,他的话,谁敢不听?   一个个都老实了,包括丁田的二叔跟三叔,老里长是他们俩的堂叔呢。   “你们啊!”老里长见他们消停了,才叹了口气:“我们老丁家有什么?人多势众吗?在牛角县里好使,在外头可不一定了,田儿自己当官,走的官道艰难,我们丁氏一族,给不了他太大的助力,但是不拖他后腿就是,我可是听说了,不少人跟自家的亲戚说,可以给丁田介绍个什么大姑娘、小闺女的,有我在这里一日,丁田的亲事,只能是他自己做主,谁敢胡乱拉郎配,别怪老头子不讲求什么亲戚血缘,都给我滚出丁家村去!”   这下子,不少人都讪讪的笑了,低头赶紧吃饭,头都不敢抬了。   二婶子今日嫁女儿,本来心情就不太好,这会听说有人打她大侄子的主意,顿时就嚎叫上了:“我家田儿的亲事自己做主,老娘看谁咸吃萝卜淡操心,敢整拉郎配,老娘我不挠花她那   张脸!”   三婶子也不让劲儿的道:“不管是谁,都想一想,你是嫁入丁家的,以后牌位上写的也是丁某氏,你有儿有女,也不怕遭报应!”   三叔轻咳一声:“谁要是敢打我家田儿的主意,我也不说别的,我家田儿刚才不是说了吗?牵连九族,以后这粮食,我们丁家就不收了。”   二叔只是点头,没吭声,但是他的态度也是赞同的。   丁田虽然在他们眼里是好大一块肥肉,一个金龟婿,但是他们都姓丁好么!   能给丁田拉纤保媒的都是外姓,多数都是他们媳妇儿、儿媳妇、孙媳妇等娘家那头的姑娘   成不成不说,光是身份上……就差了点,能有信心说成的……其实真没几个。   纵然是在村里,容貌是本村一枝花,可在人丁田眼里,估计也是个土坷垃。   这种事情成了是好,不成人丁田肯定是要懊恼的,到时候他不发威,他两个叔叔也不会放过自家。   都是亲戚,还这么坑孩子,那太不应该了。   加上就算是亲戚,也得每年种田卖粮不是?   要真是因为这种事情,伤了亲戚情分,以后都不能在本县卖粮了……还有自己的亲朋故友都要跟着吃挂落儿,这谁受得了?   一个个都猛点头:“那是,那是!”   “吃菜,吃菜!”   消停了一会儿,吃了几口酒菜,气氛有些沉默和沉闷,这不喜庆,丁田也不乐意让二叔二婶子心里不痛快,就说了个喜事儿:“还有件事情,要跟大家伙儿说一说,我呢,这次算是立了大功,估计还得升官,不管大小吧,好歹是当了官的,我们老丁家在此落地生根也有一二百年了,有一百多户,千八百人口,也算是个大家族了,只是一直没什么太出挑的后代,如今田儿也算是当了官,品级不高但是有资格为族里立一个祠堂。”   “祠堂?”老里长顿时就站了起来,激动的老脸都红了:“田儿,你可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叔爷爷,田儿已经请宁王殿下代为上奏,求礼部的大人们给测绘图纸,一切费用,田儿早已打算好,那得来的银子,有五千两之多,三千两用来建祠堂,两千两建两个学堂。”丁田道:“田儿还能在附近买一些田地作为族中祭田,所产出专门供奉祖先之用;再买一些族田,为族中共有,所有产出,抛去赋税外,其余的可以给族中赡养鳏寡孤独……或者是平分给族里人,终归是个福利……。”   丁田这个事儿已经想好了,族中人需要安抚好,在这个时代,“株连”是最让他讨厌的一种刑罚了。   一个人犯罪,全族都跟着倒霉!   所以这祠堂立起来,好处多得是。   第一就是学堂,在祠堂左右,让孩子们读书,哪怕不科举出仕,也得明白事理,懂得法律,别干犯法的事情。   古代的统治阶层一般都流行使用愚民政策,这不好,民智不开,如何发展?   第二就是有个可以商量事情的地方,例如过年那会儿,四伯娘竟然敢开口辱骂王佐,丁田是发了火的,到底让他们夫妻俩一起扫了一个正月的茅厕,别提多杀他们的气焰了。   这是王佐没听见,也没人故意使坏,这年头,平民百姓就像是野草一样,贵人们根本没将他们的性命看在眼里,辱骂贵人,真遇到了脾气不好的,人家纵然是罚你阖族没入贱籍,你能怎么样?   “再在祠堂两边盖起学堂,孩子们不能再当睁眼瞎。”丁田道:“而且有了祠堂,很多事   情就好解决了,例如上次四伯娘辱骂贵人的事情?我是罚了她,如果有祠堂的话,就让四伯娘去跪祠堂,背诵族规,一个月下来,她总该知道族规了……。”   坐在人群里的四伯娘打了个哆嗦。   她是被丁田给整惨了,现在出门都缩着脖子,贴着墙根走。   “不错,不错!”老里长竟然是激动的老脸通红……刚才喝酒的时候他都没脸红:“有了祠堂,我丁家总算是落地生根,在此有了一席之地……。”   丁田眨巴眼睛,没想到,老里长对祠堂如此看重!   于是越发的说了几件事情,例如牌位,整个丁家有牌位的祖宗也有几百个了;还有看守祠堂的人,选了丁家村的两位。   一位老人,是老里长那一辈的一个堂弟,老实憨厚,妻子难产而死,第二任妻子还没嫁过来,一场病就没了,再说亲就难了,这辈子都没娶,有两个侄子给他养老,偏偏老头儿不服老,总想干点什么,两个侄子没办法,又不敢真的让他干什么重活,只好将家里的几个淘小子交给老人看管。   如今被老里长看中,钦点成为祠堂的看守人之一。   第二个竟然选了丁侃家的三儿子丁索,这小子读书不行,在学堂里坐不住,为此丁侃没少揍他,可他就是学不进去,最后只认识了一些字就跑回来不去学堂念书了。   但是身体好,身手灵活,就是太小了点儿,才十岁……哦,过了年十一了。   “小索子这娃儿灵活的像个小猴子,让他在祠堂里,可以打扫卫生,爬高上架什么的,他都能胜任。”老里长摸着胡子笑呵呵的道:“每年十两银子,每季两套衣服,一双鞋子,再给十斤羊肉,十斤猪肉,五十斤白面,就这么说定了!”   “好,就这么说定了!”丁田第一个赞同。 第二百三十八章 鸿雁传书   这也是给丁侃家减轻负担,他们家这两年孩子就要说亲了,如今家里日子好过了点,但是家底还真没多少……除了孩子多之外。   而且孩子都挨排下来的,都差不多大,要娶媳妇儿,需要聘礼;要出门子,需要嫁妆。   丁侃又是个有原则的人,跟着丁田学,不该要的东西,绝不伸手!   如今在牛角县县衙里算是站稳了脚跟,加上丁田时不时的送东西,联络感情,又立功,丁侃带着妻子儿子已经很感激了。   这会儿抱拳为礼,眼眶子已经红了。   丁田但凡是给他们家走礼,都是走的最贵的,丁侃知道他不缺钱,丁侃媳妇儿就每年采一些蘑菇、韭菜花什么的,都是自己亲自制作成蘑菇干、韭菜花酱之类的家常小菜给他送去。   看守祠堂的差事,可是个肥差,又受人尊重。   这事儿一出,果然,大家开始讨论了起来,丁二伯家的儿媳妇娘家是贩卖香料的,其中就有上供用的供香。   就是那种用木屑掺香料做成的细条,燃烧时,发出好闻的气味,在祭祀祖先或神佛时常用,叫供香。   有的加上药物,可以熏蚊子,那个叫蚊香。   老里长就拍板决定,到时候从丁二伯的亲家那里购买供香。   “要擅香的啊!”   “这个没问题,一定都是最好的供香!”丁二伯顿时觉得有面子,他儿子也笑的咧嘴。   儿媳妇更是贤惠的给婆婆往碗里挑肉,这生意可大了,日后回娘家,都有面子啊。   供香,供果,点心之类的,人多就是好,有人是自己做点心,有人则是亲戚家买卖的,还有几个人家有果子的,不要钱,在果子成熟后,给自己家老祖宗上个供果,要是还要钱,那成啥了?   不过丁二伯他们那样的就有些不高兴了,难道也要我们的东西白供吗?那东西也不是他们的,是亲戚家的啊!   “不能不要钱。”丁田说了句公道话:“平日里上供的鲜果或者是干果,都需要用祭田所出购买,节日祭祖的时候,再大家一起上供,那个时候就没人要钱了。”   众人不管什么心思,反正都点头了。   这是喜事儿,又是在婚宴上说出来的,自然更喜庆了。   小孩子们不懂这些的,但是丁田让堂妹丁茶花给小孩子们散喜糖,喜饼。   大堂弟他们已经去送亲了,并不在家中,唯有茶花堂妹在,小孩子们都围着她转,茶花堂妹笑颜如花的给他们发东西。   吃过了晚饭,自然是收拾干净后散了场。   去送亲的人也都回来了,丁田问他们:“那家可好?”   “好着呢,大哥不用担心。”去送亲的丁可道:“他家的人都挺和气的,而且胡家舅舅也在,舅妈一直陪着姐姐,屋里我也看过了,很干净,装饰的也好,而且还雇佣了两个妇人平日里洗衣扫地,做些粗活,饭菜都是自家人做,那俩妇人也是老实人,不会乱嚼舌根子……。”   总之,就是各种好,却让丁田听的半信半疑,只是今天都累了,故而都洗漱过后躺下休息,没人再有精力说什么,睡觉休息才重要。   第二日精神了一些,又开始收拾自家,丁田还一个劲儿的问二婶子:“几日回门啊?”   “三天回门!”二婶子都被他给逗笑了:“平日里也没见你们多亲近啊?这会儿咋了?”   “平日里进了自家门,就能看到他们了,现在桂花妹子一出嫁,日后想见一面,就得去胡家村了,不再是进了门就能看到她了……。”丁田前世今生两辈子第一次嫁妹妹啊。   太舍不得了   “你要是想她了,就去看看她呗!”二叔道:“反正也没啥大事,那些穷讲究的都是大户人家,老丁家就是庄户人家,没那么些不见外男的穷讲究。”   “二叔连这个都知道啊?”丁田乐了,这还是他二叔那个老实的农民吗?   “你二叔本来不知道的,有一个过路的商队采购粮食,他听人家商队的头领说的,那是个大商队,那头领的东家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十几年了,他连少爷身边的丫鬟都没见过,据说是不见外男咧!”二婶子笑了:“真不明白,大户人家的女眷不抛头露面,在后院孵鸡蛋吗?”   丁田听的哈哈大乐:“对,对!蹲在后院孵鸡蛋……哈哈哈……!”   在家待了两天,终于盼到了妹子回门。   回门的那天,丁田第一个看的是自己的大堂妹。   胡彪家里用两挂马车的礼物作为回门礼,另外一辆马车乘坐的是丁桂花,赶车的就是胡彪   已经不再是小姑娘了的丁桂花,梳着妇人头,是坠马髻,其上一朵珍珠头花,又有两个银簪子,上身是丁香色襦衣,下系紫色深裙,罩的是粉地撒紫花褙子,耳上明铛闪耀,腕上细镯叮当,即不招摇也不太过俭朴失礼。   是个新婚小妇人的样子。   只不过她这样的看着就比村里的新婚妇人要华贵一些,其实在见过了大世面的丁田眼中,这才是一个新婚妇人该有的样子。   本来回门该是女眷问姑娘,男人们自然是问姑爷了。   但是丁田不是,他直接钻进里屋去问丁桂花:“在他家过的好么?他们家有小姑子,给你气受了?”   “没有,家里人都挺好的,我给两位小姑子准备的礼物,她们都很喜欢……。”丁桂花红着脸道:“大哥别担心,小妹会好好过日子的……。”   成亲那天大哥的话,传回了婆家,谁不说她有个好哥哥?   婆家更是高看她好几眼,新婚就有了一个单独的大院落居住,她的嫁妆也都自己收着,婆婆并不敢觊觎,因为她的房间里,挂着的那个镇宅的横幅。   两个小姑子也小得很,且丁桂花也不是小气的人,一人送了一根银步摇,一对儿喜上眉梢的银簪子,两对银耳环,一对银手镯,一个金项圈。   顿时将俩人喜的不得了,“大嫂子”、“大嫂子”的叫个不停。   又带来的布料太多了,第二天拜见婆母公爹的时候,除却送出去的一整套衣物外,丁桂花又给婆婆单独送去了四匹绸布、八匹缎子,说是给家里人做春装。   那些料子里,多数都是能做男装的,可以给家里的男人做两身好衣服,出去见人也体面,女装更好说了,丁桂花自己的衣服都穿不过来,可以给两个妹子打扮一下。   反正全家都被丁桂花用礼物给砸了个结实,三天时间,足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次回门,婆家给送了不少的好东西。   其实农家小户的能有什么好东西?   只不过在当地绝对是厚礼了。   一整只的二百斤的大肥猪,两只大鹅,两只鸭子,六只小母鸡,这就占了一辆马车。   另一辆马车上,更是别出心裁,竟然是一车的皮货!   光是狼皮就有十张!   兔子皮二十张;狐狸皮十张;羔羊皮二十张,这绝对是厚礼啊。   留下姑爷吃了一顿丰盛的饭菜……如今已经三月末四月初了,每家都吃了三顿饭,只是丁田不痛快,跟两个堂弟合伙灌人家酒……最后是被人抬上马车走人的,他们家跟来了三个赶车的……不然就住下了。   因为丁田听说,回门当日回不来的,要在娘家住对月,也就是住一个月,才可以回来。   结果人家早防着他这一手,特意花钱雇了车夫来赶车。   丁田眼巴巴的看着妹子上了马车走了,顿时唉声叹气,家里的人都偷笑,却没人敢说什么   在家又混了两日,他才启程回到北风府。   怡巧赶上春耕时节,好多人都在忙着春耕,杜知府又“下乡”查看春耕的事情了,丁田则是继续在牢房这边上班,王佐没回来,但是有书信来往。   最开始还是正常沟通,后来王佐在信里附了一首小诗,虽然丁田没有作诗的能耐,也觉得那首小诗别有情调,相思缠绵之意,连他这个没啥文学素养的人都能体会得到。   但是他自己不会做,咋办呢?   他买了一盒女人用的大红胭脂,抹在嘴巴上,然后印在了信纸上!   过后赶紧擦干净,将信纸放在阳光下晒干,然后折叠好,放进了信封里。   好么!   王佐的回信激动的字迹都有些不稳了,在信里也开始跟他吐槽,边关的这帮人太难搞了,   让他们认个字而已,又不是上战场,一个个打仗一个顶三个,学习就给他不开窍,今天认识了八个字,明天再问他们,可能就只记住了一个!   你说气人不气人?   还是你好啊,在家的时候,都能吃到你做的饭,在这里就算是天天吃肉也不香……。   丁田当写情书是一种恋爱的手段,所以给王佐写信,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事儿,但是其中不乏撩拨的意思;王佐这个古代保守的君子,如何能扛得住丁田这现代闷骚男的手段?   他将在网上看到的、同学朋友身上学到的恋爱手段统统都用上,以前是没机会,如今有了爱人还能不浪一把?   丁田就说我也想你,如今我在府城,府尊大人都去乡下“督查春耕”了,我也很无聊啊!他这信才写出去没两天,他就不无聊了。   这一天,他正在写着小情话,想着对王佐那张俊脸,跟他说:你是我的太阳!   但是后来又一想,这话后来好像是变味儿了?   改成骂人的话了?   那不成了“我日”……靠!   差点骂人!   正在修修改改的时候,金不换闯了进来:“快走!有案子了!”   “什么案子啊?”丁田没精神:“抓了个小偷还是谁占了别人家小媳妇的便宜?”   此地的治安情况还是挺好的,小偷小摸的也不见几个,略有几个人占人家谁谁家的小媳妇儿便宜,不等官差到场,人家小媳妇儿的娘家婆家人一起上,打的那浪荡子连他老子娘都不认识他了!   根本用不上官差好么。   “不是!”金不换兴致勃勃,双眼冒光:“张家老太爷,死了!”   “死人了?”丁田也来了精神:“怎么死的?”   “猝死!”金不换道:“张家老太爷,你知道的,那个七十三岁了的老家伙。”   “他……猝死有啥值得兴奋的呀?”丁田一听就没兴趣了。   张家老太爷都那么大岁数了,猝死是很正常的吧?   七十多岁了,在现代不算什么,但是在古代,就是“人生七十古来稀”啊!   他不管是怎么死的,都应该算是喜丧了。   活到他那么大岁数的,少见,何况丁田见过张家老太爷,因为是有钱人家的老太爷,吃得好,穿得暖,胖撤墩的一看就是三高人群里的佼佼者。 第二百三十九章 猝死   “他家里人报了案啊!”金不换道:“而且我觉得那老头儿虽然不算是什么好东西,还有些为富不仁,但是他也不至于猝死……而且还是死在了自己媳妇儿的床上!”   丁田顿时就站起来了:“你说什么?”   “他家里人说他死在了他续娶的媳妇儿的床上。”金不换挤眉弄眼:“有没有意思?”   “有意思!”丁田顿时也不写情书了,直接拿了手指头沾了大红胭脂,画了个红心在上头:“等我一会儿,马上出现场……啊,不是,马上去找田捕头,一起去张家看看!”   “得了!”金不换非常痛快的转身走人,他要是自己去……没个身份可不行,而且如果跟着田捕头去,只能是以仵作的身份去,可是如今仵作已经有人了,他这个“临时仵作”没了市场;跟着丁田去,则是可以狐假虎威,混进去看现场,还被人尊敬,想怎么勘察就怎么勘察…   丁田则是等信纸上的东西干了,才叠好放进了信封里,拿去给信使,信使是来回走的军报通道,因为是送信到总督府的。   等回到衙门,就看到田径他们已经整装完毕,马上就要出发了。   因为跟着丁田他们办案,田径也有了底气,如今精气神非常好。   哪怕是张家的案子报的有些蹊跷,他都没生气,反倒是张家来报案的人……张大管家,有   些尴尬。   “田儿,快!”田径招呼丁田:“我们都准备好了,就差你了!”   丁田乐了:“早看到了!”   金不换背着白色的药箱子,这是去验尸的准备,倒是府衙里新聘请的那个仵作,跟在金不换身边,嘘寒问暖的,没办法,这位不是仵作,但是比府尊大人还清闲自在,肯来验尸……他也不敢不让这位验啊!   而其他人都是一脸正气的样子,也是,古代衙门的权威在小老百姓的眼中,那是无上的。或许他们不知道皇帝多大了,叫什么名字,但是他们知道管自己这一片的衙役都是谁。张大管家见人到齐了,赶紧一人给了一个荷包,里头装着二两银子:“请诸位多多费心,多多费心,我家老太爷走的实在是蹊跷,我家老爷特别伤心。”   “你放心,每一个案件,我们都将勘察清楚!”田径将荷包收了,却随手丢给了身后的人:“好好看家,我们去张府!”   “是!”后头的人非常干脆的将荷包揣兜里。   张大管家嘴角一抽抽,这是嫌弃给的少了?   心里不禁犯嘀咕:来的时候,老爷说当头的每个给十两,他觉得给的多了,就扣下了一半,只给了五两,谁知道当头的有田捕头,还有丁司狱,他这就把握不好了,临时分了一下,一人二两银子,跟别人的一样了!   没办法,他没带那么多银子来……荷包都是他现扯下来的……幸好今天他带着的荷包也是新的。   就是这态度貌似不太好。   但是他也不是那么害怕,因为这种事情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他也不怕田捕头他们跟老爷对   账。   一行人呼呼啦啦的到了张家。   张家在本地也是有名的旺族,以前说过,张家是读书人家,讲究的是“耕读传家”,他们家在本地可算是根深蒂固的那一类,曾经跟马家以及林家齐名。   后来马家垮台了,林家是纯粹的商业人家,而张家不同,他们家是读书人居多。   家里有个在府城的学堂里做山长的族老,山长就是校长的意思。   还有一个族亲是举人,支撑起了张家的门面,而张家也的确是好学的人家,他家子弟也有七八个秀才身份的人,而且不管科不科举,张家子弟都识文断字。   这在北地很少见,南方文风盛行倒是可以理解,可在北地这样的人家的确还是称得上是“书香门第”了。   他们张家占地面积大,嫡支主脉可是五代同堂,所以“张宅”别看只是个平民的宅子,却是占据着很大的地方。   正院就是三大进,带六个跨院,一个后花园,跨院也另外带着两个小跨院,像是三、六、   九的纵深格局。   而且小跨院也连着外面的跨院,占地广阔,院落极多。   第一进是会客的地方,东西跨院是给五个儿子居住的,加上客院。   第二进就是张老爷的书房,以及张家子弟交流聚会的地方,东西跨院是给未成年的孙子们住的。   第三进是内院,正房是张老爷夫妇居住,东跨院是未出阁的女孩子们居住,再过去的两个小跨院,一个是会见内眷女客的地方,一个是给内眷女客们的客院。   小妾们则是住在靠后花园的那两个跨院内,平日里连门都不能出的。   而去世的张老太爷是住在最后面的后花园里的,花园占地上千平米,靠墙种植的都是杏树、李子树,暗喻“桃李芬芳”的意思,在靠里面则是种植的山杏树,而花坛子每年都要种植一些其他的花卉,可以说,是个足不出户就能生活在很好的环境里的宝地。   且花园那里有一排五间正房,东边两间是归张老太爷以及张老太太居住,中间是客厅,西边则是书房以及小花厅。   正房后头有两排后罩房,第一排后罩房,是给张老太爷的妾室们居住的,第二排后罩房是给伺候他们的未婚丫鬟们居住。   东厢房二十间,作为库房使用;西厢房二十间,作为厨房、茶房、柴房等使用。   地方大,人口多,不过因为是在后宅,几乎全都是女子,没有几个男人。   丁田他们第一次来这“大户人家”,发现这张家规矩森严,男女相隔甚远,可以说,丁田算是知道大户人家都啥样了。   以前丁田看过一些“古代民居”里的院落格局,那已经很让他不能理解了,那么大个地方,能住满人吗?   现在他知道了,能!   皆因这个时代,讲究的就是“父母在,不分家”,但凡有父母在一日,兄弟们都住在一起……话说也有人在孩子成年之后,就分家另过的,只是普通人家如此,但是张家不同。   他们阖家住在一起,就是一家人,张老太爷是个举人,可以免除一些赋税,全家都在他名下,自然都免了。   张老爷当年没考中任何功名,但是他儿子却是秀才……这一人有功名,全家都得力。   所以他们家不分,全都住在一起,几代人下来,住的满满当当。   因为他们上门之后,张老爷因为“伤心过度”躺在炕上都起不来了,张太太只好照顾老爷兼小辈们。   出面的是张家大爷,亦是有秀才功名,对他们这群人倒是非常客气,张家二爷在外头打点宾客,毕竟是死了长辈,全家挂白,另外,张大奶奶在内里接待女眷,张二奶奶指挥婆子仆妇忙里忙外,张三奶奶……。   反正张家五个儿子,除却张四大爷以及张五大爷在外头忙着春耕事宜,其他人都在了。   又因为死讯尚未传出去,只家里挂了白,来的又都是张氏一族的族人居多,所以倒不是很乱。   几个张家小爷们,看着下人搭灵棚。   因丁田他们是官差,一行人进了大门的时候,就有小厮去报信了,等他们进了二进,几乎就是清场。   “我们来也是看一看,如果没可疑之处,那么就是他老人家寿终正寝了。”田径其实也不想来,要不是因为是张家,加上他们家非要报案,他才不会带人来勘察什么死因。   “只是我祖父委实去的突兀,父亲心里难受,又有些执念……。”张家大爷是个秀才,说话也慢声拉语:“请几位来,也是想安心,何况我祖父……身体一向很好。”   这就是怀疑死因了呗!   而且人家既然报案了,他们就不得不来。   “那请带路,去老太爷的地方看看,没移动地方吧?”田径作为捕头,经验丰富,一些规矩还是要说好的:“不可移动地方,不能破坏现场。”   “是,没有移动。”张家大爷带他们进后宅的范围,前头早有人清场,所以也没唐突了后宅女眷。   等到了地方,才发现,女眷们都躲在了屋里,不让出门,更不许乱走,交头接耳之类的。   而张家老太爷,果然是猝死的,死在了大坑上。   张家给老太爷养老的地方,又是在花园子里建的房子,自然是雕梁画栋,加上老太爷年岁太大了,也该享福了,这里的雕刻摆设什么的,都非常符合一位老人的身份。   连坑上的炕屏上都绣的是松鹤延年,屋里摆的绿檀雕刻,乃是“长青图”,坑柜上的浮雕花纹,都是“五福献寿”。   屋里燃的是上好的松香,青烟袅袅,却无法掩盖那股子老人迟暮的气息。   正卧在临窗大坑上,坑上铺着月牙白绣点点白梅花的褥子,正面置一大白银线绣吉祥云纹的靠枕,张老太爷须发皆白,胡子不太长,头发也有些稀松,仰面躺在坑上,长满了老年斑的脸上却是一片青紫色,呲牙咧嘴,嘴唇发乌,眼睛突出而没了神采,泛着一股子死气。   耦合色绣团牡丹花的引枕在脑袋下,身上盖着半截正白色绣祥云纹的小薄被,旁边的坑柜上,还放着个精致的笸箩,里头有半块没绣完的手帕。   丁田看着这些东西,皱了皱眉,金不换也是如此。   因为这些东西,跟屋子里的装饰风格都不太搭调。   田径问张家大爷:“老太爷的确是猝死之相,不过要想查清楚死因,我们需要移动老爷子的遗体,不知张家……?”   古人讲究“人死为大”,对“生老病死”看得很重,尤其是老人去世,非常隆重。   这会儿要想查的话,不可避免的就要惊动老爷子的尸身,没有取得张家人的同意,田径是不会让自己人进去卧房的,只能在门口张望。   但是这样的话,那有些东西可能就看不到,查不出来。   到时候,可别说他们没有认真勘察啊!   田径经验老到,事先必须问清楚,征得苦主的同意,才能进行下一步,不然他立刻就带着人回去,这案子也不接了。   “请!”张家大爷一皎牙:“我祖父死不瞑目,不能就这么下葬!”   张老太爷的尸身……的确是“死不瞑目”的典型。   这就是允许了,田径也不客气,他们都是当差惯了的人,加上金不换没少教导他们,一个个都从怀里掏出白布做成的鞋套,套在了脚上,才迈进卧房。   金不换随之而入,其他人也都进来,并不乱翻,而是仔细看,尤其是死者。   这是金不换的主场,他烧了苍术,点燃了熏香,口罩、白服、帽子、手套等一样不缺的戴好,全副武装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掀开了盖在死者身上的薄被……。 第二百四十章 张家   张家老太爷胖缴墩,圆滚滚的身上,穿着的是白色丝绸做成的里衣,没穿鞋袜,丝绸的里衣贴身,关键是……这老家伙的下半身是翘着的!   这是……?   屋里都是男人,是个男人都明白,这是为啥翘起来的……哎呦呦,张老太爷都七十多了,还能翘的起来?   果然是“宝刀未老”啊……几个捕快相互挤眉弄眼。   金不换顿时就感兴趣了,倒是张家大爷脸不红气不喘的看着,连站在他身边听候差遣的张大管家都不意外的样子。   丁田将此事暗暗记在心里。   “老太爷贵庚?”金不换一本正经的问旁边束手伫立着的张大管家。   “老太爷七十有六了。”张大管家恭敬地报了年岁。   “不是七十三么?”金不换跟丁田都有些错愕,听说是七十三啊?   “没有,我家老太爷七十三岁时办了个大寿……俗话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我们老太爷……1W啊!所以一直对人说自己七十二……有的时候记不太清楚了,就说自己七十三……。”张大管家有些汗颜的道:“老人家的怪脾气……。”   俗话说得好,老小孩儿,小小孩儿,张老太爷七十多岁糊涂了,在家就是一个不讲道理的老霸王,说一不二,那么大岁数了,谁敢跟他顶着干?   他儿子都六十一了,他要七十三,难道十二岁就成亲生孩子了?   这说不过去,唯有不了解张家的人,像丁田跟金不换这样的外人,才会觉得老爷子七十三,实际上都七十六了。   金不换看向了张家大爷:“张老太爷平生……?”   张家大爷苦笑了一下,说了张老太爷的平生,其实堪称传奇。   张老太爷十二岁父亲去世,自家依靠寡母撑起了家业,十五岁一出孝就娶妻,当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就是张老爷。   大概是太早生育,第一个张太太在生了张老爷之后的第二年,婆婆去世,守孝三年,第四年怀上了,却因为妾室作怪,流掉了孩子,那妾室也被张老太爷打死了,但是张太太的身体也垮了,在张老爷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幸好,这十年间,张太太手段了得,愣是没让张老太爷再有一个孩子,哪怕是女孩子都没有!   第二位张太太在第一个张太太去世后两年才进门,一进门就有了,生了个女儿,但是因为在养胎的时候,吃得太好,孩子太胖了点,这第二个张太太伤了身体,再也无法生育。   第二位张太太活的时间够长,活到了三十八岁才去世,她在世的时候,为张老太爷纳妾三房,偏偏这三房就跟不下蛋的母鸡似的,竟然没一个怀孕的,后来临去世的时候,又为张老太爷纳了一房宜生养的小妾,又临终的时候说愧对老爷,家里子嗣不兴,张家人都说两位张太太不论是原配还是继室,都是非常贤惠的女人。   彼时张老爷已经娶妻生子,对唯一嫡出的大妹妹,好的不得了,将大妹妹高嫁去了北崇府的一个举人家里。   那举人后来考中了进士,如今在西北一个小县城里当县令。   远隔千山万水,那位张家的姑奶奶,只能每年送一次年礼回娘家,通信一次,略表思亲之   意。   第二位张太太去世之后,张老太爷无心续娶,渐渐地将心思放在了教育嫡长子的身上,且嫡长子已经给他生了两个孙子了。   含饴弄孙才是他应该过的生活。   “我祖父常说,这辈子儿女缘浅,女人那么多,都是不下蛋的母鸡,对我们这些孙辈特别珍惜……。”张家大爷抹着眼泪儿跟田径哭诉:“自打我出生,便养在祖父跟前,一直到成亲,才搬出这院子……祖父……。”   看样子是真情流露,一个大男人,哭的眼泪哗哗的。   田径只好一抱拳,夸奖了一下:“老人家高寿……你别太伤心……。”   其实说实话,田径很想说,就算是现在猝死,那也该是喜丧了吧?   丁田也是这个意思,这年头,平均人寿才三四十,这老头儿活了七十多快八十岁了,还想   咋样?   生于富贵,死于安乐……这应该是安乐吧?   都安乐过头了,这个死法有个不太好听的名字,叫“马上风”……。   金不换在一边提醒丁田:“其实说是小妾,只是通房丫头而已,按照朝廷的规定,张老太爷乃是个举人,也就是士那一级别的,最多可以允许他娶一妻,纳一房小妾。”   “啊?”丁田眼睛一亮:“还有这种规定?”   “那是!”金不换看了他:“你不知道?”   “我就是……不是很了解……。”丁田轻咳一声:“那他这些小妾就不算是真正的妾室了   呗?”   “当然!”金不换道:“最多算是通房丫头。”   原来古代阶级非常严格,妾室也不是想纳多少就能纳多少,没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妾室也不是随便立的。   丁田听了金不换的话撇嘴,这年头,基本上没啥道理可讲。   金不换检查了一下尸体,他捣鼓的时间长了点,就听外头有女子哭嚎:“老爷啊!你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啊!老爷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娘俩儿吧!”   哭声震天,声音尖利。   “谁呀?”丁田正跟金不换检查尸体呢,刚有点头绪,外头就闹了起来,顿时就不满意了   “是我们老太太……。”张大管家尴尬了。   更尴尬的是张家大爷:“是我祖母……。”   “你祖母?”丁田皱眉:“这中气真足……。”   结果就见外头闯进来一伙子人。   领头的是个……有些奇怪的女人。   这女人穿着土红色的襦裙,暗红洒金的褙子,脚下踩着一双万字寿纹的鞋子,脸上素净一些,头上盘着元宝髻,配着金簪子,耳朵上带着双耳环,手上带着的却是宽边的长寿镯,腰上垂着的香囊,也是绣着“长寿龟”图案。   有着年轻的脸蛋儿,却做着老妪一般老气横秋的打扮。   眼睛靓丽而张扬,这会儿红着眼眶,嘴巴嚎啕……可却一滴眼泪都没有。   身后跟着两个强壮的健妇,胳膊估计比丁田的大腿都粗,丁田差点以为见到了王佐那里的女侍卫们!   还有四个仆妇,看着低眉顺眼的老实巴交的,却是站在门口当了人墙,将后头人的路给堵住了。   外面的女眷进不来屋子,只能在外头等着,小声议论着。   田径皱眉问张家大爷:“这位是?”   他们进来的时候,外面可是都清场了,女眷们都是被关在屋里不得出门见外男的,这会儿闯进来可不止一个妇人。   “这位是我们老太太……。”张大管家低头小声的告诉田径。   田径不高兴了:“一个妾室,这是要干嘛?”   张大管家更尴尬了:“我们老太爷的……正房。”   那女人进来之后,就想进去卧房,被张家大爷挡住了去路:“祖母,祖父死不瞑目,家里特别请了差人来看个究竟……。”   “什么死不瞑目?你不就是想说,是我害死了老爷么?”那女人非常犀利:“我是个后进门的,你们一个个都看我就跟看眼中钉似的,当我儿子是你们的绊脚石……你们这没良心的张家人啊!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没了靠山……老爷啊,你睁开眼睛看看你这大孙子……。”   一番话说得张家大爷满脸通红:“祖母,孙儿不敢有此大不敬的念头……。”   张家大爷斯文人一个,怎么可能是这个泼妇的对手?   俩人正闹腾着,丁田跟金不换脸色不好看的问张大管家:“这是你们家的老太太?”   “嗯……。”张大管家尴尬的说了这位“老太太”的来历。   虽然说张老太爷上了年纪,不过人老心不老啊!   在老爷子六十岁的时候,在外头溜达,愣是看中了一个女子,用了些手段,娶回来当了他 第三位正房太太。   “我怀疑第二位张太太生了个女儿之后终身无法再生育,是张老爷的手段。”金不换小声跟丁田道:“正房无所出,张老爷便是唯一的嫡子!”   读书人家最重视的无非是“名正言顺”这四个字,家业自然只能传给嫡子,而且若有“嫡长子”在的话,连嫡次子都要退一箭之地。   “我也这么想的。”丁田跟金不换小声讨论:“你看这位张老太太……哪儿老了?”   第三房张老太太,是张老太爷六十岁的时候迎娶回来的,当时整个府城都轰动了,津津乐道了很久。   新郎六十岁,新娘才二十岁!   俩人相差了四十岁的年纪啊!   而且据说新娘子是心甘情愿嫁给他的!   眼前的这位,打扮老气横秋的女人,就是张老太爷的填房,张老太太。   虽然叫“张老太太”,可是她实际年龄才三十八岁,正是少妇的年纪。   这位张老太太可了不得,起初进门不太乐意,冷着一张晚娘的脸,谁都爱答不理的,谁知道她进门三年之后,竟然怀孕了!   而且还生了个儿子!   张老太爷老树开花,得了个比曾孙年纪还小的老来子!   整个人都年轻了起来,每日也不“含饴弄孙”了,因为有了老儿子么,且那孩子长得比张老爷还像张老太爷,让张老爷就算是想恶心后妈说这孩子不是老爷子的种,都说不出口。张老爷有五个儿子,孙子二十八个,曾孙十八个,玄孙一个,都快要周岁了。   张老爷也是十五岁成亲,当年便有了嫡长子,三十岁的时候,就有了嫡长孙,四十五岁的时候,有了嫡长曾孙,如今六十有一了,嫡长曾孙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嫡出的小玄孙。   可以说是五代同堂。   他们家占地这么大,分了那么多的院子,就是因为人口兴盛,虽然在张老爷那一代,只有他们哥俩儿,但是张老爷能生啊!   他家五个儿子就占了前头五个最好的大院子,二十八个孙子又占据了左右好几个小跨院,更因为孙子们成亲,总该一家占一个小跨院,而买下了周围的房舍,连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张织起来的的密密麻麻的蜘蛛网。   偏偏因为他们家没有人当官,按照时下的规矩,这房子就不能叫“张府”,只能叫“张宅   ”   因为“府”是指高官和贵族的住宅,他们家既没有高官,也不是贵族。   倒是丁田家,可以叫“丁府”。   晚辈也有不少,可这些晚辈都要喊一个孩子做叔叔、叔祖和太叔祖……。   最主要的是,这个孩子跟张老爷是同辈不说,同样是嫡出!   按照本朝规定,分家的话,嫡子可得家产七成,庶子可得家产三成。   如果都是嫡子的话,嫡长子可独得家产六成,其余四成归其他嫡子平分。   现在只有两个嫡子,张老爷分得六成,而这个张二老爷……虽然才十五岁,却可以分到张家四成的财产。   且这兄弟俩,年龄相差巨大!巨大!巨大!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根本没有任何兄弟情分可言。   四十五岁的年龄差,简直是差了三代人的距离啊! 第二百四十一章 蹊跷之处   丁田还记得老郑叔跟他说过,张老爷六十岁的人了,还纳了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当小妾。   当时把他给恶心的呀!   就别提了!   现在看来,这张家也算是一脉相传,老子六十岁给自己娶了个小妈,儿子就六十岁纳了个十八岁的小妾……都不是啥好东西。   如今的情形看起来非常的明显,这是富贵人家争家产呢!   但是丁田总觉得怪怪的……他跟金不换俩都不做声,看着眼前的闹剧。   张老太太虽然年纪轻,可她辈分高,张家大爷比她大,可辈分小啊,得管人家叫“祖母”   他儿媳妇估计都比这“祖母”大!   可那又如何?   俗话说得好,悠车里的爷爷,住拐棍的孙儿,谁让人家辈分大呢。   现在这张老太太就差指着张家大爷的鼻子叫骂了,外头又起了一阵骚动,张老爷终于现身了。   张老爷也跟张老太爷一样,富态得很,旁边张太太跟他还挺有夫妻相。   俩人都哭红了眼睛,张老爷被两个健仆搀扶着……不是健仆估计扶不住他这坨儿。   俩人进来,那张老太太也没住口,看到了人来了,更合适撒泼打滚,激进的泼妇架势:“老大,你来了!那你说,你父亲这是咋死的?我跟你弟弟还能不能有个活路了?家里这是要逼死我们孤儿寡母啊!”   张老爷脸色非常不好,看得出来,他身体也不怎么样。   “母亲,请母亲不要哭诉,儿子必定会让母亲安享晚年,照顾弟弟成家立业!”张老爷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道:“比会让人欺负你们孤儿寡母……。”   张老太太一嘻,到底是不敢太过放肆。   张太太赶紧的招呼人扶起“老太太”,坐在了正房的正堂上,但是眼珠子骨碌碌的转悠着,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女人。   倒是张老爷,轻咳一声:“田捕头,我老父死的蹊跷,请田捕头给看看……丁司狱也在,那就更好了,金不换先生是有名的医者,又是有名的仵作,这里就拜托您三位了!”   他看起来有些高兴,但是更多的却是哀伤,很符合一个死了老父亲的孝子形象。   田捕头只是虚应了两句,倒是金不换,非常实在的告诉他:“要想彻查到底,可能还要剖   解尸体,才能确定最终的死因,猝死有很多种可能,而且我发现老太爷仿佛还服用了什么药?   ”   “呃……是……。”张老爷有点尴尬,支吾了一下:“剖解尸体是不是太……。”   古代人很少有人会任由别人剖解尸体的,这毕竟是他老子。   “剖解尸体?”张老太太先不干了:“老爷死了你们也不想让他安宁吗?老大家的,你说   ,你们老爷是不是要让亲爹死无全尸啊?”   她说着又闹起来,只抽打张太太,张太太也是六十岁的人了,哪儿能是她的对手?   何况这是她名义上的婆母,她还不能还手!   只狼狈的躲闪,嘴里还得说话:“婆母,婆母!老爷不是那个意思,老爷只是觉得老太爷去的太仓促,这心里有些疙瘩……。”   “什么疙瘩?不就是我儿子吗?”张老太太才不会摆手:“你们公母俩儿整日里的琢磨,怎么才能害死我儿子!我告诉你们,做梦!我儿子是老张家堂堂正正的二老爷,不管是谁来,这里我也说得出口,老爷死了,你们要是欺负我们孤儿寡母,欺负我没有娘家后台,我就碰死在老爷棺木前……横竖我们一家三口,黄泉相见……呜呜……你们这群不孝的儿孙……白白读了圣贤书……呜呜……老爷啊!你死了也不消停……他们还要解剖……呜呜……。”   张老爷的脸上啊,就跟开了染料作坊一样,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色儿都有了:“好了!   哭什么?”   暴怒一声,压过了张老太太的哭嚎:“父亲死的不明不白,我必须要查清楚!你要是不想被族里的族老们关佛堂里去,就老实的待着,真惹急了我,我请族老们来跟你讲讲道理。”这话说的大概是威胁十足,张老太太终于不吭声了。   丁田发现这女人果然厉害,她哭嚎了这么久,唯一浪费的就是口水,眼泪一滴都没流,脸上也没啥变化。   倒是张太太,被这位年轻的婆母好一顿收拾,如今头上的白玉簪子和珍珠头花都乱了,耳朵上的珍珠耳环也被扯了下来,衣服还好,凌乱了一些,却没破损。   就是脸色非常不好看。   也是,谁摊上这样的婆母,脸色能好看么?   而且她说的“一家三口”,那她家老爷算什么?   “你们到底允不允许剖开尸体查验?”金不换不耐烦的道:“要不我们先回去,你们商量好了我们再来?”   “这案子到底能不能成立,全看张老太爷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猝死。”田捕头淡淡的道:“没其他原因,只是单纯的猝死,就不需要立案了。”   每天那么忙,这张家还添乱。   “不,检查,一定要检查!”张老爷深吸一口气,猛烈作了一揖:“请各位费心了。”   “那就将正堂布置一下,没什么大用的人都出去,老太爷的遗体,挪到正堂,我解剖一下   看看。”金不换指挥人手:“你,还有你,去抬个木板子来;你去扯一块两米长宽的白布……   ”   丁田冷眼旁观,张家人有条不紊,可见他们……似乎早有准备。   细想想,或许是因为老太爷年岁大了,他们提早预备好了一些老太爷的身后事所需要的东西,所以这会子不慌不忙。   而且往来人虽然满脸悲意,可眼睛里没有丝毫翻红的样子,可见都是装个样子,倒是张家大爷是真的悲伤,却又有些……像是愤恨?还是生气?   整个张家表面上看起来是挺悲哀的,可实际上他们也没怎么样,这正哭泣流泪的,就那么几个。   要验尸,其他人就得退出这里,全都在门外等着,而金不换则是带着那个新来的仵作,在里头折腾了半天,张家想请丁田他们去用点饭菜,都被拒绝了,只喝了茶水,吃了几口素点。丁田还在点心盘子里看到了崔久的点心铺子新出的素点心米馒头。   这东西是崔久跟一个路过的客商嘴里听说的,自己又研究了一下,才做出来,整个北风府,独一份。   这东西制作其实特别简单,就是将大米先用水浸泡几天,混合甜酒酿和白糖,磨成浆,放置几天发酵,用小勺舀了一勺放到蒸笼上蒸,蒸好后往上面敲上小小的印记,两两一对合成圆状即可。   崔久的米馒头,分红白喜事之用,红事上用的红印,白事上用的是蓝印。   都是天然色素成分,可以食用的染料。   没想到,这崔久的点心铺子买卖做的挺大,这张家老太爷是猝死,张家或许有所准备,八竿子打不着的崔久可没有,他能立时做出来这么多米馒头卖给张家办白事,可见平时这米馒头卖的就不错。   不然他一时之间肯定拿不出来这么多的货……张家是大户人家,办白事估计买的东西不少   正胡思乱想呢,门打开了,金不换出来了,众人眼巴眼望的看着他:“老太爷本身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有,我父亲身体虚弱,又虚不受补,养生堂的大夫说,要保持心情愉悦。”张老爷道:   “且这后花园平静安逸,最适合养老。”   “老太爷是不是还喜欢吃一些乱七八糟的丹药?”金不换看他没说到正点上,干脆就问了出来:“例如什么龙精虎猛丹?”   丁田翻了个白眼儿:“什么龙精虎猛丹?你直接说春药不就得了?”   不管古今,不管老少,男人么,都好面子。   再加上那老太太……真的一点都不老啊!   “是!”张老爷一咬牙,真是豁出去了,啥都敢说:“我那继母……你们也看到了,年轻的时候就不是个安分的,后来老爷子非要娶她为妻,不是妾室,是妻子……没办法,娶了进门,就是怕她招三惹四的,这才在后花园住着……左右离大门最远,且后宅里除了几个男主子,剩下的都是女眷……。”   金不换点头了:“嗯,看得出来!”   丁田一想到张家的格局……那一层一层的院子,竟然都只是开着小门,而要出张家,则必然要走张家的大门。   张家是读书人家不假,但是他们家还没资格开什么侧门,正门也就那么点大,古代的门户也是非常有讲究的,例如普通人家的大门都是黑色或者是原色,只有当了官的人家才有门户上的讲究,王佐那样的总督府,他的大门那就更别提了,朱红色,有金黄色的铜钉在上头……总之,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人家。   而张家没有那么严格的门户设计,但是他们家另辟蹊径,层层叠叠的院落将主宅围的是水泄不通,单独个人无法靠近。   再加上前后院之间隔着的高墙,男女大防做到了一定程度。   “所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田捕头想了想:“东西是张老太太给张老太爷服用的?”他一问,就问到了点上。   张老爷吭哧瘪肚半天,没办法回答。   丁田一下子就明白了:“东西是张老太爷自己搞来的,人老心不老啊!”   自己比小妻子大了那么多,自然无法满足妻子的一些需求,所以张老太爷自己搞了点这玩意儿来磕着,结果……一兴奋,死掉了!   推理完美,逻辑正常,就是可能有些……让人无语。   老头儿巴巴的把自己搞的猝死了。   张老爷一脸的便秘样子。   “既然是张老太爷自己……那此事算他自然死亡。”田捕头也有些啼笑皆非:“我们这就告辞了。”   一场乌龙而已,虽然收了银子,但也没必要在张家待太久,他们还有事情要忙呢。   “等等I”   刚要抬脚走人,张老爷又开口了:“麻烦这位不换先生,再给看看,我父亲虽然……咳咳   ……但是那药一时半会要不了人命吧?”   “是要不了人命,但是在……干那事儿的时候,心情激动么!”金不换别看没成亲,但是他是学医的,这点还是知道的:“而且你们家老太爷就是吃的太好了。”   “这话怎么说的?”张老爷皱眉:“我父亲生前虽然养尊处优,却也节俭度日,并不奢靡   ”   丁田看了看他,再瞅瞅张家大爷,开口问他:“你们家前天吃的早饭是什么?”   “前天的早饭?”爷俩儿面面相觑了一下:“这谁记得啊?”   倒是张太太在一边道:“早饭是肉包子,红枣粥,新来的厨娘做的咸鱼茄子煲,以及两道小咸菜,咸鸭蛋。”   “张老太爷也吃的这些?”丁田不敢相信的问。   “是的,老太爷尤其爱吃大肉包子配咸鸭蛋黄。”张老太太得意的开口道:“蛋清都赏给下人,老爷子只吃蛋黄,一顿能吃八个!”   丁田几乎要扶额,仰天长叹了:“都……都那么胖了,三高……咳咳,还大油大盐的吃?   ” 第二百四十二章 自然死亡还是谋杀   老年人就该饮食清淡,才能健康长寿。   何况这老头儿胖得像一颗球,还大鱼大肉的吃着,从不忌口,还什么“虚不受补”?   正经应该清淡饮食,而不是吃着大肉包子,喝着红枣粥。   红枣这种东西,生血补气相当的好,高血压的病人一口红枣都吃不了,吃完立刻血压升高   咸鱼、咸鸭蛋黄,盐分还大,这老头儿七十多快八十的人了,还吃那个?   大油大盐的不注意保养,再来点助兴的龙精虎猛丹,又有个如狼似虎的小媳妇儿……不猝死哪儿跑?   张家人听了丁田的推断之后,目瞪口呆了半天,才明白,老头儿真是自己作死的。   但是张老爷却看了自己的小妈好几眼,张老太太又开始哭嚎,整个一泼妇。   张太太倒是冷静很多,丁田又问她:“那么昨天晚上吃的什么?”   “晚上吃的是红焖羊肉,韭菜炒肉丝,白米饭,以及蒸的蛋羹。”   “没有人参汤之类的东西吗?”金不换却问她:“人参鸡汤?”   “昨天老爷子点菜的时候,并没有要这个。”张太太道:“大厨房可没准备人参。”   “老爷子晚上喝了人参鸡汤……。”金不换有点阴恻恻的道:“而且是临睡前喝的……然后晚饭吃的是羊肉,燥热之物……呵呵,男人么,三更半夜被烧的睡不着觉,起来一逞雄风……。,,   结果发现逞不起来,磕了俩龙精虎猛小药丸儿……不死才怪。   张老爷脸色扭曲的吩咐张大管家:“带人去小厨房,问他们谁熬了人参鸡汤!”   “是!”张大管家赶紧带人走了。   “小厨房?”丁田疑惑的看了一眼张老爷,意思很明显,给个解释。   “本来是在大厨房大家一起吃的……但是后来母亲嫌弃大厨房送过来的饭菜凉,而且炒菜就要出锅就吃才好,所以在这里,有一个小厨房,平日里做一些点心、小菜之类的吃食……。”张太太道:“也是为了方便二位老人家……。”   张大管家在一边小声的提示:“老太太每日都要吃点好的,大到人参灵芝熬的汤,小到红烧肉……少了就开始骂娘……。”   全家人也是被折腾的够呛,不过给了后花园小厨房,其他的人心里不舒服,于是……正房也有了自己的小厨房,五个大院子,也有了自己的小厨房。   所以,张家有七个小厨房,一个大厨房。   但凡是能有小厨房的,在张家都是主子里说了算的。   “是不是人参鸡汤有什么不妥?”   “人参本来就是大补之物,老爷子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猝死。”金不换尽量说的详细   一些。   实在是这个老爷子吃的东西太杂了点,加上又是补汤又是小药丸儿的……。   “是不是你,给老爷子喝了人参鸡汤?”张老爷第一时间看的就是张老太太。   “放屁!”张老太太犹如火药桶一般,一点就炸:“人参那玩意儿你们看的比银子还重,   老娘想要喝一点还得派人去你们那里开条子,才能打开库房拿人参,防老娘比防贼还严……!   ”   张老爷阴沉着脸,看张老太太的眼神就跟淬了毒一样。   “老太太,昨天您要了人参鸡汤?”丁田抽搐着嘴角,问张老太太。   要是让他们俩这么闹下去,他们估计连晚饭都没得吃了,得在这里耗下去不知道多久。“没有啊!”张老太太撇嘴:“整天喝人参鸡汤,我都喝腻了,本想着改成桃胶银耳羹的,听说那个养颜……而且这大春天的,火气正旺,谁还喝人参那玩意儿?”   “看看这里的小厨房,谁熬了人参鸡汤。”田捕头立刻就派人去了小厨房。   不一会儿,就把小厨房里的厨娘带来了,那厨娘胖征墩的倒是颇有张家人的神韵,只不过到底是女流之辈,见到人不管是谁,干什么的,先跪下磕头。   “你昨天做了人参鸡汤?”田捕头问她:“谁让你做的?”   “奴婢做了人参鸡汤,熬了半天。”厨娘哆哆嗦嗦的道:“是厨房的金婆子让奴婢做的,要放一整只的老母鸡,还有打一把参片儿,一个个足有拇指肚那么大!”   “金婆子让你做你就做,她让你去死你怎么不去死?”张老太太第一个就尖叫出声:“那参片儿是我放着给诚诚补身体的,你竟然给用了?你这个……。”   一顿污言碎语,将厨娘骂了个狗血淋头。   看样子是气急了。   而丁田则是问张大管家:“金婆子在哪儿?”   “在后头的厨房那边的厢房里待着呢。”张大管家脸色不好看,可脸色更不好看的是张太   太。   田捕头不管这些,直接吩咐人去将人带来。   半晌之后,一个中年妇女就被衙役们扭着扯了过来,那老婆子还一个劲儿的哀嚎:“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太太的陪房……是太太乳母的女儿……你们这帮……哎吻!”   “捕头,就是她!”两个捕快道:“她让厨娘熬的人参鸡汤!”   不等田捕头问,张老太太就张牙舞爪的过来跟金婆子厮打了起来:“好你个没心肝的老货,在我眼皮子底下作威作福惯了,还敢暗害老爷!用我的参片儿,那是我诚诚的……你这个……!”   金婆子别看是个下人,却战斗力超强,跟张老太太打了个平手:“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老太爷没了,这个家里老爷最大了,你个守活寡的……。”   俩人打的是一点不顾脸面,张老爷气的直翻白眼儿,差点背过气去!   “拉开!拉开!”丁田赶紧指挥人手将两个泼妇拉开。这俩人四爪齐出,身上的衣服抓的稀巴烂、头发也散乱了。   丁田十分佩服张老太太,一个人撕逼了俩,第一个是张太太,第二个是这个金婆子。   “金婆子是什么人?怎么能让人做人参鸡汤?”丁田问张老太太。   “她可能耐了,没听她说么?人家是太太的陪房,更是太太乳娘的女儿,整日里在老太爷跟前风骚……呸!”张老太太动手能力强,那动嘴能力也非常犀利:“还太太的陪房呢?太太当儿媳妇的就叫自己的陪房来勾引老太爷?好不要脸皮的东西!你在我这院子里耀武扬威的不就是因为你是太太派来的人么?什么东西!”   张太太白眼一翻,顿时晕死了过去!   自己的陪房,勾引公爹,这话说出去,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尤其是张家是读书人家,这方面讲究的非常严格,自己作为当家的太太,以后可没脸见人了。   那边,田径已经问了厨娘和厨房里的烧火丫头,都说金婆子是这里小厨房的管家娘子,因为她跟太太熟悉,是太太奶娘的女儿,嫁给了张家的一个管事,结果那管事在成亲五年之后死了,留下个儿子,身体也不是很好,她管小厨房的差事还是她求了太太,才得来的,因为管小厨房油水大,她平日里可以狐假虎威的让小厨房做点什么好的,给她留上一碗,好拿回去给儿子补身体。   “你为什么要让小厨房熬人参鸡汤?”田径问金婆子。   “我……这是老太爷要的……。”金婆子顺嘴儿胡说:“老太太不给他熬么,奴婢就让人熬了……。”   “胡说!”张老太太嗓子清亮的反驳:“老太爷多少年都不喝人参鸡汤了,他是虚不受补,喝人参鸡汤的只有我跟我儿子诚诚,全院子的人都知道。”   金婆子慌了,田径哼了一声:“说实话!不然你一个奴婢,本捕头当场就能动大刑,揍你个半死!张家也不会放过你,不要指望张太太,她也是张家的当家太太。”   而且张太太还昏死了过去,那边金不换正在抢救呢。   “你要是不说,就动刑了啊!”丁田在一边絮叨:“什么皮鞭子、老虎凳、辣椒水的……听说给女犯用刑是要扒衣服的……用绣花针扎……。”   他说的平凡无奇,听的田捕头他们几个打了个激灵。   金婆子平日里在张家,也见过犯了错的下人,被主家如何收拾,张家又是最为看重规矩的人家,那收拾人的手段多了去了。   衙门里更别提了,她虽然没去过,但是好歹看过一些戏曲,更知道衙门里各种手段,比家里还狠,顿时被吓着了。   “奴婢说!奴婢说!”金婆子抹眼泪儿开始说了:“奴婢家的儿子身体不好,奴婢只有这   一个儿子,须得用药养着,还得是人参之类的大补之药,老太太嫁进来之后,各种折腾,怀二   老爷的时候,更是隔三差五的吃一顿人参炖鸡,奴婢就能盛下来一碗,拿回去给儿子喝……。   ”   这女人也不是个安分的主儿,起先是从张老太太的锅里分点,后来就分一半了,不过张老太太是个厉害的角色,在后院有了张家二老爷之后,也收拢了一些人心,对小厨房这块油水丰厚的地方自然看的更紧了,不过金婆子是张太太的人,自觉高人一等,使了点手段,愣是护住了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只可惜,她终究是个仆妇,张老太太不爱喝人参鸡汤了,厨房也就没熬汤的必要。   人参是贵重的东西,张老太太从隔三差五喝一顿,到后来的十天半个月的才喝一顿,这就让金婆子没了可以揩油的地方。   金婆子便另辟蹊径,张老太爷……人老心不老,这金婆子打扮打扮,也不比张老太太差,而且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的着不如偷不着。   金婆子在坑上那是无比的风骚浪荡,张老太爷的那龙精虎猛丹,就是金婆子搞来的,这金婆子得了宠,立时就兴的了不得,整日里在厨房吆五喝六,什么人参鸡汤、灵芝羹的,统统做来给儿子吃了。   她是太太的陪房,又是太太奶娘的女儿,还是个寡妇,跟老太爷有了一腿儿,张老太太也没奈何,于是……这家伙就在后院作威作福起来。   如今被抓了包不说,那人参鸡汤可是张老太爷猝死的一个诱因之一。   张太太这会儿醒过来,却是面色惨白,此事就算是她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丁田扫了一眼张老太太,发现这女人眼中竟然有愤恨之意,虽然表情是哭丧着脸的样子,可实际上,却有一点讽刺挂在嘴角上。   这张老太爷到底是猝死,还是谋杀?   丁田起了怀疑,便指着人道:“既然有疑问,不如都带回府衙好好审一审。”   田径有点惊讶丁田的出声,张家人则更是吃惊,他们家报官是不假,但是没想到闹的多大,张家还是很看重门风的……。 第二百四十三章 十八年前的恩怨   但是再看重门风,这关系到一条人命啊!   张老爷赶紧开口:“丁司狱,田捕头,是我们张家自己闹出来的事情,我们自己家来处理   ,这奴婢心术不正,勾引老太爷又给老太爷喝了人参鸡汤,愣生生让老太爷猝死,我张家绝对不会放过她!”   张太太赶紧开口:“老爷……老爷……这……这女人也只是惦念儿子而已……。”   张老爷冷冷的扫了一眼张太太。   但是张太太不得不咬牙开口:“金翠,你说,你到底给没给老太爷喝人参鸡汤?”   那金婆子就叫金翠。   一开始还想玩儿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但是有个人比她还生猛,那就是张老太太,而且被人掀了底儿,再玩那一套就不好使了。   这会儿被问到了脸上,而且是张太太亲自问的,她就说了实话:“是奴婢想给儿子喝人参鸡汤……。”   “那你给老太爷喝了没?”金不换救醒了张太太,自然就不管她了,而是重新将精神放回 案件上。   “没有!没有!”金翠摇头:“没给老太爷喝……。”   “那就奇怪了……张老太爷真的喝了人参鸡汤。”金不换身为验尸官,自然有发言职权:   “喝了人参鸡汤,吃了龙精虎猛丹,晚饭又是红烧羊肉、韭菜等物……要说凑巧……。”   “这世上,凑巧的事情有,但是没有这般凑巧的。”丁田接了他的话:“你说人参鸡汤给了你儿子喝,你儿子呢?”   金翠有些害怕的道:“不管我儿子的事儿……。”   “他在哪儿?”丁田道:“你不说,我们也有办法找到他,毕竟是张家的下人。”   “她儿子好大的体面!”张老太太尖声细气的道:“说是给我诚诚当伴读,结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谁知道这会儿去哪儿混了?你要想找人,得去不知道哪个窑子里翻找了!”   “不是说身体虚弱吗?”丁田看向张老太太:“怎么还……?”   “小时候身体虚弱,这好吃好喝的养着,大了还身体虚弱啊?”张老太太一脸的撇脱:“也就你们相信她的话,我可不信!”   张老爷立刻吩咐张家大爷:“去找金翠的儿子过来!”   “是,父亲!”张家大爷赶紧跑出去,其实他也是吩咐人,他哪儿知道金翠的儿子是哪个   啊?   “趁着这会儿,大家去吃点东西?”已经日头偏西,众人也一天没吃什么东西了,唯一垫肚子的还是一些素点心。   田径他们也的确是饿了,尤其是验尸的金不换,他站了差不多两个时辰。   “也好……。”田径作为领头的,点了头:“只吃点饭垫垫肚子。”   “前厅请!”张老爷脸色好看了一些。   这里唯有金不换跟仵作有些麻烦,俩人可以说是洗了个战斗澡,才来到饭桌前,张家准备的饭菜还不错,不过没有肉,因为有长辈仙逝,准备的是一桌素菜。   主食就是白馒头,菜也是酱炖茄子干、红烧豆角干之类的干菜多一些,溜豆腐泡儿这一类   没有喝酒,张老爷倒是给了他们上好的素酒,可田径、丁田和金不换都不喝,手下人也一   个没喝。   刚吃完饭,那边就有人尖叫着跑了进来:“金婆子死了!”   “什么?”丁田猛地站起来:“不是有人看着她的么?”   他们来吃饭,自然有张家的下人看着后头,老太爷如今死因多样化,金婆子的人参鸡汤去向成谜,她儿子还没找到呢,人就死了!   “我们……她……不知道啊!”来人也急懵了。   金不换拉着丁田就往后头跑,田径他们跟着,呼啦啦一大群人跑过去,发现张家把人其实就是关在了一个小房间里,哪里是干啥的呢?   不知道是用来干啥的,反正人是关着了,加上后头张老太太并不消停,虽然是在屋里,却整整骂了快半个时辰,各种污言碎语骂的家里的下人都受不了了,赶紧找地方躲清静,结果就   出了事。   看守金婆子的人赌咒发誓,自己没打开过门!   但是金婆子却死在了里头。   金不换赶紧又穿上了白大褂,口罩手套一样不缺的进了屋子,丁田守在门口,不许人进去破坏现场。   金婆子是被利器刺穿了咽喉致死,凶器就是她自己头上戴着的一根梅花样式的银簪子。金不换检查了一番:“是自杀!”   非常的干净利落,这是不想活了啊。   “她为什么要自杀呢?”丁田看了看四周,封闭的空间,只有一扇小窗户透气用的,正经门上还挂着锁头。   “还能是什么?”张老爷厌恶的道:“这贱婢不守妇道,勾引老太爷,给老太爷喝了汤,吃了药……可怜我老父亲……。”   田径也是如此认为,但是丁田跟金不换总觉得不太对。   这自杀的也太痛快了点……丁田这个时候非常想念现代的取证方式,起码可以验证指纹啊   I   这里上哪儿验证去?   而且张老爷的意思很明显,不想再查下去了,因为再查下去,丢人的还是他们张家。   老太爷为老不尊,这就够张家丢人的了。   要是再有点什么……张家的名声脸面还要不要了?   田径也是如此,他不想掺和这些乱七八糟的,张家关他们衙门什么事儿啊?   金不换跟丁田明明有一肚子的好奇,偏偏不能在这个是发问……毕竟人死了,而且张家也有报丧,不少人都来吊唁……只好跟田径将此案暂缓。   丁田玩了个心眼儿:“我们不是没立案、也没结案么?”   这个时候,他就想到了“管字两张口,是非黑白全由他”的好处了。   田径知道丁田跟金不换对此案颇感兴趣,反正在他看来,真的没有什么疑点,就由着他们俩闹腾吧。   “额咳咳!”田径只好扭头跟张老爷道:“既然你家已经报案了,这案子我们也接了,此事还有诸多疑点,暂时先这样吧,明日我们再来……,可以起灵堂,但是暂时不要封棺。”   张老爷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他并不知道衙门办案子的各种程序是什么,只好懵里懵懂的点了头:“行,行!”   天色都黑了,一伙人只好回到了衙门。   杜知府不在家,杜师爷也不在,几个头头脑脑的都下差了,他们也散了。   第二天,一大早,丁田就来了,正好看到老郑叔,掐腰指挥人手,神气活现的,净胜抖擞   丁田灵光一闪,就过来跟老郑叔打招呼,老郑叔跟他聊了一会儿,丁田就好奇的问:“您知道张老太爷的事情么?”   “他啊!”老郑叔一乐:“太知道了!那老东西老树开花,娶了个冤家。”   “冤家?”丁田来了兴致:“怎么回事?”   “对啊?怎么回事?”金不换也正好凑了过来。   丁田干脆的道:“走,去谈话室!”   那里环境好,有茶水有点心的,老郑叔跟丁田和金不换也乐得说一些过去的事情:“那闺女是老马家的一个远亲家的女孩子。”   “还有马家什么事情?”马家都烟消云散一年了吧?   “没马家什么事儿,主要是马家不是好东西……。”老郑叔道:“那个闺女家啊,在本地开了个木材行,那本来是个赚钱的买卖,就被马家看在了眼里,但是那是亲戚家的买卖,强抢过来不太合适,怎么办呢?就设计让张家也看上了那买卖,张家也不是啥好人家,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可敢下黑手,那家到底是家道中落,买卖却是被马家给接手了,父母也蹊跷的亡故,留下三个孩子,一栋宅子,一百亩地,剩下的就没有了!那闺女是长姐,带着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过活,因为弟弟妹妹年纪小,她都十八岁了,也没找婆家,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被张家那老色头子看到了,那老头子别看年纪大了,真动了心思,谁也拦不住,纠缠了人家两年,最后是用了手段,威逼利诱,那闺女才点头,但是有要求,一不做妾室,二不卖身,要求八抬   大轿,明媒正娶,当的是正室,因为她是良家女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办到的,反正后来,老色头子果然明媒正娶,光是聘礼就价值三千多两银子咧!不过出嫁的时候,新娘子竟然只带了   十八抬嫁妆,里头都是一些棉被啊,丝绸布匹等物,值钱的就是二十亩地,剩下的啥都没有!   ”   丁田经历过大堂妹出嫁,知道这古代,哪怕是小户人家嫁女儿,也是有讲究的,这马家的大闺女还真是……哦,如今她是张老太太。   “不过她嫁过去之前,倒是干了件事情,跟马家一刀两断,不止是没了干系,连宗,都分了,单立一支,从此之后,她的两个弟妹,闭门过日子,从不与人来往,而她到了张家,也没了以往的贤惠的名声,听说作的厉害……。”老郑叔叹了口气:“好好的一个大闺女,就这么毁了,张家也从那个时候,将老太爷放在了后花园,轻易不许他出门,因为一出门,就会有人想起来这件事情,对张家的名声也不太好。”   “不过那闺女到底是命硬,愣是生了个儿子,那个张家的二老爷今年也十五岁了,可是考了秀才功名咧,听说学业不错,如果往上考,当个举人老爷绰绰有余,就是进士也可期,而且马家那位舅老爷,也在张家学堂求学,也有了秀才功名,都是好孩子啊!”老郑叔的各种八卦特别多:“不过马家的二闺女也到了年纪,却没听说许了什么人家。”   “多大了?”金不换问老郑叔:“成亲了没?”   “好像都二十多岁了吧?跟她姐姐当年不一样,估计是被连累了,也没好人家去求娶,而且马家的少爷也没成亲……当年他们姐姐出嫁的时候,他们也才七八岁的年纪……多亏了有一对忠心耿耿的老仆照顾着长大,唉,那老色头子造了孽啊。”老郑叔感叹不已:“现在好了,听说他死了?”   “死了。”丁田点头:“而且死因很是有意思……。”   金不换幸灾乐祸的告诉了老郑叔,那老色头子将自己给作死了。   丁田摸着下巴,想了想:“我还是觉得不太对,张家那样的人家,多少知道点养生之道,怎么还能将自己吃成那样?”   “这有什么?”金不换乐了:“其实啊,这是一个阳谋。”   “阳谋?”丁田想了一下:“我明白了!”   金不换跟他一起挤眉弄眼的瞎乐,彼此心照不宣,但是老郑叔好奇了啊!   老头儿一头雾水的问他们俩:“明白了什么啊?” 第二百四十四章 巧妙的复仇   “您老要是想知道,今天跟我们去一趟张家,不就知道了吗?”金不换趁机撺掇他:“张老爷仿佛不太好对付……。”   “他……哼!”而老郑叔竟然对张老爷嗤之以鼻:“一个满肚子鬼心眼儿的读书人,也不怕玷污圣贤书。”   这是同意了?   金不换拉着他东扯西拉,丁田蹿出去找田径:“今天还去张家,我们捋顺了一点猜测,需要人手去几个地方,证实一下……。”   与田径嘀咕了半晌,田径才开口:“行,我这就派人去办,一会儿我们去张家!”   跟昨天一样的人数,只不过里面的仵作,被替换成了老郑叔,反正昨日已经验过尸了,仵作今日去了也帮不上忙。   张家如今满门素缟,灵堂高挂挽联,不少人家已经知道,张家老太爷去世了的消息,很多人都来吊唁,结果看到官差也来了!   而且明显不是来吊唁的架势,加上昨天有人听说来过一次,这张家老太爷……死亡的不正常啊?   张老爷不由得黑着脸:“田捕头,丁司狱,这……?”   “今日来吊唁一番……。”田捕头轻咳一声:“还有事情需要询问一下老太太,如果可以的话,能否入内叙话?”   丁田更简单,他拿眼睛溜了一下所有的宾客,张老爷就赶紧的接待他们去了后院。   这第二次走,丁田扫了四周一眼,发现这张家的扩张,有些太大了,一家子几十口子,加上伺候他们的下人就得上百口子,每日的花销肯定不少,怪不对能成为跟马家、林家相提并论的人家。   想想林家,就哥俩儿能顶事,林大公子就不说了,林二公子却是真的身体薄弱,整个林家就算是再有钱,也没张家的人气。   话说这人口多也是一个优势啊!   等到了后院,这里已经清理干净,老头子的遗体已经装殓妥当,放在灵堂那边,的确是没有封棺,而这里的人都换了孝服,尤其是张老太太,这会儿脸色白白的,一看就是哀伤过度的样子。   只是眼睛通红,却没眼泪。   张太太坐在她身边,也一样的表情,屋里有一些女眷,不过在看到丁田他们之后,女眷们都避了出去。   丁田轻咳一声:“我想跟不换先生,以及老郑叔,单独与张老太太说两句话。”   张老爷张了张嘴,却看到田径一声不吭的带人就出了门,守在了门口,张老爷,张太太不得已,也出来了,屋里就剩下丁田跟金不换,以及张老太太。   见人都走了,老郑叔竖起大拇指:“马家的大闺女,果然厉害!”   张老太太叹了口气:“多少年,没人这么叫过我了。”   “阳谋使得不错,手段也柔和。”金不换道:“潜移默化,循循渐进,果然是好手段,现在就算是张家,也说不出来什么了。”   “其实报案是我让人去的。”张老太太淡淡的道:“将事情闹大了才好,张家越是要掩盖,我越是要让人知道。”   “张马氏,你嫁进张家并非自愿,丈夫又大你那么多,而你也用了柔和的手段,每日里大鱼大肉的供着他吃,愣是把自己吃成了那副德行……。”三高人群,愣是在缺衣少食的古代出现了:“他已经活不了多久,何必再画蛇添足呢?你只等他死了,便能安然的骑在张家人的脖   子上,作威作福都可以,毕竟你是长辈,而且你年纪不大,熬,也熬死张家的老爷太太了。”   “熬死他们?熬死他们得多久?”张老太太一张故意画的有些老气横秋的脸,瞬间就扭曲了起来:“他们张家,不是好人!为什么要让他们寿终正寝?我要他们一个个不得好死!”   老郑叔叹了口气:“马家的大闺女啊,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是我听说过你,在家的时候,为了抚养弟妹,连亲事都退了,如今你弟弟出息了,再给妹子找个人家嫁了,好好的等着享你儿子的清福,不好么?”   “这位老人家,你当我不想吗?可是不能啊!”张老太太眼神放空:“当年,我们家就是   挨着张家,其实他们家早就看中了我们家的生意,以及我们家的宅子。马家那边又推波助澜,我都知道,可怜我父母老实了一辈子的小生意人,愣是被挤兑的没能保住祖产,抑郁而亡,就算是我们家将祖产都让了出来,闭门过日子,还是没能躲开算计,因为我家祖宅就在张家后花园的隔壁那条街,张老太爷那么大岁数的人了,竟然学人家小儿爬墙头,那一天我只是给我家去采买吃食的老仆开个门而已,他就看到了!竟然对我动了心思!我知道我躲不开了,两年的时间,他的耐心也告罄,最后威胁我,要是不服,就让我弟弟妹妹们不得好,我没办法了,只好同意,但是我也有志气,跟他说好了,要我可以,八抬大轿,明媒正娶!聘礼送来了,我没带什么嫁妆,我出门子的时候,我弟弟嘴唇都咬破了,他心里难受,委屈,我妹妹更是哭晕了过去,我没敢回头啊!我怕!我怕回了头,我就不想出家门了!”   “我外家是开饭堂的,我外婆会一些养生煲汤的手艺,我娘是独生女,所以手艺传给了我娘,我娘将手艺传给了我,我多少懂得一点。”张老太太笑的非常痛快:“那老东西……呵呵……连上炕都困难,我故意勾引他,给他煲汤,让他身体好好的……只是没想到,我有了孩子……那孩子……呵呵,也好,我后半生也有了依靠,我弟弟努力的学习,科举,我妹妹在家照顾他,而我,则是每日无肉不欢,还跟老东西玩儿举案齐眉那一套,哄得他吃肉,喝酒,金翠那个贱婢,心思不正,我早就看出来了,而且她的身份也好利用,干脆就放她去勾搭老头子,老头子年岁太大了,偏偏色心不改,我也懒得服侍他,有个野花儿在坑上也不错,没想到那女人竟然那么狠,搞来了龙精虎猛丹,这玩意儿连强壮的男人都不敢连续服用,她竟然敢喂给那老不死的!”   刚开始的时候,还说老太爷,张老太爷,等到说了一会儿,愤恨的劲头上来了,“老太爷”顿时成了“老东西”、“老不死的”了。   “哈哈哈……可怜我妹妹,如花似玉的年纪,又让那老不死的看到了!”张老太太扬天,眼角却有眼泪流出:“为了不让他得手,我妹妹连门都不敢出,我也提心吊胆,本以为他老了,会消停下来,没想到,他还不死心,我妹妹定了两门亲事,第一个眼看着就要成亲了,却被他家逼走了,最后退婚;另一个,聘礼都下了,最后却是退亲,连聘礼都没往回要……他不死,就是我妹妹遭殃,我已经这样了,没办法,但是我妹妹绝对不能给他当什么二房!”   丁田他们三个倒吸一口凉气!   “反正我儿子也大了,那张太太别看慈眉善目活菩萨一样,实际上最不是个东西,我妹妹的婚事,都是她暗中搅黄的,我岂能让她好过?”张老太太冷笑两声:“我不怕你们知道,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我以前喝人参鸡汤,现在突然不喝了,那金翠岂能善罢甘休?她儿子还要喝呢!老头子每日被我勾搭的有火也发不出去,听说金翠那破儿子喝了人参鸡汤,都有功夫去逛窑子了,他就心动了,这些年他一直都是有心无力的样子,自己都有感觉,金翠的确熬了人参鸡汤给儿子进补,殊不知,老头子命人端了过来,自己喝了!而她儿子那天根本没回来,去窑子里会相好的去了!也就金翠还信她儿子身体虚弱的鬼话,其实她儿子只是懒散,不想干活,又想有月钱可拿,就编造出身体不好的谎话,实际上每次喝完补药,都要去窑子里逛游,不然一个健壮的大小伙子,又是补药又是人参的供着,没地方泻火,非得补出鼻血不可!那天晚上老不死的喝了药来了感觉,本来想折腾我的,我说身上不方便,他叫了金翠过去,折腾了半晚上,金翠……呵呵,她也是后来才知道,老头子死在了坑上,她是正在兴头上的时候,我在外头说要进屋,她吓着了,赶紧从坑上滚下去,从后窗户跑了!头都没回啊……老不死的就是那个时候出的事!”   “我就站在炕头上,看着老不死的挣扎,喘粗气……看他慢慢的死掉……”张老太太特别解恨的道:“我一个大闺女,被逼着嫁给他一个老头子,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我恶心的都吐了!他以为我喝多了酒……哈哈……哈哈……!我最喜欢的就是洗澡,因为我觉得,洗了澡,我就能干净了……。”   “我一直等到天放亮,那老不死的身子都凉透了,我才尖叫出声,让人进来的……这些年在张家也不是白待,总也有那么几个心腹,而且张家做事太狠了,张太太别看是个女人,却比男人都毒!”张老太太惨笑:“我跟你们说这些,是不怕你们破案,本就没有案子,如何破?这里一切都是碰巧,人参鸡汤是金翠熬的;红烧羊肉什么的都是厨房做的;那小药丸子也是金翠那儿子从外头淘换来的;酒也是他自己要喝的……一切都跟我没关系!”   “不错,一切都跟你没关系,要追究的话,最后也是金翠有罪,而她,又是张太太的陪房,是她乳母的女儿,跟她可是奶姐妹……金翠的儿子,在你手上!”丁田淡淡的道:“唯有用她儿子,才能逼死她,不然人的求生欲那么强烈,怎么会自杀?只不过是偷偷的用了你的人参   片子而已。”   “是,人在我手里,她不死,怎么能让太太百口莫辩呢?”张老太太恶狠狠的道:“那个毒妇,必要让她名誉扫地!”   三个人被张老太太的聪明以及手段给震了一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就在这个时候,外面一阵暄闹声,好像是男人的声音,这里可是后宅,一般的男人是不能踏入这里的吧?   丁田深吸一口气,走出去问门口站岗的田径:“怎么回事?”   “是张家的三位族老来了。”田径皱眉:“说是要给张家分家?”   张老爷已经皱着眉头去二门那里说话了,虽然心里呕得慌,可他不能得罪来人,因为来人是张家在府城的书院里当山长的族老、以及张家旁支的一位举人,和被人最高的一位叔祖。   “三堂叔,大堂弟,叔爷爷,我父亲才去世,这就要分家?是不是太过了?”张老爷一口气憋着,整个脸都铁青了。   “正因为你父亲才去世,所以才要分家,快刀斩乱麻,你弟弟马上就回来,你爹生前也说过了,死后要你们兄弟俩分家,你母亲跟着你弟弟过。”辈分最老的张家叔爷爷拄着拐棍,是被人用软轿抬过来的,在二门口下了软轿,也是被人搀扶着,自己又拄着拐棍,气喘吁吁的不耐烦的样子:“赶紧的分完!” 第二百四十五章 灵前分家   这老头儿都八十三了,轻易都不出门,他家有个孙儿是秀才,儿子又经营了一家杂货铺子,平日里在家享福,儿孙满堂,玄孙都满地跑了,比死了的张老太爷还大一辈。   连张老爷都要叫一声“叔爷爷”。   平日里谁敢跟他呛声啊?   偏偏老头儿来了就要“分家”,这可不行!   “叔爷爷啊,此事是不是另当别论了?”张老爷深吸一口气,安抚好自己的心情,别发火:“我父亲尸骨未寒……。”   “你父亲在世的时候,老是说什么灵前分家吗?”张叔爷爷不客气的道:“当年我亲哥哥也是在我父亲的灵前,跟我分的家啊!”   众人恍然,哦,张家的规矩,灵前分家啊!   这规矩还真……让人无语。   这是一点面子都不留的意思么?   丁田朝老郑叔挤眉弄眼:老头儿比他想的还要缺德啊!   老郑叔摸着胡子,暗自得意:小崽子再厉害,也不如他这老姜狠辣。   金不换捅了捅丁田,小声嘀咕:“这个人找的不错。”   “叔父啊!”谁知道就在丁田跟金不换他们看热闹的时候,冷不防背后被人推了一把,将他们推开了,张老太太没了在屋子里时候的自怨自艾、阴森狠毒,又变成了那个泼辣的货色,扑出来就跪在老头子的脚下:“求叔父为侄儿媳妇做主哇!侄儿媳妇在这个家里是活不下去了!当家太太的陪房,又是太太奶娘的闺女,勾搭老爷子!侄儿媳妇忍了!那就是个破鞋,侄儿媳妇就当老爷养了个猫猫狗狗,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勾搭老爷……老爷猝死了啊!”   老头儿八十三了,被人抱着大腿也动不了,听了这话直咳嗽:“什么……?家主,你说!到底咋回事?”   张家的家主,自然是张老爷。   他的涵养再好,此时也很想骂娘:“叔爷爷,我父亲只是猝死,衙门里的人都在,一个贱婢只是想给父亲补一补身体……给老人家喝了人参鸡汤而已……。”   “什么贱婢补身体?她是……。”张老太太此时一点都没有刚才在屋里,单独面对丁田他们的时候,那么沉稳,而是一个泼妇,将张家想极力想掩盖的事实,都爆了出来,以至于来的三位嘴角直抽抽,尤其是以读书人自居的张山长与张举人。   这俩人平日里对主支嫡脉的一些事情,也看不过眼,只是没想到,祖宅这里竟然能这么颓废,当家太太的陪房,还是奶姐妹,竟然爬上了老太爷的炕,这叫什么事儿啊?   说出去,张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所以侄媳妇要分家,我的诚诚将来是要考举人,中进士当官的,名声可不能有瑕疵。”张老太太危言耸听:“整个张家都没有人考中进士,更没人当官,只能算是本地旺族,却不是官宦之家……哼……我儿子是学习最好的那个……。”   这一点,张山长同意,所以他点了点头。   而张举人虽然是举人,但是他知道往上考的难处,而且他已经不年轻了,家里只有五十亩地,一个杂货铺子为家业,而他本人则是在府城书院里当先生,每年的束脩二十四两银子,其他学生给的束脩不算在内。   日子过的还不错,但是绝对没有张家这么奢华。   同样的,他是个迂腐的读书人,觉得又不缺少儿子,何必非要纳妾?他就个老妻生活的挺好,家里有五个孩子,三个男孩儿,两个女孩儿,儿子都上学读书,女儿也识文断字,不是睁眼瞎。   可惜啊,儿子跟他一样,资质平平,将来能当个秀才,就不错了,举人的话,也得多考几次……至于进士,已经不需要考虑了。   他进京考了两次,每次都花费千八百两银子,结果还是落榜,连同进士都没考中。   而张家的支援也有限,并非全力支持他考进士的,所以这位的心里也有些怨气,如果张二老爷能考中进士,当了官……二房就能压大房一头!   大房就算是也有人考中进士当了官,可也比二房的晚,到时候,大房永远比二房矮一头,永远被压着……这种事情,他当然乐见其成。   张家被人灵前逼着分家,外头来的宾客比较多,每个人都有头有脸的,再一打听,就啥都知道了。   这不分家,也得分家,因为张家最高辈分的叔爷爷说了,当年他们家就是灵前分的,大哥占了七成,他跟两个庶出的占了三成,一家分了一成的家产,就被扫地出门了。   如今虽然两个都是嫡出,那就得按照嫡出的规矩来,家产十份,六成归老大,四成归老二,快点分家!   明显,这是逼迫分家来了。   加上张老太太又哭又闹,还要上吊!   “你们是不是想着人都走了,我们娘俩儿随便你们处置?想得美!”张老太太踩在绣凳上,手里头拿着的白布已经挂在了房梁上,而且不是在后宅,她是在前头的正厅上,这可是张家会见贵客的地方,要是在这里上了吊,张家得多晦气啊?   “老太太,你先下来啊……。”   “扶好凳子,别让老太太失了脚……。”   下头围了一大群的丫鬟婆子,这会儿也顾不得见不得外男什么的了,将张老太太围在中间,偏偏她站得高,谁都能看到这位十八年前风靡一时的马家大姑娘,不过自从她嫁入张家,就很少露面了。   丫鬟婆子们的外围,就是张家的太太,带着五个儿媳妇也在喊着,让老太太当心,有什么事情好商量。   “商量个屁!”张老太太一脸的泼妇表情,一手拉着白布,一手指着张太太就一顿骂,说她的陪房是个寡妇,还特么的带了个拖油瓶,为了儿子多喝两口参汤,竟然爬了老太爷的炕……张太太被她骂的又晕过去了。   而且张山长也说了:“正好,官府的人也在,当个见证人,挺合适。”   三个人都来了,你一言我一语,加上张老太太那边闹腾的欢实,衙门的人也在,客人们看热闹,张老爷忽然明白了过来,惨然一笑:“既然如此,那便灵前分家!”   不一会儿,张家人都聚齐了。   丁田终于见到了张家的二老爷……张永诚,这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人,长相跟张老爷一看就是哥俩儿,跟张老太爷最像,就是没有张老太爷那么胖,清秀的一个书生模样,只不过穿了全身的白孝服,神色哀伤,眼神却平静的很。   张家的家业很透明,他们家主要是靠着田地里的产出以及租赁铺子出去吃租金,还有就是自家经营的杂货行为主。   这一分家,大房当然占了大头,可二房虽然只有一个张老太太,一个二老爷,却也占了四   成。   分到了一个三进的大院子,四个租赁出去的铺子,还有一个正在营业中的杂货铺子,以及城外连成一片的四百亩地。   银子也分到了四千两,粮食分了五百斤大米,五百斤白面,一千斤的玉米、小米;其他杂粮也分了一千斤,马车两挂,耕牛十头。   房契,地契当场就过户了,因为有衙门的人在,干什么都方便。   中午的众人吃了一顿素斋,外头该哭的哭,该嚎的嚎,一切都进行的井井有条,却让丁田感觉那么冰冷,因为大家都不是真心哭泣。   死了一个长辈,就像是死了个外人一样,一切都是表面功夫。   丁田心里不是滋味儿的跟金不换小声嘀咕:“张家的家风,如此冷血?”   怡好让老郑叔听到了,老郑叔小声的跟他们俩道:“张家在叔老太爷那一代,就因为兄弟四个,在闹家产,结果老大心狠啊,在父亲灵前就分了家,那个时候闹腾的啊!你当张家这些年又是修桥铺路,又是最少的佃租,是为了什么?为了把名声弄好,别让人总说他们家要钱不要脸……。”   丁田跟金不换俩人兴奋的眼睛都冒光了:“他们家不是读书人家么?”   “就因为是读书人,才看重这些,还有非常多的名头,借口,遮羞布多着呢。”老郑叔道:“读书人就是能说会道,但是碰上不讲理的,他们就没办法了,你看张老太太,跟我们说话   时是一个人,跟他们的时候,就改了个人一样,撒泼打滚,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数都使出来了   ”   “她真的是怕张家磋磨她么?”丁田想了想:“好歹她名义上是张家老爷的母亲,哪怕是   继母。”   “她要是单独一个人,乐得折腾张家,让他们每日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可惜啊,她有个儿子,为了儿子不受张老爷的钳制,她是死说活非要离开这张家不可,分家是第一步,第二步,她该搬家了。”金不换看的倒是清楚,而且他很佩服的样子:“只要离了这张家,她就是龙归大海,母虎归山!”   果然,分家饭吃过了,最后,就是张老太太搬家!   “搬家?”张老爷阴沉着脸:“你虽然是我父亲后娶进门的,但也是我张家正儿八经下聘上了族谱的太太,您放心,日后儿子一定好好孝顺您老,让您老安、享、晚、年!”   最后四个字,说的咬牙切齿。   丁田看到白发苍苍的张家家主,再瞅瞅明明是个少妇却打扮的老气横秋的张老太太,顿时感觉到“荒谬”两个字的真实境界。   “安享晚年?”张老太太顿时就嗤之以鼻:“你说我安享晚年,我怕老爷子前头下葬,后头就该给我办葬礼了!”   “怎么会呢?”张老爷阴沉着脸:“而且没有长子在,老太太跟着次子过日子的……。”洋永   “那是普通人家,我今年才三十八,呵呵……一个三十八岁的少妇,当个老夫人在内宅……你还每日都会回内宅休息……不止是你,还有你那五个儿子,二十八个孙子……一个个都年纪轻轻的……。”张老太太眼神忽然变得轻佻,扫了外头人好几眼:“你想留下我来……干什么呢?”   不等张老爷说话,张山长顿时就道:“不能留!”   张老爷恼怒的看向张山长:“堂兄……。”   “家主,你可要想好了,这女人狠起来,真敢做出败坏门风之事,难道你想让张家真的颜面扫地吗?”张山长小声跟他道:“而且她儿子的前程虽然重要,但是人没了活的念头,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你……你们家还是那么个……你忘了你纳的那个小妾?外头都说你跟你父亲真不愧是父子!”   张老爷脸色变了好几次,张太太紧张的看着丈夫,她也不想留下这样的一个婆母在家里。   这些年,她是受够了!   丁田小声跟金不换交谈:“你说,他们能同意张老太太搬出去么?”   “能。”金不换点头:“张老太太这女人不简单,想必昨天晚上她已经打包好了行李,如今说一声,立刻就能搬走,她只要出了这张家的大门,张家就再也不能拿她怎么样了,反而她是张家的老太太,张家逢年过节还得给她送礼……呵呵……有意思。” 第二百四十六章 没有证据啊   就在僵持的时候,又有人来了。   这位是如今马家的家主,马家唯一的男丁,马德,字德宁。   丁田听了这个名字,顿时哭笑不得:“这不是骂人的么?”   “你少膈应人啊!”金不换也哭笑不得:“平日里谁会有你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这是名字,又不是……你这个家伙!”   马德进来之后,开口就道:“我来接我姐姐和外甥。”   “弟弟……。”张老太太看着眼前器宇轩昂的弟弟,心酸过往,眼泪滂沱。   “这是我们张家的事情。”张老爷最不喜欢他了。   马德又说了一句话,就把张老爷噎着了:“娘亲舅大。”   丁田“噗”的一声,就笑出来了!   马德才二十多岁,只比丁田大了那么三五岁,而张老爷,须发皆白,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还得管一个小伙子叫“舅舅”。   而且古代对辈分很是在意,何况他们也的确不是什么外八路的亲戚,他们真的是实打实的直系亲戚啊!   张老爷顿时就无语了。   再看丁田都笑了,其他人也觉得滑稽,张老爷也觉得丢人,可没办法,他有个那样的爹,如今死了还给他留了好大一个烂摊子。   马德招呼张老太太:“姐,外甥,收拾东西吧,张家这个地方,我们不待了。”   “好,收拾东西,收拾东西!”张老太太这次才算是真情流露,而且她果然整理好了行李,一件一件的早就已经有人往外搬了。   张老爷很想拦着,但是不能,因为好多人都在看着他呢!   何况,这帮人明显就是来给张马氏做主的,尤其是刚才,丁田还笑了!   张老太太的东西不多,只有两车,而且多数都是包袱,是一些衣服,被褥等常用的东西,至于屋里的什么摆件啊,惯用的家私,是一样没带。   不过在临上马车前,张老太太突然回头,朝张家的众人哀声的道:“明儿来给老太爷……呜呜..丨”   哭着走了,这一出演来,谁敢说张老太太不守妇道什么的?很多人都会说,张家容不下一个老太太……管这个老太太多大年纪呢。   张老爷气得脸都黑了。   丁田他们看过了热闹,也跟他告辞离开,这么一折腾,太阳都要落山了。   一群人看了一天的大戏,回到衙门都在议论纷纷,就算丁田回到了家里,竟然听到了马六家的跟兰兰在嚼舌头,女人么,都喜欢一些街头八卦,丁田站在厨房门口,伸脖子往里头看,被俩人发现了,还有些不好意思,丁田也不怪她们,反而问她们:“外头都传的什么呀?”本来么,嚼舌根子还让主家发现了,本以为田少不喜欢她们这样,三个人都吓坏了,尤其是马小花,吓的缩到了她母亲的背后去,兰兰也脸色一阵白,一阵红的,以为会挨骂。   结果丁田只是问她们,外头都怎么说张家的事情?   马六家的来的时间长,而且惯会察言观色,看丁田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就大着胆子说了:“田少,他们家灵前分家,大家都说,张家人容不下人家孤儿寡母,老爷子才死,这就将人扫地出门了,还有人说,张家的老爷觊觎他后娘的美色……。”   说到这里的时候,她发现丁田的脸色也变来变去,以为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改口:“还有   人说他们家在争家产!当哥嫂的怕弟弟将来出息了,二房该压大房一头了,何况也不是一个娘生的……所以给了家产就赶紧扫地出门……;又有人说张家前几辈就这么闹过,当年那才叫热闹,这是他们家的传统,灵前分家……,还有说张家太太……不太好的话,她的陪房当了寡妇,她就把人送去了后花园子,而且那寡妇还是她奶妹子,然后爬了张老太爷的炕,坑死了张老太爷,也不知道张家还能不能要这样的媳妇儿……。”   总之,外面的传闻都是偏向“孤儿寡母”的张老太太与张二老爷,对于张家则是褒贬不一,不过更多的是觉得大宅门里是非多。   更重要的是后一条,张太太就是浑身都长满了嘴,也无法说清楚。   这一盆脏水泼的,张太太非难受一辈子不可,而且张太太都多大岁数了?她生了五个嫡子   ,有了五个儿媳妇,自古婆媳不两立,婆婆身上有了污点,那五个儿媳妇……以后还能服她么   ?   而且张太太把持张家后院多少年,心腹有不少,可同样的,得罪的人也肯定不少……以前张太太没有错处,她又是当家的太太,自然别人只能憋屈着,如今太太的名声都不好了,那些小妾通房的还不得下死力气踩她啊?   马六家的分析的头头是道:“以后这张太太可有苦头吃了,男人哪儿有不耳根子软的?张老爷的那些女人一起吹枕头风,张太太压制不住她们了,这些年张老爷都没个庶子出生,指不定以后还能老来得子……。”   丁田这才明白,古代的后院当真是女人们的战场,他只看到了表面,却没看到根本上,张老太太那女人果然厉害,手段高超,弄死了张老太爷,又搞臭了张太太,怪不得她要走呢,除了不想再在张家生活下去,以及为了儿子,还因为以后张家将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消停不了。   第二天,丁田上差,中午是在衙门用的午饭,春天了,丁田组织人手打扫卫生,又各个角落里消毒杀菌的,最后撒上生石灰。   忙了一天,傍晚的时候都要下差了,突然来人求见。   “谁呀?”丁田很想回家吃饭,因为马小风说他娘跟别人出门去采了一些野菜回来,还打了鸡蛋酱,可以蘸酱吃。   丁田自幼喜欢吃野菜,只是他小时候还能吃到一些,长大了之后,周围给开发了,野菜也没地方挖了。   偶尔碰到了有人挖来野菜在路边摆摊,卖的还特别贵。   本来马上就要下班了,突然来了个人求见,还是田捕头打发人来请他过去见见,他不能不给田捕头这个面子,但是心里不太高兴的。   “是个挺有钱的人呢!”来人是平日里在衙门里跑腿儿的,笑呵呵的道:“还有不换先生与老郑叔,都一起去,一起去!”   “哦,那我这就过去。”丁田本来都解开腰带要换了这一身公服,如今只好再系上,收拾了一下,去了捕快们在府衙里办公的院子。   班房里已经有人在坐着了,田捕头陪着,其他的捕快已经收拾妥当下差了,不过捕快这个职业,就跟后世的警察差不多,他们这个院子里,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有人留守,有了什么事情,都能在这里找到捕快。   今日留守的四个捕快,正在规整东西,兼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谈什么。   金不换跟老郑叔早就来了,只不过是没进门,见丁田来了,跟他一起进了门,迎面就看到了一个……不算熟人,但是认识的家伙。   马德,马德宁!   “多谢诸位,没有当场拆穿我大姐。”他是真心实意来到谢的,并且不是作揖鞠躬那种,而是跪地上磕了三个头。   “你这是干什么?”丁田赶紧避开:“我们……其实是没有证据,证明你家大姐是凶手,不然早就抓她了。不管什么理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对,丁司狱说的很对,不管什么理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马德却认真的看着丁司狱:“如果当年有丁司狱你这样的人在,我父母也不会含冤而死。”   “这……?”丁田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我现在是司狱,跟田捕头搭伙查案子而已。”   他还能说什么呢?   光听这话,就知道,当年他父母死的也非常蹊跷。   “你爹娘不是自然死亡么?”倒是金不换,对此感兴趣。   当年金不换才多大?且金家那个时候还是开药房的人家。   “说是自然死亡,只是那马家的意思。”马德道:“当年马家就是想抢我们家的木材生意,我爹娘怕事,才服软交出了祖产,不过他们还是怕我爹娘再重新起个木材行跟他们争生意,就买通了抓药的人,给我爹娘配了不治病的药,硬生生小病变大病,大病病逝了。”   “这怎么听着有点耳熟?”丁田想了一下,没想起来在哪儿听说过。   “当年林家二公子,便是如此。”马德语不惊人死不休:“而林家二公子上有父母兄长在,自然查的仔细,没死了,反倒是给他抓药的那个人,被马家灭了口……从那以后,林家对马家,就防备万分,跟他们家更是势同水火。”   丁田猛然想了起来,他曾经跟林家的大公子聊过天,林家的大公子说,他弟弟并非天生如   此,只是小时候,被用错了药而已……。   马德来不是空着手的,当然,也不可能给他们太多东西,那样的话,性质就变了,他只是送了他们一人两只鸡,还是如今正下蛋的鸡。   以及两条肚子鼓鼓的、明显是带籽儿的大鲤鱼。   “俗话说,开江的鱼,下蛋的鸡,这都是春季最滋补美味的东西。”马德将东西给了他们,便抱拳离开了。   丁田看着东西笑了:“到是个明白人!”   “你为了让人通知到他们,张家那么拦着都没用!他再不表示一下,怕是个没良心的。”老郑叔拎着鸡跟大鱼也乐了:“只不过他到底是个聪明人,没送银钱,也没送贵重物品,这点   东西倒是正合适。”   给多了不合适,给少了也不行,于是,就给了这个,多少是个意思。   “田儿,你是咋知道,他还不知道张家出事了呢?”田径也跟着得了谢礼,比较好奇的是,丁田当天吩咐事情。   通知娘家,以及通知婆家所有长辈。   还得挑跟张老爷不对付的长辈通知。   然后这帮人就闹了起来,灵前分家,多热闹啊!   “张老太太那么闹腾了,也没见她家的人站出来,张家老太爷死的太突然,要是按照正常的程序,这第一个通知的不得是亲家么?他们家亲家那么多,可是张老太太就一个娘家……。   ”丁田抿嘴一乐:“张老太太报案,为什么呢?是因为她出不去,她的人几乎都是女子,也出不去,怎么办呢?只能越闹越大,人知道的越多越好,这样才能让娘家人也知道。”   “只是张马氏算错了一点,张家那样的人家,内外院的隔阂不是一般的大,她终归是个内宅妇人,外头的事情,她可说了不算,所以还得她弟弟出面才行。”金不换接着道:“且她儿子也没人去通知,如果父亲死了,儿子却不到灵前哭丧,那就是不孝子,别说科举考试了,立刻被逐出家门,都没人有意见。”   而张家很明显,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连一个伴读都有人去找,却没人提起张家二老爷,当时丁田就决定,帮一把张老太太。 第二百四十七章 嗯,喝两盅   “所以我们就去通知他了!”田捕头笑了:“怪不得你让我们去找人呢!”   倒是金不换,问丁田:“如果有证据,你真的会拿出来,让田捕头他们抓张马氏吗?”丁田叹了口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这是后世的观念,在后世,哪怕是再背景深厚,一旦犯了法,也一样要被抓,那个时候有大明星、大富豪、甚至是王室、皇室成员,犯了法还不是一样要上法庭?   “你的意思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么?”金不换没想到丁田还有这样的观念。   “难道不是么?”丁田正色道:“张家再是大族,在大青律面前,他也得低头!我按照律法行事,他们家老太爷自己作死,勾引老太爷的又是他们家太太的陪房,一个不甘寂寞的小寡妇,我们又能怎么样?这案子明显是立不住么!”   “我发现了!”金不换摸着下巴道:“我自打跟了你混日子,便渐渐的学坏了。”   “怎么说?”众人好奇。   “因为我觉得,你说的还挺有道理!”金不换大乐:“走,下差回家!我家里没什么人了,去你家,让人给我们炖一锅开江鱼,小母鸡留着下蛋好了。”   “那就来吧,正好,我也多吃点鱼籽。”丁田倒是乐得邀请他来自家吃饭,他一个人吃饭真的很闷,还每每都想起王佐来。   家里其他人自从知道他跟王佐同桌吃饭后,就很少跟他一起吃饭了。   倒是老郑叔,拎着小母鸡高兴的眯起眼睛:“哎呀呀,明儿就将这小母鸡送给王媒婆,让她给我家郑当说个好媳妇儿……。”   郑当已经快二十岁了,生日比丁田大,也到了说媳妇的年纪,前两年家里穷,又干的是这么一个差事,很难说到好人家的闺女,如今家里宽松了,出门再也不穿打补丁的衣服了,家里有了存款,吃得饱穿得暖了,郑婶子就想着给儿子说个媳妇儿回来。   众人又祝福了一下老郑叔能说个好儿媳妇,才散了下差。   丁田跟金不换回到了自家那条街,金不换看了一眼就道:“这鱼是吃不成了。”   “嗯嗯!”丁田点头:“你回去找个谁家做鱼吃吧,那个孙大娘家就不错。”   “好吧,那明儿见。”金不换转身就走了,一点留恋都没有。   丁田颠颠的快步走到门口,非常献媚的举起手里的两条大鲤鱼:“今天吃酱炖大鲤鱼!”对面的人看着他笑的璀璨的脸,面无表情,闷不吭声。   他非常“乖巧”的又补充了一句:“用我们自己下的大酱炖!”   这回才露出个笑容:“嗯,进来吧。”   一进门,就看到了熟悉的人,王富贵!   “回来多久了?”丁田一边将东西交给王富贵拿去厨房,一边问丁田:“可忙完了没?”“军营是差不多了,等过了端午节,就送曹大将军离开,他家眷都不在这里,主要是怕高达镇不住场面,还有就是需要熟悉军务,北疆大营四十万人,以后就要高达管着了。”在门口,王佐忍着了。   但是走进了院子里,大门一关,王佐就有些蠢蠢欲动了。   丁田倒是没啥感觉,主要是王佐等他做饭给他吃这场面太熟悉了,哪怕是俩人的关系已经挑明,他只是见到王佐后心情欢喜雀跃,这是谈恋爱的感觉,他很享受这种感觉,倒是跟王佐对视的时候,眼里有一点缠缠绵绵的意思。   他自己不察觉,加上又是在自己家,就下意识的不去隐藏了。   却让王佐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盲目之处,自己没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对方却能一眼就看到你眼里的神色。   自我感觉隐藏的很好,其实全身洋溢着的甜蜜味道,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进了屋里,还不等丁田换衣服呢,王佐先把人扒拉到自己怀里抱了一会儿:“想你了。”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但是丁田还是非常高兴:“嗯,我也想你。”   顺手摸了摸王佐的俊脸……他早想这么干了!   王佐本来也想摸一摸丁田的脸,结果他脸上一抽抽……丁田用手将他的脸皮扯了扯:“我去换身衣服洗洗手,给你做饭去!”   王佐这才想起来,丁田拎着鱼抓着小母鸡的手都没戏,就揪他的脸了!   “我跟你一起去洗脸、洗手!”王佐咬牙切齿。   丁田哈哈大笑:“洁癖要不得咧!”   俩人黏黏糊糊的去洗漱了一番,丁田又换了一身衣服,跑去厨房那里大显身手,他男朋友回来了,自然要吃点好的。   王佐则是依然坐在坑上看一些公文,只是时不时的扫一眼厨房那边,如今天气暖了,门窗都打开着,能看到里头丁田忙碌的身影。   丁田心情大好,爆锅的时候,“滋啦”声特别响,一股大酱特有的香气飘了出来,王佐竟   然没有觉得恶心。   再一想到那大酱是自己亲手做的,他还在给京中的年礼上,搭了一小坛子给皇帝叔叔送去,他就非常自豪,嗯,他也可以吃到酱了。   以前他不是不吃,而是一闻到那味道就恶心。   现在好了,他亲手做的,还是跟田儿一起做的!   顿时,这心情就不一样了。   丁田不止做了个大酱炖鲤鱼,还做了韭菜炒鸡蛋和果仁菠菜,打了个蔬菜汤,瞧着少了一道菜,干脆拿了花椒大料和辣椒,多放了许多孜然进去,爆炒了一块上好的羊肉。   四菜一汤,主食是早就焖好的米饭。   又因为心情好,丁田去拿了两壶高粱酒出来:“来,喝两盅!”   “嗯,喝两盅。”王佐也想跟丁田多待一会儿,以前不觉得,如今却不想分开了,这次离开其实也没多久,但是就是想这个人。   如今见了面,喝点酒,也无所谓么。   王富贵冒出来,验毒,这都快成了他的保留曲目了。   倒是丁田,毫不在意,反正验过了,王富贵要么出去找个地方打个盹儿,要么就给他们俩热个菜啊,上个酒什么的。   总之,王富贵非常神奇的在他们面前晃悠,偏偏却不会引起俩人的反感,这要是个本事。   丁田做的饭菜还是那样的豪爽,老大一个盆子里,放了两条大鲤鱼,浓稠的酱汤,上头撒了一大把葱花和香菜。   王佐吃了一口鱼……丁田紧张的看着:“好吃吧?”   “嗯,好吃。”王佐点头。   丁田麻利的将鱼肚子里的鱼好儿都抠出来,单独放在一个碗里,浇上炖鱼的酱汤,又刮了点葱花香菜末的放在里头,将碗递到王佐跟前:“你吃吃这个,鱼轩儿没刺,好吃。”   “嗯,你也吃。”王佐接了过来,反手给丁田夹了鱼肚子上最肥美的那块,那块都是大刺儿,一扒拉就掉下去了,整个鱼肉一大片,软嘟嘟肥嫩嫩。   气氛太好,秀恩爱太明显,王富贵麻利的从屋里消失了。   丁田看他走了,顿时就更放得开了,就着王佐的筷子吃了鱼肉:“好吃!”   王佐俊脸微红的将筷子撤了回来,看了筷子半天,丁田眼睁睁的看着他,心想:这是嫌弃还是不嫌弃啊?   结果王佐张嘴,竟然将筷头子放进嘴里嗦了一下!   这回轮到丁田脸红了!   明晃晃的挑衅还是调戏?   气氛暖昧了一分,丁田只好赶紧低头扒饭,他饿了。   吃饭自然也堵不住嘴,为了缓解气氛,指望王佐是不行的了,这人当王爷的,长这么大估计也没缓解过啥气氛,所以还是自救比较好:“我跟你说,你不在的这两天,我可遇到了个趣事儿!”   他将张家的事情当了闲谈跟王佐说,尤其是对张老太太的描述:“那女人好生厉害,也好有耐心,竟然肯舍身饲狼,嫁给那老色头子,然后慢慢的弄死他,偏偏用的是阳谋,我们连个证据都无法抓到,反倒是那太太的陪房,被发现了,还被抓了个正着,张太太的名声完了!不知道学政大人头疼不头疼,张家好几个秀才,还有举人,更有张山长……啧啧啧,宗族里的族长夫人却是这么一个女人……。”   王佐只听着他说,偶尔点点头,还给他夹菜,倒酒。   “张家出了这种事情,偏偏还有几个秀才,真是好家教!”王佐撇嘴:“这样的人家竟然也敢说是读书人家,学政也是个糊涂的。”   “他们家简直就是不要脸!”丁田“滋溜”一口小酒进肚子,纯高粱酿造的小酒,甜滋滋的好喝,丁田也喜欢,自己还给自己倒了一杯:“六十来岁还娶媳妇儿,他亲爹娶媳妇儿,他就纳小妾,什么东西啊!”   “听说他原来的小妾死了,其他的都是通房丫头,后来光明正大纳妾的那位十八岁的大姑娘,才是正儿八经的妾室,这心眼子玩儿的啊!”丁田摇头晃脑,又仰头干了一杯:“道貌岸然的衣冠禽兽!”   俩人说着说着,丁田就有些冒火气了,而且他一杯一杯的喝着,王佐看他有些动气了,就告诉他:“要是你实在看不惯他们,我就跟学政说说,这些秀才们将来是要考举人,中进士的,当官一任,造福一方,家里的门风尤其重要,这样的人家,指望他们能干点什么于国有利的事情么?别每日没事就显摆自己读书人的身份,外表光鲜亮丽,内里一肚子的男盗女娼。”   丁田喝的有点多了,也对张家的事情批判的非常犀利:“此事槽太多,都不知道该从哪儿吐了。,,   “那就多说说,别闷在心里。”王佐朝站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王富贵使了个眼色。   王富贵轻手轻脚的进来,递上来一壶新的装满了酒的酒壶,然后将桌子上空了的酒壶拿了下去。   “嗯,我以前听不换先生跟老郑叔说过几次,张家好像想跟我扯上点关系,我这人对他们没啥兴趣,张家人就转而去求林家,大概林家也嫌弃张家那些个破烂事情,虽然帮张家跟我搭桥,却没牵线,我一个外来人,对张家知道的不多,估计林家知道的多一些,所以才却不过情面,搭桥可以,只一次,然后就没再提了,逢年过节连走礼都没张家什么事儿,呵呵……林家还是不错的,纯粹的商业人家,但人家赚的是良心钱,可比张家强多了!”丁田对林家的印象更好了。   “嗯……。”王佐给他倒酒:“林家不错,挺好的,商队虽然也出关走货,却是一些小零碎,绝不敢犯法。”   不然马家倒台了,林家也跑不了。   丁田高兴了,他举起酒杯:“来,碰一个,喝!”   王佐跟他碰了杯子,清脆的响声,在夜里非常悦耳:“喝!” 第二百四十八章 都是药酒惹的祸   俩人都是头一次谈恋爱,不知道久别重逢的恋人要干点什么,何况他们俩还是俩大男人。   丁田虽然有后世的借鉴,可方式都不太对。   王佐是根本没那个细胞,他一向霸道惯了,怎么追人……说实话,是真不会。   别人都是借酒浇愁,而俩人则是借酒浇情呢。   一杯一杯的酒下了肚子,喝的迷瞪转向的丁田愣是没尝出来,那酒不太一样了,辣嗓子,又有些腥气。   丁田念叨完了,这晚饭也吃过了,自然有人收拾残局,俩人去了正房的卧房里继续聊,或许是许久没见的关系,丁田说完了,轮到王佐吐槽了。   “边军是悍卒不假,只是这悍卒多年不打仗,就该养废了,所以时不时的要去遛一遛,草原蛮族可以来我这里打草谷,那我们也能时不时的去草原上溜达一圈,也收割一些牛羊回来!”王佐对着外头大月亮地指点江山:“来而不往非礼也!”   看看人家,不愧是当王爷的,喝多了胡言乱语也是有的放矢,不像丁田,一顿乱嚷嚷,愤青似的,满嘴吐槽,全是没用的废话。   不过丁田也听出来了,王佐对目前边军的状态还是挺满意的,据说他们平日里也是小股小股的往草原上溜达,附近千里方圆之内,没有任何一个蛮族敢在那里放牧。   生怕被边军发现,抢了去!   俩人都喝的有点多,吵吵嚷嚷的,偏偏那酒后劲十足,聊着聊着……俩人就凑到了一起,丁田看着王佐,王佐看着丁田。   氛围暖昧,气温升高,俩人渐渐的贴在一起,耳鬓厮磨……俩人的嘴唇渐渐靠近……“呕   !,,   王佐正沉浸在美好里,结果丁田吐了!   吐的那叫一个翻江倒海啊!   王佐本来就有洁癖,这个时候丁田在他面前吐的一塌糊涂,他也没忍住,也“哇”的一声,跟着吐了起来。   俩人动静这么大,王富贵起先以为俩人终于到了一起,结果不一会儿觉得动静不对,王佐啥都吐不出来的时候,就开始喊王富贵了!   王富贵风一般地冲了进去……又风一般的跑了出来:“快来人!去请王太医过来!另外准备干净的地方,还有,打扫一下屋里……。”   他一麻利的指挥,众人进去先把俩人从东屋的卧房搬到了西屋卧房里,然后又是更衣又是漱口,东屋自然有人收拾,不止开窗户放味儿,还点燃了熏香去味。   另一边,丁田好一顿折腾,啪叽,倒在坑上,睡死狗一样的打起了呼噜。   王佐阴沉着脸,守在他身边,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喘,轻手轻脚的倒退了出去,留下王富贵在屋里,战战兢兢的小声为自己辩解:“我不是故意的啊!”   王佐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他:“你给我们上的是什么酒?”   “我看那仓房里有放着的上好虎骨酒……都泡了一年了还没开封,除了送礼的他都没给您尝一口……。”王富贵是个一心只为了王佐的忠心耿耿的常随,自然是觉得好东西都该给王爷   丁田的虎骨酒,那虎骨还是他们去年打猎打来的呢。   用纯正的老白干泡了一年了,送礼倒是送出去不少,但是没有喝过,王富贵就想着,今天气氛正好,或许俩人真能有点什么……王爷也老大不小的了,还没跟人上过炕呢。   为了这事儿,他老娘又给他写信问他王爷身边有没有暖被窝的啊?   他很想说,有!   还是个男人!   又怕他娘受不了,只好含糊其辞,结果他娘告诉他,务必要让王爷有个暖被窝的,都二十多岁了,可别憋坏了。   还有他,不许在外面乱搞,要想媳妇儿了,回来,娘已经看好了几个小闺女,都是家生子,王府里的大丫鬟,不比外头的小家碧玉差。   搞得王富贵一个头两个大,他娘不只关心王爷,也关心他这个儿子。   他想着,让王爷好歹有个“暖被窝的”人,也好暂时堵住老娘的嘴。   至于男人还是女人……这个,只要是个人就行了。   “你呀!”王佐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了:“快点让人去熬汤,明天早上起来,让他喝点汤   ,免得头疼。”   “您也喝点……。”王富贵小声的道:“要不然,明天也会头疼。”   “我头疼都是谁害的?”王佐这个气啊。   王富贵一缩脖子,丁田适时地哼唧了一声。   王佐的注意力顿时被他吸引了,王富贵趁机跑了。   丁田吐过了,又被灌了热水,感觉胃里头空荡荡的,头晕,眼花,还有些莫名的冲动。王佐手边的炕桌上摆着的是温开水,不是热茶水,喝多了不能喝茶,只能喝温开水。后厨正在熬汤,现在估计水才开吧?   要想喝汤,也得等会儿。   扶起丁田,给他喂了点水,丁田就八爪鱼一样的抱着他不撒手:“头疼。”   王佐给他揉了揉额角,丁田又不满意:“肚子难受。”   王佐给他揉肚子,觉得掌下,是薄薄的布料,布料下是肉嘟嘟的……小肚皮,温热而柔软   “哎呀……哎呀……。”丁田哼哼唧唧,在王佐身上蹭来蹭去。   “到底哪儿难受啊?”王佐都快要被他蹭出火气了。   “哪儿都难受……不舒服么……。”丁田还不知道自己玩火,就是难受么,憋屈,很想发泄点什么出来。   “别蹭了……。”王佐的嗓音有些哑:“好好的躺着休息会儿。”   “哼!”丁田放开了抱着王佐的手臂。   王佐心里有些失落,又有些不舍,但是还把人老实的躺平,他自己也顺带着躺了下来。谁知道他刚躺平,丁田猛地翻身,一下子砸在了他身上!   “额嘿嘿……终于抓到你了!”丁田眼神迷离,嘴角含笑,又跟个八爪鱼一样抱着王佐,还非常惬意的蹭了蹭:“嘿嘿嘿……跑不了了你!”   如此贴近,王佐瞬间就感觉到了丁田身上的变化,他也起了反应好么。   爆炒的羊肉,浸泡的虎骨酒,又是在春天这么一个季节的夜晚里……王佐要是还忍得住,他就不是男人了!   “这是你自己爬上来的……。”王佐一个翻身,把人压了下去。   春夜浓深,月色如洗,清冷的余光照进房内,火坑上,锦被下,情意无限,不时传来低泣和哄劝,还有低吼和喘息之声,汇聚成一首美妙而旖旎的乐曲……。   王富贵在门口听到动静,赶紧把人都撵走,然后让人去厨房烧洗澡水:“还有汤羹,别忘了!”   白三儿看了看房间:“还要什么汤羹啊?吃早饭了吧?”   “让你去吩咐就吩咐,早饭也要做。”王富贵想了想:“做八宝粥,银丝鸡蛋面。”   “这是作月子的妇人吃的东西吧?”白三儿记得他哥白二儿媳妇,也就是他二嫂生娃子的时候,好像吃的就是这个。   “放屁,这是……让你去吩咐你就去!”王富贵将人撵走,亲自守着院子,不许人靠近,心里却得意,这酒还真是好。   半夜的时候,王佐才召唤王富贵,王富贵低眉顺眼的带着人进来,又是给俩人倒洗澡水,又是收拾屋里的残局。   而丁田则是昏睡的死死的,清洁身体,更换被褥,这么折腾,丁田都没醒,一直是王佐抱着他洗澡,更衣等等……等一切干爽了,躺在炕上,这人睡的跟小猪一样。   王佐非常满足的捏了捏他的鼻子:“还真是属猪的,怎么折腾都不醒啊?”   回答他的就是丁田的小呼噜声,抱着人,满足的睡了。   第二天,丁田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对劲儿,全身车碾过的一样酸疼,尤其是他发现自己是在谁的怀里!   头也疼,肚子也饿了,整个人却懒懒的不想动弹。   “醒了么?”丁田的变化,瞒不过抱着他在怀里的王佐。   “嗯……。”丁田闭着眼睛哼哼:“咋回事?”   昨天喝的有点断片儿了,可是他从来不会喝那么多酒的,就算是高兴,也不会喝高了。   不是他的问题,那就是酒的问题。   隐约有点印象,好像是他扒着王佐不放……王佐……王佐还真好看……嘿嘿嘿……。   人长得帅,身材也好……体力也不错……。   就是……丁田睁开眼看着王佐:“为啥我在下头?”   王佐摸了摸他的狗头:“乖,下回你在上头,好不好?”   “这还差不多……。”丁田舒心了,赖在人家怀里不起来:“难受么……。”   以前丁田不会这样撒娇的,可能是知道有人宠他,惯着他,心疼他了,就忍不住撒娇卖乖   “不是已经推拿过了吗?怎么还难受?”王佐心疼了,一手揽着他的肩膀,一手给他推拿,各个关节都捏遍了:“我让人做了早饭,一会儿吃点吧?”   丁田抿嘴小声问他:“他们会笑话我吗?”   “不会。”王佐安慰他:“他们会像尊重我一样,尊重你。”   “会么?”在现代都有些不容于世的感情,在古代这么封建的社会里,还不得被人鄙视死啊?   “会!”王佐霸气的告诉丁田:“如果我连他们都无法收服,更别提保住王位了。”   “嘿嘿……。”丁田摸了摸王佐的脸蛋儿:“嗯,你最棒了!”   俩人在炕上腻乎了好一阵子,才爬起来,丁田发现自己穿着的睡衣都不是昨天晚上的了:“谁换的?”   “我。”王佐给他穿衣服:“你昨晚睡得死猪一样,我抱着你洗澡,给你换衣服,他们收拾的炕,又重新铺的被褥。”   “哦。”丁田挠了挠脸蛋儿。   去东厢房吃饭,炕上竟然放了好几个软垫,丁田坐在上头,捏着筷子等饭,脸蛋子绷得紧紧的,看到王富贵献媚的笑容,更是不开心了:“你笑什么?”   “高兴,开心!”王富贵这次特别明显的讨好丁田,将送上来的一碗热汤面放在他跟前:“吃饭,吃饭!”   “他怎么不吃热汤面?”丁田看着一大碗热汤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顿时脸就发热了。东北的风俗,新婚夫妇吃第一顿饭,新娘子要吃一碗热汤面,里头卧俩荷包蛋,代表以后的日子美满和顺,而这碗面一般都是嫂子给弟媳妇做。   很明显,王佐没有嫂子,但是他们厨房的厨娘,一般人都喊她“顺嫂子”。   “那个,王爷喝八宝粥……。”王佐早有准备:“还有土豆丝饼,以及蒜茄子、凉拌的果仁菠菜……。”   早饭丰富得不像话,丁田被噎的挑不出来刺儿,只好红着脸,闷头吃饭。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丁氏祠堂   吃过了早饭,丁田才被王佐告知,今日休沐。   “我后天才休沐的啊?”丁田挠了挠头。   “我回来了,你休息。”王佐不由分说,将人又抱了起来,去了卧室:“在坑上躺着休息   ”   丁田脸红:“哦……。”   明明是开春的时候,天气回暖,结果丁田发现他炕上铺着的是冬天时候用的坑被,还有一层羔羊皮的褥子,软乎乎的,他整个人都陷在了里头。   吃饱喝足,昨晚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丁田美美的睡了个回笼觉。   大概是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俩人的感情竟然迎来了一个升温期。   按照丁田的理解,白天各自上班,晚上回来吃饭,顺便培养一下感情,早饭吃过了就各自出门去。   而王佐则是心情愉悦,连礼部和工部的人过来他都没给冷脸。   一个是来正式宣旨,册封丁田云骑尉的,还有他云骑尉的官服、印鉴,以及给他盖丁氏祠堂的工部人员。   丁田毫不客气的给了他们五千两银子,王佐那边自然有人手去帮忙,正好,如今也要五月份了,他们去就能挖地基。   村子里春种也要结束了。   且赶上了端午节。   又是一轮送礼收礼,古代对节日很重视,丁田忙忙叨叨的过了端午节,就听王佐说了:“   丁氏祠堂那边,雇工都是附近有空闲的农民,建起来飞快!”   “那就好。”丁田对自家族人还是比较有信心的,老里长估计盼着祠堂都盼红了眼。   丁田成了云骑尉,官职没升,却有了比官职更牛掰的爵位,现在出门也有人喊他“丁爵爷   ”了。   搞得丁田总有种当了“韦小宝”的错觉。   天气渐渐炎热了起来,丁田晚上更喜欢抱着王佐了,这人身上好像能自动调温一样,冬暖夏凉啊!   “你怎么办到的?”丁田摸着人家厚实的胸膛,有点像是凉席的温度。   王佐没吭声,只是翻身把人压住……。   丁田第二天扶着腰去上的差,就听老郑叔说,张家老太爷下葬了,场面不大,多数人家都是礼到人没到,因为死的不甚光彩,张家的名声也一落千丈。   张太太差点被休掉!   “啊?”丁田吃惊了:“她……后来呢?”   “后来因为张太太跟张老爷一起守过两任太太的孝,就没休成!”老郑叔撇嘴:“而且张太太有五个儿子啊!要是和离了,那五个儿子该怎么办?而且儿子都有儿子了……。”   休妻,尤其是当家的太太,是很严重的事情。   别说张家太太的娘家不会同意,就是张老爷的五个儿子,也不会让自己娘亲被休弃。   于是,张太太每日要在佛堂待一个时辰,另外,张老爷的妾室姨娘,接了一半的管家权过去,这对张太太来说,比死还难受。   最近张家算是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好多人都议论纷纷,连学政大人,都找张山长谈过了话了,内容虽然不太清楚,不过大概意思是让张家好好的整顿家风,别弄个好色的名头在脑袋上摘不下去。   平日里张家人自欺欺人,且也没人不要脸的捅破这层窗户纸,他们就觉得自己说的做的是对的,结果现在被人撤掉了遮羞布,明晃晃的指责他们家的人好色,这意义就不一样了。   张家人老实了,张老太太出了张家的大门,的确是自由了,又能在外面以孝道拿捏张家,日子顿时过的舒心了起来。   六月末的时候,丁家村来了消息,让丁田七月份回去,因为家里的祠堂,盖好了!   丁氏祠堂的建筑构思非常奇特。   座东朝西,俯瞰呈“丁”字形,与对面呈“人”字形的照壁相对应,暗寓丁家,又暗喻“人丁兴旺”;因为丁田是有爵位的人,所以这门楼就起得高。   底层为门廊,俗称“拴马廊”,整座门楼全靠两根立柱支撑,顶层为喜鹊聚巢阁;祠堂的整个布局犹如一座城堡,除大门外,另有六道侧门,纵身分为五个层次:门廊、前厅、天井、正厅和后厅,而且祠堂的平面设计成纵阶梯形,寓含了步步高升的意思;后厅的门是一个完整的圆形,且圆形的下方刚好与中厅墙壁的缺口底端相切,就像是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一般,寓意“日”,这怡好与祠堂后面的“月光台”交相辉映。   专业的建筑团队,又是朝廷工部的施工队,就是有速度,两个月的时间,就将祠堂盖好了   在完工后,七月份,正好有一个七月半,鬼节么,丁田回了丁家村,第一次举行祭袓庆典时,旺盛的香火将后厅映衬得红彤彤的,又因祠堂是座东朝西的,远处看来,仿佛一轮红日从东边冉冉升起,充满了朝气和活力,看的丁田不住的点头:看来这五千两银子没白花!   整座祠堂共有五进,拥有五口天井。   后厅两口,中间的院子是一个大的天井,两边的耳房也各有一口,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形成一个品字,这是暗喻先祖希望子孙后代做人有品行,读书有品味,做官有品阶。   且也暗含祝福,希望丁田能“官居一品”。   祠堂除了用来供奉和祭祀祖先,还具有多种用处。   第一就是祠堂也是族长行使族权的地方,凡族人违反族规,则在这里被教育和受到处理,直至驱逐出宗祠,所以它也可以说是封建道德的法庭;祠堂也可以作为家族的社交场所;有的宗祠附设学校,族人子弟就在这里上学。   正因为这样,祠堂建筑一般都比民宅规模大、质量好,越有权势和财势的家族,他们的祠堂往往越讲究,高大的厅堂、精致的雕饰、上等的用材,成为这个家族光宗耀祖的一种象征。   而丁田身为云骑尉,他的祠堂要比平民百姓的高二尺,作为“有爵位人家”的特殊待遇。   祠堂多数都有堂号,堂号由族人或外姓书法高手所书,制成金字匾高挂于正厅,旁边另挂有姓氏渊源、族人荣耀、妇女贞洁等匾额,讲究的还配有联对。   如果是皇帝御封,可制“直笃牌匾”。   丁田家的祠堂,就真的有皇帝御封,订的“直笃牌匾”是要由礼部来制作,然后派人请回 来,这期间的花费,都要丁田出。   祠堂内的匾额之规格和数量都是族人显耀的资本。   有的祠堂前置有旗杆石,左文右武,表明族人或祖先的成就。   如今丁家的祠堂前面,只有一杆军旗,乃是因为丁田因军功封爵,才有的军旗杆子,要是有人中了进士,自然也有一块进士及第的牌匾,跟军旗遥相呼应,族中人在外便可称之为“文 武双全”之旺族。   一般来说,祠堂一姓一祠,古代的族规甚严,别说是外姓,就是族内妇女或未成年的小儿,平时也不许擅自入内,否则要受重罚。   在祠堂里,丁田将族长的名头,挂在了老里长的头上:“如今按照老里长以及几位老人的记忆,记录族谱。”   有了祠堂,就得有族谱。   如今北边的村落,极少有祠堂,迄今为止,丁田只见过一个族谱,那就是白云村的云家族   谱。   “我丁家,最开始只有一位祖宗,然后分为四支,四支又分成十六房……。”老里长捧着一本旧书,这是丁家最早的记录人口的族谱。   只是有些陈旧了。   如今起了祠堂,丁田特意用了皇帝赏赐的玉版宣,做成了好大一个族谱,题字的人是宁王殿下。   他是在哪儿都想掺和一下,明知道进不了丁氏祠堂,也要在丁氏家谱上留下点什么。   因为丁家村人少,没有人家大家族那动辄上万口子,所以老里长家就是族长,嫡支主脉;丁田的祖父丁勇那一代,就是二房,仅次于嫡支主脉。   再往下三房四房……总共分了十六房,每一代都有三五个兄弟的那种。   丁田还在祠堂东边,开了个男子学堂,教导孩子们读书识字,分大中小班,小班学“三百千”、中班学四书五经、大班就准备考科举。   西边就是女子学堂,丁田通过王佐的关系,请来了两位同样姓丁的,从宫里放出来的,规矩极好的嬷嬷,以及四位已经上了年岁的女先生。   男子那边好说,丁田可以请人来担任山长和先生;女眷这边,他就比较麻烦了:“请六位   来,自然有分工,两位嬷嬷只管教导女孩子们规矩和礼仪,这四位分别教导她们内宅用得上的手艺,厨艺必须要有,绣花裁衣缝缝补补的也要会;另外就是看账本,经营好自家的钱财,铺子等等;最后一点,一定要会一些急救手段,作为媳妇儿的要孝敬长辈,更要知道长辈们的身体是否健康,要会煲药膳,四季要如何给家里人进补……。”   其实就是一些“新娘课程”,丁家村因为出了个丁田,有不少人要跟丁家村结亲,其中女孩子的夫家条件都不错,而且丁田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女孩子嫁人就像是第二次投胎,要想日后过得好,本身也要有一定的本事。   曾经的村姑定位,明显不适合她们了,所以要有一点傍身的技能。   这六位都是王佐找来的人,怡巧都姓丁,丁田做主给她们在丁家村落了户,当族人一样的待遇,并且老里长承诺,日后她们的坟茔,在丁家祖坟地里,享受丁家后人供奉。   这对六个老女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   丁田的条件也不苛刻,岂能不答应?甚至主动提出教导女孩子们也要识文断字,以免当了“睁眼瞎”。   丁田又想起一件事情,叮嘱所有的男女先生们:“务必要让所有的孩子认识字,还要他们知道法律!大青律一定要知道。”   他可不想村里的女孩子们嫁出去之后,仗着他的势,搞成“王熙凤”,在婆家作威作福还不算,什么犯法干什么,那就惨了。   几个男女先生顿时点头如捣蒜:“还是爵爷想的周到!”   这年头还有几个勋贵在乎犯不犯法啊?   丁爵爷能这么想,简直是难得的聪明人!   祭祖过后,确定了族谱,又分了房号,丁田才算是忙活完,不过老里长问他:“是否要重新建个祖宅?你家这个祖宅太不适合你的身份了。”   “叔爷爷,我就是在外头当了多大的官,也还是丁家村的田儿,家里就不用折腾了。”丁田可不想扩建自家祖宅:“家里祖宅的风水好着呢。”   “嗯,那也是……。”老里长如今是活的越来越有滋味儿,每天都要去祠堂里看看,尤其是看到祖宗们的灵位的时候,越发的自豪了。   丁田在家里没待多久就回到了府城,第二天上差,迎面遇到了金不换,金不换就跟他说了一句话:“我想娶媳妇儿了!” 第二百五十章 —见钟情?   丁田一大早被雷了个外焦里嫩。   “你要娶媳妇儿……那就娶啊!”丁田咽了咽口水:“谁家闺秀啊?”   他比较好奇啊。   丁田是有了男朋友的人,可是金不换前些年浪费了多年的时光,如今还是光棍一条呢。   去年他日子好过了很多,今年日子更好了,媒婆登门也非常频繁,可是他没有点头。   如今突然说要娶媳妇,丁田能不吃惊么。   “是马德的妹妹,马家的二姑娘。”金不换非常认真的道:“也是张马氏的妹妹。”   丁田一愣:“那个二十三岁都还没定亲的老姑娘?”   “她是被张家那老色头子逼的,如今张家的气焰已经没那么高了,马家也没了家族的庇护,只是过自己的小日子。”金不换道:“马家二姑娘很好,我一眼就相中了。”   “哦?”丁田来了好奇心:“你见过人家?”   “见过。”金不换坦然的告诉丁田:“所以我才说,我要娶她为妻。”   “说说,说说!”丁田眼睛都亮了:“要是你说得好,我给你当提亲的人!”   金不换乐了。   丁田可是有爵位的人,他去提亲,绝对够面子。   于是,他就不瞒着了:“那天……,就是你离开的第二天……。”   马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并没有张家那些死性的规定,但是马二姑娘平日里不敢出门,在家里闷了七八年,张老太爷终于死了!   马家二姑娘,本来生性活泼的,在家关了七八年,也变的沉稳了,虽然当了老姑娘,但是她宁愿当个老姑娘在家,也不想被张家的老头子糟蹋。   现在那老头子死了,她也终于可以出门上街了。   马二姑娘出门,身边也要跟着两个非常强壮的老妈子,这是张马氏的要求,又跟着一个小丫鬟,另外,只能在自家门前溜达溜达。   马德别看只是个秀才,却交友甚广,马家祖宅虽然没有变卖,却已经清空,里面只留下两个老仆,带着几个健仆,安享晚年,顺便,供奉马家祖宗的灵位,这是将祖宅,当祠堂用了。   而在另一条街道,离祖宅只隔着一条街的地方,重新购买了一座宅院,紧挨着张永诚分到的那个宅子,两家比邻而居,一个张宅,一个马宅。   街道口那边就是个小市场,周围环境安全,更主要的是,那个小市场的对面,就是总督府的后门……离丁田家也很近。   相对来说,安全一些。   马二姑娘带着三个人出门,呼吸了一下新鲜的空气,整个人都觉得轻松了,带着人去街上,看什么都新鲜,甚至看到有卖小鸡仔儿的都喜欢的不得了,买了好几只。   看到有卖小猪崽儿的,还想买,被丫鬟拦住了:“我的二姑娘啊,这小鸡仔儿,还能放在   后厨房那里说养大了杀了吃肉,你买猪崽儿干什么?家里可没有地方养它们……。”   “哦,那就不买了。”马二姑娘非常好说话:“再去药材铺子看看,买点药材煲个养生汤   水。”   当时,金不换就在药材店里,他买药比较细心,能自己采集的他绝不花钱买,不能采集的话,他买的时候,也非常挑剔,看得仔细。   他挑的是川贝。   这东西分为很多种类,其中最好的就是暗紫贝母,他现在挑的就是暗紫贝母。   结果马二姑娘进门之后,也要买川贝母。   对方拿出来的是普通的青贝,她没看上,一转头就看到了金不换在哪儿挑选出来的一小堆儿的暗紫贝母。   “这个是暗紫贝母?”马二姑娘顿时就双眼放光:“这个怎么卖?”   “这个不卖。”金不换抬头,一愣神之后,就道:“这是我订购的暗紫贝母。”   “对,这个贝母可比别的贝母贵了三成有余。”掌柜的也道:“您用川贝母做什么?如果是熬药的话,我们这里都是上好的青贝。”   “我也想要这个……。”马二姑娘低头,有些小声的道:“想用来炖汤……。”   金不换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我可以分你一半。”   “好啊!”马二姑娘顿时笑了:“我也不需要太多,只是给家里人炖个汤。”   最后,那一斤暗紫贝母,一人半斤,分了。   回来之后,金不换就有些魂不守舍,眼前总是闪现马二姑娘的模样,他又去问了药材铺子的掌柜的:“那天的女眷是谁家的?”   “这个……我也不认识啊!”掌柜的也爱莫能助。   因为马二姑娘很少出门,见过她的人很少,更不可能知道她是谁家的女眷。   “哎呀……。”金不换这个惆怅啊,就别提了。   药材铺子的掌柜的认识他多少年了,跟他也算是朋友,就劝他:“我看那女子梳着姑娘的发式,可看样子不像十几岁,难道是个老姑娘?”   金不换回想了一下:“是啊!”   古代女子未婚和成婚后的发式是不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一个老姑娘,这可不常见。”掌柜的道:“不如找那几个媒婆问一问?”   大青律规定,女子十八岁不成亲,将会每年都交两石粮食作为惩罚;男子是二十岁。普通人家的话,这可是个负担。   但是在富贵人家,却游刃有余。   不过,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家,谁家不是早早的为孩子打算?尤其是女儿,女孩子的美好年华只有那么几年,要是耽误了,孩子的一生就毁了。   金不换离开药材铺子,就去了王媒婆家。   王媒婆是府城里有名的媒婆,一张巧嘴,说了半辈子的姻缘,而且她的名声很好,不会将黑的说成白的,更不会为了银钱而不顾自己的名声。   有的媒婆为了谢媒钱,把个丑女说的美若天仙,这就是盲婚哑嫁的弊端,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好坏全靠媒婆一张嘴。   丁田不知道有多吐槽这个陋习,但是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追问金不换:“然后呢?”然后王媒婆想了半天,就想到了一个人:“不换先生啊,按照你说的这个条件,还真有个人适合。”   “谁?”金不换眼睛都亮了。   “就是马家的二姑娘。”王媒婆道:“马家的二姑娘,本来已经够婚配的年纪了,但是张家太太……不让我们媒婆给她说亲,这哪儿成啊?我倒是偷偷的给她说过两家,结果一家出了事情,另一家后来也没了消息,这是被张家给搅和黄了,张家太太可不是什么好女人,亏得当初他们家的亲事,都不是我说的,不然可坑惨了人家闺女……。”   王媒婆对张家也不看好,她就不接张家的亲事委托。   倒是金不换听了这话,想了一下:“那如今?”   “如今,张家恐怕再也不会管马二姑娘的亲事了。”王媒婆道:“我也正好想去马家看看,他们家,马二姑娘需要找个婆家吧?马家大爷也得找个媳妇儿不是?”   以前,马德就算是向找个好人家的闺女,也找不到,谁会将自家女儿嫁给这样的人家?张家坑的不止是马大姑娘,也包括马德和马二姑娘。   男人好说,多大娶媳妇儿都能找到个好的;可女儿家就不同了。   金不换随后又去了马家附近,在第三天果然看到了马二姑娘又出了门,这次是去菜市场,买了一些猪骨头回去,还有一些野菜;等到了第六天,她又出门去粮店,买了一些杂粮回去,据说是煲粥。   也不知道金不换是怎么跟马德“偶遇”的,听马德说,他身上穿着的长衫、腰间挂着的荷包、香囊、扇套,脚下穿的鞋子,都是马家二姑娘给他做的,家里也被马家二姑娘管理的井井有条。   金不换就更心有所属了!   “一看就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金不换非常认真的跟丁田道:“我想娶她为妻。我要娶她为妻!”   “好好好,你想娶就娶吧!”丁田道:“不过你是不是先把你的狗窝收拾一下?你那地方也该翻新了吧?”   去年是维护了一下,不过要娶媳妇儿,估计得好好的翻新一下。   有了媳妇儿就该有儿子了,日后儿子需要读学堂,成家,给他生孙子……丁田无限畅想了一下。   金不换也是这个意思:“那我得先去提亲,她已经年岁不小了,去晚了怕被人抢走。”“哦哦,那行,明儿我就去!”丁田还挺积极:“这……头一次给人当媒人哎!”   两辈子也没干过保媒拉纤儿的事情。   “我已经请了王媒婆,一会儿就来,你跟着她一起去马家。”金不换乐呵呵的道:“提亲   !"   丁田摆了摆手:“我知道了。”   此时正是闲着的时候,去给他提亲,也用不了多久,想必府尊大人能给这个假。   果然,听说是去给不换先生提亲,杜知府甚至还准备了两盒点心给他拎着:“本府知道你肯定给他准备好了定亲用的东西,但是你也不能光拿着那个去人家家里,白眉赤眼的就跟人提亲啊?”   “属下第一次给人提亲,不知道要准备什么呢,跟您请教一下啊?”丁田乐了:“您看,   一对儿羊脂玉佩怎么样?”   “不行,定亲的信物,须得是不换先生家的东西才行。”杜知府道:“定情信物倒是可以用羊脂玉佩。”   “好,那就让金不换去准备!”丁田笑了:“还有个媒婆跟着我一起去,我不懂的,她应   该懂。”   “那就好。”杜知府给了假,丁田就回了一趟家,果然挑了一对羊脂白玉佩。   拎着两盒点心,揣着一对玉佩,丁田再次看到了金不换:“你给的定亲信物是什么。”   金不换拿了出来:“是这个。”   “你确定?”丁田看了看他手里的东西,将玉佩掏出来,塞给他:“定情信物,拿好你的定亲信物,走吧!”   他们俩在门口,正好看到了王媒婆:“王媒婆,走吧,这就去提亲!”   王媒婆却没动弹,反而小声的告诉俩人:“我跟你们说,刚得到的消息,徐媒婆接了他们家二姑娘的亲事!”   徐媒婆也是个名声不错的媒婆,而且保媒的成功率也很高,她竟然接了马家二姑娘的亲事   ?   金不换顿时就急了:“那我……?”   “你听我说完啊!”王媒婆一扬手里的手帕子:“她前些天接了的,今天就回复马家了,原来张家还挡着这亲事……不让马家二姑娘找人家!”   金不换松了口气:“哦。”   “不是,我说不换先生,您扛得住张家的报复吗?”王媒婆是怕金不换遭殃。   “没关系,此次提亲,是我求娶,而提亲的人,是丁爵爷。”金不换将丁田亮了出来:“北风府除却王爷之外,他可是唯一一个有爵位的人!” 第二百五十一章 马家提亲   丁田有点尴尬,毕竟没干过以身份压制别人的事情,他也不太习惯那样,结果金不换明晃晃的将他亮了出来。   王媒婆一听,顿时就笑成了向阳花:“那感情好啊!我说,丁爵爷,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也该找个媳妇儿了吧?”   丁田说谎不打草稿:“我身为朝廷的有爵位之人,婚姻自然由皇帝说了算,我的夫人可是爵夫人,比诰命夫人还要高,在逢年过节都要入宫朝贺,觐见皇后娘娘的,礼仪、仪态、学识、见识都不能少……。”   王媒婆听的直冒冷汗:“那样的闺女……整个北风府都没有……得是高官家的千金小姐吧   ?,,   “起码五品以上的官家小姐吧?”金不换在一边揣测。   整个北风府,才一个正五品的官儿,那就是杜知府,他家闺女才十岁,不够格……。宁王殿下就不用说了,他任何一个头衔都要三品以上。   至于北崇府那边的,王媒婆根本没考虑,她保媒拉纤的范围就在北风府这一个府城和周围的三五个村子而已。   连白云县那边都不在她的保媒范围内。   “我的婚事就不用操心了,张家那边也不用担心,可以去马家了么?”丁田问王媒婆。“可以,可以!”王媒婆道:“要带着定亲的信物。”   “还有定情信物!”丁田亮了一下那对玉佩:“起码上千两银子……嘿嘿嘿,这定情信物够贵重吧?”   “够!太够了!”王媒婆更高兴了:“这对玉佩一看就老值钱了!这情定的……情比金坚   ”   “黄金有价玉无价啊。”丁田将玉佩塞到了金不换的怀里:“走。”   三个人出门,本来就赶了一辆马车,结果老郑叔看到了,他只要看到王媒婆,就明白什么事情了。   “一个马车哪儿行啊?”老头儿不高兴了:“去提亲,越大排场越是给女方面子,懂不懂   ?,,   王媒婆点头:“是啊!是啊!”   丁田跟金不换面面相觑……。   马家   正堂上,张马氏虽然穿戴素净,但是并没有戴孝,而马家二姑娘则是坐在一边,神情有些木讷。   马德却气的脸通红:“张家欺人太甚!”   “他们家欺负人,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张马氏却非常淡定:“没想到张太太都被关在了佛堂里,还有本事控制外头的事情,而他们家这是咽不下这口气啊!”   “那二妹……。”马德看了看马家二姑娘。   “我本想着,张家不那么嚣张了,二妹的婚事也能顺利一些……结果没想到,张家竟然这么恨我们,呵呵,也是张家的虚伪面皮被撕了下来,名声也臭了,这口子气他们咽不下,自然,得找我们家出气……只可怜了我二妹……。”张马氏愁眉不展:“二妹都二十多了……。”“大姐,二哥,我不嫁了。”马家二姑娘道:“如果家里人不嫌弃我,我就当个老姑婆,将来给二哥带带孩子,养养姑娘;要是家里觉得丢人,我就去白云庵出家……青灯古佛,也能过一辈子。”   张永诚也在座,他也红了眼睛:“二姨,你放心,家里永远都有你的闺房,外甥为你养老送终,给你披麻戴孝……。”   从小,张永诚就知道自己的身份不同,能当太爷爷了的父亲,能当爷爷了的大哥……张家没人真心对他好,那父亲倒是有几分真心,可同样的,父亲不仅有母亲一个女人,还有好几个通房丫头,就这还不满足,还够搭个寡妇……。   “我不同意!”张马氏激动的道:“为了保住你,我连那老色头子都宰了,怎么可能允许你出家为尼?我……!”   马德也不同意,就在这个时候,家里的管家跑了进来:“大爷,大姑奶奶,二姑娘,门口   ……门口……。”   他喘着气,指着外头,激动的脸都冒汗了!   马德问他:“门口怎么了?张家来人……欺上门了?”   “不是,有媒婆上门……给二姑娘提亲!”马管家是当年马家那一对老仆的孩子,如今,那对老仆已经去世了,留下他在马家,依然忠心耿耿。   “什么?”张马氏也站了起来:“是不是张家派来的?想给二姑娘说个七老八十的老棺材瓤子?”   要真是那样的话,张马氏不介意跑去张家闹一次,或者闹几次。   反正她也没脸没皮没好名声,闹起来,没脸的还是张家,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为了弟弟妹妹,张马氏觉得自己没什么豁不出去的……。   “不管怎么说,先放进来再谈!”张永诚比较现实:“好歹我也是张家现存少有的几个长辈之一,我看谁敢在我面前放肆!”   张永诚能在张家平安长大,心智绝对过人,不然单凭张马氏一个人,也护不住他。   “也好,我还是张家老太太呢!”张马氏讽刺一笑:“张老爷的娘。”   马家厅堂里的气氛不太好,一家人出了门,在大门口看到了来人。   只见门口,前头有两个举着牌子的执役,一个上头写着“云骑尉爵”,一个上头写着“闲人回避”;后面就是一辆双辕马车,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上的东西,马车比一般人家的大两圈,青釉色,翠宝盖;另有一辆小一些的马车,但是单匹马车,王媒婆从马车上正往下下呢   后头还有四个举着旗子的,威风凛凛;最后是八个护卫,都骑着马。   这架势走在大街上,反正是没人敢靠近,而且这阵势非常的显眼!!   丁田的云骑尉爵位,相当于正五品,跟知府大人是一个级别。   何况官职不能传给儿孙,爵位却可以传下去,哪怕是最简单的爵位。   而丁田摆出来的这些东西,完全是老郑叔的意思,这仪仗,他也头一次摆出来好么。   王媒婆未语先笑:“哎呀呀!这一大早上的喜鹊枝头叫,好事儿盈门来啊!”   “王媒婆?”看到王媒婆,马家人心里顿时一喜。   都知道王媒婆的名声好,从不颠倒黑白,而且她保的煤,成了亲的都过得不错,是整个北风府里都有名的媒婆,当年张家想请她来提亲,结果王媒婆拒绝了!   后来替张家来提亲的是一个姓张的媒婆,结果提了这门亲之后,那张媒婆的名声就臭不可闻,三年之后就郁郁而终,家里人也抬不起头来做人。   家里的女人也再也无法从事媒婆这个行业,因为名声太臭了。   “是啊!是老婆子,我跟你们说,我今儿是来提亲的!”王媒婆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一把就将金不换扯了过来:“来来来!认识一下,这是金甲,金不换,你们都知道的哈?是丁爵爷的先生……。”   将金不换好一顿夸奖,又将金不换木头人一样的转了好几圈,夸他“身体好,人中长!”身体好就是说他没毛病,人中长,古代人认为人中长的人,都长寿。   “家里有祖房;有田产;有手艺……。”介绍完了,才说贵庚:“今年二十有七,皆因前些年家里老人陆续辞世,婚事就这么耽误下来了,何况前些年年景不好,一直尚未娶亲,如今听闻马家有好女,诚心求娶……。”   当媒婆的就是能说,这站在门口,所有人就听她在那里说了,而且说的一套一套的,比唱的都好听。   “提亲的人也有……。”王媒婆指着站在后头的丁田:“咖,丁爵爷!”   丁田尴尬的当了一把道具:“那个,提亲都要干啥,也不是很清楚,都听王媒婆的,你们家要是觉得我们不换先生挺好的……那就聊聊呗?要是觉得不合适……可以现在就关门回去,我们也……。”   他刚说到这里,张马氏转身拉着儿子就回隔壁自己家了。   而马德则是笑容满面的一拱手:“既得贵人登门,当请进家门,请!”   王媒婆更乐了:“那就走着!”   一甩手里头的绣帕子,浓郁的香气顿时四散开来,丁田顿时打了个好几个喷嚏。   一行人呼啦啦的进了大门,而丁田带来的人,则是在马家大门口摆开阵势,站岗一样,那叫一个威风啊。   周围谁不知道马家啊?   尤其是张家在此落户之后,都知道他们家的那点事情了。   马家的二姑娘是个老姑娘,大家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如今,王媒婆在大门口那顿说,大家都听到了,有人来给马家二姑娘提亲了。   而提亲的是金甲,男方来登门提亲的则是丁爵爷。   对门的邻居跟他隔壁的邻居小声的道:“前两天,你家不也是想跟马家二姑娘提亲的么?   ”   “后来张家来人,说不许提亲……。”邻居道:“而且也不是我们家要娶,是我叔父,家里的婶子都走了快三年了……。”   “你那叔父都四十了吧?”   “谁说不是呢!”那邻居撇嘴:“马家二姑娘,不也二十多了么……。”   还有人看到了马家门口的动静,本想上前去凑个近乎,可是一看那些人板着脸,站岗,手握刀柄……就心虚的不敢凑上去了。   想了半天,一扭头,急忙的往张家祖宅跑去了。   张家如今闭门守孝,张老太爷这一死,张家起码消停三年,不管是后辈哪一房的子孙,都得乖乖的在家窝着。   科举也得三年之后。   张老爷在书房比较郁闷:“老头儿这一死,耽误孩子们考试了,今年秋就有一次秋闱……要是这次没赶上,还得等五年。”   科举三年一次,考秀才三年,考举人还是三年,考进士同样如此,如果考得好,一年考中秀才就能在第二年接着考举人,考中了的话,第三年再接着考进士。   要是有一个阶段没考中,就得再等两年。   他们家因为要守孝的关系,得等五年之久。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张太太手里抓着一挂佛珠,在不断的巴拉佛珠:“幸好那女人已经离了张家,不然更闹心。”   正说着话,张家大爷急匆匆的进来了:“父亲,母亲,阿三来报信,说有人去马家提亲了   ”   “那个小贱人,能有什么好人家去提亲?”张太太抿嘴:“是张瘸子派人去的?我都让人跟他说了,那小贱人早晚是他的,急什么?”   张瘸子是张氏族人,辈分不高,算是张老爷的一个族叔吧?为人丑陋,已经三十八了,还没娶媳妇儿,每日里都色眯眯的看着大姑娘小媳妇儿,又奸懒馋滑一样不缺的,谁嫁给他啊?张太太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想着将马家二姑娘,说给张瘸子当媳妇儿。   “不是那瘸子。”   “那就是王麻子?”张太太嘴角微翘:“那麻子也心急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张家的反应   王麻子都快五十岁了,年轻的时候有过一个媳妇儿,他每天喝酒,喝多了就打媳妇儿,结果媳妇儿受不了,跑回了娘家。   人娘家人也不是吃素的,上门来将王麻子好一顿揍,俩人和离了。   王麻子也没个孩子,这些年他就是酗酒,喝多了还打人,但是人家可不是他媳妇儿,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惹到了就揍他没商量。   久而久之,他就喝酒之后,撒酒疯,当街脱裤子放屁那种,名声什么的不要考虑了,人也只有一个土胚房子,家里那二十亩地租赁出去,他平时就给人打个零工糊口,有点余钱就去喝M..〇   反正也不是什么好的人选,不过张太太满意,这样的人,就该配马家那小贱人。   “也不是王麻子。”张家大爷跺脚:“哎呀,不是你选的那些人家!母亲,是金甲!”   “金家?”张太太想了一下:“城北的金家?他们家仿佛没有适龄的男子吧?亲戚家的?   ”   “不是城北的金家,是金甲!”张家大爷道:“就是金甲,金不换,府衙里的不换先生。   ”   “是他!”张老爷站了起来,面色凝重:“他是丁爵爷的得力门客。”   “丁田?”张太太皱眉:“上次也没看到他们……对那女人另眼相看啊?”   “头发长见识短,当时衙门里的人不偏不倚,就是在帮着那女人。”张老爷想了想:“再派人过去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消息?如果不能……今天是十四吧?明儿十五,我去看看我那位‘好母亲,……。”   张家大房定的规矩,每个月十五,去给“张老太太”请安问好。   为了表示张家依然是“礼仪传家”的家族。   “行,我这就让人继续盯着!”张家大爷立刻就去安排人。   张老爷摸着胡子想了想:“丁爵爷掺和进来,我们是没办法跟他对着干的……这口气,你就咽下去吧。”   张太太也不扒拉佛珠念佛了:“那个女人折腾了我十几年,我咽不下这口气!”   她就是要拿捏着她妹子的婚事,也让她憋屈着!   “你想让整个张家都为了你的一口气,陪葬吗?”张老爷生气了:“人家是云骑尉,连知   府大人在他面前都不敢大声说话,他还跟宁王殿下关系好,我们家再厉害,小胳膊还能拧得过大腿去么?”   张太太脸色不好看:“那难道就这么算了?”   “等老三家的小四考中了举人,再好好读书,考个进士当了官……我们张家几辈子的人都无法跟宁王殿下打擂台,丁爵爷也是个大人物了,而那金甲……就不一样了,他是个平民……等老三家的小四成了官员,对付一个平民,还不是手到擒来?”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张太太郁闷了:“你们爷儿六个,连个举人都没考上,孙子那一   辈,考秀才的八个,什么时候能考中举人?何况还有进士?当年三房的那位,不是没考过进士,去了两趟京城,花了几千两银子,差点把家底都耗光,也没考上……连个同进士都没有!”同进士,也是进士啊!   可考了两次,都没考中,那还是族里有名的学问人呢。   当年各家可是都随了份子钱,连他们家,都给了一百两银子。   “那你说怎么办?”张老爷板着脸:“带着家丁冲过去?将马家砸了?你当你是谁啊?”如今的府城,再也不是他们张家跟其他两家大族高高在上的时代了,马家已经烟消云散;林家攀附上了丁爵爷。   唯有他们张家,没攀上高枝儿却坏了名声,家里有孝,门都不能出。   张太太同样拉长个脸:“那就忍着吧!”   他们两口子憋气啊,就在这个时候,张老爷的一个通房丫头,端了一碗莲子羹进了书房,门都没敲。   这通房丫头二十五六岁,穿着一身的白色衣服,女要俏,一身孝,这丫头穿着这么一身衣服,怯怯弱弱的进了门:“老爷,奴婢为您煮了一碗莲子羹……。”   按照以往的进展,她就该喂老爷喝汤,然后被老爷拉上里头的火炕,在上头云雨一番……   谁知道今天她运气不好,虽然特意装扮的俏丽,可这两口子正憋气着呢。   “呸!”张太太脸色非常不好看。   她都六十多的人了,还能有什么好颜色?而老爷的这个通房丫头,才二十五六岁,哪怕是在守孝的时候,打扮的这么娇俏给谁看?   而张老爷也心里窝着火,看到这么一个通房丫头都敢蹬鼻子上脸,不止往书房来,还连禀报都没有,就进了书房……顿时,发火了!   一脚将丫鬟踢了个仰倒:“你是个什么东西?竟然敢到外院来?还敢端着莲子羹进来书房?你以为你是谁?这书房没老爷我的允许,连太太都不能进来,你算个什么玩意儿?”   一顿发火,那通房丫头已经吓的捂着脸,小声的哭泣,不敢大声。   只可惜,老爷是不会在盛怒的时候怜香惜玉的,朝外头喊了一嗓子:“进来个喘气的,将这个东西拉出去,随便找个人配了,以后不要进门伺候,去外头的庄子里,让老爷我眼不见心不烦。”   “老爷,老爷!”通房丫鬟吓坏了:“老爷,我是翠眉,翠眉啊!”   平日里,老爷说最喜欢她的温柔体贴,最爱她浓郁的眉毛,说“不画而黛”,因而起名叫“翠眉”。   “拉出去……。”张太太淡淡的扫了一眼那真的哭了的通房丫头:“配给庄子上的老张头好了,他老婆也死了几年了。”   那老张头都快七十了,比老爷还大两岁,翠眉嫁过去……呵呵……。   “是,老爷,太太。”张大管家带着人进来就把这位俏丽的大丫鬟拖死狗一样的拖了出去   张家老两口子闹心发邪火的时候,马家的厅堂却喜气洋洋。   马家的房子是大三进,带两个跨院和一个后花园,一进停车马和下人住的地方,二进会客,三进就是后宅了,不过马二姑娘住在后花园那里,在听说有人来提亲之后,马家二姑娘已经回到了后花园自己的住处。   这后花园修建的其实并不大,只不过周围种了很多山杏树,因为马二姑娘就叫马杏儿,她出生在杏花盛开的时候。   后花园只是地方大了一些而已,种了山杏树,还有几株海棠沙果树,倒是马二姑娘的闺房,有三间瓦房,西厢房是给两个丫鬟住的,东厢房是小厨房,煲汤啊,做点心的地方。   马二姑娘对自己的亲事已经死心了,如今非常淡定的在东厢房里打点煲汤的东西,想着春天火大,煲个猪骨萝卜汤……。   殊不知,前头的众人已经喜气洋洋的谈天了。   马家自然喜欢这门亲事,马德更满意金不换这个人。   尤其是媒人还是丁爵爷,整个东北三府,有爵位的人,一巴掌都数的过来,其中最显眼的就是丁爵爷,这位可是实打实的以军功封爵的人!   大青军功升官最快,也最重视军功。   丁爵爷能来,那是看重金不换,不然一直深居简出的丁爵爷也不会大张旗鼓的来马家当这个媒人了。   金不换还没成家,这娶进门,可是正室太太,又是原配,年岁也相当。   马德是没想过丁田的,自家二妹年纪也不跟丁爵爷相配,身份更是不匹配,嫁给金不换就没有那么多顾虑。   亲事马德已经代表马家答应了,金不换掏出了他准备定亲的信物:“这是家里祖传下来的一套金针口诀,除却我金家人,其他人都不知道,即便是背会了也没用,有些手法只有我金家人知道,且金家有祖训,传儿不传女……传媳妇儿不传给姑娘。”   那是薄薄的两张纸,都有些泛黄了。   马德却非常郑重的接了过来,那边马管家已经麻利的拿了一张上好的熟宣纸,递给了马德   “既然是不换先生的诚意,那我马家便接了。”马德将纸张两两相对,他看都没看一眼那纸上写的是什么,就放到了熟宣纸上,然后将宣纸折叠了一下,成了一个信封样式,又点了蜡,将这个手工信封封上了口:“您放心,我马家会将此物作为嫁妆之一,陪嫁回去。”   丁田坐在一边呲牙咧嘴:“两张纸而已,你也好意思拿出手。”   金不换笑而不语,马德却道:“丁爵爷,此言差矣,这两张纸,才看得出不换先生对舍妹   的看重之意。”   丁田挠头:“快,把定情信物拿出来!”   金不换这才掏出那对玉佩,那对玉佩是一对流云百福的图案。   由云纹和蝙蝠组成。   云纹形若如意,绵绵不断,意为如意长久;   “蜗蝠”寓意“遍福”。   这对玉佩,象征着幸福,如意或幸福延绵无边。   作为定情信物,最合适了,且一看就价格昂贵的要命!   整个北风府都没几块这么上好的羊脂白玉,马德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吩咐管家:“去叫你家的到后院……跟二姑娘说一声!”   这是让马二姑娘见一见金不换……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见一下,也不怕人说闲话,何况他已经同意了妹妹的婚事,自然,见一见面,也是可以的嘛。   这在古代是难得的开明举动,何况是来接定情信物。   马德也是为了妹子好,恨不得满世界的宣传,自己家的妹子终于有了好姻缘。   “是,是!”管家也激动的够呛,跑去找自己媳妇儿。   家里有马管家,而马管家的媳妇儿,马张氏……嗯,张马氏特意给自己娘家的管家,娶了一个姓张的媳妇儿。   马张氏一阵风一样的刮去了后花园:“二姑娘,二姑娘!”   “马张氏你这么大喊大叫的干什么?”马二姑娘从小厨房里出来:“可是打发走了提亲的?要准备午饭了吗?”   马张氏一跺脚:“我的好姑娘啊,打发什么走?好姻缘,好姻缘啊!赶紧的梳洗打扮,大爷正在接待未来的姑爷,您好歹出门去看一眼,姑爷带了定情信物过来,大爷让你去接东西啊!,,   马二姑娘却不太相信:“哥哥同意了?”   大姐和二哥对她的亲事非常在意,她相信绝对不会坑她,但是……哥哥竟然派人来叫她去前头……?   “这门亲事,再好不过了,大爷要是不同意,大姑奶奶非收拾他不可!”马张氏不由分说的拉着她就进了正房,把人按在了梳妆台前:“快快!小喜?小鹊?去烧热水,还有,将姑娘的那套新做的湖绿色的春衫拿出来……!”   马二姑娘还有些不敢相信,有点害怕的握着马张氏的手:“许的什么人家?” 第二百五十三章 金不换的爱情   马德让人泡了他同学送给他的上好的茉莉花茶,就连点心都是买来的最好的荷花酥、马蹄   糕。   众人其喜洋洋,和乐融融。   丁田也觉得舒心了很多,因为马德很会聊天,大家正乐呵的时候,就听外面有人喊了一嗓子:“二姑娘来了。”   随即,门口就进来一个女子,后面跟着俩丫鬟。   不用说,这就是马家二姑娘了,她有着一张鸭蛋型的标准美女脸,身穿一件湖绿色滚边白色的云纹交领斜襟褂子,翠绿色的绸群,整个人犹如一株翠竹。   柔顺的秀发,如云一般,一半披散在身后,一半梳着松软的双丫髻,云鬓里插着喜鹊登枝的银步摇,纤细的手腕上戴着一对银丝刻花的镯子,长长的手指上还戴着一个蓝宝石镶金戒指,腰系撒花缎面腰封,上面挂着一个折枝花的香袋,脚上穿的是花纹云头靴,整个人显得那么惹人怜爱。   有点怯懦的神情,小白兔似的,但是当她看着你的时候,你就无法忽视她。   尤其是一双温润的杏仁眼,在她认真的注视着你的时候,仿佛她的眼里只有你!   你就是她的唯一,她的天,她的全世界!   丁田终于明白,为什么张家的老色头子会看上马二姑娘了。   这女孩儿并不出挑,甚至还不胆大,但是她有独特的气质,吸引人的气质,这样的女子,百里挑一,亦不为过。   丁田都看得出来,这女子是故意打扮过的,金不换就更是看直了眼睛。   原来当天马二姑娘只是穿着家常的半旧衣服出门,如今却是精细打扮过的,自然更好看了   俩人见面,马二姑娘一看金不换就认出来了:“原来是你啊!”   “是啊!”金不换点头:“来府上求亲,令兄已经应允,此乃定情信物……。”   他拿了那对玉佩出来,将流云佩当场系在了自己的腰上,另一枚百福佩,则是放在了马二姑娘的手里。   带着体温的玉佩握在手心里,马儿姑娘一改刚才怯懦的神情,突然就有了精气神,整个人像是换了个芯儿似的,给众人福了一福身,就带着丫鬟,以袖遮脸,羞涩的告退了。   马德特别高兴的道:“我妹妹这是同意了!”   不同意的话,早就甩脸子走人了,绝对不会“娇羞”的好么。   大家一阵高兴,尤其是王媒婆,丁田可是给了她两个二两重的“吉祥如意”的小银裸子。成色十足,样式好看。   且不换先生的谢媒钱,也少不了她的。   一伙人倒是没在马家用午饭,而是起身告辞,临走的时候,金不换说了:“因我的年龄也   大了,很想早日完婚,自明日开始,便走礼下聘,最好是在立秋前成亲,这样的话,秋收的时候,家里的佃户们,来送租子,顺便也能见一见主母。”   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连借口都想好了。   实际上,是男女双方都大了,也都拖不起,干脆快点成亲得了。   “也好。”马德也是这个意思。   他是怕拖得久了,这亲事再有什么意外,他都不用去打听,都知道张家那边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幸好啊,他们这边来的是丁爵爷,谁也惹不起的一位。   一行人呼啦啦的来,哗啦啦的走,简直是来去如风一般。   一到府衙,就地解散。   丁田穿着他的官服,进了他自己的办公院落,扯着领子喊:“小风!郑当!快点来帮忙啊   !”   “来了,来了!”俩人快步跑进来,赶紧的给丁田换衣服,他这官服穿着倒是威风好看了,但是这玩意儿是官服啊!   为了挺括,为了威风,这东西是很有讲究的,里层就不说了,最外头的是绣着东西的官绸料子,里面有内衬的,里头还得穿着修身的深青色中衣,然后是里衣……而眼下都过了立夏,   大热天的他等于是穿着长袖长腿的加厚牛仔服,去开了快一个小时了的会议一样!   虽然一大早是很凉快,可再凉快,那也只是相对而言啊!   现在他最里头穿着的跨栏背心和小裤衩,都湿透了好么!   最后丁田去冲了个澡,为了不让自己捂坏了,丁田选择穿着跨栏背心和七分裤,再穿着自己的司狱的官服。   司狱的官服也是绸缎做的,轻薄透气,在屋里的中堂那里躺着,有过堂风,自然凉快啊。   不过金不换那边却忙上了。   没娶过媳妇儿,也没有父母亲族帮忙张罗,金不换只能事事自己来,可是他也不是很清楚都要干什么,于是,老郑叔就给他当了参谋,王媒婆更是事事找老郑叔参详,郑当给他当跑腿的,小风也去凑热闹。   府衙里的人知道不换先生要娶亲,一个个都露胳膊挽袖子的去帮忙,大忙帮不上,小忙还不行么?跑个腿儿啊,买个东西什么的……。   晚上的时候,丁田就跟王佐说了,金不换要成亲了!   “他们俩倒是挺般配……。”王佐想了想:“金不换这个人还不错,有能力,家学渊源,那马家的二姑娘……我不是很清楚,但是金不换能自己看上的人,肯定也错不了。”   “是呢!”丁田乐呵呵的道:“我第一次当媒人哎!”   他还挺兴奋,喜滋滋的跟王佐分享了一下当媒人的心得。   难得他叽叽呱呱的说了一晚上,都没不耐烦,等俩人躺在炕上要睡觉了的时候,丁田已经说到了金不换将来有了孩子该叫什么名字?   “你觉得叫金马怎么样?”丁田眼睛程光瓦亮:“这名字多有意义啊?”   “俗气,而且他们肯定不止一个孩子。”王佐道:“要是独子叫金马还行,老大叫了金马,老二难道叫金驴么?”   丁田顿时就“哈哈哈哈……”的在坑上打滚儿的笑了起来。   王佐一直有一个技能,就是一本正经的说着冷笑话,偏偏还能嘻死个人。   虽然说是订了亲,寒门小户的也不那么太讲究,三天之后,金不换就去马家下聘了。   金不换的家财不多,也就这二年,跟了丁田之后,才有了点积蓄,过日子可以,娶媳妇儿下聘礼,就有些简薄了。   丁田身为他的“主公”,丁田一直以为是“雇主”才更合适……自然责无旁贷的替他准备了一半的聘礼。   他这里正好有不少用不上的东西,在库房里扒拉了半天时间,终于弄出来两车,给金不换拉了过去。   富贵长春的大红锦缎四匹、天女散花的大红绸布四匹。   红腊梅花图案的细棉布十匹、白腊梅花图案的细棉布十匹。   金镶红宝石头面一整套,银头面一整套。   一两重的笔锭如意的金裸子二十个;   二两重的八宝如意的银裸子四十个。   加上俩紫檀木的摆件,一扇八开的鸡翅木的屏风……这份聘礼,又有金不换的两头牛,二百两聘金,三十亩上等田,足够了。   而王媒婆则是给金不换开了一张清单,让他预备好。   “他这么多东西,还不够聘礼的吗?”丁田觉得马家是不是要的太多了?   “你们那些是你们的心意,我的这些是必须有的聘礼。”王媒婆道:“这都是规矩。”   丁田看了一眼清单上的东西,好么,好多零碎的东西。   什么聘饼,要一担,就是一百个,取“百年好合”的意思。   三牲:两对鸡,两雄两雌(如父母不全,则一对已足够);猪肉三至五斤起双飞(喜只飞),即一片相连开二,以表示丰硕诚恳的敬意。   酒要四坛子、还有连壳的花生:以祝福子孙兴旺,亦含圆满多福,生生不息之意。   茶叶和芝麻:因为种植茶叶必须用种子、故以茶叶作礼品,暗喻女子一经缔结婚约,便要守信不渝,绝无后悔,亦即“油麻茶礼”。   香炮镯金:香(无骨透脚青),炮(大鞭炮和大火炮),镯(龙凤成对喜镯)。   斗二米:男方准备十二斤糯米、三斤二两的糖,这是给女家做甜点用,以取其圆满,甜蜜美满之意。   不等丁田他们看完,老郑叔已经抢了过来:“行,这些我马上让人去办!”王媒婆美滋滋的道:“尽快啊!我再去看看那边觉得日子合适不合适?可还有些别的说法没?”   说完,就一甩手帕子,一拗三摇晃的走了。   丁田又在她背后打了好几个喷嚏……。   只是王媒婆刚走,老郑叔也带着人出去采购了,外头又来了个媒婆!   因为金不换要成亲了的关系,丁田给了他婚假,平日里没事,丁田就在金家,金不换已经请老郑叔找人翻新老屋,粉刷墙壁,就算不能立刻盖个新房子,起码要翻新一下,收拾干净。   马德老早就准备好了木料打家具,多花钱,雇佣的人手多一些,干活快,如今正好是农闲的时候,等立秋一过,就该忙着秋收了,那个时候,真的是没几个闲人。   所以现在宁愿赶工,也要尽快成亲,立秋之后,就都忙了。   正在做工的工人倒是热情的将媒婆放了进来,丁田跟金不换俩穿着普通的家常半旧的衣裳,正在指挥工人做活。   见到媒婆以为是来找王媒婆的,丁田刚想说,王媒婆去了马家,就听这位媒婆一甩手帕子……丁田“阿嚏”、“阿嚏”的喷嚏声,再次响了起来。   “哎呦呦!这就是不换先生吧?”媒婆一开口,跟王媒婆一个口吻,夸张的很:“真是一表人才啊!”   “这位……您哪位啊?”金不换后退了两步,揉了揉鼻子,他鼻子也有些痒痒了。   “我姓张,他们都叫我张媒婆!”张媒婆自报家门,然后就张开血盆大口……至少丁田是这么认为的,这张媒婆嘴巴大,不太耐看,越看越丑。   “我来是给您说门好亲事,城南柳家的二闺女,长的是花容月貌,绣活好,人勤快……。   ”这位一张嘴就噼里啪啦的一顿说。   “停!”丁田举起手,摆了一个“stop”的姿势:“不换先生已经定亲了,这聘礼都要下了,你来说媒?是让他纳妾么?”   张媒婆脸色不自然的一僵:“柳家二姑娘可是个黄花大闺女,今年十六岁,花枝子一般的年龄……。”   言下之意,比马家那二十三岁的老姑娘,可要年轻水嫩多了。   换了谁,都会娶一个年轻的吧?谁稀罕老姑婆一样的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啊?   “她就是个天仙,我金不换也不要!”金不换立刻就明白了这媒婆的意思:“我的妻子,只会是马家二姑娘,我二人已经交换过庚帖,订了亲,明日就去下聘,柳家二姑娘,你可以说给别人家了。”   张媒婆还想说点什么,金不换已经一挥手:“好走,不送!”   丁田看的朝他竖起了大拇指,或许,这就是金不换的爱情吧。   张媒婆不死心的道:“柳家二姑娘,可是城里头有名的美人儿!陪嫁丰厚!娘家富庶!”   柳家是经营酒楼的商家,自从马家倒台了之后,柳家就迅速的崛起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又是一年秋来到   当然,没有林家、张家的底气,但是柳家也在马家那块肥肉上,分了一杯羹。   以前是开了两家大酒楼,如今开了四家!   又有几个商铺出租出去,柳家在本地也算是数得上名号的人家。   而且比起单薄的马德他们一家,柳家算是人丁兴旺了,上一代哥俩儿创业,这一代柳家老大有两个姑娘,一个儿子,两个孙子。   柳家二当家的已经跟哥哥在多年前分家,去了北崇府安家落户,柳家的大闺女,就是嫁去了北崇府。   一千两的压箱底银子,在当时被传的沸沸扬扬,都说柳家好大的手笔。   据说柳家的大姑爷,在北崇府也是个人物……。   当媒婆的人都能说会道,张媒婆一张嘴,将柳家二姑娘说的那叫一个天仙下界啊!   只可惜,金不换没那个意思:“他们就算是把柳家都陪送给二姑娘当嫁妆,我也不要。”   金不换大声的道:“我只娶马家二姑娘!”   丁田猛地叫“好!”   还带头鼓掌,帮工的工人们也都知道这家是要娶媳妇儿的,竟然还有人来搞破坏!   古代人讲究的是“宁破十座庙,不悔一桩婚”。   所以他们也跟着起哄,终于将张媒婆起哄走了。   此事随即就传到了马家人的耳朵里。   马德听说了之后,非常高兴的对张马氏道:“这门亲事,稳了!”   “张家人真是下作!”张马氏冷笑:“想破坏这门亲事,偏偏不敢对上丁爵爷,就找人想勾走妹夫,哼!”   她都不用多想,就知道是谁家在背后捣乱。   当年那事儿一出,张家没有媒人上门了,他们家只好在自家的女人里头找了几个人当媒婆,不然恐怕连媳妇儿都说不上。   而且他们家的几个孙媳妇儿,说的都是外地人,在本地,是没有人愿意嫁入张家的,虽然是读书人家,可内宅却不太平。   媒人们也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柳家是什么意思?投靠了张家?”马家二姑娘却注意到了关键的地方:“柳家二姑娘嫁不出去了吗?”   对于抢自己的亲事,其实马家二姑娘根本不担心,她相信那个男人会跟她成亲。   “这个,得看看!”马德想了想:“如今我们家没什么可依仗的,也就妹夫那边有丁爵爷在,他们不敢乱来。”   而金不换呢,则是找到丁田,跟他求了个事儿:“请王爷麾下的不管哪个清客,跟马家大爷偶遇一下,相谈甚欢就行,最主要的是,要让人看到。”   “行!”丁田点头答应了:“你这里准备一下,明儿下聘了。”   “嗯……。”金不换应声:“明天下聘……。”   金家跟马家都是普通人家,没有高门大户那么多讲究,下聘当天,就商定了婚期,而丁田也在当天晚上,跟王佐说了此事。   王佐道:“我会解决的。”   “嗯!”丁田放心了。   两天之后,宁王殿下身边的得力谋士,二甲进士孟宪臣,在一次文会上,与马家大爷马德相谈甚欢,俩人甚至约定了在杨柳酒楼再把臂言欢。   果然在后两天,他们俩在酒楼里喝了一顿酒,谈天说地,吟诗作对,总之,都是文人的那一套。   而且孟宪臣学问可比张山长都要好,他是正儿八经考中了二甲第三十七名的进士及第,只是没想过当官,觉得官场太累了,便在王爷麾下当个谋士,大树底下好乘凉。   其他人都羡慕马德走了好运气,唯有张家,他们得到了孟宪臣托人传过来的口信,只有四个字:各自安好。   与其说是口信,不如说是命令,警告!   张家人顿时就消停了,他们家连丁爵爷都惹不起,何况是宁王殿下身边最得力的清客了,   人家都不需要跟王爷说什么,只要跟杜知府打一声招呼,张家就得吃不完兜着走。   他们敢挑衅丁田,无非是因为丁田没有根基,爵位再高,只要不明面上捣乱,丁田也没啥   好办法。   但是王爷不同,他身边的人只要动动小手指头,他们张家就得被碾成泥。   于是,张家消停了,丁田欢欢喜喜的跟着金不换去下聘,聘礼之丰厚,让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咋舌。   “早知道不换先生那么有钱,我把我妹子嫁给他好了!”一个看热闹的街坊撇嘴,有些后悔,当时就跟媒婆说了一嘴,没能坚持住。   “得了吧!”旁边他的朋友嗤笑一声:“你妹子跟个母夜叉似的,谁娶啊?人家不换先生可是看好了人才求亲的,你家那妹子,连我都看不上!”   “滚蛋!”那家伙火了:“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肖想我妹子?”   俩人差点打起来!   倒是马家,对于金不换给出的聘礼,非常吃惊。   尤其是马德,看到聘礼清单的时候,嘴巴都张大了:“怎么这么多?”   “这是不换先生的心意。”丁田道:“他以前只对差事感兴趣,如今却是难得对一个女子   动心,且这里多数东西都是他立功得的赏赐,来历清清白白,放心,他是看重二姑娘的意思。   ”   马德这才高兴起来:“请妹夫放心,我妹妹的嫁妆,绝对不会简薄!”   马家就他们姐弟三个,大姐出嫁那个时候,是迫不得已,甚至大姐将聘礼的一千两银子都给家里置办了土地,让他们兄妹二人衣食无忧,可是大姐的一辈子就毁了,幸好有了个外甥,虽然是张家人,但是却跟大姐一条心。   如今二妹出嫁,马德老早就预备好了嫁妆。   只是现在看起来,二妹的嫁妆还是有些少了,将聘礼全都加进去!   再添上三十亩地!   金不换的婚事进行的飞快,丁田在旁边帮忙,他只是当个移动道具,他的身份非常好用,而且金不换在衙门里名声太好,又是众人的“先生”,不少人都自动自发的去帮忙,在立秋之前,他终于成亲了。   迎娶新娘子的时候,去的人都是衙门里的衙役、捕头等等,包括丁田在内,而金不换没有父母双亲,杜知府就带着夫人给他充当了一把高堂。   这下子,张家人就算是再不甘心,也不敢起刺儿了。   婚礼过后,就是秋收了。   丁田今年去了城外自己那五十亩地看了看,他这五十亩地,是一家姓方的人家在种,种的是苞米,秋天的时候,虽然成熟了,但是也有那么些庄稼,是没能成熟的,丁田就想要这样的庄稼。   方老大看到了,就有些不解:“田少也这样的干啥?不能搓苞米粒子,只能煮了吃。”   “就是煮了吃呢!”丁田乐了:“算是佃租的一份,这些灌了浆却没熟透的苞米,都掰下来,给我送去!”   大丰收里有新鲜的苞米段、倭瓜块、猪排骨和土豆、豆角。   秋天了,正是吃这道菜应景的时候。   丁田收了很多这样的苞米回来,每日晚上炖一锅大丰收,家里人吃的满嘴流油。   丁田的佃租收的最低,五分,也就是佃户一半,他一半。   因为他有爵位,赋税就免了,而且他这点田地,也没有多少赋税,他名下有五百亩田地的免税额。   老家他有一百亩自己家的田地,这里有五十亩,其他的他都没扩张,觉得有这些田地足够他吃喝花销的了。   中秋节到了,又是一通忙活,节礼这东西,在古代很受重视的,而且今年……丁田看着金不换送来的节礼:“一看就是嫂子准备的,没你什么事儿!”   往年丁田给金不换送了节礼之后,金不换最多给他两根自己从山里挖来的小人参。   最多炖个老母鸡吃。   今年不一样了,今年给丁田的年礼,是两盒自家做的五仁的月饼,以及一小坛子的桔梗咸菜,自家产出的一袋十斤装的红小豆,一袋十斤装的绿豆。   这更像是通家之好的节礼,不贵重,却都是主人家亲手所做,自家所出。   丁田家没有女眷,给金不换家的就是各种好布料,绫罗绸缎之类的,倒是很讨金太太的喜   欢。   金不换像往常一样拍了拍丁田的肩膀:“娶了媳妇儿,你才知道,日子还能这样过!”丁田被他拍了个跟呛,今日秋高气爽,他穿了件领子稍微大一些,露出了本来裹着的后脖颈,那里,有一块暗红色的痕迹。   作为一个过来人,加大夫,金不换第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什么痕迹了。   稍微一皱眉,不过还是没说出口,只是跟丁田聊了聊,便回去了。   而丁田这边需要走礼的人家也不多,给家里送了节礼回去,而二叔家的丁可跟丁乙来给他送了年礼。   “怎么是你们俩?”丁田看到两个堂弟,顿时开心了。   “我们俩是来涨涨见识,跟着丁墨哥来的。”两个堂弟见了堂兄也很开心:“先生也让我们过来看看你。”   他们的先生,就是胡家舅舅。   丁田在家里给他们接风洗尘,大碗的红烧肉,大盆的大丰收,大白馒头可劲儿造。   丁墨也晚上过来了,如今他也有了出息,他跟了个商队。   “商队?”丁田皱眉:“谁家的?干什么的?”   “是林家的商队。”丁墨道:“走关外,用关内的一些商品,换他们的皮子。”   “什么商品?”丁田不放松的问他:“是不是盐铁?那可是犯忌讳的东西!”   “不不不!”丁墨赶紧摇头摆手:“是一些棉线、茶叶、粗棉布、粗麻布。就连缝衣针,都是那种缝被子用的大针,连绣花针都没几包。”   他们的货都是一些针头线脑,不敢买卖违禁品;同时,为了利润,他们在本地收购一些土布,麻布之类的便宜东西,去草原上贩卖。   “这还差不多。”丁田满意了“你可记住,别贩卖违禁品,敢卖一个,我非宰了你不可。   ”   “不会的!”丁墨笑了:“你还不知道么?你墨哥胆子小的很,平民老百姓的,赚点钱过   日子就行了,赚那么多钱干啥?我再攒两年钱,给家里盖个青砖瓦房……再娶一门媳妇儿,我们家就算圆满啦!”   丁墨没有多大的野心,他只想过点好日子。   “行,有什么事情来找我。”丁田看着这个比他大了两岁的墨哥:“吃菜,吃菜!”   他们来送的节礼,其实就是一些土特产,在牛角山里采摘的蘑菇晒干了给他送来,还有些别的干菜,东西好几车,正经的却不值什么钱,主要是怕丁田冬天没菜吃。   王佐又出门去了,杜知府则是秋收缴纳税粮跟牧草之后,趁着下霜前,将粮食跟牧草送去镇北军的大营……一切都像是去年一样,有条不紊的进行。   一直到深秋,秋高气爽的时候,大雁南飞,同时,边关传来急报:蛮族再次扣边。 第二百五十五章 捷报频传   这次丁田没有在边关,王佐在中军大营那边,而牛角县北前营的将军已经换成了王禆将,嗯,他现在是王将军了。   率部与敌方短兵相接,打了个旗开得胜!   并且运用了新的火器,胜利之后,王佐那边也请功,又派人去协同作战,这次蛮族来人不少,但是大青有便利的新式火器,让他们再次吃了大亏,而且这次他们抓了俘虏也没有再放回 草原,依然是扣押在俘虏营,让他们草原上的头人什么的以牛羊来赎回,不来赎回的,就给工部的人当工,什么修路铺桥,但凡是重活,累活,脏活又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都叫他们去做,这样本国的百姓就能少一些负担。   不过蛮族就损失惨重了。   这次是大军来袭,结果被人众创,好么,俘虏了十万青壮,五十多万头牛,上百万头的羊……丁田坐在家里的火坑上,看着炕桌上摆着的咕咚咕咚冒着油花的羊肉锅子:“这两天吃这   么好?”   “关外那边不是打了胜仗吗?”金大娘给他端了饭过来:“如今街面上的牛羊肉可便宜了,这马上就要上冻了,能冻的住之后,都多买点回来,宰杀了能放一冬天,多买点牛羊肉吃,冬天也不怕冷了。”   金大娘去年尝到了甜头,今年自家种了好多大白菜,还在外面收购了不少,跟街坊邻居里的几个媳妇子一起,搞起了酱菜作坊,就单独腌制辣白菜。   而且还让崔久出面,租赁了他们那个点心铺子对面的小铺子,当店面,就卖辣白菜。   这东西便宜,吃着还有滋味,冬天最下饭。   还有的饭店都学会了辣白菜炒饭、炒土豆片、炒五花肉等等。   所以今年她打算大干一场,孙子眼看着就渐渐地大了,将来要上学,要考试,要娶媳妇儿,不存点家底怎么行。   丁田扯了扯嘴角:“那倒是……。”   “以前一头肥羊起码三五两银子,如今一头草原来的肥羊,才二两银子,多少人都能买一头回来宰杀了,全家都吃一顿。”金大娘乐颠颠的道:“过两天,我也去买几头回来,上了冻就都宰了,隔三差五的吃一顿羊肉萝卜馅儿的饺子……还有羊油烙饼……。”   因战事胜利,边关军民都得了实惠,军营里更是肉食不断,丁田还给自己的老师兄家里送了节礼,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师兄弟关系。   这牛羊便宜的档口,丁田更是买了二十头肉牛,五十头肉羊,托人送去了郑家村。   得到了师嫂的回信,说他给的东西就留下分给他几个不成器的师侄,不过也不能白要他这个小师叔的东西,回礼给丁田的是两盒他们家自己做的人参养荣丸,告诉他,但凡是冬日里手脚冰冷的时候,就记得吃上一丸,一天一丸,吃二十天,就能好的差不多了。   丁田倒是没这个毛病,但是他听说杜知府的夫人当年生孩子,月子里留下了这个毛病,于是将这两盒药丸子,归档到了要给杜知府的年礼里……早点准备好,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一直到十月份,外头都下了霜雪,王佐才回来,他不仅回来了,一见到丁田就不顾仪态的将他抱起来转了好多圈!   “你干什么那?”丁田被转悠的头晕眼花,只能死死地抱着他的脖子不撒手。   “田儿!”王佐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高兴,那么兴奋,就算是把人放了下来,也紧紧的抱着不松手,激动的直打摆子:“我们赢了!一个人都没死!”   “你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啊?”丁田莫名其妙的摸了摸他的头:“没发高烧啊?咋还傻了   呢?”   “呵呵……。”王佐低声沉笑,声音磁意十足,听的丁田脸都红了。   “笑什么?”丁田捏了一下他的俊脸:“说,有什么好事儿么?”   “你跟我说的那些东西,就是在今年正月里的时候,说的那些,我都照做了,高大将军说,去年关外遭了白灾,恐怕今年秋天将派人来劫掠,我就早做准备,果然,他们来了,那些人都被新式的火器轰了个底朝天……呵呵呵……来了五十万大军,结果被抓活的就有二十万,死了十万左右,还有二十万,却是各个小部族见势不妙,扭头就跑回去了……草原上如今各大势力损兵折将,小部族又没了牛羊,却有足够的青壮……草原上的势力不平衡了……汗王的王帐,如今传来消息,愿意赎回草原蛮族的勇士……此事非同小可,如果成功的话,草原将付出五   十万匹战马、百万头肉牛、五百万口羊的代价!”   丁田倒吸一口凉气!   这是要刮草原一层地皮啊?   “这好像比咱们上次要价要高很多?”丁田快速的心算了一下,发现这俘虏是涨价了啊。   “没办法,草原上现在缺少青壮,他们要想不被别的部族吞并,就得有自保的能力,不赎回这些青壮,拿什么保卫部族?”王佐道:“你去年认识的那个俘虏,哦,就是帖木儿他们,已经在关内的那片草原上安家落户了,如今缴获的牛羊多数都是他们在看管和放牧,你还别说,他们到底是能干的牧民,这才一年不到,已经有新的肉羊和肉牛出栏了。”   帖木儿跟巴图他们不是谁的部落勇士,他们是一群活不下去了的牧民,根本没人赎他们,都是丁田接手了这些牧民俘虏们,将他们安置在了一处偏僻又背风的草场那里,为边军放牧牛羊。   在年初的那一战之后,特意挑选了战马过去养殖,但是战马也不能都放在那里,所以又挑了母牛和母羊,配上几头好的种牛种羊过去,慢慢繁殖,一年的时间,就小有规模了。   大概关外民族没有什么国家的概念,他们也不懂那些,只知道在那里放牧,他们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钱赚,有酒喝,也不会被欺负,不用担心谁谁谁闯进帐篷里抢走自己的牛羊和女人……呃,他们暂时还没女人。   “他们都是淳朴的人。”丁田想了想:“其实,关外的蛮族也不是非要打生打死,大家都是为了活着,为什么不合作呢?”   “合作?两家都是世仇,哪儿那么容易合作啊?”王佐拉着人进了屋里,在坑上坐好:“不过这样让他们赎回俘虏,已经是很仁义了,不然按照我的意思,就直接杀了!”   一时之间,王佐身上的煞气惊人!   丁田看他的样子,是真的想杀了那些俘虏,虽然说自古杀俘不祥,可在生死关头,管他祥不祥?   “杀一批俘虏,能让草原安静个十几二十年的……大战之后这才八年啊,他们就又要扣边,挑起战事……其实要不是因为草原上遭了白灾,他们也不敢轻启战端,只是活不下去了,加上他们没有什么有效的抗灾手段,只能选择抢劫。”王佐看丁田瞪大了的眼睛,以为自己吓到了他,就安抚的摸了摸他的头,告诉他:“其实草原蛮族除了跟我们接壤,还跟别的地方也有所接触,比如东北的白山黑水里,就有后金一族,北边则是沙皇的杰尔夫帝国,他们都不敢去招惹,就我们这里好欺负!每次都抢完就跑,气死个人!”   丁田听了这话,才想起来:“是啊!他们干嘛不去抢别人?”   “因为别人比他们更厉害!”王佐撇嘴:“沙皇的使臣也跟我们大青有联络,只是中间隔着草原和白山黑水,来往一趟不容易,且无法京昌通讯,不然早就夹击他们了。而他们也怕两大帝国联手收拾他们,所以在中间设了不少障碍,什么草原上的马匪,沙漠里的沙盗,将使节 团队杀的片甲不留,你还没地方跟他们讲理去……。”   “他们就不是讲道理的人。”丁田乐了:“不过他们应该是讲究实惠的人。”   “那倒是……。”王佐轻咳一声:“忘了跟你说正事了,这次能大获全胜,捷报频传,其中也有你的一份功劳,我明年大概就要回京了。”   “明年?”丁田一惊,这才在一起多久啊?他已经习惯了有人跟他一个桌子吃饭,在一个被窝里和他一起睡觉了,怎么……这就要无疾而终?分开了吗?   “嗯,你想不想……跟我去京城看看?”王佐抿紧嘴巴,眼神盯着丁田不放,很紧张的看   着他。   其实他也没有把握,丁田会不会跟他去京城?   因为到了京城,他就真的是名副其实的宁王殿下了。   而且京城虽然大,但是像在这里一样一手遮天,虽然也能办到,却难免会有些麻烦。   他知道,丁田怕麻烦,当初丁田就算知道了他的身份,也没对他怎么谄媚,他就知道丁田不是那种俗人。   俗人他也看不上。   “京城吗?”丁田想了想:“去了……我能做什么呢?”   他在这里,就是看牢房的,偶尔还能跟着出去破个案子啥的,去了京城,难道要王佐养活他?   虽然说,王佐肯定能养活得了他,别说他一个了,就是一万个都没问题,但是……感觉像   是成了吃软饭的……啊不是,成了米虫……有些不甘心。   可是要不去的话,就等于是失去了王佐,他更不甘心。   “你只要想去,其他的我来安排!”王佐脸上大喜的神情骗不了人:“你……你想不想去京城?你要是不想去,我就每年来北边一次……。”   虽然有些麻烦,有些辛苦,但是他能每年来一次:“我理由都想好了,就是来避暑,住两三个月再回去……。”   “和你去京城也没什么,我一个人,又没有父母双亲需要照顾……去开开眼界也好。”丁田摸了摸他的脸:“而且你一个人在京城,我不放心,万一被哪个小妖精勾搭了去,我损失多惨重啊?”   “好!好!”王佐一向严肃的眉眼都舒缓开了:“你放心,除了你,我谁也不要,小妖精   我又不是没遇到过,还不是被我三下五除二的都给解决了!”   丁田顿时想起了他小时候的那些糟心的过往,赶紧换个话题:“怎么突然说要回京的事情   ?,,   “也不是突然。”王佐组了一下词汇,跟他慢慢的解释:“我最初来这边是为了勘察建造关隘的银子被贪污了的事情,后来你都知道了,关隘成了个小县城,要想重新建造关隘,还得朝廷拨银子过来,这就不说了,是户部跟兵部的事情;我在东北这边担任总督之后,战事发生却都是大胜,这其中我也有一份军功,加上北边驻军跟我的关系越发的好……很多人都不放心了!一个异姓王,军功卓著,又担任总督这么重要的职位,一旦起了什么心思……而且京中虽然有王府,可我那继母跟弟弟,与我的关系,是个人都知道……。” 第二百五十六章 寒冬月,堆雪人   丁田明白了:“这么算起来的话,你在京中其实并没有什么……软肋……。”   按照朝廷的规定,一般领兵在外的大将,都是有家小在京中居住,既是出于安全上的考虑,也是变相的当人质的意思。   可王佐这个就有些……危险了。   王府是在京里不假,可宁王殿下就一个人,跟丁田的情况差不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的宁王太妃跟宁王府的二爷,是亲生母子的关系,可跟现在的宁王殿下,却是关系冷淡的很   宁王太妃当年还想夺嫡,宁王殿下对宁王太妃可没少收拾。   那都成了京中一景了。   宁王府的二爷今年都十三了,正是叛逆的年纪,整日里读书不好好读,练武不好好练,文 不成武不就,宁王殿下也不管,倒是让宁王太妃好一顿气闷。   他要是真的在北边有啥小心思,京里头就算是将宁王太妃跟她那个儿子千刀万剐了,也没个毛用。   你说京城里的人,能不担心么。   “嗯,就是这个意思,本来皇帝叔叔想让我在这里待个五六年的……可是现在又不敢让我在这里待那么久了,因为怕我被人诬陷,来了信,说年末有人来给我送年礼,再跟我商量一下,看要怎么回去,我在外头这三四年,吃的苦可不少,总不能灰头土脸的回去,呵呵……。”王佐乐呵呵的道:“别人我都不在乎,只有皇帝叔叔,他是真心对我好的人,当年要不是他护着我,我恐怕都长不大。”   他一个王府世子,读书识字,练武习拳,哪儿会在意后院里女人的手段?   还是皇帝叔叔觉得不太妥当,愣是派了宫里有品级有手段更有心性的嬷嬷来,配合他的奶娘一起,在后院护着他长大,平日里更是赏赐不断,让继母忌惮三分。   丁田对于皇帝陛下,还保存着一点好奇,后世他见过演员演的皇帝,真的皇帝……也在新闻上看到过,不过是别人家的皇帝。   以前只在老照片里看到过清朝的皇帝,而不是“青朝”的皇帝。   再说了,那都是死了的皇帝,活的……他一个都没见过。   有点像是去看大熊猫的心态,当然,皇帝肯定比大熊猫还稀少。   大熊猫起码全国有几千头,上万只啥的,可皇帝全国就那么一个……比大熊猫都少。   就算是在后世,满打满算,全世界的皇帝才几个?   说好了跟着去京城长见识,但是一时之间他们是走不了的,王佐估计,明年夏天吧?能走就不错了。   丁田彻底的对这个时代的办事效率失望了。   倒是日子一天天的过,在进了冬月的时候,就有一些官员来到了北崇府,又呼啦啦的来北风府拜见宁王殿下,王佐又带着他们去了北大营。   而在能上冻了的日子,丁田家采购了大批的牛羊来吃肉,还有丁家二叔三叔托商队送来的一百只肉鹅,沙冷上冻了的日子里,酸菜炖大鹅,最好吃不过了。   所以家里给他送来了冻的硬邦邦的一百只肉鹅,都已经屠宰好了,只要拿回来化了,剁了之后下锅炖熟了就能吃了。   连毛儿都不用拔。   王佐又出去忙了半个月才回来,此时天上已经下起了小雪,冷飕飕的北风刮来,街道上行人都少了很多,傍晚时分,丁田就下了差,回到家里,早就已经有了热乎乎的酸菜炖大鹅等着他来吃,一大盆子的酸菜炖大鹅,加上一大盆子的苞米面饼子,这就是他们的晚饭了。   吃饭的地方却不是丁田家,而是总督府,皆因总督府里不仅有酸菜炖大鹅,他们这里还有人种了小青菜,又有厨艺高超的厨子,凭啥丁田不来?   他自己做的饭,王佐吃不腻,他都吃腻了,所以来这里吃两顿改善一下口味。   俩人相对而坐,王佐非常有经验的给丁田夹了两个鹅大腿,丁田也很自然的挑了两个鹅翅给王佐夹在碗里,这才拿了个饼子,夹了一筷子酸菜吃了起来:“那边忙完了吗?”   “那些都是朝廷来谈判的人,一个个都是刮地皮的高手,这回非要刮掉草原上一层地皮不可。”王佐幸灾乐祸的道:“不仅想要战马和牛羊,还要关外百里土地的草原,往外扩张一百   里地,就算不能用来耕种土地,起码也要建造一个大型的兵营,正好,牛角县要扩建成为一个关隘,前营的地盘已经划到了关隘范围内,兵营往北再移动百里……。”   “那岂不是扩百里疆土?”丁田顿时惊讶了:“大大的喜事啊!”   “是啊!”王佐乐了:“大大的功劳,所以我就没去谈判,而是在家里陪你吃酸菜炖大鹅   ”   “什么?”丁田的表情一僵:“这……他们欺负人?”   “也不是欺负人。”王佐倒是看得开:“我在这个位置上,封无可封,我又不想便宜我那个弟弟,将来……继承人的问题再想办法,总之,现在我说什么都不会沾染功绩了,也是自保的一个方法,皇帝叔叔也没办法啊!”   这年头,功高震主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当皇帝的也得保护好手下人,不然唐朝一代军神李靖,在灭了吉利可汗之后,为什么就没有再上过战场?那是唐太宗对他的保护,因为他的功劳太高了,国公已经是唐朝爵位的顶了,不封异姓王,加上又有小人进谗言,唐太宗对李靖已经是尽了最大的能力保护,并且给与他文官的职位……。   同样是有匡扶社稷,有再造大唐皇室之功的郭子仪,就没那么幸运了。   击退吐蕃,二复长安;说服回纥,再败吐蕃;威服叛将,平定河东。他戎马一生,功勋卓著。   却也在官场上步履艰辛,连祖坟都被人给挖了!   “也是,我们不稀罕那点功劳,吃饭,吃饭!”丁田想明白了,古代的官场,跟现代的可不一样。   现代还有法律法规,动不动就敢给你双规,在这个时代,上哪儿找双规去啊?   千古只出了一个包青天。   “嗯,这些天在那边,吃不好,心情也不好,还是回来跟你在一起好一些,明天我让人包牛肉韭黄馅儿的蒸饺,煮些小米粥……。”   俩人换了个话题,说了些家常事,气氛温馨,晚上又甜蜜了一把,第二天丁田休息,就没爬起来,但是早饭却是王佐喂他吃的。   “晚上吃什么?”大冬天的,只能吃两顿饭,丁田窝在被窝里,享受着王佐的照顾,同时惦记着晚上吃什么呢?   “我看你昨天吃的那大鹅不错,不如晚上做个干靠大鹅吧?”王佐将手里的粥碗放了回去:“再在里头放些豆角干和土豆,怎么样?”   “好啊!”丁田点头:“蒸点花卷……。”   今日外面晴天,丁田躺在坑上滚了半天才爬起来,跟王佐去外头看到一片白的雪地,雪有小腿肚子那么深:“不如堆个雪人吧?”   “好啊!”王佐点头:“其实我长这么大,也就去年跟你一起玩了两场雪仗,雪人看别人堆过,没自己动手堆……。”   “那就一起堆,我跟你说,还能弄个冰滑梯……。”丁田兴致勃勃的道:“我们堆俩雪人,再造个冰滑梯……。”   这死冷寒天的,啥活动都没有,丁田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带上王佐,让他体会一下冬日里的乐趣。   “那些是小孩子的玩意儿吧?”王佐有些扭捏,他都二十多及冠了的成年人了。   再过几年就三十了,一般人过了三十岁都该当祖父了……。   “你小时候没玩过的东西,现在我来补给你!”丁田乐呵呵的道:“趁着我们还年轻,要玩起来,等到七老八十了,就只能躺在摇摇椅上,围着炉火晃悠着打瞌睡了,想玩也玩不了喽!,,   王佐一愣,随后脸上浮出了一点幸福的微笑:“嗯,好,听你的……。”   于是,这一天俩人啥也没干,堆了俩雪人,王富贵跟白三儿他们则是冻了冰块,在丁田的指导下,建了个冰滑梯,不太大,但是足够新奇。   甚至王佐还上去滑了好几次,虽然他已经长大了,无奈的是,这家伙从小缺爱,缺童年,倒是开心的乐出了声,让王富贵他们都看傻眼了。   就连孟宪臣、冷别离这样的谋士,都有点不敢相信。   刘文彬小声的问孟宪臣:“这样的王爷,你见过没?”   孟宪臣摇头:“从未见过……。”   冷别离叹了口气:“王爷从来没这样开心过,其实,丁爵爷最大的作用,就是让王爷放开心胸,像一个常人一样,有喜怒哀乐。”   以前的王爷太成熟了,没有什么鲜活气,如今的王爷,做事依然圆滑老练又狠辣,但是整个人是越来越像个正常的年轻人了。   玩够了,太阳也偏西了,进屋来,俩人就去洗了个澡,没办法,外头太冷了。   在一个超级大浴桶里,丁田费力的将一大壶热水倒进了洗澡水里:“别人以为洗澡多香艳呢,就咱俩可怜,洗澡还得自己加热水。”   “我说让人进来伺候,你说别扭……。”王佐手里卷了个澡巾,正努力的给丁田搓背,天可怜见,他这辈子就给丁田一个人洗过澡。   “就是别扭!”丁田乖乖趴着让人给他搓背:“一会儿我给你搓背,你可是我的人,我可不要别人看到你……哼!”   “看到又不会少块肉?”王佐对丁田的这个坚持,莫名其妙。   丁田转身给他搓背:“两个人洗澡,叫鸳鸯浴,三个人洗澡……还带个搓澡的?又不是澡堂子。”   他就是有这样的坚持!   王佐哭笑不得:“随你高兴吧!”   其实细想想,要是别人给丁田搓澡……嗯,他也不高兴。   俩人洗了个澡,出去后烘干了头发,换了一身衣服,才吃的晚饭,结果饭没等吃完,就有人来报:明日将有天使到!   “京里这个时候派来的人,只能是来送年礼的!”王佐挥了挥手,表示知道了,问丁田:   “明天你去上差,我在家。”   “哦,你自己当心些。”丁田也是见过几次“天使”的人了,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捡到了个圣旨都好奇的样子。   当天因为洗澡,加上吃饭晚了点,丁田就没回自己那里住,而是住在了总督府里,早上刚起来,还没穿好衣服呢,外头王富贵就扯着嗓子喊了:“王爷!王爷!天使已经到了门口!”   丁田顿时就乐了:“这起得也太早了吧?”   “是你起的晚了。”王佐将他拉过来,戴上帽子和手捂子:“走吧,跟我去门口迎接。”   这个时候,丁田想走,也晚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来自京里的保护   躲不过去,只能迎面而上了。   于是,俩人出门迎接天使的到来。   丁田见过一次带着圣旨来的队伍,这次比上次还要夸张,因为这次来的人不光是带了礼物,连车队都比上次多了一倍!   总督府中门大开,一行人进来后,瞬间,空旷的总督府就被占满了。   天使没有进门,在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天使是不会带着圣旨进门的,白三儿他们已经去招呼杜知府过来,其他的官员都是在北崇府,或者是在前线谈判,大肆的搜刮草原的油水,所以只有杜知府在本地。   作为本地的官员,他得过来,哪怕是陪着听圣旨,也得有所表现不是?   等杜知府带着杜师爷过来,人也就到的差不多了,这边迎接圣旨的仪式摆好,然后……一个面白无须的太监就出来了,身后跟了十二个小太监,捧着圣旨。   王佐他们带头跪地,聆听圣训,然后那位就展开了圣旨。   一顿四六姘文,丁田还是有听没有懂,准备时间用了快半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干站了半个小时,然后读圣旨用了大概十分钟的时间……就完事了!   感觉像是在折腾人。   不过,读完之后,山呼万岁,然后就散了?   那怎么可能呢?   宣读完了圣旨,杜知府负责招呼来人,去驿站歇脚,这么多人也不可能都在总督府招待,只有礼物,一车一车的往库房里拉,三位幕僚加王富贵忙的脚不沾地,而王佐跟来人却打了声招呼,去了中堂接待。   来的还是个熟人!   “米大人?”丁田见到米英就笑了:“您这几年可好?”   “好,好着呢!”米英见到丁田有点意外,但是他面上却不显,反而依然笑容可掬的样子:“丁司狱变成了丁爵爷,这两年可过得好?”   “好,升官发财,能不好吗?”丁田大咧咧的道:“过年的时候,托王爷给您捎去的礼物,可收到了?”   逢年过节,王佐也往京城里送东西,丁田在京城没有认识的人,所以他就托王佐捎去一点礼物给米英,嗯,这是他唯一认识的人。   且他觉得米英这样的人有点可怜,“太监”这个职业,真的很应该取缔!   好好的一个男人,搞得这样子,好看么?   所以丁田是真心实意跟他交朋友的,每次给他的礼物,虽然不多,却是丁田的心意,第一年送的年礼,就是一个兔子皮包裹着羽绒的厚实软垫加一大包干蘑菇;第二年是一大坛子的辣白菜,以及一床羽绒被。   虽然每次王佐的表情都有些让丁田看不懂,但是丁田以为他是介意他跟太监有来往……这是一种歧视!   丁田不在乎,依然是委托他给米英带礼物。   人米英也有给他回礼的好么,京中来的漂亮的掐丝珐琅花瓶、雕漆的精巧盒子,还有各种果脯蜜饯……总之,都是一些普通的东西,但是在边陲之地,却是少见的精致玩意儿。   可以说,俩人算是君子之交了。   如今见了面,反倒是有些亲切。   落座之后,自然有人上了香茗点心,屋里只有王佐跟米英坐了主位,丁田坐在王佐下手第一的位置,米英身后跟着俩小太监,其他的都去库房清点交接礼物了。   “今天来的有些急,实在是带着这么多东西,不好动弹啊!”米英一坐下来,就跟王佐解释了:“却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丁爵爷。”   “不算突兀。”王佐淡淡的道:“丁爵爷跟本王是邻居,他家就在隔壁,本来昨晚就是在这里住的。”   “哦?”米英看了看丁田,再瞅一瞅王佐,他的眼睛非常的毒辣,自然看得出这俩人是平等交往的,这就更让他无法理解了,没想到过了两年,丁田还真的受得了宁王殿下这狗脾气……咳咳,这可是皇上的评语。   还能一起吃饭,甚至是留宿。   当然,米英没有多想,皆因王佐的脾气他太知道了,这位殿下发起狠来,连皇子都揍过,宁王太妃的面子都能当擦脚布用的主儿。   所以他错过了一个知道真相的机会,若干年后,米英后悔不迭,早知道,就早点斩断情丝,何必现在看着他们俩卿卿我我,拆都拆不开!   “昨天吃的酸菜炖大鹅,今天您来了,怎么着,也得让后厨做个羊肉锅子吃啊!”丁田嘻嘻哈哈了一下:“最近打了胜仗,北边缴获的牛羊无数,就连普通人家,也能买一只回来吃呢!,,   不论古今,打了胜仗,民间的气氛总会提很多,而且这北边打仗有个好处,俘获的东西,在冬日里,吃不了可以冻上!   漫漫的寒冬,就是天然的大冰箱,不管多少东西,冻上后,就能吃一个冬天。   “那好,晚上就吃这个……羊肉锅子!”米英也乐了:“明天吃牛肉火锅,那个也好。”   他还点上菜了。   其实,是在拖延时间,聊一聊家常,希望丁田可以识相的自己走人。   偏偏,王佐不放人啊!   “米总管,这是怎么回事?”王佐也不顾忌什么,直接就问了出来:“圣旨上的加恩,是不是太过了?”   米英无奈的抹了把脸,他立刻就明白了一件事情,丁田应该是很受宁王殿下信任的人,在他面前,宁王殿下真是什么都敢说啊!   “王爷啊,您是不知道,皇上在朝堂上,不满那些人对您的嫉妒,他们越是打压您,皇上越是生气,所以干脆,不给实权,但是一定要给您加恩!要您高他们一头……那几家王府别看明面上帮着你,皇上认为他们是在行捧杀之策!皇上生了大气了!”米英苦笑,也不顾丁田就在身边听着,大吐苦水:“皇上想着,既然要捧,那就将您捧起来,到时候,看他们骑虎难下   I?   丁田呲牙:“所以呢?”   “所以皇上就给了宁王殿下的仪仗加了点东西,堪比太子,高于皇子,更高于一般的亲王……。”米英小声的道:“亲王虎贲,有五百之数。”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偏心”了!   亲王府邸一般只有三百亲兵卫队,多一个都有谋反的嫌疑。   结果皇帝给了宁王五百个亲兵的名额,这不止是炫耀,同时也是放心将兵权交给宁王的意   思。   “京里有人坐不住了吧?”王佐冷哼一声:“是想谋北大营,没有谋算到手,还丢了不少官帽子,这是急了?”   “可不是么!”米英舒了口气,嗯,宁王殿下没发火,挺好。   来的时候,皇上就说了,宁王殿下这狗脾气要是生气发火了,也不能将赏赐退回来,他要让宁王高高在上,让底下的人都够不着他,免得那帮人总是算计一个没爹的孩子。   米英心里想的是,恐怕那几个皇子都没有让皇上这么惦记护着过。   “估计皇帝叔叔也是怕我生气,给我的东西可都是他的宝贝。”王佐看着手里的清单:“哎呀呀!连金丝玉熏香玲珑球都给我了?这可是他一直喜欢的东西,一直戴在他的身上的!”他对丁田道:“小时候我要了好几回,他都不给,嘿嘿嘿……现在送给我了!我一定要戴着,那个小球可好看了……。”   看起来王佐很高兴的样子,丁田也为他高兴,米英来了,他们就是三个人聊天,说一些这边的事情,王佐也吐槽了一下公务,米英说了些皇宫里的趣事儿:“大皇子要娶正妃了,不过淑妃娘娘看中了自己家族的一位小姐,而大皇子更想娶如意郡主,可惜啊,如意郡主没看上他,这门亲事只能是皇上说了算。大皇子还不敢跟皇上开口,皇上都看的生气!”   “如意那丫头,大皇子压不住。”王佐摇头:“淑妃娘娘看中娘家的侄女,其实也是想给大皇子拉个助力,大皇子却觉得有淑妃娘娘在,就足够了,想要拉拢一下明静长公主,毕竟明静长公主嫁的是金城候,管着工作将作监的人,军械一般都是从他们那里出,他想间接的插手军中……呵呵……胆子挺大的啊!”   “胆子能不大么?”米英笑了笑:“如今后位悬空,后宫里贵、德、淑、贤四妃共同管理后宫,凤印却是在太后的手里,太后不偏不倚,不过今年选秀,长春侯府的二小姐入宫了,封   为宁美人。”   “他们家……疯了吗?”王佐皱眉:“太后呢?就这么……让宁美人进宫了?”   “太后也是……呵呵,你知道的,皇上对太后孝顺,但是……后宫不得干政,这是历朝历代的铁律,长春侯府……一代不如一代了,太后她老人家也急了啊!”米英道:“这一代如果再不有所建树,长春侯府可就要降爵袭承,几代之后……泯然众人矣。”   “嗯,这一代的长春候,因为祖父的战功,加上出了一位皇后,到如今的太后,延续了三代侯爵,如果再没有寸功建立的话,下一代就只能是伯爵了,然后是子爵,男爵……。”王佐撇嘴:“不在战场上获得军功,就想用女人去换荣华富贵,什么东西!”   “没办法啊,不是谁,都有您这样的魄力!”米英笑了:“那七家其实也想获得军功来着   ,无奈的是,没那个机会。”   其实铁帽子王,在朝中一向是地位超然,不过他们八家虽然都是世交,却关系平淡,自从先帝幼年登基之后,八家就不怎么沾兵权了,不过先帝晚年的时候,还是觉得对不起他们,就给了他们一点兵权,却是拱卫京师。   不过,京中四大营地,只给了一个,还是驻扎在京城远郊那里,其实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他们说的话,丁田听的半懂不懂,倒是他们俩说了一会儿后,发现他听不懂,就改了话题   等到了晚上,果然,吃的是羊肉锅子,不止是有一锅炖羊肉,还有醋椒小白菜,菠菜丸子   汤。   只有这三道菜,以及大白米饭。   吃的简单,他们继续聊了聊,等到吃过了饭,丁田就麻利的回了家,反正今天他的假,杜知府肯定会给他的。   第二天,丁田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的,结果白三儿找来了:“王爷请您去吃早饭,今天的   早饭可讲究了。”   “我去合适吗?”丁田有点想要避嫌。   “没什么不合适的……。”白三儿做贼一样的又小声的加了一句:“现在让他们适应一下,日后他们就习惯了。”   就像是他们一样,对丁田,根本无法当他是佞幸好么?丁田也是个有才的人,他们不会对他“另眼相看”的。特殊行动组   丁田呲牙,也是,他们的事情,别人不知道,跟着来伺候王佐的这帮人,肯定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等丁田穿戴整齐,从侧门进了总督府,正好看到院子里,米英站在廊下,对从那道门里过来的丁田……目瞪口呆! 第二百五十八章 杂事……   丁田脚丫子抬在半空中,不知道该不该落地。   白三儿也有些傻眼了,这后宅相通,在大户人家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尤其是京中的高门大户,连亲兄弟家里,哪怕是住在隔壁,走的也是大门好么。   京中高门大户的夫人们,从来走的都是大门,正门。   走小门的那是小妾。   就连宫里头选秀,走的也是顺贞门,能从正阳门进出的,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太上   皇。   连太子进出,都得走正阳门的侧门,而不是正门。   何况……这是总督府。   后宅开了个月亮门,连着别人家,这算怎么回事?   就在尴尬的时候,王佐出来了,看到这个场景,非常不高兴:“都站在那里干什么?看面相呐?赶紧的进来吃饭了。”   米英咽了咽口水,尽管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经验丰富的大内总管,这会儿也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不够用了。   丁田脚丫子落了地:“那个,米大人,早啊!”   “早啊,丁爵爷。”米英呵呵一乐,拱手为礼:“那个……您这是……从哪儿来啊?”   “从……家里来啊?”丁田指了指身后的月亮门:“我家。”   米英:“……!!!”   揉了揉眼睛,他以为自己还没睡醒,大概是在做梦?   不过不是做梦,是真的!   “这怎么还开了个月亮门?”米英真是服了。   “您是不知道,偶尔我也会跟王爷讨论一些事情,您是知道的,这总督府前门到后头有多远,总是要走那么长的路……所以……。”丁田用手指头比划了一下:“就开了个小门,这不是近么……。”   “这近……也不是这么个近法啊?”米英头疼。   一个宁王殿下就够胡闹的了,这还有个更胡闹的,这后宅,也能相通的吗?   “进去吃饭吧?”王富贵小声的提醒:“王爷还在等两位。”   “对,对,吃饭,吃饭!”丁田拉着米英的胳膊往屋里去:“吃过了早饭,我还得去上差   呢。”   米英有点迷糊。   早饭果然丰盛,以前丁田跟王佐吃的最丰盛的一顿早饭,无非是六个粥,八个小菜,两个面点这样的规格。   而眼前呢?   八种粥品,十四个小菜,六个面点,两个炒饭,还有两个汤品。   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而吃饭的就他们三个。   丁田咽了咽口水:“果然丰富!”   不止是丰富,还有摆盘,特别好看,丁田都不太敢下筷子了。   倒是米英,竟然一点都不意外,甚至吃着饭呢,他还来了一句:“果然是受苦了,吃的这么简便。”   “噗!”丁田正喝小米粥呢,顿时就喷了。   王佐非常淡定的掏出手帕给他擦嘴,顺便指挥王富贵:“换一桌。”   “是,王爷。”   王富贵麻利的指挥人手,瞬间清空了桌面,然后又快速的上了饭菜,跟刚才一模一样。   米英去洗了把脸,才坐下来:“这是怎么了?怎么还呛着了?”   “不是,这么丰盛的饭菜,您还说简薄了?那丰盛的是啥样啊?”丁田一脸土包子的表情:“这么多饭菜我们都吃不了……。”   “唉,在王府的时候,王爷哪顿早饭,不是二十个粥品,三十个小菜,十八个主食的啊?   ”米英叹了口气:“这里这些都太简单了,你看看,连小米粥都端上来了,还是普普通通的小米粥,怎么着,也得放点干果吧?还有这花卷,就是个花卷的样子,怎么着,也得是金丝花卷   吧?红豆粥太淡,八宝粥太甜……。”   丁田嘴角抽了抽:“我觉得还好,这可比我们平时吃的……好多了。”   其实,这么一比的话,他好像是对王佐不那么好了,他给王佐做的早饭,别说什么粥品、菜品了,就是一种粥,俩窝窝头那种,小菜也没那么多……其实小菜就是咸菜。   哪像现在,这小菜五花八门的,光是茄子,就三五种。   一种蒜茄子,一种辣椒茄子,还有酱油茄子干……。   再次证明了,他跟王佐就是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但是王佐就爱他做的饭菜。   因为吃饭的时候,他吃最多的小菜,就是辣白菜。   这是丁田做的,秋天的时候,王佐这里有苹果和梨子,丁田就奢侈了一把,腌了配置最高的辣白菜。   这个味道可比金大娘他们卖的辣白菜更好吃。   这顿早饭吃的丁田有点噎,回头灌了王佐这里两杯好茶,才跟他们告辞,去上差了。府城里的气氛,也因为有天使的到来,而热闹了许多。   尤其是府城里,很多人都喜气洋洋,因为米英只是给王佐宣旨,而米英带来的那些人,却是分别给这里的人宣旨。   尤其是高达大将军,他此次战功卓著,得了个开门红。   已经有了一个镇北大将军的头衔,此次又加了一个镇北伯的爵位。   而杜知府,也因此而高升,明年他就是在知府的位置上坐了三年,得以升迁为巡抚。   不过需要明年才能上任,他这个知府的接班,还没人选。   丁田听老郑叔说,杜师爷推荐徐县令……嗯,牛角县的徐县令。   “那可是一脉相传啊?”丁田乐了:“不过杜知府也该高升了,他的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   巡抚的权利,可要比一个知府大多了。   杜知府这个人,有能力,又有恒心,政治手段也不错,倒是很适合做一任巡抚。   而徐县令……其实丁田觉得不太适合做知府,徐县令在牛角县可以如鱼得水,是因为他在牛角县有基础,北风府就不同了。   北风府这里的局面,要不是杜知府借助宁王的东风,恐怕也摆不平那几家,后来杀的血流成河,其实也是有震慑的意思在内。   不过这些事情,他倒是不操心,他操心的是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上的事情。   眼看着,过了年之后,牢里关押的四个家伙也要到时见释放了。   丁田看了账本,发现他们每个人能攒下二十两银子,也算是出去之后,能有点现钱在手。至于这一年以来,抓到的一些小偷小摸的,都是教育一顿之后,打了十个板子,放出去了的……而且但凡是没有饭吃的人,可以去崔久的点心铺子帮忙。   而且府城里的治安状况还是不错的。   丁田盘算了一番,起身又去巡视了一下牢房,狱卒精神饱满,犯人也正在认真的改造。丁田很满意,无奈的是,晚上下了差,被杜知府留下用餐。   “首先,我要谢谢你,田儿。”杜知府举起酒杯道:“借你这股东风,我终于青云直上!   ”   “府尊大人客气了。”丁田也举起了酒杯:“是璞玉,总会被人发现;是金子,在沙子里也会发光。”   “可我在牛角县十年,不如你三年走的官路亨通,啥也不说了,这一杯,我敬你!”杜知府是真心实意的感激丁田。   他是借了丁田的光,才青云直上的,没有丁田,他估计也就干到知府这个位置上,巡抚?做梦去吧!   没有什么背景靠山,能担当一省巡抚?   宁王殿下对他多有关照,还不是因为丁田?   杜知府在底下历练了十几年,练出来的火眼金睛可不是白给的。   “好,干了!”丁田干了一杯之后,主动给杜知府也满了一杯酒:“如果当初没有您的抬举,丁田也没有今天,这一杯,我敬您!”   当初没有杜知府在当县令的时候,给他留了那牢头儿的位置,他也没有今天,所以,丁田其实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杜师爷给他们俩倒酒:“大家都算是牛角县的人,是老乡了,以后啊,都相互关照,相互关照!”   “田儿,我要升任巡抚了,你呢?以后有什么打算?是当司狱,还是想调走?巡抚衙门也有些职位。”杜知府是真心为丁田打算的,丁田有爵位,但是爵位跟实权是两回事。   他在知府这个位置上还好,能让丁田随心所欲。   可是别人却不一定能这样对丁田了。   尤其是他也知道,宁王殿下明年即将启程回京。   没了宁王殿下这个强有力的靠山,丁田还能不能在这里混的如鱼得水,就不知道了。   “不能继续当司狱吗?”丁田心里有了打算,但是不想这么快跟他们说。   “田儿啊,人走茶凉,虽然宁王殿下是你的靠山,可他远在京城,你在东北三府这边,就算他依然护着你,却远水解不了近渴。”杜师爷好心劝他:“莫不如在大人这里,起码遇到事情,大人会及时的护着你,在等王爷的援手也不迟。”   官场之上,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尤其是在古代,株连之罪,让人防不胜防。   而且丁田自己也不敢说,自己能聪明的不会掉入任何陷阱。   “此事,我会考虑。”丁田举杯敬了杜师爷一杯:“谢谢师爷对田儿的关心。”   他们吃了晚饭之后,丁田就回去了,不过没敢去王佐那里,而是在自己家这边,洗了个澡,漱口洁面之后,躺在坑上的被窝里,想了半天乱七八糟的事情,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第二天依然是豪华早餐待遇。   倒是在餐桌上,米英问王佐:“王爷的年礼,是不是让我带回去?”   “带回去吧,正好省了再跑一趟腿的时间。”王佐早有所准备:“年礼么,无非就是那几样,不过本王送了年礼,王府里就不用操心年礼的问题,更不可开启库房。”   他是防着宁王太妃他们那伙人,中饱私囊。   “那当然!”米英笑了:“听杜嬷嬷她们说,宁王太妃她老人家,这两年可怄气得很……   ”   明明碍眼的宁王殿下已经离开了京城,偏偏京城的王府里还是那一套规矩,搞得宁王太妃想拿库房里的一两银子,都没门儿。   这都成了京城里高门内院的笑话了。   宁王太妃被宁王殿下整治的可不轻。   “明年本王那王弟就十四岁了吧?十五岁就该相看人家,最晚也是十八岁娶妻生子,到时候,就该分家了。”王佐云淡风轻的道:“兄长抚育未成年的弟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可没道理弟弟都成家立业了,还在兄长的家里住着吧?”   米英想了一下:“可是王爷,您是做哥哥的,您不成家立业,当弟弟的岂能越过当哥哥的   ?,,   说来,宁王殿下的亲事,其实也是个难题,不少人家都惦记着“宁王妃”的妃位,更有宁王太妃,总想拿捏宁王殿下的亲事,要不是皇上发了话,宁王的亲事只能御赐,恐怕连太后娘娘都要心动了。 第二百五十九章 都谁跟我走?   “此事,本王自有安排。”王佐给丁田夹了个虾仁水煎包:“赶紧的吃饭。”   “哦哦……。”丁田听的正提心吊胆呢,他生怕皇帝来一道圣旨,王佐不娶亲,也得娶了   这年头,圣旨就是无法反驳的东西。   除非是想造反,一般不会有人“违抗圣旨”的,这东西是皇帝下的,皇帝是“金口玉言”   啊。   但是看王佐的意思,一点都不担心,所以……丁田也只好相信他的能力。   将所有的麻烦事情,都丢给对方去处理,是每一个爱人的权利!   嗯,丁田就这么乐呵呵的吃起了早饭。   倒是米英,又问王佐:“您上次送回去的大酱,皇上很喜欢,今年还有吗?”   “大酱啊?”王佐皱眉。   今年他倒是跟丁田做了点,可没做太多,本来是打算自己吃的,谁想到皇帝叔叔会喜欢吃呢?   米英能开口讨要,基本上已经是皇帝本人的意思了。   “有!”丁田赶紧举起手:“米大人,有!两坛子,是王爷专门做给皇上用的,这里头我跟您说,每一粒黄豆,都是王爷亲自挑选的……。”   王佐眉头松了一些,他的确在八月十五过节的那两天,被丁田拉着挑过一笸箩的黄豆。   嗯,这个不算是“欺君”。   米英满意了:“皇上就喜欢您的那两坛子大酱,其他的珍宝什么的,都是充数用的,皇上   根本不感兴趣,咱们这位万岁爷啊,真是对你不薄,二皇子整日里上蹿下跳的总想出来领兵,结果您猜怎么着?”   “皇上怎么收拾他了?”王佐不吭声,丁田就捧哏了一把。   “皇上啊,让宫里的侍卫统领,将二皇子当做普通的侍卫训练,不到一个月,二皇子自己就受不了了!”米英也不知道是真的不喜欢那些皇子,还是胆子够大,竟然拿皇子们的糗事来说笑下饭:“侍卫们的训练那么苦,他没把饭坚持下去了,被皇上好一顿训啊!”   丁田大失所望:“啊?堂堂皇子,连这点苦都吃不了?”   宫里的侍卫,加上他还是皇子,能有什么苦头吃?无非是训练的时候累一些,吃穿上肯定都是最好的啊。   要是他的话,肯定能坚持住。   “丁爵爷,你是不知道,皇上让侍卫长训练二殿下,但是却让二殿下跟侍卫们睡大通铺!”米英乐不可支的道:“侍卫们的大通铺也是分干净和不干净的,有些三等侍卫的大通铺,屋里臭的很,尤其是冬天,不开窗户放味儿,能把人熏死!二殿下受得了训练的苦,也受不了那个脏乱差啊?”   “啊?”丁田一想到那情形,顿时就乐了:“原来如此!”   一个在干干净净的环境里长大了的皇二代,岂能忍受那种猪窝似的睡觉环境?   “皇上将二殿下好顿骂,不过二殿下回到后宫里,却对德妃娘娘好一顿嘀咕,说没想到皇宫里还有那么脏的地方。”米英叹了口气:“这就是天潢贵胄的娇贵之处了。”   “皇上是故意这样恶心二殿下的吧?”丁田都能想象到当时二殿下的那种心情。   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想当年,丁田的高中宿舍里,就是这种情况,三年高中生活,那个时候光顾着学习了,而且都是一帮十六七的青葱少年,谁会收拾屋子啊?   这么娘们兮兮的活儿,才不是小男子汉们会干的事情。   当暑期结束后,丁田回到学校上课,一推开寝室的门……当时他的那种心情啊……,还真   有些怀念。   “其实,皇上的做法是对的。”王佐却不这么认为:“在军营里,哪怕是大将军,居住的环境,也不比小兵好到哪儿去,宫里的侍卫们,起码三五天一轮值,且他们因为守卫的是皇宫大内,为了皇家的颜面着想,更是为了朝廷的颜面,他们怎么着,也得穿戴干净得体,就算是脏乱差,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可是在军营里,一个冬天,能洗三五次热水澡,就不错了。晚上能有热水泡脚,那就是享受了,普通士兵,一旬泡一次脚,舒服那么一晚上,他要是真进了军   营……呵呵……可就不是侍卫营的那点脏乱差了。”   王佐是在军中大营里待过的人,他是真的跟士兵们吃的一样,可能就住的地方好一些,要不然,他凭什么在北疆这么如鱼得水?   他不说,丁田都不知道。   不过丁田也去过军营,只不过他的待遇可比王佐的好多了……王佐该有的待遇,都让他享受了。   “大皇子想用亲事换到助力;二皇子想用从军搞到兵权;三皇子呢?”王佐慢吞吞的打听:“还那么欠揍吗?”   米英的嘴角抽了抽:“还好,还好!”   怎么说呢?   如今三皇子出门都是绕着宁王府走的。   “嗯?”王佐看向了米英:“三皇子改邪归正了?”   “不是,三皇子……好像跟长春侯府勾搭上了。”米英小声的道:“而且好像跟您家那位二爷……也认识了。”   丁田好奇的问了一句:“长春侯府是干什么的啊?他们家出了个太后,出了个宁美人,还有啥?”   老听他们提起长春侯府,他就好奇了。   “哎呦,长春侯府可是个有名的人家。”米英赶紧转移话题,给丁田介绍长春侯府:“长春侯府啊,初代长春候,那是在东边的长春城打出来的威风,将那些裹着野猪皮的野人杀了个血流成河,至今不敢进长春城的城门!因军功封侯,因为功勋卓众,开国皇帝特许他家三代不降等袭爵;第二代长春候也是个狠角色,当年山海关大捷,就是第二代长春候当的主帅;不过 第三代长春候是个不成器的,这就丢了军权,从那以后,长春侯府就没人再领兵打过仗了。如今这一代,就是第四代长春候。本来应该是降等袭爵的,不过这不是太后的娘家么?皇上就准许他们再延续一代长春侯府,算是给太后娘家的封赏了,不然的话,太后的娘家,怎么着,也得是承恩公的爵位……。不过长春侯府这一代式微,长春候至今为止,都是只有女儿,没生过儿子,家里嫡出庶出九个闺女,在京中号称‘九仙女’……倒是长春候的二弟家里,也是五个闺女,却独独正妻在二十岁的时候,成婚五年之后,才生了个儿子,全家看的跟眼珠子似的……。,,   丁田明白了,长春侯府要是没出错的话,这个唯一的男丁,就得过继给长春候,不然……按照规定,无嗣者,爵除。   听了一耳朵的八卦,丁田这顿早饭吃的肚皮都鼓起来了。   米英没有在这里停留太久,三天之后他派出去的人就回来了,该传旨的都传完了,启程回   。   来的时候,两百多辆大车,回去的时候,同样是两百多辆大车。   拉回去的不仅有宁王殿下给皇上贡奉的年礼,珍宝等物,更有本地官员给皇上的礼物,以及私下里送给米英的各种小玩意儿。   丁田现在也是个爵爷了,也得给宫里一点意思意思。   这个就难办了,丁田想了半天,他能拿得出手的有啥啊?   还是米英给他出了个主意:“你上次送给我的那个兔子皮的羽绒垫子就不错。”   丁田立刻就回家,灌了个羽绒的褥子,这东西轻薄柔软,弹性还大,里头裹了一层棉纱布,让羽绒都粘在上头,然后裹了一层细绸子,最后是一层小羔羊皮。   四周拿黄色的狐狸皮滚了边儿。   看起来非常的高档,另外,丁田还给装了两坛子的高级辣白菜,这可是给王佐腌制的东西,味道上自然比金大娘她们那种简易的辣白菜好吃多了。   而王佐,真的给皇上捎了两坛子的大酱,丁田特意挑了好的坛子,灌了满满一下子。   等米英走了,王佐才紧张的问丁田:“你把大酱都给他了?”   这大酱,只有他跟丁田吃……或者说,只有他吃,因为别的大酱丁田能吃,他就一口都不动!   他只相信自己酿造出来的大酱是干净的。   大冬天的,大酱炖什么都好吃,没了大酱,他得少吃多少东西?   “哪儿能啊?”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安心:“我给他的是我做的大酱,你做的那个   ,还给你留着呢,一点都没动。”   “我去看看!”王佐不放心,到底是去仓房里看了一眼,才心满意足的出来:“晚上吃酱炖鲫鱼!”   丁田点头:“嗯嗯,你喜欢就好。”   什么人呐?他自己做的那点大酱,其实早就吃没了好么?后来吃的都是他做的大酱,一样的配方,一样的配料,活该他吃不出来。   说到底,还是心理问题。   打发走了米英,丁田找了个时间,跟金不换说了,他要去京城的事情:“此事只跟你提,别人还不知道。”   “你去哪儿,我跟着就是。”金不换有点羞涩的道:“不过能不能等明年上了秋之后,我再搬家去京城?”   “为什么?”丁田有些无法理解,一起搬家走,这不是方便吗?   “杏儿她有了……。”金不换乐呵呵的宣布:“我要当爹了。”   “哎呀!”丁田顿时就乐了:“恭喜啊!”   “嗯,等她生了孩子做了月子之后,正好赶上秋收,秋收过了,我将收成卖了,再上京城找你去。”金不换道:“你先去打个前站,我随后就到,你估计也得夏天的时候走吧?你家里的那些田地啊,铺子的不也得收拾收拾?你人不在这里,房子还需要留着吗?”   这个问题……丁田还没想好。   金不换一看他那样,就知道他没考虑那么全面:“这些都要先在考虑好,还有啊,带谁去京城呢?不带谁去?你都要问一下,我看马六他们全家都跟着去才合适,崔久就让他在这里好好的经营点心铺子吧!倒是郑当……其实这孩子还不错,你要是有心想栽培他,就带他出去见一见世面……对了,你去京城,是个什么身份?还是司狱么?哪儿的司狱?”   丁田尴尬一笑:“还没打算好,就是有这么个事儿,跟你们说一声,看看你们,谁跟着我走?我再做打算。”   “那你可以回去好好的打算了。”金不换挥了挥手:“去吧去吧,此事现在说太早了点,明年春耕过后,再谈不迟。”   “哦……。”丁田蔫头耷拉脑的回到了家里,还没等将这些事情理出个头绪来,崔久就来了。   “丁司狱,我是来提亲的!”崔久一来,就非常礼貌的拱手为礼,说了一句让丁田摸不到头脑的话。 第二百六十章 崔久、兰兰定亲   “提亲?”丁田摸不着头脑了:“你想娶谁啊?”   “我想娶兰兰。”崔久红着脸道:“虽然她是奴籍,但是我想给她从良,成为良家女子,迎娶她进门。”   “兰兰?”丁田回想了一下:“她……她长得也不好看啊?”   “不是好看不好看,她从小伺候蔡小姐长大,跟着蔡小姐读书识字,还会看账本,我觉得挺好……我这样的人,好人家的女子,谁会乐意嫁给我?而且就算是嫁给我了,恐怕也得惦记娘家,我这好不容易有了点家底,也想好好的经营买卖,与其找那样的姑娘成亲,不如找兰兰,她没有娘家,就会跟我一心一意的过日子,而且她知书达理,将来有了孩子,也会好好的教导儿孙……。”   丁田目瞪口呆:“你想的可真长远!”   “您觉得呢?”崔久低头小声的问:“要是行的话,从良文书的一应费用,我都出了。”   “你跟兰兰说过了吗?”丁田却问了他一个问题。   “您是兰兰的主人,我当然要先问你了。”崔久理所当然的道:“你不放手,兰兰就是愿意,不也没辙儿么!”   这种事情,不都是这样的吗?   丁田一拍额头:“你去问兰兰,她要是点头同意了,让她来跟我说,我给她办理手续,成为良家女子不难。但是她要是不想嫁给你,我是不会强行将她嫁给你的!”   虽然说,在古代,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丁田还想成全几段心甘情愿的自由婚姻。   “啊?”崔久没想到丁田会这么说。   “去啊!”丁田推了推他:“想要娶个好媳妇儿回家,就要对人家姑娘好一些,不然冷不丁的开口要娶人家,人家一点准备都没有,嫁给你,和嫁给陌生人,有什么区别?”   崔久喜形于色:“你答应了?”   “要看兰兰答应不答应!”丁田又推了推他:“去呀!”   崔久转身就跑了。   而丁田,则是慢悠悠的在炕上盘算了一番,还跑去问王佐:“如果兰兰想要从良,怎么样才能变成良家女子?”   “你想让她变成良家子?”王佐有点点吃醋。   “不是我,是崔久啦!”在一起的时间久了,丁田也摸索出了王佐的一些小习惯。   “哦!”王佐果然脸色好看了许多:“他呀!”   那个被丁田教育的“浪子回头”的人,还跟他开了个点心铺子,这次给京里送的点心,就有崔家点心铺子的出品。   是崔久特意送来的,八宝攒盒,里头八样点心,各个小巧精致,关键是,这八样点心,都是可以放在外面冻住的,然后放笼屉上一热,还能松散自如,口味不变。   非常适合长途送礼之用。   “是啊,是啊!”丁田赶紧点头:“你看,要怎么办手续呢?”   “叫杜师爷去办就行了。”王佐倒是放松了,转头就将此事砸给了还在府衙里整理文书的杜师爷。   不过丁田的事情,杜师爷也乐的帮忙,半天的时间,就给处理好了。   就是……杜师爷举着毛笔问丁田:“你是想让她姓丁,还是姓蔡?”   丁田想了想:“我还没问过兰兰……不过早晚是要给她良籍的,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没有良籍,怎么嫁人?”   兰兰今年已经十六岁了,而且因为这一年多来,吃得好,睡得好,人长得快了点,已经从怯怯弱弱的一株兰花草,变成了一株漂亮的兰花儿。   他要去京城的事情,如今只有金不换知道,其他人……马家倒是可以跟他一起走,人家是一家人,到哪儿都不分开。   兰兰就不一样了,当初只是想救她而已。   也从来没想过,将她困在自己身边一辈子,他又不是贾宝玉。   能嫁人自然是好的,兰兰过了年就十七岁了,他夏天的时候走,走之前将她嫁出门子,挺   好。   崔久是他来到这里之后,第一个教育的非常成功的人。   “那你决定好了再把名字填上好了。”杜师爷给了他一个选择的机会。   丁田回到家里的时候,就看到了兰兰站在庭院里。   一个简单的双丫髻,用两根小巧的银簪子固定住,又有两朵绢花作为装饰,简洁的翠绿色比甲,勾勒出秀美的身姿,暗青色绣着朵朵指甲盖大小的碎桃花的襦裙,露出来的脚上穿着一双非常厚实的绣花鞋。   整个人看起来非常的有精气神,眼中带着点点笑意,要说是个小家碧玉,绝对有人信。   “田少。”兰兰稍微福了福身:“您回来了?”   “嗯,兰兰啊!”丁田砸吧了一下嘴,不知道该不该开这个口。   他突然觉得,崔久一个混子,娶兰兰,还真是高攀了,在这个时代,尽管丁田不想承认,但是能认识字的女人,真的太少了。   “田少是有事情要跟兰兰说?”在点心铺子里帮了一年的忙,兰兰成长了很多,加上她的经历有些曲折,所以昔日的小婢女,如今却有了些底气。   “是。”丁田抿嘴:“那个,崔久和你说了吗?”   兰兰抿嘴一笑:“说了……笨笨的,说个话还脸通红。”   “你……你也想嫁给他么?”丁田小声的道:“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回绝他,大不了,在家里待一辈子,当个老姑娘,少爷养你。”   “田少,你是一个好人。”兰兰认真地看着他,月色下,清冷的雪,丁田站在那里,一身官服,却看得让人心暖,她从必死的环境里,被这个人救了出来。   冷不丁被人发了好人卡,丁田挠了挠头:“要不,进去说吧,外头怪冷的。”   “嗯,您进来吧,屋里烧了热水,给您泡一杯热茶,大枣配红茶,这个暖身体……。”兰兰掀开门帘子,丁田推开门进了屋。   等茶水点心都上了桌子,丁田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盘膝坐在坑上,兰兰则是坐在地上的小绣凳上。   “你是个什么想法?看没看上崔久?看不上也没关系……呃……你怎么来了?”丁田刚坐定,开口跟兰兰说话,王佐就掀开门帘子进来了,非常自然的脱了靴子盘膝上炕:“听说你回 来了,给你带了一盘厨房新做的豌豆黄,来,趁热吃。”   豌豆黄,是正儿八经的京中口味,丁田拿了一个,吃了一口:“嗯?果然好吃!”   说着,还端了盘子递给站着的兰兰:“来一块!”   兰兰看了看王佐,王佐根本没搭理她,只低着头,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嗅了一口,发现里头一股子大枣的味道,不爱喝,便将茶碗就那么抱在手里当暖手炉子用了。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呢?”王佐明知故问。   他就是听说,丁田跟兰兰单独在屋里,他才跑来的……虽然相信丁田不会劈腿,但是他不信这个兰兰……或者说,是所有出现在丁田身边的女人,都让他看不顺眼,包括马小花在内。   要是都金大娘那样,他就放心了。   “哦哦,还没问完呢!”丁田咽下嘴里的点心:“兰兰啊,你要是看不上崔久也没关系,大青儿女千千万,不行咱就换!三条腿儿的癞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大活人遍地都是。”   王佐:“……!”   这是什么话?   兰兰却是一笑:“其实,他也挺好的,家里有房子,又有田地,还经营一个点心铺子……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兰兰愿意嫁给他。”   王佐点了点头,这小丫头还算识相。   “你愿意啊?”丁田挠了挠头:“那我给你办个良民户籍,你原来姓什么?”   “不知道,娘亲只让我跟小姐姓蔡,其实,我们这样的人,姓氏什么的,都要看主家的意思。”兰兰眼眶有些发热:“我也能是良家子了?”   “能!”丁田一拍桌子:“不要姓蔡,那家人不好,姓氏也不吉利……嗯,你姓丁好了,跟着我姓,就叫丁兰花,正好,我大堂妹叫丁桂花,二堂妹叫丁茶花,一听就是一个系列的……。,,   都是花儿,还都是女孩子,虽然名气俗了些,而且他自从来了之后,发现这些人起名字,真的非常有意思,赵老四的媳妇儿叫小兰,眼前的这个叫兰兰。   都是生在春天,春天……兰花盛开的季节。   “好,姓丁……。”兰兰的眼泪,在眼睛里含着,最终,还是落了下来:“谢谢田少。”   兰兰的事情算是解决了,丁田给她办了新的户籍,本来想放在自己名下的,不过……王佐告诉他:“你现在是爵爷,户籍上是不能随便增加人口的,别说当妹子了,就是认个义妹,也要通过朝廷,这可都是有说法的,你就省点心吧!”   “那好吧!”丁田点头。   不过,丁田也没真的撒手不管,他给兰兰立了户籍之后,在她的名下买了三十亩地。   虽然地方偏了点,在远郊的张家村那里,不过倒是上等田,二十亩地,在这个时代,可以让女人有一份足够的底气。   他第二天,下了差就去见了崔久,崔久早就在家等着他了。   崔久的家有些破败,丁田看着他这老房子有些不高兴:“你就打算这样迎娶兰兰?”   “当然不是,我已经找好了人,冬天无法翻修外头,但是屋里可以先整理一下,我这两年也赚了点钱,翻修一下老房子,再准备个酒席……,还有聘礼……。”崔久眼巴巴的看着丁田:“兰兰同意了吗?”   “她同意了,我给她办了良民户籍,她现在是良家女子,嫁给你,就是你的妻子,正室,大老婆,懂么?”丁田看着他:“你呢,成家立业了,那点心铺子里,我的那一份,给兰兰当嫁妆,以后你们夫妻俩,好好的经营铺子。”   崔久没想到丁田对他这么好,心里更是发誓,要好好的过日子。   说是给兰兰的嫁妆,兰兰嫁进来,还不是他们夫妻俩的?崔久非常明白。   事情就算是说定了,马六家的兴奋地替兰兰准备嫁妆,丁田出了一套银色兰花样式的头面,一百个一两重的八宝如意的小银裸子,算是给兰兰的压箱底的银子。   剩下的琐事,都归马六家的去张罗,大冬天也没什么事情,就连金大娘都给兰兰请了全福太太,还有全福人来缝被褥。   倒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年关渐渐逼近,看着天上纷纷扰扰的雪花飘落,丁田呼了一口气,瞬间,一层白雾将眼前遮掩,又很快散去。   “别在外头呼热乎气,肚子里的热气吹没了,该着凉肚子疼了。”王佐将人拉进了屋:“有送来的那个冻梨,还有地窖里放的苹果,吃不吃?”   “吃!”丁田朝他笑的开心:“晚上吃火锅呀?” 第二百六十一章 都要考试啊   日子一日日的过去,又是一年除夕要到了,丁田磨磨蹭蹭的跟王佐道:“我要回老家过年,你咋办?”   王佐摸了摸他的头:“我要去北疆大营,在军中过年。”   丁田撇嘴:“不能去丁家村么??”   “去年已经去了一次了,今年不能再去,我频繁光顾,会给丁家村惹麻烦的……我怕丁家村太惹眼。”王佐想的就很多。   如今在北边还好,丁家村出了个丁田,算是在附近的村子里出了名,但是他如果频繁驾到,恐怕会被京里的人探听到,那就不好了。   京里的那些人的手段,不是一个小小的丁家村,可以承受的。   “那好吧!”丁田也知道自己想的比较美好了:“明年我们在京里过,就能一起过年了。   ”   “嗯!”王佐将他揽进怀里拍了拍:“你好好的回家过年,跟他们说,你明年就要离开了,估计三年之内是回不来过年了,只能来回走年礼。”   “我知道。”丁田点头:“我恐怕三五年都无法回来看一眼,要给家里找个大靠山,回头让杜知府……多多照顾一些,到时候他就是杜巡抚了。”   “丁家村无事,你放心。”王佐这点照拂还是能办到的,何况丁田也不是白身。   俩人即便是再腻歪,也要分开过年,王佐下了死力气,给他准备了百车的礼物,丁田拖拖拉拉的带回了丁家村。   一切都像是去年的重演,只不过他今年的身份是个爵爷,连徐县令都对他恭敬了一些。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徐县令却跟丁田道:“我不想去府城当什么知府。”   “为什么?”丁田很吃惊,要知道,杜知府很看好徐县令的。   “我这样的出身,当了知府也压制不住下头的人,再说了,知府太忙了,我当个县令就挺好的,明年过了年就有一次考试,到时候让旭儿去考个秀才辉来……。”   唠唠叨叨,他对自己的官途没有多大的野心,只想老实的在这个牛角县里养老。   “也好,在这里,总归是自在一些。”丁田一呲牙:“而且我听说,这里要起关隘了?到时候牛角县扩大地盘,你也能占个功绩。”   “我也这么想!”徐县令偷偷的跟丁田道:“到时候,我老徐家,就在此落地生根了。”还有一点,他没明说,在此地当一日的县官,他就能很好的关照丁家村,或者说是丁氏一族,这份情谊,丁田这个丁家村的顶门杠子,肯定会记住的!   俩人干了一杯小烧酒,一切尽在不言中。   丁田回到丁家村,受到了更热烈的欢迎。   “你可回来了!”二叔三叔还是老样子,只是胖了一点,如今丁家的田地依然种植粮食,却再也不是指着地里头那点出息,日子过的紧巴巴的人家了。   只是依然是重视亲情的农家人,半年没见丁田,想念的很。   “我肯定要回来过年的呀!”丁田乐了:“一看二叔三叔这日子过的就顺遂,都胖了一圈   了!”   两个叔叔哈哈大笑,如今他们家在丁家村,在牛角县,都是独一份。   回到了家,丁田不忙着跟家里人聊天说事情,而是拖着各种礼物开始送,其他人也来看他,家里的祠堂更是香烟缭绕。   以至于丁侃找来的时候,丁田一见面就道:“我都忙晕乎了,明天就去侃哥家里坐坐。”“不着急,我是来跟你说,我家老大老二的亲事都有了着落。”丁侃一改以往沧桑的表情,整个人的眉宇间都没了那种清苦的愁闷:“明年开春成亲,请你回来喝喜酒!”   “行啊!”丁田一口就答应了:“明年什么时候?”   “清明前。”丁侃道:“清明之后就该农忙了,怕没时间。”   “行,清明我回来祭祖,正好。”丁田非常痛快的就答应了,又问他:“是哪的好女子?   ”   “一个柳家村一个杨家村。”丁侃非常开心的样子:“已经过完了彩礼,我家老大老二相差三天成亲。”   “恭喜了,侃哥!”丁田乐颠颠的抱拳:“差事可还好?”   “好,好着呢!”丁侃非常感叹:“今年一共进来了十几个犯人,要么就是打架斗殴的,要么就是偷鸡摸狗的,都按照你的那些规章制度,好好的教育了一顿,也有人醉酒闹事的,都罚了银子,让他们记住,闹事就要花银子,比起那股意气之争,有银子重要吗?”   这些手段都是丁田在的时候定下来的,而且牢房里有自己的小账,不贪污,不受贿,自己人的一点好处,衙门里拨给的东西也都非常及时,每年省下来一点,大家均分,算是福利。   因丁侃家占的人数比较多,所以他们家得到的福利也多一些,如今家里一边当差,一边种着田地,才两年的时间,就缓过来了。   家里有余钱,才有底气给两个儿子娶媳妇儿。   丁田第二天真的去了丁侃家,在他们家吃了一顿饭,丁侃家的老房子已经推倒重新盖了青砖瓦房,院子够大就一点好处,盖多少房子都行。   所以丁侃一口气,盖了六栋砖瓦房,他有六个儿子啊!   “这是一口气都盖好了房子,就等着娶媳妇了啊?”丁田看的哈哈大笑。   “没办法啊,早点盖好,才能早点有好人家相看。”丁侃跟丁田道:“他们啊,什么时候都成家立业了,我什么时候才能放心啊。”   丁田在丁家村过的如鱼得水,不过在晚上的时候,还是会想念王佐。   王佐每隔三五日就会派人带了信过来,信中他也很想丁田,而且跟他抱屈,说这边的军中,就知道高兴了,一个个打了胜仗,就恨不得往草原上再去打一仗,每个都跟毛头小子一样热血翻涌。   气死他了!   一个个都是猪脑子啊?   这次能打胜,多亏了火器犀利,加上运筹帷幄的当,真当他们是天下无敌的啊?   丁田就给他回信,让他好好的说,军中将士喜欢立功,这是好事儿,要是他们立了点功劳就想当然,以后就靠这点功劳过日子,没了进取心,那才是糟糕呢。   又给王佐专门捎去了他自己亲手包的冻饺子,因为是冻饺子,只能包酸菜猪肉馅儿的,如果是韭黄牛肉馅的,冻了之后不好吃。   过了几日,王佐吃到了快递过去的冻饺子,以及安慰他的信,心情终于好了点,高大将军擦着汗道:“王爷啊,手下人只是立功心切,绝对没有不服从军令的意思哈!”   王佐淡淡的点头:“嗯,本王知道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王爷带来的东西犒赏大军,这是惯例了,去年是在前锋营,如今是在中军大营。   每日牛肉、羊肉、猪肉等等肉食不断。   还有大量的小菜,不过军中不许饮酒,大家只能猛劲儿的吃肉,每日里还要不断地训练,尤其是新式的火器,的确犀利,打出去就能死一片敌人。   不过是军士们对这种新式武器的操作还是不太熟悉,所以往日要多多训练,不然准头不好   王佐又开始在晚上给丁田写信,说这里吃的都是肉啊!   太油了!   丁田给他邮寄了辣白菜、咸蘑菇给他。   王富贵每天就愁怎么给王佐做点吃的。   嘴巴养叼了不说,脾气也越来越大,火气上来,肉都不吃了……哎呀,王富贵就给他每餐放点辣白菜,咸蘑菇炒肉什么的……。   倒是丁田这里,每天都有人请他吃饭,其实村里人都是想以这种方式表达一下自己对丁田的感情,而丁田,则是不管早晚,几乎很少在家吃饭,而是满村子的乱踏。   一直到三十那天,被两位叔叔按在家里:“老实的过个年。”   丁田乐了,在三十的晚上,玩耍的时候,丁田跟家里人说了年后大概是要调去京城。   二叔想了想,问他:“算是升官吗?”   “当然了,从地方……升入……京城。”刚想说“中央”,不过到了嘴边,赶紧改了口。   “那就去吧!”二叔道:“你在外头多当心,实在不行,就回来,家里总有你一口吃的…   …。,,   三叔也是这个意思。   “两位叔叔不要那么悲观,我是去当官,又不是去蹲牢房?呵呵呵……。”丁田乐了:“   而且京中有宁王殿下在,不会有人欺负我的。”   好说歹说,终于是将家里人说通了。   子夜时分,火树银花,又是一年,丁田一直站在门口,希望可以看到那个“风雪夜归人”很遗憾,没有。   大年初一就补眠了,初二跑去了舅舅家,却在吃饭的时候,得知一个消息,舅舅要去府城赶考!   “考举人?”丁田一愣。   “嗯,我觉得考一次吧,不考的话,谁知道能不能中?”胡勇给外甥夹了个鸡腿在碗里:“你舅母说让我去试一试,不然这辈子就是个秀才,没考过举人,会不甘心……。”   其实是因为近两年来家里条件好了,这才动了继续考的心思。   “也好,秋天在北风府有一次乡试。”丁田笑了:“过了年开春,府城有一次春试。”   县试和府试分别由本县知县和知府主持,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   县试多在二月举行,有了童生资格,才有机会考秀才。   府试多在四月份举行,因那个时候正好是杏花开放的日子,所以也叫“杏榜”,过了府试才是秀才。   而乡试是在每个省府举行,这边的东北省的省府,在北崇府。   只是那个时候,得是立秋之后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他恐怕已经去了京城。   “嗯,我想叫丁可跟丁乙去考一下。”胡勇道:“或许他们能考个秀才回来。”   “他们俩……行么?”这俩孩子也就读了三年的书本而已,古代科举有多难,他可太知道了。   以前去博物馆的时候,看到那些考卷,做的八股文啥的……丁田就觉得跟天书没啥两样。真的,现代人是很难理解古代的那种纯粹的文科生的内容。   “试一试吧,考中考不中的,让他们熟悉一下考场,如果想要考呢,就好好的读书,不想考的话,日后也不用来上学堂了,他们的学识,经营粮行,完全够用了。”胡勇道:“在这里读书,也是耽误时间。”   “哦,也是!”丁田乐了:“那让两个小的来上学吧,从小学习会好一些吧?”   “那俩太小了点。”胡勇撇嘴:“稍微再大一些,送过来吧。”   丁田哈哈大乐。   随后又跟就就说了要去京中的事情,胡家舅舅喝的有些高,非常高兴的拍着丁田的肩膀:“嗯,等舅舅考中了举人,就去京城考进士!哈哈哈……!” 第二百六十二章 扎堆成亲   初三,出嫁的女儿回娘家。   不过,二叔三叔要陪着各自的老婆回娘家。   而大堂妹呢,则是有孕在身,经不得马车的颠簸,今年就不回娘家了。   丁田则是在舅舅这里住了一夜之后,在初三的白天,带了两大车的礼物,亲自登门来看大堂妹了。   这是他第一次来胡彪家。   非常干净的农家院子,胡家的人也对丁田这位登门的小亲家非常热情,丁田看着大堂妹的神色挺不错,心里舒服了些。   “这么大的肚子,就别在外头站着了。”丁田看妹夫小心的扶着桂花妹子站在门口那里,心里对妹夫的体贴还是比较满意的:“进屋里吧!”   丁田给妹子带了的年礼,不止有一头肉牛,还有布匹绸缎、点心、干货和一些小玩意儿,丁田额外给堂妹准备了一对大金镯子。   虽然东西俗气了些,但是很让大堂妹的婆母喜欢。   又给妹夫准备了文房四宝,这都是上用的那种高级货,妹夫作为一个要考秀才的人,自然更喜欢这样的礼物。   胡家热情的接待了丁田,吃了一顿饭之后,丁田单独给了大堂妹一根人参:“生产的时候,如果觉得后继无力了,就切一片含在嘴里,或者提前煮好人参汤。”   虽然妹妹骨架大,看着就宜生养,但是丁田还是不太放心,到底是要留点什么给妹子保命用,他才不那么担忧。   “大哥放心,我会好好的!”丁桂花没客气的将东西收下了:“我从小就干活,身体好着   呢。”   “但愿吧!”丁田又私下里给了她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子:“自己放好。”   “嗯,私房钱!”丁桂花圆润的脸蛋,笑颜如花。   想办的事情都办完了,丁田才赶马车离开胡家村,回到了丁家村。   一直到过了十五,丁田才回到府城,而王佐,还没回来。   倒是府衙里,却忙了起来。   “这么早忙什么呢?”丁田看衙役们忙里忙外的,不知道在忙什么。   “这不是马上要府试了吗?现在就要开始打扫了,还有的地方需要在开春后马上修缮,不然不太好……。”老郑叔也在帮忙。   因为老郑叔修缮过牢房,跟一些工程队啊,买卖材料的人都熟悉,府衙特意让他老人家牵线搭桥,去跟他们砍价,谈材料采购的问题。   “哦,这样啊!”丁天才想起来,要府试了呢。   一直到过了正月二十,王佐才带着大队人马,拖拖拉拉的回到了府城。   新年的时候,俩人都不在府城,就算是有人想来套近乎,也见不到,现在好了,丁田当天晚上在总督府里住的,跟王佐好好的亲香了一把,第二日休沐。   但是第三天他去上差的时候,从自家门口出门,吓了一跳!   “那边干嘛呢?”丁田人没走到街口,倒是看到街口停了好几辆马车。   不由得问身边的马小风,年都过去了,怎么还有这么多人堵在那里?古代也堵车?   马小风倒是消息灵通:“这些人都是来求见王爷的,也有给王爷送礼的,如今这不是快要出正月了吗?要是再不送礼给王爷,这个年都过去了……。”   丁田一扶额头:“那咱们赶紧走吧!”   外头那帮人进不来,倒是免了堵住门口的事情发生。   别人也不敢真的去堵丁田,以前就有宁王殿下的吩咐,现在则是丁田乃是爵爷,谁敢没事儿堵他?   一直到二月二,龙抬头。   丁田一大早,特意做了凉拌猪头肉以及卤猪蹄子,怕王佐吃的腻,一大早吃的早饭就是热汤面条,里头还下了绿油油的菠菜。   但是这天晚上,王佐给了丁田一个范本,让他抄写一份奏折。   “奏折?”丁田有些发懵:“我?”   “对,你!”王佐将他按在座椅上:“照着抄一遍,千万别写错字。”   “不是,我能上奏折?”丁田不敢相信:“我上奏……跟人家说什么呀?”   他这官不大,爵不高的人,能上奏折……也不会直达天听,但是上了奏折给谁看?说啥呀   ?   总不能,说他的监狱里的规章制度吧?   卫生条例?   这个他倒是很想跟上头人聊一聊。   “让你写,你就写!”王佐非常霸道。   丁田只好认怂,写吧!   里头四六姘文,写的丁田痛不欲生,之乎者也一大堆,各种比喻隐喻,丁田写的头痛欲裂,终于在崩溃前,搞定了,然后呼了一口气,抬眼问王佐:“这么多的废话,谁看啊?”   “给皇上看!”王佐心满意足的将奏折摊开,拿一柄小扇子扇风,让上面的墨迹干的快一   些。   “你吓唬我呢?”丁田干笑的咽了咽口水。   “没有。”王佐道:“你要跟我进京,总该有个过得去的借口,那些……你建功皇上是知道的,但是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这是对你的一种保护,你别多想,不过,皇上不是个委屈人才的天子,总有可以光明正大的理由,拿出来用,他就会厚赏你。”   就像是封爵,丁田越过了最低级的爵位,直接晋封了云骑尉,从一个从九品的司狱,一跃成为云骑尉……以丁田明面上的军功来说,已经是非常丰厚的赏赐了。   但是暗地里,王佐没少跟皇上叫屈,为丁田叫屈。   所以,其实王佐也没有那么不在意,他可以吃点亏,当然,日后可以在皇帝叔叔那里找回 来,但是丁田不能吃亏。   “那……这奏折写的是什么?”丁田双眼冒花的问他:“我抄了一遍都不知道啥意思?”里头说的太具有古意,各种文辞优美,他都看傻眼了好么。   “这里说的是你执行的那监牢里的新的规章制度的成效,我觉得很好,你的那个劳动改造不错,下个月不是去牢房里放人吗?这就是成果了。”王佐道:“你知道的,监牢里的犯人关不了太久,发配边关又要人手去押送,如果一些不太麻烦的罪名,劳动改造就挺好……更主要的是,这里没有那些地痞流氓、混混赖子,不代表别的地方没有,那些人就像是疥癣之疾一样,让人讨厌,又总是根治不了。”   而丁田的办法,给王佐打开了新的思路,教育,这种人必须教育!   看丁田教育的多成功,崔久马上就要娶媳妇了,婆娘还识文断字的。   牢房里那四个,也要出来了,他是听丁田说过的,在牢里,那四个无业游民学会了磨点心材料,以及捶打稻草,编织草拖鞋。   军营里每年都会定制一批,价格不贵,穿个两三年的,还是能穿住的,尤其是草拖鞋轻便不累脚丫子。   而且丁田的牢房最干净,管理的狱卒最尽忠职守,而丁田也从来不索贿,更不受贿。   这样一来,比起别的地方的牢房,丁田手里的牢房才是最符合朝廷印象中牢房的样子。   “哦……那……那些东西里,好像也没有我啥事啊?”丁田挠头了。   “你放心,这只是奏折,我会附上你的那些牢房管理条例,什么卫生条例啊,饭食条例啊,都有的!”王佐捏了一下他的小鼻子:“想当初,我还在想,你是不是傻?牢房搞得那么干净,害得我以为自己是被人软禁了?还是真的被投入了牢中?哈哈哈……!”   丁田:“……我有洁癖,谢谢。”   奏折什么的,太高大上了,那都是王佐管的事情,丁田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三月一到,丁田回去祭祖,祭祖过后,去参加了丁侃家的两个儿子的婚礼,他一人随了十两银子的喜钱,在丁家村是最高的份子钱了。   回来之后,就是崔久跟兰兰成亲的日子。   比起丁侃家娶媳妇儿热闹了两次,并且人声鼎沸的场景,崔久跟兰兰成亲有些冷清,俩人都没什么亲人在世,丁田算是娘家人,赵老四他们一家子算是娘家人,除了金不换夫妻外,云华清也赶了过来。   “这是我们夫妻俩,给你的添妆。”云华清送来的添妆,是一套金头面,一对鸳鸯佩,以及一整套银制的小儿佩戴的长命锁等物。   放在一个精巧的三层匣子里,匣子浮雕着祥云纹,用大红绸子打了一朵大红花。   “我一直不明白一件事情。”兰兰只看了一眼添妆,就看向了云华清:“当年,你为什么要对外人说起小姐?如果不是你将小姐挂在嘴边上,小姐怎么会惨遭横祸?”   “我不是对外人说起。”云华清认真的告诉她:“那天,当我得知她有了身孕,我们就要成亲了之后,非常高兴,跟我最好的兄弟去酒楼喝了酒,我太高兴了,就跟他说了我的喜事,他也替我高兴,谁会想到,有人在门口路过,偷听到了呢?我想找人分享喜悦……却给她带来了灾祸。”   跟着云华清一起来的是云华西,他也开口道:“兰兰姑娘,当天那个喝酒的人,就是我,我大哥对蔡小姐是真心实意的好,那怕蔡家人要了他的六合楼的房契……谁知道……一切,都是造化弄人……。”   要说这件事情,最痛苦的还是族兄,如今华清哥滴酒不沾,沉默寡言,一天他不主动跟他说话,他都不吭声。   每日只看书,钻研经意,要考科举,中了进士才能做官,做了官,才有资格封妻荫子。   他现在没有孩子,只能封妻,而原配早逝,这封妻……可以追封。   或许,他想弥补已经去世了的蔡小姐一些,哪怕只是名义上的,哪怕只是追封,这是他如今,唯一的执念。   倒是丁田,给兰兰的嫁妆,整整十六抬,除却那些被褥衣服之外,田地加铺子的份子以及铺子的房契,都给她了:“日后好好过日子,看好崔久,他要是再犯错,你就收拾他,不用留   情!我给你当靠山。”   兰兰低头一笑:“嗯!”   杜知府是不会来的,但是杜师爷来了。   竟然当的是娘家人,这是给兰兰壮底气的举动。   王媒婆亲自张罗的婚礼,人不多,但是也热闹,该有的仪式一样不缺,闹哄哄的过了一天   当天晚上,丁田还在跟王佐说着婚礼的事情,第二天他就见到了丁墨。   这个家伙一见面,就给了他一篮子的红皮鸡蛋,用红纸染红了的鸡蛋:“恭喜你,当舅舅了!”   “桂花……生了?”丁田眼睛都亮了!   “都满月了,离你这里远,你知道的消息晚了点。”丁墨道:“是个大胖小子,母子平安   ”   丁田顿时“嗷”了一声:“太好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改过自新   当了舅舅的丁田很兴奋,补品和适合小婴儿的布匹,整整装了两车,又让丁墨回去后,在县城买上一头大肥猪,五只肉羊给妹妹吃。   “您放心吧,我一定办好!”丁墨托着两大车的东西走了。   丁田第二天上差,老郑叔来提醒他:“到点了,那四个是不是该放了?”   “应该放了!”丁田拿着公文:“我去找府尊大人签字。”   北风府这两年很平静,没人敢犯错误,因为边关总是不太平,大家都怕犯了错误之后,被“发配边关,配合守军戍边”,那跟送死没啥两样。   所以一个个都老实得很,最多一点小偷小摸的,被打了板子教育一顿就完事了,轻易不会被发配。   所以这几年,北风府的治理情况超级好。   不过,关着的人也该到了放出去的时候,这两年在牢房里待的相当不错。   杜知府看到丁田提交的公文,叹了口气:“也该放他们出去了,本府要交接给下一任的北风府,一定是一个干净的北风府。”   “您的继任者选定了吗?”丁田比较好奇。   “暂时还没有。”杜知府道:“北边好不容易被王爷收拾的干净了,王爷可不想放个老鼠屎进来,所以啊,这挑选继任者,很是让王爷操心。”   “那就让他好好的选个好人出来吧!”丁田乐了:“我带着东西回去,他们的释放文书已   经准备好了,可是把他们送走了。”   杜知府就喜欢丁田这乐天的劲儿,说实话,这监牢里管得好,他在吏部的官评也是上上等   丁田回到了牢房,准备了一下,第二天,一大早,牢房里关着的四个人,发现他们又要洗澡了,而且头发被打理的很好,给他们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但却不是囚服!   牢房里的囚服虽然也很好,但是后背和前胸上都有一块白布,上头印染着一个大大的,黑色的“囚”字。   提醒穿着它们的人,还是阶下囚,不得自由。   如今他们四个却换上了最普通的细棉布做成的短打扮,是新的衣服,从里到外,都是新的,包括鞋子在内。   梳洗完毕之后,领他们到了牢房门口,丁田跟老郑叔,金不换他们站在门口,身后站着四个狱卒,人手一个巨大的包袱,和一个小包袱。   “丁司狱……。”四个人有些拘束。   “嗯,今天,是一个好日子。”丁田刚开口,天空就传来一声闷雷。   四个人就郁闷了,尤其是王强,这老色狼油滑惯了:“丁司狱,你这样说,老天爷都看不   下去了啊!”   “少废话!”老郑叔冷哼一声:“你们四个命好,摊上了丁司狱这么一个好人,以前你们又不是没被抓进来过?那个时候,你们是怎么在牢房里过的?忘了么?”   四个人不吭声了。   那个时候的牢房,跟现在的牢房一对比,现在的这个是天堂,那个就是地狱。   “好了,好了!”丁田乐了:“老郑叔太严格了,今天是个好日子,我说的不是天气,而   是对你们而言。”   四个人面面相觑。   “今天,你们的刑期到了,可以出去了。”丁田带头拍手鼓掌。   其他人也是如此,倒是让四个人有些脸红:“哦哦,都在这里过的太好,不想出去了。”   在这里,有吃有喝,还有工作,又没有人欺负……真不想走了。   “不想走也不行啊!”丁田放下手:“这里终究不是你们的家。”   “我们……也没有家……。”王氏兄弟低头。   “放心吧,你们这两年,工也不是白做的。”丁田指着大包袱道:“这里是你们这两年用的被褥,穿的衣服和鞋子。”   四个人看了看那大包袱,嗯,的确眼熟。   丁田又指了指小包袱:“这里头,有你们这两年赚的二十两银子,我又给你们添了四吊铜   钱,算你们一个月在牢房里赚一两银子,平分给你们四个,每个人五两银子,加一吊铜钱。”   这个工钱,是目前,所有活计的工钱里,最低的工钱了。   王小五跟王小六得了银子,兄弟俩能有十二两,整钱俩人不动,但是铜钱够花一阵子了。   加上他们的行李卷以及几身衣服几双鞋子,摸着跟做梦一样。   庄小平就更兴奋了:“我也有银子攒下来了!我再也不偷人东西了!以后要去崔大哥的店   里帮忙!”   他就是个孤儿,不偷东西吃什么呢?又不是本地人,流浪过来的,如今能有个正经的营生,他巴不得去做工养活自己。   只有王强这个家伙,摸着银子吧嗒嘴:“这能睡个漂亮姑娘么?”   “你要是敢去青楼楚馆,我就再把你抓回来,让全城最丑的女人来看你……。”丁田淡淡的道:“或者,你其实更喜欢军营?把你流放戍边其实更合适?”   “别!”王强赶紧尴尬的摆了摆手:“我就是那么一说,这就回去,在家老实的过日子,哎!是再也不想被关着了,这里都是男人,几个女的也长的不好看,我都多久没看到漂亮姑娘了?”   可怜一个老色狼,硬是被关了一年多,然后又是两年,整整三四年都没见到养眼的漂亮女子,可愁死他了。   “出去之后,都有什么打算?”丁田看着他们四个,非常关心他们以后的生活,不然这改造岂不是在牢里有效,出了牢房大门,他们就丢之脑后了?   “我们俩想找个地方暂且安家落户,可以暂时自己搭房子住,这钱……买几亩地,再租赁几亩地,我们俩也没别的手艺,种地还是会的……。”王小五跟王小六哥俩儿对着丁田他们跪地磕了三个响头:“谢谢丁司狱,谢谢不换先生,谢谢牢里的诸位,对我们兄弟的关照。”“若是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崔久,或者来找老郑叔,都可以,都可以!”老郑叔乐呵呵的扶起了他们兄弟俩,将他们送出了牢房的大门。   剩下庄小平就好说了:“我就去崔大哥的店里当个小工,他供吃供住,我也有个地方收留   我。”   他倒是潇洒,同样是跪地磕头,谢了大家后,拿了银子,扛着包袱走人了。   最后剩下王强,嗯,他倒是有家,不过名声不好,家里人也没来接他,可他到底是家里的户主,同样磕头谢恩之后,就包袱款款的揣着钱回家了。   这四个人里,他是唯一有家可回的那个。   送走了他们,丁田瞬间就觉得轻松了:“好了好了!将牢房打扫一下,我们终于没有常驻   犯人了!”   “可不是么?”老郑叔夸张的敲了敲自己的老腰:“以后再也不用照顾他们的吃喝拉撒啦   !,,   其他的狱卒哄然大笑,赶紧的跑去打扫牢房。   淅淅沥沥的春雨,悄然撒向大地,杏花初绽放的时节,箐箐学子,纷纷涌向各自的府城,府试,就要开始了。   丁田在一个春风拂面的早晨,在城门口接到了五辆马车,车上坐着十八个学子,都是牛角县过来的,领头的就是他的舅舅,加上赶车的车夫,二十二个人。   “这次来,带了这么多人,还是要订个好一点的客栈。”胡勇舅舅指着后头车里的学生们道:“都是些好孩子,都有了童生的资格。”   这次来,就是考秀才来的,但是能不能考上……胡勇就不敢保证了。   “住什么客栈?”丁田笑了:“我舅舅带来的学生,还是我的堂弟,我的妹夫都在里头,   住客栈这不是骂我呢么?家里早就准备好了,放心,走,进城!”   “这么多人住得下吗?”胡勇却是担心:“再扰了你的清净……。”   他是关心学生不假,但是同样的,不想给外甥添麻烦。   “客栈什么客栈啊?”丁田道:“客栈环境嘈杂,不利于大家温书,加上这次赶上府试,其他县城的人也都有来赶考,何况如今开了春,道路好走了,各个商队进出关的也不少,加上官员调动,各个拖家带口上任的……不止是驿站,连客栈里都有达官显贵们,闹心啊!”   “那也没办法,出门在外……。”胡勇看着外甥领着他们一个劲儿的往自家的那个方向走,心里温暖。tsxdz   “那就住我那里吧,我那里又有人伺候,吃喝拉撒睡都不用操心,你们只管预备好考试就   行了。”丁田一挥手:“你们说,是不是?”   其他人没那么厚脸皮,倒是他两个堂弟一个妹夫都笑了:“是!”   一行人到了丁田家所在街道的路口就消停了,因为他们发现这里有人站岗!   “别害怕,这都是总督府的人,不是啥好人……啊呸!”丁田舌头打了个结。   赶巧今天站岗的安老五是白三儿的手下,跟丁田也熟稔,顿时就被丁田逗乐了:“我说丁   爵爷啊,俺们长的凶神恶煞,傻大憨粗,可也不是坏人啊!是有名有姓的三等王府侍卫,你要是敢污蔑我们的清白,我们可要找你理论理论!”   “拉倒吧!”丁田可不怕他:“就你?还清白?这脸黑的跟煤炭似的,还清白呢?丢煤堆里你要是不呲牙我都找不到你!”   安老五呲牙咧嘴,他就是长得黑了点,所以每次出任务的时候,但凡是需要夜晚潜藏的,都是他负责,因为天然黑,可以更好地融入夜色,在月黑风高的时候,他就跟隐身一样。   “看好了啊,这位是我舅舅,这两位是我大堂弟,二堂弟,这位是我大妹夫,这些都是我舅舅的学生……。”丁田挨个让他们看一眼:“府试期间,就在我家住了,进进出出的你们认一下脸,千万别拦着不让进去啊!”   “知道了,知道了!”安老五说是这么说,却眼神犀利的扫了众人好几眼,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但是还提醒了丁田一句:“一个人来可以,但是不能带人进去……您是知道的,这里只住了您三家……。”   金家祖孙俩,是没有什么朋友的,何况金大娘人家在别的地方租赁了一个大院子,用来腌制辣白菜,一年四季都有得卖。   孩子还小,也不会带同窗回来,只一心读书。   丁田认识的人就那么几个,来来往往的都熟悉了,而且有的人知道进不去街口,索性找丁田都是在他上差的时候,直接去府衙找他更方便一些。   “明白,明白!”胡勇倒是非常识时务,顿时就当面告诫自己的学生们:“虽然你们并不都是我的学生,但是能在一起府试,也算是同窗了,好好的学习,好好的考试,比什么都重要,在考试之前,谁也不许出院门一步,这街道口,进来了,就甭想在考试之前出去!”   “是,胡先生。”大家虽然不都是胡家村的学堂出来的,但是大家都是牛角县的学子,县学虽然建起来了,但是还没开始招生授课,所以徐县令才选了胡勇作为领队,带着这帮学子来考试。   其实,也是借助一下丁田的关系,让学生们能有个好一点的居住之地,在考前好好的温书 第二百六十四章 热闹的府城   丁田也能明白徐县令这么做的意思,他是想让牛角县的考试成绩好一些,要知道,教化一地,也是算政绩的,徐县令没有什么背景,只有做出好的成绩,才不会让人小看。   而且他也不想让推荐他的人难堪,杜知府都要升官了,下一任知府是谁还不确定,徐县令是想坐稳自己的位置,等新知府来了,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何况他还跟巡抚有交情。   一行人终于被带了进来,而丁田的家里,早就准备好了住处。   一进的院子里,东西厢房给学生们居住,正房的东边给舅舅住,西边给两个弟弟和妹夫居住,丁田住在后头的正房,东厢房是吃饭的地方,西厢房是库房,马六全家搬去了后头的后罩房那里暂时居住。   这些人进来之后,自然有热水给他们洗漱,等大家好不容易安顿好了,也到了吃午饭的时   候。   席开两桌,上的饭菜都非常实在,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韭菜炒蛋,辣白菜炒五花肉,然后是一大盆的牛肉汤。   四菜一汤的标准,但是分量很足,大白馒头与白米饭,丁田指着主食道:“大家爱吃什么自己盛,到了这里就都是到了家,或者你想吃什么,就跟马家嫂子说,金大娘还会有好吃的辣白菜,桔梗等等小菜,也别具风味。”   “这已经很丰盛了。”其中一个赶考的学子红着脸一拱手:“多谢丁爵爷款待。”   “谢什么,大家都是老乡。”丁田乐了:“只是啊,好吃好喝都没问题,但是不能喝酒哦   ”   众人一乐:“嗯,不喝酒,不喝酒!”   吃过了午饭,众人去休息,丁田将人安排妥当,才跟舅舅在卧房里泡了茶水:“这些人,考试都要考什么呀?”   丁田对古代的科举真的了解不多,只知道非常难考。   “其实啊,这秀才考试基本上都是死记硬背的那点东西,只不过,对于经义的理解,就看个人的造诣了。”胡家舅舅道:“还有最后一点,就是临机应变,因为考试中,最后一项的试帖诗,是不确定的,其他的时问题,倒是都包括在四书五经之内。”   “其实,只要熟读经史子集,能理解,能写出来就行,至于能不能考过去,就不一定了。   ”胡勇道:“就看各自的造化了,呵呵……。”   “但愿大家都能好好的……对了,舅舅,没事的话,我带你出去溜达溜达吧?”丁田笑着道:“府城有很多热闹的地方,带你去茶楼听一听正宗的戏曲,还可以去银楼,看看能不能给舅母买点合适的首饰?给小表弟买个长命锁?我听说翠玉楼新来了一批玉器,有好几个玉制长命锁……。”7   俩人聊着聊着,就都睡着了。   午觉过后,这些人就在院子里抻了抻腿脚,胡勇就给他们讲了一段书,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没回来,胡勇问马六:“田儿呢?”   “田少有饭局,出去了。”马六给他盛了一碗汤:“晚上会回来的。”   “嗯,他在这里的情况,我也不多问,可有……受委屈的时候?”胡勇到底是关心外甥,但是他知道丁田嘴巴紧的很,啥都不跟人说。   “没有,绝对没有!”马六是个老实人:“胡老爷,您是不知道,田少在这里可受尊重了,王爷对他也好,而且田少立了功,府尊大人也看重他。”   他这么说,胡勇终于放心了。   晚上丁田回来,过来给舅舅问个安,然后就去休息了。   但是第二天,胡勇来招呼他去吃早饭,却发现……他们家后宅,怎么还有个月亮门儿?   “这是咋回事?”胡勇指着月亮门,问丁田:“这可是后宅!”   丁田咽了咽口水,尴尬一笑:“那什么,这是为了来回方便……。”   正说着呢,王佐从月亮门里走了出来,穿着一件蓝色广陵长袍,腰间绑着一根蓝色仙花纹宽腰带,一头如风般的发丝上,扣着一个金灿灿的金镶红宝石头冠,自然下垂的两道明黄色流苏,气质高贵典雅,眼神不怒自威。   身后跟着摇着扇子,一身青绿色广袖长衫,腰间挂着一面玉佩,与一个空着的扇袋,一看就是个读书人的刘文彬。   丁田很想捂住眼睛,但是不可能。   “丁爵爷,本王还有一点不是很明白,你上次的奏折上写着‘回访’是个什么意思?”王佐看了一眼胡勇:“这位是?”   胡勇已经腿软了:“学生胡勇,见过宁王殿下!”   他差点跪下去!   王佐怎么可能让他跪下去?   这可是丁田的亲舅舅,娘亲舅大啊!   所以他一把扶住了胡勇的胳膊:“哦哦,是丁爵爷的舅舅啊?不用见外,免礼。”   “谢王爷,谢王爷……。”胡勇有点拘束。   “正好,本王还没吃早饭,田儿啊,在你这里用一餐。”王佐直接就进了后宅的正堂那里:“就在这里吃吧!”   “行。”丁田招呼刘文彬:“刘先生,请进。”   进了屋,众人落座,胡勇还是非常拘谨:“既然王爷跟田儿有事相商,学生就去前头了,还有不少学生的晚辈在前头,需要人照顾。”   知道舅舅在这里别扭,丁田就替王佐做主了:“行,舅舅,你去前头照顾一下他们,早饭   一会儿就好。”   “学生告退……。”胡勇点点头,又跟王佐行了一礼,这才离开。   整个过程都不太敢抬头,不过,刘文彬在胡勇退出们去之后,也跟着他退了出来,然后跟胡勇说了几句话,聊了聊。   胡勇就是个小地方的小秀才,还是个资质平平的小秀才,哪里是刘文彬的对手?   刘文彬可是进士及第,二甲第五名!   加上他辅佐宁王殿下多年,什么样的情况没见过?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几句话之后,就跟胡勇关系近了些,而且他跟胡勇一起用的早饭,吃过了饭之后,胡勇已经跟他称兄道弟了   加上刘文彬是一位进士,在整个北风府,也是凤毛麟角,杜知府倒是个进士及第的人,可他是知府,需要避嫌。   所以在上午的讲课时间,胡勇就带着学生们一起,听了刘文彬讲了一上午的课,主要是针对府试的一些事情,还有就是吟诗作对的问题。   而后院里,丁田果然跟王佐吃了一顿早饭,丁田家的早饭非常的简单,小米粥,辣白菜,糖蒜,主食就是牛肉大葱的包子。   丁田夹着包子感叹:“你那边的包子是孙子,我这边的包子是爷爷。”   王佐吸溜了一口粥:“我那边的是正常的,你这是平常的,都一样,吃吧!”   丁田家的包子比拳头都大,白白胖胖的特别实惠;而王佐那边的厨娘弄的小包子各个精致小巧。   吃饭的时候,王佐还真问了丁田:“回访是个什么意思?”   “你还真有事情问我啊?”丁田有些吃惊的抬眼看他:“我以为你是找的借口呢!”   “我过来找你,偶遇舅舅,要什么借口?”王佐非常自然的管胡勇叫了“舅舅”,惹得丁田一呲牙,他倒是厚脸皮的很,没事人一样:“这是正事。”   “好吧,我说的回访制度啊,就是被刑满释放的犯人,我们也不能不管,他们回到了原来的地方,是继续作恶,还是改邪归正?总该知道吧?所以要牢房里的狱卒们,定期去看看他们,例如王小五跟王小六哥俩儿,老郑叔就跟郑当去看过他们,他们已经在郊外的村子里落了户,哥俩儿盖了两间土房,围了院子暂时算是有了家,又买了五亩地,虽然是新开荒出来的熟田,只是中等而已,不够吃没关系,他们决定种植长得快的大白菜,全都卖给了金大娘,还能赚些,再开荒种点别的粮食,糊口是够了。”   “再看崔久,他自己开店,赚钱,还娶了媳妇,多好的结果?将来他也能将店铺扩大,或者传给自己的儿子……这个就属于扶持了,店铺两年赚了的钱,足够我回本,剩下的份子钱,我当陪嫁送给了兰兰,两口子好好的过日子,将来不愁没有富贵的下半生。”   王佐觉得丁田说的还挺有道理。   “你看,崔久的店铺起来了,他需要雇佣伙计,而庄小平呢,刚从牢里出来,同样是崔久的狱友,崔久知道他是个孤儿,收留他当伙计,在店铺后面给他准备了个住处,每日庄小平负责一些粗活,砍柴挑水的,供吃供住,每个月还有半吊的工钱,庄小平还小,他多攒几年的钱   ,崔久再给他长点工资,日后也能盖个房子,买点田地……这不是挺好的吗?”丁田道:“一个帮衬另一个,日子慢慢的就过好了,他们也会珍惜这样的好日子,将来就是平民百姓,以后成家立业什么的,这辈子不就是这么过的吗?”   “不错,如果他们不反复犯罪被抓入监牢,倒是个好事儿。”王佐吃完早饭:“我去写奏章,你去上差!”   “嗯,上差!”丁田擦了擦嘴巴,用茶水漱了漱口。   见王佐要走了,赶紧叫住他:“等一下!”   “嗯?”王佐驻足,老实的等丁田走到了他身边。   丁田伸手,揽着他的脖子,将人拉低一点,这人比他高半个头呢。   王佐放软身体,就着丁田的力道低头:“怎么了?”   “啵”的一声,丁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就是想亲你一下,我去上差啦!”   亲完,不管王佐僵硬的身体,自己飞快的跑了出去:“晚上回来吃哈!”   王佐从震惊中回神,摸了摸脸颊,嘴角迫不及待的翘了起来:“好,我在家等你。”   说话的声音有点低,估计丁田是听不到了,但是王佐心情大好的回到了总督府。   丁田在衙门里待了一天,组织人手清理了一下整个衙门里的边边角角,尤其是小水坑什么的,防止滋生蚊虫。   这两天因为舅舅来了,丁田特意在休沐日的时候,带着舅舅出门逛一逛府城,而家里,自然是刘文彬看着学子们。   府城可比牛角县大多了,而且赶上考试的时候,府城里来来往往的学子也多一些,丁田带舅舅去的是一家有名的茶楼。   鸣翠茶楼   “舅舅,这是府城最好的茶楼了,这里不仅能喝茶吃点心聊天,还能看戏,听说书,听说不少读书人也爱在这里聚会,今天带您来看看,要是行的话,等考完了试,带他们出来玩一玩。”丁田一边介绍,一边跟舅舅迈进了门槛。   “行,我听几位同窗提过这个鸣翠茶楼,是个有好茶的地方。”胡勇舅舅倒是非常开心,主要是北方人在茶上的讲究,不如南方人,不过读书人多少都有些文雅点的爱好。 第二百六十五章 押题么?   胡伟的爱好是画画,丁田就有好几个舅舅送的画卷。   正所谓“琴棋书画,诗酒花茶”。   有人爱画画,就有人爱喝茶。   胡伟的一个同窗好友就爱茶。   每年送给胡伟的礼物,都是一些他觉得好喝的茶叶,不拘是什么茶,甚至是花茶、果茶等   等。   所以胡伟对茶也知道一些。   俩人穿着打扮都很富贵,丁田特意给舅舅选了一身舅母做的藏青色暗金纹的锦缎长衫,一看就是一个富贵知理的读书人。   自己则是一身青红色的长袍,脚上却踩了一双官靴,明显是个当差的,这样的打扮,哪怕是个普通人,也能知道他们身份不简单。   进了门,自然有店小二来招呼他们,丁田选订了一个雅座,就是茶桌之间,只隔着竹编屏风,又能视野宽阔的看着戏台的好位置。   丁田兜里揣了五十多两银子,还有五百两的银票一张,干啥都够了,所以非常大方的点了最好的“君山银针”来,点心也要了一个最贵的八宝点心盒子。   店小二上了热乎乎的湿手巾板,俩人擦了擦手,丁田赏了店小二一个银花生豆,这个就是用来打赏的,只有二钱重,但是做工精巧,是纯银。   “谢少爷赏!”店小二非常有眼力见儿,又因为胡伟跟丁田长的有点像,他以为是父子。   其实是外甥似舅而已。   热茶,点心,以及台上的说书人,这都是茶楼的日常样子。   不过丁田没来过几次,他是跟着杜师爷过来看过两次,还跟云华清来过一次,这地方还是云华清告诉他的呢,杜师爷是来办事的,云华清才是来消遣的……如今云华清在家读书,准备秋闱呢。   今天说的是《白蛇传》,刚开了个头,说书人口才了得,学白蛇青蛇化人学做人的那一段,掐着嗓子装女音,还挺可乐,丁田更是赏了好几个崭新的铜板。   而胡伟也觉得自己享受了一把。   其实他们舅甥俩,对这个高雅的享受还真不是很在意。   只是……就在说书人下去了之后,舞台上正在布置,趁着这个空闲时间,上厕所的,去洗手的,还有聊天的……算是中场休息。   丁田就听隔壁有一桌客人,正在聊此次的府试。   一个年轻的声音道:“这次府试,可是府尊大人第一次主持,也是最后一次了,听说过了立夏,府尊大人就升为巡抚大人了。”   “现在的科举啊!我都不看好。”另一个中年声音道:“上次府试,还是三年前吧?那个贪官搞得府试考场乌泱泱的,他自己倒是被咔嚓一下利索的死了,别人还得耽误三年来考……唉!”   “你们说,这次考试,内容是什么?”另一个声音道:“会不会有人押题?”   丁田一听“押题”,就感兴趣了。   胡伟更是如此,他直接站起来,去了隔壁的雅座!   丁田没去,他穿着官靴,一看就是个官府中人,他要是过去了,估计没人敢再谈论府试的考题了。   倒是胡伟,他穿着低调而富贵,为人又是个秀才,一过去,就拱手为礼:“小弟也是来赶考的,姓胡,名伟,字远达,不知几位?”   “在下姓林,林建,林增辉。”   “在下姓张,张淼,张三水。”   “在下姓李,名桂友,字秋生,他们也叫我秋官。”   四个人算是认识了,而且他们四个都是秀才,只不是同一届的,相互通报了姓名之后,便邀请胡家舅舅坐下聊天。   其中最大的就是秋官,李桂友,他已经四十岁了,是城外李家村的教书先生,李家村是一姓村,而且李家村人口最多,有三百多户,两千多人口。   说起府试,大家都是经历过的,倒是聊的不错,可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又过来一个人,这人穿着素淡,只腰上挂着一个玉佩,看样子很值钱,而他本人……一拱手,自我介绍:“在下张友良,字益民。”   “不用说了,张家二房的三少爷么,益民?”张淼扫了他一眼:“名不副实啊。”   张三少爷并不气馁,反而不请入座,自己就坐了下来:“几位,都有学生要考试吧?”   “那还用说?”秋官上了年岁,人比较沉稳:“只可惜了,张家考不了。”   张家还在守孝,老太爷故去三年内,张家人甭想考试科举。   不过李秋官这么说,是告诉众人,张家人现在还在守孝期间,这位就出门会友……一会儿还要看戏,是不是太没人品了?   古代对生前身后事,看得很重的好么。   “我只说几句话就走。”张三少爷快速的道:“此次出题,本人压的小题是‘穆穆文王’,上一句压‘乃是人而可以不如鸟乎?’供尔等参考。”   说完,他就起身告辞了。   四个人听的有些一头雾水,但是丁田却看到这位张三少爷,又去了楼下大厅的茶座那里,跟几个少年学子说了两句,才离开了茶楼。   他一走,戏台上就开锣了。   因为要考试了嘛,戏班子为了讨个好彩头,唱的是《满床笏》,正合适。   其中的“醉打金枝”一幕最为热闹,倒也惹了满堂彩,丁田趁着舅舅在看戏的时候,溜下了楼,坐在大堂里不断的换座位,终于换到了几个学子的身边,还没等换到他们那个桌子上,他看好的那个位置,就被人给占了,那人大概是嫌弃戏台上的声音太大,他大声的跟那几个学子聊天,竟然说的也是此次府试的考题内容!   丁田想到了一个可能,打了个激灵!   倒是后来戏曲结束之后,胡家舅舅回到原来的雅座,丁田早已经回来了。   “已经中午了,不如去对面的酒楼吃点?”丁田拉着舅舅站起来:“他们家的酒糟鹌鹑,最是特色!”   “是吗?”胡家舅舅没多想:“那就去尝一尝。”   俩人去了酒楼,也是要的雅座,结果隔壁的一群少年人,讨论的还是考试的内容。   丁田再次皱眉。   只是不久,饭菜就上来了,他们俩吃了饭之后,胡家舅舅喝了点酒:“这菜不错,尤其是酒糟鹌鹑,风味独特。”   “就知道您会喜欢。”丁田手里头拎了好长一串的纸包:“我特意买了三十只回去,给大家都尝一尝,嗯,再给王爷送去两只。”   最后一句话,他是小声说的。   “事无不可对人言,你这么小声干什么?”胡家舅舅见不得自家外甥有什么鬼祟的行为,认为君子坦荡荡才对。   尤其是外甥都是个爵爷了,不能跟小老百姓一样畏畏缩缩。   “这个您回去就知道了……。”俩人晃荡回了家里,丁田分完了带回来的酒糟鹌韩,才跟舅舅说了王佐的一些顾忌:“他也是个可怜人。”   “天哪!”胡家舅舅却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他能长大……真不容易!都说一入侯门深似海,这王府的大门,可比侯门的要高多了。”   作为普通人,胡家舅舅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就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再有点本事不被人欺负,就行了。   “所以啊,舅舅,以后在外头就算是要买给王爷的东西,也不能多说。”丁田拎着东西道:“这两只,我去送给王爷,顺便说一说公事,您在家用完餐吧,跟他们一起,今天有一道炖四白,味道不错。”   “行,你去吧!”胡家舅舅第一次觉得高门大户也不是什么福地。   丁田一溜烟儿的跑去了总督府,在王佐那里用了一顿丰富的晚饭。   顺便住在了那里,反正舅舅无事不会大晚上的跑出来找他,大不了就说,有“公务”。   转天便是离考试还有两天的时间,府衙里忙得不可开交,正好牢房里也没什么事情,连狱卒都被借调了出去。   “我就不去了吧?”丁田在书房里跟杜知府道:“我两个堂弟,一个妹夫,都考试,我得   避嫌啊!”   “就是让你去外头看一看而已,又不是让你进去。”杜知府笑了:“考场内,你是一步也   不能迈进去的,最多就是指挥人手帮忙搬个考卷什么的,哦,还有凉白开,记得准备好。”   俩人聊了一会儿府试,丁田才发现,府试忙的大家都快要顾不上春耕了,不过杜知府说,府试过后立刻春耕。   而杜师爷则是在俩人说的正起劲的时候,回来了:“大人,已经送孔学政回到了他的住处   ”   孔学政,新任学政,以前的那位告老还乡了。   这位今年刚上任,是个中年人,一身书生气,据说是山东曲阜孔府的旁支族人,四书五经,经史子集,是无所不通。   而且为官清廉,又关爱学子,是从京中新调过来的,曾经在翰林院待了十年之久,担任翰林期间,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翰林院的藏书阁。   到了这里之后,第一件事情,也是展开教育工作,不然,杜知府还真想不起来,还要府试……他是太忙了。   北地文风不如南方盛行,所以这里出猛将,文人倒是没几个。   丁田中午被留下吃了一顿便饭,吃过了饭之后,因为明天就要府试了,杜知府最后召集人手分派任务,等说的差不多了,人也都走了。   而丁田晚上是住在府衙里的,没回去。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吃早饭,丁田地位特殊,便跟杜知府一起用了早点,用过了早饭之后,品茶的时候,丁田想起旧楼里的“押题”,问杜知府:“不知道,这次考题是什么?”   杜知府指着桌子上的纸张道:“这就是考题了。”   小题:“乃是人而可以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   丁田一听,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这题是谁出的?”   “这题目是前两天,本府与孔学政一起议定的题目。”杜知府摸了摸胡子:“此题出的非常精巧。前半句出自《大学》,后半句出自《诗经》……。”   这种两截捏在一起的题目,可是很难破解的,有些时候,必须要熟读四书五经,还得能背诵出来,才能将这道题答出。   且《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   说的是文王的为人,他在历史上的评价很高,他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乃是品德非常高尚的古人。   “精巧什么呀?”丁田急了,打断杜知府的陶醉:“这题目,在两天前,酒楼里就有人在谈论了!”   “什么?”杜知府一个激动,差点将胡子给扯下来:“这不可能!” 第二百六十六章 泄题案   “大人,请问,你的试帖诗,是不是‘秋光先到野人家’为题作一首五言八韵诗?我跟我舅舅去茶楼喝茶,去酒楼吃饭,都听说了,而且大多数人都讨论的热闹非凡,一点都不顾忌!   ”丁田严肃的道:“连不换先生都有所耳闻。”   要不是金太太有了身孕,金不换都想去考一下了。   因为他说百年难得一遇这种好事,竟然事先知道了考题的内容。   “是……那一日跟孔学政吃酒,正好是黄昏时分,因近日就要春耕……谈到了秋收的事情,孔学政,就指着天色说了这句‘秋光先到野人家’……”   当时,他们在春日谈论秋景,感觉非常不错,跨越春秋二季,甚至他还背诵了唐司空图《重阳山居》诗:“满目秋光还似镜,殷勤为我照衰颜。”   “大人,趁着卷子还没发下去,您还是改个题目吧!”丁田一抹脸,幸好,还没到时间。还有补救的机会。   杜知府不愧是守过城池,跟蛮族面对面拼过大砍刀的主儿,杀伐果断的很,立刻就让杜师爷去请孔学政过来。   不一会儿孔学政就来了,原来他也打算来这里,不过是来拿考卷的,因为要开始考试了。他得先分好考卷,还得配好空白的纸张,给学子们写字用。   结果就听到了这个“噩耗”一般的消息。   “改,立刻就改!”孔学政是个中年人的形象,看到他,丁田终于知道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人家堂堂孔学政,都不用想,他就出了题目。   写完之后,立刻就道:“现在就去考场,送过去,我倒是要看看,还能不能泄题!”   生气的时候,也是非常威严的孔学政,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人,跟杜知府走了,不过杜师爷却留下来,拉过田径跟丁田:“赶紧的去换了衣服,查一下,这题目,是谁泄出去的!”吩咐完,他也快速的去了考场。   田径跟丁田搭档也不是第一次,俩人赶紧召集人手,换了便装出门,毕竟考场泄题,可不是什么好事。   再说今日考试,不少人都去帮忙,连宁王殿下都派人请了北大营的百人队过来站岗。   搜查很严,每个人可以说就差脱的啥都不剩了。   虽然是春天,可还有些冷啊。   而且考试不许穿带夹层的衣服,也就是说,你只能穿单衣。   没办法的众人为了御寒,只能穿三五层单衣,这样就不冷了。   放人进去之后,考场大门就关上了,里面,拜过孔圣人的塑像,又有人抬着关二爷的塑像巡场一番,并且大声宣布考场规矩,最后,才是发放试卷,有人举着题目牌子,上面贴着此次   考题。   知府大人与学政大人,一起揭开牌子上面蒙着的红绸子,题目揭晓:   小题:“皆雅言也。叶公”(出自《论语.述而》)   众考生面面相觑,这好像是跟那些人讨论的东西,不一样啊!   而大题也不是“食野之苹”,上头写着的是“道之以德”。   试帖诗:   所有人都以为会是“秋光先到野人家”为题作一首五言八韵诗。   但是试卷上的试帖诗,却是以“光阴”为题,作一首五言八韵诗。   心里有鬼的考生顿时就脸色难看的要命,而心里没鬼的考生,也小心翼翼的将试卷收好。然后铜锣一声响:“开……考……!”   里头的考生们奋笔疾书,外头的田径捕头却有些摸不着头脑的问丁爵爷:“我们去哪儿查?流言蜚语这种东西,也有出处吗?”   府城里可能没有流氓,没有老赖子啥的,但是府城里,不代表没有长舌妇好么!   这种事情上哪儿去查?   “流言蜚语也得有个传话的吧?”丁田道:“先去张家吧,我那天在茶楼里,看到了张家二房的三少爷。”   作为当事人,丁田有理由相信,张家二房的三少爷张友良,肯定知道点什么。   一行人呼啦啦的去了张家。   张家如今门庭冷落的门可罗雀,虽然孝布白帆都撤了下去,只有灯笼是白色的,提醒来客,家里人还在守孝。   不过,丁田是不在乎什么忌讳不忌讳的,上前就“哐哐哐”的敲门,看的田径他们嘴角直抽抽。   其他人也非常无语,丁田这肆无忌惮的样子,是不是太欺负人了?   “欺负人?”听见手下人小声议论,田径翻了个白眼儿:“我说关老六,你忘了张家的人是怎么欺负你弟弟关小八了?还有刘三儿,你也忘了张家人是怎么拒绝你儿子进学堂了?张家人欺负人的时候,可比丁爵爷欺负人的时候多太多了……你要是觉得张家人可怜,我让你去张家……?”   “别呀!老大。”关老六厚皮实脸的道:“我就是那么一说,再说了,丁爵爷是什么人?张家又算是个什么东西?谁不知道他们家以前可是连府尊大人都敢下绊子的……这都敢欺负,何况是我等了。”   张家人别看现在有些凄凄惨惨,却没人可怜他们。   丁田砸门,很快,张家的门房就将门打开,本想破口大骂的,张家就算是过的惨了点,但是本地大族的威风还在,倒驴不倒架。   可是看到来人,那口气硬是咽了下去:“丁爵爷?田捕头?”   这俩人他们可是认识,去年老太爷过世,可没少见着面。   “我们来找张家二爷,以及张家二房的三少爷。”丁田直接就开了口:“让人去请他们。   ”   “哎,哎!”门房立刻就招呼人:“快,快!去请老爷,去请大爷,还有……二爷……。   ”   依然是张家的大客厅,依然是熟悉的面孔。   只不过,张老爷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看着他们:“不知几位过来是?”   最近一年,张家非常安静,因为守孝的原因,就连小辈们出去,也只是低调行事,整个宗族都消停了。   “想见一见张家二爷,以及二房的三少爷张良友。”田径道:“询问他,是如何知道府试的考题的?”   “什么?”张老爷顿时惊讶的脸色都变了:“他不是……这小子不在家给他爷爷守孝,跑   出去了?”   这个时候,张家二爷已经过来了。   如今张家的老太爷已经仙逝,自然,张家所有人都长了一个辈分。   张老爷,其实应该在做准备,而他已经渐渐地将家里的大权移交给大儿子,这样的话,等除了孝,他就该荣升为新的张老太爷。   张家大爷也该成为张大老爷了。   而他四位弟弟,将按照排序,成为张二老爷,张三老爷等等。   只是如今还没过孝期,所以就低调的没有长辈分,不过,张老爷已经准备分家了。   父母在的时候,不分家。   那是针对小门小户,高门大户谁不是父辈没有了,就要分家另过?而且张老爷连理由都想好了,等除了孝,就将张家家主的位置,传给大儿子。   在哥哥家居住,可以说是兄友弟恭,那在侄子当家的时候,就没道理要养着叔叔们吧?所以别看张家沉寂,但是内部其实已经有了些波澜,张家下一辈,可是有五个儿子,除了大房,还有四房人口,四房又各自有儿子,有孙子……。   “父亲。”张家二爷年岁也不小了,留着黑色的半长胡须,为人看起来像是一个严厉的教书先生,有点一板一眼的意思。   不过这都是表象,丁田可是听马德说过,张老爷的五个儿子,号称张家五子,一个个都不简单。   老大完全继承了张老爷的性格和人品,老二则是外表道德先生,内里禽兽不如。   老三是个精明人,算盘珠子谁也打不过他。   老四则是沉默寡言,却心有沟渠,不争不抢的,却是家里管库房的一把手。   老五更是能说会道,在外头应酬,谁都乐意跟他打交道,被人喊一声“张五爷”。   “你家的老三呢?让他过来!”张老爷在这个时候玩了个心眼儿,他故意只喊了儿子过来,却没叫孙子。   就是想打个时间差,想听一听官差上门的目的,再让儿子回去叫孙子的时候,顺便问问孙子,到底犯了什么错?或者是想一想对策。   “是。”张家二爷果然机灵,立刻就转身跑去了自己的院落。   丁田他们明知道他是去找儿子问个清楚,顺便串供一下,但是也没拦着。   依然老神在在的坐着喝茶吃点心,倒是田捕头,跟张老爷聊了一下日常琐事,不一会儿,张家二爷带着他的三儿子,二房的三少爷来到了客厅。   张良友显得有些没精气神,田径直接就看向了丁田,丁田毫不客气的就问了他:“那日在茶楼,不知道三少爷是怎么得知的考题?”   张良友瑟缩了一下:“并没有……。”   “那日我就在隔壁,而我舅舅,就在那张桌子上。”丁田非常淡定的告诉他:“就别跟我撒谎了。”   张良友难堪的咽了咽口水:“我……我……我是听叔爷爷说的!”   “你是说,张永诚?”丁田嘴角微翘:“这个借口可不怎么样,张永诚可已经是秀才了,而且他在半个月前,已经启程去了北崇府,因为今年秋天的秋闱,他也要参加的……你这个理由,不成立。”   张良友脸都白了!   张家二爷也脸白了。   张老爷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们爷俩儿一眼:“还不给我说真话!真要让丁爵爷跟田捕头抓你回衙门吗?”   “祖父,父亲!”张良友这下子是真的怕了:“这件事情,我是听同窗吴良辅说的。”   “吴良辅?你确定?”丁田问他:“如果再撒谎,我就真的要抓你去衙门里过堂了。”   “我这次说的是真的!”张良友也不大,心理素质可没有他祖父和父亲那么好,被丁田这么一吓唬,啥都说了:“吴良辅也是这次的考生,他那日突然很高兴,还在文会上跟我炫耀,   说他比我先考中秀才!我不服气啊!秀才要是那么好考,大家都成有功名的人了,他就说,连考题他都拿到手了,还有什么考不上的?而我,因为要守孝,这次注定要错过考期,再等下一次考试吧!”   “那你怎么到处宣传考题?”丁田不理解了。   “吴良辅知道了考题,可他本身的学业也不是很好,如果很多人都知道了考题,那有更多的人会考的比他更好,到时候,他就有可能考不中……。”张良友小声的道:“他那样的蠢货要是考中了秀才,还不知道怎么炫耀……我不服气!”   所以,他要破坏吴良辅的计划,让更多的人,考过他,将他挤下去。 第二百六十七章 吴家,吴良辅   “吴良辅又是谁?”丁田对这里的人并不是很了解:“他怎么会知道考题的?”   “吴良辅就是吴老爷的老来子,这吴良辅从小就娇生惯养,吴家大少爷吴良辉已经接掌了吴家的油坊,而这个吴良辅,则是被送入书院,上次考试,就没考过,这次……竟然搞到了考题,真不简单啊!”张老爷摸着胡子想了想,告诉丁田他们:“吴老爷跟我大儿子的年纪差不多,对老来得子终究是溺爱一些,吴家也算是本分人家了。”   “本分人家出来的孩子,还能弄到考题?”丁田才不信这话。   “丁爵爷,田捕头,我家三儿虽然天赋不高,可读书上认真刻苦,那姓吴的小子在书院里就跟我家三儿不对付,都是年少气盛,这……。”好一顿说,话里话外就是自家孩子都是好的,不好的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勾搭的。   反正是想将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哪儿那么容易啊?   丁田非常淡定的告诉他:“等案子查清了,自然就知道,谁是好好孩子,不过,在案子完结前,请三少爷不要出城,更不能出门,为了方便,请随传随到。”   这话说的,张老爷脸都黑了。   将人送出了门,大门一关,就跟送瘟神似的。   丁田却是乐了:“这张家老爷,还真是变老实了,我以为他会反驳我几句呢,结果乖的连   个狠话都不会撂了。”   上次来,他可不是这样的呢。   “他老实?”田捕头笑了:“田儿啊!你没注意到吗?他说话的顺序,总是‘丁爵爷’在   前头,‘田捕头’在后头,还老是把我俩连著称呼,这是想跟我说,你压了我一头,而你正式的官职是司狱,不是捕头,他是在挑拨离间!”   丁田一脸呆愣:“啥?”   他真的没有听出来好么!   “傻小子,人家不安好心,你倒好,竟然啥都没听出来!”田捕头更是笑弯了腰:“白瞎张老爷的精气神儿了!”   其他人也哄堂大笑,惹得丁田哭笑不得:“我真的……光想着案子了。”   “算了算了,罚你请我们吃个午饭!”田捕头乐不可支的道:“就去前头那个飘香酒楼,要吃开江鱼。”   “行,请大家伙儿去吃开江鱼。”丁田一拍腰包:“我请客。”   其实到了中午,他们也没想马上就去吴家,错过午饭的时间,一个是为了不让吴家有机会请他们吃饭贿赂他们,另一个则是真的饿了。   这一大早的就开始忙活,谁也不是铁打的,丁田也饿了。   飘香酒楼别看名字起得好听,实际上,在丁田的眼里,这就是一家铁锅炖,大厅的后面,就是一大排的大铁锅,一个大锅里炖着小鸡和蘑菇,一个大锅里炖着排骨豆角干,一个大锅里炖着大鹅。   最靠边上的一个大锅里炖着酱炖鲫鱼、鲤鱼和草鱼、鲶鱼等一大堆淡水鱼,想吃什么鱼,直接从锅里盛出来,撒上葱花香菜就能端上桌,快捷方便。   这四个大锅里炖着的都是硬菜,是肉菜。   另有一个大锅蒸的两合面的馒头,花卷。   后头还有一大锅二米饭,以及干净的盘子碗等物。   进了门,他们这群人就占了靠里间的两张大桌子,能坐下十个人的那种,丁田点菜毫不手软:“鱼和排骨、还有小鸡蘑菇,大鹅,都来一盘子,还有那个酱炒蛋,给来一盘!那个韭菜炒豆芽,也来一盘!另外,给来一坛高粱酒。”   老白干什么的,太烈了,他们吃过了饭,还要去吴家,不能一身酒气,但是高粱酒是低度酒,喝了一会儿后,就没酒气了,也不醉人,来一坛的话,一人也就分一碗。   可惜啊,没有饮料……要是能喝饮料的话,丁田才不想喝低度酒呢。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不过在等菜的时候,大家又聊了起来,而隔壁也有一桌人在用饭,这桌人各个膀大腰圆,且穿着统一的黑色细棉布的短打扮,脚下踩着的却是薄底快靴,这东西……是依照官靴的样子,但是没有官靴那么厚实的底子,很薄的鞋底子,走路轻巧,是一般打手   、家丁、护院的标准装备。   而这帮人又有些凶神恶煞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不过丁田他们也同样如此,捕快们虽然是便装,但是一个个的眼神犀利,一看就不是普通   人。   再说了,对方只有八个人,而丁田他们人多啊,二十个壮小伙子呢。   大家都安然坐着,等着用饭,而隔壁却在讨论“收钱”的问题。   一个光头的壮汉喊那个带着护腕的壮汉:“大哥,东家说,此次赔的厉害,要找人算账呢   ”   “算账就算账,只是我们是来收钱的,不是来找人算账的,东家坐庄赔了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少惹事生非,吃完了饭,就去收钱!收不回来欠账,东家也饶不了我们。”那个当大哥的护腕壮汉将一块鸡肉丢进嘴里,连骨头带肉咀嚼的咯吱咯吱的响,然后就那么咽下去了,鸡骨头都没吐出来。   另一个脸上有道小疤痕的壮汉嘟囔:“当时说的斩钉截铁的,什么考题压的那么准?竟然还吹牛说一字不错,结果呢?一字不对才是!”   “赌坊坐庄,结果赔了好多钱出去……丢人了!”其中一个壮汉也同样小声嘀咕:“东家也是,竟然那么不分青红皂白就当了真……。”   “东家的事情,你们少议论。”当大哥的护腕壮汉瞪了他们一眼:“都消停的吃饭,这么好吃的饭菜还堵不住你们的嘴是怎么着?”   其他的壮汉不敢吭声了,一个个低头扒饭,吃相粗鲁。   而他们旁边坐着的就是丁田跟田径,背对背的,那些壮汉又都是大嗓门,就算是小声嘀咕,那动静也不小。   何况早在听到“考题”两个字的时候,丁田跟田径的眼睛就亮了!   “菜来了!”店小二适时地送上了四个大盘子,满满当当的都冒尖了,这家店走的是平民路线,盘子大,菜码多,实惠的很。   这个茬儿算是打了过去,不过那群壮汉吃完了饭,汇账走人,丁田就听隔壁另一桌人撇嘴的道:“这帮打手一出来,不知道是谁家又要倒霉了。”   “这年头,什么最赚钱?赌坊啊!”另一个人砸吧嘴:“吃饭,吃饭!”   “赌坊?”丁田看向了田径。   田径非常淡定的告诉他:“那是四海赌坊的打手,他们出现,就是去要钱的,哦,他们叫收账,谁欠了赌坊的钱,就得还,不还的话,赌坊会派人去家里收,到时候,不给钱,就别想消停。”   “难道就没人管管他们吗?”丁田生气了:“赌坊再怎么样,也是个民间组织吧?岂能迫   害普通人家?”   “这你就不懂了,赌坊的大门敞开着,又不是强拉你去赌坊里耍钱,能进去的人都想赢钱,可真正赢钱的能有几个?”田径道:“不过听刚才那意思,四海赌坊恐怕也开了盘子押考题,只是不知道开的盘口有多大,好像是还赔钱了?倒是难得,赌坊也有赔钱的时候。”   “做买卖,有赚头,就得有赔钱的时候。”丁田倒是觉得解气的很:“希望他赔得多了,就关了赌坊吧!”   “关?哪儿那么容易啊!”田径乐了:“赌坊在这里开了好几年了,任由外头风云变幻,   这赌坊啊,就是屹立不倒,你看看,从总督大人,布政使、巡抚到知府,这么多官员,上马的,下马的,多少?多大的风浪,这赌坊都一点不在乎……。”   丁田一想,可不是么:“这家赌坊背景强大啊?”   连王佐都没动,可见背景的确是非常强大的了。   “是吧?”田径道:“也不知道深潜,反正没人探的出来。”   一伙人吃了饭,丁田去结了账,才花了四两银子,其中最贵的是酒,饭菜倒是真实惠。   出了酒楼就去了吴家。   吴家是个小富人家,吴家有百亩良田,又有一个油坊,还有两个租赁出去的铺子,铺子是吴家大少爷的媳妇儿,吴家大奶奶的陪嫁,自然归儿媳妇打理。   自家只指着田地里的收成,以及油坊过日子。   吴家算是草根出身,吴老爷以前是在外面讨生活的,就是在油坊里帮工,后来攒了钱,没娶媳妇儿,而是盖了吴家油坊,等油坊运作了两年,赚了钱,才娶了个媳妇儿,一个比较励志   的成功人士。   吴家也不是啥大户人家,有个三进带跨院的大宅子,吴老爷跟吴太太住在主宅,东跨院住着大儿子一家人,西跨院是客院。   倒是后宅地方大,东厢房就给吴良辅住了,三间东厢房,一间是卧房,一间是客厅,还有一间则是做了他的书房。   丁田他们找上门的时候,吴家大少爷正陪着大少奶奶去了白云庵上香,没在家。   吴老爷接待了他们,当听丁田说想找吴二少爷的时候,吴老爷却高兴的告诉他:“他在府试呢,没在家!”   丁田跟田径面面相觑,他们忘了……今天是府试的日子。   “可是有什么事情吗?”吴老爷是个五十岁的人,大概是年轻的时候没少吃苦头,他看起来,可比张家大爷要老上那么几岁,而且尽管穿戴的很不错,手上的老茧子却骗不了人,那是一双劳作的手。   “吴老爷,最近……二少爷可跟谁突然来往过密?”田径作为捕头,只能开口问话。   “突然?”吴老爷想了想:“也没谁啊?他这孩子脾气不是太好,合得来的朋友不多,同窗倒是有几个,可是这不是要考试了吗?大家都忙着读书,也没人来家里做客啊?”   “那……吴二少爷可有跟您说过什么?考试的事情?”田径又问:“比如说,此次考试,必定能考中之类的?”   “这个他倒是说过,还说让家里人早点准备酒席庆贺。”吴老爷摸着胡子淡淡的笑了:“   那都是他小孩子吹牛皮呢,要真能那么容易考上秀才,当年他哥哥早就考上了,让他读书识字,也不是非要考个什么功名回来,只是不当个睁眼瞎而已,何况日后自己过日子,总得会看账本,会算账吧?还得会看地契、会算租子如何啊!”   吴老爷是良籍,后来发达了,虽然是做的油坊,却以种田为主,所以一直不算是真正的商人,倒也保住了家里考科举的权利。   就像是丁田的二叔三叔家,虽然有买卖,但是主要以种田为主,这在古代是允许保留良籍的,所以丁田的两个堂弟,才有资格来科举。   至于考过考不过……那就看个人的能力和运气了。 第二百六十八章 追寻线索   “二少爷怎么那么有信心,自己能考中?”丁田忍不住问了出来:“吴二少爷以前考过吗   ?,,   “这是第一次进考场。”吴老爷道:“但是前两次考试,他都考得挺好。”   所以这最后一场,也是第三场府试,就比较膨胀了?   “是不是我家小二有什么……不太对的地方?”吴老爷忍了半天,终于是爱子心切,没忍住。   “您家的二少爷……听说知道此次考题的内容?”田径试着问:“您知道么?”   “这孩子倒是说过两次,不过考题的内容怎么可能泄露呢?”吴老爷不相信:“当时我就说,他的是猜测吧?我虽然不太明白这里的规矩,但是科举每三年一次,没听说哪次有提前泄露考题的……倒是听说,四海赌坊开了盘子,压此次考题,压得还挺大。”   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好处,吴老爷是草根出身,交友甚广,且多数都是底下的平民百姓,贩夫走卒,他们的消息最是灵通。   是而且他们里也有一些是赌坊的常客,有点小钱,但是不豪赌,去赌坊更多的是碰碰运气,赢点钱就走,输的清洁溜溜也沮丧,但是绝对不会奢想什么翻本,要说起来,这群赌客,才最是明白。   田径跟丁田又问了一些问题,甚至还去了吴良辅的书房。   吴良辅的书房里,有一面墙是一个整体的书柜,上头摆满了书籍。   四书五经,经史子集,倒也像个读书人。   只不过……丁田抽出一本书,看到上面裹着的封皮是“五经集注”,结果打开瞅了一眼就合上了。   麻蛋的,上头是一个书生跟一个美女在做那事儿,画技不错,简直纤毫必现!   古代版的黄色画本啊!   这吴良辅能学习好才怪了。   而且吴家没有什么美貌的丫鬟,只有一个管家,以及管家娘子,管家的大儿子和二儿子。还有四个下人,跟四个仆妇,那是四对夫妇,都是健壮的样子,但是那仆妇长得也不好看,倒是胸前非常伟岸,而打听了之后才知道,他们的孩子都是成了亲的,在油坊里跟着大少爷干活。   全家都没一个丫鬟,倒是吴家的大少奶奶,嫁过来的时候,带了两个丫鬟,只是已经是吴大少爷的通房丫头了。   剩下的,就没了!   吴老爷说了,他们家也不是啥大户人家,只要活计有人干,就行了:“什么丫鬟不丫鬟的   ,那些丫鬟一个个的都娇媚的很,十指不沾阳春水,买进来,咋干活?”   丁田乐了:“您老还是个实在人。”   “在外头闯荡过,啥没见过啊?那些人说是丫鬟,还不是给主人暖被窝的?我家不要。”吴老爷倒是真实在:“我家只要有用的,能干活的就行了。”   看来还真是个现实的老爷。   “那我们就暂时先告辞了,不过,您家二少爷回来之后,就不能再出门,我们也会再次上门拜访。”田径留下了话,吴老爷表示知道了。   又亲自送他们出了门。   等离开了吴家,丁田摸着下巴道:“不如去四海赌坊看看?”   “暂时先别去。”田径道:“我们这一身不合适,如果非要去,一定要正式一些,不然很容易被赌坊耍。”   “会吗?”丁田大吃一惊:“赌坊这么嚣张?”   “以前的牢头儿,哦,就是你的上一任,不知道天高地厚,去赌坊赌钱,输了就想带人去寻晦气,结果被人好一顿收拾!他最后大概也知道了,那个地方惹不得,所以后来也没再去,人家也没搭理他,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这赌坊的水啊,深着呢,要想去的话,就得光明正大,他们再牛逼,也不敢明着跟衙门的人对着干,那就真的跟造反一样了。”田径教育丁田:“田儿啊,以后要学会用这身官服来给自己保护好,可别愣头青一样。”   丁田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田径肯教导他,是为了他好,于是认真地道:“嗯,田儿知道   了。”   “我们先去找几个人,再打听一下。”田径看他受教,心里也高兴,只可惜啊,他也明白,丁田是不可能在这里待太久了,他听说老爷要成巡抚,那王爷还会在这里久待么?   王爷要走,丁田肯定会被带走。   跟着王爷飞黄腾达啊。   他也乐意跟田儿结个善缘。   田径带着丁田他们去找了几个人。   第一个就是开小酒馆的寡妇,这寡妇长相并不俏丽,也没穿戴什么艳色的衣服,只是乌压压的头发上,簪着两朵白花,脸上也没化妆,代表了她寡妇的的身份。   “刘寡妇!”田径一来就打招呼:“我们一人二斤酒。”   “行,给银子!”刘寡妇一伸手:“没银子就别开口。”   “多少银子?”田径干脆的问:“我给^”   “一百两。”刘寡妇是真敢要。   二十个人,一人二斤酒,四十斤酒,给八十两足足的,但是她一开口,就多要了二十两。   这可是一个普通农户家,一年的赚头了。   “好!”田径倒是真的给了一百两银子的银票:“附赠我一个消息如何?”   “你说。”收了银子,刘寡妇倒是痛快的很:“只要是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   “四海赌坊最近开了盘口,挺大的,赌的是此次府试的考题,什么情况?”田径也干脆的问了:“听说赔钱了?”   “这事儿啊?”刘寡妇顿时就压低了声音:“听说,四海赌坊早在开春的时候就在准备了,奇怪的是,以往都是书生们押考题,如今连赌坊都参合了一脚,而且赌坊既然是庄家,按理来说,不会赔钱,不过私下里,赌坊却压了重注在考题上,据说压的考题是一字不差,那可是一赔二十的比例!”   丁田眼角一抽抽:“一比二十?他们还真敢开!”   在他那个年代,是禁止赌博的好么。   而且一般人玩儿的也不大,甚至听说去过澳门的人,虽然澳门是赌城,但是澳门的赌场都有规定的,最高的对比也就是一比十。   押大小更是一比一,非常的公平。   当然,这只是针对普通游客,对于某些豪赌,估计是没有上限。   “这有什么?”刘寡妇却道:“赌场里最大的是一比二百,这是目前最高的赔率,一比二十只是这里,北风府地方小,加上没什么油水,又有一尊宁王坐镇,自从宁王来了北风府,四海赌坊赚的钱都少了。”   这是怕被收拾,所以老实的潜伏起来了?丁田想的有点入神。   那边,田径却摸着下巴不解:“他们有什么样的信心,才会压一字不差?可是知道了正确的考试题目?”   “大概吧?”刘寡妇道:“不过一天时间,这就赔的稀里哗啦,银子流水样的淌了出去,呵呵……倒是解气。”   田径看了看酒坛子:“麻烦明天送去府衙。”   “行,知道了。”刘寡妇见田径不再跟她说话,就知道田径想打听的消息已经打听到手,也不再搭理田径,反而转身去叫伙计给另一桌客人上点油炸花生米,当下酒菜。   这个小酒馆里,下酒菜就那么几样,最普通的就是油炸花生米,以及卤猪下水。   而猪头肉啊、卤牛肉的,这都是贵的了,也没几个人点。   所以只有那么一点点,摆出来充当门面。   离开了小酒馆,第二家是一个非常大气的酒楼,但是他们去的不是前门,而是从后头的小门进了后院,后院里堆满了一些食材,以及来往的后厨的人,有一个看到了田径,就笑了:“   田捕头,难得啊!”   “涂茂子,我就问一个问题,考题的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传出来的?”田径一改对刘寡妇的好态度,对这个笑的跟弥勒佛一样的胖子,是一点不客气。   “五天前,正午的时候,第一个谈论的是一桌少年人,乃是府学里的几个学子,有吴家的二少爷,柳家的大少爷,城郊赵家村的赵明亮,他是赵家村村长的大儿子,还有一个是张家村的教书先生家的儿子。”   “你确定?”   “确定!”   “行了,那我走了!”   田径非常干脆的带着人走了,剩下那胖子擦冷汗:“您老慢走啊!”   第三个地方,丁田熟悉,正是那日喝茶的茶楼,走的还是后门,进去之后,他们就被接到了一个独立的院子里,一个有些清瘦的人接待了他们:“田捕头。”   “茶掌柜,我们来,是想问问,从什么时候开始,才有了‘府试考题’这种谈论?”田径一拱手,非常客气,比起对刘寡妇的温柔,对后厨胖子的冷喝,他对茶掌柜是客气。   “大概是八天前,就有人在谈论这个话题了,你是知道的,茶楼不仅有茶客,也有来看戏的客人,都是爱热闹,凑在一起很容易就有的聊,只不过最开始聊的都是正常的,可是八天前,店小二跟我说,一楼的大堂里有一桌客人,明明是伙泥腿子,竟然在谈论府试?你说这不是笑话吗?一群泥地里打滚的粗人,字都认不全,怎么会对府试感兴趣?”   “哦?”田径乐了:“还有这种事情?”   “是啊!”茶掌柜道:“当时是小山那小子跟我说的,我这就叫人去喊他。”   不一会儿,那个叫小山的伙计就过来了,很年轻的一个小二,穿着整齐的短打扮,肩膀上搭着雪白的毛巾,本人一脸的机灵劲儿,一看就是个跑堂里的老油子。   田径一问他,他就都说了:“当时是中午,上座的人不多,他们是在大堂那里落的座,没点什么吃的,只要了一壶高沫,一盘瓜子,一盘花生,还有本店赠送的一小碟炉果儿。”   丁田理解的点点头,这是坐在大堂里的普通消费者的待遇,一壶高沫,高沫就是高级一些的茶叶的……沬子,好茶叶普通人是喝不起的,所以只能打个擦边球,喝点高沫;一盘瓜子五个铜板,一盘花生也要五个铜板,加上一壶高沫,二十个铜板。   茶楼赠送的一碟炉果儿,说着好听,实际上,那真的是小碟子,吃饺子蘸酱油的小碟子,放的再多炉果儿,能放多少?   摞起来也就那么几块,绝对超不过八块!   “给他们续开水的时候,听他们说了府试,其中一个还学着谁说话文绉绉的,其他人都说他说的再好,也不是人家先生。”小山道:“那个时候台上就要开锣唱戏了,小的也是添了热水就去了下一桌,只是有些奇怪,明明都是一群粗人,还关心府试,我们掌柜的也算是个读书人,可他也没关心府试啊?” 第二百六十九章 赏春花楼   “我算什么读书人啊?就是认识点字而已。”茶掌柜笑得合不动嘴:“小孩子不懂事,您别介意啊!”   他倒是想客气一下,可是那股子得意劲儿,却不是几句客气话能消散的,田径也知道他的为人,所以还是非常客气的一抱拳:“茶掌柜,得罪了啊,此次问话,您最好帮着保密。”   “放心,放心!”茶掌柜非常好说话:“这帮小子嘴巴严着呢。”   在这里说完之后,出来,丁田就算了一下时间:“看样子这里才是最早流传出来题目的地   方?”   “那可不一定。”田径告诉他:“消息传递最快的地方,是青楼楚馆,茶楼赌坊,我带你们去追后一个地方。”   “哪儿呀?”   “去了你们就知道了。”   田径还卖了个乖,大家一头雾水的跟着他到了一栋楼前,丁田目瞪口呆。   此楼高两层,大门非常阔气,尚未燃灯的时候,一排一排的红灯笼,让人知道什么叫“大红灯笼高高挂”。   大门六开,意味着“六六大顺”的意思。   只站在门口,就能让人闻到一股子脂粉气。   一二楼之间,一个好大的黑底红字的招牌,写着老大的四个字“赏春花楼”。   这是一家青楼啊!   丁田砸吧嘴,他虽然知道古代有这种地方,但是他只是知道,却没去过。   尤其是这个地方,在非常偏僻的城西北角,丁田在府城住了两年多,愣是没来过。   非常犹豫,是进,还是不进?   门口两个龟公点头哈腰:“田捕头,小的给您请安问好了!”   “嗯。”田径带头往里走:“找个安静点的房间。”   “是,是!”其中一个龟公前头领路,弯着腰,驼着背,乍一看,真的很像一只乌龟。   丁田站在门口磨蹭了,这地方,他一进去就想喊“检查”,然后挨个让人出示身份证……   “你在门口干什么呢?”田径回头招呼他:“快进来呀!”   丁田苦着脸,心里想着:希望宁王殿下他能明白事理,自己这是为了案子!   硬着头皮,进了来,但是他目不斜视……这里已经有不少人来来往往了。   但是没有他印象里那种穿着露肚兜的风尘女子甩着帕子叫“大爷”,也没有特别豪放的男人搂着女人就开始啃。   虽然大厅里有男有女,可他们都是坐在一张张桌子上,就像是在聊天,而且女人们也没多不正经,就是穿戴的比较艳丽。   没有什么穿金戴银,头上多簪的是绢花,衣服也多是轻薄款的,香气很浓郁。   而他们去的也不是什么高级雅间,而是一个小花厅,落座后,龟公端来了酒跟卤味。   但是田径没有动,丁田看了看他,等龟公点头哈腰的出去了,田径才小声告诉他:“少喝这里的酒,里头多少都加了料,所以这里的东西,一般能不动,就不动,再说我们是来问事情的,不是来消遣的。”   “哦哦哦!”丁田扫了一眼,发现所有人都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私下里口花花的家伙,这会儿也不看那边走来走去的女子一眼。   他们刚说完,就有人过来了:“哎呦呦!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来人是个四十来岁,风韵犹存的女人,穿着暗红色绣金襦裙,外罩一件非常显眼的翠绿色青衫,走路一扭一扭的有些夸张,头上更是带了一朵彤红彤红的能有拳头那么大的牡丹绢花,人到了,这全身上下的香味儿,也跟着到了。   丁田:“阿嚏……阿嚏……阿嚏!”   女人不太满意的扫了丁田一眼,随后脸上夸张的笑容一收:“田捕头,你这是来消遣了,还是有事情?”   带了这么多人来,要是来消遣的话,女人觉得今天能亏出血。   可是对方是捕头,要是来问事情的话,倒是可以让对方放点血。   “十三娘,我是来问事情的,让你的人都出去。”田径坐着没动:“此事机密。”   “你哪件事情不机密了?”说是这么说,十三娘还是挥了挥手,她身后跟着端了酒菜的龟公赶紧出了门,并且在走廊那头站岗,不让人过去,因为过了走廊就是小花厅了。   “府试考题的事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的?”田径问她:“想好了给我个确切的时间。   ”   “考题的事情啊?”十三娘一甩帕子,坐在了桌子前:“是九天前的晚上,不过,早在半个月前,就有人在打听了。”   “哦?”丁田跟田径眼睛一亮。   这个是迄今为止,他们知道的最长的关于府试考题案的时间点。   “谁最早打听考题?”   “是个挺有钱的客人,那天,他可是点了红娘作陪呢!”十三娘眼珠子咕溜溜的转了一下,虽然半老徐娘了,但是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个机灵的:“你可要问一问红娘?”   “那就叫她过来。”田径是毫不客气:“趁着现在没什么人,我们问完了话就走,不然,拘到衙门里去传讯,可就耽误你生意了。”   这话说的真是一点都不夸张,十三娘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这么严重么?”   她刚才只是试探一二,没想到,田捕头一点都不客气,一点转换的余地都没留给她,再是长袖善舞,也得有个“舞”的空间啊。   任何耍嘴皮子的,碰上绝对的实力,啥都白扯。   十三娘闷声吭气的去叫红娘了。   “红娘是谁?”丁田觉得自己穿越到了《西厢记》,不然怎么会有“红娘”这一人物呢?“红娘是这楼子里的花魁,见一面就要二两银子,只给你上一杯茶,连句话都没得说,要想聊天啊,谈风论月,起码二十两银子,还不一定选中你;而且只一个时辰,过了时间点,就到下一位了。”田径撇嘴:“听说还是个清倌人,不过也快挂牌子了,清倌人一旦成了红倌人,起码能红个十年八年的,等过了十年八年,我们这样的人,才能一亲芳泽。”   丁田听得不得劲儿:“何苦呢?好好的姑娘……。”   “你可别瞎说。”田径道:“这里的姑娘也能赎身,上一个花魁青娘,人就不错,能说会道的,后来还没挂牌呢,就被一个路过的客商赎了身,成了那客商的继室,虽然是个商户,可好歹是正儿八经的大房,也离了这个火坑。”   “她倒是聪明。”丁田喜欢这样自强不息的女子。   在逆境中求得一线生机,不是谁都能办到的。   “聪明什么呀?”田径笑了:“人家青娘那是弯得下腰,低得下头,从不轻看任何一位客   人,也不给谁脸色看,红娘就不行了,整日里跟那些人吟诗作对有个屁用?那帮子人说话比蜜都甜,可真正到了掏银子的时候,却一个个都成了铁公鸡,青娘讨好商人怎么了?人家就离了这个火炕,当了正儿八经的太太,从良了!红娘小辣椒一样,看不起贩夫走卒,更讨厌市侩的商人,就喜欢清静儒雅的学子,那些学子真的能娶她一个窑姐儿?做梦呢!”   丁田被打击的不轻:“她……怎么不面对现实?”   “谁知道呢?”田径撇嘴:“大概脑袋不清楚吧?”   丁田:“……!!!”   这句话好像是金不换从他这里学去的,但是后来……田径从金不换那里又给学去了。   这个时候,十三娘已经带着红娘过来了。   红娘一现身,立刻就引起了一点小骚动,毕竟她太“耀眼”了。   大红绣鞋,鞋子露出来一半,上头点着红色的绒球,一走路就一颤抖。   大红色的纱裙,上头用牡丹红丝线绣着大朵的盛开的牡丹花。   正红色的上衣,绣着翩翩起舞的彩色蝴蝶若干,头上双丫髻,中间簪着大红色的牡丹绢花,一只牡丹挂珠的纯银步摇,在头上点缀一边,耳中金耳环,颈间一串儿珍珠项链。   手腕上两对金手镯,上头镶嵌着红宝石。   画的也是烈焰红唇,眼珠子一撩,就像是一朵盛开的牡丹花,风情万种中,又带着一点端庄。   进门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柄缂丝牡丹团扇。   还半遮着脸:“小女子红娘,见过田捕头。”   她们不认识丁田,所以看得都是田捕头,田捕头也没兴趣介绍他们认识,丁田好好的小伙   子,前途无量,跟这帮子窑姐儿少接触的好;再说了,这帮人跟爵爷也没啥交集。   所以田捕头省下了介绍的力气,直接就张嘴说了:“少跟我这里装什么大家闺秀,那扇子   放下去!”   红娘手一哆嗦,把扇子拿了下来,刚才装出来的气质也一扫而空,倒是小辣椒的本色立刻就暴露了:“田捕头,说吧,啥事儿?只要我红娘能办到的,肯定给您办了。”   “口气倒是挺大,我问你,九天前,有人跟你说了此次府试的考题?”田径冷淡的看着红娘,就像是看一个死物,而不是一个美人儿。   “我一天接了那么多客人,一个个跟我聊的话题多了去了,我哪儿知道是什么呀?府试?这些天聊得最多的就是这个。”红娘连口气都没歇息就抱怨上了:“来找我的都是一些青年才   俊,他们谈论的话题,不是诗词歌赋,就是琴棋书画,每日里吟诗作对,风雅无边!”   然后看了一眼丁田他们:“他们谈论的东西多了去了,我就是说了……你们听得懂吗?”非常轻蔑的口气,非常骄傲的眼神。   丁田明白了,这个女人就是个脑袋进了水,得了公主病的女人。   在这个地方,还谈论什么人生理想?   趁着青春还在,正当红的时候,不赶紧找个人把自己从楼子里捞出去,跟那帮子穷书生,搞什么?   “听不听得懂,是我们的事情。”田径毫不客气的道:“还是你想去府衙走一趟?”   “你!”红娘有些委屈的红了眼眶,贝齿轻皎红唇,我见犹怜的样子:“官差就能欺负人   吗?”   去府衙?   这又不是以前,以前知府大人那可是各个青楼楚馆里的头号恩客,是他们最大的靠山。可是杜知府来了之后,他从来都是洁身自好,从来不踏足青楼楚馆,更是每日忙个不停。且不要他们主动送上门去的份子钱,只需要他们安生营业,每一个姑娘的来历都清楚明白,绝对不是伪造户籍,逼良为娼。   还规定,楼子里的姑娘要自赎己身,也不能不让人从良。   这么一来,不少姑娘都动心了,赎身从良,谁不想从良?   有人动心,也有人破罐子破摔,从良了之后,她们这样的人,还能去哪儿?干什么呢?总之,那一段时间里,青楼楚馆可是遭了秧。 第二百七十章 红娘好看吗?   真跟着去了府衙,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来。   “这话可别说的那么早。”田径道:“你不说,就是不配合调查,我就带你回去问话;你要是老老实实的说了,我们也不为难你,说完就走人,这会儿还早,不然等华灯初上,你们楼子里要想开门挂灯笼,我就带人穿着官服做大堂里去。”   “可别!”十三娘急了:“可千万别呀!”   “那就看你们这儿是什么意思了。”田径一跷二郎腿:“十三娘,你这手下的姑娘可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啊?”   “不能,不能!”十三娘转身就伸出老母鸡一般的爪子,掐在了红娘的胳膊上:“你这个死妮子,还不赶紧的说!你在楼子里是花魁,大家都捧着你,去了衙门你是个啥玩意儿?到时候把你扒光了,扯大街上去遛,给人看便宜,好看啊?”   红娘疼的一哆嗦:“你别掐我!妈妈,我说还不行么?”   到底是十三娘教导出来的花魁,非常知道这位“妈妈”私底下的手段,所以看十三娘眼里的冷意,她就服软了:“当时那个人,是个富商,路过的,喝多了酒,非要见我,还跟我显摆   ,说我们北风府的府试也不过如此,他都能点题破题,还跟我说,没有花钱办不了的事情!”“什么样的富商?”田径追问。   “这我哪儿知道?”红娘一甩手里水红色的丝帕:“那人有点外地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何况……这开了春,不少商队都来来往往的,别说一个陌生的富商了,就是一百个,都有啊!   ”   “那半个月前呢?”田径看向了十三娘。   “半个月前有人打听府试,很正常啊!”十三娘道:“那个时候,不少人都在谈论呢!”丁田砸吧嘴,这里倒也是个谈风论月的地方。   “行了,我知道了。”田径倒是干脆,站起身就招呼丁田他们:“走了!”   二十个人动作差不多,虽然没有后世警察那么整齐利索,但是也够气势惊人的了。   十三娘跟红娘低着头,恭恭敬敬的将这帮人送出了大门,等人走了还在晃悠手里的手帕子告别。   一直到他们拐了个弯,看不到背影了。   十三娘猛地一回头,连脸上的职业笑容都没了:“你跟我进去!”   红娘心里打了个突兀,索性脸上敷了厚实的脂粉,即便是脸色惨白,可在脂粉的遮掩下,还是那个艳丽的美人儿。   他们离开了赏春花楼,在路上的时候,丁田就忍不住了:“这么一推算的话,此事是在赏   春花楼里发起的?”   “虽然青楼楚馆是消息流通最快的地方,但是同时,也是假消息多,真消息少。”田径不吝啬的跟丁田他们分享他的办案经验:“大家记得,但凡是能办大事的人,自有他们的规矩,他们会来青楼楚馆放松,但是绝对不会在青楼楚馆商谈什么大事情,谁傻了才会在这种地方谈论要命的机密!”   丁田一呲牙:“嗯……。”   以前他看古代的侦探小说的时候,就觉得纳闷儿了,为什么非要在青楼楚馆这种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谈论那些密谋啊、造反啊的事情呢?   其实古代的青楼楚馆,就算是再高雅,那也无法掩饰它们的本质,就是个卖皮卖肉的地方   花魁当然是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戴的好。   但是一个青楼楚馆里就一个花魁,其他的女人们呢?   她们“办事”的地方,比现代的快捷酒店还不如,那房间不大,也就能放个架子床,一个桌子,一个脸盆,一个脚盆,还有两个毛巾,一个简单的衣柜,里头也就放一些被褥和枕头,估计也是临时替换用的,其他的,据说就没有了!   如果有客人点菜喝酒的话,也可以在屋里,有桌子么。   最主要的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省空间,这些屋子之间的墙壁很薄,基本上不存在隔音的效果,而且如果声音太销魂的话……也能起到一点催情、旖旎的作用。   丁田没去过,但是金不换曾经落魄过,他除了给衙门验尸,给穷人看病,更多的是去楼子   里,给楼子里的一些患了病的姑娘们看诊。   楼子里发现姑娘病了,是不会给请大夫的,姑娘们想要看病,只能偷偷的请人来看,还要自掏腰包付钱,这都是她们积攒下来的体己钱。   所以金不换那个时候,进出花楼不要太频繁。   自然,也就知道了这种楼子里的事情,有的时候,他会跟丁田就着小菜喝点小酒,顺便说一说他的见闻。   那个时候,丁田就对一些古代的设想崩塌了。   回到了衙门,考试已经结束了,知府大人跟学政大人要留下批改卷子,所以不回来了,但是丁田得回去啊!   他们家可是有十几个考生呢!   下了差就跑回了家,发现家里已经在忙活了。   在考场考了一天,一个个都被烤蔫吧了,胡家舅舅正在一人一碗老参鸡汤的灌进去,然后吃一碗拉面,这还是隔壁厨子的拿手主食,牛肉拉面。   等吃过了面,就洗澡,更衣,就打发他们去睡觉:“一切等睡醒了再说!”   等人都去睡觉了,胡家舅舅才拉着丁田,紧张的问他:“今天是不是出事了?”   “您怎么了?”丁田看舅舅这么紧张兮兮的,以为他知道了,顿时就撂下了脸子:“谁跟您说了什么?该死的!我早上才接的差事,这晚上就全都知道了?”   “呃?”胡家舅舅捏了丁田的腮帮子一下,像是小时候那样“欺负”大外甥似的:“你把脸拉得那么长干啥?”   丁田揉了揉被舅舅掐了的脸颊:“这不是……?”   “我就是想问问你,今天是不是有事情发生了?我看外头的兵丁增加了,而且,题目也不太对,那天那个人说的题目,一个都没中!”胡家舅舅别看没啥见识,却有着聪明人都有的敏锐,书读的多了,这人也笨不到哪儿去,他又是经过府试的秀才。   以往也不是没有人押题,有的时候,甚至学政大人会故意透露一点出来,好让一些学子们专门攻读那一块。   只不过,透露出来的也有限。   例如:考题是跟《论语》有关系。   可能考题就是论语里的一句话。   例如:考题跟《庄子》有关系的。   可能考题就是庄子里的一小段文字。   儒家典籍,多如牛毛,谁知道会是哪本书中选?能知道是哪本书已经很不错了。   一本书里那么多句,而且古代是没有标点符号的,所以他们的断句,全凭借自己的理解。   这样一来,那可能就更多了。   而能详细到哪本书,已经是极限了。   可是那天他们在茶楼,那位张家二房三少爷,已经能确定是哪一句了。   要么他在说谎,这有些不可思议,读书人都爱惜羽毛,何况他是真身上阵,要是说谎,书院里的先生就首先容不下他!   要么就是他说的是真的!   这下子问题更严重了。   “没事的,舅舅,此案府尊大人已经知道了,并且在开考前,换了题目,现在这个案子归你外甥我,跟田捕头一起查,放心吧!”丁田又揉了揉脸颊:“舅舅,我已经长大了,不要捏我的脸。”   要他们家王爷看到了,又该……嗯嗯。   “你就是当了宰相,一百岁了,也还是我外甥。”胡家舅舅乐了:“我想捏的时候,你还   得把小脸儿给我递过来。”   丁田有点恍惚,原主的记忆里,好像也有这么一段,只是……丁田一脸黑线,一点都不感动的道:“舅舅,你儿子都满地跑了,我也不是三岁的小屁孩了!”   这段小时候小屁孩的记忆,有些模糊,但是绝对不会错。   “哈哈哈……!”胡家舅舅笑着走了。   外甥长大了,有了官职,有了爵位,姐姐,你可以安心了。   丁田摸了摸鼻子,跑去总督府了,王佐正在家里看卷宗,看到他来了,就道:“今天查的   怎么样?”   “事情最早出现的地方,竟然是赏春花楼,半个月前就有人在打听府试的考题了,这个倒是很正常,哪次都有关心考试的人,只是这次比较特别。”   “赏春花楼?”王佐放下了手里的卷宗:“红娘好看吗?”   丁田现在满脑子的案子,根本没察觉到王佐泛酸的问话,反倒是特别老实的吐槽:“好什么呀?白瞎了长的那么好看,是个脑子进水了的蠢货!”   王佐心情突然好了点:“哦?”   “那就是个……。”丁田在外人面前装的大气稳重,但是在自己男人面前就没那么装了,他憋了一路,这个槽,他不吐不快。   跟王佐说了好久,一直到后来,肚子咕咕叫,他才勉强住嘴,拿了王佐面前的茶杯要喝一   □。   “别,茶都凉了。”王佐拦住了:“没吃饭吧?”   他不说还好,一说丁田顿时觉得自己饿了:“嗯。”   “去吃饭吧。”王佐拉着他去了小花厅:“我也没吃晚饭。”   小花厅里,早已经摆了一桌子的饭菜。   春天这个时候,虽然大地里青黄不接,但是小菜园子早早的就有了,还是很勤快的打点,如今已经有小白菜、小油菜和小生菜、小疲菜可以吃了。   韭菜什么的,更是种了不少。   所以,餐桌上就非常丰富了,香菇小油菜、醋椒小白菜、牡丹生菜、菠菜蛋汤以及小葱拌豆腐,还有一碟手撕鸡,一条大鲤鱼,以及一个红烧牛肉炖萝卜,一盘的白切肉。   就算是王爷的饭食简单,下头的人也不敢怠慢,四荤四素一个汤。   还有两道主食,四道点心,丁田看了看:“你什么时候准备的呀?”   刚才一直在他面前的,根本没有机会出去吩咐人准备。   “我让王富贵去准备的。”王佐将人按在座位上,给他盛了一碗汤:“喝点热汤,然后吃   饭。”   “哦。”丁田开心的喝了汤,润了润喉咙。   王富贵又端来一盅补品放在他跟前:“田儿呀,这是一品官燕,吃点,补一补。”   “哇哦!”丁田果然眼睛亮了:“燕窝呀!”   哪怕是在现代,燕窝也是昂贵的玩意儿,一般人吃不起的东西。   “嗯,这两天看你跑来跑去的,春天又活儿多,给你补一补。”王佐将白色的炖盅揭开,里头是一小盅粉丝一样的东西,但是清甜的味道非常好闻。   丁田跟喝汤一样,端起来,发现是温热的,应该可以直接入口,所以非常好买的跟喝汤一样,一下子就倒进了嘴巴里,然后一抹嘴:“我跟你说啊……。” 第二百七十一章 草灰蛇线   王富贵都快没眼看了好么!   倒是王佐,一点不嫌弃,给丁田夹菜,偶尔还喂口饭,听他说那些事情,嗯嗯啊啊的答应着,其实听进去的不太多。   等丁田吃饱了,他也说完了:“发泄了一通果然是舒服多了!”   “嗯。”给他揉了揉小肚子:“出去走一走,不要吃完就躺着不动弹。”   “我都走了一天了。”丁田耍赖,现在最想在炕上躺着抚摸肚皮好么。   “再走走,我都看了一天的卷宗了,陪我吧!”王佐把人拉起来,半拉着半抱着出了门。“你也不怕被舅舅看到。”丁田出了门就赶紧站直溜。   “舅舅胆子小,从来不敢来这边,甚至连看一眼都不会。”王佐偷笑。   胡家舅舅胆小,对他这个宁王殿下是真的“敬而远之”,自从知道后院有着这道月亮门,他就再也不来后院了,看都不看一眼。   每日只跟刘文彬一起,教导孩子们。   自己也跟着刘文斌学一些东西,毕竟刘文彬是进士,而他是个小秀才,秋天的时候,还想去考个举人呢。   “我想……我想秋收之后再去京城。”丁田抬起头:“舅舅去北崇府考试,我家的那三个,也不知道什么情况。还有金不换家,也要秋后才能起行……。”   “那我也秋后走吧。”王佐倒是随波逐流:“我在这边,公事上交代清楚了才行。”   这个“交接”,也要看是什么。   想拖时间还不容易?   “你真好!”丁田顿时就开心了。   不过他开心了,自然有人不开心。   这一夜过去之后,第二日,一大早,吃过了早饭,胡家舅舅就让学生们默写了昨天他们答题的内容。   胡家舅舅跟刘文彬一起看他们的答案,其中有两个的确写得精彩,也有两个写的不太出格,平平淡淡,但是文笔工整。   看过之后,刘文彬觉得能有很大的希望,全员通过。   胡家舅舅倒是高兴的搓着手:“要是这能全通过了,那可太好了!”   “听说您在茶楼里,遇到了有学子说考题的事情?”刘文彬“刷”的打开扇子,给自己扇风:“怎么没听你提起来啊?”   “当天也是那么一说,谁知道真假?”胡家舅舅倒是痛快,直接就道:“幸好没信,那题目驴唇不对马嘴。”   刘文彬眼珠子转了一下,不说这个话题了,改了一个,跟胡家舅舅聊得很开心。   而丁田那边,上了差之后,就被金不换抓了壮丁:“昨天我在考场充当大夫,你跑了一天   的案子?”   太不应该了!   昨天他只是想去考场感觉一下考试的气氛,结果……错过了。   “今天还得去呢,跟不跟去?”丁田太知道他了,只要跟案子有关的事情,他跟定了。“跟!”果然,没让丁田失望,金不换一口就答应了。   于是,田捕头今日又重新组了一下,昨天二十个人,今天分散开,四人一队,分为五队,他分配了任务给他们,然后自己带着丁田、老郑叔跟金不换,去了吴家。   吴家今天来迎接他们的就是吴老爷,亲自给开的门。   —开门,丁田就惊讶了:“吴老爷,你这是?”   只见昨天还精神抖索的吴老爷,今天确是神情萎靡,一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上,更是红了眼眶,眼袋发青。   “唉,进来吧!”吴老爷放了人进来后关了门道:“那逆子在后头,你们去问吧,昨天回 来就一个劲儿地说什么骗人,还差点把书房给点了,这个逆子!”   再是喜欢老儿子,可也不如自己的老命重要啊!   这春天的时候,天干物燥,真着了火,扑不灭的,全家都得跟着遭殃。   一行人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书房,见到了吴良辅。   吴良辅是个少年人,只有十六岁,长的倒是挺有福气,吴家也算是富裕人家,不愁吃穿,加上从小读书的人坐着的时候多,所以胖一点,富态一些。   只是如今这位小胖子,趴在坑上直打滚:“那不是我的错!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你说的什么是真的?”田径进了来:“你弄到了府试的考题!从哪儿听说的?”   “你是谁?”吴良辅一下子就滚了起来:“头发有些乱,身上的青衿直缀都出了褶皱。”整个人的脸色有些发红,好像是兴奋太过,又有点神经异常。   看他这样,不止是丁田,连老郑叔都戒备了起来。   “我是捕头田径,我问你,你从哪儿听说的考题?”田径步步紧逼,手都按在了刀柄上。今天来,他们都穿着公服,代表的是衙门,也带了佩刀,连老郑叔都带了一把在腰上挂着   “我……我……我……!”这人被田径冷声问话,估计是感觉压力太大,白眼一翻,晕了   过去。   “我的儿……!”到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吴老爷也不是真的要逼死自己的儿子,一看儿子晕了过去,从小溺爱的习惯,顿时就上来了:“快去请大夫……。”   “吴老爷,在下是大夫,能让在下看看他么?”金不换这个时候倒是有了用武之地。   “好,好!”吴老爷没见过金不换,但是他知道不换先生的大名。   金不换客气的洗了手,检查了一下吴良辅这位小少爷,又给他把了脉,神情有点奇怪:“小少爷……多久没睡了?”   “昨天回来就嚷嚷,不过说了不让他出门,他在书房里闹腾了半宿,后半夜才睡着,这会儿……吃过早饭,又开始闹腾……。”吴老爷尴尬的不得了:“平时他不是这样的……虽然有   些娇气,可不会忤逆……唉!”   田径问他:“你昨天出门去打听了?”   “嗯……我出门打听了之后,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吴老爷小声的道:“但是我们家也没那么广的门路,去打听府试的考题啊?我家三代贫家农户,不然当初我也不会外出讨生   活。”   吴家还是在吴老爷这一代起来的呢。   人脉什么的,基本上也是在商圈里,搭不上人家读书人的圈子,要不然,吴良辅也不会在学院里用钱开道。   只可惜,读书人的清高脾气,让他们最讨厌讨论铜臭。   连带着吴良辅也没得到什么好,不过他有钱,又嘴贱,大家闷了的时候,倒是乐意逗弄他一番,活跃气氛。   “我知道。”田径道:“吴家算是良善人家,不过贵府小少爷醒来,还是要继续问话的,他解释不清楚,恐怕不太合适。”   说的委婉了点,但是意思,吴老爷明白。   那边,丁田小声的问金不换:“我觉得这不太对啊?这人是激动的晕过去了?还是害怕的晕过去了?”   这小子神经有点不太正常。   情绪看起来,也很诡异啊。   “都不是,他是饿晕过去了。”金不换却收拾了一下东西:“给他灌点人参鸡汤之类的,一会儿就好了。”   丁田扭头吩咐跟进来的吴老爷:“人参鸡汤一碗,盐水一碗,糖水一碗,快!”   “这、这一大早的,哪儿有人参鸡汤啊?”吴老爷傻眼了。   人参又不是大萝卜,谁家没事准备这玩意儿?   何况人参鸡汤熬煮的时间非常长,又要讲究火候,一时半刻的都不可得……。   “那就去拿点盐巴,冲一碗浓一些的盐水,再给来一碗汤水。”丁田就知道,以吴家的家底,是不可能有着昂贵的人参鸡汤的,这东西,连张家都是张老太太作天作地的才会有。   其实说白了,就是这人需要来点糖盐水,补充一下糖分和盐分,这是最基本的体液补充剂   嗯,糖水盐水他们家倒是有。   很快就端来了,丁田跟金不换一起动手,非常给力的把人扶起来,灌进了两大碗水,不一会儿,人果然就悠悠转醒。   这会儿脸上的潮红也下去了,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   “说说吧,怎么回事?”田径就站在坑边上,一点不客气地继续逼问。   “那件事情,是我不小心听到的……。”吴良辅蔫头耷拉脑的道:“那天,我去酒楼跟几个朋友吃酒,半路跑去茅房……在回来的路上,路过一个包厢,那里的人说的,府试的考题搞到了,是……我听了内容,虽然只有几句话,但是足够了。我回到酒席上,就假装不胜酒力,跑回家里……我知道,这是个机会!从小,我就知道,家里的家财都不是我的,大哥可以得六成,油坊肯定是他的,而我只能有四成,外头那些田地么?我去过,村子一点都不好,还有小孩子随地乱撒尿……我不要去村子里过下半辈子,如果我考中了秀才,就能在城里买个小宅院,在城里才能体面的过日子,在村子里怎么过?都是一群泥腿子。”   “放屁!”吴老爷大怒:“你爹我就是泥腿子出身,村子里哪儿不好?要不是因为家里的买卖需要在城里,我都想去村子里养老了!这个城里有什么好的?吃个葱都需要花铜板去买,在乡下,房前屋后都是菜园子,买菜吃的都是傻瓜!”   然后一屋子的“城里买菜吃的傻瓜”看着吴老爷对着幼子一顿好骂,骂完了才气喘吁吁的道:“田捕头问什么,你就说什么,再敢有隐瞒,我打折你的腿,让你当乞丐去要饭。”   吴老爷是明白人,自己是草根出身,没啥靠山,全靠能干,实惠和诚信立足,自己这个小儿子啊,被老妻跟自己惯得不像样子,但是有些事情可以给他收拾善后,有些事情超出了他们能承受的范围,就沾不得。   今天不说明白了,吴家就没有明天了!   “你记得那天是几日之前?”丁田问他:“好好想想。”   “十天前,天黑后。”吴良辅道:“我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是十五,月圆之夜,还是我那个朋友的生辰,我们其实是给他庆生去的……不过他说人小,庆生不吉利,不如就说喝酒吧!所以……。”   所以他记得很清楚。   金不换问他:“你可跟你的同窗们提过此事?”   “没有。”吴良辅摇头:“此事我瞒着他们还来不及呢?为什么要告诉他们?我就跟张家那个不能考试的炫耀过,他不能考试,加上在家闭门守孝,出不来……出来也不可能去酒楼那里……。,,   所以他才敢跟他说,其他人他一个字都没泄露。   丁田摸了摸下巴:“可是,他当了一回长舌妇,将你跟他炫耀的内容,都跟人说了呀!”“啊?”吴良辅傻眼了:“他……他长舌?”   “是啊!”丁田点头承认。   吴良辅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状若疯狂……。 第二百七十二章 我们自己去   “那个家伙……每天装的多清高!”吴良辅恶狠狠的道:“还说我娘长舌?我娘都没他长   舌!”   看来,恩怨累积的很重啊!   “你娘就是喜欢一些传闻……。”吴老爷尴尬了。   吴太太是从农村来的妇女,自然喜欢传一些小道消息,说实话,这在古代,长舌妇什么的,真的很常见,毕竟大家都没什么娱乐活动,既没有广场舞,也没有新闻可以看。   再说,吴太太虽然长舌了点,但是他们家是商家,又不用遵守读书人那些清规戒律,何况她都多大岁数了?也不怕被休弃。   跟着吴老爷,吃过苦头,守过父母双亲的孝。   还有两个儿子,女儿已经出嫁,大儿子连大孙子都有了。   吴老爷就更不可能休妻了。   对于老妻的那点爱好,吴老爷还是不以为然的……在村子里,他见多了泼妇,老妻已经很好了。   但是他的不当一回事,不代表儿子们就不当一回事。   当然,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吴大公子都成亲有了孩子,对母亲是孝顺的,儿媳妇也乐意跟母亲小声说一些女人圈子里的事情。   可吴小公子就不行了。   他在学堂里就听张家人说这说那,等到上了书院,更是奋起反驳,他母亲再不好,也轮不到外人来说到。   于是,他跟张三少爷就这么结下了仇怨。   其实,张三少爷的母亲也是个长舌妇,只不过张家管得严,上头两层婆婆,一个太婆婆,一个自己的婆婆,她可是孙媳妇儿,那日子过的,别提了。   能嚼舌根子散发一下压力,也不错。   不过只能偷偷的……。   “谁家的女眷不说点是非?”田径无所谓的道:“我家那婆娘,还老是问我案子的事情呢!一堆不是死人就是谋杀的,一个女子也不怕。”   他这是给吴老爷一个台阶下,长舌妇什么的,在这边城,企事业算不得什么大事。   从吴家出来,总算是搞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但是……丁田犯愁了:“他是路过偷听的,那   要上哪儿去找人?”   “是在酒楼的话,那就去那个酒楼打听呗!”田径带着他们去了吴良辅说的那个酒楼。   这是一家叫“春望酒楼”的中等酒楼。   中等消费的地方,还兼卖一些卤味,可以打包带走的那种。   他们去的时候,酒楼才开门,而且还不到吃中饭的时候,所以也没什么客人,正好,老板正在柜子那里盘算着,见到他们还愣了一下:“田捕头?”   “柳老板。”田径一笑:“您还亲自坐镇啊?”   “不亲自坐镇,交给谁我都不放心。”柳老板家的这个酒楼好像是新开的,里面很干净。   没有老酒楼那种怎么洗刷,都无法彻底清洗干净的油腻感。   “这次来是问个事儿……。”田径对柳老板倒是挺客气,打听的事情也非常简单,不用威胁啥的,直接就问了。   “哦,当天包了雅间的人我认识。”柳老板笑着道:“就是四海赌坊的邱管事,你是知道的,他们赌坊里的人,都豪气,我这小店里卤味不错,他们经常来买,而且晚上的时候,他们那里也灯火通明的,半夜来点卤味下酒不错,我这儿呢,晚上有伙计打更,也只卖卤味,其他人都去休息,算是个进项。”   这是小店的生存之道,卤味别看卖的便宜,但是利润高,而且下水啊,豆干啊,都可以是卤味的原材料,卤一卤,放着,凉着吃,或者热着吃,都无所谓。   “怎么是他?”金不换撇嘴。   “他怎么了?”丁田小声问。   “邱武,是四海赌坊最早的打手,后来当了打手头儿,最后变成了管理打手的管事,是个   狠角色。”金不换道:“打起架来不要命,四海赌坊的东家很赏识他,据说他还救过东家的命,好像是有赌徒输红了眼,揣了刀子来找东家拼命,然后他替东家挡了一刀?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知府大人将此案不了了之,那个伤人的赌徒,再也没人见过。”   不用说了,不是被人宰了出气,就是被人悄无声息的处理了。   且赌徒的家人都不吭声,死了个赌徒而已,还给家里除了个祸害。   所以就算是人没了,也没人追究,大家遇到这种事情,讲究的就是“民不举,官不究”。没人去衙门闹,报失踪人口,衙门也不会管,毕竟衙门也不是闲的没事干,对一个赌徒的失踪穷追猛打。   一个是没那个意思,另一个则是不值得。   古代生产率低下,生活水平也不好,没那么多精神和物质,去千方百计的寻找一个赌徒,失踪人口那么多,找一些良民家里被拐卖的孩子都比找个赌徒值得。   “从那以后,这邱武,就成了打手头子,等过了几年,好像是四海赌坊的那个管事,也受到了牵连,反正人是没有了,空出来的位置,邱武就顶上了,他是个胆大的,敢拼的,但是又心狠手辣,别人不敢干的事情,他都敢做。”金不换道:“为四海赌坊没少立功,他打听府试的考题,估计是拿回赌坊去做盘子。”   盘子,就是“赌”的意思,赌坊里总的有个理由赌吧?   太小的打赌,没什么意思。   需要大一点,刺激一点的,四海赌坊是什么都能赌的地方,不仅能赌钱,还能赌人,赌命   拿科举考题打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是四海赌坊的底气。   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以前的那位学政,是个老古板,看不起当时的知府,所以考试的考题,都是学政大人自己出,知府大人跟着看卷子就行了。   现在不一样,新来的孔学政,那可是孔府出来的,圣人后裔,加上杜知府为官清廉,他是以实际政绩升官的,何况马上就是巡抚了。   知府还可能贪赃枉法,巡抚呢?   马上这位就要升职了,肯定不会徇私。   加上杜知府到底是从底层上来的,十年的县令生涯,让他无比的亲民,在北风府,他也是   政绩斐然。   而且,孔学政能当上学政,多亏了杜知府的政绩,他破案加处理民生事情,牵连了几个读书人,原来的老学政大人觉得脸面上挂不住了,只好乞骸骨,上书致士,回老家养老去了。   孔学政就补了过来,一来就非常看好杜知府,觉得他是个办实事的官员,本以为北边民风彪悍,加上听说杜知府曾经还参加过战斗,拎着刀片子守城,跟蛮族对着砍……还以为是个莽夫壮汉,谁知道杜大人十分清雅,且受得住清贫,政绩也非常好,所以,他跟杜知府倒是相处的不错。   “你是说,他们是用考题内容做赌局?”丁田眼睛都瞪圆了:“胆子真大!”   “不大,显得出四海赌坊的能耐么?”金不换道:“以前也没这么张扬,这次却……有点耐人寻味啊!”   “那我们去四海赌坊!”丁田道:“问一问,那个邱武。”   “恐怕,田捕头不会去。”金不换小声的道:“四海赌坊的水太深,他是不敢得罪的,而且……这个案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金不换是对案子感兴趣,丁田同样如此。   但是田捕头就不一样了,他看案件的同时,也要注意一下,探查的方式,以及需要他去探查的地方。   这不,听说了是四海赌坊的邱武,金不换知道的人,他更知道了,邱武是个狠角色,亡命   徒。   加上四海赌坊的背景深厚,他考虑了一下,将四个人带了出来后道:“回衙门。”   看他神色严肃,丁田没多问,回到衙门之后,田径去找府尊大人,而丁田则是跟金不换对视一眼。   等田径走了,丁田才跟金不换道:“我们自己去!”   老郑叔就顾虑了一下:“那地方可不容易进去,更不容易出来。”   “我俩去!”丁田道:“您老不用跟着了。我是个爵爷,他是我的清客,我们俩去赌点小   钱,没事吧?”   老郑叔明知道丁田是在胡说八道,但是他又不能反驳,想了一下,到底是不放心:“我让郑当跟着你们去吧?我这把老骨头,就不跟着去了。”   郑当是老郑叔的长子,年轻力壮,又有点身手,他觉得不换先生一个文弱书生,保护不了丁田,还是让儿子去吧。   就算是挨打,儿子也比不换先生抗揍。   金不换明白他的意思:“好吧,带着他也行,帮我拎着点东西。”   丁田乐了:“去赌坊,是得有个人拎钱箱子。”   “拎我的药箱。”金不换淡淡的道:“钱箱子就算了,我家钱箱子都归我媳妇儿管着。”丁田更乐了:“嫂夫人驭夫有道啊!”   金不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家我媳妇儿说了算,外头的事情,我说了算。”   丁田撇嘴,他也有媳妇儿……就是性别不是女的而已。   中午的时候,丁田去问了捕快,田捕头去见杜知府,被留了饭,没回来。   丁田跟金不换是在牢房这边吃的,因为没了犯人,牢房这边的食材倒是富裕了不少。中午的饭菜也丰富了许多。   虽然是猪肉炖豆角干,油水十足,还有酱炒鸡蛋,以及一笸箩的蘸酱菜。   吃饭的时候,丁田就扣瘦肉吃,肥肉都夹给了坐在他旁边吃饭的郑当。   郑当正是个大小伙子的时候,吃的多,而且古人都喜欢吃肥肉,有油水啊,就是丁田喜欢吃瘦肉,他吃肥肉也就吃点五花肉,大肥的肥膘,他吃不下去。   “丁司狱,你怎么不吃肥肉呢?这肥肉多少吃啊?”郑当吃的欢实。   “你吃吧!”丁田干笑了一下:“我就喜欢吃瘦肉。”   大肥肉谁吃得下啊?   吃过了午饭,去午睡了一个时辰,田捕头还没回来,丁田跟金不换道:“他是去了多久了?还说不明白了吗?”   “我觉得他是在等你去,你可比他头大多了。”金不换道:“他教你那么多东西,其实还是觉得这个案子太大,他一个人办的话,吃力,你是个爵爷,又有王爷当靠山,才不怕被人钳制,所以他肯定在知府大人那里等着你自己憋不住了,跑去跟知府请命……。”   “我就不去跟府尊大人说了,估计说了也没用。”丁田来了古代这么久,也多少知道点官场的规矩。   “你要是去请示的话,估计府尊大人不会同意。”金不换小声的道:“如果他同意了,你就等于奉命行事,到时候责任都是他的……。”   就算杜知府再如何清正廉明,也得遵守官场潜规则。   “所以我就不请示了。”丁田雄赳赳气昂昂的道:“我们自己去!”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一探四海赌坊   四海赌坊,就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   此地隔壁就是几个青楼楚馆,而这里的另一个隔壁,则是酒楼林立,可以说,这里是城中心了。   不管是青楼楚馆,还是酒楼饭店,都是走客流量最多的地方。   而四海赌坊,单独占了半条街。   整个四海赌坊的格局非常简单,是个“王”字形。   前头一排是门脸儿,两边各有一个场子,左边赌大小,右边推牌九。   二进则是麻将,左右都有四五间房,客人也比较高级,都是有钱又有身份的人,例如某家老爷,将家里的生意交给小辈去打点,自己养老。   在这里打麻将,虽然是真金白银,但是图个乐儿,而且本地的老一辈几乎都彼此认识,在这里还能斗一斗气什么的。   最后一进就是大盘了。   赌钱最少一百两起,上不封顶。   “据说这里最轰动的一次,就是有两个商队的少东家,在这里斗富,推牌九,一局一千两!”金不换一边走,一边给丁田普及知识:“那一场,据说两个少东家,在这里丢了上万两的银票!四海赌坊在门口放了十万响的鞭炮!”   赌坊是庄家,抽成也够他们狠赚一笔了。   “还真敢开盘,这么大的赌注,他们就不怕血本无归?”丁田好奇了:“那可是商队,人   家拍拍屁股走人了,他们上哪儿找人去?”   “这就是四海赌坊的厉害之处了。”金不换道:“他们刚开业的时候,就有无赖惯了的商队的人来这里赌钱,输了又拿不出来钱,就在赌坊里借钱继续赌,然后打欠条,结果回了商队之后,连夜出城,都没想过还钱!结果你猜怎么着?”   “被抓回来了?”丁田猜测:“肯定早就安排人手盯着他们了!”   “没,他们自己乖乖回来还债了。”金不换白了他一眼:“抓人?人家大型的商队,上千   人口,光是护卫就有几百人,出去草原上天大地大,要是没有护卫,商队的安全就没保证了。   ”   “那他们是?”这就让丁田好奇了。   “他们的商队,出关的时候,让人将货物全都扣下了,因为欠了四海赌坊的钱,要么,去把欠债还了,要么,货物顶账。”金不换砸吧嘴:“那商队也是有背景的,好像是个什么官儿家的,然后……他们就认怂了,不止还了钱,还按钱庄的利息,给了这几日的利息钱,四海赌坊的人开了个条子给他们,他们再去边关,领了东西才出的关,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时间长了,经常出关做买卖的人都知道了,谁也不敢惹四海赌坊,渐渐地,他们的名声就传了出来,加上前些年,官员们倒霉,而四海赌坊还是屹立不倒,都是来回跑买卖的,谁也不是傻子,一琢磨就知道他们的水有多深了。”   说着,他们已经到了地方。   虽然是下午,但是四海赌坊还是开着门的。   而且这赌坊占地大,门面也嚣张,就是整的比较高级,不过装修的再怎么好看,也改编不了它是个赌坊的事实。   “这地方倒是挺有意思……。”丁田第一次来赌场,有点小兴奋。   古代的赌坊啊……牛角县那种小地方不用想了,青楼楚馆跟赌坊是没有的,连饭店都没几   个。   他刚说完,一个赌徒就被人从赌坊里踹了出来,打了好几个滚儿,打手非常嚣张的对他呸了一口口水:“好你个老小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那条贱命能值十两银子?你要是压你家姑娘还行,只可惜,你家姑娘去年就嫁人了,现在是别人家的儿媳妇,跟你可没啥关系了!"   “我……我是她亲爹,我能压她!”这家伙一开口,就惨嚎:“我能压她!”   “压个屁!”另一个打手比划了一下:“你家啥都没了,还想赌钱?你忘了你媳妇儿都跟你和离了,你闺女都不认你了吧?要说我,老赌鬼啊,你就别再赌钱了,这些年你输的钱,足够你家裹上富裕日子了,何必呢?”   丁田心里还挺诧异,这打手里也有有良心的?   那个赌鬼不想走,还想爬进去,被两个打手扯着又给拖到了隔壁的巷子里,一顿拳打脚踢之后,赌鬼没动静了,两个打手神清气爽的回来进了赌坊,看都没看外头人一眼。   丁田扯着金不换问他:“这打手还挺有良心的啊?”   “有良心个屁呀!”金不换看丁田的眼神,就跟看小白一样:“那老赌鬼明显是没有油水了,他们就算将他全身的骨髓都砸出来,也没几两银子,与其让这么一颗老鼠屎在赌场里搅和,不如撵出去的好,因为谁看了这家伙,都会害怕自己也成了他|隐么!”   丁田一擦冷汗:“懂了。”   说白了,老赌鬼的存在,让客人们不安,就像是一个提醒,让人始终保持着一点清醒,不会赌红了眼,不顾一切。   可是如果人人都能自制的话,不肯玩儿大的,赌坊上哪儿赚钱去?   金不换教育了丁田一顿,又对跟来的郑当道:“这次来,你就是我俩的跟班,不管什么情况,你都不要吭声,懂没?”   “嗯嗯!”郑当忙不迭的点头:“我早就听说过四海赌坊,来涨涨见识,以前我爹不许,我娘也说了,要是我敢去不正经的地方,就打断我的腿,我不敢的……。”   郑当是苦孩子出身,自家的压力也很大,他还是老大,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们,全家都指着他跟老爹当狱卒赚来的钱吃饭呢。   像是赌钱这种事情,他连过年的时候都没赌过。   尤其是刚才,看到了老赌鬼的下场,他更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对赌博这种事情,从心里觉   得反感。   “走,进去!”丁田打开一把扇子,非常有底气的走在前头。   金不换叹了口气,对郑当道:“一会儿机灵点。”   “哎!”郑当立刻点头,他一定机灵。   三个人到了门口,踏上了台阶。   四海赌坊的门前是六级台阶,倒不是想让自家门槛高,而是避免了某些人说进错了门。   六级台阶,一般人家不会起这么高的台阶,最多二三阶就不错了。   而六级台阶,你总不能说,你走过了门吧?   踏上台阶,就等于是明确的来赌坊里耍钱的,赌坊不是硬拉你来玩儿的。   四海赌坊门口站了七八个小厮模样的人,一水儿的短打扮,清清爽爽的利索干练。   只是来人的时候,帮忙开个门,并且喊一嗓子:“贵客三位到!”   有认识的会喊名字,比如什么“李大爷到!”、“王掌柜到!”的,都报个万儿。   而丁田是第一次来,脸生得很;金不换来过,但是他是来给打手们看外伤的,进进出出走的都是小门,这还是第一次走大门。   郑当就更别提了,他就是个小透明好么。   这门口的迎客小厮都是训练过的人,眼力见儿特别好,见了人来,帮忙开门还喊了一嗓子:“新来的三位贵客到!您三位请。”   他这一嗓子喊的“新来的”,是给里头通风报信,意思就是来了新的肥羊。   果然,三个人一进门,就引来了一片目光。   大厅里一个巨大的柜台摆在北墙那里,墙上一个大大的“赌”字甚是嚣张的挂在上头,柜台下,是几个小桌子,都是一些赌钱的人在押注,东西两边的屋子是通着的,只用帘子隔开。   一般的赌坊用的帘子是块灰不拉几的布,而人家四海赌坊用的是绣着花儿的……绣帘。   而且这屋里人虽然多,但是因为房间建的时候,举架就高,倒是不憋闷,且因为房间纵深,这屋里点了不少的蜡烛,照着这屋里亮如白昼。   而窗户上也挂着窗帘,绣花的那种,这种帘子却是青色的,不透光。   屋里再点燃蜡烛,就像是时间永远都是固定的一样,非常的能迷惑人心。   听到有“新人”来,就有庄家和一些赌徒看了过来,看过去之后,眼睛就亮了!   是个肥羊!   丁田穿着一件十样锦绸衫,这种锦缎在灯光下,不同的角度,是不同的色彩,可以说,烧包必备!   光是这一件衣服,已经够耀眼的了。   何况丁田的腰间绑着一根彩红色的腰带,腰带上挂着一面翡翠玉牌,坠着青色的流苏,另   一边挂着的是缂丝扇袋,连香囊都是金丝锦的……。   头上插着的是男士用的金发簪,上头镶嵌着彤红彤红的鸽子蛋那么大的一块红宝石。   脚踩踩着的是石青色妆花缎做成的蟒头单靴。   手上一把湘妃竹骨泥金面的折扇,一步三晃悠的进来,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尤其是手指头上,左手戴了三个戒指!   一个赤金镶红宝石的、一个纯金镶珠玉的、一个金镶碧玺米珠。   右手戴了俩,一个翠镶金里扳指,一个金镶珍珠翡翠戒指……。   再看金不换,虽然也很富贵,但是他这身衣服是媳妇儿给打点的,就没丁田那么爆发,只是普通的富贵人家的样子。   而郑当更只是一身短打扮,虽然里外都是新换的新衣服,可他一看就是个跟班的……还背着个箱子,里头装的银子?   明眼人一看,丁田就是那只肥羊。   丁田被这么多人看,也有点别扭,说实话,这身打扮是他故意为之,烧包是够烧包的了,但是不暴发户,他怎么进来?   怎么能引人注意,甚至去大盘那里赌一把?   “三位,是来押大小,还是推牌九?”镇场子的管事满面笑容的亲自接待,这样的肥羊,在这边陲小地方,可少见了。   “一把多少钱呐?”丁田开口就说钱。   管事的更是笑容满面了,因为这口气,一听就是个新人啊!   “您第一次来吧?先玩几把小的熟悉一下,我们四海赌坊公平的很,您不用担心,大小怎么样?这个规则最简单……。”管事的口沬横飞,引着丁田去了东边专门押大小的场子。   金不换跟在后头,郑当更是紧张兮兮。   一看郑当的反应,全场的人更乐了,这群人一看就是新手。   肥羊加新手,不宰一把都对不起自己今儿这幸运的点!   而丁田也觉得,如果从最低级的开始赌钱……他这一下午的时间都不够用了,所以进来之后,就表现的非常自大。   赌大小是最普通也是最直接的赌法,而这个场子只赌大小,好几个桌面,都有荷官在摇色子,大声的吆喝:“押大押小,买定离手!”   不少人兴奋,也有人唉声叹气,那是输了的人。   不过没有乌烟瘴气,因为这个时候,人们还是非常单纯的,没有吸烟这个举动。   只是很多人聚在一起,良莠不齐,当然,脏乱差是没有,但是味道就不敢恭维了。   有贩夫走卒,抠脚大汉,拉屎的没有,但是放屁的可就不太讲究了。   加上古代人口腔清洁不到位,口臭的也有,不是什么人,都非常讲究的用青盐和柳枝刷牙漱口的,丁田倒是每天都需要。   所以丁田一进来,吸了口气就捂住了口鼻:“你这里……什么味儿啊?” 第二百七十四章 邱武   “这……没有味道啊?”管事的在第一进混的都习惯了,对味道不是很敏锐,尤其是这个时候,因为天气都暖了,门窗都是开着的,还能有什么味道?   丁田脸都青了:“找个僻静的地方玩,这么多人,闹哄哄的干什么?烦不烦啊?”   说完,一甩袖子就退了出来。   金不换叹了口气:“管事的,找个安静点的场子,我这位小友,可金贵着呢。”   “是,是!”管事的丝毫不介意,丁田拂了他的面子。   金贵好啊,不金贵的人他还不接待呢!   出来之后,丁田就在管事的殷勤领路下,去了第二进,第二进有单间,不止是玩麻将的单间,也有押大小的单间。   刚才的场子里,压得都是一些碎银子,成色不好;铜板,一个个油腻腻的,也没几个新的一看就是走平民路线的地方。   但是在二进,就不同了,这里丁田在赌桌上看到了银子,没有铜板!   管事的小心翼翼的赔笑道:“这里只能压银子,不收铜板的,不然大家赌注那么大,一大筐铜板放上来……不太方便啊!”   结果丁田一脸的嫌弃样子:“那是银子?”   “啊?”管事的不明白了,这怎么还一脸嫌弃的样子?   丁田就是来找这里说了算的,不闹出点事情,怎么能见到那东家?所以他是来作的:“我以为我看到的是石头!”   “啥?”管事的更懵了。   这个时候,二进的管事的过来了:“公子第一次来?”   一进的管事一看二进的管事来了,赶紧一躬身:“二哥,这位小公子就交给您接待了,我这前头还有事情,就先回去了。”   “去吧!”二进的管事一摆手。   一进的管事就溜了。   他们这里一进、二进跟三进分别由三位管事的在管理。   每一进都有一个管事的,最高最好的当然是三进的大管事,二管事在二进,三管事在一进   管事与管事的之间都存在竞争关系,谁赚得多,谁才能得脸,荷包才能丰厚。   而且大掌柜的是总览所有账本的,东家则是查账,收钱的。   平日里东家不露面,都是管事的在,大掌柜的只管账目,照着账目给钱就行。   所以出面的是管事的。   “你们这样的,也叫银子?”丁田十分嫌弃的看着桌子上放着的灰扑扑的银子块。   “公子,我们这当然是银子了!”其中一个赌徒不服气的道:“这可是我的血汗钱!”那赌徒穿着还算好,是个半旧的绸缎衣服,只是双目有些发红,看样子是赌了很久了。   丁田撇嘴:“那银子的成色,我以为是银矿石呢!”   这意思就是说,这东西是未经提炼的吧?不然颜色怎么能那么差?   丁田这种娇气的举动,让二进的管事非常满意,越娇气,越是代表这小公子第一次来,而且家境优越!   “您是来玩儿的,您看不上这些,那去雅间!”二进的管事比一进的管事更殷勤:“雅间里都是高雅的人士,您去了,保证喜欢。”   “但愿吧!”丁田撇嘴:“走吧。”   二进的隔间真的非常雅致,要不是赌坊,这地方都快赶上杜知府的书房了。   这是真的,二进的管事领着丁田他们去的第一个雅间,上头挂着个兰花的门牌,没写字,只有雕刻镂空的兰花,但是做工非常不错,一看就是非常讲究的地方。   而且进了门之后,里头有三张桌子,有几位客人在押大小,没有吆喝声,就连荷官说话都很清亮,所有人都像是闲庭散步一般,没有外头那么吵,那么闹,气氛好,的确是高雅。   何况这些人……丁田认出来几个,跟舅舅打过照面的那两位读书人,还有些不认识的,但是一看就是读书人,虽然没有穿着青衿直缀,但是他们的举动很是文雅,不似外头的赌徒那么   激烈。   而且他们用的银子,成色也的确比外头的好。   只是……丁田是来作的啊!   “这个也不好,用银子……哼!”丁田非常淡定的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来一个小金锭子。金锭散发着纯净的金色,在灯光下,金色更是耀眼,而且会反光!   这小金锭子是一两的金锭,且是“八宝联春”的样子,这在富贵人家里,都是用来给孩子压岁用的,看这成色,是赤金!   “就没耍金子的地方?银子那么白,还那么难看……我就喜欢金子。”丁田知道,在这个边陲之地,有这样赤金的东西少见,何况他是来找人的,没见到正主,他就得作啊!   “有,有!”二进的管事深吸一口气:“三进的赌注都是大的,也有专门的用金子做赌注的场子,就是……您……您想玩儿多大的?”   潜台词是,你有多少金子?   丁田非常拽的从自己的金丝香囊里,抠出来一颗拇指肚大小的,金灿灿的珍珠:“你看这个,值多少金子?”   “贡珠!”二进的管事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顿时就惊呼出声:“你……请问小公子贵姓?   ”   “你才公猪呢!”丁田破口大骂:“你全家都是公猪!”   刚来这里就被人骂,丁田这小暴脾气一起来,作天作地,他今儿来就是为了“作”的!   金不换非常尴尬的拉着他解释:“他是外地口音,说的是贡珠,不是公猪,你听差了……   ”   丁田:“……是么?”   一副怀疑的样子,明显是个被惯坏了的公子哥的架势啊!   “是,是的,小的曾经见过贡珠,就是这种金色……价值连城啊!”二进的管事丝毫不介意被无缘无故的骂了一顿,只是还在追问:“不知道小公子贵姓?出自哪家府邸?”   这个要弄清楚,北地好像没有能拿得出贡珠玩儿……这样的豪门。   “来你们这里玩儿,好像不用自报家门吧?”金不换替丁田挡了这个话题:“找个好点的台面。”   “是,是,请去三进,那里最高雅。”二进的管事知道问不出来什么,这个陪同的人一看就是个老于世故的,也是,这么一个愣头青出门,在外面不知道得成什么样,不给配一个老于世故的人陪着,恐怕得惹事。   其实,就算没有金不换,丁田也是来惹事的好么。   二进的管事把他们送进了三进,三进的院落,安静又大气,就连过往的人都少,进了院落之后,没见到三进的管事,二进的管事抓了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小厮:“去请大管事过来,有贵客到!”   在这里做小厮的,那都是机灵鬼儿,一见到丁田这身打扮,就知道是头肥羊,而二进的管事能将他带来三进,那就不是肥羊这么简单了,指不定是一头金羊羔子!   “哎!”小厮飞快的跑了。   二进的管事将丁田他们请进了一个雅间。   这雅间布置的相当大气,双开的门,雕花的窗,素雅的布局,不像是赌坊该有的地方,倒像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客房。   桌子上铺设的都是锦绣,太师椅,连茶上来,丁田喝了一口……没尝出好坏,倒是金不换摇头晃脑了一下:“嗯,不错的铁观音。”   丁田这才知道,喝的是铁观音,他也跟着摇头晃脑了一下:“不如冻顶乌龙好喝。”   二进的管事打了个哆嗦:“冻顶乌龙……您喝过?”   “喝过啊!”丁田大刺刺的道:“比这个好喝。”   “那是,那是!”二进的管事点头哈腰:“这只是普通的安溪铁观音,当然没法跟冻顶乌龙那样的绝品好茶相提并论同时心里翻了个个儿!   铁观音,只要有钱就能买到,当然,极品的铁观音那都是贡茶,有钱也买不到,何况你有钱……敢买贡茶喝?   而冻顶乌龙则不同。   首先,虽然两个茶都同属乌龙茶,但是冻顶乌龙茶可是正儿八经的贡品茶,不像是铁观音,得分等级。   冻顶乌龙哪怕是茶叶沫子,那也是贡品茶叶沬儿!   乌龙茶里,冻顶乌龙是纯粹的贡品茶,只有上头赏赐下来的才有的喝,市面上根本不流通   I   那可是贡品,谁敢流通贡品茶?   不用人赃并获,敢有风声,朝廷就得派人来查。   而能喝到冻顶乌龙,还能品出来好坏的……这小公子家里是干什么的?   “还行吧?”丁田扯谎扯的面不改色:“不过我喜欢武夷山的大红袍。”   武夷山的大红袍,也是贡品茶,只不过分等级。   丁田一个连好赖茶叶或者是沫子泡出来的水都分不清的人,其实也就记得几个有名的茶叶的名字而已。   现在想要忽悠人,他就挑自己知道的扯,曾经去饭店吃饭,有一款饮料,就叫“冻顶乌龙茶饮料”来着,一瓶要五块钱呢。   当时他喝过,其实就是为了解渴,根本没尝到啥味道。   到了古代……他开始是不怎么喝茶的,一个是茶叶太贵喝不起,另一个则是没那个习惯。茶叶的好坏他根本喝不出来好么。   还是跟王佐在一起时间长了,王佐给他不少好茶叶,王富贵每次都跟他嘀咕半天,让他好好珍惜这些好茶,都是贡品呢。   他这才知道点,古代讲究非常多,现代一瓶普普通通的饮料,都敢用冻顶乌龙,那是因为现代工艺改进,加上种植面积广。   古代就不行了,好茶叶,可不那么好得。   “您还喝过大红袍啊?”二进的管事小心翼翼的道:“是极品的吗?”   极品大红袍,可是贡茶,珍品大红袍不好得,一年就那么二斤多点的量,那是专门给皇上喝的宝贝。   “是铁罗汉。”丁田砸吧嘴:“比冻顶乌龙更好喝。”   “那是,那是……。”二进的管事冷汗都下来了。   “听说有贵客临门?”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粗壮的汉子,进来了。   这个汉子人高马大,面露凶相,就算是笑着说话,眼睛里的煞气也是非常浓郁的,一看就不像是个好人。   偏偏这汉子穿着一身锦衣华服……想装个有钱的大爷,却学了个四不像。   这样的人,哪儿像个有钱的财主啊?   倒像是将财主杀了之后,穿着财主的衣服的强盗。   大刀眉,老虎眼,嘴巴上留着个张飞一样的胡子。   金不换一看到他就告诉丁田:“这就是邱武。”   “这里就交给大哥了,我那边还有事情,就告辞了哈!”二进的管事一拱手,客气了一句,就往外溜了。   他想去找东家说一说……。   “去吧,去吧!”邱武非常不客气的摆了摆手,跟赶苍蝇一样。   而邱武身后跟着四个人,两个小厮,两个打手,跟二进的管事擦肩而过,进了门。   其中一个打手看到金不换,惊呼出声:“金大夫?你怎么在这里?” 第二百七十五章 —言不合就动手   这就尴尬了!   丁田扭头问金不换:“你的熟人?”   金不换摸了摸鼻子:“是我以前的病人,他打人,结果把自己胳膊摔脱臼了……平时自己会接回去的,但是那次比较凶险,脱的比较彻底……我就过来给他接了回去,然后让他养半年,不然他这条胳膊就别想要了。”   邱武疑狐的看着丁田跟金不换:“你们是什么人?”   他就再是个大老粗,也不会认为他们是来赌钱的了。   尤其是他身后的小弟,欢脱的过去给金不换倒了一杯茶:“先生,您喝茶哈!”   小弟是个在打手界混了不短时间的老人。   自然,受伤什么的,也是家常便饭了,但是打手,尤其是这种狗腿子一样的打手,他们深知一个保命的道理,就是一个大夫很重要。   关键时刻,一个好大夫,会救你一命!   因为但凡是大药房的大夫,他们是不出诊的,小药铺子的大夫,他们的医术有不可靠。而且不管是什么大夫,都很看不起他们这种人。   打手、家丁跟乞丐是一个等级,都是下人,或者干的都不是人事儿。   所以,他们对能给他们看病,接骨,续筋的金不换,是很客气的。   而金不换呢,对于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毫不手软,接个脱臼而已,别人他可能就收二十个铜板意思意思,再卖给对方几服药就行了。   可是跟打手们,他就要了五两银子的费用,又开了个死贵的药方,让他静养半年,实际上,也是为了这个打手好,不好好养的话,他的那个胳膊,恐怕会习惯性脱臼,到时候可就糟了   他一个当打手的,胳膊老是脱臼可就不好干这个活儿了,要是碰瓷儿的,金不换都不会给他费心写那个昂贵的药方。   换了普通人,他估计就收两个鸡蛋……。   “我叫金甲字不换。”金不换道:“是个大夫。”   当然,爱查案、验尸和研究刑罚的大夫,估计这世上,没几个。   “不换先生?”金不换的大名,在府城里还是有点热知道的,邱武有些不太肯定的道:“来这里玩儿?”   “不是,是来找你的。”金不换看了看丁田:“这位少爷找你问两句话。”   “问什么?”邱武只注意金不换了^   没办法,大家都说金不换是丁爵爷的门客,以及田捕头,他们三个貌似都受过皇上的封赏就算没有升官,可他们绝对发财了。   邱武的目光短浅,只想到这一点,想着,要是来赌钱,那就更好了,这是个有钱的人。加上他看丁田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头金猪!   “你是怎么知道府试考题题目的?谁人告诉你的?是你自己做的决定,还是有人背后指使你如此行事?为什么?”丁田张嘴就问:“说了,我们这就走,不说,恐怕不太好。”   他也现学现卖,何况,他是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人员。   所以他问的非常全面,不给对方任何借口来糊弄他,或者敷衍他。   “你问我就要回答么?”邱武是个打手出身,就算现在当了管事,还是大管事,他也改不了那一身的习性,俗话说得好啊,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所以现在他就表现的特别无赖:“你谁呀?”   “你管我是谁?”丁田笑了:“问你话,你就回答,总比被带回衙门里受审要强。”   “噗!”邱武噗嗤一声就嘲讽的笑了:“带你邱爷爷回衙门?你有那个本事么?告诉你,   这可是四海赌坊,这里我说了算,让你站着出去,你觉得站着出去,让你躺着出去,你就得躺着出去!”   “你想让我躺着出去?”丁田乐了:“那你恐怕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认识金不换的那个打手就有些懵了:“不是,不换先生,这……我们老大也没干什么呀?   “那你说,他是怎么知道府试考题的?”金不换问那个打手:“他要是不说清楚,这事儿……恐怕没完。”   “说什么?”邱武满脸不在乎的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钱,不是万能的。”丁田道:“你花钱,也得有人肯卖才行,而且出题的是府尊大人,以及新来的孔学政,这两个人,别说你认识,跟他们交情匪浅,他们肯把考题这么重要的东西告诉你!”   “我……。”邱武眼珠子一转:“我是四海赌坊的人,你们衙门也敢拘?”   四海赌坊的水太深了,邱武这样的根本连边儿都没摸到,不过他在底层混了这么久,非常有眼力见儿……没有眼力见儿的都早早的死了。   在这个地界上,四海赌坊四不靠,可是他见过前任巡抚大人,见到他们东家都是点头哈腰的,布政使也跟他们东家称兄道弟。   他虽然不知道东家的真实身份,但是在东家有危险的时候,他还是义无反顾的以身给东家挡了刀,果然,福报来了!   东家重用他,虽然只是一个场子的大管事,可这大管事,连某些小县令都得对他毕恭毕敬   所以邱武非常珍惜自己的地位,同样的,对四海赌坊有着谜一般的信心。   “我看你有点眼熟?”丁田看了半天:“你去过府衙,好像是做过证人?”“是啊……。   ”邱武道:“那个时候刚当上管事没多久……。”   而且那个时候,他也没这么豪气,头一次去衙门,其实有点心虚的,不过东家教他不用太惯着官府的人,他又没犯错。   然后他就豁出去了,因为那次的表现,他从一进的管事,变成了二进的管事。   等他熬了几年之后,就成了大管事,哈哈哈哈……!   “回答我刚才的问话,不然……我就请你再去一趟衙门,四海赌坊再厉害,还能不许衙门的人问话了?”丁田一点都不怕的继续追问。   邱武这脾气,暴躁得很,他一开始给金不换面子,是因为他也是从底层爬上来的,打手出身的人自然知道怎么保命,可是这小白脸儿不识好歹,一再逼问,他生气了!   “老子就是不说,你能把老子怎么样?”邱武眼睛一眯:“老子亲自伺候你一回,让你站着进来,躺着出去……!”   说着就直扑丁田而来。   丁田也是当警察的,练过的人,就算是穿越了,他的本能还在,每日也会起来练习一下身手,见到邱武朝他扑过来,他直接抬起脚丫子,一脚就狠狠地踹在了邱武的胸口!   丁田是坐在太师椅上的,这屋子里布置的高雅大气,尤其是古代的八仙桌啊,太师椅什么的,都是真正的实木家具,沉啊!   沉,就代表着能让丁田以为助力,他是手扶着桌面,那边脚丫子就踹了出去!   丁田会借力消力,这是最基本的手段,可是邱武不是,他是个莽夫,结果就是被丁田一脚就踹了出去,然后“哇”的一声,吐血了。   金不换严肃的道:“邱武,你跟他动手?你胆子太大了,问你的问题你不知道回答,反而跟他动手?你知不知道他的身份?足以让你砍头!”   邱武是个什么东西?   丁田又是什么身份?   这俩人动起手来,不管丁田是赢了还是挨打,邱武都得不了好。   “砍头?杀我之前,也要给他一点教训!”说着站起来,还凶狠的朝丁田出手,同时吆喝人:“一起上!做了他们。”   “老大,不好吧?”认识金不换的打手拦着:“和气生财,和气生财啊!”   “和气个屁!”邱武被人拦住了,一耳刮子就抽了过去:“这个时候了,还生财?没看他们是来抓我的么?哼,我们四海赌坊,什么时候让衙门的人,说抓就抓了?”   “没看出来,四海赌坊已经不归朝廷管了?朝廷的衙门你都不怕了?”丁田也生气了,他一向奉行的是“讲道理”三个字,谁知道今天遇到了不讲道理的了嘿。   “道理就是用拳头说的!”邱武一辈子都没讲过道理,他都是用拳头说话的,就算是被揍趴下了,他也要爬起来,继续战斗。   丁田又两脚将两个小厮踢了出去,那边那个打手被大哥扇了一巴掌,已经晕头转向,金不   换趁机将他拉到一边,将人捆了个结实:“别参合这种破事,老实的晕一下。”   打手可怜吧唧的道:“那您将我打晕吧!”   这两边,他其实一个都不想得罪,无奈身不由己,最后,他还是选择相信金大夫。   另外的那个打手倒是听话,想上来打群架,被郑当拦住了。   郑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那个打手是打架打惯了,俩人打了个旗鼓相当,倒是这屋可是倒霉了。   桌椅板凳乱飞不说,什么墙上的字画啊,桌子上的梅瓶儿呀,全都被破坏殆尽。   说的时间长,但是实际上动手只是几息之间。   他们在四海赌坊的第三进,又是在人家的腹地之内,动静还不小,立刻就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当然,能在三进玩的那都是有身份有钱又有实力的大主顾。   这帮人不怕事儿,一个个探头探脑的看热闹,甚至还有人在聊天:“哎,你说,这谁呀?这么大火,在三进这里就闹开了?”   “八成是输急眼了吧?”另一个有些胖的赌客猜测:“着的是输多少钱,才能发这么大的火啊?一刻都忍不了了,在这里就闹上了?”   “四海赌坊多久没被人砸过了?”还有人在怀念:“好像是四年前被人砸过一次吧?那个时候他们才来没多久呢……。”   “这次看他们怎么办?”有人幸灾乐祸。   “那些人恐怕也落不了好。”也有人惴惴不安:“现在的府尊大人,可不是个好说话的…   …。,,   就在他们议论纷纷,里头打的热热闹闹的时候,又一队人马到了。   这队人马一到,领头的那个众人文士一样的家伙就团团抱拳,给周围人行了个礼:“打扰各位的雅兴了,是赌坊的不是,来人啊!”   “在!,,   “给每一位贵客都上一壶杏花春酒,算是赌坊赔罪了!”文士非常客气的道:“再给每一位贵客上一份五色凉糕。”   所谓的五色凉糕,其实就是江米凉糕、黄米凉糕、绿豆凉糕、红豆凉糕和糯米凉糕的五种凉糕拼盘,因有五种颜色,故而叫“五色凉糕”。   这是崔久的媳妇儿,兰兰想出来的主意,这么一份五色凉糕,卖价就要二两银子,一个凉糕四块,加在一起才二十块,用个精巧的盒子放好,专供给豪门大户的太太奶奶们享用,当然,四海赌坊在他们那里,每日都要订购五十份。   加上只有四海赌坊有的杏花春酒,一壶要五两银子,在这个地方,这两样东西就价值十两银子,足够平复某些人的不满了。   “东家客气了。”其他认识的人都非常自觉地一拱手回礼,然后就缩回了他们的屋子里,该玩的玩,该乐的乐,外头就算是人脑袋,打出狗脑袋来,都跟他们无关。   就算有人还想看热闹,也被同伴拉了进去,看热闹,也要看是什么时候。   原来这个文质彬彬的人,就是四海赌坊所谓的“东家”。 第二百七十六章 憋屈的邱武   客人们是都劝回去了,四海的东家带人往里走,还没等靠近房间门口,就飞出来个花瓶,落地就粉碎了。   那声儿啊,脆响!   四海的东家脸都气红了,他经营四海赌坊这么多年,还没被人这么当面打脸过,他身边的狗腿子见了,立刻扯开嗓子就嗷上了:“都干什么呢?东家来了,你们就是这么迎接东家的吗   ?,,   倒是四海的东家身后跟着的二进的管事,非常小心的道:“东家,您还是先进去看看吧?万一那位?”   经过他一提醒,四海的东家也明白过来了,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赶紧将狗腿子一脚踹倒:“用你这狗奴才废话!”   其实,早在狗腿子叫唤的时候,里头的人已经快速的分开了,一东一西,壁垒分明。   东边是丁田,金不换,以及被绑着打昏了的打手,以及同样有些鼻青脸肿了的郑当。   另一边,是邱武带着自己的一个打手,两个小厮早就唉唉叫痛着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丁田他们还好一些,有个补血的金不换,郑当扭了的手腕子,如今已经被金不换揉捏了两下,给正骨回去了,啥事都没有。   除了可能有些用不上太大的力气。   不过没关系了,因为他们要找的人,以及正主,都出现了。   四海的东家进了门,就看到这房间里跟台风过境一样,两边的人都气喘如牛的瞪着对方。   而他只看了丁田一眼,回手就给了邱武两个大耳瓜子:“谁让你跟贵客动手的?你这样的上万个,也赶不上贵客一根手指头,你个下三滥的无用货!”   这位别看文质彬彬的,但是能经营一个府城的赌坊,还不让人找麻烦的,他要是不厉害一点,光凭文质彬彬可干不了这个活儿。   所以邱武还在迷糊的时候,就已经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随后,一转身,这位变脸跟翻书一样简单的东家,特别正式的给丁田见了一礼:“小的贾老五,见过公子。”   原来这个东家叫贾老五。   “东家……。”邱武想跟东家说,这是衙门里的官差,不是什么小公子,但是他刚开口,二进的管事就上去一脚丫子,将他又给踹了个跟头,还破口大骂:“你个囚攮的货,东家跟贵客说话,哪儿有你插嘴的份儿?也不撒泡尿照一下自己,是个什么德行!”   二进的管事今日这一脚,是含恨而踹。   一个打手而已,竟然爬到了他的头上,当大管事,还让他喊“大哥”,这口气他可咽不下去,如今能光明正大的教训他,简直太爽了。   丁田一看,邱武已经被踹倒在地,一时半会儿的缓不过来,那俩小厮早被人拖了出去,包括那个被绑起来的打手什么的,贾老五带了不少人来,如今正在打扫现场。   而贾老五对丁田可谓是巴结加狗腿,那叫一个殷勤备至。   比二进的管事,都要积极:“公子,这里乱哄哄的,不如换一个房间?”   “去找个最好的房间。”金不换弹了弹身上的灰:“我们公子喜静。”   丁田跟金不换已经非常有默契了,对方明显是有了什么分歧,而且对方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那就诈一把好了。   反正不管结果如何,对自己来说都没有损失。   于是,俩人开始演上了。   金不换不怕穿帮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当时来这里给人看病的时候,一个是落魄的时候,穿的肯定没有现在好,而且面有菜色,不说胡子邋遢,他还没那么老,可也不是有什么精气神的样子。   现在则不一样,金不换起码比过去的自己胖了两圈多,气色也好,跟以前判若两人。   何况能跟在东家身边的人,都是这赌坊里的高层,低级的打手才会被派出去当炮灰冲锋陷阵,高级的都是指挥人的。   有病有灾了,自然是去医馆找大夫。   他们有这个条件。   也有那个看病的钱。   “好好好,请,这边请!”无比的客气和恭敬。   丁田一摇三晃的走在前头,金不换狐假虎威的走在后头,一直到最后跟着的背着个箱子的郑当……这药箱子可是不换先生的宝贝,他可不敢丢。   被引到另一处房间,那边被打烂了的自然有人收拾。   这个房间比那个房间大了一倍,且里头早已摆好了热茶,糕点,干果,燃了熏香。   金不换一进门就道:“公子不喜欢熏香,拿出去吧!”   “是,是!”二进的管事麻利的捧起香炉丢了出去。   贾老五更是眼睛都亮了,大家子弟的规矩,外头的熏香最好能不闻,就不闻,能不用,就不用。   一个是怕熏香质量不好,把人熏坏了;另一个则是怕熏香里头有啥不好的东西,再着了道其实,丁田只是不喜欢熏香,他只喜欢自然的味道。   王佐就不一样了,他的衣服必须熏香,书房里的书架子,都是老樟木做成的,防蚊虫一流   而这间房子里的布置同样高贵而奢华,反正在丁田看来是的,甚至屋里还有躺椅,可以临时睡一觉的那种。   罗汉床上还放了大红金线蟒纹锦缎的靠枕,端的是一股富贵气。   倒是丁田,看都没看……再富贵,能有王佐那里的逼格高?王佐那的书房,一进屋就是一个大玉圆盘,据说是叫寒玉盘,丁田当时傻不拉几的问:“吃饭用的么?”   王佐告诉他:“这是夏天热的时候,往寒玉盘里装冰块,乘凉用的……。”   而现在,对方多宝阁上,恭恭敬敬的芳泽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寒玉盘,看着就寒酸又可怜。其实,是丁田比较错了。   这寒玉盘,即便是在京中,那也是个拿得出手的东西,可是谁能跟宁王殿下想比?   宫里头也就两个那样的寒玉盘,一个雕刻成了寒玉龙盘,放在皇上的寝宫里;一个雕刻成了寒玉凤盘,放在坤宁宫……如今国朝没有皇后,贵德淑贤四位妃子要了好久,可永庆帝一个   都没给。   那盘子宁愿放在坤宁宫里落灰。   后来听说四妃的人打盘子的主意,既不能得到,那就毁了盘子,永庆帝干脆就命人将盘子抬去了御书房,他用。   实际上这玩意儿,一般人家是没有的,这里能摆一个,是为了彰显身份,品味和地位。丁田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的样子,更让贾老五心里发虚,这是哪家的小公子啊?   “我就一件事情要问。”丁田一展开扇子:“府试的题目,你们是怎么搞到的?”   “您问这个干什么?”贾老五皱眉:“这点小事,也让您亲自开口?”   “他就是好奇。”金不换道:“本来考试不是不泄露题目的吗?怎么你们就敢开盘赌了呢   ?,,   “不知道底细,我玩儿什么?”丁田随手丢出来两颗金豆子:“每天数金豆子玩么?”“哦哦哦!”贾老五可比邱武那个莽夫要有眼力的多了:“其实也没什么,题目再严格保   密,也会有人知道的。”   “说说!”丁田又撒了两颗金豆子:“你要是告诉了我,这四颗金豆子……。”   嗯,他没说要赏给他哦。   但是贾老五习惯性地认为,这是赏给他的。   四颗金豆子,他一个月的工钱也不过如此。   何况,金子可是个好东西,比银子都强。   “孔学政家里不是有下人们,在下人们的嘴里打听出来的呗!”贾老五倒是真没防备:“花了我们一千两银子呢。”   “你可拉倒吧!”丁田乐了:“下人知道什么?”   “这可不是一般的下人。”贾老五却道:“孔学政来上任,没带家眷,带了他一个宠妾,那女人爱钱,她兄弟跟来当了个管事,管家是学政夫人的人,而外出采买物品的管事,是她的亲哥哥,她在枕边听了孔学政嘀咕,就记住了,你知道的,孔家人,哪怕是纳妾,那也是要读   书识字,孔家的下人都不是白丁。”   这就是圣人之家的弊端,他们家,看大门的都有丰厚的文学底蕴。   而孔学政的这位小妾,在孔学政不在家的时候,写了题目给自己的亲哥哥,那位管事拿出来,卖给了四海赌坊,四海赌坊花了一千两银子买了考题。   “你们又不考科举,有了考题难道要拿出去贩卖?”丁田就不明白了,一个赌坊要考题当盘口,那也不至于花那么多钱去买吧?   要是考生购买,他还能理解。   “其实,本来是想卖给考生一些的,可是不知道哪儿来的邪风,这考题泄露了,而赌坊为了挽回损失,只能坐庄开盘口,反正知道考题内容,就干脆弄了个最高赔率……精细到每一个字,那个赔率,其实是一比二百……,只不过后来知道的人太多了,调了下来,一比二十都没人压……不过最初有几个赌气的书生,义气使然,压了错,而且他们几个是压的全错,开了考之后……他们赢了!一比二百,当时他们压了快三百两的赌注……。”贾老五脸红了:“赌坊   赔得底儿掉。”   一比二百的话,赌场要赔接近六万两银子。   贾老五这么说,其实只是想跟眼前这位小公子说明一件事情,自己家输赢都赔得起。   而丁田要的就是消息的最终来源,看是哪里泄露的,没想到,竟然是孔学政那里。   就在这个时候,邱武冲了进来:“东家啊!他们是衙门的人!”   他不甘心,在刚刚好了点的时候,就要找东家要个说法。   “这位公子一看就是出身名门,家里肯定高官显贵。”贾老五道:“邱武,你不可无礼啊   !,,   “不是啊东家,那个人叫金甲,金不换,是个大夫!”邱武委屈:“小的说的是真的!”   “怎么可能?”贾老五给丁田赔不是:“公子,你别介意,邱武是个上不了高台面的粗人,就您这贡珠,都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   “不错。”丁田点头:“东西都是皇上赏赐的,普通人家,当然没有了。”   “那不知道公子府上是?”贾老五小心翼翼的探问,这小公子如此奢华,家里肯定是个大官!   如今北面他们的人太少了,如果能拉拢一个高官显贵,可是大功一件。   “我住在北风府,花甲街,二号门。”丁田自报家门:“丁府。”   丁田以前的品级,太低了,九品,他的家,只能是“宅”,不能是“府”,如今他是爵爷,完全可以挂个“云骑尉府”的门匾,但是丁田嫌弃麻烦,就没换门扁,何况,换了也看不见……大家进来花甲街第一眼,看到的都是总督府好么。   “花甲街?”贾老五一愣:“总督府的那条街?” 第二百七十七章 被困在了三进   北风府的花甲街,最有名的就是那里是总督府的地盘。   街口都有人守着。   而且花甲街那里,只有三户人家:总督府,丁爵爷的丁宅,以及一户姓金的人家,那家人只有一个老婆子和一个小孙子。   本来有人想去买了那栋宅子,结果还没等有所行动,就被人警告了,那栋宅子已经被人暗地里买了过来,那金家祖孙俩,只是暂住而已。   至于买下房子的人……是宁王殿下。   这谁还敢打主意?   “您是?”总算是贾老五还不傻:“丁爵爷?”   “是啊!”丁田“刷”的一下子收起了折扇,感觉帅呆了,酷毙了:“本人丁田,云骑尉   ”   贾老五鼻子一歪:“原来是你!”   翻脸比翻书都快,刚刚的恭恭敬敬都跟梦一样的散了,瞬间就趾高气昂了起来:“丁爵爷,四海赌坊与您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什么来四海赌坊闹事?”   “我们是来查案的,便装查案,闹事一说,从何而谈?”丁田虽然不是一个律师出身,但是他也是讲道理的:“而且你自己都说了,原来消息是你们买来的,一千两银子,那位小妾倒是真敢开价。”   除却战功封赏,一千两银子,在当地算是一笔巨款了。   丁田不是贾老五认为的贵少爷,自然,他就变脸了,而且他是不怕丁田的,甚至是恨他。“别说一千两,就是一万两,我们四海赌坊也花得起,但是你……知道了,就知道了,我们并不惧你!”贾老五阴恻恻的道:“大家相安无事,不是更好?”   “相安无事不了。”丁田摇头:“此事已经立案,且泄露科举考题,算得上是大案子了。   ”   “一个小小的府试而已,考题也没什么。”贾老五并不在意:“再说,那不是没有泄露么   ?,,   “没有泄露?”丁田跟金不换眼色一沉。   “考题跟我们开的盘口可不是一致的啊!”要说耍赖,十个他们俩也玩不过贾老五这个赌坊的东家。   “你说没关系,就没关系了吗?想得太美了。”丁田却在被惊呆了一下之后,冷哼一声:“现在,就请你跟我回衙门去,说道说道吧!”   他是要直接抓人的意思。   “那也要看你有没有本事,带走我!”贾老五一挥手,招呼人。   他可跟邱武不一样,邱武再怎么说,也只是个大管事而已,而贾老五可是整个赌坊的东家,自从上次差点被人一刀给捅了,他就对自己的安全非常重视,走到哪儿,都带了八个打手,务必要把自己保护的密不透风,同时,还带了四个小厮备用,关键时刻,小厮也能当个护盾替他挡一下。   本来这地方够大,但是人多了,也会显得拥挤,何况来的人,一个个人高马大不说,还长得凶神恶煞的,就连小厮,这会儿也客串了一把打手的角色。   丁田他们三个就被堵在了屋里,看这架势,就算是不被打死,也得被打成残疾。   倒是丁田非常聪敏,审时度势之下,带着金不换跟郑当靠在墙角那里,金不换抱着药箱子在里头,郑当跟丁田在外面,金不换一个文人,可伤不得。   至于丁田,他是会两下子的,跟郑当成犄角之势,且刚才他就踹了几个椅子,手里拿了几个椅子腿儿,当棍子用了。   他们在墙角那里,能挤过去打的人也就那么两三个,其他人想出手,还得排队,这就给了丁田他们机会,一个人对付一个,或者对付两个。   金不换瞅准时机,撒出去一把药粉……“啊!”   “我的眼睛!”   “痒痒……!”   三个围攻他们的打手顿时惨嚎,吓了其他打手一跳。   “什么宝贝?”丁田一手一个实木的椅子腿儿,扭头问金不换。   他这椅子腿儿是从椅子上踹下来的,古代的木工都非常讲究,他们坐的椅子,用的是“楔法”,就是全都是镶嵌组合起来的,一根钉子都没有,因为木匠不爱用钉子,觉得将木材上钉满了钉子,是手艺差的行为。   所以古代的桌椅什么的,都是没用钉子嵌合而成,只要你力量够用,技巧得当,就可以拆了桌子腿儿、椅子腿儿当棍子使,丁田将手里的武器当成了LED的灯管来用。   “熟石灰拌的痒痒粉,我防身用的!”金不换得意了:“以前没机会用,这次试一下,效   果不错。”   郑当咋舌:“这要是生石灰……。”   “那位的眼睛就甭想要了。”金不换恶狠狠的道:“没点手段,我怎么在外面混?”他落魄那会儿,吃饭都成问题,自己上山采药,有的时候采到大一点的人参之类的,不是没有小混混打过他的主意,都被他给收拾了。   金不换在少年时期,那也是有名的一个狠角色。   不过是被后来的困顿生活,磨平了棱角,但是不代表他就是软骨头,让人捏着玩儿的,大夫狠起来,那才是真的狠。   因为金不换的出手,丁田跟郑当的压力大为缓解,其他的打手犹豫着要不要上前?   一个个的上前打,根本就是添柴战术,没效果不说,自己这边还损兵折将。   要是一拥而上的话,地方又没有那么大,根本挤不上去,如果太靠近的话,还支棱不开地方,很容易就被自己人误伤。   于是只好尴尬的围着他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贾老五更是气的都快吐血了:“上啊!上啊!”   “东家,这会儿上去也是挨揍的结果!”邱武作为头号打手上来的心腹,自然一眼就看清了这个局面:“那小子是个会审时度势的,竟然靠着墙角那里,我们的人冲不上去,地方太小,太挤了点,不如耗着,他们在那里,没吃没喝的,能坚持多久?”   不得不说,邱武说的很对,在墙角的三个人,要时刻防备别人的进攻,可是在墙角,他们又不是神仙,纵然现在勇猛,总是人,是人就得吃喝拉撒睡,他们可以饿着肚子不吃东西,那水呢?   总得喝水吧?   总得撒尿吧?   他就不信了,这么多人围着,他们还能在墙角那里解决这些?   “放屁!”谁知道贾老五大怒:“他们来这里,肯定有人知道,要是一时半会的还行,时间长了,外头的人再傻,也知道里头出事了,到时候,你去负责拦着他们?”   贾老五再是横行霸道,也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   作为此地的海赌坊的东家,他能一手遮天,但是也知道,那是因为这里地处偏僻,又是边关苦寒之地,没啥事情是他,或者说,他的主子解决不了的,但是现在不同,就算他不怕杜知府,不怕巡抚,可是布政使跟总督他总是要含糊一下的,何况,宁王殿下就在城里。   “东家,他怎么就?”二进的管事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他身上佩戴的那都是   超过了他的品级所能有的东西……。”   “你懂个屁!”要说邱武是个莽夫,那二进的管事,在贾老五的眼中,就是个祸根:“他受封的时候,得的朝廷赏赐!我说你这个丧门星,怎么能把人往三进领?”   要是在二进那里,起码还有个转换的余地;要是早知道对方的身份,他也不会傻不拉几的说出线索。   别看他表面上不在乎,实际上心里还是犯嘀咕的,尤其是对出主意的邱武,更是恨之入骨:“还跟我说什么大家子的贵客?”   “我看他这身打扮,都是少见的物件,还脸生……最近不是谣传,说有人接替那位来东北当总督么?”其实,二进的管事只是想要投机取巧一把,压一次宝,谁知道没押对。   在赌坊里久了,这人也沾染了一丝赌气。   但是他这么说,邱武就来气了:“既然你看出他的不凡,为什么不跟我说?”   尽管现在知道,丁田他们不是什么贵公子,但是以前不知道啊!   金不换听了他们俩的对话,朝外头喊:“邱武,你还不明白么?他是在算计你!”   “算计我什么?”邱武是属于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类型,因为年长的关系,倒是有了一   些生存、生活的经验,但是也只是因为阅历丰富才有的那点小心机,跟聪明人是没法比的。   “当然是算计你的位置了,你这样的大老粗,怎么可能接待好真正的娇贵小公子?到时候贵人一个不高兴……。”丁田乐呵呵的解释了一下。   “你就成了出气筒,给贵人赔罪的东西……。”金不换更是毒舌:“而你得罪了贵人,这个大管事的位置,可就得换人喽!”   他跟金不换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邱武心里的火气直往上冒。   偏偏俩人说中了二进的管事的心思,他还真是这么想的!   贾老五回头,一人给了一个嘴巴子:“都给我老实点,这里我说了算,不是谁,想玩心眼子,就能玩的,懂么?”   其实,这打的是他们俩,又何尝不是给丁田和金不换他们看?   “是,东家。”二进的管事低头,但是心里却不服,他为什么算计邱武?想他一个如此优秀的人都没当上大管事,邱武这么一个打手却踩在了他的头上,而且邱武一上来,就将一进的管事换成了自己人,不然,一进的管事是见过丁田的,不可能认不出来。   只能说,此事是阴差阳错,丁田他们能混到三进,见到贾老五,真是运气加幸运啊。可是邱武不行,他这个人没有什么大局观,被人陷害什么的,他讲究的就是有仇当场就要报!   虽然身体被踹吐了血,可他是被揍惯了的人,就算是不舒服,也能挺个一时半会儿,这次被人算计,好多打手都听见了,因为都围着丁田他们呢。   要是不找回面子,他怎么在四海赌坊继续混下去?   于是,他在这个时候,猛地向二进的管事扑了过去:“我打死你个囚攮的……!”   二进的管事是跟贾老五差不多的家伙,以文事见长,并没有什么功夫底子,他的长处是眼力好,知情识趣,会侍奉人。   说白了,溜须拍马可比邱武的身手强多了。   可是冷不防,邱武扑上来,对着他一顿拳打脚踢啊!   这可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被揍的哇哇叫,惨不忍睹,却没人去帮他。大家心里都门儿清,这家伙是个心思歹毒的,今天能算计邱武,明天指不定就会算计自己,这种人,大家都对他“敬而远之”,免得被算计了去。   “住手!”贾老五这个气啊:“事情没解决,在外人面前,自己人先打了起来,像什么话   ?,,   □作者闲话:补昨天的三更 第二百七十八章 砸区封丨"]   两个手下,一个比一个傻,人家三言两语就将他们挑拨离间的打了起来,贾老五这脸能好看才怪了!   将两个人拉开,贾老五让人将他们都拖下去,好好的安置,以后这人还得用,等俩人被手下带走了,贾老五才回头,恶狠狠的道:“丁爵爷果然有一条厉害的舌头,说的我两个手下从此离心离德!”   “过奖过奖,我这是说的事实!”丁田他们这会儿也歇了过来,打手们不敢上前,更不敢真的将一个爵爷打死,因为这个爵爷是以战功封爵,上头可能手眼通天没事儿,而他们这帮人,恐怕就得给这位爵爷陪葬了。   大好年华的谁乐意去死啊?   就这么僵持着,其实丁田心里是着急的,别人不知道,他自己知道,他这次出来,怕被杜知府拦着,就偷偷的跑了出来,知道他来这里的人,也就老郑叔他们,以及他家里人,王佐今天出门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希望老郑叔能找到杜知府,派人来救他。   不然,他就只能跟对面的家伙拼命了。   唉,古代的长处就是东西好吃水好喝,短处就是生存压力比现代的要大多了,这种事情,在现代,他就不信哪个赌场敢跟警察叫板!   就算是能一手遮天,在那个全民多媒体的时代,分分钟给你曝光。   而比丁田更着急的是贾老五,嘴上说的厉害,他也在心里想办法,此事要如何解决呢?   像是一个死结一样,没法解决!   他再厉害,上头再牛掰,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将此事公开啊。   但是要弄死了这三个,纸包不住火,他这个赌坊所在的北风府,并不受上头的重视,要不是宁王殿下来了北风府,他需要时刻关注宁王殿下的动静,恐怕上头的人也不会跟他……。   唉!   就在僵持的时候,一进的管事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东家,东家!”   “干什么?”贾老五心情不爽的怒吼:“能不能稳当点?”   “不是啊,东家!”一进的管事狼狈的很,一手哆哆嗦嗦的指着外头道:“有人围了我们的四海赌坊!”   “谁敢!”贾老五顿时更火大了:“来了多少人?我们的人呢?打出去!”   “来了五千多人,还有……。”一进的管事咽了咽口水:“宁王殿下,驾到!”   “哐当”一声,贾老五晕了过去。   打手们面面相觑,一哄而散……谁还敢围着丁田他们啊?   赶紧的跑吧!   四海赌坊占地极大,自成一格,周围的邻居,前头没人,是条大街,左边是一家酒楼,背后隔着一条街是个窑子,右边的是一个木材行。   这几家跟四海赌坊之间,不是隔着围墙,就是隔着一条宽大的街道,最近的也是隔了起码有十米远的距离。   所以人倒是站的开,围着的相当厚实,两层!   而王佐,大驾光临,大门口趴了一排的人,不管是被打趴下的还是吓趴下的。   王佐看着四海赌坊的牌匾运气。   那边,白三儿已经安排好了,才回来,站在王驾车前:“王爷,是否要进去?”   “进去!”王佐忍着气,下了马车,他没穿亲王的官服,而是穿了亲王级别的常服,那也够威风的了。   一路走的非常平稳,但是也走得相当快。   宁王殿下驾到,安保措施做到了极限:所有人都堵在房间里,大门一关,门口站了一排杀气腾腾,刀出鞘,箭上弦的悍卒。   眼睛一扫,这些人看活人就像是在看死尸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就算是平日里耍狠的二赖子,都不敢虎超超的往外冲,都得老实的缩着脖子,蹲在屋里,谁敢抬头或者站起来,往外看,立刻就是“嗖嗖”的两支泛着寒光的冷箭飞进来……都是平民老百姓,这谁受得了啊?   所以都非常乖巧的当自己是鹌鹑。   敢抻膀子不当鹌鹑的都被收拾了,没杀人,就是将人揍了个半死,打断腿的就不少,活着才是遭罪,死了一了百了。   这就是宁王殿下的意思。   你说这么一个位高权重的狠人,谁不怕?   王佐一路平趟着进了四海赌坊,等找到丁田他们的时候,丁田还在角落里防备的看着“外头”,即贾老五等人。   而贾老五他们已经俯首就擒了,在一进的管事进来刚说完话的时候,一群如狼似虎的官兵就进来了,将他们一顿拳打脚踢之后,用绳子困好,跪在地上,头压下,不许出声……敢出声就是一巴掌,有两个刺儿头,已经被打掉了半嘴的牙。   等王佐一进来,眼里就只剩下丁田一个人了。   “受伤了吗?”看到丁田穿着华丽,还有些意外,因为他知道,丁田不是那种爱骚包的人   再看丁田有些狼狈的样子,这是被人围攻了,脸上没有受伤,手里头还拿着一个桌子腿儿,另一只手上擎着一把锋利的匕首。   手上有点破皮了,其他的地方还好,扇套掉在了地上,扇子也不翼而飞。   “没有……额,您来了?”丁田尴尬的丢掉手里的椅子腿儿,匕首也飞快的收起来。   金不换翻了个白眼儿。   郑当赶紧有样学样儿。   三个人算是被救了,只不过四海赌坊有点惨,但是谁管他?   而且丁田还跟王佐告状:“王爷,这个就是贾老五,四海赌坊的东家……。”   结果他没等说完,王佐就用脚丫子踩了一脚贾老五的头:“他算个狗屁东家,水仙不开花,充的哪门子的独头蒜?这赌坊的东家……呵呵……。”   丁田一嘻:“可是,他亲口说了,赌坊用府试考题的内容开了盘口,而且他还跟人买了考题!”   “考题的事情,你想查就查,一个人来这里干什么?”王佐一提起这件事情就生气:“还被人堵在这里瓮中捉鳖了……。”   “我才不是鳖……我没想到他们胆子这么大。”丁田也有点后怕:“都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了,竟然还敢堵着我们,不让出去。”   要是王佐再晚来一步,他们肯定会受伤,死……恐怕是不会,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   王佐气结:“你呀!”   金不换轻咳一声:“还是回去再说吧!”   再这么打情骂俏下去,瞎子都看得出来他们俩有问题了好么。   “对,带回去,带回去……能抓回去吧?”丁田再是古代官场的小白,也明白,四海赌坊能有底气朝他们出手,估计也是有大靠山的,他怕给王佐不明不白的树立起什么劲敌。   “那就回去再说。”王佐一甩袖子:“回知府衙门!”   “是!”   一行人,尤其是丁田,乐颠颠的跟着王佐,大步流星的走出了四海赌坊。   出门之后。,王佐回头,看了一眼四海赌坊的大门:“给本王将四海赌坊的牌匾,砸了!   ”   “是!”白三儿他们应了一声。   王佐带着丁田,上了王驾,起驾走人。   丁田咋舌的问他:“这合适吗??”   在古代,一个生意的牌匾,那可是脸面,你拆了牌匾,就跟拆了人家生意是一个意思,何况这是比拆了更狠的……砸了。   王佐这么痛快的将四海赌坊的门匾都给砸了,后头的人能善罢甘休?   “别说一个破府城的赌坊牌匾,就是他们主子的主子府邸,我想拆,就拆!”王佐说完,还用手指头点了点丁田的额头:“下次再来这种破地方,记得叫足了人手,谁敢跟你扎刺儿,拆了就是,又不是拆不了!”   丁田吐了吐舌头:“我哪儿有你这么威风啊!”   非法拆迁,甭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很严重的事情。   没点底气谁敢这么干?   也就宁王殿下这么霸道吧,说拆人牌匾,就拆,没二话。   宁王殿下出手,可比丁爵爷强势多了,将四海赌坊查封了,用的是“总督府”的封条。   加了东北总督的大印。   这样一来,除了总督府,谁都没有权利揭开这封条。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回到了府衙,总督府是总督府,那里虽然有办公的地方,却没有问案的大堂,王佐虽然也想盖个总督衙门,但是他就要走了,这衙门刚起了个地基,等新的总督来了,再说吧。   知府衙门,杜知府已经知道了丁田他们跑去四海赌坊探查,吓坏了,正组织人手,去四海赌坊捞人,就见到王佐来了。   王佐派人围了四海赌坊,本人的王驾加上随扈的人员却压着四海赌坊的东家和管事的,回 到了知府衙门,对杜知府就一个吩咐:“开堂,问案,本王旁听。”   说是旁听,其实跟壮胆也没啥两样。   他知道要是自己不在现场,就算杜知府名正言顺的审案,恐怕幕后之人为了面子问题,也不会放过他。   但是他在这里就没那么简单了。   且杜知府,好歹也是他的手下。   再说了,此事牵连到孔学政。   他的身份比较敏感,孔学政是山东曲阜孔府的旁支子弟,同样是孔圣后裔,他的身份注定了受人尊重,但是,问题还就出在他的身上,没有宁王殿下在场,杜知府还真不好办这个案子   孔学政被请来的时候,他以为是正常的问案,结果升堂之后,一审问之下,竟然跟自己有干系!   第一个审问的就是贾老五,有宁王殿下在,他这个家伙是再也不敢耍滑头,老老实实的交代了:“赌坊生意不景气,邱武就说不如开个大一些的盘口,可哪儿那么容易?这不是府试要   到了吗?三年一次的府试,最受人关注,尤其是读书人,而且孔学政是新来的,根基不稳,很容易就被套话……我们就找人查了一下,孔学政虽然为人清正,但是他家下人不是,他的那个外采买管事,是他带来的这个宠妾的哥哥,我们就让赏春花楼的花魁红娘做了个套儿,那家伙虽然是个下人,却是个清高的下人,孔家的下人也比外头的秀才要有学问,在赏春花楼里,对红娘是一见钟情!红娘套住了他,牵线搭桥之下,我们就从他那里知道了考题的内容……,这考题的内容刚开了盘口,也不知道是什么了,外面竟然也流传了开来,考题的内容突然不值钱了!”   “当时盘口已经开了,而且赌得很大,有几个书生意气的年轻人,压了大赌注,我们要是理赔的话,赔的很多啊!”这个时候,贾老五也不遮掩了:“所以就降了赌注比例,可是那也   乱了……。”   “传学政府的外采买管事。”杜知府扫了一眼孔学政。   孔学政真是气得鼻子都歪了,见杜知府看向他,立刻就道:“杜大人不用看孔某,只管秉公办理!” 第二百七十九章 谁是泄密的那个?   有了孔学政的这句话,外头的站班衙役立刻就去了学政府。   学政府是孔学政新过来的时候,置办的一处房产,整整四进的大院落,搭配六个跨院,外家一个下人院子,一个车马院。   这帮人从不客气,因为有了孔学政的话,加上对方并非是什么大人物,再是个小妾的亲哥哥,那也是下人,学政府的下人院子是在门口往东边去,一拐角就是。   下人的院子很大,房间很多,直扑过去,瞬间就将人拿下了。   扯到府衙大堂的时候,那那人还在喊:“你们是什么人?我妹夫是学政!是孔家的人,是圣人后裔!”   气的孔学政手里头的茶盏子都丢了出去:“你算是个什么东西?谁是你妹夫?”   按照古代的规矩,妾通买卖,且小妾是下人,就算是给老爷当了小妾,小妾的亲戚们也不能算是老爷的岳家,因为岳家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正室夫人的娘家。   大舅哥什么的,那只能是正室夫人的兄弟们,而不是一个小妾的亲哥哥,何况这个亲哥哥还是个奴才秧子。   在这个大堂上还敢攀扯他,孔学政差点被气死!   这位外采买管事,一看到孔学政,顿时就蔫儿了,他敢在外人跟前端着架子,敢跟人胡说八道,那是因为没人去孔学政面前求证,何况大家都知道,他妹子不过是个小妾而已,还是那种贱妾,不是良妾,更不是得了承认的贵妾。   小妾也分很多种。   奴籍的都叫贱妾;良籍的才是良妾;出身高门的才能叫一声“贵妾”,又称之为“二夫人   ”   出身就决定了女子哪怕是当小妾,也有三六九等之分。   所以他没底气啊!   问啥说啥,也是,啥都说了。   跟贾老五说的差不多,不过,丁田还有疑问:“你只告诉了邱武,收了四海赌坊的银子,那消息是怎么传出去的?”   “小的也不知道啊!”外采买管事还抱屈呢:“四海赌坊的人说小的给的是假消息,要朝小的要回那买消息的银子,可银子小的都花了……除了给妹子的,还去花楼见了花魁……。”实际上,他贪财,也是因为红娘,他太喜欢红娘了,要钱,一个是贪财,另一个则是贪色   加上到了这里,妹子上头没有夫人压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嗯?”以前,丁田只能给杜师爷塞纸条,让他再塞给杜知府,   现在不一样了,他现在也能在大堂上有个座位,还能开口直接问案:   红娘说过试题?”   外采买管事一愣:“好像是……说过吧?”   他不确定啊!   “到底是说过,还是没说过啊?”丁田生气了,怎么到了现在,还不老实呢?   没人管了,胆子就大了。那个时候他身份地位低,“你是不是跟赏春花楼的   “男人在那个时候,哪儿还记得别的事情啊?”外采买管事翻白眼儿:“小的心里只有红   娘一个.   丁田也翻白眼儿:“所以你就色令智昏了?”   “小的这是贪财好色……小的这样的人,是没办法色令智昏的,因为根本发不了什么命令。”他倒是跟丁田皎文嚼字上了。   倒是把丁田给气着了:“不能高人一等,你就开始胡说八道了是吧?最后一次见红娘,是   什么时候?”   “上个月,刚拿了钱的时候,去那里,没钱是见不到红娘的……十三娘是个只看钱的铁母鸡。”外采买管事撇嘴:“而红娘则是有才的人才见一面,没才能的白丁,她是看不上的……   还挺骄傲的样子。   王佐放下手里的茶盏:“真没想到,孔学政家的下人,都能见到以文采出名的花魁了。孔学政臊的呀,就别提了!   他虽然是当了官,也赴过文会之类的聚会,但是如果是在青楼楚馆,哪怕是清倌人的花魁作陪,他也是不会去的,因为他讨厌那些庸脂俗粉。   哪怕包装的再好的清倌人,花魁,闻名已久的才女之类的,他都看不上,觉得那不是真的,都是骗人的,吹捧出来的,所以他这个性格特别龟毛的人,在这方面是非常严格的,以至于在京里,不少的青楼楚馆都知道他。   谁知道自己家里竟然出了这么一个奇葩,嚓!   “去传赏春花楼的红娘过堂!”杜知府一排惊堂木:“本官今日非要把此案问个清楚不可   !"   今天的案子非常吸引人,外头不少打听消息的,还想进来二堂看热闹的,又有人去提花魁的。   大概是没想到,衙门真的会来人提审花魁,十三娘带着一群龟公,护着红娘来了衙门,只可惜,只能传红娘进去,十三娘说遍了好话,也没能得到进去的资格,且这事儿来的太急,十三娘还没来得及跟背后的东家通信,求得东家动用关系庇佑一下红娘,毕竟培养出来一个花魁不容易,且红娘还是个清倌人,这要是在衙门里待久了……谁能保证她还是清白之身?   可惜,在衙门里,这些事情都不是他们会考虑的,直接将红娘带上了堂,跪地上,磕头。   红娘也就在楼子里威风,到了这地方,正气凛然,不犯错误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老实一下,何况是红娘这种风尘女子。   她也是女人,也想在小楼里躲避风雨,可现实却给了她一个抛头露面的机会,很多衙役,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见到花魁,以往想见红娘一面,得给钱!   如今见着了,好多人都多看几眼……免费的,大家都要占个便宜。   尤其是红娘的服饰,跟普通的良家女子不同,她的大红色裹胸,有点低……露出一片白腻的脖颈,好多人都流了口水,红娘难堪的收拢了一下衣领,这个时候,她无比的清楚,自己跟普通良家女子的不同。   若是换一个良家女子在此,恐怕这帮人也不会眼神如此肆无忌惮。   羞红了脸,也气红了眼,她再心比天高,此刻也意识到,自己的命比纸薄。   “啪!”   杜知府一拍惊堂木,红娘吓了一跳,这种正气十足的地方,她一个风尘女子实在是自行惭愧的很,又怕的要命。   “堂下可是赏春花楼的红娘?”杜知府没见过红娘,他也不会去那种地方。   “是,小女子红娘。”红娘赶紧磕了个头。   “你那日说消息是从一个过路的客商嘴里听说的……。”顶天重复了一下当日红娘的话:   “可是属实?”   “是!”红娘立刻就回答:“属实。”   “你在说谎!”丁田严肃的道:“我们的人问过过往客商,那几日都没有人出入赏春花楼,他们都要趁着开关的时候,出去做生意,没有精力去青楼楚馆消遣,何况你一个花魁,见一面要不少银子吧?”   红娘惨白的脸升起一抹羞红:“那么多商人,谁知道……?”   而就在这个时候,外采购管事却摸着头脑道:“那天,明明是我去找你的啊?跟你谈古论今,还一起做了首赋!”   丁田顿时就问他:“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从戌时,到刻时。”他道:“还喝了不少酒,吃了点菜,后来小的就醉了,是楼里的龟公把小的送到了楼下的房间里,找了红翠伺候小的。”   红翠跟红娘是一批长起来的女孩子,只不过红翠没有红娘那么好命,当了花魁,身价不菲,红翠十四岁就开始挂牌接客了。   这是有人证的,只要问一问红翠就知道了。   丁田想了一下,也就是说,从晚上七点到十一点,俩人都在一起,那吃喝肯定少不了,喝多了的男人,嘴上就没了把门的。   但是,红娘为什么要说谎呢?   “红娘,你到底说不说实话?不说,就要动刑了!”杜知府也听出不对了:“你这个花魁   是靠脸蛋儿和才情安身立命的,要是在动刑的时候,划伤了你的脸……那本府可就没办法了。   这纯粹是吓唬人的说法,但是也最有用。   红娘吓坏了!   “我说,我说!”红娘瘫软在地上,如同芙蓉滴露,软玉娇花一般:“我都说!”   这种地方,她第一次来,这种场面,她第一次应对,这种事情,她也是第一次碰到。   本来就被十三娘教训了好几顿,这两天日子不好过,如今又被拎来府衙,如果被收监,那么她出去之后,十三娘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护她,让她奇货可居,会立刻让她挂牌,拍卖初夜,以后就真的是生张熟魏……那样的日子,绝对不是她要过的!   看看红翠就知道了!   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要是脸上有瑕疵,那更惨,什么样的客人都会让你接。   因为你没脸蛋儿,身材有什么用?楼子里的女人们,都有个好身子。   没有好身子的都死了。   “那你说吧!”   终于开口了,不容易啊!   红娘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她本来是受四海赌坊的人收买,给牵线搭桥,因为外采买管事在刚来这边的时候,就来楼里见识过花魁了,他本是个下人,但是又自命不凡,尤其是红娘这一款的女人,更是让他觉得合眼缘,红娘呢,也是个喜欢有文采的人,可这个时代,穷书生有,富裕的少爷又擅长文采的也就那么几个。   而更多的人,是奔着她的容貌,花魁的身份来的,说白了,她也就是个花瓶。   要说多有文采,那都是吹嘘出去的,她倒是读过书,也认识字,可作诗什么的,也就平平,加上谁来看美女,还有心情作诗啊?   有些人来就是为了彰显一下自己的身份,没有文采的大老粗,来她跟前,喝杯茶,就算是见过面了。   出去,好提升逼格用。   也是一个好借口。   而红娘在当了花魁之后,见过无数人,但是只有一个人,是与众不同的!   那个人风流而不下流,满腹才华,又温文有礼,从来不跟她动手动脚,每次来都是规规矩矩的谈论诗词歌赋,有的时候,两个人还会下一盘棋。   要知道,下棋是很费时的一件事情,而且需要心静,不然分了神,或者是有杂念,很容易就输了。   再说,她的时间是按照时辰算的,一个时辰多少钱,下棋,是最费时间的,换言之,最费钱!   所以一般人来看她的时候,都是喝杯茶,或者吃一顿饭,聊聊天,很少有下棋的机会。   而他跟她,就是下棋,或者看书,很安静,让她很放松的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丁田他们追问。   因为他们都觉得,这个人是个关键。 第二百八十章 通判家的赵公子   “是赵通判家的大公子!”红娘终于吐口了:“赵铭,赵有道!”   “赵通判?”杜知府一愣:“是他?”   丁田小声问金不换:“赵通判?也不是多大的官员啊?”   “但是权利大啊!”金不换告诉他:“在一般有通判的地方,也称为‘分府’,管辖地为厅,此官职配置于地方建制的府或州,是为辅助知府政务而设,分掌粮、盐、都捕等,品等为正六品。通判多半设立在边陲的地方,以弥补知府管辖不足之处。”   丁田懂了,这个就相当于是副知府的意思,权利的确够大。   “是,是他……。”红娘低头全都招了:“赵公子是个学问人,真正的正人君子,来楼里   最初就是他捧了小女子,但是要府试了,赵公子没有什么把握,又说……又说……又说赵大人本来想走动一下关系,来当学政的,这样的话,对于升迁也有利,当个通判事情多还没什么油水,做出来政绩都是杜知府的,错误都是自己的,实在是吃力不讨好,还说,通判大人已经有了辞官回老家的意思……本来说这个学政的官职已经是通判大人的了,无奈的是,被孔学政捷足先登,成了孔学政的,赵公子不服气,经常来小女子这里借酒浇愁,小女子才知道的,小女子……小女子跟他情投意合,他也说了,将来会为小女子赎身,娶小女子为妻……小女子别的本事没有,在这文人圈子里还算有点面子,加上四海赌坊来人跟小女子说要做套……小女子套出来话之后,不仅告诉了四海赌坊,还告诉了赵公子,赵公子一开始不信,小女子信誓旦旦的说是真的,他又去了四海赌坊,看到了题目……就知道是真的了,他说,此事可以让孔学政罢官丢职,让赵通判成为学政……。”   “来人,去请赵公子来……过堂!”杜知府几乎是咬牙切齿啊!   王佐撇嘴,丁田看稀奇,这还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   赵通判最开始也对杜知府不服气,不过他不敢扎刺儿,因为宁王殿下在侧,谁敢跟他老人家捣乱?   但是他愤愤不平是肯定的了,在家里也不会遮掩这样的情绪,让自己的儿子都知道了他这个当老子的心里的憋屈。   所以才会有了此举,四海赌坊是最惨的一个,他们完全是被赵家父子给坑了。   很快,赵公子就被带来了,他有些害怕,而赵通判,也跟来了。   杜师爷说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尤其是红娘是证人。   赵通判厌恶地看了一眼红娘:“区区一个青楼花魁,在大堂上说的话,就能当真了?”而赵公子更是喊冤:“草民没有,没有认识这样的女子!”   红娘不敢相信的看着赵公子:“铭郎……你……你怎么能这样说?你跟奴家说过的甜言蜜语,都忘了吗?你还说过,要娶奴家为妻……。”   铭郎,是红娘对赵公子的爱称。   “娶你为妻?”赵公子同样厌恶的看着红娘:“你一个楼子里的花魁,不知道已经跟多少人洞房过了,本公子乃是堂堂通判家的嫡长公子,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岂能娶你一个青楼花魁当妻子?就算是纳妾,你都不够格,当个外室还行。”   这无情无义的话,说的红娘粉脸煞白,曾经的海誓山盟,都像是一个笑话一样,肆意的嘲笑她的天真。   她想起了青娘姐姐,当年她是看不起青娘姐姐的,跟了一个商人,当了个商人妇,当时她还吟了一句“老大嫁作商人妇”……。   “大人,你就因为这么一个窑姐儿的说辞,觉得下官跟泄题案有关么?下官不服!”赵通判脸通红的站在大堂上,心里气的要炸肺了都。   “不用不服气,还有人证。”杜知府也气得要命,自己任期内闹出了这种事情,还是在他要升迁为巡抚的时候,他能不生气么?这次是丁田碰巧撞破了这件事情,不然,考题一出,这可就是大案子了!   就连孔学政都出了一身冷汗,他再是孔圣后裔,关乎到朝廷科举取士的大事,他要是在这上头栽了跟头,孔圣后裔的身份,大概能保他一命,但是官职什么的就别想了,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去职回家,守着家里的二百亩地过日子。   丁田一拍巴掌,起初被他派出去打听消息的人,回来后跟田径报备了一下,田径比丁田更具权威,直接带人就去抓人了,如今人都被抓回来,就在外面等候大人传唤上堂呢!   第一批,来了六个人,都是平日里跟赵铭去赏春花楼玩儿的青年,他们的身份都差不多,不是知州的二公子,就是通知的小儿子。   都是官宦子弟,但是都没有功名在身的那种。   皆因他们还没考过,当然,府试已经过了,不知道他们中了没有。   所以哪怕是赵公子,在没有功名的时候,也只能自称“草民”,而不是“学生”。   “你没去过赏春花楼,怎么他们都说,你跟红娘关系好呢?”杜知府已经没有能力生气了,他觉得生气就是在惩罚自己。   赵铭却嘴硬的道:“谁还没去过几次青楼,摸过花魁,睡过窑姐儿啊?”   “是,我是出身青楼,是我乐意的吗?”红娘突然开口:“既然你对我无情,当初何必骗   我?给我写了那么多情诗,送了我那么多礼物?什么珍珠同心结,白玉鸳鸯佩的,你不是不认识我么?那我手里,怎么有你给我写的婚书?”   赵铭一愣:“什么婚书?”   “在我告诉你考题之后,你高兴的喝多了酒,还说要娶我为妻,为此,你还留了婚书给我,盖了你的名章和指印,你想不承认,我有证据!”红娘一激动,连自称“奴家”都没有,一口一个“我”,她这是豁出去了,本来这是她留着,保身用的东西:“我本想着,等你三年,三年后,我就二十岁了,一般的花魁,十八岁就会挂牌,我能二十岁才挂牌,已经是晚的了,如果我二十岁你还没有娶我为妻,楼子里逼我挂牌接客,我就亮出婚书,他们总不能不顾及你的脸面……没想到,你根本就没那个意思!”   “既然你没有迎娶我为妻的意思,那我还要婚书干什么?”不得不说,能在楼子里诸多后辈小姑娘里被十三娘选中培养成为花魁的女人,哪怕是红娘被爱情蒙蔽了心智,但是在这个时候,她是清醒的,因为这里太过正气凛然,她的那些小心思,玩不出什么花样,刚说谎就被人给严声呵斥,而且这里没有她耍手段的余地,因为她发现她的那些小手段,只能在楼子里使,还得是有人捧着她才行,在这里,没人在意她,吹捧她,这些手段都没用。   加上赵公子那些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将她踩进了泥里,虽然她本来就在泥里,可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云端……。   所以她立刻就翻脸了,既然没有了指望,那就一起下地狱吧!   “拿出证据来吧!”王佐淡淡的道:“婚书若是真的有,本王做个媒,让他娶你为妻。”   “王爷!”赵通判傻眼了:“她是个青楼女子!”   王佐放下手里的茶盏:“你儿子都写了婚书了,还不承认?”   “王爷,那……那……。”赵通判不知道要怎么说才合适,自己儿子要真是写了婚书,王爷再一做媒……这个正室,不能不娶,还不能不让进门……可是,红娘是个花魁,见过她的人无数,或者说,这女人本身的职业,就是个丢人现眼的,这样的人要是成了他嫡长儿媳,那他们家可就成了笑话。   “那什么?”王佐还是那副不笑不怒的表情:“你儿子跟人家两情相悦,你不应该高兴么   ?,,   “下官……。”赵通判语塞了。   “而且你连赎身银子都不用掏,因为赏春花楼是你家开的。”王佐嗤之以鼻:“你觉得孔学政抢了你的学政之位,可你不要忘了,孔学政是本王亲自朝皇上举荐的,也是本王亲自任命的,要知道一府的学政,怎么能是一个青楼的幕后东家?你以为你是谁呀?这样的人品,这样的德行,也配教导一府的学子?”   赵通判脸都红了!   三四十岁的人了,还被人将面皮扒了下来,踩在脚底下摩擦。   红娘惊呆了:“赏春花楼是赵大人的?”   “正确的说,是从前任巡抚那里接手过来的产业,一个通判,竟然开了个青楼,真是让本王大开眼界啊!”王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热茶:“接着问案,问完了,本王好给你保媒,红娘,说吧!”   “王爷,奴家不想嫁给赵公子当正室,他这样无情无义的人,奴家不想误了终生!”红娘确定的道:“自古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奴家没有百宝箱可以沉,但是奴家求一个良籍,离开赏春花楼,自谋生路!”   “你若是成了良籍,如何养活自己呢?”王佐却道:“你会刺绣还是会织布?会下厨还是会种地?但凡是良家女子会的,你会什么?连个算盘都打不好,还不如你那前任花魁,青娘有   本事。”   红娘眼睛一红,她想起来,小时候见过青娘姐姐跟账房偷偷的学打算盘,那个时候,她已经被内定为花魁继承人了,学一些诗词歌赋来着,自以为清高,不屑商贾事……。   “本王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给你一个良籍,让你离了那火坑,成为良家女子,再送你一栋房子三十亩地,你自己好好生活吧!”王佐看了赵通判一眼:“本王想,此事过后,赏春花楼,恐怕就不复存在了。”   赵通判冷汗都下来了!   第二批证人是来证实,赵公子跟他们说了府试考题,而这一批八个人,都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的父母亲戚都有长舌之人。   一传十,十传百的,而且四海赌坊还开了盘口,整个府试的题目简直是人尽皆知……只清高的孔学政不知道,因为没人敢告诉他!   而忙碌的知府大人也不知道,他这边要忙着春耕,又要主持府试,整个人陀螺一样,根本没时间闲话家常,且杜知府家的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根本不够资格考试,所以也没人在文 人圈子里给他通风报信。   而丁田也只是因为舅舅和堂弟以及妹夫的关系,才关注府试的,结果阴差阳错的,他破坏了所有人的计划。   四海赌坊为此赔得底儿掉。   赵通判为此连名声带官职,估计都没了。   此刻真相大白,杜知府非常不满意的看着脸色惨白的赵通判:“你如果真的想当学政,为什么当时不跟本府说?”   要知道,学政这个职位,是个流动性很强的官职,且一般都是来镀金的比较多,杜知府身为一府的实际掌控者,还是有权利举荐一二名额给宁王殿下做参考。 第二百八十一章 背后教导   “府尊大人,你就要升职做巡抚了,而您的这个知府的位置,宁愿考虑牛角县的县令,也不考虑一下下官,下官总要为自己打算!”赵通判红着眼睛道:“当初想谋划学政的位置,也是想往上走的意思!”   学政这个官职呢,很有意思。   全称是“提督学政”,亦称“督学使者”,俗称“学台”。   学政是地方文化教育行政官。   此时设提学御史、提学道,注重教育。   每省仅设一位,由朝廷在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身者中简派。   学政掌全省学校政令和岁、科两试。   还需要按期巡历所属各府、厅、州,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   凡有兴革之事,学政会跟总督、巡抚一起参详,也可以跟当地的知府一起。职位在巡抚与布政使、按察使之间,三年一任,任内各带原品衔。   其办事衙门,并不是什么“学政衙门”,而是称之为“提督学院”。   说白了,这是个捞名气的官儿,而且品级没有固定,十分具有弹性。   因为“任内各带原品衔”,所以这个职位从正二品一直到从五品,都可以!   所以这个职位在官场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间的,加上任一方学政,那一任之中科举中了的学子,就要奉那一任的学政为座师。   考中秀才要拜谢学政,考中举人就得来拜谢恩师。   秀才本不能出仕,除非是特殊的原因,就像是徐县令那样。   但是举人可以啊!   当了举人就有资格当官了,只不过当了官,不是进士出身的,超不过正五品,这是一个分   水岭。   赵通判如果当了一任学政,那么他就有自己的学生在门下,相互扶持是必须的,到时候,他就算是他们的座师了,而他如果致士,起码他儿子也会有人帮衬,这年头,师生情谊可是很被人看重的。   只是没想到,宁王殿下自己定了学政的人选,府尊大人要升官了,可屁股底下的椅子,却考虑一个牛角县秀才出身的县令!   “唉!”杜知府叹了口气:“本府是考虑过徐县令,但是他自己不同意,说自己才疏学浅,不堪大任,且牛角县要变成一座雄伟关隘,他也有一些事情要忙,如果做好了,他才有政绩,才有资格升官。所以,本府考虑的接班人,是你,可是,王爷不同意,王爷认为你品行不好,当个通判都有些勉强了……。”   品行不好,就是因为赵大人是赏春花楼的幕后老板,同时也是幕后的靠山。   赏春花楼虽然不是逼良为娼的地方,可也不是什么好买卖,赵大人竟然连这种钱都要,可见为人真不怎么样。   赵通判一翻白眼儿,晕死了过去。   他是被衙门的衙役送回家的,而赵公子,则是被关押在牢房里,同时还有四海赌坊的人。   更有学政府的那位管事。   红娘则是被关在了女牢房。   丁田清净了几日的牢房,又一次热闹了起来,丁田的规矩在那里摆着,进来的人,都得剃头,洗澡,去虱子跳蚤,换上囚服,牢房里连忙准备了晚饭……这个点儿,也是吃晚饭的时候   作证人的都放回去了,但凡是推波助澜的都给了口头教训,也放了回去。   再有主谋的,一个个都被关进了牢房,赵公子都傻了!   他从来没来过牢房,不知道这里头的规矩,一进来就要被剃头,不想剃啊!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别剃头!”赵公子很想保住自己的头发。   “不剃头?万一你带了虱子进来,那可咋办?”狱卒才不惯着他,该收拾就得收拾,扒干净了,洗澡,剃头,换衣服,然后关进了牢房里。   而杜知府这边,已经张罗酒菜,接待王爷……还有立了功的丁爵爷。   杜夫人整治了一桌好菜,红烧的开江鱼,老大一条胖头鱼。   还有红烧肉炖豆角干等等,韭菜炒鸡蛋,韭黄牛肉馅儿的馅饼。   只是王佐没有喝酒,谁也不敢喝酒,而丁田早就饿了,吃了四张馅饼,一张也就巴掌大。   味道相当的不错!   吃过了晚饭,众人才散了,丁田跟着王佐回到了家。   家里早已经准备好了消食茶,小点心,而王佐也把丁田拉去了书房。   “你去四海赌坊,可知道,四海赌坊是什么地方?今天要不是我去的快,被人围着的你,可就要倒霉了。”王佐对此非常在意:“你怎么就带了金不换呢郑当去?不能多带两个人吗?或者穿着官服进去,也比你这便服强!”   丁田抠了抠手指头:“我这不是……想着去探探底么?”   “探底你不会直接问我吗?”王佐对他指指点点:“你呀,你呀!以后这种冒险的事情,少干!”   一次就够吓人的了,再来几次,王佐觉得自己非得被他吓死不可。   “四海赌坊的后台到底是什么人啊?”丁田问王佐:“连官府的人都敢围着殴打。”   “是一位京里的皇子。”王佐告诉他:“你看哪个官员敢管?”   “皇子?”丁田皱眉:“这都是皇子了,还开赌场?”   “还不是为了那个位置?”王佐嗤之以鼻:“要想坐上那张椅子,钱,权,色,少不了。   ”   “这?”丁田不理解了,他要是穿越成个皇二代,还不得美上天?当皇帝不敢想,但是却可以肆意而为。   毕竟特权,不论古今。   “田儿,你记住,这世上,不论文臣武将,无不是求名求利,真正胸怀家国天下的没几个!要说最在乎家国天下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九五之尊。因为家国天下就是帝王自己的,帝王不在乎,谁在乎?”王佐难得有兴趣教导自己的男媳妇:“那些口口声声百姓庶民的,在涉及到自己利益时,谁还记得黎民百姓是哪根葱?百姓就像是草,割了一茬还有一茬,要不怎么说草民呢?你以为谁是天下的最大利益体,帝王么?那你就错了,无外乎官员耳。这天下就这么大,东西就这么多,皇帝一人,再加宗室,所食所用所占所有总是有限的。再者,皇帝宗室多占一分半毫,大臣便会上谏说是皇帝与民争利。其实这话假的很,自古以来与皇帝争利并非天下子民,而是金銮殿那些日日站班之人,他们辅佐皇帝,不外乎是贪这些俸禄,俸禄不够了,就贪那些孝敬,而自古就有奇货可居之说,投资不大,但是获利巨丰!看看吕不韦吧,区区一个小珠宝商人,最后却成了大秦的相邦,被羸政一代始皇帝称为‘仲父’,权倾天下!”   王佐神采飞扬的指点江山:“这天下,除去皇帝宗室,余下的简单分两部分人,官员与百姓。田儿,你不知道,做官是在做什么?天下的东西,帝王分一块,余下的就是官员与百姓分了,举国能有多少官员,但是,他们所分得的那巨大的利益,远超黎庶。而要成为那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全天下都没有人跟他说一个‘不’字!”   诱惑力太大了,皇子们拼了命的去争,底下的大臣们,都想当这个时代的吕不韦,但是又怕站错队,这个时候就要看谁的资本厚了。   不管是干什么,钱,都是必不可少的东西,俗话说得好,钱能通神啊!   “如今后位空悬,东宫未立,皇子们之间的争斗异常热闹,我来这边,也是有躲着京里那几个皇子的意思。”王佐道:“这四海赌坊,我砸了没事儿人一样,你们却是碰不得,因为幕后的那个人,是个皇子,而皇子身后站着的,是宫里的妃子,是妃子的娘家,是一些人组成的势力。”   他是不怕的,不管是将来谁当了皇帝,他们是八大铁帽子王,就算是造反,也是关在高墙里,好吃好喝的养着,一直到老死为止。   谁让他们祖上都有血誓呢?   且这事情天下皆知,这才几代啊?想要毁约是不可能的。   而丁田则不同,他一个小小的云骑尉,就算是有永庆帝青眼有加,也不能保证他不会被人算计。   “我知道。”丁田点头:“我会小心的!”   “你知道就好,在皇位争夺的时候,死的人最多,也最快!”王佐道:“所以,我不想你掺和进去。”   自古夺嫡虽然回报巨丰,却也是一条险途。   成功的少,失败的太多太多了。   而他,之所以跟听说这么多他似懂非懂的道理,就是让他记住,不论什么时候,千万别以身犯险,人活着才最重要,死了就啥都没有了。   “我知道了。”丁田就差赌咒发誓了。   “田儿啊。”王佐将人拥抱在怀里:“你活着,我可以千方百计的为你报仇雪恨,可是你要是没了,我就算是把那些人全都千刀万剐了,又有什么用?也还不回活的你。”   “嗯。”丁田闷声哼气的道:“不过,我不太赞同你说的话。”   “嗯?”王佐乐了:“你那儿不赞同?”   他心想,就你一个东北农家出来的小子,还不赞同我的话?   “你说,天下就这么大,东西就这么多的话。”丁田道:“我们大青是就这么大,但是我们可以扩张么!世界那么大,我们人口这么少,内部满足不了那么多人的需要,那就向外扩张,想要钱的话,去朝外部索取,内部的都是我们自己的百姓,欺压起来有什么意思?外面的世界那么大,我们就算是开发一百年,二百年都占不完那些土地。”   后世,哪怕是有着先进的武器,也没看哪个国家占了全球。   最大的帝国,就是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帝国,打了半个地球,也没完全球。   “你竟然还有这么大的野心啊?”王佐哭笑不得:“你以为开疆拓土那么容易啊?当今皇上登基十年,拓土三百里,都要铭记史册,你要扩多少?”   “那才三百里,有多大块地方啊?”丁田的心,那可老大了:“再说了,北边有啥好的?   冷飕飕的,而且草原上那么宽广,连个遮掩的都没有,还有蛮族在关外,草原是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为啥不能融合呢?一定要生死相斗?”   “融合?”王佐愣了一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那就把他们变成族类,不就行了么?”丁田乐了:“草原上的人,起码跟咱们长得差不   多,你在看那边的沙皇国,那里的人,红眉毛,绿眼睛的,那才是‘非我族类’呢!”   “草原上的人……也跟咱们长得不一样啊?”王佐嫌弃的道:“一个个臭烘烘的……。”“哪有什么啊?”丁田道:“洗干净了,跟我们一样的皮肤,总比沙皇国那些惨白惨白的家伙强吧?” 第二百八十二章 十八个秀才   王佐一想:“还是有点道理的……。”   丁田跟他在书房闲扯淡,扯了很晚,然后就在这里住下了……。   倒是第二天,回到家里之后,舅舅他们已经在等待开榜,同时,几个年轻的学子,也有患得患失。   “也不知道考得怎么样。”   “我觉得我答得一点都不好。”   “还行吧?”   十八个学子凑在一起,气氛有些郁闷。   丁田带着人过来得时候,就看到他们坐在一起:“人都在啊?”   “丁爵爷。”都站起来跟他打招呼。   两个堂弟看到堂兄过来了,赶紧站起来喊:“大哥。”   妹夫胡彪也是这样,他来了府城,见过了世面,才知道大哥在这里有多威风。   爵位,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同时,心里更喜欢媳妇儿了,因为在家里,媳妇儿从来不端架子,拿乔儿。   孝顺公婆,关爱小姑,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   这门亲事,他太感谢先生了。   嗯,他的先生就是胡伟。   众人跟丁田打招呼,丁田也跟他们点头致意:“我看你们在这里也魂不守舍的,别太多得   失心。”   “嗯。”众人点头,其中一个跟丁田说过几次话的学子道:“我们就是有些激动,第一次来考试,前两场都过了,这是最后一场。”   考过了,就是秀才,多年努力,终于有了点回报,从此再也不是白身。   考不过的话,恐怕有的人家,就再也无力支持下次考试了。   大家都是穷孩子出身,没几个富裕的,家里能支持他们多久?谁也不确定。   丁田明白他们的担心之处:“放心吧,只要大家发挥得好,肯定能考上的!”   他也不敢打包票。   “我给大家带了点茶水点心。”丁田让马小风将带来的东西摆上:“大好的春光里,你们可以言诗作对一番。”   “堂兄,那些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们会干的事情,我们……我们在春天里忙的时候,也会下田种地的。”胡彪哭笑不得的道:“哪儿有那个闲工夫去搞什么文会啊?”   “是我想差了。”丁田摸着鼻子尴尬一笑:“大家都是实在人。”   “对了,大哥,听说考题泄露了,是真的吗?”倒是丁可,拉着人坐好,喝茶吃点心,他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能吃能喝的,也能打听事儿。   转移了一下话题。   众人也被转移了注意力。   这件事情,大概是所有考生最关心的了。   “其实,题目在去考场前,的确是泄露了。”丁田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惊呆了。   “啊?”不少人都惊呼出声,丁乙皱眉:“那要重考吗?”   “不用,在考试前,就知道题目泄露了,所以,你们考试的题目,是后来换上去的,在开考之前就换了,这次没有泄露。”丁田道:“不用重新考试。”   众人大舒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考过一次的人,才会知道那有多难考,他们很难有信心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考一次。但是他们对考题泄露一案,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丁田正好休假,干脆就跟他们开了个茶话会,说了案子的经过。   众人觉得真是大开眼界,还有这种事情!   案子的曲折离奇,和其中的弯弯绕绕,真是太超乎他们的想象了。   “要我说,最倒霉的大概是四海赌坊,赔钱了啊!”大堂妹夫胡彪,听完之后,第一个总结:“估计得赔不少!”   “十万两吧?”丁田猜测:“四海赌坊这次真的赔得底儿掉。”   本想赚钱来着,结果没赚钱不说,还赔了那么多。   “这么多?”众人吃了一惊,他们就算是读书人,但也眼界有限,十万两在他们听来,简直是个天文数字。   “赔了这么多点钱,还不得倒闭啊?”丁可眼睛都瞪大了。   要是他赔了这么多钱,死的心都有了。   “不会,他们家有的是钱!”皇家么,有前的很,不怕赔钱。   茶话会开的非常成功,他们也终于没了那紧张的心情,不过,他们也不出门,就在家窝着,等放榜,倒是这个案子,他们也讨论了两天。   而三天之后,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带回了新的消息:“四海赌坊可没有倒闭,倒是赏春花楼,倒闭了。”   “哦?”胡家舅舅的手一顿:“就是那个,学子们非常推崇的那个赏春花楼?据说那里的花魁是个才女咧!”   “舅舅也听说过?”丁田没想到,舅舅竟然也听说过红娘的大名。   “听别人提过几次,不过……。”胡家舅舅朝底下吃饭的那些学子们道:“在考中进士之前,不管你们谁,都不许去什么青楼楚馆,赌坊花船的,那都不是什么好地方,懂么?”   “是,先生!”嗯,他们倒是听话。   还有丁可,笑嘻嘻的道:“胡家舅舅,我们就算是想去,也得有银子啊!”   他们这些人出来,像是他们兄弟俩,有胡家舅舅带着,一人只揣了二十两银子,有的只揣了十两银子。   带最多东西的就是胡彪,他自己一辆马车,车上不仅有丁桂花给丁田带的东西,什么自己晒的蘑菇,演的咸菜啥的……还有他的换洗衣服,以及二十两碎银子,一百两的银票。   其他人就没那么多钱了。   幸好,他们来了之后,吃住都有地方,就连笔墨纸砚都有人给准备现成的,可以说,来考试,一文钱都没花。   而且他们也不被放出去,门口都有站岗的,进进出出的不方便,干脆就不出门了,同样的,他们来自最贫困的牛角县,也没多少人认识他们,考试前,连个文会都没有去参加。   “还是没钱的好,以后就算是当了官,也要守得住清贫,朝廷给你们的俸禄,够你们花销的了。”胡家舅舅道:“多少人,是在沉溺享受喜乐里,没了雄心壮志,你们要切记,没成功之前,谁都有失败的可能。”   “谨遵先生教诲。”众人非常尊重胡家舅舅。   一个是他乃众人的先生,另一个则是他们能来这里,吃得好,住得好,多亏了胡家舅舅的关系,不然,人家丁爵爷认识他们是谁啊?   “舅舅真威风!”丁田朝胡家舅舅竖起大拇指:“教导有方。”   “吃饭,吃饭!”胡家舅舅洋洋得意。   第二天,丁田上差,老郑叔就火急火燎的跑来找他:“田儿啊,外头都说,此次考试不作数,考题泄露,说是要重考?真的假的啊?”   “这是谁说的呀?”丁田皱眉:“考题已经改过了。”   “可是外头都这么说,就连卖菜的都知道了。”老郑叔皱眉:“这可不是什么好事,现在虽然只在一些贩夫走卒里流传,可迟早会被其他人知道……。”   泄题案刚刚破案,且挽回了损失,并没有真的泄露出去,怎么还有人这么传呢?   “我去找府尊大人!”丁田也觉得不太妥当。   找了杜知府,说了传闻:“幸好现在传播的还不太广,知道的都是不重要的人,您看?”“本府知道了。”杜知府摸了摸胡子:“放心,我自有应对的办法。”   “哦,那就好。”丁田松了口气。   结果,当日,中午,杜知府就让人贴了榜单,是此次府试的最终榜单。   但凡是榜单上有名的,都是考中了的,丁田因为就在衙门里,第一个跑出去看了……然后风一般的跑回了家:“舅舅!舅舅!放榜了!”   “嗯,我知道了,他们去看了榜……。”胡家舅舅自己也有些坐立不安:“也不知道几个人中了……。”   “舅舅,全中,全中了!”丁田大声地宣布:“十八个,一个不少!我家以后就改叫‘十八秀士院’啦!哇哈哈哈……!”   这名字叫出去,多威风?   一听就很吉利。   “都中了?”胡家舅舅傻眼了:“你可莫要骗你舅舅啊?”   “没有没有,真的都中了。”丁田道:“我也不太敢相信啊,舅舅,你一口气,教出了十八个秀才咧。”   胡家舅舅裂开大嘴,笑的嘎嘎的:“牛角县有了十八个秀才了!”   牛角县以前就贫瘠,不受上面重视,如今好了,不止要改成关隘,日益繁华起来,还有了十八个秀才了。   就算是九个村子,平均一下,一个村子也能有两个秀才,这样的话,一个村子怎么着,也够支撑起一个学堂了。   胡家舅舅的理想非常简单,不求都能考中秀才啥的,得个功名,只求村民们不要当睁眼瞎,日后出门,会看个契约书啥的,不至于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   就算是要去当兵吃军粮,认识字的人,也比不认识字的人要有前途,上头要提拔人的话,也得优先考虑认识字的那个。   不然连军令都看不懂,何谈升官当将军?   要是不认字,再厉害,能当多大的官儿?   丁田带来了消息,但是那十八个人不太相信,不过,随后他们就信了。   因为丁田是半路跑回来的,又让马六家的准备了三十六个红包。   “田少,怎么准备这么多?”马六家的不能理解这个……有点浪费的吩咐。   “一会儿来了人报喜,不得给人红包啊?”丁田道:“这样的报喜红包,一个里头装二两银子就行了,剩下的那十八个,每个里头装十两,嗯,给我堂弟和妹夫的装十两金子。”   虽然分量一样重,但是装的东西不一样就可以了。   银子多常见?金子多少见啊!   “是,田少。”马六家的去准备红包了。   刚准备好,就有报喜的官差上门了,跟丁田都认识,而且这十八个人登记的住处都是一个地方,所以来了俩报喜的官差,这俩家伙拎着锣鼓在门口好一顿敲啊!   都把丁田逗笑了:“行了行了,这里就三家人,你敲的再热闹,外人也看不到。”   “那不一样的!”报喜的官差道:“考中了就要让四邻皆知,这是有功名的人。”   “是啊,而且报一次名字,就要那一个红包咧!”另一个也喜滋滋的道:“好事儿呢!”丁田没办法,他们俩报个名字,胡家舅舅就拉一个人过来,丁田给红包,那位拱手为礼,算是谢过报喜的差人。   一直热闹了好半天,俩人才走,走的时候,腰上挂了十八个荷包,都沉甸甸的,这荷包里的赏钱,快赶上他们二年的工钱了。   等热闹的人走了,胡彪他们这些学子才反应过来,他们家里给他们带了红包和喜钱的,想着如果中了的话,就赏给来报喜的官差。   结果他们高兴得有些发懵了,喜钱还是人家丁爵爷给的,这像什么话? 第二百八十三章 善后……送礼?   但是丁田没有收他们的喜钱:“我呢,现在大小也是个官儿,大家都是我的老乡,就别跟我客气了,来来来,一人一个红包,日后好好读书,争取再考个举人回来哈!”   他乐呵呵的发红包,如今丁田不缺钱,尤其是在这个时候,老乡可不是后来的那种“老乡见老乡,坑你没商量”,如今的老乡,堪比后世的同窗了。   在有的时候,老乡这种地域划分出来的关系,天然就是盟友。   丁田发了红包,不许他们退回来:“以后就都是秀才了,我让人准备了两身青衿,一套青绿色,一套青蓝色,都不错,一人两套,穿着回家!”   青衿,是秀才才能穿的一种类似学生服的东西。   他们有的准备了,有的没有,不过丁田不管他们准备了没有,都给他们一人两套,每一套还配了青金色绣着事事如意的香囊、青玉的平安玉牌、岁寒三友的紫竹扇子以及绣着蟾宫折桂的钱袋,钱袋里放着的是一吊崭新的铜钱。   两双绸缎面的薄靴子,袜子加里裤都是齐全的,让所有人去洗澡,更衣。   在这上面,丁田对两个堂弟和妹夫,也是一视同仁,没搞什么特殊待遇。   这样的话,这十八个新鲜出炉的秀才们,穿戴一样,走出去,统一的风格,非常显眼。当天就去了府衙拜谢府尊大人。   杜知府没想到,这十八个人都中了。   摸着胡子笑的见牙不见眼:“好,好!都是好孩子,都是未来的栋梁之才。”   尤其是胡伟,被杜知府拉着好一顿夸奖,晚上杜知府设宴,招待了所有新出炉的秀才。   杜师爷妙语连珠,说的胡伟不知不觉的就喝多了。   丁田带着一群小醉鬼回来的,不过第二天还要去府衙等级,领他们的东西,朝廷的规定,秀才有一整套的青衿可以领,当然,没有丁田给准备的那么好的,但是也很不错了。   这是朝廷赏赐的,代表的是脸面。   领完了东西,每一个秀才还有一石小米子,就是一百斤的小米,这是朝廷的优待,在这里叫“养士”。   如果是举人的话,则是三石的大米,以及五十两银子。   进士的话,会有五石大米,也就是五百斤的大米,以及一百两银子。   等当了官,就有俸禄了,所以这些粮食和银子,等同于是朝廷给的奖励。   丁田理解为“奖学金”,呵呵……。   他们中了,就着急回家,丁田也没拦着,并且提早准备了端午节的礼品,舅舅家的,两个叔叔家的,以及大堂妹家的,一起带回去。   送走了他们之后,春耕也开始了。   杜知府更忙了,因为赵通判被革职查办,同样被关了进来。   赵公子在牢里待了七天,还盼着他父亲救他呢,结果他父亲也进来了。   赵公子傻眼了:“父亲?”   “哼!,,赵通判现在看到赵公子就来气:“你这个逆子!”   要不是被儿子给坑了,他也不会被革职查办!   “父亲,你……你怎么进来了?”赵公子懵圈了。   “还不是因为你!”赵通判这个气啊:“我革职查办,家里也被抄了……。”   父子俩,关在联排的监牢里,一人一个,家里的人,暂时被软禁在通判府的宅子里。赵公子这才明白过来:“怪不得我进来七天了,娘都没有来看过我……。”   不止是没看过他,还没派人来送东西,他这几日食不下咽,睡不安寝,果然,父亲也倒了,赵家,完蛋了!   丁田对牢房管得严,要求高,其实,已经很好了,但是再好,那也是牢房。   不过,这个案子非常恶劣,上头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赵家抄家,男丁发配戍边,女眷随行;四海赌坊没有结论,但是四海赌坊自己也有了动静,贾老五他们,全都流放戍边,四海赌坊换了新的东家,新的一进二进三进的管事……连打手都知道,这四海赌坊,大换血了!   所有传话的,企图搅乱浑水的,但凡是掺和进来的那些学子,全部禁考一次,名声上,也有了瑕疵。   另外,孔学政想辞官。   “为什么要辞官?”王佐看着面露惭愧的孔学政,这个家伙是他千挑万选出来的学政,他的孔圣后裔,是一层非常好的保护。   谁也不会轻易地对他出手,不然,全天下的读书人都不会让那个人好过。   现在朝堂上派系林立,王佐也想有一个没有派系存在的净土,他就选择了东北这个省府。   江南文风鼎盛,江北也不逞多让,唯有东北这块,靠近边陲之地,战火频繁,人多数都是投军,很少有科举的……就算是科举,真正考出去的也少。   考出去才算是个开始,中了进士还得从翰林院里的翰林做起,一直到观政结束,分派官职、任职地方什么的,都需要打点,或者人情帮忙,里面的事情太多了。   王佐也想有那么几批人,可以给永庆帝用。   “王爷,在下惭愧啊!”孔学政一脸的羞愧:“家门不幸,后宅区区一个小妾,都……下官没脸在这里当学政啊!”   尽管他已经将小妾关在柴房里好几天,连那个小妾的亲哥哥,都被他给行了家法。   又派人送了急信给家里,请家里的妻子带着孩子们过来,主持学政府的后院。   正室夫人到底是比小妾强,而且他的妻子乃是大家闺秀,给他生了嫡长子嫡次子和嫡长女   当时他想着,带着宠妾来,妻子在老家,家里没有老人了,也不用侍奉姑舅,只在家抚养孩子就可以。   谁知道小妾到底是个见识浅薄的女人,竟然给他惹了这么大的事情出来,赵通判都被丢官罢职,抄家流放戍边去了,他这个学政,还能当的稳吗?   就算是他想要引咎辞职,可是毁了的名声,是回不来了。   因为杜知府请秀才们吃饭的时候,根本没请他!   他这几日忙着处理家事,也忘了请新的秀才们……这几日他太闹心了。   “一个女人而已,头发长见识短。”王佐安慰他:“再说这也不是你的错,你一个大男人,刚来这边,外头的差事就够忙的了,内宅里的事情,谁会注意?再说了,四海赌坊的人花钱买消息……,也怪不到你头上。”   有钱能使鬼推磨,防不胜防。   “下官这……。”孔学政是真的想辞官归隐吗?当然不是了。   他的官职得来不易,加上他是个学问人,也喜欢这个官职,学政是真正的学问人才能做的官职,且这个官职的品级弹性大,是少有的几个可以一步登天的职位。   “这什么这?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小挫折算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贵为亲王,也有不顺心的时候,你想一想庄亲王,都四十岁了吧?没有儿子,全是女儿,结果一个小妾生了个儿子,乐得他都快上天了,结果那孩子越长越像他们家的三管事,你说,那不是更糟心?”   王佐这比喻,让孔学政脸都红了。   庄亲王头上的帽子绿了的事儿,都成了京中的一大笑话。   虽然庄亲王将小妾处死了,孩子也没了,可发生过的事情,就是发生过,不是人没了,就当这件事情没发生过。   庄亲王一气之下,将后院没生养过的小妾,都遣散了,生养过的也不得宠,庄亲王妃本来还想给他纳妾的,庄亲王都没同意,反而只对王妃一个人好……庄亲王妃以四十三岁的高龄,老蚌生珠,怀孕了!   结果生了个儿子,那孩子一出生,庄亲王的奶娘就说,跟庄亲王小时候,一模一样!   这才是亲儿子。   庄亲王乐的啊!   要不是因为孩子太小,他都请封世子了。   他这意思,是说他那小妾,起码没有偷人?   “还有,工部的方大人,他那个小妾,竟然敢陷害大妇,差点就让那方夫人万劫不复,最后差点连累了方大人,方夫人可是吏部尚书的堂侄女,方大人要不是把那个小妾最后发卖,还发卖去了青楼,方夫人能咽下那口气?没有方夫人求情,方大人早就不知道被分配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孔学政又脸白了,因为他的夫人,也是大家闺秀,娘家的势力也很大。   “孔学政啊,你也算是有经验了,日后啊,可别忘了,小妾什么的,那算个什么东西?玩意儿而已,家里,还得有正经的女主人才行,不然,很容易给你惹事,这次就算了,下次谨慎   点,也别辞职了,没什么大不了。”王佐趁机教育了他一顿,就把人给打发走了。   孔学政回去后收到了夫人的回信,马上就带着孩子来跟他汇合,并且家里都安顿好了,还给他带了一千两的银票,让他在这边暂时打点一二,千万别惹怒上头,宁王殿下马上就要回京了,他走了,他好歹也能舒口气。   孔学政这个暖心啊,到底是自己的夫人,有见地!   比那些女人强多了,何况今天听宁王殿下那意思,也不太赞同上任带个妾室,还是看重正室夫人。   其实现在想想,宁王殿下说的也对,妾室,就是个玩意儿,唯有结发夫妻,才能煮吃的了一个官员的后院……。   而新来的四海赌坊的东家,第一件事情,提了厚礼去总督府拜访,结果门都没进去。   这家伙一看总督府没门儿,一转头,去了丁田家的大门,敲了门,马六来开的门,因为家里平时根本没人来……街口那里就进不来外人。   能进来的都是通过了前头的守卫的甄别,所以他开门也开的没有负担。   “请问,这里是丁爵爷家吧?”来人穿着富贵,长的面团团,和气得很,颇有一种有钱人家的老爷的样子。   “是丁爵爷家,您是?”马六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下人,虽然是个马夫,但是他跟门子混的熟,也懂一些规矩,不敢大鸣大放的将人放进来,起码要问清楚是干嘛的。   “在下四海赌坊的新东家,来这里想求见一下丁爵爷……上一个东家不会办事儿,得罪了丁爵爷,四海赌坊如今是在下接手了,希望丁爵爷大人不记小人过,四海赌坊如今重新收拾另开张,区区薄礼,请丁爵爷笑纳……。”说着,他不容马六拒绝,一挥手,他身后两个拎着四个礼盒的人,就将东西放进了丁田家门槛内。   “哎哎……我家田少还不知道啥意思,你们别……别放东西……。”马六傻眼了。   他一个马夫兼任的门子,懂啥?   何况家里根本不讲究那些,这帮人将东西放在门槛内,这是代表田少收了是咋的?   前些天,刚处理完赵通判全家,连带着,东北官场都跟着皮子紧了,谁也不敢起刺儿,都熬着呢,等宁王殿下走了,他们也能松快一二。   不过,有几个人,是宁王殿下安排过来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一心为公,不犯错误,政绩方面,没人敢跟他们抢功。   可是马六这样的小人物不行,他知道这两天不太平,这突然有人送了厚礼上门,还态度这么强硬,他怕收了礼物,给田少惹麻烦。 第二百八十四章 秋闱乡试   “你收着就好,收着就好!”那新东家,不容马六说话,塞给他一个大红色的荷包,里头装了可是整整十两银子:“红包,红包!”   说完,带着人就走了。   没给马六退礼物的机会,马六急了:“哎,你们……你们站住!”   他们家跟总督府挨着,马六跟总督府门口站岗的人都认识,他喊站住,总督府的人自然是拦着了。   不过,这新东家别看软胖胖的,动作还挺灵活,带着人一溜儿烟的就跑掉了,而且,这人也有后手,带着人跑掉了,总不能让兄弟们,惊天动地的去追吧?   那不是闹的满城风雨么?   可是马六不行啊,他怕给田少惹事。   丁田回来,就看到马六沮丧着脸:“这是怎么了?丢钱了?”   “没,田少,马六恐怕给您惹麻烦了。”马六就说了事情的经过,指着好几个大礼盒子道:“现在怎么办?”   丁田第一次碰到这样送礼的,他也懵圈了:“我去问问王爷!”   他对官场并不熟悉,一些规则啥的,他也不知道,干脆,就有事情,问他男人,谁让他是他爱人呢。   丁田屁颠屁颠的跑去隔壁,直冲书房,正好王佐还在跟几个人说事情,见他进来了,也没忌讳什么,直接吩咐他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用客气,我们秋后启程,起码,过完中秋。”   “是,王爷。”众人已经将丁田当自己人了。   丁田也不客气的问王佐:“那个四海赌坊的新东家,给我送礼了,我咋办?还给他,还是丢出去啥的?”   “送礼就收着吧,反正送不送,都是那么回事。”王佐对厚礼什么的,根本没看在眼里:   “他不送,他心不安,送了,你收下,也没什么,因为你们俩也没有什么交情,他如果不赔礼,那可是他的失礼,到时候,有事情,他就得担责任……你收着吧。”   “那好吧。”丁田一想也是,对方的真正靠山,可是个皇子,虽然王佐没说是哪个皇子,总归,对丁田来说,都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   以前他见过权二代、军二代、富二代啥的,从来没见过皇二代。   一直觉得吧,那应该是传说级的存在。   颠颠的跑回来:“来来来,把盒子拿进来,我拆开看看,里头都有啥!”   马六胆战心惊的将东西给他提溜了进来,丁田看了一眼,一共八个盒子,还挺大的,丁田很久没有拆礼物了。   第一个盒子里,装了一个鼠标那么大的赤金的三足金蟾,嘴里含着一片镶嵌八宝的孔方兄   第二个盒子里是十对赤金镶宝的大金镯子!   第三个盒子里是一匹用玛瑙雕刻成的玉马。   “哇哦!”丁田对金蟾和玉马比较感兴趣,摸着爱不释手:“好大方啊。”   第四个盒子里装了二十个金灿灿、圆溜溜的金元宝,一个重二两。   第五个盒子则是一对儿粉彩镂空三友转心瓶。   第六个盒子倒是挺普通的,送的是三层的点心盒子。   第一层是点心,第二层是干果,第三层是茶叶。   每一个盒子,都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马六真的害怕了:“他们给了好重的礼!”   “王爷说了,让我收着,那我就收着!”丁田乐呵呵的将两个大金镯子丢给马六:“给你媳妇儿和闺女的,嗯,这两个元宝,你一个,小风一个。”   “这……?”马六看着金锭子哭笑不得:“您这……?”   丁田非常开心:“收着吧,别人白给的,干嘛不收。”   得了厚礼,丁田心情好了好几天,随后春耕结束,牢房里的人陆续的发配的发配,出去的出去,再次清空了牢房,不过,丁田怕天气热了,蚊虫多,卫生方面盯得很严。   同时,也开始想找人接替自己的司狱位置。   这天,他找了老郑叔:“老郑叔,我要离开这里,跟着王爷进京了,过完中秋就走,所以,我想,让郑当,做司狱。”   “啊?”老郑叔一时之间,有点懵圈:“你要走?”   “是,王爷说,带着我一起进京。”丁田道:“我这里的规矩,你知道的,杜知府说过的,我要走,推荐一个接班的,我就想,您觉得,郑当如何?”   “他……他……他能行吗?”老郑叔道:“不知道,不换先生……?”   “他跟我一起进京,他是我的先生,自然跟着我走。”   “好吧,承蒙您看的起郑当。”老郑叔想了想:“其实,我更想让他跟着您上京。”   “嗯?”丁田没想到老郑叔会这么说。   “这司狱不司狱的,也就是个吃朝廷俸禄的牢头儿而已,但是跟着您进京,起码能开开眼界,有个好前程,可比在这里蹲着强。”老郑叔道:“我老郑家三个儿子,郑当是老大,我想让他二弟进来当狱卒,他呢,跟着你去京城。”   “既然您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客气。”丁田也的确需要几个人手来帮自己,王佐那里的人,在他眼里都是高材生,一个个不是进士就是狂生,智商高得吓人,他也不想用他们,总感觉像是大材小用。   所以他想着,自己找两个人手帮自己就行了,一个金不换,技术型人才,他还少几个保镖,郑当虽然身手还行,但是最主要的是,知根知底,所以,尽管郑当不是能以一打十的人,可丁田也信任他。   “行!,,老郑叔乐了。   丁田想了想:“这样吧,司狱这个职位,我想,请您老担任,等您家二小子熟悉了这些,过些年,您退……您再把司狱的职位传给他。”   这个是古代,没退休一说。   丁田是看准了老郑叔的成熟稳定,加上老郑叔人老成精,肯定能好好的当这个司狱。   “那我也当官了哈?”老郑叔简直喜出望外。   以前他的目标也就是当上牢头儿,现在越过牢头儿,当了司狱,那可是九品官。   芝麻再小,也是个吃食儿,品级再低,也是个官儿。   “嗯,当官了。”丁田乐了。   过了两天,上头的调令下来了,丁田荣升了!   他荣升为从六品的官职,刑部大牢的司狱,这可是真正有官职头衔,在编的司狱,跟一个府城的司狱可不一样。   “你小子,行啊!”杜知府乐了:“本府这才升任巡抚,你这就直接进京了啊?”   “都是王爷提携,都是王爷提携,呵呵!”丁田道:“这次是王爷替我上书,将我管理牢房的那一套办法,上报给了朝廷,朝廷很重视,尤其是劳动改造教育这一块,非常好,所以上头才会想着,将我调进京……不过,杜大人您也要高升了,以后见面,就得喊您杜巡抚了。”“呵呵,好说,好说啊!”杜知府红光满面:“我这里也推迟了赴任的时间,秋收之后再走,怎么着,也得过了中秋节,而且那边已经派人过去打扫了一下,北崇府那边的巡抚衙门倒是有后院,不过我想着,不太方便,干脆买了个宅子,四进的大宅子,有六个跨院,以后来往客人和孩子们大了之后,都有地方住。”   “那感情好!”丁田想了想:“我也买一栋宅子吧,日后回来,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   杜知府大为开心:“行,这事儿交给我了,正好,买个相邻的,日后也方便。”   他是认准了,扒住丁田不撒手,这可是他的福星。   “好啊,那就麻烦大人了。”丁田还给了两张五百两的银票:“这些您先拿着,不够就得麻烦您先给垫上了。”   一千两,很多了,估计买房子,加翻新,置办家具啥的,也就差不多了。   “好,我不跟你客气。”两个人也算是交情深厚了,杜知府收了钱,留丁田吃了一顿饭,等丁田走了,杜知府把银子给了杜师爷:“就将隔壁的那个宅院买下来,家具都给置办好,以后啊,跟丁司狱做邻居。”   杜师爷有些意外:“您给他办置了不就行了吗?怎么还收了银子?”   “这你就不懂了,我要是不收银子,他肯定不会请我给他顺手办置宅子的,就算他现在要进京当官了,可我也还是品级比他高的巡抚。”杜知府拍了拍杜师爷的肩膀:“能做邻居也挺   好,我估计啊,他这个房子,不是给他自己住的,是给他家亲戚。”   “他家亲戚?”杜师爷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舅舅要秋闱!”   胡伟是秀才身份,秋闱的话,得去北崇府考试,中了才能是举人。   “不错,而且他家还有三个秀才呢,他大堂弟、二堂弟跟大堂妹夫。”杜知府道:“日后少不得帮衬一二,丁田这个小家伙儿,运气可不赖。”   “是啊!”杜师爷乐了:“那我就知道了,这就去办!”   他拿着钱,真的给丁田买了个宅院,因为毗邻杜巡抚的家,此地异常安静,东边的邻居是杜巡抚,西边的邻居是杜师爷,后头就是菜市场,前边是宽阔的大路,附近住着的都是衙门里的人,地痞无赖啥的也不会来这里闹事,果然是个好地段。   而过了端午节之后,丁田就在衙门里,安排了一下郑当,卸了自己司狱的差事,打包准备搬家,马家是跟着他走的,金不换则是守着媳妇儿,因为媳妇月份大了,马上就要生了。王佐那边已经收拾妥当了,只不过,丁田要暂时在北崇府那里,陪着舅舅考一次乡试。   “行,你先过去,我过两天就过去。”王佐见丁田都打包好了自己的东西,问他:“这房子怎么办?”   “我托付给了金大娘帮我照看,日后有人来考试,就住在这里,前头就行,后院就不进来了。”丁田小声提醒他:“你要走了,记得把后头的月亮门给关上!”   日后这总督府,再来新的总督上任,后宅岂能相通?   再说了,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啊!   “这里日后就是我的别院。”王佐却告诉丁田:“我走后,总督府的牌匾就会撤下来,改成……宁王府北风别院,我会留下人手看着别院,你家亲戚来了,有事情,王府别院的人也会   帮忙。”   他人不在这里,但是他的人在这里也一样。   “那也好。”丁田放心了。   他搬家东西不多,大多数东西都留在王佐这边,他这里人手多,车也多,到时候一起拉进京城就行了。   所以丁田去北崇府的时候,就带着马家这一家子的下人,还有一些换洗的衣服,被褥等物品。   大概是府试的事情,引起了官场上的轰动,所以,秋闱的气氛就有些紧张了,如今还没立秋呢,刚入夏,就已经有人早早的往北崇府跑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 北崇府琐事   丁田来到这里的时候,是杜师爷去接的他们:“大人他们也要立秋之后过来,所以我在这里暂时打个前站,买了房子总得收拾一下吧?还有啊,家具什么的都弄的比较中规中矩,你要是不喜欢,还可以改。”   “不用了,能有个地方住就行!”丁田一路上跟杜师爷聊天,知道自己这边的房子地段非常不错,就很满意了。   到了地方一看,正儿八经大三进带倒座房和后罩房的院子,有四个跨院,四周种满了李子树,另外,这院子里每一进都有一口深水井,水井里的水,清甜可口,生活也方便的很。   丁田来到之后,杜师爷就将房契给了他,早已经办好了过户手续,丁田只要收着房契就行了。   另外,家具什么的都齐全,就是随身的被褥什么的,都要重新置办。   丁田带来的都是自己人用的东西,而其他房间里临时空着的话,就得去采买了。   幸好,厨房里的柴火和食材是现成的,杜师爷给买的十斤猪肉,两颗大白菜,两颗大萝卜,还有一筐豆角,一只老母鸡,一条大鲤鱼。   油盐酱醋的倒是都齐全。   马六家的麻利的带着女儿做了一顿热乎的饭菜,算是热灶了。   吃过了饭,休息了一下,众人安顿一番,在府里看了一圈儿。   熟悉了地形之后,吃晚饭,休息一夜,第二日,吃过早饭之后,全家出动,赶了两辆大马车去街上,采购家里的用具。   这一忙活,就是快半个月,丁田又找人送信给胡家舅舅,让他来了北崇府,到这个地址找他,他在这里买了房产,等他过来了,也好在这里安静的读书备考。   结果……六月中的时候,舅舅就来了,而且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刘文彬也跟着他一起来的!   刘文彬也不是一个人,他有伺候他笔墨纸砚的书童、还有侍奉他饮食起居的小厮,更有出门随扈的长随。   而胡家舅舅就一个人,雇佣了一辆马车,带车夫,这趟活儿给人家十两银子的费用呢。   他的行李卷儿,换洗的衣服,考试用的东西,以及给丁田的东西。   “舅舅?刘先生?”丁田管王佐的幕僚们,一概称之为“先生”。   虽然在古代,这是敬称;当然,在现代,是一种尊称。   “丁爵爷!”刘文彬一拱手为礼:“与胡先生相谈甚欢,相约一同过来,只是王爷这里没有宅院,就在您这里落脚,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丁田将人迎了进来:“舅舅,我在隔壁的跨院给您准备好了住处,那里安静,地方也大,您看书也没人打扰,我让小风陪您一起,这孩子伶俐。”   “不用人伺候,我跟刘先生一起住。”胡家舅舅笑呵呵的道:“正好,请刘先生指点一下我的学业。”   “不错,正好跟胡先生讨论一下学问。”刘文彬可不敢拿大,只说“讨论”学业,而不是“指点”。   “那也得有人给打扫房间,收拾卫生。”丁田想了想:“舅舅,我给你也买一户下人吧?日后家里就有翠婶子照顾舅母,将来再有了孩子,也可以帮忙照顾孩子。”   “我哪里是农家,哪儿那么大花销?”胡家舅舅不想要。   不过,刘文彬却道:“其实,你应该买一户下人在家,一个是可以帮你干活,另一个则是外出的时候,你也能有个人在身边,你看我,书童、小厮和常随,一个不缺,主要是我出门需要有人照顾我,而我的精力都是要放在正事上。”   胡家舅舅想了想:“也是!”   于是,丁田高兴了:“给您买一家子的下人,跟我家马六他们一样,可以有几个孩子,等   过些年,您可以给他们放良,当然,到时候,您再买一家子……。”   在古代,就要有古代人的生活方式。   舅舅家以后必定是人口多,因为舅母不可能只有小表弟一个。   孩子多了,在家里,舅母一个人也肯定照顾不过来,翠婶子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什么的……活儿多了去了。   而且家里也需要有个壮劳力,劈柴挑水的……虽然舅舅有学生可以代劳,但是总不能老是让学生来干活吧?   何况胡家村也在恢复元气,上次去,能起那么高的围墙,村子里地方大,也有几家盖了砖瓦房。   “随便吧……我这人不那么多讲究的……。”没用过下人,家里的翠婶子还是他们帮工的,人也是自由之身。   将两个人安顿好,丁田带着马六又跑出去,去了人牙子那里,给舅舅买仆人。   人牙子对丁田这样的“贵人”那是非常殷勤的:“您来的巧,这里有一家人,也姓胡,主家犯了事,被发卖,是官卖,保证没问题!他叫胡老五,媳妇儿胡张氏,都人到中年,不过力气很大,他以前是在那家人里当长工使的,媳妇儿是厨娘,不过也会赶马车,挑水砍柴的都不在话下,他家有个十三的儿子,八岁的姑娘,小姑娘也能给烧个水,打个下手啥的,儿子也有   一把子力气……最主要的是,这家人脾气有点憨,在上一任主家待了十几年,脸儿都没红过!   ”   “这么老实的一家人,小的也不敢随意的卖出去,万一遇到了不好的主家,可是造孽啊!”人牙子自己都被自己给感动了:“今儿见到了您,听到了您说的,小的觉得他们家,最合适   !,,   丁田还没表态呢,马六倒是一脸的戚戚然:“当年,我们也多亏了田少,不然……。”马六家为啥被卖了出来?   又为啥宁死也不分开走?   就因为马小花。   马小花这两年张开了,果然是个美人胚子,大大的眼睛萌萌的看着你,小脸粉红,小嘴儿水嘟嘟的,这都是因为丁田家养得好。   不过,根据马六全家的观察,田少貌似并没有多注意自家水当当的女儿,倒是……后来知道田少跟王爷的那点事情……其实,也没啥,俩人站在一起,一个霸道天成,一个温柔尔雅;一个就跟不似凡人似的,另一个特别接地气……倒是挺般配。   “那田少您看?”人牙子都是机灵鬼儿,立刻就跟着马六喊起了“田少”,同时记着跟其他同行说一声,省城又搬来了一户“大户”,这是姓田吧?   “那就去看看!”丁天没有拍板。   人牙子带着他们去了隔壁的一个小院子,小院儿不大,里头有几户人家在住着,不过,很明显,这一家一家的都是等待被主人挑选的下人,而且应该是不想被分开的。   看到胡老五一家子,丁田顿时就拍板决定了:“就他们家了!”   马六有些哭笑不得:“也好,能干活。”   原来,胡老五全家果然是北方人的样子,但是他们家,还有点胡人血统,能看得出来,应该是混血,不过,正因为是混血,胡老五长的那叫一个结实啊!   人不高,却能扛着二百来斤的石磨来回走,脸不红气不喘的!   他儿子才多大啊?也小有力气,拎着个石磙子从这屋放到了那屋,原来是在帮主家收拾东西。   而他媳妇儿,同样的膀大腰圆,正在规整工具,女儿小了点,正在请扫院子,全家人都是苹果脸儿,有点微胖,且一笑……果然憨厚的样子。   不过,人牙子还是闻了一下胡老五他们家的意思,毕竟这买卖一旦做成了,他们就是一家人了,如果当下人的心有怨恨……那主家也不敢用啊!   多少苛待下人的主家,最后是被下人窝里反给干掉的?   虽然说,那样的话,下人也活不了,但是主家更憋屈。   而且这是官卖,不是私下里的人牙子,都是公家的人牙子。   “俺们家人少,力气大,能干活,就是……就是吃得多,不吃饱了谁有力气干活啊?”胡老五倒是真诚实:“东家,你问问他们家,能给饱饭吃么?”   “你这个夯货!”人牙子气的啊:“人家要是不能喂饱你,能买你全家回去吗?人家也是指着你们全家干活呢!”   这个人别看一脸的憨厚老实样,真特么的太能吃了!   为啥这么久没卖出去?   因为根本没人买!   谁不知道他们家能吃的很?   买回去是干活一个顶俩,可吃饭也是一个顶俩啊。   而且他们家还馋酒,喝点酒就闹……其实也不是闹腾,而是他们家有胡人血统,喝点酒,高了就唱歌跳舞的……在城里,谁家的下人这个德行?   还是打发去乡下好了。   听说田少买下人,那条件,一说出口他就知道,肯定是送去乡下的,就他们家了。   乡下有地方种粮食,怎么着,都饿不到他们家。   而且乡下只要干活干得好,也不会在意他们丢不丢自家府上的面子……话说,乡下有啥府   ?   “还是跟人说好了的好,不然又要被卖……。”胡老五也黯然,他们也不是故意的,原来的主家虽然将他们全家当牛做马的使唤,可好歹给吃饱,后来主家倒了,他们被发卖,却没几个人买,因为卖出去两次……都被人退货回来了。   “好吧好吧!”人牙子只好当了个传声筒,跟丁田把话讲清楚,实际上,丁田早就听到了   好么。   “这个没问题,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行。”丁田越过人牙子,跟胡老五直接谈:“我买你们是送给我舅舅的,我舅舅家不在这里,他呢,老哥一个,有一位媳妇儿,一个儿子,才周岁多一点点,家里需要有个干力气活的人,再一个就是你们全家厉害点,可以在关键时刻护着他……其实乡下地方没有那么多讲究……最主要的是,我看重的是你们全家的老实性子。”   这一点,最重要。   他可不想买回去一家子人,各个都是一肚子的心眼儿。   胡老五挠了挠头:“那行吧,你要是看着我们不顺眼,麻烦再给送回来。”   人牙子翻了个白眼儿,他可不想要他们了。   丁田买了人回去,本来还想挑个书童和小厮,但是这个人牙子却迫不及待的打发他们走了,还说,午饭后,如果他们不退货的话,再来买书童和小厮。   丁田就只好带人回了家。   如今这个地方叫“丁府”……嗯,好点丁田家的大门上,也能挂一个“府”字了。   带人回来后,发现舅舅不在家,马六家的说跟刘先生一起出门去了,中午不回来吃饭了,让他们自己吃吧。   “哦,那就自己吃,这是我给舅舅买的人,一家子,你们认识一下,我去屋里换个衣服。”丁田说完就回屋了,反正马家的人也很老实,一路上,马六早就跟胡老五成了半个熟人。 第二百八十六章 舅舅捡了俩孩子   吃中午饭的时候,丁田才知道,胡老五他们担心的是什么。   一个壮年的汉子,两二大饭碗饭肯定够吃,肚子再大,吃三碗,最多四碗,因为不只是米饭,桌子上,马六家做的红烧肉,排骨炖的豆角,豆角还是胡家舅舅拿来的呢。   因为知道今天人多,马六家的特意做了一大锅红烧肉,三十斤猪肉都炖上了。   何况也不是只有这两道菜,一道酸辣土豆丝,一道家常凉菜,如今这个时候,青菜多。   上菜的时候,不是用的盘子,而是用的脸盆那么大的土陶盆子。   四大盆子菜,加上一大盆子的萝卜条汤,主食就是二米饭,也蒸了一大锅。   结果……没够吃!   胡家俩大人,每人吃了五碗饭,人高马大的肚子里也能装,俩小的每人吃了三碗饭,菜就别提了,红烧肉连汤汁他们都倒在碗里拌饭吃掉了。   丁田吃了一碗……光看他们家吃饭就饱了!   而马六全家吃的饭,也才跟胡老五夫妻吃的差不多,马小风不服气的看着对面憨笑的胡大小儿,胡大小儿就是胡老五的大儿子。   因为马小风,没吃过胡大小儿。   马小花就平静多了,她送了胡大丫儿自己绣的荷包和两朵绢花。   虽然年纪相差很大,但她没吃过胡大丫儿……。   丁田开始为舅舅的粮仓担心了,这能供得起吗?   不过,随后胡家人就展现了非一般的能力,他们全家力气都大,劈柴、挑水都轻松加愉快,还说这里的活儿都轻松,日后跟“老爷”回到家里,一定要上山打柴,偶尔还能打猎啥的,可以给老爷太太尝个野味儿。   嗯,这里的“老爷”指的是胡家舅舅。   还没见到主子,其实胡老五全家已经在心里相当乐意了,单凭老爷的外甥肯给他们全家吃肉,就非常值得投靠!   何况,到了下午没什么活儿的时候,丁田让他们赶紧下去洗澡,然后让马六家的将他们全家没上过身的新衣服,给他们换上:“日后再给你们置办新的。”   实在是胡老五他们全家……干净倒是干净,只是衣服太破了,何况还没换洗的衣服。   等洗漱干净了出来,看起来就顺眼多了。   干干净净的样子,穿着也利索,尤其是胡老五的婆娘,头上插着两根银簪子,一朵素色的绒花,手上是一对虾须银镯子,耳朵上是俩大耳环,估计是头一次打扮的这么好,还挺美滋滋   而胡大丫儿,头上是两朵红绒花,耳朵上带着一对小银耳环,很可爱的一个小丫头。   全家大概是很少穿新衣服,一个个都欢喜的不行。   就在这个时候,胡家舅舅回来了。   “这是?”一进门,丁田就看到舅舅的身后,跟了两个……小叫花子。   “他叫胡磊,那是他弟弟,胡雷!”胡家舅舅道:“是我在外面捡到的,两个孩子……父母双亡,家里没有大人了,我就……日后一个给我当小厮,一个给我当书童,他们都是良籍,等再大一大,就在胡家村落户,要是学习好,就科举,学习不好的话,也能置办几亩田地,成家立业……。”   比起买人,胡家舅舅认为,还是养这兄弟俩吧!   同姓的人,五百年前指不定是一家子呢。   所以胡家舅舅带了这兄弟俩回来了。   “行,您喜欢就好。”丁田一想,收养这对兄弟,总比买下人强。   两个孩子都不太大,一个十岁,一个七岁,听了这话,跪地给丁田磕了个头。   他们兄弟俩虽然小,却在外流浪了一个月,知道这个机会,来之不易。   丁田让人赶紧将他们兄弟俩扶起来:“带下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一会儿吃晚饭。   ”   将舅舅他们请进来,洗漱收拾了一下,两个孩子也干净利索的出来了,洗过了,才发现,这俩孩子白白净净的其实应该是很好的底子,只是……丁田有些不放心:“舅舅,你知道他们家是怎么回事?”   两个这么小的孩子,就流浪在外,家里人死光了,还有亲戚呢?   “这个?”胡家舅舅想了想:“我问过了,他们不说,我也没办法,大概是刚见面,心里还是有些防备的。”   丁田一想也是:“那就先在这里养一养,等他们想说的时候,再说!”   “嗯,两个孩子,也没什么危险。”胡家舅舅也是这个意思。   晚上吃的是红烧排骨,手撕鸡,凉拌菜和肉沫蒸蛋,肉沫蒸蛋是一个孩子一碗的,还有一份牛肉汤。   胡家舅舅第一次见到胡老五全家吃饭……虽然不是在一个桌子上,但是如此能吃,也让胡家舅舅大开眼界了。   丁田不太好意思的道:“舅舅,这个……他们全家是很老实本分的人,您要是……。”这要是不满意,他……也不想退货,这家人有点苦,其实丁田觉得吧,他们能吃,也有力气啊,何况在人牙子那里,都只是吃半饱,而且在那里吃的都是窝窝头,白菜炖土豆萝卜的,见不到半点荤腥。   在这里,顿顿二米饭,两合面的馒头,不是红烧肉,就是红烧排骨,油汪汪的手撕鸡,牛肉汤,就算是凉拌菜里头,也有瘦肉丝。   孩子们一人一碗肉末炖蛋,这个补身体啊。   虽然在这里才吃第二顿饭,但是光是饭菜上就能看出来,这家生活好啊!   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丁田的真实身份,只当是某个富家子弟,猜测大概是刚分家的那种吧?而且看老爷的意思,家境也肯定富裕,他们全家终于有着落了。   丁田跟舅舅和刘文彬单独一桌,他们的餐桌上比别人的多了一条鱼,多了一道肉酿豆腐。这道菜还是马六家的跟总督府的厨娘学的呢。   吃过了晚饭,刘文彬去休息了,其他人也都散了,丁田送胡家舅舅去他的房间,喝茶顺便聊聊天。   在客院的正房里,舅甥俩坐在一起,吹着盛夏的晚风,泡了一壶茉莉花茶,吃着绿豆糕,桂花糕。   “多少年不曾想过秋闱了,说实话,我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考上。”胡家舅舅私下里跟丁田说的就是另外一个意思了。   要不是家里没有了生活负担,他是不会来秋闱的,皆因家里有了外甥这个出息的人,给他长脸不说,还明里暗里的给他补贴,有好事情都拉着他来参与,名利双收的同时,他也想着能帮外甥点啥。   “你舅舅啊,没啥本事,你都是爵爷了,估计这辈子也不用舅舅给你帮啥忙,但是舅舅不想你出去,被人说是草根出身,家里亲戚上不得台面。”胡家舅舅摸了摸外甥的头:“所以我才让你两个堂弟一个堂妹夫好好学,考上了秀才,起码,日后不是白身,不给你扯后腿儿。”丁田有些感动:“舅舅,不用考虑那么多,你外甥自己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他这才知道,两个堂弟能考中秀才,指不定舅舅怎么操心,他们怎么刻苦呢。   至于堂妹夫,他本来底子就好。   考中了也不意外,考不中……以堂妹夫家的家底,多考几次也能承担的了。   只是苦了两个堂弟,从一个只是读过三百千、认识字的农家小子,区区两年多的时间,就要去考试,还考中了!   真是难为他们了。   倒是胡家舅舅,笑着拍了拍丁田已经有些肉的肩膀头子:“我现在不考虑那么多,我外甥出息了,我成家立业有了儿子了,我只是来考一考而已,考上了自然皆大欢喜,考不上也没什么,考一次,对得起你外祖父,外祖母了。”   时隔多年之后,胡勇第一次在外甥跟前提起自己已经逝去的父母双亲。   “只是辛苦了舅舅……。”二十多岁的人了,都当父亲了,还要学习,刘文彬虽然说话客气,但是他可是进士出身,对胡家舅舅,与其说是谈天说地,不如说是指导学业,可怜胡家舅舅啊,没多少见识,现在对刘文彬还亲近的很。   “我没什么辛苦的,就是趁着现在年轻,考一把,你那边是咋回事?”胡家舅舅道:“真的要去京城啊?”   “嗯,调令下来了,从六品的官职,刑部大牢的司狱。”丁田笑着道:“比县令都高一级,嘿嘿……。”   “京中生活不容易,你去了,小心些,家里人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你自己在京中……可要多加小心。”胡家舅舅其实很担心丁田,他在京中,有什么事情,他们也帮不上忙。   不像是在东北这边,好歹还有丁氏一族在,不管在外面丁田怎么样,回到丁家村,他还有一块栖身之地,族里也会护着他。   就像是当初,陈家退婚的时候,丁家人还不是护着丁田么。   但是到了京城,大家都没去过,又鞭长莫及……。   “你放心,我只是去当司狱,其实说白了,司狱跟牢头儿也差不多。”丁田道:“而且我好歹是个爵爷呢,不怕。”   古代因为交通不便,路途的遥远,阻隔了很多人的眼界,他们没见过什么世面,也没几个人有机会出去走走看看,最多就是在本府地界上走动走动,就算是见过世面了。   其实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晃悠,根本走不远,能上京赶考的那都是有见识的人。   整个牛角县,估计都没人去过京城。   “就算是担心,也不能不顾朝廷的调令,而且你是去当官,又不是去受苦,官场那些事情,你舅舅不太懂,但是你只是管一管犯人,我相信,我外甥的能力,我相信。”胡家舅舅是看好自家外甥的运气的,一个白丁出身,在战场上一个人不死,凭借烟花炮竹就击退了敌人,以军功封爵。   这就跟传奇故事似的,胡家舅舅都觉得,自己的外甥真是个人物了。   过年祭祖,丁氏祠堂那叫一个香火旺盛啊。   十里八村的,谁不说丁家村发达了?   如今丁家村,家家户户都是青砖瓦房,村里的围墙也高,每年的收成好,加上粮行,收购的价格也非常公道,牛角县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民生渐渐的转好。   “呵呵呵……舅舅放心吧,等舅舅考中了举人,或许还会去京城考进士咧!”丁田倒是非常乐观:“会试的时候,如果舅舅中了,我也算是进士的外甥啦!”   他还挺引以为荣的,毕竟在这个时代,科举可比后世的高考还要难。   都说后世的高考多难,有的人甚至考三年的……,可是,这个时代的科举,那还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啊! 第二百八十七章 难得的休闲   舅甥俩谈了谈天,心情颇好。   胡家舅舅就在这里住了下来,在自己的外甥家,特别的舒坦。   吃喝拉撒睡都有人伺候,还有刘文彬刘先生指点学业,感觉日子过的非常充沛,而丁田,也没窝在家里,他第一次来北崇府,还挺好奇这个省府的所在地的。   北崇府可要比北风府大多了。   毕竟作为东北三府之首,北崇府在东北这里有几百年的历史,前朝开国的时候,就在这里建立了关隘,渐渐地往北扩张,这关隘就成了北边的首府,几百年下来,此地经历战火无数,又有无数家族在此落地生根。   光是市场就有四个之多,城中居住三十万人口,城外七个县城,呈七星状排列,算起来,比北风府那里的人口,多了一倍不止。   而且这里有无数的店铺,非常的繁华。   丁田难得这么轻松的出来,他当此次是来游玩的,带着马小风,让马六赶车,三个人出门来玩儿了。   “田少啊,那边有卖蝈蝈的!”马小风正是少年好奇的时候,加上在丁田家养的不错,胆子渐渐地大了,跟丁田一起出来,活泼好动的很,马六呵斥他:“你消停点!”   以往儿子出门,也没这么活蹦乱跳的,现在却……?   “哎哎呀,出来玩儿的么,哪儿呢?”丁田才不想要马小风消停呢,他要是老成持重的,到时候他怎么办?   难道田少比小厮马小风还活蹦乱跳?   那还能看了吗?   只有马小风活泼了,他才跟着好动,这样不太显眼。   说完了马六,丁田才跟马小风一样:“这么早就有了蝈蝈儿?”   其实,蝈蝈儿就是蝗虫的一种,只是往日里这东西少,如今盛夏时节,它们长大的也不多   “我看那边有得卖!”马小风朝他爹做了个鬼脸儿,拉着丁田就跑去人家的摊子上,那里的确有卖蝈蝈的,还有用青色的草梗扎好的蝈蝈笼子,非常的别致。   “这个好!”丁田对这种手艺非常欣赏,古代劳动人民手巧的很。   立刻买了俩,他跟马小风一人一个拎着,还对马六道:“你不喜欢这个,我知道,本少就不给你买了。”   马六哭笑不得:“小的也用不上这个……这就是个玩物。”   倒是不贵,一个蝈蝈笼子,里头一只大蝈蝈儿,两朵半开的倭瓜花儿,是给蝈蝈吃的,整体下来只要三个铜板。   吃一碗阳春面,还要五个铜板呢。   丁田跟老板讲价,两个蝈蝈笼子,给了五个铜板。   等离开了摊位,马小风还挺惊奇:“田少,你还会砍价啊?”   “当然了!”丁田道:“我又不是冤大头,人家要多少钱,我就给多少钱啊?物超所值还行,要是物价高,我才不干,我还得养你们这么一大家子人呢!不得省着点花啊!”   丁田如今其实有不少钱,就算是去了京城,他也觉得完全没有生活压力,因为光是上头赏赐的银钱就不少,何况他还有俸禄可以领,又有家里的田地出息……嗯,他要走了,田地就处理了,卖的钱,足够他搬家上京用的了。   “嘿嘿……。”马小风也不以为意,反而兴致勃勃的跟着丁田再逛。   这里是北地最繁华的省府,也是人流最多的地方,小摊贩沿街叫卖,又有酒家的旗子迎风招展,夏日里青菜、果子的摆摊上,丁田还买了好大一兜的大黄杏。   “田少,那边的李子不错哎!”马小风眼尖儿:“是黑李子!”   黑李子比红李子要甜上许多,丁田跟马小风挤了过去,买了一篮子回来,放马车上。   “我看那头还有个卖头花的摊子,给家里人买点!”丁田指着那边一个色彩鲜艳的摊子:“你娘这些日子辛苦了。”   搬家,要说最累的,并不是男人们,而是女人们。   自从到了这里,马六家的就带着闺女可劲儿的收拾。   就算先前杜师爷也派人来收拾过了,但也不如自己收拾一遍的放心。   所以来了快半个月了,母女俩都没出门逛过,就在家里干活了,还要伺候这帮人的一日三餐,洗衣做饭。   给买点花儿朵儿的回去,奖励一下么。   “娘说要买几个鸡毛掸子,没让买花儿。”马小风撇嘴:“而且小的妹妹有戴的东西,不用买啦!”   马六也是这个意思。   “你们啊!”丁田给了马六十个铜板:“去,买两朵绢花,一大一小,颜色你看着办。”   “为啥啊?”马六不太理解了。   “让你去,你就去!”丁田将人推出去:“快点!”   马六无奈,去买了两朵绢花回来,一朵大的朱红色的牡丹花,一朵小的粉红色的芍药。   “回去就送给媳妇儿和闺女。”丁田乐呵呵的给马六指点迷津:“这样让她们知道,你是惦记她们的……嗯,我去那边的脂粉铺子看看。”   马六一个大老粗,是不爱进这种香喷喷的地方的,但是丁田跟马小风好奇啊,没来过,所以进去看看。   北崇府的脂粉铺子就是跟他们北风府的不一样,这里地方大不说,好多的瓶瓶罐罐的摆在那里,里面用的都是一水儿的少年,一个个白白嫩嫩的,说话轻声细语,哎呦喂!   丁田可是长了见识,原来在古代就有了化妆品的促销员啊!   马小风这娃儿,就算是在丁田家过的好了,可他也是个糙汉子的胚子,跟人家这里头的小二没法比,加上他天生活泼的性子,在屋里也捂不白,倒是有些阳光男孩儿的意思,而人家这里的小二,那都是奶油小生。   “田少……。”马小风被打击到了。   “没事儿,人跟人不一样,你这样的,叫健康,人家那样的叫英俊。”丁田乐了:“我这   不也是跟你一样么!”   主仆俩人,半斤八两。   倒是迎接他们的小二,非常机灵,听见马小风叫丁田“田少”,就跟着学,也不是多亲热的喊,但是有些自来熟:“田少,您需要点什么?是敷面的珍珠粉,还是养颜的如玉膏?我们这里都有……。”   古代的男人也是有讲究的,尤其是文士们,审美的观点跟现代不一样,例如美髯、美须等等,但是同样的,他们也喜欢肤白,不然都一个个黑炭头一样,又不是要当包青天。   加上东北这边冬日里气候干燥,更要在脸上擦一些香脂,不然容易冻伤,冻裂。   以前都是家里的婶子给丁田准备,什么猪油膏、草蛇油的,多少是那么一个意思,不让冻伤了冻裂了就行。   后来就是王佐给丁田准备,跟婶子们给他的可不一样,都是些珍品,贡品之类的宝贝。   可是……丁田想给王佐也买点什么……尽管不知道,他用不用。   思来想去,丁田就问小二:“你们这里有没有爽身粉?”   “什么粉?”小二蒙了一下。   哦,丁田一拍脑袋,他忘了!   在现代,是遥远的大洋彼岸的另一个国家,美国,在一八九零年用滑石粉发明了世界上第一盒爽身粉,从此爽身粉风靡全世界,世界各国的儿童现在都在用美国首先发明的爽身粉产品,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采用滑石粉制作的。   其实在几千年前的国人早就用上了婴儿爽身粉,因国人在无意间发现天然柴籽粉末很适合给婴儿爽身用,还有淡淡的药香味,并且婴儿用了之后就不会有红屁股、红脖子、热痱子了。   于是有儿童的家庭都会自备柴籽粉,装在小布袋中使用,这就是世界最早的爽身粉了。   但是他不知道这个时候,爽身粉叫什么名字!   “就是……。”丁田叙说了一下爽身粉的效果。   “哦,您说的是凉身粉啊!”小二抿嘴一乐:“有,不过这个东西北边的人少用,一盒能用一夏天。”   “对对对,就是这个。”丁田道:“还要那个……水粉,好一点的那种,不要普通的。”   这个是给家里的女人们准备的,当然,他不是给马六家买的,是给自己的婶子和舅母。   丁田在铺子里买了不少的女人用品,都是按照家里女眷的人数来购买的,两个婶子加舅母   ,还有已经嫁人了的大堂妹,待字闺中的小堂妹,四份,是最好的东西,用四个很漂亮的梳妆盒子装着。   另外,还有十个小梳妆盒子,里头也装了胭脂水粉等物,只是要次一等,给舅舅带回去,看婶子堂妹谁要送人,就送这个。   好的当然是自己用了。   丁田买了不少东西,放在马车里:“走走走,去吃午饭了!”   因为在外面,他们没打算回去吃午饭,三个人找了个人挺多的小酒馆,要了一盘酱炖鱼,一盘溜肉片,手撕鸡以及家常凉菜,菜汤是店家敬送给他们的,因为他们点了挺贵的菜,不是鱼就是肉,还要了六个大白馒头,所以店家敬赠了一份菜汤给他们。   三个人在外头吃饭,还挺新鲜,因为都是头一次来陌生的地方,吃了一顿饭之后,就继续   溜达。   丁田跟马小风是兴致勃勃的逛了一天的街才回去的,晚饭自然是在家吃,买回来的东西,有不少都是需要胡家舅舅考完试之后,带回去的,看着这些东西胡家舅舅都笑了:“你这是要   舅舅当你的驿卒啊?想带多少东西回去啊?”   “舅舅难得来一趟,不管考试的结果如何,总归是要回家的嘛!”丁田乐了:“我在这里   也待不久了,去了京城恐怕连年礼都不方便往回送,不如趁我还在这里,中秋节的节礼,过年的年礼,一起送了嘛!”   丁田打哈哈:“等我在京中安顿好了,再通讯的话,恐怕得过了年开春了吧?”   他其实就想走之前,给家里人多备点东西。   “知道你的意思,别太担心,我们不会忘了你。”胡家舅舅乐了:“舅舅也没什么重的心   /甲'”   其实,胡家舅舅的心态很好,因为今天刘先生跟他说了,科举的道路上,文采是一方面,但是心态也很重要,有不少文采斐然的人,上了金銮殿,却吓得尿裤子,那是御前失仪,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好不容易二十年寒窗苦读,磕磕绊绊的考上的进士……估计就没了。   “嗯嗯,舅舅,这些东西带回去吧,都是女人用的,我明天去逛一逛布庄,看看布匹什么的……。”丁田算计的可好了,他现在就当是休假,哪儿热闹往哪儿钻。   于是,第二天,丁田又跑出去玩儿了,胡家舅舅却在家苦读,刘文彬告诉胡家舅舅:“就算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所以,好好的补课。” 第二百八十八章 回笼觉么   这次去的是布庄,虽然,丁田家里有很多好布料,但是那些绫罗绸缎什么的,说实话,丁田并不怎么看好。   他回去看到叔叔婶子们,虽然也穿戴的好,可在没人的时候,他们还是习惯在干活的时候,穿粗布麻衣,就算是家里有钱了,也不习惯每日穿的漂漂亮亮去干活……话说,能穿着绸缎裙子去喂鸡么?   所以他给家里人购买的都是质量好的粗细麻布和粗细棉布。   印花的,彩织的,还有一些素色的,都不错,在这里购买,跟在林家的布庄购买的是一个价格,林家给他打折,可见林家是从这里进货的。   丁田在北崇府过的日子就是买买买,吃吃吃。   可怜王佐在北风府,雷厉风行的将自己的事情办妥,公务上没人敢叫屈,就是他选出来的继任者,比较好奇的问孟宪臣:“哎?王爷这是急什么呀?”   “丁爵爷不在这里,王爷想着早点去见他。”孟宪臣警告来的这位:“胡斐,胡非文,你可给我老实点儿,王爷能让你来北边当总督,是看得上你,再敢胡作非为,看王爷不扒了你的皮!”   “我这不是改邪归正了吗?至于么……。”叫胡斐的人嘟囔:“多少年前的旧事了。”   胡斐这人别看名字起的霸气,实际上,这人长的相当的“漂亮”了。   虽然说,一个男人用漂亮来形容有些不太合适,但是胡斐真的很好看,是那种奶油小生一样的好看,他很白,很年轻,温文尔雅,不开口说话的时候,桃花眼一看你,就像是在温柔的注视着你一样,但是一开口,能嘻死个人!   “要不是王爷帮你,多少年前,你就死在你后娘手里了。”孟宪臣叹了口气:“北边的局面,稳定的挺好,你只要慢慢经营,将来不愁没有登天的那一日,到时候……你想怎么踩你那兄弟,都没问题。”   到底是受害者,王爷也是看他可怜,加上他这人,对仇人狠,对自己更狠。   当年那个风光霁月的如玉公子,如今已经成长起来了,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官场老手,十四岁的秀才,十五岁的举人,十六岁的状元,三元及第,本朝第一人。   然后观政三年,十九岁去了西北边陲,将陕北府贪官污吏下了狠手,该砍得砍了,该杀的杀了,据说血流成河……但是却得到了当时永庆帝的赞赏,朝中弹劾他的奏章,永庆帝留中了   I   三年之间,他将那边治理的井井有条,二十二岁回京述职,在京任御史台左都御史,一张嘴,刀子一样,弹劾的满朝文武都怕了他。   如今,好不容易,把这个瘟神送出了京……只要不让他再在京里搅混水,给他当个总督就总督吧!   何况东北总督这个位置,他们就是想惦记,也怕宁王殿下收拾他们。   结果这个瘟神就来了这边,准备接手东北总督的位置。   “我现在都是总督了,他们还想让我回胡家?做梦去吧!”胡斐明明很好看的样子,但是眼里却冰冷无情:“还想让我娶他们安排的女人?哼!”   “那你也不能在京中……额咳咳……。”孟宪臣都不知道要说他什么好了。   “你是说,那些女人算计我,反倒被我算计了,衣衫不整的出现在了男人的澡堂子里的事情?”胡斐一提起这事儿,就得意非常:“谁让她们先要算计我的?”   “可是你一口气,让十八个官员夫人……失了名节……回去后,都自尽了!”孟宪臣一想起来当年的事情就打了个哆嗦:“那一年……胡家就彻底的被记恨上了。”   “那是他们活该。”孟宪臣却不以为然:“再说了,那死的十八个女人里,胡家可是占了十个呢!一死一大片啊!出殡的时候,老壮观了。”   孟宪臣翻了个白眼儿:“你呀!”   “如今我想捏他们一把,就捏他们一把,我不想捏他们,他们就得胆战心惊的过日子!”胡斐眼睛带笑,嘴里却说着冰冷无情的话:“等我玩腻了,他们也该去死一死了。”   孟宪臣不跟他说话了。   倒是冷别离来了一句:“丁爵爷的舅舅,也姓胡,牛角县,胡家村。”   胡斐大大的桃花眼里,闪过一丝精明的光……。   王佐将手头上的事情交接完毕了,就留下鬼哭狼嚎不要离开王爷的王富贵负责带人带物上京,而他自己,则是带着一些轻骑减从,浩浩荡荡的去了北崇府。   当然,北崇府有他的别院,只可惜……这别院跟丁田家不挨着。   而且王佐的人是去了别院,那些官员们求见什么的都被挡了驾,他自己则是三十来个侍卫,几辆车子,直奔“丁宅”而来。   马六开门的时候,还有些怔愣,因为是一大早就被叫起来的,他以为自己做梦呢!   “谁呀?”揉了揉眼睛:“白侍卫!”   他认识白三儿,打交道最多的就是他。   “王爷来了,爵爷呢?”白三儿别看当着丁田的面叫他“田儿”,私底下可都是敬称,一   概称之为“爵爷”。   “在屋里还没起来呢。”既然是认识的人,马六就开门放人进来了。   一行人最多的就是护卫,也不知道王佐有多怕死,或者是这世道有多不安全,反正王佐一天到晚,身边从来没有少于二十人的时候。   就是他跟丁田在一起的时候,屋里就他们俩,屋外头也是要站一圈的侍卫。   丁田还在被窝里,抱着被子睡的正香,昨天跑出去买了一些粮食,主要是这里是北崇府啊,不止有大米,还有黑米、糯米以及黑糯米这种东西。   丁田看的喜欢,一口气买了不少回来,昨天晚上就做了黑米饭,众人头一次吃这种米饭,一个个吃的牙齿都染上了颜色。   今天马六家的起早,蒸了黑糯米糕,还有小米碗糕,糯米糕以及玉米糕,再用菠菜汁蒸了绿色的蒸糕……她打算做个五色糕出来尝一尝。   丁田梦里都是五色糕,感觉有什么东西靠近了……梦中的人非常自觉地让出了一块地方。   王佐钻进了被窝里,他早已经换了一身衣服,连夜赶路,为的也是早点见到这个人。   进了被窝后,丁田又很习惯性的钻进了王佐的怀里,大腿也搭上了人家,没办法,王佐不在的时候,丁田是骑着被子睡的,王佐在的话,他就大腿往人家身上搁。   盛夏时节,盖的被子都薄,穿的也少,丁田就是跨栏背心大裤衩,自己配的,后来不少人都跟着他这样学,反正是在家里穿,出去就不行了,这样穿着会被人认为是在耍流氓,影响风化。   王佐好脾气的将他的大腿拿下来,又给盖上了薄被,别看是夏天了,但是夜晚的冷风吹的多了,还是会着凉抽筋的。   看着这个人的睡脸,哪怕是流口水,都觉得可爱。   给擦了一下……结果,丁田梦中正梦到吃五色糕呢,张嘴“啊呜”一声,皎上了王佐的手   王佐皱眉:“田儿?”   这是饿了还是没吃饱?   丁田只是咬上,叼在嘴里磨了磨牙,就松开了,梦中还皱眉,一脸的委屈样,这糕不太好吃呀。   等丁田睡饱了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王佐英俊的脸,此时此刻,王佐正睡的香,因为这是他的回笼觉。   不过,即便是睡着了,王佐也躺平,板板整整的样子。   丁田知道,这是大户人家的规矩,孩子从小就有嬷嬷教导,衣食住行,都非常有讲究,穿衣,吃饭,睡觉……丁田睡觉的时候,如果累了,会打小呼噜,太累了,甚至会磨牙。   吃了萝卜他也会肆无忌惮的放屁,毕竟这是生理现象,不是人能控制的么。   可是也不知道王佐是怎么办到的?反正丁田没见他做过什么失礼的事情,当着他的面都没有过!   真的!   丁田怀疑,他就算是放屁,也会跑去出恭的房间放……,不得不说,这有点龟毛啊!   可是,王佐真的很优秀,这种优秀,哪怕是放在他那个年代,也是非常少见的,估计王佐即便不是王爷,也得是个金领啥的成功人士,跟自己这种小狱警,是不一样的人生。   但是因缘际会,他们在一起了,这样好的一个人,是他的!   丁田开心的伸出小爪子,摸了摸王佐的俊脸,长得好看,出身也好,主要是人也好,这样好的人,怎么会有人舍得去伤害他呢?   果然!   这种事情,只有后妈才能干得出来。   想到宁王太妃,丁田心里就怄气得很,等他去了京城,有机会,一定教训那宁王太妃一顿不可。   摸着摸着,忍不住,上去亲了一口……。   其实王佐早就醒了。   被人这么摸着,以他的警惕性,早就暴起了,不过身边的人例外。   丁田喜欢他,才会这样偷偷摸摸的想不打扰他休息,但是又忍不住不亲近他,只轻轻的摸一摸,但是丁田不知道,他这样的珍惜的轻抚,就像是抚在了王佐的身上,王佐心里是充满了淡淡的温暖,大概是从小,只有亲娘和乳母,这样珍惜的对待过他。   然后他就感觉,丁田亲了他一口,在脸蛋上……心里顿时更火热了,刚想睁开眼睛,告诉他的田儿,一大早的,男人都是经不起撩拨的……。   结果他就听丁田小小声的笑了一下:“有油!”   王佐:“……!!!”   他发誓,他进来之后,换了衣服,洗漱了一下,才上坑躺下的,真的,他不是个邋遢的人   丁田笑话完了,就扯过被子,盖到了王佐的肚子上:“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盖被子,肚皮露在外面,会着凉拉肚子的……。”   这么大了还要他这个当爱人的操心。   小时候丁田就老是听丁妈妈说,不论春夏秋冬,不论多热,肚皮,都不要露出去,会着凉拉肚子。   所以,丁田的习惯就是不管什么时候,都要遮住自己的小肚皮。   即便是睡着了,也会抱着被子捂着肚子。   王族又不想睁开眼睛了。   丁田守着他,还用一把蒲扇轻轻地给他扇着风,就像是普通人家的小媳妇儿伺候丈夫一样,气氛温馨,丁田自己感觉还不赖。   因为小时候看过妈妈这样照顾爸爸。   王佐又觉得躺着非常舒服,有那人在身边,给他扇风,他的身心完全放松了下来,很快就又睡着了。   而外头,胡家舅舅知道王爷来了,因为他看到了白三儿,但是……白三儿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王爷因为有些……机密的事情,想跟丁爵爷单独谈一谈,胡老爷,您跟刘先生去用早饭吧,等他们谈好了,再出来吃也不迟,这个时候,我们当人下属的,都不方便进去。”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 第二百八十九章 —起去逛街   胡家舅舅见识少,胆子更小,王爷啥的……他真的都不敢正眼看,一听说商量事情呢,那肯定是要事啊,所以他乖乖的回去了!   在自己的院子里,跟刘文斌一起用的早饭,还跟刘文彬说:“王爷来了,有正事跟田儿谈,我就不过去了。”   刘文彬实在是看不得老实人受欺负:“没事的,王爷……王爷的为人很随和……唉,你是不知道啊,王爷小时候受了多少苦……。”   刘文彬不愧是做谋士出身的,早早的就在胡家舅舅面前,给宁王殿下卖了惨,听的胡家舅舅眼泪叭叉儿:“这后娘也太心狠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不至于这样啊?”   “所以啊,我们王爷没长歪,那可真是祖宗积德了。”刘文彬给胡家舅舅盛了一碗汤:“吃饭吧,吃饭,这次出来,本以为五七八年的才会回去,谁知道皇上觉得王爷在这边做的太好,觉得王爷大有用处,非要调回去不可……。”   刘文彬说的这些,让胡家舅舅很是受用,起码听了一耳朵京中的各种似是而非的小道消息   自觉开了眼界,刘文彬又跟他说了一点官场常识。   “这些……我用得着么?”胡家舅舅有些受宠若惊,以前只谈论书本上的知识。   “当然用得上了,你日后考中了就是举人,就算自己不当官,那同窗里或许有人当了官呢?何况不管如何,知道点东西,总比一头雾水的强,以后免不得要跟官员打交道。”刘文彬道:“何况,丁爵爷日后肯定前程似锦,丁家没啥主事的人,只能靠你这个舅舅撑门面。”   果然,这么一说,胡家舅舅顿时挺起了胸膛:“我肯定不给外甥拖后腿。”   刘文彬满意地笑了。   而王佐再次睁开眼睛,丁田飞快的趴了过来:“醒了?”   王佐还记得丁田说过的话,抬手就摸了摸脸……没有油么!   “痒痒了?”丁田凑过来看了看:“没被蚊子咬啊?”   “没有,饿了。”王佐道:“吃饭。”   “嗯,吃饭!”丁田拉他起来:“早上吃小米粥,绿豆馒头,还有盐水鸡,和小菜。”   “嗯,在这边过得好么?”王佐换了一身衣服问他:“有人欺负你么?”   “哪有?”丁田美滋滋的给王佐推荐:“看看这个咋样?”   跨栏背心,七分裤,他夏日里的最爱。   很想跟王佐穿个情侣装啥的,于是准备了。   只可惜,他这样的东西,王佐是不会穿的:“我带了一些小菜,哦,还有辣白菜,你做的那种,还是你做的好吃。”   “那是,我做的可是放了真材实料!”丁田洋洋得意:“这次回去,把酱缸也带上,对了,富贵哥呢?”   尽管已经跟王佐有了肌肤之亲,但是丁田没啥架子,还是喊王富贵“富贵哥”。   这家伙几乎每天都跟在王佐身边,早上起来,他也会端洗脸水,放洁面用具什么的,这会儿怎么不见人?   不像是富贵哥的性格啊!   “在北风府那边,压着车队,慢吞吞的往京里走呢!”王佐穿好衣服,跟丁田去了饭堂吃   饭。   早饭很丰盛,虽然不如王佐那七个碟子八大碗的,但是也很不错了,在餐桌上,王佐告诉   丁田:“依照你的习惯,我让人在京里,给你也踅摸了一座宅子,不大,只有三进,带俩跨院   ”   京中的地价不便宜,宅子更是贵的离谱,任何时代,京城都是全国的中心地带。   京城居,大不易啊!   所以能在京里头有个小宅子,可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就算是某些候缺的官员,都还要租房子住,买不起京里的房产啊。   但是丁田人还没进京呢,这就有了一处房产了。   “好,谢谢王爷!”丁田给他夹了一筷子的小菜:“吃饭,吃饭!”   “嗯。”王佐埋头吃饭。   俩人吃过了早饭,丁田邀请王佐:“去逛一逛街啊,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有买,对了,还给你买了点东西。”   丁田给王佐买的东西,其实不如王佐自己带来的,但是这份心意,王佐很珍惜:“好,眼光不错。”   丁田道:“虽然不知道你夏天出不出汗,但是起码有备无患!”   俩人看了看东西,就收拾一下出门了,在门口,丁田才想起来:“你来了这里,那些官员不得来拜见一下?”   “我让人挡了驾,何况真正见过我的人不多。”王佐非常随意的在自己的脸上摸了摸:“见到了多数时候都是跪在地上低着头的,抬头的少有。”   所以,没几个人认识他。   “哦,那就行了!”丁田高兴了:“今天去买点肉回来,你们这些人在这里,一天怎么着   ,也得来几只大鹅吃啊!”   夏天的时候,吃羊肉容易上火,所以吃大鹅、鸭子之类的禽肉比较好。   “好。”去买什么不要紧,多少天没见到人了,王佐也不想跟他分开。   “不如买点老鸭子回来?”丁田提议:“让马六家的煲个老鸭汤什么的,夏天喝这个最好   ”   马六家的也不是白跟总督府做了一回邻居,跟后厨的厨娘混的熟,学了不少手艺。   尤其是煲汤的手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学得特别认真。   做饭菜的手艺倒是普普通通,就是煲汤越来越好喝了。   “可以。”王佐提议:“再买点青菜回来,你不是说,要打饭包吃的么?大白菜叶子,小葱,香菜,嗯,鸡蛋酱……。”   俩人还有商有量的走,后头跟着二十个侍卫,赶车的马六觉得简直没眼看了。   带这么多人,去了菜市场。   夏天正是蔬菜下来的季节,菜市场上的青菜一堆一堆的,小白菜,大白菜,菠菜、油菜、香菜、小葱等等,茄子、豆角也都有。   家里算上王佐带来的人,快五十人了,丁田倒是兴致勃勃的来买菜,看到一个老大爷守着一马车的茄子,各个黑又亮,上去问:“一车茄子多少钱?”   老大爷抬头一看,吓坏了!   “这位……少爷,这一车茄子有一百六七十斤,一个铜板一斤!”老大爷颤巍巍的,有点胆战心惊:“算您一百五十斤……一百五十个铜板……。”   因为是盛夏时节,正是青菜下来的时候,菜非常便宜,而且这些茄子要是卖不了……他们全家也吃不完,都得烂在地里。   所以这个时候的茄子都便宜,豆角也是一个铜板一斤。   “行,我都要了!”丁田大手笔的道:“麻烦您老给送到家里去行么?我多付您十个铜板   ”   说着,就掏了钱给老大爷。   “好,好!”老大爷本来害怕这种富贵人家的少爷的,生怕一个弄不好,会被欺负,但是丁田给了一百六十个湛湛新的铜板,顿时,这也不害怕了。   马六上来跟老大爷说了地址,他跟马六打交道倒是不害怕。   隔壁是个抱着小孩子的一个村妇,卖的是豆角,也是一个铜板一斤,有五十来斤的样子,她是挑着担子来的,孩子还小,放在家里也不放心,就带着孩子过来一起卖菜,丁田也买了,算便宜点,五十斤,付了铜钱之后,丁田一指老大爷的马车:“正好,您一起,受个累,帮忙送到家里去。”   “成!”老大爷将豆角放上了车子,赶着马车就去了丁宅。   丁田不怕他收了钱跑掉,古代的人没那么花花心眼儿,而且这里这么多人,除非这个人永远不在这里出现。   王佐看了另一边一个老妇人卖的辣椒:“那个也不错。”   “长的是挺好。”丁田走了过去:“辣椒怎么卖?”   老妇人的辣椒个顶个的长的直溜溜,所以卖相好:“一个铜板一斤,少爷要是都要了,算五十斤,其实这里有六十多斤。”   “好,都要了!”丁田掏钱,全买了下来。   丁田这一口气买光了三个人的东西,其他人就眼馋了。   这辣椒才买下来,还没等装车呢,老妇人斜对面同样是卖辣椒的一个妇人就上杆子来了:“少爷,我这些辣椒七十多斤,算您五十斤,成不?”   这个妇人吊楣,三角眼儿,嘴皮子薄,一脸的尖酸刻薄相。   眼中还带着点算计的意思,手里拿的辣椒,比老妇人的辣椒大一些,应该是故意挑出来的样品。   这个时候,说实话,青菜不值钱,能在这里卖一个铜板一斤,已经很不错了,丁田记得在牛角县的时候,青菜这个时候都是论筐卖的,一筐两个铜板,三个铜板的那种,最多五个铜板,就不错了。   因为古代是农耕社会啊!   谁家里没点田地啊?   在村里的时候,盖房子大概是要搞个地契,房契什么的,但是圈定院子的时候,根本就没   人管。   你有多大能力,你就圈多大块地,农家人都过日子仔细,房子前后左右都可以种点什么东西,最主要的是,种在自家院子里的东西,是不上税的!   这一点很重要。   就连这些来城里卖菜的农家人,官府也是不收税钱的,因为他们可能就来卖个一两天,或者几次,因为家里的菜园子,不止可以卖钱,更主要的还是全家吃的菜,都从菜园子里出。   他们能拿来卖的不多。   不过,能拿来卖的肯定都是家里指望能赚点钱的东西,妇人这样半路截胡,太不讲究了。老妇人很生气,但是又不敢当着贵人的面开口叫骂,只是眼睛红了些。   “辣椒已经够了。”丁田最看不上这样的,年纪轻轻的就满脑子算计,何况,这做的也不太好,他是尊老,但是绝对不喜欢妇人这样的劳动妇女。   妇人却不干:“我家的辣椒比她的好……。”   还想纠缠,王佐早就生气了,一摆手,白三儿狗腿的冲了上去:“边儿去,敢纠缠不休,就拿你见官!我家少也买了辣椒,不要你的辣椒,你想抢生意,找错人了!”   妇人也是看丁田面嫩好欺负,换了白三儿这样的凶神恶煞,她顿时就萎了:“是,是……   ”   缩回去不敢吭声了。   丁田这个气啊!   “这不是欺负我好说话么?”他看着王佐,委屈得很:“我看着好欺负?”   “没,你看着好威风。”王佐违心的道:“前头有卖倭瓜的,去买点?晚上豆角炖倭瓜…   …。,,   买了好多青菜回去,能吃个两三天了,丁田才打发马六回去,自己带着王佐,继续逛,大地方就是不一样,逛了一条街,还有一条街,丁田特意带王佐去了他买胭脂水粉的地方:“我跟你说,那铺子可有意思了,好东西不少……。”   “铺子好不好,我不知道,但是我想,那铺子出事了。”王佐一指前头:“是那家么?”丁田一抬头:“啊?是啊!”   只见那条街上的胭脂水粉铺子门口,围了好多人,还能听到男人的喝骂声,以及……女孩子的尖叫,女人的求饶。   只是,为什么他听着那女人的声音,和女孩子的叫声……有点耳熟呢?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二百九十章 王府?哪个王府?   “听着声音有点耳熟……。”丁田看向王佐。   “好像是……?”王佐也觉得耳熟。   白三儿不用王佐多说,扒拉开人群,就看到了里头的情况:“爷!是马六嫂子跟小花儿!   ”   丁田顿时就扒拉开人挤了进去:“什么?”   里头,马六嫂子紧紧的抱着马小花不撒手,马小花吓的也紧紧的抱着自己的母亲。   而站在娘俩儿旁边的,是一个趾高气昂的管家,这管家身后有俩家丁,一个拎着不少东西,另一个则是上去扒拉马六嫂子,想要扯开她们娘俩儿。   “这位爷,我们是有主家的,不是逃奴!”马六嫂子死活不放开马小花:“你们不能强抢   !,,   “我说你是逃奴,那就是逃奴!”那管家非常不客气地道:“你知道我家是谁么?我家是堂堂王府!”   “这真是长见识了。”王佐冷哼一声:“这东北地界上,还有王府存在?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你是谁?”管家看了王佐一眼,尽管王佐穿戴的简单,但是能上他身的衣服料子,都是好料子,外头都少见的,丁田跟他站在一起,穿的却朴素,以至于管家当他是长随,略过了:“敢管我们王府的事情?”   “你是个什么王府?”王佐生气的质问:“敢胡说八道,当心被剪了舌头!”   “我……我们是什么王府,关你什么事?”那管家嘴硬的很:“劝你们别多管闲事。”“我也不想多管闲事。”丁田开口了:“但是你要抢的却是我家的人,你说,我管,还是   不管啊?”   马六家的抬头看到丁田,眼泪直流:“田少!”   白三儿早就过去,对着那个家丁就是一脚,把人一脚就给踢飞了,然后扶起了马六家的:“马六嫂子,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马六家的摇头:“给你们添麻烦了。”   “没啥麻烦,不过是几个臭虫而已。”白三儿倒是不将人放在眼里。   也是,他们跟着王佐出来,才是真正王府的人,对面的那个管家……看着就不像个话,还王府?   “你家的人?”那管家的眼睛一转,就开口道:“那正好,你家这丫鬟,我买下了,你开个价吧!”   马六家的紧张的抱着女儿,她们是奴籍,田少要是卖了女儿,也只是一纸文书的事情,卖身契这种东西,过个手,他们就是换了个主人。   “好啊!”丁田开价了:“五百万两黄金,你可以买走我家小花头上戴着的那朵绒花。”   马六家的在丁田开口说“好”的时候,心就沉入了谷底……结果……田少说话大喘气啊。吓死她了!   “小子,你别不识好歹!”管家被气着了:“这么一个丫头片子,最多二十两银子,我给你五十两,怎么样?”   “五百万两黄金,少一两,我家小花头上的绒花,一瓣都不给你们。”要说起气人,古代的人怎么能有丁田厉害呢?   “呵呵……。”白三儿他们都被逗笑了。   而马小花在母亲的怀里,如今是被白三儿他们这些熟悉的侍卫们围在中间,安全无虞,这姑娘这才抬起头。   丁田一看她抬头,顿时就怒了:“谁干的?”   “他们打的!”马小花在丁家也三年多了,丁田不是个讲究那些规矩的人,加上马小花刚来的时候,瘦瘦弱弱的,看着就可怜,所以当她是妹子一样,自家堂妹们离得远,照顾不上,就将这一腔恋妹情怀,放在了马小花、兰兰等女孩子的身上。   他家的女孩子,穿得好,吃的饱,还打扮的漂亮。   丁田很自觉地女孩子要娇养,男孩子要放养……。   只是如今,马小花白白嫩嫩的脸上,一个清晰地巴掌印,红红的,脸肿了半边,气死丁田   了!   而马小花也告状上了:“小花跟娘来买田少说的那种润肤膏,那家的少爷也来买东西,身   边还跟着一个不正经的女人,是什么花楼的头牌,那家少爷说看上小花了,要娘将小花卖给他们家当丫鬟……那女人还说……还说等小花大了,就送去她那里……!娘不愿意,他们打了娘,还打小花!”   “我家少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那管家却犹自不知的狂妄自大的道:“不然你这样的丫鬟,我们家少爷想睡就睡!”   马小花眼睛里的泪水强忍着不掉下来:“我家田少会帮小花,才不怕你!你家少爷跟老母猪睡去吧!”   “对!”丁田恶狠狠的道:“让你们家少爷,去睡老母猪吧!我家小花,他看一眼就是你们家祖坟冒青烟了!”   这主仆俩是真的生气了,马六家的最笨,说不出什么话,但是马小花在有了靠山之后,那真是牙尖嘴利:“你开价,你拿黄金出来啊?没钱就别充大爷!”   王佐看了马小花一眼,这女子真是小瞧不得啊,这就跟她家田少一个德行了,那姿势啊,恨不得一个鼻孔里出气。   “你……你算个什么东西?给脸不要脸,你们给我等着!”那管家看对方人多势众,且脾气还不小,而他这边就带了两个家丁,不是人家的对手,就想想走,回去叫人。   “拦住他们。”王佐淡淡的吩咐:“不说出是哪个王府的人,就把腿打断!”   “是!”   白三儿他们肯定身手利索啊!   将三个人都押在了地上,白三儿比较粗野,一脚踩在那管家的头上:“说,哪家的啊?”   “你们不要命了?我是王府的管家!”那管家挣扎着,却被人死死地扭着胳膊动弹不了:“我家主人不会放过你们的!”   “你家主人谁啊?”白三儿才不在乎他的威胁。   他在京里的时候,就跟着王爷了,王爷打过世子,揍过皇子,他也干过大内侍卫,当然,是跟在皇子身边的那种大内三等侍卫,估计是花钱买来的官职,或者是走关系当上的侍卫,反正当时他一个打三个,把那三个揍的哭爹喊娘,后来听说他们三个被皇子给开革了职位,就因为没真材实料……。   “我家主人……王文,王大人!”管家咬牙切齿:“是本地北崇县的县令……。”   “原来是姓王啊?我还以为你家是王爷的王府呢!”丁田顿时就喷了:“你那么大架子,   我以为你起码得是个王府的长史呢!”   要说这北崇县的县令王遂,也是个悲催的,跟北崇府的知府在一个地界上也就算了,偏偏上头还有个巡抚衙门,也在这里!   不止是巡抚衙门,布政使衙门,也在这一个城里。   这四个衙门里,他这小小的北崇县县衙,是最低级的存在。   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   所谓的“知县附郭”,就是知县和知府在同一座城里,这样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牵制,“疲于奔命”,完全没有了“父母官”的威风。   “附郭省城”就是知县、知府、巡抚同在一城。   现在,他就是三生作恶的那个,在这里,他上头有三层官员管着他,他在这里过得那叫一个痛苦啊。   盛夏时节,热气熏人,偏偏他那个儿子,拽拽的过来,告诉他:“爹啊,我见到了一个丫鬟,长得不错,我让管家去买了,回来给我当通房丫鬟。”   王遂看着眼前的大儿子,气的都哆嗦了:“你不好好的准备考试,买什么丫鬟?王家还指   着你光宗耀祖呢!”   “光宗耀祖,也得开枝散叶不是?”王哲明吊儿郎当的道:“何况,爹,你不得给未来的巡抚大人备点厚礼啊?听说那杜巡抚,也是从知县升上去的呢!”   “那能一样吗?”王遂叹了口气:“人家那是有战功,我呢?我就有你们几个败家子,早知道,当初就不从老家过来了……。”   想当初,他在青冈县那边,那是个上县,依山傍水不说,还是在江南膏腴之地,每年两次田产收获,还有养蚕、菜农等等。   每一年都有上千两银子的油水,攒下了偌大的家业,要不是后来得罪了人,疏通关系,走了王府的门路,被平调到了这里,他早就被罢官去职了。   可是到了这里也不行啊!   这北方就是不如南方富庶,还有,这里的人也一个个的厉害得很,都是一群刁民。   上头三层官员,每一个都比他大,每一个都不好说话。   宁王殿下过来,干净利落的收拾了两顿,所有人都消停了。   上头的人都老实了,他一个小小的县令,还不是缩着脖子当乌龟?   本来以为此次有所调动,想着升迁一把,结果别人都有调动,就他没有,原因是他没政绩   I   这么一个破地方,能出什么破政绩啊?   王遂心里直骂娘,可嘴上却不敢多抱怨一句。   “爹啊,那不一样的,在老家,我都没办法说亲……在这里,我是官宦子弟,爹,你给我找个婆娘呗?大家闺秀的那种!”王哲明眼睛都放光了。   在老家,他那名声太臭了,谁会嫁闺女给他?   可是在这里,不认不识的,谁会将闺女嫁给他?   加上这两年,他在这里兴风作浪,虽然只是针对下头的人,都让王遂给摆平了,但是名声也坏了,他们又是外来的,更没人说亲了。   “大家闺秀?能有小家碧玉看上你就不错了。”王遂这个头疼啊。   “我媳妇儿,就是你将来的儿媳妇,不是大家闺秀,你不丢人啊?”王哲明撇嘴:“我听说,布政使家不是有三位千金呢么?爹呀,你去求个亲吧?跟布政使家做亲家,多威风啊!”王哲明是在外头听人说,布政使家的三位千金,长的像个仙女儿似的,个顶个的漂亮。   他就惦记上了。   “你可别做白日梦了!”王遂当时就呸了一口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人家布政使家的闺女,能看得上你?”   何况,他在布政使面前,连句话都说不上,只有高声附和的份儿。   来了这里两年半,只跟布政使一起吃过两次饭,还是分开桌子吃的,宁王殿下过来,他只是远远的看到过身影,都没进前说过话。   被上头一大堆人压在头上,他是不敢犯错,也不敢行贿,生怕被人抓到小辫子。   “我怎么了?我也玉树临风,还是个秀才……爹,你去跟他们家说亲么!”王哲明不依不饶。   “你这个秀才身份是怎么来的?你忘了吗?”王遂生气的提醒他:“那是老子花了三千两银子,给你买来的!” 第二百九十一章 你猜我是谁?   江南文风盛行,就王哲明这样的人,能安心的读书?学堂里多少人都看不起他,要不是他有个当县令的爹,都没人搭理他。   而他们那里,官员是不缺的,进士也有几位,还有同进士二十几位,举人遍地走,秀才多如狗啊。   就这样的环境,那科举考试可比北方难多了。   所以很多人都会往北方迁徙,干什么呢?成为北方人,这样的话,要考试的时候,自然是要“回到原籍考试”了。   北方考场相对来说,要比南方考场轻松一点。   但是朝廷不允许这样的操作,很多人偷偷的篡改鱼鳞册,祖籍都是在北方,但是家族实际上却是在南方。   在前朝,这种事情非常普遍。   但是在本朝,朝廷干脆在南北各开了一个考场,考题竟然也不同,因为不知道轻便的考题,是给南方考场还是给北方考场啊?   于是,这种南人北籍的事情就消失了。   只是,到底是南方那边文风鼎盛,所以王遂在有能力之后,赶紧给儿子搞了个秀才的身份不然,堂堂县令的儿子,是个白丁,丢人不丢人?   为了不丢人,买了功名,还是冒着杀头的危险,而且那附近的人都知道王哲明什么德行,怎么可能考的上秀才?   若是万一被发现了……全家都是砍头的命!   他收买的那个学政也在事后发现了这个漏洞,威胁他赶紧弥补,不然,他不会放过他!这才有了他走了关系,平调离开那里的事情。   一般平调,都是从贫穷的地方去富裕的地方,而他因为是避讳,就倒霉的从富裕的地方,调来了贫穷的地方……还是在战争前线,边陲之地。   跟以前那个好地方,没法比啊!   都是这个小子,要不是就这一个儿子……他早就……。   就在王哲明想着美事儿,娶大家闺秀当媳妇儿、王遂在位独生子未来担忧的时候,二管家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老爷,少爷,外头有人……有人打上门来了!”   “我说,王二福,你抽了吧?”王哲明都被他逗笑了:“这里是北崇府,是首府,我爹是   北崇县的县令,就算是上头有三个大官压着,可我爹也是本地县太爷……谁敢打上门来?不要命了吗?”   他们王家,不说在此地一手遮天,可也是官宦之家,有是有实权在手的一方父母……上头再有知府、巡抚和布政使,那他也得通过王遂这个县令,才能将政令分发到地方上啊!   所以尽管王遂的品级低,只能当个应声虫,北崇府的知府也没对他怎么摆脸色。   毕竟上头如果有事情,具体的实施,还是要王遂这样的基层官员去办理。   “不是啊,真的!”王二福是家里的二管家,家里的大管家王大福,已经被人一脚一脚的踹进了家门。   父子俩出门,正好看到王大福被白三儿一脚踹了个跟头,整个人差点让大家认不出来。   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光鲜亮丽,看起来像个“王府”的管家,结果回来这看,灰头土脸的像个乞丐了。   “什么人?”王遂这个气啊:“敢来我府上闹事?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王遂因为是外地来的官员,他没在县衙后宅居住,他的家,是在县衙隔壁的那条街上,而且家里挂的牌匾,的确是“王府”两个字。   只是,此“王府”非王佐的“亲王府”,可这事儿又说不清,何况王大福他们在不了解内情的人的眼中,只说是“王府”的人,一般这个时候,衙门的衙役见到老爷家的管家,也不会过来多管闲事。   这样的话,就更证实了他的身份,北崇府这边有商队往来,偶尔,王哲明跟王大福会勾搭在一起,欺上瞒下,欺诈一番,反正那帮没见识的,一听说是“王府”的人,都不用他们说,自己就上供好东西给他们了。   要不然,王哲明也不会今天睡个花魁,明天搂着个红倌人上街逛荡去,家里可没那么多银子。   王遂是知道他儿子贪花好色,但是不知道他儿子睡的都是什么样的女人。   加上王夫人给儿子打掩护,他还不知道儿子如此花钱,想他一年才多少俸禄啊?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王佐看到王遂,其实也不太认识,关键是以往见面的时候,王遂都是低着头,身为宁王殿下的王佐,只能看到他的脑瓜顶。   而王遂虽然吹牛说见过宁王殿下,但是看的最多的是,宁王殿下那杏黄色的绣着飞龙的靴子好么!   就算见过,那也是跟着很多人一起,看到的都是官帽子,哪儿真正见过王爷的金面啊?   于是两个明明已经“见过”几面的人,实际上,根本不认识对方。   丁田一个新来的,此时此刻正冒火着呢,看到王遂,那张跟张哲铭长的有八成像的老脸,气不打一处来:“你家的儿子在外面敢强抢民女,你这个当爹的也不怎么样?”   “我只是在外面看上了一个女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王哲明因为从小被娇惯着长大,从来逗死要星星不给月亮的主儿,且他自讨也非常知情识趣,从来不惹事,只看中一个女人而已。   再说了,他也知道,那个女人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的,因为没有谁家会让闺女抛头露面。   而那个看中的姑娘,却是跟着母亲,出来买胭脂水粉,可见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那他还有什么客气的?   “王大人好大的威风,儿子看上了个女人,你的大管家就能直接动手抢人,也不管对方是民女,还是别人家的丫鬟。”王佐对马小花本人没啥感情,他看重的是丁田对自家人的维护,哪怕是个丫鬟,那也是他家田儿说了算,何况马家人真的很守本分。   马小花长得不错,却从来不在丁田跟前卖弄风骚,倒是经常在后厨,很少出来露面,厨艺倒是越发的精湛了,这是往厨娘的方向发展的意思啊。   “你们既然知道本县的官职,就该知道,本县虽然只是县令,但是也是这北崇县的一地父母官!”王遂心里骂儿子,但是嘴上却要维护儿子,他已经不年轻了,这些年除了夫人给他生了个儿子,剩下的小妾通房丫头之类的生的都是女儿。   他的夫人也是,儿子之前有一个闺女,儿子之后还是闺女,就这么一个儿子,损失不起啊   “一地的父母官,就是纵容儿子在本地横行霸道,欺男霸女?”王佐眼神微沉:“你这顶官帽子,恐怕是不想要了。”   “要不要,不是你说了算的!”王哲明叫嚣:“那女的我也不强要,我买下来还不行么?   ”   “你乐意买,我还不乐意卖呢!”丁田最讨厌这样的嘴脸,仿佛有钱有势就能随意摆弄别人一样,他也有钱有势,去买菜还不是要给人老婆婆铜钱?给人家老农车钱菜钱?   他男人还是王爷呢,他也没想上天啊?   王遂琢磨了一下,觉得来人可能不简单,只是不等他有所反应,他儿子已经招呼家丁,对几个打上门来的人动起了手:“将他们抓住,本公子重重有赏!”   家丁们一拥而上,以往也不是没碰到过这种找茬的,他们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最后还不是被老爷给摆平了么。   所以他们毫不犹豫的就冲了上去……白三儿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王爷,现在又加了一条,保护丁爵爷。   于是,也第一时间冲了上去,家丁再厉害,岂能有王府的护卫厉害?   这边打了起来,那边王家的人已经去通知了王夫人,王夫人是个中年夫人,虽然年轻的时候长得漂亮,但是保养得再好,也抵不住时间的侵蚀,已经有了鱼尾纹。   正在跟儿子身边的大丫鬟说,给新来的丫鬟准备一个房间,因为一大早的儿子就来跟她说,他看上了个女人,当娘的只能支持儿子,买回来当个通房丫头,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儿子身边现在有四个通房丫鬟,两个是府里的,两个是外头买来的,至于儿子在外面还有什么“红颜知己”,当娘的就不管了。   王夫人正在教那大丫鬟:“外头的怎么浪都无所谓,但是进了家门可得管好了,敢卖弄风骚,就直接发卖出去。”   王夫人虽然不管儿子的房里事,但是却严格的限制那些女人们,不许太过勾引儿子,每隔三天,才准许儿子选一个顺眼的去睡,敢有私下里勾搭儿子的,一概发卖出去,还是卖去那种地方。   这都卖了好几个出去了,才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是,夫人。”大丫鬟大气都不敢喘。   实际上,她同批的丫鬟,都已经不在了。   就在这个时候,管家娘子跑了过来:“夫人,大事不好了!”   外头这边已经打起来了,而王夫人听说了之后,立刻让人去报官:“去知府衙门,去巡抚衙门,就说县令家都被人打进来了,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王夫人这边报官,那知府衙门也惊了一下,王县令好歹是他们的人,不看僧面看佛面,或者直白点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倒是巡抚衙门,问来人:“是什么原因,让人家打上了门?”   那来人也不太清楚:“不是很清楚,不过这种时候,还找什么原因啊?先把人抓起来吧!   ”   不抓起来,真要将王家给砸了!   实际上,王佐已经将王县令父子抓了起来,至于外头来的衙役,如今已经被白三儿他们摆平了。   丁田气呼呼的将马小花扯过来:“看看,我家的人被你家的大管家打的,你好意思下手!   ”   马小花平日里都乖乖巧巧的,打扮上也是往朴素风走,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都要小,如今却顶着个肿脸颊,好不可怜啊。   “你们……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敢砸官员家的宅子,这不是傻子,就是疯子,或者……根本不惧他们的身份。   “你家大管家,不是说,你们这里是王府么?”王佐淡淡的道:“本王就来看看,谁家,敢挂王府的牌子?”   一般姓王的人家吧,为了忌讳,是不会挂“王府”这样的牌匾,会挂“王宅”或者“王家”这样的,毕竟犯忌讳的事情,谁也不傻。   可是王家竟然敢公然挂了“王府”的门匾,这个要说是个事儿吧?还真是一件大事,要说不是个事儿吧?其实也不算个事儿,端看人家真正的“王”怎么看了。   偏偏,王佐就是要计较。   王遂双眼一番……晕死了过去。 第二百九十二章 秋闱开始   宁王殿下将王县令全家都下了大牢,然后派人去调查王县令。   要是王县令是个清白的,自然不怕他调查,关键是王遂他并不干净,明面上的那些东西,他倒是做的不错,花团锦簇的,但是私底下,他可没少干违法的事情。   他是经不住细查的,尤其是,有新到的官员,知道他在南方是怎么被“平调”过来的,这下子好了,丢官去职都是轻的,还判了戍边流放。   不过这些事情,都是王佐在做,丁田则是带着人回到了家里,让人拿最好的伤药过来:“煮个鸡蛋,给滚一下,消消肿先……。”   家里人都吓坏了,毕竟,这脸都青了一大片,女孩子的脸,可是很重要的。   “这是怎么……被人打了?”马六也心疼姑娘,马小风更是气愤的很,他早上没跟田少出去,跟父亲将送上门的青菜,带着胡家的人,运到了后厨那里,胡家五婶子还说呢,要多做点,毕竟家里多了不少人,因为天气好的关系,还发了面,准备明天做点牛肉大葱馅儿的包子。   谁知道早上好好的出门的娘俩儿,如今却狼狈的回来,还被人给打了。   明明早上出门的时候,还说要去买点香料,因为夏天蚊子多,想用来熏蚊子,还有皂角,胭脂水粉什么的……。   走的时候,说得好好的,还说要买点润肤膏、白玉膏之类的东西擦一擦,娘俩儿也是爱美的..〇   怎么回来成这个样子?   “放心,当家的,田少给报仇了。”马六家的道:“当场就报了的,还有,那家人已经被王爷给收拾了。”   反正什么知府、巡抚的去了,都给王爷跪了。   不然田少也不会带她们娘俩儿回来,王爷那边有正事,他们也不多打扰了。   马六家的将事情都告诉了马六跟儿子,马六跟儿子对丁田如此维护家人,简直是感激的五体投地:“多谢田少……。”   “客气什么?小花可是我们家的人,凭什么让外人欺负?”丁田护短的脾气也上来了:“   何况那个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反正那边,王佐会料理好。   这件事情,让整个北崇府的官员,都将心提了起来,所有人回家,都对自己的家里人好一顿叮嘱,千万别犯事。   王爷下了重手,收拾掉王家,也有杀鸡儆猴的意思。   而且科举这上面,屡屡出事,南方早在多年前,就开始有人偷偷摸摸的倒卖考题牟利;北方这边,又是考题泄露,又是赌坊开盘的,所以这北崇府这次乡试,还没开考,就先严谨了起   来。   外头的事情,有王佐去办,而丁田,就在家里折腾点吃喝,给舅舅偶尔来点心灵鸡汤。   你还别说,胡家舅舅因为没什么心理压力,心态还是不错的,立秋过后,秋收尚未动工,秋闱就开始了。   初六日考官们入闱,先举行入帘上马宴,凡内外帘官都要赴宴。   宴毕,内帘官进入后堂内帘之处所,监试官封门,内外帘官不相往来,内帘官除批阅试卷 外不能与闻他事。   考试共分三场,每场考三日,三场都需要提前一天进入考场,即初八,初十、十四日进场,考试后一日出场。   秋闱的时候,丁田就在秋闱考场的对面的茶楼里等消息,这茶楼里也有不少人都是来“陪考”的,王佐又便衣跟丁田坐在一张桌子上喝茶,茶楼共有三层,王佐早就包了整个三层,侍卫们守在那里,可以防止闲散人员过来打扰。   “这得多少钱啊?”丁田可是看着整个茶楼三层被包了下来,如今正是秋闱的关键时刻,茶楼的价格都涨上来了。   包了整个三层,这得多少钱?   “这家茶楼,是我的一位手下开的。”王佐给他夹了一块牛舌酥:“说是包下来,其实是对外的说辞,这一层,都是他留给我用的,不收钱。”   “那还好。”丁田啃了一口牛舌酥:“我说你从不吃外头的东西,到了这里怎么点了这么   多点心,还有茶,都是你惯常喝的那种。”   “这里的东西是自己人做的,当然放心了。”王佐道:“中午就在这里用餐。”   “这里是茶楼啊?”丁田愣了一下。   “别人没得吃,我们有。”王佐道:“而且吃的不错。”   果然是不错,吃的是燕窝粥,公鸡煲,土豆丝饼,清淡是真清淡,但是好吃啊。   凉拌的小菜,拍的黄瓜。   丁田倒是吃的不错,还有冰镇的果茶。   王族吃的不太多,丁田问他:“没胃口?”   “不是……。”王佐想了想,小声的道:“不如你做的好吃。”   丁田“噗嗤”一下子就笑了:“你这是心理作用。”   他手艺,平平而已,家常味道还行,跟人家这又是燕窝粥,又是金丝土豆饼什么的,根本没法比好么。   何况这些东西,他只吃过听说过,没自己做过,燕窝这种昂贵的玩意儿,就算是在他以前,也没吃过啊。   他们在茶楼用餐,对面的考场里也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胡家舅舅掏出外甥给他准备的考试   餐。   丁田自从知道考试的时候,要在里头用餐,他就在折腾了。   其实也不是啥好东西,脱水的蔬菜,虽然没有脱干净,只能保存个三五天,但是足够了。   又有丁田自制的方便面,还有非常软的牛肉干,不是风干的那种硬邦邦的,是软的,里头裹了不少盐和糖,丢在锅里,放入面饼,煮上就是一锅非常美味的热汤面条,尤其是那股味道,非常的馋人。   吃过面条,没睡觉,继续答题。   外甥担心他,对他的此次考试,可谓是尽心尽力了,胡家舅舅答题的时候,倒是心如止水,全心投入。   而外头,吃过了午饭的俩人,正在一张床榻上休息,这个巨大的罗汉榻上,铺了软垫,上头又铺了竹席纳凉。   睡醒了之后,没什么事情可做,王佐就跟丁田普及了一下这乡试。   乡试由天子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包括未仕者和官员未入流者)经科试合格,均准应试,原则上包括州府县学中经过科考名列第一、二等级的生员以及三等的前三名,但实际上凡经过科考,录科、录遗合格的考生均可以应试。   但有过失而罢黜的官吏、街头艺人、妓院之人、父母丧事未满三年的,均不准应试,这是古代的科举规制,出身不好的人,是不能科举的,而且这些要求是针对秀才,连秀才都没考的人,更没资格了。   乡试呢,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   有的时候,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   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   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那此次主考官是?”丁田看了看王佐:“谁呀?”   “是新到任的东北总督,胡斐,胡非文。”王佐道:“钦差则是我,但是我没去,反正去不去都是一样的,他们现在不敢作妖。”   因为连着收拾了两次,都是下了狠手,这些官员如今一个个都快成了惊弓之鸟了。   加上胡斐过来了,王佐这才放开了手,同时也是让这帮人看看,新来的东北总督,可比他这个王爷更狠。   实际上,胡斐真的比宁王殿下更狠得下心。   因为宁王殿下好歹在生气的时候,还会板着脸放冷气,可是这个胡总督,即便是生气的时候,也是笑眯眯的样子,整个一个笑面虎啊!   笑面虎更难对付好么!   这些人总算是觉得,宁王殿下当总督,对他们还是不错的……。   丁田躺在榻上打滚:“也不知道舅舅在里头能不能舒服点……。”   “舒坦不了,除非出来。”王佐告诉他:“那里头的号房,比家里的茅房还小。”   考棚又叫“号房”是一间一间的,作为专供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舍”。   科举考试是考生每人一个单间。   贡院里的监考很严,考生进入贡院时,要进行严格的搜身,以防考生的身上藏有“夹带”   当考生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内,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   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   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   “我擦……。”丁田听完,整个人都要不好了:“那要是不小心,摊了个靠近茅厕的位置   “全看个人的运气了。”王佐道:“一般人都要在考试前,走动一下关系,抽签的时候,也给塞红包,看能不能拿到一个好签,那些运气不好的人,抽中了靠近茅房的签子,也只好自认倒霉,那种签子的号房,就是‘臭号’,这个时候苍蝇蚊子多,味道重……呵呵……。”丁田有些恶心:“我舅舅不会那么倒霉吧?”   “不会,你舅舅运气好。”王佐将他从床榻上拉起来:“起来走动走动吧,你坐在这里也无聊。”   丁田起来了,却是趴在窗户上看考场大门:“舅舅千万别那么倒霉……。”   考试的环境是很重要的,舅舅要是在那种环境下,肯定无心考试。   在现代高考的时候,周围都不许过车,外围过车还不许鸣笛呢。   而且也没有谁倒霉的是挨着厕所考试的啊?   胡家舅舅没有那么倒霉,他分到的地方还不错,朝阳,通风,考试的题目,他也能答上来,书写的时候很认真,巡场的考官路过了好几个,他都没抬头。   而且他沉着冷静,下笔四平八稳,尤其是做饭的味道很香,连胡斐都注意到了:“这是谁   ?,,   “这位是牛角县的秀才胡伟。”号房外头,有挂着一个考牌,上头有胡伟的年纪,籍贯等   等。   “哦?”牛角县?丁爵爷的亲舅舅? 第二百九十三章 烤糊了都   考了三天,舅舅出来了,赶紧拖回家里,又是泡澡,又是参汤的一顿折腾,舅舅终于睡着了,第二天将考试内容默写了出来,然后又被外甥精心的养了一天,初十的时候,又要送舅舅进去。   丁田几乎是眼泪叭叉的看着他舅舅:“舅舅啊,实在不行,咱不考了。”   “傻孩子,头一场都熬过来了,不考岂不是浪费了么!”胡家舅舅有那么一股子倔劲儿,拎着外甥给准备的考篮,雄赳赳气昂昂的再次入场。   丁田回头就跟王佐去了茶楼,上了三层没有外人了,抱着王佐“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   “科举好难!”   王佐拍了拍他的肩膀:“嗯。”   科举当然难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啊。   但是没办法,这一关,谁都得过,走文科的就是如此,即便是现在高高在上的内阁首辅,一品的高官,当年也有这样的经历。   而且南方比北方更严重,北边起码秋天的时候,还是很凉爽的,南边却依旧炎热……。   这三层是被包下了,但是下头不少陪考的人都还没地方坐,王佐的门人开了这个茶楼,而能在这里开茶楼的根本不差钱。   尽管有人出高价想在三楼踅摸个位置,也被拒绝了。   可是有人就是不甘心,凭什么一样是人,一样是陪考的,上头的人就霸道的承包了一层茶楼,自己等人都没地方坐了?   于是,这第二场考试刚开始,丁田还没精打采的刚被王佐哄的不哭了,就听门口有人在嚷嚷:“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啊?”   “这里已经被人包了,下去!”白三儿的人守在楼梯口,他们虽然是便衣跟随王佐出来的,但是一个个都是穿着玄色轻薄纱料的短打扮,腰间别着刀剑。   在古代,没有什么身份地位的人,随扈人员是不可能配备刀剑的,因为私配刀枪剑戟等武器,视同谋反。   就像是现代的保镖们身手再好,想要配枪的话,也得有持枪证才行。   一般人不敢来闹,但是敢来闹事的,肯定不是一般人。   丁田正心情不爽呢,这就有出气筒送上门来了,推开王佐:“我去看看,谁在闹事!”   风一般的跑了出来,看到楼梯口,有几个老爷样的人,正想越过侍卫们,闯进来。   这个茶楼的三楼吧,只有三面有雅间,还都是听大的那种,一面是楼梯口,上下楼用的,雅间以“岁寒三友”命名。   虽然是三个雅间,但是丁田跟王佐在一个雅间里,另一个雅间是给侍卫们轮番吃饭用的,还有一个雅间是空着的,但是里头也有人,是侍卫们谁困了,就在这里小憩一下。   毕竟,他们全天都紧绷着神经,不放松的话,人都要累死了。   能上来三层的,都是茶楼里的伙计,送的无非是茶点和饭食。   但是有人看不过眼,就蹿搭几个人来闹事,丁田出现之后,居高临下的站在楼梯口,指着他们三个的鼻子就发火了:“干什么?干什么?这里是我们先拿钱包下来的,有本事,你们也   提前包啊?现在这里就是我们说了算,不让你上你敢闯进来试试!真当这里没王法了是吧?”“这位少爷,我们也不是真的要硬闯,只是楼下都满了,我们想找个地方歇一歇脚,你这里空着也是空着……。”其中一个领头的看似是个有钱的员外,说话还斯斯文文的,但是软刀子扎人:“与人方便也是与己方便,大家都是读书人,何必这么霸道呢?”   这意思就是让地方就是读书人了,和气么;不让地方就是霸道……。   “第一,我不是读书人。”丁田被气笑了:“第二,你怎么知道我们三个房间是空着的?   谁告诉你的?还是你特意打听的?你窥视我们的行踪,到底是什么居心?”   “你……你怎么能血口喷人?”那领头的人一扬脖子,一副慷慨激昂的样子:“如今天子圣明,宁王殿下坐镇东北三府,你这样的霸道行事,也不怕被王爷听到责怪于你?北崇府秋闱,我等只不过是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而已,你连这点都不肯通融……。”   引经据典,将丁田好一顿说啊!   丁田非常吊的掏了掏耳朵:“你说的这些,我根本一句都没听懂,是个什么意思?”   俩人都有些骂出了火气,那个人大概真的是个读书人,连脏话都不会骂,而丁田满肚子的   邪火,跟对方怼了起来。   等到骂的差不多了,王佐的声音才传出来:“新鲜出炉的桂花糕,快点回来吃。”   丁田一抹嘴上的白沫子:“来了!”   头都不回的就钻进了雅间,外头那些人,依然被侍卫拦着。   王佐见他进来了,就笑道:“你这是何苦呢?”   丁田的邪火发出去了,就高兴了:“谁让他们自己来找骂的?”   “他们可不是来找骂的……他们是来求表现的。”王佐给他倒了一杯温度正好的红茶:“没听人家说的那些话么?”   丁田脸一红:“我是真的没听懂……。”   引经据典什么的,他真的是有听没有懂。   “呵呵……。”王佐乐的不行,眼角眉梢上都挂着欢喜:“嗯,我的田儿就是厉害。”白瞎那些人浪费不少的口水,合着田儿一句都没听进去。   “他们什么意思啊?”丁田是真的不明白。   “他们知道我在这里,或者说,知道这里有个高官显贵,于是,想上来结交一番,但是刻意的结交,那就落了下乘,不如引起一点冲突,再表现的大义凛然一些,这样的话,他们就以为,我会不自觉的高看他们一眼,或者是在贵人眼里留下点好印象,总归,他们不会吃亏。”王佐侃侃而谈:“或许日后还有想不到的好处……。”   “他们是傻了吗?”丁田撇嘴:“这种事情,有可能发生?”   “有可能,或者他们还有后手。”王佐告诉丁田:“这些读书人耍起手段来,你这样的根本不是对手。”   “不怕!”丁田非常大方的道:“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我就对他们不假辞色,他们还能上来咬我一口啊?”   丁田淡定的话,让王佐觉得他说的很对:“不错!”   这样大大方方,干干净净的丁田,在官场上,简直就像是一个油锅里的一滴水,到哪儿……都百无禁忌。   这帮人来闹过之后,白三儿就去处理了,他们一出了茶楼,就被官差给抓了,在巡抚衙门里就被审问了,是怎么去的茶楼?怎么知道三楼的雅间是空着的?谁让你们去的?背后有谁指使?目的是什么?   问的好多,一开始他们死鸭子嘴硬,后来有人告诉他们,他们的功名被革除了,然后又要对他们动刑,这下子,一个个都招了。   领头的就是幕后策划的人,自然,跟王佐猜测的差不多,是想在贵人面前露个脸……。   丁田再次领了舅舅回家,又是洗澡,洗漱一番,燕窝粥,人参鸡汤的都往嘴里倒:“舅舅都瘦的皮包骨了。”   “还可以吧?”胡家舅舅道:“不过外甥你那个调料块真的不错,煮汤下面一锅出,还有那个干菜,也很好。”   这几日要不是外甥给他准备的充分,又是雨帘子又是防水布的,还有那吃喝拉撒睡……就连睡觉,都给准备的睡袋,再也不怕踢被子着凉了。   “你考试顺利就好。”丁田道:“我去叫人再准备一套。”   “嗯,多亏了你那睡袋……你是不知道,我对面间的那个人,以前估计在家也是个娇生惯养的,睡觉踢被子,第二天就着凉发高烧了,还想坚持考试,只可惜,半路上晕过去了,在考场里也没大夫,只是让人照顾着,考试是不行了,开了门之后,第一个就把他给送出去了……。”胡家舅舅想起来就后怕的很,幸好外甥给他准备的是睡袋,在小床上翻身也不怕被子掉下   去。   而且有不少人问过他了,也回头做个睡袋来。   “舅舅啊,你……你考这一次就够了,你看看你,熬的眼睛都青了……。”丁田说着,又给他舅舅端来了一碗海参汤:“喝点海参汤,这可是王爷给的好东西。”   东北是内陆,没吃过海茄子,但是外甥说是好东西,胡家舅舅张嘴就干了……跟丁田喝汤的时候,姿势是一模一样的。   “没关系,还差最后一场!”胡家舅舅倒头就休息了:“你舅舅熬,也要熬过去。”   第三次送舅舅进考场,丁田看左右进考场的考生们:“怎么一个个都跟幽灵似的呀?”头重脚轻的,满脸青灰色的,还有的满面潮红……这是发高烧了啊?   要不是大白天的一个个都有影子在地上,丁田都以为他们是孤魂野鬼呢。   “考试考的呗。”胡家舅舅拿过外甥手里的考篮:“回去吧,你舅舅三天后出来!”看着舅舅进去的背影,丁田真的是眼泪汪汪,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高考都是一个劫   难。   又在茶楼三层等舅舅,丁田啃着据说是送来的贡品水果……大鸭梨,问王佐:“今天有人来闹事吗?”   他想再去骂一遍那些讨骂的人。   有那好学问,整天正事不干,也不去考试,就知道投机取巧,都对不起像他舅舅那样兢兢业业考试的秀才们。   “不会来了。”王佐出手,岂能不绝后患?   得了教训的那帮人,以及想跟那帮人学的都消停了。   丁田无聊了,就去王佐身上摸索,到底从人家带来的行礼里,翻出来个话本,是叫《卿心记》,看的津津有味。   讲的是一个穷书生,赶考的时候,偶然见到了一个富家千金,就喜欢上人家了,后来考中了,成了秀才,回头来找那富家千金说亲,但是老丈人不同意,而富家千金也喜欢这穷秀才,倒是丈母娘挺喜欢女婿的,设法让两个人最后婚配成功,富家千金嫁了过去,嫁妆丰厚,跟秀才举案齐眉的,后来秀才考中了举人,被上头的巡按赏识,想将女儿嫁给他,结果他娶了妻子了,娶不得巡按家的姑娘,那千金小姐知道了之后,就离开了已经是举人的丈夫,并且留了决绝书,让他跟自己和离之后去娶巡按家的千金……。   里头写的特别……让人好笑,丁田就笑的不行:“这人……想的可挺美。”   富家千金凭什么要带着丰厚的嫁妆嫁给你啊?   而且里头只写了富家千金的嫁妆如何富有,但是成亲的时候,却没说那个穷秀才,给了富家千金什么样的聘礼。 第二百九十四章 中举,开拔   王佐扫了一眼丁田看的话本:“都是一些人瞎想编纂出来的,看着一乐就行了,千万别信那些鬼扯的话。”   “是啊,想的挺美。”丁田在古代也生活了几年,对于古代的一些事情,自然也知道的很,像这种事情,也就出现在书里,被人臆想一番,实际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门户之见,绝不是说一说。   自从他当了爵爷之后,连大堂妹的婆家都督促大堂妹夫,赶紧去考个功名,不然女方的娘家太高,他们家配不上。   如今二堂妹也大了,但是附近已经没有人家能配得上二堂妹。   三叔三婶子来信都非常炫耀,不过家里的孩子逐渐大了,尤其是大堂弟他们,也需要娶个门当户对的媳妇儿,可是附近已经没人家合适了。   十里八村儿的就这么一个有爵位的人家,可以说,比县太爷家的门槛都要高,实在是能配得上的少啊。   而县太爷家也没合适的闺女。   所以现在,二叔跟二婶子更希望胡家舅舅成为举人,认识的人多了,看谁家有合适的闺女,介绍一个。   俩人又在茶楼里待了三天,终于,等出了胡家舅舅。   胡家舅舅还好,虽然樵悴了些,但是好歹人看起来还算是精神,有的考生,那直接是被抬出来的,家里陪考的人都要吓死了。   丁田赶紧将舅舅带了回去,又是一顿折腾,可算是将舅舅安顿好了。   “剩下的,就是看发榜了。”丁田看着已经熟睡了的舅舅:“这考试都快要扒一层皮了。   ”   “何止是扒一层皮。”刘文彬道:“坚持到最后的人少,能考中的人,更少。”   这乡试一连三次,每次都间隔一日,九天考试,连续的高压考试还不算,那环境也是很恶劣,能坚持住的少,能考中的,更少。   第一场被抬出去的能有十分之一;第二场能有八分之一;第三场就达到了一半的数量。读书人本来就不运动,身体不好,能坚持住才是见了鬼。   剩下的一半人里头,能中举的只有三分之一。   一整个省里,秀才上千人,能来乡试的千多个,刷掉一半的人数,还有五百多,而举人的名额有一百二十个。   最多一百五,超不过二百的名额。   丁田对舅舅没啥信心,去询问有考试经验的刘文彬:“能考中吗?”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可以。”刘文彬道:“你舅舅虽然文章没有什么灵气,但是踏实稳重,笔锋大气,稳中求胜,还是可以的。”   “那就好。”丁田每日都等着放榜。   胡家舅舅倒是挺沉得住气:“考的中就考,考不中就算了。”   “你放了榜,我就要上京了。”丁田撇嘴:“中秋节也要到了。”   “今年舅舅陪你过中秋。”胡家舅舅笑道:“你上了京,就方便回来了。”   结果,这个中秋节,很热闹,丁田有爱人在身边,还有舅舅,非常满足。   过了中秋,八月十八日,放榜。   胡家舅舅中了举人,第一百名。   丁田乐的全家都发了红包,还单独给了舅舅五百两银票:“恭喜舅舅,红包!”   胡家舅舅哭笑不得:“你舅舅又不是小孩子了。”   “这是给舅舅的红包,舅舅得收下。”丁田快乐的很:“日后舅舅来京,记得找外甥啊!   ”   “我这举人都不知道是怎么考出来的,还会试呢!”胡家舅舅很容易满足,他觉得中了举人就不错了,至于会试,感觉离自己好远。   胡家舅舅中了举人,就连王佐都给了一个红包,同样是五百两银子,但是胡家舅舅却没有推辞,毕竟王爷有钱啊,自家外甥却是个草根出身,所以他收外甥的红包的时候,有些犹豫,但是收王爷的赏赐,却心安得很。   收了一堆礼物,胡家舅舅就打算回家了,带着八辆大马车,一家子仆人,以及举人的名头   丁田将两把钥匙给了舅舅:“舅舅,一个是北崇府家里的大门钥匙,一个是这里的,你日后带人来考试,就住在家里,不要去客栈,那里花钱多不说,还不安静。”   “舅舅知道了。”胡家舅舅也不客气,他想的是,每年来看看外甥的房子,该维修的维修,该翻新的翻新,不能外甥不在家,他的房子就破败了。   送走了舅舅,丁田也收拾了一下东西,跟着王佐启程,上京。   王佐走的时候,可比胡家舅舅走的时候,轰动多了。   在本地的官员,就没有不来相送的,还有杜知府,如今已经是杜巡抚了。   丁田先离开,在半路上等王佐,等王佐的王驾到了,他们在路边汇合,丁田自己的车子,肯定没有王佐的马车舒服啊,所以他就决定,一路坐着王佐的车子走了。   摊在厚实的毯子上,丁田觉得古代的人真不容易,短途旅行还好,长途旅行,简直是一种折磨!   晃晃悠悠,晃晃悠悠……睡一觉,睁开眼,在走……,再睡一觉,睁开眼,还在走……。   天哪!   简直无聊哭了好么!   王佐看他一脸的沮丧样子:“这是怎么了?头两天还精神抖擞,怎么如今这样了?”   “太无聊了。”丁田蠕动着,爬上王佐的大腿:“怎么办啊?太无聊了。”   “下棋?”王佐提议。   “不要!”丁田撇嘴:“都下不赢你,而且你还说我是臭棋篓子。”   也是,王佐自幼便有名师教导,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丁田呢?下五子棋还行,下围棋……真心玩不过王佐啊。   “那……喝茶,吃点心?”王佐笑了:“在这上面看书也不是不行,就是晃悠的眼晕,不   如一起玩个游戏?玩牌?押大小什么的?”   尽量找乐子打发时间,因为他们行进的已经很快了,只不过……再快,也要时间的,他已经轻车简从了,早在之前,王富贵就已经带着人和不少行李家当的先行一步回京了。   而他们现在只是王爷的仪仗加丁田的一点行李和人。   每到一处驿站,就有人专门接待,吃喝拉撒睡,这一路上非常的舒服,只是无聊的很。   没办法的丁田,只好跟王佐玩游戏,下棋是不行了,但是可以玩牌,押大小。   一开始还是正儿八经的玩儿,但是后来,丁田就花心了:“玩押大小,谁输了,谁脱一件   衣服!怎么样?”   “好啊!”王佐无所谓的点头。   丁田喜滋滋,结果……最后当然是丁田输了,连头上绑头发的缎带都被王佐赢去了,哭丧着脸看他男人:“你这样是不对的!”   “那我要怎么样?输给你?”王佐摇了摇头:“太难了!”   吃了几次亏的丁田学聪明了,改成推牌九,输了……。   纸牌,这个费时间,磨洋工,基本上到了一个歇息的地方,他也……脱得差不多了。   就这,还是因为天气渐冷的关系,他穿得多一些。   终于,丁田忍不住了,在某一次热烈活动之后,没睡,清洁干净了躺在被窝里,问王佐:“你怎么不输呢?”   王佐就乐了:“从小,这些东西我就要学的,皇帝叔叔派了专人教导我,这骰子在手里,   有没有灌铅、是不是实心的都能感觉出来,而且这普通的骰子无所谓,更有那镶金嵌银的、象牙镶宝石的各种珍贵的东西。”   “皇帝还叫人教你这个?”丁田听了大吃一惊:“这不是教坏小孩子吗?”   “这你就不懂了。”王佐却道:“这世上有无数的诱惑,尤其是我这种生在天潢贵胄家里的人,不说美女,就是各种美食美酒,就数不胜数,酒色财气,哪个不让人为之着迷?我从小过的就锦衣玉食,从来没有缺过钱,所以有人想要收买我,给我钱是没用的;美女就别提了,从小到大不知道见了多少!美酒我不爱,什么百年玉泉烧之类的极品美酒也没少品尝,甚至还有千年的美酒,是一个人家挖窑洞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古代的酒窖,里面用大瓮装着的美酒,有上千年的历史了,那酒喝的就不是酒,是黄金!”   丁田听的悠然神往:“那绝对是软黄金啊!”   “小时候皇帝叔叔就告诉我,哪怕是这小小的赌博,也要玩出花来,赌是不会让我沾的,但是不会赌也不行,哪怕是骗局,也得当那个行骗的人,而不是被人骗的傻瓜。”王佐道:“像我们这样的人,很多时候,遇到的都是陷阱。”   “好惨!”丁田伸手摸了摸王佐的头:“你们也有过的不得已的时候啊。”   “是啊!”王佐卖惨成功,顺便给丁田预防一下:“进了京,京城繁华,别迷失了自己。   ”   他虽然相信丁田不会变坏,但是不信京里的那群老狐狸们,一个个都活成了精,心眼子七拐八弯的,田儿这样的,也不知道会不会被算计了去。   “放心,我不会迷失自己的!”丁田心说,他一个现代人的灵魂,会被古代人给诱惑?再美的美娇娘,能有现代那人工美女漂亮?   再说了,金银财宝啥的……能有钞票吸引人么?   丁田的定力其实并不怎么样,主要是他跟古代人看这个世界的角度不同。   如果一座金山和正事放在一起,他二话不说就会选择正事。   但是如果一座钞票堆起来的山,跟正事放在一起,他起码会考虑一下,眼馋一番钞票,才会选择正事……。   在他们还在路上的时候,京中早已经得到了消息。   京都的格局,是东贵西富,南平北兵。   也就是说,东城尊贵,西城富庶,南城平民,北城是当兵营用地的。   至于中间,咳咳,中间当然就是皇宫了。   在东城,皇城根底下,最近的一条街,是非常出名的街,叫做一字街。   为什么叫“一字街”呢?   因为这里住着的,都是一字并肩王。   虽然名号为街,实际上却长达上百里,然而这么大的地方,统共只有八户人家。   那就是八位铁帽子王的王府。   几乎每家都有几条胡同的地盘,再加上花园、亭阁和湖泊构成的园林,占地极广,不过这里气度森严,别说小商小贩了,连平民百姓,书吏小官,都不能出现在这里。   来往的不是皇亲国戚,就是高官显贵。   谁家门口都站着三五十个守卫的兵丁。   青砖碧瓦的院墙,朱红镶铜钉的大门。   门口两只大石狮子,端的是王驾威严。   在一字街内,有一户占地极广的府第,仅这一户,就占去了十分之二的地方。   单独的五间高大门楼,起的极为气派,飞檐处更是用上了龙首兽头,这东西一般人家不敢用,用了就是暨越之罪。   门楼正中有一块极大的牌匾,上书四个鎏金大字:宁亲王府落款是太平帝,乃是开国皇帝的墨宝。   上面还有一个小一些的牌匾,以纯金镶嵌出的五个字:一字并肩王落款是宁平帝,是第二任皇帝的墨宝。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另外,乡试江湖想象成了高考,嗯,   总感觉差不多,而且高考可比乡试好太多了!江湖去看过高考……陪考的家长,真的,太让人心酸了……大热天的站在外面等,不比考场里正在考试的考生好多少。 第二百九十五章 入京,回京   宁王府的规制惊人,院落重叠,不知凡几。   一进大门便是一面龙形照壁,上面二龙争珠,据说图形是开国皇帝所赐,中间老大一个白玉球,乃是宫里赐下的宝贝。   转过照壁,正面便是一排五间正殿,乃是银安殿,皇帝的那个叫金銮殿,亲王的都叫银安   殿。   只不过,曾经因为宁王殿下不在京中,银安殿只有他可以用,所以银安殿的大门是上了锁的,就连正院,都是上了锁的,铁将军把门。   今天却例外,王府长史将门打开了,进进出出的仆役们打扫卫生,点燃熏香,连带着,正院里都摆满了秋菊,遍地金黄色,漂亮的很。   更有一车一车的行李,从侧门进入正院,又拉去后头安放。   前头忙碌的很,后头也不安定。   一个挂着“慈安堂”牌匾的正房里,正座上,一个打扮老气,但是保养得宜的女人,猛地摔碎了手里的茶盏:“前面的人打开了正院?”   下头跪着的一个妇人以头杵地,不敢抬头,闷声哼气的回答:“是的,太妃娘娘,王长史大人已经命人收拾打扫了。”   “此事我怎么不知道?”在座的这位,便是宁王太妃,这女人保养得宜的脸孔都要扭曲了,手里的翡翠佛珠子扒拉的飞快:“那奶婆子呢?”   “听说王奶娘的儿子,王富贵已经回来了。”女人道:“还带了王爷的行李,先一步回京,好准备迎接王爷……。”   “好,好!”宁王太妃气的脸都青了:“要回来了,我还不知道他的归期,他是将我这个   母亲,无视了吗?”   跪在下头的女人没有吭声。   “下去吧!”宁王太妃生了会儿气,看了看跪在地上的女人:“如意,赏给她点东西,难得跑了一趟后院。”   “是,太妃娘娘。”宁王太妃身边的大丫鬟如意,低头卑躬屈膝的告退,拉着那女人退了出去,一直到出了慈安堂的大院子,她才松了口气。   那女人也松了口气,俩人相视一笑,从小巷子里去了另外一个院子。   这个院子叫宁安堂,是王爷奉养他乳母的地方,一个乳母住的院子,竟然跟嫡母住的院子名字相近,这就是王爷的态度。   实际上,王奶娘家不住在这里,他们家在外城靠护城河那里,有一个两进的大宅院,带两个跨院,一个后花园。   王奶娘家还有两个小铺子出租出去吃房租。   而王奶娘的丈夫,是王府管田庄租子的管事,虽然说是个肥差,但是王奶娘的丈夫是个老实人,从来不敢贪,更不敢占,虽然是个肥差却老实本分的很,但是没人敢欺负他,因为他媳妇儿厉害啊!   家里的大儿子虽然没有了,但是二儿子是在王爷跟前儿当差,说上两句话,还是可以的。   另外,王奶娘也对王爷忠心耿耿,且不是个难相处的人,所以下人们对王奶娘一家都非常尊重。   王府的规矩,跟外头的一般高门大户不同。   王爷不在家,王府里说了算的是王长史,就是王府的长史。   管理内院的就是王奶娘,而不是宁王太妃,她自己的人,也就在慈安堂那一个院子里说了算,外头的事情,她是干瞪眼,却插不上手,因为以前能插得上手,但是在王爷走之前,都给她砍了。   但凡是宁王太妃的人,要么发卖,要么直接打死,王爷想要处理几个贱籍的奴才,还是不需要跟谁商量的,就算宁王太妃她想管,也得她能出了后院才行。   一个女人,没有了丈夫之后,靠的就是儿子,但是她儿子今年才十三岁,过了年才十四。   还是个半大的孩子。   加上宁王太妃就这么一个亲生的儿子,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根本不可能让他出去干什么,每日里只是在国子监那里读书。   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众人都看得出来,王爷的王位越发的稳当,内宅跟外面是两个天地,宁王太妃再厉害,也只能在后院撒泼耍横,都出不了内宅的二门。   二爷虽然十分尊贵,但是……成家立业之后,就得分家出去另过了,那个时候,二爷就跟王府其他的旁支族人一样的待遇,或者待遇上好点?那以后呢?   所以王佐管理王府很顺手,因为王府里都是聪明人,自然知道,这王府里该听谁的话。   两个人进了院子,这院子是个侧院,三合院格局,正房五间,左右厢房各七间,后头还有给小丫头们住的后罩房。   院子里有两株相对而生的石榴树,枝叶茂密,就算是秋天了,落叶也少,在树下的阴影里,一个石头做的桌子上,摆着茶水点心。   旁边一个摇摇椅上,半躺着一个贵妇人,妇人虽然穿金戴银,有点庸俗,却长的慈眉善目   “如意夫人安好。”如意问王奶娘请安。   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宁王太妃有多讨厌王奶娘,皇上册封王奶娘为“如意夫人”,乃是正二品的头衔,是少见的以喂养功臣之后而封为诰命夫人的女人,可是这是皇帝对王奶娘的册封,就连宁王太妃也无法反对,但是她咽不下这口气,于是给自己身边的大丫鬟起名叫“如意,,!   “别夫人夫人的,我算哪门子的夫人?你们就喊我王奶娘,挺好!”王奶娘不端架子:“可是跟太妃娘娘说了?”   “太妃娘娘知道了。”如意低头,低眉顺眼的道:“只是……好像非常的不高兴。”   “她能高兴了才有鬼!”王奶娘不在人前放肆,但是人后却非常看不起宁王太妃,觉得她太不如先王妃大气,而且宁王太妃这个继母当的太极品,让她这个下人都看不过去眼儿。   “太妃娘娘气恼了,可是会对王爷不利?”女人也有些担心,太妃娘娘实在是太看王爷不顺眼了。   “放心吧,她要是敢动手,老娘不会让她好过!”王奶娘眼睛里凶光一闪:“我大儿子的仇,我还不知道要怎么报呢!”   两个女人不吭声。   半天之后,王奶娘才道:“辛苦你们俩了,下去吧,王爷要回来了,这个家啊,终于有了个能当家做主的。”   王爷一走就是三年,总算是回来了。   两个女人行了一礼,安静的退了出去。   王奶娘身边的大丫鬟小声的道:“您歇一会儿?”   “不了,现在不是歇息的时候,把账册整理好,等王爷回来了,给王爷过目。”王奶娘道:“还有,秋收了,庄子上的出息,也该拉回来……。”   这么一想,事情好多!   同样觉得事情好多的还有丁田。   王佐马上就要进京了,在最后一个靠近京师的驿站里,正在整理他们的行李,同时,京中已经有王府派出来的接应的人马,全副仪仗等等。   上路之后,丁田看到王佐穿着的衣服,着迷的上前摸了半天:“哪个时候,我也能有这一身……就威风了!”   “那你努力。”王佐乐了。   丁田吸溜了一下口水:“嗯,努力哈!”   其实他也知道,这努力也要有个目标,这个目标……好难!   “一会儿你就下车了,让白三儿带你去你的云骑尉府,在京中,如果单独挂你的丁宅,很容易被人欺负,还是挂了你爵位的名头好了。”王佐细心的道:“过几日,我大鸣大放的去找你一趟,估计其他人就知道你是我的人了。”   “嗯嗯嗯,懂,明白!”丁田摇头晃脑:“狐假虎威么,我会。”   丁田在半路上下了车,从大队人马里,分出来几辆马车,这是拉着丁田日用的东西,以及马家一家人的车子。   后头还有金不换他的妻子儿子。   目送王佐他们走了,丁田一挥手:“白三哥,麻烦你带路了!”   “没问题,走!”白三儿乐颠颠的一夹马腹:“驾!”   王佐跟丁田分开之后,就改变了自己的队形。   “铛!铛!!”   金锣开道,礼乐奏起,旌旗招展,风中猎猎。   一架金车大辂,为天子规制,高大而庄严。   马车上,王佐面无表情,肃穆而视,着一身玄色衮冕之服。   气象煌煌,贵重非凡。   衮冕之服由玄衣、黄裳、白罗大带、黄蔽膝、素纱中单、赤舄配成。   玄衣之上,并非蟒龙图案,而是肩部织日、月、龙纹。   背部织星辰、山纹。   袖部织火、华虫、宗彝纹。   衮冕之服,乃王之吉服也。   宽大华美,庄重威严。   三百亲王虎贲,执戟、铩、斧、钺和宫矢。   行王谕旨,可征不义,诛有罪!   整个仪仗特别威武森严。   再有乐悬,奏王之礼乐。   气象真真贵不可言,远非公候可及。   这种规制,非一般亲王可以拥有,因为这是一字并肩王的规制,乃是加了九锡的王爵,加了九锡之后,堪比太子,高于皇子,更高于亲王。   所以,王佐当年才能揍了皇子之后,也没啥大的惩处,最多是在书房读书,禁足过后,照样揍皇子!   整个大青,唯有八位铁帽子王,每个都是如此,他们的正式王爵身份,高于他们一切其他   的头衔。   而宁王殿下的仪仗里,因为战功的关系,升迁是没有升迁了,可皇帝将三百亲王虎贲,给他增加到了五百。   赫赫扬扬的排场,独占了半条一字街,左邻右舍的“王爷”们,也都知道了,宁王回来了   I   这动静大的,想假装不知道都难。   这样大排场的到了王府大门口,王府长史让人将中门大开,带着王府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跪地迎接家主的回归。   王佐回家的排场大,丁田到了自己的府邸……根本没有排场好么。   这里是寸土寸金的京城,丁田的府邸不在靠外城那里,是靠近内城城门处的一条街,那里住着的都是一些低级爵位的人家。   丁田的“云骑尉府”在其中一点都不起眼儿。   这附近有七八个云骑尉府,当然,都挂着姓氏,不然怕人搞错。   丁田的云骑尉府的门口,就竖挂着“丁氏”两个字,让人知道主家姓丁。   而另外几家,自然跟他的姓氏不一样,也能让人区分开他们到底谁家是谁家。   这些都是有人给他办了的,丁田直接拎包入住。   整个宅院其实很大,大三进的院落,带后罩房,还带着一个后花园,丁田看着花园里种满的遍地金黄色的菊花:“明年这里就别种花了,重点蔬菜,白菜茄子辣椒什么的……。”马六家的往房间里倒腾东西:“行,明年吧,今年先找个房间做暖房,趁着现在天气好,种点您爱吃的小菜。” 第二百九十六章 宁王府   丁田将地方划分了一下,一进自然是接待外客的地方,第一进的东西厢房,都是茶房,做点心的地方。   二进则是丁田饮食起居的地方。   三进按理来说应该是内宅了,安顿女眷的地方,可是丁田没有女眷,干脆也不安顿了,那里也成了他睡觉的地方,但是……三进的主卧是他跟王佐的,三进这里也没留人照顾,只平日里打扫就好。   后罩房本来是安排丫头们住的……他们家就一个丫鬟,马小花,让她一个人住那一排后罩房,不合适,且她一个人也会害怕。   所以,后罩房改成了仓库,粮仓、钱库和杂物间。   前头的一个跨院成了客院,那个客院有二进,就算是有女眷,也能住得下。   另一个跨院,被丁田分给了马家人去住:“反正也没有太多的客人来这里,你们家住在那里正好,日后给小风找个媳妇儿……也能住得下。”   那个跨院也很多地方了。   “行,那里也可以当个晒场,晒干菜什么的都有地方。”马六家的倒是安排的明白:“外头也能放个酱缸啥的。”   “嗯。”丁田指着隔壁跟金不换道:“你家在隔壁。”   “好,那我过去了。”金不换家就紧挨着丁田的家,同样的三进院落,只带了一个跨院,同样有个后花园。   不如丁田家的宽,但是长,是一样长的,两家做了邻居。   金不换的家,上头挂着“金宅”两个字,黑底金字,落款是“宁王”的王印,跟丁田的一样,哪怕金不换没有什么官职,同样也有宁王殿下罩着,没人敢动他。   金不换家本来没有下人的,但是马家二姑娘嫁过来的时候,是带了下人的,此次上京,就都带来了。   还有三挂马车,行李什么的,不过他们都没带多少吃食,家里虽然有王府的人给准备的满缸的米,满袋子的面,以及不少的青菜,肉食也有,只是,这总归是别人给准备的,他们还得自己采购一些东西回来。   所以,丁田跟金不换出门了,马六跟马大各自赶了一辆马车跟在后头^   马大就是马二姑娘带来的下人,车夫,还会点修理马车的手艺,全家的卖身契,都在马二姑娘的手里攥着。   而且能跟来京城,他们都很高兴。   在丁田家这条街的街口对面,就是一个小集市,买的东西很多,京城嘛,哪怕是一个小集 市,东西也非常齐全。   也是附近人家采购常去的地方。   采买了一些东西回去后,晚上各自热了灶,新买的大鲤鱼做成了红烧的,吃起来,还挺香   丁田吃饱喝足了,出门在自己的家里转悠了一圈儿,不得不说,这里的确非常好,小宅院,但是这里住的都是有小爵位的人家,人口不多,也不吵闹。   同样的,也算是高门大院了,并没有邻居出门来看个新鲜,瞧个热闹啥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   第二天再出门,仔细看了看,丁田不由得跟金不换感慨:“到底是一国的首都,这地方就是跟我们那边不一样。”   “能一样么?我们那边可是边陲小地方。”金不换也觉得京中非常好,光是道路就比北崇府还要好。   北崇府的路面是碎石垫起来的,走路有些硌脚丫子。   而京城之中的路面,却是用的青石条排成的,宽阔的路面,比起水泥还有年限,青石条却是万年不烂的东西。   但凡是京城之中,正规的街道上,都是用的青石条铺设的道路,至于那些小巷子,就用的红砖铺地。不管是下雨天,还是下雪天,都有人清理街道,青石板铺设的道路,不论是走人还是过车,都非常舒坦。   在家门口附近逛了几日,总算是熟悉了自家的地方。   丁田跟金不换安顿下来之后,两家人也休息了几日,丁田拿着自己的履历和官牌,去了吏   部。   他虽然官职不高,但是有爵位在身,去了吏部换了调令。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   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   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另有专职验封司掌封爵的部门。   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   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而丁田搞不太清楚这里的事情,找错了地方,幸好,那个负责升调的员外郎,从六品的官职,给丁田指点了迷津,丁田这才换好了调令,为了酬谢,他特意将装着四两金子的荷包,塞给了人家:“谢谢您了,如果以后有事情,尽管来桂枝街,桂花胡同,丁氏云骑尉府找我,我叫丁田!”   那员外郎哭笑不得:“好,下官知道了。”   丁田是正六品的刑部大牢司狱,他是从六品的官,比丁田低一级。   万分感谢之后,丁田得到了十天的假期,让他安顿家小,在十月一号上任。   这个时候,天已经很冷了。   丁田穿戴的暖和,上了在外面等他的马车,回到了家里。   这个时候他们依然遵循了在东北的习惯,吃两顿饭,所以晚饭要早一些,酸菜炖大鹅,一大锅出来的炖菜,足够全家人吃的了。   丁田唯独多了个酱炒蛋,大酱放的多多的,萝卜干用水氽过,他拿这个蘸酱吃。   正吃着呢,王富贵来了!   “吃饭了没?”丁田招呼他:“吃点啊?”   “我还不饿,这个给你。”王富贵将一个镶着金边的帖子给丁田:“明天拿着这个,随便拎点东西去王府,见一见王爷。”   王爷这两天在王府,脾气暴躁,一点就着。   太妃娘娘都被削了三五次的面子了,可把她给憋屈的够呛。   “哦,我是不是该准备拜帖啥的?”丁田看着那帖子,做的真漂亮啊,上头还撒了金粉咧   “你有拜帖这玩意儿,也没用!王府的门子每日收到的拜帖没有一千张,也有八百张了,你的拜帖递进去,也是丢在一边放着落灰的命,还是用这个吧,这是王爷的名帖,你带着这个东西,就能进王府大门。”王富贵道:“你来了这里几天了,也该去王府拜访一下,王爷这几日很想你,脾气也很大。”   “我知道,我也有些想他了。”丁田放下筷子,到炕头的坑柜里掏了个东西出来:“麻烦富贵哥,将这个送给他。”   盒子包裹的很严实,王富贵也不知道里头是啥,但是田儿能给王爷送个东西,他也挺高兴,不枉费王爷对他的惦念。   没在这里吃饭,他就回了王府。   王府里的气氛一直是很凝重威严的,但是在外面野了三年的王富贵,真心不太喜欢王府的   氛围。   王爷在外面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可是在王府里,他是王爷,要有威仪,所以,王爷是一   张冰块脸。   王富贵回来后就钻进了书房,将盒子恭恭敬敬的递给了王佐:“王爷,丁爵爷给您的礼物   ”   听到是丁田给的,王佐脸色稍暖,将东西接过来,让王富贵去门口看着点,屋里没人了,他才打开。   里面是一块青玉之中带着一点红的玉牌,这玉牌的材质普通,就是后面有个天然形成的“   佐”字,非常巧合的适应了王佐的名字。   这是丁田在自家附近逛街的时候,在一家玉器行里见到的,一看就喜欢上了,买下来后,就想着送给王佐。   只是进了京大家都很忙,他忙着熟悉地盘,王佐……估计比他还忙吧?   人见不到,只能托人送个东西给他,安慰一下相思的心。   王佐摸着那玉牌,心里暖暖的,即便是身在这个冰冷的王府里,也有人在外面惦记他。这一晚上,王佐心情大好,他心情一好,就去给宁王太妃请安了。   虽然说晚上请安……有点晚了,但是谁让今天,他那好弟弟回来了呢!   不过王佐过去慈安堂的时候,没见到他的好弟弟,宁王太妃给的理由是:“这么晚了,你弟弟他早就睡下了,我也要休息了,王爷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去歇着吧,这都累了一天了。”话里的意思很简单,这么晚了来,请的哪门子的安?   要不怎么说,王佐讨厌他这个后娘呢?   每次见面,十句话里头有八句话都有陷阱,这随便说个话,就有好几处陷拼等着王佐。   第一^请安来得晚。   第二个则是打扰了嫡母休息。   第三个就是兄长竟然不顾及年幼的弟弟早就休息了,还来折腾什么?   总之,这段话里三个陷阱,都是指责王佐,都是说他的不是。   王佐什么都没说,站在那里,手里头摩挲着丁田送给他的玉牌,眼睛却冷冷的看着宁王太   妃。   看的宁王太妃心蹦蹦的跳,别误会,不是因为王佐长得帅,而是吓的!   这眼神别说宁王太妃一个后宅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眷了,就是官场上那些老油条们,也会心惊肉跳啊。   “你看什么看?”宁王太妃终于忍不住了,脸色犯青,声音尖利:“我说的不对吗?你这么晚过来,是想干什么?你弟弟还小,我又无依无靠,你是想欺负我们娘俩儿……先王啊!你看看你养的好儿子啊!”   得,这会儿就哭上了。   王佐淡淡的开口:“明天让二爷去祠堂,跪拜先王,为先王诵经祈福,一天。”   “呃……!”宁王太妃被嘻住了。   王府祠堂很大气,乃是礼部督促建成的,呈现“日”字形。   一进是个大堂,是族中处理事务、聚会、以及祭拜时聚集的地方。   二进正房供奉的是首代宁王殿下的真人等高的雕像。   三进则是供奉的历代宁王和王妃的灵位。   一进的厢房里供奉的是随着历代王爷立功的亲随,也可以说是对宁王府有功之人的灵位。二进的厢房则是旁支族人的灵位。   三进的就是历代嫡系族人的灵位。   不过不管那里再怎么规矩,再怎么有点燃长明灯……那也无法驱散黑暗,因为那里是祠堂啊!   就算是有人经常去打扫,去上香,可那股子威严冰冷的气氛,是个人都受不了,何况要在那里诵经祭拜……她的儿子可是她的命根子!   王佐在宁王太妃刚要张嘴哀嚎的时候,又加了一句:“哭一声,就让他在祠堂里多待一天   ”   宁王太妃顿时就闭嘴了!   因为她是女眷,哪怕是太妃之尊,也不可以进入二进祠堂正房的,而王佐给他弟弟安排的地方,是三进的正房那里,对着历代宁王和王妃的灵位……好好的念经祭拜。   说完话,王佐就潇洒的离开了。   剩下宁王太妃一脸的沮丧……。 第二百九十七章 王佐的书房   第二天,天气晴朗,是一个在初冬里,难得一见的暖阳天。   丁田特意穿着一身墨色烫金绒面料的豪华服装,披着玄狐大氅,带着貂皮帽子,拿着黑兔的手筒,踩着鹿皮靴子……乘坐家里唯一的一辆,王佐早就给他准备好了的双辕马车,来到了王府。   古代一般都是单辕的马车,要想用双辕的,得是有身份的人才能用,平民百姓不可以用,用了就是逾制,是要判刑受罚的。   来人看到这样的马车,就知道里头的人是有身份的,但是……在宁王府的大门前,除非是皇上来了,或者太子,皇后娘娘,太后娘娘,其他人,没资格在王府门前充大辈儿。   不过王府的门子代表的是王府的脸面,所以不是谁,都能当上门子的,能当上的人,都是那种八面玲珑的家伙。   不然迎来送往的,一个不好很容易得罪人,让人以为宁王府多难以高攀。   但是又不能什么人都往里放,那王府岂不是成了菜市场了?   丁田来的时候,以为自己来的很早了,他吃过早饭就来了,结果他的马车还是排在了七辆马车的后头!   前头的七辆马车,一个个都是四匹马车的那种,起码是侯爵、公爵的爵位,还有一辆是王驾的规格。   但是门口的门子非常客气的团团作揖:“诸位的拜帖,小的收了,但是王爷事务繁忙,具体什么时候接见各位,也不是很清楚,不如诸位暂时回府歇着?一旦王爷有了空闲时间,小的立刻让人去府上请各位!”   “你这门子说得好听,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一个穿着富贵的中年男人撇嘴:“我这都是第十八次上门来了,好歹请我们进去喝杯茶啊!”   王府的门子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瞧您说的,抚远伯府的伯爵爷大人,您老还能缺那口热茶?谁不知道您家的三姑爷,可是姑苏城里有名的茶商世家,那上好的六安瓜片,就您家的茶楼才能喝的到,小的怕小的这儿的茶水啊,您难以下咽。”   抚远伯府的那个中年人一脸的得意:“行,看你这么会说话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他好像很好说话。   但是这位抚远伯眼睛尖儿,看到后头的马车,竟然是双辕马车,这得多低的爵位啊。   京中这种小爵位的人,一抓一大把。   其他人也看到了,不过这种时候,来王府求见的人无数,他们也没太在意,就是这马车倒是做工不错,这个小爵位的人,估计家里很富庶。   能不错么!   这是王佐让人专门定做了符合丁田身份所用的,最好的马车。   其他人都铩羽而归,唯有丁田,被马六扶着,踩着车凳下了马车,从袖子里掏出那名帖:“麻烦您通报一声,云骑尉、刑部司狱丁田求见。”   门子先是一愣,云骑尉在地方上可能能糊弄一下没见识的平民百姓,但是在大腕云集的京城,这种云骑尉没有一万人,也有八千人了。   而且刑部大牢的司狱,六品的小官,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他这个王府的门子,咋也能够得上六品了吧?   不过,在看到对方手里的名帖的时候,脑袋“嗡”的一声。   他想起来了!   昨天王长史千叮咛万嘱咐,说会有王爷的贵客,持王爷的帖子上门拜访,一定要恭恭敬敬、客客气气、小心翼翼的接待。   他在门子这个职位上干了快十年,接替的是他父亲的班,他父亲就是王府的老门子之一,从小耳濡目染,极其圆滑。   做了这么久的门子,也没见长史大人叮嘱过这样的话啊!   所以他下意识的,心都跟着提溜了起来,如今见到真人了,却觉得……有点失望。   他以为来的人会是什么皇亲国戚呢。   原来就是个无名小卒。   可是再是无名小卒,他想起长史大人的叮嘱,也不敢怠慢。   “您请进,小的这就派人去跟王爷说。”不同于门子对前几位的客客气气,这个时候是真正的卑躬屈膝,热情接待。   “好,谢谢。”丁田还是道了一声谢,迈开步子进去了。   留下身后的人一片愕然,就连马六,连带着马车,都被人热情的接去了旁边专门给各家来客的马车、车夫和下人准备歇脚的地方。   那是王府牌匾后二里地的一座独立的院落。   地方很大,甚至还有个厨房,可以做饭给大家吃,更有草垛,喂养牲口。   总之,那里更像是一个大车店,只是不收钱而已。   而丁田进了门,慢吞吞的往里走的时候,那边门子已经派人去通报了,门子不能离开大门,是规矩,但是门子可以叫人过来引客人进去。   一个长相可爱的小厮就被提溜了过来,这孩子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但是机灵的很,特别能说会道:“贵客请跟小的来,暂时在花影厅歇脚,喝些茶水,用些点心,已经有人去禀报,待王爷……。”   一边说,一边将丁田领进了一处花厅。   这花厅上挂着“花影重叠”的牌匾,雕梁画栋,庭前的走廊下,摆满了一滴金黄色的寒菊   哪怕是已经十月份,依然有一股淡淡的花香漂浮在空气中。   丁田人刚进来,坐下后,茶水才上来,就有一个人从外面冲了进来:“你怎么坐在这里?这是接待外客的地方!快跟我走。”   “富贵哥,你这么着急忙慌的干什么呀?”丁田抿嘴:“我是来求见王爷的……。”   “求见个屁!”王富贵跳脚:“你跟王爷什么关系?我给你帖子只是让门子他们记住你的身份,你来了直接就进去,王爷在书房等你。”   好就没见了,王爷可想念的很,吃个饭都能惦记几句。   以前王爷从来都不喜欢吃那个蟹黄羹,如今回来吃了一次,就觉得这个东西,田儿能喜欢,还让人备了蟹黄,等田儿来了好吃,还对人说,他喜欢……切,谁不知道王爷从来不吃那种黏糊糊的东西。   但是丁田喜欢啊,以前就知道,丁田喜欢汤泡饭,什么茄子酱啊、土豆酱之类的拌饭,烤肉拌饭啥的。   感觉什么东西都可以拌饭吃。   拉着丁田就往外走,后头端了水果过来的小厮目瞪口呆,而听到他们对话的小厮更是如此   这人谁呀?   竟然能得王爷如此看重!   富贵哥在整个王府都是个名人,连太妃娘娘都能顶撞的家伙,真的敢下狠手揍二爷的人里头,就有富贵哥一个。   他说的话,很多时候代表了王爷的意思,就连长史大人都没有他跟王爷亲近,他们可是奶兄弟!   丁田被他拉着,从前头的花厅,绕过一道垂花门,直接进了一个院子,院子大门上挂着“清净轩”,书香气息十足。   院子里两棵高大的柳树,树荫遮挡了半个院落的阳光,树荫下,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里。   蟒袍玉带,英俊潇洒。   “你来了?”见到丁田的一瞬间,王佐这些日子的思念仿佛一下子就解开了,看到这个人站在自己的面前,心里软软的,柔柔的。   “嗯,来看看你。”丁田手里还拎着一个盒子:“给你做的肉干,果脯,吃点?”   “先进来再说。”上前拉起丁田的手,走进了书房。   这是丁田第一次进入王佐这位王爷的书房,这里大概是他办公的地方,书房北边开了两扇巨大的纱窗,通风效果良好。   书房里的陈设,以临窗摆放的书案为中心,因临窗的左上方光线对人是最好的,所以在书案后有一个紫檀木的太师椅,上面浮雕着常春藤。   在椅子对面还放一个禅凳,一高一矮,围绕著书案摆设。   书案底下有一个带滚轴的脚踏,这个丁田知道,因为人久坐的话,腿部血液流通不畅,轻   则感觉发胀,重则浮肿,不利于健康,而这个带滚轴的脚踏能起到舒筋活血、减缓疲劳的作用   他在杜知府的书房里见过很多次。   不过比起杜知府的书房,王佐的这个更显得高雅。   书房的角落放了一个罗汉床,比起丁田见过的简简单单的罗汉床,这个罗汉床可是非常讲究的,镂空雕花,且用料是紫擅木!   这个床只是用来午睡或因为看书累了临时休息一下,还可在床上放古琴,书多了也放在床上。   所以,这个床是一个多功能多用途的床……如今床上还放着引枕、靠背等物。   书房的角放了两个香几,香几分高矮两种。   高香几,高度及人的胸部,上面放了一座观赏用的大玉山子,乃是太白风雪;另一个高香几上应该放的是香炉,可是现在上头摆着的是一盆千丝菊!   矮香几上摆着画缸,里面插着几个画轴。   邻近墙上挂了一副米芾的真迹《云山图》。   书案上除了笔、墨、纸、砚外,还有许多的小东西,印泥、水滴、笔筒、墨H、笔帘、笔架、笔搁等,以及菖蒲、青苔、文竹、铜钱草、兰花、铁线蕨、碗莲等植物装饰。   哪怕已经是冬日,连寒菊都摆不了几天了,但是这些绿色的小东西却依然鲜活无比,使得这方寸之间尽显素雅之境。   书房里没有人,王佐将人抱在怀里,有点委屈的道:“你怎么才来看我?”   他都在家等了好久,等不下去了,派王富贵去一趟,不然他怕这人还不会来王府见他。   “我以为你会去看我?”丁田还委屈呢。   “我这两天太忙了,你是不知道,那些人多讨厌……。”王佐有槽,只能跟丁田吐一吐。   他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漱干净了,入宫陛见。   跟皇帝叔叔聊了半天,又被留用了一顿御膳,这才出宫回家。   家里也不消停,那位太妃娘娘想折腾,他人不在京里,她都被他压制的死死的折腾不起来,现在……他人都回来了,还折腾什么?   光是王奶娘那一个就够太妃娘娘头疼的了,不过,因为秋收么,又有王府里的各种账本需要他这个王爷过目……。   “我不想将王府交给那个老妖婆去管理,别人管理她又有话说,干脆我自己来好了,她想插手外面的事情,伸出哪只手,我就砍断哪只手!”王佐心里憋屈,以前只能默默的自己排挤,现在好了,他有个人可以倾听一下自己的各种唠叨,很享受这种感觉。   “嗯,我知道……。”   “你处理的很好……。”   丁田知道有些人压力太大,就得宣泄出去,像王佐这样的,如果不发泄出去的话,对身体不好,而且心里有事情,憋着憋着……很容易就给憋成病,身上没有病,心理也会有病。 第二百九十八章 王佐的弟弟王佑   好不容易,王佐总算是唠叨完了,又开始问丁田:“在京里安顿的怎么样了?”   “都安顿好了,我都去了吏部换了调令。”丁田将他这些天的事情简单的说了一下。   另外,王富贵已经火急火燎的让厨房备饭。   而王府长史、内院总管等等人,对王爷如此重视的一位,非常的好奇。   但是没有王爷的允许,谁也不敢去前头看一眼,要知道王爷的眼里可不揉沙子。   俩人聊了一上午,好多话想说,不过王府不是小门小户,他们这里一年四季,都是一日三   餐。   所以午饭也端了上来。   丁田第一次跟王佐在王府里用膳。   王佐也是怕丁田这样刚来京中,什么都不懂,怕他被人笑话,所以跟他讲了很多东西,尤其是用餐这方面,国人都讲究在酒桌上谈事情,在餐桌上论交情。   所以这用餐上,也很重要。   王佐的宴客厅,这次只为丁田一人而打开。   长长的桌子上,摆满了十个盘子八个碗儿,还有汤汤水水、小菜蘸碟之类的起码有七八十   个。   而且这些东西都是用的一整套甜白瓷的餐具,呈现半透明的薄胎边缘,像是玉一样。盛饭的小碗儿,只有掌心大小,盛在碗里的米饭,透着一股子浓郁的稻香气,是长粒香米   光是这一套餐具,就得多少钱?   而且这样的餐具,一旦有一个哪怕是汤勺破损了,也不会再成套,更不会摆在主人的面前   丁田手里头抱着个小碗饭,撇嘴,太小了,这两口就没了……他以前在家吃饭,用的饭碗可是二大碗,两碗米饭下去,肚子饱饱的,这样的饭碗,吃八碗也不顶饿啊!   再说眼前摆的席面。   盘子很大,也很深,可是里头盛的菜,却是只有一丢丢!   例如那五番仔鸽,只有两只,鸽子本来就小,两只去了毛掏了内脏还剩下啥?   放在一个好大的盘子里,两个鸽子摆出比翼齐飞的架势,周围还用心里美萝卜刻了两朵牡丹花!   还有那鲍王闹府,其实就是鲍鱼,只不过只有八只,用冬瓜雕刻的镂空花纹托里,再放在盘子里……看着挺大,可是盘子和冬瓜是大的,鲍鱼那点个头,在里头跟花心似的。   更有一道菜,叫二龙戏珠,真是将雕刻运用到了极致……关键是这些菜都分量少,名字叫的大气。   王佐一个一个的给他介绍:“日后你在京里,难免声色犬马……这些东西你要好好的看一看,别让人小瞧了去,我的人,眼光独到,他们就算是请客吃饭,你也能鄙视一番,别当你是偏僻地方来的土包子……。”   他是怕丁田出去被人小看,只是也不知道要教丁田一些什么,他从出生开始,就高高在上,虽然听过也见过不少各种人的各种面孔,并且是在各种地方。   但是他只是需要知道,了解就可以了。   丁田不同,跟他正好相反,草根阶层,上来了也没啥靠山,嗯,除了自己。   “能让他们出去么?”丁田有些别扭,因为他身边站了两位小厮给他布菜,来来回回的得有二三十人在上菜,他用过的汤羹啊,碟子碗啥的……这么多人伺候,他真心别扭。   “你们都退下吧!”其实王佐只是想让丁田享受一下,等到了外面见到什么场面才不会露   怯。   无奈的是,丁田没那个心思,他只是别扭,等人都下去了,除了满桌子的美味佳肴,就剩下他跟王佐了,丁田顿时原地满血复活了!   只见他露胳膊挽袖子,将饭盆端了到了自己的跟前!   王府的饭盆也就跟他们家的汤盆差不多大,丁田自觉自己饿了,早上紧张加激动,他都没吃下多少饭,见到王佐之后,才觉得自己早上吃得少了,这会儿饿了。   将饭盆端了过来,抄起一个他早就看准的蟹黄羹,“啪叽”,倒进了饭盆里,一边搅和一   边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放心,我虽然没来过京城,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我可是跟三五十万蛮族对阵过的人,惹急了我,我给他们来个一力降十会!”   王佐看他这样,惊愕过后,突然,低头扶额笑了:“是啊!我怎么回到了王府,就变笨了   呢?”   “就是,你呀,回了这个王府,变得我都要不认识了。”丁田一边吧唧吧唧的吃他的汤泡饭,一边吸溜着燕窝粥:“那边那个,水晶肘子,给我递过来,这一桌子的东西里,就它还能看点肉。”   不论是精美如银丝燕窝粥,还是五番乳鸽,都是那么一丢丢,有的有肉,有的没肉,也就水晶肘子,是实实在在的肉。   丁田不吃肥肉,扒拉下肥的,自己吃瘦肉,还爱啃骨头:“那个蟹黄羹味道不错,就是太   少了。”   “现在不是季节,等明年吧,明年上秋,请你吃几顿螃蟹宴。”王佐放下了王爷的身段,还是觉得这样跟丁田吃饭香。   他以前不吃汤泡饭的,现在还不是跟田儿一样,用牡丹燕菜拌饭吃?   俩人没了外人在,自由多了,丁田甩开膀子大吃四方:“不是我说你,你这里的东西就是好吃啊!”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一个王爷宴请客人的席面,可以说,桌子上铺着的桌布都是上等丝绸绣花的!   要是换了个人,丁田肯定吃不下这顿饭,但是这是他男人,怕啥!   该吃吃,该喝喝,他好歹也算是到家了,吃点自家的东西,一点都不为过。   “我让人准备了一些东西,本来打算过几天给你送去的,你回去的时候带回去。”王佐道:“宫里分了我二十斤的燕窝,你带回去十斤,让人煮给你吃。”   “太多了吧?”丁田嘴里叼着个乳鸽腿儿:“一分就分走了一半……。”   “不多,我也不常吃这东西。”王佐讨厌甜腻腻的味道,偏偏燕窝本身是没有味道的,就得搭配甜味的东西来服用。   宫里的赏赐,他要是不分给丁田,难道要留着给后头那老妖精跟她的儿子吃么?   别以为他不知道,去年宫里分了五十斤燕窝给王府,结果王府里就送给了他二十斤,剩下的三十斤,被那个女人跟她儿子吃了二十斤,十斤拿去送礼了。   真当他不在家,就敢作妖了么。   奶娘在家也不是白待的,东西没保住,但是奶娘却将他们应该分的配额给扣掉了。   其实按照王府的规矩,太妃娘娘每年有五斤的燕窝,二爷有三斤的燕窝配额,但是他们多吃多占了之后……自然是要补回来,他们不给,那就从该有的配额里扣除。   除了燕窝,还有鱼翅、人参等昂贵的东西。   王佐以前就算是自己不吃,也要将这些东西变卖出去,宁愿要庸俗的金银,也不要给那女人多吃多占。   “好吧!”丁田不跟他客气:“人参啥的就不用了吧?我这么年纪轻轻的,也用不上。”“留着炖汤喝也好。”王佐非要给,他家里的人参多的很,还都是贡品,留着给那老婆子熬汤喝,不如给丁田补身体。   俩人一顿胡吃海塞,桌子上别看盘盘碗碗的不少,可装着的能吃的食物不多,丁田吃了米饭,王佐吃的是金丝花卷、银丝汤面。   反正是吃饱了。   留下满地狼藉给人去收拾,王佐带着丁田往银安殿而去:“银安殿才是我的地盘,也是前   院。”   丁田好奇的四下看不停:“这地方好大啊!”   银安殿前的广场,就跟后世丁田租住的那个小区的广场一样大,而这个只是王府正院的规   格。   银安殿两边是两个跨院,乃是偏殿。   隔着个小巷子的地方,东边的是王佐的书房,紧挨著书房的那个三层阁楼,则是藏书阁。西边的院子是“金葡院”,乃是给王府世子居住的院落,且葡萄多子,寓意百子千孙的意   思。   金葡院后面是相对应的玉萄院,乃是给世子女眷们居住的院落,只不过这两个院落现在都   被锁着,因为宁王殿下还没孩子,也没立世子,更没世子夫人。   “当年那个女人想让我二弟去金葡院住,我没同意,将他安置在了藏书阁后面的惊涛小筑里,谁让那女人让人在藏书阁里洗澡来着?我让她儿子就在惊涛小筑里住着,再有女人敢过去洗澡,我就让她儿子去湖里洗个痛快!”王佐跟丁田呲牙咧嘴:“而且惊涛小筑临水而建,夏天蚊虫多,冬天冷得厉害,那女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却不敢拿儿子冒险。”   丁田乐了:“这不是等于把你弟弟架在油锅上了吗?”   临水而居,听着挺美,可真正住在上面才知道,想象的美好。   淹死太容易了!   而且进出就一个九曲回肠的青石板桥,真正坐到了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局面。   宁王太妃恐怕连觉都睡不安稳。   可偏偏就算是后院空虚,已经十四岁了的二爷,也不可能还跟母亲住在一起吧?   当年宁王太妃是怎么对待王佐的,王佐如今就怎么对待他弟弟。   父亲不在了,长兄为父!   当哥哥的教训教训弟弟,不是很正常么?   就像当年,宁王太妃说的,当母亲的教训儿子,不是很正常么?   丁田听了这话,简直哭笑不得:“当母亲的?有她这样当母亲的吗?”   王佐无所谓的道:“我当时就把我娘的灵位,放到了她面前。”   丁田一愣:“嗯?”   “然后她就得朝我娘的灵位,行妾礼!”王佐理直气壮的道:“我娘再早逝,依然是我父王的原配,依然是宁王妃!”   所以不管当时宁王太妃气的要吐血,老宁王也没说什么。   毕竟原配跟继室,是不同的,原配娶的是家世、是嫁妆、是岳父舅兄的身份地位……继室娶得就是样貌了。   说白了,继室在原配灵位面前,也得行小妾的礼节,这就是原配的高贵之处。   王佐带着丁田在家里的前院绕了一圈,几乎每一个角落都走到了,他是真心让丁田看一看自己的家:“这里就是惊涛小筑,我弟弟住的地方。”   正说着呢,一个深青色的身影,猥琐的想从惊涛小筑跑出去,但是这地方只有一条路,那就是九曲迂回的青石板桥,不管是谁,哪怕是大晚上的,也能一眼就让人看到!   见到弟弟,王佐的脸,一下子就挂上了寒冰,咬牙切齿的看着躲都没地方躲的少年:“王、佑!”   丁田愕然,王佐的弟弟……叫王佑?   这名字,一听就是哥俩儿,亲哥俩儿! 第二百九十九章 王府内   “你怎么在这里?”王佐生气:“你不该在祠堂里吗?”   “我……我这就去祠堂……。”王佑很想哭一哭,他真的不想在祠堂里跪着诵经啊,阴森森的吓死个人。   偏偏他这两天在国子监读书,还跟同寝的同窗同学,看了点鬼怪的闲书,以至于现在他跪在那里,总感觉老祖宗在上头看着他呢!   丁田看了一眼王佑,长的跟王佐有点像,不过兄弟俩年龄相差巨大,一个板着脸,冰山男;另一个则是哆哆嘹嘹,青春少年。   俩人的气场强弱,高下立判啊!   就这样的人,也肖想他男人的王位?   那宁王太妃是白日里睡觉睡多了……光做白日梦了吧!   “本王问你,你怎么在这里?”王佐眼睛冰冷地看着他:“父王就那么不值得你在他灵前上一炷香,颂一夜的经文?他临终前,最惦记的就是你,你也不怕他半夜跑来你梦里找你?”   “大哥,你别说了,我这就去……祠堂!”这些年,王佑也不是没有野心的,但是……每次都被大哥无情的打压,嘲笑,讽刺,他已经身心俱疲,再也不想听母亲的话,跟大哥争什么了。   可是被人看扁的感觉也不是很好,他也想有所作为,只是大哥却对他屡屡打击,他自己也觉得……好像差了点什么。   擦擦被逼出来的眼泪,蔫了吧唧的道:“我就是想回来喝口热茶,祠堂里的嬷嬷不许我喝茶,只肯给我温开水。”   “有温开水就不错了,本王当年被罚跪在祠堂里,连口凉水都没有呢!”王佐冷冷的道:“这次回去,没有温开水了,冷水也没有,老实的诵经祈福,不然,本王就让你再跪三天!”   嗯,王佐跟丁田说话就“你”呀“我”的,但是换了个人,哪怕是他亲弟弟,也一口一个“本王”的自称,给人的亚历山大啊。   这娃儿一听,吓的“呲溜”一声,跑的飞快!   怂包的样子,让王佐看到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年在我被罚的时候,他还看笑话,如今,轮到他了,就受不了了?哪儿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在他没有离开王府前,没事就去跪一跪父王吧!”   “这样的人,也配跟你抢王位?”丁田有些不理解了:“他哪儿来的自信?”   “他的自信,大概是来自我那嫡母的蛊惑,和父王生前对他的宠爱吧?”王佐一耸肩膀:“当年他母亲拿他邀宠献媚,我那父王棉花耳朵,屡屡惩罚我,如今,我让父王看看,他宠爱的小儿子,连给念一段经文都不念,白白宠爱了他这个老儿子一场。”   丁田知道王佐的童年过的很不好,所以对王佐多加心疼:“不提他了,你家这地方可挺大   ”   王佐也不想让弟弟捣乱了自己跟丁田在家里巡游的心情,溜达了个遍,天色就晚了,但是这次回到餐厅,王佐将好几个人介绍给了丁田。   “田儿,这是我奶娘,王奶娘,皇上钦封的如意夫人。”王佐给丁田介绍了一个妇人,这妇人也就四十多岁的样子,长相清秀,有点王富贵的影子,尤其一笑起来的样子,更像了。   “如意夫人。”丁田行了一礼:“在下丁田。”   他没说别的乱七八糟的头衔,爵位,只报了名字。   “好,好!”王奶娘激动的都快要流眼泪了:“王爷这孩子可怜啊,长这么大没几个好朋   友,带回府里的更少,我听富贵说过了,多亏了你,在北边对他照顾,一会儿别着急走,尝一尝奶娘给你做的奶饽饽!”   奶饽饽,是王奶娘的拿手点心,也可以当主食吃,小时候,不敢给王佐多吃别人的点心,怕里头有不妥,所以王奶娘只好自己来,别的东西也不敢用,只新鲜挤出来的羊奶,配面粉,蒸点奶饽饽出来。   还有奶豆腐,也是拿手的,只是不如奶饽饽做得好。   “好,那就等着品尝您的手艺。”丁田是知道王奶娘的,王佐说过,当年多亏了这个笨笨的死心眼儿的奶娘在他身边守着,皇上为此特意封了她诰命夫人。   丁田看得出来,王佐将奶娘当半个亲娘孝顺。   “这位是王府的长史,王三金。”王佐又给他介绍了一个有点像是土财主、暴发户一样的   人。   这个人手上好几个大金瘤子,脖子上挂着俩大金链子,头上网着的发髻,用的是金丝网。腰上挂了好几个荷包、香囊和玉佩等物,关键是,玉佩的成色,有的真的非常好,有的也就普普通通,看起来像是一个移动的首饰展览台,幸好这人不是个胖子,不然……得显得更爆发!   “您好,王长史。”丁田扯了扯嘴角。   “想笑就笑吧!”王长史倒是非常洒脱:“你当我愿意这样啊?还不是被情况所迫么!”他自己自嘲的转了个圈儿:“出门在外,红包必不可少,可有些时候,红包拿不出手,而且给红包啥的,显得生疏,得从自己身上摘东西给出去,对方才有面子!这是我当了十年长史后得出来的结论!”   丁田咧嘴笑的直不起来腰:“我以为您喜欢呢!”   “喜欢什么呀!”王三金自己都乐了:“你听听我这名字,我叫王鑫,字三金,因为我出   生的时候,身体薄弱,我娘找了个有名的大师给我算了一卦,说我命中没有金,一生穷苦的命,还会连累家人,我祖母听了这话,生怕我拖累全家,非要让我父亲休了我娘,弃养我!结果我娘不干,据理力争,最后跟我父亲和离了!”   “然后呢?”丁田满脸的八卦求知欲。   “然后我娘就带着我回到了娘家,我舅舅比我娘大五岁,我外祖母他们早就去世了,但是我舅舅说了,有他一口吃的,就有我娘跟我的一份,我舅母甚至帮我娘打理她的嫁妆铺子,让我娘在娘家把我养大,我就随了我舅舅的姓氏,嘿嘿嘿……后来我一路考上来,金榜题名时,我父亲全家却下了大狱!我舅舅去调查了当年的事情,原来是我祖母想将自家的一个远房的侄女嫁给我爹,那侄女虽然是个孤女,但是却不肯当妾,于是就设计了那一出好戏,我娘年纪轻轻的,为了我,宁愿跟丈夫和离,也不丢下我,而我娘有丰厚的嫁妆,那孤女啥都没有!家里多半都是靠我娘的嫁妆支撑着,偏偏那老太婆只看到了孤女的无依无靠,将来进了门随她拿捏,却不知道这无依无靠的人,能有什么嫁妆贴补家用?我那父亲不通庶务,又贪花好色,那孤女给他出主意贪污受贿……一下子全家都进了牢房了!”   王三金说着自家的丑事,一点都不勉强,甚至还幸灾乐祸:“我那好祖母啊,疯了一样的让我救她出去,我凭什么救她出去啊?就凭当年她折磨我娘,让我在娘胎里就没养好,出来后又身体薄弱,要不是我舅母的娘家是开药材铺子的,各种药材不要钱一样的给我灌下去,我能不能平安长大还不一定呢!所以我根本就没出手,她吓唬我说这是株连九族的大罪,还说我一个犯官之后,是没有前途的!我告诉她,我姓王!”   丁田感慨了一句:“人生处处有狗血啊!”   “你别听他卖惨,他报复了他那不良的父亲和糊涂的刁钻祖母,一大家子人发配西北戍边,听说他那继母,到了当地后,凭借姿色,攀附上了一个什么总兵?将他那老爹给甩了,他那刁钻祖母气中了风,躺在坑上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偏偏他们家还没个孩子,他父亲估计是…   …断子绝孙了。”王佐淡淡的道:“倒是他,每次认识人的时候,都要说一说自己的丰功伟绩   ”   “管他好坏,总之是事实!”王三金这个王府长史,就是这么当上的,品行如此极品,朝廷上是没人敢要他了,但是他自己也无所谓啊,只要能有俸禄,能照顾舅舅全家和娘亲,就行了。   最后,他这个敢爱敢恨的人,就被王佐看中,先是成了他的伴读,然后是先生,幕僚,最后,王佐继承王位之后,他就成了王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长史大人。   对于斗极品,他是有经验的,所以,将宁王太妃斗的满头包。   当年王佐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培养他成为宁王府的长史官。   毕竟在宁王府里,后宅空虚,宁王太妃就是作上了天,也只是个内宅寡妇而已,在内宅大门一关,一亩三分地谁说了算?   外头的事情,他是不需要别人插手的,而长史,一定要是自己人。   “在王府里,除了王爷就是我说了算,有什么事情您尽管吩咐!”王三金非常上道。   不得不说,王三金给丁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深刻都不成,这娃儿太惨了。   还有一个面白无须,胖激墩白萱萱的家伙,王佐轻咳一声:“这位是内宅总管王忠。”丁田眼睛一顿:“您好,王总管。”   “您客气了,咱家王忠,忠心耿耿的忠,乃是皇上亲赐给王爷的贴身太监,日后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咱家能办到的一定办,办不到的还能进宫里去找找关系。”王忠说话慢声细语,很是悦耳的样子,手里拿着一把墨色的云展,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看着舒服,听说话也不会招   人烦。   而且对丁田客气的过分。   “您不用对我这么……客气。”丁田揉了揉鼻子,这皇家的奴才,他可享受不起他们的客   气。   “您说笑了,就连米英他老人家都说过,您可是位和气的人,米英他老人家每年的辣白菜,都是不够吃,听说都在京郊的一个村子里开了个酱菜厂,专门做辣白菜,好多村子都跟着发了财!”王忠不愧是宫里出来的人,三言两语的就跟丁田攀上了关系,且说的都是丁田爱听的话,尤其是这种惠及民众的事情,丁田果然听的认真,还跟他讨论了一下。   “其实别小看这种小菜,腌菜要是做到了极致,那也是很了不起的!”丁田深知,在后世,哪怕是老干妈,不也从乡镇企业,做到了蜚声国际么?老外都买老干妈拌饭吃好么。   跟王忠聊完,又见到了一位。   这位头发胡子有些花白了,却精神抖索,颇有点鹤发童颜的意思,王佐介绍的头衔是:“这位是王天寿,是外院大总管。”   王天寿更像是一个长者,看到丁田就非常欣慰:“这是王爷为数不多的,可以将我们都介绍给人认识的时候,小伙子不错。”   丁田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您老过奖了。”   “不过奖,不过奖!”王天寿乐呵呵的道:“日后还得麻烦你,多多指点啊!”   丁田一时,不明所以。 第三百章 王府一日游结束   “他的儿子,就在刑部,不过是个笔帖式,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他帮忙,查个卷宗之类的都可以,他儿子叫王得用。”王佐道:“在笔帖式上干了六年,经验老到,娶妻张氏,张氏是张家的独生女,其父是已经致仕了的笔帖式,在刑部干了一辈子,管理各种卷宗,很有些经验,当年张氏下嫁,王得用可是答应了老丈杆子,要家里的二儿子,姓张,如今他们家四个儿子,两个儿子姓王,两个儿子姓张,老张头儿可赚了。”   “他当然赚了,两个孙子呢,叫他爷爷,他才将在刑部笔帖式里的关系网,交给得用,不过到底是积年老吏,有些事情,他不说,都没人知道。”王天寿撇嘴:“等再跟他喝酒,非灌醉他不可!”   “这俩老亲家,都喜欢喝两盅。”王佐告诉丁田:“以后你请他们俩喝点好酒。”   丁田乐了:“行啊!我有从北边带来的野葡萄酒。”   这是丁田自己酿造的,那里多山,他收山珍的时候,让山里人家帮他采集的野葡萄,味道酸得很,吃,不好吃,但是酿酒,却是非常不错的东西。   还有两位嬷嬷,是从小照顾王佐长大的,宫里的嬷嬷,至今还有宫里五品女官的品级。   丁田发现了,这些女人们都不简单,动不动就是诰命夫人,再不就是宫里的女官儿,不是谁,能轻易动的了的人。   一想到宁王太妃……这宫里也是向着王佐的,不然,这些女人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这些人与其说是照顾王佐,不如说是钳制宁王太妃。   而且有这些宫里的人在,宁王太妃要是敢过分,宫里立刻就能知道。   估计宁王太妃也被压制的很,怄气的要命……呵呵……。   晚饭非常丰富,还认识了不少王府里的人,王佐拉着丁田不让他走:“在这里住一晚。”   他想丁田想的厉害。   丁田脸一红:“合适吗?”   “没什么不合适的。”王佐道:“我想你了。”   “嗯……我也想你。”丁田犹豫了一下,伸手抱住了王佐。   知道这个人是王爷,也知道他出行的仪仗是多么的威风……可是真正意识到他是王爷的,还是在进了王府之后。   他是这座王府的主人。   宁王府,比丁田以前去旅游过的一个王府还要大一倍,但是同时也很心疼他,这么大一座王府里,只有他一个真正的主人。   宁王太妃是后院横着走,但是出门……没有宁王殿下的陪同,还真不好出来。   丁田就真的留在了宁王府,住了一夜。   王佐兴奋的要命,带他去自己的“寝殿”,要“抵足而眠”。   王佐的寝殿很大,丁田看着比他在东北看到的还要夸张的豪华大炕,嘴角抽了抽:“你这火坑可够大的啊!”   占了半边屋子的火炕,炕延用的木头都是红檀木料,坑上更是铺着柔软的金丝枕席,还有   皮炕被。   “这样的火炕,睡觉才不会滚下去,冬天里也缓和,我的寝殿里还有地龙,冬日里屋里也不会冷……。”王佐将人都撵出去,自己抱着丁田在坑上滚了滚:“你在这里住一夜,就知道了。”   外面哪怕才霜降,他这里晚上已经烧起了火炕,很是温暖。   就算俩人在坑上滚了床单儿,光着膀子也没觉得冷,不过王佐很精神,滚的过程非常激动,丁田实在是觉得吧,男人开了荤之后,绝对不能饿着,这可倒好,激动的他都有些吃不消了   王佐事后亲自抱着丁田去洗浴,丁田本来已经累的睁不开眼睛了,真不知道王佐哪儿来得那么好的体力,明明俩人都做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在下面而已么……王佐出力比较多吧?   不过到了洗浴的地方,丁田的眼睛“噌”的一下子就瞪大了。   这是一个跟丁田以前见过的游泳馆差不多大的地方,里头水汽蕴澜,好大一个水池子,冒着腾腾的热气,旁边两个鲤鱼,嘴里不断的流出冒着热气的水,水里还飘着一些干花瓣,空气中一点淡淡的香气。   “这是洗澡的地方?”丁田感觉自己的身体,又有力气了。   “是啊!”王佐将人慢慢的放进水里:“我给你洗个澡,一会儿去睡觉了。”   俩人其实折腾的挺晚,不过这里是王佐的地盘,他不怕。   “哇哦!”丁田一入水,就感觉到水温正好,不冷不热,不禁感慨:“怪不得,富贵哥老是替你抱屈。”   王府的一切,包括生活水平,都无比的舒适,一种低调的奢华,虽然古代是不如现代那么方便,但是以王佐的身份,过的逍遥自在完全没问题啊。   何况古代空气好,水好,无噪音啥的……只要身份地位高,过的也并不比现代人差。甚至更舒服。   就是吃食上恐怕有些例外,因为不可能一年四季都有新鲜的水果吃。   王佐看丁田好像还想游个泳,又怕他扭到腰,他知道自己刚才要的有些过火,拉着人给搓澡清理:“想要玩儿的话,下次,好好的泡泡,洗洗。”   丁田脸一红:“哦……。”   洗澡一点都不摘旋,因为丁田泡了一会儿就困了,趴在王佐身上一个劲儿的小鸡啄米。   这一晚过的相当甜蜜。   第二天的早饭,丁田已经麻木了。   早膳备的多数是粥和面点,大锅粥全都是昨天下午就熬上去的,熬到现在豆子都开了花,米都熬出了油,香浓油滑,让人喝一口,那种舒服的感觉,从口里能暖到心里去。   主食从饽饽到馒头到咸馅的包子,甜馅的糕饼,五香的、芝麻的……。   素的有豆腐、青菜、香菇、鸡蛋……。   荤的有猪肉、羊肉、牛肉、虾仁,有蒸的,煮的,烤的,炸的……。   从南到北,香的、辣的、甜的、咸的、鲜的下粥菜应有尽有。   各色小菜,摆了半个长桌!   这才是一个王爷该有的早餐派头。   丁田拿着一个小笼屉,看着里头的东西:“这是啥?”   “四喜蒸饺。”王佐看了看:“你喜欢吃这个?”   “还行吧?”丁田将里头四个四喜蒸饺全给干掉了。   王富贵亲自端了一个很大的瓷盅给丁田:“这是早上熬好的银耳莲子燕窝粥,王爷特意吩咐的,喝一碗,给你补一补……。”   说着看了看丁田:“田儿啊,不是我说你,你太瘦了。”   丁田摸了摸自己的腰:“我这是标准身材。”   王佐吩咐王富贵:“再上一屉四喜蒸饺,谁做的?赏!”   因为丁田喜欢了,他就赏,他要让所有人知道,丁田在他心里的重要性。   丁田有些馋的道:“还有那个虾仁蒸饺,也来一屉!”   别看这“一屉”听着好像很多,实际上,那小蒸屉也就小笼包的蒸屉大小,里头放四个蒸饺,小巧别致,一口一个。   “好咧!”王富贵看了看王佐:“您要不再来一屉?”   因为有丁田在,王佐怕他不吃了,丁田也撂筷子,所以慢条斯理的也吃了不少东西。   “不用了。”王佐看了看满桌子的美味佳肴,其实一点都不喜欢,他从小吃到大,都吃腻了好么,此时此刻,他倒是很想念丁田家的早饭:“下次去你家吃早饭^”   “好啊!”丁田一呲牙:“不过我那里的早饭,可没这么精致。”   看看人家这早饭,绝对五星级,丁田家的……也就早餐摊子级。   王富贵一嘻,转身就去吩咐人拿蒸饺了,他是见过丁田家早饭的规格的,一桌子的二大碗   要么是盛了粥的,要么就是装咸菜的,或者是装面食的,连个盘子都没有用,而且那都是粗瓷大碗……王爷咋就喜欢那样吃饭呢?   吃过了饭,丁田摸了摸圆鼓鼓的肚子,王佐却不错眼的看着他,非常不想让人离开。   “好了,我要走了,过两天你去我那里,我招待你!”丁田揉了揉自己的腰,还是让王佐去他那里吧,起码自己不用颠簸的回去。   “嗯。”王佐也知道现在不是时候,于是亲自送丁田出了王府,且大摇大摆的恨不得让人都知道,他看重丁田。   果然,整个王府的人都知道了,王爷有个“至交好友”,叫丁田。   爵位低,云骑尉。   官也小,正六品,刑部大牢的司狱。   但是就是入了王爷的眼,王爷甚至给了他名帖,邀请他来王府做客,还在王府住了一夜,跟王爷“抵足而眠”,指不定说了什么天大的事情!   就连在后院的宁王太妃都知道了此事。   前头,王佐送丁田,后头宁王太妃就将自己的那几个为剩不多的亲信召集了过来:“他这样的人,还有至交好友?”   “太妃娘娘,当然有了,那几个王府的王爷,世子,不都是号称至交好友么!可那位去了北边,不也没给他们什么面子?还在朝堂上拖后腿……。”其中一个老嬷嬷道:“再说那人的出身,听说是个平民百姓,就算立了战功……还不知道被多少人分润了出去,能有个小爵位都不错了,官儿也不大,正六品……。”比划了一下,伸出小拇手指头:“小的奴婢都爱提。”   这话说的特别到位,既贬低了丁田,也让人觉得王佐看人的眼光不好,什么香的臭的都看重。   宁王太妃这心里顿时就舒坦了:“可是还在王府过了夜呢,他倒是看重人才,着急几个门   下的人,也不知道在商量什么事情!”   她其实更想知道,他们在书房里都说了啥?   这是王佐放出来的烟雾弹,他要是单独跟丁田在一起,宁王太妃肯定想的就多了,但是他让人放出风去,就说好几个幕僚都在一起,这一看就是商量事情的架势,且宁王太妃也就这个院子里她能做主,出了这个院子,她就说了不算了。   宁王太妃一直都知道,王佐对她是恨的,但是她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为了自己的儿子争一争,不是应该的事情么?虽然没争过,但是她不气馁,时间,长着呢。   “让人去打听打听,这个人跟那个人什么关系?交情不交情的在其次,能被人看重,估计也有点长处。”宁王太妃道:“打听清楚了才行。”   “是。”老嬷嬷应声。   倒是大丫鬟如意,小声的问宁王太妃:“太妃娘娘,这……这有什么用呢?那个人是外头的……我们……。”   一个三十好几的寡妇,打听一个外男……这不太好听吧?   “你懂什么?”宁王太妃握紧了手里的帕子:“老大的翅膀越来越硬了,我就算不跟他争了,也得防备他给我下绊子,我的佑儿还小,万一……佑儿明年就十五了……。”   十五岁,也该相看人家,她想给儿子找个强有力的靠山,非妻子的娘家不可,还有,王佐也二十多了,他要是成亲,那儿子……。 第三百零一章 新官上任……   既担心王佐又有新助力,更担心他会给儿子找个出身低的儿媳妇,她知道王佐的婚事坐不了主,但是自己儿子的……她应该能做主。   还有就是现在要给儿子踅摸外面的人了,一旦儿子大了,能出去办事了,起码要有一些人   手。   老大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最主要的是,如果能从老大那里挖来人才,也是对他的一个打   宁王太妃在那里异想天开,可是大丫鬟如意却有些烦躁,王奶娘说的太对了,王爷一回来,太妃娘娘又不安分了。   丁田回到了自家,还带回来好多东西,拿了二斤燕窝、几棵人参给金不换:“回去让嫂子给家里人都补一补。”   “知道了。”金不换道:“你什么时候去赴任啊?”   “还有几日,不着急。”丁田道:“我想先熟悉一下这里再说,京城太大了,起码以后别迷路啊!”   金不换哭笑不得:“你还想满京城的逛游啊?你在京中没有朋友么?我记得你好像是往京中送过年礼吧?”   “有是有一位,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丁田乐了:“是米英,只不过我不知道他   家在哪儿,每次都是王爷给代送的。”   金不换不知道米英的身份,但是听丁田提起过:“就是那位……宫里的那位?”   “你怎么知道?”丁田瞪大了眼睛。   “能去宣读圣旨的,必定是天子身边的人。”金不换撇嘴:“我不傻。”   俩人正在说的时候,马六进来了:“田少,有人来拜访。”   “谁啊?”丁田问:“我这京里没几个认识的人。”   “来人说是您的师侄!”马六也迷糊着呢:“说是来给小师叔请安,还带了不少的礼物。   ”   “师侄?”丁田一愣:“我……哪儿来的师侄?”   “说是郑太医的徒弟。”马六是知道郑太医的,因为丁田托人给郑太医的郑家庄送过年礼“哦哦!”丁田一拍额头:“想起来了,我的老师兄么!”   那位老师兄,风趣幽默,又有大毅力,能在边境的军营里当二十年的军医,不容易:“快,快请进来!”   来人有三个,亲哥三儿,是郑太医的三个儿子。   太医院的院正,郑晓,也是郑太医的大儿子。   御药房的主管太医,郑明,郑太医的二儿子。   本来在中军大帐为曹大将军看病的郑晨太医,也因为曹大将军回京,跟着一起回来了,如今在太医院任职,是郑太医的三儿子。   哥三个都长相差不多,斯斯文文,气度非常好。   只是他们年纪都很大了,可是见到丁田的时候,竟然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行了一个晚辈见长辈的叩头大礼!   “郑晓!”   “郑明!”   “郑晨!”   报了名字之后,哥三个跟插蜡烛一般,立刻跪地磕头:“给丁田师叔请安。”   唬的丁田差点跳起来:“这是干什么?赶紧起来,起来!”   他老师兄都六七十岁了,他的儿子,起码也四十开外,半百的年纪,胡子都花白了,跪他一个才二十岁的人,他觉得,自己会折寿啊!   “师叔虽然年纪轻,但是辈分在那里摆着,我们不能失礼。”郑晓跟他爹一个脾气,是个老顽固,非常在意传承,传统。   还是金不换比较实在,他在后头吩咐马小花,给丁田送了三个荷包,分别绣着岁寒三友,用的是锦缎,里头有三块玉佩,都是上好的羊脂青玉,雕刻的也是岁寒三友,比较适合这三个   兄弟。   丁田见了荷包才反应过来,这第一次见“晚辈”,可得给见面礼。   于是,一人一个荷包,三个人恭敬地接了,又一次行了一礼,才站起来,一个个非常规矩的样子。   搞的丁田也有些束手束脚,请他们喝茶,三个人又奉上礼物:“这是恭贺师叔乔迁之喜。   ”   丁田看了一眼,发现礼物不多,但是很实用。   有粮食,有柴炭,还有送来的一些布料、活的鸡鸭之类的食材。   这才是送来的乔迁之礼的样子,要是给一些摆件什么的,丁田也不会觉得多贴心。   另外,还给送了一点成品的药丸子,有防治感冒的,还有治疗水土不服的,这是怕他刚到京中,不舒服而准备的。   丁田别扭,其实郑晓他们也别扭,任何一个行业的顶尖人才,都有一点傲气,他们兄弟五个,医术高绝,师承显赫,偏偏有个不按牌理出牌的老爹,给他们认了一个这么小的师叔。刚刚弱冠之龄,这也太小了。   比郑晓的大孙子,还小一岁!   不太熟练的寒暄了一下,这三个大师侄才告辞离开,这次算是认了个门儿,日后难免要走动一二。   金不换很想出去跟几位太医聊一聊,他也会医术的好么!   不过不太熟,这也是人家第一次上门,不太好抢了丁田的风头,就一直憋在后头,等人走了,他才冒出来,说下次一定要让丁田介绍他们认识。   “你早说啊!”丁田擦了擦汗:“我这边尴尬的都要憋死了,你早点出来,你们谈,多好   ”   金不换看都没看他,而是对着一大堆的礼物翻捡:“那个治疗拉肚子的是哪个药丸子?我拿一颗研究一下。”   丁田分了他两丸:“拿去玩儿吧!”   金不换不高兴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说罢,抢了药丸子就跑掉了,丁田在他身后大声的嘲笑:“还说自己不是小孩子!”   过了两天,王佐驾到。   威威赫赫,神鬼辟易!   到了丁田家,依然是整条街戒严的架势,不过,京中的人可比北风府的人要有见识,不让出门,他们就不出门,也没人出来看热闹。   见到丁田的王佐,开心得很。   在丁田家里逛了好几圈,给丁田带来不少的礼物,在这里厮混了一日一夜,吃过了丁田亲自下厨给他做的饭菜,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倒是丁田家,从北地搬来的酱缸,本来有四缸的,被王佐带走了一缸。   丁田家在附近出了名,原来真的有靠山,还靠上了八大铁帽子王的宁王府,连宁王殿下都来了!   唯有丁田家跟金不换家知道,俩人早就认识了!   倒是丁田,又在家里待了两天,才去吏部领了自己的官服、腰牌和印章等物,在假期结束之后,走马上任。   刑部大牢的作用,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的罪犯关押处。   也就是说,这里的人都是犯人,但是都没判刑!   所以这里的犯人很多,而且刑部大牢因为是在京中,又是羁押犯人的地方,倒是建的很大   占地上千平,最主要的是,围墙很高,附近几乎没有人来往,能来往都是来办公事的……   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凡有大狱,须三法司会审。   因此,三法司毗邻而设,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   但是督查院跟大理寺是没有监牢的,他们羁押犯人也只是走个过场,就办公的地方后头的   几间房子而已。   所以这刑部大牢,督查院跟大理寺也偶尔用一下。   别看丁田这官职小,品级低,但是管的事情可不少。   整个刑部大牢都归他管,而整个牢房,很大!   牢房外部是两层的高墙,呈“回字形”,第一层高墙高达三米,一般人都攀附不上去。   第二层则是“班房”,给值班的狱卒们居住的,南边的正房办公用,东西厢房给狱卒居住用,北边则是伙房,伙房后头还有一排房子,据说是医药房,只是如今那里空着,既没有大夫,也没有药材。   整个大牢里,是没有茅房的,所有人一概使用马桶。   内里的划分是一个“目”字形。   第一排牢房都是一些各地送上来的犯人,等候审讯的那种。   第二排牢房都是各地送上来的……犯官,等候发落的那种。   第三排牢房则是重刑犯,例如杀人放火的那种,抢劫钱庄的那种……嗯,钱庄就是古代的   银行。   只不过是私人性质的那种。   第四排则是死刑犯的牢房。   这一排牢房几乎都是等着秋后问斩的了。   丁田来到这里,第一件事情,就是接见这里的工作人员。   这里有四个牢头,每个牢头儿手下五十个狱卒,伙房那里有十个厨子,两个厨娘,一个伙房管事,还有一个库房,库房里主要是放置的杂物、证物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其实更多的是上头调拨下来的给养,库房有八个库房的库吏,以及一个库房管事。   大牢头儿佘老大,是个壮汉,很有威慑力的那种,一看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类型。   因为他那里人员流动最大,也有些刺儿头,所以他在第一排牢房那里,更多的是打人,杀威棒是二十下。   二牢头儿程二双,长相斯斯文文,乍一看,跟个秀才似的,说话也轻声细语,而且他那里都是犯官,而且有的犯官案子查清了,是清白的,会放出去,所以他那里的人,别看都是犯官,但是待遇最好,杀威棒却只有十下。   三牢头儿江三儿,跟佘老大是拜把子的兄弟,长相上还挺有些像,同样是人高马大,肌肉虬结。   第三排的都是重刑犯,没有一个好相与的,杀威棒足足四十下!   四牢头儿闻四嘉,这是四个牢头儿里,唯一一个名字听起来还不错的家伙,这人是个秀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被分配来了死牢当牢头,死牢里的杀威棒,规定是一百下。   这刑部大牢的杀威棒,跟地方上的不一样,那棒子是一头红,一头黑,乃是标准的水火杖,打起来,棒棒到肉,身子骨不好的,能把人直接打死。   牢房里本来要有医生跟简单的药房的,可是……没人爱来这里,来了这里岂不是要给犯人看病?   而且这里是牢房,说出去,好说不好听,别人问你在哪儿坐诊看病啊?你回答:在刑部大牢?   “这么说,医药房那边空着了?”丁田倒是有些意动,他想将金不换安排在这里。   第一是有个办公的地方,第二是在一起工作方便,第三则是有个收入。   京城居,大不易。   这里的大米都比他们北风府那边贵两倍!   不知道为什么,丁田这么一说,四个牢头儿和两个管事的都有些……神色不对头。   丁田一想就明白了:没有大夫也没有药材,但是上头给的给养里,肯定是有药材和大夫的工钱的,那么问题来了,没大夫又没有药材,那大夫的工钱跟调拨过来的药材呢? 第三百零二章 “火”在哪儿呢?   不是被四个人分了,就是他的前任私吞了!   再说丁田的前任……他被抓了!   原因就是:贪污受贿。   嗯,很强大的理由,一个正六品官职的家伙,在京城,有个四进带四个跨院的大宅子,还有一个两进带一个跨院的小宅子,另外,有两个铺子,一个酒楼,一个当铺!   而这个当铺,是他销赃和受贿的专业场所。   一座金佛,只当二十两银子,还是死当!!   这的是多大的脑袋?多低的智商啊?   一尊羊脂白玉的观音像,当了十两银子……,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而且在京城这个地界上,没有点靠山,想做当铺这么利润丰厚的买卖,是不成的。   京中看的不是谁钱多,而是谁的靠山硬。   在京中这地方,一块牌匾砸下来,受伤十个人,八个人得是当官的,另外俩人估计不是官员亲眷,就是某个高官受宠小妾的亲眷。   贵人遍地走,官员多如狗。   看到丁田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四个牢头儿想了想,由最会说话的程二双开了口:“丁大   人,如果您有合适的人选……可以重新组建起来,说实话,我们也想牢房里有个大夫,起码那样的话,犯人们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跑出去请大夫,再说这牢房里请一次大夫,花费可不小,而且有的时候,有钱也没用,人大夫不爱来……。”   他说的倒是实情,哪个大夫乐意来这地方出诊啊?   “对,对!”其他三个牢头儿只管点头应承。   “哦,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只是不知道,这大夫是个什么待遇?”丁田心里已经想好了,请金不换来当大夫。   “这牢房里的大夫,是八品的医官,挂靠在太医院,每季度可以去太医局的药房领药材若干,每个月有十两银子、两石大米的俸禄。”闻四嘉和声细气的道:“另外,每年还有两套衣装,四双鞋子的补给,逢年过节的话,也跟牢里的狱卒分发的东西一样的待遇。”   其实,这要是在地方上,绝对是个肥差。   可是在京中,也就勉强糊口,如果要养家的话……可能还差点。   “哦,那有点少……。”丁田觉得,金不换的工资,他给开的少了点。   可是听在其他人的耳中,意思就不一样了。   闻四嘉又开口道:“除此之外,大夫给狱中人看病抓药,也有钱可拿,毕竟看病可以免费,可药材就……就得收点钱了,那也不是白来的么。”   丁田一愣,随后想了想:“几位,我也不跟你们绕弯子,我能从地方调入……京中,是因为我在地方上管理监牢很有一套,我想,调任我进京,也是想让我继续将我那一套推广出来,所以,我决定,给监牢改革一下!”   “改革?”头头脑脑的几乎都皱起了眉头。   他们并不喜欢新来的大人大刀阔斧的改革。   这刑部的大牢,在前朝迁都的时候就存在了,已经三四百年,一直都是这样管理的,如果要动弹的话,不说伤筋动骨,也肯定牵扯甚多。   只是看到丁大人一脸的决心样子,众人又是第一次跟他见面,这反对的话,不好开口说啊   丁田见他们沉默以对,知道他们的想法,以前他去北风府的时候,老郑叔,不也是这样么   ?   现在还不是转变的最快,他走的时候,郑当都说亲了。   说了一个举人家的闺女,给的聘礼丰厚,那闺女据说屁股大,好生养……反正他对老郑婶子的审美眼光,不看好。   而闻四嘉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下,丁田却是一挥手:“先看看卷宗,明天我再遛一遛牢房。   ”   他刚来,认识人就认识了半天,中午了,本来想请他们去吃个饭的,但是现在看他们一脸“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这饭也不请了。   丁田不吃午饭,只看一些卷宗分类,这帮人也不敢去吃饭,饿了一顿。   下午卷宗终于分了个干净,原来是一大堆放在一起,丁田来了之后,硬是让他们根据地域分了十五份。   他是根据南七北七一十四省划分的。   这南七北七十四省是:   “北六”北直隶(今河北、天津,省会保定);山西;山东;河南(省会:开封);陕西(包含今甘肃省黄河以东部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会甘州即今甘肃张掖);东北(包括吉林、辽宁、黑龙江、长白山地区以及大兴安岭);   “南七”云南四川(包括今贵州省大部)湖广(今天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海南)江西福建浙江南直隶(今江苏、安徽两省)。   还有一份是涉外的,包括一些使节团、来朝贡的小国带来的人,因为来朝贡的肯定都是使节,有三五个人的也有一整个使节团有三五十人的,但是因为跟着使节团走安全啊!   就有些小国的大商队,带着货物跟使节团的人一起出发,来到京城。   大青朝并不闭关锁国,他们鼓励贸易,且没有海禁,海上和陆地上的贸易都很发达,但是随着贸易的发达,也有些外国友人在本国犯法的,例如在外国,可能见面是有贴面礼,但是在这里,你一男的敢伸脸出去贴女眷的脸,估计只有两个下场,一个是被揍的很惨,另一个则是被揍的更惨!   在国外可能是有吻手礼,在这里你敢用你的猪哥嘴亲女眷的手背你试试!   打的你变成猪八戒,连你亲娘都认不出你!   所以习俗不同,这人跟人之间的沟通上又有障碍,就有些事情,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涉及到一些外族和友邦、属国等等,所以丁田将所有外籍人士的卷宗,单独归类。   大概分完了,天也擦黑了。   丁田只好下差回家,今日的见面,才算是结束。   牢房里的这些人,对新来的大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下差之后,丁田直接回家,他都饿了,就连跟来的马小风,也饿的很,在车上俩人就分食了一盒长白糖糕。   回到家里,丁田就嚷嚷开了:“饿死了,快点吃饭吧!”   “早就备好了,洗洗手就吃。”马六家的已经摆碗筷了:“中午在那里没吃点什么东西吗   ?,,   田少很少一进门就嚷嚷饿的,倒是她家的大小子,能吃的很。   “可别提了,娘,他们根本就没准备饭!”马小风一边给丁田端水洗手,一边大声的跟他娘告状:“连点心都没给端来一盘。”   其实,倒不是那些人怠慢,而是丁田说改革的事情,将他们说懵了,没反应过来,后来再想奉茶端点心……丁田又去了卷宗房,那里都是卷宗,最忌讳的就是水火了,且上头有规定,不准在卷宗房那里见火见水。   而丁田呢,钻进去就光顾着收拾卷宗了。   愣是没来得及喝茶……可能他也不渴,后来渴了……见没有茶碗,也没喊人说要茶水。   等收拾妥当了,天都擦黑了,赶紧下差回家吃饭吧。   “这什么人呐?”马六家的心疼了,少爷跟儿子,遭罪了。   决定明天带个食盒去上差,没地方吃饭,总有地方有炉子吧?带个可以加热的食盒去,大不了,自己热了东西吃。   晚饭是丁田最喜欢的红烧羊排,两合面的馒头,辣白菜。   全家人坐在一起,吃的热热闹闹,他们倒是热闹了,在一个中档酒楼的包厢里,丁田的下属,几个头头脑脑的聚在一起,正愁眉苦脸呢。   “读过书的,你是我们这些人里最聪明的,你说说看,咋整?”身为所有人的老大哥,大牢头儿佘老大,眼巴巴的看着闻四嘉。   其实别看程二双一脸的精明样儿,实际上,在座的所有人里,公认的最聪明的人就是闻四   “我能有什么办法?”闻四嘉撇嘴:“我又不是丁田大人。”   他是连名带姓的喊,但是后头又不得不缀上“大人”二字。   程二双一听他这话,就不高兴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让你出个主意,你还拿乔了是吧?   俩人都是走的精明路线,只不过程二双没有闻四嘉那么高的出身,可同时俩人也是看不惯   对方。   闻四嘉是觉得自己是有志难伸,有才无用,明珠蒙尘。   程二双则是觉得闻四嘉假清高,是个伪君子,真小人。   “行了行了!”江三儿一拍桌子:“你们俩能不能暂时消停一下?这关键时刻,怎么还斗气起来没完了?”   “大家都消消气,消消气啊!”负责管理伙房的海胖子,海宁,是个老好人,同时也是所有人里资历最老的一位,只可惜,他是管伙房的,为人白白胖胖,面团团的样子,实际上,是个厉害角色,只凭他啥靠山都没有,却能在刑部大牢的伙房那里当个管事的,且屹立不倒许多年,就能猜到这人也不一般。   要真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绵软好欺负,他这个肥差早就是别人的了。   厨房里的两个厨娘,一个是他媳妇儿,一个是他儿媳妇。   且伙房有采买食材的权利,光这一点,就够他搂的了。   “给海胖子一个面子!”众人火气都很大,但是被海胖子这么一劝,倒是都给他面子的消   停了。   库房的管事低头,干了一杯酒。   他这个举动,算是个信号,不少人都干了一杯酒,代表着这一篇儿就揭过去了。   库房的管事叫铁青年,是个中年男人,长着一张尖酸刻薄的脸,板着不会笑,好像别人都欠了他八吊钱似的,是牢房里有名的铁公鸡,棺材脸。   在座最没有存在感,不过他能掐住库房的钥匙,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六个人坐一桌,还有另一桌十二个人,是他们的下属之一,都是跟过来商量事情的,实际上,那十二个人只是听,没有发言的权利。   海胖子圆滑,和气;铁青年冷漠,不通人情,谁的面子都不给。   俩人一软一硬,倒是难得的成为了朋友。   他们俩职务不同,对四个牢头儿也交好。   “闻四嘉,不就是你升职没升上去么?”程二双气顺了之后,开口了,但是话却不好听:“丁田大人那是上头下的调令,正六品的官职,你我这样的,也才正八品而已,还有爵位在身,出身是低,可人家现在品级比你我都高,你要是咽不下这口气,你去跟尚书大人说,任命你当司狱啊?”   “我当不上司狱,你也别肖想!”闻四嘉也不是吃素的:“程二双,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丁田大人这新官上任三把火,我看这头一把,就该烧死你!” 第三百零三章 牢医金不换   “都吵吵什么?”佘老大火了:“新来的是我们的顶头上司不假,但是他也是个没有根基   的人,我都打听过了,从东北来的,跟宁王殿下关系匪浅,且上头有人看重他,老四,不是我说你,这口气,你咽下去也罢,不咽下去也罢,你都不能将他怎么样,你的靠山只不过是一个侍郎而已,人家那是王爷!何况我听宫里的人讲,这位在皇上面前都挂了号,御案上备了名字的,你怎么争?”   闻四嘉闻言有些不服气:“我也不去争,这个位置哪儿那么好坐?他一个没有根基的人,就敢大言不惭的改革?改,怎么改?几百年都这样过来了,他上嘴唇耷拉下嘴唇,说改就改了?,,   上头当官的跟流水一样的换,但是底下办事的人,却稳如磐石,因为很多时候,这些吏员们才是真正做事的人,上头的人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行了,而他们才是具体的施行者。   改革?   底下的人可不一定接受。   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不只是说现代,还有古代也是如此。   就是不知道,这“火”,要在哪儿烧起来,只要知道了由头,那还不好对付?   刑部大牢这个肥差,不是没有人惦记过,但是谁成功了?   要么被他们拉拢腐蚀,就像是前一任司狱官,那叫一个贪婪啊!   要么就被他们给孤立,就像前前任那样的人,最后还不是灰溜溜的滚蛋了?   上头的人能不知道这里头的猫腻儿么?   可是那些官老爷们,还不是要指望着他们办差呢,如果手底下的人,办差都不给力,上头的官老爷们也坐不稳官位。   以小制大,可是前朝就留下来的传统。   “他既然敢说,就敢做,我听说,他在北风府那边实行的什么监狱管理制度啊?连皇上万岁爷都知道了!”别看佘老大长的粗狂,实际上他这人因为性格比较豪爽,在基层小人物的圈子里,人脉还是很多的,他讲义气,又有点小权利,热心肯帮忙,自然,人缘就好。   在官场上争名夺利的久了,见到这么一个直爽的人,大家还是乐意跟他成为朋友的。   所以有些事情,都肯给佘老大一个面子。   佘老大的消息就比较灵通,他打听的消息更多,但是整理和分析这方面,他就不如程二双跟闻四嘉了。   而且佘老大跟江三儿都是草根出身,俩人连字儿都才勉强能认全,吟诗作对啥的根本就不会,写个卷宗还得找手下的书吏来,他们本人只管署名。   不过佘老大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知道自己是个底层小人物,从来不跟上头对着干,哪怕是反对,也是悄无声息的进行,不露痕迹。   因为他知道,自己没靠山,上头谁,一手也能将他压下去。   低头惯了的人,不会将自己的头抬起来的……就像这次,闻四嘉能想到司狱这个位置,想往上爬,就去努力的争取,可是佘老大却不,他不争不抢,只安心当自己的牢头儿。   倒是闻四嘉,现在却有些丢面子了,大家都知道他的野心,他也以为自己手拿把掐了,结果……上头直接调令下来,将官职给了丁田,以前是从六品,就因为是丁田,拔翟升为正六品   拔了一级,官员的品级,一级之差,就是天壤之别。   正六品,百官册上,有他的名字。   闻四嘉是个心高气傲的,不想一辈子当个不如流的小吏,将来儿孙都没有什么好前程。   “老四啊,不是当哥哥的说你,县官不如现管啊!他跟外人比是小官,可跟我们比,他是大官。”佘老大不忍心看着这么一个有才华又头脑不错的人走错路:“你我都不是不可替代的,别忘了,他是正儿八经的官员,你我……却可以随时更换。”   他们这些小吏,哪儿都不缺。   能在一个肥差上待着,就不错了。   看看那些翰林们,一个个穷的一个月都吃不上几次肉,还不是在京中苦熬资历?为的不就是将来能有一个好的差事么。   佘老大对自己的差事很满意,并不想节外生枝。   闻四嘉不这么想,他明白佘老大的意思,可他不甘心啊!   不过形势逼人,他不低头,也得低头:“我知道了,大哥,我就是想,新来的丁大人,估计是跟那些官员一样,都讲究新官上任三把火,他要烧的是哪三把?”   “对啊!”程二双也顾不得跟闻四嘉的争吵了,开口担心的道:“今天我们连杯热茶都没给端进去……午饭也没……点心也……。”   说实话,今天他们做的太差了。   实在是他们已经很久不曾见过新的上官了,以前什么都是前头那位司狱大人背黑锅,现在新来一个,他们暂时摸不清楚这位的脾气秉性,有点心里没底。   加上这位一上来,就提了查账,还分卷宗……虽然是粗粗的划分,又说改革啥的,一套组合拳,把他们给打蒙圈了。   “明天再看看吧!”佘老大也没啥想法,关键是跟丁田不熟悉啊。   丁田呢?   第一天上班,实际上他只是认了个门儿,看了看地方而已,那些卷宗,他也想找个人管理一下。   就算他没来过京城,也在地方上干了三四年了,太知道这种地方,底下人都是拉帮结派,报团取暖。   他一个空降来的司狱,除了官职之外,那里没有一个是自己人。   所以,丁田在当天晚上,吃过晚饭之后,就溜溜达达的去了隔壁,金不换的家里。   金不换在家,他来到京城之后,就将附近不少的药堂逛了个遍。   一些在地方上都买不到的药材,在这里他都给找着了,以前配不齐的方子如今也配上了。有妻子在身边,又有儿子了,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丁田过去的时候,他刚好制好了一瓶药丸子,收好了之后,才看向门口的丁田:“来啦?   ”   “嗯,来啦!”丁田朝他挥了挥手道:“去屋里喝点热茶,嫂子已经派人端来了蛋黄酥。   ”   他们俩的交情,丁田完全可以进出他家的后院。   所以也不用忌讳什么,俩人在金不换的书房那里落座了。   金马氏抱着儿子来晃了晃,丁田看到小奶娃娃,也喜欢,从兜里掏出来一颗火红色的平安豆,给孩子戴在脖子上:“这是我翻出来的好东西,暖玉,孩子戴着,不会冷。”   这个暖玉是个宝贝,王佐给了他三个,这个是最小的,会自己散发热度,丁田认为这可能是玉石的天然特性,很适合小孩子戴,有这么一个东西,冬天肯定不会着凉。   “这……?”金马氏杏花看了看丈夫。   这东西太贵重了,不太适合收下来给孩子戴。   “收着吧,好东西。”金不换不客气,给孩子戴上之后:“去后头哄她睡吧。”   小奶娃娃觉多,正是睡一睡,长一寸的时候。   “哦,好。”知道他们有正事要说,她不在这里打扰,送了点心热茶和猪肉脯,就抱着孩子回去了,让人守在门口,想要添个点心续个茶水之类的,也得有人伺候着。   金不换见媳妇儿跟儿子走了,才跟丁田盘膝坐在坑上,炕桌上摆着热茶点心和肉脯:“说说吧,今天去是个什么情况?”   今天丁田第一次上差,他本来要跟着去的,但是丁田没让,他先自己去探了个路。   “别提了,人多,事情就多。”丁田道:“那里我就大概看了看外围,里头都没看过,不过想来也不怎么样,那些牢头儿,都是老油条,一个个油尖嘴滑……。”   丁田说了自己的猜想,以及他们贪污的一角,还有就是提了“牢医”的事情。   “你想让我去当牢医?”金不换一愣:“可是我更想去验尸。”   “验尸到时候你兼任就行了,活人死人都是你说了算,到时候拿两份工钱。”丁田想的很   美好。   “你呀!”金不换却摇头:“这里不是咱们那个偏僻的地方,一人可以兼任两职,当了牢医,就不能当仵作了。”   “啊?”丁田经过金不换这么一点拨,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太想当然了。   “牢医也挺好。”金不换道:“不过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跟着你去验尸看看。”   “这也好。”丁田点头:“明天你跟我去,那里现在我说了算,当然,他们执行不执行,   那就不归我管了,明天我任命你当牢医……将马小风给你打下手。”   “我们的人手少,以后你就算是上了差,也得手底下有人给你办事才行。”金不换道:“明天去看看,回来再说。”   他们俩说了一会儿后,丁田就回去了。   第二天,丁田就带着金不换去了大牢。   刑部的大牢占地极广,自然有人站岗,不过他们昨天已经认识了丁田,而且丁田是这里官职最大的那个,他带来的人,自然,没人会傻的去拦着不让进。   丁田这位司狱的办公室,就在办公的那排院子里,正中间,最大的那座院子,就是司狱的办公院落,有正房五大间,东厢房八间,西厢房八间,隔壁就是放卷宗的存档院。   另一边则是空着的院落,这个是给司狱的心腹准备的,看司狱让谁搬到这个院子里来办公,谁就是那个心腹!   这院子东边是一个呈“田”字的四个小院子,分别是四位牢头儿的地盘,西边同样是四个小院子,却是管事的办公之地。   另外,后头一排的后罩房,都是给一些下人们临时休息的地方,例如丁田上班,他是乘坐马车来的,马车停在专门的车棚那边,马匹有专门的人照料,草料和清水都有,如果想要喂的好点,可以自己带一些豆料之类的给喂马的马夫,让他帮忙喂养,马六特意问过的,每个人每个月给马夫一两银子,因为是麻烦他照料马匹和车辆,马夫也指着这点赏钱过日子呢。   丁田带着金不换过来,正好将人都召集起来:“诸位,这位是金甲,金不换,大夫,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们这里的牢医了,正八品官职。”   丁田有权利,就给金不换安排了一个好的出身,有官职在身,总比白丁一个要强。   “金大夫好!”众人打招呼。   眼神里有些探究,金不换劳神在在:“诸位好。”   大家都自我介绍了一下,金不换也在这初次见面里,略微了解了这帮人。   “日后就叫金先生好了,金先生除了是个大夫,还负责教大家读书识字。”丁田道:“我的手下,不许有文盲。”   “文盲”是个现代词汇,但是很直白,都不用丁田解释,大家就都知道了,这个是要这里的狱卒们都要认识字啊?   但是这就让佘老大跟江三儿尴尬了。 第三百零四章 “火”在这儿呢   以前说过的,他们俩没啥文化,能认识全字儿就不错了,就这,还是他们俩想当牢头儿的时候,努力学习学会的,以前他们也是一般的狱卒,根本不认识字儿。   他们跟狱卒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认识字儿,当初也是因为这个,他们才当上的牢头儿。   其实牢头儿是没有编制的,因为在百官花名册上,没有名为“牢头”的官职。   牢头呢,其实有点像是合同工,非正式员工,可以更换。   狱卒也是如此,他们都没有固定的谁谁谁必须干这个,不像是县令,指定是你了,就是你   其实牢头儿说白了,还不如金不换这个“牢医”呢,牢医起码是正八品的待遇,管事的也是九品,最末尾的官职,虽然也是微末小官,却有正式的编制。   而牢头儿们之所以能排在两个管事的前头,是因为他们能争勇斗狠,对付起不听话的犯人,他们都狠的下手。   其实正确的说法,是管事的正八品,牢头儿们都是无品级的存在。   还有检校一人,从七品,或者正七品。   不过现在这个位置空闲,上头一直没有所表示。   而检校是干什么的?   就是检查、监督用的,有点像是“书记”对“某某长”一个意思。   专门管理规章制度、违规上报、检查监督的这么一个……有点讨人嫌的官职。   而且这个官职一般非皇帝心腹,是不可能派来的,因为这里是刑部,全国的案件,只要超过五年刑期的都要上报到这里,抓来的贪官污吏也要在这里关押,可以说,举足轻重。   一般的司狱也就八品,但是这里是京中,就连京中万年县的县令,那都是正四品的品级,所以这司狱,也是正六品。   就是吧,如果狱卒们也都认识了字,两个牢头儿……该有危机感了。   丁田却没想那么多,他的意思以前就说过,如果连案件的卷宗都看不懂,怎么收监?   不认识字,绝对不行!   而程二双也有些为难,当初是他教老大跟老三认识字的,其实他也没那么多耐心,只不过是卖俩人一个面子,教导的也是《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这三本书,这三本书会写了会念了,几乎所有的字也该认识的差不多了。   这是他们跟普通狱卒的不同之处,要是大家都认识字了……他们可不一定能保证,自己比其他人都要聪明。   到时候,他们这个牢头儿还能当的稳吗?   可是闻四嘉却觉得这是个机会,他非常坦诚的问丁田:“司狱大人,请问不换先生,是什么功名?”   闻四嘉这话问的就有些让人不高兴了。   佘老大他们脸色一沉,这闻四嘉,怎么还跟大人顶着来呢。   要是真的有功名的人,会来这里当牢医?会给狱卒们当先生?   丁田看了看闻四嘉:“怎么?牢里有规定,非功名者,不可任职吗?”   “那倒是没有。”闻四嘉有些咄咄逼人:“毕竟是要称呼一声先生的,这识文断字,起码也得是个秀才吧?”   “不换先生,没有功名,但他是朝廷刑部大牢里,正八品的医官,牢医也是医,我用他教导大家认识字,不是要大家去考功名的,是为了你们不再当个睁眼瞎。”丁田毫不客气的道:   “还是说,非要有功名才能进来上差,那么,你们是什么功名?”   他看着闻四嘉,眼神犀利,丁田别看平日里好脾气,那是他和气,真生气起来,谁都不行   这个闻四嘉,揪着金不换的身份说事儿,是因为他有功名在身?   其实这四个牢头儿,丁田还不是很了解,他们的档案,他都没细看,只大概扫了一眼,知道都叫什么名字。   一个秀才而已,闻四嘉这样端着身份给谁看?   “大人,属下不是那个意思!”闻四嘉脸被说红了。   “我不想听你的解释。”丁田扭头,朝众人宣布:“今天把花名册交上来,明天开始,点   名,我认认人,大家也认识认识我!”   “呵呵,大人说笑了,谁会不认识大人呢!”佘老大用手肘捅了捅程二双,程二双只好站出来圆场:“这位不换先生,去后头的医药房那边吧,您看缺什么少什么,找老铁,准没二话!,,   海宁在一边笑眯眯的点头:“是啊,老铁管着库房呢!”   铁青年没吭声,只是点了点头,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好啊,以后就是同僚了,大家相互帮助,相互守望哈!”金不换可比丁田更圆滑,同样笑眯眯,却心里对这个地方有了初步的印象。   按照规定,牢里一日三餐,丁田让他们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但是花名册,却在第一时间送到了丁田的手里。   丁田将花名册重新抄写了一份,然后将旧的,当着众人的面,给一把火烧了:“我来管这   里,这里一切就从新开始,第一步从花名册开始,但凡是没在花名册上的人,我这里一概不承认,也别跟我说,今天忘了谁,明天忘了谁!”   其实,丁田是想着,花名册就是发工钱的证明,他掐紧这个,就等于是掐紧了众人的钱袋   子。   可是,他这么一来,却歪打正着,掐住了众人滥竽充数的一个把柄。   这些人面面相觑,却不敢跟他明说,要是真被发现冒名顶替或者吃空饷……他们可真是活腻了!   所有人心里第一时间就怨上了。   他们不敢怨恨丁田,但是却怨上了跟丁田大人唱反调的闻四嘉,要不是他挑衅,丁田大人能要花名册?   金不换默默一笑:“好了,诸位,日后,我们慢慢处……。”   时间,还长着呢!   这一日中午,丁田吃到了这里的午饭:两个白面馒头,一碗酸菜炖粉条、一碗红烧肉、一碗牛骨汤。   送饭来的是海宁,亲自提着食盒过来的,还一个劲儿的跟丁田还有金不换谦虚:“都是普通的吃食,两位看看是不是合胃口?日后有什么想吃的,尽管说,伙房里要说每顿都做山珍海味那是胡扯,起码大家吃个舒心还是能办到的。”   “这个就很好了!”丁田跟金不换都是不挑食的人,而且这饭菜虽然简单,但是味道真的很好,别看一个素菜一个荤菜,那素菜里也有少量爆锅用的大肥肉片子。   牛骨汤里有细粉丝、干豆腐丝和白菜丝,还撒了一把青蒜苗切成的碎,这个提味儿,一罐胡椒粉,一点辣椒油。   俩人吃的非常满意,红烧肉又软又够味,滋味儿十足。   吃过饭后,海宁又亲自提着食盒回去了。   金不换叹了口气:“这以后可不能让他每顿饭都来送,看起来我们有些欺负人。”   “不能。”丁田也明白这个道理:“我们早上来吃过早饭了,中午这一顿是不可避免的要在这里用,晚上我们回家吃。”   一天三餐听着不错,实际上能在这里用的也就中午这一顿。   他们俩觉得还不错,但是海宁回到伙房那里,佘老大他们都围了上来:“怎么样?”   海宁摇头:“看不出有什么喜好。”   他今日去送饭,其实也存了试探一二的心思。   这顿饭要说多好吃,那是扯淡!   京中达官贵人多了去了,谁都吃过见过,这顿饭在普通人家里算不错了,但是在这里,也就勉强过得去。   牢房里,但凡是有点家底的犯人,都能花点钱,吃到这样的饭菜。   可是他们俩吃的却津津有味,这一顿饭,他愣是没看出俩人有啥被怠慢的意思!   关键是,当时吃饭的时候,金不换挑大肥肉吃,丁田吃红烧肉的时候,还是能吃两口肥肉的,所以他不吃肥肉这个毛病,竟然没有被海宁观察到。   佘老大头更大了:“以前那个司狱,哪顿饭不是七个碟子八大碗的啊?这个怎么……就吃   了呢?”   他以为丁田大人会发火呢!   丁田就是要求四菜一汤,那也是可以的,人家是正六品的官员。   何况他们吃饭都是四菜一汤,人家一个正六品的司狱,难道还不能讲究一下?   关键是丁田真的没有讲究。   这就让几个人麻爪了。   最怕的不是知道敌人多强大,而是未知。   “我们是不怕上头有脾气,就怕上头的脾气是有,我们却摸不着……更怕上头没脾气……。”程二双苦笑了一下:“这位,到底是个什么章程啊?”   “不管是什么章程,你我都得伺候着。”佘老大一咬牙:“明儿开始,都给我绷紧了皮子,这新来的大人,要是看你我不顺眼,我们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都给我消停点!”   众人应是,闻四嘉有些不以为然。   “老四,你要是不服气,你可以走人,你放心,大人那里我去说。”佘老大看了一眼闻四嘉:“或者,你让他走人也行。”   闻四嘉心里一动:“我知道了,大哥。”   丁田吃过了午饭,将卷宗整理好,金不换那边也提了好长的一个清单过来:“那医药房里啥都没有,得重新收拾,需要置办的东西也好多,这是清单。”   “这么多?”丁田接了过来,一米半长的清单,上头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书写工整,就是东西忒多了点。   “嗯,需要这么多,而且你不是要打扫卫生么?我顺便给你配点你说的那个消毒粉,驱虫药啥的,这牢里……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景。”俩人还没有去巡视牢房,丁田第一时间要的是卷宗院子的钥匙,第二个要的就是花名册。   “行,那清单给我,明天我就去要东西!”丁田也列了个清单,这都需要去找人调拨过来   实际上,丁田觉得自己应该看过了牢房,再斟酌一下,看看还要添点什么?   不过当天下午下差的时候,两辆豪华的双辕马车停在了门口,见到丁田,从马车上跳下来一个人。   “丁大人!”来人一拱手,笑容满面,看样子特别巴结丁田。   丁田眨了眨眼睛:“王长史!”   来人是王鑫,王三金,王佐宁王府里的长史大人。   “你怎么在这里啊?”王三金在这里,丁田扫了一眼……没看到王佐。   也是,王佐出门来,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啊,不可能到了刑部大牢门口,啥动静都没有。   “我来接你去王府啊,王爷找你有事情。”王三金这个王府长史,在百官册上的品级是正五品的官职,丁田才正六品,比人家低两级,所以王三金在外面,不能对他用敬称,不过可以表现的热络一些。 第三百零五章 又送了一家   车子是双辕马车,不说镶金嵌银,但是也非常豪华了,在京中这个地界上,有钱不算啥,你还得有权有势才行。   一个王爷,不管是什么王爷,那也是王府。   刑部大牢里关押的犯人不少,也曾经有过一品大员被关进来……可他们还没见过几个王府的人呢。   一个个面面相觑。   丁田一听王三金提起王佐,就抓心挠肝了:“行,我这就跟你去王府,小风,你跟你爹先   回去吧!”   “要不,跟着去王府?”马六不放心的道:“万一您要从王府回去……?”   到时候走回去?   那路可远着呢。   “王府里有的是车马,你俩先回去吧!”王三金亲自摆了个“请”的姿势:“王爷说晚饭在府里用。”   丁田就明白了,这是想他了,接他过去。   在北风府的时候,俩人住的地方都挨着,还用月亮门相通,每日白天看不到,晚上却很自然的睡在一起,如今却不行了。   虽然同在一个京城里居住,却隔着老远儿,加上王佐的一举一动都很明显,见一面就得有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这太憋屈了。   但是没有办法,俩人到了京中,更多双眼睛看着他们了。   再也不敢随便混在一起,不过,有个理由就能见一面,去王府就过夜,或者王佐去丁田家,也能过夜。   上了马车,发现里头早就准备好了脚炉、手炉以及厚实的棉被,柔软的靠枕。   丁田只要坐进去就行了。   外头天已经擦黑,冬日里天短夜长,丁田晃晃悠悠的到了王府,马车直接进了王府,根本没在大门那里让丁田下车。   一直到正院旁边的那个侧院门口,才让丁田下了马车,不过一下马车,就上了一顶软轿,被人抬进了院子里,才下了轿子。   一下了轿子,就直接进了屋,丁田都乐了:“我觉得,我快成林妹妹了。”   《红楼梦》里,林黛玉不就是这个待遇么?   记得当时看这部经典的时候,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开头那一段,林黛玉进贾府的描写:……轿子抬着走了一箭之远,将转弯时便歇了轿,后面的婆子也都下来了,另换了四个眉目秀洁的十七八岁的小厮上来,抬着轿子,众婆子步下跟随。至一垂花门前落下,那小斯俱肃然退出,众婆子上前打起轿帘,扶黛玉下了轿。黛玉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两边是超手游廊……   这一顿折腾,丁田都觉得自己成了林妹妹了。   “什么林妹妹?你又不是女人。”只可惜,迎接他的不是什么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而是英俊潇洒的宁王殿下。   “呵呵,我就是感慨一下……。”丁田没穿官服,在下差了之后,他就换下了官服,改穿自己的衣服。   毕竟官服如果脏了啥的,洗一次很麻烦,大冬天的就更麻烦了。   “哪有你这种比喻自己的感慨?”王佐亲自给他除去外头的大毛衣服,带着他进了厅堂,自有人端着水盆、干净的毛巾、洁面用的皂粉进来,丁田洗漱过后,才换了柔软的靴子,跟王佐坐在一起等晚饭。   “今天第二天上差,还顺利么?”王佐问他:“你没去找王得用,我也不知道你那里有什么不顺利的?可有人不听话?”   “没有,这才第二天,我连牢房都没有巡视过。”丁田摇头:“卷宗整理出来了,我还缺人手,牢里的人,我有些信不过。”   “我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明天,给你介绍几个人。”王佐话音刚落,就有人进来禀报,开饭了,他一挥手:“摆上吧。”   真的是“摆上来”啊,一个王爷的晚饭,哪怕再简单,那也是王爷,规矩上不能乱。   丁田也有些饿了,见到一个白玉小碗里的是一小碗热气腾腾的透明粉丝,他就端起来一口给闷了。   “你家这粉儿挺好吃的,再给我来一碗!”丁田西里呼噜的吃完,还朝王富贵要一碗。   王富贵气的呀!   “你这是什么嘴巴?”王富贵脸都憋红了:“这是鱼翅羹!”   丁田听了大惊失色:“我不会……重金属中毒吧?”   以前他吃过鱼翅……仿的鱼翅,一碗还要一百多,天然野生的鱼翅没得卖,何况听说海洋里重金属超标,鱼翅的金属含量也高,吃一碗鱼翅跟吃一碗钢丝也差不多了。   所以……也就没人敢吃了。   这一世他依然是平民百姓的出身,没吃过这么高级的东西。   “重金属是什么?”王佐皱眉:“富贵,他喜欢就再来两碗,不过也就三碗了,再多吃不   好。”   王富贵又给丁田上了第二碗。   这回丁田吃的很仔细。   但是吃完之后……他一抹嘴巴:“其实,跟土豆粉也没啥两样……。”   王佐笑了笑:“那吃点主食?八宝炒饭?还是金丝花卷?”   王富贵就剩下翻白眼了,他真不明白,王爷为啥看上的是丁田呢?长相普普通通,家世更不用提,就连品味都……可王爷就是稀罕他。   晚饭除了鱼翅羹,还有香辣烤羊排,这个最对丁田的胃口了,王佐看他吃的满嘴流油,却有些……于是当天晚上,俩人只抱着睡了一觉,啥也没干。   不过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丁田才反应过来,痴痴的笑着,看一眼王佐无奈的俊脸,吃一口韭菜猪肉馅儿的水煎包子。   他知道,王佐这是珍惜他,才会宁愿自己忍着,也不想跟他颠鸾倒凤之后,让他难受。   用过了丰富的早饭之后,王佐带丁田去了书房。   在这里,丁田见到了四个人。   “这是王奎,王双圭。”王佐指着一个穿着青衿直缀锦缎长袄子的年轻人道:“是一个举人,不过他不打算会试了,想直接入仕,给你当个看管档案卷宗的书吏好了。”   牢房里的书吏,正八品的官职。   “这个,是不是太委屈了?”丁田有些不敢相信。   如果这样的人入仕的话,起码也得是个候补的官,到时候一个县令啥的,还是能当上的,那是从七品,或者正七品的官职,且主政一方。   而且丁田整个人都起了鸡皮疙瘩,这个人叫啥不好,非要给自己起名叫“双圭”,这不是叫“双规”么!   太不吉利了吧?   王奎听了这话就乐了:“丁田大人不用担心,在下资质才华有限,只想找个能在京中立足   糊口的差事,便足以了。”   “那……好吧。”丁田又看了王佐一眼。   王佐知道丁田肯定想到了什么,而且大概是跟王奎有关,但是他细想了一下,王奎好像跟田儿没啥交集吧?   等有机会了,私下说就是了。   于是介绍第二个人给丁田认识:“这是王大福,他是个车夫,他媳妇儿是个管家娘子,他大儿子王大石可以给你当常随,大儿媳妇是个厨娘,还会沏茶;二儿子王二石给你当个小厮;二儿媳妇是个绣娘,以后负责做衣服;大姑娘王小雅给你当个端茶倒水的丫鬟。”   这是送给他一户人家的下人。   但是丁田愣住了:“我家里有人手,马六全家挺不错的啊?”   “那家人拿不出手,更上不得台面。”王佐给他解释了一下:“在京中,家里的下人也是要有眼光的,我让王大福给你当车夫,是因为他哪儿都能找到,你想去哪儿他都能赶车带你去;他大儿子王大石,块头大,孔武有力的很,一看就能震慑住人,且他胆大心细,京中所有人家的标志他都认识,可以在你身边,给你提个醒;二儿子王二石,对官场很是在行,认识所有的大官小官的官服,以及一些人家的关系网,这一点,对你也很有帮助。”   “王大福的爹,王老乐,跟你去当个管家,他人老成精,处事圆滑,曾经是我这王府里的老人儿,他去了,我放心;你家没有女眷,后宅空虚,必须要有个管家娘子,日后有些个事情,你不方便的,让管家娘子出面会好一些;而且你的衣服啊,鞋子之类的,以后都要讲究起来,有个绣娘比较好。又有人来人往的,你那里就一个丫鬟,不合适,两个吧,还有个伴。”   王佐的话,说的丁田都无法反驳了。   “还有这两位,他叫鲁岩,他叫于飞。”王佐指着两个沉默的穿着劲装的衣服的年轻男人:“大内侍卫,二等,身手不凡,跟在你身边,负责保护你。”   “啊?”丁田听了这两位的身份,又懵圈了:“保护我?”   这有什么可保护的?   他一没姿色二没钱。   王佐这次却挺开心的告诉他:“这可不是我的意思。”   丁田眨了眨还有些蚊香线的眼睛:“那谁的意思啊?”   王佐指了指天,但笑不语。   丁田吸了吸鼻子:“哦。”   他大概、可能有了点猜测。   这可倒好,来了一趟,带了一群人回去。   幸好早上走得早,原来外头停了十几辆车子。   王家的东西很多,包括他们的卖身契,都被王佐过给了丁田。   这一伙人浩浩荡荡的回到了家里,看到马六他们,丁田这个嘴啊,总也张不开。   其实马六他们挺好的,但是京中关系复杂,马六他们现在如果不是两个人出去,都不敢出门,而且也不敢走太远。   在北崇府发生的事情,让马小花有些害怕出门了,在家连二门都不想出,迫不得已要出去,要么脸上涂灰尘,要么就给自己画一个丑了吧唧的妆容,或者带上口罩……这个是她最喜欢的,因为她认死理的觉得,口罩是田少发明的,戴着这个她很安全。   丁田还是第一次,见到将口罩当护身符用的……。   京中格局,绝对不是一个小小的北风府,能媲美的。   见到这些人,马六也愣了一下,倒是王老乐,主动站了出来,他这个人,丁田见到了之后,就知道为啥叫这个名字了。   这人上了年岁吧,显得特别慈祥,其实年岁也不大,古代人成亲早,这过了四十岁,有了成家的孩子,就能自称老夫了。   王老乐也四十多,长了一张笑脸儿,哪怕是板着脸,也像是在微笑一样。   据说他这人脾气特别好,一辈子没跟几个人红过脸,而且曾经是老王爷的常随之一,见过的世面多了去了。   主持一个小小的“丁府”,绰绰有余。   不过他为人可不狷狂,见了马六也上前拉着他的手道:“哎呀,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是丁田大人的管家,我叫王老乐!”   马六呆了一下:“哦,您好,小的马六……。”   得,这一看就是个老实人,王老乐更开心了:“老乐听说过你!” 第三百零六章 第一把“火”   马六还没想明白,自己不是啥名人,咋还有人听说过自己呢?   王老乐就反客为主的带着他进了门,后头家里人搬家……等丁田进了屋,换了衣服喝了茶水,要去上班的时候,王大福已经驾了马车在门口等着了,常随王大石已经赶了另一辆马车,跟在车后头,那辆马车是单辕马车。   而王二石已经跟马小风勾肩搭背,成了好哥们儿了。   不得不说,人老王家这一家子人,都个顶个的精明。   再看马家……算了,丁田觉得没眼看了,赶紧上车:“走了,去上差!”   鲁岩跟于飞俩人骑着马,随行护卫,这种情况在京中其实并不少见,姥爷出门,有人护卫,不是很正常的么。   只是没人知道,这两位是大内护卫,有御赐的腰牌,可以在宫内行走。   甚至因为是护卫的关系,他们进出皇宫的时候,是可以带刀的,这可是一个很大的荣宠。宫内佩刀,代表了皇家对你的信任。   在外行走,这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一行人到了监牢门口,下了马车,金不换对新来的几个人看了看:“你找来的人手?”不太像啊?   这些人一看就是精明的样子,丁田找来一个还行,这么一群,他没那个能力。   “他给的……。”丁田小声嘀咕了一句,金不换秒懂:“哦!”   丁田:“……!!!”   你这样恍然大悟的样子,是要闹什么咧?   他们进了门,丁田又带了新人来,自然,头头脑脑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不过,因为今天开始,按照花名册点名,丁田第一次点名,说是认熟脸也好,说是卡他们一把也罢,反正你爱来不来,点名不到的,丁田完全有权利将你的名字划下去。   所以这次,大家来的最齐全。   点名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丁田喊的嗓子都有些哑了,王二石立刻给他端来了一杯温开水   ,润润喉。   马小风则是跟金不换去了后头的医药房,在里头挑了两颗胖大海,给丁田泡在了茶壶里。丁田点完名字之后,正式任命王奎为档案院里的管事,挑了两个略微识字的杂役给他打下手,另外,档案院里开设识字班,教课的就是金不换跟王奎,轮流来,除却识文断字外,还要学会算术。   跟在北风府里一样,不仅要认字,更要学会算术。   丁田还是那句话:“别不识数!”   众人想乐,又有些心酸,要是都识文断字会算账,谁会从事贱业啊。   狱卒们听了这个消息挺开心,只有程二双跟闻四嘉的心理不太舒服。   可谁管他们?   丁田宣布完了之后,就让王奎去了隔壁档案院当了个档案管理员。   “好了,今日大家都认识了,那么本官也要去看一看牢房。”丁田淡淡的宣布:“先从第一排牢房开始看起。”   佘老大一个激灵:“大人这边请。”   第一排牢房,就是佘老大管理的牢房。   一共一百间牢房,东西间的牢房,一边四十间,每一间牢房里住六到八个人,正房二十间,每一间牢房住四到六个人。   他这里的牢房常年客满,院子足够大,而且京中刑部的牢房,那应该是全天下第一牢房了,修建的很宽阔,举架高,就是丁田一进来……闻到了一股酸馊味儿。   虽然已经天冷了,但是因为一个牢房里关押的人多,犯人们身上的味道,还不那么重。   可是丁田也对卫生状况非常不满意。   “这牢房多久没打扫了?”丁田皱着眉头,看着牢房那门把手上……都油渍麻花的,看着就脏兮兮,还有那窗户,好几个窟窿,窗户纸都不知道多久没重新换过了。   “初一的时候,刚打扫过的!”佘老大非常恭敬的道:“每个月的初一十五,都要打扫牢   房。”   丁田听了这话,眉头皱的更紧了,七八个人的房间,半个月一打扫……还能看吗?   “犯人多久更换一套干净的囚服?多久洗一次澡?”丁田又问他:“可有固定的放风时间   ?,,   “大人,这些人……洗澡随时都可以……。”佘老大额头冒汗了。   旁边那牢房里的人都看稀奇,这个官员好年轻啊!   倒是其中一个人开了口:“大人,你别问了,要想洗澡换干净衣服,得有银子才行!没银   子,连饭都是别人吃剩下的!”   好几个犯人跟着一起起哄:“就是,就是!他们都是朝钱看的人。”   “有钱的是大爷,没钱的是孙子儿!”   “哈哈哈……。”   丁田看了看犯人们,再瞅瞅满头冷汗的佘老大:“继续!”   佘老大“噗通”跪在了地上:“大人……。”   这些事情,每一个监狱里都有,但是……这是不可言说的秘密,上头的官老爷们都高高在上,下头弄鬼发大财都是悄悄的……谁会说出来啊?   而且就算知道了,他们也不会管,因为他们觉得跟犯人为伍,会降低他们的身家。   可佘老大觉得,司狱大人跟别的官员不一样。   “站起来!”丁田声音很大:“我是新来的司狱,我有权利看遍我所管理的刑部大牢,都是什么样!”   佘老大冷汗如雨一般的下来了。   “走!”不用丁田说什么,鲁岩已经一把将佘老大提了起来,佘老大什么人?人高马大,臂力惊人,一米九的个头起码有二百斤重,可是鲁岩轻轻松松的就把他给揪了起来,这份功力,也一下子就让佘老大老实了。   加上鲁岩抓他的时候,他从鲁岩的腰间,看到了一块腰牌的半截,那半截上面一个“内”字他是认识的,那么上头是什么字?   何况那腰牌四周是浮雕的龙纹,在京中,能用龙纹的都是什么人?   他这下子更老实了。   给丁田带路,丁田看过了第一排监牢,心情很不好,这里的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多,和气的少,而且他们都是犯人,从地方上运送过来的,有的甚至还在地方上受过刑罚,也没有得到什么好的照顾。   正房二十间里关押的人好一些,倒是看着干净点,不过这里的人很冷漠,就算看到了他们到来,也只是看一眼,连个大声说话的都没有。   丁田心里有了点数。   “去第二排!”丁田看过了,就用自己制作的铅笔,在记录本上刷刷的写了好多东西。   佘老大见丁田一个劲儿的写东西,心里痒痒的厉害,不知道里头都记了啥,会不会对自己不利啊?   第二排的程二双一个哆嗦:“大人,请……。”   第二排关押的都是一些犯官,也就是说,这里的人,曾经都是官员,有的人或许会被无罪释放,有的人或许会被判发配充军。   更有的人或许会被升官……有很多种可能。   加上官员么,多少要跟外头的普通人有所区别。   所以二排很干净,这一点出乎了丁田的意料,可是……在一个房间里,推门出来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那一身的风尘气息,那夸张的打扮,一步三摇的晃荡着屁股,见到这些男人,一惊,随后又笑的媚气十足:“呦!程二爷,这么多人啊?”   因为是关押犯官的地方,有不少人被抓进来的时候,可能也穿着官服的,倒是官员们素质比较高,进来的时候,也有人不是被锁着的,自己溜达的就进来了。   丁田眼睛一眯,这是个什么情况?   不等他发问,两三个房间的门打开,同样有这样的女人走了出来。   另外,还有两个门打开,里头出来的女人带着口罩,看不清脸,但是身边却是跟着伺候的婆子,看那气质和打扮,应该是良家女子。   丁田一个头两个大,看向程二双的眼睛里冒着火,他刚才对程二双的那点好感,此刻全都化为怒火:“这些都是什么人?”   关押犯人的地方,而且这里是关押男犯人的地方!   怎么会有女子在这里?   一看就是在这里过了夜的……这算怎么回事?   京中的规矩,男犯人自然是压在牢房这边,但是女犯人,全都被羁押在狱神庙那里。   狱神庙是监牢里的庙堂,这种地方是供奉狱神皋陶和萧何。   虞舜的臣子皋陶。皋陶曾是虞舜时刑狱之官,他“造狱”、“治狱”、“作刑”。   因为其善察人心,决狱明白。   相传他在治狱时,对有疑案的罪犯,令獬豸去触,獬豸能辨真伪,有罪就触,无罪则不触   汉代的萧何,曾帮助刘邦建立了汉初的法制。   他制定的重要法典《九章律》,被称作“定律之祖”。   而他本人曾经做过刀笔吏,对监狱内幕很熟悉,所以人们把他尊为两位狱神之一。   因为是庙宇,所以将女犯人关押在这里,不损女犯人的名节。   虽然有点欲盖弥彰,但是总比跟男人关在一起强吧?   何况女眷平日里也会去庙里烧香拜佛的……管她拜的是谁,只要是神仙就行了。   关键是这里是第二排,又不是狱神庙,怎么会有女眷出入?   而且这些女眷的动作……丁田每次跟王佐滚了床单之后,大概就是这样的……或者她们比他更满面桃花开。   那个打招呼的女人一愣,抿嘴不敢吭声了,想绕过这些人……丁田他们此时此刻正站在二排院落的门口,这么多人堵在门口,外面的人进不来,里头的人也出不去。   所以这女人也别想绕过他们偷跑。   “不关奴家的事情,奴家只是个可怜的女人……。”女人一看事情不好,立刻就坐地上了:“是程二爷让奴家来伺候人的!”   丁田咬牙切齿的问程二双:“怎么回事?说!”   程二双此刻也跟佘老大一样,冷汗哗哗的流:“打扰了……这个……只是一点小事情……大家都是男人……没必要,闹起来吧?”   “牢房里,女人可以随便进出是么?”丁田都要气炸肺了:“还是说,牢房里的狱卒们,   都是睁眼瞎?”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牢房都是严肃的地方,是压抑的地方,更是让人改过自新的地方   可是谁家牢房进出风月场所的女子?   而且还是牢头儿叫来的?   “不是,这是……这是……这是前任江南总督杜伟生叫来的……暗门子里的窑姐儿……。   ”程二双此刻只能实话实说:“他包了这窑姐儿半年……每隔三天来一晚上……用来纾解……   ”   丁田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指着后头那几个女人:“那她们……也是?” 第三百零七章 烧起来了!   “那几个是……身边有婆子的,是犯人家里的小妾,进来伺候老爷的……。”程二双低头小声的道:“大家都是男人么,叫人进来伺候一下……何况那人家小妾进来伺候老爷……小的这也不好不给面子,都是官场上曾经的大人物……。”   “嗯,也是,小人物你也不会这么照顾她们是吧?”丁田这个气啊!   “大人,他们虽然都是犯官,但是在官场上还是有些人脉的……。”程二双依然低头弯腰:“上头打声招呼,小的也不敢说不办啊!”   这个时候,就能看出人家程二双比佘老大的脑筋要转的快多了。   他能在这个时候,想到这样一个万无一失的借口,黑锅丢给了谁背,自己都不是那个人,而且他一个小喽啰,区区牢头儿,不听上头的谁谁、那个谁谁谁的吩咐,岂能有好日子过?你丁田大人有王爷当靠山,我有什么?   其实程二双不是不跟闻四嘉一样心里有怨气,可是他比闻四嘉更知道,自己啥也不是,跟丁田没法儿对着来。   说实话,他很有自知之明,他能维护的关系网,也就这样了,闻四嘉不是没打过第二排牢房的主意,只可惜,程二双将第二排看的牢,又跟佘老大交好,江三儿是佘老大的铁杆嫡系,他们三个抱成团,闻四嘉想重新选择,也是不可能的……上面的人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情就去找人麻烦。   何况,程二双已经牢牢地把持了二排的牢房,自然有人护着他。   闻四嘉想要去管理第二排牢房……做梦!   这也是他为什么期待,可以超过所有人,当上司狱官。   却被丁田给半路截胡了。   如今,却看到程二双惹怒了丁田,顿时幸灾乐祸的开口:“这里可真热闹了哈!”   可不是热闹了么。   这么一闹起来,丁田发现,这个院子里,出来了十几个女子,气的手都哆嗦了。   还是金不换在他身后,给他顺了顺气:“慢慢来,别生气啊!”   他能不生气么!   “把人都给我撵出去,一个不许留在这里。”丁田也知道,气也没用,现在赶紧将人都打发走:“日后再也不要放人进来了。”   “是!”程二双低头应了,其实心里却不以为然,真以为不放人进来就能不放人进来了?拉倒吧!   上头的头头脑脑们,随便一个拎出来,不是二三品的大员,就是某个府邸上的亲眷,关系千丝万缕,谁都挣脱不开。   现在这位想的挺美好,等真正实施起来……有的他头疼。   女人们好不容易被送走了,屋里的人大概是听到了动静,犯人出不了门,但是却可以在门口扒着牢门交谈。   也有人坐在牢门口那里,非常牛掰的用吩咐人的口气:“程二双,明天请天香楼的头牌,魅影姑娘过来,给老夫跳一曲,这整日里连个衣香鬓影都看不到,闷死了。”   这不是没看到丁田他们到来,这是根本没把丁田放在眼里!   程二双苦着脸,有点烦恼的介绍:“司狱大人,这位是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是这里被关押的最高的官职人员。”   两江总督啊!   由于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但是后来到了太宗年间,权利加大,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至从一品。   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可以说是大权在握,乃是封疆大吏的级别。   可就是这样的人,现在哪怕是落魄了,也要在牢房里称王称霸。   敢叫小妾进来伺候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   “哦,什么罪名啊?”丁田还没时间看卷宗,隔着房门,他看到了里头的布置:首先就是   一扇非常讲究的鸡翅木八仙屏风,八折的那种,上面绘画的人物肖像非常漂亮,工笔细腻,刻画入神。   其次是一张有些简单的架子床,上头挂满了床帏、垂满了青纱帐,不用看里头,就知道肯定都是蚕丝被、青玉枕之类的豪华装备。   此房间是一个筒子型,一眼就能看到底的那种,但是中间放了屏风,隔开了视线。   屏风前头放着一张四方桌,上头摆着两盘点心,一壶热茶,两个三才盖碗,一盘瓜子、一盘花生和一盘核桃仁儿。   两边各有一把铺着厚实的小羊皮垫子,还有靠枕放在那里,上头坐了一个人,穿着干净的囚服,头发梳的整整齐齐,脚上一双白边黑面的棉布鞋,手里头掐着半卷书,看都没看外头一   眼。   再往前就是一个八仙桌,六个小绣凳围着八仙桌放着。   西边靠墙的是一个落地单扇屏风,隔着的是一个小马桶。   大概是个出来的厕所?   东边靠墙的那里放着一个长条桌,上头两个花瓶,里头插着夸张的绢绒做成的牡丹花。   还有尽头放着的脸盆架子,精致的小水桶,洗漱用品摆了一下字。   床铺对面有个很大的衣柜,估计东西都收在里头。   屋子是正房,南北通透不说,如今天气冷了,朝阳的屋子就显得热乎些,屋里有一架小铁炉子,里头的炉火烧的旺盛,炉子上有个铁水壶……丁田眼尖的看到,铁水壶的护把都是扭成花样了的那种!   桌子上摆着的茶壶,外头更是套了一层皮子,这是古代保温的一种手段,套了这皮毛套子,这水能多热乎一会儿。   平民百姓家当然没这个条件,做个皮毛套装,足够给家里的孩子做一双小鞋子了。   烧个热水而已,大不了,水凉了再烧一壶。   整个房间,说实话,相当的豪华,除了窗户和门能看出监牢的样子,其他的地方,都跟家里没什么两样。   这哪儿是坐牢啊?   坐牢有这么潇洒的么?   丁田扫了那人一眼,没吭声,转身就去了隔壁看。   隔壁也一样,正房几乎都是“高官”,最低的一位从三品,最高的那位从一品。   东西厢房住着的又略有些不同。   都是小官,但是最低的也是从五品的官职。   估计正六品以及以下官职,在当地就被解决了。   就算是最小的官职,那住的也是个人单间的标准,窗明几净,没有一个邋遢的,也没有一个住的地方脏兮兮的……卫生情况好,就是这些官员一个个倒是都傲气得很,有的人直接背对着门,盘膝坐在坑上,闷不吭声。   不过程二双会做人,他这里虽然也有一百个牢房,但是没住满,也就住了个八成满,他将正房改成了单独的牢房,都是住的高官;也有一起来的,两人间,要么是兄弟,要么是同袍之类的,反正,都给照顾的不错。   主要是他在这些人身上也找到了一点通天的小路,虽然不是捷径,但是肯有人罩着他啊。   这里倒是不错,只是丁田知道,这里也是最腐败的一处,他们可以随时叫热水洗澡,叫女人进来伺候……也是花了钱的!   程二双以为他不提,丁田就不会注意到了么?   这些人花的钱,从哪儿来?   自然是贪污来的,不然哪儿能花钱如流水?   丁田心里有数,但是这里还是很让他生气啊!   “去第三排!”丁田抿嘴:“江三儿,你带路。”   “是,大人。”江三儿倒是不怕丁田找他的麻烦,他那一排都是重刑犯。   倒是程二双,对着每一个大小犯人都很谦逊,丁田有的时候会开门进去看看里头什么样,每次他在临走前,程二双都会跟犯人说“打扰了”这三个字。   有礼貌是一回事,但是你的礼貌也要看是因为什么事情,因为什么人!   这正常的检查牢房,打扰什么呢?   丁田不知道,但是金不换跟他都认为,这程二双,是个软刀子扎人的家伙,明显是在给人上眼药。   三排关押的都是重刑犯,所以第三排一百间牢房,只有一半是满的,每一间牢房都是两个人住,有的是四个人,也有的是六个人,最多八个人。   且一个个果然长的凶神恶煞,江三儿对他们很有威慑力,而且江三儿这个人吧,因为草根出身,所以对一切高尚的东西都很感兴趣。   他是看程二双的牢房管的干净,他这里就也跟着打扫,只是没有程二双那里管的那么勤,打扫虽然也很卖力,比第一排的要干净很多,但是也没程二双那里那么干净,而且重刑犯都是要关在坚固的牢房里的,所以这里的牢房窗户都是带栏杆的那种,门窗用的是铁木。   而且这里的犯人都是带着脚镣的,但是手是自由的。   江三儿对这里的人倒是了解的很,一进门就跟丁田坦白:“正房里都是六人间,六个人一个房间,他们都是一伙一伙儿的,六个人在一起也不会打架;但凡是一伙的都分在一个房间里,好管理,他们也不闹事儿;也有单间里住着的,不过是一些江洋大盗、独行大盗之类的狠角色,跟别人住在一起,不是他们受伤,就是别人死于非命,反正事情很麻烦,属下干脆就让他们单独住着了,一个人住,总不会惹事了吧!”   丁田看着里头的人,发现一个个果然长相狰狞,眼神犀利:“不错,你这里倒是管得严。   ”   起码没有女人从牢房里出来。   江三儿挠了挠头:“其实吧,他们要是想的话,也能找个女人来,就是大家住在一起,不那么方便……何况,要是轮着来……万一将女人弄死了也是个事儿……。”   丁田一口气噎的呀!   谁知道江三儿还有话要说:“而且他们这都是重刑犯,有人进来属下也怕出事情,所以女人什么的,能免则免,想吃酒也可以花银子买,肉什么的,每旬一顿,一人一小碗红烧肉,解个馋,还是可以的。再说了,这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判决就下来了,这都已经杀了一茬了,秋后问斩了,这里的房间就空了一半……。”   丁田这才想起来,是啊!   这里的犯人是不是少了点?   原来已经砍过一茬儿了啊!   “这谁呀?”那人看到丁田,还一愣呢。   丁田看到东边的牢房那里的其中一间,里头住着的竟然是个白面书生一样的人,挺稀奇的啊,不都是重刑犯么?   这个是……怎么回事?   “闭嘴!”江三儿别看对丁田客气,对这里的犯人却凶得很:“老师的蹲着,不然皮鞭沾凉水,让你松松筋骨。” 第三百零八章 烧着了   那人顿时不吭声了,果然老实的蹲在了一边,但是却仰起脸儿,炯炯有神的看着丁田他们,他的眼神……很奇怪,带着一点邪气。   金不换沉着脸,将丁田拉到了自己的身后:“没看出来,这刑部大牢里,还能关押一个采   花贼。”   丁田:“……?”   他听到了什么?   “好说,好说!”那人蹲在地上拱了拱手:“不知尊驾是?”   “金甲,金不换。”金不换报了姓名:“是这里的医官。”   “哦,怪不得能看出我的来历!”那人低头不吭声了。   因为江三儿已经从自己的腰间,扯下来一条鞭子,比划了一下,他要是再不老实,江三儿是真的敢在人前将他抽成滚地葫芦的。   江三儿要是不狠一些,都镇不住这些牛鬼蛇神们。   丁田也被恶心了一下,离开这间牢房门口,问金不换:“你怎么猜到的啊?那人是个采花大盗么?”   “看他的脸。”金不换撇嘴:“那一脸的精明猥琐样,还眼带邪光,他进来起码二年了吧   ?,,   “二年半!”江三儿道:“这小子据说是个采花大盗,是从云南那边抓来的,好像还是个什么小部族的族长之子?反正就是睡女人,还只挑黄花大闺女,睡一夜就走人,不漂亮的、不白嫩的、身上有狐臭的、眼睛小鼻子大的都不要,你说这人缺德不缺德啊?来了之后,谁都不乐意跟他一个屋,说他这人邪气,还骚扰同屋的犯人……气得小的就抽了他一顿,他这人也邪气的很,小的抽他,他竟然……特么的发情了!气死小的了!从那以后,小的就跟他说了,要想过得舒服,就老实点,不然小的就用刀子划花他那张脸,挖掉他那双邪气的眼珠子,他怕了,就消停了。”   江三儿说着,自己都有些反胃了。   丁田也听的闹心,正好走到了隔壁的牢房,那里是一个独眼人居住,同样是单间,那人扫了丁田他们一眼,就闭上眼睛,竟然睡了个回笼觉。   “这人号称独眼枭,是个独行大盗,曾经在陕西境内抢劫,那是一趟镖局押送的重镖,一座银楼的存银,整整二十万两银子,全让这狗日的给抢走了,还把押镖的人全都宰了!此案震惊朝野,后来又有一位富户嫁女,他不仅抢了嫁妆,还将新娘子给糟蹋了……还有好几个大案子,都是他干的,后来被朝廷缉拿,终于落网。”江三儿道:“供状什么的倒是都有,就是脾气不好,大概是见血见的多了,有点暴躁,杀威棒都没打服他,跟人住不到一起去,同屋的不是被他打残了,就是被他打吐血,最后只好他单独一间房。”   丁田又向前走了两步,发现这里的人不愧是重刑犯,就没有一个手里头没有人命的,全都双手沾满了鲜血,且没有一个人跟他叫屈!   可见没冤枉他们。   有独行侠,就有抱团的,六个人组成的响马、八个人组成的马匪、还有二十几个人分开占了五个房间的沙盗……这都杀人无数。   这些人大概是知道自己罪恶难当,罄竹难书,他们对生活的质量并不在意,反而对来看他们的丁田充满了敌意。   而江三儿充分体现了自己的价值:他真的打人了!   原因是他们经过一个兄弟俩居住的牢房,这兄弟俩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竟然朝丁田吹口哨!   丁田还没反应过来,那边江三儿已经掏出钥匙,找到这房间的钥匙之后,打开门,门口四个狱卒站岗,那俩人一看江三儿进来了,就想躲起来……可是往哪儿躲藏呢?   江三儿腰里的皮鞭子,啪啪啪的抽在这俩人的身上,将俩人抽的是皮开肉绽,一边揍人一边破口大骂:“胆儿肥了啊?敢朝老子的上司吹口哨?瞎了你们的狗眼!”   “我们不知道……。”   “又没干什么……。”   俩人嘴硬,丁田脸色不好看,金不换更是气的眼睛里闪烁着情绪,其他人也不太高兴。   不管他们承认不承认,丁田都是他们的顶头上司,是他们的大人。   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丁田被人轻视,他们也没脸。   尤其这俩人还不是什么好东西。   一顿抽之后,俩人老实了,头都不敢抬。   江三儿气得要死:“平日里你们老实的跟鹌鹑一样,老子也不管你们是干啥的,给你们好吃好喝,不打不骂!现在老子的上司来了,你们就给老子添乱是吧?真当老子不敢收拾你们是吧?老子告诉你们,进了这里,指不定明天就去了四排,那里是什么地方?都是等死的地方!反正你们也出不去了,老子管你们死活!真给老子逼急了,老子让你们尝一尝老子的手段,免得时间长了你们忘了老子手段的滋味儿!”   平日里不声不响的,在上司跟前就给他上眼药,这不是找揍是干啥?   丁田看了看四周的寂静无声,深吸一口气:“去第四排!”   这里虽然看似安静,却最是滚刀肉的一块,江三儿这样的脾气,还真适合这里,换一个人,恐怕镇不住。   闻四嘉对于自己的四排是有信心的。   因为他认为,自己的四排根本不用管,那里都是死刑犯啊!   第四排很特别,第一排、第二排和第三排牢房的大门都是木质大黑门,上头挂着的是狴奸兽头,口衔门环。   而第四排的大门,是红色的,像鲜血一样的红色!   别的牢门上的狴奸兽头都没颜色,可第四排的上头却在兽头中间点了个红点儿。   进来之后……这里的卫生状况不是很好,因为一百间牢房里,只有三十多间有人住,且是一人一个房间的那种,所有的房间都布局一样。   一铺小炕,枕头被褥等物,洗漱用品之类的,全都一样,灰扑扑的颜色,让人看不到未来的压抑气氛。   还有一人一个四方桌,小矮凳子……举架高,不怕犯人解下裤腰带上吊啥的,因为根本就够不到。   他们吃饭用的碗筷都是特别制作的,筷子短的不论你往哪儿插,都保证要不了你的命。盛饭用的全都是木质的碗,短粗的筷子,木汤勺。   且这里的犯人,带着手铐脚镣,中间还坠着一根粗铁链子,这是防止他们逃跑或者自杀、自残用的东西。   犯人们面部表情麻木,双眼无神。   丁田只是来看看,正房那边二十个房间都住满了人,其中一个见到丁田,眼睛突然爆出耀眼的光彩:“你是来释放我的,是不是?是不是?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你不想死?”丁田问他:“可是觉得冤枉了?”   “当然是冤枉了!”那人大声的嚎叫:“我只不过是贪污了五十万两银子而已,我家产都给朝廷,足有二百万两,凭什么要杀了我?我不服!这些钱,难道还不够给我买命的吗?”一听这人的话,丁田转身就走:“还以为是个冤假错案,结果看到了个贪官污吏,你应该庆幸,我是来巡视的,不是来动刀子砍人的,不然第一个砍死你!”   五十万两银子啊!   就算往少了估计,一两银子也约等于一百块钱,五十万两,那就相当于是五千万,还是打了个折扣的估价……贪污了这么多银子,还认为自己贪污的不多?   二百万两银子,两三个亿的价值,买一条命,是够了,但是,那钱都是他贪污得来的,而不是他努力赚来的!   “这个人的确该死,他贪污的是治理河道上的钱,河道不修好,春季桃花汛泛滥,淹没良田无数,河水泛滥成灾,灾民流离失所……。”闻四嘉开始拽文嚼字:“他罪大恶极,抓回来的当日,就打入了死牢。”   丁田没说什么,只是看下一个犯人。   那犯人是个文质彬彬的……中年美大叔,穿着死刑犯特有的红色囚服,深情的把玩着一个荷包,荷包里是一束女子的头发,用一个玉扣扣着,颜色漂亮,乌黑反光。   丁田看到这个场景,有些感动:“你是在思念你的发妻么?”   能这么看着结发的人,估计都是一往情深的痴情种子,而且这大叔看起来非常有气质。   “这是我的娇娇给我的一缕青丝,我知道她盼着跟我能成结发夫妻,我恨啊!”那中年男人突然抬头,泪流满面却目露凶光:“休了那个黄脸婆,却没能迎娶娇娇进门,就进了这里,这京城,我不该来啊!我该带着娇娇远走高飞。”   “这谁呀?”说话有很重的口音,而且看样子,这头发不是发妻的,娇娇又是谁?   闻四嘉开口介绍:“这位是前任江苏巡抚张汉远,他在江苏任上,痴迷风月楼里的头牌花魁娇娇姑娘,据说此女二八年华,长的是娇俏可人,还是个清倌人!这家伙要迎娶她为妻,为此,不惜休掉了原配夫人,且为了给那位头牌赎身,狠狠的贪污了一百二十八万两的银子,据说还截留了税银,凑够了三百万两,给那位娇娇姑娘赎身用……只可惜,还没等赎身呢,就被抓了。那位娇娇姑娘,一次都没来看过他,连封信都没寄,啧啧啧!”   丁田都快被恶心吐了!   这是为了个窑姐儿,连命都不要了的人啊?被人迷了魂么?   而且二八年华……十六岁,青楼楚馆里的规矩,女孩子长到十四岁就要出来赚钱了,也就是说,他们认识的时候,那女孩儿应该很小才对。   可是这家伙,已经四十多了!   恐怕那姑娘比他儿子都要小!   丁田把自己都气乐了:“我可真是长见识了!”   隔壁又是一个人……,丁田发现,这里的死囚们,一个个都是大有来头的,不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就是巨贪。   而且没有一个是冤枉的,他们好像享受到了最后的疯狂,因为已经雇了秋天,他们这一批人,能活到明年的秋后,至于秋后会不会问斩……只有天知道。   而且这里因为人少,照顾的也不是很周到,有的人住的邋遢,也没怎么收拾,丁田在自己带来的本子上写写画画。   闻四嘉本以为自己这里管得不错,因为丁田在第二排的时候,并没有记录多少,第三排的时候,更多的是看,写的也少。   偏偏到了他这里,却跟第一排差不多的记录时间。   这让闻四嘉觉得丁田是在针对他。   不然,他怎么可能不如程二双跟江三儿?   怎么会跟佘老大一个待遇?他可比佘老大聪明多了。   丁田才不管那些,他看过了之后,就去后面的伙房吃午饭了。   他还要看一看伙房,医药房跟库房……。 第三百零九章 所需不少啊   伙房中午的饭食,其实也分几个档次,最普通的自然是给犯人们吃的,棒子面的窝窝头,酱炖豆腐,还有骨头汤,里头熬的大白菜都熬的烂烂的,配上咸菜丝,这就不错了。   而给狱卒们吃的,是两合面的馒头,萝卜炖大肉,同样也有酱炖豆腐。   大冬天的也只能吃这些东西。   不过头头脑脑们,就多了一碟白切肉。   像丁田这样的当官的,则是又多了个酸辣土豆丝。   这样的话,就有四菜一汤了,当然,他们的汤里,是有肉骨头的,而犯人们只有骨头汤,汤里只有白菜。   而且他们的主食就是白面馒头。   这次的待遇,可不错了,不过,他们也是在继续试探,因为丁田跟他们吃的一样,竟然也没有意见。   以前的司狱,那每顿饭吃的都是什么?再看看眼前这位现任的,吃的是什么?   丁田要是真的是假装的话,他们倒是能多少理解一下,毕竟是刚来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呢   I   可是丁田是真的不嫌弃,他这个人好养活得很,何况这是牢里的食堂,吃这样已经很好了他在牛角县的时候,可是自己做饭吃。   后来在北风府才有现成的饭菜吃,自己还得给王佐做饭……现在能有热乎的饭菜直接端上来,四菜一汤,而且味道还不错,他还有什么不满的?   丁田没有那么多人想享受的心思,他觉得这样就不错了,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更何况还有人伺候,他很满足。   就是让佘老大他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偏偏这样的丁田,更让他们忌惮,不敢随便出招。   吃过了饭,丁田又去医药房那边看了看,果然跟金不换说的一样,这里头,要啥没啥。不过,倒是干净,嗯,有两个医工帮忙打扫了一下,这俩医工约三四十岁,大概也是金不换配置的,以后他们俩,就听金不换的了。   除此之外,这里头真的只有几个桌椅板凳了,药架子都没有!   丁田来看了一圈,四个牢头儿,俩管事的都低头不语,这里头的确是……太破败了些。   “明天我去衙门,找人要点东西回来。”丁田叹了口气:“这眼看着都冬月了,怎么着,也得在年前给填充满啊!”   这要是有个犯人病了,连熬药都办不到。   其他人都不吭声,丁田也不说什么了,就带着人回了他那里,那边,王奎已经将自己的工作地方收拾出来了,不仅卷宗归档,更按照地域和年份分了一下。   他特意拉着丁田看了个遍,其他人都觉得他这分挺好。   本来他也自我感觉不错,想卖弄一下自己的才华,毕竟这里的人挺多的,而他的职位也不是什么重要的。   谁知道丁田却还有话说:“你这只是大概的分一下,要详细的划分一番才可以,例如按照地域划分之后,根据犯人姓氏的比划来安放,这样找起来也方便……。”   王奎一愣,他还真没这么想过。   “一个省份的卷宗也不少,如果我现在想找云南省的一个叫丁佳的案犯卷宗,你怎么找?还不是要在云南省那一整个案卷柜子里翻?如果是按照姓氏笔画划分的话,你只需要在云南省的那个档案柜里,两画那一栏里找就行了。”   其他人惊奇的看着丁田,这想法……妙啊!   要知道,整个刑部不是每天都没事的,他们的事情很多。   尤其是卷宗这种东西,更多好么。   “还有,将这些卷宗都贴上签子,安置到事先定好的档案架子上。架子也须贴好编号,如,某屋甲号档案架、某屋乙号档案架。最后誊录目录的时候,也得有个规矩……。”这个办法,其实丁田以前在大学校园里的图书馆里看到过。   在他看来,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   但是在王奎看来,这位丁田大人,深藏不露啊。   他这番卖弄,却没能成功,反而被人给比的啥也不是。   不过他并不生气,因为他看得出来,丁田不是故意的,而且丁田这个想法很成熟,可能是他很早就想到了,只是他自己太心急了,着急卖弄才华,反而……落了下乘。   是他的不是,早知道,就不这么卖弄小聪明了。   唯一让他满意的一点,就是跟着个聪明人,总比跟着的庸才强,何况,丁田越聪明,他能发挥的地方,就越多。   何况被王爷看中的人,怎么可能一无是处呢?   他是_兴的!   在卷宗院出来,也到了下差的时间。   丁田带着人回了家,跟金不换在门口分开,各回各家。   丁田回到家里洗漱过后用了餐,就开始在书房里写写画画,一直到半夜才去休息。   第二天,他就带着东西,到了刑部。   刑部在古代,是掌全国的刑罚政令。   据《光绪会典》卷五十三载,其职掌是:“掌天下刑罚之政令,以赞上正万民。凡律例轻重之适,听断出入之孚,决宥缓速之宜,赃罚追贷之数,各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肃邦犯。”   这说明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   但古代人丁不旺,所以若是死刑案件,还须与大理寺、都察院共同审核。   每年于八月间审办各省所报案件,名为“秋审”。   于霜降后审办京内案件,名为“朝审”。“秋审”、“朝审”均会同“九卿”(六部尚书及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为“九卿”),詹事、科、道(六科给事中及十五道监察御史)各官共同审理。   还有一种是特殊的,那就是凡涉及妇女旌表的案件须会同礼部同审,因为这牵连到一些贞洁牌坊,烈妇之类的“有名”的妇女们;而一些靠近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地方,有关少数民族的案件,会需要与理藩院审办。   虽然看似牵扯了很多地方,受到了掣肘,但这些案件的卷宗,均由刑部主稿。   丁田来赴任,已经是冬月了,此时最为清闲,第一个是人都有猫冬的习惯,不止是动物。   第二则是天冷路滑,很多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还派人员来回办差,因为冬天更容易出事,不仅有拦路被抢劫的危险,还有冬日里饿极了的动物们,也会冒着风险袭击人类。   第三就是冬月了,马上腊月就是年底了,大家都等着过年呢,谁会往刑部去?更何况是刑部大牢了。   所以丁田来的很是时候,几乎每日都没什么事情,就连犯人们,都在混吃等死。   他的时间充足,有的是宽裕的时间,供他改革。   刑部衙门所在地,丁田目测了一下,大概是后世大会堂的所在地,因为六部很忙,加上什么大理寺啊,督查院的,这里的地方真心小不了,来往的马车、下人、小吏、官员一大堆。   丁田混在里头,丝毫不起眼。   到了地方,他也是小官,因为丁田眼尖的看到了不少二三品的大员来去匆匆,还有骂人的,还有甩袖子的,更有个是将军吧?差点抽刀子的……人生百态算什么?这是百官常态啊。   “田少,你要去的是提牢厅,正好,王得用在提牢厅当差。”王大石将丁田扶下马车,示意弟弟王二石跟上:“我们现在过去么?”   “过去,过去!”丁田手里头,可是掐着一大把清单,这是他需要的东西。   提牢厅说是“厅”,其实就是个有着大仓库的小仓库,里头五十多个人在忙着,王大石麻利的带丁田找到了王得用。   “王大人!”王大石倒是一见面就点头哈腰,但是王得用却没有势利眼。   王得用是个中年男人,一脸的小精明样子,正在写着什么,一抬头看到王大石,顿时就站了起来:“你怎么才来?”   老早的时候,父亲就跟他说过了,可是他等了几天,也没见哪位过来,还以为自己没机会了。   今天看到王大石,这心里就有了底。   刑部有十七清吏司,全国刑名案件题、咨到部,按省区分为十七个区域办理,这就是十七   清吏司的由来。   另外,各清吏司除分掌该省刑名案件外,多有兼掌他省区刑名或其他事务,各司均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经承等官。   除此之外,还有六司协办。   督捕司:掌督捕人逃亡事;   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之案;   减等处:遇有恩诏,汇核各省及现审案件的减等事;   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药物等;   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以送户部,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   赎罪处:掌赎罪事务,凡罪犯赎罪者,呈案由请旨奉准后,将赎罪银数送户部。   可以说,每一处都有油水,但是哪一个地方,都少不了提牢厅,这地方可是卡着牢房的!王佐早早的就安排了人在这里,王得用已经在这里做了十五年的小吏,从最底层的书记,爬到现在的员外郎的位置上。   “你这地方,小的可不敢轻易过来。”王大石让出身后的丁田:“这位是我家田少,丁田,丁司狱,正六品,云骑尉。”   “王得用,见过大人!”王得用倒是麻利的行了一礼。   “王员外郎。”员外郎,是一个官职称谓,从六品,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为各司之次官,相当于副司长,郎中是正司长。   当然,郎中,不是看病的大夫,而是指官职。   有刑部郎中,也有户部郎中之类的官职……。   “不知道丁大人这次过来是?”王得用看了看丁田……主要是他手里掐着的清单。   丁田也不跟他客气:“这是刑部大牢里需要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给调拨过去?”王得用接过来一看,东西是真不少,衣食住行,方方面面都有,尤其是药材和一些桌椅板凳的添置,还有药架子和药柜之类的要求。   “下官明天就派人给您送过去。”王得用答应的很干脆,别看东西多,但是他们这是哪里   ?   他们这是库房啊!   提牢厅,这里要啥没有?   端看他这样的调拨东西的人,肯不肯给了。   要是别人来,他肯定卡一卡,这也是常例。   可是丁田他不敢卡,因为他知道丁田是谁。   丁田没想到事情办的如此顺利,同时也感慨了一下,朝里有人好做官。   同样的,衙门里有人好办事啊!   这算是将事情办妥了,他就告辞离开了,没多说什么,因为这来来往往的人太多了,说的不对容易惹事儿,有心人找你麻烦,这就是个把柄了。   王得用送他到门口,看着他上了车才进去,不过丁田晃晃悠悠的回到刑部大牢,就发现有人,早在里头等着他了。   而且不止一个人,好几个!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一十章 烧到人了?   这几个人,没有一个是穿着官服的,可各个都有些趾高气昂。   见到丁田也不问好,也不吭声,倒是负责接待的王奎,凑到了丁田跟前:“这几个都是一些官员家的管家、管事的或者是常随,总之,是亲近的人。”   同样接待他们的还有程二双,这个人现在满脸的笑容样子,看得丁田直皱眉,就算是需要巴结,也别做的这么明显啊?   结果,他刚这么想,闻四嘉就过来了,还带着两个杂役,杂役端着个托盘,上头放着的是点心,还是厨房里厨娘的拿手点心榛子酥。   一个个只有拇指大小,但是每一个里头都有一粒完整的榛子,吃起来酥香怡人,配茶更美   味。   不过因为做的比较费心,主要是榛子一定要完整的才好看,所以厨娘很少做,这都是金不换打听了两日,晚上俩人凑在一起吃小点心的时候,听金不换说的,还说要尝一尝,结果自己跟金不换没吃到的点心,今天倒是拿出来接待客人了。   这点心一时半会儿的并不能做好,看样子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厨娘早有准备……另一个就是这些人来了不少时间,一直等着他?   只是他们这态度,丁田就不喜欢。   所以丁田大步流星的走进去,看都没看他们,脱了外头的大衣服,坐在主位上,将刚端上来的茶杯“啪”的一声就丢在了厅堂中央,声音……脆响!   “今天谁当值?”丁田一脸的面无表情,你还别说,他穿着官服呢,官位不高,官威却还是有的。   外头跑进来一个狱吏,这狱吏是闻四嘉手下十个狱吏之一,每一排牢房都有一百一十个狱卒,十个狱卒,一个狱吏。   牢头儿管着十个狱吏,狱吏再管着十个狱卒。   现在看牢房里人少,等开了春,道路好走了,指不定送来多少犯人等着处理呢。   所以狱卒不少,加上平日里,也需要迎来送往,这人少了,人手就不够用了。   除此之外,还有上百名杂役,负责打扫卫生、挑水砍柴等等的活计,又有杂役的家眷妇女,可以做一些洗衣服、洗床单被褥等等的活儿。   正经来说,不少人了。   而牢房大门那里,由四个牢头儿的人轮流把门站岗,一组十一个人,在大门站岗一天。如果今天是佘老大的人站岗了,明天就换程二双的人,后天换江三儿的人,大后天就是闻四嘉的人,等闻四嘉的人站过了岗,又该到佘老大的人站岗了。   而且站岗的人不是固定一组,同样是轮流来的,这次是第一组吧,下次就是第二组。   有的时候,也会串班,顶班什么的,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但是今天,丁田发火了,狱吏飞快的跑进来,一下子就跪在地上了。   都知道这位是新来的,心里憋着气儿呢,万一拿自己开刀……可怎么得了?   “这些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在本官院子里的屋里?”丁田指着那些人:“都给本官轰出去   !,,   “大人,这……?”狱吏傻眼了。   他就是个看大门儿的,再说这也不是他放进来的……他看向了闻四嘉。   这人是闻四嘉的手下,有事情当然找老大了。   闻四嘉也挺尴尬的,他是放人进来了,卖了个人情,谁知道丁田这么不给面子,直接撵人   啊?   倒是程二双,凑到丁田跟前:“司狱大人,这几位都是其他几位大人派来的……。”   “都谁啊?”丁田斜眼看他:“有拜帖么?有卷宗么?有朝廷的行文?还是他们都是官差?官差就穿成这样?不穿官服?”   官服,虽然不一定非要天天穿着,但是如果办公的时候,是一定要穿着的,不然有损官威,有损官面……那罪名,说大也挺大,说小也挺小……。   但是按照丁田这么一问,程二双就尴尬了。   这些人……说白了也都是下人,奴籍的奴才,能有什么啊?   刚才丁田提到的那些,一个都没有。   而那个狱吏,还在地上跪着呢,偏偏丁田不叫起来,他也不敢起来。   摔碎的茶杯碎片就在旁边,那人也是个机灵的,没跪在一地茶杯碎片上。   “大人,这……不是,他们不是官员。”程二双只能“委婉”的说一下。   丁田不管这个:“不是官员?那他们是怎么进来的?这里可是刑部大牢,随便放人进来,万一心怀不轨怎么办?”   “不是,大人,他……他,们……。”程二双也有些词穷了。   这种事情,大家都不会明说,起码会相互谦虚一下,聊一聊,攀个关系什么的,哪儿有大刺刺的就直接问到脸上的?   还让不让人好好的,愉快的私底下“潜规则”一把了?   而“潜规则”之所以叫“潜规则”,就是不能拿到台面上来说。   这些人按照身份,的确是没有一个有资格进入到这里,可是……他们的主子有身份啊。   “这位就是丁大人吧?”好几个人都有些喘粗气,他们虽然是贱籍,是奴才,可是他们的主子是高官,宰相门前七品官啊,他们身为管家、大管事的等等,出门去,六七品的小官都得给他们一个面子。   现在却被人指着鼻子问候,这能开心才有了鬼。   只是他们也不是很了解这个叫“丁田”的人是个什么脾气,如今看人发火了,一个个高高抬起的脑袋,倒是低下来一点。   至于低下来多少,那就看他们是怎么想的了。   “你谁呀?”丁田冷冷的看着开口的那个人。   开口的是个中年男人,有这一把飘逸的半长胡须,穿着藏青色的长袍子,带着个四角八方帽,打扮上倒是不奢华,关键是左手大拇指上,带着个油青色的扳指,右手则是扒拉着一串菩提子的念珠。   念珠上还坠了一个青金石的佛头像!   脚下踩着一双野牛皮的棉靴子。   虽然衣服看着普通,但是用的料子,丁田认识,是那种叫清缟的料子,比牛仔布薄一些,但是织的紧致,不透风。   这一身低调又奢华的装扮,可见此人的出身,肯定不差啊!   “小的是陈侍郎家的大管家,陈有福。”陈有福微微一弯腰:“见过大人。”   “陈侍郎?”丁田刚入京,连刑部的人都还没认全呢,哪儿知道哪个是哪个?所以他继续问:“哪个陈侍郎?”   陈有福的脸,黑了。   闻四嘉赶紧提醒他:“是吏部侍郎,陈思静,字枕骨,据说他很喜欢古董字画,尤其擅长画花儿……是永忠二年的二甲进士,永忠五年任县令,后来到知府、再到巡抚,都当得不错,官生好,在添喜二年的时候,进京候缺,被派到了礼部任郎中,去年年前调到了吏部,任侍郎……右侍郎。”   意思是这位是个官儿,还是个高官。   朝廷有六部,分别是吏部、礼部、工部、兵部、刑部和户部。   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而古代以左为尊,所以是左侍郎在前,右侍郎在后。   相当于现在中央级的副部长了,权利是很大的那种高官。   他家的大管家,的确是个人物,在京中都算是一号人物。   也怪不得闻四嘉那么巴结,吏部可比刑部要肥多了,那管着的可是全国的官儿。   丁田想了一下:“哦,前任侍郎是怎么丢掉官帽的?我记得好像是连儿媳妇的娘家都牵扯进来了吧?”   他说的是马家!   还记得在北风府的时候,被王佐直接抄家下狱后砍了头的那个马家么?以前马家、张家和林家,号称三大家,连杜知府的面子都能不给,还给他下绊子……结果马家第一个倒霉。   那陈侍郎家的大管家一愣,随后收起了自己高傲的态度:“大人,小的来只是想给您传句话,上头还没想好怎么处理江南总督贪墨一案,还请您别卡着一些有的没有的事情……不太重要的事情,就给个面子,我家老爷会记得你的好。”   这话说的够明白了。   这位陈静思陈右侍郎,为的是给丁田打个招呼,照顾一下前任江南总督杜伟生,也就是关在第二排牢房里的那个人。   “杜伟生是谁?”丁田眼睛里露出迷茫的眼神。   程二双趁机挤掉杵在丁田大人跟前的闻四嘉,提醒丁田:“丁田大人,就是昨天,小的说过的,那个叫了窑姐儿来陪着过夜的那个!”   他这一提醒,丁田想起来了:“哦,那个包了窑姐儿的犯人?”   他不称呼什么尊称啊,官职什么的,进了这里,一概是“犯人”没第二种称呼。   “……是……。”程二双也无语了。   “现任的吏部右侍郎陈思静,给一个关押在刑部大牢里的犯人,前任江南总督杜伟生……吩咐啥?”丁田这话问的……在场的人,几乎都一脸黑线。   你把话说得这么明明白白,叫人怎么回答?   “是有陈大人的手书啊?还是有陈大人的官谍?还是信笺?”丁田一伸手:“有么?”这玩意儿,谁有?   “没、有!”陈大管家咬牙切齿:“丁大人,大家相互给个面子,日后也好在官场上,有个照应!”   “大胆!”丁田一拍桌子,所有人吓了一跳:“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吗?走城门洞子呢?你想说什么我就得听么?告诉你,本官不管你是谁,在没有本官允许的情况下,没有行文的情况下,你们来了这里,就别想走了,都给本官关起来!按照擅自闯入牢房的罪名,定罪!”   其他人一下子呆住了!   丁田朝外头喊:“来人!”   “在,大人!”进来的是鲁岩跟于飞俩。   他俩带头进来,站在门口的两个杂役也跟着进来了。   “把人都给我抓起来,关进江三儿那里!”丁田一下子就给来了个狠的:“这可是敢往刑部大牢里闯的人。”   佘老大傻眼了,闻四嘉懵圈了。   唯有程二双,赶紧的劝诫:“大人,丁大人,丁田大人!这可不行啊!”   厅堂里,鲁岩他们已经动手了,这几个人别看牛逼哄哄的样子,可是真动起手来,一个个都是软蛋包,鲁岩跟于飞俩一脚一个,都踹在后腿窝那里,都“哎呦”一声,跪地上了,两个杂役腰间盘着绳子……这是他们捆木柴用的,现在正好用来绑人了。   “有什么不行的?”丁田却毫不在乎:“敢在我没进入我的办差房间的时候,他们就进来了,我这里放着的可有不少卷宗,那是朝廷机密,万一泄露了,算你的责任啊?还是算我的责任?”   □作者闲话:教师节快乐! 第三百一十一章 都抓起来了   金不换站在丁田身后,憋笑。   丁田这样的二愣子行为,彻底打破了这帮人的侥幸心里。   其实,王奎也是这样想的,他倒是跟金不换初步接触之后,有了点默契,是在公事上的默   契。   尤其是今天,他跟金不换都不同意打开丁田这院子的门,就算是进了院子,也别进屋啊!可是第一,这院子因为是办公用的,所以进进出出的根本没上锁,谁来都能推门进来。 第二,就是他们都说,把客人放在院子里,冻坏了怎么办?   非要让人进来,在客厅里等。   丁田大人不在家,金不换只好来给他看屋子,王奎怕金不换一个人吃亏,他也过来了。现在丁田回来了,果然大发雷霆,且蛮不讲理,大道理一套一套的,还让人无法反驳,谁让他们擅闯进来的?   不给他们点教训,日后还不得更变本加厉啊?   所以俩人一声不吭,无言的支持着丁田扮蠢。   “不是啊,大人!”程二双只好苦逼的给他解释:“这些人虽然都是下人,可是他们的主人都是些……上官,就说这一位,是本部一位郎中家的大管事,这位是……。”   反正每一位的背后,无一不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甚至还有刑部的一位云南清吏司的郎中,一位是减等处的员外郎的常随。   这都是他们一个部门的,不是一个部门的,更多,最高的官就是吏部的那位右侍郎,最低的就是本部那位减等处的员外郎……。   这里的关系盘根错节,有的是同年,放心,不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叫同年,是乡试、会试同榜登科者,皆称“同年”。   有的是同窗好友,也有的是同一个座师。   有同宗的,也有族亲的,更有姻亲故旧……总之,不管怎么说,都有那么点关系。   丁田却板着脸,一点面子都不给:“都压下去!”   这就是人治跟法制的不同了,现代讲究的是依法办理,古代讲究的却是法理不外乎人情。   “别呀!”闻四嘉也急了:“大人,大人,就算是要抓起来,也别关在第三排啊!”   他是看出来了,丁田大人这是动了真火。   其实丁田很有地盘意识,他就像是机警的警犬,自己的地盘,一定要守卫好,谁敢无缘无故的闯进来,非得咬上一口不可!   今天他们能放人进来,明天就能放狗进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给他放点栽赃陷害用的东西,古代太危险了,往他院子里放个什么金刀、玉玺之类的,又没个监控,他就是长了八张嘴,也说不清楚啊!   丁田这是昨天晚上想起看过的古装电视剧、电影给吓着了。   其实他是不太清楚这古代的生活环境,金刀、玉玺这样的东西造假,也得有人有胆子造假啊!   还想在现代,就算是联合国的主席任免书,只要你有钱,那帮造假的都能给你造出来……可这是古代,金刀那玩意儿,不是真正的巧手工匠,是打造不出来的。   更何况是玉玺了。   这样的能工巧匠,都是在朝廷任职,在工部当供奉,他们的工作不太多,但是都很重要。不过,丁田想得多,就谨慎了起来,总归是一件好事。   可是闻四嘉还真不能让丁田把人都关去第三排,第三排是什么人待着的地方?这帮人进去,还能囫囵个儿出来吗?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丁田垂目看了看他。   闻四嘉全身一僵……他总不能说,是他把消息透露出去的,这帮人才来找丁田的麻烦吧?其实,就算今天不来,明天不来,后天也该来人找丁田“谈一谈”了。   只是,闻四嘉太心急了点儿……而程二双他们,虽然深恨闻四嘉破坏了规矩,往牢外传话,这是犯大忌的事情。   可是现在也不是看热闹的时候,就算是别人都知道是丁田愣头青一样的处理了这帮人,可他们背后的主人,也会埋怨大牢里的所有人,他们怕被迁怒。   司狱大人可能不怕,但是他们怕啊!   “我……属下不是……这些人您要是非得关起来,那关到第二排,行么?”闻四嘉这回说话就好听多了,也不针对程二双了:“第二排,程二哥那里干净些。”   “都是当奴才的,没让他们去住牲口棚子就不错了。”丁田一扬下巴:“关去第三排,分开关,跟别人关一个房间,一会儿我去看,要是不按照我的说的做……江三儿,你是知道后果的,我可不是谁谁谁,肯惯着手下人!”   他没点名道姓,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偃旗息鼓,甚至还要帮着鲁岩等人将这几个大呼小叫的家伙弄走,敢张嘴发出声音的,要么打晕了,要么就堵上嘴巴。   这就是县官不如现管的威力。   那帮大人隔着老远呢,可丁司狱就在他们跟前啊!   等人都拖出去了,金不换才跟丁田说了今天的事情:“不是我们不想拦着,而是拦不住啊   !,,   “没事儿,今天之后,我想他们因该不会擅自过来了。”丁田想了一下,问王奎:“你那里怎么样了?”   “正在收拾。”王奎道:“属下打算将东厢房改成库房,存放陈年积档;西厢房改成分类房间,让几个刀笔吏帮忙分拣卷宗。正房是五间,其中两间是值班休息的地方,一间是下官办公的地方,两间是存放现在所有犯人以及过往卷宗的地方,现在所有人的卷宗都在那里,我想给现在所有的犯人卷宗单独放个房间,一排一个,好找,等归档了的时候,再分一下……。”王奎在丁田给他立的规矩上,又有了新的想法,并且正在执行当中,很有一番成效。   “你看着把握好就行了,只要到时候,我要什么卷宗,你能给我飞快的找出来就可以了。”丁田只有这一个要求。   “属下一定办到!”王奎脸都兴奋地红了,他其实觉得管理卷宗也挺好,安安静静的,而且那个小院子,他说了算。   金不换就不行了,见到丁田正事聊完了,立刻就臭着脸问他:“药材呢?”   “明天就给你送来!”丁田非常大气的告诉他:“别着急,明天保证给你送来。”   因为今天王得用答应了,他要是不给他送来,他就去找王佐。   话说好几天没见到人了,还真有些想他了。   这一天上午,发生了好几件大事情,来人找丁大人了,来人闯入了丁大人的办公房,来人被丁大人关起来了!   整个大牢,不管是狱卒还是犯人,一个个都老老实实的,甚至丁田这几天上任,狱卒们连说话都不敢大声暄哗。   刑部大牢不像别的地方,可以逢三探视,刑部只有初一十五可以探视,且探视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一炷香的时间,最少只有一刻钟。   且根据关押犯人的轻重缓急,来安排探视时间。   要是死刑犯,探视的时间可以有一炷香,毕竟人都要死了么。   可是更多的死刑犯,是没有人来探望的,因为都要死了,还看什么看?   而且能被判死刑的犯人,那得多重的罪名啊?   中午的时候,丁田吃到了来到这里之后,最丰富的一顿饭:红烧鲤鱼,整条的哦!   手撕鸡,做的非常地道;炖四白,也不错;牛肉汤,非常入味。   “这道菜叫什么?”丁田看见了一道凉菜,而且是摆盘的那种。   “这道叫顺气菜。”送饭来的伙房执役低头,低眉顺眼的介绍:“是伙房里的切墩师傅做来孝敬您的。”   丁田一脸的冏样:“那我谢谢他了。”   那边,王二石已经掏了一个装着二两银子的荷包,塞给了伙房执役:“赏给切墩师傅的。   ”又塞给执役一串铜板,是十个崭新的铜钱:“这个赏你了。”   伙房执役顿时欢天喜地:“谢大人赏!”   麻利的退了出去,走路都轻快了。   丁田郁闷了:“你怎么就给了钱呢?”   王二石笑了笑,金不换却道:“二石头做的不错,你上午发了那么大的火,还将那些人关了起来,还关在三排那里,明显是要让那里的犯人替你揍他们一顿出气么。你发了火,所有人   都消停了,毕竟你是他们的上官。伙房的厨子都知道给你做点好吃的顺顺气,你要是不给赏赐,伙房那里也会人心惶惶。”   丁田嘿嘿一乐,夹了一口那顺气菜吃,结果吃过了之后,他就一脸的黑线了:“还顺气菜   ?明明就是凉拌萝卜丝!”   大冬天的,吃凉菜也就罢了,还是酸甜口的萝卜丝,真当给他顺气了啊?   金不换哈哈大笑着,也吃了好几口。   不过你别说,这道菜吃完,心口的那一点火气,还真是没了。   倒是得了赏赐的伙房那里,气氛果然轻松了许多,海宁还赏了那切墩的师傅一吊铜钱:“做的不错,下次再有这种事情,大方的做,丁大人吃得好了,我们才能有好日子过。”   “是,海管事……只是,真的不跟那四位说一说么?”切墩的师傅也是在这里干了快半辈子的人了,从当学徒开始,到现在自己当上了师傅,带了两个学徒。   “我的上司,一直就是司狱大人,而不是那四个牢头儿。”海宁缓缓的舒了口气:“说到底,我才是官员,他们都是小吏……。”   只是他以前没有那么大的势力,更没有攀附上当时的司狱,也幸好没攀附上,不然现在倒霉的就是他了。   检校大人倒是跟司狱大人处的好,结果俩人一起掉了脑袋。   现在这位……他不知道该不该靠上去……。   丁田在前头也不怎么好过,前任被办的太快太彻底,很多事情都没来得及办,如今他就在   办公。   都是一些积压的公文,需要他看过后,签字,盖章,他一下午就看了三十多个,古代人的字他认起来有点费劲,后来看金不换在一边喝着他的大红袍,吃着属于他的蜜饯、肉脯。   清闲的抱着属于他的话本看的滋滋有味之后……他就被丁田抓了壮丁,让金不换替自己一会儿,丁田也歇一歇。   俩人轮流来,下午才将将完事,积压的卷宗全都分发出去之后,俩人才收拾了一下,爬上马车,回家了。   在家门口分手,丁田进了自家,如今家里又有所变化,王家人昨天来的,今天就开始收拾了。   丁田回到家里,就有人朝他行礼问好,是王小雅,她带着马小花,穿着一样款式的衣服,只是颜色不同,倒是非常好看。 第三百一十二章 收服铁青年   “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丁田却觉得有些别扭,这客客气气的,像是见外一样,又像是在他跟众人之间,隔了一道壁垒似的。   这不是家里该有的气氛。   “田少,家里要有规矩。”管家娘子出来了:“您是家里的主人,不能太放纵我们这些当   下人的。”   “在外人跟前自然装一装样子,在自己人面前没必要。”丁田有点烦躁:“外面都够闹心的了,在家里还不让人舒服,还怎么活啊?”   他倒是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气氛。   马小花快乐的上前,给他倒了一杯水果茶:“一会儿就吃饭,我娘做了鲶鱼炖茄子干,还有猪肉酸菜烩粉条。捞了二米饭。”   “哦,行,明天熬些羊汤,大家都喝一些,大冬天的冷的很,家里的羊肉也不缺。”丁田吩咐:“还有,多放点胡椒面儿。”   “好的,田少!”马小花道:“京中的天气不如老家冷,就是有点干,洗完的衣服,晾在外面干的很快。”   “是啊,烧点羊肉汤,大家喝一喝驱驱寒气,你们也擦点那个润肤的东西。”丁田摸了摸自己的脸:“给我也来点!”   这脸也得好好保养一下,虽然说自己并非貌美如花,可也别皴了啊?   “行,给您用那种没有多大香味儿的。”知道田少不喜欢香喷喷的,所以马小花道:“对了,还有王府送来的暖身体的酒,你每日喝一杯。”   丁田脸色一红:“知道了。”   其实,不是暖身的就,是养身的酒,专门泡给他用的,王佐对他说了,对身体好。   晚上用餐的时候,这就分开用餐了。   丁田自己吃饭,吃的这叫一个郁闷:“一个人吃饭啊……。”   “田少,不是老奴说您,这是京中,不是您老家那边,可以不在乎这些,但是这里要是被人知道,您跟奴才们一个桌子用饭,会被人笑话的……。”站在丁田的身后,是管家娘子。   衣着整齐,头发也梳的干净利索,伺候丁田用餐。   伺候的丁田浑身不舒服:“大家都坐在一起吃饭……又没啥……。”   虽然嘀嘀咕咕的,但是丁田明白,这是为了他好,所以这才听话,分开就分开呗,只是一个人吃饭有些孤单,这个时候,他终于体会到了王佐的心境。   怪不得他跟王佐一起用饭的时候,王佐吃的都很香。   原来有人陪着用饭,和一个人吃饭,是不一样的……。   吃过了一顿饭,喝了一杯小酒,穿着衣服外出溜达,去金不换家,他们家刚用过晚饭,他跟金不换逗弄了一会儿孩子,就去后花园溜达了。   聊了聊,就回来休息了。   第二天去上差,还没到地方,就看到一车一车的货物,送进了刑部大牢的大门,库房那边正等着接收呢。   丁田却进了门之后,直接去了库房那里:“要想接收这些东西,把账册给我。”   库房的管事铁青年,脸色如同他的名字一样,铁青色的。   账本其实他早就该交上去了,但是丁田没明说,他就没给。   交上去的都是老账,那都是糊涂的账本,根本追查不了什么。   但是现在的账本则不同,他把着账本,就是把着个金库的钥匙,谁也不能将他怎么样。   可要是交上去的话……丁田大人不追查则罢,追查的话,他肯定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管库房的,哪个不贪点?   一个贪点儿,两个贪点儿,七八个过后,那张本就是个糊涂账,要想找你的麻烦,还不轻松?   “小的……。”铁青年抿紧了嘴巴。   “不给账本也行,点库。”丁田让人将东西统统放进了空着的库房里,药材、药架子之类的东西,直接送去了医药房那边。   金不换乐得丢下丁田他们,去了自己的医药房那里忙叨了。   铁青年脸都白了,点库,这个权利丁田有,他也没资格阻止。   “来人,点库!”丁田指着几个库吏:“打开门吧。”   库房一共有二十八间,其中十二间是满的,还有十六间是空的,空的打开门看一眼,就让杂役进去打扫卫生,搬来的东西,登记造册,搬进库房,王大福已经给丁田买了十二把锁头,每一把锁头都带着十二把钥匙。   东西进了里头,账册子放在那里,一上锁,完事儿。   倒是丁田这边库房都装满了,那边的账册子也没送上来,不过,盘点库存倒是非常利索,因为里头的东西,也都是分门别类的放着,清点起来也方便。   那呈批的棉布、麻布、棉花等等,一点就明了。   账册造完了,里头连尺头都写上了。   新的账册也在丁田手里了,时间已经到了中午,该吃午饭了。   丁田从来不点菜,海宁看到丁田对铁青年的突然袭击,他自己先心虚了。   他们这几个人啊,就没有一个是干净的,再说了,整日里守着这么一个聚宝盆,谁能不伸手?   海宁也不敢保证,丁田大人不对自己下狠手。   海宁的媳妇儿海张氏小声的问他:“当家的,丁田大人从来不点菜,是看不上我们这儿的手艺,还是?”   “这我哪儿知道?”海宁耷拉着一张老脸:“这又不是皇宫大内,还有御厨!再说了,这里能有啥好食材。”   别看每顿饭都鸡鸭鱼肉的,真正贵人吃的东西,他们这里一样都没有。   就说食材吧,全都是市场上常见的东西,像是鱼翅、燕窝、鲍鱼、海参的,他们伙房的库存里,是一两都没有。   再说,就是有,也得他们会做啊!   拿来人参知道熬鸡汤,拿来燕窝……知道怎么做么?   根本就不知道!   丁田大人不点餐,但是他听金大夫说过一嘴,说什么“鱼翅羹你都能当土豆粉吃掉,你还能吃什么好东西”的话,他觉得,丁田大人是个吃过见过的,他不点菜,估计就是知道,他们伙房里的人,做不出来。   其实也是,万一他点个“猴头菇扒鱼翅”、“罐煨山鸡丝燕窝”什么的,那不是让伙房难堪么。   不过丁田不点餐,他可以做啊!   于是,这天中午,海宁就给他送了四菜一汤。   红烧肉、酱烧鸡、凉拌肘花、小葱拌豆腐。   还有一大碗的羊肉汤,里头放的是羊后腿肉,半碗肉,半碗汤,上头洒满了葱花儿。   主食则是大白米饭。   丁田跟金不换、王奎他们一起用的饭,看到丰盛的饭菜,有点直眼:“不愧是刑部衙门的大牢,这待遇就是好。”   王奎抱着饭碗笑的肩膀子都抖了:“他这是给你上供呢,希望你放他一马,伙房的油水大   着呢。”   “我还没查到伙房呢。”丁田扒拉饭吃:“下午去伙房看看。但是在去伙房之前,先把库房撸利索!”   丁田这边吃过了饭,连休息都没休息,就再次去了库房。   如今库房的钥匙全在丁田的手里把着,铁青年现在急的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看到丁田来了,实在是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   “你也别心里不舒服。”丁田将一串钥匙放在了桌子上,同时放下的还有一叠账本:“这些账本,一式两份,钥匙呢,你一把,我一把,剩下的全都当做备用钥匙,我锁在柜子里。”   铁青年抿嘴低头,他已经打算好了,实在不行,就不干这份差使了。   “我知道,你接手的时候,恐怕情况也不是很好吧?”丁田让王二石跟别人打听过,都说铁青年这人铁公鸡一样,毛儿都拔不下来。   要不是他卡的严,又天生一副冷面孔,早在上一任司狱大人那里,就将库房搜刮干净了,还能留下十二个库房的东西?   上一任司狱那是雁过拔毛的主儿!   而铁青年能在那个人的手里头,保下十二个库房,已经非常让大家吃惊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那十二个库房的东西,并不怎么值钱,上头看不上眼。   铁青年听丁田这么一说,也放开了:“是,您说的没错,下官接手的时候,其实账本就是   八个库房,以前是二十个满的,八个备用的,现在就只有十二个才有东西,还不是全满……。   实际上,铁青年也很苦恼,这窟窿越来越大,以后可怎么填?   他不想自己填进去,据说他的上上任,就是将自己填了进去。   “小的不是不想交账册,而是交不上去!”铁青年道:“那上面的东西是不少,可我拿不出来!”   “我来了,我就不跟你说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了。”丁田道:“旧账册不要再用,从那里一刀切,以前我不追究,以后,你给我负责好,敢丢一根针,我就让你陪一万根针。”   铁青年猛地一抬头:“丁大人,你说什么?”   “我说,以前的事情我不追究,也不想追究,我也知道,那根本追究不了什么。”丁田笑着道:“但是我来了之后的事情,你的给我将账本管明白了,库房不许再出现什么糊涂账了。每个月点一次库房,一季度查一次账,一年汇一次总账,每年都换新的账本,旧的账本存放三年,三年之后,可以销毁。”   铁青年简直不敢相信,他以为丁田会换上自己人,或者将他填进去……的上一任之所以能善终,就是因为上上任被填了进去,窟窿不多了,所以才能不亏损。   可是在他这一任,上司贪婪太过,这个窟窿是越来越大了。   他就有些胆怵,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尽量守着这些东西,争取窟窿别再大了。   那几个人都说他是“铁公鸡”,殊不知,他要是不当铁公鸡,那就要没命了。   可是换了新的上司,他就更胆怵了。   果然啊,是查到了他的头上,他都想好了,只要能全身而退,立刻带着家小回老家,买几亩薄田,安稳度日。   谁知道峰回路转,丁田大人这么善解人意,竟然来了个“一刀切”!   也是啊,以前的是是非非,跟他没关系了,但是以后的事情,就得他负责了。   “怎么样?”丁田看着他:“你是个什么意思?”   “您放心!”铁青年站的笔直:“下属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这件事情过后,丁田彻底的收服了铁青年,库房算是把到手了。   丁田起身,留下账册和钥匙,就去了伙房。   海宁见他朝伙房过来了,也有些忐忑,中午的时候,他知道,铁青年都没吃饭……大家都以为,铁青年估计是……完了。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一十三章 开会,开会!   海宁见到丁田,立刻就行礼问好,丁田第二次来伙房,伙房里的人很多,因为煮饭的,刷碗的,还有洗衣服的、洗被子的等等都归伙房这边管理,所以杂役啊,帮工的,也在这里上差   而且因为有“外人”进出,所以伙房这里有一道小门,出小门过了长长的夹道,过了两道岗,就可以从大牢的小角门出去了。   当然,只能在白天出入,下了差之后,所有的门都要上锁,还要有人在夜里守门。   外面还有巡逻的军队。   因为这里靠近皇城啊!   巡逻的都是御林军的人,而京中巡逻的是五城兵马司的人。   人很多,但是没人吭声,并不吵闹,规矩好得很。   丁田过来,第一个也是要的账本。   海宁倒是痛快,账本立刻就上交了,丁田按照账本上的库存结余,点了库房,竟然没差多   少。   也就是三斤白面两斤米的零头,盐巴啊,咸菜什么的,少个半缸一缸的,也就那么回事儿猪肉啊,羊肉啊,牛肉的,缺个几斤。   相差的不多,当然,白菜、萝卜和土豆的这种冬日里的存货,少个十几二十斤的,都常见“少了点,没见多啊!”丁田看向海宁。   “这做饭的时候,多放点菜,多吃两口饭……呵呵……。”海宁其实也心里有底,这些东西少了,那是肯定的,但是少这点,不够平日里一顿饭钱。   他要搂油水,也不是在账本上做手脚。   饭菜这个东西,早上起来熬粥,放十斤米熬一大锅粥,和二十斤米熬一大锅粥,谁能吃的出来?   都是一锅粥出来,多点米,少点米,还不是喝粥么?   多放两瓢水,啥都有了。   再说了,犯人们也不是指着米粥吃饱,他们指着窝窝头吃饱呢。   一个犯人两个窝窝头,一个窝窝头成年男子拳头大,和女子拳头大,都是拳头大的分量,可女子拳头大的那种,每顿饭能省下两袋玉米面。   一天两袋,一个月下来就是六十袋子,每袋子就算三十斤,还三千多斤呢。   卖给哪个粮铺,不得二三十两银子啊!   所以他这里账册上是没问题,早在新上司来之前,他就已经开始往回倒腾东西了。   库存跟账本上是一样的,这两天甚至因为不再有小动作了,做饭的时候,多放点东西,争取实物比账本上的少点,但是绝对没少多少。   要是治罪吧,还不够格!   要是不治罪,他也就探出了丁田大人的底。   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好消息。   现在这位大人啊,就像是个深不见底的深潭,水太深了,他们以为的乡下小子,结果人是乡下来的不假,关键是靠山硬,水也深,他人是不那么厉害了,但是他有个靠山厉害啊!   还有他带来的人。   前两天还没有呢。   结果呢?   现在再瞅瞅,小厮、长随、护卫和谋士……谋士指的是金不换跟王奎。   这俩人一看就是精明的,来了不到三天,不少人都跟他俩打成了一片。   今天药材来了,还有人没事做,跑去帮忙的……金不换一人给了几个药丸子。   什么防治感冒的,治水土不服的,还有给全大牢的人免费看病的承诺。   虽然医术如何,大家还不知道,但是能在这里被任命为“牢医”的,应该是点本事的。何况丁田将他挂靠在太医院那边,好歹有个编制,又有手艺,为人又精明圆滑……。   这样的人,要说不是谋士,谁信啊?   “行,这里是一套牢房伙食的清单。”丁田掏出来好大一张纸:“以后就照着这个清单来,每日吃什么,喝什么,都得按照单子来,你以前怎么搂钱我不管,以后就别想了。”   海宁的笑容一僵,他能从牢里往外倒腾东西,是因为跟上上下下都熟悉,天黑了的时候往外弄……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要是不能再往外弄东西了,他们全家的俸禄也就够衣食无忧,却再也无法享受生活了。   “如果再敢监守自盗,我可就不客气了!”丁田将对铁青年说过的话,又对他说了一遍。但是海宁跟铁青年的反应不一样,他不是看账本的人,他是看实物的贪,现在不能搂东西了,他……他这心里头,舍不得,但是却明白,自己反抗无效。   “你放心,我不会让大家喝西北风的。”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伙食上,不能再给我做手脚,该给肉吃就给肉吃,该给菜吃就给菜吃,再用咸菜疙瘩糊弄人,我就让你们全家……给我滚出去!”   “您放心,您放心!”海宁反应很快,他看得出来,丁田大人这是下了决心,这人新官上任,第一把火,可千万别烧到自己,所以他点头哈腰的承诺:“日后属下一定好好当差!”   嗯,他也被丁田给收服了。   丁田乐了:“你放心吧,好好干。”   收拢了库房跟伙房的人心,丁田去看了看金不换的医药房。   此时的医药房已经焕然一新,朝廷的地方,干什么事情都快,说一天收拾干净,就真的一天就给收拾出来了,门窗都换了新的,门槛都是红松木的!   现在的医药房,东边存放医疗档案,卷宗等等;西边则是存放器具和煎药用。   正房大三间,中间的房间是个厅堂,坐诊用。   东边的厢房,是药房,里头放了八个大药架子,六个药柜。   西边的厢房,则是病房,可以让病人暂住用。   后堂那里,临时搭建了一个双人床大小的火炕,可以让金不换临时休息用。   如今都收拾出来了,金不换正在分配药材,让两个帮工给搭配消毒药粉,自己则是在将一些瓶瓶罐罐的放在药柜里。   “这都什么呀?”丁田看了一眼,上头贴了标签。   “这些都是成药,汤丸音散等等。”金不换特意将上头贴名字的字签朝外,让人能一目了   然。   丁田看了看药房:“挺好!”   这一天,丁田比较高兴的是,他捋顺了三个部门,库房、伙房和药房,还有卷宗管理也是他的人。   就剩下四个牢头儿了。   他回了自己办公的地方,正巧,见到了程二双,他在他院子门口,其实已经徘徊了好半天   丁田回来了,自然会叫他进来聊。   “找我什么事情啊?”丁田看着他。   “那个……您将那些人还关着……。”程二双硬着头皮提醒他:“可是要有什么……处理方式?”   “我考虑考虑。”丁田漫不经心的道:“要下差了。”   程二双不想就这么算了,他还想求个情什么的:“那……那些人都是有来头的,放他们进来是有些不妥,但是他们来,也是为了牢里的人求个方便……。”   丁田记得那天他问过程二双,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犯得是什么罪?   当时程二双没吭声,他光顾着看蒋明海这豪华牢房里的布置了,竟然也忘了要个答案。现在,他旧话重提,也是想打断程二双的意思:“是什么罪?说一说。”   “是……。”程二双低头道:“其实,是他的儿子,杀了人,让人给告了,他为了庇护儿子,就把那人给杀了,然后……他就被告了……。”   这过程,丁田不用细问都知道,肯定是用自己手里的权利,本来想大事化小,结果,反倒把自己给搭了进去。   “哦,知道了。”丁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收拾了一下。   程二双又要说什么,王二石就进来了:“田少,可以走了。”   “大人!”程二双急的啊,他想跟丁田一起走,起码在路上还会说两句,可是丁田刚出门   口,程二双追出来,就看到门口站着……王三金!   宁王府长史,见官大一级的家伙。   程二双脚下一转,立刻就离了丁田身边,溜了。   丁田见到王三金,顿时就将程二双丢到了脑后,根本没注意他已经走了。   “王爷请您过府叙事。”王三金依然对丁田客气,而且光明正大的邀请他去宁王府。   丁田知道,这是王佐想他了。   果然,到了宁王府,王佐早就在银安殿等他了。   银安殿地方大,人都是自己人,而且银安殿乃是宁王待着的地方,自然是整个王府里,最奢华舒适的地方,就连宁王太妃,没有宁王殿下的允许,也不敢擅闯银安殿。   因为这个里代表着,宁王府的脸面,正统,和地位。   当然,现在被王佐用来接待他的爱人,在这里吃饭,休息,泡澡,滚床单……咳咳……还有,在这里闲聊。   “你做的不错。”王佐在听了丁田的话之后,对丁田的工作大家赞同,   “还行吧?其实他们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就是吧,这小便宜谁都爱贪一些,日后断绝了就是。”丁田道:“我既然已经让他们节俭度日了,但是也不能真的让他们全家去饿肚子。以后看一看情况,这上头肯定能给拨款……。”   丁田的设想很好,王佐知道他其实没有那么多心眼子,可想法很好,要是他不打招呼,估计丁田就得撞南墙。   不过,他乐意给他保驾护航:“嗯,你的想法很好,对了,你在那里,见到过一个人没有   ?,,   “什么人?”   “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   “他啊!”丁田点头:“知道啊!”   “你认识他?”才去几天,这就注意到了?   “那个人是个有意思的我跟你说……。”丁田叭叭叭的说完了,才撇嘴:“真是坑爹啊!   ”   “这只是个由头。”王佐想了想:“你注意下,他来往的都是什么人?去看他的都是干什么的?”   “哦,好啊!”丁田没问为什么。   因为他觉得王佐的事情都是大事,他说了,估计自己也听不懂。   在王府里过了一夜,他直接去上差了,结果一上差,好么,牢房大门口,好多车!   丁田下了车,问今日守门当差的狱吏:“这些都是干啥的?”   这跟赶集似的,好多马车,还有挑担子的下人,健仆,堵在这里,要干啥?   “司狱大人,这些人都是来探监的,但是牢头儿们说,你不在,他们不可放人进去……。”守门口的狱吏点头哈腰的小声道:“这些人每个月都来的,还有不少红包……。”   其实,也是大家眼红的肥羊。   “哦?”丁田的眼睛亮了一下。   正愁瞌睡呢,枕头就来了。   丁田潇洒的进了去,招呼人:“让他们都来开会。”   “是,司狱大人!”杂役跑的飞快。 第三百一十四章 探视新规矩   丁田召集了人,谈的是探视的问题。   “以前探视是个什么规矩?”丁田问他们。   结果四个牢头儿都不吭声了,还能有什么规矩?一层一层的扒皮呗!   根据犯人的身份来,以前是贪官的那家里肯定有钱啊,在没有抄家的时候,来一趟哪次不是百八十两的好处?抄家了之后,也就一二十两的问题。   因为要的再多,他们估计也拿不出来了。   所以得降价啊!   还有就是东西,送进来的东西,狱卒们一般都有一份,比如说送进来给犯人一只烧鸡,可能得给狱卒们两只,不然这烧鸡到了犯人那里,估计就剩下鸡骨架了。   不过狱卒们更想要的是银子。   所以这“好处”啊、“红包”什么的,真心是不少。   而且能惊动京里的大案要案,哪个不是牵扯到人命、或者是巨额金钱?贪官污吏的那种,他们要的更狠。   现在丁田问了,他们要怎么说?   说真话吧?以后还有他们的份儿吗?   说假话吧?可这纸,也包不住火啊!   “你们不说,我来说吧!”丁田又抽出一张纸。   好么,铁青年跟海宁的嘴角都有些抽搐,昨天,丁田就是抽出来一张大纸,将他们俩摆平了。   现在,他想摆平的是四个大牢头儿。   “以后探视,按照这个来!”丁田将纸张挂了起来。   上面规定,初一十五可以探视,但是要排号,排好队,探视的时间,统一一刻钟,不许外人递东西!   “这……不许传递东西?”众人傻眼了。   “牢里有吃有喝又有穿,要什么东西?私下传递什么?都是犯人了还享受什么?”丁田道:“而且仅限犯人的直系亲属,知道么?直系亲属,也就是,只限犯人的父母、夫妻和儿女来看望,什么大姨子、小舅子的就算了,那都不算直系亲属。”   丁田的规矩特别多,而且特别大!   进来的人数,最多两个,多一个都不许,东西不能传递。   其实丁田还想将犯人的待遇统一一下,不需要搞什么特殊化,像是那个什么江南总督、云南巡抚的,还是算了吧,这里是牢房,又不是他们家后花园。   不过,这个要慢慢的来。   今天先看一看探视的规矩。   “那……。”其他人见上头都没提钱的问题,这种好处,谁拿?还是,丁大人自己拿?这胃口可有些大啊!   丁田乐了:“每次探视,可以打赏,但是打赏多少,随意。”   他说了可以收钱,但是又让人在门口立了个放赏钱的箱子,箱子挺大,没说放多少,给一个铜板也可以,给一锭金子也要,反正是打赏随意。   这种钱,丁田其实也不想收,但他要是不和光同尘,日后这帮人肯定会记恨他。   赏钱,得拿。   但是拿了之后怎么分,也需要考虑一二。   以前,自然是牢头儿们吃肉,狱卒们喝汤。   劳役们虽然也有点好处,但是肯定不多,谁让他们只是帮工的呢。   而这次,丁田打算人人都沾点好处,不患寡而患不均,他要打破这些人的固定习惯。   “大人,这……?”四大牢头儿有些坐不住了。   这可是好大一笔收入,丁田大人难道是嫌弃他们了?他们没有及时投效,结果丁田大人收下了铁公鸡跟海胖子,本身王奎跟金不换就是他的人,这么一算起来,他现在要清理的就是他们了。   以前是他们吃肉,别人喝汤;现在轮到别人吃肉,他们喝汤了。   “先去让人探视。”丁田指着后头的会面房。   会面房,是丁田专门空出来的地方,中间有隔开的栏杆,犯人在一边,家属在另一边,中间隔着三米远,说话都得大点声,不让他们有肢体接触,更不许狱卒离开房间,狱卒就在犯人身后站着。   中间一个小香炉,插上一根香,这根香点燃后,烧完,会见就完事了。   一共二十间会面房,派了六十个人维护稳定,提犯人出来,再把犯人送回去,两个狱卒押一个犯人,每一个犯人出来的时候,必须带着脚镣和手铐,谁都不能例外。   在会客间,可以去除手铐,但是不能去除脚镣。   重刑犯不可以去除手铐和脚镣;死刑犯的探视时间,是别的犯人的一倍。   人都要死了,还有什么限制呢。   “是,大人!”四个牢头儿打算好了,全力支持大人的差事,或许大人会看在他们这么勤谨差事的份上,对他们……网开一面?   于是这一天,来的人莫名其妙,东西不收,人可以进去,但是必须是犯人的直系亲属。   父母,夫妻,儿女。   什么哥哥姐姐、弟弟妹妹的都不许。   更何况什么小妾进去伺候的,找窑姐儿什么的,都在外头等着,来的不是直系亲属的,就只能不让进了。   另外,不吃拿卡要了,只看情况,赏钱箱子准备好,往里头塞东西就行了,谁家给的多少,没人统计,也没人规定要给多少。   “这……这要给多少啊?”一个老妇人问旁边站岗的狱卒:“老妇人这里只有二十两银子   每次来,老妇人都是勤俭的留下点打理的银子,可是家里的开销也大啊!   “给多少都行,看赏,而且不记名,你给的多,就多一些,给的少,就少一点。”狱卒自己也没办法,以前一到初一十五,大家都争着抢着来门口执勤,现在却没什么动力了。   上头还非要他们和颜悦色,给一两跟给一个铜板的都一个待遇,都能进去探视,就是看时间安排了。   像是那种放小妾进去伺候一天老爷的事情,已经是不可能了。   但是非要父母来见面的,没有父母可以见夫妻,就算夫妻不在了,还有儿孙呢,对吧。结果来了的人里头,一半以上都没进的来!   “不能通融一下吗?”其中一个管事膜样的人擦着汗道:“这规矩也是第一次听说,这都不知道……。”   还有认识里头的人的,将人约出来,想让帮忙求求情,起码这次让见一见。   下次再请太太、或者是少爷、孙少爷的过来探视,因为这次来的是管家、管事的或者是下   人。   丁田知道外面的情况,好几个人来他这里,在他门口晃悠了好多次,但是不敢跟这位开口   还是丁田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叫他们进来:“说吧,什么事儿啊?”   “大人啊,你这里规定一出去,外头来的人里头,半数以上都进不来了……。”佘老大认识的人最多,请托的人也最多:“他们都说,下次一定让直系亲属过来,这次……能不能让他们见一见?”   “见一见啊?”丁田摸了摸下巴:“那行吧,这次给你们一个面子,另外,赏钱让他们看好了,往箱子里给我放,如果不放,下次就是犯人亲爹妈来了,也没用!”   “是,大人!”这个小小的甜枣,让这些人觉得倍儿有面子。   兴奋地出门去了。   这次探监会面,不少人都是拉着东西来,又拉着东西回去了。   人是见到了,可东西没送进去。   如今正是天气冷的好时候,没有厚实的棉被,怎么过冬?   不少人都担心,老李的犯人们其实觉得还好啊!   自从那个丁田大人来了之后,他们吃的饱了,如今,也穿得暖了,就连被褥都换了新的,还有热水澡洗,虽然把头发给剃了,但是牢房里瞬间就干净了,以前的虱子跳蚤什么的,现在都没有了,今天探视的日子,牢房里更是趁机撒了不少药粉,驱虫的,药老鼠的,还有挨个堵   老鼠洞……。   牢房里的火炕也每日烧的热乎,以前铺炕用的是稻草,现在铺炕都是崭新的竹子坑席。   新的被褥和枕头,还有新的厚实的囚衣跟鞋子,这帮犯人一个大子儿都没花,每次更新都有人说,是新来的丁田大人要求的,就连菜都好多了。   以前一个月也才吃上点油腥,可现在,每旬都吃两顿。   一旬十天,每隔四日吃一顿红烧肉,初一十五也要吃一顿红烧羊肉。   每天早上都要喝一碗羊杂汤,虽然吃的是大饼子,窝窝头,偶尔来顿两合面馒头。   这几日都在掰着手指头算计时间呢。   有几个犯人其实有点风湿病,以前疼着只能认了,忍一忍,现在,金不换给他们在膝盖上敷了炒热的粗盐,每日他们比别人多一碗羊杂汤,为的是驱寒。   忙绿了一天,晚上丁田下差都有些精疲力尽了,昨天在王府里就折腾的半宿,今天更是没睡个午觉,都有些困了。   丁田默默的坐在马车里打盹儿,结果到了家里发现,隔壁那边有点动静。   像是在拆房子!   “隔壁怎么了?”来迎接他的是如今他家的管家王老乐,这位老管家将家里管的井井有条   “隔壁好像是要卖房子。”老管家道:“因为家里老人去世了,几个儿子分家咧。”   “哦。”丁田没多想,就下了车,进屋里,换靴子、更衣、洗漱,舒服的坐在了坑上:“晚上吃什么?”   大冷天的,唯有食物才能让丁田热乎起来。   倒是今天晚上,有不少人家都在谈论丁田。   第二天是丁田休沐的日子,王佐大摇大摆的以王驾到了丁田家,整条街又开始戒严了。而在吏部,有人正在翻找丁田的卷宗。   “你干什么呢?”有人看那个书吏。   “我找个卷宗,找不到了呢?”其实好几个人一起找。   “那边还有一些,你们去看看吧……。”吏部的人,卷宗也不少。   尤其是管理这个官员升迁调动之类的,更是麻烦的要命。   “找到了!”其中一个人在另一堆卷宗里,终于找到了丁田的卷宗。   好几个人围了上来:“一起看看啊!”   彼此相互看了一眼,原来都是“受人所托”找丁田的资料。   这群人对着卷宗标号,又去看了丁田的官评调度。   当丁田的官评调度,打开之后,众人傻眼了……。   半晌,才有个书吏咽了咽口水:“那什么,我找错了。”   “哦哦,我也找错了!”其他的书吏,一哄而散。   剩下那个书吏,手里哆嗦着将东西放回去,卷宗更是收拢了起来……他们都是在吏部干了半辈子的人,自然知道,这里头的一些微妙所在。   而外面,有好多人都在等他们的消息。   丁田则是惊喜的看着过来的王佐:“你怎么来了?”   这么大摇大摆的来这里看他吗?   “来看你么……。”王佐上前,拉着人进了屋里。 第三百一十五章 整顿大牢   王佐是在丁田家住下的,很是开心的样子,还让丁田给他做饭吃。   “我这手艺,可普通啊!”丁田乐了:“想吃啥?”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王佐倒是好养活。   “那好。”丁田去了厨房,挑栋了一下食材,做了个葱爆羊肉,酱炖豆腐,去菜房踩了点菠菜,打了个蛋汤。   这就算是完事了,而且盛菜用的都是粗瓷大碗,丁田家就没有什么精致的碗筷。   丁田的饭菜也不精致,味道……也家常。   当饭菜端上来的时候,王老乐全家都傻眼了!   从小到大,看到王爷吃的用的无一不精致,结果这粗劣的食物一端上来,他们全家都有将东西端下去的冲动。   可惜啊,王佐就喜欢这样的家常味道。   尤其是丁田的酱炖豆腐,全王府的人都知道,王爷不吃大酱的,小时候大概是吃的,在王爷十二岁的那年,出门去打猎,回来后就不吃大酱了。   甚至闻不得大酱的味道。   因为闻了会恶心,反感。   整个王府吃酱都偷偷摸摸的,吃过了大酱,还得漱口,身上不能带大酱的味道。   幸好,宁王太妃也不爱吃酱,不然她每天搞得后院一股大酱味儿,王爷还活不活了。   不过现在,田少竟然给王爷端来了酱炖豆腐!   更让他们全家吃惊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的是,王爷吃的非常……开心。   丁田家里今天晚上的主食是二米饭,王佐跟丁田一人一大碗,丁田用自己的筷子,还给王佐夹了一筷子羊肉片儿:“大冬天的吃点羊肉暖一暖。”   这不该是用公筷夹菜么?   只有自家人,只有小户人家,才会用自己的筷子,给自己家人夹菜,因为是自己家人,所以才不会忌讳什么,同样是自己家人,所以才不会嫌弃。   可是……王爷一直都是用自己的碗筷的人。   就算是亲如奶娘,王奶娘也没用自己的筷子给他夹过菜。   他们全家这次算是彻底的看明白,田少在王爷心里的地位了。   吃过了饭,俩人在外溜达消食,王佐给他讲了一下京中官场上的事情,丁田茅塞顿开。晚上没滚床单,但是王佐抱着丁田睡的……。   第二天甚至还目送丁田去上班,看的丁田有些一头雾水,这么殷勤干啥?   而丁田上了差之后,好么,钱箱子就放在他的门前,这里是昨天打赏的钱。   箱子很高,口不太大,但是深啊!   手从开口伸进去,摸不到里头的银子,开口那里有一道锁,钥匙在丁田这里。   丁田看到门口晃晃悠悠过来过去的几个人,乐了:“行了行了,来了就进来,我们自己人   ,我不会罚你们。”   众人这才讪笑着进来:“大人……。”   实际上,大家看的是赏钱箱子。   丁田也不多说,打开了赏钱箱子,好么,里头几百个赏钱的荷包,红包,香囊之类的东西   丁田坐在厅堂里的地摊上,招呼四个牢头儿:“过来一起把银子数一数。”   众人不知道他这是啥意思,只好坐在那里,跟他一起数钱。   大小的金银裸子不少,当然,荷包也不少,而且一个个的都是绣工精致的那种,不是随便糊弄的,最后数出来了,几百个犯人,有一半都来人看望,尤其是犯官那边,来的人都给的钱不少,除了现金,还有银票。   这都是出手大方的主儿。   快十万两的银子,王奎在打算盘,最后得出的总数。   看着挺多的,但是这是哪里?这里是刑部大牢啊!   几百个来探视的人,一人给点就差不多了,何况有的人出手大方,一次给个千八百两的银票,都很小意思。   丁田心想,怪不得这帮人这么在意这赏钱,实际上,众人这次给的很多,因为听说新来了一个司狱,不给多了怕打点不好,里头坐牢的人遭罪啊。   不管是在什么时候,犯了法的人都让人看不起的,不过在现代,监狱里有监管机构,也有监督人员,实行的是人性化管理;古代就不一样了。   在古代,牢房里的黑暗,是你无法想象的,丁田没见过,但是丁田在原主的记忆里,翻到过原主父亲跟他讲过的一些事情。   所以丁田才想着清理牢房,别人的牢房他管不了,但是自己的这一亩三分地上,他还是说了算的。   数完了银子,丁田开始在单独的公账上记录了一笔,他接手的时候,公账上就剩下了不到一千两银子。   可是丁田知道,这些只是留下用来应付他的,要说能剩下多少?   肯定剩下的比这个多,可是他不当一回事,反正他来了,什么都是一刀切。   这也是为什么,他进了京,王佐就让他拖了一下时间,宁愿在家忙活家事,也要晚点去接手差事,一个是给一些人时间,让他们做出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另一个则是有一个空白期,日后真有事情了,也好有个理由。   他本来不太懂,昨天王佐来了,跟他分析了一下,这才明白过来。   今天就更清楚只要干什么了:“我呢,不是吃独食的人,但是,也不许别人吃独食。”   众人精神一振。   丁田写写画画之后,出了个表格,上头有分配的名单。   他呢,是按照等级来,拿最多的当然是自己,第二多的是管事们和牢头儿,剩下的是狱吏,然后是狱卒,最后是杂役,连扫地的大妈、倒垃圾的大爷都有一份。   当然,越往下,这分到的钱就越少。   但是连扫地的大妈,倒垃圾的大爷,都分到了一个五两银子的红包。   其他人就更多了,而且丁田是账目公开,他用的名头很简单,这是犯人家属给的赏钱,分完了之后,还多出一千多两银子,他就存在了公账上,公账的账本他做得很大,而且谁想查账都可以,哪怕只是看一眼,也可以。   他的账目公开,说的很清楚:“这钱呢,不是我的,是我们大家的,每个月剩下多少,都留在账上,过年的时候,给大家发点钱,买点东西分一分,都可以,谁要是想私自拿这笔钱,那是不可能的!大家都看着呢!”   四大牢头儿没想到丁田会这么干。   他们本次分到的银子,跟以往少了两成,但是这笔钱,却是公开透明的,他们拿了也能光明正大的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因为丁田把这笔钱公开化,合理化了。   虽然钱少了,可他们自由了,拿了也不再怕烧手。   可是,丁田将钱平分下去,全大牢的人都有份儿。   以前他们自己拿大半,还得留一份交公账上去,不然公账不好看,剩下的分给狱吏,由狱吏分给狱卒们,杂役什么的,最多分个一二两银子,哪像这次分到了五两之多。   更有一点,丁田这一手使出来,简直是明晃晃的收买人心。   跟了这样的一个顶头上司,谁不乐意?   何况账目公开,以后谁都不能多贪多占,分钱也公平,这以后还有他们什么事儿?   估计这次事后,丁田大人一句话,那些人还不得跑的飞快?指东不敢往西去,让撵狗都不会去追鸡。   他们的优势,已经被消除了。   就这么一件事情,他们就对丁田彻底的心服口服。   有肉大家一起吃,有钱大家一起花,人心再次被牢牢地攥在了丁田的手里。   丁田算是捋顺了这个牢房,不过又有新人送来,少了点,只有三个,安排在一排牢房那里,依然是收拾一顿卫生,关起来。   金不换的药粉配置完毕,挨个牢房里撒药,在边边角角那里又清扫了一遍。   牢房里空前的干净,犯人们虽然被剃了头发,但是头发总会长出来的,另外,丁田开始整理牢房,豪华间什么的,统统撤销!   “不是啊,大人,那个豪华间啊,都是人家自己家里人送来的摆设,不是咱们给买的……也没权利收回……。”这里头,最倒霉的就是程二双,他那里的豪华间啊,贵宾间啊,都是一   些犯官们住的,他们都是住的雅间,单间。   家里有钱的人,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   往牢里送小妾伺候的,招花魁喝花酒的,找窑姐儿唱小曲儿的……。   以前程二双没少办事卡钱,自然发家致富,可是现在,麻烦来了,上头要取缔“特殊待遇”,可怎么取缔?   东西都是犯人家属自己带来的,不是他们牢房里的啊!   “那简单,自己带来的是吧?”丁田早有准备:“既然是自己带来的,那就让谁带来的谁带走,走的时候,自己搬着走!”   程二双脸上苦的都能滴胆汁儿了。   这牢房被丁田攥在手里,他的位置是稳了,可闻四嘉不甘心啊,尤其是他对手下人也不怎么样,死囚牢油水少,人都要死了,谁还会多花钱?   倒是丁田大人,不愧是当司狱的,分钱就是痛快。   所以丁田现在在刑部大牢里,真正的做到了说一不二,以前他的话,可能有人阳奉阴违,也可能干脆就指挥不动人。   现在不同了,丁田一句话,这帮人跑腿儿都飞快。   闻四嘉的手下也是如此,他们对闻四嘉早就不满了,闻四嘉有功名在身,自诩读书人,清高自持,又不体恤下属,这次好了,有他没他,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们有司狱大人在,牢头儿不是不可替代的存在。   闻四嘉傻眼了,更着急了。   没办法,闻四嘉下差之后,刚分到手里的钱,都带了去,在一家高级酒楼的雅间里,他见了一个人,奉上了一封银子:“事情怎么样了?”   “难!”那人摇头,银子收下了,告诉闻四嘉:“那人动不了。”   “为什么?”闻四嘉又拍出几张银票:“买这个官位要多少?说个数,或者看看能不能活动活动?”   “不是钱的问题。”那人道:“吏部有他的卷宗,以及官评调令,上面并非蓝批……。”不一会儿,闻四嘉失魂落魄的从酒楼里出来,脚下几乎拌蒜,他的车夫扶他上了车,将他拉了回去。   回到家里,他就有些唏嘘了。   丁田的官评调令,不是蓝批,别人或许听不懂,但是他明白。   蓝批是内阁的几个阁老批复的,是官批,为了凸显与众不同,内阁阁老的批复用的是一种罕见的蓝色墨汁儿,所以叫“蓝批”。   不是蓝批,那就是……朱批。   全天下用朱批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皇上!   御笔朱批,皇上用批复奏折的墨汁儿,是加了朱砂的,朱红色。   同样得到了答案的还有好多家,这些人都心惊了一番,一个区区六品官,竟然是皇上亲自调进京的……。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另外,提前祝大家中秋快乐   I 第三百一十六章 冬日的京中轶事   一二品的官员,惊动皇上是正常的,三品也会被皇上挑选一番,最多四品,其中出挑的官员,也会被皇上关注一二。   实在是朝廷的官员很多,大小官员十万多个,其中有四万多是在京中。   其实,这些官员,对于整个天下来说,还是很少的,这都不算那些八九品的不入流的官员   们。   亿万黎民的治理,就指着这些官员们呢。   还有军中,如果算上军中的大小将领们,估计就有几万个官员……几万个大小官员,皇上不可能挨个都看重,他只看重高官,高官看重小官,小官看重小吏……以此类推下去。   这就是人治的弊端。   可同样的,这个弊端,却是让丁田的身上,披上了一层防护罩,朱批的官员,那就是得到了皇上的看重,蓝批的都是正儿八经的公事公办。   丁田在牢房这边等了快半个月了,天都下了两场大雪,三场小雪了,竟然也没人来找他闹事儿。   牢房里的人想叫个窑姐儿啥的,此事已经在他这里消失了。   别说窑姐儿、花魁了,就连杂役家的孩子,都不许进门了。   杂役在这里干活可以,但是你带孩子来是个什么意思?牢房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上差还要带孩子来,也不怕孩子学坏了。   其实杂役们带孩子来,多半是为了混一顿饭吃。   不过丁田给他们分了钱,足够买了粮食在家里做饭给孩子吃了。   牢房越发的稳定了,而半个月的探视时间,又要到了,可是丁田有些纳闷儿了:“他们怎   么不闹了呢?”   这些日子,丁田对任何一个犯人都没有多加关照,所有的人犯,都是吃一样的东西,没有特意给谁单独做饭。   伙房的海宁也不敢吭声。   以前哪个犯人点个菜啥的,他也能搂点油水,当然,他会做人,得了的钱,厨子、帮厨的都能分一点。   现在不行了,没有外快了,而且伙食丁田也有规定,早上的一碗粥,要插筷不倒!   中午的两个窝窝头,要足够大,且不能都是吃粗粮,两顿粗粮,吃一顿白面或者是大米饭,然后又是一顿杂粮,再吃两顿粗粮。   菜,其实也就普通的土豆白菜萝卜这种,不过丁田让人腌制了辣白菜,算是新添的一道小菜,因为是冬天,冷得很,丁田让厨房每日宰杀五头羊,熬羊汤,这上千口子人,吃五只羊,分到个人头上,可不就剩下几片羊肉一点羊骨头,一大碗汤么。   逢十就买两头牛肉,草原上养的肉牛,非耕牛,宰杀之后,煮牛肉汤喝。   一大碗汤里头放五六片牛肉,丁田管理的监牢,不许有狱霸出现,以前什么样他不管,敢有狱霸,他是宁愿打死没商量。   所以牢里的人大冬天被丁田养的不错,甚至丁田还看到有狱卒用炭笔在写字。   “你这个笔不错啊?”丁田看到自己搞出来的东西,能方便大家,还挺自豪。   “哦,这个啊,这个叫炭笔,听说是一个小官发明的,为的是方便写字或者记录东西,这东西不用墨汁儿,也比毛笔好上手。”狱卒还挺热情:“现在我们这不是都认识字了么?用这个写写字,写的不好。”   “写的不好,就好好练,起码要认识字。”丁田心里很高兴,看到狱卒写的字,扭扭歪歪,稚嫩的很,不过他知道这个时候需要的是鼓励,而不是嘲笑:“日后就算不能考状元什么的,起码教导自家孩子认字没问题,以后看个文书也不用费劲了。”   跟狱卒聊了聊,丁田到了自己办公的地方。   他知道,王佐在默默地推广炭笔,但是不能跟他扯上关系,这种具有影响力的改革,不是他一个小人物能顶替的了的,所以……他只是有些感慨,并不介意。   反正实际上,炭笔也不是他发明的……。   丁田这边捋顺了,天气也进入了冬月,眼看着第二次探视就要开始了。   晚上丁田请头头脑脑们去吃饭,在京中有名的一家有名的山东鲁菜酒楼里用,丁田亲自点   的菜:干蒸劈晒鸡、油炸烧骨、烧脏肉酿肠儿、黄炒的银鱼、银苗豆芽菜、春不老炒冬笋……都是鲁菜的代表,荤素搭配。   四个牢头儿,四个管事的,加上丁田,以及一位账房,十个人,坐在一个包厢里,其实大家都眼巴巴的看着丁田,现在这些人,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都对丁田是言听计从了。   “我就纳闷儿了,他们怎么不来闹了呢?”丁田扫了他们一眼:“谁说说?不是说,他们不好惹么?”   丁田越是这样说,四个牢头儿越是胆战心惊,本以为会拿人来压丁田,结果丁田还盼着人来压制他?   卧槽!   幸好没人真的蹦跶出来,跟他唱反调,不然非得被他当成娃样子,给收拾了呀。   他要是不说还好,这么一说,四个牢头儿更老实了。   倒是王奎,他说了两句:“也不看看这牢房里,是谁说了算?你刚来,他们都摸不清你的脾气,自然是不敢乱来,能在京中为官的,那一个个都小心翼翼,谨慎的很,这地方的人,关系网非常复杂,一个惹不起,牵连的可是全家。”   “是吗?”丁田摸了摸下巴:“我看起来还是个大人物咧?”   他从来都以为自己是个小人物来着。   “你是刑部大牢的第一把手,当然是厉害的大人物了。”金不换笑了:“他们不找麻烦也   挺好,一个月,不是将牢房管的挺好的吗?”   尤其是在人文关怀方面,丁田做得很好,他一视同仁,能拔尖的犯人毕竟是少数,多数犯人还是很老实的,这可是刑部大牢,全国顶尖的监狱之一。   又是在京中,谁敢扎刺儿?   牢里头的手段那么多,无声无息的弄死几个犯人,上报个病亡什么的,不要太简单。   所以丁田说什么,他们就得照做。   这样一来,手下老实了,犯人们也消停了。   于是,这顿饭也吃的非常顺利,几个人都说了两句,总之,没给丁田找一点麻烦。   谁知道丁田回到家里,又看到了王佐,在他家。   “你这两天,怎么这么清闲?”丁田跟他一起进了屋,有点好奇,这家伙刚回来的时候,那么忙,这次怎么这么清闲了?   “我呀,是为了躲事儿。”王佐抿嘴:“我舅舅家,闹腾的很。”   “你舅舅家怎么了?”丁田想了想,没听他提过舅舅家啊?   “也不是我亲舅舅,是长春侯府。”王佐想了想:“你知道的吧?”   长春侯府?   丁田回忆了一下:“哦,知道。”   “他们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看上了春阳大长公主的外孙女儿,姚家的二小姐。”王佐道:“人家没看上他。”   “不是,我好像听你说过,长春侯府好像就一个子嗣吧?这嫁过去,妥妥的当家少奶奶啊!”丁田打住他的话:“姚家……应该是春阳大长公主的女儿家吧?”   “是,春阳大长公主的女儿,就是封的郡主,那位郡主算是我的舅母吧!我舅舅家是国公府,娶了江东郡主之后,夫妻和睦,生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女儿早就成亲,随夫君去了西北任职,二女儿是最小的孩子,从小金尊玉贵的养着,又在春阳大长公主那里很得宠,听说连那个女兵营,我这个二表妹也管过一段时间,是个活泼好动,又非常懂事的女孩子,她也出入过好几次宫中,连皇上皇后都见过,说她是个好孩子。那眼界高着呢!”王佐道:“从小就说过,要找一个大英雄做丈夫,就长春侯府家那个家伙,软塌塌的,看得上他才是怪了!”   “本来,我舅母看中了端王,你知道的,端王是个领兵打仗的大英雄,姚二小姐最喜欢这样的了,这还没说亲事呢,长春侯府的人就上门了!”王佐撇嘴:“还想让我当这个媒人,怎么脸那么大呢?”   “长春侯府……是你那继母的娘家吧?”丁田想了一下,才记起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   “可不是么!”王佐道:“我要是回去,我那继母肯定是要让我带她去大长公主府提亲的,我才不去!”   他除非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掺和这种破事。   同时,他不仅没掺和,还派人去送了信给春阳大长公主,虽然是外孙女,但是因为姚二小   姐长的最像春阳大长公主,不论是脾气还是秉性,都是万里挑一的好闺女。   配那个小子,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王佐抱着丁田蹭了蹭:“这两天就在你这里住了。”   “好么?”丁田拍了拍他的头:“住在我这里,不会招惹闲话?”   “不会,我将你对门的宅子,买了下来,都收拾好了……嘿嘿嘿……。”王佐心情大好:“我也算是置办了个外宅……虽然里头啥也没有。”   丁田被他逗笑了:“你又在附近买房子了?”   真有钱啊,到处在帝都买房子,绝对是大款级别。   王佐在这里住了下来,每日都在丁田家,跟他在一起吃饭,睡觉,倒是外头,丁田的工作越发的顺利,在第二次探视的时候,果然,来的都是直系亲属,丁田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   蒋明海这些天过的可憋屈了,以前的好待遇都没有了,上次来的还是他们家的大管家,结果东西没送进来。   这半个月,他吃的都是什么东西?还有,小妾也不放进来伺候他了,想要个花魁跳个舞……抱歉,没有!   头一次送来的饭菜那么粗糙,他根本就吃不下去,第二次是他饿了,不得不吃……他出身大户人家,从小锦衣玉食,是家里乃至全族的骄傲。   当官了之后,因为他不缺钱,少数钱财他看不上,大量的钱他也不敢收,倒是得了个清官的名声,要不是他儿子……他上面的人不会不护着他,他也不至于被罢官去职,关进了大牢里   他从来没有吃过那么粗劣的食物,这次本以为能见到心爱的小妾,结果来的是他家的黄脸   婆。   蒋夫人看着眼前的男人,眼泪哗哗的流,前几次探监,来的不是家里的小妾,就是外头的花魁,女人么,只有那么几年的好年华,蒋夫人在生了个儿子之后,就很少跟丈夫过夫妻生活了,就算初一十五,也只是盖着棉被睡觉而已。   家里出了如此大事,她是真的没了心情,那些小妾们还一个个跟她互别苗头,这个时候了,还有心思争宠?   来牢里伺候老爷,是个好活儿么?   “哭什么哭?丧气不丧气?”蒋明海一看到他这个黄脸婆就心烦:“让家里的明艳、娇娇的过来伺候我。”   蒋夫人的心,顿时就冷到了极致。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一十七章 探监的百态   都到了这个时候,老爷还想着那几个小妖精?   “老爷,不行啊!”蒋夫人擦了擦眼泪:“如今只限直系亲属见面,东西不让递,小妾通房丫头之类的就更别提了。”   “你不会花钱疏通一下吗?”蒋明海气呼呼的道:“以前都这样,衙门口朝南开,使了银子,什么事情都都能办到。”   蒋夫人心里生气,但是到底多年的贤良淑德,语气和缓的道:“家里也没有多少钱了,你这一进来,上下打点,加上还要存下给你的脱罪银子……真的没多少了。”   其实并不是,蒋家当年也是一方富庶人家,蒋明海当了官之后,虽然他不贪污,可他的亲眷族人,不代表就没收好处。   一些事情只是打个招呼就行了,蒋明海都不用亲自出面,自然就有巴结他的人,替他的亲眷族人办好了。   蒋明海听了这话,顿时一嘻:“家里的钱,都花光了?”   “还有一点,京中生活不容易,家里不仅有孩子,还有你那十八房的小妾,一个个每个月都要十两银子的零花,还有各种胭脂水粉,绫罗绸缎,山珍海味……。”提起家里的那群小妖精,蒋夫人的脸色就不好看了:“你都不在家,也不知道她们打扮了给谁看?”   蒋明海脸色也跟着变了:“都说了送来伺候我……。”   “你当我不想的么?那也得人家让啊?”蒋夫人这次说话声音大了很多:“家里已经乱糟糟的了,你就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现在还不知道上头怎么办你呢,是流放,还是充军?到时候,去哪儿都得花钱!”   意思很明显,家里现在没了官儿当,就得攥住钱。   “你怎么变得这么俗气?”蒋明海哀叹:“我虽然罪名是重了点,可我也……也是……你下次让橘红过来!”   橘红是蒋明海喜欢的一个小妾,据说还是上头的大人物送给他的,在府里的地位非同一般,连蒋夫人都不敢随便收拾她。   “人家说了,除了父母、夫妻和子女,谁都不让见。”蒋夫人脸一板:“橘红连如夫人都不是。”   如夫人,就是蒋明海这个级别的官员,正式的妾室。   橘红出身不行,是蒋明海靠山家里的艳婢,在蒋明海去靠山家里走动的时候,一眼看中了,多看了好几眼,就被靠山善解人意的送给他当“端茶倒水、暖床叠被”的妙人儿了。   “你让橘红过来一趟,多塞点钱,我的事情比较复杂,让她帮忙传个话回去,让那位捞我出去。”蒋明海拍了拍桌子:“要想我东山再起,就靠她了!”   “哦哦,好,好!”蒋夫人忙不迭的点头答应了。   当惯了高高在上的两江总督的诰命夫人,再让蒋夫人当个平民老百姓家的当家主妇,哪能习惯呢?   如果丈夫能东山再起,那她也就能再当诰命夫人。   俩人说话的时候,并没有避讳狱卒,因为他们从来不把狱卒看在眼里,觉得这是下等人,连看一眼都觉得浪费眼神。   倒是两个狱卒,老成持重,俩人说的话他们都听见了,但是就当自己是个会呼吸的装饰品,就不吭声。   因为丁田大人,就在中间的那扇窗户底下,听着呢。   丁田这探视房间设计的非常巧妙,俩人中间隔着三米宽的桌子,还有小围栏,无法肢体接触,更因为离得远,说话小声根本听不见!   逼得他们不得不大声的说话,这也从侧面导致很多人有些敏感话题根本就不敢说出口。   当然,也有像蒋明海夫妻俩这样的,不当狱卒是人看待,毫无顾忌的在他们面前说些话。   却让丁田听了个正着。   跟丁田一起的还有金不换。   “你打算怎么办?”金不换是知道的,宁王殿下说了,让田儿注意一下这个蒋明海。   “下次半个月之后呢! 奇*书*网 *w*w*w*.*qi*su*wang*.*c*o*m 那个时候,是本年度最后一次探视的时间了,过了腊八就都忙着过年了。”丁田一呲牙:“年前最后一次探视,来的是个小妾?你认为我会让人进去么?年后开   笔,也得过了二月二吧?过了二月二,烧过了猪头肉,再探视,新年第一次探视,来个小妾?那蒋夫人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年终和开年,来看老爷的都是小妾,正室夫人死了吗?   显然,现在的蒋夫人还不知道,腊月里只有一次探监的机会。   那就是腊月初一,因为过了腊八,所有的衙门都要准备过年了,根本不会在腊月十五的时候让他们探监。   不过蒋夫人真是大方啊,一次添了一封银子的赏钱,还说他们牢房办得好。   只要能不让那几个小妖精进来牢房跟老爷寻欢作乐,她就高兴!   没办法,如今老爷没了差事,家里的进项全都停了,如今吃老本呢,老爷要是一旦……家里的钱财,可都是她儿子的!   丁田也觉得蒋明海有点太能作了:“他一天没女人能死啊?”   “你这就不懂了吧?听说这位蒋大人,可是出身书香门第,富庶之家,讲究的就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牌面儿,没有风花雪月的消遣,你光让他在牢房里干靠啊?”王奎道:“他这半个月,已经是极限了。”   “那就让他突破极限吧!”丁田扭头就走了。   到了下一个会面房间看了看,探监的是这个犯人的父母,老头儿老太太都穿着富贵,只是神情樵悴:“儿子啊,你在这里怎么样啊?案子判下来了,斩监候啊!”   斩监候为“斩立决”的对称,是指对于判处死刑的罪犯,不立即执行,而是监禁起来等候秋审或朝审复核。   古代对砍头的罪名是非常慎重的,需要经过复核,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等几种情况:情实即罪情属实,立即执行;缓决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稍小,留待下次秋审或朝审时再审核;可矜即案情属实,但情有可原,减死,留养承祀即情节虽重,但父母、袓父母年老无人奉养,免于死刑。   显然,里头的这位,不是独子,所以不能免刑。   “爹,娘,你们为什么不把大哥过继出去啊?过继出去了,我就是你们二老的独子,我就能免刑了啊!”犯人有些不耐烦,急的语气就不好了:“我还没成亲……。”   “够了!”当父亲的一拍桌子:“谁让你从小不学好?还跟那些二流子混,在大街上扯着人家大闺女不撒手,逼得那闺女跳了河……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生了你这么一个畜生!”   丁田目瞪口呆!   还是王奎,他管理案卷卷宗,这些天没事儿就看一些资料,几乎所有的犯人他都能说出个子午卯酉:“这个人叫刘子旭,他是刘老板家的二少爷,刘老板是做酒楼起家的,在京中算是有点名望,家里三代人累积的善名啊,被他二儿子给毁了,这个刘子旭不爱读书,更不爱做买卖,每日里招猫逗狗,倒是知道京里贵人多,不敢在京中_瑟,就在老家,京畿境内的隆武县耀武扬威,结果一次在县城里见到一个漂亮的大闺女,跟几个地痞流氓上前拉着人家的手不让走,那大闺女吓的直哭,他还说要纳人家为妾,那闺女是个死心眼儿,已经在家订了亲的,被逼无奈,直接跳了河……淹死了!因为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发生的事情,那几个地痞流氓的直接就被那闺女家的兄弟们,加上愤怒的人群打死了,原来那闺女是跟着兄弟们进城买针线的,八个兄弟就这么一个姑娘,家里人如珠似宝的看着,没想到被人给逼着跳了河!当时这小子身边有几个打手,这才拼死护住了他,最后就剩下他一个,被官府羁押,上报到了京中,押解进京,被判了个斩监候。”   因为这个案子太恶劣了,又发生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想徇私都没办法徇私,而且当地对此事也民意沸腾,议论纷纷,官府也要考虑一下民间的风言风语,何况事情发生在京畿的附属县城里,虽然不是在京城,可也在直隶的地界上。   “我那也不就是开个玩笑吗?谁知道那女人想不开,会跳河啊!”犯人还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是拉着她的手而已,大不了我纳她为妾……。”   他父亲甩开袖子,起身就走。   “老爷,老爷……?”老太太站起来,颠颠的跟着老爷子走了,也没回头看一眼儿子。   “咋回事?”丁田问王奎:“这好歹是爹娘啊?”   “你不知道,这小子啊,其实不是刘老太太去生的,这里头啊,   的话来讲,就是非常狗血的故事!”王奎是个天生的爱八卦的人:‘   有着一个非常……按照你‘话说这刘老爷子不是有钱   么?年轻那会儿也是有名的富家公子哥,这刘老太太跟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后也恩爱   了两三年,可她那个来看她的表妹,也看上了表姐夫,这一来二去的吧,刘老爷子当年也是年轻气盛,喝多了点,跟表妹滚到了一起,刘老太太当时大儿子才三岁!表妹没了清白,自然是要表姐夫负责,这事儿没闹出来,但是私底下大家都明白,这表妹就没安好心啊,果然,进了门之后,表妹成了妾室,心里不舒服,总想干掉表姐扶正,结果表妹有了身孕!刘老太爷当时还想着娥皇女英呢,但是刘老太太心里不服气啊!惯着表妹,那真是各种好东西给表妹进补……结果给补得太好,孩子太大,生的时候生不出来,差点闹出来一尸两命,结果孩子生出来了,表妹大失血,香消玉殒了,于是,这刘二少爷从小就放在刘老太太名下,外人都以为是刘老太太生的,实际上,不是!刘老太太会装好人,对二少爷从小就娇生惯养,惯的他不知道天高地厚,如今好了,惯的闹出了人命,惯的人都进了大牢……。”   丁田摸了摸下巴:“嗯,我能瞬间脑补出三五十万字的宅斗文……。”   到下一个房间窗口,看里头的情况。   这里头来的是个儿子,对方是个犯官,上了年岁的那种,只是老头子人老心不老,在女色上犯了点事儿。   看到儿子,脸色不好看:“翠娘呢?”   “跑了。”他儿子脸色更不好看:“年纪轻轻的,又是从窑子里出来的,能守得住才怪!   ”   老头儿一嘻:“你骗我,她不会走的,她心里爱的人是我。”   “随便吧,父亲,朝廷的判决下来了,流放戍边,明年开春的时候就开拔。”当儿子的说话一点都不客气:“到时候,您的那俩妾室,六个通房丫头,都给您带去!” 第三百一十八章 冰敬炭敬   丁田真是笑的直不起腰了,那老犯人都多大岁数了?送那么多女人过去,还不得把他榨成干儿啊!   探视的情况很有意思,一些人的至亲不是不想来,而是觉得丢人现眼,不想来,不爱来;也有的一些人的至亲,其实妻子更想来看丈夫,可是小妾却是丈夫的真爱……。   更有的儿女觉得当长辈的为老不尊,因为点女色原因,丢官去职……。   各种理由,千奇百怪,但是来的倒是都至亲,当然,也有人来的依然是大管事、大管家或者姨太太。   一概被丁田派人拒之门外。   这回可没人说情,丁田说过了,有一次通知就够了,没有第二次。   都半个月了,该通知到的、该知道的,也都告诉了,通知到了,还想怎么样?   尤其是带姨太太来的,还想让在牢里住一夜,丁田给的回话是:“既然那么想来牢里过夜,那就在牢里别处去了。”   那几个姨太太派来的婆子顿时灰溜溜的跑了。   丁田最讨厌这样的人。   倒是程二双又来提醒他:“曾经关押的那些人,是不是放了?”   丁田想了想:“放了吧,这都一个多月了,也没见他们的主子来领人。”   程二双赶紧颠颠的跑去放人了。   倒是王奎,消息灵通:“你也不看看,他们怕谁!”   “怕我?”丁田还挺自信。   “呵呵……。”王奎干笑了一下:“其实,他们查过你,吏部还有小吏看过你的官评调令   ”   “嗯?”丁田眨了眨眼睛:“查过我的资料?”   “是啊!”王奎小声的告诉他:“你的卷宗上,用的是朱批。”   丁田不是很明白这里的意思,王奎就跟他说了,朱批和蓝批的区别。   “没想到啊,我还惊动了皇上……。”这就像是一个监狱长的调任,还惊动了总统一样。有点不可思议啊。   “所以,他们偃旗息鼓了。”王奎道:“他们不敢找你麻烦,你说关押的人,他们也不敢来要,就当没发生过这种事情,那些人被关着就关着吧,你要是弄死了,也没关系,反正是奴籍的人,不是良民。”   丁田打了个激灵:“哦,那就放了吧!”   那些人在牢里待着,不仅没有得到照顾,反而在第一天入狱的时候,就被牢房里的人偷偷的收拾了一顿。   他们不是犯人,但是又被关进来,丁田规定的那些,都是针对犯人……所以他们没有那个待遇,这一个多月了,没少被欺负。   差点以为就出不去了!   被放出来的时候,虽然人被揍了个鼻青脸肿,但是好歹……是出来了。   就是有点不成样子,一个个狼哭鬼嚎的跑了,可是出来了,可是要回家了。   丁田这一手用出来,第二天,就有人来给他送礼了。   送的不是什么古董珠宝什么的,而是明晃晃的……五张银票,一张一千两,青龙钱庄的青龙票,这票子在户部都能当钱使,是全国最大的钱庄票号。   丁田有些傻眼了:“这是什么意思?”   来人是吏部的一个员外郎,姓什么不知道,只知道穿着官服,为人和气:“这是丁司狱你该得的炭敬,只是今年晚了点,这给你补上,明年就能正常用了。”   “我……。”丁田还要说什么,这位员外郎不等他再开口,就一拱手告辞了。   都没给丁田留人的机会,而且走的飞快!   丁田傻眼了,觉得这银票……好烫手!   外人跟前他没法说,胆战心惊的过了一下午,跑回家里就见到王佐了,立刻跟王佐说了这事儿。   从王佐那里,他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冰敬”、“炭敬”是地方官员对京官(主要是本部门上级官吏)以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名义上贡的银子,是一种例行的行贿手段(因京官坐衙门,而地方官在外天高皇帝远接近市场接近百姓故也,官场流行的“潜规则”)。   这样看“冰敬”、“炭敬”是官场腐败的表现,属于“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名之“灰色”,实介于“黑白”之间,顾名思义,此收入既非明明白白、正大光明取得,而又不同于典型的“黑色收入”,大都有其“美名”,使受者觉得理所当然,取之无愧。   并且这个是有点半合法化的钱财,大家都拿的不烫手。   这种情况在封建社会司空见惯。   皆因京官在天子的眼皮子底下,不能直接向人民收刮,所以要靠外官将所得的分润一些,美其名为“冰敬”、“炭敬”之类。   京官掌握官员任免的大权,外官为了巩固地位,是必须与京官交结的,卖官鬻缺,自然也是京官的最大收入。   其实也不是说都能卖官……。   这里京官指掌权的大官。至于中、下级京官,没有门路为外官拉拢的,就只有靠着代同乡出具“印结”,每月分一些银子以维持生活。   所谓“印结”,即以京官的资格,代同乡出具保证书,保证捐官或捐监贡的同乡身家清白,并不虚伪等情。   “印结”要被保证人出一笔银子来买的,虽说是同乡,实际并不要彼此认识,完全是一种买卖行为,当时每一省设一印结局,公排同乡里年高德劭的京官主持,叫做管印结官,每两年更换一次,凡是加入印结局,出名为同乡具印结的,每月可以分一次印结费,通常每人可以获得几十两银子。   多数中、下级京官生活是相当清苦的,所以都希望有朝一日能外放实缺,就可以发财了,然而“实缺”“肥缺”毕竟有限,争之不易,只好眼睁睁看着有实权的大大小小官员凭借权力发家致富,大发横财。   丁田听着听着……渐渐地发现,虽然这律例约束官员貌似严厉,但实则灵活,不得罪惹不起的主,法是管不到你的,在人制下,不能讨论是不是合法的。   冰敬、炭敬是灰色收入,当然不等同于现在事业单位的降温费、供热费福利,因为不对等   但是如果说贿赂,理论上是不合适的,但官场的规矩又是最合理的,当然也合法啦。   总之,有贿赂犯事的,但那么倒霉的人凤毛麟角,且倒霉的原因往往另有深意……京中的水,太深了。   就像现在这样,过年了,上头的人可能也发现管不了他,所以就给他服软来了。   按理来说,入冬的时候就有了“炭敬”的,但是他们以丁田新来的为由,没给他……但是……现在又给他补上了。   足足五千两银子!   丁田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拿这笔钱。   王佐告诉他:“拿吧,没事儿!正好,我有事情想跟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情啊?”丁田乐了:“还用你来跟我商量?”   “一件……烦心事。”   丁田第一次在王佐的脸上,看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厌恶、又像是烦心的……纠   结表情。   “发生了什么事情?”丁田看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一起王佐都很杀伐果断的,这次是怎么了?   “那个……我表妹……就是姚二小姐,被长春侯府那个无赖子给赖上了……。”王佐说的非常郁闷。   起因很简单,还是那点破事儿,长春侯府不知道怎么运作的,宫里的宁嫔竟然亲口跟他舅母提亲了,这要是不许……反正被逼无奈,只好同意亲事。   姚二小姐性子烈,知道父母这边是没办法了,就算去找春阳大长公主也没用,春阳大长公主毕竟只是她的外祖母,这婚事,从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姚二小姐没办法了,通过女护卫们,求到了王佐这里。   谁都知道,宁王殿下跟宁王太妃,那叫一个针尖对麦芒啊!   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姚二小姐请宁王殿下帮忙,起码现在不要成亲。   一般古代人成亲,多是选择春季农忙前,可是富贵人家不一样,富贵人家是看日子,合计生辰八字之类的……所以姚二小姐想了一个“拖”字诀,起码不想立刻就嫁过去,办法是可以慢慢想的……定亲了也可以退亲,但是嫁人了……就真的生米煮成熟饭了。   “这边想个办法,那边我就去把人抓来,关进牢里去,你那里不是实行的劳动改造教育么?正好,这说起来还是我的便宜表弟呢,你是他的表嫂……。”王佐咬牙切齿的道:“那小子,我老早就想收拾他了。”   丁田这些天见过了太多的探视场景,以及一些犯人跟亲人之间的纠葛,对这点小事早就看透了:“那就关进来吧!只要是合法的……。”   “保证合法。”王佐恶狠狠的道:“过年的时候,他肯定会出来闹事,到时候,就把人关进去。”   对付长春侯府的人,王佐一直是不遗余力的,因为当初要是没有长春侯府的干预,就他那个继母,敢跟他作对?   长春侯府的心大了,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光靠裙带关系,能干成什么事情?   “对了,我跟你说,蒋明海的一个小妾……。”丁田跟他说了蒋明海的事情。   “办的很好,最好年前不要让他们见面,传递消息也不行。”王佐道:“年后就可以了。   ”   “好!”丁田笑了:“能给你帮上忙,真少见。”   他很开心,能帮上王佐的忙。   “嗯,你的那个什么劳动改造教育,明年就开始实行吧!”王佐知道丁田的管理方式非常特别,他感觉,应该能很适合刑部大牢。   眼看着就进了腊月,初一的时候,又是会面的日子。   但是此次探监是过年之前最后一次探监,马上就要忙着过年了,十五日的探监取消。   在此期间,蒋夫人找人送礼,希望让一个姨娘跟她一起探监。   但是丁田没有同意,他不松口的理由,一说出来,蒋夫人顿时就明白了,所以在腊月初一,来的还是蒋夫人。   蒋明海见到她,脸都拉长了:“橘红呢?”   “老爷,先不说人家不许除却妻子之外的女人来见你,就是这次是本年度最后一次探监了,我也不能让橘红来啊!”蒋夫人板着脸道:“等年后开了笔,妾身再来一次,第二趟,看能不能让橘红扮个丫头随我进来……。”   蒋明海还是不高兴:“你就不能开了年让她来探监?”   “这种事情又不是我说了算!”蒋夫人心里烦闷,对丈夫也没了耐心:“我就是来看看,回去后就过年了,没时间过来再看你,你多保重。”   上次来,还是“您”、“您”的,这次来就改成了“你”、“你”的了,敬称,没了!   □作者闲话:中秋快乐……以前江湖看电视剧,总说这个“冰敬炭敬”什么的,没搞   明白啥意思,查了一下才知道是这么回事……于是就给田儿安排了点福利……。 第三百一十九章 采购年货逛逛街   蒋夫人扭嗒的走了,蒋明海气得要死,却毫无办法。   蒋明海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儿子也是蒋夫人生的,而给他惹事的儿子却是个庶子……已经失踪了,不知道死活。   家里被坑了一把,他还不能朝妻子发火……那个比较受宠的小妾,是他喜欢的女人,结果跟儿子一起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他们娘俩儿的金银细软,小妾的娘家根本就没人,是个孤女!   而且他现在反过味儿来,觉得此事有些不太对。   可他联系不上别的人了,监牢里突然搞什么大改革,不止见面只限三种直系血亲,连东西传递都不许了。   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花钱都不行。   因为他发现了,左邻右舍跟他一样用餐,谁都没有特殊待遇,他以前以为那个新来的官儿跟他不对付,或者生他的气……以前这种小官他都不爱搭理,现在却是在人手底下讨生活。蒋明海气不顺的回去了。   丁田见此次会面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更因为要过年了,是本年最后一次探监,所以,这赏钱也给的格外的多!   为此,丁田在分钱的时候,也尽量比上个月多一些,然后将账册上的钱分了个干干净净,另外,上头也给拨下来一些东西,丁田当年终福利给大家分发了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好的,平均一人给十斤猪肉,五斤羊肉,一捆大葱,一袋子白面,十斤盐巴,二十斤冻豆腐,两条大鲤鱼。   当然,狱吏比狱卒多了十斤大米。   牢头儿又比狱卒多了十斤的猪肉。   而管事又比牢头儿多了五斤羊肉。   领完了东西和钱,一个个办差更是勤勉,京中给钱不算啥,因为京中消费高啊!   你给东西他们更喜欢,过年了么,大冬天的,米面油什么的都贵着呢。   不过,四大牢头儿却聚在一起,唉声叹气了一下,尤其是佘老大:“看样子,丁田大人是抬举管事的,对你我……是打压啊。”   这段时间,丁田从来没找他们谈过心,说过事儿,倒是每日里检查牢房卫生、犯人饮食什么的非常上心。   在这两点上,简直要求的太严。   大冬天的,伙房那边专门分出来五口大锅,烧热水给犯人们洗澡,丁田的规定,不可能想洗就洗,但是每旬洗一次澡还是能办到的……就是十天洗一次澡。   每个犯人可以用来洗澡的时间是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主要是泡澡,然后搓身上的   泥。   头发也都长出来一些,丁田指着犯人的头发跟四个牢头儿道:“敢再生虱子,就将头发都剃光!再也不许长出来,我看虱子还往哪儿藏!”   跳蚤之类的也被灭杀的干干净净。   “是,大人,小的们一定好好的看着……。”四个牢头儿心想,这位可真是个神人。   不止如此,丁田还规定了散步的时间,嗯,放风的时间。   这里没有什么大的广场可以让犯人们进去溜达,当然,更不敢放他们出来胡乱溜达,只能在每一排的院子里溜溜腿儿,还是穿插开的,比如上午是单号房的人在外头溜达一个时辰,下午就换成双号房的,反正不能一起放出来。   丁田也正在着手,想着给犯人们搞点什么活儿……赚钱啊!   这几百号犯人,每日光是消耗的柴米油盐,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如果不创收,光花销,还能不能好了?   所以丁田在来了之后,趁着一日天气好,拉着王佐:“去街上逛一逛,买点年货什么的?   ”   “好啊!”王佐道:“你来了京中,我都没带你去逛过街。”   俩人上街,丁田看着王佐比在北风府更威风的出行方式,顿时无语了:“这样……行么?   “这有什么?”王佐随手一指:“那边不是更多?”   王佐身后跟着不到五十个人,当然,还有便衣的暗卫跟随,那人数就不好问了。   可是他随手一指,丁田就见前头,一个大少爷,搂着俩风尘女子,好像是在逛街?   身后跟着四个小厮,八个常随,三四十个护院,以及好些个健仆……身后还跟着好些马车,这架势,可比王佐大多了。   上了街之后,果然,横行霸道的队伍有很多个,一个少爷出门就这阵势,一个小姐出门……大家小姐就不出门。   丁田乐了,他们这个队伍混在里头,根本就不起眼儿。   倒是王佐跟他介绍:“这里啊,是专门给这些富家公子们逛街用的地方,这些店铺卖的东西都是上好的,价格嘛,虽然贵了点,但是东西不错。”   丁田看了看:“还有卖海货的?”   “有,这家就是。”王佐带他进了门。   这个海货店,卖的是干海货,海货么,比较多,海带、海菜都是普通的,更有海鱼,干海鱼,还有很多海虾干。   这些虾干可是有拇指那么大,丁田看到就喜欢上了:“来十斤!”   “这位少爷,十斤不多么?”干的虾干可是很轻的,十斤……好大一堆。   “来五十斤,送去宁王府。”王佐道:“正好,我也要买点这个,正好,分你二十斤。”“好吧……。”不用自己花钱,丁田也不跟他客气。   不过,他又看中了海带:“这个来一百斤……。”转头对王佐道:“分你五十斤。”   “好啊!”王佐乐了:“这个东西一斤能泡出三斤的分量。”   “不过这个东西多吃点有好处,可以防治大脖子病。”丁田道:“用来烧汤,味道也不错,拌凉菜也行。”   丁田又要了一些鱿鱼干丝,以及扇贝干……。   采购了一些东西出门,隔壁是个香料铺子,又进去了……。   丁田现在有钱了,也想买点年货,香料里,家里做饭最费,店小二看他们俩穿的这么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买东西不差钱,介绍的香料,不是昂贵的苏合香,就是极品的沉香:“两位少爷,这可是南洋过来的好香料,点燃起来没有烟,味道凝而不散……。”   王佐不吭声,但是丁田当啷来了一句:“来二十斤胡椒面儿,再来二十斤花椒……。”他要的香料,几乎都是炖肉用的,香叶就要了一大麻袋。   店小二眼睛差点没瞪圆了。   虽然说,这也是香料,但是哪儿有来他们这里,买这么多炖肉的香料,还是头一次看到……也不买点别的^   从香料铺子里出来,对面就是一家很大的布庄,丁田进去买了不少布料,棉花以及一些绣品。   还看中了一对荷包,上面绣的是并蒂花,只不过这花朵是青色的,看着并不女气。   “送你个礼物。”丁田调皮的看着王佐。   王佐看了看手里头其实绣工并不顶级的东西:“好……。”   他身上的荷包摘下来,塞给了丁田:“送你的……。”   丁田立刻就笑了:“哎!谢谢啊。”   他给的荷包可是空的,可王佐给他的荷包里,可是装满了东西。   能戴在一个王爷身上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啊!   王佐的荷包上绣着的是团龙,以金丝线绣成,用的也是上好的锦缎做成,还坠着两条流苏“你呀!”   买东西的人很多,不过大多数都是主子进去买东西,其他人在外面等,这个时候,可不能在外面闹出什么事情来,因为出门代表的就是府里的脸面,府里管教不好下人,会被人看笑话的。   买了东西出来,丁田还跟王佐感慨:“不愧是在京中开店的买卖,货品全,库存量大!”刚才,他一口气买了一百匹的粗棉布,粗棉布别看粗劣,但是做被褥舒服,不沾身,不起静电。   丝绸什么的,丁田真心不怎么喜欢。   那丝绵被什么的,是轻柔了,但是盖在身上,啥感觉没有,总觉得……好像没盖被一样,让丁田总是不习惯,而且他喜欢棉花,不喜欢丝绵。   “这些店铺能在京城站住脚,除却资金雄厚,货源稳定外,还有就是他们背后都有靠山。”王佐就像是指点江山一样:“刚才的香料铺子,那是冀国公家开的;海货铺子,是镇海候家开的,他们家在辽海那边有专门的海货收购点,海货最为丰富;前头那个……。”   好么,不是勋贵,就是高官家,再不就是大财阀,大富商所有,而这些大财阀、大富商,无一不是跟官场上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在做买卖,要是没有人罩着,这买卖可干不下去。”王富贵跟着在旁边道:“连个杂货铺子,都是某个侯府小妾的老爹开的,卖的东西贼贵!”   他在东北三府待了三年,学了一嘴的大碴子味儿。   “你家附近的?”丁田感兴趣了:“那还能卖出去东西吗?”   “那附近就没第二家杂货铺子,不去他们家买,就得跑过一条街……。”王富贵蔫了吧唧的道:“想一想就生气,原来的那家都被挤走了,现在的这家……哼……。”   “那不得招人怨啊?”丁田乐了:“大家一起去找他家算账,他一个做买卖的,还敢欺负   客人不成?”   王富贵不吭声了。   “一般的店铺都有后台,没人敢闹事。”王佐道:“富贵说的那家,你没听见么?有后台的,他们那一边住着的都是些有点小钱的人家,但是靠山恐怕就没有侯府那么硬了,也就富贵家,是王府出去的,又有我奶娘的如意夫人头衔……。”   丁田顿时想起了这商业环境的不同,在他那个年代,哪个大企业落户在某个地方,当地的官员那是非常看重的啊!   税务优惠,扶持企业,各种开绿灯,只要不犯法,干啥都行,就算是卖豆腐皮,你要是卖得好,那也能成事儿。   现在就不一样了,这要没跟某个高门攀上关系,恐怕买卖都做不消停。   王佐正在侃侃而谈,就好像是要专门跟他唱反调似的,前头一个买卖首饰的银楼门口,就发生了“打砸抢”的事情。   而且……王佐一脸黑线的看着前头,王富贵惊呼:“王爷,那是我们王府的盛和祥!”盛和祥金银楼,有八家分店,专做珠宝首饰的生意,京中四家,东南西北,以及一家总店,外头三家,分别在江南和塞北两地,还有一个在西北,那里盛产好的玉石。   买卖的都是金银珠宝,顾客以女眷居多,这是王佐的亲生母亲留给他的,是他母亲的嫁妆之一。   比起丁田给大堂妹陪嫁的那些首饰什么的,王佐的母亲娘家直接给女儿陪嫁了一个盛和祥   丁田看了看王佐:“你不是说,没人闹事吗?”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二十章 长春侯府的少爷   王佐的脸都黑了!   要是平时,他也不介意有人找他麻烦,京中从来就不是个平静的地方。   可是,如今丁田就在他身边,让他刚刚的话,想起来就像是个笑话!   尤其人家找事儿,还找到了他母亲的嫁妆里的银楼门前。   “去看看!”王佐黑着脸,跟着他的人都不敢动弹,王爷生气,万一发火,谁上去,谁倒   霉。   府里曾经有心大的丫鬟,自以为善解人意,想上前去安抚王爷,结果被王爷一脚踢了个吐血,再后来,就被王奶娘给调去了后头的大厨房,当了个烧火的丫头。   大厨房那里是给家里的下人们做大锅饭的地方,烧洗澡水什么的……活儿累,还出不得那个院子,那丫鬟活活的憋到了二十岁,都没人敢求娶,因为心太大,哪个好小伙子都嫌弃。   也有人想在王爷跟前充当个水什么的,希望可以灭灭火,但是都失败了。   王爷的脾气,大着呢,皇子都照打不误。   王富贵第一个冲了过去,这是王爷的私房,也是先王妃留下的东西。   王富贵冲了进去,却以更快的速度,又冲了出来!   “王爷,是长春侯府的少爷!”王富贵焦急的道:“慕容浩,那条小耗子!”   “是他!”王佐一听就来气了:“真是皮痒痒了?他在吵什么?”   以前就说过,长春侯府这一代不争气啊!   长春候至今为止,都是只有女儿,没生过儿子,家里嫡出庶出九个闺女,在京中号称“九仙女”。   倒是长春候的二弟家里,也是五个闺女,却独独正妻在二十岁的时候,成婚五年之后,才生了个儿子,全家看的跟眼珠子似的,那位就是眼前的这位。   长春侯家复姓慕容,这一代的长春侯叫慕容松。   二弟是慕容竹,三弟是慕容梅。   是岁寒三友的排名。   同时,长春侯府也是宁王太妃的娘家,现任的长春侯是宁王太妃的亲哥哥。   全家就一个男丁,那就是慕容浩这个家伙。   “他想拿一套银镶彩色宝石的头面,但是不给钱……。”王富贵道:“想要挂太妃娘娘的账……。,,   “想得美!”王佐带着人,扒拉开人群,正好看到一个吊儿郎当的公子哥,正抬起手,指挥人手扇一个掌柜的样子的中年男人的耳光。   “把他们给我拿下!”王佐带的人多,而且都是练家子,上去就跟人打了起来。   四周看热闹的一哄而散。   在京中,这种事情很常见,但是绝对不要瞎参合,万一没看成热闹,倒是伤到了自己可怎么得了?   王佐带的人多,慕容浩带的人可不少,但是王佐的都是练家子,全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悍卒;而慕容浩的人都是……家丁跟打手,一面倒的战斗,等打完了,他的人快速的清理现场,五城兵马司的人到了跟前,一看王富贵就哆嗦了……同样的,那个吊儿郎当的纨绔子,见到王富贵也哆嗦了。   因为王富贵在这里,就代表了宁王殿下也在这里,或者离这里不远。   丁田看了看那个纨绔子弟。   长的有些白嫩,但是眼角带着点荡漾的神情,两颊有些不太正常的红色,是冻的?天气有些冷,这家伙的身体有些胖,不过应该是虚胖,因为他现在气喘吁吁……刚才也上手打架了,不过没人跟他对打,他倒是想踹别人一脚来着,可对方皮糙肉厚,他的脚丫子倒是被踹疼了,要不是穿着棉鞋,估计早就挫着筋了。   这个纨绔子弟身穿一件鸦青色素面直裰,腰间绑着一根佛头青涡纹金缕带,腰间玉佩、香囊、荷包一样不缺,脚下一双鹿皮靴子,一看就是个富贵人家出来的少爷。   “小耗子,你胆子大了,敢来本王的店里打人?”王佐看着他,眼神犀利如刀。   “宁王殿下……那个……宁王表哥……。”慕容浩别看在外面横冲直撞好像啥也不怕的样子,实际上,他也有衡量的,太硬的茬子,他也不敢惹。   京中什么不多,就是贵人特别多!   他家只是长春侯府,不是长春王府。   就算是王府,那也有惹不起的……。   “你在叫谁?”宁王殿下可不承认他是表弟。   因为绕的太远了,继母那边的人,他一个都不承认。   长春侯府别看表面上给了宁王府是姻亲,但是关系如何,几乎全京中的人都知道,高门大户里的那些事儿啊,他们最喜欢嚼舌根子了。   王佐也不介意让人知道,他对继母娘家的态度。   “宁王殿下。”慕容浩想了想:“我是来买东西的,挂账在我姑姑的名下……。”   他的姑姑,就是宁王太妃慕容娇。   “这是我亲生母亲,先宁王妃留下的嫁妆铺子,你要挂在你姑姑,也就是我已经去世了的父王续娶的继室的名下……难道在我不在家里的时候,这铺子,已经被你姑姑拿去了?”王佐这话说的有些绕,但是非常清楚。   周围有怕死的一跑而空,也有不怕事儿大的,去了隔壁的店铺,看这边的热闹……谁让隔壁是个酒楼呢,还是个很大的酒楼。   “宁王太妃都敢拿先王妃的嫁妆了?”   “哎呦呦!这也太过分了吧?”   “听说长春侯府的小姐还入宫伺候皇上呢,这什么人家啊?”   慕容浩听了别人的议论,着急了:“你不要胡说八道!我姑姑什么都没拿你娘的……哎呦   “啪”的一声,王佐直接给了他一个大嘴巴:“再敢嘴巴上不干净,本王就扒了你的皮。   ”   慕容浩着急了,可也不敢真的触怒王佐,他是见过一次,王佐直接将三皇子一脚踹到地上,拿马鞭子抽的那叫一个狠,三皇子那叫一个惨啊!   结果王佐也没咋样么。   他也怕被王佐收拾,但是不能给姑姑惹麻烦。   如今京中能有长春侯府一席之地,也有姑姑的功劳。   “宁王殿下,我没有……我就是……我……。”他怎么说?   这么多人都看着呢,这件事情他说什么都无法自圆其说。   至今为止,只能攀亲戚了:“这……这不是要过年了吗?我想着,给姚二小姐买个礼物…   …。,,   王佐又是一巴掌扇了过去:“少攀附,你敢再提我表妹的名字,我撕了你的嘴。”   慕容浩哭丧着脸:“那你想怎么样?”   “他都损失了什么?”王富贵赶紧问掌柜的。   掌柜的早就安定了下来,刚才虽然要挨打了,但是他不怕。   他的主子从来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宁王殿下,宁王太妃什么的……他不认识。   见到主子怡巧经过,他更是心里有了底,就算没有主子出现,他被打了,那主子也能让长春侯府来登门道歉。   现在么,他可真是解气了:“有,他抢了那套银镶彩色宝石的头面,价值三千两银子,还   没给钱呢!”   “拿钱。”要钱这么“俗”的事情,自然不能让王爷开口了,王富贵就上了。   这个时候,他这个常随就比较合适了,身份低,也有身份低的好处。   “我……我没那么多钱……。”慕容浩真的要哭了,他要有那么多钱,就不会强拿了。“银镶彩色宝石的头面?”王富贵扫了一下慕容浩全身:“你的那块玉佩不错,拿来吧!   ”   “不是,这个……这个……。”慕容浩捂着玉佩不想给,这块玉佩有巴掌那么大,莹白如月,里面有青色云纹流转,乃是天然形成的,这面玉佩就叫“青云遮月佩”,价值万金。   且有价无市……。   “拿来吧你!”这就不归王富贵考虑了。   玉佩拿下,那套头面塞到他怀里去:“成交!”   慕容浩真的要哭了,这是他家的传家宝之一,是他爱显摆,这才带在身上,结果现在可倒   好……大庭广众之下,人人都看着呢,他这……。   “滚!”王佐就给了他这一个字。   慕容浩立马的滚了,那叫一个速度,都没问他带来的那些人要怎么处理。   慕容浩滚蛋了,五城兵马司的人凑过来,还没等开口,王佐又朝那个领头的来了一句:“滚!”   “是,是!”五城兵马司的人来如潮水去的也飞快。   丁田终于笑出了声:“这就是那位……?”   “是他,看着就来气。”王佐看丁田的笑脸,这心情也好了些:“没想到他会在这里闹事,胆肥儿了。”   “不生气啊!”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去吃点什么?前头我看有一家烤鸭店,我们去吃烤鸭好了。”   烤鸭这个东西,自家的厨房还做不了,去烤鸭店吃,还是不错的。   “回王府里吃。”王佐却道:“王府里有专门的烤鸭师傅,做的也不错,而且家里收拾的干净。”   鉴于王佐的身份,丁田也不坚持非要去烤鸭店吃,跟着他回了宁王府,他们买的东西,送去了丁田家。   他们这边慢悠悠地回到王府,前头早有报信的人告诉厨房准备烤鸭了。   烤鸭这个东西,其实厨房一直都有做,因为这两天啊,宁王太妃想吃烤鸭了。   王佐对这个继母虽然往死了怼,但是在吃喝上,绝对不苛刻她。   她一个女人能吃多少?能喝多少?   穿戴上嘛,就有些苛刻了……毕竟她是个寡妇。   要是每日都穿金戴银,那还像个样子么?   所以丁田他们前脚进了府,后脚烤鸭就上了烤架……。   王佐回来的动静小,宁王太妃还不知道,她今天中午跟儿子一起用餐,娘俩儿正在聊天。   王佑回来都是趁着他大哥不在家的时候,不然他会觉得别扭:“娘啊,一山不容二虎,我跟我大哥,这个府里只能留一个。”   都是“王”可不行,只能有一个王。   “你放心,娘都想好了,明年你就十五了,可以相看人家了,你觉得,找个什么样的人家比较好?”宁王太妃道:“现如今啊,娘觉得,还是找个将门的好,兵权在手里握着,总比那帮文臣强。”   “可是二舅舅怎么不把姚二小姐说给我?”王佑也是有野心的人,在见到他大哥王佐的时候,就会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不当王爷也行,可是被他娘在耳边多唠叨几遍,这雄心壮志的就又起来了:“姚家的势力可不小,而且西北还有兵权,又有春阳大长公主在……。”   “姚二小姐比你大两岁呢,女大一,不是妻,女大二,不是伴儿。”宁王太妃却道:“还是给我儿子说个年岁相当的吧!”   还有一点,宁王太妃没说,那就是姚二小姐是将门虎女,她怕儿子被儿媳妇……。 第三百二十一章 年终进贡   宁王太妃为了这个儿子也真是操碎了一颗事儿妈的心,她能对前头王妃留下的儿子横挑鼻子竖挑眼,但是对自己的儿子,就心疼的厉害,这可是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生下来的养老儿   子。   当初因为年轻不懂事,她怀孕之后,保养的太好,孩子养得太大,当时难产,差点就是一尸两命。   后来才知道,她是中了算计,先王妃留下的人手,依然牢牢地把持着整个王府,她一个新来的继王妃,加上又不是家中嫡出的女儿,教养上就欠缺点经验,被人给忽悠着,死命的保胎,结果保胎保的太过,生的时候就艰难了,又加上婴儿养得太大,生的就更艰难了。   要不是她身体底子好,一尸两命很容易。   不过也因为如此,她一辈子都不能再生养了,这辈子不管当不当寡妇,都只能有这么一个   孩子。   幸好,这是个男孩儿!   要是个女孩儿,她就完了。   所以从那以后,她更是死心眼儿的想让儿子当宁王了。   “谁家娶媳妇,是娶的女人?不都是娶的对方的家世?父兄的权利么!”这一点,王佑可看得开了:“那娘你想给我说个什么样的媳妇儿?”   “娘只是想着,说一个比你大嫂更好的媳妇儿,你在名份上,已经低了你大哥一头,难道要你的媳妇儿,出身不如你大哥的媳妇儿么?”宁王太妃将筷子放下:“只是他一直不说亲事,这倒是让娘为难了。”   老大不成亲,老二怎么成亲?   宁王的亲事,是需要皇上做主的,可皇上不开金口,谁敢随便给宁王说亲?前几年她只不过是想使点手段,将长春侯府的二小姐说给他,结果他直接就甩袖子走人了,一去东北就是三年半,在东北都没能弄死他……结果娘家长春侯府却转头就将府里的二小姐送进了宫选秀,还被选中了,初封就是美人,侍寝之后就升为昭仪,宁昭仪。   现在又升为宁嫔了!   本朝延续前朝的后妃等级制度,封号按等级依次为:皇后;皇贵妃;贵妃;贤妃、淑妃、庄妃、敬妃、惠妃、顺妃、康妃、宁妃;德嫔、贤嫔、庄嫔、丽嫔、惠嫔、安嫔、和嫔、僖嫔、康嫔、宁嫔;昭仪、婕妤、美人、才人、选侍、淑女等等是不计数的,有封号的高于没有封号的。   宁王太妃在生气的同时,又有些高兴,虽然娘家办事不牢靠,但是宁嫔在宫里,是给她娘   家长脸。   而宫中的宁太妃,就是宁嫔的靠山。   因为宫中没有太后,这老太妃又是个老好人,年轻的时候,对当今的皇上,也有所照顾。宁王太妃想着,实在不行,就求一求老太妃,看能不能给皇上通个气儿?宁王的亲事不着急,她儿子的亲事,可不敢耽误啊!   虽然说男人多大都能说着亲事,可是随着王佐这个家伙当宁王的时间越长,他这王位就越是稳当,此次回来,因为立了军功,不止皇帝给了丰厚的赏赐,连亲卫都给增加了。   现在朝中多少王府的亲卫都是削减再削减?   就他,不减反而增加,而且王府也是他说了算,库房的钥匙,更是被他的人把持着,她这个当太妃的,连在王府公账上,拿五百两银子都办不到。   每个月只有二百两银子的月钱,二百两银子能干什么?   虽然说她自己有嫁妆,但是能跟整个宁王府相比吗?   再说了,她又不是没管过宁王府,宁王府的府库里,光是压箱底的金子,就有一百万两,那白花花的大金锭子,放在库房里,堆积成了一座金山。   银子更是有三百万两之多,这是固定的压库银子,几代人都不曾动过一下。   还有京城郊外连成一片的上千倾的良田……还有江南塞北那二十几个农庄……更有历代王妃的嫁妆、王府的店铺……。   一个宁王,不是单独继承王位这么简单,还有宁王府的权势、宁王府的钱财,更有宁王府的荣耀!   你说你换了宁王太妃,能不心动么。   一时之间,宁王太妃的表情非常奇怪,陷入了回忆以及臆想,倒是王佑,直接用筷子敲了敲汤碗:“娘,你想什么呢?吃饭了!”   “哦哦,娘就是想一想……。”宁王太妃吃饭都觉得没胃口了:“这日子,不知道什么时   候是个头啊!”   虽然吃的不错,又是烤鸭,又是荷叶蒸饼的,但是……味道好,可吃起来并不开心。   如今她也就只能吃点这个了:“连个燕窝都不给了!”   说是今年的分量都给过了,要想再吃,就得自己掏银子去买。   外面买的燕窝,能跟内务府分来的燕窝一个样么?   内务府的燕窝那可是贡品,外头卖的虽然也好,可无法跟贡品相提并论,加上在外面买,那可是要自己掏腰包的……她就更心里憋屈了。   这娘俩儿在吃烤鸭,前头银安殿的后殿那里,也在吃烤鸭。   “我跟你说,这烤鸭啊,要吃就得吃的清爽一些,不然吃几口就油腻了。”丁田用一张荷叶饼,饼面刷了一层甜面酱,然后放上葱丝、香菜,还有一条酸黄瓜条……没办法,没有新鲜的黄瓜,不过有新鲜的萝卜丝,倒是也挺爽口。   再放上热乎乎的烤鸭肉片,卷起来,咬一口……香!   而鸭骨架,则是被厨子给熬了汤,汤里头还下了细细的龙须面,烫了点白菜心儿在里头。   “嗯,好吃!”王佐吃的是丁田给他卷的荷叶饼,以前他不是没吃过,但是总感觉,没有丁田给他卷的好吃。   “好吃吧?”丁田还给他盛了一碗鸭汤面:“吃过了这个,再用点汤面。”   俩人吃过了饭,休息了一下,丁田就要回去了,他这次倒是不想在王府里住,因为有些事情要办,还有文书需要写,又要过年了,王佐还提醒他:“记得给宫里送贡品。”   “送啥?”丁田傻了一下。   “送贡品,别忘了,你还是云骑尉呢!”王佐道:“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有爵位的人家,都会往宫里送贡品,可以不贵重,但是一定要诚心,一定要新奇,像是给些金银珠宝什么的就算了,那会让人觉得不尊重君父。”   “啊?”丁田犯愁了:“那得需要送点什么奇珍异宝……我哪儿有那样的东西?”   宫里那位住着的可是皇帝,他能送什么?   他有啥可稀奇的,能够格当皇帝的礼物?   “不用多昂贵,主要是用心,皇上也不缺你那点东西,主要是显示你对皇上的忠心。”王佐偷偷的告诉他:“我上次就把咱俩亲手做的大酱,不是当年礼送进宫里了么?当时皇上听说是我亲手做的大酱,皇上喜欢的很。”   丁田想了想:“那我也能做点吃的么?”   “吃的倒是可以,不过最好是吃的和用的都有点,上次的那个炭笔那样的就别做了,做点……别的小玩意儿什么的,千万别送什么奇珍异宝,跟你的身份不相符,会让皇上怀疑你……收受贿赂之类的……那就不好了。”   现在丁田在皇上叔叔的眼中,是个小人物,不过是个干净的小人物,皇上叔叔的看重才最重要,金银钱财什么的,他就能给他了。   “这个我明白。”丁田在古代混久了,也知道自己别看是个现代人,但是在古代,他不一定能混的比古代人好。   古代人也不一定各个都是僵化的脑袋,真是玩起来的话,他可不一定能占便宜。   “那就好,回去吧,下次休息,我们再去逛街!”王佐对逛街很感兴趣,他以前可没觉得逛街多好,现在却很想跟丁田一起买东西,商量一下过年该准备什么样的年货。   就像是两口子过日子,或许他们不需要这样,但是王佐却觉得很满足。   送走了丁田,王三金才来报告:“长春侯府的人来了。”   “带去书房。”王佐幸福的表情,顿时就恢复了冰块脸。   丁田回到家里,看到家里已经将东西都规整好了,还有点犯愁,不知道要给皇上进贡什么东西。   以前只觉得当了爵爷很不错,现在觉得不太好,以前没在京里很舒坦,现在在京里还得给人上贡……可是贡什么呢?   丁田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才想起来要做什么。   他的晚饭是小鸡炖蘑菇,配的是小花卷,还有一盘大葱炒蛋,这个冬天的时候,蛋类很贵的,不过丁田家的鸡架里,不仅养鸡,还有供暖的一个火墙,在做饭的时候,就能提供一些暖气,加上家里吃剩下的猪骨、羊骨之类的东西,都被磨成粉,拌了点米糠给鸡吃,这鸡在窝里,暖和又不缺吃的,自然,就能坚持下蛋了。   不止是鸡蛋,家里的鹅蛋和鸭蛋也不缺。   只是这是个小秘密……。   还有家里有个暖房,专门种青菜用的,也只是提供给自家人吃而已。   丁田犯愁的时候,看到了小花卷,他想到了一样东西……冰皮!   现在已经有了水晶虾饺这种东西,也就有了澄皮的做法,而冰皮是将澄粉、糯米粉、粘米粉一同筛好,加入糖、鲜奶及油混合搅成糊状,再以大火蒸三十分钟,取出待凉,搓成软滑的粉团,然后就可以包馅了。   除了白色的冰皮,还有绿色的抹茶冰皮,紫色的紫薯冰皮。   最主要的是,这个东西可以在低气温下存放,一个星期都不会坏。   至于礼物……他再想办法。   于是,丁田叫来了管家娘子和厨娘,还有马六家的……。   第二天,丁田去上差,好么,大牢里的人,不管是犯人还是当差的,都很喜气的样子,因为要过年了么。   丁田看到他们这么开心,也乐了。   他在牢房里安排了一下过年的时候,轮班执勤的事情,以及犯人们的伙食,他们在牢房里,这过年三天的牢饭,主食都是猪肉白菜馅儿的饺子,一人一碗红烧肉。   一个人一小壶的酒,算是过了个年。   安排好了,也到了腊月二十三,小年,在腊月二十的时候,大家就放了假,而朝廷也封了笔,一般就不再办公了。   一直要到二月二之后才会开笔,不过某些机构会在过了正月十五就开衙。   只不过高管们都是过了二月二。   丁田算是正式放假了,回到家里之后,发现家里人将一切都安排的妥妥当当,根本没他什么事儿。   不过,他还在犯愁那个贡品的事情,光有冰皮点心也不行,还得有个别的什么礼物……他也不太会手工啊,总不能……做个炸药包给皇上吧?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二十二章 逛一逛   丁田放了假,就有了时间,王佐则是跑来,想继续跟他一起逛街。   “我还没想好要进贡什么东西呢……总不能还是大酱?辣白菜吧?”丁田让人做了冰皮点心给王佐:“尝一尝,我做的冰皮点心,上进一份,不错吧?”   “这个好!”王佐捏了一块:“是紫薯的?”   “嗯,绿色的是绿茶的,还有白色原味的。”丁田乐了:“颜色好看么。”   “很新奇。”王佐每一个口味都吃了一口:“可以上进一份。”   “东西我还没想好。”丁田头疼的在坑上打了好几个滚儿:“要是有人的话,我都想做冰灯了!”   王佐想了想:“你别做,那个太费劲,我来做就好,你再想想做点什么。”   冰灯这个东西吧,王佐在东北见过,京中最冷的这几天,倒也可以做冰灯,只不过要想给皇上看,那冰灯就得好好的做,做的够大,够新奇才行。   这个主意不错,就是费人费力气,他有的是人,所以他来办。   丁田想的犯愁,于是被王佐拉出去逛街。   京中地方大,人也多,而且接近年关,很多人都放了假,在街上逛游的时候,不乏遇到一些熟面孔。   王佐指着一个员外郎道:“那就是你们的刑部员外郎。”   丁田看了一眼:“不太熟……。”   他在刑部大牢里,除却每日里签单,允许来人去牢里提犯人去过堂等等,其他时间就在牢里整顿内务来着。   这会儿看到同一个部门的人,还认不全呢!   其实也不能怪他,刑部起码有二百多人在上班,还不算那些不入流的小吏们,要真算起来,起码三五百人。   “那就算了,走,带你去看看前头卖南货的地方。”王佐道:“那家店里有不少腊货,还有来自江浙的金华火腿,广南的甜腊肠,还有川中出来的老腊肉……。”   俩人就真的进了南货店。   果然,里头泪流满面的东西,都是南方的特产,负责接待的店小二也有点南方口音,客气的很。   丁田看中了火腿,要了十个,王佐狠一些,他要了一百个,付账的时候,丁田付的钱:“算我请你吃火腿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火腿肠。   “好啊!”王佐也不推辞。   但是下一家是个比较少见的干果店。   除却普通的瓜子和花生,还有榛子、核桃以及南方才有的板栗、白瓜子、南瓜子,甚至还有昂贵的长生果,就是白果,银杏的核儿。   “还挺齐全。”丁田看着那些干果很满意,在老家那里,他就是想吃,也没地方买去,还是g中东西多。   “嗯,是不错。”王佐一挥手,大买特买,俩人又是大包小裹的出来了,东西放在马车里   “那天的事情怎么办了?”丁田好奇的问他:“长春侯府就那么不了了之了?”   “没有,来道歉了,送了厚礼,我没说什么,但是宫中有人说,宁嫔御前失仪,被皇上发落了一番,撤了绿头牌。”王佐嗤之以鼻:“长春侯府人心惶惶的。”   “撤了绿头牌算什么惩罚?”丁田皱眉。   那小子敢抢他男人的东西,就是抢他的东西,怎么能撤掉绿头牌就完事了?   还是撤掉宫里的那个什么宁嫔的绿头牌,这算怎么回事?   “你不懂,御前失仪这种罪名,可大可小,罚的也可以很轻,也可以很重。”王佐给他讲解了一下:“主要是撤了绿头牌,这很严重,在外面的人看来可能没什么,但是在宫中,一个嫔妃,被撤了绿头牌,这在新年大宴上都不可能出现,对于一个宫妃而言,是十分耻辱的一件事情,对宫妃的娘家而言,更是扫面子的事情。”   丁田对京中都不了解,何况是对宫中了。   只是他以前看过电视剧,宫斗剧什么的,虽然不是他主动要看的,可是老妈在看电视剧的时候,他也路过看了几眼,好像是有点严重……绿头牌这个东西,就是合法跟皇上睡觉的通行   证。   俩人在京城里逛了三五天,王佐作为陪同,被丁田嫌弃了:“你是个不合格的地陪啊!”   “我……我怎么不合格了?”王佐指着眼前一条街的高档店铺:“这都是特别有名的商铺   ”   什么南吉祥的干货铺子、倍如意的古董商行……。   “我说的不是这种地方,这种地方我们都逛了三天了,该改变一下地方了吧?”丁田提议:“我听说这里有个叫古董街的地方?去那里淘换淘换?”   古董街,是在城北的一条十里长的长街,是有点像丁田那个世界里的潘家园、锣鼓巷的地   方。   是买卖古董的地方。   同样的,也是造假最为猖獗的地方。   只要你有钱,连官府的印鉴都能给你搞到手,当然,只能是盖章,不敢让你带出去随便用,盖过了章就毁掉。   丁田一直很好奇,但是他一直没时间去玩一玩,而且他自己也不敢去,这种地方,没有一定的自我保护实力,一个人可不敢去。   这不,他有了王佐在身边,就想去玩一玩了。   “那种地方,你去干什么?”果然,王佐皱眉了。   在他心里,他的田儿一直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去那种地方,都是精明的家伙,跟丁田的人   设不符啊。   “去么,就是去看看,万一能捡个漏儿什么的呢?”丁田双眼放光,小说里不都是这么说   的吗?   但凡是穿越人士,都有长处的,他还没发现自己的长处,万一他也有一双透视眼啥的,能看出古董什么的……那他可就发了。   “好吧!”王佐无奈了:“但是到了那里,不许随便跟人搭讪,要听话,那里可乱着呢。   ”   “知道,知道!”丁田狂点头。   王佐带他去了一家成衣店,俩人换了一身衣服,这身衣服换上身,丁田都有些傻眼了:“   你穿成这样干什么?”   王佐穿着金灿灿的一套衣服,大红金线缂丝的腰带缠在身上,挂着的金丝玉佩,金丝香囊等等,充分体现了“暴发户”三个字,但是人长得帅,穿的这么惨不忍赌,还能帅的突破天际   再看自己,一声朱红色的衣服,上头绣的金丝菊纹图案,同样的腰带缠在他身上……咋看咋是一个入了城的土老帽。   “穿成这样是告诉对方,我们有钱,但是绝对不是谁都能骗我们的,因为有钱,所以我们也有眼光,穿的这么明显,没有几分底气,敢穿得这么招摇?”王佐好像对那里很了解:“我们的人要明目张胆的保护我们。”   丁田这才发现,他们身边的人,也换了衣服,清一色的轻便劲装,狐皮大氅,貂皮帽子。妥妥的豪门打手气息,迎面扑来。   丁田呲了呲牙,今天他出门,因为要逛街么,他穿着的是平时穿的半旧的棉袄,料子虽然好,但是毕竟他讲究干净,可能别人一冬天都不会洗棉袄的套面,但是他不行,他最多半个月,就得将棉袄拆了外面的套面洗过,不然他会觉得衣服有味道。   大棉鞋,因为轻便又保暖,最适合逛街。   现在他是换成了鹿皮靴子,湛湛新的衣服……丁田扭头问成衣店老板:“你们这衣服,不会有很多人摸过了吧?”   要真是那样的话,他这衣服穿在身上……总觉得痒痒。   王佐也脸色一变,他也想到了这一点。   顿时觉得新衣服不干净了。   倒是成衣店老板,赌咒发誓的道:“您放心,两位少爷,这两件衣服,是我家闺女亲手缝制的,除了她之外,没人碰过!再说了,这衣服料子这么好,万一刮了可赔大发了!”   成衣店老板家的闺女,还是个黄花大闺女,针线上可能一般,但是人绝对干净,加上这么贵的料子,他也的确不放心交给绣娘去做。   俩人这才心里得劲儿些,付了钱之后,就上了马车,直奔城北而去。   到了地方,下了车,丁田东张西望,一副乡下人进城的架势,王佐哭笑不得:“就这么好奇啊?”   “嗯……没见过么……。”丁田小声告诉他:“我家的古董,都是你送的,要么就是上头赏赐的,嘿嘿嘿……其实,我也看不太懂这些东西,要是懂了估计就能有兴趣了……。”   丁田本身看这里的任何一样东西吧,就跟看古董一样,因为他那个年代,他也不认识古董啊!   总觉得哪怕是个架空了的古代,那也是古代么。   等到了真正看到古董的时候……他还真代入不了。   不过京中的东西他们买的也差不多了,也该来这里玩一玩了。   这里是个很大的街道,但是来往的人却很少,两边的铺子,果然都是开的古董铺子。   丁田兴致勃勃的进了街道……街道上不管是开店铺的还是摆地摊的,都看到了门口进来的那俩人……以及他们身后的那群人。   这是两头肥羊啊,还是两头狼?   把街道口的两个铺子最先接待了他们俩,丁田进了店铺之后,发现这里的店铺很大,不似一般的店铺,可能挤挤巴巴的,摆满了货品。   但是在这里不是,整个店铺都非常大,摆在货架上的东西……却很少,四面墙之中,有三面墙都是货架子,一个货柜上几个货位,每一个货位上,就摆一个货。   别看不多,但是各个都不便宜。   丁田不太会看这些东西,王佐眼睛一扫,就知道这些东西都不值钱。   “都是前朝的破烂,你们家就没个好玩意儿了?”王佐不让丁田开口,但是他自己不方便开口,便只有王富贵来了。   作为王佐铁杆的狗腿子,王富贵对外人那叫一个牙尖嘴利。   “瞧这位爷说的,好货谁摆在外头落灰啊?”店小二比他更能说会道:“您纪委要是这个看不上眼,那就楼上请,楼上都是好东西!”   “你家楼上该不是有人等着抢劫吧?”王富贵一脸的防备样子:“万一挟持我们可怎么办   ?,,   “这位爷您可真逗,这可是京师,不是边陲小镇,再说了,这天下太平的,谁敢大白天的抢劫啊?”店小二翻白眼儿,尤其是旁边,丁田土包子一样的看着那些货品,店小二觉得这会儿他把人赶走,还来及么?   王佐二话不说,带着丁田上了二楼。   二楼上,是一个掌柜模样的人接待了他们俩:“两位少爷想买个什么样的宝贝回去?”   “随便逛逛。”王富贵跑了上来,替俩人回了话。   掌柜的也不以为意,毕竟有些人家,讲究的很,不怎么爱跟商人对话,就算古董这一行比较文雅,那也摆脱不了他们是商人的事实。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求推荐,谢谢!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京中的第一个新年   王佐指着一个单独放着的青瓷花瓶,给丁田介绍:“这个看到了吗?”   “啊?,,丁田一脸狗看星星的架势。   王佐乐了:“这个就是元青花,你看啊,元朝是外族统治阶层……。”   丁田听了一耳朵的元青花,茫然点头。   王佐就知道了,看样子对元青花不感兴趣啊!   其实不是,而是丁田只想起一件事情,他那个时代,据说元青花存世不过三百来件,每一件都价值连城!   王佐又指着另外一个货架上的两个金葫芦道:“此对金葫芦为八成金质,为两个剖开的半边葫芦。器身外有葫芦藤叶缠绕,并有盛开的花朵,花瓣上有昆虫趴卧。其设计巧妙,做工精细……且葫芦与‘福禄’相谐音……。”   丁田看的特别仔细,但是只敢看,不敢伸手去摸。   王佐又指着旁边的一个垂挂着的香囊道:“这是金镶珠石累丝香囊,此香囊为九成金,长方委角形,周身由镂空的累丝花瓣组成,中空,一端有一活动插钮,右启闭。两面均嵌珍珠花树,叶为点翠工艺,边沿镶嵌绿松石珠一周。香囊上下均有丝绳及红色珊瑚为饰……此物是前朝物件,别看时间不长,但是也有几百年了,而且此物一般人不可佩带,除非是王公级别的大臣,或者是凤子龙孙……。”   这回好了,掌柜的都站起来了,刚才还很不以为然的样子,现在却老实恭敬的站在那里,垂手低头:“您好眼力。”   这说的头头是道,而且没有一次说错!   光用眼看就知道的这么清楚,要知道,这位可没上手摸过啊!   “这个也好看!”丁田指着旁边的一个纯白色细腻的陶瓷小碗:“像是玉一样。”   “好眼力啊!”掌柜的夸奖:“这可是汝窑的瓷器!”   “糊弄鬼呢?”王佐淡淡的道:“这是仿制的汝窑。”   掌柜的一嘻,丁田顿时就笑了。   在这里耽误了一会儿,王佐随手就买了一个明码标价的价值一千两的前朝的官窑陶罐,上头的图文是岁寒三友。   王富贵不太喜欢这个:“这么大个罐子,干什么用啊?”   “给你装零花钱用。”王佐将这个东西送给了王富贵:“你的生日礼物。”   “我不要!”王富贵哭丧着脸:“我娘不给我零花钱,我的工钱也不到我手里,我的私房钱就那么点,放在这里太明显,我娘会给我搜刮走……。”   “那我不管,这个罐子你爱要不要。”王佐一甩袖子,就带着正偷笑的丁田往外走。结果王富贵一转手,就对古董店掌柜的道:“你还买回去不?我买给你,一千二百两,咋样?”   古董店掌柜的一哼唧:“本店出售的古董,再也不会回收。”   王富贵只好将罐子丢给随行而来的白三儿:“收好,我的罐子可是价值一千多两银子。”白三儿翻了个白眼儿:“知道了,小福贵。”   丁田他们去了第二家,而第一家古董铺子,已经在二楼的阳台上,挂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袍   子。   众人看到那大红色棉袍子,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两个有钱人,但是同时,也是两个识货的   买豕。   而且还在他那里消费了。   这是他们这里的一个约定俗成的信号,如果挂的是绿色的,那就是两头肥羊,随便宰!倒是摆地摊的那些人,有些激动,俗话说得好啊,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多数的人自以为自己厉害,识货,但是有的时候,越是自信的人,就越会看走眼。   而且古董这东西,买定离手,出了店门,货银两清。   再往回找,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丁田逛了几个古董店,终于,看向了一个地摊。   地摊是摆在街道中间的,不过因为天气的原因,摆地摊的人少,加上要过年了,人就更少了。   反倒是地摊上,因为要过年了,所以都卖的是一些喜庆的东西。   尤其是一个地摊上摆着的是一些铜钱,古铜钱,还有一个支楞巴翘的东西,王佐看了看这个东西,买下了。   对方开价一千两白银,王佐让丁田付的钱。   东西拿到手了,丁田看着手里的玩意儿:“这叫啥?”   “这是钱树。”王佐告诉他,这东西在现在就叫“钱树”。   丁田听不太懂,但是王佐跟他说了:“这个东西你就当礼物送进去,保证可以!”   “好!”丁田立刻就将东西包好,让人好好的拿着:“就是每年都要花这么多钱啊?”   “这还多?”王佐乐了:“一千两而已,我送的更多。”   丁田小声问他:“你送的多少啊?”   “各种古董就不估价了,那各种皮子、肉干什么的,都是百十斤的送,还有一两件稀罕玩意儿,其实我给的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自己都不太喜欢的,喜欢的当然不会送了……皇上叔叔也不介意,他库房里的东西多了去了,若非心爱的,他自己都记不住有啥玩意儿。”王佐觉得丁田能遇到钱树很走运了。   这东西他送出去,既体面,又不失他的身份。   丁田又在这个摊位上挑了挑……全是铜钱,他又不认识。   到了第二个摊位上,都是瓷器,不过都挺小的,丁田瞪大了眼睛看……发现自己就是一双普通的眼睛。   没有透视的功能,大为丧气,被王佐带着逛了逛街,这里的确很让他新奇,其中有的东西,王佐都不太肯定。   不过王佐对上什么都知道的很清楚,甚至有一个什么画家的真迹,他就说是假的,因为真的那一副,挂在他的书房里呢。   那家店的掌柜的就讪讪的将那副画拿了下来,然后当着他们的面,烧了!   经过了这里逛了一天的街,丁田也算是大开眼界了,心满意足的跟着王佐回了王府,晚上在王府里住的,被王佐将那一身土豪到极点的衣服,扒拉了下去……。   过年么,不论古今,国人都很重视。   丁田也同样如此,只不过他将礼物送进了宫……宫中新年大宴却没有他的份儿,因为新年大宴邀请的首先就是宗室,以及王公大臣,皇上要宴请什么人,自然会有内务府提前送来消息,告诉你几日几点之前到某地去等着,自然有宫人们来安排你们入宫赴宴。   并不是所有在京城当官的人家都有机会入宫的,而且入宫的是什么人也有讲究。   就像王佐,妥妥的入宫过新年的人。   宁王太妃就丢人现眼了,后宫之中,如今主事的四大妃子,贵德淑贤没有一个跟她有交情的,加上宁王府如今当家做主的宁王是个男子,且谁都不屌的处事态度,连带着将淑妃生的三皇子都给打了,谁敢惹他?   后宫之中没有皇后,后位空悬不决,这就是皇帝在后宫女人跟前吊着的一个胡萝卜,这帮女人就跟驴子一样,眼里只看到了胡萝卜,走多远的路,都不累!   还以为下一秒就能吃到这根胡萝卜了。   殊不知,被人引诱着在安排好了的路上,使劲儿的拉车呢。   皇上看重宁王,自然,对宁王不好的宁王太妃就碍眼了,后宫之中,没人会邀请宁王太妃入宫赴宴,尤其是新年这种大宴会。   且后宫之中跟宁王太妃关系好的可没有,就算是宁嫔想提拔显摆一下自己娘家的背景,也得先解除了禁足再说。   所以,宁王太妃只能在宁王府过新年,跟她心爱的小儿子一起,而王佐则是入宫赴宴,要是太晚的话,直接就在宫里住下了,如今宫里的前宫那里,还有单独的一个院落,是给他准备的,一直给他预备着,想来就来,想住就住,不想住了就回宁王府。   这样的待遇,不可谓不优厚了。   而宁王太妃想进宫,还得找个宫里的主子去拜见,还得各种规矩需要遵守……而她的儿子,同样是宁王的儿子,可王佐就继承了王位,王佑就是个二爷……连去宫里请安都不够资格。   因为王佐是宁王不假,可是王佑什么身份都没有啊!   就为了这个事,宁王太妃是一过年就怄气,开胸顺气丸不知道吃了多少个。   同样不高兴的还有丁田:“大过年的不在家过年,去宫里跟一群人一起过,成什么样子?   本以为俩人可以一起过年呢,结果这就要分开过了。   他一个人在家过年有什么意思?   王佐捏了一下他气鼓鼓的脸蛋子:“谁不想在家过年?可是没办法,我从小就没家里过过年……。”   从小就是被抱着进宫过年,后来大了就在宫里住了,过年那几日都不出宫的,宫里过年的庆典是一出接一出。   反正热闹,总比他回去看着继母那晚娘脸孔强多了!   何况小时候,弟弟不懂事,总抢他的东西,继母也说要兄友弟恭……呵呵……后来他继承了王位,第一次发火,就把他弟弟给揍了,当着他那后娘的面,整整打了二十板子,从那以后,后娘每次见到弟弟跟他一同出现,就会紧张得半死。   “好吧,你进宫去吧,我在家自己过年!”丁田有些舍不得,但是知道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叮嘱他:“少喝酒,多吃菜,看完了烟花之后,尽量早点休息,初一的事情很多。”   丁田在京城也没什么人家需要拜访,米英在腊月里的时候,就见不到人了。   连给他的年礼,都是托王佐送去的……话说以前在东北托付王佐送个年礼给米英,到了京城,这么近了,还是得托王佐给送去。   这都快成专职送礼的了。   而给家里人的年礼,已经托了北归的一个商队带回去。   “嗯……!”王佐猛地抱了抱丁田:“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这样叮嘱我……。”   每次进宫赴宴,别人都有人千叮咛万嘱咐,只有他没有……外祖家现在是舅舅当家,曾外祖母只能给他派遣女侍卫随行保护,但是太过的事情就不敢做了,因为他是宁王。   八大铁帽子王。   “以后年年都有人这样叮嘱你。”丁田笑了一下:“去吧,大年初一就能看到我了。”   王佐点头:“嗯!”   丁田看着王佐上了马车远去,才回到门里。   王佐走了,丁田就消沉了一会儿,便活跃了起来:“大家都换上新衣服,过年了!”   京中过年很热闹,丁田家人口也多了些,隔壁的金不换家也很开心,能听到宝宝的笑声。   大过年的,该有的开心快乐一个都不缺,甚至丁田还给每一个人都赏了红包,热闹得很。   加上丁田也没什么架子,众人这个年过的相当的潇洒。   当天过了子时,丁田都要预备下灯火熬一宿了,结果有人敲他们家的门,敲得可响了,惊天动地的,不比那鞭炮动静小。 第三百二十四章 又见风雪夜归人   这除夕之夜,大过年的,半夜来人?   丁田本来有些困了,顿时就来了精神,他想着晚上吃的有点多,所以干脆就在坑上仰卧踢起了腿,这样可以增加活动量,不至于胖……不论古今,这肥胖都是影响身体健康的事情。当然,古代的人多数都瘦。   马六去开了门,发现门前站着的是个熟人:“您……?”   “快让开,让本王进去。”王佐一身的风雪。   马六赶紧大开门,放人进来了,一溜儿的随从都跟着一起进来了,剩下的不贴身伺候的去了对面。   丁田正无聊的在踢腿,王佐进来吓了一跳:“你干什么呢?”   丁田本来躺在炕上,闻言一个骨碌就起来了:“你怎么来了?”   “我怎么不能来了?”王佐将外头披着的大氅脱下来,交给了一边的马小花,就坐在了炕上,一伸腿儿,王小雅半跪在地上,给他拖了靴子和袜子,那边马六家的已经端了一盆热水过来,给王佐泡脚。   马小花放了大氅,又去端了热水盆子过来,给王佐擦脸净手。   好一阵忙活……丁田看的直撇嘴,万恶的旧社会啊,他就讨厌被人这么伺候着,跟瘫痪了一样,其实,王佐自己也能拖鞋脱袜子,非得让人伺候着脱……。   “这过年的时候……?”丁田凑到王佐跟前,闻到了王佐身上有点酒气:“你还喝酒了?   ”   “喝了,能不喝么!”大概是喝了酒,王佐将凑过来的丁田半抱在怀里:“过年了,我想陪着你,也想让你陪着我。”   丁田脸一红:“你这是从宫里出来了?不会有麻烦吧?”   “不会,宫里的大宴已经结束了,我不想回王府,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就来你这里好了,和你一起过年,嘿嘿嘿……。”   王佐好像的有点高。   跟喝多了的人不能讲道理,丁田只能顺毛捋:“行,在这里,跟我一起守夜。”   大年三十的晚上,要熬一宿,不过大年初一,能在坑上看到自己心爱的人,那也是一种满   足。   “嗯,守夜。”王佐洗过了手跟脸还有脚丫子,丁田费劲的给他换了一身睡衣,俩人盘膝坐在坑上,面面相觑了一下。   “下棋啊?”王佐提议。   “不要!”丁田摇头,坚决地摇头,他是个臭棋篓子。   “玩牌?”王佐再提议。   “不玩,玩不过你……。”上次被王佐赢了个精光,还脱衣服啥的……太香艳了,跟现在过年的气氛不搭。   “好吧!”王佐一摊手:“那你想玩点什么?”   丁田吸了吸鼻子:“不然玩动物棋?”   “动物棋?”王佐没玩过这个:“什么样的?”   “我给你拿来啊!”丁田将自己的动物棋搬了出来,他前世也就动物棋玩的不错:“我跟你说啊……。”   动物棋的规则很简单,王佐听了一遍就明白了,然后俩人开始下棋,丁田第一局赢了;第二局又赢了;第三局平手,因为他的大象被王佐的老鼠堵在了角落里,俩人没事就磨棋盘,可这么磨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平手。   第四局,丁田的老鼠被王佐的猫堵在了角落里……。   第五局开始,王佐就赢了……一直到第十局,丁田才反应过来:“不玩了!”   都是他在赢,吃的他死死地,气死了。   “那你想玩点什么?”王佐倒是精神了。   “不玩了,一会儿就要天亮了,我去厨房看看,做点什么吃的,你想吃什么?”丁田不想跟他继续玩下去了。   王佐的酒气也消的差不多,听了这话就道:“随便吧,你吃什么我跟着吃点就行。”   “那行吧!”丁田下地穿鞋,跑去了厨房。   其实大初一的早上吃什么呢?   吃的是除夕夜晚上的剩菜,尤其是除夕那一顿饭菜里的鱼,一定不能吃光,要留着,在正月初一热一下在吃,这叫“年年有余”。   王佐不可能吃别人的剩饭,幸好,昨天晚上,丁田家吃饭的时候,是丁田自己一个小桌子,家里下人一个大桌子,他自己的饭菜几乎每一盘子就吃了两口,剩下的都留着没动。   正好,他热一下,给王佐吃好了。   既是节俭度日,又是好兆头,俩人一起吃剩饭,也挺好。   倒是饺子,是丁田自己包的,只有二十个,每个都挺大,韭菜鸡蛋馅儿。   “竟然是这个馅儿,好!”王佐一吃就高兴了:“我以为还是肉的呢。”   这几天,吃肉吃的他都腻了,还是丁田这里好,吃的东西清清爽爽:“我在宫里吃的都不如这个香。”   “宫里的东西当然不是我这里能比的,宫里饺子吃什么样的啊?”丁田比较感兴趣:“是吃的驴肉馅儿?”   “你怎么会这么想?”王佐都被噎了一下:“还驴肉的?”   “这不是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么?”丁田咬着筷头子:“我想着,这宫里吃的饺子,肯定有驴肉馅儿的吧?”   “没有!”王佐摇头:“额呵呵呵……宫里的饺子馅儿有很多种,但是新年大宴的时候,只能吃一种,那就是芹菜馅儿,表示新的一年,勤勤恳恳,等到初一的时候,也是这个馅儿的,等第二顿就随便了,不过更多的是酸菜肉馅儿的,宫里各个主子想吃什么馅儿的,就自己做主了。”   “哦,我还以为宫里的饺子比较好吃呢,你既然说我家的饺子好吃,可见宫里的饺子也不怎么样。”丁田给他夹了个饺子:“新春大吉!吃饺子吧。”   “嗯,新春大吉。”王佐也给他夹了一个:“这桌菜……?”   “放心吧,是我昨天吃的,王老管家不许我跟大家一张桌子吃饭,我一个人啊,守着十二盘子的好菜,感觉好奢侈!”丁田嘟囔着:“幸好我每个盘子都夹了两筷子,就吃饱了。”   其实是一个人吃饭,好无聊,可是又不能跟家里的人一起吃。   俩人吃过了饭,就穿了新的衣服出门,见大家一大早来给他们恭贺新春,又发了一阵红包   虽然是正月初一,但是天气并不晴朗,反而小雪花一直在飘,丁田看着天空的雪花:“这也算是瑞雪兆丰年了吧。”   “是。”王佐告诉他:“你说的那个冰雕的主意非常好,我在宫里立了八个大型的冰雕,还有一个大大的冰雕滑梯,皇上叔叔非常高兴,呵呵……。”   “你能应付过去就行,这样是不是也能省一笔钱?总比你买一些昂贵的东西强。”丁田道:“我送的东西呢?”   “你送的东西,皇上叔叔也喜欢,估计会给你赏赐,你到时候可要记得谢恩。”   “知道了!”丁田问他:“那米英呢?他怎么样啊?”   “他?”王佐想了想:“挺好的呀!他能不好么,他可是皇上身边的内廷大总管,权力大着呢。”   米英这个人,精明强悍,又大权在握,能跟在皇上身边这么多年,城府极深。   “再好,那也是……。”丁田咽下了后半段话,再好,那也是当太监的,一个男人当了太监,多可怜?   丁田惦记米英,其实更因为米英是他在京城里为数不多的朋友。   “他呀,也是苦过来的,当年听说跟着皇帝叔叔,也没少受罪。”王佐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苦尽甘来了。”   正说着呢,王富贵过来了:“王爷,回府吗?”   “不回。”王佐道:“让大家轮班去休息吧,午时之前,进宫。”   “哦……。”王富贵看了看丁田。   丁田非常幼稚的朝他做了个鬼脸儿,王富贵嘀咕了一句:“蓝颜祸水啊!”   然后就赶紧跑走了。   丁田抻了个懒腰:“我要去隔壁,给不换先生拜拜年,你去么?”   “去不了。”王佐苦笑了一下:“我一会儿还得补个觉,正月初一,要进宫给皇上叔叔拜   年。”   “好吧,你快去睡一觉,我去金家了。”   丁田大年初一去金不换家拜年,是因为金不换跟他一样,在京城里,没有几个认识的人。见到丁田来,果然开心:“就知道你一早会来。”   “我也是想着,你也可能没什么事情,就来看看啦!”丁田拎着好几个礼盒:“新春快乐   啊!”   金不换乐了:“嗯,大吉大利,大吉大利!”   丁田见到小金豆子,哦,就是金不换的大儿子,给他戴上了一个金锁:“恭喜小金豆子又长了一岁。”   金马氏抱着儿子谢了丁田,就抱着儿子进屋去了。   俩人在书房里喝茶聊天。   而王佐果然是在丁田的炕上睡了个觉,醒来后没吃东西,喝了点茶水,提了提神,跑了趟茅房,换了一身衣服……他在这里有自己的衣柜。   收拾收拾就去宫里拜年了,没带东西,两手空空,就这么进宫了。   永庆帝也刚补觉起来,就听米英过来:“皇上,宁王殿下来给您拜年了。”   “哦?”永庆帝一听就笑了:“他今年还挺乖啊!”   “呵呵……。”米英弯腰给永庆帝穿上了龙靴。   “传进来,正好,他吃饭了没啊?”   “没呢,刚才还问了奴婢,今天御膳房里有没有三鲜馅儿的饺子呢!”米英知道王佐没吃饭,正好,永庆帝也没有。   他知道,皇上过年的心情并不太好,随着四位后宫妃子们的皇子越来越大,她们的野心也越来越难以控制了,皇子们私底下也争斗的更厉害了。   今年大皇子给皇上的新年贡礼,是一尊碧玉观音。   不过这尊碧玉观音,是大皇子的母家,从西北花了重金买来的,价值万两白银啊!   可是,皇上根本不信佛好么。   二皇子的礼物更逗,送的是一尊白玉老君像,好么,一个佛家,一个道家,皇上当时别提多郁闷了。   三皇子自从被宁王殿下揍过了不知道多少顿,被打的那叫一个惨,然后就开始奋发图强,整日里上蹿下跳……看的皇上直皱眉。   送的东西也的确是费了心思的,是双面绣的屏风,好大一扇屏风,正面是天下江山图,背面却是红梅傲雪图。   四皇子送的倒是中规中矩,是一盆“金枝玉叶”,其实就是黄金打造的树木,上头的树叶,全都是翡翠雕刻而成的树叶。   也算是出彩的一个。   五皇子因为年纪还小,母家又不显,送的是自己手抄的孝敬。   六皇子刚学会写字,只歪歪扭扭的写了“新春大吉”四个字。   七皇子刚会走路,抱着皇上的大腿喊了一句“父皇……”还流口水了。   八皇子刚断奶,话都说不全,所以也就没有礼物。   九皇子还在他母亲的肚子里,估计也快生了,可能生日会大一些,因为这几日就要生了。“皇上,大皇子他们过来,给您拜年了。”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小太监来禀报,皇子们   来了。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二十五章 嘻人的初一御宴   米英就看见皇上本来笑意盈盈的脸,立刻就拉长了,笑容也没了,开心也不见了。   “这么一大早来,是跟宁王互别苗头吧?”永庆帝太知道自己的儿子都是什么德行了:“   大过年的都不消停。”   “皇上,这皇子们,只是来给您拜年而已。”米英能怎么说?   这个时候可不能火上浇油。   “都带进来吧!”永庆帝想了想:“带去膳厅那边,吃个饭。”   “遵旨。”   皇帝用膳的地方,是在干清宫里的偏殿,用膳的规矩很大,王佐坐在那里,全身都在冒冷   气。   因为他的对面,坐了四个人。   正确的说,是四位皇子……。   大皇子最年长,自认为最有气度,一向是在他们这里充老大的,但是王佐就是不买他的账   何况王佐比他大,平日里也不给他们好脸色。   而且王佐也不对他们客气,该打的时候,绝对的下手不解释。   大皇子他们其实都想拉拢这位宁王殿下,可是都不敢太明目张胆。   两拨人马,坐在这里,都做出了个“泾渭分明”的架势。   王佐放冷气,对面四个皇子就同样板着个脸,也不跟他说话。   永庆帝来了看一眼就看出来了,他们这些年轻人的气氛,一点都不和睦。   一下子就更犯愁了:“看看你们,跟只斗鸡似的,看不顺眼,就别来朕这里吃饭,也不怕   吃一肚子气啊!”   永庆帝刚说完这话,皇子们统一露出了笑容,真心的笑容……而王佐还是板着个脸,他就是这样的人,无所谓笑容不笑容。   而永庆帝呢,倒是夸奖了一句王佐:“宁王还是老样子!”   笑呵呵的,如同看着别扭儿子的慈父。   再看自己的四个儿子……真的很糟心。   这四个家伙小时候还好,大了就开始惦记他的龙椅了,当然,惦记也可以,但是不能不顾全大局。   四位皇子脸色一僵,父皇怎么就对这个家伙另眼相看呢?   “皇上也是老样子,一点不见老。”王佐硬邦邦的来了一句:“好好保养一下自己,别累着了。,,   话说的硬,但是永庆帝却知道他是真心的:“朕知道了,朕知道了!”   王佐就不吭声了。   对面四位皇子的脸上笑容都有些勉强,马上就要维持不住了。   永庆帝来了一句:“传膳吧!”   宫里正月初一,御膳房给皇帝进膳,那都是有讲究的,什么二龙吐珠、凤凰展翅的,名字是好听,寓意也吉祥,做的更是精致地道,但是王佐却吃得很少。   他想念早上跟丁田一起吃的剩菜,那五香鳜鱼,都没有丁田做的那道“连年有余”好吃。其实丁田的那道“连年有余”,就是大酱炖的鲶鱼和鲢鱼而已。   做法简单,更别提摆盘了,宫里的御宴上的这盘菜,做法精致,摆盘也好看,但是他就是觉得没啥想吃的意思。   “宁王这是怎么了?”大皇子明显注意到了王佐的心不在焉,顿时就发难了:“连父皇的   御膳都吃腻了?”   “啪!”   永庆帝放下了手里的筷子:“还让不让人吃饭了?食不言寝不语,你小时候你母妃没教过你么?”   大皇子一惊,这可不是什么好话,涉及到了他的教养,和母妃的德行。   “父皇,儿臣不是那个意思……儿臣是……是见宁王吃的有些少……是不是对御膳有什么想法?”大皇子的笑容都有些维持不住了。   他的性格有些冲动,实在是看不惯王佐的做派,就想找他的麻烦,但是又不敢私下里找,怕王佐揍他啊!   当着父皇的面,他就不怕了,忍不住就想刺一刺王佐。   但是他太得意忘形了,王佐是不敢在皇上面前揍他一顿,但是同样的,皇上决不允许有人在他的面前放肆!   “大皇兄还真是爱关心人,但是你是不是应该先关心的是父皇呢?”二皇子趁机攻歼大皇子。   “这里是父皇的膳厅,宴请的是宁王,本殿下不关心客人,反倒关心父皇这位主人,是不是有点暄宾夺主的意思?”大皇子别看人鲁莽了些,但是他却非常聪明。   一直以来,他都对太子之位虎视眈眈。   毕竟他是贵妃所出,又是长子……虽然不是嫡子,但是永庆帝的原配早逝,后来登基之后立的皇后又难产而亡!   后宫四大妃子,贵、德、淑、贤,最大的就是他的母妃。   随着年纪渐长,大皇子的野心膨胀的越发的厉害了。   他已经十八岁了,还没有娶妻的意思,是因为他跟他母妃都在挑人,看这家好,看那家也不错。   只是……一直摇摆不定,永庆帝也不表态,他们娘俩儿也就不吭声。   二皇子也着急了,他虽然排行老二,却是德妃的心头好,德妃娘家有钱啊!   为什么呢?   因为德妃的祖父在先帝那一朝,管的是内务府。   老大有名份,老二有钱财。   老三就有文名了。   当年想去军中发展,也想搞个“文武全才”戴在脑袋上。   结果装逼没装好,让他老爹给拆穿了,羞愧的一年都没出现在人前。   四皇子虽然是贤妃所出,但是贤妃最得永庆帝的信任,据说贤妃是真贤惠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永庆帝对米英道:“让人做一道素炒鳝丝给宁王,对了,还有那个山东海参、珍珠鱼丸,都给宁王做一道送他那桌去。”   “遵旨!”   跟永庆帝用餐,不是在一个大桌子上,而是一人一个长方形的桌子,上头铺着桌布,上菜的时候,他们都是最正宗的御膳,一道二龙戏珠,一人一盘子,里头盘子很大,但是装着能吃的东西很少。   又有侍膳太监伺候着,吃过一半的量,这盘菜就会被端走。   换下一道菜,整个用膳的过程,会先吃干果、蜜饯、饽饽,然后是酱菜、前菜、膳汤……   是很讲究的,但是王佐从小吃到大,这规矩几乎熟记于心了。   王佐见永庆帝用的也不怎么开胃,就道:“那您再来一碟酱小椒好了,开开胃吧。”酱小椒属于卤酱菜菜系中的一种。   因为是用的黄酱和红辣椒为主要材料,健脾开胃、清香下饭。   酱小椒做工精细,用料考究,口味独特,最主要的是,这宫中的酱小椒,用的是花房里培育的新鲜红辣椒,不是干椒。   “也好,给朕上一碟酱小椒。”永庆帝问王佐:“刚才想什么呢?”   “在想,宫廷御膳里,怎么没有连年有余?”王佐淡淡的笑了笑,罕见的跟永庆帝提了这个话头:“臣今天早上还吃了昨天剩下的鱼呢,据说这鱼啊……。”   他曾经在丁田老家那里过年的事情,永庆帝是知道的,里头还真是提过那个“连年有余”   不过是民间风俗,宫中可不讲究这个。   “对啊!”永庆帝吩咐米英:“让御膳房的人,做一道连年有余过来,真是的,给忘了呢   I??   米英立刻就道:“奴婢这就去吩咐!”   他赶紧派人去催,连年有余这个典故,他知道。   御膳房里食材,没有活鱼,都是冻着的死鱼,这鱼都是从大江上凿开的冰眼里捕捞上来的,一出水就冻上了,现在现化得点时间。   不过皇上跟宁王不着急,俩人聊上了,说的都是东北那边的事情,尤其是宁王跟永庆帝说了自己刚去的时候,第一个冬天,冻的不敢出屋,太冷了!   四位皇子想插科打诨,显摆一下存在感都找不到话题,只好干巴巴的坐着看人家君臣聊天   俩人聊的非常好,等菜品上来了,又开始说吃的,宁王话少,但是每次都能接的怡到好处   永庆帝乐意跟他说话,米英时不时的说两句,倒也能引起人一阵笑声。   这顿饭前半截吃的安静无比,后半截吃的热火朝天。   永庆帝结束了赐宴,就打发了四个儿子,他们再不甘心,也没办法,只好灰溜溜的走人。等他们走了,永庆帝带王佐去了御书房。   “这些家伙啊,越来越不让人省心了。”永庆帝叹了口气,在王佐面前,他摘下了所有的面具,就是个普通的人到中年,烦恼多多的样子。   “还不是您不肯立太子,你立一个太子,那帮人的眼光保准都被吸引了过去。”王佐撇嘴:“何必一个个斗的乌眼鸡一样。”   竖起一个靶子多容易的事情,非得死扛着。   “立太子就得名正言顺,中宫后位谁坐上去?”永庆帝也烦着呢:“这四个是不成的,不论是谁当了皇后,谁成了太子,剩下的那三个都活不了。”   宫中斗争一直就很激烈,因为他们输不起,输了就有可能全家都活不成了。   “那就从几个小的里头选!”王佐有些暴躁:“总是这么内斗,折腾的可是朝廷的元气,那边的火器研究的不错,打仗也越来越顺利,但是这火器不能总藏着掖着的吧?”   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的,怕被人发现,可是火器的动静又很大,现在藏在深山里还好,就怕某一日被哪一位发现了……。   永庆帝想了一下,自己的儿子们,一人一大把炸药包、手榴弹的,嗖嗖的往对方的头上丢……然后“轰”的一声爆炸了,大家一起去天上见祖宗……太惊悚了!   “佐儿啊,你可千万看好了那火器啊!”7卞庆帝再次再次再再次的提醒他:“千万别让那几个孽障摸到,不然这皇宫恐怕都要被夷为平地!”   王佐一听更暴躁了:“那您找个信任的人去接手啊!”   “这话说的,你皇上叔叔我,最信任的人,不就是你么!”永庆帝乐呵呵的很幸福的样子:“有佐儿帮朕,朕就安心了。”   王佐不客气的端起他的茶杯就喝了一口茶:“您是安心了,臣都要累死了好么!”   他私下里掌握的那些东西,足以改朝换代了,当然,他没当皇帝的兴趣,然后皇上叔叔就死命的用他。   “哎呀呀,你还年轻,还干的动,你忍心让你的皇帝叔叔累死在案牍前么?”永庆帝这会   儿就学会了耍赖:“等你皇帝叔叔娶媳妇儿生儿子了,再把你那一摊,交给未来的太子好了。   ”   王佐顿时……脸就拉长了。   这还赖上他了是吧?   永庆帝笑的那叫一个老怀大慰啊!   王佐黑着脸出了宫,永庆帝一口气赏了不少东西下去,其中,有两份,最丰厚的那份,果然是送到宁王府的,还有一份,很特别,送的是一个小爵位的人家,云骑尉,丁田! 第三百二十六章 忘了拜年……   丁田在初二的时候,就接到了赏赐,初一那天晚上出来的赏赐单子,初二人家内务府的人就送礼上门了。   随行而来的还有一个宫里的小太监。   “小的小米子,是米英大总管的徒弟,我师父说了,让小的来宣皇上的口谕,您只要站着听就行了,赏赐给您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小米子一点架子都没有,对着丁田笑的那叫一个阳光灿烂。   “那就麻烦您了……。”丁田看着这些东西,有点眼晕:“都是给我的?”   “当然!”小米子道:“这可是皇赏,您可以光明正大的用。”   丁田一开始没太明白什么意思,后来就知道了,这可真是……太丰厚了,赏赐的东西,让丁田脸上的笑容,一直就没下去过!   简直太好了!   皇上的口谕很简单,就是赞赏他工作认真,细致到位,又忠君报国,而送上去的东西也新奇,那冰皮点心果然好吃,还有那钱树也很少见云云,总之,就是夸赞他的话。   然后就是赏赐:金如意一对、玉如意一对、银如意两对、羊脂玉佩两对、青玉玉佩两只、玉石摆件一只、塞北来的宝马,一匹;另外,江南来的贡缎十匹、贡绸十匹、西南来的蜡染印花细棉布二十匹、蓝染素色粗棉布五十匹、塞北来的肉羊五十只、肉猪十头、肉牛五头、肉鸡五十只、肉鸭二十只、肉我鸟十只。   最后一个重磅,那就是赏赐云骑尉丁田黄金九百两、白银九千两、崭新的铜钱两箱子……估计能有三五百万个铜钱。   “其实皇上当时随口说的,赏赐您黄金百两,白银千两,我师父想着,九百两的黄金,也是黄金百两不是?九千两的白银,也是白银千两不是?”小米子笑着道:“所以就给您赏了这个数!”   丁田嘴巴咧的都要到耳后根了:“这个……是不是太占皇上的便宜了啊?”   小米子顿时更乐了:“您是不知道,皇上的钱啊,那老多了,他老人家自己都没数儿,赏   多赏少,还不是底下人松松手的事儿么。”   “那行,那我就谢谢米英大总管了!”丁田知道这事儿是米英给他争取的一点福利,心里感激的很,但是不敢给送钱,因为王佐说过的,宫中的一些忌讳,所以他赶紧给小米子抓了一个点心匣子:“这个给你吃!冰皮点心,好吃!”   又从自己身上扯下来一个荷包塞给他:“拿去玩儿吧,里头是两颗龙眼大的珍珠。”   倒是又翻出来个东西:“麻烦您将这个带给米英大总管。”   那是一床厚实的鸭绒被,丁田自己喜欢的东西,自然,也要带给自己的朋友一点,其中还裹着两对护膝。   拜以前看古装的电视剧所赐,他记得宫里头动不动就行大礼,跪地磕头无比的麻利。   也不知道米英在里头是不是也这样啊?   “哎,行!”小米子高兴了。   带着东西浩浩荡荡的回了宫。   在入宫之前,带回来的东西都要被检查,其实里头都是羽绒之类的,倒是没被为难,放行了。   他是直接去的干清宫,因为他是御前伺候的人。   见了米英先叫师父,米英看了看他:“走吧,跟你师父我,去见皇上。”   “是,师父。”小米子低头躬身,跟在师父身后,在御书房里见到了皇上,他头都没敢抬   “那个人怎么样?从头到尾,学一遍。”永庆帝正在小憩,醒了之后就见到了这对师徒俩,自然,想到问一问。   小米子一个字不敢改的说了一遍,连他自己说的“皇上的钱啊,那老多了”的那段话都说了。   当永庆帝听他说丁田觉得占了皇上的便宜,仿佛有些心里不安,就点了点头:“嗯,是个老实的人。”   小米子学完了,跪在那里不动弹。   永庆帝想了想,看向米英:“你跟那个人有交情的吧?”   “有点,不太多,不过他是个实诚人,奴婢这样的人,能有人正眼看的不太多,他算一个,而且奴婢弟弟家开的那个小菜店,辣白菜就是他跟奴婢说的,听说如今东北的大军中,这道菜都普及了,是个不藏私的人。”米英笑的非常得意:“奴婢也有朋友的么!”   永庆帝笑骂了一句:“你要是缺朋友,明天说一声,满朝文武都得踩破你家的门槛!”米英更乐了:“那奴婢是不是还得给他们发压岁钱啊?”   把永庆帝逗的更乐了:“那朕给你出一半!”   说说笑笑了一下,永庆帝闭着眼睛,手掌轻轻的敲了敲榻上的扶手:“让小米子下去吧,赏他二两金子,朕的库房里,东西多的是,嗯,说的很对!”   “谢主隆恩!”小米子乐颠颠的下去了,这趟差事算是办妥了。   倒是永庆帝,半晌之后,才又道:“再派八个人过去,归鲁岩和于飞统领,分为两队,四个人随行保护,一个人通风报信,一定要看好了人。”   “皇上,这会不会太显眼了?”米英在旁边小心的道:“万一让人注意到了……?”   “不怕,才十个人而已。”永庆帝一摆手:“去办吧,挑那种身手好的,最好还有些保护人的经验的!”   “遵旨。”米英去办了。   剩下永庆帝,在御书房里静坐了半天……。   丁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上头注意到了,他现在得了赏赐,几乎要乐疯了!   可惜,高兴没两天,初四的时候,郑家三兄弟来拜年了!   年前,他们送了年礼给丁田,而丁田则是给送了更厚的回礼,他们送的礼物很有特色,都是一些京中的好药材。   而丁田的回礼,需要讲究一下,他毕竟是长辈么,所以给的银裸子,就是那种“八宝联春”、“妙笔生花”的样式。   这次他们来,不仅自己来了,还带了孩子们,当然,没带女眷,因为知道这位小师叔还没成亲,来了女眷没办法招待。   几个人的孩子都是大孩子,没有小的,来了就拜年,说吉祥话,丁田赶紧的一人一个压岁的荷包,又叫人送点心。   吃的时候,郑家三兄弟里的郑晨就吃惊了:“这可是冰皮点心?”   “是啊!”丁田道:“你吃过?”   “今年宫中的新年大宴上,吃的就是这个,以前从来没见过!”郑晨道:“做的颜色好看   ,吃着也好,不像别的点心,凉了不好吃,或者热了之后疲条,这个倒是巧思,还有颜色呢!   ”   丁田顿时就得意了:“这的确是出自我家,也是懒惰的不爱动弹,而且这样做的点心不费   事儿……。”   冰皮可不是不费事儿么!   众人吃的开心,又有管家娘子让人泡了点果茶过来,没有泡茶叶端过来,是因为这里有几个孩子在,不宜喝茶。   丁田又留他们吃了一顿午饭。   郑家三兄弟看着饭桌上的饭菜还挺吃惊,因为这位小师叔家的饭菜,在整个京城里都不多   见。   主食自然是饺子,是韭黄牛肉的饺子。   红烧肘子、清蒸鱼、香菇油菜、果仁菠菜、醋椒小白菜和黑木耳拌圆葱,汤则是乳鸽汤。虽然简单的六菜一汤一主食,但是分量大,尤其是其中四道菜都是青菜,连饺子馅儿都独特的很。   这就让人有些意外了。   过年的时候,吃的都油大的很,而这几道菜,吃的郑家兄弟相当满意。   他们前脚走了,后脚王富贵就来了,给丁田送了点心:“王爷说这两样点心不错,给你送   龙战一”   不衣衣〇   “什么点心啊?”丁田扒拉着食盒边儿往里头看。   “是蟹粉酥和炸春卷,不过这春卷的馅儿,不是豆沙的,是胡萝卜和白菜丝,想必你爱吃。”王富贵放下食盒,眼巴巴的看着他:“你给王爷送点啥?”   丁田早已经习惯了,大手一挥:“送他三色冰皮点心,馅儿俗气了点,是豆沙、枣泥和肉泥的,但是我敢保证,他肯定爱吃。”   王富贵想了想,点头:“那好吧!”   丁田家里现在的厨娘是个巧手的,点心的馅儿做得并不那么甜,反而有着豆沙特有的香气,以及枣泥特有的酸甜气,肉泥是用的鸡肉泥,早就做熟了的东西。   让王富贵带回去之后,果然,王佐吃的很满意。   而丁田对王佐送来的蟹粉酥,很是新奇,这东西,他看的电视剧里头好像有来着?   俩人相互送了点心,又开始忙了。   丁田是在京中没有朋友,但是他在京中有下属啊!   初四初五不方便,但是从初六开始,先是王奎、海宁跟铁青年,挨个来,等他们三个来过了,初十开始,佘老大他们来了……。   一直忙活到正月十四的晚上,才不再见客,丁田深深地觉得自己简直是人缘太好了。   而正月十四这天晚上,王佐来了!   “这两天很忙?”院子里到处都是清扫过的痕迹,王老管家更是一副累坏了的样子。   “迎来送往的……一坐就是一天。”丁田也有点腰酸背痛,主要是嘴巴说的都快要磨起泡了。   跟自己的下属,说的都是工作上的事情,他还想劳动改造教育一下,这总得有个良好的开始才行。   几个下属每一个都有一番建议,但是他晚上想了想,感觉都是假大空的意思,这是看不起他这个提议啊,还是根本就觉得难以实行?   “你去你上司那里了?”王佐皱眉:“刑部如今的尚书过了年就致仕了,左右侍郎争夺这个位置很激烈啊!”   “啊?”谁知道,他不说还好,一说,丁田一脸的“完蛋了”的表情!   “你怎么了?”王佐摸了摸他的脸:“忘了什么事情么?还是……?”   “那什么,我忘了去上官家里拜年……。”丁田几乎是要羞愧死了,他怎么就忘了去上司家里走一走呢?   王佐听了他的话,真的叹了口气:“你真是笨死了!”   心怎么就那么大呢?   “我也不想的么……。”丁田自己都要哭了。   这种古代的社会,讲究的就是“礼尚往来”。   结果他在京中,第一个新年,成功的将自己的所有上司都给得罪了。   虽然在刑部,他上头也就员外郎、左右侍郎和尚书需要他恭敬着,其他的人,要么跟他平级,要么比他低。   年前的时候,他一直忙着,虽然有老管家提醒着也给送了年礼,但是这送礼跟登门拜年是两回事。   “算了,也没什么,你年礼都送了,又接了回礼,不算是……失礼。”王佐摸了摸他的狗头:“走,明天过十五,一起去看花灯!” 第三百二十七章 京中的正月十五   京中的正月十五闹花灯,那可是全天下最热闹的花灯集市。   而且古代的元宵节,颇有点情人节的意思。   花灯集市上,对联、灯谜等等活动,雅俗共赏,趣味十足。   王佐跟丁田,俩人并排走在大街上,这次身边跟着的人很少,只有王富贵跟白三儿,还有鲁岩跟于飞。   而且俩人还做了改装,脸上更是带着一副纯银打造的半截面具,一个脑门上镶嵌着一块绿松石,一个脑门上镶嵌了一块红玛瑙。   出门的时候,王佐还说:“这样走散了,我们都能找到彼此,要是找不到,就去宁王府汇合,一般的人,知道你要去宁王府,不敢将你怎么样。”   丁田也觉得两个人的面具很独特,都是银子打造的,能戴着这样面具的人,都是有钱人啊   I   上头镶嵌的东西,也不是凡品。   足够引起人重视了。   可是上了大街之后,丁田就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看王佐……又看了看王佐。   王族欧有一种将脸上的面具扒下来丢在地上踩几脚的冲动!   满大街,几个人之中,就有跟他们打扮的差不多的带着半截面具的人,还有更蠢的是带着全脸面具的……就留出一对眼睛的孔。   跟蒙面大盗似的……。   丁田想笑吧,又怕扫了王佐的面子,让他下不来台。   但是憋着吧,说实话,他真憋不住,王佐一向是算无遗策的架势,难得出一次错误。王富贵低头不敢吭声,白三儿更是傻眼了一样,这么多人都带着差不多的面具,到时候看花眼了认错了王爷可咋办?   王佐自己跟自己赌气,丁田想了想,从腰间拔出来一把小匕首,这小匕首是白玉为把,两根手指宽的小匕首,别看小,却锋利的很,匕首身上的百炼钢都有梨花纹了。   用这把匕首,将自己面具上的左边,刻了个“田”字,又在王佐的面具右边,刻了个“王”字,很快就刻好了,不仅抹了把脸上不存在的虚汗:“幸好,你的姓氏跟我的名字都很简单,这要是笔画多的,非得累蒙圈了不可!”   王佐拿了面具,重新扣在自己脸上,还特意摸了摸那个刻字:“嗯,这样就能认清楚了。   ”   的确,一般人就是做记号,也不会在面具上刻字,除非是刻在脑门上。   但是他们的脑门上都镶嵌了宝石……王佐撇嘴,早知道,就将名字刻在脑门上了,用宝石镶嵌出来名字也没什么,反正就像丁田说的那样,他们俩的名字都笔画简单。   丁田还不知道王佐想到了用宝石镶嵌名字在面具上,再将面具戴在脸上这么丧失的疯狂事   情。   戴好了面具,这会儿好了些,而且在灯光下,他们的面具非常的亮眼,一眼就能看到面具上面的刻字。   “走,上街!”丁田主动拉着王佐往前走,街上人流如织,摩肩擦踵,别说两个大男人须得手牵手肩并肩以防止被人流挤散,更有那几个壮小伙子,胳膊挽着胳膊,并排走,一面墙似的,不过一般这样的人后头,都跟着女眷。   女眷们一般很少在人这么多的时候出门,而且还没有车子坐,更没有轿子坐,这个时候人都费劲的在游逛了,何况是车马轿子,这是不可能乘坐的,所以这个时候的女眷们,都是穿戴整齐,带着厚实的帷帽,薄纱是特制的,外头看里面是看不到女眷的长相的,但是里面可以看道外面的风景。   而且四周不止有男性长辈和兄弟们护着,身边更是有健妇以及婆子们围着,以免被某个男人冲撞了……要说女眷们都不出门,实在是出一趟门太费事了。   “其实还有的是学院里的学生们,狂生么,就这么能作,一起横行,以吸引人的目光,尤其是爱往女眷那里冲,有好多人都被那些女眷的兄弟们给揍了的……偏偏还乐此不彼。”王佐有些不太理解,这都什么贱皮子的毛病啊?   丁田凭借他的口气,就听出了他的不理解和不以为然,以及不敢苟同的态度,于是猜测了   一下:“大概是因为,这是一个可以合法耍流氓的日子?”   王佐一嘻:“你说的还挺有道理!”   王富贵在他们俩身边乐的嘎嘎嘎!   白三儿就紧张了,他负责保护王爷,别看表面上就他一个,实际上,后头明目张胆跟着的就十八个,还有四十多个是在暗中跟随,不过这一晚上,灯火通明是不假,可同样的是人多,人一多就容易出事。   这里的人,恐怕是每一年里,最多的时候!   “人真多啊!”丁田说出了白三儿的心声。   此时此刻,华灯初上,玉兔东升,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   “每年的元宵节,从今天开始,一直到二十结束,前朝是十天,不过开国的太祖皇帝认为   ,十天太久了,六天足够了。”王佐道:“而且六六大顺,希望每个年头,都能顺顺利利……   ”   “哦,倒是有这么一个说法。”丁田点头,不过担心的道:“人多,事情就多。”   恐怕会出麻烦。   “就因为人多,这一天,五城兵马司是全体出动,控制五城城门,内城是御林军负责,外城是京北大营负责,其他营地的兵丁也都是统一拉出来站岗,这京中上百万人口,真要乱起来,可不是好事儿!”王佐介绍道:“而且京中贵人多,出了事情,就是大事。”   “也是。”丁田表示明白:“这可是京城。”   一块牌匾掉下来,都能砸到一个说得上号的大员。   天色渐黑,点起来的灯笼越来越多,街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街道上也出现巡逻的官兵,在太阳彻底落山之后,众人一致的涌向了内城的方向,而内城的人,则是涌向了皇宫的午门外,而且能过去的只有内城的人。   早在小年的时候,就已经戒严内城了,只准出,不准进。   而现在,内城居住的都是高官显贵,功勋之后,不仅身家清白,也家资雄厚。   所以如今出现在屋门前的人,都是有官职人家的家眷,倒是男女都有,而且穿着体面,文 化程度也高。   丁田跟王佐一起,也往前挤,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往前挤啊!   “这是要去干吗?”丁田一边拉着王佐往前挤,一边回头问王佐。   “你都不知道要去干什么,你往前挤什么?”王佐都无语了好么。   “我是想着,去凑个热闹……。”丁田吐了吐舌头。   “每年的这个时候,皇上会带着文武百官,出现在那最高的城门楼上,点燃第一支烟花,等宫门前的烟花爆竹都放完了,外头就可以开始赏灯了。”王佐哭笑不得的告诉他:“这帮人是去看皇上的!”   “皇上啊!”丁田的眼睛“噌”的一下子就亮了。   皇上啊!   活的皇帝!   活的会出现在眼前的皇帝!   “皇帝”对于他来说,跟绝世古董差不多了。   他的好奇大过于尊重,他还没见过喘气儿的皇帝呢。   当然,在电视里看的那些个国王啊,女王什么的不算,那都不是他这个国的君主。   “你就是看到了也不可能看的清楚。”王佐都有些不忍心给他泼冷水了,不过还是残忍的告诉了他事实:“皇上站在城门楼上,挥一挥手,点燃一支烟花,就算完事了,见过了自己的臣民,就可以回宫休息了,这么多人,你离的他那么远,根本什么都看不清楚。”   “那还出来干什么?”丁田一听,果然就泄气了。   他还以为会见到皇帝坐着花车游行啥的,那可热闹了。   “这你就不懂了。”王佐想跟她说些什么,但是又不想让这些俗务影响丁田的好心情:“皇上万金之躯,怎么能离陌生人那么近呢?万一有个弓箭手什么的,可如何是好?就这样的距离,皇上身边的人都胆战心惊,历史上不缺被刺杀致死的皇帝,只不过历史上不会记载而已,多半会用春秋笔法,记成个暴毙,名声上总比被刺杀致死强。”   “当皇帝的也挺可怜。”丁田小声的嘀咕。   不过他立刻就被王佐捂住了嘴巴:“傻样儿!你心地善良,看谁都可怜,但是强横如帝王   ,是不需要人怜悯的……。”   就算是他,也不会怜悯他的皇帝叔叔。   上天是公平的,他的皇帝叔叔能坐上这个宝座,就注定了要失去一些东西,例如心爱的女人,连孩子都不是他想要的那种。   “我知道了……。”丁田有一点沮丧。   不过随后他就听到了一阵欢呼声,城门楼子上,果然出现了一个明黄色身影,那身影身边有不少人陪同,朝下头的人群挥了挥手,点燃了一支烟火……那烟火呲溜一下飞上天,爆发出一大团的紫金色!   在空中形成了四个字:万寿无疆!   “哇哦!”丁田的那点沮丧,顿时就没了,长大了嘴巴,眼睛也瞪大了。   那四个字在空中停了一小会儿,就如雨一般的坠落,结果在半空中,竟然化成了金色,像是下了一阵金子一样!   不过半路上消失了一些,可是当金色落地之后……有个人惊呼:“是金叶子!”   金叶子,就是用黄金打造出来的一两重的树叶子的物品,有钱人家的少爷,都爱拿着这个耍着玩儿。   其实正常用的金页子,是像书籍一样,一张一张的,轻便,好携带,是一些大商户或者跑远途商队的人最爱的结款方式,到时候往哪儿不能塞几张进去啊!   行旅的客人经常会打造金页子作为自己的出行的盘缠,毕竟,铜钱太过沉重,而银锭或者是金锭又过于显眼。   金页子则不同,只需要卷起来便可以藏在衣服里面,并且,因为它的样式就像是书本,所以,并不会引起过多的注意。   但是当皇帝赏赐人的时候,那肯定要与众不同啊!   大片的金页子有些不合适,但是打造成树叶大小的金叶子则正好。   不过不是一两一个的那种,那种太浪费,而且也无法放在烟花里。   一片金叶子一钱重,打造的薄薄的,黄金的伸展能力可是很强的!   丁田一听说是金子,顿时欢呼了一声,弯腰去捡,同时捡金叶子的人更多。   “你还缺钱啊?”王佐很想拉他起来,但是丁田才不起来。   “快点来帮忙啊!”丁田拉着他要他也参与捡金叶子的活动:“这可是金子!”   “你缺黄金?”王佐抿嘴:“我那里有很多……。”   “这跟缺不缺没关系。”丁田仰头,眼睛里倒映着王佐无奈的面孔:“这可是皇上赏赐的,上过天的金叶子!”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求关注,谢谢! 第三百二十八章 元宵逛花灯   这就像是去过太空转了一圈的棉花种子,再种在地球上,出来的棉花,就叫“太空棉”!嘿嘿嘿,这个应该叫啥?   飞天金叶子??   反正是好东西,不要白不要。   王佐一脸的无奈,但是丁田非要让他弯腰来捡金子,他……他也只好弯腰去捡了。   城楼上,永庆帝看的真真的,指着王佐跟丁田那一片儿,问米英:“朕看着怎么那么眼熟   ?,,   刚才有那么一伙人,是不弯腰捡东西的,那都是不在乎金子的人。   其中丁田他们那一块,直挺挺站着的就是王佐,剩下那些也站着的身份都跟王佐差不多。永庆帝并不意外。   但是他意外的是,这明明站的腰板挺直,怎么又……弯下去了?   而且看着那身影……眼熟得很……啊?   “看着怎么像是……宁王殿下?”米英眯起眼睛,小声的跟永庆帝道:“皇上,您还是先下城楼回宫再说吧?”   这暴露在人前,他这个当奴才的都有些担惊受怕。   “是佐儿么?”永庆帝想了想:“走,先回宫再说!”   永庆帝放了烟花之后,其他人也点燃了烟花,当然,没有永庆帝的那个那么好,但是也都是精心制作的好看烟花。   空中金色的、绿色的、红色的竞相开放。   但是没有一种颜色是紫色的……。   放过了烟花,城楼上的人退了下去,城楼下的“臣民”们,也缓慢而有序的退了出去,开始了元宵花灯夜的狂欢。   丁田跟王佐依然在一起,俩人手拉着手,后面王富贵死死地抱着白三儿的一只胳膊,气的白三儿老是踹他:“你松点手行不行?万一有事情,我都来不及拔刀!”   王富贵才不干:“万一跟王爷他们挤散了,我就不活了!”   俩活宝在后头斗气,前头俩人倒是闲情逸致看花灯,只是……丁田抬头,看到一处非常亮的地方:“那里是什么地方?怎么那么亮?”   王佐看了一眼:“不是什么好地方!”   可是丁田好奇啊!   “是哪儿呀?”直觉认为,王佐他们都知道那是哪里。   “田儿啊,那里可是好地方!”王富贵在一边乐呵呵的看着那边竖起来的花灯架子。   “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王佐不开心了。   “不是,王爷,田儿也得知道点轻重啊!”王富贵不这么认为:“万一以后有人……难免会邀请田儿去那地方。”   王佐不吭声了,在京中,官员们难免声色犬马。   但是他觉得,他的田儿不是那样的人。   可是就像王富贵说的那样,有的时候,不沾染风尘女子,可喝个花酒啥的……他不是不相信丁田对他的感情,就是怕丁田不熟悉那些套路,万一被人坑了咋办?   要知道,朝廷规定,官员是不可以狎妓的!   “说说,那是个什么地方啊?”丁田太好奇了。   王佐只好跟他说了,那里是八大胡同……。   “一曲笙歌春如海,千门灯火夜似昼”。   说的是元宵节的时候,各个青楼楚馆的花灯架子,搭的那是一个比一个高,上面的花灯点燃后,是一个比一个亮。   亦有玉兔东升,花魁在台上翩翩起舞,更有鼓乐弦瑟,凤阳花鼓……。   苏东坡有诗云“灯火家家有,笙歌处处楼。”   范成大也有诗写道“吴台今古繁华地,偏爱元宵影灯戏”。   此诗中的“影灯”,即是“走马灯”。   大词人辛弃疾曾有一阙千古传诵的颂元宵盛况之词“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前朝末年的时候,昏君当道,铺张浪费,极致奢华,将元宵放灯从三夜改为十夜。   有大才子唐伯虎曾赋诗盛赞元宵节,把人们带进迷人的元宵之夜。   诗曰:“有灯无月不娱人,有月无灯不算春。春到人间人似玉,灯烧月下月如银。满街珠翠游村女,沸地笙歌赛社神。不展芳尊开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   从此之后,这元宵节,过的就更热闹了。   及至本朝,元宵热闹的场面除各种花灯装饰了整个世界外,还有舞火把、火球、火雨,耍火龙、火狮等。   对联、灯谜更是保留曲目。   同时,也是一些才子们一展才华的美好时刻。   当然,也有佳人在逛街赏灯,或许也能看中一两个才子。   有不少佳话的确是在元宵节上开始的,据说当今的礼部尚书,就是跟他的夫人,在元宵灯会上一见钟情,继而求亲,成了佳话。   而这些年夫妻俩琴瑟和鸣,礼部尚书官这么大,都没有一个侍妾,独有妻子一人;尚书夫人给他生了三子二女,五个孩子,最大的都要娶媳妇儿了,最小的还在襁褓里。   不得不说,榜样虽然只有一个,但是榜样的力量是非常巨大的,多少才子都想当第二个礼部尚书啊!   因为尚书夫人是先帝的老师,是帝师啊!   帝师之女,就这么一个女儿,先帝对这位小师妹,是非常照顾的,对师弟们也照顾,可是先帝当这位小师妹,是女儿一样的照看,自然,礼部尚书就受益匪浅。   “多少人嘴上说着靠自己的才华出人头地,实际上,都羡慕死了那些靠裙带关系走捷径的官员。”王佐跟丁田一边看灯,一边小声嘀咕朝廷里的某些官员的八卦。   丁田听的是津津有味啊!   都没在意王佐将话题不经意间,给转移了。   不过等俩人看到有对对联儿、猜灯谜的时候,这再有意思的八卦也不想谈了。   丁田第一个冲了上去!   “要这个!”他指着一盏非常精巧的可以手提的小灯笼,看着王佐。   这盏小灯笼精致小巧,却是个走马灯,上头绘制的是三国演义里的人物。   “这位少爷,这可是要猜谜的啊!”这盏花灯是眼前这家铺子摆出来的,一共十二盏走马灯,每一盏灯下都放着一个谜语。   丁田看上的这一盏灯下的谜语是“南望孤星眉月升”。   字呢,丁田认识,但是他不知道啥意思。   只好看向王佐。   “庄!”王佐扫了一眼,就猜到了。   “装?”丁田看了看那掌柜的:“装什么装?敢跟我装?”   “不是啊!”掌柜的哭笑不得:“谜底就是‘庄’这个字。”   王佐很是自得的给丁田解释了一下:“‘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南望’指‘望’字的下部分‘王’字,‘孤星’指一点,‘眉月’指月初的月亮,像一撇。‘撇’加在‘王’字的左边,‘点’在‘王’字的上边,三部分一组合便成了‘庄’字。”   丁田听的眼冒星星:“好复杂……果然我不适合猜谜语。”   不过这盖灯,还是给丁田拿到了手里,拎着走马灯,他就美了。   看着上头画着的曹操、关公、张飞……他来了兴致:“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啊……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王佐稀奇的看着他:“你这是干什么呢?”   “唱歌啊!”丁田乐了:“没听过吧?”   “没有!”王佐摇头:“你这唱的太难听了。”   “难听吗?”丁田自我感觉还挺良好:“没有吧?我这可是最经典的曲目啊!”   因为怕太新潮的东西,在这个古代格格不入,他特意唱的戏曲呢!   京剧什么的……他就会唱这一小段,还是当年听老一辈人里头哼哼的“说唱脸谱”……够经典的吧。   “窦尔敦又是谁?”王佐奇怪的看着他:“还盗御马?胆子挺肥的啊?”   丁田就被嘻住了。   他能咋说?   他对窦尔敦……也不是很熟。   何况窦尔敦是他那个时代的清朝人,可不是这个时代的青朝人。   “清”、“青”不同,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对啊!”王佐又道:“没听说有御马被盗啊?这要是真有被盗的,肯定轰动四九城!   御马啊,都归御马监管理,虽然现在的御马监,已经没有了前朝那样的威势,但是他们掌管着“御厩马匹”,有养马、驯马人员上千名,加上粗使太监、杂役等等,两千多人,照顾的都是各地进贡来的好马,而且是在宫城之内,乃是十二监之一。   闯入御马监盗御马,那就是擅闯皇宫啊!   “我就是哼哼了两句,你别太认真啊!”丁田吸了吸鼻子:“那边有个对联儿?赢了的人……有二百两银子唉!”   顿时,眼睛里除了王佐就剩下钱了。   王佐:“……那你去对一对吧!”   “走么走么!”丁田拉着他往前挤。   这里都是一群才子,那对联倒是挺长的,上联:水有虫则浊,水有鱼则渔,水水水,江河   湖淼淼。   这道对联难住了很多人,不少才子正在思考。   丁田也不会对对子啊!   就拉着王佐,不让他走,眼巴巴的看着他,这对联价值二百两银子啊!   快点对上,好拿钱!   丁田就是这个意思。   王佐无奈,提笔写了下联:木之下为本,木之上为末,木木木,松柏樟森森。   “好字,好对!”这里是一个首饰铺子摆出来的对联,主持这个摊子的是首饰铺子的老板,他本是想给自己的女儿寻个如意郎君,只可惜,对面这二位,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出来的少爷,自家配不上。   奉上二百两银子,丁田高兴的将银票……很自然的揣进了怀里。   下一家是个灯谜,丁田看向王佐,他相中了一个童子抱鲤鱼的灯笼,王佐只好给他猜灯谜,拿到手之后,一转手就递给了王富贵:“来,富贵哥,拎着灯笼好照路!”   王富贵看着眼前的灯笼:“这灯笼还不如汪篾匠糊的好看……。”   说是这么说,但是还将灯笼提在了手里,走路都小心了许多,也不抱着白三儿的胳膊了。白三儿终于自由了!   下一家,又是对联,不过这次是一百两银子。   丁田看向王佐,王佐……无奈提起毛笔……。   这么逛了几家之后,丁田得了千八百两的银子,心满意足的样子,也让王佐心里那点别扭消失的无影无踪……他高兴就好。   俩人逛街赏灯的兴致正浓,又去了隔壁那条街……刚到那边,王佐就想拉着丁田往回走,结果丁田不干了:“这就是那个八大胡同吧?”   丁田懂,这里就是古代的“红灯区”么。   在古代,这都是合法的地方,只要别逼良为娼。   “这地方不好。”王佐不爱来这里,更不想丁田来这里,谁知道溜达溜达着,一个没注意,就过来了。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谢谢。 第三百二十九章 庆芳楼   丁田虽然是那种很守旧的有从一而终的心,但是不代表他就不好奇,古代的青楼楚馆啥样子?   在牛角县的时候不用说了,那里根本就没有窑子。   在北风府的时候,他不喜欢马家,而北风府的窑子最开始是马家的,后来的赏春花楼是高档场所,只不过……红娘所托非人,如今虽然从了良,也是带着户籍搬去了南边,要从头开始活,就要找一个没人知道她过去的地方。   而其他的青楼楚馆,他没去过啊!   更何况,京中的八大胡同,那可是全国都有名的!   “这地方不是八大胡同。”王佐无奈,只好解释给他听:“这里就是一整条街的青楼楚馆,真正的八大胡同,不在这里。”   “那在哪儿?”丁田没穿越过来前,学校组织过一次旅行,去京城参观一些古建筑,皇宫是肯定要看的,而且那个时候,八大胡同早就被“和谐”掉了。   根本没有可供瞻仰的东西。   “在西市口北边的大街、兵备道斜对面那八个胡同,其实这八大胡同吧,并不专指那边的八条街巷,而是泛指前门外大栅栏一带,因为在这八条街巷之外的胡同里,还分布着近百家花楼……。”   丁田明白了:“我以为是这里呢!”   “不是。”王佐摇头:“这里靠近内城,怎么可能让一些……青楼楚馆开在这里?能开在这里的都是比较有名的花楼,里面的花魁各个都国色天香,从小就开始挑选,可比你以前见过的那个什么红娘强多了!”   他还记得这事儿呢!   “那……去看看吧,要是有银子赚,可以赚点银子!”丁田其实只是想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已,既然不是他好奇的地方,那就算了,摸了摸怀里的银票,他觉得这个点儿赏什么花灯啊?这可是个赚钱的时候。   王佐一听他不看花灯也不看美人了,就想着银子,心里顿时就高兴了:“行!进去看看吧   ,这里都是各大青楼的地盘,悬赏特别高!”   “真的?”丁田一听手指头就痒痒了:“可以高多少?”   “翻一倍吧?”王佐看了看四周已经灯火辉煌的青楼楚馆:“外头的一百两,他们就敢送二百两;外面的挂二百两,他们就敢奉上一封银子。”   一封就是五百两的银子。   不过这里的人大概是很讲究,他们送的都是银票。   “这么好?”丁田高兴了:“走走走!”   这一条街都是青楼楚馆,平日里姑娘们争奇斗艳,现在这个时候更是各家花魁都出来亮相了。   第一家的灯台上,一个女子在一个很大的莲花灯里弹琴,琴声悠扬,只可惜,这闹吵吵的环境里,琴声……不太合适。   倒是这第一家叫“莲花里”,楼盖的也像是一朵盛开的莲花,花灯也是莲花形状的,大大小小不一而足,粉嫩嫩、白悄悄的倒是吸引人眼球。   另有灯谜挂在上头,丁田没看上那些灯笼,越过去,脚下停都没有停。   第二家叫“清雅居”,雅致的小楼门面,穿着青衣带着小帽的小厮,说话都很客气,一点没有丁田印象里龟公拉客的那种意思,像是大户人家的下人,不像是干这一行的。   而台上的花魁也是个书香气的女子,亲自执笔,写了好几个对联出来,还有灯谜,挂在他们自己制作精巧的八角灯上。   丁田看着那花魁,微微张开嘴……王佐突然伸手,将他的嘴巴合上:“别张嘴,容易灌进冷气,当心肚子疼。”   其实他是很鸡肚的啦!   看一个女人看那么认真干什么?   那女人一看就矫揉做作的货色!   “你看到了没?”丁田小声跟王佐道:“她用的是炭笔哎!”   王佐的心情,立刻就好了:“这大冷的天儿,她不用炭笔,用墨笔非冻成冰坨不可。”   这就是炭笔的好处了,任何温度都可以进行书写。   这家的开价很高,谁对上了他们家花魁的对联,奉上纹银二百两,要是对的好,可以拿一封!   甚至对上三个以上的,还可以跟他们花魁喝茶谈心……半个时辰。   “对啊!”丁田美滋滋的道:“拿银子。”   “你就这么爱钱?”王佐都被他给逗乐了。   “你是不知道,这京中的物价有多高,我明年都打算在我家后花园种菜了,这地方……生活太不容易了。”丁田感慨了一下:“再说了,有便宜不占的那是王八蛋,赶紧的,上!”猜谜可以得到花灯,但是丁田手里有灯笼了,所以不要花灯,就要银票。   王佐对了三个对子,赚回来六百两,一张一百两的银票,给了丁田,剩下五百两,他自己……揣进了怀里:“这一封是我赚的,这是给你的提成。”   “你这个小气鬼!”丁田才不管,从他怀里抢了银票出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交公,交公!放心,给你置办点羽绒被子什么的,今年冬天你好铺盖。”   王佐又乐了:“好吧。”   其实他不缺钱,他缺的是爱。   丁田别看小气吧啦的,但是丁田惦记他,他今年一冬天,铺的就是狼皮褥子,盖的是羽绒被,让他感觉到无比的温暖。   除了暖身,也暖了心。   俩人溜溜达达,丁田光顾着看谁家给的银子多,王佐呢,则是冲锋陷阵,吟诗作对猜灯谜,就没有一样是他不擅长的,丁田崇拜的眼神简直都要实质化了。   王佐非常享受这种游玩的乐趣。   更享受身边人对他的各种崇拜。   后头跟着的俩人,以及暗卫们,简直是被强塞了一嘴的狗粮。   尤其是各家的花魁,王佐跟丁田虽然戴了面具,但是光凭他们俩身上穿戴的东西就能看出来,绝对出身不凡。   这要是能成为入幕之宾、裙下之臣……于是,一个个努力的朝他们放电,可惜,丁田眼里还是只有王佐跟银票。   王佐呢,他是久经陷阱的一个人,这点小场面,他根本就无动于衷。   俩人一路走来,不知道踩碎了多少花魁的芳心,可能是欢乐太过?   还是真的应了那句话:秀恩爱,死得快?   反正这本来挺开心的时候,就糟了天妒,这不,遇到了一个硬茬子。   俩人在庆芳楼这里,见到了一水儿的对联。   一个对联儿一封银子,端的是财大气粗啊!   “一封银子一对啊!”丁田高兴了:“这里有一百多对联吧?他们家有这些钱?”   这可是五万多两银子啊。   “想要?”王佐看丁田的眼睛里都倒映着的不是自己了,是银票的样子,心情好的要不得   刚才那些花魁,看丁田跟他的眼神,让他特别反感。   幸好,田儿一个都没看上……或者说,他都没看见!   “想啊!”丁田想都没想的就点了头:“而且这里好多人……都是才子……。”   这里聚集的年轻才子最多,一个个都满腹经纶的样子,尤其是庆芳楼里有四大花魁,这会儿就在灯台后头高坐。   “庆芳楼是这里三大青楼之一。”王佐道:“已经十年了,而且他们培养出了四大花魁,名字按照风花雪月来排序,精通的也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最得文人墨客的喜欢。”   “所以才有这些人来这里?”丁田想着刚才路过的那些青楼楚馆,貌似都没有这家人多,而且客人们一个个精神抖索,看样子都是有学问的人……只是……丁田用手捅了捅王佐:“你看他们是不是有病啊?”   “嗯?”王佐疑惑的看着他:“怎么说?”   “大冬天的,还摇扇子?”丁田缩了缩脖子,将自己的狐皮围脖,紧了紧。   看着就冷啊!   王佐:“……!!!”   王佐一脸黑线的轻轻瞪了他一眼:“不许胡说八道……他们感冒着凉是他们自己……活该   ”   丁田呲牙,无声的笑了半天,才问他:“那你还能对上吗?”   “小意思!”王佐学着丁田的动作,打了个响指,上前提笔就写了一个下联。   看着王佐非常现代化的举动,这回轮到丁田的脸黑了。   这痞里痞气的人,真的是他男人?   自己是不是带坏了一个好孩子啊?   不过随后,他就认真的看着王佐对对子了。   这第一个对子,上联是:鹰立树梢月照斜影鹰不斜。   王佐提笔就写了个下联:猫伏墙角风吹毛动猫未动。   得了一张二百两的银票。   第二个对子的上联是:风吹蜂蜂扑地风息蜂飞。   而王佐对的下联则是:李打鲤鲤沉底李沉鲤浮。   得了一张三百两的银票。   第三个对联的上联写着:蒲叶桃叶葡萄叶,草本木本。   王佐给出的下联上写着:梅花桂花玫瑰花,春香秋香。   得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   王佐也来了斗志,或许是因为丁田就在身边,下笔如有神助。   第四个对联的上联:鹦鹉洲,洲上舟,水推舟流洲不流。   王佐立刻就对出了:洛阳桥,桥下荞,风吹荞动桥不动。   好么,又得了一张五百两的银票!   丁田曾经羡慕过有钱人,数钱数到手抽筋……现在他不羡慕了,因为他数银票数的那叫一个兴奋啊!   那叫一个开心啊!   这银子赚的太容易了。   忍不住就露出了财迷的本质。   他是开心了,他男人倒是痛快了,可有人不开心、不痛快了。   前头这动静这么大,别说四位花魁了,就连不用她们作陪的那位贵人都被惊动了:“这是   哪儿来的才子?能一口气对出如此多的对联?才思敏捷啊!”   “大……大公子,是两个带着半边面具的少爷,应该也是出身不凡人家,身后有跟着常随和护卫。”庆芳楼的老鸨子,这会儿根本没资格跟这位“大公子”说话。   现在站在大公子跟前的是楼主,他们庆芳楼的楼主,乃是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名字就叫“庆芳”,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庆芳楼是她的呢!   实际上,这庆芳楼,还真不是她的,只是这位出身比较高,一个大美女当楼主,也当的威风凛凛,一干大臣们见了也要叫一声“庆芳姑娘”。   庆芳姑娘不轻易露面,每个月收了银钱对了账本就完事了。   但是重要的日子除外,尤其是今年就要秋闱了,有离得远的学子,提前一年就进了京。其中不乏一些惊才绝艳之辈,是一定能会试成功,进士及第的……。   所以,很多人就先下手为强,后下手指不定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是京中人家?”大公子皱了皱眉头:“那就不太好办了。” 第三百三十章 偶遇还是搅局?   “大公子,京中人家不是更好吗?”庆芳姑娘轻声细语的道:“何况我们现在本就需要人支持。”   “不妥!”大公子却摇头:“小户人家还好,大户人家现在都在观望,谁敢站队?万一站错了,全家都没好下场!”   庆芳姑娘就不说话了,她太知道这一点了,当年她家就是如此,所以她就从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流落到了……。   “出去看看!”大公子道:“要是认识的最好,不认识的也能拉一拉交情,如果是南边来的富户那就更好了。”   庆芳姑娘将大氅披在了大公子的身上:“为什么南边来的富户更好?”   “南边富庶啊!”大公子顺手捏了一下庆芳姑娘的柔夷:“茶叶、盐巴、海货……哪样不是钱?”   庆芳姑娘脸一红,微低下头:“是庆芳无能,不能给大公子解忧。”   “已经很好了,这楼也是日进斗金的一个地方……而且我看重的不是钱,而是人才。”大公子笑呵呵的大踏步往外走:“只要是人才,本公子都珍惜!”   庆芳姑娘赶紧跟上。   结果,这话说完不到一刻钟,大公子就无比愤怒了。   因为他出来之后,正好赶上王佐又对出了一个对联。   那对联还是他提出来的,作为创始人,大公子觉得没人能对的上他出的题目,因为他自视甚高。   可是王佐就对出来了!   一点都不没有犹豫过,思考过,就好像他知道下联一样,提笔就写,写完那边丁田就伸手要钱,不愧是夫夫俩,一点都不犹豫,跟王佐是一样、一样、一样的!   丁田数银票的时候,眼睛都在冒金光好么!   王佐看着都觉得开心,这钱赚的是挺容易的……但是,随后他听到好像有人过来了,一抬头,好么,跟那位大公子来了个脸对脸,俩人相隔一张桌子的距离,桌子上摆着宣纸跟炭笔,王佐刚好对出来他的那副对联。   上联是:我俄人,骑奇马,张长弓,单戈成战,琴瑟琵琶八大王,王王在上。   而王佐堆出来的下联非常有意思:尔人你,伪为人,裘求衣,合手即拿,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在边。   看完之后,大公子顿时气得都快要冒火了:“是你!”   “原来是你啊!”王佐再看看那对联,顿时乐了:“怪不得呢,写的这么糟糕。”   “你什么意思?”大公子脸都黑了:“说本皇子的文采不行?”   “大皇子很有自知之明么!”王佐还是那副淡然的样子。   其他人都大吃一惊,这位大公子,竟然是大皇子!   四位花魁也有些不敢相信,堂堂大皇子,竟然是庆芳楼的幕后东家……这种事情,简直匪夷所思。   不过别人并不知道大皇子跟庆芳楼的关系,但是看到庆芳姑娘就站在大皇子身边,众人就想歪了,想必大皇子是包了庆芳姑娘……想到庆芳楼底气十足的样子,这靠山是大皇子啊!怪不得呢!   “你敢嘲讽本皇子?”大皇子的脾气上来了:“对的对联都在骂本皇子鬼鬼鬼?”   “你看出来了?”王佐还挺惊讶:“本王以为你看不出来呢。”   丁田在一边纠结:看样子,这俩人不对付啊,那他是上前见礼啊?还是假装不认识?   倒是旁边的管事,递给了丁田一张银票:“你的,收好!”   好么,大皇子跟王佐的眼光都看了过来,丁田尴尬的将银票举了举:“呵呵……。”   王佐顿时就乐了:“你这里的对联不少,本王就来看看,对上还有银子拿,你这里有钱吧   ?别对了出来,你玩赖不给钱。”   “这里不是本皇子的……。”大皇子赶紧矢口否认。   大皇子开了个妓院,这话好说不好听啊!   要是让父皇知道了,非扒了他的皮不可!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呢?还能出对联?”宁王殿下对丁田笑模样,对大皇子立刻就变了脸   “这位大公子是本楼楼主的贵宾,对上对联不算什么,对上一个,他便出一个上联,等待下一个能对上对联的人。”庆芳姑娘机灵的开口:“不知道这位公子,您能否对上下联,又能   出上联呢?”   她是风月场里的老手了,见过很多场面,反应机警,说话风趣,尤其是在这时候,她知道要护着大皇子。   大皇子得不了好,她也没好处。   这话说的很有水平,结果不等王佐开口,丁田先说话了:“不出下联你是不是要把钱要回   去啊?”   王佐跟大皇子一愣,尤其是庆芳姑娘和她身后的四位花魁,这五位大美女站在一起,四周的才子们连眼睛都看直了,都没听到王佐管大公子叫“大皇子”,虽然王佐叫的时候,特意压低了嗓音。   但是如果注意到他们的人,也会有所察觉。   可惜啊,这帮人光顾着看美女了,尤其是这五大美女站在一起,十五的月亮,精致的花灯,绝色的美人,多少见的场景啊。   可丁田只关注自己的银票会不会被要回去!!   而且他不止这么想了,还问出了口!   “当然不会……我们庆芳楼只愿与诸位才子共度元宵佳节,希望可以对出好的对联,最好的对联可是要挂在我们庆芳楼里一年的……。”庆芳姑娘说话声音略大了一些:“还要署名,让来往的客人们都看到!”   才子们眼睛亮了,这回不是为了钱。   他们能来京中赶考,钱肯定是不缺的,但是他们缺门路,缺机会,缺扬名的机会。   而能来庆芳楼的人,非富即贵。   甚至偶尔会有一些高官便衣前来消遣。   楼中的好几位姑娘,都是被一些高官勋贵包养了的,而他们也充当了一下庆芳楼的保护伞   毕竟不能因为有小混混闹事,就要惊动大皇子吧?   所以这里来往的人,半数都是朝中的人,自己留下墨宝在庆芳楼,说不定会被某位大人看中..。   “哦,原来如此。”王佐明白了。   大皇子这是用庆芳楼,在拉拢人脉的同时,更加的收拢人才。   贵妃娘家不给力,但是贵妃在宫中经营多年,根基深厚,不过,因为娘家不显赫的关系,所以大皇子靠不上母家的人,只能自己想办法,军中是不可能了,大皇子曾经尝试过,没成功   I   沾染不上军队,就只能往文臣方面想办法。   现在朝中的大臣,大皇子勾搭不上,也高攀不起,所以他打算自己培养,就从会试的举人里开始挑选。   怪不得宣赏如此之高,不仅有钱拿,还有美人看。   多少年轻的才子们,就算能过了钱财这一关,也过不了美色这一关。   大皇子一看王佐的样子就知道,他看破了自己的布置,不过那又如何?他知道王佐,不爱多管闲事。   何况这样做的人,不止是他,还有老二、老三他们都这么干,老四最能联络人,他仗着他母亲贤妃的名声好,在外面装的二五八万的人模狗样。   可气人了!   “行了,本王不管你怎么折腾,别耽误本王看对联。”王佐提笔,又要对对联。   大皇子有点生气:“你这不是搅局么?”   大皇子兜里的钱可不多,这笔钱拿出来是招揽人才用的,不是给王佐拿去花的,尤其是王佐旁边的那个人,手里头拿了不少银票,大皇子就算是出身高贵,不在乎那点银票,也在意被人搅局啊。   “这庆芳楼开门做生意,挂着对联,凭什么本王不能来对?好多钱呢!”王佐提笔继续写   这上联出的是:鸡犬过霜桥,一路梅花竹叶。   王佐对的下联:燕莺穿绣幕,半窗玉剪金枝。   足够旖旎香艳,但是更多的是板正,对的好!   不少不明真相的人还给王佐叫好呢,丁田又去领钱了。   大皇子这气啊,不打一处来,这都是他的钱!   于是提笔,写了一个上联:冰冻兵船兵打冰冰开兵出!   他冷笑将上联丢了出去:“听说你在北边仗打的不错,看你能不能对上?”   庆芳姑娘倒是看着这上联拍了拍玉手:“果然出的妙!”   王佐扫了她一眼,庆芳姑娘一扬下巴,傲慢之气顿生。   丁田不开心了:“看什么看?水性杨花!”   庆芳姑娘脸色一白:“你……!”   丁田跟她瞪眼睛:“我什么我?我是看不上你的!”   王佐抿嘴,下笔写了下联:尼姑泥鞋尼洗泥泥落尼归。   好么,兵丁对尼姑,男人对女人!   还是看着庆芳姑娘写的,这不是诅咒她,以后会落得出家为尼,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的地步吗?   庆芳姑娘这个气啊,粉脸煞白。   这是当着大皇子的面欺负他的人啊!   大皇子甩出去五百两银票:“好,我再出一联!”   他写了个上联:蚕为天下虫!   丁田看了一眼:“这算什么上联啊?蚕当然是虫子呀?”   王佐乐了:“大皇子这是在提醒我,他乃皇子,还是大皇子,一般皇朝的规矩,有嫡立嫡   ,无嫡立长,他有很大的概率,会被立为皇太子。”   “真的?”丁田吓了一跳。   皇子跟皇太子,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天壤之别。   “假的。”王佐小声跟他说了一句:“要皇上真有那个意思,早立他为太子了。”   丁田眨巴了一下眼睛,所以说,皇上没看上大皇子,不可能立他为太子。   那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王佐提笔就写了下联:鸿是江边鸟。   丁田看了后,顿时就笑出了声:“这才对的妙呢。”   鸟吃虫子!   大皇子气的鼻子都歪了:“你非要跟本皇子作对吗?你也不想想以后?”   王佐板着脸,背着手,老有范儿了。   丁田伸手嗷嗷叫:“快点给银票啊!”   同时,那边有人也对出了对联,同样拿到了二百两银子的银票。   “本王不用想以后,谁当家做主,都少不了我宁王府的一碗饭。”王佐对他的威胁嗤之以鼻:“你写了上联,本王也给你来个上联!”   他刷刷刷几下写了一个上联出来:盗者莫来,道者来。   大皇子脸色更差了,这是说他盗窃江山?就因为他没有皇太子的名分,就算是继承皇位,也是……这不是在骂他么?   “你!”大皇子的火气上来,整个人都要气爆炸了好么。   还是庆芳姑娘有眼力,赶紧让人泡茶端来给他们一人一盏,别人不管,她赶紧给大皇子顺胸口的气:“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气坏了身子。”   “对……对上……对上这上联!”大皇子已经被气的脑袋里都是浆糊,根本无法正常思考了。   王佐无缘无故的来搅局,他这招揽人的计划,恐怕要赔了夫人又折兵。   庆芳姑娘知道,这要想让大皇子舒坦,得帮他出这口气才行,于是想了想,提笔写了个下联……。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三十一章 二皇子?   只见她下笔写了下联:闲人免进,贤人进。   这是明着说王佐跟丁田是闲人啊!   是来搅局的不速之客。   大皇子的怒气一下子就得到了抒发,脸色都好看了许多。   丁田皱了皱眉,这也太直白了吧?   王佐又提笔写了一个上联:乔女自然娇,深恶胭脂胶俏脸。   他这是说庆芳姑娘一个女子,竟然敢插手外面的事情,更何况,还是夺嫡这种大事!   心,不小啊!   庆芳姑娘看了看大皇子,大皇子拿了她手里的笔,写了下联:止戈才是武,何劳铜铁铸镖   锋。   他是想跟王佐化干戈为玉帛的,谁想跟他作对呢?   八大铁帽子王,虽然说已经被打压了,但是他们底蕴犹在,军中也有不少的人脉。   如果能拉拢过来,自然是一巨大助力。   可惜啊,王佐可不这么想,他又写了一个上联:少水沙即现。   这是说大皇子可别想太多,一个沙子就别老想着海纳百川了。   大皇子却觉得,还可以拉拢一下王佐,于是写了下联:是土堤方成。   这是红果果的拉拢了。   想要铸就千里之堤,需要有人帮助啊!   连丁田都看出来,这拉拢之意太明显了。   王佐一看这大皇子不识数啊!   于是又提笔写了上联:红面关,黑面张,白面子龙,面面护着刘先生。   表明心意,他只尊重正统,也就是他宁愿当孤臣,龙椅上坐着谁,他就护着谁。   没坐上龙椅之前,哪怕大皇子被人围攻,他也不会伸一手。   大皇子顿时就明白了,这写的这么明显,还是拒绝的意思。   这软的不行,硬的也不行,软硬不吃的人,最让他讨厌了。   于是,大皇子一发狠,写了一个下联:奸心曹,雄心瑜,阴心董卓,心心夺取汉江山。丁田眼睛都看直了!   哪怕他不通文墨,也能看出这大皇子的决心,果然……是皇家出来的人,惦记的就是皇位估计做梦说梦话,都想着登基称帝。   庆芳姑娘都有些不敢让人看大皇子写的这下联,太明目张胆了。   “口气可不小。”王佐淡然,一点都不惊讶。   丁田那边伸手:“来,点银票。”   “你……你也出个上联啊!”庆芳姑娘不敢对着宁王来脾气,但是对丁田却敢开口,因为任何一个高官她都认识,没见过丁田,自然当丁田是小跟班来对待。   王佐脸一拉,丁田会什么?   认识字就不错了,四书五经倒是看过,都没背下来,怎么吟诗作对?唱曲还那么难听。   正要开口的时候,丁田却一仰头:“好啊!”   只见丁田提笔写了一个上联:寂寞寒窗空守寡。   拜他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有个学文艺的同寝哥们儿,那哥们儿那段时间就迷上了对对子。尤其是什么千古绝对,丁田还真记下来不少。   今天拿出来的这个,就是针对庆芳姑娘的,谁让她老是往他男人身上看来着。   “你!”庆芳姑娘顿时就气结,这都什么人啊?   一个个的非要跟她一个小女子过不去,啥意思?   “这个……你能对出下联啊?”大皇子其实也觉得这个上联挺不错,非常蹊跷,全都是宝字盖的文字。   但是他觉得,丁田对不出下联。   “我要是对出来了,是不是给我一封银子?”丁田用看冤大头的眼神,看着大皇子。   皇子什么的,对他来说,没有银票好。   “好,只要你对出来,就给!”大皇子为了憋着口气。   王佐也觉得这上联不错,一时之间,他也对不出下联。   倒是丁田,直接写了下联:俊俏佳人伴伶仃。   庆芳姑娘顿时捂着脸哭着跑回去了,这太欺负人了。   “还有一个,给你们留下,找人去对吧!”丁田又写了一个上联:弓长张张弓,张弓手张弓射箭,箭箭皆中。   写完,拿了银票,跟王佐道:“去下一家吧,这里不好玩儿。”   “好,去下一家!”王佐将笔一丢:“走!”   大皇子这个气就别提了。   俩人走到下一家,是灯谜,不感兴趣。   不过这家花楼的灯笼非常的有特色,都是走马灯,倒是成了一个特色。   但是在另一座青楼的门前,却竖起来十个对联,每一个对联都是只有上联,没有下联。一个对联的价格开到了一千两的高价。   原来这里早就有才子们来过,好对的都对上了,唯有剩下的十个上联,不好对,没人对出来,所以价格高了很多。   丁田看的都流口水了。   王佐问他:“要我去对么?”   “还是不要了吧?”丁田犹豫了一下:“万一再遇到一个皇子啥的……。”   “没事儿,我小时候没少揍他们。”王佐却捏了捏他的手:“放心吧,你男人厉害着呢,打个把皇子没问题。”   或许他打了,皇帝叔叔还开心呢。   “那就去吧!”丁田看了看那一千两一个下联的酬金,整个人都要抽筋了好么。   京中真有钱啊!   随便玩个花样就有一千两的银子赚。   王佐自信的上前,第一个对联很简单,上联就是:檐下蜘蛛一腔丝意。   倒是挺配这青楼楚馆的调调。   只可惜,王佐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他配的下联:庭前蚯蚓满腹泥心。   这跟骂人草包也没啥两样了,偏偏还得了一千两的酬金,嗯,是一张银票。   第二个上联就有些意思了,竟然是:清风满地难容我。   颇有点窘迫或者争斗的意思,王佐想了想,对了一个:明月何时再照人。   他觉得,这后头,八成也有人?……不由得看了一眼丁田:“或许,你还真是个出口成真的人。”   “啥意思?”丁田不太明白了。   第三个对联又长了一些,上联就是:有三分水,二分竹,添一分明月。   王佐看着这个对联,心里有了些数,他对了个下联:从五步楼,十步阁,望百步大江。   第三个对联对完,就有人拍着巴掌出来了:“王兄果然满腹经纶啊!”   “可你太好高骛远了。”王佐板着脸,看着来人:“一点惊喜都没有。”   “额呵呵……本皇子这是看您在前头跟大哥斗的挺开心……。”这位摸了摸鼻子:“没敢打扰。”   “二皇子也真是好兴致,这春意楼,也是你开的?”王佐点出了来人的身份。   “不不不,这春意楼是本皇子的表兄的相好开的!”二皇子非常快速的撇清了关系。   他可不傻,大皇兄那样的处理方式太鲁莽了,明天非得遭到御史的弹劾不可。   而他可不想被父皇骂的狗血淋头。   但是说实话,二皇子跟大皇子的打算差不多。   只不过,二皇子更加的沽名钓誉一番,他自己也对了最艰难的十个上联之中的两个,显摆了一把。   刚要跟几个看好的人才联系一下感情,认识一番……就看到了王佐跟丁田。   前头发生的事情,早已经有人跟他禀报过了,他也知道王佐来了这里,没想到的是,王佐竟然离开了庆芳楼,来到了春意楼。   更没想到的是,宁王这文采不俗的同时,更是看出了点什么。   不得已之下,只好硬着头皮主动站了出来,总比被人揪出来的强,起码自己站出来,还能   占据一个主动。   “是,这里是在下一个红颜知己开的……。”二皇子的不知道哪儿来的表兄,立刻就站出来背锅了。   “还是看对联吧,对上了记得给钱。”可惜的是,王佐对这座青楼是谁开的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二皇子的对联。   这上联写的也有意思:取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明灯四十九盏,一心只为酬三   愿。   好大的志向啊!   王佐下笔就给对了个下联出来:平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变卦土木金爻,水面偏能用火攻。   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还惦记着皇位?   上火去吧!   二皇子的脸色变了变,但是他可比大皇子的城府要深很多,并不喜怒于色:“王兄对的果   然工整。”   “一般吧!”王佐说话简单却能嘻死个人。   丁田那边又在点银票了,拿到手里笑开了花。   “只是,不知道王兄对这一个上联怎么看?”二皇子看了看丁田,又看了看王佐,总觉得俩人之间怪怪的,但是他又一想,觉得不可能。   王佐是这一代的八大铁帽子王之一的宁王,宁王府那点事情谁不知道?他要是真的……那他绝了后,下一代的宁王必定会是他弟弟、或者他弟弟的儿子来当了。   想当年,宁王太妃那么作,为的不就是给儿子争王位么!   王佐下了那么重的狠手,不也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么?   这要是真的,他等于是自绝后路了,宁王太妃还不得乐疯了?   为了验证一下真假,二皇子扯了一副上联过来,给王佐看。   此上联字特别多:一大乔,二小乔,三寸金莲四寸腰,五匣六盒七彩纷,八分九分十信娇   如果王佐跟这个人真的有点什么,肯定会心虚,那他可就不客气了,拿了这个短处,宁王府就是他的了!   宁王的人脉、钱财,随便他取用。   他相信,这上联里的暗示,足够明显了。   王佐二话不说,提笔就对了出来:十九月,八分圆,七个进士六个还,五更四鼓三声向,二乔大乔一人占。   这就是王佐的霸气回应。   二皇子眨了眨眼睛,试探性的道:“还有一上联,请王兄对对看?”   一挥手,那边就有人扯了一个上联来:人说之人,被人说之人说,人人被说,不如不说。暗示的非常明显了,想要封口就得有付出才行。   结果王佐就来了一个下联:官管之管,被官管之管管,管管被管,不如不管。   这是说他别多管闲事的意思。   一点都不客气啊!   俩人数度交锋,丁田只管在一边要银票,他只是不通文墨又不是傻子,这俩人之间的气氛非常不好,二皇子额头青筋直跳,王佐劳神在在的看着丁田要钱。   二皇子比大皇子好一点,起码没被夫夫俩人联手一起气,不过王佐也没跟他多打交道,见丁田收够了钱,就带着人去了下一家。   等俩人走了,二皇子的那位表兄才道:“殿下,您太操之过急了。”   “他在大哥那边过来,本皇子要是不下手快点,怕他被大哥拉过去……。”二皇子说着说着,扭头问他:“他们往那边走,是老三的百美楼?”   那人一愣,随后就确定的点头:“是啊,三皇子的百美楼,不过……三皇子跟那位……不是有仇的吗?”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求推荐,谢谢…… 第三百三十二章 三皇子……   王佐跟丁田的确来到了百美楼,不过百美楼这里没有对联,只有灯谜,给的灯笼倒是很别致,是少见的玻璃灯。   因为大青并没有禁海,贸易往来发达,舶来品不少,丁田虽然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多少年,但是根据前朝是明朝来推测,应该是他那个时代的辫子王朝的初期。   只不过这里比较好的是,依然是汉人的天下。   朝廷依然有着蓬勃的朝气,和举国向上的心。   玻璃常见,只是做成灯的少,毕竟这东西太脆了,从远道运过来,很容易碎的。   而今这里到处都是玻璃灯,虽然这灯在丁田看来,太差了,因为玻璃浑浊,并非透明的水晶玻璃。   但是在这里,这群古人的眼中,却是价值千金。   王佐看了看玻璃灯:“这个倒是不错,宫里头有更好的,我那里也有好几盏水晶玻璃等灯,你喜欢的话,送你几个,这些你要是想要,也给你赢过来,拿回去照个亮到还行。”   玻璃灯到底是透明的,比纸糊的灯笼要亮很多。   “那就赢点呗?”丁田看不上,不代表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在这里有多值钱。   有便宜就要占!   “好!”王佐刚露胳膊挽袖子往前走两步,就被丁田拉住了:“我说,该不是再有一个什   么皇子跳出来吧?”   刚才他就暗中骂了自己好几遍“乌鸦嘴”了。   “不怕,你男人跟皇子天生不对付。”王佐不在乎:“除了皇上叔叔,那几个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丁田想了想:“好,我们一起去,我跟你一起。”   猜谜语么,他也有一些急智的好么。   “好,一起!”王佐毫不避讳的牵起他的手,俩人一起往前走,看一个灯谜,猜一下,对了欢喜,错了就下一个。   倒也开心的很,身后跟着的人却私下里警惕的看着四周。   百美楼据说有一百个美人,各个国色天香,每日里洗脸的水泼出去,能香上二里地。   而且百美楼里还有戏台子,每到初一十五,戏台子上就会有百美楼的美人登台献艺,为了这个噱头,百美楼的生意也不错,跻身十大青楼之一。   可是如今的百美楼最高的阁楼上,坐着一个年轻人,老鸨子都没赶上前去招呼,只在门口当自己是个粗使婆子,百美楼里最美的媚娘,当上了大丫鬟,指挥人手上茶,点心,又要干果摆盘等等一阵张罗。   年轻人心情不好的将东西一扫,全都掉在了地上:“不要茶水,要喝酒!”   “三公子,不能喝酒,您晚上还得回家呢!”媚娘能当上花魁,还能保持清白之身,就因为她是百美楼幕后说了算的人。   “回去干什么?”三公子垂头丧气的道:“回去看他们气我?”   “不是,这个时候怎么能喝醉了呢?”媚娘靠在他身边安抚他:“这是元宵节啊,奴家听说,前头那几个楼子里,闹的可欢实了,只可惜啊,有人去砸场子咧!”   “嗯?”三公子来了兴趣:“谁这么有本事,还敢去砸他们俩的场子?”   “这个不太清楚,反正他们损失不小,银子流水似的淌了出去,哎呦呦,让几个花魁在寒风里站台,好多男人都白看呢,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媚娘说的夸张,主要是宽慰这位的心。   果然,三公子高兴了,吃着新摆上来的点心,还有上好的红茶,倒是没再要酒喝。   只是这正开心的跟花魁媚娘调笑呢,往下一瞅,顿时就愣住了:“下头那个人……怎么这   么眼熟?”   “谁呀?”媚娘半倚在三公子的怀里,虽然真的不能做什么,但是等三公子以后大了,自然会知道女人的好,如果三公子能要了她……那她就有保证了,这种人碰过的女人,哪怕是一次,别人也休想再染指。   媚娘不求能让三公子给她名分,哪怕是赎身,都不求,只求三公子继续将这座百美楼给她打理,就够了。   所以她很粘三公子,又伏小做低,体贴入微。   很讨厌有人牵扯了三公子的注意力。   “我下去看看!”三公子穿上鞋子就跑了下去,一点都不留恋软玉温香。   气的媚娘撕了手里的帕子。   倒是三公子,下了楼,从窗户缝里往外开,百美楼的窗户都是九宫格样式的,中间的那个格子,用的是玻璃,虽然透明度不那么好,可好歹能看清楚外头的人。   看到那人在猜灯谜,身后跟着狗腿子,三公子气的牙痒痒:“好啊,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这可怪不得本皇子了!”   这人是谁呢?   这人正是三皇子。   就是他,当年跟王佐打架,本来仗着自己皇子的身份,想着没人敢跟自己动手,结果被宁王殿下教做人。   更因为永庆帝看不上这个爱上蹿下跳、打架斗殴的三儿子,没少吃他皇帝老子的排头。为此,更记恨王佐了。   只可惜的是,他被宁王殿下打出了心理阴影,不敢明着找回场子……说实话也找不回来。但是暗地里,他一直伺机报复。   可是王佐身边从来就不缺人手保护,何况他出来进去的一直都是重要场所,或者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动手。   这次虽然也有人暗中保护,可这元宵灯会,本来就人流如织,人越多,混乱起来……三皇子皎了皎牙,转身回去了……。   “赢了七八盏了,够了!”丁田看着自己人手里头每个都拎着一盖玻璃灯,倒是觉得足够   用了。   “行,那就去前头。”王佐拉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   前头的那些青楼楚馆也花样百出,更有一家青楼豪爽的很,破解一道灯谜,台上的美人就脱一件东西,一只耳环、一个发簪都算数,结果那美人因为天气冷的关系,穿了好多层的锦缎,跟套娃似的,好多层啊!   而且古代人的衣服讲究还贼多,衣服上的褙子啊、腰带啊、上杉啊、襦裙啥的,一层一层的……看的丁田乐得肚子疼。   底下这帮人为了看美人脱衣服,铆足了劲儿的去猜灯谜。   结果猜错了要给人家一两银子,猜对了美人脱一件衣服!   丁田跟王佐咬耳朵:“大概这一条街上,唯有这家青楼是赚钱的,别人家都在赔钱。”“嗯。”王佐点头。   等俩人逛游了出来,已经月上中天了,只是人们的游性未减,街上依然人多得很,王富贵看了看月亮,提议道:“王爷,田少,不如去前头的如意居?那是我娘开的铺子,里面今天有卖元宵。”   “哦?”王佐来了兴趣:“是奶娘开的那个店?”   “嗯,说是将来给我儿子继承。”王富贵一仰头,颇为自豪地道:“明年我就能娶媳妇了   ”   丁田立刻就道:“那得去看看,日后知道在哪儿了,也好来吃白食。”   “你想来就来吧,里头东西便宜,你天天吃才能吃多少?”王富贵很大气呢。   带着他们绕过了一条街,才到了如意居。   如意居,是个两层楼的饭店,只是这里只提供最简单的饭食,一顿饭十个铜板,冬天的饭食有一碗羊肉汤,两个馕饼,咸菜免费,吃多少都行。   要是给二十个铜板,还可以给你多加一碗羊肉汤。   这里主要的经营就是季节性的食材,夏天这里就是烙的草帽饼,搭配的醋椒小白菜,有冰水可以喝,随便喝。   夏天的青菜不值钱,如果给的是二十个铜板的话,醋椒小白菜随便吃。   一般来这里的人都是贵人们带进内城的下人们,还是那种最普通的下人,没多少钱,或者是不会花太多的钱在外头,是一些下苦人最爱来的地方。   一楼大厅里几乎都是这样的人,而二楼则是有雅间,如意夫人在开店的时候就想好了,最好的雅间就叫“如意”。   是坐北朝南,面临大街上的一个好房间,里头布置的非常好,又不许人进入,每日里只派人轮流打扫,偶尔如意夫人过来坐一坐,但是哪怕今天很多人出来玩儿,一楼二楼的地方都坐满了人,那个雅间还是空着,不给外人用。   因为是过节么,如意居晚上的饭食里,就多了一碗汤圆。   好几个大锅里,白白的汤圆浮在水面上,小二一勺就盛四个放在碗里,依然是十个铜板一碗,汤圆只有四个,但是煮元宵的汤,可以无限制的添。   另外咸菜免费!   这就是如意居的生意了。   王富贵带人进来后,掌柜的就看到了他,不过王富贵没跟他打招呼,而是带着人上了二楼,打开了雅间的大门:“王爷,田少,进来吧!”   白三儿却是先进去的,鹰目犀利的看了一圈,没发现不妥,这才让到一边,王佐跟丁田进了来。   “哇哦!”王佐进来没什么反应,丁田却“哇”了一声。   这个雅间里很暖,哪怕是没人,也是暖喝的空房间。   朝南是四扇大窗户,雕花窗棂,中间那两扇,竟然是玻璃的,虽然透明度不怎么好,但是外头的景色还是能看清楚的。   这雅间内,靠着南窗户那边放的不是床榻,而是砌了一火炕,坑上铺着薄木板,薄木板上是竹席,竹席上头铺着薄的坑褥子,人一坐上去,立刻就能感觉到火炕的热度。   窗台上摆着两个盘子,盘子里放了点水,里头养着水仙花,嫩黄色的水仙花,翠绿的长条叶子,衬着屋里头也有了点春意。   左右两边的长条桌子上,各自养着一盆文竹,墙上挂着梅兰竹菊的挂画,虽然不是名家手笔,却也不是凡品。   王佐看着这屋里的布置:“奶娘这是……何苦呢!”   布置的这么好,他不一定会来这里的,如果不是今天丁田走累了,他连进来都不会进来。   “我娘说了,不管在哪儿开店,都要有您的一个专门的房间,哪怕您不来,她却留着房间也心安。”王富贵笑着道:“白三哥,跟我下去端元宵上来啊?”   “外头有人去端了。”白三儿抱着刀,站在门口那边,如果外头有人开门,他正好是在门后那个隐蔽的位置。   丁田的两个护卫则是在门口当门神呢。   果然,俩人脱了大衣服,脱了靴子,盘膝坐在坑上,却能从窗户上那片小玻璃里,看到外面街道上的景色。   “如意夫人八成也是爱来这里看风景的。”丁田猜测:“毕竟出入不方便,在这里却能看的很清楚。”   “奶娘其实很担心我,我知道,以前她总是怕我被赶出王府,所以私底下偷偷的攒钱,开店,想着,如果我被赶出来了,就养活我……。”王佐抿紧了嘴巴:“她为了我,还失去了她的长子。”   王富贵不是王奶娘的长子……???   丁田刚要追问,雅间的门,却是被人敲响了! 第三百三十三章 皇子的算计   原来是元宵送了上来,去取元宵的人是王佐的护卫:“王爷,田少,元宵是从大锅里捞出来的,唯一不同的是,馅儿不一样,还有一大壶的元宵汤……。”   其他的……抱歉,如意居这里没有。   被这么一打岔,丁田也忘了追问,反而对元宵比较感兴趣。   这里的元宵是煮着吃的,因为油什么的太贵了,炸元宵吃并不合适,因为炸出来的元宵,一会儿就凉透了,吃着烧胃。   煮着的元宵泡在汤里,一时半会的都凉不了。   小婴儿拳头大的白元宵,全都是芝麻花生馅儿的,里头还放了白糖,是甜的元宵。   丁田一口皎下去:“好好呲!”   “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王佐将一碗温茶水放到了丁田的跟前:“慢慢吃,元宵烫的很。”   “嗯!”丁田也知道这个道理,在现代还会有人因为吃饭的时候说话,呛到了气管呢,何况是在古代。   古代可没现代那么先进的医疗设备。   所以他也老实的吃东西,不再说话了。   四个元宵下了肚子,全身都热乎了起来。   剩下元宵汤也被丁田喝了,倒是那茶水,他都没动。   他们在这里吃汤圆,喝茶水的时候,大皇子在庆芳楼里运气,他的贴身护卫是个黑大个儿,此人乃是一位武师的开山大弟子,身手不错,进了大内之后,凭借良好的身手,被派遣到大皇子身边担任护卫头领。   只是这个人跟了大皇子之后,也有些骄傲自满,且笃定大皇子能登上皇位,倒是一心一意的听大皇子的话,只是再有忠心,没有头脑也不行。   现在这位就在大皇子身边,见大皇子为此不高兴,就自告奋勇的道:“殿下,不如属下带人出去,找个机会,揍他一顿!”   “你傻啊!”大皇子听了这话就生气:“他是一个人出来的么?他要是一个人出来的,本殿下就能揍他一顿了。”   说起打架来,大皇子并不怵谁,关键是打不打的过。   他跟别人打架,可能别人会因为他的身份对他有所谦让,但是跟王佐还是算了吧。   当年没少在武课上被结实的揍过……。   说起来都是一脸的血泪……心酸的不行。   “殿下,小的的意思是,小的带人去,小的喝点酒,到时候就说醉酒闹事,这过节了么?喝多了的人可不少。”黑大个儿搓了搓双手:“何况小的还有几个江湖上的朋友,就算被抓了,也是江湖人闹事儿而已,扯不到您身上,小的到时候自罚俸禄什么的,就过去了。”   喝多了的人,啥事儿干不出来?   何况又是脾气火爆的江湖人……。   这个理由犯事的不少,尤其是逢年过节的时候,黑大个儿当年的师父就是这么干过几次。   最后不也没什么事情么。   “你可别坑本殿下。”大皇子疑狐的看着他:“你可是本殿下的侍卫……。”   “可是,殿下,小的在您这里,今天可是休息,过节么,小的出门会友,喝多了点,在街上打架什么的,牵扯不到您。”黑大个儿说的是实话,他这个时候硬是来大皇子身边护卫,为的是过节的时候,可以从大皇子这里领到点什么赏钱。   别看大皇子缺钱,但是他对手下人并不吝啬,逢年过节更是赏赐丰厚,尤其是护卫们,能在关键时刻护着他的人,他从来都是优厚待遇。   “行!”大皇子听了真的心动,一咬牙就点头了:“本殿下给你一封银子,你自己去办,   但是你记住,出了事情,本殿下是不承认的……。”   事先将自己摘出去,是他的一贯做法。   “那当然,小的今天休沐,跟您没见过!”黑大个儿高兴的笑着告辞了。   临走的时候,带走了五百两银子,出了门之后,就钻进了人群里,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再说二皇子这边也差不多,他被王佐跟丁田带走的银子更多,而且王佐对他比对大皇子还   不客气。   因为大皇子起码占了一个“长子”的名分,好歹还能说的过去,你一个二皇子,既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出,惦记龙椅比谁都积极,有啥用?   二皇子的母家淑妃是走的文臣路线,家里多数都是读书人,养出来的女儿倒是“贤良淑德”了,可这样的人家参与夺嫡简直是不自量力啊!   有句话说得好啊!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   说的就是这帮人只会动嘴皮子,真的事情、实的事情,他们是一样都干不了。   真正有大才的治世能臣,才不会跟他们瞎胡闹。   所以春意楼里,二皇子在生闷气,他生气的时候倒是很环保,只自己坐着,沉默不语,但是这个时候谁敢犯点错误,立刻就是重罚。   要是宫女太监之类的,那就是拖下去打板子的下场。   要是幕僚门人之类的,估计就是冷藏或者待遇减低。   这个时候谁都不敢吭声打扰他的闷气,倒是他的那位表兄:“殿下,您生气也于事无补,要是真的气不过,在下就让人去跟着那位,看落单或者人少的时候,出手一次?”   “他身边保护的人那么多,出手也是被人收拾的下场。”二皇子不认为这个主意有多好。   甚至觉得毫无斯文可言。   从小就因为比较“偏文科”,二皇子的武术课就没有几次及格的时候,倒是教导他们的太傅很喜欢二皇子,因为这孩子读书识字的时候最快,琴棋书画上学得最好。   但是在武力上就欠缺了。   为此,淑妃的娘家人虽然看不上粗暴无礼的武夫,却也知道,皇子身边不能少了保护的力量,所以亲自拉拢了一些在皇子身边的护卫,保护好二皇子的安全。   而他的这位表兄,其实是远房的表兄,只是因为为人足智多谋,狡诈如狐,这才被二皇子看中,成为了二皇子的幕僚之一。   他们手上的武力有限,还多半都用来保护二皇子了,二皇子的表兄再是足智多谋,没有人手也是白搭。、   不过他很快就转移了二皇子的注意力:“殿下,宁王殿下身边的那位……倒是有些意思。   ”   “他?”二皇子一愣:“那个人带着个面具,看样子也是哪家的公子少爷吧?”   因为丁田的衣服,布料几乎都是御赐的或者是王佐给他送来的,亲自动手做的绣娘还是出自宁王府。   所以丁田的衣着打扮,绝对是按照大户人家的嫡出大公子的标准来的,戴着的面具更是王佐精挑细选的东西,站在外头很能唬人。   这不,二皇子就被唬住了。   “不是身份,是他跟宁王殿下的关系。”这位表兄是个心思多的:“宁王殿下已经二十五六了吧?他都这么大了,亲事一点动静都没有,皇上那么信任他,重用他,私底下更是各种赏赐不断,厚待他,怎么可能看着他就这么孤单单的一个人这么过?宁王府的那位宁王太妃可不是个老师的寡妇,当年王府里争权的事情,闹的满城风雨,如果他早日有个正儿八经的宁王妃,那宁王太妃还有可能蹦跶的那么高么?”   “当年他是要定亲的人,你忘了吗?只不过是想定亲那边就死人,女方不是病逝就是横死,这样的一个克妻的男人,谁家乐意将女儿嫁给他?没过门就死了,也算不上正经岳家,当年有好几个人家不信邪,还不是……。”二皇子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将王佐这个宁王殿下埋汰了个够。   当年宁王殿下一年之内,其实是订了三次亲的,只不过都没几个人知道。   因为皇上看中了人家之后,还没等下旨,刚通了个气儿,第一个看上的姑娘就病逝了,第二个又病逝了,第三个是横死,去城外上香,拉车的马惊了,将那小姐当场就摔死了。   死的凄惨无比啊!   后来王佐就去了北边……不管是皇觉寺的彻悟大师,还是白云观的星野真人,都说宁王殿下戾气太重,在战场上将所向披靡,但是在婚姻上就有些差强人意了。   具体是什么意思?   没几个人知道,只知道这二位跟皇上说了些什么,然后皇上就再也不给宁王殿下提赐婚的   事情了。   但是他的婚事依然是皇上做主的,所以宁王太妃并不知道这里的事情,可也架不住她蹦跶的厉害,最后皇上亲自出手,在宁王行冠礼成年的那一年,赐了宁王的乳母“如意夫人”的头   衔。   这都成了全天下乳母们为之奋斗的目标了,说句不好听的,就连他的乳母,那段时间都对他殷勤备至。   估计也是想等他真的登基称帝,乳母也能跟着享受荣华富贵。   “不是的,殿下,您看啊,他这一脸生人勿近的架势,却对那个人不太一样,连作对的时   候都不怎么遮掩,是不是俩人的关系不一般?”那人一副已经勘破的架势:“俩人都不避讳。   ”   “这有什么?”二皇子依然不开心:“玩个把小倌怜人,也不是什么大事。”   官员是不可以狎妓的,但是没说不能玩小倌怜人吧?   那都是男人,不算是“妓”的范围。   这就是古代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版本。   “那位的穿着,可不像是那种下三滥的人。”那人眼中精光闪闪:“以在下看来,那衣服应该是贡缎。”   “贡缎?”二皇子想了想:“还真挺像的……贡缎一般人可穿不得。”   “别说是小倌怜人了,在下这样的都穿不得。”那人有些嫉妒,他是个堂堂正正的读书人,但是没有上面的赏赐,这东西是没有的,买不到,就算买到了,那也不敢穿出去……。   “如果是个贵公子那就更好了,在京中,贵公子们是有一些魏晋之风,但是绝对不可能攀附王府,如果让人说用自家孩子换来攀附宁王府的话……。”京中人最爱脸面了。   “那又如何?”二皇子来了兴趣。   “殿下,我们可以调查一下那是哪一家,到时候我们……。”那人提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可以好好地运作一下,要么以此事要挟,不是宁王就是那家高门,要么捅出去,皇上对宁王还会那么看重么?”   二皇子怒气消散了不少,沉思了起来,半天才开口:“你去办吧,查一下那个人是哪家的   公子,能穿的起贡缎的也没多少家……。”   “是。”这位表哥兴奋了,他第一次对付一个真正的贵人,嫉妒的心得到了满足,就像是他已经将宁王踩在了脚下一般。   二皇子看他这斗志昂扬的样子,嘴角微翘:“既然说了这里是你的红颜知己开的店,那这里的花魁就是你的红颜知己了。”   要想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饱,一个花魁而已,当这个人的红颜知己,绰绰有余……。□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Thanks?(?〇〇?   )? 第三百三十四章 元宵节上的混乱   那人果然更开心了:“多谢殿下!”   二皇子这边还好,三皇子那里就跟大皇子的庆芳楼一样,气氛非常之不好。   三皇子是被王佐打过的人,对王佐那是真的恨入骨髓,所以他也在安排人手,想着让王佐吃个亏。   杀了他是办不到的,那样会引起多大的乱子他自己都不敢想,但是一定要出一口恶气。   所以这边他也召集了人手,在密谋着……。   再说丁田他们,在如意楼里歇脚,还去如厕了一次,休息够了,穿戴整齐后,又擦了点香脂,为的是防冻,丁田就又精神抖索的下去逛了。   因为买来的东西挺多的,留下了很多不方便携带的东西在这里,例如丁田想要的玻璃灯,因为易碎,拎着的人在人挤人的同时,又要注意王佐跟丁田的安全,又要护着怀里的玻璃灯,很累,所以留下玻璃灯,这种累赘一样的玩意儿,几乎所有人都轻装上阵了。   月上中天的时候,天上月亮与地上的灯火遥相呼应,美景更是如画一般,仕女、游人、才子……老人的笑容,小娃娃们的笑脸,以及很多巡逻的官兵。   这次他们到的就是比较普通的街道了,是在内城与外城间隔的那几条街,这几条街住着的都是小官员、小爵位的人家,所以这里的商业比较发达,既有内城的富贵之物,又有外城的人多繁华。   在这一条叫平安的大街上,无数的小店林立,更有随意摆着的小摊子,捏面人的,摇棉花糖的,蘸糖葫芦的,拉丝糖画的……丁田第一个就看上了那个摇棉花糖的:“来两个!”   那棉花糖白白的,像是一团云朵。   “我不吃这个。”王佐对棉花糖无爱,或者说,这种软绵绵的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   平日里吃点心也不太爱吃甜腻的那种。   “我知道啊!”丁田掏出铜板,付钱给摊主,然后就跟小孩子似的蹲在那里等他的棉花糖   “那你还要两个?”王佐见他不雅的蹲在那里,赶紧将他拎起来:“不许蹲在地上。”   袍角都堆在地上了,多脏呀!   “你以为有你的呀?”丁田一扬下巴:“两个都是我的,没有你的份儿,我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东西。”   既然不喜欢,他何必勉强他?   但是也不能亏待了自己……。   王佐无语了,不一会儿,棉花糖好了,丁田自己一个,另一个,他给了王富贵:“富贵哥,吃一个。”   王富贵无语的看了看王佐。   王佐随意的点了点头,丁田跟王富贵别看老是斗嘴,实际上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感情还挺   好。   而王佐也乐意自己喜爱的人,跟自己的奶兄弟感情好,且他看得出来,丁田是不将王富贵当下人看待的,完全是当同伴在交往。   见王佐同意了,王富贵赶紧将棉花糖拿了过来,笑容满满的皎了一口。   得,他身边不止丁田一个小孩儿心性,连王富贵也是如此。   怪不得能成为好朋友呢。   吃起棉花糖,丁田就开心了,又去旁边一人买了一串糖葫芦。   另外,还在一个卖烤肉串的摊子上,一人买了一把肉串啃,只有王佐什么都没吃,他们几个倒是吃的心满意足,只是王佐不让他们走路吃东西,怕吃了冷气进肚子,会让肚子不舒服。   “那边有捏面人的,去看看!”丁田拉着王佐往前走几步,就到了一个捏面人的小摊子跟前,因为已经很晚了,大人们没什么事情,自然是游性正旺的时候,小孩子们就不一样了,很多七八岁或者以下的孩子都回去睡觉觉了。   再大一点的孩子也都往回走了。   所以这捏面人的摊子前没什么人,丁田就凑了上去。   捏面人的是个老大爷,胡子头发花白,但是精神很好,因为今天他赚了很多钱,这种快钱   也就过节的时候好赚。   “捏一个他,捏一个我,行么?”丁田指了指王佐,又指了指自己。   “可以倒是可以,只是您二位……。”老大爷有些犹豫了,这二位都带着半截面具。   作为京城之中土生土长的人,他知道这是一些富贵人家才会有的习惯,就是在人多的地方,轻易不以真面目示人。   他要是捏了带面具的……那还能像吗?   本来面人就有几分像而已,并不是全像,再带个面具,还能看出来一二三么?   “那摘了面具呗!”丁田倒是大方了一回,俩人将面具除去,让捏面人的老大爷看着捏。   像是这种需要现捏的活儿,老大爷都是要二十个铜板的,而他捏现成的待售的面人儿,才十个铜板一个,小面人儿只有成人拇指大小,十个铜板已经很贵了。   不过这个小面人儿是可以吃的,用的是炒熟了的面捏的,里头的颜色也是植物的可食用色素,因为能买小面人儿的多数都是小孩子,很多都习惯吃糖人了,面人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他们口中的食物。   要是色素不好,孩子吃坏了,他们可就糟了。   捏面人的老大爷手艺不错,一会儿就捏了一个王佐出来,那小人儿自然跟真人无法比,光是真人的气势就不是小面人能有的,但是丁田就是喜欢这样的小面人,有点像是Q版的样子,没了那股凌厉的气势,反而意外的萌!   丁田捏在手里就不撒开了:“这个是我的!”   王富贵跟白三儿眼睛都看直了,这捏得还挺像王爷的,就是太小了点儿。   王佐撇嘴,重新将面具戴在脸上:“看着像我的形,却没有一点我的气势。”   嫌弃的口吻,身边的几个人都听出来了。   其实吧,他是觉得有些损失威严的意思。   因为那么可爱那么萌的样子,绝对不可能是宁王!   丁田太理解他男人的自尊脾气了,偷笑了一下,还是没把小面人给他,而是自己在旁边的摊位上,买了个盒子,将东西好好的放进去,这是他的珍藏了。   很快,丁田的小面人儿也捏好了,王佐非常自然的将小面人拿了过来,看了半天,丁田付了老大爷一个小银锭子,是那种银灿灿的笔锭如意。   “谢贵人赏!”老大爷高兴了,这样好的银子,赚了呀。   拿了面人儿,王佐就将面具给丁田扣上了。   一行人又去看了舞狮子,这会儿舞狮也是最好看的时候,因为爬了半夜,终于爬上了顶,看着一个大红色的狮子爬上顶峰,摘了那个绣球,所有人都叫好。   等狮子下来了,就有一个人端着托盘讨赏,丁田乐呵呵的放了二两银子上去。   京中的百姓都富裕,给铜钱的不少,给银子的也挺多,丁田给的二两银子并不多,只是比较亮而已。   看过了舞狮子,又去看人跑鱼龙舞,其实就是扎成鱼龙形状的灯笼,被人高举着跑个圈儿什么的,丁田又摸出二两银子打赏了。   这一路一直逛荡到后半夜,街上的游人依然不见少,不过人毕竟不是谁都能当夜猫子的,何况古代人一般都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能熬夜的真没几个。   所以渐渐地人就少了点,只是人还是有的,丁田跟王佐在一个比较僻静的街上,忽然,王佐有些警惕了。   “怎么了?”丁田看着他忽然警惕起来的样子,这四周人也不少,过节呢,还挂着花灯,挺亮堂的一个巷子。   “这里不太对,走!”王佐拉着丁田就往外走。   “啊?”丁田没看出来有啥不对的啊?   结果他们出了巷子口,也没什么动静。   王佐疑惑的左右看,丁田捏了捏俩人握在一起的手:“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王佐见这里一切正常,可是他多年练出来的敏锐感觉绝对不是骗人的:“大家当心些,你也别掉以轻心。”   攥着丁田的手,白三儿将护卫们都招呼了出来,将俩人团团围住,缓缓在街面上移动,并且往内城城门那里靠近。   就在这个时候,有几个醉汉从一个酒楼里出来,高声嚷叫的明显是喝大了的架势,同时,   又有两个舞狮子的过来,前头抛绣球的那个人引着两只狮子往大街上走,顺便讨两个赏钱;而后面却有舞龙灯的队伍过来,看热闹的人也往这边拥挤。   王佐脸色一变,白三儿他们将包围圈缩小,往旁边的一个通巷过去,那里是这条街,跟另一条街的相通之地,两边都是商户,还有一条街的岔路口也在这里,是个颇大的三岔口。   只可惜,这人潮涌过来,又都是看热闹的,人挤人、人挨人挤到一处,一些醉汉本就喝多了,发了火,开始无序的打人,这帮人应该有些功夫底子,虽然喝多了,却依然拳拳到肉……又有舞狮子的队伍里,绣球抛错了地方,狮子里头的人光顾着盯着绣球,整个狮子也进了人群……舞龙灯的有两盏绣球灯着火了……人群惊慌失措,丁田紧紧的跟王佐握着手,俩人被护卫围着在人潮里随波逐流。   努力的往外走,王佐大声的跟丁田道:“别松手!”   “别!”丁田也大声的喊:“实在不行就分开走!”   这么多人挤在一起,谁知道什么时候能挤出去?以前他觉得古代地广人稀,是他的错觉,这个时候,他依然相信曾经听过的一句话:到了中国才知道,计划生育的重要!   因为华夏就是人口多啊!   不过很快,王佐跟丁田就察觉到了,有人在故意的往他们这里挤,很快,外围的一个护卫,就跟那群醉汉打起来了!   因为那群醉汉打人很厉害,以至于他们到哪儿,人群自动给他们让地方,搞得他们更肆无忌惮了。   还有着火了的那个绣球灯也是,谁都怕被火烧着啊。   王佐不可能看着自己的护卫被人打,所以让护卫们分人手去帮忙,又因为醉汉那边的人不少,一个两个的不够,分出去八个护卫,才将那群醉汉制服,不过也打的鼻青脸肿。   还有人群一冲,王佐跟丁田就感觉被人裹挟着……往两个方向去了,王佐不想撒手,但是看到丁田的手带着手套,估计也被自己捏肿了,无奈放手,他可不想将田儿的手骨捏碎。   而丁田则是知道这种时候,最好是随着人流走,逆流而上的那是鱼,要是你敢这个时候逆流而上,很容易被人踩成饼子。   分开之后,王佐彻底发火了,他放手的时候,心情就非常恶劣,看到那些“罪魁祸首”的时候,就朝他们发去了。   因为醉酒打架斗殴,很快就引来了巡逻的兵丁。   这里靠近内城但不是内城的范围内,所以来的不是御林军,而是五城兵马司的人。 第三百三十五章 大叔你没事吧?   这些人来了之后,不分青红皂白先是把人群疏散,然后开始对着里头打架动手的几个就要上绳子绑人,领头的百人长还在嘀咕:“马尿灌多了就抽风,发什么神经!”   一句话,就将此事定性为醉酒闹事。   就算抓起来,那也是关两天,罚点钱的事儿。   但是他们连王佐的护卫也想一起抓,那就不一样了。   都不用王佐开口,白三儿上去就将领头的百人长一脚踹到一边去了:“瞎了你的狗眼,敢   抓老子的人!”   “你谁呀?”五城兵马司的人被踹了一脚,也生气了。   “你看我是谁!”白三儿将手里的一个令牌,给他看了一眼。   那是大内侍卫的令牌。   大内侍卫最早是宋代实行的军制之一,等过了元明两朝之后,到了大青这里,已经成了皇家编制之一。   有领侍卫内大臣,乃是正一品;   又有内大臣,从一品;   散秩大臣,从二品,但是这个品级就是个荣誉头衔,只食三品的俸禄。   其实这个职位还有个用处,散秩大臣也是宗室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宗室一等侍卫及公、侯、伯、子、男等世爵人家的不袭爵的子嗣们出职的一个出路,这些人授职之后,只要好好的办差,待的年老之后,就授予散秩大臣或署散秩大臣之职,荣誉退休了。当然,也有人得过且过,那么他们可能只是领个闲差混日子而已。   这样的人,连锦衣侍卫都混不上,只能是最普通的侍卫营的侍卫,权当朝廷养了个吃闲饭的人而已。   每日的工作也不是护卫什么人,只是打扫营房,出操,还有练一练武艺,有上进心的自然好,没有上进心的只能……一直待到老了。   另外,侍卫们也分等级。   一等侍卫……也称“头等侍卫”,正三品,宫中有六十人的编制;   二等侍卫……正四品,两百四十人的编制;   三等侍卫……正五品,三百人的编制;   锦衣侍卫……正六品,有九百人的编制。   普通侍卫……正七品,这个编制有五千人,平日里就在侍卫营里训练,偶尔会拉练一次,不过每隔三年的木兰围猎的时候,他们会负责外围的警戒,这也是皇帝为数不多的,能用得上他们的地方。   这是直属皇宫大内的侍卫,不管是什么样的侍卫,只要是大内侍卫,只归领侍卫府管辖,旁人无权抓捕、惩罚他们。   而白三儿给他看的是头等侍卫的腰牌,那可是正三品的官职,整个皇宫里只有六十个人有这样的腰牌。   而头等侍卫要有以一敌百的超强武艺,以及聪明的头脑,更重要的是,必须是忠心耿耿之   辈。   能从千军万马里冲杀出来,出人头地当上头等侍卫,白三儿这样的人,绝对不会是个简单   的家伙。   别看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真到了关键时刻,他这人可机灵了。   “大人,侍卫大人……。”好了,五城兵马司的百人队长傻眼了。   “将这些敢袭击王爷的人,通通抓起来!”白三儿一张嘴,立刻将几个醉汉,以及那些趁机捣乱的家伙,全都扣上了好大一顶高帽子。   那百人队长立刻吓尿了!   在京城里,袭击一个王爷?   是他听错了,还是这帮人疯了?   “送去五城兵马司关押,敢走掉一个,或者是死了一个,你们五城兵马司的人,全都等着被流放吧!”白三儿说话非常狠。   但是他说的还不如王佐狠,王佐开口就道:“所有的人,都不许放走,本王会派人看着他   们,谁来赎人都不许给,本王倒要看看,是谁那么想要本王的命!”   别以为他看不出来,这些人虽然都喝多了,可是手里头拿着的是铁棒。   城中不许平民百姓持有武器,而文官们是不会带那些粗劣的东西的,武将们倒是有武器,可他们不会被谁指使来跟自己过不去。   因为一个武将,在京城之中,公然袭击一个王爷,这是要造反的节奏啊。   所以他们拿的是铁棒子,这种东西照脑袋一下子,人也就永远不用再看灯了。   就算是砸在身上,不是骨折,就是腿断,这是不想要他的命,但是也想打他个好歹出来。   王佐能不生气么?   他要是一个人,就算了,可是刚才,丁田还在他的身边!   现在被人冲散了,他不确定,那些人,会不会也有对付丁田的?   心里又是着急,又是怒火:“你们来了多少个人?指认出来,本王给你们一个体面的下场,要是硬扛着……本王杀几个人,还是可以的!”   这帮人都不用刑讯,立刻就招了!   不过不敢说背后的主子都是谁,只是胡编乱造的理由,反正就是跟宁王殿下有私人恩怨,倒是老实的将所有人都指认了出来,王佐一直到所有人都被抓了,他才松了口气,因为所有人都在他这里,那么丁田,就是安全的了。   此事闹得很大,五城兵马司的指挥使都被惊动了。   方德昌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官帽子都跑歪了,但是没办法啊,他听说了一位“王爷”被公然袭击,顿时就从椅子上掉了下来。   不管是什么“王爷”,只要是个王爷,那就是个人物啊。   不管怎么样,都是大事。   所以他飞快的赶来了,就看到了宁王殿下的黑脸,见到王佐的那一瞬间,方昌德就“噗通”一下子跪在了那里:“下官见过宁王殿下!”   “姓方的,你这个指挥使可真是厉害啊!”王佐这股火就朝他喷了:“你监管的外城竟然   如此混乱,还有人敢袭击本王,这京城都快要成了土匪窝了吧?”   方德昌只知道磕头了。   他能怎么说?   这事儿也不怪他,一群喝醉酒的家伙,一群别有居心的人,他们是来寻宁王的晦气的,跟他还真没什么关系。   可是又能怎么样?   王佐对自己的敌人一向是不手软的,这些人被带去了五城兵马司的地方,都不用审,他们真正的主子,王佐都知道,但是这事儿闹出来也不好看,所以他下了狠手,灭了所有人的口,就在关键时刻,皇宫里来人了,将所有人都带走。   来的是米英。   “怎么是您过来了?”王佐还是给米英面子的,所以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   可是米英的脸色很不好:“王爷,出事了,皇上……皇上不见了!”   “什么?”王佐惊得脸色都没能保持住平静。   “皇上今天晚上在城门楼上看到了您……在人群里,所以就想出门去玩一玩,在宫里吃过了宫宴,就换了便装出门,因为那个时候人多,跟着的人尽全力也没能跟住,后来在外头贴身伺候的侍卫跑了回来,说皇上被人流冲散了,人不知道去哪儿了……老奴因为是在宫里给皇上打掩护……不让人发现皇上已经出宫去了,就让小米子跟着皇上,结果小米子是哭着回来的,是这帮人挤散了他们……您在跟那几位做对的时候,其实皇上就在不远处看着,生了很大的气,看着你噎了他们,他还高兴呢!”米英都要急哭了。   不过大风大浪经历了不知道多少,米英还是展现了一个内廷大总管的素质:“现在可倒好,被人流挤散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最主要的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这可怎么办啊!   王佐想的比米英还多:“那些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皇帝叔叔出宫真的没人知道吗?   ”   他现在整个人都觉得如坠冰窖。   皇上叔叔没有立太子,他要是真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国不可一日无君,皇位到底谁来   做?   成年的皇子有四个,这四个还不得人脑袋打出狗脑袋来啊?   国内一乱,那些番邦小国可不会老实,还有,他手里的秘密军营,以及那秘密的火器局,该何去何从?   内乱一起,百姓生灵涂炭……。   王佐想的就特别多,还想的特别惨,特别严重。   “现在,听本王的号令,将这些人,送去天牢,严加审问!”王佐眼中狠厉一闪而过:“背后主使者,当时跟他们说了什么!另外,让所有的大内侍卫都出动,便衣而行,私底下寻找皇上,不要惊动任何人,以防不测!”   “好,好!”米英这会儿也麻爪了:“咱家将宫里的人都按下,就说过节,需要严查关防   ,九门现在虽然不能落锁,但是限制出入!”   俩人分头行动,这帮本来想教训一下王佐的人算是倒了血霉了。   本来在五城兵马司,背后的靠山主子还能捞他们出来,但是进了天牢,那就别指望能出来了。   侍卫们便衣出动,也幸好这天夜里是正月十五,金吾不禁,也就是说,没有宵禁,大家随便玩儿。   天上地上都亮如白昼,更有一些值班的人换班之后,趁机出来玩一玩的,他们这些人洒进人流里,不起一点波澜。   王佐派了王富贵去看看丁田回家了没有?   回家了就来给他报个信,好让他放心。   王富贵就去了丁田家。   而丁田呢?   在跟王佐分开之后,他就飞快的顺着人流出了巷子口,进了另一条街。   这条街他看着眼熟,哦,是他们家附近的那个菜市场的另一个出口所通向的街道。   不过因为这条街道是贩卖一些腌菜、酱油、醋的地方,味道比较重,很少有人爱过来这里看灯。   街道上倒是挂满了灯笼,但是人少啊!   丁田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将靴子提了提,刚才好几个人踩在他的靴面上,将他的靴子都踩的脏了,他将上头的浮土扑干净,一抬头,看到对面的一个酱菜店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中年大叔,比他还惨一些,头上的帽子都歪了,靴子也跑掉了一只,此时此刻,正难过的拿着靴子看呢,原来靴子上也被踩了好几脚,上头都脏了。   “大叔你没事吧?”丁田看这人面相和蔼,就凑了过去:“快把靴子穿上吧,不然会冻脚   ”   “太脏了!”大叔很孩子气的道:“怎么弄干净啊?”   丁田一嘻:“大叔你真逗!”   说着,将靴子拿了过来,用自己的手,扑了扑上头的泥土,靴子就干净多了,结果一抬头,好么,这位大叔已经将脚丫子伸了出来,还理直气壮的道:“老了,刚才被挤得这个难受啊!都有点站不起来了。”   丁田立刻就乐了:“您还老?多年轻的一个人啊!”   说着,就给他将靴子穿上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大叔,估计是也是福贵人家出身,连个靴子都得人伺候着穿……。   □作者闲话:江湖用的对联都是从网上查到的啊1绝非本人自创……! 第三百三十六章 捡了个大叔   尊老爱幼是一个人的美好品德。   这位大叔一看就是被挤散了的,跟自己一样,同病相怜之下,丁田的脾气更好了点:“您能起来吗?”   “好像不太能……。”大叔哭丧着脸:“脚好像崴了。”   丁田无语了半天,才期期艾艾的道:“大叔啊,我虽然会点小手段,但是这个,我能摸一摸您的脚脖子么?”   跌打损伤什么的,他也就会给人看看崴脚和脱臼……其他的还需要指望金不换才行。   可惜,如今金不换不在身边。   他呢,也跟王佐他们失散了。   “你上手吧。”这大叔倒是洒脱。   脚丫子一伸,果然是被人伺候的命。   丁田摸了摸,果然是扭了脚脖子,趁着大家还不熟悉,他倒是下了狠手,咔咔两下子。   “哎呦!”大叔疼的喊了一声。   “好了,最近几日不要有太大的活动,就没事。”丁田拍了拍手,重新将靴子给他穿上:“您……身边的人呢?”   一般穿成这么富贵样子的老爷,身边怎么着,也得有个夫人姨娘的跟着啊,最不济,也得是常随小厮的吧?   护院打手的跟俩也成啊。   “挤散了,好么,这人啊,太多了!”老爷大叔立刻就不高兴了:“还把朕……珍珍给我   做的靴子都踩脏了。”   丁田这个小白没有听出来这话里的停顿,以为这老爷大叔说的珍珍,大概是他的什么人?   “那我扶着你走吧?”丁田也不忍心丢下这么一个人自己坐在冰冷的台阶上,身边还没有人:“能走吧?”   “不能。”老爷大叔说这话的时候,特别理直气壮,然后非常自然的……伸手,扯住了丁田的袍角,想走,没门儿!   丁田看着这老爷大叔的样子,明明长着一张敦厚而有威严的脸,无赖的还挺萌,反差萌。   “得,我算是被您赖上了,我背您回去吧?”丁田将人扶了起来,这位脚下不能着力,所以需要人扶着才行。   “我是因为心烦才出来逛街赏灯的,暂时不想回家。”老爷大叔很任性:“闹心,不愿意回去。”   丁田将他的大氅给他拢了一下:“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任性可不好啊!”   这老爷大叔虽然看着年轻,但是丁田觉得可能是比实际年龄大一些,因为老小孩儿,小小孩儿么。   “一辈子没任性过,结果错过了很多,现在,我想任性一下,不回去了,去你家。”老爷大叔果然任性上了:“走,小子,你背着我走。”   丁田抽了抽嘴角:“大叔啊,你这样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老爷大叔撇嘴:“让你背我回家,你不乐意啊?本老爷还没怀疑你是不是要绑架我呢。”   “您可真敢想。”丁田都被气乐了:“你家肯定有钱,总是疑神疑鬼。”   “谁说的?老爷我家里有的是钱。”老爷大叔反驳:“看,这可是碧玺的扳指,别人的都是碧玺的戒指。”   这位伸出手,好么,十根手指头,七根上有戴东西,还不是俗气的金银,清一色漂亮少见的宝石。   而碧玺这个东西,在大青很少见,一根镶嵌着碧玺的簪子,就价值千金,何况是这种做成了扳指的碧玺。   “你家开银楼卖珠宝的吧?”丁田看到那七彩的碧玺扳指,果然眼睛一亮:“这可不好弄,这玩意儿一般都是贡品。”   “你还知道这个?”老爷大叔有些意外。   碧玺这个东西,的确是珍稀又少见,云南总督每年都进贡两箱碧玺宝石进京,不过,多数   都是小的,就算是有大块头的,很很难雕刻成功,皆因碧玺很脆,稍一用力就成了散花,所以一般的碧玺都是手珠串儿多,或者镶嵌的多,打穿后做成指环、扳指的少。   所以碧玺价格在外面很高昂,认识的人也少,知道的人更少。   “当然了,我还知道你这翡翠的手串也不错啊!”丁田伸手摸了一把他戴在手上的翡翠佛珠,看向另一只手上戴着的蜜蜡手串。   蜜蜡手串是黄色的,而且上头还雕刻成万字符号的样式,那万字符号用的是金丝勾勒而成,是雕刻成万字后,又压了金丝进去,这样的话,这东西就不褪色。   看起就非常华贵,串珠子用的是黄牛筋绞成的细绳子,有弹性又结实。   “差不多吧,只是其中一项生意而已。”老爷大叔不那么开心的摸了摸手上戴着的东西:“这是我的一个干儿子给我求来的,据说能保佑人身体健康。”   “哦,应该是碧玺扳指吧?”丁田不用抬头看就知道他摸的是哪一个首饰:“这东西是不   错。”   现代研究证明,碧玺石又称为电气石,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硼铝硅酸盐,可能含镁、钠、锂、铬、铜、钾有等元素中的一种或者几种。   同时,因为所含元素多的关系,碧玺石又是一种非常漂亮的宝石,晶石中能量最强,碧玺颜色多样,七色齐全。   所以,它的能量可相应身体的每一部份。   “是啊,据说这东西还辟邪。”老爷大叔非常干脆的道:“你倒是背着我走啊?这么走我不舒服。”   丁田无奈了:“我力气不大……。”   “我也不沉。”老爷大叔倒是接话非常利索。   这是个祖宗,活祖宗!   丁田没办法,只好真的背上了他:“你家在哪儿啊?”   “皇宫,你送我回去啊?”老爷大叔没好气的拍了一下丁田的脑袋:“心烦,带我去你家歇一歇,就当是我过节去你家走亲戚了。”   “这算什么亲戚啊?”丁田撇嘴:“还有啊,您可别啥话都往外说,还皇宫?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地方是您家啊?那地方是皇上老爷的家。”   “哼!”老爷大叔哼哼唧唧:“家里不消停,烦心的很。”   “那咱们就回我家去吧,我也不差你那一口吃的。”丁田乐了:“别人捡钱我捡人,别人   捡的儿女,我捡了个大叔。”   “捡到我你家祖坟冒青烟了。”老爷大叔傲娇的很:“好好招待我啊!”   “知道了,知道了!”丁田背着人往自家的方向走:“不过我家可没啥好东西啊,都是普通人家,你要是想吃什么龙肝凤髓的可没有。”   “你是东北人?”老爷大叔却转移了话题:“东北三府的?”   “是啊!”丁田纳闷了:“你怎么知道的?”   “你说话带口音。”老爷大叔犀利无比:“啥、咱的这种自称,只有东北三府的那边才会有这样的口音。在京中,‘咱’的这个自称,一般是宫里太监公公们用的,咱家不叫咱家,叫‘杂家’。啥,啥的,京中一般都是什么、什么,而你就是啥……呵呵呵呵……小伙子,你这口音一听就是北边来的。”   “您老听的还真仔细。”丁田觉得这老爷大叔说话风趣幽默,又有点傲娇的反差萌,倒是挺有意思的一个人:“您老有什么烦心事啊?大过节的都不愿意回家?”   “家里的小兔崽子们长大了,惦记家产呢。”老爷大叔突然改成了沧桑风:“看着他们心烦,每日都在眼前晃,一个两个的一瓶不满半瓶子咣当,还想当家做主,看着就来气,恨不得将他们都重新塞回他们娘的肚皮里去!”   这种事情,丁田还真不太意外:“豪门恩怨啊?这个我最感兴趣了,我猜你那几个儿子,不是一个娘生的吧?”   “你怎么知道?”老爷大叔看着丁田的帽子……他被丁田背着,看不到丁田的脸,只能看到他带着的厚实皮帽子。   “要是一个娘亲生的,都是同胞兄弟,肯定不会争斗的太厉害,不同的娘生的就不一样了,母亲们都是竞争了一辈子的对手,儿子们能团结了才怪!”丁田趁机教育了一番这个老爷大叔:“女人啊,还是只娶一个好,一生一世一双人,生的孩子呢,都是一个爹娘所出,从小就   是兄弟姐妹,一奶同胞,就算是争斗,也有个限度,女人多了有什么好的?妻妾看着和睦,实际上后宅里的手段多着呢!”   嗯,他的经验,来源于以前妈妈看的那些宫斗剧、宅斗剧、豪门恩怨啥的……。   现实对比的就是王佐那糟心的继母的故事。   “你有过经历?”老爷大叔问他:“说的还挺头头是道的样子。”   “这个还用经历啊?看都看明白了,你知道京中多少豪门大户啊?那里头的热闹,每天看两出,都够让您一直看到七八十岁,都不带重样的!”丁田摇头晃脑的道:“这女人一多起来,就是个麻烦,你看谁家一夫一妻的过日子,有那么多烦恼的?”   “妻妾成群古已有之,一个女人的人家,你说的那是普通人家吧?”老爷大叔嗤之以鼻,明显是不当一回事:“再说了,女人有什么可在意的?头发长,见识短,后宅妇孺。”   但凡是有点钱财的男人,谁家不是三妻四妾啊,官员明面上是有妻妾限制,可是私底下,不在朝廷册封范围内的如夫人,不知道有多少。   还有的外头养着外室,两头大的;更有无数红颜知己的……。   “一听你就是大男子主义的那种人,我跟你说,这女人多了真不是什么好事。”丁田却不这么认为:“三个女人就能唱上一台戏,五个女人就能打起来!十个女人简直是一场灾难。”“呵呵……。”老爷大叔干笑了几声。   因为他的女人,不止是十个,恐怕二十个都有了。   “远的不说,就说我以前在牛角县的那个县令吧,姓马,后宅里有一位正室夫人,还有一位贵妾,又有两个婢妾,还有六个美艳的通房丫鬟,更有其他漂亮的大丫鬟,也没少跟老爷勾搭,好么,这些女人闹的后宅那是一天都不得安宁,夫人娘家硬,贵妾兄弟争气,丫鬟们对着老爷就是温柔可人,转过脸来对着下人就颐指气使,对我们这样的衙役更是看都不多看一眼,后来怎么着?闹腾的马县令连政务都不管了,还有坑亲戚的小舅子来捣乱,坑的马县令丢官去职不说,全家都被流放了,马县令更是因为要养着庞大的后宅女人,这贪污受贿是无所不做,刮地皮刮的才狠呢!”丁田背着这位大叔,说话聊天还挺开心:“所以我说啊,夫妻俩正好,多一个那就不一样了,夫妻,夫妻,有夫有妻就够了,还要小妾干什么?孩子都不是一个娘生的,能不争斗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多好。”   “一生一世一双人……。”老爷大叔念叨了几遍:“这是不是还有下一句?”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三十七章 李裕玫李大叔   “是啊!”丁田告诉他:“这是一个词人写的一首词,为的是纪念他的妻子,他对自己的原配妻子感情甚笃,后来他的妻子病逝,他伤心难过的很,在家里逼着他娶继室之前,他去了妻子的墓前,做了这首词。”   其实到底是怎么样的?丁田也不知道,只知道在上高中的时候,学了纳兰容若的这首词,整个班里的女生们都为之神往。   就连男生们都对这首词着迷。   还有那首《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   “全文是什么?”老爷大叔有些心动。   “这首词叫《画堂春》,原文是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丁田道:“因为那个人字容若。”丁田告诉他:“写的可好了。”   “一生一代一双人……。”老爷大叔将这首《画堂春》念叨了两遍:“果然是好词!这是这样的好词,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丁田一嘻:“这是我老家的一个老先生说的,至于那个写词的人……谁知道是谁啊?光有个字,叫容若。”   他能怎么说?   总不能说是满人吧?   要知道现在的满人还在关外,为大青勤勤恳恳的戍守山林,每年进贡的皮子、东珠和人参都不少,而大青不像前朝那么傻逼,人家给点东西就往死了回礼。   大青的回礼都很适合,例如关外的满族部落,他们进贡一百张貂皮,大青的回礼就是两匹贡缎,绝对不会像前朝那样,给回一百匹锦缎那么冤大头。   不过私下里的贸易,可以稍微放宽一点,给辽东那边多卖过去一些棉花,但是不白给,他们需要花钱买。   粮食自然也是紧俏商品,外族的人很少有会种地的,更别提精耕细作了。   还有“寸铁不许出关”的规定,这个倒是延续了前朝的习惯。   以至于外族铁器奇缺,砂锅盛行。   由此诞生了很多砂锅类的名菜……。   “这个名字还真没听说过……。”老爷大叔沉思了。   半天之后,他才想起来问丁田:“你叫什么名字?”   丁田听了这话哭笑不得:“大叔啊,你以后可千万别一个人出门了,随便一个什么人都能将您拐跑,我都背着您走了一条街了,您才想起来问我叫什么名字?”   这要是在他原来的那个时代,妥妥的需要挂着“老人牌”的那种老人,出门遛个弯儿恐怕儿女们都不放心。   很容易被各大“搞宣传”的人给忽悠瘸了的那种。   “本老爷没人敢卖!”老爷大叔还挺牛气:“说说,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姓丁,叫丁田。”丁田自报姓名:“今年二十一了。”   “怎么没有字?”老爷大叔皱眉:“二十一了……行了冠礼了没?”   “没,穷人家出身,不讲究那些。”丁田摇了摇头:“大叔,你姓什么呀?叫什么?”   “我姓李,我叫李裕玫,字阙明,号善音居士。”李裕玫很自豪的道:“又号长寿山人。   ”   “李大叔,你这是信佛还是信道啊?咋又是居士又是山人的啊?”丁田听的有点糊涂了。   “傻小子,有名有姓,成年及冠之后有字,才是一个完整的名字,号,并不是什么信众就有的,一般是自己给自己起的,觉得比较适合自己的一种称为,是在名、字之外的自称,除供人呼唤外,还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李裕玫拍了拍丁田的脑袋:“你知道苏东坡么?,,   “知道啊!”丁田猛点头:“他制作出了东坡肉!”   李裕玫气的呀!   又拍了拍他的脑袋:“怎么就知道吃?”   这孩子在家没吃过饱饭吗?   “嘿嘿嘿,你别生气啊李大叔。”丁田立刻笑嘻嘻的道歉:“我知道苏东坡,他写的《水调歌头》特别有名!”   以至于名垂千古,后世不知道多少男女明星唱过这首歌呢!   “苏东坡不叫这个名字,他的名字就叫苏轼,字子瞻、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苏仙,知道了吗?”口气特别像是语文老师。   “哦,知道了,原来是这样啊?”丁田仿佛明白了什么,其实他以前学过的,只是那个时代的人们哪儿记得住这么多东西?能知道他叫“苏轼”、“苏东坡”就不错了。   俩人一路聊天,就到了桂枝街,桂花胡同。   这里靠近内城,但是并不属于内城的范围。   李老爷还在东张西望,丁田却是飞快的走到了家门口:“来人呀!”   今天家里人也都出门去逛街了,不过他们比丁田回家的早,马家人可能全家出门看稀奇,但是身为本地人的王家,尤其是王老乐这样的老人,他都看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花灯,都看够了   所以年轻的一小伙儿人出去逛个没完,剩下王老乐这样的老人就看个热闹,然后就回来了   家里现在就王老乐和他大儿子、大儿媳妇在家。   看着自己家的同时,也看着隔壁金不换家的门户。   听到动静跑出来,看到田少背了个人进门:“这是怎么回事?”   王大福赶紧上前,想帮忙将田少背上的人挪到自己的背上,可是那李裕玫拒绝了:“让田   儿背我进去。”   他倒是叫得亲热。   而且搂着丁田的脖子不撒手。   “好了好了,我背您进去。”丁田看了看,也不差那两步路了:“福叔去隔壁请一下金大   夫过来,这位李大叔的脚脖子崴了,请他过来看看,我也不知道我拧巴的对不对。”   “哎!”王大福往隔壁跑去了。   李裕玫不高兴了:“合着你不会看跌打损伤啊?”   “我只是不确定正不正确,毕竟好多年不出手了。”丁田乐呵呵的把人背到了卧室里,放到了炕上:“您上炕歇会儿。”   王老乐的儿媳妇,管家娘子上前给俩人除去了身上的大衣服,丁田给老爷大叔脱了靴子,果然,脚脖子那里已经肿了起来。   管家娘子看了看手里头的衣服料子,摸了一下,有点疑惑,这料子是上好的江南进贡而来的石青色绒线缎,乃是不可多得的好料子。   再看这位穿着的袜子,竟然是江绸绫的!   长筒的袜子是棉袜,上头绣了五谷丰登的图样。   丁田可不想让管家娘子给老爷大叔脱袜子,所以他就贴身伺候了,给脱了袜子,果然,脚踝处红肿了起来。   这会儿管家娘子放下俩人的大衣服,就出去冲泡茶水,还要准备点心,幸好家里因为过年的关系,没少迎来送往,点心茶水之类的都是现成的,摆好了盘子端上去就行了。   丁田将袜子脱下来之后,看了看脚丫子,对王老乐道:“麻烦乐爷爷您给打一盆热乎一点的洗脚水过来。”   “哎!”王老乐赶紧的去忙活。   “我洗过脚丫子了!”李裕玫有点冏:“出来的时候都沐浴过了。”   “不是,我是怕您脚底下凉着,刚才在街上,您老都脱了靴子了……。”丁田淡定的将他的袜子放到了一边,从自己的那堆袜子里,挑了一双没穿过的新袜子,比了一下大小……发现袜子有点小,于是拿了一双王佐备用的,还没穿过的新袜子出来,这个大小正合适。   正好,这会儿洗脚水来了,金不换也到了。   “你这是……这位老爷,新年好。”金不换过来,看到了丁田,发现他挺好的,再看坑上光着脚丫子的一个富贵老爷,就知道了,这位才是崴了脚的正主儿。   “新年好啊!”李裕玫还挺有礼貌,并不因为年长而端着架子什么的,指了指自己的光脚丫子:“不小心被人流挤散了,幸好田儿背着我到了家,只可惜脚崴了,麻烦先生给看看。”   金不换是拎着药箱子过来的,闻言点头,洗了手,然后才摸了摸脚踝肿起来的地方:“这   个应该是崴了不久之后就有人给您正了一下吧?”   “是,我给正了一下,然后就背着回来了。”丁田显示了一下自己的治疗手段。   “还行,没给治残了。”金不换是一旦都不客气啊:“不过肿了起来,得先按摩活血,然后敷药消肿,最后食疗,田儿啊,让你家厨娘炖个鲫鱼豆腐汤给这位老爷吃。”   “知道了!”丁田去吩咐炖汤。   金不换从自己的药箱子里掏出来一个玉碗,那玉就是普通青玉,玉石碗也很普通,不过金不换往里头倒了三个瓶子里装着的粉末。   李裕玫看着粉末有些谨慎的问:“这是什么药沫啊?”   “这个啊?这是栀子花、当归跟红花的药粉。”金不换一边调配一边道:“这三种药混在一起,加上田儿收藏的虎骨酒,敷上后,效果非常好。”   “哦。”李裕玫点了点头。   金不换用丁田的虎骨酒拌了药泥出来,又用温水给李裕玫泡了泡脚,捞出来后擦干净,以肿胀处为中心,轻轻的向四周进行推拿,   一看就是专业的,比起丁田那业余的强多了!   推拿完了,将药泥敷了上去,以棉纱布缠绕好,又用布条固定住,然后套上了袜子。   丁田也进了屋:“鲫鱼豆腐汤炖上了。”   幸好,因为过年的关系,家里两天就做上一盘豆腐,因为自家有磨盘,厨娘会做豆腐,冻豆腐也有,想吃水豆腐也有现成的,早上起来,丁田还爱喝个豆浆,吃个豆腐脑啥的。   “我这里也处理好了。”金不换将药箱子收拾好:“幸好我早回来了,不然你找谁去?”“你是出去逛一逛就回来了吧?”丁田乐了:“担心嫂子跟孩子?”   “孩子太小了,不敢抱出去,我们俩出去看看就回来了,日后在京中的时间还长着呢,哪年看不到花灯啊?不急在一时。”金不换倒是洒脱。   他跟妻子都放心不下孩子,哪怕家里有人看着也不行。   而且外头闹吵吵的他们也不是很习惯,俩口子还真是有缘,都是宅属性,宁愿在家抱着儿子玩耍,也不想出门去人挤人。   倒是家里的下人们都被他们放了假,出门去玩吧,玩够了再回来,一年到头,难得的热闹几天。   “也是,注意点总是好的。”丁田点了点头:“天色不早了,你快点回去吧,不然嫂子该担心了。”   “行,那我走了!”金不换背着药箱子,跟李老爷打声招呼就走了。   害的李老爷想叫住他,都没能来得及!   “人大夫给我看了脚,我总该谢谢人家……。”李老爷觉得颇为失礼。   “没事儿,你要是知道他是在哪儿当大夫的,估计就不会想着谢他了。”丁田幸灾乐祸的吐了吐舌头,一派顽皮的样子。   李裕玫疑狐的问他:“这位金大夫,在哪儿高就啊?” 第三百三十八章 送信VS送信   “你猜?”丁田大眼睛眨呀眨的看着他,促狭的紧。   “难道他是擅长的千金科?”李裕玫猜测:“不然还能是什么?”   千金科,在古代就是妇科大夫的意思。   古代医女有,但是很少,妇科一般都是医女比较多,毕竟男大夫看妇科,不太方便。   当然,也不是没有男大夫擅长妇科疾病的,大名鼎鼎的扁鹊,就是赵国的妇科大夫。   只是一般的妇人碍于男女之别,不会找男大夫看妇科的。   “呵呵……他呀,在刑部任职。”丁田乐了:“是刑部大牢的牢医,正八品的医官哦!只   不过他除了是牢医之外,还兼职教牢里的狱卒们读书识字,嗯,还有就是……他偶尔也客串一把仵作……。”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就小了很多,他怕这位和气的李大叔忌讳这些东西。   越是富贵的人,讲究的就越多,万一不高兴了可就不美了。   何况今天还是过节的日子。   “嗯?”李大叔并没有生气,反而奇怪的道:“一个牢医而已,又不是仵作,怎么还要验尸?谁那里缺仵作,刑部应该不会缺吧?要是六扇门里都没仵作,他们还能干什么?”   “我们这里不缺仵作,主要是我们都对一些案子感兴趣!”丁田笑了笑:“我们衙门里的仵作,估计是全天下最厉害的仵作了。”   六扇门,指的是三法司衙门的合称,分别说的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   古代的主要办公部门,是以“衙门”为主的,为了突出大门的重要性,大门前面有照壁,两侧有“八字墙”,门口有的还放置一对呲牙咧嘴的石头狮子。   这三个地方,一共有六扇大门,所以统称为“六扇门”,这是朝廷正常的解释。   还有一个传说中的“六扇门”。   则是朝廷一群特殊的捕快所组成,算是刑部的一个分支部门。   这个“六扇门”通常只接手江湖帮派斗争和久为官府通缉的要犯,同时与各大门派有相当的交情,在朝廷和江湖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权力,江湖中有身份的人犯案只要不上动天庭,都可以不了了之。   此“六扇门”具有如此大的权力和能力,与统治者对“六扇门”的扶持和依赖有很大的关   系。   很多时候,这个六扇门,才是传说中的那个六扇门。   不过丁田没见过,他刚来这里不久,只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折腾了。   “他倒是多才多艺,既能给活人看病,又能给死人伸冤。”李大叔乐了:“挺有才的啊!   ”   “还行吧!”丁田见他倚坐在火坑上,前头摆着炕桌,上头是点心和茶水,但是他很少吃点心,只喝点茶水。   就自己也抬腿儿上了炕:“您不介意吧?他是我的邻居和先生。”   “先生?”李老爷看了看这屋里:“你也是个官员?哦,是有爵位的人。”   “嗯,我可是云骑尉哦!”丁田呲呲牙:“这里是云骑尉的丁府,嘿嘿嘿……。”   “怪不得你能在这里住。”李老爷放松的倚坐在火坑上:“不错,心地善良,还知道背我回来,没把我丢在大街上。”   “丢在大街上,那你多可怜!”丁田挠了挠头:“您困了吧?喝完鲫鱼豆腐汤,就睡一觉吧,对了,您家在哪儿呀?我派人去送个口信,不管怎么说,您也不能任性的玩失踪啊!”   “他们巴不得我死了呢!”李老爷怄气的很:“现在指不定正弹冠相庆,庆祝我驾鹤归西   了。”   “呸呸呸!”丁田朝地上吐了三口口水:“童言无忌的,大风吹去!坏的不灵好的灵!”李老爷一嘻:“老夫今年四十有二了。”   “小子今年二十一,嘿嘿嘿……李大叔啊,你别怄气,家里儿子不听话,你就揍么,棒下出孝子。”丁田给他胡乱支招:“你是他们的老子,敢不听话就揍,揍的他们不得不听话,话说,这年头,老子打儿子,又不犯法。”   “我不太敢啊!”李大叔无辜的道:“我家的下人,我怕下手重了给他们打死,下手轻了跟挠痒痒似的,也没用。”   “你亲自打么!”丁田道:“看您老这身强体壮的样子,大棒子咱们抡不起来,荆条还挥舞不动?抽他们,抽的他们满面桃花开,让他们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丁田一阵胡出主意,怂恿李大叔回家去亲自操刀揍儿子。   管家娘子端来了鲫鱼豆腐汤,不止有鲫鱼豆腐汤,还有一碟果仁菠菜、一碟小米蒸糕、两小碗彩色汤圆子。   “你家这汤圆子倒是颜色多。”李老爷看了一眼汤圆子,在甜白瓷的素色碗里,看的特别   清楚。   “都是我琢磨的,这白元宵算什么?彩色的才好看,我跟你说,这黄色的用的是胡萝卜、绿色的是菠菜汁,紫色的掺了紫薯……。”丁田乐颠颠的接手了汤圆子:“你尝一尝,一碗里就一样两个,颜色看着多,实际上数量不多。”   “行,我常常。”李老爷倒是拿起汤勺吃了两口:“嗯?这个是黑芝麻馅儿啊!”   “这个是猪油白糖馅儿的!”   “这个是红糖馅儿的?”   “哎呦,这个是白芝麻馅儿的嘛!”   “我这个是绿茶馅儿的,哈哈哈!”丁田大乐:“只有我家的元宵才有绿茶馅儿的!”李老爷也笑了:“可不是么,第一次吃这么个馅儿的元宵。”   而鲫鱼豆腐汤,丁田只喝了一碗,剩下的都让李大叔喝了:“您多喝点,好的才能快。”   结果李老爷喝完了,脸色不太好了:“我要解手。”   “那您……您等一下啊!”丁田麻利的下了火炕,穿上靴子:“我扶着您去洗手间,解手哈?!大的小的呀?”   大概是李老爷第一次在陌生人跟前这样,还怪不好意思的:“我自己来就好,你扶我进去   就行。”   “那行,我扶您进去……。”丁田倒是对自己家的洗手间比较有信心。   这里的洗手间是他根据自己的习惯设计的,有冲水马桶,虽然这马桶的末端是一个更大的马桶,底下带大轮子的那种,可以推着走,每天都要倒,但是他喜欢啊,这是充满了现代气息的洗手间。   而王佐据说也将王府的一些洗手间更改了。   他将李大叔扶进了洗手间,教他如何用冲水马桶,倒是让李大叔惊奇了一下,随后他就出去了,李大叔在里头呆了半天才出来。   净了手之后,回到坑上,躺下后的李大叔,很快就困了,丁田又问他家的地址,这老头儿在他家过夜可以,但是不给家里一个消息,万一家里人报警……咳咳,找了衙门报案可就麻烦了。   “算了,别通知我家里人了。”李大叔挥了挥手,从自己的手上将那一个碧玺扳指摘了下来:“你派人拿着这个去一趟月季街,有一家大米铺子,找那里的老板,让他将这个,给他爹看看,就行了。”   “哦,好!”丁田将东西接了过来,他想着,大概那米铺老板的父亲,是李大叔的至交好   友。   给别人不放心,他就给了王大福:“千万送到了,这东西可贵了!”   王大福人也老实,将东西揣进了胸口的一个暗袋里:“您放心吧,这东西就在我胸口放着,平时这可是放银票的地方!”   “行,你当心点啊福叔!”   王大福挥了挥手,就赶着马车出门了。   王大福刚走出去不一会儿,丁田接待李大叔的地方是他家的二进主卧,平日里是丁田的住处,如今李大叔明显不良于行,所以丁田只好跟他凑在一铺坑上,中间隔了个坑桌,加上这天都快亮了,凑合着睡一觉吧!   李大叔睡在了平日里王佐睡的位置,丁田还是在自己的那一块上,只不过中间的炕桌上,只有一盏漂亮的落座花灯,其他的东西都撤下去了。   丁田刚躺下,王富贵就来了。   又爬起来在堂屋里见了王富贵一面。   见到丁田王富贵就放心了:“你回来了就好。”   “他呢?”丁田见到了王富贵,却没见到王佐,不由得担心地问:“出事了?”   “嗯,王爷那里还好,不是王爷的事情,那些人都被抓了起来,送去了天牢……。”王付贵不敢多说:“你在家老实的过节,我先走了啊!”   “哦,那个,你看好他,天气冷,别忘了多穿点衣服,别着凉,记得眯一会儿,睡一觉补一补精神头。”丁田一提到王佐,就各种唠叨。   “这会儿估计是没用,他现在精神着呢,估计是睡不着觉了……。”王富贵一脸的着急忙慌:“我走了!”   说完转身就跑了,身后跟着四个护卫。   可怜王富贵,因为着急惦记他家主子,竟然没有去里头坐一坐,或者看一眼,就这么潇潇洒洒的走了,错过了一个重大发现。   丁田挠了挠头,这一个个都不知道在着急个什么。   想不明白他就不想了,回头进了屋里,倒在炕上就睡着了。   这一天一夜的都没睡,这会儿吃饱喝足了,又是在温暖的屋子里,可不就困劲儿上来了,睡的直打小呼噜,口水都流出来了。   一老一少睡的香甜,外头都快要翻了天了!   王大福带着东西找到了月季街,月季街上多是粮行的铺子,这里不仅卖粮食,还收粮食,像是丁田这样的有一个小爵位,朝廷是每年都给发俸禄的,粮食跟银子。   银子自然是留下的,但是粮食不一定吃的完,吃不完的粮食,他们就会在领了之后,转手就卖给这些粮铺。   粮铺在京中卖不完的粮食,就会返给粮行,粮行再运去别的地方卖就是了,天下的粮食总是不够吃。   本国人吃得饱了,这不还有番邦小国的人没吃饱么。   大米粮铺是大米粮行的总店,一楼是大米粮行,二楼和后面两进的院子带后罩房那里,都是大米粮行的库房。   大米粮行的老板叫米大喜。   大家都管他叫“喜老板”。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姓“喜”呢。   他也不跟人矫正,每日里呵呵的照顾生意。   只是今天有人要见他,他出来一看,不认识啊!   “这位大哥,您找我有什么事儿?”喜老板是见人先露三分笑,标准的生意人嘴脸。   “您是这大米粮铺的老板?”王大福看了看他,因为这么大的粮行,这位喜老板为人太朴实了点。   既没有穿金戴银,也没有多肥头大耳。   看起来像一个书生多过像一个买卖人。   “是,我是这大米粮铺的老板。”喜老板点头:“你有事儿?”   “有,这个东西,那位李老爷说,交给您爹爹看看。”王大福将怀里的东西拿了出来,双手递给喜老板:“您父亲就知道了。”   喜老板看到那碧玺扳指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第三百三十九章 皇子们的动静   “这是谁给你的?”喜老板脸色都变了!   王大福愣了愣,不过他也是京中的土著,又是在王府里出来的,虽然是个车夫,却也是当过王府车夫的人,不惊不讶的道:“是一位长相挺富贵的老爷,我家田少背回去的。”   “背回去?”喜老板咽了咽口水:“你等着,千万别走,千万!阿平,阿平!”   阿平是他这个店铺里雇来的掌柜,南方人,精明能干,细致入微,又能写会算,很得他的重用。   “在,东家。”阿平掌柜的立刻就蹿了出来。   “好好招待这位大哥,在我回来之前,不能让他离开!”喜老板拿着碧玺扳指,比拿着自己的命还严肃:“千万记得!”   “好的,东家。”阿平掌柜的是个精明人,立刻拉着王大福,带他去了里间专门招待贵客的地方休息,又是茶水,早点的端上来:“天还没亮,这就出门办差,辛苦了啊!早上肯定没吃饭,来,吃点早点,这是南方来的灌汤包,三鲜虾仁的,吃着不错……。”   王大福想起身走人,但是阿平掌柜的不让啊!   愣是被拖在这里动弹不得。   而喜老板呢,则是揣着碧玺扳指往家跑。   外人都知道他有奉养父亲,却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父亲,其实不是亲生的父亲。   他是个弃婴,是被父亲捡回来的,不然早就不知道是饿死还是冻死还是喂了野兽了。   像他这样的弃婴,他的父亲捡了不少,从小就养他们,教他们读书识字学手艺,女孩子都给嫁妆嫁个好人家,男孩子都给成家立业。   虽然大家嘴上不说,但是每一年,他们都会特意留出一笔钱存起来,这是给阿爹养老用的   而且他们都选择了一个姓氏:米。   他们的父亲,叫米英。   正确的说,他们的父亲,是一个太监。   他们都是弃婴,所以他们都跟着父亲姓“米”。   而能让人带着这样一个明显不是凡品的东西来,还指名道姓的交给他父亲,喜老板虽然不认识这东西,但是也知道,事情可能不简单。   能找上他父亲的,那都是一些什么人啊?   他们兄弟们没有一个是当官的,为的就是不给父亲添麻烦。   姐妹们嫁人也都是普通的富裕人家,父亲给每一个女孩子的嫁妆都一样,两套头面首饰,二十匹绫罗绸缎,以及三千两银子的压箱底,还有一处商铺。   其他的陪嫁东西就不一定了,不过每一个的日子都过的很好,其中不乏有夫婿争气的,考中了功名,或者是进士,当了官的,只是没几个人知道他们的底细罢了。   但是父亲从来不管女婿和儿子们的前程,官场上他们也不提跟父亲的关系,怕给父亲添麻烦。   可是如今人家却找上了这里,他是这些人里的老大,所以他这个米铺子,其实就是大家互通消息的联络点。   能知道这里的人,太少了!   米英正在皇城门口,御林军们站岗的地方等消息,王佐则是坐镇五城兵马司。   九门提督已经派遣人手到处找人了。   不过他不敢明目张胆的找,而是说自己家的孩子被人打了,正在全城大搜索打人的凶手。   为此,九门提督家的一个经常惹事的庶子,不得不被饱以老拳,脸上肿的跟猪头似的。   这个借口很不错,连戒严城门都有人理解了,毕竟自家孩子挨了打,还被打的那么惨。   米英已经一夜没睡觉了,突然小米子进来跟他道:“师父,您家大爷过来了。”   “他来干什么?”米英现在火气正大着呢:“不知道现在什么时候?还找到宫门口来了?   ”   平日里都不怎么踏入内城的,这次怎么跑来宫门口了?胆子大了还是胆子肥了?   “师父啊,大爷好像挺急的,您去看看呗?”小米子其实跟喜老板他们是认识的,也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师父现在虽然着急,可看大爷那样子,是真的有事情啊,而且可能还不是小   事情:“大爷不是那种不知道轻重的人,这都多少年了,第一次见他找来宫门口……。”   小米子这么一说,米英才压下心里那股火气:“我去看看。”   自己养大的孩子,他也知道,米大喜是他第一个捡到的弃婴,自小就老实巴交的,孝顺,忠厚,这样的性格,不适合当官,只适合守业,所以他帮他开了个粮行,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之所以开粮行,是因为米英小时候饿过肚子,从记事开始,他就是个小太监,怎么进来的自己都不记得了,小时候小太监们都是要受大太监们管辖和教育的,所以从小他们就不少受欺负,犯了错误不敢打,因为小太监太小了,打死了也是个事儿,所以不打他们,就不给饭吃……饿怕了的米英,有了能力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开一家粮行。   以后再也不怕饿肚子了。   米英出来就看到米大喜在原地焦急的转圈圈,心里叹了口气,烂泥扶不上墙,同时也松了口气,这样的孩子,他也不怕给他惹事。   “大喜子!”米英招呼了一声。   看到父亲,米大喜跑了过来:“阿爹……。”   “怎么了?”米英板着脸:“发生了什么事情,你还跑到这里来找我?”   “阿爹,你看!”米大喜四下看了看,没人,赶紧将怀里的东西拿给米英看。   “这东西你在哪儿得来的?”米大喜不认识,只知道是个好东西,可是米英不同,米用认识,这是皇上比较喜欢的一个物件儿,是西北进贡而来的碧玺扳指。   平日里都不离身的!   “阿爹,是这样的……。”米大喜说了事情的经过:“我怕耽误阿爹的事情,就赶紧跑来找您了。”   “快,快!”米英腿都软了:“快带咱家去……去你那个铺子!”   米英听说这碧玺扳指的主人受了伤,心里给了油煎了似的,立刻招呼御林军,还有侍卫们,杀去了大米粮铺。   王大福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倒是没惊讶,只是见到米英的时候,明显愣了一下:“米大   总管?”   皇宫大内的大总管,皇上跟前的大红人。   来过宁王府的,王大福远远的看过好几次,米英不认识他,但他认识米英啊!   “你认识咱家?”米英一皱眉:“你是哪儿家的?”   王大福虽然穿着体面,但是一看就是家里下人们的穿着,过年新衣服看着干净,可王大福一张饱经沧桑的老脸,也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人。   “小的是丁府的车夫。”王大福很有礼貌的躬身行礼道:“我家田少姓丁名田,云骑尉爵,刑部大牢的司狱官。”   “丁田?”米英一愣:“怎么是他?”   很意外啊!   兜兜转转,原来人在他那里。   王佐也一夜没睡,而且随着天色渐亮,寻找的队伍,没有一个好消息传回来,王佐心里很暴躁,脸上的冰冷越发的严重。   偏偏这个时候,有些人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大皇子昨晚没有回宫,后来想回去也晚了,因为街道上戒严,到处都是巡逻的御林军和查询的五城兵马司的人。   大皇子本想蛮横的回到宫里去,可是却被人劝住了,他的幕僚跟他分析,这可能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情。   “有什么大事情?”大皇子撇嘴:“最多不过是那谁谁谁被暴打了而已。”   一个王爷,难道就值得全城戒严?   开什么玩笑!   正月十五可是从十四就开始亮灯,一直到十八才会结束。   在这期间,朝中也不办差,好多官员都难得放松一回,可以说是举国欢庆的日子。   戒严?   别的地方他不知道戒严会怎么样,但是在京城,戒严会得罪好大一群人,而且这群人里,高官显贵肯定少不了。   “可是,大殿下,我们派出去的人,还没有回来。”那幕僚提醒大皇子:“不管成功与否,总有个报信的吧?”   “一群笨蛋,该不是被人收拾了吧?”大皇子不高兴的猜测:“本皇子就知道,王佐那个家伙,水深着呢!”   “不不不,大殿下。”幕僚这个着急啊:“如果宁王殿下出事了,不会这样平静,那些人的嘴巴不是很严,一问就能问出来,何况肯定是当场被抓,不管问罪不问罪,都不可能这么安静,还戒严?早就满大街翻天了。”   “也是。”大皇子想了想:“派人出去打听打听,发生了什么事情?本皇子在这里等消息   ”   大皇子这边这样想,二皇子那边更是如此,早就派人出去打听了。   而心虚的三皇子,则是暴躁的问他的幕僚:“派去的人,到底有没有回信?”   “三殿下啊,据说都被抓去了五城兵马司,可是宁王殿下在那里,谁也不敢去打听消息……而外头突然就戒严了,不止如此,内城的九门已经只许进不许出了,御林军把守的太严格,谁的面子都不给,还有宫里的侍卫们也都在岗……。”   三皇子的幕僚心里叫苦不迭,跟了这么一位扶不起的阿斗。   当年被揍的灰头土脸,颜面扫地,如今报复一下还都胆战心惊的,这叫什么事儿呀?   “再派人去打听,这天都亮了,戒严什么?”三皇子臭着一张脸吩咐人:“不管如何,那些人不能攀皎本皇子,本殿下可不想再被那个家伙找到理由动手了。”   挨过揍,才知道疼,三皇子也算是有了自知之明了。   三位皇子在宫外过了一夜,都没回宫,反而派人四下里打听,而在宫里的四皇子,则是一大早就来给他的母妃,贤妃娘娘请安。   请安是理由,真正的目的,则是商量事情。   “母妃,如今九门戒严,宫里的侍卫都被调走了一半。”四皇子沉稳,同样的心思深沉,比起张扬的大皇子、蔫坏的二皇子和嚣张的三皇子,四皇子有着沉静稳重的性格,以及让人摸不透的心思。   这多亏了贤妃多年的教导,加上贤妃的外家乃是书香世家,这样的女人,本身就心机够用,不然也不会在几个女人里,被称赞“贤良淑德”了。   “沉住气。”贤妃娘娘坐在凤榻上,用着早膳:“吃过了没?”   “还没有。”四皇子深吸一口气,平静一下心情:“在您这里用吧。”   “行,西翠?让人再上一份早膳过来,给四皇子殿下用。”贤妃娘娘不紧不慢的吩咐人:“其他人都下去吧,我们娘俩儿说点话。”   “是……。”宫女太监的都退了出去。   西翠去传膳了。   贤妃擦了擦嘴角:“宫里的动静,母妃知道。”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关注,求收藏,求推荐! 第三百四十章 宫中四妃.   “您知道?”四皇子坐在一边,皱眉:“儿臣昨日回到皇子所,就没出来,今日本想去给父皇请安,可是宫中的气氛不对,只好来给母妃请安,母妃……?”   “你父皇昨天晚上贪玩,早上起得晚,你去了也见不到,最多在门外磕个头,他又看不见你的孝心,去不去的都无所谓。”贤妃娘娘拍了拍她儿子四皇子的手:“不过母妃却知道,你那三位好兄长,昨天都没回来。”   四皇子不以为然:“他们在外头都有地方住,还不顾身份的开了青楼楚馆这种买卖。”四皇子就这一点非常自傲,他没有做买卖!   因为做买卖的是他的乳母,是他的外家!   贤妃的母亲的娘家有六个一奶同胞的兄弟,除却大哥之外,二哥在南方、三哥在西北、四哥在北方、五哥跟六哥主持南北商队,买卖做得风生水起。   所以贤妃不许四皇子沾手商贾事,贤良淑德的名声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好处,不仅让她有了帮儿子争夺帝位的本钱,也得到了永庆帝的信任。   因为贤妃的名声好,永庆帝将一部分后宫的权利,交给了贤妃,让四大妃子平衡后宫的局面〇   四个人,势均力敌,又都有已经长大了的皇子。   她们对永庆帝来说,是最合适的人选。   只不过,永庆帝也感觉出来了,随着皇子们越来越大,这些女人们也越来越坐不住了。   “他们一夜没回来,如今九门管得严,真出了什么事情,在宫外的他们,鞭长莫及。”贤妃的心,一向是缜密的:“你在宫里老实的待着,你父皇也在宫里,他们出去其实也好,真有什么事情……他们想进来这皇宫,可就费劲了。”   贤妃心里其实还挺激动的,因为那三个碍眼的东西不在宫里,真希望他们就死在外头,永远都不用回宫才好。   而贵妃娘娘那里,就不行了。   “不能出去?谁的命令!”贵妃娘娘在宫殿里已经暴跳如雷:“大过节的他出去干什么?外头是不是哪个小贱人勾引的他?让本宫知道,本宫一定要活活撕了小贱人……。”   贵妃娘娘一直认为,她生了大皇子,那大皇子就是理所当然的皇位继承人,不立太子,大概是皇上不想有威胁。   历朝历代,当了皇帝的人,估计很少有人喜欢立太子,因为这是储君,随时可以替代自己的人。   在皇位面前,父子亲情什么的都是浮云。   这就是贵妃娘娘的理解。   “贵妃娘娘,现在不是想外面什么小贱人的事情,如今大殿下在外面,听说二皇子跟三皇子也在外面,那这宫里可就剩下四皇子一个成长起来的皇子了,这九门都戒严了,人出不去,也不知道大殿下在外面是个什么情况……。”贵妃娘娘身边的一个老嬷嬷非常着急:“您可要拿个主意啊!”   “本宫有什么办法?本宫也出不去这后宫……。”贵妃娘娘还生气呢。   这老嬷嬷是她的奶嬷嬷,知道这位贵妃娘娘的心思,其实,她们又何尝不是跟贵妃娘娘一样?   如果大皇子当了皇帝,他们也就跟着鸡犬升天了。   “要不,老奴走一趟?”老嬷嬷道:“拿着您的宫牌,就说去找大殿下?”   “那不行!”贵妃娘娘立刻就不同意:“不能让皇上知道大皇子彻夜不归,而且他肯定是   去了庆芳楼,庆芳那个小贱人,开个青楼楚馆还抖起来了,当初本宫就说,那样的女人……。   ”   “贵妃娘娘,那样的女人,要死要活,还不是您一句话的事情吗?”老嬷嬷焦急的道:“现在是要请大殿下回宫坐镇。前宫我们过去不,大皇子殿下可以啊!”   “前宫?”贵妃娘娘坐在那里郁闷的道:“皇上看不上我们娘俩儿,本宫知道,但是本宫的孩儿是老大!”   “贵妃娘娘啊,老大是有优势,可皇上的心思,不在大殿下的身上,我们慢慢来,大殿下反正是所有的皇子里,年纪最长的,将来也是第一个成亲的,再生个皇长孙出来,那就不一样   了。”老嬷嬷道:“如今只有快点让大殿下回来,外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都不知道……。   ”   “这样,你让齐三儿出去一趟,宫里的太监宫女出不去,宫里后厨采购的总该能出去吧?不然没了食材,怎么办?”贵妃娘娘不愧是掌管六宫多年的女人:“再让那些倒夜香的也出门,许进不许出?本宫看他们怎么个许进不许出!”   宫里的人,也得吃喝拉撒啊!   “奴婢这就去!”老嬷嬷急慌慌的快步走了出去。   宫里的人是不能随便乱跑的,哪怕是再着急,也得走路,疾步走可以,跑不行,那是坏规矩的事情。   淑妃那里也是如此。   “殿下不在宫里,外面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娘娘……。”淑妃这里是一个叫冯玉的老   太监。   淑妃可是知道,年轻的宫女对她没有用,固宠什么的,她不需要。   只有这种在宫里待了一辈子的老太监老宫女老嬷嬷们,才能辅佐自己,给儿子提供帮助。所以淑妃这里伺候的人,基本上都是些老人。   淑妃娘娘的宫里,总管太监就是冯玉,他都六十五了。   总管嬷嬷是一个姓蓝的嬷嬷,人称蓝嬷嬷,已经五十了。   除却身边的四个大宫女,十六个宫女以及二十六个小宫女之外,还有八个大太监,不过都是超过三十岁的人了,小太监还小,只有十岁左右。   剩下的粗使宫女、嬷嬷和粗使太监等等,都是上了年岁的,没有低于四十岁的,以至于她这个宫里,有点暮气沉沉的样子,可是淑妃的一些小道消息,却是最灵通的……。   “怕什么?”淑妃却沉得住气:“皇上在宫里,外头就是闹翻了天,也没事。”   “可是……可是……。”蓝嬷嬷是出去打听消息的人,她教过的几匹宫女里,有些长的的确是漂亮的很,跟一些侍卫们说得上话。   当然,他们不敢乱来,只是关系暖昧一些,宫女们到了二十五岁就会出宫,自行婚嫁,有的的确是嫁给了侍卫们。   因为侍卫们也不是都各个身家显赫,能求娶到名门淑女的,而宫女们在宫中,已经被教导的很不错了,规矩上不会闹笑话,加上宫女们出宫,宫中都会给体恤银子。   算是对她们将青春都献给了皇家的奖励,每个宫女都能带走宫中属于她们的东西,还有就是一些主子们的赏赐。   另外,宫中统一给一百两的体恤银子,两匹红绸缎,两匹细棉布,两匹细麻布。   有点像是嫁妆,宫女一般出了宫,就赶紧的找人嫁了,因为上了岁数,再不嫁人,生孩子就来不及了。   而有的人不出宫,就在宫里熬一辈子……。   冯玉这个老太监看蓝嬷嬷急得不行,不紧不慢的开口:“蓝嬷嬷啊,不要着急,皇上在宫   中,比什么都好使,这宫里,这天下,都是围着皇上转的。”   女人啊,就是经不起风浪。   冯玉是经历过先帝末年的那些动荡的太监,当年他就是一心稳定不动摇,才活下来的,多少次清洗,他认识熟悉的人,一个个的被清洗掉,唯有他活下来了。   “不错,稳住。”淑妃将一朵珠花戴在头上,镜子里照了照:“去传膳吧!”   “是,娘娘。”蓝嬷嬷没办法,只好压下自己的焦急,去传膳了。   等她走了,淑妃娘娘才道:“到底是头发长,见识短,不如公公您啊!”   “蓝嬷嬷也是惦念殿下,而且她的消息的确是很及时。”冯公公一甩手里的拂尘:“这一点,老奴不如她。”   “公公自谦了。”淑妃对冯玉冯公公可是很看重的:“您看眼前这是什么事情?闹的风声鹤唳。”   “老奴猜测,是跟皇上有关系。”冯玉一口就肯定的道:“可惜,前宫我们过不去。”   “跟皇上有关系?”淑妃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唯有九五之尊,才能戒严九门,唯有皇上下了旨意,御林军才能出动。”冯玉想了想:“这气氛也有些紧张,大过节的,谁也不敢触霉头,除非是皇上的意思。”   春节,是很重要的一个节日,一年之计在于春嘛。   “您是说,皇上他……?”淑妃娘娘一下子站了起来。   “娘娘,不必着急。”冯玉摇了摇头:“皇上肯定没事。”   “嗯?”淑妃娘娘缓缓的坐了下去:“您继续。”   “如果皇上有事情,前宫绝对不会这么平静。”冯玉也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猜测的:“可能是某个人有事情,或者是某些事情,让皇上发了火,生气了?再不就是某个原因吧,前宫那么安静,估计跟后宫没什么关系。”   “不错,不错……。”淑妃彻底安定了:“只要后宫不乱就行,让殿下在外面玩一玩吧。   ”   比起贤妃的稳坐钓鱼台、贵妃的暴躁、淑妃的沉稳,德妃这里就更热闹了点。   德妃的封号是“德”,但是同样的心机深沉。   “九门封了?”德妃早上起来正在洗漱打扮:“没说什么原因吗?”   “没有,只许进来不许出去……。”德妃身边的是一个老嬷嬷,这位曾经伺候过德太妃,后来德太妃娘娘去了,她就没了着落,正好,皇上新封了一位德妃娘娘,她就凑了过来,用了点手段,终于,成了德妃的心腹嬷嬷。   “我们有什么事情需要出门去办的么?”德妃将一朵宫花,压在鬓角上:“或者有什么人需要出去?”   “回娘娘的话,没有。”老嬷嬷不卑不亢的道:“只是殿下不在宫中……。”   “哦?”德妃娘娘换了一朵宫花:“他昨晚没回来……这要怎么办?”   “殿下在外面过夜的事情,也不用瞒着掖着,这宫里啊,最不缺的就是秘密,反正到了最后,只要皇上想知道的秘密,那就能知道!”老嬷嬷建议:“您觉得呢?”   “听嬷嬷的话,就这么办了吧!”德妃娘娘终于选好了宫花:“那几个宫里都什么意思?   ”   “都在按兵不动。”   不过,说是按兵不动,贵妃娘娘那边已经派人去运作了。   可惜,在前宫充当挡箭牌的大内副总管,都想哭了:这一波波来请安问好的,多数都是后宫的女人们派来的,而他给的借口,就是皇上还没起来……。   可皇上总不能睡的日上三竿还不起来吧?   这可太让人着急上火了,皇上啊,您老人家赶紧回来吧!   而王佐那边,也迎来了一波探视的人,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事情导致整个京城都跟着戒严了,但是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大事情。   京中不缺高官显贵,王佐再是宁王殿下,也有他压制不住的人。 第三百四十一章 用一顿晚饭   例如同为八大铁帽子王的王府、皇上同辈的兄弟,虽然少,但是不代表没有,何况先帝有十二个儿子,虽然争夺皇位的时候,死了九个……。   可是同皇帝是亲兄弟的亲王,自然是比旁的王要高贵那么一些。   还有当朝的太师,当朝的太傅,以及当朝的太保。   这三位可是三公,是皇帝的老师。   王佐平日里就冷着脸,现在更好了,都成冰块脸了。   “宁王,你得给本王一个说法,这是怎么回事?许进不许出?”眼前的是当朝太傅宁万里   宁万里当年乃是保护当今皇上的一员大将,为了永庆帝出生入死无数次,等永庆帝登基之后,便拜他为师,成为了当朝太傅。   权力不大,关键是地位高,他还负责教导所有皇子的武艺。   脾气是出了名的不好,又臭又硬,皇子们嫌弃练武累,不想练习,他都照揍不误。   永庆帝为此还很赏识他,给他的各种赏赐流水席一样的送去了太傅府。   现在他来了,王佐不可能对他不客气,但是客气了的话,就要说出理由,这……王佐想着的是,能拖一时是一时。   可是现在这位,他要怎么回答呢?   小时候,这位宁万里也教导过他的武艺,而且他还是宁万里的得意弟子之一,天地君亲师,这可是仅次于亲人的长辈。   “太傅……。”王佐抿紧嘴巴,不知道要怎么说。   “你说啊!”宁万里皱眉:“大过节的你这兴师动众的要干什么?多少人都惴惴不安。”过节,就是过得一个快乐,一个开心,这样的日子里,搞戒严,神经兮兮的,这谁受得了   ?   何况这样一来,王佐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王佐皱眉。   “王爷,外头又来了几位……。”白三儿有些犯愁的进来小声禀告:“您看……?”   “王爷!王爷!”另一个护卫跑了进来,“哐当”一下子跪在了王佐跟前:“米英大总管来了!”   “快请!”王佐一下子就神情更严肃了。   米英虽然最高的品级也才是正四品,但是他的地位特殊,哪怕是宁万里宁太傅见了他,也得客气的称呼一声“米大总管”。   宁万里见到米英进来,又看到王佐一脸的慎重,顿时就有些惊慌了:“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   米英听了就笑了:“没事,没事,就是皇上偷偷的出宫,跑去了一个宁王殿下认识的人家   里,现在还没出来。”   “哦?”宁万里直觉事情不好,可是看俩人的样子,又不像……。   “在哪儿?”王佐听出了他的意思,这是找到了。   谢天谢地。   “在丁府。”米英笑道:“我们这就过去吧!”   “好!”王佐如释重负。   宁万里想了想:“本太傅也去。”   “好啊!”米英更乐了:“您也一起去吧。”   有宁万里在,比王佐辈分高的那些人,就不敢跟他造次了,因为宁万里的脾气那可火爆了   好么。   看谁不顺眼,二话不说就动手。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了内城,去了桂花街的桂花巷……。   丁田一觉睡醒,发现对面的李大叔已经醒了,他正拿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   “咦?”王佐晃了晃脑袋:“您醒了呀?”   他记得王佐有几本书是放在坑柜上的,是他的睡前读物。   “都过了中午,快要吃晚饭了。”李大叔看了他一眼:“睡了一天了。”   “可不是么……。”丁田伸了个懒腰:“怪不得呢,都饿了。”   “我让人准备了饭菜。”李大叔倒是自来熟。   “好呀!”丁田不介意这些,他下地趿拉鞋子:“我去放个水,嘿嘿嘿……。”   赶紧的出了卧房,跑去洗手间上厕所了。   舒服了之后,去洗了把脸,收拾干净了之后,又去衣帽间换了一身衣服,才走出来,结果在堂屋就看到了王佐。   “呀?你来啦!”看到爱人,丁田乐呵呵的颠了过去:“吃饭了没?”   “没有,在你这里用。”王佐指了指外头:“还有一个熟人来蹭饭。”   刚说完,米英就掀开门帘子进来了。   “米大人!”丁田见到米英很意外:“你放假了啊?”   米英尴尬的笑了笑:“是啊……来你这里吃一顿饭。”   “欢迎,欢迎啊!”丁田大乐:“对了,我跟你们说啊,我昨天还捡了个大叔回来,也是被人跟家里人冲散了,崴了脚脖子,如今在家里养伤,我还让人去给他家里人送了信儿,这大叔可有意思了。”   王佐的神色有些奇怪,米英的表情有些纠结。   “呵呵……李老爷么,都认识,都认识!”米英只能这么说:“咱家这是来对了时候。”王佐没吭声,看着丁田无知者无畏的蹦跶……。   “李大叔!”丁田进了卧房:“我朋友来跟我们一起用晚饭。”   “早就见过了。”李大叔非常沉稳的半躺在坑上:“都做吧,厨房做了什么好吃的啊?”“我还没去看过。”丁田转身想去厨房看一看,被米英拦住了:“咱家早就吩咐过了,来   你这里蹭饭,怎么还能让你这个主人辛苦?咱家有个交好的宫中御厨,他的大徒弟出师了,如今让他在厨房给咱们也做一顿,尝尝他的手艺。”   “是吗?”丁田眼巴巴的馋样子:“我也能尝一尝,御膳是什么味道了啊!”   “你想吃御膳?”李大叔不看书了,反而看向了丁田。   “好奇呗!”丁田乐了:“也不知道皇帝每天都吃什么,听说噎金咽玉的咧!”   “谁会吃金子玉石啊?”李大叔撇嘴。   “也是,估计吃的就是比较好而已,不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丁田摇头晃脑:“其实还是家常菜比较好。”   王佐进来之后就没吭声,而是坐在了丁田睡过觉的那一边的火坑上。   米英则是坐在了一个小凳子上。   “以前他也是吃的好,还不是爱上了我做的家常饭么。”丁田一指王佐:“后来再精细的东西,他都吃着味同嚼蜡,我这粗做乱炖的,他倒是爱吃了。”   “是吗?”李大叔也乐了:“那改天你也露一手。”   “好啊!”丁田大言不惭:“到时候让大叔你也尝一尝东北大锅炖。”   王佐一扶额头,这是到哪儿都忘不了自己老家的口味啊。   米英乐呵呵的听着,王小雅送了一壶热茶进来,马小花端了四碟点心。   丁田一看点心就有点愣住了:“这点心谁做的?真好看啊!”   “这点心是厨房新做的。”李老爷指着点心道:“这个是翠玉豆糕,这是芸豆卷,这是玉面葫芦,还有木樨糕。”   这四样点心,丁田一样都没听说过,也没见过,更没吃过。   “哇哦!”丁田来了兴趣:“快,我先尝一尝。”   他一样拿了一个,放嘴里嚼:“嗯?好吃,好吃!”   他不仅一个人吃,还给王佐拿了一个:“你也尝尝。”   “嗯。”王佐就着丁田的手,吃掉了他给他拿来的翠玉豆糕。   其实这种东西,他从小吃到大,还是小时候的那个味道,没什么变化。   倒是丁田吃的开心,配上一壶茶,丁田将茶水倒了出来喝一口:“咦?这是什么茶?”   “哦,晚上喝茶怕你们走了觉,我让人换了果粒茶。”米英道:“玫瑰果、芙蓉花、苹果肉、杜松果什么的,好喝又不会太过提神。”   丁田一听吐了吐舌头:“这么好啊!”   古代水果有限,这样的果粒茶,可不好制作。   估计是从宫里顺出来的,丁田喝的更仔细了。   米英不太说话,王佐更是沉默寡言,唯有丁田叽叽喳喳,跟李大叔聊天,李大叔这会儿跟他哼哼哈哈,主要是丁田说这水果难得,又跟王佐和米英说了他跟李大叔昨晚的经过。   说完了也到了吃饭的时候。   好么,好大一张桌子放在了饭厅,四个人从堂屋入了饭厅,饭厅一张八仙桌上,摆满了菜   I   好大一个白萝卜雕刻成的盘龙形状,盘在盘子边上,中间摆着的竟然是新鲜的茄子做成的酱茄子。   “这是盘龙茄子。”米英介绍了一下满桌子的饭菜:“干烧海参、佛手金卷、八宝野鸭、凤尾鱼翅……。”   报过了菜名,王佐扶着李老爷坐了下来,米英有点想站在李老爷身后伺候用膳的冲动。不过没敢动脚,因为李老爷指着凳子道:“都坐,都坐!”   丁田咽了咽口水:“等等,等等!”   “怎么了?”李老爷抬头,其他两人也不解的看着他。   “我家虽然有点好料,但是绝对做不出这么多东西。”丁田哭丧着脸问米英:“你带来的大厨,是不是将我家所有的好料都用上了?还是去外头采买的?这一桌不便宜吧?”   又是什么绣球干贝的,又是啥爆炒珍珠鸡的,一听就很好吃,可同样的,这样的食材,也很贵啊,何况他们家没有珍珠鸡……。   “你放心,所有的食材,都是咱家带来的,不用你这里一点。”米用笑了:“主食咱家点了龙须面,一会儿尝尝!”   “哦哦,那……那就吃饭啦!”丁田终于放下了心,坐在凳子上就抄起了筷子:“这个片皮乳猪,没吃过……。”   王佐给他夹了乳猪:“吃吧!”   “嗯嗯!”丁田吃了一口,满脸的幸福表情。   李老爷乐了:“就这么好吃?”   “嗯,好吃!”丁田用公筷,给李老爷也夹了一筷子的烤乳猪:“来,尝尝。这可是御厨的手艺。”   米英想拦着,但是在李老爷眼神的示意下,只好自己郁闷的夹了一筷子的罗汉大虾。   “好。”李老爷竟然吃了那片皮乳猪。   这一顿饭,丁田吃的特别满足,王佐却没多吃几口,倒是后来的龙须面,他吃了两碗,李老爷吃饭很规矩,仪态比王佐都要优雅,倒是米英,吃饭的时候也没吃多少。   “你们都吃饱了吗?”丁田打了个饱嗝,问他们。   “怎么这么说?”王佐给他端了一碗山楂水,助消化用的。   “因为我看你们吃的很少嘛。”丁田说完,就喝了半碗进去。   “我们吃的少,不代表没吃饱。”米英笑了笑:“李老爷,该回去了吧?”   “嗯,走吧!”吃过了饭,歇过了,也该回去了。   “回家啊?”丁田赶紧站起来:“我送您出去吧。”   他以为,李老爷大概是不习惯跟王佐这样的王爷在一起用餐,还有米英的身份也有些特殊 第三百四十二章 皇上……您好   “好啊!”李老爷反而大大方方的让丁田扶着他,另一边是米英。   吃饭的时候,一小盅鲫鱼豆腐汤,是李老爷独享的,丁田有那么多的菜要吃,就没吃那盅鲫鱼豆腐汤。   虽然丁田有点奇怪米英大总管的平易近人,但是看到他这样平易近人的样子,还是有些开心的,毕竟一个人不能太高高在上……刚这么想的时候,就出了门,然后他就傻眼了!   他这里是二进,三进就是后罩房了,那里是库房和两个丫鬟的“闺房”。   可是眼前他们家二进的屋檐下,站着好多内监!   就是太监的意思。   他们都穿着厚实的衣服,肃穆的站在那里……以丁田的品级,他的府邸,还没有资格用抄手游廊。   因为那是三品以上的官员才有资格用的一种建筑规制。   看到这么多内监在他家的院子里站岗,丁田猛地看向米英:“米大人,你说你来就来了吧?咋还带了你的徒子徒孙们过来?摆威风呢?”   米英闻言一愣,随后就好笑的摇了摇头:“不是咱家……。”   他要是每次出门都这么大排场,现如今骨头渣子都不知道在哪儿腐烂了好么。   “摆谱就摆谱,还不承认……。”丁田嘟嘟囔囔的扶着李老爷,出了二门……脚下一顿。因为二门外,他们家一进的院落里,站了更多的人!   这次的人他认识他们的服饰,御林军!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是跪在院子里的……那些人他不太认识,但是认识他们的官服,不是一二品的大员,就是二品的_官。   还有一个头发胡子都白了的老爷子,气势非常强的坐在一把太师椅上,手里头还拿了茶盏子,正在喝茶。   领头的三个人,丁田倒是认识。   大皇子、二皇子……以及一个跟他们差不多的青少年,长相上看……估计也是个皇子。因为有点像。   三个人领头跪在前头,见到他们出来了,都低头不吭声了。   倒是那个老爷子,见到人出来了,才站起来:“吃饱喝足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回去,这就回去!”李老爷被米英扶着,丁田已经有些僵硬了。   他察觉到了不太对劲,于是很怂的往王佐身后躲了一下,只露出大半个脑袋,看热闹。王佐非常自觉地将丁田护在身后,然后站到一边,跟丁田一起当壁草,看热闹。   李老爷被人扶着走了两步,立刻就有八个大力太监过来,抬了一座暖轿过来,李老爷就被米英扶着坐进了暖轿,但是没有放下遮挡的轿帘。   “怎么?都来这里跪着,是想要逼宫么?”李老爷说话还是那么大气。   “儿臣不敢。”   “臣等不敢!”   这帮人赶紧磕了一个头。   丁田在一边,犹豫了一下,扯了扯王佐的衣袖子:“这……我们要跪一下么?”   “不用。”王佐非常自然的告诉他:“没让跪,就不用跪,皇上也得讲理不是?”   “李大叔……不是,他是皇上啊?”丁田眼睛里都冒了精光,这可是活的、喘气的皇帝!不是木乃伊,不是画像,不是杜撰出来的……更不是骨头渣子。   这是真的皇帝,君临天下的人。   “是啊!”王佐小声告诉他:“当今天子,永庆帝。”   丁田咽了咽口水,有点艰难的开口:“这么说……我捡了个皇帝回来?”   “嗯,很会捡人。”王佐嘴角微翘,他就说,他看中的人,是个好的。   “呵呵……那个啥,我要不要跟他打声招呼?”丁田尴尬了一下:“还是给磕个头?请个罪啥的?”   他不仅捡了个皇帝回来,还给人看了龙蹄儿……。   跟人在一个坑上哈了一觉,同一个桌子上,平起平坐的吃了一顿饭……对了,这顿饭,估计也是真正的御厨做的……。   丁田忐忑不安、纠结异常的时候,永庆帝已经开骂了:“大过节的也不让朕安生,你们一   个个的不仅人长大了,这心也大了啊!敢派人去袭击宁王?你们要不是朕的儿子,朕都怀疑你们是要造反了。”   嗯,“造反”这个词儿,正确的解释,是指发动叛乱,采取反抗行动。   但是皇室不在此例,因为皇室那不叫“造反”,那叫“逼宫篡位”……。   “儿臣知错!”   三个皇子,没有一个有勇气,跟永庆帝对着干的,见到永庆帝,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在外人跟前的高贵、机灵、城府、心胸什么的都没了,就剩下胆战心惊,或者是唯唯诺诺。   因为不敢在永庆帝生气的时候,表现得不好,不然会被骂死,甚至会被冷落,至于多长时间……看看贵妃娘娘跟大皇子吧。   当年贵妃娘娘想插手宁王的事情,在永庆帝发火的时候,仗着自己是后宫位分最高的女人,又生了大皇子,就顶风作案,开口跟永庆帝建议,想将自己娘家侄女说给宁王做王妃。   被永庆帝骂了个狗血淋头之后,贵妃娘娘就失宠了。   永庆帝整整三年,都没有踏入贵妃娘娘的寝宫。   然后跟贵妃娘娘作对最厉害的德妃,就入了皇上的眼,就连十五,皇上都是在德妃娘娘那里过的,没来贵妃娘娘这里。   按照老祖宗的规定,初十一五,那是人月两团圆的日子,一般人家,当家的老爷都要去当家夫人那里住一夜,哪怕是纯粹的盖着棉被,聊天。   而宫中,初一十五,皇上是去中宫住宿的,跟皇后在一起。   可是永庆帝在月圆之夜,去德妃那里休息,这就让后宫的女人们羡慕嫉妒恨了,贵妃娘娘别的本事没有,却很擅长宫斗,联合淑妃跟贤妃,一起给德妃下了个套,让她也被永庆帝……厌弃了。   宫中的四大妃子,如今都是有尊荣,而宠爱不剩多少。   倒是那些年轻的嫔妃,很受永庆帝的钟爱,尤其是宁嫔,年轻貌美,肤如凝脂,又性格娇   憨。   还有惠嫔,长相艳丽,体格风骚。   庄嫔更是端庄大气,行事又规矩。   后宫嫔妃的长相都各有千秋,姿色仪容更是出挑。   王佐一边看热闹,一边给丁田普及了一下后宫的格局,尤其是四大妃子的事情,她们对应着四位皇子。   贵妃所出的大皇子;德妃所出的二皇子;淑妃所出的三皇子;以及贤妃所出的四皇子。   五皇子是康嫔所出,同时,康嫔还有大公主,是后宫少见的儿女双全的嫔妃。   六皇子是安嫔生的;僖嫔生了二公主。   七皇子乃是和嫔生的;丽嫔生了三公主。   八皇子的母亲是德嫔;贤嫔生了四公主。   九皇子的母亲乃是婉昭仪,是目前宫里最小的皇子,正月里刚出生,正月初九生的……。   丁田看着这三位皇子在永庆帝面前,老实的不行,就觉得永庆帝这是想太多了,这样的儿子,真的能算计皇帝的龙椅?   永庆帝将所有人都骂了个狗血淋头,他倒是痛快了,大皇子他们脸都青了。   大冬天的,跪在地上,大过年的,挨着骂……这谁心里能好受啊?   不过永庆帝不管这个,他骂过瘾了,才朝王佐跟丁田招了招手:“来,你俩过来。”   王佐拉着胆胆怵怵的丁田上前:“皇上。”   “田儿不错,昨儿多亏丁司狱了,救驾有功。”永庆帝“哐当”一顶高帽子,扣在了丁田的脑袋上:“朕有厚赏。”   丁田一呲牙:“那我……皇上……您好?”   他这是要先问好,还是要跪地上磕一个,好谢恩?   因为爵位低,官职小,丁田还没有那个荣幸和资格去演礼。   演礼是礼制名,指的是预习朝见皇帝之礼。   中下级文武官员,或者是没有朝见过的,凡因候补、候选或因其他事项到京由部引见皇帝之前一日,均须赴部学习引见时朝见皇帝之礼仪,称为演礼。   文官赴吏部演礼,武官赴兵部演礼。   他这样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反倒是将永庆帝逗乐了:“哈哈哈哈……田儿不用客气,你还   叫朕李大叔,听的顺耳。”   丁田冏了一下:“小臣不敢……。”   不知道就算了,胡叫瞎答应,不知者无罪。   知道是皇帝了,还这么叫唤,那就是作死了。   王佐也哭笑不得的道:“皇上,您别介意,丁司狱没演过礼,并不太懂得陛见的规矩。”丁田低头缩脖子,整个人都要团成一个球的架势。   还老往王佐身后躲,总觉得躲在他男人身后,有安全感。   这事儿闹的太乌龙了,大新正月的,捡回来一个皇帝老爷,跟传说一样的走运,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彩票,不然他肯定第一时间去买三百块钱的,肯定能中个头彩!   “朕不介意,他昨天背着朕,走了好几条街,心地善良啊!”永庆帝很感慨:“要是朕的这几个逆子,肯定一脚将崴了脚的老人踹一边去,别挡道!”   三个皇子又磕头说不敢,话说皇帝老爹这埋汰人起来没完没了了……。   王佐颇为自豪:“嗯,田儿心好。”   永庆帝摆了摆手:“朕先回宫了,宁王跟朕一起走吧!”   “遵旨。”王佐拱拱手,就扶着永庆帝的暖轿,给他放下了轿帘子,朝丁田使了个眼色。丁田倒是机灵,跟其他的大臣们一起,恭送永庆帝。   而永庆帝在轿子里说了两句话:“还跪着干什么?还不跟朕一起回宫,留在外面是想再过一夜?”   三个皇子连滚带爬的起来,麻利的跟着暖轿走了。   丁田家本来里三层外三层站岗的侍卫们也撤了,整个围着他们家的御林军最后走的,呼呼啦啦的光是走人,就走了快半个时辰。   等人一走,金不换立刻就蹿到了他面前:“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整个巷子都戒严了?我都不能出大门。”   连到隔壁都不行,家里甚至还有内监进了后院检查。   丁田拉着他进了后院,往坑上一躺,挺尸一样的姿态:“可别提了,玩儿大发了。”   “说说,说说!”金不换毫不客气的脱鞋上了炕:“宁王殿下往日里来也没这么大谱儿啊   ?,,   别的不说,起码没将整条街都封上吧?   桂花巷就别提了,整条桂花街都站满了御林军。   “我捡了个皇帝回来……。”丁田一骨碌爬起来,坐在了金不换的对面,倒了一杯茶给他,然后才撇嘴道:“就你昨晚上给看脚的那位……李大叔。”   “噗!”金不换刚喝进嘴里的茶水,顿时就喷了出来。   丁田淡定的掏出手绢,擦了擦自己的脸。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求关注,求推荐!谢谢 第三百四十三章 丰厚的赏赐   “我也不是故意的……。”丁田还委屈呢。   今天的惊吓太大了,晚上他肯定会失眠的。   “这么说,我见到了皇上?”金不换却兴奋的很:“跟着你,我就是走运啊!”   “那你慢慢走运吧,我都快要吓尿了。”丁田又躺回去挺尸状:“可恶的是,王佐也不跟我明说,害得我一个人在那里蹦跶……。”   “他恐怕就是想说,皇上也不许吧?”金不换还是挺理解王佐的,再是宁王,也不能违背   皇命。   “好像也是……。”丁田撇嘴,但是心里是兴奋多过害怕,见到了皇帝,能不兴奋么。不止他一个人兴奋,连金不换也兴奋了。   比起丁田这个外壳是土著,内里是外来魂魄的家伙,金不换可是纯原装货,对于皇帝,看的跟神仙一样。   他的兴奋劲儿,就别提了!   最后实在是觉得不过瘾,愣是让老管家给整治了一桌小菜,两壶老酒:“来来来,喝点!   ”   “我刚吃完饭,吃不下去。”丁田摆了摆手:“你自己吃吧。”   “那陪我喝点。”金不换给丁田一壶老酒一个酒盅,自己给自己倒满一杯酒:“喝点,大概能睡着,我现在太高兴了,整个人感觉都容光焕发!”   “嗯嗯,你荣光换发的厉害!”丁田看着金不换的眼睛:“感觉好像你眼睛都充血了。”该不是得了什么“红眼病”吧?   俩人就算是喝了一壶老酒,也没能睡着,愣是熬了一宿,第二天,丁田跟金不换困得厉害,这才睡了一觉。   晚上还有灯会,可是两个人都没出家门,就在家里待着了,也不去逛灯会了。   第三天,王佐才来:“你在家等急了吧?”   “可不是么!”丁田抱怨:“熬了两宿,生物钟都被打乱了。”   “什么钟?”王佐有听没有懂。   “晦!不说这个了,你怎么样?”丁田道:“那天的事情,是针对你的吧?”   “是,不过歪打正着,牵连了皇帝叔叔,大皇子、二皇子跟三皇子一起被罚闭门思过三个月,这下子好了,春闱就没他们什么事儿了。”王佐倒是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这次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们派出去的人,全都被抓了,而且都被砍了头,牵连九族。   罪名自然是“欺君罔上”、“密谋造反”等等,因为永庆帝受到了伤害,哪怕只是崴了脚,那也是不会让害了他的人好过的。   丁田咋舌:“这可真是……。”   王佐看出丁田是怎么想的,就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不知道,他们是受到三位皇子的指使,一伙是想教训我一顿,让我知道什么是‘上下尊卑’;一伙则是去抓你,想来威胁我!还有一伙是要将我打残,打死怕惹事,打残就好,这是不想让你我好过,他们死有余辜,三位皇子,就算是我不介意,皇上也会惩罚他们,何况,他们几个,并非皇上意属的储君人选,现在蹦跶的越高,将来给储君充当磨刀石的下场,就越惨。”   丁田打了个哆嗦:“哦哦……。”   这些事情,他听起来很不真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参与过这种改朝换代的大事情。   他就是个小市民,一个小狱警而已,还是个实习期刚要过去,就穿越过来的……。   “不怕,你只要办好你的差事就行了。”王佐又拍了拍他,就像是给他打气一样:“你现在可是皇上的救驾功臣。”   “救什么驾啊?”丁田哭笑不得:“当初只是看一个大叔自己可怜兮兮的坐在台阶上,又那么狼狈,一时心善,我就将他捡了回来,谁知道是皇上啊?”   王佐想起来这事儿,就想笑。   “我想,就算我不捡他回来,估计那帮人也会找到他的,只是早晚的事情,反倒是我将人带回来,估计让米大人他们好一顿找吧?我这是画蛇添足,给人捣乱了。”丁田自然是事后推断了一番,才有了这个结论。   “那可不一定。”王佐道:“他们丢失了皇上的行踪,连暗卫们在那种情况下,都没能跟上去照顾皇上,是他们集体的失职,皇上回去后,已经罚过他们了,没要了他们的脑袋就不错了!敢跟丢了皇上,让皇上在身边无人的情况下,白龙鱼服就那么坐在街边……还是外城,不是安全的内城!外城什么人没有?就街边的小混混们,万一伤了龙体,谁负责?祖宗八代的脸都被丢干净了。”   丁田再次认识到了封建社会里的阶级区分。   金字塔最顶端的皇上,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底下就人头滚滚落地了。   “所以你不用自谦,何况你有些功绩,是无法明说的,皇帝叔叔的意思,是趁着这个救驾之功,给你升个爵位,再好好的封赏一番。”王佐道:“也算是给你的补偿,那些功劳,不可明说,只能这样来弥补了。”   “我有什么功劳啊?”丁田挠了挠头。   “你的功劳啊,大着呢。”王佐乐了:“快,给我做点饭吃,这两天忙活的在宫里都没怎   么吃好。”   他是根本就没怎么吃,宫里的饭菜万年不变,翻来覆去就那么多东西,为了不犯忌讳,御厨也不会轻易地改变皇上的御膳菜品。   “好,我去给你做。”丁田有了王佐的这些解释,到底是心安了些,回头去厨房,做了两道菜给王佐。   有泡好的蘑菇干,他炒了个土豆片。   又去暖房里摘了点韭黄,炒了个肉片。   打了个菠菜蛋汤,热了几个馒头,就算完事了。   虽然两菜一汤简单的很,但是都是现炒的热菜,又带着点绿色,他放的是素油,不是荤油,吃着不腻人。   王佐或许是真的饿了,或许是真的被宫里的御宴吃腻了,一口气干掉了两个馒头,把韭黄炒肉片吃了半盘子下去。   还喝了两碗汤,土豆片也吃掉了三分之一。   吃饱喝足了,他没留在这里:“我得回王府里看看,这几日都没回去,估计那娘俩儿着急   了。”   “那你回去小心点。”丁田叮嘱他:“也别太生气,气坏了自己的身体可不划算。”   “嗯,我知道。”王佐伸手摩挲了一下丁田的脸:“明天你的封赏就该下来了,我看看能不能给你搬赏。”   他也有了担心的人,也有人叮嘱他一些暖心的话,王佐很享受这一刻的感觉。   “好呀!”丁田呲牙乐的阳光灿烂,跟王佐那种冷冽的气质成了鲜明的对比:“帮我挑点好东西,要金的!”   非常的贪财嘴脸,妥妥的暴露了小财迷的本质。   “估计还有金不换的一份,你记得通知他。”王佐嘴角微翘,心情大好的离开了丁田家。   王佐一走,丁田“呲溜”一下子跑去了金不换家:“我跟你说,你跟着我,就走大运了,明天估计就有搬赏到你家嘿!”   “真的?”金不换高兴的嘴巴都合不上了。   “王佐刚跟我说的,假不了。”丁田是很相信王佐说的话。   金不换乐的啊,就别提了。   金马氏更是抱着儿子亲了好几口。   他们一家人来京中,无依无靠的,能跟着田少一起,不止升官发财,还有幸被皇上赏赐,这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当天晚上丁田早早的就睡了,老管家怕他兴奋的睡不着,还给他灌了一盅安神汤,怕他熬坏了:“年轻人,不懂得照顾自己,现在年轻不当一回事,到老了就遭罪了,赶紧的喝了安神汤,上坑躺着睡一觉,明天才能有精神……。”   老人家唠唠叨叨的,丁田也不忍心拂了他的好意,只好干掉一碗酸唧唧的汤药,然后就被关照着躺在火坑上,只留下一盏小灯笼,给他照明用。   丁田本来很亢奋,结果不一会儿,这药劲儿上来了,还真的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这一觉睡的沉实,第二天早早的就起来了,精神特别饱满。   早饭是他喜欢吃的两合面的馒头,以及香油咸菜丝,果仁菠菜。   小米粥里放了点红小豆,吃着也很美味。   刚吃过早饭,就有人来了。   带队的竟然是米英,而米英身后果然跟着王佐,俩人穿的很正式,排场摆的特别大。   整条街又戒严了。   对于这条街动不动就戒严,左邻右舍已经习以为常,新搬来的这位陌生的邻居,貌似很有能力啊。   而丁田则是在王佐的指导下,开始了迎接圣旨,这圣旨主要是夸赞他忠心的,还有德行操守等等。   然后就是赏赐了。   赏赐是王佐给他念的,的确是丰厚的赏赐,光是金子,就赏了五千两给丁田,银子三万两,还有百万枚湛湛新的铜钱。   一箱一箱的抬了进来,王佐亲自打开,丁田看了一眼……都是真金白银啊!   京城郊外的一座一千亩上等田的皇庄,也赏给了丁田。   这可是京城郊外的土地啊!   俗话说的好,丑妻近地家中宝。   丁田没有丑陋的妻子,但是“近地”,可是有了。   而皇庄后头的一座山,也划在了丁田的名下,这座山上种满了果树,每年也能收入不少。除此之外,绫罗绸缎丝帛锦绢各三十匹,细棉布蜡染的五十匹,印花的五十匹,原色的一百匹……。   还有琉璃七彩佩、龙祥白玉佩、纳福迎祥玉佩、流云百福白玉佩、喜上眉梢青白玉佩、福寿如意白玉佩……等等各种男子用的玉佩五十面。   虎皮两张,玄狐皮六张……各种皮子两百张之多。   另外还有在外城的两家铺子,都是很大的铺子,不用做生意,每年光是租金就有五千两银   子。   丁田听的眼睛都直了!   这些东西他不在乎,关键是钱!   有了这些钱财,他花几辈子都花不完了,怪不得这帮人这么效忠皇帝,这可真是一步登天,就只是捡了个人回家而已。   除了东西之外,丁田还被升了爵位:奉国将军。   奉国将军,从三品,可降爵承袭,也就说,丁田的儿子,可以袭爵,降为镇国中尉;孙子辅国中尉,从五品;等到了重孙子那一辈,就是奉国中尉,从六品。   这个爵位不高不低,但是永庆帝亲口说了“救驾之功”,那就是要厚赏的大功劳。   惠及子孙三代,酬谢不可谓不丰厚。   计狠莫过绝粮,功高莫过救主,罪极不过谋反。   最大的功劳莫过于救君王的性命,最毒的计策莫过于断绝对方的粮草供应。   在古代,救驾之功,绝对能让人一步登天。   就像丁田这样的,他不仅升了爵位,还被赐予宅邸一座,在哪儿呢?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四十四章 升爵:奉国将军   内城,斗牛街,将军巷。   同时,内城还有一条飞鱼街,里头有破军巷。   斗牛和飞鱼并不是文字表面上的意思,是红眼牛和飞起的鱼。   实际上,斗牛亦是龙,为牛角龙形。   而飞鱼则是龙头、有翼、鱼尾形的飞龙。   至于蟒袍就更了不得了,为四爪蟒龙袍,与皇帝的五爪金龙相似,不过体格要纤细的多,还少一爪。   斗牛龙首袍的龙头和皇帝的龙袍在体格上最接近,所以斗牛补为公爵补,最为贵重。   飞鱼次之,蟒龙再次之。   不过,能着蟒袍,已经是极为尊贵的超品大员了。   文官做到最高地位,成为大学士,兼职三公,也不过是一品罢了。   但是文官需要的是资历,只要资历熬到了,就算不能当一品,在致士的时候,也会拔高品   级。   武将则不一样,武将是实打实的功绩,就像是丁田,年纪轻轻就有了爵位,还没人反对,那是因为丁田在战场上的卓越表现。   人家是战功封爵,谁敢吭声?   如果有人反对,那武将们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拼死拼活的打来战功,为的不就是封赏吗?而且这里说是“巷子”,其实比外城的街道都宽阔。   斗牛街这条街道也很牛逼,整条街上住着的都是军方的大佬,宁万里这位太傅就住在这里,将军巷的最里头那家,就是宁太傅的府邸。   而给丁田的奉恩将军府,是在中间的地段。   虽然是奉恩将军府,可是这规制,却更像是郡王府的规制。   府中的主建筑群为前后五进院落,在南北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为大堂、二堂、回事厅、议事厅和承庆楼,每座正堂两侧各有配房,五进院落均有东西厢房。   主建筑群外,东西两侧建有跨院,左右对称,每个跨院有若干四合院,由垂花门和回廊相   连。   东跨院为女主人起居处,分别布列有内宅、卧寝、书房、燕诒堂及生活服务设施膳食房、碾房、磨房、仓库、马房等。   西跨院建有书塾(斋)、四角方亭、揖让厅、练功场、孔庙(文庙)、关帝庙(武庙)、宗祠(祠堂)、还有一个小佛堂,一座小道观。   承庆楼之后为花园,花园里不仅有一处活水泉眼,园内还建有亭榭、回廊、石桥、池塘、假山、茶肆、戏楼、庙堂。   花园里更是广植花木,池塘里更有放养禽鱼,而在花园的一角,一处不大的草坪上,还圈养了梅花鹿。   府中的建筑属无斗拱官式大木结构形制,各单体建筑皆有条石台阶、压檐石、角柱石、挑檐石。砖作遵循“活糙规矩不糙”(制度规矩优先,材料工艺量力而行),大木用材考究,用材硕大,结构严谨,多用椽飞,木装修豪而不华,瓦作采用传统筒瓦覆顶,室内天棚视等级功能而定,分藻井(承庆楼),井口天花(议事厅、回事厅)和一般吊顶,一般吊顶有的是平顶,也有的采取类似京中的单“切”或双“切”做法。   最主要的是,室内皆以地炕取暖。   相当于是古代的土暖气了,且日夜不停地烧火,努力保持恒温状态,是最理想的古代过冬   之地。   加上每一个房间都有大小不一样的火炕,即便是在冬天,也冻不到人。   说实话,丁田在接手了那些封赏之后,谢过了米英跟王佐,米英事情很多,就回去了。不过派小米子来,领着丁田去看房子。   而被小米子领过来看宅邸的时候,还有些发懵:“这是给我的?”   “当然了!”小米子乐呵呵的道:“这座宅邸本来是一座郡王府,不过那个郡王无后,就收回国库了,皇上觉得这里需要整修一下,一年前就开始翻新了,现在这些家具啊,房梁啊都是新换的,花园子里也是新布置的,您要是觉得哪里不满意,尽管说,内务府有专门的人来给   您改建。”   “别,不是!”丁田赶紧摆手:“我就是觉得吧,这里够好的了。”   好的他都心虚。   说实话,这里给他的感觉,不像是给“人”住的,更像是某个旅游景点,还是那种建筑的古迹啥的……真的,他都觉得住在这里,他干什么都会小心翼翼。   “您别紧张,这里就是给您住的,您觉得那里不合适,就改;要是觉得合适了,这房契就过到您的名下。”小米子道:“日后您就在这里居住,上差也方便,从这里到刑部,只隔了两   条街。”   以前丁田在外城靠近内城的城墙根那里的桂花街,上差需要乘坐马车走一个时辰,这里估计也就一刻钟。   这就是内城跟外城的区别。   而且内城不论是地段,还是建筑,还是治安情况,   因为内城巡逻的可不是五城兵马司,而是御林军,   不一样。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这府的后门那里,隔着一条街,转个小巷子,就是宁王府的   门。   丁田得知这个好处,顿时就乐了:“好,这里都挺好的,就是地方太大了,我家人口少。   都比外城要强多了。   而且内城的人都是高官勋贵,素质上就   后   “没关系,内务府那边会给您调拨一批下人过来,大概百十来个人吧?”小米子道:“足够伺候您了。”   “别呀!”丁田赶紧反对:“我这一个月才多少俸禄啊?可养不起这些下人,我家那些人够用了,最多给我二十口子,没事打扫打扫卫生,烧个火坑倒个马桶啥的,就够了。”   小米子咋舌:“您……您都奉国将军了,还这么简朴啊?”   全家加起来,估计也就五十口子人……还有一半以上都是粗使下人。   这可不像是高门大户人家该有的……。   “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我这个将军府里,就我一个主人,要那么多人干什么?”丁田乐了:“何况我有手有脚,生活还是能自理的……。”   他一个人,偶尔王佐过来,如果人太多的话,也不好,人多眼杂,他倒是不怕,就是……怕影响王佐。   他也考虑了一下,王佐的王位,他的继母跟弟弟都虎视眈眈,虽然王佐说他可以解决此事,只是解决的办法,丁田却没听他提过。   所以他还是小心点的好。   古代的官场……那也是官场啊!   何况老祖宗们的智慧,可比他这个新丁高多了。   “这您就不用操心了,您的府邸,一定要撑起门面。”小米子也看出来了,丁田就不是那种勋贵,他是新人,可能还不是很享受这种生活。   等回到了宫里,他就去了御书房,他师父在那里伺候永庆帝,过了十五就没什么事情了,而各地的官府也开门办理一些积压的急事。   而米英则是知道小米子回来了,就跟永庆帝说了,永庆帝就叫小米子进来回话。   “丁田怎么说的?”永庆帝如今还是不太方便走路,所以这两天都有专业的按摩太监,给他揉脚,每日的鲫鱼豆腐汤,还在喝。   “回皇上的话,丁大人他对府邸很满意,只是……。”小米子就说了丁田的决定。   “他是养不起那么多下人?”永庆帝乐了:“朕赏了他那么多金银,还不够花?”   “依奴婢看,丁大人是不习惯,丁大人现在住的地方,也有后花园,只不过里头听说已经将花草树木都给拔了,明年打算种点蔬菜果树之类的……估计到时候,他那后花园,也得成村庄……。”米英笑眯眯的道:“可是有新鲜菜吃了。”   “他还真……与众不同。”永庆帝果然大乐:“这样,小米子,你去内务府,挑二十个粗使仆役,二十个普通下人,再有十个俏丽的大丫鬟,要一家一家的,卖身契也一起带着给他送过去。”   “遵旨!”   有了永庆帝这个口谕在,下午,小米子就去了内务府,在这里挑选了二十家可靠的下人,   连带着卖身契都带上,送去了将军府。   丁田还不知道自己有了这么多下人要养活,他现在在隔壁看热闹。   金不换的赏赐也下来了。   没有丁田那么丰厚,但是也不薄。   金不换被钦封为御医,同时,他的牢医资格还在,只是品级上去了,成了正六品。   还有,给金不换家也同样是不少东西,金子三千两,银子一万两,铜钱十万枚。   那些布匹衣料就不说了,主要是金不换的妻子马杏儿,被敕命为六品的安人。   夫荣妻贵,不外如是。   同时,金不换也封了一个爵位,就是丁田以前的云骑尉。   不然丁田骤然得封将军,太过显眼,要是两个人都升爵,那就不那么显眼了。   夫妻俩这会儿正看着封赏傻笑呢。   倒是丁田,提议:“你看你这里也不够规格,不如将我那隔壁买下来吧?打通之后,一个云骑尉府,还是够大够用的。”   “这个提议不错!”金不换看了看丁田:“你那里打算卖多少钱?”   “我不知道啊,我问问王佐买的时候是多少好了。”丁田还真不知道房价:“对面还是王爷买下来的呢……。”   “对面我可买不起。”金不换道:“光是那屋里的装饰就够一笔开销的了。”   丁田无法,只好在金不换家混了一顿饭,才回去。   回去刚进屋,王佐就来了,丁田没忍住,就跟他说了自己的打算,谁知道王佐却摇头:“这里是你我生活过的地方,不卖,金不换可以搬去对面的宅子里,那里给他住,也配得起他云骑尉的身份。至于他家……租出去收房租吧!你这里平日里也让他们家照看一二。”   “好吧!”丁田点头:“那我跟他说一声去。”   “不着急,明天再谈也一样。”王佐将人揽在怀里:“而且大新正月的不可搬家,过了二月二再说。”   “哦。”丁田倚在他怀里:“我封赏这么丰厚,够我吃一辈子的啦。”   王佐亲了亲他的发髻:“嗯,你放心,你没钱我也会养你。”   比起王府的底蕴,丁田的这点封赏,真的不算丰厚,不过能将他这个将军府撑起来,也挺   好。   俩人多少天没在一起了,黏黏糊糊、卿卿我我的过了一夜,第二天来道喜的人都快挤破门   植。   丁田就见了郑家三兄弟,以及自己的下属们,刑部的长官们人没来,但是派人送来了贺礼   丁田还怪不好意思的,他都忘了给长官们送礼了。   倒是王佐,酷酷的在后院休息,谁也不敢去打扰。   不过在来贺的人里,也有几个是陌生人,丁田根本不认识,可是人家也提了礼物,带着拜帖登门了,不接待一下不好,毕竟“伸手不打笑脸人”。 第三百四十五章 花灯结束之夜   还是见多识广的王管家,小声给他解释了一下去:“田少,这些人其实就是来混个脸熟的,他们不一定会麻烦您办点什么事情,就是能跟您扯上点关系而已,这样的人就是来走门路的,您让他们进门也没什么,就是一个礼节而已。”   丁田这才放下心。   左邻右舍虽然跟他不熟悉,但是远亲不如近邻,所以大家也过来恭贺一番。   丁田在家收礼物收的手抽筋,王佐晚上来,看他坐在礼物堆里,正在犯愁,不由得想乐:“你怎么了?”   “不是,这些东西……我是不是得回礼?”这人情往来,他最头疼了。   “这好办,你不喜欢的礼物,留着,到时候谁家给你府上送了请帖,红白喜事之类的,你   就将这些东西送出去。”王佐将他从礼物堆里拉起来:“让王管家去办这事儿,他就擅长这些   ”   “好吧!”丁田的确是有些犯愁,古代的人情往来可比他那个时代要严谨很多,绝交是很少的,更多的是礼尚往来。   反正他觉得,收下礼物的时候开心,现在就犯愁了。   不过,王佐一来,直接将此事丢给了王老管家,丁田……丁田反而很轻松了,无事一身轻啊!   “马上这灯会就结束了,你还出去不出去?”王佐告诉他:“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出去呀!”丁田道:“最后一天了,当然要去玩一玩,上次都没玩好……。”   去给人搅局啥的……其实也还挺快乐,就是后来结束的不太美好。   然后还捡了个大叔回来……再然后,就是大叔变身成了皇帝陛下。   “那就走吧,我带你去玩一晚上,今天晚上所有的花灯都会在子夜之前,点燃。”王佐拉着他往外走:“在外面吃吧,我知道有一家面馆开业了,就今天开门营业的,我跟你说,那里的面很好吃。”   俩人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不过这次,白三儿说什么都要跟着他们俩,还带着十五六个人,而鲁岩跟于飞,更是带了八个人回来,跟在丁田身后。   夫夫俩无言以对,俩人身后二三十个人,走到哪儿,都挺拉风。   但是安全上,倒是有保证了,他们出门的时候,太阳还没落山,王佐带他来了一个专门卖炸酱面的面馆。   面馆两层楼,挺大的,但是只卖炸酱面一种主食,小菜倒是有不少,王佐他们一来就去了楼上的雅间。   他们这群人挺多,可吃面的就丁田跟王佐俩……。   “要不,富贵哥跟白三哥也吃点吧?”丁田有点冏:“我们这么多人,就要两碗面条……   ”   感觉好像是来砸场子的嘿!   “不用担心,我们先吃着,吃饱了,休息,换护卫们吃,分开吃就行了。”王佐道:“何况给的赏钱并不比吃面赚的少。”   他就知道,丁田不是那种霸道的人。   “那就好。”丁田松了口气,不然这面馆这么大,一天的开销可不少,而他们上来这么多人,独占一个大的雅间,就吃两碗面?哪怕再加上小菜,也没多少钱,真要这样,他真的过意不去。   自从来了京城,他才知道“京城居大不易”这句话的真谛。   以前他只是听别人抱怨过首都生活不容易,赚得多,可花销也大。   可是到了这里他更能切身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不一会儿,炸酱面上来了,七个碟子,一个大碗,大碗里是刚捞出来的面条,碟子里是青蒜苗、酸黄瓜丝、焯过的干香椿、新鲜的豆芽、以及青豆、黄豆切好或煮好,做成菜码,还有一小碗炸酱。   已经很有后世丁田吃过的炸酱面的样子了。   东西全都倒进去,这个丁田会吃,然后将炸酱也全都倒了进去,用筷子搅了搅,来一大口..“嗯?好吃!”   大概是古代的食物都是纯绿色的食品,哪怕缺少点材料,这吃起来却有着自然的面香。   上来的小菜,是糖醋心里美萝卜、香油拌的咸菜丝、咸鸭蛋,以及小葱拌豆腐。   吃过了晚饭,大家轮流吃的,其中间隔了快一个时辰,这样可以保证大家就算是真的有不妥,也能早点发现,更有其中四个人,是没吃东西,也没喝水……他们自己带了水囊和干粮!   丁田无语了半晌,可他们坚持,他也没办法。   后来华灯初上,王佐带他出了门,内城依然是最好最漂亮的地方,不过不如外城热闹,因为内城虽然繁华,可来往的都是些达官显贵,街上也没几个摆摊的,还是外城比较接地气。   不过因为他们在外城出过事情,所以王佐只带他在内城转悠。   虽然不去外城了,但是内城也很好,只是……丁田无语的看着有一个中年大叔只是找了个台阶坐下,脱鞋子倒出鞋子里的异物……就有好几个人上前去扶着他,还有人主动背着他往家跑……。   “他们疯了吗?”丁田目瞪口呆的指着那群人。   那可怜的大叔嗷嗷叫着就被人“拥簇”走了,可怜他身边的常随,跑的飞快去追。   “这帮人以讹传讹,以为皇上这几日微服私访,每天都有没脑子的这么闹腾,害的但凡是跟皇上年岁差不多的大人们,都不敢出门了……。”生怕被人认为是白龙鱼服的皇上。   丁田无语了半天:“卧槽!”   出了一句经典的国骂……。   内城的灯笼比外城的豪华,做工更精细,用料更考究,人不少,但是店铺不太多。   内城主要是住宅区,还是高级住宅区,店铺地段相当的昂贵,可以遛弯的地方都是自家的后花园。   王佐还给丁田猜了一个灯谜,到底是给他赢了一盏精巧的荷花彩灯,让丁田拎着走。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丁田虽然嗔了王佐一句,可心里还是美滋滋。   “别人手里都拿着灯笼,就你没有,多没意思。”王佐的少年时期没人惯着他,所以他现在就非常乐意惯着他的爱人丁田。   “那我也给你赢来一盏灯吧?”丁田扭头看了看:“那边,那边的灯架很漂亮。”   “你可真会挑选,那是我舅舅家。”王佐看到那座灯台就乐了:“镇国公府,姚家,舅舅   现在的官职是军中的安西大将军,当年远征西北的时候,他是领兵的人。”   “那去看看啊!”丁田乐呵呵的拉着王佐就凑上去了。   镇国公府姚家,也有四分之一的皇室血统,家里的爵位,既是真的爵位,又隶属于宗室,荣耀而又显赫,实惠跟名声都有了。   所以镇国公府的灯台搭建的很漂亮,只是这里看顾灯台的下人们很有些不高兴。   丁田凑过去,看到台上有个最漂亮的彩色玻璃做成的灯笼。   很漂亮,像是一个彩色的球形,里头点燃的蜡烛是特制的,是普通蜡烛的三倍粗,可以燃烧照亮很久。   丁田第一眼就看中了那个最漂亮的灯笼。   只是,要求回答问题。   丁田毫不犹豫的就站到了前头:“回答什么问题?”   管着灯台的管事不认识丁田,看他的样子又是个年轻人,脸色更不好看了。   丁田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怎么了?”   “这位……公子,这个……问题……。”管事的吞吞吐吐。   王佐站在丁田身后,低声道:“说!”   管事的一惊,偏了偏头,看到了王佐,吓的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很想就地跪下磕一个:“宁王殿下?”   “不必多礼,说。”王佐说话,除了对丁田之外,也就对永庆帝能多说几句话,其他人,一向是言简意赅。   看到宁王殿下,管事的就没顾忌了:“这个灯笼是春阳大长公主赐给我们家二小姐的,二   小姐将它拿出来做奖励,目的是想寻求一个解决的办法,您知道的,二小姐对定亲这件事情是反对的,可是……问题就是,要想一个全面之策,解除婚约。”   管事的刚说完这句话,就有个小子跑了过来:“郭管事,二小姐的人又来问,到底有人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   “还没有……。”郭管事擦了擦汗,大冬天的,他都被催出了一身汗了,这是最后一天的   花灯会,结果根本没人做出答案。   那彩色玻璃灯再漂亮,再珍贵,这个问题也太难回答了。   “二表妹真是胡闹。”王佐扭头看了看……突然发现那边有点异常。   “我想想啊!”丁田还真在仔细思考此事,不过,突然被王佐拉着,往旁边去了,他们的人都跟着他们一起走。   “怎么了?”丁田被扯离灯台,不解的看着王佐。   “看到了一只小耗子。”王佐带着他,大大方方的往一个巷子里走:“去看看,能不能当—回猫。”   “猫?”丁田吸了吸鼻子:“我更想给你赢那盏彩灯。”   “看过热闹再去赢也来得及。”王佐带着丁田在巷子口,往里头看。   因为过节的关系,即便是巷子里,也有几盏花灯挂在那里照亮。   “这什么地方?”丁田见前头的人,鬼鬼祟祟的消失在巷子口的拐角处,不仅有点兴奋,这是要抓贼的节奏?   想当初,他是想考警察的,而且想当刑警,结果被分配去当了狱警。   “这里是镇国公府的夹道口,隔壁就是镇东侯府,镇东大将军,是我二舅舅家,呵呵呵……这夹道口,只是两家人区分府邸的界线而已。”王佐一边带着他进了巷子,一边跟丁田介绍:“小的时候,我们就在这里玩儿,因为两边都是自己的舅舅家,我娘放心,还有,再往前走,就是春阳大长公主的长公主府。”   而这条巷子,其实七拐八弯的,将三个府邸的后门都绕了进去,后门是开在后花园的侧门那里,而后花园是设在府邸后宅范围内。   他们一群人走到这里,竟然看到有人在打架!   好几个人围着两个明显是打更下人模样的男人,将俩人打倒在地不说,还堵住嘴巴,用绳子捆了起来。   王佐一挥手,白三儿他们就悄无声息的冲了上去,将对方同样无声无息的放倒了,也用这几个人准备的绳子,将他们给捆了,没塞口的东西,不知道是谁的主意,掏了他们的汗巾子出来,塞进这几个人的嘴里,不让他们发出声。   丁田看的憋笑不已,因为汗巾子这个东西,是一种贴身用品,一般呈方形,充当腰带或手帕,擦汗用的,白三儿他们的汗巾子,他们通常拿来擦咯吱窝……那味道能好的了么?   那几个人被塞的直翻白眼。   而王佐则是带着他继续往里走,还踩了那几个被捆成了粽子的家伙好多脚。   不过,等王佐找到小耗子的时候,顿时就生气了!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四十六章 抓起来!   一个让丁田看着有点眼熟但是就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的身影,正钻进一个被撬开了的后门   这里是镇国公府的后巷,连着的是后宅的后花园,他一个外男,钻进去干什么?   王佐这个气啊!   就别提了!   板着脸,冷着面,大步流星的跟了进去,一脚踹开了后门的门板,就看到那个猥琐的身影,正在爬内子墙!   内子墙是大户人家主人的地方,跟下人的地方,隔开的一面墙,下人们基本上都住在内子墙外,围墙之内。   而主人,则是住在内子墙里头的建筑中。   可以说,过了这堵内子墙,就是后宅的后花园了。   这里是王佐的舅舅家,哪怕他的父王续娶了续弦,可是每年,王佐都都不会断了跟自己的外家的联系。   现在看到这么一个玩意儿,竟然在爬他舅舅家的墙,他能不生气吗?   丁田看着那个猥琐的身影皱眉,古代的男女大防在乡村里可能没有那么严重,因为女子也要下地干活的,可是,在高门大户,尤其是京中这种贵人遍地走的地方,是很被看重的,武将家的女孩子还好一些,可能会学一点花拳绣腿,舞刀弄枪的花架子,可是文官家,那规矩是很森严的,虽然没有前朝那么强硬的要求女孩子缠足,可某些地方还在流行那种陋习。   女孩子们的脚丫子不用遭罪,可是依然讲究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见外男那更不允许,不过成了亲之后,如果有了成年的孩子,倒是不用那么忌讳,因为那个时候,都半老徐娘了。   见一见外男,也没那么多避讳。   关键是,这后花园里,肯定不止有中年妇女,可能更多的还会有未婚的闺阁小姐。   王佐上去就拉住了那个人的裤腰带,使劲儿往下一扯……那个人“唉唉唉……哎呦!”   “吧唧”一声,摔得挺重,看样子身手也不怎么样,尤其是这个家伙手里头还拿了一包药   校f〇   “慕、容、浩!”王佐看到这个猥琐的家伙的正脸,咬牙切齿。   “呃……宁王殿下……呃……。”慕容浩看到王佐,顿时一翻白眼儿……也不知道是摔晕了,还是吓晕了。   王佐却没放过他,还想踹两脚来着,可是镇国将军府的护卫,已经听到了动静,一队护卫已经出现了。   “宁王殿下?”领队的人不认识别人,肯定认识王佐啊。   “这个人,爬了内子墙。”王佐用脚踹了一下摔在地上的慕容浩。   领队的护卫看了一眼慕容浩:“慕容少爷?”   “他手里拿着一包药粉,不知道要干什么。”丁田适时地出声:“我们发现他行踪诡秘,意图不轨。”   “可是……他是未来的二姑爷……。”领队的人一个头两个大:“想来府里,通报一声就是了。”   “恐怕他就是通报了,也进不来。”王佐眼睛一厉:“外头还有几个人,你现在去问问,还有,这个家伙,给本王抓起来!”   王佐带来的人,自然是听王佐的了,不过领队的也听他的话,听了外头还有人协助,知道外头的那些只是打下手的,慕容浩少爷他动不了,但是那些人,完全没问题。   不过,这边王佐的人刚将慕容浩抓起来,那边领队的就臭着脸回来了,身后跟着同样被捆着的堵着嘴巴的几个家伙。   “这个王八蛋!”他对着昏迷不醒的慕容浩,啐了一口。   “他们怎么说?”王佐问了一句。   “这……?”领队的护卫为难了。   他看的不是王佐,而是王佐带来的人,尤其是挨着王佐站着,离他很近的丁田。   因为他不认识丁田啊!   事关府中女眷的声誉,他不敢不谨慎。   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威严的男音响起:“说!”   来人身穿一件苍紫色蟒袍,腰间绑着一根佛头青虎纹大带,虽然是常服,却披着一件云锦衬里的虎皮大氅,走路龙行虎步,有着一双深沉睿智的眼目,锐气逼人。   头上带着一顶银冠,不大,但是很精致,银冠上镶嵌着两颗东珠,烨烨生辉。   “大舅舅。”王佐微微点头。   “佐儿。”来人是王佐的大舅舅,爵位镇国公,军职安西大将军,江东郡主的仪宾。   本朝延续前朝的一些规制,按照惯例: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   而春阳大长公主的女儿能封为郡主,这是永庆帝对大姑姑的尊重,也是给表姐的尊荣。   为自己的表姐找的夫婿,自然是拔尖的优秀男人。   “国公爷,慕容浩少爷带来的人说,他们在外面听说二小姐不满亲事,正在想办法解除婚约,慕容浩少爷觉得天长日久的,恐怕有变数,所以决定……决定冒险……冒险……。”这话咋说呢?   “说!”果然不愧是王佐的舅舅,跟他大外甥一样的言简意赅。   “说是要生米煮成熟饭……让国公府悔不了亲。”这事儿,说实话,实在是太龌龊了。顿时,所有人都被这种无耻的话,听的瞪大了眼睛。   “老夫……老夫……。”姚安民气的头发都要爆炸了。   他长这么大,还没被人如此欺辱过,本来这门亲事,他就定的不甘不愿,现在又闹了这么一出,作为一个国公,作为姚家的家主,作为当今圣上的亲表兄,姚安民都想杀了眼前这个龌酿的东西了。   “大舅舅,这门亲事,最好是别要了。”王佐皱眉:“长春侯府欺人太甚。”   “唉……我也想不要,可……。”不过姚安民一口老血硬是憋了回去。   很明显啊,这是有把柄在人家手里头攥着,还是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把柄,连自己的大外甥都不能说。   “这样吧,大舅舅,此人我带走了。”王佐也知道舅舅的难处,要是能说,肯定跟他说了,现在不说,要么就是羞于开口,要么,就是为了他好。   舅舅不说,他也不逼问,但是这个家伙,他必须带走。   “好,交给你了!”姚安民明明很委屈,却不得不将烫手的山芋丢给大外甥:“大舅舅…   …。,,   “我明白。”王佐将丁田拉过来:“这是丁田。”   王佐介绍的太突兀,姚安民一愣,不过倒是对丁田的印象,深刻了。   “国公爷好。”丁田赶紧问好。   “哦,丁田……哦哦!”姚安民想起来了,一脸的恍然大悟:“你就是救驾有功的那位丁田啊!”   丁田一乐:“是啊!是啊!”   姚安民心情不好,但是看到丁田这样开心,不自主的也勾了勾嘴角:“来看花灯啊?”其实,姚安民不太会根这样的晚辈聊天。   他跟自己的儿子们都没这样过。   王佐看出他的疲惫了,就带着丁田告辞,顺便,让白三儿他们将慕容浩带走。   等到离开了国公府,到了大街上,王佐的脸才“呱嗒”一下子拉了下来:“长春侯府,欺人太甚!”   “你别生气了,如今人不是落在了你的手里么?”丁田看了看慕容浩:“你想把他怎么样   ?,,   “关你的牢房里,你不是在折腾那个劳动改造教育么?算他一份。”王佐眯起眼睛:“给我好好教育教育他。”   “听说他很好色?”丁田摸着下巴看着昏迷不醒的家伙。   “嗯,你要是能将他这个坏毛病板过来,那就太好了。”王佐大摇大摆的揽住丁田的肩膀:“拜托田儿了!”   “没问题!”丁田打了个响指儿:“你就瞧好吧。”   敢让他男人这么生气又憋屈的事情,他怎么可能放过这个猥琐的家伙?   “你放心,没人敢把你怎么样!”王佐霸气的宣布。   丁田还不太明白啥意思。   但是他没问,将人直接送进了刑部大牢,罪名就是“擅闯高官府邸,意图不轨”。   反正就是关进去了,不过……丁田让人将他关进了第二排,还跟几个穷凶极恶的人关在一   起。   “让他好好体会一下,牢房里的规矩!”   将人丢进去,丁田就不管了,转身就走,这么晚了,王佐还在门口等他呢。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他前脚刚走,后脚今天值班的闻四嘉就过来了……。   王佐将丁田送到家,就回去了,他还有事情要办。   而今天晚上的燃灯会,就没法儿看了,丁田也不介意,没有今年,以后还有明年、后年,未来很多年,他们都有机会再继续玩儿。   第二天,丁田就准备好好的上差去了,毕竟过了正月二十,连朝廷都开了笔,很多公文需要办理。   虽然还有年的味道,不过很淡了。   所以丁田在家里准备好了官服(这个需要特别的清理方式清理干净),还有一些东西,以及……他要出门一趟。   “您要去哪儿?”老王管家问:“今天是抚远伯府老太君过寿,您人不过去看看吗?”   “抚远伯府……是哪个?”丁田对京中多如繁星的高门府邸……真心没怎么记住。   “他们家也给家里送过贺礼,这次给你下帖子,您作为晚辈,也该送上一份贺礼。”老王管家道:“同时,您如果过去的话,也可以认识不少达官显贵。”   “那还是算了吧!”丁田非常自然的道:“我就不过去了,你看着办,挑几样吉祥如意的祝寿好礼送过去就行了。”   “那好吧……您要用车么?”王老乐这个管家当的很称职,而且他们都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去更大的府邸当管家了。   其他人都在默默的收拾东西,准备出了正月就搬家。   “嗯,叫王叔准备好马车。”丁田想了想:“再给我拿几张银票,我有用。”   王老乐不知道丁田要银票干什么,平日里田少很少用钱,而且田少有自己的零花钱,这会要银票……他下意识的给丁田准备了十张,每张都是一百两的银票,还准备了一张金票,是一百两黄金的金票。   这些钱,哪怕是在最大的银楼里消费一套首饰,也尽够了。   王大福将马车准备好,鲁岩他们更是紧随其后,跟在丁田身边,寸步不离。   丁田穿了一身非常骚包的衣服:身穿一件苍黄色织金彩锦上衣,腰间绑着一根金色镶嵌玉扣带,挂着一面青红玉佩,下头还缀着两颗漂亮的南珠。   这一身衣服一看就是个大户人家出来的少爷。   王大福很少看到田少打扮的这么抢眼,不由得问了一句:“田少,去哪儿呀?”   打扮成这样?   “去八大胡同。”丁田报了一个地址,那头,想爬上马背的于飞,脚下一打滑,差点摔个   跟头! 第三百四十七章 诡异的举动   八大胡同这种地方,不论是什么时候来,都有开门营业的店。   而丁田让王大福找开门营业的店,王大福胆战心惊:“田少,您真的要进去?”   丁田理所当然的道:“那是,来的就是这样的地方。”   他这身打扮,说实话,人刚下车,就有老鸨子像是看到了摇钱树一样冲了上来:“给少爷道喜,万福!”   看着眼前这媚笑的脸上的粉渣滓都往下掉的老女人,丁田皱眉:“好好说话。”   大概是丁田的气场太正派,老鸨子一愣之后,立刻就老实了一些,而且还伸手,扯了扯自己的胸围子,希望往上一点,免得碍了贵人的眼。   “进去,找个雅间,我有事情要跟你商讨。”丁田气场正派,走路也虎虎生风,老鸨子也不敢跟他造次,尤其是鲁岩跟于飞俩,带着八个人,都扶着刀柄,看起来这位肯定是出自高门大户,不然不可能配了十个护卫,还各个一看就是武艺高强之辈。   进了这个青楼里,丁田没有多看,老鸨直接领着他进了最靠近大门的一处雅间,这里是一楼最好的雅间了,开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街道上的行人,窗户下还种了一些灌木花草之类的,只是大冬天的,都光秃秃的,窗户也没开。   屋里有一股子甜腻的香气。   丁田坐下之后,鲁岩就皱眉,将窗户打开,于飞那边手快的将香炉带着里头的熏香,都一股脑的丢了出去。   老鸨子缩了缩脖子,她们这样的楼子里,常年都点着具有催情作用的桃花香,并不是以桃花为主做成的熏香,而是一些具有催情作用的香料混合在一起,能让人评然心动,时间长了,意乱情迷也是有的……所以叫“桃花香”。   这就是一般青楼楚馆里的做法,只不过他们这里的“桃花香”稍微刺激了那么一点,浓郁了那么一点……。   “你这里有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吗?”结果丁田一坐下,就问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有,有!”老鸨子赶紧点头:“有那么两个。”   “我买下来,多少钱?”丁田说的痛快,问的也干脆。   “这个……您要给她们赎身?”老鸨子愣住了。   “嗯。”丁田点头。   “可是……这位公子,我们这春花楼里,年轻漂亮的姑娘有的是,您……?”老鸨子不懂了。   这个少爷看着年轻面嫩的很,偏偏一身正气,自己都不忍直视。   而且眼神清亮,并没有一点那个的意思,何况这一大早的上楼子里来的人,基本上也没谁会真的那么急色的找姑娘。   可是也没有想到,这位少爷来赎人,还不是赎的什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赎的还是年老色衰的老女人。   那样的老女人……有什么用处?   “叫出来看看。”丁田端坐在凳子上,愣是坐出了一股正气。   老鸨子腿软的叫了楼子里,最老的两个老女人过来,只是这两个说是老女人,可她们也就四十多岁,半老徐娘,擦脂抹粉之后,还是很不错的,听说有人要给她们赎身,一个个都吃了—惊。   一共两个,眼巴巴的看着丁田。   丁田皱眉:“没有更老的吗?”   老鸨子在青楼楚馆里干了一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客人”,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公子,楼子里的女人干的活儿……也就那样,没有多长的寿命……。”   丁田懂了,古代的青楼楚馆,对女子而言就是火坑。   在这个火坑里,有的人能幸运的被人赎买走,从良。   但是更多的是被摧残半生,结局多数都不好,要么病逝,要么暴毙,更有的就别提了,能活下来的也不会太长寿。   能有两个这样的老女人,已经很不错了。   “田少,没您想要的,那就算了吧?”鲁岩没忍住,小声的道:“您想要个什么样的……   实在不行,跟我们说说?”   两个老女人眼中的光彩黯淡了下去。   丁田心里一软:“这两位……姑姑,我给赎身,随我走吧。”   两个老女人的眼中,顿时爆发出了耀眼的光彩。   “谢田少!”   不管这位少爷要买下她们做什么,总比在楼子里等死强。   她们已经青春不在了,如今接的客人,越来越粗俗不说,身体也越来越感觉吃不消,再这么下去,她们也没有几年活头了。   “俩人赎身银子多少钱?”丁田问老鸨子。   老鸨子没想到还真给赎身了,顿时就算计了一下:“一人二百两……。”   “俩人一百两!”丁田还价:“不二价,别讲了。”   老鸦子一嘻。   “还是你想你这楼子门前,每天都有兵丁巡视?”于飞可比丁田更知道这些老鸨子的心思,立刻就威胁了一句:“还是想被五城兵马司的人叫去问话?”   在京里开青楼楚馆的,背后都有人,外城的那几个大型的青楼就算了,那都是个中翘楚,像八大胡同这样的地方,一个小窑子,靠山左不过是那么一些人家,他们除了给靠山上供外,还要打点好五城兵马司这种治安衙门。   不然就像于飞说的那样,总有兵丁在你门前巡逻……你是安全了,客人们也吓跑了。   五城兵马司的人老是叫你去问话,楼子的名声可就坏了。   “行,俩人一百两!”老鸨子一皎牙,认了。   在京中混日子,你可以贪财,可以好色,甚至可以嗜赌如命,但是就不能没有眼力见儿。   这位说得出,就肯定能做得到。   那她何必为了两个年老色衰的女人,再惹事儿呢?   一手交钱,一手拿了卖身契。   丁田看了一眼,一个叫“董荷花”,一个叫“董莲花”,原来是姐妹俩。   看着卖身契,丁田以为她们俩会抱头痛哭,但是她们俩没有,可能……已经麻木了。   “走吧!”丁田起身,毫不犹豫的带着两个老女人出了这个叫春花楼的青楼楚馆,上了马车离开。   当然,不是同一辆马车。   王大福的大儿子王大石,也赶着一辆马车,很大的一辆普通的单辕马车。   只是丁田上了车之后,找了个这里的早点铺子进了去,一群人其实都吃过早饭了,丁家的早饭非常丰盛,远不是这样的一个早餐铺子能比的。   但是董荷花跟董莲花姐妹俩却是没吃早饭,丁田体贴的叫了一顿早饭,简单的小米粥,酸菜肉的包子,香油咸菜丝,以及两个咸鸭蛋。   “吃吧!”   姐妹俩不客气的狼吞虎咽。   等她们吃的差不多了,丁田才问她们:“我想买一些上了年纪的,从青楼楚馆里出来的老女人,去哪里能找到?”   “窑子里从来不留那种老女人。”董荷花道:“少爷,你要是想找经验丰富的老女人,就要去北胡同口那边的天桥洞子里,那里有讨饭的藏身之处,不容易被发现,白天去讨饭,晚上去那里过夜,我跟我妹子在那里见过几次,以前从窑子里被赶出去的姐妹在那里讨饭……。”   “我知道了。”丁田心里酸酸的,尽管他尽量的忽略了这是一个封建时代,可某些事情,不是他想逃避,就没发生过……。   丁田的行程,很诡异,他真的带着人去了那边的天桥下的门洞子。   在那里,他见到了五个老女人,她们都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老脸,以及瘦弱的身躯,而且从她们的言谈举止上,非常清晰地体现了她们的出身。   “走吧,带回家!”丁田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了。   鲁岩跟于飞他们一个头两个大,田少平日里都是很好相处的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成了让他们看得见,却看不透的人了。   这些举动透露着是不一般的诡异。   偏偏他是少爷,他们只是护卫,无法管束住他,只好听命行事。   这回好了,一共七个女人,被带回了丁府,丁家烧热水澡,给她们洗漱,熬了浓稠的小米粥,给她们吃,暂时只能吃点柔软的食物,不然她们已经饿了不知道多久的肠胃,是受不了荤腥的。   这七个人,被丁田安排在后罩房的空房间里,那里有一大铺火炕,足够她们七个住的了,还给她们换上了新的衣服,从里到外一水儿的新衣服,让七个人都有些发懵。   其中一个年纪最大的老女人,她已经是六十岁了,满头白发,脸上沟壑纵横,嘴巴里也没剩下几颗牙齿了。   但是说话倒是有根有据:“这家里要我们几个老婆子干什么?”   她们之中最大的她,都六十岁了,最小的那个都五十了,董家姐妹在她们跟前,还是年轻   人呢。   “不知道,田少没说。”董荷花摇头。   说实话,她跟妹妹也没想过,还有脱离那个火坑的日子。   其他的老女人也在犯嘀咕,可是,中午吃过了午饭,她们就被安排在了这里休息,头发干了之后,又有一个管家娘子送来了一些简单的头饰,不是多名贵,但是比起她们以前用破布包裹头发,已经好上很多。   她们没有生虱子,不是因为她们很干净,而是因为她们在外面的时间太长了,虱子们都冻死了。   晚饭的时候,她们吃到的是面疙瘩汤,里头放了一些白菜碎,还有一点鸡肉丁。   然后又有人给她们提了热水过来,泡脚,然后擦干净,就可以上坑休息了。   没让她们干活,更没打骂她们,管家娘子看她们的眼光也没有带着厌恶,反而很同情她们   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老女人们,都有些发懵,以为自己在做梦,还有人掐了自己一下,生怕不疼,掐的都紫了。   倒是丁田,在中午的时候还没觉得怎么样,但是晚上的时候,王佐就来了!   一脸的黑风煞气架势,看到丁田就直接将人提溜进了卧房:“说,你去八大胡同给谁赎身了?”   丁田一乐:“我给一对姐妹花赎身了。”   王佐的脸更臭了:“在哪儿呢?”   “在后罩房那里。”丁田一指后头:“你要去看看么?”   王佐一嘻:“我……我……我就去看了!”   在丁田跟前,他可是一点面子都不要了,直接就蹿去了后罩房,正好赶上董氏姐妹出来送她们吃过午饭的盘子碗。   洗去铅华的姐妹俩,脸上的皱纹一览无余,而且走路会不自觉地带上一丝楼子里的姿势,一看就满身的风尘气。   王佐看过了就回来了,丁田就坐在炕上喝茶吃芝麻饼。   “你买了这样的女人回来干啥?”王佐想不明白了。   “当然是有用了,你放心,我那个新的宅邸里,不是有佛堂么?大不了,让她们在佛堂或者道观里安享晚年。”丁田早就想好了:“只有我需要的时候,她们才会帮我……做事。”   “她们能干什么?”王佐一脸的嫌弃:“洗衣服都怕洗不干净。” 第三百四十八章 司狱生气了   “我家有洗衣服的人,不用她们洗衣服。”丁田哭笑不得:“你以后就知道了。”   “随便吧!”只要不是年轻的女人,王佐是不会小心眼儿的……那老女人都不如管家娘子有姿色。   丁田晚上亲自下厨,给王佐做了个肉末土豆泥、豆角干炖排骨,因为知道王佐生气了么,还打了个萝卜条汤。   给他顺顺气。   王佐本来不爱吃萝卜的,因为他觉得吃过了萝卜总是排气不太雅观。   无奈丁田就非要让他吃,没办法,只好吃了两碗,你还别说,晚上他的确是排气了,不过一直闷闷的胸口,和臌胀的肚皮,倒是舒服多了。   丁田一晚上都在照顾王佐,因为他闹别扭嘛:“放个屁怎么了?管天管地,还管人拉屎放屁啊?”   王佐俊脸微红:“总是不雅……那叫排气,不叫放屁……。”   他恨不得排气都要跑去丁田这儿的洗手间里去。   把丁田逗坏了,不过也在笑过了之后,宽慰他:“都在一个被窝里睡觉的人,不用见外。   ”   王佐把他抱在怀里捏了捏:“你就琢磨我吧!”   他觉得这人是故意的,故意看热闹,看他出糗。   丁田在他怀里打了个滚儿:“嘿嘿嘿……我不也一样放屁……哦不,排气么?”   王佐瞬间就将炕上挨着的窗户打开了一扇:“我放放味儿……。”   丁田的卧房里暖,但是没暖到可以无视外面温度的地步,只是丁田呲溜一下钻进了被窝里:“你放吧,我反正在被窝里不冷。”   更可恶的是,他还加了一句:“放屁就在被窝里放……。”   王佐气的呀!   哭笑不得的将窗户关上:“你就恶心我吧你!”   俩人闹了半宿,才抱团睡着,第二天起来,丁田就没再做萝卜给王佐吃了,晚上俩人在一起,就算是在屋里红果果的遛鸟也没问题,但是在外人面前,丁田不想让王佐失礼,丢面子。所以早饭王佐没看到萝卜。   “今天要去上差了,晚上来吃饭么?”丁田一边吃饭一边问王佐。   “来,晚上我跟你一起下差。”王佐却给了丁田一个意外的答案。   “你要来刑部视察?”这是丁田能想到的唯一理由。   记得在北风府的时候,也是如此,王佐会动不动就去府衙巡查,然后给别人一种他很看重丁田的感觉。   连杜知府都有如此感觉,何况是别人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王佐卖了个关子,不告诉丁田。   “我倒要看看,到时候你怎么出现在刑部大牢。”丁田也不追问,要知道,他管理的可是刑部大牢啊。   那地方,一般人还真……不会过去。   吃过了早饭,收拾了一下,王佐先走的,丁田随后出门,叫上金不换,俩人一起去上差。到了地方之后,下了车进了办公区,发现果然是年味还在,就连海宁管理的伙房,还跟大家伙儿商量,听说市场上有人在卖两头宰杀好了的驴子,不如买点回来,中午给大家伙儿吃一顿驴肉火烧。   “做驴肉蒸饺吧?”丁田提议:“火烧有点麻烦。”   比起蒸饺,火烧的确麻烦一些。   “那就做驴肉蒸饺!”能省点麻烦,自然还是省点的好。   说完了这个轻松的话题,海宁就小声的对丁田告状了:“大人,您前几日送来的那位,是   哪家的小公子啊?这几日吃的东西可不便宜。”   “怎么了?”丁田记得他送来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慕容浩。   “这位小公子今天点的是板栗烧羊肉、糖醋鲤鱼、百财肉卷和虾仁烩豆腐,汤要的是清炖鸡汤……。”海宁说着说着,看到丁田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就不敢再说下去了。   “谁给他点菜的权利?”丁田怒火高涨。   他是送人来接受“教育”的,不是找个祖宗回来供奉的,这些菜,他都没点过。   这又是羊肉又是鲤鱼的,还有虾仁这种东西,多贵的食材啊?牢房里的伙房根本不该有这样的食材。   一个是太贵,他们都吃不起;另一个是丁田也不允许这里有奢侈的东西。   说实话,他们吃的最贵的食材大概就是牛肉,还是草原牛的牛肉,耕牛的牛肉卖的更贵,但是耕牛不许随意宰杀。   虾仁这种昂贵的食材,丁田都吃的少,他家里也没多少这个东西,每次他都是去王佐那里解解馋……王佐那里都是贡品,不仅味道好,质量也有保证。   这年头,可不流行以次充好,敢将贡品以次充好,那都是掉脑袋的行为。   “这……?”海宁卡壳了。   他本以为这是丁田的特别吩咐,谁知道竟然不是,那他……那他白白伺候对方好几天的好吃好喝,这下子,可怎么平账啊?   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说!”跟着啥人学啥人,丁田也跟着王佐学会了一点言简意赅的精髓。   “是闻四嘉让我做的!”海宁顿时就招了:“大人,小的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事情,那是什   么人,闻四嘉只是说那是个重要的犯人,是您亲自送来的,而且那个人看着也的确是出自高门大户……。”   然后他就犯了错误,跟以前一样习惯性的给予了特殊照顾,人家点菜他就给做了……而且还被嫌弃说味道不好,不正宗……对方吃的都是好料不说,对厨师的厨艺也有一定的要求。   “闻四嘉呢?”丁田心里生气,他知道闻四嘉一直对自己有意见,刚来的时候甚至是阳奉阴违,给他添堵。   他不跟他计较,毕竟他是上司,他是下属,但是闻四嘉这么善于钻营,又没有一定的立场,到底是让丁田感觉不舒服了。   “今天闻四嘉休沐,现在是江三儿管着四排牢房……。”海宁知道自己闯祸了,现在老实的很,丁田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我知道了。”丁田起身:“你先回去吧,不要对别人说什么,在这个牢房里,没有人有特权,哪怕是皇亲国戚!”   海宁张了张嘴,最后还是妥协了,因为丁大人说这话的时候,霸气的很。   丁田没管海宁,反正他会自己离开,丁田是出门去三排牢房看慕容浩了。   当初他将慕容浩特意放在了一个团伙作案的盗窃犯中间,这帮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存在,而且他们非常排外。   他打的主意是让慕容浩知道知道,牢房里的厉害,而且这帮人欺负人是归欺负人,却不会将人打死或者致残。   因为丁田不许这里有暴力事件发生。   可是丁田来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幅场景:干净整洁的牢房里,慕容浩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身后有一个犯人在给他揉肩膀,伸直的两条腿,还有俩犯人在给他捶腿。   还有一个犯人,是这个房间里所有犯人的老大,正端着一个点心盘子,盘子里放着的是玉露糕,正一个一个的喂给正在坐着舒坦的慕容浩。   另一个犯人正在给慕容浩整理他的火坑铺位。   按照丁田的规矩,犯人们的铺位,必须每日都要叠被,收褥子,要露出坑席的席面,大家可以随意的在牢房里走动,到点了,出门去防风一个时辰。   而且因为过年的关系,每一个牢房里,每一个犯人都有一盘花生、一盘瓜子和一碟炉果儿可以吃。   每天都有,而且饭食上也有所改善。   不再是窝窝头和咸菜疙瘩,或者是土豆、萝卜跟白菜这种东西。   而是两合面的馒头,红烧肉、羊肉汤以及过年的那三天,都是吃的饺子,羊肉馅的、酸菜猪肉的、牛肉大葱的……各种饺子。   结果现在慕容浩吃的是玉露糕,这种点心,将天花粉、葛根、桔梗三药合用,清热生津、润肺益胃、祛痰止咳。   绿豆甘、凉,入心、胃经,可清热解毒、益胃,经常食用的话,可以养阴、清热、润燥。   这种糕点费事费劲不说,制作糕点的材料还很昂贵。   而且他也没有穿着囚服,穿着的是一身华服,在囚犯之中,鹤立鸡群,特别显眼。   甚至他跟整个牢房都格格不入。   不像是来坐牢的,倒是像来体验生活……。   丁田这个气啊!   江三儿知道丁田来他这里看情况,立刻就过来了:“大人?”   “这里面,是怎么回事?”丁田指着里头的情况,看着江三儿:“这是来享受生活的?还是来体验牢狱是个什么感觉?”   “这……小的也是才来……可是闻四嘉说……说这位是长春侯府的世子……。”江三儿也有些头皮发麻。   关键是,他这里从来没有关押过这样级别的犯人。   “世子?”丁田嗤之以鼻:“长春侯府如今的长春侯,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哪儿来的世子   ?,,   这事儿……江三儿还真不太知道。   他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牢头,怎么会知道豪门里的事情?   “可是……闻四嘉还说,他是宫里头宁嫔娘娘的弟弟……。”江三儿只好垂死挣扎。   “宁嫔娘娘,还能管到我们的刑部大牢?”丁田反问了他一句。   “啊?”江三儿就是再没见识,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宁嫔娘娘要是真敢那么做,不说皇上了,就连后宫那些妃子,都得收拾她。   后宫不得干政。   “算了,将他提出来,关去单间。”丁田想了想:“给他换上囚衣,点菜?没有这样的待遇,别的犯人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对了,今天吃的什么?”   “早饭是糙米粥、菜团子和咸菜丝;午饭……好像是两合面的馒头以及红烧肉炖豆角干,还有一碗羊汤;晚饭是驴肉蒸饺,您点的……那个,估计是今年正月里最后一顿饺子了,这都快出正月了。”江三儿想了想:“明儿开始,估计就回复平常的样子了。”   监牢么,里头能有什么好吃的?   丁田能将大家的伙食保持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挺好。”丁田转身走了。   江三儿只好硬着头皮,派人将里头的大少爷提溜出来,更衣,换牢房。   一开始,慕容浩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这帮人又不是美女,给他更衣的都是些糙老爷们儿,这就让他反感了:“找几个美女来也行啊?你们这样的,别碰我!”   “慕容少爷,这也不是我们乐意的,您就……将就一下吧。”江三儿虽然对他依然点头哈腰的,可是,手下人却不手软,将慕容浩扒光了之后,换上了囚衣。   慕容浩的脸色都不好看了:“我是长春侯府的少爷,你们难道不知道吗?”   他还在摆威风。   谁知道丁田去而复返:“就因为你是长春侯府的少爷,所以,我给你换个单间。”   看到丁田,慕容浩一皱眉:“你就是那个跟在宁王身后的狗腿子?”   丁田笑了:“我是这里的司狱……。”   江三儿一捂眼睛:完了,司狱生气了。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求收藏,谢谢! 第三百四十九章 耗子倒霉了   慕容浩对于这种小官一向是不看在眼里的,所以也没对丁田有什么好脸色:“小子,让人给我做点好的,对了,这都多久了?给本公子找两个姑娘过来,这地方连蟑螂都特么的是公的吧?”   他在牢里待了七天,这七天的日子过的寡淡无味,就算是伺候的再好,地方也不对啊。牢里在他看来,连自家的柴房都比这里大。   困在这里,他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啊!”丁田笑的一点暖意都没有:“你放心吧,你的要求,我一定办到。”   慕容浩看了看他,总觉得……有点玄。   丁田出了牢房,憋着一口气往前走,结果王奎就来了:“大人,有新来的一位刑部尚书。   ”   “啊?”丁田一愣:“刑部尚书……换人了?”   “不是,刑部尚书现在是两个人!”王奎道:“就像是兵部尚书一样,有好几个兵部尚书,一般都是在外领兵打仗的大将军们,他们领的就是个头衔,可以直接给皇上上奏折而已。”丁田点头:“是一个荣誉头衔,我懂,就是有这么一个名分,但是不管事儿,是吧?”“其实……也管事,就是专管一个事儿……例如先帝那会儿,河南闹灾,赈灾粮款被贪污,那个时候的钦差大臣,就是领了刑部尚书的头衔过去的,直接大开杀戒,但凡是有贪污的,直接砍了头……。”   “哦!”丁田点头:“来的谁呀?”   “新的刑部尚书……那个,您看了就知道了。”王奎没继续,反而让丁田自己去看。丁田往门口走,走近了才看到有些熟悉的……仪仗。   进了门,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你怎么来了?”   “我来上任啊!”来人坐在他的位置上,正在吃着他的驴打滚,喝着他的果子茶,还玩着他的两个文玩核桃。   他特意挑的两个大红狮子头,盘的相当不错,油光水滑的……他还打算盘好了再挑两个玩   儿。   “你就是新来的刑部尚书啊?”丁田大方的坐在了下首的位置:“你不是兵部尚书吗?”“那个头衔用过了,回来就交了上去,不要当兵部尚书,你在刑部,我就来刑部当尚书。   ”   “当王爷真是了不起啊!”丁田翻白眼:“六部想去哪儿去哪儿,想在哪儿当尚书,就在哪儿当。”   王佐乐了:“对啊!”   俩人顿时,一起乐了起来。   乐够了,王佐敲了敲桌面:“那个耗子怎么样了?”   “可别提了!”丁田将慕容浩的事情,跟王佐学了一下:“可气死我了。”   “没关系,你这不是给他关了单间了么。”王佐倒是看得开:“这些天,怎么没见长春侯府的动静?”   “因为我这里没到探视时间,何况现在是轮流值班,闻四嘉今天早上刚下差,估计就算是报信,现在恐怕也是在长春侯府等着候见呢。”王佐太知道豪门大户的规矩了,一个区区的牢头儿,恐怕连小门都进不去,排队估计也得排在不知道多少名之后。   尤其是长春侯府那个地方,求见的人不少,可是真正有影响力的一个都没有,所以他们家摆谱摆的高高在上,闻四嘉那样的人,可有的等了。   “不对啊!”丁田想到了一点:“慕容浩都在这里住了七天了,他们家也不找一找?”   “最开始,是灯会,热闹啊!慕容浩这人就喜欢热闹,带着钱跟人,一出门就十天半个月的不着家,很正常;加上这几日,皇上白龙鱼服,却遭到了……咳咳……你知道的,事情多,谁都不敢轻易的出来惹事,长春侯府也不敢大张旗鼓的找他们家独苗苗,生怕跟袭击皇上的那些人有关系,别看他们家就这么一个独苗苗,但是跟长春侯的爵位相比,他还不够分量。”王佐分析道:“有长春侯府,才有慕容家,没有长春侯府,慕容家算个什么东西。”   没有长春侯这个爵位,恐怕慕容家,连个人都剩不下。   “哦!”丁田恍然大悟:“他们家还不知道这独苗被抓了的事情。”   怪不得呢,这几日他没来上差,长春侯府也没来闹。   “等着吧,他们早晚会来。”王佐眯起眼睛:“我二表妹的亲事,必须退!”   自己能继承王位,也多亏了舅舅家,他们看似不偏不倚,实际上还是支持他的,而且春阳大长公主可没少明地里暗地里的照顾他。   而王佐推算的不错。   闻四嘉在值班的时候,就算计好了,先让长春侯府急一急,他到时候去报信,才能得到重   视。   何况他那个时候也走不开,新春值班的时候,是四个牢头儿轮流来,过年那会儿,他为了能回家过年,就没值班,还是佘老大,有当老大的风范,过年的那七天,是佘老大值班的,然后就是程二双值班,结果到了正月十五……就赶上了他值班。   其他三个人都回家过节去了。   等到他到日期了,佘老大因为是过年的时候值的班……虽然初一就回去了,可是毕竟过年   没在家。   所以在他值班之后,本来应该是程二双,但是程二双家里有事情,江三儿替了个班。江三儿来也好,三排那里是江三儿的地盘,而且江三儿好忽悠啊。   所以他才放心的来了长春侯府。   本以为报上名来,能很快被请进门去,结果……报上名字之后,门房的人,让他在外候着   门前排队的人起码十几个,都是双辕马车、挑着礼品的人,而他呢,虽然也带了礼品来,可他是乘坐着一架单辕马车来的,礼物更是自己拎着四五个礼盒子。   其实这里头装着的东西,也没多昂贵,只是两盒点心,一只烤鸭子,以及两块尺头。总共才二十两银子的礼物。   他来不是送礼的,他来是送信的!   前头排着的人,最领头的那个,一架双辕马车,有四个健仆赶着四辆大马车,拉着礼物来求见长春候。   门子高傲的站在那里,拿着帖子拉长声喊了一嗓子:“京中高门,高柏飞,高二少爷来访,请入内叙话。”   高柏飞,京中高家的嫡次子,高家是京中诚意伯,第一代诚意伯高文成,乃是开国皇帝的文书先生。   以文见长,但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打仗打急眼了的时候,文官也得提着刀剑上场,跟敌人拼命。   但是三代之后,这诚意伯的爵位,可就降等袭爵了。   虽然还有诚意伯府的牌匾,但是伯府的地位,可有些朝不保夕了,因为他们这两代都没出什么人才。   如今这一代的人,四处钻营,都快成了京中的一景了。   高家的二少爷进去了,礼物也跟着进去了,一去就是半天才出来,只是脸色不太好看。   而下一个,又是一个比较有名气的人,东莞伯家的二房少爷……。   等了快一天了,还有半路来插队的,不是伯府,就是子爵府的……,还有几个是六部高官家的……。   反正,都不是闻四嘉能招惹的存在,闻四嘉从一开始的气定神闲,一直到后来的焦躁不安   他知道,丁田来上差,肯定会发现他的猫腻,如果他报信晚了,让那位爷遭了罪,这好儿可就卖不成了。   从一大早上等到了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他这一天都在饿肚子,水也没得喝,等叫到他的时候……门子都有些不高兴了:“你这样的人来我们府上做什么?”   一个刑部大牢里的……牢头儿,还不是司狱,更不是员外郎、郎中或者是侍郎,来他们府上,他都觉得自己就能将人打发了。   “小的求见长春候爷,有府上二房大少爷的消息。”闻四嘉不得不忍气吞声:“十万火急,麻烦通报一声。”   他将手里的礼物,全都送给了门子……这会儿他终于理解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句话的真谛,同时,也知道了平时那些人为什么那么痛恨他们这群牢头儿了,因为司狱他们好见,   也好说话,可他们手底下这群当小鬼的却非常难缠。   “我家二房的大少爷不在家。”门子将礼物收下了:“你等一下,我给你通报一声,见不   见的,就看侯爷的意思了。”   门子不止一个人,有六个人之多,幸好,他带来的礼物是七个礼盒子,那个通报的门子得了俩,剩下的礼盒门子一人一个。   通报了之后,半天,门子才出来:“跟我进来吧,侯爷在前厅见你。”   “哎,谢谢您了。”闻四嘉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抖了一下,争取体体面面的见长春候。   侯府是高门大户,而他只是从侧门进了侯府,侯府的正门这一天都没开,因为所有人都走的侧门。   绕过一座院落,走的小夹道,进的是个偏院的前厅,在那里,闻四嘉见到了长春候。长春候如今已经六十有五了,须发皆白,却精神抖索,气质也好,见到闻四嘉指了指椅子:“坐吧,你叫闻四嘉?好名字。”   “学生闻四嘉,见过长春候爷!”闻四嘉倒是非常恭敬地行了一个大礼。   “学生?”长春候摸着胡子看着行大礼的闻四嘉:“你是?”   “学生是乙卯科的生员。”闻四嘉报了自己的秀才身份。   “哦!”长春候的态度更好了一些:“起来,起来,当年虽然主持过府试,但是并没有见到所有考生。”   长春候摸着胡子,让人上茶:“坐,坐下说。”   闻四嘉谢了座后,这才在椅子上坐下,只是恭敬地坐了半张椅子,态度恭谨。   “你这次前来,是有什么事情吗?”长春候在喝了一口茶之后,才开口问闻四嘉。   “学生此次前来,是有事情跟您说,您知道,二房的孙少爷,在哪儿吗?”闻四嘉也喝了一口茶,之后才谈正事。   “浩浩?”长春候一愣:“浩浩不是出去玩了吗?”   大过年的,孩子当然要乐一乐,长春候夫人最会惯着唯一的孙子,那是要星星都不给月亮的,一年到头,长春候夫人的体己银子,半数都花在了孙子的身上。   为了这个孙子,那是什么都舍得。   也幸好,长春候夫人嫁妆丰厚,养得起这样的孙子。   “您可以请人去问一问二爷,孙少爷去哪儿玩了?”闻四嘉胸有成竹的道:“还有,跟着孙少爷的人,回来了没?”   他可是记得,跟着慕容浩一起的,还有他的常随小厮们,不过他们都被关了起来,关去了哪儿……他就不知道了。   不过他猜测,五城兵马司那里的可能性最大。   “来人!”果然,长春候严肃了很多,他这么一喊,立刻就有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站了出来   :“侯爷。”   “去把二爷给本侯爷叫过来。”长春候没有直接派人去查,而是叫了自己的二儿子过来。 第三百五十章 施压的来了   不一会儿,一个中年男人就快步的走了过来,这位就是长春侯府的二爷,慕容浩的亲生父亲:“父亲,您找孩儿?”   “我问你,浩浩呢?”长春候直接就问上了。   “浩浩?”慕容二爷一愣:“他出去玩了呀?”   “那他人在哪儿?”长春候道:“我要见他!”   “儿子这就去找他回来。”慕容二爷赶紧行了一礼,就跑出去了。   闻四嘉劳神在在,长春候难得给他面子,请他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俩人在餐桌上说文嚼字,倒是其乐融融。   闻四嘉以为自己入了长春候的青眼,心里高兴得很,觉得自己做的这个选择,再正确不过了。   不由得喝了点酒,还喝的有点高。   而慕容二爷却急疯了一样,因为派出去的人,找了一圈又一圈,大少爷常去的地方,他们都去过了,不经常去的地方,也找过了,还有跟随大少爷的人的家里也去人问过了,说好几天都没回来了,也都以为是跟着大少爷出门去玩耍了。   平日里也发生过这种事情,跟着大少爷出门,一玩儿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或是宿在了某个青楼楚馆里,软玉温香的,是个男人都不爱出来。   甚至有一次,一群人在一个暗娼门子的家里住了一个多月,花了上千两的银子,才从人家那里走出来。   这种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大家司空见惯,并没有觉得不妥。   可是上门来问了,那就不一样了。   长春侯府第三代就这么一位男丁,全府的人都指着他过日子呢。   慕容二爷急坏了,不顾仪容的就跑了回来:“父亲,可能出事了,浩浩他……他好像……   ?,,   长春侯看向了闻四嘉。   闻四嘉笑了:“您的宝贝孙子慕容浩,如今关在刑部大牢。”   “他怎么会在那里?”长春侯皱眉,慕容二爷急的眼睛都红了。   他也指着这个儿子过日子呢,不然等老爹一去世,大哥继承了侯府,还有他什么事儿?   而长春侯一直摇摆不定,世子无大错,就没有儿子。   可是有世子在一日,长春侯府就没别人什么事……。   “这个就要问您家的大少爷了。”因为闻四嘉也不是很知道为什么。   当初丁田把人送来,就走了,而慕容浩根本不爱跟闻四嘉这样的人说话,要是换个花魁娘子还行。   而且闻四嘉巴结人巴结的太明显,慕容浩从小就受人巴结,看够了这样的嘴脸,他早就免疫了。   加上他这事儿吧,其实也有些不地道,他不敢说出口,本来这门亲事就是他们家硬赖上去的,看着就像是随时都要被退亲一样,要是给了这么一个理由……对方肯定咽不下这口气,就算是有把柄也没用。   长春候想了一下:“你亲自走一趟,去问一问,是什么罪名被关进去的?怎么也没人回来报个信?”   “是,父亲!”慕容二爷一拱手,脚下生风的往外跑。   倒是闻四嘉,也跟着站了起来:“小的陪着二爷走一趟吧,小的地头熟,或许能帮上忙。   ”   “你能来告诉一声,已经很不错了。”长春候点头:“你放心,这个人情,算是长春侯府欠你一次,好好办事。”   “多谢侯爷,小的告辞,告辞!”闻四嘉要的就是这句话。   在他看来,长春侯府要富贵有富贵,要爵位有爵位,家里更有一位安嫔娘娘在后宫得宠,生下龙子是早晚的事情,将来就算龙子不能登基称帝,起码一个亲王的头衔也少不了。   到时候,长春侯就是亲王的外祖父,安嫔娘娘的娘家,皇子的外家,多荣耀的地位啊!   办点什么事情办不成?   看看今天那些来拜访的人,一个个送礼送的那么多,为的不就是攀亲带故么。   乐呵呵的跟踩着风火轮似的去追慕容二爷了。   而长春侯则是在屋里坐了半天,一个妖艳的少妇,扭动着水蛇腰走了出来:“侯爷,今天在奴家这里歇息吗?”   “滚!”长春侯暴怒而起,对着那美艳少妇就是一顿揍。   揍的那少妇唉唉求饶,嚎哭的跟杀猪一样刺耳又难听。   再说慕容二爷,在闻四嘉的带领下,直扑刑部大牢,可惜的是,今天已经下了钥,刑部大牢在日落之后,就要关门上锁,不放任何人进出,这是丁田的新规定,而且今日宁王殿下来了,闻四嘉是因为下差早,他交接过后就急匆匆的走了,还不知道这件事情。   宁王殿下又是新上任的刑部尚书之一,另一位刑部尚书还很感激他,因为他一来,这位刑部尚书的工作就有人分担了,哪怕王佐只分担他一小部分的工作,他都高兴。   “这是怎么回事?”进不去的慕容二爷,在门口急的团团转。   “二爷,二爷!”闻四嘉也有些醒酒了,他是一高兴,就忘了这个新规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也进不去,不如等明天早上?一大早的正好,那个丁司狱也来上差,还能直接堵人!指不定可以将大少爷直接放出来呢?”   闻四嘉只好忽悠一下慕容二爷。   “这样可以吗?”慕容二爷也不太知道这大牢里的规矩。   平日里都是吃吃喝喝,睡睡美人的他,对于公事一点都不精通。   “当然可以!”闻四嘉心里鄙视慕容二爷,只是投了个好胎而已,脸上却不显露出来:“等明天一大早,好不好?”   “好吧!”慕容二爷一抹脸:“找个地方,就在这附近住一夜。”   丁田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人堵门,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来上差了,不仅自己来了,还带了董家姐妹那群老女人来。   丁田跟他一起过来的,拉着七个老女人的车子,直接从侧门进了里头,没人知道车里头是什么人,只知道车子是王大福亲自驾驶进去的。   被单独安排在一处空院子里,暂时待在那里。   而丁田下了马车之后,就看到闻四嘉带着一个中年男人,以及他身后的十好几个人冲了过来:“丁司狱!丁司狱!”   丁田笑了:“闻牢头儿,你这是干什么?太想本官了吗?”   闻四嘉笑的特别开心的给他介绍:“不是,小的没有想您,只是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长春侯府的二爷。”   “长春侯府的……二爷?”丁田看了看慕容二爷:“什么官职?几品?管什么的?”   慕容二爷正等着丁田“纳头便拜”呢,结果被人给呛呛了一句。   “长春侯是我的父亲,我听说我儿子被你关在了这里?”慕容二爷也不客气:“我要见我儿子。”   “见犯人要在初一十五这两个探监日来见!”丁田也不跟他客气:“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   “不行!我必须要见到我儿子!”慕容二爷大声的道:“我要见我儿子!”   儿子是他的命根子,他要是见不到,回去连觉都睡不着。   “那就无能为力了。”丁田往大门里走,甩都不甩他一下。   “你站住,你……。”慕容二爷上前,想拉住丁田的衣袖,可是丁田身后有护卫在啊。   鲁岩跟于飞他们刀都出鞘了:“后退!”   而大门口站岗的狱卒们更是往前走了几步,也同样是刀剑出鞘:“后退!后退!”   牢房可是重地,尤其是刑部大牢的牢房。   慕容二爷还想往前凑,无奈刀尖儿都快要戳到他了,又有几个常随过来,将他往后拉,不得已,他只好后退几步,但是他没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见到我儿子!”   “随便!”丁田摆了摆手,头都没回的就进去了。   同时心里感叹了一句,王佐果然料事如神,今天早上走的时候,王佐就说了,长春侯府必定会来人,不过也说了,让他放心,有压力,他顶着。   丁田进了办公区,首先就没事人一样的处理公务,刚开笔,很多公事都羁押了,他快速的处理公务,中午吃过了饭,又去各处巡查了一番,有点小瑕疵,例如柴房的柴垛间距不够,他   指着柴垛训海宁:“这要是发生火灾,就一烧一大片,你要是间距大一些,火就算是烧起来了,也只是烧一垛柴而已。”   海宁哭丧着脸:“属下知道了。”   平日里这柴火垛,其实也按照丁大人说的那样办了,这不是过年了吗?柴垛多堆了几个,为了腾地方,这就没注意间距。   等逛了一圈儿之后,又到了用晚饭的时间,丁田这才想起来,去看了看慕容浩。   好么,慕容浩自己一个牢房了,也没了那些待遇,人倒是老实了。   不过,丁田问狱卒:“他用饭了吗?”   “回大人的话,他昨天没吃,今天早上也没吃,不过中午的时候,吃了。”狱卒非常尽职尽责:“大概是饿的没办法了吧?昨天还嚷嚷着,说这饭菜他们家下人都不吃的东西,今天就没再吭声了。”   丁田满意的点点头:“让他嚷嚷,嚷嚷的口干舌燥,肚子里没了食儿,他就吃得下饭了。   ”   “大人,这位公子可没什么骨气。”狱卒不太懂了:“再说您饿着他干什么?”   连犯人们分的点心都没有他的份。   “饿了甜如蜜,饱了蜜不甜。”丁田嗤之以鼻:“让他好好的过几天牢狱生活。”   “可是,大人……。”狱卒又委屈的道:“他还嚷嚷着要姑娘……。”   一个大男人,在牢房里憋得慌,这一天淫词浪语的说个没完,狱卒很想让他闭嘴。   “你放心吧,今天晚上,我就让他好好的见一见‘姑娘们’……。”丁田阴险的笑了一下   狱卒猛地打了个哆嗦。   晚上,慕容浩正在无聊的哼唧艳曲儿,门被打开了,送饭来的狱卒将饭菜摆放好就出去了   慕容浩看着饭菜,没什么胃口,但是他知道,不吃这些东西,一会儿来人收走了,他就没得吃了。   气急败坏的勉强吃了两口,一边吃一边骂:“等少爷我出去了,非得把你们一个个的都弄死!”   这话说的非常狠。   东西吃了一半,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就丢下筷子,擦了擦嘴巴,继续躺在坑上摸肚皮,很想念某某花魁,某某暗门子里的姑娘。   狱卒默不作声的打开门,又将餐具收走,关上门,整个过程,都不跟他说一句话。   倒是慕容浩,一骨碌爬起来,对着门外的狱卒嗷嗷叫:“我说,给少爷我送几个姑娘过来泄泻火!”   狱卒充耳不闻,慕容浩叫唤了好几句,也没人跟他说一句话……可是在他消停了之后,想要眯一觉,顺便做个美丽的春梦的时候,他牢房的门,被打开了……。 第三百五十一章 各方的小动作   当天晚上,丁田没有回去,他在办公区域里住的,同时,长春侯府已经得到了消息。   人,的确是被关在刑部大牢。   经过一天的打探,他们终于弄明白了来龙去脉。   同时,长春候赶紧去了一趟宁王府,但是没见到宁王殿下,因为宁王殿下被召入宫中,御前奏对去了。   于是,他只好去拜访宁王太妃,他的妹妹。   丁田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他在牢房里,一待就是两天一夜,第二天就有人来了。   来的是长春侯府的世子,慕容家的老大,长春侯的嫡长子,慕容烨。   慕容烨看起来四十来岁,不过保养得好,年轻,又有气度,说话也非常的有意思:“皆因小侄不懂事,又爱慕他未婚妻的很,这才有些急躁了,的确是需要教训一番,但也并非什么重   罪。”   想用春秋笔法遮掩慕容浩的过错,又用他跟姚二小姐的关系做文章。   说来也是,这种事情,男人叫风流,女人就是不守妇道。   闹出来,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这也是为什么镇国公府一点都不管此事的理由,因为管不管,都是一件让他们恶心的事情   就像是懒蛤蟆趴在了脚面上,不皎人,恶心人啊。   “重罪不重罪,本官不知道。”丁田端起了官架子,他是有这个权利的,因为对方虽然是长春侯的嫡长子,可“世子”只是大家的一个尊称,没有品级的,除非是亲王、郡王的儿子,有朝廷册封的世子头衔,有品级,世子的妻子,也会被册封为世子妃。   而侯府的世子,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已,根本没品没级。   丁田却是有正儿八经官职和品级,以及爵位的人。   比起慕容烨这个只是白身的未来长春侯、或者是长春伯来说,他可要理直气壮的多:“本官只知道,此人送来的时候,是按照重刑犯处理的,要关在重刑犯囚室,按照牢房里的规定,每个月只有初一十五才可以探视,其他时间,一概不接待。”   “连我都不行吗?我是他的亲伯父。”慕容烨有些焦躁。   他生了七个女儿,三弟也生了三个女儿,就二弟有这么一个儿子。   虽然平日里嘴上不说,可心里终究是看重这个侄子的,万一真时运不济,这个侄子可是传宗接代的唯一指望了。   “不可以。”丁田油盐不进,就是不让他们探视。   而且现在还没正式结束这个正月里的假期,就连闻四嘉,也被隔在了大门之外。   闻四嘉大概也知道自己办的事情不地道,所以没强硬的要求进去,要求了也没用。   他一个牢头儿,算是个合同工,丁田这样的才是正式编制内的,根本不是一个级别上的人   所以,长春侯府算是无功而返。   不过长春候夫人送来了长春候的名帖,大致意思是要牢房里的人照顾一下慕容家的唯一独苗,如果慕容浩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们长春侯府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一听这就是后宅女眷们的口吻,好像外头都跟内宅一样,她们的话没人敢违背似的,丁田当着来送名帖的一个趾高气昂的老嬷嬷的面,将名帖直接丢进了垃圾桶。   那老嬷嬷气的手都哆嗦了:“你敢……你竟敢……你……。”   “你算个什么东西?”丁田板着脸,比老嬷嬷更加嚣张:“敢命令本官做事?”   老嬷嬷气得直翻白眼儿,被当差的狱卒,轰了出去。   长春侯府知道了这件事情,长春候夫人叫嚣着要给那个小官一个厉害瞧瞧,可是长春候却沉默了。   长春候夫人等了半天不见长春候有所表示,非常的不高兴:“侯爷,您说句话啊!”   “谁让你动用了我的名帖?”谁知道长春候却开口质问长春候夫人。   “这……我还不是为了大孙子……浩浩都进去几天了?我们家才得到消息,那牢房里是什么好地方吗?”长春候夫人并非深宅大院里不谙世事的妇孺,作为一品侯夫人,她的眼光并不短浅:“在里头吃不好,睡不饱,更没人伺候,我们浩浩自从出生起,身边就没断了伺候的人   ,哪怕是在外头胡闹,也有人陪着,现在人见不到,我这担心的整宿整宿的睡不着……。”   说起这个大孙子,长春候夫人真是疼到了心眼里。   “头发长,见识短!”长春候却生气了:“你不应该动用我的名帖去办事,如果我不出面   ,凡事都有可商量的余地,你一动用我的名帖,这不是给镇国公府好借口,退亲吗?”   “可是……我担心浩浩……镇国公府的那个丫头有什么好的?非要她做浩浩的媳妇儿?就算长的美若天仙也没用!”长春候夫人最初就是反对这门亲事:“听说她还舞刀弄枪的,哪像个大家闺秀。”   “再不像大家闺秀,那也是镇国公府的姑娘,配浩浩,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长春候对自己的大孙子是个什么德行,太知道了。   这孩子被惯坏了,家里人,包括他自己,都舍不得他吃苦,结果这孩子就成了这个样子,坏事做尽不说,还好色如命。   要不是家里人看的严,恐怕现在庶子庶女都有了。   “以后我的宝贝浩浩就要娶一个河东狮回来……。”长春候夫人对此颇有微词。   “还不一定能不能娶得回来,他要是再这么作下去,再大的把柄,镇国公府也不会忍下去了。”长春候头疼欲裂:“唉!”   最后,深深的叹息,叹息他们慕容家的未来,也叹息长春侯府后继无人^   果然,长春侯府的威胁,在刑部大牢那里根本没用!   而镇国公府姚家,也派人来了,说亲事要无限期延后,至于慕容浩的惩罚……他们家已经报官了,此事归刑部管辖。   可是随后长春侯府就知道了,宁王殿下在刑部,担任了刑部尚书。   刑部如今两位尚书,一位是以前的那位,另一位就是宁王,他一来,就连整个刑部都绷紧了皮,生怕惹到这位煞星。   而丁田这边更有意思,除却长春侯府的威胁之外,还有上头的人给的“压力”。   对方给丁田送了一千两银子,谓之“三节两寿”的孝敬银子。   小白的丁田不明白这是个什么意思?   还是王奎给他跟金不换指点了一下:“所谓的三节两寿啊,其实最早说的是古时候对于塾师的习俗,逢端午节、中秋节、年节及孔子诞辰,塾师生日,均各加送束脩一月,称为三节两   寿。”   俩人还是不明所以。   但是王奎干脆就明着告诉他们俩:“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就是一个送礼的名目!官场中人,主要的财政来源,就是三节两寿、冰敬炭敬。”   这让丁田想起了自己在牛角县的时候,貌似逢年过节,都要给上司送礼,虽然不多,但是好歹也要有个表示的意思。   结果他到了京城,过年竟然忙的忘了给上司打点。   偏偏上司竟然反过来给他送礼,这事儿闹的……他好心虚。   王奎看出丁田的不安,不由得笑了:“大人不用如此忐忑不安,您现在在京中可是红人,   救驾的功臣,说句大不敬的话,您只要不造反,自可安享荣华富贵,他们以前不搭理您,是还没把握好尺度,如今您既然敢跟长春侯府对着干,上头的几位老大人,难道比长春候更厉害么?,,   丁田明白了,这帮官场老油条们,这是看到了他的潜力巨大,背景强硬,而且他过年的时候,并没有卑躬屈膝的去给上头人拍马屁送礼物,以至于他们觉得他这是有恃无恐。   而他们那帮人,反倒是官位越高,胆子越小了,生怕自己的那点烂事情被他这个人掀出来,所以先给他示好,不仅在年前给了炭敬,年后更是将去年的三节两寿的钱给他补上了。   而且不止给钱,还给了礼物。   话说古代人其实只过整寿的,并不是每年都过生日。   因为古代人迷信啊,觉得每次过寿,阎王爷那里就记上一笔,这不是上赶着找死么?   所以他们只过整寿,而且从三十岁开始过整寿,才有了“三十而立”的话。   在现代,过了三十岁才结婚的比比皆是,但是在古代,过了三十岁,估计就能当祖父了。   过个寿辰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年岁也大了。   不过丁田才二十一岁,王佐也才二十六岁,俩人都不到做寿的时候,在一起二年多,根本没给对方过生日,因为一旦过生日,就会被阎王爷记上一笔,古代人很讲究这个的。   偏偏官员们非要以这个理由给上头公然送礼……这也是没谁了。   到底是恨上头不死啊,还是想让上头快点去死一死?   “那我……收下?”丁田不确定的问王奎。   “收下吧,不要白不要。”王奎倒是洒脱的很:“您只要守住本心,他们求您办事的时候,您可千万衡量好……别犯错误,就行了。”   他的意思丁田听懂了,礼物照收不误,但是办事的时候,自然是以自己为主,他们要是求他办事的话,如果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照顾一二就行了,可要是违法犯忌的事情,那就不好意思了。   谁给啥他都收下,给钱要,给东西也收,来说情的人……一概不见。   搞得外头的人,摸不着头脑。   倒是因为王佐的存在,犹如一根定海神针般,一切牛鬼蛇神都不敢冒头,表面上风平浪静,暗地里不知道有几方势力在试探性的角力了一番。   可是在牢里的慕容浩,却不知道外头因为他,已经快要乱成一锅粥了。   他在牢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每天吃的就不用说了,每日只有两壶白开水给他喝,酒是一滴都没有的,可是他要求的“姑娘”倒是有七个之多……一个摇曳生姿的身影,晃晃悠悠的过来,身上除却一袭轻纱,就啥都没有了。   偏偏,在走近了慕容浩之后,一把扯去了身上的轻纱,露出鸡皮一样的褶皱皮肤!   “慕容少爷,您看奴家今日的装扮好看吗?”血红的嘴唇,长满了皱纹的老脸,下垂的胸部,以及干枯的皮肤……慕容浩看着眼前的“女人”,顿时“哇”的一声,晚上吃进去的那点饭菜,全都吐出来了。   女人们一点都不嫌弃的伺候他漱口,洗脸,清理牢房,只是在出门的时候,她们都会换上衣服,进来之后,屏风一放下,就脱衣服……要保证,慕容少爷睁开眼睛,就能看到她们“美丽的”身体。   这是丁大人想出来的主意,嗯,惩罚好色之徒的主意。 第三百五十二章 告诉你个偏方   也不知道外面的情况是什么样的,王佐在三天之后,才来找丁田:“可以将慕容浩放出去   了。”   “没问题!”丁田非常痛快:“叫人来接他?还是这么放人出去?”   “他们家人在外头等着呢。”王佐一副占尽便宜的架势。   丁田就叫人将慕容浩放了出去。   慕容浩出去的时候,倒是挺不错的,穿着华服,走路也虎虎生风,恨不得肋生双翅飞快的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   一出门,他就见到了慕容老管家,以及他乘坐习惯了的红木举架、乌色油布马车,以及两个从小就照顾他的健仆。   “大少爷!”慕容老管家见到慕容浩,眼睛都红了。   因为慕容浩是长春侯府的第三代,没有官职,更没世袭,所以全家上下都喊他做“大少爷”,而慕容烨他们则是“大爷”、“二爷”的那么顺着排名称呼。   这么喊慕容浩,还表示孙辈里,慕容浩是第一个少爷。   再多的“小姐”,也比不上这么一位“少爷”……。   “快走,快走!”慕容浩脚下生风:“快,赶车!”   都不用人扶着,更不用踩着谁谁谁的背脊上马车,他自己就跳上去了。   活蹦乱跳的架势,很明显,在牢里没怎么样,不过慕容老管家还是命令大家快点回去:“这地方老背悔了,回去给大少爷用柚子叶洗洗,去去晦气……。”   嘀嘀咕咕的,带着人回到了长春侯府。   整个长春侯府都惊动了。   慕容家的千金小姐不少,全都在二门那里等着慕容浩,这个全家唯一的男丁,是所有人的指望。   结果慕容浩下了马车,在前头还好,都是些大老爷们儿,他尚且活蹦乱跳的架势,可是到了二门那里,见到了一群的莺莺燕燕:长春候夫人、大房太太、二房太太、三房太太、大房的三四五六小姐们、二房的……。   总之,一大群已婚的贵妇人、一大群待字闺中的小姐们……还有他们各自的大丫鬟、小丫鬟、仆妇、婆子……几乎是上百号女人站在那里。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以前看着很顺眼的莺莺燕燕们,现在慕容浩看到她们,脑海里却浮现的是那些老女人们干瘪的身材,下垂的胸部,沟壑纵横的老脸,腻人的脂粉味儿……胃部一阵翻涌,“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王佐在刑部的工作,主要就是监察,或者是检查。   一些陈年旧案,他都督促大家办理,还有就是牢房这里,正式划归到他的名下,他成了丁田的……直属上司。   而且为了满足丁田的探案情怀,他特意给丁田加了一个刑部郎中的职位,金不换也加了一个刑部员外郎的职位。   俩人也算是平步青云,官升三级了。   丁田将工作慢慢的捋顺,步入正轨。   同时,二月二到了,吃猪头肉的日子。   这一天,丁田下差的早了些,因为要回家跟王佐一起吃猪头焖子。   而且这个日子,也算是出了正月后,最后一个庆祝放松的日子了。   过了二月二,新年就算是彻底的过去了,大家该开始正常的生活了,再也没有借口放松和   偷懒。   丁田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家里的东西已经在减少,这都是慢吞吞的往新宅邸运送的结果   除却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其他的大件都会一点一点的往那边倒腾。   而他回来的时候,王富贵看他的眼神透着古怪。   “富贵哥,你干啥这样看着我?”丁田被看的有些莫名其妙。   “没啥,没啥!”王富贵神神道道的走开了。   丁田摸了摸头,进屋里去看到王佐,就一边换外套一边问他:“富贵哥干啥那眼神看着我   啊?”   然后他就发现,王佐也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看的丁田更莫名其妙了,换好了衣服他就上了坑:“发生了啥事?”   这主仆俩人的眼神都怪怪的呢?   “今天,我听到了一个消息。”王佐开口了。   “什么消息啊?”丁田直觉,这个消息八成跟自己有关系。   “长春侯府在到处延请名医,给慕容浩看病。”王佐眼神稀奇的看着丁田:“你是怎么办到的?”   “我怎么了?”丁田眨了眨眼睛。   “听说慕容浩,在你这里走的时候,那是活蹦乱跳,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回家里去,可到了家,却呕吐不止……听说都口吐白沫了!”王佐难得的幸灾乐祸的架势:“在你这里走的时候,还好好的,回到家里就这样了,长春侯府想赖上你都没证据!”   丁田尴尬一笑:“呵呵!”   跟他在一起这么久了,王佐知道“呵呵”两个字的意思,顿时更感兴趣了:“你知道原因   ?,,   丁田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知道!”   王佐疑狐的看了他,没再追问,反而是说起了晚饭的事情,今天吃猪头焖子,不过丁田更想啃猪头。   最后还是王佐妥协了一下,他让人烤了一头乳猪,乳猪小,猪头更小。   端上来的时候,丁田眼睛都亮了。   吃饭的时候更逗,丁田直接上手,抱起了那头烤乳猪:“来,咱哥俩儿先亲一个!”   说着就咬了一口猪拱嘴……。   王佐当时正在喝汤,一下子就喷了出来!   过了二月二,日子还得继续过,刑部大牢也陆续开始接手一些押送进京的犯人们,男的都送到这边来,女的都送去狱神庙那里。   丁田在整顿好了这边的男牢房,又去整顿狱神庙那头的女牢房,他的经验丰富,很快就整顿好了。   而他带回来的那些老女人们,则是在他新宅邸那头的佛堂里生活,每日念念佛经,打扫一番佛堂。   佛堂的院子够大,她们还打算开春之后,开辟点地方,种点花花草草什么的,丁田也就随她们去了,都是可怜人。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王佐发现慕容浩竟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跟大家闺秀学习了,十分好奇啊!   而且长春侯府不止延请天下名医,连御医都请过去看了好几次。   却都……没什么效果,这才不到半个月,据说慕容浩就瘦了一大圈。   这一日,丁田家来了客人。   是他的二师侄郑明。   他是来给丁田送信的,写信的是他的老师兄郑御医。   “师兄在北边,身体可好?”丁田对他的老师兄很尊重,有点忘年交的意思。   “家父很好,并且想要退下来,安享晚年了。”郑明很是开心的道:“家父一辈子醉心医学,如今终于是要休息了。”   那么大岁数了,在军中当军医,家里人要说不惦念,那是不可能的,只是老爷子脾气倔啊,现在好不容易想开了,兄弟几人都非常高兴。   丁田打开信件看了看,里头是给他报喜的,说防冻裂的软膏研究出来了,因为没有凡士林膏这种东西,他们用的是羊油,配上杏仁儿去味道,加上一点石蜡等等……反正配方不是很复杂,但是丁田完全看不懂,因为他不是专业的么。   倒是得到的成品效果不错,日后边军再也不用受冻疮之苦。   而他也功成身退……回到郑家村养老了。   大概丁田升官晋爵的消息还没有传回去,老师兄还不知道,在信里殷切叮嘱他,在京中贵人多,千万要好好做人,认真做事。   看过了信,丁田心里暖呼呼的,知道老师兄是关心自己。   倒是跟郑明聊了聊天,郑明提起了长春侯府那位大少爷的症状:“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直呕吐,吃不下东西,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脸色蜡黄。”   丁田尴尬的笑了笑。   郑明立刻就察觉出不对了:“小师叔?”   丁田干咳一声:“那个,告诉你一个偏方……。”   郑明一脸的不理解:“偏方?”   做他们这一行的,是有偏方,不过,作为一名太医,他还是最相信正统的方子,偏方虽然也能治大病,可那是千万分之一的几率,到底是不够把握。   “对,偏方……。”丁田跟他嘀嘀咕咕了好久,郑明不太敢相信的道:“这能行吗?”“放心,保证能行!”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虽然年岁比他大,胡子一大把,可谁让他是   晚辈呢:“记得多要点诊费,一家子人在京中过生活不容易,有这种外快,就该狮子大开口。   ”   郑明哭笑不得:“有效果才能狮子大开口,没效果会被人家赶出来的……。”   小师叔看起来就不太靠谱的样子,他真不太敢尝试这个“偏方”。   “你放心吧,过几日他们家要是再没办法,你就用这个偏方。”丁田不会强迫他去用,但是在他们没有办法之后,他们就会考虑这个偏方了。   郑明记下了这个偏方,但是没跟旁人说,在这里用了一顿饭,就回去了。   丁田则是让马六拉着一车礼物,带着一千两银票,跟着一个去北边的商队一同上路,回东北老家,去郑家村看看老师兄,他给老师兄带了一封银票过去,是想着老师兄家里也不富裕,这钱是他得到的赏钱,干干净净的给老师兄用,买点土地当个地主也挺好。   另外就是让马六回丁家村也看看,将他在京里的情况说一说,让家里人放心,日后送信的话,得往内城的奉国将军府送了。   剩下五百两,让马六交给丁二叔他们,看看在村里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这就算是他出的一份钱了。   等这样忙活完了,丁田又正常上差,只是这劳动改造教育方面,实施的比较困难。   “困难?”王佐正好来跟他商量事情,听了这个话题,就问了他:“你说说看,哪里有困   难。”   “第一,这牢房是在内城,这地方一般人进不来,平民百姓就算是卖菜,都进不来内城摆摊。”丁田挠头说了他的困难:“第二就是这是牢房,东西都要经过犯人们的手,而京中不缺乏贵人……。”   一般的贵人们都有些忌讳,更多的高门大户更是讲究,谁会用犯人们摸过的东西?   “那我们自己做呢?”王佐摸了摸下巴:“做的普通一些,给普通人用的东西。”   丁田想了想:“那我开个店?就在外城区那边开,不在内城,也不在靠近内城的地方,外城靠近城门那边吧?”   “我开。”王佐却道:“你开不合适,我开……嗯,我找人合伙开店。”   “还要合伙?”丁田瞪大了眼睛:“你要弄个多大的买卖啊?”   “不大!”王佐一呲牙,露出一嘴白灿灿的牙齿:“我也想好了,要让他们干什么了。”丁田更感兴趣了:“你这么快就想好了?” 第三百五十三章 慕容浩的女人劫   “暂时不告诉你,等着好消息吧!”王佐抬腿就走人了,这是去忙活正事了。   丁田耸了耸肩膀:“好吧!”   稍后几天,丁田终于知道王佐要干什么了。   他在东南西北各自的主要城门口那里,分别买下了一个很大的饭店,饭店经过粗糙的改造后,成了烤串店!   “他们穿十个烤串,一文钱!”这是王佐开出来的价码。   “不,五个烤串一文钱。”丁田跟他讨价还价:“穿烤串容易伤到手。”   “那帮人皮糙肉厚的不怕。”王佐道:“我开的价格够公道了。”   “可是我们还要劈竹子做竹签子……。”丁田坚持要加价:“五十个竹签子,一文的加工   费。”   俩人其实就是在讨论该给犯人们赚多少钱合适。   太多了,那不行!   犯人就该有犯人的样子。   太少了,也不行。   一旦被人知道了,就该说他们剥削犯人的劳动力。   丁田在这一点上很在意。   最后俩人讨价还价的结果,是一个犯人穿五个蔬菜烤串,一文钱;肉串不用他们,怕他们忍不住吃生肉。   别不信,这牢里不缺彪悍的犯人。   竹签子也要他们加工,一把竹签子一百根,三文钱的加工费。   至于清洗蔬菜这个环节,丁田给他男人王佐免了费用:“日后就算有人看中了这个活儿,想抢过去,你也有借口,我们这边加工蔬菜只论串儿来,清洗和切块都是免费的!”   反正他这边人工等于白给,谁都没有他们的优势。   “成交!”王佐同意了。   丁田马上就写了合同,他有过经验啊!   以前在监狱里,看到过监狱长跟不同的工厂签订一些外包合同,监狱为此还有专门的律师看合同,合适了才签,不合适就要跟他们再谈。   王佐看到他这样的操作,还有些稀奇:“没想到你竟然做的这么仔细。”   以前虽然知道丁田是如何管理监牢的,但是终究不是事事都看在眼里,现在接手了这一摊,王佐才发现,这也不是个好管理的地方。   光是每日的消耗,以及进进出出的那些犯人们,就够忙活的了。   更要保证他们的卫生状况,吃穿用度,果然是干一行,精一行。   “这是为了保证以后不会出现麻烦事。”丁田道:“万一以后出现什么问题,一切以合同   为主。”   例如竹签子的粗细,这玩意儿手工制作,可不比机器,能批的一样粗细,多少都有些差距   还有,就是食材的问题,食材这个东西,可多可少,可以穿一百串出来,也有可能穿出来一百二十串,或者是八十串,这都不确定。   王佐做生意没什么太多的经验,倒是丁田提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食材我们承包,你们只管收成品。”   就算是十斤蔬菜穿出来八十串,自负盈亏的也是丁田。   “那好吧!”王佐点头同意了。   他们俩就这个买卖谈了两天,才敲定细节,又跟几位幕僚商量了一番,最终定下了合约。然后就开始马不停蹄的开工了。   而长春侯府那边,却一片低迷的气氛,压抑的整个侯府的下人们都快要喘不上来气了。因为大少爷的病情,总不见好不说,好像是还又严重了点!   这天夜里,慕容浩居住的百香院,几处灯火明亮,但是这院子里的婢女们却心里不平静。因为慕容浩的好色无度,在他这院子里,光是伺候他的艳婢就有三十几个,加上二等丫鬟里的清秀佳人也有四十个之多,这院子里清一色的都是女孩子。   一等大丫鬟八个,慕容浩挨个睡了个遍,可以说,这八个人都是他的通房大丫鬟,慕容二太太答应过她们,只要好好的伺候少爷,等少奶奶进了门,抬举她们当姨娘。   侯府三代,富贵荣华,这些大丫鬟们有六个是家生子,两个是外头买来的死契,自然是一心一意的等着当上姨娘,日后也算是半个主子了。   只是两个死契的大丫鬟心里一直没底儿,这两个大丫鬟,一个长相艳丽,脾气火爆,颇为得宠的叫红芍药,另一个则是长相清丽,媚眼如丝,温婉和善,手段颇高,也十分得宠的叫白芙蓉。   这百香院里的丫鬟们都是以花为名。   按照慕容浩的解释,这美人如花,花如人。   要不是因为京城之中有一个青楼楚馆叫“百花楼”的,慕容浩都想管自己的院子叫百花院了。   白芙蓉平日里,每个月也能陪伴慕容浩两日,夜夜缠绵那么三五次。   可是自打去年腊月开始,订了亲的慕容浩,就不爱她们这群丫鬟了,先是在外面被一个暗娼门子的狐媚子给勾搭了半个月,后来又去什么楼子里捧了个清倌人,包了一个月,赶上过年又外出跟那群狐朋狗友们夜夜笙歌,后来就被抓进了牢房,又是一待十几天。   白芙蓉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在大少爷跟前露脸了。   作为一个卖了死契进府当丫鬟的女孩子而言,白芙蓉的心机手腕一点都不缺,要不然她也不会在一众丫鬟里脱颖而出,进入最受宠爱的大少爷的院子里伺候,还越过了小丫头子、三等丫鬟、二等丫鬟跟一等丫鬟四个等级,直接当了大丫鬟,领的月钱都是姨娘的份例。   只是她也明白,少爷这里不缺女人,不缺好看的女人,要想留住少爷的心,就要有温柔的手段,哪怕只在少爷的心里占据一小块地方,就足够受用终生的了。   而且少爷是长春侯府里唯一的男丁。   为侯府开枝散叶,全都指着少爷了。   所以白芙蓉对慕容浩那是真的温柔、温顺、温婉。   可同样的,因为一直生活在侯府的后院里,白芙蓉的见识就没那么多,虽然有些心机和手段,却也只是后宅女子的那一套。   于是,这天晚上,白芙蓉特意用各种办法,将其他七个大丫鬟都支走了,至于那些一等丫鬟,她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在慕容浩酣睡的时候,他的卧房里,点燃了一炉的“桃花香”,半梦半醒的时候,慕容浩果然喘起了粗气,白芙蓉趁机溜了进去,脱了衣服,钻进了被窝里……这是慕容浩最喜欢的小游戏,让漂亮的丫鬟们主动爬床什么的,在骂她们是“贱人”的同时,又非常喜欢她们年轻的胴体……。   可惜的是,白芙蓉在设计的时候,也被人反设计了。   同样是心里没底的红芍药,也做着同样的打算,不过在发现白芙蓉意图不轨之后,她就顺着白芙蓉的路走,只不过,在给白芙蓉的桃花香料里,加了点剂量,媚药的成分增加了,这桃花香,也就成了催情香。   红芍药甚至已经请动了二太太身边的一位资深的嬷嬷帮忙,代价是她积攒的百八十两银子,都给了那个贪财的老嬷嬷。   她是想着,扳倒白芙蓉,那么她就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何况那六个家生子人家都有家里人可以依靠,她只能自己打拼了。   结果慕容浩就是半夜来了兴致,而白芙蓉正好爬床,可是,慕容浩又不是傻子,像他这样的风月老手,就算是在梦里,有了感觉也会醒过来,加上他常年厮混在青楼楚馆里,这种手段太熟悉了。   而且因为常年闻惯了这种桃花香,他都养出了一点抵抗力,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一个美丽的,没穿衣服的熟悉面孔……但是他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牢房里,那同样没穿衣服的女人!   白芙蓉要伺候慕容浩,当然是经过一番打扮的,她知道自己不如红芍药那么艳丽多情,所以特意给自己用了通红的胭脂,红色的樱桃小口……慕容浩闻到了熟悉的胭脂水粉味儿,以及看到了红色的嘴巴……顿时“哇”的一声,趴在床上吐了个天昏地暗!   关键是这个时候,那香料起了作用,他明明恶心的要命,偏偏起了反应……白芙蓉正手足无措的时候,红芍药通过嬷嬷告了状,慕容二太太带着丫鬟婆子来看儿子,听到房间里动静不对,那嬷嬷立功心切,一脚踹开了门,一股冷风就吹了进去……慕容浩本来就吐的厉害,“嘭   ”的一声,吓得他顿时就泄了出去,冷风再一吹,得,顿时又晕死了过去。   长春侯府又乱成了一锅粥。   这次他们依然是十万火急的请来了郑明,郑太医,毕竟这位医术也不错,他们倒是想请太医院的院判来着,可惜,长春侯府没那么大脸面。   郑明跟另一位太医,已经是他们家能请来的最好的大夫了。   另一位太医先到的,号了脉之后,立刻就摇头了:“这是怎么闹腾的?怎么还差点脱了阳   ?身体虚弱就算了,怎么还能扯犊子呢?”   说的长春侯府的人一个个面红耳赤,慕容二太太恨不得将白芙蓉那贱人扒皮抽筋。   “太医,这要怎么办?”全家就这么一个独苗苗,可伤不得啊。   “这……老朽也只能开个方子,你们给他煎了吃,如果能醒过来,不再做糊涂事,还是能养回来的。”太医其实也没什么把握,京中谁家不知道,长春侯府的大少爷,是个色中饿鬼。   每年糟蹋的姑娘家,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   都病成这样了,还有那个闲情逸致的睡丫鬟?   不得不让这位年逾六旬的太医佩服慕容浩啊!   这位太医给开了药方,拿了上等封,徒弟背着药箱子,就离开了长春侯府,结果长春侯府的人将汤药喂给了慕容浩,都天亮了人都没醒。   没办法,又跑去请郑明,求爷爷告奶奶的请人来看看。   郑明到了的时候,看到慕容浩一脸惨白的躺在坑上,周围守着他的母亲,祖母以及几个婆子,其他的丫鬟都避了出去。   号了脉之后,郑明大吃一惊:“这是怎么搞的?”   脉条显示,此人肝阳上亢、虚火上升,而且沉脉湍急,表示在一个时辰之内,有过房事。   他是知道慕容浩的身体情况的,这都虚弱到一定程度了,怎么可能还要行房?这里又不是“刑房”……等等!   “这……唉,家门不幸啊!”慕容二太太将一切的错误都推给了大丫鬟白芙蓉,连带着红芍药都跟着吃了挂落。   郑明抿了抿嘴:“如此,须得用上独参汤,先吊住命再说吧!”   他这么一说,慕容二太太顿时哭天抢地,仿佛儿子已经离她而去一般,整个院落里的人都被哭的毛毛的……。   还是她身边的奶嬷嬷比较懂事,赶紧的安排人去取老参,又谢过了郑太医,给的也是上等的红封。   郑明想了想,还是提了一句:“在下这里有个偏方,不知道能不能行。” 第三百五十四章 我不是故意的   郑明的偏方,其实很简单,就是这院子里,再也不许进女眷,全都换成男的!   “为什么?”慕容二太太不满意了:“男人都粗手大脚的,哪儿能伺候好人?”   慕容浩的这个院子,是位于后宅跟前院之间的中轴线上的东边,要说全用小厮常随的,也可以。   不过为了更好地满足慕容浩的喜好,这院子里才用的都是丫鬟。   而且前头开着的门,一直都是上了锁的,有四个仆人常年轮班看守,不让丫头们往前头蹿   后面开着的侧门,倒是直通内院,也没人看着,反正内宅不是女人就是自家男人,倒是不用避讳什么。   平日里慕容浩也不爱去前头,前头是祖父的地盘,大伯父跟父亲以及三叔,对他都是说教,他不爱听。   而且大伯父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二太太,大少爷的病情,你也看到了,他睁开眼睛就是吐,闭上眼睛还能昏睡,可是再怎么进补,这吐出去得多,吃进去的少,人都瘦成了这样,再这么下去,恐怕寿数都将受到影响,不如清心寡欲一段时间,一来养一下身体,二来也吃点药,固本培元。”郑明这话说的都客气了,不然他就直说,再这么折腾下去,这么小的年纪就玩的这么狠,日后还想不想要孩子了?   而且长春侯府就这么一个独苗苗,他要是玩完了,整个慕容家指着谁去过日子?   慕容二太太听明白郑明太医的意思,同时,心里也终于害怕了!   她能在长春侯府第二代儿媳妇里,独占鳌头,就因为她的肚皮争气,生了一个带把的儿子   而且这个儿子血统纯正,长的最像他父亲。   慕容大太太对她都客气的很,慕容三太太更是围着她转,她在长春侯府里的地位,也就比长春候夫人这个婆婆低一头而已。   而且慕容大爷的院子里,有四个如夫人,八个小妾和十几个通房丫头。   慕容三爷的院子里,有两个如夫人,六个小妾和八个通房大丫头。   就这还不满足,听说在外头还养了一个从楼子里赎身出来的外室。   同样的,这个外室给慕容三爷生了个闺女……。   而慕容二爷的房里,只有七个通房大丫头,小妾全都被打发了,如夫人更是一个都没有。   慕容二太太生了两个姑娘,第三个就生了儿子。   如今,慕容二爷每个月起码有十天的时间是在她的房里过夜的,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勤加耕耘,想着再生一个儿子出来。   但是古代的孩子夭折率太高,即便是能再生儿子,她也不想大儿子有事情。   “好,好,听您的,听您的!”慕容二太太对儿子那是真心疼爱,哪怕儿子从小是养在长春候夫人跟前,也无法阻止母子之间天然的亲近。   何况这百香院,是慕容二太太一手布置管理的,飞快的安排了下去。   郑明的医术果然比前头的那个太医好上很多,而且郑明开的并非大补的药材,是温补的药材。   喂下去之后,一个时辰慕容浩就醒了。   只是,身边伺候的都是清一色的男人。   虽然都是小厮之类的年轻人,可终究不如丫鬟看着养眼,伺候的顺心。   见人醒了,郑明就拿了两个红封离开了长春侯府,在车上打开红封,里头竟然给的是五十两银子的银票。   两个红封就是一百两,好大的手笔啊。   一般人家给的荷包能装个十两八两的都是普通的了,高门大户给二十两三十两的有的是,可给五十两的少,不过这给的是上等封,五十两也该有了,只是给俩个的少见。   平日里就是给一个,这五十两银子,足够一家几口人,在京郊附近住的那种,过一年舒舒服服的日子了。   像是在东北那个靠近边境的偏僻地方,这五十两足够裹上三年了。   “小师叔这偏方,到底能不能管用啊?”郑明呲牙咧嘴。   他们三兄弟在京城居住,虽然各自有家,但是花销还是很大的,他们的俸禄不多,勉强够温饱,又有家训在,不可能在药材上缺斤少两,或者以次充好,所以只能赚点外快。   不过每次也就三五十两银子,这次却赚了一百两。   郑明摸着银票,也不知道小师叔给的偏方,效果如何。   效果如何?   效果当然好了。   只不过一开始的时候,慕容浩对女人没了兴趣,但是他这个人,男女不忌啊,他对男人感兴趣了。   小厮们也有想攀高枝儿的,但是慕容浩有心无力,身体不行,跟小厮混了还不到半天,就发现自己貌似有点立不起来了。   而且很快就被派来看守他的人,发现了他的心思,马上报告给了二太太,二太太一气之下,将所有年轻俊俏的小厮,都给换了个遍,改成了二十几岁的健仆,壮年的汉子,胡子邋遢的,看他还怎么下口!   慕容二太太这一手的确不错。   慕容浩面对着这样的“男色”果然心平气和了一些。   每日里按时吃饭吃药,可是他自己本身的情况,却不见好。   曾经,只是看到擦脂抹粉的漂亮丫鬟会恶心呕吐,可是白芙蓉下药事件过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定力变差了。   见到女人还是会恶心呕吐,可是跟小厮厮混不成功之后,他见到漂亮的男人也会泄出来……到了后来,他都不敢看年轻的男人,因为他发现,年轻的男人他也会泄……。   药吃得再多,也比不上这总是“一泄千里”的架势啊?   郑明两天之后又被请来,号了脉之后,更是诧异:“这……这怎么还?”   还是虚弱啊?   而且还是肾虚。   慕容家不想要这个儿子了是怎么着?   还是当他是种马一样的每天没日没夜的配种?   结果他大声的质问了慕容二爷,慕容二爷也傻眼了:“自从我太太接了儿子回来,这里就   全都换成了……大老爷们儿来伺候,那一个个长相都粗野的很,怎么可能?”   郑明太医就皱眉了:“那这是怎么回事?慕容大少爷,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事情没跟我说   ?人生三不备,一不能备父母,而不能备夫妻,三就是不能备着大夫,我跟你说,你要是不跟大夫坦白交代,这病,恐怕老夫就无能为力了。”   郑明的话,也让慕容浩害怕了。   这家伙就彻底的哭出了声,说了自己的身体变化,还说自己的身体变成这样,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以前他玩归玩,却知道分寸,自己唯一的优势就是个男丁,要是玩坏了,就完蛋了。   结果现在,他不玩……也坏了啊?   慕容二爷眼前一黑……他的儿子!   郑明这次让他们将所有人都撤了出去,派了十个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各个头发花白,又长的五大三粗的老年健仆。   负责照顾慕容浩。   慕容浩哭丧着脸,每天看到这些年老的仆人,他又想起了噩梦般的经历,结果又是一阵吐……后来这帮人就蒙头进出,平日里如非必要,绝对不会出现在大少爷的面前。   事情闹得这么大,长春候跟夫人最终,还是知道了大孙子的状态。   老两口差点都晕死过去。   全家就这么一个孙子,还成了这个样子,长春候夫人顿时让人将白芙蓉跟红芍药拖到小门那边处理掉,其余的丫鬟全部发卖出去。   另外,二太太头一次被罚了,每日去佛堂念经一个时辰。   大太太跟三太太管理好自己的院子,不许随便外出,为的是防止她们使坏。   全家都风声鹤唳起来,长春侯府更是发卖了一批下人,另外,又给郑明太医十张一百两的银票,整整一千两银子。   封口费!   郑明也是在京中混了一段日子了,知道这种事情,一般人家都不会让人宣扬出去。   长春侯府这样的更是如此。   所以他拿封口费拿的很痛快。   不过长春侯也不是傻子,他在详细的问过大孙子之后,自然知道,这原因的起始之处,还是在刑部大牢。   要不是那个叫丁田的不给长春侯府面子,至于将大孙子搞成这个样子么?   自家也有责任,让两个丫头片子给耍了,长春候一生气,连二太太身边的嬷嬷都遭殃了,全家都被发卖出府,连跟他们家结亲的下人也没能幸免遇难,全都卖出去,眼不见心不烦。   可就算是这样,长春候夫人还是难以舒心,派人去调查丁田,想要给大孙子出一口恶气。   丁田的出身在那里摆着,一个小县城的牢头儿的儿子,母亲早逝,母家舅舅就是个举人而已,还在北边的一个小县城里教书。   父亲这边更没有什么显赫的存在。   丁家村是他的族人聚集地,可那远在东北,边境那里,够都够不着的远地方。   但是长春侯府就是不敢下手!   “为什么?”   “他虽然官职只有芝麻大,但撑不住他后台坚强啊!以后定是会继续步步高升的,至于升到什么位置暂时还看不出来……肯得罪他的人不多……,何况他现在是救驾的功臣,皇上案头都有他的名字。”长春候自己都犯愁了:“你说,我能把他怎么样?”   就宁王殿下往那里一戳,他就有些犯怵。   “那我们家浩浩的仇,就不报了?”长春候夫人不依不饶:“这怎么可以!”   那是她的心肝肉啊。   “现在当务之急,是治好浩浩,而不是报仇!”长春候满脸的愤恨:“我们慕容家,就这么一棵独苗!”   三个儿子,他倒是有人给养老送终了,可是下一代呢?   慕容浩再不成器,那也是个孙子。   如今沦落到这个地步,长春候要说不生气,那是骗人的,但是再怎么样,也要保住这棵独苗。   长春侯府虽然禁了口,可是他们家的府邸也不是铁板一块,加上处置下人的时候太过狠厉,这消息就不经意间,被透露了出去。   王佐也是在关注长春侯府,听到这个事情之后,立刻就跟丁田说了。   丁田听的目瞪口呆:“我……我不是故意的啊!”   王佐更是好奇:“话说,你到底是怎么惩罚他的啊?能让他那样的色中饿鬼,见到女人就呕吐不止?”   丁田脸一红:“我……我就是……就是请董姑姑她们……。”   其实,就是请那些老女人们,没事的时候,就不穿衣服的在慕容浩眼前晃荡,让他一次看个够。   这是一种惩罚,不打你,不骂你,我恶心死你。   灵感来自丁田以前看过的一个杂志,上头有刊登一则新闻,据说是某个国家,偷窥狂太多了,而且屡教不改,最后那个国家的司法部门,想到了一个损主意,那就是抓住偷窥狂之后,请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们,露出他们年老的身体,给偷窥狂看个够,让他们在心理上产生厌恶情绪,日后就算再想偷窥,也会从心里反感……毕竟这个记忆,太深刻了。   这是丁田使用的一个小手段,他只是想惩罚慕容浩而已。 第三百五十五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他只是想惩罚慕容浩,没想过让他从此做个废人。   谁知道慕容浩在自己家,竟然也会被人算计,最后搞成了这个样子!   丁田一时之间,也有些后背发麻:“你说,长春侯府会不会报复我啊?”   “他们不敢。”王佐摸了摸下巴:“你倒是做了件好事。”   “啊?”丁田不明所以:“我做了件好事?”   “慕容浩那样的杂碎,早就该让他戒色了。”王佐伸手,拿了块糕点塞进了丁田的嘴里:   “吃吃看,是新研究出来的点心。”   丁田嘴巴鼓鼓的咀嚼了几口,本来想说什么来着?被打断了,他就忘了,倒是对点心很是惊奇:“是咸的!”   “嗯,咸的那种。”王佐又好奇的问他:“这就是你为什么,找的是那种老女人?”   “是啊!”丁田道:“一般的良家妇女,哪怕是七八十岁的老乞丐婆子,恐怕也不会脱了衣服给慕容浩看,我只能找从八大胡同里出来的老女人,她们……经历得多,比较好执行这个任务,其他的妇人,我可不敢动那个脑筋!”   王佐抿嘴一乐,想当初,知道他去八大胡同,他还酸了一下呢。   如今却是不值一提了,能让长春侯府的独苗恶心一把,也够值一回票价了。   长春侯府对于丁田的调查,不是没人知道,只是大家都无所谓,长春侯府在京中一众勋贵里,并不是什么举足轻重的存在。   宫中有个安嫔娘娘又如何?   还不是过年的时候,就被禁了足,连新年大宴上都没能露脸。   加上宁王太妃那些年的闹腾,长春侯府也没少被王佐狠狠地打压。   而王佐则是在这个时候,光明正大的登门拜访了他的舅舅,镇国公府的姚家。   大舅舅眼中的阴霾多了些,脸色也不太好,不过在见到王佐的时候,好歹也笑了笑。   就是有点笑不及眼底。   勉强的意思更多一些。   王佐却不在意,反而坐下之后,主动提及了二表妹的亲事。   他不提还好,一提起来,大舅舅连那点勉强的笑容都消失了:“你是来看你大舅舅的笑话   的?还是埋怨你大舅舅,要将你二表妹,嫁给那个纨绔子弟?”   知道大外甥跟长春侯府的恩怨,他也不想啊!   “我想,大舅舅应该去看看您那位未来的二女婿。”王佐一开口,就更是火上浇油了。   “你什么意思?跟大舅舅生分了?”姚安民的脸上已经浮起了怒气,他再怎么受到威胁,也不会跟外甥过不去。   这是他妹子唯一的骨血。   “大舅舅,你说哪儿的话?”王佐难得乐了一下,用一种幸灾乐祸的口吻,跟他大舅舅分享了长春侯府的笑话。   “真的?”果然,姚安民顿时就变了脸:“你可别骗你大舅舅,这可是你二表妹唯一退亲的机会。”   不然,真开了春,可就要商议婚事了。   毕竟,慕容浩的年纪可不小了,姚二小姐也十六了。   哦,过了年,姚二小姐十七岁了。   本想多留姚二小姐几年,可是女孩子大了,终究是要出嫁的,可还没等挑选合适的人家,就被不要脸的长春侯府给赖上了。   他也舍不得啊,所以宁愿拖着,也不要商议婚事。   偏偏,他这大外甥,给他解决了此事。   “大舅舅啊,您放心吧,长春侯府,现在您就是跟他们商议婚事,他们也不敢答应了,因为他们啊,生怕您知道那小耗子的情况!”王佐喝了一口茶:“现在他们家,偷偷的请治疗那种病的大夫,太医去看诊,每天给出去的封口费,就不少花费。”   作为那个女人的娘家,王佐可是对长春侯府关注非常,长春侯府斜对面的那家店铺,就是王佐自己开设的,只买卖香料,实际上,却是一个监视点。   长春侯府的老管家,小孙子已经被王佐的人带走,换了身份,成为了一个良民,已经科举   成为了一个秀才,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里过日子,还当上了私塾先生。   身家清白,父母双亡。   所以,长春侯府再保密,也没用,王佐依然有最详细的消息来源。   “据说,现在的长春侯府,可是寅吃卯粮,以给人行方便,用长春侯府的片子平事换银子,每年这三节两寿、冰敬炭敬,他们家收的最多,不过……真的大事,谁也不会求到他们府上,因为不管用啊!”王佐对长春侯府的调查,可比旁人更多。   长春侯府现在也就那个牌子值点钱,其余的都不行。   也就一些不明白局势的人还当他们家是“长春侯府”。   但凡是顶级豪门,没人搭理他们家,不然,长春侯府也不会送他们家的姑娘进宫去伺候皇上了。   “好啊!”有了机会,姚安民顿时就开始了算计:“长春侯府给我们家的聘礼,少了可不   行!”   在定亲的时候,长春侯府就送来了一对七彩琉璃瓶,一对翡翠鸳鸯佩,一对冰玉金鱼佩。以及梳妆银子一万两。   同时,还对外宣传,将来过聘礼的时候,起码有黄金五千两,白银五万两之多。   其实,长春侯府是想着,展示一下自家的财力,所以打肿脸充胖子,其实家里的压箱底的银子都动用了。   要是姚家退亲,不止亲事作罢,这些东西,都得给他们退回去。   而说过的那些聘礼……自然就没了用武之地。   所以,姚安民送了他大外甥两盒子点心,王佐拿了点心还不够,将点心递给王富贵,让他   拎着,自己伸手从他大舅舅的身上,扯掉了他大舅舅腰间的一个玲珑熏香球:“这个也给我!   ”   “你呀!也没见你喜欢香料啊?”姚安民乐了:“行行行,都给你,都给你!”   这是大外甥对他的亲呢,难得被打劫一回。   闹腾过了,王佐就告辞了,而他前脚刚走,后脚,他的大舅舅姚安民,堂堂的镇国公,带着自己的人马,直扑长春侯府。   丁田对他们这些事情并不太清楚,反而在忙自己牢房里的那些事情。   因为除却男牢房,他还在意狱神庙,也就是关押女犯人的地方,狱神庙里关押的人不多,可是其中不乏有一些大户人家的女眷,她们的针线方面都很优秀。   而且狱神庙这里更好管,只要不作践她们,女人们其实很老实的,丁田过去看了看,他让女犯人们白天做衣服,当然,做的事囚衣。   有空的时候,还绣绣花,当然,是在女狱卒们的监管之下。   而且每日的绣花针和剪刀之类的“利器”都要上缴,明日想用的时候,可以再去狱卒那里   拿。   晚上不让绣花,费眼睛,还费蜡烛灯火。   倒是可以在早上太阳没升起来,和晚上天没有彻底黑透的时候,打一打络子,编个绳结之类的小物件。   换回来的银子,丁田将一半留下,充作牢房的费用,其余的银子,单立一个账册,每个犯人不管是在出去,还是判刑,走的时候,他都会给一些银子充当“路费”,来自他们做工的工   钱。   王佐的烧烤店,开了起来,同时,天气回暖。   丁田的“穿烤串”和“手工针线制品”大业也开始了之后,王佐心情大好的带他在清明节 的时候,出去踏青了!   “这么高兴?”认识了这么久,丁田知道王佐不是个每天只享受生活的人,清明时节能知道出门踏青游玩,不太像是他。   “我跟你说。”王佐果然心情大好:“我二表妹呀,退亲了!”   那口吻,不像是退亲,倒像是成亲了一样。   “哦?”丁田一B斤,来了兴致:“说说!说说!”   “长春侯府一开始还不承认,我大舅舅就去商议婚期了啊?长春侯府没办法,慕容浩那样子,根本不可能成亲,因为我大舅舅要见一见他未来的二女婿,长春侯府都不让他见!”王佐心情大好的道:“我大舅母亲自登门,结果他们家还是不让见,这就有问题了,虽然我不知道   大舅舅什么把柄在他们手里握着,可是经过此事之后,大舅舅给我送了一份厚礼,亲事退了,据说,把柄也被拿了回来,呵呵……长春侯府真是傻啊!要是我,把柄绝对不给,不然就我大舅舅那心性,这口气缓过来,非整死长春侯府不可。”   长春侯府真当他大舅舅是软柿子啊!   能统领千军万马,跟西北那片的番子打了好几年的仗,最后还打赢了的,能是简单的人?何况,当年他大舅舅可是下令,屠了那整座番子所在的城池,将整个城都焚烧成灰。杀的西北的番子最后都逃进了大漠,再也不敢露头,也不知道是死在了大漠里,还是去了其他的地方。   反正现在那边已经没有了番子族。   这样的人,他们也敢算计他,也敢欺辱他?   简直是自己作死。   “好事啊!”丁田开心的道:“的确值得庆祝,一会儿喝两盅。”   他们出来,不止带了春游的车子,还有用具和食材,以及一些果子酒。   “好,喝两盅。”王佐心情好:“我还让人带了点烤翅,一会儿让他们刷点蜂蜜,烤了吃   ”   “嗯嗯!”丁田猛点头。   他们俩出门春游,长春侯府那里却阴云密布。   因为慕容浩完全不能见年轻人,他现在见不得女人,见老女人呕吐,见年轻的女人就泄……见了年轻的男人也不行。   见年老的男人,还是会呕吐!   整个就是不能见人的架势啊!   父母例外,但是只能说几句话,见超过一炷香的时间,也会犯恶心。   长春侯府寻遍了杏林高手,唯有郑太医的提议有些用处,其他的人,不是壮阳就是补肾,反而让慕容浩有了更多的本钱挥霍,又瘦了一圈,还眼眶发青。   后来还是长春候觉得再这么看下去,全京城都得知道他们家大孙子的事情了,所以也不对外请什么人看病了,就单独请郑明太医来署理自家大孙子的健康问题。   郑明为此,狮子大开口,要了好几千两银子的诊费,当然,他也是真的尽心竭力的治疗慕容浩:“你说说你,慕容大少爷啊,你这样的好条件,竟然不懂得珍惜,搞的现在这个样子,年纪轻轻的不知道保养……。”   他每次来,都对慕容浩一阵说教,慕容浩心丧若死,每次都想躲开他,偏偏躲不开。   “郑明太医,我求求您老了,您可别说了!”慕容浩经过此劫,心里快速的成熟了起来,以前哪儿有这么客气的时候啊?   现在对着郑明太医可相当的客气了。   □作者闲话:嗯,这个灵感来自看的一个杂志上的报道,可有意思了,那个国家叫什   么名字江湖忘记了,只知道他们的确是这样惩罚“猥琐犯”的,找七十以上的老人们,给他们看苍老的身体,呵呵呵……据说那些老人都是义务去做模特,就是为了给那些猥琐犯一个教训 第三百五十六章 清明时节语纷纷   “我不说的话,你又要想事情了。”郑明太医跟他“语聊”的同时,也跟他“语疗”,分散他的心思,给他行针固阳,又要给他锁精,不然这个家伙,早就脱阳而死了。   当年玩的有多狠,现在就有多惨。   听说他十四岁就有了通房丫头,今年二十岁,本来二十及冠的年纪,却因为这种事情,连及冠礼都推后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我想什么?我现在还能想什么啊?”慕容浩郁闷了:“我倒是想,可我……这不是病了   么。”   何止是病了啊?   慕容浩都差点以为自己要废了。   偏偏他心里明白,却恐惧的不敢去想,更不敢说出口。   因为他没有那个勇气去面对,不敢去想自己如果失去了……传宗接代的功能,这个家里,还有他立足的地方吗?   郑明太医给他治疗倒是尽心竭力,而且也不多话。   但是镇国公府却不是那么想的,镇国公府开始在市面上放话,长春侯府的大少爷那儿废了,不可能传宗接代了,长春侯府要绝后了。   这种话说的多了,整个京中的百姓都知道了。   自古百姓都比较仇富,而京中的百姓们则是更喜欢嚼舌根子,皇帝老子的不敢随便说,豪门大户的却可以不在乎。   尤其是长春侯府,这些年,长春侯府的名声可不怎么好。   谁不知道长春侯府的大少爷,是个色中饿鬼啊?   不仅在内城横行霸道,在外城更是欺男霸女,每年都要强抢几个漂亮的姑娘回去,不是当小妾,是当通房丫鬟。   可是不久之后,那些通房丫鬟就会消失。   不是被发卖了,就是犯了错误被打死了。   入了贱籍的人,生死性命就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一听说长春侯府的那个色鬼少爷不能人道了,好么,整个京城都要开锅了。   某个酒馆   “听说了吗?长春侯府的那位孙少爷,竟然不能人道了?”   “活该啊!”   “真是老天爷开眼。”   “不能人道才好,京中都消停多了,不用每天有人去他们家门口披麻戴孝的哭丧。”   “可惜啊,长春侯府就这么一个儿子,要是这个儿子没了用,他们就没有什么传宗接代的子嗣了吧?”   “不是还有大爷、二爷跟三爷么?”   “得了吧!那都生了快九天仙女儿了,也没见他们生第二个儿子出来。”   某个茶楼   “长春侯府的那个独苗苗,不能传宗接代了嘿!”   “该着啊!前年还去我们那一片,抢了张家的姑娘,结果没几个月,张家的姑娘就出现在了乱葬岗……死了!可怜啊,现在好了,他遭报应了。”   “长春侯府可惨了,绝后了!”   “绝后也活该,他们家养出来那么一个儿子,不断根老天爷都不开眼。”   “不是啊,我听说长春侯府不是出了一个娘娘吗?”   “出了个宁嫔娘娘了不起啊?宁嫔娘娘又不是送子娘娘,还管他们家生儿子?”   某个窑子   “长春侯府的那个大少爷,成太监了?”   “是吗?”   “嗯,连亲事都退了。”   “倒是可怜了长春候啊,就这么一个孙子,这要是没了用,家里岂不是绝后了吗?”   “可以在旁支过继啊!”   “一听你就不是本地人,长春候上一代争的厉害,好几个兄弟都分了家又分了宗,还都搬走了,不搬走的话,又怕在京中活不下去,这么多年,他们家去的都是些高官显贵,可没几个亲戚,更没族人。”   “这样啊?”   某个青楼   “哎,玉箫姑娘,你不是长春侯府那位大少爷的红颜知己吗?怎么样?他在你这里猛不猛啊?听说当不成男人了?”   “瞎说什么呢?长春侯府的大少爷,能看的上我这样的残花败柳么?人家啊,也就是那么一说,还真想跟我在床上较劲啊?也不看看他是个什么东西!姑奶奶我可是红倌人,他连个男人都不是!”   “哇哦!”这里的男客人们哗然。   流言蜚语就像是春风一样,吹满了京中,吹向了郊区。   长春侯府本来就没什么起色,如今更是门庭冷落车马稀了。   就连宫中,都有了传言。   贵妃娘娘听了之后嗤之以鼻:“那样的人家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听说他们家的那个孩子,不成才的很,关注他都没用。”   “贵妃娘娘说的是,大殿下如今需要的是人才,不是那种蠢材。”   德妃娘娘听说了此事,想了想:“去看看宁嫔娘娘是个什么反应?”   “娘娘,长春侯府并不出色,这……?”其实,他们并不太看好长春侯府。   “放心吧,能在宫里头听到这种消息,皇上肯定是允许的,不然,一个字都传不进来。”德妃娘娘理了理自己手腕子上戴着的赤金扭丝手镯。   “是,娘娘!”   淑妃听说了此事,只是让人传令下去:“不许嚼舌根子,外头的事情,宫里的人打听什么?宫里装不下他们这些大佛了是么?”   “娘娘说的是!”   贤妃娘娘听了这个消息,只是对四皇子笑了笑:“发现了没?长春侯府自己就把自己作死了。”   “母妃,您看,大皇兄,会不会对镇国公府出手?”四皇子担心的是这个。   长春侯府退亲了,那大皇兄恐怕会有所动作。   “他不敢。”贤妃娘娘淡淡的笑,像是一幅工笔精美的彩色仕女画一样美丽:“姚二小姐被退了亲,他要是上杆子去求亲,你父皇能宰了他!”   不管是什么原因,被退了亲的女孩子,一般都找不到什么好的亲事,何况姚二小姐的亲事,肯定已经很引人注意了,这个时候的姚家,就算是要给二小姐定亲,也不会在这时候。   再说了,还有一位春阳大长公主在。   她老人家这一关,可不好过……。   但是贤妃娘娘算错了一点,大皇子不能正儿八经、明目张胆的求亲,他可以用旁门左道来算计一番啊。   此时的大皇子,正跟他的幕僚商议此事:“长春侯府退了亲,那本殿下是不是有机会……姚二小姐不仅关系着镇国公府,西北的二十万大军,还有她自己手里也有女卫营。那是春阳大长公主的精兵强将!”   哪怕是女子,也是一群武艺高超的女子,而且很神秘。   “可是,大殿下,她被退亲了,您这样去求亲……您的婚事,还是要皇上做主的……。”幕僚担心大皇子这样蹿出去,再惹怒皇上。   何况大皇子现在还在禁足期,连皇宫都出不去,他要不是大皇子的伴读,恐怕也进不来这皇子所。   “谁说要迎娶她为正妃了?”大皇子瞪大了眼睛,白日做梦一样的道:“可以许她一个侧妃之位,本皇子能要她一个被人退了亲的女人,不错了,还给她一个侧妃之位,镇国公府还不得对本皇子感激涕零?”   幕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大殿下,镇国公府的嫡出二小姐,绝对不会给您当侧妃……。   这大皇子能不能长点脑子啊?   那是国公府的嫡出二小姐,不是庶出!   就算是退亲了,那也不是谁想娶,就能娶的,何况还是侧妃?   皇子妃人家都不乐意当,何况是“侧妃”?   跟大皇子同样想法的还有二皇子,只不过二皇子比较有诚意,他想用的是自己的正妃之位   派人跟德妃娘娘商量,看能不能请皇上赐个婚什么的?   德妃娘娘顿时就不高兴了:“本宫多久没见皇上的金面了?”   从年前开始,也就过年的时候,在新年大宴上见过一面,连话都没说上,就散了。   从过年到现在,她就在正月十五的时候,得到了皇上赏赐的一碗桂花汤圆。   然后就没然后了,要她怎么提?   三皇子也是如此想,不过他身边的人,是淑妃娘娘派来的冯玉,冯公公。   “姚家二小姐,您最好别打她的主意。”冯玉公公道:“那位小姐可不是谁都能娶进门的,再说了,她有兵权。”   “女子的兵权,能有什么用?只是好听而已。”三皇子对女卫营并不看重,他看重是镇国公府在西北的影响力。   “殿下,女卫营的影响力是小,可那也是兵权!当年春阳大长公主能以一面飞凤旗就生生的让蛮族的十万骑兵,愣是不敢过那一线天的山谷一步!”冯玉公公摇了摇头:“殿下啊,她们的影响力,在于那面飞凤旗,那面飞凤旗,抵得过西北二十万大军!”   三皇子听的双目放光:“那好啊!那……。”   “那就更不能上杆子去求亲了。”冯玉公公神秘一笑:“老奴听说,大皇子跟二皇子,可都有这个意思……。”   “啊?”三皇子一听,着急了:“那本殿下……?”   “您啊,让他们自己去试试水,反正订了亲,也能退亲。”冯玉公公道:“退了亲,您再去求亲,就行了。”   三皇子有点没听懂。   但是他知道,这位冯玉公公,是他母妃的心腹之人,能在这个时候派他来看他,是对他的   照顾。   所以,他决定听话。   宫中的波云诡异,镇国公府却是一片欢声笑语,姚二小姐脸上再次充满了漂亮的神采。   “我的乖女儿啊,终于是笑了。”一个贵妇人摸着姚二小姐的发髻:“那个亲事,退了就退了,正好,多在家待两年。”   姚二小姐眼睛里的神采飞扬:“好,在家多待两年!”   可是在书房里,姚安民接到了一个小纸条,上头用馆阁体写了:大皇子预以侧妃之位,迎姚二小姐;二皇子以正妃之位提亲;三皇子以观后效;四皇子隔岸观火。   姚安民看着纸条犯愁,正好,他二弟姚泰民,镇东候来找他下棋,哥俩儿看着纸条犯愁。姚泰民前些日子还在犯愁二侄女的婚事,如今看到纸条,更愁了:“大哥,这可咋办?”   被四位成年的皇子盯上了,二侄女的亲事啊,真是一波三折。   “不怕,没事。”姚安民摸了摸纸条:“这是御用的玉版宣。”   “御用的纸张?”姚泰民一愣。   “而且这墨汁,是放了香料的松香墨。”姚安民揉了揉鼻子:“就算不是皇上,也是陛下身边的人,得到了陛下的允许,给你我传讯的,幸好,你家大闺女才十岁……。”   还不会有亲事上的烦恼。   “大哥,我决定了,明天就偷偷的给大闺女定亲!”姚泰民道:“以免以后在亲事上闹心   ”   姚安民一乐:“行,你先看好女婿……从小培养起来。” 第三百五十七章 武打片啊?   在王佐的舅舅犯愁的时候,王佐这个当大外甥的就在野外踏青呢。   清明时节,细雨纷纷,王佐带着丁田,先去了宁王山。   “宁王山?”丁田看着山脚下立着的石碑,有些发懵。   “这里是宁王一脉的墓葬山。”王佐道:“我今天来,是祭祀扫墓。”   “你一个人?”丁田愣了一下:“你弟弟呢?”   “他没资格。”王佐却道:“我带你来,让我母妃看看。”   他倒是没有提及先王。   只是丁田脸一红:“我还没带你去见我父母……。”   见不到原来的父母,也没办法,只能带他去见原主的父母……也不错。   “走吧。”王佐拉着他,往山上爬:“我高祖父是开国宁王,葬在了最上头,然后是曾袓父,祖父,父亲,才四代宁王,山上有四个大坟丘,以及八十个小坟丘,那是第一代宁王的亲兵坟墓,享宁王府香火供奉……。”   宁王山上种的最多的就是松树和柏树,因为“松柏长青”,这是墓地里种植最多的树种,百年的时间,这山上郁郁葱葱,就算是冬天,也是少有的深绿色。   最上头果然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古墓,还有一座陈旧的宫殿,宫殿下据说就是初代宁王的长眠之地。   而第二代宁王就没有那么大的脸面了。   只是一座院落大小的坟墓。   第三代宁王殿下,又小了一圈的坟茔范围。   等到第四代的时候,只有一个巨大的坟丘,上面写着宁王跟他原配王妃的名讳和生猝年。也是王佐的生身父母。   王佐带来了一些祭品,一个王府的祭祀活动,当然是繁琐的,王佐光是祭品就带来了好几   车。   古人讲究的是“国之大事,唯祀与戎”,所以祭祀,是很严肃也很认真的一件事情。   王佐在摆放完祭品之后,拉着丁田跪在了父母的墓碑前:“母妃,这是我认定的人,带过来给母妃看看。”   丁田脸更红,但是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给墓碑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礼。   算是认下了这门亲事,只是……王佐只提了他的母妃,却没说一句“父王”什么的……。王佐烧了一些纸扎的祭品,就带着丁田,又给祖父祖母的坟茔烧纸,最后是曾祖父母的,以及初代宁王。   等祭祀过,他们本来一大早就上山的,现在都中午了。   王佐才带着丁田去了山腰的一个凉亭。   说是凉亭,但是建设的跟一个临时歇脚的小房子一样,只要在四周垂下纱帘,就是一个亭   台。   王富贵他们已经在凉亭外面,用石头搭建起了简单的炉灶,还有烧烤架子,他们带来的各种食材,其实都已经是半成品了。   连青菜都切好了,只需要下锅炒一炒,就能吃了。   而丁田爱吃的烤鸡翅,早已经用料腌制了一上午,还有没用料腌制的鸡翅,蜂蜜烤翅则不需要脾制。   那边已经开始生火做饭,丁田跟王佐就坐在了亭子里,亭子里本来有石桌石凳子,不过,现在石桌子上铺了漂亮的桌布,石凳子上也铺了厚实的棉垫子。   坐在上头,不会冰屁股,又不硬,坐下后,很快,一壶热茶上来了,王佐给丁田倒了一杯   :“你喜欢的奶茶。”   “天气还是有些凉啊!”丁田伸手抱着像是笔筒一样的奶茶杯,暖手:“春风入骨寒啊。   ”   幸好俩人穿的挺厚。   “没事,这里比较背风。”王佐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冬天太冷,也不敢带你出来玩儿   ”   所以才会在天刚刚转暖的时候,就带他出来走一走,祭奠一番父母,也出来放一放风。   “是啊!”丁田也感慨了一下:“京城太大了,内城里就有一座山,平日里就算是休沐,也来不及出城,因为来回就要大半天的时间,能干什么呀?”   还是清明好啊,可以有三天的假期,给大家回家祭祖。   道远的回不去老家扫墓,也会在十字路口烧纸,遥祭。   丁田已经遥祭过了,所以跟王佐出来踏青,谁知道还拜祭了一番老丈人跟老丈母娘。   嗯,虽然上下固定了,但是丁田也要在心里阿Q—把。   俩人闲聊天,顺便等饭,这里摆着的点心也都是凉的,热的根本没法儿带来。   倒是丁田,有点好奇的问王佐:“就算你弟弟没有资格祭拜,那宁王太妃呢?”   好歹是明媒正娶的王妃,哪怕是继室,那也是宁王的未亡人啊。   “她不会来祭奠的。”王佐撇嘴:“因为她是继室,在我母妃坟前,她需要行妾礼。”   丁田一愣,他把这个习俗给忘了。   古代的原配是有地位的,继室在原配的坟前、灵前,那都是要行妾礼的,因为继室是续弦,不如原配尊贵。   “就因为这个,每年的清明时节,她都避开,不愿意朝我母妃的灵牌和陵墓行妾礼,当初倒是乐意当妾室。”王佐嗤笑一声:“小时候我没少抱着我母妃的灵位,故意堵她,每次看到她不甘不愿的朝我母妃的灵位行妾礼,我就高兴!”   丁田被他逗乐了:“嗯,她不管如何,总是低母妃一头。”   俩人聊着天,那边鸡翅就烤上了,王佐的手下开了烧烤店,这烧烤的手艺越发的精通了,加上丁田提供的烤串种类多样化。   除却传统的牛羊肉串,还有猪肉的,鸡肉的,烤鱼更是不可或缺。   然后还有干豆腐卷,里头卷着的是大葱,刷上大酱,考熟了吃,还挺受欢迎。   干豆腐卷大葱、豆腐皮、土豆片、地瓜片……。   但凡是能烤的,丁田都给折腾出来了,其实还有很多蔬菜卷,但是鉴于古代的生产有限,烤的青菜也有限,韭菜可以烤,但是没有青椒,夏天的时候有青椒倒是可以加一个烤青椒,不过烤蒜瓣也挺受欢迎。   还有附加工的烤串,烤面筋最受欢迎,因为便宜又好吃。   鸡肉丸子、墨鱼丸子等等。   这会全都让王富贵给带来了。   他最喜欢吃烤面筋跟鸡肉丸子。   搞得这边的烧烤炉子上,摆的满满当当,王富贵蹲在那里,烤的可认真了。   烧烤这种东西,刷上油脂,撒上芝麻、孜然和细盐,撒辣椒粉之后,那味道太吸引人了。这边东西刚烤好,王富贵端了好大一个盘子,放到了桌子上:“王爷,田儿,吃饭了。”丁田抄起一个香甜的蜂蜜烤翅:“嗯嗯,撸串!”   一口咬下去……蜂蜜的甜,鸡翅的香,烤熟散发出的焦香......吃!”   王佐倒是对烤韭菜比较喜欢,还有烤土豆片,王富贵则是回去之后,又烤了一大把的东西,留下一半他吃,剩下一半又给王佐他们送到了盘子上,王佐跟丁田聊天,眼睛里看的是丁田摇头晃脑的跟狮子狗似的啃着鸡翅膀。   根本没看盘子里的都是什么。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影飞快的蹿了过来,直奔亭子里王佐他们俩……眼前的桌子。四周的护卫们一惊,纷纷拔刀,下一刻,又都收了起来。   来人是一身轻便的装束,但是看得出,是个有地位的人,因为他的身后,跟着好些人,正在气喘吁吁的爬上,一边爬山一边喊:“王爷!王爷等一等!”   丁田咬着鸡翅膀,看着眼前人,这也是个王爷?   而王佐,已经出手了。   这是丁田第一次见到王佐跟人……打架。   以前不是在文斗,就是手下人以势压人。   或者是坐镇中枢,指挥千军万马,冲锋陷阵。   动手的机会,几乎没有,但是这次,丁田才发现,王佐的武艺,也非常不俗。   因为是祭奠,所以穿着的都是素色的衣服,加上是要爬山的,所以穿着的衣服很是方便宽松,活动起来有很大的余地。   所以俩人打起来的时候,简直是虎虎生风,拳拳到肉。   一开始只是拳脚相加,不过很快就改成了兵刃,王佐的是一柄长剑,那位是一把大刀片子   丁田看的嘴里的鸡翅掉了都没发现。   地上打不开,俩人都飞上了树梢打,四周还有护卫们叫好!   丁田心里哀嚎:穿越来了五六年,他以为是个家长里短的世界,结果……是武侠片现场吗   ?   竟然有人真的会轻功,那一蹿就上了树梢,比猴子都灵活。   俩人打了一溜十三遭,终于停手了,丁田也看清楚了那位的长相,一个年纪二十郎当岁的青年,虽然是便装,但是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酷烈而逼人,一双剑眉下璀璨如寒星的双眸,带着一股侵略性的眼神。   就刚才那身手,说是“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也是轻松加愉快。   王佐见丁田不啃鸡翅膀了,生气的看着来人:“你干什么?突然冒出来,想找打架就直说,本王陪你练一练。”   “本王刚从西北回来,听说你也是从东北回来的,过来看看你。”看到桌子上放着的烧烤,味道实在是吸引人,那位王爷一屁股坐了下来,抄起一个烤串看了看,然后神色有些……疑狐的看着王佐:“你还吃这个?”   “噗!”丁田只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奶茶,看到那人手里拿着的烤串,顿时就喷了。   那是一串烤好的,还在滴油的羊腰子。   这玩意儿一般都是……吃了那啥啥的……有补肾壮阳的效果。   盘子里还有王佐爱吃的烤韭菜,这东西也壮阳……还有牛腰子……。   王佐扫了一眼王富贵。   王富贵羞愧的低下了头……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串羊宝……这家伙因为听说长春侯府那谁谁谁是得了那啥病,然后他就总想给他家王爷补补肾……。   还有给自己个儿也补补肾……他马上就要说媳妇了。   搞得这位王爷眼神更疑狐了:“本王听说那长春侯府的小耗子,那啥了?”   “你这样怎么有点幸灾乐祸?”王佐拉着丁田坐下,那边王富贵赶紧给他们换了一盘热乎的烤串儿。   烤的还是羊肉串……滋滋冒油的那种,羊腰子有几串,更多的是各种边角料,鸭肠、猪肉皮、鸡皮之类的在王佐他们看来是下角料的玩意儿。   都被丁田给利用了起来。   鸡爪子全是皮包骨头,可是丁田爱啃啊,每次都啃的津津有味,只可惜,一只鸡才两个鸡爪子,吃一顿就要攒好几天。   而且家里也不可能奢侈的每天都吃鸡啊。   “这位是?”那人看向了丁田。   能跟他们俩平起平坐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王佐大大方方的介绍:“这位是丁田,奉国将军,刑部郎中,刑部大牢的丁司狱。” 第三百五十八章 开春的琐事   “丁田?”那人一皱眉:“本王听说过你,正月十五元宵夜,救驾了的大功臣,还把皇上背回了你家?”   “啊?”丁田尴尬一笑:“不是故意的……。”   “田儿,甭跟他客气,这是端王。”王佐介绍道:“跟皇上通辈分的端王的遗腹子。”   遗腹子?   丁田神情一愣:“哦,端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他想站起来行个礼,古代对礼节相当的看重,尤其是这是一位亲王,不然王佐就该说他是“端郡王”了。   要是不问好,他怕被怪罪啊。   结果王佐才不会让他委屈的给别人行礼,直接就将他拉住了:“不用行礼,这家伙是端王   ,如今西北那边的军中,归他管。”   “唉!”端王一举手:“现在不归本王了,本王交了兵权,回京来待着了,西北那个地方,风沙太大,本王可不想在那里一直吃沙子。”   “我看你是挺说了什么,自己跑回来了吧?”王佐给丁田拿了一个蜂蜜烤翅:“吃!”   “嗯。”丁田接过来就啃上了,顺便用大眼睛打量端王。   这个人一定上过战场,因为那股子气势,要说没上过战场杀过人,丁田可不信。   而且他觉得这位端王,恐怕比高达大将军还要杀的敌人多。   因为高达就算是当上了大将军,也没端王这样的强大气势。   这是血与火淬炼出来的气质。   “你既然知道,当初怎么不拦着点?看我笑话是不是?”端王拿了个麻辣烤翅,咬了一口:“嘶!”   嘴里顿时火辣辣的,口水都流出来了:“这么辣?”   “这是麻辣烤翅。”王佐勾了勾嘴角:“你喜欢吃辣的就吃吧,长春侯府跟镇国公府的亲事退了,知道吧?”   “知道。”端王几口将烤翅跟了个干净,而且骨头都嚼碎了,也不知道是在咀嚼鸡骨头,还是在咀嚼仇人的骨头:“要不是如此,本王杀去长春侯府,将那只小耗子,一脚碾死。”“呵呵……你该感谢田儿,要不是他,长春侯府这门亲事,死活非得赖上镇国公府不可,本王可怜的二表妹呀!”王佐挑了一串烤韭菜吃。   这是开春之后,唯一能烤的蔬菜了。   端王不明所以:“怎么说?”   王佐一指王富贵:“富贵,告诉端王殿下,丁田的功绩。”   王佐不善言辞,丁田是当事人,但是王富贵是个能说会道的,立刻就拎着烤羊腰子,开始了他的演说。   王佐趁机给丁田又拿了一串烤鸡手。   他知道丁田爱吃这种“旮旯古奇”的东西。   什么羊腰子、羊蛋、羊宝的都是丁田提出来的,王佐开设的烧烤店里,这些东西还很受某些有特殊需要的客人的欢迎。   丁田啃的欢实,同时听别人吹嘘自己的丰功伟绩,到了最后,端王都觉得丁田是天生的慕容浩的克星。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当时只是想给他一个教训,谁知道他们家自己先乱来了……。”丁田赶紧申明一下,自己可不是真的要人家绝后:“结果他们就闹起来了。”   “那个家伙,被废了也是天意。”端王一拱手:“谢了!”   “别嘴上说谢谢。”王佐擦了擦手:“有点实际行动。”   “放心吧,亏待不了他。”端王站了起来::“行了,本王也祭奠完了父王,回去了,后天我母妃开个踏青赏花的宴,你来吧,田儿也来。”   “行,回头记得送帖子过来,哦,别给后院送。”王佐摆了摆手:“你吃饱了没?”   “没!”端王又坐下了:“再给本王烤二十个馒头片。还有那个烤饼,也来十个。”   丁田赶紧低头吃东西:端王挺能吃啊!   后来丁田才知道,端王府的墓地,就在宁王山的隔壁一座小山丘上,所以端王才会出现在   这里。   等端王吃饱走了,丁田他们也没剩下什么东西,装车后又溜达了一下消消食儿,看了看春天万物复苏的景色。   “端王啊,也是个可怜人。”王佐跟丁田提起了端王:“他的亲生父亲,是先帝的第七个皇子,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后来先帝就将他培养成了大将军,在战场上所向无敌,不过那个时候,众位皇子们争夺皇位,无所不用其极,端王立有战功,封了端郡王之后,众位皇子们担心他争夺皇位,就先下手为强了,可怜端郡王堂堂一个大将军,竟然惊马而死。”   “不该是战死沙场吗?”丁田反问了一句:“在沙场上下手,岂不是更方便?”   “敢在战场上算计领军大将,军中的大将军们还不得将他们活撕了啊!”王佐乐了:“他   们敢算计端郡王,无非是看端郡王在军中有了声望,加上有心算无心,端郡王就中了计,英年早逝,先帝为此很是悲愤,当初皇上跟端郡王的关系最好,听了消息之后,就昏死了过去,醒来之后,在金銮殿上,把额头都磕破了,求先帝给端郡王做主,那件事情过后,有两位皇子,被贬为庶人,打发去守皇陵,两位皇子在皇陵那里待了三年,第四年的时候,皇陵那里的马匹受惊,两位皇子被乱马……踩踏而死。”   丁田听的打了个哆嗦:“这是报复吗?”   “是,是蓄意的报复。”王佐道:“端郡王的王妃,怀着身孕给端郡王戴孝,也是天无绝人之路,端郡王妃生了个儿子,先帝御口亲封端王,他从一出生开始就是端王。”   “比你可怜啊!”丁田面露怜惜的神情:“别看你们都是王爷,一个个高高在上的架势,可一个比一个苦啊,童年都是怎么过的呢?”   “我比他幸运,起码,在十岁之前,我有父有母……他只有一个母妃,当年他想继承他父王的意志,参军上战场,他母妃差点哭瞎了眼睛,把金銮殿都快要用泪水浸泡了,还是皇上担保,说他只是去看看,作为大将军,怎么可能上阵杀敌?都是坐镇后方的,这才将端王太妃给糊弄住,其实也不算是糊弄,本来让他去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谁知道这家伙一马当先的冲到了前头,那一战,他倒是打出了威风,也打出了杀气,对方被他疯狂的追撵了三五十里地,呵呵……不过消息传回来之后,端王太妃又进宫里去哭了……。”   虽然王佐说的幸灾乐祸,但是丁田知道,他这是羡慕,端王哪怕是个遗腹子,但是他还有一个可以为他叫屈的母亲,护着他的母妃。   可是他呢?   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古代就这一点不好,男人没了女人是要守寡,守节的;而女人没了的话,男人只要守一年的妻孝,就算是尽了心了。   如果是守孝三年的话,完全可以当好男人的典范了。   然后就可以再娶一房,还是黄花大闺女,多好待遇啊。   根本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守一辈子,这就是古代的男女,一点都不平等的待遇。   丁田握住了他的手:“他有母妃,你有我。”   “嗯,我有你。”王佐一愣之后,嘴角翘了起来,心里暖暖的:“走,我们回去吧。”   “好,回去!”   俩人在清明的时候去踏青,心情大好的回了家,然后又商量了一下搬家的事情,毕竟天气暖了,三月份了,搬个家,丁田也能离上班的地方近一些。   定在了三月十三日搬家。   结果端王太妃的请帖,是在三月十五。   倒是很快给他们下了帖子。   “这个时候,赏花?”丁田看着请帖有些不理解。   “其实说是赏花会,主要是给一些家里有年龄适合的男女拉红线,有邀请来的太太夫人们,聊天,看各家的小姑娘,前头的世子公子们,也是攀交情的,打听谁家闺秀的事情,自然有碎嘴的婆子下人们去办。”王佐道:“而我想让你去,是想让你进入那个勋贵的圈子,你现在可是有奉国将军爵位的人。”   虽然这爵位来的有些莫名其妙,救驾的名头是强行扣在丁田脑袋上的,为的是给他一个保   护伞。   可是只有王佐知道,丁田所做的贡献,封一个国公都绰绰有余了。   只是不能封,这样的功勋,连见光都不敢让他见光,生怕他被人算计了去……。   丁田点头:“我明白了,其实就是有点像是相亲,只不过是通过各自的母亲或者女性长辈   相看,有长辈在,不算是私相授受。”   在东北没这么多说法,但是在京中,尤其是豪门大户,很是讲究这一点。   “到时候我带你去!”王佐将人揽进怀里:“我跟你说,端王府的厨子里啊,有几个西北来的,那烤全羊是相当的地道了……。”   丁田就流口水了……话说,这个时候啥食材都是天然绿色的,做法也非常地道,味道好,分量足……。   呵呵……他现在惦记的就是烤全羊了。   监牢又一次迎来了探监的时间,王佐让丁田监看的那个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家里来的人依然是他的夫人。   只是这次来,垂头丧气,蒋明海的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橘红回来了没有   ?,,   “老爷,橘红这年前出去的,这都出了正月了,也没见她回来,我让老大去那位家里拜访……被拒之门外……。”蒋夫人这次来,穿着打扮上就朴素多了,头一次来的时候,她是穿金戴银,身边的丫鬟头上都带着珍珠珠花。   现在,蒋夫人的头上倒是戴着珍珠攒成的珠花,可是丫头的头上却插着的是素色的银簪子   而且这次,依然是蒋夫人一个人进来,丫头什么的,统统在门外伺候着,不许进入,而且连看一眼犯人都不可能。   “这……。”蒋明海犯愁了:“不能够啊?”   “老爷,你说,他们是不是不想帮你了?”蒋夫人是真的怕了,如今家里入不敷出不说,就算是拿着银票到处送礼,都找不到为他们敞开的大门。   “不能吧?”蒋明海傻眼了。   “老爷,你倒是说个办法啊!”蒋夫人心里火烧一样的着急:“家里如今的花费,可是越来越多了。”   过年光是送礼走关系,就花了快五分之一的家产,本来是要花费四分之一的,无奈的是,有些人家,根本就不接受他们的年礼。   “家里家里,你不就想一想我?”蒋明海有脾气就朝他家的黄脸婆发:“再给刑部送礼,这是新的一年了,一旦秋决……我就没活路了!”   他犯的罪名可不小,按照当今嫉恶如仇的性格,判他一个秋决太有可能了。   去年是因为他刚被抓来,又花了钱,拖了一下时间,这才拖过了秋决,本来想今年解决此事,谁知道,现在靠山靠不住了。   他也麻爪了。   而外头偷听的丁田,摸了摸下巴。 第三百五十九章 乔迁之喜与邀请   蒋夫人离开之后,丁田也派了人去告诉王佐,王佐回话:“橘红已经被秘密抓捕,不用再管此事。”   丁田就放下了蒋明海这个人,每日里忙的是接手新的犯人,还有些犯人的判决下来了,不是流放,就是戍边。   倒是很少有斩立决的,原因就是春天是万物生发的季节,若非十恶不赦的大罪,或者像是人贩子那种大罪,一般是不会立刻砍头的。   而且丁田安排牢里的人做工,也初见成效,银子流水一样的进了账,每次有人离开的时候,丁田都让账房算一下工钱,给犯人们路上带着。   “我也没多少银子可以给你们,这是你们凭借自己的双手赚来的,虽然不多,但是是干净的钱,不贪不抢,凭劳力挣来的,给你们带上,也算是有点银子傍身了。”丁田将只有五两的碎银子,塞给了要启程去戍边的一个犯人。   这个犯人在当地犯了抢劫罪,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喝多了,平日里被城里的富户少爷欺负,喝多了酒就酒壮怂人胆,竟然将富家少爷打了个二级残废,人家富户不干了,尽管有好几个儿子,可也不能放过伤害儿子的人。   加上这个犯人脾气爆,有点暴力倾向,在乡里也有些打架斗殴的名声在,所这就被送上了   。   其实要说有多坏?   还真没有!   有这样的身手,不如去戍边的好。   “谢谢丁大人。”被教育了快半年的犯人,也知道了好赖:“我记下了。”   “你呀,有的是力气,与其在家乡横行霸道,欺负乡里,不如去戍边吧,在战场上,你能放开了去冲杀,对付的都是敌人。”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   “启程!”有押送的衙役拉着那犯人走了。   不过那犯人果然在戍边的时候,大展身手,立了功勋,从此洗罪成了个军人,又因为一直是在先锋营那里,冲杀第一线,危险是有的,但是军功更容易累积,最后竟然当上了将军,还在边关之地,娶了个媳妇儿,生了两个大胖小子。   回京述职的时候,特意来拜访丁大人,结果丁田都不记得他了。   丁田送走了犯人,又迎来新的犯人,倒是牢里的规矩一成不变,卫生好,吃食也不错,又因为要换了春装,女牢那边开始做春衫给犯人们。   天气越来越暖了,丁田也在开始张罗搬家的事情。   其实,大件的东西都搬走了,这房子也不出租,更不让别人住,空着只是让人来打扫一二   而且有些东西也不带走,新的府邸什么都是新的,齐全的。   怡好在这个时候,马六回来了,他是回东北老家送礼去了,回来还拉了一车的东西。   东北那边的特产,比京中的要便宜,有舅舅家带来的干菜,叔叔家送来的山珍,最有意思的就是老师兄,他给丁田送了两棵小棒槌一样的山参。   说是让他补一补身体。   “郑老御医说了,您送去的钱他就收着了,正好买下两座山头种药材,还说这两人参给您补身体……哦,还有两朵紫灵芝。”马六来去用时不短,连年都没在家过。   “好,知道了,快去洗漱一下歇一歇。”丁田打发马六下去休息,打开了他带回来的好几   封信。   第一个就是舅舅的,舅舅在信里说,他已经在县城那里任教,做了县城里书院的山长。   另外,两个堂弟也在县城的私塾里上学了。   而小堂弟则是在丁家村开的小私塾里上学。   舅妈又有了,据说这次应该是个女孩儿,那他就有表妹了……。   二叔的信写的非常多,一个是生意上的事情,家里的生意非常好,跟边军的关系非常结实   大堂妹跟大堂妹夫搬去了县城,因为大堂妹夫要继续求学,而大堂妹去照顾他,带着孩子   反正有人伺候着,大堂妹也能远离婆破,自己过自己的逍遥日子。   另外,就是大堂弟的亲事,现在还拿不准,要说个什么样人家的闺女?   希望丁田给点意见,现在的人选有三个,一个是徐县令的一个侄女儿,父母是在徐县令的老家富户,有几百亩地,算是一个地主吧。   一个是省城的一位先生家的闺女,是读书人家出身,女子不仅会读书识字,更是女红精通   还有一个……是杜巡抚的一个表侄女,这位小姐父母双亡,来北边投奔表叔表婶,带来的是家里的全部家产。   以前么,丁家肯定会看重家产,因为据说那有三五千两之多。   是她的嫁妆。   但是现在嘛,丁家的家底也不差。   三五千两的还不看在眼里,因为二叔三叔家里,都有丁田给的一万两银子压箱底。   丁田想了想,立刻提笔给他写了回信:选择这位杜巡抚的表侄女。   理由很简单:女方没有直系血亲,可以不用担心她从婆家倒腾东西去贴补娘家;第二就是这是跟杜巡抚拉关系的一个捷径。   杜巡抚能让自己的这位表侄女嫁给他大堂弟,那也是示好的一种手段。   再说了,杜巡抚的表侄女,那也肯定是大家闺秀,恐怕不止是读书识字,对于一些夫人外交什么的,也肯定精通。   而且能在父母双亡之后,携带家产北上投亲,这女孩子肯定魄力十足,正好,她可是这一代的女眷里的大嫂。   丁田是不会娶媳妇儿的……。   三叔说的就少了点,不过也着重的说了一下自家的情况,丁家村现在是这县城里的第一村了,而县城也扩建了,如今丁家村离县城更近了。   还有家里的田地产出也好,丰收……反正是报喜的多,没有什么忧愁。   然后是老师兄的,老师兄回到了郑家村,好么,朝廷也没亏待了他,给了他一个正三品的荣誉头衔正议大夫退休荣养,每年朝廷会给他一千两银子的俸禄,二十石粮食。   丁田给他的银子,他收下了,买了两座山头,种药材用,还有山下的土地,可以开荒成良田。   然后是问了丁田,给京中那三个小子不少东西吧?自己够不够花费啊?……老师兄就像是一个父亲一样,对丁田谆谆教诲。   丁田提笔给他写了回信,说京中一切都好,还要多谢老师兄的嘱咐和关心,三个师侄对他那是真的很照顾……。   实际上,也的确是如此,其中,郑明甚是听话,来过两次,跟丁田说了长春侯府的内情。   他是个大夫,长春侯府隐瞒谁,也不会隐瞒他。   以至于丁田从他那里知道了慕容浩的身体情况。   跟王佐的消息一印证,好么,慕容浩在他这里基本上就没有秘密了。   丁田在每一封信里,都留了新的府邸住址,以后来京,送信还是来人都会去新的府邸。   写完了信,没急着派人去送信,而是先张罗着搬家。   十三日,宜搬家,安床,动土。   丁田浩浩荡荡的从外城,搬去了内城。   新的宅邸地方大,人也多,搬进去之后,第一件事情,不是收拾东西,而是所有的下人都聚在前面的院子里,最大的院子里,丁田站在台阶上,这帮人给他行了一个大礼。   “见过田少!”   很明显,他们都打听过了,新的主人喜欢被人称呼“田少”,而不是“老爷”。   “嗯,都起来吧,赶紧的收拾一下,新搬家,一会儿后厨热灶。”丁田当着他们的面道:“以后家里的琐事,都听王老管家的,内宅事物归管家娘子署理,行了,就这样。”   新家其实也没用丁田忙什么,都有这么多人手在忙碌了,也用不到他。   晚上,热了灶,厨房的大厨为了像新主人展示一下自己手艺,特意下功夫做了好大一桌子菜。   王佐来了新的宅邸,从后门进来的!   “这会儿方便了一些。”王佐非常高兴丁田离他进了许多。   尤其是后门对着后门,相当的方便啊。   “你来得正好,我家的大厨做了好多好吃的……。”丁田看了看新的房子:“去饭厅用膳   I?   他家的饭厅,相当的漂亮,八仙桌上,摆了成人手臂那么长的一条大鱼!   正是开春青黄不接的时候,可是丁田的暖房早就种上了蔬菜,蛋炒韭菜、果仁菠菜、醋椒小白菜和红烧肉。   这是丁田点的菜。   剩下的都是厨子自己做的认为比较合适的菜。   砂锅煨鹿筋、罗汉大虾、五香酱鸡、盐水里脊……。   东西不老少,而且做法也非常地道,只可惜,王佐吃的都是丁田点的那几道菜,倒是丁田,对满桌子的菜惊叹:“厨子这也做得太多了,吃不了,岂不是浪费了?”   “你吃不了可以赏给下人们吃。”王佐乐了:“这个不用你担心,你吃,吃不了,自然有   人帮你打扫,这又不是多奢侈,你搬家,第一顿饭,热灶的必须要丰富。”   “哦……。”丁田也算是搬过几次家了,还是知道的这里的规矩。   只不过,一次比一次搬的地方,花费的一次比一次多,搞得每次热灶,也是越来越丰富。吃了热灶,王佐就干脆在这里住下了,他自己就找到了丁田的卧房,王富贵狗腿的将王佐的一些东西都放了进去。   第二天他是在这里吃过了早饭,才从后门回到了王府,而丁田则是开门迎客……今天有人上门来恭贺他的乔迁之喜。   不过这里是内城,来的都是有身份人家的管家和管事的,主人没来,因为丁田也没有大摆宴席,给谁家下帖子邀请来做客。   古代,尤其是高门大户,讲究的很,在没有递拜帖的情况下,是很少有人会登门拜访的,因为你来了,万一主人家有事情不在家,或者正在接待其他的客人,岂不是很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这些大户人家都讲究在提前递上拜帖,约好时间,才会登门拜访。   没有拜帖,或者递了拜帖却没有接到回帖的,是不会登门拜访的,除非……来者不善。   而丁田没有给他们帖子,这就代表着,没有请客的意思,所以大家都是来送礼,但是来的却不是主人家,而是各家的管家和管事的,唯一不同的是,端王府来的人送的礼物超级厚!   整整两大车礼物,光是银子就有一千两之多,还是打造成笔锭如意样式的新银裸子。   除此之外,来送礼的还是端王府的大管家,除了礼物还有一封邀请帖子,邀请丁田去参加赏花会。   署名是端王,和端王太妃。   前来送礼的各府管家和管事的,知道了这个消息,面面相觑。 第三百六十章 赏花会   丁田立刻给回了帖子,声明到时候一定赴宴。   这些人自然有王老管家出面去答对和接待,丁田是主人,不用陪他们,能在丁田跟前站一站,喝一杯茶,就算是有脸面了。   丁田再次体会到了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不过,这都是一些琐事,而丁田发现,这几日,京城里的人多了起来,而且多数都是文人   王佐带着他出去喝个茶,吃个点心,都有不少的人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丁田不是很明白:“怎么这么多人?”   他故意举起茶碗遮着嘴巴,然后跟做贼一样的和王佐咬耳朵:“怎么一个个都这么热血沸腾的?”   “这都是要会试的学子。”王佐将他的茶碗拿下来:“这动作跟谁学的?丑死了。”   “我看王奎他就这么做的,好像是个什么表示身份的举动吧?”丁田挠了挠头:“我想着,我也学着点,好歹我也是个官儿了。”   他现在身兼三职,虽然只有一个实职,那就是司狱那个职位,刑部郎中的官职,只是王佐给他行方便的一个身份,至于爵位,是荣誉头衔,除了白领一个俸禄之外,就落了一个好宅子   “拉倒吧!”王佐顿时被他逗笑了:“你这个官儿啊,想怎么当,就怎么当,不用在意别   人的看法。”   丁田低头垂头丧气:“我是不是当不好这个官儿啊?”   前世他就是个普通人,在监狱里实习那也是个小狱警,连个小队长都没混上……别说在监狱里了,就是在学校,他也没当过什么学生官,从上幼儿园开始,他就没当过什么干部,连个小班的班长都没当上。   现在让他当官,他也只是将自己当个小吏在用,事事都讲究亲力亲为,在乎都是些小事情,小细节。   真正的大局观,他也不是很明白。   因为有些事情,没有经历过,就没有经验。   何况官场是最复杂的一个职场……。   “不会怕什么?谁天生就会?”王佐给丁田鼓劲儿:“你做的够好的了,想当初我刚办差的时候,可没少闹笑话。”   “哦哦?”丁田来了兴趣:“说说看?”   王佐的过去,他知道的并不多,一般都是他的那些王府里的事情。   官场上的事儿,他只看到宁王殿下大杀四方,而无法想象,宁王殿下初出茅庐时候的样子   “这有什么?无非是声色犬马那一套。”王佐给丁田讲了一下自己的那些冏事:“有一次去查一个贪官,我是王爷,又年轻,他动了点心思,将自己的闺女,打扮的非常风骚的往我跟前领,我不搭理,他就换了人,换了一个他从青楼楚馆里赎身出来的一位色艺双绝的花魁,谁知道那花魁在他们家待的时间短,平日里也是不出自己的院落的,结果走错了路,直接钻到了侍卫们住的房间里,巧的是,那天我跟侍卫们就是为了防一些事情,换了地方住……我进了屋,听到屋里有呼吸声,以为是刺客,差点一剑将那女的杀了!”   丁田大乐:“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艳福!”   “可我怀疑是那个人监视我,连我跟侍卫偷偷的换住的房间他都知道,所以对他我是一点都没客气!后来案子结了,那个花魁才说实话,自己走错了地方……呵呵……还有一次啊,是去四川巡查,当时四川的巡抚是个将门虎子,只不过身体不是很好,不能习武,就去做了文官,不过性格豪爽,加上他的老家在湖广,他超级嗜辣,又去了蜀地为官,好么,一大桌子的饭菜啊,就没有一个不带辣椒的,吃了一顿我就受不了了,第二顿侍卫们就受不了了,第三顿干脆所有人都有些上火了,两天不到,我就跟他说,改一改菜谱,他以为我要吃什么龙肝凤髓,还对我不太满意,结果伙食更辣了!”   丁田笑得直打滚。   王佐吃饭的口味不太重,而且又挑剔的很,他能想象得到,当时的王佐有多冏了。   “还是王富贵这个家伙,冲动的跑去跟人家吵了一架,这才解开彼此的误会,然后我就吃到了一些爽口的饭菜,那里盛产竹子,所以吃的最好的是一道清炒玉兰片。”   玉兰片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名菜,在菜色的上划分比较模糊,属于赣菜、湘菜或闽菜。   其实“玉兰片”就是用鲜嫩的冬笋或春笋,经加工而成的干制品,由于形状和色泽很像玉兰花的花瓣,故称“玉兰片”。   王佐说了一些他初入官场时候的冏事,一开始把冰敬炭敬也当成行贿的举动,还有一些逗趣的事情,这么一说,丁田倒是觉得,人的起点都一样,王佐当初,不也是一个官场小白吗?   他倒是有了点信心。   很快,到了赴宴的日子。   同时,京中会试也开考了。   丁田没有关心会试的事情,毕竟他跟会试没啥关系,倒是对赏花会比较有兴趣。   头一天晚上,王佐就来了,带来了很多人,当天晚上还给丁田洗了个澡,第二天早上的早饭,非常的……讲究。   丁田看着眼前一碗八宝粥,一碟清炒玉兰片,一碟咸菜丝,竟然没有给他拌香油。   还有两个白面馒头,统一的特点,就是清淡,几乎是没有任何味道的那种。   “这个……我想吃肉包子。”丁田鼓了鼓腮帮子。   “不可以。”王佐给他夹了一个小白馒头:“趁热吃,赶紧的,吃完了还有事情要做。”   “哦!”丁田听话的两口就干掉了一个小白馒头^   王佐:“……慢点吃。”   “到底是要快点吃,还是慢点吃啊?”丁田闹了小脾气:“一大清早的就给我吃这个,难道我们家里连一滴香油都没有了吗?”   咸菜被清水洗了好几次,味道都不那么咸了。   里头连个辣椒油、葱丝都没有加。   “乖,去赴宴,不能吃太有味道的东西,以免失礼。”王佐悠然的用着早饭。   丁田的小脾气,早就在那个“乖”字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吃过了淡而无味的早饭,王佐开始让人收拾丁田,重新洗漱是必须的,刷过牙齿之后,还让他咀嚼了一块干噗噗的桂花糕。   甜腻的味道,连丁田自己呼吸的时候,都能闻得到。   用温水擦拭身体之后,抹上一点润肤膏,然后又换上了丝绸的内衣,丝绵的中衣,外罩的是贡品锦缎做成的外衣。   他身穿一件散花贡锦薄棉袍,腰间绑着一根月白色仙花纹银束宽带,头上扣着一顶玉冠,腰带上挂着金丝香囊、碧绿荷包、扇袋……。   整个人往那里一站,除了眼睛里有一股茫然的眼神外,倒是个富贵公子的模样。   王佐看他迷茫的眼神,乐了:“走,跟我出门去赏花会。”   “这才过了三月,刚大地回春,我带着个折扇干啥?”丁田实在是无法理解:“总不能让我拿着扇子扇风吧?”   “就是装个样子。”王佐现在一见丁田就想乐,他发现丁田十分注重实用,对于一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他反倒是不在意的。   谁说带扇子就一定要用?   这只是一个装饰品而已。   俩人这次没有同车而行,王佐的王驾非常豪华,哪怕是便车也是非常漂亮,低调的奢华。   丁田的马车就不怎么够看了。   的确是双辕马车,比一般的双辕马车大一些,装饰也比其他的马车好一些,不过还是不如王佐的车子豪华。   倒是王佐的仪仗非常长,丁田混在他的仪仗里,也跟着狐假虎威了一把。   端王府   端王府是在内城东边的宗亲聚集地,皇城根儿那里。   那里有十八个亲王府,三十多个郡王府,以及无数的国公府邸,几乎都是宗亲的府邸。   就连宗人府,也设在那里。   端王府占地广阔,大门口就有五个台阶,高达九尺,这是永庆帝给的殊荣,门口两个大石狮子,耀武扬威的立在那里,不少车马轿辇的从大门口进入,倒是骑马而来的年轻人们,在门   口就下了马,而一般的马车啊,轿子之类的,里头估计坐着的都是女眷,所以顺着大门进去之后,就从侧面的道路,直接过了二门,进入了内宅。   男人们是在大门那里就露脸了,但是女眷们,是在二门里下来马车或者是轿子,然后由王府里的人,以软轿将各位“娇客”送到后宅范围内。   丁田本来是想着,跟王佐在大门前下马车,结果王佐的仪仗队,直接进了大门,他们是在进入大门之内才下了车的,别人都是在大门外下了马车或者马匹的。   不过没人敢说什么,因为端王是亲王,可是宁王殿下,也是亲王啊!   而且宁王殿下是一字并肩王,铁帽子王,在品级上来说,可比端亲王要高那么半级。到了地方王佐才悠然的下了王驾,那边自然有人将丁田扶下了马车。   结果这人一下车,就听到了讽刺的声音:“不是说,是奉国将军吗?怎么没骑马,反而坐了车来?不太像是领兵打仗的啊?”   丁田看了过去,是个年轻人,穿着也很华贵,气质也很好,就是眼里没有笑容,嘴角带着讽刺的意味。   “这人谁呀?”丁田问王佐:“这么不会说话。”   “他是长春侯府那位长春候夫人的娘家侄孙子。”王佐冷淡的表情:“不知死活的东西。   ”   那人不敢跟王佐怼,但是对丁田却恨之入骨:“你说谁不会说话呢?”   “谁答应,就是谁呀!”丁田无辜的看着他:“今日乘坐车子前来的有不少吧?难道但凡是来的,只要是个男人都要骑马才行啊?又没有规定说,非得骑马来?”   朝中也有一些规定,文官乘车,武将策马。   但是这里指的“文官”和“武将”,是有实职的那些人,何况上过战场打过仗的武将们,你就是不说,他们出门也是骑马走的,除非是病了,或者老了,才会乘车。   这人是不会说话,他这么一说,所有武勋和散阶都被他给得罪了。   丁田可是好好地研究过一番,才敢出门的,不然他怕自己闹笑话,他本人倒是无所谓,心态平衡的很,可是,他怕给王佐丢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年轻的公子有些惊慌失措:“我说的是,听说你在东北立了军功,才得以封爵,可我看你也没什么么!”   “你是在怀疑朝廷对军中的封赏不公?”丁田立刻就反驳了一句:“还是在质疑皇上的英明决断?”   “我……。”那个人更急了:“我不是……不是……。”   “到底是是,还是不是?”丁田故意跟他绕口令:“你倒是说清楚啊?” 第三百六十一章 写诗啊!   丁田几句话,将对方怼的哑口无言,王佐毫不避讳的将他的胳膊扯了过来:“进去了!”   “哦!”丁田还故意朝对方一呲牙。   那喃瑟的样子啊,真的很欠揍。   可是那几个贵公子却不敢开口,尤其是那个被怼的,敢怒不敢言,俊脸涨得通红。   王佐跟丁田,都是有爵位在身的人,跟外头那些没有爵位在身的贵公子们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在接待上,也跟那些贵公子,不在一个地方。   他们是在前院范围内的一处花园里,吟诗作对,指点古今。   而王佐则是带着丁田,直接去了银安殿。   同为亲王府,银安殿自然是接待贵客的地方,端王就在这里接待大家,听说王佐来了,他特意在银安殿门口迎接他:“你来啦!田儿也来了。”   “来看看你,回来这些天,活的怎么样?”王佐说话也够有意思的:“看来还不错。”“当然活得好。”端王撇嘴:“进来吧,人来的还不少。”   王佐带着丁田进了门。   比起宁王府的银安殿,端王府的银安殿规模一样,但是装饰上却不如宁王府那么低调而奢   华。   这里有些金碧辉煌,装饰的大气,摆放的饰品也很奢侈。   里面已经有不少人在座了,每个人手边都有一盏茶,一个八宝攒盒的点心放在一边,保证每一个人都可以一伸手就能拿到点心吃。   不过……丁田看着四周,好么,这里老年人有八位,坐在里间的一铺坑上,聊着天,喝茶   吃点心。   中年大叔有二十几个,分为三伙在聊天,其中一伙不知道在争论什么。   年轻人只有六个,自成一个小团体,正在小声的说笑,这些人都是有爵位在身的,而且品级都不低。   见到王佐进来,所有人都不意外,但是意外的是,王佐竟然带着人!   “这是丁田。”王佐将丁田拉到身边:“奉国将军,刑部郎中,刑部大牢的司狱。”   “哦哦,那位救驾功臣。”所有人不认识丁田,但是都听说过他。   丁田窘了一下:“呵呵……。”   王佐跟在他身边,给他壮声势,而端王,则是给丁田挨个介绍人,他是从孔年长的一位老人开始,那老人鹤发童颜,端王介绍道:“这位是当朝太傅宁万里,宁老国公……。”   这位不仅年岁高,辈分高,更是地位高。   就连几位王爷,也要恭敬的称他一声“师父”。   因为他教过他们拳脚功夫,哪怕只是打个基础,那也是启蒙恩师。   跟宁老国公这位太傅做在一起的,还有几个都是他同辈的三公之一。   还有三位是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和太子太师。   不过,这只是个荣誉称呼,他们有职权,可当朝没太子。   老人基本上都是国公级别的,还有两个是老王爷,是来看端王殿下的,也是给端王撑腰的意思,这两位老王爷,就连皇上也得叫一声“皇叔”。   中年人里,有两位郡王,三位国公……。   年青一代之中,有一位亲王,三位郡王……。   这爵位就没有低于伯爵的,最低也得是一等伯的爵位。   而且大家在一起说的都不是公事,谈天说地,就是不谈政治。   王佐带着丁田,坐在年轻人那一堆里,他也不开口说话,丁田就躲在他身后,这里的茶水相当的好,是祁门红茶。   点心更是精致而漂亮,八宝攒盒一层是点心,还有一层是干果,一层是蜜饯。   丁田喝着茶水吃着点心品着干果嚼着蜜饯……。   倒是其他人在聊天的同时,暗中观察丁田,发现这个人,很沉得住气。   而且有王佐在这里坐着,就算他年纪轻,却也没人敢找他的麻烦,这里的气氛也和和气气的,而且既然是“赏花会”,自然,此时的银安殿里也的确是摆放了一些早春便盛开了的盆栽鲜花。   盛开的长果报春、飘逸的仙客来、素雅的七瓣莲……还有几个花房里培育出来的狐尾百合   倒是有那么一点新鲜的颜色,点缀在初春的宫殿里,倒也带来一些生机。   等到了中午的时候,开宴了。   估计端王府里也有培育蔬菜的地方,所以丁田在餐桌上,吃到了一些青菜,惯有的韭菜、菠菜之外,他竟然吃到了一个菜肴,是个凉拌菜类。   主要是这里面竟然放了黄瓜丝!   这个时候培育黄瓜可不多见啊。   丁田的暖房里虽然也有黄瓜秧,但是这端王府,可是用来招待客人的,他们是分餐制,因为人多,大家都有单独的一张桌子。   当然,关系好的时候,也可以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王佐就拉着丁田坐在了一起。   虽然是分餐制,但是上菜也是看桌子的,一张桌子最多三个人,以保证他们能吃饱。   因为东西很好吃,但是盘子很小,摆盘很漂亮精致,就是分量太少。   丁田倒是对王府的饭食不太感兴趣了,因为他经常在王佐那里用餐,一些东西也是吃过见过的了。   吃过了饭,一群人移动去了花园。   这个花园是在前院跟后院之间,气到了一个屏障的作用。   而后花园则是在后宅的后面,专门给女眷们游玩用的地方。   前头自然是给男人们溜达的地方。   因为都是贵族么,一个个倒是人模狗样,还有人当场吟诗一首,更有人挥毫泼墨,作画一   幅。   人聚到一起,自然,年轻人呢们就有机会跟这些有爵位的人打招呼,接触了。   但是丁田发现,他们都不跟王佐打招呼。   “他们怎么……不太爱理你啊?”丁田小声问王佐:“太冷淡了吧?”   难道他男人遭遇了“冷暴力”?   “不是不理我,是不敢理我。”王佐特别理直气壮,还非常骄傲的样子。   “你这是要闹哪样啊?”丁田不理解了。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王佐没说什么,丁田现在也没人可以问,因为王富贵他们都在外头候着,没跟在身边。   他连个可以参谋的人都没有……。   不过,丁田看了好几圈:“我来的时候,对我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那个人,怎么不见了?”   “早就在他出言不逊之后,就被请走了,怎么可能让他继续留在这里添乱?”王佐告诉他:“端王也不会再邀请他了。”   敢在这样的宴会上捣乱,端王那个小心眼儿的家伙,睚眦必报,肯定会报复他的,现在不报复,日后也必定不会让那个家伙好过。   所以王佐也一点都不担心,有人会找丁田的麻烦,因为那个家伙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帮人热闹归热闹,主要是展现自己的才华。   但是其中也不乏有人很有技巧的邀请丁田来展示一番才华。   “我?”丁田指了指自己。   他看起来像是满腹经纶的人吗?   “随便来一首,今日景色如此迷人,春日暖阳,你我有缘聚在一起,不留下点墨宝,恐怕辜负这良辰美景啊!”这个人很会说话,听起来一点都不刺耳。   但是,他邀请的要是个才子什么的,还说得过去,谁不知道丁田的底细啊?   一个偏远之地调进京城的农家子弟出身的微末小官。   这邀请不像是好事儿,倒像是找茬儿。   “对,您!”那个人点头,眼中带着殷勤的期盼:“以四季为题,这不是一年之计在于春么?诗词歌赋都可以。”   “呵呵……。”丁田很想将手里的茶杯丢出去,泼他一脸盐汽水。   王佐手伸到了砚台那里,那砚台里有半下子的墨汁儿。   端王赶紧拦着王佐:“别,别啊!”   那个人估计也发现宁王殿下跟端王殿下一起对他怒目而视,心里打了鼓点儿,可是……他憋了一口气。   “把他撵走。”王佐冷冷的开口:“本王不想再看到他,以后见一次,让他在本王三步之   内作一首诗,作不好,或者做不出来,本王就将他千刀万剐!”   那个人脸色一白:“宁王殿下,在下是诚意伯府高家的子弟……。”   他今日来,是想出人头地露脸的,而且是想攀上个高枝儿,领他进来的那位被撵走了,他因为行事低调而得以幸免于被撵走的结局,可外头有人传话进来,务必要让这个丁田出丑!   他是特意打听过的,这个丁田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靠山虽然是宁王殿下,可是一个亲王也不会在意一个小小的司狱。   因为高家的人消息不太灵通,故而对丁田知道的不多。   这才敢针对丁田。   谁知道竟然被两位亲王厌弃,还要被赶出去……他们高家为了让他能参加此次聚会,是废了多大的力气,多少的银子啊!   他要是被撵走了……以后这样的顶级宴会,肯定不会给他机会了。   “诚意伯府高家?”端王的脸拉长了:“本王不记得邀请过诚意伯府。”   诚意伯府都落寞了,何况名声也不好,所以他没下帖子给诚意伯府啊。   那人脸一红,他是跟人进来的,蹭进来的,这种“蹭”进来的人不少,别人都是趁机交好,扩展人脉,谁像他啊,还敢跟人叫号不说,还处处都要拔尖儿,诚意伯府已经很久没人参加这样的聚会了,更没人教导小辈们该注意什么。   所以,他就让人当枪使了。   最后,这位也被扫地出门了,但是,他留下的麻烦不小,丁田觉得大家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土包子。   丁田撇嘴:“虽然那位不请自来,但是我还得写一首出来,应应景。”   其实,他是不想让人看不起王佐,因为他是王佐带来的人,不能给他跌份儿。   丁田的毛笔字只能算是中规中矩,要说好,那绝对好不到哪儿去。   而他仪仗的也只是自己那后世所学的几首经典的诗词,纳兰容若的不能抄了,他也没背下那么多纳兰容若的诗词。   但是拜他有个学文的同寝哥们儿,他还真记住了几个后世比较经典的诗。   “我来自乡村,自然就写的乡村的风景,别介意啊!”丁田提笔写了诗名,就叫《村居》   草长莺飞四月天,拂提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因为现在已经四月初,三月十五日定下的宴客时间,推到了如今的四月初一才开始,所以丁田将“二月”改成了四月。   这样比较符合如今的时间,而且也比较押韵。   “好,写的好!”宁万古摸着胡子看此诗:“写的简单,老夫也悠然神往,乡村生活。”因为这首诗写的太过悠然,众人都认为颇有“陶渊明”之意,立刻纷纷对丁田高看了一眼 第三百六十二章 春日忙   有两位老大人,更是认为丁田有着朴素的品质,高尚的人格。   这次聚会之后,当场做出来的诗词歌赋,都被编订成册,发了出去。   一个是为了博名,另一个则是向世人证明,他们不止有武力,更有才华。   丁田的这首诗,更是被很多不得志的人奉为经典,因为描述的乡村生活是如此的悠闲。而他偏偏是个官员。   殊不知,在他们聚会散了之后,这首诗就到了永庆帝的手里,看着纸上诗文里都快飘出来的淡泊,永庆帝皱眉:“能捣鼓出热武器的人,会喜欢乡村生活?还是厌倦了官场?”   米英他们一群伺候的内监都低头不语,这个时候,他们就跟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件一样,只是比物件多了个会呼吸的功能。   “老米啊,你说,他是厌烦了官场上的倾轧?”永庆帝问米英:“有人欺负他了?”   “不能,有宁王殿下护着,没人欺负他。”米英闻言笑了:“一次聚会也不可能就心灰意   冷吧?”   “是吗?”永庆帝想了想:“看看朕下次休沐的日子,朕去看看田儿。”   那个司狱,还挺有意思。   米英低头一鞠躬:“您下次休沐是四月十五……。”   丁田还不知道,有人要来家里做客,他聚会之后,跟王佐回去了,觉得聚会也没什么嘛。“就是吃吃喝喝嘛,还作诗咧!”丁田撇嘴:“我看是作死还差不多。”   王佐嘴角微翘:“这就是他们的聚会,其实要是我不在的话,他们会放松很多。”   但是他若是不在的话,怕丁田被人欺负。   这不就是,他在那儿杵着呢,就有人欺负他的人,虽然没有欺负成功,也让王佐下了面子宁王殿下很不高兴。   “看得出来……。”丁田吐槽了一下,他发现王佐不太善于跟人动嘴,他最厉害的就是动   手。   俩人回到了家,王府那边来了消息,如意夫人请王爷回府,有事相商。   “我娘说,好像是太妃娘娘那边又有新动作。”王富贵看了一眼丁田:“好像是对田少有个什么事儿……。”   王佐脸一黑:“她敢!”   宁王太妃敢不敢对付丁田?   当然敢!   经过多方努力,加上娘家遭殃,宁王太妃终于趁着长春侯府调查丁田的时候,搞明白了丁田的身份。   搞明白之后,也知道了娘家跟丁田结了死仇。   解,是解不开的,但是都成仇人了,那算计起来,自然是下狠手。   而且宁王太妃还得到了娘家人的支持。   以前是她一个人在王府里没什么势力,娘家人也对她的支持有限,且一个宁王太妃,对长春侯府也没太大的帮助,反倒是引得宁王一个劲儿的打压长春侯府。   长春侯府吃了教训,自然懂得如何做人。   不过,宁王太妃这次提出来的要求,长春侯府里其他人并不太清楚,可长春候夫人,却一   C主—扭/月-足〇   因为宁王太妃想要跟娘家人联系,这桥梁自然是长春候夫人。   后宅女眷之间的来往,不那么引人注意,加上长春候夫人对丁田,可谓是恨之入骨。   两个老女人是一拍即合。   此事长春候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家妹子送了礼物回来,这不是过清明节了么。   不过,宁王太妃这举动,瞒得过别人,瞒不过如意夫人。   这个曾经是奶娘的老妇人,对宁王这个奶儿子可是很珍惜的,每天为他盯着宁王太妃这个女人,一有点风吹草动,立刻调查搞清楚,有什么事情就及时报告。   果然,这次也被她监视到了重要的消息。   王佐气呼呼的回了宁王府,只知道他那个继母又不消停了,冷着脸问王长史:“王佑在干   什么?”   “在书院读书,本来要报名考秀才的……但是前些日子吃坏了肚子,折腾了好几天,也没好,这就……。”耽误了下来,考试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哦?”王佐非常不满意。   “不过,听说太妃娘娘正在打听京中各家闺秀的情况。”王三金提醒王佐:“恐怕是要给二爷相看媳妇儿,可是,您这……?”   王爷是当兄长的,他不成亲,哪儿有二弟越过兄长成亲的?   “让她打听吧,打听了也是白打听。”王佐想了想:“本王自有分寸,这半个月,不许她的人出王府一步。”   宁王太妃身边终究是有几个陪嫁的忠心奴婢,他也不可能将那些陪嫁都弄死,那样的话,宁王太妃可就有话说了。   “是,王爷!”   丁田不知道宁王府的事情,但是他知道他牢里的事情。   他上差没几日,就来了卷宗。   蒋明海的判决下来了,抄家,夷三族,本人秋后问斩。   蒋明海得知判决下来后,彻底的疯狂了,大喊大叫着“不可能”,不过,程二双没管他,直接带人将他移交去了死囚牢。   而管理着死囚牢的闻四嘉,现在老实的跟猫一样。   他没有被辞退,本人也没主动辞职,但是现在,牢房里的狱卒都不听他的了,只按照规章 制度办事,规章制度之外的要求,一概回绝。   闻四嘉也没敢提出什么要求,他遭受到了官场冷暴力,牢房里这么多人,犯人不可能跟他说话聊天,其他人又不搭理他,他的靠山……在今天以前,他还有所指望,在今天之后,他就彻底的熄火了。   因为外头又有一批高官下马了,其中就有他的靠山。   丁田这两天接手的犯人好多,基本上都来自各个高官家,都是抄家、全家下狱,那些人得到的不义之财,刑部将能找到受害人的钱都还回去,找不到受害人的钱财,就只能归于国库。   而这帮人进来,又是一顿教育,有的人不想干活,有的人就知道哭泣,丁田虽然三令五申,但是架不住县官不如现管。   丁田也不可能每天都盯在牢房里,好几千间牢房呢,那么多犯人,他看得过来么?   所以私底下,对付不听话的人,自有牢头们的手段用上,几次他们也就消停了。   真听话的反倒不会遭罪,因为他们听话了,就没人真的敢对他们下手,不然狱卒里有人打小报告,他们可就惨了。   同时,外面的会试揭榜,有中的举子就有名落孙山的,京中的热闹是一出接一出,丁田每日在牢房里兢兢业业,发展他的牢房大业,劳动改造教育初步取得了一点成果,那就是犯人们如今吃得饱,穿得暖,还有活干。   只要听话,做工,就不会被人欺负,倒是一片祥和,那些新来的也被老人教育了一顿,再不听话就被牢头儿教育一顿,也就听话了。   丁田家离他上差的地方进了很多,每日他也不坐车来往了,走路过来,权当锻炼了。   这一日依然是天色刚亮他就起来洗漱吃早饭,然后带着小厮、常随跟护卫,叫上金不换,上差去。   “昨天喝的有点多,没回家,也不知道你嫂子自己在家怎么样了。”金不换一边打哈欠,一边跟在丁田身边。   “你高兴去吧,我这里给你留了院子,嫂子真是有先见之明!”丁田看着金不换身上的穿戴:“早就预料到你早晚会在我这里过夜,我搬来之后,特意来给我恭贺乔迁之喜,还带了一些东西,布置了一下你住的房间,连你的衣服啊,一年四季的我这里都有,布鞋靴子的更是搭配了好几双。”   不然昨天晚上金不换喝多了,早上估计就得穿昨天的脏衣服了,那一股子酒糟味儿,可怎   么忍受?   金不换虽然成了家,但是他年纪也不大,而且金夫人爱将他往年轻了打扮,所以给他准备的衣服都是比较显年轻的款式。   丁田因为要上班,所以他穿着的是朴素的常服,反正到了衙门里也得换上官服。   而金不换不同。   牢医又没有固定的官服。   太医的官服他也可以不穿,因为丁田规定,牢医穿白色的“医生服”。   要不是看金不换的长头发,梳成一个小馒头一样的发髻,还簪着男士用的玉簪,脚上穿着的长靴子,他穿上医生服,就跟现代的医生没什么两样了……哦,医生服上的纽扣,都是用的木头纽扣。   所以金不换的穿着打扮比丁田要好,丁田的都是细棉线的料子,而金不换的则是身穿一件赭色平素绡直裰,腰间绑着一根正紫色祥云纹的金缕带,挂饰一样不缺,本人又有那么一点气质,看起来可比丁田的谱儿大多了。   丁田身穿一件素面圆领的袍子,腰间绑着一根青色的宽腰带,没带东西,他觉得那堆东西太累赘,平日里都不佩戴的。   俩人并排走在前头,身边是小厮,常随,身后是护卫,前头还有探路的常随。   金不换感慨了一下:“想当年,我刚跟你着你的时候,你才是个司狱,九品的司狱,后来升了一级,八品……呵呵,现在我都是六品了。”   “是啊!”丁田跟他同样感慨:“当年哪儿想到如今?”   当年他是个小司狱,金不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游方大夫。   谁能想到,如今他们人在京中,有爵位,有官职,还有房子有土地,更有铺面啊,宅邸的   “当年我以为我能跟着你有口饭吃,能将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保住,就挺满足了,如今……呵呵,有妻有子,有官当,有爵位。”金不换摇头晃脑:“早就想跟你喝一杯了,没想到一直到了昨天才如愿以偿。”   “我们啊,也算是共患难过来的,以后还在一起上差。”丁田哈哈一笑:“走我们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哈哈哈……丨”   一大早的,俩人发起了神经,不过这早上的人少点,尤其是在内城,都是来去上差的,行色匆匆的,根本不看他们。   倒是有一辆马车,青油翠卧车,一看就是女眷用的马车规格,一匹马拉着,正“哒哒哒”的走在青石板铺就的道路上,结果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马嘶鸣了一声,竟然惊了!   拉着马车疯了一般的跑过来。   “马惊啦!马惊啦!”车夫在后头追着马车,一边追,一边大喊出声。   所有的路人都往路边躲,这惊了的马可不好靠近,会受伤的,严重的都能危及生命。   鲁岩跟于飞他们飞快的将人都扯到了路边去,等丁田他们躲好了,鲁岩见马车也过来了,直接上前,一拳就将受惊的马匹打的翻了个身,直接揍晕了过去!   可同时,车也翻了,从车里,滚落出来一个纤细的身影,好死不死的,这身影直接奔着丁田他们飞了过去。 第三百六十三章 飞来的“艳福”?   鲁岩身手最好,但是于飞的身手是最灵活的,可是俩人没想到车里还有人!   按理来说,车里有人的话,这都惊马了,还不得惊声尖叫啊?可是车里人没吭声,这会儿却飞出来了!   俩人没来得及拦住飞出来的这个家伙,就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飞了过来。   丁田也被扯的有些反应不过来,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身影……投入了金不换的怀抱。   金不换比丁田还不如,他是个纯文职的人,虽然身体健康,但是他也无法承受,一个人撞进他怀里的重量。   “哎呦!”金不换第一反应,将怀里的人推出去,他怕自己被撞的内出血,那就糟糕了。可是他第一时间就感觉到,怀里的人,竟然抱住了他的腰!   不止如此,还扯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露出来一个肩膀头子!   金不换这个气啊!   想将人推出去没推成,反而被对方抱的更紧了。   丁田刚想开口说什么,偏偏又有一辆马车在此路过。   这辆马车小巧精致,赶车的车夫也上了年纪,但是车速慢,赶得很稳当,还有两个随车走的,骑着马匹的健仆,看样子应该是个当官的……只是这里出了事情,他的马车也被挡住了。眼前的一幕……大家都有些惊讶。   在路边,马车翻了一辆,车夫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朱大娘,小姐呢?”   “小姐……小姐啊!”一个老婆子从车里爬了出来,直奔……金不换而去。   而金不换晕头樟脑的同时,也觉得倒霉,自己怎么就祸从天降,被人给砸了呢?   他旁边的丁田,离他有好几米远,也挺惨。   因为丁田手肘触地,都秃噜皮了,同时,胳膊也不舒服,他估计是脱臼了。   而护卫们在第一时间将他团团围住……可怜的金不换,被排除在保护圈之外了。   而那个婆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声音大的啊……让人忍不住捂耳朵。   金不换摇头晃脑的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个惊慌失措的脸蛋儿,还有些微红,眼中带着一些羞涩和紧张。   金不换愣了一下:“嗯?”   “你这个登徒子,快点放开我们家小姐!”婆子的嗓音很大,恨不得吵吵的满条街都知道,他们家小姐出了意外似的。   而车夫也嗷嗷叫着,想救他们家小姐的架势,却一步都不往前迈。   反倒是让开了一点,让后头的那辆车子里的人,在下车的时候,能在第一时间看到现场的   情况。   丁田晃了晃脑袋,抬眼就看到金不换抱着个漂亮的小姑娘:“啥情况?”   鲁岩小声的告诉他:“车里飞出来的小姑娘,直扑过去的……。”   作为护卫,鲁岩直觉认为,这里头有问题。   一个小姑娘的话,车子惊了马,早就惊声尖叫了,怎么没听见动静呢?   要说吓晕了,可看样子也不是晕过去的样子啊?   看看那趴在金不换身上,瑟瑟发抖的样子,还露着一点细皮嫩肉,特别像是一头被惊吓到了的小绵羊。   而被耽搁了行程的那辆马车,也的确是有人乘坐的,车上下来一个须发花白的人,这个人穿着官服,气势不怒自威,见到金不换跟那女子抱在一起,顿时生气的道:“光天化日之下,这是干什么?”   那个婆子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哭天抢地的道:“我的小姐啊!你的清白算是没了呀?这可怎么办啊?”   那老大人一愣:“怎么回事?”   他的车夫赶紧跟他说了一下,这是个意外。   金不换顿时就知道,他这不太妥当了,于是他两眼一翻,狠狠地咬了一口舌头“噗”的一下子……这个家伙竟然喷出来一口血。   “啊!”那装昏迷的女孩子,顿时吓得惊声尖叫了。   现场顿时一片混乱,丁田也吓着了:“快!快去将他扶起来,找郑太医过来看看,千万别   有事情啊!”   金不换可以说是他来到古代之后,第一个帮手。   王佐不算,那是他男人。   而且金不换对他而言,亦师亦友,又兴趣相投。   他来京中,人家也举家跟着他搬迁过来,他可不想金不换有事情。   一阵忙活,那婆子扶着他们家小姐,车夫求到了那位老大人跟前,毕竟丁田他们一群年轻小伙子,不太合适。   只能求这位老大人,可以让小姐暂时进入车子里去,避一避外人。   “求这位老大人行个方便,我们家小姐不是没名没姓的人家,我们是诚意伯府高家的人!我们小姐是高三小姐。”婆子可怜兮兮的跪在那里给老大人磕头:“只求在您的车子里避一避……如今家里还不知道,老奴陪着小姐,让人回去报信……。”   “那就进来吧,老夫的年纪,足够当她的祖父了。”老大人倒是好说话,将自己的车架让了出来。   “谢谢老大人,谢谢老大人!”婆子磕了两个响头给老大人。   倒是那位小姐,惊慌失措之下,也没失了礼数,路过的时候,还朝老大人福了福身:“不知道老大人如何称呼?官居何职?待得家父前来,也好登门道谢……。”   “老夫礼部尚书崔景山。”崔景山摸了摸胡子:“小姑娘进去吧,老夫的马车,你坐得,你父亲恐怕也要称呼我一声叔父。”   崔景山已经须发皆白,六十高龄,别说当祖父了,有的人家成亲生子早点的,连曾孙子都有了。   “高家三女,谢过崔爷爷。”她倒是打蛇随棍上。   认下爷爷就钻进了马车里。   一进去,顿时就脚下一软。   那婆子赶紧扶着她:“三小姐……。”   “你说,这事儿能成吗?”高三小姐此时的脸蛋儿,更白了一些。   “那也是没办法啊!”婆子也擦了擦眼泪和汗水:“长春侯府既然说了,咱们就得照办,家里可全指着这个……唉,要不是二少爷惹是生非,至于让您来这一出吗?”   “也不是没有好处。”高三小姐虽然此时此刻还有些腿软,但是眼中温和怯懦的神色早就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算计:“他要是不惹是生非,也没有我这个好姻缘!”   婆子胆战心惊的低头:“是,三小姐说的是。”   这位高三小姐,别看是个庶出,却是个有心机的,谁让她生母就是个有心机的女人呢。   没有心机的女人,也不会趁着二夫人有了身子的时候,爬上二老爷的床,更不会在高家后院里,生下孩子。   高三小姐幸好是个闺女,要是个男孩儿,早就被二夫人给弄死了。   一个女孩子也有好处,用来联姻,或者是换什么利益,都很方便……不然,二夫人也不会让她长大。   高三小姐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她就同意了,家里的姐妹们都好高骛远,长姐跟二姐,都是嫡出,自然不可能出来冒险,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嫡母会发疯的!   何况,两位姐姐眼光高,看不上一个乡下来人。   两个姐姐真是想太多了,如今家里什么情况,她们看不明白,她可看得清楚,家里的爵位,越来越低,家里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小,大姐姐都十七岁了,还没说亲;二姐十六了,也没   说人家。   她上头两个姐姐,就算是有好的亲事,那也是她们优先,自己是个庶出,有好亲事,嫡母肯定想的是自己的女儿,不是她。   往下的四妹妹才十岁,小的很,亲事不用愁。   五妹妹六岁,更小……。   家里人不着急,她却着急了,要趁着家里还有地位的时候,找个好婆家,只要出嫁了,自己就有把握离开那个家。   而最好找的是一个家里人高攀的亲事……想有这样的亲事可不容易啊。   所以她才同意,惊马的这个主意,还是家里的大哥想出来的……。   高三小姐心思百转的同时,她的车夫已经收拾了了一下,跑回府中报信去了。   而丁田那边,也轻手轻脚的将金不换扶到了担架上。   “不换先生?不换先生?你怎么样了?”丁田有点害怕:“你可别吓我啊?你怎么样?哪里不舒服啊?”   “我没事……有古怪……。”金不换小声的道:“那个女人飞出来,撞我怀里,还抱住了我的腰!”   丁田他们一愣:“你说啥?”   “她抱住了我的腰,按理来说,就算是一时失控,我推她,她也得松开了吧?结果还抱得   更紧了。”金不换小声的道:“不对劲,赶紧抬我离开,田儿去衙门上班,没事别出门……。   ”   金不换的脑筋转得很快,他来了京城之后,进了衙门办差,就跟他们打成了一片,听到了很多桃色消息,还有官场一些倾轧,没经历过却也有了防备之心。   现在,他就想到了这一点。   “好,好,我听你的,你那个……别吐血了啊?”丁田吓坏了。   古代虽然好,但是古代没有医院啊!   中医虽然不错,可没见过有啥手术啊,消毒手术室什么的……X光片啥的也照不了……只能指望医术高明的郑太医他们能给他看好……。   丁田都有些乱了。   “快抬走!”丁田指挥人手:“稳一点,别颠到他。”   一伙人飞快的拆了一边不知道是谁家店铺的门板,充当担架,抬着金不换,就要跑去太医院求医,这是内城范围,没有民营的药堂,只有太医署。   外头有太医院,太医药房。   这算是国营的大型医院了吧?   反正丁田是这么理解的……。   “等等,等等!”从斜刺里蹿出来一伙人,领头的是个贵公子:“这是怎么回事?朱大娘   ?,,   “大公子?是大公子!”朱大娘从车里蹿了下来:“大公子啊!马车惊马,三小姐……三小姐……。”   她倒是不懂遮掩,啥都往外说了。   那位大公子立刻就拦住了正要走的丁田他们:“这位大人,是不是先给我诚意伯府一个说法?我三妹妹……。”   “你三妹妹如何,我不管,但是你要是拦着不让我们走,我们的人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一定要你好看!”丁田愤怒的像是一头小豹子,盯着那位贵公子:“滚开!”   那贵公子一愣:“不是,这……我三妹妹……。”   “你三妹妹故意砸了人,这医药费也要你们出,好狗不挡道!”丁田扶着担架,那边,鲁岩已经扒拉开贵公子,一伙人呼啦啦的抬着金不换,直奔太医院。   留下那贵公子有点不知所措,他没想到,对方竟然是这样的态度,跟他预想的不一样啊? 第三百六十四章 还是飞来的“厌恶”?   丁田他们将人送到了太医院,幸好这里一天到晚都有人,哪怕是晚上,也有太医值班的,且太医院这个地方,平日里没事的时候,也给官员们服务。   他们将金不换送到了这里,正好,一大早来上差的郑晨在。   见到他们,立刻就招呼人来接一下:“小师叔,怎么回事?”   “倒霉催的……。”丁田毫不客气的说了经过:“也不知道被砸的怎么样了,肋骨可别断了啊!”   这年头,肋骨断了要怎么接啊?   丁田完全麻爪了,没头绪了。   “不要着急,我去看看。”郑晨指挥人手将金不换抬了进去,他亲自上阵,检查了一番,在一间单独的医疗室里,丁田在门口急的团团转。   可是郑晨出来之后,脸色有点奇怪。   “怎么样了?”丁田忙问他:“有什么……不对的事情?是肋骨断了……还是……?”最怕的是肋骨断了之后,插进了内脏里,那样的话,就算是神仙来了也救不了。   “不是。”郑晨将他的小师叔拉到一边:“不换先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摔伤了一下臀骨,擦伤了臀部而已。”   “没伤到内里?”丁田不相信:“他都吐血了。”   “那是他要到了舌头……。”郑晨伸手搭在丁田的肩膀上,立刻就摸出了不对劲:“小师叔啊,他不是吐血,他是……。”   丁田听的认真,心里急啊!   就没注意,郑晨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正说着话呢,就听“咔嚓”一声!   “哎呦……咦?”丁田“哎呦”一声,他的胳膊脱臼……被接了回去。   “小师叔,他没事儿,你的胳膊都脱臼了,接上了之后,也要好好的养一养,不然容易经常脱臼。”郑晨二话不说,让人拿了白棉布过来,给丁田包扎了一下,将他的胳膊吊了起来。丁田冏了冏:“我没事,金不换他没事就好,今天真是倒霉……。”   正说着呢,外头闹哄哄的来了一群人,原来那位贵公子也到了太医院。   郑晨生怕他的小师叔有个好歹的,所以给丁田包裹的有些夸张,看起来就像是被重伤了一样。   而外头来上差的人,除却太医们之外,还有太医院里的医工、学徒等等,正经不少人呢。贵公子一打听就知道,来人伤得挺重,在郑晨这位太医院院正的这里处理伤口。   都吐血了!   拜丁田他们来的时候,那阵势太大,丁田又满脸的惊慌失措,一看就是个重病号啊。   于是,贵公子也惊讶了:“吐血了?”   “是啊!满大襟都是。”一个医工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遭遇到了什么事情,听说是惊了马哎……。”   贵公子的脑袋嗡嗡响。   本以为是制造一场意外,能跟对方搭上关系,到时候想捏圆搓扁还不容易?   可这还没搭上关系,就闹成了这样,怎么会吐血呢?   难道三妹妹砸的太狠,将对方砸出了内伤?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正好是丁田被老师侄包扎好,刚出了房间,一照面,双方的气氛就尴尬了。   倒是那位贵公子,到底是官宦人家出身,脸皮厚啊!   一拱手就先打招呼了:“丁大人!”   “你好,你是?”丁田其实不认识这位贵公子,但是他妹子砸伤了金不换是事实。   所以他的态度就冷淡了很多。   就算是知道对方是诚意伯府高家的人,也假装不认识,不知道,没听说过。   “在下是诚意伯府高家的人,高文斌。”高文斌报了大名给丁田。   高文斌现在高家当家人的嫡长子,如无意外,他就是高家未来的当家人了。   虽然高家已经式微,诚意伯府的牌匾,其实是因为他们家的太夫人还在世,要是太夫人去世了,这诚意伯府的牌匾估计就得换了。   因为他们家如今袭爵的只是一个云骑尉的爵位,“诚意伯爵”的这个爵位,是高家那位太夫人的已逝的丈夫的爵位,后来递减成了诚意子爵,儿子玩女人玩过了头……马上风死掉了。   为此,皇上都厌弃了高家,给高家的爵位,一下子就掉到了云骑尉这一阶,连男爵的爵位都没给。   正经的掉了三个品级啊!   连轻车都尉都没保住,骑都尉也没有,直接成了云骑尉,正五品。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位高文斌高大公子,袭爵的时候,就剩下恩骑尉这一个爵位了,正七品。   最小的爵位不说,还是最末尾的爵位,高大公子的儿子那一代,就真的成了平民。   泯然众人矣了。   所以高家才不惜余力的到处钻营,希望能恢复曾经的辉煌。   可怜的高家,现在才想到要恢复祖上的荣光,可是家里的男丁文不成武不就,还总想着走   捷径。   不过,就算是高文斌自报了家门,丁田也是不知道的,他对京中并不太熟悉,且京中的高门豪府太多了,他哪儿记得住啊?   “哦……。”丁田拉长音:“没听说过!”   高文斌一噎,到底是锻炼出来了,这高大公子可比他二弟有城府的很:“此次前来,是想跟您商量一下,我三妹妹的事情,此事并非故意,纯属天意,高家自然会承担汤药费。”   丁田脸色好了点:“算你还知道赔偿汤药费。”   汤药费,是古代的一种说法,其实就是现代人常说的“医疗费用”。   丁田觉得这个姓高的也不算是个坏人,肇事之后还知道来医院看看受害者,还主动承担医疗费用,在他看来还不错啊。   总比那种撞了车子砸了人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看都不看你一眼的家伙们强多了。可惜啊,丁田还是太年轻,经验太少了,他不知道,这些高门华府,豪门大户人家,哪儿那么好说话啊!   高文斌见他不介意他们给掏汤药费,以为他默认了此事,顿时心里舒坦了。   说话也就更好听了:“除此之外,这误工的事情,也得跟刑部说一声,毕竟是意外。”   “不错。”丁田点头:“此事发生的太突然了。”   “是啊,本来今天早上,在下的妹妹因为听说她姨娘病了,着急回去,就让车夫早早的将车子赶出了大门,我们这边才启程,她那边已经等不及先走上了大道,谁知道……马车竟然惊了马……。”高文斌很有技巧的解释了一下:“就说大早上的不宜太快赶路。”   丁田认同了他的说法:“而且今天早上还有点薄雾。”   初春时节,昨晚下了一阵春雨,虽然淅淅沥沥的雨滴不大,可架不住下了半晚上,早上起来,有点薄雾尚未散去,很正常。   俩人说了一说之后,高大公子就说到了高三小姐的身上:“虽然是意外,但是今天大家都看到了,这男男女女的抱在一起,就算是意外,我那三妹妹的名节也受损了,您看,是不是挑个好时候,上门提亲?”   “提亲?”丁田一愣神:“可是……不太合适吧?”   不说金不换跟高三小姐之间的身份差距,年龄差距,就是金不换本身……他都成亲了啊!儿子都满地跑了好么!   听说这两天金马氏又有些不太舒服,金不换猜测是有了,只是可能因为月份还小的关系,他没号出来喜脉,但是已经有七成把握了。   昨天喝酒的时候,还跟丁田预定了贺喜的礼物,非得要丁田给准备一份厚礼,他给丁田的乔迁之喜的贺礼可不薄……。   还说想要个女儿,他家已经有个儿子了。   想要“儿女双全”,凑上一个“好”字。   更是回忆了一番老金家……发现老金家三代单传,往上数第四代也只是两个儿子,没有闺   女。   这盼女儿都盼的眼睛冒金花了。   “难道还想赖账不成?”高大公子不高兴了:“我妹妹清清白白的一个伯府千金,在这大   街上,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搂搂抱抱的,听说还扯了衣服,连锁骨都露了出来!”   他到底是大家公子,没好意思说肩膀头子。   其实在他看来,庶出的三妹妹,就算是全果着也没什么,谁让她那姨娘就是个贱皮子,当娘的都那样了,当女儿的又能有什么好?   这个计划他的大妹妹跟二妹妹,是连听都没有听到的,就走了。   唯有三妹妹,厚脸皮的听了,被点了名字,也不见她如何羞怯……。   这样不要脸的女人,跟他母亲说的一样,不如早早的送出去联姻,起码还有个利用价值。“这个……是意外……。”丁田咽了咽口水,他想起了金不换跟他说的话。   对方难道是故意的?   那这代价是不是太大了点?   惊马啊!   又不是搞杂耍,万一真的有意外发生,跌断脖子什么的……或者是手脚,落个终生残疾都是幸运的了。   参考范例就是《乱世佳人》里的那位女主人公的小女儿邦尼,不就是坠马而死的么。   “意外也不能抹杀我三妹妹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的事实!”高大公子貌似很激动。   丁田意识到,这还真是个问题。   古代的大家闺秀讲究的很多,真的,不骗人的说,女孩子从一出生开始,几乎就跟坐牢一   样。   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不见外男,就是不见家人之外的男人。   还有海瑞杀女的传说,据说,有一天海瑞看见他才五岁的女儿吃一个糕饼,就问糕饼是谁给的,当得知是某男仆给的时海瑞大怒,训斥女儿说:“女子哪能随便接受男仆的糕饼?你不是我的女儿!你如果能饿死,才算我的女儿!”小女从此吓得啼哭不止,不喝也不吃,家里人怎么哄她劝她也没有用,七天之后终于饿死了。   虽然不知道这个故事的真假,正史上也没有记载,但是能从这个故事里,看到古代礼教的森严和扭曲。   这么荒诞的事情,海瑞的政敌们竟然没有以此为把柄攻击他,可见就连他的政敌们都认为此事海瑞没错……。   丁田就冒了冷汗了。   高家不会也这么顽固吧?   要是不娶什么的,那女孩子估计就剩下死路一条了。   可是要提亲……金不换家里有夫人啊!   丁田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丁大人,这门亲事,你不满意吗?”高大公子拉长了脸,如今他站在理上啊,所以他就嚣张了:“我妹妹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出身也高贵,配得上你丁田。”   “啥?”丁田惊的都喊出了鸡仔儿音了。   “你说谁配得上他?”偏偏这个时候,王佐出现在了大门口,满脸的……阴云密布啊。 第三百六十五章 误中副车……   “参见宁王殿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满院子的都是见礼的人,丁田也冏了冏的给王佐见了一礼。   而王佐身后跟着一位老大人,丁田认识,早上刚见过的,是早上路边上的那位老大人,礼部尚书,崔景山。   王佐虽然没有搀扶老大人的意思,但是他故意将脚步放慢,一个是走起来有派头,另一个原因,未尝不是照顾腿脚不利索的老大人。   “谁要给丁大人说亲吗?”王佐虽然是问话,但是众人都从中听出了一股子冷冰冰的意味   高文斌打了个哆嗦:“宁王殿下容禀……。”   他将此事说的非常详细,甚至还带来了证人:他们家的婆子跟车夫。   另外,还有目睹了现场“男女滚作一团”的崔尚书。   “老夫的确目睹了这样的场面。”作为礼部尚书,崔景山的人品相当的好。   不仅人品好,这个人的出身也好,乃是隋唐时期五姓家族之一的博陵崔氏,家族中光是族谱就堆满了一间屋子。   此人是先帝年间第一次科举时候的二甲传胪。   也就是第四名,第一叫状元,第二叫榜眼,第三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也是第一榜。   第二榜的第一名,就叫传胪。   崔景山从最开始的翰林做起,然后调任陕西学政;三年之后调任云南做督导;又六年之后调任辽东任学政;五年后调回陕西主持了一届府试;然后调任山东,主持了一届乡试,颇得当代衍圣公的青睐,去孔府拜访多次。   且他礼仪甚好,德高望重,在年纪大了之后,被调任回京,在礼部任职侍郎,先帝爱其才华,重其德行,委以重任,他主持了先帝最后一年的科举。   算是有了一个善始善终的佳话。   后来永庆帝登基,礼部尚书干了三年之后,被撸了下去,又外调进京一个,没干满三年就死了。   然后是这位被调了上来。   其实,前两任都是永庆帝用来过度的,这位才是他意属的礼部尚书。   有他这位老大人说的话,高大公子更是得意了:“王爷,不是我诚意伯府强迫丁大人娶我   们家的千金,是此事太过凑巧,他要是没有担当,那我家的三妹妹,恐怕只能青灯古佛,了此残生了。”   这就是大家族的规矩。   被人又搂又抱的那是青楼楚馆里的女人。   绝对不能是大户人家的千金。   否则这个千金,要么以死明志……那诚意伯府跟奉国将军府就算是结仇了。   要么就是出家为尼,斩断红尘……花儿一样的年纪,从此之后就只能每日青菜豆腐,“阿弥陀佛”的过了。   可怜不可怜?   那样的话,也是诚意伯府跟奉国将军府结仇了。   不管怎么看,怎么说,不同意亲事,就是结仇。   而结仇的原因……想必是个人都能打听到,这事儿说到哪儿去,都是高家占理,丁田只有点头同意的份儿……如果丁田没有王佐在身边的话,估计他会被迫同意。   但是他有了爱人,凭什么同意啊?   王佐非常的郁闷,他正准备着手公开他们的事情,怎么这边就有人算计上了丁田呢?   他那继母的手,还伸不了这么长吧?   “不对啊!”丁田举起手:“我虽然受伤了,但是我对着天发誓,我绝对没有碰到高三小姐……哪怕是一根头发丝!”   “嗯?”王佐的眼中,本来充满了黑暗的色彩,他要发飙了!   可是听到丁田这么说,他的眼中那狂风暴雨般的神色,瞬间就烟消云散了,转而爆发出了惊人的亮度。   “丁大人,你这么说,什么意思?”高大公子脸上的表情,终于不再得意了。   “崔尚书,您看,当时抱着高三小姐的是下官吗?”丁田第一个就问的是崔景山。   这里他的地位不是最高的,但是他最德高望重啊。   王佐也看向了崔尚书。   “当时跟高三小姐抱在一起的,并非是你啊!”崔景山作为一个礼仪君子,当然是实话实说了:“是另一个人,他呢?”   “他在里头躺着呢,被砸出了内伤。”丁田是怎么严重怎么说:“都吐血了!”   “哦,原来如此。”崔景山摸着胡子慢悠悠的道:“既然事不可为,是不是谈一谈亲事?这关系到一位姑娘的终身。”   不管怎么说,坏了人家的清白,是要给人家一个说法。   “可是,崔大人……不换先生不会迎娶高三小姐……。”丁田刚要开口推脱,高大公子就更不高兴了:“丁大人,就算当时不是你,那……那也不能……也不能不当一回事吧?”心里却埋怨起了高三姑娘。   平日里在家掐尖要强的,怎么到了关键时刻,就不顶事了呢?   “碰瓷儿”都能碰错了人,要你有什么用?   朱大娘一听,扑错了人,心里就翻了个儿。   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赶紧溜了……回到府里,就溜去了三姑娘的院子,跟高三姑娘说了此事。   “错了?”高三姑娘一愣:“不会啊?我明明是朝穿的最好的那个人的身上扑过去的啊?怎么会错了呢?”   朱大娘一脸的汗:“那位不是丁田,他旁边穿着布衣的才是丁大人。”   “那那个人是谁?”高三姑娘刚才的得意劲儿,已经不见了。   “这……奴婢没听……就跑回来了……。”朱大娘抹着汗水道:“三小姐,不是丁大人,其他人……您可是亏了。”   “亏什么?”高三小姐一咬牙:“能跟他走在一起的,恐怕关系亲近,还有,听说他跟宁王殿下关系匪浅……那位指不定是宁王殿下……。”   朱大娘目瞪口呆。   三小姐还真敢想。   京中谁不知道宁王殿下?   所有闺秀都想当宁王妃,可是,宁王殿下的婚事,只能是皇上做主,皇上不开金口,谁想都白搭。   而且宁王太妃那样的算计宁王,以至于宁王身边的人都磨练了出来,不是从宫里出来的,就是带着品级的内侍,宁王府是所有王府里规矩最严的一个,大家都在猜测,未来的宁王妃,想要好好的接管宁王府,恐怕三年五载的都办不到。   何况宁王府中不说一脉单传也不差不多了。   那宁王太妃闹腾,还不是为了她的小儿子?   宁王可是有一个正妃,四位侧妃,八位如夫人的。   这都是有朝廷册封的正儿八经的位分,除此之外,这些有位分的女人生的孩子,都比普通的妾室生的有地位。   “如果真有那个命,我就是宁王的第一个有名分的女人,再生个孩子,不论男女,都是第一个……地位不一样,到时候这个家里,还不是要看我的脸色……。”高三小姐一皎牙:“再去探听,那个人是谁?”   “哎哎!”朱大娘的汗啊,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却还是顶着初春的寒风,又往太医院那边   跑。   而太医院里,高大公子,非常的尴尬。   算计错了人,误中副车了……。   王佐看了看高大公子:“你们路过内城?我记得你们家是在靠近外城的那边吧?”   诚意伯府,是长春侯府的人。   过年的时候,可是给长春侯府送过重礼。   当时大家都还在消化他们家,说他们家真是“病急乱投医”,长春侯府也能攀附?   又为什么攀附长春侯府呢?   就算是想恢复祖上的荣光,长春侯府能给他们家什么帮助?   长春候已经有半年的时间,没有见过皇上的金面了。   而王佐,隔三差五的就进宫里跟皇上吃一顿饭,偶尔还带着一些他喜欢的点心和饭菜出宫拿去喂投丁田。   “呵呵……我们来舅公家看看……。”高大公子一尴尬。   他们其实是借口来看舅公,故意在内城设个埋伏而已。   “醒了!醒了!”一个看护的医工在屋里喊:“这位大人醒了。”   丁田他们转身就往屋里跑,看都没看高大公子他们一眼,进了屋,金不换正在被人扶着,给他喂熬好的汤药。   “怎么样?头晕么?”丁田见他醒了,没有吐血很高兴,但是没上了内脏,万一脑震荡了   咋办?   “不晕,其实我好着呢。”金不换说话有点大舌头:“就是舌头有点疼……皎破了,一时半会儿好的没那么快。”   等喝过了药汁儿,王佐他们也进来了。   见到金不换,崔大人就道:“当时是这个人,就是他,老夫记得很清楚。”   高大公子现在很想转身走人,既然不是丁田,其他人又有什么用?   “那就好好谈一谈,毕竟是诚意伯府的千金,不过……本王可是知道的,这位金大人,可是有家世的,连嫡长子都有了……。”王佐说话的口气里,带着明显的幸灾乐祸。   他一想就知道这是个圈套。   为的是套牢丁田,往后就可以利用丁田对付他了。   只可惜啊,他们算计错了人,还误中副车……。   他看到金不换跟丁田的打扮就明白了,这帮人根本不知道丁田的习惯。   丁田习惯什么呢?   穿柔软而亲肤的细棉布衣服,吃普通的家常饭菜,不爱喝酒,更不喜欢去青楼楚馆,他总有一种……很想将青楼楚馆统统消灭掉的奇怪想法。   这样的丁田,跟一般人都不一样,可以说,私下里他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   哈哈哈……王佐很想笑,但是不能。   可不代表,他不能幸灾乐祸啊。   而金不换跟他彻底相反,尤其是金马氏,她更喜欢将丈夫打扮的大气一些,高贵一些。   就金不换这打扮,看着多亮眼啊?   跟丁田走在一起,谁都会认为,他是那个当官的……。   哈哈哈哈……坑了诚意伯府一把。   而金不换也知道了事情的始末,更是在病床上就摆了摆手:“金某已经有妻有子,并不打算纳妾。”   他直接将基调定位为“纳妾”,根本连一个“娶”字都没提。   高大公子眼前一黑,他还有两个亲妹妹没有定亲,三妹妹这是“迫不得已”,情有可原。可若是三妹妹给人做妾,高家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将来他大妹妹跟二妹妹的亲事,肯定不会太好,不然会有人议论他母亲,苛待庶女,将亲女儿嫁的那么好,庶女却送给人作妾……。   “我诚意伯府,不能出给人作妾的姑娘……。”高大公子皎牙切齿:“你可以休妻再娶。   ”   高大公子为了自家的姐妹,尤其是他的两个妹妹,一定要如此坚持。   不然,高家的女孩子们,可就惨了。   “那不可能!”金不换一口就拒绝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虎头蛇尾   “你说什么?”高大公子的脸,拉的比马脸都长:“再说一遍?”   “我说,那不可能!”金不换又重复了一遍:“我有妻子,我的妻子还为我生了嫡长子,如今正身怀六甲,我也不打算休妻弃子。”   “那我高家的三小姐怎么办?”高大公子没想到是这么一个情况。   刚才他还嫌弃金不换来着,觉得已经是很糟糕的结果,没想到还有比这个更糟糕的是,金不换不仅成亲了,还有妻有子……如今妻子还身怀六甲。   按照国朝的规矩,这身怀六甲的女人,第一,是不能被杀头的,因为孕妇是一尸两命,就算是犯了死罪,要杀头,也要生下孩子,过了哺乳期,秋后才能问斩。   第二,怀孕的女人,不能被休妻,哪怕是小妾,也不可以被发卖,因为身怀六甲,国朝对人口可是很看重的。   这样的话,别说休妻了,就是分府别居都不可能。   何况,人家金不换根本就没有那个意思。   “我管你高家小姐怎么办呢!”金不换放赖的姿态,特别的滚刀肉姿态:“你们也说了,这是一次意外,总不能因为惊马,我就要休妻吧?何况,意外而已,难不成,你们家高三小姐,没被惊马摔死,嫁不出去还要在我家门前上吊么?”   金不换是将一切可能都给堵死了。   跟他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太小儿科了。   曾经在底层民众之中混过生活的金不换,手段多得是,机智又勇敢,何况他真的没打算休   妻。   他的这个媳妇儿,可是他自己选的,自然要恩爱一生一世。   家里的下人里不是没有媳妇儿的陪嫁丫头,可他说了,除非他没有孩子继承香火,否则,就算是生个女儿,他也会让女儿坐产招赘。   所以他媳妇儿一点压力都没有。   孩子养得好,家里虽然不缺乏有对他抛媚眼儿的丫头,可他看都不看一眼,丫头什么的,他觉得,他媳妇儿就挺好了,不用再找第二个女人。   “我高家的女儿被你又搂又抱的,你……。”高大公子词穷了。   “我乐意的啊?要不是她飞过来,我乐意抱她?”金不换对于这种事情,寸步不让:“意外,意外懂不懂?”   高大公子还要威逼利诱,那边金不换已经脑袋一歪,眼睛一闭:“哎呀呀,我头晕……恶心……想吐!”   作为一个大夫,他不会演戏,但是装病还是会的,而且知道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反应最适合。   果然,郑晨院正一看,就开始赶人了:“醒了,病人也需要休息,你们不要让他思考太多   问题,有什么事情,等他病好了再谈。”   他是偏帮丁田他们的,而高大公子对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知道。   知道郑家三兄弟跟丁田关系的人,一个巴掌都数的出来。   所以他也没办法,只好退了出去,跟王佐他们匆匆告辞,赶紧回家去商量对策了。   等他走了,王佐才高兴的一揽丁田的肩膀:“高家吃了个暗亏。”   “他们是误中副车才对。”丁田这会也反应了过来:“他们估计目标是我。”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跑来给你撑腰,没想到是金不换……飞来艳福啊。”王佐心情好了,也打趣起了金不换。   “什么飞来艳福啊?”金不换这会儿倒是精神了:“我看是飞来厌恶才对,我这好好的走   在路上,都能被人投怀入抱,砸吐血还不算,还要赖上我……。”   金不换果然郁闷了,他这是找谁惹谁了啊?   简直是倒霉透顶,祸从天降。   “呵呵呵……。”丁田干笑,金不换也算是替他当了一次盾牌,人家的目标,是他。   金不换病了,只能送回去休养,所以这个差,他也暂时上不了了。   丁田只能派人送他回去养病,幸好牢房里还有几个医工,被金不换带了出来,平日里消毒工作也会,这才没有让医药房再次放空。   经过一天的工作,丁田下了差,王佐跟他一起回家。   家里离得近,就没乘坐马车什么的,而是一起走着回去,前头有八个开路的,旁边左右各有十几个人随扈,殿后的有六十多人,好么,呼呼啦啦的上百号人一起走,丁田以为自己的阵仗够大的了。   结果扭头发现,还有人比他们的阵仗更大!   端王威风凛凛的从兵部出来,看到王佐还打了个招呼,特意跟丁田道:“以后有事情,尽管给端王府消息。”   “呵呵……谢谢您的关照。”丁田可没当一回事。   王爷,他认识一个就够了。   王佐嘴角微翘,心情很好的道:“你这是干什么去?”   “在兵部挂了个职,来点个卯,顺便查查账,不过没算明白,那帮家伙给的账本太特么的难了。”端王撇嘴:“不过,我明天去镇国公府提亲。”   “哦?”王佐扫了他得意的嘴脸一眼:“姚二小姐。”   “你二表妹。”端王纠正他的称呼:“以后我就是你表妹夫了。”   “八字还没一撇呢。”王佐嘴里说着,但是心里是高兴的,毕竟跟端王府做亲,总比跟长春侯府做亲强。   何况他的二表妹他知道,别看温温柔柔的一个人,那狠起来,绝对的能做出皮鞭子抽人的   举动。   在春阳大长公主跟前长大的千金,能不有点武艺傍身?   女卫营都归她管的,一个个母老虎似的……。   “明天就有一撇了。”端王带着人,呼啦啦的走了。   王佐带着丁田回了丁田的奉国将军府,王老管家他们都很担心丁田,因为他们听说了,早上去上差,还遇到了惊马。   最后更是明白,对方是冲着丁田去的!   “日后田少还是乘车去吧?”王老管家思考了一下,提议道:“总不会有人砸车,砸车,也不会砸到怀里去。”   “对对对!”丁田猛点头:“今天可真惊险啊!”   王佐道:“家里打造的那辆马车,你就平日里乘坐,别放在家里落灰。”   “好好好……。”丁田今天是真的被吓着了,后知后觉的发现,如果真的是他被人砸了,我的妈呀!   不成亲都得被人压着成亲。   王佐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被吓着了,立刻吩咐厨房:“去做一顿全鸡宴过来,给田少压   惊。”   “是,王爷!”王老管家赶紧去后厨,让人做全鸡宴。   而丁田有些魂不守舍,王佐看他的样子,又吩咐王富贵:“去拿一盒玻拍抱龙丸过来。”“哎!”王富贵也赶紧去张罗了。   他不仅要拿璃拍抱龙丸,还在太医的推荐下,拿了一盒朱砂安神丸和柏子养心丸,这都是镇静安神的药丸子。   王佐难得服侍了丁田一把,给丁田换了一身他喜欢穿的家常的衣服,连鞋子都换了。   “吓着了?”王佐将人擦洗干净,抱在怀里拍了拍:“不怕啊,我在呢。”   “我就是不理解,今天那是惊马啊?马匹不是人,是动物,受惊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万一出现了意外,真的会帅死人,而且马匹受了惊……踩踏死人怎么办?那是内城,早上来上差的人那么多,而且多是官员……。”丁田是现在才想起来的,后怕得要命。这是为达目的,不要命了吗?   别人狠起来也就算了,那个高三小姐,明明只是个小姑娘啊,才十几岁的小姑娘,在他那个年代,连高中生都不是。   丁田见过的女子也不少了,可没见过这样不要命的,他的两个堂妹都是小家碧玉,贤惠的性格,不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吧,可上街的时候,也是要有家里人陪同,更不会独自坐车……   “你这不算什么,我跟你说,女人狠起来,那是真的不要命!”王佐却稀松平常:“日后你就知道了,女人啊,要不得。”   嗯,趁机给丁田好好的说一说,这女人的狠。   其实不用他说,丁田也明白的很。   晚上吃饭都少吃了半碗。   全鸡宴虽然吃了,药丸子还得吃,吃了两颗药丸子才老实的入睡。   第二天,上差的时候,他是乘车走的,王佐跟他共乘一辆车子上的牢房那边,人多,这回 没惊马,也没祸从天降。   可是局家还是来人了。   “昨天话都说清楚了,怎么还来人?”丁田休息了一夜之后,恢复了精神,看着来人一脸的不耐烦:“这里是刑部大牢,不是你们诚意伯府的小角门,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来人是朱大娘,老女人一脸的汗渍渍:“不是啊,老奴找金大人。”   “他受了重伤,在家休养呢!”丁田看她这么焦急:“你找他干什么?”   “我家三小姐……投缳自尽了!”朱大娘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卧槽?”丁田傻眼了:“闹出人命了啊?”   朱大娘一愣:“……被救下来了。”   “说话不要大喘气。”丁田松了口气。   其实,高三小姐也是迫不得已。   昨天打听过了才知道,不是她臆想中的宁王,而是一个叫金甲的人。   这个人么,还是丁田的“先生”,其实就是幕僚的意思,她懂。   只是这个人不是他们的目标,家里大小姐和二小姐对她是冷嘲热讽,嫡母更是大撒手不管了。   她名声坏了,清白也没了,如果再不闹腾一些,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所以高三小姐就来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昨天开始哭,晚上开始闹,今天就上吊了。惊动了高家的老老少少们,尤其是高家的爷们儿,毕竟,高三小姐是为了这个家,他们也不能真的把人送出家吧?   所以,他们正在家里商量,这个事情要怎么结束?   而高三小姐已经派人出来找金不换了,如今,她也只能认命,只求金不换能上诚意伯府提   亲。   朱大娘走的时候,是有些犹豫的,毕竟人家都成亲了。   “成亲了又如何?生了嫡长子又如何?他家的内眷是什么出身?我是什么出身?我是诚意伯府的三小姐,千金闺秀。”三小姐对自己有信心:“他在京中没有根基,可是我有诚意伯府啊,他这是跟诚意伯府做亲家。”   高三小姐觉得,金不换只要不是傻子,这门亲事准能成。   不能休妻的话,完全可以让元妻……病逝么!   嫡长子算什么?   那么小的孩子,夭折不要太容易。   高三小姐算计的非常美好。   “那老奴就去试一下。”朱大娘终于有了底气,出了府门直奔刑部大牢而来。   结果到了丁田跟前,这底气就跟初春的积雪遇到了暖阳一般,融化了,消失了,剩下瑟瑟发抖了,这里的确不是他们家后花园,这里是刑部大牢……。 第三百六十七章 主动上门   丁田非常不客气的打发了这个姓朱的婆子,并且告诉门口守卫的狱卒:“以后别什么人都往里头放。”   “是,大人!”   两个狱卒赶紧点头哈腰,心里埋怨了一下那朱大娘。   她竟然信口雌黄,说是未来的夫人让她过来的,麻蛋蛋的,他们就不该听风就是雨。丁田这一天接了不少的犯人,大概是天气回暖了,这能上路的就上路,能进京的就进京。而王佐那边,也开始忙了起来,会试结束,殿试就要开始了。   四位皇子的禁足时间,也快要到期了,但是在各位娘娘的共同努力下,这禁足提前结束了   可惜啊,马上就要殿试了,他们就算是想招揽人才,也没那个时间。   一个个都要气疯了,偏偏无可奈何。   永庆帝就喜欢儿子们憋着,倒是王佐,每次看到这四个皇子的委屈样子,开心的能多吃半碗饭。   这天,在宫中用的午膳,其中有一道天香鲍鱼,王佐看上了,指着菜品道:“这个给臣再做一份,带走。”   永庆帝看着那道菜:“这个你不是不太吃么?”   王佐嫌弃这道菜味道太甜,别看叫“天香鲍鱼”,实际上,主料除了鲍鱼外,调味料里加的第一多的是冰糖和蜂蜜,其次是食用盐,然后还有用鸡骨架、猪骨架和羊骨架、新鲜的鱼骨   熬的高汤。   虽然菜品非常不错,可王佐并不爱吃。   “臣是不爱吃,有人爱吃。”王佐低头吃椒油茭白,这道菜清淡,他爱吃。   永庆帝愣了一下,想了想:“让人去做一份这个,给宁王带走,哦,还有那个新的点心,那个千层糕,也做了给他带走。”   “皇上,御厨房里还有新做的艾窝窝……。”米英小声的道:“也来一份?”   “都来一份吧。”永庆帝说完就问王佐:“听说,端王去镇国公府提亲了?”   “是,估计快来您这里求圣旨了。”王佐想了想:“长春侯府那边还没动静。”   “长春侯府最近很热闹。”永庆帝其实也有点喜欢八卦,只是平日里要端着个架子,能跟他一起八卦的人不多,王佐算是一个:“听说那个宝贝疙瘩,成了大家闺秀,也不满京城的祸害大姑娘了,反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里蹲着,孵蛋呢?”   “嗯,孵蛋呢。”王佐点头。   “哈哈哈……。”永庆帝一阵大笑:“长春候那个老家伙,憋屈坏了吧?”   “都要吐血了。”王佐淡淡的道:“镇国公府那边的把柄,据说已经毁了,长春侯府再也不能威胁镇国公府了,我那个舅舅,可不是个心胸开阔的人。”   “姚大将军这两年修身养性的,朕以为他成了个佛爷了呢!”永庆帝摇了摇头:“其实,他还是那个杀人如麻的活阎王。”   “嗯。”王佐继续慢条斯理的吃饭:“老虎打个盹儿,猴子就想称大王,做梦。”   “呵呵……长春侯府!”永庆帝突然咬牙切齿:“现在,也该到收拾他们家的时候了。”“吃饭。”王佐用公筷,给永庆帝夹了一颗三仙丸子。   永庆帝平静了一下心情,吃了丸子……。   而丁田在休沐的时候,去看了看金不换,发现金不换小日子过的……有点惨。   “嫂子呢?”丁田看了看他们家,发现就一个管家在家,其他人都不见了似的,整个家里静悄悄的。   “你嫂子跟我闹别扭。”金不换苦笑:“正跟我使性子,发脾气呢。”   “你得罪嫂子了?”丁田幸灾乐祸:“嫂子收拾你了。”   金马氏大概是因为从小受了不少苦,有点外柔内刚的性子,自从生了儿子,又得了朝廷的敕封,那是将金不换死死地攥在了手心里。   如今想拿捏一下金不换,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不是啊!”金不换小声的抱屈:“前两天的事情,她知道了。”   “啊?”丁田果然,也压低了声音:“不是说,不要说的吗?”   “谁说的呀?是高家派人来了,被我拒绝了亲事……。”金不换不高兴的道:“结果他们家倒是偃旗息鼓了,可高三小姐亲自派人来……哎呦呦,这哪儿是千金小姐啊?都快赶上青楼楚馆的窑姐儿奔放了。”   丁田目瞪口呆。   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家来人了。   高三小姐,亲自登门。   “滚出去!”金不换对着管家怒吼:“让她给我滚。”   “不是啊,老爷,他们说是来登门感谢救命之恩的……。”管家为难了:“这怎么撵人?   ”   要是来说亲事的,撵人就撵人了,这是来谢救命之恩的,撵了……不太好吧?   “放他们进来!”   就在金不换不高兴的时候,金马氏出来了。   丁田见到金马氏,一愣:“嫂子,你这是?”   “我倒要看看,谁那么不要脸。”金马氏坐在了主位上:“老爷,你也坐下吧,田少,请坐,请坐。”   “那个,我……不太合适吧?”丁田尴尬了一下:“要说起来,还是我害了不换先生……   ”   “跟您没关系,有些人不要脸,主动送上门给男人占便宜,你就是身边跟着阎王爷,也躲不开。”金马氏倒是非常理解他们男人的苦处,这女人死不要脸的贴上来,男人很难拒绝的,何况还被人算计。   丁田摸了摸鼻子。   金不换跟他难兄难弟的坐在一起,俩人之间隔了一个茶几,上面摆着的是茶果点心。俩人相顾无语,一致决定,将这个战场,让给金马氏。   金马氏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身边站着一个奶娘,正抱着金家大少爷。   椅子旁边站着一溜儿的四个大丫鬟,八个小丫鬟,还有十六个婆子。   丁田来过金家很多次了,平时金家的下人也很朴素的,毕竟金甲本人没多少家资,又是在京城,根本奢侈不起来。   可是如今,这帮子下人奴婢都打扮了起来。   大丫鬟的头上都戴着一根金簪子,两朵珍珠头花;小丫头的头上,也戴着两朵珠花,金银耳坠,环佩叮当。   穿的也不是平时见到的细棉布印花衣裙,而是绫罗绸缎。   比过年的时候都隆重。   奶娘倒是因为要抱着大少爷,没戴东西,因为小孩子这个年纪,正是抓到什么就想往嘴里塞的时候,所以奶娘打扮的非常素净,不佩戴任何首饰,更不擦脂抹粉,怕熏着大少爷。   可是,这位奶娘穿着的衣服布料非常好,虽然是素色的,但却是难得的贡缎,巴掌宽的腰带,用的是织锦金缎子……特别的显眼。   金不换见丁田打量她们,小声跟他道:“都是你嫂子的主意,我可一个字都没敢说……。   ”   丁田:“……呵呵……。”   大门口,得到可以进入的许可,高三小姐深吸一口气。   今日前来,除了道谢外,她还想见一见金马氏。   在她的想象之中,一个乡下来的女人,她有什么可让金不换不离不弃的?   不论是家世、还是容貌、还有嫁妆……她能带给金甲什么呢?   而她不同了,她是诚意伯府的三千金,她可是大房一脉的女儿。   “走,进去吧!”高三小姐这次出来,是跟家里人打了包票的,说是一定能让金不换来提   亲。   高三小姐这次来,带的人不少。   一个乳母,就是朱大娘。   两个大丫鬟,一个是嫡母派来的,一个是她生母柳姨娘派来的……四个小丫鬟,八个婆子外头两个健仆挑了两个担子,是此次的谢礼。   五辆小马车,一辆大马车,车夫五个,护送她的护院十二个,都骑着马。   这样的队伍看着人挺多,其实在京中,再平常不过,并不太引人注意。   只可惜,能进去的都是女眷,其他的人都被隔在了大门外,两个健仆的礼物,也被人接手抬了进去。   高三小姐是在二门那里下了轿子的,在进正房客厅之前,她想的是如何跟金马氏深明大义,最好是让金马氏主动求去,不想当下堂妻的话,那就……暴毙也可以。   一些说辞,她都在脑海里想象了无数遍,可是进了客厅的门槛,看到正堂上的情况,立刻就愣住了!   只见正堂上,一边坐着两位男子。   两个人她都见过,正是那天早上,她的目标。   也就是说,一个是金甲,金不换;另一个自然是丁田,丁大人。   中间一个长方桌,上头摆着的四个碟子,四个高脚盘子,墙上挂着的是一副当代才子王时敏的《云山图》,两边是一副对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横批没有,但是这两句话说的相当的大气。   而坐在女主人的位置上的,是一个穿着朝廷敕命服饰的女人。   这个女人穿着的是女子的朝服,端庄而大气,坐在那里,眼神冰冷而挑剔,看她的眼神,就像是将她的衣服都剥了,放在光天化日之下,看的特别仔细。   高三小姐心里顿时就蒙上了一层阴影:这样的女人,她能说得过么?   这个女人给她的感觉,就像是她的嫡母一样,端庄,大气,拿得出手的嫡妻修养。   而她……第一次觉得,不管自己多聪明,到底还是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论心机,凭手腕,恐怕不是这些女人的对手。   她还真没猜错。   金马氏今天这一身打扮,就是要让对方知道,她,是朝廷敕封的正六品安人,是有敕封圣旨的,哪怕是六品的安人,也是朝廷承认的嫡妻人选。   在高三小姐自以为没被人注意到的偷偷的用自己的眼光打量金马氏的时候,金马氏却在大刺刺的打量她。   高三小姐的本钱不错,长的的确是好看,但见她身穿翠绿色织银丝牡丹团花薄衫,逶迤拖地牙白色杭绸华裙,身披草绿色底团花碧霞罗。顺滑的长发,头绾风流别致双环望仙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镶金点翠铀,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赤金缠丝手镯,腰系烟霞底蝴蝶结子长穗五色网绕,上面挂着一个墨绿色绣着寿星翁牵梅花鹿图样的香囊,脚上穿的是蜜合色底撒花蝴蝶小靴,整个人透着一股子青春与活力,偏偏有着一双水汪汪的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中倒映着你的样子,看起来就楚楚可怜,小小的樱桃小嘴一点红,惹人怜惜…   比起自己清秀而端庄的容貌,这样的女子,才更得男人的喜欢……金马氏不由得用眼角看了一眼金不换。   发现她白担心了。   金不换正在低头,跟丁田研究干果盘子:“这是开口榛子,东北来的吧?”   “是吧?”丁田拿了一个吃,金不换抢了下来:“就剩下八个了,一人一半,你四个,我四个。”   □作者闲话:补昨天的一章 第三百六十八章 下马威啊   俩人都爱吃榛子,只不过,他们只爱吃东北的榛子,个头大,开口扒拉开,榛子咀嚼的那叫一个香。   根本看都没看高三小姐一眼。   金马氏心里想笑,但是脸上不显:“来人是高家三小姐吧?请坐吧。”   金马氏一抬手,自然有丫鬟上茶,安排高三小姐坐着的地方,是在右下方的茶几那里。   “高门三女,见过金太太。”高三小姐福身行礼。   “高家?诚意伯府?”金马氏脸上笑容礼貌而疏离:“家里没给高三小姐请教养嬷嬷吗?   ”   高三小姐一嘻:“请了,当然请了。”   不管是京中的高门,还是外省的大户人家,他们在家里有女孩子的情况下,如果想要女孩子教养好,除却自家女眷的教育外,还要外聘一些有名声和手腕的教养嬷嬷。   一般的教养嬷嬷,都是从宫里出来的嬷嬷,这些并非是宫女,宫女二十五岁就“放归”,给体恤银子加两匹绸缎,算是宫里给的嫁妆。   而教养嬷嬷,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她们在宫里也是有品级的,并且从事的工作也比宫女们要高贵一些,教授规矩礼仪,照顾主子起居的妇人。   古代后宫女官等级不多,而且多数都是没有等级划分的宫女。但凡是有等级的,那都不是一般人。   最高级的就是正三品的掌事嬷嬷,管理所有宫里大事,负责分发俸禄,分配宫女等,可以说是大权在握了。   往下是从三品的御前尚义,那是皇帝的贴身宫女。   正四品的礼教司仪,这个就比较多了,管的也多,平日里是教导正七品以下小主和宫女礼仪的,也是一般人家最喜欢聘请的教养嬷嬷,她们出宫之后,宫里的品级是可以随身带出去的,并且宫里给的体恤银子也比宫女的要多的多,历年得到的赏赐也可以全都带出宫去。   最低的也是从四品的凤仪女官,乃是太后,太妃,皇后或者太子妃的贴身宫女,正儿八经的正室主子娘娘,是可以有四位到八位这样的凤仪女官。   而皇贵妃可以有一位这样的女官,但是贵妃就没有了,只能有贴身宫女,被称之为“大宫女儿”,相当于是高门大户里当家太太身边的大丫鬟一样。   这样的老嬷嬷出宫,可是很抢手的,她们一辈子在宫里,什么没见过?尤其是礼仪方面,那是真的出类拔萃啊。   所以一般的人家都会聘请这样的嬷嬷教导自家女儿,接人待物啊,礼仪规矩啊……。   “那教养嬷嬷恐怕不怎么样。”金马氏一撇嘴,轻视的意思表现的不能更明显:“不然不会如此教养高三小姐,还是说,高家的小姐都这么不知礼数?”   “本小姐如何不知礼数了?”高三小姐红了脸,也红了眼睛。   这被人当面说“不知礼数”,在古代可是很严重的指责。   而高三小姐因为是庶出的女孩儿,对于这一点非常在意,最讨厌被人说自己教养不好。   是,当初请教养嬷嬷的时候,那教养嬷嬷收的“礼物”可不少。   一年有五百两的“俸银”,端午、中秋跟除夕,家里都要奉上一笔不俗的礼,四季各有两套衣服四双鞋子。   每顿饭,必须一荤一素一道汤,饽饽米饭的都可以,不过初一十五要有酒喝,说宫里都是   这样。   宫里什么样,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教养嬷嬷的所有花费,都是嫡母掏了私房给的,相当于是嫡母自己雇佣了教养嬷嬷。   所以,教养嬷嬷只负责教养嫡出的大小姐跟二小姐,而她这样的庶出女儿,就连教养嬷嬷自己带来府里伺候她的丫鬟,都看不起她,每次她靠近教养嬷嬷的院落,那两个丫鬟就跑出来尖酸刻薄的讽刺她,撵她走。   还是生母柳姨娘,在老爷跟前伏小做低,又用多年情谊打动了老爷,老爷才开了这个口,后来又送了教养嬷嬷两个大金镯子,一个金项圈,才换得教养嬷嬷的一个笑脸儿。   只是教养嬷嬷依然是以教养大小姐和二小姐为主,但是准许她旁听,她可是打听过了,这位教养嬷嬷可是宫中正四品的礼教司仪,在宫中待了整整三十年。   最是礼仪到位,且擅长各种手段。   她一直引以为傲的就是自己的教养,是跟两位嫡出的小姐一起接受教养嬷嬷的教诲的……说出去也有面子啊。   现在被金马氏这么说,她当然要反驳了,而且反驳的很大声:“本小姐的教养嬷嬷,可是宫里出来的正四品的礼教司仪乔嬷嬷!”   “那她没有跟你说,本夫人乃是朝廷敕封的安人,你要给本安人请安问好,口称安人,行大礼参拜……。”金马氏鄙视的目光看着高三小姐:“而你给本安人见的是什么礼?”   朝中有册封的妇人,都有一套非常严格的见礼标准。   金马氏就是要让高三小姐给她行大礼参拜,她做过功课的,知道高家虽然还挂着诚意伯府,恐怕上头看的也是诚意伯太夫人的面子,一旦这位老人去世,诚意伯府恐怕连那块匾都保不   住。   而高家如今的家主,也就是高三小姐的亲生父亲,他的爵位跟自家夫君是一样的,而她,可是六品的安人。   别说一个庶出的高三小姐,就是他们家嫡出的大小姐,见了她,也得行大礼。   哪怕是她的嫡母,也需要行的是平辈之间的见面礼。   而刚才高三小姐行的是什么礼节?   金马氏就是要让她有点自知之明,别在惦记他们家的老爷了。   “小女……小女……。”高三小姐脸一白,贝齿轻咬红唇:“小女见到救命恩人,有些激动,乱了礼数。”   说着,果然是能伸能屈,朝金马氏行了参拜的大礼:“诚意伯府之三女,拜见金安人马氏,祗请均安。”   “好,高家三女,本府均安,起来吧。”金马氏的下马威,不可谓不大。   这么多人站在那里,一个让一让的都没有,从金甲夫妻俩到丁田,甚至是他们家大少爷,奶娘等等,不管主仆,都一起受了这跪拜大礼。   高三小姐一口气上不来,也咽不下去,这次本来是要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威胁对方的,结果成了自己被人下马威。   脸色惨白,幸好涂脂抹粉擦得多,倒是……看不太出来,只是本人有些行动僵硬。   坐下之后,金甲站起来抻了个懒腰:“走,去旁边下盘棋?”   “好啊!”丁田也站了起来,俩人头都没回,就去隔壁下棋了。   其实,玩的是丁田擅长的动物棋,而且俩人都没心思下棋,都竖着耳朵,挤眉弄眼的听动   静呢。   他们俩一走,高三小姐就尴尬了。   本来刚才想叫住金不换的,但是他身边还有个丁田……虽然高三小姐最初的目标是他,可是经过了那件“人为的意外”之后,她就只剩下金甲这一个选择了。   但是一开口,在外人面前,就不够自重了。   女孩子,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需要自尊自重的,好女孩子都是如此,没见哪个自甘下贱的女孩子有好结果的。   所以高三小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俩人离去,却不敢开口挽留……她以什么资格挽留啊?金马氏摆出来的排场,高三小姐有些扛不住,尤其是在这么多下人面前,高三小姐仿佛面对的不是她以为的乡下粗俗妇人,而是她嫡母那样的贵太太。   品茗,用点心。   吃了也喝了之后,高三小姐还没等开口,金马氏已经端茶送客了。   高三小姐绝不会就此被扫地出门的,她站起来道:“想与安人说些体己话……。”   “高三小姐,我与你不熟,没有什么体己话可以谈,交浅勿言深。”金马氏才不会给她机   会。   那边,管家娘子又喊了“送客”。   高三小姐再脸皮厚,人家都喊了两次“送客”了,按照道理,她也该走了,但是不行啊!回去了怎么办?   她这辈子就完了。   “安人,金马氏,你是知道我来的目的,你娘家是什么人?我可是诚意伯府的女儿……。   ”高三小姐干脆撕破脸,破罐子破摔了,直接挑明了说:“若是有可能,我也不想这样,可是   天意弄人,我又有什么办法?而且金大人娶了我好处多多,我有家世,又有嫁妆,他在京中也有了一个有力的靠山……。”   “好了好了,呵呵呵……。”金马氏竟然没有生气,而是笑了起来:“高三小姐,你不用说了。”   “我要说,金马氏,我知道你现在是金甲的妻子,可是你也要为他想一想,他在京里没有根基,怎么往上爬?难道要永远当个小官吗?”高三小姐并不知道金不换是刑部的员外郎,这个职位本来就是王佐给他跟丁田挂靠的,以方便他们查案的时候,可以名正言顺。   所以对外来说,金不换就是个太医,挂靠在太医院,从七品的官职,在京中一抓一大把。   何况金不换又不是在太医院上班,他是在刑部大牢里啊。   要是混得好,会在刑部大牢里当班?   早就进宫去伺候贵人们了。   金马氏还不生气,反而像是看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笑的花枝乱颤,而她身边的人也同样如此,就像是看了一场小丑的逗趣表演,一个个笑的不能自己。   高三小姐看的是金马氏:“我说的,你能懂么?”   “高三小姐啊,你还是太年轻了。”金马氏却非常稳妥的坐着,一点都没动摇的意思,平心静气的告诉她:“首先,诚意伯府……现在还有诚意伯吗?”   “你!”高三小姐气急:“我曾袓乃是诚意伯!”   “那你曾祖现在在哪里?”金马氏问她:“我只听说过诚意伯太夫人。”   “我……。”高三小姐一噎,眼神略茫然。   “你的父亲,爵封云骑尉,正五品,你的嫡母,也是敕封的安人。”金马氏慢条斯理的道:“唯有伯太夫人,是超品的诰命夫人。而我家,我的丈夫,金甲,金不换,同样是云骑尉,正五品,而我,也是敕封的安人,你说,我们金家,要靠你什么呢?嫁妆吗?”   “我……。”高三小姐,只是一个闺阁小姐而已,她能知道这么多事情,能有这份心机,已经是很不错了,多亏了她有个善于心计的亲生母亲。   只是,到底是格局小了点,加上在家里养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殊不知京中早已经没有了诚意伯府这么一号。   她看到府中的奢华,以及府里自己人的吹嘘,让她对自己家的认知,有严重的偏差。   “据说京中高门嫁女,嫡女自然有自己母亲的嫁妆和家里出的份子,以及各种添妆,庶女么……呵呵呵……三千两银子就能打发出去一个。”金马氏伸出三根纤细的手指,带着两个戒指,一个上头镶嵌的是宝石碧玺,另一个上头镶嵌的是一颗紫色的珍珠。   丁田跟金不换早趴在门缝那里看热闹了,见到那枚戒指,金不换呲了呲牙。 第三百六十九章 三鼎甲游街   “嫂子好大的手笔啊!”丁田看着那颗紫色的珍珠。   这种东西,是皇上赐给金甲的诸多赏赐之一,紫色,在古代,是正一品才能用的颜色,能赏赐给金甲,是对他的看重,而丁田有八颗这样的紫珍珠。   “她想打一根钗的,后来心疼金子,就打成了戒指……。”金不换小声的道:“平日里可宝贝她的这颗紫珍珠了,没想到今天拿出来显摆了。”   客厅里,金马氏指了指自己的紫珍珠戒指:“你觉得,这枚戒指,价值几何啊?这可是皇上赏赐给我家老爷的紫珍珠,产自南海,贡品据说只有一斛,宫中只每位妃子娘娘分了两颗,嫔位的分了一颗,每一位公主分一颗,剩下了半斛,都被皇上收到了私库里。上次去参加承恩侯夫人的生辰宴,东莞伯夫人出价五千两,向我购买这颗紫珍珠,给她家的大姑娘做嫁妆,我都没卖,家里不缺银子。”   “我的嫁妆,不止三千两……。”高三姑娘强撑着气势,不服输。   其实,她一个庶女,就算是姨娘受宠,再得老爷的欢心,她出嫁的嫁妆,最多也就五千两,不能更多了。   高家人丁兴旺,光是嫡支就有二十几个姑娘,不算少爷们,这婚丧嫁娶,这笔钱就不少了   其他的她不可能知道,但是姨娘说,老爷好久都不曾有新欢了,不是不想有,而是养不起   加上家里被夫人把持了银钱,老爷……老爷再厉害,没钱也白搭。   老爷有十八房小妾,当然,名义上,他只有一妻两妾,其他的都是通房丫头。   也幸好,她姨娘,因为跟着老爷早,得了个“姨娘”的名分,是正儿八经的姨太太。还有另一个郭姨娘,她生了五少爷,同样是庶出,就因为她的是个儿子,可没少被夫人磋   磨。   可以说,两个有名分的姨娘之中,最吸引火力的还是郭姨娘。   而柳姨娘只是生了三小姐而已。   五少爷身边的小厮常随,不管怎么更换,到时候都会勾搭的五少爷出去吃喝嫖赌……。嫡母的手段,她真的是看的不能更多。   偏偏她跟她的姨娘位卑言轻,根本无法对付她。   “何况,这也不是你的嫁妆……。”高三姑娘有些口不择言了。   她是在拿金马氏的出身做文章。   金不换就要冲出去给自己的妻子撑腰,但是被丁田拉住了:“你可别冲动啊!”   “难道我就看着这个女的在我家对我妻子不敬?”金不换憋屈。   “你懂什么?”丁田却看得明白:“你出去,她才有机会赖上你,你不出去,她想赖上嫂子,那是痴人说梦。”   有的时候,对付女人,就得是女人出面才合适,男人一旦出面,很容易被赖上……实际上,金不换这就已经被赖上了。   金不换这个气啊。   但是他媳妇儿金马氏却非常享受这种战斗:“我出嫁的时候啊,老爷还只是白身一个,我家里人怕我受委屈,光是压箱底的银子,就有五千两,三顷田地上等田,两个铺子……金银首饰什么的就不说了,我这一辈子啊,嫁的值了,高三姑娘,你的心事我明白,但是你扪心自问,这是意外还是人为?”   高三姑娘脸一白……她见过家里庶出的姑姑们出嫁的场景,三千两银子就能打发出去一个的庶出姑娘,只有一千两银子压箱底,薄薄的一层铺在箱底,看着银灿灿的实际上也就外表好   看点。   嫁出去的庶出女儿都不在京中,所以田产、铺面和宅子一个都没有。   倒是一些没用的布匹、衣服和被褥、摆件等等大头的东西,装起来看着像那么回事儿。   其实一文不值。   各方的添妆,倒成了大头。   “而且你是庶出……我虽然小门小户,却嫡女……。”嫡出与庶出,在礼法上来讲,有天壤之别。   高三姑娘被打击的不轻。   “何况,我们家老爷在刑部,可是刑部员外郎。”金马氏笑的非常得体,但是口中说着的话,却吓着高三小姐:“从四品的官。”   从四品,在京中也算是中等官职了^   四品和五品之间,是一道坎儿,越过了正五品这道坎儿,上了从四品,四品的官,都有可能入阁参政,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志。   要知道,六部每部下设司,司的长官为郎中,正四品;副长官为员外郎,从四品。   丁田跟金不换,都是挂靠在那里,但是挂靠也是有品级的好么。   他们俩等于拿了三份工资,刑部司里挂靠拿一份,牢房里的实职拿一份,还有爵位也有一   份。   其实,这也是朝廷给一般的官员,多挂几个职位,能多让他们领一份俸禄,养家糊口的意   思。   防止他们过得太清贫,忍不住就想贪污受贿。   不过,一般都是挂着个闲职,或者是个散阶。   像王佐给丁田和金不换搞的这个,却是个实职。   而且高三姑娘虽然也懂点这里的弯弯绕绕,可多数都是她姨娘听老爷说的那么三言两语,而高家家主也是个一瓶不满半瓶子咣当的主儿,柳姨娘听了之后记住,再转述给高三姑娘听,这么一来,可就有些理解偏差了。   但是不妨碍高三姑娘一瞬间的想象,金马氏也凭此,吓唬住了她:“我们家老爷,不用娶什么高门贵女,也能在京中立足……所以,你还是请回吧。”   短短的几句话的交锋,两个女人之间,简直是字字珠玑,电闪雷鸣……。   最后,依然是金马氏胜利了,高三小姐没有时间再磨蹭下去,而金甲不出现,她干什么都   没用。   失魂落魄的离开了金府。   金不换赶紧跑出去,朝金马氏竖起大拇指:“不愧是马家二小姐,看看这厉害的,为夫可就靠太太你撑腰了啊!”   说着,又是给金马氏捶腿捏肩的,一脸的贱皮子样儿。   将金马氏都给逗笑了:“好了好了,你呀,是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的小姑娘而已,对付起来还不至于太难,今日要是来的是她的嫡母,这事儿还真不好办,不过她来更好,那件事情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她自己比谁都清楚。”   丁田也朝金马氏竖起大拇指:“嫂子威武!”   金马氏矜持一笑:“她只是找个婆家,没了老爷还有别人家,可我,只有老爷跟儿子,肚子里还揣了一个,不得不对付她。”   “嫂子辛苦了!”丁田吆五喝六:“快,扶着太太进去,还有啊,让人做点好吃的给嫂子补一补,人参鸡汤什么的来两碗。”   金甲抱着儿子亲了亲,儿子却不高兴:“爹爹,坏。”   嗯,他也知道点今天那女人来的不太对,所以讨厌爹爹了。   “爹爹不坏,不坏。”金不换摸了摸儿子的头:“爹爹只要你娘,不要别的女人。”丁田哈哈大笑,可是,一些年轻的丫头,却神色各异,有的失落,有的开心,都被金马氏看在眼里。   失落的几个丫头,不久就被金马氏配了人,去了郊外的庄子里务农,而开心的丫头,也被她配了有出息的男人,留在府里打点伺候。   丁田中午是在金家吃的,晚上回到家里,王佐来了,拎着好几个食盒:“家里的厨子,做了青团,趁热吃,还有一些少见的,只有春天才能吃到的菜品。”   “是什么呀……呀!”丁田打开食盒,顿时笑出了声:“是香椿!”   香椿炒鸡蛋,青团,这都是只有春天才能吃到的菜色。   “知道你喜欢吃,还有凉拌野菜,我觉得味道还行……。”王佐在这里,很放松,比在王府里还放松。   “我去给你烙个葱油饼,炒个黑白菜吃。”丁田爬下火炕,往厨房跑:“马上就好。”   晚上吃饭,好么,桌子上一边摆着葱油饼、黑白菜这种普通的家常小菜,又有凉拌野菜和香椿炒鸡蛋这种季节性非常明显的菜品,偏偏还摆着一瓮乳鸽汤,以及一盘漂亮的翡翠百财卷   、摆成花儿一样的千层肉。   以前,王富贵他们还会看着伤眼睛,但是现在已经习惯了。   吃饭的时候,丁田将金甲的事情,当笑话讲给了王佐听,王佐淡然地吃着他喜欢的葱油饼:“放心,他们家,也麻烦不了几日了。”   丁田不明所以,但是王佐很快就转移了话题:“皇上给端王赐婚,端王妃就是我那二表妹,这回她如愿以偿了,可不闹腾了。”   “是吗?只要她乐意就行,不嫁给那个小耗子,挺好。”丁田感慨了一下:“听说那小耗   子,如今在家,只能由几个老仆照顾,连父母都不怎么见,现在养的倒是好了点,呵呵呵……   ”   “嗯……。”王佐若有所思。   殿试之后,出了状元,榜眼跟探花,三鼎甲游街,丁田第一次见,所以也跑去看热闹了。三鼎甲,即状元、榜眼、探花发榜之后,有夸官游街的资格,即礼部、吏部官员手捧圣旨在前面开路,后面跟着鼓乐仪仗队伍,状元或榜眼、探花身着红袍,帽插宫花,骑着高头大马在京城热闹的大街上穿行而过。因为捧有圣旨,所以无论是官员、百姓都要行三跪九叩之礼。   游街时,是要敲三棒锣的,还有及第牌,状元牌,会元牌,还有两块解元牌,仪仗队都是御林军。   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丁田老早的就占了个好位置,在一个茶楼的二楼临窗的位置,三鼎甲游街的时候,正好从这里经过,丁田抻着脖子看了半天:“状元也不帅气啊?榜眼都白头发了啊?探花……也没好到哪儿去……。”   王佐拉他坐好:“我都跟你说过了,这三个,都是文采好的,不是长相好,探花还可以吧   ?,,   “探花不该是个俊男吗?”丁田失望了:“那探花……长的还不如富贵哥帅……。”   “真哒?”王富贵顿时眼睛一亮:“我看看……我看看……。”   他往窗户另一边跑,那边是个拐角,一会儿三鼎甲就会去那边游街了。   “那榜眼都有白头发了……。”丁田喋喋不休:“一看就上了年岁吧?”   “那是少白头……。”王佐推了推点心盘子:“喝点水,吃两块点心……。”   这一直说话,口不干啊?   “可是状元看起来好老。”丁田继续抱怨:“我以为会是一个少年郎。”   “状元祁可欣可是个有名的才子,今年三十一岁,文笔老练,文章更是写的圆滑而老辣,皇上都很看好他。”王佐道:“别看不年轻了,但是有才华啊。”   “好失望……。”可惜啊,丁田想象中的年轻才俊,一个个可不年轻了:“还以为会看到   榜下捉婿、抢亲什么的呢,看这年纪,早就成亲了吧?”   “都成亲了,状元的儿子都十岁了。”王佐喝了一口茶:“不少人家想嫁女,没机会了。   ”   丁田小声问:“诚意伯府吗?”   “他们家三小姐,连累了大小姐和二小姐,日子可不好过,你们那天的事情,诚意伯府的人故意宣扬出去,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王佐幸灾乐祸的道:“现在是想要阻止流言,都阻止不了了。” 第三百七十章 京中的端午   果不其然,这科举过了,马上就要端午了,家里又开始准备节礼,丁田抱着脑袋烦恼:“这礼来礼去的,每年都折腾……。”   “礼尚往来嘛!”王老管家倒是兴致勃勃,每年走节礼,可是一个展示自家人脉的时候,越是宾客盈门,越是代表人脉广阔。   管家娘子走了进来:“田少,听说了个新鲜事儿。”   “什么事儿啊?”丁田不感兴趣,因为他正在写帖子,过年的时候忘了走礼,后来又闹出了事儿,他得补偿回来,要亲笔写拜帖,礼单是王老管家写。   “高家的那位三小姐,跟人定亲了。”管家娘子知道丁田比较在意不换先生的那个麻烦,所以赶紧来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啊?”丁田愣住了:“找了婆家?这么快?”   “他们家大小姐跟东莞伯府的三少爷订了亲,二小姐跟五城兵马司的指挥使方德昌方大人的弟弟,方德林家的二少爷订了亲,三小姐却是跟长春侯府的那位大少爷订了亲!”管家娘子爆料:“一口气嫁三个女儿出门咧!”   “噗!”丁田刚想喝一口茶给自己提提神,结果一口茶全都喷了出来:“你说……他们家跟谁家订了亲?”   “跟东莞伯府和方德林方大人家,以及长春侯府……。”管家娘子这些消息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可能妇女们都比较喜欢流传八卦?   她说的特别仔细:“东莞伯府的三少爷,据说是个庶出,只不过他亲生母亲在生他的时候,血崩而死,临死之前,将他亲手托付给了东莞伯夫人,东莞伯夫人也承诺她,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据说从小就视为己出,为此,东莞伯夫人也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是一个贤惠的夫人。这次还为三少爷说了一个嫡女进门,更是一片赞誉。”   一个庶出的男孩子,就算是娶妻,也多半会是庶女,就算是嫡女,那也是小门小户的小家碧玉。   不过,也有幸运的,会娶一个嫡女进门,但是多半都是嫡次女,或者嫡三女之类的,没有想过会是一位嫡长女。   嫡长,不管是男女,都是不同的。   “二小姐嫁的就不太好看了,是方德昌指挥使大人的亲弟弟家的二少爷,虽然也是嫡出,但是方德林大人只是一个从六品的翰林,要不是他有一个好哥哥,这样的人家,在京中一抓一大把。”管家娘子道:“那位二少爷又不是家里的嫡长子,只不过,听说那位二少爷是京中去   年乡试的解元,倒是挺有名的,将来肯定能考上进士,与其到时候榜下捉婿,不如现在就成亲   ”   “诚意伯府……堂堂嫡出二小姐,嫁的这么低?”丁田可是知道,古代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婚,结两姓之好,这两家人……门第上,倒是不差,可是高家人一直是自视甚高的,怎么可能将嫡出二小姐,嫁给一个举人?   哪怕是解元,也不太合适啊。   嫁个小官也比嫁个解元的强。   “这你就说错了。”王佐从外面走进屋里,接话道:“高家将两位嫡出的姑娘嫁出去,也是迫不得已。”   “怎么说?”丁田让了一下位置,好让王佐上炕之后,能跟自己坐在一起聊天。   “高三小姐的闹剧,全京城的人都知道,高家的女儿清誉受损,高家嫡出的大小姐,本来是想嫁给一个嫡长子,好当家做主的,可他们家眼光太高了,这都十七岁了,再过年就十八岁了,成老姑娘了,还怎么出嫁?东莞伯府的三少爷是庶出啊!”王佐给他解释:“这可不是高嫁,是低嫁了。二小姐更是嫁了一个连官员都不是的举人,虽然能跟五城兵马司的指挥使搭上关系,可方德昌跟他弟弟早就在二十几年前分了家,父母也都不在了,只有这么一层亲缘而已,平日里走动的也不频繁,加上兄弟俩,一文一武,也说不到一起去。何况两个女儿在名义上,起码都没有嫁的多好,而三小姐的亲事,就没人说三道四了,她订了亲的是全京城都知道了的……已经是个废人了的慕容浩。”   丁田咋舌:“高家也舍得?”   慕容浩现在连见个中年妇人都不行,还定亲?   这成亲恐怕连洞房都入不了吧?   到时候难道守活寡吗?   “高三小姐名声已经坏了,能有人要就不错了。而慕容家如今也是雪上加霜,想找个合适的女孩子娶进门……也没有,高家匆匆忙忙的给大小姐和二小姐定亲,是不想她们嫁去长春侯府,守活寡;至于高三小姐,反正清誉也没有了,不如废物利用,而长春侯府也能向外证明,自家的子嗣无恙,不然,长春侯府如今可是就这么一个男丁,要是被朝廷认为绝嗣,别说保住长春侯的爵位了,就连降等袭爵都办不到。”   绝嗣的话,爵位是要收回的,包括爵位带来的各种好处,朝廷赏赐的功勋田地也要收回。   “那……高三小姐……?”丁田有些不忍心,毕竟是个小姑娘,长春侯府那就是个火坑。   “高三小姐高兴着呢,这是她,自己提出来的。”王佐却告诉他:“也只有这样,她才不会被嫡母,随便挑个人家嫁过去,名声没了,不是嫁个普通人家,过一辈子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就是嫁给某个小官当继室,前任还不知道留下几个男孩子,几个女孩子,进门就当娘,对方的年纪恐怕比她父亲都大……所以,高三小姐特意求了这门亲事,高家也乐意攀上长春侯府。”   丁田听的后背发麻:“这小姑娘对自己可够狠的!”   能惊马,跳车,扑男人,还能将自己的亲事,定的这么惨。   “嗯,女人狠起来,吓人吧?”王佐特意求证一下。   “吓人……太吓人了。”丁田赶紧滚进他怀里:“需要你抱抱,安慰一下。”   王佐嘴角微翘,心情大好。   这个话题太沉重了,王佐改了个话题,说起了端午:“京中的端午有点混乱,北方端午吃蛋,各种蛋类,水煮的、卤煮的不一而足,南方端午吃粽子,各种馅料丰富的很,但是京中,两样融合在一起,吃蛋也吃粽子。”   “哦,还要给宫里进菜么?”丁田记得过年的时候,他还给宫里进了吃食跟礼物,话说当皇帝就是享福啊,底下人给送吃的送喝的……。   “嗯,需要进一道菜,这样其实可以省点钱,因为这也算是一份礼物了。”王佐道:“你想好进什么菜了吗?”   “虎皮蛋吧!”丁田倒是想起了一道菜。   虎皮蛋,名字听着就很威风,事实上,它不过是把蛋煮熟去壳后油炸得来。炸过的蛋表面颜色酷似虎皮,用的是虎皮尖椒的做法,所以有了这个名字。一般人家做虎皮蛋通常会用鸡蛋,然后为了增加口感,会往里塞猪瘦肉,不过丁田知道,真正的家常虎皮蛋,其实用的是茶叶蛋,因为茶叶蛋比白水煮蛋有滋味儿。   所以丁田用的就是煮了半个时辰的茶叶蛋,茶叶蛋又在水里泡了一夜,滋味十足。   然后用豆油炸出虎皮,最后用大酱爆炒,大酱是他跟万股总一起做的。   记得做这道菜的时候,丁妈妈还看了相克的一条留言记录,写着鸡蛋与鹅肉同食损伤脾胃;与兔肉、柿子同食导致腹泻;同时不宜与甲鱼、鲤鱼、豆浆、茶同食。   所以丁田将这个也写上了进菜的清单上。   “这就是虎皮蛋?”王佐非常自动的拿了一双筷子,一个碟子,夹了个虎皮蛋,咬了一口:“味道不错啊!”   “这个进上去,没事吧?”丁田道:“虽然是最普通的鸡蛋,也有一些禁忌,而且这鸡蛋跟大酱,都是自家的……。”   “东西进上去一份,做法也写上。”王佐道:“让厨子多做一些,还挺好吃的……。”   俩人一起忙了一阵子,倒是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忘记了。   端午,京中过节的气氛很浓郁,丁田忙着工作,也忙着给人走礼,他这次没忘了刑部的大人们。   刑部尚书见到他送来的年礼,可乐坏了:“我以为你又把我给忘了呢!”   “呵呵,您说笑了……。”丁田尴尬的很。   不过刑部尚书是一个有意思的老大人,虽然是在刑部,可这位叫徐震,字俊杰的五十来岁的老大人,却有一个很风趣幽默的性格:“不说笑,过年那会儿等了你快一个正月,呵呵呵……。,,   老大人倒是热情接待了丁田,还跟他说了一下整个刑部里,各个说了算的大人的基本性格,丁田在老大人这里用了一顿饭。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说了什么,反正他去哪一家,都是热情接待,不过没留饭,因为丁田需要去拜访的人家还挺多,累了三四天,才拜访完,也把丁田累瘫了,他最后在端午节的那天,去的是宁王府。   王佐很有意思的带着他一起过节。   王府过节非常隆重,各处张灯结彩,而王佐,则是带着丁田去了花园游玩。   花园里穿山游廊,假山层叠,莲花游池,亭台轩榭,更是数不胜数。   只见黄花满地,白柳横坡。小桥通若耶之溪,曲径接天台之路。   石中清流急湍,篱落飘香。因为是春天的关系,树头上,挂着嫩绿,还有盛开的花朵,阵阵幽香,疏林如画。   西风乍紧,初罢啼莺。   暖日当喧,又添桎语。   遥望东南,建几处依山之榭。   纵观西北,结三间临水之轩。   笙簧盈耳,别有幽情。   罗猗穿林,倍添韵致。   端的是一片……神仙之境。   丁田一直以为《红楼梦》里的形容词是夸张的,因为他也去过拍摄基地看过,现代化的“大观园”,也没好看到哪儿去,毕竟人工痕迹太明显。   但是当他真的看到如此美景的时候,他才知道,形容的并不夸张。   反而是非常含蓄的,因为眼前的美景,绝对是神仙境地一般,尤其是其中有不少古装少女穿梭其间,虽然只是王府里的丫鬟,但是那穿戴也快赶上了小门小户人家的小姐了。   “这里是家里的后花园,带你来玩一玩。”王佐指着亭台楼阁道:“上去有个莲池,里头养了不少鱼。喂鱼去啊?”   “好啊!”这里美的像是一个画卷,丁田非常乐意跟王佐在这里溜达。   结果看到莲池的时候,丁田傻眼了。   莲池很大,已经有绿色的莲花叶子露出尖尖角,但是清澈见底的水里,养的不是漂亮的金鱼,也不是美丽的锦鲤,而是……一个个傻大黑粗的草鱼、鲤鱼、鲫鱼……也就江团在里头游着的时候,比较好看,而且这些鱼养的相当肥硕。   可见这养的不错。   就是吧,这么风景如画的地方,这水里头养着的是不是有点不太相衬啊? 第三百七十一章 盛夏来临   “来,这是鱼食儿。”王富贵非常痛快的给他们俩拿了两个盒子,里头装满了……搓成小团团的鱼食。   丁田尴尬的拿着鱼食,而王佐则是非常痛快的开始喂鱼。   看着小桥流水下,水中聚集的鱼群,丁田非常不解的问他:“你家里怎么养了这种鱼?我以为像是这种王府里,养的会试锦鲤、金鱼之类的呢。”   “其实一开始是养的那样的鱼,只不过,那样的鱼,一不能吃,二养的还要精心,而且必须吃专门的饲料,最开始看管这里的人,是一对夫妻,那对男女一盒精饲料,竟然要话费十两银子,我有钱也不是这样花的啊!”王佐撇嘴:“所以我干脆,让他们俩将所有昂贵的,不好养活的鱼,都给我捞出去,养一些我能吃的鱼,一会儿我让厨娘去捞点草鱼出来,做个水煮鱼。现吃现捞。”   丁田:“……呵呵,你高兴就好。”   这得是把他男人憋屈成什么样,才让他这么过日子啊?   “不错,我高兴就好。”王佐将半盒子饲料撒下去,好多鱼儿抢食。   “那别人呢?”丁田意有所指:“就养这样的鱼?”   “她不高兴,也没办法,有本事,让金鱼、锦鲤跟我的草鱼、鲫鱼在一个地方活着啊!”王佐明显是找茬的口气:“呵呵,她被我气的啊!她养的画眉,我就养老鹰,猎鹰,那画眉吓的都不敢叫唤了。”   丁田哭笑不得:“哦,好样的,干得好……。”   他只能支持他男人,在家里给继母找别扭。   “你会不会觉得我太过分了?”王佐喂完了鱼,洗了洗手,不过看丁田的眼神里,带着点   “不会。”丁田知道他的想法:“你已经很好了,只是找个别扭而已,又不是虐待她,何况……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那女人如果老老实实的,王佐也不会跟她处处作对,可惜啊,不老实,王佐如果心软,恐怕有生命危险。   他处处跟那女人作对,只是想让那个女人在内宅老实点,没心思折腾别的……他能理解。   “嗯!”王佐心里舒坦多了。   而这个时候,一个婆子慢吞吞地过来,见过王佐之后,扫了一眼丁田:“太妃娘娘听说您来了客人,想着见一见……?”   “不见了。”王佐脸一板,冷气不要钱一样的往外冒:“一个外男,见什么见?”   就差指名道姓的说宁王太妃不守妇道了。   上次也是同样的理由,说的一次比一次不客气。   婆子赶紧跪地磕头说不敢,心里却松了口气,其实见丁田,也只是太妃娘娘的一厢情愿而已,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王爷是不会让太妃娘娘轻易见外人的,每次见了外人,太妃娘娘总是会出现点状况,总给王爷抹黑。   都说了这样不行!   王爷有了防备,就得等防备松懈了再说。   可太妃娘娘她不听啊,现在不知道又要有什么动作了。   等人退下了,丁田看了看四周:“这里是后宅,怎么也……?”   也只见丫鬟不见宁王太妃?   “她轻易出不了院子。”王佐漫不经心的道:“你来了,我可不想让她恶心你。”   那女人一双势利眼,他可不想让丁田受气。   “那我们去前头吧,后面都是丫鬟……。”丁田拉着他往回走:“我听富贵哥说,你书房里新挂了一副皇上的墨宝?我还没见过皇上的墨宝长啥样呢?去看看!”   “皇上的墨宝,你要是喜欢,下次我替你要一副。”王佐小声的跟丁田咬耳朵:“其实皇上的墨宝也就那样,不过皇上字写的非常好,要不你求一幅字?”   “还是别了!”丁田赶紧否定:“就求一幅画好了,挂在家里的正堂上,多威风。”皇上的字画啊,可不多见,这可比任何古董字画威风。   “好吧,下次入宫,我看看皇上叔叔那里有什么好画,讨一副出来给你,”王佐跟永庆帝   的关系非常不错,字画随口就许给了丁田。   用过饭,又在王府里住了一夜,第二天回家换了衣服上差,可晚上回来吃过了晚饭,王老管家就给他送来了好几个“喜帖”。   “这谁家啊?咋扎堆成亲啊?”丁田看到这个就头疼,他这辈子是不会办喜事了,那这送出去的礼物,是没法儿收回了。   感觉有点亏。   非常不想送。   “一家是东莞伯府送来的,曾经跟府中走过礼,他们家的三公子娶妻;诚意伯府送来了喜帖,他们家出嫁三位小姐,大小姐嫁的就是东莞伯府三公子;二小姐嫁的是方翰林家的二公子;三小姐……。”   “三小姐嫁的是长春侯府的那位大少爷,对吧!”丁田不用他说完就知道了这些喜帖都是谁家来的了:“你看着办吧,礼物随意,反正跟谁家的交情都不深。”   有的不止没交情,还有仇。   送的礼物再好再丰厚,也没用。   “那好。”王老管家将东西收了起来,这其实就是给田少过过目,送礼么,也有很多讲究的,这个就不用田少操心了。   丁田以为自己没事了,便一头忙着工作,一头还要接待一下他庄子上的来人,朝廷赏赐的庄子,他要见一见庄头。   庄头是个老实的汉子,王佐早就派人查过了,这个人还是比较老实的,而且京中的庄子,多数都是勋贵们的产业,勋贵们不缺钱,对自己名下的佃户们也很客气,所以这附近农户的生活也还不错。   庄头作为一个小管事的,也是个体面的人,没有穿着破烂来见丁田,而是打扮的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来拜见丁大人。   给府中送了账册,丁田见了他一面,又一起吃了个饭,就算是认识了,丁田也是农家子弟出身,这个庄头知道,所以并不敢欺瞒,丁田呢,也乐得大撒手不管,只要庄头管好庄子,有所产出,不让大家饿肚子就行了。   这边打发走了庄头,几个喜帖的人家也陆续办了喜事。   唯一不同的是长春侯府,他们家虽然办了喜事,可是成亲的当日,没人见过新郎,只是说重病在床,想冲冲喜……。   而且这个病,不见外客。   虽然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却没人开口说出来,反而一派的喜气洋洋架势。   “做戏做得很足。”这是宁王殿下的原话。   天气转暖后,过了端午,便渐渐炎热了起来,丁田在大牢里管理的非常好,而且在事态平息之后,闻四嘉,被免了职务!   “我知道,早晚都有这一天。”闻四嘉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丁田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你知道你被免除职务的理由,你自己犯了错,我给过你机会,你呢?没有珍惜。”   其实,这段时间,闻四嘉在刑部大牢里几乎成了隐形人。   谁都不听他的,有他,没他,第四排的死囚牢正常运行。   渐渐地,闻四嘉也知道事情不好了,长春侯府现在没精力管他,他们全家都在关注唯一的独苗的健康。   至于闻四嘉?   那是谁?   闻四嘉也知道了自己走错了路。   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啊,现在他就是想吃后悔药,也晚了。   而他不是等死的人,所以将自己的继续划拉了一下,给某位大人送了一份厚礼,希望可以捞自己出去。   只是,那位大人胃口很大,他就将注意,打在了每个月探视的时候,给的赏钱上。   不过丁田管得严,这探视的赏钱,是大家的,属于公款,他一动,就被丁田抓住了。   几乎所有人都冷漠的看着闻四嘉。   他动的钱,可是他们所有人的赏钱。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闻四嘉一仰头:“我这就离开牢房!”   “好。”丁田一点挽留的意思都没有,直接让人将他的东西收拾了下,发现人家闻四嘉早就收拾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套行李和两身换洗的衣服,就没别的了。   闻四嘉走的并不光彩,这让跟他称兄道弟十几年的其他三位牢头儿有些尴尬。   而丁田看了看他们:“死囚牢那边,谁能管的起来?”   三个人没吭声,倒是海宁有点蠢蠢欲动,可惜,他是个管事的,要真说起来,他这个管事可比牢头儿高级一些。   还是程二双开了口:“死囚牢那边的花小四年轻,有魄力,出身清白,家里只有一个老母   亲,没有什么亲眷……母子俩吃饱,全家不饿。”   这是少牵扯的意思。   “倒是个合适的人选。”丁田想了想:“那就他好了。”   于是,花小四成了牢头儿,管理的是死囚牢。   去见丁田的时候,激动的脸通红,而丁田见到的花小四……年纪比他小两岁,才十九,但是长得倒是人高马大,体格健硕,要不是脸上的绒毛软软的,远看起来就像是胡子,可他真的只有十九岁,过了年才十九岁,八月份的生日,说是十八岁也可以。   不过据说十五岁就在牢里当差了。   他的父亲以前是牢头儿,有点像是佘老大那个位置,只不过不在这里当差,是在五城兵马司那边的牢房,后来被一桩案子牵连,被上头不分青红皂白的砍了头……他们孤儿寡母的,以家里的一点余资过日子。   后来还是佘老大见他们娘俩儿可怜,收了花小四在牢房里担任狱卒,他父亲结的好善缘,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但是狱卒们彼此都有一个圈子,相互还是认识的,有的还有关系。   花小四对丁田很感激,因为自从丁田来了之后,他家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现在当了牢头儿,激动之余,对天发誓:“一定好好干!”   “照章办事就行。”丁田笑了笑:“以后那里就交给你了。”   于是,死囚牢的牢头儿,飞快的上任了。   花小四是这里年纪最小的一个牢头儿,其他三位倒是都帮衬着他,丁田的“劳动改造教育”也越来越成功。   入夏之后,吃烧烤的人更多了,牢房里来来往往的人也多了起来,有发配的,就有提出去戍边的,还有的人,判刑下来了,送去死囚牢。   不过丁田管理的好,刑部大牢大变样,还开源的事情,就连刑部尚书徐震都听说了,于是带着刑部的几个大佬,来刑部大牢走了一趟。   然后他们就发现,这里果然大不一样了。   “果然大不一样了!”徐尚书说出了心里话。   印象里虽然不算是脏乱差,可也差不多了,而且牢房里冷冰冰的,黑暗,压抑,绝望……所有的负面情绪充斥期间。   可是现在,这里非常干净,犯人们也干净整洁,整个牢房里都没有异味。   丁田站在一边,恭迎诸位来临检的大人们。 第三百七十二章 临检啊   “您几位里边请。”丁田客气的请几位大人往里走:“因为今天是休息日,所以大家都在外面防风,每个人有两个时辰的放风时间,其余的时间,休息,聊天,或者是做自己喜欢的事   情。”   这是丁田给的一个福利,每个月,有两天的休息时间,因为初一十五是探监的时间,所以这个休息就改成了初三和十八。   丁田带他们挨个牢房看,还有牢房前头的小广场,那里,正好有人在放风。   有人聚在一起聊天,还有几个人在抻懒腰,更有一些江洋大盗在拆招,看起来姿势非常优美,就是招式比较犀利。   因为是初夏了,都穿着九分裤,草鞋配七分袖,头发都盘了起来,没有一个人生虱子的,当然,也有新的人是剃光了头的,还有人半长的头发,梳成马尾。   看起来倒也清爽。   最主要的是,这些地方的墙上,都有丁田让人贴的标语:悔过自新、回头是岸、坦白从宽处理,抗拒从严处罚!   虽然直白无比,但是挂在墙上非常醒目,再说了,子曰诗云的,这帮子犯人也配?   其实丁田是想着,子曰诗云的文言文,他理解起来都有问题,何况是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犯人们了。   狱卒们在犯人们进来之后,都会指着墙上的字,告诉他们这是什么,不用多做解释,一般都能明白。   不过,徐尚书还是指着那几个字道:“写的倒是直白。”   丁田就解释了一下,然后还笑着道:“何况,圣人云,孔子曰的,他们这帮人也……也不   配。”   嗯,其实是听不懂。   呵呵……但是他这么一说,果然,诸位大人们都满意了。   毕竟他们也都是读书人出身,要是犯人跟他们一样,手捧圣贤书啥的,那感觉就不一样了最后,是中午在大牢这里用饭。   丁田先跟他们说好:“诸位大人们,本牢房里没有小灶,只有病灶,是单独给病了的凡人们做饭、煎药的地方,所以,大家吃的都是工作餐。”   “工作餐……嗯,这个名字不错。”徐尚书第一个表示懂了。   其他人也都顺着他的话表示自己知道了。   丁田这才开始让人上饭。   牢房里早就被丁田收拾妥当了,连饭菜都是分餐制,一个木质的托盘,上头有木质的盘子   碗筷等物。   伙房的人将饭菜打好,放进去,盖上盖子,摞起来,搬走就行了。   今日的工作餐很简单,一人两个两合面的馒头,一碗红烧肉,一盘切成片的肉肠,一碟辣白菜,以及一盘炒三丝。   炒三丝就是干豆腐丝、豆芽菜跟韭菜。   爆炒的很入味,这个是用小锅炒的,大锅的只能炖菜。   大铁锅是炒不开这种炒菜的,还有用竹筒装着的大骨头汤,用的是猪筒骨和鸡骨架熬出来的,里头还烫了白菜丝佐味儿。   有肉,有菜,还有汤,更有主食,荤素搭配。   看着眼前简单的饭菜,徐尚书问丁田:“今日这午间,犯人们吃什么?”   “今日犯人们的伙食是两合面的馒头,每个人两个,一碗红烧肉,一碟辣白菜,以及和我们一样的汤。”丁田道:“汤可以续,其他的不能。”   汤这个东西,多添两瓢水的事儿。   但是饭菜不行,每日的饭菜是定量的,可以有的剩下,狱卒们会回收,剩下的饭菜,会在坏掉之前,送去城外给乞丐……内城是不可能有乞丐存在的,外城其实也没几个,大青的治下还是不错的,乞丐虽然不是说没有,但是少见。   一般都不会有的剩,也不知道这些犯人们为什么那么能吃。   “嗯,不错。”徐尚书动了筷子:“大家都吃吧,这可是刑部大牢里的工作餐。”   众人乐了:“吃,吃!”   徐尚书先皎了一口馒头,浓郁的面香,口感柔软。   又吃了一口红烧肉,炖的软烂,油水大啊;还吃了一口肉肠,这个虽然是凉拼,但是滋味十足。   再来一口炒三丝,嗯,清脆爽口。   红烧肉吃一个……有点油,再来一口炒三丝……喝口汤……。   不知不觉,吃干净了饭菜,再来点汤溜缝儿……。   其他人也一样,没想到大牢里的饭菜这么够味。   “本官还以为牢房里吃的是窝窝头呢!”其中一个官员吃完饭,一抹嘴,就开口了:“没   想到有菜有肉。”   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丁田是故意这么做的,还有暗喻牢房中待遇太好了?   王奎接话了:“大人有所不知,在丁大人来之前,我们这里的确是顿顿窝窝头,逢年过节   吃个馒头就不错了,只有死囚牢那边,才有肉吃……。”   其他人脸色变了变……死囚牢?   “不过,在丁大人来了之后,我们这里展开了劳动改造教育活动,犯人们再也不是闲着无事可做了,他们都要做工,不能什么都指着朝廷,本来就是犯了错的人,难道还要朝廷养活他们?老百姓缴纳的税粮,不是这么花的。”王奎说话可比丁田更给力:“他们现在只有三分之一是花朝廷的粮草,剩下的三分之二,必须自食其力,这地方可是我们刑部的大牢,不是养老爷少爷的地方,谁不干活,谁就只能吃窝窝头了。”   “本官……只是觉得……这饭菜还不错……。”那个官员满脸通红,他只是想刺一刺而已,并不是真的要干什么。   虽然他自己是这么理解的,可是谁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当然不错了,这是我们刑部大牢的同仁们,一起努力创造出来的,对了,上头给我们今年的给养,不知道几位大人知道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啊?”王奎说话非常赶紧:“这都快过半年了。,,   上半年都没给调拨过来给养,这都快下半年了,怎么着,都得给了吧?   众人看向了刚才开口的那个官员,那个官员是刑部掌固,负责的就是后勤的调拨发配,提牢司正是归他管理,他……是不是没给给养?   其实这事儿丁田知道,因为刑部的提牢司里有人,可是王得用说,他申请了好几次,调拨给大牢的东西,就是扣着没让发。   而王爷的意思,是早晚收拾了他。   所以王得用跟王奎说了,王奎这心里就有了数,丁田管理的大牢不缺物资给养,但是也不能等半年这么长。   一定要讨要出来。   “怎么回事?”徐尚书看向了那个说话的官员:“上次问你,你说都发放完毕了,怎么还有没发的地方?大牢这么重要的地方,怎么能半年不发给养?你想让犯人们都饿死?还是想他们砸牢反狱?”   “下官……下官回头就去查,就去查!”那个人脸上发白,冷汗直流。   其实,他刚才开口之后,就想到了,这里条件这么优渥,那给养是不是就可以不给了?   能省一笔是一笔。   谁知道会有人当面提出来啊!   其实,他是刚上来没两年,不知道刑部的水有多深。   只是看别人搂钱,就自己也心痒难耐,没想到一下子就踢到了铁板。   “我不想下次再来,听说给养还没给。”徐尚书非常不高兴,这边改革改的这么好,他们那边却扣着人给养没给,多跌份儿啊。   不过他们对丁田的差事却非常满意,回去之后,还特意奖励了丁田一套新的官服,刑部衙门出的钱,给他置办的新的官服。   而且过了没两日,给养送来了!   王奎多了个心眼儿,他将给养停在大街上,挨个车子的检查,粮食是陈粮没关系,但是不能掺沙子,布匹也可以是原色,不要什么蜡染绣花的,但是必须是能穿上身的,不要糟烂的那   种,一捅就破的破布。   幸好他这么干了,二十辆马车的粮食,最后两车就被他检查出来不合格了,当场就退了回 去:“这样的粮食,我们不接。”   来送给养的人满头大汗:“这……这不是我们出库的时候,带来的东西。”   他们出来的时候,可都是好东西,这怎么就被调换了?   其实,这种调换很常见,不过,对方当着他们的面仔细检查,这就让他们无法糊弄过关了   “我不管你们是怎么弄的,反正不合格就不收,或者你拉回去?”王奎摇着折扇哗哗的扇风:“下次来,还这么检查。”   对方无计可施,更不可能拉东西回去,只好换了两车好粮食过来。   王奎这才放过他们,东西清点入库,又有账房那边的先生做了账册,大牢里的物资更多,底气更足。   而丁田那边,则是跟金不换在药房里。   金不换正在捣鼓一些药粉:“这都起蚊子了,制点药粉好驱驱蚊虫,还有那个艾草……。   ”   俩人商量了一下给牢房消毒驱蚊虫的事情。   三天之后,丁田送文件去刑部衙门,却遇到了一件案子,徐尚书正在发愁,老头儿人挺好的,丁田就问了一句:“这是为什么发愁呢?”   “出了个奇怪的案子。”徐尚书皱眉:“这个,比较棘手。”   他倒是大方的将卷宗递给了丁田:“你看看吧。”   丁田接了过来,看了一会儿后,也皱眉了:“这么明显,怎么奇怪了?要人证有人证,要   物证,有物证,多齐全?”   “就因为太齐全了,事出反常必为妖。”徐大人道:“哪个案子不是经过调查取证才能水落石出?哪个犯人会如此大刺刺?何况,这被指为犯人的人,也不对,那女人对他一点威胁都没有,没有理由下毒啊?更何况,还被人抓住了人证和物证……这凶手是不是有点傻啊?可是凶手却是二甲传卢。”   “那就派人去调查。”丁田道:“复审一下呗。”   “嗯……。”徐大人想了想:“你有兴趣去复审一下此案吗?”   丁田一愣:“您怎么选了下官?”   “其实,在你来之前,本官就在想合适的人选了。”徐尚书一乐:“其他人去也行,不过本官怕他们身份压不住那位雷大人,你去就不同了,你除了官身,还有爵位在,他就是再嚣张,也没有个爵位,你去,他不敢不同意,别人去,恐怕连大门都进不去。”   何况丁田还是个“名人”,京中有的茶楼里,说书先生都将“十五奇缘”编纂成书,说了好几遍。   丁田救驾的事情,还是有些传奇色彩的,京中越是高官,越能体会到,永庆帝对丁田的看重。   所以他们更乐意给王佐一个面子,他照顾丁田,他们也跟着照顾丁田,还能得了永庆帝的一个好..。   “行!”丁田也对此事有兴趣:“那下官这就回去喊人,不换先生正好给下官当个副手,我们俩对案子还是很感兴趣的。”   “金不换吧?听说过他,前年北风府的乡试,考题泄露,是你们俩破的案子吧?”徐尚书笑的更欢实了一些:“大名是如雷贯耳啊。”   □作者闲话:跟大家说一声啊,江湖现在看不到大家的评论……所以,有事情可以到   读者群里说,或者等江湖能看到的时候,再给大家回复哈…… 第三百七十三章 将军府级别的农家乐   徐尚书知道金不换,那就更好了,丁田跟他说了一声,交了卷宗就回去了,直奔医药房。   金不换正在整理他用来验尸的箱子,见到丁田回来:“有事儿?”   “有个案子,给你看看卷宗。”丁田带了卷宗回来,让金不换看。   金不换看过之后:“啥意思?”   “这里头有些疑点,第一,这案子……感觉作案人和幕后主使像是白痴一样,一点都不懂得遮掩;第二,不论是人证还是物证,都太齐全了!”丁田道:“第三,雷家的反应很快,就像是一出事就知道是什么事一样,有条不紊;第四,雷家的雷夫人名声一向很好,她没道理下手害人;第五,雷家大少爷怎么可能跟后宅女眷扯上关系?还让自己的贴身大丫鬟去买药害人?这不是傻缺吗?可是雷家大少爷,那可是此次的二甲传卢,又不是没脑子。”   其实这个案子非常有意思。   说的是前任闽浙总督雷明,任期满了之后回京述职,留在京中任职,六部之一的礼部,担任右侍郎一职,正三品。   其实早在三年前,他就开始交差回京述职了,不过因为有点风流韵事,他在闽浙那边逗留了快一年的时间,才交接完毕,又在当地捣鼓了一番,于一家名叫“烟花梦”的青楼里,赎了当时的花魁梦烟花出来。   花费了整整三十万两,听说是雷家的半个家底啊!   梦烟花出来之后,更名为孟繁华,被雷明纳为妾室,宠爱有加。   不过因为此事,这雷明在名声上就不怎么好听了,永庆帝晒了他整整一年,他才求人请托,送上了请罪的折子,眼巴巴的等着上头给他分配工作,这一等,就等到了他的大儿子,雷夫人所出的雷家的嫡长子雷佳豪都过了殿试,成了二甲传卢,当殿被点名之后,永庆帝才想起来,哦,雷明,还有一个他呢。   正好,王佐开春之后动作有点大,不少地方都空缺了出来,他就将雷明暂时塞去了礼部,反正科举结束了,雷明过去也没什么,他若是表现得好,就留任,自然少不了委以重任;要是表现得不好,礼部也不是没有高位却无权的养老职位。   这才有了启用雷明的机会,谁知道这才上了几天的差,好么,家里就闹出了事情。   他的一个二十八岁的小妾,怀孕了,结果误食了忌口的东西,一尸两命,死了。   而后宅闹出人命,毕竟不是什么喜事,按理来说,应该低调处理才是,何况一个小妾,又不是主母被人害了,根本连挂白帆的资格都没有。   厚道点的当家主母,会给一副棺材,将小妾生前喜欢的衣服收拾一下,当陪葬品,也就是了。   不厚道的当家主母,嫌晦气的,直接一铺草席卷了,让人从角门抬出去,丢城外乱葬岗上就是了,那里每天都有新鲜的尸体。   谁家不是低调处理呢?   尤其是京中的大户人家,小妾的命,恐怕都不如家里的猫儿狗儿的贵重。   何况哪个当家主母会喜欢小妾这种存在啊?   就算是死的小妾有点分量,那也是个妾,不是妻。   这里的差距,可大着呢。   雷家的主母也是如此,在小妾暴毙之后,理所当然的是要低调处理了,可是雷大人的另一个小妾孟姨娘,却让人拿了雷明的帖子,报了官。   偏偏这个去世的小妾,是雷明上报到礼部,立了名册的妾室。   按照规定:王公一级的官员最多可以纳妾八人,也称滕妾;郡一级的公侯可以纳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可以纳妾四人,二品、四品官员可以纳妾二人,五品、六品两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   雷明有一位正室夫人辛氏,乃是正儿八经的将门虎女,按照规定,乃是正三品的诰命夫人   有如夫人三位,两个是辛氏从娘家带来的丫头转正成为如夫人;还有一个就是死掉的这位,是雷明的通房丫头转正的如夫人。   这三位是正儿八经的如夫人,不过,这三个人里,两个生了女儿,第三个怀孕却死掉了,一尸两命,有点严重。   雷夫人本来按照规程行事,没想到却让官府知道了此事,并且有人报了案,那就得立案审查啊。   何况,这死的还是个有册封的如夫人,刑部必须重视起来,如果真的是死于非命……那可就要一查到底了。   关键是,雷明这位侍郎大人的反应,有些奇怪。   报了案,的确是报了案,可是却不让人上门调查,只将卷宗递了过来,干什么?   竟然指自己的妻子说她善妒,还怀疑大儿子的贴身丫鬟买药害了如夫人,是大儿子指使的……这逻辑不通啊。   刑部的人又不是木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啊?   不调查清楚,岂能结案?   可是去人调查,雷明的态度很不好,他毕竟是礼部侍郎,正三品的官员,按照规定,这样的官员都有资格直接给皇上上奏折的,而不用通过内阁审批。   等于是可以直接跟皇帝对话。   在古代,这叫“直达天听”。   权力很大的哦。   所以刑部尚书徐大人也犯愁,他怕被人上眼药啊。   可这么放过这个案子,那也不可能,逻辑不通,案子一看就有很多疑点。   何况涉及到新科进士,二甲传胪的雷佳豪,更应该谨慎了,因为徐大人明白,皇上的这一批进士,可是要受到重用的,起码前几科进士,如今的前程都不错。   不过调查的人选上,他就想破了头,终于见到了丁田,想到了他。   这才有了丁田接了案子,跟金甲一起研究。   “此事的确是蹊跷,越是顺利,越是觉得不对,哪里有那么理所当然呢?”金甲立刻就来了兴趣:“走,收拾收拾,去雷府!”   “好!”丁田也同样兴致勃勃:“我去让人套车。”   如今丁田出入跟着的人都打起十二分的小心,而且车子有两辆,一辆是丁田的,一辆是用来迷惑人的,还有就是备用,万一车坏了一辆,还有另一辆替换。   这是于飞想出来的,每天两辆马车,丁田轮流乘坐,只有他们几人知道丁田乘坐的是哪一辆,以免再被人“碰瓷”。   金不换的马车,是丁田以前乘坐的那辆,正好,他的爵位也跟丁田以前一样,乘坐这辆马车正合适。   俩人预备了一番,就要带着人出门,被王奎拦住了,他的卷宗有些需要丁田过目,还有几个需要商讨一下,见他们俩这一身打扮:“这是要出门?”   “是啊,去查案子!”俩人都兴致勃勃呢。   “这都快要下差了,查什么案子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俩赶上饭点儿,蹭饭吃呢!”他是随便说说的,谁知道丁田跟金不换一愣,随后金不换恍然大悟:“是了,我们这么去不合适,得先下帖子……。”   “去查案,还要下帖子?”丁田皱眉。   “田儿,徐尚书为什么派你我去?”金不换反应过来了:“就因为你我身份能压得住阵,   雷明再厉害,他也没混个爵位啊,你我再官小,也是勋贵,这就是差距。”   文官能封爵的少,而武将基本上都有爵位,因为他们在战场上拼过命,流过血,所以武将们看不起文官的唧唧歪歪,文官也不待见武将们的粗鄙。   而皇帝则是最喜欢这样的局面,要是朝堂之上将相和,估计皇帝连觉都睡不踏实。   怡巧,丁田跟金不换,可以说是军功封爵了,后来又有“救驾”的大功劳在身,京中谁都得给他们三分薄面。   “好吧。”丁田一抹脸,去办公了。   而金不换则是在丁田的车里,翻出来空白的一张名帖,写上摆放的话语,让马小风送去,另外,又派人出去打听一下情况。   下差之后,跟金不换约定了明天的时间,才回了他的奉国将军府。   到了大门口没下车,马车直接从侧门进了一进的院子,到了车马房的前院才停了车,丁田卷起车帘,没等下车就愣住了。   这院子里……怎么这多人?   “下来吧!”一个熟悉的声音,一个无比熟捻的身影。   “你今天……怎么这么大阵仗?”丁田扶着他的手下了马车:“上我这里摆阔气来了?”   “我哪儿用在家里摆阔气啊?”王佐嘴角抽了抽:“皇上叔叔来了……就在里头。”   丁田:“……!!!”   脚下一软,他非常没出息的问他:“来咱家干啥?”   王佐手快的扶住他的胳膊:“来咱家蹭饭吃。”   丁田无语了半天:“你确定?宫里没饭了?”   王佐翻了个白眼儿:“你进去就知道了。”   俩人并肩走了进去,丁田这个府邸,大是大,人却不太多,很多地方,别人家是种植观赏树木的,他种的都是果树,只是今年刚挪过来,还不能挂果。   其他能种植的地方,他都种上了菜。   人家在墙角种植的是蔷薇啊、牡丹之类的花儿,他种的是爬藤的角瓜!   在自家的照壁后头,搭了好多黄瓜架,如今,已经有一掌长的小黄瓜妞儿。   顶花带刺的可爱。   只是如今这小可爱,被人摘了下来,那人手里头一个小巧的篮子,里头放了好几个这样的小可爱。   丁田鼓了鼓腮帮子,在那人看过来的时候,顿时化成了狗腿子一般的笑容:“给皇上您……请安?万岁万岁万万岁?”   永庆帝哈哈大笑:“你这问的是什么安啊?为什么要用这种口气?没去礼部演礼?”   一听就是个外行。   “没,小臣还没去……那个啥,没太多时间。”丁田尴尬了一下。   王佐看着好笑,捏了一下他的手,正色的对永庆帝道:“这些菜,都是天而自己种的,您摘了多少啊?这还没长大呢,糟蹋东西。”   “朕就想自己摘点菜,看把你给心疼的,又不是你的……。”永庆帝说着,还故意伸手去摸墙角那里的小角瓜。   角瓜很小,只有半个手掌长,要说能吃吧?其实也能吃,而且非常的嫩,关键是这个东西如今外头没有。   可是太小了,起码也得让它长到一个巴掌长再摘下来啊?   这玩意儿一棵藤上就一个,还是因为丁田早早的育苗之后,等天气暖了才挪出来,不然别人家的小角瓜,最多是刚落花,只有手指头那么大一点。   “这个也挺好,就是太小了。”永庆帝估计也是觉得那小角瓜太细了点,就没下毒手,但是旁边本来是花坛的地方,如今已经被丁田种满了茄子,且茄子已经有一手长了,完全可以摘下来吃了:“一会儿做点这个茄子,真嫩啊!”   那边,米英大总管还在大呼小叫的招呼:“陛下,这里有番茄,红的咧!”   “哪儿呢?”永庆帝闻声就带人过去了,特别自来熟。   其他人一窝蜂的跟着他跑……丁田嘴角抽了抽,感情永庆帝将他这里当成了“农家乐”来玩儿了。   王佐还好奇的抻脖子看,嘴里问他:“你怎么办到的啊?这个时候,番茄就红了?” 第三百七十四章 微服私访来了   “早早的就养了苗子出来,养在花盆里,等要结花骨朵之前,就移栽到地上,地里打好肥料,天暖花开了,它自然比别人家的长得好,如今个顶个拳头大,天气热了,它也跟着成熟了。”丁田吧嗒嘴:“本来是准备给你吃的,天气一热,你就容易苦夏,吃不进东西,我想着,番茄开胃……。”   王佐是有苦夏的毛病,每到夏日,天气炎热时候,他就胃口不开。   丁田就想着,给他早早的调理好肠胃,免得总是吃不下东西。   王佐没想到,丁田这么早就开始替他打算了,他苦夏的事情,连奶娘都没办法,倒是跟丁田在一起之后,每年夏日里,丁田总是变着法的给他做东西吃。   “那我们……不给吃是不行的……。”王佐有点口干舌燥了,早知道是给自己的,刚才就去护着了。   “放心吧,大叔……不是,皇上能吃几个?”丁田了然的道:“何况红了的也就那三五个,其他的都青着呢。”   王佐依然不太开心,觉得丁田给自己的东西,被人抢了,哪怕对方是皇帝,他也不高兴。   丁田做贼一样的左右看了看,发现这里的人虽然多,站岗的也有不少大内侍卫什么的,但是……他们都很守规矩,并没有左顾右盼,或者偷听什么的,于是他就大胆了,小声跟王佐咬耳朵:“有好几个是青柿子,俗称贼不偷,就算是熟了,也是青色的……。”   这个估计宫中……应该没人认识。   王佐一愣,随后心情大好,就差开怀大笑了。   而那头,永庆帝果然摘了四颗拳头大的红色的番茄,要丁田用他亲自采摘的菜,给他做顿   饭。   “那您主食吃什么?”丁田问:“米饭还是面食?或者是别的什么?”   “葱油饼。”永庆帝点了个主食:“听说那个你做的不错?就它了。”   “好。”丁田点头,可他却看到米英朝他抹脖子瞪眼睛的,想了一下,就道:“可是您这都是蔬菜,配点肉怎么样?小臣这里有自家卤的牛肉,草原来的小肉牛,一点都腥膻。”   “不想吃。”永庆帝却有些不感兴趣。   也是,他在宫里吃什么吃不到啊?   牛肉?太普通了,每年有上百万头肉牛,被人从草原上带入中原大地,宫中更是有边疆的大将们送来的贡品,那都是极品肉牛……。   丁田家的估计就是商人们贩卖来的普通牛肉而已……。   没法比啊。   丁田抓了抓头:“那,为您宰一只鸡如何?开江的鱼,下蛋的鸡,都是美味,臣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您的,一只下蛋鸡,再炖点蘑菇……哦,干蘑菇还没来得及发泡,那啥,放点咸蘑菇吧。”   “嗯?”永庆帝来了兴致:“朕还没吃过咸蘑菇炖鸡呢,你去做吧。”   丁田如蒙大赦:“臣这就去!”   转身就往厨房跑了,永庆帝的菜篮子他也拎着了,刚才他明白米英的动作了,一篮子青菜能有什么营养啊?   一个那么大的皇帝,每日糟心的够呛,再不吃点有营养的,身体恐怕都受不了,可永庆帝没点肉菜,光知道让他做点青菜。   要是别人,丁田也能自作主张的加俩菜,可是永庆帝不行,一个皇帝的饮食,是普通人无法想象的严格。   甚至皇宫里从来不吃新鲜的鱼类,因为一些水产品保质期短,从宫门口开始检查,运进御膳房,早就死翘翘了,而死物……谁能保证不变质?谁能保证那死鱼没问题?   所以,宫里吃鱼,都是咸鱼、鱼干之类的,就连大虾,都是干虾仁泡发。   刚才丁田也想说鱼来着,但是话到嘴边,他换成了鸡,现在他无比庆幸,自己好有先见之明。   因为他家的厨房,已经是内侍们的天下了。   就连他们家的鸡架门口,都有两个内监在站岗,丁田指着鸡架道:“抓一只小母鸡出来。   就过来两个内侍,一个抓鸡,另一个就检查被抓到的鸡。   丁田看他们检查的时候,闭上了眼睛……简直不忍直视啊!   内侍掰开鸡嘴看里头,丁田睁开眼睛,实在是忍不住了,就道:“我家早上喂的是米糠,中午大概是割了一些草穗子喂,你这么看,也看不到它的胃……要不,一会儿杀鸡的时候,你负责翻肠子?”   本以为内侍会尴尬一下的,谁知道人家比丁田想象的更强:“那一会儿奴婢就讨嫌了。”竟然真的在丁田杀鸡,烫鸡毛之后,开膛破肚的时候,将整个鸡内脏都检查了一遍。那鸡肠子清洗的无比干净。   丁田忍不住朝他竖起大拇指:“您真是这个!”   内侍谦虚一笑:“为了陛下,这都是应该的。”   丁田做饭的档口出来拔了两根小葱做葱花,正好看到米英在门口朝他微笑,不仅打趣道:“米大人,你这手下都是能耐人啊!”   “哦?惹你生气了?”米英笑呵呵的问他:“谁啊?”   米英是想着,手下哪个小崽子拎不清,给丁田脸色看了?   要是让咱家知道是谁,非得拔掉他的皮不可,连皇上都对丁田和颜悦色,他们算个什么东西?敢给他气受?   “不是,是他们好认真,连鸡肠子都帮我翻了好几遍,还洗的特别干净,相当的专业。”丁田夸张的道:“你应该给他们赏点钱,这可是要鼓励一下。再接再厉……哈哈哈……。”米英松了口气的同时,也笑着摆了摆手:“那是他们应该做的,皇上的一切安慰最重要。   ”   “这你放心,那小母鸡活蹦乱跳的就被抓出来宰杀了,我亲自动的手,这会儿香气都飘出来了。”丁田举了举手里头的小香葱:“我进去厨房忙活了,你随便,找不到东西什么的,直接问王老管家就行。”   “行,你忙,你忙吧,皇上可还等着你的晚饭呢。”米英同样不客气的去找王老管家说事   儿了。   丁田在厨房里,果然是好一顿忙活。   肉菜就一个,咸蘑菇炖小母鸡,其实丁田最早是想抓一只老母鸡的,可是老母鸡需要炖的时间更长,不然炖不透,肉柴,筋老。   所以他选了个小母鸡,肚子里还有蛋胞,就是未成形下出来的鸡蛋,这个也挺补得,放在锅里炖了。   又将小黄瓜切成丝,烫了点绿豆芽,凉拌在一起,凑了个凉菜出来。   大火烧开油,做了一个木须柿子。   又做了一个尖椒丝炒茄子丝,因为尖椒和茄子都够嫩,大火爆炒更好吃。   葱油饼被他做成了草帽饼,反正在他看来都差不多。   最后打了一个蔬菜汤,其实就是菠菜、白菜和一些胡萝卜切碎了打的汤,没放油,喝着清   清爽爽。   饭菜端上桌的时候,永庆帝正在跟王佐下棋,丁田家没围棋,俩人下的是丁田喜欢的动物棋……他也就能喜欢喜欢这样的棋了。   洗漱了一下,上桌吃饭。   看着桌子上的简单菜色,永庆帝还挺感兴趣。   “这个倒是简单。”永庆帝笑道:“阵这辈子,都没用过这么简单的饭食。以前当皇子的时候,每顿饭最少也是八个菜,两种主食,如果加上点心甜品什么的,起码二十个。当了王爷后规矩更大了。登基称帝之后,每顿饭就没少过三十个菜。”   “臣这里简陋了点。”丁田搓了搓手指头:“那您要喝点什么吗?白酒?臣这里还有果子茶……。”   “不了,这不是有汤么!”永庆帝这回是真的舒心了很多:“一大桌子菜摆上来,朕看着就堵得慌,吃不下,又不能丢,没胃口的紧,还是你这里好啊,色香味不说俱全,起码这气氛就很好。”   “呵呵……那您多吃点……好吧,请用,请用。”丁田也不知道要怎么配皇帝进膳,但是他身边他男人在。   王佐拉着他入座:“就当我平日里来的时候一样。”   丁田眼神有点心虚,那能一样吗?   “用膳吧。”永庆帝先动筷子开吃了。   他们三个人,坐在坑上的餐桌上,吃着非常家常的菜品,屋里也就剩下米英在一边站着,其他人都退了出去。   丁田拿了四个碗,他带了米英的一份。   可是现在……要怎么办?   永庆帝也看到了四个碗,倒是善解人意的招呼米英:“过来,一起用。”   “这?”米英不太敢:“奴婢……?”   “让你过来你就过来,在外面不用这么客气。”永庆帝不耐烦的道:“来,就当给朕试膳   了。”   “是,皇上。”米英也上了餐桌。   只是每一道菜,都是米英先尝,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丁田肯定不会自己找死的毒杀永庆帝,而且饭菜都是丁田自己亲自做的,可是丁田也只能无所谓的看着米英试菜,他自己则是夹了草帽饼,低头就是一大口:“臣饿了,就先吃了哈!”   其实,这也算是试菜的一种行为。   毕竟草帽饼虽然捞了十张,可是用的是同一口袋里的面,一样的水,同一口锅,同一坛子   的油。   不过……到底是米英在每一张饼上都咬了一口……呃,其实是撕下来一小块吃掉,然后永庆帝才动手吃饭。   “这么吃饭……果然是好吃,怪不得宁王喜欢来你这里用餐。”永庆帝吃的倒是开心。只是丁田听他提起王佐,心虚啊,都没敢抬头:“臣就这点手艺,家常菜,呵呵,家常菜   ”   “就是家常菜,才好吃。”永庆帝估计没吃过这样口味的家常菜,丁田做菜又比较节俭,不放那么多油,而且他用的是豆油,前世吃习惯了,穿越过来也没能改变,做菜少放猪油,多放素油。   清清爽爽的让永庆帝吃的非常开心。   临走的时候,还对王佐道:“下次朕再出来散心,还来这里用膳。怪不得你小子老往这里跑呢!哈哈哈……!”   王佐嘴角抽了抽:“臣就这点爱好了。”   丁田脸一红:“恭送陛下。”   永庆帝蹭了顿饭,心满意足的走人了。   丁田恭送他离开,却有了一个新的发现:永庆帝出宫,竟然带的全都是内监,一个宫女都没带!   他身边不是保驾护航的大内侍卫,就是便装的御林军,还有,身边伺候的都是“公公”们,一个女人都没有。   “带宫女做什么?”王佐淡淡的道:“年轻的宫女不可靠,年长的姑姑靠不住,年老的嬷嬷纯粹是给自己添堵$”   “怎么会?”丁田想不通:“起码有个女人照顾一下啊?”   “内监比女人可靠,也比女人会照顾皇上。”王佐告诉他:“曾经有宫内的掌事姑姑被收买,皇上……这是为了以防万一,如今出宫,身边跟着的都是内监,干清宫如今伺候的人里,内监占了三分之一。其他的都是年老的嬷嬷,还有掌事姑姑,宫女……只有二十个,而且是出身清白的人。”   “宫里的生存环境……好差!”丁田在心里,给“皇宫大内”点了个差评。 第三百七十五章 雷府   当天晚上,躺在炕上睡前聊天,丁田跟王佐说了雷府的案子。   本来嘛,只是一点工作上的琐事,尽管王佐的一些事情,丁田也听不懂,但是王佐如果唠叨起来,丁田还是会给他充当心情垃圾桶,让他尽情的倾诉。   丁田呢,也乐意跟王佐家长里短一番,总不能每次见面不是滚床单,上炕头就是谈论吃喝拉撒吧?   每一对爱人的相处之道,就是不断的融入彼此的生活。   所以丁田也跟王佐说一些牢房里的趣事儿,或者是他工作上的琐事,没想到王佐听了此事后,却来了兴趣:“哦?雷家的事情,徐尚书交给你跟金不换了?”   “你也对此事有所耳闻?”丁田还吃了一惊呢。   平日里,王佐忙的事情,丁田虽然不是很清楚都是啥,但是估计也都是些大事情,动辄百万两银子的大案子啥的,跟他这小官的案子,是天壤之别。   没想到,区区雷府一个如夫人的暴毙案件,王佐这样的大忙人,竟然也知道?   “这件事情,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不过,你知道的,楼子里出来的女人,手段有限,我有点吃惊的是,竟然这么厉害,敢直接明目张胆的给当家夫人扣黑锅。”王佐果然知道此事:“而且雷明别看现在当了三品大员,可他连一次陛见都还没有呢。”   “皇上不待见他?”丁田猜了一下:“还是他……有什么不妥?”   正三品大员,按理来说,随时都可以入宫陛见,可是……要么雷明没去求见,要么……就是永庆帝避而不见。   眼不见,心不烦么。   “皇上从来都是想见谁,就见谁,不想见谁,就是天天入宫候见,也是白等。”王佐告诉丁田:“雷明也不想想,要是没他大儿子,他还得继续闲赋在家呢。”   闽浙那地方,多好啊!   山清水秀不说,又是鱼米之乡,看看雷明当了一任总督都干了些什么?   跟个青楼楚馆的女人牵扯不休也就罢了,用了半副身家赎了出来,回头就纳成了小妾,一个贱籍出身的女子,还妄想跟当家夫人作对。   当年雷明能上位,那是因为皇上觉得他能以一个文臣的身份,迎娶一个将门虎女进门,是个开明的读书人。   这才对他委以重任,谁知道,这成也在女人身上,败,也是在女人身上。   丁田心里有了一点谱,俩人叽叽呱呱了半宿才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吃过早饭,王佐就去忙了,而丁田则是带着人在门口等着,不一会儿,金不换的马车就到了他家门口,俩人汇合后,一起去上差,在大牢里点了卯之后,就收拾了一下东西,带着人,驾着三辆马车,一人一辆乘坐,还有一辆放东西,直奔雷府。   雷府位于紫光街,红衣巷。   紫光街就像是丁田如今居住的那斗牛街似的,紫色是一二品大员们才有资格穿的朝服的颜   色。   朱红色是三品大员穿着的官服颜色。   红色则是四品官员穿着的官服颜色。   所以这里叫“红衣巷”,因为这里居住的多数都是三品、四品的文官们。   “红”是他们衣服的颜色,不管是朱红色还是正红色,所以这里叫“红衣巷”。   雷家在红衣巷的宅邸很大,门口两个石狮子威风凛凛,朱红色大门,门上的铜钉闪闪发亮,门环更是闪亮,明显是时常被人抚摸……或者是敲动?   这四周都是高官府邸,来往的人不多,而且都很安静,高高的围墙,偶尔能有几个进出的仆人,也都是穿着体面,收拾的干净。   且家家户户的大门都有门子看护,轻易地,普通人也不敢靠上去。   他们一行人一看就是有身份的,丁田虽然没有将自己的仪仗啥的摆出来,但是王佐给他配备的护卫什么的,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雷家的门子,看着眼前的人,有点迷瞪:“这么早就登门拜访啊?”   “我家大人忙着呢,这拜访完了,就得去宁王府,还有,端王也在府中等着呢。”王二石一张嘴,就开始胡说八道:“能来这里,是看在你家大少爷的面子上,懂么?还不赶紧的打开   中门,放我们进去?”   丁田吸了吸鼻子,问正扶他下马车的王大石:“你弟弟是不是富贵哥的学生啊?”   “是吧?”王大石笑道:“二石激灵着呢。”   果然,那门子一听,顿时就懵圈了,被两个王府的大名砸在了脑门上,腿都软了:“请进   ,请进,小的这就去通报,这就去通报!”   大门一开,转身,撒丫子就往里跑,都忘了招呼人接待一下贵客了。   丁田下了车,王二石就趾高气昂的回来了:“田少,请!”   “你这么嚣张,我怎么不知道?”丁田看王二石得意洋洋的样子,顿时就笑骂了一句。“田少,您是不知道,这样的人家,门子都有一双狗眼,看人都往低了看,您倒是好心,跟他客气,可是他却觉得是你怕了他。”王二石点头哈腰的笑道:“只有硬气一些,他们这样刚进京的人家,没什么见识,只要稍微吓唬一下,就会腿软,这一招,特别好使。”   “看出来了。”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下次别扯着两个王府说事儿,直接往宫里头赖,那个来头更大。”   王二石顿时吐了吐舌头:“小的可不敢往那里赖,上次那位小米公公还跟小的说,敢出去胡说八道,就让小的也进去伺候……。”   丁田哈哈大笑,进去,就是进去宫里,当太监啊?   大门敞开,他们刚进来,里头就出来了一位年轻人,这年轻人穿着并不华丽,但是气度很好,长相也英俊,看到他,你就能知道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只是这位,眉头深锁,满面愁容,见到丁田他们进来,到底还是拱了拱手,礼节周到的问了一句:“您是丁田?丁大人?”   “本官就是丁田,这位是金甲,金大人。”丁田自己承认了,然后指着金不换,介绍了一下。   “哦,丁大人,金大人。”年轻人礼节周到:“在下雷佳豪,是雷家长子,两位来是?”“昨天已经递过名帖了。”金不换问他:“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们是来上门探案的,你们没有回话。”   这是京中高门大户的默契,不回话,就是代表知道了,或者是默许了。   雷佳豪一愣:“老五?老五!”   “哎哎,来了,大少爷!”一个中年男人跑了过来:“大少爷。”   “昨天有人送了名帖过来?”雷佳豪问他:“我怎么不知道?”   老五一愣:“昨天的名帖,都送去给老爷了啊?”   “给了我父亲?”雷佳豪明白了:“你下去吧。”   “是,大少爷。”老五走了两步,看到雷佳豪还站在那里,心里一叹息,老爷已经不给大少爷脸面了吗?   “请进,可能我父亲……公务繁忙,忘了此事。”雷佳豪身为人子,不能说自己的父亲不对,只能给自己的父亲找借口,而且还要找个好听的借口。   知道他说的是借口,但是丁田跟金不换都体贴的没有点破:“雷大人忙的很,忙得很。”“两位里面请。”雷佳豪请他们入内就坐,扭头吩咐人上茶水与点心,接待贵客。   雷家的第一进就是客厅,很大,左右两边都打通,成为一个很大的客厅,一水儿的江南水曲柳木做成的家私,充满了江南的婉约风情。   “两位大人来查的是……是林如夫人的案子吗?”雷佳豪有些帐然:“林如夫人是……暴毙……一尸两命……。”   丁田看他这样,忍不住问道:“雷公子,你跟那位林如夫人……?”   “哦哦,你两位不要误会。”雷佳豪道:“林如夫人是我母亲为我父亲挑选的妾室,而且是我父亲曾经的大丫鬟,我小的时候,她还哄过我,我还记得她在我五岁那年,过端午的时候,送了我一个非常漂亮的五毒绣球,可好看了。哎,她去了,我母亲也很伤心。”   “但是案卷上可不是这么说的。”金甲非常大方的将卷宗掏了出来,递给雷佳豪:“这是本大人抄写的范本,你看看吧。”   雷佳豪一愣:“这不符合规矩吧?在下不用看都知道,可能在下也是涉案人之一……。”“你不错。”丁田点了点头:“熟读法律条文。”   “实不相瞒,在下虽然是二甲传胪,但是最想去的还是刑部,比较喜欢案子。”雷佳豪笑了笑:“只是现在刚考上,正在放假期。”   按照朝廷规定,会试之后,有三个月的探亲假,进士们可以回乡,荣耀乡里不说,也有的人趁机回家跟家人团聚,或者是将家搬迁到京中……等等一些琐事。   雷佳豪因为家在京中,所以不用回乡。   可他也不太平,家里后宅不消停,还死了人,年轻的雷大少爷,已经为母亲和弟弟妹妹们,撑起了一片天。   父亲?   呵呵!   “你最好还是看一看吧。”金甲将卷宗递给了他:“看完之后,再谈。”   雷佳豪疑狐的神色,接过了卷宗,打开看了起来,越看,脸色越难看。   丁田跟金甲对视一眼,从彼此的眼中看到了一点兴趣的光芒,一闪而逝。   “这……。”雷佳豪看过之后,苦笑了一下:“没想到不是嫌疑人,这都成主使者了。”“我想,去问一问报案的那位。”丁田道:“毕竟报案人,所述的才是第一口供。”   “这个,恐怕不方便。”雷佳豪道:“报案的是家里的二管家,让他去报案的是在下父亲的房里人,这个,不方便。”   说着,他摸了一下茶几……其实他只是顺手,想摸一下茶碗或者口渴,端起茶碗喝点茶水,润润喉,可是他们摸了个空。   说了半天的话,这茶水点心也没上来。   甚至连个打招呼的都没有,整个大厅里,除了丁田跟金不换的人,仿佛雷家就剩下了雷佳豪这一个。   雷佳豪的脸色铁青。   这是什么意思?   红果果的藐视吗?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常随打扮的人,在门口怯生生的道:“大少爷,夫人身边的彩蝶在二门那里传话出来……夫人要见来的两位大人。”   “我母亲?”雷佳豪阴沉着脸:“如果真的是我母亲的意思,让我母亲派她身边的四位大丫鬟之一过来,亲口跟我说。”   他是怕有人使诈。   常随一缩脖子,溜了。   剩下雷大少爷生闷气,丁田跟金不换连杯茶都没有。   气氛沉闷的很,可是不一会儿,一个打扮光鲜亮丽的大丫鬟,就从后头转了过来:“大少爷,夫人有请两位大人与您入内叙话。” 第三百七十六章 雷家人   雷府呈一个“册”字形,中轴线上的当然是正房,只有家里的家主跟家主夫人才有资格住,男孩子们住在东边的跨院,女孩子们住在后花园后面的一个三合院里。   西边的四个跨院是小妾们住的地方,前院的两个跨院,是客院。   从中轴线正路过去,只需要走直道就行了。   雷佳豪带着丁田与金甲,以及他们俩的护卫,进了二门。   从这里开始,可就真的是内宅的范围了。   也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的,他们刚进来走了没几步,还没进宅门呢,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就从侧院里走了出来:“哎呦!”   见到进来的不止是雷大公子,还有六个陌生的男人,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躲到了丫鬟的身后,而丫鬟们也有些羞红了脸,低头缩脚,躲到了跟来的婆子们的身后。   那女人更是用手帕子蒙住了自己的脸,生怕被人看了去似的。   “孟姨娘出来干什么?”看到这个女人矫揉做作的一套熟练的动作,雷大公子一个头两个大,并且火气上升的非常迅速。   “奴家这不是想去给太太请安,谁知道……您怎么带了陌生男人进内宅,多不好呀?”女人说话声音温柔婉转,犹如黄莺初啼,但是内容却不可让人深思。   “这就是雷明大人新纳的姨娘吧?”金不换大刺刺的高嗓门儿亮了出来:“听说是烟花梦里的头牌梦烟花,过来让大爷我看看?想当年我还见过一次,小手柔软的啊!一捏都能掐出水来”   梦烟花,或者说,叫孟繁华,孟姨娘一听这话,顿时脸色一白。   她是烟花梦从五岁就开始培养的头牌,十三岁来了初潮就开始露脸,十四岁正式挂牌成为头牌清倌人。   十八岁才离开那个火坑。   五年的时间,她每日接待两个客人吧,三千多人次,虽然只是喝喝茶,下下棋,写写诗,做做对什么的,可也有的客人,喜欢动手动脚,虽然真个不能失身,可是被人搂搂抱抱,卿卿我我的时候,也不可避免。   更何况是被人摸着手意淫……青楼里什么事情遇不到啊?   有钱的就是大爷,楼里培养她不是为了给谁当姨太太的,是为了赚钱,银子才是硬道理。   她就算是头牌,也没资格挑选客人。   以为到了京中,再也没有了那些过往,再也不用面对让她难堪的过去,才过了半年舒心的日子,当她以为自己重新开始的时候,竟然有客人上门做客……还是去过烟花梦的,孟繁华顿时,就像是三九天,被人浇了一桶冰水一样,冷彻心扉。   “挡什么呀?”金甲继续大刺刺的道:“你见过的男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吧?又不是没见过,装什么贞洁烈女啊?”   “呜呜……。”孟繁华受不了了,扭头哭着跑了回去。   跟着她一起过来的丫鬟和婆子,也离她远远的……以前不去想,觉得赎出来就是他们老爷的人了。   谁知道……这烟花女子就是烟花女子,看看吧,进门来的客人,竟然是她曾经的恩客……   内宅女仆们怎么可能知道楼子里的花魁,也是有所区别的,红倌人跟清倌人是不同的,在她们看来,都是烟花女子。   没什么不同。   顿时就觉得自己丢人了,而且也在心里嫌弃了孟姨娘,一个青楼女子……在她们跟前,端着架子,像个大家闺秀似的……啧啧啧。   一个有着白净的脸蛋,身穿一件玫瑰紫弹墨白底印蝴蝶纹的领斜襟襦裙,外罩一件葫芦双福的褙子、柔顺的长发,头绾成蝴蝶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一对玉色蝴蝶簪,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素色的扭丝银镯子,腰系绦条上面挂着一个蝶恋花的香囊,脚上穿的是绣蝴蝶穿花的绣花鞋。   这是一个大丫鬟打扮的年轻女孩,走过来笑容满面的一福身:“大少爷,两位贵客,夫人有请。”   很明显,刚才那一幕,她看见了,所以才这么高兴。   “彩蝶?”雷大公子刚才出了口恶气,但是同时,也对金甲有些别扭,毕竟那女人,现在是他父亲的房里人,而金甲刚才那话说的太露骨,仿佛是真的一亲芳泽一般,孟姨娘是羞哭了还是气哭了暂且不说,雷家却是有些受辱。   “大公子,夫人说了,请两位大人入内叙话。”彩蝶恭敬的道:“让两位大人看笑话了。   ”   “无妨。”丁田知道,金不换根本没去过什么烟花梦,那名字一听就是个高级地方,恐怕一碗茶,就得要个十两八两的,那么高消费的地方,别说以前了,现在他跟金甲也不会去。   消费太高,物价太不合理,他们才不去当那个冤大头。   保镖们要带着,金不换也要跟着,所以他们一行人进来了六个。   雷夫人辛氏,乃是将门虎女,但同样的也是一位大家闺秀出身。   鞭子舞的虎虎生风,同样也擅长琴棋书画等闺秀所擅长的东西。   不然,她的大儿子不可能二甲传卢,二儿子同样考了举人,三儿子已经是秀才,都成才了   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不过都不在京中,一个陪着丈夫在一个县城里做县令夫人,一个陪着丈夫在西北戍边,是一位禆将的夫人。   大儿子因为要科举,所以这婚事,一直没定下来。   二儿子自然不能越过兄长,所以也没定亲。   三儿子更是如此,如今三兄弟都在家陪伴母亲。   雷辛氏如今年纪已经四十了,不过保养的好,看起来也就三十许,有着京中贵妇的尊贵和体面,同样的,也有属于将门的爽利。   丁田跟金不换进了屋子,而跟着他们俩的鲁岩和于飞,就止步在门口那里,屋里的情形一目了然,俩人也不担心丁田的安全问题,所以站在了门口,同时站住脚的还有另外两个人,马小风跟王二石。   这俩现在一个是金不换的助手,一个是跟着丁田的小厮。   俩人一进门,就先给雷辛氏行礼问好。   “都起来,都起来吧。”雷辛氏庄重的道:“请坐,上茶!”   两个人这才落座,抬头看雷辛氏。   这是丁田第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贵妇人。   她有着白里透红的鹅蛋脸,身穿一件只有正室才能穿的正红色底绣着祥云纹的鸡心领对襟长袄,逶迤拖地的同色系连珠团花锦纹纱裙,身披湖色底暗花缠枝葡萄蝉翼纱彩晕锦。   端坐在正位上,一头长发绾成朝月飞天髻,云鬓里插着云纹玲珑玳瑁头花,以及一支颤悠悠的赤金飞凤镶宝金步摇,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蓝宝石祥云纹饰手镯,腰系黄色花卉纹样绣金缎面丝绦,上面挂着一个百蝶穿花锦缎香囊,脚上穿的是正红色软缎绣花鞋,整个人极其端庄而富有贵气。   双目之中,含着淡淡的煞气,威仪自生,一只手上还端着一个茶盏:“请用茶。”   身后规规矩矩的站着四个容貌不俗的大丫鬟,其中就有彩蝶。   两边雁翅排开,八个中等身姿的俏丽丫鬟,俏丽丫鬟身后,则是十六个仆妇。   可以说,这屋里就三个雄性生物:雷大少爷,丁田跟金不换。   这次,上茶非常快,不仅有好茶,还有两盘点心,两盘干果,因为时下已经有新鲜的果子上市了,所以还有两盘的果子。   接待的规格很高。   喝过了茶,吃过了点心水果之后,进入了正题,雷夫人先开口了:“两位来探案,不知道   要如何查看?是要看现场,还是要询问证人?”   因为报了案,但是人证物证什么的,都还在雷府,这是雷明的意思。   “第一,要看现场,希望现场没有被破坏。”丁田提出了他们的要求:“第二,要看尸体,尸体还保存着吧?”   “现场没有破坏,一直有人看守;尸体在隔壁的院子里停灵,用冰块镇着。”雷大公子道:“报案的二管家,在另一个院子里被人看守着,孟姨娘……刚才您二位也看到了,在她自己的侧院呢。”   “很好,人证暂且不急着问,物证我们要看一看。”丁田又道:“如果有需要,我们可能   还需要解剖尸体,验尸。”   “还要验尸?”雷夫人跟雷大少爷他们都吃了一惊:“死者为大,且林如夫人……是个女   眷。”   就算关系不好,在一起也生活了十几年,她都暴毙了,人死如灯灭,怎么还要把尸体解剖   啊?   “只是有可能,不一定会验尸,但是如果有需要的话,是要验尸的。”丁田道:“还有,我们可能会提审府中任何一个人,请夫人您允许。”   “好,本夫人允许……。”雷夫人点头,应承下了。   “谁允许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闯了进来。   这个男人长的跟雷大公子有七分像,只是比雷大公子更有气势,更年长,同时,穿着的是官服。   可见是从衙门里直接回来的,而且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你们是什么人?”这位一回来,就看向了丁田跟金不换,眼神带着防备。   “父亲,他们是……。”雷佳豪介绍了一下丁田跟金不换。   一听说是来查案的,这位雷明大人顿时就不高兴了:“还调查什么?卷宗上不是都写了吗   ?,,   “雷明大人,你也是当过一任总督的人,怎么连问案过程都弄不明白吗?”金不换仗着自己牙尖嘴利,又是来调查案子的,顿时就开口怼人了:“就算你家是官宦人家,也得先过了大青律这一关。”   雷明大人鼓了鼓气:“就算是要查案,这里是内院,你们……。”他说这话的时候,还看向了雷夫人,眼里带着厌恶和纠结的情绪。   雷大少爷握紧了双拳,脸色也不好看起来。   雷夫人倒是非常淡定,坐在那里,静静的,像是用最漂亮的工笔绘画基础,画出来的贵妇人一般……安静,祥和,高贵,典雅。   丁田趁着他要向雷夫人去的时候,开了口:“雷明大人,雷夫人,哪怕这件事情事关内院   女眷,但是也要复查过后才能定论,雷夫人,下官知道您的顾虑,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法终究是大过家规的,您说呢?雷夫人?您若是一直阻挠下官复查,那此案更是疑点多多,说不定,还要上达天听。”   他是给雷夫人开脱,才说了这些。   果然,雷明大人的话,被堵在了嗓子眼儿里,说也不是,咽下去……更不是,憋的胸口疼   雷夫人眼中闪过一丝惊愕,随即恢复了平静:“妇道人家,不懂这些,但是内宅女眷的清誉不可蒙尘。” 第三百七十七章 是个什么东西?   “清誉?”金不换哈哈大笑:“就你们家那楼子里出来的姨娘,还有清誉?别逗了!早八百年前就没了吧?”   雷明大人脸色一变:“你胡说八道什么?”   “父亲,金大人没有胡说,金大人……去过烟花梦……。”雷大公子在一边,低眉顺眼的道:“见过……孟姨娘……。”   孟姨娘的身份,在府里,其实不是秘密,在外面,却少有人知道。   可是她的身份不是什么保密的事情,只要想,一调查就能调查出来。   别看她改名换姓的重新开始,可再重新开始,认识那张脸的人也不少。   “金大人,那只是一个小妾而已,并不能代表我雷家所有的女眷,我雷家尚且有我这三品诰命夫人,又有两位六品的如夫人在。”雷夫人趁机大声的道:“何况,我雷家受害的可是一位六品的滕妾如夫人。”   她正气凛然的站起来,特别的深明大义的架势,倒是唬了丁田一跳,他仿佛看到了自己高中时期的那位女班主任。   不是说俩人像,而是这气势非常像。   都是中老年妇女的年纪,都是这么的厉害。   而金不换却瞬间就明白了这位雷夫人内里的含义,于是接话道:“那当然,那当然,在下也只是那么一说,何况妾通买卖,猫儿狗儿一样的玩意儿,雷明大人喜欢,就养几日,养几年都行,过几年不爱了,是丢到一边,还是再转手卖掉,都随意。”   “就是,夫人是个有福气的,自然明白事理。”丁田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各种道理,但是他下意识的跟金不换默契呼应:“上次还听如意夫人提起您,是个会养孩子的有福之人。”   在这个女子过了三十就可称老妪的古代封建社会里,容貌颜色什么的,虽不说像流星一般一闪而逝,可也短暂的让人心慌。   因为世间再名贵的头面首饰和胭脂水粉等物,都无法让一个女子的容颜能青春常在,永远都能接受别人的赞美。   实际上,在古代,女子只要出了阁,就少有人再赞她颜色好,如果有人说一个妇道人家颜色好,那就不是赞美了,那是一种轻浮,是不尊重。   一般的女子一旦出阁嫁人,甚至是往后的大半生,她们所追求的,不过是“福气”二字而已。   不管是真贤惠,还是假淑德,也不管颜色是否正好。   只要有福气,就能子女双全,就能福佑丈夫儿子不遭横祸,就能家业兴旺,就能百事顺心……同样的,这福气如果不在丈夫那里,就是在儿子那里。   丈夫可以有很多女人,可是儿子只能有一个娘。   如意夫人在京中是个传奇人物,奶娘出身,却照顾大了宁王殿下,连皇上都褒奖了她,许她一个“如意夫人”的头衔。   加上逢年过节的时候,皇上从来都没有落下她,不管是赏赐东西还是嘉奖礼物,都有如意夫人的一份。   逢年过节的时候,赐宴给宁王府,就会赏菜给如意夫人。   却从来没有给过宁王太妃,和她所出的宁王府二爷王佑。   京中的诰命夫人们,也对如意夫人恭敬有加,虽然她出身低微,可是一片忠心,可昭日月   她赞赏过的人,大家也都喜欢跟那人来往,雷夫人就是如此在京中打开局面的,不然她也不是京中人,怎么能这么顺利的打开局面?   多亏了如意夫人跟她合得来,带她出席了几次夫人们的聚会,她这才在京中站稳脚跟。   所以丁田提起如意夫人,雷夫人顿时就对他们俩,放心了。   可是雷明大人却有些不耐:“那你们想怎么样?在我的府邸后宅乱踏吗?门口那几个算什么东西?也敢进来后宅……。”   他要是说别人还好,说门口那俩……丁田嘴角抽了抽,用一种非常高傲而讽刺的眼神看着雷明大人:“雷明大人,雷侍郎,你说门口的两个东西……呵呵,不好意思啊,鲁岩,你告诉他,你是个什么东西?”   鲁岩早就生气了,闻言站出来,掏出自己的腰牌:“防护内廷龙禁尉亲军,内廷侍卫大营,二等侍卫,鲁岩。”   他的腰牌的确是内廷的腰牌,且下头坠着明黄的流苏,这种流苏只有宫里能用。   “于飞,你告诉他,你是个什么东西?”丁田再次点明。   “防护内廷龙禁尉亲军,内廷侍卫大营,二等侍卫,于飞。”于飞也掏出来个令牌,统一的祥云纹,统一的“大内”二字,同样下头坠着明黄的流苏^   雷明脸一白。   雷夫人跟雷大公子也脸白了。   他们没想到,丁田跟金不换的身边人,竟然来头这么大。   能使唤的了大内侍卫的不是没有,但是能让二品侍卫跟在自己身边保护的……真没多少。“雷明大人,你还要不要问一问,其他人是个什么东西?”丁田嘴角含着冷笑,心里却在打鼓:最好是能唬住他。   因为剩下的马小风跟王二石,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厮啊。   而且都这么大了,进入内宅……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一切以案件为主,丁田跟金不换需要他们俩帮忙。   他心里发虚,雷明的心里,可是比丁田更虚啊。   大内侍卫,可以比他们朝臣们更直达天听的存在。   他见过几次,但是从来没想过,在自己家里,也有这样的存在,刚才他只是借题发挥,希望把人赶出府门去。   可是现在……怎么撵?   这个时候,他是说一句话,都怕错啊。   “两位……想怎么调查,就怎么调查吧!”雷明大人抚了抚衣服:“本官还有事情要办,就不耽误时间了,告辞。”   “你请便。”丁田一扬下巴:“本官保证好好查案。”   心情好的时候,就是“下官”,跟你客气一下,大家相互都好。   现在他心情不好,那就成了“本官”,跟你不太熟,最好别瞎搭茬儿。   丁田这样前倨后恭的架势,雷明竟然没觉得不对,反而特别理所当然的样子,其实他只是觉得,这个丁大人,肯定不是个普通的官儿,不然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别是什么皇亲国戚吧?   京中贵人圈子里的关系错综复杂,雷明又谨慎惯了的性格,这才匆忙从府里出来,赶紧去吏部打听一下,到底这丁田是个什么背景?   而雷大公子却在自己的父亲离开之后,一拍额头:“我想起来了,丁田,元宵夜救驾的那个丁田?”   丁田刚才还神气活现的,现在却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是,就是那个把皇上捡回家的那个丁田。”   他觉得尴尬的事情,这在京中都成了美谈,随着来会试的学子们归家,又传遍了天下。“哦哦,原来真是丁田啊?”雷夫人都来了兴趣:“你真的将陛下捡回了家?”   “可别提了!”丁田苦笑了一下:“当时真没多想,就是看大叔可怜,扭了脚,还跟家里   人走散了,那个时候,又有点乱,就背着他跑了一段,结果大叔赖上我了,非要跟我回家……   ”   丁田几句话,将当初的情景说了一遍,虽然寥寥几语,却妙趣横生,逗的雷夫人终于露出了笑容:“那也是你心地善良,这要是换了个人,指不定起了歹心,皇上就算是白龙鱼服,那也肯定穿戴富贵,身上不带银子,带的一块玉佩都能换京中一栋宅子了。”   “对啊!”丁田一拍脑袋:“我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大叔当时身上的东西都可不起眼了,但是都是好东西。还骗我说钱袋被人偷了……。”   真是一想就很委屈。   雷夫人又笑了几声,才道:“好了,你们去查吧,需要什么尽管说,中午就别走了,在这里用一顿家常便饭,放心,雷家不是奢侈的人家,吃饭也只是四菜一汤而已,去吧!豪儿,好好的帮两位大人复查。”   “知道了,母亲。”雷佳豪此时脸色好了很多,整个人身上的郁气都散了,眉宇间的愁容也不见了,整个人倒是精神抖擞:“二位,请!”   丁田跟金不换行礼,跟雷夫人告别后,随着雷佳豪前往林如夫人所居住的“双木居”。   “母亲已经很久不曾笑的这么开心了。”雷佳豪一边带路,一边感慨:“谢谢你们让我母亲笑了。”   “不客气。”丁田淡定的道:“我一看就知道,雷夫人是个非常严肃而自律的妇人,知道雷夫人为什么不笑么?”   “我母亲……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情……。”雷佳豪有些垂头丧气,作为儿子,还是长子,却不能让母亲展颜开怀,还让她愁眉深锁……感觉自己非常没用。   “不对!”丁田大声的道:“是因为雷夫人怕笑的多了,眼角该有鱼尾纹了,该让自己如花的容颜有损了,所以雷夫人才不笑的……。”   这明显是打趣的话。   “丁大人说笑了……。”雷佳豪刚才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他实在是无法想象,他娘为了美貌,而板着脸忍笑……那多奇怪呀。   金不换却趁机问他:“你父亲……怎么这个时候回府?”   回来的还这么及时。   “当然有人给通风报信了。”雷佳豪提起此事就不笑了:“现在我们府里……别提了,一   团糟糕,自从孟姨娘进门之后,我父亲就一直宿在她那里,只有初一十五才会到后院来看我母亲……,这也就罢了,偏偏她还跟我父亲,提了我的亲事。”   “她一个楼子里出来的姨娘,还管得着你的亲事?”金不换惊讶了:“脸多大啊?”   “大概是我父亲的宠爱,让她看不清自己了。”雷佳豪一脸的厌恶:“连您都……她还好意思找我父亲回来,是想让我父亲尴尬的么?”   金不换尴尬了一下:“其实,我没去过什么烟花梦,我连京城都是头一次来。”   雷佳豪:“……???”   丁田拍了拍他的肩膀:“到了吧?”   “哦哦,到了,这里就是双木居。”雷佳豪回复了正常的神色:“是林如夫人住的地方,因为她姓林,所以这里取了双木居的名字,暗含她的姓氏的意思。”   双木居是一个二进院落,第一进住着的是林如夫人,二进是库房和丫头们的住处,还有一个小厨房。   东边是一个半拉的跨院,住着的是雷明大人的两个姨娘。   西边就是他们刚才过来的地方,通向夫人的正房院落那里。   如今,灵堂设在前头的一个空置的半个院落里,那里本来是存放杂物的地方,现在改成了灵堂。   而案发现场,一直有雷夫人的陪嫁嬷嬷带人看着。 第三百七十八章 暴毙案现场   如今见到大少爷带人来,嬷嬷自然放心的让他们进去,只是金不换跟丁田可是专业的,他们没直接进去,而是给自己套上了白大褂,戴上了白帽子,白手套,脚上都套着白色的鞋套。   可怜雷大公子并不知道这个规矩,还跟他们俩谦虚:“那个,虽然是有朝廷册封的如夫人,但是林姨娘总归是个妾室,您二位不用披麻戴孝……太过了。”   这要是他父亲的孝,俩人这样那就是通家之好才有的态度。   可这死的只是一个如夫人而已,又不是多正儿八经的主子。   这样隆重……不太好吧。   丁田跟金不换,齐齐翻了个白眼儿。   还是马小风善良,跟雷大公子解释了一下,雷大公子顿时羞红了脸,躁得慌。   不过,他觉得,丁田他们更专业,或许,真的能查清楚真相。   在他们穿戴的时候,有个婆子探头探脑的看了半天,见他们穿白色的,撒丫子跑到了如梦居。   这是所有侧院里,最漂亮的一座院子。   虽然只是一个四方院落,却在四周种满了果树,春夏之交的此时,正盛开着花儿,而墙下还种着山杏树,院子里又有两座花坛,种植在上头的是非常昂贵的双色鸳鸯美人蕉花儿。   因在同一枝花茎上争奇斗艳、开出大红与五星艳黄两种颜色的花而得名,更具观赏价值的是花瓣红黄各半,同株异渲。更奇之处是红花瓣上点缀着鲜黄星点,五星黄花瓣装点着鲜红光   斑。   双色鸳鸯美人蕉株矮状,叶节密生,叶片大而浓绿,四片叶时即可现蕾开花。   不过,此花不耐寒,所以春夏秋的时候,在外头长着,而入了秋天气转凉,就要挖出来,栽在盆子里,放到花房暖棚里过冬。   这个时候天气还不是很热,正是草长莺飞,百花初绽,还没有蚊子苍蝇的时候。   可是如梦居里的气氛却不太美好。   孟姨娘躺在摇摇椅上,一个小丫鬟给她捶腿,一个小丫鬟给她打扇,还有一个小丫鬟给她晃荡摇椅。   还有一个小丫鬟,在小厨房给她炖汤。   这四个小丫鬟,是她自己买来伺候自己的,带入府里,是她的自己人。   雷府的姨娘,如夫人有两个大丫鬟,四个小丫鬟,以及八个婆子伺候。   但是妾室就只有一个大丫鬟伺候了,两个小丫鬟,还有四个粗使婆子。   而通房大丫鬟,只有两个小丫鬟伺候,两个粗使婆子负责洗洗涮涮的活儿。   可是孟姨娘这里,却是有两个大丫鬟,一个是她自己带来的,楼子里就伺候她的小梦儿,还有后来她在路上添的梅兰菊竹四个小丫头。   另一位大丫鬟小辣子,是雷夫人分配给她的,脾气火爆,仗着是雷夫人的人,在这个小院子里很是霸道,跟她一点都不对付,幸好,小梦儿也不是个善茬儿,俩个大丫鬟斗的旗鼓相当   而四个粗使婆子,则是被她花了点银子收买了。   大丫鬟不好收买没关系,其实能办事的多数都是粗使婆子,她们在雷家做工,在下人圈子里混得开。   还有车老板子,每日进进出出的几个主子,去哪儿,做了什么,没有人比他们更清楚的了而其余的四个小丫鬟,则是在收拾打扫房间。   今日的事情,让孟繁华心里堵得慌,都从闽浙那边,到了京城,还能遇到当年的客人呢?真是太倒霉了。   其实当年来来往往的客人太多了,她不可能每一个都记住,其中也的确是有北方人,这南来北往的几乎都是商人,商人有钱啊。   不过,也有官员调任的……哎呀,烦死人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婆子一溜烟儿的跑了过来:“姨奶奶,他们去了双木居。”   “去那个悖晦的地方干什么?”孟繁华心里烦着呢,说话也非常不客气:“披麻戴孝啊?   “您真是个仙女儿啊!”婆子非常会说话,听了她这随口一说,顿时就拍了一下大腿:“还真是披麻戴孝。”   “嗯?”孟繁华顿时就不晃荡了:“说说看,他们去干什么了?”   “听说是去复查案件。”婆子道:“搞得一片白,您说,这人都死了,又有人证物证的,怎么还要复查?”   “复查?”孟繁华精致的眉眼一皱:“有人证,有物证,还有报案人跟各种证据,证据确凿,还复查什么?”   “谁知道呢!”婆子也不是很清楚,衙门的办事流程。   孟繁华却心里更烦躁了,她准备的这么齐全,怎么还要复查?   其实,是她不知道衙门查案的流程,以前能知道人证跟物证,那也是她平日里看戏听来的……根本不知道衙门里判案子,尤其是关乎人命的案子,都需要复查,如果要给犯人判死刑,除却几个特殊罪名可以当场砍头之外,案子一旦上报刑部,还要三司会审,才能上报给阁臣,最后才是皇上在深秋的时候,勾勒名单,秋后问斩。   而丁田他们,穿戴整齐之后,带了工具,踏入了双木居。   双木居的院子门口,有两棵垂杨柳,里面的花坛上种的是红丁香,院子有点乱,可见当时人们有多慌乱。   雷夫人派来看守的婆子在门口,接受了丁田的问询:“说一说,双木居的构造,谁,住在什么地方?林姨娘又住在什么地方?平日里都是谁伺候的?”   “双木居有正房三间,是林姨娘的卧房,待客的客厅和用餐的小花厅。两边各有五间厢房,东边是两个大丫鬟,枫叶跟柳叶俩人住一间,四个小丫头春、夏、秋、冬住一间,剩下两间是库房,西边一个茶水间,一个小厨房,还有三间是粗使婆子们住的,不过有家的会回到内子墙下人房那边居住。”   “林姨娘平日里不爱出门,枫叶跟柳叶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丫头,以前林姨娘也是个丫鬟出身,她是我们老爷的第一个通房大丫鬟的亲妹妹,那个通房大丫鬟得病去了,老爷怜惜她没了姐姐,提拔到身边,顶了她姐姐的位置,后来夫人做主,给她提成了姨娘,等老爷当了大官,又给她进了如夫人……。”   其实,雷辛氏是个相当传统的正室,她为丈夫开枝散叶,又为丈夫纳妾,可以说,和这个时代,所有贵妇一样。   所以,贤惠的雷辛氏,并没有对丈夫的这个贴身大丫鬟,最讨丈夫喜欢的姨娘有所打压,而是步步提拔,如今都成了六品的如夫人了。   林姨娘过得很好了,作为一个外头买进来的丫鬟,她跟她姐姐都是相依为命的,后来姐姐没了,她自己挣扎着活了下来,又凭借姿色,得了老爷的青眼……唯一让她介怀的是,她一直没孩子,进了京看了太医才知道,林姨娘小时候着过凉,掉进过冰窟窿,身体偏寒,不宜有子   嗣。   要想要孩子,就得先喝药,去了寒气之后,才能有孩子。   于是,京中半年的时间里,林姨娘都是在喝苦药汁子,喝够了之后,身体转好,老爷正好回来,却带了个新人进门。   不过,林姨娘到底是跟着老爷时间长的大丫鬟,最是了解老爷的为人,稍微用了点手段,老爷就在孟姨娘不方便的时候,跟她过了几夜,这就有了……只可惜,喝错了保胎药,落得了个一尸两命的下场。   婆子说的时候,也有些感慨:“大家都说,命不够好,就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没孩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夫人还能亏待了她么?这人啊,争不过命。”   丁田做了记录之后,问她:“那伺候她的人,都在哪里?”   “在灵前为姨娘守灵呢。”婆子一指前头的院子:“从那个门直接过去就是了。”   “好,麻烦您了。”丁田做了笔录后,请婆子签字画押,婆子竟然是会写自己名字的,也按了手印,这才退下。   而金不换,则是首先检查了大门。   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深宅大院里,每一座院落,都有大门,晚上就寝之后,就会落锁,尤其是妾室居住的地方,更是如此。   双木居的大门,有被人踹开的痕迹。   另外,丫鬟婆子们的住处,也有些凌乱,被褥都没有收拾,可见当时是很混乱的,婆子们   可能会邋遢一些,不叠被子。   但是大丫鬟们肯定是要叠被收拾房间的,大姑娘们都爱干净。   小丫头们更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然惹了如夫人厌弃,被打发出去,可就没这么轻松的活儿了,何况在如夫人跟前伺候,月钱可比别的小丫头们多一吊铜钱。   逢年过节的还能得一些如夫人的赏赐。   而她们这么匆忙,可见发生事情的时候,她们都是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可以排除丫鬟们的嫌疑。   林姨娘的正方三间,是她独居的地盘,房间里有些奢侈,青砖绿瓦白墙皮,墙皮是新刷的,里头的摆设……不是金的就是银的,不过,虽然奢侈,可摆设的不太多。   大概是因为非正室的关系,这些摆设也很低调,卧房是案发现场,林姨娘当时应该是在睡觉,她是喝了安胎药之后,躺下休息的,可见她对安胎药没有一点怀疑。   但是睡到半夜的时候,估计是流产了,她有所察觉,这才惊叫起来,血流了满床都是,不过是半夜案发的,所以这里虽然乱糟糟,可是很快就有人保护了现场。   连带着,厨房里的药渣,都没有倒掉。   金不换将药渣用干净的布袋子包裹好,又仔细的看了看药罐子,在药罐子的底部有点渣滓,掏出来看了看,是药渣的杂志。   正好,丁田回来了:“怎么样?”   “看起来很正常的保胎药。”金不换道:“小风那边也没查到什么,小厨房里没有任何忌讳的东西,反倒是有不少好的食材,是利于保胎的,估计是雷夫人送来的,人参还有两支。”   “屋里呢?”丁田想了想:“熏香什么的?”   “早就不熏香炉了,而且这都夏天了,就算是熏香,也是烧艾,熏蚊子的同时,还能保胎。”金不换道:“我看了,流产,加大出血,一尸两命。”   “嗯,挺惨的。”丁田看了看四周,这是一间茶房,有小风炉子,可以烧水煮茶,也可以用炭火煎药。   “再没有线索,就得验尸了,我倒要看看,她喝进去的是什么保胎药?能让好好的一个孕妇,流产不说,还能大出血出死?”金不换越来越对这案子感兴趣了。   丁田蹲下来看了看熬药的药罐子,突然问了一句:“药罐子的盖子呢?” 第三百七十九章 问询.   “盖子?”金不换看了一眼:“在那儿。”   丁田拿起盖子看了看:“药罐子煎药都用了很久吧?都黑了。”   “是吧?”金不换也不确定:“一会儿问一问那些下人。”   “好。”丁田嘴里答应了,却将药罐子,药渣,包括那药罐子的盖子,都单独包装起来,让马小风收好:“这些物证,不能离开你的视线。”   “知道了,田少。”马小风现在很有模样了,金不换带了他三年,终于将他带了出来,起码能担任个助手用了。   剩下的王二石,则是打下手的,而且他第一次亲眼看田少他们如何查案。   然后就发现,很多举动,他都看不懂。   丁田看出他的迷茫了:“以后见的多了,你就能搞明白了。”   在房间里看过了之后,这里依然保持原样封锁,不许人破坏现场,一行人又去了前头的院   落。   灵堂立在这里,丁田跟金不换带着两个小助手,先恭恭敬敬的上了香,以表示对死者的尊重。   而给死者守灵的,就是她生前的丫鬟婆子们。   雷大少爷叫了一个管家娘子过来:“这位是华嫂,管着后宅一些丫鬟婆子们,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她。”   “华嫂,把伺候林如夫人的两个大丫鬟,请出来。”金不换毫不客气的吩咐:“等问过了她们,再去将四个小丫鬟请出来。”   “好的,两位这边请。”华嫂非常利索的先将他们请到了隔壁的房间,茶水点心都上了,然后出去叫人。   第一个进来的就是两个大丫鬟,大概是因为守孝的关系,这两个大丫鬟穿着素色的衣裙,头上戴着的也是素银簪子,眼睛红肿,神情悲伤。   虽然没有戴孝,却都不见喜庆的颜色,也算是给她们的主子尽忠了。   毕竟死的不是当家夫人,一个妾室而已,能有如此死后哀荣,已经很不错了。   “这是林姨娘身边的两位大丫鬟,这位是枫叶,这位是柳叶。”华嫂子道:“两位大人有什么事情,尽管问吧。”   枫叶跟柳叶一起给丁田和金不换他们见了一礼后,就老实的站在那里。   丁田问枫叶:“当天是谁值夜?”   大户人家的规矩,女眷在入夜后睡觉的时候,在没有男人陪同的情况下,必须有守夜的丫鬟或者婆子在床下的脚踏上陪伴,一旦口渴了,或者是想方便了,都有人伺候。   “林姨娘并不喜欢人守夜,平时都不用人守着的,自从知道自己怀了身孕之后,就更不要人守夜了,连熏香都不许点了。”大丫鬟枫叶红着眼睛道:“而且林姨娘不止一次的说过,她也是当过大丫鬟的人,知道丫鬟的苦,所以她能照顾我们一下,就照顾我们一下,不用守夜,只留一盏油灯就行了。”   “那当天是谁煎的药?”金不换又问了一句。   “是奴婢煎的药。”柳叶道:“姨娘的保胎药,都是奴婢或者枫叶姐姐亲自去煎,而且是在茶房那里煎,从来不假他人之手。”   虽然雷家有夫人在,管理的很好,可是后宅之中,女人们的手段,是外人无法想象的,林姨娘多年未曾有孕,喝了半年的苦药汤才有了这么一个宝贝,岂能不珍惜?   且孟姨娘新进门,却风头极盛。   林姨娘想着,有个孩子,后半辈子,也有个依靠。   自然更加小心了。   “出去抓药的是谁?”金不换又问道:“在哪里抓的药?”   “不是出去的抓的药,是药堂里送来的搭配好了的药材。”柳叶道:“请的大夫也不是外面的,是太医院的郑明,郑太医,药材也是他的小厮抓的,姨娘是如夫人,有品级的,虽然低了点,但是给够了银钱,也能请太医走一趟。何况此事是夫人允许了的……。”   “倒是个熟人。”丁田记录了下来:“有什么人,来看你们姨娘吗?”   “姨娘自从有了身孕之后,夫人来看过一次,老爷来了两次,张姨娘跟李姨娘来过一次,   还是跟夫人前后脚来的,别人来,姨娘也不接见,因为太医说,姨娘需要保胎,养身,所以都回绝了,她们倒是送了不少礼物过来,可姨娘没用,都放在了库房里。”枫叶道:“不管是什么东西,一个都没用。”   这里也包括夫人给的人参、老爷赏的布料等等。   其实姨娘防着的是所有人,并非某一个人。   “煎药的时候,可有人靠近?”金不换问她们俩:“比如帮忙添个炭火、倒个水什么的?   ”   “没有。”俩人的回答,非常掷地有声:“这可是姨娘要入口的安胎药,岂能让人随便上手?奴婢二人轮流煎药,另一个人则是去小厨房看着饭食,姨娘的饭食,一直是奴婢们自己亲自做,虽然味道不如府里的厨子,可奴婢的娘亲是府里的厨娘,另一个的父亲是府里老爷前院的厨子,多少都会一点厨艺,不至于让姨娘食不下咽,且姨娘对奴婢们很照顾,并不随便磋磨人……。”   “你们府里有姨娘磋磨人啊?”金不换听到了一个八卦。   “不是……我们府里的姨娘,都很好的。”柳叶赶紧往回找补:“只听说过别人家的姨娘,磋磨丫头的……。”   枫叶刚才心直口快,这会儿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一白,就像是舌头被剪掉了般,不敢再开口了。   “从哪儿听来的呀?”金不换却揪住这一点不放。   华嫂子都听出来,金不换有点像是故意找茬的意思,不仅看了几眼大少爷。   可雷大少爷却非常镇定的在喝茶,丝毫没有不悦的意思,华嫂子也不敢贸然出声,只好忍   耐。   “呃……是跟姨娘去庙里拜佛的时候,认识了几个丫鬟,听她们闲聊的时候说的……。”柳叶磕磕巴巴的给了一个看似合理的解释。   实际上,她这个理由,有些模糊,要说能站住脚吧?也的确是有大户女眷去上香,底下的丫鬟们才有机会出府,或许会跟别人家的女眷带的丫鬟有所交集。   可是要说不能站住脚……京中高门大户多了去了,这种磋磨丫鬟的事情太多了,大家都司空见惯,可是绝对不会嚷嚷出去,更何况是跟萍水相逢的丫鬟们嚼舌根子了。   有这样家教的丫鬟,那家人估计府里的围墙,都是篱笆样子,透风的很。   丁田跟金不换对视了一眼,俩人默契的绕过了这个问题,换了个问题继续问:“那你们姨娘,当天吃的是什么?从早饭开始说。”   “早饭是小米大枣粥,配的玫瑰花蒸饺,韭菜鸡蛋饼,卤牛肉,咸菜是府里去年秋天腌制的酸黄瓜炒火腿和一碟我们自己腌制的泡菜;中餐是山药排骨汤,酸菜鱼,干锅牛肉……。”柳叶张口就来,枫叶没敢再吭声。   不过听得出来,这位姨娘吃的东西都很好,连银耳羹都有,金不换打趣丁田:“吃的比你   好。”   “也吃的比我母亲好。”雷大少爷自嘲道:“我跟两个弟弟,吃的菜是卤牛肉跟韭菜鸡蛋饼,我母亲只是吃的腌脆黄瓜,人家这都酸黄瓜炒火腿了。”   两个大丫鬟低头,不吭声了,她们现在是没了主子的人,以后……就看夫人怎么安排她们了。   “别眼气啊!”丁田笑着道:“不管怎么说,生前人家是怀了孕的,这孕妇娇贵;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人都死了,我们只能尽量查仔细,还她一个公道。”   “丁大人说的是。”雷大少爷喝干了杯子里的茶水:“余下的还想问什么?”   “再请那四位小丫鬟过来。”金不换继续叫人。   华嫂子带着两个大丫鬟出去了,不一会儿,带了四个小丫鬟进来。   这四个小丫鬟,最大的十二岁,最小的十岁,都是差不多的年纪。   进来之后有点害怕,挤挤挨挨的扎堆,头都不敢抬,穿着的也是细棉布的原色衣裙,头上带着玉色的绒花,耳朵上也只有素银的耳圈,手上连个配饰都没有,腰间也只见一个小荷包,上头分别绣了她们的名字。   一看这都是一股孩子气的小丫头,能知道什么呢?   在丁田看来,都还小学没毕业呢。   丁田只略问了几句,都叫什么名字?多大了?平时在双木居里干什么活儿?   小丫头们其实也没什么活计给她们做,只是都各有所长,擅长针线的,擅长捶腿的,还有个会算账的,本事都不大,但是多少都能管点事儿。   倒是金不换,他问的问题就比较杂,什么谁认识哪个院子里的小丫头啊?跟谁关系好啊?是亲戚啊?还是亲姐妹?   结果还真问出来了。   其中一个小丫鬟的姐姐,在大少爷的院子里当差,只是个小丫头,平日里打扫卫生的,雷大少爷一脸的惊讶:“我竟然都不知道。”   “你能知道才怪了。”丁田不以为然:“你们家里,给你的院子放了多少人啊?”   “我跟两个弟弟的院子里,都有一个奶嬷嬷,那是母亲亲自挑选的陪嫁,出门有一个年长的常随,那是母亲的亲信下人;院子里都归奶嬷嬷管,好像是有几个丫头吧?没太注意,出门有一个常随,一个小厮,一个书童,以及两个护院。”雷大少爷道:“丫鬟没太在意,不过也该有几个吧?”   站在一边的华嫂子,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回大少爷的话,家里三位嫡出的少爷,都有各自的院子,以岁寒三友命名,您的是寒松院,二少爷的清竹院,三少爷的冬梅院,每个院子里都配有一个奶嬷嬷,两个针线不错的一等丫鬟,四个会沏茶、做点心、懂一点医术和识字看账本的三等丫鬟,贴身大丫鬟跟小丫头们是没有的,夫人怕贴身大丫鬟心坏,勾引主子,小丫头们太小了,也干不了什么活儿,所以就没有配给三位少爷。”   实际上,就连配过去的丫鬟们,都是精挑细选过的,长相不要艳丽的,只清秀即可,心思要正,可以不当姨娘,但是绝对不能爬床。   “不对啊!”丁田皱眉:“卷宗上说,大少爷的贴身大丫鬟,是怎么回事?”   “大少爷没有贴身大丫鬟,不止大少爷没有,二少爷三少爷都没有。”华嫂子道:“这一点,整个府里的管事们都知道^”   丁田跟金不换又相互看了看,丁田将这个疑点,记在了本子上。   金不换则道:“问过了她们,再带婆子们上来。”   “都要带来吗?”华嫂子犹豫了一下:“婆子们有点多……而且都是粗使婆子……。”“带上来吧!”金不换不怕什么脏乱差:“我们必须都要询问到。”   “是。”华嫂子带人下去,又带人回来。   只是,进来的粗使婆子们,让丁田跟金不换都皱了皱眉……。 第三百八十章 问题多多啊   一共八个粗使婆子,虽然是雷府的下人,可这下人也分三六九等,这粗使婆子们,每日做的活儿,也都是粗活儿。   挑水担柴,洒扫庭院,洗衣服,倒夜香……。   就没有不费力气的,所以一般这样的下人都很壮实。   而且穿戴上,可能也有些破,但是绝地不会这么破!   八个粗使婆子里,只有两个穿戴整洁的,其他六个,穿的衣服是细棉布的,半新不旧不说,脚上穿的鞋子,鞋子邦上还带着污泥呢。   雷大少爷窘了一下:“你们这是干什么去了?怎么还带着泥土?”   两个干净的粗使婆子低头不吭声,不过有老实的就有不老实的,也不知道雷大少爷在这些人的眼中,是不是真的要完蛋了,竟然有婆子抬起头,语带讽刺的回嘴:“奴婢们天生的贱命,不像大少爷,好命的坐在那里喝茶,奴婢们可都是做粗活的,可顾不得什么脏臭了。”   金不换饶有兴趣的看着那个粗使婆子:“这么说,你对自己的活儿不满意了?”   “奴婢可不敢!”那粗使婆子长的有点五大三粗,尤其是胸前特别伟岸,满脸横肉,腰围上系着的腰带勒的紧,可也无法再将她的腰勒细。   “你脚底下的泥土,怎么踩上去的?”金不换问她:“府里好像没有大兴土木吧?”   “奴婢也不知道啊!”粗使婆子一摊手:“奴婢干的活儿多,走的地方也多,去哪儿注意这些?别说踩了点泥土,就是踩了狗屎,也只有晚上脱鞋子的时候能看到。”   这话说的可就恶心人了。   雷大公子就要发怒,华嫂子上前二话不说“啪啪”正反两个大巴掌就扇了上去:“兴发家的婆娘,你是不是猪肉吃多了?让猪油蒙了心?敢这么跟大少爷说话?还敢这个态度对两位大人?你信不信,明儿就将你们全家拉出去发卖了?”   兴发家的被两个嘴巴子扇懵逼了,被打了个跟呛之后,晃了晃脑袋,眼睛看向了华嫂子:“臭不要脸的你敢打老娘?老娘跟你拼了!”   都是些下人出身,能做粗使婆子的那都是些外头买来的壮硕婆子,有一股子蛮力,适合内宅做些重活。   可同样的,这样的人,没什么见识,又有些蛮脾气,平时老实的时候还好,一旦犯了糊涂钻了牛角尖儿,那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滚刀肉类型啊!   这兴发家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没脑子的婆子。   华嫂子是个普通的妇人,且是管家的娘子,算是妇人里靠脑子吃饭的,身体素质肯定不如这一直做粗活的粗使婆子兴发家的。   力气上肯定拼不过她。   幸好,那两个穿着整洁的粗使婆子一起出手,瞬间就压制住了兴发家的,没让她真的抓挠到华嫂子。   不过也把华嫂子气的够呛,也吓得够呛。   华嫂子没想到兴发家的是个憨蛮人,又蛮又憨,人家给个棒槌都能认成针。   “俗话说的缺心眼儿……今天我算是见到了真人。”丁田小声跟金不换道:“这样的女人,估计活不了多久……。”   他虽然不爱看什么宫斗戏、宅斗剧什么的,但是也能看得出来,这样的女人,演不到三五集,就得领盒饭去了。   金不换却惊讶的眼神,看向了雷大少爷。   雷大少爷气的脸都青了。   这算怎么回事呀?   当着外人的面,一个小小的粗使婆子都敢跟他呛声不算,还要跟管家娘子打起来,丢人都丢到了外面去了!   “华嫂子,让人将她关起来,全家都关在一起,不给吃,不给喝,我倒要看看,她有什么能耐!”雷大少爷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是,大少爷。”华嫂子是夫人的得力干将之一,自然尊重大少爷,大少爷的决定,她立刻就执行。   兴发家的顿时不干了:“凭什么?你连你小妈都能害死,还想当什么官儿?我呸!”   “就凭我是少爷,你是奴婢。”雷大少爷气的将手里的茶盏子都摔了出去:“给本少爷打她一百大板,打死……。”刚想说打死不论,金不换赶紧拦住他:“可不能打死,打死了她,这可不好办……现在这些人,一个都不能少。”   他们还没查清楚,就死了一个,算怎么回事?   何况,这个粗使婆子还挺有意思的,什么话都敢说。   或许,能从她这里,得到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不过,雷大少爷这口气,是不可能咽下去的,他明白金不换尚未说出口的话的意思,但是他不打算忍下来:“金大人,你的意思我懂,这样吧,华嫂子,把她压下去,让人去将她家的儿子女儿带过来,一人打一百板子。”   丁田背后一冷,一股凉气,自心底蹿了上来。   就连金不换,都愣住了。   一百板子!   那是一百板子。   不管这兴发家的孩子多大,一百板子下去,不死也残废了。   兴发家的也愣住了,挣扎的力气都小了许多,随后却反弹一般,更加努力的挣扎:“凭什么打我孩子?”   “就凭我是大少爷。”雷大少爷面无表情的道:“你现在是涉案人员,我不能拿你怎么样,但是你忘了,你也有儿女,丈夫没了你可以改嫁,但是你儿女……却是你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一百板子打不到你身上,却能打在你儿女的身上。”   作为雷家的大少爷,雷佳豪从来就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他有一个武将外家,从小就跟舅舅送给母亲的陪嫁下人身后练武,这样是为了锻炼身体,也正因为如此,他的灵活身手,帮他躲过了好几次后宅的算计。   曾经趁着去外祖家住两年的机会,跟着舅舅剿匪,亲手杀人的感觉,比凭空锻炼多少次,都有效。   只是这段经历没人知道罢了。   何况一个奴婢,在他看来,生死当然是他说了算。   敢欺辱他,他要是不收拾利索了,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像今天一样,给他没脸,连茶水点心都不给客人端来。   华嫂子麻利的将人拖了下去,远远的处置了。   倒是金不换跟丁田,愣神过后,依然没有任何表示。   只有金不换继续问那些粗使婆子们问题,丁田还是做笔录的那个。   反倒是马小风跟王二石,没事人一样的继续打下手,其他的粗使婆子们,这回老实多了。   问什么答什么,金不换的问题也非常刁钻。   不止问她们的工作,还问她们的生活,例如家里几口人?都在哪里当差呀?是家生子还是外来户?   大概是大少爷刚刚发威过,刚才还有些浮躁的婆子们这会儿老实的跟鹌鹑一样,头都不敢抬了。   问过了话,就都放走了。   这次没人受罚,至于兴发家的……谁管她死活。   问完了人,丁田伸了个懒腰:“雷大公子,请你带路,去你的院子,问一问你的丫鬟们,哦,对了,那位二管家,也叫过去问问,他是报案人。”   “是,请!”雷大公子刚发了火,这会端着点架子,走在前头,路过的地方,下人们纷纷   回避。   再也没有早上的轻视与浮躁了。   雷大公子很满意自己造成的后果。   而后宅里,雷辛氏得知大儿子的做法,倒是淡淡一笑。   她身边的一个老妈子低声的问:“夫人,兴发家的……要怎么处理?”   “我大儿子不是说了吗?这板子打不到她身上,就打在她儿女身上,不管她儿女都在哪个位置上上差,都给本夫人拿下,一百板子,一个都不许少,打过了,全家关起来,案子了结了,他们没死的话,就发卖出去。”雷夫人当然是力挺自己的大儿子了:“结案前,别让兴发家   的咽气,结案之后,死了就丢乱坟岗去。”   “是,夫人。”老妈子低头应声,出去吩咐了。   雷夫人低头,看着茶碗里的嫩茶叶起起伏伏,就像她的心情一般,悠然自得。   阳光透过窗棂照射进来,整个房间里撒上了一层亮光。   丁田他们到了雷大公子的寒松院。   这里虽然叫寒松院,但是并不种植松柏,松柏这东西,在古代是种在墓地里的玩意儿。但是这院落里的房梁、门窗、家具等等,但凡是木料制品,都用的松木。   一进来就能闻到淡淡的松木香气,且这里并不燃烟熏香什么的,这股味道就很自然了。   这是一个小两进的院落,正房四间,东边两间是客厅兼书房,西边两间是客房和卧房。   而后进则是给丫鬟们住的地方,毕竟这里是前院,大少爷偶尔有客人来访,总不能老是让丫鬟们在客人跟前晃悠吧?   不止有丫鬟们,后头还住着帮大少爷管理院子的窦嬷嬷,她是大少爷的奶娘。   到了地方之后,窦嬷嬷已经带了所有的丫鬟们,站在院子里了。   “您这是等着我们呢?”雷大公子一见奶娘,板着的脸终于软化了些。   “老奴听说了后头的事情,知道两位大人要询问一二,故而将她们都带出来,免得大人们还要等。”窦嬷嬷很讲究礼节,一看就是守礼的老妇人。   丁田看了她一眼,有点老,以为会是个妇人,其实是个老妇人。   这不由得让丁田想起了王佐跟他说过的话:“一般大户人家挑选奶娘,都不会选那些少妇,因为那样的女人,可能只生过一胎,自己还需要老人帮忙照顾孩子呢,哪儿有照顾孩子的经验?而且那样的少妇进了府,容易勾搭男人……咳咳,所以大户人家挑选奶娘的标准,一般都是要生过三五个孩子,奶水通透,身家清白,有丈夫有儿女的妇人,才最好。”   有照顾孩子的经验。   有丈夫和儿女的束缚。   当时丁田不以为然,毕竟他认为,奶娘当然是供奶的人,奶水自然是越年轻的人越好了。谁知道后来才发现,王佐说的非常对,谁家奶娘都是一脸褶子……三四十岁才奶的小主人,等小主人长大了,她们也都老了。   只是奶娘跟小主子的关系亲近,所以即便是老了,也能有个油水丰厚的好差事养老。   窦嬷嬷就是这样,不过她更得夫人看重,所以即便是有养老的差事,她也做得很好,决不   懈怠。   此次事情她也听说了,对于别人利用她手下的丫鬟们造谣生事,她是生气的,但是她一个妇道人家,又不可能出去跑到衙门里为大少爷喊冤,这股气憋了一天,这会儿可是铆足了劲儿,必须要给两位大人好好说道说道,绝对不能冤枉了大少爷。   所以,早早的,窦嬷嬷就已经候在院子里了。   同时,又有婆子跑去了如梦居“报信”:“姨奶奶,那两位大人,带人去了大少爷的寒松   院。” 第三百八十一章 水落   “去寒松院了?”孟繁华握紧了手里的帕子:“再去打听!”   “不是,姨奶奶,寒松院是前院,我们也过不去,而且除了他们院子里的人,其他人都不许进门……门口可是守着两位内廷侍卫大人……。”婆子不太高兴了,这要是凑过去,纯粹是找事儿呢。   被夫人知道了,还不得扒了他们的皮啊?   没见兴发家的下场?   兴发家的被押着,堵住嘴巴,眼睁睁的看着她两个儿子一个姑娘在那里挨打,兴发已经破口大骂,考虑休妻了。   虽然是当奴才的,但也是个男人,也有休妻的权利的,这样不贤惠还带灾的女人,他是要不起了。   “我平日里白赏赐你们了?”孟繁华生气的道:“关键时刻就给我推三阻四,也不想想,   本姨奶奶的银子,是那么好拿的?我也不要你们去拼命,跟认识的人打听一下,总能办到吧?   ”   孟繁华是不知道高门大户里的规矩,这下人之间倒是能互通消息搞串联,可那也是上头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现在夫人坐镇府中,一声令下,这帮子家伙连二门都出不去,如何能去前头大少爷的院子里打听消息?   婆子心里埋怨:姨奶奶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   大少爷都生气发飙了,她还以为是小事呢?   那兴发家的当初就是因为跟她这院子里的刘婆子走得近了点,这会儿就倒霉透顶了……姨奶奶的银子是好使,可也得有命花啊。   孟繁华还在颐指气使,打发走了粗使婆子去探听消息,这边又招呼刘婆子:“你去打听打听,那些人都问了什么?”   “是!”刘婆子嘴里答应着,可脚步却没有迈一下。   孟繁华挥了挥手,她身边的小丫头就递了个荷包给刘婆子:“麻烦刘大娘您了,我们姨奶奶就是关心这件事情,毕竟当时报案的可是我们姨奶奶的意思……。”   小丫头很会说话,又声音清脆,嘎巴豆似的。   刘婆子终于听的舒坦了:“那好,婆子我就为姨奶奶去打探打探。”   说完,抢了荷包就扭着大屁股走人了。   孟繁华拍了拍不存在的灰尘:“这婆子太烦了,下次换孟婆子来试一试,那婆子人脉比她   广。”   “可是姨奶奶,人脉比她广,但是脾气也比刘婆子大啊?”小丫头小声的道:“上次您都说了她儿子的婚事的问题了,她都当没听见,谁不知道她儿子是个瘸子呀?府里的丫鬟都看不上咧,二十岁了吧?都没媳妇儿。”   小丫头是跟着孟繁华进府的,卖身契也是孟繁华握着,自然是向着她说话,而且这位姨奶奶可厉害着呢,一不顺心,就对她们非打即骂。   要是服侍的不舒坦了,遭殃的是她们。   这么说,孟繁华的心里舒坦了:“给脸不要脸。”   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心里依然没底,她做的事情自己知道。   而在寒松院,丁田跟金不换他们俩,在询问的时候,却是从常随开始。   然后是小厮,最后是书童。   他们对自家大公子的评价都很高,学问高,品行好,身体也健康,洁身自好……。   品德上没有任何瑕疵。   也有不好的,例如很严格,不许他们犯错误,犯错一次要扣一个月的工钱。   这是小厮苦着脸说的:“有一次睡觉睡迷糊了,把大少爷的课本装错了,装了一本春宫图进去,大少爷扣了小的一个月的工钱,还说小的买的春宫图是劣质品……。”   可把丁田跟金不换逗的不成样子。   “你怎么什么都说?”雷大公子羞红了脸:“说点有用的。”   不过他们这样插科打诨一下,丁田心里对雷大公子的那点冷意,倒是少了许多。   金不换在一边,朝雷大公子竖了竖大拇指。   到底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嫡长子,这教育的相当不错,看看,丁田现在对他不久态度转变了许多?   还有说有笑的……那点隔阂没有了。   心真大啊!   其实,丁田只是不想计较太多。   这种事情,很难说,谁对谁错。   不过询问到二等丫鬟的时候,丁田却发现了一个疑点。   两个负责缝缝补补针线活相当好的两个二等丫鬟,一个叫春风,一个叫秋月。   大俗即大雅,名字是普通了点,但是人不普通。   春风擅长绣花,打络子,编纂各种穗子和配线。   秋月则是擅长做衣服,量尺寸,拼布什么的。   春风性格温柔,胆小,喜欢闷不吭声,平日里就绣绣花,编编络子什么的,轻易连后罩房的门都不出。   秋月则是做衣服,因为做衣服占地大,所以她跟春风都是一人一间房,秋月的房间里,最大的就是火炕,平日里做衣服,被子什么的,也铺的开。   春风不爱说话,秋月却很善于表达。   俩人一温柔一泼辣,倒是相得益彰。   只是,丁田看这个秋月一直在“_吧_吧”说的嘎巴伶仃脆,忽然打断了她的话:“我们要去你的房间看看。”   秋月一噎,随即俏脸就红了:“这……?”   一个女孩子的闺房,怎么能让男人进去搜查?   何况还是一个维护女子的闺房,丫鬟也是人啊。   “搜,可以。”窦嬷嬷却道:“老婆子领你们去看。”   窦嬷嬷可不是那老眼昏花之人,春风是真老实,秋月……可不一定。   平日里都是拘在后罩房里,连前头院子里都不让去,平时没看出来,现在可挺能说会道。要知道,夫人给大少爷挑选的丫鬟,都必须是老实可靠,又不会起不该有的心思的人。秋月没想到窦嬷嬷会这么说,她以为窦嬷嬷平日里比较照顾自己,春风那个沉闷的性子,也不是会讨好人的,所以平日里,一直是秋月跟窦嬷嬷比较亲近。   可这个时候,窦嬷嬷却同意了这帮人进入她的闺房……以后她,可怎么办?   有了这样的经历,日后就算是想……那个念头,也不可能了。   “好,走!”丁田起身,金不换随着他起来,一伙人毫不客气,呼啦啦的去了秋月的房间   秋月的房间的确很大,炕更大,柜子里多数都是布料,还有的柜子里放的是剪裁一半的东   西。   丁田跟金不换一起,换了衣服,然后进去搜查。   王二石也同样如此,只不过他是跟着马小风的时候多一些,马小风干什么,他就跟着干什   么。   而丁田,则是在一个笸箩里,发现了一件做了一半的衣服,衣服是水红色的内衫,丁田伸手摸了摸:“这是什么料子?”   他对布料,不是很了解。   王二石却走过来,摸了一把:“田少,这是纺绸。”   “纺绸?”丁田不是很明白。   “田少,这是一种绸子,其地坚韧轻薄、表面细洁的平纹丝织物,又称纺绸。按原料划分为真丝纺,像是南方的纺绸、陕西的榨纺等;蚕丝纺也分为有光纺、无光纺;经纬采用不同原料交织的纺绸,如富春纺、华春纺……。”王二石难得有个他明白的东西,显摆了半天自己的知识储备量,然后才步入正题:“这种布料一般都是男子作为中衣穿着,因为轻薄透气,还可以使劲的洗……干净啊!”   “你就说这是一种平纹丝织品,质地薄而细软,适宜做夏装不就完了吗!”丁田呲牙:“说那么多废话都耽误时间。”   马小风乐了:“他就是想显摆显摆……。”   丁田将衣服提起来抖了抖:“大红色的……给男子穿?”   秋月红了一下脸:“大少爷马上就要本命年了,要提前一年穿红色挡煞,而且今年大少爷犯太岁,虽然中了二甲传胪,可也要穿着的……。”   雷大少爷看了看那衣服的款式和尺寸:“倒是我的。”   丁田看了看衣服:“这上头还有绣花?”   衣服的一角,连着一片用青松色丝线,绣着一条松枝。   “我家大少爷的东西,都有绣着这个。”秋月道:“是大少爷的衣服标志。”   大户人家的确是有这样的习惯。   丁田还看到过,王佐的衣服,不管是里衣还是外套,在衣角那里都有绣着一片祥云纹。   而丁田的衣服,现在也有了标志,是一个“田”字。   丁田想了想:“这里的东西暂时都不要动,秋月暂时也要在春风的房里,不能外出。”“好的,好的。”窦嬷嬷一挥手,自有两个仆妇过去,直接将秋月押走了。   幸好,秋月没做什么反抗的举动,让人押走也没有吭声。   “去见那位二管家。”丁田收起记录本。   “二管家在前头的柴房里,关着呢。”   雷府的二管家,曾经是雷明大人的书童,因为认识点字,又会算账,所以当了二管家,只可惜,他年纪太轻了,大管家可是雷夫人培养了十几年的人,娶得妻子是雷夫人当年的陪嫁丫鬟,后来雷明才知道,那丫鬟就是雷夫人奶娘的二女儿。   雷府大管家同时也是雷明大人的第一个常随,他的父亲也是雷明父亲那一辈的管家……可以说是家生子里的家生子了。   雷明是个书呆子,后来成了官迷,又好色了点。   但是他对庶务却一无所知,雷夫人这才拿捏住他,而且雷大少爷他们哥三个也争气,雷明是个读书人,就有读书人迂腐的心态,对嫡子非常看重。   但是对嫡妻,就只有尊重了。   二管家上头有个大管家死死地压着他,他不服气啊!   一直没机会掀翻大管家,自己上位,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他陪老爷去烟花梦赎人,知道了孟姨娘在老爷心里的重要性。   加上他家的那个,在孟姨娘那里拿了不少好处,他儿子更是娶了个漂亮的丫头做媳妇儿,所以二管家就脑袋一热,投靠了孟姨娘。   谁知道刚帮她做一件事情,就被关了起来,这会儿正在柴房里反醒,到底要不要跟孟姨娘……一条道走到黑呀?   老爷再看重孟姨娘,也不会为了她,损了大少爷他们三兄弟吧?   如今老爷可是只有这三个儿子,五个女儿,嫡出的都出嫁了,庶出的还小,林姨娘能有身孕,本来大家都很高兴,孟姨娘甚至说这是一个机会,这代表夫人已经彻底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对后院放心了,她准许后院的女人怀孕生子。   因为这个时候生的不管是什么,都无法跟三位嫡出的公子比。   庶子能走路的时候,大少爷都娶亲生子了,怎么跟大公子他们比?就算大公子他们没了,可还有大公子的儿子们……。   二管家被关了两天一夜,终于想明白了:孟姨娘,靠不柱啊!   □作者闲话:新坑《成了传奇之白泽》已经入V,欢迎收藏,订阅跟打赏,嘿嘿,还有一件事情,大家尽量用网页订购吧。 第三百八十二章 孟姨娘   于是,等丁田他们到来之后,二管家特别老实。   丁田跟金不换看了看二管家,大户人家的管家,都很富态,比起外面小地主也不差什么了   穿着绸缎做成的长衫,带着个帽子,要不说是管家,还以为是哪家的老爷。   只不过状态不是很好,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整个人有些萎靡不振的样子。   雷大公子开恩,让人给二管家灌了半壶温开水,二管家这才回过神来,他看到雷大公子,顿时就扑过去磕头不止:“大少爷,大少爷!饶了老奴吧,老奴也是奉命行事!”   “你奉谁的命令?”雷大公子没想到这二管家会这么说,这是想通了?还是另有所图?   不仅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应对。   “老奴可是受了孟姨娘的指派去报案的啊!”二管家现在想好了,这件事情已经让他得罪了夫人跟大少爷,要想挽回信用,就得拿出诚意来,而他能做的,也只能做的,最好的诚意,就是将孟姨娘,扯下来。   他知道夫人对老爷赎买孟姨娘非常不高兴,毕竟三十万两银子,买回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女人,除了能暖床陪男人,连被子都不会叠,连个丫鬟都不如,要她有什么用啊?   “你把当时报案说的话,再说一遍。”丁田掏出纸笔记录。   “小的忘了……小的有姨娘给小的需要说什么的纸……。”二管家毫不犹豫的从怀里掏出来一张纸:“都在这上面了!”   “哦?”丁田跟金不换俩人顿时无语了,这可真是……话说孟姨娘到底有没有脑子啊?这都能留下,这可是证据。   丁田拿了过来,上头是簪花小楷,女眷们惯用的字体。   不过写的不是那么好,也是,孟繁华在青楼里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哪儿有时间练字?   只要能认全,会写就行了。   上面写的倒是非常头头是道,大少爷的贴身大丫鬟去买药,连在哪个药铺买药都写了上去   果然跟口供上的差不多。   “你怎么没说在哪里买的药呢?”丁田还是看出了细微的差距。   “当时一紧张,忘了……。”二管家苦着脸道:“这真的不是小的的错误啊!”   “雷大公子,我们想去见一见……据说是证人的刘婆子,哦,还有主动要求报案的孟姨娘。”丁田道:“涉及内宅女眷,希望雷大公子可以跟夫人说一声。”   “当然可以!”雷佳豪点头,二话不说就让人去后宅通报了一声,得到雷夫人的回复:查案要紧,全程让大儿子陪同。   那意思就是,问话可以找姨娘,甚至连雷夫人都在问话的范围内。   “那还等什么?去如梦居。”雷大少爷眼睛都犀利了起来,如梦居,他父亲最爱的那位,就在如梦居。   孟繁华没想到,这帮人直接就来了如梦居。   心里有鬼的同时,还有些……异样的感觉。   就像是回到了那个烟花梦里,她还是那位花魁……。   “摆上屏风!”孟繁华回过神来后,第一个吩咐就是摆屏风,在她坐着的地方,立刻就竖起了一道屏风。   屏风是杭白绸上绣着的烟雨江南风景图,半透明,能看到影影绰绰的彼此,却看不清楚脸   “孟姨娘,二管家说你让他报官,并且写了口供给他,让他照着念,是什么意思?”雷大公子憋不住气,口气非常不好:“本公子的贴身大丫鬟买药,夫人派人下药,暗害林如夫人,你看见的?”   孟繁华脸一白,她没想到,那个二管家,竟然敢反水。   稳了稳心神:“大少爷这是什么意思?质问我吗?要问我,也该是办案的大人们问吧?”   “那好,本官问雷府孟姨娘,是你让人报案的吗?”丁田将雷大公子拉下来坐好,那边,金不换就开口了:“让雷府二管家去刑部衙门……报的案子?”   “是!”这是不能抵赖的事实。   “那么,您给他一张纸,让他按照上面所写的报案,是与不是?”   “不是。”孟繁华这会儿倒是否认了:“让他报案去,又不是让他去胡说八道的,所以我   只是记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让他别忘了跟官府说清楚。”   “那么,你写下来的事情,都是你亲眼所见吗?”金不换又问了一个犀利的问题。   “有的是,有的是丫鬟见到的,大少爷院子里的事情,我一个妾室,怎么可能亲眼所见?   ”孟繁华喝了口茶,擦了擦嘴角,心神稳定了下来:“况且,这些事情,可不止我一个人知道   ”   “还有谁知道?”   “知道的多了去了!”孟繁华勾了勾嘴角:“下人房里的婆子们都知道,大少爷院子里的秋月姑娘,可是个美人胚子,心灵手又巧,大少爷爱的跟什么似的,特别赏了她一件大红色的衣裙,像嫁衣一样漂亮,听人说,秋月还穿着出了门去显摆了一番,而那天不巧的是,我院子里的刘婆子,本来是腿脚不舒服,去药堂买两贴膏药的,就看到秋月在药堂里买东西,她是个好事儿的,上前去打听,才知道,她买的是红花,一个姑娘家的,又穿的大红色的衣裙,去买红花……奇怪么?”   “这不可能!”雷大公子板着脸反驳:“秋月根本没有红色的衣裙,何况还是大红色的?   ”   孟繁华听了这话,也是一愣,索性隔着屏风,没人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不对,可是在里头负责端茶倒水伺候她的小梦儿却看了个清清楚楚,不仅心里也跟着往下沉,没有红色的衣裙?   “这个我们一会儿去调查一下就知道了。”金不换继续问:“这是你的怀疑,以及刘婆子的亲眼所见,是么?”   “当然!”孟繁华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尽量表现的平静一些:“这回来就跟人说了,不过当时大家只当是个笑话,后来就听说了林姐姐……流产了,而且还是一尸两命!”   说着,哽咽了两下,又道:“我能不怀疑吗?老爷期盼这个孩子,期盼了很久,才有了就没了,老爷当天的早饭都没吃,可怜林姐姐快三十了才有这么一个宝贝……。”   金不换却冷声冷气的道:“题外话不要多说,你的怀疑,加上刘婆子作为证人,那跟雷夫人有什么关系?”   “我们这样的人家,妾室怀孕都是当家夫人派人照顾,没有夫人的允许,连我都进不了双木居的大门,您说,跟夫人有没有关系?”孟繁华道:“连老爷都是这么说的!”   “你!”雷佳豪气的猛地站起来,眼光要是能化为实质,恐怕孟繁华面前的屏风,早就千疮百孔了。   雷明能这么说,可见是一点都不给自己的嫡妻留颜面了,照顾不好小妾就是嫡妻的过失,而且他这话说的,明显是怀疑雷夫人下了手,暗害小妾跟小妾肚子里的孩子。   这怎么能不让雷佳豪又惊又怒?   父亲是不想要母亲了吗?连母亲的名誉都不顾及了吗?   如果他们有一个善妒且害死人了的母亲,那么他们还能抬起头来吗?   “这可不是我说的,是老爷亲口说的啊!”孟繁华得意了,用老子来压制儿子的这种活儿,她做的相当顺手,这年头,孝道就是无敌的。   “所以你就说雷夫人也有嫌疑,是么?”金不换继续问。   “是!”这个时候,孟繁华听出来了,对方的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步步紧逼,每一个问题的答案,都只有两个:是,或者不是。   多一个选择都没有。   “刘婆子在哪儿?”金不换看了一圈,发现没有一个是“婆子”的,都是水灵灵的丫鬟。“在,在这里!”一个穿着淡粉色衣服的大丫鬟,跟一个婆子拉拉扯扯的进了来:“这就是刘婆子。”   “小辣子,你个小蹄子,敢这么对我!”刘婆子虽然是个粗使婆子,但是她的穿着打扮上,可不像是个粗使婆子。   细麻布的衣裙,凉爽又透气,头上是素银簪子以及丝绸帕子包着头发,手上还带着个大银锡子。   脚上是半新不旧的素面鞋子,关键是鞋子的面,是素色绸缎的,其他的粗使婆子的鞋面,可是素色麻布或者是棉布,少有绸缎的面儿。   见了雷大公子也不问好,倒是先跟这个叫小辣子的大丫鬟起了口角。   “闭嘴!”小辣子人如其名,整个人小辣椒一样:“大少爷在这里坐着,姨娘在里头,你杂咋什么?不先给大少爷见礼?不给姨娘请安?问候两位大人好,教养呢?府中就是这么教你的?”   说完,不等刘婆子开口,先朝雷大公子问好:“见过大少爷。”   屈膝,福了福身,礼节周到,低眉顺眼的的确是一个温柔的小姑娘样子,跟刚才的小辣椒样子判若两人。   “起来吧!”雷佳豪脸上的表情有些愤怒,又有些哀伤,不过,家教很好的他,不会在人前失礼,哪怕是在一个丫鬟的面前,也保持住了大家公子该有的气度。   “见过丁田大人,金甲大人。”小姑娘又十分懂礼貌的见过两位大人。   “起来吧!”金不换点了点头,算是替自己跟丁田回礼了,这算是打过招呼了。   “请姨娘安!”起来之后,才问候孟繁华。   这个顺序太耐人寻味了。   很明显啊,孟繁华是所有人里,最低端的存在,所以才最后问候她,可是她又不能生气。   毕竟,这个排序非常正常。   就算是闹起来,那也是她没理。   憋的孟繁华,一张本来白白的俏脸,通红通红的!   而金不换在她都问过好行过礼之后,就对着刘婆子发难了:“你就是刘婆子?本案的目击   证人之一。”“是啊!”刘婆子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想起孟姨娘的吩咐,咽了咽口水。   “将你那天看到的再说一遍。”丁田让刘婆子重复了一下她那日的所见。   “……就是这样,老婆子看人没错的,那秋月肯定是个贱人!”刘婆子是愤恨的,要不是秋月,她的女儿就进了大少爷的院子了。   会针线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她女儿也针线活不错,凭什么她女儿就在针线房里当个针线上的丫头,拿着每个月一吊的月钱?   没日没夜的做衣服。   秋月就给大少爷一个人做衣服,每个月就有一两银子一吊钱的月钱?   “这就是刘婆子你看到的?”金不换看了看刘婆子。   “是,是老婆子看到的……。”刘婆子狭长的三角眼里,充满了恶毒的兴奋。   “孟姨娘,你的怀疑,加上刘婆子这个证人,物证是什么?”丁田开口了:“上面只说有   物证,在哪里?”   “在大少爷丫鬟的房间里,肯定有一件大红色的衣裙!”不等孟姨娘开口,刘婆子就抢先说了:“肯定有,搜查就有!”   她还不知道,丁田他们已经搜查过秋月的房间了。 第三百八十三章 大红色的纺绸   丁田跟金不换对视一眼:“我们会去查,不过,孟姨娘以及这里所有的人,不能出院门一步,等我们调查完毕,才可以进出。”   “凭什么?”孟姨娘猛地站起来,几乎是尖叫出声:“这里是雷府。”   “不错,这里是雷府。”外面进来一个人,是雷夫人。   “夫人见过夫人。”   众人纷纷行礼,雷夫人抬了抬手:“免了,两位大人有什么事情尽管说,虽然内宅女眷不方便出面,但是看好一些人,还是能办到的。”   “那就多谢夫人了,我们还要出去查询一下药堂那边的记录,祈请夫人协助,内宅是案发现场,不可破坏,亦不可放人出入,吃喝拉撒倒是可以不禁止……。”说白了,就是他们不能带人回去,就只能让雷府暂时充当一次高级牢房,原地圈禁而已。   “可以。”雷夫人霸气侧漏,终于有了一点将门虎女的架势:“本夫人让自己的女兵过来站岗。”   女兵,是雷夫人的母亲留给雷夫人的,只有二十几个人,但是一个女人能打两三个男人没问题,比王佐的女侍卫是差了点,但是在这样的人家里,这样的女人比男人都可怕。   在内宅里,这样的女人,能大杀四方。   而内宅里是禁止不相关的男人进入的。   “那下官就先告辞了。”丁田一拱手,跟雷夫人告别,金不换同样如此。   “两位大人慢走,不送了。”雷夫人一招手:“豪儿,去送一送两位大人,此案还要两位大人多多费心。”   “夫人客气了……。”金不换跟丁田与雷夫人好一顿寒暄,而孟姨娘在雷夫人强大的气场下,连头都抬不起来,瑟瑟发抖犹如风中柔弱的莲花……嗯,这是一朵黑心白莲花。   雷大公子将他们送出了府,没给他们俩什么封,倒是给跟着他们俩的王二石跟马小风,一人一个荷包,算是赏了银子,就连留在外头的人,也得了赏赐。   一直到离开红衣巷,金不换才问丁田:“去药堂吗?”   “去!”丁田抿嘴:“去问清楚,不然心里总是有个疙瘩解不开。”   他们一伙人直奔药堂而去。   药堂是开在外城区的,内城区的都是去太医院那里,一般的药店也不会光顾。   药堂很大,里头人很多,不过丁田他们是官差,来了直接找老板,看账册,上面的确记录了,那天有个单独来买红花的客人,买了四两红花。   “才四两?”丁田觉得有点少。   “很少是不是?”金不换笑了:“红花这种东西,是花,花朵又小,晒干之后更轻,四两你觉得少,实际上,四两红花好大一包的。”   “哦。”丁田沉默了一下。   倒是王二石,看了看时间:“田少,不换先生,去用点午膳吧?这都快过午时了……。”   丁田一抬头:“都这个时辰了?”   “是啊!”王二石指了指外头:“本来雷夫人去那个如梦居,应该是请我们休息一下好用膳,可是您二位……出来后,又从内城赶到了外城的药堂查账,问药的,这都快过午时了。”   “对对对,走,去吃饭。”金不换也一拍额头:“就近找一家吃。”   “走吧。”王二石不提醒还好,一提醒,丁田肚子就咕咕叫了。   附近有一家看起来还挺大的山东菜馆,丁田他们进去之后,要了一个雅间,所有人都坐在一起,点了十八道菜,满满当当一大桌子,因为人多,吃的也热闹,不过在这样的地方,吃饭不热闹的那都是另类。   不像在内城,内城的饭店大是大,雅致是雅致,但是……吃饭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人大声嚷嚷,甚至是打闹。   就像现在,于飞对于今天在雷府的经历,非常气愤:“以后见到那个雷明大人,我就掏一次腰牌,给他看,让他以后见到我就绕路走。”   “对,就这么干!”鲁岩也一边扒拉着打卤面,一边声援于飞:“以后让他的眼睛擦亮点   ”   丁田跟金不换低头扒拉面条,这家的主食就是打卤面,面条劲道,卤子虽然不出彩,不过   料足,肉末,鸡蛋加青辣椒和大酱。   吃过了饭,大家又休息了一会儿,才下楼结账走人。   没马上上车,丁田跟金不换难得白天出来,就带着人在街上逛一逛,一边走,一边讨论一   下案情。   “看来那刘婆子没说谎,的确是有人来买过红花,我也粗略的检查了一下药渣,没看出不妥,红花的个头太小,需要回去仔细的翻找……。”金不换跟丁田一边走,一边聊天:“二管家是反水了还是本来就没投靠孟姨娘?”   “我看不尽然。”丁田捋顺了一下思绪:“表面上看,的确是如此,雷佳豪跟雷夫人的确是有嫌疑,可是,孟姨娘的反应太大了,二管家报案的时候,是后半夜,可刑部衙门派人去,却被雷明大人给撵了出来,那意思就是断案就断案,上什么门?调什么查呀?要不然,徐尚书也不会将案子移交给你我来办理,早就有人去调查了,不让复查却催促定案,心里没鬼你信啊?,,   “那倒也是。”金不换想了一下:“不是雷夫人跟雷大公子,那就是孟姨娘了。”   “你也认定是她吧?”丁田看向金不换:“我也是。”   “孟姨娘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一看就能看出来,只是,她攀咬雷夫人干什么?”金不换晃了晃头:“这一点我想不明白,她一个妾室,还不是如夫人呢,攀咬雷夫人有她什么好处?还有雷大人,他这是什么意思?不护着自己的妻儿,反而跟一个小妾说什么雷夫人也有嫌疑?,,   这不是明摆着,说雷夫人善妒吗?   古代女子,善妒可是七出之条之一。   “对了,你们还记得那个纺绸吗?”丁田突然提起了这个话题。   “记得,给雷大公子做的贴身衣物,因为他快要本命年了,给做个红色的当当煞,呵呵……还挺贵的呢。”金不换道:“纺绸这种东西,价格可是很昂贵的,还有啊,大红色……呵呵,一般都是新婚才用的颜色……呵呵呵……。”   想起那个辟邪的大红色,他就忍不住想笑啊。   “那么做成女子的衣裙什么的呢?”丁田又问了一句。   “那不可能。”王二石撇嘴:“田少你是不知道,这样的料子轻薄透气,换言之,就是特别柔软,要是女子穿了……风一吹,贴身上了,那还能看吗?”   丁田一愣:“那怎么就不能看了呀?”   “贴在身上……那不什么都露出来了吗?”金不换小声提醒他:“要是男人贴身穿着的话,也是在卧室里穿着,不怕贴身,只要透气凉快就行了。女人穿着,也只能贴身穿,大摇大摆的出去,还不得……让人看尽便宜啊!”   贴身,在现代可能也是表现身段的一种穿衣方式,紧身衣什么的,可是在古代,这可是相当严重的事情,青楼楚馆里的女人,也不会穿着肚兜去见客的,起码也得穿着襦裙吧。   也没有露出半个大馒头的丰满豪放女,那都是现代人的臆想。   没有女人能穿着那样的衣裙出门,青楼楚馆的女人还差不多。   不过也得是十分豪放的青楼楚馆的女人才能办得到,普通妇道人家,早就羞死了。   “去药房问,他们见到的那个女人,身上穿着的衣服是不是很贴身?”丁田突发奇想:“不然,光是红色不可能那么引人注目,除非……。”   “除非颜色艳丽,又特别显线条!”金不换也想到了这一点:“一般男人可看不到这样的风景。,,   可不是么!   丁田他们转回药堂一问,当时抓药的小伙计,脸就红了:“那天之所以记得清楚,就是因   为那位姑娘穿的衣服很好看,就是风一吹吧……有些贴身……。”   玲珑曲线毕露,自然吸引人眼球,估计那位姑娘也没想到,窘迫的带了药就走了,脸上的纱巾虽然没摘下来,但是露出来的洁白额头都红了!   “回去问一问,他们家,谁那里还有那种纺绸!”丁田肯定的道:“有的话就拿出来,如果少了……肯定是做成了衣服穿出来。”   “去雷府!”金不换也不管这时是什么饭口了,急急忙忙的回到了雷府。   雷府正在准备晚饭。   没想到丁田他们还会二次上门。   要不是门子认识他们,估计很容易被人怀疑是来蹭饭的,而此时的雷府,也不太平静。   雷明大人下差了,但是被上司拉着去了个什么地方用餐,没回来,只有身边跟着的小厮跑回来跟夫人说了一声。   这让一直盼着他回来的孟繁华心烦气躁。   她很想让雷明大人回来看看,他的妻子,雷府的当家夫人,竟然派了十个身高马大的粗壮妇人,守着她的如梦居,不让出入,这是什么意思?看老爷来了,她们能不能,拦得住老爷!可是,雷明没回来,反而去应酬了。   听了这个消息,孟繁华气得要死:“家里都要翻天了,他还去应酬什么?我看是去找哪个贱女人去了吧?”   “我的姨娘啊,少说这些话吧。”小梦儿也是费尽千辛万苦,才跟送饭菜进来的大娘打听了两句而已,那大娘也不敢多说。   殊不知,这送饭的大娘,还是得了夫人的允许,要她将消息“透露”给孟姨娘知道。   不然,她们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而丁田他们突然二次登门,见到的也是雷夫人,只不过,这次他们要求查的是大红色的纺   绸。   “纺绸?”雷夫人愣了愣,随后有些哀伤的道:“有,府里有三匹大红色的纺绸。”   “请问夫人,都在么?”   “不在了,一匹给我大儿子做中衣……一匹我裁了一些尺头做衣服的镶边了,还有一匹……。”雷夫人欲言又止。   “还有一匹怎么了?”丁田跟金不换异口同声的追问。   “还有一匹,被老爷要去,送给了孟姨娘。”雷夫人一咬牙,说了出来:“不过孟姨娘的身份你们也知道,她穿不得红,所以,这一匹料子,她只能看着……顶多是做个贴身衣服穿……。,,   比如说肚兜啊,亵裤什么的贴身衣物。   反正穿在里头,只要不扒开来看的话,谁也看不到。   古代人的衣服不是一般的繁琐,好几层,冬天十几层都有。   “去如梦居,向孟姨娘要那匹纺绸。”丁田沉声道:“拿不出来,或者少了,都唯她是问   !,,   此案在别人看来只是死了一个小妾,但是在丁田看来却相当的恶劣,一个孕妇啊,一尸两命,多惨,必须要揪出那个害了她的人。 第三百八十四章 石出   再次来到如梦居,孟繁华正在发脾气,据说是晚餐不合口味,非要让人去给她再做一份来   “孟姨娘的晚餐都是什么?”雷夫人直接就问了小辣子。   “回夫人的话,是稻香米饭,香菇油菜,鱼羊鲜和双莲排骨汤。”两菜一汤,一个妾室,已经很不错了。   “那孟姨娘有什么不满意的?”雷夫人眼神轻轻的“刮”过孟繁华。   “妾身……想吃点清淡的……。”孟繁华打了个哆嗦,你看她背后算计人可以,真当面锣对面鼓了,她反而认怂了。   “那就去掉鱼羊鲜跟双莲排骨汤,这样够清淡了吧?”雷夫人吩咐道:“再给姨娘拿一碟香油咸菜丝。”   这饭菜的规格……这连粗使婆子们的饭菜都不如,起码粗使婆子们的饭菜因为她们要下力气干活,中午的时候,是主食加红烧肉或者其他肉食,配香油咸菜丝的,孟姨娘顿时觉得无地自容了。   这样的饭菜,她也就在小时候吃过,后来慢慢的待遇好了,她就没吃过这么简陋的饭菜。   而且这饭菜也代表着一个人在府里的地位。   妾室只是两菜一汤一个主食而已。   可是夫人是有四菜一汤的,老爷是六菜一汤,少爷们是五菜一汤。   如夫人是三菜一汤,主食有米饭,有面点,这个不限,你要是喜欢吃,十个八个的面点都给你拿来,只要你吃得下。   最主要的是,如果老爷来她这里用膳,留宿,她吃的就跟老爷一样丰盛,还能在早餐的时候,点燕窝粥,吃人参炖鸡。   连咸菜,他们吃的也是“红油金钱脆”这样上档次的小菜,而不是香油咸菜丝,这种家里倒马桶的下人都能吃到的东西。   可是现在在雷夫人面前,孟姨娘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   “吃饭不着急,本夫人问你,老爷送给你的布料,都在哪里?”雷夫人坐在堂屋,气场全开,压制的孟姨娘,头都不敢抬:“都在库房放着,有几匹做了衣裙。”   “嗯,都搬过来吧!”雷夫人淡淡的吩咐了一句,外头的二十几个粗使婆子,就开始了倒腾库房里的布料。   金不换借着喝茶的动作,小声跟丁田道:“夫人是故意的吧?”   丁田抿嘴偷笑:“绝对是故意的。”   他们进去查看就是了,非要倒腾出来……不过,布料很多,三五十匹放在一起,很有震撼   感。   料子里不乏有上好的珍贵布料,如今都被丢在大厅中间,摞起来小山一样高,孟姨娘脸都气红了。   这样的料子,再好,她还怎么穿?   都掉地上了,因为屋里的桌子上根本放不下,那帮粗手大脚的婆子根本不珍惜这些好料子,有好几匹料子,因为婆子们的手都长了糨子,粗糙的很,都把柔软的丝绸料子给刮脱丝了。   这些布料,各种颜色,各种花色的不少,可没有一匹是大红色的,最显眼的一匹,是银红色,这已经是孟姨娘能穿戴的最显眼的颜色了,作为小妾,规矩太多,连戴一朵红色的石榴花,都不可以,这就是阶级的枷锁。   能穿大红色、正红色的唯有嫡妻,哪怕是一个农夫的妻子,她都可以戴一朵大红花,而小妾,哪怕是皇帝宠爱的嫔妃,只要不是正宫皇后,那也不可能着红。   “没有大红色?本夫人看过账本,老爷在半个月前,破格赏了你一匹大红色的纺绸,在哪儿?”雷夫人问的漫不经心。   可孟姨娘却打了个哆嗦:“我……妾身怎么可能着红呢?只做了些贴身的衣物穿……。”   “那就把贴身衣物拿来给本夫人看看,放心,丁大人跟金大人,都是正人君子,不会看你的东西。”雷夫人悠然的喝了一口茶。   丁田跟金不换,扭头看向了外面的院落。   金不换跟丁田聊天:“到底是侍郎大人,做过一任总督,这院子里晚上看起来更如梦似幻   了。”   “是啊!”丁田非常诚实的感叹了一句:“这得浪费多少蜡烛灯油唉,要是给读书人用还差不多。”   院子里如今挂满了红灯笼,跟新婚似的,打扮的特别喜庆,映衬着处处绽放的美人蕉花儿,屋外灯花相映红,屋内青纱帐,微风徐徐,美人如玉……怎一个“如梦似幻”能概括?   真浪费啊!   丁田知道,在这个落后的封建时代,蜡烛都是有钱人家才会用的东西,没见成亲也才点燃两根蜡烛凑凑喜气么?   不是不想多点,而是没那么多蜡烛。   灯油也是富裕人家的东西,清苦人家一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因为没那么多灯油可以消耗。   可是这里,光是照亮的灯笼就有十几个,蜡烛也好几盏,将整个院子和屋子都照的纤毫必   现。   这才是华灯初上而已。   俩人正在感慨雷家“真有钱”的时候,雷夫人身边的奶嬷嬷就质问起了孟姨娘:“一匹纺绸,就算是做成了贴身衣服,也用不了多少,剩下的尺头,不可能只有这么点!”   孟姨娘咬牙硬挺:“那妾身就不知道了。”   “给孟姨娘做衣服的是谁?”雷夫人放下茶盏:“府里针线房的人,都敢克扣姨娘的东西   了?”   雷府有自己的针线房,二十几个针线活好的丫鬟绣娘,都是府里的家生子。   外面来的是不会放到针线房那里去的,因为那里做的衣服,几乎都是主子们的穿戴。   “没……不是……。”事到如今,孟姨娘也麻爪了,她没想到,仅仅是三天时间,事情的发展,就超乎了她的意料,不该是这样的呀。   “那纺绸呢?”雷夫人冷冷的看着孟姨娘。   “纺绸……我……。”孟姨娘紧张的连“妾身”都不自称了。   “我来说吧。”丁田转过身来,看着一屋子的女人:“孟姨娘,你的纺绸,让你做成了衣裙,是也不是?”   孟姨娘咬牙,脸色惨白,心里却想着,他怎么知道的?   “丁大人,你怎么知道的?”雷夫人却替她问了出来。   “纺绸这种珍贵的布料,恐怕孟姨娘在入府之前,是没见过的吧?”丁田呲了呲牙:“别说孟姨娘这个曾经的烟花梦的花魁了,就是我,在没入京之前,也没见过,所以对于这种布料,应该是很稀少和珍贵的,不然雷夫人也不会给了雷大公子,却没给雷二公子与雷三公子。”“不错,这是与我交好的如意夫人送给我的……。”雷夫人有些尴尬,这本来是她的东西,结果却被丈夫拿去送了小妾,还是大红色的……真心尴尬啊。   “这大红色是很显眼的颜色,我想,雷夫人已经问过秋月了吧?”丁田肯定的看着雷夫人   “问过了……。”雷夫人叹了口气:“这丫头心大了,在看到豪儿成了二甲传胪之后,家里人会给他议亲,日后就有大少奶奶了,她……春心萌动,竟然将本夫人让她裁剪的纺绸,先做了一身大红色的衣裙,出去招摇了一番,又怕被责问,回来后就赶紧的拆了,重新裁剪成贴   身衣服,给豪儿做里衣……就算不能跟大少爷真的巫山云雨,也算贴身穿过同一件衣服……。   ”   有点痴心,有点纯情,但是雷佳豪听的忍不住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问题就在这里了!”丁田一打响指:“秋月的显摆被有心人看在眼里,红色是最显眼的颜色,偏偏,这样的料子,出自大少爷的院落,而姨娘这里也有同样颜色的料子,所以,孟姨娘这里的料子,被做成了衣裙,正好,孟姨娘,你想算计林如夫人,还缺一个替死鬼,就这样,你一边算计林如夫人,一边让人穿着那衣服,招摇过市,去了药房,买了四两红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红花,你还没送出去,在屋里有红花。”   “来人,给我搜!”雷夫人当机立断,立刻让人搜了孟姨娘的房间。   “你们……。”孟姨娘想拦着,可她算个什么东西?   有雷夫人在,她什么都不是。   关键是众人搜了一阵子之后,竟然一无所获。   “夫人,你是正室娘子,我孟繁华区区一个小妾,也不能让您这么作践……。”孟繁华的眼珠子一转悠,眼泪就含在了眼眶里,我见犹怜的样子,顿时就将雷夫人给恶心着了。   “搜身。”雷夫人也够狠,直接就道:“所有的丫鬟,婆子,都给我搜。”   “是!”雷夫人带来的人,可都是她的心腹。   “哎呀!”   “干什么?”   “不要撕我衣服……。”   外头一阵闹腾,一个婆子在小梦儿的身上,抓出来一个包袱:“夫人,在小月儿身上搜到了红花。”   的确是一包红花,还挺多的,孟繁华狠狠地瞪了一眼小梦儿,不是让她将红花丢掉吗?怎么还在身上?   小梦儿瘫坐在地上,彻底傻眼了。   其实,她也想丢掉的,可是今天一直有人跟着她不说,后来又被夫人关在院子里,不得出入,她没机会啊。   “想必就是这位姑娘去的药堂买红花吧?”丁田看了看红花:“已经用了不少,是给林如夫人用了吧?”   “你……是怎么肯定的?”孟繁华眼睛发红,直直的看着丁田,都是这两个人,坏了她的   好事。   “你恐怕不知道,这种料子特别贴身,男人穿着可能没事,但是女子穿着……很容易曲线毕露……只要知道这一点,你们就应该明白,秋月穿的时候,肯定是只穿了一次,并且没有出过院子,那么除了她要好的姐妹,就只有一些好事的婆子们知道,或者看过一眼,不过以讹传讹,你就信了她有一件大红色的衣裙,呵呵,谁家丫鬟脑袋进水了,每天穿大红色的衣服伺候主子?”丁田嗤笑一声:“那当主人的不眼晕啊?”   反正他们家的丫鬟,没人穿那么鲜艳的颜色。   孟繁华一愣,终于,也没了好脸色:“原来如此……可是,我这院子里的丫鬟,穿得都很鲜艳。”   小梦儿是粉红色,其他的小丫鬟们也都是橘红、浅粉的嫩色调。   还有以前在楼子里的时候,姑娘们都是怎么鲜艳怎么穿,大红色更是比比皆是,因为红色衬托人的脸色好,像青楼楚馆里的姑娘们,没几个脸色是好的,穿鲜艳一些,脸色也能好看许   多。   更有那特殊癖好的客人,非要睡“新娘子”的,就有那姑娘,每天都穿着的是大红色的嫁   衣...   “不管颜色鲜艳不鲜艳,孟姨娘,你已经是从本案的报案人,成了本案的嫌疑人,不好意思,雷夫人,这院子里的人,您还需要控制好,等待本案的进一步审理调查。”丁田一点都不客气的道:“鉴于这是雷府,本官就不贴封条了。” 第三百八十五章 真相   “请放心,本夫人知道怎么处理。”雷夫人淡淡的一福身:“两位大人可用了晚饭?”   “夫人不必客气,我们还需要立刻回到衙门去检测证物。”金不换道:“就此告辞。”丁田还有很多话要讲,还有很多事情要办,可是却被金不换生拉硬拽出了雷府,雷大公子送了他们出来,俩人连荷包都没拿,蹬车就扬长而去。   在车里,丁田挠头问金不换:“我还没办完事情呢。”   “现在案子基本上都捋清楚了,回去看看药渣等证物,明天上午写个卷宗报上去……雷家这案子事涉后宅女眷,又有诰命夫人、如夫人等等,还是让雷家商量好了再说吧,此案已经到了现在这种程度,雷明大人总该满意了吧?”金不换道:“至于怎么处理……当然是依法处理,谁去买的药,谁下的药,谁就是凶手,至于幕后主使,不死的话……结果只能比死更惨。”丁田沉默了一下:“我明白了。”   京中,不是北风府,而且后宅女眷们的争斗,也的确不适合外人插手,而且他们就算是想插手……也不方便。   这个时候,丁田觉得,他应该需要一些女助手在身边,这样方便查一些内宅的案子。他们都是一群大老爷们儿,这是个短板。   回到家里他才发现,王佐已经在家里等他吃饭了。   桌子上摆着的是清爽的凉拌小野菜,黄瓜鸡蛋汤,烙的金黄的草帽饼,都是刚摆上桌子的,丁田裂开嘴巴就笑了:“我回来的真是时候。”   “少得意。”王佐打击他:“派人在巷子口看着,你的马车跟金不换的一分开,就有人报信回来了,厨房那边就开始热油,烙饼。”   所以,你一回来,才会看到热乎的饭菜。   “那也好,那也好呀!”丁田去洗漱,换了一身衣服,赶紧坐下来:“来,吃饭,吃饭!   ”   说实话,天都这么晚了,他早就饿了。   王佐也不跟他多废话,俩人拿起筷子就用餐,丁田将雷家的事情,跟王佐嘀咕了一遍,抱怨的道:“这样的人,也能当官?”   “嗯,当不了几天了。”王佐给他夹菜:“今天累坏了吧?”   “还行。”丁田喝一口汤,将王佐给他夹在盘子里的菜吃掉:“雷夫人倒是挺好的,就是作为一个当家太太,太合格了。”   “哦?”王佐笑了笑:“怎么说?”   “其实,我跟金不换都看出来了,那位雷夫人,不简单。”丁田道:“如果雷明大人对雷夫人好一些,她肯定是个贤内助,家有贤妻,夫不招祸啊!”   说着,还温柔的看了看王佐,王佐非常淡定的将本来要夹给丁田的凉拌野菜,一转手,自己吃掉了:“嗯,你说的太对了。”   然后,默默的看着丁田,他有什么反应?   丁田什么反应都没有,他继续低头喝汤……只是耳朵尖儿,红了。   金不换回到家里,第一时间看的也是媳妇儿,只不过他还看了儿子,以及媳妇儿的肚皮。自从上次高三小姐的闹剧之后,金不换出门也跟丁田学,身边不能少于四个人,要时刻围着他,以免再次被人碰瓷儿。   见到妻子的时候,金不换就拉着她的手不松开:“今天在家累不累?孩子还乖么?有没有想吃的东西?”   “不累,孩子乖着呢,没什么想吃的东西……。”金马氏非常享受丈夫对她的体贴和照顾,这样的幸福,她才不会傻兮兮的为了什么所谓的面子、所谓的助力,而放手。   何况金不换也不是那样的人。   金不换又抱着儿子问:“今天背三字经了吗?”   “没有。”儿子笑嘻嘻的跟父亲脸贴着脸蹭蹭:“爹爹,要糖人,棉花糖……。”   一家三口,非常幸福又温馨,让几个婆子看的都眼热:“老爷夫人感情真好,少爷也可爱   ”   而经过了高三小姐的事情,家里的丫鬟们,全都对金不换死了心,纷纷另外寻找如意郎君   他们两家安静祥和,雷府差点炸了锅。   雷明回来了!   他是被几个同僚生拉硬拽的去了醉月楼喝酒,醉月楼比较不一样的是,他们这里有陪酒的酒女,虽然不能真的一亲芳泽,但是挨挨蹭蹭,沾点便宜还是可以的,这属于是打擦边球,因为官员不能狎妓,但是没说不能找酒女陪酒。   不过那些酒女,他看不上,因为他有更漂亮的女人等他回家。   这个女人就是孟繁华。   但是刚回来,就发现,家里人心惶惶的,叫来雷大管家一问,好么,他不在家,那俩官员还真是将鸡毛当令箭,将他家查了个遍,连带着,如梦居都没放过,雷大管家甚至用平庸至极的语调,叙述了一下整个经过。   “你说什么?孟姨娘的纺绸,跟大公子做贴身衣服的是一种料子?”雷明的脑袋,顿时就清醒了。   今天在酒桌上,还有人说某某大员的后院闹出了笑话,老子的小妾,勾引了儿子,还勾引的不止一个……'〖不孕了都不知道,那孩子是老叶的还是少爷的……他还当笑话听,现在却觉得,太危险了!   雷明风一般的刮去了如梦居。   他是当家老爷,自然是可以进入的,只是他这边刚回来,连衣服都没换,一身酒气的去了如梦居,那边雷夫人就接到了消息,也同样带着人,去了如梦居,只是又吩咐人,让大少爷跟二少爷,三少爷他们一起,出门去拜访老师,白天家里有事情,功课还没有给老师过目……总之,是找了一个理由,将人给支出府去,最好是今天晚上和明天都不回来,在外面待个三五日的再回来。   雷明进了如梦居,气势正吓人,见到孟繁华,就一个巴掌打了过去:“为什么?为什么要害玲玲?”   林姨娘的名字,林玲,一般雷明都喊她林玲,她的姐姐叫林琳。   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也是他的贴身丫鬟,只是后来病亡了,他那个时候,是第一次知道伤心是什么感觉。   后来林玲来了,虽然长得像,也同样性格温柔,却再也没有了原来的感觉,只是到底是旧人的妹妹,他照顾着点,就是了。   那怕后来不宠爱她了,也给了她足够的体面,让她在后院过得好,而且不得不承认,辛氏是个大气的女人,将后院管理的井井有条。   本以为能借用这女人的手,拿捏一个辛氏的把柄,谁知道事情闹大了,还暴露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雷明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这么一个东西,花费了半副身家,真是被猪油蒙了心   孟繁华没想到雷明会动手打她,顿时嚎哭了起来:“我就是怕!怕你腻味了我,怕你不要我!你是知道的,我就是怕失去你。”   这种苦情戏,她在楼子里可没少演,眼泪说来就来。   其实也挺奇怪的,她怕雷夫人,在别的女人面前,也无法如此收缩自如的演苦情戏,可是在男人面前,立刻就能爆发热烈的演绎能力。   演的无比逼真,连她自己都被自己的一腔痴情感动了。   “那你为什么要对玲玲下手?”雷明被她这么一哭,果然心软了一下:“我都想好了,她要是生了孩子,日后就能生第二个,或者别人谁生了孩子,抱给你养……。”   “我为什么要养别人的孩子?”孟繁华不服气:“我自己能生,我跟你生十个八个的……   ”   “噗!”一个嘲笑的声音响起,俩人一起回头,看到了款款而来的雷夫人。   “你笑什么?”雷明看到这个女人就心烦。   别人家的夫人都有点关系,或者有用的娘家,这个女人的娘家却是个武将,当初是给了自己一点帮助,可是现在却成了累赘。   “孟姨娘恐怕还不知道吧?”雷夫人扫了一眼躲到了雷明身后的孟繁华:“你是从楼子里出来的女人,难道没发现,你们楼子里的女人,很少有能生育的?”   “我是清倌人……。”孟繁华嘴硬了一下。   到底是男人给了她信心和依靠,有底气回嘴了。   “在那种地方,还有清白的?”雷夫人嘴角勾起讽刺的笑容:“不管你是什么样的,我也不管不了你,反正赎你回来的是老爷。”   说着,不看孟繁华的脸,而是看向了雷明:“老爷,今日的事情,不可能善了,丁大人跟金大人查案非常快,而且带了物证回去,只要仔细研究……孟姨娘到底有没有谋杀林姨娘,您看?”   她说话都不说死,而是留着余地,供人仔细的想,人的想象力是很飞跃的。   “到底是不是你?”雷明看向了孟姨娘,脸色也不好看了:“给我说实话,不然,老爷我   也保不了你。”   “我……我……。”孟繁华哆哆嗦嗦,,到底是年纪太小,以前又是生活在青楼楚馆那种地方,怎么可能扛得住,当过一任总督,现任礼部侍郎的雷明的气势?一下子就跌坐在了地上   都不用她说什么,雷明就什么都明白了,他以前不是没有猜测,只是……他另有打算,这才让孟姨娘施展一下,谁知道手段如此幼稚,还让人翻了盘。   “你看着办吧!”雷明一甩袖子:“我去舞衣那里休息。”   舞衣,是雷夫人的陪嫁,后那里升为姨娘,因为生了个女儿,也是个如夫人了,他这是委婉的跟雷夫人示好,服软了的意思,将人丢给雷夫人处理,也是给雷夫人摆明态度,他不会再护着这个花了三十万两银子买来的小妾。   孟繁华想拉住雷明的衣摆,却没来得及!   本来想扳倒一个如夫人,她倒不贪心,不奔着成为女主人而奋斗。   出身摆在那里,她除非再投一次胎,否则是绝不能成为一府的女主人的,就算老爷被她迷的神魂颠倒,也不可能娶她为妻。   她只求一个如夫人的名分,这样的话,她就安稳了,姨娘再怎么说,也是个小妾,随时可以被打发,只有如夫人不能。   可惜的是,三位如夫人的位置,已经有人占了。   孟繁华只能除掉一个,给她让位置,她才能爬上去。   贱籍出身的她,心机手段从来都不缺,不然在一百多个小姑娘里,岂能脱颖而出,被楼子里重点培养成花魁?   别逗了好么。   烟花梦那种地方,买丫头的老鸨子都长了一双有毒的眼睛。   七岁就能看出将来长成什么样了。   在那个时候,她才五岁,但是有两个七岁的小姑娘,已经被认定是美人胚子,要重点培养   于是,孟繁华那个时候就知道下手了……她利用自己的天真外表做掩护,设计那两个小姑娘,一个落水划破了脸,一个失火烧伤了手……。   长大了之后,她开始考虑跳出火坑。   现在,她有了新的目标,自己的命要自己把着,任何人都不能再随意买卖她了。   可惜,棋差一招。   “到底是出身高门华府……我这样的野路子,终究是没能斗得过你。”孟繁华如丝的媚眼里,再也没有了迷惑众生的神采,死一般的寂静,眼中一片灰暗……。 第三百八十六章 真相的背后   “跟我斗,你差远了。”等雷明走了,雷夫人才走进孟繁华:“我知道你的打算,更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你的确不可能生儿育女,而老爷的打算,是看日后哪个通房丫头生儿子,养在你这里,将来你也有个依靠,有人给你养老送终……呵呵,怎么可能让他如愿?为了你这个贱货,他花了三十万两银子,为了你这个女人,他的前途都不要了!我不知道他那个时候哪儿来的决心跟勇气,但是我敢保证,他啊,后悔了!”   孟繁华眼睛一番,晕了过去!   她费劲心力,筹谋划策到如今,全都完了,就因为她对高门大户的后宅情况,了解的太少   雷明到底不是真的为了所谓的“爱情”能牺牲前途的男人,他对孟繁华是真得喜欢,但是也不可能因为她,对整个家,自己的仕途不顾。   他可以花钱赎人,那是因为孟繁华在他心里,是一个清白的女子,是心中的朱砂痣,心口的白月光。   现在他发现,这道白月光,只是装的而已,实际上,她阴险狠毒,对别的女人下起手来,   毫不犹豫。   今天为了当如夫人,就能下手害了林姨娘,下次为了什么,会不会,也下手害了他?   当初的悸动,心心相映的感觉,全都没有了,现在的雷明,的确是尝到了后悔的滋味。在京中被冷藏的时候,他就猜到了一些原因,恐怕跟孟繁华有关系。   只是事情已经做了,后悔也没用,谁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情?   第二天,他难得的早上起来后,去了正院用早膳,雷夫人一如既往,平淡,体贴但是温柔的侍奉丈夫用了一顿简单的早餐。   餐桌上没有孟繁华那么奢侈的用什么燕窝粥,人参鸡汤的,而是普通的红枣粥,咸鸭蛋,小米粥之类的,包子也是素馅的,因为雷夫人信佛,经常吃斋。   吃过了饭,雷明抱着茶盖半晌,才艰难的开口:“家里的事情,就交给夫人忙了。”   “是。”雷夫人低眉顺眼:“老爷上差辛苦了。”   “嗯……。”寂静,无声,冲诉在两个人之间。   “怎么没见豪儿他们过来给你请安问好?”雷明来,是有目的的,可是等了半天,没见儿子们过来。   “昨天孩子们因为家里的事情,耽误了时间,连夜去的梅翰林家交功课,住在那里了,您是知道的,梅翰林可是个严格的先生。”雷夫人搬出一个让雷明无法找借口发火发飙的理由。果然,雷明被噎了一下:“算了,我去衙门了。”   丢下茶碗,走了几步,没回头的道:“豪儿的亲事……。”   “老爷,豪儿现在还在探亲假时期,而且上了差之后,还不知道去哪里呢……。”雷夫人淡淡的道:“此事,不急。家里还有人命案子,怎么讨论亲事?”   雷明胸口一闷,甩袖子走人。   雷夫人讽刺的看了他的背影一眼,一甩帕子:“将这里收拾干净。”   雷家闹腾的事情,丁田跟金不换并不知晓,反倒是金不换,在药房里查验药渣,而丁田则是派王二石去打听消息,结果很让丁田吃惊!   当天派人去请雷明大人回府的竟然是雷夫人辛氏。   如果没有她这位当家夫人的允许,谁敢出府?谁敢去老爷上差的衙门找老爷回来?   那个时候,可是朝廷衙门办差的日子!   原因很简单,她听人说,金不换也去过烟花梦。   而且还是孟姨娘的座上宾,不管孟姨娘在楼子里是清倌人还是红倌人,进门的时候还是清白之身,只要有机会,辛氏绝对不会放过。   能打击一次是一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时间长了,她就不信,雷明那个人,还能宠爱孟繁华?   做了二十几年的夫妻,她太知道这个男人了。   跟她真正甜蜜的时候,也就是十年前,自从自己的娘家父亲去世,兄长式微之后,他却是一路高升,对自己就冷淡了下来。   不然,自己生了五个孩子,其他妾室却一无所出?   可是大儿子十岁之后,终于,妾室怀了身孕,可惜啊,生的是女儿。   丁田知道这样的消息之后,沉默了,后来跑去找金不换,金不换那里正好有所突破。   “这些人好计策啊,竟然在药材的缝隙里,塞满了红花,不仔细查看,根本看不出来。”金不换擦了擦手:“你觉得,能定案了不?”   “能了吧?”丁田不确定的道:“再去看看卷宗,其中的一些记载,捋顺一下……。”   “行,这就走吧!”金不换舒了口气:“总算是抓到了物证,人证也有了,呵呵……。”   俩人重新整理了一下卷宗,在这里用了午膳,午休过后,丁田就带着卷宗去见了徐尚书。   徐尚书看过之后,叹了一口气:“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丁田没说什么,只是按照程序,过了徐尚书这一关,他们可以继续往下查。   转天,俩人又去药堂,拿了那里老板、掌柜的、抓药的小工等人的口供,指定是某一日,的确是有人来抓药,红花,四两,并且将账本暂时借调过来,这也是物证之一。   证据收集齐了,又去了雷府。   这次雷夫人更痛快,连带着下人们,都一起交给了丁田他们,带回了牢房,不过不是关在刑部大牢,而是关在了五城兵马司的牢房里。   要不是孟繁华不知道报案的程序,她要是直接报案投递到五城兵马司,估计判决早就下来了。   可惜,她让人去刑部闹腾,这就不一样了。   唯有孟繁华没被带走,雷辛氏是这么说的:“孟姨娘终究是个女眷,且不宜露面,昨天已经……发了疯,被关去了秋容院。”   这是雷明的决定,也是雷夫人点头的,一个小妾,连卖身契都在手里攥着的玩意儿。   “那我们就只抓凶手。”丁田跟金不换早就想好了,凶手绳之以法,也能交差,至于幕后主使,雷夫人可不是吃素的。   俩人带着哭啼不休的一些人走了,案子进展到如今,几乎可以盖棺定论了,而雷家,也张罗着将林如夫人出殡,送葬,安葬了去。   闹了两三天,这案子就差将凶手绳之以法了,而雷明,整个过程都没有再吭声,更没有再说什么威胁刑部办差的话,整个人都消停了。   过了三日,雷家三兄弟回来了。   彼时的雷辛氏,正在佛堂里,跪在佛前,手里的佛珠快速地扒拉着,心里想的却是过往的一幕一幕..〇   雷家,有三个儿子,且都是嫡子……她在想,女儿随便生,但是儿子,只能是她生的!“母亲。”雷佳豪是来给母亲请安的,只是一进佛堂,见到礼佛的母亲,有些心酸:“您何必如此自苦?”   “母亲并不苦,母亲有你们兄弟姐妹五个,苦什么?”雷辛氏淡然的笑了:“你父亲那个人,前十年装的多好?现在丑态毕露了而已。不过,也谢谢他前十年没有跟我撕破脸,让我一口气生了你们五个,这正室的位置,永远只有我辛氏,而你们永远都是嫡出,想跟我和离?还想休了我?做梦去吧!”   “母亲,您何必……做这些事情?”雷佳豪进来,跪坐在他母亲身边:“现在案子也快结了,您……您就别再出手了。”   “我若是不出手,你父亲一旦有了其他的儿子,还会对你们珍惜么?”雷夫人却一点都不后悔:“如夫人生的孩子,那可是半个嫡子,他想以此威胁我,掌握你们的亲事大权,哼!我不同意的亲事,他就算答应了,进了门,那儿媳妇也是归我管。”   “可是母亲,你这样,太冒险了,想必他们已经有所察觉……。”雷佳豪有些后怕:“万   “你是说丁田大人跟金甲大人吧?”雷辛氏的笑容非常平淡:“他们都是聪明人,没事的   ”   “母亲这么肯定他们不会公事公办吗?”雷佳豪有点吃惊。   “你还记得他们刚来的时候,说的什么吗?”雷辛氏问他:“还记得吗?”   “他们来的时候……。”雷佳豪想了想:“金甲大人好像羞辱了那个女人一顿……还有丁田大人,他身边带着的竟然是大内的二等侍卫,别说父亲了,就是我都吓了一跳。”   大内侍卫也是分种类的,他们更怕的是大内侍卫里的暗卫,那可是皇帝直接统领的存在,   是幽灵一般的家伙。   有点像是前朝的锦衣卫,只不过,前朝的锦衣卫臭名昭著,现在的锦衣卫已经跟前朝大不相同了,负责的只是皇帝的仪仗而已,平时没事的时候,管的也是每日内城的排水沟是否畅通啊?乞丐怎么安置啊?清洁打扫卫生之类的事情。   “他们这一手玩得很好,你的父亲这不就消停了?连带着,那个女人,也不再护着了。”雷辛氏笑道:“以后就不用担心她,再起猫腻儿了。”   “是啊!”雷佳豪道:“关在秋容院里的女人……跟混吃等死一样。”   秋容院,是雷家一个后宅里,最偏僻角落的一个院子,里头的人,进去之后,就不再允许出院门一步,每日有人送饭,给开水喝,有热水伺候,但是,进去的女人,一辈子再也见不到爷们儿一面,相当于是皇宫里的冷宫。   只不过雷家心善,也不会故意冷待她们,可是,日子一潭死水一样的过,纯粹是等死。   曾经,这样的院落,在雷府里关进去八个女子,最长的一个,活了三年,最短的一个,活了一个月。   如今,孟繁华,就搬去了那里。   “她带来的丫鬟,我也让人送过去了,既然主子都去了那里,她们岂能偷懒留在外头?”雷辛氏是不会留下任何隐患的,其实不止是孟繁华的丫头,还有她收买的粗使仆妇、车老板子等下人,全都被雷辛氏发卖了出去,而且发卖的买主,都是一些贩卖劳力去采矿、挖煤的,去了那地方,哪儿还有活路?   雷夫人的话,让雷大少爷沉默了。   “为了你们,当母亲的,有什么做不出来……。”雷夫人低眉顺眼:“回去读书吧,你现在虽然放了假,但是终归是要去衙门里办差的。”   “母亲,孩儿想去刑部。”雷大少爷道:“想去跟丁大人他们,学一学,如何破案。”   “刑部?”雷夫人一愣:“你怎么会想去那里?”   “没什么,孩儿只是对案子感兴趣。”雷佳豪道:“父亲想让我去礼部,在他手下,我…   …。,,   他并不想跟父亲在一起当差,会让他觉得压抑,连在一个房间内,都觉得呼吸困难,何况是天天在一起办差了。   “刑部么?”雷夫人若有所思。   在案子正是了结之后,雷夫人给丁田跟金不换各送了一份厚礼,而送礼的人,却带回来一样东西。   指明是交给雷夫人的……。 第三百八十七章 端王大婚   那是一个煎药用的药罐子的盖子。   雷夫人摸着这普普通通的药罐盖子,尤其是凹进去的把手那里……曾经,这隐秘的地方,塞满了藏红花……。   奶嬷嬷看到了这盖子,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夫人!”   “怕什么?”雷夫人非常镇定的将东西递给她:“拿出去,砸了吧,以后用不上了。”“夫人,难道……被人知道了?”奶嬷嬷紧张的将东西揣在了怀里:“这……老奴我这就   “不用紧张。”雷夫人淡淡一笑:“林姨娘已经死了,一如当年她利用这种手段,害死了她的姐姐,顶替了她姐姐的位置,现在,也该她下去,伺候她姐姐了。”   当年的事情,雷夫人查了出来,只是没有证据,林玲为了能上位,练自己的亲姐姐,以及亲姐姐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害死了,当时雷夫人还没过门呢。   林玲这样做,有雷明母亲的支持,毕竟没有娶妻,生养嫡子,倒是先有了庶长子,这是什么人家?   恐怕雷明的婚事不好,所以默认了林玲的做法。   雷夫人过门之后,林玲才八岁。   不到十年,她就成了通房丫头,还能低眉顺眼的不让雷夫人看她不顺眼。   要不然,雷夫人也不能将她,立为如夫人。   “不会叫的狗,才会皎人。”雷夫人扒拉了一下手里头的念珠:“老爷几句话,就诱惑的她拼死怀上了一胎,也不想一想,这雷家,是谁在当家。”   没脑子却心狠手辣的林姨娘,有脑子却没见识,更心狠手辣的孟姨娘,其实,都是雷夫人的棋子而已。   “那,夫人,老爷……大少爷的亲事,可要早日想办法啊!”奶嬷嬷也犯愁:“老爷到底是怎么想的?非要往上靠,还要给大少爷娶个高门贵女回来。”   “娶不成了。”雷夫人放心的端起茶碗喝茶:“这件事情一闹出来,谁都知道雷家后宅不宁,且我是当家夫人,想磋磨儿媳妇,还不容易?你当他为什么会跟我商量儿子的婚事?万一他前脚让儿子娶了高门贵女,后脚我就在后宅将人磋磨死了,他肯定偷鸡不成蚀把米,得罪了上头,又失了儿媳妇……你要知道,嫡子长媳,那是要承嗣宗祧的人。”   “同时,也能除掉两个碍眼的……等这阵风波过了,让彩衣当个如夫人吧。”雷夫人继续道:“当年,是我对不起彩衣。”   彩衣,就是奶娘的兄长家的小女儿,雷夫人的陪嫁丫头,因为长得好看,被雷明看中了,纳入房中,只是彩衣是个忠心的丫头,乐意为自己的小姐争宠,可不爱姑爷。   颜色好的那几年,倒是非常得雷明的宠爱,尤其是彩衣冷冷清清的样子,不主动搭理雷明,更是让雷明觉得,这才是女人的矜持。   不过等过了二十五岁,雷明就腻了,彩衣还是那样子。   也因为彩衣的事情,雷夫人才会将奶娘的二女儿,嫁给了雷大管家,起码这是正儿八经的管家娘子,可以穿红着绿。   “是,夫人。”奶嬷嬷躬身,揣着那盖子,去处理了。   雷夫人双目放空,她心里明白,自己用的这些手段,瞒不过两位查案的人,只是,他们放过了她……。   同时,丁田也在跟金不换聊天:“我们就放过雷夫人了?”   “她也不容易,何况……如果雷明大人肯回头是岸,总归是好的。”金不换感慨万分:“这些天,我是越看我媳妇儿越好,雷夫人那样的,太惨了。”   丁田没吭声,只是闷头喝茶,他有点渴了。   “对了,你收到了请柬没?”金不换换了个轻松的话题:“端王府要办喜事了。”   “我收到了,到时候跟宁王殿下一起去。”自己去,跟王佐一起去,是两个待遇好么。   丁田当然要跟在王佐身边了,不然他这么一个奉国将军,进去恐怕也是泯然众人矣。   “你是不知道,听我家夫人说,本来长春侯府好像还要宣扬一番,说姚二小姐克夫什么的,不然怎么刚跟自家孩子定亲,这就出事了?结果人家姚二小姐转身就成了未来的端王妃,端王府多清净的人家啊?可比长春侯府强多了!他们家长春候夫人还不服气,让人散播谣言说姚   二小姐嫌贫爱富,攀高枝儿,结果刚说出来没两天,赐婚的圣旨就下来了。”金不换对高门大户的消息非常感兴趣:“现在这都成了京中的一大笑话了。”   丁田哭笑不得:“我也听说了,是挺有意思的。”   他听的版本更详细,是王富贵当八卦跟他聊天的时候说的,这里头还有宁王太妃的意思,她本来想趁着娘家崛起的档口,给王佑相看人家,只是……她一个内宅妇人,出门交际本就少,何况还是个寡妇了,只能等人上门请安什么的,可是王佐不让她见人啊。   来客一概回绝,就说太妃娘娘在静养,礼物收下,人走开。   没人敢在宁王府闹事,那样的话,连三皇子都敢揍的宁王殿下,绝对能将对方的蛋黄都打出来。   所以宁王太妃最近被憋的狠,王富贵每次说,都能神采飞扬。   因为很解气,王佐的心情这两天也很好,毕竟继母憋屈着,他就高兴,何况,他将王佑送去了国子监读书,每个月只有一天的时间回来看看,其他的时间,不是在读书,就是被王佐安排的人,勾搭着出门去,参加个诗会、文会什么的,乐不思蜀。   已经认识了不少纨绔子弟,被人吹捧着的同时,野心也在膨胀着。   当年,继母对待他的手段,已经全被王佐记下来,将来,都要用在王佑的身上。   一报还一报,不外如是。   所以在端王大婚的时候,王佐心情好好的带着丁田,以宁王之尊,驾临端王府,参加婚礼   而宁王太妃,则是死活要跟着,一定要来,王佐没办法,只好将人带了出来,不过,他派人拦住了宁王太妃派去国子监的人,将他的好二弟,关在国子监里头,读书呢。   有了王佑在手,宁王太妃就不敢乱来。   不然,王佑休想有一个好下场。   这就是王佐的手段,不着痕迹的分开母子俩,但是不会让他们永不见面,只是要怎么见面,见几次面,如何见面……都是他说了算。   不钳制住那老女人,王佐岂能放她出来?   就算是出来,也不是宁王太妃一个,还有如意夫人。   王奶娘是宁王太妃去哪儿,她跟去哪儿,反正大家身份都差不多,宁王太妃就算是想甩掉她密谋点什么,那也是不可能的……大庭广众的,这么多女眷聚在一起,想密谋?做梦去吧!   一大群妇人就没有秘密可言。   端王府非常热闹,连长春侯府都来了长春候与长春候夫人夫妻俩,而他们俩的儿子就没出现了。   毕竟这曾经是跟他们家定过亲的,他们作为长辈,不得不出席,可是晚辈可以不来。   只要“长春侯府”来人贺礼就行了。   王佐的到来,掀起了一阵打招呼的声音,不过王佐很冷酷的只点头示意,然后跟端王说了一声恭喜,后头抬进门的就是他给端王的贺礼了。   王富贵领着王二石,王二石身后是丁田给的贺礼。   宁王殿下的贺礼自然是最好的:孔雀石插玉屏风一座、青金石如意一对、白银一千两贺礼   众人一阵窃窃私语,真大手笔呀。   不过随后,念贺礼名单的人就道:“奉国将军丁田,恭贺端王殿下新婚大吉,奉贺礼青玉浮雕福寿如意一对,白银六百六十六两贺礼。”   “这奉国将军,就是那个救驾的人吧?”众人倒是听过丁田的大名,但是没有见过啊。“应该就是他了。”   “长什么样?”   “跟在宁王殿下身边的那个。”   “一起来的……。”   不少人都对丁田好奇,不过,因为他一直跟着王佐,也没人敢真的凑上去看稀奇。   丁田心里松了口气,终于……他跟在王佐身边是正确的,没人敢凑上来,万一宁王大人生气了怎么办?   嘿嘿……丁田愉快的坐在王佐身边,吃着桌子上的点心,品着上好的茶水。   端王府准备迎娶端王妃的喜宴,自然是够规格的,点心都非常别出心裁,什么“佳偶天成   ”,其实就是干炸藕合,而且这个东西凉了吃也可以。   “并蒂莲心”就是双色的荷花酥……总之,处处体现出端王府对端王妃的重视,就连绸缎,据说都是采买的江南的丝绸。   丁田吃着点心,品着茶叶水,看着前头的歌舞,这是皇上特意赏赐给端王办喜宴用的歌舞艺伎,宫中歌舞局里训练了很久的专业舞女。   虽然穿戴的多,但是跳起舞来真的很好看,古乐声声,彩绸飞扬。   原汁原味的古代歌舞,丁田还没见过呢。   于是,他看的目不转睛,非常欣赏。   旁边,王佐看了他好几眼,顺着他的目光,又看向了歌舞……不仅撇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嘛,都长得差不多,也没有多好看。   丁田不知道王佐都看了他好几眼,一直到他的茶碗里的水空了,王佐叫王富贵去换一壶花茶过来,才从歌舞之中抽开眼,对王佐笑了笑:“麻烦王爷了。”   “嗯。”王佐傲然点头。   俩人的相处其实一点都不违和,只是旁人看的却有些别扭……宁王殿下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立刻,就有一个姓高的人凑了过去:“宁王殿下……小的高……。”   “滚!”宁王殿下二话不说,脸就拉长了。   丁田一愣:“那个,这位,您还是坐回去吧?”   那个人满脸通红,却舍不得离开,好不容易凑过来的,鼓起来的勇气,不好就这么空手而   归。   “我……。”那个姓高的人还想开口。   王佐就讽刺一笑:“侵占民田的案子,明天就判。”   那人顿时,脸色一白,灰溜溜的走人了,走的时候,背影特别萧索,众人看的见,却当没这回事一样,刚才还跟这个人聊的热络的一些人,也转头跟别人聊了起来,丝毫不理会那离开的人。   丁田觉得王佐这脾气,太臭了,也太硬了,一点脸面都不给人留……这得树多少敌人啊?   “觉得我……本王脾气不好?”王佐淡淡的问丁田。   “不是,以前你是对着下属,怎么严厉都没错,可这是人家的婚礼上,你这样……不太好吧?”这其实是丁田第一次见王佐出现在公开场合,而不是在衙门里,或者是巡查的时候。   没想到王佐只对自己好,脾气软,对外人,不管是什么场合,他都……霸气的一塌糊涂。 第三百八十八章 婚嫁的热闹   “跟他这种人,不用客气。”王佐却道:“这个人,是高家的旁支,因为分了宗,想在老家那里圈一块坟地做祖坟,因为听信了一个风水先生的胡言乱语,认为那里的一个果园最合适,可是那个果园是有主的,为了得到果园,不惜派人放火烧民宅,幸好那家人因为种植果树的关系,开了不少沟渠引水浇灌果园,不然,全家人都得被烧死!那家人已经报了案,此案涉及甚广,最后报到了刑部,本王接手了,这期间,那家人三番两次遭受到威胁和暗杀。”   丁田听了这话,对刚才那个人,一点怜悯都没有了。   古人举办婚礼,是在黄昏时分,端王府的正妃,自然是八抬大轿,皇上还赏赐了整套的一品正妃该有的仪仗,巍巍赫赫,锣鼓暄天之中,新娘子终于被迎进了门。   长春侯与夫人心情最为复杂,这本来是他们孙媳妇的人。   现在却成了端王妃,正一品的亲王妃,除却皇太后、皇后和皇贵妃之外,第四尊贵的女人,连皇子妃都要矮她半截。   迎回新娘子,拜过天地之后,便送入洞房,端王开始举着酒杯到处跟人喝酒,喜宴开始。按照丁田的品级,他应该坐在院子里用膳的,但是端王亲自拉着他:“本王这里忙不开,你跟着宁王殿下,多照顾点这一桌哈!”   “是,王爷。”丁田呲牙应了。   他们这一桌,乃是贵宾桌,除了王爷,就是尚书,他们刑部尚书也在座,而且他们这一桌,吃得好啊!   宫里御厨徒弟的手艺。   整个桌子坐了十个人,桌子中间竖起一龙凤描金攒盒龙盘柱,其实就是多层干果盘子,上头不仅有糖果,还有干果,以及新鲜的水果。   四周摆了八宝野鸭、佛手金卷、祥龙双飞、金丝酥雀……都是名字好听又好吃,寓意也吉祥的菜品。   一顿饭吃的舒心又惬意,离开的时候,还被端王府的老管家,给拉着,塞了一提篮子的喜饼:“多吃点喜饼,沾沾喜气,日后也好找个好姻缘。”   老管家是认识王佐的,还给他多拿了一盒喜糖:“多吃点,甜甜嘴,王爷也要好好的。”   “知道了。”王佐知道老管家是好意,接了过来,顺手就塞给了丁田:“拿着吧。”   丁田:“……好呀好呀。”   话说,这端王府也不知道哪儿做的喜糖,味道不甜腻,尤其是龙须酥,好吃的很。   热闹过后,就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只是,高家人的心情很沉重,尤其是诚意伯府的嫡支这一家,姚二小姐十里红妆,让诚意伯府的压力突然增大。   毕竟他们是要将三小姐嫁去长春侯府的,如果被比了下去,面子可找不回来。   但是要三小姐十里红妆,那大小姐跟二小姐呢?   毕竟大小姐跟二小姐是嫡出,三小姐是庶出。   为此,诚意伯府的几个主事人,半宿没睡,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看来三丫头的嫁妆,要丰厚一些,不然长春侯府如何看待我们家?”高家家主沉声道:“别结亲不成反结仇。”   “不可能。”高夫人却反对:“她嫁得高是不假,可我已经将嫁妆,从庶女的份例,改成了嫡女的份例了,嫁妆已经是一万两,再高,难道要给两万?”   高夫人拍出了嫁妆清单,高三小姐的嫁妆清单已经很可观了,普通的庶女也就三千两银子而已。   不过因为高三小姐嫁的是长春侯府,嫁妆的价值就高达一万两,其中五千两置办物件,五千两压箱底的银子。   在高夫人看来已经不错了。   她自己的女儿,也这样的嫁妆,只不过,嫡出的小姐,自然有她这个嫡母的补贴,而且历代嫡母的一些嫁妆,也都由高夫人掌握,其中不乏一些好东西。   同样是珊瑚摆件一座,高大小姐跟高二小姐的可能是有凳子那么大的珊瑚摆件,价值千两白银,给高三小姐的可能就篮球大小,也值钱,但最多三五百两。   可是在嫁妆单子上,都一样的东西,这里面的区别,只有高夫人知道。   不过,就算是这样,她也不想让一个庶女,压过自己的女儿,嫁的高门又如何?   还不是个废物!   “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长春侯府是什么门第?本来一个庶女就够低的了,嫁妆要是不够看,你当他们会看得起你我这个亲家?”高家家主沉着脸道:“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那将媛媛和爱爱,哪个嫁过去?”   “那不可能!”高夫人当场就否了。   媛媛和爱爱,是她生的女儿,怎么能嫁给一个废物点心?一辈子守活寡?   换来一个荣耀的身份又有什么用?   万一一辈子都无所出,到老了可怎么办?   而且长春侯府也不是什么享清福的地方。   “那你还犹豫什么?”高家家主气的眼睛通红:“都是我的女儿,到时候,谁上花轿,我说了算!”   他这是明晃晃的威胁的意思。   高夫人眼圈一红:“你什么意思?”   “我也没什么意思,我就是告诉你一声,嫁妆,给我整的体面一些,敢以次充好,或者暗中动手脚,别怪我……。”高家家主扫了一眼高夫人:“反正三个女儿,都是我高家的闺女,谁嫁过去,嫁给谁,都一样。”   那能一样吗?   高夫人抖了抖:“妾身也只是……心疼大姑娘和二姑娘,她们俩为了让三姑娘攀高枝儿,都已经嫁的委屈了,难道,我这个当娘的,不能让她们嫁得如意郎君,还不能给她们一份在婆家有底气的嫁妆?再说了,我的嫁妆,我说了算,没听说谁家要当家主母,将嫁妆分给庶女的,我的嫁妆,只能分给我的女儿们……。”   几乎所有的当家主母,都会将嫁妆留给自己的女儿,或是平分,或是传给唯一的女儿……当然,没有女儿的,就将嫁妆留给嫡子长媳。   别看高夫人哭穷,实际上,高夫人手里正经有不少好东西。   她又要给女儿添妆压箱底,又要留一些好传给将来的嫡子长媳……这些东西都不够她自己的孩子分的,怎么可能大方的给庶女当嫁妆?   想都不要想!   就算是要丰厚一些的嫁妆,那也是在家里的公账上出,她是不会掏一两银子的。   “还是那句话,嫁妆不能马虎,在出嫁前,我会亲自检查。”高家家主说了这么一句话。   “大哥,三侄女是高嫁不假,可也不能因为她一个出嫁女,就掏空公账上的银子吧?”高家家主的弟弟不太高兴了。   哪怕是分了家,可也不想将银子往出嫁女身上砸。   “就是。”高家另外几房的老爷们都是这个意思。   高夫人低头喝茶,心里冷笑,没白给他们每家一些东西,告诉他们,要想日后活得好,这嫁妆一事上,就要多多考虑了。   “这件事情,是我们诚意伯府的家事,你们都是分了家的,管好自己家就行了。”高家家主站了起来,一甩袖子:“总之,三姑娘出门的时候,必须十里红妆,不能输给镇国公府。”高夫人脸色一白,不能输给镇国公府?   也不看看镇国公府是什么样的人家,他们诚意伯府又是什么样的人家。   这可真是……真是……气死她了。   而同一时间,长春侯府的人也聚在一起讨论,尤其是二房的老爷慕容桦,几乎将羡慕写在了脸上:“姚家二小姐的嫁妆,可真丰厚啊!”   他们今天是没有去,但是昨天,晒嫁妆的时候,他的夫人,二房太太可是去观礼了。那嫁妆,看的人都眼晕。   “可不是么!”慕容二太太擦了擦嘴角:“光是那一架五彩珍珠镶嵌的屏风,就价值万金,压箱底的银子就有两万两,金子更是六百六十六两,还有彩金的首饰,彩银的摆件……在京中的铺子,也有四个呢!”   “还有京城郊区的一座两顷的庄子,一年得多少收成啊?”慕容三太太在一边煽风点火:“听说光是赤金头面就有八套!”   这是什么?   这都是钱!   长春侯府为什么这么张扬?   还不是为了捞好处?   早就寅吃卯粮的他们,要是不扯虎皮拉大旗,一家人都要喝西北风了。   “就是不知道,诚意伯府……是个什么态度了。”慕容大太太冷淡的问了一句。   因为生不出儿子,慕容大太太在家的地位,远不如慕容二太太。   不过,现在,慕容大太太都习惯了,倒是有些鄙视慕容二太太的好高骛远,如今浩浩的身体老是不见好,就算是为了面子着想,娶妻过门,可娶了媳妇儿,却生不出来孩子……还不是一样要被人耻笑?   她们好歹还生了女儿,到时候那位连个蛋都生不出来,可怎么收场?   “诚意伯府的态度,必须要端正!”这是长春候的原话。   他们两家商议的内容,在当天晚上王佐就知道了。   当时丁田正迷糊的睡着了,王佐半抱着他,哄小孩一样的拍着他睡觉,就有人进来,低头,小声的跟王佐说了两句,王佐就将已经睡了的丁田放下,遮好了蚊帐,自己踩着草拖鞋,去了书房。   丁田本来想问他干什么去?   不过太困了,就睡了过去。   早上起来吃早饭的时候,才想起来问他:“什么事情呀?三更半夜的都要你去书房。”   他倒是没怀疑,王佐是去会佳人什么的。   在一起好几年,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去看了一份急报,诚意伯府跟长春侯府的亲事,两家人都有了不同的动静。”王佐将一个咸鸭蛋黄抠出来,夹在软绵的白馒头里,咬一口,他就爱这么吃:“两家看了我二表妹的嫁妆,都想入非非了。”   “这都成亲了,还想怎么着?”丁田好奇呀。   古代可不兴离婚再嫁这个操作。   “他们两家的亲事,这不是还没办呢么!”王佐道:“长春侯府想着诚意伯府的嫁妆,诚意伯府想着长春侯府的聘礼……呵呵……热闹啊!”   丁田不太理解了:“这有什么好热闹的?”   后来他就知道,真的是热闹了。   长春侯府送给诚意伯府的聘礼不少,而诚意伯府的那位当家太太更绝,她将长春侯府送来的聘礼,全都给自己的两个女儿当了嫁妆,而两个女儿夫家送来的聘礼,好么,被她拿来当做庶女的嫁妆了。   好看是好看了,说出去也好听,两个嫡女的聘礼,给一个庶女做嫁妆,够给她面子的了……可是,也不看看两个嫡女的嫁的是什么人,庶女嫁的又是什么门第……。 第三百八十九章 半斤对八两   跟丁田八卦最有成就感,所以王富贵对丁田是特别的喜欢,每每有了新消息,就会跟他分享:“结果高家三小姐的嫁妆是好看了,可该有的田地啊?铺面啊?宅邸什么的,都没了!”“一个都没有?”丁田是知道古代嫁妆,对于一个女人的重要性。   他在嫁大堂妹的时候,生怕出门子之后吃苦,所以他可以说是竭尽所能,让大堂妹底气十足。   可高家……这也太过了点吧?   “一个都没有,不过听说高大小姐和高二小姐也没有。”王富贵道:“所以高三小姐没有……很正常,可是高大小姐跟高二小姐,有高夫人的嫁妆,高夫人当年也是有着丰厚嫁妆的人,明面上一视同仁,私底下给多少,那就不得而知了。”   私底下给的,不会让外人知道,何况这田地啊铺面什么的,只需要持有人带着契约去衙门办个手续就行了。   高夫人乐意将自己的嫁妆分给自己的女儿,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就连高家家主,都不可能说什么。   何况是高三小姐了。   可是嫁妆单子都一样,三个女孩子不分上下,可能,两个嫡出的千金就是在添妆上比她好   点。   加上嫡出的到底是有正经舅舅家的,高夫人的娘家也很有实力,给两个嫡出的千金添妆,几个舅母一出手,一人一千两的银票,压箱银子又多了。   但是给庶出的高三小姐添妆,只是一人一百两的银票,以及一个手镯两个戒指那样的东西,区别明显,却让人无话可说。   虽然高三小姐已经记在了嫡母的名下,可嫡母的嫁妆,早就在嫁出两个姑娘之后,没了好多,给高三小姐的添妆,只是两套赤金头面,两套黄金头面,外加一只紫砂点翠的手镯,据说是个好东西。   其他的就没了。   高三小姐知道嫡母厉害,特意寻了这么一门亲事,结果……还是吃了亏。   幸好,高家家主知道这个女儿的重要性,果然在她出嫁之前,亲自看了一眼嫁妆,也幸好,高夫人到底是怕老爷不高兴,也怕庶女记恨娘家,在嫁妆上的手脚做的不太多,不然,能活活坑死这个庶女。   长春侯府办喜事,给了王佐帖子,也给了丁田和金不换。   可是他们都没打算去,备了礼物送去就不错了。   不过,事到临头了,宁王太妃闹了幺蛾子,她娘家侄孙娶媳妇,她可以去啊。   王佐就不高兴了。   来丁田这里的时候,都气呼呼的样子。   “那你不去不就行了。”丁田给他顺毛捋:“人家娘家办喜事,是得露个面,端王府办喜事都去了,没道理自己娘家办喜事不出现啊?”   “早就吩咐过了,给她下药,就说感染风寒,起不来炕了,高烧不退,去不了,礼到人不到,他们家还敢来怪罪是怎么着?”王佐早就想好了理由:“长春侯府也不一定会在意她。”   “那这是……?”丁田猜测:“没病倒?”   “哼!”王佐生气的抱着丁田的腰:“给她下了药来着,可她学聪明了,竟然当着面吃了,回头到了自己的卧房里,又给抠吐了出来,看来,她是怀疑我故意让她生病,这个办法也不好用了。”   以前各种手段花样百出,着实是让宁王太妃吃尽了苦头。   可是现在,王佐在成长的同时,宁王太妃也在进步之中。   俩人再次半斤八两,当然,王佐肯定是八两的那个,宁王太妃是半斤,所以还是宁王胜算的时候多。   不过这次,大概是宁王太妃真的发了狠,竟然躲过了王佐的算计,成功的保持住了健康,现在活蹦乱跳的要去参加婚礼。   这就让王佐生气了,本来他是不想给长春侯府这个脸面的……。   “要不,我陪您一起去吧!”丁田给他顺气:“你一个人去我也不放心,我跟你一起去,就像是在端王府那样,我们一起坐在一个桌子上,吃一样的饭菜?我记得好像有一道四喜丸子,相当的好吃!”   那道四喜丸子用的三分肥肉六分瘦肉一分小米粉,团成拳头大的团子蒸熟了后过油炸,外焦里嫩的再浇上两勺那红烧汁儿,上次丁田在端王府吃喜宴的时候,吃掉了两个!   记忆深刻,时常回味。   “好吧……。”王佐心里舒坦了一些,果然,生气郁闷的时候,找人安慰一下,舒服多了   高家的人也在紧张的准备着,突然,长春侯府派人过来,说是找高夫人。   “找我?”高夫人以为是白天嫁妆的事情,长春侯府派人来质问她了,不禁心里不痛快。   “是,是长春候夫人的贴身嬷嬷。”来人是高夫人的奶嬷嬷的儿媳妇,高家内宅里的管家娘子之一,刚才出去见客的时候,对方可是塞了她一个二两的银元宝,这个时候,她当然是要给对方说好话了:“很客气的一位嬷嬷,气度也好。”   “客气?”高夫人在意的是这两句话:“没跟你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哪儿能啊?这都马上就是亲家了,下人们不可能那么没眼色的……。”管家娘子扫了四周一眼,才小声的跟高夫人道:“好像还是求着奴婢似的,给了一两银子呢!”   一两银子,就算是管家娘子,也是她一个月的月钱。   大丫鬟的月钱,也才一两银子而已。   普通丫鬟的只有五百钱,小丫头子们,一个月只有一百钱而已。   在别人家不算多,但是在诚意伯府,却算多的了。   “让她进来吧,你陪着,去小花厅那边等我,我这里收拾一下就过去。”高夫人心里有些奇怪,但是又不敢真的拒之不见,毕竟诚意伯府还要靠长春侯府提拔一二。   别人家他们也攀不上去。   高夫人其实就是偷窥了一下,发现那嬷嬷的确是笑容满面的样子,还跟管家娘子打听少奶奶的喜好,是喜欢吃甜的还是喜欢吃咸的?喝的是红茶还是绿茶?   要不信阳的毛尖?还是福建的茉莉花?   还真不像是来兴师问罪的,高夫人心里安定了下来,毕竟明天就是那高三小姐出门子的好日子,这个时候撕破脸,太难看了。   何况,长春侯府那位……身体什么情况,大家都知道,明天都不能亲自来迎亲,代为迎亲的还是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什么族兄弟。   据说还得是抱着大公鸡拜堂的那种,因为那位大少爷……貌似是见不得鲜艳的颜色?   这都是什么怪毛病啊?   不过,那小贱人不好过,高夫人就心里舒服了。   如果她嫁得高,又过得好,那自己还不憋屈死啊。   高夫人整理了一下仪容,便带着大丫鬟、小丫头的进了花厅:“我来迟了,不知道嬷嬷怎么称呼?”   那嬷嬷非常懂礼节,行礼,问好,报姓名,做得行云流水一般,赏心悦目的同时,气度也非常平和,是个有礼有节的嬷嬷。   只是随后,这位嬷嬷暗示所有人都退下。   这明显是有话要说,高夫人倒是不疑有他,将人都遣下去,对嬷嬷道:“我知道亲家母的意思,明天的迎亲……贤婿就不用亲自来了,在家好好养病重要,或许这一冲喜,他就能好了呢?让他放宽心,我跟我们家老爷,不是那计较的人。”   其实是先点明,对方理亏啊。   既然理亏了,自然不会要求他们做一些别的事情。   就算长春侯府再高的门户,也没欺负亲家的道理,是不是?   “您说的是,夫人,还有一件事情,希望夫人帮忙……。”嬷嬷靠近高夫人,低声说了好长一段时间。   高夫人惊呼一声:“这……这能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到时候,你只需要……。”嬷嬷又说了一些话,最后道:“何况,事情发生在长春侯府,跟诚意伯府有什么关系?”   “好!”高夫人一咬牙:“没想到,那小蹄子还有这样的过去。”   “一个奴婢而已,用过了,您到时候是要打还是要杀,悉听尊便。”嬷嬷低眉顺眼的道:“若不是她被端王府卖出来,又被您家买了进来,恐怕还没这样的一个机会呢。”   “也是,怪不得,被端王府卖出来,这样的人,留着就是个祸害!”高夫人皎牙切齿:“这刚进府几天啊?就勾搭上了……哼,这次还不整死你。”   那嬷嬷低头,微微一笑,女人啊,尤其是后院的女主人,最讨厌的不是爬床的丫头,而是不要脸的媳妇子。   而此时的高家家主,正在书房的侧房里,搂着一个年轻的少妇,翻云覆雨之后,俩人抱在一起还舍不得松开。   高家家主在舒服了时候,就爱想事情,而那妇人也不打扰他,静静的,非常贴心的抱着他,就像是拥抱住了全世界一样幸福。   这让高家家主非常的满足,摸着少妇光洁的香背:“这两天家里忙,你再忍一忍,等过了这一阵子,我纳了你进房,也当半个主子,做个姨娘吧。”   “奴家不求什么名分,只求老爷不要嫌弃奴家……。”少妇抬眼,眼泪朦胧的看着高家家主有些苍老的脸:“日后可以跟在老爷身边,经常看看老爷,就别无他求了。”   “不会的,不会的。”高家家主顿时觉得眼前的女子多可怜可爱啊?   他当时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这女子就爱上了自己……果然,自己还是非常风流倜傥,年轻气盛的嘛。   也不看看,自己都多大岁数了。   一直都是自以为是的高家家主起身后,那少妇也起身了,不顾自己身上的狼狈痕迹,反倒是细心的打理妥当了高家家主,才给自己穿上衣服鞋袜。   高家家主更满意了,这样的温柔小意,才是他最喜欢的女人。   等到高家家主离开之后,那女子才将这房间收拾干净,包括一片狼藉的床榻,等到收拾好了,便拿着脏东西去了下人们住着的院落,在一个僻静的院落里,她洗了这些东西,刚洗完晾晒好,一个醉汉就进来了:“媳妇儿,来,嘴一个!”   妇人恨极了这个醉汉,一巴掌就打了过去:“整天就知道吃酒,吃酒!滚!”   “滚什么滚?”醉汉被打了一巴掌,根本没当一回事:“你是老子花钱买来的,想睡就睡,相亲就亲,你能把我怎么样?”   醉汉长的五大三粗,手上又有力气,喝了点酒,本来就热得难受,这股邪火一定要发出去   可是妇人却冷笑道:“你敢碰我一下试试!”   说着,故意露出脖子上,新添的痕迹。 第三百九十章 临时多变幻   醉汉虽然喝多了,可是他眼神没离开过他这个买来的媳妇儿。   看到少妇得意的样子,顿时气冲斗牛,上去就是一巴掌:“你个贱人,敢在外头……。”气死他了!   “你打我一下试试?”少妇才不怕他:“这是谁留下的痕迹,你不知道?老爷可是说了,过几天,就纳了我做房里人,你……就还是那个看大门的醉鬼。”   醉汉傻眼了:“你说什么?”   他以为,跟他媳妇儿偷情的都是些管事什么的,但是他不怕,他是夫人奶娘的侄子,亲侄子!   全家除了他,就还有一个弟弟在老家那里务农,而他们卖身为奴,当年保住了弟弟,如今弟弟在老家也算是当地的富户了。   而他快三十岁了,还没成家,好不容易,看到了一个合眼缘的漂亮女子,买下来当个媳妇儿。   虽然是别人不要的二手货,可他觉得这媳妇儿长的漂亮不说,还会读书识字,也拿得出手,这才买下来。   谁知道进来没几天,就听那群仆妇说他媳妇儿不守妇道。   观察了几天,的确是有点迹象,所以今天有人说他媳妇儿出去了,他喝了点酒就回来了,没有喝醉,就是想知道,媳妇儿到底是跟哪个野汉子偷情去了?   可没想过,是老爷啊!   家里的老爷只有一个,那就是高家家主,如今家里的掌权者,袭爵之人。   少妇满脸的嫌弃样子看着他:“你敢么?你敢动我一下,明天老爷就发卖你全家……哦,我忘了,你全家,都没什么人了,就你一个……还有你那姑妈,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少妇骂人的时候,眼睛中那朦胧而美好的眼神消失的无影无踪,反而恶毒的很,就像是蛇竭一样。   “贱人,你敢……。”醉汉也是个男人,被人戴了绿帽子,能不生气才是见了鬼:“老子不打你,但是老子要睡你!”   上去就撕扯妇人的衣服:“趁着现在你还是老子的婆娘,老子要睡够本!”   少妇没想到这醉鬼竟然还敢碰她,顿时奋起反击,将醉鬼挠了个满脸开花,而且他们俩的动静有些大,不一会儿,一个老妇人就带着几个婆子过来了,打开门就看到俩人正在大打出手:“住手啊!赶紧住手!”   老妇人赶紧让人将俩人拉开。   “大姑,你让开,我要这个小贱人……。”那醉汉看到来人,顿时就更底气十足了,来人可是他的亲姑姑。   “闭嘴!”老妇人反倒是一巴掌打向了醉汉:“一边儿去。”   “呃……。”醉汉被打了个酒嗝出来,清醒了点。   倒是那个少妇,被几个老婆子围着,形同包围,架势还挺大。   少妇有些害怕,不过想到自己是老爷的人,就有些色厉内荏的强撑着气势,板着脸问几个老婆子:“你们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为首的老妇人,就是高夫人的奶娘,随着高夫人陪嫁到高家二十几年,早已经老练成精了:“夫人叫你过去问话。”   少妇心里一沉,老爷不该这个时候纳她的,所以夫人叫她过去,绝对不是问话这么简单。   “别磨蹭了,走吧!”老妇人看出她的犹豫,嗤笑一声:“放心吧,是好事儿。”   少妇才不会相信,夫人能有好事找她?   拨了她的皮还差不多。   可是形势逼人啊,那几个老婆子可不管她是谁,老爷的宠妾她们都收拾过好几个了,还差一个不是妾的媳妇子了?   当下就裹着这个少妇,去了高夫人的院子,这一去,就没再回来。   倒是醉汉的大姑,给了醉汉卖身契,打发他回乡里去找他弟弟:“如今家里就你跟他两个人了,你回去后也别再喝酒了,好好的置办几亩地,盖个房子,买头牛,过日子吧。”   奶嬷嬷给了醉汉五十两银子,以及一张一百两的银票,还有醉汉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全都   带上,送他走了。   醉汉倒是不想离开诚意伯府,但是……他在这里抬不起头来了,老爷睡了他的婆娘,他成了绿帽子了……所以也想躲羞,回到乡下去生活了。   而那个漂亮的,会读书识字的媳妇儿,终究是不如他在乡下娶的婆娘,能干活不说,还给他生了三个儿子……那个记忆里给他戴绿帽子的媳妇儿,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了。   再说长春侯府,明天就要迎娶新娘子过门了,可是府内是一点喜气都没有啊!   就算是新娘子的十里红妆已经送了过来,也没有多少人脸上带着笑容。   倒是长春候夫人,派去的老嬷嬷回来了,一回来,就看到长春侯夫妇俩在家里等着信儿呢   I   “可是成了?”长春候夫人握紧了手里的帕子。   “成了!”那老嬷嬷一脸的高兴样子:“侯爷,夫人,尽管放心,高夫人可是打了包票的,这是那女人的卖身契,人已经捋顺了,明天……就可以行事。”   “但愿明天顺顺利利的,不然……。”长春侯眉头皱的就没松开过:“你说,浩浩他还能   这才是最让他担心的事情。   “不是说好了吗?到时候让高三姑娘打扮的素净一点,实在不行,把脸遮上,晚上么,谁家睡觉点灯?”长春候夫人倒是不太在意孙媳妇的脸面,只要她运作得当。   得报大仇才是关键。   “谁家洞房花烛夜,不是点亮龙凤双烛的?”长春候有些不开心:“就委屈我孙子了?”“那你说怎么办?”长春候夫人生气的道:“你有办法你去想啊?如今上头正在查侵占民田的案子,高家那个旁支,可是说了,要是不给摆平……送进来的银子,他可是要招供出去的……娶个什么孙媳妇?如今看着,诚意伯府也是个纸糊的面子!”   长春候不吭声了,当初这门亲事,是他亲口答应的,无非是想占个便宜,加上诚意伯府当时说得好听,嫁妆丰厚……长春侯府送过去一万两银子的聘礼,诚意伯府的确给了价值两万两银子的嫁妆……。   这是规矩,一般人家嫁女儿,都是给聘礼的一倍嫁妆,将聘礼与嫁妆一起给女儿,到了婆家也有底气。   不过,诚意伯府的做法有点……呵呵……。   其实,长春侯府对嫁妆是不满意的,看着倒是新颖别致,大的出奇,可真说起来,那叫什   么?   驴粪蛋?   外面光鲜内里糟烂?   大件的家具,摆在外头看的那是真长脸啊!   第一样东西就是一扇黄花梨的牡丹屏风,这屏风的样式并不新奇,可出奇就出奇在上面的牡丹花是拿金子打的。   一人高两人宽的屏风,白底的绢纱上大半都是这金子牡丹。   金子呀!   看着多漂卖?   也确实是漂亮,看得人眼前一亮,那手艺也的确是个好手做的,扎的花儿也考究的很,金子也是好金子。   实际上,这金子的拉伸能力是最好的,这么大一片的牡丹,用的金子恐怕都不如一套赤金头面用的金子多。   可看着好看啊!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高三小姐的嫁妆多丰厚呢。   可真正的真金白银,没见着多少。   礼单上写着,压箱底的银子一万两,没了,一点金子都没有。   而且这是明晃晃的写在嫁妆单子上的东西,嫁妆是什么啊?   那是古代女子的私有财产,到死,都是独属于女子的东西,就算是婆家,都不可能强行征用,那样的话,连官府都会插手此事。   甚至有的地方,女子如果出嫁后,在夫家一直没有孩子,亡故后,娘家是有权利将嫁妆拿回来的,一个都不能少。   所以这些嫁妆清单上的东西,都是属于高三小姐的,就算她没了,也是她儿女的,甚至娘家都有可能来人拉回去。   偏偏诚意伯府的高夫人的做法,还让人挑不出错来。   长春侯府只好吃了这个暗亏,长春候夫人呕的要命:“要不是看在明天要用他们家的份上   am”   ,我..。   “那你说说吧,明天,让谁去?”长春候想了半天:“肯定不能是我们家的姑娘。”   “那有什么重要的?”长春候夫人笑的清淡:“随便找个小门小户的不就得了?那个人竟然敢害我的浩浩,我一定不会放过他!”   说到最后,长春候夫人都气的皎牙切齿了。   “最好是找个高门大户的……。”长春候却觉得,夫人的格局还是太小了:“还得是有婚   约的那种,到时候,一起得罪两家……呵呵,我看宁王殿下怎么护着他?坏了人家女眷的清白,他还怎么在京中混?”   “可是,在我们家,出了这样的事情……合适吗?”长春候夫人有点不敢在自己的地盘,给自己家泼脏水。   “就是因为在自己家,谁会想到,是我们用的手段?”长春候却非常满意这个计策:“我们到时候,只管喊冤就是,何况,那引子还是人家的旧相识……。”   “还是侯爷有见地。”长春候夫人一拍手:“就这么定了!”   因为时间仓促,这个计策知道的人又都是后宅女眷,长春候也没对外说,连管家都没有吱声,所以,这个计划,王佐也没能探听到。   第二天,便是长春侯府迎娶孙媳妇的日子。   虽然长春侯府不是什么实力派的府邸,但是老牌勋贵们,还是要卖一个面子给他们家,加上长春侯府还有一个二房的二小姐是在宫里当宁嫔的,此次为了自己的弟弟成亲,更是从宫里赏赐了不少的东西出来。   哪怕东西不是多昂贵,但是从宫里出来的东西,自带皇家光环。   来的是宁嫔宫中的一个总领太监,三十多岁,面白无须,带了一车的赏赐之物,当着众人的面,神气十足的念了赏赐的清单:定窑白瓷花囊一对,官窑脱胎填白盖碗一套、掐丝珐琅双耳活环瓶一对、掐丝珐琅蓝地卷草棒槌瓶一对……。   都是成双成对的赏赐,只是如果有人细听的话,就会看出来,这东西在外面可能唬的住人,可是在宫里,这太普通了。   青白玉福禄寿发钗成对、和田白玉雕喜上眉梢发钗成对。   凤型镶珠银步摇成对、嵌丝蝴蝶步摇成对。   再有就是两匹贡缎,好在这两匹贡缎,一个是龙纹的一个是凤纹的,倒是大红色,还不暨越,正合适。   长春侯府的人喜气盈腮,算是坐实了自家宁嫔娘娘关心娘家的事实,但是有的人,却小声的嘀咕:“宁嫔可怜见的,为了给娘家人长脸,自己的宫里恐怕都被掏空了吧?”   “别瞎嘀咕,人家乐意,别人管不着……。”来客捂住身边友人的嘴巴:“进去看热闹,   走!”   □作者闲话:大家都用网页购买吧,谢谢。 第三百九十一章 长春侯府的婚礼   虽然大家都恭喜,眼露羡慕,但是心里怎么想,可就不一定了。   长春侯府的人倒是自己挺得意。   新郎无法亲自迎亲,便有平辈的兄弟代劳。   迎亲队伍出了府门去迎亲了,长春侯府这边上门的客人也陆续到达,端王没有携端王妃来,但是他来了。   大家都吃惊不小。   端王妃……跟长春侯府的“往事”大家都知道,本以为端王不会来呢。   谁知道端王竟然来了!   不止来了,还送了厚礼:一对银镶宝石如意,一千两银子。   长春候都亲自出门来迎接他了:“王爷大驾光临,真是令侯府上下,与有荣焉啊!”   脸上笑着,心里却忐忑:给了端王府喜帖,不是真的希望端王能光临。   两家平时就没什么交情,后来因为亲事的关系,不交恶都不错了,还交情?要是今日端王打上门来,长春候都不意外。   可是偏偏端王是带着厚礼登门贺喜来了。   长春候他心虚啊。   带着人,不管是客人还是长春侯府的自己人,反正只要你不是亲王,你就得给端王见礼。   三跪九叩不至于,那是见皇帝的礼仪,但是两跪六叩还是要的。   端王站在那里,平静的接受了他们的大礼参拜,等磕完头,跪过了,他也心满意足了。   “不客气,恭喜长春候爷你,有了佳孙娶孙媳。”端王一拱手,相当的随意:“本王就是来喝喜酒的,不用特意招待我。”   其实他是来看热闹的,京中谁不知道,端王的正妃,差点被长春侯府给赖过门?   端王的气量可不大。   他嘴上说着是来喝喜酒的,其实就是来看热闹的,甚至饶有兴趣的在必要的时候,会下场亲自参与。   端王越是这样随意,放松,长春候越是紧张。   这来的是啥意思?   然后又有东莞伯府的人到了,镇远将军府的人到了……人一多,长春候就没时间也没精力继续关注端王,无奈只好扯了自己的二儿子过去,跟几个重量级的客人说说话,聊聊天。   第二重要的客人交给大儿子去应对,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客人让三儿子陪着,自己则是统筹全局……没办法,长春侯府第二代三个儿子,可第三代就慕容浩一个,虽然是他大婚,可他现在还“见不得人”呢。   全家能顶事的就四个男人,旁支都是一些远亲,陪着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客人还行,真让去陪那些官员、勋贵的,他们就是有那个心……长春侯府也不可能让他们去。   这会让客人觉得被怠慢了。   长春侯府能有如此宾客盈门,多亏了宫中安嫔娘娘,这两天据说又获得了圣宠,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下午,快要接近黄昏了,宁王府的人来了。   打头的就是宁王的王驾,全幅王驾的仪仗,那人不是一般的多,王驾过后,又有宁王太妃的凤驾,紧随其后。   按照规定,太妃的仪仗,应该是超品的,但是宁王太妃是继室,虽然封了王妃可品级却没上去,加上永庆帝厌恶她对王佐不慈,所以一直到现在,她这仪仗,还是王妃的规格。   吾仗二,立瓜二,卧瓜二。   红直柄花伞二,红直柄瑞草伞二,金黄素扇二。   拂二人,银质饰金香炉、香盒各一对,瓶一对,唾壶一对,盆一对,马杌一对,交椅一张,脚踏一个。   每次看到这样的仪仗规制,宁王太妃都有些胸闷气短。   这可是王妃规格的仪仗,又降了一等,还不是王妃应该有的仪仗,这是宫中,类似嫔位的采仗,只是比采仗,多了个成对而已。   多晦气啊?   跟前头那个王驾一比,她这王妃仪仗,简直是丢人现眼!   不过两个队伍连在一起走,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大家都将目光关注在宁王殿下的仪仗上,因为那里有八百亲卫。   那是实打实的自己人。   王佐来的动静超级大,巍巍赫赫的占了半条街。   配上端王来的时候,那王驾也不小的规模,俩位王爷的仪仗就占了一整条街。   有个不怕事儿大的人跟身边的朋友嘿嘿:“你说,一会儿迎亲的人回来了,还能挤进来吗   ?,,   这么多人,且王驾可是有规制的,如无意外,不可靠近,否则视同杀王刺驾。   他身边的朋友立刻堵住了他的嘴巴:“你少说两句能死啊?万一被长春侯府的人听到,多   不好。”   长春侯府的二老爷慕容桦,黑着脸站在一边,他已经听到了。   可是现在不是说这个事儿的时候,得赶紧去找父亲,这要是两个王爷的仪仗一堵门……他们家的迎亲队伍还能不能进来?   要是进不来,耽误了吉时,这就成个大笑话了。   不过现在他们是要一起迎接宁王太妃跟宁王殿下的。   王佐板着脸,穿着亲王常服,那也非常华丽了,就是气势太强,而且他站在那里,大家就得给他见礼。   跟端王来的时候一样,两跪六叩大礼过后,王佐才进门入座。   而宁王太妃的仪仗,此刻才到大门口。   不过宁王太妃是女眷,自入大门,在二门那里才下了马车,立刻就有软轿上前,抬着宁王太妃进了三门,入正堂。   来的女眷里,没有人比宁王太妃的品级更高的了,所以,所有人,包括长春候夫人,都要站在门口迎接她的到来。   宁王太妃坐在轿子里,心里狠狠地舒了口气。   当年她只是长春侯府的一个庶出的小姐,虽然因为是老来女,颇为得宠,可终究是庶出,再得宠,还能上天不成?   而当年的长春候可是世子,迎娶的长春候夫人,当时还是世子夫人,可那手段,犀利而狠辣,她们几个庶出的小姐,本来想为难一下这个嫡长嫂,结果这位嫡长嫂都没用当年的嫡母婆婆出手,自己就将这一群没见过世面,养在深闺里的娇小姐们好一顿排头吃。   从那以后,她就知道,这个嫡长嫂的厉害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果然是如她所料,嫡长嫂给前头两个庶出的姐姐找的婆家,都是什么人   家?   一个是外表红堂内里空的落魄世家。   一个是空有地位一肚子草包的纨绔。   为的不过是这两家的聘礼,来贴补长春侯府的库房。   将庶女当猪仔卖,就是这位世子夫人当年的手段之一。   后来,另外一个庶姐,远嫁西北,不到三年,就去世了,据说死的时候,瘦的皮包骨……她怕了,是真的怕了。   利用很多手段,多方面了解,才相中了宁王。   继室就继室吧,续弦,也是王妃,总比被随便嫁掉,换银钱和好处强。   何况,她也不是没有算计,宁王妃就留下一个嫡子,才几岁?   到时候,想捏圆搓扁,还不容易?   谁知道嫁过去后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宁王是对她不错,可是头三年,根本没孩子,后三年她努力又努力,终于怀上了,结果还流了……再后来,终于又有了,可前头那个都十多岁了。   还被皇上时不时的接入宫中。   等宁王薨逝之后,她本以为自己有了机会,可是……哎,说起来都是泪。   但是,她这步棋走对了。   同辈的庶女们,嫁出去后,没有一个在回门之后还会“回娘家”的,娘家也跟她们像是断   了关系一样,逢年过节连礼都不走一个。   同样的,她在嫁入宁王府,当了宁王妃之后,跟以前的那些姐姐妹妹们,也断了联系……不是不想联系,而是看不起她们了,小门小户的,联系了又有什么用?   这辈子估计都指不上她们什么了。   反倒是她们,八成还会拖后腿。   所以早早的断了联系,比什么都强。   这就是宁王太妃的人生观跟价值观。   她只跟与她有帮助的娘家有所联系。   尤其是现在,看着以前高高在上的大嫂,对着她这宁王太妃,也得屈膝行礼,低头不语,等她喊“免礼”,她就高兴。   这是她现在为数不多的乐趣了:“免礼吧。”   说了这句话,她高昂着头,进了正堂,以前这里,她身为庶女,来的时候,都是要站在门外,等大丫鬟通报,嫡母允许了,才能进来……现在,她是坐在主位上的那个人之一。   长春候夫人也怄气得很。   当年被她看不起的一个区区庶女,如今却跟她平起平坐,甚至在品级上,都压了她一头。   要不是她是个继室续弦,恐怕该压她两头了。   每次看到这个庶妹,长春候夫人就觉得胸闷,当年真是看走眼了,没想到还有这样一个高手,隐藏在一堆庶女里。   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何况这个宁王太妃还是不错的,起码心里想着娘家,没像那些个庶女,回门过后,就跟娘家断了关系。   “太妃娘娘能来,真是我等的荣幸。”慕容二太太今天是当之无愧的主角之一,连慕容大太太都被她的光彩给盖住了。   像是衬托红花的绿叶,在一边安安静静的。   而慕容三太太,在外面招待一些没资格在太妃娘娘跟前露脸的女眷们。   “这里是我的娘家,我娘家有喜事,难道我不能回来看一眼吗?”宁王太妃最讨厌这样好命的女人。   全家生的都是丫头,就她一个生了儿子。   现在还抢了大侄媳妇的风头,真该敲打敲打了。   慕容二太太一嘻,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看了一眼长春候夫人,发现婆母没有帮她解围的意思,不由得讪讪的一笑:“姑太太说的是。”   她倒是乖觉,立刻就改口,称呼宁王太妃“太妃娘娘”太客气,那就改成自家人亲热一点的“姑太太”,可以了吧?   这回轮到宁王太妃一噎了。   “姑太太”这个称呼,她还真没听长春侯府的娘家人叫过。   长春候夫人觉得看够了热闹,也不能让她们真的闹起来,或者下不来台,就亲自开口:“   太妃娘娘尝尝,这是今年南边新来的雨前雀舌。”   “哦?那可是好东西。”宁王太妃端起茶碗喝了一口:“不错,是正宗的雀舌。”   这个事儿就算是岔过去了,只留下慕容二太太半天脸色才缓过来。   女眷们在内宅明争暗斗,外面的客人们也不消停,王佐跟端王坐在那里,就是两尊大佛,没人敢在他们面前放肆,长春候也陪坐在跟前。   可怜慕容二老爷,急坏了,这迎亲队伍快要回来了,前头的路,让一让啊!   关键是,长春候在里头走不开,谁也不敢进去打扰,急的了不得,还是慕容大老爷,见他二弟这样,不仅将人叫过来,一问什么事情?   慕容二老爷这会也顾不得其他了,全都跟他大哥说了……。 第三百九十二章 疑似旧人来   慕容大老爷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他是长春候亲自教养长大的嫡长子,脑筋转得快:“好办,我让人去给你大嫂传个话,请姑母帮忙。”   “请九姑母帮忙吗?”宁王太妃在慕容家排行老九。   “是,她说话,想必宁王府的人应该听吧?不然这么多人都在,堂堂宁王太妃,都命令不了宁王府的下人?”慕容大老爷算计的非常清楚:“你当宁王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只敢将九姑母困在内宅,而不愿意出现在人前?传说是传说,真到了人前,只有他一个人敢对九姑母不敬,那些下人们,谁敢?”   然后慕容二老爷就说了一个人:“如意夫人就敢……。”   根据他母亲和媳妇儿说,如意夫人在不同的场合里,真的对九姑母不尊敬,甚至是拆台,就差相互喝骂和厮打了。   慕容大老爷一嘻:“除了如意夫人……她那是敌人。”   谁不知道,当年九姑母多少手段用出去,全让这位忠心耿耿的如意夫人给挡了回去,还有当今赐下的几个嬷嬷,也是宫中的一把好手。   九姑母就败在了这几个老婆子的手里。   “好,那就麻烦大哥了。”慕容二老爷其实是想自己通知自己媳妇儿的,但是这主意是大哥想出来的,算了,让大嫂出个风头吧。   自家婆娘如今在内宅,恐怕是风头鼎盛的那一个了。   他倒是了解自己的原配妻子是个什么样的德行。   可惜,他料错了里头的情况。   慕容二太太现在成了个陪衬的,慕容大太太更是作壁上观,长春候夫人自己活跃气氛,宁王太妃端着架子不肯屈就,整个场面乱哄哄。   消息传进来之后,还是慕容大太太想着顾全大局,才跟长春候夫人禀告了一声,宁王太妃当然不会砸了自己娘家的喜事,让自己的贴身嬷嬷出去,看看道路情况。   不过,他们看的有点晚。   因为这个时候,丁田来了!   不止他来了,他也是有坐车过来的好么。   别人可能不给通行,丁田肯定得给呀。   见到眼前这车水马龙的场景,丁田忍不住就笑了:“这人也不少嘛。”   他以为还不得门可罗雀啊?   可实际上,这里的车马多如簇,往来的都是衣着华贵的人,主子多,下人更多,这都快要堵车了。   而且王佐的王驾太明显,那么大的个儿,丁田一眼就看到了。   “人很多,不过堵着谁,也不能堵着您啊!”白三儿就凑了过来:“快让开,让丁大人的车子过去!”   “白三哥,你在哪儿用餐?”丁田看了一下闹哄哄的场面:“一会儿恐怕开席的时候,没地方坐。”   “不用管我们,来的时候都吃饱了来的,何况他们家肯定有流水席,不怕饿肚子,快进去,王爷已经到了。”白三儿赶紧让人让开道路,放丁田的马车过去。   流水席,其实就是简单地喜宴席面,像是京中内城这种地方,根本没多少流动人口,长春侯府准备的流水席,多数也是给跟着主子来参加婚礼的下人们所准备的,东西不多,鸡鸭鱼肉的,不求好吃,但求油水大,比如红烧肉什么的就挺合适,一锅炖出来,放在那里,一盘子一盘子的盛上去就行了,配上豆子饭,白馒头,可劲儿吃。   正儿八经的喜宴,自然不能这么糊弄。   丁田到了门口下了车,王二石紧随其后,王大福他们去跟白三儿汇合,跟王府的人待在一起,总不会被人轻视欺负。   而丁田上门,也不空着手,拎了贺喜的东西。   要按照丁田的意思,两个大金镯子一摆出去,多吉利?   结果被王老管家好一顿训:“大金镯子那么好的东西送出去,还是那样的人家,亏不亏?要送,就得送体面的,不失身份的,又要亮眼的,还实惠的东西。”   当时丁田不理解了:“哪有这样的东西啊?”   实际上,还真有。   王老管家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东西,当做贺礼送过去。   原来是宫里曾经赏赐给丁田的东西,名字老长了,叫“朱地黑漆起地浮雕龙凤戏珠纹木酒   埕”。   光听这死长死长的名字,丁田都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啥的!   另外还有一对银子打造的石榴。   石榴多子,寓意也好。   这可比直接送银子要体面得多,不沾染铜臭。   实际上,这礼物好是好,可人家门子却有些郁闷,这礼物……不实用啊。   还不如直接给银子呢。   但是也不能不接,念礼单的时候,那礼物的名字,差点念的背过气去。   丁田觉得,王老管家,一定是故意的!   其实这么长的名字,主要是后头那三个字。   木酒埕!   酒埕就是酒瓮,还称作“酒壅”,一般来说酒埕都不会很大。   哎呀,说白了就是一个用好木料打造的酒坛子。   有点像是这个时代的“橡木酒桶”一样。   主要是那上头的花纹寓意好,东西不大,但是以丁田跟长春侯府的“关系”,能来就不错了,送的礼物明显是出自宫中,谁都挑不出错来。   虽然丁田也不是很理解,当初宫里头给他送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过来干啥?   现在有机会,赶紧送出去。   贺礼也送了,人进了大门,被引路的小厮,直接送去了前厅的廊下,那里摆了几桌酒席,都是一些小门小户来贺喜的人。   有城门吏,又有坊官,还有几个县令、刀笔吏之类的人。   大家的品级都不高,混在一起倒也放得开,可是丁田乃是堂堂的刑部郎中,爵封奉国将军,又有实权的典狱,跟这帮人坐在一起,什么意思?   王二石顿时就要发作那个小厮,不过不等他发作,端王殿下出来了:“丁大人?这边,这   边!”   笑得像个招财猫一样,摆手那叫一个欢快啊:“过来啊,这边都等着你入席呢。”   其他人俱是一惊!   这府里能让端王殿下亲自招呼的客人,还没有呢。   “我……。”丁田指了指桌子:“这里……。”   他想说,自己被安排坐在了这里,领他来的那个小厮顿时就急了:“大人,大人,小的是   想说,您跟着小的走,里头才是您的位置!”   这个时候,他要是还不知道这位是个角儿,他就是个傻子!   王二石冷哼一声:“现在才说……。”   “这位大人,里边请,里边请。”小厮赶紧点头哈腰,刚才还挺直了身板领路,现在弯腰驼背的,比小米子公公还不如。   丁田揉了揉鼻子,起身,跟着小厮继续往里走,端王殿下不用小厮领路,自己就带头往里去:“等你半天了,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跟你说啊,今天你可得好好尝尝,听说长春侯府可是请了醉仙楼的厨子掌勺,他那酒糟鸭子可好吃了……。”   跟丁田唠着嗑呢,就进了正厅。   正厅地方再大,也只能摆下五桌,其中两桌要留给娘家的客人;两桌要留给婆家陪客的人,还有一桌,正中间的,能做十个客人的桌子,留给最重要,最高贵的客人。   如今这张桌子上,就坐了宁王殿下和端王殿下,以及长春候,长春候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三儿子在外面招呼客人,忙的陀螺一样。   加上三儿子知道,自家这爵位,一直是大哥跟二哥的盘中餐,自己能享受一点好的待遇,   就行了。   加上一位东莞伯,其实东莞伯是不想来的,可是嫁人的是他三儿媳妇的妹妹,何况他夫人也说过来看看,撑个门面而已。   而且人家嫡女,嫁给他们家的庶子,是低嫁了。   只是没想到,长春侯府真的是落寞了,镇国将军府的人来了又走了,因为有事情。   东莞伯留下来,身上各种不得劲儿,幸好,两位王爷没走,不然,就后宅一个宁王太妃,前头连个高位的人都没有。   但同时也有些好奇,两位王爷都来了,一个宁王还说得过去,毕竟宁王太妃出自长春侯府可端王就有意思了啊。   这么想的不止是东莞伯,还有在座的所有客人。   天色黄昏时分,迎亲队伍回来了,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很多人都涌上去看新娘子。   毕竟能决心嫁给一个废物点心,有一大半几率下半生都要守活寡的女子,可不多见。   长春侯府为了遮掩慕容浩的糗事,只好将高三小姐扒拉出来说事儿,说俩个年轻人早就认识了,无奈慕容浩当时迷恋姚二小姐,且飞快的定了亲事,高三小姐芳心暗淡,甚至还出了车祸……差点就成了别人的妻子……当然,这一点,没人追究,谁不知道金不换可是对自己的发妻忠心耿耿,一点都不想换一个。   然后黯然神伤的时候,慕容浩这边就因为身体不好,退了亲。   高三小姐正好也出了事情,两个年轻人又有了机会,于是高三小姐主动要求嫁入长春侯府,为了自己的慕容公子。   反正理由说的相当美好,又曲折离奇,糊弄糊弄不懂世事的闺中小姐还行。   想糊弄京中大众,有点难。   大家都长了一个叫“脑子”的东西。   可人家长春侯府只要一个说法就够了,自家人信了,管外人信不信呢。   一系列的动作过后,新娘子被领了进来,正堂上,高堂自然是慕容二老爷和慕容二太太。但是在拜堂的时候,是一个小青年,嘻嘻笑着倒是满脸的喜气,抱着的却是一只大公鸡。拜堂的时候,气氛有些尴尬。   好多宾客都是以眼神相互交流。   幸好,拜堂很快就过去了,将新娘子送入洞房,就算完事了。   就在这个闹哄哄的时候,有人塞给了丁田一个纸条,丁田回头,发现后头人头涌动,他也不知道是哪个人塞给他的,基于好奇,丁田打开了纸条。   看过之后,皱眉了。   因为上面写着:旧人,相见,后花园,门口凉亭。   还有一行字,写的是北风府,牛角县,丁勇,陈家私塾。   这行字,有些眼熟,但是他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   更何况,一般人只知道他是来自北风府,更细致一点的会查到牛角县,根据姓氏,寻到丁   家村。   但是不可能查到他的原主曾经上过陈家私塾求学,父亲还叫丁勇!   毕竟丁勇已经过世八年之久,抗战都过去了。   还有这眼熟却想不起来的字迹……丁田决定去看看。   转身往外挤,看到了一个熟人:“郑晨?”   “小师叔,你也来啦?”郑晨太医,他的二师侄儿,正跟人一起看热闹呢。 第三百九十三章 还真是个故人   “你怎么也来了?”丁田看到他还挺惊讶,不过随后一想:“哦,你是慕容浩的……。”主治大夫。   自然能来了。   “我不仅来了,还得在这里过夜呢。”郑晨太医苦笑了一下:“他的情况不容乐观。”这个“他”是谁?   郑晨没明说,但是他相信,小师叔懂的。   “那还……?”丁田指了指前头正堂上那大红喜字。   都这样了,怎么入洞房?   高三姑娘可能真的要守活寡了。   郑晨挤眉弄眼:“谁知道呢。”   其实,慕容浩也能人道,只是……他现在身体亏损的厉害,就算真的能入洞房,子嗣上恐怕也艰难,别说儿子了,能有孕就不错了。   丁田往外头挤了挤:“我出去一下。”   郑晨以为他是去茅厕,刚大家都起来活动,一个是要开席了,另一个则是趁机赶紧去一趟茅厕,有来得早的,喝了好多茶水,这会还不赶紧去放水啊。   一会儿就开席吃饭喝酒应酬……。   而丁田,则是跟下人打听了一下茅厕在哪儿?   这种事情下人们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丁田问的很有技巧:“我有个朋友,说是去了后花园前头的那个茅厕,怎么走?”   那下人不疑有他,直接指了路:“您从这里过夹道,往外走再过两个院子,有两个花坛,花坛后面过了矮香树围成的围墙,就是茅房了。”   这也是大户人家惯有的做派,在茅房前头多数都是种了一些丁香树啊,山杏树之类的树木,一个是绿化,一个是防味道。   开花的时候,正好是春暖的日子,那个时候的臭味尤其明显。   就像是现代的下水道反味一样。   丁田顺着路往过走,越走越是皱眉头,怎么这里……一个人影都没有?   就算是去茅厕的路,没有客人,也该有下人吧?   长春侯府别看没什么实权,可也有过两代人手握军权的时候,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下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毕竟这年头,可没计划生育,下人们又不用生孩子缴纳人头税,那还不敞开了肚皮,可劲儿的生啊?   不然哪来那么多家生子儿?   而家生子想要有好日子过,想要有口饭吃,自然是要在府里有个活儿干的,何况这个时候,可是办喜事,只能是缺人手,不可能还有闲赋的人。   可他走了一路,这条道并不短,又是前头院子,又是后头的花园子的,更应该有人才是。再说这是喜事,又不是丧事,大家应该高声笑闹,喜事嘛,不就是越闹腾才能越喜庆的吗   ?   这里这么安静,就算是挂上的都是大红灯笼,丁田还是觉得有些反常,只是他接到的纸条……他又很想去看看,是谁给他的纸条?   为什么看着字迹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了呢?   他一边纠结,一边就到了后花园门口前面的凉亭那里。   那里也挂着四盏大红灯笼,不过那里有矮树丛,可丁田却没有看到茅厕。   这心里的警惕性,顿时就更提高了一筹。   亭子里站着一个女人。   看衣服样式,像是一个媳妇子。   不像是家里的女主子,因为衣服样式简洁,脑袋上虽然也戴了钗环等物,可并不华贵。就是背影看着……有些眼熟?   丁田站在那里,驻足,没有继续前行,他觉得这事情有点奇怪啊?   而亭子里的媳妇子,手里头有一把小铜镜,在往后照的时候,能隐约的看到丁田,但是丁   田停在那里不动弹了,她就急了。   这人不过来,她怎么进行下一步?   想到夫人说的话,以及卖身契的事情……少妇深吸一口气,缓慢地转过了身……。   如今刚刚黄昏,夕阳刚下去,华灯初上的时候,光线还可以,丁田看亭子里的人,皱眉,还是挺眼熟的一个女人。   可是,他不记得自己认识的人里头,有女人……是下人打扮的,还是一个媳妇子?   而且还是在长春侯府里?   这个少妇穿着的是一身粉红色的衣裙,看着喜庆一些,腰间扎着的是正红色的腰带,这是因为主家大喜,家里的下人都是在腰间扎上正红色的腰带,那是大红绸子做成的,还有一朵绸   缎花。   只是这个少妇看到丁田的时候,丁田也看清楚了她……鹅蛋脸,大眼睛,双眼皮,一头漆黑的长发,简单的盘在脑后,更显得她眉清目秀。   曾经的青涩已经褪去,留下的是一股轻柔的成熟与妖媚,哪怕是穿着媳妇子的衣服,姣好的身材,也显露无疑。   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   这段是不是很眼熟?   当然眼熟了,可丁田想不起来她是谁了:“你是?”   他看着眼熟,却不记得这个女人了……这种感觉,太诡异了。   “丁小牢头……你不记得我了吗?”少妇开了口,说话声音也非常好听。   丁田更迷茫了,能叫他“丁小牢头”的肯定是过去认识的人,熟悉感很强烈,很有可能还是熟人,但是他怎么会不记得了呢?   “我……真想不起来了……。”丁田是真的想不起来这是谁了。   “也是,我……跟你的事情,是个……唉。”少妇缓缓的走了过来,丁田不过去,她只好过来了:“我是陈梅。”   少妇报了姓名,她相信,丁田不会忘记这个名字。   果然,丁田起初依然是迷茫的,但是随后就想起来,陈梅是谁了。   原主订了亲,又退亲的那个,陈老夫子的孙女儿,陈大家的女儿,最后嫁给高大公子的陈梅。   “你怎么在这里?”丁田皱眉,一脸的冷淡:“还给我递纸条?”   “我知道,当初的亲事,让你很难过,可是我也没办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陈梅一下子跪了下去,想要抱住丁田的双腿,一边动作一边开始哭:“求求你,别恨我!”   丁田却很有技巧的躲开了她的抱腿行为:“你我早已经没有了牵扯。”   其实心里的警惕再次拉高,无缘无故的,这个女人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意思?   是巧合?还是故意的?   而且她怎么穿着一身下人里媳妇子的衣服?   “我……我就是后悔,当初不该听父母的话,毁了亲事……呜呜……。”陈梅一边哭,一边小幅度的膝行,往丁田身边蹭。   陈梅的心里是真的想哭,在看到丁田的那一刻,后悔淹没了她。   自己一身下人贱婢的装扮,人家呢?   丁田现在穿着的是一件玉锦长衫,脚踏丝绸官靴,腰间绑着一根佛头青鸟纹革带,因为是来参加喜宴的,这件长衫是酒红色洒金的,边缘被绣娘刻意的用金线锁边,在月光下看起来格外的有气质。   腰带上坠着一柄紫竹骨折扇,扇坠子都是青金石磨成的两颗圆溜溜的珠子。   还有宫里赏赐的金丝香囊,拿一看就不是凡品。   以及一面连年如意的翡翠玉佩,玉佩雕刻的花荷叶雕刻在玉件上,遂人意、得人事、足畅无比。   一看就是精巧雕琢,大匠手笔。   手上还戴了一个金錾牡丹纹嵌珠戒指,因为是来参加婚礼的,不好戴一个,所以另一只手上,还带了一个金镶红蓝宝石戒指。   整个人一看就是高官厚禄的那种,加上陈梅打听过了,丁田现在可是三职在身,又有爵位是又有官位。   如果当初父母不退亲,现在她就是将军夫人,她就是整个奉国将军府的女主人,她就是官太太!   而不是一个低贱的奴婢。   当了奴婢才知道,这是个什么感觉。   “当初不是你主动勾引的高家大少爷的么?”丁田为原主抱不平:“相继在少说这些没用的,你到底要干什么?没事我就走了!”   “不要!”陈梅吓了一跳,要是丁田就这么走了,她可惨了:“我就是听宾客里有个叫丁   田的,我就想,会不会是你?”   “是我又如何?”丁田冷淡的后退了两步,跟她拉开距离。   “我……我是真的后悔了……看在我祖父的份上,求你救救我。”陈梅提起了自己的祖父,那个严厉的老人。   其实她的记忆里,都不太记得那个老人了。   “救你?”丁田看了看陈梅:“你现在活得挺好,有新衣服穿,连头上的饰品,都是一等管家娘子才能戴的,就算是下人,也是个体面的下人。”   在京中这么久了,丁田好歹也练出来一些眼力见儿,大户人家的规矩多,家里下人们之间的等级划分非常严格。   陈梅如今穿着的衣服样式虽然是仆妇下人那一类,可是料子好,头上戴着的喜鹊登枝的簪子,不是银的,而是金的,脚下踩着的一双红绣花鞋,上头还缀着两颗珍珠做眼睛呢。   真以为他瞎啊没看到?   “你只是看到了表面!”陈梅这下子,是真的哭了:“自从获罪之后,高家全家都流放戍   边,不能在当地戍边,而是被发配去了西北,山路迢迢,一走就是三个多月,这期间,那些兵丁是一个比一个……府里的女眷都遭了秧,可是到了地方,女眷都是要当地发卖为奴为婢的,我认识点字,幸好啊,被在前线领兵的端王的贴身姑姑看中,买了回去……谁知道,就因为会读书写字,碍了那姑姑女儿的眼,刚带回京不久,就被发卖了出来,买下我的是一个酒鬼,也是这家的下人,每日里不是打就是骂,白天要上工听差,晚上还要伺候他……呜呜呜……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陈梅故意挑拣一些凄惨的过往说出来,却没有提及,她在西北老实巴交的骗取了贴身姑姑的信任,带她回了京城,进了端王府,然后她就趁机想要勾引端王,不能当王妃,不可能当侧妃,那当个小妾总可以吧?   低人一等的生活,她过得够够的了。   只可惜,端王府里有个端王太妃。   跟宁王太妃不同的是,端王太妃可是正儿八经前任端王的原配嫡妻,也是现如今端王的亲生母亲。   宁王太妃那是继母,还跟原配嫡子不和。   可人家端王太妃却不一样,儿子在家不在家,都给儿子经营出了一个安定的王府。   母子俩虽然聚少离多,却是一心一意过日子的人,早就相看好了姚家的二小姐,要不是长春侯府横插一缸子,早就提亲去了。   虽然波折颇多,可终究是娶进了门,成了一家人。   这期间,端王知道姚二小姐订了亲,回来酒喝多了点,陈梅趁机想要溜进去,与端王成其好事,连催情的药粉都准备好了……结果被当场抓住,第二天就发卖了出去。   在人牙子那里,她见了几个老鸨子来挑人,吓的不敢露头,趁着还没挑到她的时候,她勾搭了一个也是来买人的汉子,这才在被老鸨子挑走之前,被汉子给买了下来。   没想到的是,汉子也是个下人,还是诚意伯府的下人。   □作者闲话:希望大家都用网页购买,江湖万分感谢哈……小声逼逼两句:听说网站   以网页购买为基准,江湖想让丁田跟白泽高高的挂在榜上…… 第三百九十四章 有熟人,好办事   怎么也离不开这下人圈子。   陈梅自负有容貌又读书识字,才华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就是时运不济,所以她从打精神,另起鼓,终于,傍上了当家老爷。   谁知道还没正式当上姨娘,就被夫人连人带卖身契,送来给三小姐当陪嫁了。   全府的人都知道,三小姐是高嫁不假,可是嫁的人,是个废人,恐怕要守一辈子的活寡了   她疯了才会跟着陪嫁过去啊?   可是没办法,她不得不陪嫁。   又有人跟她说了丁田的事情,说实话,陈梅心里是羡慕嫉妒恨啊。   羡慕丁田的官运亨通,不止是当官,还救驾……有爵位在身,惠及三代子孙。   嫉妒的是,丁田这么好命,而自己呢?   被押送的士兵随意玩弄,到了地方,要不是她机灵,恐怕就要被婆母卖了;在那里摸爬滚打,不知道跟了几个男人,才有幸被人看中买走。   在边境那种地方,随时都有人死去,也随时都有敌人打过来,混乱的一塌糊涂。   高家的人死的死,疯的疯,还有自杀的,在战斗中消失的……最后,只有她一个人,得以存活。   哦,还有高家的大公子,那个她名义上的丈夫,瞎了一只眼,腿也瘸了,被赶去马棚那里,清理马粪,给马喂水,放草料,晚上睡在草料堆里,要是草料不多了,那就跟马睡在一起。   在她离开西北,跟着端王的人进京的前一天夜里,他找她,给了她一封休书,而陈梅,将当时身上的一对银镯子留给了他,算是了却这一段错误的姻缘。   其实,当时被流放的时候,陈梅知道自己好像有了,可是跟几个士兵鬼混了一段时间,有一次来葵水貌似比较多……她谁都没说。   这些苦楚,她都受过,凭什么,丁田就能平步青云?   她恨啊!   跟着一起被流放的陈家人,也没能活下来,一个个都凄惨无比的死去,就算是不死,她也不会让陈家人活着。   是他们害了她!   要不是他们整日的嫌贫爱富,她能推掉丁家的这门亲事吗?   如果不退亲的话,她就嫁的是丁田,现在高高在上坐在里面说说布料谈谈胭脂水粉的就有她一个,而不是人家坐着她站着,人家吃着她看着……。   陈梅被生活折磨的有些心理扭曲了,丝毫忘记了,当初是她第一个看中了高大公子,比起丁田那个时候的身份,一个乡下泥腿子,就算是牢头儿,那也是低贱的小吏,怎么能比得上,高大公子的远大前程?   加上陈家人也的确是嫌贫爱富,这亲事就退了。   而且为了一个好名声,当时陈家人可是不遗余力的抹黑丁田,不然也不会将原主活生生的气病了,最后是气死了,这个丁田才穿越过来。   其实,丁田看着陈梅这真情实意的哭诉,一点感觉都没有。   原谅不原谅,又有什么用呢?   有资格原谅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自己是没有资格说“原谅”二字的。   原主如果灵魂不消散,他也穿越不过来。   所以,现在的丁田,对陈梅,是铁石心肠的,换句话说,本爸爸根本不在乎你说的是啥。   丁田又往后退了两步,陈梅心里呕的要死,这老是往外退什么退?离亭子越来越远了。   想到这里,陈梅生怕自己失手,干脆,一皎牙,一闭眼,掏出一个纸包,就要奔丁田冲过去……然后她就被人从背后捂着嘴,给迷晕了过去!   丁田看着突然冒出来的郑晨,还用手帕捂着陈梅的嘴,把人迷晕了。   眼珠子差点没瞪下来好么。   郑晨力气还挺大,将陈梅拖去了凉亭里,丁田也跟着他过来:“你怎么?”   “还说呢!”郑晨擦了擦汗:“你在这里干什么呢?不知道被人算计了啊?”   “我……我也觉得不太对。”丁田左顾右盼:“我知道事情不好,警惕得很。”   “再警惕有什么用?”郑晨将陈梅的手抓起来,陈梅的手里,还攥着一个药包呢:“到时候人家给你一撒迷药粉,你人事不知,还不是被人摆布?”   “我……。”丁田无语了。   他在古代待久了,人也古代化了,就没想到这一茬儿。   “那现在怎么办?赶紧跑?”丁田就这么一个想法了。   “跑什么?”郑晨不愧是在京中混日子的太医:“你知道后头有谁算计你?正好,我看到了个熟人,穿着打扮跟你差不多,就他了。”   “那不好吧?”丁田不想累及无辜:“他是无辜的,牵连到旁人……。”   “他可不是旁人。”郑晨小声的道:“那人是宫内的一个管事太监,他的身份,没人敢对他怎么样,再说了,他一个内侍,没有主子的命令,怎么出来?既然出来了,肯定是奉命行事,却穿着便装,就算是奉命,也得是偷偷的……。”   所以就算是闹出了事情……麻烦的还是对方。   “可以!”丁田一咬牙。   俩人将陈梅放在那里,然后造成她紧张反倒是把自己迷晕了的样子,将人塞进了凉亭的栏杆下头。   又拿走了那几盖红灯笼。   月亮也照不到的地方,那下头黑咕隆咚的,不特意用烛火照亮,都看不到里头有人。   丁田急急的走回,正好赶上开席,跟端王和宁王坐在一起,他们这一桌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且是长春候亲自做陪。   没人去闹洞房,因为大家都知道,慕容浩身体不好的连拜堂都没有出现。   指不定这洞房花烛夜,就新娘子独守空闺了。   “刚才也看到热闹了吧?”端王倒是非常健谈,还以为丁田刚才也看到了热闹,公鸡拜堂,就这样的人家,还肖想他的王妃?真是胆儿肥了。   “是啊,是啊!”其实丁田看个屁?   他刚才人都不在这里。   倒是王佐,指着酒糟鸭子道:“尝尝,这可是一道难得的好菜,对了,还有那道盘龙茄子也不错……。”   “这个倒是精致,是松鼠鱼?”丁田看着端上来的一道鱼,头尾翘起,身上浇汁儿。   “这是松鼠桂鱼。”王佐扫了一眼长春候:“桂鱼运到这边,十条里能死九条,就一条能吃的……长春候真是煞费苦心啊。”   丁田明白了。   古代交通不便利,皇宫里都没有新鲜的鱼虾吃,因为运输不方便,活得不好运,死的……不敢给宫里的贵人们吃,万一吃出毛病来,谁的责任?   同样的,京中不产桂鱼,也就是鳜鱼,鳌花鱼。   鳜鱼肉质细嫩,刺少而肉多,其肉呈瓣状,味道鲜美,实为鱼中之佳品。   唐朝诗人张志和在其《渔歌子》写下的著名诗句“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赞美的就是这种鱼。   可是这种鱼,一般都是在南方有的产,北方很少见,何况是京中,四通八达的水道虽然多,可水质并不适合鳜鱼,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水清的江河湖泊中的近底层,特别喜欢藏身于水底石块之后,或繁茂的草丛之中。   加上这种鱼虽然味道好,营养多,可是这种鱼有个缺点,那就是不能离了水,运输不能太激荡,不然就会死掉!   死了的鱼味道就会差很多。   这么一道菜,花费不菲。   “那可的好好吃吃。”丁田抄起筷子就要吃,被王佐拦住了。   扭头看向王佐,用眼神询问:干啥不让吃?   “丁大人着急了不是?”端王声音超大的道:“这鳜鱼有个忌讳,就是喝茶前后不能吃!   ,lni.…”。”“咳咳……。   屋里一阵轻咳声,外头一阵呕呕的声音。   没办法,这种鱼,很少有不靠水的人家吃,加上这种东西高门府邸也吃得少,谁会知道这玩意儿,不能跟茶一起吃啊?   古代的食物相克是很严重的事情,像是螃蟹跟柿子一起吃,保证你吃完就吐,上吐下泻,折腾死个人。   鳜鱼跟茶一起用……万一也折腾死人可怎么办?   “是府里招待不周。”长春候脸都绿了。   其实,他主要是显摆一下,因为外界都传言,说长春侯府入不敷出,寅吃卯粮什么的,他想着,就大办一场,反正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成亲奢费一些,也好证明一下,他们长春侯府的实力。   这松鼠桂鱼,的确是一道大菜,也正如宁王殿下所说,这一道菜,快赶上这一桌子菜值钱了,关键是鳜鱼真心不好运,哪怕是就近收购,运到府里,也是十去其九,活下来一条都不错了。   就这,也不是每张桌子都有的,在主院里的二十张桌子,上的是松鼠桂鱼,外头的桌子上的都是红烧鲤鱼好么。   谁知道会有这么一个禁忌?   这下子好了,宾客们都吐了……这叫什么事儿啊!   端王还假惺惺的道:“本王十三岁的时候,去过一趟南方,在当地吃过这道名菜,哎呀呀,那个时候,本王还纳闷儿,他们怎么不给本王上茶水?难道是欺负本王年纪小?后来吃了饭才知道,给本王上果汁儿,是为了不跟这道菜有所冲突……。”   这是绕着弯子说长春侯府知识浅薄,连这点禁忌都不知道啊。   在大喜的日子,这人丢的,都在宾客面前,将面子丢地上去了。   这还没完,赶紧的将松鼠桂鱼撤下去,换上了红烧鲤鱼,幸好后头的厨子给力,哪怕是有松鼠桂鱼这道名菜,依然备出了足够的红烧鲤鱼,不然丢人丢的更大发。   这边刚换完饭菜,丁田起身晃了晃,往后头去了,还有一个人,跟着他走的,长春候嘴角微翘,刚吃了两口菜,后院就有隐约的声音传来,动静还挺大。   众宾客这会儿都有些郁闷,连个喜宴都吃不消听。   二长春候则是有些生气:“后头干什么呢?”   来的是一个老实的仆人:“侯爷,夫人那边……有点事情,请您过去看看。”   长春候却看向了两位尊贵的王爷:“二位王爷……?”   “好啊!”王佐站了起来:“本王去后头看看,毕竟太妃娘娘也在后面,别惊着了。”   端王也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看看,长春侯府今儿洞房没闹成,热闹可不小啊。”   这意有所指,众人都扫了一眼桌面上的鱼翅盘子里的红烧鲤鱼。   其实能去后院的,都是一些德高望重的人,要么地位高,像是王佐跟端王这样的王爷,或者东莞伯这样的勋贵;要么就是礼部尚书崔大人这样的德老年高之人。   上了岁数,不用忌讳男女之别的。   一行人进了后院……长春侯府的后院,跟前院之间,隔着的是一个大的花园子,俗称的后花园,现在在靠近前院的后花园门口这里,不少夫人太太都站着,看着,指点着……,还有女眷的啼哭声和咒骂声。   长春候一来,就大声地吆喝:“发生了什么事……呃……?”   他话说一半,却在人群里看到了丁田,正跟在礼部尚书崔大人身边,小声的说着什么。 第三百九十五章 人有相似啊   丁田在这里,那里头的是谁?   长春候慢慢的转过头……。   长春候夫人一开始也很得意,因为能在这里抓到人,就证明计策成功了,可是……原该是“月下美人会麟郎,鸳鸯绣被翻红浪”的风流场景,结果……这是个什么情况?   本来应该是被迷晕了的人,竟然站在人堆里看热闹,那迷晕了的是谁?   得了命令参与计划的嬷嬷,兴奋地用一盆冷水,将躺在地上衣衫不整的人浇了个透心凉,为了出一口恶气,那盆子里,老管家特意嘱咐了,放冰块!   老管家的意思很简单,既然对方能折磨他们家孙少爷,那他们也可以趁机为少爷报个仇,折磨一下对方。   得到了老嬷嬷的赞赏,不愧是老管家,下手就是狠。   心里不由得就肯定了老管家的忠心,丝毫没有任何怀疑。   一盆冰水浇下去,在这个盛夏时节,那感觉,爽是爽了,可一下子就把昏迷中的人给激醒了!   “谁?”那人估计脾气也不太好,醒了之后,一骨碌就爬了起来,抹了把脸这才发现,自己被人围观了。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端王问长春候:“这么多人围着,干什么呢?”   长春候心里急速的在想办法。   “这人谁呀?怎么躺在地上?”王佐更是凉凉的开口:“还有,刚才谁在尖叫?”   东莞伯已经脸色铁青的瞪着长春候了。   他看到了,刚才尖叫的是他的外甥女儿。   而他的夫人,正用两件外罩衫,将小姑娘围的严严实实。   可是小姑娘却一直在哭,哭的声堵气噎,毫不凄惨的样子。   “还能有什么事情?”一个贵妇人站出来,一脸的愤恨表情:“我们好好的来恭贺你家喜事,结果这个人,就在凉亭这里……耍酒疯,非礼女眷,长春侯府好,很好!”   这个贵妇人不是别人,正是八大铁帽子王里的宣王张家的旁支媳妇,也是东莞伯的亲妹妹   兵部员外郎张长飞的妻子。   权利不多,但是张长飞这个人是个老油滑,在兵部属于老油条那一类的存在,虽然是旁支庶出,却在分家后,自力更生,如今在京中也算站住了脚跟。   按照辈分来讲,他跟当今的宣王,还是隔房的堂兄弟,他们是一个曾祖父。   而东莞伯的妹妹,也不是同父同母的,这个妹妹是个庶出,但是姨娘的出身是东莞伯母亲的贴身大丫鬟,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身体不好,在妹妹订了亲出嫁之后就去世了。   东莞伯的母亲,心疼这个庶出女儿多一点,而这个庶出的妹妹跟嫡亲的哥嫂也走得近。要不然也不会一起来长春侯府吃喜酒。   可是没想到,这来还不如不来,什么人家啊?   长春候夫人一愣,她安排的可不是东莞伯府的亲眷吃亏,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那个人也清醒了过来,却非常生气,脸都气红了,可是抿紧嘴巴不说话。   “前头喜宴刚吃一半,谁能这么快就喝多了耍酒疯啊?而且这里是后宅的范围,没下人看着吗?”端王殿下扫了一眼周围:“还是说,长春侯府这前宅跟后院,中间连个看门的人都没有?”   就算平日里没有,今天这日子,也该有人看大门才对,何况平时都是关上小门,只留大门出入,且有守门的婆子看着。   如今这日可是最忙的时候,别说是婆子了,看门的内里有八个婆子,外头还有十六个健仆,为的是怕客人喝多了,真的要往里闯,这健仆力气大,能拦住啊。   要是婆子们,万一拦不住醉汉可糟了。   谁家办喜事,不都是严阵以待啊?   众目睽睽之下,长春候不得不硬着头皮,叫了一个管事的下人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   “侯爷啊,这位丁大人,喝多了酒,非要来后花园的凉亭醒醒酒不可,本来是不让人进来   的,可是他说他是什么勋贵,还说我们这些下人算什么,他连今天的新郎官都折腾过……。”这个管事的是事先安排好的,说辞都背熟了,自然是张口就来:“小的们不敢拦啊,而且这位大人喝多了力气大,直接就进去了……正好赶上那位姑娘过来……这位丁大人就……见色起意……非礼……。”   丁大人?   丁田抻了抻脖子,同姓的吗?五百年前是一家。   王佐看他那样子,无故的就想笑,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他看到丁田,总会觉得很温暖,很   贴心。   再看向亭子里的人,眼中的笑意更是憋不住了:“本王觉得这位丁大人眼生,这位姓甚名   谁?在哪儿任职?见了本王跟端王,为什么不行礼?”   众人心里“卧了个大槽”好么。   这个时候,这个地点,这个情况,大家都在看热闹,突然,被王爷提醒,他们这帮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给两位王爷行礼问好。   女眷那边赶紧乱糟糟的行了蹲礼,问好的声音此起彼伏。   然后两位王爷好好的问候了一番……宁王太妃。   端王太妃是不可能来的,长春侯府这种人家,端王太妃恨透了他们。   要不是他们家横插一缸子,她儿子的婚事也不会一波三折,虽然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可是先前端王太妃被恶心着了,才不会来这里看着生闷气。   所以在一群女眷里,唯有宁王太妃,有这个资格,能让两个王爷问好。   但是这种举动,在一些不认识丁田,却知道这是针对丁田的一个陷阱的人,误会成了拖延时间。   于是,某些神助攻就蹦跶了出来。   在相互见礼过后,旧话重提:“这个人是谁?竟然在人家长春侯府的喜宴上闹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就是!”另外有人搭腔:“这样的人,就该扒了衣服,游街示众。”   “那是平民百姓,这可是个勋贵,有爵位的那种,还有实权咧!”   这帮人越说,越肯定,甚至连“据说,是在刑部上差”这种话都说了出来。   众人议论纷纷,中间亭子里的那个人气的全身都哆嗦了,偏偏,还不能离开,毕竟前头一堆宾客,后面一大群女客,中间还围着粗壮的婆子和健仆,他怎么走?   何况这些人里,有头有脸的不少,万一碰上个认识的,可怎么办?   再者说,他的身份也不宜曝光。   端王察觉到不对,小声跟王佐道:“你不着急?”   这可是就差指名道姓了。   “无妨。”王佐依然是那副平静而稳重的样子,就连口气都冷冷淡淡:“他不会有事,今天有人倒霉了。”   这话说的都够明显的了,长春侯府的人终于有了动作,虽然慕容二太太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事情,但是她儿子慕容浩是被谁给整治了一通的,她可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一听这人是那个仇家,心里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侯爷跟婆母出手了。   一出手就够狠,虽然是在浩浩的婚礼上闹出来的事情,可是,这不正是给浩浩最好的成亲礼物吗?   在这一天,将害了儿子的家伙,踩进泥里去,让他永不翻身。   “原来你就是那个……哎呀……。”慕容二太太刚要说出“丁田”这个名字,长春候夫人直接就一个巴掌扇了过去:“闭嘴!”   慕容二太太顿时傻眼了。   她因为生了唯一的男丁,在长春侯府的地位相当的高,就连长春候夫人,都对她和颜悦色的,何况今日是她儿子成亲的日子,她可是新郎官的亲生母亲,新娘子的嫡亲婆母。   今日是以半个女主人的姿态,接待来贺喜的女眷们的。   “你到底是谁?说话!”东莞伯可憋不住了,这帮人在看长春侯府的热闹,何尝不是在看他妹子家的热闹?今日张长飞不在这里,他去外头的丰台大营查看军械去了。   所以他才带着妹妹跟外甥女还有妻子一起过来的。   送了妻子跟妹妹还有外甥女进去,他才去的前院。   “哎哟?这人看着眼熟啊?”端王殿下往前走两步,伸手就把人给薅了出来,长春侯府的几个健仆上前,一把将人压住,就像是怕端王殿下把人抢走一样,控制住这个人。   “端王殿下……。”长春候借着灯火和月亮的光,看清楚了来人。   顿时,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升了上来,脸色都不对了。   “这个人到底谁呀?”   “看着挺年轻啊?”   “呦,穿的还是绸缎衣服……是贡绸唉。”   丁田也看清楚了这个人,没胡子,跟自己年纪差不多,古代人一般过了三十岁就留须,过了四十岁就将胡子养长,谓之美髯。   所以才有“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说法。   意思就是说,年轻人,连胡子都没有,说话办事不牢靠。   而一般过了三四十岁,都“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了,那说话办事就成熟很多,可以让人相信,依靠的意思。   此人跟丁田年纪相仿不说,面白而无须,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人。   的确是跟丁田穿戴的很相似,不过细瞅的话,没有丁田穿戴得好。   丁田穿着的是一件玉锦长衫,脚踏丝绸官靴,腰间绑着一根佛头青鸟纹革带,因为是来参加喜宴的,这件长衫是酒红色洒金的,边缘被绣娘刻意的用金线锁边。   而这个人穿着的是一件锦色长衫,脚下踩着一双厚底而黑色绸缎面的官靴,腰间是一根青色洒金卷草纹宽腰带,衣服的边缘只是锁边,却用的是普通的丝线。   腰带上坠着的扇套,是绣的祥云纹,扇坠子是两颗圆润的白玉珠子。   绣着竹叶的香囊,做工绣法都不错,以及一面婴儿手掌大的平安牌。   也许是真心来参加婚礼的,一只手上戴着一枚双喜字金扳指;一只手上戴着两枚银镶宝石的戒指。   跟丁田的衣服相近的颜色,差不多的身量,以及装扮……话说,此次来贺喜的人里头,不少人的打扮都差不多,毕竟这是喜事,你打扮的太素了不好。   关键是没人有丁田那么好的衣料子,还有那么低调而奢华的饰品。   可是这个人看起来,也不像是普通人,光是那面平安牌,就是碧玉的,上面雕刻的竹子栩栩如生,竹叶那里更是经过特殊处理,翠的都快要滴出水来了。   “说,你叫什么?哪儿的?官居何职?”端王殿下不在意长春侯府的健仆们压着人,他只   问人:“你要是不说,这里的人可都看着呢,本王就请刑部来的丁田大人,好好的审一审你了   ”   “丁田”的大名一出,一些人面面相觑:这个人,不是丁田吗? 第三百九十六章 你想怎么样?   刑部,多重要的一个部门啊?   而且来的客人里头,刑部真心没几个来的,他们那个地方,就像是现代的局子,不犯错误的进了那地方,也有些胆怯。   所以刑部来的人有那么小猫两三只,甚至还有一个丁田比较熟悉的面孔,那就是闻四嘉。如今他在礼部找了个笔帖式的活儿。   八品小吏,虽然有了品级跟官身,可这个太低了,说白了,就是最底层的那个,油水是不可能再有了,倒是活儿不少。   他来是想再攀附一下长春侯府,看能不能再给升升官?   八品小吏这么个官职,说真话,他自己都能给自己找一个,何必麻烦长春侯府?   可是六部来人里,还真就刑部的人官职最高。   就是丁田。   刑部郎中,有实权,又有爵位。   可他们想坑的就是他啊。   丁田主动站了出来:“本人刑部郎中,这位……客人?大人?”   丁田不确定这个人是个什么身份背景,试探的问了两句:“可否知道你姓甚名谁?”丁田是客气的,他对谁一般都是客气为主,很少动粗。   可是,端王殿下不这么想,他扫了一眼王佐,见宁王殿下含蓄的点了点头,端王殿下直接抬起脚丫子,一脚就踹了出去:“给脸不要脸了是吧?”   “哎呀!”对方立刻叫出了声。   只是那声音……怎么有点公鸭嗓子的动静?   这世界上,能有这种嗓音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太监。   在别的地方,能见到太监太少了,因为根据规矩,太监是不可以离开皇宫的,就算是出宫办事,也不可以离开京城。   要想离开京城,除非是跟着主子一起,或者是出门传旨,办差。   否则轻易离开,视同逃跑,抓住了是要乱棍打死的!   并且,如果这个太监还有家人的话,也会受到牵连。   但是京中的人,因为是京都,在这地界上,见到太监太平常了,因为不仅皇宫里有太监,各家王府里也都有,公主府里也有。   平日里太监们也能出门溜达溜达,但是绝对不会随便出京城,更不会离开京城范围,除非是有主子的命令在身。   一般太监出京,要有主子的令牌,更要在内务府那里报备,还要跟五城兵马司打招呼。内廷也要有一份记录,出去的太监叫什么名字,主子是谁,出去干什么,什么时候走的,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在外面耽误时间晚归也不成。   再说来的人里……只有两个人有资格带太监,一个是端王,一个是宁王。   宁王太妃虽然有资格用太监,可是她早些年吃过太监们的亏,当然,那些太监们只听王佐的……所以至今为止,她不用太监,只用女婢。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所以,这人不是端王殿下带来的,也不是宁王殿下带来的,他们俩带的都是仪仗,以及常   随。   宁王太妃从不带太监出门。   那这个太监是怎么回事?   “呦!”端王乐了:“还是个内监,你哪里的?”   太监脸色白了,丁田上前,看着他皱眉:“根据规矩,你必须说出你是哪儿来的?不然,我就要抓你去内务府,问一问了。”   太监一听说要去内务府,脸更白了。   “这不是常玉贵,常管事吗?”这个时候,他不说话,有人替他说了。   郑晨太医,看热闹一般的出声了:“大皇子殿下身边的贴身管事太监么?你也来喝喜酒?   “哇哦!”端王怪叫一声,那眼中幸灾乐祸的神情都快要实质化了。   王佐低眉一笑:“哦,原来是大皇子身边的人,怪不得这么硬气呢,内监穿成这样,你跟长春侯府有亲戚?”   这话跟明着骂人有什么区别?   长春侯府的亲戚……去宫里当太监?   何况这个时候,长春侯府的新郎官慕容浩,都有八成当太监的可能……。   “好了,够了!”宁王太妃姣好的面容,有些扭曲的看着王佐:“你想怎么样?”   她虽然不知道这些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但是她知道,肯定跟王佐脱不开关系。   斗了十几年,太了解彼此了。   而且她肯定,这次王佐下手这么狠,肯定是触怒了他,那么是不是说,丁田是他最大的软肋?   这个丁田到底有什么厉害的地方?   调查的结果显示,这个人很平凡。   可宁王太妃不这么看,要是真的平凡,能让王佐这么重视?   她倒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实在是丁田的长相,也就是清秀一些,以前可能更瘦一点,可是随着他穿越后,不仅吃得好,睡得好,还多多锻炼,他的身体修长,也有些力气,就是普通男子一个,年轻是年轻的,可二十一二岁的人,谁不年轻?   大概是今天穿得好一些吧,看着富贵点,也就这样。   他要是长的貌若好女什么的,估计宁王太妃就会往那方面想了。   “不怎么样,这人带走,大家继续去用喜宴,这还没结束呢吧?”王佐挥了挥手,跟着他过来的几个人,就蹿了出来,也顾不得这是长春侯府的后宅范围了,将人嘴巴一堵,绳子捆上,就这么抬了出去,众目睽睽之下,没人敢吭一声。   宁王太妃气的全身都在哆嗦,本来是想坑一把王佐的,结果嫂子非要坑丁田,因为丁田才是慕容浩的仇人。   可丁田没坑上,反倒是将大皇子的贴身管事太监给暴露了。   王佐不管他们什么心情,直接带着丁田他们回到了席面上,吃吃喝喝,然后打着饱嗝儿,带着丁田,跟端王结伴出了长春侯府,看着丁田的马车先离开的,别人不解,王富贵就说了:“让丁大人给我们的马车让地方。”   丁田是他们来了之后才来的,自然是他先走,才能给王驾让开路……。   这个解释,足够了。   丁田上了车子还是晕乎乎的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好好的陷阱,他都想明白了,这是针对自己的,怎么变成了……大皇子的贴身管事太监,被抓包了?   傻子都看得出来,能让一个太监这样穿戴打扮的来喝喜酒,肯定是偷偷摸摸的啊。   好巧不巧的是,竟然让这么一个敏感的人物,成了他的替死鬼。   而且他还有一点不明白:陈梅……去哪里了?   先前不是被塞在了那个凉亭下的座椅下头了吗?   可是刚才那么灯火通明的时候,他却发现,塞在那里的陈梅,不见了。   不然当时那种情况下,人们早就发现了她。   “大人,不如晚上问一问王爷?”王二石小声的道:“王爷晚上肯定会来的。”   “也是。”丁田决定直接问王佐。   结果王佐晚上没来,而丁田第二天休沐,他也没去上差,在家颓废的待了一上午,下午就出门去逛街了。   不要以为只有女人可以逛街,男人一样也可以。   而且因为是盛夏时节了,各种水果都出现在街面上,西瓜,香瓜都普通,还有一些南方运过来的荔枝、果农培育出来的草莓、以及山里山民采集到的新鲜蓝毒……。   丁田吃了不少,采买的更多,回来后,做了水果沙冰,在傍晚吃起来相当的舒爽,而晚饭前,王佐来了。   “吃一碗?”丁田给他打了一碗水果沙冰:“天气好热呀^”   京里的气温要比老家的气温高一些,丁田采购了不少的硝石,用来制冰。   这种工艺并不是什么秘密,京中许多的酒楼饭庄的,到了夏天还用硝石制冰来做冰镇酸梅   汤卖呢。   “来一碗!”王佐不客气的接了过来,一口气就干掉了半碗。   “慢点吃,别激着。”丁田坐在他身边,给他打扇子,顺便问了他憋了一天的问题:“那个太监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送回宫里去了,不过没有回到大皇子身边,而是直接被押送到了慎行司,审问过后,不是打发去做苦力,就是被拉去守陵,这辈子是甭想再享清福了。”王佐将剩下的半碗慢慢的吃:“你是不是还有事情要问我?”   “有,好多!”丁田凑了过去,神秘兮兮的问他:“昨天怎么回事?我感觉乱糟糟的好像连不上线似的。”   “你还说?”王佐想起来就生气:“明知道有问题,你还去?谁给你递纸条你都去,早晚让人给卖了。”   “谁说的?”丁田笑嘻嘻的反驳:“我这不是挺聪明的吗?只是没想到,竟然是陈梅……对了,她呢?”   “怎么?你还想跟她旧情复燃啊?”王佐身上的酸味儿重的啊,快赶上过氧乙酸了。   “不是,谁知道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让她给我递纸条?”丁田白了他一眼:“我就是想不明白,谁那么无聊啊?我跟她能有什么关系?我会对她心软?我是那样的人么!”   他对谁心软,都不会对陈梅心软。   她当初的一个决定,已经害死了原主。   而他,没有那个资格去原谅一个凶手。   “算你识相。”王佐冷哼一声:“他们其实是好算计,用陈梅钓你出来,趁机迷晕了,再将张家的那个小姑娘弄出来,再给迷晕,做成你非礼人家的事实,张家那个小姑娘虽然出身不高,但是他们家有六个儿子,就这么一个女儿,父母都溺爱得很,尤其是她还订了亲……定的还是川陕总督冯虎林的儿子冯丹木,别看冯虎林是个文官,可是冯丹木却是个武将,到时候,你文武都得罪了,肯定会受到所有人的排挤,因为名声坏了,又坏了人姻缘。”   不得不说,这个人找的太妙了。   张家的那位七小姐,长得不漂亮就是性格好,而且冯虎林是个聪明人,知道自家老子文臣儿虎将,占尽了文武两道的便宜,怕被皇上看不顺眼,所以特意给儿子订了这么一门及其低的亲事,儿媳妇不要求什么才女,只要跟勋贵搭得上关系,平日里关系还远点的那种就行了。   不失身份的同时,又能扒住勋贵的门槛。   谁知道,长春侯府竟然会将算计放在这小姑娘的身上,出了这种事情,张七小姐的亲事,八成是要黄了。   丁田打了个哆嗦:“太狠了吧?”   就为了算计他?   “所以我回了他们一个更狠的!”王佐冷笑:“想算计我的人,他们还嫩了点。”   虽然说事发突然,可是他在长春侯府里的内应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查清了来龙去脉,趁着他去出恭的时候,跟他说了,王佐开始着手安排,刚安排好,郑晨太医就找上了他。   “郑晨……找的你?”丁田惊奇的看着王佐:“他胆儿肥了啊?” 第三百九十七章 册封大皇子   平日里,大家都怕王佐,也就丁田敢跟他照常说话办事,其他人跟王佐除非是有必要的接触,其余时间,绝对不会主动跟王佐攀谈。   大概这就是因为王佐是宁王殿下,有“王霸之气”??   反正郑家三兄弟,如非必要,绝对会错开跟王佐照面的时间。   这次能主动找上王佐,丁田能不惊讶么。   “他是来跟我报信的,说你要被人算计了。”王佐扫了丁田一眼,丁田给他露了一个非常献媚的笑容。   “然后呢?”丁田追问,他太好奇了,那晚的事情,简直是千回百转,每次都出乎意料。   “然后我就通知了长春侯府的内应……。”王佐没有说那个内应是长春侯府的老管家。   他不是不相信丁田,只是不想跟他说而已,怕他一时说漏嘴。   其实当天晚上的情况,是很危险的,分秒必争。   在知道他们算计的是丁田,想给他添堵,想借刀杀人的时候,王佐就立刻重新布局安排了   陈梅这个女人是关键,到时候只要这个女人站出来,丁田就脱不开身,因为陈梅跟丁田曾经的过往,一查就能查出来。   不管是不是有心,还是无意,王佐都不会允许这个女人继续存在。   长春侯府的老管家,让自己的两个儿子,偷偷的将陈梅弄走,在她的身上浇了点白酒,脸上抹了点灰,就说是喝多了的仆妇,这很有可能,然后弄出了长春侯府,做成她已经逃跑了的   假象。   “一个仆妇,逃跑?”丁田皱眉:“会不会有人怀疑啊?她跑出去怎么生活?吃什么喝什么?没吃没喝的她跑什么?”   “怎么会?”王佐嘴角一耷拉:“陈梅的本事挺大,你别看她是个仆妇的样子,实际上,积蓄可不少,手臂上带着两个臂钏,都是金子打造的,估计没人知道。头上的钗,耳朵上的耳环,腰上荷包里的金裸子,她很聪明,但凡是得了的赏赐,都换成了金子带在身上,外头包了一层铜箔,骗人说这是铜的。搜出来的东西,足够她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丁田咋舌,他果然没有看错,陈梅根本不是个当仆妇的老实女人。   这边处理了陈梅,那边,郑晨太医就带着一个模样普通的管事娘子,在远处指了指,那位常玉贵,常大太监。   然后管事娘子就过去了,跟常大太监耳语了一下,就说长春候夫人有请,在后花园的凉亭那里,有东西委托您带给大殿下云云。   常大太监信以为真,就过去了。   他在那里等待的时候,毫无防备的就被人从背后给撒了迷魂药粉,给放倒了。   正好,这个时候,有人故意引了张七小姐过来。   其实,又被迷晕了,而迷晕张七小姐的药粉,叫“醉朦胧”,这种药粉不会把人彻底迷晕,而且还带着一股酒香气,何况张七小姐在里头也的确是喝了一点果子酒,有点熏熏然,迷迷糊糊的时候,她感觉到了有人脱她衣服,当时就吓得酒醒了,尖叫出声,回头就看到衣服在常大太监的手里攥着呢!   加上她身边陪着的长春侯府的管事娘子,口口声声的说是那个人动的手,下人们拦的拦不住什么的……遇到这种情况,张七小姐早就吓的魂不守舍,哪儿还有思考的能力,只知道哭了   自然,是下人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何况这种事情,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开口?   长春侯府的老管家剩下的时间里,更是按照主人家的吩咐,依照剧本演下去,甚至为了表现的忠心一些,还特意用加了冰块的水泼醒了大太监常玉贵,并且试图指鹿为马。   但是又前言不搭后语,引起大家的疑心。   然后就是他们出现了,端王只知道有好戏上演,他就掺和一脚,一脚,又一脚……'恨不得大闹一顿长春侯府。   “好复杂……。”丁田自觉涨了姿势。   “今天早上,皇上在早朝宣布了一件事情。”王佐吃完了水果冰沙,才道:“褒奖了大皇   子殿下。”   “啊?,,丁田愣了愣。   “然后,大皇子获封慎郡王。”王佐嘴角翘的更高了:“赐郡王府一座,就是原来的和郡   王府,和郡王不是绝后了吗?除爵,府邸收回,改个牌匾,就让慎郡王住进去吧。”   和郡王府,在内城的北边,有点偏僻,而且规模不大,中规中矩,和郡王是皇上的叔叔家的堂弟,自由身体就不好,如今人没了,那里也空了。   “这还封了郡王?”丁田不高兴了:“他是暗中勾结的长春侯府吧?怎么能获封郡王了呢   ?,,   没惩罚也就算了,还获封?   “获封,才是对大皇子最大的惩罚。”王佐道:“获封一个慎郡王,第一,是断了大皇子被立为储君的念想,哪朝哪代的储君,封号不是太子是郡王的?还有,封王开府,他就得从皇宫里搬出来,日后再想随便进宫,可就难了!再有一点,他现在是郡王,等新君登基了,或许会给他升一级,当个亲王?或者是不升级,那他永远就是个郡王。”   丁田没想到,还有这种解释:“这么说,皇上是不会让大皇子当太子了?”   “当然了!”王佐用手指沾了一下水渍,写了一个字:“慎,谨也。从心,真声。时刃切。”王佐解释给丁田明白:“这个封号,可不怎么样。”   这么明显的信号,朝臣们还看不明白么?   皇上是真的不予立大皇子为太子,哪怕是他长子,也一样。   “而且,皇上将贵妃娘娘,迁到了英华殿。”王佐道:“虽然封号还在,但是已经形同打入冷宫了。”   “搬个地方而已,还不是高床暖枕,形同冷宫又不是真的冷宫。”丁田不以为然:“而且一听那地方的名字,就知道是个好地方。”   “好什么呀?”王佐哭笑不得:“英华殿坐北面南,面阔五大间,黄琉璃瓦单檐庑殿顶。明间开门,三交六碗菱花槁扇门四扇,次间、梢间为槛窗,三交六碗菱花槁扇窗各四扇。殿内设佛龛十八座,供奉佛像十九尊。殿前出月台,上陈香炉两座。台前有高台甬路与英华门相接   一开始,丁田听的一直撇嘴,这还不够好?可是后来他就傻眼了:“你等等,你等等!”   王佐闭嘴,戏谑的看着他。   “你说殿内设佛盒十八座?”丁田抓到了重点:“供奉佛像十九尊?”   “是啊!”王佐点头。   “你说的是英华殿?”丁田掏了掏耳朵:“我没听错吧?我以为你说的是某个寺院呢!”   “你没听错,英华殿是宫中的礼佛之地,每次宫中办法事啊,或者宫内上到皇太后、皇后以及各位嫔妃们,礼佛的时候,就会去那里拜一拜,那里还有两尊高僧的金身供奉呢!”王佐比划了一下:“每日都要给佛上香,念经……。”   “这跟出家有什么区别?”丁田终于明白了,这是比打入冷宫强一点,可也没强到哪儿去   “所以说,贵妃娘娘,还是贵妃娘娘,只是日后,要过的像个僧尼了。”王佐舒坦的躺了下去:“这个女人,也算是罪有应得,查了这么久,终于查到了,当年,懿敬皇后,是怎么死的了,这个女人真狠啊,皇上登基之前,在王府里她就敢对亲王妃下手,害死了懿敬皇后,入宫后又因为子嗣的关系,下手害死了恭敬皇后,太可恶了,皇上不会让她死的,皇上要让她活着受罪!”   丁田知道,懿敬皇后,就是当年的敬王妃,永庆帝当年的封号,就是敬王。   而恭敬皇后,是永庆帝登基之后,迎娶的第二任妻子,可惜,听说是死于难产,一尸两命   原来背后都有贵妃娘娘的手笔,只可惜,这些年来,永庆帝也不是吃素的,既然想要生儿子,那就一人一个,而且后宫荣宠不衰,前朝却是极力打压她们的娘家。   十几年下来,她们盛极一时的娘家,也被打压的快要散架了。   偏偏她们还一无所觉。   等到皇子们都长大了才发现,当年堪称擎天巨柱的四个显赫家族,顶梁柱不是去世了,就是意外死亡,剩下一群无能的子嗣,家大业大是不假,可是在朝堂上,已经说话不管用了。   “皇上……还好么?”丁田关心了一下永庆帝,两个媳妇儿都被人给害死了,换了谁,心   里都不会好受的吧?   “皇上心里高兴着呢。”王佐翻了个身:“晚上吃什么?我饿了。”   今天一天都在各种忙,当然了,没人饿着他,可是他就是觉得,吃别的饭菜都不对味儿。   “那我给你做点打卤面吃吧?咸蘑菇鸡蛋卤怎么样?”丁田提议:“再给你切点卤牛肉过   来”   “行。”王佐放松的趴在那里,等饭。   丁田就去了厨房,这个饭做得快,下锅煮面条,另外一个锅子里打卤,那边自然有厨娘切牛肉。   一会儿就端了上来,虽然说,丁田就做了个面条和打了个卤子,要了个切卤牛肉,但是不能真的就上这一个菜。   厨子那边爆炒了一份油麦菜,凉拌了一个醋椒小白菜和凉拌耳丝。   厨娘那边窝了一大盘子的鸡蛋端上来,总之,不能太简单,这可是王爷要吃的晚饭。   这边,俩人气氛好好的吃完饭,又在院子里溜达了一下,看着丁田家的后花园里也养了一些草鱼、鲤鱼,王佐摸着下巴算计:“明天我们吃水煮鱼?”   那个够味儿。   “不行!”丁田反对:“大夏天的吃那个容易上火,而且你一吃就会嘴巴起泡。”   王佐苦夏,偏偏还爱吃一些刺激性的东西,辣椒更是最爱,可是吃一顿,他就嘴上起燎泡   还得擦芦荟膏之类的东西,防止感染,又要消肿……抹上后绿油油的一片在嘴上,油光瓦亮……简直是不忍直视。   “那算了,吃不了水煮鱼,那吃红烧的吧?”   “清蒸的好了。”   俩人聊了一会儿放松的话题,就回去休息了。   很快就灭了灯……夏天晚上点灯纯粹是给蚊子当指明灯呢。   可是皇宫里,却是灯火通明。   奉先殿上,永庆帝摸了几下他两位妻子的画像:“你们可以安息了,害了你们的人,朕终于将她收拾了,现在,她老老实实的在赎罪,每日吃斋念佛,跪拜诵经,朕会让她活着,好好地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赎罪,死了一了百了,多不合适啊,是不是?”   夜风习习,奉先殿里青烟缭绕,寂静无声。   而大皇子的皇子头所里,却气氛紧张。 第三百九十八章 慎郡王大婚   大皇子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被提出了局。   慎郡王,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要当的是太子,是皇太子,而不是什么慎郡王。   “慎郡王,麻烦您看好,这些东西皇上准许您带出宫,可以拥有但是不能变卖……。”来的是小米子,他正在对慎郡王说一些常识,例如御赐的东西,珍贵的那种只能观赏,或者压箱底,而不能变卖。   一些赏赐的东西则可以,还有皇家的规定,每一位皇子成年后出宫分府别居后,皇帝的私库都会给皇子十万两银子的安家费。   另外,每一位封郡王的人,都有五万两银子的赏钱,出自户部,这是惯例。   所以,大皇子殿下,哦,现在该叫慎郡王殿下了,他现在有十八辆大马车的私人物品,以及十五万两银子的压箱底的银子。   还有京郊一处二百亩耕地、一座果林的皇庄,这皇庄可以给他提供粮食和果子,以及一些野味儿,野鸡啊,野兔子什么的,其他的就不能了,而且这皇庄是属于皇家的,只能拥有,却   不能买卖。   另有两个京中的铺面,可以用来做买卖,也可以卖出去,甚至是租出去都行,这个就自行处理了。   大皇子就分到了这些东西。   倒是人,分到的还挺多,那些从小伺候他,对他死心塌地的宫婢、太监等等,一共一百二十多个人,都跟他一起出宫,去慎郡王府当差了。   王府里有内务府调拨过去的奴仆也有一百二十多个,这两百来人,以后的吃穿嚼用,都是慎郡王的负担了。   除此之外,还有五十人的护卫队,差不多整整三百号人。   就算每个人每个月领二两银子的月钱,这三百号人就得六百两,而且怎么可能是二两银子   ?   你要是在首都一个月赚两千块的工资,饭都吃不起好么!   所以这三百号人,每个月起码月前就得三千两打底,一年就是三万六千两,加上逢年过节 的打赏,吃喝拉撒的……一年他起码需要五万两银子才能活得好。   当然,他可也以不带这么多人,但是大皇子还放不下身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就算是当个郡王,也不能倒了这“准太子”的架子。   于是,一口气全带了出去。   明面上,他看着可怜,实际上,他另外有来钱的路子。   不说开的青楼日进斗金,就是他母妃那里,这些年也没少攒钱,还有他这些年得来的赏赐以及别人拍马屁送上来的……大皇子一握拳,他未必不会翻身。   第二天一大早,慎郡王就搬迁出宫,入住慎郡王府。   贵妃娘娘在英华殿听说了,哭闹了一阵子,还绝食,甚至还想上吊,但是她发现,她就算是上吊,那些老嬷嬷们就那么看着,她都将脖子伸进了绳套子里,那些嬷嬷们都无动于衷。   到底是怕死的人,作一作可以,来真格的可不行。   她死了,她儿子怎么办?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一个嬷嬷上前,一脚踹翻了凳子,她脚下顿时就空了!   绳子勒着脖子,贵妃娘娘直蹬腿儿,惊恐的眼神出卖了她的内心,她还不想死,不能死,她还没有当上皇后,还没有看着她儿子登基为帝……。   “咔”的一声,绳子断了。   “噗通”一声,贵妃娘娘掉下来了!   “命还真大,这绳子都被虫吃鼠咬的脆了,承受不住贵妃娘娘的玉体重量,您还是老实的去念经吧。”其中一个一脸尖酸刻薄的样子的嬷嬷上前,将凳子放好,理都没理坐在地上猛的大口喘气的贵妃娘娘。   她差一点差一点就要死了!   经过这次的惊吓,贵妃娘娘立刻就老实了下来,皇上将她宫里所有的心腹都处置了,其他人遣散回内务府,看情况进行分配。   她不知道皇上是什么时候开始布局的,只知道等她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已经剪除了她所有的爪牙,将她关在了英华殿里。   她还是他的贵妃娘娘,还是他大儿子的亲生母亲……可是有她这样一个母亲,大皇子怎么还有可能成为太子?   没听说吗?   大皇子都成了慎郡王,搬出宫去了。   贵妃娘娘消停了,老实了,倒台了。   高兴的德妃娘娘多吃了半碗饭:“吩咐小厨房,一会儿再给本宫送点冰镇的酸梅汤,这吃的有点多……哦呵呵呵……。”   德妃娘娘能不高兴吗?   一直压她一头的贵妃娘娘,终于倒霉了。   这个女人嚣张霸道又狠厉,惯会在皇上面前讨巧卖乖,背地里什么阴狠的事情都干得出来,德妃娘娘就在她后面,每次贵妃娘娘看德妃娘娘的眼神,都像是要吃了她一样,偏偏在皇上的面前,表现的姊妹情深。   “娘娘,您一会儿还要去英华殿礼佛吗?”一个讨巧的大宫女儿,故意的道:“奴婢听说,贵妃娘娘诚心礼佛,都主动搬去英华殿了,哎呀,真是让人感动的虔诚。”   “噗!”德妃娘娘顿时笑喷了:“不错,不错,让人感动的虔诚,哈哈哈……!”   而淑妃娘娘的反应就不跟德妃娘娘的一样:“冯公公,您看,贵妃娘娘她还有起来的可能吗?”   冯玉经历的风风雨雨太多了,他想了一下才回答:“娘娘,不管她能不能再起来,您也别跟她走的近了,听说她在英华殿都不老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想见皇上一面,皇上不也没去吗?再说了,娘娘您平日里并不信佛,反而更信仰道家……。”   所以说,这段时间,或者是以后的日子里,淑妃娘娘,你还是别去英华殿了。   “可是……。”淑妃娘娘有些担心:“万一呢?”   “娘娘,您不去,自然有人坐不住,会给您打前站。”蓝嬷嬷在一边道:“听说德妃娘娘午饭都多吃了半碗呢。”   德妃娘娘是宫里最善于保养的妃子,听说每顿饭只吃六分饱,多一分都没有,所以德妃娘娘别看儿子都可以娶媳妇儿了,可她本人看起来还是非常具有成熟魅力的少妇样子。   身材好,人也会打扮,又行事规矩,最懂得伏小做低……。   “她要是能忍得住,才真是让人佩服。”淑妃娘娘这些年算是看出来了,德妃能在贵妃跟前当了这么多年的“下一位”,可是真不容易。   比起自己以“淑慎性成,勤勉柔顺,雍和粹纯,性行温良,克娴内则,淑德含章”册封为“淑妃”,德妃的威胁更大一些。   毕竟四妃的排序是“贵、德、淑、贤”,贵妃最大,德妃第二,紧随其后啊。   何况贵妃娘娘生了大皇子,德妃就跟她一样,生了二皇子。   兄弟俩年纪相仿,一样是长大成人了……现在眼看着大皇子已经失去了继承大统的资格,德妃的尾巴,还不得翘上天去啊?   “那好,就等着看热闹。”淑妃娘娘决定静观其变。   而贤妃那边平静,很平静,非常平静。   四皇子也在这种平静里,安定了下来:“母妃,孩儿还是毛躁了。”   “你知道就好。”贤妃在绣花:“你父皇这两天心情不好,你少往跟前凑和,该干什么干什么,没事做就去藏书阁看看书,有不懂的地方记下来,不许在书本上写写画画,等过几日,去请教你父皇学问。”   “是,母妃。”四皇子恭敬地领命。   丁田去上差,本以为此事风平浪静了,毕竟当天发生的事情,其实多少有些闹了人家的婚   礼。   可是没想到,大家都在议论纷纷!   “说什么呢?”丁田跟金不换打听:“怎么这么兴奋?”   “你不知道?”金不换来劲儿了:“听说大皇子勾搭长春侯府,想结党营私,结果被一个   太监坏了事儿……。”   这是一个新的故事,说一千道一万,就是大皇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长春侯府……也是蠢   得冒泡。   然后英明神武的皇帝觉得他的大儿子太傻,不适合成为储君,早早的封了郡王,丢出了皇宫,过日子去吧。   丁田听的咂咂嘴:“说的还挺靠谱儿……。”   但是也有不好的,有的人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爆了出来,张七小姐的婚事,果然取消了。   王佐这两天是神清气爽,因为他的继母,又病了!   呵呵呵……病了就该好好养病,这次生病,长春侯府没人来看她。   倒是永庆帝那边,刚松快两日,又烦恼了起来,把王佐招进宫里,向他问策:“贵妃想通了,但是要她招供,她有个要求,想让朕为大皇子赐婚一名门淑女,立为正妃。”   “她怎么会这样想?”王佐皱眉,都这步田地了,还敢提要求?   换了别人,早就摇尾乞怜,求皇上饶了自己吧。   那佛堂里的日子,是人过的吗?   王佐可是知道,永庆帝是当着他的面吩咐的,给贵妃娘娘的饮食一定要注意,娘娘是在潜心修佛,不是在享受生活,所以吃的非常简单,白菜炖豆腐,萝卜条汤,配窝窝头。   这比犯人吃得还要差。   丁田牢里的犯人们,隔三差五的还有一炖肉吃。   吃惯了精致食物的女人,冷不丁吃这样的粗茶淡饭,能吃的下去?   这才几天啊,就告饶了,当年她能成事,其实也有一些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不然她一个人也无法隐瞒了这么久,才被永庆帝找借口收拾掉。   势必会有同伙,就是不知道是谁。   “她想的很好,如果能成亲,必然会生儿育女,不管生的是男是女,都是朕的第一个孙辈,第一个……总是特殊的嘛。”永庆帝撇嘴:“不愧是老相夫人教导出来的孙女儿,都这样了,还想着出路呢。”   贵妃娘娘的父亲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但是贵妃娘娘的祖父却是个厉害人物,是先帝年间的内阁之一,号称“太平宰相”,当首辅十年,太太平平,后来更是功成身退,安享晚年。   就算是告老了,先帝还时不时的派人派轿子,将人接进宫来喝个茶,聊个天,荣宠不衰又十年。   儿子不成器没关系,有个好孙女儿比什么都强。   果然,孙女儿后来当上了贵妃,老相爷也含笑而死。   不然永庆帝也不会那么容易就将贵妃的娘家打压下去。   “有办法了!”王佐淡淡的道:“既然张七小姐因此没了一门好亲事,不如您下旨赐婚,将张七小姐,赐婚慎郡王,为正妃。”   永庆帝一愣,随后拍着御案哈哈大笑:“好,好!到底是宁王,这个办法好,这个婚,朕赐了!”   于是,三日之后,慎郡王府接到了开府后的第一道圣旨,那就是赐婚圣旨……。 第三百九十九章 又一个不消停的喜宴   大皇子……哦,慎郡王,听到赐婚是高兴的,但是听到赐婚的人选……这口气没上来,差点憋过去!   张家那头接到了赐婚的圣旨,张长飞都傻眼了。   他是庶出的人,分家后,搬了出来,就没接过圣旨。   何况他奉行的是中庸之道,这年头,龙生九子,九子不同,谁知道最后谁是那条飞上天的真龙?   所以他不投靠谁谁谁,也不站队。   给女儿找婆家,也是往外地找,家里六个儿子,都是考中了进士,却蹲在翰林院里当个小小的翰林,宁愿每日混吃等死,也不要他们出人头地,实在是不知道以后的情形如何。   可是现在……他真的很想哭。   女儿如果嫁给了慎郡王,那可真是全家都没指望了。   慎郡王如今谁看不出来,他已经失去了登基大宝的机会,都被赶出皇宫了,封号也含着警告的意思,皇上明显是厌弃了他。   而且他是老大,长子,后头不管哪个皇子登基称帝,都不会放过他,谁让他的威胁最大呢   再说了,几个皇子彼此斗了几年,恩恩怨怨的,捋都捋不清楚。   张长飞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张夫人倒是兴致勃勃的很,满脸喜色的接了圣旨,给了宣旨的公公好大一荷包,张长飞勉强笑着送走了宫里的人,回头看到自家媳妇儿的笑容,一脸的冰碴子:“笑什么笑?这嫁出去早晚得被牵连!”   张夫人懵了一下:“怎么会?那可是郡王妃……让冯家的那些女人们,每次见到我女儿,都要行礼问好!”   张夫人这两天过得很不好。   第一就是冯家退亲了,此事在京中传的沸沸扬扬,那天那么多女眷都在,还有男客人……女儿虽然很快就被衣服裹住了,可就因为裹住了,其实只是被扯破了外衣,可裹住了之后,谁也看不到里头是什么样。   这可就太有想象的空间了。   是光着的?是穿着亵衣亵裤?还是……半裸的啊?   女人们之间流传的小道消息,比朝廷里的八百里加急还快。   冯家在第二天就来退亲了,当时什么都没说,甚至连看望女儿一眼的意思都没有,带着退回去的定亲物品,以及生辰八字,就走人了。   这比说些什么都要让人难受。   张夫人昨天去一家老夫人办的寿宴上,看到的都是打趣她的眼神,还有窃窃私语,冯家的几个旁支庶出的女眷,连招呼都没跟她打,泾渭分明的,恨不得画上分界线。   别提多丢人现眼了。   回到家里,女儿一天都没吃东西,连口水都没喝,娇花儿一样的闺阁千金,像是枯萎了一样,心丧若死,不外如是。   可怜的女儿,儿子们也回来说,外面的风言风语,太多了。   就在女儿都要准备上吊了的时候,这道圣旨下来了!   张夫人才不管以后,拿着圣旨就扶起了女儿:“娘的女儿,我就说过,我女儿是有大福气的人,那冯家小子算什么东西?一个武夫罢了,我女儿是要当郡王妃的……。”   张七小姐苍白的脸,也红了起来。   大概是太高兴了,站起来之后没多久,就昏了过去,太医来一看……饿晕的……。   慎郡王终究是永庆帝第一个成亲娶媳妇的皇子,内务府给好好的……按照郡王的规制办了婚礼。   永庆帝没有出席,宫中没有赏赐,连贵妃娘娘都没送点什么贺礼……就跟别人家孩子成亲似的。   慎郡王的脸色相当的精彩。   不过到底是永庆帝的长子,他不来可以,但是作为臣属的不来就有些失礼了。   所以,王佐这位宁王殿下来了,端王也来凑个热闹,其他几位宗亲王爷也都过来撑个场面以前,王佐见了大皇子,都是拱拱手,就当行礼问好了。   因为王佐他们这种铁帽子王,可是比亲王还要高半级的存在,就像是端王,虽然也是亲王级的人,但是在见到王佐的时候,都要先跟他打招呼,拱手为礼。   而现在的大皇子,可是个郡王,比亲王还低一级。   以前他就看王佐不顺眼,要不然他也不会暗中联合长春侯府,接受他们家的效忠。   甚至贵妃娘娘在宫里对宁嫔也很是看顾。   可是现在,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他再见到王佐,王佐连拱手这个动作都省下了,戏谑的看着他:“慎郡王。”   大皇子眼睛都快要冒火了。   “奴婢给宁王殿下请安。”他身后,奴婢奴才的跪了一地,还有一些自称“下官给宁王殿下请安,宁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慎郡王,就看你行不行礼了。   王佐就站在大门口,看着曾经的大皇子,现在的慎郡王。   不行礼,这可是以下犯上,你一个郡王,凭什么不对超品亲王行礼?   行礼的话,恐怕慎郡王这低头容易,再想抬起来,就难了。   丁田不是很明白这些事情,但是他看得出,慎郡王对王佐那可真是怒目而视,要是眼神能吃人,估计王佐得尸骨无存。   “嗯?”王佐一挑眉毛。   慎郡王深吸一口气,到底是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宁王殿下……。”   他行了礼,并且是全礼。   王佐满意了:“嗯,恭喜啊。”   “您客气了……。”慎郡王嘴角都被咬破了皮:“请进。”   “不错。”王佐带头往里走,丁田跟金不换他们紧随其后。   慎郡王一直低着头,低眉顺眼的样子,没人看到他眼中的恨意与让人冰冷的恶毒。   郡王大婚,自然是客似云来,门房收礼都笑歪了嘴巴,眼看着府中有些入不敷出,这么一收礼,又多了点收入。   加上听说未来的郡王妃,光是嫁妆就有五万两白银压箱底,庄子、铺子的还不少,宣王府添妆就给了一万两的白银。   大手笔啊!   光靠王妃的嫁妆,他们估计也能维持住体面的生活,这些天,郡王的心情很不好,好几个人犯错误,都被打发了。   其实他们怀疑,郡王是不是想要缩减开支,才会打发人走的啊?   王佐他们进去之后,又来了一伙人,这伙人排场不如王佐他们大,但是谁都给他们让路。因为来人是皇子们!   二皇子见了慎郡王,笑的那叫一个得意啊!   三皇子呲牙咧嘴,明显也是在笑的氛围中。   倒是四皇子,拉着五皇子跟六皇子,一起抱拳行礼:“弟弟给大哥贺喜了。”   “嗯。”慎郡王矜持了一下:“都进去吧,给你们留了位置,小五可以少喝两杯果子酒,小六小七太小了,只能喝果汁。”   “知道了,大哥。”四皇子表现得很好。   牵着五皇子的手,拉着六皇子,七皇子还小,是他的贴身大太监抱着他进的门。   但是二皇子跟三皇子就不那么容易放过慎郡王了。   “我说,慎郡王,按照国朝规定,皇子未出宫,一切待遇以亲王相等。”二皇子提醒慎郡王,该给他们行礼问好了吧?   你当他们是真心来参加婚礼的吗?   别做梦了好么!   他们是来看昔日不可一世的大皇子的笑话的,贵妃娘娘现在谁也不见,也见不着,有父皇派去的人守门,谁敢硬闯?   连德妃都铩羽而归了,听说还让皇上派人去训斥了一顿,宫里则会才消停下来,可是儿子   们就不好派人训斥了。   大哥结婚,当弟弟的怎么能不来?   来了之后,自然是要摆一摆皇子的“款儿”。   很想看一看,大哥对他们行礼的样子,太爽了有木有?   慎郡王冷冷一笑:“不错,未出宫的皇子,一律按照亲王级的待遇,可是……再是亲王级的待遇,你们也不是亲王,就是俩普通皇子而已,我再出宫,也是一位郡王,而且,我不止是郡王,同时,我还是父皇的儿子,你们的大哥。任何时候,宗人府的玉碟上,我都是长子。”   慎郡王这些天虽然被打压的厉害,可是他从小就是在这种争斗之中长大的,见过的听过的经历过的,太多太多了。   两个人愣住了,他们没想到,都这个时候了,慎郡王还有这样的底气,对他们说教,甚至是当着所有宾客的面。   他怎么敢?   他怎么能?   他怎么……可以这样做?   二皇子跟三皇子下不来台了。   俩人也不傻,瞬间就想明白了,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当着这么多宾客的面,他们要是低头了,以后怎么办?   丢掉的面子想要捡回来,有点难啊!   幸好,跟着三皇子有个靠谱的母妃,淑妃派了冯玉跟在他身边,这个时候就看出人老太监的职业素养了,冯玉上前一步,行了一礼:“三殿下给慎郡王准备了贺礼,慎郡王,您是否展眼一看?”   “那就看看吧。”慎郡王看了一眼冯玉。   这个老太监,他知道,听母妃说过,一开始的时候,母妃还笑话淑妃是个没眼力的女人,见识短浅,找人伺候自己,都不知道挑几个年轻点的,就知道要老太监,那种老废物能做什么   ?   可是后来,淑妃频频得到皇上的宠爱和信重,不由得不让母妃跟自己警惕起来。   老奴才,不容小觑啊。   三皇子带来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些面子货,听著名字高端大气上档次,实际上不值几个钱。   二皇子的就更是如此了。   并且德妃也不知道怎么想的,送的东西都寓意美好,什么“百子千孙的锦绣屏风一座”、“彩釉石榴花开大肚瓶一对”等等,既笨重,又不值钱,就是看着东西挺大,还挺占地方。   慎郡王心里呕得慌,还不如刚才宁王他们送的礼值钱。   “很好,多谢两位弟弟,入席吧。”慎郡王一抱拳,算是谢过了,赶紧让人领他们进去,堵在大门口,好多人都跟看猴戏一样的看着他们三个。   这个时候,三个人很是怨念四皇子,你跑的倒是快,还带着一串儿小的,留下我们在门口耍猴呢。   等人进去了,其他宾客才敢上门,但是当慎郡王看到长春侯府的人的时候,那脸色,又不好看了。   长春候也是进退两难,如今他们家就跟风箱里的老鼠一样,是跑不出去,还两面受敌,整个受的是夹板气。   还不敢有所不满,因为是他们自己先站的队。   家里新娶回来的孙媳妇,倒是个厉害的,可……郑晨太医说,孙子暂时不能圆房。   倒是孙媳妇并不介意,反而安慰老妻,还给他们家出了一个新的主意,但愿他们还能得报大仇..。 第四百章 吃喜宴ing.   众人其实都挺好奇,长春候到底能不能迈进慎郡王王府的大门槛儿?   结果长春候不知道跟慎郡王当着大家的面,耳语了什么,反正慎郡王有些意动,放他们进来了。   其实,宾客们都好奇,到底说了些什么?   简直不忍让人多想,可是有不能问个清楚……。   比起长春侯府的婚宴,慎郡王府的婚礼自然更热闹,不管是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完胜长春侯府。   这次丁田没有跟王佐坐一个桌子,因为王佐那一桌,十个人里,八个都是王爷,还有俩老王爷。   另两桌全都是国公,还有三桌的各种候。   还有一桌比较特殊的人群,这桌上坐着的十位,有大有小,乃是六位皇子,加四位王府的世子。   此时丁田是带着金不换,坐在慎郡王府的一个客院里的,这里坐着的都是一些小勋贵们。不是什么王爵公候的,都是一些宗室散爵与一些小勋贵们,例如庆亲王一脉早已经不算是皇室,只能算做宗亲的辅国将军,亦是宗亲之爵而已。   这里摆了四桌,屋里还有两桌,基本上坐满了人,四五十个男人在一起,那也是很热闹的   “听说了吗?恭王府的一个妾室,跟他们家的侍卫有染哎!”一个宾客神秘兮兮的自以为声音很小,却天生大嗓门儿,平时说话就雷响,就算压低声音,也还是很大声的跟人讲话。   “卧槽!”另—个宾客大惊失色:“这事儿你都知道?”   “不对,我听说的是,跟恭王府世子的一个庶子有染……。”第三个宾客纠正:“听说还是他们先认识的,那小妾是后来进府的。”   另一桌上,两个宾客在打哑谜:“那谁谁谁,当时不是被非礼了吗?还能嫁出来?要是我,早就上吊算了。”   嗯,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没有吧?听说扒了个半光。”   “不是啊?都说让人给睡了吗?”听到这里,旁边的宾客插嘴:“挺刺激的咧。”   “你那是什么消息?跟她躺在一起的人是个太监……。”又有宾客挤眉弄眼:“就是慎郡王的贴身太监……。”   “难道当时是慎郡王……被人抓住了?所以才不得不成亲?”   “是啊!”这散发的思维也有人认同:“不然,平张长飞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跟当今做亲家?慎郡王得多眼瘸,才看得上他女儿?又不是长的天仙似的美。”   “该不是床上功夫了得……。”宾客小声猥琐的道:“迷住了慎郡王?”   “你们这说的也太离谱了,都什么时候了,还注意美色?”另外一个宾客不高兴的道:“慎郡王连那张椅子都丢掉了,除非那位是个天仙。”   好么,众人开始猜测新娘子的容貌了,是不是真的美若天仙?   更有各种离奇的八卦消息,金不换小声跟丁田道:“我们来对地方了嘿!”   他就喜欢这些小道消息,能从中听到一点不一样的情况。   “这帮人怎么这样?”丁田不是没见过喜欢八卦的男人,你看金不换就知道了,他的资料一般都收集于普通大众里。   可是这在座的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都是各家的老爷,至于这么……不思进取吗?   不是谈论美人,就是说谁家的小妾偷人,再不就是某个名妓风流什么的,这要是一群贵妇人,他也就认了。   可一群大老爷们儿,至于吗?   他们这些人身边都有各自伺候的贴身仆役跟随,例如丁田身边就跟了王二石,金不换身边跟着的不是他家的人,而是王大石,比起自家那上不得台面的下人,金不换自然更喜欢王大石这样有能力的常随了。   其他人身边也跟着一两个贴身伺候的,这是在长春侯府出事之后,各家新添的规矩,任何时候,都不能单独一个人行动,以免被人算计。   所以别看只有三五十人,加上伺候的下人,上百个,却不显拥挤,可见这院落有多大了。   “田少,他们都是一些富贵人家,不求上进的那种,不然也不会躺在祖宗的功劳簿上过日子,对于他们而言,能闲话家常,就是正经事了。”王二石小声的道:“您还是喝茶,听他们八卦吧,其实听起来,也挺有意思的。”   丁田无奈了,他就不是说人长短的性格。   倒是金不换,特别感兴趣啊,听的耳朵都竖起来了,整个人眼睛都亮晶晶的……他倒是兴奋了。   他们来的比较早,加上这次上来的点心,有的甜,可也有不少咸口的,茶水上的勤快,更有清热解暑的绿豆汤,酸梅饮。   因为还没到迎亲的时候,这帮人无所事事,这才一边说八卦闲磕牙,一边彼此勾搭,猥琐的笑声不时响起。   丁田有了点尿意,憋了好一会儿……不行,站了起来。   “田少?”王二石看向了他。   “去一下外面……散散步。”丁田抻了个懒腰的架势:“坐的腰酸背疼。”   “是,这边来。”王二石引着他走了出去,这是一个隐晦的说法,总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说要去撒尿吧?   那样太不文明了,何况还有人正在喝东西,不管喝的是茶水还是酸梅饮,总是不太好。   王二石去问了一下,出恭的地方在哪儿?   一个老妈子给指了个道:“去隔壁夹道那边,一直走,尽头就是出恭房。”   “谢了,大娘。”王二石麻利的递了一个荷包过去。   老妈子满意了,又叮嘱了一句:“去了就赶紧回来,一墙之隔的就是接待后宅女眷跟来的那些伺候的人的,少惹事,尤其是你这种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可不能偷窥人家丫鬟,知道么?,,   “知道了!”王二石心里记下了此事,他在前头探路,丁田后头跟随,倒是反了过来。   俩人一路走,也碰到了几个去放水的客人,彼此相视而笑,却没人说话。   出恭房那里有好几个小单间,里头放着马桶,用过一次就有专门人去换新的马桶过来,但是也有一点异味,屋里点了很浓的熏香。   “这里没人,你出去等吧?”丁田看了看小单间,里头不太大,窗户倒是开的小,应该是个通风口,如今打开着,且有熏香,一个不大的马桶放在那里,是新换的干净马桶。   他放水……不太习惯还让人盯着。   “小的就在门口。”王二石很听话:“有什么事情,你喊一声。”   “知道了,这里能有什么事情?”丁田一边解开裤腰带,一边摘下腰带上的各种挂饰,这古代人就是这点不方便,腰上挂一大堆东西。   王二石出去了,但是没走远,宁愿站在门口等着,虽然四周味道不太好。   丁田放了水之后,又将东西都系了回去,整理好腰带,去旁边洗了手,擦干净,出门,跟王二石汇合:“回去吧。”   “哎!”王二石松了口气,这回是丁田走前头,他走后头。   回到了他们坐席的那个小院子,发现这里来了一帮杂耍的,据说是外头请来的戏班子,而正殿上的杂耍班子,更是出自宫中教坊司。   那都是全国最顶尖的杂耍高手。   而后宅则是唱戏,咿呀婉转的昆曲,华丽的舞台布景,倒是让众人暂停了八卦的讨论,改成看戏叫好了。   丁田这里倒是过得滋润。   有八卦听,还有杂耍看。   王佐那头却有些气氛僵硬。   毕竟王佐天生一张冷脸,没跟丁田坐在一起,他就觉得周围的人都非常讨厌,整个人拉长了脸,大夏天的自动释放冷气,几位宗室里的老王爷都相视苦笑,跟这位坐在一起,还真是凉   快。   端王就毫不客气的该吃吃,该喝喝。   这次他来,但是端王太妃跟端王妃还是没来,起码最近三五年,端王妃都不打算跟京中的女眷们照面了。   实在是不想跟那些女人坐在一起聊天,一个个烦得很。   而端王太妃则是给出“端王太妃病了,端王妃需要在家侍疾”的理由,反正婆媳俩都不想出门。   但是端王可以出门啊。   他是不嫌事儿大,哪儿都想溜达溜达。   在外征战五年有余,回来了,还不得放松放松啊?   就连永庆帝都不拦着,他想去哪儿都行,皇宫里还有给端王留着的一个院子,就在皇子所那里。   紧挨着宁王殿下的那座院子。   永庆帝对这位弟弟的遗腹子,是很看重的。   俩人坐在一起,形成了鲜明对比:端王殿下是如沐春风的笑容,配上吊儿郎当的举动,不像是来喝喜酒的,倒像是来耍流氓捣乱的。   宁王殿下坐在那里,跟个阎王爷似的,好像慎郡王欠了他二五八万两银子一样,讨债的嘴脸,一点喜气都没有。   杂耍的人都不敢看他,怕看了之后,失手耍不好戏。   更糟心的是慎郡王,这都来的是什么人啊?   好不容易,熬到了时间,有人来叫他:“郡王爷,时辰到了,该去迎亲了。”   “叫你安排的事情,办好了没?”慎郡王问慎郡王府的总管太监:“别忘了。”   “郡王爷放心,老奴已经安排好了。”老太监一躬身:“保证万无一失。”   “走!”慎郡王一甩袖子,带着自己的迎亲队伍,去迎亲了。   其实,这门亲事定的仓促,成亲的日子更仓促,从定亲到成亲,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勉强走完六礼,就选了个不上不下的日子,成亲。   幸好,慎郡王是皇子,一切有内务府的人张罗,这帮人就是干这个活儿的,倒也弄的非常   快速。   而张家那边,本来就给张七小姐备嫁了,只不过那个时候,备嫁的对象不是慎郡王,是冯   家。   现在成了慎郡王,这嫁妆自然简薄了点,嫡支那边送来了一万两银子的压箱底银子,旁支也多给了一份像样的添妆,凑一凑,倒也不失体面。   迎亲的队伍一走,这杂耍班子也下去了,因为一会儿要倒出地方来拜堂,仆人们更是忙成—团。   另外,又给每一桌都上了水果,因为是盛夏了,这个时候的西瓜啊,香瓜什么的都下来了,丁田就拿了一个洗干净的香瓜啃着吃。   忙活过后,又重新给宾客们上了茶水和点心,丁田觉得一会儿自己估计吃不下什么东西了,都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填满了胃。   “去一趟啊?”金不换小声跟他商量:“倒一倒肚子。”   丁田都无语了:“你有点出息行不行?”   “出息什么呀?”金不换一摸额头:“听说一会儿是御厨亲自掌勺,还不多吃点。”丁田刚要跟他一起走,发现其他人早就三五成群的跑茅房了:“这什么情况?”   “都是跟我一样,等着吃御厨的手艺的呗!”金不换嘿嘿一乐:“看来,这京中也不都是_局在上的人嘛。” 第四百零一章 风流郡主   “这都什么人啊?”丁田摇了摇头^   一起去解决了一下生理问题,回来后,点心没人再动了,倒是不少人在喝茶,品果子。   可是这天气热啊,一会儿一身汗的就出来了,倒是王大石跟王二石有经验,他们跑出去从自己家的马车里带了衣服回来,要丁田跟金不换去换衣服,这里也有给客人们更衣的专用房间   因为夏日里,人不敢保证不出汗,一出汗,汗渍就会湿透衣服,夏衫的衣服料子再轻薄一些……好么,都贴身上了。   不管男女,都不好看啊。   所以很多人都选择出门的时候,尤其是赴宴,在这种宴席上,要是出了丑,可是大事儿。都会带两套换的衣服,顺便,还带了他跟王二石的衣服回来。   为了以防万一,丁田跟金不换是一起进的更衣间,王大石跟王二石守在门口。   丁田先换,金不换背对着他,看着门窗的方向,丁田换完了,就背对着金不换,金不换再   换。   俩人换好了衣服出来,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他们俩换完衣服,再让王家兄弟俩换,都换好了,脏了的衣服打一包,自然是王大石跑出去送到车上,然后再回来。   这一阵折腾够了,再回到座位上,发现不少人都跟他们一样,换了一身。   大家彼此笑笑,继续八卦,喝茶,丁田喝了几杯茶之后,抱怨了一句:“怎么还没回来呀   ?,,   “迎亲慢点呗,着啥急?”金不换继续津津有味的听同桌的一个客人讲故事,据说是“风流郡主”的花边新闻。   “还有这个封号?”丁田不是很理解。   “田少,他说的是丰宁郡主。”王二石小声的告诉他:“丰宁郡主是敦亲王的唯一骨血,早年丧夫,守寡到如今,只是听说她……并不安分,跟很多人都……有染……。”大概是因为对方是一位皇家郡主,王二石说的时候,也比较隐晦。   丁田第一次听说此人。   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   经过时代的变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亲王女等身份的不同。不过直到唐朝,郡主才成为特定的封号,为皇太子之女。   可是到了明朝,就是皇太子之女以及藩王之女都是郡主。   到了现在这个“青朝”,已经是宗亲三代之内的女孩子,都有可能被封为郡主,只是没有了以前那么大的权力,但是一个荣誉头衔还是不错的,且每年能从宗人府那里领不少好东西。有俸禄,也有一些宫里的赏赐。   关系亲近的,例如江东郡主,她是大长公主所出,除却有江东郡主这个荣誉头衔外,还有独属于郡主的俸禄以及属于宗眷的好处,加上她还是镇国将军的夫人,一开始就是一品的诰命夫人,又有独属于诰命夫人的俸禄。   占的好处多啊!   连自己的二女儿,都能当上亲王妃了。   对外还能说一声“亲上加亲”的话来。   他的确是头一次听说这位风流郡主,估计是名声不好,王佐不爱让他知道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惜啊,他到底还是知道了。   就听那位宾客讲的口沬横飞:“据说这位现在可喜欢年轻人了,也不想想,自己都快三十了,还喜欢二十的弱冠美男,什么人啊!”   众人一阵啼墟。   后来丁田才知道,这位风流郡主的父亲,就是当年跟永庆帝争夺帝位失败的好几个人之一,后来大概是怕自己没了下场,女儿也会被人清算,愣是求了当时的先帝,亲口封了个“丰宁郡主”给女儿,因为是先帝亲口御封的,永庆帝也不好剥夺,再说了,一个郡主而已,也没什   么好防备的。   当爹的都失败了,何况这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结果当爹的憋屈死了,当女儿的彻底放松了。   没了父亲的掣肘,这位母亲早逝的郡主殿下,可算是自由了,当初她出嫁,新郎不是她相中的,所以俩人也没什么感情,等丈夫去世了,这位就守着偌大的家业,自由飞翔了。   今天相中了一个二甲进士,想跟人双宿双飞,可还没定下来呢,又看上了一个俊俏的少年郎,自己更是在家养了八个面首。   “噗!”丁田一口茶水就喷了出来:“八个啥玩意儿?”   《辞源》解释“面首”为:“面,貌之美;首,发之美。面首,谓美男子。   这里有必要具体解释一下面首这个词,面,指的就是英俊的脸;首,就是头发了,头发长得好,说明肾功能不错,肾好那活也不会差……咳咳,所以这面首,就是现代牛郎的古代说法之一。   “呵呵……。”众人干笑一声,相互挤眉弄眼。   丁田看了看四周,这里是古代吧?怎么还有这么开放的女人?   皇上就不管一下么?   就在众人开着带色彩的玩笑与八卦一些香艳事情的时候,这迎亲的队伍终于回来了。   不过丁田没有去看拜堂,他又想跑厕所了。   话说这次来的提前了,喝茶喝的有点多,总想去放个水。   王二石依然紧紧的跟随在他身边,丁田放水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那里等……因为来来往往的人也不少,王二石不担心突然有人陷害他们,可是等着等着……就不太对了。   这么久了,怎么还不出来?   “田少?田少!”王二石在门外喊:“是拉肚子了么?”   “嗯!”里头有回答。   “那要不要小的去找点药丸子来?”王二石想了想:“金大人的马车上应该有备用药丸。   ”   “嗯。”里头还是这个回答。   王二石以为大概是里头是出恭的地方,田少不好意思开口,他不以为意,不过人没有离开的意思,只是托几个看着眼熟,大概也是陪着主人过来解手的下人,去跟他大哥说一声,让去金大人车里拿药丸子来。   这样的事情很平常,加上王二石会做人,他给了捎口信的人一只银镶宝石的戒指,也能值个三五两银子。   求人办事,这个价钱不错了。   何况这些小门小户出来的人,他们一个月的月钱才多少啊?   给这么一个小东西,那报信的人喜的差点将他们家老爷丢在出恭房里不管了。   过了不一会儿,王二石又喊了一声:“田少?”   “嗯?”有哼哼声。   王二石揉了揉鼻子:“那什么,我哥一会儿就来了。”   “嗯。”里头颇有点有气无力的意思。   王二石估计,是拉肚子拉的没力气了。   又过了一会儿,王大石来了:“田少呢?”   “在里面,还没出来。”王二石道:“大概是今天又是热茶水又是冰镇果子的吃伤着了。   ”   王大石一想也是,他们是下午过来的,那个时候正是最热的时候,冰镇的果子上来一盘,一会儿就没了。   后来上的都是热茶,后来可能是发现上错了,就改成凉茶了,还有冰镇的酸梅饮,解暑的   绿豆汤。   可是夏天其实是最不能贪凉的,因为吃多了凉的准保闹肚子。   看刚才很多人来回的跑就知道了,不少人估计也闹了肚子,只是田少的脾胃,什么时候这么脆弱了?   记得有一次跟田少聊天,田少还说,自己的脾胃老结实了,什么都能吃得下去。   一这么想,王大石就觉得不对:“田少?田少你在吗?”   这会儿里头没动静了。   王大石一脚就踢开了门,里头马桶还在,可田少不在了。   地上没有任何散落的东西,因为地面是青石板铺就的,压了缝隙,根本没留下任何痕迹。   倒是通风口一样的窗户,是打开的,屋里的熏香……非常浓郁。   王大石的脑袋顿时就大了,王二石全身都在哆嗦:“田少……不见了?”   倒是旁边进来一个收拾马桶的下人,兄弟俩眼睁睁的看着他收拾了马桶,换了新的上去,拎着旧马桶……那里有田少撒的尿……。   “大哥,大哥!”王二石一个激灵:“怎么办?快去找田少……。”   王二石是舍不得丁田的,他自从来到田少身边,就没挨过打,没被骂过,田少对人很好,也不累他,非常体贴人。   逢年过节,他们都有休息和红包,一个月总有那么几日的假期,或者有什么事情,只要走得开,他就会同意你请假。   对家里人也好,尤其是对他爷爷,王老乐在家里,能当半个主子。   一年到头也没见田少进库房去清点一下。   爷爷常说,在丁家就是享清福的日子。   可是现在,田少不见了,不见了啊。   “不行!”王大石冷静的道:“田少现在不见了,我们还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嚷嚷起来,让有心人有机可乘,怎么办?这样,我去找那位,你去找金大人,记住,不要惊动任何人。”   “哦哦,是!”王二石到底是经历的少,王大石就不同了,他可是王佐精心培养出来的人   才。   兄弟二人分开行动。   而失踪了的丁田,则是在昏迷当中。   刚才进了出恭房,他刚撒完尿,认真的系好裤腰带,洗了一下手,还没等擦干呢,却隐约觉得不太对,等察觉到熏香不妥的时候,他已经全身发软,双眼迷糊了。   想叫人,却发不出声,一直到有人扶住他,将他以绸缎裹好,从窗户那里递了出去……又有人接应他,迷迷糊糊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在清理痕迹,然后也跟着爬了出来。   然后抬着他,走了一段路,而他就在这段路上,使劲儿的掐大腿,疼痛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保持住了清醒。   丁田不吭声,一直保持清醒,熬过了最初的眩晕阶段,倒是将自己逼出了一身冷汗,而眩晕的感觉却大幅度的减轻。   大概是这些人,对他们的迷药很有信心?   反正一路上都没检查过丁田,就把他抬进了一个装饰的富丽堂皇的阁楼上,整座阁楼都是木质结构,天然带着一股木材的清香气。   而丁田,则是被放在了一张超级柔软的大床上,床的四周挂着粉红色的纱帐,抬他来的人,上来又下去,而几个仆妇一起动手,将裹着他的绸缎解开。   “这就是丁田,丁司狱?”一个女人娇媚的声音响起:“看着倒是不错。”   “是,郡主喜欢就好。”一个老妇人低头:“奴婢等下去了。”   “去吧,去吧!”女人娇媚的声音再次响起,却有些不耐烦:“走远点。”   “是。”仆妇们也下去了。   女人再也忍不住,扑向了床上……。 第四百零二章 你喜欢谁?   都这个时候了,丁田要是还能忍得住,他就不是丁田了。   一个咕噜翻身起来,惊恐的看着扑了个空的女人:“这位大姐,你哪位啊?”   眼前的女人,是一个妇人打扮。   但见她身穿月白色撒花暗纹中衣,逶迤拖地荔枝红色刺绣折技小葵花金带锦裙,身披金黄平绣盘花四合如意纱衣。   整齐的头发,头绾风流别致如云高髻,大概是要干坏事,此时头上的头饰很简单,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鸭青点翠凤头簪,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一个翠玉手钏,腰系酒红蝴蝶结子长穗五色腰封,上面挂着一个莲青色绣着寿星翁牵梅花鹿图样的香袋,脚上穿的是翠绿底面软底绣鞋,整个人有一股别致的风流气韵。   尤其是身上金黄平绣盘花四合如意纱衣。   金黄色,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用的颜色。   就连王佐,除非特意赏赐的,平日里用的也只是金色多一些。   而且点翠凤头簪,这个东西也不是一般妇人能戴的,古代阶级非常严格,这女人恐怕出身不简单。   所以丁田没有一脚踹过去……当然,他现在还没有搞清楚这里的情况,也是一方面。   “我是谁?”那妇人没想到丁田竟然醒过来了,顿时更高兴了:“我是看上你的人。”   丁田目瞪口呆:“大姐,你别开玩笑了。”   “你叫谁大姐呢?”妇人不高兴了:“我看上了你,是你的福气,少跟我扯那些没用的,   告诉你,我喜欢上你了……。”   “你喜欢谁?”丁田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我不认识你。”   “我认识你啊!”妇人妖娆一笑:“丁田嘛,来自东北三府,北风府人,呵呵呵……还是个雏儿……。”   丁田皱眉:“你是……?”   “我乃丰宁郡主。”妇人更乐,看丁田的眼神都透着火热。   “原来你就是风流郡主……?”丁田知道了,眼前这位就是他听说的那位风流郡主。   本以为是大家以讹传讹,一个封建社会里长大的妇道人家能开放到哪儿去?   现在他相信了,傻眼了。   “你听说过我?”丰宁郡主笑的非常爽快,以至于胸前非常波涛汹涌,简直就是呼之欲出   丁田头疼了,这还真是个风流郡主。   而且这个女人现在罗衫半解,钗环凌乱,一看就是要跟他共赴巫山云雨。   可是他只想跟王佐共赴巫山云雨一番,其他人……没兴趣。   再说了,这个女人一身熏人的香气,却也压不住……这女人特么的有狐臭。   丰宁郡主忍不住,这个男人越看越有意思,还是个雏儿,她最喜欢了,于是又扑上来。   丁田麻利的翻身,丰宁郡主扑了个空,丁田照着她的后脑就是一胳膊肘,将人打晕了过去,但是他打人很有技巧,不会让她受伤,更不会留下什么鼓包。   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有人正在往这边来,而且闹闹哄哄的人还不少。   丁田也算是机灵,他第一时间就看向了四周,要找一个逃跑的路线。   这里是临水而建的一座水上阁楼。   四周是一个小湖,有一眼活泉水,小湖往外有水渠相连,排水方便,小湖里永远都是活水,种了半湖的睡莲,湖里还养了锦鲤。   三面临湖,一面连着拱桥,与岸上相通,还有一面大概是经常走人,是九曲回栏相连,像是展翅的大雁一样的布局。   这帮人是从九曲回栏那边过来的,而拱桥那里,来的竟然是另外一帮人,两伙人的目标,都是这座水上阁楼。   丁田想了想,他打开了后窗户,检查了一遍,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之后,他从后窗户那里悄悄的出去,关上窗户的同时,跳入了湖中,只激起了一点浪花。   他学过潜水,也学过游泳,虽然在古代多年不练了,可好歹底子还在,动作也都记得,且借着莲花与荷叶的掩护,爬上了岸,这会儿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没人,他快速的跑去了曾经   的更衣室,这里没有干净的衣服,也没有人。   想了想,又溜达去了前院。   运气好啊!   他都没见到任何一个人,躲躲藏藏的也没让人见到他。   夏天天气热,这会儿风一吹,加上衣服薄,丁田的衣服竟然干了。   既然干了,他就能见人了。   大摇大摆的走到大门那里,守门的下人看到他还有些纳闷:“您这是?要回去了?”里头才开席,这就要走了?   “不是,来拿换的衣服,刚才喝酒,撒上了。”丁田打了个哈欠。   “那您这边请,一般马车都停在这边。”自然有就郡王府的下人领他来找自己家的马车。他的马车停在那头,找到马车,王大福正守着马车寸步不离,见到丁田,还愣住了:“田   少啊?”   “嗯,我来换身衣服。”丁田擦了擦汗:“这天儿热,刚才喝了点酒,又撒身上了。”   “哦,你的衣服在里头……。”王大福将包袱掏了出来:“怎么不让二石来?”   就连郡王府的下人都有些纳闷儿,谁家的老爷会自己来拿衣服?   当随身伺候的小厮跟常随都是吃白饭的吗?   “其实我是出来透透气,那帮人一个劲儿的喝酒,喝的我这都要吐了。”丁田随口就说了个理由。   还挺合情合理。   就连那下人都信了。   “哦,那您回去换衣服吧,将脏衣服交给二石他们就行了。”王大福不疑有他。   丁田却钻进马车:“在马车里换好了,何必再跑一趟,大热天的,一动就一身的汗。”他在车里快速的换了衣服,清爽了许多。   出了车子,就见远处闹闹吵吵,还有不少人来来往往,更有一些素质低下的人,还骂骂咧   咧。   不过这里是在办喜事,喝多了酒的人多得是,喝多了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啊?   大家也没怎么多想,丁田就晃晃悠悠的回去了,他知道自己始终,大石跟二石肯定吓坏了,得赶紧找到他们俩。   不然这俩人肯定会去跟王佐说……。   此事已经夕阳西下,马上就要上灯点蜡了。   丁田回到院子里,发现几乎都不在了,就有几个下人守在这里,其中就有二石,只是二石眼泪汪汪的。   “二石?”丁田拍了他肩膀一下。   王二石回头,看到丁田,跟见了鬼一样:“田少?”   他的嗓门儿再大点,其他人都看了过来,丁田立刻就道:“我去出了个恭,你怎么自己跑回来了?”   王二石多机灵的一个人啊?   刚才还是因为丁田不见了,他才六神无主,丁田一出现在他面前,这小子的智商立刻就恢复了平日的样子,非常顺的接话:“小的这不是着急回来看热闹吗?结果您没在,小的也走不开,热闹就只能听人说。”   “什么热闹啊?”丁田假装感兴趣的问:“其他人呢?”   “都跑去看热闹了呗。”王二石一副“好想去”的样子:“听说丰宁郡主在后花园临水阁那里跟人约会,正要那啥的时候,被人给捉奸在床了嘿?!”   丁田更端着一杯茶漱口,闻言“噗”的一下子喷了出去。   “你说什么?”   “真的!”王二石身边的一个不知道谁家的常随道:“我家老爷也去更衣了,不然小的也能跟着老爷去看看热闹。”   一脸遗憾的样子,那可是皇家郡主,金枝玉叶的现场啊。   “对啊!”又有一个小厮道:“我家老爷刚才也是去更衣了,听人说,以前都是传言,自然有人不信,这次可倒好,被捉奸在床,抓了个正着,不想让人相信都不能够。”   丁田轻咳一声:“那我们去看看?”   正好,有两个同样更衣回来了的男人,也想去:“正好正好,一起啊?我们三个去。”人多,也壮胆,何况真的很好奇啊。   于是三个人,带了五个下人,一起去了后头。   临水阁就在郡王府东花园入口处,大家很容易就找到了地方。   而此时的临水阁,气氛可不太好。   王佐看着眼前的女人,眼里充满了厌恶:“你说,你看上的是谁?”   “我看上的是丁田,怎么了?”丰宁郡主可是天不怕,地不怕:“我要他当我的仪宾。”仪宾,郡主丈夫的官职,嗯,就像公主的丈夫是驸马一样,郡主的丈夫是仪宾。   “皇姐,你确定?”慎郡王嘴角带着一点讽刺的笑容。   这个皇姐还真好用,自己就是一双破鞋,还老是想着找青年才俊,青年才俊会看上你?一个郡主又如何?   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已,真要是娶了她,仕途也就止步于此了。   二皇子跟三皇子则是在一边看笑话,唯有四皇子,带着五皇子跟六皇子以及七皇子在前头没有动地方,这种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四皇子只有一个坚持,那就是看好三个小豆丁,不让他们离开他的视线。   至于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是天塌了,也跟他无关。   “我跟谁上的床,我会不知道?”丰宁郡主可是有名的大胆寡妇,她现在被人堵住了,只不过,那个人不在,可丰宁郡主却是在的,而且这明显有点乱的床上,总不能说,她是来睡觉的吧?   反正仪宾不好就弄死,再换一个就是了。   “那,丁田在哪儿?”果亲王开了口。   他是宗室老王爷,乃是当今永庆帝的亲堂叔,在先帝的时候,他就是亲王了,到了永庆帝这儿,更是敬重这位宗室里德高望重之辈。   加上果亲王是个老实的人,他不参与争权夺利,更是对皇位没有兴趣,一辈子就喜欢个风花雪月,吹拉弹唱的,是个有名的“闲王”。   不过,果亲王也有一点坚持,那就是维护宗亲们的体面,不许他们做出有损皇室威严的事   情。   例如丰宁郡主这样的风流寡妇,他就半个眼珠子都看不上,一个女人家不守妇道,还闹的满城风雨,人人都知道。   这还有脸没脸?   现在被人抓了个正着,果亲王就想顺水推舟,干脆让那个谁谁的,娶了她吧。   只是听了这个名字之后,果亲王皱眉了,这名字……是那个丁田吗?   没想到,被皇帝侄子看重的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   “他……。”丰宁郡主卡壳儿了。   说实话,丰宁郡主也只是被逼急了,随口就攀咬上了丁田,不然她怎么解释现在这样的场面?   总不能说,她是强掠人过来,滚床单吧?   那她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抢男人来睡,跟勾搭成双……是两个概念。 第四百零三章 喜欢你啊   刚才她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不对了,然后这帮人就上来了,男的有,女的也有,幸好她身上的衣服还能遮一遮,也有她的侍女上来给她披了单薄的披肩裹住姣好的身段。   这让她免于被很多人看到不该看的地方。   其实她对这些倒是没什么,可随后上来的那些女人们的眼神,就让她有些不满意了。   尤其是果亲王。   她知道这位王叔可是很看重脸面的人,自己风流成性,但是风流不下流。   甚至果亲王还做过不少在外人看来,莫名其妙的事情。   例如为某位红颜知己赎身,花了十几万两银子,给一个花魁赎身,然后又给那位花魁弄成了良籍,附赠白银千两,两副赤金头面做嫁妆,将人送去了江南,不是选择一个什么官员做妾,也不是送给哪位富商做续弦。   而是将那花魁,正儿八经的嫁给了一个小地主做妻子,在不知道哪个村镇过日子,听说生儿育女,已经过得非常甜蜜而幸福了。   还有因为跟某个小纨绔在某个小酒楼喝酒,就成了忘年交。   在路上看人家捏泥人,捏的好,他也花高价买下那些泥人。   别看他行事不羁,可他有一个亲王的坚持,那就是不许宗亲里有人给皇室抹黑。   看不上的人里头,就包括自己。   “说啊!”果亲王一看就知道这里头有猫腻,但是他这个时候,不得不追问:“给本王说   清楚。”   “他……。”丰宁郡主一咬牙:“他害羞,看你们来了,被吓跑了。”   “这么说,是丁田无疑了。”慎郡王直接开口:“既然如此……。”   “什么是我无疑?”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众人的背后传过来:“慎郡王,您说下官什么   ?,,   王佐猛地回头,众人也纷纷让开一条路。   就看见丁田正伸长了脖子,往里头看,一脸瞧热闹的架势:“下官怎么了?”   见到丁田出现在人群里,而且身后还有好几个人,身上也穿戴的整齐,一样不缺,满脸的看热闹的架势……众人有些懵圈。   “你刚才干什么去了?”王佐先发制人,问了丁田一句。   “我一直在这里看热闹啊?”丁田委屈的道:“人太多,我挤不过去,我们几个就在门口这里凑热闹,好不容易挤过来,就听慎郡王这位新郎官提到了下官的名字,下官怎么了?”丁田的表现很正常,他身后的几个人也窃窃私语:“刚才怎么提到丁田了?”   “谁知道呢?”另一个宾客还大刺刺的问:“丁田,你得罪谁了?这种时候提到你名字,可不是啥好事。”   “谁说的?”还有后来的宾客不明所以,跟着起哄:“万一有好事儿呢,这么多大人物聚在一起,提到你的名字,多荣幸啊。”   这些人喝了点酒,加上慎郡王府有些看人下菜碟,小爵位小勋贵们就随便打发了,慎郡王连过来敬一杯水酒都没有,看不起谁呀?   他们不偷不抢,有祖宗余荫庇护,谁怕谁?   你看不起我们,我们还不稀罕搭理你呢!   所以在这个时候,酒壮怂人胆,也可以说人多势众,这就有底气,敢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呛声了。   丁田赶紧摆手:“别瞎说啊,我们喝酒归喝酒,可不能胡叫瞎答应,慎郡王,下官怎么了   ?,,   慎郡王脸都黑了:“你在这里……你刚才……你……。”   这一问一答,刚才丰宁郡主的话,可就站不住脚了。   尤其是丰宁郡主,皱眉看向丁田:“田郎,刚才你还跟本郡主你侬我侬,这会儿你就不承认了?”   丁田打了个哆嗦,发现王佐的脸,黑成了墨汁儿,赶紧摆手,拒绝的姿态十分明显:“您哪位啊?”   他身边的一个喝多了的宾客大声的道:“还能是哪位,风流郡主呗,跟老子也睡过。”   卧槽!   丁田用看烈士的眼神看着这位宾客,真是英雄啊!   那个喝多了的宾客尤不知足:“还跟正平子爵、泰和爵爷睡过,啊哈哈哈……我们仨都说,郡主什么都好,床上也放得开……就是咯吱窝儿,一股子狐臭味儿……呃……呵呵……。”丰宁郡主的脸,难得的红了。   她风流任性是不假,可是被人当面拆穿,并且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出来,也是会觉得难堪的,更何况……她最隐蔽的私事被人宣扬出来。   狐臭,是她心头的伤。   王佐冷哼一声:“这是一场闹剧,散了吧!”   “别呀!”慎郡王赶紧拦着:“既然丰宁皇姐都说了,她跟丁田……。”   “跟什么跟?没见丁田是从外面过来的吗?怎么跟她……扯淡!”王佐嘴上训斥着,心却提了起来,他知道丁田失踪过,那段时间虽然很短,但是他不知道丁田干了什么,或者是被人算计着干了什么。   现在否认是正确的,绝对不能承认。   不说丰宁郡主这个人是个寡妇,还有狐臭,就她这个风流的名声,也要不得。   何况,丰宁郡主的出身可是永庆帝的忌讳。   跟她沾上边的人,没有一个得到永庆帝的重用。   其实丰宁郡主以前挺好的,只是她父亲风流成性,又薄情寡义,这孩子跟她父亲学了个乱七八糟,永庆帝也很头疼。   又因为守寡的关系,永庆帝总不能赐给自己守寡的侄女三尺白绫,一壶毒酒吧?   可丰宁郡主这么放荡下去,早晚要被永庆帝忍无可忍,给收拾掉。   “不是啊,我们明明情投意合……在这里幽会的!”大概是丰宁郡主也想到了什么,死咬着丁田不放。   丁田挠了挠头:“丰宁郡主是吧?臣刚才在外头跟几位喝酒,因为酒水洒在了身上,故而出门去更衣,回来就听说这里……那什么,我出门的时候,门口的门子、领路的下人以及我家的车夫,隔壁金府的车夫以及另一位王府的管事都能给我作证,我是在马车里换的衣服,臣总不能……在前头换衣服,还能在这里跟您……翻云覆雨?”   众人都纷纷看向了丰宁郡主。   有几个表情严肃地诰命夫人,特别看不上丰宁郡主,这女人出身高贵,却没有一点廉耻之   心。   “既然有人作证,郡主就不要纠缠不休了。”   “就是,这样赖着无辜之人,不太好吧?”   “老身看,这位丁大人说的是真的……。”   这些女人里,未必没有自家丈夫或者儿子,成为这位郡主的入幕之宾。   对于这种女人,她们本身就是厌恶的,现在怎么可能替她说话?   甚至有些女人巴不得这个风流郡主赶紧的出事,最好是大事情,然后就可以将她关起来,或者皇上直接下旨,让她去感业寺出家为妮。   那她们一定会初一十五按时去上香,看这位郡主在佛前,还怎么“风流”?   感业寺那里,可是有不少先帝的嫔妃,没有生养过的就全都出家为尼,在佛前为先帝祈福   更因为那里的尼姑都出身非同一般,不仅香火鼎盛,更有女侍卫营的女侍卫,在那里巡逻,防止宵小靠近。   且有明文规定:无事不可靠近方圆十里。   尤其是男人,哪怕是少年也不许,看管的跟后宫是一样严格。   丰宁郡主对这些女人怒目而视:“一群老干菜一样的女人,闭嘴!”   她这话骂的,太有水平,诰命夫人们气的要死要活,还有直接气哭了的,因为她说的是事   实。   可就因为是事实,你这么不客气地说出来,这帮女人能不哭么。   反驳不了,就只剩下被欺辱的痛哭失声。   一大群女人的愤怒与哭泣的声音,让一群男人都有些脸红,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场面顿时就乱哄哄的了。   王佐脸色更黑:“丰宁郡主,你闹够了没有?这里是慎郡王的大喜日子,你在这里闹腾有什么意思?还是你想破坏慎郡王的大婚?”   “我没有!”丰宁郡主看向慎郡王:“大堂弟,你可千万别误会。”   虽然语气平平,但是眼神很犀利。   要不是有人牵线搭桥,她怎么可能知道丁田?   更听说丁田是管理牢房的,来自偏僻地方,还阴差阳错的成了救驾功臣,跟皇帝伯父的感   情很好。   又是个雏儿……。   她想着,跟这样人睡一觉也挺好,事后就说喝多了,成了好事儿,他总不能不对她负责吧   ?   哪怕是露水姻缘,睡个雏儿也不错。   如果发展得好,她也可以下嫁,这样的话,就能再保住富贵生活。   其实她也明白,皇帝伯伯对自己的态度一般,要不是她的郡主封号是先帝给她的,早就被收回了。   她都五年没有见过皇帝伯伯了。   “本郡主跟丁大人是情投意合。”她看向了丁田,示意丁田一眼。   希望丁田有点眼力见,这会要是顺着她的话来说,日后迎娶她入门,当个仪宾,前途似锦啊1   “我看起来像傻子吗?”丁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这里是慎郡王府的后花园啊!我爬墙过来的吗?再说了,我跟所有人坐在一起用餐,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难道我会分身术吗?”其他围观的人又开始了一阵窃窃私语。   “看吧,就说丁田不可能看上她。”   “其实,这也挺好的,人家好歹是个郡主。”   “好的话,你怎么不去娶了她?”   “算了吧,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可能!”丰宁郡主柳眉倒竖:“当时我跟你说,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来着。”   “我不会喜欢你的!”丁田否决的那叫一个彻底,那叫一个痛快,那叫一个决绝:“我有洁癖!”   那意思就是,嫌弃丰宁郡主……脏?   好多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么嫌弃皇家的宗亲郡主,是不是不太给皇家面子啊?   “丁田大人,你这么说,就不好了。”慎郡王皮笑肉不笑:“好歹我皇姐也是皇家郡主…   …。,,   “大哥这话说的不太对,只能是宗亲郡主。”二皇子开口,他其实并不是想帮助丁田,实在是跟大皇子作对做习惯了,但凡是大皇子要促成的事情,不管对错,他就是反对,为了反对而反对。   “你闭嘴!”慎郡王冷喝一声:“这里的事情你知道什么?”   就知道瞎插嘴,刚才要不是丁田猛的出现,他安排的吓人就会出来作证,作死丁田跟这个风流皇姐的风流韵事。   到时候,他倒要看看,父皇要如何自处!   还有王佐,这个家伙不是很看好丁田的么?   “我虽然不知道什么,但是我明白一个道理,捉贼拿赃,捉奸……拿双!”二皇子生气大皇子都成了慎郡王,还敢对他大呼小叫,更是得理不饶人:“丁田大人明明是跟我们一起过来的,怎么能跟丰宁郡主成就好事?这明显是有人……一厢情愿嘛!” 第四百零四章 我喜欢男的   因为二皇子支持丁田,在场的人里,也都觉得丁田是无辜的,实在是因为丁田这边的证人有很多,不止有下人还有跟着他一起来的勋贵们。   其实丁田是打了个时间差。   古代人的时间观念其实有些模糊,加上今天是大喜的日子,热闹的很,谁会注意到某一个人呢?   何况大家穿戴都差不多,就算是同桌的人,也有可能看花眼,何况只顾着侃大山了,喝点小酒就上头什么的……简直不能更神助攻。   王佐嘴角微翘,看向果亲王:“老王爷,您看?”   “算了,算了!”果亲王疲惫的摆了摆手:“将丰宁送回去,暂时闭门思过,明天本王去跟皇上聊一聊。”   这是要处罚丰宁郡主的意思。   也是,今天这事儿闹的,以前你随便闹,起码没有让人捉奸在床。   现在,不管那个“男人”是不是丁田,人家不承认,你还能赖上去?   丢人一次就够了,还想丢更多的人吗?   “不!”丰宁郡主才不想被人关起来:“跟我在一起的人,就是丁田。”   她这样指名道姓的,而且一直这么坚持,倒是让某些人的心里有了动摇的念头。   王佐冷眉冷眼的看着她:“你最好给本王老实点。”   要是手里头有兵器,估计王佐都有杀了她的举动。   慎郡王冷笑:“怎么?宁王殿下这是护着丁田大人?宁愿不相信堂堂丰宁郡主的话。”   丰宁郡主得意了:“本郡主会去宫里求赐婚。”   说不定还能见一见皇帝伯伯……。   “真是好笑。”丁田撇嘴:“我不喜欢你。”   “你不喜欢我?”丰宁郡主以往见的人都是阿谀奉承之辈,对自己的样貌身材都过分自信,要不是因为狐臭的关系,她早就养更多的面首了,可是见丁田这样,她就百思不得其解了,她的条件对于丁田来说,不要太好啊!   “是,不喜欢你。”丁田的嗓门儿很大,就跟宣誓似的。   “那你喜欢什么?”丰宁郡主不服气。   “呵呵……。”丁田给她来了个一击必杀:“我喜欢男的。”   趁机出柜,不能更方便了。   王佐表面古井无波,内心却欢喜无限,田儿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他喜欢我!   咳咳……虽然丁田说的是“男的”……可是他就是男的。   丁田扫了一眼王佐,发现他虽然还是那副讨债的嘴脸,可是眼睛却亮晶晶的……在一起这么久了,太知道这个男人了。   睚眦必报,铢锱必较。   小心眼儿又爱吃醋,更主要的是,还喜欢脑补。   现在不知道脑补了什么,正高兴着呢……。   倒是外面的人,听丁田这么一说,顿时,苍蝇开饭了一样的嗡嗡上了。   “卧槽!”宾客甲一句国骂就出了口:“为了不被赖上,这哥们儿竟然连这种借口都逼出   来了。,,   “不这么说也不行啊!”宾客乙一脸同情的样子:“你想娶个破鞋回家给自己戴绿帽子啊   ?,,   “那当然不可能了。”宾客丙咽了咽口水:“就是可怜丁田大人,这么说的话,以后亲事难了……。”   “以后难,那也是以后的事情,现在要是不拒绝的彻底,他真的被赖上了,可就全完了。   ”   “为了拒绝,这都豁出去了。”   “看看把人逼成什么样了?”   刚才丰宁郡主咄咄逼人,大家都看在眼里,这样的女人,谁敢娶回去?   丁田这样壮士断腕的举动,连慎郡王他们都没想到,丰宁郡主都傻眼了好么。   她是想过,宁王殿下是反对的,丁田也不是乐意的,可是她不能暴露自己掠劫男人的事实这可跟她与人勾搭成其好事不同。   如果有随意可以掠劫人的势力,她的皇帝伯伯会直接赐死她,因为这些人手和手段,是她父亲留给她保命用的,不是用来抢劫男色的。   现在她无比后悔,劫掠了丁田来尝个新鲜……哪怕是个雏儿,也不至于闹腾成现在的这个样子。   尤其是这个男人为了拒绝她,连这种理由都说出口了。   她怎么这么倒霉啊!   “好了!”果亲王发怒了:“来人,将丰宁郡主带回去,闭门思过!”   老亲王发怒,谁都不敢吭声了,就连丰宁郡主也不敢继续胡搅蛮缠下去,她是彻底的成了笑话。   只是心里不甘啊!   明明是慎郡王……都是慎郡王的错。   丰宁郡主走的时候,朝几个她身边的贴身嬷嬷使了几个眼色,几个嬷嬷便隐匿在了人群里   今日郡王爷大婚,来的人颇多,除却主子,又有无数的嬷嬷、姑姑、宫女、内监、大丫鬟、小丫头等等。   都是可以进入内院的人。   丰宁郡主是被人快速的送出了慎郡王府,可是她这么一闹,连累的慎郡王刚拜完堂,一杯水酒都没敬宾客呢。   这也太失礼了。   众人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下人早已经将席面换了一遍,都是新的,夏日里饭菜热的少,凉的多,还有冰镇酸梅饮无限量供应。   临走的时候,王佐看了一眼丁田,丁田回给他一个灿烂的微笑。   而王佐看向慎郡王的眼神,让慎郡王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次他的确是想出口恶气,他知道自己不是王佐的对手,但是打击不了你高贵的宁王殿下,我还对付不了你的人么?打不了人,我还打不了你的狗?   在他的意识里,丁田这样的就是王佐门下的一条狗,王佐管着刑部,丁田就给他看着刑部   大牢。   倒是二皇子,自觉跟王佐关系和缓了,还跟王佐说了两句话。   王佐也的确是觉得,应该感谢一下二皇子,刚才要不是他开口,他真的要强行带走丁田了,这么一个破婚礼,他还懒得参加呢。   而王佐感谢二皇子的动作,就是请他喝酒!   “来,二殿下,喝!”王佐举起酒杯,干了。   二皇子心下大喜!   王佐跟慎郡王呛声,眼看着就要打起来了!   王佐打过三皇子,打的那叫一个凄惨啊,这大伙儿都知道的事情。   亲眼所见的也不在少数。   可是现在,王佐跟他喝酒了。   那哪儿能不喝呢?必须喝啊。   “干!”二皇子十分豪迈的也干了。   “来,二殿下,喝!”王佐换成了大酒盏。   二皇子也跟着换了个大酒盏,俩人你来我往。   三皇子看的气结,却不敢吭声,他至今看到王佐,还会下意识的缩一下脖子。   想当初,王佐将他揍的那叫一个凄惨啊!   连他母妃都差点认不出来他。   这都是被打怕了的后遗症。   王佐也不知道酒量如何,但是他干了七八次,二皇子就双眼冒花了。   没办法,王佐从小就受过训练,不止是喝酒,他能喝二斤普通的惠泉酒,还能用筷子夹花生米吃。   可是二皇子不行。   他从小在宫里长大,德妃娘娘看他跟看眼珠子一样,怎么可能没事就灌他二两酒?   所以二皇子的酒量也就半斤的量,如今喝得差不多了,他也开始醉醺醺了。   更何况,慎郡王别有用心,他们这一桌放的是玉泉酒,这种酒喝着味道纯美却后劲十足。王佐还没怎么样呢,二皇子先醉了。   这个时候就看出人跟人的不同了。   王佐没糊涂,也没醉,所以他老实的坐在桌子上,吃喜宴。   想着自己跟丁田一会儿散了席,回去好好说道说道今天的事情,太危险了。   而丁田呢,他回到席面上之后,众人算是认识了他,一个个都跟他竖起大拇指:“厉害!   ”   “干脆利落啊!”   “就是你以后怎么办?”   “这么多人都在场,日后说亲麻烦了。”   丁田也叹了口气:“那个时候,我不这么说,还有什么借口呢?”   “你可以说身体不好呀?”有人给他出主意:“比如不举什么的?”   “滚蛋!”丁田笑骂了一句:“我宁愿爱好异于常人,也不能有损男人的尊严。再说了,我举不举的,太医一来号脉,啥都知道了,被人拆穿了我可怎么自圆其说?所以还是这个借口好,不过,喜欢男的怎么了?以后我就喜欢男的了。”   这是丁田的心里话,也是真话。   可惜,他说真话,越是说的斩钉截铁,这帮人越是同情他。   “行了,我们理解你,来来来,吃饭,吃饭!”那些人心里唏嘘,更加同情丁田。   好好的七尺男儿,愣是被逼成这样,也够可怜的了。   “这是啥?”丁田看着端上来的主菜,倒是挺漂亮的。   “这叫凤凰展翅。”   “这是五丝洋粉。”   “还有这个,三鲜龙凤球……。”   众人说起吃喝来,那可真是头头是道,丁田吃的不亦说乎,还听了一耳朵的各种菜名,以及用料啊,如何做等等。   二十道菜,倒是有十二道是御宴规格,另外八道是时令菜以及主食。   这边吃的正开心,连鸳鸯酥卷都上来了,这算是饭后甜品了,丁田刚吃了一个,还想着吃 第二个呢,就听主院那边又热闹上了。   众人面面相觑,不一会儿,一个机灵的小厮就跑出去了。   “这是又闹什么了?”   “谁知道呢?”   “这位慎郡王的婚宴,还真是热闹。”   众人看了看丁田,丁田吸了吸鼻子:“大家都给我作证啊,我的屁股可没离开过凳子,话说,我想去方便一下,都不敢,生怕再被人误会,会分身术跟谁谁谁那啥啥……。”   他这么一说,还不如不说,将所有人都逗笑了。   倒是另外有人不满意的道:“我们这边都要吃完了,怎么……不见新郎官啊?”   好歹过来看一眼,敬一杯酒,也算是一回事。   这从头吃到尾,连个招呼都不打,太薄凉了吧?   其他人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先前没人说,大家也就假装不在意,如今被人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众人对慎郡王的看法可就有些微妙了。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小厮跑了回来,气喘吁吁,八卦的非常尽职尽责:“诸位老爷少爷们,出事了!”   “又怎么了?”众人简直双眼放光,异口同声的问了出来。   “后宅,新娘子……出事了!”小厮指着后头:“听说是有人闯进了洞房……1慎郡王他们已经赶过去了。”   一听说是后宅,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要不要过去看看?   “去不去?”   “去!”   丁田被众人围在中间,一起呼啦啦的跑去了后宅……看热闹了。   直觉告诉他,这事儿跟王佐,有点关系。 第四百零五章 —波三折的喜宴   后宅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跑过去的时候,正看到了精彩之处。   原因就是……二皇子醉醺醺的从新房里出来……不是自己出来的,他是被两个大力太监架着胳膊,架出来的!   衣衫不整,身上酒气冲天。   三皇子眼珠子亮的像灯泡!   大皇子已经被踢出局了,二皇子这是……要是他把慎郡王妃给睡了……那二皇子这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了,何况是挣得大位?   四皇子也有些傻眼了。   今天本来只是想给父皇表演一下“兄友弟恭”的戏码,这才带着一堆小的来给慎郡王贺喜当了半天老妈子,结果呢?   先是丰宁郡主好一阵闹腾,还想赖上丁田,那个男人是谁?   让丰宁郡主这么护着,宁愿自己被关起来,也不说出实情?   再有如今二皇兄衣衫不整的出现在后宅,新房里,他该不是帮大皇兄入了洞房吧?   四皇子尽管机智百出,此时此刻,他也有些头脑发木了。   三皇兄他是知道的,别看现在他兴奋的身体都在打摆子了,可父皇绝对不会立他为太子。只因他跟宁王打过架。   至今他还见到宁王就害怕。   身为皇子,却害怕一个臣子。   这样的皇子,除非父皇再也没有子嗣了,否则绝对不会考虑他。   前头的三位都无缘大位了,那么是不是说,自己可以……想到这里,四皇子也开始飘飘然了,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前头三位一个接一个的,自己把自己作出了局。   四位皇子里,二皇子醉的一塌糊涂。   慎郡王,一脸铁青的看着二皇子,眼睛里都快要冒火了。   而在一边的几位王爷,面面相觑了一下,还是王佐轻咳一声,压抑着心里的笑意,问果亲王:“老王爷,您看?”   果亲王的脸也不比慎郡王的脸色好多少:“此事……此事需要从长计议……里头谁管事的?出来一个喘气的回话。”   立刻,从里头滚出来一个婆子。   这婆子大概也是宫里出来的嬷嬷,穿戴上非常严谨且头发梳的一丝不挂……咳咳,一丝不苟,一丝不苟。   花白的头发上只簪了个长的扁方,只不过是因为喜庆的关系,那扁方也是双喜字镂空的样式,虽然素雅,却也讨巧。   就是此时此刻,这位嬷嬷有些惊慌失措:“请王爷息怒,郡王爷,您快进去看看郡王妃吧!?这盖头只掀开了一半,并没有全部掀开,郡王妃……她要自戕以证清白啊!”   众人顿时七嘴八舌的小声讨论。   身后嗡嗡声是如此的熟悉,苍蝇开饭了一样的动静,慎郡王气的快要吐血了:“那就让她   去..〇   他刚想说,那就让她去死好了。   果亲王一声冷哼:“慎郡王,你还是去看看郡王妃吧,这可是皇上赐婚的喜事。”   慎郡王一口气憋在胸口,上不去,也下不来,不由得“噗”的一声,竟然是被憋屈的吐了—口血出来。   众人一下子就乱了套了!   慎郡王如今才二十多岁,正是新婚的好日子,竟然被硬生生的气吐了血,青年吐血,乃是早逝之兆啊!   王佐想着这里乱糟糟的,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蠢蠢欲动,于是板着脸道:“反正也吃的差不多了,喜宴也该结束了,本王告辞。”   “宁王殿下,慢走……。”慎郡王昏迷了,其他人也麻爪了,只有慎郡王府的管家,还有   点清醒,挑起了大梁,将几位贵客送走。   不过,慎郡王身边的大太监,却抱着果亲王的大腿,求老王爷给做主,在这里稍待,好歹等慎郡王醒来再说。   可怜丁田他们跑过来看热闹,没看成,又得出门去,索性也吃饱喝足了,大家一窝蜂的出了门,彼此告别。   今天的婚宴,还真是一波三折。   所有人都猜测,跟风流郡主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八成是她的真爱,因为她宁愿说谎赖上丁田大人,也不说出那个男人!   第二个就是……二皇子殿下到底在洞房里干了什么?   简直忍不住就让人浮想联翩……。   第三个就是慎郡王,竟然吐血了。   这么年轻,身体竟然这么差的么?   还是说……哎呀呀,不可说,不可说啊!   大家虽然散了,可丁田回到家里,刚洗了个战斗澡,换了衣服喝口茶,就听到王佐来了的动静,王佐虽然是先走的,可是他回了王府转了个圈,也是更衣洗漱过后,就来到了这里。   第一反应就是抱着丁田,检查了一下:“有没有受伤?”   “没有。”丁田摇头:“我很好。”   “你知不知道,你吓死我了!”王佐到现在,还有些后怕:“没想到那个家伙,都成了慎郡王,还敢算计你!”   “他为什么这么……嗯,针对我啊?”丁田撇嘴:“我也没干什么呀?”   “你还没干什么?”王佐乐了:“你在长春侯府不是将他派去的贴身内监曝光了吗?呵呵   ,估计他自己都没想到,会栽在你的手里,长春侯府也够惨的了,郑晨太医撒手不管慕容浩,长春侯府恐怕真的要绝后了;而慎郡王已经出宫,失去了竞争大位的机会,宫中贵妃娘娘失势已成事实,再无翻身的可能,当初,长春侯府就是投靠了大皇子,换得贵妃娘娘在宫里帮衬了一把宁嫔,加上老太妃的人手……今年开春,老太妃去世了,宁嫔失了一个靠山,现在连贵妃娘娘都倒台了,长春侯府已经彻底没了指望。”   长春侯府现在改关心的不是爵位传承,而是他们家的香火传承。   归根结底,贵妃娘娘跟大皇子能这么快倒台,起因就是丁田,这么一个小人物。   “呵呵……。”丁田无语了:“我不是故意的啊!”   就因为一系列的“巧合”,丁田成了压垮大皇子一系的最后一根稻草。   而今天,大皇子是设计他在先……而他反击在后。   “他敢对你动手,我不会放过他。”王佐眯起眼睛,眼中的恨意一闪而逝。   今天幸好丁田没有事情,要是丁田有个损伤,他可不管大皇子是什么慎郡王,非得打断他的狗腿!   “那二皇子……是你安排的?”丁田有些羞恼的看着王佐:“可不能害了无辜的人。”那张七小姐,算是个无辜的女子,如果因为他们之间的斗法,将一个无辜女子的清白给毁了,可不太好。   “那可不是我的手笔,虽然皇上厌弃了慎郡王,但是无缘无故的谁会在这种时候,搞出这种事情?你当人人都是风流郡主啊?”王佐乐了:“你呀,心软,我知道,而我也不会对一个   跟我无冤无仇的女子出手。”   “不是你的手笔?”丁田大松了一口气:“我就说,你的格局,不会那么小,那是谁在作   怪?”   “是丰宁郡主。”王佐的能力非常彪悍,这还没过夜,他就已经调查清楚了。   丁田摸了摸下巴:“怎么是她?我猜的是二皇子喝多了走错了路,或者是三皇子的手笔,甚至还猜了你……就是没有想到是她,她不是被关了起来么?”   王佐抱着他躺在凉席上,屋里纱罩灯只有淡淡的灯光,跟他一起聊起天来,心情反而平静了许多,其实,早在丁田失踪的时候,王佐心里就已经怒火冲天,那个时候,他真的眼看着,就要发飙了!   丁田的出现,不仅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还连带着,救了那里所有人,不然王佐真发飙,那些人不死也得受伤。   “她虽然被带走,闭门思过,可是她手下有点能耐人,走的时候,就已经恨上了慎郡王,   他设局,其实就是想让你跟风流郡主牵扯不清,你知道的,风流郡主这是个女子,要是个男子,皇上是说什么也不会留下她……。”王佐给他分析:“二皇子为你说话,回到席面上,我跟二皇子喝了几杯,谁知道二皇子酒量不好,喝多了,他的贴身太监扶着他去喝醒酒汤,结果……贴身太监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睡着了!那么闹吵的环境里,竟然能睡着,我也是服了这个理由,二皇子不知道被谁扶进了新房,自己半脱了衣服不说,腰带都解开了一半,还想掀开新娘子的盖头……。”   丁田听的目瞪口呆:“丰宁郡主也挺厉害的啊!”   “她本来想找个乐子,结果被人陷害,她能咽下这口气?何况慎郡王……已经没什么可以让人害怕的了,他失去了登基大宝的机会,谁还会惯着他?”王佐嗤之以鼻:“也就他还没看清楚形式,还当自己是那个大皇子呢!”   丁田想了想,叹了口气:“皇帝大叔也挺可怜的,儿子没有一个成器的……。”   “他当年也是迫不得已,且从小没有培养前几个儿子的意思,何况……他自有打算,皇家的事情,自有皇帝一人决断。”王佐说的冷淡:“谁都不能左右圣心。”   皇太子之争,其实一直就是皇上吊在众人面前的胡萝卜,引着这帮人跟蠢驴一样,一直追着这根胡萝卜跑,实际上,这只是个让他们看到的诱饵而已。   多少人,不顾一切的扑上去……结果只是飞蛾扑火而已。   丁田觉得俩人抱在一起热了点,就从王佐的怀里滚了出来,在坑上打了个滚儿:“但愿他老人家,能有看好的接班人。”   “嗯。”王佐仰脸枕着胳膊看着天花板:“其实皇帝叔叔也不容易,早些年,听我父王说,先帝那会儿,斗争更加激烈,你也不看看,先帝多少子嗣?可是被先帝圈禁致死的就有一半之多!皇帝叔叔只是将大皇子立为慎郡王,比起先帝的处置手段,可要柔和多了,他终究是硬不下心肠,对自己的儿子,还是心疼的,可有些人,就是不理解他的这种心疼,拿他的心疼理所当然,反过来还惦记那把椅子,真是狼心狗肺!”   “也怪不得他,皇帝大叔虽然是个皇帝,可他也是个父亲,这世上啊,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丁田顺手摸了一把蒲扇给自己扇风:“改天有空,你进宫去看看他吧,这夏天到了,老人都容易苦夏,但是不能给吃太多凉的东西,省得伤了肠胃……。”   俩人聊了聊,就这么聊睡着了。   都喝了点酒,加上这一天过的这叫一个惊心动魄,躺下睡的那叫一个香啊!   谁知道就在这个时候,门外进来了一个人,走路轻盈,身材伟岸,门口有人给打帘,王佐的护卫站在院子里,一动不动。 第四百零六章 需听背后言   就着灯光,他看到了俩人一东一西的躺着,宁王殿下的睡姿是很标准的,这从小就有人教,教养嬷嬷们的手段可不是盖的,养出来的孩子,一个比一个出类拔萃,起码在礼节上,是这样的。   而丁田则不同,他在夏天里睡觉,喜欢放开手脚,四仰八叉的,成一个“大”字形,睡的呼噜噜不说,脚丫子还一颤一颤的,穿着的是小背心,大裤衩,要多老土就有多老土。   人家王佐穿着的都是七分袖的丝绸睡衣,还用的是纺绸,清爽透气。   而且丁田睡的太香,都流口水了。   来人看的想笑,又憋住了,悄悄的出了房间门,到了院子里,一直走出院门,才回头,看   到房间里依然有那么一点灯火:“好好伺候着,让人在屋里多放两个冰山,大夏天的,可够热   ”   “是!”王老乐弯腰驼背,躬身送人到了大门口,目送这群人来的幽灵一般,走的更是悄无声息,不仅后背发麻。   倒是王富贵,送走了人,才跟王老乐道:“真的不跟田少说吗?”   “田少在这位面前,一直是有什么说什么,这样挺好,跟王爷说就够了。”王老乐看着远去的已经变得模糊了的一行人:“谁知道皇上这么晚了不睡觉,来这里啊!”   没错儿!   来的是皇上,永庆帝。   他虽然不会选择大皇子作为继承人,立为皇太子,可是那终究是他的儿子,第一个成亲的儿子,岂能不关注?   哪怕不能让他登基称帝,也希望他能安稳一生。   所以也派人去婚礼上看看,想着第二天,召见慎郡王,带着慎郡王妃,进宫拜见皇帝跟贵妃娘娘,永庆帝虽然不会让他们见贵妃,但是也想自己喝一杯儿媳妇茶。   谁知道下面报回来的消息,让他彻底对这个大儿子失望透顶!   丰宁郡主也是他能搭理的?   要不是看在先帝的面子上,他能留这么一个败坏皇室尊严和名声的女人?   而且以前一直没能抓到把柄,要是早被人“捉奸在床”的话,丰宁郡主也早就玩完了。再说,他这么处置了他跟他的母妃,大皇子就不好好想想,他是什么意思?   为了儿子的颜面,他都留着他母妃的性命了,还想他怎么样?   可是这个儿子,真的是个没脑子的,长春侯府一挑拨,他就要找丁田算账。   也不想一想,丁田是谁?   那是他老子的救驾之人。   朕还活着呢,他就敢对救驾之人如此,朕要是死了,他还不得整死丁田啊?   再有,丰宁郡主是个蛇蝎妇人,他既然得罪了人家,怎么就不知道防范一二?   让这个蛇蝎妇人反皎一口,在这么一个大喜的日子里,小叔子二皇子竟然摸进了新房,到底是怎么管的家?   自己家都管不好,何谈管理天下?   幸好没有选了他当太子,不然他要是登基称帝了,还不得被人摸进后宫里去?   再说二皇子,也是个没能耐的货。   被人几杯黄汤就灌的不知道东南西北,还摸进了新房,真这么想成亲,朕马上给他赐婚。永庆帝是越想越生气啊!   尤其是当他听说,丁田宣布自己“我喜欢男的”的时候,真是愤怒到了顶点。   “这个小子,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话吗?”永庆帝摔了茶盏。   米英赶紧的劝:“皇上息怒,息怒啊!”   “慎郡王太让朕失望了,二皇子也是个……三皇子不堪造就!”永庆帝果然如同四皇子想的那样,对前三个儿子,都失望透顶:“哪怕朕……没想过那方面,可也……太失望了!”“皇上,您别生气,也别难过,这都是人云亦云……。”这一宫殿的宫女太监,也就米英能开口说上两句话,剩下的都低垂着头,当自己是个木头桩子,是个装饰品。   “朕……要出宫,去丁田那里看看。”生过了气,永庆帝的心情平静了下来:“朕倒要看看,那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宁愿说自己喜欢男人,也不要一个郡主?”   米英闻言乐了:“就丰宁郡主那样的……母老虎,谁敢要?都怕脑袋上长草啊!”   被戴绿帽子。   先头的那个仪宾是怎么没的?   据说就是被活活气死的,因为丰宁郡主在婚后也不检点,仪宾有个妾室,她就找个面首,两口子针尖对麦芒,可男人风流点不怕,真名士自风流么,可一个女人家,也风流,那就让人受不了了。   “那他还?”永庆帝撇嘴:“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也不怕丢人?”   “估计那个时候,丁田大人也没别的好借口了,慎郡王那意思,跟逼婚似的,您也知道,丁田大人看着挺好说话的人,却有自己的坚持,听说他的牢房,哪怕是夏天,也要喝开水,晾凉的开水,不许人喝一口生水呢。”米英笑着道:“以至于他们那里最费的就是柴炭了。”   这都成了京中新的一个景点了,刑部大牢里,各种规章制度多的都快赶上刑部衙门了。“他倒是会折腾。”永庆帝却不得不承认:“但是他管理得很好,至今为止,朕还没有听说刑部再报上来犯人病逝的折子。”   往年,总有那么几个囚犯,在牢里病逝的,一个是缺医少药,另一个则是疾病。   可是自从丁田接手了之后,犯人从来没有损失过,怎么进来的,出去的时候,都是活着的,更传奇的是,这家伙竟然开源节流,让犯人们坐牢也不能闲着,朝廷的给养一直都是不够的,这一点,永庆帝也知道。   但是朝廷的银子不是用来养那些囚犯的,争取他们饿不死就行了。   谁知道丁田另辟蹊径,不仅给养接手也不嫌少,还另外有来钱的道,探视的费用就养活了所有的狱卒,多余的还能以朝廷的名义发放福利。   比起那些苛待囚犯的司狱,不知道高明多少。   更主要的是,他看到有奏折上来说,有些囚犯发配到了地方,因为感念丁司狱的好,特别认真改造,还有的囚犯是发配边关,戍边的,打起仗来,这些人都是需要冲锋陷阵,三次之后,才能免罪,五次之后,可以在军中升迁。   这是古代囚犯唯一的脱罪的道路。   可是当先锋,存活率也非常的小。   而从丁田手里出去的犯人,一个个上了战场不要命一样的打,还颇有合作精神,存活率也直线上升,战胜一场,他们就脱罪一等,三场过后,更是成了正儿八经的士兵。   等到几仗打下来,好么,都当了总旗了。   一问起来,都说是他们丁司狱的功劳,在牢里的时候,丁田总是看卷宗,但凡是戍边的人,他都教一些战场上的小技巧,例如团结就是力量,例如不抛弃,不放弃等等。   永庆帝是很看好丁田的,尤其是他更知道,丁田的一些奇思妙想,对朝廷的帮助有多大。“您要去丁大人家?”米英为难了:“这都晚上了……。”   “去看看!”永庆帝身为皇帝,他决定的事情,没有人能阻拦。   所以,他就出宫了,到了丁田家。   但是他这人吧,说实话,有点疑心病,所以不让人声张,而是自己靠近了窗户,夏天的窗户上蒙的不再是厚实的牛皮纸,而是轻薄透气的窗纱。   只是因为天黑,外头什么样,屋里看不清楚,倒是屋里,一盏小灯,两个人影,在坑上躺   着。   没有任何亲呢的举动,而且说话也非常中肯,两个孩子担心他不好受,尤其是王佐,等于是骂了大皇子他们,可是他听着就是顺耳极了。   丁田担心他,更是让他觉得,这孩子不错。   不过俩个孩子都累了,睡觉都打起了小呼噜,就别折腾他们了,于是他就这么悄悄地来,又悄悄地走。   回到宫里,永庆帝的心情彻底的好了,去后宫找了婉昭仪,还看了看正在熟睡的九皇子。   第二天是休沐日,永庆帝休息了一夜,又在婉昭仪这里用了一顿丰盛的早饭,逗了逗奶娃娃九皇子,等得九皇子打着小哈欠睡着了的时候,终于闲下来的永庆帝,就有功夫想事情了。   婉昭仪是个很温婉的女人,永庆帝看上她,是因为她的脾气秉性很像他的原配妻子,所以对她也算是宠爱了,加上婉昭仪并不争风吃醋。   皇上来碧叶堂,她开心,皇上不来,她就自己关起门来过日子。   这样不争不抢,不出头的性格,反倒是讨了永庆帝的欢心,每当有事情的时候,永庆帝就   会到碧叶堂这里,休息加放松。   碧叶堂地如其名,一个四四方方的院落里,有好几株海棠树,夏天的时候,参天的大树,树荫遮阳,凉快得很。   婉昭仪见皇上若有所思的看着窗外的那株海棠树,也不去打扰他,只是将他手边的茶盏拿走了,免得一会儿忘了再扫掉茶盏。   等永庆帝想够了,一摸桌子,摸了个空,而这个时候,婉昭仪就送上了一碗常温的绿豆汤给永庆帝:“皇上喝点绿豆汤吧,总是喝茶,晚上怕是更精神,不安睡了。”   “好,喝绿豆汤。”永庆帝喝了一口,发现里头没有多少糖,并不甜的腻人:“怎么不是冰镇的?”   “夏日里虽然热,可总是喝凉的对身体也不好,您喝个常温的吧。”婉昭仪笑盈盈的轻声细语:“中午可以在饭后午睡起来再用一个冰碗,晚上就别用了。”   这样细致的关心,让永庆帝不可避免的就想起了丁田,那个小子也是这样说,担心他用冰太多,会伤身体,又担心不用会觉得太闷热,这才是关心人的样子。   他记得每次去德妃那里,因为德妃的娘家还挺有家底的,所以每次去,冬天就有热锅子吃,什么鹿肉、飞鱼的都很名贵;夏天就有冰碗,冰镇的酸梅饮、莲子羹。   绿豆汤这种廉价的东西,是不会出现在德妃的餐桌上的。   其实,比起甜腻的冰碗和酸了吧唧倒胃口的酸梅饮,他更喜欢这种淡淡味道的绿豆汤,起码不会让自己腻味。   想到这里,永庆帝叹了口气:“那中午,吃什么?”   “妾身这里有一道凉菜,鼎湖上素,比较适合,还有清炒玉兰片和一道粉蒸肉。”婉昭仪就像是没发现永庆帝走神了一般:“以及一道清蒸茄子,虎皮尖椒。”   这些菜并不名贵,要说难得的也就一道鼎湖上素,其他的都是家常菜,且清爽的素菜居多   “行,就在你这里用这些,对了,朕给你加两道。”永庆帝扭头吩咐米英:“让他们上一道宫保野兔和爆炒田鸡。”   “遵旨。”米英见永庆帝还有心情点菜,就知道,这位陛下心里有了决断。 第四百零七章 永庆帝的旨意   王佐跟丁田是早上起来吃饭,王老乐给了王佐一个眼神,王佐心里就明白了。   吃过了饭,今日休沐,丁田去看他的那些菜了,要摘一些豆角,中午打算做个排骨炖豆角   而王佐趁机问王老乐:“什么事情?”   王老乐就说了,昨天晚上永庆帝来了。   “嗯,知道了。”王佐摸了摸下巴,他想起来,丁田嫌弃俩人抱着热,就滚到了火炕的另一头睡了。   看来,他也得尽早表明立场才行。   万一哪天看到两个人抱在一起睡,皇帝叔叔也不会惊讶……或者来个棒打鸳鸳。   丁田摘了一大盆子的豆角,马六家的出门买了一扇新鲜的猪排骨回来。   一大锅排骨炖豆角,二米饭,蒜拍黄瓜,以及炝土豆丝,因为天气热的关系,没有打什么汤,改成了冰镇酸梅饮。   正要开饭,门口来了天使,圣旨到了。   传旨的还不是别人,是老熟人,米英。   “赶上吃饭的时候过来,米大总管是来蹭饭的吗?”王佐已经拿起筷子,就要开始大快朵颐了,人来传旨了。   有点不高兴。   “是啊!”谁知道米英笑眯眯的道:“赶紧的接旨吧!接了圣旨,咱家也跟着混一顿饭,这晌午出来,马不停蹄的走了两家,也该有人请咱家用餐了。”   “走了两家?”王佐皱眉:“还去了谁家?”   “慎郡王府啊!”米英一点隐瞒的意思都没有:“一会儿咱家跟王爷闲聊。”   丁田的家里,如今也有一套接圣旨的东西,这玩意儿几乎每一家都有预备,以免真的迎接圣旨的时候,准备不及时,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香案摆上,人跪地上,低头,听着米英大总管的念叨。   米英打开圣旨,轻咳一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圣仁广运,凡天覆地载,莫不尊亲;帝命溥将,暨海隅日出,罔不率俾……。”   四六姘文听的丁田还是一个头两个大。   里头说的东西他一概是有听没有懂。   不过后来的几句话他倒是听明白了,他升爵了!   等谢过了恩,接了圣旨,丁田就挠头了:“不是,米大人,我这……怎么又升爵了?我也   没有立功啊?”   “您是没有立功,可您都吃亏了。”米英客气的道:“所以皇上将您的爵位,拔擢至辅国将军,提高了一格!”   丁田愣了愣:“那个我……我当时……也是迫不得已……。”   “知道,知道!”米英自来熟的往屋里蹿:“赶紧的吃饭吧,都饿了。”   他带来的人他不管,反正有人接待,他先进屋里来了,果然,看到了两副碗筷,两个冰山立在屋里,凉快得很。   三个人吃饭,倒也够吃,只是在餐桌上,米英吃饭很有规矩,不会说话的,丁田只好憋着,吃过了饭,就迫不及待的端起酸梅汤一饮而尽,然后眼巴巴的看着米英。   米英被他看的哭笑不得:“好了,好了,咱家说还不行吗?”   “呵呵……。”丁田挠了挠头:“我就是好奇啊。”   “您别好奇了,跟你说实话吧,这次啊,皇上可真是下了狠手。”米英唏嘘了下。   他上午就接到了永庆帝给他指派的任务,去慎郡王府宣旨,同时还派了另外一个管事太监,带着好几个大力嬷嬷,去了丰宁郡主那里,第一,褫夺丰宁郡主的封号,贬为庶人;第二,将庶人李凤宁,也就是丰宁郡主,送入感业寺出家为尼,每日要念经一卷,持斋,到死不可出   也就是说,到死,也是要按照佛教的规矩,火化后,取舍利子供奉,没有舍利子,就在灵骨塔上安放骨灰,连入皇家陵园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一点,李凤宁的所有家产,分为三份,一份入缴国库。   一份补偿给慎郡王,一份竟然是补偿给丁田这位新晋的辅国将军。   “噗!”丁田当时就将嘴里的酸梅汤给喷了出来:“给我?”   “是啊!”米英大总管非常得意的告诉他:“本大总管已经吩咐人,挑出来好的给您送来,其次入国库,最后不值钱的玩意儿,都送去慎郡王府,好歹,慎郡王妃也是吃了亏的。”   “给慎郡王是什么圣旨内容?”王佐却抓到了重点。   气氛徒然一僵,米英苦笑了一下:“王爷,你就不能当做忘了此事么?”   “你平时对丁田都是‘你’、‘你’的,突然对他这么客气,还‘您’、‘您’的用敬称不说,甚至连丰宁郡主……哦,李凤宁的家当都能做主瓜分,还给丁田挑了最好的,却只字不提慎郡王府的事情,可见是大事啊!”王佐非常犀利的指出了米英的小破绽:“要不就是你不想说,要不就是让你难以启齿……。”   丁田的眼睛,亮亮的看着米英:“就是,米大人,你这么客气,我可受不了,你还是叫我田儿,我也还叫你米大人。”   “好吧,唉,说起来啊,这次皇上可是真的生气了。”米英也犯愁:“皇上下了旨意,竟然让慎郡王跟慎郡王妃……不用入宫磕头谢恩了,这是连这杯儿媳妇茶都不肯喝的意思;第二,就是将李凤宁给收拾了,虽然下手狠厉了点,可是如今才半天,那事儿都传遍了四九城,连贩夫走卒都知道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看了一眼王佐,王佐淡定得很:“是么?”   “可不是么!”米英道:“听说李凤宁为了那个野男人,连朝廷命官丁大人都敢攀附诬陷,这可真是情真意切啊!可惜那个男人死也不站出来,也就只好让李凤宁去出家了。”   丁田低头,嗯,冰镇酸梅汤还是很好喝的。   “下令补偿,其实还不如不补偿,这不是摆明了的事情么?”米英更是皱眉了,因为只有伤害,才会有补偿。   慎郡王明白自己这是被丰宁郡主设计了,本来就面如金纸了,这会儿更是惨白。   慎郡王妃也哭肿了眼睛。   不能进宫给皇上献上一杯茶,她这个皇家儿媳妇,还能名正言顺吗?   再说了,昨天晚上出了那样的事情,她还被皇帝拒绝入宫磕头谢恩。   岂不是说,皇上不仅厌弃了她的丈夫,也顺带着,厌弃了她这个儿媳妇?   慎郡王之所以在昨天忍了下来,跟她圆了房,就是指着她是被赐婚的儿媳妇,新婚之后三日,会进宫给皇上和贵妃娘娘磕头谢恩,顺便献上儿媳妇茶。   慎郡王已经快一个月没有见到皇上了,更是没有任何贵妃娘娘的消息,母妃身边的人都消失了。   他现在连宫门都进不去,更不知道宫里头,是个什么情况。   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清醒的意识到,出了宫,虽然代表着他可以在外面招兵买马,可是也代表着,那高高的宫墙,足以让他无法跨越。   以前在宫里住着,其实也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且前宫跟后宫隔着的更是高高的围墙,和无数的门……。   但是好歹也算在宫里,白天的时候,他还可以名正言顺的去给自己的母妃请安问好。   可是出了宫……他一次都没有回去过,那个他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   结果皇帝说不用磕头谢恩,连儿媳妇茶都不喝了。   “慎郡王终于将自己作死了。”这是王佐听闻这种消息之后,说的一句话。   “难为大叔了。”丁田唏嘘不已。   慎郡王这是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   日后他也就是个“郡王”了,最多是个“慎亲王”。   可是也只能是荣誉头衔,而且不管最后谁登基,都会对他这个长子防备,绝对不会重用他,估计也就是个亲王头衔的荣誉称号。   一辈子也就这样过下去,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慎郡王,完了!   “那二皇子呢?”王佐又问了新的问题:“他醒酒了没?”   “我的宁王殿下啊!”米英的笑容越发的苦涩了:“可别提了,咱家走的时候,皇上已经   在写第四封圣旨了,等咱家回去,估计就该去皇子二所,给二皇子宣旨了。”   “哦?”王佐来了兴趣:“皇上叔叔,怎么个意思?”   “二皇子被过继给了果亲王……你是知道的,果亲王好色不羁,偏偏没有儿子,生了两个女儿……好不容有了个儿子,还早逝,也没留个后代,因为是隔代继承,日后袭爵,也是要降等的,二皇子估计可能会成为果郡王……倒是跟大皇子的慎郡王,差不多……。”米英觉得,皇上这一手,彻底的打击了二皇子。   过继出去啊!   名义上,就不是皇上的儿子了。   “果亲王,我看他人挺好的呀。”王佐倒是对果亲王爷有些印象,老人虽然是个老帅哥,却是个热心肠,没想到他没儿子。   听了这个消息,丁田心里戚戚然。   可是王佐却一撇嘴:“过继给果亲王当孙子,好歹是个王爵,而且全家就他一个男丁,没人跟他争抢了,他可真好命,怎么不过继给长春侯府啊?长春侯府也没儿子……。”   “噗!”这回轮到米英喷了:“宁王殿下,长春侯府那位不是还活着呢么!”   长春候可是有儿子的,只是到了他儿子那一代,估计就得成为长春伯了,等到往下……就算慕容浩过继,一肩挑两房,那也是隔代继承,估计也就剩下个子爵的爵位了。   多少年之后,这爵位也不知道能不能传下去,或者沦为普通门户……。   “这就不对了,那是隔房,又不是嫡长子的儿子。”王佐却侃侃而谈:“你想啊,要是将二皇子过继……或者某位皇子过继,那长春侯府还不立刻变成郡王府?最起码也得是个国公府啊?这不轻轻松松的就起来了么。”   他倒是没说,血脉估计也该消失了,徒留下一座长春侯府,确实便宜了别人。   “你呀,你呀!”米英大总管可不敢再跟他说下去了,怕他再有什么惊世言论。   喝过了汤,消了汗,米英大总管就走了,回到宫里之后,果然,马不停蹄的去了皇子所,宣读了圣旨。   二皇子顿时就晕死了过去。   宫里,已经洋洋得意了大半个月的德妃娘娘,彻底的懵了:“你说什么呢?皇上怎么可能   出继皇儿?那是他现在最大的指望了。”   “德妃娘娘,是真的,是真的啊!”来报信的太监也哭的不能自己:“圣旨已经下了……过继给果亲王当承嗣嫡孙……。”   “不可能!”德妃猛地站起来,眼前一黑……。   兢兢业业算计了半辈子,不敌那个男人一张圣旨,轻飘飘的就把儿子出继给了果亲王……   整件事里,估计唯有果亲王是开心的:“本王也有孙子了!” 第四百零八章 起起落落   而且大概是因为二皇子闯自己亲大哥的洞房,还要掀开自己亲嫂子的盖头太过惊世骇俗了,果亲王在入宫谢恩的时候,就提出请永庆帝给赐婚。   “臣已经老了,就想看到孙子给臣生个重孙子,将来见了祖宗,也有脸面。”果亲王一点都不嫌弃过继的孙子:“而且名字都想好了,以后臣的孙子,就叫李成思,谐音承嗣,重孙子就叫李长义,长长久久,忠义千秋。”   这还拐弯抹角的表忠心呢。   永庆帝淡淡一笑:“皇叔这样想,那就改名,重新上玉碟好了。”   皇帝一声令下,果然动作快速的很。   在二皇子醒了之后,他就有了新的名字:李成思。   顺便,他未出世的长子,也有了名字:李长义。   德妃娘娘已经在宫里哭了两天,永庆帝都没有去,甚至,连派人过去都没有。   淑妃娘娘就算是再淡定,此时此刻,也有些飘飘然了。   就连冯玉这个老太监,都有些激动了。   如果三皇子真的大事可成,淑妃娘娘到时候,身为三皇子的亲生母亲,那就随圣母皇太后啊!   到时候,他就是圣母皇太后跟前的大总管。   在皇后跟前的总管算什么?   在皇太后跟前的大总管,那才叫威风,连皇上都要客气三分。   “没想到,老奴这辈子,还能伺候出一位皇太后……。”冯玉非常感慨。   淑妃娘娘听了这话,心里很是受用。   但是表面上,她却非常客气:“可不能这么说,这事儿,八字还没一撇呢。”   其实心里已经确定,皇位就是她儿子的了。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情吗?”淑妃娘娘身边的大宫女儿,也跟着兴奋的不行:“三皇子可是现在宫里最大的皇子了,其实一开始,咱们宫里的三殿下,上头有个长子的大皇子,二皇子又虎视眈眈,我们家殿下可艰难,可您看看现在,大殿下都封了郡王了,可成亲之后,这郡王妃都不让入宫谢恩,以前都是‘妃朝见’的,这可是老规矩了!可现在却不见,这代表什么?奴婢听说啊,好像是二皇子跟那位郡王妃有点什么……这宫里都快传遍了!您看看皇上是怎么处理的?既然没有处死郡王妃,那就是二皇子的错了吧?二皇子干脆过继出去……以后啊,可不能叫二皇子了,该叫郡王世子。”   淑妃大概是压抑太久了,这股郁气总算是放了出来,心情别提多好了。   另一个大宫女儿一看,好处不能让一个人占了啊?于是也开口了:“娘娘,您看,是不是   给果亲王府也准备一份贺礼?让三殿下送去?这好歹是堂兄弟……是堂兄弟吧?”   这话说的更得淑妃娘娘的欢心:“是,只不过是隔着房的堂兄弟了。”   亲兄弟还有可能继承大统,堂兄弟?   先帝那会儿就有六位老王爷,皇上的堂兄弟十几个,要是论起来,这隔着房的堂兄弟,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   就算是继承大统需要排队,估计二皇子,也得排出去百八十号开外。   哪儿还有继承大统的可能?   “这事儿看皇上怎么处理,如果皇上派礼部的官员去操办,就随大流送点小玩意儿过去,不用太贵重,毕竟身份不一样了,日后恐怕连明黄色的头带都扎不得了……。”淑妃娘娘一副好心肠的样子:“如果不能,那就省了吧!”   明黄色,皇子们虽然不能穿明黄色的衣服,但是皇子们的头带啊,腰带什么的,倒是可以用明黄色,代表着皇子的身份。   而且皇子们小时候,是可以穿杏黄色的,就是过了八岁不能再穿如此耀眼的衣服……除非是皇太子。   淑妃娘娘的宫里一片喜气洋洋。   德妃娘娘的宫里简直冷清凄惨。   以前热闹的宫殿里,再也没有了来拍马屁请安的小美人、小才人们了。   更没有一些管事太监和管事姑姑们来请示德妃一些宫务,连带着,这两天的伙食标准都直   线下降了。   德妃娘娘的大宫女儿见去提膳的几个二等宫女一脸愁容的回来,虽然每个人都拎了食盒,却心里没底:“怎么去了那么久?娘娘还要用膳了。”   “萍儿姐姐……。”二等宫女里的玫红小声的道:“膳房里给的膳……都不太上的了台面   萍儿一愣,心里更没底了:“先去膳厅。”   一行宫女走路无声的到达了膳厅,其实就是一个小花厅,平日里德妃都在这里用膳,故而改名叫膳厅。   萍儿让玫红她们打开食盒,看了一眼里头的饭菜,顿时一脸怒容:“这群家伙,怎么办差的?这是给娘娘吃的东西吗?”   只见几个二等宫女拿出来的菜,第一盘就是麻婆豆腐,其实就是辣椒酱炖豆腐。   第二盘就是火爆大头菜。   第三盘是白斩鸡。   第四盘凉拌素什锦。   第五盘则是回锅肉。   第六盘是肉沫茄子。   加上一大碗的紫菜虾米鸡蛋汤。   以及两碗香米饭,一碟小花卷。   这样的菜,以前连萍儿她都不会吃。   因为这些菜,看起来是不错,但是仔细瞅瞅,你就会发现,没有一样是完整的。   就说白斩鸡,白斩鸡是什么样的菜?   好好的一只鸡,非要切成块,乱七八糟的放在盘子里,也不给拼一下形态,放两碟酱油,蘸着吃。   谁知道这是谁吃剩下的鸡啊?   宫里厨房的猫腻儿多着呢,她就见过好几次,自己等人吃剩下的鸡肉,厨房切一下,就能拼出来一盘“白斩鸡”,送去给那些不受宠爱的小主子们吃。   肉沫茄子,是什么肉沫?是新的还是别人吃剩下的?   她宁愿要一整只的烧鸡,他亲自撕了伺候她们娘娘吃,也不要这切现成了的白斩鸡,以前娘娘用膳,这种鸡呀,鸭子什么的,都是整只的来,由大宫女们亲自动手伺候主子用膳。以前她还偷笑过那些不受宠爱的小主子们,吃人家的剩饭,现在……她想哭。   “我们去的时候,饭菜还没好,也不让我们进去,就在外面等,这还不算,我还看见婉昭仪的饭菜都端走了,我们的食盒还是空的!还有庄嫔,她的大宫女儿就能进膳房去给庄嫔提膳,我们就得站在外面等……。”玫红想起来就眼圈儿红了,自打进宫起,就是在德妃娘娘这里伺候,出去不说威风八面,可也没受过这样的委屈。   以前庄嫔算个什么东西?   见到她们这样的宫女都会笑脸相迎,巴结她们娘娘,跟哈巴狗似的。   现在连她的大宫女儿,都能排在她们前头进去膳房提膳了!   偏偏在宫女们诉苦的时候,德妃娘娘被另一个大宫女儿莲儿扶着走了进来:“膳提来了?   ”   萍儿一惊:“娘娘……!”   玫红她们低头,退到了一边,这个时候,她们都知道,德妃娘娘一定会发火。   果然,德妃娘娘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饭菜:“这是给我吃的饭食?”   德妃娘娘的祖上可是出过高官,管理过内务府的人,内务府多少内情?膳房的这点小把戏,德妃从小就听她祖父说过不知道多少。   现在看一眼这样的伙食,哪儿还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这帮狗奴才!”德妃娘娘生气的将桌子都给掀了:“让膳房的总管来见本宫,三天不收   拾,是个人都敢怠慢本宫了!”   其实德妃是生气饭菜吗?   不,她是生气宫里的跟红顶白,太过势力,她才失了自己唯一的儿子,这帮人就该如此对待她,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膳房的大总管没来见德妃娘娘,话说的也好听:“膳房里还有一些事情没做完,请德妃娘   娘稍待,奴才有空闲了,一定去给德妃娘娘请安,聆听德妃娘娘的训示……。”   就把去的玫红给打发了。   等了一天一夜,那奴才也没来,德妃娘娘从此在宫里,彻底的失了势,而她在外的娘家,则是被永庆帝寻了个错误,几罪并罚,念在祖上有大功于社稷,不杀头,抄家,其他人也不流放,直接发配回他们的老家去了。   从此之后,就真的是个普通老百姓了。   而二皇子以飞快的速度过继,净身出户一样的从宫里,就这么两袖清风的去了果亲王府。三天之后,果亲王进了宫,永庆帝立果亲王的这位嫡孙为世子,并且在初秋的时候,就给这位世子,挑了个世子妃……。   丁田如同看大戏一样的看着这京中的各种风云变幻,曾经不可一世的大皇子,都敢派人去教训宁王殿下的人,现在在慎郡王府里过日子,连大门都不出,据说是跟慎郡王妃在造小人儿,估计是想以孩子再次羸得圣宠。   “能吗?”炎炎夏日,葡萄架下,丁田咬着冰棒,摇着蒲扇,问王佐:“生个孩子就能让大叔对他刮目相看了?”   “皇上也这个岁数了,普通百姓这个年纪,早就当祖父了,皇上嘴上不说,心里谁知道是怎么想的?”王佐撇嘴:“现在不在乎,不代表孩子生出来之后,他不在乎。”   “是吗?”丁田不太敢想:“隔代亲这个事儿吧?还真说不准。”   “其实二皇子也不是没有机会,如果他真的生了孩子,碰巧还是个男孩的话,如果大皇子没有生男孩儿……那他的孩子,可是皇上的第一个孙子哎……。”王佐眼睛一亮:“我知道他   们要干什么!这是他们这一代争不过了,改成在第三代身上下功夫了,就是这比较费时间……   ”   丁田听的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   王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眯起眼睛思考了起来,丁田不敢吭声了,在一边老实的给他打扇   果亲王府的喜事,定在了八月初十,秋高气爽,新娘子的出身也好,东莞伯府的三小姐。   丁田接到了喜帖,不仅感叹一声:“京城可真小。”   王二石好奇了:“田少,京城不小了。”   说句托大的话,京城是“天下第一城”也不为过。   “我是说,勋贵圈子可真小。”丁田将喜帖给了王老管家:“您看着办吧。”   “田少,从李凤宁那里拿来的东西可不少,还有两座京郊的粮庄,足足二十顷,虽然是在远郊,可也值不少钱。”王老管家最近容光焕发的厉害,因为他们家已经从奉国将军府改成了辅国将军府,并且家财又多了许多。   老头儿对万贯家财可有耐心了,每天看着库房里的金银珠宝,做梦都能笑醒,哪怕东西不是他的……可是是他主家田少的啊。   “米英大总管,不仅给分了田庄,还有不少宝贝,古董,字画,金银和一些少见而珍贵的首饰,您不用,不代表家里人没有用的地方啊!”王老管家算盘打得特别响:“您不去看一看?,, 第四百零九章 —桌子的陌生人   “不看了,您老管理的不错,继续!”丁田对库房不感兴趣。   以前是个小牢头儿的时候,他在意钱财,是因为穷啊,那点钱他都是精打细算的花着;后来他就不缺钱了。   到了京中,及至现在,钱财在他眼里,就是数字。   终于理解了前生那些富豪们,为什么花钱如流水了。   因为钱太多,他就没必要在意了。   丁田准备好了礼物,王佐也跟他打过招呼,那天王佐肯定是先去的,丁田就是后到,而且俩人也肯定不可能在一个地方,但是王佐跟他说了:“不许喝酒,不许落单,更不许随便出入   王府大门口,万一被人拐了去呢?”   “我不是弱智。”丁田气得脸都红了:“你别说我,到时候,你别被人拐走。”   “我又没有什么前未婚妻什么的……。”王佐酸溜溜的开口:“一个纸条就把人给钓了出   去。”   丁田捂脸:“我以后不会了……再说了,她都走了。”   王佐骗他说陈梅再次被流放戍边,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丁田就信了。   果亲王人缘好,他的这个孙子又是过继的皇帝的亲生儿子,虽然大家都知道,皇帝这是厌弃了二皇子,都不认他这个儿子了。   可是果亲王捡了个便宜,又何尝不是给皇上一个台阶下,让皇上光明正大的将二皇子踢出了皇宫呢?   要知道,二皇子当年可是跟大皇子、哦,不,慎郡王打得旗鼓相当,甚至在慎郡王的婚礼上,还跟宁王殿下拼了酒……虽然随后他就因为醉酒而大闹洞房,把自己给闹腾的出继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二皇子这些年的经营势力,也没那么快垮台,总有那么点残留的力量,现在他是果亲王府的世子,好歹日后果亲王府算是起来了。   大家看在果亲王的面子上,来贺喜吃酒的人,可比慎郡王成亲的时候,要多多了。   尤其是八位铁帽子王,全到场了。   八个人一张桌子上坐着,四周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七个人鹤发童颜,只有一个人年纪轻轻,那就是宁王殿下。   三皇子也到了,他身为皇子,此时此刻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大哥完蛋了,二哥出继了,这天下除了他三殿下,还有谁?   就连他母妃,都眼眉吐气了,这些天,各个嫔妃每天换着花样的奉承讨好淑妃娘娘,让母子俩别提多痛快了。   这会儿三皇子一来,就坐到了这一桌上,还非常_瑟的看了一眼其他七位王爷,开口道:   “本殿下……。”   王佐冷哼一声,就说了一个字:“滚!”   三皇子下意识的一个哆嗦,随后恼羞成怒的看着王佐:“你说什么?”   “滚!”王佐还是这句话,一个字。   七位王爷都在喝茶的喝茶,吃点心的吃点心,没有一个人出来打圆场。   三皇子气的脸通红,眼睛充血:“本皇子乃是堂堂龙子,你竟然敢……?”   “要不,再打你一顿?”王佐眼睛一扫三皇子,凉凉的开口:“你觉得呢?”   三皇子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本殿下不跟你计较,诸位王爷,我们去另一张桌子上谈。”说完,自己一甩袖子,自觉威风的去了隔壁的那张桌子。   阴沉着脸,想着,一会儿他们聚在一起,就让王佐一个人,坐在那张桌子上尴尬去吧!吃冷风去吧!   那样的人,谁乐意跟他一张桌子似的!   可是,这八位王爷,没有一个动弹的!   这下子,轮到三皇子尴尬了,他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没人陪,没人说话,更没人搭理,连个上来攀关系的人都没有,这个时候,他的脸,从愤怒的红,渐渐地到惨白。   他不是个傻子。   在这样明显的情况下,没人上来主动巴结他,代表了什么意思?   三皇子坐在那里,如同木雕,连下人给他换了三次果品点心,他都没注意到。   倒是王佐他们那一桌。   第一个开口的就是宣王:“我说,大家都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章程啊?皇上这一手玩的是个什么意思?”   “四位成年的皇子,慎郡王是没指望了,果亲王世子就更不用提了,都出继出去了。”容王看了看王佐:“三皇子……。”   “容王殿下,您就别提三皇子了。”宸王都快要保持不住王爷的威严了:“就刚才那架势   ,他要是登基称帝,到底是他发号施令,还是宁王殿下,发号施令啊?”   一哼哼,一句话,就滚球的家伙,也能当九五之尊?   恐怕到了那个时候,宁王殿下一哼哼,这皇上还不得让位啊?   “不知道宁王殿下是怎么看的?”宏王看向了宁王。   “我只认皇上。”宁王淡定开口:“皇上说,谁是储君,谁就是,皇上说不是,那就不是   ”   安王皱眉:“你的意思,还是当孤臣?”   “这孤臣可不好当。”定王看着茶杯里的茶:“我们都当了几代人了?”   “当了几代人,我们依然是王府之尊。”宾王却是支持宁王的:“我只知道,你我现在出门,依然是九锡加身,超品王爵。”   众人不言语了。   说实话,能富贵他们这么几代人,大青朝对得起他们了。   只是这人啊,总归是有点念想,却因为身后一大家子人呢,不敢太过放肆。   不像宁王府,看看人家,没爹没娘算什么?   从小就养在宫里,跟永庆帝的关系,不是父子,都胜似父子。   宾王看着宁王笑道:“你已经这么大了,真的不考虑一下亲事吗?你那弟弟,也十六了吧   ?,,   “十五。”王佐纠正了一下:“本王那继母,又在到处打听大家闺秀了,你们有适龄女孩的,小心了。”   众人具是一晒:“放心吧,我们的门槛差不多高,是看不上你那弟弟的……。”   “我知道你们看不上,但是不要妨碍别人用手段,让你们不得不嫁女。”王佐淡淡的道:   “到时候,不嫁,也得嫁。”   他说这话的时候,宾王倒是一愣。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办法啊……。   丁田的确是来了,但是果亲王没有把他安排在不重要的地方,而是他将安排在了几位伯爵那边,这些伯爵,丁田一个都不认识!   兴安伯:徐良武康伯:徐勇   嗯,这是一对叔侄俩,据说都是武将出身,徐良虽然是兴安伯,但是因为早些年在战场上伤了身体,不能生育了,一辈子没娶。   而徐勇是他唯一的侄子,一肩挑两房,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其中二儿子已经在名义上,过继给叔叔当了孙子,只不过孩子还小,如今还在家里的生母那里住着。   襄城伯:李应晨   颇具传奇色彩,这个襄城伯本来是襄城侯,可是原来的那位襄城侯酒色过度,没孩子!这么一个侯爵的爵位,在家族面前吊着,众人能不争抢吗?   最后抢来抢去,把襄城侯给忽略了,老头儿马上风,死了!   还没个继承人,到处托关系,走门路,闹腾的实在是不像话,整个京城都给搞得乌烟瘴气,最后永庆帝登基,直接从襄城伯的家族里,找了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继承了这个爵位,并且没有降的太狠,只按照规矩,降等袭爵了。   这个李应晨据说在族里的时候,吃不好也穿不暖,父母本来留下了一些遗产,也被族里人瓜分了,他当了襄城伯之后,立刻就跟族里断了关系,从自己祖父那一辈开始,就分了家,如今只有一个叔叔家经常来往,其他的,都成了陌生人。   然后那一阵子,李氏族人可惨了,不少作奸犯科之辈,都被抓了起来,还有的株连三族……一个偌大的家族,顷刻间就落魄了下去。   新宁伯:谭中   这个姓氏少见,名字更少见。   他是个海上将领,水军那一系的,晒得黝黑,但是很硬朗的身板。   年逾古稀,却鹤发童颜,张嘴一乐,嗓门儿老大了。   应城伯:孙岩   这是一个百战老将军,永庆帝怜惜其劳苦功高,特意封了个伯爵给他,但是他不要别的地方,就要了个边关城镇,应城作为封号,因为他在应城守了四十年的城池,对那里都有感情了   这一桌只有六个人,就是他们六个,介绍了一圈之后,果亲王跟他们六个说了:“这一桌,就你们六个,在没旁人,大家都是差不多的出身,吃过苦的人,也受过欺负,坐在一起,不跟那些人瞎参合,还自在一些。”   嗯,丁田点头,他算是看出来了,这是特意这么安排的,因为他们六个,说句不好听的话,都是草根出身。   别看现在是将军啊,伯爵什么的,那都是扯淡!   没看谭中坐在那里,可是脚丫子一个劲儿的在蹭蹭,也不知道他在蹭什么?   还有李应晨,大眼珠子逛游来逛游去的,一刻都不着消停的样子,贼眉鼠眼的看着就知道,他没打什么好主意。   徐良徐勇倒是老实巴交的,可那眼珠子一瞪,一身血腥气就扑面而来,这才是百经沙场的老将,所有的气势。   可他们打仗厉害,是老手,是高手,可在这样的宴会场里,他们就畏手畏脚,显得与这些人格格不入。   剩下一个丁田……他就好多了。   起码丁田文文静静,虽然有点瘦弱吧,可好歹他沉得住气,看起来比他们都要靠谱一些。   “老王爷,我还有个朋友,金甲,金不换,他一会儿也来,您看,是不是也放在我们这边?”丁田赶紧给金不换争取位置:“我们就六个人,占这么大一张桌子,浪费地方啊,您家今日大喜,不知道宾客盈门多少人,可不能人来了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而我们还空着座位……这不好吧?”   丁田这话说的,让果亲王开心不已:“那好吧,本王就再去找两个合适的人过来,你们都差不多,肯定有话题。”   果亲王安顿好了丁田,就带人离开了。   “老王爷不愧是好人缘,这样好的老人,人缘不好都没天理了。”丁田坐下就挨个给他们倒了冰镇果子露。   亲王府准备的喜宴,自然是比慎郡王府那个时候要高级多了。   给他们喝的就是果子露,还是冰镇的那种,另外,每一张桌子上,都有一个巨大的果盘,里头放了切好的一个西瓜,以及十几个香瓜、桃子、李子、苹果等水果。   还有瓜子、花生、核桃、莲子酥等等寓意吉祥的干果和点心。   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人,朝丁田他们所在的偏僻院落里,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我来了   !,, 第四百一十章 不好意思.   “这里!这里!”丁田开心的挥舞了一下手臂,跟在座的几位介绍:“这是我朋友,金甲,金不换,有个小爵位,在刑部任职。”   没说刑部大牢。   上次丁田吃了个亏,他就不敢再一个人赴宴了,尤其是人多的时候,这种宴会上出事,真的是分分钟传遍四九城的节奏啊!   所以他宁愿跟金不换在一起做客。   “我知道你,在北风府的时候,跟着一起研究过防冻裂膏的那个……不换先生。”徐良竟然知道金不换的大名:“真是久仰了!”   金不换还一惊:“哪里,哪里……您过奖了。”   丁田又给他们介绍了一圈,最后几个人刚坐下,又过来三个人。   这三个人,丁田也认识,郑家三兄弟。   他们虽然是太医,但是跟果亲王的关系还不错,虽然没有爵位,但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跟果亲王关系好的三兄弟,在京城这地界上的人际关系还不错,尤其是他们是太医,关键时刻,一个交好的太医,是很有必要的帮手。   上次事情过后,丁田一直没有见到郑晨,现在见到了,也不是说话的合适地点跟场合。   只好先挤眉弄眼一番,倒是郑晓,谢过了丁田:“家父来信说,药材已经能起了,等料理好了就直接卖给军中,没有商人在中间倒买倒卖,家里能多挣点钱,军中也能省点。”   “那就好,老师兄在家里日子过的逍遥。”丁田可是三节两寿一次不落的给送礼,实际上是怕他老师兄日子过的清贫。   郑家别看外面很风光,实际上他们的日子过的也挺拮据,因为不敢以次充好,更不敢犯错误,郑家三兄弟在京中,只能拿赏钱,却不敢作奸犯科。   也是有了丁田这么一个财大气粗的师叔之后,三兄弟的日子才好过了点,丁田不仅给他们的回礼丰厚,逢年过节总有理由送东西。   反正丁田觉得自己花销不了那么多的家财,除却给家里人送回去的,就是给他老师兄也算上一份。   老师兄给他的回礼都是药材,他就转手都送给了金不换。   如今金不换自己家就有一个小药房,全都是金不换亲自打理。   而郑家三兄弟呢,竟然跟在座的几位都认识,这下好了,彼此都认识好啊,也不知道果亲王是怎么办到的,竟然将三个太医,一个牢医加一个司狱,安排在一群伯爵中间,偏偏十个人还挺聊的来!   一桌子人听徐良讲边关的风土人情;又打听李应晨的传奇继承事件,哎呀呀,李应晨这家伙,果然是个大嘴巴,不仅说了自家的那点破事儿,还说李家的族长跟李家旁支族弟的一个守寡儿媳妇有一腿……。   另外就是听谭中讲海上的风浪,以及海上贸易,各种稀奇古怪的洋货,听说还有洋女人。   “金发碧眼,雪白的胸脯子……。”谭中比划了一下胸前,示意波涛汹涌。   众人纷纷发出“嘿嘿嘿”的笑声,一听就知道没说什么正经事。   倒是有点愣头青的徐勇,他就挨着丁田坐着的,用手肘怼了怼丁田:“你不是喜欢男的吗?怎么也对这个感兴趣?”   众人的笑声戛然而止。   丁田淡定的道:“喜欢男的啊!那也不代表,我不能听这种笑话吧?”   “卧槽!”徐勇伸出大拇指:“你说的对,太对了!”   丁田嘿嘿一乐:“其实就是那么回事,我就喜欢男的。”   “行了,兄弟,我们都能理解。”李应晨拿了一个香瓜啃着吃:“换成我,我也喜欢男的   ”   众人纷纷善意的表示理解,谁让丁田那么苦逼,当时要不是他拒绝的这么干脆,理由又足够奇葩,他能甩得开风流郡主?   “听说,感业寺那里有一位师太过世了……。”郑晓小声的道:“昨天就火化了,骨灰送去了灵骨塔。”   众人沉默了一下,还是孙岩反应快,大嗓门的道:“听说端王妃有了?真的假的啊?端王   太妃这会儿可真是要抱孙子了。”   “真的吗?”谭中他们都表示出一点好奇,将刚才那沉闷的气氛,一扫而空。   “是真的,那天我在御药房当班,端王殿下亲自来抓的保胎药,我挨个药都检查了。”郑晨道:“而且喜脉还是我大哥号出来的,只是月份小,不叫人惊动。”   古代人迷信得很,觉得孕妇月份小,不敢惊动,也不敢庆祝什么的,且孩子在七八岁之前,都有可能夭折,甚至有的人家,孩子七八岁之前,都不给取名字,只管“姑娘”、“小子”的浑叫。   说是起名字太早,早早的上了阎王爷的生死册,不好。   而现在,丁田心说:二皇子今天才成亲,他儿子的名字,前半个月就起好了……。   当然,这天家跟老百姓可不一样。   不过能在喜宴上听说有女眷号出了喜脉,也是个喜事儿。   这里聊得开心,王佐那边却不太开心。   因为八大铁帽子王都在一起,这一桌只有果亲王亲自陪着才不失礼。   可是果亲王儿子早逝,只有十几个女婿帮忙,且出身都不高,没办法作陪,更没办法主持婚礼,果亲王只好拖着这架老骨头,到处忙碌,幸好,宗室里的几位老王爷都来了,其中两位已经是郡王,但是年岁大的老郡王爷,倒是坐了下来,陪着八位王爷谈天说地。   而剩下的郡王啊,世子之类的,就去了另外一桌。   可怜三皇子,单独坐了一张桌子,特别鹤立鸡群。   幸好,这个时候,四皇子来了。   四皇子进来的时候,好多人都跟他行礼问好,当初三皇子来的时候,他们也是如此。   可是三皇子对这种溜须拍马的人没什么好感,且这帮人多数都是泛泛之辈,没什么实权,他理所当然的没有搭理。   但是此时此刻,他却看到四皇子,他的好弟弟,对这帮人客气,虽然只拱手为礼,却让那帮人感动得很,还有人小声说,四皇子真是礼贤下士云云……。   三皇子如遭棒喝,顿时,啥都明白了。   只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四皇子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五皇子,只是比较小的六皇子跟七皇子没来。   但是这两位皇子的到来,却缓解了三皇子的尴尬。   起码,不用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前,看着别人说说笑笑了。   可是三个人坐在这里也很尴尬的,别的地方都人满为患了,就他们三个这里空了出来,特别明显。   四皇子也看出来了,于是伸手招呼了起来:“呀,是林源兄啊,怎么坐在那里?快过来,这里有个空位。”   林源是醇亲王的世子,醇亲王则是永庆帝的堂弟,在永庆帝登基称帝的时候,老醇亲王还是宗人府的宗正,特别代表宗室皇亲,支持永庆帝,这才在他去世之后,永庆帝没有让醇亲王变成醇郡王,而是原爵承袭,从那个时候开始,醇亲王府,就成了永庆帝的铁杆支持者,一直到现在,醇亲王府依然是唯永庆帝的皇命,马首是瞻。   醇亲王世子,也跟他们算是堂兄弟。   坐在一起,倒是匹配……。   就这样,四皇子呼朋引伴,加上他的人缘也好,倒是衬的三皇子太过孤家寡人了。   三皇子生闷气,其他人不敢惹他,倒是五皇子,尚且年少,大家都爱逗弄他一两下,倒是让气氛活跃了起来。   他们谈论的就是功课,因为彼此都还在读书的年纪,并没有上差,更没领取差事去办。   王佐他们谈论的就很高深了,尽管有人竖起耳朵听,可也听不太明白,一头雾水。   其实王佐是不耐烦这些的,但是这群老狐狸,难得堵了他个正着,他知道,是因为永庆帝这快刀斩乱麻太过痛快,几个老狐狸坐不住了。   万一斩到了自家头上,可如何是好?   反,是不可能的了,天下承平已久,而且不知道宁王从哪儿搞来的东西,据说在边关那里,打仗是节节胜利,连草原蛮族都被打回了草原深处,边境往前推进,一年推进五百米,一年推进三百米的,如今几年过去了?   边关愣是往外移动了好大一块地方,皇上这也算是开疆拓土了。   还跟敌人玩了一把“蚕食鲸吞”,偏偏这帮人畏惧那神秘武器,每年都遣使求和,这边答应的好好的,那边该怎么打,还怎么打,倒是礼物没少收。   以前没看出来,皇上还是挺有野心的啊。   太平盛世的皇帝,竟然想着开疆拓土,少见。   几个老狐狸打太极,王佐听的烦闷不堪,直接起身:“出去透透气。”   转身就走了。   王佐一向如此,众人都知道他这个脾气,倒是宾王,眼睛一转:“本王去更衣。”   这是比较文明的说法,其实就是出去,换一身衣服,或者上个厕所之类的,洗把脸,不然满脸油汗的还能不能清清爽爽的了?   王佐是有点心烦的,但是他没有意乱,只是这里在办喜事,到处都是来往的人,加上他也的确需要去放个水,就带着王富贵跟白三儿一起,去了更衣的地方。   王富贵先进去看了看,的确是没人,里面更没有熏香,这才退出来,而白三儿在门口,负   责站岗。   王富贵跟着进去,伺候王佐如厕,更衣,洗漱,一系列动作做完了,这才神清气爽的出门   刚要回去,走半路上,就有个眼熟的常随过来:“宁王殿下,我家王爷有请。”   “宾王?”王佐眼神非常好,这个常随他在宾王身边见过几次。   “是,我家王爷在前头的望月亭相候。”这个常随长的有点粗壮,看样子是个练家子。王佐一摆袖子:“前头带路。”   “是。”常随前头走着,身后是王佐跟王富贵,然后白三儿押后。   四个人走了一会儿,转了两道弯,王佐的嘴角就翘了起来:“宾王对果亲王府好熟悉啊。   ”   “我们王爷跟果亲老王爷是忘年交。”常随说的可好听了:“闲时一起下下棋,喝喝茶,   听个小曲儿,前头就是望月亭,您请。”   望月亭果然就在前面,说是一个亭子,但是建造的非常美观,地方也大,四周用湘妃竹帘遮挡,里头又有纱帘,只不过亭子是两层的,楼上是一个八角屋顶,没有遮盖的那种,一抬头,就能看到天。   故名“望月”,一般是女眷们在七夕的时候,拜月的场所。   只不过,此时此刻,王佐非常痛快的走上了台阶,他倒是没有走进去,而是非常粗暴的将湘妃竹帘、轻薄白纱,直接扯了下来:“都是熟人了,装什么神秘?”   结果里头传来了一声尖叫,还是年轻女子的叫声:“啊!”   王佐非常淡定的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第四百一十一章 这个理由好熟悉   别说王佐身边的王富贵,将里头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就连他身后的白三儿,都看到了!   何况不知道从哪儿拐过来的宾王,以及宾王的贴身护卫。   好巧不巧的,还有一位年轻的公子哥儿,他是东莞伯府的四公子。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吧?   好歹是个京中纨绔圈子里混日子的人。   另外,还有两个一看就是宫里出来的嬷嬷,大概是奉命出来干什么的,看到眼前此情此景,脸都青了!   望月亭里,有三个姑娘,这三个姑娘,还不是丫鬟。   是三位千金小姐,果亲王家缺儿子,但是不缺女儿,同样的,也不缺少外孙女儿。   一个是宾王的庶子的女儿,他迎娶的妻子,是果亲王的一个庶女。   这般配啊!   一个是宾王嫡次子的女儿,他孙女儿。   还有一个是长春侯府的二房庶女,三位千金小姐,真说起来,都是闺阁千金。   长相都是天姿国色的那种,尤其是年纪,宾王嫡次子的女儿最年长,已经十七岁了,花儿一样的年纪。   因为长得漂亮,又是嫡出,出身高贵,一直是眼高于顶的,要不是……她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宾王庶子的女儿,虽然是庶子,但是同样是果亲王的外孙女儿,虽然是庶女所出,可也如花似玉。   长春侯府的二房庶女亦是如此。   因为是妾室所出,古代人讲究的都是“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妻子不一定非要国色天香,但是妾室一定都长得漂亮。   生出来的女儿自然也就漂亮。   一个端庄的大家闺秀,两个美艳的小家碧玉。   三个人都是罗衫半解,有一个露出了香肩,两个露出了玉背,身边一个丫鬟都没有……更没婆子守在四周,只是在这望月亭子里……不会是更衣吧?   此时此刻,看到这三个女孩子的人不止王佐一个,还有王佐的常随王富贵,护卫白三儿。   领他来这里的那个宾王的常随、宾王以及宾王的护卫。   另外更有东莞伯四公子,以及两位嬷嬷……。   要是王佐一个人看到了,宾王肯定要求他负责,三个怎么了?   正好一个正妃,两个侧妃,亲王就是有这个权利,能多娶两个。   可是现在……被起码除却宾王这个亲人之外,六个男人看到了,这怎么算?   一女不嫁二夫。   两个老嬷嬷板着脸,非常不高兴的上前,拿起放在一边的衣服,先把三位小姐裹好,起码别露着肩膀头子和后背啊!   “这是怎么回事?”果亲王带着人过来,看到眼前的场景……差点气炸肺:“你们两个人,说!”   他当然不可能去问两位王爷,更不可能问他们俩的随从。   但是他可以问两个老婆子,这俩人是下人啊。   “回王爷的话,奴婢也是途经此地,见到……。”两个嬷嬷说话条理分明,不偏不倚。   非常的公道。   可就是因为公道,才让果亲王难堪,这么明显的陷阱,这么明显的招式,偏偏发生在自己的家里。   作为地主的果亲王,简直是要被气吐血了。   偏偏王佐还在一边没事人一样,宾王则是站在旁边,脸色也不好看,憋了半天,发现王佐一脸看热闹的架势,这跟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不由得憋不住了:“宁王殿下,你是不是给我宾王府一个交代?这里可是我的孙女儿,外   孙女儿都有!”   宾王的胡子花白,气的一翘一翘的。   宾王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在家养病养了许久,虽然现在可以出门交际应酬了,但是他的身体他知道,估计没几年好活了。   趁着这个时候,他想给自家留条后路。   宾王府跟永庆帝没有什么太大的瓜葛,一直保持中立。   但是这么多年来,宾王一个是卧病在床的时间太长了,基本没有出去办事的日子,另一个,宾王的世子,是个老实孩子,这样的孩子,怎么能在这尔虞吾诈的环境里生存?   他真怕自己一闭眼,世子继承王位,整个王府都会被皇帝给处理了。   所以他想找个靠山,相中的就是宁王。   他知道宁王的强势,连自己的继母都被他打压下去了,而且宁王跟永庆帝的关系好,简直是亲如父子。   何况宁王有个好处,他无父无母,无亲无故,在宁王小时候的时候,那些亲戚们对宁王不管不顾,现在他们想贴上来?   卩可呵,他最佩服的就是,宁王王佐,在继承了王位之后,清理了门户,将宗族,全部割掉,连宗,都分了!   这是他跟襄城伯李立晨学的。   当年襄城侯府闹腾的事情,外人只当看热闹,但是王佐却从中学到了一手,原来宗族也可以摆脱。   王佐下手稳准狠,王氏宗族理亏,继母被压制在后院,一步都出不来,有个弟弟,却只有十五岁,他一直怀疑,王佐不成亲,就是为了压制继母和幼弟。   他不成亲,王佑就成不了亲。   等到他年龄大了,王佑的年纪也打了,到时候如果成亲了,更好办了,年纪都这么大了,成了亲,他还可以分家啊!   且年纪大了,娶亲可没有太合适的姑娘家了。   再说,现在这种情况,儿女亲家,大家都是往低了找,因为高官太危险。   各种分析之后,他才选定了宁王作为家族的盟友,虽然八大铁帽子王同气连枝,可他们八家经过几代人之后,已经没有那么要好了。   各家都有各家的难处。   何况皇家也不会乐意看到一个和气的八大铁帽子王,他们八家人不和,当皇帝的才会放心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他真的没有想过,王佐是这么干脆利落,这么不顾一切的……他扯下来的何止是湘妃竹帘飘影纱?他扯下来的是宾王那仅有的一块遮羞布!   “看到她们的不止本王一个吧?”王佐还是那副看热闹的语气:“一女不嫁二夫……。”看你怎么办!   王佐心里痛快了,他早就知道了,这里肯定有问题,谁家望月亭会客,还放下帘子?有本事你别放下帘子,让你家女孩儿就光着站里头去啊?   没那个本事就别算计人。   何况,他心里有人了,也想将事情一并解决。   “你……!”这才是让宾王气闷的一点,怎么这么多人?他明明吩咐过,不许有人路过,只让两个嬷嬷过来。   而且这两个嬷嬷可不简单,其中一个是果亲王的母亲,当年的那位老太妃,赐给果亲王妃做管家姑姑的人,一辈子未嫁人,在果亲王府里,地位特殊,就连果亲王妃,如今也要喊一声“姑姑”的人。   另一位则是宏王太妃的贴身嬷嬷,宏王在八家人里,是唯一一个手握兵权的人家,御林军归宏王家管。   其实,这也是永庆帝吊在八大铁帽子王其中七家跟前的一个胡萝卜。   想要权利?想要有自己的势力?   那就努力的“斗”吧。   能养一群如狼似虎的属下,总比一群肥猪罗要强。   这臣子不能太聪明,太聪明上头的皇帝肯定彻夜难眠,怀疑你是不是想造反?   可臣子也不能太傻,太傻就该让人看着碍眼了,觉得有你这样的臣子简直是丢人现眼,还不如早早的清理出去干净。   总之,臣子不好当啊。   有这两个公平年长的嬷嬷在,又有目击证人,还有自己这个宏王,宏王算计的非常好,谁知道王佐他不安牌理出牌。   他没进去!   反而扯下了帘子跟纱帐,这下子好了,三个女孩子脸都白了。   这么小的女孩子,又没有什么心机,万一被人问出个好歹,他这宏王府还不得跟长春侯府一样没脸啊?   “宏王殿下,宁王殿下,本王看……。”果亲王刚要说好好商议此事,后头就有几个贵妇人带着丫鬟婆子寻了出来,且来人里,领头的六个贵妇人里有两个是王妃,一个容王妃、一个宣王妃、一个安王妃、最后一个就是宾王的妻子,宾王妃吴氏。   还有俩,一个是东莞伯夫人,她是来找小儿子的,也就是东莞伯府的四少爷。   还有一个是长春候夫人,她同样是来“找人”的,并且建议大家结伴而行……这下好了,还什么“从长计议”啊?   尤其是她们身后跟着的一群贵妇人,都是她们的儿媳妇或者是女儿,这群人里,与亭子里三个女孩子有亲戚关系的不少,也有她们的直系家长在。   好了,这下子,热闹了。   丁田坐在前头,正跟人侃大山,说得高兴,聊的畅快的时候,就听说后面出事了,要紧的是,他听到了“宁王殿下”这四个字。   “这些日子,喜宴一个比一个办的大,可这事情也是一家一家的出……。”李应晨还挺疑惑:“该不是找的同一个风水师给看的日子吧?这么不吉利?”   “别瞎说啊,这可是钦天监看的黄道吉日。”应城伯赶紧反驳了一句。   “不是天灾,便是人祸呗!”金不换倒是非常淡定,而且解释的相当的巧妙。   要是天灾……这得多作孽啊?   新婚大喜的日子,就总有麻烦发生?   谭中不仅皱眉叹气:“怎么京中风水这样的吗?动不动,就在喜宴上搞事情。”   “这难道是京中的风俗?”徐勇有点二虎吧唧的道:“成亲办喜事,就得闹一阵子?”   “闭嘴!”被他叔儿给打了一巴掌。   不过,丁田已经坐不住了:“我们去看看啊?”   “走走走!”金不换太了解他了,立刻就忽悠着,一起去了。   其实,其他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忽悠着,裹挟着,就一起去看热闹了,关键是那可是好多个王爷,好几个千金……这标题一听就很刺激啊!   于是,这伙人就去了后面,等他们到的时候,场景正热闹着,好多人都在围观,可怜三个本来想钓个金龟婿的女孩子,瑟瑟发抖的挤在一起,关键是没人给她们机会,毕竟,当时想着的是一瞬之间,惊艳一把之后,她们就回去穿上衣服了,可是现在……大家都剑拔弩张,尤其是三个人的家人,逼婚的姿态啊,简直不能更明显。   尤其是现在,如此天时地利与人和。   谁知道王佐站在那里,是脸不红气不喘,还有闲情逸致条理分明的分析:“第一,看到她们三个的人可不止本王一个;第二,本王喜欢男的……。”   丁田一时之间,目瞪口呆:这个理由好熟悉……。   同时,其他人也跟着一呆:这个理由,好熟悉……。 第四百一十二章 这个理由很强大   这个理由很强大,强大到,其他人都无语了。   闹腾的气氛,瞬间就……尴尬了。   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噗嗤”一下子就笑了:“朕还真没想到,看了一出好戏。”   众人顿时一惊,回头就看到永庆帝竟然轻车简从的到了果亲王府。   丁田也才发现,这里的人,来的很齐,快有半个朝廷了吧?   他都没发现,大叔在他们身后哎!   而且永庆帝身后跟着的人,是六部尚书,还有宗亲勋贵,以及……眼睛里冒火的慎郡王。他是来参加二皇子的婚礼的,他要报当初的仇!   自己是没了竞争大位的资格,但是二皇子呢?   被出继了!   这口气出了一半,还差另一半。   好歹,他现在是郡王,二皇子才是个郡王世子。   见了他,就得行礼!   因为在礼法上来讲,“世子”是只有封号,可没有品级的!   结果就在门口碰到了微服前来的“父皇”,他成亲的时候,父皇连个赏赐都没有,那小子都出继了,不是他儿子了,他还来参加婚礼了。   慎郡王能不嫉妒吗?   谁知道进了门,却看了一场大戏。   这下子,慎郡王这口气算是出来了,只是……他看到丁田,就有些火大。   尤其是王佐说了丁田的“经典名言”……。   现场跪了一地的人,站着的没几个。   “都起来吧,朕知道了。”永庆帝看了看王佐:“宁王随朕去前头入席,朕来喝一杯喜酒,就回去了,还有事情找宁王,你随朕入宫吧。”   “遵旨。”王佐假装老实人。   高贵的气质,典雅的举止,平淡的风度……他跟没事人一样,越发衬着宾王的手段龌龊而下作。   永庆帝的到来,打乱了所有人的步骤。   对于他的出现,没人敢表示什么不满,这口气硬生生的就要吞下去。   可是他往前走几步,后头几个人面面相觑,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宾王没忍住,当下就跪倒在地:“求陛下给臣做主!”   他都这么说了,永庆帝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装聋作哑。   何况宾王是八大铁帽子王之一。   虽然跟他没有什么交情,可也没扯他后腿。   当年永庆帝那么艰难的时候,他们起码没有放弃他。   所以现在,永庆帝也不会“放弃”他,只是永庆帝也明白,这人所求何事,可还是得转过身来:“宾王有话好好说,你身体不好,不要动不动就跪,你们八大铁帽子王,可是见君不跪,九锡加身的人。”   “求皇上跟臣的几个孩子做主,她们都是无辜的……。”宾王倒是不担心别人,他最怕这个小孙女儿想不开。   之所以选择这个孙女儿,第一是因为她乃是嫡出,配得上王佐。   第二就是这个孙女儿自小娇生惯养,金尊玉贵的长大,眼界高啊。   好不容易,有个匹配的人,不论是家世还是自身,都是完美的上上之选。   且宾王府为什么一直拖着这个姑娘的亲事?   其实也有待价而沽的意思,如果大皇子被立为太子,这位估计就得嫁给大皇子母家的什么人当妻子了。   如果是二皇子,估计也得当二皇子母家的什么人的媳妇儿。   这就是政治联姻,男子不靠上去,女子就没问题了。   真论起来,大家都是拐着弯儿的亲戚,想株连……都得考虑一二。   “嗯,朕可以给你做主,你先起来。”永庆帝抬了抬手,跟在他身边打扮的跟个管家一样   的米英就赶紧的上前:“宾王千岁,您快起来,这地上硌得慌。”   不由分说的将宾王搀扶了起来。   王佐朝永庆帝做了个口型,不知道说了什么,永庆帝轻咳一声:“朕看此事也是个误会,但谁让三个女孩子已经……这样吧,回头,朕赐婚给你们,都别闹了,让果亲王叔好好的给家里办个喜事。”   丁田一听,赐婚?   给谁赐婚?   这里头有赐婚资格的只有王佐啊!   心里一阵慌张,虽然他们的确情比金坚,但是在这个封建社会里,皇帝的圣旨,不可违背   就要开口,被金不换拉住了:“不要着急。”   不着急他男人就要被赐婚了!   丁田非常不高兴,不过王佐朝他扫了一眼,郑晓也拉了他一下:“王爷自有安排。”   丁田抿紧了嘴巴。   这俩人都说王佐有安排,难道事先就知道,这里有事情发生?   心里着急上火,偏偏还要煎熬的等待。   幸好啊,有人比他还煎熬。   那就是当事人的父母,他们担心女儿的清誉,更担心这赐婚……三个女孩子,一个宁王,怎么赐婚?   必定是有一个正王妃,两个侧妃。   因为只有正王妃跟侧王妃,才有资格用“赐婚”这样的方式,平常的庶妃那里用得上皇帝下旨?   “敢问皇上,这……怎么个赐婚……这……。”长春侯府的长春候夫人最为着急,他们家跟宁王府那是相当的“有仇”啊。   “日后自然会知道,这会儿迎亲队伍回来了没?”永庆帝明显不想谈论这件事情。   “回皇上的话,还有一炷香就到门前了。”米英贼精明,立刻就道:“听说迎亲的时候,还发生了点趣事,听说东莞伯府的四少爷是来打前站的……这会儿……呵呵呵……。”   这会儿却被迫成了个见证人什么的……东莞伯府的四少爷也够倒霉的了。   因永庆帝驾临,东莞伯夫妇特意送了女儿出嫁,虽然娘家人来得多,可是他们夫妻俩就这么一个嫡出的女儿,送嫁之后,自然要回去……其实东莞伯府离果亲王府很近,就在一条街上   不然东莞伯夫人也不会来果亲王府找调皮捣蛋的小儿子。   本来想着找到小儿子就赶紧回去,谁知道会碰上这种破事儿?   刚才还跟亲家母说得好好的……真是晦气!   “那就继续吧!”   永庆帝的一句话,将此事轻轻揭过,热闹依然,但是总有点强颜欢笑的意思,整个婚礼的过程也非常的僵硬,二皇子看到永庆帝,眼泪都下来了。   自从那天被快速的送出宫,他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   以前他不是没有来过果亲王府,可那是例行公事,或者是来玩耍的,每次玩耍都不超过半个时辰,就走了,来去匆匆,跟果亲王府的人没什么交情。   谁知道突然就变成了这样呢?   他的前程,他的人生,都变了。   再次见到父皇……不对,现在该叫皇上了,竟然是在自己的婚礼上,而且坐在高堂位置的,是果亲王跟果亲王妃老夫妻俩。   桌子上还摆了果亲王早逝的嫡长子的灵位,是他名义上的父亲。   麻木的拜了天地拜高堂,叫果亲王夫妇“祖父祖母”……。   永庆帝只是保持着微笑的态度,一点都没有背的情绪。   二皇子彻底的死了心……从此之后,他就是李成思。   拜过堂后,永庆帝只饮了一杯水酒,对果亲王夫妻俩说了一句“恭喜”,就带着王佐要走,随后又道:“丁田呢?你也跟朕进宫去,朕有事请问你!”   丁田心里一个咯噔:“哎哎,臣在这里,在这里!”   赶紧举着手,跑出去,那速度,超级快!   金不换拦都没拦住他啊!   “走吧!”   也不知道永庆帝是怎么想的,就这样,带着宁王,以及六部尚书等人,还搭上了个丁田,大摇大摆的就回宫了。   他这一手捣乱……简直是“踩点”来的啊!   众人吃喜宴都吃的心不在焉,这场婚礼要说豪华,也够豪华的,八大铁帽子王都来了,皇帝亲临,是要多威风有多威风,可是过程就糟心了。   果亲王根本没有再搭理宾王的意思,虽然是老亲家,可你也不能可我一个人坑吧?   还有长春侯府,果亲王已经决定了,日后长春侯府再上书请封什么的,到了宗人府,他就压他个十年八年的再办理!   麻蛋的气死他了。   果亲王一辈子放诞不羁,没想到还有人看得上他,在他的王府里闹事。   当年先帝的小兄弟,能在那种时候保命,后来又过得这么滋润的,可没几个。   果亲王老好人也是有脾气的。   众人吃过了饭,就散了,走得非常快。   随着宾客散了,这喜气也跟着散了个干净。   倒是长春侯府的人,没回家,直接转道去了宁王府。   丁田心里忐忑的跟着王佐他们上了车……当然,他上的是自己的车子,王佐目标太大了,不可能过来跟他同乘,而丁田也不可能过去……俩人之间隔了好长的车队和一群一群的人,就像是隔了千山万水一般。   主子们无法在一起,是因为他们太明显了,但是他们身边的人可就不一样了,一点都不显眼,一点都不醒目的,王富贵就跟王二石聚到了一起,人多,随行的人员更多。   俩人聚到一起,只说了几句话,但是也足够了。   王佐让王富贵叮嘱王二石,转告丁田:放心,一切如常,不怕,有我在。   这话说的多好?多贴心啊?   丁田却让王二石警告王富贵,转告王佐:要是敢变心,你看着办!   威胁之意,太明显。   老子能搞出来热武器,也能搞出来别的,敢渣渣就一起下地狱去吧!   这是丁田的想法,不过他更相信,王佐不会变心。   但是他要表现的非常在乎才行,不然那人容易吃醋……。   果然,王佐满意了,要是丁田跟他说,相信他啊,真爱他啊,他还不会这么高兴,这不是必须要相信他的么?但是丁田在意他,才会这么威胁他,王佐立刻就心满意足了,不枉费他亲自粉墨登场,演了一出大戏。   一行人太多,且因为参加婚礼嘛,一个个都是带着仪仗来的,也幸好这里的街道够宽阔,不然啊,都得走不开。   就这样,还“堵车”了一个时辰。   丁田最开始是紧张的,后来王佐给他递了话,他就不紧张了,在车上回了神,还给自己做了点心理建设,猜想了一下进宫后的情形。   后来他就有些无聊了,问了几遍,外头还在排队走人……。   到了最后,丁田困劲儿上来,都躺在车里睡着了……马车起行的时候,他才被惊醒,问王二石:“我睡了多久?”   “您睡了半个时辰……。”王二石小声的道:“我们这才起行。”   丁田无语:这堵车堵的,快赶上某京三环了吧?   车子晃晃悠悠的走,丁田晃晃悠悠的一会儿一小觉,一会儿一小觉,一直到宫门口,王二石给他用冰水凉过的湿毛巾擦了擦脸,他才重新精神抖擞起来,打开了车帘,下了车。   这是他第一次进宫,没想到,不是在白天,而是在夜晚。   □作者闲话:明天完结,今天先更这些哈!请大家用电脑网页订购,谢谢 第四百一十三章 我们就在一起了(完结章)   就算是点了不少烛火,这大晚上的,丁田也看不清楚整个皇宫的样子,只隐约看到了一些轮廓,隐藏在忽明忽暗之间,加上这里的人走路无声,低头,含胸,像是飘过的鬼混,特别有拍鬼片的气场,什么“深宫老鬼”、“猛鬼奇谈”之类的……。   幸好,他只是进了前宫的范围,且因为晚上,也不可能乱走,直接就被永庆帝带进了干清   宫。   在养心殿里,丁田跟几位尚书一起,被安置在干清宫东暖阁里暂歇,东暖阁里放着四座冰山,凉快得很,还有宫廷御厨房里做的酸梅饮喝,甚至还能去解个手、出个恭什么的,待遇不能更高级了。   而且竟然还有冰鉴,里头放着的不是水果,而是丁田捣鼓出来的冰棒、雪糕。   其实就是自制的冰棒和雪糕之类的东西,当然,还有炒酸奶。   冰棒就是糖水兑了果汁冻成冰棒的样子,吃起来倒是比后世那种流水线上下来的好吃。雪糕就高级了一些,用的是纯牛奶、羊奶,熬煮浓稠之后,冻成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东西可是丁田想出来,让王佐献进宫里孝经永庆帝的呢。   而且丁田非常有眼力的跟在了刑部尚书的身后,反正他现在的官职,除却爵位,两个都是挂靠在刑部。   刑部尚书也肯照顾他,丁田就站在老尚书身后,给他端茶递水,还掰雪糕吃……。   其他六位尚书大人,丁田只认识一个礼部尚书崔老大人,所以看崔老大人的次数就多了点   “丁大人为何频频看向崔尚书?”吏部尚书有些好奇的问丁田。   “不是,我就是想起听他们说过的‘花灯奇缘’……有点好奇……呵呵……。”丁田赶紧想了个借口。   其实是他心不在焉,有点发呆,但是不能揪着自己的上司看,就看向了唯一认识的人。“老夫与丁大人也算是有缘,上次……额呵呵,丁大人可比老夫当年更具魅力,当年老夫与拙荆只是灯下看美人,丁大人可是有美人主动投怀送抱啊!”崔尚书别看是个礼部尚书,却不是笨蛋,当天的事情,他一想就明白了。   当下就对诚意伯府的家教有了意见。   现在也算是熟人了。   丁田跟着刑部尚书,与礼部尚书相熟,这倒是让另外四位尚书有点意外,丁田老实人一个,加上前世好歹也算是个公务员,对上面领导的应对还是有些的,刑部尚书就说了丁田在管理牢房上非常尽心尽责。   同时,丁田也恭维的说,尚书大人处事公允,他们的大牢要是没有尚书大人的照顾,也不会改革的这么快。   花花轿子人人抬,这样的谈话,倒是非常合适,且房间里其乐融融。   可是养心殿的正殿之上,气氛却不太好。   “说吧,你怎么想的?丁田用那个借口,是迫不得已,你呢?”永庆帝有些生气的看着王佐:“你要是真的只喜欢男的,那你继母可高兴了,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她儿子成了宁王府继承人。”   可不是么!   王佐早些年手段凌厉干脆,跟家族脱离了关系,连宗都分了,他们这一支,就剩下他跟王佑兄弟俩。   而且是同父的亲兄弟。   如果王佐没有继承人,王佑妥妥的不战而胜。   “当时我也是迫不得已。”王佐有话说:“何况,这是臣考虑了许久,得到的最好结果。   ”   “什么好结果?好结果就是你要断子绝孙吗?”永庆帝气的啊!   他对王佐是真心疼爱的,当半个儿子看顾,王佐的父王当年可是不遗余力的在暗地里对永庆帝支持,这才换得永庆帝在那风起云涌的夺嫡之战中,笑到了最后。   可是还没等他想要报答,老宁王就得了疾病去世了。   所以他的一腔回报,都算给了王佐,同时,他也真的是看不惯,老宁王那宠爱继室的习惯   ,明知道长春侯府不安好心,还跟那女人生了个儿子?还对嫡长子看不顺眼……要不是有春阳大长公主的面子,他当年也不会搭上老宁王那条线……。   唉,说起来,他们这些关系,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   但好歹宁王有一些皇室血统,他当然要为他以后打算了。   “皇帝叔叔,你听小侄说完。”王佐正色道:“我知道,八大铁帽子王,现在就有些尾大不掉了,先帝与您努力削弱,可也只能如此,再进一步,后世如何评论皇家?飞鸟尽,良弓藏?还是兔死狗烹?八大铁帽子王的王府,每年光是俸禄,就要按照超品亲王的规格,发放两万两白银,八个就是十六万两白银,据臣所知,皇宫里一年的花费,也才一百万两白银,有的时候,您节俭一点,都不到一百万两,全国赋税上千万两,抛去给军中以及百官发放俸禄的,国库也就能结余十几万两……您是攒了十年,才敢跟北边的蛮族决战,也是因为热武器的出现,才胜利频传,可是,您将热武器交由臣来研制开发与使用,如果臣有什么不好的心思,现在恐怕早就下手了!”   “事实上,你没有。”永庆帝很得意的道:“朕养大的孩子,朕知道。”   “是,您现在当然不怕,但是日后呢?”王佐摸得清皇帝的心思,所以他才会这样大逆不道:“臣是您养大的,自然是忠心不二,那以后呢?臣的儿子、孙子、曾孙子们呢?能保证他们对皇室也忠心耿耿吗?”   “朕会好好教导你儿子、孙子……。”永庆帝嘴硬。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礼贤下士时。”王佐却非常痛快的给自己扣了个黑锅:“臣不想朝廷动荡,更不想儿孙不孝,日后万一图谋不轨,被后代皇帝撅了祖坟,泉下有知,也难以安   心。”   永庆帝不吭声了,身后事,谁能推断的出来?   “而且臣对女人……真的没兴趣。”王佐又摆出了纠结的样子:“臣说的是真的……。”“怎么回事?”永庆帝大惊,他的确是没见过王佐对哪个女子青睐有加过,不论是漂亮的、美艳的、天真的还是妖媚的,就没见他对年轻女子有过什么好脸色,连他那几个表姐妹都一样:“难道你真的……?”   “也不是。”王佐知道一次不能说的太死板,得循循渐进,于是摆出苦菜花的样子:“臣的经历您是知道的,从那个时候起,就对女人……不感兴趣了,一想到她们不知道是谁派来的,或者对臣另有目的,臣就只想着远远的撵走,或者干脆宰了,眼不见为净!”   “正经人家的女孩子……也不行吗?”永庆帝真的被吓到了,这跟丁田可不一样,丁田是迫不得已,王佐这是从心里不喜欢女人靠近。   “正不正经的都一样。”王佐撇嘴:“臣的继母,哪次整事不是大家闺秀?从长春侯府的庶女,到长春侯府的嫡女,从几个侯府到伯府的,哪个不是千金小姐?再说外面的,花魁臣就见了不少于三十个!”   永庆帝讪讪的一笑:“艳福不浅……。”   “不穿衣服的花魁见了不少于三十个。”王佐说话大喘气。   “咳咳……。”永庆帝赶紧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茶,给自己压压惊。   “穿衣服的就更多了。”王佐非常感叹的道:“臣现在看到她们啊,跟看到一盘子手撕鸡没什么区别,什么感觉都没有,人都说少年慕艾,呵呵,臣少年时期就走歪了,现在都这个年纪了,您看臣身边,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就应该知道,臣,没那份心。”   “可是,不娶妻,起码纳个妾……生个孩子继承香火……。”永庆帝一个头两个大,不娶妻,也可能是觉得联姻有危险,那就纳妾,起码有个孩子传承:“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啊!”“不算无后,您这不是还有好几个儿子呢么!”王佐非常淡定的道:“到时候,我可以从您这里过继一个孙子当儿子。”   “噗!”永庆帝顿时就喷了茶:“你说什么?”   王佐还是那副八风不动的样子:“到时候,臣可以从皇家过继一个子嗣,承嗣宗祧。”   “你……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永庆帝目露精光的看着王佐:“不要随便说这种没有谱儿的话,你还有亲弟弟,宁王府不是绝后!”   要是独独王佐一个,那皇室还有话说,可他还有王佑。   “王佑的孩子,臣是不打算要的,等他成亲了,就该分家出去另过了,宁王太妃臣可以养,毕竟是继母,守寡也得在宁王府!”王佐话说的非常绝:“但是王佑成家立业之后,总不能留在王府里,全家都吃臣这个当兄长的吧?”   宁王太妃以前能对付王佐,一个是因为王佐那个时候还小,另外就是有老宁王不作为的关   系在。   可是后来她没了靠山老宁王,更因为她出身太低,一个长春侯府的庶女,能有什么见识?昏招频出,把大好局面,愣生生给作成了现在这样颓败的局势。   如果嫁给老宁王的是长春侯府的嫡女,王佐早就偃旗息鼓,在皇宫里老老实实的长大,等着继承王位了。   王佐跟宁王太妃之间的恩怨太深,可谓是生死之仇,怎么可能要王佑的孩子继承王位?   “你……。”永庆帝很纠结,一方面,如果宁王府未来的继承人,是他后面皇帝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孙子,那倒是不费吹灰之力之力就收回了八大铁帽子王之一的宁王。   可是另一方面,宁王府不是没有子嗣,这皇室过继……他怕另外七家有想法。   要是皇室都给他们过继儿孙,那王位肯定是过继过来的凤子龙孙们的,那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另外七家不会多想。”王佐看出永庆帝的纠结,就开口道:“宁王府前些年闹腾的那么大,他们不是不知道,长春侯府如今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这些年落魄的可以,等长春候一去,他儿子最多是个长春伯,还没儿子……。”   宁王太妃再想依靠娘家为非作歹,也是不能的了。   当年他闹腾的那么欢,是个人都知道,他跟宁王太妃是死对头,要不是礼法约束,他连宁王太妃都不想奉养。   “你让朕想一想,想一想……。”永庆帝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一边。   可是王佐还有话要说:“丁田已经在外人面前说了自己喜欢男的,而且他对我们而言事关重大,不可轻易许婚。”   “本来朕还想挑个合适的公主配给你,现在也不要想了。”永庆帝苦笑了一下:“有几家王府的郡主不错,可是李凤宁之后……想必丁田也看不上宗亲郡主……。”   这一个个的,头疼啊!   王佐抿嘴一乐:“丁田的婚事,以前是要慎重,现在更别提了,他都说了,他喜欢男的……不管真假,这婚,结两姓之好,他要是找的妻子门户太高,谁家豪门千金是嫁给一个不爱红妆爱蓝颜的人?门户低也不成,他现在都是辅国将军的爵位了。再说,他对我们太重要,现在没有妻子,万一有了妻子,夫妻夜话,什么不说?热武器现在在军营里,都有不少人在打听,抓了多少间谍?杀了多少探子?这帮人还是这样前赴后继,无非是看中了热武器的威力!”作为主管这超级大杀器的人,王佐太知道丁田说过的那些热武器的威力了。   “不止是本国人,还有外面来的,光是东瀛浪人,就杀了不下三百……以后您可别对那些属国太客气了,直接训斥,不听话再来阴的,水军那边的船只上都装了新的火炮,保证能轰飞他们!”王佐道:“现在没人知道是丁田的功劳,可他如果娶妻生子,难免不将这些东西传给自己的子孙……。”   永庆帝到底是当皇帝的,想了一下:“那丁田……总不能不让人成亲吧?”   “看他那意思,好像没有成亲的打算,他们家不缺子嗣供奉香火,大不了,也从他堂弟那里过继个孩子不就得了?”王佐道:“都是老丁家,到时候孩子也不用来京,只名义上是他的儿子,在家给他守着父母祖宗的坟地,且他们老家那里是一姓村,在老家过日子就可以了。”王佐一顿忽悠,让永庆帝好好的思考此事的可行性。   不过,因为在喜宴上只吃了一杯水酒,永庆帝跟王佐说了一阵子话,就整理了一下心情,脸上一点不显露痕迹的召唤了丁田来说话。   丁田进来之后,光知道磕头,他还没时间去学演礼,这就进宫了。   “朕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婚宴上事情太多,你在那里待着也不合适,跟着朕进宫也算是脱离那一堆麻烦了。”永庆帝看着丁田站在那里赔笑的样子,就乐了:“行了,皇宫也进了,日   后经常进来陪朕说说话。”   “哦。”丁田挠了挠头,抬头四下看了半天:“原来皇宫是这样的……。”   比起后世他见的金碧辉煌的故宫,可要差一些,但是大气非常,   永庆帝乐了:“晚上了,请你们吃一顿宵夜。”   “好啊,好啊!”丁田忙不迭的点头:“臣也的确是饿了,而且……臣还没吃过御宴呢。   ”   永庆帝请客,不仅有王佐和丁田,还有六部尚书在内。   丁田第一次吃御宴,幸好,王佐跟他做一张桌子,饭菜精致而可口,主要是分量少,上来二十八菜,全吃光了才吃吧。   吃过饭,众人就离宫告辞了。   一时散去,王佐在半夜来到了丁田这里,并且好无隐瞒的跟丁田说了他的打算:“要光明   正大的在一起,就得循循渐进,让他们知道,我们是迫于压力,在一起,哼,卖乖又占便宜。   ”   这就是王佐的打算。   “那你那继母可要有的受了。”丁田乐不可支。   他俩在一起,就注定不会有子嗣,这对王佑是个多么天大的消息啊?   可是王佐宁愿过继皇室血脉承嗣宗祧,也不要亲弟弟的儿子。   想必宁王太妃会吐血吧?   这一起一落的,折腾的血压估计都得升高。   “长春侯府的人去了宁王府,跟那女人定了,呵呵,我那弟弟好算计,竟然定的是宫里宁嫔的亲妹妹。”王佐呲牙:“让他们高兴一下吧!”   “宁嫔的亲妹妹?”丁田一愣:“那是长春侯府的庶女吧?”   “口辱'〇”   “你弟弟可是嫡出!”丁田来了这里这么久,太知道嫡庶之别了:“给他说一个庶女?”   “只是一个贵妾而已,你当是娶媳妇儿呢?”王佐道:“她看上了宾王府的那位小郡主,人家没看上他。”   “那个你看到了香肩半露的?”丁田有点吃味。   “明天你就知道了。”王佐非常有把握的样子,丁田也不好继续醋,不过半宿没睡好是真的。   结果第二天,金不换就跑来告诉他:“大消息啊!大消息!”   “什么大消息啊?”丁田正在埋首批阅卷宗。   “皇上给宁王府赐婚了!”   丁田手里的毛笔,一下子就掉了,惊讶的看着金不换:“你说给哪里赐婚?”   “宁王府。”金不换挤眉弄眼:“给宁王府那位二爷赐婚了。”   “二爷?王佑?”丁田松了口气:“不是宁王就好。”   “不是,这事儿可热闹了,我跟你说……。”金不换打听消息是真有一手,且这会儿街上好多人都在看热闹。   因为永庆帝这“赐婚”纯粹是乱点鸳鸯谱。   他将宾王府的那个嫡次子的女儿,赐婚给宁王府的王佑,而不是王佐!   将长春侯府的那个庶女,赐婚给了一个五城兵马司里的死了老婆的小武官做了填房,那小武官年逾三十,已经有了一子一女,且都长大成人,女儿都嫁人了。   儿子也定亲了,就等着成亲了。   而另一个宾王府跟果亲王府联姻的结晶,直接就被永庆帝招来作为秀女,给王佑当了……贵妾。   且下的是圣旨,上头不仅有姓名和在家的排行,大概是为了怕他们钻空子,随着赐婚圣旨而来的,还有宫里分发下来的八个嬷嬷。   一个女孩子八个嬷嬷,一天贴身伺候,且这八个默默都有宫里的品级,还不是普通的老嬷嬷,都是有品级的女官。   王佐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他英明之处,想坑他一把的宾王府,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果亲王府也跟宾王府在私底下闹了一阵,只剩下那点面子情。   赐婚的热闹一直到中秋节,才渐渐冷却,不过中秋节的时候,很多人看到宁王殿下,大摇大摆的带着丁田大人出入某些宴会。   然后就有小道消息传出来:俩人一对儿哎!   宁王太妃倒是兴奋地很,可是第二天,王佐就对她冷嘲热讽了一顿,当得知王佐会过继下一任皇帝的儿子继承宁王王位的时候,宁王太妃一声惨叫,晕死了过去。   大概是这一起一落真的血压太高,宁王太妃瘫痪了!   同样听到这个消息的永庆帝想了半天,召了宁王殿下入宫,俩人单独关在养心殿里,说了   一下午,根据守在门外的小太监说,有听到争吵声,还有摔东西的声音,反正最后,君臣二人不欢而散。   丁田等了一晚上,也没见王佐过来,可是第二天,丁田就升职了:由刑部大牢的司狱,升迁至天牢的司狱,直属皇帝管辖,他的直属上司就变成了永庆帝一个人!   然后……他这个天牢司狱的品级,竟然是正三品!   不等丁田惊讶,王佐跟他是一对的消息,传的满天下都是了,甚至王佐在公开场合,就跟人说:“我们是在一起了。”   这证据确凿,丁田都没反对,那就是真的了?   有官员不敢弹劾宁王殿下,却对丁田穷追猛打。   丁田第一次上朝,就是在这种情况下……。   众人一起见礼之后,就有人跳了出来,好一顿说辞,摇头晃脑的丁田一句话都没听懂,他只是懵懂的看着永庆帝……这是活的皇帝哎!   跟以前在故宫旅游景点那里的皇帝不一样,那个皇帝是个工作人员,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   但是这样的永庆帝却不同,会喘气的坐在龙椅上的皇帝。   永庆帝一看丁田的目光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果然是……怪才吗?   想到王佐说过的话,永庆帝知道要怎么处理了。   那人啰嗦了半天,永庆帝只问了一句话:“丁田,现在身居何职?是何爵位?”   “回皇上的话,丁田大人如今爵封辅国将军,正二品;天牢司狱官,正三品。”王佐声音清朗的道:“且天牢直属皇上您。”   天牢,那是皇家的牢房。   永庆帝问那个弹劾丁田的御史:“卿可听清楚了?”   “听清楚了。”那御史有些发懵。   “丁田的爵位,听明白了吗?”永庆帝一指丁田:“这小子日后只归朕管,别人就少操心   了。”   众人有些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丁田就更不明白了,还是崔尚书笑了:“不错,臣也这样认为。”   早朝事情很多,丁田这个只算是小事情,等散了朝,丁田跟其他人一样不太明白永庆帝意有所指……这指的是什么?   王佐光明正大的拉着他的手走路,其他人面面相觑,有几个老学究还想开口,崔尚书已经拦住了他们:“你们也不想一想,丁田的爵位……那是宗亲之爵,要管,那也是宗人府的事情,跟你我朝臣,有什么关系?”   众人一噎,这才想到,可不是么!   丁田从入京,他的爵位就挺有意思,以军功封爵,偏偏他本人却担任的是文官……后来救驾有功,干脆成了宗亲之爵……这么说的话,丁田还真不是他们能管的了!   倒是王佐,这次更是直接带丁田上了他的王驾,并且解释给丁田说,刚才永庆帝说的是什   么意思。   “原来我都算是宗室了呀?”丁田这才知道自己的爵位还有这样的说法。   “是啊,日后,谁都不能将你怎么样,因为你是宗亲之爵,且是天牢的司狱官。”王佐拉着他的手:“有皇上在,将来的皇帝,也会罩着你。”   这是王佐给丁田寻找的,最大的靠山。   丁田捏了捏王佐的手:“嗯!”   王驾载着他们俩出了宫门,一路往回走,秋风吹起,落叶翻飞,丁田看了看外头:“等秋后,我就去天牢任职。”   “好……。”王佐嘴角微翘:“我没事的时候,就去看你。”   兜兜转转了这么久,搞出来这么多事情,无非是想跟他走在阳光下,不要那些烦人的苍蝇,惦记他而已。   许多年之后,王佐果然过继了当时的皇帝的儿子作为继承人,继承了宁王府,宁太妃一气之下,中风发作,薨了……。   而丁田,也从自己堂弟那里,过继了儿子,只是这个儿子只见过几面,留在家里照顾宗祠,为祖父母守坟,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   □作者闲话:暂时就这样了,不过会有番外更新哈! 第四百一十四章 天牢哎   丁田已经将刑部的一切都收拾妥当,他就要去天牢任职了。   天牢啊,皇帝关押自己犯人的地方。   这地方在历史上的记载寥寥无几。   他还不知道,天牢在哪儿呢!   “天牢在宫里。”问了王佐,王佐给了他一个惊讶的答案。   “在宫里?”丁田愣了半晌:“我要去皇宫上班……上差?”   “是,你要去宫里。”王佐乐了:“不过不用走正门那么麻烦,天牢啊,是在宫里不假,但是在宫里的西北边,单独的一个很大的宫苑,就是天牢,主要是啊,你可以走北门进入皇宫,然后去角楼下的那个宫苑,那里就是天牢的所在地。”   丁田懵懵懂懂的点头:“哦……。”   “明天带你去。”王佐来,是将他的官服带来了,而且带来的不是一套,是十套:“这些你留着,换着穿。”   “知道了。”丁田低头,自从俩人的关系公开化以来,丁田就有点不好意思见王佐,俩人出门,王佐必定会秀恩爱,搞得丁田有点害羞,又心里唾弃自己,都没个古人开放。   王佐不在跟前吧,他还是觉得所有人都看向他的时候,带着一点审示和挑剔,大概是觉得他配不上宁王殿下?   反正,他现在浑身都不自在。   “不开心?”王佐察觉到了他的不同以往:“是因为要离开刑部大牢了吗?”   “不是,就是……老是觉得不太对劲儿……你这每天什么事情都不做,就帮我办事……不太好……。”丁田嘴笨,说不出太大的道理,但是感觉不会错。   “没事的,我乐意,谁也管不着。”王佐道:“接替你的人都安排好了,你放心,你的那些规章制度没人会去更改,跟你在一样,犯人们啊,也都照常管理,对了,跟你一起合伙的那个什么劳动改造教育啊,还得继续。”   “接手的人,不就是隔壁那位?”丁田乐了:“他在我这里也算是挺能干的了,不过我不想把金甲带进皇宫,那里我罩不住他……。”   “放心,你罩得住。”王佐霸气的告诉他:“你的直系上司就是皇帝叔叔,还有我在.谁,你都罩得住。”   “真的?”丁田眼睛一亮:“其实,我也不想跟他分开,我俩合伙还挺搭……。”   “你只跟我搭配,跟他……算是合伙。”王佐这点小醋也吃。   金不换正抬脚迈进来,听了这话,默默的收回了已经抬起来的脚丫子,转身走了……宁王殿下的干醋,他还是不要去招惹的好,看看那些让他吃干醋的人的下场吧!   就没一个是好的。   他还是算了吧。   只知道,田少别不要他就行。   现在的日子过的这么好,金不换可是认准了一个死理,高官显责他扒拉不上,人家也看不上他一个乡下来的土郎中,但是田少不同,田少人实在,死心眼儿又讲义气,反正是个值得他卖命的人。   丁田在刑部大牢里的人际关系相当的好,虽然王奎算是接了丁田的职位,但是王奎知道,这是因为他是王佐的人,才有这个肥差。   而且刑部的司狱,可很重要的职位。   所以尽管己经是司狱了,但是他在丁田面前,还是以属下自居。   “田少啊,你走了,可得经常回来看看我们。”王奎送丁田跟王佐出门,对王佐自然是尊重非常,但是对丁田是真的舍不得:“有什么可以指点我的,你可千万别客气啊。”   王奎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丁田的重要性,所以他也决定跟金不换一样,抱紧田少的大腿   “一定,一定。”丁田也没想过走了就不回来,他还是要跟“兄弟单位”交流的。   狱卒们也舍不得丁田,尤其是四个牢头儿,他们更舍不得。   不过人家这是高升,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只盼着田少日后不要忘了他们。   丁田带着自己的东西回到了家,王佐就特别自然的往坑上一撩:“晚上我让人做了海参。   “好,做个葱烧海参,就着馒头吃,可香了。”丁田想了想:“我再让厨房做个小鸡炖蘑菇……〇,,   吸溜了一下口水。   “还有那个炖四白,吃点清淡的。”王佐建议:“免得吃得太油腻。”   “成,炖四白好东西。”丁田换了一身衣服:“我这就去厨房炖一锅。”   俩人晚饭的搭配,让王老乐直皱眉,营养丰盛的葱烧海参,跟小鸡炖蘑菇放在一起,而旁边,一大盆的炖四白,还有一碟两合面的馒头,这都什么搭配啊?   偏偏俩人吃的还挺开心。   晚上王佐就住在这里了,如今丁田的爵位虽然是辅国将军,可他这宅子曾经是一个郡王府   ,所以地方大,现在王佐也不遮掩了,连带着,跟着王佐过来的护卫啊、仪仗人员以及亲卫、常随都有地方住了。   王富贵在这里,还有个单间给他休息,平日里吃饭都是在丁田这里,单有两个灶头给大家伙做饭,吃的红烧肉,炖鸡鸭,干靠大鹅锅,油水十足。   第二天早上起来,吃过了早饭,王佐就带着丁田,摆开仪仗,浩浩荡荡的……去了北门。   神武门,是皇宫的北门。   神武门内设钟鼓,与钟鼓楼相应,用以起更报时。但皇帝居宫中时,神武门上的钟不鸣。城台开有三门,帝后走中间正门,嫔妃、官吏、侍卫、太监及工匠等均由两侧的门出入。   不过,神武门当经有个大名,叫“玄武门",唐太宗的“玄武门之变”太有名了,后来再建皇宫,各朝代的皇室成员,对“玄武门”忌讳颇深,所以改成了“神武门”。   不然每一代皇室都来一场“玄武门”,那还了得?   丁田被王佐领着,从神武门进入皇宫,但是没有长驱直入,而是被往左带着进了门之后,直奔西北角的角楼那里。   原来那个宫苑,就叫“天牢”,整个宫苑就是天牢。   整座宫苑有四进,第一进就是一个大门,上头挂着的“天牢”俩字,两边站着威武的禁军   #   又有值班的门房八间,沿着大门排开,相当的有气势。   宫苑进门是一溜儿五间正殿,这五间正殿,是空的,王佐告诉他:“这是用来接待皇上的地方,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住在这五间正殿里。”   “哦,就这么空着啊?”丁田啧啧有声:“浪费了。”   ..这是尊敬,不是浪费。”王佐乐了:“正殿五间,两侧偏殿各有正房三间,厢房六间,是给你手下办公用的,正殿的厢房你可以用来办公,那里地方大,环境好,通风效果也好。”   丁田看了看四周,虽然有些冷清,但是绝对是皇宫里的规格,雕梁画栋,青砖碧瓦,哦,皇宫里用的叫琉璃瓦。   王佐还指着站在广场上的三十个内监,五十个宫女儿道:“这就是你的手下了〇”   三十个内监,各个膀大腰圆;五十个宫女儿……各个不说如花似玉,可看得出来,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起码四十开外,倒也身强体壮,只是宫里的生活,让她们看起来比较年轻,也许是吃的好吧?她们也都健壮得很,跟外面大户人家的健妇差不多,就没几个好看的,一脸横肉的倒是常态。   “都是……宫里的人啊?”丁田看了一眼,发现不是太监就是宫女。   “不是,还有三十个禁军,门口侯着呢,不过一般里头用的都是他们,打扫打扫卫生。”王佐道:“而且有的犯人吧,别人接触不合适,有太监宫女们在,会方便许多。”   “哦哦。”丁田点头:“你说的是。”   二进有个很大的广场,宫女太监们都在这里站着,而二进还有两个很大的侧院,分别是宫女跟太监的住处,一个叫东侧院,是太监的住处,一个是西侧院,是宫女们的住处。   而二进的正殿也有五间,这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了,因为门窗都是竖起来的铁木栅栏,一看就是监狱的规制,而不是皇宫里那种雕花的门窗。   三进的正殿五间依然如此,甚至侧殿那里就是比较高级的牢房。   四进还是这种布局,只不过,四进的东西要精细一点,王佐告诉他:“这里是关押女犯人的地方,后殿也是,就是比较好一点而已。”   “早就看出来了,这里虽然也是皇宫的范围,却是非常冷清的地方,从外面往里走,挨着大门近,又有一个塔楼,那里是制高点,放上两个火炮,没有十万八万的人攻城,都进不来。”丁田指了指钟楼:“晨钟暮鼓么。”   “这么厉害啊?”王佐摸了摸下巴:“下次在塔楼那里,放上四个火炮!”   光看了外表,还不算,王佐还带着丁田,看了地下一层。   “还有地下室?”丁田来了兴趣:“是放什么的?刑部大牢里的地下一层我都放了土豆白菜跟萝卜,哦,还有洋葱啊,大葱之类的蔬菜。”   “这里的地下一层,是地牢。”王佐看他那样,就知道他误会了:“地牢里是关押重要犯人的地方,皇上说了,你刚来,那些人就都处理掉了,如今这天牢里啊,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地下一层,倒是有通风口,还有光线照射进来,一点都不潮湿。   一整个地下是通着的,一条走廊,有光线,但是更多的是镶嵌在墙壁上的油灯,以及一排一排,单身公寓一样大小的不超过四十平米的单间。   单间里有非常简单常见的架子床,但是上面没有铺盖。   四扇不大不小的绣花屏风,春夏秋冬的、梅兰竹菊的花样子。   洗脸盆、洗脚盆、洗澡盆都一应俱全,还有一个简单的衣服架子,挂衣服用的,比起丁田 第一次去刑部大牢,这天牢里不仅干净,东西也非常齐全,最主要的是,都是单间。   后头女牢房那里,还有纱窗门帘、熏香花瓶之类的“豪华”摆设。   “你有两个助手的名额,一个给了金不换,还有一个,你打算给谁?还有,这里也需要那么几个太医驻守,你看看选哪个太医过来。”王佐道:“还有药房,你这里可以立一个,但是得信得过的人打理才行……。”   丁田发现,这天牢里的说法还挺多,虽然看起来活计轻松了,可真干起来,才发现,这里也不简单。   “我回去考虑一下。”丁田今天来,就是探路认门的,王佐亲自带着他,跟守卫的御林军见面,见得还是这里的守将,或许禁军是轮流守卫的,但是守将只有四个,平日里轮流当班,但是今天都在这里,估计是王佐提前打好了招呼,这四个人,都认真的给丁田见礼,丁田也仔细的看了他们四个人,记住他们的样子,免得到时候,见面都不知道叫啥。   作者闲话:番外哈,但是卷名改不了,就改成外篇了,大家理解一二。 第四百一十五章 新的工作   这四位守将,分别叫孟大力、李占元、陈德彪、蒋大山。   孟大力就人如其名,是个壮汉,据说他力大无穷,能生裂虎豹。   李占元是个儒将,虽然是武将,却身形修长,文质彬彬的样子。   陈德彪呢,据说是文武全才,一把长枪,七八个人都难以近身。   蒋大山是个土老帽似的武人,性格直率,长相也非常粗扩,一脸的连毛胡子,比孟大力还虎背熊腰。   而这四位守将也仔细的认了一下丁田。   这可是上头吩咐过,要好好照顾的人。   也不知道这位是个什么高才的人,反正京里他的名气可不小,尤其是跟着宁王殿下……本以为是个兔儿爷,可是看起来不是,加上不少军方的人都跟他们打招呼,务必要好好的对他,跟尊敬自己的祖宗一样。   如果只是个小白脸儿,不可能得到那么多军方大佬们的看重。   还有宁王殿下,以往可没听说他喜欢男的……大家都猜测,这俩人在一起的谣言啊,指不定是什么人放出来的,再说,这丁田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奸佞小人啊。   不得不说,王佐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好,很多人都觉得,他们俩在一起是“迫不得已”。   还有人想着,是不是在东北三府打仗的时候,打伤了吧?   京城里就没有秘密,四五百万人口聚集在这里,各个胡同啊,大杂院的数不胜数,谁家有点什么事儿,左邻右舍的都要看个清楚,瞧个热闹,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的年代,大家对所有的八卦传闻都非常关注。   加上俩人的确倒霉,对女人失望也是能理解的……。   丁田认识了人,人家也认识了丁田。   地方是看过了,王佐就带他往干清宫那里去:“你这是西北角的鼓楼,离干清宫远,要穿过整个后宫……。”   “我能在后宫里走动吗?”丁田就是再历史白痴,也知道这“后宫”可是男人的禁地。   “你想什么呢?这后宫啊,除了皇帝,也就皇子们小时候可以在里头玩耍,大了之后,每次去给自己的母亲请安问好,都要事先打好招呼,免得跟自己父亲的娱妃们遇到,不美。所有成年的皇子们,每次去宫里看自己的母妃,都要太监们提前清场,免得跟人冲撞。”王佐道:   “我带你走的这条宫道,是专门给外臣走的,例如太医,御医,你这样的天牢司狱、皇亲宗室们进出宫廷,走的都是里……〇   “我明白了。”丁田恍然大悟:“臣子们的专用通道呗。”   这条宫道不太宽,骑马可以过去……但是谁敢在后宫里骑马狂奔啊?   轿子也可以通过,但是大轿子是不行的,只能是四人抬的小轿子。   除却两边的宫墙,以及一些低矮的灯台外,就没别的了。   寂静,无声,两边的宫墙,没有开一扇门。   宫中是不种植高大树木的,因为树上容易藏人,都是一些低矮的树木,例如梅树、丁香之类的,柳树也都是低矮的品种。   长离到一定程度,便会被砍去树冠,让树木横向发展,不往高长。   王佐给他介绍了一路,他们走了一路,果然,没有遇到任何人,就连碰到的太监,都是面壁而站,宫女们都蹲身行礼,头都不抬,只能看到她们头上的一点头饰,或者是一两朵绢布制成的宫花。   后来丁田才知道,宫女只许带耳钉、耳圈,不许带耳坠子。   头上只能有绢布制成的宫花,不能超过三朵,颜色不能有正红、大红等艳色。   就连穿戴的衣服颜色,都有规定,春夏穿蛤蟆绿,秋冬穿土褐。   这两种颜色都耐脏,布料也耐磨,主要是吧,年轻的时候,她们穿这种颜色的衣服,还能压得住,可年老了再穿这种颜色的衣服,简直是……没眼看啊!   —路走到了干清宫,顺利的进入了养心殿,王佐还告诉白泽:“你看看这里,这里就是皇宫,白天看的更清楚,上次你来,去的是金垄殿,那里是上朝的地方,上上次来是晚上,没什么可看的,现在看的最清楚。”   “嗯,是清楚。”丁田看了看四周,果然,端庄,大气。   永庆帝已经等在养心殿,看到他们俩进来,顿时就乐了:“都看好了?”   “看好了。”王佐点头:“正好来您这里混一顿御膳吃一吃。”   “早就知道你小子,惦记朕这里新来的好东西呢!”永庆帝穿着—身常服,虽然也是用金丝银线缝制的,但不是那种龙袍,倒也没那么让人敬畏。   普通的像是一个富责人家的员外郎,微胖的身材,倒是有点亲和力。   丁田紧张的情绪少了许多。   “田儿还没吃过正宗的御宴呢。”王佐开口就要吃的:“那个御膳金糕、凤尾鱼翅的赶紧来两盘,听说您这里可是有进贡的口蘼发菜啊,也来一盘。”   永庆帝故意板起脸问他:“你怎么知道朕这里有口蘑进贡而来?”   ‘‘那天出门看到进贡的车子进了内务府,我就知道了,我还知道北边送来了上万头肉牛…   …京中牛肉便宜了快十文钱了,老百姓都吃得起牛肉。”王佐道:“北边的那些个蛮族,现在是不敢挑刺儿了,好多部落都往北边迁徙,还有往西去的。”   “好,朕为了奖赏你们俩,今儿就开一桌御宴。”永庆帝高兴啊,王佐的恭维说的干巴巴,却挠到了他的痒处。   不管是北边还是南边,这热武器的确非常有用,今年还没过年,礼部送来的属国朝贺的名单,就多了好几个,以往的朝鲜、琉球都是风吹两面倒的货色,如今也巴巴的来朝见了,还有遥远的狮子国,从前朝开始,每隔三年进贡一次,朝贺之后,还可以做一下远航贸易,可是近些年来,只在开国的时候,来过几次,后来就不再来了,原因就是海上风浪太大,海盗太多,过不来。   现在好了,海盗都让海军打没了,海军为了试验热武器,那是积极备战,没有海战就打海盗,保证航线畅通,而缴获的战利品,自然是有一份是献给皇帝的……。   一想起这笔不菲的收入,直接入私库,不入国库,永庆帝就开心,谁会嫌弃钱多呢。   海边送来的燕窝、鱼翅、海参等物,永庆帝让人给丁田炖燕窝:“你也尝一尝,这燕窝啊,还是御厨炖的最入味。”   说是御宴,其实就他们三个,这次吃饭,丁田舒坦多了,人少,且都是熟人。   “好,那个鱼翅也好吃。”丁田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吃御宴,比上次吃饭都没吃饱可要强多了,因为鱼翅羹,是用正常的二大碗一样大小的碗,端上来的,而不是上次那种像是小汤碗的那么小的东西,盛的鱼翅,两口就没了,这次他吸溜了两碗。   菜很多,且盘码大,这次丁田吃的非常满意。   永庆帝小声跟王佐道:“就喜欢田儿实在,不做作。”   王佐一脸黑线:“您是说,田儿吃的多吧?”   丁田摸着肚子非常满意,这顿御宴吃的才叫高兴么。   上次就尝了个味儿,都没吃饱……。   走的时候,王佐是一点都没客气,让米英给丁田拿了二斤燕窝、五斤海参,要不是家里人不知道怎么做鱼翅,估计他也得让丁田拿回去几斤,想吃的时候,就有的吃。   连吃带拿,是真不客气。   不过越是这样,永庆帝越是高兴,这是不跟他见外的意思,而且永庆帝觉得吧,跟王佐和丁田都共有那么两三个小秘密,还挺有感触。   丁田要去新的地方上班了,加上这要过年了,家里也忙的很,逢年过节,这走礼就是个大问题。   结果在他回去之后的第二天,正休沐的日子,郑家三兄弟过来了。   “你说什么?”丁田皱眉:“你要去天牢上差?”   “不止是他,我们三个都想求一下小师叔,去天牢当太医。”郑晓表情严肃的道:“这事情,我们事先已经跟父亲提过了,父亲也是这个意思。”   “你是太医院的院判啊,你们一个是御药房的主管,一个是有名的太医,这都怎么了?”丁田看着他的三个老师侄:“有那好地方不待,来我这天牢?”   “现在太医院啊,不好干了啊师叔。”郑晓难得老皮老脸的跟丁田这个小师叔诉苦:“这自从大皇子成了慎郡王,二皇子过继了出去.这三皇子的母亲淑妃娘娘就起来了,可是……可是这位淑妃娘娘,原来还好,现在却跟贤妃娘娘斗了起来,后宫的竞争您是不知道,那可真是杀人不见血啊!”   “啊?”丁田大吃一惊:“这……?’’   三皇子,跟四皇子,还没撕破脸,他们的母妃……这就开始争上了?   “宫里头的女人也拉帮结派的,前些天,刚有一个小太医,出了差错,要不是有米英公公求情,恐怕少不了一个砍头的下场,现在发配边关去当军医了,还有上次,贤妃娘娘拉肚子,一看就是被人下了药,开药的时候啊,都胆战心惊……这日子啊,没法儿过了,不如找个清净的地方,我们三兄弟也不求能有什么大作为,起码别被波及……。”   丁田点了点头:“这个,我能理解。”   宫里头倒霉的除了太监跟宫女儿,就是太医了,这个职业太危险了,还涉及到用药、针灸等等各个方面,很多人都干不到头,开药方也只敢开太平方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而且这种职业看似风光,实际上一个弄不好,就会危及家人。   郑家三兄弟的请求,丁田允了:“我明天就跟王爷说,将大家调任过来,好歹,在我的地盘,我说了算。”   郑家三兄弟这个感恩戴德。   他们三兄弟来的借口,是送年礼,也的确是送了丰厚的年礼,其实就是他们做的一些药丸子,丁田自己用不上,也可以给家里人用。   而丁田给的回礼亦是非常丰厚,还有给郑老御医他那老师兄的年礼.人参那边有的是,丁田送的燕窝就有八斤之多,都是好东西啊!   还有干海参一盒,十八只。   第二天,丁田就跟王佐说了,王佐想了一下:“让郑晓一个堂堂太医院的院判,去给你当个牢医,不太合适,他先上个请罪折子吧,就说体弱,有病.无法担任院判之职,乞骸骨,然后再返聘去你的天牢,应该就差不多了。”   “可是他本身就是大夫,怎么……得病啊?”丁田有点囵。   “医者不自医。”王佐的借口随手拈来:“我再将那位管事调到你那里管理药房最后一个……直接调过去就行了。”   .至于 第四百一十六章 美人计么?   丁田既然答应了三个老师侄的请求,就得跟王佐说一声。   “太医?你最好跟皇上也说一说,毕竟,这太医可不是轻易就能接触的,在宫里,太医的地位也很重要。”王佐一点都不掩饰的提醒丁田,该跟永庆帝打一声招呼。   虽然王佐有这个权利,可他不滥用,又不想让丁田稀里糊涂的被人怀疑,干脆教他怎么要人才到自己的庵下0   “好吧。”丁田一想也是:“我明白,太医是大夫,治病,开药,是关系性命的大事。虽然说这个职业听着不错,可危险性太大,呵呵,我都能想象得到,一点小事,就"把太医拉出去砍头”。”   丁田的话,让王佐乐了:“你明白就好。”   小田儿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了,现在越来越聪明。   第二天,果然,王佐又带着丁田进了宫,现在人们都习惯了,宁王殿下带着丁大人进出宫廷。   永庆帝也是如此。   “这是怎么了?知道今天有东西送来啊?”永庆帝笑了:“北海总督送来了今年的贡品,朕让御厨做了蒜蓉粉丝蒸龙虾、干炸带鱼和香菇烧鲍鱼,还有一些东西,走的时候带回去,都是些海货。”   海货,就是海边的一些干货,这年代,没办法运输新鲜的海产品进内陆,所以都是在海边以盐水煮熟,晒干后,装箱。   这样能保存很长时间不坏,然后再往内陆运输。   “这次来,是田儿有事情跟您说。”王佐将丁田推了出来。   “皇上,臣……。”丁田老实孩子一个,就啥都说了,尤其是后宫那些女人因为争风吃醋,胡乱打压人还好说,可胡乱要人命,就不好了。   永庆帝老脸一红:“朕知道了。”   “臣想将天牢好好地规划一下,天牢代表的是天家,是全天下第一的牢房,自然要好好的管理起来。”丁田道:“臣觉得牢房是很重要的地方。”   “为何?”永庆帝好奇:“朕觉得户部啊,兵部才最重要。”   “皇上,如今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但是人是有集体的,大家都住在一起,难免不会有磁绊,就像是臣这样的,没招谁惹谁的吧?还不是一样被人算计,那些女人闹心死臣了,不过啊,臣大度,不跟她们计较,而且很多时候,人犯了错误,也得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谁乐意犯法,被关进牢房里不得自由呢?”   “你觉得,人犯了错误,可以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永庆帝表情变得非常严肃。   “当然。”丁田一点犹豫都没有的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人冲动的时候啊,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做过了,后悔了,得给人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而不是一棒植打死人。”   在他那个时代,初次犯错误的犯人,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改过自新的不是没有,是有很多。   当然,屡教不改的,那就不好意思了。   第一次入狱判刑都是很轻的,但是第二次,可就公事公办了,要是有三进宫的……那就恭喜你了,从重处罚。   几乎四进宫的没什么名声可言,几乎是监狱里的常客,法官在置刑的时候,会给予最严重的刑罚,三十年、五十年的那样判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丁田越说越有道理,听的永庆帝眼冒精光。   聊过天之后,永庆帝不仅答应了丁田的请求,还额外给他一项权利,天牢里的人,都归丁田管了。   包括那些太监跟宫女。   吃饭的时候,还给丁田赏赐了一碗鱼翅羹。   出宫的时候,米英大总管笑眯眯的送了他两辆大车的礼物,丁田看着拉车的马匹,问米英大总管:“车子跟马匹,也是一起赏赐给我的吗?’’   “是,都是赏赐给你的。”米英大总管乐了:拉回去吧。”   “哎,谢谢米大人。”丁田乐的见牙不见眼,他还是有一点小农思想的,好这种大板车,又軎欢大牲口,这马匹能拉车,能去地里耕田。   米英看着他们走了,回头去了御前伺候,永庆帝正在写字,头都没抬的问他:“田儿东西拉走了?”   “拉走了,连带马车都一起带回了家。”米英低头禀报:“还特意问了一句,马车算不算赏赐?老奴说算,可把丁大人乐坏了。”   “臭小子。”永庆帝抿嘴一乐:“还是那样眼皮子浅的,这都是辅国将军了。”   “丁大人就是那么淳朴的性子。”米英不介意给丁田在永庆帝心情好的时候,说上两句好话。   “天牢里的宫女,有年轻的没?”谁知道永庆帝又问了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   “天牢那里,都是些三五十岁的老宫女,都超过三十岁了,没更年轻的。”米英心里一突突。   “再给天牢里调过去十个宫女儿,要年轻漂亮,会勾搭人的,如果能勾搭上丁大人,那可是大功一件,要是能勾搭上宁王殿下……朕,许她们一个侧妃之位。”永庆帝写完了字,用手巾板儿擦了擦手:“你说说,两个大男人,在一起有趣儿么?找个女人生个孩子.起码也能传宗接代不是?”   米英心思急转:“皇上,这宫女儿好找,万一闹起来了,就宁王殿下那脾气,还不得直接砍人啊?”   ..砍就砍吧,以往他在宫里,连皇子他都敢揍,宫女就更敢了。”永庆帝可不在意几个宫女的性命,而是想试一下,这俩人是不是真心在一起?还是迫于外界的流言蜚语?   米英低垂眼目:“那老奴去挑人?”   ..去吧,你的眼神,朕相信。”永庆帝站在门口,眺望天空:“如果佐儿真的能接受女人,哪怕是个侧妃,能传宗接代也是好的……。”   说到底,他还是心软了。   为了天下,他己经失去了太多,那日,那孩子一席话,解开了他的心结。   都是好孩子啊。   米英的确是去挑了人,至于怎么挑选的人,也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当天晚上,王佐就接到了消息,将传递消息的小纸条烧了,王佐摸了摸下巴,叫来了他的内宅总管王忠:“你在宫里,跟米英大总管,是认识的吧?”   “那当然认识了。”王忠乐了:“奴婢那一批人里,正经出过不少能耐的,米英大总管算一个,奴婢也算一个,还有一个是春阳大长公主跟前的林公公,都有一号。”   “改天有时间,约出来喝个茶,听说茶香园的点心,有了几样新品,去尝尝。”王佐拿了一张银票给他:“有好吃的也给本王买回来两个。”   “是,王爷。”王忠明白了,非常通透的接过了银票,退了出去。   丁田有自己的小团伙了。   金不换的地位不变,新增加了三个郑姓太医,虽然将太医院的院判退休返聘回来,没去御医所当御医,但是到了天牢,也是给皇家效力。   只是在他带着人,正式上班之后,发现宫女多了一些,还都是年轻的,管事的嬷嬷给丁田的理由是:“奴碑们都上了岁数,怕年老不堪驱使,来十个年轻的,专门负责侍奉上官。”   丁田看了看这十位宫女,一个个貌美如花,弱风扶柳,手上染着指甲,脸上擦着胭脂,嘴上殷红如樱桃。   虽然穿着宫女的标配衣服吧,但是那腰线收了那么一下下,显得腰肢特别好看。   穿着的鞋子是绣花鞋,脚型优美,走路辆娜多姿。   丁田直接一指后头关押女犯的地方:“把那里打扫干净,然后去做饭,曰后这天牢的饭食,有标准的。”   然后就是丁田给所有员工开了个大会。   这套程序他太熟悉了,每到一处都要重新开始。   不过,他觉得天牢应该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站,因为没有牢房,比天牢更高级。   来的十位宫女儿,都是心大的那种,且有容貌,但是性格嘛,就差点了,这也是米英给王佐和丁田的一点照顾了吧,如果宫女长相好,气质佳,又性格柔顺,温和,还真不敢肯定,能不能成为他们俩之间的障碍。   米英是早就知道他们俩的事情,所以他在源头上,就掐断了这种可能。   可怜这十位宫女,第一个任务就是打扫卫生,而且丁田将她们直接分配去了后头的女牢那边,深宫大院可不是说着玩玩的,进了后头,想出来就难了,门口有站岗的禁卫军,所以宫女,尤其是年轻的宫女儿,那是必须不能随便出去的啊。   都归管事嬷嬷管理,老嬷嬷姓姜,大家都叫她姜嬷嬷。   太监的管事姓金,胖壤撤的样子,像个弥勒佛似的,一笑就和气的很,丁田对两位管事都委以重任,并且不歧视他们,同样的,也不许他们做太重的工作:“都这么大岁数了,来了这里,就跟养老一样,每日里打扫一下卫生,登高望远的事情,让年轻人去干,房梁上的灰尘让他们去擦。超过四十岁的只能在地面打扫卫生,超过五十岁的只能负责擦一下桌椅板凳。有超过六十岁的么?”   “大人,没有。”两个头发都花白了的老太监跟老振振,摇了摇头。   他们这样的人,过了五十岁,腰都直不起来了,因为弯腰了一辈子,已经直不起来了,就连死的时候,也是佝偻着身体的。   “没关系,日后清闲的活计都你们负责,拎水啊,劈柴的,那不是有年轻人在吗?让他们干。”丁田分配的相当合理,甚至已经将规定挂在了墙上,还在牢房里挂了标语。   而金不换跟郑氏三兄弟,面面相觑之后,躲在一起乐的直不起来腰了都!   乐过了之后,四个人同时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啊?”   这十位年轻的宫女,可是来者不善。   “不过我看小师叔那样子,不像是开窍了的。”郑晨摸着胡子道:“不如我们做点什么?   ..一动啊,不如一静。”郑明在一边道:“反正这里地方大,规矩严,想勾搭人,机会不   多〇,.   °都在宫里干了半辈子的太医,三兄弟很清楚,宫里的女人,美貌的不少,可白头宫女更多   哪怕宫里的宫女执役年岁到了二十五岁就会放出宫去配人,可也有宫女一辈子在宫里熬着,熬白了头。   “可是我怕那些女人用手段,小师叔在这方面,可差点栽了。”郑展道:“而且宫里的女人,可比外头的厉害多了。”   “无妨,神女有心,襄王无意,也白搭。”金不换倒是对丁田有信心。   而永庆帝知道消息之后,特意掏了掏耳朵:“你说,丁田将人分配去后头,打扫卫生了?   “是,还说,簠活累活脏活都要年轻人去做,那些上了年纪的,都做的是轻巧的活计,而且要求伙房那里,做饭一定要煮到火候,免得年纪大了,牙齿不好,消化也不太强,一定要照顾到那几个上了年纪的人。”这一点,连米英都给感动了。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四百一十七章 新年的宫宴   宫里做人奴才的,看着是光鲜亮丽,实际上,能有几个风风光光活到老啊?   老奴才没人要的。   太监宫女到老了,如果没熬出头,那可惨了。   脏活累活都是他们在做,刷马桶,倒屎尿的。   反正是活到死,干到死。   可到了丁田那里,那些老奴才们,就受到了最好的待遇,轻省的活儿,都是他们在做,提水啊,劈柴的,都是年轻人的事情。   话说,宫里那两宫娘娘,可没少趁机塞人进去,还都是年轻的,想熬个资历,插个钉子,这回好了,进去不是享福的,是要干活的,一想起来,米英就想乐。   “还真是……。”永庆帝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都给美人丢去后头了,没有机会在跟前晃荡,怎么才能勾引到人?   可这已经是永庆帝能做到的极限了,动作再大,他怕被王佐发现,那家伙要是闹起来,他也扛不住。   “陛下,您看?”这事儿,是米英负责的,现在是不是可以交差了啊?   “算了,就这样吧,那些安插进去的人,你也别放松,看着点,可不能让田儿吃亏,他要是有个什么确磁碰碰的,佐儿非得掀了房顶不可!’’再厉害的皇帝,也怕一个冷面王啊。   “奴婢知道了。”米英也打了个哆嗦。   宁王殿下的厉害,朝中上下谁不知道?   就这样,那几个年轻貌美又心大的宫女,成了炮灰。   丁田对天牢的各种要求也随之铺开,他在宫里上差了,某些想找他不自在的人,手还伸不了那么长。   例如慎郡王,就很想报复一下他,可惜啊,他现在是郡王了,出了宫再想进去,难。   除非皇帝召见,否则,就算是逢年过节,没有宫里的邀请,他也进不去皇宫。   加上果亲王府里的世子,也就是曾经的二皇子,还有死灰复燃的心思,这哥俩儿从宫里斗到了宫外面,还斗着呢。   丁田终于捋顺了天牢,也将天牢建立的更合理。   时间也到了除夕,又是一年春来到,皇宫之中,按照惯例,举办宫宴。   丁田以为自己没事了呢,结果礼部的一个小官,以及宫里的小米公公。   “丁大人啊,这次宫里的宫宴,您是需要参加的。”小米子公公笑眯眯地看着丁田的愁眉苦脸:“所以,这演礼啊,您必须要学,进了宫,新年的时候,正是喜庆的日子,可不能出错   “能不去么?”丁田很不想学,因为据说礼节很多,而且他这个职位,说是文官吧?他是以军功封爵的;说是武官吧?他还当了个文官,又是给皇帝当差,还是个武勋爵位。   所以丁田也不知道自己该是去礼部学习演礼,还是该去兵部学习演礼。   虽然答应了皇帝,但是他不知道该去哪儿,就这么一直拖了下来,拖来拖去,这就拖成了愁。   这回不用拖成愁了,也不用难以选择,更不用怕被人拒之门外。   因为皇帝派了礼部的官员,以及宫里的米英大总管的亲传弟子兼干儿子,这俩一个熟悉官场礼节,一个熟悉宫中礼节。   俩人给他来了个双管齐下,丁田知道古代礼节多,尤其是宫中的,那就更多了。   丁田学了一天,晚上王佐来,看到的就是一个仿佛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蒲头耷拉脑的田儿。   “你这是?”王佐看了看旁边的王老管家。   ..王爷,您是不知道啊,礼部来了一位大人,宫里来了小米子公公,这俩人教了田少一天的礼节,光是跪拜啊,作揖啊,就差点将田少累哭了!”王老管家直拍大腿:"膝盖估计都青了,我家老婆子已经做了护膝,用最好的羔羊皮,最柔软的棉花,好歹.别过个新年,膝盖都跪育了。”   宫里的礼节大,他是知道的,但是没想到,他们家田少,这么快,就要进宫去赴宴了.这在京中,是无上的荣耀。   但是在丁田看来,却像是一种受罪。   见到高官要作揖,见到宫里的皇子公主什么的,就要行礼问安,见到皇帝就得跪拜。   累呀!   而且这个作揖也分很多种,行礼问安也分人。   更别提跪拜了。   还要不能搞错,不然你见了皇子,就用上给皇上见礼时候的跪拜礼节,好么,那皇子跑你,一起吃不了兜着走。   皇子如果年纪小还好,说不懂事儿,那你更惨。   所以丁田为了自己安全,只好认真学习,但是好累啊!   “乖,学一下就行了,反正进宫之后,你跟在我身边,不用看别人脸色。”王佐道:“我   们就坐在那里看看歌舞,吃吃御宴,我跟你说啊,御宴呢,是有制式的,这次啊,听说有辽东水师海军送来的海里的大鱼,这个有点意思,海参也挺好,听说今年他们还捞了一个海参王,有婴儿手臂那么长……。”   带着丁田进了屋,换了衣服上炕,盘膝坐好,自然有人递上热乎乎的手巾板儿,擦脸,净手,甚至是换了鞋袜,擦了脚丫子。   后厨立刻就端上来晚饭,大冬天的,晚饭就是韭菜炒蛋,酸菜炖大鹅,以及米饭,辣白菜、豇豆角等小菜儿。   丁田立刻就被转移了注意力,听王佐说宫里的御宴:“喝酒啊,别多喝,冷冰冰的不好,宫里的菜啊,为了忙得过来,炒菜少,多数啊,都是蒸碗。”   “蒸碗?”丁田一愣:“原来是这样啊!”   蒸碗一般都是先将各色菜肴加工成半成品或成品,蒸熟即可食用,部分因蒸制时间长,汤汁收干,也可带碗存放。   倒是应付宴席的法宝。   蒸碗的构成主要有扣肉、小酥肉、四喜丸子等几种花样,可能宫里的花样更多一些,而且蒸碗省事儿啊。   再有一点,蒸碗保暖做得好,端上来的时候啊,还是烫手的,客人们吃着不凉肚子。   “那明天咱家也做两个蒸碗,我先尝尝。”丁田啃着一块大鹅肉:“宫里就不能多点炖菜   啊?”   “也有炖菜,砂锅多点,直接从灶台上端下来,放在食盒子里,端上来的时候啊,热气腾腾的,这样显得热闹。”王佐道:“炒菜最费事,一般大厨们给宴席安排的炒菜啊,就那么三五道炒菜,太多了,也忙不过来。”   “你这么一说,我都有些没胃口了。”丁田道:“我还想着,吃点好的呢。”   “甭惦记了,那些御宴你又不是没吃过,也就那个味儿,过年的宫宴上的菜品都是固定的,我年年都吃,吃的都烦了。”王佐道:“而且有些时候,宫里的饭菜啊,宁愿不好吃,也不要犯忌讳。再说了,御厨那是往死里放油放盐啊,最恶心的一次,是贵妃刚刚掌握宫务的时候,因为皇帝叔叔对我太好,大皇子拉拢我,没成功,在新年的宫宴上,她就给我使坏,上来的菜,都是凉的,冰凉凉的那种,上头飘了一层白色的猪油,当时把我恶心的呀!”   “真可怜!”丁田听的都有些不高兴了。   “不可怜,当时我啊,直接将那盘子菜,端到了贵妃的桌子上,当时皇帝离责妃的桌子,只有两步的距离,哈哈哈……当时啊,贵妃的脸,特别的精彩。”王佐乐了:“你是不知道,从那以后,皇帝就吩咐了御膳房,以后我的伙食不走后宫的大厨房了,直接走御膳房,跟皇帝吃一样的,他吃肉,我吃肉,他喝汤,我喝汤,而且还在宫宴上训斥贵妃.以前啊,是贵妃独掌凤印,后来就改了四位妃子轮流掌管凤印,宫务也分了出去I七八个人负责,一人一块,可把贵妃给恶心坏了。”   丁田也开心了起来:“就该那么对付他。”   “等过年宫宴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吃的东西,喝的东西,都不重要,这帮人啊,重要的是脸面。”王佐道:“礼节什么的,只要随大流就行,不犯错误就可以。”   丁田终于放心了,不过啊,接下来的五天时间,他依然要演礼,这也是第一次,他正式接触古代的礼节,真繁琐啊。   很快,过年了,丁田需要送年礼的人家不多,但是送的礼物他都精挑细选,尤其是给老家的礼物,更是将一些贵重的东西,直接送了回去,还有,连宗祠里的器皿,他都送了一套金责的回去,让祖宗们也跟着高兴高兴,后辈给他们长脸了。   王老管家早就已经开始准备了,丁田看着这些礼物一车一车的装上.感叹了起来:“可惜,今年不能跟大家一起过年了。”   往年大家虽然不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但是也很热闹的,宫里的宫宴,他已经不指望热闹了   O   光看那些礼节就能看出来,进了宫,正热闹的吃饭呢,来一高官,那就得站起来打招呼,做个揖什么的;碰到一皇亲,就得行个礼什么的;再见到皇帝,更好,跪地磕一个吧!   大冷的天,这样一顿饭吃下来,丁田都觉得自己会胃疼。   “田少啊,你不懂,这进宫赴宴,那可是荣耀,京中豪门数百上千个,能进去的只有二三十个,皇亲国戚能进去的也只有四五十个,高官也就三五十个而已,凑够了三百六十五家人,就不再邀请了,上千个离门之中,连一半的数量都不够呢,而且这里头,还有一些乡间族老啊,德高望重的老人之类的,名额可不好有。”作为在京里待了一辈子的人,又是在王府那种地方,耳濡目染的,王老乐知道的特别多:“例如在外征战的将军们啊,家属就有被邀请入宫赴宴,以示恩宠的;或者过年之前,奉旨出巡的御史啊,他们的家人也在被邀请之列,总之.您可千万别不想去啊!”   这两天田少对入宫赴宴的事情,是越来越不积极了。   ‘‘哦,我知道了。”丁田晃了晃脑袋:“其实去宫里也好,跟宁王殿下一起过年,嘿嘿嘿   苦中作乐,这是唯一能安慰丁田的理由了。   以前一起过年,是在北地,后来回了京城,好么,过年都要在宫里的,他们已经三年没在   一起过除夕了。   老王管家一乐呵:"哎,这就对了,这么一想,还挺不错的,而且宫里有好吃的呀,就算是蒸碗,那也是御宴的蒸碗,不是谁家的蒸碗、炖菜,能端上来的。”   “咱家的就可以。”丁田一撇嘴:“今天吃那个,酸菜炖大鹅!”   新年临近,不少人家都准备了起来,丁田也一样,今年给宫里送的新鲜吃食,就是咸口的点心,葱花缸炉。   这种有东北特色的糕点小吃,馅棕黄色,外皮侧面为乳白色,底面红褐色,无焦糊。层次清晰,馅绵松。   不同一般的点心都是甜的,这个是有椒盐和葱香味的成口点心,除此之外并无任何异味。做的精心,摆在一个食盒子里,规格整齐,呈螺旋状,馅料突出,均匀。   有一股淡淡的咸香味儿,跟那些甜腻的点心,有非常大的区别。   丁田这点心不止有成品,还附赠了制作的方法,一送进去,就让米英大总管给看上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 大年三十进宫了   “万岁爷这几日胃口不开,这个正好,让御膳房照样做一份,明天早上的御膳,就要大米粥,配这个点心,还有那辣白菜。”米英大总管吃了两个,觉得味道不错,尤其是咸滋滋的,让人吃了还想吃。   而且带着一点点辛辣的味道,很开胃。   li B If疋。   安排完了皇上的早饭,米英大总管又跑去伺候皇上,一天总是忙得脚不沾地。   又因为要过年了,丁田在家里给所有人都发了红包,家里的这些下人们,丁田从来都不管,也不打骂他们,有王老管家全家上阵,他几乎就是甩手掌柜了。   给他们发完东西,丁田又让人准备了一些红包,带进了天牢,叫人聚集一下人手,告诉所有人:“祭灶过了,今天是二十九,明天三十了,这是今年的红包,马上就要过年了,本官今年刚来,按照以前的惯例,年终都有红包,一人一个,多少沾点軎气。”   他这红包是提前发的,宫里的赏赐是大年初一那天发放,为了不跟宫里的赏赐抢风头,丁田提前发了红包给大家。   不论是宫女还是太监,亦或是侍卫,每一个人的红包里都是一百个新的铜钱,加上六两银子,一两一个的小元宝,六六大顺么。   而管事嬷振与姑姑和公公,以及侍卫头领.加上两个一两重的金元宝.以示区别。   另外,女的都有一对银耳坠子,不重,也不那么显眼。   公公们就没有这个待遇了,他们的是银的戒指,也不大,不起眼,但是他们很喜欢。   分发过红包之后,这些人就开心了,天牢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就是丁大人比较爱干净,没人也不许让房间落灰,无人的房间,每隔三天都要打扫一遍。   丁田的要求虽然龟毛了一点,但是没人敢反驳,这里他最大。   鉴于这些人的听话,丁田又给每一个人增加了一个羊皮坎肩,这东西别看不起眼,这些人都上了年纪,有这么一个羊皮坎肩穿着,也能暖和很多。   如今丁田管理天牢,早就给他们做足了冬衣,棉鞋,甚至包括了棉帽子和棉手捂子。   “祝愿大人新年快乐,心想事成。”这是他们接到红包之后,齐声祝贺的,算是提前给丁田拜了个早年。   ..好,大家也新年快乐,心想事成。”丁田喜欢他们现在的气氛,刚来的时候,一个个死气沉沉的,现在么,起码知道笑了。   就是那几位年轻的宫女儿,看着自己跟别人一样的红包,一样的绒花,不由自主的咬紧了下唇。   她们来这里,不是为了给人当粗使丫鬌的,这几个月来,她们就没怎么见过丁大人的面。   她们也知道,丁大人跟宁王殿下是一对。   但是男人怎么传宗接代?   她们不求正妻之位,也配不上,但是妾室还是可以的嘛。   当谁的小妾不是当?   只要生下儿子,以后的一切还不都是自己孩子的么?   可是丁大人对她们一视同仁,不论是垂垂老矣的老妪,还是她们这样年轻貌美的姑娘,给的红包钱数一样,给的域花也没差别,一点冷眼相看的意思都没有。   她们忍不住了!   丁田对她们的态度一样,甚至更关心那些老人们.他特意去看了看太监们的住处,以及他们的伙食。   很好,住处的火坑一直都是热的,伙食也非常不错,毕竟天牢有自己的厨房,丁田又硬性规定了伙食标准,而且他是跟着众人一起用餐的,厨子更是从御膳房里出来的,永庆帝派来的,不怕他使坏。   “过年了,就该吃点好的,五头大肥猪,五十只鸡,五十只大鹅子,那些咸鱼啊,豆腐什么的,都放心的去做,过年就该油水大一些。”丁田叮嘱厨子:“我去参加宫宴,你们自己乐呵,我还拉了二十头肉羊过来,羊肉汤不能少,圆葱羊肉馅的饺子,手抓羊肉,你们几个看着办〇,,   "是,丁大人。”健壮的厨子拍了拍胸脯,保证道:“咱们这一冬天,羊汤就没断过,好几个人的老毛病,都没犯,呵呵……大人,您放心,小的省得。”   在这里,他是大厨,上头也不苛待他,比在御膳房里强多了。   最主要的是,没有危险。   御厨们的工作,也是有风险的,每次试吃的太监试吃,他们都胆战心惊,生怕他有个不妥,他们就惨了。   每天胆战心惊的过日子,他这愁的啊,头发都掉了不少。   现在好了,每日都熬上一大锅羊汤,每日都有好多食材,给大家伙儿做个饭,吃的光光的,成就感满满。   “食材还够吗?”丁田问他:“米面油什么的,都还有吗?”   “有,就是您爱吃的菜籽油,也都够用。”厨子道:“辣椒油啊,麻油的也都有.还有羊   油,烙饼最好吃了。”   “行,不够就吱声。”丁田安排妥了之后,才离开皇宫。   他回到家里,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开始准备,等出恭之后,就开始沐浴更衣,熏香之后,又被灌了一盅人参燕窝。   “干嘛给我吃这个?我是去吃御宴的,吃这个是不是太浪费了?”丁田不明白,为什么要给他吃这么昂贵又大补的东西啊?   家里的人参燕窝,他都挑了好的送人了,留下的虽然是挑剩下的,但是也很不错的,因为家里的人参啊,燕窝啊,海参什么的,都是贡品级别。   这么好的东西,丁田一般不自己吃,他认为自己还年轻,还不到进补的时候,所以这些东西一般都是送礼出去,给需要的人。   他吃的很少,也不太给王佐吃。   “田少啊,这个给你吃,是为了防止你饿,宫里的宫宴啊,是在晚上开始,您这个时候去,叫坐席,充其量就是能喝两杯茶,几个点心,老汉在您的荷包里,放了几块红枣大小的牛肉干,饿了就吃一个,顶一下。”王老管家忙前忙后的给丁田穿戴上最隆重的礼服:“这可比每天上朝都要起得早。”   可不是么,后半夜他们就起来烧水,然后将田少从被窝里挖出来,各种揉搓,身上还擦了不少润肤油,怕他在冬天的寒风里入宫,再给吹干巴喽。   丁田半梦半醒的被折腾了半天,才迷迷糊糊的被人送上了马车,投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嗯?”一抬头,看到了王佐。   “睡吧,马车能直接进宫,下车的时候,我叫你。”王佐知道丁田困顿的时候,最听话了   %;.   “嗯,好。”躲进王佐的怀里,丁田就闭上了眼睛,困。   马车走的不快,王佐的又是王驾,地方本来就大,而且里头布置的舒服,丁田睡了个回笼觉。   到了地方,才被王佐唤醒,俩人下了王驾的大马车,直接就进了干清宫的院门,王佐的王驾是可以在干清宫的侧门那里停下的,别人估计在午门外就得停车了。   这就是亲王的特权啊。   可以在进了宫门之后再停车。   此时,太阳也刚升起来,大冬天的,这个时候大概是七点多,不到八点。   俩人到了之后,立刻就被米英大总管请进了干清宫,呃,御膳厅,也就是皇帝平日里用膳的地方。   “知道你们来得早,用过早膳了吗?”永庆帝穿着明黄色的中衣,没穿外衣,屋里热乎的温度,也不冷,朝俩人招了招手:“吃点啊?”   “吃,吃,早饭根本没来得及用,就给臣灌了一碗人参燕窝汤,喝的臣满嘴的人参味儿,这会儿早就饿了。”丁田不跟永庆帝客气,早饭不吃,那可不行。   “哎,这就对了,来,坐下,今天早膳可不少。”永庆帝朝米英一扬下巴:“膳房早上都做了什么?”   “挂炉肉野意热锅,挂炉香酥鸭子,深井烧肥鹅,糟春笋肥鸡、香蕈春笋东坡肉,绿豆芽炒肉丝,小葱虾米炒豆腐,鹿筋炖鸭子,肥鸡撤州豆腐,青韭炒肚丝,大碗清蒸驴肉、大碗熬白菜。主食有百寿核桃饼、五福捧寿桃、羊油葱花饼、清爽苜宿糕;燕窝鸭条汤;鸡丝面。”米英大总管道:“还有八宝粥、如意粥、蔬菜粥以及二米稀饭,金丝花卷,奶香馒头以及豆面馒头。”   他说的这些,都是永庆帝比较爱吃的,那些不怎么吃得东西,御膳房也有备下,但是就不用提了。   如果想吃的话,皇上自然会吩咐。   丁田听的口水都流下来了,王佐看他那样,就觉得可爱。   永庆帝却一撇嘴:“就这些啊?”   米英大总管看了一眼丁田跟王佐,就道:“还有宁王殿下送来的鲜菜,您看吃点什么?厨房有韭黄,小角瓜,小黄瓜,青椒,香菜,小香葱,还有新鲜的茄子,大头菜,甜辣椒(就是大辣椒),油麦菜,茼蒿,这都有。”   而丁田送来的西瓜,更是十二个之多。   不过都送来了干清宫,没有一个送去后宫的,皇上不发话,谁敢动这十二个西瓜?   “让他们做个韭黄焰的饺子,韭黄牛肉馅的。”这是永庆帝想吃的东西,扭头问丁田:“田儿要吃什么?”   “火爆大头菜吧?”丁田吞了吞口水:“刚才报的那些菜都有啊?”   一看就博了的样子,逗得永庆帝大乐:“有,都有,让他们端上来,想吃哪个咱们就吃哪个!”   王佐没有点菜,他是吃什么都可以。   如果有丁田亲手做的辣白菜就更好了。   但是上菜之后,他就脸色好看了,他的手边,摆了一小碟子,里头是辣白菜,一闻味儿他就知道,这应该是田儿亲手做的,因为这种辣白菜,比普通配比的辣白菜,有那么一点区别。   菜上来了,丁田抄起筷子,眼巴巴的看着永庆帝,看的永庆帝心情又好了许多:“用膳,用瞎!”   他动了筷子吃了第一口菜,夹得还是丁田点的火爆大头菜。   新鲜的嫩包菜,手撕后,放肥猪肉炸出油脂,放干辣椒,大葱,蒜瓣子,然后放酱油,下菜爆炒几下子就出锅,吃的就是这一个“炒”字。   以前,永庆帝是没吃过这样的东西,火爆大头菜在民间也是个非常普通的菜品,基本上都是一些贩夫走卒们吃的,给皇帝的当然不能这么做,人家御厨用的是手撕包菜,选的还是菜叶子,有菜梗的也都是嫩嫩的那种菜梗子,舍得用料,放油不太多,免得抢了菜的鲜甜,爆炒出来的味道相当的不错。   永庆帝一吃,就觉得,哎,这个还不错哦。   丁田第一个下筷子的,却是水灵灵的二米稀饭,配上大碗熬的白菜,还有绿豆芽炒肉丝,嗯,味道真好,再来一筷子金丝花卷,夹一块烧肥鹅,嗯,这大鹅脆皮的,好吃!   就是这一大早的吃这么油大的东西,有点不太习惯。   不过好吃是真好吃。   他们三个在这里吃的开心,外头陆陆续续的进宫来的人,可就不开心了,大冬天的需要在外面站着等的人可不少,其中,就有不够资格,停车在干清宫侧门的几位,慎郡王,就是其中之一。 第四百一十九章 宫宴大餐   以前住在皇宫里的时候,他是大皇子,是最有力的储位候选人之一。   所以根本没有“等待”这一说。   分封为郡王之后,出宫建府,从此,这宫墙和宫门,就成了天堑一般的存在。   已经五个多月,快六个月了,他都没能进宫一次。   好不容易,挨到了过年,除夕之夜,总该在宫里过吧?   他好歹比老二强那么一点,他还是父皇的长子,虽然不是嫡长子。   可是一个郡王的爵位,还不足以让他停车在宫内,只能停车在宫门口,然后徒步入宫,在宫门内的偏殿等候皇上的召见。   而不是往年那样,这个时候,他是陪在父皇身边,吃御膳房准备的早膳。   何况他进来的时候,只有一个小太监给他端了一碗热茶,上了两碟点心,为了过年图个吉利,点心都是做的喜庆样式,一碟金丝枣糕,一碟桂花素点。   他不是第一个来的,但是他一进来,所有人都看向了他,眼神有些……让他感到特别不軎欢。   尽管他紧绷着脸,坐在了尊贵的首位上,可这帮人没有一个过来打招呼的,曾经,他们都像是苍蝇一样在他耳边嗡嗡嗡,那个时候他嫌弃的要命,现在却想念的不行。   那种被人奉承的日子,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   可是现在,他宁愿被人围着吹捧,说一些毫无疑义的话,也不想一个人,端着架子,干巴巴的坐在高处,看着别人三五成群的说话聊天,而自己,只能一个人独坐。   很想找人说说话,哪怕是聊一些很低级的话题,只可惜,没人|   所有人都当他是疮疫一样的躲避,或者无视他的存在,进来了这么久,就进门的时候,大家跟他打招呼了,然后就当他是空气一样,谁都不跟他主动的聊天。   毕竞一个皇长子的尴尬身份,让慎郡王变的特别尴尬起来。   不是太子,又是长子,现在又出宫建府,这半年来,他一次都没能得到皇上的召见,而他的母妃,也同样没有召见他!   别说召见了,媳妇儿的茶,都没喝一口。   这么明显的厌弃行为,众人为了不跟皇上他老人家对着干,自然就得无视慎郡王。   一直到老果亲王过来了。   他是一个人来的,没带二皇子……哦,他那名义上的孙子,实际上立为世孙的,嗯,过继过来的孙子。   老果亲王是现在的大宗正了,整个皇室宗亲都归他管理,老头儿人缘好,好多人都跟他打招呼,而他过来,坐在了慎郡王的另一侧,同样是主位,与慎郡王平起平坐。   并且,先跟慎郡王打了一声招呼:“呦?来啦!”   很正常的招呼,毕竞他是老亲王,而慎郡王只是一个郡王,要不是看在他是皇帝长子的份上,这都不能平起平坐,毕竞差着级别呢。   “嗯。”慎郡王端着架子,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还像以前一样,态度漫不经心,随后才猛然意识到,自己不是以前的"大皇子”了。   可惜,已经晚了。   老果亲王立刻扭头就跟别人聊上了,说的还是一些慎郡王插不进嘴的话题。   慎郡王顿时脸色就有些涨红了!   这明显是不给他面子的举动,可他偏偏挑不出理来,谁让他最开始,摆架子来着。   这边一直到快晌午了,才有总管太监过来,引领大家伙儿去奉先殿祭祖。   正午时分,祭祀过后,又被带着去了干清宫,入座。   坐定之后,有宫人上来热茶,糕点和一些干果。   按照规定,王佐是超品王爵,坐在紧挨着永庆帝的座位上,这座位的安排也非常讲究,从顺序上就能看出,皇帝重用的分置。   第一排自然是永庆帝最看重,最宠信的臣子和宗亲,且只有区区的二十桌。   第二排都是王爵皇亲,以及封II大吏,或者是公主、甜马等等,有四十桌之多。   第三排开始,纯粹的宗亲组成,五服之内的皇室宗亲都在座,以显示皇室枝繁叶茂,香火永济,这一排就有一百桌以上。   第四排是各位大臣,几乎都是权倾一方的大官,文武皆有,这一排在最外围,也是最多的桌数,按照天数来算,三百六十五桌,如果是闰年,会增加一桌。   这些席面,都有不同的说法,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和贺岁席面。   其实就是说得好听,贺岁席面就是普通的席面,但也是很难得的御膳规格的除夕年夜饭。   慎郡王被安排在了第三排,不是第二排,第二排都是跟永庆帝一个辈分,或者比他辈分高的皇亲们,慎郡王被划分到了宗亲的行列里。   这让慎郡王的脸色更黑了!   王佐跟丁田是跟着永庆帝喝过了一轮消食茶,又在大殿里头溜达了一下消消食,这才被送出来,米英大总管亲自派小米子公公安排的他们俩的坐席位置,坐在同一张桌子上,他们的桌子上端来的就是滇红,红茶的一种,暖身又提神。   而糕点呢,则是颜色好看的四品糕点:食珍桔红糕、碧绿千层糕、一品飘香梅花糕、玫瑰猪油大方糕。   颜色好看,味道也清淡,吃进嘴里,甜而不腻,配上红茶,非常不错。   丁田喜欢吃,一样夹了一块,配着红茶,吃得香喷喷。   王佐又在一边,给他扒拉干果,瓜子啊,花生什么的就不提了,榛子、核桃的都要扒拉出来才行。   更有丁田軎欢的开心果,碧根果的,他们在这里,看歌舞也没什么意思,干脆就吃吧。   “这个真好吃!”丁田指的是碧绿千层糕:“绿色的呢。”   “御厨的手艺,好着呢。”王佐劝他:“这东西吃点就行了,糯米做的,吃太多该饱了。   ,,   “这点东西也能吃饱啊?”丁田看着那袖珍的碟子里头,摆放的花朵一样的糕点,这么点东西,喂猫的量。   要不是还有干果盘,以及糖盘子,他都不敢喝红茶,怕茶喝多了,肚子里那点吃食,都消化掉,又该饿了。   “有喜欢吃的?”王佐道:“可以让他们多上一碟过来。”   “还是算了吧?”丁田胆子小啊,这里头可是一大堆亲王、郡王、公主、驸马、封疆大吏……换言之,就是一群高官啊。   来了这里这么多年,丁田第一次接触这么多达官显贵。   以前去参加婚礼什么的,那都是小意思,而且他坐的地方也不显眼,如今可倒好,他坐在皇帝左手下第一桌上。   感觉一举一动都有人在打置他。   “不怕。”王佐眼目暗含冷意,扫了一圈之后,所有人都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可不敢再   看了。   同时心里嘀咕着:看宁王那样子,不像是随便玩的意思,还有那位看起来也没多妖娆漂亮的跟谪仙似的啊?   怎么就被宁王殿下看上了呢?   俩人的这一番举动,让不少人不敢再明目张胆的打置丁田了。   可是,他们俩这安静的吃喝欣赏歌舞,却有人心里不是滋味儿。   慎郡王看着座位不满意,上来的东西,更是心头火起。   同样是上来的糕点,他的呢?   桌子上摆着的是什么东西?   同样的千层糕,对方的就是碧绿千层糕,自己的就是最普通的红奉千层糕。   同样的橘红糕,他的就是咏春橘红糕,对方的桌子上摆的却是食珍桔红糕!   两个待遇啊!   他可是亲生儿子,对方是个什么东西?   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说起来是有那么一点血缘关系,但是绝对不是什么亲近的皇亲   说是因为王爵的关系,八大铁帽子王的座位,一直是另外安排的啊!   现在可倒好,对方不仅坐在他上首的位置,东西也比他的好,往年他可不是这样的待遇。往年这个时候,他的桌子上,放着的都是最好的席面,而不是这种三等席面的样子。   茶水只是普通的R红茶!   凭什么?   地位不如对方,坐席也降到了三等。   可惜,他再怎么生气也明白,此时此刻,他不再是“大皇子”了,而是慎郡王。   今天入宫的只有他一个人,他的那位郡王妃,依然没有资格入宫。   不知道父皇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他……那也不能连他名正言顺赐婚的妻子,一直不让入宫吧?   说起来,慎郡王还委屈呢。   媳妇儿娶了半年了,肚皮没动静不说,连皇宫都没进来过,这算是什么郡王妃?   歌舞过后,是一些杂耍,然后就一些戏曲,这个时候唱的都是昆曲,咿咿呀呀的丁田听不太懂,也不喜欢听,喝了太多的茶水,丁田要去出恭。   "我跟你一起去。”王佐擦了擦手,站了起来,拉着丁田的手,就去了偏殿的后罩房那里,那里是今天出恭的地方。   跑了两趟出恭的地方,这才熬到傍晚时分,开席了,终于开席了!   丁田都饿了。   “虽然入宫的越早,越是表示受宠,可是,这晚上才吃饭,这么早进来干什么?”丁田都不能理解了,宫里过年,跟外面的不一样啊。   “进来玩的,我不耐烦去应酬,就陪你坐着说说话。”王佐是不想离开丁田左右的,他想陪着丁田一起过年。   丁田叹了口气:“好无聊啊,那戏曲唱的我都听不懂,你说他什么事情”啊”了半天,那口气可真长。”   王佐乐了:“嗯,不好听,不听就是了。”   他也不爱听戏,但是这宫戏唱的就是个太平,一个喜庆而已。   开席之后人们就离兴了,毕竟吃到好东西了么。   王佐这一桌自然是第一等席面,什么凤尾鱼翅啊,样龙双飞的,都是寓意吉祥又美好的东西,菜品成分更是山珍海味。   第二等席面又有所减少,例如有凤尾鱼翅,但是没有了样龙双飞这道菜。   宗亲席面是三等席面,这里连凤尾鱼翅都没有了,上来的是琵琶大虾。   在永庆帝端起酒杯,祝酒词说完,第一个动了筷子后,大家就可以吃了,当然,永庆帝很体贴的给他们留出了吃喝的时间,都饿了一天了,才不吃饭人该饿晕了。   而丁田已经对着沙舟踏翠下勺子了:“这个好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这个难得是个热汤菜。”王佐还给白泽夹了一块爆炒田鸡:“这是早就预备好的田鸡肉,尝尝。”   “嗯嗯!”这个味道也不错,丁田吃的伴不下筷子,虽然很多菜都是蒸碗,但是味道好啊   尤其是其中的一款凉拌小菜,麻辣肚丝,虽然是凉菜,但是丁田吃的全身都热乎了。   宁王殿下不喝酒,他身边那人,谁敢去敬酒?   这会儿大家都在吃饭,只有一个人在喝酒,那就是慎郡王。   作者闲话:本年度最后一个月了,大家都要努力加油,给二零一九留下一个完美的   结局。 第四百二十章 除夕夜闹事   他爱吃的爆炒田鸡,恐怕日后都吃不到了,因为他们的席面上,爆炒田鸡是没有的,给他们的是花菇鸭掌。   鸭掌怎么能有田鸡好吃?   慎郡王郁闷的又喝了一大杯酒下去,正好看到一个宫女端了一盅砂锅煨鹿筋,要往宁王那一桌送去,这砂锅煨鹿筋,也是他爱吃的,只可惜,他们这一桌的是红烧鹿筋。   而且这种菜都是事先炖好了的,放在蒸锅里,只要到点了,烧开锅子热透了,就端上来。可惜的是他们坐在这里吃饭的人,这道菜上来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会降温,过了半个时辰,这菜就凉透了,吃起来硬的跟牛筋似的,丝毫不软糯好吃。   唯有砂锅煨鹿筋,砂锅底下有放着托盘,那是陶制的,里头中空,放着一块烧着的炭火,保持温度,锅里的东西,一直是热的!   这种种差距之下,加上慎郡王喝多了点,也不怪他,酒也不同,以前他唱的是低度酒,毕竟以前需要应酬皇亲国戚们,如果喝的是高度酒,很容易醉的。   而给宗亲们准备的就是离度酒,多喝点,喝醉了,迷糊了,这不就给皇上省事了么?   这都是宫里那些总管们的小手段,总不能皇上喝醉了,大臣们还清醒着呢吧?   总之,皇帝要千杯不醉,有豪气干云之能,大臣们就随便了,醉酒不醉酒的也就那么回事儿。   有的时候,宫里的人,更乐意他们醉倒了,醉倒了往随便哪里一塞,出宫的时候往外一丢,齐活儿!   宫里张罗宫宴的管事太监,最擅长的就是看人下菜碟。   没给慎郡王上闷倒驴,都算他幸运了,只给他上了惠泉烧刀子。   以前慎郡王还是大皇子的时候,根本连正眼都不会看这些宫人们,现在轮到宫人们正眼不看他了。   虽然表面上还是恭恭敬敬的,但是伺候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加上慎郡王本身就气不顺,一杯接一杯地喝,很快,慎郡王就有些醉了。   俗话说得好啊,酒壮怂人胆。   又有老话说,酒后失德。   更有一句话叫酒后吐真言!   他本来就气不顺,加上喝的有点离,这半年多的委屈,这半年多的煎熬,这种种的不顺,在看到宁王跟那个小牢头儿的时候,顿时就爆发了!   尤其是那个小宫女儿,长的还算可以,却正眼都没看自己一下。   其实这个时候,宫女们没有准许,谁会乱看人啊?   头都不抬的好么!   这几个原因加在一起,慎郡王就憋不住了,在小宫女儿路过他身边的时候,飞起一脚,将这个柔弱的小宫女儿,以及她手里端着的菜肴,一起端向了王佐跟丁田所在的方向。   “啊!"小宫女儿的尖叫声,伴随着砂锅飞了出去。   慎郡王更是趁着酒劲儿,将这一队来送菜肴的宫女儿都给端倒了。   “哎呀!”   “当心啊!”   ‘‘啊!,,   这一片儿顿时引起了一阵混乱。   以往不是没有人喝醉过,也有人喝多了捣乱的,但是那最多是沾沾宫女的便宜,骂一骂太监而已,这次竞然闹到了动手的地步!   众人吃惊的同时,更是在原来的座位上坐不住了。   砂锅煨鹿筋这道菜,砂锅是热的,里头还咕嘟咕嘟的冒热气呢,砂锅底下坐着小炉子,炉子里又有炭火加热。   这飞出去,可是火星四溅,汁水淋漓啊!   王佐跟丁田,正在分吃一盘摆设漂亮的果盘,是新鲜的果子,西瓜切成块,摆在盘子里,只有那么一小堆儿,还有苹果,去了苹果核与皮,也切成小块放在一起,周围摆一圈金桔,还有两个小香瓜。   这都是暖房里培育出来的反季节瓜果,外头有银子都买不到呢_   而且吃了前头一大堆肉菜素菜的,吃点瓜果清清油腻,也不错。   尤其是这里头的水果都有点甜度,清香气,让丁田吃了两口就爱不释手,正跟王佐就差头顶着头的在吃了。   俩人没抬头看情况,但是在惊呼出声之后,王佐扫了一眼,顿时就一踹桌子,丁田连椅子带人,一起滑向后头,起码两米远的距离。   可就算是这样,还是被汤汤水水的浇到了身上一点,自己这边桌子上铺着的桌布,也被炭火烧出了几个窟窿。   以至于丁田看起来颇有些狼狈。   没办法,王佐跟他虽然坐在一起,但是王佐坐在左边,跟永庆帝的桌子没隔多远,丁田坐   在他右边,做的还是那种太师椅,死沉死沉的黄花梨木打造的椅子,四平八稳的很。   就是在这被强行后撤的时候,在地面上“咯眩”的声音,让丁田起了一身的鸡皮挖疮。手上端着的水果盘子更是撒了前大襟儿一下子,金桔也掉地上去了。   王佐的脸色铁青,丁田都不敢抬头看他了!   不用说,王佐火大了!   偏偏这个时候,慎郡王乐了,指着宁王殿下乐的那叫一个大声啊!   其他人一看就知道他喝多了,但是慎郡王已经失去了竞争大宝的资格,如今闹将起来,谁也不敢去多管闲事,何况也不想去管。   皇上半年多没召见慎郡王,明摆着是不待见他了,谁还会去管他喝没喝多?   可是没人管,不代表永庆帝就当他不存在。   “慎郡王,你这是什么意思?”不用永庆帝开口,王佐就冷冷的开了口:“你是要剌王杀驾,还是想对皇上做什么?”   “呃!”正在畅快大笑的慎郡王,顿时就被噎着了,随后气急败坏的反驳道:“你胡说什么?我看你才是有那意思!”   “你没有那个意思,为什么要对宫女动手?如果不是本王机瞀,如果不是丁大人反应迅速,用自己挡住了那些汤汤水水,现在,被淋着的可就不是本王跟丁大人了。”王佐眼神带着嘲弄看着慎郡王:“你想闹事,也不看看地方!”   早就说过了,这座位的安排是有讲究的,谁最得永庆帝看重,恩宠和重用,谁的座位就离永庆帝越近,你总不能放一个皇帝讨厌的人在跟前儿吧,大过年的多让人堵挺啊!   所以永庆帝身边坐着的都是他喜欢的臣子们,慎郡王他不軎欢了,所以安排在了宗亲那里,也算是不错的位置了,要是安排在大臣那一堆,那就可乐了。   但是这么坐着的后果,就是慎郡王动手的时候,因为王佐离永庆帝太近了,这到底是对宁王殿下不满,还是想对皇上怎么样?   永庆帝已经冷哼一声了!   这个长子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这点事情都放不开,还敢在皇宫里动手,看来还是没有认清形势啊!   还是说,老大还有其他的依仗,这才如此放肆?   瞬间,永庆帝就阴谋论了。   “父皇,儿臣不是,儿臣喝多了,那个,有点晕……。”慎郡王不怕宁王,那是因为真论起来,他是皇族血脉,宁王再是一字并肩王,那也是外姓王族。   王族,跟皇族,能一样吗?   “有点晕?本王没看出来你哪儿晕了,晕了还能正确的将人往这边端?’’王佐也不说哪边踹,不过,是往宁王殿下那边端,还是往御座上的皇帝那边踹,可就不同了。   这种语言陷阱,王佐玩儿的很溜。   可慎郡王就不行了,他性格鲁莽,在没有人辅助他的情况下,是彻底的暴露了自己的短板   O   以前还有个“性子直爽”的评价,如今就成"莽撞”了。   “我那是看你来气!”慎郡王果然脖子一歪,斜眼看人:“怎么着吧?我就想教训教训你   ”   O   “真是可笑,你一个郡王,想要教训我一个亲王爵的一字并肩王?谁给你的胆子?”王佐才不怕他,他是直接单手撑着桌子,就跳了出去,丁田还没反应过来,王佐那边已经飞身上前,跟慎郡王打了起来,呃,或者说,是他单方面的殴打慎郡王。   丁田目瞪口呆,吃个年夜饭,都吃不消听,这还是皇宫呢?   王佐可不管那个,他是拳拳到肉,专门找打着疼,又不留伤害的地方下手。   在皇宫里打皇子,王佐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三皇子看王佐那凶狠的样子,非常没出息的出溜到了桌子底下藏起来,他怕王佐跟他大哥一样,喝多了耍酒疯,再揍自己一顿,他可真是没地方说理去了。   端王看的哈哈大笑,还说:“这才是过年该有的气氛!”   其他大臣们一脸的黑线,过年该有的气氛?什么气氛?打架的气氛还是醉酒之后耍酒疯的气氛啊?   丁田看向了永庆帝,发现永庆帝竟然在认真的吃饭!   永庆帝吃的东西,当然都是最好的,且都是热乎的,如今正在品尝一品鲍鱼。   那鲍鱼做的相当美味,因为丁田刚才也吃了,只不过,永庆帝用鲍鱼汁泡饭吃,这不是跟用红烧鱼汤泡饭一个道理么?   抬头看到丁田正在看他,永庆帝一乐,但是看到丁田身上的狼狈样子,就不太高兴了:“米英,让人去准备两身朕的常服,一会儿让宁王跟丁大人去更衣。”   “遵旨。”米英赶紧让小米子去准备,这个活儿,必须派自己的徒弟去办他才能放心。不过,众位大臣们听了永庆帝的话,顿时对宁王殿下更看重了。   这都当着皇帝的面,第几次殴打皇子了?   当老子的看着儿子挨打都不在意,他们还在意什么?   慎郡王不是没有武艺傍身,甚至他在众位皇子里,还是比较喜欢武艺的,练的也不错,但   是看跟谁比。   跟那些养尊处优的皇子们比,当然是第一了。   但是跟王佐这种从小生活在危险环境里,自幼就开始练武,还上过战场上的人比,那就成了渣滓。   王佐是对着他一顿拳打脚踢啊!   慎郡王也有反抗的,不反抗他明天就不用活了,没脸见人!   但是他越是反抗,王佐揍得越狠,打着打着,慎郡王就剩下抱头蹲地上挨揍一个姿势了。丁田咽了咽口水,赶紧喝一杯茶压压惊。   打完了人,王佐神清气爽了,回头整理了一下衣角,朝永庆帝一拱手:“臣,失仪了。”“年轻人就是好啊,年轻气盛。”永庆帝轻描淡写的道:“去跟着米英换一身衣服,带田儿一起去,都撒上汤水了,来人,去把桌椅板凳的都换一下,重新上一桌菜。”   “谢皇上!”王佐行了一礼,就过去,拉着丁田的手,光明正大的当着所有人的面,跟着米英总管去更衣了。   剩下慎郡王,仰躺在地上,看到自己父皇如此无视自己的遭遇,却对仇人如此,憋了半天,到底没憋住,“嗷”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四百二十一章 皇子头所   太欺负人了!   简直太欺负人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以后他这个慎郡王,还有什么脸面做人?   父皇,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啊?   “这是为什么呀?”丁田还一头雾水的问王佐呢。   他们被米英大总管亲自带着入了后头的偏殿,偏殿里已经预备了热水,擦身体的布巾子,以及从里到外,全新的衣服,最外面的则是一个九成九新的,永庆帝穿过的便服样式的龙袍。   “慎郡王这是不顾朝廷体面了,他心里不痛快,耍酒疯耍到了御宴上,可真有胆子。”王佐有点生气,慎郡王要是针对他的话,他一点都不会生气,手下败将而已,何况,他就是当大皇子那会儿,储君呼声最高的时候,王佐都没有惧他,何况现在的慎郡王,已经是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了。   但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朝丁田动手。   那宫女端的菜肴下头,可是有两个炭火,红彤彤的炭火,万一烫到了怎么办?   这天干物燥的,衣服的料子都是皮毛的,一燎就爱着,到时候怎么办?   王佐今天要不揍他一顿,这股气出不去,他非得憋死不可。   “那他也不至于如此没有理智吧?”丁田自己都乐了:“还在皇上的面前这样找事儿。”不挨揍都不行了。   而且挨了揍,皇上竞然没说王佐一句不是。   “他喝多了,估计给他的是烈酒,以前他憋着,现在憋不住了。”王佐给丁田脱衣服,让人将热水放下,其他人都出去,屋里只有他们俩,王佐才道:“而且他冒犯了我,更针对你,我不揍他一顿,都不行。”   “为什么呀?”随便打架斗殴的话,在他那个时代,可是要关小号的哦。   “因为我要让他们都知道一个事情,针对我,各种阴谋诡计我都接着,但是谁敢动你一下,哪怕是大皇子,慎郡王,我也照揍不误,而且皇上还没罚我,这证明不仅是我罩着你,皇上也对你很看重,我们要踩着慎郡王上位,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他们以后想对付你我,也得掂置掂量。”主要是想对付丁田,就会想起今天的事情。   王佐霸道惯了是真的,他打皇子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当众打,还是在永庆帝与诸位皇亲国戚、王公大臣们的面前,拳拳到肉的暴揍一顿,还是第一次。   ..好……复杂啊!”一个打架斗殴的事件,去牵连出如此多的内涵,丁田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太够用。   给丁田换好了衣服穿戴一新之后,丁田就给王佐换衣服擦身体,一起收拾妥当了,这才重新出门。   他们也就用了能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收拾好了。   回到前殿的宴会场上,歌舞已经换了,换成一个美丽的女子在抚琴,琴声悠扬,缠缠绵绵,很是应景。   两个人的座位已经重新换过了,不止是菜肴,包括桌子和椅子,连上面铺着的桌布跟桌旗都换了新的,菜肴都是冒着热乎气就端上来的,绝对是新出锅就放食盒里,端上来的!   丁田本来只是吃个了垫底,这御宴花样多,但是盛放饭菜的盘子大,里头的分置也就那么一丢丢,吃的挺多,可没吃多少。   这会儿却发现饭菜都是热乎的,立刻甩开腮帮子,吃的不亦说乎。   王佐自己也吃了一些,不过总觉得没有丁田做的酸菜肉馅的饺子好吃。   歌舞,饮宴,不外如是。   只是,丁田吃了半天才想起来:"大皇子……不是,慎郡王呢?”   “他都这样了,还留在这里丢人现眼吗?赶紧以酒醉的名义,送回去才是正经。”王佐没看到慎郡王,理所当然的认为,慎郡王丢人现眼,中途就退出去皇宫,回去他的慎郡王府了。   “以往有人喝多了,都是这么处置的,不过以往喝多了的人,还有一点坚持,那就是绝对不能调戏宫女!”王佐给丁田用勺子盛了奶汁鱼片:“你没发现么?这里上菜的是宫女,但是伺候吃唱的多是内监。”   丁田四下一看,可不是么!   宫女们穿花蝴蝶一般在各个席面之间,上菜,撤盘子。   而客人们周围负责端茶倒水,斟酒的清一色内侍们,而且一个个长相……就别提了。   吃过了饭,又开始放烟火。   皇宫里的烟火,自然是最美丽、最绚烂的那种。   并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反正永庆帝是看一眼烟花,瞅一眼丁田。   这里头的典故,只有王佐一个人心里最清楚,火药的另一个用途,就是鞭炮跟烟花。   他也是打算用这个理由,再扩建一下火器局,到时候就说是为了制造鞭炮跟烟花,周围的属国总不能,因为他喜欢烟花跟鞭炮,就抗议他们宗主国吧?   放过了烟火,众人纷纷告辞归家。   唯有王佐跟丁田,永庆帝亲自开口了:“这么晚了,又这么冷,别回去了,佐儿在宫里的住处一直留着呢,朕都有让人收拾,你们俩去那里住一夜吧,正好,明天跟朕一起吃一个开年饭。”   "好啊,明天什么馅儿的饺子?”王佐是真不客气。   “知道你喜欢那个四喜蒸饺,让御膳房做的四喜蒸饺,再来一个野味火锅,可不可以?”永庆帝笑眯眯的问丁田:“田儿有没有要点的菜?”   “臣吃什么都行,臣觉得,御宴什么都好吃!”丁田挠头,傻笑了一下:“臣今天晚上吃的最多,最饱!”   “好,那就来两碟你喜欢吃的。”永庆帝虽然用餐的时候,没多看丁田几眼,但是他可是知道,米英亲自让他的小徒弟,小米子伺候的丁田跟王佐用膳,尤其是要注意丁田,他喜欢吃什么菜,以后就慢慢的摸索,他的兴趣爱好。   丁田跟着王佐与永庆帝告辞后,就被小米子带着出了殿门,然后上了王驾,王佐的座驾大啊,里头还暖呼呼的,俩人上去没多久,就到地方了。   “我也看看你小时候住的地方!”丁田道:“你在宫里住的地方。”   “这里是皇子所,我在这里住的是头所呢!”王佐乐了:“带你看看去,我在这里过得曰子,是我小时候最快乐的时光,那个时候,皇帝叔叔每次用膳,都会赏我两盘菜,每天都要召见我一次,我的乳母那个时候在王府里,就跟我继母对着干,偶尔进宫来看我,还带着账册,让我知道王府里有多少家产,我那继母要了好几年的账册,我乳母一个都没给她!”   “王府里的产业很大吧?”丁田拍了拍王佐的胳膊:“有钱人啊!”   王佐就更乐了:“嗯,有钱人。”   推开头所的大门,里面已经点了灯,大概是因为过年的关系,都是大红灯笼,且用的宫灯非常精致。   “见过王爷,见过丁大人。”一个老内侍,低着头,带着八个嬷嬷,十六个姑姑,三十个宫女,二十个大太监,三十个小太监一起请了个安。   “都起来吧!”王佐脸上的笑容没变,只是看到老太监的时候,亲手扶起了他:“徐老公公,您在啊!”   “老奴老了,蒙皇上恩典,可以选个养老的地方养老,老奴就想着,守着头所吧,这里是王爷的地方,指不定哪年,王爷还能回来住两天,呵呵……果然,今年您就住回来了,皇上也说了,日后王爷有的是时间过来住。”   王佐扭头,介绍丁田认识这位徐老公公:“徐老公公是王忠的师父,当初我们都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是这位徐老公公担任我这里的总管,将这个头所打理的井井有条。”   丁田很有礼貌的一抱拳:“徐老公公好。”   “好,好!”徐老公公乐了,牙齿缺了几颗,这么一笑,平白添了点喜气:“进来,快进来,醒酒汤都热好了,一会儿喝一碗,去洗个澡,等头发烘干了,再去睡觉……。”   徐老公公唠唠叨叨,却有一股家的味道。   丁田打量了一下这头所,皇子所的建筑都一样,只不过分为头所、二所、三所等等,往后排到九所。   九乃是极数,所以这皇子所里,九个院落紧挨着,这边就是东皇子所,西边还有西皇子所,也是九个。   据说后宫的后花园那里,是公主所。   也是一面九个。   只不过,从来没有住满过就是了。   头所是一个五进的院落,第一进是给太监们住的,以及很大的一个空地,估计是进车入轿子之类的方便一些。   二进是书房,左右厢房都是给人住的,据说是给贴身内侍们住的,三进是卧房,两边的是隔出来的小院子,估计是客房。   四进就是后宅的范围了,正房给女主人住,而五进那里是给小妾们住的,厢房作为茶房和水房,以及丫鬟们住,还有后罩房,给婆子们住。   不过王佐这里只有他一个,没有女眷,所以后头都是给振振、姑姑和丫鬟们住,前头也都是给内监们住,从来没有人住过他的客房。   这是王佐亲口说的。   “那你小时候,没有玩伴吗?”丁田记得以前老妈看肥皂剧的时候,好像宫里的皇子们都有伴读啊,玩伴啥的吧?   “以前有过,不过那家人被我继母收买,想要害我,被皇帝叔叔发现了,他就将那家人处置了,另外,我继母也差点被处置,不过那个时候,长春侯府替她收拾了首尾,没有确凿的证据,加上八大王府那个时候有点波动,皇帝叔叔就没将她怎么样,不过从那以后,她就不能随便进宫了。”王佐道:“一个宁王太妃,不能随便入宫,你想吧,那个时候,她在贵妇圈子里,得是个什么名声?就连长春候夫人,都来王府,跟她吵了一架,说的那叫一个难听啊!”   当时连长春侯府都被牵连了,虽然没有怎么样,但是也吓得够呛。   “哇哦!”丁田听的如同天书一般:“还真是坚强啊,你都进宫了,她还想着害你呢?”   “她这辈子都在想这么一件事情。”王佐乐了:“走,我带你去洗漱一下,一身的酒味儿   “是吗?我只喝了一点小米酒。”丁田抬起袖子嗅了嗅:“没什么味道啊?这可是皇上穿过的龙袍。”   “还龙袍呢?”王佐大乐:“你这最多算是个便服而已,龙袍你敢穿啊?”   他都不敢,何况是丁田了。   “不敢!”丁田在这里好歹生活了这么多年,知道封建帝制下,龙袍就像是超人的内裤一样,他外穿那叫酷,别人外穿那就叫耍流银。   俩人喝了解酒汤,洗了个澡,出来后,给彼此擦干头发。   等头发干的时候,王佐跟丁田聊天,丁田才知道,这位徐老公公,不仅是王忠的师父,还是米英大总管的师父,那一辈几乎所有王府里的内侍总管大人,一大半都是他的徒弟。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四百二十二章 又一波宫心计   而徐强徐老公公,当年可是先帝身边伺候的人,据说还跟先帝出征过,是个太监里都算得上“文武全才”的人。   “这么厉害啊?那徐老公公一看就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丁田将他当成了这一世的“郑和”来看待。   不过徐老公公没出过海,他只跟先帝三次征伐过北方蛮族,据说还亲手斩了好几个敌人,算得上是有“军功在身”的人。   宫里这样的老太监,一向是最受永庆帝优容的,这不,徐老公公都能自己选择养老的岗位了。   聊了一会儿,头发干了,便一起上了热炕,相拥而眠,没干什么,因为第二天还得起来去拜年。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俩就起来了,穿戴整齐之后,去了干清宫,东暖阁的御膳厅,已经摆好了御膳。   没先吃饭,先拜个年,王佐还是老一套,倒是丁田,跪地磕头之后,朗声的道:“祝您吉样如意,岁岁平安!”   “好,岁岁平安,起来吧,这个给你的红包。”永庆帝这一早上心情就很好,给了丁田一个绣着金龙的红色荷包,里头轻飘飘的,但是却装了一千两银子的银票。   “好了,拜过年了,吃饭,吃饭!”起这么早,早就饿了,而且王佐知道,丁田也饿了。   “行,开饭了!”永庆帝从善如流,立刻让人上菜。   上来的主食自然是四喜蒸饺,应景的吃了两口,还不错,没有那么油腻,反而清清爽爽的,倒也开胃。   而所谓的野味火锅,也很有意思,他们此次坐的是个圆桌,就他们三个人,野味火锅一上来,丁田就闻到了一股香味儿。   随上围碟十三道菜,在宫里叫十三品菜。   切的薄薄的鹿肉片、以及飞龙脯、抱子脊、山鸡片、野猪肉、野鸭脯、鱿鱼卷、鲜鱼肉、泡发的剌龙牙、新鲜的大叶芹、以及新鲜的小白菜、小生菜、油菜、以及大豆芽。   ..这个涮着吃,味道好,还热乎,不怕凉。”永庆帝亲自涮菜:“爱吃什么自己下,这里就咱们三个,放开了吃。”   “哎!”丁田可不客气了,他以前在老家那会儿,冬天吃热锅子,非常常见,如今也是,一冬天的,他就爱吃酸菜炖大鹅的锅子,再来点大饼子,更好了。   多放点辣椒油,吃起来一身的汗,痛快啊!   手脚都是热的,饭后再来一壶红茶,美滋滋。   丁田吃得开心,这种野味十足的锅子,在外面也吃不到,就算是吃到了,也不是御宴啊。   不过王佐不让他吃太多的鹿肉:“尝个味道就行了,多吃点野猪肉,还有这野鸭脯也不错,那个鱼肉也挺好。”   永庆帝看的很想笑,很久不曾看到王佐这么在乎一个人了,看来俩人还真是,感情好啊。   米英大总管,又让人上了两盘鲜鱼肉来。   这一顿饭吃的,丁田非常满足,王佐却觉得纳闷儿,皇帝叔叔这一顿饭,都没提慎郡王,一句都没提,昨天那个场合,不提就不提了,太晚了大家就都休息了。   可今天早上,就他们三个人,四喜蒸饺啊,野味火锅都上来了,说上两句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还是没提,难道真的要将慎郡王无视到底?   不太像啊!   要说永庆帝对自己的大皇子没有任何特殊的感情,那是不可能的,毕竞是他的第一个儿子,不管任何时候,“第一”总是特别的,不然大皇子,也不可能养成如今的性格,因为永庆帝给了他一个错觉,让他觉得自己是受到父皇看中的那个儿子。   别的不说,就永庆帝那爱记仇的性格,大儿子那么不给他脸面,在新年大宴上就闹那么一出,不收拾他都对不起自己。   可是吃过了早饭,又遛食了一会儿,还喝了上好的普洱茶,他们俩才被放行出去。   丁田也有一些人家需要走动了,他再也不是孤身一人,关起门来过日子的那个小牢头了。   王佐作为一个有实权的一字并肩王,只会比他更忙。   不过王佐还是派人去查了一下,慎郡王的行踪,据说是当天晚上就送回了王府,上头给的话是“闭门思过”。   ..王爷,听人说,慎郡王妃过得并不太好,为了早生贵子,每天坐胎药喝的比水都多〇,,去调查的是王鑫,他一个王府的长史,跟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消息特别灵通。   “那是她活该,慎郡王一直想要个嫡长子,非慎郡王妃不可,长春侯府那边都要急疯了,哼,想的可挺美,孩子那么好怀的呢?”王佐嗤之以鼻。   "王爷,您就不怕慎郡王妃真的怀上?”王鑫想的就多了:“如今皇上还没有第三代呢。   几个皇子都知道第三代意味着什么,不止是慎郡王在努力,二皇子都过继出去了,不也在努力么。   “怀不上,那慎郡王妃在娘家的时候,她母亲跟几个妾室争风吃醋,有个妾室下了狠手,本来是给主母下的绝育药,没想到慎郡王妃嘴馋,将那碗汤给喝了一口。”王佐知道的可比王鑫多多了,尤其是关于内宅的阴私:“后来肚子疼得打滚儿,请了汪太医过去诊治,才知道是被人下了药,幸好,她当时只喝了一口,嫌弃那药膳汤味道太浓,就没再喝,虽然这些年一直养的挺好,但是想怀孕,可有的等了。”   “这是有可能怀上的吧?”王鑫摸了摸下巴:“而且房事频繁,他们俩的身体还都挺好,不能光凭多年前的一口药膳汤,就觉得她怀不上吧?”   “当年汪老太医可是诊治过的,这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别想怀孕,二十五岁之后,才有可能怀孕,你没发现吗?她每天都要喝上一碗姜汤,一年四季如此,而且吃的东西也偏热,吃一碗凉拌面,还得吃姜爆鸭丝面,那是她怕寒凉之物。”王佐道:“放心吧,这可是当年汪老太医背过医书的患者。”   “我说呢!”王鑫乐了:“他们家别的不多,什么姜片糖啊,干姜粉的,倒是不少,还有专门的人送货。”   “知道他在在家过得不好,我就安心了。”王佐一点都不同情慎郡王,都是他自己作死。同时,宫里,四皇子在贤妃娘娘跟前:“母妃,父皇让慎郡王闭门思过,也没有罚他啊!   ,,   “你好好想想,慎郡王被宁王当着众人的面一顿好打,你父皇说什么了没有?”贤妃将一根漂亮的银簪,插在头上,左右看了看,发现不太庄重,便换了一朵珠花。   “父皇都没有因此贵罚宁王,甚至连那个丁田都没有,这是彻底的厌弃了大皇兄啊!”四皇子高兴了:“母妃英明!我们不争宠是正确的,现在谁还能跟母妃相提并论?”   “儿子,你记住,在后宫里,宠爱什么的,都是虚的,只有手里的宫权,才是实的,你母妃我在你父皇面前,一直都是端庄贤淑的样子,不然也不可能获封为贤妃,贵妃已经倒了,德妃再也没有出头之日,就剩下淑妃跟我,淑妃的三皇子不行啊,当年就被宁王殿下打过,后来又被打,一个总被臣下殴打的皇子,怎么继承皇位?”贤妃娘娘一边在梳妆打扮,一边跟儿子侃侃而谈:“如今成了年的皇子里,只有你最够资格,记得,不能痛打落水狗,但是也别去招惹慎郡王,二皇子已经过继了出去,以后就是个闲散宗室的命。”   “那就最好了,二皇子每次都跟大皇子斗的乌眼鸡一样,看着就到胃口。”四皇子在屋里走了个来回:“那父皇那边……什么时候能立我为太子啊?”   “你父皇自然有他的想法,你只要老老实实的上书房读书,没事儿不要跟宫娥们调笑.那不是你该干的事情。”贤妃终于选了一朵漂亮的珠花,戴在头上:“母妃已经让人去结果了那个叫彩蝶的宫女了。”   四皇子脸一白,脸上的笑容都淡了下去。   他还没有成亲,但是已经成人了,彩蝶是他身边最漂亮的宫女,跟他有那么几次……但是每次过后,都有喝避子汤,而且彩蝶出身低微,在床上也放得开,他……也是很喜欢的。   只是平日里,他并不多看彩蝶一眼,就怕他母妃察觉到什么,结果,这保护还没做到最好,彩蝶到底不能陪他太久,这才不到三个月,就没了。   “你年纪也不小了,上头的哥哥都成亲了,你也该相看起来了,淑妃想求个好儿媳妇,给她那儿子一点助力,也不想一想,谁会看得上他?”贤妃一提起淑妃就有些咬牙切齿,她们都是一个类型的美人,温良贤淑,可淑妃还有一些手段,比贤妃高明很多,不过贤妃仗着自己年轻,会做戏,哄得永庆帝开心,给她升了贤妃的位份,加上贤妃娘家给力,门生故旧有些在朝堂上能帮忙说两句话,这才有了一点争储的底气。   “是,母妃。”四皇子听到这里,心情好了点,再美的美人儿,能跟四皇子妃比么?能当未来的皇后吗?   不能!   哪怕是美若天仙,也不可能的,最多封个妃子。   说白了,妃子啊,贵妃,就是妾,大户人家的小妾,只不过天家的小妾金贵一点而已。   “嗯,你听话就好,母妃不会害了你的,还有,要在上书房里,多跟兄弟们沟通,接触,对几个小弟弟要多多的爱护。”贤妃继续教育儿子:“帮他们学习和玩耍。”   四皇子撇嘴:“他们都还小……再说能玩什么啊?”   他都成年了,女人都睡了好几个,跟几个小屁孩子有什么可玩的?   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还要陪笑脸儿。   “那是你弟弟!”贤妃冷哼:“记住,是真心实意的跟他们玩,不是要你虚情假意,一旦被你父皇发现你在他面前都是装的,那我们母子俩,就等着去冷宫吧!”   “是,母妃,儿臣知道了。”四皇子一个激灵,立刻就恢复了他以前的样子:“母妃,您看,慎郡王那边?”   这次他们算计到了,但是结果并不满意啊。   “你放心,过了初一,这不是还有十五么?母妃已经安排人,到时候,给慎郡王倒酒的还是那几个。”贤妃站了起来:“他喝不出来到底是玉泉酒还是惠泉酒的,只要多喝几次,多在宫宴上闹几次,你以为你父皇,还会容忍他多久?”   “还是母妃有办法!”四皇子眼睛都亮了:"一喝多了就闹事,是慎郡王的习惯。”   所以,贤妃娘娘在宫宴上没敢动手,但是她安排人,给那几桌宫宴上的酒,换了!   玉泉酒清冽。   惠泉酒绵柔。   除非是专业调酒的,或者品酒的,一般人是喝不出这两种酒的分别。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正在热更中,嗯,欢迎大家去看,用网页订阅   哈_ 第四百二十三章 酒酿元宵么   同时,三皇子也在跟激妃商置事情。   “母妃,你怎么看这件事情?”自从慎郡王当众挨了打,三皇子就兴奋的不行,因为他再也不是那个唯一挨了打的皇子了。   何况当时他是挨了打不假,可是父皇的处理方式可是各挨五十大板,他被禁足,外头宁王也没得好。   现在不同了,这顿揍之后,父皇什么表示都没有,连赏赐都没给慎郡王,就让他回去闭门思过了。   眼看着,这正月十五上元节就要到了。   “怎么看?慎郡王已经没什么希望了,他挨不挨打都无所谓,你这么高兴干什么?”淑妃娘娘在看一卷书,是有名的《女则》卷二。   “母妃,他挨了宁王的打,父皇都没说,赏赐他点什么东西,安慰安慰他。”三皇子强调的是这一点。   “那又如何?”淑妃娘娘见三皇子上蹿下跳没个消停,不由自主的就叹了口气:“你坐下,一个皇子,这样不稳重。”   “哦,是,母妃。”三皇子坐下了,但是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淑妃:“以后再也不是孩儿一个人被打了。”   其实在他被打了之后,其他的皇子就跟宁王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就算是接触,也是小心翼翼的,免得被打。   可以说,宁王那可真是个小霸王的脾气,还是永庆帝给惯出来的。   冷冰冰的一个人,处理事情都是冷冷的不讲任何情面,淑妃的堂兄因为贪墨了一半的治理河道的款子,宁王去了查出来,立刻就拉出来砍头,二话都没有。   那个时候淑妃是非常得宠的,宁王都没给她这个面子。   该宰的还是宰了。   淑妃嘴上不说,她要贤良淑德嘛,可心里还是对宁王怨恨的,难得有一个出息点的堂哥,结果还因为这么一个罪名,被宰了。   她还不能说什么,甚至见到皇上还要请罪,谁让这是她堂兄呢。   这口气憋的淑妃差点噇死。   吃了好几个月的顺气丸才舒坦过来。   “他打不打的没关系了,再说上次母妃我也是趁机捣乱,有人将他喝的酒掉了个个儿,我就给菜,换了一下。”淑妃淡淡的道:“桂花糖藕虽然甜美,可不如酒酿圆子来的热乎。”   是的,甜品里的一道桂花糖藕,本来是解酒解腻又甜美的,皇帝的御膳谁敢动?王佐他们吃的都是桂花糖藕,可慎郡王所在的宗亲席上,用的是酒酿圆子。   慎郡王的更是“特殊照顾”,真正的一甲子陈酿,酒香淡淡,酒液微黄,放上酒酿圆子,就是个大酒包,都能给他喝趴下,何况这种陈年佳酿的后劲十足。   当年贵妃也用过同样的招式,在后宫晚宴上,让淑妃出了一次丑,要不是淑妃酒品好,喝醉了就直接躺倒睡觉,说不定早就被打入冷宫了。   贵妃这手段不是第一次用,她还害过一个当时得宠的美人,那美人平时怯怯懦懦的像一朵小白花一样惹人怜爱,结果喝多了就打骂身边的宫女,认为她们都有勾引皇上的嫌疑。   当时永庆帝是有些軎欢那个美人的,结果那美人就坠了一次酒,她就再也没见过永庆帝的面。   最后病逝在了一个偏僻的偏殿里。   至于是不是“病逝”没有人会去追究。   慎郡王又性格冲动,受不了委屈,不爆发才怪,一旦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永庆帝必定厌恶他到底,以后想要重新获得帝宠,难喽。   “母妃英明啊!”三皇子乐得见牙不见眼。   从小,他就被大皇子跟二皇子压在头上,两座大山压的他都快要喘不过气来了,他是老三,老大倒了还有老二,什么时候能轮到他这个当老三的顶大梁?   没想到这么快,老大倒台了,老二过继了,就剩下他一家独大了,当然,老四也不可不防   O   剩下的老五老六都没什么靠山,年纪又小,母家不显,要想竞争的话,起码还得需要个五七八年的。   老七老八就更小了,想要成事起码的十年才有一争的资格。   老九更别提了,如今还在娘怀里吃奶呢。   “少贫嘴,如今宫里就剩下你跟四皇子长大成人了,你现在要做的不是跟四皇子摆什么哥哥的架子,而是要表现的比他聪明,比他伶俐,比他能干才行,你现在是你父皇跟前儿子里最大的那个,要多多的为你父皇分忧解难,别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太子立了还能被废掉呢,除非是登上那九五之位。”淑妃的眼光看得比她生的三皇子可要远多了:“否则,必须小心翼翼,再小心翼翼,懂么?”   “懂的,母妃。”三皇子其实人还是挺孝顺的。   “你要真的懂才行,记得,这些天趁着过年喜庆,见到谁都要笑脸,哪怕是个太监,你也得给我笑脸看人。”淑妃知道她这个儿子的脾气,宫女太监在他眼里,跟一只鸡一只鸭子也没什么区别。   “还要对太监宫女笑?”三皇子别扭了:“本殿下又不是卖笑的。”   “你要是卖笑就能当上九五之尊,本宫让你卖一辈子的笑。”淑妃气的啊:“你平日里就不着调,如果连宫人你都不能善待,日后谁会相信你会善待天下百姓?会善待文武百官?这宫里的不管是太监还是宫女,哪个不是人?平日里你怎么荒唐,上头有大皇子额跟二皇子顶着,你的目标小一些,现在不同了,多少大臣都看着你呢,恨不得你犯个错误,给你放大一百倍去!"   淑妃生气是有道理的,这个时候是最好的时候,好好的表现,自古立太子,立嫡为第一,如果有皇后,或者元后还在的话,她要是有儿子,那就是无可争议的太子人选。   但是现在没有皇后,元后也没有太子,中宫之位空悬多年,后宫可以无主,大家都是妃嫔   可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能没有国本。   国本是什么?就是储君啊!   皇上这么多年都不立太子,多少人在背地里嘀嘀咕咕?   同样的,皇上是用东宫的位子,在吊着众皇子;用后位吊着后宫的女人们。   只要一日没有皇后,一日不立太子,外面的那些人就不敢轻举妄动,更有人站队,支持某位皇子,前头那四个长大成人了的就是例子。   可惜的是,没有一个玩的过永庆帝的,反倒是被永庆帝玩弄于鼓掌之间。   不过如果弄得好了,也能反客为主,让永庆帝立为太子,一旦皇子准备被立为太子,为了东宫的名正言顺,其母肯定会更进一步,就算不是皇后,也得是皇贵妃,位同副后那种。   贵妃当年为什么那么风光?   就因为她生了大皇子,被立为贵妃。   其实如果是立为皇贵妃的话,那大皇子妥妥的是太子了。   这些话,淑妃是掰开了揉碎了给三皇子讲通透了,才算是让三皇子点头,表示最近会乖乖的,老实的过年。   淑妃叹了口气:“母妃何尝不想让你自由快乐的生活?可是你想一想,如果是别的皇子登基了,你跟母妃,还有活路吗?这竞争对手登基了,剩下的那些皇子,要么死,要么圈禁,你看看你父皇,当初登基的时候多艰难?再看看现在,你那些皇叔们都在哪儿?不是死了就是重病缠身,真的假的谁会关心?你不想落到那个地步,就给本宫打起精神来。”   这种威胁比什么都管用,三皇子这些年跟慎郡王、果郡王世孙以及四皇子的感情可谓是“相敬如兵”啊,要不是在宫里住着,都忍不住大打出手了。   其后,三皇子在宫里的做事风格变了许多。   就这样一直忙活到正月十五,宫里还有宴会,当然,这次请的就是比较自家人了,都是宗亲。   宫里的宫灯啊,烟花都是最漂亮的,就连宫女太监们,也都喜笑颜开的样子,宫里的规矩,过年的时候,都要开心一些,喜气一些,一年都会交好运。   听说就连三皇子最近都心情很好,还赏了几个他看得顺眼的太监,遇到漂亮的宫女,还赏了一人一个银镯子。   三皇子心里是得意的,一个虾须镯子,才多少钱?他兜里揣了十几个,在去给父皇拜早年的时候,遇到了漂亮的,看顺眼的,就送一个,反正是父皇干清宫的宫女,长得好看,地位稳定。   给她们明目张胆的打赏,不存在收买的意思。   他做的光明正大,且过年么,图个吉利,不能拒绝赏赐,也就是红包。   拜年的时候也中规中矩.一点都没提慎郡王跟二皇子……哦,现在叫世孙了。   果亲王世孙。   倒是让王佐有些佩服:“看样子是长大了啊?”   “长什么大?都听他母妃的,书费是个聪明人,只可惜,娘家的女子聪明没用,男人一个个烂泥都扶不上墙。”永庆帝却嗤之以鼻:“现在看着人模人样的,他要是能从小就这样,朕还真是会觉得他是个好儿子,十几年那脾气都没改,现在突然变懂事了,谁信啊?”   王佐摸了摸下巴:“那倒是,三皇子当年多威风啊?见人就怼,后来好多了。”   “那是被你揍了一顿之后,好多了。”永庆帝哭笑不得:“不用管他,翻不起什么浪花。   要是真能折腾出什么事儿,他倒是高看他这三儿子一眼,可惜啊,这三儿子不管干什么事情,背后都有淑妃的彩子,要是三儿子真的登基称帝,恐怕决断国家大事的就是淑妃了。   岂能让一女子掌握整个国家的命运?   所以三儿怎么办都不会成为太子的。   除非他能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但是看样子很难。   外面烟花绽放,在夜空中璀璨而夺目,丁田仰脸儿看的目不转睛:“真好看呀。”   “嗯,好看吧?明年还有更好看的。”王佐可是知道,那些火器局的工匠带徒弟们,而有   的徒弟比较钻研,也有的徒弟不务正业,不务正业那些人,都让王佐给分出来了,他们的不务正业正好,派去制作烟花爆竹,也能给火器局赚一点补贴。   今年京中的烟花算是闯出名声了,宫里的烟花京城里的人能看到,其他地方上的州府,放的烟花那叫一个漂亮,这正月十五还没到,就有京城附近的商人来京中采购烟花爆竹了。   "嗯!”丁田猛点头,心说这个时代就是好啊,烟花满天,空气还这么新鲜,他那个时候,空气质置不太好,雾臛天气严重,后来逢年过节都不让燃放太大的烟花爆竹了。   宫里的规矩,天一黑,月亮一升空,就放烟火,放过了漂亮的烟火,众人就回到座位上入席,因为是元宵节,这元宵是必吃的食物。   今年的元宵,御膳房做的是酒酿元宵,用的是桂花酒、槐花酒、玫瑰花酒等等各色花儿酿造的酒,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闲话: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推荐一下哈! 第四百二十四章 天牢第一位犯人   而且大冬天的吃这样的元宵,手脚都暖的很,而且元宵不止是水煮的,还有过油的炸元宵、清蒸元宵等等。   丁田軎欢吃那个玫瑰花味儿的元宵,王佐让人要了一碗玫瑰花的煮元宵,一盘玫瑰花的炸元宵。   慎郡王也想要个玫瑰花的炸元宵。   伺候的宫女太监们都知道,慎郡王脾气不好,往日还好一些,自从被封为慎郡王之后,这脾气就大了,在新年大宴上都被宁王殿下给揍了。   回去后闭门思过到现在,如今谁敢惹他?   米英大总管也说了,皇上想过个安稳的上元节,别再闹事儿了。   于是,这些伺候的人也不敢怠慢他,炸元宵而已,多炸一盘少炸一盘都无所谓,宫里这点油水还是有的。   所以御厨快速的做出了好几盘字的玫瑰花炸元宵,万一有人看到那俩人吃,自己也想要一盘呢?   御膳房的人打点这样的宫宴不知道多少年了,安排的妥妥的,想要什么吃的立刻就能送上去。   丁田的跟慎郡王的是一起送上来的,丁田当时就吃了,他都有点饿了,这玫瑰花炸元宵也正好是温烫的温度,入口刚刚好。   而慎郡王那边呢?   他可是聪明了一把,因为此次是皇室宗亲的内部宫宴,这附近坐着的都是五服之内的皇室血脉中人,倒是能跟人聊两句话。   而且此次宫宴都是在殿里吃饭,不是在外面,这饭菜上来的时候,都是热乎的,炖锅子多,炖菜多,蒸碗多,就是炒菜少,毕竟大冬天的,炒菜从御膳房端过来,有点凉了的话,口感就不如刚出锅那会儿好了。   所以宫里席宴上炒菜少。   可就算是这样,这些饭菜也很奢侈了,不论是食材还是做法,都是外面吃不到的,丁田吃的满嘴流油,觉得味儿好,不枉费他中午都没吃饭,他冬天是吃两顿饭的……呃,现在正饿着,吃什么都是香的。   大皇子那边跟人聊天,态度上好了许多,都是亲戚,皇室宗亲里的人也没办法对慎郡王冷着一张脸不是?   大概是许久不曾跟人这么聊过了,还聊的热火朝天的,没注意到有个内侍过来,将酒壶换了。   一边倒酒一边聊天,因为是自家的团圆宴,这里没有歌舞,只有一些丝竹之声,演奏着《清平乐》等等吉利的乐章曲目。   等他想起来吃玫瑰花炸元宵的时候,都过了好一会儿了,这大殿里虽然很暖,可没到保温的程度,这油炸的食物凉了,其实也能吃,但是冬天嘛,终究不如热的时候那么适口。   慎郡王可是从小娇生惯养,他现在虽然认清了事实,摆低了态度,可他刚才又有人搭理他,又有了当初当大皇子的气氛,加上喝了点酒,这会儿吃了凉的炸元宵,下意识的就发火了。   直接将自己的桌子给掀了:这什么元宵?为什么是凉的?”   同时,他眼睛一扫,就看到了丁田跟前,跟他这盘玫瑰焰儿的炸元宵一样的盘子。   都是用的甜白瓷的盘子,摆放的炸元宵,宫里的东西都小小巧巧的,一个盘子听着挺大方的,其实里头就摆了六个炸元宵,五个攒成梅花样式,中间的上面再放一个。   周围是一圈儿的绵白糖。   这种东西不能多给贵人们吃,因为本身精米就不好克化,吃的多了要胃难受的,所以他们只给一点,看着盘子摆放的精美,实际上东西真没多少。   丁田吃光了上面的东西,绵白糖剩下了,他不太喜欢蘸着糖吃,本身馅料就是蜂蜜溃的可食用玫瑰花瓣,就是甜的,再沾白糖吃,有点购得慌。   不过慎郡王不这么想,他过年的时候,就闹过一次,被揍了一顿。   那肯定怀恨在心啊!   这会儿王佐去出恭了,不在丁田身边,丁田自己坐在那里,正抱着半个香瓜细细的啃,这东西是大棚里培育出来的,不如夏日里的香瓜香甜可口,但是水分却足足的,吃个水灵就是了   O   而且香瓜属性寒凉,夏日里是解署的佳品,冬天吃就是吃个稀罕,不可多吃,所以王佐只许他吃半个,另外半个他吃了。   其他人的也是一人一个,这东西宫里培育的不多,但是丁田记得他好像是让人送了两大筐进贡给皇上恭贺新春来着。   每一筐里起码二百个。   正想着事情入神,嘴巴里机械的啃着香瓜呢,就发现所有人都在尖叫,抬起头刚要看个究竞,一个黄色绣着金色龙纹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眼前,挡住了他的视线。   这不是王佐今天穿着的王袍吗?   抬眼,果然,看到了王佐标志性的王冠。   一般的王冠,都是赤金打造,做工精美,上面镶嵌着很大的珍珠。   而王佐的王冠上面,是镶嵌着三粒大珍珠的并肩王的王冠,那身衣服也非常醒目。   "怎么……呃……!”丁田刚要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见王佐一挥袖子,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还有人的惨叫声。   “除夕揍你,这么快,十五你就忘了是吧?”王佐的声音冷的直掉冰碴子:“现在还敢动手?没挨够打是么?”   丁田眨了眨眼睛。   王佐那边己经一脚将人踹飞了出去。   丁田看了一眼:“慎郡王?”   怎么又是慎郡王?   好么,宁王殿下除夕揍了慎郡王一顿,十五又一脚将人端飞,这是个什么节奏?   丁田第一时间看的就是永庆帝,发现永庆帝板着脸,怒气很大啊。   难道是在生王佐的气?   也是,谁家亲生的儿子,让人半个月之内揍了两顿,还是当着自己的面揍的,谁不生气啊   ?   王佐也是,这个时候动手干什么呢?   “好了!’’永庆帝终于发话了:“米英,带慎郡王下去,你知道怎么做。”   “老奴……遵旨。”米英大总管有点为难,但还是叫人将被端出去好远的慎郡王带走了,还是抬走的,用的是丁田“发展”出来的担架。   丁田认为这是带走看太医去了。   永庆帝走了过来,走到王佐跟前,丁田真怕他一抬手揍王佐,刚要开口求情,就见永庆帝抬手……给王佐掸了掸身上看不见的灰尘:“你说说你,跟他置什么气?他不会伤到丁大人的,没见小米子站在那里么?回来吃饭了,对了,上了水果,吃点那个瓜,清清火气。”   “下次别让他靠近田儿了。”王佐怒气冲冲:“万一伤了田儿,您知道的……。”   “朕知道,哎,本以为他长大了,都成家了,郡王也当上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回 轮到永庆帝不开心了:“就他这样子,当个郡王都勉强了,要不是因为他是朕的长子,当个国公都是看得起他了。”   众人听的牙酸,这是多讨厌皇长子啊?连给个郡王头衔都觉得重了,要给个国公当?   君臣二人又回到了座位上。   这气氛就不太融洽了。   不过也接近了宴会尾声。   丁田傻愣愣的问王佐:“他又怎么了?”   ..丁大人啊,刚才那慎郡王朝您这边跑过来,手里拎着个割肉的刀……。”小米子刚才都吓傻了,他刚一抬头,就看到了这一出,刚要尖叫,宁王殿下就回来了,然后就又见慎郡王被踹飞。   这次连凶器都拿在手里了,慎郡王这是要干什么呀?   “我都没看到。”丁田赶紧给王佐倒了一杯热奶子,大晚上的别喝茶了,喝茶该睡不着觉了0   “你光顾着低头吃了,哪儿还会抬头看?”王佐乐了:“吃得差不多了一会儿就去头所住着,休息一晚上,明天十六,是撤灯日,十七的时候,就该准备上差了。”   “我十六就上差。”丁田道:“反正也没什么事情要忙,早点上差吧。”   他家里无事可做,在家待着又要接待一群一群来拜访的人,丁田嫌弃麻烦。   那些人说实话,来干什么的他门儿清,都是想通过他,接近王佐这个宁王殿下,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什么目的,丁田不想给王佐惹麻烦,也不想有人因为他,而接近王佐,麻烦王佐,甚至是算计王佐。   这地方可是京师重地,天子脚下,封建社会里的那些花花肠子,他可玩不来。   “行,反正也没什么事情,早点上差,还能让皇上知道你的辛苦。”王佐也不想丁田去应付那些人。   于是俩人用膳过后,就去头所休息了。   第二天才出的宫,丁田回家换了一身衣服,就又进宫去了,他得上班了啊。   索性初八到十八这十日是朝廷的公共假期,加上小年之后开始放假的话,这古代春节前后加起来,整整二十五天,京外的地方,甚至会有三十天的时候,好么,这可真是—个大假期。   年味儿还没过,丁田以为自己来天牢上差,只是打个卡的内容,反正天牢里也没犯人。   结果他来了,过年值班的孟大力告诉他,有犯人被关了进来。   “这才刚过元宵,就有人被关了进来?”丁田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谁呀?那么倒霉?”   这可是天牢,不是随便哪里的牢房,说句不爱听的话,被关进天牢的人,都是一种荣幸。   当然,可能对于关进来的人是一种不幸。   一般这地方能关押的人,不是皇亲国戚就是王公大臣,三品以下的官员想进来还进不来呢,除非永庆帝开恩。   ‘‘是大皇子、呃.不是.是慎郡王。”孟大力告诉丁田:“关在一号牢房,您没来,我们   都是按规矩办事。”   “他?”丁田没想到,第一个被关进来的,竟然是慎郡王,堂堂大皇子,一个王爷。   “是米英大总管,亲自押送过来的,不签收都不行。”孟大力道:“一会儿陈德彪过来接班,标下跟他说一声,这里关了人,跟以往可就不同了。”   “行,你们交接好。”丁田一撩袍袖:“本官去看看。”   进了大门,迎他的就是金公公了。   “大人,慎郡王殿下关进来了。”可怜的天牢啊,金公公在此地担任总管太监,清闲的他都快要发霉了。   好是好,也的确跟丁田说的那样,养老的地方,可突然来了个犯人,又是慎郡王,他就兴奋了。   “慎郡王关进来,就关进来了,您老别那么兴奋啊!”丁田都怕他太高兴了,再脑溢血:“好像您老多开心似的。”   金公公一呲牙:“老奴知道了,知道了,不过,要不要派人去伺候慎郡王?好歹是个王爷   “不用,大家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他是来坐牢的,又不是来享福的?谁都不用去伺候。”丁田一甩袖子:“才不给他搞特殊。” 第四百二十五章 天牢的规矩   结果丁田刚进了二进院落里,姜嬷嬷就过来了,一脸的为难:“大人啊,要不,派两个宫女进去伺候?”   他们这里的宫女也有年轻貌美的,但是大人一直让人家干粗活,这就有点暴殄天物了。   姜嬷嬷这辈子见过的美丽宫娥无数,那几个漂亮宫女绝对是好颜色。   就是大人他……其实细想想,大人跟宁王殿下是一对,人家看不上那些宫女,也能理解。   剩下的就是侍卫大人们,可惜,这里的侍卫们都是干清宫的大内侍卫编制,有可能走上仕途的,谁会迎娶一个宫女做媳妇儿?日后当家主母出身是个宫女?   当小妾的话,这帮宫女们又不甘心。   给谁当小妾都是当,为什么不选择更好的,地位更离的人呢?   一开始是丁田,后来是王佐,发现俩人都不行,就改行勾引侍卫,可惜的是,侍卫们眼界太高,且他们在外面站岗,而那些漂亮的宫女们是在后院干活。   这下子可好了,来了慎郡王。   就算慎郡王已经糟了皇上的厌弃,可是他终究是凤子龙孙,是大皇子,贵妃的亲生儿子。   跟了他,总比跟个侍卫强!   宫里的女人们就是这样的现实。   “不用,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谁敢私自去见囚犯,就直接送去慎刑司,我这里不能有丑事发生。”丁田最讨厌的就是这狱卒跟犯人牵扯不清,勾勾搭搭的更让他忍受不了。   “是。”姜振振心里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啊?   丁田不管那些女人怎么想,他是去了一号牢房。   也就是三进院落那里,宫女内监们都住在二进,要将去三进的一号牢房看慎郡王,还得通过守门人。   因为后宅有宫女们在,丁田在宫女们的住处外面,以及进出牢房的地方,都派了内监们站岗放哨,九个人,三班倒,一班三个人,要时刻保持有两个人守在门口,不许放人随便在天牢里逛游。   所以那些宫女们,尽管来了好长时间,可勾引人的机会太少了。   三进的正殿五间,中间的是客厅,也是会客厅,两边的四个房间都是牢房。   每一间牢房都像是一个单身公寓,有洗漱间、更衣间和床榻,有衣柜,有前后窗户可以通风,反正除了人身自由之外,只有门上的大锁头,才会提醒住在这里的人,这是什么地方。   慎郡王在一号牢房那里,就是东边的第一件牢房。   丁田来看他,透过栅栏看到了现在的慎郡王。   慎郡王如今穿戴的还是昨晚的郡王礼服,只是有些脏污了,整个人都安静了下来,不再意气风发,更像是心灰意冷。   听到动静抬起头,看到丁田过来,嘴角扯了一下,想笑来着,但是却笑不出来:“你是来看看本王落魄的样子吗?”   “不是,下官是来看看,天牢的第一位犯人,情况如何。”丁田看了看他:“郡王殿下,您来了多久?”   “本王自己都不知道,一觉醒来,就成了这个样子,是父皇终于要处置我与母妃了吗?我母妃是贵妃,贵妃啊!”慎郡王到现在都无法理解,父皇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母妃,对他?他不是他的长子吗?   “贵妃娘娘如何,下官身为外臣,不知道,但是您到了天牢,就归下官管了。”丁田招呼人:“去,按照天牢的规章制度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果谁不按照我的规矩来,我就亲自教教他规矩,去吧!”   “是!”金公.公.赶紧带人进了门,将慎郡王扶了起来,开始了收拾。   首先,就是洗澡,慎郡王身上一股子酒气和饭菜味道,还有就是身上的郡王礼服也该换下来。   这古代的礼服跟现代的可不同,那叫一个厚实啊!   丁田没有亲自去看,但是金公公是服侍人最久的一位老公公了,他带出来的人,也很利索,洗澡,尤其是需要洗头,出来之后,擦干了身体,给穿上内衣内裤,中衣中裤,然后是棉衣棉裤,最后外头一件外套,脚下一双棉鞋,头上的簪子都是白杨木打造的木头簪子,这是一种软木,就算是想用簪子来自杀,都扎不透你的皮。   打扮妥当了,慎郡王早已经饥肠辘辘,请他坐在饭桌上,给他上了一顿迟来的早饭。   一碟酱肉包子,各个拳头大小,有六个之多。   一个凉拌鸡丝,一个雪里红炖豆腐。   一碗鸡蛋羹,一碗熬的白菜汤。   可以说,简单的不能更简单了。   “这是给本王的断头饭吗?”明明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慎郡王还是端着郡王的架子,没有拿起筷子就吃,而是看着丁田:“还是你想欺辱本王?”   “你刚才洗澡,是不是把脑袋洗进了水?”丁田乐了:“你都是我的犯人了,我欺辱你干什么?别不知道好歹,这些饭菜赶紧吃,吃饭就去睡个回笼觉,你这宿醉之后,头不疼啊?”   他不说还好,一说,慎郡王就觉得脑袋嗡嗡响了。   “吃你的吧!”丁田说完,甩甩袖子:“我也吃饭去了。”   他的饭菜在办公地点用餐,竞然跟慎郡王的一模一样,甚至还比他的白菜汤,多了大半碗   慎郡王的那个白菜汤,也就一个二大碗的置,而丁田是因为喜欢吃这个白菜汤,厨房那边特意给他用一个挺大的碗盛来的,让他吃个够。   丁田的饭菜如此,金公公他们的饭菜都是这样,就连打扫卫生的老宫女们,都是这样的饭菜。   可是慎郡王不高兴了啊:“本王就吃这个?”   金公公知道他的意思,伺候了一辈子皇家的人,岂能不知道皇家的谱儿么?   “郡王殿下,您吃的这几道菜和包子,丁田大人也在吃,侍卫大人们也在吃,老奴,也在吃。”金公公就说了这么几句话。   到底是在宫里当了二十几年皇长子的人,慎郡王宿醉之后,被洗刷了一遍,终于,这智商算是上线了:“本王知道了。”   在皇宫里,饮食起居多是身边信得过的人在照顾,他现在失了势,说句危言耸听的话,在这天牢里,死了就死了,他不敢保证,父皇会不会追查他的死因,而丁田只要上报一个“暴毙而亡”,太医院的人来走个过场……他怕死,很怕死。   他还有雄心壮志,还有母妃,还有……他不能死。   丁田吃过了饭,又再整个天牢里召集人手开了个会,经过此次慎郡王入狱以来的一些表现,他非常愤怒:“告诉你们多少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你们呢?办了吗?”   有一个漂亮的宫女不太高兴的开口顶嘴:“那可是慎郡王,谁敢对他不敬?”   “掌嘴!”姜嬷嬷直接冷哼一声。   身边三个健壮的宫女上前,不由分说,两个钳制着那漂亮的宫女,一个打嘴巴子就抽了出去,而且姜嬷嬷没喊停,这嘴巴子就停不下手。   因为上头吩咐了,只是“掌嘴”,没说打几下,一般这种情况,有两种结果,一种,打得差不多了,该喊停了,这宫女的脸蛋也看不了了,起码要养个十天半个月。   一种就是一直打,一直打,打到人的脸彻底的毁容,把人抽晕过去,才算完。   这样的下场更惨。   而上头的主子们会反应过来,说是失神了?看书忘了还有人在受罚什么的,轻飘飘的没一句实话,最后不了了之。   姜嬷嬷见多了这样的主子,她也想知道,丁大人会怎么办?   丁田一开始没有拦着,后来却想明白了,底下人真正要做事了,需要先看看上面的人是个什么品性。   好的话,自然有人投靠。   不好的话,也有人投靠。   好的话,日后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不好的话,什么小人、谗言的就该对着你来了,等你闹腾的大发了,上头可是会找你算账   O   一直到打了二十几下,那宫女嘴角都出血了,丁田也没喊停,姜嬷嬷有些骑虎难下了,她这试探是个习惯,现在她的心啊……拔凉拔凉的,难道又跟错了人?   “好了。”三十下过后,丁田才喊停:“皇家的事情,不是你一个小宫女能议论的,慎郡王的威名,也不是你这种女人可以随意提及的,本官让你们来干什么,你们就干什么,谁再觉得自己离人一等,我这里的庙门小,门槛低,容不下你们这些高贵的人,都赶紧麻溜的滚蛋。   丁田发火了,这帮人都消停了。   白天开过会之后,果然,所有的人都去再次看了一遍整个天牢的规矩与流程,因为丁大人说了,就是皇太子进来了,也这么对待。   干清宫   永庆帝看过了一些歌功颂德的请安折子,心情正好,忽然想起来,老大还在天牢里呢,就问米英:“田儿那边怎么样?”   “一切顺利,丁大人您还不知道吗?做事一板一眼,听说今天吃的饭都是跟慎郡王一样。   ”米英微微弯腰,还说了姜嬷嬷她们的事情,最后告诉永庆帝,丁田的“豪言壮语”。   “他是个好孩子,心地善良,目下无尘。”永庆帝本以为丁田起码也该给慎郡王一点脸色看看,结果人家丁田丁是丁卯是卯,你是犯人我就遵照天牢里的规矩办事,而且饭食都一视同仁,这样就最大化的避免了慎郡王被人投毒的可能。   “就怕宁王殿下他不开心啊。”米英大总管笑的非常得意:这丁大人可是个棉花外表内里刚硬的主儿。”   “哈哈哈……要是佐儿能把那个不孝子打醒,朕更高兴。”永庆帝提起慎郡王就来气:最近几日看好了他,外头的人,恐怕会落井下石,朕看啊,也就丁田那里最合适,让他在里头待个三五个月的,清醒一下他那石头脑袋。”   就在这个时候,小米子跑了进来:"皇上,老果亲王来了。”   “这不年不节的,他来干什么?”永庆帝一愣,这新年都过得差不多了,老果亲王身上的差事又是最清闲的,管着宗正寺呢。   “老果亲王是来报喜的,说世孙夫人,有軎了,已经两个多月,快三个月了,马上就要坐稳了胎。”小米子说的可一点都不喜气洋洋:“再有七个月,就该生了。”   “这可真是个喜事。”永庆帝脸上一丝的喜气都没有:“让太医院擅长千金方的吴大夫,常驻果亲王府,一定要好好的给世孙夫人安胎。”   “那老果亲王……?”小米子低着头,不敢看永庆帝的脸色。   “当然是宣进来了,顺便让后宫的人,都知道知道,沾沾喜气。”永庆帝的脸上有了一些喜气的意味:“尤其是要让淑妃跟贤妃知道,如今后宫是她们俩共同执掌,还有几个嫔在帮忙,务必要准备好赏赐的东西。”   “是,奴婢告退,告退。”小米子却硬生生的打了个哆嗦,赶紧告辞跑出来了。   一摸额头,一下子的冷汗。   皇上不知道那两位娘娘的心思吗?   还让她们给世孙夫人准备保胎药和赏赐?就不怕赏下去,这世孙夫人,保不住孩子? 第四百二十六章 第一波来人   老果亲王进了宫,去了干清宫,来的时候喜气洋洋,走的时候高高兴兴,身后更是有八个内监,端了托盘跟着他,上面有明黄色的布帛盖着,那是皇赏才有的规格。   出了什么事?   宫里一打听,好么,世孙夫人有喜了!   丁田当天晚上下了差回家,跟王佐在一起吃晚饭的时候,才知道,二皇子,也就是现在的那位世孙殿下,夫人有了身孕!   “怀孕了?”丁田想了一下:“是好事吗?”   其实朝中的事情,宫内的事情,都好复杂啊。   “李成思这个人啊,还真是会算计,跟他那母妃一个德行,慎郡王这边,慎郡王妃每日喝药比吃饭都多,他那边,倒是养了一个据说有经验的医女,每日给夫人调养身体,终于怀上了。”王佐乐呵呵的告诉丁田:“据说果亲王都想好了,如果是男孩儿的话,就叫李长义,长长久久,忠义千秋。”   “这孩子刚怀上,还不知道是男是女,这就……有名字了?”好像有点太着急了吧?   “这可是在过继的时候,果亲王就说了的,他这一辈要是没了,按照规矩,要将为郡王,然后是国公才对,李成思要是继承了爵位,就是国公爵,不过我想,皇上不可能不给他一点补偿,那就是成为郡王,亲王是不要想了,果亲王都是承恩才袭了亲王爵,他本身就是过继出去的,要想当亲王,不太可能了。”   这些弯弯绕绕的事情,王佐知道的非常清楚。   但是丁田不太理解,也不感兴趣,赶紧夹了一筷子的炒三丝给王佐:“吃饭,吃饭!”   虽然还在正月里,但是晚上的饭食不宜吃的太油腻,所以他们晚上的饭食就是炖四白,炒三丝,以及二米饭,最多加了个手撕鸡,一大碗的白菜汤。   “听说慎郡王被关进了天牢?”王佐吃饭也要跟丁田打听一下。   丁田看得出,这位宁王殿下对于慎郡王被关进了天牢,非常的开心,以前不爱吃的干豆腐,都吃了两筷子了。   “嗯,关进来了,我去了才知道,不过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丁田小声道“洗过澡了,头发也剃了,保证他全身上下都藏不了东西,住的地方也都是”软包”,自杀都找不到东西。”   王佐嘴角抽了抽:“那吃的呢?”   “我们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丁田嗤之以鼻:“我才不给他搞什么特殊化呢,哼!”王佐更无语了:“那他吃了吗?”   “本来不想吃的,嫌弃饭菜不好,不过金公公跟他说了几句话,他就老实了,不止不挑饭食了,连带着,我们泡的茶他也喝了。”丁田道:“我那都是托人从云南那边买来的普洱,配上桃花,老减肥了。”   王佐听了这话,开心地又吃了一筷子干豆腐。   同时,天牢里,慎郡王眼前摆着他今天的晚膳:一大碗二米饭,炖四白,炒三丝,以及一份白菜汤,一小碟手撕鸡,给他的手撕鸡,可是大腿以及鸡胸那块肉多的地方,几乎都是肉,没有骨头。   只是油水有限,吃起来感觉一点都不“豪华”。   “你们就吃这个?”慎郡王第一顿饭就对付过去了,第二顿饭他以为会好一些,谁知道……还不如第一顿饭呢。   "是的,今曰所有人都吃这几道菜,是一个大锅出来的,您放心,您这是第三盘菜。”今日负责伺候的是金公公的大徒弟,卢公公:“都是挑的最好的给您端上来。”   这位是唯一的犯人,但是出身尊贵,他们不得不好好的伺候啊。   “那第一盘跟第二盘都送去哪儿了?”慎郡王想找荏训斥对方一番,这样的话,他就能在这天牢里立个威,至少不能让那小牢头小瞧他。   “第一盘给狗吃了。”结果这位卢公公的回答非常让慎郡王吐血:“第二盘还是给狗吃了   VI   O   第三盘才给慎郡王吃。   慎郡王脸都气红了:“你说什么?”   “慎郡王殿下息怒,这是丁大人吩咐的,不管什么吃食,哪怕是一壶开水,也要在同一个锅里S出来,灌进十个茶壶里,从十个茶壶里,挑出来三壶,其中两壶要让养的狗喝了,狗喝了没事,再给您端来那剩下的一壶。”卢公公道:“您吃什么,奴婢们就吃什么,丁大人吩咐了,您在这里,一切都按照他规定的来,您放心,这些规矩,皇上都是过目点头了的,绝不会亏待您。”   慎郡王想了一下:“本王知道他这是为了本王好,但是能不能吃的好点?”   他就不信了,天牢里就这些食材?   “回郡王爷的话,天牢的食材就这些,丁大人说了,在您关押期间,牢里的食材,有什么吃什么,绝对不能外出采购。”卢公公还是那么恭敬地道:“除非御膳房送来的食材。”御膳房,那就是皇上送来的东西。   宫里不管怎么争斗,没人能朝干清宫伸手,谁伸手,谁倒霉。   永庆帝的疑心,对后宫是非常严重的,曾经有个宠爱的美人,就因为打听到干清宫御膳房进了一批野鸡子,想着自己爱喝野鸡汤,就趁着永庆帝去的时候,跟他撤娇说自己也要野鸡子   永庆帝嘴上宠爱着,第二天也给她送来了一只野鸡子,可从那之后,那美人再也没有见过永庆帝的面,宠爱突然不翼而飞了!   后宫之中,一个美人没了宠爱,比大宫女都不如,加上那美人得宠的时候也太过张扬了点,被人踩进了泥里,才知道自己犯了忌讳,私下打探干清宫的事情,那是后宫的大忌。   可惜,她知道的太晚了。   慎郡王没话说了,憋屈的吃了这顿晚饭,冬天的时候,丁田的习惯,就吃两顿饭,天亮了吃饭,天黑之前吃饭。   所以慎郡王在天牢里,就是这样用膳的,期间没有什么点心茶水的供应,只有白开水,点心没有,瓜子花生什么的更没有。   慎郡王从生下来开始就没过过这样的日子,头一天还好,被唬住了,第二天开始,他就想的多了。   三天过后,他忍不住了:“我要见丁田!”   他要见丁田,丁田却没时间见他。   丁田除却第一天来看了他一眼,就没再来过,但是在慎郡王被关进来第二天,丁田就收到了“门卫”的消息,有人给了侍卫们送礼,想知道天牢里是个什么情况?   “给了多少?”丁田比较好奇,这天牢有点像是皇帝的私人牢房,关进来的人,还是皇帝的亲生儿子,长子呢。   古代长子可是很受重视的,就算是从军,长子、独子皆不得从军。   因为这是用来传承香火的,从古传下来的规矩。   “三个人来的,一个是慎郡王妃的人,送了一百两的银票,只求给个准话,这慎郡王在里头,过得如何?”   “一个人是贵妃娘娘派来的,也只求给慎郡王一点面子,打点一下,别让他太难堪。”李占元是四位侍卫长里,心眼最多的一个,但是也感慨了起来:“多少年了,标下在宫里执勤也有些年头了,从来都是贵妃娘娘的人仰着头,从标下的身边经过,这还是头一次,他们也会低头求人办事。”   “落毛凤凰不如鸡。”丁田知道宫里的人,踩高捧低是常态。   “还有一个是皇子所里的人,乃是皇子二所如今的总管,叫黄如彩的一位管事公公,他是来打听旧主如何了的,而且他给的银子最多。”李占元道:“慎郡王妃给了一百两,贵妃娘娘那里给了三百两,这位黄公公给了五百两!”   丁田一听:“五百两?挺有钱的呀!”   宫里的规矩,银子虽然是好东西,但是不方便拿,故而宫里流通最大的就是银票,这个东西好,轻薄一张纸,哪儿都能藏得住,揣得下。   除非是皇上,或者主子们正儿八经赏赐的,才可以有现银,其他的都是银票。   "是啊,小的们都动心了。”李占元看着丁田,想看看丁大人是个什么章程?他们手底下的人好照章办事。   “银子收下,嗯,一半你们分,一半归公账上。”丁田也是学坏了:“然后这么办……。   听完之后,李占元嘴角抽了一下:“大人,这有点过分吧?”   ..他们打听天牢的事情,就不过分了?”丁田道:“还有,这两天事情多了吧?”   “是,我们没有要食材,竟然有御膳房那边的庆丰司来人问要不要食材,这都过了半年了,从来没有见他们主动的问过什么,这次却主动跑来,想给我们送食材!”金公公在一边终于说话了,因为李占元那边的事情己经办好了,也该轮到他说话了:“老奴从来没有见过庆丰司那么积极的样子,恨不得当天就给我们拉来要的食材。”   庆丰司,就是专门管牛头羊畜牧事务。   皇宫的内务府,每年派总管大臣轮值管理。   本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笔帖式、书吏等员。   是专门管理宫内牲口禽畜的地方,在郊外还设有牛羊圈、牧厂等,均有专人负贵。   宫里大到牛肉、小到一只小野鸡,都是他们来打理的,都是肉类啊!   不过庆丰司那也是看人下菜碟的,他们这油水十足的地方,掌管的东西多,自然,各个宫苑有小厨房的,都会去找他们要食材。   其实,天牢的食材也有一定的份额,他们不敢克扣,毕竟上头都看着呢,而且丁田有靠山啊!   宁王殿下那是连皇子都敢打的人,当着皇上的面,都揍了两回慎郡王了,谁敢惹他?   所以天牢里的食材,都是一个季度一送,加上过年,冬日里上冻,肉啊,鱼啊什么的放在外面冻上,慢慢吃,不会坏掉。   天牢里还有三头大肥猪、十只肉羊以及两头牛没吃呢,这都冻着呢。   更有鱼虾蟹之类的冻货,还有自己腌制的咸菜、酸菜以及晒干的干菜。   根本不用送,按理来说,庆丰司起码能清闲到开化,那个时候,肉类冻不上了,不吃掉就的坏了,大量吃肉食的日子。   消耗掉了肉食,才能继续朝庆丰司要东西。   这么早,还颠颠的主动送上门,有意思了。   "跟他们说,等过了清明节,再送食材不迟。”丁田一竿子将时间推到了三月份。   “除此之外,广储司也来人了。”金公公声音带了点笑意:“非常积极的问老奴,需不需要什么物资?”   广储司可了不得,比起庆丰司,广储司那可真是肥的流油的差事!   这广储司下设银库储金银,皮库储皮革、昵域、象牙、犀角等,瓷库储瓷器及铜、锡器皿,缎库储锻、纱、绸、绫、绢、布等,衣库储朝服、便衣及宫人衣物等,茶库储茶叶、人参、香、纸、颜料、绒线等。   六库之下设有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帽房、针线房,分别承做各项物品。   广储司每年由内务府大臣一人轮值管理,本司设总管六库郎中及六库郎中、中外郎、司库、司匠、副司库、库使等员。   说句不好听的话,广储司那可是内务府里的内务府啊!   作者闲话:新春大吉! 第四百二十七章 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同样告诉他们,三月清明过了再谈。”丁田没想到,这都是什么人啊?这个时候冒出头,不等着让人抓小辫子吗?   慎郡王就那么大威胁?   永庆帝都如此厌弃他了,这帮人还不放过他?   到底是长子啊……就是不一样。   的确是不一样,因为很多人都想将人干掉,是真正的干掉,他活着一日,就有一日的风险,不得帝宠又如何?自古家业都是传给长子的,永庆帝又没有嫡子。   晚上吃饭的时候,丁田跟王佐唠叨:“感觉皇上是拿慎郡王当诱tP尼。”   钓鱼的时候,总该有点鱼馆,才能钓上来大鱼。   只是到时候,鱼馆是不是还在,那就两说了。   “我说皇上怎么那么优容慎郡王呢?”王佐一脸的恍然大悟:“第一次闹事竟然只是在府中禁足不出,上元夜却放出来观灯,后来又惹了事,也没见皇帝叔叔怎么样他,原来是直接关进了天牢,当鱼馆去了。”   当鱼饵可是有危险的,光听丁田这么说,就知道有多少人蠢蠢欲动。   “很严重吗?”丁田咬着筷头子:“很多人都想害了他?”   “只是我没想到,内务府被人渗透的这么厉害,庆丰司都有他们的人了,还有广储司,一个个的想干什么?”王佐看的却是大局,至于慎郡王如何,他并不怎么关心。   慎郡王的亲爹永庆帝都不在乎他的安危,他在乎个屁。   他在乎的是丁田的安危:“你的天牢可要看好了,别让人害了慎郡王,再栽赃给你。”   “这你放心,我的牢房,我管的可严了。”关于自己的专业领域,小田儿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也的确如此,过了两日,王佐就知道,丁田为什么这么有信心了,因为他管的真的很“严格”啊!   淑妃的宫里,三皇子正在大发雷霆。   “这天牢让那小牢头把持的如同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风吹不进,是水泼不进,火都进不去!”三皇子气的踢了踢脚边的鼓凳:“给侍卫银子,收了,不让人进去!给太监银子,也收,最多让你在门口看一眼,看一眼能有什么用?给嬷嬷姑姑宫女们银子,收的更快,可一问三不知,慎郡王在里头关在哪儿都不知道,干什么吃的?几个有姿色的宫女也不知道上进,勾搭一下慎郡王能死啊?”   “别生气啊,天牢进不去就进不去吧,那又不是什么好地方。”淑妃告诉他:“现在不是跟慎郡王动手的时候,他在天牢里,谁够的着?现在我们看的是果亲王府那里,你那好二哥,就算是被过继了出去,还不消停呢,媳妇儿已经怀孕了,要是生个女儿还好,生个男孩儿的话,可是皇上的亲孙子,皇长孙啊!”   “母妃,你一定要想办法,那孩子不能让她生下来!”三皇子提起此事就更急了:“李成思如果有了儿子,那德妃翻身的日子可不远了。”   三皇子别的不行,这种怂恿人的本事,的确是一绝。   他知道,自己母妃跟德妃那还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   因为德妃永远压她一头,如今德妃倒霉了,淑妃就开心了,可是如果德妃重新站起来了,淑妃就开心不起来了。   “你当你母妃是吃素的么?德妃的儿子,休想生出孩子来!”果然,淑妃激动的很,目露阴狠得眼神。   德妃宫里就不一样了,听说儿媳妇有了身孕,德妃枯槁的面容上,瞬间爆发出了惊人的神色:“真的?这可是真的?”   “是真的,娘娘,殿下要给您生孙儿了!”萍儿几乎是哭着跟德妃报喜:“您可一定要保养好自己。”   这宫里的人都是捧高踩低,自从德妃落了毛,好么,待遇还是妃子的待遇,可是这内里却糟烂的不行。   真正的皇妃,谁是真的按照“妃”的规格过日子?   妃子可独居一个宫室,做一个宫殿的主位,每年有三百两银子的宫份,每日有猪肉十斤、羊肉五斤、鸡或者是鸭两只,青菜十斤、干菜一捆、咸菜凉碟等各两盘。   米饭一翁,恃诗二十个。   有两顿点心,点心每次四份,早上一份,晚上一份。   还有茶叶,每年都有十斤红茶、十斤绿茶以及二十斤花茶的份。   保养品就有海参二十只、燕窝二十盏、银耳三十朵、老山参一根、人参两根、灵芝一对。   看着是很多,可是谁指望这些东西过日子?   不说别的,曾经他们德妃娘娘就收到过御膳房孝敬过来的各种牛肉。   关外蛮族失败后,赔偿给朝廷的牛羊海了去了,牛肉来自塞外,肉质好啊,御膳房从庆丰司那里不知道拿了多少过来,各宫主位虽然有皇上赏赐的百斤牛肉,但是御膳房还是给各宫都送了牛肉。   红烧清蒸,包牛肉馅的蒸饺,烤牛肉,吃的她们这些宫女都腻了。   可是自从二皇子被过继出去之后,德妃娘娘就一口牛肉都吃不到了,吃不到还不算,五斤羊肉的分量,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每次去,他们给的都是羊肉包子,要么是羊肉馅饼,要么是羊肉饺子,就这三样,再也没别的了。   羊肉的做法有很多,御膳房只是怕麻烦,加上剁碎了的肉,谁知道是什么肉?   别人吃剩下的放在里头,你也不知道,反正都剁碎了蒸熟了。   最近还学会了往羊肉里放萝卜了,吃完排气,多不雅的事情。   可是萍儿去理论,人家也没说什么,你骂就骂吧,你能堵着御膳房的大门不让人进去么?宫中御膳房好几个,给妃子们做吃的就是其中之一,大家都是妃子,德妃还失了势,淑妃的宫女已经不止一次推开堵着门理论的萍儿,带人提了淑妃的膳食就走。   如果是以前,早就闹起来了,萍儿跟莲儿都不是好性子,大宫女的身份,有的时候,比不得宠的美人啊,贵人什么的可要离多了。   突然落到了尘埃里,不止她们主子德妃娘娘受不了这个气,她们一群宫女姑姑振振们也同样如此。   按照规定,妃有六个宫女侍奉,且管事姑姑四名,嬷嬷两名,有总管太监一名,管事太监四名,伺候的小太监八名,粗使太监八名。   可是现在这宫里,大太监啊管事姑姑的早就跑没影了,主子落败了,他们就各自钻营,去了别的宫室伺候别的主子了,司礼监那边也报了上去,说宫里人手紧缺,请德妃娘娘暂时先用这些人,如果有合适的宫人,会给德妃娘娘配齐的。   这么一等,就是半年。   德妃僬悴的老了十岁不止,感觉颇有一种风烛残年的意味,伺候的人也只剩下这几个忠心耿耿的了,其他的都不见了,但是现在,她爆发了出了惊人的生机:“好,好!我儿终究不是一蹶不振的那种人,越是打击他,他越要立起来,让人拿了银子传话出去,告诉他,好好的,好好的过日子,好好的生孩子,一个不够,生三五个……。”   莲儿脸上听着,心里却在发苦。   这半年以来,他们宫里只有花出去的银子,没有进来的,这么坐吃山空,真的好吗?   要出宫办事,就得给人塞银子,德妃娘娘的私房银子可不少,都是这些年各处孝敬来的,可是金山银山,也有花完的一天,到时候,娘娘又要如何过曰子?   不管怎么说,李成思的夫人,东莞伯府嫡出三小姐有了身孕,惊动了好多人。   尽管已经出继了,可是对于没有皇三代的皇室而言,这个孩子,到底是有些分置的。淑妃坐不住了,贤妃也同样如此。   淑妃的是三皇子,最近淑妃更是召见几个人家的诰命夫人,皆因几家都有合适的女孩儿,可为三皇子妃。   贤妃则是表面上按兵不动,私下里让人去查证真伪,然后布下暗手,希望可以除掉世孙夫人,最好是一尸两命。   俩人也算是动用了自己宫里所有的关系,后宫一时之间,蠢蠢欲动。   当然,天牢里,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还是慎郡王。   “他夫人有了身孕?’’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本王还是没有挣得过他啊!’’   “您没事吧?怀了就怀了呗?谁家夫妻感情好,不怀个孩子的?”丁田乐了:“再说了,你们争什么呢?一个已经出宫建府了,一个过继了出去,还有什么奢望?郡王爷,不是我说你,你的身份太敏感,既然无望就老实的过自己的日子,好歹你还是个郡王,每年有那么多银子可以领,还分了你两个皇庄呢!二十万两银子的安家费,够过一辈子的了。”   “你懂什么?"慎郡王生气的站了起来:"那是……至尊之位。”   “你可拉倒吧!”丁田乐了:“你看看当皇帝有什么好的?每天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的比牛多,还要应酬一大群人,后宫那么多美女等着他宠幸,铁杵也能磨成针了吧?”说的慎郡王目瞪口呆:“你敢这么说话?”   “不是敢不敢的问题,郡王爷,有多大胆子干多大事儿,有多大地产多少粮食,你没那个资质就别惦记了。”   “我母妃乃是贵妃,贵妃!”   “妲己再美也是妃!”   “我是长子!”   “又不是嫡子,何况这是当天下共主,不是过家家。”   俩人你来我往的,倒是让丁田将这位慎郡王给话问的哑口无言,同时也意识到,这位丁大人嘴皮子还挺利索。   “平时不叫的狗,还挺厉害。”这就骂人了。   “第一次见识到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真实案例呀!”丁田反唇相讥:“银样锻枪头。”喳的慎郡王吃饭的时候,一个劲儿的喝汤,今日的汤是萝卜汤。   他需要顺顺气。   王佐不知道在忙什么,两天没回来吃饭了,丁田自己吃饭睡觉,三天上就有点想他了:   干什么去了?”   “有事情忙了呗?”老王管家给他拿了一壶果茶进来:“估计明后天就该来了。”   “哦。”丁田唱着果茶,跟老王管家聊天:“最近家里没什么事儿吧?过了年,开春该备良种了〇”   “庄子上的事情您不用操心,爱吃什么就给您种点什么,另外,家里的也种,吃个新鲜的菜,也不用跑的外面去买……。”其实都是一些家常话,关心一下自己家,顺便唠叨唠叨。结果丁田就这一晚上放松,第二天就出事了。   他一大早去上差,好几日不见的王佐,拎着三皇子就进来了:“给你,关天牢里去!”丁田都傻眼了:这不是三殿下吗?” 第四百二十八章 又进来一个   "嗯,犯事儿了。”王佐拎着三皇子的脖领子,三皇子鼻青脸肿,一语不发。   “哦,那关在天字二号牢房吧。”正好挨着慎郡王。   “关在三号。”王佐却道:“慎郡王关在一号吧?”   丁田这里的号房都是一二三排号来的,不多,但是绝对严丝合缝,管理严格。   一开始王佐还担心丁田应付不来,结果现在看来,丁田这里果然是最佳监牢,永庆帝不止一次感叹,让丁田管理天牢,真的是做对了。   人家管的的确好。   外面多少人,多少诱惑,全铩羽而归。   丁田没啥爱好,也不出去应酬啊,寻欢作乐的,他就三点一线的生活,宫里,家,宁王府   #   这三个地方,很少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去找他办事。   他一个管理天牢的人,你找他能办什么事情?   丁田在京里,跟他有交情的都是牢房里那一堆人,你有亲戚犯事了,被关进去了,那牢房都是什么地方?刑部的,宫里的?你亲戚该不是造反的吧?   去家里找容易遇到宁王,谁不知道这俩是“两口子”啊。   去宁王府找丁田纯粹是找死。   剩下的就是太医,郑家哥三个如今都在天牢里当“牢医”呢,还有金不换,他倒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可是他好处照?,啥事儿也不办。   为此,金不换在京城圈子里那可真是臭名昭著。   他本人还听自得,说自己早就说了,管不来,是来人求爷爷告奶奶,非要给他留点什么表礼才离开,那他为什么不笑纳??了银子就办事,好像没有这条法律规定啊!   从那以后,没人再去他跟前说事儿了,他也落个清静。   “行,那就按照规矩办。”丁田扯嗓子喊:“老金,老金!”   ..来了,来了!”金不换出现了:“这不是三殿下吗?金不换给您请安了。”   三皇子嘴巴紧的跟蚌卖似的不吭声。   王佐直接将三皇子丢给金不换:“照规矩办吧。”   “得咧!”金不换叫人进来,将三皇子带走了。   丁田才问王佐:“怎么把三皇子给抓来了?”而且还是王佐抓来的,不是被米英大总管送来的,也不是御前侍卫给押来的。   王佐八字跟三皇子一直犯冲,而且是王佐单方面的对三皇子下狠手,三皇子打不过王佐啊   “犯了错误,被抓了个现行。”王佐看了看离去的三皇子的背影:“但不太像是他的作风,被抓了这么乖巧?没张牙舞爪,更没喊着救命,真是反常啊!”   “所以你建议,让他单独关在三号牢房那里?”丁田自觉猜对了王佐的意思。   “不是,他不老三么?就让他住三号。”谁知道王佐非常幼稚的道:“等老二被抓来了,就关在二号。"   “二皇子……不是,世孙殿下不是过继了出去么?”丁田一愣。   “或许,过两天就该关进来了。”王佐神秘一笑:“女牢房那边也打理好。”   “啊?”丁田不明所以:“女牢房一直打理的挺好,那什么,有女眷关进来?”   说实话,天牢女眷关进来的很少,除非是一家子关进来,才会有女眷,单独的女眷关押,还真没几个记载。   丁田接手了天牢,自然也接手了天牢里的一大堆档案卷宗,金不换他们没事的时候,就整理这些卷宗打发时间……总不能干拿俸禄不干活吧。   “现在没有,估计以后得有。”王佐将他肩膀掰过来:“你们这里早上吃的什么?”   “你没吃饭吗?”丁田立刻就被转移了注意力:“早上吃的大肉丁包子,小米粥,肉炒芥菜丝以及咸蘑菇,还有煮鸡蛋。”   “拿给我几个包子,小米粥,咸菜上来点,煮鸡蛋不要了。”王佐不太喜欢吃白水煮蛋。‘‘哦,行,你去我那里眯一会儿,我让厨房热一热……。”俩人一起去了丁田的“办公室   ”   O   这个独立的小院在宫里不起眼,在天牢里却很是安逸的,将王佐安顿好,那边就有人热了早饭送来。   厨房的厨子很会做人,没给王佐吃他们早上剩下的饭菜,而是送来了新蒸的梅菜扣肉馅的包子,不油腻的那种,新煮的小米粥,新炒的咸菜丝,就连咸蘑菇,都切成了丁,用胡萝卜配葱花、点了香油拌了个新的端上来。   说句不好听的,比他们早上吃的可好多了。   “怎么是新做的?”丁田问送餐来的大厨:“这么长时间,王爷都饿坏了。”   丁田朴素的意识里,就是热点东西吃,这重新做的可耗费时间了,饿肚子的滋味不好受。王佐都躺在他炕上睡了一个回笼觉。   “大人,早上是剩下了点东西,可就两个肉包子,一点咸菜丝,半碗小米粥,怎么给王爷   端上来啊?何况都是小的们吃剩下的,对王爷不恭敬。”大厨是永庆帝专门从御膳房里派过来的,第一就是要忠心耿耿,把规矩顶在脑门上的那种;其次才是厨艺要好,上至御宴,下至家常菜,都得拿手。   刚来的时候还有些忐忑不安,毕竟上面要求这么多,指不定伺候的上官有多少规矩说法呢   %;.   结果见到人之后,发现这位上官年纪轻轻,却没有什么架子,每日里也没非要吃个山珍海味的,鸡鸭鱼肉这些东西在宫里是普通货色,那海参、人参什么的他那厨房里也有,但是这位上官可没有每日吃那些昂贵的食材的习惯。   每十天排出来个菜谱,给他过目之后,就可以了。   都是家常菜,非常普通,这里也没有御膳房那里勾心斗角,大厨就他一个,二厨有三个,都是他徒弟。   帮厨的有八个,都是小太监们。   负责洗菜,摘菜,搬个食材之类的。   另有四个姑姑负贵洗刷碗筷杯碟的。   事情非常少,每日只要做好饭就行了。   这是他第一次自作主张,不知道大人会不会觉得他不听话。   幸好,丁田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一听这话也对,给王佐吃剩饭,也不太好:“是本官误会了,行,东西放桌子上,我去请王爷用膳。”   “哎!”大厨高兴的点点头:“王爷就该吃新做的,以后可不能给剩下的了,再说剩下那点东西,都拌了剩饭,喂狗了。”   幸好,这最后几句,他自己嘟囔的,丁田没听见。   天牢的每一道门口,都有两只大狗,是御犬的后代,威风凛凛,机警非常,是丁田特意增加的,五个大门,一处小门,一共十二条狗,看的比人守着都要严格。   每条狗都有一个小房子似的大狗窝。   每天跟人一样,人吃剩下的,给它们吃,不过因为人吃的盐巴多一些,所以要拌点剩饭,稀释一下,除此之外,熬的大骨头汤,也给它们喝点,不放盐的那种。   另外就是人吃剩下的骨头,留下筋头巴脑的啃不下来,就给狗啃了。   以至于这十二条大狗养的皮毛溜光水滑,各个眼睛都亮亮的,牙齿也磨得尖尖的,一看就不好惹的样子。   将王佐叫醒,丁田亲自端来的饭菜:“吃点吧,吃完了也别睡,消消食的,这都快晌午了   “新做的啊?”王佐真以为自己要吃剩饭了。   不过现在他没那么多计较,结果却是新做的饭食。   “谁敢给你吃剩饭啊?这都是现做的,不过时间长了点。”丁田心疼的道:“怎么没吃饭就来了宫里?皇上没给你准备点吃的啊?”   “我不爱吃那御膳你也知道,都吃的够够的了,加上早上来的时候,碰到那小子,跟他打了起来,又揍了他一顿,皇上没见着,米英大总管直接来宣了皇上的口谕,送他来这里。”王佐抄起筷子就吃饭,吸溜的喝着小米粥:“你这里小米粥挺香的啊!”   “都是去年秋天新打下来的贡米,据说是很好的小米,吃着好吧?”丁田乐了:“你多吃点包子,这里头的肉都是上好的,肉馅拌的可香了。”   “嗯!”王佐吃的优雅,仅仅是家常小菜而已,他却觉得跟丁田在一起,吃什么都好。   俩人相处的模式,越发的老夫老夫,默契的哪怕是对望一眼,一句话不说,都觉得开心。他这边开心了,淑妃娘娘那边都要掀了房顶了。   “你说什么?”淑妃娇媚的面容,如今已经扭曲的不成样子:“三皇子被宁王揍了一顿,皇上连面儿都没见,就让米英大总管来下了口谕,送去了天牢?”   “是,娘娘啊,您可要救救三殿下!”三皇子贴身的太监,牛玉一个劲儿的磕头求救。牛玉出自淑妃的宫里,乃是淑妃宫里总管太监的徒弟兼干儿子。   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才得意了几天啊?跟着的主子就急了天牢了。   天牢是什么地方,进去了还能出来吗?   就算出来了,一个进过天牢的皇子,如何能被立为东宫?如何承继大统?   这道理他们当奴才的都知道。   何况是淑妃娘娘了。   就他们奴才们,进过慎刑司的和没进过慎刑司的都不一样。   进了慎刑司的人很少能出来,就算是能出来了,也没几个能凑到主子跟前去伺候,都是离得主子远远的,能熬出头的,凤毛麟角啊。   “本宫如何去救?皇上都没见面,皇儿到底干了什么?为什么又被宁王殿下打了?他就不怕王佐了吗?”淑妃娘娘几乎是要气晕了。   枉费她自诩聪明伶俐,生的儿子教导的也十分精心,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皇儿一点都不像她?就是皇上,那也是上一代争夺皇位的最后胜利者,当年皇上整整沉寂了三十年,才猛然暴发,先帝那会儿,争夺的无比酷烈,皇子一个个不是废为庶人就是圈禁,而且圈禁不了几年就死了,报上来的说法,无一不是“暴毙而亡”四个字。   自己千叮咛万嘱咐,为什么还是要去招惹王佐?那就不是个好惹的,当了皇帝都得敬着的主儿。   “殿下他……他……。”牛玉结巴了。   “说!”淑妃娘娘厉喝一声:“给本宫说实话,到底是为了什么?”   牛玉眶眶的磕头:“娘娘,奴才说,说!求娘娘尽快去将殿下从天牢里榜出来吧!’’这边牛玉说了三皇子的打算,淑妃娘娘就彻底的晕死了过去。   淑妃的宫里乱作一团。   而天牢这里,俩人刚遛个弯,说点悄悄话,手拉着手,还挺惬意的时候,金不换就冒了出来:王爷,丁大人,有重大发现啊!”   说着,他身后的徒弟,端了好大一个托盘进来,上面摆满了东西。   :} 第四百二十九章 三皇子的“装备”   “这都是什么呀?”丁田抻脖子往上看:“哎呀,这些东西怎么在你这里?”   ..这可是属下检查出来的。”金不换乐了:“那位三皇子殿下一开始死活不肯脱衣服,后来臣给他上了点痒痒粉,他就脱了。”   而且脱得飞快!   不脱衣服不行啊,太痒痒了,三皇子金尊玉贵的养大,哪儿受过这样的折磨?   要不说金不换坏呢,他对付这种少爷公子哥儿什么的非常有经验,但是对付皇子还是第一次,不过没想到,这皇子还不如某些有点骨气的公子哥儿能坚持。   很快就服软了,然后脱衣服,洗澡。   其实大家都知道,皇子怎么可能脏兮兮的呢?   说是脱衣服沐浴,实际上就是脱衣服检查而已。   好么,从三皇子的身上,他们搜到了一把精巧的小匕首,是别在腰里的,三皇子的皇子便服上,因为是冬天的关系,腰封很宽大,外面还是裹着皮子的那种,根本看不出腰肢粗细,藏个匕首纬纬有余。   另外,又在袖口那里发现了袖珍的袖箭,无羽箭的那种,箭尖上蓝汪汪的,明显是涂了剧毒。   棉靴子里有一对靴中刀,锋利无匹,削铁如泥。   另外,头上固定头发的发簪,是一把簪中剑,可以撬锁的那种。   “这……这跟我以前检查的那个江洋大盗岂不是一样的装备?”丁田吓坏了:“三皇子好歹是个皇子殿下,这谁教他的?这是江洋大盗才有的装备!”   “是啊,所以属下就干脆,不记得他是三皇子了,将他检查的非常彻底。”金不换道:“头发挨个吧啦的,从头发里发现了三根极细的钢丝,这种东西一般人没有,打造不出来!怕他还有藏着东西的地方,所以全身都摸遍了,哦,为了不让皇子殿下认为属下们是在侮辱他,特意找了俩漂亮宫女来干这事儿,还给他吃了火麻仁,灌了香油,让他拉肚子。”   希望肚子里没有什么存货。   但是随后他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金公公来说了,三皇子殿下出恭,留下的便便里,有两个蜡丸,里头都是盘在一起,极其少见的蛛丝钢线,不长,但是绝对够把一个人的头给割下来了。   这种东西一般都是杀手用的玩意儿,且蛛丝钢线太少见I非一般人能有的,而且这东西的用处就是用来暗杀,别的什么也干不了啊。   “大胆!”王佐突然一拍桌子,丁田才发现,王佐的脸色非常不好看。   “别生气啊!”金不换跟金公公他们都吓坏了,他们可以不怕丁田,因为丁田平时只要你做好了本职工作,他是不会生气的,更不会无缘无故责罚人什么的,但是王佐不一样,宁王殿下连皇子都敢打,还有谁不敢收拾的?   但是丁田不怕他啊!   在王佐这样盛怒的时候,唯有丁田敢凑上去,给他拍拍后背:“怎么了?这么生气?”其实他还没想明白,为什么这么生气?   “三皇子带着这些东西,又是剧毒又是锋利凶器,我是在干清宫门口看到他的,他是想去干清宫干什么?”王佐生气生大发了好么。   永庆帝在王佐心里,是君,但同时也是半个父亲。   不然王佐能那么给永庆帝出力办事吗?连带着,还跟永庆帝一起,继续拆散八大王府之间的关系。   让八大王府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说句不好听的话,几代皇帝都没有这样的成果,到了永庆帝这里却能将八大王府拆的七零八落,多亏了有宁王在这七家里搅混水。   同时,永庆帝也真的是抚养他长大,并且顶着压力,将王位让他继承。   俩人可以说是一君一臣情同父子。   一个儿子不省心,一个老爹不着调,凑一起了。   王佐这么一说,丁田也反应过来了:“他想刺驾?”   “你说呢?”王佐气的额头育筋都蹦起来了:“如今慎郡王被打入天牢,李成思成了别人的儿子,宫里皇子他最大,如果皇上真有个三长两短,他顷刻间就能以继承人的身份,成为储君,然后登基……称帝。”   “那是他亲爹!”丁田都蹦起来了:“不是后爹啊!”   亲生父亲,这是要干什么?   以前丁田只看过历史剧,可哪朝哪代,都没有说谁是弑父登基的,李世民那么能耐,杀了兄弟,血染玄武门,还不是要对李渊跪地哭求他的原谅?   谁见过杀了当爹的还能顺利登基称帝的皇帝?   这样的暴君,早晚被人推翻。   .‘那又如何?当了皇帝,怎么写历史就他说了算。”王佐忽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我去干清宫陛见,你看好他们!”   丁田用力点头:好!”   这事情严重了啊_   结果丁田刚送王佐到了二进门口,外头正好值班的李占元就进来了:“王爷,丁大人,淑妃娘娘的凤架到了门口。”   “嗯?”王佐皱眉:“这女人来干什么?”   李占元的嘴角抽了抽,在宫里,敢叫淑妃娘娘为“这女人”的估计就宁王殿下一位了:“没说什么啊,就是鸾凤车往那里一停,跟来的人一大溜儿的站在那里,标下身份不太合适凑上去,姜嬷嬷已经带人过去了,但是……好像也没什么用,姜嬷嬷一个物品无级的老嬷嬷,人家那可是淑妃娘娘!”   四妃之一,生了皇三子的女人,皇妃的仪仗一摆,谁敢冲撞?   别说姜嬷嬷了,就是李占元,也得在人家仪仗外头请安问好,虽然说大内侍卫不用跪地磕头那一套,但是也不可能跟看稀罕似的,猛瞅人家皇帝的小老婆吧?   “书他妈……不是,本王要去干清宫。”王佐深吸一口气:“摆开本王的仪仗!”   王佐的仪仗可大了去了,冲散淑妃的皇妃仪仗,轻轻松松。   “王爷,咱们来的时候,没带仪仗。”王忠在一边愁眉苦脸:“现在回去调也不可能啊,这是皇宫里啊。”   王佐进宫,就不能带王富贵进来,得带王忠这位老内侍才行。   尤其是后宫这块,按照规矩,“三尺童男”不可见。   三尺是多长呢?   一百厘米的长度。   也就是说,大概是不到半岁的婴儿,可以进来,一旦超过一百厘米的高度,不好意思,那你除非是太监,否则进不来后宫。   人都进不来,何况是仪仗了。   淑妃的仪仗也都是内监跟宫女们组成的,关键是她乃是后妃,在宫里就能摆开仪仗走,王佐不成啊,他是外臣,在宫内摆仪仗跟挑蚌似的,除非是永庆帝允许。   平时王佐进出皇宫,就是一顶亲王的王辇,配上几个内侍,一群十七八个护卫护送,进了干清宫这侍卫就得退下,内侍们给他看着王辇,只带来的人,也留在一边等着,他自己进干清宫。   干清宫大了去了,那里进进出出的都是臣子们……你要是摆个仪仗,多显眼啊。   人进不来,仪仗也不可能进来的。   进了也是进前宫,谁见过外臣的仪仗,在后宫横行的?   “那本王就这么出去,看她给不给本王让路!”王佐火气大得很,正好没地方撒火呢,淑妃这就撞上来了。   “这个不好吧?”丁田拉着他胳膊:“好男不跟女斗啊!”   “你放心,我不跟她斗。”王佐拍了拍丁田的手,轻飘飘的将胳膊从他手里扯了出来:“我要出去,看谁敢拦。”   大步流星的带着人就往外走,那背影,丁田仿佛看到了熊熊燃烧的怒火。   “大人,怎么办啊?”金不换也傻眼了,他干点专业的事情还行,这种宫斗啊,官斗的,他真心玩不转,底子没那么厚,玩不了这么高级的东西。   “凉拌!”丁田突然若有所悟,打了个响指:“把大门给我关上,谁来都不许开,除非圣驾至此,要么就是王驾至此,给送犯人才能打开,否则,就算外面来的是皇后,也不许开门!   “大人,中宫暂时没有皇后……咳咳,那什么,万一外头?”金不换小声提醒丁田:“您这是要闭关修行啊?”   “修的什么行?我这是躲事儿呢。”丁田见王佐出去了,已经迈过了大门槛:“赶紧的关   n〇,,   于是,王佐前头刚出门,后头大门就关上了,那叫一个速度啊。   王佐听见动静,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正在关闭的大门门缝里,丁田那坏坏的笑容。   心里顿时一乐:这小牢头儿也不是个乖的,小坏心眼儿还是有的。   扭头往前一看,好么,那淑妃的仪仗,横着在宫道上,这是要横爬竖挡啊还是要怎么着?   而对面的人,也是一惊!   “娘娘,是宁王殿下!”淑妃身边的蓝嬷嬷赶紧道:“怎么办?”   “他怎么在这里?没走吗?”淑妃也是一惊,一大早送来的皇儿,他还没走?在这里干什么?等她来吗?   “娘娘,宁王殿下在这里,恐怕我们接不出三殿下了。”冯玉这个老太监在一边也急了:“万一殿下……娘娘,你可得抗住,就说想念儿子,要用亲情打动皇上。”   这个时候,他们也只能指望皇上了。   “放心,为了皇儿,本宫能挺住。”淑妃娘娘深吸一口气,当年在宫里,那么艰难她都挺过来了,这会儿怕什么?   结果想的挺好,现实却给了他们一巴掌。   王佐往前走,外头的仪仗是足够威风了,但是摆仪仗的都是太监宫娥,这帮人谁惹得起王佐。   可淑妃娘娘又命令他们不许放任何人出去……包括宁王殿下么?   淑妃娘娘真的不是在开玩笑吗?   “滚开,好狗不挡道!”王佐的声音很大,一句话,骂的淑妃脸都红了:“这是一个王爷该说的话吗?”   “那本王要说什么?你的仪仗摆在本王必经之路上,是在堵本王吗?”王佐抱着胳膊冷笑:“还是说,你一个皇妃,都比我这一字并肩王大?”   “本宫不跟你做口舌之争,宁王殿下,本宫的皇儿呢?”淑妃紧紧攥着手里的帕子,坐在轿子里,心里火一样的热,嘴巴里却跟含了一枚苦胆一样。   ..在里头,皇上的口谕,送来天牢了。”王佐非常光棍的一指已经关闭了大门的“天牢”   :“您要见的话,自己进去吧。”   “本宫要的是,你将我皇儿交出来!”淑妃娘娘的声音都带着哽咽了:“本宫的皇儿,被你打成什么样了?”   “哦?”王佐都被气乐了:“淑妃娘娘这么说的话,那本王倒要问一问了,本王麾下的许如,许静天,他又被打成了什么样?前任吏部尚书的侄子,又被打成了什么样?”   作者闲话:大家都在家里好好的待着,勤洗手,多喝白开水,没有必要的就别去人   多的地方了。武汉加油啊! 第四百三十章 堵门口的淑妃   许如,许静天,曾经是王佐麾下的一个探子头目,但是明面上,那是一位大才子,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为人性格好,功夫高,不过因为长得帅气些,有点沾花惹草,他倒是不跟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的扯犊子,主要是去青楼楚馆,跟人家花魁啊,美女谈心,顺便深入交流一下。   结果因为有一次,三皇子跟他碰巧,都看上了一个花楼里新来的江南美女,大打出手,三皇子摆开身份,对着许如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最后还把美女给赎身出去,自己金屋藏娇去了。那一仗,许如肋骨被打断了一根,一只脚也破了,从此翩翩公子不见了,成了个瘸子!要不是王佐不是那种卸磨杀驴的人,这人估计就完了|   现在他依然是王佐庵下的一路探子头目,可再也不复曾经翩翩佳公子的样子,而是沉默寡言起来,每天最乐意干的事情,就是带着一个面罩,穿着夜行衣,在黑夜里来往。   看着就让人生气加心疼,这人彻底变了啊!   还有前任吏部尚书的侄子,就因为那一届的吏部尚书,跟淑妃的娘家人竞争,结果淑妃的娘家人失败,被分了个小官位,就给打发出京去了,三皇子在外面喝酒,正好遇到那侄子也在请客,上去不由分说把人痛揍一顿,要不是那侄子请客的人里头有几个官宦子弟,五城兵马司的人也去的及时,那小子八成就被打死了。   别看三皇子在王佐面前怂了吧唧的,在旁人面前猖狂得很。   不过两次他都有借口,喝多了嘛!   这个理由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   王佐为什么没事就逮到他揍一顿?就是因为这家伙的德行太让人恶心。   现在好不容易将这个小王八蛋塞进了天牢里,想放出去?做梦|   他还要去干清宫告他一状,这可是人赃并获的绝好机会,最好连他也被过继出去。   以后免得仗着皇室的身份,为非作歹。   要不为什么,王佐别的皇子不打,就三皇子一惹怒了他,他就下狠手的揍呢?   永庆帝不说,不代表他不知道。   而且三皇子有本事作恶,却是个吃软怕硬的货,他要是跟王佐能对着打一架,哪怕是输了,也是有骨气的皇子,偏偏他是个软脚虾,以前三皇子练功的时候,就是个草包,只不过那些皇宫侍卫们让着他,不想伤了他的自尊心。   结果他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呢,被人揍的时候,疼的哇哇叫,鼻青脸肿的连淑妃娘娘都差点认不出来这是她儿子。   要是他知耻而后勇,永庆帝也认了,谁家没几个熊孩子呢?   可是他学武不认真,也吃不了那个苦头,还怎么找回场子?   而且因为教训的太深刻,这家伙从那以后,见到王佐,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永庆帝这个气啊!   索性让王佐放开了揍,什么时候打的他老实了,聪明了,什么时候算完。   可惜啊,三皇子,一直就没聪明过!   “他们是什么人,本宫不知道,也管不了,但是本宫知道,你今天抓了他来天牢,你把皇儿还给本宫!”淑妃娘娘今天是无论如何都要将三皇子带出来的,天牢不天牢的先不说,光是他身上那些东西就不能见人。   要是让人知道了,她们娘俩儿就该去死一死了。   所以淑妃娘娘今天的打算就是撒泼打滚,一哭二闹三上吊四来胡搅蛮缠了,就不信了,还不能让宁王一怒之下,放人!   因为淑妃娘娘早就打听过了,宁王殿下最讨厌妇人撤泼,虽然撒泼不是她的特长,但是淑妃娘娘在娘家当姑娘那会儿,没少见她父亲娇滴滴的小妾,在她母亲这位嫡妻的面前,撤泼打滚。   她父亲见了就说她母亲不贤惠什么的,反正都是她母亲的错,后来她母亲略施小计,那样的妾室都被收拾了,等她成了淑妃娘娘,她母亲就再也没有被父亲冷落过,一个月里,有二十天是在主院过夜的,剩下的十天里,有四天是在书房,只有六天时间,去宠爱那些娇滴滴的小妾……哎,没想到,她也有撒泼的一曰。   ‘‘人已经关进去了,而且不是本王关进去的,是皇上的口谕,你要找,就去干清宫,本王正好要去干清宫,一起么?”王佐恶劣的笑了:“还是说,你不敢?”   她要是敢去才见了鬼了!   淑妃娘娘没想到,王佐这么不好打交道,软硬不吃不说,还有些无赖的样子。   “本宫……。”淑妃娘娘一时语塞。   “别说那些没用的,你去不去?不去本王就走了,这孤男寡女的在一起久了不好。”王佐一脸防备的表情:“本王可是名草有主的人。”   他说的当然是丁田了。   朝廷上下,谁不知道他们俩的事情啊?   就差举办一个婚礼了,只不过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情,永庆帝没打算让他们俩干。   不过,王佐现在将王府当成了自己家,但是将丁田那里也当成了自己家,连后门都开在一   起,两边的胡同口,已经被王佐派人给堵上了,如果从高空上看的话,就像是一个“串”字,两个府邸连了起来。   两家互通有无了,宁王太妃听说在王府里大吵大闹,结果宁王殿下一句话,她就消停了。现在,俩人都是永庆帝身边的红人,有了帝宠,谁还管是不是俩男人在一起玩儿龙阳之道   ?   什么都是虚的,只有帝宠是真的啊。   “你!”淑妃娘娘更是气的脸色由红转白。   一个后妃,比外面更在意名声的好坏,本来私自见外臣就不妥了,如果再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她还活不活了?   可是为了儿子,不得不堵着个外男商置事儿。   “本王要走了,让开!”王佐不跟她多废话,直接将眼前挡道的一个老太监一脚踹开,他打皇子都不手软,何况是个奸妃身边的老太监了。   淑妃从轿子里能透过帘子看到外面的一点情况,一看宁王谁都不踹,就端倒了冯玉。要说这个法子,是冯玉给她出的,务必要以母子亲情为突破口,宁王殿下没有母亲照拂多年,或许,能打动他,让他将三皇子放出来。   这个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他们也没别的好主意,就算不能放出来,毕竞有皇帝的口谕在,但是也要见到三皇子,还要派几个宫娥内监的进去伺候着……最主要的是,争取能将三皇子身上那些零碎都悄无声息的弄出来!   而好死不死的,宁王第一个踢的就是出主意的冯玉,是不是他知道了什么?   淑妃娘娘多疑的性格,让她错过了拦住宁王的机会,王佐趁机带着自己的人,晔啦啦的走了,速度超快,而且去的还是干清宫,这么多人动静本来就大,如果淑妃娘娘的仪仗再追过去……那可就有乐子瞧了。   “娘娘、娘娘!”冯玉扶着老腰,被他的两个徒弟扶了起来:“怎么办?”   淑妃娘娘这才回过神来:“大不了,本宫硬闯天牢救儿子!”   为了儿子,淑妃也是豁出去了,当不了皇帝,当个亲王也行,总比弑父弑君强。   “行,那咱家就去敲门。”冯玉知道自己出了个坏主意,但是没办法啊,贤妃娘娘那边,可是掐着他的命门呢,只好表现的特别英勇一些,带着两个徒弟,去敲了天牢的大门。   丁田设计的天牢大门并非一整块门板那种,他是在两大扇整块的们班上,开了一个小洞,就像是近代化的监狱门口,开了个小窗似的,上头只能通过一个人的脑袋那么大的小洞,打开之后,就能看到人脸儿,但是除了空气,估计胖一点的猫都钻不进去。   这就是为了看一看,外面来的是谁。   现在有人敲门,门没打开,那小窗户洞洞被打开了,露出来一张苍老的脸,正是刚才想跟淑妃娘娘身边的蓝嬷嬷搭话,人家蓝嬷嬷没搭理她的姜嬷嬷。   话说,姜嬷嬷还一肚子的火呢。   她好歹也是个嬷嬷,在宫里混了一辈子,哪怕身份不离,可同样身份的蓝振振不该如此无视她,哪怕是带个话给淑妃娘娘,说上两句呢。   可蓝嬷嬷看她就像是在看一坨屎似的,嫌弃的要命。   也不想想,蓝嬷嬷说白了,跟她姜嬷嬷有什么区别?   她在宫里待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摊上了一个好主子,丁大人对她们这些老嬷嬷很照顾,人又好,这些年攒下来的钱,也都存了起来,打算以后就养老了。   晚年能如此美好,她己经别无所求。   可是老嬷嬷她们是来者不善,想干什么?   幸好,王爷跟大人都有应对的方法,为了出口气,加上对方有是女眷,姜嬷嬷勇敢地站出来,当了话事人。   “叫你们丁大人出来,淑妃娘娘到了。”冯玉在淑妃宫里也是说一不二的人,加上他身份特殊,被人看重了多年,所以这就用命令的口吻,对着一个老嬷嬷说话。   “不好意思,我们丁大人了说了,他不在!”姜嬷嬷也够有意思的了,这话说的能喳死人   O   什么叫“我们丁大人说了,他不在”啊?   冯玉愣了一下之后,脸就拉长了:“你这是什么意思?通传一声都不行吗?”   “不行!”姜嬷嬷神色恭敬,但是嘴巴却硬的很:“大人都说了,他不在。”   “那你开门,放我们进去!”蓝嬷嬷一看,冯玉吃了瘪,了就蹿了出来,其实嬷嬷跟老太监,一直是竞争关系,嬷嬷上位了,提拔的必定是姑姑跟宫女儿们;老太监上位了,自然是提拔自己的徒子徒孙跟干儿子们。   所以这争宠,在宫里是常态。   女人们争夺皇帝的宠爱,宫女太监们争夺主子们的宠爱,都是争宠。   “你谁呀?”姜嬷嬷瞬间就跟失忆了似的,看着蓝嬷嬷:“你说开门就开门?你要进天牢干什么?砸牢反狱是怎么着?”   丁田带着人就躲在彩壁后头听,姜嬷嬷撒气撒的那叫一个痛快啊,将蓝嬷嬷不带脏字儿的骂了个狗血淋透。   “没看出来,姜嬷嬷这么厉害呀?”丁田对姜嬷嬷另眼相看。   “年轻那会儿啊,她还是个宫女儿,就敢跟管理她们的姑姑顶嘴,为了这,没少挨打受罚,宫女儿不能打脸,也不能致残,所以很多时候,就是不给吃饭,顶着一碗水,贴墙跟站着,久而久之,她就特别怕饿肚子,得罪了教养宫女的姑姑们,她也没捞到什么好差事,不是在空旷的宫室里留守,就是去淀衣局那种地方当姑姑,一点都没有靠近主子的机会,可怜见的,这些年啊,都从小辣椒变成了老白菜了,这会又变成了小辣椒,呵呵……挺好,挺好!”金公公笑的开心:“多少年没见过她这样了。”   作者闲话:在家待着看看小说,如无必要,不要出门溜达啦! 第四百三十一章 后宫大换血   丁田感叹了一句:“人人都不容易啊,以后好好的过日子,在这里没人能欺负你们。”   “我们早就没人欺负了,自从进了这里之后,半年的时间,老奴都胖了。”金公公笑道:   “还有吃的喝的,也没什么重活儿。”   “那就好。”丁田就怕这些老人们受罪。   其实干了一辈子的奴才,临老了再不安享晚年,那也太惨了。   “其实还有很多人跟我们打招呼,希望来天牢这里干活的。”金公公又笑道:“还有给塞银子送好处的呢。”   丁田赶紧摆手:“不是谁都能来天牢上差的啊。”   这里是牢房,进来出去的人,都要调查的,身家清白,背后不能有小主子的才行。   在这里这么多年,宫里什么样,王佐早就告诉过他了。   “您放心,我们都明白的!”金公公道:“岂能随意让人进出牢房?那不是乱了么?什么人都来,这里就不是天牢了。”   而且他们能来,是因为上头调查过了,他们都是没有什么背景和能力的,在这里天牢里也不怕被谁谁谁收买。   天牢单独成为一个系统,很多人想来,可惜,进不来。   他们在里头聊天,外面的动静小了下去,姜嬷嬷见淑妃娘娘要下轿辇的意思,也不跟那俩人废话,直接关了那小窗户,神清气爽的往回走:“到点了,该去准备晚饭了,话说晚饭吃什么?烩菜怎么样?”   “不要放血肠,多放点大骨头跟酸菜!”丁田立刻就点菜上了:“对了,多放葱花少放蒜   !,’   里头热闹的开始准备晚饭,因为是吃两顿饭么,在太阳落山之前,他们需要吃晚饭,半夜里还有一顿宵夜。   别人可以不吃,但是值夜的人必须要吃。   一般宵夜就是容易消化的食物,一大碗牛肉面啊,鸡蛋面什么的,或者是馒头花卷之类的,配上羊肉汤、牛肉汤。   他们倒是热闹了,外面的淑妃娘娘脸都青了|   “丁田这是什么意思?不给本宫面子吗?”淑妃娘娘没见过丁田,只是听身边的人说过,知道他是来自边陲小地方的一个小牢头儿,机缘巧合之下,救过宁王殿下的命。   从那之后就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牢头儿,变成了现在的辅国将军的爵位,天牢的司狱官,这个职位,可是直属皇帝,比起刑部大牢的典狱更高级。   不过他跟宁王的关系,也是大家猜测的一个亮点,为了往上爬,不惜出卖色相!   结果见过他的人都摇头:这样的要是也能出卖色相,那他们如此玉树临风,是不是当代董贤啊?   那他就不是出卖色相,而是宁王殿下就好这一口?   猜测的多了,时间长了,众人也就不了了之了,人家有本事靠上去,那是人家的事情,加上后来那么多事爆发,一个接一个,这丁田却怡逢其会,救过王爷还救过皇上,救驾之功啊,从那以后,基本上没人表面上议论纷纷了。   就连淑妃,也是如此。   只是刚被宁王殿下削了面子,这会儿又被一个小小的司狱官给无视了,淑妃娘娘好歹是宫里受宠二十年,养大了三皇子的女人,她可以在王佐跟前撒泼,不讲理,但那是因为王佐是宁王。   丁田是个什么人?她可不想在他面前失礼。   “怎么办?娘娘?”冯玉也没见过这样的,宫里的人都讲究一个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能行方便就行方便,这可倒好,关了门,概不接待。   “给本宫敲门。”淑妃娘娘一咬牙:“本宫要见一见三皇子,不见到本宫的儿子,本宫就不走了!”   “哐眶哐……。”冯玉上去,像是砸门一样的敲门。   里头丁田他们听到动静,就像是没听到一样,反正一进基本上都是放着东西的库房等等,住人少,基本上是给值班的人住的,这会儿全都去了二进。   宫里地方大,规矩多,这宫室的规矩比普通人家要宽广,光是墙就比外头普通人家的厚一倍,隔音效果当然也非常显著。   丁田当自己是暂时性失聪了,直接带着人去了三进的院落那里,还跑去厨房那里看做饭。   厨娘怕他们无聊,特意煮了花果茶,做了新的点心给他们吃。   丁田还好奇的问金公公跟姜嬷嬷一些宫人之间的趣闻轶事,金公公还真讲了两个,挺有意思的,还有姜嬷嬷,说年轻的时候啊,也做过被皇上看中.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但是后来她见过一次先帝,当时先帝已经是半百之人了,而那个时候,姜嬷嬷才二十岁,花儿一样的年华,怎么肯屈就一个半百之人?   “现在想想啊,都是个笑话。”姜嬷嬷摸了摸自己的脸:“先帝当年活了八十岁,难得的长寿之人,妃婊过百,光是皇后,就有前后四位之多,妃子十位,嫔二十四位,剩下的昭仪等   等,上百位,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能看得上奴婢这样的么!”   “我看也是,你这样的脾气啊,真要是成了主子,非得被人给生吃活剥了。”金公公乐了:“还是现在好,起码人活着。”   “是啊,以前见过一个小美人,就是从宫女上去的,结果先帝就稀罕了不到一个月,就抛之脑后,后来那小美人在先帝去世的时候,殉葬了,她是没了指望,人就没了活下去的意思。   宫里的事情很多,不过奴才们不能议论主子,却可以说一些笑话给丁田听,什么小太监喝多了耍酒疯啊,宫女绣了个漂亮的手帕,丢了,不知道丢哪儿去了,还哭鼻子。   更有大太监吃了萝卜,不敢凑到主子跟前去伺候,因为怕放屁!   万一熏着主子可怎么办?   他们聊得开心,半晌之后,李占元才凑过来:“大人,外头好像没动静了。”   “不敲门了?”丁田看了看天色,才过了中午,大家吃了点心,喝了果茶,混了个半饱。   淑妃不像是就此罢手的人啊。   “看看去!”丁田站起来,带着人,去了一进大门那里。   刚靠近,外头就“眶眶眶”的有人敲门。   丁田一脸黑线的看着李占元:“这是没人的意思?”   “刚才没动静半天啊?”李占元还挠头呢。   就听外面一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开门,给本宫开门!本宫是淑妃娘娘,正二品皇妃,本宫要见本宫的皇儿,谁敢阻拦?开门!”   淑妃是真的着急了,这么半天,没有动静,她觉得不太妙。   丁田转身要回去,突然听到了米英大总管的声音:“淑妃娘娘,皇上有旨,您接旨吧!”   皇上有旨?   米英大总管来了!   众人都好八卦的看着丁田:开门么?   结果丁田非常淡定的走过去,打开了门上的那个小口,站在那里往外看。   米英大总管正好看到他的脸!   丁田一呲牙,米英大总管无奈了,算了,不让他出来跪着了,让淑妃自己带着人跪着吧。   淑妃在听到圣旨的时候,就有些脸色发白,腿脚发软了,等米英宣读了圣旨之后,她就彻底的晕了过去。   丁田摸着下巴:“没想到,皇上老爷子挺狠的呀?直接打入冷宫,三皇子还在天牢里没个说法呢。"   还能有什么说法?   当娘的都被打入冷宫了,当儿子还能有好下场?   “一个剌王杀驾的罪名,谁担得起。”金公公看得开:“只是打入冷宫,已经很不错了,没有赏赐鸩毒。”   “活着比死了更难受。”姜振振却说了一句实话:“皇上不杀她,就是让她活受罪。”   “活该,剌王杀驾,那是她男人,三皇子的亲爹。”丁田却冷哼一声:“还让她活着,已经是仁慈了。”   先不说别的,这样的女人,他反正是不想要,也不敢要。   “是啊!”众人都点头。   不管皇上的圣旨说的是什么,怎么处理淑妃,那都是皇上的事情,皇上处理后宫,从来就没有错的。   因为那是皇上在处理自己的女人,外人谁也不会评论对错。   外面,淑妃娘娘被人用水泼醒,惨嚎一声:“为什么?”   “不为什么,皇上说了,冯玉,直接乱棍打死。”米英大总管冷着一张脸,继续用没有情绪的语调:“您还不知道吧?冯玉,是贤妃娘娘的人。”   淑妃眼珠子差点没瞪下来:“不可能!”   冯玉是她自己挑选的一个老练的内监总管,怎么可能是贤妃的人?   “他以前是你的人,后来,贤妃娘娘把握住了他的软肋,他就成了贤妃娘娘的人,这次,他怂恿你来的吧?愚蠢!”米英大总管冷笑:“淑妃娘娘啊淑妃娘娘,你这样的人,还妄想当皇太后?”   “不!不是的!”淑妃摇头,极力否认:“不可能的,我是淑妃,皇上呢?本宫要见皇上,要见皇上!”   “皇上不会见你的。”米英大总管拿出另一卷圣旨:“本大总管还得去一趟贤妃娘娘那里,宣读另一份圣旨。”   “她……她是皇后了?”淑妃胆战心惊的问:“是不是?是不是?她的儿子要当太子了?   “不是,她呀,东窗事发了。”米英大总管乐了:“西翠立了大功。”   “西翠是谁?”丁田扭头问姜嬷嬷。   “是贤妃娘娘身边的贴身大宫女儿,很厉害的一个女子。”姜嬷嬷道:“怎么,她告发了贤妃娘娘?”   “不知道,有机会问一下王爷。”丁田挠了挠头:"算了,我们就在这里守着吧。”—直到吃晚饭的时候,王佐都没回来,但是干清宫赏了八十道菜给天牢。   最高席面也就是九十九道菜。   这八十道菜第二等席面的菜品。   “倒是赏了个好吃的,嘿嘿嘿……分了,分了吃。”丁田大乐:“吻,这道四軎丸子不错,这个白斩鸡挺好……。”   整个天牢里才多少人啊?   五个人分一道菜,足足的分量,加上他们自己这边的烩菜,大馊头,吃的倒是挺开心。   —直到晚上丁田下了差,王佐在宫门那里接的他,俩人都吃过饭了,一路上憋着没吭声,但是进了家门之后,洗漱过了,点着蜡烛,丁田盘膝坐在坑桌上,大眼睛闪亮亮的看着王佐:“说说呗?”   王佐抿嘴一乐:“后宫要大变样了。”   “嗯?”丁田一愣:“后宫怎么了?除了三皇子跟四皇子闹腾一些,其他的不都是消停了   吗?”   他记得,王佐跟他说的,后宫就剩下贤妃跟淑妃哺瑟了。   可是如今淑妃被打入冷宫,贤妃……贤妃也倒台了?   “消伴了就不可以再闹腾了?”王佐告诉了丁田一个消息:贤妃身边的大宫女西翠,竟然是永庆帝的女探子!   作者闲话:大家在家看小说吧,别出门了,江湖在家还要再关七天,才能解除警报   ,幸好,是个“作家”…… 第四百三十二章 笑到最后的人   她将贤妃跟四皇子的计策一一说来,且手中有证据证明她说的话,还有跟她一起跑出来的一位大太监,两个小太监作为证人,更有八个大内侍卫,也是人证!   何况外面还有药堂抓药的学徒、买药的嬷嬷家的孙子以及负责传递的,果亲王府的管事。   各个环节的人都被抓了起来,口供也都摆了上来。   干什么呢?   贤妃要给世孙夫人下药,一尸两命才好,如果是能将世孙也药倒的话,三命更好!   贤妃甚至还说:“皇上儿子多,过继一个不成,就过继两个,那可是一个郡王的爵位,慎郡王不也过得挺好么。”   大概是最近太顺遂了,贤妃有点得意忘形。   甚至在路过德妃的宫殿的时候,还扬声大笑,里头的德妃据说气的都犯了肝病了。   这样的铁证被送到了干清宫,加上三皇子那一堆东西,有剌王杀驾的嫌疑……贤妃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抓着四皇子的手道:“去边关吧,找你大舅舅,他是被贬的人,在边关当了个小官,起码能护得住你,手上兵不多,可好歹不会怠慢你……是母妃错了,你父皇,一生都在斗之中度过,那样的人,岂能容得下别人算计他的皇位?只有他给人的,没有人从他手里夺走的道理!”   “母妃,我们一起走啊!”四皇子舍不得他母妃。   虽然小的时候,别的皇子都在睡觉,只有他,被母妃用冰冷的毛巾擦脸,醒过来之后,要提前一个时辰背诵各种文章,四书五经;晚上睡觉之前,还要做九章算术,甚至很早的时候,他就接了自己皇子所的账册,每日看这些东西,要会过日子,更要会看账本。   他过的比任何一个皇子都要辛苦,学习上的辛苦,让他一直名列前茅,比起大皇子的鲁莽,二皇子的粗俗,三皇子的懦弱,四皇子什么都好。   人彬彬有礼,学业非常好,受到上书房所有先生的夸赞。   谁知道他背后付出了多少辛劳?   武艺上更要出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他身体健康,很少生病,因为他母妃给他设计了最合理的安排,   就连教导他人事的大宫女儿,他母妃都让人教导了三年多,甚至跟他说,就算是被大宫女儿教导人事,也要有时间限制,不能超过半个时辰。   他还没有用到那四个大宫女儿。   时间就被母妃限制了……听说三皇兄身边的四个大宫女儿,也是被淑妃娘娘派人教导了一年才送过去的,没几天就被三皇兄挨个睡了个遍!   “母妃走不了了。”贤妃摸了摸儿子的头:“你去了舅_那里,好好的活下去,你父皇或许顾念父子之情,只是贬你为庶人……。”   贤妃一想到这里,就心痛如刀绞。   她的儿子啊,如此优秀,是最完美的太子人选,为什么?皇上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   大皇子骄纵的都犯傻。   二皇子性格阴险毒辣。   三皇子是懦弱又无能。   唯有四皇子,文治武功样样出色。   “母妃……。”四皇子不想离开,但是他的母妃让他离开,最后,他是被几个太监宫女带着,非常低调的混在其中,出了宫。   一出宫,他就直奔北边的边关,大舅舅是母亲的亲哥哥,如今已经被贬了十年之久,不过因为有母妃在,即便是被贬,大舅舅也在北地安顿了下来,且混了点军功,如今是一个千夫长了。   贤妃送走了儿子,让人将宫里收拾了一下,然后她身边的宫人们就被慎刑司的人带走了。   换了几个老成持重的嬷嬷来照顾贤妃。   与其说是照顾,不如说是监视更妥当。   而且吃的饭食,也是标准的妃子规格,再也没有御膳房的人特意孝敬的美味佳肴。   不过贤妃也不在意,她是认命了的,不过,在听到米英大总管来宣读圣旨的时候,还是有些脸色苍白。   永庆帝没有赐她三尺白绫,只是吩咐人,将宫殿封锁,她的一些待遇,依然是妃的水平,可是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吩咐了。   “本宫要见皇上。”贤妃惨白着脸:“一定要见一面!”   米英大总管没有办法,贤妃既没有被赐死,也没有剥夺妃位的头衔,永庆帝只是关着她而已,跟德妃的待遇差不多。   好歹是个皇妃,要求见皇上也是很理直气壮的一件事情。   米英大总管只好替她通传了一声,永庆帝竟然同意见她。   永庆帝去见了贤妃一面,比起贵妃和德妃,以及被打入冷宫的淑妃,贤妃倒是得见一次天颜。   贤妃又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为什么?四皇子有什么不好?”   “他的好,都是你这个母妃打造出来的,如果他成了太子,将来的你,是不是也要垂帘听政?”永庆帝淡淡的道:“他就是太好了,没有一点主见,小的时候,他连玩哪个玩具,你都给他规定,那年他才几岁?三岁还是四岁?你为了让他背三字经,饭不许吃,饿的他哇哇大哭,这是皇子,朕的儿子!不是你训练的猫猫狗狗。”   “可是臣妾是为了他好啊!”贤妃傻眼了。   “你一句为了他好,就让他饿的哇哇大哭?那个时候,只要他跟朕说,朕就接他在朕的干清宫去,你,也就当个贤嫔而已,结果他惧怕你这个当母亲的,比惧怕朕还要严重,竟然一句都不跟朕提,反倒是背会了三字经,当时你很得意,朕心甚痛!”永庆帝拍了拍自己的胸口:   “一个儿子就这么毁了啊!”   “不可能……臣妾一直都好好的教育皇儿……。”   “你教育出来的是个傀儡,四皇子连自己軎欢吃的菜都没有。”永庆帝看着她,眼里没有任何情绪:“大皇子喜欢吃炸排骨,二皇子軎欢吃红烧肉,三皇子軎欢大拉皮儿,四皇子没有喜欢的吃食,五皇子喜欢吃茄子,怎么做他都喜欢吃.六皇子爱吃豆腐,红烧豆腐酱炖豆腐都爱,但是不能吃清炖豆腐,觉得没有味道,七皇子喜欢吃鸡,八皇子小小年纪.已经很喜欢吃蛋羹了,九皇子还在吃奶,最近爱吃苹果泥了。”   提起九皇子,永庆帝的表情明显柔和了很多:“婉昭仪就从来不要求九皇子干什么,每曰就是淘气,小九儿要比他的哥哥姐姐们,身体都要健康,性格也活泼好动。”   “是婉昭仪?是那个贱人!”贤妃瞪大了眼睛:“她的儿子,你……你不能这样,那是小九儿!”   怎么会这样?   前面八个儿子,没有一个合适的吗?   “婉昭仪怎么了?”永庆帝板着脸道:“朕每次去碧叶堂,都觉得舒服,每次看到你们,就觉得烦,当年的皇后是怎么去的?打置朕不知道吗?”   “当年皇后去的时候,臣妾也只是个昭仪而已!”贤妃不可置信的大喊:“臣妾怎么可能害星后?”   “你是没有害她,可是你也没有帮她,不是么?”永庆帝淡淡的笑了:“你们既然想争斗,那就争斗吧,这些年来,你们的家族也都在争斗之中倒下了,几个儿子而已,朕不要了,要是老实呢,就当个郡王,不老实就过继出去,朕儿子多,不缺他们那几个。”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哈哈哈……枉费我对你一片痴心,你只是当我是个工具吗?”贤妃瘫坐在地上,钗环凌乱,目中含泪地看着永庆帝:“难道这么多年,你都没有真的怜惜过我一次吗?”   “怜惜你?”永庆帝低头看着她:“那你在娘家的表哥,又是怎么回事?你的启蒙恩师家的三师兄,又是怎么回事?别以为朕不知道你那点闺阁里的破事儿!”   贤妃听了,两眼一翻,彻底的晕死了过去。   "哼!”永庆帝一甩袖子,离开了这里,此生都再也没有来看过这个女人一眼。   一个男人最忍耐不了的就是脑袋上的绿帽子。   何况是一国的皇帝,天子啊!   若不是四皇子长的很像他,他都忍不住怀疑,四皇子的血统了。   贤妃一辈子汲汲营营,如今让她闭宫,在宫殿里慢慢的老死,是对她最大的惩罚。   果然,不久之后,贤妃就去世了,死因是病重,原因是贤妃自己作死,三更半夜的总想跑出去,也不知道为什么,折腾的自己感冒发烧,又不吃药,总是说,那些药是毒药,有人要害她。   不吃药的后果,就是发烧,然后就完蛋了!   丧事办的很简单,按照妃位下葬的,既没有给死后的哀荣,也没有谁来披麻戴孝。   因为据说四皇子己经去了边关,在他舅舅那里,皇上已经下旨,贬他为庶人,永生不得回 转京城。   在边关那里,已经隐姓埋名,成为一个百夫长的四皇子,看着朝廷发来的抵报,嚎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囊,要回京城,结果被他大舅舅拦住了,他已经没有了回京城的资格,回去干什么?就在这里隐姓埋名,好好的娶妻生子,当皇子就是一场梦好了。   终于他母妃,多年前,老实的大舅舅就劝过母妃,不要太好强,可惜母妃不听,如今自食恶果,说起来都是一声叹息。   所有人都以为尘埃落定了,后宫大清洗的同时,也有了新的格局,唯有果亲王府的那位世孙夫人,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起来。   谁也没有想到,在开春祭祀的时候,永庆帝给婉昭仪,提升成为了淑妃,新的淑妃娘娘。   后宫如今的四妃,贵妃“被”请去礼佛了;德妃“被”闭宫;贤妃“被”幽禁;淑妃打入冷宫。   新的淑妃娘娘就是曾经的婉昭仪。   从碧叶堂搬出来,永庆帝让人收拾了翊坤宫给她住,这翊坤宫,四妃当年没少为此地争斗   因为翊坤宫与承干宫,都是皇贵妃的居所,谁住进去,谁就有可能是副后……进一步便是   皇后了。   而婉昭仪,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女人,在入宫五年之后,生了一个皇子的情况下,被封为淑妃,入住翊坤宫。   同时,因为同为妃子的其他三人,都无法走出宫门一步,所以,这凤印,也让永庆帝交给了她来掌管。   可以说,前程似锦啊!   在京郊祭天之后,永庆帝举办了亲耕礼,而淑妃掌握凤印,却没有举办亲蚕礼,因为她不是皇后。   宫中也没有太后,太皇太后。   所以在开春之后,宫中没有举办亲蚕礼,别人还赞赏的说一声,淑妃娘娘恪守礼节,不越权,挺好。   唯有王佐,跟丁田道:“没想到啊,笑到最后的人,会是婉昭仪,哦,现在该叫淑妃娘娘了〇”   “九皇子的生母么?”丁田乐了一下:“大年初一生日的人,我知道。”   作者闲话:都在家老实的待着,不要出门乱晃了,多存点食物和纯净水。   本书由连城读书独家发表,请勿转载!公众号搜索连城读书,赠会员,领福利 第四百三十三章 皇贵妃啊   “这能生是一方面,会挑时辰也是一方面,还得会养才行。”王佐斜躺在炕上,看着外面一树盛开的杏花:“你没发现吗?现在的这位淑妃娘娘,接了凤印之后,只管了一样宫务,那就是发放份例,宫里的月例银子而已,其他的宫务,全都分了出去,只一心教养九皇子,听说现在九皇子都会冒话了,喊父皇喊的特别清楚。”   “是吗?”丁田想象了一下:“嗯,正是可爱的时候,三头身么?”   “大概吧?”王佐却没想过可爱不可爱:“你没听明白,这个时候,她越是不抓权,越得圣心,就算成为皇后,她还是这样,更能得圣心,看看人家这手段,不声不响,不闷不吭的,人就得了圣宠。”   “或许是皇上找到了新的爱人?”丁田乐了:“还不许人家老树发新芽,重新来个第二春   啊?”   “或许吧?这位淑妃娘娘的家事很简单,她的父亲是个翰林院的翰林学士,一辈子清正,就一个妻子,三个孩子,两个儿子,这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一个还是翰林,一个在河北道那边当个小县令,没权没势,三进的四合院带俩跨院,家里一户下人还是家生子儿,两个儿媳还都是孤女,也没个亲家,不过听说那两个儿媳妇,是他曾经的同窗的女儿,只是同窗逝去,家里没人了,接了过来,怕女孩儿面上不好看,就直接订了亲,成亲之后倒是夫妻和睦,琴瑟和鸣的,还都各自生了孩子,男女都有,倒是这淑妃娘娘,是他的小女儿,四十岁上才得了这么一个女儿,后来入了宫,老两口也挺想念的,以前因为位分低,一次都见不到面儿,现在后宫女儿说了算,却只见了一次面,赏赐了家里一些续罗绸锻,珠钱香料之类的东西,就没事了!看看人家这个态度,皇帝每次提起新的淑妃娘娘,那叫一个满意啊!”   “是吗?”丁田挠了挠头:“不太慷这些,额呵呵呵,我们俩没有那么多说法,日子跟他们过的不太一样。”   “是不太一样。”王佐乐了:“一会儿烙点春饼吃。”   “好呀,烙那种榆林春饼,劲道!”丁田点菜:“还有爆炒土豆丝,鸡蛋辣椒圈,用大酱炒最好了。”   春天了,小葱小白菜,小香菜的都出来了,丁田早早的就种了辣椒苗,如今已经长成了,结了青辣椒钮儿,炒鸡蛋超级好吃。   果然,中午他们就吃上了春饼。   刚吃完,还说要去后菜园子(丁田把家里的后花园,改成了后菜园子)看看新种下的茄子秧长得好赖,王富贵就跑了进来:“王爷,大人,新消息!”   “什么消息啊?让你这么兴奋?”王佐乐了:“王佑死了?”   “没,他还没死,不过,皇上刚下了圣旨,晋升淑妃娘娘为皇贵妃了!”王富贵道:"刚才在路上,碰到了正好要去宣纸的礼部尚书,他要去蚂蚱胡同的林家宣旨呢!”   “淑妃晋升皇贵妃了?这才册封几日啊?”丁田瞪大了眼睛:"这就皇贵妃了?”   早在要去宫里赴宴的时候,王佐就让人教导丁田宫规礼仪,晚上躺在炕上,不滚床单的时候,就聊宫里的那些女人的官衔,他知道皇贵妃意味着什么。   那可是副后啊!   现在乜有皇后,这皇贵妃,就是后宫之主。   在后宫,只有皇后,才能被所有宫人叫“主子娘娘”。   皇妃再受宠,也只能是“某妃娘娘”,那些嫔以下的女人,只能被称为“小主儿”,嫔以上的人,才能自称“本宫”,掌管一个宫室,做一宫得主位。   可是皇贵妃,在宫里,都是叫“责主儿”的,说明在后宫,皇贵妃也是能当家做主的人。   这身份地位,可是大大的不一样。   “皇上果然中意她。”王佐却并不惊讶:“这事儿跟我们没关系,恭贺后宫的人,我府里也没有,没有人有资格进宫,那女人不要让她知道,等事儿过了,让她知道就无妨了。”   反正不能现在放出去。   “好咧!”王富贵跑了出去,他还要看热闹。   丁田见他跑了,就问王佐:“我狱里那俩人什么时候放出去?”   他牢里那俩,现在可好了,那帮年轻的宫女们,全被派去伺候他们了。   “怎么,他们在牢里不消停?”王佐顿时眼神就冷了下来:“还敢跟你摆架子?”   "那倒没有,派去伺候他们的宫女,一开始跟我吆五喝六的,后来被姜嬷嬷教做人了,现在一个个老实的跟鹌鹑一样。”丁田道:“我就是想着,这每日关在里头,总归是个心病,上次清明节,这送去的那些东西里,就检查出不少问题,眼看着就夏日了,到了端午,就该有新鲜的育菜下来了,每天都得提心吊胆,生怕他们吃了什么不该吃的,再闹腾出事情。”   有这两个人在天牢里,丁田连休假都有些提心吊胆。   要不是他有三个老师侄在,有金不换把关,这四个人,但凡是外面来什么东西,都要经过他们四个人的手,那里的俩人不知道被人害了多少次。   “应该不到端午就能解决,皇上是想着,放长线钓大鱼,如今大鱼都差不多了,就剩下李成思了。”王佐自从二皇子被过继之后,就一直喊他李成思,从来不叫什么二殿下了。   以前二皇子品级就没他高,身为皇子,也只是堪比亲王而已。   王佐可是一字并肩王,超品王爵,除了皇帝跟太子,谁也没他大。   现在二皇子都成了世孙了,按照规定,这世子一般是没有品级的!   因为世子只是继承人,还没继承王爵之位,所以不论是什么亲王的世子,还是郡王的世子,都是没有品级的,但是成婚之后,一般有恩宠的会由皇帝册封一下世子,后宫的太后啊,皇后什么的,册封一下世子的妻子为世子妃。   一般这个时候可以铁比什么什么来看待,比如轶比一品,那么世子就等同于是一品官职来看待;轶比二品、三品之类的,这样的待遇很少,因为永庆帝很抠门儿啊。   软比的话,就要有相应的待遇,俸禄封赏缺一不可,他不想白花冤枉钱。   所以,一般的世子们,都是只有册封世子的诏书,却没有给予品级。   连李成思这样前头是皇子身份的人,也一.视同仁。   “都这样了,皇上还想着李成思?”丁田就不理解了,这是父子啊还是仇敌啊?   打压下去还不算,难道要踩进泥里去?   “你不懂。”王佐偷偷告诉他:你以为宫里那些人是怎么闹腾下去的?李成思功不可没   “他都不在宫里了,还能影响到宫里的人?”丁田更不理解了:“他走了满一年了吧?”去年就过继出去的,年节都过了,也没见他进宫过一次,新年大宴上没有他的位置。   来的是老果亲王和老果亲王妃。   "就因为他不在宫里了,这才显得跟他没关系啊!”王佐啧喷有声:“不愧是德妃的儿子,看看人家这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能力!”   “怎么跟打不死的蟑螂一样啊?”丁田都快无语了:“他都不能进宫了。”   就差说,他都不是皇帝的儿子了,有什么资格竞争大宝?   “他不能进宫了,但是别人可以出宫,你知道他为什么不进宫吗?在家里跟媳妇儿造孩子呢,这孩子有了,起复的希望也就有了,他将媳妇儿怀孕的消息放了出去,自己府中严防死守,那些人主动往里头蹦,这不,就抓到了人,贤妃就是这么栽进去的;淑妃更是被儿子连累的,三皇子就是个傻子。”王佐撇嘴:“多少人想除去他媳妇儿肚子里那块肉,结果全被皇上给发落了,这下子,李成思可抖了起来。”   “是他?”丁田第一次听说这里的内情,这些日子王佐忙的团团转,他也顾着牢里那俩凤凰蛋儿,如今才知道,外头还有一个搅动风云的主儿。   “让他折腾吧,也快折腾到头了。”王佐却不觉得李成思有什么可烦恼的,这个家伙其实就是个过度的货色,老果亲王他们想要的是一个孩子,而不是他这样的成年男人!   他是没看明白啊!   孩子就是催命符。   “没事儿,明天上差,我去宫里看看,要是那俩家伙没什么用了,就放回去吧,在你牢里待着,也不是那么回事儿,出了什么问题,还要你负责。”王佐想了想,到底是心疼丁田,打算给他牢里那俩家伙清出去。   “对嘛!”丁田一拍大腿:“还有那伺候他们宫女儿,能不能一起整走?一个个每天妖精似的,走路都不好好走,扭腰晃屁股的,看着就别扭。”   “那几个女人不能放,让金不换看着点,万一有了身孕……〇”   “不可能!”不等王佐把话说完,丁田就说了:“姜嬷嬷看得很紧,跟皇子那啥之后,都给一大碗避子汤喝下去,还要看着她们,不能让吐了出去,每次都要喝下去不说,起码一天的时间,不能离开所有人的眼前,想找个地方吐,都办不到。”   其实丁田觉得,两个时辰就够了。   因为水液在身体里循环的时间,就是四个小时,四个小时之后,就排出体外了。   不过姜嬷嬷为了以防万一,愣是要盯紧六个时辰,也就是十二小时。   幸好,伺候那哥俩儿的宫女多,一共四个宫女,一人一天轮流来,也因为有宫女儿在,里头那俩人,吃喝拉撒睡,全都要宫女儿伺候,外人一概不进去,以至于那四个宫女攀上高枝儿之后,比平日里在天牢做活儿都累。   本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结果凤风成没成不知道,这先当起了大丫鬟,还是全能型的大丫鬟   每日伺候人不说,晚上还得暖床,暖了床还得喝避子汤,没有孩子,她们将来依靠什么?可是没办法,姜嬷嬷的手段厉害着呢,加上每隔十日,就有一位太医给她们号脉,谁有没有身孕,立刻就能知道。   “那也不一定。”王佐若有所思起来。   俩人也没心情看茄子地了,回去躺在坑上睡了个午觉,起来后又去了一赵金不换家,他过生辰。   送了表礼,吃了寿面,还是银丝面,挺好吃,是金不换的媳妇儿亲自做的,热汤面条,卧俩鸡蛋,给金不换的还是双黄蛋。   乐得他见牙不见眼。   倒是王佐,避开丁田,问了金不换一句:“喝了避子汤,还能有孩子吗?”   “这个可能性很少,但是不代表没有那万分之一,只不过要看喝的是什么样的避子汤。”金不换想了一下,确切的回答:“我们给四位姑娘喝的都是不伤身体的那种,因为丁大人不想   让她们以后没儿没女。”   作者闲话:大家不要盲目跟风,好好在家待着,多喝白开水,比什么都重要,多运动,提高自身免疫力 第四百三十四章 唯一的犯人   “嗯……回去之后,将避子汤停了,给她们调养身体,能有身孕最好。”王佐却道:“听说喝了避子汤,这第一胎多数都是女孩儿?”   “不是多数,是必须是女孩儿,避子汤多少有些阴性药草,这第一胎非是女孩儿不可,第二胎之前,调养的好,会是个男孩儿,极少数第一胎是男孩儿,不过第一胎是男孩儿的话,以   后这女子就再也不能生育了,因为第一胎如果是男孩儿的话,必定长的大,胎重,生的艰难。   ,,   这是金不换跟几个太医交流后得出的结论,以及他查阅了许多太医院的档案的结果。   “行,那就给她们调养身体,最好在端午之前,让她们有好消息传出来。”王佐又告诉他:“不用跟田儿说那么详细,就说避子汤因为不能下猛药,也不是那么万无一失。”   “是,这早就说过了,不然也不能有每隔十日就诊脉的事情。”金不换低头应声:“大人心软,下官可不是。”   他这人要说心狠,的确下得去手,他不想让丁田掺和一些事情,让他干干净净的当个天牢的司狱官,挺好。   “嗯。”王佐拍了拍他肩膀:“有事情派人给我传话就行。”   这是他可以替金不换料理一些他无法料理的事情。   也是变相的给丁田的一种保护。   “是。”金不换心里轻舒一口气。   这都一年多了,王爷对丁大人还真是一往情深,一如既往啊。   丁田并不知道还有这种安排,当初姜嬷嬷说要给人赐避子汤,他以前看过电视,听老妈讲过,说那避子汤多数都伤身体,喝了之后,年深日久的就真的不孕了。   一个女人,要是以后嫁人了,连个孩子都没有,那多悲惨啊?   哪怕是有一个女孩儿,也是一种安慰。   所以丁田觉得没必要做的那么绝,人家小姑娘他看不上,还不许人家主动找到自己的幸福么?   在这个小三小四都合法的封建时代,他可以独善其身,却没必要要求她们在宫中老实的等死啊。   所以他继续上差,在天牢里看看唯二的犯人。   话说,慎郡王对两个宫女儿的殷勤并不看在眼里,对俩人都有些冷淡;三皇子倒是一开始挺热乎,后来估计是腻了,就烦了。   也是,这都一个多月了,外头什么动静也不知道,他每天就对着俩宫女儿,看都看烦了。何况这么久,都没见放他出去。   “丁田,你什么时候放本皇子出去?”丁田每隔三五日过来看一看这俩人,平时都是远观,三五日近看一回,证明俩人活蹦乱跳没病没灾的就行了,但是每次他见到丁田的面,就是连名带姓的叫唤,然后问这同一个问题。   “下官没有接到圣旨。”丁田也每次都这个回答。   送他来的是王佐,下口谕的是永庆帝,没永庆帝开口,谁敢放他?   丁田只能做到不虐待他,不欺辱他,每日好吃好喝还有美人相伴,这日子有什么不好的?每天中午阳光好的时候,还能在院子里走动一下,今天他出去放风,明天就是慎郡王,俩人错开,谁也不见谁。   所以迄今为止,慎郡王都不知道三皇子就在他隔壁的隔壁。   “哼!”三皇子还挺自得:“本殿下可是三皇子,我母妃可是淑妃娘娘……〇”   “淑妃娘娘己经被打入冷宫了。”金不换走了过来:“你还不知道么?”   三皇子一喹:“你说什么?”   “我没告诉他。”丁田揉了揉鼻子:“那什么,你来是?”   .‘皇上下了圣旨,三皇子被贬为庶人,永久囚禁在天牢……您看?”金不换道:“是不是给换个地方?”   永久囚禁,跟坐牢可是两回事。   坐牢有出去的一天,永久囚禁那就是永远都得在这里,死了才能出去。   而且被贬为庶人,死了之后,葬礼恐怕也得简单的办。   *.不可能!”三皇子傻眼了:“我母妃……怎么可能被打入冷宫?父皇很喜欢她的!”   丁田不去管三皇子的大呼小叫,以及三皇子身边两个宫女儿惨白的脸色,想了想道:“我记得左边我那个办公用的院落后头,还有一个两进的小院子是空着的?”   "是有那么一个。”那是他们预备用的院子,比如说人多了的时候,也好有个地方住。   “把那里收拾一下,将三皇子、不是,李庶人跟两位姑娘,迁过去吧。”丁田道:“以后那里就是他们的家了。”   这已经被贬为庶人了,就不能再叫三皇子,他又不知道三皇子叫什么名字.所以称呼一声“李庶人”。   “那里都是新修的,不过也该换一换窗纱之类的,您放心,我这就去办。”金不换扭头就去找金公公了。   大概是因为同姓的关系,这俩人从认识开始,就很亲近。   金公公办事效率高,上午说了此事,下午就开始组织人手去修整那两进的小院落,第二天上午就跟丁田说,可以搬了。   ‘‘这么快?”丁田以为怎么着,也得十天半个月的吧?好歹是装修一下房子呢。   “已经是庶人了,房屋的装饰什么的都不用讲究,这个时候讲究,就是害了他,给他收拾干净了就行。”金公公道:“门窗桌椅板凳都是新的,坑是去年新搭建,都烧过了,通了气,过了烟,每曰的饭食,是依然吃牢里的,还是单立个小厨房?”   “吃牢里的吧,小厨房还得分个厨子、帮厨、厨娘跟灶台什么的,麻烦。”丁田不爱麻烦,能简单就简单:何况我们吃大锅饭,才最保险。’’   “明白了。”金公公就下去安排了。   不过金公公走了,姜嬷嬷又来了,汇报的是,金不换让人停了避子汤。   金不换再说一不二,这避子汤是丁田点头同意用的,他给停了,姜振振不得不来说一声,以免日后难做人。   "停了……就停了吧。”丁田感叹了一句:“这都什么事儿啊!”   姜嬷嬷舒了口气,就乐了:“老奴看啊,不换先生也是怕用的太久,这药总归是伤身体,您又不让用那虎狼之药,如果在用药期间,真有了,那孩子要,是不要啊?”   "也是,唉!”丁田叹了口气,刚要说什么,外面又来人了,圣旨到了。   这次来宣旨的是小米子公公,早上丁田没来那会儿,米英大总管就来宣旨过了,是贬三皇子为赎人的那道圣旨。   这次是来宣旨,放慎郡王出宫,回府闭门思过。   至于那俩伺候的宫女儿,一起带回去,权当两个会暖床叠被的大丫鬟了。   没有赐给,没有品级,连个庶妃、侍妾都不是,还是个丫鬟命。   这让费尽心思,往慎郡王这里攀的两个大宫女儿,哭成了泪人儿。   “哭什么哭?能跟去慎郡王府伺候就不错了,看看秀芝跟秀华,那才该哭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姜嬷嬷喝了口茶水,训斥她们俩:“当初争着抢着来,为此还陷害秀美,现在秀美好好的干活,已经跟大人身边的人看对了眼,大人那里我去说说,指不定早日出宫嫁人,做个正儿八经的娘子。”   俩人更哭了起来,秀美是个什么人?   大家都叫她木头美人,好看是好看,就是太没脾气了,沉默寡言的,但是却是那种非常艳丽的样子。   不然也不会被选中,来这里当差。   可就是这么一个美人,她们都怕她被人看重,于是联手压制她,不让她干活,背地里就说她奸懒馋滑;不让她洗衣服,养的她溜光水滑的,一看就是娇小姐。   果然,嬷嬷找人伺候皇子跟郡王的时候,秀美落选了。   因为一看就是个不会干活伺候人的,要来干什么?只负责暖床吗?   她们来伺候凤子龙孙了,可是没想到,最后最好结局的人,竞然是秀美!   不管她们怎么哭嚎,反正丁田是用送走瘟神的态度,将人一股脑的打包送走,这里就剩下李庶人跟两个宫女儿是长住客了。   李庶人那两天呆呆的,傻了一般,后来慢慢的恢复了神志,却从此沉默寡言起来,搬家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说。   一直到后来,他发现每日的饭菜依然跟他以前的一样,其实就是在天牢里的时候一样,而住着的地方,虽然是“天牢”的范围,但是是个独立的二进小院子,宫里的规制在那里摆着,就算是冷宫,那也比普通人家的正房大。   所以这里住着其实还不错,加上吃喝上一点都不克扣他们,连换季的衣服,都是一送就是十套整,还有一些布料跟针线,两个宫女没事的时候,还做一些衣服,每个月,她们俩的月例银子也一文不少。   话说,她们还拿着一个月五两银子的工钱,三两是正式的月例银子,二两是补贴银子。   一个月十两银子,在这离墙大院里,也花不出去.就存在钱箱子里。   留着给以后的孩子们吧。   没办法啊,他们现在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了,一个庶人,还怎么成亲娶媳妇儿?   这俩宫女儿就是陪他一辈子的女人了,以后一辈子亲,两辈子表,三辈子就拉倒的,新君登基,是不可能放他出去的,等新君的儿子登基,估计他也七老八十,出去不出去的,都一个样儿。   所以,李庶人彻底的消停了,老实的在小院子里住了下来,这里在天牢里就统称为“二进小院子”。   暮春时节的时候,丁田就开始领冰了,然后初夏就给这里供了冰,吃食也新鲜了许多,他就知道,夏天来了。   干清宫   门外初夏,微风徐徐,送来一缕花香,永庆帝看了一会儿奏折,突然问米英大总管:“天牢那里如何了?”   “一切正常,丁大人前些日子领了冰,听说今天已经开始供冰了,您知道,那位怕热的很   ,冷点倒是没什么。”他没说名字,但是如今在天牢里的就剩下一个了。   “人啊,蠢点不要紧,但是不能让人当枪使,那些东西,是他该带的吗?”永庆帝当时是生气的,这种弑父弑君的事情,看历史书,也就是个记载,可真发生在自己眼前,尤其要杀掉的人还是自己的时候,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儿子,有错;但是更有错的是儿子的娘。   "呵呵……。”米英大总管只笑,这个话他可不好往下接。   “田儿还是不错的,放在他那里,朕也放心,他必不会亏待了谁。”永庆帝心里对丁田是很满意的,没有跟红顶白,更没挟私报复。   三皇子在他那里,他觉得已经可以放心了,从此就撂下不管。   “是,丁大人一向尽忠职守。”米英不能说三皇子的什么事情,但是可以说一说丁田的:   “听说家里的后花园都改成了菜园子,种了好多东西呢。”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正在热更之中,没事儿在家看看小说吧,不要出门   给国家添乱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在家就能为国家做贡献”的机会,好好珍惜哦!A_A 第四百三十五章 九皇子   最近天气热,皇上又到了苦夏的时候,如果有可能,去丁大人家里走走,倒是挺好的一个消遗。   “是吗?去年在他们家吃的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永庆帝来了兴趣:“小茄子的那个   “好像是凉拌爷子,用的大酱,大葱,香菜,青椒,一点荤腥都没有,可就是那么好吃.老奴都吃了一大碗。”近几日皇上用膳分置减少,米英大总管希望能去丁大人家里,吃点特别开胃的饭菜。   “嗯……请皇贵妃,抱着九皇子,换一身普通一点的衣服,跟朕一起去丁家。”永庆帝将手里的奏章一丢:“吃一顿去!”   ..那也得明儿啊?明天丁大人休沐!”米英大总管道:‘‘今儿去,他也不在家。”   “哦,也是,那就明天,上午就去。”永庆帝也是想一出是一出的人。   ..是,这就让人先去跟贵主儿说一声。”米英大总管道:“也好早日准备起来,恐怕贵主儿没什么外出的普通衣服。”   “也是,让针线房的人,赶紧做两身出来,还有九皇子的。”永庆帝来了兴趣:“算了,晚上就去她那里用膳。”   曾经的婉昭仪,后来的淑妃娘娘,现在的皇贵妃,林婉儿,抱着九皇子,在屋里玩了一会儿,就让孩子去睡个小觉,又有干清宫的太监来说,皇上要过来用午膳。   “知道了,让小厨房准备一些清淡的吃食,别弄那些油大的东西。”皇贵妃想了想:“做几个清炒的小菜,凉拌两个素菜,肉类……就白切鸡好了,再搭配一个老鸭汤。”   “娘娘,这是不是太素淡了点?”新配在身边的管事姑姑一看这菜色,连块肥肉都没有,都快赶上守孝吃的东西了。   不得不大着胆子提醒一下:“好歹上一盘肉啊?”   “也是,那就来一盘四喜丸子,一盘梅菜扣肉。”皇贵妃乐了:“这些就够了,其实皇上不太爱吃那些油大的东西,可他的身份在那里摆着,餐桌上太素淡了也不好,端上来又不吃,很多都是端上来后又原样端下去的,最后还是赏了人。”   其实也有点浪费的意思。   “皇上的身份,终究不能太清淡。”管事姑姑是新分来的,本以为能在后宫熬出头的皇责妃,指不定多难伺候呢,谁知道皇贵妃为人和气,别说处罚宫人们了,就是打骂都很少,除非是真的惹着了她。   那也是移交慎刑司,很少亲自开口骂人。   “也是,那就再加一个红烧里脊,一个宫保兔丁。”皇贵妃到底是听劝的人.见那管事姑姑点头,就柔声道:“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我好,以后这种事情,不用胆战心惊的说,皇上不挑,本宫也不是那种容不得人说话的,去办吧。”   "是,娘娘。”管事姑姑更妥帖了,下去办事的时候,更是雷厉风行,尽心尽力。   中午的时候,永庆帝就来了翊坤宫,用膳果然很满意,而且皇责妃拿出来的消暑佳品,竞然是九皇子喜欢喝的酸梅汤,只是凉一些,并没有冰块。   永庆帝唱着就更舒心了:“准备一下,明日我们出宫去。”   “出宫?”皇贵妃心里一颤:"去哪家亲王的府上吗?”   “不是,去丁府。”永庆帝解释了一下:“就是丁田家。”   “哦,丁大人家吗?那臣妾是不是要带一些礼物过去?”皇贵妃掩嘴笑道:“以前光是听说丁大人救了驾,还没见过真人呢。”   别的一个字都没提。   尽管众所周知,丁田跟宁王那点事情,都闹到御前了,皇上都没说什么,别人就算是想嘀咕两句,那也得背地里嘀咕去,明面上,大家都打哈哈。   后宫更是如此,林婉儿可不像德妃她们那样傻缺,跟了皇上多少年,还看不透他吗?   林婉儿只凭借本心做事,且也不想去说那些事情,人家俩人爱怎么爱,就怎么爱,关别人什么事?   只要能亲亲业业的为国出力,哪怕一半的官员都好龙阳,那就都不成亲得了。   还省得后院作耗,前头的老爷们不实心办差。   这就是皇贵妃林婉儿的想法。   很简单,很直接,也很冷酷。   “这次让你见一见,抱着九皇子一起,我们一家三口,去吃大户!”永庆帝大概是太高兴了,竟然说出了“一家三口”四个字,其他的宫人都低头,假装自己是个壁画,唯有皇贵妃乐不可支:“那臣妾能点菜吗?他家有什么好吃的没?猪蹄有么?”   “猪蹄不知道有没有,但是听说他们家的小菜园里的茄子长得不错,还有辣椒也能吃了,小葱香菜的也有,去让他蒸个茄子,给凉袢一番!”永庆帝抱着九皇子逗乐:“到时候,孩子也能吃一口他们家自己养的小鸡下的鸡蛋,蒸个鸡蛋羹!”   皇宫里不缺前子跟鸡蛋,但是皇宫里肯定不能给永庆帝就上一个简简单单的凉拌茄子。   就算是上来了,那茄子也得是过了油,炸的软烂,放切细了的葱花小香菜,又放了辣椒末   啊,肉沫之类的提味,点香油,放姜末等等,调好了,也没茄子味儿了。   还真不如普通人家随便做做的好吃。   "好啊,那臣妾想吃红烧肉炖豆角,有么?”皇上吃得太素了,对身体也不好,所以皇贵妃点了一个荤菜:“要炖的豆角上有油泡儿的那种。”   “这个朕还没见过呢?有那样的菜?”永庆帝惊讶了。   “有的,臣妾小时候,去外祖家,吃过一顿,小时候的记忆了。”皇贵妃乐了:“至今难以忘怀啊。”   林婉儿的父亲并非是京城本地人,而是南方的才子,考取了翰林之后就一直留在京城,后来也是经由恩师介绍,娶了恩师同窗的女儿,那同窗一儿一女,也是家风良好的读书人家,后来老两口去世了,儿子外放做了一方大员,好多年都不曾回京了,只每年捎些年礼往来。   女儿就嫁给了林大人,在这里也是生儿育女,林婉儿小的时候去外祖家几次,记得的唯有外祖母亲自下厨,做的那个红烧肉炖豆角,豆角上油汪汪的一个一个的油泡泡,吃起来特别香〇   只是现在贵为皇贵妃,却再也没有了那口吃的。   因此梦里都是那顿饭的香气。   今曰永庆帝提起来,她就想到了这道菜。   “那就点这道菜,不知道能不能做出你说的效果,一出锅我们就能吃到,他们家没那么多讲究,呵呵呵……。”大概是觉得有了奔头,午休之后,永庆帝又去处理了一些政务,空出了明天的时间。   而翊坤宫里,皇贵妃正在跟小米子打听:“第一次去丁大人家,不知道,丁大人有什么喜好?是爱书画还是喜欢古董?”   “丁大人他呀,不爱这些东西,其实就当正常亲戚串门就行,贵主儿要是想带个伴手礼的话,不如带点人参燕窝子之类的,名贵的东西,还能放的住,其实丁大人更喜欢普通一些的,您要是能带去两封宫里的御点,他更高兴,”   小米子就是米英大总管派来给皇贵妃当解说员的,皇贵妃没去过丁家,不知道皇上在丁家那自由的都要飞起了。   “哦?”皇贵妃乐了:“丁大人好歹也是个有爵位的人了,怎么没有什么品味?”   “他不爱那些,画儿看不懂,古董也不认识年代,倒是种地有一手的,家里的后花园改成了小菜园,花坛子都架了豆角秧子,靠墙根的地方都搭了黄瓜架子。”小米子是去过丁田家的,当时看了之后,眼睛都直了!   整个府邸,但凡是能种东西的地方就没浪费,甚至还有犄角旮旯里种了丝瓜的,说嫌的时候凉拌着吃好,老了还能掏了丝瓜砖子做搓板,可以搓身体,还自带清香气。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人。”皇贵妃想了想:“那里有本宫亲自腌制的酱菜,拿一坛子过去,既然是当亲戚看,那就当串门了,另外,再带一斤官燕吧,年轻人不用吃人参什么的,拿两盒进贡来的离丽参去就行了。”   这可真是,东西少,但是昂贵啊!   丁田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家三口”,安顿好了工作,明天就休息了,还算计着上街去逛一逛:“家里都换了衣服,现在初夏,天气不热,但是已经有南边的水果过来了,话说,那个菠萝蜜好甜!”   没错儿■   现在的京城,已经能吃到南边来的各种早春就出的水果了,其中菠萝蜜是丁田的最爱。   菠萝蜜有新鲜的,也有晒干了的,干的容易储存,能吃一年都不坏,新鲜的就只能现买现吃。   “明天就去水果铺子买,菠萝蜜么,买一大堆回来,切着吃。”王佐道:“还想买什么?   “这个时候,也该有一些野菜下来了,买点野菜回来凉拌了,或者蘸酱吃也好。”丁田记得小时候,他老妈也是总给他们吃一些鲜嫌的野菜,清热解毒还下火。   “好。”俩人说的挺好。   甚至为此,晚上都没滚床单,就为了第二天可以逛街,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小米子提前来通知他们,皇上要来!   结果在俩人不甘不愿迎接的时候,发现皇上的简便车架直接进了二门,车子里不仅下来了皇上,还有一个年轻的妇人,抱着个周岁大小的宝宝。   “臣见过皇贵妃娘娘。”王佐一抱拳,他是超品亲王爵位,只有皇后能让他大礼参拜,皇贵妃不行,再贵,也只是个妃。   副后,那也不是皇后,所以他只是一抱拳,已经很客气了。   丁田想了想,一撩袍子,想行个大礼,好歹是皇贵妃,那抱着的就是九皇子了吧?   “只当来串门的,不用行大礼。”不等他屈膝呢,永庆帝先开口了:“不然多麻烦,朕这时不时来一次,你每次都大礼参拜不累啊?”   “您是常来常往的,这不皇贵妃娘娘第一次来么,这是九殿下吧?”丁田也不想给人下跪磕头啥的,但是封建制度在那里摆着,他可不敢起什么“革命”的心思。   不过永庆帝这么说了,他这不大礼参拜也好,但是抱拳躬身的礼却是不能省下来:“下官   丁田,见过皇贵妃娘娘,见过九殿下。”   小奶娃娃看着他跟王佐乐呵呵,哈喇子都流下来了,皇贵妃娘娘倒是个娴静的女子:“丁大人免礼,宁王殿下也不用见外,听皇上说,您家里的茄子都长好了?可是比别人家早半个月吃上新鲜的茄子,今儿啊,我们娘俩儿也来蹭一顿饭。”   “茄子是长出来了,还有青椒跟一些别的小菜,您放心,小菜园是臣自己伺候的,提前半个月就细了苗,天气一暖就栽种上了。”提起自家的小菜园,丁田就乐了:“保证您吃的都是最新鲜的!”   王佐却看了九皇子好几眼,最后吐槽了一句:“好小啊!”   作者闲话:现在去市场买菜,不戴口罩都不让进了,进出都有置体温……大家都当   心一些啊!就算是上班了,也尽量少出去,如果一定要出去,就做好防护措施,还有,不要跟人面对面说话,肢体接触最好也尽量减少,工作了,也要保护好自己。 第四百三十六章 么么哒   “他才一周岁多一点,不到三岁,当然小了。”永庆帝乐了:“你不是也从这么大过来的吗?”   小小的九皇子,咧嘴儿乐,估计有点认生,平生第一次出远门,看到什么都稀奇,但是抱着母亲不撒手,大大的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不同的世界。   丁田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儿:长的胖嘟嘟,白嫩嫩,谁不喜欢啊?   “进来,进来再说,一会儿太阳该热了。”赶紧将人请到后院正房,进了屋,茶水点心加水果的上来。   林婉儿看了看这房间,收拾的干净整洁,摆放的东西也很有富贵气息,只是这东西看着都有些眼熟,内造的风格,比如那个绿檀木的福禄摆件、那个翡翠绿葡萄的摆件……好像是内务府的款式。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王佐给他布置的,要是丁田的话,肯定不会摆出来,他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爱好。   墙上挂着的山水画亦是名家手笔,价值千金。   屋里没有燃香,反倒是有一股自然的水果香气。   这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   倒是永庆帝,一进来就毫不客气的招唿媳妇儿跟儿子:“上炕歇一歇,这一路坐着车子,都没好好休息,光顾着这个小家伙儿了。”   “是啊,皇儿又胖了一点,臣妾抱着胳膊都酸了,还是舍不得放下。”皇贵妃乐了:“赶紧上炕去玩吧!”   “不胖,不胖。”胖嘟嘟、圆滚滚的九皇子,立刻就开口了,软糯的小奶音,可爱吧唧的反驳:“不酸。”   还用小肉手,揉了揉皇贵妃的胳膊。   把永庆帝都逗乐了。   “先喝点水,中午想吃什么?臣这就去准备!”丁田搓了搓手,看着九皇子在他们家的炕上颠颠的跑来跑去。   九皇子的小鞋子都没沾地,鞋底子都是干净的,在炕上跑并不会弄脏炕被,只是炕被轻薄,被面顺滑,怕他跌倒。   皇贵妃就一直看着他。   这次出来,就侍卫们便装跟着,一个奶妈子大宫女都没带,一家三口非常简单的就来了。   侍卫们都在外面布防放哨,府内一片欢乐的气氛,王佐斜着眼睛看九皇子,九皇子懵懵懂懂的看着他,俩人大眼瞪小眼。   关键是,也没人去管他们俩。   皇贵妃给了丁田伴手礼,丁田最喜欢的竟然是皇贵妃腌制的酱黄瓜:“这个好,早上起来佐餐最是可口,来点素馅包子小米粥,配上这个吃,爽口不油腻。”   皇贵妃见他是真的喜欢,觉得有趣儿:“还有燕窝什么的,怎么不见你这么开心?”   “燕窝那东西吃着跟粉丝没什么区别,还是这个实在有些,臣出身贫寒,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让您见笑了。”丁田挠了挠头:“臣去准备午饭,告退,告退!”   丁田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跟女眷打交道,干脆告辞跑厨房去了,翻翻食材,再看看该做点什么。   “田少啊,小的看有孩子来,是不是做个蛋羹什么的?”大厨明显是认出了来人,因为他是以前御厨房里大厨的徒弟,有幸去送过两次菜,远远的看到过几次。   所以才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鸡蛋羹,那孩子恐怕都吃腻了。”丁田想了想,问他:“我记得昨天有送来的鱼?”   “有,送来的大鱼,还带籽儿呢。”大厨立刻打开鱼缸,给丁田看:“好几条,还有送来的大虾,不过是河虾。”   “不吃鸡蛋羹了,今天做个鱼泥虾仁儿羹。”丁田起了个绕嘴的名字,其实他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小时候妈妈给做过的,鱼肉剁成肉泥,拌上鸡蛋清,放点清水搅和成泥儿,将虾仁儿放在上头,摆成花儿样,蒸熟了就是肉粉色的底,粉红色的虾仁儿,好看,好吃,又鲜嫩。   他记得做法简单,但是味道很好。   “好咧!”大厨给他打下手,丁田先忙活了起来。   永庆帝他们来的时候,大概是早上七点多,刚吃过早饭,加上离皇宫近,他们吃过早饭就趁着凉快的时候来了。   歇够了之后,丁田还在厨房里指挥人手打水,噼柴,准备午饭,皇贵妃抱着九皇子,永庆帝带着王佐,四个人熘熘达达的去了丁田家的后菜园。   这里原本可是郡王府,那后花园地方大了去了,以前种植的花草树木啊,全让丁田给除了,树木啊,改成了果树;花草全都成了蔬菜。   如今茄子果然长了出来,都是小嫩茄子,黄瓜也结了,很嫩,很细,一看就水灵。   “摘点茄子……那个黄瓜也要,还有那小葱……那里是蒜苗么?”这老夫少妻的抱着个孩子,将丁田的小菜园子一顿折腾。   想吃什么就摘什么,等送到厨房的时候,丁田都傻眼了:“这都摘下来了?你们吃的了吗?”   一小篮子茄子。   一小筐的黄瓜加豆角。   还有五个小角瓜,一大把小香葱,一大把香菜,还有一大把蒜苗跟几颗鸡蛋……从他家后院柴房那里养的鸡窝里掏出来的。   鸡蛋还是温热的呢。   “吃的了,吃的了,对了,这是豆角,记得炖一下啊,要端上来的时候,豆角上有油泡泡的那种。”永庆帝还指点江山的架势对丁田道:“皇贵妃想吃。”   皇贵妃不好意思的一笑:“麻烦丁大人了哈!”   “好吧。”丁田也无语了:“那什么,都是菜,不吃个肉啊?”   “肉菜你看着办。”永庆帝倒是大方。   还是王佐开了口:“让厨子做肉菜,你做这些就行了。”   “好吧。”丁田挠了挠头:“少做一点,做多了还得剩下,这天气放不了太久。”   “做多了就赏给老乐叔他们吃。”王佐知道丁田不爱浪费。   “给人吃剩菜不好。”丁田不好意思了:“行了,你去陪着聊天,我等会儿就做的了午饭。”   “好。”王佐又摸了一下丁田的脸:“随便做做就行了,别太热着自己。”   “我知道。”丁田将人推出了厨房。   其实菜都不用丁田洗,切都不用切,他只管下锅做就行了。   鸡蛋炒蒜苗,红烧肉炖豆角,红烧肉还是现成的,昨天晚上剩下的……咳咳;清炒小角瓜;嫩拍黄瓜。   凉拌了个茄子,还有一道麻酱拉皮。   六道素菜,配了白切鸡,白切肉,红烧鱼跟烧鹅。   算是荤菜了,最后是杂菌菇汤,汤底是用猪筒骨熬出来的浓汤。   主食厨娘就做了二米饭,估计皇贵妃没吃过这样的饭菜,端上来的时候,皇贵妃看了半天:“这是大米跟小米一起做的饭?”   “这叫二米饭,是田儿告诉朕的,呵呵呵,吃饭,吃饭!”永庆帝抄起筷子。   丁田自己端了一个小碗进来:“这是给孩子做的……不是,这是给九皇子做的。”   “就叫孩子,他这么点儿,知道什么?”永庆帝很是随意的夹起鸡蛋炒蒜苗吃了一口:“嗯,挺香的么!”   “就这么喜欢啊?”丁田觉得这当皇帝的,怎么就没吃过这么普通的菜呢?   “在宫里的炒菜,没有这种一出锅就吃的道理,第一个吃的肯定不是朕,得是厨子,第二个吃的是试膳的太监,第三个吃的就不知道是谁了,第四个吃的估计是朕。”永庆帝乐了:“以前在亲王府的时候啊,还能吃到这种菜,不过亲王府也有规矩,想你这种端上来就吃的,没有,也就在你这里能吃口新出锅热乎的,新鲜的。”   “真可怜……多吃点。”以前他要是这么说,丁田可能觉得夸张,但是他进过宫之后,就知道了,这绝对不是夸张。   皇宫大内自有其制度,而且因为是封建社会里,这制度特别严格。   宫人们都死心眼儿的执行着,御膳房离任何一个宫室都有一段距离,以防走水的时候,发生火烧连营的惨剧。   所以这御膳房离皇帝所在的地方是很远。   新出锅的炒菜,如果是夏天还好,冬天的话,就算是用盒子拎过来,也是温热的了。   这一顿饭吃的永庆帝心满意足,临走的时候,丁田已经跟九皇子玩到了一起,甚至还教会了小孩儿“么么哒”。   乐得永庆帝也凑上去,让九皇子给自己来个么么哒。   王佐看的眼馋,皇贵妃掩嘴偷笑,这一天过的很开心。   结果就是,隔三差五的就来一次,夏日炎热,一家三口来避暑了。   丁田家的葡萄架子下头,成了他们一家三口最爱待的地方。   这一个夏天过去,丁田就跟皇贵妃与九皇子熟悉了,九皇子很爱笑,也不太懂得那些繁文缛节,丁田甚至扛着人家小孩儿,在院子里疯跑,乐得嘎嘎的。   皇贵妃也不管,倒是看着永庆帝,不让他多吃冷饮,又怕他热,所以只敢在最热的时候,给他喝一点井水里灞凉了的饮品,不敢给吃冰。   “世孙夫人是不是该生了啊?”王佐躺在摇摇椅上,跟对面躺着的永庆帝聊天:“这都几个月了?”   “七个多月了。”永庆帝摇摇晃晃的闭着眼睛,感受夏日的微风:“快生了,听说身体挺好,怀像不错。”   “那些人动手了没?”王佐问:“这么安静,不像他们的做派啊。”   “没什么人动手了,李成思前后都没有什么人了。”永庆帝道:“生个孩子而已,好好的当他的世孙。”   “我看难。”王佐撇嘴:“他现在可是您唯一的成年儿子了,五皇子才多大?六皇子才多大?七八就更别提了,九皇子……。”   提到九皇子的时候,丁田正扛着九皇子,从他们俩眼前跑过去,九皇子笑的嘎嘎的。   “五皇子跟六皇子出身都不高,母家也没什么能力,七皇子才还没去上书房呢,八皇子乳牙都没长齐。”永庆帝想了想:“你觉得,他们几个谁好一些?”   “眼前那个小肉团好一些。”王佐看到一大一小玩够了,坐在一起,丁田给九皇子喂了一点凉白开。   九皇子还拿了个果子给丁田,起码这孩子知道感恩。   “是么?”永庆帝看到九皇子跟丁田在一起,年纪相差那么大,竟然还能说到一起去。   临走的时候,丁田用草编了个蝈蝈笼子,里头装着一只好大的红色的蝈蝈。   九皇子拿着就美了,晚上睡觉都要放在床边。   第二天,永庆帝在临上朝前,跟皇贵妃林婉儿道:“将坤宁宫修缮一下,要大修!”   宫里的修缮,分为大修和小修。   小修就是换个家具门窗,粉刷一下而已。   大修就是动房梁,换瓦片之类的,四白落地。   从里到外的修饰一番,很是费钱,也费功夫。   “是。”林婉儿委婉一笑:“那家具要换成什么样的?紫檀的还是红檀?”   “紫檀的吧。”永庆帝想了想:“做一整套,新的。”   作者闲话:武汉加油! 第四百三十七章 生了个啥?   修缮坤宁宫,还是大修,在宫里掀起了不小的浪花,连宫外面都都引起了注意。   很多诰命夫人纷纷请见进宫,打听消息。   只可惜,永庆帝将后宫交给了皇贵妃打理,而皇贵妃又是个四六不靠的,其他的女人位份太低,不是嫔位就是昭仪、美人之类的存在,若非有嫔位的嫔妃领着,连自己宫室的门都不能擅自出去。   皇上很少流连后宫,也不会跟她们说宫里的事情。   加上皇贵妃放权,几个嫔妃争夺宫权都来不及,何尝想过坤宁宫?   再说了,此次修缮坤宁宫,皇贵妃一人打点,这可是皇上的口谕,谁敢越俎代庖?   所以一些人是一问三不知,三问九摇头。   倒是丁田这里,一切照旧,除了多了一家三口经常来蹭饭之外,其他的也没什么不同。   而且时间长了,他跟九皇子还挺熟,小孩儿长得快,丁田觉得几日不见,就又长大了一些。   “修缮坤宁宫,是要立后了吗?”躺在被窝里,丁田小声的问王佐:“不然修了也是落灰啊!”   坤宁宫,自从元后去世,就一直封宫到现在,也该有十几二十年了吧?   “估计皇贵妃要再进一步了。”王佐拍了拍丁田的后背:“九皇子……。”   “他是太子人选?”丁田都愣住了:“他那么小?”   “你也知道他小啊?”王佐乐了:“第一天见他的时候,我不就说了吗?好小!说的是他当太子,太小了,可是你也看到了,皇上就是因为他小,才立他为太子,如今皇上也快四十岁的人了,九皇子起码需要二十年的时间来成长,等二十年之后,皇上六十了,花甲之年,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前头生的皇子没有一个被他看好的,唯有九皇子,母家不显,又是书香门第,不揽兵权,你以为贤妃是怎么倒台的?她错就错在,请人打点她兄长的流放之地,让她兄长抓了一点兵权在手里,你也知道,如今军中流行的火器威力有多大!”   “他有了兵权,虽然不大,但是难保不发展起来,火器又不可能不配给军中,皇上这才动了手,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我也不想跟你说,免得你烦心。”其实主要是怕丁田无法理解内中含义,反而着急上火:“三皇子那里就别提了,原来的淑妃娘娘也不清白,现在成了庶人倒也保住了命,日后九皇子登基了,可能会放了他,也有可能他等不到九皇子登基。”   “他还年轻,等得到,我会好好照顾他。”丁田果然一脑袋浆煳,发现宫斗真不是谁都能斗的起的,这里头前朝后宫,还牵涉到了兵权这么敏感的东西,也怪不得贤妃一败涂地,淑妃跟着就进了冷宫。   “我知道你是公平的,皇上也知道,你看他对你,和颜悦色的,其实皇上心里也明白,你肯定能保的住李庶人。”这也是永庆帝为什么放李庶人在天牢里,而不是放出去,放出去的话,一个庶人,估计不到一个月就得“暴毙”而亡。   放出去是个死,还不如留在安全一些的天牢里,虽然名声难听了些,可好歹保住了命。   “皇上,也是爱儿子的,只是,这儿子不一定就爱父亲。”丁田叹了口气:“李庶人有两个宫女儿照顾,如果怀孕了,也生在牢里吗?”   “应该是的,那俩宫女儿,有了?”王佐颇有兴趣的问:“几个月了?”   “没,是姜嬷嬷跟我说的,好歹有个准备,那俩宫女儿都已经停了避子汤好几个月了,万一有了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丁田道:“我还让人偷偷的准备了一些孕妇可以吃的补品,到时候,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你还真是未雨绸缪。”王佐乐了。   俩人夜里谈话的内容,并没有传出去,宫里继续修缮坤宁宫,女人们继续争奇斗艳。   丁田依然是老实的上差,对李庶人很是照顾,除了不能出院门之外,日子过得还挺好,穿的虽然都是麻布衣服,棉布衣服的,没有绫罗绸缎,但是绝对没有被克扣。   吃的粗茶淡饭,可也荤素搭配,没有了曾经的繁华跟浮夸,茄子就是茄子,豆角就是豆角,李庶人也一样吃下去了。   倒是立秋当日,赶上丁田休沐,正在家里准备烙肉馅的馅饼,用的还是猪肉圆葱的,这个馅儿的馅饼吃着不腻。   结果金不换就风一般的刮了进来:“果亲王府被禁军给围了!”   “嗯?”丁田一愣,手里头还在搅拌的肉馅动作都停下来了:“果亲王府犯事了?”   “没有,听说世孙夫人发动了,要生了!”金不换的消息来源一直很神秘,但是每次都说的很及时。   “要生了?”丁田算了算日子:“可不是么,这快要到日子了。”   年后正月爆出的喜讯,这已经立秋了,八月份了,算日子也九个多月了,该生了。   女人怀孩子,虽然都说“十月怀胎”,但是没有真的掐着点十个月生的一说,一般九个多月,就生了,有的早产的话,七个月就生了。   “关键是禁军包围了果亲王府,听说老果亲王出门访友没回来,果亲王世孙是出门去拜访岳家,也没回来,如今家里主事的是老果亲王妃。”金不换一脸神秘兮兮的告诉他:“谁知道世孙夫人偏偏在这个时候发动了。”   家里唯二的两个男人都没在家,只有女眷在。   “哦?”丁田现在也不是什么小白了,经历了那么多,他要是再小白下去,那就不是单纯,是单蠢了。   “据说是皇上为了保证果亲王府的安全,特意调遣了禁军拱卫,另外,宁王殿下已经带人过去了,听说皇贵妃为了世孙夫人,特意派了宫里老道的嬷嬷跟产婆过去,果亲王府准备的嬷嬷跟产婆,都被宁王殿下给扣下了。”   “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丁田不得不怀疑金不换了。   “这哪儿用我去打听啊?那些碎嘴的女人们早就嘀咕出来了,而且我认识几个禁军中人,他们来的时候,接到的命令,就是不放过任何一人进入和出去,不许进不许出。”   丁田将肉馅搅拌起来:“嗯,不知道王爷能不能回来吃饭,今天吃馅饼,你家吃什么?”   “哦,我夫人说吃红烧肉,抓秋膘呢。”金不换从旁边的蔬菜框里拿了个黄瓜啃:“你在家还是去看看?”   “人家媳妇儿生孩子,我去干什么?”丁田哭笑不得的道:“我就在家做饭,你要是去的话,看能不能给王爷带个话?晚饭能回来吃么?对了,生孩子要多久啊?”   “这可不一定,有的能生上三天三夜,有的也就半个时辰吧!”金不换给出来的时间弹性太大了。   “三天三夜……难产啊?”丁田赶紧指着门口道:“出去,少跟我打咧咧。”   金不换就这么一阵风似的又跑了。   中午果然是丁田自己用的饭,吃的馅饼也没有多香,结果晚上金不换才又跑来:“王爷说不过来了,让你早点休息,里头的人出不来,外面的人进不去,这还是看在我是熟人的份上才给传个话,不然连话都说不上。”   看着金不换跑的满脸是汗,丁田给他拿了十几张馅饼:“给嫂子孩子的,回去吃吧。”   金不换拎着篮子走人了。   现在他们已经不用担心家里没有肉吃了,但是他还是觉得这是丁田的一番心意,所以回去吃晚饭的时候,就吃这个了。   丁田自己洗漱,躺在榻上,秋天了嘛,虽然秋老虎很厉害,但是已经有了一丝凉意,他抱着王佐的枕头睡的,初秋的凉风,吹着好舒服。   他是舒服的睡了一夜,第二天因为要上差的关系,起得很早,昨天的馅饼已经吃没了,早上起来活动一番,早饭是厨娘做的三丁包子小米粥,在家里,丁田的吃食其实不需要多么复杂,只要干净卫生,味道好就行了,不用非得捏出十八个褶儿的包子才吃一口。   早饭刚摆好,小菜都是现拌的茄子等蔬菜,王佐就裹着一阵晨风进来了,并且嘴角微翘,一看就是心情大好的样子,虽然熬的眼睛都有些红了。   “回来了?”丁田赶紧将自己已经晾凉了的粥放在他跟前:“先吃两口。”   “嗯!”王佐不跟他客气。   丫鬟拿了湿热的毛巾过来,王佐擦了脸跟手,外面的绸缎披风一丢,就脱鞋子上炕了。   厨娘赶紧拿了一双碗筷过来,给丁田用,丫鬟又给端来了三笼屉的包子。   王佐明显一夜没睡,眼睛都有了红血色,不过半碗米粥下去,再吃几口小菜,他也缓了过来。   王富贵已经拿着他的披风退了下去,他们这些跟着的人也一夜没睡,这个时候,都是跑去厨房吃早饭,然后找个地方补眠。   丁田这里有他们一群人固定的一个院子,这都成了他们第二个家了。   等王佐缓过来了,丁田才喝了一口粥:“那边生了?”   “生了,很顺利,一天一夜,喝了半碗参汤,产妇身体很好,孩子一生下来,就五斤整。”王佐说的时候,嘴角带笑,心情大好的样子。   “五斤……是不是小了点?”丁田一想五斤,太小了吧?   这么轻的新生儿,在他那个时代,是要放在保温箱中,医学观察一星期的。   “挺大的了,我出生的时候,才六斤而已。”王佐却道:“再大就该生的艰难了,这头一胎,五斤已经不小了。”   “怎么……哎呀!”丁田一拍额头,他忘了,这个时候的一斤,相当于是后世的一斤六两,算一算的话,那孩子整整八斤,可不是挺大的了么。   “怎么了?”王佐吓了一跳。   “没,那什么,你出生的时候还挺重的呀!”丁田很笨拙的转移了话题。   “那是当然,听我乳母说,我出生之后,吃的也多,两个乳母都忙不过来,后来那个乳母不老实,吃一些妨碍我身体健康的东西,被我乳母发现了,就让我母妃给发卖了出去,唯有一个乳母喂我,当时乳母每日吃六顿饭,加上我母妃也亲自喂我,这才养大了。”提起乳母如意夫人,王佐就更开心了:“现在乳母馋嘴,说都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坏习惯。”   想起胖乎乎慈眉善目的如意夫人,丁田也笑了:“上次去,如意夫人还说做了酱鸡爪子给我留着,让我秋收后去吃呢。”   “嗯,家里的庄子上,秋收后就该送出息过来了,你那个庄子也是如此。”王佐吃着小菜道:“我还让他们晒了不少干菜,冬天的时候好吃。”   “对了,二皇……不是,世孙夫人,生的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丁田道:“我也该准备点礼物去贺喜一番。”   作者闲话:昨天没更新,因为社区来人送酒精,江湖将家里统统消毒一遍!累得满身大汗,洗澡洗衣服,用消毒液……江湖感觉家里跟医院也不差什么了。坚持就是胜利!武汉加油! 第四百三十八章 破灭的希望   王佐非常开心地告诉丁田:“世孙夫人,生了个女孩儿!”   丁田:“……咳咳咳……。”   吃惊的都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哈哈哈……!”王佐痛快的笑道:“你不知道,当时李成思的表情啊!”   “女孩儿……也挺好,都说女孩子是父母的小棉袄。”丁田也乐了:“这女孩儿日后也得是个县主吧?”   比郡主低一级的宗室女,县主已经很好了,因为是嫡女,又是嫡长女,有个县主的封号,嫁人也好看一些。   如果是庶女的话,估计封号是不要想了。   “你当他想要个女孩儿?他想要个男孩儿。”王佐收敛了笑容:“你当我带人去围了果亲王府干什么?”   “对啊,你怎么带着禁军去了果亲王府?当时不换先生说的时候,我还不信呢!”丁田这个疑问被想了起来:“为什么呀?”   “因为我们接到密报,李成思准备了三个产妇,只要世子夫人那边发动了,这边就喝催产药,四个人,总该有个男孩儿吧?”王佐冷笑:“他想的很周全。”   “什么?”丁田震惊了:“他想来一出……偷龙转凤?”   差点就说出“狸猫换太子”了,这可是个非常有名的典故,但是,李成思不是皇帝,他的儿子也不是太子。   封建时代,这个是不好的比喻,轻易都用不上。   王佐看他震惊的样子,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放心,我守着,世孙夫人生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那可是他的嫡长子,换人?为什么?”丁田想不明白了:“儿子就那么重要?”   接受过男女平等教育的人,实在是……尽管这是古代,但是没有计划生育啊!   在古代,只要男人那方面没问题,女人只要能生,一胎二胎的早晚能生出儿子来。   因为不限定你生几个,只要你能生就行。   就像是金不换,他都二十好几奔三十的人了,才娶了马家二小姐多久啊?   看看现在,儿子两个,女儿一个,这媳妇儿能生会养,金不换又对媳妇儿言听计从,夫妻俩这几年过得是蜜里调油的日子。   所以说古代女人只要能生会养,儿子多得是!   男人也同样如此,金不换还算是好的,没有小妾,更没有庶出子女。   就丁田知道的人家,小妾最少的是三个,最多的那就没地儿数去了。   庶子庶女也有的是,可是一旦老爷去世了,这家产,七分是嫡长子的,两分是嫡次子的,还有一分,则是所有的庶子平分。   苛刻么?就是这样的分家方式。   但是从侧面说明了,大家都不缺儿子。   妻子不生不是还有小妾呢么!   何必为了一个儿子,还来这么一出?   “他是为了嫡长孙的名头。”王佐告诉丁田惊人的内幕:“自从宫里的那几位相继落马之后,他就心思活跃了,等到宫里要大修坤宁宫的时候,他就着急了。”   “修坤宁宫,是要封后了,大家都这么说,但是谁也不敢大声提。”宫里的气氛就是很严肃,俗话说的压抑。   “所以他着急了,一旦封后的话,皇后的儿子,立刻就是嫡子,当之无愧的东宫太子,自古讲究立嫡立长,立嫡在立长之前,以前没有嫡子,大家都是庶子出身,一样的身份,就连大皇子的生母,也只是个贵妃,而不是皇贵妃。”王佐给他分析:“但是有了皇后就不一样了,现在大家都看得出来,皇上这是要立皇贵妃为皇后了,皇贵妃膝下还有一个儿子,九皇子是小了点,但是他可以长大啊!”   丁田满脸的不赞同:“那也没必要这样吧?”   “为了那个位子,有多少都是有必要的!”王佐道:“我也是奉了圣命,带禁军包围了整个王府,你知道吗?在生产的一天一夜里,一共有二十几拨人想要出去,三十多人要进来,连东莞伯府都有人来了,要不是禁军代表了天子,他们真的敢动手。”   禁军,一直是天子直接指挥的军队,要不怎么叫“禁军”呢。   这可是一只直辖属于帝王,担任护卫帝王或皇宫、首都警备任务的军队。   谁跟他们对上了,就等于是跟天子对上了,谁敢啊?   所以,尽管东莞伯府的人千求万求,王佐也没放行。   甚至最后,东莞伯夫人亲自来了,也没放人进去,只是让人带了一句话:一切安好。   就没了下文。   不过就因为这样,东莞伯夫人也吓得够呛,没敢多废话,直接打道回府了。   “皇上他?”丁田想起了永庆帝,自己的儿子,要换自己的孙女儿,他肯定难过了吧?   “皇上早就说了,那是果亲王府的世孙,跟他已经没关系了。”王佐叹了口气:“当皇帝的,哪儿有几个不伤心的呢?早年间……哎,皇上也苦的很,现在估计是在翊坤宫哄九皇子呢。”   九皇子人虽然小,但是很有脾气的,这么点点大就不要乳母抱着了,自己满地熘达不说,翊坤宫的花花草草可是遭了秧。   他在丁田家里习惯了扯个大葱捞个香菜的,还会扯豆角下来做菜,回宫之后,就习惯了,到处扯东西要做吃的,逗得皇贵妃哈哈大笑,乳母们更是哭笑不得。   偏偏他这小胳膊小腿儿是越来越有劲儿,蹬蹬蹬跑的也越来越顺遂。   看着这个儿子在院子里淘气,永庆帝在窗前乘凉,手里拿着的是贡菊茶:“怎么不来点凉的啊?”   贡菊茶,里头放了一点枸杞跟红枣片,冲淡苦味的,不凉不热,竟然是温的。   “这都立秋了,天气虽然热,可是夜里已经有些凉意,不可再贪凉了。”皇贵妃自己也抱了一杯这样的贡菊茶:“臣妾跟您一起喝。”   哄小孩子的口气,偏偏永庆帝就吃这一套,而且贡菊茶并非什么高级茶,一般后宫的妃子喝的都是八宝贡菊茶。   那里的东西可就多了,喝的味道也就没多少菊的苦涩。   这贡菊茶,却有一缕苦味,正好给他撤撤火。   “坤宁宫修得怎么样了?”永庆帝过问了一下坤宁宫的修缮事宜。   “还差一点收尾的事儿,这次是大修,内务府报了快三万两银子的账,花费很大啊!”皇贵妃道:“只是宫里修缮好了,摆设什么的都没挑,还是用原来的吧?都是先皇后的遗物。”   坤宁宫就先皇后住过三年,后来就一直封宫到现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众女眷们只是在坤宁宫前的空地那里跪拜一番而已。   因后宫多年没有皇后,每年的宴会都是各宫各吃各的。   “三万两不多了,上次大修坤宁宫,内务府可是报了五万两的银子呢。”永庆帝还记得第一次大修坤宁宫的时候,是他刚刚登基的时候,现在,一晃已经二十年了啊。   “那臣妾是省了点银子呢!”皇贵妃轻笑出声:“皇上可得赞赏臣妾一番。”   “好,赞赏,你呀,那点银子也看得重。”永庆帝含笑看着皇贵妃并不娇媚的面容,只是年轻许多的皇贵妃,穿戴上却很淳朴,换言之,有些老气:“你也做几件鲜亮的衣服穿。”   “臣妾的衣服够鲜亮的了。”皇贵妃指了指自己的裙摆:“这可是正宗的松枝绿腰群,上身的可是金黄锦缎呢,以前都没见过这样的好料子。”   她这身打扮,大气十足,但是绝对不鲜亮,其实,只是想尽量跟永庆帝站在一起,看着配对一些。   老夫少妻,总该有个人去适应另一个人,皇上不会去主动适应后妃,那就只有后妃主动去适应皇上。   “朕看丽嫔好像穿了一件粉袖孔雀裙,你见过没有?”永庆帝想了想,记得丽嫔是穿过这么一身。   在御花园里玩来着,他见过一次,印象深刻。   皇贵妃知道,丽嫔自从生了三公主之后,就想着再生一个皇子。   十皇子也已经出生了,生母乃是金美人。   以前是金才人来着,后来生了皇子,才晋封为美人。   宫中有一位皇贵妃,而四妃可以说是都被废了,没被废的也闭宫不出,形同虚设,很多女人的目光,盯上了妃位,甚至是嫔位。   丽嫔家里虽然出身不高,也就四品的京官一个,但是丽嫔进宫之后,她的两个庶妹,都嫁给了商贾,一个是江南的盐商,一个是京城的皇商。   这两家可没少给聘礼,加上要仗着这个大姨姐在宫里撑腰,所以没少通过岳家的手,给宫里送银票。   手里有了钱,要什么没有?   宫里的东西贵,自然有贵的道理。   只是皇贵妃一点都不嫉妒,而是掩嘴偷笑。   “你笑什么?”永庆帝莫名其妙。   “皇上,丽嫔那件裙子再好看,她那腰肢……不勒得慌吗?”皇贵妃低头忍笑,双肩不停的抖动。   “噗!你这个促狭的!”永庆帝没憋住,笑出了声。   丽嫔当初生三公主的时候,因为不懂事儿,补得有些多,幸好她身体底子好,三公主一出生就很壮实,但是她补得太好了,一身的肉都长在了腰腹上,未生孩子之前就非常圆润丰满的丽嫔,生完孩子之后,更是胖墩墩的了。   费了半天劲减肥,折腾的满皇宫的人都知道了,别的地方还好说,腰腹部那里,终究是跟生之前不一样的啊。   且她爱吃啊,嘴馋,管不住,总减不下去。   所以她的衣裙一般都是束胸的那种,而不是束腰的,不过,孔雀裙一般都是束腰的,因为看着漂亮啊。   这俩人好一阵笑,永庆帝心情都好了许多,回头就赏了丽嫔一对儿美人瓶,一个青玉熏香炉。   赏的丽嫔莫名其妙,她干什么了?   倒是德妃那里,听说生的是个女孩儿,一脸的不可置信:“不是都安排好了吗?”   “可是,皇上突然让宁王派了禁军去围了果亲王府,那些……都带不进去。”莲儿也一脸的苦相。   本来因为二皇子那边的喜讯,他们这里有了点起色,没有继续被人磋磨,可是那边生了个女儿之后,这边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今天的膳,就是糯米鸭子、肉末豆腐、凉拌卷心菜这样的稀碎饭菜,谁知道都是什么人吃剩下的?   唯一看的过眼的就是对虾干炒玉兰片儿。   可是秋收的时候,吃这种干菜,是个什么意思?   这是厨房来不及做,或者不给做,拿个东西凑个数而已。   一大碗油腻的红烧肉端上来,娘娘都犯恶心了。   “真是一群废物,早养在府邸里不行吗?”德妃有些歇斯底里了:“到时候一起生,谁生谁就是皇长孙。”   莲儿都要哭了,那是果亲王府,你在王府里养俩孕妇算怎么回事?真当果亲王府是自己家吗?   作者闲话:元宵节快乐!不能出去赏灯了,那就在家看看电视,瞅瞅电脑,嗯,最主要的是,要看看江湖的新文《成了传奇之白泽》,谢谢O(∩_∩)O 第四百三十九章 荣归故里   莲儿不仅有了想离开德妃的心思,这里注定是没有出人头地的希望了。   德妃还不知道自己的宫女儿有了想离开的心思,反而一直在想,哪儿出了问题呢?   为何会如此?   明明安排的很好,如果世孙夫人要是生了个男孩儿,皆大欢喜!   生了个女孩儿,那就换一下。   多简单点事儿啊?为什么就办不成呢?   德妃的心情更不好了,宫里伺候的人本来就不多,这一折腾,更加见少,伺候的人不尽心,德妃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却无可奈何。   永庆帝没有去掉她的尊号,没有撤走她的妃位,只是让她闭宫不出,门口守着禁军呢。   这一方天地,就是她老死之处。   她还不如贵妃,起码贵妃是去英华殿了,那里是佛堂。   李成思的妻子生了个女儿,本来有些浮动的人心,一下子就安定了,谁也不找事儿了,李成思也不整日出门交际应酬会友了,媳妇儿刚生了孩子,正在坐月子,根本不可能跟他滚床单造小人儿,李成思倒是想要个嫡子,却也要等媳妇儿出了月子,养好了身子才行,老果亲王想要个曾孙子,可李成思不要小老婆,他觉得小妾生的孩子,血脉不纯,不贵重。   他自己就算是个庶子出身了,当然想要一个嫡出的孩子,才能给自己增加分量。   这外面消停了,秋天也来了,秋收开始,秋收是大事情,朝廷都要为此祭天祈福,甚至连刀兵都不兴,全力抢收田地里的粮食。   随后在中秋晚宴上,永庆帝宣了一道旨意,他要立后了!   人选就是皇贵妃,进为皇后,着礼部准备封后大典。   皇帝娶老婆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娶老婆,皇帝喜欢小老婆也未必是真的喜欢小老婆的人,一句话,皇帝娶妻娶的是一家子,喜欢小妾也是喜欢小妾的一家子。   这几年皇帝一直尚武,大臣们心里都在犯嘀咕,一个皇帝,穷兵黩武是要不得的,且天下承平已久,擅动刀兵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索性这几年皇帝的决定都是正确的,边境也一直在打胜仗,一打胜仗就朝敌方要“战争赔偿”,以至于国库丰盈,皇上连不住人的坤宁宫都修缮了,现在再也不怕天下哪儿哪儿有灾祸了,因为国库有钱了啊,户部尚书每日再也不是愁眉苦脸的怕人来户部要钱了。   每年北方蛮族的各种牛羊进献,京城的牛肉价格都降了不少。   大冬天的连牢房里都有羊汤给犯人们喝了,驱寒气效果怎么样不知道,反正犯人有的喝就行了。   谁知道这会儿竟然要立后。   如果林婉儿没有孩子,大家还不觉得什么,后宫后位空悬近二十年,有了皇后自然是好的,但是皇贵妃有一个儿子,这要是成了皇后,那孩子就是嫡子。   储位人选也不用多想,就是九皇子了。   永庆帝立后,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是朝廷的大事,后宫要有女主人了。   而且他竟然立的是一位文官的女儿,他们以为就算是立后,也得找个武将家的闺女呢。   后来知道是皇贵妃,众人还挺惊讶。   不过细想想,皇贵妃也挺好,起码一个翰林家的闺女,总比一个武将家的闺女强啊。   丁田回家后开始翻箱倒柜,王佐看到他这样乐了:“你找什么呢?”   “恭贺皇后,是不是得送礼啊?这每年送礼送的我都要吐了。”丁田以前小人物一个,送点礼物就行了,现在不一样了,每次送礼都千挑万选,幸好有老王管家给他看着。   “到时候你跟我一起送就行了,我那边有准备。”王佐家大业大,宁王府富贵滔天,不差那点送礼的东西,主要是丁田这家底在京中根本不够看的,每年的礼物都是东墙补西墙,这家的送那家,他自己留下的东西少。   “哎,封了后,是不是就消停了?”丁田道:“一连两年都是不着消停,各种震荡。”   京中风起云涌,无数勋贵落马,丁田就算不在刑部大牢那里上差了,也有刑部大牢的人来往,消息他知道,那里不少人家都被判了刑,其实他们也不冤枉,只是量刑太重了,一家子人,统统流放。   女眷哭哭啼啼,没了高官庇护,漂亮的女人下场没几个好的。   现在也该平静了吧?   “应该是了,只要东宫再一立,齐活儿了。”王佐一甩袖子:“到时候啊,这天下就太平喽!”   丁田乐了,笑容干净而清爽。   立后大典只有几日的时间,但是办的很隆重,因为大家都看得出来,这可能是未来的太后。   永庆帝看着一身凤冠霞帔的林婉儿,仿佛看到了二十多年前,初嫁给他的那个女人,也是这样的年轻貌美,也是这样的温柔娴静。   他扶起林婉儿:“以后你就是朕的妻子,后宫交给你,朕放心。”   “皇上您放心,婉儿知道该怎么做。”林婉儿温柔一笑:“宫里您不用操心,有事情婉儿会跟您说。”   她很明白,当皇后不是最终目的,她还是那个谨小慎微的女人,后宫女子的一生荣辱,都在皇上的心念之间。   “后宫交给婉儿,朕放心了。”永庆帝从一旁的盒子里,拿出来一支非常漂亮的五凤朝阳挂珠簪花,亲手戴在了皇后的头上。   因为后宫有了皇后,朝中也跟着一片清净,各地上报的粮食都是大丰收,这一年也算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了。   但是,北边战事又起来,蛮族已经有些受不了了每年的贡献,他们每年要给朝廷进贡五十万头牛,五百万头羊。   整个蛮族被勒索了三年,可以说每一年给的都肉疼的厉害,他们养的这点东西,最后都进贡了,他们倒是能吃饱穿暖了,但是其他的富裕就没了。   加上今年北方早早的就下了大雪,好像是有点雪灾的样子,蛮族本来就容易冲动,这会儿忍不了了,就起了刺儿,直接来找中原王朝的人……讲道理了!   “噗!”王佐当时就喷了口里的茶:“讲道理?”   “是,蛮王的使者说,这一年一年的东西进贡的太多了,他们有些承受不了,能不能少点?”礼部尚书也是哭笑不得:“边疆的人因为他们是有使者的名头,不敢擅作主张,就将人留在边关外面,不让进,也没给回话。”   “他们还学会讲理了?以前不是都用拳头说话么?”永庆帝都乐了:“变聪明了吗?”   “是拳头没有咱们的大,现在不得不屈服。”王佐太知道那些蛮族的尿性了:“不同意他们减少贡品的请求就好,据臣所知,他们往南打不过咱们,可以往北打么,那些罗刹鬼子,富裕着呢。”   蛮族的草原跟北方的罗刹国是接壤的,他们打不过大青,可以去攻打罗刹国。   君臣一阵调笑,但是谁都没有同意蛮族的请求。   可奇怪的是,边疆那边的消息一直不太稳定,当然,一直是打胜仗的,但是这胜仗时间长了,也有些不对,功勋是有了,可是蛮族哪儿来的那么多人?   据说他们的大部队没有动弹,可边关的战斗一直都是小规模的那种,加上火药一爆炸,尸骨无存的,都不知道杀了多少敌人。   但是赏赐还是要给的,永庆帝如今国库丰盈,并不吝啬。   只是终究搞不清楚边关的情况,也不太安心,王佐就说他去一趟吧:“三年前臣去过一次,如今再去一次不过是旧地重游而已。”   “也好,你去一趟朕也放心,带上火器局的人。”永庆帝道:“正好亲眼看一下那火器的威力。”   “是,不过,臣想带一个人去。”王佐抬头,乐呵呵的样子,一脸的甜蜜。   丁田最近很忙,因为秋收过了,晒干菜的、腌咸菜的、入库的新粮,以及他那庄子上给送来的粮食和银子,以及各种出息。   虽然说不用他亲自干活,但是账本要过目,庄子上还有送来的活物,鸡鸭鹅的,以及养的兔子等等。   其实这庄子上还挺能出产的,而且丁田跟佃户们要的佃租并不多,一般人家都是四六分,主家六,佃户四,因为是当官的人家,免税的么。   佃户们干剩下四成也够吃饱了。   不过丁田的是五五分,一家一半,佃户们干劲儿更多了。   且丁田管得严,家里下人并不去庄子上指手画脚什么的,佃户们老实种地,得了产出交了租子后,还能剩下很多富裕的,另外丁田逢年过节的都有一些所谓的“福利”。   就像现在,每一户人家送来租子,都能在主家这里领到一只烧鸡,三斤肥猪肉,十斤的白面,说是丁大人给大家伙儿贴一贴秋膘,一个秋天下来,为了抢收这点粮食,都累坏了,带点东西回去吃点好的,补一补。   另外还有十斤盐巴,二斤糖块,都是最普通的饴糖那种,给孩子们甜甜嘴儿。   倒是将佃户们给笼络住了,他们倒不是缺少这点东西,而是主家的态度。   两年多下来,到底是相处的好了,而且今年王老管家还给丁田置办了一个布庄,家里总该有点产业,不过丁田不经商,买了铺子也只是租出去吃租金,因为家里没有人会经商。   但是买的时候吧,那家人走得匆忙,贵重的绸缎之类的都带走了,唯有一些土布和粗布、细棉布给留了下来。   算是个添头给了买主,丁田家里并不缺少布匹,何况他是官身,穿的是绫罗绸缎,棉布也得用细棉布。   干脆,丁田就将这些东西都分给了佃户,不多,一家两匹土布、一匹粗棉布、一匹细棉布,这么一分下去,果然将那些东西都分完了,还得了佃户们的感激,其中有两家佃户要娶亲,丁田知道了,特意送了一家两匹大红色的丝绸去,这颜色鲜艳,正好成亲的时候做两身衣服穿。   另有老人家的就多送二斤肉,这样下来,倒是牢牢地攥紧了佃户们的心。   他这里忙忙活活的,当天晚上,王佐回来就给他一个惊喜:“带我回老家?牛角县吗?”   丁田听了这个消息,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是,公事,现在回去还能在老家过个年。”王佐道:“何况,你有三年没回去了吧?”   “四年多了,在北风府的时候,那一年没回去。”丁田对于牛角县的记忆,更多的是原主的角度,他自己其实是没有多少印象的,但是他却记得那个新的县城,也不知道老家成了什么模样。   被王佐勾起了乡愁:“回去……也好,给父母上上坟,扫扫墓。还有我两个叔叔,堂弟他们不知道学得怎么样了。”   因为学的晚,考试没把握,丁家的几个男孩儿,都没有来会试。   作者闲话:这两天往家里跑了几次,更新番外有些不定时,另外,大家在家里多喝点白开水,勤洗手,开窗通风,出门戴口罩,少去人多的地方……估计现在也没有人多的地方了。 第四百四十章 再见老家的故人   “回去可以在老家过个年,明年开春之后再回来就行了。”王佐早就打算好了,回老家是个引子,如果能在老家过年,丁田肯定会回去的,如果能过清明节,那就更好了。   端午之前肯定要回来京城,但是能回老家呆半年,足够丁田心动了。   果然,丁田心动了:“那我的差事怎么办?”   “我看金不换他们挺好的,你那里不就是有一个李庶人吗?”王佐满不在乎的道:“让皇上多分一点注意力过去就行了,现在大家都在忙秋收的事情,还有北地蛮族之事,没人会在这个时候,还在打李庶人的主意,他已经不能成为让人注意的存在了。”   都成庶人了,还有什么可在意的?   古代的“礼节”上讲究颇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意思就是对待庶人,连礼节都不用行。   何况是一个被关在天牢里的庶人。   “那行,啥时候走?”丁田已经忍不住想飞回老家去了。   “十日之后起行,你有的是时间准备,带几个人去伺候你?车架也带上,平时坐我的王驾,那里舒服一些,你的车架带回去,也在家里人面前显摆一下。”王佐怂恿丁田:“让父老乡亲们知道你现在有爵位,有官身了。”   “可拉倒吧,就我那些仪仗啊,车架之类的,我自己都没弄明白呢,我家里人更不会认识。”丁田才不上当:“我就跟你去公费回家一趟,祭奠一下祖宗爹娘,又不是回去显摆,显摆什么啊?我们家那块你又不是没去过,以前穷的叮当响,现在好点了,每年我们家的粮店都不挣钱,就为了乡亲们的粮食能有个地方卖。”   老丁家的粮行一直是不温不火的样子,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多少钱,倒是附近的村民们,再也没有了被粮商剥削的困扰,卖粮食的价格一直都挺好,日子也富裕了许多,加上他们离边关近一些,每年大量的皮货跟牛羊在那里交易,他们也能从中获得一点利益。   日子好过了,大家也就开心了。   每年丁田送回去的礼物都很合适,而老家给他带来的东西也很有意思,都是些家乡特产,听说京中米珠薪桂,嗯,大堂弟跟二叔三叔解释了一下这个词汇的意思,从那以后,两位叔叔给他送年礼的时候,都是有二百斤大米,够他一人吃的了;以及一百斤干菜。   年年如此,生怕他在京中吃不饱一样,还有腌制的咸腊肉,每年也必须送来一百斤。   看这分量,足够丁田一个人吃一年的了。   当然,他们还不知道,丁田家里不止他一个人。   而且带来的干菜和咸腊肉,丁田一般都做了给永庆帝一家三口吃,因为他们没有吃过北地的干菜和咸腊肉。   除此之外就是各种干蘑菇,黑木耳。   大冬天的,一盘鸡蛋炒木耳香葱,能让永庆帝吃上两碗饭。   堂堂的皇帝陛下,好养活得很。   “我知道你是好心,那也要有个架势,回去才能让北风府的人,对你们丁家村,甚至是牛角县都不能小看。”王佐道:“你可是你们村最出息的人,你们县令估计对你都念念不忘。”   “何止啊?徐县令跟杜知府,每年都跟我走礼来着,还写信,我们那里现在据说可好了,日子好过了,不说顿顿有肉吃,可也家家有余粮,肥猪、大鸭子都不缺,冬日里还能跟边关那里交易一些牛羊回去。”   北地冬日里酷寒,羊肉的消耗巨大,羊骨头熬汤,羊杂汤特别流行。   “嘿嘿嘿……。”这种类似调侃一般的夸奖,让丁田有些不好意思了:“还行吧。”   既然要决定回老家,自然要先把工作安排好。   金不换听说他要回去:“正好,帮我把年礼捎回去,给我那大姨母和大舅子问好,还有我那大外甥。”   “行!”丁田爽快地答应了。   “还有啊,你们回来了,我明年也想回去看看。”金不换道:“家里的坟茔虽然委托大舅兄照顾,终究是要自己回去看看的。”   “可以,我回来换你回去,嫂夫人也跟着回去省亲。”这点请求没问题。   工作的事情就交给了金不换,丁田打了一圈招唿,安排好工作之后,他就回家了。   家里的事情交给老王管家他很放心,每年走礼都是一样,只不过今年给家里的东西,他带回去就行了。   “不过您回家,总不能就带往常的东西,还得多准备一些……。”老王管家唠唠叨叨的去准备:“吃的喝的用的都缺一不可。”   结果就是,丁田回老家,光是各种东西跟礼物,就拖了快五十辆马车了。   但是跟王佐一比,那都不算啥。   人家宁王殿下此次出京北上,跟上一次不同,上一次边关不太平,这次他是去威慑对方的,所以不仅仪仗齐全,带了五百辆马车的东西,都是各种礼物,赏赐军中的银钱等等。   另外,他自己的东西也有三百辆马车拉着,加上丁田的那点玩意儿,浩浩荡荡上千辆马车出行,更有来回随扈的大内侍卫跟在左右,三千禁卫军随行。   加上他自己的人马,差不多五六千人。   这出京的动静,可以说是地动山摇了。   因为已经深秋,又是往北走,于是在路上的驿站里,住了两次之后,第三次住进驿站,第二天早上起来,外面就下了霜。   “这是初冬了吧?”丁田一大早就爬起来,穿戴整齐后去洗漱,然后打开门,在空地上抻抻胳膊抻抻腿,活动一下筋骨。   只是一打开门,就看到外面满地白霜。   “是,冷不冷啊?这么早出来。”王佐就在他身后,从王富贵手里接过披风给他围上:“让厨房熬的羊汤,一会儿喝一点,暖一暖身子,今天赶路恐怕要露宿了。”   因为人多,并不是每一个驿站都能接待下这么多人的。   “好。”他们人多,带的东西也多,野外露宿不成问题,反正俩人是在王驾上住的。   就这样走走停停,从八月末走到了九月,快到九月十五了,他们终于到了北风府。   丁田在这里没有府邸了,他都给处理了,但是王佐在这里还有一个府邸,那就是曾经被改成总督府的王府别院,在王佐走了之后,这总督府也迁走了,但是王府别院的名头保留了下来,王佐有派人在这里打点一二。   加上金大娘带着小孙子还在呢,故人相见,真是不胜唏嘘。   金大娘还是老样子,她的孙子金书乐,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少年的模样,更有书卷气了,但是因为这几年金大娘养得好,小少年长的还挺壮实。   还有崔久一家子,如今已经是个大老板了,东北三府都有他的点心铺子,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媳妇儿肚子里还揣着一个,刚怀上的。   在知道丁田他们回来之后,金大娘早已经做好了饭菜,丁田跟王佐没有在王府吃饭,而是直接去了金大娘家。   王府的饭菜也就那个意思,让跟来的人去吃吧,他们俩去吃家常菜。   金大娘家已经重新修缮过了,房屋翻新,门窗都换了新的还刷了漆,窗纸都是新煳的那种,白白的一看就是精心打理。   院子里的菜地还在,只是都有在外围起了半高的围墙,里头种着的菜也都收了起来,但是在围墙上,有冻白菜,房檐下,摆满了干菜。   这几年,每年都有金大娘给京里捎去的干蘑菇、冻白菜干儿以及一些杂粮,不多,但都是她的心意,丁田也厚厚的回礼,也不给多少金银财宝的,怕祖孙俩守不住,就每年给一个荷包,里头装着两块一两重的金元宝,一个笔锭如意,一个三元及第,再给一袋湛湛新的铜钱,一千枚的那种,剩下的就是布匹和皮草等物,还有每年一根的老山参。   如今金大娘佳的日子好过了许多,偶尔崔久一家子也会来看望他们祖孙俩,两家人如今过得跟一家似的,崔久夫妻俩还认了金大娘做干娘。   认金书乐为干儿子。   如今他们俩回来,崔久一家子也来了,众人相见之后,本来要行礼的,被丁田跟王佐免了。   “快上屋里来,外面冷得很。”金大娘看到丁田跟王佐就乐呵呵的让俩人进屋:“去年新修的房屋,连炕都是新盘的,都是崔久帮忙张罗的,现如今可是好日子了。”   金大娘家的屋里也不再是雪洞似的啥都没有了,而是门窗严谨,屋里更是盘了新的火炕,打了新的家具,曾经用的都掉漆了的家具都不见了。   一进屋,一股暖意,还有点饭菜的香气。   “都做好了饭菜,快洗洗手,吃饭,吃饭了!”金大娘笑的见牙不见眼,能当了大官儿,还惦记那点交情,可真是念旧的人,不枉费她每年帮忙打理隔壁的院子,还有在本地的那点田地租子。   “哎,是炖的大鹅么?干菜炖大鹅?”丁田鼻子好使得很,自从离了北地,他在京城就吃不到这么地道的干菜炖大鹅了。   “是,还有小鸡炖蘑菇,怕串了味儿,明天吃小鸡炖蘑菇。”金大娘笑眯眯的指使孙子:“去把我去年酿的果子酒端来,以前指着果子卖点钱好买盐巴,现在不缺盐巴吃了,就没卖了果子,酿造了果酒,你来尝尝。”   恩人回来了,金大娘高兴的不能自己,丁田也不跟她客气,这一桌接待的也都是自己人,除了崔久夫妻俩,就是金大娘祖孙俩,以及丁田夫夫和王富贵,他是王佐去哪儿他跟去哪儿。   两只大鹅,一锅干菜,用一个粗瓷大盆盛着摆在桌子中间,其实还有其他的小菜,不过都是些凉拌土豆丝、蒜茄子这样的东西,珍贵说不上,但是很家常。   丁田吃了一口干菜:“好吃!”   “吃肉,吃肉!”崔久用自己没用的筷子,给丁田夹了个鹅大腿儿,又胆战心惊的给王佐夹了一个……王爷啊,这辈子他觉得是老崔家烧了高香了,竟然认识了王爷。   然后就是崔久家的笑眯眯的给小乐少年夹了个鹅腿儿,干儿子嘛,也不能因为王爷跟田少就亏待了不是?   “这些年过得好不好?”丁田道:“我离开之后,可又受到欺负?”   “没有,没有!”金大娘他们都乐了:“你在这里够照顾我们的了,还有杜大人,也很照顾的,这些年因为朝廷老是打胜仗,蛮族的人每年都要给朝廷进贡嘛,所以这牛羊肉都不缺,还卖的便宜咧!”   对老百姓来说,不管是什么肉,只要有的吃就很开心了,何况塞外的牛羊肉是真的很好吃,羊肉一点都不腥膻,做得好了那叫一个香,还有冬日里,喝上一碗羊汤,暖唿唿的甭提多舒服了。   知道大家日子过得好,丁田就开心了。   只是崔久欲言又止,被他媳妇儿暗地里拉了一把,终究是没说什么,免得扫兴。   崔久咽下了即将出口的话,转而吃了一筷子的凉拌土豆丝。   但是王佐看到了他的表情,眼睛若有所思的看着他们夫妻俩。   作者闲话:在家待着吧,除却买菜之外,江湖就守在电脑前了!武汉加油!我们一定能扛过去这场疫情。 第四百四十一章 老家的亲人   丁田吃的最开心,因为做的是他爱吃的,同桌的人又都是朋友,更是喝了两杯高粱酒,脸颊泛红,躺在火炕上,听着小乐少年给他背书:“好,好孩子。”   金书乐脸一红:“丁叔,我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嗯嗯,不是小孩子了,过几年,考个秀才,做个举人老爷,再说一门亲事,早日娶个媳妇儿回来,孝敬你奶奶,你奶奶为了你啊,可没少吃苦。”丁田算是看着金书乐长大的人,当年从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到现在十几岁的小少年,古代人成亲早,再过三年,金书乐也够成亲的年纪了,不过他想着,还是早日有个功名的好,北地的读书人少有出人头地的,但是有个功名,总是会被人看重,日后说亲,也能找个好人家的姑娘,有个好一点的岳家。   “是,丁叔不说,小乐也知道,日后定会好好的读书,考取功名,孝顺奶奶。”至于亲事,金书乐还没有那么放得开,提起亲事有些脸红,就不说了。   王富贵看时间差不多了,进来催了一回,王佐就将丁田裹成了一个团子,半背半抱着,将人带回了别院。   院子里早就打理好了,他们进了屋子,脱了衣服鞋袜就能穿着睡衣上炕了。   第二天,东北三府的官员挨个上门请安,丁田跟这些官员们算是老乡,但是他讨厌这种应酬,也不会应酬,干脆跑出去走亲戚了,去了崔家,还去了马家等等相熟的人家。   王佐在家接待官员们,其实主要是打听一下东北三府的情况,跟汇报京里的是不是一致。   忙了好几天,才在下第一场雪之后,将将处理完,然后就是去北崇府,又是忙了好几日,又跑去军中走了一圈,得到的都是喜报,另外,军中看管火器异常严格,不止有单独的营房,甚至火器兵都是精挑细选出身清白的兵丁,第一就是没有家世拖累的,孤儿优先;第二就是年轻体壮,能跑能跳,耳聪目明;第三就是要聪明,火器这东西偶尔还有可能自爆,故而平日里一定要心细。   在兵营里待了几日,又去了前线看望将士们,各种上次不断的分发下去,丁田也忙着去郑家庄,拜见自己的老师兄郑老御医。   各种年礼提前就送去了。   郑家庄如今已经今非昔比,依靠种植药材供应大军,得到了上头免税的待遇,且每年丁田老家这边的粮店,也底价供应郑家庄粮食。   不缺吃穿,又是种植的药材,郑老御医日子过的逍遥自在,又有几个孙儿在身边,言传身教的学习家传医术。   见到丁田来,还呵呵的介绍老妻给他认识,丁田别看年轻,却是个辈分高的,老夫人还得叫他一声小师弟,搞得那些胡子都白了的人,管他叫小师叔。   丁田非常尴尬的挨个给了见面礼,因为知道他们都是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人,丁田大方的一个荷包里,装了十两金子,二十两银子,拿荷包的时候,沉得要命。   不过是见面礼,也不能拒绝。   倒是老郑御医,捏着胡子道:“破费了。”   “不破费,都是我晚辈。”丁田呲牙:“再说了,你们这日子过的也没什么外捞。”   是的,这里的日子过的清闲的同时也清贫的很,除却地里的那点出息外,他们就没有什么赚钱的地方了,虽然有人会慕名过来求医,但是那点钱能干什么呢?   这么一大家子人都在这里住呢。   丁田在这里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吃的是老师嫂亲自下厨做的药膳,喝的是陈年酿造的补骨酒,嗅的是药香,听小娃娃们背的是脉诀医案。   很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   就是走的时候,被老师兄塞了个小木箱子:“你跟王爷的事情,我不便参言,但是你也要懂得保养自己。”   说的丁田脸都红了:“我知道了,您别担心,他对我是真心的,我对他……也是真心。”   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是当着自己的老师兄的面,还有点羞涩啊。   “好,那就好。”小师弟的事情,郑老御医其实还是有些担心的,王爷啊,那高高在上的人,一旦厌弃了小师弟,小师弟的下场堪忧。   丁田看着他这位须发皆白了的老师兄:“老师兄啊,我觉得吧,你这一身医术只教导这么点人有些浪费,你想过开一个医学院吗?就像是学堂一样,不再是培养几个徒弟,传承医术,而是培养一大群医者,一大群医女,让世间再无病痛困扰。”   是的,丁田觉得开个医药学院太应该了。   现在大青最缺少的就是大夫,尤其是郑老御医的女儿们都是医女,有些妇科疾病,女人们羞于启齿,大夫们又都是男人,这封建时代的男女之别非常严重,就算是在他那个开放的年代,也没见过几个男妇科大夫,一般都是女子担任。   他想着,如果能有一个专科学院,培养大夫和医女……那以后人们不就有福了吗?   “这个,我考虑一下。”郑老御医有点心动了。   “好。”丁田跟他告别,浩浩荡荡的回到了军中,三天之后,终于办完了事情的王佐,带着丁田,又车马劳顿的到了牛角县。   如今的牛角县,再也不是丁田走的时候那个牛角县了。   已经扩建了五倍不止,甚至丁田的二叔在这里给丁田都置办了一个三进带三个跨院的大宅子,王佐在这里也买了一个别院,比丁田的更大,是个五进带四个跨院一个马房,以及一侧花园的别院,王府的别院,就算是王爷一辈子不来,这地方也得有一定的规格才行。   而且两个府邸是挨着的,建在新城的西城区,那里都是高官府邸,连县太爷家都在那里。   因有“东富、西贵、南平、北武”的说法,所以,他们俩的府邸都在城西,城东是一些买卖人的住处,都是有钱人啊,南边就是平明百姓们了,而北城区多数都是武将们的家,武将们也扎堆居住,因为城北那里正好通向先锋大营,倒是让先锋军不少低阶武官将家安置在了县城里,反正县城扩建,城高墙厚,看着就安全。   王府别院跟丁府挨着,丁府的旁边是县太爷的家。   他们回来了,自然受到了父老乡亲们的集体欢迎,大冬天的,二叔跟三叔更是驾着马车在城门口等着。   “来了,来了!”   王驾仪仗,鸣锣开道,浩浩荡荡的进了城,直接去了别院,因为是王府别院,须得有重宇别院,可以驻跸关防,才能请王驾入住。   别院的规矩就是必须要五进大院,有两边跨院以及外圈的下人房,不然不够格成为王府别院。   倒是丁田的车架,因为前头有王佐在吸引人注意,他的车架非常顺利的尾随进了城,在城门口就跟王佐分开了,将两位叔叔直接拉到了自己的车里:“都说了不要在外面等,这天寒地冻的,冷不冷啊?”   他的车架小,但是那要看跟谁比,起码在这个地界上,哪怕是镇北大将军,也不如他的品级高,他是镇国将军了,而且他是宗室爵位。   里头装上三个人还是绰绰有余的,还有小茶几,上头有热茶,赶紧给两个叔叔喝两口热乎的奶茶。   “不等着心里不安啊!”丁二叔看了看丁田:“壮实了些。”   “在京里吃得好,还在宫里吃过御宴,当然长胖了点。”丁田都没好意思说,王佐隔三差五的就让人给他弄点什么补一补。   能不胖么!   而且他这工作也不出什么力气,手下一群人伺候着。   “那就好,在京里不吃苦就行。”两个叔叔是亲眼看到了丁田才会放心,以前总怕在京里吃苦受罪,自家人又帮不上忙,只能让田儿一个人去闯荡。   现在看他好好的,也就放心了。   “你婶子他们都在家等着呢,你大堂妹也回来了,还有你堂弟他们都在家,你先回这里的家,安顿一晚上,歇够了,再回村儿,村里现在可大变样了。”二叔乐呵呵的道:“老里长现在腰板儿挺得直直的,谁见了都说越活越年轻,长寿之相。”   古代农人们普遍的年纪也就五十岁,因为身体不好,并不多长寿,不然也不会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俗语,现代人七八十岁的比比皆是,可古代就少见了。   “是吗?我在京城这些年,虽然每年都有通信,可毕竟不放心老家,家里都好就行。”丁田也就跟两位叔叔问一问田地的收成,跟外族每年来买卖牛羊,他们也能跟着吃上一些上好的牛羊肉,他们这里还有人晒牛肉干呢,每年给丁田送去的肉干,都是自己制作的,味道重,但是非常抗饿。   也成了军中采购的粮草之一。   有着说不完的话,打听不完的各种情况,他们在丁府的侧门下的车,前头的正门已经被王爷的仪仗挤满了。   不过从侧门进去也挺好,动静小,不引人注意。   “这里空着不好吧?”丁田看着这么大的宅子,空着就为了他偶尔回来一趟探亲,不太合适。   “不空着,我跟你三叔有的时候来这边,就住在你这宅子里,前些年买的宅子给你堂弟他们了,租赁出去吃租金,空着宅子不好。”丁二叔道:“正好你大堂妹的店铺也在这附近,每年我们都看着附近店铺租金的涨跌,来定租金的价格。”   “那就好。”丁田乐了:“还是家里的炕热乎。”   “提前就烧好了。”丁二叔见丁田毫不见外的就脱鞋上炕,也非常开心,大侄子不跟自己见外,是好事儿。   这里有丁二叔他们经常来,自然,饭菜都是准备好了的,香辣羊排锅,大盆端上来的香辣羊排,加上玉米面的大饼子,配上萝卜汤,凉拌的海带小菜。   不等王佐了,丁田先搓着手,拿了一根肉唿唿的羊排啃上了。   “喝点汤。”丁三叔赶紧给他盛了一碗汤:“这羊排放的干辣椒多,不喝汤该辣嘴了。”   “嗯嗯,还是家里的羊排好吃。”丁田啃的满嘴流油,其实这种一看就是实惠的家常饭菜,上来的是一个老陶盆子,里头满满一下子的菜,再来一大盆子的大饼子,丁田咧开嘴笑得开心,吃的高兴:“大锅炖的就是香!”   “在京中吃不到这样的饭菜吗?”俩叔叔又担心了。   “吃得到,就是不如这个看着实惠。”丁田道:“都是一小碗的那种,精致的要命,吃两口就没了。”   刚说完,王富贵就来了:“大人,两位丁老爷好。”   “哎哎!”两位丁家叔叔赶紧点头,这位虽然不是大官,却是王爷身边的人。   “你咋来了?”丁田看到王富贵,手里也没放下啃着的羊排骨:“王爷呢?”   作者闲话:情人节快乐!嗯,在家一个人乐也行,或者看着江湖的文乐一乐也好。 第四百四十二章 亲人们   “王爷那边还有点事情没完,前锋营的将军还在,故而这晚饭您就先用吧,王爷让小的给您和两位老爷送来了点菜品。”王富贵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四个人,两个人抬着个好大的食盒子,食盒子底部放了个炭盆保温,隔着一个铁篦子,上头放了菜品。   比起丁田吃的如此豪迈的家常接风菜,王佐让王富贵送来的菜品果然精致的很。   “米糟猩唇。”   “蝴蝶虾卷。”   “一品飞龙汤。”   “燕窝拌鸡丝。”   “海参烩猪筋。”   “文思豆腐羹。”   “鲫鱼舌烩熊掌。”   “鲍鱼烩珍珠菜。”   一共八道菜,用的盘子挺大,摆的也好看,用料是两位叔叔这辈子估计都吃不到的东西。   这次出来,王佐可以说是打包了很多东西,珍贵的食材,漂亮的绫罗绸缎,丝绸布匹,连京中有名的糕点师傅都带来了,在当地制作京味糕点,然后拿出来送人。   不能更自给自足了。   两个叔叔看的目瞪口呆,尤其是饭菜的造型,那叫一个精美啊,真的是不敢下筷子。   “哦,好,那我就不等他了。”丁田也是随意惯了,将自己的大盆菜放在一边,继续吃,桌子另一边,摆满了这些精致的菜肴:“二叔三叔,你们吃,这可都是御厨的手艺。”   王富贵弯腰告退了,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丁大人这也太随便了,那么好的菜,跟一大盆香辣羊排放一起,一边粗糙无比,一边细致精巧。   留下一顿饭菜,他撤了,得回去跟王爷说一声,丁大人吃了辣的,就别想着美事儿了。   丁田吃香辣羊排吃的香,两个叔叔吃那些菜吃的稀罕无比:“田儿啊,你就吃这个啊?”   “也不是天天吃,天天吃可吃腻了,您二位看到了吧?东西看着多,其实盘子大,里面的装饰多过菜。”丁田可劲儿的吹嘘自己在京中的生活:“每样尝一口就没啥了,我在京中赴宴就没吃饱过。”   除了去宁王府吃饭能吃饱,其他地方都是七分饱。   而且他的确吃了一些在老家吃不到的饭菜,不过比起来,他更爱家乡风味。   这顿饭吃的叔侄三个人都心满意足。   两位叔叔吃了顿御宴规格的各种珍贵菜品。   丁田啃了一顿香辣羊排,吃的酣畅淋漓,就是吃过之后,需要洗个澡,不然全身都是汗,还有羊排的味道。   丁田去洗澡了,跟来的管家娘子跟两个丫鬟不用去伺候洗澡,她们只管收拾碗筷,拿去厨房清理干净,另外,两个丫鬟将房间的窗户敞开,通风透气,还熏香,祛除异味。   将二老爷三老爷请去了隔壁的暖和房间里喝茶。   免得开窗透气的时候,屋里太冷,冻到两位老爷。   等丁田洗漱完毕,在隔壁房间跟两个叔叔聊了一会儿天,头发也干透了,因为屋里温度高,头发干的快,那边卧房里也清理干净了。   屋里温暖如春,不复方才那一股子饭菜味儿,一个小香炉里,点燃着熏香,不过因为丁田不喜欢熏香,所以这熏香就点了一会儿,就被拿走了,换了一大盘子的苹果摆在炕桌上,还有一大盘子的暖橘,橘子扒开,皮放在一边,散发一股水果的味道。   还有从暖房那里拿来的水仙花,盘子里放上清水,上头长满了水仙花,开出淡黄色的花朵,味道清雅而迷人。   “你这日子过的,享福了!”二叔跟三叔喝了点酒,眯着眼睛看着大侄子,心里觉得对得起大哥了。   “嗨,我也没吃什么苦头。”丁田乐了,专门挑一些京中的趣事说,皇上怎么英明,皇子们还逛青楼楚馆呢。   要说这皇家的八卦,当小老百姓的二叔跟三叔可爱听了,还有什么郡主守寡啦,耐不住寂寞了,最后被皇帝罚出家。   他没说自己的原因,不过是图个乐呵而已,让两位叔叔知道,自己在京中很是不起眼,不用担心会被什么大风大浪连累。   此次回家,马小风没跟来,他现在跟金不换已经是正式的师徒关系了,丁田打算等他出师了,就给他换个良民的身份,也好当个小吏什么的,日后也是平民百姓了,总比当奴仆强。   至于马小花,已经让王二石看中了,等他哥王大福成亲了,他就跟马家提亲。   至于王小雅,已经出落的花儿一样,此次跟来,也是给丁田撑场面,让人看看,丁田身边的一个丫鬟,都如此有范儿,实际上,丁田就俩贴身丫鬟,一个是王小雅,另一个是马小花。   现在马小花跟王小雅学,俩人好姐妹一般,干什么都一起,而且王小雅也有人求娶。   不然王佐可不会让俩貌美如花的姑娘,待在丁田身边。   王老乐也没来,他上了年纪,看家就行了。   王大福跟王大石以及王二石爷三个跟来了。   加上王大福的媳妇儿,管家娘子一起,照顾丁田绰绰有余了。   三个人在这里住了一夜,第二天,丁田去见王佐,俩人去了县衙,然后接近中午的时候,在徐府用的饭,算是给徐县令一个面子。   如今的徐县令,越发的像个县令了。   牛角县扩城,他功不可没,上头已经嘉奖,估计如果杜知府高升,他就会跟着高升。   饭菜竟然是徐夫人亲自下厨做的,很是家常的一顿饭,红烧肉,炖大鹅,凉拌土豆丝跟炒三丝,加上一道豆腐鲫鱼汤,还挺丰富。   荤素都有,搭配合理,大白馒头一上来,齐活了。   酒就是当地的高粱酒,一桌四菜一汤,主食加饮品,很是丰富了。   不过他们在意的是人,而不是吃的东西。   王佐就是来陪丁田的,徐县令说的更多的是扩城时候的趣闻轶事,争取让丁田更了解家乡所发生的事情。   让丁田开心的很,王佐觉得徐县令还是挺会做人的,没有趁机攀附,更没献媚表功,只是闲话家常,让丁田没有察觉到身份的距离,挺好。   这一天的上午饭吃的开心,中午睡过午觉,丁田就要提前回丁家村了:“我在那里等你过去。”   “你放心,小年之前,我一定过去。”王佐道:“你带人回去,缺什么少什么,派人来说一声。”   “不缺东西了。”丁田指着外头那三十几辆大车:“我这一路送的也差不多了,还有这些是给家里人的,还有我自己用的,足够了。”   “那就好,回去后就在家好好的待着吧。”王佐将一个毛帽子戴在丁田的头上。   “不行啊,要去一趟舅舅家。”丁田道:“听说舅舅家都重新盖了房子呢,我还一次都没去过,还有舅舅家刚一岁的小表妹,也没见过呢。”   舅舅胡伟这几年沉迷于教书育人,但是也在自学当中,丁田想让舅舅去京里会试一下。   就算不当官,好歹有个进士出身,将来开办学院也好当个山长什么的。   而且日后小表弟长大了,也好结亲。   举人老爷跟进士大人,还是有差距的。   “哦,那你去看看舅舅也好。”王佐想了一下:“我在小年的时候,给先锋营发赏赐,小年在先锋营过,过了小年就去丁家村。”   “嗯,我在家里等你哈!”丁田小声的道:“带你去我父母坟前说一声。”   虽然说这个身体的父母,他没见过,但是好歹他用了人家的身体,现在跟人好了这些年,也该拜见一下父母……以及原主,他给原主立了一个没有墓碑的坟墓,就在原主父母坟墓的后面,挨得很近。   丁田走了,王佐板着脸,又成了那个冷面王爷,开始公事公办。   而丁田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丁家村,发现丁家村果然大变样了。   虽然还有土围墙什么的,但是村子里的房屋都成了青砖瓦房,可能是经过了策划,整整齐齐的六排房子,院落都一样大,两进的小院子,中间的祠堂很是威严,像是镇压着什么一样,听二叔说是请了一位擅长风水的道长给看的,说祠堂修的好,让众人好好规划一下村落,起码以后能出点人才。   这帮人的房屋都是照着丁田家的祖宅的样子修建的,而丁田的青砖大瓦房,已经翻新了,收拾的干干净净,门窗都是新换的,窗纸都是新煳的,一进门,炕上铺着新席子,上头新的褥子,炕上都是热乎的。   家里的亲人都在等他,几年没见,小堂弟已经不记得自己了,丁田抱着他玩了半天,他才想起来。   还有他的大外甥,大堂妹的儿子,小家伙儿可可爱了,胖嘟嘟圆滚滚的,丁田抱在怀里都不想撒手了。   一大家子人聚到一起,吃了一顿晚饭,第二天,丁田又去了一趟舅舅家。   胡家村的日子也变好了,而且胡家村出了那么多秀才,在本地很有名气。   不过胡家村的防护措施依然做的非常到位,比起来,丁家村的围墙好久都没修了,因为现在牛角县那里的关卡,修的太结实,别说骑着战马了,就是骑着老虎也攻不进去。   不然那些军中将领们,不会将家小安置在牛角县。   而且丁家村离县城最近了。   胡家村反而还是远一些的。   舅舅家盖了三进的大宅子,外围一圈下人房,还带了四个跨院,一个后花园。   舅妈已经给舅舅生了一个小表弟,一个小表妹,如今又有了一个,丁田抱着小表弟,看着小表妹:“舅舅是儿女双全的人了。”   “是啊,你舅妈这几年辛苦了,如今舅舅家也算是上等人家了。”胡伟唏嘘不已:“当年何曾想过有如此好日子啊!”   当年战乱过后,百废待兴,他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书生,父母俱亡,长姐亦是伤逝,留下一个外甥,还被人退了亲。   现在呢?   外甥是有爵位的人了。   在京中当官,直属天子管辖,本地声望很高,他作为亲舅舅,也很被人尊重。   “舅舅想没想过,去京中会试?如果可以的话,不如带着舅妈和孩子们一起啊?京中的宅子地方大,都住的下,到时候在京中住个一年半载的,请几个有名的翰林指点一二。”   这些年在京中,丁田也知道了一点会试的习俗,例如请翰林看看文章什么的。   有条件的会单独请翰林来家里给考生开个小灶什么的,当然,会试当年是不可以的,但是提前一年可以啊!   “舅舅想一想吧。”如今家里条件好了,再也不是吃一年粮食,担心明年是否能丰收的日子了,可他觉得北崇府就很大了,京城啊!有些发憷。   作者闲话:没有了外卖,江湖只能自己做饭吃了,第一天菜弄的咸了,第二天盐没化开,第三天终于算得上是能吃了……估计疫情过去后,不少人的厨艺都能上涨一大截! 第四百四十三章 敲打   去了舅舅家,就不得不去一趟堂妹家。   昨天已经见过了,今日来舅舅家,堂妹就跟着回来了。   大堂妹家如今的日子更好了,已经将三进的院子扩成了四进的大宅院,带了四个跨院,另外,有十几个健仆丫鬟的伺候着。   丁田大驾光临,全家都站在门口迎接。   只是……丁田皱了皱眉,他看到大堂妹身边除了两个大丫鬟打扮的女子之外,身边还站着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   大堂妹的两个小姑子都陆续出嫁了,这女人绝对不是胡家人。   因为丁茶花当年还小,所以没有出嫁,但是丁桂花出嫁了,如今也是一位举人老爷的太太。   大堂妹还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多了一些成熟的韵味,打扮的也好看了许多。   只是,丁田当年可是亲自给她备了嫁妆的,其中的一些饰品,都是他亲自清点了不知道多少遍的东西,而且古代的饰品没有什么防氧化处理,需要的是每年都要炸一下,清洁翻新一下。   现在那个女人头上戴着的一对簪子,耳朵上的一对金耳环,丁田是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就是他大堂妹的嫁妆里的东西。   估计是丁田的眼神太过直白了,连堂妹夫胡彪,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大舅哥,进来说话啊!”   并且略微粗鲁的将那个女子推到了一边,让开了门。   丁田却伸手,拉着大堂妹的胳膊:“你怎么跑出来了?外头冷,在屋里待着等我多好。”   “想早点见到大哥。”丁桂花乐了一下:“前些天见到了,现在又见,心里高兴。”   “你呀。”丁田拉着大堂妹,进了正厅。   胡家二老都在,颤颤巍巍的给丁大人问好,丁田一摆手:“都是亲家,不用客气。”   但是他非常不客气地坐在了正位上。   不说他的官员身份和爵位,就说他是亲家大舅哥儿,娘家来的客人,也该尊贵一些。   胡彪家里如今已经是分了家。   因为兄弟三个都成了亲,两个妹妹也出嫁了,据说丁桂花给的添妆,很是丰厚的样子。   不过胡彪是老大,要继承家业,要给二老送终,所以他们家还是在原来的房子里,胡家村里他们家仅仅比胡伟他们家差一等而已。   但是已经是很有家底的人家了。   另两个兄弟分家出去单过,只是他们都在县城有买卖,就将家按在了县城那边。   两个妹妹也嫁去了县城的读书人家。   所以家里现在是胡彪一家在奉养两位老人,加上一群下人,仅此而已。   丁田看向大堂妹,她身后的大丫鬟长相也就算是清秀,倒是干净整洁。   两个仆妇婆子是抱着大堂妹的孩子的,那么那个女人,这会儿却是站在了胡老太太的身后。   有大丫鬟端了茶水点心上来,丁田喝了茶,吃了点心,才问了一些琐事,比如身体如何?孩子可起了名字?   堂妹夫胡彪在一边搓着手,赔笑脸儿,但是有点心虚。   女眷们见过了就该去后院,但是丁田是丁桂花的堂兄,倒是不用避讳,但是胡老太太是农家出身,也不太懂这些大户人家的规矩,就那么直挺挺的坐在那里。   眼睛老是往跟来的王小雅跟马小花身上飘,发现人家两个大丫鬟,跟两个大小姐似的,那长相,那穿着,那气度。   再回头看一眼……连人家的丫鬟都比不上,还妄想什么?   场面话说了一会儿,还是舅母将几个女眷带去了后面单独聊天,才将整个前厅交给了男人们。   丁田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的看着胡彪,到底是当了官员,气度培养了出来,加上他底气足啊,我是大舅哥,我不给我妹子撑腰,给你撑腰么?   都不用丁田问,胡彪就老实交代了,那女子是他母亲那边的一个什么侄女儿,以前是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的,后来爷爷奶奶去世了,她家里没人了,就来投靠胡老太太,一开始,胡老太太想着给她找个人家嫁了吧,反正如今日子好过了,也不差她这一付嫁妆。   农家嫁闺女出门子,也就三五十两银子的事情,还得说是嫁妆丰厚了。   穷苦人家,二两银子就把闺女打发了去婆家的,不有的是吗?   谁知道这女子来了家里之后,大概是看家里条件好,竟然想给他作妾!   “你答应了?”丁田的脸一下子就阴沉了下来。   “怎么可能!”胡彪立刻就举起手:“我发誓,我只对桂花好,表妹只是个孤女,在这里寄住而已,而且她年纪大了,过了年,就请媒婆来,二月就嫁出去吧,三月正好适应了一下婆家,四月就该整地种田了。”   这是要往农家嫁的意思,而且还得是那种全家一起下地干活的人家。   “那嫁妆?”丁田冷哼一声:“我大堂妹的嫁妆,戴在了她的脑袋上?”   “那是桂花可怜她,无依无靠的,便送了她一点装饰头面的东西。”胡彪立刻就道:“您知道的,桂花她就是心软,善良。”   妻子的好,他怎么不知道?   家里这若大的家业,分家的时候,弟弟们分走的家产那么多,还不是因为桂花这个长嫂贤惠又大度,持家有道,才增产了这么多。   然后又公平的分给了两个弟弟,还教弟妹们看账本,算术。   妹妹们出嫁的时候,妻子的添妆可是全家最丰厚的,光是金簪子,就一人两对,妹妹们的嫁妆丰厚,到了婆家也有底气。   又给他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凑了个好字,而他现在是举人老爷,过些年会试之后,如果有幸,那就是进士及第,全家都以他为荣,但是他知道,要想出人头地,大舅哥的照拂少不了。   所以他于公于私,都不可能让妻子心里堵得慌,再说了,他也看不上那个表妹啊!   因为表妹太好高骛远了。   看他家财万贯,就想当他二夫人,也不看看妻子是什么人家出来的,她一个孤女凭什么当二夫人?   就连母亲知道了此事,也对她冷淡了下来。   家里人谁不知道,夫人的位置坐的稳稳地,就算没有丁田丁大人在,丁家条件好,又给胡家生了一双儿女,俩孩子健健康康又聪明伶俐,谁不说妻子是个有福气的女人?   如今谁家嫁女儿,都来请妻子去当个全福人儿,因为妻子父母公婆具在,丈夫又是举人,膝下一双儿女,又活泼可爱。   只是这个表妹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了,都有些愤愤然,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幸好,妻子还相信他没有那个心思。   另外,今日看到了大舅哥儿,那表情……呵呵!   简直是丢人现眼,真当自己是美若天仙,谁人见了都能怜爱一番啊?   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能离多远离多远吧!   “你安排好了吧,这样的女人以后少沾,这次就算了,日后再有这种事情,难保不闹的你家宅不宁。”丁田冷哼:“好好读书,尽量去衙门观政一下,看官员们是怎么办差的,日后会试,去京里找我,我给你找几个熟悉的翰林来,指点一下学问,提前一年进京,也好摸一摸,那些主考官们的脾气秉性。”   这些事情,都是王佐平日里跟丁田唠叨的东西,现在被丁田原封不动的掏出来,跟大堂妹夫唠叨一番。   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的呢!   其实丁田对这些东西并不是很理解,权当是高考押题那样的对待,但是对于长在村里,只在县城和府城活动的胡彪而言,可就不一样了。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跟考进士有关系的事物。   原来这里头有这么多的说法,他都不知道!   现如今他们这群举人,是在府城的书院里读书,授课的老师是一位年高德劭的老进士,考中进士之后,便一辈子教书育人,貌似没有跟他们说过这些。   先生跟大舅哥儿,他当然听大舅哥儿的了。   “你也要洁身自好,一个名声不佳的读书人,哪怕他才华再好,也没有人会用他,懂么?”丁田继续敲打大堂妹夫:“将来你若是进了官场,哪怕外人说你畏妻如虎,你自己心里知道自己怕不怕妻子就行了,千万别脑袋一热,带个女人回家,你觉得一个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告诉你,多少官员,都是倒在女色上!”   “是,是!”胡彪额头冒汗。   “也别去什么青楼楚馆,跟那里的花魁娘子来个什么吟诗唱对的,那里的女人你的花钱,如果觉得跟人家投缘,那好了,你还得想办法给人赎身,然后你没钱,那你就得贪,一贪,你就得犯法,犯法就得抓,抓了就得杀,最后你死了,人家那边另找一个”情投意合”的郎君,一刻钟都用不上!”丁田给他举例说明:“我在刑部大牢里见的多了,前任两江总督蒋明海,那叫一个牛啊?进去了之后还享福呢,不过还不是被砍了头?还有前任江苏巡抚张汉远……。”   一个个都是倒在女色上的,说的堂妹夫满脸的冷汗。   而且一个个的官职那叫一个高,从一品的封疆大吏,到从二品的巡抚大人,一个个都是他以前仰望都不可及的存在,结果都在大舅哥儿的手下被关过。   当天,丁田是在妹夫家用的餐饭,不过男女不同席,晚上丁田是在舅舅家住的,不过第二天,听王小雅说,大姑奶奶家的那位表小姐,据说是奉了大姑奶奶的命,来给丁大人送宵夜,不过丁田身边都是什么人啊?那点小技巧也敢来尝试?连内院都没让进去,直接被侍卫们送回去了。   不知道胡家是怎么个意思,一直到丁田离开胡家村,回丁家村过年,他都没有再见那个表小姐。   后来听大堂妹丁桂花说,表妹被她婆母做主,用二十两银子、一对银簪子,一对银耳环以及她曾经给表妹的那俩首饰当嫁妆,四套崭新的被褥,一挂驴车,嫁去了一个叫平家沟的地方,离这里挺远的,好像都出了东北三府的地界了。   估计嫁过去,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再见面,难了!   丁田这才满意,堂妹夫还是挺有魄力的,那女人一看就不消停,与其嫁在附近,将来被连累带坏了名声,不如嫁得远远的,老死不相往来。   从胡家村回来之后,丁田又去了老里长家,在那里磨了一日,蹭了顿饭,乐得老里长说他:“都是大官了,还差这一顿饭啊?”   “那不一样的,叔爷家的红烧兔子永远都是最好吃的!”丁田盘腿儿坐在炕上,吃着一个兔子腿儿:“还有叔奶做的大酱,蘸着干菜吃就是香。”   让老里长夫妻俩乐得见牙不见眼。   作者闲话:武汉加油!小区封闭了,咳咳,江湖今天可以出门采购,明天不可以出门了,后天可以……好严格,额呵呵呵,小区现在连进车都少了,晚上安静得不得了! 第四百四十四章 丁家村告急   第二天又请全村人吃了一顿饭,算是给丁田接风洗尘,也是丁家村的人再见丁田的时候,说话的,叙旧的,不一而足。   第三天开始,丁田在全村里送年礼,其实东西不多,如今丁家村的人都富裕了,但是他们在乎的一份心意。   丁田又见到了丁侃,如今丁侃家也起来了,盖了整整三进的青砖大瓦房不说,二儿子都成亲了,不过没住在村里,而是因为上差方便,去了县城居住。   丁侃乐得一个劲儿的搓手:“田儿今天不走了吧?我让你嫂子杀了两只小公鸡,炖蘑菇吃!”   “不走了,就在你家吃了。”丁田看到丁侃日子好过了,也为他高兴。   这样的丁田,几乎每一顿饭都不在家吃,都是去谁谁谁家用了,在家吃的只是他带来的那些人。   不过丁田高兴啊,他有些雏鸟情节,丁家村可是他睁开眼睛后,第一个待着的地方,很是怀念这里。   或许是吃的不如王府那样精致,也不如京中那些美味,但是吃的就是那个气氛。   看着一张张朴实的脸庞,纯真的笑容,丁田觉得还是老家好,老家的人都想着他,念着他。   就连曾经不对付的四伯娘,如今也老实了。   倒是丁墨家,如今也是富户一个,竟然迎娶了一个县城里油坊老板的闺女为妻。   “恭喜墨哥了啊!”丁田一拱手。   “嘿嘿,知道你小子要来,我让你嫂子做了赶考大鹅。”丁墨笑的颇为得意:“你嫂子的手艺,没的说!”   丁墨的妻子很是爽利,果然是城里出来的商家女子,就是大气,端了一大盆子炖的干干的大鹅肉,里面还放了咸葱叶子,没放盐,这咸葱叶子就够咸的了。   “您吃,家里别的没有,这个大鹅可是养了三年的大公鹅,大白米饭,再来两盅烧刀子。”墨嫂爽朗一笑:“喝多了就在家里住下吧。”   “是啊,你一来,你嫂子连酒都让我喝一盅了!”丁墨哈哈大笑,虽然丁田回来的时候,那仪仗,那官服,一看就威严得很。   但是丁田在老家,却是换上了婶子们给做的棉袍子,棉裤,棉靴子,腰上勒着一个大裤腰带,皮帽子一戴,好像又恢复了以前的样子,在丁家村里满村子的乱蹿了两天,众人跟他隐隐的隔阂就没了。   小孩儿们也敢朝他要糖吃了。   在丁墨家吃到了半夜才散开,丁墨现在也是一家之主了,媳妇儿也有了,孩子也生了,几年没见,都是个大人了。   丁田在老家猫冬等过年,有不少人是知道的,于是又有一群曾经的旧相识来看他,因为快要过年了,衙门里没什么事情,一个个都发达了,不过还是那样的淳朴,提着肥鸡大鸭子的过来看丁田,还有人扛了一个猪肘子过来,吃的不一定多么的精致,但是肯定是家乡味儿!   这一叙旧,就到了腊月二十三。   小年了,祭灶,杀大公鸡,丁田这一房就他一个人,幸好,王大福他们都跟来了,就住在老宅子里,到也有些人气。   丁田按照往年的惯例,挑了一只大红公鸡宰了,有是祭灶神,又是抹蜜糖的,好一顿折腾。   随后喝了一碗粥,吞了一盘煎饺,就跑去了二叔家,没办法,他们的去祠堂祭祖。   丁氏祠堂因为丁田的关系,如今是香火鼎盛的,而且丁家村好歹也是出了几个秀才的地方,这祭祀礼仪上就比别的村子要讲究许多。   按照规矩,祭献的时候,要上香,高香的那种;还要秀才读祝文,辞藻华丽,语言优美;然后是妇女们奉献饭羹、奉茶、献帛、献酒、献馔盒、献胙肉等祭祀的食物,再由老者献嘏辞(福辞)、焚祝文、叩拜等。   弄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就是在焚帛烧钱纸时,主祭的老里长,在神前献上一杯酒,然后由充当礼生的村长,将这杯酒送至焚帛处,将酒酹在上面,酹时将酒滴成一“心”字,以示祭者献上钱帛之虔诚。   以前他们也就是放个鞭炮热闹一下,但是丁田带了仪仗回来,简直是太有用了!   因为在祭祀的时候,几次鸣锣击鼓,都是丁田的仪仗在伴奏,还有会吹个曲儿的王大福,也充当了一次乐器班的班主角色,这个热闹啊,就别提了!   尤其是丁田,一身大红的官服,威风凛凛的站在那里摆造型,香烟缭绕之中,他差点以为自己成仙了。   倒是祭祀的物品,有了很大的改观。   因为丁田是有爵位的人了,所以这供给祖宗们的供品,也从鸡鸭鹅,上升到了一头大肥猪,两只大肥羊的级别。   没有牛,因为要侯爵才能用牛来祭祀祖宗。   但是这些东西在祭祀过后,却是要分给所有人的,因为祖宗吃过了,就该轮到儿孙们了。   以前只是一些鸡鸭鹅的,便是一人分一块,那也太抠搜了,都是给老里长、村长以及看守祠堂的人吃。   现在一头大肥猪,两头大肥羊,这三个人也吃不了,于是分给了全村人一起享用。   丁田是本村最出息的人,于是他先选,他就要了一对猪耳朵:“回头好下酒吃!”   众人都被他逗乐了,他这么大的官儿,那么有钱,还差那一对儿猪耳朵么?   只不过是谦虚一下,丁田要是直接抽走了猪里嵴,也没人敢说什么。   分了大肥猪,分了大肥羊,估计家家都能分二斤肉回去。   最后是各家都在炸的肉丸子,也叫“炸肉”,是各家供给祖宗的菜肴,一家一二大碗肉丸子,供在祖宗跟前,各家的肉丸子味道各异,但是都舍得用肉炸丸子,不是以前的素馅丸子了,孩子们都爱吃,一人抓一个,吃的满嘴油。   热闹了一天才算散去,各回各家吃晚饭。   晚饭吃过之后,丁田跟两位叔叔在炕上坐着喝茶,顺便说一说家里的事情。   当年丁田说过的,堂妹出嫁,十八岁,磨得二叔跟三叔都答应了,现在二堂妹,十七岁了,一直没有定亲,现在么,需要他这个大堂哥来拿个主意。   “那三叔是怎么想的?”丁田当然要问一下人家闺女的父亲了。   “徐县令……给他家大公子来说过亲,你看?”丁三叔其实想的是,徐家也挺好,家风清正,有是读书人家,徐县令还是当地的父母官。   “哦,是徐家大公子。”丁田是知道的,那孩子叫徐子旭,比他小两三岁呢。   如今也长大了,还没定亲么?   “是,这不,一直在等你二堂妹。”三叔有点不好意思的道:“他们俩还挺喜欢对方的。”   其实,是俩年轻人看对了眼儿。   徐子旭在家跟徐县令磨了好久,徐县令又知道丁田今年回来过年,这才同丁三叔说了一下,行不行的,得看丁田的意思。   如今徐家虽然是县太爷家,可真说起来,还是丁田身份高一些,人家都混到爵位了好么!   说起来都是他们徐家高攀了。   丁田已经没有父母了,堂兄弟姐妹,就跟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没什么两样了。   以前丁田在府城的时候,可能徐县令还没那个意思,但是如今丁田在京城,又是天子近臣,看看杜大人,如今都是知府了,估计日后巡抚和督抚,都得是他。   而徐县令很想再上一层楼。   这不仅需要他的政绩,更需要一定的人脉。   他一个基层出来的账房先生,有功名又能如何?   还不得积极的依靠上头的人?宁王殿下那里门槛太高,他爬不上去,但是丁田这里可以啊!   老同事了,又是知根知底的,丁家女孩儿的教养不错,丁茶花可是手脚伶俐的一个闺女。   加上丁家这些年来的生活是蒸蒸日上,家中子嗣也都出息了,   所以这门亲事,他是仔细想过之后,又见儿子喜欢,这才萌生了结亲的念头。   “挺好,徐家家风不错。”丁田点了点头:“等二堂妹出嫁的时候,我给她添妆。”   二堂妹丁茶花脸一红,跑了出去,钻进了西厢房不出来了。   “哈哈哈……还害羞了。”丁三叔拍着炕延笑:“害什么羞啊?你这孩子!”   丁田也乐了:“小姑娘都害羞呢。”   “对了,田儿啊,你大堂弟的婚事,是考了进士之后再说,还是现在看看?”丁二叔又有事情问丁田了:“如今家里的这些事情,还得你拿个主意……。”   家里是发达了,可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诱惑,不止是孩子们的婚事被人盯上了,他们这样的半老头子都有人主动上门,给他们说纳妾之事。   气的兄弟俩将那些人好一顿骂,农夫而已,纳什么妾?   律法有规定,白丁四十无子,方可纳一妾室,传递香火。   他们俩儿子女儿一个不少,媳妇儿肚子里不是揣着一个,就是刚生下来,他们不缺孩子,纳个什么妾纳妾?   听的丁田哈哈大笑:“您二老可要坚持住啊!别让人用美人计勾搭了去。”   “哪儿能啊?你二婶跟你三婶儿,第二天就去县城,堵着那人家的门口骂了一天,再也没有人来咱们家说纳妾的事儿了。”丁二叔还挺洋洋得意:“让那帮人丢了个大脸!咱家也消停了。”   “是啊,尤其是在你升官了之后。”丁三叔也道:“家里的日子更好过了。”   他们在老家热闹的过着小年儿,外面却气氛紧张了起来。   因为边疆传来消息说,这帮蛮族竟然绕过了边关重镇,大雪天的,损失了一半的人马,越过了防线。   他们的大部队没动,可几个小部落自行组成的小股人马,只想打一杆子就跑,抢了东西就熘,也不敢跟大青的正规军接触,   像是马匪一样,绕了很远的路,竟然绕过了关卡,进了关卡背后的地方,这些地方那些人不熟悉,但是他们知道牛角山啊!   这帮家伙,摸到了牛角山,见到了牛角县……不过县城城高墙厚,他们这帮骑着马的游牧民族轻骑兵根本不可能攻城。   那么只能去往村庄了,而离县城最近的村庄,富裕又有钱,还有存粮的,也就剩下的丁家村了。   且他们上头的少族长说了,丁家村出了个官儿,正是几年前,将他们打的落花流水的那个人!   于是,新仇旧恨,一股脑的冲上了心头,一群两天没吃东西的家伙,嗷嗷叫着,骑着战马,就冲向了丁家村。   可他们不知道啊,如今有一位荣归故里的丁大人,在丁家村过小年儿呢,还有一位宁王殿下,正带着一万多号人,在县城北边的先锋大营里代天子赏赐众位将士,过了小年之后,还要去丁家村过大年……。   作者闲话:最近一直在家,彻底体验了一把古代“大家闺秀”的生活,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外男”都不见一面(*^▽^*) 第四百四十五章 躲去哪里?   要过年了,当然要准备一下。   民间有谚云:“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去割肉,二十七杀年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去灌酒,年三十的早上贴门神。”   这过了小年儿,家家户户开始打扫房子,换洗被面等物。   到了二十五,大家都去磨豆腐,幸好丁家村自己有豆腐房,是丁墨家里开的,虽然说活儿累了点,但是十斤黄豆给一斤黄豆的费用,丁墨家赚的是个辛苦钱。   除此之外,平日里做豆腐,还能有一些别的收入,例如冻豆腐、豆腐干、干豆腐、腐竹、豆腐皮等等。   一群人乐呵呵的来磨豆腐,你家牵一头驴过来,他家牵一头驴过来,三五头驴子就够了。   从早上磨到晚上,一片的欢声笑语,热气腾腾的豆腐房也是年前最后一次磨豆腐。   热闹过了,二十六开始有人杀年猪,割肉的人排成队。   等到二十七就杀年鸡,各种大公鸡小公鸡,丁田没出门,他觉得有点血腥,倒是在家的大暖炕上发了盆豆芽。   又跑去宗祠里扫了扫地,上了好几根高香。   已经二十七了,王佐要来了,丁田美滋滋的算计了一下时间,嗯,快了。   在军营里过了小年,二十四收拾东西,二十五到县城,跟县城交接一下,因为过年还有一些赏赐要发下去。   二十六估计就整装待发,今天就该来了!   正美滋滋呢,就听见外面一阵慌乱,二叔疯了一般的闯了进来:“田儿,快走!蛮族骑兵来了!”   “什么?”丁田一愣:“蛮族的骑兵?”   “是啊,他们来了,快躲起来!”二叔十分害怕的道:“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蛮族骑兵竟然到了我们丁家村。”   丁家村自从县城扩建之后,早已经觉得安全了,而且安全了十年的光景啊!   加上北地如今每一场战役都是大胜,那火器轰隆隆的响,他们的底气也随之足了不少。   何况北地修建了雄关,县城都扩大了三倍,怎么会有敌人过来?   他们丁家村的围墙前年开始就没再修缮……北地的围墙乃是土垒起来的,一年不修缮,就颓败,两年不修缮,就脆了!   这大冬天的怎么修缮?   何况也来不及了啊!   “你们怎么知道的?”丁田紧张的穿起了自己的棉靴子,顺便问一问外面的情况。   “有人看到了,虽然过年,但是还有人在了望塔那里站岗的。”其实是因为他们担心丁田的安危,毕竟是当了官嘛,所以派人去村口大门那里站站岗,放放哨,加上有丁田带回来的人一起,反倒是最早发现了动静,因为人少,而对方是骑兵,看起来声势浩大,自然,要通知村里人赶紧想办法。   “那敌人?”丁田是上过战场的人,但是那个时候敌人多,他们人也不少。   而且那时是在军队里,这是在老家。   都是一些村汉,充其量就是举着粪叉子打,怎么跟人那刀枪剑戟的比?   虽然说北地民风彪悍,但是没有彪悍到谁家里都有三五把大刀片子的程度,朝廷也不会允许民间有大量的武器存在。   而丁田带来的人倒是有武器,还有一些人习惯了多带一把当备用的,这会儿已经分给了有战斗力的人,他们村子的围墙虽然有两年没有修缮了,但是高度还在,能挡得住几次冲锋。   不过,对方气势汹汹的有备而来,这帮人跟蛮族也打过仗,曾经也被蛮族的散兵游勇闯荡过村子。   战斗经验是丰富的,就是武器不行,不过拿起刀子来,也敢砍人。   青壮都去守着村口了,其他人都在安排老弱妇孺。   “二叔,老弱妇孺要往哪儿去?”丁田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真的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他在战场上却看到过蛮族骑兵的冲锋。   说实话,很厉害!   那帮人连个马鞍子都没有,骑在光熘熘的马背上,就跟长在上面一样,冲锋起来真的不要命。   “往后面跑呗!后头的村口暂时没被围困。”二叔赶紧扯了大毛的衣服给丁田披上:“你们跟着跑就行。”   “不行啊二叔!”丁田哭笑不得的道:“人两条腿儿,怎么跑得过战马?”   “那也跑掉一个是一个,这帮人来势汹汹,恐怕不好应付,实在不行,就只能拼了!”虽然多年没有外敌入侵了,但是抡起狠劲儿,北地的爷们儿也不缺。   “拼什么啊?我们打不过他们。”丁田想了想:“我去前头看看。”   “别!”进屋来的三叔吓坏了:“谁都可以有事情,你不行!”   丁家村是一姓村,全村的人都有血缘关系,这其中,重中之重就是丁田。   没有他,丁家村能过的如此幸福吗?   没有他,丁家村的人能出人头地吗?   没有他,丁家村能免税、免劳役吗?   他就是丁家村最应该保护的那个人。   “我有什么不行的?”丁田穿好了衣服鞋子:“我可是有爵位的人,辅国将军,是将军呢!”   跟丁二叔、丁三叔这样的人,说什么宗亲之爵啊,勋贵之爵什么的他们根本听不懂。   但是丁田的宗亲之爵,的确是辅国将军。   丁二叔丁三叔不知道这里头的区分,反正“将军”二字倒是知道是什么意思。   “可是……?”两个人还不想让丁田去冒险。   大哥家就剩下这一根独苗苗了,可不能有所差错。   “我一个将军,临阵退缩,还当什么将军?”丁田板着脸,端出他那为数不多的官威:“何况,如果我退了,丁家村怎么办?就算你们拼命为我杀出一条血路,我这不战而退的将军,回到京中,也得被枭首示众!”   他说得严重,吓的丁二叔跟丁三叔大气都不敢喘了!   “所以,二叔,三叔,现在要靠你们帮我,我不能做一个临战脱逃的将军。”丁田握住俩人粗糙的大掌:“好吗?”   “好!”   “好,叔帮你,叔帮你!”   “还有我们。”老里长推开门进来了,他身后跟着村长。   “我让丁巳他们去前面应战了。”丁巳就是村长家的大儿子,老里长的大孙子。   成亲刚三年,已经生了一个儿子。   算起来,老里长家是四代同堂了,这在古代是一种福气的象征。   但是现在,他们都来了,身后还有几个丁田带来的人,侍女的脸上有些惊慌失措,但是更多的是坚毅的眼神。   作为丁田贴身的大丫鬟,王小雅跟马小花穿戴的很简单,没有广袖长裙,而是换了一身短打扮,但是以前头上只带着一些绒花或者丝绸头带捆绑的发辫,现在却高高地挽起,上面插着两支,特别长的金簪子。   这种簪子异常锋利,如果事有不可为,她们俩决定用簪子划破脖颈,自杀殉主,也不要受蛮子的凌辱。   丁田看了看他们,笑了:“好,那听我说,我们先去看看来了多少人,不过在走之前,请老里长将村里的老人和孩子,暂时集中起来,妇人们都跟在身边,家里的东西什么的,都不要打包,只带够粮食,和厚实的衣服被褥即可!”   古代不便利,人走到哪儿,都得有吃的才行。   加上东北这边气温低,现在又是年关时节,家家户户都有不少吃的,甚至是肉食,新的衣服,干净的被褥。   这些都要带走,那些人没有吃的能坚持多久?   丁田想的就是这一招,有点釜底抽薪的意思。   众人应声:“好!”   丁田又吩咐了几句,众人便各自散去,开始行动。   王小雅最具统筹能力,便跟村长媳妇一起,让女眷们扶老携幼,背着被褥,驮着吃食聚到一起;老里长则是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毕竟老里长的威信在丁家村是除却丁田之外最高的,而丁田每次回来,都会亲自提着东西去看老里长。   丁田如此捧着老里长,丁家二叔跟三叔更是村长的铁杆支持者,所以丁家村从贫寒到富裕,过度的很平稳,没有发生什么乱子。   只是没想到,会发生战乱。   丁田带着人赶到村口的时候,村口已经发生了一次交战。   骑兵要想攻城,那纯粹是痴人说梦。   丁家村不是城堡,没有高高的城墙,但是有防御工事,不高,但是足够战马望而却步。   两米以上的围墙,战马跳不过来。   何况围墙前面是壕沟,很深的壕沟,起码一米以上的深度,一米以上的宽度,让围墙的实际高度达到了三米。   所以他们只能攻击大门。   可是丁家村的大门可不是那么好打破的,那是用三五层木板合订起来的门板,每次开启都得七八个壮汉努力,平时大家进出只走那门中门,也就是在大门上开启来的小门。   现在那小门已经被封死了,后头是更粗的顶门杠子。   这玩意儿大力士来了也顶不开。   不过外面的人也很聪明,他们用刀掘土,企图填平那壕沟,只要填平了壕沟,再往上填土,垫起来一块斜坡,这帮人就能骑马冲进来。   别看跳不过来,但是从两米的高度往下跳,他们还是敢的,大不了损失一匹马,他们还有备用的马匹,只要能攻进这个村庄,粮食,布匹,女人,应有尽有!   所以这帮人是红了眼睛的填土,可怜游牧民族,根本没有铁锹这玩意儿。   但是他们的疯狂也吓到了守卫村庄的人。   “这帮人恐怕不肯退去。”丁村长看着这些人的眼神,就知道,要是他们进来了,恐怕丁家村就完了。   “刚才已经打了一场,幸好田哥带来的人反应迅速,我们拼死关上了大门。”丁巳过来,身上有些狼狈,还有一些血迹,但是整个人像是一杆标枪,眼神都带着凶狠的狼性。   “我们的人可有伤亡?”丁田问他。   “没有死亡,但是有十几个受了伤,都已经撤下去包扎了。”丁巳咽了咽口水:“我们还有两百多人。”   这两百多人,并非训练有素的士兵,只是一群侍卫和庄稼汉的组合,战斗力……不提也罢。   就算是想一命换一命,那对面那么多人,也换不了几个。   “受伤的人,重伤的往祠堂那边去,轻伤的换在后头。”丁田看到外面那些面目狰狞的蛮族人,知道这要是冲进来,他们挡不住几次攻击的,于是想了想,吩咐人:“让老弱妇孺,都去祠堂那里躲避。”   “祠堂?”众人没想到,丁田会吩咐人去祠堂。   虽然说祠堂是全村人的,但是谁不知道,祠堂是丁田一手建起来的?   丁田坚定的点头:“对,都躲去祠堂!”   同时心里,却在感谢这个封建的时代。   作者闲话:《成了传奇之白泽》正在勤更中,《总裁的传奇天师》已经开新坑,欢迎订阅、收藏!另外,江湖还在小区里,嗯,现在还是封锁期间,出不去……。 第四百四十六章 祖宗保佑   因为这个时代,他是封建主义大家庭的一员,他是有爵位的人,所以丁家村的祠堂,是按照一定的规制建立起来的,祠堂不仅宽大,能容纳下所有的人,还富富有余,更因为这是祠堂,那周围都被高高的围墙围着,围墙三米开外,墙下还自然生长了一些苍耳、蒺藜等带刺的植物。   如今寒冬,这些植物的果实就像是一颗颗铁蒺藜一般,扎人的很。   其实,这种东西一般都是给人以警示的,寓意生活不易,充满了艰辛。   听说南方祠堂外面种植的是荆芥。   现在这些植物成了天然的防御阵地,虽然只有一层,但是足够阻拦战马的冲锋了,而那些人要想跑进祠堂,除非是爬墙头。   东西可以丢,但是人不能有事情。   丁田让他们将家里的吃的都拿走,柴火都抱去祠堂。   因为丁家村现在富裕了,村民们家里多数都是一些木柴和煤炭,至于植物杆儿之类的,已经很少了。   加上丁家村人少,速度很快,村里可以说被清空了一遍,吃喝都被带走,取暖的东西也一样。   因为过过苦日子,有的人连家里的门窗都卸了,连同木制的桌椅板凳一起,塞进了地窖里。   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的人,太知道大冬天的没有个取暖的地方,非得冻死丫的不可!   所以他们拿的非常干净,拿不走也要藏起来。   这地方本来就有地窖,后来富裕了,各家各户的地窖都很大,还不止一个,屋里一个小地窖,储存土豆。   外头一个大地窖,储存萝卜白菜用,反正这两种菜不怕冻。   现在吃了大半个冬天了,菜都吃的差不过了,正好,放家私等物。   上头用石头块子碎砖头什么的堆起来,一看就像是个杂物堆,且没有一根柴火的那种。   活的鸡鸭鹅狗猪的都带去了祠堂,因为祠堂为了祭祀方便,专门有一个地方是放大牲口的,那牲口栏儿足够圈下所有的牲口了。   说句不好听的,连一只猫都没留。   这个时候就看出来有些人的决断了,鸡鸭太多装不下,干脆就一刀宰了,反正这会儿气候冷得很,冻起来,想吃的时候,再拿进屋里化了扒皮摘毛都可以。   另外,这些人也不是毫无自保的能力,农家妇人都是干惯了农活的壮年妇女,拿着铁锹、粪叉什么的,也敢对战一两个男人,且不落下风。   老人们更是带着孩子们在祠堂的正堂那里。   幸好当时丁田因为爵位的关系,祠堂是扩建了再扩建,加上这是要传给子孙后代的地方,日后他们死了也要入住祠堂的,所以这祠堂用的可都是好料啊!   比起一般人家的房子都要用得好料。   后方的老弱妇孺紧急撤退,前方的人也迎来了这些蛮族骑兵的第二波冲锋。   第一次冲锋有些试探的意思,第二次才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冲,只是这围墙太讨厌,马匹过不来,不过垫了土之后,有骑术高超的人还是可以控制马匹过来的,只是垫土的地方毕竟只有窄窄的一条,这骑兵要两个两个的策马越过墙头。   多了挤不下啊!   可是进去两个人,里头的人就粪叉子、铁锹的招唿,进去几个灭掉几个,这样添柴一样的进攻了一会儿,外头就不再让人进来了,因为进来就是送死。   外面的人聚到一起,用蛮族语言沟通,里头的人也有了伤号。   “带受伤的人都退到祠堂里去。”丁田指挥人手:“其他人用大刀、长枪做好准备,如果事不可为,一起退到祠堂,不要拼命,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性命。”   “田哥,我们能打!”丁巳已经杀红了眼,这个村长家的大儿子,在这个时候表现得很英勇,肩膀上被砍了一刀,因为躲避及时,只伤了个皮肉,没流多少血,就是衣服破了。   “笨蛋!”丁田骂了一句:“人活着才能有以后,死了别说报仇了,连保护家人都办不到,还拼什么命?我们离县城这么近,很快就会有援军过来,只要我们能拖到援军的到来,就是胜利!”   “田哥,这些蛮子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县城那里……能来援军吗?”丁巳不太看好援军。   “会来的,一定会来。”丁田却信心十足。   他对县城和军营没信心,也不能对王佐没信心啊。   他在这里,王佐不会不管他,就算一时来不及,也不会任由他陷入险地,所以他要坚持住。   而丁田是丁家村最出息的人,他都说了一定会有援军,那就一定会有,所以大家的底气瞬间就足了很多。   伤员全部后撤,留下的基本上都是丁田的护卫,和村里有两下身手的人。   丁田发现对方又在垫土,只不过这次他们用已经战死了的人的备马,直接宰杀后填入了壕沟,这样的话,马的尸体也是一个垫道的好材料,外面冷,那尸体也不会腐烂,反而会冻成硬邦邦的冰坨子。   丁田就知道收不住了。   “撤,我们撤去祠堂。”不等对方攻进来,丁田已经让人后撤了。   但是敌人的速度很快,已经有十几个骑兵越过墙头冲了过来,幸好他们这里有长枪,是专门对付骑兵的,众人一边打,一边退。   而后续的敌人进来的也越来越多,他们一直退到了祠堂,大门一关,外头的敌人傻眼了。   祠堂的大门厚重无比,而且蛮族人也不认识这里是什么地方,只知道这里的大门是全村最大最豪华的大门!   红漆,铆钉……领头的几个人聚在一起一商量:“这里肯定是最大最富裕的人家!”   富裕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金银财宝,粮食布匹,以及漂亮的女人!   “攻进去,攻进去!”领头的几乎是要发疯了。   “族长,我们都饿了,能不能吃点东西啊?”虽然大家都很兴致勃勃,但是无奈肚子不给力,他们倒是想攻进去,可没力气怎么攻啊?   他们都三天三夜没吃饭了。   “这么多房子,还不知道去找吃的?他们汉人正在过年,各种好吃的都有,去找。”当头领的并没有觉得怎么样,让人去找吃的,还让人去找酒。   冬天怎么能没有酒水暖身呢?   北地的老白干儿,烧刀子,二锅头,一想起来那辛辣的口感,喝完全身都热的发光,立刻就馋的直流口水。   但是那些人四散开来,进了一家又一家……竟然都是空的!   米缸是空的,仓房是空的,连鸡窝猪圈里都是空的,空空如也,连个毛儿都没有留下!   别说吃的了,连根柴火棍都没有,他们本想烧点火取暖,结果搜来搜去,连个家具都没有留下,没办法,有人一来气,拆了门窗取暖,结果又没有找到火折子。   他们来的匆忙,连个火折子都没带,怎么点火啊?   可怜千八百个北地蛮族壮汉子,冻的哆哆嗦嗦的不说,没有热水喝,没有食物吃,丁家村的人都恨死了他们,连水缸里的水都没给他们留下一滴。   他们也不会打水,因为不会摇轱辘从深井里打水上来,幸好外面还有一些冰雪,他们可以抓一把雪吃两口缓解口渴,可吃的东西冷,他们扛不住啊!   肚子里没食物,没力气。   连一点盐巴都找不到……可怜这帮人,并不知道汉人百姓还有一种叫“地窖”的地方。   “族长,没有找到吃的,也没有柴火。”   “首领啊,没有米,也没有面,连个会喘气的都没有!”   “没找到柴火,就找到点垫狗窝的草谷……还没找到火折子。”   人一个一个的回来,消息也一个个的传回来,还都不是好消息。   “族长,我拆了窗户,可以生火……但是没火折子。”   “首领啊,没有找到任何取暖的东西,连条破被子都没有!”   这帮人冻的跟慌脚鸡似的直蹦跶,哆哆嗦嗦的身上穿着破皮袄子,本来想翻找一些棉被什么的,哪怕是披在身上,也是好的,可惜的是,丁家村这帮抠门的人走得太干净,连个破被子都没留下。   三个领头的人气的差点没晕过去:“一点吃的都没有?这可是要过年了!”   塞外不流行过年,但是他们知道汉人流行这个,每年这个时候人人家里都有好吃的好喝的。   怎么今年就没有了呢?   “我们冲进去吧,那里肯定有,你看,里头都有炊烟了。”另一个领头的人,却指向了祠堂。   祠堂里的确是飘起了炊烟,这死冷寒天的,他们村子里少壮倒是穿得厚实能扛得住,老弱可不行,还有孩子跟伤员。   幸好,祠堂里本就是有人看顾,加上逢年过节都要祭祖的么,所以祠堂里有两口大锅,四口小锅,平时是烧热水收拾祠堂卫生,还有就是杀猪宰羊祭祀,宰羊可以剥皮,但是杀猪必须要褪毛,还有一些鸡鸭鹅的,所以这里是有大锅的还不止一口。   不过此时此刻,这大锅里煮着的是羊汤,老弱妇孺跟伤员全集中在屋里,可以暖一些,但是这么多人,不可能都进屋里去,那也装不下,外面巡逻的,干活的,烧火的,噼柴的,帮忙照看大牲口的,都是年轻的青壮。   “这大冷天的没有一口热的谁也扛不住。”丁田他们退进来关上大门之后,便开始吩咐:“去宰羊,烧羊汤,做饭,热食千万不能断,汤水必须供应上。”   老里长出来喊了一嗓子:“先杀我家的羊,我家的羊多。”   老里长家养了三十多头肉羊,本来就是用来吃肉的,所以养得很肥。   “我家带来的干辣椒。”   “我家新买的十斤胡椒面儿!”   众人纷纷出东西,还有各家都带来的馒头,因为要过年了,都蒸了三五锅的馒头,这会都背来了,放在笼屉里热一下就能吃。   杀羊,煮羊汤,热馒头,还有一些人直接掏出自己家做的小咸菜,吃的喝的都不愁,还有大量的干柴和煤炭以及被褥棉衣等等,足够全村人半个月的生活没问题。   倒是老里长,担心的看着大门:“他们不会冲进来吧?”   “冲一定会冲的,但是进不来。”丁田指着顶门杠子:“多大的力气?能把这玩意儿冲开?”   祠堂可是按照一定的规模建造的,毕竟丁田现在是有爵位的人,那顶门杠子一人多粗,乃是千年铁木,别说人了,就是来十头牛也撞不开它啊。   “熬着吧,等援军到了就好了。”老里长看了看天色:“而且这雪要停了。”   在敌人来的时候,是下了雪的,还是一场风雪,风大,吹的雪满天都是,如今却停了风,也没了雪,晴了,也更冷了。   “嗯,祖宗保佑,我们会平安无事。”丁田扭头,看向祠堂里隐隐的灯火,那里供奉着,丁家村的祖宗牌位。   作者闲话:VIP文《成了传奇之白泽》每日万更;新文《总裁的传奇天师》求收藏,谢谢!江湖这里已经解封了,可以出去买菜,饭店也开门了,嘿嘿嘿…… 第四百四十七章 丁家村保卫战   外面的敌人又冷又饿,里头的人还一个劲儿的烧羊汤,热馒头,味道往外飘散,大冬天的谁不乐意喝一口羊汤,吃两个热馒头啊?   偏偏隔着高墙,就是吃不到!   外头的人眼睛都红了!   领头的只好让这帮人找东西,再次实行填土垫高的计划,只是这户的围墙忒高了点,周围都是一些障碍物,他们也不敢将马匹都弄死垫道,抢了东西他们总该骑马快跑,不然等当地守军反应过来,他们就会被包了饺子,会被愤怒的守军撕成碎片。   如今北地的蛮族再也没有了曾经的嚣张跋扈,每年都要给中原的皇帝进贡大量的牛羊马匹,幸好中原的皇帝也同意边境开设互市,大家用牛羊还可以换一些粮食布匹和盐巴茶叶等物。   就是没有铁器,给他们换过去的都是些薄薄的铁锅,不抗用,几年就要换新的铁锅,另外还有砂锅,陶锅,那个不限量,就是太沉了,搬家不方便。   炖肉倒是挺好吃的……。   但这不是关键,关键他们现在又累又饿,连口水都喝不上,烧柴都没有,冰天雪地的这日子简直没法儿过了!   他们来不是为了挨饿受冻等死的。   “砸,冲锋,不管怎么说,必须打进去,不然我们恐怕都没有力气回到草原上。”首领阴沉着脸:“记住,必须要打进去!”   他们在外面想着打进去,里头的人还在想着如何让他们滚蛋。   丁田他们一人抱着一大碗羊汤,趁热喝了进去,虽然是在外面,冷得要命,但是一碗羊汤下去,暖了许多。   “让人将大家准备的鞭炮跟烟花都拿出来。”丁田指挥人手:“我们提前放。”   “提前放?”众人不太明白。   “他们的马,在外面我们没办法,现在进了村子,只能走我们村子里的道,一字排开,可不像是在外面,随便跑。”丁田冷笑:“我们的鞭炮、爆竹、烟花都是马匹怕的东西,他们的马慌乱了,要么踩死他们,要么那些马跑了,他们没了马匹,还能来去自由吗?腿儿着跑回草原去么?”   “累不死丫的!”丁巳一咬牙:“好,我这就去搬东西。”   外面的人在用刀子掘土,拆门板,找火种,可惜,他们都在争时间,大家是又饿又累,而丁田看他们努力的在干活的时候,突然让人点燃了鞭炮,丢出去,尤其是这些都是骑兵,骑兵是离不开马匹的,他们对于马,比自己还要上心,人可以不吃东西,可马不能不吃草料,喝水。   马匹都放在一起,找到一点干草,化了雪水喂养,马匹们还挺精神的,只是,因为集中在一起,这鞭炮丢过去之后,噼里啪啦的一响,那些马匹就受惊了。   这些马匹都是来自草原上的马匹,有着野马的血脉,平日里还好,好吃好喝,驮着人跑,没问题。   但是现在,它们也吃不饱,喝的水还是雪水,人不好过,马匹也不好过,加上突然听到了巨响,马匹一顿乱蹿。   外头的人第一时间自然是去安抚自己的马了,没有马他们怎么回到草原去?   就在这帮人手忙脚乱的时候,王佐已经带着三千人马过来了。   本来今日就是要过来过年的,耽误了两天王佐已经忍无可忍,更让他生气的是,有一股绕了远路的蛮族骑兵流蹿了过来,还去了丁家村!   “为什么别的地方不去,直奔丁家村?”王佐大怒:“还是有人里通外敌?”   丁家村,那可是田儿在的地方!   “不是,他们就认识牛角山,也来过这里,想来……别的地方不知道,也不敢过去,生怕迷路……所以他们才会……。”徐县令已经哆嗦了好么。   十多年前的那场战争,本以为是最后一场大战了,后来的战斗都是在关外打的,何况这些年,他们一再的往草原深入,已经占据了五百里的草原之地,本打算开春之后,就在外围重新修建防御工事,建围墙也好,重塑一个要塞也罢,甚至是修建长城,谁能想到,已经消停了那么久的蛮族,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的蛮族,还会有游骑兵过来骚扰县城背后的村庄啊?   “来人!”王佐一声大叫:“整顿兵马,去丁家村!”   丁田还在那里!   他无法想象,丁田会遭遇什么样的局面。   王佐是超品的一字并肩王,他出行也是有一定的规模的,何况是代天子巡视北疆,封赏诸位将士。   所以他带来的人都是具有战斗性的人员,其中那三千禁卫军,足以代表皇帝的态度,而一万御林军则是负责押送的居多,但是这一万三千人都是骑兵!   机动性强,北疆最多的也是骑兵,在没有汽车的情况下,骑兵的机动性,最为快速迅捷。   王佐是红了眼睛的往丁家村跑的,他想好了,要是丁田有一点意外,他也不活了!   去把那些人都宰了给他陪葬,自己就抹脖子,陪他去!   反正他这辈子也就只有丁田一个心上人,在意他一个了,他没了,他也不独活,这几年跟丁田在一起,是他最快乐的日子。   饿了有热乎饭菜,冷了有人给添衣服,被窝里永远都有另一个人在……。   结果他带人到了丁家村,发现外面乱糟糟,村里的大门已经被打开,飞雪遮掩了一切痕迹,但是他们依然在雪里闻到了血腥气。   王佐带着人不要命的往里冲……也幸好,丁家村的路况很好。   而冲进去之后,发现路上越来越多的是敌人的尸体,以及无主的战马,还有,祠堂那里惊天动地的声响!   而丁田他们能搞出来这么大的动静,多亏了现在的时间是过年!   按照北地的习俗,过年的时候,要准备高香跟大炮仗,初五的时候,是要焚香燃炮“送穷”的,其实就是一个习俗。   古代过年期间有诸多禁忌,其中,不倒垃圾最为突出。   传统民俗认为,元旦至破五不倒垃圾,能够聚财,否则就倒了“福气”。   然而,垃圾堆多了,毕竟影响卫生,所以到初五要倒出去,又有了讲究,叫“送穷”。   而民间的送穷方式颇多。   简单的只是清早响着爆竹把垃圾倒出门外完事,复杂些的则要用纸剪一个小人(穷媳妇)送走,甚至还要让她背个装了垃圾的纸袋送在门外;更有破五饱食或汲水满瓮的,称“填穷”,或者把别人家的穷媳妇拿走,称“得富”。   而以前丁家村穷,最多是简单的过,但是现在富裕了,不仅有高香要烧,还有大炮仗要点燃,焚香燃炮的送走“穷神”。   现在村里人准备的大炮仗,都在丁田的手里,外面那些人敢冲锋,他们就往外丢炮仗,马匹怕炮仗那惊天动地的动静,草原上来的马匪更怕炮仗那味道,这些年他们可没少被汉人的火器揍的找不到北,虽然炮仗不是火器,可那味道感觉都差不多。   他们连红茶跟绿茶都喝不出来口感,能知道味道差不多,已经很不错了。   外面一有人冲锋,或者想要靠近大门,撞击大门,里头就放大炮仗,那动静大的咧!   还有那二踢脚,哦,就是双响炮,这些草原来的强盗没见过这样的,以为爆炸完了就没事了,结果爆炸完一次,他们冲了过来,却响了第二声……好么,不少人战马又惊了。   人也吓得够呛,这会儿光是非战斗减员,就有一半以上的人马趴窝了,人饿的眼冒金星不说,这一日三惊的谁受得了啊?   还有战马也是如此,脾气不好的战马都敢咬人了。   而且外面的人还能闻到里头的食物香气,老天爷也是看不过去,这刮的是北风,丁家村祠堂乃是坐北朝南的方向,正门就在南边,这帮蛮族掠夺者,在大门那里发起冲锋……就这边一个大门能冲一冲,其他地方高达三米的墙就让他们挠头了。   大门起码只有两米半……。   差半米高度,很明显的好么。   这头正在折腾,其实已经有不少人被炸死了,一个二踢脚威力不大,架不住多啊!   丁田几个捆在一起丢出去,那威力,杠杠的。   王佐过来的时候,带着人马,骑兵的动静很大,加上祠堂因为建筑高一些,平时也要打扫房顶上的积雪,是可以上房顶,眺望整个丁家村的,所以外头的援军一来,在房顶上观望的人就知道了。   这帮人本来就死了一半多,加上又饿又累,被王佐手下的人很容易就都抓住了,并且缴获了好多战马,都是很好的马匹,有的都是种马那样的优秀战马。   而王佐冲到了祠堂大门前,勐的敲门:“丁田!丁田!是我!”   “来了!”里头是丁田的声音:“多开点,这门后头放了好多堵门的东西,我们搬一下哈!”   很是费劲的搬了半天才搬完,大门打开之后,站在门槛内的丁田,虽然脸有些冻伤,鼻子也通红,但是眼睛水亮亮的看着王佐:“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   “嗯!”王佐上前,一把抱住丁田:“你没事,太好了。”   丁田回抱着他,拍了拍他厚实的背:“我没事,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还杀了敌人,立了战功。”   大概是两个人拥抱的太久了,身后的王富贵也突然冒出来,跟里头迎面出来的丁巳拥抱了一下:“丁大哥!你没事太好了!”   “不仅没事,我们还杀了敌人,立了战功咧!”丁巳受了伤,但是人却是红光满面的,只要援军来了,他们就平安了。   加上这一夜两天里虽然难熬了一些,但是热乎的羊汤一直没断,自己这边的人都是受伤,没有殒命的,最严重的一个,也只是少了一条胳膊,但是他们起码杀了一半的敌人。   还有缴获的战马,足够丁家村的人为之骄傲了。   善后的事情交给了王佐,他带来的都是专业的精兵强将,打扫战场也很专业,不过丁家村因为前面做的很好,后头那帮人也只是拆了门窗,还没点燃,因为没火折子啊!   被抓了的人,连夜送去了县城的大牢里,那里可以给他们提供一点吃喝,但是绝对不管饱,吃饱了该闹事儿了。   而丁家村的人,带着大包小裹,赶着牲口回到了家,家里基本上没什么变化,只是打扫一下卫生,有的人按一下被卸走的门窗,就行了。   至此,还差一天就过年了。   众人一顿忙活,终于赶在年三十之前,收拾的差不多了。   而三十的白天,在丁田家的祖屋里,丁田磨墨,王佐下笔,他写了新年的地一封奏折,乃是一封捷报奏折:现有胡图、杂雕与哈拉风三部族,不思进取,不牧民风,纠结战马人手,绕走千里,偷袭牛角县……。 第四百四十八章 二堂妹出嫁   这封奏折,写得很全面,重点突出了丁家村的村民不畏艰辛万苦,鏖战一日夜,紧急撤到祠堂,坚守一日,直至援军到来,共杀敌五百,俘敌千人,战马两千匹……。   最重要的是,没折损一人,只重伤两人,均断一臂,轻伤五十三人,老弱妇孺均安。   “这样写,合适吗?”感觉有点夸张。   “当然合适了。”王佐写完,还吹了吹,盖上了丁田的大印,还盖上了自己的大印:“这可是捷报,过年的时候送上去,绝对是锦上添花,皇上会重赏你们的,尤其是那俩断臂的,我估计,会给一些免税的待遇。”   “那感情挺好,对了,这帮人真的没有去别地方?直冲我们丁家村来的?”这一点,丁田要问清楚。   “他们是听人说,丁家村富庶,还有个当官的老爷回来过年,就奔这里来了,我已经派人去查了,他们进来的缺口,貌似,是四皇子舅舅守着的那一片……。”王佐只说到了这里:“其他的你不用想,我会处理的,现在,去看看,有什么饭菜?给我端来一点,我有点饿了。”   “哦,好,这一大早上的饭菜不一定多丰盛,不过肯定有别的好吃的,我去拿点来。”丁田出熘下了地,趿拉着棉拖鞋,就跑去了厨房那边。   厨房里果然人声鼎沸。   王佐带来的人,一半送战俘回去,顺便在县城过年了,而剩下的一半,在这里拱卫村庄,也在这里过年。   老里长已经派了人在祠堂那里杀鸡宰羊做大锅饭给他们吃,而各家也都做了一些好的吃食,抱着酒坛子去给这些援军们加菜。   丁田家里也有送去的东西,只是送去的是一头肉牛,让祠堂那里自己做熟了吃。   另外还有一千个馒头,一千个菜团子。   这都送去祠堂那边了,这边还得继续蒸一些,所以丁田进了厨房之后,就捡了六个菜团子,他觉得太油腻的肉包子之类的,王座可能不喜欢。   然后切了一盘熟牛肉,拿了一只手撕鸡,想了一下,又跑去拿了一碟果仁菠菜,好歹有个青菜。   搞了一罐的羊肉萝卜汤,还有一碟小葱拌豆腐,四菜一汤,一份菜团子,就摆到了他西屋的炕桌上:“来,暂时吃点,现在村里还挺忙。”   “大家都忙着过年呢。”王佐脱了靴子上了炕:“我们也歇一歇,这个年过的,让我胆战心惊。”   那种差点失去丁田的感觉,他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好。”丁田知道王佐的意思,因为在王佐拥抱他的时候,他感觉到了王佐的身体在颤抖,那是一种极度恐惧下,才会有的反应。   所以丁田努力的在安抚王佐,尽量不离开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俩人亲亲热热的垫了点东西,肚子里不空了,便相互依偎着,说一些话,然后慢慢的没了动静,俩人就这么头靠着头,睡着了。   丁田很累,王佐更累,不止是身体,还有心。   外面,不少人走路都点起了脚,尽量减少声音。   因为是过年的关系,丁家村这里的事情没有传开,但是因为这个动静太大了,不少村落听说了之后,竟然还有村长带着青壮过来支援的,虽然敌人已经被打败了,但是这些援兵依然是让丁家村领情的,最后好说好商量的送走了那些群情激愤的民兵们,还一个村子给了五头肉羊做为谢礼。   王佐又开始起草奏折了。   这一年过的很惊险刺激,但也收获满满。   如同王佐说的那样,这样的军民一心的事情,在大过年的时候,上报到朝廷,是一件喜事,尤其是结局,丁家村的人还大获全胜。   所以赏赐在年后,丁田他们要离开丁家村的时候,由朝廷快马加鞭的送来。   整个牛角县再次免税三年。   这对朝廷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对于百姓们来说是个喜事儿。   其次是整个丁家村的人都有封赏。   普通村民每家都赏了一百两银子,其实丁家村一共才几户人家啊?   这赏银是最普通的赏赐了。   然后是每一家都有那么三五匹的绸缎,这个是宫绸,还是大红色的,比较惹百姓们喜欢。   各家又分了两头牛,是吃肉的肉牛。   这是当地的官府给的,当地官府每年都从草原上的蛮族那里要不少东西,牛羊最不缺了。   另外,王佐重点点名的出战的青壮人家,又比旁人多了十两金子、一对宫花的赏赐。   以一个村子抵抗住了外敌的骑兵突袭,丁家村的村长又比普通人家多了一对玉佩:“这以后就是我老丁家的传家宝了,只传给长子长媳!”   老里长乐得合不拢嘴,郑重的将这对玉佩,挂在自己的大儿子腰上一个,挂在大儿媳妇的腰上一个。   丁墨、丁侃家更是有了一块“竹报平安”的玉牌,这也成了传家宝。   因为一些有了战功的人家都是另外有赏赐的,倒也让人羡慕不已。   唯独丁田没有。   丁二叔他们都有了一柄玉如意呢。   虽然不缺这把玉如意,但是皇帝光明正大的赏赐,跟丁田走年礼送来的还是不一样。   一接了赏赐,立刻就清理出一间专门的房间,供奉这把玉如意。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皇赏”啊!   二叔三叔接了赏赐,喜气洋洋之后,发现没丁田的,不由得担心的问:“田儿,你的赏赐呢?”   “我的赏赐要回京之后才能送来。”丁田道:“恭喜二叔三叔了。”   因为他们两家全村最富裕,在祠堂里不仅杀了十几头羊熬汤,还杀了两头牛,各种吃食也不要钱一样的舍了出去,皇帝特意“厚赏”了两家,别人家的都是玉佩和玉牌等等,丁二叔跟丁三叔家就是玉如意。   都是上好的白玉镶金的如意。   “那就好,那就好!”只要不忘了田儿就行。   俩人开心了,村子为此举办了盛大的庆祝仪式,其实就是摆了一天的流水席,附近的村落都来了。   胡家舅舅更是后怕的很:“围墙一定要修,一定要修!”   村长也道:“修!这次可不能偷懒了。”   以前不觉得什么,现在发现还是处处都有危险啊。   在出了正月之后,徐县令飞快的给儿子定下了丁家的二闺女。   但是在下聘礼的时候,丁田也跟徐县令说了:“以你现在的政绩,调任知府估计是肯定的了,你家还要定下我二堂妹吗?”   “订!”徐县令苦笑道:“不说我们是患难见真情的关系,就是我那儿子,也对丁二小姐很满意。”   “嗯?”丁田眼睛一亮:“他见过我妹妹?”   “见过,还见过不止一次。”徐县令摸了摸鼻子:“你也知道,咱们这里不那么讲究,犬子见过好几次,尤其是丁二小姐没有那些大家闺秀的矫揉做作,犬子很喜欢。”   这里是边陲之地,加上丁家这一代也才起来,大家闺秀什么的不要想了,丁家的二闺女,平时还带着人去县城里买东西,自己会去布庄挑布匹,会去绣庄买绣线。   家里是不需要她做绣活贴补家用了,但是她也不闲着,给家里人做衣服,针线越发的好了,还绣一些小东西,给自己准备嫁妆。   平时也不是什么都不干,就知道臭美,家里有人伺候,她也会做一些活儿,偶尔会下厨给家里人做一顿饭。   总之,是个很普通农家女孩子。   守得住清贫,也享得了富贵。   丁田没想到徐大公子对自家二堂妹的评价还挺高。   双方顺利地在丁田离开丁家村,回到京中之前,成了亲。   丁田亲自给二堂妹添的嫁妆,比起大堂妹那会儿,这次添的更多,王佐作为宁王,给写了一条横幅:佳儿佳妇,宜室宜家。   另外还给了添妆,是一套内务府出品的赤金镶宝的头面首饰。   以及成对的玉镯、玉佩和一对金镶玉如意。   看着这样的添妆,大堂妹的婆婆都眼热了:“这可比你那个时候,贵重多了。”   “娘,你说什么呢?”不等媳妇儿说什么,胡彪先不高兴了:“二堂妹嫁的是什么人家?我们家是什么样的人家?我要是个县令,大堂哥给的添妆也不会简薄。”   这一点,胡彪比他母亲要看的更清楚,他当时娶媳妇儿的时候,才是个秀才而已。   就算是他现在举人的功名,在人家宁王殿下面前,算个什么?   宁王殿下家里估计刷马桶的都比举子高人一等。   母亲被那个表妹带坏了,虽然那个表妹被嫁了出去,可到底是有影响的,不由得严肃的道:“还是您觉得,您儿媳妇哪儿不好?是没给我胡家生儿育女,还是没孝顺公婆?连我那两个妹妹出嫁的嫁妆,有一半都是她给的添妆!”   媳妇儿嫁妆丰厚,比起自家来还要有钱,每年田里的出息,铺子的租子,从来都是贴补家用的,跟娘家走礼也是有来有往,岳父岳母家更有钱,都不用他们贴补,反而是媳妇儿每次回去,都能带一些东西回来,是岳父岳母心疼女儿,给她的一些东西,也是帮衬亲家的意思,这样的媳妇儿,上哪找去?   何况,两个弟弟成亲的时候,媳妇儿可是偷偷的给了他二百两银子,一个弟弟一百两银子的“私房钱”,充分体现了他这个当大哥的不忘兄弟之情,即便是分家了,两个弟弟也经常来往,对他这个当大哥的很是信服。   不就是分家的时候,公平的分了家产,私底下又有了补贴,日子过好了,两个弟弟更是被他搓去了学堂,不求能跟他一样考个举人,成为一个秀才也好啊!   “我……我就是那么一说。”胡老太太有点害怕了:“儿媳妇你千万别介意,哎,最近猪油吃多了,有些蒙了心。”   胡家村里,谁不羡慕他们家娶了个金娃娃回来?   儿媳妇一进门就生了个男娃,后来又有了身孕,生儿育女,且从不怠慢他们,在家里的家务也是一把抓,虽然有陪嫁过来的丫鬟婆子伺候,家里人也都跟着享福。   “没关系,婆婆,我们去那边坐吧,一会儿就要送二妹妹出门了,以前我们家啊,全都是小子,就我们俩姐妹是女娃儿……。”丁桂花扶着丫鬟的手,一边陪着婆婆走,一边说起小时候的事情,将话题岔开了。   不给婆婆难堪,也不让丈夫难做。   胡彪打心里喜欢这个媳妇儿,敬重她,当然也要爱护她。   等送嫁过后,丁田有些患得患失:“又一个妹妹出嫁了。”   “三日之后回门,回门过了我们就启程回京。”王佐道:“孩子大了终究是要成家立业的嘛。”   王佐除了一个弟弟王佑之外,就没什么兄弟姐妹了,堂兄弟姐妹都断了关系。   他可跟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关系不太好。   所以无法体会到丁田的那种不舍。   作者闲话:感谢对我的支持,么么哒!想知道更多精彩内容,请在连城读书上给我留言 第四百四十九章 晋为镇国将军   “小的时候啊,二堂妹就跟大堂妹一起,照顾我……。”他还记得刚来的那会儿,二堂妹吃一口肉都跟过年似的,女孩子在农家不太受重视,不过,他觉得女孩子要富养,所以他对两个堂妹是非常舍得花钱的,倒是对堂弟们要求严格,读书识字,种地干活一样都不能少。   王佐忍不住笑了:“反正是你妹子,等下次有机会,我们再回来,还能看到的,何况那个徐大公子,是不是要会试?到时候,你可以邀请他们去京里,住在你府上,让你二堂妹一起去不就成了?照顾夫婿嘛!”   “对啊!”丁田大乐:“还有大堂妹!”   他立刻就举一反三了:“让他们跟舅舅一起,还有舅妈,嗯,还有小表弟……他们太小了点……。”   这就低谷期来没完了,但是那股子伤感也不见了。   一想到他们能去京中,住在自己的府上,丁田就开心。   三日之后,二堂妹回门,跟二堂妹夫俩人看着可亲热,而且二堂妹很果敢的告诉丁田:“大堂哥,不用担心我,我们俩说好了,只要我能生,他就不纳妾,您给我陪嫁过去的丫鬟,也说了,她不给姑爷作妾,已经跟姑爷身边的小厮看对了眼儿,日后是要嫁给小厮,小厮也是要历练的,历练出来了,可以当个铺子的管事什么的,反正不要爬床!”   丁茶花是有这个底气的,她堂哥是丁田。   而且徐家家风清正,徐县令的夫人,也不爱儿子宠妾灭妻,也讨厌一些妖娆的女子往儿子跟前凑。   所以丁茶花才会答应下嫁,不然的话,求娶她的人家里,还有比徐县令家更好的人家,只不过,丁家找人问过了,那些人家无一不是冲着丁田去的,家里三妻四妾,通房丫鬟一个不缺。   “那就好。”二堂妹过得好,才是真的好。   不过丁田还是问了家里的几个亲戚,要不要去京中会试?   几个亲戚商量了一晚上,还是没点头,自觉才疏学浅,胡家舅舅更是想先去游学一番,他家里现在有了孩子,也算是有了后,妻子在家带孩子,他去各地走一走,看一看:“或许,会试的时候,我也到了京城,到时候再去你那里,下场一试。”   “舅舅若是想游学的话,最好带着妹夫跟堂弟他们,好歹人多有个照应。”丁田叮嘱道:“如果真有不开眼的就报我的名号,别的不说,天牢的典狱,我见万岁一面还是很轻松的。”   这年头,资讯不发达,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给他一个辅国将军面子,但是天牢不一样,他要是上个奏折什么的,那是直通御案,谁都不用过手,想给戳落奏折都戳落不了。   “好,舅舅记住了。”胡伟乐了:“到时候一定跟别人说,我外甥是在天牢当差。”   他这外甥可比他爹强多了。   不过,王佐后来还是私下里派了王富贵,给胡伟这个“舅舅”留了一面玉做的令牌,上面有宁王府的标志,给他防身用,这东西,宁王府的几个幕僚都有,关键时刻,可以代表宁王府说话。   这些弯弯绕的丁田并不知道,不然他也给舅舅他那辅国将军府的令牌了。   丁田再不想走也不行了,时间到了,于是跟亲人们惜别,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往京中赶路。   因为春天了,天气暖和了许多,他们一路上走的很顺利。   回到京中,丁田跟着王佐就要进宫陛见。   不过没直接去,而是第二天,俩人穿戴了官服,去上朝了。   上早朝起得早啊!   幸好昨日睡得早。   王佐算好了时间,他们是下午进的京城,晚上才收拾妥当,这个时候宫门都要下钥了,不方便进去,所以晚饭吃过之后,遛食遛弯,洗漱一番,躺炕上,等头发干了,就早早的睡了,第二天起早好有精神。   大殿之上,众人都知道了新年的时候的捷报,对于丁田也很佩服,能当机立断,临战不乱,他已经受到了所有大臣的认同,起码在这件事情上,大家都是如此。   而永庆帝则是给王佐的封赏还是老样子,钱,珍宝,还有牛羊。   给丁田的就非常有意思了,第一就是丁田的爵位,从辅国将军,上升了一级,镇国将军。   本来还有御史上奏说不太合适,不过永庆帝就说了:“怎么不合适了呢?丁田临危不惧,组织村民殊死抵抗,丁氏一族全员战斗,朕听说,连村长家的大儿子都受了伤,但是敌人都被俘虏了,战马更是有一千多匹,可怜他们为了竖壁清野,连家里的牛羊都杀了,为了不让人冻死,羊汤更是一锅接一锅的熬煮,大人孩子齐上阵,连妇人都拿起了粪叉,你觉得,这样的丁氏一族,还不能出一个镇国将军?”   那御史被说的哑口无言。   其实御史只是习惯性的要反对一下皇帝的决定,忠言逆耳嘛。   真没硬来的意思,但是这会儿被问到了脸上,才发现自己孟浪了,别人都不来当这个出头鸟,就他傻缺的站了起来。   丁田的“战绩辉煌”,最主要的是,丁家村非是军中,而是平民百姓,如果北地的平民百姓都能打赢那些蛮族骑兵,朝廷还有什么可怕的?   与其说是奖励丁田,不如说是宣传给天下人看。   只要能打仗,只要能对抗敌人,哪怕是平民百姓,朝廷也一样有奖赏。   何况丁田的战绩还不止这些,要不是为了保护丁田,他肯定给他封个郡王。   但是现在嘛,最多能封个国公了,但是丁田还年轻,要是现在就给他封公候的话,日后可就封无可封了。   所以,他要慢慢来,不能骤然给高位,那样不是喜欢丁田,而是害了丁田。   当皇家封无可封的时候,就该举起屠刀了。   “臣……臣……。”那个御史哆嗦着跪了下去。   “好了,下次想清楚了再开口说话,遇事三思而后行,还用朕来教你们吗?”永庆帝趁机发了个火,然后美滋滋的当堂提了丁田的爵位,镇国将军哎。   除此之外,还赐了丁田一座皇庄。   一年产出不说多少,起码这个皇庄的名字就够一般人忌惮的了。   那可是皇室的东西,而且这个皇庄是内务府主管的,也就是说,收益归丁田,平时还不用操心的那种好地方。   其次是绫罗绸缎各十匹,全都是贡品级别的好东西。   紫檀木的摆件一对、赤金镶宝如意两对,金如意两对,白玉如意一对。   另外特别赏赐“镇山河屏风”一扇、四君子屏风一套。   金子一千两,银子一万两。   更有宫中内务府送去的肉牛十头、肉羊百头、鸡鸭鹅各四笼。   嗯,每笼里是十只。   后宫的皇后也跟着赏了十匣子的八件点心,一百担的龙须面。   算是荣宠至极了。   不过更重要的荣宠在后面。   丁田跟王佐下了朝,去了天牢那里休息了一下,又睡了一觉,中午没吃饭就被永庆帝叫去了御膳厅,一起用膳。   “你现在是镇国将军了,但是此次遇险也的确是让朕担心。”永庆帝一边吃饭一边道:“朕决定赐你一总旗的人马,归你调度,护卫你的安全。”   一小旗人马是十二个人。   一个总旗是十个小旗,也就是一百二十个人。   加上一个总旗,俩副总,一共一百五十个人。   “这个,不太合适吧?”丁田咽下了嘴里的饭:“臣这个爵位虽然提升了,但是领兵还是不行的,何况……。”   “何况什么?”永庆帝喝了一口汤:“说。”   难道是不想自己派人监视他?不能够啊!那鲁侍卫回话说,他们在丁田身边,待的可好了。   丁田也什么事情都不瞒着他们的……。   “何况臣家里也没那么大地方,没那么多月钱,养这一百五十个人。”丁田一咬牙就说了,他的钱虽然多,养活全家已经是很勉强了,其余的都让他拿来贴补天牢了。   天牢不像是刑部大牢,还能有一点额外的补助,自己也能赚一点钱,劳动改造赚来的钱,足够大牢的开销了。   但是天牢不同,天牢里的犯人,轻易的连见人都见不到,何况是要他们做活儿了。   所以只能是偶尔贴补一下,如果丁田心狠一些,可以克扣宫女太监的那点钱,但是他不是那样的人。   不能开源节流,只好自掏腰包了,幸好一年到头皇帝总有赏赐给他,他也就都贴补到了天牢那里,尤其是那里还养着一个李庶人呢。   再一个就是这走礼的问题。   丁田是烦透了,每年光是礼品上的花销就是一大笔。   不走不行,这就是个人情社会,法理还不外乎人情呢。   “你小子想什么呢?”永庆帝乐了:“那是朕的禁军里出去的人,平时下了差,就驻扎在皇宫前头左大营那临时驻地里,不在你家住,也不拿你的俸禄,禁卫大营里出;他们的家人也都让人迁去了朕刚赏你的那个皇庄上了,都是你名下的产业,他们等于是你的佃户,免得有人用他们的家人威胁他们,对你不利。”   关键是这是禁军,代表的是天子,谁敢跟他们动手,就是跟天子过不去。   “哦哦,那好,那谢主隆恩?”丁田端着碗筷,还有些不太明白,这个时候,是不是该谢主隆恩?他看的是王佐。   “好了好了,你呀,别跟朕在这里玩花舌子。”永庆帝更乐了:“用膳,用过了膳就回去吧,看看赏赐,明天让他们正式上差。”   “哎!”有人保护自己,还不用给发工资,丁田不是第一次被永庆帝这么照顾了,于是很开心的就接下了这个赏赐,饭都多吃了半碗。   等俩人出宫的时候,王佐才摸着他的头,告诉他:“以后你的安全就有保证了,再出门的话,我一定跟你在一起,寸步不离。”   这次的事情,不仅是永庆帝,王佐都吓得够呛,所以以后就亦步亦趋的跟在丁田的身边。   不想再发生什么意外。   “这次是赶上寸劲儿了,谁知道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呢?”丁田放松的依偎在他怀里:“以后我们十年八年的回一趟老家就行了,快去快回,不耽搁时间。”   “好。”王佐同意了。   丁田舒服的闭上眼睛:“我可得好好的活着,陪着你慢慢变老……好不容易活着……唿唿……。”   王佐没听清楚他说的什么话,见他睡着了,扯了个薄被裹好,自己也闭上了眼睛,小憩一下。   王驾一路行驶在宽阔的御道上,车马如簇,旌旗猎猎,左右随扈,岁月静好。   作者闲话:这是番外的最后一章,拉开这么长的时间线,总该杜绝盗文了吧?另外,《成了传奇之白泽》正在热更,《总裁的传奇天师》入V了,欢迎订阅!再说最后一句话,明天愚人节,大家千万别吃亏上当啊!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