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人人都爱长公主   作者:长乐思央   文案   回到过去拯救你的短篇爱情故事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天作之合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燕瑰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奇怪的人格增加了   立意:用心堪破虚妄,用爱治愈伤痕 第1章 (修)   “王至臻!”   如惊雷的怒斥从天边响起,把枕在俊美少年膝上的年轻女子一下从并不安稳的睡梦中惊醒。   她才抬头,就觉得脖颈处钝钝一痛。   少年沙哑压抑的嗓音透着隐隐的疯狂,他低下头颅,像是亲密无间的情人一般贴在女子的耳侧,耳鬓厮磨:“殿下莫要妄动,不然至臻手里的刀剑怕是不长眼。”   燕瑰的身上盖了件厚实的大红色大氅,密不透风的狐裘遮挡了寒风,让她整个人都是暖融融的。   但这威胁声一响,冷汗便一阵阵的冒出来,明明心下知晓应该镇定,燕瑰单薄纤细的身体却不受控制的轻微颤动。   许是皇家金玉堆出来的肌肤过于细嫩,只是被翻转的刀刃轻轻抵在上头,燕瑰也被擦出一道血痕。   刀刃太锋利,并不是很痛,只是些许凉意之后,就好像有什么湿润温热的液体,在顺着她的颈子往下蜿蜒。   零星几点血落在衣领处的纯白绒毛上,如同雪地上落下点点红梅,格外刺眼。   燕瑰思维发散的想,她喜欢的一件狐裘弄脏了,父皇废了心思给她寻来的生辰礼物,实在是可惜了。   寻了几日几夜,好不容易寻到长公主的众人心脏都提在了嗓子眼,之前暴喝的人压抑着情绪,温声的劝阻:“至臻,劫持皇室乃是大罪,你不要这么糊涂!”   这让京城大半女郎都倾慕的少年郎握紧了手中的刀刃,骨节分明的指缝中渗出血来。   他几日未曾梳洗,颇有些蓬头垢面,往日清亮的眼珠染着几许赤红:“那你把公主让给我,让她嫁给我!”   “你疯了!”   听到这种要给自己戴绿帽子的话,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得住。   “殿下可是你未过门的嫂子!你怎么能这么不知廉耻,罔顾人伦!”   少年恼道:“我才是先来的!而且我同殿下情投意合,本是天生一对!是你占了嫡长!我现在不过是在纠正这个错误!”   被他强势的压在怀里的燕瑰满眼迷茫:哪里来的情投意合,她怎么不知道呢?!   尽管她记不得这个挟持她的歹徒到底是谁,却从如今的处境之中立马分析出后者的身份。   这红衣的俊俏小郎君,乃是她未过门的夫君的亲弟弟,还是一母同胞的那一种。   她燕瑰!自来行的端做得正,便是再肆意妄为,也不至于会和夫君的弟弟搅和到一块。   这分明是在给她泼脏水,毁她的名声。   燕瑰眨了眨眼睛,心下格外委屈。   但在这个时候自证清白,肯定会激怒这挟持她的歹徒。   燕瑰一直被称赞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在这种生死关头犯这等低级错误。   寻来的白衣青年,身上挂着一枚玉佩,玉佩的络子燕槐认得,有些歪歪丑丑,不太端正,正是出自她之手。   很显然,这出声的不是旁人,正是她未来的夫君,王家二郎,王行空。   王行空是嫡系一脉二房的长子,他的伯父乃是王家一族之长,上头有个长他两岁的兄长,早已娶妻。   王行空王氏宗族之中行二,素来洁身自好,端方君子。   他是皇帝早早为自己心爱的长女定下的如意郎君,婚事本是要在三年前办的,但王行空生母逝世,须得守孝三年,皇家本就想多留燕槐几年,更没有为了赶日子,匆匆下嫁公主的道理。   这婚事便耽搁下来,一直拖到了现在。   在三年之内,王行空对燕瑰一直是发乎情止乎礼,从未做越距之事。   但是此时,端方君子衣袂上沾了尘土,发冠也歪了几度,完全顾不上仪表。   挟持燕瑰的少年心中到底还是有自家兄长存在的,这会见王行空神色,却也改了手段,出声哀求说:“哥哥,母亲留下来的那些东西,日后都是你的,我不同你抢,这个世子之位,我也让给你。我不要别的,只要长公主一个。阿娘生前的时候,说要你照顾我,让着我,你答应了的,你忘了吗?”   王行空鼻翼煽动,白玉一般的额头浮起青筋。   长公主又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如何能随便拱手让人!   王行空正要和胞弟讲道理,刀刃便抵在了他的后背。   “答应他。”   穿着兵甲的青年在王行空身后开口,语调沉静冷漠:“稳住他。”   无论如何,长公主的性命更重要,此时燕瑰的小命被捏在在王家小郎手中,惹恼了他,丢了公主性命,天子震怒,来的人没有一个能活。   便是叫王家小郎做了这一日的便宜夫君又如何,一旦长公主平安,便是他命陨之时。   今日的丑事,天家不会让任何人有机会传出去。   公主和王行空的婚事定会做败,而王家小郎……他会知道,什么叫活着才是最大的痛苦。   王行空已然听出了其中含义,他心下巨痛。可是家族的担子,重重的压在他肩膀上,在此时此刻尤其的沉重。   他的脑海里浮现弟弟玉雪可爱的片段,和长公主相处的点滴,最后下了决心。   “好,我答应你,我把这桩婚事让出来。”   说这句话,似乎用掉了王行空所有的力气。   王家小郎神色便飞扬起来:“公主,他们答应了,你高不高兴?”   面对眼前的疯批美人,燕瑰努力扯了扯嘴角。   在这个时候,她自然是该笑的,可是平日里冷漠惯了,她习惯了板着一张脸……完全笑不出来。   她的反应一下就激怒了王至臻:“你们都骗我,你又骗我!”   燕瑰一说话,脖颈就传来隐隐刺痛,只得压低声音,小声安抚:“我骗你什么了?”   王至臻定定的看着她:“你说过喜欢我。”   燕瑰的眼睛便如猫儿一般睁圆了,这分明是莫须有的污蔑,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事!   她生在皇室,又颇受宠爱,从来没受过气,也无须为了讨人喜欢奉承,实在是不很擅长说谎。   心里想些什么,面上写的明明白白。   见她的反应,少年郎的心刀割一般的痛。   王至臻自顾自的说:“既然殿下答应了,那我们今日就成亲。”   “王至臻!”   王行空此时已经能找回理智:“公主是金枝玉叶,大婚一事,怎么能如此儿戏。”   王至臻看着他,笑容格外惨烈:“我出去之后,陛下会答应操办我和公主的婚事吗?不会。”   要不是时机不对,燕瑰都想点头附和。   原来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王至臻接着说:“我做出这种事情,自然是做了赴死的准备。你们看,公主身上的嫁衣漂亮不漂亮,我亲自选的红色布料……”   他说的便是裹在燕瑰身上的那件红色大氅,衣服鲜红如血,的确很是喜庆。   燕瑰终于察觉到了不对,说时迟那时快,一直试图拖延时间的羽林郎举起了手,藏在远处的弓弩直奔着王至臻的心脏而来。   但在同一时间,王至臻用那把匕首,非常利落的捅入了燕瑰的心窝。   他这几日寻过很多次,绝对一击即中,不偏不倚。   “我做到了,做到了,让你为我心痛!我做到了!”   这两日以来,在燕瑰耳畔念叨了她好多次她根本没有心的少年郎疯疯癫癫的说。   漂亮的丹凤眼带了笑,他心满意足的倒在了燕瑰的怀里,然后整个人就被羽林军的剑扎成了刺猬。   “至臻!”“殿下!”   在山洞门口的人终于冲了进来,但是后续的反应,燕瑰脑袋一歪,彻底看不到了。   临死之前,齐国顶顶尊贵的长公主想,要是有下辈子,她绝对不要死得这么窝囊。   齐国皇宫,窗外电闪雷鸣,殿内却安静祥和。   躺在嫩黄色帐子里的少女似是遭了梦魇,身体猛的一颤。   “殿下……殿下?”   一身绿色宫装的温柔女子执了宫灯,轻声细语的呼唤。   帐内的人直直的坐起来,后者才小心翼翼的挑开帘子的衣角,然后看到了一张秀丽至极,却冷汗涔涔的脸。   显然,长公主这是被魇着了。   她着急安抚:“殿下,没事了,您方才做的是梦呢。”   燕瑰有些迟钝的歪头看着她。   半晌之后,她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卯时一刻,天还未亮呢。”   燕瑰无须上朝,因为是皇后和皇帝的嫡长女,备受宠爱,大多规矩也不需要守。   完全不像那些妃子,须得拂晓就起来打扮,晨昏定省日日不落下。   大宫女绿芙道:“殿下可要喝点安神茶,再睡一会?”   燕瑰披了件薄薄的粉色褂子,起身绕着她的屋子走了一圈。   她赤着脚,鞋子都没有穿,脚底下细腻的长绒羊毛毯挠得脚掌微微有些痒。   她的目光停留在梳妆台的一个木制的小摆件上。   尽管她不太能记得人的脸,可为了不教人看出来,她花了很大力气去记自己身边的东西。   倘若她的记忆没出岔子,这个小摆件在三年前的时候,就叫她不小心掉进火盆里给融了。   燕瑰忽而问:“今儿个是什么日子?”   这话着实没头没脑,但燕瑰不笑的时候,还是很有天家威仪的。   那宫女试探着给了几个答案:“今儿个是永和三年,也是您定下婚事的次日。”   婚事!   燕瑰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   “给本宫洗漱,不,就这样!”   燕瑰看了眼镜子映照出的自己,弱不胜衣,苍白可怜。   就这样就很好。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好像是回到了六年之前。   夫君虽然是早早相看的,可燕瑰的婚事却不是幼年时便定了人选的。   毕竟人长大了就会变,青梅竹马也会变心。   所以燕瑰和王行空的婚约,是在她及笄一年之后定下,约定好留宫中几年,十九岁再完婚。   近期的记忆在燕瑰的脑海中鲜活起来,但梦境中的惨烈,依旧让燕瑰心尖颤。   为了避免发生“梦境”中的悲剧,她要退婚! 第2章 (修)   如今是初冬,前日长安城还落了场鹅毛大雪,宫墙上一抹雪白还未曾化个干净,燕瑰穿了单衣出去,只吹了个冷风,便打了个哆嗦,回去重新披了件厚实的披风。   她喜红,骄阳似火的色调,皇帝也说了,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该穿的鲜亮些。   比起妃子和妹妹们钟爱的花花绿绿,燕瑰更喜欢纯色的衣衫,这种亮眼的火红色占了她衣服七八成。   宫人拿了燕瑰平日里最喜欢的一件衣服过来,但这一回看到那抹红色,燕瑰不受控制的打了个激灵,染了血色的画面便浮现在她眼前。   “收起来,换那件白的,不,换那件黑貂皮。”   她死的那一日,穿的便是件白色衣裳,鲜红的血把纯白色染得煞是好看,也教她难以忘怀。   黑色好,黑色安全,而且更显得脸白。   裹在绒绒的黑貂皮里的燕瑰坐着马车入了未央宫,刚到未央宫,天才拂晓。   御膳房那边养着的大公鸡仰着脖子喔喔的发出了黎明的第一声啼鸣。   请安的妃子都没燕瑰早到,纵是来了也得规规矩矩的候着。   服侍燕瑰的大宫女下车去打了个招呼,便有宫人谄媚迎上来:“不知是长公主驾到,您且进来,奴为您通报一声。”   毕竟是皇后亲生女,且是万分受宠的长公主,这天寒地冻的,把人冷坏了,他们可担不起这责任。   “母后可是未起,若是如此,无须叨扰她,本宫且等着便是。”   燕瑰今日里是来气人的,自然得先卖乖。   她本是小辈,哪有让长辈为她早起的道理的。   说是如此,皇后身边的梅姑姑还是为燕瑰通报了一声。   皇后浅眠,向来醒的很早,只是梳妆打扮便要一两个时辰,对着请安的妃子要雍容大方,对女儿却不用顾忌这么多。   从侧殿到里头,还有一段距离,燕瑰把怀里塞的手炉丢给自己的侍女,外头罩着的衣服也解了开来。   等入了殿内,她似乳燕归巢,口中唤着:“阿娘!”   少女本就生得纤细曼妙,腰肢柳条一般,极其轻盈的扑了过去,直接伏在皇后膝上。   她仰着脸,双眸盈盈水光潋滟,声音软绵绵的:“阿娘~”   燕瑰往日总是盛装打扮,拿足了长公主的架子,今日却脂粉未施。   不,还是施了点的,在眼角抹了些许防水的胭脂,脸颊擦了些服帖的粉,看上去似是生了场大病,如今大病初愈,病恹恹的好不可怜。   “我的宝器,今儿个吹得这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都说女儿是亲娘的小棉袄,燕瑰算得上贴心的。   燕瑰及笄后便搬出了未央宫独自居住,初时还是日日来未央宫吃点心。   可随着她年纪渐长,功课忙碌,同皇后相处的时光便少了。   两宫之间坐马车也得花上不少时候,做亲娘的,也舍不得女儿受每日请安的罪。   自燕瑰出未央宫住,这还是这几年来,头一回天不亮便来她宫里。   睁开眼睛就看到女儿,皇后好似回了从前。   皇后看着这张结合了自己同圣上优点的脸,心下恍惚。   上一回这样,好像是燕瑰四五岁的样子,夜里做了噩梦,说什么都要往皇后床上爬,要跟香喷喷又温暖的阿娘一起睡。   一晃十余年,她的宝器如今亦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燕瑰,乳名宝器。   当年老国师给燕瑰批的命,说公主命格极其贵重,是江山宝器,须得大气些的乳名,才能镇得住。   珠玉宝器,乃是王位之祭器,虽有所深藏,必见其光,必出其神明。   燕瑰的大名,是当今圣上废了心思取的,瑰宝瑰宝,只一个名字,可见天子怜爱珍重之心。   更别提之后,燕瑰刚过周岁,天子直接就册封了爱女为长公主,地位远胜过他得宠的妃嫔。   皇后同天子少年夫妻,虽然不得那些貌美的妃子受宠,却得天子敬重,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养在膝下十余载,她更是万分看重。   不然,前些日子定下婚事,也不会说要留几年再嫁女。   皇后托着她的下巴看了看,很是心疼的问:“我儿这是怎么了,可是谁欺负了你?”   她冷眼看向在外侍候的宫人:“你们是怎么照顾长公主的?!”   “公主的手这么冰,都不知道给她多添件衣服!”   几个跟着燕瑰的宫女冷汗涔涔,扑通跪下认错。   燕瑰摇摇头:“不关她们的事,是我觉得燥热难当,不肯穿外衣。”   她刚说完,就没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被塞了一件厚厚的鹤氅,一个紫檀小手炉。   未央宫里燃了地龙,这会是真的热呀。   她看了眼宫人:“让她们先退下去吧,我有些话想要单独和阿娘说。”   皇后握着自家女儿柔弱无骨的手,轻轻的捏了捏:“我儿这几日受苦了,都瘦了。”   燕瑰的手,并不是那种骨节分明,特别修长纤细的手,反而有点肉嘟嘟,是那种很典型的有福气的小肉手。   小小的一只,这么多年了,捏上去还是和初生的孩子一样细嫩。   她都不敢用力,总感觉稍稍下了点力气,这小手,便像是水豆花一样碎了。   燕瑰沉默了,她这一两年,正是身子抽条的时候,吃饭都要比往日多吃一碗,镜子里的脸都多了些软乎乎的肉,瘦了这种话,也只有亲娘说的出口。   但是卖惨总是没错的!   等宫人都退下去之后,觉得自己差不多得到怜惜滤镜的燕瑰说:“阿娘,我想要退婚。”   “好好好……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   皇后的声音直接扬了八度:“不行!”   原本还对她嘘寒问暖的皇后,一下子就变了脸色,从慈母变成了严母。   燕瑰心中哀叹一声,她便知道,今日之事没这么容易。   皇后是端庄大气的性子,从来不捏酸吃醋,只要不过分,往日对嫔妃耍的那些小手段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她重视规矩,而且望女成凤,望子成龙,对自己的一双儿女要求很高。   燕瑰是她第一个孩子,更是养得精细。   皇后什么都给她最好的,吃穿住行,等她长大了,行宫封地,都要又大又富裕。   甚至包括教书的夫子,也是挑的和皇子一样。   骑马、打猎……君子六艺,总之那些皇子学什么东西,燕瑰就学什么,反而是那些大家闺秀要学的什么女工之类的,燕瑰碰都没碰过。   这种事情多的是擅长女红的宫人做,她能绣点东西就不错,什么洗手作羹汤的事,更轮不到燕瑰。   堂堂长公主,和谁成亲都是下嫁,驸马入长公主府,哪有叫做主人的伺候客人的道理。   燕瑰虽然是长公主,却不是天子第一个孩子,她弟弟没出生之前,皇后根本是拿燕瑰当皇子一样教导。   后来皇后生了嫡子,稍微放松了一些对燕瑰的管教,但也不会纵得她胡作非为,草菅人命。   燕瑰不认得旁人的脸,却不敢把自己的这个缺陷告诉皇后,就是因为她爱她,敬她,也畏她。   皇后脸一板起来,往日她就怂了。   可是现在,比起害怕皇后的苛责,她的性命当然更重要。   “我昨个夜里做了噩梦,梦到王二郎负我!”   皇后摸了摸她的发:“傻孩子,梦里和现实都是反的。”   自己的孩子要嫁人,她自然花了大心思调查。   “王家虽是世家,却是清贵之家,家风极好。”   王行空是端方君子,且尊重女郎,性格又柔顺,这种人可能不热烈,却是个能够过日子的。   不然,那种心气高,不够豁达的,要是和燕瑰成了亲,定是要闹得鸡飞狗跳。   当然,他长得也是长安城数一数二的。   燕瑰心下嘀咕,她知道王二郎好,可王二郎弟弟王小郎是个疯子。   只要和王二郎定了,这未婚夫妻难免有接触,搞不好就又碰上王小郎。   她惹不起,躲不起还不行嘛。   世家根深蒂固,轻易撼动不能。   天子又是明君,做明君的就不能肆意妄为,不能朝令夕改,更不能随意伤了臣子的心。   “你这是在胡闹!”   就因为一个荒谬的梦,说取消婚事就取消,这旨都拟好了,天子一言,驷马难追。   便是天子宠爱女儿,也不能无缘无故做这种朝令夕改的事。   “阿娘,你最疼我了,我这就是来找你想想办法嘛。”   燕瑰惨白着脸说:“我要是同他成了亲,怕是要日日做噩梦,夜夜不得安宁,您和父皇都说我是宝器,但是珠宝玉器须的好好呵护吧,这么磋磨下去,珍珠迟早变鱼目。”   “你真是满口胡柴,没得遮拦。”   皇后看着燕瑰,细看,觉得女儿实在可怜。   “你当真不想嫁王行空?”   燕瑰抬手,对天发誓:“除非我死,死也不嫁他!”   没嫁她就死了,才二十二,直接捅了心窝,多惨啊。   如果不取消婚事,待到王母死了,他还是得替母守孝。   到那个时候,皇家突然更改婚事,时机更是不当。   “胡说八道!”   皇后把燕瑰的手摁下去。   她没有马上答应,思忖之后,还是松了口风:“今日之事,兹事体大,你先回去,过几日还是这个主意,我再替你想想办法。”   燕瑰自是不可能更改主意的,觉得事情板上钉钉了,欢天喜地应了。   她笑的开心,比知道自己有如意郎君时候开怀多了,皇后看的愣了一下神,心中的犹疑定了两分。   但要是就这么轻易纵容了燕瑰,她日后胡闹还得了。   皇后说:“既然不想成婚,那安排你的课程便停了,改回之前的。”   燕瑰顿时呆如木鸡,好似晴天霹雳。   她怎么就忘了,她当年之所以会应下婚事,有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光明正大的不上某位夫子的课。 第3章 (修)   “你这是改了主意了?”   皇后看燕瑰变了脸色,声音柔和两分。   她其实不太喜欢变动,涉及到自己的女儿,皇后更是不希望出任何岔子。   如果燕瑰能改变她突然冒出来的退婚念头,自然是再好不过。   “不,我去上课!”   燕瑰语气特别坚决:“孩儿想明白了,夫子往日严格,是对孩儿好。”   什么儿女情长,缠缠绵绵,都见鬼去吧。   她觉着自己如今已经看破红尘,清心寡欲,立马能出家去了。   “阿娘,您说好的,一定得帮我!”   燕瑰在那里做小女儿态,摇着皇后的手撒了半天的娇,等着其他妃嫔来向皇后请安,她才系上黑水貂出去。   梅姑姑来报的时候,已是拖了些时辰,正好同在外等候了小半刻钟的几位妃嫔撞上。   出去的时候,燕瑰习惯性的冷着脸,在她眼里,绝大部分人长得其实都差不多。   但寻夫婿的时候,她还是要长得好看的。长得好看的,才能配得上她长公主的身份,不至于让那多舌的人指指点点,叨叨她白长了一双漂亮眼睛。   因为和不好同人亲近,怕自己的毛病露陷,燕瑰的下巴一直都是抬得高高的,营造出她目中无人的假象。   “长公主好。”   和妃嫔们擦肩而过的时候,后者还须得向燕瑰请安。   毕竟她是皇帝亲封的长公主,地位仅次于皇后。其他地方见着罢了,在皇后的未央宫,这些妃嫔各个都显得格外恪守规矩。   按照燕瑰往日的习惯,她顶多是点头示意一下,就甩冷脸走过去。   可是这一回,燕瑰突然想起一件事来。   她当初会被王至臻带走,便是他谋划得再精心,没有帮手绝对办不到。   这帮手还绝对不是宫外人,而是有些权势的宫内人。   燕瑰虽然受宠,可毕竟是公主,天然就失去了继承皇位的资格,可她受宠啊。   哪怕她立场天然是站在皇后这一边,可只要燕瑰乐意,小透明皇子们就可以借助她在皇帝跟前露脸。   可惜因为她的脸盲属性,皇子们的千般手段都打了水漂。   燕瑰看得很清楚,她在这偌大的皇宫里,并不是真的那么讨人喜欢。除了父皇母后还有同胞弟弟真心爱护她,其他人并不像她们表露出来的那么喜爱她。   这和燕瑰本身讨不讨喜没关系。   毕竟她得到的荣宠,实在是太叫人眼红了,而且长公主要是没了,给皇后的打击也会非常大。到六年之后,皇子们年纪大了,燕瑰的弟弟也长大了,谁都可能成为害她的凶手。   燕瑰心中发寒,便停下脚步。   她微微睁大眼睛,努力看着这些妃嫔。   来向皇后请安,妃子们一个个打扮的十分素净乖巧,以至于有些妆容根本不适合她们本身。   这些妃子们长得都很漂亮,只是有些上了年纪,无论如何用脂粉遮掩,都遮不住眼角的细纹。   有个年纪很小,脸嫩得能掐出水来,梳着妇人头,像是小孩子做了大人打扮。   生理年龄十六,实际活了二十二的燕瑰看她像是小妹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她一向不管闲事,自是不知这一批新晋妃嫔最小的年岁几何。   只是看着这张脸,看到对方圆溜溜的小鹿眼满满紧张,燕瑰心中唾弃了一下她的亲爹:这么幼的小姑娘都要,父皇真乃禽兽典范。   “长公主殿下,您可是有什么事?”   在这走廊上多耽搁了时间,皇后会不会怪罪下来?   还是说,长公主这是在为皇后出气。前些日子新妃嫔进来,多霸占了些皇帝时日。   皇后是个不管事的,但长公主却听人说十分难以相处,是个油盐不进的性子。   “没什么,只是看你们身上穿的单薄,下次多添件衣衫。”   嗯……努力辨认了一番之后,燕瑰还是放弃了记人的想法。   她一般是根据特征和声音记人的,可这回的妃嫔居然打扮得都差不多,不管是大气的、英气的、端庄的,一个个都穿着轻薄的白色衣物,往仙女风格打扮。   定然是父皇近日最为宠爱这风格的妃嫔。   燕瑰心下直叹气,一些妃嫔按理都是熟面孔了,总有一些她好不容易记住的小特征,这下好了,什么特点都没了,她硬是一个都没认出来!   把锅推到父皇身上之后,燕瑰关心了妃嫔们纤弱的身体两句,临走的时候,冲着这群花一样的小姑娘露出一个和善的笑来。   燕瑰想明白了,上辈子她结了太多仇,肯定是因为她从来不笑,把人都吓到了。   真要改变她早逝的处境,她肯定不能再这样天天冷着脸,拒人千里之外。   做完这事情之后,她就转身走了,头都不带回一个的。   燕瑰笑完就放下了,但那些来请安的嫔妃们心中立马嘀咕开了。   长公主这是什么意思?在给她们下马威吗?   肯定是笑里藏刀吧!警告她们安分点吗?还是说想要拿她们下手了。   往日里趾高气昂的,见了皇后都乖巧几分,一点小性子都没有,生怕被皇后发作。   天子的新欢,就那个长得和仙女一般,引领潮流的宫妃,今日并没有过来,而是待在自己宫里修身养性。   结果请安的时候,皇后客客气气的,并没有为难任何人。   等这些妃嫔都走了,皇后还奇怪:“她们今儿个怎么了?”   因为她向来宽和,宫妃在她面前可不会是这副性子。   梅姑姑便笑道:“是长公主孝顺。”   她事无巨细的把先前的事情说了一遍,还说:“娘娘性子好,不同人计较,可长公主替您心疼着呢,某些人也真的是不懂事,这才得了点恩宠,连安都不请一个。”   皇后心中自然熨帖:“宝器向来贴心。”   梅姑姑再说:“不过长公主到底年幼,不懂那些腌臜事,对着那些穿成一样的宫妃还看了半日,若是也跟着学了去便不好了。”   宫里这些女人,都是跟着皇帝的喜好走的。   皇帝喜好什么,她们便学着做什么。皇后却不如此,只要她们不过分,她对宫妃一向大度。   毕竟一个个都是糊涂蛋,还去奢望帝王长情。   只是听了梅姑姑说,她也觉得有理。   以前燕瑰还小,如今却年纪大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若是被这些宫妃带坏了,影响不好。   而且燕瑰突然说要退婚,肯定不会是做了噩梦这么荒谬的理由。指不定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引/诱了长公主。   皇后一想到这事,雍容和善的脸冷了下来,明明还是菩萨面,却感觉像是令人胆寒的罗刹。   也就是当日,那引领后宫潮流的神仙妃子,过了几日,便因为犯了对皇后大不敬的错,被禁足半月,抄不够佛经不得放出来。   皇帝虽然喜欢鲜嫩,可更看重自己的江山,皇后若是不计较还好,她一旦计较,天子自然是要给皇后面子的。   一个是露水情谊,一个是相互扶持的少年夫妻,孰轻孰重,他分的很清楚。   更何况这个时候,因为宫里的女人突然都做一个打扮,他失了新鲜劲,自然对新人怜爱不起来。   因为皇帝厌弃了新欢,宫内瞬间就没人学新欢搞什么神仙妃子了。   特别是之前和燕瑰对视的那个年幼妃子,因为做噩梦,还吓得病了几日。   她心中牢记教训:千万别得罪了长公主。陛下那么宠爱的妃子,说冷就冷了。   燕瑰:风评被害!   燕瑰打了几个喷嚏,完全不知道自己那一笑能引发这么大的后果。   她现在也并不关心自己的亲爹那些后宫佳丽,更不为自己要上课烦恼。   因为那日穿着单衣冻了一段时辰,她生病了。 第4章 (修)   “殿下,殿下……”   天才蒙蒙亮,燕瑰便被细柔的女声唤醒。   轻薄的帐子似流金一般动了起来,蠕动蠕动,经过一夜的努力,成功把自己裹成蚕蛹的人这次把露在外头的脑袋也缩了进去,只留了浓密乌黑的青丝。   想到燕瑰昨日的吩咐,女声只好提高八度:“殿下,您昨日不是说了,要第一个到的,要是迟了些,就不能抢到第一了。”   “蚕蛹”一下子直了起来,慢吞吞的露出一张脸来。   帐子被拉开,宫女们相当熟练的点了灯,葱白的手指拨凉灯芯,让整个宫殿慢慢转亮。   原本晨光熹微,被这么一照,显得乌漆嘛黑。   燕瑰许久未曾这个点起来,控制不住的打哈欠。   若非要让母后看到她的决心,她绝对不会如此自虐。   烛火摇曳下,打磨得格外光滑的琉璃镜里映出燕瑰的脸,少女脸颊粉红,半睁不睁的眼雾气蒙蒙,伴随着慵懒的哈欠,水光盈盈,潋滟多情。   她正是花骨朵一般的年纪,一头青丝散落,便是不上半点脂粉也是美得惊人。   平日也不用上浓妆,只需略施脂粉,点一点绛唇,便足够光彩夺目。   纵使宫人们已经看惯了这张脸,偶尔还是会为长公主的美貌震慑片刻。   她们长公主站在人群之中的时候,旁人的目光从来都是焦灼在她的脸上。   便是伺候皇帝的神仙妃子,见了殿下也是要自惭形秽的。   宫女给燕瑰梳好头发,飞快的拿掉她的小被子,换上不那么跳脱的深衣。   春寒料峭的时节,穿这么两件不至于太冷,又能显现少女纤细的身段。   天子好细腰,从开国那代好到现在,尽管不那么明显,可潜移默化的影响了世俗的审美。   进宫的女子,一个个纤细苗条,穿着宽大的衣衫,仿佛随时能随风而去。   燕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感觉宽大的袖摆漏风,冷!   她又吩咐身边的宫女:“给本宫再拿件内衬。”   内衬是贴身的,但是羊毛织的,很是保暖,塞进刻意收腰的深衣中,镜子里纤细的少女骤然臃肿起来。   宫女自然是要听主子的,可若是主子出了丑,到时候还是要怪罪到她们头上。   为燕瑰奉衣的宫女婉转道:“清晨是冷了些,等到上书房殿下该觉得热了。”   热?燕瑰不觉得,她还觉得冷。   她瞄了镜子一眼:“再给本宫件斗篷。”   反正她又不胖,只是穿的有些毛绒绒的。   许是十年的时光增添的威仪,这次她发话,没人敢提出什么意见。   裹了里三层外三层,沿途在路上走的时候,还把斗篷带的帽子拉上,加上手套和小手炉,燕瑰全副武装的踏入上书房。   和燕瑰算好的一样,她是来的最早的一个,即便是往日最勤勉的九皇子都没来。   殿内的位置并非完全固定,燕瑰绕了一圈,然后选择了不起眼的角落。   她看不清楚人的脸,为了不让人察觉,就努力的记她觉得应该学的东西,亏得在识文断字上还有些天赋,东西学的比旁人快一些。   虽然说忘的也很快,可考较的时候,不至于丢了皇室长公主的颜面。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在燕瑰心中,夫子已经走了十年了!   十年了!之前上的什么课,她早就忘得精光了,自然要低调一些。   书本和笔墨纸砚都是宫人们备好的,这些小事向来无需燕瑰操心。   她翻开书页哗啦啦的看自己的笔迹,一边看,一边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现在天色还早,应该还能睡会吧。   点着点着,燕瑰的脑袋慢慢就离课桌越来越近。   迟来的学生们入了场,有人轻轻的拍醒燕瑰。   “皇姐,皇姐……你醒一醒。”   燕瑰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睛一看,上书房不知何时坐满了人。   站在讲台前的,赫然是眉发花白的夫子,温文儒雅,慈眉善目。   这个夫子,好像不是她记忆里凶巴巴的那一个。   燕瑰看了周边一圈完全记不起来谁是谁的面孔,表情有些呆愣愣的,难道她走错了?!   坐在她身边,长得像个发面馒头的男孩压低声音小小声说:“皇姐,你今日怎么来了?不是说再不来上课了吗?”   九皇子问完,又觉得有些后悔,他这皇姐,往日里总是不爱搭理人的,问了也是白问。   燕瑰从睡梦中苏醒的大脑开始正常运转。   有人叫她皇姐,那应是上书房没错,想想也是,外头的牌匾写着呢,宫人们还不至于短短一天给她造出个新的上书房。   燕瑰之前退了上书房的课,自然还是要学别的东西的,不过不和他们一起,上的是女子学的课,而且有女官一对一教学。   燕瑰定定的看着发面馒头,皇室子嗣单薄,妃子数十个,生出来的孩子两个巴掌数的清。   燕瑰是长公主,叫她皇姐的发面馒头不多,她在脑海里算了算数字,发面馒头应该是垫底的那个,小九。   因为小九比较能吃,个头和年龄都能对的上。   燕瑰跟着压低声音:“一个人学,看不到长短,摸不到分寸,自然是同你们一起学更好。”   退婚的事情,是她和王家二郎的事情,她脑子进水了才会到处宣扬。   “对了,岑夫子的课,可是上完了?”   她记起来了,那个凶巴巴的夫子,好像是姓岑,长得很年轻。   岑夫子是教她们的先生,好像二十五,二十六,还是二十七来着?   燕瑰不记得他的脸,但记得,他长得应是不错,毕竟是全京城第二想嫁的郎君第二。   贵女第一想嫁的人,是燕瑰马上要推掉的婚事,第三想嫁的,便是那意气风发的少年郎,第二想嫁的,便是她这位太傅。   许是因为太傅出身寒门,在世家贵女眼中,终究比不过世家清贵出身的王家二郎。   燕瑰一直都觉得这个排名有问题,那群贵女是没有被岑夫子教过,但凡她们被这个人教过,就肯定会绝了这个荒谬的念头。   这个人太凶了!谁会想和这么凶的人在一起啊。   发面馒头说:“皇姐你不记得了,岑夫子今日下午才有课的呀!”   什么?!   燕瑰如晴天霹雳!午后的课,那她这么早来,不是白瞎了功夫。   她一冷脸,发面馒头就抖了起来。   燕瑰看他抖,又压低声音:“你是不是觉得冷啊?”   后者下意识点点头,又猛地摇摇头。   长公主向来是冷冰冰的,但九皇子不敢说。   燕瑰从自己的袖子里,摸了个小手炉出来,递给后者:“这个给你,还能用呢。”   她袖子里,藏了可不止一个炉子。   结果小手炉的九皇子受宠若惊,这还是他第一次接到长公主送的礼物。   虽然说他生辰的时候,长公主宫中从来不少生辰礼物,可是宫人送的,和燕瑰亲手给的,自然是不一样的。   许是觉得自己太严肃了,燕瑰的唇角勾了勾,冲着发面馒头笑了笑。   她昨日夜里想过了,不能只对长辈友善,对兄弟姐妹也是要和和气气的才好。   反正都记不清楚,冷脸和笑脸一样都能糊弄人。   九皇子惊呆了:皇姐她,还是第一次对他笑!   燕瑰眼疾手快的接过圆滚滚的小手炉,端端正正放在桌子上。   “拿好了,当心点。”   燕瑰睡够了,继续温习功课了。   抱住了温暖的手炉的小九还有些恍恍惚惚的。   但是她笑起来,真的好好看啊,比他母妃都好看。   抱着小手炉的小九感动极了,长公主阁下很和善呢,和皇后很不一样。   为什么以前的时候,他一直觉得皇姐冷冰冰的不好接近呢,大概是因为他没和皇姐说过话,一定是这样。   老夫子讲的课,无非就是什么君纲伦常,实在有些无聊,燕瑰听着听着就犯困。   她只能左耳进,右耳出,当做自己没听见,努力打起精神看书。   看着看着,燕瑰抖了抖袖子。   她今儿个起的早呀,上着上着,肚子就饿了。   好在她有经验,东西备的足。   看着看着,她就从自己宽大的袖口袋里摸出吃的来了。   瓜子杏仁,先放一放。这东西吃着响亮,待会休息的时候吃。   糕点,还有葡萄干,这些都可以吃。   去了核的葡萄,晒干了水分之后,比糖还甜。   细细的抿一口,整个人都精神了。   一个,两个……她吃东西的时候,还分了些小九,让对方心甘情愿的帮着她打掩护。   书页翻了一页又一页,葡萄干吃着吃着,就快没了。   燕瑰摸着最后一个,犹豫了一会,打算最后好好品味一下,结果一个阴影,就笼罩在她的上空。   年轻的男人穿着大红色的朝服,他的五官刀削一般,还是鬼神的刀,格外锋利。   他的目光如鹰隼一样锐利,仿佛一切的龌龊和阴暗,在这锐目之下无所遁形。   岑夫子是个武官,他的荣耀,都是从战场上一刀一剑厮杀而来,燕瑰总觉得,岑夫子的红朝服,是用无数人的鲜血染的。   岑夫子还没有做夫子的时候,在战场上的事迹,可止小儿夜啼。   不只是燕瑰,很多人在岑夫子面前,都很乖巧。   只是燕瑰要维持长公主的尊严,一直都绷紧身体,每次岑夫子看她,她就用更凶的眼神看回去。   然后燕瑰就被心眼比针尖小的岑夫子给针对了,绝对不是她污蔑!   燕瑰能记得的人不多,岑夫子,绝对算一个。   不用记他的五官和衣物,能给她这种感觉的,目前就只有岑夫子一个。   和燕瑰有旧怨的人就站在她的面前,像一座压迫感十足的大山:“好吃吗?”   燕瑰吓得打了一个嗝,甜甜的香气,还带了点奶味。   燕瑰举起手,掌心托着最后一个金灿灿的葡萄干。   她维持着自己的习惯,腰杆依旧挺得如青竹一般笔直。   “好……挺好吃的,要不你也来一个?”   就最后一个了,再多她真的一个也没有了。 第5章 (修)   “岑夫子。”   也不知对方是真没听见还是刻意为之,岑戈未停下脚步。   岑戈身长腿长,在燕瑰的注视下,他没几步便在拐角处没了踪影。   燕瑰加快脚步,干脆跑了起来,直接堵到对方前头。   岑戈只见眼前闪过一道身影,他本要一脚把突然冒出来的“刺客”一脚踹飞出去,在看到熟悉的脸的时候,硬生生的及时把脚收了回来。   可惜手上终究是比意识慢了一拍,等他回过神的时候,燕瑰的胳膊已经被岑戈拿捏住,用力一扭,直接把她的胳膊掰到了背后。   “岑戈!”   燕瑰莫名被攻击,恼怒之下一时半会忘了尊师重道。   “咔嚓”一声,岑戈将她脱臼的手重新拧了回来。   因为岑戈动作很快,燕瑰的身体其实还没有那么快反应过来疼痛。   但是她的皮肤过于细嫩,抬起手肘,宽大的袖摆往下滑落,就看到手腕处被捏出来的指印。   指印迅速的从浅红变深,看上去格外触目惊心。   “痛不痛?”   岑戈下意识要捉起她的手仔细查看,却被燕瑰迅速背过手躲开。   燕瑰拧着眉:“学生不过是有些事情想请教夫子。”   她甩了甩胳膊:“虽然本宫这手并不像夫子那般可以上阵杀敌,您就算看我不顺眼,也不至于要折了它。”   “我没有。”   岑戈为自己辩解,不知道说的到底是没有看她不顺眼,还是没有至于折了她的手。   只是他的声音冷酷,这话听上去也十分生硬。   他顿了顿,从口袋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放到燕瑰掌心。   “你涂这个。”   本朝的男女大防并不算很严重,不至于说女子被看了胳膊或者小腿就要嫁人许终身,但让他亲手为燕瑰涂药定然是不合适的。   因为以前在战场厮杀,经常受伤,岑戈经常贴身带着上好的金疮药。   这种千金难买的药,用的是极其昂贵的药材精心制成,本是用来治愈比较严重的皮外伤的,给只是被捏红了手腕的燕瑰用,简直是大材小用。   偏偏岑戈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暴殄天物,大概是因为燕瑰是长公主,本就值得最好的。   燕瑰看着手中翠绿色的小玉瓶有些莫名其妙,不过难得能从岑戈手中扣点东西,即便里头是毒/药,她也理直气壮的收了下来,毕竟这可是很难搞的岑夫子向她赔礼的证明。   大概是心中有愧,岑戈的语气温和了一些:“长公主有何事请教?”   燕瑰这会总算想起自己来意,她直截了当的问:“若是有人要杀你,夫子当如何?”   岑戈看着她,眼神有些古怪。   但无论他如何看,都无法从燕瑰清澈的眼睛中看出什么端倪,倒是他同人对视,看着燕瑰瞳孔之中属于他的倒影的时候,心里滋生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受控制,不合时宜的情绪,让岑戈顿时烦躁起来。   冷硬如利刃的男人闭了闭眼睛,再睁眼的时候情绪已然恢复如常。   他用往日一般冷冰冰的口吻道:“自然是杀了他。”   他是这么说的,往日也是这么做的。   打了那么多场仗,死在岑戈剑下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千。   他可以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燕瑰嘀咕,要是真有这么好杀就好了。   她虽是长公主,却不是什么草菅人命之人。   别说这一世什么都未曾发生,就算梦境属实,她也不会直接上门把王至臻砍了。   一方面是王至臻的身份地位特殊,背后站着的世家大族。   岑戈看着她:“可是谁要害殿下?”   燕瑰摇摇头。   梦境中的那些事情,她谁都不会说。   子不语怪力乱神,深宫之中对此事本就忌讳,纵使是疼爱她的母亲,燕瑰也不说这些。   燕瑰不认得旁人的脸,却从未把自己的这个缺陷告诉皇后,就是因为她爱她,敬她,更畏她。   王皇后是世家大族养出来的好女子,看背后的世家看的比她的性命更重。   燕瑰很清楚,母亲爱她,可对皇后来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要胜过她对自己这个女儿的爱。   连自己的生母都不能完全的相信,岑戈就更不能随意托付了。   她只是记性不太好,又不是个傻子。   岑戈说:“不能直接杀,公主可智取。”   他平日里教的那些谋略,并不是只能用在战场之上。   方才他本来想斥责燕瑰上课不用心,白长了一张看着聪慧的脸,却不懂的变通,可这会,岑戈觉得这话不太合适宜,实在说不出口。   毕竟小姑娘受了惊吓,需要安抚。   他本来说,若是燕瑰不敢,可以告诉他,若是不那么重要的人,他可以代为出手。   毕竟他杀的人多,不差这一个两个。   燕瑰纠结了一会,她今日来,遇到的事情和梦境中出入不小。   可这兴许和她做了一定改变有关系。   她并不是个软绵的包子,却不是嗜杀之人。   思忖片刻,燕瑰道:“学生知道了,今日叨扰了夫子。”   说起来,岑戈也没有她想的那么可怕。   燕瑰抿了抿唇:“只是做了个噩梦,心中难安,才来问问看,夫子可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岑戈凶是凶了些,但为人孤直,能力也很强。   她的视线下移,看着对方身上的朝服,忽而笑了笑:“学生夜里做了个鲜血淋漓的梦,醒来见着红色难受,可今日见了夫子,心中觉得安定不少,无论如何,今日之事还要多谢夫子。”   岑戈是武将,穿的正是红色朝服。   京城中曾有妇人拿来唬小儿的流言,道岑将军的朝服,是无数人的鲜血浇筑而成的,所以才别样鲜亮。   幼年时的燕瑰还信了这话,直到后头她亲眼见了血,看到血流出来之后,很快凝结成污浊的深褐色,才知道着都是鬼话。   她方才对岑戈说的,的确是实话。   梦中场景,比不得岑戈带给她的压力大。   不过是个被杀的梦境罢了,前几年,岑戈刚从战场回来那会,燕瑰被煞气所慑,可是接连做了几日尸山血海的噩梦。   她现在是大人了,要比幼年更长进才行。   听她这么说,岑戈心中微动:“本官并未为公主做什么。”   燕瑰转头要走,却被岑戈唤住:“等一下。”   她便驻足,回眸看他。   岑戈道:“梦魇缠身之事,可求国师府解。”   术业有专攻,岑戈只会杀人,不会杀鬼。   魑魅魍魉,梦魇驱邪,那是国师府的职责所在。   今日的长公主,实在是和往常不太一样。   岑戈看着这个备受上天青睐的少女,她沐浴在阳光之下,如春华一般绚烂。   总是骄傲自得,却并不讨人生厌,反而让人觉得理应如此。   今日的长公主,身上却笼罩了一层阴霾,眼睛雾气蒙蒙,叫他看不清她在想什么。   他想,她心里藏了事。   长公主是天之骄女,本该肆意妄为,无忧无虑。   至于她的功课,他对她严格,是因为女子之身,在这世间安身立命更难。   燕瑰是备受天子期待的长女,多学一些有益无害。   可往日的长公主,总爱偷奸耍滑,上课出神,太过疲懒。   燕瑰绝对隐瞒了些什么,可她不说,他没有立场问。   他会去查一查,是不是有人想对她动手。   若是真有隐患,无需她多言,他会暗地下手。   可单纯为噩梦困扰,那岑戈的确是帮不上什么忙。   岑戈对国师并不推崇,可他想帮帮她。   “哎……”   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之后,燕瑰伸手掐了花瓶里的一朵春菊,细长的嫩黄花瓣一片片飘落在她的裙摆上   那日岑戈的提议,的确是提醒了燕瑰。   京城中有很多的僧人道士,可不少都是骗子。   和尚们说话总是神叨叨的,过于隐晦。   国师应该是道教的,而且比较肆意妄为,可能会好一点。   可大师们的脾气都古怪,国师就更加,燕瑰再度陷入纠结之中。   去国师府,不去国师府……   繁复的花瓣落了一地,细细的嫩绿色花茎只余下最后一片花瓣——去国师府!   连老天爷都劝她去见国师,她这辈子的命是老天给的,自然要听它的。   两手空空登门造访,实在有失体统,显得很没有诚意。   想要打动人心,求别人办事,自然要投其所好,送礼送到心坎上。   可就是送礼这一项,却让燕瑰犯了难。   燕瑰对国师不了解,但她清楚,国师定是清贵出尘之人,不爱权不爱钱。   既不需要功名利禄,也不沾财色酒气。   事实上,依着对方的身份抵位,只要对方想,后四样应有尽有。   国师能缺什么,国师府上的用度堪比皇帝,什么都不缺。   不过送礼的事情先不急,她得先写拜帖。   国师脾气不好,当今天子都不一定乐意见,更何况她这个天子之女。   拜帖她定要亲笔书写,以示诚心。   燕瑰咬着笔头,望着宣纸上的墨点发愣。   她堂堂长公主,在国师面前,应该还是有点面子的吧。 第6章 (修)   燕瑰回顾上一世,她同国师甚少有过交集,在她短短二十余载的生命之中,很可能见都未曾见过对方一面。   贸然拜访,不仅显得突兀,被拒绝的可能性还非常大。   长乐宫的纸篓内堆满了废纸团,翡翠磨好的墨汁都干了,燕瑰忽而起身:“给本宫备车。”   国师乃真正国之重器,非国运相关之事绝不出手。   燕瑰若为解梦叨扰国师,八成会被亲爹呵斥。   “备车,去未央宫。”   燕瑰生而尊贵,想要什么,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若是岑戈未提国师还好,她尚且能将就。   可堂堂长公主,为何不能要天下最好的,非要屈尊。   一旦动了这个念头,前路再坎坷,她亦会硬着头皮走下去。   前头若是没有路,燕瑰强行造也要造一条路来。   “是。”   宫人刚听命退下,又被燕瑰出言制止。   “备好车马,明日清晨再去见母后。”   她迈步走到量身打造的落地镜前,镜子里的女子面若桃花,一看便知气色红润,身体康健。   这样的姿态去见母后,实在不够说服力。   次日天不亮,长乐宫的宫人们像流水一般动了起来。   黑貂皮换成了白狐裘,象征长公主身份的华丽朱钗摘得干干净净。   燕瑰不容抗拒的压下为她上妆的手:“今日不上脂粉。”   翡翠为主子捧来她平日里用的首饰盒。   在琳琅满目的珠宝中,燕瑰只挑了一件东西,一只沉甸甸的金镯子。   少女羊脂玉一般细腻的手指摩挲着镯子上的花纹:“今日戴这个就够了。”   长公主是皇后最为疼爱的长女,纵使来的时辰太早了些,未央宫的宫人也没有一个敢拦,反而早早奔去殿内禀告,免得天寒地冻,让长公主在外久等。   从入未央宫到内殿,燕瑰全程目不斜视,大踏步直奔目的地,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中途向她请安的宫人,同往日一般目中无尘。   一直到看到正在上妆的皇后,燕瑰的腰肢软了。   她似乎瞬间从宁折不屈的青竹软成了河边拂柳,极其轻盈的扑了过去,直接伏在皇后膝上。   燕瑰仰着脸,双眸雾气弥漫,似乎有千言万语想倾诉,可张了张嘴,只吐出两个字:“阿娘。”   是阿娘,而并非母后。   燕瑰是一年前搬离皇后宫中的,长乐未央两宫之间隔着一条长长的青石大道,虽不算远,到底比不了在同一宫中。   加上燕瑰功课繁重,同母亲相处的时光直接砍了大半。   她今日来的这么早,皇后本就奇怪,听着千回百转的一声阿娘,心里马上舍不得了。   “谁欺负你了,阿娘替你做主。”   燕瑰摇摇头。   皇后作为中宫之主,平日里表现得十分和气,对待其他宫的嫔妃也极其雍容大度。   可这种大度,是基于她的利益不曾受到损害的前提下。   那些得了一时荣宠就昏了头的新人,一旦招惹了皇后,能得个体面的死法都是大幸。   皇后的软肋不多,几个子女正戳在她心尖上。   甚至可以说,比起有些愚钝的小儿子,聪慧非常,将来荣登大宝的次子,她更看重花了最多心血的长女。   皇后的指尖在燕瑰的下眼睑轻轻刮了一圈,瞧着这一片青黛之色,心疼得不得了:“看你憔悴成这样,和阿娘有什么不能说的。”   “阿娘帮不了我什么的。”   燕瑰摆手,不小心有什么东西磕到了皇后的膝盖。   皇后看到了长女手腕上厚厚的金镯子。   这镯子是燕瑰出生的时候打的,本是箍在她胳膊上的臂环,上头还刻着她的属相。   记忆里那个粉粉嫩嫩,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姑娘,好像转瞬就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皇后一时间有些恍惚,心肠都变得更软,等一下……   眼神十分清明的皇后一把握住了长女躲闪的胳膊,声音带了些许怒气:“这谁干的!”   只见那细腻白皙的手腕上,多了一圈青紫,硬生生的破坏了白壁无瑕。   谁干的,当然是岑夫子干的,昨日他给她的药,她半点没涂,到了今日便成了这幅模样。   看着是吓人,实际上没什么疼痛感。   “不小心磕磕碰碰撞到了。”燕瑰轻描淡写的说,“阿娘又不是不知道,我皮肤薄,身上老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青一块紫一块了。”   皇后眉头一拧,这么大一圈,糊弄谁呢。   燕瑰摇了摇她的手:“好吧好吧,先说好了,我说实话,阿娘不能不信我。”   皇后在脑海里冒出了很多个名字,闻言掷地有声:“说!”   燕瑰压低声音:“是恶鬼干的。”   她在心中对岑戈道了声歉,接着说:“女儿这几日做了一模一样的噩梦。”   皇后打量她脸上的青黛之色,这么早赶到她宫中来,若是做了噩梦的确说的通。   小的时候燕瑰惊梦,第一时间也是往她这个当母亲的人床上爬的。   “你都梦见什么了?”   梦只做了一次,都算不得什么,可若是接二连三的梦到,由不得皇后不重视。   燕瑰抿了抿唇,手指抠紧皇后的裙摆,指尖的力度隔着厚重的裙衫都压到了后者的大腿上。   她看了一眼侍候的宫人,并不言语。   皇后摒退左右,等到四下无人,燕瑰才压低声音,用一种畏惧紧张的音调说:“有人要杀我。”   皇后大怒,声音一下飙高八度:“你说什么?!”   “阿娘别气。”燕瑰拍着她的后背,“只是一场梦而已,梦都是反的。”   皇后缓了缓,语气平静下来,只是这平静之下隐藏着一丝森冷:“那个人是谁?!”   燕瑰摇摇头,并没有说出王至臻的名字:“看不太清了,只记得应当是个男人,还是个年轻男人。”   王至臻比她小一岁,如今不过十四岁,还是个毛头小子。   无缘无故,她不可能因为一个梦杀了对方。   更何况她的母亲,也是正儿八经王家人,两家属于不同分支,可祖上源自同一血脉。   燕瑰真的很想知道,梦里两个人先前相处的也算是好好的,到底是因为什么,她得罪了王至臻,以至于他要对她痛下杀手。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想抓出来隐藏在暗地中的其他人。   要知道,她身边一直有父皇留下的暗卫。,若是去白马寺上香,身边的人决计不会少于十个。   便是混乱之中,不至于和王至臻一起落下山崖。   纵使对方有心算计,仅凭一己之力绝对无法做到。   她身边定然有内鬼,没了王至臻,她就真的安全了吗?   不见得如此。   燕瑰有些恹恹道:“我睡不好,吃不太下东西。”   为了今日见皇后,她昨日未曾吃自己最爱的玫瑰酥。   饿着肚子熬了一夜,燕瑰清晨只喝了杯蜂蜜水,吃了两瓣橘子,真的一点东西都不碰,燕瑰怕自己撑不到皇后这就昏了头。   皇后听了,更是心疼。   几番言语过后,燕瑰说:“女儿想寻人解梦驱邪,兴许能找出梦中人。”   那些招摇撞骗的江湖人士,燕瑰信不过。   真要能解她的梦境,那才是有本事。   “我听闻原真大师擅长解梦,过几日,不,明日便陪你去庆云寺。”   没有哪个疼爱孩子的母亲会无视她们身边的威胁。   尊贵如皇后,在这时候也只是一个疼爱孩子的娘亲罢了。   燕瑰终于打响了算盘:“我听说,国师他……”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亲娘捂住了嘴。   “不要提他。”   皇后看着她,本想呵斥,到底是心疼女儿,又说:“你父皇对国师都颇有忌讳,好端端的,怎么想到那去了。”   燕瑰摇她手,神态格外自然:“国师不是换了一个嘛,新任的国师听说年纪轻轻,应当很好说话。他好像是谢家的,咱们同谢家不是姻亲么。”   王谢两家均是传承数百年的世家大族,割据一方,像是生长了数百年的大树,根系盘综复杂。   由于联姻的缘故,两家很是亲密。   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王至臻的母亲,就是谢家女。   提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家族,王皇后表情温柔许多。   她叹了口气:“什么谢家人,他姓姬不姓谢,国师的母亲虽是谢家女,却早已断亲。”   虽然说道门弟子和佛门不一样,讲究道法自然,可成婚生子。   可姬止能成国师,自然有很多地方和普通道士不太一样。   “他那个人,眼里只有大道,没有红尘,亲缘于他并无多少牵绊。”   王皇后见过新国师,她曾经也因为对方太过年轻,对后者有着不轻的怀疑。   但是在看到了真人之后,她完全打消了之前的念头,并且为此感到羞惭。   那是一种蚂蚁看到大象的羞惭。   她读了那么多的书,理应知道人不可貌相,却还是拿自己的经验之谈看低了国师。   皇后摇摇头,轻轻的拍了拍自己女儿的手:“我陪你去找原真大师,庆云寺向来十分灵验的。”   “哦,我听母亲的。”   费了这么些心思,燕瑰对国师更心痒了。   她回了自己的长乐宫,再一次提笔写信。   只是落款不是给国师的,而是给她的便宜夫子,岑戈的。   他给她出的这主意,想来是同国师有些交情。   母后不能帮她,她就找能帮她的人。   况且……燕瑰看着宣纸,眸色有些沉沉。   况且过些时日,就是她的及笄礼。   老国师曾经给她批命,说她是国之重器,国之重器成年,新国师应当会出面的吧。   怕新国师忘了,她只是想提醒他一下。   及笄礼将近,梦中的一些场景,终于和现实重合起来。   这么重要的日子,她的仇人们肯定不会不记得。   以前她不记事,很多细节可能忽视掉了,这一回的及笄礼,她绝对不会和梦里一般稀里糊涂就过去了。 第7章 (修)   “大人,老夫人让我给您送来的补汤。”   岑戈卧房的门被敲响,清甜软绵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母亲一片慈爱之心,岑戈自然不会拒绝。   秀美的小姑娘端着圆鼓鼓的深棕色汤罐往里走,稳稳当当的放在桌沿。   许是兵营中的几年经验,岑戈的卧房一向是由他自己亲自打理。   可便是如此,他的屋子也一点不像臭男人的房间,干净整洁的不像话。   当然这或许和他屋内陈设格外简陋也有关系,一床,一桌,一柜,一椅,一张半折的屏风,一副悬挂在墙壁上的兵甲,别无其他装饰。   唯一凌乱的地方就是桌子上的书籍,满满当当的堆了一桌子,摊开的俱是些兵法谋略。   退朝之后的男人端坐桌前,褪了官服,换了身深青色直裾,衬得他像是院外被风吹动,沙沙作响的青竹,一般笔挺,一般刚直。   两年未在战场上厮杀,比起刚回京的时候,岑戈肤色渐白,身上少了几分风沙磨砺出的糙味,看上去不再像个煞神,更偏向于儒将。   肩宽腿长,臂弯有力。   大齐以白为美,岑戈不似那些肤白貌美的贵公子般儒雅飘逸,可当周身戾气散去,看着却并没有下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怖。   她们大人,生得分明是很好看的。   清苑是良家子,平日里在老夫人身边伺候。今日得了老夫人的暗示,特地在岑戈沐浴更衣之后为他送汤。   清苑不是傻子,她知道这就是让她做主子的房里人。   尽管在府上好几年,可清苑和岑戈并没有太多交集,因为岑戈很忙,平日里还不需要侍女伺候。   今日来的一路上,她心中十分忐忑,此时却庆幸起来。   她身份低贱,没资格做岑戈的正房夫人,可对男人来说,第一个女人自然是不一样的。   少女的脸慢慢的红了起来,岑戈察觉到什么,也抬头看她。   “你还站在这做什么?”   岑戈望了过来,却并没有侍女幻想的情意绵绵。   这个于她而言恍若天神的男人目光冰冷,格外锐利的看着她,就如同一把利刃,毫不心软的剖开她的内心。   他看她的眼神不是在看情人,倒像审判奸细。   小姑娘的桃花粉面变成煞白一片,额上冒出冷汗涔涔,她想跑,可被这么注视着,脚底下仿佛生了根一般。   墙壁上的盔甲擦拭得像是刚铸成的雪花银一般鲜亮,头盔在烛光下,仿佛幽幽的冒着冷光。   那斩杀了敌军将领头颅的宝剑在岑戈触手可及的地方,明明是银白色的冷光,在她眼中就……就好像在淌血一样。   她们府上的这位大人,可是有个阎罗的名号。   小姑娘的小腿肚止不住的打颤。   理智告诉她,要是突然跑掉,指不定就被大人给拔剑给砍了。   年轻的小姑娘低头看地上,盼着地上能突然冒出条缝隙来,好让她钻出去。   “出去。”   岑戈第二次开口,声音比之前还冷硬:“再有汤,让司剑送过来。”   司剑是以前岑戈手下的小兵,做的是勤务打杂的活。   仿佛死囚犯得到赦令一般,穿着罗裙的姑娘跑得飞快,路上踉跄了一下,爬起来继续跑,活像是后面有恶鬼在追。   清苑跑了,老太太来了。   她看着儿子直叹气:“你这样下去,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孙子?”   温婉贤淑的,娇弱不堪的,甚至是清冷倔强的,她都给儿子找过,但他都把人给吓出去了。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老太太养鸡养鸭,纺织洗衣,一个人把儿子含辛茹苦养大,每日似乎有干不完的活要做。   如今她得了清闲,有人伺候惯了,就想着含饴弄孙的事情了。   可孙子又不是一个人能生的。   岑戈有些烦躁,但这是他的母亲,放缓了语气说:“娘,她们怕我怕成这样,我实在是没有那个感觉。您还是先找到个不怕我的再说。”   岑母还想说些什么,眼角的余光落到桌子上,沉着的脸忽然亮起来。   “你这是有了心上人,心里有人,怎么不告诉我呢?”   顺着岑母的视线看过去,岑戈看到了一纸书笺,那是张金笺纸,薄薄的金沙撒在纸上,在烛火下熠熠生辉。   纸张静静的躺在书籍上,散发着清幽的花香。   这香味和清苑用的香料不大相同,清幽却霸道。   像岑戈这样硬邦邦的男人,哪里会用女儿家用的东西。   金笺纸是勋贵家才用的起的东西,给岑戈写信之人,想来是哪位大家小姐。   岑戈看了眼:“娘你误会了,那是……”   岑母心里猫抓一般,探着脑袋要过去看,一只手比她更快的抽走了那张金笺纸。   这信里涉及到的人和事,岑母看了不合适。   “都是过来人,娘懂。”岑母一脸我知道,我都知道的表情。   “好好好。”她接连感叹三声,踮起脚,拍了拍儿子比她高大许多的肩膀。   “你努点力,早点把人带回来。哪里不懂的,和娘说,娘给你出主意。”   “夜深雾重,娘你还是早些歇着吧。”   把岑母送走之后,岑戈关上房门。   薄薄的金笺纸上写了不少字,却并不是岑母因为的情信。   这是长公主写给他的信,或者说,这是一份邀请函。   她及笄之礼的邀请函。   在信的后头,长公主还问他:夫子对国师大人甚是了解,可否帮忙引见一二,若是能在她的及笄之礼上得到国师的祝福。   在这封信里,燕瑰写道:若是能得到国师的祝福,她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学生。纵使其他方面比不上总爱取笑她的表姐,这辈子也值了。   这家伙,依着燕瑰的意思,他求的到,就是最好的夫子,求不到,就是没用的夫子了。   看着懒洋洋的字,岑戈眼前仿佛浮现出少女的面容,他的眉目不觉柔和两分。   目光移到少女对表姐小小的抱怨,岑戈原本不自觉上翘的嘴角往下压。   他做燕瑰的老师,不过才2年。   尽管长公主十三岁就出落得极为美丽,在岑戈心中,对方就是一团稚气的孩子。   他对她并没有其他的想法,可到底护短。   岑戈的性子是极要强的,不然不可能从一介布衣成为如今的太子太傅,还执掌着兵权。   燕瑰提到的这位表姐,指的应是长乐郡主,名动京城的第一美人。   这位谢家女甚是心高气傲,唤当今皇后一声姨母。   就在两年之前,岑戈刚回京城不久,这位长乐郡主举办了一场极为盛大的及笄之礼。   谢家同王家一般,都是世家清贵,谢家书香门第,尤为清高。   同燕瑰不一样,长乐郡主模样清冷孤傲,有仙子美称。   只是这位仙子,岑戈并不喜欢。   他的寒门出身,在长乐郡主眼中,就是原罪。   他受邀参加对方的及笄之礼,后者看他的眼神,仿佛在看鞋底不小心沾到的泥巴。   下贱,肮脏。   燕瑰贵为长公主,素来是傲慢的。   不过她的傲慢不知为何,并不讨人厌,长乐郡主的傲慢,却让他想用匕首戳爆她的眼珠。   岑戈眼中掠过一缕戾气,他自然知道自己是皇帝手里的刀。   可他是自愿做的这一柄刀,那些踩在寒门子弟头上的世家,他迟早要让他们碎在手里。   燕瑰拿这人来说话,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   不管巧合或者有意,岑戈这回都是要如了燕瑰的意的。   只是他这个人,讲究有来有回,她欠了他这回,是得拿其他东西还回来的。   燕瑰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她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   身上这件衣衫勾勒出她的纤细腰身,好看是好看,就是薄了些。   “再添件衣衫。”   过几日便是燕瑰的及笄礼,若是病怏怏的,怕是撑都撑不过一日,绝不能让人看了她的笑话。 第8章   燕瑰的及笄礼是半月之后,长乐宫和未央宫早早便为此事连轴转了起来。   她换了不知道多少身新衣服,有些非常繁复华丽是半年前,就有绣娘开始筹备。   衣服宫人套就好,有些事情却必须她自己完成。   长公主也得自己吃饭喝水不是。   燕瑰不仅要做衣架子,手上也没个消停,这几日点着灯,一字一句地写了不少请帖。   其实大部分是刻板印刷出的帖子,只是名字需要手写,其中极个别几张才需要她从头到尾亲手书写,以示重视。   可她不止这点活,除了请帖还有三篇文章要抄。   这几日练骑射之后,折腾一圈回来大汗淋漓,沐浴更衣后就想睡觉。   这般一来,时间就不太够用。   燕瑰忙成陀螺,皇后还赶在及笄礼之前,带她去了一趟庆云寺。   庆云寺和白马寺都是名寺,后者姻缘神的/名气更大一些。   入寺的时候,整个庆云寺当日都不迎接其他香客。   皇后拉着她跪拜了诸天神佛,耐心等主持出来。   在皇后捐赠了万两香火之后,燕瑰晃了晃签筒,抽了支签。   自出生以来,凡是抽签,燕瑰就未曾抽过上上签之外的签。   这一次她看了一眼,然后把签文翻了一面。   皇后在燕瑰跪在蒲团前抽签的时候,就站在后方等着她,见她神态不对,立马上前一步。   燕瑰转身递给她手中签文:“阿娘你看?”   得了消息过来的原真主持到了,皇后将签文递了过去,语带质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支签文,不是上上签,也不是下下签,更不是什么中规中矩的普通签,它上面一个字都没有,根本是支空白签文!   庆云寺是大寺,就这么疏忽大意,糊弄香客。   “这……”   庆云寺的主持慈眉善目,看着像是弥勒菩萨在人间的化身。   大师总是表情平静,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此时却面露惊诧。   原本没当回事的皇后表情凝重起来:“是不是哪里不好?可有什么办法化解?”   只要能解决麻烦,要多少香油钱,她都给。   可若是一群欺世盗名之徒,这些和尚日后别想有以前一样的好日子过。   原真大师摇摇头,转到燕瑰这边说:“还请这位贵客写个字吧。”   燕瑰提笔写了个王字。   王至臻王八蛋的王。   原真看字看了半天,又再一次看看燕瑰,再一次摇了摇头。   “你这是什么意思?!”   皇后有些怒了,甚至都无法维持自己端庄的仪态。   还是燕瑰拉了拉她:“阿娘,先听大师怎么说。”   大师说:“小僧能力有限,看不清施主前程。”   皇后先前对庆云寺颇有推崇,来时是虔诚信徒,走的时候怒气冲冲。   什么叫人生一片空白,无法预测。   她的女儿前途无量,人生光芒万丈。   长公主这个位置,除非燕瑰突然脑壳生疾,她定是未来坦荡。   太子已经定下,有她好好教导,不出乱子就是太子继位。   燕瑰现在有父亲护着,将来有一母同胞的弟弟护着,谁敢拿她怎么样。   燕瑰虽情窦未开,可皇后亲手教出来的女儿,定不会为小情小爱冲婚头脑。   她的人生,自被立长公主起就注定,怎么会一片混沌,一片空白。   她看那大师根本就是一派胡言,一无是处。   燕瑰小声说:“及笄礼您还说要请庆云寺主持呢。”   “那就不请了。”   燕瑰不太赞同,她能回到现在,对鬼神更有敬畏之心。   “还是按照原计划来吧。”   皇后吩咐:“转头,去白马寺。”   听到熟悉名字,燕瑰有些坐立不安。   “好端端的,怎么这么突然。”   “你难得出来一趟,去庆云寺不成,别的寺庙总可以。”   都是香火鼎盛的大寺庙,在信徒们心中很是灵验。   皇后想明白了,燕瑰的命没什么好头疼的,只一点,姻缘可能出纰漏。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纵使是公主,若是锁嫁非人,纵使有机会解脱,免不了伤筋动骨。   还有一种可能,那男人是个短命鬼,燕瑰却痴情。   “你及笄之后,也到了相看的年纪,正好去白马寺求个姻缘。”   及笄礼后,她要为女儿好好挑一挑。   这是燕瑰这辈子第一回 来白马寺,抵达寺门之时,梦境中的场景拨开迷雾,变得清晰起来。   山寺灼灼盛开的桃花,插满了信香的圆肚青铜大香炉,系满红牌的香桂树……   一切的一切,和梦中一模一样。   白马寺建在山上,燕瑰这回等的无聊,为自己小命着想,特地离去后山的小路远了些。   若是有办法,她愿意黏在殿内的蒲团上,哪儿都不去。   燕瑰嘀咕:那场刺杀是五年之后发生的,不是现在。   这么念叨,紧张感仿佛少了一些。   事实上这个点就是很顺利,虽然是临时造访,白马寺还是很配合的清了场。   最厉害的主持被皇后差人请来给燕瑰看姻缘。   仍是抽签解卦,罐子里可没有空白签。   只是这一次的抽签,仍然不顺利。   燕瑰拼命摇摇摇,摇出了一根签子。   她抽出来的时候,哗啦一下,带出一堆签子。   这么多签,哪个才是燕瑰姻缘。   皇后脸色铁青:“重抽吧。”   万年历定然出了错,今日诸事不宜,   根本不适合出门。   白马寺主持却出言阻止:“第一次才准,后头的就不一定灵验了。”   燕瑰根本不信这些,她抓起那把签,塞到主持手中:“您慢慢解吧。”   后者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这位施主的正宫位,同同道中人有些干系,其余的,红线太多,一团乱麻。”   同道中人,皇后脸色一百。   难道说燕瑰将来喜欢上了一个和尚。   有些和尚还是很俊俏的,若是那种真有佛性,圣洁干净的,的确动人。   可是和佛祖抢人,难度太大了些,关键是不合适。   皇后以燕瑰的名义,再一次捐了一大笔香火给白马寺,拿到了个开过光的佛牌。   “你这些日子收敛一点,等及笄礼之后再说。”   她一定要在及笄礼上,把燕瑰未来的驸马给挑出来。   燕瑰乖巧应声,表现得十分懂事。   她不喜欢麻烦,皇后帮她解决麻烦的时候,基本上都能做到配合顺从。   及笄礼说是她的,可过程无需她操心,全部都由皇后操办。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皇后笃定从容的表情,燕瑰却没有像往日一样感到心安。   正相反,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9章   及笄礼前一日,燕瑰终于定下明日的装扮。   极其繁复的簪子,一层又一层的深衣,为了避免出乱子,备选都有好几套方案,光是衣衫,就把几个红木箱子填得满满当当。   那日燕瑰在信上写的内容,其实都是胡说八道。   王皇后同长乐郡主的母亲是出自一族的姐妹,两人年龄相仿,才名容貌相当,难免从小比到大。   年幼时比功课,长辈的宠爱,年长了比夫君,比孩子。   就算是燕瑰自个不在意,王皇后办的及笄礼仪仗也绝对不会输给长乐郡主。   长乐郡主是世家出身,举办及笄礼的地点设在宗室,燕瑰是长公主,及笄礼自然在宫室举办。   光是地点和排场,她都要压长乐郡主一头。   日后这宫中其他公主行礼,只要她们的母妃脑子没问题,就不可能比她更出风头。   不知道是不是岑夫子识破了她这拙劣谎话,她半月之前寄出信去,至今未曾得到夫子或者是国师府的回音。   因为明日就是她的成人礼,燕瑰在诸位夫子处告了假,为明日之事做最后的准备。   燕瑰一早就被捞起来,沐浴更衣,泡完了香喷喷的花瓣澡,整个人瘫在藤椅上,如精致人偶一般,任由宫女用带着香味的帕子细细的擦拭,把她的指甲修剪得格外圆润光洁。   殿内的精巧的同路吐露细细长长的香雾,这般熏上一日一夜,次日方才能达到若隐若现清淡幽远的效果。   “叮铃当啷……”   燕瑰从昏昏欲睡之中被清脆的铃铛声唤醒。   她睁开眼睛,站在跟前的不是旁人,正是被燕瑰拿来当卖惨工具人的长乐郡主——的侍女,金铃。   燕瑰不认得金铃,可认得她手腕上系着的铃铛。   一看到铃铛,燕瑰就知道长乐郡主来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长乐郡主母亲的谆谆教诲,燕瑰的这位表姐行事颇为张扬。   她走哪,都要带着自己的侍女。   倒不是说这位郡主有多喜爱自己的侍女,只是她作为贵族女子,又长了一张空谷幽兰的脸,总是一身白衣,一副出尘仙子的模样,实在不好往身上挂什么俗气的金饰。   但郡主的侍女就没有这个顾忌,品味低俗的侍女还能反衬出她的高洁。   长乐郡主的侍女金玲的两条胳膊,脚踝上都挂着雕刻着花枝藤蔓的金镯金脚环。   细细的镯子上绕了一圈铃铛,走哪就叮铃当啷作响。   这样一来,不管长乐郡主去哪,一听到这铃声,旁人就知道是长乐郡主来了。   燕瑰的小本子里,给金玲的图案是个铃铛,用只有她自己看得懂的狂草写的三个字,铃铛怪。   给长乐郡主的标志本来是朵漂亮的花,这个符号被拥有了五年后记忆的燕瑰划掉了,她给人添上了一个太极符号。   燕瑰用自己独特的解密方式重新定义太极符号——阴阳人。   燕瑰其实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给对方换这么个符号,但这个符号在她逐渐有些模糊的记忆当中印象深刻。   这当是她对自己的暗示,远离长乐郡主的暗示。在王至臻的事情上,长乐郡主极有可能插了一脚。   “妹妹还是和往日一般目中无尘呢。”   女声空灵清澈,只是调子透着那么些阴阳怪气。   燕瑰明明知道是她来了,每次都只知道盯着金玲的铃铛看,就好像她不存在一样。   长乐郡主是走哪都要成为人群焦点的人,哪里容得燕瑰这般忽视。   燕瑰摆摆手,示意宫女退下去。   一张漂亮的脸凑了过来,在她眼前骤然放大。   长乐郡主天生丽质,她本是清淡类型的长相,妆容走的也是素净清淡。   燕瑰生得极为明艳,不像长乐郡主,要用金铃这种小手段来彰显存在感。   离得这般近,燕瑰只看到了她修过的柳叶细眉,薄薄的口脂。   是熟透的杏色,水润光泽。   肌肤清透细腻,近在咫尺的距离,燕瑰也看不出半点瑕疵。   虽然“识人不清”,燕瑰的审美却一向在水准上,因故她对长得好看的人格外宽容一些,看在这脸的份上,勉强忍了长乐郡主的叨扰。   长乐郡主两指夹住她的脸颊,轻轻的一捏:“阿宝妹妹真是越来越水灵了,这脸嫩得能掐出水来,让姐姐看了都想咬一口。”   燕瑰身份高贵,长居于深宫之中,并不轻易见人。   加上长公主不爱亲近人的身名在外,那些低贱的宫人见了她,连头都不敢抬,更别提细细打量。   以前的燕瑰尚且年幼,眉眼未曾长开,如今小花苞悄然绽放,在谢离看来,她这个第一美人的名号该落到燕瑰身上更恰当。   不过那位王皇后应当并不在意这种虚名,自古红颜多薄命,长公主的名号比起所谓的第一美人重要的多。   燕瑰起初只是用冷若冰霜来掩饰她不识人的毛病,习惯成自然,如今她对旁人的肢体亲近本能厌恶。   没经过她同意就动手动脚,纵使同为女子,依然让燕瑰生厌。   燕瑰面无表情打掉了长乐郡主的手。   今儿个真不是什么黄道吉日,没个好消息就罢了,不知哪阵歪风邪气,把这人给招来了。   她的力气用的不小,打完就后悔了。   谢离能被称作仙子,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足够的纤瘦。   不同于燕瑰福气象征的小肉手,谢离十指修长,骨节分明,说得难听点就是皮包骨头。   燕瑰抬起手腕,她的手掌边沿薄薄的一层白嫩皮肉迅速蹿红,骨头隐隐作痛。   她先前就该拿东西扔这个阴阳人的。   打人的那个呼痛,被打的长乐郡主反倒没事人一般。   她眼睛尖,捉住燕瑰的手,一脸心疼:“妹妹记性怎么这么不好,明知道我骨头硬,你还动手。”   在看到燕瑰手上的红印的时候,她真心实意的心疼,活像是红印长在她自己手上似的。   她的眼神太真,掌心太冰,让燕瑰像是被冰冷滑腻的蟒蛇缠上了一样。   一瞬间,燕瑰如同被踩中尾巴的猫,全身的毛都炸了。   她大力把自己的手腕抽了出来,声音冷得掉渣:“谢离,你在本宫面前失礼了!”   事实上,燕瑰讨厌谢离并不是因为对方长得漂亮,喜欢喧宾夺主,爱抢她的东西。   真正让她巴不得离这位长乐郡主三丈远的是,谢离似乎知晓她的秘密。   每次在对方跟前,她都要谨言慎行,怕自己行错半步。   长乐郡主这般厌恶她,真要知道的话,铁定会把她的秘密宣扬得全世界都知晓。   风光无限的长公主,得了个认不得的人的怪病。   旁人的议论还好说,燕瑰只是主要是担心上当受骗。   人会下意识的遮掩自己的缺点,燕瑰并不例外。   偏偏谢离在她跟前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恶劣本性,总爱说些奇奇怪怪的肉麻话。   什么仙子,这分明是地狱里爬上来的披着人皮的恶鬼。   “是,长公主殿下,我失礼了。”   意识到燕瑰真的发怒之后,谢离收敛许多。   “我只是关心殿下。”   装作浑然不在意却十分委屈的嗓音,向下低着的头颅,微微颤动的肩膀,似有似无的啜泣声,长乐郡主全身上下都透着一种琉璃般的脆弱感。   谢离那张清冷倔强的脸,把这种无声的脆弱发挥得淋漓尽致,即便是对她心生妒忌的贵女,在这种攻势下,很容易滋生出一种她做错什么都能原谅她的错觉来。   奈何燕瑰是冰雪堆砌的心肠,冷硬的很。   “本宫还要为明日及笄礼准备,若是长乐郡主今日无要事……”燕瑰的声音提了八度:“翡翠,送客。”   长乐郡主脸没什么缺点,只是生得高大了一些。   燕瑰已然是高挑纤细的女子,站在谢离跟前仍是矮上一截。   不过身高的弱势丝毫不影响她气势上的压迫。   她浑身上下都写着排斥二字,真正的冰冷动人。   谢离定定看了她一会,用一种能掐出水的柔和嗓音说:“等一等,我同今日过来,是给妹妹送礼的。”   “金铃。”   伴随着叮叮当当的脆响,一个十分精巧的盒子被送到谢离的手上。   盒子被她方面打开,在开启的一瞬间,里面的光芒四溢。   谢离送过来的礼物是一根簪子,簪身的精巧程度暂且不提,最为夺目的是簪子上镶嵌的玉石。   那是一朵怒放的牡丹花,花蕊栩栩如生,纯色通透。   玉石如血一般鲜红,在灯光下,花朵似乎正在舒展花瓣。   花瓣和花蕊之间并没有任何拼接的痕迹,这么大的玉石本就难得,雕刻的成品更是惊人。   绕是见惯了好东西的燕瑰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世间罕见的精品。   谢离微微一笑:“我看到这东西的时候就想着甚是适合殿下,也只有殿下的国色天香能衬得上这簪子。”   燕瑰的目光在簪子上只有很短暂的停留,她的确喜欢漂亮的东西,可不管对是簪子或者衣服,都没有太深的执念。   “礼本宫收下了,你可以走了。”   谢离在,她便觉得浑身不舒服。   燕瑰话音落下,谢离的神色更加难看,在前者没看到的地方,这张漂亮的面孔甚至扭曲起来。   等燕瑰转回来,她迅速恢复如常,柔声细语:“我还有两句话要说。”   “有什么话一次性说完。”燕瑰言下未尽之意:说完快滚,别杵在她跟前碍眼。   她不是当年随便糊弄的小孩,早已看清长乐郡主漂亮皮囊下扭曲的本性。   谢离深吸一口气:“及笄之后,便能挑选夫君了。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殿下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为表面皮囊所蒙骗,也不要被甜言蜜语所引/诱。”   燕瑰表情略显古怪的看着谢离。   上一世的时候,谢离有对她说过这些话吗?   大概是有的,因为那支簪子,燕瑰曾经佩戴过不止一次。   只是谢离到底是以什么立场对她说这种话的?   她们两个难道不是势同水火的关系,姐妹情像皂荚吹出的泡沫一般虚假得不堪一击。   为了尽快送走这个麻烦,燕瑰敷衍的点了点头。   等长乐郡主的马车出了长公主所在的长乐宫,原本端坐的女人突然握紧了手中的玉佩。   原本光洁的玉石被硬生生捏碎,碎玉割破她的手腕,往下渗出血来。   马车内光线昏暗,让年轻女子姣好的面容多了几分阴鸷。   谢离的声音是不同于燕瑰跟前的暗哑:“给我查,长公主最近发生了什么。”   他放在燕瑰宫里的一些人,居然都被换出去了不说,她对他的态度也远远不如之前友好。   谢离难以忍受的啃着自己光秃秃的指甲,指尖的血沾到唇上,鲜血淋漓,他却浑然不觉。 第10章   燕瑰把簪子簪上,这玉簪竟然比皇后准备的还要更合适。   站在燕瑰旁侧的两位宫女满眼惊艳,看了更好的东西之后,先前的那些虽然还是很美,却比不过长乐郡主送的这一支。   她们有些能够理解长乐郡主为何要在这一日来叨扰殿下,这簪子送的实在合适。   长公主的及笄礼,自然是尽善尽美最妙:“殿下可是要把簪子换成这一支?”   燕瑰看着镜子,她的视线移到宫女们的脸上,忽然问了个问题。   “你们觉得长乐郡主待我如何?”   又来了,又来了,宫女们绷直了背,额头上渗出细细冷汗。   从那日惊梦起到现在,燕瑰不经意间就会问几个问题。   若是答的不对,过几日,那人就被打发走了。   外头都道长公主高高在上,性格冷漠,不太亲人。   可真在长公主身边伺候的就知道,没有哪个宫里比长乐宫更舒服。   只要不冒犯主子,安分的把事情做好。长公主殿下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发脾气。   因为长公主的身份高,足够的受宠,夏日的冰,冬日的炭,该得的分例没人敢克扣。   深宫是最捧高踩低的地方,即便是宫中负责打扫的仆从,似乎都比那些地位低下的嫔妃的贴心人高贵些。   而且长公主十分的宽和念旧,犯错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她都不会责罚。   可这几日,长公主好像变了一些。   宫人们努力的找出长公主变化的原因。   兴许是殿下即将及笄,发现自己长大了,到了不依赖长辈的年纪,开始拿自个宫中的人立威。   像燕瑰这种地位的主子要换人或者提拔谁,在很大的范围内是不需要理由的。   宫里踢走了一批人,连长公主的乳母都被撵了出去。   往日意气风发,趾高气昂的妇人泪涕横流的卖惨,试图勾起长公主的旧情。   然后她的下场就是就被抹布堵住嘴,直接拖了出去。   在这一刻,长公主宫内的宫人们是真正意识到,她们的殿下并没有那么的心软念旧。   他们能够做到的是提升自我,而非痴心妄想的去改变主子。   一时间内,长乐宫的风气为之一清。   翡翠为人稳重,说话也十分的谨慎小心,斟酌着语句,用尽量客观的评价说:“长乐郡主对殿下素来是大方的,只是性子霸道,看不得殿下同人亲近。”   看看燕瑰乌发间插着的簪子,是个人都说不出谢离小气的话。   燕瑰沉默下来,宫人们越发忐忑。   不过临近及笄,她并无发难的意思。   细长的发簪被拔出,被精心养护着的长且浓密的黑发散落下来,丝滑且顺畅。   “备水,净发。”   那枚无比珍贵的玉簪被随手一掷,好在宫人反应及时,一个滑铲跪下,牢牢的接住了簪子。   “就按原定的来,单子都递上去了,临时更换,母后要不高兴的。”   这是否了长乐郡主送的礼的意思。   比起旁人的看法,燕瑰只相信自己的直觉。   指不定这簪子抹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呢,她的及笄礼,还是要安安稳稳的过。   翡翠其实想说,这是您的及笄礼,即便是皇后,也会由您高兴就好。   但她最后什么都没有说。   长公主已经不是幼年时期需要寻求长辈意见的人了,或许是她察觉到长乐郡主存在什么问题。   也有可能是燕瑰根本不喜欢这簪子,可先前殿下打开盒子的时候,眼里的光比往日都亮了一些。   仔细想想,明明她们殿下生的这般好看,可在宴会上,长乐郡主却总是会用各种各样的小手段,把那些出众的男人们的吸引力吸到她的身上去。   贵族女子往往十二三岁开始相看,有的十三四就定了亲,待到年长些再出嫁。   殿下如今十五,参加的聚会并不多,但是场场都比较盛大。   往这方面想,翡翠觉得自己要好好观察一二,对那位长乐郡主的态度要更慎重一些。   这段时间以来,长公主有了不小的变化,作为从小陪伴燕瑰长大,深受后者信赖的存在,翡翠突然滋生了强烈的危机感。   凭借着直觉,翡翠在深宫中避开了很多陷害,稳稳当当的爬到现在这个位置,她非常的相信本能的预警。   容貌温婉的女子眉眼中是磨不平的坚定:不仅是过去,还是现在,她都一定要做殿下最信的过的人。   刚刚冲到地上成功接到玉簪的,一旁被人忽视的小太监,   在等到长公主到了屏风后,才把自己默默注视的目光挪开。   大宫女翡翠,是裴青如今讨好的人,他自然注意到了她的神态变化。   裴青的手要做事,不可能弄得天天鲜血淋漓,但是外人看不见的大腿,青一块紫一块的,全部都是他自己掐的。   到了长公主的宫殿之后,小太监裴青得了几身新衣服,不像先前,破破烂烂的旧衣,穿在他身上短了一截。   新衣还是粗布麻衣,内里却是棉的料子。   也就是长公主的殿内,最低等的宫人都有这个待遇。   长乐宫的资源多,人都是皇后精心挑选出来的,就算不够聪明能干,人品上几乎都过得关。   比起裴青刚开始呆的地方,简直是个舒服友善的安逸窝。   如果一开始,他就被分在这个地方,兴许不会变成现在的裴青。   但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的事。   裴青举着打开的盒子到翡翠跟前,双手还微微有些颤:“翡翠姑姑,您看看这盒子该放什么地方才好?”   翡翠回过神来:“放在多宝阁的最上方吧。”   这是要将它束之高阁了。   走路的时候,裴青走路姿势有些别扭,不像平常步子迈得稳当,反而踏着姑娘家的小碎步,磨磨蹭蹭的。   翡翠这才意识到,裴青之前那么急的冲过去,直接跪在地上接住盒子,这膝盖撞在石头上,应该伤的不轻。   在把这个小太监救下来之后,长公主殿下并没有给他多少关心。   她的主子向来是良善的,若是被殴打的是别的阿猫阿狗,也会伸出援手。   但是小太监还挺聪明能干的,而且嘴巴甜,帮了翡翠几回。   都是小忙,可足以让翡翠把人看在眼里。   干事细心,听话,人品不错,甚至愿意吃一些亏,能用,   翡翠是女官,会对同为女性的宫人更警惕一些,反而是太监,他们走的是不同的晋升渠道,在利益方面冲突不大。   今日那只玉簪若真的摔碎了,肯定有人要受罚。   “今天做的不错,我那边有上好的金疮药,到时候自己来拿。”   想要在长公主身边留得更久远,就必须让主子更依赖她,离不开她。   她要变得更有用,更好用。   仅仅是凭借自己还不行,还要有能用的人。   裴青名字里有个青,同她也算是有缘分。   “宫里有个中黄门的位置空出来,你同我去一趟少府。”   少府处理太监品级的升迁,不过像这种最低级的打扫太监升为中黄门的,翡翠这种级别的女官就能做主。   其实她早就有提一提裴青的心思,只是他进来的时间太短,翡翠觉得不太合适。   裴青露出不可置信的样子,像是不敢相信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身上。   他有些激动的搓了搓手,略显紧张的说:“我……我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做了自己分内的事。”   说这个话的时候,他忐忑极了。   翡翠本来还有些犹豫,看他的反应,有些好笑:“我难道还会诳你不成……”   她又敲打了裴青两句。   后者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欢喜,一双清澈无辜的眼睛亮晶晶的:“谢过翡翠姑姑。”   小太监这段时间吃的不错,气色变好了一些,看上去倒是有副俊俏皮囊。   翡翠心情好了些:“行了,你去上点药,明日就是大礼,可不能出了纰漏。”   “我知道。”   裴青欢天喜地的去抹药了,转头又告诉了珍珠这个好消息。   珍珠很是为他高兴,有个弟弟,虽然和裴青长得不一样,可她在裴青身上看到了弟弟的身影,感觉两个人很投缘。   “你好好表现,殿下顺利过了及笄礼,肯定会赏赐下来不少东西,日后有好日子过呢。”   “嗯。”   在珍珠面前,裴青就像是她的弟弟,腼腆,本分,容易受人欺负,一下子就激出了珍珠的保护欲。   等到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裴青脸上羞涩的表情迅速褪去。   嘴上叫着珍珠姐姐,实际上裴青比珍珠年纪还大一些。   在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莫名透着一股子阴暗的味道,像是被水银浸过的两颗眼珠子里,浓浓的燃烧着野心。   他现在的地位,实在是太低了一些,就算是爬了一步,离长公主还是很远。   在殿下心中,翡翠是她最能干的心腹。   裴青不只是想做个小太监,他也并不像自己表现出来的那样,知恩图报,想帮翡翠姑姑的忙,做她的左右手。   珍珠也好,翡翠也罢,在裴青心中,就是一块踏板,只是时间有所不同的踏板而已。   裴青只想踩着所有人,站到长公主的身边。   青年略显阴柔的脸上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毕竟上一回的时候,他还用抹布堵住了殿下乳母的嘴。   那个愚蠢的妇人,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些奶水,就把自己当成主子,作威作福。   等着吧,他会把翡翠也踩下去,迟早会。   燕瑰并不知道自己的小太监惦记着她,用他的才思,编写了一个缜密的计划,谋划着一步一步的往她的身边走来。   她的记性不太好,早就忘了自己随手发的一下善心,救了未来咳嗽一声能让整个少府都抖三抖的中常侍。   这临时起意,让对方少遭受了不少折磨,也让未来的中常侍多了个目标,添了些奇奇怪怪的癖好。   谢离被她撵走之后,燕瑰下了命令,除非是皇后亲临,旁人都别放进宫来。   她把脑袋浸在水中,乌发像是水藻一般飘荡。   有独特的香味从水面飘来,应该是之前的那支发簪,让她的头发多了一点味道,谢离身上的味道。   燕瑰胡乱地用毛巾擦了擦头发,她不太喜欢这个味道。   刚刚在水中,燕瑰想到了以前的一些记忆。   因为身份地位相当,谢离算的上她的玩伴。   宫女们和她的地位相差太大了,一个是主,一个是仆,在她面前,永远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   谢离毕竟是世家贵女,年长她几岁,是能够成为长公主朋友的存在。   她的定位本应该是温柔贴心的大姐姐,可这两年来,谢离的性子越来越扭曲了。   燕瑰小的时候,每天都是无忧无虑的。   反正足够没心没肺,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她转瞬就忘了。   长大之后,烦心事就多了。女孩子,一个月总有几天会不舒服。   可谢离给她的感觉,就像是一年到头都在来葵水。   她这位表姐胸那么平,兴许就是血流得太多了。   想到这里,燕瑰低头看了眼,然后骄傲挺胸。   她虽然也只是个小包子,可是还有得长,比谢离强。   庸人才不招人妒,谢离会变成现在这样,兴许是太自卑了。   她很大度,把人撵了出去,今天的事就原谅谢离了。   因为明日还有及笄礼,燕瑰也没能在池子里泡太久,纵使她天生丽质,泡久了皮肤同样要起皱的。   等到次日清早,皇后和诸多受邀请的女眷便到宫室候着了。   女子及笄之礼,除了父母血亲,基本上只邀请女眷,谢离也在受邀宾客之中。   一些身份特殊的男性长辈也会受邀,比如说教导燕瑰的师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她成人大礼,太傅不来,那是看不上她。   挤在莺莺燕燕,脂粉堆中的岑戈嗖嗖往外放着冷气。   为了他这个身份尊贵的学生,今日的岑戈付出了太多。   多方都做好了准备,在仪式举行到一半的时候,人群中忽然有了骚动。 第11章   皇帝很不高兴,长公主的及笄礼,全天下地位最为崇高的两个人都站在此处。   不管是受邀的正宾,还是乌泱泱的观礼人群。   谁的到来,能让他们这般骚动,竟把注意力从长公主身上移走。   仪式已经进行完前半段,笄者就位,正宾净手做好准备,为燕瑰初次加笄,准备好她的簪子,再换上适配的衣物。   簪子选的是皇后送的那支,凤尾栩栩如生。   比不上艳丽的牡丹那么夺目,胜在稳重华贵。   有宦者传递了消息过来:“国师府的人来了。”   燕瑰原本端端正正的跪坐在笄者席上,听到国师两个字,藏在发间的耳朵不自觉竖起来,下意识的朝着观礼者的方向看过去。   本朝国师不是女子,就算是来也不可能成为她的赞者和正宾。   燕瑰本未曾期待更多,写信邀请,不过是借着及笄的机会刷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等到交情更深一些,再向国师请求庇佑。   燕瑰早在醒来之后,就把梦境中的事情都记在了新的小本子上。   国师的权利进行交接之后,那位年轻的国师似乎就未曾在人前露过面。   燕瑰顶着沉甸甸的头饰,努力的转脑袋。   让她看看,那位传说中的国师长什么样。   为了能够更好的查看情况,燕瑰顺带调整了自己的姿势。   自从塞外胡床传入中原,她就习惯坐在胡床之上,很少席地跪着。   众目睽睽之下,及笄礼哪能弄个小马扎坐在那。   她悄悄的把跪坐变成了蹲着,视线一下子高出一截,膝盖也不疼了。   燕瑰这样的举动,其实并不够合礼的,可是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新鲜的国师吸引了。   无人注意到长公主在礼仪上小小的失格。   有一双眼睛,从始至终都黏在她的身上,专注炙热。   燕瑰的一举一动,一嗔一怒,他半点没落下。   可在这双眼睛的主人看来,她做什么都是对的。   规矩本是人定的,若是有人胆敢指责燕瑰不对,那便把制造问题的人解决掉。   观礼的人群往两侧分开,往日里讲究仪态的贵人们,宁愿挤来挤去,也硬生生的让出来一条足够宽敞的道来。   一个漂亮的男孩,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衣服,目不斜视的捧着盒子走了过来。   要想俏一身孝,白色的确会让人显得更加清丽动人。   明明就是很简单的裁剪,全身上下看不到一丝花纹的纯白的布料,穿在这个男孩的身上,却有一种圣洁的神性。   一个仿佛不沾染世间烟火的孩子,干净出尘得不可思议。   燕瑰盯着对方看,目光炙热得仿佛能在后者的脸上烫出一个洞来。   这个就是国师,守龙脉,定国运,通晓阴阳,聪慧异常的国师大人。   年轻的国师大人拥有着一双澄澈的琥珀色双眼,仿佛洞悉世间的一切。   一个漂亮的,聪明的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男孩子,就是传闻中的国师?!   燕瑰的手指绞着衣服,借着袖摆的遮挡开始做算术。   她死的时候,国师已经在那个位置上坐了十七八年,国师的美名在她幼年时就有传闻。   现在的国师至少在这个位置待了十二年,倘若他只有十二岁,便是在襁褓之中就接过了老国师的担子。   不管怎么算,国师的年纪肯定比她大。   燕瑰垂着睫,尽量避开“国师”的视线。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鹤发童颜,驻颜有术。   对方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拜入道门,追求大道。   可能因此容貌停留在幼年,到死都不会改变。   她怕自己不小心流露出同情,一人之下,不,某种意义上,她的父皇的地位其实在国师之下。   拥有美貌权柄和上天眷顾的国师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这种情绪可能会被讨厌。   那漂亮少年说:“这盒子是我家主人送给长公主的及笄礼,今日才打磨好,耽搁了些时辰。”   国师没来,来的是侍奉左右的小童,年纪本来就小。   在他开口说话之后,在场仿佛凝结的时间重新流动起来。   燕瑰悟了,她早知道国师不会混得这么惨。   为自己的胡乱揣测心虚了一秒钟,燕瑰抬起头,对小童灿然一笑。   既然不是不能得罪的国师,她大大方方的欣赏起童子的美貌。   宫中的新人走的是高贵清冷的仙女路线,颇得皇帝的宠爱。   燕瑰还去欣赏过这传闻中不似人间能拥有的美貌,看了一眼还是记不住。   今日观礼,新人依着皇帝的意愿也来了。   燕瑰本不在意亲爹又宠爱了哪个女子,可今日还是注意到了这位不不肯下凡的天仙。   她还是同往日一样倔强,脑袋上簪了一朵娇嫩的小白花。   燕瑰并不爱计较这些,毕竟她对美人格外宽容一些。   只要不是明着来,她不会出手教训人。   不过母后今日瞧小白花的表情看上去不太满意,可父皇的新鲜劲还未过,天仙许能再撑上一撑。   可在这小童从她身边走过的时候,高高在上的仙子突然就下凡了,那么仙气的一张脸,硬是被衬托得黯然失色,假仙味十足。   燕瑰下意识的看了眼自己的父皇,这一回,皇帝扫过小白花的时候,怜爱的眼神变了。   众目睽睽之下,皇帝对国师府表现得非常看重:“来的刚好,没耽搁时辰。”   他表现得很激动,比之前作为及笄者父亲进行仪式的时候还激动一些。   自建朝起,国师府就超然于皇权之上,并不受朝堂管辖。   不管皇椅上坐的是哪个皇帝,国师府都不会参与权力的争夺之中。   他们代表的是离神明更近的位置,是担负天下苍生的存在。   可今日国师府来了,在皇帝看来,这就是国师肯定他明君的意思。   皇帝的眼神闪闪发亮,把作为主角的长公主的戏份都抢过去了。   下一刻,国师府的小童把戏份重新给燕瑰还了回去。   仙童一步步走到台阶上,在蹲着的长公主跟前跪坐下来,在离她一定位置的时候,伏下上半身。   燕瑰还没来得及阻止,对方就忽然贴地了。   小童双手托着盒子举过头顶,以一种近乎进贡的姿态把礼物盒子献燕瑰跟前:“主人说了,他身体有恙,今日不能出席您的及笄礼,盒中是一点小东西,聊表主人歉意,还请殿下收下。   他本来可以让燕瑰站起来拿,这样两个人身高差摆在那,不用躬身也显得十分礼貌。   可长公主是蹲着的,小童不能“命”她为自己站起来。   全场都安静下来,目光聚集在燕瑰的脸上,手上。   她有些迟钝的看着眼前的盒子,场面太突然,一时间反应不过来。   “接啊。”   皇帝本来看着发急,恨不得代替燕瑰直接拿过这个盒子。   他富有天下,掌控权柄,今日莫名却对自己的女儿有点嫉妒。   不过想想,燕瑰是他宠爱的嫡女,她的荣耀就是他的荣耀,心中勉强平衡。   燕瑰终于反应过来,擦了擦手,小心翼翼的收下了盒子。   盒子是木头做的,有点沉,也不知道里头装了些什么东西。   不过就算是便宜货,燕瑰也很满足。   “国师客气了,替我谢谢他老人家。”   都说国师不好亲近,传言听多了,她都信了。   她就写了份信,国师就特地来送她这样一份大礼。虽然他老人家因故没来,可面子给她给的足足的,真真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辈。   早该知道流言害人的,她自己在外的名声和本人完全不一样。   燕瑰高高兴兴的给国师发了张老年好人卡。   她当场邀请小童:“可要代替国师观礼?”   临时添把椅子不算麻烦。   小童依旧跪坐,对她摇摇头:“礼物已送到,我须得向主人复命。   燕瑰没再阻拦,笑着摆了摆手。   “那你快些回去吧。”   小童正要站起来,脸色忽然一变。   同陪同他来的人耳语一阵,一把椅子便从台下搬了上来,放在了燕瑰跟前。   安静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难道是国师要来了?   那小童朗声道:“主人言,周礼有缺,受笄者应坐于椅上加笄。”   礼部的官员负责全部流程,同样站在观者席,听到这话差点没跳出来。   胡说八道,自古以来,及笄者都是跪着受礼的,哪有坐着的道理。   可对上小童,他这话说不出口了。   国师府的传承比他们更长远更完整,兴许跪坐是普通人家的礼仪,长公主就应当坐着呢。   那可是国师呢。   燕瑰端坐在了椅子正中央,国师送的盒子就放在她的双膝之上。   坐着比蹲着还舒服,她的笑容比先前更灿烂了。   这次小童真的走了。   他们来的很快,走的也很快,片刻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分开的人群重新聚拢,剩下的流程很快走完。   国师府来人,和长公主及笄礼的事在京城中被放在一起提及。   除了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在揣测国师府的用意,想要知道国师送这位长公主的盒子里装了什么。   当着皇后和皇帝的面,燕瑰打开了国师送的礼物。   沉甸甸的盒子垫了一块大红色的锦布,中间静静的躺着一枚女子用的玉簪。   款式素净,上好的羊脂玉雕刻而成,看着是那种长辈给小辈会送的款式,其实并不太适合燕瑰。   做工精巧,却不是特别什么稀罕的东西。   皇帝和皇后都松了一口气。   这种一看就是女子的东西,亲爹当然不可能和燕瑰抢。   在燕瑰告诉他自己写信邀请过国师之后,她被批了几句莽撞。   “这种小事情,你不要轻易叨扰国师。”   燕瑰看他的表情就有些不高兴了。   “今日可是我的及笄礼。”   不过若是她不叨扰,今日国师不会安排人来。   皇帝咳嗽了两声:“下次你先同我说一声,这么大的事,若是出了乱子,父皇多心疼你。”   说是这么说,因为这事,皇帝大手一挥,大批的好东西流水一般赏赐过来。   国师都给燕瑰赐福了,说明他的长女是真正有福之人,有助于江山稳固。   “国师送的东西你一定要好好保存。”   燕瑰把人送走之后,屏退了下人,然后从袖子里摸索了一番,勾了一枚造型独特的长柄钥匙出来。   那是小童在搀着她坐到椅子上塞进来的东西。   这个盒子有一个机关,放玉簪的只是第一层。   燕瑰搓了搓手,打开了第二层。   她倒吸了一口冷气,木块里镶嵌的东西,果然不能让皇帝看。   那竟是个缩小版的帝冕,若非尺寸不对,燕瑰几乎要以为对方是把从皇帝脑袋上偷来了。   燕瑰小心翼翼的把帝冕拿了出来,整个十二旒冕也不过巴掌大小,很是精巧可爱。   有亮晶晶的东西晃了她一眼,燕瑰定睛看去,这才发现,除了十二旒冕之外,还有两样东西。   国师府的匠人技巧高超,那两件东西竟是玫瑰色的,在烛火下闪耀着冰冷却旖旎的气息。   燕瑰用簪子挑起来,把礼物摔在了地上,帝冕之下,国师送了她一副一根锁链,一副镣铐。 第12章   散发着冰冷金属光泽的锁链被用力的投掷在地上,地面被砸出一条头发一般纤细的黑色裂缝,而锁链连个印记都不曾有。   燕瑰从梳妆盒里摸出把精巧的金剪,用劲卡住链条最薄弱的地方,明明看起来并不算粗的链子却无法轻易剪断。   她脸色沉下来,东西往被子里一塞,走出去发布命令。   “给本宫拿剪子过来,修剪枝叶的……不,再拿把锤子,那种能钳断铁链的钳子。”   “是。”   尽管不知道长公主要这些东西干什么,感受到她压抑不住的恼怒,宫人们急匆匆为她寻来了物件。   这些东西被装在一个木头箱子里,沉甸甸的,即便是被轻轻放在地上,还是发出咚的一声巨响。   “出去吧。”   “这些东西脏……”   他们拿来的匆忙,东西还没来得及收拾。   “出去!”   今日是长公主的好日子,先前回来的时候,她明明还是眉眼带笑,心情极好。   如今却是密云遍布,雷霆欲摧。   噤若寒蝉的宫人没给燕瑰说第三次的机会,安静乖巧的退了下去。   只小太监裴青多看了燕瑰一眼,他很想知道长公主身上发生了什么。   可是他现在的地位低贱,对她来说也不是那么重要。   还不够,他现在做的远远不够,裴青低眉顺目,光秃秃的指甲却掐进掌心。   燕瑰深吸一口气,顾不上东西上的灰尘泥巴,选了个最沉的大锤子,对着地上的镣铐用力一砸。   一锤下去,火星四溅。   燕瑰一看有戏,抡着锤子连着砸了好几道,地上的砖石裂开蛛网一样的纹路。   她砸得胳膊都酸了,这才挪开比她的脚还宽大的大铁锤,再仔细一看,坚硬的金属瘪进去一块。   燕瑰的脸色比之前还难看。   瘪进去的不是那副看起来薄薄的镣铐,而是这锤子。   她信了这是国师的东西,这般非凡之物,也只有国师能拿的出来。   “殿下!”   听到巨大动静,宫人急得差点闯进来。   “本宫无碍。”   燕瑰有些颓然的瘫坐在地上。   若是换做其他人,敢送这种东西给她,燕瑰绝对把人杀了。   哪怕会惹来麻烦,大不了让皇帝摆平。   可那是国师,江山和女儿之间,燕瑰都不用想皇帝会选择谁。   就算皇帝迸发一腔父爱,肯维护她,最后不过只是徒劳。   燕瑰丧了片刻之后,把礼物收了起来,里三层外三层锁了几个盒子,这才拍拍灰尘站起来。   “把国师的礼物放最里头,最上头那格去吧。”   燕瑰记性不太好,忘事忘得快。   今儿个气成这样,没多久就能把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所以……   她从皇后给她准备的嫁妆箱子里拖出个棕色的小箱子,拿钥匙打开之后,从里面拿了本黑色封皮的本子来。   燕瑰发现自己古怪毛病的时候,为了避免出岔子,她就准备了很多这样的本子。   蓝色的备在身侧,用了只有她一个人能看懂的暗语,若是不慎落到旁人手中也不用担心出什么岔子。   黑色的则是记仇本,专门记她和哪些人在什么时候有仇。   这么多年过去了,黑色的本子大部分都是空白一片。   长公主在这个宫里大部分时候都是被巴结的对象,她根本不需要记得和谁发生了什么摩擦。   她只记了自己不太能得罪的人的仇。   翻开第一页。   暗语的意思是,某年某月某日,父皇,为了兰贵妃,抢走了我的小狗。   这是十年前的事,她的字迹还很稚嫩,不过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   这条记录被朱笔划了一道横线。   燕瑰努力回想了一下,兰贵妃……,是谁?   燕瑰接着往后翻,在几页之后,记录写,兰贵妃死了。   备注写了当时的她觉得很有道理的话:母后说,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特别是像你父皇这样的男人,不要相信男人所谓的真情,要利用他的愧疚。   燕瑰觉得母后说的对,不亏是生下她的女人,理智且清醒。   这本本子里主要记的是皇帝的坏话,皇帝为谁谁拿了她多少东西,批判了她什么。   大部分都划了横线,这意味着她从亲爹拿到了更多的资源。   母亲教导她,要学会利用男人的愧疚,翻旧账翻的好是一种本事。   因为燕瑰记性不好,根本不擅长记旧账,就特地做了这个小本本,方便讨债。   只要拿到相同的资源,比生气的时候两倍的高兴,她就把事情揭过去了。   除了父皇,还有母后,在弟弟出生之后,她对她偏心,和父皇的小黑本一样,母后的小黑本也被划掉的差不多。   不断的翻同样的旧账只会消磨完亏欠者的愧疚心,燕瑰从来都不记第二次仇。   她是真的不记得。   不管是父皇,还是母后,或者是其他人,都没有办法在燕瑰的心上刻下太多的影子,简直没心没肺到了怪物的水平。   燕瑰表现的不够聪明,可其实并非如此。   失去辨认人面貌能力的同时,她对别人的情绪异常敏感。   她的学习能力也很好,所有皇后教她的东西,燕瑰觉得有用的,全部都一字不差的遵守。   皇宫里不需要一名太聪明的长公主,不能太骄横跋扈,也不能太软弱。   父皇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儿,母后喜欢什么样的人,燕瑰都扮演的很好。   不然的话,她不会活了二十多年,都未曾被发现异常。   除了父皇母后之外,还有一本新本子,写着的是王至臻。   危险分子王子臻,被燕瑰用红笔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一个可能看透她本质的人,燕瑰迟早要把他解决掉。   黑本子的记录里并没有关于国师的记录,重要记事簿里依然没有。   燕瑰给国师拿了个新的小本子。   于某年某月某日,国师姬止送了她一份及笄礼,盒子里装着帝冕、锁链和镣铐。   记仇完毕,燕瑰把本子放好,小被子一盖,蒙头睡觉。   等到第二日,她没了及笄的假,早早被宫人唤醒,继续辛苦的上课生涯。   皇后原本是要给燕瑰定下婚事,可国师横插一脚,让她愣是把这事情忘了。   上了几日的课,燕瑰已经把及笄礼的事情忘的差不多了。   不过她有个好习惯,每隔几日就会查看重大事件簿/记仇本。   气氛和汹涌的情绪可能会干扰她的理智判断,复盘往往能跳脱出当时的局面冷静思考。   像王至臻的仇怨,因为坚不可破,没有解决,她已经来回看了好几日,有了比较牢固的记忆。   大约七日之后,燕瑰看着记仇本上关于国师的记录皱眉。   国师给她送了礼物,送的是玉冕,镣铐和锁链。   帝冕代表皇位,镣铐和锁链代表禁锢。   她是长公主,不是皇帝。   这三样东西的意思加起来,难道是他想囚禁皇帝。   燕瑰努力想了想自己的父皇,容貌俊美,风流多情,勉勉强强能算得上个明君,有才有貌,身份高贵,就是年纪大了点。   可是国师喜欢她父皇早应该在他还是皇子的时候下手。   年轻的水灵灵的皇子,不比老男人更来得娇嫩。   对着她这个女儿送这种东西不符合常理。   还是说,他想要给她送皇位,暗示可以帮忙把皇帝囚禁起来。   燕瑰摇摇头,她的毛病注定她不适合当皇帝。   像现在这样,当个威风十足的长公主就很好。   再过了几天,燕瑰对小本子上关于国师的记录犯了难。   她一直信奉施恩不图报,有仇必须报,还需双倍奉还的人生准则。   皇帝拿了她的东西,她可以让他掏双倍,母亲偏心,她就从别的地方找补回来。   可是这是头一回有人送她枷锁和镣铐,她该回什么,她能回什么。   燕瑰早上想,晚上想,上着岑夫子的课的时候也在想。   在岑夫子发怒之前,终于成功的想到了她的报仇方式。   对方暗示她,想要把她关起来。   这是一种妄想,未曾实施的妄想。   她要抢在他之前,实现对方的妄想,用那锁链和镣铐,把国师锁起来,用对方给的礼物,再加一副脚镣。 第13章   “夫子,我有问题请教。”   年轻的夫子的衣角刚跨过门槛,漂亮的女学子就跟着追了出去。   胖乎乎的九皇子用小肉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拽了拽伴读的袖子:“刚刚那是皇姐吗?”   后者肯定回答:“没错,那是长公主殿下。”   九皇子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不可置信的再问:“刚刚给我们上课的可是岑夫子?”   伴读依然给了他肯定的答复:“是的,九皇子殿下,那是岑夫子。”   九皇子胖墩墩的身体重重跌回座位上,捂住肉嘟嘟的脸蛋小声嘟囔:“皇姐这是疯了。”   自及笄那日之后,昔日里懒散的长公主就和变了个人似的,天天逮着夫子问问题。   其他夫子也就罢了,她竟然追着岑戈后头转。   岑戈那是什么人,那就是个煞神。   “岑夫子那么凶,可吓人了。”   燕瑰居然丝毫不畏惧他的满身杀气,整天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   伴读小声说:“岑夫子是凶悍了些,可长公主殿下也不差啊,前些日子还当堂顶撞了夫子呢。”   伴读这么一提醒,年幼的九皇子仔细回想,嘿,还真是,长姐好像的确没有畏惧过岑夫子。   上课该睡觉睡觉,布下的功课说不交就不交,除非被告状到父皇那去,她才会交上几篇罚抄的功课。   不过他作为燕瑰的亲弟弟,可是知道底细的,就算是那些罚抄的功课,水分也是多多的,一般就抄头一遍,剩下都是她逮着太子哥哥的伴读抄的。   虽然是长公主,可燕瑰并不太爱和同龄人玩,至今都未有伴读。   往日里冷冰冰的,一点都不和蔼可亲。就是对他这个弟弟,也总是冷着个脸,笑都没有一个。   若非母后说姐姐从小便如此,他都要以为她一点都不喜欢他这个弟弟。   可是冷冰冰的姐姐却突然变了。   年幼的九皇子心下郁闷,回皇后宫中的时候忍不住就问了他认为什么都懂的母亲。   “是吗?”皇后唤了贴身嬷嬷过来,确认了消息,脸色难看起来。   嬷嬷耳语几句:“依着奴才看,这并不是坏事。长公主往日性子冷情了些,开了窍更有人情味。”   皇后倒未多想,少女情窦初开,往往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之一字,极其动人,总是能让人做出往日做不来的事。   听嬷嬷分析一番,她的表情慢慢舒缓。   雍容华贵的女子手中转着泛着莹润红光的檀木珠,然后说些九皇子听不太懂的话。   “这岑戈年纪大了些,人却是还算合适。”   皇后心里的算盘打的噼里啪啦作响。   她是动了给燕瑰定下婚事的心思,完婚可以推晚一些,才俊却须得早早挑,好好定下。   当然,她的女儿贵为长公主,自然是有资格挑自己喜欢的。   岑戈家中只一寡母,提不了多少助力,可同时意味着他不会带来什么麻烦。   况且岑戈手中还有兵权,皇帝想要从他手中收些兵权许久,若是和长公主成婚,便是真正把这孤臣绑在皇家的大船上。她的皇儿太子之位,坐得定比现在更稳当。   一般尚公主的郎君,就意味着仕途上不会有大作为。毕竟公主嫁谁都是下嫁。不经公主准许,驸马不得纳妾。   男方地位高了,难免容易生出心思。   皇后心中有了成算,却没打算就这么把事情定下来。   先要看看是不是岑戈蓄意勾引,燕瑰对岑戈的情谊到了哪一步,是不是非君不可。   虽然岑戈是教太子,教长公主只是顺便,可两个人有师生之意。   她要先试探女儿的心思,再多寻些年轻公子。   长公主居在深宫之中,认的男人还是少了些。   尽管燕瑰若是同岑戈能成,能给皇后带来不少好处。可这毕竟是她最疼爱的女儿,若是岑戈非良人,她是不乐意女儿陷入幽怨,悔恨一辈子的。   没听小九说的,堂堂长公主,天天跟着人家后面当小尾巴,简直是昏了头。   送上门的女人,无论身份多高贵,在男人眼中也是不值钱的。   皇后这边打定了主意,要好好教导在这方面毫无经验的爱女。   另外一边,燕瑰在练武场上挥汗如雨。   她的小蓝本上记下了囚禁国师计划。   一共就两步,变强,第二步,抓人。   现在燕瑰正是处在第一阶段,变强。   国师那是什么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脑子定然比一般人聪明。   她要把人逮到,就要出其不意,拥有对方未曾预料的实力。   脑子很大几率不如人家,她就从武力上入手。   没听那日小童说的,国师身体不好。   燕瑰在绘本上绘制了一个年迈身娇易推倒的白胡子老爷爷形象。   她的武力值和病弱老头差不多,想要碾压对方,必须走捷径。   宫里武力最强的人能有谁,记仇本频率出现最高的名字——岑戈岑夫子。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岑戈同那位国师似乎还有不匪交情,燕瑰打了学习手段,顺带刺探剧情的盘算,这才成了众人眼中岑戈的小尾巴,得到了他允诺的一个机会。   拜师学艺的道路并没有很容易,因为岑戈不近人情,而且并不畏惧权贵。   拿父皇来压他,更是个笨办法。   皇帝固然可以给岑戈下命令,可他完全能阳奉阴违。   燕瑰想学的是他压箱底的本事,强求来的只可能是糊弄。   少女穿着轻便的胡服,在太阳下扎着马步。   大太阳把她白皙的脸照得通红,汗水顺着额头落下,滑入扣紧的衣襟之中。   这是她跟岑戈的第十五日了,磨了他整整十五日,小本子上划了整整齐齐的三个正字,她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得到,倒是吃了不少苦头。   她在太阳底下晒着,岑戈坐在阴凉的屋内办公。   他冷眼看了燕瑰多日,这个娇气的长公主殿下能坚持这么长的时间,已然超出了他的预料。   不过这些还不够,她吃的这点苦头,放到战场上什么都不是。   再熬一段时间,熬到她失望为止。   太阳越来越大了,燕瑰的身体开始摇晃起来。   比起十五日之前,她已经有所长进。   岑戈看了眼时辰,今日撑了半个时辰,但还远远不够。   他说过,燕瑰何时能够坚持两个时辰,他才会考虑教她。   不过初始的时候,燕瑰撑一会就走了。   岑戈收回视线,继续办公。   再抬头的时候,燕瑰竟然还在。   岑戈脸上露出些微动容,就在这个时候,在远处守着燕瑰的宫人发出一声惊呼。   “殿下!”   视线里的红色身影晃了一下,竟是倒了下去。   岑戈的身体比他的脑子反应更快,等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剩下些余晖的练武场上,稳稳当当的捞起了脑袋险些磕在地上的长公主。   燕瑰的手指紧紧的抓住了岑戈的袖子,汗水打湿了她的头发,这会她头昏眼花的,眼睛快睁不开了。   “翡……翡翠,今儿个撑了多久了。”   一旁的翡翠含着泪珠子:“一个时辰一刻。”   “还差三刻就够了。”   燕瑰唇角扬起,冲着接住她的“翡翠”露出一个笑来:“本宫想睡会,你扶我回去睡觉。”   说完,她就眼睛一闭,不管不顾的睡过去了,唇角仍然微微向上翘着,是个十分恬淡的笑容。   翡翠看着托住自己公主的男人,战战兢兢的问:“岑……岑大人,殿下该回去歇着了。”   岑戈的目光久久的停留在燕瑰的面容上,他才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右边的脸颊上还有个小酒窝。   良久之后,岑戈道:“你能背的动她吗?”   翡翠细胳膊细腿,个子还不如燕瑰高,背她还不得拖地。   他凝视燕瑰安详的睡容,这人倒是没心没肺的,一点都不担心不小心毁了这张漂亮的脸。   翡翠结结巴巴的:“殿下坐马车来的。”   她抬不动,可长乐宫有专门的粗使婆子的呀。   翡翠深深感觉自己的能力被怀疑了。   “马车不在此处。”   岑戈不容分说的把燕瑰背在了背上:“本官送她上马车。”   翡翠本来想说她可以让马车夫驾车过来的,不劳烦岑戈。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岑大人说话的时候,她大气不敢吱一声。   这厢话还没出口呢,对方就把长公主背走了。   翡翠忙提着裙子跟了上去:“岑大人,您方向走错了,是这边啊。” 第14章   燕瑰沉沉的睡了一觉,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守着好几个人。   她通过过分华贵的衣服和皇后专用的首饰,判定出坐在床边一脸担忧的看着她的漂亮女人是自己的母亲。   见燕瑰醒来,皇后拿帕子擦了擦她细嫩的脸:“看看你,你足足睡了一宿,把母后都吓坏了。好端端的,怎么想着学武呢。”   天天在太阳底下晒着,燕瑰的漂亮脸蛋晒得通红,手脚都磨出厚厚一层茧子。   那是水泡磨破又生出来,迅速生出的老茧。   多么美的一双手,偏偏被这些丑陋的茧子破坏得干净。   长公主养得精细,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皇后实在想不出来她这样做的理由,总不至于是为爱奋不顾身。   毕竟女子一旦动了情,就容易做出自己都无法直视的傻事。   皇后心中有女初长成的感叹,可想到她这么折腾,更多是心疼酸涩。   女儿养这么大,为她这个亲娘都没吃过这种苦头,居然为一个男人吃了。   燕瑰没有回答这个令她迷惑的问题,她嘴唇动了动:“水。”   她睡了一日一夜,滴水未进,这会嗓子直冒烟。   翡翠立马端了一碗水来,燕瑰咕噜咕噜就灌了进去。   她生得极美,这般动作也不显半点粗鲁,反而颇有英气之美。   生的饱满的红唇沾了水色,越发殊丽动人。   可越是这般,皇后越发不是滋味。   原本她就觉得岑戈不合适做燕瑰的驸马,这会更有怨气。   “他到底有什么好的?”   不过是一个臣子罢了,也值得一国长公主跟在他背后追着跑。   燕瑰喝了一碗水,又喝了一碗,随意擦了擦唇角的水渍。   她根本就没有听懂,认真思索了皇后提出的问题,给了一个皇后意料之外的回答:“他很强。”   皇后一头雾水,很强,这是什么择偶的标准?   她心情复杂,瞠目结舌。   半晌之后,终于以过来人的身份谆谆教诲:“你年纪还小,找男人不能找这种不解风情的,要找对你好的。”   这和找男人有什么关系?   燕瑰还是不解,可依旧很乖巧嗯了一声,但是皇后知道她根本就没听进去,听语气就很敷衍。   算了,小姑娘长大了,也有自己的主意和想法了。   “你好好休养身体,长乐那边还等着你参加她办的宴会呢。你同她关系好,昨儿个她过来看我,听说你倒下了,她就来看你,守了你一宿。也是不凑巧,撑了一夜,府上有急事,没等你醒来,她就走了。”   提到长乐郡主的时候,皇后语气温和许多。   直接让燕瑰选夫婿,搞不好适得其反。   是时候借助宴会,多让这孩子开开眼了。   燕瑰听出了皇后的语气变化,她忽然问:“母后,您觉得长乐和我关系好?”   皇后诧异的看着她:“你们两个之间闹了什么矛盾吗?她不是一直很喜欢你。”   毕竟是有血缘的表姐妹,长乐那孩子比燕瑰要成熟的多,年纪大些,也照顾燕瑰多些。   燕瑰张了张嘴,她就是觉得长乐怪怪的,而且靠近她的人都会被她赶走。   燕瑰小时候交个朋友,每次玩的好好的,一见到谢离,改天就叛变,就追着谢离跑了。   一而再,再而三。   到后来她干脆就不交朋友了,不在乎这些人,就不会有被抢走的痛苦和难堪。   其实她并不是多稀罕那些新交的朋友,可是有谁会喜欢抢自己东西的人呢。   谢离从来没在明面上做什么,燕瑰不可能去向皇后哭诉。   不然她堂堂长公主,抢不赢一个郡主多丢脸。   燕瑰不想听皇后念叨教训她,敷衍应到:“嗯,我会去的。”   虽然皇后对燕瑰累倒的事情不高兴,可   她的倒下是很值得的。   一倒之后,岑戈对她的态度就变了,在外人眼中,变得比之前还更加严格,锻炼的量变大了。   但是燕瑰知道,他肯教她一些非常实用的小技巧了,她取得进步会夸奖她,也会指出她致命的缺点,而不是冷眼看着她瞎练。   岑戈这是真正的把她当弟子来看了。   就是她自己不够争气,力量和速度还没能跟上,单纯学到了形,目前打出来的还是软绵绵的王八拳。   这天的基础功课练完之后,燕瑰擦了擦汗,向岑戈告假:“夫子,明日我得参加宴会,就不来练武场了。”   燕瑰本来想拜师,叫对方师父的,但是岑戈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死活不松口,她只好和以前一样唤他夫子。   “你很想去那个宴会?”   岑戈问了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   他的眼睛牢牢的锁住燕瑰的面容,因为练武的缘故,少女的脸蛋红扑扑的,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白里透红,让人垂涎欲滴,很想咬上那么一口。   这几日岑戈花费了不少时间精力在这位长公主身上。   长公主的随从觉得他凶恶,可比起他以前训兵的时候,他对燕瑰温柔了数百倍。   就是长公主根骨不佳,就那么点划水的力气,向天借个五百年也没办法练出高水平。   岑戈不肯让她认自己师父,说是怕出去丢脸。   但是他心里清楚,这只是借口。   他放在燕瑰身上的时间,远比放在真正收的徒弟更多。   燕瑰摇摇头:“也没有。”   岑戈脱口而出:“那就不去。”   他虽然不喜欢应酬,可在宫中也有自己的信息来源渠道。   这几日朝堂都在为长公主躁动,说是皇后动了为她选驸马的心思。   听到那些同僚议论纷纷,要把自己的儿子孙子弟弟送过去给长公主选夫,有的春心萌动,甚至还打算自己上。   岑戈仿佛是这才意识到,燕瑰已经及笄了,不再是小孩子,而是含苞待放的少女。   他心中烦躁,听到消息的那日夜里,甚至……甚至做了些不可言说的梦。   作为一个成年男人,这不是岑戈第一次做这种梦,只是梦里的人一直都面貌模糊,像风像云像雨像雾,摸不到记不清。   可在那一日,他看清了梦里人的脸。   醒来的时候回来岑戈面色潮红。   长公主长得的确很美,倔强的模样也非常让人心动,以至于那日之后,岑戈都不太敢看她,更不敢直接去上手指导。   看多了长公主,他的思绪会忍不住飘远,比如说,第一次注意到,燕瑰的腰很细,看上去只有他的一半粗。   她笑起来的时候会有小酒窝,比数十年的女儿红还醉人。   岑戈一直在反复挣扎,但就像是陷入了沼泽当中的人,越挣扎陷得越深。   直至今天,他冷静又清醒地意识到,他并不愿意让燕瑰嫁给其他男人。   燕瑰却轻飘飘的回了一句:“那不行,我事先答应过母后。”   岑戈下意识要问,为了他也不行吗?   可是同燕瑰对视,不得不承认,长公主虽然年纪大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却意外的非常迟钝,根本就没有开窍。   “没什么,好好玩,多和同龄人交朋友。”   岑戈攥着长剑的骨节隐隐发白,非常克制的以长辈的口吻叮嘱了几句。   他要好好想想,再想想。   师徒二人面上和乐融融,实则暗波流动,长乐郡主府却连安宁都是没有的。   这几日,郡主的房间时不时的传出来摔东西的声音。   伺候谢离的下人们都战战兢兢的,不知道自己主子到底在发哪股邪火。   眼见着宴会将近,谢离越发烦躁。   燕瑰还这么小,皇后就生怕她嫁不出去似的,还特地安排宴会相看。   他本来是打算找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男人,让燕瑰先断了这心思。   可事后想想,他的身份不能瞒一辈子,若是惹得她真的厌恶了男子,他要怎么办。   砸了一堆瓶瓶罐罐的谢离终于冷静下来,办,他要好好的办。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狠狠抹掉唇脂。正好借着这次机会,他要以男人的身份成为长公主的秘密情人。   宴会实则为长公主选夫婿的消息传遍朝纲,自然也传进了国师府邸。   裹在一身黑袍里的男人看着镜子,黑色的符文遍布了他的右脸,让男人看起来越发诡异。   虽然还在惩罚期,可是这一回,有人再也坐不住了。   这一世,他无论如何都不会让别人抢占先机。 第15章   一辆十分低调的马车早早的出了宫,在平坦宽敞长安街疾驰,长乐郡主的府邸门前才停下来。   晨光熹微,朱红色的大门前,守门人刚从床上爬起来,把昨夜的同僚换下来,还在打着哈欠,手里突然就被塞进一张沉甸甸的令牌来。   他睁开眼一看,站在面前的是个面白无须的小年轻:“长公主的车要从侧门走,麻烦通禀一声。”   “长公主殿下怎么能走侧门?”   这话刚说出来,就在小年轻的注视下消了音。   明明是比他年轻许多的少年郎,威严感却莫名强很多。   大概这就是宫里伺候的人吧,看门人咽下去之前准备的话瑟缩了一下:“这事情我没办法做主,还请您稍等,要不我前去通禀一声。”   少年和和气气的说:“殿下不想太张扬。”   他说这话的语气,带着点不容抗拒。   他的眼睛带着警告,分明在说:“拖久了你更加惹不起。”   那位宫里来的长公主殿下,是府上主子的贵客,怠慢了贵客绝对没有好下场。   侧门打开来,先让看上去灰扑扑的马车驶了进来。   得到消息的长乐郡主来得很快,因为太早,他的妆没上完,随意的在脸上扑了厚厚的粉,以当遮掩。   他一路冲过来,但是在看到马车的时候,又在回廊的拐角猛地停下。   青年阴郁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门帘,一双手指绞得厉害。   因为今天这场宴会的事情,他吃不好睡不好,面容不受控制的憔悴。   没上完整的浓妆,他有点不太敢就这么出现在燕瑰跟前。   马车前,小太监裴青弓着身子,充当人桥。   换做其他人,他怕是要恨急了踩在自己身上的家伙,但是想到是长公主殿下,裴青一点怨言都没有,甚至还格外激动。   一只脚踏出了马车,但是并没有踩在他的身上,比脚更小的东西轻轻地放在了他的背部,长公主殿下像是一只轻盈燕子,就那么蜻蜓点水的扶了他一下,自个跳了下来。   马车离地面不低,她连凳子都没踩。   她没有践踏他的尊严,反倒让裴青更痴迷了。   他表情有些伤心道:“奴才看着身子单薄,其实站得很稳的。”   作为一个身份低微的奴才,就算他已经升了一品,离平等得和长公主说话还差的很远。   燕瑰的身边永远都有很多人,就算是她心肠好,一丁点都不同他计较,会有其他人把僭越的他摁下去。   裴青如履薄冰,按捺住心中翻腾的野望,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是在脑海里精心计算过好几遍。   燕瑰轻轻的啊了一声:“不是因为这个,我只是想看看自己跳下来怎么样。”   她没有道歉,根本没有那个想法道歉。   燕瑰因为不记得人脸,大部分人对她来说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理智告诉她,宫廷里分明的阶级并不这么想。   如果她因为某件事对低微地位的人表示歉意,皇后可能会请大师来看看她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同时还要查一下被道歉者的身份。   如果对方的身份有隐患,他们会被处理得干干净净。   这也是为什么燕瑰以前老是拒人千里之外的重要原因。   她分不清的人太多了,万一翡翠不在她身边,又没有足够鲜明的特点,就很容易混淆别人的身份。   要是弄错了的话,可能会给某些人带来灭顶之灾。   还不如对所有人都冷漠以待,高高的保持着长公主应有的格调。   从长乐郡主府的侧门进来,可不是太有格调。   不过她今天不想惊动任何人,也不想和谁制造什么偶遇,所以才这么低调。   低调的先过来摸清楚情况,到时候好趁机早早的离开。   燕瑰在地上站稳,抬起头看了眼右手边的方向。   那是一条曲折的九曲回廊,朱红色的梁柱,雕龙画凤的壁画。   在浑圆粗壮的柱子后,好像有个人在窥伺她。   但是当燕瑰看过去的时候,那个地方并没有人。   燕瑰快步走了过去,回廊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跟着她过来的小太监问:“殿下,怎么了?”   “没什么,大概是本宫看错了。”   刚刚一闪而过的衣角,兴许是她的错觉吧。   飞快地闪现离开的长乐郡主摸着自己的脸,一摸一手的粉。   这个样子绝对不能让燕瑰看到!   他磨了磨牙,心中暗恨。   燕瑰的身边什么时候多了个俊俏的小太监,皮相一点都不像是真太监,倒像是哪家养出来的贵公子。   一个太监而已,阉/狗,贱人!   想到燕瑰还在等,他到底是没有耽搁太长时间,又回房间乒里乓啷的折腾起来。   明明相处了这么长的时间,谢离还是没有办法完全揣摩明白燕瑰的想法,只当她是为了寻自己的夫婿而来。   心中恨得要命,手上的动作却更加的稳当,他今日一定要创造一个机会,绝对完美的偶遇。   在厅堂等候的燕瑰很快得了消息:“郡主一早身体不适,还未起来。”   谢离病了,那今天这个宴会是不是能不参加了?   燕瑰打算起身就走,又听郡主府的来的下人说:“不过郡主答应了皇后娘娘,今儿个一定把事情办好,她可以不来,你一定是要玩得开心的。”   好吧,都知道这场宴会的实际的主人公并不是谢离,而是她这个长公主。   “那我去看看她吧。”   毕竟是名义上的表姐妹,她坐在这里也觉得无聊。   下人说:“请您跟我这边来。”   这是燕瑰第一回 入长乐郡主的闺房,跟着她的侍从,暂时都被留在屏风外头。   长乐郡主的房间和她本人一样,看着仙气飘飘,实际上非常骚气。   薄薄的浅紫色纱幔,绣了仙鹤和美人的屏风。   如果燕瑰没记错的话,这绘制的应该是洛神。   美貌动人的洛神,身上穿着轻薄的纱衣,露出漂亮的胳膊和小腿。   仙鹤停在她的手上,尖嘴亲吻仙人手背。   非常唯美的画面,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让燕瑰觉得有点怪怪的。   这幅画不像是那些壁画上圣洁的感觉,反而有点旖旎暧昧。   “殿下能来看我,我真的太高兴了。”   出声的是个女人,说出这样话的人,显然就是病了的长乐郡主。   只是燕瑰的错觉好像多了点,她感觉今天的长乐郡主似乎没有往日那么的讨厌。   燕瑰这才注意到,长乐郡主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在她身边,还坐着一个人,因为坐得比较近,五官看起来和长乐郡主似乎有些相似。   但这个人的生理特征很明显,他是个男孩子。   “阿玉,今儿个劳烦你了,替我招待殿下。”   阴阳怪气的长乐郡主对这个男孩子非常的温和。   阿玉冲着燕瑰特别羞涩温柔的一笑:殿下,我叫阿玉,是郡主的弟弟。   燕瑰下意识要摸小本本,什么时候,长乐郡主竟然有了个弟弟?! 第16章   燕瑰没有作声,一心发呆,双目放空,充耳不闻窗外事。   她看上去像是一尊精美无比的菩萨雕像,台下的凳子就是底座,谁都别想轻易的把她从着位置上弄走。   “姐姐,你盖好被子,可别冷着了。”   阿玉给躺在床上的长乐郡主盖上纯白色长绒毛薄毯。   接着毯子的遮掩,他狠狠的掐了“病人”一把。   “嗷!”   长乐郡主吃痛惨叫,好在捂嘴及时,没破坏在燕瑰跟前优雅的形象。   这声音惊动了看风景的燕瑰。   “怎么了?”   后者摇摇头:“没什么。”   天气逐渐变暖,燕瑰宫中早就撤了厚厚的绒毛地毯,换成光滑清凉的绸布。   谢离却还盖得住这么厚的毯子。   “你盖这么多,不热吗?”   燕瑰光是看着,都觉得身上热了。   “不热不热。”   长乐郡主连忙摇头,笑容带着些许讨好。   这让燕瑰提高了警惕。   她给谢离的标签写的不少,却唯独没有谄媚讨好之类的词。   今儿个的谢离,和往日的她一点都不像。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这人办这么个宴会本身就很奇怪了,谢离现在的态度就更奇怪。   “咳咳咳”   似是看出长乐郡主所想,突然很是用力的咳嗽起来,燕瑰看她的脸蛋憋得通红,嘴唇都在抖,像是要把肺腑咳出来。   “我实在是病得厉害了,若是让殿下染了病就不好了。”   燕瑰顺势说:“你说的对,那今日的宴会就这样吧,客人都是冲着你来的,等他们来了,让府上的管事通知他们回去。”   “我答应了姨母,如何好反悔。”   长乐郡主露出个凄婉示弱的笑来:“你只管放心,事情都安排好了,今日的场子,还请殿下为我镇一镇,无需你多费心思,阿玉都懂。”   她对“弟弟”冷声吩咐说:“你好好照顾长公主殿下,若是出了什么岔子,我唯你是问!”   阿玉便看向燕瑰,眼神中带着期盼和请求:“殿下,阿姐为今日的事情费了颇多心思,就是她出了岔子,宴会都不会出岔子。您随我过来好吗,让阿姐好好静养。”   人都病成这样了,指不定还会传染。   燕瑰这回倒是嗯了一声,很给面子的关怀了两句,跟着和谢离很有几分相似的阿玉出了门。   等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房门内,屏风后的“长乐郡主”抹了把额头。   这脸上一身汗,后背都打湿了,得亏长公主出去的早,不然她这妆定要露陷。   做主子的替身可真是不容易,刚才还得按照要求对他凶狠一点,许是要激起那位殿下的怜惜之情。   天知道她们这些替身平日里被训斥得多厉害,对谢离的畏惧是刻在骨子里,半点非分之想都不敢有。   替身郡主缓缓的躺下,小脸苍白,倒像是真的病了一样。   燕瑰随着阿玉出来,她带来的几个随从,两个宫女,翡翠、珍珠,一个小太监,亦步亦趋的跟在她的身后。   还有一些是负责保护她安危的暗卫,他们一向隐匿在暗处,可能待在房梁上,藏在花丛中,躲在影子里,总之就是不会轻易出现人前。   “阿玉”根本就没有把这些人放在眼里,他全部的身心都在为此时的燕瑰服务。   “姐姐平日里很和善,不像是今天这么凶的。”   少年是那种看起来很干净的长相,明明和长乐郡主相似,可是给人的气质就完全不一样。   他更温柔一些,看上去更幼,更有元气。   这是谢离深思熟虑之后设计出来的形象。   燕瑰是这个国家第二尊贵的女人,她敬重自己的母亲,还会对父亲撒娇,但是他很清楚,她并不想要成为皇后那样的女人。   燕瑰一点不喜欢她父亲那样的人做丈夫,跟一位长公主玩什么霸道郡王,霸道世子爱上我之类的戏码,一定是颅内有疾,而且病的不轻的那一种。   谢离给自己的定位暂时是燕瑰的贴身小弟,温柔体贴,善良可怜,被姐姐压榨,但是依旧保持着自己的天真热忱。   一个受过伤害,却仍然愿意面对黑暗,拥抱美好的略受气包的形象。   细水长流,做好定位的转变,很快就会从亲弟弟变成情弟弟。   燕瑰唔了一声,想到了之前躺在床上,明明病得很厉害,却依旧逞强的长乐郡主。   对方的容貌似乎比平时带给她的感觉丑了不少,可是更无害一些。   而且方才她凭着良好的视力都瞧见了,和自己说话的时候,长乐郡主额头上不断冒出来冷汗,显然是真的病得不轻。   或许是有什么隐情,是她误解了对方。   “她对你凶吗,我没觉得。”   刚刚谢离比平常凶吗,她写在小本上的标签可没有凶这个词。   而且她觉得刚刚长乐郡主说的很有道理,完全没觉得她多凶。   阿玉被噎了一下,燕瑰说他不凶,他应该是高兴的。   可是现在躺在床上的分明是个冒牌货,换了个人,她反而更喜欢,叫他情何以堪。   他试探性的问:“殿下不觉得姐姐和往日有什么不一样吗?”   燕瑰警惕起来,她一直怀疑谢离知道她的毛病。   她根本不能完全记得谢离和平日的区别,只能通过自己亲手写的记录判断。   阿玉再温柔,那也是谢离的亲弟弟,两个人在她眼中就是一伙的。   “她今天不是生病了,生病了和往日不一样很正常。”   完全无可挑剔的回答,是个正常人都找不出错处的那种。   阿玉……阿玉更郁闷了。   换成男人的身份,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够以异性的身份有另外一方面的发展。   但是它也带来了相对的弊端,一个已经长大的男人,哪怕是未举行冠礼的少年,一样要注意男女大防。   阿玉看起来再像个弟弟,也决不能随随便便去牵燕瑰的手,那实在是太唐突了。   少年陪着燕瑰在郡主府的四处走,说话风趣动听。   但是他察觉到,燕瑰依然有些心不在焉。   时不时来一句,我听着呢,嗯嗯啊啊的,表示自己在倾听,实际上根本就不走心。   燕瑰一向少言寡语,不是很爱讲话。   她的身份地位注定不需要捧着别人说好听话,反倒是旁人一直努力给她逗乐子。   阿玉讲的那些东西,还没她之前收进宫里来的小太监有意思呢。   对了,今儿个小太监好像来了,就一步一步的跟在她们身后。   不过让阿玉去向小太监学习,他怕是会羞愤至死。   燕瑰是来做客的,不是来砸场的。   阿玉不是谢离那个讨厌鬼,燕瑰不至于因为他的姐姐迁怒他。   逛了许久,燕瑰终于主动说了句:“你不渴吗?”   被她关心,阿玉很感动:“不渴。”   “但是我渴了。”这人小嘴巴叭叭的,一路上说个没完没了,居然还不渴,口水可真多。   燕瑰打算回去就在小蓝本上给阿玉记下话唠的标签。   阿玉的表情差点失控:“是我思虑不周,到凉亭备茶。”   他深呼吸几口气。   “走了这么久。殿下也累了,我去给您准备些点心。”   他需要收敛一下自己的情绪,顺带带上精心准备的吃食。   要抓住一个女人的心,就要抓住一个女人的胃。   他有苦练厨艺,不至于十项全能,可短时间内针对一样东西做到最好还是可以的。   “去吧去吧。”   听着阿玉叨叨,她一直不得清净。   燕瑰一人端坐湖心凉亭,其他宫人在不远处的桥上等候。   也就一时半会的功夫,亭子弥漫起了一场大雾。   在阳光的照射下,雾气很快散尽。   但是雾气散去的时候,燕瑰眼前的风景却变了,原本守着她的仆从,一个都不见了。   一颗玻璃珠突然砸到了她的跟前。   燕瑰一抬头,一道黑影从跟前闪过。 第17章   湖心亭周边的景致很好,汉白玉九曲长桥,活水从苍茫的后山一路引入,有些历史年头的巍峨水车呼啦转动不停。   池水很清澈,带着淡淡的绿意,那是倒映着两岸的山青绿水。   偶尔一两尾胖头胖脑的锦鲤跃然而起,溅起朵朵白色水花,金红色鳞片闪闪发光。   湖中种的是莲蓬,荷叶碧绿,大大小小连成一片,几只蜻蜓和蝴蝶在其中飞舞,运气不好,会被突然从荷叶底下跳出来的绿皮青蛙一口吞掉。   这些岁月静好的画面本是燕瑰之前看到的场景,可当大雾弥漫再消散,她眼中的九曲回廊就消失了。   能工巧匠精心雕琢出的美景变成了断桥,假山没了,水车也没了。   湖水变成了深潭,精心打理的花丛消失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野草蔓蔓,佝偻几棵残柳。   不知名的小花在岸边悄悄的开着,白的粉的黄的,一簇一簇的,场景一下子就从雅致变成了清幽。   燕瑰记不住人,记性也不算特别好,但记东西还是很厉害的。   准确的说,是因为她记不住人,所以会更费心去其他的东西。   特别是那些书本中读到的知识,她会反反复复的去铭记,直到记忆深刻到融入骨子里。   至于其他的内容,她会忘记,那一定是因为在她的心中,那根本不重要。   她来的时候,没有很用心的去观察环境,可短期内也不会忘得太快。   这断桥看着是寒碜了些,可的确是先前九曲汉白玉桥的位置。   只是假山之后的位置,变成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   先前一闪而过的黑影,正是在树林之中若隐若现。   燕瑰……端坐于湖心亭,任由风景千变万化,她自巍然不动。   开玩笑,在梦里,她就是落了单,才会同王至臻狼狈落到山崖之下。   明知道眼前风景有异,无一人在场,她还贸然探险,那是颅内有疾。   好奇心能害死猫,猫有九条命都会被害死,她只有一条,更要珍惜。   燕瑰看向桌面,湖心亭的石桌雕刻着一棋盘,放了一壶茶,一小碟圆圆的精致点心。   只是点心干巴巴的,搁置了有些时辰,口感并不佳,阿玉才说,要去小厨房为她现做。   燕瑰眼睁睁的看着桌面上的棋盘消失,茶水中的茶叶枯萎,点心逐渐风化。   一阵狂风吹来,干掉的点心化作散沙,被吹散在空中。   好家伙,这难道是想逼她去死。   这可是在长乐郡主府,把她饿死在这,对谢离到底有什么好处?   燕瑰冷静的分析,母后和父皇都知道她来了谢离府邸,尽管她是低调入的郡主府,可是出宫门的时候都有记录。   她若是在此处消失,谢离的日子绝对不会好过。她没这个胆子,所以可能是阿玉动的手?   谢离死了,阿玉就有机会能得到她拥有的东西。   还有另外一个可能,谢离平日欺负他太狠了,哪怕牵连无辜,他也要报复她。   那个阿玉给她的感觉就一直怪怪的,谢离也是,早不病,晚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身体不适。   燕瑰把阿玉安排成了目前的最大嫌疑对象,她本是想拿蓝皮本记下来,可又担心本子被之前那样的歪风吹走,只好按捺不动。   端着点心往湖心亭走,却遇上了鬼打墙,一直走一直走,一直原地打转的阿玉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还好汤和点心都有盖子,他拿的稳没事。   阿玉走得很快,总记得好像就快到了,可走啊走啊走的,路似乎没个劲头。   在开始的时候他还没当回事,只觉得是自己心急如焚,才觉得时间格外漫长。   他丝毫没有发觉自己走入了奇门八卦的阵中。   至于裴青和其他人,他们看长公主殿下一直好端端坐在湖心亭,凭栏眺望,没有任何招呼他们的意思,没人敢擅作主张,打扰了燕瑰雅兴。   风把燕瑰的衣袍都吹得鼓鼓的,她的肚子也饿得咕咕的。   远处似乎飘来了什么浓郁的香味,勾得燕瑰腹中馋虫不听话作怪,可她就是耐得住,坚决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缕落下的鬓发被风吹得糊在脸上,又被她拽下来。   管它什么妖魔鬼怪,燕瑰坚决不上当!   不知是不是她的诚心打动了上苍,恼人的风终于停了,黑影不闪了,干点心和茶水也回来了。   燕瑰伸手摸了把手,茶壶的外壳还微微有些余热,茶杯里的茶叶躺得好好的,在浅褐色的茶水中轻飘飘打了个旋。   这是在变戏法?长乐郡主安排的余兴节目?   她等着其他人突然冒出来,片刻之后,场景中也的确多了一个人,却不是燕瑰熟悉的人。   在没有荷叶遮挡的深潭中,走过一个人来。   那是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男人,个子瘦瘦高高的人,身形挺拔,暂时看不清脸。   对方走的越发近了,面貌越发清晰,燕瑰的眼睛也不觉睁得越发大。   在今日之前,燕瑰看过最适合穿白色的人,就是她生辰那日,出自国师府的俊秀小童。   但她现在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人能把白色穿得这么好看。   不,不应该说是他身上的衣服好看,这样的一张脸,穿什么衣服都不会难看。   燕瑰对美色其实很挑剔,毕竟她长得好看,还生在美人诸多的深宫。   伺候她的宫人各个水灵灵的,皇帝的妃子们和宫女基本上也都水灵灵的,美得各有千秋。   看习惯了她自己的脸,鲜少有美色能够在她的心上留下痕迹。   可眼前这张脸,燕瑰觉得她短时间内很难忘记。   这是她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美丽,超脱了性别,甚至超脱了种类。   根本不像凡人,就是天仙下凡。   在她生辰宴上的那朵作妖被冷落的小白花算什么天仙,她是被踩在天仙脚下的烂泥巴。   燕瑰没说话,没敢说话,怕惊走了这山间的精怪。   对方似乎没看到她,他赤着脚,踩在青石上。   燕瑰这才发现,美人没有穿鞋子,也未着罗袜。   但她很快被对方的双足吸引了。   多漂亮的一双脚,像玉石一样,无暇盈润。脚踝的曲线流畅,堪称完美的艺术品。   燕瑰低头看了自己的双脚一样,她生得已然非常好看,小巧玲珑,娇俏可爱。   这神仙的脚比她大不少,但就是生得刚刚好,好到燕瑰有点嫌弃自己的脚过于娇小了。   脚大点好,脚大走得快,走得稳,踹人心窝更有力。   燕瑰没有特别癖好,简单欣赏了一下,视线就往上移。   这一看不得了,美人的手放在了腰腹出,轻轻一扯,那细细的带子就轻而易举的散了……散了!   他这是准备在潭水中沐浴!当着她的面入水沐浴!   袒露的胸膛像玉石一般完美,可以看到明显的却不夸张的肌肉……   燕瑰睁圆了眼,好家伙,这是她能看的东西吗?   作为长公主,她还算肆意的活了两世,可从来不去那种不正经的地方。   没有成婚,这种场景也不曾看过。   宫里的嬷嬷说,看了这东西,会长针眼。若是有人敢在她面前做这种龌龊事,拖出去乱棍打死。   她忙用双手捂住了眼睛,然后悄悄的,手往边上挪了一丢丢,留出一条细细的缝来。   嬷嬷的教导,那是发生在她幼年时的事,她上一世已经二十多岁,现在也于一月之前及笄,能做许多大人才可以做的事。   燕瑰理直气壮的为自己辩驳:反正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不看白不看。 第18章   解了上衣,男人的身上还有裤子。   燕瑰不自觉屏住呼吸,悄悄地从指缝中看过去,想看又不太敢看,可是因为画面太刺激,她的手根本不听使唤,实在控制不住自己。   对方骨节分明的手放在了腰间,似乎正要动作的时候,这个过分好看的男人忽然朝着她的方向看了过来。   燕瑰给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背部靠到了冰冷坚硬的围栏上。   她现在是在湖心亭,多退几步就落了湖。   燕瑰会凫水,可担心暗处的人。   理智重新占据了上风,她不再乱动。   往阴谋论的方向想,指不定眼前的美男子也是幕后人算计她的一环。   燕瑰坐直了身体,把遮挡住眼睛的手放了下来,面无表情的看了回去。   正经男人,谁会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   她是先来的,凡事得讲一个先来后到,又不是她故意想要看的。   这么一想,她腰都挺得比之前更直了。   男人的视线和她对上,但似乎并没有发现燕瑰。   那双眼睛里映着湖光山色,让燕瑰想起了自己曾经攀登过的巍峨高山,眺望的皑皑白雪。   浩渺的山川,澎湃的流水,宽广无垠,没有任何旖旎暧昧的神色。   在燕瑰不自觉被美景吸引的时候,男人忽然笑了。   这一笑,如春风破冰,桃花盛开,流水潺潺,叮咚作响。   像是圣洁的佛像忽然染上了绚丽的凡间色彩,燕瑰不受控制的因为这个笑,心脏乱了一拍。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安静下来,她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咚咚直跳的声音。   即便知道这是假的,是有人故意为之,燕瑰还是无法免俗的被美色成功诱惑到了。   在这个时候,杂乱的野草堆动了动,两只毛茸茸的耳朵从长着小花的草丛中冒了出来。   一只兔子握着两只前爪站了起来,这是一只灰兔,肥肥胖胖的,毛茸茸肉乎乎,一双眼睛黑溜溜的,十分好奇的看着男人。   它出现的位置和燕瑰是在同一个方向,这似乎就解释了为什么男人明明看不见她的存在,却对着她的方向微笑。   是因为对方发现了这只可可爱爱的兔子。   后者朝它招了招手,兔子蹦了过去。   野生的兔子很聪明,遇到什么危险都会立马跑走,它们跑得很快,至少比燕瑰还快。   所以在燕瑰眼中,就是这只兔子蹦跶了没两下,就到了男人的腿边。   兔子跳了一下,跳到了这个人的肩上。   都说兔子的胆子小,燕瑰看不是,至少这只兔子,简直是胆大包天肆无忌惮。   但是也有可能,是兔子察觉到了。男人的友善和无害,毕竟小动物的直觉比人类要敏锐的多。   人和可爱的毛茸茸凑一起,画面瞬间就温馨美好了起来,明明就是荒郊野外的地方,就因为这两个美好生灵的存在,一下子镀上了一层柔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兔子的存在,裤子还好好的穿在男人的身上,对方下了水,下半身都淹没在水中,不会让燕瑰看到什么尴尬的画面。   男人猛的扎进了水中,就在燕瑰心一紧的时候,水面冒了几个泡,水花四溅,美人出浴。   男人的头发披散了下来,一头青丝全都被潭水打湿,晶莹的水珠顺着湿漉漉的长发蜿蜒而下,在线条优美的后背滚落。   燕瑰可耻的吞了一回口水,不过她很克制,没有发出什么尴尬的咕噜声。   白雾又起了,过了一会儿,空气中飘来一股若有若无的香味。   在国师府,泡在温泉池中的某国师站起身来,黑色的纹路继续爬上他的脸。   因为擅自动用力量,原本缩小的纹路继续蔓延,遍布了他半个身体。   像是藤蔓一样,紧紧的攀附在他的身上,诡异可怕。   时间还是太短了,他没有办法做更多。以这样丑陋的面貌,也无法出现在燕瑰跟前。   上辈子他就知道,长公主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她的宫里,不管是宫女或者是小太监,再不济都至少是个清秀美人。   在燕瑰的及笄礼上,他其实是出现了的,只是当时他的力量还不够,不想让自己不够完美的形象出现在她的面前,特地做了伪装。   如仙人一般的青年赤足上了岸,在他走近的时候,之前被他轻柔抚摸的兔子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他一向算无遗策,但是因为自己的命运和燕瑰牵连在了一块,完全没有办法算到燕瑰,真正的情绪,无法得知她内心所思所想。   她有没有心动,有没有一下子记住他?这是不是一个足够完美的遇见。   因为心情烦躁,兔子抖得更厉害了。   等到姬止离开,那只被人驯养过,用来衬托机智善良美好的工具兔子立马滋溜一下跑了老远。   它只是只可怜无助弱小,还能吃的兔子罢了,不知道兔生做错了什么,竟然要遭遇这种事。   燕瑰睡了过去,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是阿玉,还有他端着的热气腾腾的汤和点心。   周围的风景没有任何的变化,守着她的侍女和小太监还站在原来的位置。   燕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难道刚刚只是她的一场梦?   好端端的,她怎么会做这种梦,而且还是那么清晰的梦。   燕瑰脸蛋有些不免微微发红。   “殿下,您尝尝看。”   走了一会儿,终于从鬼打墙的状态的阿玉最终还是顺利的走到了亭子这边,他只是比平常多用了一些时间,中途并没有碰到什么奇怪的事,也没有太当回事。   少年的嗓音把燕瑰从之前的状态中很快拉了出来。   燕瑰跟前摆着的是两个暗色木质的托盘,他的面前一份,对方的面前一份。   每个盘子上了放了两个小罐子,一个图案精致花型碟子。   小碟子上面放的是几块堆起来的点心,外皮晶莹剔透,里面是栩栩如生的花朵,看上去好看又美味。   小罐子一个是汤罐一个甜品,甜品是燕窝炖桃胶,汤罐是菌菇乳鸽汤,汤汁很清澈,上面的油都被撇得干干净净。   乳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处理过的鸽子光秃秃的形象不好看,特别是眼睛。   甭管他们生前多可爱,被拔去毛发料理后,看起来很吓人,这一只的眼睛也被处理过,去掉了死鸽子眼,换成了两只乌溜溜的小黑豆。   咋一看上去,还丑萌丑萌的。   短时间内能够速成的美味,当然就是汤品了。   毕竟谢离切菜切的不够好,擀面做点心都是要费很大的功夫。   汤的精华都是在材料中,有专门的仆从掌握好火候,谢离就只要守在跟前,把东西放进去,这玩意继续算是他精心烹饪的美味。   不仅仅是谢离,所有为丈夫洗手做羹汤的贵女都是这么干的。   阿玉的眼睛亮晶晶的:“这汤在炉火上炖了好久,昨儿个夜里我就守着呢。”   他略显羞涩的说:“姐姐一向很爱喝这种汤汤,之前还说想带给殿下尝尝。听说殿下今日要来,特地多准备了一些,殿下尝尝怎么样?”   燕瑰的舌头尝过的好东西多的很,哪里会缺这一碗汤喝,可对方盛情难却。   毕竟是到人家府上做客,主人的面子还是要象征性的给的。   “等一下……”   阿玉小声惊呼。   “怎么了?”   “汤可能比较烫,我先尝尝凉不凉。”   阿玉的食指搭在了罐子上,有着细小伤口的一方特地地对准了燕瑰。   洁白如玉的手上有一个半透明的燎泡,非常明显,这么近的距离,眼睛瞎了的人才会看不见。   “汤差不多可以喝了。”   阿玉眉眼弯弯。   燕瑰问:“你手怎么了。”   “啊,没什么。”   阿玉最快的把手收进了袖子,特别不好意思地说:“伤口是做点心的时候不小心碰到的,我总是毛毛躁躁的,姐姐说,除了炖点汤好喝,也没什么用处呢。”   够明显了吧,汤和点心都是他亲手做的哦。   由对方吩咐下人做的汤和他亲手做的汤,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   这么好吃的东西,还想吃的话,就来找他吧,长公主殿下。 第19章   燕瑰拿着汤匙的手一顿,有点犹豫要不要喝这一小罐汤了。   但她的肚子轻轻的叫了一下,立马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虐/待自己的胃。   毕竟大早上过来,刚刚又受了惊吓,她该对自己好点的。   她喝了一口,然后又喝了一口,眉眼不自觉舒展开。   之前阿玉说的一番鬼话,她本是一点都不信的,多喝了几口之后,对阿玉的话信了一半。   这汤的确很好喝,在她喝过的汤里不算是第一,也绝对能够排在前面。   难怪长乐郡主那么嘴挑还喜欢。   汤很清澈,只是肉眼看上去,一点油花都看不见,喝起来非常清爽。   材料一看很简单,除了肉眼可见的菌菇还有鸽子之外,应该还加了很多其他的东西在里面。   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调料都被捞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精华,全部都融在汤里面。   鸽子炖了一天多的时间,肉质按理来说已经是没什么味道不太好吃,这是被精心处理过的鸽子,是用另外的手法做的,烹饪保留了食材本身鲜嫩。   味道非常的鲜美,里面应该还有冬笋、萝卜……各种其他的味道。   等等,死掉的鸽子,肚子会这么大吗?   肚子鼓鼓的鸽子,一般是装满了蛋的母鸽子,可这么小的鸽子,分明是还很纯洁的乳鸽。   她用筷子划开了鼓鼓的鸽子,鸽子肉细嫩,很轻易就被划开了一道裂缝,里面果然满满当当,都是食材。   阿玉的眼睛更亮了:“殿下好聪明,一下子就发现了这里面的玄机。”   他夸的很真挚,一点都不虚伪。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不喜欢听好话的,燕瑰也不能免俗。   她轻咳了一声:“倒也没有,这种事情很容易就能猜出来。”   燕瑰慢吞吞喝汤,阿玉托腮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被这么干看着有点奇怪:“汤冷了就不好喝了。”   “哦哦。”   阿玉稍微收敛了一点,也跟着低头喝汤。   就是他喝一口,就要抬起来看燕瑰一眼,这行为,简直就像是拿她下饭一样。   燕瑰本来想说别看了,一方面是吃人嘴软,另外一方面是在两个人对视上的时候,他就很羞涩的立马低下头去,搞得她被注视仿佛只是错觉。   算了,反正她被注视习惯了,多一个人也没什么。   燕瑰慢吞吞的喝完了一蛊汤,吃了一半看起来很漂亮的甜点,碰到点心的时候,就有点吃不下了。   阿玉问:“是点心不好吃吗?”   “那倒没有,已经饱了。”   燕瑰对口腹之欲本来就不是特别看重,而且汤是真的好喝,点心就一般,普通宫廷的水准。   她在家里一样可以吃。   “是吗,我本来还想着殿下尝尝看味道,之后可以改进。”   居然点心都是这个人做的?   他看起来实在是太伤心,以至于燕瑰看在好喝的汤的份上,还是很给面子的每种点心尝了一小口,接受了阿玉是个厨艺小能手的事实。   都说君子远庖厨,热衷做饭的男人的确少见。   酒楼和御膳房里迫于生计的厨子不算。   “味道可以,稍微有些甜。”“这种的要更酥脆一些口感会更好……”   她喜欢更清爽的口感,甜度不需要这么高。   阿玉一脸认真的把燕瑰的每句话记下来了。   “殿下真是太好了,能给殿下做东西吃,我真的很幸运。”   阿玉感动得眼泪汪汪的。   他当然不是那种夸张的掉眼泪,而是眼泪要落不落,含在眼睛之中。   阿玉的眼珠瞳色比旁人更浅一些,含着泪越发清亮,像是在溪水里浸润过的琉璃珠子。   燕瑰借着石桌的遮掩揉了揉不再平坦的小腹,她忽然问了一句:“阿玉似乎有外族血统?”   长乐郡主的生母得了一儿一女,但那个儿子绝对不可能是她眼前的这个。   而且金贵的世子,如何也不至于养成这么个小可怜的性子。   阿玉说:“我的母妃有一半的外族血统。”   这就说的过去了,阿玉的样貌和中原地区其实很有差异,他的五官偏立体,眼窝更深邃一些。   这符合燕瑰在小本子上记下来的外族人脸特征。   她的父皇后宫佳丽三千,什么地方的都有。   长乐郡主的母亲身份地位虽然高,嫁的男人也不差,不可能为了她来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养个外族的妾侍再正常不过。   府上几位侧妃,都是正儿八经的京都人士,外族人虽然貌美,可因为身份低贱,基本上只能做最为低下的姬妾。   燕瑰再抿了一口茶,在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之后,她的态度并没有什么变化。   毕竟不管阿玉在这府上是谁生的,都比她身份低。   “玉少爷,客人们来了。”   在阿玉看燕瑰歇得差不多了,正准备邀请她一起下棋的时候,管事的突然冒出来了。   在燕瑰看不到的地方,他冷刀子剜了管事的一眼。   狗东西,真是没眼色。   管事的一哆嗦,到底还是硬着头皮再重复了一遍:“郡主大人正病着,府上也没有身份足够尊崇的男主人。”   女子举办的赏花会,由专门的女宾负责接待,今儿个办的宴会,大多却是年轻的男性客人,自然是要男主人接待才合适。   阿玉说:“殿下同我一起过去吧,我没操办过这种盛世,怕出什么乱子。”   先谦虚一下,降低期待值,再办得漂漂亮亮的,就会加深他其实很能干的印象。   燕瑰及笄之后,很快就会搬出宫里,住她的长公主府。   长公主府会有能干的管事,可也需要一个同样能干的男主人对不对。   他现在身份的生母,和燕瑰不同父且不同母,说卑贱,可父亲的血足够尊贵,说高贵,母亲的身份又不太够。   天子给长公主择婿,肯定不会选那些地位太高的。   太高的,心高气傲,太低的,天家看不上眼。   他这个身份安排的就刚刚好。   贤惠、善良、性子软弱,可在下人们面前,还能拿捏的起来,不会给燕瑰丢了面子。   至于今儿个来宴会的男人,那些花里胡哨的家伙,都会是他今日的陪衬。   燕瑰不是很想去,可她今儿个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来见这些客人的。   她兴致缺缺的说:“你安排就好。”   离开湖心亭,小太监裴青也跟上了。   他和谢离抱的是同一目的,只区别于两个人的身份。   裴青的身份,在燕瑰跟前,甚至说不上太多话。   不过不要紧,今儿个殿下看上的,他都会一点不差的牢牢记在脑海中。   纵使过程曲折一些,他也会一个个的把这些男人解决掉。   宾客入座,一个个穿得光鲜亮丽。   那种空有家世的架子,都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   能够资格被长乐郡主府邀请的客人不多,家里知道这场宴会的目的,更是在受邀之前,就精心打磨过。   花孔雀,骚/男人。   阿玉在心中辱骂了这些年轻郎君一百遍。   “殿下且同我到亭子这边来。”   宴会是安排在外部,绿草如茵的大草坪上,有假山,有流水,还有几张摆放了点心的大长桌。   这个宴会的主题是琴棋书画,游戏就是曲水流觞。   看这些士子到底是有才华,还是草包。   做驸马可不能肚中毫无点墨,是个只有脸蛋的绣花枕头。   郡主府设置的地点十分精心,对着士子们的地方,遮了帘子。   内里的主人可以清楚的看到外面,外头的人只能隐隐绰绰看到主人的影子。   燕瑰坐在里头,阿玉大半身子露在外头,保证士子们能把他的情绪看得清清楚楚。   阿玉在燕瑰能看到的地方保持着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对上那些宾客,就飕飕的放冷刀子。   有个家世低微些的,被他吓得倒退两步,脚上一个趔趄,直接被绊倒在地。   “我听人说,这种路都走不稳的,可能是小脑不发达,他这般有才学,真是身残志坚,让阿玉好生钦佩。”   裴青眸光闪烁,这位阿玉少爷当真好生恶毒,明明是个正常人,被他这么一说,就成了个残缺人士。   长公主的未来驸马,再怎么样,都不会从个残疾里选。   这也是阿玉看到他,却没有对他释放敌意的原因。   谁会想到,一个连那物事都没有的太监,还敢肖想顶顶尊贵的长公主呢。   裴青从未想过自己能当殿下的驸马,但他仍有自己的私心,不愿意燕瑰对其他人动心动情。   燕瑰很敷衍的应了句,表现得对这些年轻俊俏的儿郎没什么兴趣。   直到一个人走进来,她的表情终于有了很大的波动。   在阿玉,不,应该说谢离。   他作为长乐郡主,同燕瑰相处的时光当中,从来没有看过她有过如此动容的时候。   燕瑰不管是哭或者笑,情绪都十分的克制,动怒都不会扭曲面容到狰狞的地步。   他看向被她特殊对待的人,心中烦躁起来。   怎么会是这个家伙,这人的身份,的确有些棘手。 第20章   今天来的宾客,长相各有千秋。   宫里好看的男人不多,走在街上的也少见。可今儿个坐在桌子上的,几乎各个都十分俊秀,比起阿玉差上一些,和丑字却是沾不上半点边的。   有给点阳光就灿烂类型的(活力慢慢,笑容灿烂)   心里阴暗的一肚子算计类型的(略显女性化的阴柔性美男子)   白得在脸上涂了三斤粉,一看就身体不好的(肤色白皙剔透,白得发光)   前面的那些都是阿玉的评价,后面的是燕瑰的。   听了一两句还好,听多了,燕瑰给这个话唠,厨艺小能手,受气包小可怜贴上了一个新标签——审美有问题。   她虽然记不清人脸,可审美还是很正常的。   阿玉就不一样了,年纪轻轻,眼睛就瞎了,看人的眼光竟扭曲成这样。   不对,他看自己的时候还是挺有眼光的,所以大概是同性相斥,见不得人好。   不管是今天的阿玉也好,宾客也罢,燕瑰对他们的美丽的容貌都保持平静的欣赏态度。   往日里看这些脸,她心情都会愉悦两分。   在湖心亭,她已经欣赏过了这人世间最美的景色,在看这个类型,兴致暂时提不起来。   可当一张她为数不多能记得的脸出现在她的视野的时候,燕瑰就一时间无法自控了。   明明隔着帘子,外头的人应该看不清楚里面的情况,可在他看过来的时候,燕瑰仿佛和梦中出现过多次的眼睛对上了。   她把这张脸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强迫自己把对方的容貌特征都记下来。   在看到那人腰间系着的熟悉的玉佩花纹的时候,她更是无比确定了这张脸的主人。   骗她下山,在她好心不计较,放过对方的时候,一剑捅穿了她心窝的人——王至臻!   少年时的王至臻!   她洁白的牙齿咬合在一起,因为颤栗,发出了细微的嘎吱响声。   燕瑰把右手拿着的杯子放下,连着另外按压心窝的左手一起,飞快的收进了宽大的袖摆里。   即便是站在她身后的裴青,坐在她对面的谢离,都没有发现她的手在控制不住的发抖。   宽大的袖摆交握垂在她绣了精致云纹的大红色的袄裙上,里面藏着的纤细双手也是和袖摆一般交握的姿态。   十指相连,用力一绞,疼痛感从指尖传来,一下子把燕瑰从梦魇拉回了清醒的人间。   今日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不像她上一世死的那天,雾气沉沉,老天遮眼。   在她死的时候,天空瓢泼大雨,雨水把她的血迹都冲得满地都是。   没关系,只是一场噩梦而已,这里有这么多人,燕瑰,不过是一个人,没什么可怕的。   他如今才十四,比你还小一岁,在一群成年男人之间,一团稚气的样子,就是个没长开的孩子。   燕瑰永远是克制的,把情绪收敛得很好。   这习惯刻在她的骨子上,深入骨髓。   即便见到王至臻的时候,她不可自控的情绪异常,这异常也不十分明显。   不至于摔碎杯子,打翻茶水。   燕瑰的呼吸声急促了格外短暂的时间,她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平复下来。   除了近在咫尺的两个男人,没有别的谁发现她的异常。   事实上,这两个男人正把仇视的目光牢牢的锁定在了这位宾客中年纪最小的客人身上,心中恶毒的盘算至少已经换了千百种。   问谢离什么感觉,他此时此刻,除了懊悔还是懊悔。   来这里的客人,都是他精心挑选过的。   条件在面上没有什么毛病,可是绝对不会比他更合适。   像刚刚的王至臻,他作为王家人,身份十分尊贵。可因为是家中第二个儿子,顶上有个聪明更干的哥哥,王至臻偏纨绔一些。   他身份够,家中对他的仕途没有什么要求,王家当然乐意让王至臻做长公主的驸马。   但他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年纪小。   如今的王至臻,不过十四岁,比长公主还年幼一岁。   而且王至臻此人,在女色上根本不开窍,不知捉弄了多少小姑娘,拿着大虫子把人家吓得嗷嗷直哭。   皇后为长公主挑选夫婿的时候就说过了,宝器年纪小,要为她寻个懂事的。   王至臻正是淘气的年纪,和稳重懂事四个字沾不上半点边,反而正是闹腾讨人嫌的时候。   可偏偏,可偏偏燕瑰对他圈定的几个强力竞争对手没有多看一眼,反而为王至臻心脏砰砰直跳,甚至到夸张捂住心窝的地步!   王至臻到底有什么好的,不就是比他年轻四岁。   他长燕瑰三岁,俗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   那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情况。   搁在长公主殿下这样的身份,就该是男大三,抱金砖。   他不多不少大三岁,简直是再好不过,天作之合。   这种毛都没长齐的黄毛小子,还要长公主照顾他。   再说了,就他那个小身板,他发育全了吗?   那地方肯定小的不得了,根本没有办法给殿下幸福。   谢离的眼神阴恻恻的,无论他用什么话来说服自己,此时此刻,他的心中充满了危机感。   不管那么多,等宴会结束,他先安排人套麻袋把人打一顿。   王至臻的身份,在今日到访的宾客之中,也是最好的那一批。   背靠王家这一棵大树,他十分习惯这种走哪里都被人追捧的生活。   但今儿个来到这里,王至臻却有些心不在焉。   在冥冥之中,他看向远处遮挡的帘子。   可对上的,却是一双有些阴沉沉的眼睛。   那双眼睛的主人,属于一个长得像狐狸精的男人。   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但仔细看的话,是张生面孔。   王至臻习惯了男人的嫉妒,并没有把对方放在眼里。   他想要看的,是另外一个人。 第21章   谢离看燕瑰的眼神久久在王至臻身上停留,到底是按捺不住。   他站起来,突然靠近了燕瑰。   呼吸都暧昧的扑在燕瑰脸上,很轻,而且带着淡淡的香气。   从头发丝到指甲盖,包括手指上的伤痕,他浑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是经过多番商讨,精心设计。   即便是受伤,也一定是有价值,伤痕都要绝对美感,能诱发人心中特殊的欲/念。   长公主可不会喜欢一个臭烘烘脏兮兮的男人。   燕瑰抬头看着他,并没有谢离想要的羞涩,   她一向如此,谢离心中早有准备,并不特别失望。   “殿下,您今日想看他们做些什么?”   “这不是你的事情吗?”   “那让他们作画弹琴如何?”   燕瑰仍然有些心不在焉:“都可以。”   她对这些年轻的郎君并没有太大兴趣,如果可以的话,她想现在就走掉。   果然,是因为被王家的那个小毛头吸引了,所以这么多美男子在跟前,都没有半点心思吗?   谢离暗暗咬碎一口银牙。   “那就以春为题,让他们作诗作赋作画。”   题目要是出的太难太偏,指不定有人撞大运,显得特别突出。   这样一个简单的题目,能够让宴会热闹起来,也不会让人觉得做主人对是在刁难人。   而且要把一个出烂了的题目做的出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燕瑰没有异议,谢离便出了凉亭,走到几桌骚动的客人中间。   他在燕瑰的面前十分的乖巧克制,到了同性面前,一下子就变成了那只最漂亮的花孔雀,舒展开自己的羽翼,浑身锋芒毕露。   乖巧的男人顺心,可是自信能干的男人,才会让女人动心。   “今日既是春日宴,便以这春色为题,在一炷香的时间内,阐述何为春,诗书画作均可。”   平日里行酒作乐,能答出题目来,就可顺利过关,可他们如今是要吸引长公主的注意,平庸就是罪过。   不平庸的男人,会被他们审视,甚至暂时连手针对。   谢离长得很漂亮,雌雄莫辨的那种漂亮,可平坦的胸膛,略显低沉的嗓音,都在告知宾客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   他的容貌太过出众,在人群当中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让不少对自己很有把握的人感到了威胁。   有自诩身份的宾客直接拱手相问:“不知郎君是?”   若是身份低贱者,有什么资格指挥他们做事。   谢离看了眼燕瑰在的凉亭,脸上露出个十分和善的笑容:“我是郡主安排的今日主持,你们唤我玉先生便可,殿下方才说了,宴会的事,由我全权负责。”   他明明生得脸嫩,背着手,脸上敛了笑,颇有些先生的威严。   长公主虽说也是客,可她是他府上的贵客,今日受邀来的男客,对谢离而言,全部加起来都没有她重要。   “今日以春为题,诸位可还有什么异议?”   “没异议,这题目甚佳。”   “此题配此景,简直绝妙。”   这些人显然是误会了谢离方才看看向凉亭的一眼,一改先前不满的态度,接二连三的吹捧起来。   “噗嗤。”   嗤笑声在一片和谐中骤然响起,因为特立独行,特别明显。   春日宴春日宴,以春为题目的宴会,不知道都举办了几回,这些人能抓着这么简单的一个题目吹捧,简直是脸都不要了。   “这位郎君,你可是有何异议?”   长了一双狐狸眼,样貌却算不上特别出众的年轻男子摆摆手:“没有,我也是觉得这题目特别好。”   其实他并不觉得自己会被选上驸马,无奈家中长辈非要强按牛头逼喝水。   男人话音落下,凉亭的帘子似乎动了动。   众人立马投来嫉妒目光,好家伙,竟然是以退为进,以这种手段来吸引长公主的注意力,当真卑劣可耻!   谢离倒没什么感觉,这种小把戏,殿下根本并不在意,他今天真正的劲敌是王至臻。   看了眼似乎不在状况的王家二郎,谢离咬牙切齿的再把之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诸位若无异议,此时点香便可。”   长公主自然不可能配三大五粗的莽夫,此次受邀的客人,大多都是一肚子诗书的文人墨客。   纵是谋的是个武职,脸蛋一定足够白净,看上去温文尔雅,满是书卷气。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会有人跳出来说自己不行。   王至臻忽而道:“诗文可有何篇幅限制?可否作赋。”   谢离并不想表现得太过针对王至臻,他委婉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你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   再美妙的锦绣文章,若是残缺不堪,还不如完整一篇。   他亲手点燃了香料,就见众人抓耳挠腮起来。   作为主持的谢离本来不应该参与活动,却也问管家要了纸笔,挥墨而就。   经常参加这类诗词宴会的年轻郎君提出异议:“玉先生也同我们一起?”   “春景甚好,有感而发。信手涂鸦之作罢了,我不会参与你们的评比。”   又是出题人,又是参赛者,做得太明显反而不妙。   他的画是单独给燕瑰看的,这些人的题目春景,他画的却是方才湖心亭的景。   没错,宴会什么题目,根本就不重要。   吸引燕瑰的注意力,给她留下最深刻最好的印象,那才是谢离,也是在场那些郎君的真正的目的。   谢离弯道超车超得就是这么理直气壮,不择手段。   追爱还讲究什么公平公正,良心竞争,为此放弃自己天然存在的条件优势。   那不是正直,那是缺心眼的傻子。   缺心眼的傻子们咬着笔头,绞尽脑汁开始书写起来。   有的求稳,直接选了最简单的诗文,多写几首,兴许那首就夺得头魁,赢得长公主青睐。   尽管他们根本没见过长公主,不知道她是胖是瘦,是美是丑。   可只要燕瑰是这个身份,就值得他们为她竭尽全力。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让诸多文人都心服口服的最后赢家,竟然是年仅十四岁的的王至臻。   这家伙明明全程都心不在焉,结果真的开始比试之后就有如神助。   在短短不过一炷香的时间内,这些男人经历了争斗陷害,使出勾结反水,多种龌龊手段。   简直是叫人看了跌宕起伏,惊心动魄。   事情告一段落,谢离捧着一堆画作入了凉亭。   他背对着燕瑰,调整好表情和画作顺序,缓步走上凉亭的台阶。   可是掀开帘子,凉亭空空荡荡,他那么大一个长公主殿下,竟然不见了。 第22章   “殿下呢?她在哪?!”   凉亭的帘子被风吹得轻轻摇摆,坐在原位置上的人却早就消失不见。   谢离心里咯噔一声,指甲都掐进掌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看向凉亭之外的地方。   在这个时候他总算注意到,之前跟着燕瑰的那几个仆从,也跟着不见了。   如果只是暂时离开,她至少会留一个人在凉亭候着。   好在谢府的人还在:“阿玉少爷,殿下去找郡主了。”   “什么时候走的,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句?!”   那侍从怯怯说:“您在客人当中作画,而且方才长公主说了,不用说的。”   做主子的正春风得意,沉浸于发挥魅力中,他们这种做下人的哪里敢前去打扰。   再说了,府上正儿八经的主子毕竟是长乐郡主,长公主身份又高,要去找郡主,他们哪里有人敢拦的。   人多嘴杂,而且容易守不住秘密。   为了更好的掩饰身份,除了几个重要的人,谢离现在就是府上的小可怜阿玉,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才是真正的长乐郡主。   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怎么可能会揣摩清楚他的心意,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办事。   一群废物!   他表现的精彩的瞬间岂不是一点都没被长公主看到!   谢离没有再多说一句话,直接甩袖走了,朝着长乐郡主所在的院子,大步流星而去。   仆从从后面看着他愣了一会,赶紧拔腿跟上去,要一路小跑才勉强能跟上谢离步伐。   这阿玉少爷看着瘦弱,却生了一双长腿,走起路来健步如飞,简直像是直接飞走一般。   被谢离毫无表情的看了一眼的侍女愣在原地半晌,明明是春日晴朗,暖意融融,正是最舒服的时候,裹着厚厚绒袄的她却像是大冷天的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冰水。   本来该是要跟上去的,脚底下却好像是扎了根,怎么都挪不动半点步伐。   她缓了半天才回神,喃喃一句:“阿玉少爷好凶啊。”   一点都不像刚刚在长公主跟前的样子,简直就像是在地狱里爬上来的恶鬼。   小丫头冷汗岑岑,看到管家过来,连忙如释重负的迎上去:“刚刚阿玉少爷走了,但是这里还有这么多客人。”   府上这次邀请的客人几乎个个都是非富即贵,哪怕是身份最低微的一个,他们都得罪不起。   毕竟他们身份低贱,做主子的根本就不会为了一个仆人和这些客人杠上。   每次一牵扯到长公主,做主子的就不管不顾,失去理智。   管家看着不住的往他们这边探头探脑,已经开始骚动的客人,隐隐觉得头疼。   但是现在,烂摊子砸在他手里,他只能负责善后。   “郡主昨日受了凉,今日咳嗽的厉害,实在起不来身,不好拖着病体见客,本是打算取消宴会,但这日子是太后定的,这才请玉少爷代为主持。”   “方才我家少爷担忧长姐,只能暂时离席,还望诸位见谅。”   “长公主殿下忧心郡主身体,看完诸位的大作之后方离场的。”   “不碍事不碍事,郡主身体重要。”   听到这话,宾客们当然失望。   长乐郡主的身体怎么就这么不好呢,早不病晚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   不过长乐郡主的身份,也仅仅只是比燕瑰这个长公主稍低贱一些,不管是母亲或者父亲,出身都比他们高贵的多。   纵然心中不满,他们也只能把遗憾埋在心里,暗自猜想自己方才有没有被长公主瞧上眼。   王至臻听到长公主不在,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空落落的。   但是他和别人又有所不同,王家的家世让他可以比别人更任性一些,王至臻向前一步。   “管家,表姐在哪间屋子,我想去看看她。”   没错,几大世家之间其实都有着分割不清的姻亲关系。   虽然王至臻和谢离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是他们名义上的亲缘关系还在五服之内。   要是单纯的以宴会客人的名义,一个外男自然是不好接触未成婚的女子的。   但他们可是表姐表弟的关系。   “母亲之前就同我说过,很是挂念离表姐,她病得起不来,我来了府上都不探望一下,她肯定是要生我的气的。”   王至臻年纪还算小,身份又贵重,这般说来,管家还能怎么办。   一个两个的都给他找麻烦。   “您在这边稍作等候,容我先去通禀一声。”   事实上,在王至臻开始大放异彩的时候,燕瑰就不耐烦的走了。   虽然这个小鬼还是很年轻,现在也不是几年之后,可是看到对方意气风发的样子,燕瑰就心情不好,连带着对其他客人都有些嫌弃。   人数那么多,一个顶用的都没有。   反正人已经都看过了,母后那边有了交代,燕瑰就打算直接走了。   走之前还是要和府上的主人打声招呼的:“多谢你今日的款待,点心很好吃,湖心亭的景也很美。”   今天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欣赏到了举世无双的大美人。   短期内她应该很难忘记那张出尘脱俗的脸。   “等一下!”   假扮成郡主的替身,激动地从床上直接跳起来,长公主待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走,要是没有能够成功把人留下来,她的主子还不把自己剥了。   看她的样子,燕瑰直接皱起眉来,刚刚长乐郡主还一副气息奄奄,病入膏肓的样子。   虽然知道对方八成是装的,但燕瑰估计对方是真病了,只是病的没有那么厉害。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造假都造得这么敷衍吗?   “翡翠,去吩咐马车夫,马上就走。”   这下子燕瑰是一点都不想在这待了。   “不,你不能走!”燕瑰很少到府上拜访,因为要改变自己对外的形象,她最近待人十分宽和,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宽和,让初次见到她的人产生了长公主很好说话的错觉。   一个是心狠手辣的变态主子,一个是看起来温柔,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流的长公主。   情急之下,“长乐郡主”竟从床上直接飞扑而来。   她本来想虚弱的撞进燕瑰的怀中,然后揪住对方的裙摆。   结果因为燕瑰这段时间的训练,下意识的反手把对方一摔,把柔柔弱弱的长乐郡主就压制在身下。   扭住对方的胳膊,绞住后者的大腿。   这个姿势相当的暧昧。   而偏偏在这个时候,听到燕瑰要走的阿玉正好撞了进来。   他吃惊的发出吼叫。   “你们在干什么?!”   燕瑰低头看着长乐郡主的脸,对方“生病”的脸红扑扑的,发丝凌乱,媚眼如丝。   衣襟半敞,露出一截浑圆雪白。   来的人不仅有小可怜阿玉,还有燕瑰不想看见的少年王至臻。   对方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在看什么了不得的画面。   燕瑰脸也跟着红了:岑夫子害人!他教她的时候,可没有说过这些动作会发生这种奇怪的副作用! 第23章   “出去!”   终于有人意识到两位贵女的姿势十分不雅。   不管方才发生了什么,这个场面都不是外人能看的。   做弟弟的第一时间冲了上去,然后牢牢地挡在了长公主跟前。   燕瑰抬头看着展开双臂,挡在她跟前的单薄少年,表情有些微的茫然。   衣服凌乱的人不是她,真正应该被保护的那个人,好像是他的亲姐,长乐郡主才对吧。   小太监裴青还有宫女翡翠,稍微迟了一步,但也跟着站了过来,把燕瑰两个挡的密不透风。   燕瑰下意识低头看了一眼,她的衣服都穿的好好的,因为下面穿的是那种比较宽松的裤子,压在长乐郡主身上也并不暴露。   对了,这样的姿势似乎不太合适,和她高傲尊贵的形象一点都不搭,简直就像是那些泼辣的市井妇人,纠纠缠缠,乱扯头花。   燕瑰利落的收腿,站了起来。   她的表情和先前一样淡然,那浅浅的像是胭脂一样的红,从她的脸颊上迅速的褪去,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只要她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长乐郡主在她起身之后,然后一个闪现扑腾到床上,把帘子往下一拉。轻薄的纱幔便落了下来,把她曼妙窈窕的身影遮挡的严严实实。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她今日可算是把主子的颜面都丢尽了,也不知道长公主殿下有没有察觉出什么异常。   替身郡主心中绝望极了,已经做好彻底完蛋的心理准备。   希望主子看在这几年她兢兢业业的份上,至少能给她一个痛快利落点的死法。   “你们是来看长乐的吧,她似乎好了不少,若是没有其他事情,本宫就先走了。”   “我去送送殿下吧。”   阿玉并没有把多余的精力放在床上的“长乐郡主”身上。   燕瑰狐疑看他:“你不要照顾你的姐姐吗?”   “长姐已经大好,应该不需要人伺候,而且我想她此时需要的应该是静养”   “是,殿下是贵客,不好怠慢,阿玉你替我送客吧。”   说完这句之后,她用一种低沉的声音说:“我也有些头疼,想睡一会,金铛,你们都出去吧。”   长乐郡主身边的姐妹花,金铃,金铛。   一个身上叮叮当当,一个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金铃走起路来就叮叮当当作响,自然不能在需要安静的长乐郡主身边伺候。   细节处做主子的都十分注意,免得心细如发的长公主殿下发现什么异常,只有刚刚她一时情急,才不小心出了岔子。   替身郡主赶忙打配合,希望自己能够将功赎罪。   阿玉便用那种羞涩的目光看着燕瑰:“长姐都这么说了。”   他还是很了解燕瑰的,对方打定了主意,肯定就不会愿意的府上。   他原本的打算,是让燕瑰在府上多看一看,借助着天时地利人和,他可以引导对方更深入的了解自己。   这是最好的计划,但是事情本来就不可能完全按照他的想法去发展。   早在之前,谢离就预料到了现在的情况,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殿下难得出宫一趟,不想去外头看看吗?”   “长公主殿下。”   一个变数,贸贸然插了进来。   “江东王至臻,见过长公主殿下。”   少年在燕瑰跟前站定,十分有礼的对她拜了拜。   这体态修长的少年郎,身上着一件青蓝色窄袖深衣。   不是时下流行的宽松的那一种,而是更类似骑射胡服的剪修身,没有一处多余。   垂坠感十足的面料,偏暗哑的颜色不会显得过分轻佻,反而让他多了几分稳重感。   世家的打扮一向如此,衣衫料子看着不张扬,处处彰显华贵。   因为尚未举行冠礼,王至臻头上仅以紫檀木长簪束发,足下蹑深青色丝履,显得格外清爽,任由谁看了不会夸这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少年郎。   不管是仪态或者是外貌,甚至是家世,王至臻身上都挑不出半点错来,正如他名字所说的那样,真正至臻无瑕的美少年。   他以前一直住在江东本家,也就是半年前才随着母亲回京都。   这也是谢离一时疏忽大意,没把人放进暗杀名单的原因之一。   从前王至臻年纪太小,又远在天边,同殿下根本就没什么交集。   可是一看,十四岁的王至臻大概是因为武术学的好,个头已经长得很高。   看上去并不是那种还没开窍的黄毛小儿,而是会让少女怦然心动的少年郎。   原本在凉亭对王至臻另眼相看的燕瑰这个时候对他的态度仍然很特别,她无视了这位王家人的存在,就好像对方并不存在一样。   既然王至臻什么都不知道,燕瑰决定对他态度额外的坏一些。   看对方的姿态,她们在这个时间段应该是第一次见面。   这些世家公子,无论面上有多温和,骨子里都是极为高傲的。   她都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些什么,才会招惹上王至臻这种人,把他逼得发疯成那样。   让燕瑰向自己的仇人低头求饶,她是绝对不可能做的出来的,死都做不到。   这一回,她会主动做得更加过分一点,至少过分到王至臻会退而远之的地步。   “阿玉,你不是说要去外头看看,还愣着做什么?”   反正长公主宫中的马车足够大,多坐一个人也能坐得下。   阿玉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表情万分欢喜。   他本来还想了很多的话来说服燕瑰,没想到她答应的这么容易。   虽然不知道这种好事怎么突然会降临到他的头上,但他绝对不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至于王至臻。   对方既然是打着探望他的名义过来,那就好好留在府上吧。   他刚刚可是看到了,燕瑰有意无视了王至臻。   谢离并不清楚燕瑰和王至臻有什么过往,但无视也算是一种区别对待。   他以阿玉的身份也好,以长乐郡主的身份也罢,从来就没有得到过这种区别对待。   截止目前,王至臻现在已经代替了皇帝,光荣的登上了谢离要暗杀的名单首位。   谢离亦步亦趋跟在燕瑰身后走了,王家小少爷下意识也跟上。   换做是其他人,这般对待他,王至臻定要恼的。   可是方才被长公主殿下无视,他一点都不生气,反倒有些惶恐,惶恐自己不知何处做错了什么。   殿下似乎之前一直在凉亭处坐着,许是离开的早了,不知道他后头重新洗刷了旁人泼在他身上的污名。   她待他的第一印象一定很坏,若是不解释清楚,这负面印象很容易不断的加深。   明明只见了一次面,王至臻却觉得他和这位长公主殿下像是上辈子见过,她抽身离开,他的心里空落落的。   可没走几步,却被笑眯眯的管家拦了下来。   “表少爷先留片刻,我家郡主想问问王夫人的近况。”   原本在床幔中躺尸的长乐郡主似乎又恢复正常了,她直接出声把王至臻留了下来。   王至臻本就是打着探亲的名义,方才又瞧见了些不该看的,便是不情不愿,如坐针毡,到底也只能暂时留下。   长身玉立的少年郎痴站在原地,一路目睹长公主窈窕倩影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确定自个今日是没机会追上了,转头变了一张脸,重新成了那个风光霁月的世家公子。   “母亲身体很好,一直都挂念表姐。表姐似乎同长公主殿下十分交好。”   替身郡主警惕的问:“表弟今日到底是来看姨母,还是来看长公主殿下的。”   王至臻含笑道:“自然是看望表姐,顺带看看长公主。”   他同谢离是姻亲关系,谢离同燕瑰又有着那么点血缘关系,七拐八拐的,也能算得上沾连的姻亲。   但这种程度的关系,算不上足够的亲密。   “母亲的意思是,亲上加亲。”   他原本对长公主并没有兴趣,可今日见了人,心就落在了她那。   他出生到现在,什么东西都是唾手可得,从来没有谋求过什么。   可见到殿下的时候,他心中便燃起炽热的火焰。   无论如何,他都要得到殿下。   做殿下的驸马,定然是要牺牲一些仕途的。   王至臻从前觉得为了一个女人,牺牲自己的前程抱负,是大大受委屈。   现在他完全不这么觉得。   不能在朝堂大有作为,他可以写书立着。   他还可以同她生儿育女,养一个像她的孩子。   替身郡主简直本来十分欣赏便宜表弟的美貌,听到这个话,脸色登的一下变得非常难看。   她若是敢应下来,主子定要打破她的头。   替身郡主兢兢业业的做着糊弄王至臻的工作,而跟着燕瑰一起出来的阿玉,也在发现燕瑰对王至臻的是讨厌而非喜欢之后,提出了一个十分恶毒的建议。   “殿下觉得,让王小郎君同我阿姐,亲上加亲如何?” 第24章   燕瑰不喜欢王至臻,也不喜欢长乐郡主。可是把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她从未想过。   “她们两个,好像不太合适吧。”   长乐郡主长她三岁,王至臻小她一岁。   长乐郡主虽貌美,却不是稚嫩的那种长相,而是偏成熟一些,和格外年少的王至臻在一起,光是想想就觉得不搭。   “今日王至臻来府上,便是为殿下来的。阿姐只是比您大了不过两岁又四个月,痴长王至臻三岁,这城中,妻子比丈夫大了十岁的也不稀奇。”   见燕瑰眼神晶亮专注的看着他,谢离一口气说下去:“十岁都不算什么,更何况三岁之差。俗语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那王家小郎生得风流轻佻,比他年幼的姑娘家,那还是孩子,定是降不住他。这般看,家姐同他简直是天作之合,再好不过的婚事了。”   这话说的其实钻了空子。   王至臻如今年岁的确尚小,可是定亲和成亲不一样。   现在相看定亲,一般等到男子及冠再成亲。   男子二十弱冠,若是成婚需要,可以往前再推上一两年。   现在定下同王至臻一般年纪,或者比他小几岁的,等姑娘家在家中娇养几年,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岂不是正好合适。   好婚事不怕磨,特别是像他们这种勋贵之家,为姑娘准备合适的嫁妆,都要准备很长一段时间,还要交换庚帖,各种探听底细。   但这种话,谢离当然是不可能去提醒燕瑰的。   谢离提出这样的建议,简直是一肚子都是墨汁,心肝脾肺俱是全黑,坏透了。   他作为女子的身份,本就是一个幌子。   想要和燕瑰在名义上做夫妻,那就只螚以男子身份。   这样一来,长乐郡主的婚事,于他而言,本就是交易的一环。   同王至臻成婚,是他方才灵机一动想出来的绝佳的法子。   首先他不可能喜欢王至臻,而王至臻八成也不喜欢他。   像他们这种的夫妻,完全可以做到相敬如冰,互不干涉。   不,长乐郡主嫁入王家,定然是当家主母身份。   一个当家主母能够做的事情很多,她不能强迫把丈夫把心落在自己身上,但是可以给丈夫纳妾。   一个又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妾抬进门来,外头再传上一传,保证王至臻风流多情的名声传遍京城内外。   一个有妻子和妾侍的男人,是不可能成为长公主的驸马的,大概是做她的情人都不够格。   谢离也不是没想过,若是不能成事,能做殿下放在心尖尖上的情人也不错。   可是他的殿下太好,向来爱洁,又很是恋旧,肯定不会像历史上那位格外荒淫的公主一般胡来。   关键是谢离也容不下其他人的存在。   要是她真的有其他的男人,看上一个,他弄死一个。   对了,等王至臻真的成了婚,夫妻之间关系亲密,神不知鬼不觉弄死对方的方式有很多。   阿玉露出一个温柔善良的笑容来,一副为姐姐真心找如意郎君的模样。   他原本是临时起意,这般分析下来,这婚事的确不错。   既解决了一个潜在的情敌,又完成了他作为长乐郡主婚事的难题。   同王家联姻,对他,甚至是整个谢家来说,本就没有半点坏处。   他也可以借助本家施压,不是住进王家的大宅,而是夫妻两个单独出来住。   因为给出的条件很是合乎燕瑰的心意,她听着都不免有些心动。   “可是这婚事想定下来,还得两方同意才好。”   阿玉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她:“殿下若是有心,定能促进这桩婚事的吧。”   燕瑰想到长乐郡主的脸,表情微妙起来。   她身边适龄的同龄人并不多,朋友和侍候的宫人是两回事。   谢离算是她为数不多的玩伴之一,虽然她很讨厌,可推己及人,燕瑰并不愿意乱点鸳鸯谱。   这个世界上愿意真心待她的人本就不多,仇恨嫉妒她的却不少。   不管是长乐郡主或者是王至臻,都不是那种能够轻易被人摆弄的存在。   要是知道她在身后出力,他们两个成了怨偶,还不得拧成一股神来对付她。   燕瑰轻轻摇头:“你阿姐的婚事,自有长辈做主,哪里轮的到你来操心。”   谢离忽然说:“我不喜欢阿姐,想快些把她嫁出去,才想了这个主意。”   燕瑰被他这话惊住,眼神都无法在热闹的街市上流连。   “你在说什么胡话?”   她伸手靠近少年光洁漂亮的额头,对方的肤质细腻,和名字一般温凉如玉。   既然没烧糊涂,怎么会说出这种病得不轻的话。   “我方才什么都没听见。”   看在阿玉一路上都很乖巧的帮她拿东西,说话好听,做的汤还不错的份上,她可以装作今儿个什么都没有听见。   反正只要不记在小本子上,方才的对话,她日后定是要忘的干干净净的。   燕瑰的手在触碰到谢离的时候,他的脸色正常,气息平缓,可在她收回手之后,少年白净的脸却腾的一下红了,像是刚煮熟的鸡蛋,浑身还冒着热气,瞧着就烫的厉害。   “我没生病,方才说的也是真心话。”   少年人的眼睛极为明亮,像是跳动的焰火。   他无比郑重道:“我在殿下面前,说不了什么谎话。虽然不喜欢长姐,可我也希望她能够寻个合适的良人,今日看了王家的小郎君,他同长姐确实是十分般配的。殿下可能不太了解阿姐,但我想,她一定会很情愿的。”   想要快速拉进和另外一个人的距离,有一种极为简单有效的方式——树立两个人共同的敌人。   一起在背后说某个人的坏话,干同一件坏事,拥有同样的小秘密。   当然,说坏话的时候,要把握好分寸,不能过度,引起对方的反感。   燕瑰没说话,男人和女人的思维差异很大,她并不觉得长乐郡主那个眼睛长在天花板上的女人会随便看上王至臻。   的确,后来的王至臻,可以说的上满城女郎心中的梦中情郎。   可这个满城女郎,不包括她,也不包括谢离。   偏偏阿玉笃定的说:“殿下许是没看到,王小郎君进来的时候,阿姐羞涩的脸都红了,当场躲了起来。您同阿姐交好,应该知道,她一向肆意,哪里会因为这种事情羞怯。”   燕瑰愣了,她没注意到先前长乐郡主的表情,就看到她嗖的一下,就藏起来了。   其实她对谢离并不算很了解,这么说的话,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阿玉这样说,她更是不打算掺和到这件事里去。   “她若是有心,自个会促成这婚事的。”   谢离不仅爱抢人东西,抢东西的手段也非常一般。   她要是真的像阿玉说的这样,勾走王至臻应该不算难。   谢离眉眼弯弯的看着她:“嗯,阿姐肯定会的。那殿下呢?”   “这和本宫又有什么关系?”   谢离打出了一记直球:“我都听阿姐说了,今日的宴会,本是为殿下相看未来的驸马的。不知道殿下有没有心仪之人?”   他的眼神湿漉漉的,像是林间的幼鹿,清澈纯洁。   好端端的,这种奇怪的话题为什么会突然转移到她的身上。   燕瑰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她选择糊弄过去:“小孩子家家,不要管这种事情。”   就算皇后之心,路人皆知,可她不愿意谈这种话题。   她本来就没有觉得自己一定需要一个男人。天下乌鸦一般黑,母后都不知教诲她多少遍,告诫她男人有多不可信。   父皇不行,大臣们不行,王至臻更不好。   男人无法给燕瑰安全感,他们只会给她带来糟糕的情绪。   “我年纪不小了,比殿下还大一岁。”   燕瑰的声音如冬雪般冷肃:“便是如此,本宫的婚事与你无关。”   “殿下的婚事,自然是同我有关的,”谢离说,“要是殿下没有合适的人选的话,能不能考虑一下我呢。” 第25章   两世为人,这还是头一回有人跑到燕瑰跟前毛遂自荐的。   很新奇的,但是并不糟糕。   还没有等她说什么,说出大胆言论的阿玉急急的抢着前头开了口:“在拒绝之前,我想请殿下先让我说几句话。”   根据谢离对燕瑰的了解,她一直都是一个不够主动的人,不主动去招惹她,她不会有任何的攻击性。   但与此同时,如果你不主动给予,她也不会索求。   作为长公主,燕瑰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多看两眼,那件东西就会落在她手上,根本不需要她去费什么心思。   如果他一直细水长流,做个润物细无声的人,可能把燕瑰打湿了,她都不会发现是他干的。如今燕瑰及笄,皇后动了心思,他要是还不出手,她指不定就顺着皇后的意思,随便找了个男人。   燕瑰看着他,给了这个似乎有些莽撞的少年郎一个机会。   阿玉咽了口唾沫,腰杆挺得笔直笔直,双手垂放在身侧,简直像是个听训的学童。   “其实在之前,我就看过殿下,但是殿下当时没有注意到我。一直以来我都在等待机会,想要给殿下留一个好印象。”   少年的眼神认真纯净,用清郎的声音缓缓叙述着自己卑微的心意。   他并不认为就这么简单几句话能够轻易的打动一个长公主的心,但还是无比坚定的要把心里话说出来。   “能有这样的机会,我真的很高兴。殿下夸我的时候,我开心得都要昏过去。今日殿下也看了,几乎京城适合的年轻郎君都在此处,但是殿下并没有喜欢他们当中的任何人,不是吗?”   谢离顿了顿:“我的钦慕,可能会让殿下的困扰,可是只要这颗心脏一直在跳动,我就没有办法控制着自己。并不需要殿下马上就给我任何的回应,就算是不给回应也没有关系,我只是想要把自己的心里话告诉您。”   他竭力的克制住自己,小心翼翼地把握好情绪分寸。   让眼睛流露出来的情感热烈纯净,又不会过分汹涌澎湃,把燕瑰吓跑。   “说重点。”   对方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声线还是颤抖的,明显可以听出来,语气很紧张,但可能是事先排练过,后面他说起话来就逐渐顺畅,语气更自然,表情也更加的自信,但是这不是燕瑰想听的内容。   “如果你只是想要说这些的话,本宫觉得我不应该浪费时间在你身上。”   “我做了非常多的准备,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不是嘛。”   阿玉的气势开始变得比之前更强,他一条一条的说:“从身份上来说,我比他们更合适。”   先是有理有据分析了一下王谢两家的情况,然后把各家的重要的情况都如数家珍的讲了遍:“我的确是不如殿下身份尊贵,但是这天底下,能够比殿下身份更尊贵的就只有圣上和皇后娘娘。”   他讲了一大串的名字和人物关系,口齿清晰,条理分明,明明是很庞大的数据,但是不会让人听的混乱。   “生在谢家,我对这些情况都很了解,如果我做了殿下的驸马,一定能够把后宅打理的妥妥贴贴,让殿下绝对无后顾之忧。”   大部分男人想着尚公主,为的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提携整个家族。   “谢家足够华贵,并不是非得和殿下成亲才可以,从这一点来说,我对殿下的心意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加纯粹。”   既然注定要找个身份没那么高的,那他为什么不可以。   “就只是这样?”   的确,有一个能干擅长打理的主夫很不错,但是她可以选择没那么能干,但是足够省心的。   天底下的能人有很多,作为长公主的燕瑰从来不缺可用之人,比起把自己的府邸全部交给枕边人搭理,她宁愿全权掌控在自己手里。   因为记人不清的毛病,她其实并不愿意过分依赖某一个人。   在她的府邸上,一直是培养了几套班子,每个人对她来说都是代名词,换掉哪一个,都不会影响到她的正常生活。   “不仅仅是这一点,”阿玉接着说:“我觉得我比他们好看。”   他再一次重复了一遍:“如果殿下想找一个人生孩子的话,容貌是很重要的。”   好看的人不一定生出来的孩子好看,但是遗传到父母优点的几率更大一些。   “殿下是丹凤眼,我的也是,我的肤色很白,个子也足够高,不管是父亲母亲,都没有中年发福臃肿的迹象。”   如果父亲是丹凤眼,母亲是杏仁眼,那孩子可能就遗传的到不同的样子,看上去就不好看。   阿玉从自己的袖口当中掏出一本厚厚的蓝色本子。   看到相似封面的时候,燕瑰心一跳,还以为自己的东西落在了阿玉那里。   少年却把本子摊开放在膝上:“口说无凭,这个是我绘制的画卷,你看,不管孩子像咱们哪个,长的都会很好看。”   这竟然是一本画本,里面根据五官进行排列组合,画了很多孩子的画像,有的看起来莫名像燕瑰小时候。   的确,画像上的每个孩子都生得很好看,像是小仙童下凡,看了就让人想生个画像上的孩子。   看着那些画像,燕瑰莫名想到了今儿个看到的那张脸,若是最漂亮的孩子,那个人的孩子不知道回长成什么样子。   不过她的恍神也只是一瞬间,并没有让谢离发现。   “不仅是这样,我阿娘虽然去的很早,但是给我留下来的嫁妆也很丰厚,我绝对不会贪图殿下的财产。   驸马尚公主,虽说是正常的婚嫁,可实际上和入赘也差不多,说是嫁妆也没毛病。   谢离接着说:“出来的匆忙,账本没带得上,但是殿下要是但是感兴趣,可以看看我名下的产业。”   他眼神亮晶晶的说:“我是前几年接的手,这几年把母亲留下来的产业翻了好几倍。”   这些当然不是谢离全部的产业,但是摆在明面上的这些都是他精挑细选过的。   眼睛不瞎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这些铺子,就像是一只只下金蛋的母鸡,会源源不断的给燕瑰带来财富。   作为非常受宠的长公主其实并不缺金银财物,可是想要做更多的事情,就得要更多的银钱,就算是世家勋贵,也没有哪个人会嫌钱多的烫手。   和他成婚,将有一个稳定的,牢固的婚姻,一个长得漂亮,能生出好看孩子的驸马,还有很多很多的钱。   燕瑰今儿个染的是粉色的指甲,轻轻的拨弄着从街头小巷买来的一串贝壳铃铛,这些小东西看着是精巧仔细观察,细节处却颇为粗糙,把她的手指衬托得越发美丽无瑕。   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一颗金豆就把整个摊主摆的东西都买了下来,还乐得那个小眼睛的摊主眼睛都笑没了。   这种东西足够廉价,砸一个,扔一个,都不值得心疼。   而今日来的那些郎君,对燕瑰来说,和这些小东西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   一大把一大把摆在那里,因为随手可及,所以不值钱。   燕瑰把整个袋子倒在了谢离面前,从里面挑出一个最精致漂亮看起来最值钱的那个:“如果说他们就是这些铃铛的话,你就是这个最漂亮的。”   她浅笑着道:“虽然很漂亮,但是我不会把它们挂在身上。”   对于阿玉的“冒犯”,燕瑰并不生气。   没有哪个人会讨厌一个长得并不丑,乖巧懂事,还喜爱着自己的人。   见阿玉脸色白了白,却依旧固执的看着她。   燕瑰说:“在你没有说那些话之前,我是这么认为的。”   她从自己的头发上取出来一根簪子,这簪子,并不是特别花里胡哨的类型,但是那些杂物中一放,不管是材质,设计,对比格外鲜明。   “现在我长,之前是我看错了,虽然很像,但是你应该更值钱。”   燕瑰勾起唇角,在清浅笑意把谢离迷得晕晕乎乎的时候,她却话锋一转:“但是这样的簪子,我有很多,我甚至记不清楚它们的样式。”   虽然阿玉的条件的确很合适,合适的让她都有点心动。   但是这份心动是对于他给出的利益,而不是阿玉本人。   就像是这簪子一样,漂亮华贵,却并非不可或缺。   燕瑰的驸马,可不是这样的簪子,不是坏掉了,就随时能进行更换。   “你的野心很大呢,如果只是做本宫的情人的话,会不太甘愿吧。”   燕瑰喜欢欣赏美人,但是她其实很怕麻烦。   “你之前说,要我给你一个机会……”   燕瑰拖长了音调,能够听到对方紧张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谢离的眼睛一眨不眨,目不转睛的捕捉她的脸上,眼里的每一丝情绪。   “本宫可以给你这个机会,但是如果要做本宫的驸马,仅仅是这样的话,还不够哦。”   这一次,燕瑰脸上的笑容,和先前浅浅的一笑截然不同,张扬肆意,艳丽无双,   还带了勾勾缠缠的坏,让人心里直痒痒。   这是谢离从未看到过的,长公主隐藏起来的另外一面。   “你先前说自己很能干,但是比起那些世家,本宫还是同宫里的人打交道更多。宫妃们做了什么事,哪些私下里对本宫的存在恶意的人,你能为本宫找出来吧。。”   让她看看,这个自诩喜欢她又觉得自己很有本事的人,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呢? 第26章   谢离颤栗着,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因为燕瑰说的话,兴奋的颤抖。   虽然对方说的只是给他一个机会,还要看他做的怎么样,但是对谢离来说,他的目标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燕瑰看着他的表情,在这个时候浇了一泼冷水。   “你回去吧。”   阿玉茫然的看着她。   “还是说,你想让本宫现在把你带到宫里去。”   宫城外面的世界的确很不一样,充满了市井烟火气,但是燕瑰不讨厌,不代表她向往。   宫里有宫里的规矩,燕瑰在某方面来说,其实是一个很守规矩的人。   “若是殿下想的话……”   少年郎脸红扑扑的表情,温柔又羞怯。   容貌极为出众的少女却站了起来:“我可不喜欢得寸进尺的男人哦。”   虽然心里很有些失落,但是谢离还是牢记他现在的人设——乖巧听话懂事,对长公主的话足够的顺从。   小意的反抗那是情趣,但是现在他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送殿下到宫门口就回去。”   小可怜眼巴巴的看着她:“只是想要多看一看殿下,这样应该可以的吧。”   这一次燕瑰倒没有再拒绝,毕竟她又不喜欢长乐郡主,平日里不会特意出宫。   至于阿玉能不能想办法入宫见她,那就看他有没有本事。   若是他连这点用处都没有,燕瑰根本就不会想见他。   回宫路上很顺利,毕竟王至臻被迫留在长乐郡主府。   主子没回来,替身郡主哪里还敢把他放出去,用什么手段,她都得把人留下来。   期间王至臻辞行过几次,长乐郡主府直接在人家的茶水里加了一点点小东西。   当然不可能是毒/药,也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就是一点巴豆,帮助上火病人的好药材。   她就不信了,拖着这样的身子,王至臻还敢去自家主子和长公主跟前凑。   长乐郡主府的风景很美,绿树上经常停留着一些雀鸟。   有着蓝色羽翼的鸟雀扑腾从墙上飞出去,一只两只三只……模样长得并不相同的几只鸟儿在高空中排成了小队,然后齐刷刷地收起翅膀。   扑闪着翅膀一路到了国师府,在金子打造的鸟架上停下。   一只极其漂亮的手,抓了一把鸟食撒在这些鸟跟前的小小沟渠中,这些鸟儿啄了几下鸟食,又喝了几口水,梳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羽毛,一只一只的开了口。   这鸟一张嘴,发出来的却不是咕咕的叫声,而是人言。   它并不懂事,但是非常擅长模仿,细细的音调,如果燕瑰在的话,就会发现这些鸟儿模仿的都是她和谢离他们说的话。   上一世,燕瑰没这些记忆,成人礼也过得很安稳,皇后虽然也动了为她相看的心思,却也没有折腾得这么高调。   不管是谢离也好,或者是其他人也罢,他们都待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静静的编织着一张网,试图等待着燕瑰,一步一步的踏入他们早就安排好的结局。   但是这一次,有一个人变了,所有的人的心思都浮动起来。   至少上一世的时候,燕瑰同岑戈并没有太过亲近,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师生之宜。   姬止同岑戈有过交集,虽然并不平凡,也足够让他了解这位曾经的杀神。   这个从寒门一路杀上来的男人,骨子里就是离经叛道的存在,他若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心思,绝对不可能会被一点不好的名声阻拦。   上辈子这个时候,自然也没有这个叫阿玉的人掺和进来。   岑戈那边也就算了,姬止很了解燕瑰,她绝对不会对自己的师长有什么非分之想,纵然岑戈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不过剃头担子一头热。   真正麻烦的是那个得了燕瑰允诺的阿玉。   这些经受训练,不受提防的鸟儿,为姬止提供了足够的讯息。   阿玉和谢离分明是同一个人。   在名义上,谢离和燕瑰多少沾点血缘关系,即便谢离是男人,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但是谢离的身份是谢家的嫡长女,而且明面上颇为受宠。   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以身份养大的顽疾和忌讳,一介男儿之身要扮成女子,当中定有诸多隐情。   姬止观望星象,不断靠近燕瑰的星星,是一颗紫薇星。   但是这并不是燕瑰的父皇,对方的龙气,也并非来自这片国土。   齐国虽是泱泱大国,可普天之下也并非齐国一个国家,谢离像是本国人,阿玉却不像。   倘若阿玉才是谢离的真面貌,他的身份很有可能是非齐国的国君。   若是燕瑰死了,姬止可以不管国运,可她还好好活着,这一世无论如何,他都要护住她。   姬止能够看清楚那些政治手段,但他并不擅长政治。   或者说他刻意的避开这一些,避免自己成为陷入世俗的人。   擅长弄权者,终究会被权利迷惑,无法再以一颗赤子之心看待一切。相由心生,真到那个时候,他可能就不会再拥有足够让燕瑰铭记的美貌。   姬止看着镜面的倒影,漆黑的图腾依旧牢牢的盘踞在他的脸上。   这是他逆天改命付出的代价,轻而易举消散不得。   他深知燕瑰并不爱权利欲太重,充满野心的男人,自然要尽可能避免自己成为那种人。   谢离都知道弄个干净纯洁的阿玉出来,他如何能输在他前面。   要知道,有时候不是人不对,只是迟了一步,然后就迟了一辈子。   他当初便是迟了一步,赶到的时候,只能看到燕瑰彻底失去气息的身体。   谢离有阿玉,姬止自然也有他的手段。   他弹了弹指尖的鸟食:“把阿花放出来。”   坐着马车回宫的燕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打了个喷嚏。   她今日也没有做什么坏事,不至于有人在背后念着她。   但是当马车缓缓驶进宫门的时候,她的眼皮突然跳了一下,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第27章   宫城当中往往都是很安静的,这个时候却乱成一团,穿着兵甲的侍卫拿着武器,围成一团,身上的肌肉鼓起,锻炼有数的身体紧紧绷直,大滴大滴的冷汗不断的滑落。   还有宫女和小太监越显刺耳的尖叫声传来。   “这是怎么了?”   是宫里来了刺客?   “包子有包子!”   有跑的人近了,说话的声音就更清楚。   膝盖上还放着从外头买来的若干点心蜜饯糖炒栗子的燕瑰对包子没什么兴趣,但对把宫人们折腾成这样的包子还是有点好奇。   若真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刺客,也不会穿着一身黑衣,然后说自己叫包子。   她刚掀开车帘,就见自己的侍女花容失色的扑过来,涂得粉粉嫩嫩的嘴唇发白,声音都在颤抖:“豹子,是豹子,不知哪里来的豹子跑出来了!”   让人畏惧的并不是什么包子而是一头非常富有力量的花豹。   皇宫之中有专门的珍兽坊,养着从各地近些年进贡来的奇珍异兽。   但是这些大多都是驯养过后的兽类,那些生性野蛮的猛兽都会被套上枷锁,看得牢牢的不会轻易放出来。   关在笼子里的猛兽并不让人畏惧,那是一头看起来威风凛凛毫无枷锁的猛兽,那就是夺人命的东西。   太监和宫女都是血肉之躯,又手无寸铁,在发现了这头看起来十分美丽的豹子的时候,除了尖叫就只会逃。   豹子的速度很快,它的皮毛非常的美丽,在阳光底下闪耀着耀眼的光泽。   上面的斑斑点点浑然天成,是大自然赐予的极富有野性的美。   听到消息的士兵很快从城门外赶到,但是他们并不敢轻易的敢杀死刺客那样放箭杀它。   这豹子会突然出现在宫城之中,又不是从宫门外运过来的,那就有可能是哪个小国供上供给皇帝的珍兽。   又没有一个贵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普通宫人的命不值钱,他们想要尽量的活捉它。   毕竟这只豹子毛发鲜亮,琥珀色的竖瞳在阳光底下闪耀着金子一般璀璨的光。   一只被精心饲养的珍贵猛兽,比他们的性命更值钱。   燕瑰看着远处的豹子,心中却并没有很深的畏惧之色。   她的喜怒哀乐比旁人更迟钝一些,有的时候完全是靠总结归纳,才模仿得和大部分人一样。   但是这只大猫咪,一眼就能看出来人类的虚情假意吧。   燕瑰面无表情的看着,在这种时候,她也不需要什么表情,旁人看了,只会以为她是吓傻了。   它是真的很漂亮,动作矫健富有野性,走路的姿态非常的优雅美丽,腿部的肌肉充满着力量。   什么时候,她也想要这种力量。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把它引走!”   “长公主殿下在这里!”   那只豹子懒洋洋的甩了甩尾巴,朝着燕瑰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快走,还不往反方向走!”   翡翠终于缓过神来,连忙让马车夫往另外相反的方向走。   马车夫狠狠的一鞭子抽在马儿身上:“驾!”   几头长得十分神骏的马儿嘶鸣一声,朝着城门的方向走。   但是这样的做法似乎适得其反,马车行驶的动静吸引了那只豹子。   它的耳朵竖了起来,轻轻一跃就冲出了人类的包围圈,从他们的头顶飞了过去,直接冲着马车过来。   这可是被精心喂养膘肥体壮的马,是豹子眼中十分美味的猎物。   就算是吃饱了豹子,也照样可以捕猎,多余的食物会被它们拖走存贮起来。   豹子本来就是爆发力非常强的猛兽,他们的速度比马的更快,而且这些马儿虽然受车夫的控制,暂时停了下来,但是在面对猛兽威胁的时候,它们会躁动不安。   “不好,马车失控了。”   “弓箭手呢,弓箭手他们怎么没来?!”   “他们说抓豹子用不到弓箭手!”   毕竟不能破坏豹子身上美丽的皮毛,还不能让它丧命。   弓箭手是固定的靶子问题不大,但是想要对付一只高速奔跑的豹子,显然并不那么容易。   “赶快把他们喊过来,伤到了长公主殿下,一个都逃不了!”   过来的士兵满头大汗,长公主殿下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在马车夫扬鞭的时候,燕瑰意识到不行,但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阻止,这车就跑得飞快。   “把车停下来!”   比起那只吃饱了的豹子,显然是受到惊吓的马儿更危险。   她命令下达的时候,马车夫惨白着脸:“马受惊了,停不下来!”   那只豹子的速度太快了!   而且高速行驶的马车如果突然停下来,车上的人可能都会飞出去。   人类是很脆弱的,随便摔出去,搞不好就会摔个半身不遂,一命呜呼,也不是不可能。   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突然出现,凭借自己的一己之力,强行逼退了马车。   燕瑰下意识看去,那是一个容貌冷冽的男人,带着刀剑的霜寒气息。   有点眼熟,但是她好像不认识。   翡翠惊呼出声,声音如释重负:“岑大人!”   破案了,这个人是她的夫子岑戈。   说来惭愧,明明也相处这么多时间,牢牢的记住对方的标签,她竟然没能在第一时间把人认出来。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今天的岑夫子没有往日的凶狠。   今儿个岑戈并没有穿自己往日常穿的衣服,好像竖发的发冠也换了一个,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不少。   他变化这么大,她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那只豹子扑了过来,两只有力的前腿趴在了马车上。   把自己的贴身佩剑直接投掷进马儿腿腹的男人把剑拔了出来,却被燕瑰脆生生的声音阻止。   “夫子别动手,这是阿花,她不伤人。”   这只豹子一路出来,就没有对任何人动过手,一路上就听到鬼叫鬼嚎,但是却没有流血事件的发生。   唯一流血的几个那是跑路太慌张,自己把自己给摔的。   花豹趴在马车上,却收起了獠牙和利爪,只露出粉色肉垫。   它脖子上的项圈叮当作响,把脑袋凑到燕瑰跟前。   少女伸出了手,试探性的顺毛,除了开始有一点生涩外,后面的动作显得很是熟练顺滑。   大猫的尾巴不受控制的摇摆起来   ,喉咙里发出呼噜声。   虽然不不记得人脸,但是她认得大猫的脸。   都好几年没见面了,她还是没认错,一眼把阿花认了出来。   少女为这熟悉感久违的欢乐起来。   纤弱的少女和凶残的猛兽构成了一副绝美的画面,在岑戈的心湖投了一块石子,好不容易平静的心再次泛起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第28章   岑戈看着燕瑰,他的眼睛比往日更加的幽深,像是能够把她吸入其中。   不过被他注视着的人却低着头,唇角不受控制的往上翘,愉快的撸着懒洋洋的大猫。   “夫子,阿花她很乖的,真的不挠人。”   “这是殿下养的?”   岑戈的肌肉并没有完全的放松,在他看来,燕瑰对这种猛兽实在是太放心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哪怕是一句让她扫兴的话。   “不是我养的,但是阿花是奶大我的猫。”   这只花豹其实已经不年轻了,刚做妈妈的时候就入了宫,做了燕瑰这个长公主的奶妈。   没错,之前在燕瑰宫中的奶妈,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只有一个奶妈,是很容易出岔子的,皇后非常重视自己的女儿,作为一个母亲,也无法忍受自己的孩子对别的女性太过青睐。   所以燕瑰刚出生那会,奶妈就安排了十来个,只是最后留下了三四个。   其中还有个不是人的,就是这只花豹。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别看燕瑰现在身子好,她当年出生的时候,皇后受了罪,孩子早产了两个月,生出来的燕瑰跟猫儿似的,哭声特别的羸弱。   当时的皇后想方设法,拜了不少神佛,然后听人说,猛兽的奶汁营养更好。   什么绵羊,水牛之类的,都是些性格温顺的食草动物,块头再大,都算不上猛兽。   然后国师府那边,老国师送了一只生崽没多久的母豹子过来,成功把哭声羸弱的长公主奶大了。   燕瑰后来身体被调养的很不错,花豹有不小的功劳。   但是阿花毕竟是一只大豹子,不能和小猫一样养在燕瑰身边。   燕瑰长大了,也希望阿花自由,然后就放了阿花回归山里。   说起来,阿花好像是养在山上,而且还是那种没有什么其他猛兽天敌的山上。   这山并不高,就在宫城内,上面有栽种的郁郁葱葱的树林,还有山泉和流水。   平常阿花就和她的孩子待在林子里,自由自在的活着,除非有什么事情需要人类帮忙的,根本不可能下来,山下有护栏拦着,有专门的人负责看守,并不会随便跑到宫里来。   负责看守珍兽的宫人终于急匆匆的赶到:“栏门被一阵大风破坏了,修的时候没注意,让这只豹子跑到的宫里来,让殿下受惊了。奴才罪该万死。”   燕瑰摇摇头:“本宫没受惊。”   吓到她的也不是阿花,怎么能把错误怪在这么漂亮的大猫身上。   她有些不舍得丝滑的手感,却也知道留这么一只猛兽在这里,只会吓的人心慌慌。   “本宫把它送回去吧。”   虽然没冲撞到什么贵人,但是他们疏忽之下阿花跑出来,肯定还是犯了错的。   她要去看看现场,若真是像他们说的那样,倒也可以,免了责罚。   她今日能见到阿花,心情很好,可也不能因为这种事情赏人,只要不是刻意疏忽,就饶了他们这回。   毕竟阿花是真的很聪明,趁人不注意跑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燕瑰看了眼那些受到惊吓的宫人:“受了伤的都拿些药吧。”   这些宫人的身份都不高,受了点这样的小伤,根本是拿不到药的。   宫中规矩森严,太医院那些太医都是给贵人们看病的,学徒也没有资格拿出来做善事。   平日里这些宫人有个小毛小病,基本上都只能靠自己扛。   长公主开口发了话,就算他们拿不到贵人们能用的好药,那也是珍贵的药啊!   这种事情燕瑰一向是交给自己省心的大宫女去干的,毕竟这种也算是收买人心的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但是这一回,她把视线转向了跟着她的小太监裴青。   “这事情就由你去做吧。”   燕瑰带了不少人出来,回来的时候只坐了一趟马车。   那些侍卫另说,回到宫中之后,他们也并不和她一道走。   翡翠是跟着她贴身伺候,一同坐在马车更舒服的车厢内部,而身份低微一些的小太监裴青,就只能坐在马车的外头,和五大三粗的车夫挤在一起。   燕瑰没有办法放太多心思在人身上,对环境就比普通人更加敏锐。   坐在马车外头,肯定是不比里面更舒服的。   可就是享受了更好待遇的翡翠,却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裴青的声音虽然被其他人急呼声掩盖,但她听到了的。   对方的胳膊明明就很瘦弱,一直在发足了狠劲试图拉住马。   先前的时候,这两个人是什么表情,动作姿态如何,她看得甚是真切。   燕瑰一直都是一个非常念旧情的人,所以翡翠犯了这样的错,她也没准备对她做什么。   但是裴青做的不错,值得赞赏肯定。   在心中表扬了一下赏罚分明的自己,手上搂着大猫的燕瑰问岑戈:“今儿个好像是休沐的日子,夫子怎么会在宫里?”   阿花在这个时候出现,是它和她之间特别的缘分,但是岑戈也在,这一点就很奇怪了。   从她进宫城,听到动静到现在,时间也不过一刻钟。   岑戈的府邸,离宫城没有那么近,至少等人前去通报再加他过来的时间不大够。   岑戈呼吸一窒,口中有些酸涩,说话似乎比往日更艰难一些:“有些公文没批完。”   这当然不是真正的原因,自打昨日晚上,他就辗转反侧,彻夜难眠,一大早上就爬起来,换了亲娘让裁缝给他定制的新衣。   这衣服的颜色是往日他不怎么会穿的,但是穿在身上的确显得年轻许多。   穿了这么件衣裳,他不知不觉的就出了府,然后不知不觉走到长公主府,看着对方早早出门。   今儿个燕瑰去赴宴,他就一直恍惚跟着。   从她入府,到出来,再到她回来。   大部分时候燕瑰坐的都是马车,岑戈是走路,所以他并不是寸步不离的跟着她。   就像是现在这样,在发现对方离开了长公主府准备回宫的时候,他就早早提前的回了宫城,然后以这样的借口出现在对方面前。   没错,就算他一直试图粉饰太平,但是心里却有另外一个声音在说,只不过都是他找的借口,自己都没办法欺骗自己的拙劣借口。   殿下年纪还这么小,他长她十余岁,已经是个老男人了,连参加宴会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狼狈的在外面徘徊。   这是岑戈二十多年的人生当中,从来都不曾体验过的患得患失的滋味。   在面对年轻貌美的长公主的时候,他竟然破天荒的自卑了。   因为太过在乎,所以看自己哪里都不完美。   可是方才燕瑰遇险的时候,他又不这么想了。   那些人的确是年轻,可是年轻又如何,他们的身体过分羸弱,年纪轻轻就被什么五石散和酒掏空了身体。   一群肩不能提,手不能扛,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碰到这种时候,可能胆子还没有长公主大。   他们拿什么来保护公主?就凭借那弱小的身板,如鼠的胆子。   岑戈看着燕瑰的眼神逐渐幽暗且贪婪。   看不到的时候,他在内心中纠结了很久,几乎要成功说服自己。   但是在看到了燕瑰之后,所有的说服的变得无比的苍白无力。   凭什么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争取都不争取一下就把还没有开窍的长公主拱手让人。   若是真有一个特别合适的夫君也就罢了,那些男人在他眼中,都是些没用的废物。   岑戈说:“我陪你一起过去。”   燕瑰诧异的问:“不是还有公文没批完吗?”   “那是来的时候,刚刚已经批完了。”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那些公文并没有燕瑰重要。   更何况,根本就不存在所谓需要批改的公文,那只是他等她的借口。   “而且要是出了什么岔子,我还能帮得上忙。”   刚刚的确是他凭借着一己之力就阻止了发狂的马儿。   “那就有劳夫子了。”   虽然觉得哪里有些怪怪的,但是并不想和自己的安全过不去的燕瑰还是答应了。   在这个时候,被她撸够了的大猫终于站了起来,阿花张开嘴,轻轻的叼住了燕瑰的裤腿。   “你的意思是要我跟你走吗?”   燕瑰就知道,如果没什么事,阿花不会出来的。   它跑出来,说不定是为了向她求助!   阿花带着燕瑰走的,就是那条去她居住的山林的路。   不过大概是嫌弃燕瑰走的太慢了,阿花趴在了地上,示意燕瑰上来。   十分信任阿花的燕瑰没有多犹豫就爬了上去,然后这只豹子就如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   燕瑰紧紧的抓住了豹子长长的绒毛,缓过神,抬头一看,然后看到了一只梦中情猫。   梦中情豹,小小的一只豹子,被一个戴着面具的青年抱在了怀里。 第29章   燕瑰站在原地,抿着唇没有上前。   她这是第一次在宫中看到戴面具的人,对方的半张脸被面具遮住,那面具是用金属刻的,在阳光底下呈现出略显冰冷的色泽。   宫里的人很多,燕瑰活了两辈子,没见过的人并不少。   但是这些人大部分低着头,看着她的时候,态度谦卑。   每个人靠近她,都想从她身上得到什么。   燕瑰不记得人脸,但是她可以通过这些人眼中透露的东西来判断他们的身份。   这个人的脸被面具遮挡住了大半,衣服看上去也不是伺候人的奴才,过分神秘,等于危险。   若是有能干的宫女翡翠在身边,她还稍稍心安,可是现在谁都不在。   眼前只有一座苍茫青山,一只花豹,不,两只花豹,还有她和这个陌生的男人。   燕瑰低头去看对方的手,试图从对方的身体构造判断神秘青年武力值。   她的手指抓紧了阿花的毛,试图让它调转方向,从另一个地方离开,   但是阿花显然是个不争气的,毛绒绒的大猫非常欢快地上前,往男人身上扑去。   它一路跑得很快,但是是在宫里的平地上跑,这会儿做的举动却是爬山。   骑在它身上的燕瑰被带的一个趔趄,差点被甩出去。   准确的说,她被这只傻豹子摔了下来,手指紧紧的抓住豹子的皮毛尝试缓冲,然后被人拉了一把,倒进了一个带着非常清冽香气的怀里。   后者将她扶稳,很快的松手,声音和香气一般清冽动人:“这位姑娘,没事吧。”   燕瑰脚踏实地的站稳的时候,表情还有些恍惚。   明明站在远处观察的时候,她对这个人的初印象是危险,很不好接近。可是两个人真正接触的时候,那种糟糕的印象,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远看是巍峨的冰山,冰冷刺骨,能在不经意间冻掉了人的骨头,夺去人的生命。   但是近了之后,才发现,冰川只是虚假的外壳,这冰一敲就碎,里面流淌的都是暖意融融的春水,温柔清澈,纯净无害。   活了这么多年,燕瑰一直都很相信自己的直觉,这还是第一个给她反差印象这么大的人。   她生出警惕,往后退了两步。   在这个宫里,她不认得大多数人,但绝大部分人都是认识她的。   这样一个人,看到她之后,装出完全不认识的样子,还叫她姑娘,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有猫腻。   偏偏对方还有一副极其让人放松警惕的眼睛,像是从山野间走出来的不谙世事的精怪。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不动声色的站到阿花的另一侧。   阿花好歹奶过她,就算是现在她长大了,它也能护住她这个崽吧。   阿花“喵呜”的叫了两声,一向无比凶悍的母豹子,在男人的裤腿边上蹭了蹭,简直像是一只无害的小猫咪。   燕瑰不可置信的看了眼豹子,有种被背叛的心痛:阿花,你变了,你怎么会是这种大猫咪!   阿花是靠不住了,只能靠她自己。   燕瑰微微点头:“方才多谢。”   既然要装不认识,她也会装傻。   再过一会儿那些宫人也应该跟着阿花赶过来。   “举手之劳。”   青年的胸口突然鼓了起来,燕瑰看得吃惊,就见里面钻出一个毛茸茸的脑袋。   两只小小的耳朵毛茸茸,眼睛水汪汪,一张小脸圆呼呼的,眉清目秀的样子简直能够融化掉所有人的心。   原来是之前在男人怀里的那只小豹子,比起凶悍美丽的大猫,和小猫咪很像的豹子幼崽杀伤力简直翻倍。   “小花很调皮,让你见笑了。”   青年修长漂亮的手指在小花豹的脑袋上点了点,这只小豹子钻了出来,和大花豹母子嬉戏,其乐融融。   因为小花豹的动作,男人的衣服敞开,露出白玉一般细腻的胸膛。   燕瑰看着那片肌肤,莫名有些眼熟。   她的脑海中好像蹦出了一个画面,但是念头一瞬闪过,一时间抓不住。   意识到不对劲的青年忙聚拢衣摆,露在面具外的耳朵染上些许绯红:“姑娘可是迷了路?阿花不懂事,把人随便带了过来,这山上路不好走,我送你下去吧。”   会被小猫咪喜欢的男人,应该也不是什么坏男人。   燕瑰嗯了一声:“让阿花带路就行。”   她试探到:“你就住在这山上,我以前怎么没看过你?”   看过了她其实也记不住,但多问些话,总能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住在宫外,只是来这山上采些药草。”   青年带着燕瑰走山路,他走的方向明显是有人践踏过的,并不是那种曲折蜿蜒被野草遮挡的小路。   而且为了让燕瑰安心,他走在前头,把宽阔漂亮的后背留给了燕瑰。   一副毫无戒备心的样子,反倒衬托得燕瑰有些过敏。   走了一会儿之后,燕瑰觉得周围的画面有些眼熟,她一直在努力的想到底眼熟在哪。   直到看到了一汪泉水,一片熟悉的花花草草。   等等,这个地方,青年面具没遮挡的部位,还有那胸膛肌肉的弧度,抚摸着毛茸茸的手……   这些破碎的细节,和她在湖心亭观赏到的景色融合在了一起。   唯独有变化的就是男人身上的衣服,还有脸上多出来的面具。   之前她以为是幻术,还理直气壮的看了美男子洗澡。   但是对方根本看不见她,毫不知情的被她看了个光。   一种奇特的情绪汹涌而来,烧红了燕瑰的脸颊。   长公主殿下人生中头一回因为羞窘有些无措:被偷窥的对象活生生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要怎么办? 第30章   幸好面具青年并不是什么自来的熟的人,也没有打她主意的意思。   他在把燕瑰送到了山下之后,就没有再多逗留:“我还有一些药材要采,就只能把姑娘送到这里了。”   说完之后,青年便放下那只毛绒绒的小花豹,又揉了揉阿花的脑袋,转身从小径离开。   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苍郁的山野之中,那如青竹一般修长挺拔的背影仿佛和山色融于一体,颇有种空灵轻盈之感。   望着他很快消失的背影,燕瑰的尴尬感很快消失殆尽。   她在心中给对方贴了个临时标签:一个不错的好人。   没了男人蹭的阿花再次把注意力集中到燕瑰身上。   她用自己的嘴巴叼起了小崽子,阿花的牙齿很锋利,燕瑰看着都为小崽子心惊。   小豹子非常小一只,被阿花叼着后颈肉,简直像是大半个脑袋都被阿花给吞了。   但阿花显然是个成熟的母亲,它很熟练的叼着尚未长出花纹的小豹子一个跳跃。   咬住小崽子的嘴巴张成血盆大口,一个软乎乎,毛绒绒的小玩意就稳稳的落到站立在下方的燕瑰怀里。   她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这个像是棉花糖一样柔软易碎的小东西给吸引了。   其实这是燕瑰第一次看到阿花的孩子,可这小豹子一点都不怕人,用小鼻子嗅了嗅之后,在她怀中不安分的钻来钻去,超级萌的喵嗷了两声,就试图用爪子就扒拉燕瑰的衣襟。   她虽然没有发育得像那些美艳的宫妃一般傲然,可也是个正常的小姑娘,该有的弧度都有。   这只小豹子胡闹,燕瑰哪里还抱得住这种小淘气。   燕瑰微微红着脸揪住了小豹子的爪子,重新把它丢在母豹身上。   她拢了拢被豹子抓乱的衣服,衣物上似乎还残留着一股清淡却让人难以忘怀的香气。   小豹子身上有阿花的奶味,这味道显然是它方才在那个面具青年身上沾染上的。   对方身上的香味和他的脸一般特别,明明不是多浓郁的味道,却让人想要格外流连。   她用手指捻下浅金色的豹子的毛发,顺带着还拽下了一根头发。   那是一根乌黑的长发,在阳光下闪耀着别样的色泽。   虽然和她的很像,但燕瑰可以肯定,这是那个人的头发。   毕竟之前小豹子是从那个人的胸口钻出来的,爪子剐蹭到几根那个青年的头发再正常不过。   想到之前的画面,燕瑰脸颊又开始发烫。   “殿下。”   本该追上来的宫人终于姗姗来迟。   燕瑰收回心神:“回去吧。”   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她要好好消化才行。   被燕瑰目送离开的姬止站在山腰之上,清风吹起他的长发,让他更像是驾驭在云雾之上的仙人。   遮住了他面容的面具早就被摘了下来,诡异的黑纹在那张完美无缺的面容上若隐若现,让这张充满神性的脸仿佛变成了坠入地狱的恶魔。   在燕瑰看不到的地方,姬止束手目送她离开。   从今日起到现在,他们之间相遇的每一幕,看似巧合,实际上全部是他的精心计算。   他的确是想要同燕瑰相处的时间更长一点,便稍微在山路上设计了一点小小的奇门八卦阵法。   燕瑰一眼能看见山下属于宫城的建筑和宽敞的道路,走下去的时候,消耗的时间却比不设阵法的多了两倍。   除此之外,那一对花豹母子,同之前的兔子一样,都是他展现自己亲和力,放下燕瑰戒备的工具。   他一直在克制自己内心糟糕的情绪,把分寸感把握到了极致。   毕竟是初次见面,做得太多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和戒心。   在姬止的计划里,他要让燕瑰一步步的,主动地靠近他。   把一切的精心设计都变成偶然相遇,勾起燕瑰的好奇心。   他相信自己之前做的一切足以在燕瑰的心上留下痕迹,而且比那位男扮女装的郡主好的多。   在发现对方的秘密之后,姬止并没有打算对长乐郡主做些什么。   事实上,他们越是逼的燕瑰越紧,做的事情越过分,就会把燕瑰一点点逼到他的身边来。   不管是谢离,或者是其他人,对姬止来说,和阿花和那只兔子一样,都是他棋盘上的一颗棋子。   至于王至臻,姬止的眼神骤然阴郁下来。   王至臻在杀死燕瑰之后自杀身亡,试图做出双双殉情的假象。   在他死之后,姬止第一时间把燕瑰的尸身带走,想方设法让她复活。   但他终归是没有起死回生之术,能够做到的,就是试图影响时空,送长公主回过去,避开这件事情,改变她既定的死去的命运。   纵使是背负着龙脉的国师,想要逆天改命也是极其艰难的。   为此,他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脸也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这是上苍对于他背弃自己选择的道的惩罚。   不过没有关系,他在众生和燕瑰之中,选择了燕瑰,就绝对不会后悔。   在燕瑰离开之后,姬止也回了他的国师府。   及笄之后不久,燕瑰就会搬出皇宫,入住长公主府,他需要提前布置。   至于亲手杀死燕瑰的王至臻,他在上一世的时候被反复鞭尸之后烧成了灰,骨灰都掺进狗食之中喂了恶犬。   这一世,王至臻定然要死,只是不是在这个时候。   燕瑰的身上牵扯了太多的线,自从她的命运红线和他的纠缠在一起,他就无法看清她的命。   这个点就杀了王至臻,那到燕瑰死去之时,或许会出现一个人来补全那一刀。   姬止绝对不准许燕瑰的命再出什么意外。 第31章 修罗场   在父皇和母后的万般不舍之下,燕瑰高高兴兴的搬入了她的长公主府。   这座府邸是她另外选的址,上一世死掉的记忆太糟糕了,她决心做一点改变,选了一处更小的宅子。   之前的宅子实在是太大了,藏了刺客在府上可能都不知情,现在的宅子总体面积比以前是小了不少,但是屋子能够容纳的人并不少,少了树木郁郁葱葱可以跑马,轻易藏匿刺客的少爷,多了几处简单的人工造景,比如说九曲回廊,清澈见底的大型池塘。   湖泊深不可测,擅长水性的刺客躲在里面,再适合不过,她令匠人接了长长的管子,利用绝对不可能藏匿人的竹管,把清澈见底的山泉水引下来,池子造的很浅,大概不过半人高,日光一照,里面养的锦鲤身上的纹路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现有的宅子当然是达不到燕瑰要求的,所以她挑了一处合适的,把宅子全部都买下来之后,便在自己及笄之后,就安排了工匠按照她的要求改造。   借着顶工匠进程的机会,她还出了好几次宫,害得皇后都抱怨:“不过是一群工匠,难道还敢偷工减料,偷偷违背了你长公主的意愿。”   但是每一次,燕瑰都撒娇搪塞过去了:“我想的和他们做出来的肯定不一样,而且看着看着,有可能就要改一改,与其等住进去之后看不顺眼大动土木,折腾的整个宅子乱哄哄,还不如事先办好,这样子宅子修的慢,我也能够留在宫中多陪一陪母后您。”   嘴上这么说,搬出去的时候,燕瑰可没有一点不乐意。住在宫里,其他人的耳目太多,有的时候敲打下人都不变,自己住,下人就那些几个,就算是生搬硬套。她也能够把来来回回几张脸给记熟,更重要的是,出入长公主府,完全由她自己做主,就不像是在宫中那么森严。   乔迁这天,长公主府前面还点了万响的鞭炮,宴请了诸多宾客。请人来为她暖新居,旺宅添喜气。   桌子在宅子前的大平地上摆的满满当当,足足有六十六桌。六六大顺,寓意她乔迁大吉,事事丰顺平安!   “还说想在我们身边多呆一会儿,瞧你高兴的样子。”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早早过来的皇后。   燕瑰也不诡辩,只抿唇笑,今日是办乔迁宴,总归是脸上带着笑的,不然哭丧着脸,皇后又要怪她败坏了风水,不够吉利。她没说的是,在皇宫里她要受人管束,出来之后,却是自己当家作主,哪怕此处的距离离皇城并不远,但那感觉就是不一样,她当然高兴。   乔迁之喜,基本上都是宴请宾客亲朋,长公主身份尊贵,但毕竟未曾尚驸马,邀请的大都是女客,为了避免过分阴盛阳衰,不仅是皇后,作为真龙天子的皇帝也会来。朝臣之中,教导过燕瑰的那些先生也会来。   皇帝的妃子只来了几个身份贵重的,剩下就是她的兄弟姊妹,皇室子嗣不丰,在京城的宗族子弟来了一些,其中就包括了她的表姐,谢离。   “表妹今日大喜,小小谢礼,希望你会喜欢。”   一身富丽堂皇的丫鬟奉上包装的十分漂亮的礼物盒,燕瑰随手接过,份量沉甸甸,差点没把她的手压下去,她看也没看,转手递给在她身边伺候的侍女。   “谢谢表姐。”   要不是金玲,燕瑰差点没认出她这位表姐,毕竟对方的打扮和小册子里记录的不太一样。   风格一改往日的清淡,反而十分艳丽,极大的放大了她本人的优势。燕瑰喜欢美人,见到谢离的时候,还以为是自己记错了标签。不过看旁人脸上诧异惊艳的神情,她再次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是谢离自己突发奇想换了风格,不是她判断有误。   或许是因为大病一场,她想明白了。   对于看的顺眼的美人,燕瑰总是格外宽容,她冲着对方格外真心一笑,夸赞道:“表姐今日的打扮很适合你。”   谢离脸颊浮起红晕,真正人比花艳,看得其他宾客都直了眼睛,顾忌谢离身份,又连忙撇开视线。   他本人决定,以后都往这个方向打扮,特别是今日的衣裳,他要好好保管,多做几套,见了燕瑰就换上。   在谢离之后入场的,是燕瑰的师父,对方送的礼是一柄宝剑,不过利器不适合直接拿出来,存放在盒子里,让人系了漂亮的丝带一起送上来。   这是他亲手打磨的剑,考虑到小姑娘的喜好,还镶嵌了一颗宝石,多了会影响利刃出鞘的速度。   接待的下人负责把岑戈安排进了里面的一桌,和其他教导过燕瑰的夫子坐一起。   本来和乐融融的一桌,坐了个木头之后,莫名陷入寂静之中,大家都和哑了一样,气氛十分尴尬。   可惜岑戈就是个冷硬刚直的,他只在乎自己,或者还有今日的主人公,根本不关心旁人的感受。   不仅是这些人,连王至臻都来了,燕瑰邀请了王家人,但她的请帖,按照规矩,本就是可以带一两个家属的。   她没有特地吩咐,王至臻这种不爱做客的,竟是厚着脸皮,蹭着他母亲的帖子一起来了。   燕瑰决定无视他,打发这桌王家人进了偏僻的角落,眼不见为净。   她还送了请帖到国师府,但根本没有想过国师会来,就是意思意思一下,走个该有的过场。   该来的宾客都提前来了,就在她这个主人宣布要开席的时候,有客人姗姗来迟。   “国师到。” 第32章 第一更   听到国师来了,燕瑰猛地抬头,她虽然不记得国师的脸,可小册子上的东西早就背的滚瓜烂熟。   那泛着漂亮的玫瑰金的手铐,细细的长脚链,一副胡子白花花的老变态形象,立马跃然于脑海。   她往后退两步,走到岑戈那一桌附近,这个曾经对她来说是非常可怕的夫子,与现在她而言,简直满满都是安全感。   像岑夫子这般倔强刚直,又充满煞气的杀神,就算是碰上国师这样的老变态,肯定也会挺身而出,救她这个弱小无助的长公主于危难之中吧。   毕竟她现在还是岑戈名义上的学生,不看皇帝爹的面子,好歹也看看她这个师父的面子。   伴随着若有若无的仙乐,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的鲜花,老变态国师隆重登场。   燕瑰一看这张脸,怎么看都觉得很熟悉,这白衣飘飘,玉冠束发,明明浑身上下就没有什么多余的点缀物,可就是仙气十足的青年,不就是前些日子被她偷窥的对象,也是她在山上碰到的那个年轻人。   对了,是她记错了,现任国师本来就不是什么鹤发鸡皮的老人家,他是个只比她大了十几岁的老男人。   如今她这身子不过十六,对方也不超过三十,男子三十而立,某些成婚成的早的,在这个年纪都做了人家祖父。   但是国师过分高高在上,寻常的女子都难能见到他一面,更别说嫁给国师,为他生儿育女。   按照传闻的说法,国师通常都不会娶妻,一生的心血都奉献给了老天爷,专注在他们毕生的事业之中。   谁敢拽国师入凡尘,无人敢做这种可能有损江山社稷的事。出了大事连皇帝都要写罪己诏,所谓的天子,也一样不敢得罪老天爷。   燕瑰记性不好,可生的耳聪目明,已经听到有宾客在那里窃窃私语:“国师怎么会来?”   “上次长公主的及笄宴他也来了,莫不是长公主有慧根,他打算收长公主为徒?”   国师一心向道,从来都没有子嗣传承,衣钵也全都是传给自己收的徒弟,只看能力,不看血脉。虽然国师长得非常俊俏,但也只有长公主在看到对方第一眼的时候,会注意到对方绝伦的容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第一眼看到的永远都是对方代表的权势和地位,其次是长生这些过于飘渺的事。   基本上没有人敢多和国师对视,自然也没有多少人会去大大咧咧的打量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听到这些人的想法,燕瑰才恍然大悟,原来还有这种可能,国师是想收她为徒。历朝历代以来,国师基本上都不参与政事,也没有哪个是出自皇室宗亲,而且很巧合的,几任国师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   某方面来说,这也保证了国师能够独立朝堂之外,不过为了某一个国的江山,卷入权力的争斗之中。但好像也没有哪条规定,皇室宗亲就不能担任国师,更没有谁说女子不能为国师的规矩。   燕瑰怀着看尊敬长辈的目光,崇敬地和姬止对视,对方好像愣了一下,然后对着她的方向露出一个格外动人的笑容。   燕瑰敢拿到她的项上人头发誓:这种笑容绝对不是一个长辈看小辈的笑,太甜了,简直就像是刚从蜂巢上刮下来的蜜糖,一大勺灌进来,甜的有些让人齁嗓子,而且还有些火辣辣的。   再看一眼,对方从容入座,进入到里面最清幽的位置。她在当初算人口的时候,本来就做好了一些人会不来的准备,人可以不到,但是桌子一定要留够。   国师府的这一准,特地隔了帘子,设了雅间,和她的父皇母后一桌挨得很近,都是可以彰显地位的上座。   除了那倾城一笑,姬止对待其他人都是高高在上,超凡脱俗的态度,浑身冷若冰霜,拒人千里之外。   错觉,一定是她的错觉,怎么看国师都很正常。燕瑰晃了晃脑袋,把乱七八糟的念头从自己的脑袋里都赶了出去。   一只手伸出来扶了她一把,把燕瑰吓了一跳。   对上视线之后,原来是她的岑夫子,后者今日似乎也特地换了一身衣服,不再总穿着一模一样的朝服,而是换成了更为青葱的颜色,五官都柔和了几分,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要不是看他的手,燕瑰难以将这张有些过分年轻的脸和岑夫子联系起来。毕竟岑戈留须,不是那种胡子拉碴一大把的长须,但下巴绝对会有一小撮青青胡茬,显得非常成熟稳重。   她不确定的试探了一句:“岑夫子?”   年轻郎君抿着唇,额头皱起的纹路还是记忆里那般:“若是不胜酒力,就不要喝酒。”   还是熟悉的口吻,熟悉的味道,这样她都没有认错,她可真是个天才。   燕瑰安了心,笑容有些得意:“我没怎么喝酒,就是国师突然造访,有些惊喜。”   她顿了顿:“当然你能来,学生也很高兴。”   岑戈望着这双如同星辰的眼睛,不受控制的喉结滚动,他下意识的去蹭了一下自己的胡子,却只触碰到一片光洁。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做师父的在身份上总归不那么合适,他今日对着镜子许久,到底还是把胡子剃得干净,还特地换了一身鲜亮些的衣服,虽然只是从苍青色改成了更为浅的月白色,依旧是朴素简单款式,没有花里胡哨纹路的那种长袍。   他出来的时候在想,今天的他,和燕瑰站在一起,应该就不会像是父亲和女儿了吧。   可是在和燕瑰说话的时候,他又不由得有些懊恼,这样下去,长公主心中只会当他是长辈,是师父。   因为不悦,岑戈唇抿得更直了,特别是在燕瑰转身离开之后,他浑身散发的冷气冻得好不容易有些缓和的气氛再次僵硬起来。   和他坐在一桌的大臣大都是文人,纸上谈兵容易,坐在这么一尊煞神边上,再好的菜都吃的没胃口。   老学究深深叹气,看来下次对长公主得更用心些,不然的话,再被她这么折腾,他们这种老骨头哪里吃得消。   这一顿饭,别看客人们脸上都笑吟吟的,可一桌桌一句句,真是各有心思,别有盘算。   还有的女客往那些俊俏公子的身上撇,吃饭的做派倒是十分斯文。但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虽然心有所思,面上却是十分矜持,只想着真遇到合适的,想办法回去让自家娘亲提亲。   年轻男女眼波流转,事后倒是真的促成几对,但是这和燕瑰没什么关系,因为时间点一到,院子里那些乱糟糟的客人都被她清了出去。   她是让客人来暖屋的,又不是让他们来相亲的。吃饭的时候动作缓慢,走时候,和岑戈一桌的夫子,腿脚比谁都利索。   皇帝皇后是最先离开的,他们两位不走,没人敢出府。   他们这些地位崇高一些长辈先走,小贝更加不好意思留下来。   送走了这些宾客,留在府上的,就剩了几个。   一个是国师,还有岑戈,剩下一对年轻男女,其中一个是谢离,另外一个是王至臻。   四个人都有话想要和燕瑰单独说,身份还都是长公主府下人不好劝的,四个人凑成一桌,全齐了。 第33章   几个人坐在一起,除了国师之外,两个真男人一个假女人之间暗流涌动,互相鄙视。   谢离居高临下审视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天下的男人一般黑,他自己是男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另外两个人的心思。   一个可是燕瑰的师父,又硬又臭的老男人,一身凶煞之气,和他的亲亲表妹站在一起,怎么看都觉得不合适。   另外一个太稚嫩了,这种黄毛小子,情窦初开,事业未成,除了家世好一点,自己一事无成,这种乳臭未干的男人,可能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真爱和责任,除了年轻之外没有任何优点。   他的眼神太过刻薄尖酸,哪怕是郡主,名义上还是燕瑰的表姐,也足以让其他人心中不满。   王至臻是最先被刁难的那一个,谢离直接道:“你是王家人吧,你的姐姐和母亲都走了,还赖在这里做什么。”   王至臻眼角抽了抽,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谢离,谢离又不缺乏追求者,总不能是个人就要追着他跑吧。   但是长公主府内,就算是心生不满,他也不会表露出来,别看王至臻年轻,在外确实十分稳重,面对刻薄和刁难,他仍然保持了自己的世家子弟的风度:“表姐,我留下来,是因为母亲有些话,需要我为之转达。”   王夫人能够有什么话好说的,王至臻之心,傻子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来。   谢离冷哼了一声:“若是什么私房话,你不妨告诉我,我代为转达,不然男女授受不亲,别污了公主名声。”   他又道:“或者书信一封,何须特地留下来,面对面商讨。”   王至臻还要说什么,只见一个俏丽的丫鬟,掀了帘子出来:“郡主说的是,有什么重要的话。写在信中,奴婢代为转交便可。”   燕瑰的确记住了王至臻的脸,她倒不是胆子很小,毕竟现在她和王至臻没有什么交集,对方也不可能当众行凶。   只是一看到这张脸,她就心窝隐隐作痛,怎么都觉得不舒服。让她不舒服的人,当然是直接撵出去,她见都不想再见一面。   那丫鬟说:“殿下说,再重要的事,没有书信不能传达的,还是说,王家二郎连字都不会写。”   王至臻心头遭遇重击,他感觉自己仿佛失去了什么,原本红润的嘴唇都失了血色,脸色看起来比擦了粉的人都要苍白。   他想,这当中肯定有什么误会。可是对方不肯给他解释的机会,他就更加不能贸然闯进去,白白招惹了长公主的厌恶。   少年抖着唇的样子,看起来好不可怜,就连侍女看了,都为这意气风发的小郎君可惜,可是她更听主子的,主子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王小郎君,您这边请吧。”   战斗力最弱的王小郎君被请了出去,那年轻的侍女对岑戈则是另外一个态度:“岑大人,您请这边来。”   到底是燕瑰的师长,她这个人还是很尊师重道的,虽然不知道岑戈找自己有什么事,但是肯定是比较重要的事。   岑戈被请去了练武场,和宫里的不一样,她这个地方是半开放式的,特别大的平地上搭了一个很大的棚子,练习的时候遮阳避雨。毕竟她又不是需要到战场上厮杀的将士,没有必要吃那种非必须的苦。   伺候的下人离得很远,不会听到他们两个人说重要的事情。   燕瑰先指了指一排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先生看,我这武器库如何?”   她可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才要习武,离开皇宫之后,她也会日日练习,绝对不做那种风一吹就倒的小娇娇。   今日的岑戈显得很好说话,点头赞扬:“不错。”   这里的武器当然都是好的,而且由专人定做了一批,特别符合燕瑰的使用习惯。复制   燕瑰含笑道:“夫子给我打的匕首,就放在那个架子的正中央。”   她刚刚是特地找人来调整了一下,把岑戈送的礼物都安排好了,这样送礼的人看得高兴,说不定上课的时候对她态度好点。   就算是她,也不可能时时刻刻都保持充沛的精力,偶尔也是想要怠惰一下嘛。   看到放在中心的架子,岑戈神色越发温和,他动了动嘴唇,有些话想说,但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在这个时候,燕瑰突然感觉头发被人碰了一下,她下意识抬头,就看到岑戈的手上捏了一片叶子。   “这草叶方才掉你头上了。”   他的态度过于自然,以至于燕瑰也没觉得很尴尬,不过要是这么干站在这里,气氛就会逐渐微妙起来,她转移话题说:“对了,你留下来找我有什么事?”   岑戈今天好像有点怪怪的,但是再怎么奇怪也不至于留下来就是为了看她这个武器库。她可是参观过岑戈的收藏,都是一些开了锋沾了血的兵器。让人看着就觉得压迫感十足,说是神兵利器也不为过。   她这些练习用的刀刃,大部分都是特地未开刃的,在那些真正的好东西面前,那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岑戈深吸一口气:“殿下可曾想过入朝堂?”   燕瑰睁大眼睛:“怎么这么问?”   这个问题来的好突然,她一时间都不知道如何回答,。   找到了合适的话题之后,岑戈变得严肃起来,又有了平日夫子的严格做派。   “殿下天资聪颖,困于这府邸之间,难道不觉得可惜。”   他教导了燕瑰一段时间,对自己这个学生摸得也算清楚,作为长公主,燕瑰从小学的东西,和那些皇子区别不大。   他作为师长,现在这个身份要把自己的心意诉诸于人,未免太占便宜。而且他也不想逼迫燕瑰。让她心不甘情不愿的。   可是想要在两个人之间制造更多的交集,他不可能退,那就是燕瑰要进。   燕瑰怔住了,她并没有马上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直接戳在了她的心上,回答的太快,就显得太敷衍。   两辈子加起来,她活了也二十多年,在幼年的时候,就像是皇后手中的提线木偶,母亲父皇想要什么,她就让自己变成他们喜欢的模样。   小孩子不懂事,说话的分量也不重,能够做到东西有限。但是现在呢,她已经及笄了,还搬出府,是个能够当家作主的大人了。   男子都要先成家后立业,二十多的男人,能够娶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可女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就要开始婚嫁。   小户人家的女子,要操持家务,还要为生计发愁,既照顾全家老小,还得养育孩子,要是生的孩子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都围着孩子打转。   大户人家的姑娘,便是那些金枝玉叶,也日日想着,嫁一个好夫婿。嫁人之前,同姐妹斗,同父亲的妻妾斗,嫁人之后,同自己夫君的妾侍斗,同婆母斗。   总是有千般才华,全部都消耗在了看不见的地方。甚至有些才女,嫁给了不够优秀的丈夫之后,替丈夫博出才名,自己却泯然幕后。   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别人摘了自己的桃子,怎么换成丈夫之后,就心甘情愿的替别人作配。   她是长公主,而且深受宠爱,从来没有人敢抢她的东西,可在别人眼中,她这个长公主,好像也就是这样。   便是天姿国色,美名远扬,她也不可能在史书上留下多少痕迹。被王至臻所杀,皇室为了遮蔽丑闻,肯定会压此事。   王至臻若因她而死,说不定后世还会把她写成什么祸水。光是想到这个画面,燕瑰突然就觉得恶心。   “夫子觉得我可以吗?”   燕瑰望着岑戈,她问的是疑问的语气,但人眼睛分明在说,请给我一个肯定的回答。   岑戈的声音如同他这个人一样坚定有力:“论天资,殿下胜过朝臣八成,只是缺乏一些锻炼的机会。”   是了,这么厉害的岑戈都这么说,说明她本来就很厉害。而且记得不人,还能够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把自己的毛病瞒了这么久,都没有让那些聪明人发现,说明她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要强   她有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之感:“谢谢夫子,我知道了。”   少女眉目盈盈,整个人非常的耀眼夺目,锋芒之盛,让岑戈一时间都不敢直视。   他避开眼:“时候不早,我先回去了。”   他很想留下来,可是不合适,而且现在的燕瑰,想要的东西应该很多,他等着,等着她走过来。   “我送一送夫子。”   燕瑰心中感激,特地送了出去,等对方的马车彻底消失在她的视线中,才折返回来。   她一转头,就对上了谢离那张含着怒意的脸。 第34章 第二更   “你用那种眼神看我干什么?”   谢离之前怼王至臻的时候,她在内侧是听到了的,但是她没有多想。毕竟谢离从小到大就很喜欢抢她身边的东西,特别是男人。   碰到一个对她不假辞色,但是对自己追求的世家公子,哪怕是年纪小了一些,没那么合适,谢离也肯定不高兴。   要是很小的时候,燕瑰还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可是等到她年纪稍微大一些,接触的人多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她。   有的时候不是人不好,纯粹是没有那个眼缘。就算是她的父皇,普天之下权力最高的人,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他好。事实上,大家只是敬畏他,准确的说是敬畏他拥有的权利。   谢离虽然是她的表姐,可天底下也没有谁顺,做表姐的就一定要喜欢表妹。就算是她的那些亲姐妹,也并不是真喜爱她,她们只是为了讨好她,让自己可以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宫里活的更加舒服一点。   “我只是觉得你太没有提防之心了。”谢离眼神阴测测的,“殿下是女子,如今也及笄,已经到了可以婚配的年纪,岑戈虽然年岁已大,可到底没有成婚,若是生出什么妄想,伤了殿下,后悔都来不及。”   他不知道王至臻在哪个地方得罪了燕瑰,但这不重要,燕瑰不喜欢王至臻,就意味着王家人没机会。世家世大,可燕瑰到底是皇帝宠爱的长公主,在婚嫁之事上,只要燕瑰坚持,皇帝和皇后不会让她找一个相看生厌的驸马。   年纪小的被淘汰了,年纪大的就成了明晃晃的威胁:“岑戈这人,并不是什么三大五粗的莽夫,他要算计人来,哪里是你能敌的过。知人知面不知心,你不懂男人,这种位高权重的男人,心思深沉,龌龊至极。”   听到这个话,燕瑰不乐意了,先不说岑戈是她十分尊敬的师长,就凭着对方为国家立下赫赫战功,在沙场上几经来回,出生入死,谢离也不应该用这么难听的话揣测对方。   而且他们相处的过程当中,根本没有发生任何谢离想的事情,她还以为谢离变了,看来她这个表及根本就一点都没变,还是这般阴阳怪气:“心中有什么,看什么就是什么样子。你看别人龌龊,说明自己心里龌龊!”   这么好的日子,谢离来赴约也就算了,这是看她高兴非要留下来给她添堵。燕瑰的好脾气,可不是用在谢离身上。她针锋相对道:“我是不懂男人,你懂,毕竟郡主是娇艳的花,不仅招蜂引蝶,还能招苍蝇,招的多了,懂的就比我多。”   谢离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比之前还要难看:“你怎么能这么说我?!”   看“她”神色,燕瑰还莫名奇妙呢,先说难听话的明明是谢离,她反击也就说了对方两句又没有,而且还是在府内,没当着乱七八糟的外人的面宣扬。   没看那些听到他们说话的侍女和小厮都低着头,努力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这些人身份低微,也不可能把他们两个人现在说的话都传递出去,她说上这么两句,顶多就是让谢离有点不舒服,又不会对她的名声有损害。   可谢离倒好,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好像是受了非常重的情伤,而她燕瑰,就是那个狠狠伤害她的负心汉。   今天是她的好日子,而且之前岑戈说的话,让她思考良多,连记忆里那么挑剔严苛的岑夫子都鼓励她,肯定她,谢离凭什么阴阳怪气的挑她的毛病,说自己的坏话。   事实上,若是岑戈没有说那些话,谢离阴阳怪气一阵,燕瑰也就当听不见,偏偏谢离时机不凑巧,踩中了岑戈挖的无形坑。   燕瑰不打算再惯着谢离了,她硬起语气:“公主府庙小,容不下郡主你这尊大佛。来人,送客。”   在甩袖离开之前,燕瑰想到岑戈的话,到底是忍不住了说了句:“你脑子这么聪明,又有天赋,不比那些男人差,不比你自己的弟弟差,少把注意力都放在那些情情爱爱身上,格局大点。”   说完这句之后,她觉得自己尽到了应该有的义务,甩袖而去,头也不回。   三个客人都走了,她府中可还有一个重量级人物没有招待,没那个闲工夫和谢离唧唧歪歪。   “长乐郡主……”   谢离盯着燕瑰远去的背影,表情难看的吓人,以至于送客的侍女都陪着几分小心,到底是顾及谢家,她们并不愿意太得罪这位小心眼的郡主。   “不用你们送,我自己会走。”   他来的时候,带了马车,今天选的礼物还特地的抱在怀里,一路坐着马车过来。可是连他的礼物看都没看一眼,若是她对所有人都是这样也就算了,偏偏她对岑戈和国师都有不同。   谢离没有往国师身上想,在他眼中,国师和六根清净的和尚差不多,不是那种断不了欲/望的和尚,是那种德高望重,不会轻易为外物所动的大师。   问题就出在岑戈上,谢离一下子把岑戈视作了眼中钉,肉中刺。他本来想着,岑戈此人,极其擅长兵法,是一个十分难得的人才。他也不是那种愚昧的忠君臣子,忠的是国,爱是百姓。   可现在,谢离不那么想了。既然此人是他大业中最大的阻碍,又是个顽固不化的性子,没有必要花心思去劝服他,掌控他。这种硬邦邦的老男人,还是早点死了比较好。   燕瑰送人离开,换了一身衣服,确定自己的身上没有沾什么奇怪的味道,这才去见了国师。   她原本以为青年是什么心怀叵测之人,这会儿知道了对方的身份,再去看那张脸,就觉得国师就应该是这个样子,仙风道骨,美的超越了性别,就不是凡间的水土能够养出来的人。   “国师,我招待不周,让您久等。”   “殿下府上备着的点心和茶水不错,姬止未曾觉得久等。”   原来国师的名字叫姬止,国师机智急智,美得极致,当真是个好名字。   燕瑰心中感叹了一句,小心翼翼的询问:“国师大人,可是有什么要事?”   不知道为什么,站在这个人面前,燕瑰就忍不住有一点紧张,都说国师通晓万物,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所以在国师的面前,她就有一种被看光的感觉,就好像自己的秘密无所遁形,恨不得地上突然裂开一道缝让她能够把自己给埋进去。   见她低着头,姬止问她:“我可是长得见不得人,让殿下特地避开?”   燕瑰猛地抬头:“没有!”   她再三强调了一遍:“绝对没有!”长成这样的都见不得人,那这天底下的其他男人就应该找块豆腐撞死。   “你用不着怕我,国师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同殿下一般,都是这芸芸众生当中的普通人。”   可能是对方的声音太动听,太让人放松,燕瑰真的没有刚开始的时候那么紧张了:“国师长成这样,怎么能说上普通。”   “哦,殿下是觉得我丑得不一般吗?”   燕瑰当即否认:“怎么可能!你非常美!”这话说出口,她不免懊恼,夸一个男人长的美,好像不是什么好词。   但是高高在上的国师却没有生气,而是含笑说:“多谢殿下肯定。”   燕瑰松了一口气,年轻的国师似乎也没有她想的那么可怕。这个时候她就把锁链抛掷脑后了,由衷的觉得国师是个好人。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坏人。   姬止又说:“殿下比自己想的更好。”   这话说的,倒是让燕瑰脸颊发烫,很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话说回来,国师还没有告诉她,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事。   不过不用她把话题转回来,姬止就主动提了:“殿下觉得,我之前送你的那份生辰礼物如何?”   如果说岑戈的话,是让她怔住,姬止的话,就是直接让燕瑰呛住了。   见燕瑰脸色涨红,面若桃花,姬止又说:“金銮殿上那个位置如何?”   锁链,冕冠,金銮殿,至高权位,几个词联系在一起就好像是个大锤重重地敲在了燕瑰脑袋上,让她高速运转的脑袋瓜一下子嗡嗡的。   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这种事,而且也觉得自己是真的不合适。毕竟她还有一个秘密,这是根本分不清别人的脸。除了那些努力记住的知识之外,很多琐碎的事都会被她遗忘。   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一个两个都这么奇怪,还说这种奇怪,甚至有些可怕的话。不会吧,不会吧,一定不会是她想的那个意思吧 第35章   “国师大人说笑了,我对那个位置没有任何多余的心思。”   若是她的父皇只有她一个女儿,那么为了燕家的江山,燕瑰愿意坚持一下,哪怕是顶着压力也要上位。但是她的父皇生了那么多孩子,也不缺儿子,其中几个儿子还很优秀,燕瑰就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她还有母亲,还有一母同胞的弟弟,就算是她狠心,弄死了其他的皇子,她总归还是希望自己的弟弟和母后都能好好的。   在漫长的先人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女子为帝的先例,可能以后会有,一定会有野心勃勃又足够优秀的女子,能够登上那个位置。但是那个人,不会是她。   国师目光灼灼:“若是你想,我可以助你。其他皇子可以,殿下自然也行。”   燕瑰毫不犹豫:“就算是想为这个天底下的百姓做些什么,也不一定就要坐那个位置。”   只要登基的新帝是她这边的人,和她流淌着举同样的血脉,她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为天底下的女子做更多。   女人坐上那个位置,必然是要付出百倍的代价,而且还要惹人诟病,也不一定会成功。可以想象得到,以她名义施行下去的政令,也会被那些牢牢的占据着高位的男人们阳奉阴违。枪打出头鸟,有时候也是这个道理。   大家都盯着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人,就会忽视其他有权势的人也能够影响很吨。   做女帝,对她来说,要牺牲太多她觉得珍贵的东西了。若是她活得不够久,造成的效果不够长远,反而会引起更强烈的对女子的打压。长公主的身份很好,一个有权利的大长公主也很好。   想到这里,她问:“国师为什么会这么问我,你是想操控朝堂吗?”就因为她是女人,觉得她很好糊弄操控,所以试探她。   这话问得实在是直接大胆,可燕瑰想想,现在两个人站立的地方是长公主府,在自己的地盘,她有什么好怕的。   姬止却言:“我只是觉得殿下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   燕瑰的身份,已经足够贵重。天底下第一尊贵的女人就是受到皇帝敬重的发妻,也就是燕瑰的母亲,执掌后宫,是天下女子的表率。   等将来要是皇子继位,皇后能当上太后,燕瑰却不可能变成皇后。   姬止对朝堂就没有多少心思,他眼里都是星象,是山河,是浩渺无垠的星辰大海。要是做了皇帝,除非做一个肆意妄为的暴君,否则一样要被多方面束缚,还不如做国师来的自在。   况且这是燕家的江山,他若是从燕家的手中夺走这个位置,燕瑰肯定会恨他。他想要的是燕瑰的爱,想要看到她开心,而不是天天泪流满面,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时时刻刻担惊受怕,郁郁寡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国师都不想要的位置,何必要强求我坐上。”   若是做暴君昏君,就是后世难听一点,本人的日子会过得很舒服很多,可要做明君,那也同样是身不由己,无法处处顺心。。   燕瑰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她真要是做成那个位置,就得对黎明百姓负责。看她父皇,想要做个明君,平日里言官说难听话,还要忍着。   也不能太过明显的表露自己的喜好,对后宫还要雨露均沾,说是拥有后宫佳丽三千,年纪一大把还宠幸,比她年纪还小的妃子,可他又不能偏爱哪一个。有的时候燕瑰甚至觉得,她的父皇和马厩里用来配种的公马没什么区别。   妃子们都想要皇帝的宠爱,然后生出可以继承哪个位置的孩子,孩子年纪大了,她们就盼望着丈夫早点死。国丧上哭的最厉害的人,也绝对不是为了皇帝哭,是为自己失去了宠爱和优渥的生活而哭。   燕瑰的眼睛很大,心却很小,她可以用这双眼睛欣赏天底下各式各样的美人,但并不打算都拥有。   本来就认不得人,花费大力气辛辛苦苦记下一个就很不错了,要是人多了,把人搞混了怎么办。想想到时候那种画面,燕瑰就忍不住头大。   “我还有些别的事情想做,若是国师真的想送我些什么,那在我做这些的时候,愿意搭把手帮个忙,我就很高兴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刚刚在上的国师要突然给他送礼,虽然对方给出的礼物不是她想要的,可是机会还是要争取,争取更换一下她喜欢的内容。   岑戈的话,是让她动了心思的。这天底下的女郎,有相当一大部分都比男子更出色,可是她们就没有办法进入朝堂,在这个位置上发光发热。   女子入朝堂,得不到安全保障,要是碰到什么歹毒的人,指不定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想要走一条别人从来都没有走过的路,她总要先试探着斩断荆棘,让其他有想法的女子,也能够像她那样走在一条宽敞平坦的路。   她幸运的重来了一回,可是重生又不代表变成了神仙,能够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她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应该脚踏实地的走路,而不是直接飘起来,把别人看得太轻。   燕瑰眼睛亮晶晶的:“我希望国师能够送我一份我想要的批文,可以吗?”一口吃不成胖子,她一步步来。   这样的一个大美人软言提出要求,几乎没有人能够说不。动了凡心的姬止,说到底也是个为情所困的普通人罢了,他怎么舍得对燕瑰说不。   仙风道骨的国师父大人微笑着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可以,只要你高兴,什么都可以。” 第36章 完结倒数第五天   在燕瑰正式进入朝堂之前,京城当中出现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死者涉及王家人,还是王家最宠爱的小儿子,风华正茂,少年意气风发的荣王次子,王无暇。   听到死者名字的时候,燕瑰还愣了一下,“翡翠,你刚刚说是谁死了?”   “就是荣王的小儿子,王至臻,之前他还来过咱们府上,是个漂亮郎君。他母亲为了这个小儿子正在和当家的闹和离,就是因为这事情就是他爹惹来的祸事。”   这位小郎君长得唇红齿白,眼睛乌黑纯澈,清亮有神,而且看他们公主的样子,就知道心怀恋慕。翡翠对他的印象不坏,说起来难免觉得可惜。   是了,只要是侯爵以上的爵位,凡事要立式世子的都必须递奏折请封,现在的王至臻还尚未变成那个荣王世子。   “真的死了吗??怎么死的?还是说失踪了,下落不明。”   上辈子她和王至臻也不熟,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就莫名被他掳走。   其实在醒过来的一开始,她也不是没有想过,私下里悄悄的弄死王至臻,可是她一向记性不太好,也不敢确定伤害自己的那个人就是真真正正的王至臻。   虽然贵为长公主,可平日里只要别人不招惹到自己头上,燕瑰向来待人都宽和,待美人更宽和。   她留着王至臻的性命,一方面是为了验证自己的梦境是真的,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找出背地里对她下手的人。没有宫里人的配合,王至臻怎么可能将她独自带离护卫的看护。她身边还有暗卫盯着,就算是明卫会被支开,当时暗卫又为什么不在。   因为种种谜团,她只是安排了人盯着王至臻,结果不曾料想,会在这个时候听到对方的死讯。难道说对方根本就没有死,后来又回来了,期间什么神秘机构,才想着来报复她。   翡翠说:“不是失踪,就是当场咽气的。刺客是个姑娘,安排了一个恶霸欺凌的戏码,大庭广众之下刺中了王小郎君的胸口。”   就是因为当街行凶,而且还利用了别人的善心,所以才说是影响比较恶劣的凶杀案件。不过杀手没逃跑,当场就被抓住,但她寻死之前。口中大仇得报。   翡翠叹了口气:“那个小姑娘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姐姐,被人哄骗,做了富贵人家的外室,结果人家的正妻上门来,直接把她姐姐和肚子里的孩子硬生生的打死,小姑娘记着仇,说是要让恶妇尝一尝失去至亲之痛,所以才杀了王至臻。”   那小姑娘的刀剑并没有能够刺出致命伤口,但是刀刃上抹了剧/毒,见血封喉的那一种,怕是只有神仙才能把人救回来。   “小姑娘给他下了无药可解的毒,宫里的太医去看过了,回来的时候脸上都是王夫人抓的红印子。”   这种说法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因为抓痕也只是一道,失去了爱子的母亲十分疯狂,死活不肯相信自己孩子就这么死了,失控之下就拉扯了太医。但她很快就被身边人及时的拦了下来,还特地道了歉。只是有些人特意散播开,想要把自己这位端庄能干的大嫂打成疯子。   现在关于荣王府的流言四起,只是两个当家的突然丧子,内心十分悲痛,一时间才没把流言按下来。   “听闻王家家风不错,这事情可属实?”   她记得王家夫妻恩爱,娶妻很少纳妾,王至臻的父亲也不是个风流倜傥的。不然当初母亲为她安排驸马人选的时候,就绝对不会选择王家。   翡翠说:“不是王至臻的父亲,但是同他有关,他那院子给了二房,二房是个风流倜傥的,在他院子里养了外室,许是在外面借用了他的名头。”   按照这种说法,王至臻就是纯属倒霉,所以才十分的让人惋惜。不过她们也就是惋惜这一下,绝大多数人还是冷眼看戏。看着王家闹起来,轰轰烈烈地唱一出大戏。   翡翠也是知道皇后之前要给燕瑰找驸马的事情:“好在当时殿下没选这王至臻,不然还占了晦气。”   燕瑰沉默一会:“为我准备拜帖,待他丧事,我上门造访。”   现在的天气可以说是很炎热,她的宫殿到处都摆放了冰盆,还能碰上美人室外沐浴。要是尸体停放久了,肯定会发烂发臭。   若是对方真死了,王家肯定会让王至臻大葬,她要亲眼去看看,才能安心。   王家果然很快设了灵堂,有许多人都前来为早逝的少年英才吊唁。王至臻的母亲和姐姐红着眼睛,形容非常憔悴。   死去的王至臻并没有他生前那么美好,脸色不管是涂了多少粉还是遮不住面上青白,甚至高高的衣领遮不住的脖子那还露出了难看的尸斑。   他看起来和生前并不一样,但是见到他的面容,燕瑰心安了,这绝对不是什么人假冒,这就是“梦中”杀死她的王至臻。   但是她没出手,王至臻好端端的怎么就死了呢?燕瑰想不明白,心中也没有真正的放下担忧。   在这座皇宫里,燕瑰从来不主动与人为难,但她知道自己仇人不少。天底下那么多想杀皇帝的刺客,恨屋及乌,她作为皇帝宠爱的长公主,就是他们天生仇恨的对象,还有一些她的母后同人结的仇。   王至臻被亲爹惹下祸事害死,她前世会不会也是如此。光是杀了刽子手可没用,主使者也得救出来。   出王家门的时候,天色黄昏沉沉的,远处的山丘都被青黛色的云雾笼罩,蒙蒙烟雨,给人一种低沉压抑之感。   一把漂亮的伞凑近了,伞的主人却没有被拦下来。燕瑰一抬头,就看到了那张她看了都目眩神迷的脸。   天空闪过一道惊雷,姬止的面容在闪电中被照得雪白,他的声音温柔无害,说的话却让燕瑰心尖一颤:“这份礼物,喜欢吗。” 第37章 完结倒数第三天   礼物?国师先前的确是为她送来过一份礼物,但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作为一个理解能力不错的人,燕瑰可以肯定对方口中的这份礼物绝对不是指的之前的王冠。   难道是她请国师帮的忙,他已经完成了?这事情要是办妥了,对她而言的确是一份不错的礼物。可燕瑰本能反应,国师说的应当也不是这个。   她顺着对方的视线看向身后的深宅大院,正门依旧是朱红色,两只石狮子在雨水的冲刷下依旧威风凛凛,只是往里屋檐下挂着的灯笼变成了惨白色,让这风雨都仿佛变成了凄风苦雨。   姬止从来不是那种做了什么藏着掖着等人发现的含蓄人,至少在足够迟钝的燕瑰跟前,他绝不会如此:“恶人有恶报,这样大快人心的好事,殿下听了,想必日后能够安睡吧。”   说完这样的话,姬止的神色一僵。天机不可泄露,反噬在他的心脏部位向外部蔓延,那些丑陋的图腾,仿佛活过来一般,在他的背部张牙舞爪,试图向他的脖颈和脸部攀沿。他侧过脸,不再言语。   燕瑰抓住了什么,这一切是这么的不可思议,可是对方明示的这么明显,她不可能再欺骗自己。   可能是因为雨水来得急,她受了凉,竟然有一点鼻酸,眨了眨眼睛,压下眼中翻腾的雾气:“国师当真是通晓阴阳,什么都知道吗?”   姬止将伞面压了下来,取出一枚面具,遮住了黑色纹路:“我没那样的本事,算不到自己,也算不到自己的心上人。”   不管是哪一个道家修士,就算是能够看到那么丁点自己的命运,基本上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死劫,就算是避开已知的死法,也会以其他的方式应劫,甚至因为牵扯的因果,可能获得更悲惨的命运。   他对死本是看得很淡,曾经的老国师也说过,只要他不犯下大罪,便能够长命百岁寿终正寝。而他动了心,也没能看出燕瑰的命。若是能够及时准确的算出来,她上一辈子就不会在他赶到之前死于非命。   青年的眼角泛起一抹的妖异红,就像是燕瑰死去的那一天,血滴落在洁白的雪地上一样刺眼的红。   燕瑰是个聪明人,听这个话就想到了天机不可泄露之类的东西。对方是连她的父皇都要忌惮巴结的国师,她本来不应该再问下去,可是对方刻意纵容,她胆大包天的钻到姬止伞下,然后伸出手,摘掉了对方的面具。   她的动作很快,一般人根本就来不及反应,面具被她成功摘了下来,露出了姬止不再那么美观的脸。   姬止并不是一般人,其实按照他的反应是完全可以躲开燕瑰的动作,但是在她的气息靠近的时候,他忍不住屏息,选择了放纵燕瑰的动作。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很快,胸腔里这块肉除了燕瑰死的时候从来就没有这么激动过,姬止一眨不眨地凝视着燕瑰,紧张而又忐忑,怕在对方的脸上看到一点点讨厌畏惧的神情,光是想象都能够让他感觉窒息。   好在并没有,少女的眼眸里清晰地映出他此时此刻的样子,在看到这张脸之后,她有惊讶,然后就是心疼和自责。   “这个样子,是因为我吗?”   她不知道国师是不是有通晓阴阳的本事,但她知道,这天底下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即便是她自己,能够在最宠爱的长公主这个位置上好好的坐着,也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救回她的命,或者说想办法让她知道她本来不应该知道的东西,这就等同于逆天而行。天子什么的都是屁话,那么多朝代,那么多试图求神拜佛的天子,不管是英明的还是昏庸的,都只能死。   而国师纵然受老天眷顾,比平常人知道的更多一些,可也不能如神明一样,肆意妄为,随意行逆天之事。   燕瑰喜爱美人,见美人如此,心中不知为何有些闷闷难受,她这个时候已经把王至臻抛之脑后,只关心起姬止来。   燕瑰道:“他这个时候还没做出那种事情来,日后应该也不至于同我结下生日大仇。我本来是想要多留他一些时日,看看有谁在背后指使。没想到让国师大人劳心,为了这人脏了手。”   那些计谋,涉及后院阴私,而且着实说不上光明磊落,后者里争风吃醋的女人,还有那些不择手段的男人,他们会做出这种事情不奇怪,姬止沾上这个,总感觉这些腌臜事玷污了他一样。   她的反应让姬止心中熨贴,倒是露出个极其清浅的笑:“这只是小事,并无妨碍,脸上也是旧疾发作,还请殿下安心。”   对他来说,杀死王至臻有很多种手段,只要不是直接经过他的手,就算不上改命。对方死了,让他博得心上人怜惜,也算是死得其所。   “说来是我冲动,毁了殿下安排。”   但是只要想到当初的那一幕,他便无法容忍下去。纵然背后有人推动,可最终的执行者却是王至臻,而且王至臻的神态,在见到燕瑰之后,便逐渐的向上辈子靠拢。   他绝对不会允许像上辈子一样的悲剧发生,便直接把危险掐死在源头上。至于背后的人,燕瑰也不用担心。   她离开的早,不知道幕后之人,可他亲自处理了那些卑贱龌龊的灵魂,自然知道那些人是谁,只是规则的禁锢让他无法告知燕瑰更多。   好在他的殿下是如此的冰雪聪明,今日着几句暗示,便足以让她猜出一切。   燕瑰看着眼前人墨色的瞳,那是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是她看不懂的浓得化不开的情意,她到底还是问出了口:“国师何故对我这般好?” 第38章 完结倒数第二天   姬止静默,天空落下来的雨水也仿佛在这瞬间凝滞,他没有直接回答燕瑰的问题,而是拿下半截面具,露出光洁完好的半张脸来:“殿下喜欢我这容貌吗?”   姬止整张脸落在燕瑰眼中的时候,给她的感觉是一种极致的美带来的强烈的冲击力,现在用冰冷的面具遮住半张,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明明是禁欲纯洁的修道之人,可因为桃花眼眉目含情,却让人生出把这身衣服扒下来的冲动。   燕瑰极为诚实的回答说:“喜欢。”   姬止便笑道:“殿下喜欢,我亦之。初见时,望殿下心喜。”   他明明白白的诉诸情意:“我心悦你。”   能够得这么出众的人的喜欢,是个人都该感到高兴。特别姬止还是国师,哪怕他爱的并不是情深意浓,随便洒洒水的情谊,也够一个人受益匪浅。   燕瑰这个时候终于知道对方当初说的帮她上位,并不是一句玩笑话,若是国师愿意,这个朝代出一位女皇帝,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燕瑰想的却不是这一些,她本来就不缺什么,能得国师的喜欢,那是锦上添花。得不到也没有巨大的影响,她仰着脸,看着对方的眼睛来了一句:“国师就只是喜欢这副皮囊吗。”   古往今来,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宫里的这些美人,若是空有一张漂亮脸蛋,是无法在宫内活得长长久久的。更何况燕瑰有个记不住人的毛病,对容貌带来的冲击感只能在她心里停留极其短暂的时间。   她望着姬止的眉眼,在初见他的时候,她觉得她能一直记住这张脸,可是过来这些时日,他的面部轮廓就在她眼中逐渐模糊,能够一眼认出姬止,也不是因为对方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的配饰,而属于国师独有的那种气场。   燕瑰其实不爱多管闲事,一向也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可大概是因为姬止足够特别,她们两个人之间又拥有共同的秘密,她到底是忍不住多说了两句:“国师大人应当知道,红颜枯骨,里面躺着的那一位死了也是白骨一具。”   姬止顺着她的话道:“我心悦殿下,便觉得你是我心中最好看的。对我来说,殿下的骨头生的也是极漂亮的,纵使被大火烧成了灰,我也能认的出来。”   这话听上去可着实有些让人毛骨悚然,可死过一回的燕瑰却不觉得害怕,毕竟姬止又不是给她捅刀的人,这样一个厉害的存在,能站在她的身边,会给她十成的安全感。   “国师说的好听,可是见了我变成骨头的样子。”燕瑰说,“我也看过尸骨,哪有什么漂亮的骨头。”   上辈子她死了,就彻底失去了意识,也不知道自己死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是王至臻那个杀人犯还放了火,想要把犯罪现场清理干净。杀害一国长公主可是极大的罪名,王至臻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也得替王家这个大家族想一想。   一想到这里,燕瑰对王至臻更是厌恶,对后者的死也不觉得可惜了。虽然说这事情是有人在背后推动,可就像是翡翠说的,王家的人真做了杀了那姑娘姐姐的事情,王家的人遭了报应,她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一啄一定,都是因果报应。   这些世家子弟平日里漠视人命,纵然王至臻不是滥杀无辜之人,手上也绝对沾了他人性命。燕瑰从来不是多愁善感的闺阁少女,不会为了仇人伤心。   姬止呼吸一滞,他无比郑重的对燕瑰道::“殿下一定能够长命百岁,健健康康顺顺利利的活下去,活得比谁都要长久。”   对他而言,这一世,他最大的意义就是看她能好好的活着。   燕瑰看向天空,这个时候雨已经停了,乌云飞快的散去,太阳探出脸来,炙烤着散发着泥土气息的大地,一道彩虹挂在了天边,让她的心情也如同云销雨霁,一下子绚烂起来。   少女的眼睛似乎被拨开了迷雾,她回过头,冲着姬止灿然一笑:“看,天晴了。”   在这一刻,姬止的脸印在了燕瑰的眼中,也牢牢的刻在了她的心上,除非她心脏停止跳动,否则她一直都会记得这张脸。   姬止想,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晴天。   ***   王至臻的死,似乎是开启了什么奇妙的开关,王家中陆陆续续有人出了事,有跑出来喊冤的,控诉的,背离王家的,发展到最后,王家甚至和前朝谋反扯上了那么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前朝都已经亡了三百年了,早就气数已尽,根本就掀不起太大的波浪来,可是如果他们能够得世家大族支持,多多少少都会让朝廷伤筋动骨。   皇帝想要削弱世家很久了,可是他又有顾忌重重,一直就在世家,皇权之中维持着平衡。王家出了这么大的岔子,人证物证俱全,铁证如山不容他人辩驳。昔日的世家大族,竟然迅速的落败,大厦将倾,檐下鸟雀四散。   有人担心是皇帝想要借机削弱世家权利,结果他们瓜分了王家的地盘,并没有受到太大的阻拦。   想来是王家自己出了问题,惹得民怨沸腾。纵然那些小辈之中有些清白的,可是他们吃王家的饭长大,享受着王家的资源,自然要同王家荣辱与共,哪能说撇开就撇开。想想根本,许是王家没能够教育好子孙。这个时候,往日里在京城中横行霸道的一些家族,在这个时候倒是夹紧了尾巴,怕惹出什么麻烦。   而且京城之中,还有一件大事吸走了他们的注意力,皇帝下了旨,许女子进朝堂为官。   带头做这件事情的不是别人,正是万分受皇帝宠爱的长公主燕瑰。 第39章 正文完   “女子怎么能入朝堂?!”   “女人头发长,见识短,哪里懂得什么家国大事!”很多老顽固纷纷跳了出来,抨击这一道旨意的奏折如同雪花一般飞到皇帝桌前。   即便燕瑰是长公主,平日臣子们不愿意开罪她,可是这个时候,她等同于触动了诸多朝臣的利益。一旦损害到他们的利益,别说是一国公主,就算是皇帝他们也敢大着胆子拉下马。   再说了,长公主本来就深受皇帝宠爱,现在想要进入朝堂,有可能是为了皇后生的几位皇子,这就触碰到了他们所支持的势力。   长公主拥有的权力已经够大了,除了在外面掌控一方封地,还有专门的女官。最近皇帝更是准许自己这个女儿拥有一支女子建成的军队。   长公主拥有军队不奇怪,毕竟被分封的异性王,多多少少都有豢养私军,可别人家的军队都是身强力壮的男子,燕瑰却特立独行,搞什么娘子军。   她自己小打小闹也就算了,单独燕瑰一个,他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毕竟皇帝的女儿数量不多,全天下也就只有一位长公主,可是燕瑰要皇帝下令,准许女子进入朝堂,即便不是所有人都能有这个本事,可是撕开了这道口子,难免就有人蠢蠢欲动。不仅如此,长公主还请旨,让皇帝准许女子也拥有爵位的继承权,并且放宽立女户的条件。   本朝一直有女户的规矩,可是要求极其严苛,女子立户还得吃很多苦,可以说付出的代价非常大,燕瑰这一开口,又是让女子入朝,又是让某些女子从男人口里撕下一块肉来,可以说是让不少男子少了吃绝户的机会。   便是实施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可天子诏令,慢慢实施下去,像燕瑰这样的女子定是要变了这天。   有的人家,就有女儿动了这心思。朝堂上风云诡谲,哪有她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况且男女大防,在外抛头露面做事的女子总归会被别人说风言风语,出了什么岔子,世家大族的脸面往哪放。   但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一开始跳脚反对最厉害的武官一派最先倒戈,转口赞成长公主和其他女子进入朝堂:“能者居之,谁有本事谁上,是男是女关系不大,说句不好听的话。谁家没有老母,谁家没个姑娘,也没听说生下来的姑娘就一定比儿子蠢。”   他们能替燕瑰说话,自然是托了岑戈的福,这位手握军权的大将,在那些三大五粗的武将心中积威甚重,他的地位是当年从战场上一点点厮杀下来的,这几年颇有点被皇帝坐冷板凳的意思。   纵然还握有兵权,可岑戈的名声比不上从前不说,还要受皇帝的猜忌。燕瑰是岑戈亲口承认的学生,长公主掌权,对岑戈肯定是有好处的。   至于女子不女子,他们当中有些人还打不过燕瑰那细胳膊细腿的,更何况岑戈夸赞长公主在谋略上有着极好的天赋,她欠缺了些经验,可有这份聪明劲,短时间内就能成长起来,不比其他人差。   武将们一向因为只看眼前受人诟病,他们比起那些文官,也没有那么讲规矩,更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条文。更准确的说,比起女人,他们更讨厌文官。他们在战场上打仗的时候,家中的女眷还晓得给他们缝衣裳,纳鞋底,而那些文官呢,在前朝把粮食和保暖的衣物都吞没了,他们冲在前头拼死拼活,他们嘴皮子一掀,就抢走了他们的大部分努力,怎么能不让他们痛恨万分。   文武之间本就矛盾重重,平日里皇帝这般,也是为了制衡之道,这个时候倒是便宜了燕瑰,她只要和文官们不一样,站在他们这一边,武将们就愿意支持她。   诸人吵了一阵子,结果没多久,天降祥瑞,多位大师冒出来道:“长公主燕瑰乃是江山之福,当今天子更是能将江山发扬千秋万代的明君,是神明都认可的存在。”   皇家的福星不进入朝堂,为皇家做事,难道要嫁给其他人,把这凤凰福气给其他世家嘛。公主是女子,到了年纪要尚驸马,可在这个时代,嫁出去的女子泼出去的水,   君权神授,一向不插手的国师府出来露了这么一手,硬是以极其强硬的做派,把皇帝之前的旨意施行下去。   燕瑰没有打算争那个位置,一方面是她的父皇和兄弟都活着,他们待她极好,她还不至于为了一个位置和他们争得反目成仇。   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女子之身坐上那个位置很难,她光明正大的坐在前头,能够做到的事情,不一定就比坐在背后指挥差。她会在确保皇位上的人是和她足够亲厚且一母同胞的兄弟,还得在对方成为下一任皇帝之前,手中握有足够的权力,像最厉害的世家和岑戈那样,即便皇帝换了一个也不影响她地位的权力。   即便文官一派死活不同意,可是在神明面前,他们不同意也得同意,事情不容辩驳的安排下来。   他们期间也出手试图使绊子,结果偏偏那些小女子还做的挺好。燕瑰的长公主府,本就是藏龙卧虎,她身边也从来不缺乏能够的女儿郎。有钱有人有眼光,又不急功近利,燕瑰还真没出什么岔子,反倒让针对她的人狠狠摔了一跤。   值得一提的是,燕瑰的事情能够推动的这般顺利,不仅仅是因为有人在背后帮她,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世家内部出了岔子。王谢两个大家族,先是以王至臻这一脉的嫡系出事,接着和王家多年联姻的谢家也出了大岔子。   昔日的长乐郡主,多少京城儿郎心中的梦中神女,谢离,竟然是个假娇娥,他是前朝余孽,一直试图复/辟旧王朝。王至臻的死,正有谢离在其中推动。燕瑰上一世的死亡,不仅仅是和王至臻有关,和谢离背后喜爱自作主张的部下更是有直接的关系。   他们觉得燕瑰是红颜祸水,让谢离乱了心思。仇人之间怎么能够相爱,若是谢离让燕瑰爱上他,为他们所用另说,偏偏谢离单相思,燕瑰根本对他们少主半点不动心,他们无法忍受,才设计杀了燕瑰。   被发现身份的第一时间,谢离就离开了京城,来了个金蝉脱壳,皇帝龙颜大怒,可愣是没能抓到谢离。前朝余孽狠狠拉扯了皇帝敏感万分的神经,牵涉人甚广,朝野可以说是大动荡。在这动荡期间,燕瑰趁机安插了自己的人,也是她那支足够聪明又对皇室表现得足够忠诚的女子队伍,安抚了皇帝不安的心脏,燕瑰的势力才在朝野之中深深扎根,就此疯长。   这其中需要漫长的时间去斗争,不是嘴皮子一碰就能实施下来的事情。但是燕瑰不着急,她望着这座金碧辉煌的皇宫。   她曾经以为这里是囚禁她的金色牢笼,一直小心翼翼的活着,就像是踩在冬日湖心的薄冰上。但现在她不这样想了,她这辈子一定会长命百岁,她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以做自己从未想过的事情,毕竟燕国的神明站在她的身边。 第40章 谢离番外   谢离一出世,就被人换进谢家,做了谢家的嫡女。因为世人都知,小孩子不会骗人,他若是不生长在谢家,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看,很容易被有心之人看出端倪。   所以,长了好几年,谢离懂了事,才在自己五岁那年,才知道她和其他的小姑娘不一样,其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孩子。   他的母亲,乃是前朝皇室留下来的血脉,三百年过来,都不知道传了多少辈,只剩下他母亲这一个前朝太子的后人。   那个曾经的朝代有多么的辉煌伟大,谢离不知道,他只知道,母亲偏执且疯狂,明明凭借着美貌才华,俘虏了他的父亲,却因为复国的执念,把他的父亲推的远远的。所以他的大名单名一个离字,世人都盼一家团聚,他的母亲却盼着能够和谢家分离,何其讽刺诛心。   谢家郎君是心高气傲之人,被心仪的妻子推开,自然甩袖而去,恨屋及乌,谢离这个假冒的女儿,也就顺顺利利的保住了自己性别的秘密。   可能是因为有一个擅长诗词歌赋大才子父亲和同样聪敏的母亲,谢离从出生,就对其他人的喜恶格外敏感,在没有得自己的身世秘密之前,他就因为对人情绪过于敏锐,显得和其他孩子很不一样。在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之后,他的脾气就更坏了,性格十分傲慢骄纵,当然也养成了不让其他人近身的习惯。   等母亲曾经的对手,当今的皇后诞下的嫡女满月,皇帝的赏赐传出来,他见到母亲发疯,摔碎了不少东西,初步对燕瑰留下了十分糟糕的印象,又在一年后,随母亲入宫,见到那软绵花的一团。   刚出生的新生儿是不见风的,皇长女出生,在没有满周岁之前,更不可能轻易的见外客。所以谢离第一次见到燕瑰,其实是在后者周岁的生辰宴上。   这个奶娃娃穿了件大红色的肚兜,脑袋上扎了两个可笑的红啾啾,明明打扮非常滑稽,但因为长得好看,竟然让这身俗气的打扮都显得格外喜庆漂亮。   大人们心思诡谲,不管男女,都是脸上戴一副面具,心里又是另外一种想法,面具在他们脸上戴久了,扎了根牢牢的摘不下来。   只有被众人围在中间的奶娃娃,纯洁无瑕,只会傻呵呵地笑着,然后露出一口小米一般洁白的乳牙。   皇帝对皇后素来敬重,对于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女儿,更是凭空生出了无限的慈父心肠。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贵重物品,不管这桌子中间的小娃娃抓到哪一个,来参加这场宴会的客人都会有各种动听的话奉上。   母亲说,这样的荣耀本来应该是属于他的,是可耻的燕家,偷走了属于他们的江山!   当时的谢离其实也不是很能理解这些东西,因为母亲说这种话的时候总是表现的很疯狂,他望着这张和自己相似的美人脸,总觉得就算是生养他的母亲也不一定是真的爱他。对她来说,他也只是一个玩着那个可笑又疯狂的梦想的工具人罢了。   宴会上所有人都是那样的虚伪,唯一不虚伪的那个是一个牙都没有长齐的散发着奶味的黄毛丫头。小小年纪就如此老气横秋的小谢离想着,然后就被这个他瞧不起的黄毛丫头抓住了手腕   “漂亮哥哥。”一周岁的燕瑰,当然没有哪个本事吟诗作对,甚至连比较流畅的话都说不出来,但她已经能够说一些简单的词汇了,相对其他孩子来说,还算得上是聪明的娃娃。   小姑娘的胳膊肉乎乎的,像是荷塘里夏季刚挖上来的新藕,是那种炒出来,又脆又清甜的藕,雪白干净。   全场大人的目光都积聚在谢离身上,他现在年纪还小,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羞耻心,被这么多人看着总觉得有一些难堪。但是身份和母亲警告的眼神告诉他,他不可能在这种盛大的宴会上甩了寿星公的面子,只好呆呆站在那里,让这个软绵绵香喷喷的奶娃娃抓着。   众臣子七嘴八舌说:“小公主是要成为长乐郡主这样的大才女呢。”   “肯定比长乐郡主更出众。”   谢离心中略带恶意的想:“要是长公主长着长着多出个男人才有的东西,这些人肯定大惊失色。”   燕瑰没有一直抓着他,后来爬了一圈,又改抓着皇帝了,而且还傻乎乎地发出咯咯的笑声,这个举动让皇帝龙颜大悦,各种赏赐又是流水般的落了下来,这样大的阵仗,让他的母亲又发了疯。   再后来,燕瑰就长大了,没有按照他母亲希望的那样越长越丑,而是出落得越来越漂亮。   他一开始的时候,当真是不喜欢燕瑰的,只是因为投入了太多的注意力,所以才渐渐收不回目光。   小的时候,燕瑰当真聪明伶俐,因为卷入皇帝能拥有天下,若是可以,他娶一个战败者的公主也没关系。   这样想着,谢离看着燕瑰的目光越来越痴缠。他不想要做燕瑰的好姐姐,要做就做她的夫君。   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燕瑰喜欢他,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因为明面上,他是个女人。   再后来,燕瑰渐渐长大,就开始招蜂引蝶。他。谢离一直觉得燕瑰的眼神不好,因为只要他稍微花一点心思,就可以轻易的把那些花花蝴蝶给引走,就她这样有点笨的公主,怎么可能对付得了那些心怀叵测的男人。   谢离这样想着,一直以这样的方式守着燕瑰,一直到他发现了燕瑰的秘密。一个听起来十分的可怕的秘密,宫里那么多聪明人,居然没人发现这一点。   漂亮的近乎妖异的青年疯狂大笑起来,原来如此,原来燕瑰对人若即若离,明明昨天还在朝人笑,今天却冷漠疏离,是因为她根本不记得人家,转头就把人忘了。一个没办法记住别人的长公主,她笑的再美再甜,都不会爱上任何人。   既然是他得不到的东西,谢离就要亲手毁掉,所以王至臻出现的时候,他在背后推动了一把,再后来,他就被那个姓姬的老男人给杀了。   生命流逝的时候,谢离仿佛看到了燕瑰那张附有欺骗性的面孔,她那样漂亮,那样无暇,却把所有人都骗了。   谢离的身体越来越冷了,血液一点点流逝的感觉真难受啊,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他想,如果有下辈子的话,他要做个没秘密的小傻子,不然都话,就让他再也不要喜欢上燕瑰,再也不要。 第41章 裴青番外   裴青是个小人物,那种真真正正从底层爬上来的小人物,他家里很穷,但是母亲又很能生,按照父亲说的话,他就是碰了一下她,她肚子就大了,然后女人的腿一撇,孩子就出来了。   孩子出生本来是一件让很多人都觉得高兴的事情,可是穷人家里的孩子多了,就是让人头疼犯愁的事。   除了父亲之外家里没有哪个孩子能够吃得饱,大孩子要帮着小孩子洗尿布,而他们的母亲要给自己的男人做饭要下田间作势,还要帮助别人洗衣服,没有时间照顾自己后面生下来的孩子。   朝廷要收很沉重的赋税,就算是皇帝减免,管事的也会一层一层的剥削下来。这就是天高皇帝远,做皇帝的哪里会知道底下的人根本就不听他的呢。   裴青一直是个聪明的孩子,不像自己的姐姐那么老实,他也很擅长的从一些小东西上获得好处,甚至还偷偷的待在私塾外面,一分钱没交就学了些字。   但是底层老百姓的日子不是那么好过的,等裴青年纪再大一些的时候,他在家乡闹了干旱,村里有人都饿死了。其实那些从更严重的地方跑过来的人说,还有人卖儿卖女,更严重的甚至易子而食。   人吃人,多么疯狂的事情,光是听到这种的事,裴青就觉得毛骨悚然。一直到后来,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就把他卖了,辗转反侧后来就进了宫里,小小年纪就成了一个太监。   他也是进了宫之后才知道,大人物们的日子的确是光鲜亮丽,可是宫里却并不每个都是。大人,很多像他们这样身份低贱的太监,不管是谁都可以踩上一脚。得了地位高贵的主子垂青他们就可以一飞冲天,万一运气不好,那就是掉到了地狱,可能过得生不如死。   闹灾荒的时候,外头是人间炼狱,而皇宫里就是一个披着漂亮外衣的地狱,这地方的人吃人不吐骨头,好东西不缺,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得的到。   裴青在这样的环境里,越来越渴望权利,他是一个极其倔强的人,算命的曾经说过他天生反骨,命运坎坷,但是如果能够跨下那道劫难,就会成为一个大富大贵之人。   裴青在放下身段豁出去一切之后,也如愿以偿的坐上了那个想要的位置,一个臭名昭著的机构的头子,别人眼中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代表。   裴青明明得到了那么多,可是他的骨子里却是极其自卑的,他杀掉了曾经得罪过的一切敌人,却没有办法抹消自己卑微低贱的过去。   人越缺什么,就会越渴望什么。裴青渐渐的把目光移到了那些天生就高贵的人身上。看着那些曾经的大人物,在他面前像是一条哈巴狗一样的跪地求饶,形容狼狈,裴青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畅快。   但是畅快之后,就是无尽的空虚。渐渐的他不太满足那些肥头大耳的官员,这些满身都是肥肉的男人好像连脑子里都塞满了油水,毫无骨气可言,摧毁起来让他没有一点的畅快感。   裴青开始向世家下手,如此疯狂的他成为了皇帝手中越来越锋利的刀,能够做皇帝手中的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尽管知道这样做非常的危险,他也从来都不后悔犹豫。   直到某天他执行完任务,被人算计,受了伤,然后邂逅了一个单纯无暇的姑娘,对方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一朵盛开的百合花,甜美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已经被弄脏了的人,在那样清澈的眼睛里,仿佛无所遁形。   头一次,裴青觉得后悔,要是他们见面的时候更好一点,他不要这么狼狈,名声也没有这么坏就好了。   外面传的他的事情风风雨雨,其实有不少是凭空捏造或者夸大事实。对于这个姑娘这样纯净的人来说,他这种肮脏低贱的人就不应该存在。   姑娘不仅是好心肠,身上穿的衣料也非同一般,绝对是家世不错的闺中少女。裴青一边,唾弃着自己,一边又还是抱有希望,在被对方救助又离开之后,裴青找了专门的人去调查。   往恶意一点的方面想,这样干净的姑娘很有可能就是有人设给他的拦路虎,是蓄意为之的结果。这很有可能是一个专门针对他的大阴谋。   然后令他惊讶的是,对方还当真不是冲着他来的,因为救他的人身份过于高贵,是最受皇帝宠爱的长公主。   只是这个时候长公主似乎已经不记得他了,裴青心中失落,但又觉得本来如此。   再后来,燕瑰就死了,年纪轻轻,死于非命。裴青为公主烧了一日纸钱。若有来生,希望他们有个干干净净的相遇。 第42章 岑戈番外   对于老百姓来说,想要出人头地,靠种地是不可能的,士农工商,就算赚了再多的钱,真遇到强权,一辈子的钱都是白白给别人挣的。   岑戈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孩子王,天生的领袖气质,再加上绝对的武力,鲜少有人能够赢过他。最初的时候,他本来并不想要参军,只想守着老母亲,过踏踏实实的日子。   但是他的命似乎不太好,没有主动去招惹谁,却总是会有麻烦上门。后来朝廷征兵,他们家里只有一个男丁,为了不给母亲带来麻烦,他带上一双纳的千层底,几块硬的可以硌掉牙齿的饼子就奔赴战场。   兵营的日子对一些细皮嫩肉的小公子来说很苦,对岑戈而言却很容易。后来两军交战,他第一个就冲了出去,军营发的兵器算不上好,岑戈私下里磨了很多遍,锋利的刀刃砍向敌人的头颅,对方的血溅在岑戈的脸上,让他像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   绝大部分新兵蛋子,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可能会双腿发抖,手都拿不稳武器,就算是含着眼泪豁出去杀了人,心情一定会有很大的起伏。   虽然那是蛮夷,可蛮夷的士兵和他们一样,都是有血有肉,一张嘴巴两个鼻孔出气的人,杀人,是会有敬畏之心的。可那温热的血液滴在岑戈的脸上,他的内心却十分平静,甚至可以说上毫无波动。   一个,两个,在他身边倒下的敌人越来越多,有人注意到他的情况,几个人举着武器围了上来,下场却是被岑戈一剑砍下。   见着敌人愤怒畏惧的眼神,岑戈渐渐有了感觉,不是害怕和恐惧,而是血液沸腾的兴奋。他越杀越勇,到后面,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令悍勇的蛮夷也避其锋芒。   岑戈的运气不错,有个还过得去的上司,他这一战成名,就得到了提拔。渐渐的,凭借着极其出众的表现,岑戈一路从小兵往上爬,有了功勋,有了爵位。   他快速的上升惹来小人的嫉妒,那是岑戈第一次知道,不是谁杀的人多,谁立下的功劳大,就一定能得个好结局。要不是有属下在一旁劝着,面对宫里来的那张聒噪的脸,岑戈真想把朝廷派来的人都杀了。   这个时候,岑戈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心态其实很危险,他对生命并没有太深的敬畏之心,对皇权也没有,但他是人,不是神,对整个朝堂对着干的人绝对没有好下场。   皇帝虽然不是能够名垂千古的明君,却也并不昏庸,要造反做天下之主,显然有很大的难度,更何况他实际上对权力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只是喜欢战场上那种厮杀的感觉。   岑戈藏起了心思,在表面上向皇权屈服,他讨厌那些总想着给他送女人的官员,拒绝了多方势力,向皇帝投诚,说是要做陛下的好臣子。过于锋利的刀在用的着的时候,可以说是所向披靡,人人见而畏之,可若是失去了自己原本的作用,转头可能就会被主人亲手折断。   岑戈知道自己不一定能够落得好下场,但他并畏惧,他不怕死,唯一值得他惦记的,就是他的老母亲。她老人家含辛茹苦把他养大,岑戈总不好让老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   只是母亲明里暗里总希望他成婚生子,这一点他不太能满足,岑戈虽然打了很多胜仗,可在战场上并非战无不胜,他也受过很多伤,有好几次完全可以说是在生死线上徘徊,完全是靠着他强大的求生欲才挣扎过来。   岑戈随时都做好了死的打算,哪里能耽搁好人家的姑娘。先不说他喜欢不喜欢,真要是出现个处处都合乎他心意的姑娘,岑戈又要担心对方是不是专门为他量身打造的间谍。   至于京城里那些娇滴滴的世家女子,她们基本上都不敢靠近他,勉强人家做了他的夫婿也是结怨。不过目前为止,岑戈还碰到过心仪的姑娘。娇滴滴畏惧他的,他不喜欢。风风火火,像个小辣椒似的,他也不喜欢。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子的?”   面对这样的询问,岑戈回答不上来。他摸了摸自己锋利的宝剑,大概他就喜欢这样,锋利尖锐,冰冷无比的宝剑。   老太太拿他没办法,知道岑戈脾气硬,也勉强不了他。直到后面,战争短时间的平息,他被不放心的皇帝召回宫来,留在京城歇息。   岑戈再次成了香饽饽,做媒的人都能踏破将军府的门槛,让他烦不胜烦。直到某日他去兵营的时候,在路上看到一个作男装打扮的姑娘,惊鸿一瞥,却在他心底落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去查查她,看看她是什么人。”他吩咐自己的属下,嘴上却是另外一套说法,“我觉得她很可疑,指不定是敌国安插来的探子。”   查到的消息却让人啼笑皆非,那肆意张扬,穿着骑射胡服的姑娘不是什么探子,她是生长于皇帝膝下,最为受圣上看重的长公主,今年不过十五岁,却已经出落得天姿国色,说是天仙下凡也不为过。   长公主性格外向,打小跟着皇帝,喜欢骑射,才会做方便的男装打扮,但她并没有刻意的遮掩,反倒看上去雌雄莫辨,像是个肆意风流的贵公子。天家的长公主,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叛离自己的国家。   岑戈夜里梦了几次那张脸,这才知道,他竟然和天底下大多数男人一个样子,不是不喜欢女人,只是喜欢漂亮的,当真是肤浅。   长公主比他少了十几岁,虽说老夫少妻十分常见,可那多发生于位高权重者和地位低的姑娘之间。燕瑰的身份和受宠程度,比他只高不低,若是他开口,皇帝是愿意把公主赏赐给他,但唯独不可能赐下长公主。   岑戈知道自己多凶,娇滴滴的公主见了他,肯定会吓得跟什么似的。他打听到长公主时常出宫,鬼使神差的制造了几场邂逅。   令岑戈欢喜的是,燕瑰并不畏惧他,反倒夸赞他长得好看。岑戈越来越欢喜,连两个人的孩子叫什么名字都想好了。   不,女子生产要在鬼门关上走一遭,燕瑰似乎很是怕疼,若是她不愿意,那就不生也可以。若是她很想要个孩子,一个就够了。   在岑戈以为两个人只差一层窗户纸的时候,他主动向皇帝提起来,他改了主意,愿意做太子太傅。入了宫,见到长公主的几率也就大了些,他有点好奇,她看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像他一样又惊又喜。   但是让岑戈万万没有想到的时候,燕瑰看他的表情,是全然的陌生,而且还和其他公主一样,甚至带着畏惧,恨不得离他三丈远。   岑戈的一颗心落了下来,他意识到,自己被这个比他年幼许多的小女孩玩弄了,他愤怒至极,却到底舍不得拿燕瑰下手,日后处处多“关照”于燕瑰,却让她退得更厉害。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的后来,他才知道,燕瑰并非故意如此,她只是不记得,演戏的天赋又太好。可那个时候,燕瑰已经有了能够让她记住的人。   昔日的战神背着手,教导长公主生下的小萝卜丁,厚厚的络腮胡掩盖了他真实的容貌,下辈子,如果知道这一点,他绝对不会放弃抓住她的手。   岑戈不知道是,在曾经的上辈子,他们始终没有缘分。 第43章 姬止番外   过目不忘是听上去多么讨人喜欢的天赋,但对姬止来说,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从小到大,他睁开眼睛,大量的信息涌入他的视线内,就会被他牢牢的记住,哪怕是他讨厌的那些恶心至极,或者过于血腥的画面,他都没有办法忘却。   每次这种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是个瞎子,可当他蒙上眼睛,耳朵就会变得异常灵敏,听到一些不该听的声音。   最糟糕的还是那些容易让人误会的声音,蒙着眼睛的时候,他的脑海里会浮现曾经看到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坏的东西,总是比美好的画面更富有冲击力,以至于他无可奈何的把那些丑陋的画面记得更清。   而且在他年纪小的时候,因为过分诚实,他不仅没有被喜欢,反而还被人畏惧了。一般人记仇的时间没有那么长,而且看到小细节,也无法推理出那么多东西。姬止这样耳聪目明,搞不好他们的小秘密就被听到看到,还被他牢牢记在心里。   姬止姬止,他原本的名字其实并不叫这个止,而是岸芷汀兰的芷,长辈们希望他能够成为玉树临风的人物,是姬止自己做主,把名字改成了休止的止。   也许是老天爷给了他太多的东西,总要从他身上收回一点,在姬止七岁这年,他血缘上的父母亲,在回家的路上遭了山贼。   没了父母,他还有亲族和叔伯,这些人都是披着人皮的豺狼虎豹,假惺惺地掉两滴眼泪,然后找借口把家里的东西全部都搜刮干净。明明还有血缘关系上的亲人,却比没有关系的仇敌还要可怕。   其他人可没有办法占着血缘关系,以长辈的名义来管束他。在这个时候,京城来的贵人到了,仙风道骨的老道人说,他是他未来的继承人,这是上天给他透露的消息,他所拥有的过目不忘的天赋,那是上天的恩赐。   这个世界,并不只是后宅之中的鸡毛蒜皮,他将来所有的也不会仅仅只是这些眼界过低的下民眼中的一亩三分地。   知道他将来要做大人物,叔伯和族老们又变了脸色,想着他年纪小,不记仇,腆着脸上来交好。   老人问他怎么想,姬止便道:“既然要做世外之人,自然要同往日断了亲。”他昔日的姓也不要了,直接改了和老人姓,免得日后能让这些人沾上半点光。   都说师父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是做师父的跟父亲总归是不一样的,姬止说要跟着老人改了姓,对方看他的眼神都比见面的时候和蔼上几分。   等被对方带着离开了家长,来到了繁华的京城,他才知道,被当地的知府奉为座上宾的老人,竟然是地位和皇帝一样崇高的国师。但是国师府的日子并没有皇帝那么潇洒肆意,他需要学习很多很多的知识。   这种单调枯燥的生活,对姬止来说,却比以前要过得更好一点,大量的书籍都化成有用的知识,储藏在他的脑海里,和他接触的人也很少,他不用看到那些虚伪做作的面孔,也看不到龌龊心思的人。   这样的时间并不长,国师府虽然独立于朝堂,不受任何人的管辖,但还是要为这个王朝做事的,而且作为能够看这天下的人,绝对不能直接处单纯美好的东西,人本来就是极其复杂的存在。他不能只看别人的真善美就觉得天底下都是好人,还必须能够看清楚别人的有心算计。   老国师带着他下大狱,去最穷最脏最乱的地方,看着世间最丑恶的嘴脸。姬止到底年纪小,就算是有着比普通人更强大的适应能力,在开始的时候,还是会觉得恶心。更加糟糕的是,这些恶心的画面,无论他怎么压都忘不掉,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他偷偷的躲起来呕吐,吐到只能吐出清水为止。   “你在那边干什么?”   其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燕瑰不记得的小荷塘里,他躲起来吐,然后就被人喊住,一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红色衣服,容貌明艳的小姑娘。   一看到这张脸,他就知道对方一定是皇室中人,因为小姑娘的嘴巴和鼻子看起来和皇帝简直一模一样。   姬止的心情不太好,刚想说自己在吐,就听小姑娘问:“仙人哥哥,你是天上来的神仙吗?”   姬止笑了,他简直不敢相信,皇宫里竟然会有这么单纯的傻瓜,他干脆应承下来:“没错,不过除了你之外,没人能见到我,你要是说出去,以后也不能看到我。”   幼年时期的长公主睁大了眼:“你胡说,天底下根本就没有什么仙人,你是骗子,是刺客!”   小姑娘大声嚷嚷起来,然后就被姬止捂住了嘴。他利用老国师教他的阵法和道术,好好的在对方面前表演了一番,对方将信将疑,问起关于神仙的事情。   姬止当然是胡编乱造,然后说了一大堆可怕的事情,成心要把小姑娘吓哭,没想到后者听完,反而十分同情的看向他:“没想到神仙过得这么不容易。”   她还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块制作的漂亮有香喷喷的点心出来:“这是我藏起来的,味道可好了。母后平日里都不让我多吃。”   虽然受到宠爱,但是燕瑰得做一个合格的长公主,她不用守太多的规矩,可也不能毫无节制的吃成一个小胖墩。   就是因为之前贪嘴吃多了,父皇抱她的时候,说了一句她重了,母亲就开始缩减她的伙食。   可是她要读书,还要跟着父皇练武,陪大人们玩耍,消耗很大,因为会饿,她就藏了点吃的。分给别人,燕瑰固然有些心疼,但是听到姬止这么惨,她还是很大方的分给了姬止一大半。   分开的时候,姬止让她不要说出去,燕瑰向他保证:“肯定不会的。”   脸上还没有褪去婴儿肥的小姑娘弯起漂亮的眼睛:“神仙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嘛。”   姬止作为老国师的继承人,想要探听一个人的消息轻而易举,他很快就知道了小姑娘的身份,备受皇帝宠爱的长公主,燕瑰。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姬止嘴角忍不住泛起笑意,瑰是瑰宝,本来是极好的字,但谁让燕瑰姓燕,小姑娘长得明眸皓齿,灿烂的像是天边的朝霞,哪里和画本子里面的艳鬼沾得上边。   他后面也特地跟了燕瑰一阵,发现这倒是个信守承诺的小姑娘,关于他的存在,不管是谁都没有告诉。   她听了那么糟糕的消息,夜里也没有做噩梦,依旧乐呵呵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傻子。看着那张灿烂的脸,姬止每次见了很糟糕的事情,而坏掉的心情就会重新的好起来。关注的越多,上心的就越多,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对方说的那句话,她这样的存在,能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而且,他惦念着她,她却没心没肺,似乎根本不记得他的存在,这让姬止觉得很不公平。他终于忍不住,再一次的出现在了燕瑰的面前。   有了第二次就会有第三次,最开始的时候姬止还没发觉,但是到了后面,虽然她隐藏的很好,但就是第三次的见面,让姬止知道了燕瑰的秘密,她根本不认人。   一个想忘记偏偏记得,一个想记住,什么都记不得,当时姬止的脑海里就冒出一句话来,他们两个真的是天生一对。   后面他做了很多次实验,发现只要换掉衣服,更改发型,拿下配饰,燕瑰就没有办法第一时间把他认出来。   而且如果他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不见燕瑰。她就能把他都忘了。她不仅仅是不认人,就连记事情的能力也很差。不管他倾诉多少负面情绪给燕瑰,她都会很快忘得干干净净。   堂堂长公主有一个这样大的毛病,如果被有心人知道,很可能就会成为别人伤害她的利器。   姬止为了燕瑰,简直可以说是操碎心,他开始教她记事的办法,教她秘文,还潜移默化的暗示她:“我从来不在别人面前见面,是因为神仙和人隔得太近了,就容易被坏人拉到地狱去,板着脸,对人凶一点,离无关紧要的人远一点,他们就看不透我。”   虽然小公主有点过于乐观,但是并不笨,他很快听到,长公主懂事了,长大了,有公主的威严了。   燕瑰变成了对旁人冷若冰霜的长公主,到了皇帝皇后跟前又是那个贴心小棉袄,这样的区别对待让她得到了更多的宠爱。   她记事情的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是不太记人,但是她的演技在他教导下越来越好,能够轻而易举的骗过所有人,除了他之外,没有谁会发现燕瑰的秘密。   只是姬止没想到,他教燕瑰的还是不够多,以至于在他处理国师府的事情的时候,燕瑰被人掳走,还被人杀死。在看到她冰冷的面孔的时候,姬止才发觉燕瑰有多重要。   “姬止!”   对着他展露明媚笑容的燕瑰远远就冲着他挥手:“今天我也成功认出你了哦。”   年轻国师的脸上露出能够倾国倾城的笑容,一步一步朝着燕瑰走去。   他很庆幸,她会把那些不美好的事情都忘记,只记得开心的事,他们日后相处的时光,如果她忘记了也不要紧,因为他会替燕瑰记得。   姬止永远不会告诉燕瑰一个秘密。   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包括这张她每一次见面,都会喜欢的脸,换了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有且仅有一次,因为这一回,他们将同生共死,她若死去,他也不能独活。   燕瑰姬止,天生一对,这一次,死也要在一起。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