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白夜问米》 作者:touchinghk 文案 一句话简介:你听说过注魂赶尸子鼠蠹灵胎牛婴灵佛牌鳌蟒……和孟姜女吗? -------------------- 前刑警队长宋书明的妹妹宋书晴失踪在四年前的一个雨夜。 他辞去工作,成为一名私家侦探,专心寻找她。 今年开春,护城河中打捞起一具无头无四肢的女尸。 宋书明前去认尸,却发现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个十八岁的女大学生,林愫。 -------------------- 那晚农历七月半。遗腹子林愫呱呱坠地,母亲生产当夜血崩而逝。 只有老林,枯木一般的老林,将她从襁褓婴童拉扯大。 老林以画兽首为生,林愫从小跟着他,走遍关中乡间社火。 林愫十六岁那年,那围绕着兽首面具的熊熊烈火,不知怎么烧到了老林的身上,将他燃成一具挣扎的怪兽。 林愫看着那熊熊烈焰包裹住的人形,泪流满面。 --------------------- 素心为木,双木成林。 宋书明:“听说,你可以帮我找到妹妹?” 林愫:“听说,你可以帮我解开身世之谜?”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恐怖 悬疑推理 主角:林愫、宋书明 ┃ 配角:老林 第1章 楔子 林愫出生那晚,老林在产房门前枯坐。儿媳妇凌晨破水,足足哀嚎一天一夜,第二夜子时刚到,挣扎着产下一女婴。 那产婆看到是女儿,血淋淋的胎盘都来不及处理,一团血肉挂在儿媳身下,抱着女婴跌跌撞撞跑了出来,一把把孩子送到老林怀里,惨叫一声:“女孩儿!” 老林沟壑纵横的脸上露出一抹古怪的苦笑。 “果然,躲不过你。” 天煞孤星,极阴之身,该来总还是会来。 那晚农历七月半。遗腹子林愫呱呱坠地,父亲在母亲孕期意外身亡,母亲生产当夜血崩而逝,就连当日接生她的产婆,都缠绵病榻两年多,死了。 只有老林,枯木一般的老林,将她从襁褓婴童拉扯大。 “这都是命。” 这话老林不知说过多少遍。 “我天煞之身,上克父母,下克妻儿。却命中注定要带出一个地刹。”老林长叹。 “待你成人,我也就能被你克死啦。” 老林以画兽首为生。每年中元节和元宵夜,陕西本地风俗,社火社从一个村子舞到另一个村子,伴随着秦腔的嘶哑震天吼。老林画的兽首,就在那秦腔嘶吼中压轴出场,几位杂技手围着那一人高一人宽的巨大怪物头点起熊熊烈火。老林笔下兽首此时仿佛活了过来,瞳仁乌黑,鼻孔透亮,衬着老林那张枯木般的脸,常有小儿受惊啼哭。乡间小儿淘气,妇人皆以老林吓唬:“再哭,再哭让老林抓你去喂兽首哩。”每每奏效。 林愫从小跟着他,走遍陕西乡间社火。林愫十六岁那年,老林沉默了许多。中元夜社火前,他精挑细选,拿出最满意的那一幅,仔仔细细上了色,摩挲了许久,又扭头对林愫说:“我带了你来,要遭天谴。如今你要成人,我也该走了。这万般皆是缘,你不必难过。” 林愫不以为意。老林几乎次次都要胡言乱语一番。从来没成真。何况她才十六,离十八岁成人明明还有两年。 可他这次真的出了事。 那围绕着兽首面具的熊熊烈火,不知怎么烧到了老林的身上,将他燃成一具挣扎的怪兽。林愫看着那火中挥舞的肢体,那熊熊烈焰包裹住的人形,泪流满面。 老林头七夜,她挣扎着从老林灵前醒来,发现自己来了癸水。 原来,成人是指,成了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标题一直是“问米”,看最近白夜追凶很火的样子干脆蹭个热点叫白夜问米哈哈。 咳咳,跟白夜追凶没有任何关系,我也没看过那部电视剧和小说。 万圣夜,应个景,把存稿发上来。 请大家一定来看,一定评论,一定留言。 第2章 认尸 那天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星期四的早上,宋书明开一罐北冰洋,照旧把认尸启事网打开,漫不经心刷着。 每晚如此,从不间断,已足足四年。 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样一个看起来就像是钓鱼网址的网站,其实是很多人的命根子。他们中的大多数,就像宋书明这样,日复一日刷开这个网站的更新,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宋书明滑动鼠标,眼睛紧盯屏幕,最新发布的一条认尸启事,吸引了他的注意:“城西分局发现一具女尸,身高1.60-1.65米,体态中等,全身□□,头部及四肢缺失。另该尸体已做dna鉴定,请各地失踪人员家属,如有蛛丝马迹请迅速联系我局。” 他睫毛微微一颤,似是深渊中看到了点点星光。可他又已经习惯,于绝望中有了期盼,又在希冀中归于失落,一颗心似是烈油烹过般千疮百孔,又总也控制不住自己在灰烬里生出勇气,开始新一轮的找寻。 宋书明默默穿上外套,开车前去。那条路他已走过近百次,闭着眼都知道哪里转弯。到了地方,他轻轻敲了两下门。门很快,吱呀一声开了,许大生站在门后,对他笑了笑,说:“来了?” 宋书明点点头,问他:“阿卡呢?来过了吗?” 许大生摇摇头:“奇怪了,他这次,没有来。” 宋书明脚步一顿:“可能有事情耽搁了。”心里却打定主意,之后要问问。 两人走到停尸房,许大生轻轻掀开尸体身上盖布,说:“我知道你等你妹妹已经很多年了,但是这次,我真的希望不是。” 饶是已有了充分心理准备,又曾有那么多年办案经验,宋书明仍忍不住后退两步,胸口阵阵翻涌,险些扭头就吐。他咬紧牙关,生生忍住,不愿在许大生面前丢了前刑警的颜面。等缓过一口劲来,才再扭头仔仔细细翻看。 这具女尸,头颅和四肢都被钝器割断,胸口和下。身被砍得七零八落,整块尸身被泡出了巨人观,勉强才能辨认出人形。许大生叹口气,拍拍宋书明的肩膀,说:“太残忍了,这可是人彘!听说捞尸那天出动了半个刑警支队,消防把绳子绑在尸身往上捞,腐烂的尸块竟大块大块往下掉,引来护城河红鲤鱼纷纷涌上啄食尸块。许多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干警都吐得一塌糊涂。” 宋书明微微颔首,问:“案子有进展吗?” 许大生摇头:“没有。排查监控耗时太长,几个同事连番加班,却没有提取什么有用的线索。剩下的头颅和四肢,蛙人下水几天,都丝毫不见踪迹。”说完很是可惜的看着宋书明:“宋队,说真的,离了你之后分局少了一大主力,老李跟我说过很多次想你回去,你有没有考虑过…” 话音未落,就被宋书明打断:“大生,不要再提这件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妹妹是怎么失踪的。” 许大生却不肯放弃,仍劝他:“书晴已经失踪四年多了,生活总要继续啊。” 宋书明满脸痛苦:“不找到她,我哪里还配有什么生活。” 许大生叹气,不再劝他,只将他送出去。 宋书明开车走了十几分钟,拿起电话打给阿卡。 响过几声才接通,宋书明关切问道:“阿卡,最近新出了一具女尸,你知道吗?” 电话里阿卡的声音很是疲惫:“宋警官,不用了。我已经找到我姐姐了。” 宋书明和阿卡,一个是北京大汉,一个是福建小伙。一个是公安大学毕业的前警察,一个是初中辍学的打工仔,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两人能认识,还是因为经常在许大生这里撞见。宋书明不见了亲生妹妹宋书晴四年多,刘阿卡失踪了亲生姐姐刘阿采快三年,两个人生活背景成长轨迹不尽相同,却都有那一股子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倔劲头。寻亲寻到最后,总免不了经常来停尸房,认一认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两人遇见几次,聊了几句,知道彼此境遇相近,很是惺惺相惜了一阵。 此番宋书明听说阿卡竟然找到姐姐,替他开心之余不免十分激动,连声询问:“怎么回事?” 阿卡却不愿多说,讳莫如深的样子。被宋书明问的急了,只抛下一句话来:“宋队长,展览路二条三里,四楼506,你要想找你妹妹,知情人住在那里。” 信息给的没头没尾,宋书明却毫不犹豫,开了车去展览路二条。 这一片区他并不熟悉,绕远了路,开到已是傍晚。连问了好几个人,却都不知道所谓展览路二条在哪里。本来已经打算放弃,转过弯打算买瓶水,随口问了问小卖部的老头,看着也有70多岁,耳聋眼背,找钱的手哆哆嗦嗦,认了半天没认出钱。宋书明大手一挥不要零钱了,鬼使神差问了一句展览路二条在哪里。哪知那老头竟知道,嘶哑着嗓子说:“展览路二条,就是老冶金所家属区。” 宋书明沿着坑洼不平的水泥路往前走,这一片周围全部被拆迁走建了新的开发区,只零散分布了几块不知什么原因遗留下的老筒子楼。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楼里,住的基本都是上了年龄无力搬走的老人,水管破旧,电闸常跳,小区年久失修,压根谈不上什么居住环境。他眼力不错,进了楼栋,又拿手机照着昏暗的楼梯爬了五楼。楼梯间角落里密密散步的黑点都是老鼠屎,宋书明心里泛起一阵恶心。 506室在筒子楼最里面,整条楼道阴冷安静,门前连盏灯都没有,掉漆的大铁门锈迹斑斑,很难想象有人居住的痕迹。宋书明几乎已经不报什么希望敲了敲门,却听吱呀一声,门开了。 出乎他意料之外,竟然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身材单薄干瘦,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卫衣,五官疏淡,年龄虽不大,神色却死气沉沉,很不起眼的样子。 “什么事?”她问。声音低沉喑哑,并不十分好听。 宋书明皱了眉头,问:“我是阿卡介绍来的,听说,你帮他找到了姐姐?” 小姑娘面色波澜不惊,让开门口自顾自往里走,边走边说:“一次八十,不还价。” 宋书明一愣,以为阿卡把自己介绍给了暗娼,犹豫一番站在门口徘徊不前,小心翼翼说:“我是来找人的,不是来做生意。” 小姑娘似是反应过来,大怒,眼睛瞪得圆滚滚,冲宋书明大吼一声:“我会问米!” 宋书明回了家,坐在桌前生了一肚子闷气。万万没想到费了一番周折,阿卡竟然找回一个神婆来。而这神婆女孩名叫林愫,竟然是北方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大一学生,今年刚刚十九岁。父母双亡,由爷爷带大,爷爷去世之后自己孤身生活,直到考上大学。他一开始还不知“问米”是怎么回事,再多问几句,才知有些地方流传在糯米里插根筷子,请鬼上身回答一些问题。多是想念故人的家人,慰藉心灵的封建迷信罢了。等搞清楚了这个,他立时坐不住了,当即起身告辞,失望的神色掩都掩不住。 临行前,宋书明满肚子好奇,终是忍不住问她:“你为什么不住在学生宿舍,要去这么破旧一个小区租房子住?” 林愫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说:“我不爱干净。” 宋书明气结,再不说话。挥挥袖子转身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那篇发出来,一天过去又是0评论0点击,真是太受打击了... 每次发出来没人看,就很打击积极性啊。 第3章 阿卡 回到家中,宋书明原本打算将这事抛在脑后,但夜深人静躺在床上,却迟迟不能入睡,像铁板上的虾子翻来覆去,他为人本分老实,又仍有警察的正义感作祟,满心都在忧虑阿卡如果相信了骗子的鬼话散尽积蓄岂不可惜。想了又想,他干脆爬起身披上衣服开车直奔阿卡租住的小区。他上次来,还是大半年前,宋书明来停尸房认尸,恰好又遇到阿卡。阿卡转了三趟公交车,又骑了二十分钟的共享,辗转三个多小时才来到认尸房。那次的无名女尸看样子像是精神有问题的流浪妹,黑黑胖胖,宋书明一看就知道不是妹妹宋书晴,也觉得年龄对不上阿卡的姐姐刘阿采。可是他就是不肯放弃,坚持还要再留一次血,方便验证dna。 许大生温言劝了他很久,阿卡,你已经留了好几次血了,你的样本我们库里有。对上了,一定会找你呢。 他倔着一张脸,一口福建普通话:“血不新鲜了,测不准怎么办?” 宋书明叹口气,掰着阿卡的肩膀带他出去。他开车送阿卡回家,才知道他蜗居在城南红门路一处建材市场的群租房里面。十几个人一间房,上下铺,冬天没暖气夏天没空调,一个月只要600块。省下的钱,这些年来全用在东奔西走找姐姐上。 宋书明胸口难受。原以为这世间自己苦痛已是不公,睁眼一看,却发现芸芸众生总会有人比你更惨。 最起码他宋书明,衣食无忧。 他知阿卡攒钱不易,不愿看他浪费血汗钱,这次才专门开车来找阿卡,想好好开解他一番。到了红门路,他找一家小餐馆,打电话叫阿卡下来聊聊。 阿卡沉默片刻才应声。十几分钟后出现在宋书明的面前,开口就说:“宋警官,我这半年,去了一趟西安。” 老林去世之后给林愫留下两万多存款,她全拿来办了丧事。买了块上好的杉木棺材,挑了块原上背靠秦岭的风水宝地,风风光光替老林落葬。等丧事办完, 9月开学,就要交学杂费了。 林愫一个初中毕业生,什么谋生技能都没有。老林从来不许她上手画兽首,说她煞气太重,小地方社火压不住。她会的手艺,就只有一门祖传的问米。 老林带她这许多年,早将技艺手把手倾囊相授。可他自己从没替人收钱做过,也从未允许林愫试过。她问起来,老林皱着眉头拿烟袋敲她的头:“邻里乡亲的,手艺说出来变了味,你将来还怎么嫁人。” 林愫眼热,想自己试,老林又拦她:“你煞气这么重,我老了,还想多活几年呢。” 是以她纸上功夫不错,却从没实战过。 这如今打算把这事做成生意,倒还有些心里没底。 林愫收拾好装备,上兴庆寺门前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找白大嫂。 白大嫂就是当初接生她的产婆白大娘的儿媳妇。白大娘死后,白大嫂一个人拉扯儿子长大,很是受了老林的照顾。她儿子比林愫大快十岁,初中毕业南下打工,经常寄钱回来。 白大嫂自己在兴庆寺前面的小商品市场那里支个卦摊,城管管的不严的时候就卖卖签香符文问卜,城管管得严了就把东西一卷,摊子一收,袖着两只手给人看相,靠着一张巧舌如簧的嘴骗些大爷大妈的买菜钱。 林愫来找白大嫂,想求她替她说门生意。刚巧那晚城管不在,白大嫂于是帮她支了张小桌子给人算命,放上零零碎碎自己摊子上的小东西,看起来还很有点样子。 林愫坐在那里,周遭都是几十岁的老婆子,只她一个小姑娘,很是有几分臊得慌。初开始面薄脸生,很不好意思高声揽客。后来日子久了,不但能面不改色招揽生意,还能牙尖嘴利讨价还价。 今年六月,高考结束,林愫趁着暑假漫长,每晚都去兴庆寺摆她的小卦摊,就在这里,遇见了南下寻亲的阿卡。 那晚阿卡穿着个破旧的红t恤,挨着那些算卦的摊子一家家问价钱,还跟老婆子们讲价,惹得好几个老婆子出来唾他:“算命还讨价还价,不诚心的呦!” 林愫一抬眼,红着一张脸的阿卡刚好瞅到她。 阿卡过来问:“算命多少钱?” 林愫:“八十。” 阿卡:“三十。” 林愫:“五十。” 阿卡:“三十。” 林愫:“行。” 阿卡想算的是他失踪两年多的姐姐刘阿采的下落。 阿采十五岁跟着同乡南下打工,一开始在玩具厂的流水线干拼装,每天要站十几个小时,很辛苦,没几个年轻女孩子熬得住。刚开始的两年,阿采断断续续寄钱回来,不多,很微薄。 阿卡省吃俭用不敢多花,每天盼星星盼月亮等家姐回家。待到第三年春节返乡,阿采却一副衣锦还乡荣归故里的样子,穿着簇新的名牌衣服,挎了只亮晶晶的黑漆皮包,一进门就塞给弟弟一个厚厚的信封,说是两万块钱。 阿卡吓了一跳,把那厚厚一沓子钱攥在手里,紧张得掌心都在冒汗。阿采喜气洋洋告诉他说她交了男朋友来年国庆就要结婚,还可以在东莞买下一套小房子。明年阿卡初中毕业,不要再继续读了,她来接他去东莞,跟着她一起做生意。 阿卡也很兴奋,却没想元宵节还没过完,村里就有风言风语传来,说阿采在东莞做的不是正当生意,下了海,做了“鸡”。 传这话的自然是邻居那些眼热的年轻媳妇,生了女儿的都守在村子里,直到生下了儿子才能有机会跟着丈夫出去打工,看阿采年轻轻赚了大钱,自然疑心她赚的不是干净钱。 阿采却不似一般下了海的女孩那样心虚,梗着脖子打上人家家里去,叉着腰骂,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不下蛋的母鸡,没得败坏老娘名声,老娘明年就要嫁人的来!” 她自幼双亲俱丧,早早立身拉扯弟弟,一身慓悍性格,这么光明正大一喊破,旁人倒也摸不清楚她在广东到底做些什么。 阿卡倒也关起门来问她。他们姐弟自幼亲厚,阿采也不瞒他:“做生意。帮人牵线搭桥咯。” 又掩了口神神秘秘:“卡仔千万记得收声不要乱讲,阿姐这条路,日进斗金的呀。” 他这一下更害怕了,生怕姐姐犯了事被抓了起来,又着急着慌问她,姐夫是做什么的。 阿采扑哧一笑,还拿弟弟当小孩,轻抱住他,微微摇晃,哄他:“阿姐万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公安也不会抓我。你姐夫做的正经事,开公司的,还出过国读大学,嫁了他,我们姐弟就有好日子。” 阿卡半信半疑。实在怨不得他不信,自家人自家最清楚。他姐姐阿采实在算不得美女,连路人长相,都算不上。一张黄面皮,歪鼻大口,粗眉小眼,脸又黑,人又肥,个头刚刚一米五,小学勉强毕了业,初中都没有读。就连村里人说她出去做鸡,阿卡都不怎么相信能有人看上她,还让她轻松攒下十几万来,能在东莞买房子。他更难相信竟然有读过大学的正常男人能看上阿采,还愿意跟她结婚娶她进门。 他日夜忧心等着姐姐捎信,好南下找她。 可姐姐阿采,再也没有捎来过只言片语。 作者有话要说: 看文章的不要潜水啊留个评论啊亲!给点反馈不要让我单机版啊啊啊啊。 第4章 楼凤 阿卡从春节等到了五一,从五一等到中秋,从中秋又等到国庆,直到村里流言蜚语逼得他走投无路,干脆揣着姐姐给他那两万块钱,自己买了张票去东莞。 他先还是合租了个没空调的小地下室,晚上开着窗睡,被蚊子盯出了脑炎。生了场大病,却还想着找姐姐。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带她姐姐出来的同乡,那人却早已和阿采断了联系。同乡倒真是下了海出来卖身了,阿卡找到她问起来,她扭着腰妖妖娆娆,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阿采:“你姐姐,样衰又倔,刚来歌厅上班就开罪客人,哪个敢要咯。” 又歪着头想了想:“听说后来认识一个不做了的妈妈桑,带着她发财去咯。” 阿卡找姐姐找了几个月,钱都快花完,只好去打工。 他才刚十五岁,又没有老乡带着,很是吃了些苦头。刚开始在饭店做小工,高温的后厨里日日切菜,人小力弱,时不时还要挨打。后来又去理发店当学徒,又洗了整整一年的头。 再苦再累,都没断过找姐姐的念头。那小姐说阿采以前住在人民医院附近的筒子楼里,他跟上班打卡似的一有空就去,拿着一张他姐姐的照片周围四处问,倒真有一天,被他问出来姐姐的房东来。 阿采的房东是个上了年纪老大爷,管着那一片一个单元的租户。那个片区在东莞早就是出了名的红灯区,广东话叫“一楼一凤”,顾名思义一间房里住了一个卖身的小姐。阿采过来租屋,房东心中还惊异过,竟然有如此丑的小姐。若不是这样深刻的印象,阿卡拿着阿采的照片来,他也记不起来。 老大爷一拍大腿:“你姐姐跟人生了孩子!跑了!还欠了我两个多月房租!” 阿卡大惊,递上两包烟,再一追问,才知道阿采已经一年多没有露过面。她欠租不交的第二个月,房东就找来锁匠开了门,把她屋里的东西搜搜罗罗一股脑全卖给收破烂儿的。这一带小姐们动不动就消失很常见,有的是扫黄被抓了,有的是吸毒被抓了,有的就是跑掉了。 房东见怪不怪,也压根没想着报警。进房间收拾东西的时候,倒觉得有些新奇。别的小姐屋里,大多是廉价□□的衣服,计生用品,化妆品堆一堆,可阿采屋里这些东西一概不见,倒是有成山的婴儿用品,小奶瓶小玩具小衣服小澡盆,一应俱全,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房东老头心里一叹,难怪是要搬走,孩子出生了哪还能继续住这肮脏地儿。就是不知为什么走的这么急,孩子衣服都来不及带着。 阿卡如遭雷击,满腹疑问不知如何开口,嗫嚅半日,鬼使神差问一句:“男孩子女孩子?” 房东老头立住想了一想,拍大腿道:“双胞胎吧!男孩女孩衣服玩具都有,可全着!” 阿卡半响没说出话来。愣愣回到出租屋里,左思右想,却怎么算也觉得不对。按那老头儿说法,姐姐过年后不久就已经失踪,可过年的时候她还见过阿卡,完全没有端倪,甚至说国庆才要结婚,怎么可能莫名其妙就生出孩子?何况她过年回家,孩子由谁来照顾? 阿卡再回想阿采所说那做“牵线拉桥”的生意和满屋子男女都有的小孩子衣服,心里越发没底,一阵阵的心惊肉跳,生怕姐姐去做了人贩子,被抓起来吃了枪子儿。 可阿卡阿采无父无母,早吃够了孤儿的苦,姐姐又一口咬定绝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自家姐姐自家清楚,她既说没有,那绝对是没有的。可这些小孩子衣服到底是怎么回事?姐姐所说的“生意”又是什么?姐姐当时已经要嫁人,姐夫又在哪里?带着她做生意的退休妈妈桑,到底是谁? 阿卡带着满肚子疑问继续打听,隔了两个月听说有人在西安一家ktv见过阿采的妈妈桑,赶紧收拾了包裹,跑到了西安一边打工一边继续找,就这么找了大半年,却一点线索也没有。 万般无奈之下,阿卡中秋想回福建老家,临行前听人说起兴庆寺这边问卦算命很出名,来撞撞运气。 就这么,遇到了林愫。 林愫听他讲完了前因后果,倒很是同情他,也不多说话,从箱子里把老林留给他那一套家伙一件件掏了出来,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和一袋糯米。她敛了眉头,正中危坐,面前一只空空无也的金盆。她素手纤纤,指尖盆中空转一圈,明明没有碰到,盆身却开始微微颤抖,发出嗡嗡的空鸣。林愫反手一挥,从麻色小袋中攥出一小把糯米,撒在盆中,发出叮咚叮咚的响声。那糯米竟似无穷多,从她手中不断落下,慢慢垒成一座小山。 林愫口中念念有词,慢慢收了手,又从袋中掏出一支长筷,舌尖从上微微舔过,迅速插进那糯米小山中。 长筷不停颤抖,却没有倒下,直直立在盆中。林愫口含绿豆水,一口喷在那支筷子上,竟冒出一缕细长细长青烟来。 林愫面上不显,心中却着实忐忑。她定了定心神,问阿卡:“姓名,生辰八字。” 阿卡紧张得声音都变尖细。 林愫听他说完,心中默算了一下,乙亥年八月初一,口中轻念出声,闭眼凝神静气,只觉周围瞬间冷寂下来,一阵寒气直冲眉心,那米中的长筷骤然开始转圈,糯米四散飞出。几秒之中,筷子如脱力一般倒下。 她回过头来,对阿卡说:“你姐姐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你如果信我,我可以带你去找她。你如果不信我,那我劝你放弃吧。你找不到她的。” 阿卡勉强回过神来,想了一想,问她:“你带我去找,需要多少钱?” 林愫歪着头,琢磨了一下,说:“两百一天,不过你得管饭。” 阿卡:“…行。”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带孩子去北海公园玩。期待中。也是我第一次去北海公园呢。 第5章 婴灵 林愫此番问米成效颇佳。老林曾教导她,问米这回事,是他们这行当的入门技能,简单却低效。信息量虽大,却比较杂乱,准确度不高。如果控制不好,招来的“人”多了些,砸招牌都是小事,召来厉鬼反噬就很麻烦了。方才她细细筛过,才听闻阿采几声尖厉啸叫。 老林以前常说,有些人来问米,不过是求个心安。听旁人说出心里想听的话,给自己一个台阶放下一桩心事,可以就此心安从此向前走。可有的人来问米,是来求个真相,此时必得详详细细给出前因后果方能让人心服口服不生怨念,否则就不是结缘而是结怨了。 林愫心中明白,阿采必是已经死了,还死得很惨,是真真正正的“不得好死”。 可阿卡能探寻这么几年,想必一句“死了”不能打发。林愫那晚第一眼看阿卡,身躯瘦小,眼神却执拗,松松垮垮一件破白t恤挂在身上,乍一看像是一片白帆。林愫就被他小小年纪满身厉气吓了一跳。再上下一打量,看阿卡右肩上两团煞火时隐时现,马面蛇睛,相书里面“教科书”式的横死面相。她心底长叹一口气,十分不落忍,到底也做不到袖手旁观置之不理。 她约阿卡周六晚上城东夜市见面,林愫随身挎了一只桃木片穿成的小包,上面挂了一串鲜活的合欢花穗。两人在那夜市街前的十字路口枯等。 等了半个多小时,阿卡没了耐心,问:“到底还要多久?” 林愫:“说不准的。今晚能等到不错了,要不是我平时要上课,该天天晚上等。” 阿卡:“……” 还算好,他们运气不算太差,两人等到第二晚,林愫桃木片小包上的合欢花穗就有了动静,从桃木片包上飘起,慢慢往空中飘去。阿卡见状大惊,指着花穗喊:“花…花飞了。” 林愫眼中带着满意,看着那合欢花上下起伏渐渐飘远,瞥了大惊小怪的阿卡一眼:“我拿你姐姐的八字符水浸了那花穗七天七夜,会动,说明你姐姐来了。” 她袖着手,不紧不慢跟在那花穗后头,只见那花穗飘着飘着,慢悠悠飘到了街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车的雨刷上。 阿卡松一口气,语带讥讽:“你可别说这车是我姐姐。” 林愫脸一沉,也不想答他,就在这时,车里下来一矮胖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肤色黝黑,粗短眉毛,绿豆小眼,脸上密密麻麻布了很多痘坑,穿着一件宽宽松松的米色衬衫,手里夹个老式的旧黑皮包。林愫不声不响往前一站,伸手拿那桃木小包猛得砸向那男人后背,口中大喝:“刘阿采!” 阿卡吓了一跳,那男人也明显一震,慢慢回过头来,眼睛瞪得铜铃一般,整张脸涨成猪肝色,口中说:“你找谁?” 话音刚落,瞳孔中竟滴出血水来,流到眼眶之中。那人一把伸出手来,竟向上扼住自己脖子,口中发出咯咯窒息声,看着骇人至极。 林愫丝毫不慌,拿出合欢花穗向空中一抛,左手拎起桃木片小包转了个圈在手掌心放平,说:“刘阿采,回来。” 却见这时,突然之间崩的一声,桃木片小包竟在林愫手中碎成一片片,那合欢花穗在空中竟无端端烧了起来,窜出青紫色的一团火,掉落在地上,变成一团灰烬。林愫吃了一惊,向后退了两步,愣愣盯着桃木片小包。那男人却似回过神来,擦了把脸跳上了车,一个溜烟开走了。 林愫愣了一会儿,转过头来恶狠狠盯着阿卡,开口道:“你姐姐怨念极深,身边皆是婴灵,围着她让她不得安稳。她可曾堕过胎儿?” 阿卡瞪大眼睛,结结巴巴问:“什、什么是婴灵?” 林愫不耐烦:“有些被打掉或者杀害的婴儿,历经轮回方能投胎,尚未成人却再堕阴间,因此怨气极深。怨气聚齐不能散,久而久之就成了灵,这就是婴灵。” 阿卡想到那满屋子的小衣服,面色一变,还没开口答她,却见林愫皱紧眉头,又道:“不对,不是这样。太多了,不可能都是你姐姐堕掉的孩子。” 她将地上散落的桃木片捡起来,一一指给阿卡看:“这个两月,这个四月,喏,这个大一些,已经七个月了,都有小指甲了。” 阿卡凑前一看,背上冷汗瞬间浸透衣衫,只见那小桃木片上,每片都印着一婴儿的小掌印,大小深浅不一。 阿卡压根没敢回出租屋里睡觉,背着包跑去了人声鼎沸的网吧,听着打游戏的玩家此起彼伏的叫骂声,才觉得心里踏实了些。 林愫把桃木片都带回了家,一片片放在糯米水里。她以前听老林讲过,婴灵怨气极深,人小力大不可小觑,处理婴灵需要谨言慎行,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她拿糯米水洗过手,将散落的桃木片一片一片泡在老林前两年留下的秦岭百年悬铃木叶片上的露水中。桃木片却似泡在硫酸中,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不多时就黑得看不清形状。 林愫口中念诀,轻轻把自己手掌浸在水中,掌心摩挲桃木片,另一手食指捏住拇指,静心平气一阵,倏一声合掌为符。桃木片微微有些发烫,水中也隐约有些翻滚的小气泡。林愫紧锁眉头,又捏了张黄纸符来,唇点朱砂抿了一把,往那水中一放,立刻腾起一层雾气,在空中集成一个个小罐子的样子,细细一数,竟然有十几个之多。 林愫心下发沉,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阿卡隔天再来找她,她沉着脸没好气:“你姐姐照片拿来,我得看看她面相。” 阿卡心里打鼓,拿出阿采的照片。林愫打眼一看,照片上的女孩体胖貌丑,笑得却极为灿烂。林愫把照片还给阿卡,说:“我猜的没错。你姐姐煞气太重,被人利用。她做的那门生意,就是帮人养生财的小鬼。”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最近睡眠不规律,晚上11点才睡觉,生生把我码字的时间压缩到几乎没有了.. 这样下去没几天存稿就用完了。发愁。 第6章 玉料 养小鬼极损阴德伤阳气,一般都需要面丑带煞,八字过硬的女人来养。会养小鬼铸佛牌的人已经不多,这几年都是从东南亚传过来些。老林对这类邪门歪道深恶痛绝,早早就对林愫耳提面命,让她离这类“大师”远一些。这些人不单单是养小鬼,还需要活人做皿,生血为祭,才能让小鬼扎根,愿意为主家做事。阿采这次,想必就是为人利用做了养鬼的器皿。 旁人养小鬼,一般都为求财。可小鬼易得,陶罐难求,何况陶罐煞气阴气极重,本就命不长久,又是什么原因阿采才做了这么短时间的陶罐,就死于非命? 阿卡想了想:“我姐姐说当时交了个条件特别好的男朋友,来年就要结婚。会不会有关系?” 林愫皱了眉头,白了他一眼:“你怎么不早说?!”又抽出一张黄纸随手画了几笔,思索一阵,说:“你姐姐牛耳鹰嘴,蛇眼猪口,眉峰连印堂,脐下肉横生。说好听点叫面带煞气,说难听点就是丑绝人寰,该是很难正常恋爱的。” 说完看阿卡一脸愤慨,又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接着说:“她如果能要结婚,要么是别人看中了她骗她做陶罐,要么是她看中了别人给人家下了小鬼做情蛊。”她盯着阿卡的脸:“我强烈怀疑是第二种。她给别人下了情蛊。” 阿卡想了一想,问:“会不会是我们那天看到的那个男的?” 林愫略一沉思,摇了摇头:“不是。那个男人相貌丑陋,你姐姐自己貌不惊人,想必喜欢的人必须清秀貌美。”看阿卡一脸茫然,又补充道:“她情蛊都种了,这么下血本,怎么也得挑个长得好看的下吧。” 林愫无意识的在屋里来回踱步:“再问米,也问不了这么详细,不成。用花蛊,婴灵这次有了防备,肯定行不通。当务之急,肯定还是找到你姐姐。” 阿卡问:“怎么找?” 林愫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小白牙:“找人调监控查车牌啊。阿卡,准备钱。” 等阿卡凑齐了钱来,又是半个月后。白大嫂这几十年在这一片混了脸熟,拿了钱隔了几天就给了车牌号。陕a5196。 有了车牌号,没费多久也找到了开奥迪车的男人,原来是个做玉石生意的小老板,姓周。常年往返于西安和云南德宏。 德宏紧挨东南亚,这些年来很多歪门邪道都从东南亚来,林愫心里有些没底,但事已至此,总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阿卡再来找她,她摸出两块木爻,拿鸡血浸过的红绳打了个结,左手腕七上八下抖过再一抛,木幺脆生生掉在地上,林愫定睛看着,连转了七圈停下,一正一反。 林愫叹口气:“没性命之忧,走吧。” 阿卡好奇:“大师还给自己算命?” 林愫白他一眼:“算的是你的命。” 阿卡:“…” 林愫给阿卡腰带上缠了一圈的桃木小棒槌,自己照旧带上麻色小袋,装着黄符纸折成的小饺子,一个个小巧可爱,里面包了满满的熟糯米馅儿。 她第一次着手对付婴灵,唯恐自己不周全。两人收拾妥当,这才出发,坐着公交车从大昭寺到了钟鼓楼。 鼓楼后面有一条小巷子,整个西安做玉石生意的都在这条巷子里,林愫小的时候曾和老林来过一趟。玉石巷里有个贪便宜的黄老板,低价收了件陪葬的血玉,却惹上了大麻烦,一年多的时间几近灭了门。托人辗转找到老林,老林寻思许久,带着那时不过六岁的林愫来“开开眼界”。 黄老板如遭大赦,双手将血玉奉上,林愫还小,不太明白情况,只当是有人送她礼物,扭捏着接过,说了句谢谢,戴在自己脖子上。那血玉也灵,林愫刚出玉石巷没走几步,它就叮一声断成了两截。 老林接过去,细细端详一阵,扭头就回了黄老板店里,嘿嘿笑着说:“果然得以毒攻毒咧。”于是收了一份大红包,带着林愫吃了她人生中第一顿kfc,两人开开心心回了家里。 这十年过去,黄老板又娶了小娇妻,在这玉石巷中,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林愫这次来,就是请他帮忙找找周老板的下落。黄老板听林愫说完情况,一拍大腿:“老周,我知道!” 黄老板认识这个周老板许多年了。他们这行当做玉石生意,最要紧的是懂得识货。像他们这样在古城玩古玩玉石的二道贩子,都是一双火眼金睛,旁人送上来的玉,打眼儿一看,就能分出优劣品来。 黄老板人虽抠门爱便宜,做生意却很精明,极少吃亏。老周就是他的供货商之一,常年在边境收玉料,开原石。 开原石这门活计很精巧,赌的就是收玉人的眼光毒辣不毒辣。一块块的石料摆出来,露出个口子来,隐隐约约透出些绿。采玉人和收玉人就在这当口讨价还价,拼手艺精不精,拼人品好不好。买定离手,钱货两讫。等人都出了门,才能再下刀,真真切切的开下去。 这一刀开完,是不值一钱的石头,还是价值千金的翡翠,才能最终有了定数。 按黄老板的说法,老周命不好,顶顶老实一个人,祖师爷却没赏饭吃。早些年买石料的时候走眼了几次,赔了不少钱进去。前些年听说连房子都抵押给了银行,却不知道他哪里又拜了师学了艺,这两年运道极佳,赚得盆满钵盈。 林愫听到这里,眼含深意示意阿卡:“圈养小鬼这事极损阴德,但之所以如此受吹捧,就是因为阴气引财。做生意的人养小鬼,能发大财。” 她心里认定了老周有问题,两人在黄老板这里守株待兔,等着老周来交货。 林愫吩咐阿卡,把黄老板的门面房布置成道场。先拿糯米水在地上画了定身符,又拿柳条缠了细细密密的桃叶,做成一副捆仙索。最后把随身带着的黄纸糯米小饺儿放在晶莹剔透的血玉碗里,自己贴身装了一面八卦镜,还揣了几张老林留给她的压箱底的鸡血符。 作者有话要说: 智齿又又又又发炎了..自从生了孩子之后身体虚弱了太多,今年智齿已经是第五次发炎了。 就是下不定决心去拔... 女儿今天感冒了。闹心。 第7章 佛牌 黄老板抖抖索索给老周打了个电话,林愫和阿卡躲在房内等了半个多小时,老周推门而入。门口的引魂铃瞬间叮铃大响,阿卡腰间的小棒槌跟发了疯似的彼此乱撞,打的他耻骨生疼。 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林愫就拿着捆仙索冲了出去,冲着老周抽打起来。捆仙索不过细细一根柳条,打在人身上绝称不上疼,可老周竟疼得蜷在地上哀嚎起来,没两下,衬衫下竟渗出血水来。林愫拿着引魂铃上前,对着老周心口大喝一声:“刘阿采!” 就在这时,房内突然阴风大作,像是骤然下降至零度似的连玻璃都蒙了层霜,阿卡大骇,隐约听到小儿咯咯笑声。林愫猛的回头,对着他大喊:“拿饺子!” 阿卡三步并作两步,把血玉碗递给她,林愫一把接过,两手一捻,指尖窜出一团青火,血玉碗中饺子瞬间点燃,在碗中暖暖一团,久久不衰。时间仿佛静止,不见小儿哭泣笑闹,也不见老周挣扎,林愫再次拿出引魂铃,在老周心口一摇,轻唤两声“刘阿采”。引魂铃叮铃一声响,林愫长出一口气,把铃铛放进她的桃木片包里,紧挨着她的八卦镜。 刚刚收好,就看见老周口吐白沫,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老周悠悠醒转,已经是晚上了。他就躺在黄老板门面房后面的小平房里,林愫坐在他身边的小板凳上。老周刚醒来,林愫递给他一杯水:“喝吧,保平安的!” 老周不敢接:“大师饶命,不知道您二位有何贵干?我上有老下有小,咱们有事好商量。” 一副怯懦怕事的样子。林愫还未出声,阿卡就已怒意难忍,冲上前去拽住老周衣领,牙齿咯咯作响:“是不是你!是不是你!害死了我姐姐!” 老周吓得不停打哆嗦,翻身跪在地板上不住磕头:“大师饶命!我五十岁人,连蚂蚁都没敢踩死一只,哪里敢杀人!我要是敢害人,就让我不得好死!” 林愫拽住阿卡,自己走上前,从老周脖子上摸出一块光滑透亮的翡翠玉片,问:“你先说说,这是什么?” 老周满脸惊讶,双手将那玉片摘下:“大师,这是我从泰国请的佛牌,招财进宝保平安。我们做玉石生意的,就兴带这个。” 林愫叹气,拍拍他肩膀:“这不是什么‘佛牌’”;又拿手指指阿卡:“这是他姐姐刘阿采 。” 两年多前老周在德宏边境瑞丽收石料,这一趟出门不利,连开了几块原玉都折在了手里。老周急的上了火,嘴角一圈水泡,家里连房子都抵押了,再赚不到钱,下一次连路费都拿不出了。老周灰心丧气背上包准备回昆明,有晚和几个同行一起喝酒,却知道了一个了不得的大消息。 这一带有个缅甸采玉人,采来一块难得的极品原玉,足足半人来高。缅甸佬生怕这玉折在手里,半人高的玉,却只肯开一掌长的料,那石料里透出翡翠的水色波光粼粼,成色上佳,可再有买家威逼利诱,缅甸佬也决计不肯再多开一刀。 这在行内,就叫做“赌”。收玉的,要赌,这肉眼可见的水色下面,到底是石头,还是玉。买定离手,风险全由买家承担,可偏偏缅甸佬价钱却一点也不便宜,缅甸佬守着他半人高的玉,开价就是四百万。 这一下,还哪里有人敢出手? 行内人都当成个段子来回讲,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老周那时已是山穷水尽,听了这个消息,跑去缅甸佬那里看了那块半人高的宝贝原玉,倒有了绝地逢生的希望。犹豫了一晚上,咬着牙,拿着手头仅有的两万块钱付了订,扭头就找了瑞丽当地一家高利贷,老板叫大董的,想去借那四百万。他忐忐忑忑进了门,结结巴巴说了来意,掌柜听完去后面给老板打了电话,没抵押没担保,竟然肯把钱借给他。 只有两个条件,第一,掌柜跟老周再去看一眼原玉;第二,如果原玉下面是货真价实的珍品翡翠,这玉,大董老板要直接拿走,另外再付给老周一百万的“辛苦费”。如果运气不好,原玉下面是石料,那钱,也不需要老周再还了。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老周恨不得下跪叩谢祖宗保佑,赶紧答应了。隔了一周掌柜和老周约好一起去提玉,一见面,掌柜就笑盈盈递上了这块“佛牌”:“大董老板的见面礼,专门从泰国请回来的。” 老周郑重其事挂在脖子上,再没摘下过,那块原玉一刀下去,是成片的水头极好的翡翠,被大董老板带走了。而老周收了大董的一百万和那块佛牌,从此在生意场上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林愫听老周说完,沉吟半响:“镇魂金,玉养灵,他要那翡翠,应该就是养灵的。” 老周一愣:“养灵?” 林愫有些不耐烦:“对,做成你说的这些佛牌,每一个里面都是恶灵。” 她被老林耳提面命过不知道多少次不许掺和这些养魂招财的事情,却还是阴差阳错掺和了进来,心里不知多烦闷,语气也愈加尖锐:“你当你真是做生意这块料?你这块佛牌阴毒至极,当年那原玉就算是块破石头,你戴了这恶灵牌去开,都能开出翡翠来。” 老周目瞪口呆,林愫摆摆手:“你这佛牌我帮你取走,也不收你钱。你好自为之吧。”她转身拉着阿卡想走,却没想老周竟然扑通一声跪在她面前,支支吾吾道:“大师留步,我天资愚钝,上有老下有小,还指望着佛牌养家糊口。” 林愫站住,怒极反笑:“你戊申年六月初八生日对不对?” 见老周一愣,她接着说:“你知不知道有一句话叫上帝给你关了一扇门,就一定会给你开一面窗?你天资愚钝不假,没有发横财的运数,但你元寿极长,夫妻美满儿女双全家庭幸福,该是能活到九十岁的。”她叹气了一声,又冷冷一笑:“你戴了两年多的佛牌,元寿如今只剩下不到五年,我劝你,还是早日行善积德,再不要碰这些邪门歪道!” 林愫头也不回拉着阿卡出了门,再不理会老周在后面哀嚎。 作者有话要说: 智齿这次来势汹汹啊,疼得我止疼片几乎想拿来当糖片吃。 第8章 情盅 等回到了兴庆寺,林愫把佛牌拿出,先用绿豆水去腐臭,又拿糯米水去邪性。又取出去年清明的旧桃花捣出汁水,混在狗血中画成黄纸符,细细密密包好佛牌,埋在兴庆寺内的百年悬铃木下。 林愫问阿卡:“你姐姐找到了,你是想让她转世投胎,还是想继续查?” 阿卡沉默了半响,轻轻说:“我就想知道,我姐姐她是怎么死的。” 林愫:“自杀。” 阿卡:“绝不可能。” 阿卡绝不肯相信姐姐阿采会自杀,若不是他亲眼见识林愫诸般本事,肯定以为她是个骗子。他们姐弟自幼父母双亡相依为命,姐姐阿采若是有自杀的念头,他们早死了几千回几万次了。 他刚上小学被几个高年级的留守小混混勒索钱,拿不出,被推到了农村旱厕的粪坑中,如果不是姐姐阿采跳下来捞他,阿卡早就没命了。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苦日子明明已经过去,他也马上就可以打工,为什么阿采,这个他平生所见最坚毅的女人,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自杀。 林愫叹息,眼中藏也藏不住的悲悯:“阿卡,她是为情自杀。可她下了情蛊,本不可能为情自杀的。我估计,是情蛊反噬了。” 阿采下的情蛊,用的是自己以血灌养的婴灵。婴灵这东西,原材料倒不难找,通常都是从小作坊黑诊所人流下来的胎儿,用医疗废品的方式偷偷运出来,神不知鬼不觉。这些胎儿被收回来处理过,放在黑色的陶土罐里,需要日日不间断的人血供养。阴毒至极,法力强大,极易反噬。 阿采用婴灵下情蛊给“未婚夫”,自然换得他死心塌地情深不移,可如果出了差错,婴灵反骨,情蛊反噬,“未婚夫”幡然醒悟绝情而去,那遭万箭穿心失恋之苦的,就是阿采了。 为情所困,苦痛太深,自杀也不稀奇。 可阿采遭情蛊反噬,到底是意外,还是被人所害呢? 养婴灵这一系列的环节,绝不是阿采一个福建农村长大的打工妹能够做到的。她背后的人到底是谁呢?又是什么原因,阿采的怨灵会被制成“佛牌”,被大董送给老周? 林愫深觉自己能力有限,有些对不住阿卡。原本收钱替他答疑解惑,帮他放下心结向前走,却没想自己一步步,把他拖向一个深不见底的谜题沼泽中。 林愫:“要么,我退你一半的钱?” 阿卡:“...不用。” 宋书明听阿卡说完他的经历,半响都没有出声,隔得许久才问阿卡:“你报过警没?失踪人口那边有没有进展?” 自然是报过警的。自然也是没有进展的。 这事情实在是太过离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远远超过宋书明的认知。他一直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并不信奉鬼神。以前做刑警,要说危险,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同事们也有相信的,家里人也有相信的,心口揣着玉,家里供着关老爷。 他从来也都是笑笑,子不语,怪力乱神。就连妹妹丢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动过求神拜佛的念头。 从没想到竟然有一天,会听到这样一件充满了灵异色彩的,像小说一样的精彩的故事。 宋书明隐隐有些动心,想试试林愫是不是真的像阿卡所说这样灵验。 阿卡看出他犹豫神色,又说:“我也是前几天才知道林愫九月也来首都读大学。她既然已经在这里了,你就去试试吧。” 宋书明打定主意,他这次没有再去林愫住的地方,而是开着车去了北方师范大学,林愫的学 校,见了林愫的辅导员。 等辅导员把正在上课的林愫叫了出来,林愫明显动了气,板着一张脸。 宋书明眼含试探:“阿卡说你会算命,怎么,没算着我来找你?” 林愫气结:“我不但会算命,还会看相呢。您颧高耳红,眼青唇淡,当心三十岁上会有桃花劫。” 宋书明微微一笑,笑意苦涩难忍:“人这一生劫难这么多,桃花劫又有什么可怕。” 林愫看他脸庞,似是意识到什么。 两人原本都是失去亲人的孤家寡人,孤单彷徨的心境彼此最能理解,也就是因为理解,才知道所有安慰的言语都很苍白。 林愫轻声问他:“你家中有人过世?” 宋书明摇摇头,又点点头:“我妹妹,四年前失踪。以前我是警察。妹妹出事之后,我辞掉工作专心找她。现在,也接一些客户委托,做点侦查跟拍的零碎活计。” 林愫恍然大悟:“就是私家侦探?” 宋书明轻笑点头:“算是吧。” 林愫了然看他一眼,难怪第一次见他就觉得他天宅宫浅,亲人缘薄,原来果然是丧亲的孤家寡人。人呐,长得帅有什么用,有福相才是真的。 林愫在心里默默吐槽,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吓了她一跳。宋书明伸手接过电话,听筒里传来许大生的声音,说: “宋队,能不能先帮我一个忙?” 宋书明这几年和老李一直断断续续有联系。领导也提出过许多次随时欢迎他归队。可书晴一日没有消息,他也一日不愿停止找寻。这些年来丢掉了工作,也没有了收入来源。有的时候老李也会介绍一下执迷不悟的家属,或是一些不属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到宋书明这里,收一点点报酬替客户调查真相。 宋书明专业素养极好,这几年在业内口碑颇好。许大生和老李与他偶尔相聚,也常询问他的意见。这次许大生打电话来,宋书明不以为意,只当大生有些棘手问题需他辅助,他也没多想,按许大生的意思,直接开车把林愫送到了刑事科学技术科法医室。 林愫站在盖着白布的女尸面前气得头顶都在冒烟,强忍住怒火低声怒吼:“你带我到这里来干嘛?” 宋书明奇怪:“你不是神婆吗?能跟死人说话。赶紧的问问她,姓什么叫什么被谁杀?” 林愫:“...你才是神婆,你全家都是神婆!” 宋书明以前从不知道,“问米”还有这么多的讲究。按林愫的说法,像无名女尸这样既没有生辰八字又没有面貌体征的,天仙下凡也没有办法。她也不能真的握着女尸的手去问亲你叫啥从哪里来,然后指望着女尸坐起来答她。 何况那女尸既没有手也没有头。 宋书明意料之中的事情,也不见得有多失望。他本来也觉得问米是无稽之谈,听林愫解释完,想了想,拿出验尸报告来:“有一件事,你倒可以帮忙参谋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智齿继续折磨我,要疯了。太痛了。 第9章 凶器 无名女尸四肢和头颅缺失,乳。房和下。体被钝器割伤,伤口形状极不规则,刑侦处尽力绘制伤口平面的复原图,但是凶器为何始终没有进展。宋书明心里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既然常规的钝器都已经排除,也许林愫会提供一些思路。林愫接过刑侦绘制的凶器的图片,定定神,仔细端详了一阵抬起头,对宋书明说:“这个东西,我倒是可能见过。” 宋书明给她的图片里,凶器的形状很模糊,刑侦也只是抓住几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做了速写。凶器看起来是一个球状钝器,顶部有尖角,四周有四个尖锐的凸起。林愫认真端详一阵,脑中灵光一现:“这四个凸起,还有顶部的尖角,看起来像是花瓣。”她拿了一支笔轻轻勾勒几笔:“这是金刚杵。” 金刚杵她只见过一回。 以前小的时候,老林一个人养她,有的时候迫不得已要出门,就把她反锁在屋子里,丢一个他的宝贝箱子给她玩。小林愫就把那箱子里的东西,兽首,颜料,陶泥,法器一件件拿出来玩,再一件件放回去。 这就是她全部的玩具。 她八岁那年,有一次大约老林出门太匆忙,没来得及收整箱子,小林愫在箱子中发现了很多以往从没见过的法器。其中就有只金刚杵,两头圆中间细,一圈莲花瓣镶嵌,金光闪闪,摇起来丁零作响,很是漂亮。老林回家,看见林愫拿着金刚杵玩得不亦乐乎,唬了一跳,连忙抢下来。 小林愫嘴一瘪,就要哭。老林抱起来她:“乖女子,金刚杵可不敢随便乱耍。” 老林抱着她,给她讲了他唯一一次用金刚杵的经历。 那是五十年代末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老林不过二十岁出头,有一年七月跟着社火去了周至县丁白村,在那里遇上了一家撞了邪的人。 一家七口人,那年春节刚过,老太太有一晚上突发怪病,冰天雪地跑出去在村口四肢折断而亡。那个年代家家户户都有人饿死,再有死人也不以为意,草草收裹办了丧事。 却不知道是不是丧事太过简薄,老太太心存不满,从此以后一家人再不得安宁。 三月头里,大伯上山砍柴滚落山崖,被抬进门的时候只剩了一口气,却生生挣扎了五六天,夜夜哀嚎力竭而死。 三月末,家里十岁的大孙子被公社的马车撞到了头,痴傻了。 等到了四月,六岁的二孙子得了肺炎,高烧了几天送到医院没了命。 端午节前,公社难得分粽子,饿得皮包骨头的小叔一口要下去,被掺了沙子的糯米哽住喉咙,生生憋死了,死之前七窍流血,怒目圆睁,吓人至极。 好好的一家七口,不过短短几个月,只余下一个悲痛欲绝的小媳妇,和一傻一幼两个儿子。 那个年代人都比较单纯,看到她家里如此凄惨,纷纷生出恻隐之心,听社火社的人夸耀老林有本事,劝老林去他家看看,有能力的,就帮忙驱个邪,让老太太早些上路,再不要把一家人都拖下来陪她。 老林听说,也很同情。彼时他不过二十多岁青年人,年少轻狂,揣上家伙事,就去了小媳妇家里。到了家里,老林也不废话,经幡一挂,黄纸一烧,把老太太的八字写好镇在了八卦镜下。做完怕不保险,还抹黑跑去刨了老太太的坟,一杯黄酒一捧黄纸,将那老太太一把烧成了灰烬。 老林自觉恶灵已除,喝了几杯黄汤,躺在乡间地头呼呼大睡,第二天被一阵哭天喊地的哀嚎吵醒。 他爬起来揉揉眼,慢悠悠晃进村里,随便拉了个人问怎么回事,才知道就在昨晚,那小媳妇家里最小的孙子,被狼叼去了。 老林这下彻底酒醒,撒丫子跑去小媳妇家里,见那小媳妇呆呆傻傻坐在床边,已经不会哭了。空荡荡的房间里家徒四壁,老林在已经见底的米缸里抓了一撮米,另一手攥住小媳妇,说:“我帮你问米,问问她为什么。” 那个年代,可是人人头戴五星帽,手攥红宝书。孔儒佛道皆不在,天下只有红东方。老林大隐隐于世,算个卦看个相不算什么,可他从来不敢轻易在人前露真本事,生怕被有心人看到了,把他拉去当封建迷信批斗了。如今为这家人,倒是肯连看家的本领都使出来。 老林咬破指尖以血筑符,糯米从指尖缓缓坠下堆成一座小山,老林将木筷一插,凝神静气。 却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问到。 老林郁闷至极,苦着一张脸往回走,满心都在琢磨自己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回到了社火队里,心里还在琢磨,却听到别人在也在讨论小媳妇家的事情:“可怜呦…一家八口人..一年就都没了。” 老林隔了几秒钟才慢慢反应过来。八..八口人?不是七口人吗? 再一细问,才知道小媳妇去年才生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女儿,好不容易养到十个月会爬了,有天小媳妇出去干农活,回到家才发现孩子被狼叼去了。一家人找了一整天,只最后一个告诉她。 老林前前后后一琢磨,撒腿就往小媳妇家跑,一进门就喊:“不!老太太不是害人的那个,她是第一个被害死的!”往里一瞅,刚好看见小媳妇正抱着吃了鼠药咽了气的痴傻大孙子哭得肝肠寸断。 老林隐隐预感,自女婴死后这家几近灭门,十有八九问题就出在那个被狼叼走的女婴身上。他双手托住那小媳妇,从牙关里挤出几个字来:“想不想活?想不想报仇?” 这年头,人命比纸都要轻贱。小媳妇不知哪里生出一股勇气,含着眼泪点点头:“要报仇。” 老林拍拍她,摸黑拉着她走到丁白村“破四旧”的时候被砸得稀巴烂的土地庙里。那庙如今四面漏风,老林点上蜡烛,掏出了他二十几年从不离身的小匣子。 匣子里面一半是颜料,一半是草药。他不慌不忙择了几样,天门冬,金钩吻,银叶菊,让小媳妇拿着石杵捣出汁水,再混上她指尖三滴血。 “十指连心,心头血其实就是指尖血。拿你心头血,是为了引那婴灵。”老林一边拿笔勾勒黄纸符,一边说。他还从未见过手段如此残忍,心性如此阴毒的婴灵,想了又想,从小匣子底部一个凹槽里轻轻一捅,匣子应声而开,露出底下隐藏的暗格来,里面端端正正就放着一只金光闪闪的金刚杵。 “恶魔除,金刚杵,收邪念,斩妖灵。”老林握着金刚杵,走进了小媳妇家徒四壁的屋子里。 第10章 奶奶 那晚上金刚杵究竟是何等威力,老林从未与林愫细说。 每次小林愫抓着他衣袖问起,他总是长长叹气,带出无尽悲凉。 婴灵自然被拿着金刚杵的老林收服,放在老林贴身的银杏符里。老林带了回去,要将它在火上焚化,小媳妇咬牙切齿扑上来:“问问她,问问她为何害我全家?问问她为何杀她亲人?” 老林点头应了,焚香堆米,插上木筷作法,未想不一时额上竟沁出豆大汗珠,脸色惨白,双目赤红。 小媳妇大惊失色,一把推倒木筷,老林立刻脱力倒在递上,失声恸哭:“死的好,死的好!”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原来这婴灵如此毒辣,皆因这女婴死得太惨。 当日小媳妇出门干活,家中仅有老太太,小孙子,和十个月大的小孙女。小孙子吵着要吃面片,老太太在灶上生火煮了一锅水。陕西农村,炕头灶头齐平相连,中间只隔矮矮一面土墙。十个月大女婴刚刚会爬,不知怎么,竟翻过土墙由炕头爬到灶头,掉落在烧着滚水的大铁锅中! 老太太带着小孙子从屋外进门,一眼看到的,就是锅里翻滚的女婴,连哭喊都不及,早已气绝多时。 老太太哭号几声,实在是对这个来的不是时候的女婴没几分真心实意。她和两岁多的小孙子,在那个□□到处都在饿死人的地方,站在满溢着肉汤香味的灶台边,做了一个灭绝人性的决定。 那一个十个月大,十斤重的新生女婴,落进了六个人的肚子里。待到小媳妇从公社回到家,连汤带水一锅人肉,早已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剩下。只余下了吃饱喝足六个人,假情假意的控诉。 小媳妇听老林说完,怔忡了半响。火光摇曳,只见她秀气的面颊上露出迷迷蒙蒙的神情。老林心头一动,想上前安慰她,却见她一转头,一脸刚毅的说:“一家子畜生,果然是死得好!” 老林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看起来娇滴滴的小媳妇,竟然也是这么一个铁骨铮铮的女汉子。他低头看着她,忍不住露出这些天来第一抹笑:“你要不要,跟我走?” 后来,小媳妇,就成了老林的妻子,林愫的奶奶。一双巧手,秀外慧中,八字极硬,是老林此生挚爱。 可这样硬的八字,也还是只能陪伴老林十几年岁月。 奶奶死之前,握着老林的手,面色沉静,目光却是藏不住的哀痛,对老林说:“我既高兴,也伤心。” 老林摩挲着她的手指,眼泪大滴大滴落在她枯槁的手背上:“别说傻话。” 她却微微笑:“我高兴的是,我终于有一次,可以死在我爱的人前面。”说完,又勉力抬起手指,摸摸老林泛白的发梢:“可我也伤心,这丧亲的苦痛,要由我爱的人承担。” 她手臂脱力,坠在了老林膝上。老林再也支撑不住,痛哭出声,肝肠寸断。 宋书明听林愫说完,竟不知如何接话。他这两天所见所闻,几乎已远远超过以往三十年。他低头思索一阵,问林愫:“那金刚杵现在在你手里吗?” 林愫摇头,老林被焚当日,带着小匣子去赶的社火。出事之后小匣子也再没见过,不知是不是那晚与老林一同被烧成了灰烬。 “我可以画下来给你。”林愫说。 宋书明略有些失望,等过了两天,林愫把画好的金刚杵的样子送过来,宋书明打眼一看,吓了一跳:“画的这样好!你该去学美术。” 林愫淡淡回他:“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这个案子迟迟没有进展,许大生突然之间如此着急找到宋书明帮忙,也是因为案情有了新的变化——春节刚过,京西远洋山水9号楼903室,中介来清理租客退租的房子,在客厅的小冰柜中,发现一颗冰冻住的人头。 发现人头的这套房子被房东签给了中介,也一直是中介在打理,挂牌之后租给两个男租客,已经有两年了。 这两位男租客,小丁和小李,是同一家it公司的同事,两个人一人一间卧室,合用一个客厅。找到女尸头部的冰柜是中介租房前就添置的,两个it男平时不做饭,靠外卖为生,冰柜很少用到。 两个人更是一口咬死,压根不知道冰柜里怎么会出现一个人头。小丁还强调,前一天交房前,他专门将屋里所有电器家具都打开检查过,那时冰柜空空如也,绝对没有什么人头。 租客说前一天交房的时候冰柜里没有人头,中介却说第二天查房的时候冰柜里出现了人头。那案情关键就是交完房的那一晚上。刑侦加班把监控录像抽了出来,却发现那晚将人头放进冰柜的,既不是中介,也不是租客。 作者有话要说: 停更了两天纯粹为了双十一买买买。 天猫今年真的很烧脑。 错过了一些优惠,用上了一些优惠,人呐也不能太贪心。 第11章 赶尸 宋书明看过监控,凌晨1点左右,监控中出现一白衣黑裤面生男子,手拎着一个塑料袋,从电梯上9楼,如入无人之境般推开房门进入房间。片刻之后又从房中出来,坐电梯离开。 宋书明看过笔录,口供中写的很清楚,租客不记得是否锁门,而几个中介口径一致,收房的时候,门并没有反锁,一推即开。 这下口供对上,又有了监控,下一步案情进展原本应当很快,但是宋书明很快就发现,监控中 这个拿着人头塑料袋的男子,肢体僵硬,动作笨拙,而且更出奇的是,他在监控中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睁开过眼睛! 一个肢体残疾盲人,还做出杀人分尸抛尸这种事,实在是天方夜谭。身份排查又迟迟没有消息,资料完备的数据库里竟然找不出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负责这个案子的老李连日来焦头烂额,两三天没有睡过囫囵觉了。 万幸是冰箱中拿回来的女尸头颅第一时间就被送去刑侦处交给法医检查,隔了几天报告出来,负责尸检的法医老张一脸严肃的拉着宋书明说:“书明,这次这事我琢磨着真有点邪乎。” 宋书明眉头一扬:“怎么说?” 老张苦着脸,支支吾吾:“头部没有致命伤。唯一的伤口在眼睛里。”——女尸的瞳孔上,有九个并排的细细的针眼。 老张学医入行这许多年,第一次见如此伤口。宋书明警校毕业这许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如此的伤口。 两人仔仔细细研究一番,老张又打电话问了医院眼科工作的朋友,得到一句模模糊糊的回答,说曾听说过类似案例,很可能与邪教有关。 宋书明那一瞬间立刻就想起了林愫寡淡的面容,和她恐怖的金刚杵。 居然被她说中,这案子,还真有些不同往常之处。 林愫这半年,也没有怎么闲过。她刚来读书的第一年还有些拘谨,首都对小摊贩算卦这些管理都比较严,她揣着高三暑假攒下来的微薄积蓄,幸好师范大学免学费又有补助,这才勉勉强强撑过最开始。 等过了国庆,林愫就开始打工,刚开始只是带家教。但她中文系出身,并不吃香,赚到的钱勉强糊口罢了。今年过年,林愫回了老家干脆重操旧业,在兴庆寺支了个卦摊替人问米。 过年的时候,她遇上了一对回头客,大前年求姻缘的大龄女青年带着老公来还愿,竟包了一个两千块的大红包给她。 宋书明仍是不甚相信:“你这么灵,不如替我也算算?” 林愫还真认认真真起来,职业病犯了,一把拽过宋书明的左手,细细看他掌纹:“唔,事业出色少年得志”又摩挲他左手大拇指上一处硬结:“这个不好,主凶的,是杀生结。” 宋书明被她软绵的手指来回抚过,赶紧抽回手,故作冷淡:“所以我说你这个真是坑蒙拐骗。你说的那个什么杀生结,是我左手拿枪磨出来的茧子。” 林愫果然不高兴了。眉毛耸拉下来,低垂着眼。嘴角深深抿起来,再不看宋书明一眼。 两人到了停尸房,林愫这次避无可避,强忍着恶心看了女尸瞳孔上的伤口。她低垂下头仔仔细细看了半响,起身皱着眉头对宋书明说:“这是注魂。” 宋书明眉头一皱:“什么是注魂?” 林愫摆摆手:“你听说过,湘西赶尸吗?” 宋书明还是在小的时候看老香港电影,林正英午马演《僵尸先生》,几个道士赶着蹦蹦跳跳的抹着白脸蛋的清朝僵尸,一蹦一跳往前走。 林愫笑了笑:“那个当然就是拍着玩的。真正的赶尸,其实就是背尸,有些人死在异乡没办法归家,赶尸人受家属所托,拿竹竿子把尸体穿起来,趁着夜色翻山越岭背回老家去。” 她直起手臂演示给宋书明看:“喏,你看,一根长竹竿,搭在前后两个赶尸人的肩膀上,中间架上尸体,可不是就像僵尸伸长手臂一跳一跳。” 宋书明看她举着手臂歪着脑袋的样子,心中一动。 林愫接着说:“大部分的赶尸,其实就是这种特殊的快递员罢了。但我也知道,湘西渝北一带,兴蛊毒,有邪教蠡偈,擅长给死尸注魂。” 第12章 注魂 林愫曾在小的时候见过老林注魂。那时她不过四五岁年纪,白大嫂有天晚上哭哭啼啼扑进了老林的家门。白大嫂在外打工的大哥丁兴从脚手架上摔下昏迷不醒,工友送到医院,医生也只叹气摇头,让准备后事。农村人,讲究落叶归根,几个工友连夜包车把丁家老大拉回家,躺在屋里的土炕上,寿衣板材流水席都已备好,就只等着人咽气。 老林也知道这事,还对着林愫叹了好几声命苦。一家人,眼看就要分崩离析,单只瞒着八十多岁的跟着丁老二住的老母亲一个人。 却不知道是不是丁老二媳妇有心还是无意,竟把丁老大眼看就要咽气的消息透给了丁家老太太! 老太太八十多岁年纪,一生生了十三个子女,成人的唯独两二一女,一直将这长子看成心尖子般的疼爱。听到这消息,竟迈着两只金莲小脚,从村东走到村西,硬是在丁老大家门口被白大嫂拦下来,白大嫂苦劝老太太不要相信外面的流言,跪下抱了她两条腿请她回去。丁老太太却只是流泪,说只有见到好生生的丁老大,才肯回家。 白大嫂求到老林这里的时候,老太太已有两天水米不进,眼看着一家人还不及送丁大哥出殡,就得先给丁老太下葬。 老林听白大嫂说完,沉默许久,拿起水烟袋来狠狠吸了一口,吐出又白又长一个烟圈来:“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那天夜里,老林带着林愫,摸黑进了丁老大家中。老林掏出匣子中一个小布包,平铺开来,里面是一套长短不一的九回针。 老林将拿银针一根根拿出,夹在指间,又让白大嫂撑开丁老大的眼皮,极轻极轻在丁老大瞳仁之上,细细扎上了长短不一九根银针。老林指尖磷火闪烁,口中轻呼:“进!”,又拔出银针,拿一枚铜钱给丁老大含在口中。 老林扭头对白大嫂说:“让他早上去见你娘。时间千万不要长。见完了立刻回家。我在你家等你。” 话音刚落,只见床上躺着的丁老大蓦得一个挺身竟坐了起来,白大嫂吓得尖叫一声,后退了两步倒在门框上。 老林宽慰她:“莫慌,不过是个偶人罢了。”说着掏出怀中一只玉米穗子扎成的娃娃,头颅四肢前胸后背上正插着从丁老大瞳孔中拔出的九只银针。 林愫还记得当年这个玉米穗子娃娃。她小时候玩具不多,老林拿玉米穗子扎成长辫子娃娃和小马,给她过家家。那晚上老林哄她要借她的玉米穗娃娃玩,她还不乐意了许久。 老林把娃娃递给白大嫂:“把这个收在衣服底下随身带着。你带着它,你哥哥就听你的话。” 白大嫂那天天刚蒙蒙亮,怀里揣着娃娃,身后跟着丁老大,深一脚浅一脚进了家门。丁老大明明是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人,此时却行动自如与常人无异。一进门,白大嫂往地上一跪,丁老大也跟着扑通跪下。白大嫂哭着求丁老太太:“娘,睁开眼看看,这不是大哥还是谁?” 丁老太太眼已灰白,凑着清晨蒙蒙点光,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一把抱住大儿子的肩头放声痛哭,一家人哭作了一团。待丁老太太心情稍定,白大嫂又说:“娘,哥哥连夜回家看你,现在也得去睡上一觉吃些东西。” 丁老太太抚着大儿子面如土色的脸庞连连点头,丁老大跪下连磕几个响头,这才转身就走。 白大嫂不敢生事,一路双脚带风走得飞快,连跑带走赶回了丁老大家里。丁老大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一进房门,老林兜头就是一把绿豆,照着丁老大面门撒去。 丁老大双手一挥,嘶吼着将绿豆挡开,烦躁不安向白大嫂撞去。老林赶紧上前去挡,但丁老大濒死之人却力大如牛,将老林顶出几步开外。 老林也不慌,食指中指并拢沾几滴鸡血,在黄纸上几笔画出五芒定身符,一把贴在丁老大的心口。丁老大愣了一愣,仿佛上了发条的玩具一般肢体僵硬起来,手臂一抖一抖,脚步却不停,一蹦一蹦仍是朝白大嫂扑去。 老林赶紧上前两步,从白大嫂怀里拽出那个玉米穗子娃娃,指尖引来三味火,幽幽荧光间,玉米穗子娃娃灰飞烟灭。丁老大哇了一声,仿如失了魂魄一般向前一倒,摔在了土炕旁边。白大嫂赶紧上前扶他,一摸方知不对,他明明已经气绝多时! 老林长出口气:“三天之内务必火葬,免生事端。”说完,转身带着林愫回家去,很是消沉了几天。 林愫问起他,他也只是长吁短叹:“注魂损阴德,必生事端啊!” 这话确也不假。丁老大到底还是选了墓地落了葬。这之后不久,丁家怪事连连。丁家寡妇短短几年形容枯槁,油尽灯枯,没隔几年,就去了。村里传言说丁家晚上常能听到鬼泣声,丁寡妇死那么早,就是被鬼缠上了。 林愫听见这话回去问老林,老林摸摸她的头,说:“人死灯灭,魂魄皆散。肉体就如同一盏空壳。湘西有邪教蠡偈,极擅注魂,就是将那孤魂野鬼收为己用,注入死尸之中,可保尸身不腐栩栩如生。再有技艺高超的,甚至可以让尸体行动自如,免去赶尸人背尸之苦。” 又停顿一下:“可这世间哪有如此容易的事情。那孤魂野鬼好不容易有了肉身,又岂能轻松放弃?就算能将注入的魂驱逐出去,尸身九心既开,就是那砧板上的肉,妖魔鬼怪邪神孽灵,谁都可以侵附。” “林愫,你记住,邪教之所以是邪教,就是因为它心术不正。注魂予尸,必遭反噬,不外乎时机先后而已。” 第13章 死人 宋书明听林愫说完,略沉思一阵,问:“你刚刚说,丁老大被注魂之后,就跟常人一般行动无异?连丁老太太都认不出来?” 林愫摇摇头:“这倒也不是。尸体注魂之后,眼睛不能睁开,所以白大嫂当天也只能趁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领丁老大去见丁老太,否则,就穿帮了。” 宋书明眼中精光一闪:“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林愫想了想:“其他,应该没有了。哦,不对,有些时候为了让孤魂野鬼听话,往往还会在尸身上加一道定身符。用了定身符之后,尸身就是真正的僵尸了,动作就会变得僵硬骇人。” 宋书明猛的一拍桌子:“这就对了。” 他想到激动处,干脆找出留底的监控,指着那个全程闭眼肢体僵硬的嫌疑人给林愫看:“你看,你说的肢体僵硬,是不是这种?” 林愫仔细看过,虽仍有些摸不准,心中却隐隐有六七成把握:“我那时还小,记忆已经很模糊了,但是这人看起来,确实很像被注了魂。” 宋书明起身,踱步到窗台前,望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树影,自言自语道:“之前的方向错了。该查的,不是活人,而是死人。” 宋书明想到这,回头问林愫:“你之前说没有头,你没办法问米。现在有了头,能问吗?” 林愫摇摇头:“注过魂的人,问也没有用。招来的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孤魂野鬼。” 看宋书明有些失望的样子,又有些好笑:“宋警官现在终于相信问米?” 宋书明面无表情淡淡一句:“死马当成活马医罢了。” 说完,又看林愫仍是不买账笑嘻嘻,一时气结吓唬她:“正好,要是你问不出来什么有用的信息,我就让老李拿扰乱社会治安来拘留你。” 林愫哈哈一笑,半点不怕,扭身一溜烟往外跑,边跑边喊:“你骗人!我早查过了,我这个,归民警管。你现在就是个私家侦探,才关不了我的拘留呢!” 人虽跑远,仍不忘回首与宋书明道别。天色已晚,残阳西斜,初春暖暖的阳光洒在她朴素的白色的羽绒大衣上,透出一片氤氲的金光。她的面容仿佛隔了层雾气般看不清楚,但那笑容却比她衣衫上的金光还要耀眼。 隔天上午,宋书明把林愫提供的线索粗略讲给以前的搭档老李。老李想了一想:“这也是条路子。就按你说的,死马当成活马医罢。” 老李年纪比宋书明大十多岁,资历老,性格好,机关上下人缘好,这种棘手的事还得靠他出马才行。刑侦之前一边在失踪人口数据库尽力比对女尸的信息,一边又调取监控努力复原,查找白衣嫌疑人的信息,已经有一周了。进展不大。 老李找到刑侦科,跟经办打了个哈哈,略提了一句:“不如查查死亡人口信息库?” 经办瞄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的样子。老李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听我的吧。总归是有原因的。” 隔得两天,刑侦那边果然有了回复。老李去拿了结果,回来面色古怪的递给宋书明。 宋书明接过来一看,眉头紧皱:“确定吗?” 老李点点头:“反复确认过了。” 宋书明叹了口气:“看来,又得麻烦我们那位小朋友了。” 林愫接到宋书明的电话,说请她吃饭。她也不推辞,在学校旁边选了家最贵的馆子吃日料,以前路过看着价牌就咋舌,好容易有个机会被请客,半点也不手软,一上来就要了388元一人的自助。宋书明捂着腮帮子肉痛:“你吃得了这么多吗?” 林愫盯着刺身下决心,好容易放进嘴里,被芥末辣出了一行泪:“我要是按小时收费,做你外聘的专家,你得给我多少工资?” 宋书明忍俊不禁,递给她一杯柠檬水:“你就当做好事献爱心了呗。大不了,让老李跟你们辅导员说说,给你算成课外义工?” 林愫吓一跳:“哎,可别可别。万一辅导员让我写义工报告,我还得现编。对了,上次那个嫌疑人,你们查出来是谁了吗?” 宋书明点头:“找你,为的就是这件事。人,查出来了。是首都医学院的老师陶力。” 林愫:“那,破案了?” 宋书明苦笑:“可是陶力,今年一月就去世了。” 就因为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一个死人身上,队里上上下下讳莫如深,昨天宋书明来找老李,就看见办公室门后面,挂了幅关公像。他自己也不是不害怕的,这几天干脆把前几年本命年买的红腰带翻出来围在腰上,才觉得心安了一些。 林愫:“如果是注魂,那也说得通。谁能直接接触尸体,谁就有大嫌疑。” 宋书明:“我们昨天已经核实过了,陶老师去世前签署了遗体捐赠协议,遗体捐赠给了首都医学院。” 第14章 小媛 首都能接收遗体捐赠的单位并不多,家人遵陶老师遗愿,选择在长青园签署捐献遗体协议,再将遗体交送。 捐献的遗体统一经过防腐处理之后送到首都医学院存放,再按需分配给需要学习临床解剖学的医学生们。一具大体老师,四五个医学生用来练手,用上半学期左右,等到实在没有解剖价值,再统一送回长青园火化,骨灰待火化之后交还给家属。 宋书明找到首都医学院,原本以为案情有了突破点。但是询问过带教《解剖学》的老师才知道,陶力老师的遗体已经提早在一周前被火化了,而且骨灰刚刚交还给家属。时间算起来,却刚 好是那晚监控拍到陶老师之后两天。 这样一来,接触过遗体的人前后算起来也有将近百人,范围大,排查难,如果挨个询问,恐怕要两个多星期才能询问完。何况首医方面也并不十分配合,言里言外都是要看到卫计委的公函才配合调查。老李连番给领导打了四五个报告,都因为案情的敏感性,被打了回来。 宋书明心里苦闷,对别人不好说,倒对着林愫诉了几回苦,两周时间几乎将师范大学边上的几家好馆子吃了个遍。 就在案情胶着的当下,城南青龙山上,有驴友报警,发现了一具女尸。女尸衣着整齐,无明显伤痕,尸检初步鉴定窒息死亡。本来这个案子并不在西城辖区,跟宋书明也没有什么关系。 可偏偏城南分局法医尸检的时候发现,受害人瞳孔上,竟和城西这桩无头女尸案一模一样,也有九个并排的,毫不起眼的针孔。 案子于是就报到了老李这里,法医老张去城南分局看过之后,对着宋书明点了点头。果然凶手是同一个人。好在这一次,凶手并没有分尸,辨认身份容易了很多。 一周不到,女尸的身份就确定了——是京郊一家足浴店的小姐小媛。失踪一周有余。 小媛在京西和平路上一家极小的足浴店工作,一个十几平米的门面平房。靠着路这一边是玻璃推拉门,两个接客的小姐就坐在推拉门的沙发前玩手机,短衣短裤,也不过分暴露。沙发后面一扇屏风,再隔开两个小隔间,里面放一张按摩用的单人床。 这家足浴店开了也有两三年,早些年卡车还可以进城的时候,做的多是跑长途的卡车司机生意。这两年长途车早不能进城,几个小姐年纪也大了,做的基本就都是熟客生意了。 这次的受害人小媛,失踪当晚独自一人在店,生意不怎么好,提早关门。监控显示她凌晨4点多的时候关了店门往300多米外的出租屋走去,在路口遇上一男子,两人攀谈几句,拐过街角,双双消失在监控盲区之中。 城南分局将监控图像发来,宋书明和老李一同观看,两人对视一眼,再是见多识广的老江湖了,眼中都是藏也藏不住的震惊。 那监控中夜视图像虽不甚清晰,但是也足以辨认出现在路口与小媛攀谈的男子,白衣黑裤,动作僵硬幅度大,明明就是已经捐献遗体一月有余,原本应该躺在首都医学院的解剖学教室的陶力老师。 林愫又被宋书明接来,她听宋书明说完,也不免心中震惊。 湘西蠡偈早已没落有数十年光阴。早些年曾懂得注魂和赶尸的那些手艺人,早就被淹没在漫漫历史长河之中。年轻一代人纷纷离开破旧的湘西大寨,或南下或北上,打工挣钱一去不返。 时至今日,即便是有存活至今的赶尸人,也该是耄耋老人了,很难想象会做出杀人分尸的事情。 林愫说:“何况注魂这门手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尸源。一天不练习,手艺生疏了,就容易捅篓子。” 也是,毕竟是在人眼珠子上扎针眼,没办法练手,可不是容易出差错。 林愫一下子来了精神:“会不会就是因为医院管理严格,尸源难找,所以才有杀人的动机?” 宋书明皱了皱眉头:“杀人练手,解释不了他为什么分尸。”他站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啜饮一小口,缓缓开口:“第二具发现的尸体,是窒息身亡,而且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但是第一具发现的女尸,胸口和□□这些明显有性暗示的地方有这么多不必要的刀伤,说明凶手对受害人有私仇,这些伤口,代表着泄恨。” 林愫:“那么,分尸也有可能是为了掩盖受害人的身份?这说明第一个受害人,是认识凶手的?” 宋书明点点头:“没错,很有可能。” 两人聊了半个多小时,宋书明送林愫回家,出大门的时候刚好撞上租客小丁。 小丁和小李租住的公寓交房后,冰箱中发现第一具女尸失踪的头颅。中介和租客都咬定自己毫不知情,审讯调查阶段,刑侦处暂扣了几人的手机方便调取聊天记录。今天小丁恰好过来取之前暂扣的手机。 林愫打眼望去,将小丁上下打量,眉头一紧,轻拽了宋书明一把。宋书明顺她目光望去,很快意会,示意老李把人留下。 等背过人,宋书明问:“怎么回事?” 林愫:“那人眉心青烟起,伤官坐羊刃,今年背运大起,该是有些杀身之祸。” 宋书明心中一震,立刻让老李突击审讯。铐子带上又连夜提审,第二天早上,果然审出了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卡了三天。 第15章 绝后 早在第一位受害人失踪头颅发现之时,刑侦就根据头颅做了样貌复原图,拿来给中介和两位租客指认过。几个人一口咬定从没见过,宋书明还记得当时这个租客,程序员小丁,吓得面如土色,讲话磕磕绊绊,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 这次突击审讯,宋书明给老李透了底。老李铐子戴上,黑脸唱起来,没问几句话,他就防线崩溃全部交待了。 上次小丁看到女尸样貌复原图,就已经认出来,受害人是他数月前曾多次电召的足浴店小姐,彩霞。 小丁一年多年跟着同事去城西一家隐秘的足浴店放松,在那里认识了刚刚来京的彩霞,两人竟是滁州老乡,年龄相仿。一来二去,就彼此加了微信。 小丁程序员,工作很忙,交际简单。周末偶尔有空,也会叫彩霞过来,聊天吃饭,再“运动”一番。这么总也维持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彩霞也来过四五次。 端午节小丁回了一趟老家,还曾想带些滁州特产给彩霞尝尝,却没想,彩霞再也不曾回复过他的微信。小丁最开始还有几分怅然,再隔得几个月,也就彻底将彩霞抛之脑后,如果不是这一次,刑侦拿出了彩霞的图像,他甚至压根联想不到中介在他们房中发现的那颗头颅,竟会是彩霞! 可他终究还是认出了彩霞,冷汗直冒,指甲深深嵌进肉里,却仍咬紧牙关不敢吱声,既是担心警察把他当成杀人犯抓起来,屈打成招,替人顶包。再一方面,他也担心召妓一事传出,影响他在公司的形象,继而影响他升迁机遇。 林愫听宋书明说完小丁的口供,实在是气不打一处来:“男子汉大丈夫,敢做就要敢认。他知不知道他这么一隐瞒,有可能害了第二个受害人小媛的性命?” 宋书明点点头:“有的人自私自利成了习惯。” 小丁虽自私,但人却胆小如鼠,宋书明接触过他几次,直觉真凶另有其人,索性接着问他是否知道彩霞有无亲戚朋友,租住何处,足浴店又是哪一家。 小丁皱着眉头回忆良久,答:“好像是听说,她和男友同住。” 男友虽暂时不知是谁,但足浴店总还是在的。宋书明顺藤摸瓜找到彩霞一年多前工作那家足浴店,老板娘看着照片辨认了一阵,才记起来:“彩霞,高高瘦瘦,话不多,嘴不甜,为人很不起眼。来干了三个多月,就说回老家结婚去了,不做了。” 宋书明又问知不知道她男朋友是谁,老板娘摇头:“听她提过几次,好像是在哪里做保安的。” 旁边围着两个小姐,默默听宋书明和老板娘说话,插了一句嘴:“好像是在哪个大学里。她跟我们吹水过好几次,说她老公在大学里上班。” 大学?宋书明听到这里,心中一凛,脑海中莫名,跃出首都医学院几个字。 宋书明这次再去首都医学院,开车绕了一圈,先去了师范大学接林愫。 两人到了学校,宋书明先去要了所有能接触到捐赠的遗体的保安的名单。 首医对于大体老师管理比较严格,长青园运来的遗体,存放在专门的解剖实验室里,就在解剖教学楼的地下一层。医学生上课要用到遗体的时候,带教老师也会提前做申请。审批通过之后, 才会由专门的保安趁夜色将遗体从地下一层推进电梯,再送去解剖教室。 如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能接触到遗体的保安并不算多,满打满算也就七八位。宋书明将那一排名单列开来,每个名字后面都有简短的介绍,写着年龄籍贯云云。 宋书明说:“年龄相符又没有成家的,只有这四个人。” 林愫看了看那几人照片,指尖一上一下,轻轻敲了敲桌板,嘴里默默算着这四个人的生辰八字,等念到其中一个人,林愫顿了顿,说:“丁酉日柱,年干七杀”,停下来又算了算,扭头对 宋书明说:“这个人,绝了后。” 宋书明笑:“绝后这事儿跟咱们没关系,只要他别让别人绝后就成。” 林愫却抿了嘴角,一脸严肃:“不,绝后这事,恰恰跟我们很有关系。” 老林曾说过,注魂予尸,必遭反噬。 可做他们这行的,又有几个人没遭过反噬? 八卦问爻伤福缘,测字算命泄天机。往远了说,有刘阿采养小鬼种情蛊丢了性命,往近了说,也有老林烈火焚身而亡。 林愫一人在这世间踽踽独行,从来都只当岁月静好是一句笑话,再没有把反噬当成一回事。可子嗣凉薄,又恰恰是做他们这一行最常见的恶果之一。 “邪教遭天谴,这个人命中绝后,很有可能就是遭了反噬。”林愫推测:“该去会会他才是。” 宋书明想了想,说:“好,不如四个人都一并找来问问,免得打草惊蛇。” 作者有话要说: 有的人自私自利成了习惯,这句话送给刘鑫一家。 愿他们遭天谴。 第16章 子鼠 审讯进展的并不十分顺利,八字绝后的保安张洋坚称自己从未有过同居女友,更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过足浴店小姐彩霞。 宋书明看张洋此人,眼神飘忽从不对视,手指交握又透出内心紧张,即使林愫不在这里,多年刑警的直觉也让他知道这个人有些问题。 可是扣人扣了两天,口供上却毫无突破,宋书明无奈之下也只能放人回家,再嘱咐学校严密观察。 没想过了两天,首医解剖学的带教老师打电话给宋书明,开口就是哭腔,说保安张洋失联,而今年系里一具刚刚收到的捐赠遗体,不翼而飞了。 丢失的遗体恰好是刚刚伏法的死刑犯,一米九的个子,将近两百斤重。考虑张洋个子不算高大,城西分局专案组推测张洋带着这么大一具遗体逃跑,不可能步行,只可能搭车或者开车。 老李带着人加班加点调查监控,连续查了一天一夜却丝毫没有进展,张洋和尸体像插了翅膀一样消失不见,丝毫踪影也无,情急之下只能再找到宋书明。 宋书明跟着一并排查,气闷又困倦,打电话给林愫诉苦,林愫不待他说完,着急直呼:“蠢蛋蠢蛋!你也不想想,湘西邪教最擅赶尸,他必是趁着夜色赶尸步行,你去高速上查车牌,当然找不到了!” 林愫打车来分局,背上灰扑扑一个大书包,见了宋书明也不多话,叮叮咚咚掏出一堆东西来,摆了满满一桌子,柳枝,铜钱,红绳,桃木剑,还有一小袋陈糯米,看着就像城隍庙前面算命的破摊子。 宋书明皱着眉头,正想开口,没想林愫竟从破书包中掏出一个黑布裹着的大笼子,她一把将那黑布掀开,只见那笼中竟是一只通身皮毛乌黑水亮的巨大耗子,头上双耳有成人拇指长,眼睛如 黑豆般大,乍一看竟像一只三月左右的黑猫。 宋书明倒抽一口气连连向后倒退几步,撞到了老李的桌子才站稳脚步。 林愫抬眸瞥他,眼含揶揄:“刚见面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不住宿舍吗?这就是原因。” 宋书明气得牙痒痒,他平生最恨老鼠,没想到林愫记仇又小心眼,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把它给我拿走!” 林愫嘿嘿笑一声,轻轻敲了敲笼子,说:“你中学的时候学没学过诗经啊?里面有一篇《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人人都知道,人人都会背。 但林愫读书的时候,老林却摇头晃脑对她念叨:“错啦,错啦。” 他们行内人,背的是《子鼠》。“子鼠子鼠,午时足躅,性以勇驻,般若魂屠。” 林愫背过了诗,又问老林子鼠是什么,也是老鼠吗? 老林拿起水烟袋吐出一个烟圈,说:“也是,也是。今年冬天,带你去看。” 待到冬至那天,原上竟下起稀稀拉拉的小雪。老林将他不离身的匣子打开,掏出一串绕着红绳的铜铃铛,挂在林愫的手腕上,又拿出一个麻布小口袋,装了一把玉米糁,想了想,又拌了半勺子白糖进去。 “该是够了。”老林自言自语。 林愫跟在老林身后,疾步踏在关中的原上,天色渐阴,老林不住催她快走。林愫深一脚浅一脚,急出了满头的汗。两人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田埂边上一间破落的黄土房前。 老林站在门前,深吸两口气,推开房门。林愫跟着他走进去,那房中空空荡荡,只墙边一块土炕,紧挨着一面灶台。炕上躺着垂垂老矣一个老汉,轻轻呻吟着。 老林走向前,冷冷看了那老汉,缓缓开口道:“你可悔过?” 那老汉却已无力回答,喉中发出呼啦呼啦风箱一般的声音,半响,再没了声息。 就在此时,林愫腕中铜铃突然叮铃叮铃响起来,老林疾步上前,将铃铛拿下,对着炕上老汉摇晃不停,一边摇一边走圈,嘴里唱着:“子鼠子鼠,午时足躅,性以勇驻,般若魂屠。” 老林来回转了三圈,唱词也往复了三遍,林愫原本袖着手在一旁静静看着,她比起老林,耳清目明,隔得一会儿,听到门边传来悉悉索索的响声。林愫扭头一看,黑乎乎一团,惊呼一声:“兔子!” 老林跟着回头,眼角瞥到,嘴角一勾,手却不停。铃声越来越响,门口的活物也试探着进了屋。走的近了些林愫才发觉,那一只油光水亮的“小兔子”原是只手掌长的大老鼠。 老林见那老鼠进了屋内,先示意林愫关上房门,又吩咐她把带来的麻布口袋敞开。黑老鼠许是闻到了白糖的味道,圆圆鼻尖一耸一耸,在铃铛和麻布袋子之间,明显的犹疑了。 老林也不着急,继续缓缓踱了几步,从腰间抽出林愫平时踢的毽子。那毽子是老林用公鸡毛压着两枚旧铜钱制成,老林将那毽子攥在手心,猛地朝黑老鼠砸去。黑老鼠受惊慌不择路,竟一股脑钻进老林的麻布袋子中。 老林大步上前,一把将袋子兜起,扎好了口袋摇了一摇,说:“你我运气不错,今日这子鼠年纪尚幼,胆子小,好哄骗。” 林愫上前接过袋子颠了颠,听见里面几声吱吱叫。老林道:“子鼠嗜孤魂。但凡大奸大恶之人,魂魄不入纲常轮回。子鼠灵善,擅追踪,好吞孤魂,免得恶灵不散危害人间。” 林愫赶紧摸了摸袋子,问:“这么好的灵兽,我们捉它干嘛?” 老林却背了手往外走:“过年你不是说想要只狗?喏,我们这些人,狗子是养不住的,你要养,就养子鼠罢。” 林愫气结,苦着脸跟在老林身后,自我安慰养老鼠也行,总比没有的好。走了一阵子,又想起刚刚的事情,问老林:“子鼠吃恶魂,那刚刚死的老头,做了什么恶?” 老林眸色骤然冷冽,想起旧事心中不快,牵了林愫的手:“以前没教过你,今日正好告诫你。女儿家,要懂得爱惜自己,衣服盖住的地方,万万不准别人来碰。你记住了吗?” 老林看林愫懵懵懂懂的样子,一张小脸天真无邪,想到那人糟蹋过的姑娘们,也不过林愫此时这般年纪,忍不住再唾那渣滓:“畜生!死不足惜。”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最后一句送给红黄蓝幼儿园:畜生,死不足惜。 我真是个与时俱进又有社会责任感的好作者。 第17章 僵尸 宋书明听林愫说完,到底对这只黑油耗子有了几分好感。林愫平日喂养极为精心,子鼠如今近十岁高龄,皮毛柔顺光滑如水貂一般,蜷在笼子里懒洋洋的。 林愫说:“你不是说,张洋带的那具尸首是死刑犯吗?” 宋书明答她:“是的,就是前年大雪天里劫杀孕妇的人渣。上周刚枪决。” 林愫还记得那个案子,前年过年的时候一位怀孕三个月的孕妇在大雪天里上了一辆出租车,刚挂了丈夫的电话就失联了。 家属凌晨去报警,连夜调取监控搜查,才知是见财起意的出租车司机,不顾孕妇苦苦哀求,抢走了手机钱包逼问出□□密码,杀人抛尸在京郊河道边。 这案子当时闹得轰轰烈烈,林愫知道凶手伏法,心中不免快慰,对宋书明说:“子鼠擅追魂,尤其喜欢吃这种穷凶极恶的亡魂。我带它来,可以帮你追踪张洋的下落。” 这件事也不好声张,宋书明自己驾车,只带了林愫和老李。林愫怀中抱着子鼠,腰间一个麻布小袋,装了她带来的桃木剑和陈糯米。子鼠在她怀中惬意至极,她轻柔抚弄子鼠的皮毛,凌乱的碎发散落在颊边,脸上透出温柔的神色。 宋书明不错眼看她,老李在后座轻轻咳嗽一声,他才回过神来,窘迫得有些手足无措,清清嗓子开口,掩盖自己慌乱:“往哪里走?” 林愫摸摸子鼠的头,轻轻哼唱,声音低哑:“子鼠子鼠,午时足躅,性以勇驻,般若魂屠。” 她连连哼唱几遍,子鼠才从她怀中坐起,在她腿上来回转了几圈,又伸出前爪抵住她肚皮。 林愫好似听懂一般,对着子鼠点点头,说:“西南,广灵。” 广灵离京足有200多公里远,张洋若是带着遗体步行,那脚程真是极快。 宋书明心中犹疑,面上却不显,一脚油门踩到实,朝西南开去,全速开了两个多小时,快开到县城的时候,子鼠在林愫怀中突然站起,烦躁地吱吱叫起来。 林愫赶紧叫住宋书明:“这个出口下高速。” 宋书明抬眼一看,前面是一个景区,叫千伏山,周边荒凉,连路灯都没有,两边是大片玉米田。他慢下车速,开了十多分钟到山脚下,前面已没有车路,只有杂草丛生一条盲肠小道,两边 稀稀拉拉种着些玉米。 林愫着急:“快下车,跟我走。” 她打开车门,将子鼠放在地下。子鼠吱吱叫了两声,一溜烟向前跑去。林愫二话不说拔脚跟上,宋书明和老李打了个眼色,都加快了速度跟了过去。 那子鼠在夜色中极为迅捷隐蔽,足足狂奔十几分钟,终于渐渐慢下脚步,边走边嗅。 宋书明大气不敢出,跟在林愫身后,后背上已是一层薄汗,只觉自己的砰砰砰的心跳声在这夜色之中尤为突兀,恨不得伸手压住心房。 就在此时,林愫蓦得驻足,回身拽宋书明的手:“看那里。” 宋书明眯着眼睛看,只见百余米外的半山腰上,有一束束绿色鬼火幽幽飘荡,荧荧绿光间,竟隐约可见一个高大身影,直挺挺举着双臂,双足并拢,一蹦一跳向前迈进。宋书明大骇,一股凉意从尾骨直升脑门,只觉毛骨悚然。 老李也显见看到了,凑在宋书明身边,紧挨着他,哆哆嗦嗦说:“僵…僵尸。” 林愫出声安慰:“别怕,湘西赶尸就是这样。张洋应该就在注了魂的死尸旁边。” 那僵尸恰好蹦到山弯处,一蹦一跳,跳转到了山的那一面。宋书明咬紧牙关加快步伐,三人趁着夜色浓厚疾步追上,待转过弯去,竟丝毫不见僵尸踪迹。 三人此时皆心中惊惧,林愫一贯寡淡自持,此时都略显慌乱窘迫,宋书明回头看她面露惊恐,自己倒镇定许多,上前两步侧身将她挡在身后。 林愫看他这样,心中温暖,轻轻捏了捏他衣袖,说:“不要紧。” 她左右环顾一番,山间风凉,夜色冷寂,四周静得出奇,只几株玉米秧子在寒风中摇曳。 林愫定定心神,深吸口气,从腕中摘下引魂铃,轻轻一摇动。只见东边不远一束鬼火应声而起,林愫伸手,正准备指给宋书明看,骤然听见宋书明大呼:“小心!”朝她扑来,狠狠将她压在身下。 林愫被宋书明撞得眼冒金星,隔得两秒方回过神来。她跌在地上,穿得厚实并不很痛,只手腕隐隐擦痛,可能破了皮。宋书明盖在她身上挡着她,挣扎着和一个庞然黑影纠缠在一起。 老李在黑影身后,一手大力将那黑影向后扯,一手拔出枪来,对着林愫大喊:“这就是那个失踪的死刑犯!” 林愫连滚带爬从宋书明身下逃出,定睛一看,眼前正是那具失踪两日的死刑犯遗体,双目紧闭,张着一张血盆大口,口中如旧风箱一般呼呼作响,面皮像浸过水,青白发皱,力大无穷,不知疼痛,老李和宋书明两人勉力支撑渐落下风。 林愫心中没底,下意识的扭头对老李说:“别开枪!” 她静心凝神,左手捏诀右手从随身的麻布小包中掏出一张黄符纸,符纸中包着一小张朱砂纸, 林愫毫不犹豫将朱砂纸卷起,掌心朝上左手一捻将朱砂纸一把碾碎,指尖一勾,寥寥数笔在黄符纸中画出一个定身符来。 林愫起身一跃,扒在僵尸肩上,右手发力一贴,黄符纸稳稳落在僵尸身后。僵尸立刻如冻住一般再不动弹,林愫长舒一口气,刚想对宋书明露出笑容,突然见那僵尸突然发力,却似毫无影响一般转身再朝林愫扑过来! 定身符竟无用!林愫大惊,愣在当地眼睁睁看着僵尸朝自己扑来。宋书明不知从哪里生出神力,一把拦腰抱住僵尸,死死跪在地上拖住。僵尸步伐被打乱,愈显烦躁,狂性大发,张口冲宋书明左臂咬去,生生带下一块皮肉来。 第18章 法器 宋书明痛喊一声,林愫心中大恸,她和宋书明这段时间断断续续的相处,从陌生到熟稔,从戒备到信任,直至今夜两人生死时刻并肩作战。 老林去后数年岁月,她孤身一人行走在阴阳交界,个中孤独苦痛诉无可诉也无人可诉,早已将心墙铸成水泥一般,没想生死之间宋书明竟能舍身救她。 她感动之下又生出滔天的愧疚。责任感油然而生,人却逐渐冷静,分出心神来仔仔细细回想,为什么定身符会无效?为什么僵尸像□□控一般懂得转身扑她?原本应当伴尸左右的张洋又在哪里? 种种疑点似织成一张密密麻麻的网,把她裹得透不出来气。 湘西赶尸看起来玄妙,实际上本来不过就是镖局体力活而已。 虽说邪教蠡偈擅注魂,但注魂刁钻阴毒又极为高深,能做到尸身不腐行动自如就已经是个中高手了,更别提这次遇到的竟然是力大无穷的僵尸,能行走能跳跃能打架,甚至还像有意识一般懂得转身攻击。 林愫也知僵尸其物,极为罕见,非一般法器不可炼成。她在重压之下拼命思考,电光火石间突然灵光一现:“金刚杵!他拿着金刚杵!” 张洋手中既有金刚杵,必定是用了金刚杵来注魂炼尸。 银针引魂,金刚驭魔,老林当年用九转银针引魂,张洋却用金刚杵来驭魂,将穷凶极恶的死刑犯的恶灵锁死在尸身之内变为僵尸,再使金刚杵,让僵尸为己所用。 此时张洋必然是躲在暗处,用金刚杵操纵僵尸与老李和宋书明殊死搏斗。 林愫原本不知为何定身符对僵尸无效,心中恐惧。如今知道金刚杵驭魂法力强大,区区定身符雕虫小技自然无用。 想明白这点,她却长舒一口气,看事物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那僵尸不过是穿了线的偶人,就像当初老林做给她的玉米穗娃娃。 她手中没有金刚杵,自然不敢硬上,环顾四周瞅到山路两边几株稀稀拉拉的玉米秧子,心中一喜疾步奔去,将玉米穗子抽下,两下绑成一个娃娃,勉强辨出头和四肢。 堵既无用,那不如疏。林愫手中没有银针,僵尸嗜血,也只有出此下策。她抽开麻布小袋,从隔层里面抽出桃木剑。 那木剑剑刃极薄,林愫咬牙狠狠将手指压上剑刃一滑,霎时鲜血从指尖涌出,又把手指狠狠插在玉米穗娃娃上,左手指尖磷火闪烁,腕中引魂铃声大作,冲那僵尸大吼:“进!” 僵尸刚刚方从宋书明手臂上咬下一块肉来,老李背上顶着背包,拼命挡在僵尸和宋书明之间,摇摇欲坠,眼见得就撑不住。僵尸听到引魂铃声,身子一扭,停下动作就向林愫跳来。 林愫也不着急,手拿玉米穗娃娃轻轻摇晃,指尖暗捻一枚铜钱,只待放入僵尸口中。 僵尸离林愫越来越近,张洋眼见僵尸要落入林愫手中,终于忍不住从暗处现身,拿出金刚杵上下挥动,金刚杵铃音清越,林愫听到声响立刻冲宋书明大喊:“在那里!” 宋书明立刻明白,示意老李。老李与他多年搭档,此时极有默契掏枪出来,毫不耽搁砰砰就是两枪。只听不远处一声哀嚎,张洋中枪摔倒在地,痛得不住打滚。三人疾跑两步到他跟前。 林愫一把抓起金刚杵往玉米穗娃娃上一插,僵尸应声倒下。老李两下给张洋拷上手铐,再看一看伤口,说:“打着肩膀了。” 宋书明听老李说完,立刻脱力躺倒。他与僵尸缠斗许久又受伤严重,林愫心中担心,过来扶他。宋书明抓住她的手:“你还好吗?” 林愫微笑摇头:“我没事。” 宋书明嘴角带笑,目光却绝望:“我死之后,你…” 林愫吓一大跳,来不及听完立刻打断他:“你死什么死?胡说什么呢?” 宋书明皱眉:“你也不必瞒我。我看过电视,被僵尸咬到都会变成僵尸。我等下就会自我了结,免得给你带来危险。” 林愫听他说完,忍俊不禁,又见他单纯可爱十分难得,笑着答他:“瞎说!那都是电视上瞎编的。僵尸咬伤不致命,回去止血包扎再拿糯米水泡泡驱驱邪,就好了。你好得很。不会变僵尸的。” 宋书明狐疑:“泡泡糯米水就行了?这么简单?” 林愫想了想,答他:“你要真担心,去打个疫苗好了。” 宋书明如释重负,点头如啄米:“对对对!狂犬乙肝破伤风,通通都来打一遍!” 林愫笑他:“想不到你这么惜命。”宋书明却停了笑容,沉默片刻,低声说:“不是我惜命,而是没有找到妹妹书晴,我连死也不会甘心。” 鏖战之后怎么收场林愫并不清楚,她只管抱着子鼠,被老李送回了住处,到家倒头就睡。 隔了两天,宋书明的电话才打过来,声音疲惫:“林愫,你得过来一趟。” 第19章 张洋 张洋此人极为阴险狡诈,明明被抓到的时候人赃俱获,却只肯认侮辱尸体一项罪名。老李带人连审两天,张洋答非所问,反倒不断追问落网当晚和他们一道的“女法师”是谁。 宋书明本能的心生反感,看张洋面有得色贼眉鼠眼,不愿林愫与他见面。 林愫听他说完,倒愿意见张洋一见。 老林以前也说,做他们这一行,天赋灵气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心存善念。如果心不向善,迟早都要走上邪路。她这许多年谨记老林教诲,惟愿善举积少成多换来多几载阳寿,难得这次有机会为民除害,当然愿意尽一己之力。 两人见面。林愫打眼一看,张洋面庞干净,唇红齿白,很是清秀的样子。她也不说话,拉了一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下。 张洋抬眸,细细打量她一番,眉眼弯弯,竟露出一个笑容,如春风拂面一般甜美无害:“你来了?” 林愫心中暗恨,不知他靠着这张无公害的英俊面庞,害了多少无辜性命,到底还是开口答他:“我也不曾想到湘西蠡偈竟还有传人。” 张洋苦笑,轻轻摇头:“别人不会明白的。可你总也该明白,我们这类人,走到如今地步,不过如过街老鼠一般苟活于世罢了。” 林愫答他:“我养了只老鼠,我们俩都过得挺好的。”话锋一转,语气凌厉:“何况,我就是过得再惨,也不会去杀人!” 张洋冷笑:“那是你时候未到。” 林愫丝毫不怵,脸上有波澜不惊的从容:“时候到了,慷慨赴死就是了。做我们这行的,难道还看不破生死红尘?” 这话说出,宋书明倒先皱着眉头,狠狠瞪了她一眼,瞪得她莫名有些心虚。 张洋扬起长了一圈青青胡茬的下巴,愣愣盯着天花板:“死,是很好看破。生,就没那么容易了。” 他转过头,盯着林愫:“湘西蠡偈为世所不容皆因注魂阴毒,而人之出身无可选择,我毕生所学,就只此一技。” “注魂,就是引魂注尸,将徘徊世间的阴灵注入往生尸体之中,保尸身不腐,并为我所用。早些年,注魂不过方便蠡偈赶尸人跋涉千山万水赶尸归乡落叶归根。即便称不上善举,也绝算不得阴毒。” “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禁不住我辈中人以注魂为生,烧杀抢掠,作奸犯科。” “长此以往,注魂阴狠毒辣声名鹊起,反噬之苦,也越演越烈。” 张洋咬牙切齿:“我叔叔一生无子收我为徒,原以为他待我视如己出才能倾囊相授,我一直心存感激。谁曾想,他根本早就知道注魂会遭反噬,而我,却只能等到成人才发觉不同!” 张洋说到这里,一把从椅子上跃起,宋书明眼疾手快护住林愫往后一躲。张洋却没有再往前走,只是一把拉下裤子。宋书明瞥到他胯。下。之物,倒抽一口气。林愫在他怀中也想转头,却被他用力按住,沉声道:“别看。” 张洋祖籍湖南,和彩霞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两人年纪渐长情愫暗生,谁料叔叔临终之前对张洋透露,注魂此技既成,必将断子绝孙。 张洋原还心中痴妄,以为自己年幼尚有转圜,可青春期已过,他胯。下。之物却仍细如木筷状若豆芽,软趴趴如泥鳅一般毫无起色。 彩霞早他几年离乡打工,和小姐妹一同发廊上班。一开始只是做些按摩,后来看别人来钱容易日进斗金,禁不住诱惑也下了海。 张洋高中毕业来京,在首都医学院找到保安工作。他联系到彩霞,得知她下海之后非但没有嫌弃,反而心中暗喜,两人虽已同居,但他托辞她“上班”辛苦,一直相敬如宾。 持续几月之后彩霞渐生疑心,几次出言挑逗试探。张洋心中绝望,可不愿就此罢休,一边偷偷买来各种壮阳药物服用,一边下载各类岛国神片百般尝试。 一晚彩霞早归,却正好撞到他自行试探,震惊之下手指着张洋□□惊呼:“你..你..” 张洋心中羞愧难挡,又渐生滔天怒意,只想让彩霞永远闭嘴,抓过金刚杵向她胸口捅去,一下,两下,三下!等他回过神来,彩霞早已气绝多时。 张洋盯着彩霞的尸体,原本只是想分尸抛尸,但鬼使神差般,他瞅了瞅手中金刚杵。注魂害得他不能人道,二十多年从未碰过女人胴体。他却要注魂给彩霞,让再不会说话,再没有意识,永远也不会嘲笑他的彩霞“活”过来,与他一享敦伦。 这一番,事虽仍然未成,张洋却难得身心舒爽,恍惚间竟有种自己已经成事的错觉。 他工作使然能够接触尸源,便先是注魂抛尸,又瞅准了机会借陶力老师的尸体,把彩霞的头颅送到她曾经的客户,程序员小丁的住处,嫁祸给他。 他日思梦想再有机会能注魂给一具女尸供自己享乐,但医学院捐赠女尸年龄太大,他实在提不起兴趣来。隔得半年见警察没有进展,又因将头颅成功送到小丁住处,张洋心情愉悦,铤而走险,再次注魂给陶力老师,借他尸体引诱并杀害了第二个受害人小媛。 宋书明查到首都医学院并盘问到张洋的时候,张洋才终于惊慌失措,怕事迹败露,又自负绝技在身,干脆窃尸潜逃,僵尸力巨,背负他日夜兼程,脚程如此之快。 如果不是这次遇到了旗鼓相当的林愫,想必这时已经逃到山陕山区了。 宋书明送林愫回家,两人辗转将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得知真相,却一丝轻松快意也无。 林愫见宋书明难得不开口调侃她,知他心中难受,想了想,问他:“你的伤怎么样了?” 宋书明拉袖子给林愫看,纱布妥妥包了一圈:“缝了十几针,现在没什么了。” 林愫又问:“让你泡糯米水辟邪,你泡了吗?” 宋书明转头看她,郑重其事:“哎,我正想问你。这个糯米水是怎么个泡法?生糯米还是熟糯米啊?先放糯米先放水啊?是只泡胳膊还是全身都泡?” 林愫扶额叹气:“得了,你来我家里吧。我帮你。” 作者有话要说: 卡了几天文。楼上装修很烦。 第20章 坦白 林愫家中简陋,旧式的筒子楼,厨房和门厅连在一起,没有客厅。卧室朝南,冬日阳光洒了满满半间屋子,看起来暖意融融。宋书明静静打量她的小屋,思绪却忍不住去描摹她在此间生活的点点滴滴。 房间小,卫生间也不过小小一间,却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推门就是镜柜,下面的隔板上还放着两盆嫩生生的多肉盆栽,女孩子用的发卡皮筋零零散散,凌乱中有很有生活气息。 宋书明伤口已经麻木,不很痛。他也不着急,靠在浴室墙面上看林愫乒乒乓乓搬来一个粉红色的大折叠浴桶,上面画着拙劣的盗版hellokitty。宋书明微微皱眉瞥了一眼,林愫很敏感的捕捉到了,许是误会他心生嫌弃,有些不快的开口:“我昨天才刚从淘宝上买的,新的,没用过。” 宋书明微笑,也不开口解释。 林愫这次被宋书明相救,也不是不感动的。 她独自一人在这茫茫人海之中挣扎求生许多年,冷着一双眼看世情冷暖,常常都有自己压根不 属于这人间的错觉。自老林去后这许多年,她极少与人主动亲近,既怕自己体质特殊平白添了灾祸,又担心世事无常不愿承受得到再失去的苦楚。 与宋书明断断续续的相处,他已算她难得的几个熟人。 本来僵尸扑来之时她已做好被咬受伤的准备,哪知千钧一发之间宋书明竟然舍身护她。一个人太久,总会忘记被人呵护的感觉。 她在那一瞬间,也仿若有了自己如平常一般女子一样被人捧在掌心的错觉。 此时她看宋书明,平日的尊重敬佩又添了一份深重的感激。 想到宋书明心中挂念最多是他妹妹书晴的下落,打定主意穷毕生所学,也要帮他找到妹妹下落。 宋书明看林愫低垂着头,咬着下唇发呆的样子,出声问她:“要泡多久啊?” 林愫回过神来,看看表,说:“今天泡半个小时,但明天你还得来。要连续泡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彻底清除尸毒。” 宋书明瞅着林愫手中一小袋糯米,犹豫了一下,说:“林愫,我要给你道歉。坦白说,在亲眼见到张洋的僵尸前,我并不十分相信你口中所说。” 林愫看着他,点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寻亲这回事,一开始总是雄心壮志,何况他当时还是刑警。妹妹初失踪,他信誓旦旦对父母立誓,一定找到书晴。 哪知道时间越拖越久,书晴却一直没有下落。寻人启事贴了全城,悬赏报酬也提到了五十万,是他工作几年全部积蓄。可一个又一个的言之凿凿的电话说见到了书晴,最终却全部都是骗子。直到双亲皆丧,也没能依诺寻回妹妹。 他的心防在这四年之中越筑越高,何况宋书明近三十年都是唯物主义者,要他对林愫所说全部接受,实在也是强人所难。 林愫拍拍他手,了然道:“我理解你。这些事情,不眼见为实不可能相信。” 宋书明默默点头,又说:“但我现在,相信你了。” “之前因为提防你,总试试你的本事,没请你帮我问米。现在,你可愿意帮我找妹妹书晴?” 林愫郑重点头,说:“你救我命,我肯定尽我全力帮你。但你现在受了伤,尸毒不清我没有办法作法。当务之急,还是好好养伤。” 宋书明略有些失望,掬起一捧糯米,轻轻在水里搅了搅,想到张洋到底心中不快,忍不住开口问林愫:“你和张洋说,时候到了,慷慨赴死,是什么意思?” 林愫有些诧异,想了想,回他:“张洋虽然阴狠恶毒罪无可恕,但我某种程度上,能够理解他的痛苦。做我们这一行的,出身命格都不好,本来干的就是下九流的行当。” 她顿了顿,想到自己,有些自嘲有些颓废:“再加上免不了泄露天机断人财路,最后的结局都不怎么好。像我爷爷,他就是被火活活烧死的。” 宋书明第一次听到她谈及家人往事,极想听她继续讲下去,可等了一阵又不见她开口,忍不住答她:“只是一场意外。” 林愫淡定:“生死有命。” 宋书明坚决:“可我相信人定胜天。” “林愫你记住,我救了你,以后若有什么生死有命的时候,记得你的这条命上,还有我流的血。我妹妹的下落,还要靠你来帮我,你再说什么慷慨赴死,那就是对不住我。” 林愫听他说完,靠在浴室门上,半响没有说话。隔了几分钟,才又开口:“等你伤好,我就帮你问米,一定帮你找到书晴。”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三万字还没有水花就真的很不开心。明明觉得故事讲得挺好挺精彩,却没有人来看。多少还是有些灰心丧气。 昨晚趁着孩子睡着了,一年半以来第一次去看了一场电影。《coco》确实很好看,需要有一定阅历的人才能看得懂哇。 第21章 佑乔 宋书明泡在水中,背靠桶壁。尸毒虽不致命,但这些天来他受伤左臂总使不上力。本想好好休息一阵,可偏偏老李家中出了些事情,想请他来帮帮忙。 老李今年四十有二,人到中年正是生活压力最大的时候,上有年迈高堂,下有青春期的叛逆儿子。老李儿子李佑乔今年刚17岁,在城北一家寄宿制高中读高二。 前些年宋书明一直听老李夸耀儿子省心又懂事,中考考的不错,还考上了重点高中。哪料到去年高二开学后没多久,成绩突然一落千丈,老李上个月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劝他把孩子接回家去,话里话外意思都是孩子可能学习压力太大,精神上需要放松一下。 老李刚开始还不觉得严重,男孩子嘛,遇到些挫折磨砺一下是好事。 哪想到等到周末老婆把儿子从学校里接回来,老李一见面,才知道老师吞吞吐吐的那句“精神上需要放松”是个什么意思。这一下子,全家的天都塌了半天。连着一个月都在托关系找相熟的医生。 林愫很可惜:“现在是什么病查清楚了吗?” 宋书明摇头:“前两天去八院找了一个专家,做了测试。医生说是思觉失调。” 林愫好奇:“思觉失调?” 宋书明说:“是的,其实就是精神分裂的早期。”想了想,又问林愫:“我这周末打算去看看佑乔,你要不要一起来?” 林愫点头答应。 老李工作多年,碍于学历不高,晋升一直没什么希望,收入也不算太高,但是早些年老首都人大多攒了一两套房子,老李除了自住这一套外,还给儿子留了一套,生活上没什么压力,只等着儿子考个好大学。 如今出了这样的事,一家子过得愁云惨淡,老李给宋书明开门,顶着黑眼圈和布满血丝的眼睛,发丝凌乱像是骤然多了许多白发,仿佛一月间就老了几岁。 林愫站在宋书明身后,微微对老李点头示意。老李对她笑笑,把二人请到了沙发上坐下,自己去厨房准备水果。林愫没有探望病人的经验,坐在沙发上很是拘谨的样子。宋书明轻拍她手背安抚,说:“佑乔性格很好,成绩也好,是个好孩子。” 林愫点点头,端起水杯啜饮一口。她耳力极佳,几分钟前就听到厨房中老李压低声音在和谁说话,争执的声音越来越大,宋书明也听到了,皱着眉头细细听了一阵,转头对林愫说:“是李嫂。” 林愫刚想开口回她,李嫂突然从厨房中冲出来,老李在后面拉了一把没拉住。她径直跨到林愫,一把攥住她,说:“大妹子,我可听说过你。这次可求求你,帮帮我们佑乔。” 老李拽着李嫂,劝她:“都说了这是生病了,你为难小林有什么用?她又不是医生。” 李嫂一把把老李的手打开,狠狠剜他一眼:“我不信!家里几代人都没得过这个病,怎么偏偏轮到我佑乔?我儿子这就是中邪了!”又转头哀求林愫。 宋书明见林愫一脸尴尬,进退不是,上前想替她圆场。 她微微冲他摆手,眼见着老李和李嫂越吵越凶,干脆上前握住李嫂手:“嫂子别急,我去看看佑乔。”又转身对老李说:“李警官,您也别介意。我去看看,虽说治不了病,但总能排除些别的问题,好让嫂子安心给佑乔治病啊。” 老李听她这么说,点点头。宋书明和林愫走到佑乔门口,敲门等待一阵,见没人应,就推开了门。 佑乔房中窗明几净,书桌放在窗台前,桌上还摆了一盆绿萝,床上被褥叠的整整齐齐,单人床边是一排书架,里面整整齐齐码着上百本各式各样的书,充满了生活气息。 佑乔就坐在桌前,安安静静地看书。 宋书明见此情形,还以为是李嫂在大惊小怪,佑乔看着如此乖顺,实在是很难想象他精神上有什么问题。 宋书明上前两步,拍拍佑乔肩膀:“佑乔,我是书明,今天放假,来看看你。” 佑乔微笑回头,和宋书明打招呼:“书明哥好。”又看见宋书明身后的林愫,也是微微一笑,说:“你好!你是我书明哥的女朋友吗?” 宋书明咳嗽一声,也不开口解释,只拿眼睛瞥她。林愫只好硬着头皮开口:“不是,是同事。” 佑乔点点头,又转回身继续看书。 宋书明叫住他:“佑乔,出来咱们同龄人聊聊呗?林愫比你只大三岁。” 佑乔回过头,仍是微微笑着答:“不用了,我要看书。” 宋书明心中微觉异样,只觉佑乔脸上挂着的微笑有些诡异的生硬,他抬眼望林愫,却见她一脸严肃郑重,心下顿时一凛。 林愫也走了过来,站在佑乔身后,不错眼的盯着他脸上表情,柔声问他:“为什么看书啊?” 这次就连宋书明也瞧出有些不妥,佑乔脸上仍是那副不咸不淡的笑容:“要考试了呀。” 林愫神色越发凝重,弯下身子,左手捏诀,右手三指并拢,轻轻压在佑乔眉心,柔声再问:“为什么看书?” 佑乔面上露出迷迷蒙蒙的神色,好似眼前蒙上一层粉纱一般朦胧,仿若梦呓一般咕哝:“肚子。” 宋书明心下焦急,忍不住追问:“肚子,什么肚子?” 却见佑乔似梦中被吵醒一般,微笑消失不见,满面冰霜背过身去,伏在桌上看书,再不肯回他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轮状病毒放倒了我们全家... 第22章 解盅 两人出门,李嫂迎面而上,面带焦急问:“怎么样?” 宋书明心里没底,皱着眉头看林愫,老李与他多年搭档,见他这样立刻知道事有隐情,眼中星火一簇,似是绝望中看到曙光,一把握住林愫的手,唇角发颤,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林愫轻轻摇摇头:“我说不好,但是看样子,确实很像中了情蛊。” 李嫂不知情蛊为何,但老李和宋书明对情蛊印象极深。两人仍记得福建小伙阿卡,失踪几年的姐姐,就是死于“情蛊”。 老李脚下一软险些跪倒,宋书明在他身后托了一把,沉声对林愫说:“怎么解?” 林愫能知道情蛊,还是因为十年前曾不远不近见过。 那时她要上初中,老林带她进城上街,买些新衣服新书包。途径钟楼旁边新开一家百货商厦,围了一群人。她年纪小,喜欢看热闹,拖着老林的手凑上前看,才知是一出原配打小三的大戏。 原配年过四旬,发枯人萎,半瘫半坐捶打跪在她面前的老公。她老公貌不惊人,衣着平凡,看着也不像十分有钱。 林愫那时已经很是知晓些事情,打量那小三,却见小三年轻靓丽衣着光鲜站在一边,面带微笑风姿绰约,神色迷迷蒙蒙像在梦游一般,半点不像与那对夫妇有关联的样子。 老林在她身边皱着眉头看了一阵,拽着她走了。等晚上回到家,才对林愫吐露:“遇上同辈中人了。” 林愫这才知道,小三那副周身都是粉红泡泡的梦幻表情,是中了情蛊。她对此事印象极深,方才初见佑乔,几番对话见他神色不变,迷蒙似梦一般。 她捏诀一探,发现邪祟之气很是深重,再听他念叨“肚子”,转念一想,很是怀疑莫非情蛊是被佑乔吃进了肚子里? 可情蛊不似一般术法,林愫既不知道如何去下,更不知道如何去解,只能无奈冲宋书明摇头:“勉力一试罢了。” 事不宜迟,两人这便回家。林愫先放好糯米水,赶宋书明去泡。宋书明无奈泡在桶中,连声问她打算怎么试。 林愫翻着老林留下的旧物,心中慢慢有了主意,对宋书明说:“人这一生会经过很多事情,这些事情大多都有因果。可我这次不知因,也没法探果。既然如此,倒不如跳出因果,干脆制一剂万有解药算了。” 宋书明听得云里雾里,倒总能明白解药二字,担忧道:“你有把握吗?可别情蛊没解,先中了你的毒。药。” 林愫眼含警告瞪他,开口解释:“情蛊情劫情缘,万般皆是情。情丝缠绵,少不了月老红线。月老红线,绵延千里死生不灭,唯恐奈何桥边孟婆汤,一碗下肚,断肠绝恋。三生三世的情缘都能给你灭了,一点点情蛊,应该也能搞定吧。” 孟婆汤也不难,一碗奈河水,两株断肠草,三颗相思豆,四色忘川土。 断肠草和相思豆不难得,可这奈河水忘川土,也只能取个意思罢了。 林愫拿了一碗银杏露水,又将引魂铃泡在其中,取一小袋糯米,凝神静气,慢慢撒入水中堆成一座小山,埋住了引魂铃。林愫拿一小根阴沉木筷,轻轻插入糯米小山里,碗中水流似有风吹动一般起了涟漪。 林愫心下满意,对宋书明说:“引来些朋友,在水里待几日,姑且能算奈河水。只是这忘川土,估计还得靠你了。” 话音刚落,林愫见宋书明一脸遭了雷劈的样子,觉得好笑,拍拍他肩膀安慰他:“没那么麻烦。所谓忘川土,我的理解就是骨灰。” 宋书明大惊失色,牙间咯咯作响,指着林愫抖声质问:“你你你,你让我去杀人?” 林愫大怒,终于忍不住一掌拍在他脸上:“牛的!牛骨灰!” 水牛性灵,常往阴间引魂,眼可见亡灵,身可负冤魂。以牛骨作引,勉强也能算作忘川土。毕竟又不能真的让宋书明去找坟堆刨尸烧成灰。 林愫叹口气,送宋书明出门。隔了几分钟,又见他折返,站在门边欲言又止。 林愫问:“什么事?” 宋书明吞吞吐吐:“林愫啊,牛骨灰也不好找啊。超市买的牛排,我把肉吃了,留骨头成么?” 林愫:“…成。” 宋书明:“...我一人吃那么大一块牛排也吃不完,不如,咱一起吃?” 林愫:“…你等我穿外套。”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一登陆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看错了,突然之间多了这么多点击和评论。 大家的评论都一一看了,非常感动,多谢! 原本因为孩子太小,我和先生两个人独立带她,更新一直都是断断续续的,因为没有人看,也没什么压力。这一下多了这么多点击和收藏,真的是压力和动力同时倍增。 更新时间虽然不能保证,但是我会尽全力去更。后面的故事还有三分之二,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请小天使们一定多多多多评论! 第23章 失踪 老李原本已经带佑乔看过一圈病,几次专家会诊都没能确诊病因,只八院一位老教授,含含糊糊怀疑是精神分裂症的早期,让老李密切注意孩子动态,特别注意一下最近有没有幻视幻听。 药方和住院单都已经开好,就等着家属点头。 老李和李嫂相顾无言,却谁也不甘心就这样点头。这十多年望子成才的种种期盼,一夜之间从鲤鱼跃龙门的康庄大道,变成了健康喜乐一生平安。理智上知道怎么样是对孩子最好,可终究意难平。 老李本已无计可施,却因林愫这一句话绝处逢生,只把死马当做活马医。 林愫拿着熬好的一小瓶孟婆汤,也不敢对李嫂明说是什么。老李犹豫不定却不伸手去接,只侧眼看宋书明,见宋书明不动声色点点头,才深吸一口气接过,加到佑乔饮水的杯中。 林愫告辞回家,却因心中忐忑,担忧许久才迷糊睡去,半夜听手机震动挣扎起来,是宋书明发微信给她:“老李打电话,说孩子好很多了,放心睡吧。” 她心口一松,倒头睡去,梦中还记挂着佑乔,叮嘱宋书明查出是谁下的情蛊。 哪知凌晨四点多,接到宋书明的电话,劈头盖脸一句话:“林愫,出事了,佑乔失踪了。” 佑乔喝下药水,愣仲一阵又似清醒很多,维持多日的诡异微笑终于不见,露出困倦神色来,对老李说头痛,想好好睡一觉。 老李和李嫂见他竟像回归正常,喜难自抑。李嫂在房中陪着孩子,等佑乔睡熟关门出来,和老李两人在厨房忙活,炖了一整只土鸡,准备明天早晨给儿子下碗鸡汤面。 等到早上,老李不到四点就起了床,想着儿子睡了将近十个小时,有些担忧,轻轻推开房门查看。哪料到房中空空如也,被褥整整齐齐,而佑乔,竟然消失不见了! 老李心口扑通直跳,踉踉跄跄冲去厨房厕所找了一圈,转身扑回卧室床边,带着哭腔叫醒李嫂。李嫂却比老李镇定许多,一个电话打给了宋书明,又一个电话报了警。 宋书明开车带着林愫到老李家的时候,刑侦的同事已经在小区物业室里查看监控。老李坐在沙发上一脸颓丧,李嫂却仍在坚毅无比的电话指挥自家亲戚去首都南站和西站守着,看能不能拦到人。 老李一抬头看到宋书明,腾的一下就站起来,膝盖狠狠撞在边几上,却似毫无所觉一般:“书明,是不是解药不顶用?” 宋书明心中焦急半点不亚于他,忍不住开口问林愫:“我就觉得你那牛排不靠谱。是不是还是需要人骨头啊?” 老李大惊失色,攥紧宋书明袖口:“你们昨晚给我儿子喝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林愫摆摆手:“李警官,佑乔出门的时候,随身带了什么东西?” 老李红了眼眶:“就是什么都没带才让人焦心。钱包,手机,换洗衣物,什么都没带。” 宋书明一惊:“什么都没带吗?” 恰逢刑侦处老张进门,远远听见宋书明问话,答:“不是什么都没带,背上背了个书包。” 刑侦已将监控调取备份,凌晨一点整,老李和李嫂刚刚睡下一个多小时,佑乔穿戴整齐,背着青灰色的书包,步伐整齐走出了家门。 宋书明紧紧盯着监控中佑乔的身影:“如果什么都没有带,为什么偏偏背一个书包?这个书包也不像轻飘飘没一丝重量的,他书包里,究竟放了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把人找到。支队里有空的休假的同事听到消息都赶来帮忙,宋书明带着一队人焦头烂额的查天眼,丝毫不敢懈怠。 林愫却被老李缠住。老李听闻她用牛骨替人骨制孟婆汤,气得七窍生烟,对着林愫大吼:“要骨头有何难,我十个指头,随便切下一段来给你。只要确定能救我儿子的命,什么都可以!” 林愫半响无语,午饭时与宋书明感慨老李舐犊情深。 宋书明不以为意:“可怜天下父母心。有父母的,都懂。” 林愫咬着下唇,隔得一会儿也不接话。 宋书明这才反应过来她自幼无父无母,暗悔自己多口,嗫喏开口想安慰她几句,却见她两口扒完碗中的饭,一脸坚毅:“可怜天下父母心,所以我这次一定穷毕生所学,绝不能让老李白发人送黑发人。”又看看宋书明:“我也不能让老李砍手指头。要么,你今晚去刨个老坟挖几块白骨回来?” 宋书明:“...” 好在刑侦下午有了突破,城北文津街上的一个监控头,拍到了佑乔的画面。佑乔今天早上9点整,背着他的书包进了离他学校不远的国家图书馆,自此再没出来过。 一行人浩浩荡荡驱车前往,果然在国图四楼报刊阅览室的一排书架前,找到了伏在桌面上熟睡的佑乔。 李嫂喜极而泣,扑在儿子身上抽噎,轻轻把佑乔拍醒,这才惊觉,昨日仍对答如流的儿子佑乔,竟似痴傻了一般,双目呆滞,口角流涎,呜呜咽咽,再也无法开口,说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带女儿去试听了一节早教音乐课,又在游乐场玩了一个多小时。没花什么钱,还挺开心的。 上个月带女儿去动物园,我先生拿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我一看见就很心水想拿来做小说封面,现在因为终于有人看我的文了,他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花十分钟把封面给我p出来了。 其实挺满意的~ 第24章 蠹灵 老李双膝一软,瘫坐在李嫂身边,宋书明面上不显,额角却沁出一层薄汗,拿起电话来准备叫救护车。李嫂惊慌失措,大声呼喊着佑乔的名字,情急之下攥着指甲尖儿狠掐佑乔的人中,印出深深一圈紫痕。 林愫心知无用,上前两步握住她的手。李嫂好似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般,满眼含泪,哽咽问:“怎么会这样?” 是啊,怎么会这样。林愫拼了命的想。情蛊迷人心智乱人心神,中情蛊者仿若终日浸入热恋幻觉之中,永葆甜蜜笑靥。 佑乔若是中了情蛊,半夜离家出走也只能是为了与下蛊的“情人”私会,可为何他独自一人在这图书馆中睡觉,醒来又仿佛失了魂般的痴傻?他的书包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 林愫想到佑乔离家时身背的灰色书包,眼前似有了希望,催宋书明:“快,帮我一起找佑乔的书包!” 书包倒不难找,就在佑乔的脚下,宋书明一把捞起,抖落开来,里面却空空如也,连一片纸屑都没有。 宋书明难掩失望,转手把书包给了刑侦的同事:“去做个毒物监测。” 林愫盯着书包,脑海中像有什么一滑而过。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佑乔的时候,他端端正正坐在书桌前,看着面前一本书。 他床旁有一整面靠墙的书架,里面整整齐齐码了上百本书。 他半夜三更离家出走,哪里都不去,偏偏来到了全国最大的一所图书馆,举目所见全都是书。 他出门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却只背了一个书包。 林愫一巴掌拍向自己额头,明明这么明显,一直以来他们却找错了方向。 明明已经这么明显,为什么她昨晚没有想到?为什么她现在才终于明白! 她被佑乔脸上梦幻般恋爱的表情蒙蔽住了双眼,忽略了真正的答案一直以来就在她的眼前。 佑乔的书包里不是什么都没有,佑乔的书包里装的,恰恰就是一本书。 “我知道了!佑乔中的根本不是什么情蛊!”林愫冲到宋书明面前:“他脸上总带着微笑,不是因为他中了情蛊,而是因为他真的在恋爱!” “他是被蠹灵,迷住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你听过吧?”林愫焦急万分,眼见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只能长话短说,草草解释给宋书明听。 见宋书明点点头,她便继续说:“老林曾告诉过我,黄金屋和颜如玉都是真的。黄金屋,指的是墨仙,而颜如玉,就是蠹灵了。” 宋书明紧皱眉头,也不开口追问,只等她继续,林愫接着解释:“墓穴里陪葬的字画墨宝时间久了有了灵气就叫做墨仙,可招财进宝,保家财万贯。有法力高强的,相传还能点石成金。” 宋书明听她这么说倒松一口气,觉得这墨仙蠹灵未必是坏事,问:“那蠹灵呢?” 林愫抿了唇角:“可陪葬的如果是书简,有冤魂怨气不散就会聚集成灵,依附于书本之上。有读书人翻开书,蠹灵就化怨气成肉身,多为娇俏豆蔻少女或者青葱英俊少年,迷人心神,吸人阳气,甚至还能摄人魂魄。” 宋书明看她表情,不必再问就已知道,佑乔痴痴呆呆的现状,按林愫的推论,就是被蠹灵摄走了心神。他心中寒意重重,面前仿佛万丈深渊,佑乔就在这深渊的底部呼喊,他却不知道如何去救,充满了挫败感。 林愫拍他肩膀:“没时间难受。最要紧的是先要把蠹灵附身的那本书找到。如果被人借走了,这恶灵很可能又会害人。” 两人环顾四周,国家图书馆藏书三千万余册,是世界上最大的图书馆之一,要在这茫茫书海之中,找一本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旧书。 宋书明苦笑一声,林愫却半点都不气馁:“你傻啊?让老李查监控!” “佑乔昨晚表现正常,必定是蠹灵见你我来过,给佑乔喂下孟婆汤,知道她这次遇上了高手,”说到高手二字,林愫大言不惭指了指自己,再接着说:“所以迷惑他带着她附身的那本书来到国图,再让佑乔把她放在书架上,就可以完美的消失,再接着害下一个人了。” 宋书明点头赞同:“我们如果还以为是情蛊,不知道是蠹灵,就算看到了空书包也不会想到去找书的。可现在既然知道蠹灵依附在佑乔带过来的那本书上,查监控就可以看到,他到底带了哪本书来,又把书放到了哪里。” 事不宜迟,宋书明带着队里的同事再去国图查监控,他效率极高,不到一个小时就回了林愫:“找到了,佑乔带来了一本古籍版的《资治通鉴》”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的脑洞其实就来源于国图的规定:不准带自己的书进去。 所以佑乔..你看,人家不让带书,你还带,这下吃苦头了吧。明明好帅的英俊小男生,接下来几天的戏份都是傻子。啧啧啧啧。 第25章 金陵 那蠹灵倒也乖觉,知道书脊没有编码容易被发现,特意让佑乔将《资治通鉴》放在了南区2楼的古籍库中。 宋书明避开众人,独自去拿。书很不起眼,黄色封面,厚厚一本,拿在手里很是沉手。他耐住心中好奇,没敢翻看,径直把书递给林愫。 两人马不停蹄回了林愫的住处。虽忙了一夜一天,早已精疲力竭,林愫仍记挂宋书明臂上伤口,先烧水放糯米,招呼他别耽搁泡糯米水。 “书是拿到了,之后怎么办?”宋书明人在水中,心急如焚。 林愫安抚他:“蠹灵再强大,也离不开附身这本书。既然是书,总怕火烧水浸,总不至于百毒不侵。” 她话虽如此,心中却七上八下很没把握,琢磨了一阵干脆把书拿去给子鼠:“你不是喜欢吃恶灵吗?这个蠹灵也很坏,合你胃口,要不要尝尝?” 子鼠展着粗胖身躯,懒洋洋卧在阳台的角落里,鼻尖抖了抖,兴趣寥寥的转过头去。 林愫无奈,咬咬牙,说:“也只能这样了。” 黑犬牙,公鸡血,玉龙蕨,鹅耳枥,细细密密在她卧室的地板上铺成一张巨网,网下暗暗压着一面玳瑁八卦镜。 那本《资治通鉴》就放在巨网中央,林愫拿出她的麻色小袋,装一把绿豆一把糯米,又把桃木剑贴着心口藏好,腕上绕着引魂铃,深吸一口气。 宋书明不知何时洗完澡,已在她身后站了许久。 她回过头来看见他,说:“你回家。” 宋书明笑笑,说:“我不回去。我帮你。” 林愫说:“你伤还没好,万一有什么岔子,我顾不到你的。” 宋书明低下头不看她,薄唇深抿,神情带着他常有的那份倔强:“就是怕有什么岔子,我才不能走。” 林愫心中暖意潺潺,也不再劝他,凝神静气,左手捏诀,右手从麻色小袋中攥一把糯米,缓缓从指尖坠下,在《资治通鉴》上积成一座小山。 她左腕引魂铃轻摇,房中似是起了一阵轻柔和缓的微风,带着丝丝甜腻香气,熏得人困意重重。宋书明强撑精神,仍是抵不住眼皮往下垂,情急之下右手在左臂的伤口上用力一锤,剧痛之下人才清醒。 林愫见状不敢耽搁,深吸一口气,轻轻翻开了那本《资治通鉴》。 出乎意料,书中纸面光洁如新,字迹清楚。房中微风似更暖了些,吹得宋书明脸庞发热,胸口莫名焦躁。林愫指尖从书页上一页页滑过,带来一阵沙沙声。 宋书明看着书页刷刷刷卷起翻过,困倦难耐,忍不住问她:“书没什么问题吗?” 林愫语气极轻:“没问题?”又冷笑一声,“我手指根本就没有挨到,书,不是我在翻。” 宋书明看着翻动不止的书页,心中一阵寒意袭来,不敢多言。林愫毫不惊慌,等了一会儿见书页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右手指尖捏了几粒绿豆,暗自发力,砰砰两下击中书脊,只见书页终于慢慢不再翻动,摊开的书面上,竟缓缓立起一个纸片小人。 那纸片小人似是书页剪纸制成,圆圆头,长长的胳膊平举,下半截三角形的身子,像穿了一条短裙。隔得一阵,书面上竟又立起另外一个纸片小人,与上一个一般模样,只是下半截穿裤子。 一阵暖风抚过,两只纸片小人在风中翩翩起舞,时而纠缠在一起,时而分开各自舞动,宋书明看得云里雾里,扭头望林愫,却见她像是很明白似的时不时对着纸片小人点点头。 宋书明问:“怎么样?” 林愫抬起头:“这件事,可能不是你我之前想的那样。” 纸片人,自是蠹灵所化,而这蠹灵,死于1937年的金陵。全家9口人,全部被斩于日本人的刺刀下,她最后的记忆,是劈裂的身体,和身下护着的4岁妹妹。 等再次醒转,她已是幽幽一抹孤魂,因着执念太深,不愿舍身堕入轮回。她埋骨之处在金陵江东门下,三十多年前骨堆被启,旧址之上建起一座图书馆,她惶惶附身一本旧书之上,久而久之,竟也有了灵性。 前些年图书馆搬迁,她不知怎么流落出去,被旧货贩子倒手卖了许多次,直到半年多前在城北大学里的旧书市场上,被佑乔挑中带回了家。 许是缘分,佑乔为补习高中文言文,买这本又破旧又厚重的《资治通鉴》,竟当真仔仔细细翻看。有一晚翻动时不小心,被纸页割破了手。 指尖血即为心头血,何况佑乔血气方刚元阳未散,蠹灵就在这两滴童男心头血的召唤下,现了真灵。 林愫叹气:“你死也将将八十年了,有什么看不开,需要再害人?” 蠹灵愤愤:“逼大胡话,我么得害人!” 林愫怒,问她:“那你执念太深不肯投胎是什么原因?佑乔又怎么被你迷了心神?” 蠹灵立时心虚起来,哼哼唧唧,林愫一把抽出桃木剑,作势要戳她,这才肯坦白。 蠹灵惨死之时不过碧玉年华,人死灯灭,生前万事皆空。 她这数十年来不肯瞑目,不过是记挂当日被她护在身下的小妹妹杜红,不知她是否生还,不知她是否安好,抑或早已转世成人,只不巧与她黄泉路上岔了道。 佑乔与她年纪相仿,听她际遇很是同情,一口答应肯为她尽力探寻。这几个月来,佑乔在网上查阅诸多史料帮她探访家人,两人多日相处情愫暗生,蠹灵感念他小小年纪有侠义心肠,忍不住诱他元神与她相交。 林愫唾她:“呸!别把你说得那么高尚!蠹灵性。淫,你肯定是看佑乔长得帅,动了色心。” 蠹灵扭捏:“你非要这么说,也可以哎。” 林愫大怒:“佑乔元阳至纯,你却是个快一百岁的老妖怪,你们两个元神相交,他哪里还有命在?” 蠹灵往地下一扑,哭声凄凄:“我,我哪里晓得啵。”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比较喜欢,写一个故事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昨天晚上其实努力也码了1300多个字,勉强也能发。结果自己读了读,硬生生删到800多字,结果就不能发了... 第26章 涅灭 林愫搞清楚了前因后果,啪一声将书合起,直气得七窍生烟。 宋书明上前询问,她跺脚直呼蠢材蠢材。宋书明听林愫说完,想起佑乔白净清秀面庞,莫名有些好笑,笑完却仍是担忧,问林愫:“那现在怎么办呢?” 林愫叹口气:“最简单的,当然是收了蠹灵,废她元神,让她灰飞烟灭。” 宋书明见她不继续说下去,出声询问:“可是?” 林愫想起蠹灵期期艾艾的样子,心中十分不落忍,想了想佑乔,到底还是开口:“没有可是。只能诱她出来,趁机偷袭。”话已至此,林愫终究还是召蠹灵出来,问她:“你妹妹的生辰八字你可记得?” 蠹灵撑着额头,仔细回忆一番,答:“壬申年腊月初六。” 林愫拿出纸笔年历罗盘,认认真真算了半响,叹口气对蠹灵说:“你妹妹八字甚好,子孙满堂福寿绵长,今年年末就会仙逝。” 蠹灵眼睛一亮,嘴角一下扬起:“我等了她八十年,终于要等到了。” 林愫默然不语,右手藏在袖中暗暗摩挲,指尖擦了磷粉,左手握着桃木剑,三番五次下决心想出手,一抬眼看蠹灵天真活泼叽叽喳喳,想到她惨死之时不过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又着实下不了狠手。 林愫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忍不住先问问她:“你就没有想过佑乔吗?佑乔怎么办?” 蠹灵一脸无辜,拽拽林愫的衣角,带了几分羞怯悄悄说:“我们只有过一次,时间还短的一逼,应当不打紧吧?” 林愫无奈:“元神都散了,人都瘫在床上痴傻了,还不打紧呢?” 蠹灵理直气壮:“散了那就收起来啵。瘫了那就扶起来啵。” 林愫被她气得笑起来,再不拐弯抹角,兜头一句话砸过去:“他元阳被你所吸,要救他,也不难,废了你元神就行了!只是你已附身为灵,元神散去就是魂飞魄散,再无法投胎做人,与你妹妹永生不得相见。” 蠹灵愣在当场,半响沉默无语,又垂头丧气起来,低声咕哝着什么。 林愫凑近去听,才知她带了哭腔在委屈:“呜呜我只是想偷个欢哎。我谈个吊恋爱哎。” 林愫好奇又好笑,心中又渐渐涌起怜惜与同情。 想她八十载混沌无以为伴,时光的洪流之中唯有寄身于一本旧书。这许多年的寂寞于她仿佛无物,仍是一颗琉璃少女心,一睁眼,就是十七岁的亭亭少年立在眼前。 又怎么能不动心?又怎么能料到,动心之后会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结局? 蠹灵哭了半响,倒渐渐停了低泣,换上一副乐观面容:“好歹我也知道了妹妹下落,此生无憾。你要打死我,就打死吧。”又凑在林愫面前讨好她:“我可怕疼,你轻些。” 想了想,忐忑问一句:“总要比日本人砍那下,轻点吧?” 林愫扭过头去不忍看她,指尖蘸符灰,再擦不多不少一撮白磷,轻轻捻动,火苗窜起。林愫缓缓将火苗引向书角。 蠹灵却毫无反抗,柔柔顺顺卧在书中,忍那火吻袭人,直到烈焰熊熊。 一本四指厚的古书,在铜金盆中足足燃了一刻钟,房中萦绕的甜香暖风终于渐渐散去,阳光透过窗户打下来,映衬出空气中尘烬点点,似星光浮沉。 林愫深深吸一口气,侧过脸来看宋书明。他紧锁眉头,举起手机,屏幕上亮着一行字,是老李的短信:“佑乔,刚醒了。” 佑乔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肚子”。老李和李嫂心中一惊,以为儿子虽然醒转,却仍神志不清。 宋书明带着林愫赶到,李嫂担忧迎上,林愫苦笑着摇摇头说:“不是肚子,是杜紫,是他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林愫和宋书明走进房中,佑乔半躺在床上,看到两人一下坐起,着急道:“林愫姐,书明哥,不关杜紫的事,是我先喜欢她的。” 林愫脚步一顿,佑乔接着说:“最开始只是帮她找妹妹,后来她经常陪我自习。”蠹灵性格天真可爱,佑乔年少,血气方刚。两人天长日久独处,久而久之,难免把持不住。 “是我主动的。杜紫只是不好意思拒绝我罢了。”佑乔越说越急,一把抓住林愫的胳膊肘,“我们都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林愫姐,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你就把书还给我吧。” 林愫怔怔看着佑乔。他是那么着急,白皙秀美的脸庞泛起红色,长睫似羽挂了些许泪光。她刚想答他,宋书明却抢先开口,坐在佑乔床边,不着声色挡开他抓着林愫的手,温柔说:“佑乔,不是我不把书还给你,而是你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早恋这件事,还是等到高考结束吧。相信只要你考个好大学,不论想看什么书,我们都不会阻拦。” 佑乔倔强摇头:“我保证好好学习,只要你把书还给我。” 宋书明沉声:“你能醒来,已经是万幸了。我们已经把书毁了!”见佑乔霎时惊恐睁大双眼,又缓缓加上一句:“也让杜紫在图书馆里,重新找了本书依附。” 佑乔松一口气,背上已是一层薄汗,见宋书明始终不肯告诉他杜紫换了哪本书去住,冷冷道:“国图藏书不过几百万本。我一本本去翻,终有一天,一定会找到她!” 宋书明开车送林愫回家。车上见林愫闷闷不乐,出言安慰她:“放心,佑乔不过是说说而已。” 林愫却不说话,只盯着窗外阳光,脑海中浮现蠹灵灰飞烟灭的情形,半响终于开口:“我倒真的希望,他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写到二十章的时候,点击只有20多,收藏也只有2。 当时真的已经开始自我否定和自我怀疑。 这几天看到大家这么多的鼓励和支持,真的非常感动! 请一定多多评论!你们的评论,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27章 宝刚 宋书明日日来林愫家里报到,糯米泡去了足足十几公斤。林愫伸手拽着他胳膊伤口认真瞅了一阵,终于心满意足:“不错,尸毒干净了。明天就可以帮你问米,找找书晴的下落。” 宋书明一块大石落了地,松口气,又想了想,道:“明天还不行,再等两天,我得先去武汉一趟。” 林愫好奇:“去武汉做什么?” 宋书明犹豫了一下,说:“读警校的同学,出了点急事,想让我帮点忙。” 林愫没甚在意,只顾喂子鼠吃面包干。隔了两天,却接到宋书明的电话,语气十分凝重:“林愫,能不能抽空过来一趟?我在这里,遇到麻烦了。” 林愫叹气,真恨不得当初没有被他救过。被僵尸咬一口在身上,不过泡五十天的糯米水,哪似她现在,倒像是后半生都被他道德绑架了,芝麻绿豆大点事都得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可人活在世,总得知恩图报。她临时买不到卧铺票,硬着头皮坐了一晚上的火车,顶着两只黑眼圈赶到了东湖宾馆。宋书明甫一开门,她倒被他吓了一大跳,只见他脸上两只黑眼圈,倒比她还严重很多。 “你多少天没睡了?”林愫大惊。 宋书明只摆摆手,给她倒了杯水,让她坐下。 宋书明读警校时同宿舍的下铺方宝刚,是他读书时最好的兄弟。宋书明毕业后进了西城分局,而方宝刚毕业分配回了原籍武汉。几年前宝刚结婚,宋书明还曾专门请假参加婚礼。 书晴失踪之后,宝刚也曾托自己的朋友和关系替他找寻,还曾请假陪他两周,等他心情平复才离开。两人这之后虽未曾见面,却一直断断续续有联系。这次,却是宋书明刷朋友圈才知道他这位好兄弟惹了人命官司。 宝刚今年五一假期,参加同事在太子酒店举办的婚礼。在婚宴上大家难得开心,宝刚尤为好酒,更是多喝了几杯,前前后后喝了将近半斤白酒,同事送他上出租车的时候,已经人事不省,喝得断片儿了。 当天参加婚宴女同事不少,几个仅剩的还算清醒的男宾都去送女同事回家了。宝刚五大三粗一个汉子,同事们只打电话通知了他老婆小宁,又记下出租车牌,跟司机仔仔细细交待了家庭住址,吩咐务必要将人送到楼下,把晕晕乎乎睡大觉的宝刚往副驾驶一塞,就放心回家了。 宝刚的老婆小宁睡到半夜,迷迷糊糊起夜,发现丈夫还没有回来。再一看表,发现距离他上出租车已有三个多小时,打了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立刻打电话给送他上车的同事,询问发生了什么情况。 这一下子惊动了一桌的同事,就连洞房里的新人都被叫了起来。好在一屋子都是警察,没过多久,就查出来,宝刚所乘坐的出租车在三环上出了车祸,人已经被送去医院急救了。 一群人连忙赶去医院,不幸中的万幸,宝刚伤得虽重却不致命,盆骨骨折,下半身用不上劲儿,预计需要在床上躺半年。可与他同车的出租车司机,却没有这么幸运,等不到救护车来,就已经毙命在车祸现场了。 这事情原本也与方宝刚无关,他也是车祸的受害者,只躺在床上好好养伤,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鉴定,再找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商议误工赔偿。 可偏偏原本应该两周之内就拿到的《事故成因鉴定》,却迟迟没有消息。宝刚的老婆小宁武大毕业,本科法律,私下里找了朋友去询问。哪知道反馈回来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直接把所有人都打懵了。 车祸当晚微落小雨,宝刚凌晨一点多被塞进副驾,出租车一个掉头上了北三环,沿着张公堤一路向东。监控还原当晚路况,车速也不快,视线也无碍,那段双向八车道的三环恰好空空荡荡,只宝刚乘坐那一辆车经过。 只见那辆米黄色的出租车原本在高架上径直开着,突然间似方向失去控制般,转向冲向绿化带一头撞了上去,连续旋转几圈才停下来,车身腾起一片白雾。足足隔了二十多分钟,才有后车经过报警。 交管部门委托的鉴定机构请来了多位法医、物证、车辆和道路专家,对司机的尸体和事故车辆做了鉴定。 在先后排除了酒驾、毒驾、车辆和道路所致的事故原因之后,鉴定机构最终提出,交通事故原因很可能是由于司机和车内乘客发生严重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所导致。 这一下,交通事故变成了一桩有可能的刑事案件。可偏偏,出租车司机当场殒命,而幸存的乘客方宝刚,却因当晚醉酒断片儿,完全无法回忆当晚车祸经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个故事比较温情,这一个故事会有一点点点点吓人。 我今晚提前码完了一章,明天再努力努力,也许不久的将来,真的也能双更一次呢! 想想就激动啦啦啦~ 多多评论哇小天使们!看大家留言超级开心。 第28章 车祸 宋书明能知道这件事,还是因为方宝刚的妻子小宁在朋友圈发文求助,全城寻找目击证人。 宋书明感念宝刚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陪伴他渡过难关,此时眼见昔日最好的兄弟一朝沦落为阶下囚,哪里愿置身事外,宁愿将找书晴的事情往后拖一拖,也要应小宁所托赶到武汉协助她调查。 宝刚暂且还住在医院,宋书明进了病房握住他手,屏退旁人轻声说:“你我兄弟,千万别在关键时刻玩虚的。老实告诉我,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方宝刚双手抱头,满脸痛苦:“真的不骗你,什么都不记得。醒过来,人就在医院了。” 这点,宋书明倒信。宝刚性情忠厚,酒品也不差。一喝醉了倒头就睡,最最省事不过。他们大学毕业吃散伙饭,一班男同学喝高了又哭又叫耍酒疯,宝刚平日就爱喝酒,人又老实,早早就被灌得不省人事,被他们带去ktv包间里往沙发上一放,任他们鬼哭狼嚎也未曾醒过。 宋书明再问当晚送宝刚上车的同事:“司机人怎么样?” 同事皱紧眉头:“看着非常老实,很好说话的一位老司机。” 两边都不像脾气火爆爱闹事的性格,宋书明一遍又一遍的看监控,专门打电话请教西城分局的刑侦老张,查到最后,就连自己也都觉得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很大。 可即便的确是刑事案件,总也该搞清楚前因后果。既然活人记不起来事情经过,那只能问问死人试试了。宋书明百般无奈,这才想到请林愫帮忙。 林愫听宋书明说完,知道兹事体大,好在工具材料都现成,她也不耽搁,麻麻利利收拾了材料,设下了铜金盆,凝神静气,左手捏诀,右手从麻色小袋中攥一撮糯米。 五色糯米自她指尖缓缓落下,慢慢在铜金盆中堆成一座小糯米山,她从麻色袋中取出一根阴沉木筷,轻轻巧巧往糯米堆中央一插,口中默念着出租车司机的生辰八字。 宋书明坐在一边等了许久,林愫这次作法耗时甚长,将近一个小时才睁开眼睛,冲着宋书明摇了摇头。 宋书明着急:“怎么回事?” 林愫安抚他:“问米就是这样,不是每次都能成功。” 宋书明问她:“为什么呢?” 林愫耐心解释:“魂魄不像你想的那样,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问米能灵验,多也是亲属彼此挂念的结果。你我和司机非亲非故,我就算插上十来根阴沉木筷,叫他名字叫得他耳朵都被震聋了,他不愿意理我们,照旧不愿意。” 宋书明想了想,再问:“那如果说服了司机家属一起来问米,就可以成功了吗?” 林愫迟疑了一下,才答:“会更有把握。” 他们二人立场所限,若是冒冒然闯去死者家属家中求神作法问米,估计会被人家打出去。林愫思索少许,对宋书明说:“不过,我们可以开车去出事的地方看看。也许会有收获。” 两人租了一辆白色的起亚,一天价格不到两百,不算贵。当天晚上11点多,宋书明开着车带着 林愫上了三环,沿着张公堤顺着宝刚之前的行车路线向前开。 夜黑风凉,林愫坐在副驾驶有些冷,宋书明脱下外套给她披上,自己只穿一件短袖。林愫推辞再三没成功,只能无奈受了。 她穿上宋书明的外套,武汉五月的夜晚,偏又觉得有些热,额头沁出汗珠来,也不好意思将外套脱掉,生怕负了他的好意伤了他的心,只能忍着,热得晕晕乎乎的,脸颊透出一层薄红。 一路并没有丝毫的异样,路况好,车辆少,桥多。林愫只觉得自己刚下一座桥,又上一座桥,高架两边朦朦胧胧是差不多的霓虹橘色,看多了便单调无聊。 她越来越热,在车上颠簸得困意难耐,眼皮沉得撑不开,半闭了眼睛将将就要睡着,临睡前打个哈欠,余光瞥到前面一辆黑车小车,心中隐隐担忧,便多嘴嘱咐宋书明:“离那车远点,别开这么快。” 宋书明呵呵笑一声:“说梦话呢?前面哪里有车?” 林愫听他这么说,又强撑着睁开眼睛,一眼望见前路宽宽荡荡,只隔得两百余米外有辆大货车,闪着红色的车尾灯,车速也不快。她只当自己太困看错,闭上眼睛便睡去了。 两人两点多回到酒店,各自回了房间休息。第二天吃过午餐,宋书明晚上要还车,还车之前将行车记录仪拿下,特地看了一遍记录。他一贯心细如发,想到昨夜林愫梦呓,唯恐自己错过什么,更是将那段录像来回往复看了多遍。放到第七遍时,宋书明似是意识到些什么,骤然睁大双眼,满脸震惊,三步并作两步冲向了林愫房间,咚咚砸她房门。 林愫连忙开门,他一句废话也不多讲,只把行车记录仪拿给她看。 林愫仔仔细细看过一遍,不解道:“没什么异常啊。前面的的确确没有车,昨晚是我太困了,看错了。” 宋书明拿出耳机插上,递给林愫,又将声音放到最大,说:“再看。” 林愫戴上耳机再看一遍,她耳力极佳,这一次,就明明白白听到,正在昨晚她说那句话的当下,行车记录仪录下了窗外的嘀嘀两声汽车喇叭声,而此时的行车记录画面中,却偏偏一辆车都没有。 “会不会是前面的大货车,或者后面有车按喇叭?”林愫咬着下唇问。 宋书明果断摇了摇头:“绝不可能。后车离得太远,而前面的货车喇叭,压根不是这个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离开上海将近一年了,昨天去吃了一顿南京大牌档,非常喜欢。 过去十年时间,没有在同一座城市住超过四年... 正式在北京住了一年了,希望这次能久一些。 第29章 幽灵 武汉五月的天气已经热了起来,白日里穿短袖足以。宋书明和林愫站在东湖宾馆房间中,明明身上穿着长衫,仍觉凉意阵阵汗毛直立。 宋书明先发问:“这是什么情况?幽灵车吗?” 林愫沉默良久,神色愣忡,轻轻摇头:“我不知道。” 林愫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曾经听人提起过“幽灵车”。 那是坐在她前面的一个女孩子,扎着两只羊角辫,穿着宽宽大大的校服,看着就是哥哥姐姐淘汰下来的旧衣服,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绘声绘色跟描述她爸爸是怎么样被一辆“幽灵车”撞到,又是怎么机智化险为夷死里逃生的。 林愫那时还很是天真,信以为真,还专门回家问老林,那个小姑娘的爸爸是不是真的传说中的“阴阳眼”,能通灵,还能与幽灵车搏斗。 老林冷哼,呸一声:“阴阳眼?我活这几十年,就没见过什么阴阳眼。” 也是,生人若想入死门,见死人,不骗过阴间守门的牛头马面,是绝对做不到的。就算骗过了牛头马面,也需要计算好时辰地点,错一丝一毫都没那个运气。想轻轻松松开在车来车往的路上就撞到“幽灵车”,谈何容易。 “那她为什么要骗我们啊?”林愫咬着手指头问老林。 老林眉头皱起来,嘴角狠狠撇了一撇,说:“有人造了孽,想装神弄鬼混过去。”又轻蔑笑了一声:“真当旁人都是傻子,会信他那番胡话。”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坐在林愫前面的羊角辫小姑娘再也不来上学。 老林回家告诉她,羊角辫女孩的爸爸因为肇事逃逸被警察抓起来了。那人明明撞死了一位老人,却在修车的时候,对着修车的伙计撒谎,说车上的剐蹭和凹痕是半夜在国道上撞了一辆“幽灵车”。 幽灵车和阴阳眼,按老林的说法,自然都是不存在的。 “夜路开车,总还是要小心。招惹到些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老林叹口气。 早些年,林愫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倒也经历过一桩怪事。 那年夏天,他从重庆回西安,搭了同乡小赵和老钱的顺风车。那是一辆蓝色的大卡车,前排能坐三个人,老林坐在中间。三个人归心似箭,连夜在秦岭上走盘山路。 山路艰险,一座山接一座山,一个转弯接一个转弯。开到山巅似身在云雾之中,夜色茫茫。老林丝毫睡意也无,只睁大双眼死死盯着前路,半点不敢松懈。 所以当一只大着肚皮的白猫在山路中出现,他其实隔了很远就看见了,却不敢一下子喊出来,怕惊扰到正在专心开车的司机老钱。 等他轻轻出声唤老钱的时候,一切都已来不及了,老钱不敢一脚刹车踩到底,更不敢在山路上打方向盘,只能轻踩油门减速,但车身还是明显的撞到了,发出“咚”的一声响。 老钱呸一声,大呼晦气,也没停车查看,只径直往前开。老林情知他这做法无可指摘,轻叹一声:“看着像只怀了孕的母猫。”也就不再多说。 可这之后,他们开着开着,怪事就一件接一件来了。 当晚凌晨3点多,卡车前方突然出现一辆白色的小车,不知何时超车超到他们前面,三人都未曾注意。 这小车似是与他们别了劲儿,在他们车前竟越开越慢,到最后速度竟开不到30公里一小时。老钱骂一句娘,犹豫一下,还是朝左打了方向盘,指望着从对面车道超车超过去。哪知道白车似是领会到他们意图,竟也向左边车道开去,生生将他们堵了回去。 三番两次都是这样,老钱大怒,喇叭按到震天响,嘴里一连串龟儿子骂出去:“仙人板板,老子整死你!” 小赵脾气好,劝老钱:“算了,干脆别开了,休息一会儿。” 老钱点点头,慢慢将车停在路边,谁知前车竟然也慢慢减速,就在他们前面五十米,停住不动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老钱一把从座位底下抽出个铁扳手卧在手里,拉开车门催老林和小赵,走,干他娘的去。 老林怕出事,无奈下车,跟在老钱身后。只见老钱气势汹汹,嘴里骂骂咧咧,大步走到白车车门前,刚想伸手拉门,却似定住了一般不再动弹。 老林奇怪,远远喊了一声,见老钱不回应,示意小赵跟上,一路小跑过去。他离得几米就已经隐隐感觉不太妙,山路泥泞,白车却光洁如新,车身上下半点泥点也无,在黑夜中白得亮眼。 他缓了脚步,再往前走几米,透过后视镜,竟然瞥到原本应当是司机位置的驾驶座上,空无一人。 老林心下一沉,一手拽老钱,一手拉小赵,转身带着两人狂奔,奔回大卡车上,老钱才终于回神,哆哆嗦嗦说:“那车上,那车上没人。” 作者有话要说: 论生孩子前和生孩子后的区别。 生孩子前: 我:这块三文鱼不新鲜,别吃了。 先生:100多块钱呢。 我:钱重要你重要? 生孩子后: 我:这块三文鱼不新鲜,别给孩子吃了。你吃了吧。 先生:吃坏了我怎么办? 我:100多块钱呢。 第30章 白猫 老钱双股发颤,手心一攥冷汗淋漓,滑滑腻腻的握不住方向盘,哑着嗓子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撞鬼了,幽灵车!”说完右手就想去拉手刹,想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干脆一脚油门离开这片是非地。 老林一把按住老钱的手,面色不改:“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幽灵车。听我的,今晚不论是什么,都不能走。如果非要开车,被鬼神精怪带到了山沟沟里去,那就没命了。” 老钱狠狠盯着老林的眼睛,到底不敢再开车,和小赵两人挤作一团,死死盯着前方白车,又把铁扳手握在手里。 彼时老林尚且年轻,搭别人顺风车 不好意思多带行李,随身只带了几件换洗衣物,素日里用惯的法器一件都没带着。他也是这件事之后,宝贝匣子一生再没离身。 无奈此时,香灰符纸都不在手,他摸遍了全身,也什么东西都没找到,只能左手捏个诀,定睛看着前面的白车,口中默念术法心经。 他们卡车不动,小白车也一直未动,三人明明打足精神绷紧了神经撑了一整晚,却不知怎么,日出之前,三人似同时陷入黑甜乡,人事不知。 老林醒的最早,睁眼之时天光蒙蒙亮,秦岭险峻,他们的卡车停于山巅,右手峭壁,左手悬崖,车身似笼罩了一层茫茫白雾,乍一看仿若人间仙境。墨翠的的山脊和灰白色的天空在远处交接,又慢慢透出一抹残红。 那辆停在他们车前的小白车,起初似是也披了一片橘红,老林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山涧,再一回头,白车的颜色已经朦胧了许多,山间雾气浓厚,白车周围尤甚,慢慢慢慢,那白车与白雾渐渐融为一体,老林一个眨眼,不过弹指一瞬,白车竟就这样消失在他眼前。 老林定了定神,拍醒老钱和小赵,三人相扶下车,向前走了两步回头一瞧,才骤然发觉前晚撞死的那只白猫,好巧不巧竟恰好被嵌在卡车前保险杠中,双目圆睁,四肢僵硬,圆肚滚滚,原来果如老林所说是一只怀了孕的母猫。 老林伸手,想将白猫抱下,但白猫卡得极深,他用尽全身气力动不得它一丝一毫。老林轻叹,手指抚过白猫双眼助它瞑目,又低语:“业障已清,净土在前,莫生妄念,上路吧。” 他再一用力,白猫顺顺利利就被他抱下。三人在秦岭山脊旁边找一棵枝繁叶茂的核桃树,在树下挖一深坑将白猫埋入。小赵心善,从随身带着的包中掏出一根火腿肠来,剥开包装与白猫放在一处。老林赞许看他一眼,拍了拍他的肩膀。 三人干完这些不过九时许,老钱驱车上路,自此归家一路平安。 “秦岭龙脉,终南山水,是出了名的风水宝地。白猫在山中吸日月灵气,久而久之有了灵性,又是怀孕母猫,护崽心切,突然遭此横祸怨气不解,化出幻境迷人心神。”林愫说。 “按老林的说法,白猫嵌在车中,他们那晚所见所谓白色小车,十有八九压根从来都没有过,只是白猫在玻璃前笼化的幻景罢了。” 宋书明皱眉:“如果只是玻璃上的幻景,老钱还走到白车前看过驾驶座,这说不通啊。” 林愫摇头:“老林说,他们前去查看白车的时候仿佛走出很远,但他拽住两人念诀回撤的时候,却没跑几步就到了,回头想想,应该都是在原地踏步。” 宋书明豁然开朗:“如果这么说,那宝刚出事当晚,如果也有类似情况出现,司机面前出现了幻觉,他猛打方向盘因而出了车祸,就很说得通了。” 林愫却没立时赞同,低头沉吟一阵,说:“猫妖在秦岭宝地之中修炼多年才能有此法力,武汉的三环上能有这样一只同样强大的猫妖么,我很怀疑。” 宋书明笑两声:“不论如何,总是个思路,值得探访看看。” 他兴冲冲打了几个电话,带上外套出了门,等到晚上九点多才沉着一张脸回来。 林愫投了个探询的眼神过去,宋书明眉头紧锁神色疲惫,答她:“一下午,找出租车公司和修车行都查过了,宝刚坐的这辆出租车,近一年内都没有过事故,漆皮都没蹭掉过一块,更没听说撞到过小动物。” 线索到这里,又断了。两个人忙活这许多天却好像白干一场,宋书明心中充满了挫败感。林愫也不好受,咬咬牙说:“扮成亲友,去司机家问米。” 两人走投无路,硬着头皮敲司机家房门,敲了许久,司机的老婆才开门,身材臃肿,蓬着一头枯黄的头发,一张脸阴沉浮肿,狐疑的来回打量宋书明和林愫。 林愫躲在宋书明身后不敢开口,宋书明却神情真挚,语气沉痛,说:“大姐您好!我们是几年前大哥拉过的乘客。丢了钱包身份证,多亏大哥送回给我们,听说他出事…” 话还没说完,就被司机的老婆粗暴打断:“老子才不管你们是哪个,快给老子滚远点!” 两人灰溜溜下了楼,林愫极为失望,一路慨叹。 宋书明却半响不语,快到酒店的时候才开口:“林愫,他们家境不好,生活拮据,那个大姐身材头发都不考究,脚上穿的拖鞋都烂了帮。” “但你有没有注意到,她穿的外套,是burberry的。” 作者有话要说: 跟上次一样,女儿感冒放倒我们全家。 今天还是挺不开心的,最近估计会把文章前面修一修,有一些好思路会加进去。 小说标题的《白夜问米》是当初随手乱写的,纯粹为了蹭热度。 自从有小天使们来看,我觉得不能那么草率了,琢磨了几天取了个好名字。 下周把标题改掉~ 多多评论哇!看评论什么的最有爱了~ 第31章 求财 林愫根本没注意到司机老婆穿什么牌子的衣服,也不知那牌子是如何奢侈的名牌。听宋书明提起,努力回忆,才觉得那件外套剪裁合体,样式确实也很熟悉。 宋书明办案多年,几年前刚巧经手过一个绑架勒索案,受害人当时身上就穿着类似司机老婆这件burberry经典款式的格子外套,他刚入职没多久,写报告的时候还专门查了查,被价牌吓了一跳,由此印象深刻。 林愫想了想,问宋书明:“会不会是山寨货?”宋书明答:“不排除这个可能。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疑点。” “一般人,听到我们是因为受过司机的恩惠而上门吊唁的乘客,就算不开门欢迎,起码也不应该恶语相向吧。” “可是那位大姐,一听到司机大哥送还钱包身份证,就满脸不可置信的样子,毫不犹豫一点也不客气地就把我们赶走,像是知道我们是在扯谎。能够这么笃定,很有可能是因为她压根就不相信司机大哥曾经送还钱包身份证给人,而出租车司机,一般来说总会遇到手机钱包钥匙丢失的乘客。连在一起来看,这位出租车司机,十有八九是个爱贪小便宜的,遇到乘客丢失钱包手机类似情况就会私吞,绝对不会无偿送还给人。” “夫妻在一起生活多年,三观都会比较接近,司机如果爱贪小便宜,那他妻子也不会大方坦荡到哪里去,如此一来,我倒真的是有些怀疑,那件看上去就质量很好价格不菲的burberry外套,是怎么得来的。”宋书明越想越激动。 之前所有人的思路都是朝着交通肇事和意外去想,却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谋杀的可能性。如果整件事从一开始就不是一场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呢? 可如果是谋杀,凶手到底是谁?动机是什么?作案手段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宋书明苦思冥想,说:“如果是谋杀,那就更需要搞明白死因。之前的尸检报告,可能还需要仔仔细细研究一番了。” 宋书明再去翻阅尸检报告,打电话给西城分局的老张,一字一句逐一解释,两人彻谈足有两个小时,宋书明终于放下电话,脸上满是不甘心:“老张觉得尸检报告没有问题,毒物检测没有发现服用药物,尸体上的伤痕也都符合车祸所致的特征,没有其他可疑的外伤。” 林愫拍拍他:“杀人嘛,要么求财要么寻仇,再不济就是情杀了。喏,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么大把年纪长得还不怎么样的老头子,情杀我倒不怎么信,看两人这么喜欢贪小便宜,那就是求财咯。” 宋书明啼笑皆非,这么一个处处疑点的案子被她轻描淡写一说,好像简单明了的像素描写生一样:“哪里像你说的那么容易。不过,我也觉得,求财的可能性很大。” 既然是求财,那就要去查查看两人职业和银行流水,这点倒也不难,宋书明带着林愫又去了一趟医院,找宝刚的同事了解了一番,这才知道出租车司机的妻子原来是个个体户,在汉正街批发 市场里开个了小服装店。 这一下,burberry的外套也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十有八九还真是批发来的山寨货。 宋书明理智上明白这条线索查到了头,却不愿就这样放过,仍是拉了林愫去了汉口,找到司机老婆开在汉正街的那家小店。 两人到了汉正街批发市场,在下河街旁边的小巷子里转了个弯,连问了几个人,才找到司机老婆开的服装店。店面果然不大,十平米左右的铺面,灯光灰暗,靠墙放着三排长货架,满满当当放着衣服,男女老少,春夏秋冬,各式各样都有。 林愫和宋书明装作逛街的情侣,故作随意走进店里翻看。司机的老婆邢姐并不在店中,只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坐在门口玩手机。两人闲逛一阵,若无其事走了出去,没惊动任何人。 等走远几步,宋书明先开口:“这家铺子有点奇怪。按理来说,做服装生意的应该按季节进货,或者干脆瞅准固定客户群,要么卖童装,要么卖女装,要么卖内衣。可这家店,倒像是男女 老少什么季节的衣服都有,东一件西一件的,特别杂乱。” 林愫冷笑道:“不是有点奇怪,而是非常奇怪。我刚一进门就感觉到了,形煞犯风,鬼砂过堂,整间店面阴气森森,我若是去捉鬼,肯定能捉出百十来只。” 林愫深吸口气,继续说:“而且,我专门翻出一件衣服来看了看,领口背面,竟然像是有血迹。”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不一定更,可能会修一下前面。 说一个特别神奇的事,几年前在纽约工作的时候,认识一个尼日利亚的好朋友,叫ada,已经很多年没有联系了。上周我竟然突然收到了她在微信上的好友验证!实在是太神奇了... 我们最后一面,是在大雪漫天的42nd street前面,她把我抱起来转了一圈说再见,然后挥手告别。 想到那雪中的告别可能就是我们的最后一面,也是挺伤感的。 所以说,要惜缘呐。要对身边人,好一点。 第32章 捐赠 宋书明大惊:“难道这些衣服有古怪,所以司机才会出车祸?” 林愫眉尖紧蹙,否认道:“衣服确实是不吉利,穿在身上损阳气耗真神,长久下去肯定对健康有碍。但是穿一件衣服就可以被鬼上身出车祸?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听说过这么邪门的衣服。” 鬼上身,又叫请大神,比林愫惯用的问米高深许多,需要焚香沐浴,计算好吉时,还得有一件法器,最差也得是张洋注魂用的金刚杵那个级别的。 穿一件衣服就能被鬼上身?那实在是太异想天开。 宋书明有些失望,说:“无论如何,我都想查清楚这家服装店,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 出乎宋书明意料,服装店的料却很容易就查到了,也是因为司机的老婆邢姐并没有想隐瞒。 宝刚托了仲裁处的朋友假作家庭背景调查,几杯茶水下肚就套出了她的话,满不在乎大大咧咧说:“我们做的,就是古着生意。” 那一条巷子里,好几家都是做这个生意,连货源都用的是一家。 早些年邢姐倒真的正正当当从广东批发过几次衣服,挂在店里卖,借着汉正街人流量大,她大富大贵虽算不上,也能赚些吃饭钱。网购兴起之后,他们这些批发市场的店铺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邢姐脑子机灵,早早赶在关门大吉之前转了型,做起了“孤品”生意。邢姐性格奸猾,进货的时候从来不多问,只咬紧了嘴巴当做自己不知货源,入手的是“外贸转内销”的残次品。 但其实行内人早都心照不宣,所谓孤品,大多都是走私来的一些旧衣服,有教会捐赠的,有跳蚤市场的,也免不了有医院淘汰下来的。 很多客户图价钱便宜或是样式孤品,专门跑到她这里来淘货。客户虽然不多,但她进货价格极低,近似无本却能获利,也总算能够维持生计。 林愫知道这生意无良,心下不齿:“这种缺德生意,谁知是不是跟供货商闹翻了,或者得罪了知道真相的老客户,所以才招了报应。” 宋书明摇头:“财务上之前就已经调查过了,最近并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纠纷。但有一点你说的对,邢姐这些货从哪里来,确实值得去了解一下。” 开庭在即,宝刚这边自然着急,宋书明把消息递出去没多久就收到了回复,去年深圳边防查获过一次特大走私旧衣案,总共560吨的旧衣物流往了湖北。 深圳海关当时只抓获了负责运货的犯罪嫌疑人,而收货人提前收到消息潜逃往武汉,至今仍在缉拿中。邢姐现在在卖的,很有可能就是倒过几次手的这批货,她的供货人小高,已经被带去警局协助调查了。 宋书明也赶了过去,他对旧衣走私的逃犯兴趣寥寥,倒三番五次追问小高和邢姐之间的交易。小高不知他身份,生怕卖给邢姐的货出了问题惹了官司,对宋书明的问题讳莫如深,并不十分配合。 后来才知宋书明是为了邢姐那出租车司机老公的离奇车祸案子来的,眉头一松,整个人都懒散下来:“警官,你早说嘛。问邢姐是吧?我就知道她老公不是车祸死的!是不是被人杀了啊?” 宋书明冷冷看他一眼,语气凌冽:“问你什么答什么,没让你提问题!” 小高嘻嘻笑一声,靠在椅背上,说:“警官,不瞒你说,我和邢姐老邢关系顶好,从来没生过口角是非,都是苦日子过过来的穷人家孩子,说到底,彼此能理解啊。但邢姐这人,真的不厚道。她从我手里拿货已经很便宜了,偏生她还不满足,非要去光谷广场上那几个衣物捐赠箱里偷衣服出来卖。捐赠箱啊,人家有钱人搞慈善的嘛,她都不放过。” “喏,我知道的,两个月前她去拿衣服的时候,被一个来捐衣服的富太太撞见了,两个人大吵一架,还差点动手。我可是听邢姐亲口说过,人家说了,要搞死她。” 这么一件事,前期调查的时候却没有听邢姐提起过。宝刚托同事赶紧去问她,她却振振有词:“我同别人的口角,跟我老公有什么关系?他车祸死的诶。”又一脸狐疑盯着同事:“你们是不是想脱罪?我警告你们,该坐牢的坐牢,该赔偿的赔偿,一个子儿也没得少。” 好说歹说,她才支支吾吾承认了。去慈善箱偷衣服,这事到底不光彩,她次次去都是和司机老公两人,趁着夜色凌晨去,快手快脚将衣服放进出租车,再回家慢慢挑拣。 他们干这缺德事也有十多次了,一直也没出什么事,胆子也越来越大,哪知道这一次,刚巧还就遇到了一个来捐衣服的中年妇人,撞见他们用手电筒,照着捐赠箱那个捐赠洞,又拿晾衣服的大勾子,一件一件往外勾衣服。 人家见到他们干这缺德事,哪里能放过,立时大声叫嚷出来。邢姐脾气上来,丝毫不怵,先是与那女人对骂,骂的是气吞山河荡气回肠,直骂的人家掏出手机说要报警。 她这才觉得大事不妙,一巴掌把人家手机打落在地上,转身拉着老邢就上了停在边上的出租车,关门那阵还听到那位妇人不绝于耳的诅咒叫骂声,隐约夹杂着几句“出车祸”“全家死”之类。 作者有话要说: 先生的感冒快好了,我却今天加重了。正式出现头晕眼花流鼻涕喉咙痛等典型症状... 本来圣诞安排了好多活动给我女儿,还打算带她去颐堤港看小城堡,这下泡汤啦。 第33章 皮衣 这事过去良久,邢姐本已渐渐忘却。此番被问到又逐渐回忆起当日种种,尤记得当日被骂”出车祸全家死”,立时吹鼻子瞪眼,站起来怒气冲冲道:“都怪贱人乌鸦嘴。” 宋书明忧心忡忡问林愫:“是不是真的有你们同道中人乌鸦嘴,能够隔空诅咒啊?”他后背一个颤栗,与林愫相处久了越发觉得这个世界未知的因素太多,但想到有人也许靠着一张嘴就能取人性命,还是觉得骇人至极,半点安全感也无。 林愫苦笑一声:“邢姐信口胡说,你也跟着发癫不成?除非和邢姐吵架的大姐是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否则哪有开口骂人就能把魂魄勾去的?” 宋书明开车带着林愫去了光谷广场。那几个衣物捐赠箱做成明黄雪地靴的样子,十分显眼,两人询问了经常来收衣服的志愿者,很快就打听到那晚与邢姐吵架的是谁。 那大姐姓孙,是海宁皮革城里一位商铺老板娘,早年在浙江做生意,后来跟着丈夫搬到了武汉,家里几千万的生意,好几间铺子,一儿一女,为人乐善好施,几个志愿者提起她来,都交口称赞。 那晚孙老板娘与邢姐吵完架之后,很是生气,第二日专门找到他们志愿者这里,要求他们重新修整捐赠箱,杜绝偷盗衣物的可能性。 有志愿者面露难色说出经费问题,孙老板娘一拍胸脯,大手一挥,说整改费用由她负责。志愿者们这才层层上报,正等着协会批复整改方案,好改良捐赠箱。 也是恰好因为这件插曲,宋书明和林愫问到志愿者,他们即刻就知道那晚与邢姐发生口舌的就是这孙老板娘。 两人连忙又开车,从光谷广场赶往龙阳大道,找到孙老板娘开的店。 孙老板娘生意做得确实红火,几家店铺一字铺开,从皮衣皮鞋到箱□□具一应俱全,林愫在店中转了转,拿起一件皮衣摸了摸,皮革光滑澄亮,上手柔软细腻,再一翻价签,要小一万人民币,吓得她立刻把衣服放了回去。 营业员倒笑意融融迎上,说:“价签都是原价,看上了可以打折。” 宋书明上前,豪爽出声:“一次买五十件以上,你们打几折?” 营业员一惊:“先生什么时候要?这个我需要打电话请示一下我们老板娘。” 宋书明大手一挥:“你们老板娘在不在店中,叫她出来跟我面谈。” 营业员果然几个电话打给了孙老板娘,生意人都很勤恳,听说有大生意上门,没过多久就到了店中。 孙老板娘年约五旬,生得圆团团喜洋洋,乍一看完全不似生意人,穿一件火红连衣裙,手上拎一只黑色皮包,无名指上戴着一只硕大的钻石戒指,看上去就价格不菲。 孙老板娘笑意满面,似是半点不在意宋书明和林愫身着寒酸,客客气气将两人引进店后面的办公室坐下,又吩咐营业员倒水倒茶。 待一切收拾妥当,她才沉沉稳稳开腔:“我们做皮衣的,夏天里折扣都比较多,看上哪个款式,想要个几件,价钱我们都好商量。”语气虽然温和,但是气度丝毫不减。 宋书明见她性格爽利,开门见山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孙老板平日乐善好施行善积德,求您这次能救我兄弟一命。” 孙老板娘眉头一动,只当是宋书明要开口借钱,眼锋扫过去,目光了就带了两丝鄙夷。 宋书明半点不怵,施施然继续说:“一个月前,我兄弟方宝刚坐一辆出租车,出了车祸。明明是这司机自己有问题,却赖我兄弟,根本就是要讹钱。”他三言两语,避重就轻,把一桩死了人的车祸案子说得像是经济纠纷。 孙老板娘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一家多日寻找目击证人未果,却打听到那司机和他老婆平时为人缺德,还曾偷盗捐赠箱内衣物,我们想问问您是不是有这回事?如果是真的话,上到法庭也能对法官讲,这一家子品行不端,他们的指控不可信。” 孙老板娘恍然大悟,这才知道宋书明找她原是为了几个月前她在捐赠箱前捉到的那对贼公婆!听闻贼公婆不仅仅盗窃衣物,还车祸讹人,孙老板娘登时气愤填膺,将当日情形全盘托出。 原来孙老板娘常有捐赠衣物习惯,家人穿旧或穿小的衣物,都定时整理好打包捐赠。 前些日子她交由保姆一包衣物去捐,隔天却突然惊觉那包旧衣物中夹杂了一件价值不菲的皮衣。她连忙联络日常打理捐赠箱的志愿者,开箱之后却发现那件皮衣,连同她捐赠的其他一些衣服,居然都不见了。 捐赠箱每周日开箱,一周才开一次,衣服自然不是被志愿者拿走了。她初时还曾怀疑家中保姆,偷偷遣人跟随几次,发觉保姆行事无恙。 孙老板娘这才怀疑是有人趁夜从捐赠箱中偷拿衣服。恰好那晚她在光谷宴请客户,晚饭之后鬼使神差想去捐赠箱边看看,偏偏就是那晚,看到了来偷衣服的刑姐夫妻。 孙老板娘与他二人大吵一架,事后便去找志愿者调整捐赠箱。这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如果不是宋书明与林愫这次找上门来,她一早也将这事抛诸脑后。此时回忆起邢姐嘴脸,仍有些怒意难平,愤愤然半响才渐渐平息。 林愫扯扯宋书明,事情如今已经搞清楚,看来和孙老板娘没甚关系,他们也该告辞走人。 宋书明却坐定不动,一面附和着孙老板娘吐槽贼公婆没公德,一面装作不经意问出一句:“您误捐的那件皮衣,很贵重吗?” 孙老板娘一愣,似是没想到他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半响才答:“说贵,也就一般吧。七八万总还是要的。” 宋书明丝毫不放过,继续追问:“这么贵重的衣服,怎么会与旧衣混在一起?不应该挂起来好好保管的吗?” 孙老板娘脸一沉,含含糊糊说几句样式老气款式过时云云。 这次就连林愫也看出不对。两人告辞出门,走出不远,林愫转头对宋书明说:“看来这件皮衣,很有些文章。” 宋书明颔首:“是的。什么样的皮衣,能够价值七八万?如此贵重的皮衣,不好好收起来,反倒和旧衣放在一起?最奇怪的是,这样一件衣服,说丢也就丢了,甚至连偷衣服的人都找到了,却丝毫不提衣服的事情,看起来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这又是为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下午开始发烧,烧到今天下午才退。圣诞所有的活动都泡汤了,好在之前订了个kfc的烤鸡礼盒,还有一盒姜糖饼,总算是过了个圣诞。皮衣的玄机如果有小天使能猜出来,我双更喔我保证。 第34章 报应 林愫:“会不会因为孙老板家中豪富,所以才不在意这件七八万的皮衣呢?” 宋书明:“她如果真的不在意,觉得丢了就丢了,那一开始发现衣服被捐了,就不会大费周章的去找。” 林愫点点头:“看来现在,只有去问邢姐了。她肯定知道皮衣的下落。” 宋书明再去找宝刚的同事,拜托他询问邢姐是否从捐赠箱中取过一件皮衣。同事皱着眉头很是不解,宋书明苦于无法出言解释,只能拍着胸脯担保这事与案情极有关系。 同事一脸狐疑的出了门,还没五分钟又折返回来:“我想起来了,邢司机出事当晚,身上确实穿了一件,黑色的皮衣外套。” “我对那件外套,很有印象,薄薄的一件,摸起来十分细腻,明明是一件皮衣,却好像丝绸一样轻。邢司机被医护人员救下来的时候失血量很大,衬衫已经被血浸透,唯独这件外套,血迹流过连一丝痕迹都没有,防水性能像是极好。” 宋书明连声追问:“那衣服现在在哪里?” 同事耸耸肩:“你知道流程的,事故鉴定做完之后,当事人携带的所有衣物物品都会交还给家属。那件皮衣,肯定早就还给邢司机的老婆了。” 林愫与宋书明对视一眼,彼此眼中都有无奈。两人实在不愿再与邢姐打交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带着宝刚的同事马不停蹄折返。 不出二人所料,邢姐梗着脖子嘴硬,冷嘲热讽难听话说了一箩筐,却死活不承认自己偷拿捐赠箱内衣物这件事。 直到后来宝刚的同事拍着桌子吓唬她,说监控已经拍到了,那件衣服价值小十万,她不交出来就要坐监狱,最少三年起步。 这才唬住邢姐,支支吾吾承认自己确实是在光谷广场附近“捡”过一件皮衣。五一左右雨水多,夜晚开车风凉,她见那皮衣料子柔软透气,穿在身上清爽有型,便没把这衣服挂在店铺里卖,而是给了开夜班车的老公邢司机穿。 “那衣服呢?现在在哪里?”林愫着急追问。 邢姐翻一个白眼,压根不肯正眼看她,手指随便往后一挥,指向靠墙那一排货架。 宋书明气得咬牙切齿:“你这个人,真的是太缺德了。你老公死的这么惨,他出事的时候穿的衣服你竟然还敢拿出来卖?不怕遭报应吗?” 邢姐冷笑一声,毫不在乎。 林愫顾不得两人口舌,着急在货架中翻动。这衣架上旧衣偏多,大力翻动引起浮灰层层,很是呛人。她一排衣服从头翻,快翻到最后,才终于找到一件黑色的皮衣。 她将衣服从货架上拿下,取开外面罩着的塑料布,探手一摸,倒抽一口凉气:“这是胎牛皮。” 宋书明憋住一腔疑问,走得远了才问林愫:“胎牛皮是怎么回事?” 林愫面色沉重,说:“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活人根本见不到鬼,除非是牛头马面?” 宋书明点点头,记忆犹新。林愫斩钉截铁同他讲,没有阴阳眼也没有幽灵车,要想活人见鬼,除非牛头马面。 林愫深吸口气继续说:“牛头狱卒马面罗刹,当然只是传闻中的,从来也没有谁亲眼见过。可是既然有传闻,就从不是空穴来风。这胎牛皮,恰恰就是传说中的牛头,能让活人见鬼,能让生人入死门。” 水牛性灵,这句话宋书明记得。 他和林愫误以为老李的儿子佑乔中了情蛊,林愫就曾说过水牛骨可制孟婆汤。 母水牛孕期与人肖似,怀胎十月一朝分娩,而这胎牛皮,就是活剖尚未分娩的母水牛腹中成型胎牛,再生剥其皮而制成。 胎牛皮极为细腻轻软,是皮革中的上上品,但因为制作工艺太过残忍,成本又高,十几年前就真迹难寻了。现在市面上尚存的打着“胎牛皮”招牌的制品,最多不过就是一岁左右的的小牛犊皮,哪里还能真有从母牛肚子里剖出的胎牛皮呢。 更何况货真价实的胎牛皮金贵非凡,林愫也只曾听说过胎牛皮制成的帽子,这次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一整件用胎牛皮制成的皮衣。 这样看来,孙老板娘必是知道这胎牛皮衣不吉,才收起来不穿,得知被误捐去找寻,又因为邢姐和邢司机恶语伤人,气愤之下才任由他们将衣服带走。 林愫继续解释道:“也实在是赶巧。若只是穿着胎牛皮制成的衣服,还未必能如此邪门撞鬼。但是因为邢司机和邢姐做的这门古着生意,店中阴气聚集,怨灵不散,两人常年在此,周身阳气渐弱,元神涣散,又恰好穿上这胎牛皮衣,在凌晨开夜车,几桩因素赶在一起,才活人见鬼,生路却被认作鬼门,这才阴差阳错在高速上突然打了方向盘,因此出车祸送了命。” 宋书明半响不语,心中沉重:“邢司机夫妻的生意虽然缺德,但因此送命也有些可惜。我现在最担心的还是宝刚。虽然你我知道胎牛皮衣十有八九是这单车祸的罪魁祸首,可是宝刚又要怎么去解释呢?总不能拿这一件皮衣说,是它害邢司机出的车祸吧?” 林愫思忖一番,心中有了计较:“我倒有个方法。古着店中阴气深重,邢姐和邢司机两人常年在此阳气涣散,平时为人定是阴晴不定性情残暴,行事也难周全,再有严重一些的时候,还可能表现得像躁狂症一般。如果可以找到足够多的人证,再从精神状态这个角度去论证,宝刚还有胜诉的机会。” 宋书明听她说完,点了点头:“事到如今,也只能勉力一试。”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又是老林闪回的小故事。 第35章 胎牛 林愫四岁那年的夏夜,七月中元,老林跟着社火社去了邻村,晚归。 临近傍晚,她吃过老林留在桌上的半个枣花馍,一碗苞谷粥,小小一个人踱到村口石磨边。夏夜漫长,那里常有十几个小孩子,大的八九岁,小的刚刚能走稳,慢慢悠悠跟在兄姐身后,捉着他们的衣角。 小孩子聚在一起做游戏,在谷场平地上画出方格跳格子。鸡毛毽子也有的,孩子们常在一起比谁的鸡毛最长最亮,色彩最鲜艳。 林愫年纪小,又没有兄弟姐妹。家中只她与老林两人,她在这孩童堆中显得格外突兀,只咬了手指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玩。 那晚孩子们恰好在玩捉迷藏,为首的女孩七八岁年纪,家中老幺儿,乳名花花儿,见小林愫像小尾巴异样跟在他们身后,十分渴望的样子,眼珠子滴溜溜转一圈,对林愫说:“你去拿你爷爷的帽子来借我们耍一耍,我们就带你一起玩。” 老林那顶帽子,一贯被孩子们当作笑谈。油光水滑一顶黑皮帽,半点装饰都没有,戴在头上宽宽大大,像是罩了个黑色垃圾袋,远远望去又像是黑色的秃头。 他也不总是天冷时戴,一年四季,每隔几个月总要戴上一回。他戴上那帽子,村口小儿就编了歌谣笑他:“满天天那个星星呀一颗颗,满村村那个老林头帽一个,一对对那个乌鸦绕天飞,比不过老林那个脑瓜黑。” 林愫懵懵懂懂点点头,她知道老林的牛皮帽,爬上炕头取下来,再拿来给这些小朋友一起玩。帽子本就宽大,孩子们只把它当躲猫猫遮脸的罩布,兜头盖下扮个“瞎子”,再四下去捉那些尖叫着逃开的小伙伴们。 这一次,轮到花花儿扮瞎子。她头上扎着小揪揪,皮筋上还缀了朵小红花,俏皮又可爱。那顶黑帽子沉沉压下,压塌了她的小揪揪,她也丝毫不在意,娇笑着数数儿,好让小伙伴们都藏起来。 小林愫喜欢花花,一直跟着她,看她数了六十下。许是嫌帽子拿在手里碍事,她没有像别的小朋友一样摘下,而是歪歪斜斜架在头上,帽檐挨着她肩膀,露出圆圆两只眼睛。她咯咯笑着跑开,跑过一个谷堆。 林愫人小腿短,远远跟在她身后,待转过谷堆,却见花花儿在谷堆的阴影中嘻嘻笑着,周围一片冷寂,只余她突兀的笑声在黑暗中,竟隐隐有丝寒意。 林愫喊她:“花花儿。” 花花不答,仍在笑。林愫走近两步,才看到她在那阴影中蹦跳,像一只青蛙一样,一上一下,一跳一跳,脸上带着甜美无双的笑意。 周遭如此的安静,可却隐隐约约似有流水叮咚作响,林愫懵懂看着花花,也咯咯笑起来,上前想与她一同跳。她还没走近,花花却似被惊醒一般,不再跳了,也不再笑,冷冷看了林愫一眼,将帽子摘下递给她,转身离开了。 夜渐渐深了,小林愫带着老林的黑色帽子回家。老林也回家了,带了一小块沾着桂花蜜的甑糕给她,她小口小口嘬着。老林问她玩得好么,林愫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花花掉水里了。” 老林一愣:“哪里有水?” 她却只是摇头不再多说。 那年暑假过去,花花回城里上学。九月里有天落大雨,她穿着黄色的小雨靴,打着带小碎花的天堂伞,沿着马路边的积水,蹦蹦跳跳溅起一路的水花。她笑着闹着踩着积水,掉进丢失了井盖的污水井中。 将近二十年的岁月,那个扎着小揪揪戴着小花皮筋的花花姑娘,早已经一点一点模糊在她的记忆之中。 林愫靠在返程的高铁座位上,闭着眼睛,这次恰好经历了胎牛皮衣,她才逐渐记起,老林似乎也曾有这样一顶胎牛皮的帽子,而她幼时也曾经历过类似一件事。 老林说过,谁穿上胎牛皮,骗过了守着生死门的牛头马面,就可以看到他的死路。而五感之中,听觉最灵秀,林愫耳力极佳,未必能见他所见,却能或多或少听到声音。 那晚的花花看到自己不久之后死于蹦蹦跳跳的雨水中,小林愫在她身边听到了水声。而司机老邢,在穿上胎牛皮衣后,看到了即将死于车祸的他自己。 许是因为辨认不清,又或惊讶于视线之中突然出现的另外一辆米黄色出租车,邢司机猛打了一把方向盘,就这样,撞上了路边的绿化带。 林愫与宋书明探路当晚,恰逢五七回魂,老邢去而复返,林愫睡意朦胧间看到。 生死门开,次次都是她恰好经过,怨灵不散,回回又是她无心感知。是真是假,是幻景还是现实,是过去还是未来,又有谁能一直那么清醒? 林愫盯着窗外,突然间就有些灰心丧气。这个世界这么大,未知的世界却还要大出千万倍,又有什么时候,她能够把他们身上所有的谜题都揭开呢。 宋书明许是看出她心绪不佳,拍了拍她的手背:“林愫,打起精神来。我们回去,还得一起忙一件案子。” 林愫坐起身:“什么案子?跟书晴有关系吗?” 宋书明犹豫一下,摇摇头:“老李昨天打电话来说了一单案子,报酬丰厚。”, 林愫问:“什么案子? 宋书明说:“一件自杀案。” 林愫好奇:“你什么时候还管自杀案?” 宋书明答她:“当这个自杀,不可能是自杀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雨夜司机的故事正式讲完了,下一个是密室自杀案。 这一个星期前面修文就能修完,到时候给大家一个惊喜~ 第36章 密室 早在两个多星期前,辖区接到报案,云长大道4号906室散发恶臭,联想到租住其中的租客敬喆已经多日未曾露面,邻居小龚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破门,发现租客敬喆的尸体悬挂于房间正中顶灯下,已腐烂多日。 案子派给了老李,他初时也没甚在意,只当自杀来处理,按流程照规矩,刑侦上门勘察现场出报告,再转回民警那边就等着结案了。 哪知道法医老张隔天一脸郑重找到他,说:“老李,我琢磨着,是刑案啊。” 老李还当老张危言耸听,不着急不着慌翻出卷宗,看了两页,背脊似凝一层寒霜,手指一松摔下卷宗就去看尸体。在停尸房门口遇到了受害人家属,一位五十岁的母亲,天天来警局报到。一口咬定女儿是被害,绝不同意是自杀。 老李心知这案棘手,正不知如何答她。家属敬阿姨却先张口:“我听说,西城有位私家侦探很有名,叫宋书明。” 老李这才给宋书明打了电话。 宋书明硬是等到宝刚这边处理的七七八八,这才带着林愫马不停蹄,刚刚进门连水都不及喝,就被老李拉去一边。 宋书明好笑:“老李头,你说这案子不像是自杀,怎么回事?” 老李表情凝重,说:“我话只说了一半。这案子,既不像自杀,也不像是他杀。” 锁匠开门之后,民警沈群和邻居小龚最先进入现场。租客的尸体就吊在房间正中央,身穿一件浅粉色连衣裙,头颅和长发深深垂下,散出扑鼻恶臭。 民警一面打电话通知警情,一面上前查看。只见双手被白色的尼龙绳反缚。两足□□,被红色尼龙绳捆在了一起,而脚下,吊着一个红色漆皮铁桶。 现场无搏斗痕迹,光滑的瓷砖地面上没有足迹,案发地在9楼,而整个房间只有一面40厘米宽且不可完全推开的窗户,而锁匠开锁的时候,大门用钥匙由内向外反锁住,锁头完好。 刑侦小组勘察过后,未见搏斗迹象,未见第三者痕迹,初步判断不是他杀,尸体交由法医鉴定。可法医老张鉴定之后,却迟迟下不了自杀的结论。 “上吊自杀,这个常见。双手反绑自杀,这个也不少见。双手双脚都被绑起来,再给自己脚下挂个铁桶的,也不算太稀奇。”老张说。 他们一线工作者处理自杀案件已经很有经验,这些年来千奇百怪的自杀方式见了太多,有跪着自杀的,有绑着双手自杀的,有塑料袋套头自杀的。 前两年还有一个案子,尸体碎成了尸块,家属死都不肯相信是自杀,要求跨省尸检。可最高检指派的几位法医联合鉴定之后,最终还是明确了的确是自杀。只是受害人的尸身在河水中遭碎石冲击破碎成尸块,而并非传的沸沸扬扬的碎尸案。 像他们这样的一线工作者处理自杀案件经验丰富,联系现场并无第三者出现的迹象,老张也认同自杀可能性较大。他主刀解剖,尸体未见抵抗伤,毒物检测也没有中毒。女尸的后背虽然有成片的出血点,但因为女性皮肤较薄,成片出血点也能够合理的解释。这些都不算什么疑点。 “但怪就怪在,她脚底下挂着那个铁桶上。”老张说。 宋书明摇摇头:“张哥,上吊的人,为求速死,坠一个重物在足底,这并不少见。我以前还办过绑石头,绑榔头的。”老张瞪了他一眼:“这么简单的道理你当我不知道?”他迟疑片刻,继续说,“但是这个案子,女尸脚腕上的,尼龙绳挂铁桶而造成的一圈淤痕,却像是死后造成的。” 宋书明惊讶:“你是说,有人在受害人死后才把铁桶挂在她脚腕上?” 老张点点头:“目前看来,很有这个可能。” 宋书明这才意识到案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他接过案宗仔细查看,现场的确如老李所讲,干干净净。9楼的高度和宽度40厘米的窗户,几乎可以排除由窗户入侵的可能性。 大门门锁恰好是市政旧小区改造工程刚刚替换的c级锁,被由内反锁起来,没有损坏和入侵的迹象。可惜小区老旧,只大门口有监控录像,只保存一周,刑侦正在努力恢复,可即便恢复了,应该也难提取到有用的信息。 而且,最关键的证据是尸体本身。自杀案件很可能是被基层民众误解最深的案件,但对于宋书明他们这些刑警来说,鉴定自杀案件的准确率已经达到了几乎不可能错判的程度。 受害人敬喆身上没有抵抗伤,体内没有中毒迹象,死因是上吊所致窒息,基本上杜绝了他杀再伪造现场的可能性。 可是老张又认为,尸体脚腕上的一圈淤痕,是死后被挂上铁桶导致的。那么,是有人在敬喆死后进过她的房间,在她的脚上挂了铁桶吗?这样做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个人又是怎么做到反锁房门的?有钥匙吗? 又或者敬喆确实是他杀,而凶手通过刑侦难以鉴别的手段,比如用枪或刀威胁,伪造了受害人自杀的迷魂阵,又在她上吊之后,给她脚上挂了一个铁桶?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再或者,这根本就是老张的误判? “死因鉴定先暂缓,我觉得,最好还是按刑案勘察一遍现场。”宋书明稳妥起见,打算亲自去一趟。 老李表示赞同:“我也这么认为。你该去现场看看,这个案子,直觉上就是有一些不对。” 死者所住小区是80年代末的旧小区,两梯12户,40平米左右的小户型偏多。宋书明到达的时候,恰好赶上发现尸体的邻居小龚搬家。 宋书明上前搭话,小龚年约二十,时隔多日,面上仍带凄凄神色,回忆当日情形,两手不由自主颤抖:“我怎样都想不到她会自杀。” 宋书明温言安慰:“你们平时很亲近吗?” 小龚摇头:“也不算太熟,做邻居了一年多,平时互相帮忙拿个快递。她平时为人开朗大方,真的想不到。”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以为自己感冒好了,哪知道昨天开始急转而下,严重了好多。 于是今天白天体力不支,只好放任女儿午觉睡到下午4点半。 于是晚上吃了恶果。她创了新纪录,晚上11点才睡... 第37章 旧事 宋书明第二天就见到了提出丰厚报酬让他无法拒绝的委托人敬阿姨。 很出乎他意料,敬阿姨完全不似一般悲痛欲绝的家属。她穿一件长款灰色外套,里面一条羊毛黑裙,头发一丝不苟梳得整齐,人虽瘦削却极精神。 她端端正正往椅子上一坐,一点异样也没有,宋书明乍一见她,还以为是家属委托的律师。 可她一开口,波澜不惊的语气中隐隐透着失独老人的歇斯底里。宋书明与她告知案情,她低眉顺眼听着,也不反驳什么,等宋书明说完了,却斩钉截铁放出一句话:“我女儿是被人害死的。我知道凶手是谁。” 宋书明吃一惊,拿眼去扫老李,之前老李可没提过家属有怀疑的嫌疑人啊。老李看到宋书明的表情,抿了唇角,微微摇摇头,示意他继续听下去。 敬阿姨接着说:“我二十四年前,就知道。” 敬阿姨说的,是她年轻时一桩旧案。 那时她刚结婚不久,和丈夫感情尚可。她在东郊的纺织城里做女工,丈夫在厂里做司机,收入还算体面。 她和厂里当时的员工一样,结婚之后搬进了丈夫的单身宿舍,一间二十平米的大卧室,摆上个白色大衣柜,贴上两个红喜字,买两个洗脸盆,再在单身宿舍楼道里支一个蜂窝煤炉子炒菜,这就算是成了家。 她家隔壁也是一对小夫妻,男的是纺织厂的会计,女的跟她一样,是流水线上的女工。两人结婚早一些,女儿已经两岁多,可夫妻两个关系十分紧张,常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 有时隔壁传来砸东西打骂声夹杂着幼儿惊恐的哭叫,她于心不忍就过去敲门,能劝慰就劝慰,不能劝慰的时候就把孩子抱走,带回自己家里来哄着。 二十四年前的大年初一,隔壁的小夫妻从年三十晚上就开始吵架,隐隐约约似乎是因为婆家待孙女不及妯娌家的孙子亲热,做母亲的心中不满,不愿意回婆家过年。 两人整整吵了一晚上,就连零点鞭炮声都没把他们的叫骂盖过去。 敬阿姨忍耐了一整晚,到凌晨实在不愿再听下去,从床上爬起来披衣服,想去隔壁劝解一番。 丈夫却拽住她,把她拉回来,说:“别人家的家事,你不要掺和。”又唾那隔壁的小媳妇,“生个赔钱货还有脸叫嚷!婊子养的!” 敬阿姨隐隐心惊,莫名有些兔死狐悲的凄凉感。好在没过多久,隔壁男的怒极摔门而去,叫骂声变作女人的悲鸣,又渐渐停止了。临近清晨,敬阿姨也终于迷迷糊糊睡去了。 第二天早上,厂里组织新春联欢团拜。敬阿姨10点多的时候出家门,到了会场才发现隔壁的小媳妇没有来。 她也没有多想,吃过了团拜菜,还拎了一兜苹果,开开心心回到家。丈夫出车还没有回来,她坐在床上靠着枕头,有一搭没一搭的打毛衣。 北方冬天下午四点多,天色已经渐渐灰暗,她把床头的灯打开,灯光照着她的身影,印在墙上歪歪扭扭,像鬼影一般。 周遭不算寂静,窗外还常有孩子们甩炮玩,火柴盒大小一盒炮仗,里面一条条的小炸炮,在盒边一擦,再远远甩出去,发出砰的一声响。 敬阿姨听着砰砰砰的声音,心里慢慢慢慢腾起一种感觉,仿佛耳边并不止炮仗的砰砰声,似乎还有什么在砰砰作响。 她停下手中动作,竖起耳朵细细聆听,半响才发觉似乎是隔壁墙面传来一声声咚咚的闷响,像是隔壁的小媳妇在案板上剁肉。 她心下稍定,将灯光调亮一些,继续打着毛衣。晚上六点多,她听到走道里有男人的皮鞋声,以为是自己丈夫回来了。 她兴冲冲拉开门一看,才发觉是隔壁的男人从婆家回来,手里还拎了不大不小一个塑料袋,见她迎出来,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似是知道被人听了吵架的壁角。 敬阿姨笑笑,问:“回来啦?下午你媳妇剁肉呢,肯定给你包了饺子。” 隔壁的男人也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对她点点头,拿钥匙扭开了门。 敬阿姨一生都忘不掉那一刻的情景。 她原本已经准备回房间,他开门的那一瞬间,一股彻骨的寒风从门中吹来。她打了一个冷颤转过头,就透过洞开的大门看到了一双高高吊着的脚,双脚赤luo,足下吊着一个红色漆皮水桶。 冷风从大开的两扇窗户间烈烈吹入,将红水桶吹得左摇右晃,一下又一下撞到墙面上,发出咚咚咚的响声,分明就是她下午听到的“剁肉”声。 那一瞬间敬阿姨哪里还有能力去思考,目光机械顺着那双赤脚而上,隔壁的小媳妇穿着一身红衣红裤,长发如破烂脏污的拖把垂在胸前,像一个破烂的布娃娃一样吊在空中。 她机械地“啊”了一声,脑子似刚刚才反应过来,正准备放声尖叫,眼角却扫到了床脚鼓鼓的一团小小人影,她硬生生将尖叫憋住,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快救人!” 隔壁的男人这才反应过来,哭号着去抱他媳妇,把她从窗帘杆上解下。敬阿姨冲向床脚,把睡着的小人抱起来。小女孩迷迷蒙蒙睁开眼睛,冲敬阿姨甜甜一笑,说:“妈妈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放假前一周,帝都连续雾霾好几天,女儿在家里闷了几天很闹腾了。 放假第一天,还是重度雾霾。 我跟先生商量,不能继续在家里捂着了。走!去没有雾霾的地方。 周边一搜,有票又没霾的地方就是秦皇岛了..赶紧收拾东西准备出发。 哪知道下午我们出门的时候,帝都空气瞬间变优,这下我们一家彻底追着雾霾前行,走到哪里霾到哪里。等到了秦皇岛,一下火车,得了,空气质量一直不错的秦皇岛,竟然重度污染了!而北京的空气质量是优是优是优啊啊啊啊! 气得我吐血哎呦喂... 带着孩子,就当出来玩了一圈。错峰出行,旅游景点人都很少。就当旅游啦。 新年第一章 ,祝大家2018年一切顺利,万事如意! 第38章 索命 宋书明和老李立在当场,面面相觑,半响不知说什么好。 敬阿姨仍是一脸不同寻常的平静,继续说道:“我知道,她怨我们所有人,这才化作厉鬼挨个索命。” 当日隔壁的小媳妇被她丈夫解下,披散的头发遮住脸。男人想掐妻子人中,伸手拨开遮面的头发。敬阿姨抱着孩子站在一边,来不及躲避,一眼就看到小媳妇圆睁的双眼,沁着血珠的眼眶, 嫣红的舌头微微伸出口中,呈现出一个爱心的形状。 敬阿姨再忍不住,抱着孩子干呕,逃命般的从房内跑了出来。 这件事之后,隔壁的男人离开了纺织城,因为学历尚可,专业又是会计,很快在城西高新开发区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又借着经济腾飞的东风日益高升,最后做到了高新经济开发区的区长。 小媳妇的娘家哥哥来厂里闹过几回,得了不小一笔赔偿。最最可怜,还是当日才两岁多的小女儿,失去了生母的照看,被隔壁的男人送回了农村老家。几年之后男人再婚,又生了一个儿子,直到弟弟上了幼儿园,男人才把八岁多的女儿从农村接回来。 敬阿姨干呕不止,数日之后发觉自己怀孕。他们一家搬离了原来的单身宿舍,破格成为了厂里第一批分到房子的纺织女工。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继续,而那个因为几句口角就上吊自杀的小媳妇,终究只是芸芸众人口中不可提及的“忌讳”,是官运亨通的男人一生中唯一的“污点”,是围观看客嘴里半真半假的那一句“可怜”。 “她一身红衣红裤,还在脚下绑红漆桶,摆明了是要化作厉鬼来索命的。”敬阿姨继续说,语气平淡的好像在说今天的天气,“那天晚上,我没去劝解她和她老公。那天早上,我也没有叫她一起去团拜会。所以她恨我,要来索我女儿的命报复我。” 宋书明听到这里,再按捺不住,皱着眉头打断敬阿姨:“阿姨,就算恶鬼要来索命,也应该索自己老公的命吧?你对她,非但没有仇怨,反倒常有恩惠。她为什么要杀你女儿来报复你呢?” 敬阿姨呵呵一声,嘴角挤出讽刺的一抹笑意:“那是因为,除了我之外,其他人都死光了。她要索的命,都索完了,这才终于轮到我。” 宋书明吃惊:“她丈夫死了?” 敬阿姨斜着眼睛看他一眼,目光带了轻蔑,登时勾起宋书明心头几丝怒火:“死了。她丈夫,她哥哥,我女儿,全都死了。一个比一个死得惨。” 敬阿姨所说这些事情倒也不难查,毕竟当年两岁多的小女孩现在还活着。父母一辈的旧事,找她去核实一下应当不难。 可是恶鬼索命这个说法,宋书明总是半信半疑。之前连续一个多月在林愫家里泡糯米水,他一路开车到林愫家里,敲开她房门,轻车熟路进屋瘫在客厅廉价的破沙发上。 “林愫,有没有穿红衣裤自杀就会变成恶鬼来复仇的说法?”宋书明抚着额头,困倦疲惫。 林愫刚刚洗完一个苹果,削成一块块喂蜷在地板上的子鼠。扭头看宋书明四仰八叉躺在沙发上, 抿抿唇角也塞一块苹果到他口中。 “魂魄无形,怨灵不散,最多我也只曾听说附身伤人。” 林愫仔细回忆, “何况活人和死灵都有性格脾气。你说的这个案子,小媳妇隔了二十年才来报复敬阿姨。” 她苦笑着继续说:“如果小媳妇是这么有耐心一个人,她当初又怎么会冲动自杀呢?” 宋书明精神一震,睁开眼睛:“你说的太对!”他心中兴奋,从沙发上坐起,扭头瞅到林愫手中刚刚喂给他的苹果,脸色一变:“啊呸呸!你拿老鼠吃过的苹果喂我!太恶心了!” 林愫见他嫌弃子鼠,大怒,一把将他从沙发上揪起,推出门外去。 隔天下午,宋书明就查到了幸存女儿的信息。那女孩后来改了名字,叫于晓霞,在保险公司做销售。宋书明找到她时,她正在和客户谈单。 宋书明也不愿耽误时间,开门见山问她是否知道父母之间旧事。于晓霞点点头,满脸不耐烦。宋书明犹豫一下,试探问她:“有人说过,你妈化作恶鬼回来报复了你爸?” 于晓霞睁大双眼,满脸惊讶:“我从来没听过这种说法!”她深吸口气,压低了声音缓缓说:“我爸的死跟我妈一点关系都没有。13年的时候,他因为经济犯罪被抓进去了。隔年冬天判了死刑,吃了枪子儿。”又冷冷一笑,“行刑那天,他心心念念的宝贝儿子可没出现。还是我这个赔钱货给他收的尸!要我说,吃枪子儿都便宜他了。他活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修文,后天会更一章长一点的~ 多多评论啊小天使们~ 第39章 未遂 于晓霞的亲爹确实在13年判处死刑。他一路官运亨通,借着高新区开发的东风,从纺织城的会计摇身一变,当上了高新城建规划处第一批大学生公务员,专门负责审批地块。 他学历高,人又很会看眼色,没两年就一路升到处长,又娶了省委秘书处委员的千金。这位千金来头不小,人也高傲,低嫁进门排场丝毫不减,新婚丈夫在她面前做小伏低,晓霞这个前妻留下的闺女,彻头彻尾沦为了新生弟弟的农村小保姆,很是吃了些苦头。 读小学的时候,晓霞刚从农村回来,一口陕西方言,普通话都说不利索,在学校里成绩也不好。亲爹和后妈不闻不问,连带着老师也不甚在意。 等升初中的时候,她亲爹良心发现,手中权柄又大,倒想着把她转去辖区内的私立名校高新中学,哪知道后妈听说之后连吹了几天的枕边风,送她去城郊一家全托的寄宿学校,一月只回一次家。中考自然考的稀烂。 亲爹觉得自己79年的大学生,女儿却连高中都没考上,嫌弃晓霞丢人,只把她匆匆送去一家野鸡中专,就再无关心过。晓霞渐渐长大,知晓道理,咬牙自己努力,毕业之后应聘了一家保险公司,从前台做起,又自学考了执照,生生爬到销售代理的位子,终于衣食无忧,自己能养活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她收到了亲爹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处死刑的消息。 后妈心狠,亲爹被关进去之后死死瞒住消息,生怕她来抢夺家产,硬是等到行刑前两天,才打电话告诉她。晓霞震惊之下心中又有一丝快慰,行刑当日去看守所见亲爹最后一面。 她亲爹戴着手铐脚镣,步履蹒跚,苍老得仿佛七旬老朽,隔着铁栅栏抬眼一望,见到只有她在,眼中的失望掩都掩盖不住。 晓霞一直以为自己这么多年早已习惯父亲的冷淡和偏心,可在那一瞬间心还是被狠狠刺痛。她没了最后心底的一点点怜悯,冷着面孔迎上前。她亲爹哆哆嗦嗦抬起头,嘴唇颤了颤,抖声问:“你弟弟…” 晓霞毫不留情打断他:“在国外,没回来。” 她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不愿错过他一丝苦痛的表情,仿佛只有这样,自己的心痛才能缓解些许。 她爹却低下头去,手攥成拳头又轻轻放开,说:“这样也好。” 这四个字,就成了她在世上最后一个亲人说的最后一句话。直到上刑场,她爹再也没有抬头看她,也再也没说过什么。 晓霞其实很想问问,他到死之前有没有一分一秒惦记过她,有没有一丝好奇过她的工作和生活。可她终究没有能开口。 要说恨,那到今天都还在恨的,恨亲妈狠心自杀,恨亲爹娶了后妈连后爹都不如。可再怀揣恨意,日子总还要过。她也曾听身边朋友吐槽,亲爹是造孽多了遭了报应,但是正儿八经“恶鬼寻仇”这个说法,她仍是觉得荒谬无比。 宋书明点点头,心里也赞同,转念又想到她亲妈的哥哥也是死于非命,问道:“那你舅舅又是怎么回事?” 晓霞叹口气:“我舅舅病死的。医生说难活过三个月,他硬挺了两年多,别人都说他命硬,又怎么会是什么恶鬼寻仇。” 宋书明再见到敬阿姨,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于晓霞的父亲触犯法律,而于晓霞的舅舅生了病,两个人没有一个死因可疑,也远远够不上敬阿姨所说“死于非命”。 在宋书明看来,敬阿姨因为当年没能救下晓霞的亲母,这许多年一直心怀愧疚,女儿惨死之后也不能接受事实,所以走火入魔杜撰出一个恶鬼寻仇的故事去安慰自己。她口中的一些线索和细节,真实性要大打折扣的。 宋书明心中可怜她,面上多多少少带了些出来。敬阿姨知道他不相信自己,紧紧皱着眉头,盯着宋书明双眼,轻声说:“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奇人异事,是你想象不到的。” 她拿过肩上背的皮包,翻了翻,从里面掏出一个亚麻色的小布袋子,从里面掏出一个东西。 宋书明心头大震,从椅子上蹦起来。 敬阿姨拿出来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那是金刚杵。 敬阿姨将金刚杵握在手中温柔摩挲,似是回忆故人。她抬起头,继续说:“十二年前,我也曾经恶鬼缠身,险些丧命。多亏了一位大师出手相救,送我这一只金刚杵,才保我平安活命至今。”她眼泪扑簌簌落下,似是痛悔自己行事不周,哽咽着说:“早知该将金刚杵给我女儿敬喆随身带,哪知恶鬼害我不成,竟然害她!” 宋书明搀了她手臂轻言安抚,又问:“阿姨,你那位大师,叫什么?” 敬阿姨擦擦泪,直起身,答:“陕西人,社火社的。那人,叫老林。” 当年敬阿姨见到邻居小媳妇上吊惨事之后大病一场,病好才发现自己已怀孕月余。因为这事,厂里分房子,她家里还破格分到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高层。 敬阿姨的丈夫早已将当日阴影抛诸脑后,忙装修忙搬家,忙里忙外满心欢喜。可是敬阿姨自己却一日阴郁过一日,丈夫当日无心一句“赔钱货”一直萦绕心头,直到生产那天,她生出一个五斤四两的小女儿。 婆家面色不虞,敬阿姨看着沉默不语的丈夫,和啼哭不止的女儿,仿佛看到了未来几年间邻居小媳妇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她冷冷静静做完月子,婆婆的阴阳怪气和丈夫的沉默阴郁都没影响她的心情,三十天的时间吃掉了十只土鸡,奶水充足,将女儿喂到了八斤,白白又胖胖。 等出了产假,她把女儿往胸前一捆,就去了女工工会,敲开了厂里女工主席的房门,开口就是一句:“我要离婚。” 那个年代,离婚是惊世骇俗,是离经叛道,是众叛亲离,是街坊邻里躲不开逃不过的口水和白眼。 可敬阿姨咬牙坚持了下来,女儿敬喆三个多月就被她狠心送进托儿所,满了三岁又被她送到厂里的幼儿园。 敬喆上小学那年,下岗潮来了,她回到家一宿没睡,第二天,毅然决然拿了厂里的补偿金,成为了第一批下岗的女工。钱不多,但她运气不错,接了一个半地下室的小卖部,改成超市的样子,一面卖货,一面带女儿,一把泪一把汗,将女儿拉扯到上初中。 有一天中午,她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十二岁的女儿敬喆,在学校里,自杀未遂。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没有人催更,评论少了很多,收藏也不再增涨... 心中无比忐忑。 小天使们不催更,所以说,是纷纷离开我了嘛? 第40章 附身 林愫仔细研究着宋书明带回来的麻布袋子和金刚杵,左右翻看许久,抬头对宋书明说:“是老林的,没错。” 这个麻布小袋,跟她手里那一只一模一样,粗糙麻布织成。她挑了一个露出的线头,指尖轻轻捻动,露出麻线里面裹住的点点红丝。林愫默默点头,果不其然,金丝绕麻线,这是老林的手法。 他们这一行,法器太多未必是好事。金刚杵,九回针,随手一丢很容易引妖孽觊觎。 老林手巧,一块红布上下一翻再打个结,就是林愫小时候穿的兜兜。他常日不在家中,林愫体质特殊难免引他担心。老林嘴里叼着水烟杆,蹲在炕前的凳子上,琢磨来琢磨去。小林愫就在炕头光着脚丫跑来跑去,手里抓这个羊皮小手鼓,嘴里嘟嘟囔囔不知说些啥。 老林看着她,想了又想,将旧年的红毛衣拆开,毛线头捻成细细一缕,泡在糯米水中,又取十几张黄符纸,一并浸了一整夜。红色的线头被老林缝在了她日日穿的小兜兜上,等她长大了,又缝在她随身带着的麻布小包中,装法器可驱魔避邪保平安。 敬阿姨手中的麻布小包,自然也是老林送她专门装金刚杵的。 敬阿姨再来询问案情进展的时候,林愫提前等在那里。两人一见面,林愫迎上前去,却不知如何开口。 宋书明站在她身后,攥了她指尖捏了捏,主动介绍林愫:“这是老林的孙女。” 敬阿姨略有些吃惊,问:“你认识老林?他现在何处?” 林愫和宋书明面面相觑,还是宋书明先开口,缓缓说:“老林,过世了。” 敬阿姨良久才恢复平静,林愫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林愫比敬喆只略小三四岁,敬阿姨看着她像看自己女儿,眼中情绪起伏波涛汹涌,胸口起起伏伏呼吸都难忍疼痛,只摸了摸她的肩头。 十二年前,她接到老师电话,女儿敬喆在学校自杀未遂,她急急忙忙收了店赶到学校,才知道敬喆与同桌因为几句口角,一怒之下竟然爬上了教室窗台,两手扒着窗棱,一条腿已经跨到了玻璃外面,多亏班上男生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才没有酿出大祸。 敬阿姨惊出一身冷汗,后怕不已。她单身多年,母女二人一直相依为命。敬阿姨心痛女儿缺失父爱,对她疼宠加倍,几乎有求必应。 敬喆幼时极为懂事省心,也就是上初中这一年,青春期到了开始叛逆。敬阿姨慢慢感觉到女儿性格渐渐敏感偏激,但她还以为只是青春期的暂时改变,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已经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 敬阿姨把敬喆领回家中,当机立断,停了超市的生意专心陪伴女儿,还订了去三峡旅游的行程,打算开春带敬喆出门散心,好好讲讲道理。她白天在家中,精心准备饭菜水果,每天换种类,日日不重样,敲了门送进敬喆房间,又知道最近流行台湾偶像剧,忍着肉痛买dvd和碟片同敬喆一起看。 可女儿的态度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怪异。 有一天晚上,敬喆在浴室洗澡。敬阿姨收拾凉台晾晒的衣服经过浴室门,突然听见里面隐约传来嘻嘻笑声。她吓了一跳,靠近门背侧耳倾听,淅淅沥沥水声之间似是夹杂着女儿的声音,像是在与谁对话一般。 敬阿姨更是诧异,以为女儿自己偷偷攒钱买了手机,在浴室里偷着打电话。隔着门板,听得隐隐绰绰,她想把耳朵贴在门上,却见吱呀一声门突然间开了,敬喆站在门后,一脸淡漠望着她,赤身果体,身上滴着水滴,哪里有一丝手机的痕迹。 敬阿姨狐疑:“你在跟谁说话?” 敬喆说:“你听岔了。” 敬阿姨存了怀疑,格外注意敬喆言行举止,进房门送水果饭菜的时候多长了几个心眼。隔天下午,她没有像往常一样敲门,而是手里端着水果,偷偷开了一个门缝,看女儿在做什么。敬喆正坐在桌前,手里举了一面小镜子。 女儿大了,爱美之心也是有的。她心下稍定,轻手轻脚走近。敬喆背对着她,离了几步,敬阿姨先透过镜子的反光看到女儿在镜子里的脸,浓妆艳抹,大红唇紫眼影,庸俗难看。她先是讶异,又是反感,语气就带了几分怒意:“谁教你化妆的?” 敬喆被吓了一跳,一把将镜子拍在桌面上,转头看敬阿姨。 敬阿姨登时瞪圆双目,以为自己眼花,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只见敬喆干干净净一张小脸,又哪里有半点化妆痕迹! 敬喆怒气冲冲大吼:“谁让你不敲门就进来?” 敬阿姨后退两步,本能的道歉,关上门落荒而逃。 她左思右想不明白,只能拿自己眼花安慰,当晚失眠翻来覆去到半夜也没入睡。凌晨三点多, 她正苦恼女儿的事,却感到黑暗中吱呀一声,卧室的门开了,一个黑影蹑手蹑脚窜了进来。 敬阿姨认出是女儿身形,她屏住呼吸闭上眼睛装睡,眼角微微眯一条缝,偷偷打量敬喆。敬喆缓步走到她床前,没有发出一丝声响,又在她床前缓缓蹲下,停了五六分钟没有动作,像是只在观察她。 敬阿姨大气不敢出,手却在被子之中握成了拳头,大脑还来不及做出反应,身体却似察觉到危险全身都绷紧了。 敬喆迟迟没有动作。隔了几分钟又缓缓站起,慢慢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卧室门外,客厅灯亮着。敬喆开门那一瞬,敬阿姨眯着的眼角瞥见了她怀中精光一闪,似是揣着一支长条形的利器。 那一刻,她脑海中闪过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念头:“我的女儿,要杀我。” “不,那绝不是,我的女儿。” 敬阿姨一晚上没有再合眼,天刚一透光就穿衣服出门上了车,赶到了香火鼎盛的兴庆寺。 在那里,她遇到了摆着算卦摊的白大嫂。 一个是寡妇,一个离异,两人都是单亲妈妈拉扯孩子长大,白大嫂听说敬阿姨的事情很是同情,隔天,就领了老林过来。 老林那时还不算太老,人虽瘦削却不猥琐,叼着水烟袋,老老实实的样子。老林问敬阿姨:“以前有没有认识谁,死于非命?” 敬阿姨眼前立刻闪过隔壁上吊的小媳妇,她红色的衣裤和吊着铁皮桶的双脚。 老林“唔”了一声,点点头,说:“那就是了。” 老林随身带一个桃木匣子,里面放着黄纸符桃木剑,一把糯米一把绿豆,还有一支旧年的忍冬藤,匣子的正中,放着一把金刚杵,古铜色的光泽,顶端六瓣绽开,是一朵莲花。 敬阿姨和白大嫂都被拦在门外,只他一人握着金刚杵进了房门,片刻之后老林从屋中出来,手里拿着敬喆的那面小镜子。 敬阿姨迎上,问:“恶鬼就在这镜子之中?” 老林“唔”一声,把镜子收到桃木匣子中,对敬阿姨说:“只是治标,不治本。以后也须格外小心才是。” 敬阿姨心惊,双膝一软跪下求他:“有没有根治的法子?” 老林想了想,从匣子中掏出金刚杵,放进一个麻色小袋中,说:“这件法器可辟邪驱魔,你随身带着,可保你平安无虞。” 敬阿姨双手颤抖接过,问:“大师恩德无以为报,您这法器珍贵,我怕是出不起这个价钱。” 老林啧一声,扶起她,摆摆衣袖,一脸不在意:“你带孩子,不容易。好好养大女儿,我不收你钱。” 老林善举,敬阿姨感念至今,现在知道他身故多年,很是伤怀。她把金刚杵递给林愫,轻声说:“本来就是你爷爷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恶灵杀我不成,竟害我女儿。若你有把握,能除此恶灵,阿姨就是死,也心甘情愿。” 宋书明皱着眉头不想应,林愫却心软,答应道:“我必尽力。” 返程路上,林愫指尖抚过金刚杵,满心都是对老林的怀念。宋书明一路心情不佳,一脚油门一脚刹车,开得像是过山车。林愫被颠得前后摇晃头晕难受,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怎么了?” 宋书明摇头:“我就是觉得,这件事没这么简单。”顿了顿,继续说,“如果这件事真的这么简单,那这个恶鬼,必然对付起来很难。” “我担心你。很担心。” 林愫微微勾勾唇角:“你别担心。我打算,先问米。” 林愫回到家中,洗净双手,攥一小把糯米,拿一只五花石臼,将糯米捣成粉末,加在一团面粉之中。又取长叶榧穗花杉,碾出汁液加在面粉之中,素手纤纤轻糅许久,揉成一小块成型面团。 宋书明说:“我还不知道,你有这一手啊?”林愫微笑:“陕西人嘛,面食都是骨子里就会的。只是这面团,并不是用来吃的。” 她揪一小块面,搓成一个球。再揪一大块面,轻拢慢捻,捏出一个人形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雨夜出租车那个故事里有小天使猜到原因,于是这章突破自我更了三千字..就当我双更了哈~ 今天肯定没人说我短小君哈哈哈。 早上带女儿去公园玩,一个三四岁小男孩用树枝戳她的脸。第三次的时候我忍不住发飙了,一把把树枝夺下冲他大吼。 真是生气啊。 第41章 手机 宋书明这才看出,林愫原是捏了一只面人出来,那面人胸前起伏,身下穿裙,活生生是一个女孩样子,只胸口那里留出小小一个洞。林愫拿出一张黄符纸,狼毫沾鸡血,写下敬喆的生辰八字,写完又把黄纸符折成小小一个三角,放进面人胸口的洞中轻轻抚平。 敬阿姨给了林愫一件敬喆的旧秋衣,林愫拿起剪刀裁两笔,做一个圆筒样,又扯两根红线做吊带,勉强绑出一条裙子。 面人套上红裙,很有几分模样。林愫凝神静气,左手捏诀,右手攥一把糯米,糯米从她指尖沙沙落下,慢慢堆成一座小山。她把面人放在山顶立住,含一口绿豆水,喷在面人之上。面人头顶 一缕青烟升起,在空中渐渐凝结。 宋书明大气不敢出,目不转睛盯着那缕青烟看。那青烟聚成的图案渐渐清晰起来。 宋书明喊:“一朵花。” 林愫轻轻叹息,青烟应声而散。 宋书明不解看她,她疏淡的眉毛紧紧挤在一起,像在苦苦思索。 宋书明问:“有什么信息吗?” 林愫摇摇头:“如果真像敬阿姨所说,敬喆是恶鬼索命的话,刚才那缕青烟该是鬼脸的样子。可是你也看到了,刚才明明是一朵花。” “这说明,敬喆的死跟恶鬼一点关系都没有。” 宋书明附和道:“你跟我之前判断也是如此。但如果敬喆不是恶鬼索命而亡,她又是怎么死的?这朵花是什么意思?” 林愫烦躁不已,在房中来回走动,说:“我也不知道。”她想了又想,终于迟疑开口,说:“也许,是情杀?” 既然怀疑是情杀,那就要调查敬喆近来交往的人际关系。 宋书明和林愫先去问敬阿姨,她一口否认,满脸愤懑:“我女儿二十四岁,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怎么会有感情纠葛?” 两人又再去问敬喆的邻居小龚,小龚犹豫半响,含含糊糊答:“唔,好像是听说刚刚新交了一个男朋友呢。没见过长什么样子,只知道在微信上聊得很多。” 林愫头大:“小龚和敬阿姨说法不一样啊,到底是谈了还是没谈?” 宋书明沉稳答道:“我倾向于,确实谈恋爱了。敬阿姨这许多年单身母亲,对女儿控制欲和保护欲都很强,敬喆谈恋爱不愿告诉她,是人之常情。” 宋书明找到老李,说了敬喆很可能存在恋爱纠纷的事情,想调取一下通话和聊天记录。当日发现尸体的时候,敬喆的手机就被刑侦封存,一直寄存在保卫科。老李打了条子把手机取出,是一台老旧国产安卓手机,太久没用已经自动关机。 两人将手机插上电源充电,几分钟后屏幕亮了。宋书明拿起手机,手指一滑便点进去。他脸色微微一变,说:“没有开机密码?” 老李和林愫都凑上前,手机果然没有设置开机密码。非但如此,宋书明接连左右翻动数下,连着点开几个app,紧紧皱着眉头说:“没有微信。没有qq。” “不对,这机子里面,什么数据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会修文,尽量更。 这个小故事很快也要结束了。 今晚本来没那么晚更的,女儿睡着了却没太睡熟,醒了两次了。 可能是白天在儿童乐园玩太兴奋了,还带她去企鹅餐厅看企鹅。 东西是真难吃。不过企鹅还挺萌的。 第42章 手机(二) 敬喆的这部手机,像是被还原出厂设置一样,里面一片空白什么数据都没有。老李惊呼一声不可能,刑侦收缴手机的时候,数据明明都是好的,当时还出具了报告。 宋书明找出刑侦出具第一份报告,内容很是简单,只是陈述手机中并没有发现遗书遗言或其他可疑线索。但是白纸黑字,明明确确写明了,一个月前刑侦拿到敬喆的手机时,数据完好。 敬喆手机这一个月内都封存在保卫科,宋书明怀疑手机老旧,系统出了问题。这也不算麻烦,刑侦it处高手遍地,恢复手机原有数据小菜一碟而已。老李悻悻然填好报告,拿给科技局技术员方洪,求爷爷告奶奶请他尽快恢复数据。 第二天一大早,方洪电话打给了宋书明:“书明,老李昨天给我的手机,这数据我恢复不了啊。” 宋书明诧异,问他:“怎么会?” 方洪无奈:“如果是刷机,那恢复数据不难。可是这部手机先是恢复了出厂设置,里面数据都丢失了。又被人用很多没有意义的数据反复存入和删除,次数太多,把以前的数据盖掉了。” 宋书明听得云里雾里:“简单来说,是什么意思?” 方洪说:“简单来说,就是这机子的数据被人为涂抹了,而且,手法极为专业。” 整件事越来越扑朔迷离,宋书明心中隐约有了猜想。林愫问他,他却不太愿意多说。 手机数据虽难恢复,好在微信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的云端一般都还有存档。宋书明不愿再耽搁,请方洪帮他对接运营商提供数据。方洪轻车熟路,没两天就找到敬喆微信上联络热切的那个人,宋书明拿到信息在系统里一查,紧锁多日的眉头一下舒展开来。 林愫问:“找到人了?” 宋书明点头:“找到了。” 林愫着急:“什么样的人啊?别再卖关子了。” 宋书明冷冷一笑:“一个七十岁的老头。而且,最关键的是,已经死了半年多了。连户口,都销掉了。” 林愫大惊:“这怎么可能?” 宋书明却含笑点头:“恰恰是这样,就对了。” 第43章 干尸 自打宋书明拿到手机,发现原来的数据都被极其专业抹了个一干二净,他心中就隐约有一个猜想。他们手中的线索越多,宋书明也越来越有把握。 “敬喆的手机在刑侦的时候,完好无损。但是被寄存保卫科一个月之后,数据消失。是谁,能接触到保卫科?”宋书明问林愫。 不待她回答,他又继续问道:“手机里的数据,被不断覆盖无法恢复,又是谁,能够知道我们内部科技处技术恢复的手段?” “还有,最重要的,是谁能够第一手接触到销户和死亡的居民信息,并且盗用身份证办理手机号码?”宋书明轻声再问,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林愫满脸震惊,答案已在口边,她却没有胆量说出来。 宋书明看她神情,点点头:“对,我们得先去问问邻居小龚。” 两人再约小龚见面。 林愫性急,见面就问:“你还记不记得,发现敬喆尸体的时候,是你和民警两个人一起去查看的吗?” 小龚狐疑看着林愫,结巴道:“当时..我不太记得。我一直跟在他后面,看到有人挂在灯上,就没敢多看。” 宋书明问:“是你没敢多看,还是他不让你多看?” 小龚苦苦回忆,皱着眉头答:“是了!是他让我站在门边,别走近,免得破坏现场。” 宋书明和林愫默默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然。 宋书明掏出手机打给老李:“老李,最先发现敬喆的民警是谁?” 老李翻看出警记录,才告诉宋书明,当日跟随小龚查看房间并发现尸体的,原本并不是在编制内的民警,而是外聘半年多的辅警沈群。 当日原本也不该是沈群出警,是他自告奋勇主动接过这单案子,跑前跑后忙里忙外,热络的有些过了头。 老李问宋书明:“这个沈群,有问题?” 宋书明答:“敬喆的手机一直放在保卫科,能接触到的,只有经手这件案子的人。手机里的数据被完美清除,了解刑侦技术的,必须是分局内部人。最重要的是,敬喆最近相处的男朋友,使用了的是假身份,盗用了销户公民的身份信息。而能够做到这一点的,最有可能就是内部人。” 老李点头:“你说的这些,我赞同。但是我分局支队上下将近百人,你又怎么知道是沈群呢?” 宋书明说:“能接触敬喆手机的,只有经手案子的经办,和保卫科的同事。我强烈怀疑,嫌疑人会想方设法让自己进入破案队伍,方便随时掌握案件动向,所以我首先怀疑的,就是曾经经办过这件案子的人。” “经办之中,排除掉我曾经共事,一直都很了解的几位前同事,能够进入第一案发现场,方便销毁证据的发现尸体的沈群,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我和林愫已经问过邻居小龚,当日她和沈群发现敬喆的时候,是沈群自己一个人上前,专门嘱咐她留在门边不要靠近。这样看来,沈群完全有足够多的时间,对尸体做手脚。”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信息量特别大,我写得非常辛苦。 第44章 干尸(二) 既已怀疑沈群,老李当机立断带人去找,方才知沈群已经流感告假两日。一行人急忙赶往沈群的出租屋,支队不远的胡同内,一个半地下室中。 宋书明带着林愫跟在后面,见老李带人撞开门锁进了房间,片刻之后老李出来,说:“人,死了。” 地下室阴暗潮湿,没有窗户,只有开在天花板一扇铁门方便进出,另架了几级铁楼梯。 整个地下室内恶臭扑鼻,宋书明掩着口鼻下去,冲着林愫微微摇头。林愫不听他劝,仍是坚持下来,一开门,就被恶臭冲得阵阵干呕。 沈群的尸体就在房正中,后背朝天。房中阴暗潮湿,也没什么家具,角落靠墙放了一个铁架布艺的衣柜,和一个单人钢丝床。最奇怪的是房间正中,尸体的旁边,放了一具硕大无比的鱼缸。 那鱼缸足有一米多长,半米来宽,缸底还留了半缸子污水,爬满绿色的青苔。扑鼻的恶臭大部分都从鱼缸散发出来,宋书明强忍恶心凑近一看,只见水面上漂浮着密密麻麻一层白色的小虫。 “蛆。”宋书明轻声说。 两人从房中出来,老李就在门口等着,见到林愫眼睛一亮,说:“你在就好,正有疑难求你解惑。” 林愫叹气:“你说。” 原来沈群的尸体,脸朝下,背朝上,刑侦做完现场鉴定之后,法医老张将尸体运回解剖。几个人合力将尸体翻过来放入裹尸袋中,哪知尸身一翻过来,老张一眼瞥见沈群的正脸,霎时惊得目瞪口呆。 沈群的脸,黑瘦干枯,眼眶深深凹下,皮肉消失殆尽几可见骨,竟像是干涸血枯而亡。 “老张初步判定,沈群死了,至少有一个星期了。”老李说,“但是,他请病假才两天。我就想知道,之前那五天,来上班的,到底是谁?” “会不会是注魂?”宋书明问。林愫知他心意,既然已经出现了金刚杵,他怀疑注魂也在清理之中。她微微摇头,眼望前方略有呆滞,呢喃道:“这次不是注魂,而是鳌蟒。” 沈群尸体前那个巨大的鱼缸,养的就是鳌蟒。鳌蟒擅水,喜阴,极惧阳光,养在家中可镇宅引财,最常见的都养在赌场钱庄。 但鳌蟒此物,极为金贵,雌雄同体,十二年一蜕皮。蜕皮之时,以菁丝花露为食,蜕蛇皮作肉身,可幻化人形。 “怎么可能?” 宋书明不敢置信。 林愫低声说:“我也只是听闻过。鳌蟒能变人,靠的还是菁丝花露。” “你不要觉得菁丝花露这个名字好听。这四个字,哪一个字都很血腥。” “菁,是精,指活人精血。喏,就是沈群被吸干了的血。丝,是尸,就是敬喆挂在灯罩下的尸体。花,是冰花如意,可摄人心神,魅惑人心。露,是蓼,水蓼花,指的是女孩子。柳堤边生,官杀弱水,癸水坐巳,十二年一轮回。” “如果我没猜错,敬喆的八字属水,连一个火字都没有。她死的时候,手里恰恰就握着冰花如意。” 第45章 如意 “始皇年间修筑长城, 西起陇西嘉裕横穿河西走廊,东至河北秦皇, 在山海关老龙头入海。”老林叼着烟袋, 蹲在椅子上,缓缓道来。 “长城自西向东,修到山海关老龙头, 已是最后一段。冬日终于完工,劳役们辛苦一年,只等着工头结算工钱好回家团聚过年。” “哪知工头残暴,谎称始皇天命,长城需以人血祭天, 方能保千年不倒,万世永驻。为免消息走露, 数万劳役三日内被杀光祭天。刽子手的斩刀都卷了刃, 人却还没死绝。” “那工头眼见来不及,生怕走露消息引来劳役们聚集在一起反抗,愁恼半日。腊月三十当天,渤海海水结冰, 目光所及之处全是层层堆砌的冰海。工头望着冰海,目光转向屋檐之下挂着的大片大片坚硬冰锥,条条都有手掌粗,一尺来长, 计上心来。” “冰锥为刃,玉石作柄, 就制成一支杀人利器,唤作如意。工头一声下令,如意锥尖染血,血流入海,海水都被如瀑般流下的血水染成暗红。” “那后来呢?”七岁的林愫满眼好奇,问半响不语的老林。 “啊?后来?”老林回过神来,敲了敲他的烟袋。 “后来嘛,后来孟姜女过年不见她老汉回家,就去长城边哭她老汉,哭啊哭啊,就把始皇帝修的长城哭倒了嘛。”老林继续说。 小林愫咬着笔尖发脾气:“你讲的这个孟姜女哭长城,跟老师说的不一样!” 老林哄她,乖女子,我讲的这个才是真的哩。 林愫由巴掌大的襁褓婴儿,到亭亭玉立少女风姿。十六年间不知听老林讲过多少故事,有的真有的假,有的半真半假。孟姜女哭长城这个故事,她却记忆深刻,只因半个多月后,家中来了一个男子,自称统计局工作人员,来做人口普查。 恰好那年夏天,老林照旧跟着社火社,一个村子一个村子串走社火。关中村落,多以姓氏取村名。七月头,社火社走到李村,老林带去了一只黑虎兽首,血盆大口,黑毛披散,直吓得村中小儿四散奔逃。夜渐深,社火队收工,老林将兽首背在肩头,去村口的麦场吃面喝酒。他走在队伍最后,远远看着周遭人群皆散,却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儿还在麦场里嬉笑玩闹。 “谁家娃儿,这么晚还不回家?”老林嘟囔句,心中责怪家中长辈也太不上心。 “娘自杀,爹不在,可不是没人管。”有人随口答他。 农村媳妇地位低,和婆婆丈夫哪个吵上几句嘴,娘家舅哥不来撑腰,想不开就喝了农药自杀的,也不少见。 “哪里是喝药哩。吊死在自家房梁上。可怜见,本命年犯了太岁。”又有人说。 老林跟着叹一声可怜见,也就不再多问。 七月中旬,社火社走到白村。他们带着装备走了半日,人都已经到了村口,社火却舞不成,取消了。村委管事的出来解释,老林才知当晚又发现吊死一个婆娘,也是本命年犯了太岁。 老林掐指算算流年日支,默不出声。 七月尾,社火社走到陈村。老林带去他的彩凤兽首,流光溢彩,玉壶光转,引来一群孩子围观不住赞叹,老林也不在意,干脆把兽首从肩上取下,任由娃儿们摸着玩。夏夜一群老汉聚在一起聊天喝酒,刚巧说到村中出了一桩怪事。陈村小学里,上个月,吊死一个十二岁的女娃娃。 老林吓一跳:“吊死在小学里?” 旁人答他:“可不是,女老师第二日早上开门才发现。” 这事,怪就怪在,吊死的女孩家属,收了尸体火速火化,没去找学校闹事,也没去找女老师的麻烦。偏偏发现尸体的女老师反而不依不饶,每天都去派出所守着,咬定孩子不是自杀,说孩子身 上成日青紫成片,这次想必是被家长打死的。 老林被勾起了好奇心,问:“娃儿是老子娘打死的吗?” 旁人叹气:“哪里呢!要真有这事,公*安还不抓人?娃儿身上,都是旧伤,偏吊死这回,一丁点新伤都没有。” “那老师为啥子乱说?”老林问。 “老师说,发现娃儿的时候,娃儿身下一大滩子水。人家都说了,是娃儿吊死的时候屙出来的尿水。” “老师不信,说那么一大滩,流满了半个教室。十二岁的娃儿,哪里能尿那么多水?”旁人说,“说是老子娘灌的水哩。” 老林听了三桩丧事,八月里头再不肯出门,只阴沉着脸待在家中。老林待林愫向来宽容,此时却管束着她不许周遭乱跑,不许随便同陌生人说话,还给她腕上穿了一串铃铛,红绳铜铃,泛着 金光,风吹过便叮铃作响。 林愫喜滋滋带着,没事便要摇上一摇。 老林唬一跳,赶忙握她手腕制住她:“引魂铃,可不敢。万一请来孤魂野鬼,还得费我香油烛蜡送走。” 待到九月尾,他们就等到了一个男子,穿着灰扑扑的外套,戴一顶黑帽,拎一个鼓鼓囊囊斜挎包,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脸庞白皙,斯斯文文的样子。那男子进门坐下,自称统计局的调查员,来家里做人口普查。他身上带着几个玻璃罐子,原本是用来装糖水黄桃,此时空空如也。林愫双眼盯着那糖水黄桃的玻璃罐子,咬着手指发馋,满眼都是渴望。 他掏出一个本子来,装模作样问几句话,写上两笔,又作不经意般,就想问林愫的生辰。老林原本在旁边叼着烟袋不出声,就在此时站了起身,随口报了一句正月初二。 林愫七月刚过生日,狐疑望着老林。老林也不解释,送走了那男人,拽着林愫就出了门。 “去哪里?”林愫问。 “去你白大嫂家里。”老林说。 两人走到村尾白大嫂家中。 老林进门便问:“村里最近,是否有人来做人口普查?” 白大嫂摇摇头说不曾。 老林点点头,扭身就走。 路上林愫好奇,拽着老林问为何有人来她家中“普查”,却不曾去白大嫂家中。 老林叹口气,摸摸她头,只说一句话。 “唔,因为你是女,他是儿。” 当晚老林心事重重,将他的宝贝匣子收拾来收拾去,犹豫再三,仍是在怀中揣了金刚杵桃木剑黄纸符,趁着夜幕出了门。老林道法高深,将黄纸符叠成纸鹤模样,左手捏诀,右手把那纸鹤挑在桃木剑尖。在月色之下,纸鹤隐隐泛出流光,老林轻嘘出声,口含银杏露水,一口喷上。 “三界三境,真灵临轩,朱雀昭昭,道我必生。” 须臾片刻,那纸鹤翅尖轻轻一颤,尾翼振动三下,竟似活了过来一般展翅而飞。老林点点头,淡定跟在纸鹤身后。纸鹤先还颤颤巍巍,没过几分钟便越飞越快。 老林脚步也跟着加快,慢慢跟着小跑起来。纸鹤飞了一炷香左右便体力不支,摇摇晃晃坚持不住一头栽下,老林毫不在意一把接过,在手中一捻,那旧纸鹤便腾起一簇淡蓝火苗,两下化作灰烬,被晚风轻轻吹散不见踪迹。 老林又新拿出一张黄纸,再重新折过。 如此往复几次,换了三四只纸鹤,老林已走在临近县城一处田埂之间。夜色渐浓,周遭一片寂静,只偶尔听闻老鸹呱呱鬼叫。老林眯着眼睛望向前方,一个灰色的人影越来越清晰。老林加快脚步,疾步赶上。 那人听到脚步声,像受了惊吓,猛然一回头,赫然便是早上出现在家中的“统计局”的调查员。那人转身,见只老林一个孤身老头,神色一松,大声质问老林何事,右手却缩在后背,不知做什么动作。 老林冷冷一笑,也不说话,只傲然秀了秀手中金光灿灿的金刚杵。 那人眼角精光一闪,语气却松软下来:“原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 老林摆摆手,又拿起金刚杵:“我有法器,借你一观。不知你挎包中何物,可愿与我看上一看?” 那人脸色微变,分明有些犹豫。老林却不待他多说,一把抓过挎包。那人口中哎哎叫着,赶忙伸手来拦,老林却已经将包中冰袋打开,一阵凛然寒气扑面而来,里面赫然装了一枚冰锥。 冰锥一尺来长,一端做成玉如意样子,极为漂亮,另外一端却尖利如断刃一般,在月光下铮铮发光,冰棱之中隐隐透出血色,骇人至极。 老林伸手,摸了摸那冰锥,冷冷道:“你收十人枉死冤魂,制成冰花如意,魅人心神,索人性命,是为了制成尸油花露?” 那人还想嘴硬,目光涣散,顾左右而言他。老林再不多言,上前两步,一把从那人腰间抽出一个玻璃罐头。 “李村上吊的媳妇二十四岁,白村上吊的婆娘四十八岁,陈村上吊的女娃十二岁,身下还有一滩水。” “菁丝花露此物,菁丝易得,难就难在花露。所谓花露,又叫尸油花露。这几个女人,柳堤边生,官杀弱水,癸水坐巳,八字属水。你送她们冰花如意,魅惑她们心神,教唆她们手握冰花如意上吊自杀。夏日天暖,冰花如意在她们手中融化成水,混着尸油被你收入玻璃罐中。” 老林凛然问道:“说罢,城中是谁在养鳌蟒?” 第46章 鳌蟒 鳌蟒此物, 相传蛇头鱼身龟足,出生之后饮猪血为生, 还须是全身无毛的黑皮山猪, 如此生长十二年,方蜕第一次皮。蜕皮七日,非菁丝花露不能成活, 可幻化人形。 第一次蜕皮之后,鳌蟒不再食猪血,而是吸骨髓为生,还须得是全身白化的野生白虎骨。如此生长十二年,再蜕第二次皮。此次蜕皮之后, 鳌蟒方才成年,饮食人血为生, 再如此生长十二年。 第三次蜕皮之后, 鳌蟒寿尽而亡,缩身脱水到只有一指来长,远看似海马干,又像是形状怪异的虾子。 “所以, 养鳌蟒极为烧钱,而且越养越贵,三十六年方能功成,非有雄厚财力不能支持。”老林感慨。 “这么费钱, 养来做什么?”小林愫好奇。 “唔,鳌蟒招财, 做大生意的人比较喜欢。而且,最重要的是,鳌蟒如此阴毒,它的尸体,恰恰是一具极为名贵的药材,叫断续。顾名思义,可助伤残之人断肢再生,瘫痪之人再行站起,失明盲人重见光明,健康常人服用可延年益寿。若是死人含在口中,更可助尸身千年不腐,面容栩栩如生。” “城中养鳌蟒的老板,姓董,雇佣了许多你我同道中人,替他制成菁丝花露,听闻报酬很是丰厚。董老板明面上在东郊开了个酒庄,私底下做的是皮肉生意白粉一条龙。”老林敲敲烟袋。 “皮肉生意是什么?”小林愫睁大了眼睛,问。 老林这才反应过来,咳咳两声:“皮肉生意,自然就是卖肉的。小孩子家家,别多问。” 小林愫嘟嘟嘴唇,一脸不满。 老林眼含无奈看她一眼,从怀中掏出一个玻璃罐子,是林愫昨天心心念念的糖水黄桃。 小林愫这才满意,老林看她小小人儿,吃得满脸糖水不亦乐乎,抬手轻柔摸摸她顺帖的头发:“林愫,答应我,以后这些灭人性逆天命的邪门歪道,你千万不要跟着掺和。” 转瞬十二年过去,林愫至今仍记得当日的糖水黄桃含在口中冰冰甜甜美妙的滋味,和老林抚在她头上粗糙又温柔的大掌。 宋书明看她回忆旧事,心中难受,伸出手来拍了拍她,温柔安抚:“我妹妹也很喜欢吃糖水罐头。” 林愫看看他问:“书晴也爱吃?” 宋书明点点头:“嗯,我妈觉得罐头不健康,只有生病的时候,才肯买给她。” “后来,我生病的时候,也跟我妈说想吃糖水罐头。这样我妈买了来,我就可以和妹妹一起分着吃。” “其实我从来不喜欢吃罐头,又甜又滑又腻,哪里有新鲜水果好吃。可这许多年没再尝过罐头滋味,倒还真的有点想念。”宋书明语意苦涩。 林愫柔声开口:“早知如此,上次你被僵尸咬伤,我就该买个罐头来报恩。” 宋书明轻笑出声,两人对视一眼,同是天涯沦落人,苦痛彼此都明了,不必再多言。 隔日,宋书明带着林愫,与敬阿姨在林愫家不远的一家咖啡厅见面。 敬阿姨一袭黑裙,挎一只米黄色皮包,头发一丝不苟梳好,样子一如既往端庄肃穆。 林愫先开口,说:“敬阿姨,事情我们查清楚了。这次,并不是恶鬼寻仇,而是鳌蟒作祟。”时隔十二年,鳌蟒又到了蜕皮的时间。蜕皮七日,须以菁丝花露为食。沈群随身饲喂鳌蟒,想必是早就查清敬喆生辰,知晓她柳堤边生,官杀弱水,癸水坐巳,八字属水。 沈群早早潜入分局支队埋伏,借用身份便利,偷盗过世居民的身份信息,伪造电话和微信号码,联系敬喆,取她信任,还造出相恋假象。 事发当日,沈群送敬喆回家,在门口告别的时候从随身携带的蓝色冰包中,掏出一支做成玫瑰花样的冰花如意送给她。 敬喆丝毫没有怀疑,反而感动于他浪漫细心,手握冰花如意,进了家门。 冰花如意怨气凝结,魅惑人心,敬喆被迷去心神理智,绝望之下手握冰花如意,脚坠红漆铁桶上吊自杀。 敬喆上吊之后双手自然垂下,此时室内温暖,冰花如意渐渐融化成水,顺着她捆绑住的双手流下,一滴一滴坠入她脚下的红漆铁桶中。红漆铁桶渐渐吃重,绑着红漆铁桶的尼龙绳越勒越深,在她脚腕上留下一道尼龙绳勒痕。老张尸检的时候,于是发现了这道勒痕,恰恰是敬喆死后才造成的。 几日之后,冰花如意与尸油融合完毕,适逢邻居小龚报警,沈群自告奋勇前来探查,与小龚一并请来锁匠开门。门开之后,他快步走过去,喝止小龚留在门边,自己孤身向前探查尸体,以后背遮挡小龚视线,从怀中掏出一个提前备好的塑料空瓶,将红漆铁桶中的尸油花露放入空瓶之中,再偷偷将桶中所剩余水泼在地上。 等到刑侦鉴定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沈群营造的这副密室自杀假象。水分蒸发,敬喆脚下所坠铁桶,也成了一个毫无痕迹的空桶。 如果不是老张心细如发,业务精熟,怀疑敬喆脚腕上的勒痕是死后造成的,想必敬喆上吊案早已被定性为自杀处理,无人怀疑沈群,他也可顺顺利利带着鳌蟒全身而退。 而敬阿姨的“他杀论调”也会沦为因为失去独女而精神错乱的可怜母亲的胡言乱语,没有一个人会相信。 敬阿姨听完宋书明和林愫复原案情,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只颤抖的指尖泄露了她内心的激动。半响,她才终于开口:“我不信。” 林愫一愣,张嘴便想反驳。宋书明手中用力,暗暗将她按住,几不可查对着她微微摇头。 敬阿姨接着说道:“你们说这么多,可有一点证据?” 宋书明答:“沈群已死,不能再开口说话。但是敬喆和沈群的尸体不会说谎,沈群是被鳌蟒吸干精血而死,这点我相信林愫不会搞错。” 敬阿姨问:“这世上,能吸精血的,就只鳌蟒一种怪物?” 林愫一噎,想了想,默默摇了摇头。 敬阿姨又问:“就算是鳌蟒,那鳌蟒为沈群所饲养,又为什么会杀沈群,吸干他的血呢?” 宋书明答:“我们怀疑,鳌蟒的主人另有其人,沈群只是为人所雇,专门制作尸油花露的。也许是我和林愫的出现打草惊蛇,也许是沈群察觉到金刚杵之后想逃,才让背后的人借机杀沈群灭口。” 敬阿姨点点头,说:“就算这些属实,那你有没有证据,去证明沈群的死,就一定与我女儿有关系?” 宋书明摇摇头:“沈群的手机一直没有找到。我们确实没有切实的证据证明沈群就是一直以来用假身份跟敬喆微信聊天的所谓男朋友。” 敬阿姨再问:“尸油花露,你从来只是听说,没有一个人曾经见过。你怎么能保证,我女儿脚下的铁皮桶里,装的就一定是尸油花露?” 宋书明轻咳一声,说:“我的确不能保证。” 敬阿姨站起身,轻轻拍了拍林愫的手,说:“你是老林的孙女,我相信你不会故意骗我。可你年轻,经验不足,比不过你爷爷也是有的。这件事,我还是相信老林的判断。” “就是恶鬼寻仇,害死了我女儿。” 林愫还想再劝,她却制止住她,整了整衣襟,缓步走出咖啡厅大门。 宋书明示意林愫留在座位,自己一个人追了出去。 他在门口不远拦住敬阿姨,敬阿姨回头看他,眼中明明略有失望,态度却依然十分温和,对他说:“正好,我原本打算回去转账给你,既然你追出来了,我就给你现金吧。” 她说完,从随身带着的皮包中抽出厚厚一个信封,非要递到宋书明手里。 宋书明一眼望去,就知是六万块钱。他当初宁愿迟些找到书晴,也肯接下这个案子,多少是因为报酬实在丰厚。宝刚的车祸案子,林愫不远万里不辞辛苦尽全力来帮他,他正愁无法报答。如果接了敬阿姨这单案子,得到丰厚报酬,倒可以交给林愫,感谢她鼎力相助。 可如今宋书明与敬阿姨相处多日,早知她一生苦难多舛,艰辛不易,哪里能伸手拿她的血汗钱。 更何况,敬阿姨根本就不相信他与林愫的推论。他再拿这钱,岂不是于心不安? 宋书明推辞绝不肯收。敬阿姨却坚持一定要给。两人就在街头僵持许久,人来人往,已有过路人投来好奇眼光。 宋书明着急:“敬阿姨,您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处处都要用钱。我还年轻,这钱,我真的不能拿。” 敬阿姨却勾勾嘴角,低声说:“没了敬喆,我哪里还有未来呢。如果不是要替她讨个公道,我又怎么会坚持到现在。” 她说完这话,到底还是把钱收回了包中,拍拍宋书明的手,道声辛苦了,再转身一步步朝着地铁口渐行渐远。 宋书明望着她挺直的背脊,倒似终于品出了其中的味道。他和林愫虽也失去至亲,但两人从未想过自裁。可敬阿姨每日将仪容外表打理的一丝不苟干干净净,分明是存了死志!她分明是每一天,都按着打理“遗容”来替自己穿衣梳头。 宋书明心惊不已,想出声叫住她,却不知说些什么好。 敬阿姨似有所觉,在地铁口下扶梯前回头,冲着宋书明微微一笑,挥了挥手。宋书明莫名胸口一痛,心中竟隐隐有种预感——这一次见面,就是最后一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会有一章~~~~ 第47章 书晴 宋书明回到咖啡厅, 林愫一脸焦急迎了上去。他犹豫几秒,不想她跟着一并担心, 便把心中对敬阿姨的担忧隐去不提。 “敬阿姨要给我们调查的报酬, 我没有要。”宋书明说。 林愫一愣,似是不明白他为何与她说这个。 宋书明出言解释:“这个案子,本来想拿到了钱就转给你。毕竟最近几个案子, 都多亏你。” 林愫皱了眉头:“朋友一场,以后钱的事情不要再提。敬阿姨不容易,这次的报酬你不要,是对的。” 宋书明点点头,说:“既然这样, 我也不与你多客气。不知你何时方便帮我问米?” “书晴失踪四年有余,我一天也不想再多等了。” 宋书明四年前二十六岁, 工作四年刚刚提拔为副队长, 少年得志一番顺遂。书晴小他九岁,四年前正好在读高三,功课繁忙,每晚都要上晚自习。 那年春天, 宋书明刚刚破格提拔,正是带队证明自己的关键时刻,恰好遇上一批入室抢劫案,忙得焦头烂额。书晴心疼哥哥工作辛苦, 下了晚自习并不总要宋书明接送,时常自己坐公交车回家。 城西片区治安极好, 宋书明也并不太担心。三月尾里有一天,首都暴雨,又得恰逢他刚刚抓获那一批入室抢劫的劫匪,正在审讯的关键时刻。 宋书明看着窗外暴雨,十分担忧,心里犹豫是否去接书晴。八点来钟,他接到了妹妹的电话,十分贴心的说自己已在公交车站,等下坐公交车自行回家,不用他开车来接。 宋书明听说妹妹已在车站,放下心来专心审讯。十点钟的时候却接到母亲电话,说书晴一直没有回家。 “我这四年来,没有一分钟不在后悔。”时隔多年,苦痛依然丝毫不减,负疚感如影随形,直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堂堂七尺男儿,心底却一直佝偻着仿佛侏儒一般,只觉得自己对不起妹妹,今生今世都没脸再站起来。 “我父母四十岁上,才有了妹妹,全家爱她如掌中之宝。”宋书明从钱包中掏出相片,林愫凑近看,照片中书晴明眸皓齿,笑容灿烂,宋书明穿着警服,意气风发的样子。她扒在宋书明肩头,笑得十分娇俏可爱。 “妹妹出事之后半年多,我爸就先不行了,强撑了几个月,临走之前抓着我的手不肯合眼。我知道,他死不瞑目,都是在担心我妈我妹。” “可我先是丢了妹妹,后来也没能照顾好我妈。”宋书明目光定定看着照片中的书晴,继续说,“我妈在世最后一年,心里责怪我那晚上没去接书晴,到死,都不肯跟我说一句话。” 前后不过两年时间,一家四口就这样分崩离析阴阳两隔,只留他一人在这世间苦苦支撑。他以前忙于工作忽略了家庭,现在就要承受孤家寡人的惩罚。 “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不能回去工作。我,对不起书晴。”宋书明淡淡的说。 林愫默然良久,起身说:“走吧,我们去问米。” 两人回到林愫家中。林愫换过一身衣服,洗干净手,一件件拿出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阴沉木筷和一袋糯米。 她在桌前坐好,设下铜金盆,凝神静气,左手捏诀,右手攥一小撮五色糯米洒下,糯米似无穷多一般从她手中纷纷落下,在铜金盆中渐渐聚集成一座小山。 林愫深吸一口气,一把抽出阴沉木筷插在糯米山顶。 “生辰八字。”她问。 宋书明赶紧报上。林愫心中默算一番,又含过一口绿豆水,喷在阴沉木筷上。 半响,她站起身。 “问到了吗?”宋书明着急问她。 林愫点点头。 宋书明深吸一口气,连声音都在发抖:“那,她还活着吗?” 林愫定定望着他,眼中是藏也藏不住的悲悯:“如果还活着,是问不到的。” 宋书明转过身去,他不想林愫看他现在的模样。饶是已有了四年时间,无数次的认尸,数不清的心里建设和无穷多的猜想,现在那痛不欲生的感觉,仍像是胸口裂开一条永不可弥补的巨缝,让他今生今世无时不刻都感到,无穷尽的冷风从那缝隙中烈烈刮过。 他握紧拳头又松开,终于平复心情,转身问林愫:“书晴她,她说什么?可有说是谁害她?” 林愫摇摇头:“她只对我说了一句话。” “她说,她一直在看着你。” 宋书明终于难撑伪装,跪倒在地崩溃痛哭出声。 这四年来,他理智上再知道希望渺茫,却又怎能忍住不抱一丝希望?希望有一天,有人轻轻叩门,他拉开一看,就是亭亭玉立的妹妹又好端端地站在面前。 而过去的一切,都不过是噩梦一场。 可再也没有了,这样的希望。都被林愫这一刻的回答,击碎了。 书晴失踪那晚,宋书明接到母亲电话,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第一时间调取监控探查,没有丝毫耽搁。监控中显示,书晴在公交车站等了将近半个小时,公交车迟迟不来,她神色愈显着急,终于撑起了伞走进雨里。 公交站离家并不太远,两公里多一点,天气好的时候走路也不过二十多分钟。书晴对路况很是熟悉,干脆挽起裤腿露出白皙小腿,大步踏着雨水向前走。 宋书明紧紧盯着监控中的妹妹,积水越积越深,渐渐没过她膝盖,她却丝毫不以为意。 妹妹虽为家中娇宠幺女,但性格坚强独立,从来不让家人担心。暴雨如注,她步伐渐渐加快,离家几百米的时候,书晴突然停下脚步。 既是黑夜,又受雨水影响,监控图像十分不清楚,但隐约可以看出她半蹲下身子,似乎在水里捞着什么。 宋书明紧紧盯着屏幕,不敢眨一下眼睛,但是下一秒钟,书晴还是从监控中,消失了。 “就这么消失了?”林愫着急追问,“这,怎么可能?” 宋书明说:“我也知道不可能,所以那段监控一帧一帧反复看了无数遍。书晴当时弯下身子,手在水中拨动了一阵,下一秒就从监控里面消失了。” “我们当时的推断,是她的手机可能掉到了水里,所以她才会弯腰去找。” “老李觉得,最大的可能性是地下有暗流,或者下水井盖丢失,书晴没站稳,摔在了积水里,又被水冲走。” “但你并不相信?”林愫问。 “我一个字,也不信。”宋书明说。 书晴六岁学游泳,是宋书明手把手教的,旁人也许不了解,可他清楚知道,妹妹水性极好。就算是被暗流冲走,她也起码该有能力挣扎一二,而不是像监控里这样凭空消失。 现在早已不是十几年前,市政前些年就统一焊死了井盖。何况第二日雨停,宋书明沿着书晴回家的路线来来回回走了无数遍,也专门询问过路政报修,从来没有听说过暴雨当夜有井盖丢失。 自宋书明认识林愫以来,他将书晴当晚行踪又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又遍,胎牛蠹灵鳌蟒也好,情蛊佛牌小鬼也罢,哪个都有些像,又哪个都不太像。 “能不能再问一次米?问详细一些?”宋书明既已确定妹妹不在,复仇之火熊熊燃起。他心急如焚,想找出书晴被害的真相。 林愫无奈:“能问到的,就是这些了。书明,倒不如你带着我,重新走一次书晴当晚的路线。” 两人收拾好东西,这就出发。书晴在八中读书,公交站台就在校门口50米处。林愫和宋书明顺着公交站慢慢往宋书明家走,路边梧桐成荫,蝉声阵阵,两人走在树下,阳光错落的枝叶打在他们身上,照出树影斑驳。“这一带都是六十年代的老小区,以前都是一些老国企的家属区,年代久远,下水排水做的就不是很好。” “喏,就是这里。”宋书明停了脚步,指了指书晴失踪的地点。 林愫探身看了看,规规矩矩的一条行人道,不算宽阔也绝称不上狭窄。路上果如宋书明所说,并没有明显的下水井盖。她闭上眼睛细细听了听,也没觉出丝毫异样。 两人继续走,渐渐就走到宋书明家楼下。 “也上来看看?”宋书明问。 林愫点点头,跟在他身后上楼。 宋书明掏出钥匙开门,又拿出一双簇新的粉色拖鞋递给她。宋书明家是一套老式三居室,客厅居中,房间在两边,窗明几净干净整洁,一点也不像单身汉独居的房子。 宋书明去厨房切水果,林愫在客厅里走走,正好看见对面的小房间,粉红色窗帘和小猫样的床单抱枕,想必就是书晴的闺房。四年过去,书桌上还平摊着高三专用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床上还叠放着一套干净的米黄色家居服,点点滴滴都是书晴曾在的痕迹。 林愫不忍再看,回到沙发上坐下。 几分钟后,宋书明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就看见林愫呆呆坐在沙发上,面色铁青。 宋书明唬了一跳,攥住她胳膊,只觉得她浑身冰冷,全身都在发颤,额头却沁出一层薄汗,着急问:“林愫,你怎么了?” 林愫打着寒颤,慢慢仰起头,片刻又闭上眼,硬生生从紧咬的牙关中挤出一句话来。 “宋书明,我知道书晴那句,她一直在看着你,是什么意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天使们愿不愿意作收我啊? 明天早上应该还会有一章,我尽量~~ 第48章 白骨 林愫不忍再看书晴房间, 转身回沙发上坐下。宋书明的心情,也许这世间没人比她更了解。老林出事至今, 她也一直将老林房间细心维护, 家中认真打扫,一如老林在世那些年。 每到春节中秋,明明家中已经再无亲人再无挂念, 可她仍愿跋涉八百公里,去挤汹涌春运回家,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在纷纷扰扰的人潮中找到些许安慰和归属感。 失去亲人的伤痛有时就是如此,明明觉得过了这么久伤口早已愈合结痂, 时不时却总有这般那般的触景生情,又将旧痂生生揭开, 露出粉嫩新肉, 继续感受历久弥新的疼痛。 林愫心有所感眼眶湿润,却怕宋书明看到惹他一并伤心,只将后背躺靠在沙发上,头枕在沙发上, 想把眼泪逼回去。 泪意朦胧间,她恰好望向天花板。就在此时,腕中戴着的引魂铃贴着她脉搏轻轻一动。 林愫立有所觉,微感异样, 慢慢坐起身来。好在她出门的时候随身带了麻布小袋,便从里面拿出一张黄纸符。 林愫指尖轻轻一捻, 黄纸符燃出幽幽蓝光,她轻轻念道:“诸相非相,如视幻相,质真若渝,自见故明。” 林愫举起手腕,将引魂铃贴在眼前轻轻一摇,再睁开双眼,仰头一望。 只见天花板上,赫然便是宋书晴。 正如前两日林愫在宋书明照片中看到的那样,巧笑倩兮,清纯可爱。 林愫大惊,手腕坠下,书晴霎时消失不见。 宋书明正好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走到她的身边,看她脸色铁青,问:“林愫,你怎么了?” 林愫定一定神,再抬头望一眼天花板,沉声对宋书明说:“宋书明,我知道书晴那句,她一直在看着你,是什么意思了。” “书晴她,一直就在客厅的天花板里。” 隔了好几秒钟,宋书明才明白林愫话里的意思。 他噌一下站起来,许久才敢抬头去看。 雪白的天花板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他颤着身子望向林愫,林愫深吸一口气,冲他点了点头。 宋书明三步并作两步,两下冲到了阳台。阳台木柜中放了他的工具箱,有扳手有榔头有电钻,他一把拿起榔头冲回客厅,跨上茶几用尽全身气力冲着天花板拼命砸去。 粉尘飞溅,浇了他满头满脸,砖块四下崩裂,宋书明毫无所觉,一下一下拼命砸个不停,不知自己砸了多久,直到他终于看到了被他砸裂的天花板中,露出了森森一具白骨。 他缓缓停下动作,茫茫然低头一看,林愫早已泪流满面。 宋书明呆愣几秒,又从茶几上跨下来,机械地对她说:“我妹妹书晴,找到了。” 法医和刑侦,一拨又一拨人,来了又走了。 老李和许大生也来了。 宋书明蜷成一团,躺在书晴的房间里,紧闭双眼。 老李推门进去,静静坐在他身边。 老李叹口气,说:“书明,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一定要找到是谁害了书晴。你一定要振作。” “而且,你也知道规矩,按道理,你得跟着我们走一趟。尸体在你家中发现,你的嫌疑肯定是逃不掉的,你越早洗脱自己的嫌疑,就能越快帮助我们查案。” 宋书明点点头,一言不发站起身来。 林愫百般不解,追着老李赶到支队。老李见她着急,宽慰她道:“书晴失踪当晚,书明跟我们在一起,半个支队都可以作证。这点大家都知道。这次叫他来协助调查,主要还是为了查清楚尸体为何在他家中。” 林愫焦心半点不减:“书明找了妹妹四年,最后却在自己家中发现,他的痛苦比谁都深。我们必须早点把真相解开,他才能打开心结。” 她再三催促老李。老李见她不愿回家,松了口风,悄声对她说:“放心吧。我们已经有了线索,最迟明天书明就能回家。” 老李所言不虚,第二天一大早,宋书明就从支队出来,直奔林愫家来。 林愫前晚没有睡好,正在补觉,宋书明咚咚敲门,擂鼓一般。林愫从床上跳起,替他开门,只见他满身颓丧,一脸胡茬,眼眶乌黑,分明就是一晚没睡。 “书晴出事之后半年,我家所在小区,由市政规划统一进行上下水改造。”宋书明开门见山毫不耽搁,“老李已经查清,我家六楼,当时上水系统为了统一布管,的的确确砸开了我家客厅的天花板。” 彼时宋书明正焦头烂额,父亲病倒住院,眼看身体不支。母亲干脆住在医院,当着父亲还故作轻松有说有笑,背过人便是以泪洗面,心中怨怪宋书明,不肯与他说一句话。 宋书明又要照顾父亲,又要继续找寻妹妹,等居委会上门解释小区住房上下水改造的时候,他连听都没听完,就把家中贵重物品一收拾,钥匙干脆就给了施工队的工头,自个儿在医院边上找了家快捷宾馆,住下了。 这一住,就是一个多月。等他回到家中,妹妹依旧失踪,父亲却已然没了。 施工队结束工期之后,把钥匙给了居委会。宋书明拿到钥匙开了门,只见满地粉尘狼藉一片,好似他的家,就这样分崩离析。 “所以,这一个多月中,居委会,施工队,哪一个人都有机会进入你家?”林愫问。 宋书明默然不语,他回家之后,虽已将门锁重新换过,但这一个多月之中,施工队和居委会,不知多少人曾进出过他家房间。 “尸检报告,一周左右时间会出。”宋书明语意苦涩,哽咽道,“但,残骸所剩不多,所以可提取的信息,相对有限。” 果不其然,隔了快两周的时间,法医老张给宋书明打了电话。 书晴尸身已经白骨化,证据信息俱已涅灭,但可以确定的是,书晴的死亡时间足有四年,算起来应当是失踪后不久就已遇害,死因是机械性窒息。 “所以,书晴是被人掐死之后,藏尸半年后,再趁上下水改造,放入你家天花板中?”林愫问。 宋书明点点头,说:“法医在书晴身上发现了一些乙烯残留物。” “这是什么意思?”林愫追问。 宋书明深吸口气,缓缓说:“意思就是,她死后被保鲜膜包裹,隔了半年,才被放入客厅天花板中。” 作者有话要说: 反正这一章是惊悚最顶点,我写完了自己看着家里天花板都害怕。为了小天使着想,专门选择白天发。我真是善解人意~ 第49章 小郑 宋书明家客厅被刑侦封锁, 方便刑侦和法医提取证据,他有家难回。 林愫想一想, 干脆邀他住进她家。林愫收拾出客厅一角, 把床垫从床上掀下拖去客厅。一张床分作两半,她睡卧室中的床板,宋书明睡客厅里的床垫。 宋书明也不与林愫客气, 一句话也未曾推辞。 暑假将临,他只想借用林愫这两个月心无旁骛的时间,两人专心一同寻找线索。住进林愫家里,能省去交通通讯的时间和花费。 何况他君子坦荡,问心无愧, 更是没心思在意其他。 两人日日相对,顿顿外卖, 连出去吃饭的时间都省出来, 先从藏尸之处查起。 当日能接触到宋书明家钥匙的,首当其中便是居委会和施工队。 居委会中人员简单,两个退休大妈,一位中年阿姨, 还有一位刚毕业分配到街道的小伙子,四年前还在读高中。书晴身高不低,体重刚到百斤。要想将她尸体扛到六楼,再塞入天花板中, 至少也须得是成年男子,才能有这样的力气。 而施工队中, 恰恰好都是正值壮年的男人。 时隔四年,宋书明最担心的就是施工队流动性极大,成员不复以往。城西分局对书晴的案子也很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调查。 好在首都旧小区翻新上下水改造,是由市政统一拨款的惠民项目,当时专门备案招标成立建筑队,负责城西所有片区的旧小区改造,改造项目目前仍在进行,专案组最先找到的,就是当年的工头。 工头姓施,年过五旬,听说当年施工的楼层出了命案,吓得冷汗直冒,不住解释。老李拿来市政招标建筑队的备案名单,一个一个细细比对。有一大半工人,倒仍留在他队中。 类似宋书明家这种老旧小区的上下水改造,最先便是砸墙,拆去旧水管,再铺上新水管。新管铺好之后,还须通水试水,确保一切正常之后,再将原有的墙壁和装修恢复原样。 拆旧铺新的时候,施工的水泥工管道工交接频繁,人来人往。此时藏尸,肯定会被发现。而墙壁和装修复旧之后,水泥墙封顶,尸体此时必然已在其中,唯独这样,才能被封在墙内。 这样,藏尸的时间,最有可能就是在新水管铺好之后通水测试的一周内。 老李带队,先从仍在队中的水管工人和泥瓦工人逐个突破,连审两周,一无所获。宋书明每日都去支队询问进展,林愫也丝毫未闲,拿出木爻罗盘测八字看面相。 十几个工人,偷情离婚短命发财抛妻弃子英年早逝的倒真是有那么几个,但杀人藏尸是弥天大罪。刃正冲卯,火禄根穿,八字大凶总也逃不掉的。 林愫两指夹住木爻,眉心凝正气,右手捏诀,手腕上下翻飞,木爻从空中滑出一道轻巧弧线,落在地上,却刚好一正一反。 “这十几个人,哪个都不像是杀了人。”林愫皱着眉头对宋书明说。 宋书明刚刚推门进来,前晚一晚未睡,他力竭往床上一倒,说:“正好,工头今天说了,三年前有一个泥瓦工,是工头的同乡,从老家带过来手把手教了两年。眼看就要出师,能独当一面了,偏那年过完春节便不再归队,人也联系不上。算起来,正好是做完我家这个小区之后。” 装修工种之中,泥瓦工最为劳累辛苦,年轻一代很少有人吃得了苦愿意做。施工头难得找来个踏实肯干的年轻苗子小郑,脑子虽笨些,人却老实听话,好好栽培了两年,手上活计也越做越漂亮。 三年前春节过后,施工头照旧给手下几个同乡工人发短信,返程的车票都已买好,只等着人聚齐了一道回京。 哪知小郑一直不回施工头的短信,直到上车前,也不见人影。 施工头连打几个电话手机仍是关机,只当小郑不愿吃苦,换了行当做又不愿跟他说,只得悻悻然上了车。 此次老李带人来问,施工头立刻就想到当年旧事,左思右想,越想越觉得确是小郑负责宋书明家客厅,连带着他日常言行举止都觉可疑。以往那些老实踏实的优点,如今就变做沉默内向心机重,一股脑的都交待了出来。 老李听着,总觉得漏洞百出。手头这些工人仍需排查,转头倒把小郑的事,告诉了宋书明。 宋书明与林愫商议,都觉得这是一条好线索。两人买好车票直奔工头老家东胜,在县城里找到工头所说的泥瓦工小郑家中。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赶不及,是小短篇,但是明天会早一些更,也会长很多。 我要是断在后面,会被你们骂的,还不如明天写完了一并发,免得你们挠心挠肺睡不着。 第50章 畏水 两人出了车站, 道路宽阔,车辆又少。内蒙高原天蓝气清, 马路两边一排排高楼, 间或还有成片的别墅小区,乍一看竟像在欧洲小镇,而不是四线县城。 林愫大为赞叹, 宋书明却摇摇头:“康巴什当地房地产业极为成熟,人口却一直在流失。家中有矿有钱的,成片别墅的买。家中没矿,又不愿挖矿的,大多出去打工了。” “你看到的, 大部分的楼,其实都还没住人。晚上一到, 片片都是黑灯瞎火。” “所以康巴什, 又名鬼城。” 小郑家离城中心不远,只是不是明亮簇新的新房,而是东胜已少见的旧楼旧小区,破烂不堪。宋书明没想到小郑家境如此之差, 皱着眉头敲门,隔得几秒不见人来应,已准备转身离去。哪知就是这时,门开了。 宋书明一愣, 像没料到竟仍有人住在这里。那人却是五十多岁的大妈,狐疑的盯着他们:“哪位?” 宋书明赶忙答:“你好, 我们找郑坤。” 大妈脸色一沉:“找他何事?” 宋书明赔笑:“以前小郑替我家干过活,泥瓦工如今很难找,我家新装修,想问问他还接活不?” 大妈神情略缓,慢慢挪开身子。 宋书明往里一望,只见入门没有客厅,只一个旧式唐楼的过道门厅,里面就是厨房。门厅里摆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了一张裹着黑纱的黑白照片。照片前还放了一只苹果。 宋书明愣一阵神才意识到,那张照片是一张遗像。遗像里面一个青年,二十岁的样子,嘴微微抿着,看起来老实又勤恳。 不是小郑,又是谁? “人..人没了?”宋书明非常诧异,问道。 “三年前就没了。”郑阿姨叹口气。 林愫跟着一惊,脱口一句:“怎么没的?” 郑阿姨瞥她一眼,顿了顿,说:“狂犬病。” 三年前临近春节,小郑过年回家。郑阿姨为人泼辣狠厉,小郑却从小老实胆小沉默寡言,性子全随了爸爸。养了二十年的儿子,郑阿姨再是了解不过。小郑这次回家,她当即就意识到不对。 儿子比以前更少话不说,脾气还暴躁了许多,总将自己一个人关在房内。郑阿姨几次看见他面对墙面自言自语。她上前多问几句,小郑就暴怒否认,再把自己锁在房内。 郑阿姨忧心忡忡,原本打算大年初一带儿子去城隍庙中烧香去邪,哪知大年三十当夜,小郑突然发起疯来,满屋子乱跑乱叫,特别怕水。 全家人这才意识到不对,连忙把人往医院急诊科送,等到了医院,急诊值班的医生打眼一望,见小郑口吐白沫,尤为畏水,家人端着水杯过来便拿头撞墙,极为恐惧的样子。 医生叹口气,扭头便对郑阿姨说:“是不是被狗咬过?典型的狂犬病。” 郑阿姨脸色惨白,点点头。 狂犬病一旦病发,回天乏术。医生再说什么,郑阿姨全没听进去,只瘫坐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过年期间只有急诊,县城医院的检验科无人值守。小郑在医院狂性大发,一家人只能把发狂的小郑绑起来裹上了棉被,又原封不动拉回家里来。 等回到了家,他不再狂暴,蜷缩在床板低喃:“别过来,别过来”,却仍是恐水至极。郑阿姨端水过来喂他,他就以头撞墙,滴水不进,没出两天,人就不行了。 回忆旧事,郑阿姨仍伤心不已,伤心之下又有自责,愣愣地说:“十年,十年了。我都没有想带他去打狂犬疫苗。” 宋书明一愣,问:“小郑被咬,是十年前的事?” 郑阿姨平复心情,说:“是,他奶奶家养的狗崽子。跟孩子玩的时候没轻重,在腿上咬了一口。” 宋书明有些着急,追问道:“那这狗呢?还活着吗?” 郑阿姨直直盯着他,神情很是不满:“医生说小郑得了狂犬病,我们哪里还能留那狗?从医院回来当天就把狗打死了!” 林愫明白过来,拿眼神示意宋书明不要多言,柔声安慰郑阿姨几句,状作不经意般提:“这之后十年,小郑都没被狗咬吗?猫抓呢?在北京的时候呢?” 郑阿姨摇摇头:“没有,他因为被狗咬过,从此都很怕小动物。路上看到,一定远远避开。” “如果他被狗咬过,一定会告诉我。但他确实,没有再被咬。” 宋书明再按耐不住,告辞出门。两人刚刚下楼,对视一眼,竟异口同声说: “不是狂犬病。” 宋书明点头如捣蒜,他警校毕业刚进支队轮岗的时候,就跟着当时带他的师傅一起处理了一单斗殴,起因便是养狗。九楼拄着拐的老人被一楼养的小泰迪咬了一口在脚腕上,两家谈不拢赔偿最后发展为互殴导致轻伤。 他年轻好学责任心重,跑了好几趟犬伤门诊,对狂犬病记忆尤为深刻。狂犬病发病之后病死率百分之百,被犬咬伤之后唯一的预防措施就是注射接种狂犬疫苗。 但狂犬疫苗,实际生活中常常是滥接种和不接种并存。世卫组织推荐的十日观察法,就是在接种第一针疫苗后观察,如果十天之后咬伤人的犬仍活的好好地,那就可以排除狂犬病犬咬人。 “小郑被家养小狗咬伤之后,小狗好端端的活到了十年之后小郑出事,又怎么可能是狂犬病咬人呢?”宋书明皱着眉头。 “更何况,狂犬病毒最常见的潜伏期是一到三个月,一年以上的极为罕见,十年以上的几乎没有被权威组织证实过。如果小郑一年之内没有被可疑的狗咬伤,我都很怀疑所谓狂犬病的说法。” “过年期间,县城小医院检疫科没有留人值守。郑阿姨一听说儿子怀疑是狂犬病,连化验值班的人都没等到,就拉着孩子回了家,求神拜佛去了。小郑最终的死因,我觉得很可疑。” 两人第二日再去,提前买好了新鲜水果和两箱牛奶。郑阿姨一开门,见两人这次不是空手来,脸色和蔼许多,带了两分笑意把人迎进家中。 宋书明把礼品递上去,又轻言安慰几句,说自己昨天不知道小郑已过世,今天专门来探望您。 郑阿姨擦擦眼角,儿子去后她成为失独老人,才真的算是体会到了世态炎凉人情淡薄。宋书明如此讲情义,正让她感动不已,宋书明故技重施,再作不经意的样子,问小郑病发前都是如何情状。 当日小郑回家之后,脾气暴躁成日对着空气自言自语,郑阿姨偷听才知他语带惊恐,不停嘟囔 “别过来别过来”。而且归家之后尤为畏水,连洗澡都不肯。 郑阿姨问他几次,出了什么事,到底招惹了谁,让谁不要过来。 小郑发了脾气摔门而去,不肯回答,怕水这个毛病却越演越烈。内蒙干燥,他却从不肯洗澡,渐渐不愿喝水,再后来连水杯都不愿碰,嘴唇干裂见血,眼眶和皮肤深深凹陷。 直到狂犬病发两日,人已奄奄一息躺在床上神志不清,郑阿姨含着眼泪问他可还有什么想吃的想要的,小郑气息微弱吐出三个字:“别过来。” 郑阿姨眼泪刷刷流下,哽咽道:“到底是让谁不要过来?” 小郑缓缓扭过头来,紧紧盯着母亲,断断续续说出最后一句话。 “小郑说的是什么?”林愫追问。 郑阿姨平复了心情,说:“听不太清楚,隐约听出什么白衣服,蓝裤子,和红花花。” 宋书明猛的攥住林愫的手,指尖深深嵌在她掌心。 林愫面上不动声色,站起身来说想去洗手间。 去洗手间,需要穿过放小郑遗照的门厅。林愫经过的时候,特意慢下脚步仔仔细细观察了一番。 昨天只是站在门外,看得并不分明。林愫此刻认真细看,才发现摆在遗照前面的那颗苹果,原来只是个托架,上面分明还挂了另外一串东西。 林愫心头大震,强作镇定回到座位,装出一副八卦的样子打听:“阿姨,我看到小郑照片前面放了个苹果,苹果上面还有一串挺漂亮的手链,那手链,是小郑女朋友的吗?” 郑阿姨摆摆手,皱着眉头:“就算有,他也没跟我说过。就算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郑死了这么多年,连面都没露过。” “只是他去世的时候,怀里一直放着这串手链。我也就一直放在他照片前面,做个慰藉。” 宋书明起身告辞。两人本来扮作装修新房的新婚夫妻,林愫自然将手挽上他左臂,一挨到他,便发觉他全身都在颤抖。 两人下楼走出小区,林愫停下脚步一脸关切看着他。 宋书明闭上眼,又睁开,一双拳头攥紧又松开,说:“小郑最后一句话,说白衣服蓝裤子和红花花。” “书晴失踪的时候,身上穿着校服,白色上衣,蓝色运动裤。头上,还带了红花图案的发夹。” 林愫紧紧皱着眉头,说:“我也有件事,要告诉你。” 宋书明点点头:“小郑的遗照,前面的贡品苹果上面放了一串手链。书晴没有手链。” 林愫寒着脸,将自己左腕轻轻抬起,在他面前晃了一晃:“那压根不是什么手链。” “那是一串,引魂铃。” 作者有话要说: 呐,认真看的话就知道我会在下一个故事,穿插之前故事曾出现过的法器。 之后的一周我会尽量日更,尽量尽量每天都是大肥章喔。 第51章 引魂 林愫纤细手腕上面, 一串铜铃流光溢彩,随着她手腕抖动发出清越铃音。 宋书明一时看住, 只觉眼前仿若流光飞舞。林愫立刻将手腕一收, 铃声戛然而止。 宋书明这才回过神来,掌心已是冷汗潺潺。 林愫冷笑一声:“这就是引魂铃。” 金刚杵镇邪灵,是为正统;而引魂铃招怨灵, 是为邪器。 彼时林愫已有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年纪。同桌是一个纤瘦少年,架一副黑框眼镜。皮肤黝黑,篮球打得好,人又很叛逆, 总在课上睡觉。 花季的少女林愫,内向又害羞。四月里一天, 蒙蒙细雨。林愫走在路上, 同桌的男生骑着自行车从她身边过,溅了她一身的水。小男生脚步不停,却转过头来冲她抱歉一笑,眸如灿星, 皓齿雪白。 所以谁也不知那少女心事,只是丁香花下一回头,雨水轻点发梢映出碎钻般的光芒,就觉得心如擂鼓, 此生此世非他莫属。 林愫自打有了暗恋的小心思,对赵姨每年秋天的这一次来访, 很是有些同情之意。 赵姨此人,很是传奇。三次嫁人,三次守寡,三次生女,三次遗腹。 到她第三次再嫁,连一向不爱掺和别人家事的老林,都发了脾气,嫌弃她,骂她命硬害人精。 果不其然,嫁人不到两年,赵姨就又守了寡。 这次守寡之后,赵姨终身不再嫁。 只因第三次的良人,才是她辗转一生遇到的真爱。 赵姨的短命丈夫于老师,一生波折动荡,明明是大学毕业的上海公子哥儿,却偏偏赶上了上山下乡,被分配到了关中周至,一个小小的村子里,当小学老师。 怀才不遇,又因为家庭成分不好,快四十岁还没有人上门说亲,只能住在小学操场旁边的一排平房里。 原以为一生也就是这样打光棍,哪知有一天早上,于老师打开房门,就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俏生生的妇人,两只手一左一右各牵一个三五岁的小丫头。于老师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平日里负责做饭送饭的赵寡妇。 赵寡妇红着脸,松开牵着两个女儿的手,畏畏缩缩从身后掏出一个藤篮子递给他,期期艾艾小声说:“于老师,辛……辛苦。” 于老师愣愣接过篮子,低头一望。篮子里面放的是鸡蛋,一个个圆滚滚,密密实实码了一整个篮子。他下意识的伸手一摸,却发现最上面的那个鸡蛋,触手温暖,分明就是守在鸡窝边,等母鸡刚刚才下的。他抬起头,嗫喏着脸一红,眼角却扫到她牵着的两个小丫头,眼巴巴的望着那篮子鸡蛋。 于老师微微一笑,冲着赵寡妇点点头,伸手就去牵小丫头,说:“你们想不想,吃鸡蛋?” 于老师终究还是娶了赵寡妇。 于老师能写识画,一双手极灵巧。听闻春日里他给她扎了个风筝,飞的最高。元宵节到,他又给她扎了个兔儿灯笼,最白最亮。 端午节前有一日,于老师带着两个女儿去赶集,临出门前仍在唤她,想问她有什么想要想吃的。赵寡妇那时却在灶台前忙活,连头都顾不及抬。 却哪里能想到,这便是永诀。 她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 一场山体滑坡,他以命相护的两个女儿,都只受了轻伤。 孩子太小,说不出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可赵寡妇却不愿就此放手,总还想着见于老师最后一面。 没有好好地告别,所以心结难解。 她辗转多人,才打听到老林。第一次上门,拎了一篮子鸡蛋。 赵姨第一次上门,林愫不过三四岁年纪。老林替她问米,送她归家。 哪知第二天她又来,话里话外都是想真真切切与于老师见面。 老林再不肯应,她便年年端午都来。十年不变。 林愫小的时候还不甚明白,等自己也有了暗恋心事,便对赵姨感同身受。等她这一次再来,再被老林拒绝。出了门,林愫偷偷跟在她身后,叫她:“赵姨,我帮你!” 引魂铃于她,再熟悉不过。当晚趁老林熟睡,林愫轻车熟路,把引魂铃从老林的匣子里偷拿出来。 第二日,她跟老师告假,连学校都没去,跟着赵姨去了于老师出事的地方。 两人等到日头西斜,暮色渐浓,林愫心中焦急忐忑,一直担心老林发觉,不等到子夜便举起引魂铃作法。 彼时林愫正值叛逆期,老林教她作法,她一知半解却骄傲自满,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引魂铃法力强大,老林不许她碰,此时她丝毫不惧,掏出黄符纸来指尖一捻,再抽一条柳枝将黄符纸挑在尖上,左手捏诀,右手握牛毫笔,蘸着水牛血,写下于老师的生辰八字,放入引魂铃中。 霎时阴风渐起,柳条迎风摆动。林愫不敢出声,眼含焦急望向赵姨。赵姨会意,伸出手腕上挂着的引魂铃,轻轻摇了一摇。 雾气渐浓,两人身边不知何时竟多出一排垂柳,长长远远一路绵延往西,看不到尽头。整条山路像是迷迷蒙蒙一幅泼墨写意画。 远处传来笃笃笃的脚步声,林愫心口狂跳不止,强做镇定,突然听见身边的赵姨发出呜呜咽咽的低泣声。 人影渐近,便是一身血衣的于老师,面上黄土血肉交织,毫无表情。赵姨等了这么多年,毫无惊惧之心,扑上前去。 便是此时,“于老师”素白的面孔大变,竟化作一张血盆大口,青紫的边缘竖一圈白色尖牙,像是放大了数倍的猪笼草一般。 那猪笼草直奔赵姨而来,只一瞬,就吞掉她半个脑袋。 林愫放声尖叫,吓得魂飞魄散。情急之下她倒还存了三分理智,知晓去赵姨手上扑引魂铃。猪笼草哪许她去,口中仍含着赵姨,却转身向她奔来。 林愫惊慌失措,掉头想跑,那一排垂柳却似有意识一般纷纷围上。 她吓得满脸泪花,就在此时,一柄桃木剑凌空斩下,一下便将猪笼草劈作两半。 柳枝四散,雾气渐散,老林正站在山路中间,手中握着金刚杵,满脸担忧望着林愫。 林愫哇得哭出声来,扑入老林怀中,抽抽噎噎道:“赵姨,赵姨被吃掉了。” 老林拍着她背,安慰她:“我来的及时,赵姨没事。” 林愫从他怀中抬起头来,躺在地上的赵姨脸上像是被恶犬撕咬过,滴滴答答淌着血滴,口中不住呻吟。 这件事后,林愫阴郁沉默许久。那年端午,老林串走社火回来,递给林愫一只小小的国产mp3。 “唔,都说女娃儿喜欢这个。你高兴罢。”老林背着手,眼含笑看着她。 林愫眼角一酸,“对不起”三个字,却迟迟说不出口。 “引魂铃,能引亡魂不假,但这世间万物,生死皆有定数,岂能由你肆意妄来。你此番引来的,就是混沌中残存的一抹怨灵。” 老林摆摆手。 “死了就死了,于老师早已经不在这世间。放不开的,从来都不是死人。” “都是活人罢了。” 老林说完,将手中那串引魂铃轻轻套在她手腕上。林愫腕上一凉,下意识就向后缩,到底还是瑟缩着开口:“这个法器太阴毒,我不要。” 老林坚持,不许她摘下,说:“引魂铃虽不吉,但也是护身法器。若有人害你,它也能为你复仇。” “道法无边,术高莫用。这句话你须得永远记住。戴上它,就当给你提个醒。” 宋书明再看林愫腕上的引魂铃,心中隐隐生出畏惧,问道:“小郑的引魂铃,是从哪里来的?他畏水而亡,和引魂铃有没有关系?” 林愫点点头:“小郑死前出现幻觉,一直看到书晴失踪前的样子。要么,是他请人作法引来书晴怨灵。” 宋书明冷笑一声,断然否认:“不可能。” 妹妹死后半年,施工队才来到。两人没有半点交集,又如何会替妹妹招魂? 林愫接着说:“那么,就是第二种可能了。” “书晴一直戴着引魂铃,她被害死后,怨灵集结于引魂铃久久不散。” 引魂铃引来的若是书晴,那小郑临死前说的那句“白衣服蓝裤子红花花”就有了解释。可是他尤为畏水,又是什么原因呢? “怕水,是因为引来的是水鬼。”林愫嘴角深深抿起,“书晴,会不会是淹死的?” 宋书明否认:“尸检报告中写的很清楚,书晴是窒息身亡,也就是说被人掐死的。” 林愫说:“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尸检报告出了错。” 宋书明断然出声:“不可能。” 林愫默默赞同,继续说:“那么,引魂铃引来的,就不仅仅只是书晴了。” “还有第二个怨灵,也同样附身于引魂铃上。” 林愫转过头来,问宋书明:“书晴认不认识什么人,溺水而亡?” 宋书明一愣,闭上眼睛回忆许久,答:“没有,从来不曾听说过。” 他睁开眼睛,站起身子来回走,边走边念道:“亲戚,朋友,同学,老师,从来没有听说过。” “就连意外过世的,都只有一位。”宋书明道。 林愫连忙追问:“是谁?” 宋书明带了两分诧异,答:“这个绝对不可能。” “书晴高中的班主任,刘老师。她的丈夫在书晴过世的前一年,车祸身亡。” 第52章 情深 那场车祸, 宋书明记忆犹新。出事之后,他还曾带着妹妹上门吊唁。书晴作文出色, 刘老师既是班主任, 又兼任语文老师,一贯对妹妹很是爱护。 宋书明还记得当时刘老师呆呆坐在沙发上,身怀六甲, 迷茫又绝望的样子。 他那时心中还下定主意,能力范围内该时常探望她,哪知不久之后书晴出事,他也再没心思顾念其他。 此时回忆旧事,一些从未注意过的细节渐渐浮上眼前。 宋书明倒吸一口气:“出事当夜, 也是暴雨。” 他从酒店房间的椅子上站起身,越发烦躁起来。他越是思考, 越是觉得书晴失踪当夜, 与刘老师的丈夫周清车祸的夜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都是突如其来的暴雨,而且都是晚上九点左右。”宋书明胸口怦怦直跳,有什么显而易见的事情呼之欲出, 他想了又想,努力搜索脑海中纷纷乱乱的讯息,突然间恍然大悟。 “刘老师家在城西,与我家相隔不远。她丈夫周清发生车祸的那一段路, 书晴每天上学都会经过。” “如果,如果两个人是在同一个地方出事呢?”宋书明大喊出声。 林愫跟着激动起来:“书晴出事前, 是在水中捞着什么东西。” “如果我们推断错了,她捞的并不是掉落的手机呢?” “如果,如果她捞的,是一串引魂铃呢?” “如果那串引魂铃,恰好引来了周清的怨灵呢?”林愫联想不停。 宋书明琢磨一下,眉心深深挤出三道痕:“周清车祸而亡,但是小郑临死前看到的却是水鬼。” “引魂铃引来的第一个怨灵,肯定是书晴,也就是小郑口中的白衣服蓝裤子红花花。” “引魂铃引来的第二个怨灵,却是水鬼。周清是车祸身亡的。第二个怨灵,到底是不是周清呢?周清的死因,到底是车祸,还是溺水?” 重重迷雾,处处疑点。宋书明想到此处,再按捺不住,两人订了第二天一早的返程票,马不停蹄赶回京城。 时隔五年,刘老师一直没有再婚。她和周清的儿子隔年出世,一直靠着双方年迈老人轮流搭手照顾孩子,这几年生活很是拮据。 宋书明带着林愫,下了火车直奔刘老师家中。 恰逢暑期,不知刘老师是否在家。宋书明心急如焚,身上短袖的领口和腋窝都被汗湿成一片片。林愫心知此时语言安慰都是多余,只默默开一瓶水递给他。 隔了一阵,门开一条小缝,宋书明低头一看,是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怯生生看着他说:“你找谁?” 林愫推开宋书明,蹲下身来冲着小男孩微微一笑,说:“我找刘淑娟,刘老师。” 小男孩仍是满眼警惕,奶声奶气回她:“妈妈买菜去,不在家。” 刘老师哪里是真的去买菜。丈夫去后经济压力骤然增大,她趁着暑期的时候“顶风作案”,偷偷在校外辅导机构带补习班。 周念小小人儿,很是懂事,把林愫和宋书明迎进家来,还倒了两杯水。如果不是林愫伸手拦住,他还装模作样要去切水果请他们吃。 林愫心里默默感慨,难怪宋书明不肯相信书晴的失踪与周清有关系。周念家教甚好,一看便是刘老师精心教导的缘故。 周念四五岁小儿,都知拿家中水果招待客人。她和宋书明两人拎着水果到小郑家拜访的时候,却没见郑阿姨提过半句请吃水果。 林愫有些心疼周念,蹲下身来轻言细语逗他说话。两人你言我语一来一往十来分钟,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 刘老师,回家了。 宋书明当年陪着书晴来刘老师家中吊唁,与她不过是一面之缘,并没指望过五年时间过去她还能记得他。他在火车上还想好一番说辞自我介绍,解释来意。 刘老师推开家门,乍一看到家中沙发上坐了两人,大吃一惊。她刚想开口说话,眼睛扫过宋书明,瞬间就白了脸颊,嘴唇颤抖再说不出一句话。 宋书明看她面色就知事情有异,脸色铁寒,两步跨到刘老师面前。 林愫却顾念着周念就在旁边,伸手拉住他,又冲着刘老师轻轻甩了甩手腕,腕上自己那串引魂铃叮咚作响。她压低声音说:“刘老师认不认识,这是什么?” 小郑的引魂铃,自然还供奉在他的遗像前。林愫只是想拿自己这串引魂铃,诈刘老师一诈。哪知刘老师看到引魂铃,原本惨白的脸色立时涨如猪肝一般,头上大滴大滴冷汗渗出。 她定一定神,故作无事,吩咐周念回房间写作业。待儿子回了房间,转过身便冲宋书明跪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刘老师两行清泪夺眶而出。宋书明如遭雷击,呆立当地。 “是你,是你杀了书晴?”宋书明怔忪着问道。 刘老师吓一跳,叠声否认。她擦一把眼泪,低声说:“书晴失踪那晚上,是来了我家。” 刘老师的丈夫周清,在一家it公司做程序员,工作繁忙。 两人都是普通家庭出身,大学同级。读书的时候,周清成绩虽好,但其貌不扬,木讷土气。淑娟与他同窗四年,虽然早就隐隐约约觉出他早就喜欢了她,却一直对他的示好和爱慕保持距离。 周清倒也不气馁,四年始终如一。大四那年考六级当天,恰逢淑娟生日。周清提前一晚发短信给淑娟,祝她生日快乐,又说给她准备了一份生日惊喜。 淑娟只当不过是玫瑰花和小礼物,最多就是周清想请她一顿饭。她婉言相拒,见周清不再回复,也就不以为意早早睡了。 学校将六级英语考场放在了新校区,离她们所在老校区有二十多公里远。淑娟考完试出了考场,一眼就看见等着考场边的周清。土里土气的打扮,白色的球鞋泛着黑,一如既往的木讷样子。 周清远远看见淑娟,眼睛一下亮起来,冲她挥了挥手。 淑娟不好意思装作没看见,走了过来,这才发现他手里提了一个灰色的隔温袋。 周清把袋子打开,散出白色的寒雾。 他冲她笑笑,从里面掏出半个冰澎过的西瓜,说:“渴了吧?” 六月的天里,他骑车骑了二十多公里,满头大汗等在考场边,就只为了送她半个冰镇西瓜。 淑娟看着他,心中五味陈杂,酸甜苦辣不知如何说出口。周清看她半响不语,拍一拍脑袋,说:“差点忘了!” 他从兜里掏出一支细细彩色蜡烛,往西瓜中间一插,再往她面前一送,傻笑两声,说:“生日快乐!” 淑娟噗嗤一笑,摇摇头。隔了几秒,抬起头来对他说:“你就不能,请我吃个饭?” 这一顿饭后,就又有了下一顿饭。吃着吃着,就从一个桌吃饭,变成一个屋檐下吃饭。两人毕业两年后结婚,按揭买下一套小房子。隔了两年,又买了一辆车。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婚后六年,淑娟怀孕。周清承包了家中所有家务,每晚赶回家来给她做饭。 出事那天晚上,京城暴雨。正值项目测评的关键时期,周清接连加班,心中烦闷。一座几千万人口的城市熙熙攘攘灯火辉煌,都与他无关。唯有家中橘灯半盏,灯下坐着她相伴十年的孕妻,才是心中唯一的牵念。 普通的工薪阶层,总有这样那样的无奈,房贷在身,车贷要还,上有四位老人,下有未出生的孩子。爱妻有孕,如果可以,又怎么会选择在这样一个暴雨的夜晚加班。 好在晚上八点多,事情终于处理完,周清收拾好东西,急急忙忙开车回家。 他自西向东开,路上车并没有想象中多,快要到家的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的间隙,周清给妻子发了个短信:“想好了孩子的名字,回家来跟你说。” 淑娟看了短信,笑意浮上,心中蜜一般甜美。 可她却再也没能等到丈夫周清回家,告诉她孩子的名字。 红灯转绿,周清一脚油门。他心急回家,车速渐快。雨幕愈大,对面来了一辆装满钢管的大卡车,违规超车占用车道。周清下意识往右打方向盘避让,撞到了路边堆放的水泥管道。 雨天路滑,车身侧翻。马路两旁,地下管廊正在施工,挖了一排两米深的大沟,暴雨如注,沟中积满了雨水。 周清撞击翻车当时,安全气囊弹出,他一头撞上昏厥过去。车身撞击后侧翻入水沟,车厢内迅速进水。 而晕厥中的周清,没有能够逃脱,被淹死在车里。 “所以,你就去找引魂铃?”林愫问刘老师。 刘老师以泪洗面,哽咽着说:“我只是想问问,那天晚上,他到底给孩子取了什么名字。” 周清去后,刘老师久久不能释怀。儿子出生之后上户口,她却迟迟无法定下名字,将丈夫最后一刻发给她的那条短信翻来覆去的看。 后来,便也托人找过些灵媒,问米也有,上身也有,却哪个都不能让刘淑娟满意。 “都是骗人的玩意。”刘老师只是伤心,不是失智,装神弄鬼哄弄她,她并不上当。 直到她在川西凉山,探访到一位高人,花八万块买了一串引魂铃。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应该就可以揭秘了。 小调查,目前为止大家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哪个? 第53章 时间 听到此时, 林愫诧异道:“引魂铃此物极为邪气,稍有不慎便会招致反噬。我年少时术法不精, 也曾引来怨灵, 险些酿出大祸。” 刘老师满脸不解,否认道:“买来的时候,高人只说已将周清的八字放入铃中, 要我挑一个雨夜,在周清出事的地方,找一个元阴未破的女孩子戴上这铃铛,晃上一晃,周清便可附身于那人, 与我相见。” 林愫骤然大怒:“胡闹!” 元阴未破,即是处子。教唆附身如此阴狠毒辣伤天害理的招数, 林愫还是第一次听闻。 她怒意冲冲回头, 却见刘老师仿若受了惊的兔子似的彷徨失措,一时只觉她可怜又可恨。 引魂铃买来后,刘老师辗转反侧许久,亲戚朋友中没有未成年的小姑娘, 此事也实在不宜张扬。何况引魂铃此物说来荒谬,刘老师左思右想,不知如何能够找到未曾恋爱过的处子,还需要说服她来帮她。 可恰好, 八中校风正气,她班上, 作风优良的小姑娘实在很多,谁早恋谁不曾,谁家教甚好连男孩子手都没有摸过,身为班主任的她比谁都还要清楚。 刘老师想来又想,细细列一张人选表,又旁敲侧击打听数日,终于摸清楚,这些个女孩子里面,放学回家的时候会经过周清出事路段的,就只有一个宋书晴。 刘老师自打下定决心,对书晴更是嘘寒问暖百般关爱。书晴单纯,儒慕之心愈重,对刘老师愈敬爱,家中琐事也常顺口透露一二。 秋日曾有两场暴雨,刘老师曾想下手。但宋书明当时工作不忙,常接常送,刘老师犹豫再三,还是放弃了。 开春不久,刘老师苦苦期盼许久的暴雨如期而至,适逢书明工作繁重,书晴那一阵常常独自回家。事发当晚,刘老师借口高三课重,留书晴晚自习到将近八点。临放学前,她专门叫书晴到她办公室中,送了她一串红绳编成的手链,上面缀着几个铜金色的铃铛。 书晴当然推辞不收,奈何刘老师十分坚持,只说是上次作文比赛的奖品,以兹鼓励,不好当着其他同学的面送给她,怕引来嫉妒,误会老师厚此薄彼。 书晴见刘老师如此体贴爱护,只得轻轻点头将引魂铃收下戴在腕上。刘老师看看时间,赶忙催促她快些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公车迟迟不来,书晴担心家人着急便步行回家。路上雨水急促,遮挡视线,她走得比平时慢一些。走到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也是周清一年前出事的地方,她腕上一松,丝丝冷意一滑而过,她低头一看,见是刘老师送的引魂铃跌入水中。 既是老师所赠,她心中珍惜,赶忙伸手去捞。皓腕如雪,将将触碰积水的那一刹那,人便再也没有了意识。 刘淑娟似油锅上的蚂蚁,心急如焚。她一路开车早已到家,儿子和婆婆都已睡着,只她自己坐在沙发上忐忑不安。 夜渐深,雨水似小了很多,周围慢慢安静下来,就在这一片寂寥之中,传来格外突兀的脚步声。 “笃……笃……笃……” 刘淑娟从沙发上惊跳起身,趴在门上细细听。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却突然在门前,停了下来。 等了好几秒钟,刘淑娟实在按捺不住,轻轻将门推开来。 只见门口赫然便是惨白着一张脸的宋书晴,全身湿透,发梢和衣袖滴滴答答不停往下滴落水滴,瞪着两只无神的大眼珠,面无表情看着她。 刘淑娟生生把尖叫压下,颤颤巍巍对着书晴说:“周,周清?是你吗?” “书晴”却一语不发,仍是愣愣看着她,半响,竟双眼一闭扑倒在地。 刘淑娟连忙上前,急急呼唤却不见“书晴”醒来。她不知如何是好,又怕邻居经过看见,只好将书晴扶入房间。 哪知她刚扶着书晴站起身,就看到书晴脚下积水竟似缓缓流淌,那些从她发梢衣袖滴落的水滴渐渐聚集成一道涓涓细流,在刘淑娟家门前的水泥地上,组成了一个字。 “念。” “周清回了家,告诉我儿子的名字叫做念,我才给儿子取了周念这个名字。”刘老师跪在宋书明的面前,声泪俱下,“我只想知道,他到底给儿子取了什么名字。” “我没有想到,后来书晴会不见了。” 宋书明铁青一张脸,定定站住,死死盯着刘老师,似是用尽全身力气压抑心中的怒气。 林愫叹一口气,幽幽对刘老师说:“人死如灯灭,死后不复生。魂魄七七之后,已不在这阳世之间,你那晚见到的并不是你丈夫周清。” “而是念灵。”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 人在这世上的最后一抹情思为何,是痛还是怨,是念还是悔,抑或痴恨癫。 来时身无一物,只知放声大哭;待到了去时,过往种种消逝如烟,唯有那最后一刻的心情迟迟不散,徘徊世间,久而久之便聚结成灵。 赵姨的老公于老师一生不得志,四十岁上才终于娶了媳妇有了孩子,却在带着继女赶集的时候遇上了意外,咽气之前的最后一刻,满心都是怨。 赵姨手戴引魂铃,林愫作法招来的,就是怨灵。 而周清离世前都算得上顺遂,有房有车有妻,他意外离世前最后一抹的情思是斩不断的牵念,挂念妻子,挂念父母,挂念未出世的儿子。 附身书晴的,就是念灵,潜于水中万米归家,只为见妻儿最后一面。 “念灵见到了你,力竭而散。想必书晴昏厥整整一日才能醒来。”林愫淡淡说。 刘淑娟连连点头。当晚她尽力将书晴搬入房间内,替她脱掉湿透的校服,挂起来晾干。想到书晴全身湿透,还专门去厨房熬了姜汤,等她清醒再喂给她喝。 书晴却一夜未醒。 刘老师心中焦躁无比,早上只得锁好自己屋门,交待婆婆看好儿子,开车去上班。书晴失踪之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老李亲自带人来询问,刘老师脑中念头百转千回,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透露,只说高三课业繁忙,八点余钟下晚自习,书晴与她道别之后,就再没见过。 刘老师下午无课,干脆早早下班开车回家。她到得家中,书晴依旧未醒。刘老师越发心慌意乱,生怕婆婆和儿子进入她房中,发现床上躺着一个昏迷着的陌生人。 到了晚上八点多,婆婆入房哄儿子睡觉。刘淑娟松一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替书晴穿上衣服,再背着她,把她送上了自己的车。 书晴昏迷一整日,水米不进,可再不送医,刘淑娟担心出现无法挽回的后果。她想了整整一天,想出一个绝妙主意来。 她的教工休息室里靠墙摆了一面大屏风,屏风后面是一张床。刘淑娟想趁着夜黑无人,偷偷将书晴送到教工休息室的床上。第二天早上,她再晚一些到学校,想必那时早已有人发现书晴,或叫家属,或送医院,她只装作一副不知情的样子便万无一失。 刘淑娟考虑得倒是周全,到了学校,她找了块僻静无人的地方停好车,连拖带拽把书晴扛了进去,放在教工休息室的床上。 “我把书晴放到床上的时候,她还睡得好好的。出门前,我替她换上晾干的校服。三月里头天还有些冷,我怕她冷,还替她盖了一层薄被。” 刘老师愣愣地说,“我真的想不到,第二天我再去学校的时候,她竟然已经不见了。” 林愫看着她涕泪横流痛哭交加的样子,心里浮起一层厌恶。 这世界上就总有这样的人,明明做了不可原谅的恶事,却总将自己描绘成丝毫无错的受害者。她站起身来,不愿再听刘淑娟废话,打断她道:“那是因为被附身之后十二个时辰,书晴就会醒来。” “如果你有良知,早早将书晴送回家去,书晴到了时间自行清醒,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如果你有勇气,守在书晴身边等她醒来,与她好好解释前因后果。她单纯善良,想必不会怪罪于你,相反还会将事情一力承当下来,也会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林愫冷冷看着刘淑娟,说:“可你不但自私自利,还毫无担当泯灭良知!” “书晴神识未归,神智未清,醒来之后看到自己独自在办公室中,必然是发生了意外。” 那天晚上,刘淑娟走后没过多久,书晴渐渐醒转。她人虽醒来,意识却仍有些迷迷糊糊。 恰好那晚京城小雨又起,夜色氤氲,书晴初初清醒,看看身上校服,只当自己晚自习太累睡着了,竟以为现在还是昨夜刚下晚自习。 书晴抚着额头,恍惚许久,见周遭无人,很有几分无所适从。她朦胧间忆起哥哥在加班,自己要独自回家,站起身摸了一遍,不见手机,便只好迎着雨滴走了出去,顺着归家的路,慢慢往回家走。 一样的夜色,一样的雨滴,一样的马路,一样的车水马龙。只是书晴浑然不知,时间早已过去整整一天。她以为的“今天”,早已成为了“昨夜”。 她更没有意识到,宋书明为了找她,已翻遍了半个城市! 作者有话要说: 估算错误,下一章才能揭秘真凶。 快啦快啦,书晴的故事快要讲完了。 所以说,恐怖的从来都不是灵异,而是人心。 第54章 真凶 宋书明和林愫从刘老师家中出来的时候, 天空渐渐落起小雨,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如烟的雾气之中。 “如果那天晚上书晴清醒过来之后, 是想要回家呢?”林愫轻声问。 宋书明只摇摇头, 低语道:“我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他表现得格外自持和冷静,甚至在离开刘老师家中的时候都丝毫没有流露出怒意。林愫暗暗心惊, 只觉得这样的宋书明格外陌生,带了满身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 两人走出小区,宋书明伸手拦车。一上出租车,就掏出电话来。 “老李,书晴的案子, 我们想错了。” 当日书晴失踪之后,宋书明几乎想到过所有的可能性, 其中他怀疑最多的, 就是熟人作案的凶杀或者绑架案。为此,还曾经将身边有作案条件的地毯式排查,筛出了一批有作案嫌疑的人。 这之后的数月,随着调查的进展, 所有曾经被认为有作案嫌疑的人,又纷纷被排除了嫌疑。案情胶着,调查停滞。警力有限,专案组逐渐被新的大案分散了精力, 慢慢慢慢只得将书晴的找寻暂且封存。 可是他这许多年来,每天晚上入睡前, 都会将曾有嫌疑又排查过的人,再在脑海中过一遍。 两人打车直奔支队,老李已重新翻出案卷,在办公室中等着他们。 一进门,宋书明一把抓住老李的手:“书晴出事,不是失踪当晚,而是第二晚!” 书晴回家的那一条路线,失踪当晚的监控不知被宋书明前后看过几千几万遍。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他满城风雨四处找寻失踪的妹妹,甚至在火车汽车站蹲点人贩子的时候,书晴以为的“今天”,根本就是“昨天”!而她,正在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走着前一晚上一模一样的路线,回家。 如果确为刑事案件,失踪当晚即为关键,也是宋书明推断妹妹“被害”的时间。可事实上,书晴恰恰不是当晚被害,而是第二天!宋书明排查事发路段的监控的时候,自然只会排查失踪当夜,又怎么可能想到需要持续监测出事之后的每一天呢?又怎么可能想到就在妹妹失踪的关键并不是失踪当夜,而恰恰是第二天晚上呢? “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失踪和被害是两个独立而不同的案件。或者可以说,书晴失踪了两次。”宋书明眉头紧蹙,坚定的说。 “她第一天晚上第一次失踪,是去了刘淑娟家中。而她第二天晚上的第二次失踪,极有可能被害。” 老李点点头,接着宋书明的话头继续说:“事发当时,我们按照作案时间排除的嫌疑人,看来需要好好查一查了。” 宋书明家在六楼,一梯两户。隔壁的那一套房子,空关了两年后出租。房子破旧又多年不曾装修,价格被压得很低,被租给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单身汉,在广告公司工作。 单身汉名叫胡金峰,周末常开一辆白色的私家车,干一些黑车的私活。书晴失踪当晚,他参加了公司的团建活动,去了天津,并不在京城。第二天胡金峰回到家中,看到警察一批批人来人往,还曾敲开宋书明家门进来打听,嘴上说着关切的好听话,一双眼睛滴溜溜在寻人启事里书晴的照片上打转,满脸猎奇兴致勃勃。 宋书明当时见他如此,心中反感厌恶至极。但是后期排查的时候,胡金峰因为事发当晚公司集体活动压根不在城内,是宋书明第一批排除作案嫌疑的人。 可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书晴的尸体是趁着上下水改造的时候,被放入他家天花板中的。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小区改造进程,特别是宋书明家中的施工进度,还能有充足的时间,无碍通过底层门禁,再将书晴的尸体放入天花板中水泥封好,同一小区同一栋楼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前期调查的时候,邻居胡金峰因为没有作案时间而被排除了作案嫌疑。 但是,书晴出事的时间推迟了整整一天,此时的胡金峰已经人在京城,有完全充裕的作案时间。他的作案嫌疑,就绝不能如此轻易再被排除! 宋书明冥冥之中似有预感,脑海中总浮现那天胡金峰一脸猥琐看着书晴照片的样子。 老李将信息反馈给了专案组,带队排查。果然不出宋书明所料,真凶的的确确就是住在隔壁的胡金峰。 当晚胡金峰开着他的黑车去西站拉客,回家的路上,恰好见到路边一个年轻女孩在雨中赶路。他下意识减缓车速,扭头过去,一眼就认出书晴的脸。 胡金峰摇下车窗,冲书晴喊:“你哥哥在满世界找你,上车吧,我带你回去。” 书晴仍有些神智恍惚,迷迷蒙蒙望了过去,见车上司机样貌熟悉,一时又想不起到底是谁,下意识就上了车。 那晚小雨淅淅沥沥,书晴身上衣衫俱已湿透,校服上衣纯白,紧紧贴在她曲线玲珑的少女胴体,层峦起伏。 胡金峰喉结上下滚动,一双眼瞄来瞄去,忍不住就出言挑逗。先是故作好人,装作为了帮他哥哥找她,一晚上跑了半个京城,连生意都不做云云。又夸赞她出落得水灵漂亮,身材火辣。一边说,一边慢慢停下车来,右掌越过手刹慢慢向她滑去。 书晴一脸茫然,她满心都是回家念头,根本未曾注意他言外之意。胡金峰却似受了鼓励一般,猛地摸向她穿着校服裤子的大腿,又往她腿间伸去。 书晴大惊失色,立刻尖叫出声,剧烈挣扎便想开门下车。胡金峰色令智昏,早已将车门反锁。他见书晴惊叫,惊慌失措下又怕路人发现,伸手便来误她嘴巴。书晴拼命反抗,挣扎间胡金峰右脸剧痛,一片温热,竟是流了血。 胡金峰心头大怒,双手用力扼住书晴脖颈,前后用力摇晃数下,直到书晴如布偶般脱力倒下,这才心虚松手。 书晴半响一动不动,胡金峰手足无措看她半响,又伸出手来摸摸,只觉入手一片冰凉,鼻息脉搏早就已经消失不见! 事已至此,胡金峰反倒不再慌乱,定下神来细细一琢磨。宋书晴反正已经是“失踪”状态,他只要一口咬定从来没有见过她,失踪的事查也查不到他身上来。 当务之急是处理尸体,胡金峰悄悄将车停在小区楼下,熄了车灯。等到凌晨时分,四周无人,方才小心翼翼把书晴扛回家中,放置在卫生间内。 之后数日,他分了几个不同的超市小卖部,购买了大量保鲜膜活性炭,又拿来自己冬日的两床厚棉被,将尸体层层包裹起来。半个多月之后,又网上下单,买来一个中型冰柜,将尸体整个放了进去。 胡金峰眼见宋书明地毯式地找妹妹,日日提心吊胆,只想等着这一阵风头过去,再想办法抛尸荒野。哪知四个多月之后,房东突然放话出来,说小区即将进行上下水改造,改造之后,房东要重新装修入住,请他到时搬出去。 胡金峰这下才真是慌了神了。尸身腐烂巨臭,他自己万万没有能力将一个80l的冰柜连同尸体扛下6楼,可是如果请来搬家公司,又怕工人经验丰富,知道这冰柜重量不对惹来怀疑。 就在他慌不择路,考虑弃尸潜逃的时候,负责上下水改造的施工头,派泥瓦工小郑,砸开了他家的天花板,抽出了里面的上下水管,开工改造。 胡金峰原想藏尸自己家中的天花板上,却又担心房东之后装修房子,事迹败露。思来想去,隔壁的宋书明家中,最危险的地方就成了他眼中最安全的地方。 一家人兵荒马乱,既不会改造后很快入住,又不会入住前费心装修,他只需用一晚上的时间,将尸体牢牢封在水泥墙内,就万无一失了。 胡金峰提前几日,傍晚便常来与小郑聊天,经常带上啤酒饮料,慢慢摸清布管封墙都在天花板开口的右侧,左侧虽深却并不施工。 当天晚上,胡金峰戴上好几层口罩,打开冰柜搬出尸体。改造施工现场水泥砖块皆为现成,梯子也有,胡金峰一身大汗,费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将书晴连同棉被一起,封在了左侧天花板的深处。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点点揭秘的收尾,明天更新。 第55章 散心 老李拍拍宋书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做这么多,却没想到终究败露在了引魂铃上。” 书晴被害当日, 腕上仍然戴着引魂铃。胡金峰施暴的时候, 她拼死反抗,剧烈挣扎间便恰恰好是引魂铃边缘锋利,划破了胡金峰的侧脸, 引他大怒愤而杀人。 之前宋书明与老李讲述案情,老李便已派人去东胜取回引魂铃。刑侦拿到引魂铃进行检测,从上面提取到两个人的血迹,比对到了两份dna证据,一份属于被害人宋书晴, 另外一份,正巧就属于胡金峰。 胡金峰倒也聪明, 事发当日便知道书晴腕上这手串有他血迹, 不敢随意丢弃。藏尸那晚,他原想将手串与尸体一并封存,哪知慌乱间引魂铃被他遗漏在了墙壁外边,刚刚巧, 就被第二日来封墙的小郑发现。 小郑见引魂铃金光闪闪很是漂亮,一念差错贪意骤起,没有按照规定上交,只将这铃铛据为己有。不想最终却害了自己性命。也阴差阳错, 将书晴被害的关键证据,隐藏了多年。 如果不是郑母爱子, 三年多来一直将引魂铃供于遗像之前,这件案子,还不知要多少年,才能水落石出。 一场悲剧,原来却是因为三个人的一念之差。小郑起贪念,隐藏了破案的关键证据;刘老师起私念,利用了书晴的身体,令她孤立无援遇险;胡金峰起欲念,最终害了书晴的性命。 从二十六岁到三十岁,四年时光,宋书明别无他念,唯有寻找妹妹一个追求。此刻终于真相大白,却不知以后将何去何从。 “以后?以后当然是先替书晴复仇啊!”林愫瞪着一双眼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与我们这行没什么关系。我们这个行当,讲究的就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胡金峰已经招供,情节恶劣又无自首减刑,想必死刑是逃脱不了的。一命换一命,宋书明不要他一分赔偿,惟愿他偿命以慰藉妹妹在天之灵。 “那刘淑娟呢?你就这么放过她?”林愫咬牙切齿。 宋书明看她一脸愤恨,与他同仇敌忾的模样,心中温暖,轻轻摇头道:“当然不会。” 可是法律总有框架,他刑警多年自然最清楚当中边界。刘淑娟用引魂铃迷惑书晴,没有也不可能有证据。就算他能费尽心思证明书晴曾在刘淑娟家中度过一夜,然后呢?诉诸公堂,把书晴的一切都摊开来让对方律师攻讦?还是接受调解,拿着孤儿寡母的几万块钱? “我打算,去教育局举报刘淑娟违规补课。”宋书明低声说。他所能调查到的,想到的,目前,也不过是让刘淑娟丢了工作罢了。 到底意难平。 林愫却不愿轻轻放过。隔日她背着宋书明,独自去了刘淑娟家中。刘淑娟此时已知真凶伏法,将林愫迎入房内,面上轻松许多,与林愫一同大骂凶手凶残无人性,又叹书晴乖巧可意,偏生遇上如此飞天横祸。 林愫面上一寒,冷冷道:“也不算横祸吧,起码最开始是她遇人不淑识人不清,把那歹人当作师尊。” 刘淑娟一噎,愣怔片刻,眼角便带了泪珠:“我又怎么能想到,她回家路上会遇到凶手呢?”她抽抽噎噎,接着道,“听说,杀人那犯是她家邻居?是不是平时早有交往?” 话里话外竟都在暗示书晴品性不端,当晚被害为咎由自取。 林愫怒极反笑,再忍不得,站起身来起身告辞。 她眼中精光闪过,临出门前手腕一抖,几缕金光自腕间滑落在地,须臾便消失不见。 林愫将刘家大门狠狠一摔,甩甩头走了出去,很有几分老林的风骨。 “你一无内疚,二无愧心,我只好送些悔灵予你,想必有朝一日你能明白,什么叫做有良心。” 人生在世,总有太多太多无奈和错过。她和宋书明虽然都是孤家寡人,但她自幼就算半个孤儿,早就已经习惯此间孤独寂寞种种。 宋书明却不一样,家庭美满幸福了整整二十六年,一朝幻灭,血海深仇。 从此一生枷锁在身,再无轻松快意。 此番书晴事了,遗骨火化一切从简。宋书明原本谁都没有通知,连告别厅都没预定。 火化那天却在殡仪馆门口见到了林愫。 林愫一身黑衣,手中一捧白百合,洁白无瑕。宋书明眼角一热,喉头哽咽,却又别过头去。 “什么都瞒不过你。” 林愫也不多言,只静静陪在他身边。遗骨火化完毕通知捡骨,她跟着宋书明一同进去,递给他一个黑底白花镶金边的云纹漆盒。宋书明打眼一看,便知不是凡器,默默收敛了。 最终合上盖子的时候,林愫柔声道:“书晴,愿你下一世顺遂平安。” 宋书明终究还是闭上眼睛,几不可闻轻轻说:“书晴,来生再见。” 林愫耳力极佳,听他这一言,心中似针扎,只能默默抚了他手背。她手心温热,慰他手背寒凉,宋书明将手翻转,反握住她的,越握越用力,似是从中汲取重生的力量。 林愫微微拽他,松开他手,说:“走吧。” 两人走出阴森晦暗的馆内,立时被灿烂阳光浇了满头。京城七月已十分炎热,纵是宋书明在馆内遍体生寒,几分钟过去也被这烈日照出汗珠来。 他抬头看看太阳,眼中被刺出点点白光,再转头看看林愫,那些白光映在她的面上,让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他有些恍惚,甩甩头定了定神,对她说:“受你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想给你钱,你又不收。” “正好你在暑假,不如,我请你去旅游?” 说是旅游,其实也有私心。书晴上小学的时候,在课本上读到了鸣沙山月牙泉,很是向往,缠着父母暑假想去缠了很久。母亲答应她,如果期末考试成绩好,就带他们兄妹去。 妹妹期待不已,还在作文比赛中写了鸣沙山月牙泉,拿了第一名。 那年期末,书晴成绩自然优异,可是他宋书明刚上高二,喜欢上隔壁班一个假小子姑娘,陪着她通宵网吧打游戏,模考的时候成绩退步一百来名,惹了母亲生气,也就没有了去甘肃的旅行。他想请林愫出去旅游,目的地就选在了甘肃,从兰州到张掖,再出嘉峪往敦煌,最后去往雅丹魔鬼城。 作者有话要说: 悔灵以后的故事会讲到,大家肯定会出一口恶气。 我很喜欢甘肃,去过很多次。这个故事是先恐怖后浪漫,不会很吓人。 下一章又是有奖竞猜时间喔。 第57章 暧昧 京城飞甘肃距离不算短, 原本两个多小时行程又晚点一个钟头,生生在飞机上坐了将近五个小时。兰州中川机场距离市区有70多公里, 没有地铁城轨高铁, 只得又在机场大巴上枯坐一个多小时。 恰逢机场高速沿线修筑高铁,原本一个多小时的行程又遇上堵车。两人辗转近八个钟头才到酒店,林愫看着面前破旧不堪的酒店大堂和没有空调的房间, 终于忍不住炸了毛:“你是请我来旅游还是受罪的?你是报恩,还是报仇?” 宋书明不好意思嘿嘿一笑,订房的时候图便宜没有多看,此时才知道进退两难尴尬不已:“要么,不住了?直接去张掖。” 从兰州到张掖坐的还是硬皮车的卧铺, 宋书明原本买了一个中铺一个下铺,上火车之后通通换给了带孩子的旅客和老人。两人都睡在了上铺, 隔空相望。 绿皮车硬卧没有空调, 只有破旧风扇吱吱呀呀左右转动。甘肃昼夜温差大,晚上风凉,车厢却又十分气闷,间或夹杂了小儿哭闹。 林愫躺在床上, 渐渐没了睡意,转过头去看着挤在上铺狭小空间内的宋书明。 两人都是侧躺,此时倒似同睡一张床。借着窗外昏暗灯光,林愫盯着宋书明的脸颊发呆, 倒似第一次见他一般细细打量他。他双目紧闭,眉头平展, 整个人都温和下来。林愫这才发觉,他眉眼都极清秀,如果挡住英气的鼻子和下半张脸,活脱脱就是另一个书晴。 可他由鼻头到下巴,又布了两道伤疤。平日不仔细看并不十分看得出,只觉得下半张脸皮肤粗糙又有些怪异,她现在认真看,才发现是两层伤痕,一道横贯嘴唇,原本的薄唇因此显得有些突兀的厚。另外一道却像是烧灼伤,坑坑洼洼从下巴蔓延到脖子。 林愫悄声咕哝:“怎么回事?” 宋书明突然抬起眼皮,倒吓她一跳。他微微冲她笑一笑,又长臂一伸,从两张上铺中间隔空穿了过来,伸手抚上她的眼皮,说:“睡吧。” 林愫被他掌心粗糙贴住眼皮,闭上眼睛,睫毛在他掌心刮了刮,脸颊莫名有些发烫。 下了火车到张掖,已经快中午。两人先去酒店放东西,林愫疲累困倦,拉上窗帘倒头便睡,醒来已近黄昏。宋书明已从大佛寺回来,替父母和书晴点了三盏长明灯。 “我替老林,也点了一盏。”宋书明冲林愫扬扬下巴。 林愫扑哧一笑,说:“大佛寺,是佛教吧。老林知道,要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宋书明一愣,张口结舌不知如何答她,林愫含着笑意看他一眼,没有再多言。 午饭过后,两人坐车赶往丹霞。张掖七彩丹霞举世闻名,一望无际连绵起伏的红土山坡,似披帛戴锦一般被染上数种颜色,岑峦起伏,四季多彩。宋书明站在这山崖之中,景色壮阔,天地悠悠,自觉心胸开阔许多。 林愫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两人并肩而立。风中带着黄沙,吹得衣袖鼓起烈烈作响。 “下巴上两道伤,一道是工伤,就是嘴唇上那道。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就是个愣头青。遇上瘾君子,傻大胆,被人冲着脸上来了一刀,再深一点就真毁容了。” “第二道,是在医院照顾我妈,替她炖了锅羊肉汤,那个时候拼了命的找妹妹,几个星期都没睡过囫囵觉,一个不留神,下巴撞进了汤锅里。” 宋书明摸摸下巴,面上带着不易察觉的羞惭。以前也没在意过脸上这伤,那天半梦半醒中察觉林愫在打量,不自觉就很想解释给她听,很想告诉她他曾经是多么英勇,他后来又吃了多少苦头。 林愫侧脸看他,像是感受到了他小心翼翼又忐忑不安的心情,嘴角轻轻勾起,说:“我觉得,很man。” 宋书明的眼睛骤然亮起,不错眼盯着她。林愫却有些赧然,转过头去不再看他。 从张掖丹霞回来已是傍晚,林愫和宋书明房间相对,一个507,一个509,两人讲定换好衣服一同去甘州夜市吃搓鱼面。 宋书明换了件薄衫外套,带好了钱包手机,转过走廊等电梯。 电梯门开,恰好就是林愫走了出来,看着宋书明笑一笑,眼角轻轻扬起,竟带了几分媚意,像化了淡妆一般,往常稀疏平常的样貌此时竟美艳许多,眼角眉梢举手投足都不似平常,很是有几分烟火气息。 宋书明心如擂鼓咚咚咚跳,见她如此竟手足无措起来,像被架在火上烤,额头后背都出了一层虚汗。林愫冲他笑笑,慢慢慢慢转过身去,衣袖轻轻柔柔拂过他手背,像有一阵甜腻的暗香袭来。 宋书明情不自禁跟着她脚步,几步便走到了她门前。林愫站在门口,侧身回首,脉脉望他一望,眼中竟是藏也藏不住的暧昧,又走进房中熄了灯,砰一声关上门。 宋书明愣在门前,书晴出事之前他倒也算得上受女孩子欢迎,这四年感情生活淡如一滩白水。但他就算是傻子,也意识到此时是何情形,又想到下午林愫夸他很man,心中十分飘飘然。 他站在门前犹豫再三,左思右想,仍是不敢进门,隔得十几秒钟,终究鼓起勇气敲敲房门,远远喊一声:“我先下楼去等你。” 宋书明几乎算得上是落荒而逃,待走进了电梯又咬牙几分暗悔。 喜欢吗? 正直善良,喜欢!勇敢坚强,喜欢!独立自主,喜欢!嫉恶如仇,喜欢! 比谁都懂他,比谁都体贴。傻子才不喜欢。 喜欢,就该上啊。男欢女爱,天道人伦。人活在世,不过是命运转盘下一只蝼蚁,难得一响贪欢,他宋书明又装什么坐怀不乱? 宋书明扶额叹息,叹自己临阵胆小。该把握机会的时候却逃跑。 时机错失,尚且不知下次要到何时。 他正捶胸顿足,只听叮咚一声,电梯下到一楼。门开了,林愫正站在电梯门前,一脸诧异望着他。 “宋书明,你怎么了?” 宋书明见了鬼似的望着她:“你怎么下来的这么快?” 话音刚落,他便察觉到不对,眼前的林愫才是平素的她,白上衣牛仔裤马尾辫,干净利落干练。黑眼珠坦坦荡荡望着他,满身浩然正气。 林愫一脸狐疑,开口道:“你怎么这么慢,我在楼下等你半天了。” 宋书明打了个寒颤,遍体生寒。 她既然在这里,那刚才那个又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有奖竞猜时间到了..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猜对了,反派配角给你取名字喔。 ———— 看大家猜的热火朝天,多给点提示~ 第58章 玫瑰 林愫见宋书明脸色有异, 心知不对,左手捏诀上前一探, 脸上轻松许多, 带了几分调侃。 宋书明仍在怔忡当中,下意识问她:“我中邪了?” 林愫戏谑看他:“我不是说你三十岁上有桃花劫吗?估计这次就是了。” “你上午去大佛寺的时候,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吗?”林愫问。 宋书明仔细回忆一番:“上山的时候门口遇上一个抱着羊的小姑娘, 我看她小小年纪不容易,就跟她合了张影,给了她五块钱。” 林愫摇头:“这在景区很常见,不算什么。藏区更多。” 宋书明想了想,继续说:“在大佛寺中点长明灯, 我不小心撞到一个小师傅,打翻了他手中的灯油。” 林愫唔了一声, 说:“得罪出家人, 麻烦可不小。你这个人又很抠门,能请我去住破酒店,想必肯定没捐功德箱。遇上那心胸狭窄的,设个障眼法, 捉弄捉弄你倒真有可能。” “但这次,我觉得并不是。” “还有呢?” 宋书明讶然:“没有了呀。” 见林愫仍是一脸狐疑,苦苦回忆,道:“出大佛寺的时候, 顺手接了张传单,是一张甘肃省内景点介绍图。我顺手就装兜里了。” 林愫头一歪, 手一伸:“图呢?” 宋书明一掏口袋,才发现方才已换了外套和裤子,扭过身来结结巴巴,一副见了鬼的模样:“在..在楼上。” 两人再坐电梯上楼,宋书明一脸心不甘情不愿,恨不得立刻就走,换个酒店。 “好容易出来散个心,就是为了不去管之前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赶紧走人才是道理。” 林愫侧着脸翻个白眼:“你不要你的衣服行李,我还要我的。” 说完见宋书明仍是一脸担忧,缓了脸色安慰他:“不过就是些山间精怪,看你阳气充足龙精虎猛,又难得孤身入寺无人相伴,想施些媚术采阳补阴罢了。” 楼道之中并无任何异样,灯光昏暗一片安静,一排酒店房间长得都一个样子,只靠门上标牌区别开来。林愫先走到507门口,静心凝气,捏诀闭眼伸手一探,只觉房中邪祟之气扑面而来。林愫回过头来,冲宋书明点点头:“这就是了。” 她心里有了底,并不十分怕,随身背了一个双肩包,里面装了她的麻布袋子。林愫掏出桃木剑,绿豆水,再将黄纸符捏在手中,深吸口气就进了门。 门后黑影一闪而过,林愫举起桃木剑凌空劈下,顷刻间一团黑雾四散开来,没几秒钟就消失不见。 宋书明紧紧跟在她身后,见黑影已散,松一口气,伸手扭开灯。房中一切如常,他的外裤依旧放在椅背上。宋书明伸手从裤子兜中掏出一张叠好的小传单,轻轻展开,只见里面是一片嫣红的玫瑰花瓣。 林愫两指将玫瑰花瓣轻轻捏起,定睛一看:“苦水玫瑰。” 苦水玫瑰为甘肃永登特产,花美香浓,媚人心神。有些不入流的邪道,为采阴补阳制媚药,原料就是一味苦水玫瑰。 林愫见此脸上更是轻松,冲宋书明笑一笑,说:“不过是只小花妖,被我剑气所伤,已经逃走了。” 花妖此物,她和老林在秦岭山间见得多了,行事招摇,最喜招蜂引蝶争奇斗艳,媚术施的极好,采阳补阴,荤素不忌,是个男人就不放过。就连老林这么一个干瘪的老头子,都遇上过几次花妖施展媚术。 她幼时还不甚懂,老林便捂着她眼睛不许她看。等她再大一些再遇花妖,便以取笑老林为乐。 花妖性格虽然张扬,但胆小若鼠,温顺和善,从不伤人。若不是宋书明胆子太小戒备心重,刚刚搞不好还能有艳遇一场。 “你放心住吧,没问题。”林愫施施然对宋书明说。 宋书明很想直说自己并不那么放心,但是看林愫一脸笃定,此时开口倒像是出声质疑她,只好期期艾艾跟在她身后。 两人出发去夜市,林愫走在甘州夜市,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八卦问宋书明:“花妖施媚术,你被迷惑的时候,眼中见到的该是你很喜欢很有欲念的人。” “你见到谁了?”林愫好奇。 宋书明正端一杯甜胚子,闻言险些一口呛住,支支吾吾半响才找由头茬了过去。 夜市归来之后,宋书明硬着头皮回了房间。 他打定主意晚上不睡,在门把手上挂了个玻璃杯子,又将床头台灯打开,倚在枕头上刷手机。 许是因为连续两个晚上没有睡好,旅途奔波劳累,宋书明眼皮越来越沉,他去浴室洗一把脸回来勉力支撑,待到凌晨两点多,便迷迷糊糊睡着了。 他睡了不知道多久,半梦半醒之间却觉得四周十分诡异,仿佛有谁在偷偷打量他。 宋书明掐自己一把,意识慢慢清醒。黑暗中确有什么在仔细观察他,他微微眯了眼睛,两手紧紧攥拳,蓄势待发。 恰在此时,咣当清脆一声响,是挂在门把手上的玻璃杯子掉落在地。有人在转门把手! 宋书明一跃而起,一个漂亮侧翻滚下床,紧紧靠着床边屏住呼吸。 门把手倏忽一下被拧转开来,有个人影猛地冲了进来,宋书明瞄准机会,趁那人冲向床的时候噌地一下从床后扑了上来,一把压在那人身上。 那人倒似大吃一惊,下意识转身便与宋书明扭打在一起。宋书明警校毕业,臂力好身手快,那人身材却很瘦小,力气弱小如女子一般,两下就被宋书明反扭双手,压在床上不能动弹。 宋书明心中微觉怪异,刚想出声询问,房灯却突然一下亮了起来。 骤然变亮,宋书明眯了下眼睛,再睁开便看见林愫气喘吁吁站在门口,一脸紧张望着他。 她身上还穿着淡蓝色的睡衣,宋书明轻轻冲她摇头:“我没事。” 说完,他拽着那人从床上站起身,林愫这才看清宋书明姿势诡异,身下还压了一个人。 “这人是个,小孩子。”宋书明沉声开口道。 那人抬起头来,林愫这才看清,果然是白皙清秀一个小男孩,十四五岁,天不怕地不怕扬着下巴,明明胳膊后背都被宋书明长臂控住,语气仍是嚣张至极:“什么小孩子?老子詹台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你丫哪条道上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挺不开心的,所以写了欢快的一章,希望大家喜欢。 第59章 黑店 林愫被这小孩逗得扑哧一笑, 满脸嘲弄遮都遮不住。 詹台像是被刺激到了,一边拼命从宋书明手中挣脱, 一边骂骂咧咧:“老子就没见过这么不识抬举的, 救了你的命你还这样对我,你这个人讲不讲良心?” 宋书明闻言松了他手臂放他落地,双手仍是戒备虚放在他身后, 沉声道:“好好说话!” 詹台被宋书明低声一吼,缩了缩脖子。林愫上下打量他全身,个子不高,身躯瘦削,罩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黄t恤, 灯光下隐约透出内衬的符文痕迹。 “黄符褂。”林愫心头一紧,“这是遇到同道中人了。” 詹台听她这么一句, 倒正了脸色看她:“能认出老子这身衣服, 算你这野丫头有几分眼力见儿。” 林愫见他瞧不起人,冷哼一声:“黄符褂有什么稀奇,我爷爷以前剪了不知多少件来给我当尿布。” 詹台啧啧几声,贼眉鼠眼站起了身, 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子滴溜溜就往林愫身后打转:“这么暴殄天物,难道你丫长了个黄金屁*股?” 宋书明登时大怒,兜头一掌冲詹台拍下:“眼睛给我放尊重点!” 詹台这下才终于老实,耸拉着脸坐在沙发上面, 他不说话的时候,脸庞倒是白皙秀气, 两弯浓眉垂下,很有几分乖巧样子。宋书明拿出以前审未成年小贼的架势,两下就把话套了个干净。 “你是说,连续几个同行,都在这家酒店丢过法器?”林愫皱眉深思。 詹台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根牙签叼在嘴角,将头发往后面一溜,一副小混混模样:“老子早就说了,这就是一家黑店。” “老子嫉恶如仇行侠仗义,道上有黑店当然要来探上一探,最好能给他一锅端了。” “我前两天就来了,穿着黄符褂,拿着桃木剑,前台开房的时候还拍了一串铜榆钱,就等着人来偷我。哪知守了好几天,屁事儿都没有。本来今儿打算拍拍屁*股撤,哪知昨天你来了,你手腕上那引魂铃不错,叮叮咚咚的,够招摇,老子喜欢!” 詹台噗一声,把牙签往地上一吐,冲着林愫扬扬下巴,神情自负又张扬。 林愫哭笑不得,心头却隐约有警钟长鸣。引魂铃实为极低调的一个法器,藏于腕中极为隐蔽,完全不似这小子空口白话。詹台能隔空听到引魂铃叮咚响声,耳力与她相比也不遑多让。 何况这男孩年纪还小。想她十四五岁的时候,险些因引魂铃酿下大祸,哪里有詹台今天这番本事。 林愫心中戒备,存了试探的念头,状作不经意般给宋书明使了个眼色:“黑店?我怎么没看出来?” “要说有人想偷东西,那也只有你半夜三更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想进我房间来。”宋书明默契接口道。 詹台年幼,果然禁不得两人言语相激,面红耳赤吼道:“我见你戴着引魂铃,还以为你多少算个有本事的,哪知你这么弱鸡!” “要不是老子临睡前设法坛,摆了根阴沉木筷在床头,见邪祟入房,好心前来查探,你男人今晚搞不好就交待在这里了!你这娘们,长得本来就不怎么地,有人肯要你还不好好珍惜,年纪轻轻就想当寡妇吗?” 林愫连续两个晚上没好好睡觉,又困又累,被詹台这一通叽里呱啦吵得脑仁发疼,刚想捋捋思绪好好答他,就看见宋书明摸摸鼻头,咳咳两声,说:“我目前..还不是她男人。” 林愫:“…” “宋书明,你的关注点在哪里?” 詹台满脸都是猥琐表情,来来回回打量她和宋书明。林愫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肃了面色,恢复平日冷然样子,说:“我下午已经探过,花妖而已,并不伤人。” 宋书明有些犹豫:“花妖下午已被你剑气所伤,按理说并不会回来。可刚刚我在黑暗中,却的确觉得很奇怪,像有什么在偷偷看我。” 林愫眉尖紧蹙,左手捏诀,右手从怀中抽出一张黄纸符,指尖轻轻捻动,一撮白光从指尖跃起,将黄纸符燃成灰烬。 她不急不慌,从背后抽出桃木剑,蘸符灰,在地板上画出一个八卦图。一把绿豆一把糯米,扑簌簌从指尖洒下,落在八卦图上。 林愫抬头,冲宋书明微微摇头:“不是鬼,不是妖,不是灵。” 宋书明转头盯着詹台:“难道是人?” 不待宋书明说完,詹台面有得色急急开口:“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这玩意,虽然是妖,但能变人。” “我听说,西南有人,收冰花如意饲喂鳌蟒。”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实在赶不及,明天多更一些吧。 第60章 七幻 “冰花如意此物, 可炼菁丝花露。鳌蟒蜕皮时只食菁丝花露,吃了, 就可变化为人。”詹台一脸兴奋猎奇, 摩拳擦掌坐立不安,“我要是找到了鳌蟒,定斩了它拿回去给我师父补身子。” 话音刚落, 就见林愫和宋书明双双脸色大变,极有默契对视一眼,紧紧闭着口不发一言。 詹台年龄虽小,却极会看人脸色,见林愫和宋书明如此, 心知事出有因,一脸不满嚷嚷开来:“老子见你们都是同道中人, 什么都不瞒你们, 你们倒好,什么都不告诉我!不带这样玩儿的!” 林愫冷哼一声:“可见你学艺不精,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鳌蟒此物,珍贵无双不假, 但本身并不是什么法力高强的妖物,一柄桃木剑足以斩之。它被吹得神乎其神,还是因为鳌蟒可制成神药断续。它就算是化作人形,也有迹可循, 绝不可能做到在人和妖的形态之间随心变化。” “鳌蟒化人,最多七日。你刚才也说了, 法器丢失这一怪事已持续数年。那又怎么可能是鳌蟒呢?” “更何况,鳌蟒十二年才蜕一次皮。” “这次,绝不可能。” 詹台心中不服,刚想出声反驳,眼睛滴溜溜转一圈收了话头,摆出虚心受教的样子来问:“那花妖又是怎么回事?” 林愫摆摆手,指了指宋书明:“昨天下午,他中了媚术。我们在他外裤的口袋中,发现了一片苦水玫瑰。” 詹台眼睛一亮,踮起脚尖来与宋书明勾肩搭背:“兄弟,可以哎!你那花瓣用完了没,要是用完了,借兄弟一用呗?” 宋书明:“...” 那片苦水玫瑰倒确实还在,林愫从麻布小袋中拿出,对着灯光观察。下午还丰润光鲜的花瓣,此时已经干瘪枯萎,在灯下泛出一层层暗灰。 詹台凑前一闻,眉头一皱:“苦水玫瑰媚香袭人,芬芳欲醉,闻过一次难忘终身。你这个,断断不是苦水玫瑰。” 林愫面上一红,她确只是听老林讲过,从未亲眼相见。 她从麻布小袋中掏出一张黄纸符,刚想作法便被詹台嗤笑一句:“也不知是谁学艺不精。障眼法竟想用符纸来破。” 说罢,詹台大模大样站起身来,抖抖衣袖,从黄符褂里面掏出一个玉色的小葫芦,巴掌大小,晶莹剔透,嘴巴尖尖大肚圆圆,很是小巧可爱。他把那葫芦攥在掌心轻轻一转,葫芦中似有圆圆珠子相互碰撞,发出清脆响声。 宋书明觉得那声音极为美妙,整个人似悬浮在空中一般,心情愉悦,禁不住想哈哈大笑。林愫侧眼看见他面上表情,赶紧握住他手,腕上引魂铃紧贴他掌心。 那葫芦转动一阵之后缓缓停下,詹台轻轻捏起花瓣,放在葫芦口上。葫芦口像是有一阵阵幽风散出,吹得花瓣悬在空中一上一下轻轻起伏,片刻之后,便变了颜色。 詹台收了葫芦,又将花瓣捏在指尖,一语不发递到了林愫眼前。 林愫抬眼一望,那一片绯红的花瓣上像有五彩颜料在流淌一般,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轮番变幻,有种摄人心扉的美。 林愫倒吸一口凉气,紧紧抓住宋书明的手,说:“宋书明,我有句话想要问你,你一定要想清楚了再回答。” “我们是在你的房间507,还是在我的房间509?” 宋书明心下奇怪,不解答她:“当然是在我的房间。我睡到一半醒了,有种被人窥视的奇怪感觉。就在这时詹台闯了进来,我跟他扭打在一起,然后你就过来了。” 林愫语气淡淡,继续问他:“我进来后,第一句话是什么?” 宋书明愈发奇怪,仔细回想,说:“你没说话。” 林愫嗯了一声,转过身来展开双手:“宋书明,我身上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宋书明心口直跳,强自镇定说:“唔,你穿着米黄色的睡衣。” 不对!宋书明记得很清楚,林愫推门进来看他的时候,明明穿着淡蓝色的睡衣。她一直与他在一起,哪里有时间换衣服? “宋书明,我既没有米黄色的睡衣,也没有穿淡蓝色的睡衣,我身上穿的,是粉色的短袖和白色长裤。”林愫轻轻答他。 宋书明额上冷汗刷一声便落下来,他反手就想从林愫手中逃开,下意识大喊一声:“花妖!” 林愫却一把攥住他:“你看清楚!我就是我!从来就没有过什么花妖!” 她深吸口气继续说:“在你的记忆里,你睡到半夜发现詹台,我匆匆赶来。可是,在我的记忆里,是我睡到半夜醒来,发现詹台在房中鬼鬼祟祟,大喊出声,你才冲了进来。” 她定定看着他:“事实上,我一直在我的房间507,你一直在你的房间509。我们两个都在各自的房间之中。” 詹台啧啧两声,扭头左右望望他俩。 宋书明丝毫不敢挪动,掌心早已汗湿一片,臂上仍在暗暗使力。他也不管眼前这林愫是真是假,詹台是友是敌,只要詹台欲行不轨,宋书明必是要护着林愫的。 林愫倒似感知他心中所想,轻声出言抚慰:“如果不是詹台意外闯入,只怕你我今晚确是要没命了。” “我们遇上的,不是鳌蟒,也不是玫瑰花妖。” “而是七色堇。” 七彩丹霞七色土,七色土生七色堇,七色堇生七幻象,骄奢淫逸贪欲妄。她和宋书明,原来早在七彩丹霞就已被牢牢盯上! 宋书明回到房中看到的“花妖”林愫,裤子口袋里掏出的苦水玫瑰花瓣,晚上睡觉的房间,不过都是一场由七色堇呈现出来的幻像。 “所谓507和509,很有可能压根就不存在。”詹台轻声接上,“你们从进来,就各自没有动过,只因七色幻像才有一晚上的种种幻觉。而我又阴差阳错闯了进来,撞到你们二人身边。” “你我三人,此时应该就在七幻象阵中。”林愫点点头,苦笑一声。 当务之急,是从这幻阵之中逃出。林愫和詹台对视一眼,同时默契高举法器。詹台手中高举玉葫芦不停转动,声音清越响亮,射出道道青光。林愫拉下衣袖,露出引魂铃,手腕灵巧抖动,引魂铃叮咚作响,散出点点金芒。 两人一前一后,把宋书明夹在中间,从房间门中闯出,直奔酒店防火逃生楼梯。 三人刚刚逃到楼梯间,突然间灯火全灭,眼前一片黑暗。林愫大喊一声莫慌,指尖捻动,十指尖便有磷火熊熊燃气。 詹台大叫一声漂亮,被激起了胜负欲,不甘示弱猛摇了一阵青玉葫芦,散发出幽幽绿光。只见楼梯间仿若地震一般震动,面前建筑像是时空扭转错乱,纷纷扭曲变了样子,顷刻间四周墙壁上长出粗长巨大的青色藤蔓,层层扭曲,尖端粗如巨蟒,像有知觉一般,猛地直冲着林愫卷了过来,眼看便要抽上她手臂。 宋书明飞身向前一扑,拦在林愫身前。藤蔓霎时绕住他左臂,他腾出右手向下砍去。那藤蔓手臂般粗,顽石般坚硬,丝毫不见摇动,顺着他肩膀往上,竟绕过宋书明的脖颈。 林愫大惊失色,一把抽出背后桃木剑,用尽全力狠狠劈下。 只听清脆一声裂响,她那柄手掌宽的桃木剑生生从中断成两截。藤蔓却毫发无损,越绕越紧,宋书明满面紫涨,喉咙中竟已发出咯咯响声。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也很想日更三千甚至六千,真的。因为收益本身和字数挂钩。 但是有的时候,速度和质量真的是呈反比的... 尤其当文中所有脑洞都是我生生凭空想出来的时候。 我真的不愿意为了这个去拖字数,去降低作品质量。 我真的是希望你们花的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真的是希望能够完成一本质量上乘的“神作”,不浪费你们追文的时间和心血。 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让我能保持一致的水准,不愧对你们的支持和花费的晋江币。 第61章 失火 詹台大吼一声:“老子来也!”一把脱下身上的黄符褂, 露出精瘦小身板,“藤蔓再牛, 都是草木, 草木哪有不怕火的,看老子放火烧你!” 林愫立时会意,左手捏诀, 两掌对举,掌心蓝焰窜出,不过片刻便点燃了黄符褂。詹台手臂一挥,险些被烫到。林愫一把举起断成两截的桃木剑,递给詹台:“拿着!” 詹台毫不犹豫, 将燃烧中的黄符褂紧紧绕在桃木剑上,做成一个巨大的形状怪异的火把, 朝着藤蔓拼命砸去。 藤蔓果然怕火, 烈焰灼烧不过片刻便像极为痛苦一般,迅速缩了回去。 宋书明脖子终于被松开,跪伏在地呛咳出声,林愫扑过去扶起他, 着急问道:“还好么?” 一低头,就看见宋书明从喉结到锁骨一条粗长扭曲的青紫像麻花一般,盘旋在他的脖子上。林愫心惊不已,低声道:“詹台撑不了多久, 你的衣服也得给我。” 宋书明扭头一看,整层楼梯和所有的房间, 此时都像是被藤蔓层层裹住,三人此时便像是站在一个巨大的藤篮之中,篮上生出数只藤蔓,像蟒蛇一般冲着三人卷来。原本是楼梯口的地方,此时更是被细细密密的藤蔓缠成了密密麻麻一道墙。 詹台两条手臂瘦长如麻杆,风车一般挥舞不停,与那藤蔓缠斗在一起。他仍有些头晕目眩,嗓子也痛得发不出声,此时却知情势危急耽搁不得,强撑起精神来,脱掉上身衣服加到那火把之上。 林愫紧紧跟上,掏出麻布小袋中的黄纸符,一并燃烧起来。 宋书明接过詹台手中火把。他臂长力巨,藤蔓吃他几次狠砸,不得已缩了些回去,原本巨大的藤篮裂开一个口子。宋书明一眼瞅到原本楼梯口的地方此时有差不多一人宽的空隙,毫不迟疑伸手一抱,将林愫揽在胸前,一面回头冲詹台大喊走,一面拔脚便向空隙冲去。 詹台极有眼色立刻跟上,宋书明先将林愫一把塞出藤蔓吃痛暂时空出的洞口,又在詹台后背狠推一把,将他掼了出去。 藤蔓似已察觉几人将要逃脱,卷土重来又朝宋书明狠狠袭来。宋书明手中火把已近燃尽,将将还有些火光。他用尽全力大力将火把朝着藤蔓砸去,趁着藤蔓躲闪那一刹那,贴地一滚便从洞口中钻了出去,连着翻出几米来,才敢停下回头看。 林愫搀住他胳膊,低声道:“果然没了。” 宋书明抬头一看,他们刚刚跃身而出的洞口已经消失不见,面前赫然便是完好无损丝毫无异的五楼楼梯防火门。 三人此时惊魂未定,低头一望才发现身处在四楼五楼的楼梯拐角,藤蔓也好,藤篮也好,竟然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似的,一片风平浪静。整个酒店寂静无声,宋书明心头迷雾重重,刚才的动静巨大仿佛地动山摇一般,却没有惊醒任何一个住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詹台小声咒骂,宋书明头晕脑胀听不太清,以眼神询问林愫。 林愫苦笑摇摇头:“他在说,他又废了一件黄符褂。” “不仅仅是他,我们所有的东西都还在上面呢。” 宋书明慢慢站起身来,刚才与藤蔓殊死相搏,此时全身像散了架一般无力。他上身赤*裸,只余一条长裤,伸手一摸,好歹从口袋中摸出一张褐色房卡,上面金光闪闪写着房号509。 林愫轻握了他手肘,慢慢朝楼下走。詹台快行几步已经走在他们身前。 “七色堇,到底是什么?就是刚才的藤篮子吗?”宋书明压低声音问。 林愫咬着下唇,答:“刚才的妖物,我也不知是什么。但是七色堇,是为了布七幻象阵。” 七彩丹霞七色土,七色土生七色堇,七色堇生七幻象,骄奢淫逸贪欲妄。 “张掖七彩丹霞七色土,可炼出法器七色堇,布七幻象阵。旁人步入这阵法之中,就会心生幻象,降低警惕心。”林愫说。 “这样说来,以前那些丢失法器的人,就是因为身在这幻阵之中,产生了幻像?”宋书明问。 不待林愫回答,詹台先回了头,说:“是。我们这一行当,法器比命根子还要重要,比眼珠子还宝贝。不到危急时刻,一定会妥帖收好,多半不会拿出来惹眼。通常情况下,你连他带没带法器,带的是什么法器,都不会知道。” “但是,如果同道中人,身在这七幻象阵之中,以为自己遇到了妖物邪气,拿出法器来除鬼降魔保命,缠斗之下丢了法器,倒真的十分有可能。” 林愫点点头,赞同道:“七幻象阵生幻像,同道中人以为斗法不敌妖物,输了法器,自然不会声张,更不会报警。” “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像你我昨晚一样,在这层楼中过了一晚上罢了。如果昨晚,詹台没有出现,你和我同生幻觉,以为花妖来袭。”林愫假设道。 “幻像之中,花妖极为强大,我便祭出引魂铃来战。引魂铃在幻境中被抢,你我仓皇逃出,而实际上,你跟我不过是好端端站在那里,双手奉上引魂铃。就算第二日引来帮手再来找寻,没有了七色堇和七幻象阵,这就是普普通通一层酒店房间。又去哪里找寻引魂铃呢?” 宋书明仍有些不解:“七幻象阵,如果只是产生幻觉,那我们刚才遇到的藤蔓,又是怎么回事?” 詹台冷冷一笑:“谁布下这七幻象阵,就是谁指使方才那妖物来杀人灭口!” 如此看来,酒店五楼整整一层,不仅为布下阵法盗取法器,而且还暗设藤妖,见状不妙便杀人灭口。 詹台越说越是愤恨:“这样阴毒,看老子早晚端了他的老窝!” 宋书明默然点头,又见他与詹台上身皆没有衣服,心生一计。 三人走到楼下,一身狼狈。宋书明做出一副仓皇逃亡的架势,将房卡啪一声拍向前台值班的小姑娘面前。 那小姑娘正值夜班昏昏欲睡,被宋书明一下惊醒,睁着惺忪睡眼问:“这是怎么了?” 宋书明一脸惊慌失措:“五楼,五楼失火了!快叫人来救火啊!” 前台小姑娘却一下子冷了面色,一脸诧异:“你在胡说些什么!” “五楼?我们酒店只有四层,压根就没有五楼。” 作者有话要说: 刚刚发现已经12万字了。一半啦。 第62章 地锦 宋书明听这一句, 当即愣在原地,满腹打好的草稿, 竟不知如何开口去说。 还是詹台机敏灵巧, 极有眼色,见此情状连忙上前,指着宋书明拍在前台的房卡接口道:“你这房卡上清清楚楚写明五楼509, 你怎么会说你们酒店没有五层呢?” 前台小姑娘翻一个白眼:“老板是南方人,忌讳数字四,四楼的房号都是5开头,连带着房卡上也把409写成509。你自己上去看一看楼层不就明白了?” 说完警惕看着三人,问:“到底着火没?报不报警?” 宋书明和林愫对视一眼, 说:“报警,当然报警。” 旅游城市, 治安相对较好, 出警速度也很快,不过十几分钟时间,就来了两个民警陪着宋书明林愫和詹台三人上楼查看。 果然不出林愫所料,这次有民警陪同, 他们无论是电梯还是楼梯,都只能找到四楼,再找不到五楼。 反倒是,三人拿着房卡, 在酒店四层,竟找到了一模一样的507和509两个房间。 房卡竟然还可以用, 只是开了门之后才发现,房间内竟空空如也。 宋书明和林愫的行李,像是从来没有在这个房间停留过,也丝毫没有二人曾住过的迹象。 三人面面相觑,昨晚种种竟真的似发了一场怪梦。 难道昨晚的藤蔓也是七幻象阵的幻觉? 那七幻象阵,到底是布在了哪里? 民警见多识广,看三人神色怪异,了然问道:“是不是丢了东西?” 宋书明只能叹口气,点点头,自己跟着去做了登记拿了回执。那民警人甚好,知道宋书明以前也是警察,还从单位拿了件自己的衬衫让他穿上。 等他隔了十几分钟回来,林愫和詹台仍坐在四楼的楼梯口台阶上,一副被雷劈了的样子。 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就是从这个楼梯口逃了出来,当时分明是有一条从四楼通往五楼的楼梯。 可是现在,四楼楼梯就已是顶层。原本是楼梯的地方,现在却是雪白的天花板。 “老子还当自己穿着黄符褂,天不怕来地不怕。哪想着老子办入住那天就中了这帮孙子的的圈套!”詹台披了一条不知道哪里找来的白浴巾,嘴里骂骂咧咧嘟囔不停。 林愫摇摇头,说:“这就是我,一直不明白的地方。你穿着黄符褂,又不曾去过七彩丹霞,理论上,不应该中七色堇。” “可是你也住在压根就不存在的五楼,还住了好几天,根本没有意识到有异样。” “如果是妖物,以你我功力,不应该察觉不到。” “如果是幻觉,你我三人行程吃住都不在一起,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宋书明听到这里,突然开口说:“不,不是幻觉。” 他伸出右手,轻轻拉下衬衫领口,一条狰狞的青紫伤痕,绕着脖子整整一圈。 “如果是幻觉,那这伤痕又是怎么来的?” “除非…”林愫眸中精光闪过,从台阶上一跃而起。 除非他们的方向一早出了错! 遇到花妖,就想花妖,遇到七色堇,就想七幻象阵,遇到藤蔓,又想幻觉。 哪个都有几分像,又哪个都不太对的上。 她和詹台,就是被这样误导了! 如果几次遇险,根本遇到的就不是同一件事呢? 如果,花妖是真的,七幻象阵也是真的,昨晚的藤蔓还是真的呢? 林愫盯着四楼的楼顶,终于恍然大悟般扭头对宋书明说:“快,我们得去屋顶!” 屋顶倒不算难,四楼房间窗外原本预留了装空调的水泥台,宋书明挺身一跃,灵巧翻出,站在了台上。 詹台平时嚣张,此时却畏畏缩缩不敢上前。宋书明连催几次,他仍装听不见,还伸手指捅捅林愫:“喂,他叫你上去帮忙呢!” 宋书明大怒,大喊一声詹台。 詹台才终于认命般,叹口气,缩着脖子,从窗户钻了出去,立在宋书明的肩头上。 宋书明后背用力,双手一举,詹台借势往上一窜,便扒住了顶楼的天台,再一用力,就翻了上去。宋书明返身拽住林愫送她上去。自己落在最后,借着二人的力,鱼跃翻身也跟了上来。 三人终于站在这楼顶之上,倒抽一口凉气。 放眼一望,四周空荡无物,只有地上有些落叶鸟粪痕迹。而就在这楼顶正中,竟好端端放着他们的行李箱。 林愫上前一步,将箱子打开,衣物叠放整整齐齐码在箱子里,一件不少。 詹台咋咋唬唬惊喜道:“我的桃木剑,我的铜榆钱,一个都不少。” 詹台急急忙忙清点那些宝贝法器,宋书明却不急开箱,只沿着楼顶细细探查,眉头紧锁,道:“这里有四层楼高,甘肃风虽大树却少,楼顶那几片落叶,颜色碧绿,却是从哪里来的?” 林愫跟在他身后,一面一面墙看过去,突然叫一声:“有了!” 只见靠西那一整面四层楼高的墙壁之上,竟密密麻麻爬满了地锦。 “地锦,又叫爬山虎!攀缘墙壁之上,扎根泥石之中。”林愫指着那满壁青绿的地锦说。 詹台闻声凑了过来,也许是幻觉,他过来那一瞬,地锦却像被风吹皱一般抖动起来。 宋书明隐约觉得,那地锦像是向后缩了一些似的。 林愫冷笑一声,二话不说左手捏诀,右掌在麻布小袋中狠狠一抹,双掌合十狠狠一擦,幽幽蓝火从掌心窜出,如离弦快箭一般射向地锦,几秒之间便燃着了最近的一片枝叶。 詹台见状连忙上前,他法器俱全,除了桃木剑铜榆钱还有一个小金鼎,那金鼎之中供着一味明火。詹台一边肉痛,一边将那明火取出,举起手臂便要朝着地锦扔去! 便是此时,只听呼啦一声巨响,绿叶纷起,枝叶林立,满墙的地锦像遇上了龙卷风一般凌空腾起,在楼顶扭成一条巨蟒。分明便是三人之前遇上的藤蔓! 奇怪的是,那藤蔓只在空中凌空旋转,绿叶脱落绕在藤蔓四周,远看像一片绿色的雾气,把藤蔓密不透风的包裹住。 詹台仍想出手,林愫却觉有异,伸手拦了他。三人防备地看着那一片绿雾,片刻之后,雾气渐渐散开。 可那绿雾散开之后,之前的藤蔓却消失不见。 散落的绿叶当中,坐了一个褐头褐脑的小儿,圆滚滚的身子,像个土豆一般。 那小儿面色通红,满眼泪水,哇哇哭喊道: “我都已经认输了!东西也还了!你们还想怎样!” 作者有话要说: 手机打字太慢,好歹更完了。 再两章这个故事就讲完了。 第63章 原因 三人一时愣住, 不知如何反应。眼前分明是个一身泥土的小儿,腰上围了一圈绿叶, 头大肚圆, 脸平貌丑,四肢却像小树枝一样极细。乍一看可不是像个土豆插了四根筷子。 那土豆仍在哭喊,林愫和宋书明面面相觑立在当地, 却是詹台反应最快,手上高举一味明火,卯足了劲儿,想向土豆扔过去。 宋书明眼疾手快,一把将詹台拦了下来:“你干什么?!没见那是个小娃娃?” 詹台呸一声:“妖物而已, 你不要上当!” 动作虽停,一脸不以为然。 林愫收了掌心火苗, 慢慢走到土豆面前。 那土豆此时已在干嚎, 眼中一滴新泪也无,两腿乱踢,却捂着脸蛋,时不时偷偷拿眼睛瞥林愫。 林愫又好气又好笑, 板了面孔,说:“别哭了,快来说说你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那“土豆”并非土豆,却是一株红葛地锦, 被压在张掖镇远楼底的一块青砖之下,在黑暗中生长了不知道几百年, 晨钟暮鼓,吸日月精华集聚灵气,终于成了精。 有一日,混混沌沌过日子的“土豆”眼前突然一片刺眼的光亮,它迷迷噔噔揉揉眼睛,才发现不知道何时,一直压着它的那块儿砖被人起了开来,从镇远楼下搬到了城西。 而它,竟也一并跟了过来。 小“土豆”很是惶恐,生怕自己离了镇远楼就要活不下去。它眼见青砖边上有一块泥地,便一头扎了进去。 过了许久,等它再鼓起勇气露头出来,才发现泥地边上已立起了一幢金碧辉煌的大楼,车来车往,人去人留。 好几年之后,小“土豆”才明白这座楼,叫镇远酒店。 红葛地锦生来命硬又天性喜高,小土豆闲来无事便顺着酒店的墙壁慢慢悠悠往上爬,爬啊爬啊,它的藤叶遍布了大半个酒店;爬啊爬啊,它将根茎沿着墙壁的缝隙细细扎入,慢慢慢慢布满了一整栋楼。 地锦成精,与这酒店渐渐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枝叶所及之处,便似它生了耳目,手眼通天,无所不知,无所不至。 四楼楼顶藤蔓遍布枝叶繁茂,它便编织出一个巨大的藤篮,施以幻术,生生又空造出一整层楼来。 红葛地锦,生性属木。林愫的桃木剑,和詹台的铜榆钱,刚刚好也属木,与它同脉相生,再加上地锦成精,妖气减弱,阴差阳错之下,两人便都没有察觉。 林愫和宋书明从入住那刻便已是地锦囊中之物,行踪举动都了如指掌。 “你这个小土豆,也忒变态了!年纪小小,什么不学好,学人家听壁脚?”詹台恨铁不成钢,一脸愤愤道。 林愫和宋书明颇有些忍俊不禁,詹台自己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教训起旁人来,却很有几分样子。 那小土豆止住抽噎,双眼一睁,天真烂漫问:“甚么是听壁脚?” 林愫咳一声,说:“你既然成了精,就当好好修行为善人间,为什么要扎根在这墙壁里,跑去别人的房间偷窥,甚至还偷人家的法器?” 小土豆拍拍胸脯,奶声奶气说:“可我就是在助人为乐做好事呀。” 听这一句,宋书明率先不乐,上前一步拉下领口,露出脖子之上被藤蔓绕伤狰狞的伤痕,诘问道:“这也是做好事?” 小土豆却没半点心虚内疚,反倒立起两条粗短眉毛,挺起小胸脯,嚷嚷起来:“我又没经验!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掐人的脖子,我怎么知道你看着这么大一个人,跟个水蜜桃儿似的,轻轻碰碰就破了皮?” 宋书明怒极反笑:“我,像个水蜜桃似的一掐就破?” 詹台吊儿郎当站了起来,面目狰狞吓唬小土豆:“呵!老子等下也把你拎起来溜一发,看你小土豆皮糙肉厚,从四楼摔几下肯定不像水蜜桃似的破皮儿!” 小土豆倒会看人脸色,眼见不好,登时往地上一躺,一言不合便哇哇大哭,满地打滚。 林愫看它撒泼赖皮,一个头有两个大,扶额长叹:“小孩子都这么讨人厌吗?” 宋书明听她这一句,含笑看她一眼,默了一默,说:“自己的孩子,就不会。” 那小土豆打滚哭闹,却还不忘控诉:“我不过是轻轻揪了你一把,你却放火来烧我!你看,我这里,这里,都是你们烧的伤!” 一边说,一边指着肚皮上面。 林愫凑近一看,它褐色的皮肤上坑坑洼洼,泥点遍布,仔细看,倒真有几道黑色的烧痕。 宋书明这下没了脾气,见小土豆越哭越来劲,丝毫没有停下的迹象,软了语气问:“那你要怎样?” 小土豆见他服软,越发来劲,眼珠一转,撒娇撒痴指着林愫说:“我要她来帮我呼呼。” 林愫忍俊不禁,果真猫下身子,对着它褐色肚皮吹了两下,顺手在它圆滚滚的肚皮上揉了一把。 小土豆舒服的直哼哼,停了泪水,冲林愫甜甜一笑说:“谢谢阿姨!” 林愫:“………我……阿姨?” 小土豆方才哭得狠了,此时抽抽噎噎,还有些打嗝,浑然不觉自己几分钟时间,已将三个人得罪了遍。 詹台对它仍是不喜,问小土豆,这些年来住店客人法器接连丢失,是否都是它所为。 小土豆皱了眉头,一脸不满道:“你说的那几位法师,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收了他们的法器,才是做好事呢。” “喏,去年六月住在这里的张天师,算哪门子的天师嘛!打着替人治病的幌子,哄好些个漂亮小姐姐陪他睡觉。小姐姐哭着不愿意,我看着生气,就拿了他的三清铃嘛。” “去年一月住在这里的李道长,卖什么治癌症的灵丹妙药。骗人!我亲眼见他拿木蝴蝶甘草片磨成粉,治治咳嗽还差不理!我看着生气,就拿走了他的南斗六尺嘛!” “呐,还有郑长老,陈大师,坑蒙拐陷,招摇撞骗,哪个都不是好东西。我生他们的气,才拿走他们的法器。” 林愫万没想到竟是这样,一时哑口无言,半响不知如何作答。 还是宋书明清清嗓子,问:“那我们呢?我们又不是坏人,也没招你惹你,你为什么要布七幻象阵,来偷我们的东西?” 小土豆睁大眼睛:“我没想偷!还不是因为她带着引魂铃!” “我…我想借用一下,悔灵。” 作者有话要说: 地锦的脑洞来源于亦舒的小说《如果墙会说话》。 当然…梗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只是灵感。 想想看爬墙虎扎根在墙壁里成了精,无时无刻偷窥你,也挺吓人嘛… 前期有奖竞猜的小天使们,恭喜你们…全军覆没。 地锦偷盗,是为了悔灵。下一章终于讲悔灵了。 老林又要出场了。 第64章 换来 老林为人向来本分, 话不多言。 林愫小的时候跟着他,快两岁还不会说话。白大嫂那时候常来走动, 几次三番担心地看着蹲在炕上沉默玩着的小林愫, 欲言又止。 老林终于开口问她:“啥事你就直说罢。” 白大嫂长出一口气:“女娃娃现在还不会说话,别是个哑巴。” 老林这才带着林愫,倒了几趟车到城里去检查。隔天回了家, 白大嫂一脸担心凑上来:“咋样?” 老林敲敲烟袋,摆摆手:“没事,医生让多多说话就行了。” 白大嫂:“让娃娃多说话?” 老林:“让我多说!” 就是这样沉默寡言的老林,从不爱在背后嚼人舌根的老林,遇上了赵家那趟子破事, 也与林愫狠狠说过几回耳朵。 赵家本在邻村,与他们本来没有交集, 只是赵村人少养不起学校, 村里的孩子都送去了外村上学。 林愫,就与赵家的大女儿欢欢,在一个班。 欢欢大名叫作赵唤南,唤南, 其实就是“换男”。 欢欢比林愫小半岁,出生没过多久,赵叔带着赵婶就上了老林的门。 那时的赵家,还没有后来那么穷, 第一次上门,牵了一只刚生完羊羔崽子的母羊来。 小林愫那时已会坐, 赵婶子挤了羊奶,又隔水热过,亲亲热热端了来,拿小勺一勺勺喂给她吃。小林愫吃得不亦乐乎,口中嘟嘟囔囔念念有词,还自己伸手抢过勺子往口中送,撒了半身都是。 老林蹲在门口,皱眉看着她。半响,叹口气来站起身子:“本该劝你一回,男儿女儿都是亲生儿,何必分出高低贵贱。” “此番你既带了礼物上门,我总也不好让你空手回去。” “这次这个丫头,就叫唤南。” “唤南换男,盼着下面一个,女儿魂换作男儿身罢了。” 唤南是头胎,按政策赵家叔婶还能再生一个,两人彼时还没那么焦虑,她最初的日子便没那么难过。 可没过多久,二妹来了。爹娘唉声叹气许久,又去问过老林,才取了个名字“来南”。 来南比她还不如些,匆匆忙忙只吃了五个月的奶,赵婶子便又有了身子。 赵叔和赵婶再不敢着家,生怕一回来就被拉去打了胎。 正月里落了雪,赵婶又生了孩子,只听说,还是个女儿。 这次,赵叔和赵婶再没上老林的家门。 没人知道那三妹叫什么,也没谁曾见过。 村中人,当着面只当从未有过这回事,背地里,又有哪家不骂几句活该他们断子绝孙。 等到欢欢上了小学,跟林愫同一个班。那年夏天,赵婶赵叔终究如愿以偿,欢欢新得了个小弟弟。 可几年前还能养羊盖屋的赵家,却因连年的东躲西藏和上户口前上缴的巨额罚款,如今连新儿子的棉尿片,都得腆着脸去旁人家求旧衣回来裁剪。 欢欢六岁,一家五口,父母双全,却谁见了面都要摸着她稀疏枯黄的头发,叹一声可怜。 自从班上有了欢欢,林愫也再也没有被人嘲笑过没爹没娘的孩子。 她这个没爹没娘的,却不知比欢欢这个有爹有娘的,要幸福几百万倍。 为人父母,却并不需经过任何测试。投胎的时候算错了时辰入错了门,进错了人家,就像是在苦海里挣扎。 欢欢从来不丢沙包跳大绳,她身上常有片片青紫,被沙包或大绳打到身上,会很疼。 欢欢从来不踢毽子跳皮筋,她腿上总有条条抽痕,被毽子和皮筋弹到碰到,也很难受。 欢欢下了课从不乱跑,她第一时间回到家中,要洗菜择菜看着弟弟妹妹。 欢欢课间从不“加餐”,一堆孩子凑在小学门口推着竹车卖干脆面冰红茶的老奶奶前,她从来只是隔了远远看。 教小学数学的,是刚毕业没多久的男老师,分配到他们小学待两年便要调离,很是有几分上进心,认真负责,又风趣活泼。 欢欢却很怕这个大家都喜欢的吴老师,只有他,一天到晚追着问她要作业。 可她作业本脏污,错误满篇,被他问再多次,也装傻说一句丢了。 吴老师很生气,大手一挥往门外指:“丢哪里了?” 可他挥手那一霎,欢欢却骤然惊恐地睁大了眼,全身僵硬,下意识便抱住了脑袋。 吴老师见此,又看看她衣领边缘露出的点点青斑,再不忍心说一句话。 林愫回家,却将这些都讲给了老林。老林沉默听着,不发一言。腊月初八那一天,却拿出罗盘和木爻来,来来回回算了很久。 待到林愫出门上学,他站起身拦了她,缓缓说:“今晚回家,务必把欢欢一并带回来。” 林愫人小,却极听话。放学便哄了欢欢,请她做客,承诺她老林明天会送她归家,万万不会让赵叔赵婶再打她。 欢欢战战兢兢跟了来,心中虽然欢喜,却不能时时刻刻开怀,头上像永悬一把利剑,等她第二天回到家中便会一刀斩下。 可第二天,老林却没能送她回家。 欢欢五岁的妹妹赵来南,死了。 欢欢的日子已算悲惨,来来却比她还要苦些。 家中老二,又是女孩,不论哪个孩子犯错挨打,总也少不了连累她。她还没有上学,整日都在家中,陪伴弟弟,做家务。 赵婶这些年来没断过怀孕生子,身子不好,脾气也一年差过一年。家中诸事,稍有不顺心,便以打骂女儿来发泄。 欢欢上了学,家中只有来来。那天晚上,便是听说来来惹了弟弟发脾气,便挨了赵婶的揍。 赵婶歪在炕上哄着弟弟,顺手便抽了递柴的铁棍打在了背上。来来一个没忍住,将晚饭都呕了出来。 赵叔见此大怒,拿布条堵住她嘴,又吊着手臂挂在梁上。等他睡了一觉醒来,再去将来来从梁上放下,才发现二女儿怎么呼唤都不应,身子却早已冰凉。 自然是没有声张,自然是没有送医。对外叹两句急病,再落泪苦一声命苦。 谁都心里清楚,却谁都懒得声张。 丧事结束,老林才送欢欢回家。 欢欢在林家住了一周,像从炼狱来到天堂,突然听到要回家,跪在地上抱住老林的腿便哀嚎:“妹妹被打死了,我也活不久。” 老林一把搀起她来,眼中精光一闪,道:“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一章讲完,实在赶不及。没电脑太不方便了。 第65章 悔灵 老林带着林愫和欢欢回到赵家时, 已近傍晚。赵叔赵婶和弟弟正在吃饭,和睦平静得好似他们便是完美的一家, 从来不曾出现过一个叫来来的五岁女孩。 欢欢站在老林身后, 赵叔赵婶从桌上抬头,看见她。她微微瑟缩一下,面上却立刻挤出一个乖巧的微笑, 两步便走到赵婶身边,接过赵婶手中喂弟弟吃饭的碗,极有眼色地说:“妈,我来吧。” 当着外人,赵婶只冷哼一声。欢欢将碗接过去, 动作娴熟,口中哄着弟弟, 手上端着勺子一刻不停。 老林轻轻闭上眼睛, 压抑住心中怒意:“欢欢,也还没吃饭。” 赵叔蹲在椅子上,只作没有听见,倒对林愫很是热情, 伸出手来招呼她坐下。 林愫紧紧靠着老林亦步亦趋,咬紧了下唇盯着战战兢兢给弟弟喂饭的欢欢。 弟弟不到两岁,正是好动闹腾的年纪,小小的肉拳头里攥了一只破烂的金属小汽车, 嘴上呜呜嘀嘀说个不住。 欢欢人小力弱,手上一个不稳, 便漏了些粥在桌上。 她吓了一跳,慌慌张张放下碗,急忙用衣袖去擦。赵叔却觉得她这举动丢了脸,大掌一挥朝着欢欢后脑便抡了过去。 欢欢脸朝下,砰一声磕在桌角,抬起头来,额头上红了一片。她眼中沁着泪,却生生忍着不敢下落。 老林不动如山,稳稳坐着,又长长吐一口烟圈,淡淡说:“子女缘分,不过半生而已。” “说深不深,说浅不浅。她既然来了,总有她来的道理。悉心养大,平等待她,等她成人,再安心放手。为人父母,最好的,不过如是。”他越说越激动,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手中拿着烟袋,居高临下看着两人。 “我已不奢求你们为人父母,但你至少不该牲畜不如!已经害死了两个女儿,还想害死第三个吗?” 听这一句,赵叔瞬间铁青了脸,紧紧握着手中筷子,十指泛青。 赵婶却先发作起来,指着老林的鼻子骂道:“空口白牙,不要含血喷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害死人?” 老林冷冷看她,缓缓说道:“刑冲破害,岁运见死。禽兽尚且怜子,若不是当晚我留下欢欢,被打死的就是你两个女儿!” 赵叔此时稳稳开口:“我既生了她们,她的命就是我的。子女孝顺父母,父母教导子女,这是传统美德,天经地义。棍棒底下出孝子,我教育我自己生的孩子,哪里轮得到旁人说嘴?” 他边说,边又给了欢欢一个巴掌,还得意的瞥了老林一眼,似是知道谁也不能将他怎样。 老林脸上怒意骤现,拽起林愫起身告辞。临出门前,怀中几缕金光闪现,落在地上须臾片刻便消失不见。 林愫眼尖瞥见,紧紧闭了口,只面含担忧,看了看唯唯诺诺站在桌边的欢欢。 她心中难受,与老林踏着夜色回家,一路沉默直至快要到家,才冒出一句:“欢欢会没事吗?” 老林勾勾嘴角,干枯的脸上叠起道道沟壑。他捏着她暖暖温温的小手,说:“引魂铃,引魂还是其次,镇灵才是真本事。”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 人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刻是何心情,借引魂铃聚集,便可结成何灵。 怨灵狠厉,痛灵剧恸,念灵恋旧,痴灵执拗,恨灵暴虐,癫灵凄绝。 “如果是我,就用痛灵治他们,让赵叔赵婶也尝尝挨打挨痛的滋味。”林愫愤愤说。 老林却轻抚她柔顺的头发,叹一口气:“你还小,你不懂。” “这世间最痛的,莫过后悔两字。” “赵家生而为人,却不知生命之可贵,一无内疚,二无愧心。我只好送些悔灵予他们,想必有朝一日他二人终能明白,什么叫做有良心。” 悔灵附身,便如咒念。此生此世,曾错过的一切过往,曾做错的种种过去,仿若照片浮现眼前,历历在目,从此再无一夜安眠。 吃饭、睡觉、行走,无时不刻都在后悔,从此束手束脚再无法抉择。就连吃喝,也不敢选择,生怕此一刻选定,下一瞬便又尝到了“悔不当初”。 食无一丝滋味,寝却不能闭眼,人生已然苦痛难耐,赵叔赵婶却连自裁都不敢,怕这一秒烧起了炭火,下一秒又追悔莫及。 不过区区数年时间,赵叔赵婶像中了邪一般,形容枯槁,行尸走肉。两人行事大变,待儿子女儿一般冷漠无二。欢欢和弟弟,两个孩子吃百家饭长大,初中毕业就离开家乡,从此再无音讯。 林愫最后一次见赵叔赵婶,还是老林葬礼的时候,她在村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赵叔赵婶双眼无神,面黄肌瘦,像是为蹭一顿饭来,却在席上呆呆坐着,不肯动筷,口中喃喃有词。 林愫耳力极佳,从她身边经过,隐约听到赵婶是在嘟囔:“吃,不吃,吃,不吃..” 直到三天流水席完,面前却仍是干干净净。旁人刚刚将剩菜带走,她却扑在空空如也的席面之上,捶胸顿足:“我后悔啊!我后悔啊!我刚才,为什么不吃啊!” 林愫长出一口气,问地锦小土豆:“悔灵如此恐怖,你可知它威力?我都只用过一次而已,你偷悔灵,是想教训谁?” 小土豆皱着眉头很是为难:“我也不知道悔灵这么厉害。可是小姐姐,她真的很惨。” 小土豆扭头问宋书明:“这家酒店最近这一个月,明明是暑期,房费却这么便宜,你就没想过为啥?” 宋书明吃了一惊,有些不好意思道:“我看他是五星级酒店…” 詹台扑哧一笑,拍拍林愫肩膀:“这么抠门的男人,不分手留着过年吗?房价便宜是因为才死了人,这事,我都知道!” 五月的时候,酒店三楼尾房死了一个姑娘,花样年华,烧炭自杀,第二天早上服务员打扫房间,这才发现。 “小姐姐跟着叔叔一起来的,那个叔叔我认识,经常带队来张掖,每次都住我们酒店。” “每换一个团,他就换一个小姐姐。有的小姐姐当了真,就伤了心。” “这次这个小姐姐,不但伤了心,还送了命。” 宋书明恍然大悟,这事他以前也听说过。 小土豆这是遇到了个带年轻驴友团的人渣领队,专门勾搭单纯小姑娘。带一个团,交一个女朋友,睡过了便分手。 这次,遇上了玻璃心又死心眼的姑娘,一时想不开,闹出了人命。作者有话要说: 地锦的故事,讲完啦。刘淑娟的报应,就是永生永世的后悔。 希望大家喜欢。 第66章 敦煌 人年少时就是这样, 明明是命运仁慈,让你错过一个渣男, 你却哭着喊着不肯放手, 仿佛没了他就丢了世界。 是不是初恋,是不是初夜,是不是初婚, 其实哪里有那么重要。 是不是三观相契,是不是灵肉合一,是不是相知相许,是不是堂堂正正,哪个不比他是不是爱上的第一个男人重要? “人有大智, 却连这些都看不开,那就连精怪还不如了。”同为女人, 林愫又可怜又可惜, 还带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自杀的女孩才刚二十,相貌普通,从未恋爱过,怀揣了一肚子浪漫梦想, 却刚巧碰上了这么个渣男,失身又失心。 宋书明点点头,道:“人生漫长,为了失身自杀, 那真的是苛责自己,却抬手放过人渣了。” 詹台年纪尚小, 还不太能体会两人慨叹,口中又叼起了不知哪里摸出来的火柴棍,不耐烦道:“废话那么多,拿你那铃铛干那孙子才是道理。” 小土豆一喜,伸出树枝似的小胳膊锤了詹台一把:“还是你对我脾气!” 林愫叹口气:“引魂铃是我贴身法器,不能给你。何况你扎根此处,又得罪很多同行,还是谨慎为妙。” 小土豆不满,一脸的不服气,小山一般的肚皮一鼓一鼓。 詹台哈哈一笑,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包,偷偷摸摸递给小土豆:“等秋天那人渣再来,喂给他,包他几年不能人道。” 宋书明跟在后面,看两人鬼鬼祟祟,本想出声询问,转念一想,到底是怜惜自杀的女孩,便干脆紧紧闭口不言。 “此间事了,后面还有敦煌的行程,还去吗?”宋书明追上林愫,问。 林愫说:“去啊,不是还没看到鸣沙山月牙泉吗?” 两人相视一笑,行囊都是现成的,背上身这就准备出发。 走到酒店门口,就见詹台气喘吁吁跑来,一把抱住林愫胳膊:“好啊!想瞒着我偷偷溜!” 宋书明眉头一动,身形微动,不动声色隔开詹台与林愫。 林愫无奈:“我们要去敦煌,你也去吗?” 詹台一愣,眼珠滴溜溜一转,连忙说:“去啊!我也去!” 从张掖去敦煌,坐的又是绿皮车。三人忙活一夜,一直没好好吃饭。临开车前,宋书明去打包了红柳烤肉和杏皮茶,车刚发出,便递给林愫:“看夜市上你喜欢,就又买了点。” 詹台瞅见烤肉,满脸带笑,一把抢过一串,对宋书明说:“你这人,也挺上道的嘛!” “本来看你,年纪又老,嘴巴又笨,带自己女人出来旅游,还贪便宜住死了人的酒店。”詹台嘴中塞满了肉,嘟嘟囔囔含混不清,“要不是老子和林愫姐差了几岁,真恨不得挖了你的墙角。” 他好容易咽下口中的肉,腆着脸冲林愫笑笑:“其实女大三,抱金砖。你大我六岁,就是抱了两块金砖!” 不待他继续说下去,宋书明隔空又递来一串烤肉。詹台见了肉,便似野猫见到麻雀,一把攥在手里,啃得满脸是油。 宋书明看着他,边拆一包餐巾纸,边开口:“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跟你可不一样。” “以前浑浑噩噩过了这几年,花钱如流水一般,也没个稳定工作。” “那时候,我的世界里,就没有我。” “可现在,我想攒钱,换个房子。” 也是,帝都房价高企。宋书明以前住的那套,又因曾藏尸书晴,想必再卖不出高价,出租也难租。 他日日睡在那套房中,想到妹妹曾在天花板上看他四年,心中必定不好受。 林愫了然点点头,心头软得像一片水,一句话,便谅解了他一行的拮据吝啬。 宋书明接着说:“我现在住的那套虽好,但..不太吉利。如果有天,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想娶她进门,也不知道,她介不介意。” 他目光灼灼,若有若无飘过林愫。 詹台听他说完,一拍桌子:“兄弟,有梦想真的是对的!但是也不能瞎想啊。就你住酒店省的那几个钱,再等一千年也买不上房!” 宋书明:“......你说得对。” 火车时间不短,将近十个小时才到达敦煌。敦煌城市虽小,但非常热闹。市内有莫高窟,沙洲夜市,郊区不远便是鸣沙山月牙泉。开车向西,穿过玉门关,经过汉长城,就到了雅丹魔鬼城。 三人晚上去了沙洲夜市,吃驴肉黄面和酿皮,再用牛奶醪糟灌个肚圆。林愫干脆连水都不喝,抱着杏皮水一瓶接一瓶。 第二日上午,三人先去鸣沙山月牙泉,中午回来,便包车去了雅丹。 雅丹魔鬼城,离罗布泊不远。名字起的玄乎,其实不过是风蚀地貌,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罢了。千万年的风吹和水流,将原本一片平整的戈壁滩吹成了一个个造型各异的小土包,成片连在一起不见尽头。 远看,就像成千上万的珍兽异报齐聚,故而起名魔鬼城。 游客到了雅丹门口,统一乘坐黑色的大巴进入雅丹魔鬼城。此处离罗布泊不远,景区管理十分严格,大巴车只定时定点停留几站,圈出了一些标志性的景点,再起上花里胡哨的名字。 游客下车,拍照留念,再上车返程。 林愫三人原本排在第三排,眼看就要上车,宋书明却突然说自己肚痛,拉着林愫和詹台离了排队处,手下用劲,轻轻捏了捏林愫指尖。林愫抬头,便见他脸色凝重,立时会意,开口道自己也要去洗手间。 詹台这才闭口不言。暑期人多,他一脸不耐等在外面空调风口。 林愫跟在宋书明身后,两人站在洗手池前缓缓洗手。 宋书明嘴唇微动,神色无异,极小声说:“我们,被人盯上了。” 早上在鸣沙山,上山有两种方法,骑骆驼,或者沙滩越野车。 詹台闹着要去骑骆驼,三人排队很久,也不见有空骆驼从沙坡上下来。 天热又晒,宋书明从队中走出,想去问问沙滩越野需不需要排队,哪知刚从队中出来,就见队尾有一戴墨镜,绿t恤的高大男人,跟着他动了动。 他也没怎么在意,只当也是等得不耐烦的游客。等他问过了越野再回来,眼角余光却瞥见,那人走到越野车前却似毫无兴趣一般,谁都没有搭话,隔了一阵,又跟着他折返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加了编辑群,认识了一些作者,一个个的都比我小 第67章 雅丹 宋书明多年刑警, 脑中像有警铃敲了两下,下意识便回头多看了那人两眼。那人低垂着头, 不敢与他对视, 还悄悄向后躲了躲。 等到了雅丹魔鬼城,三人在观光大巴前排队,宋书明装作不经意往后扫视一片, 便瞅到了一片绿色的衣角。 “你会不会太敏感了些?都是游客,行程相似也没什么奇怪。”林愫问。 “出门在外,还是谨慎一些为好。何况…”宋书明似有些犹豫,说,“你不觉得, 詹台的来历,有些特殊吗?” “镇远酒店多位同行丢失法器。按你之前所说, 法器丢失乃是大事, 不可声张。詹台是从什么渠道,知道这些事情呢?” “你我来敦煌是旅游,他年纪虽小,出手阔绰, 出来这么久,家里人丝毫不担心。他跟着我们来敦煌,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你我在镇远酒店入险,误入七幻象阵。你有没有注意过, 红葛地锦对詹台很是忌惮?他随身带了这么多法器皆非凡品。小孩子贪玩,家人会放心让他随身带这么多贵重物品吗?” 宋书明眉头紧锁, 声音不由自主有些担忧。 林愫却半信半疑,书晴出事,他突逢巨变,之后又是曾信任的熟人作恶,对人生出防备之心再自然不过。 但是詹台为人直爽,又是没心没肺小孩子模样,贪吃贪玩,嫉恶如仇。 她和宋书明两人,一没钱,二没物,三没名气,詹台跟着他们,除了贪玩,还能是图什么? 宋书明看她神色犹豫,知她心中游移不定,深吸口气继续说:“何况…买火车票的时候,詹台坚持自己去买。取票时我离他不远,眼角余光瞥见了他身份证。” “在火车上,詹台说他小你六岁,今年便应该十四岁。” “可他身份证上的生日,却与你同龄。” 林愫面色一变,脱口而出:“缩骨术?” 宋书明刚想追问,她却摆一摆手,道:“这玩意已经失传很多年,相传是宫廷禁术。詹台年幼,我琢磨着,只是偷了家人的身份证?” 宋书明沉吟:“无论如何,小心为妙。” 两人从洗手间出来,詹台早已不耐烦,焦躁不安甩了甩手上的帽子,冲林愫扬扬下巴:“女人就是麻烦。” 又转过脸瞪了眼宋书明:“老男人也不怎么爽快。” 宋书明:“...” 三人终于登上大巴,驶向景区之内。上车之前,宋书明目光如炬,特意环顾一番,却不见之前那位绿衣墨镜男。 他略松一口气,开怀许多,一路与林愫说说笑笑。 开放给游客的观光路线只有一条,设置了四个停靠站点,每个景点都圈出来了一些造型新颖的标志性雅丹,起一些热门的名字,比如孔雀,猴王望海,狮身人面像之类。说像也像,说不像也不像。 林愫对这些似是而非的雅丹兴趣寥寥,她最想看的,还是最后一站的“黑海舰队”,成千上万垄岗状雅丹聚集在一起,仿佛黑海之中万舰齐发,扬帆远航,壮阔非凡。 “听说老谋子拍电影,两次在这里取景。”詹台兴奋不已,指着舰队对宋书明和林愫说。 三人是当日最后一批游客,最后一站下车时已近黄昏。夕阳西下,霞光普照在一望无际的舰队之上,像刷了一层金沙。大漠如此辽阔,三人一时失了语言的能力,只满眼敬意静静看着,感受这千万年来,自然母亲摧枯拉朽般的强大 黑色的戈壁滩上,赤金色的雅丹舰队仿佛有了生命。沙风阵阵,竟与涛声又异曲同工之妙,林愫闭上眼睛,仿若听见了海浪怒吼的声音。 夕阳渐低,周遭渐寂,宋书明看看手表,说:“末班车还有十分钟就来了。” 詹台回过神,指挥宋书明和林愫:“来都来了,怎么能不拍张照片呢?快快快快,你们两个,站到栏杆前面去。” 林愫略带羞赧,宋书明却很大方,坦坦荡荡站在栏杆前面,冲林愫招手:“来。” 两人立在栏杆前,沙漠风大,吹得林愫发梢凌乱,她刚想伸出手来去抚平,宋书明却鼓足了勇气,左手绕过她后背,搭载了她肩头之上。 詹台扑哧一笑,说:“就这样啊,别动别动。”手中举着手机连拍了好几张照片。 拍好之后,他举起手机翻看,不甚满意的开口:“逆光,看不清人脸。这样倒还不如你们转过身去,照张背影更好看。” 宋书明从善如流,也不放开林愫,握着她肩头转过了身。两人并肩而立在这戈壁滩上,面前便是辽阔无边的黑海舰队,映衬着残阳如血,满是一去不归的悲壮沧桑。 “我祝,你们凯旋。”鬼使神差般,林愫对着这戈壁上的黑海舰队喃喃道。她说完了,倒有些不好意思。 宋书明却看着她微笑:“郑和下西洋,征途星辰大海。他们,会凯旋的。” 君子如玉,明兰随风。两人此时看不清脸,倒像一双璧人。 宋书明见詹台久不出声,笑着问他:“照好了没?可以转过身了吗?”却不见人答。 宋书明陡然心惊,立刻转过身来,面前却空空如也,哪里还有一丝詹台的身影! 林愫大惊失色,放声便喊詹台名字,两人立刻四散寻找。 前后不过几分钟时间,观景台地方不大,一望可见,只三三两两散落了同乘大巴的游客。两人问过一圈,却无人记得曾见过他。 林愫越想越担心,生怕詹台贪玩乱走,在雅丹中迷了路。 宋书明眸色深沉:“这件事,可能没有这么简单。” 两人再不耽搁,掏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恰在此时,景区末班大巴前来接客,两人商计一番,同司机说了情况,没有上车,停留原地继续找寻詹台。 景区派出所日常接警,一般都是丢失财物。这次听说丢了游客,非常重视,立刻出了警,开着越野车不过十几分钟就赶到林愫和宋书明身边,将二人接到景区门口,一面录口供,一面查监控,还派出了一辆越野车,就在黑海舰队附近的雅丹,举着手电筒喊人。 此时天已黑透,林愫和宋书明坐在派出所内心急如焚。 隔了二十多分钟,景区的管理员面带笑容,一脸轻松从房内出来,对他们说:“放心吧,人找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太少,我以后估计是…上榜无望了。 所以…那就求一波营养液和地雷票吧… 第68章 行踪 林愫大出一口气, 脸上情不自禁露出笑容:“人在哪里?” 管理员摆摆手:“早都走了,回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面面相觑, 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震惊。 宋书明怀疑地说:“走了?不可能啊, 跟我们连招呼都不打。” 景区管理员有些不高兴,怼他道:“喏,监控就在那里, 自己去看吧。” 监控自然是要看的,宋书明半信半疑跟着景区管理员到了监控室中。 整个雅丹景区占地面积极大,临近罗布泊,监控只在景区正门入口,和循环观光大巴车上设有。景区派出所的民警以往倒是经常帮助游客查监控, 找丢失的物件,此次遇上疑似游客失踪效率极高, 不到半小时, 就找到詹台的监控画面。 果然如管理员所说,就在林愫和宋书明焦急寻找詹台的同时,监控拍到,詹台*独自一人, 已从景区大门离开,行色匆匆。 林愫又是狐疑又是不满:“出了什么事情,要拿给我们照相当借口偷偷溜走?” 宋书明眉头紧锁,目不转睛盯着屏幕上那个小小的人影。 灰色短袖, 黄色的帽子,帽檐虽然压得低低的, 但身上所穿衣服,监控中的模糊面容,分明便是詹台,不会有错。 可是,宋书明直觉,这件事总有一些说不通的地方。 “詹台给我们拍照,到我们发现他失踪,前后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当时我记得很清楚,明明并没有观光大巴车经过啊!”宋书明说。 “最后一辆大巴车,是在我们开始找寻詹台十分钟左右,才开过来的。” “詹台出现在监控的时间,是晚上六点整,但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在最后一站下车的时候,已经五点四十。” 宋书明记得很清楚,下车的时候他特意看过手表,就怕错过每半小时一班的观光大巴。他们下车的时候,是五点四十分整。 算上看景照相的时间,他和林愫意识到詹台失踪,差不多已经是下午五点五十左右了。 从五点五十,到六点整,不过十分钟的时间,又没有观光大巴车,从“黑海舰队”那一站到景区入口,有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詹台到底是怎么做到,在十分钟内就飞跃二十公里的路程,出现在景区门口呢? “当时天色已经比较暗,隔得又远,监控里目前只能看到穿着詹台衣服的相似身形离开了景区大门。如果,监控里出现的人并不是詹台呢?”宋书明越想越觉得整件事透着蹊跷,何况詹台失踪之前,他刚刚才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们。 詹台的失踪,和跟踪他们的绿衣男,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民警听了宋书明所说,沉吟片刻,委婉道:“现在的情况,其实比较棘手。詹台是不是失踪,什么时候失踪,失踪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其实都是你们的一面之词。” “就我们现在了解到的状况,监控里记录的很清楚,游客来到景区,游客离开景区,都是有迹可循的。” 他想了想,问宋书明:“会不会是你们的记忆出了偏差?” 他这么一问,林愫心里倒有几分打鼓,脸上情不自禁带了些犹豫出来。 宋书明语气仍是坚定:“我记得很清楚,前后就是十分钟的时间,詹台不可能这么快,就从我们眼前,到了景区入口处。” 民警听他这么说,也不愿直接反驳,只劝他们先回住的地方再找找。 “如果你们坚持,可以留下你们朋友的身份证号和联络信息,我们试着联系一下他。”民警继续说。 这下,倒轮到宋书明哑口无言。 他和林愫两人,与詹台萍水相逢不过几日时间,就连名字是哪两个字,怎么写,都没最终确认过,更别谈其他信息了。 民警十分负责,认认真真记录整理了两人所说,皱着眉头归纳总结道:“所以,一个好像是叫詹台的人,你们前两天才认识的,既不知道手机号,也不知道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家人一概不知,和你们连朋友都算不上,在景区与你们不告而别?” 林愫心中毫无底气,弱弱的反驳道:“我们这几天一直在一起,所以没有想着留电话。他好像,年龄是十四岁?家里有个师父?” 民警面无表情,刷刷在笔录上添上两笔,将案卷一合说:“抱歉,目前的情况,我无法按失踪立案。” 意料之中,也是情理之中。 两人略有沮丧,还是打起精神马不停蹄赶回酒店,多少还是希望詹台确已回来。 可回到酒店之后,两人去前台询问,詹台却一直没有回来。 两人晚饭都没有吃,在酒店大堂一直等到凌晨时分,丝毫消息也无。 林愫再坐不住,回到房间一股脑的将麻布小袋里的东西都倒在了床上。 “黄纸符,桃木剑,银杏露水,好在都有。”林愫长出一口气,又从房间抽屉里掏出一张敦煌旅游地图来,说道:“这术法十分高深,只能追踪同道中人,以往用来追杀叛变的同门。我小时候,老林为了哄我开心,施过两次。如今情势紧张,我也只能赶鸭子上架了,成不成的,能不能找到詹台,真说不准。” 两人从房间出去,站在阳台上面。月色皎皎,洒在林愫身上,更显得她脸色惨白。 林愫咬紧嘴唇,仔细回忆一番,学着老林的样子,将黄纸符叠成纸鹤模样。她手生,纸鹤样子颇丑,林愫无奈,伸出右手把那纸鹤挑在桃木剑尖。 她定一定神,左手捏决,口含银杏露水,一口喷在桃木剑尖的纸鹤之上。 “三界三境,真灵临轩,朱雀昭昭,道我必生。” 须臾片刻,纸鹤像在抽搐一般抖了两下,颤颤巍巍从剑尖上立起,挣扎着扑了两下翅膀,便一头栽下。林愫心中焦急万分,只得举起桃木剑,再将那纸鹤挑起来,一不留神,就在纸鹤身上戳了个小窟窿。 纸鹤更显气弱无力,呼扇着一边翅膀,摇摇撞撞飞了起来,在林愫铺在地上那张敦煌旅游地图上盘旋。 那张地图,背面拿鸡血拓了一整张的四方六极八卦图。纸鹤在图上晃悠几下,便又一头栽在了地图之上。 那纸鹤虽然又小又烂,好在仍有几分*身残志坚的倔强。分明已经飞不动了,却强撑着翅膀在地图上匍匐前进,拼了命的爬啊爬,一直爬到一处,才脱力般的停下。一眨眼的功夫,身上腾起一片火光,把那地图烧穿了一个小点。 林愫从地上捡起地图,定睛一看,沉声道。 “詹台,还在雅丹。” 作者有话要说: 入v后一直没有榜单,我很沮丧。 昨晚先生为了安慰我,自告奋勇去研究了一番晋江的自然榜单,回来跟我说:“你只要再攒一万多的地雷票和十几万瓶营养液,就能上自然榜了!” 我吐血..只要?!我连人家零头都没有哇... 先生不高兴了:“你这个消极心态可要不得,想想精卫如何填海,愚公如何移山。” 我很想接一句:“宋书明攒酒店房钱买北京房,估计就是随了你的不切实际。” 但考虑家庭和谐..还是没说。 anyway..多谢小天使们的地雷票和营养液啊,你们为我的家庭和谐贡献了力量... 第69章 骨埙 敦煌雅丹, 又叫做三垄沙雅丹群,在白天的时候是游人如织的旅游胜地, 到了晚上, 才真正成为了诡谲恐怖的魔鬼之城。戈壁滩上,东北风如鬼魅般,不知何时就起。一旦起风, 上一秒还坚硬如岩的黑沙滩便如游龙一般迅速流动,分分钟可将人吞没。 沙暴渐起,四周都是鬼哭狼嚎的低咽咆哮。风声鹤唳之中,一个个雅丹彷如有了生命,在游动的流沙里, 群魔乱舞一般。 深夜时分哪里还有车愿从敦煌赶去雅丹。林愫直急得眼圈发红。她与詹台虽然相交不深,但一直很喜欢他率真耿直, 何况在张掖, 如果不是他出手相助,她能不能在地锦手下保住引魂铃还未可知。 林愫不喜欠人情,滴水之恩愿涌泉相报。她更不喜欢目睹身边人遇险,就像当年无力阻止老林遭受火焚一样。 还是宋书明想了办法, 先去酒店楼下的旅行社,装作要包车去机场,报酬丰厚。等司机来了,宋书明眼睛都不眨, 从钱包里干干脆脆掏出一千块钱,只说自己是摄影师, 想去雅丹上露营,拍星空照片。 钱帛最能动人心,司机犹豫不过几秒,看林愫年轻大学生样子,点了点头。 虽是盛夏,雅丹夜晚温度不过十度左右,宋书明自己只穿了卫衣和短袖,却把带来的衬衫一层层都裹在了林愫身上。临下车前,他又掏了五百块钱买来司机身上那件破外套,罩在林愫身上:“脏是脏了点,事发紧急,姑且忍一忍吧。” 林愫咬牙不语,从麻布小袋之中掏出黄符纸和桃木剑,又折了一只纸鹤。 她术法不精,着实比不上老林,连折几只纸鹤都没能飞得起来。 宋书明见她着急,按住她安抚道:“不如先走走看看。” 夜色之中,两人绕过景区入口进入雅丹。他们二人户外经验不足,实在不敢在黑暗的雅丹群中四处乱撞,只敢沿着主路在雅丹群中行走。如果迷路一个不慎走进了罗布泊,估计就要九死一生了。 两人迎着烈风,走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到下午停车的第一站,柱状雅丹孔雀。 夜幕之中,“孔雀”已不像白天那样像了,看上去更像是一柄利剑。 宋书明皱着眉头看了两眼,在地上坐下,掏出一瓶水来递给林愫:“歇一会儿。” 林愫接过水瓶,咕咚咕咚连喝几口才停下。她耳力极佳,刚刚盖上盖子,就意识到了不对。 “是回声吗?”宋书明也听到了,站起身来问。 不,不像是回声。倒像是谁就站在对面,学着他们一举一动。 宋书明倏然拽着林愫后退两步,空无一人的对面传来一阵沙沙的声音,间或掺杂了两声嗤笑。 “谁在那里?”宋书明沉声问。 分明没有人作答。 林愫捏紧桃木剑,手腕轻摇,引魂铃叮咚作响,更显得四周风声可怖。沙沙的声音像是轻了一些,又越来越远,渐渐渐渐消失在风声之中。 远方却传来一阵低沉的乐声,像是谁在风中呜咽一般,哀婉伤绝,断断续续。 宋书明面前突然间出现一个黑色的人影,娇小瘦弱,缓步向他走来,每走一步都像踏在水波之上,淅淅沥沥仿若溅起一地的水光。 宋书明心如刀割,她越靠近,他越肯定。她面上像是罩了一层薄纱一般朦胧不清,可她走路的样子,她娇笑的样子,她左顾右盼神采飞扬的样子,分明历历在目清清楚楚。他已经知道那谁,他也已经知道这不可能,可是不,他不愿意停止。他想要她靠近。 “书晴。”宋书明痛苦地低喃。 宋书明向书晴伸出了手,他的手黑瘦修长,她手背白皙细嫩,眼看就要碰上。 就在此时,他掌心一阵剧痛,他低头一看,左手掌心正被桃木剑尖狠狠抵住,已沁出几丝鲜红。 他愣一愣神,抬头一看,面前哪里有一丝书晴的痕迹,只有林愫满脸担忧看着他,说: “白骨梨埙。” 林愫毫不耽搁,从麻布小袋中掏出一把桃木小棒槌,给宋书明系在腰间,手上动作不停,口中解释道:“埙为古乐,甘陕豫一带都很常见。你现在去西安爬城墙,还能见到小商贩在城墙根底下摆摊卖埙,非常难吹响。十个人里面,有一个能吹出声音来,就很不错了。” “一般市面上见到的埙,都是陶制,也有罕见的竹制。” “但甘肃玉门,盛产骨埙。” “白骨梨埙,便是骨制。只是..既不是猪骨,也不是牛骨。” “是人骨。” 人骨所制,阴气致幻,这法器如此狠厉阴毒,林愫也有些忌惮,一把拽住宋书明道:“对方法力高深,法器又很厉害,我手里只有引魂铃,和啥用都不顶的你。不论对方是何来头,今晚恐非你我能敌。” 宋书明尚未还神,仍有些恍惚,道:“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打不过,咱们还是先撤。留好记号,守在雅丹外面,等天一亮,再进来找詹台。” 林愫点头,两人相互搀扶便往主路上走。哪知刚走出两步,远处突然一味明火腾空跃起,在夜色中极为耀眼,映衬得周围雅丹亮堂一片。 那明火闪烁,似是有人在勉力维持一般。忽明忽暗之间,林愫眼尖,远远看见,火光之下,分明是一个瘦弱的人形。 灰色短袖,黄色的帽子。 “詹台!”林愫大喊。 作者有话要说: 非常感谢大家的地雷票和营养液! 这三天努力攒攒稿子,之后加更大肥章。 第70章 陆诒 林愫再也忍耐不得, 握紧桃木剑便要冲去,被宋书明攥住手腕问:“不是幻象?确定吗?” 也对, 刚刚才见识过白骨梨埙, 保不齐此时又出什么幺蛾子。 她定一定神,从随身的麻布小袋中,接连抽出几张黄纸符, 指尖轻轻一捻,蓝光幽幽窜出,将黄纸符燃烧成灰。林愫举起手腕,指尖符灰抚过眼帘,腕上引魂铃上贴在眉间, 半响不语。 眼见远处火光越来越暗淡,宋书明心急如焚, 忍不住开口催促。 林愫:“不是幻像。” 詹台瘫倒在地, 想必是下午就已经遇险。他独自一人,不知经过多少次顽强抵抗,才能坚持到现在。方才詹台努力施法,化出明火, 此时必是在期待他们前来营救。 宋书明和林愫不能也不愿再观望,两人对视一眼,疾步朝忽明忽暗的火光跑去,心中不断祈祷詹台能再撑一阵。 明火越来越近, 詹台身形更显清楚。 他倒地之处,恰在几座形状各异的雅丹中间。四五座柱状高大雅丹, 把他围在中间,遮蔽得很是隐秘。如果不是刚才詹台放出明火,旁人很难发觉。 宋书明步伐快,率先赶到。他此时已无怀疑,几步跑到詹台身前,俯下身来扶起他。 詹台全身虚软无力,软绵绵像是肉泥一般瘫在地上。宋书明握住他手臂,想将他手臂绕过自己脖子,试了几次却不成功。 宋书明低头一看,这才发觉,詹台双手被一条黄色麻绳捆绑起来,严严实实,手腕上勒出一条条红印。 宋书明吓一跳,弯下腰去解那绳子。 这个姿势,他耳朵恰好贴在在詹台嘴边,便觉詹台口中像有气流一阵阵吹出。 宋书明隐约觉得不对,好像自己忽略了什么,停下动作,转过脸来紧紧盯着詹台。 詹台脱力靠在他身上,眼睛半睁半眯,嘴唇一张一合,像在重复同一个字。 电光火石之间,宋书明骤然明白。 詹台不是在吹气,他是在努力说话! 他双手被缚,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刚刚又怎么可能捏诀放出明火吸引他们注意? 放明火的,压根就不是詹台!而这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设置好的陷阱! 詹台嘴里说的那个字,分明就是:“跑!” 林愫恰在此时赶到,将将迈步要进这雅丹圈之中。宋书明猛地站起身来,冲着林愫大喊一声:“快逃!” 却已然已经来不及了。 戈壁滩上的沙子像河水一般流动起来,霎时淹没宋书明和林愫的脚踝,不停向上蔓延,几秒钟内就埋过了膝盖。宋书明挣扎中仍想抽脚,沙阵却越陷越深,不过片刻就已经没过宋书明的腰间。 宋书明抬头深深看了林愫一眼,她情况比她略好一些,流沙仍只没过脚踝。就在此时,围着他们的柱状雅丹像活了过来,向他们急速靠近,又铺天盖地砸了下来。 宋书明来不及反应,失去意识前最后一刻,只记得自己拼了命扑向前方,抱住林愫,将她细细密密护在了身下。 宋书明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黑暗寂静,身下潮湿泥泞。他四肢酸痛,头晕脑胀,挣扎起身,眨了眨眼睛,方才适应黑暗光线。 他此时像是独自在一个洞穴之中,洞壁湿凉,宋书明四周摸了个遍,却没有摸到出口或是窗户,不知自己是如何到这洞穴中来的。 惊慌或者惊恐倒说不上,他此刻满心都是担忧,不知林愫身在何处,不知林愫是否安好无恙。 宋书明平复了一下心情,又在身上摸了一遍。手机、手电、随身带着的小军刀都已经不在了,倒是林愫挂在他腰间的桃木小棒槌还在。他将小棒槌取下,紧紧贴在掌心,像仍能感受到她残留的余温一样。 隔了不知道多久,突然听见一声推拉的声响,一片白光骤然洒下,刺得他睁不开眼。 宋书明知道他是怎么到这个洞穴里的了。洞穴的开口,在他头顶。 他略闭了闭眼,再睁开眼,便看到头顶上面开了一个小门,门口一个人影,正向里面探头探脑。 宋书明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睛,他想到谁,也没想到门口那人竟然会是他! 那分明就是詹台! 生龙活虎,洋洋自得,哪里有一丝脱力软弱的样子。 “是你!”宋书明怒意滔天。他和林愫为了营救詹台连夜奔波,却万万没有想到到头来,竟然会是他们如此信任的詹台,设下陷阱诱捕他们。 宋书明咬紧牙关,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来:“詹台,林愫在哪里?” 那人却噗嗤一笑,他一出声,宋书明立时察觉到了不对。 这人声音嘶哑暗沉,明显处于男性的变声期末端,已近成年人的年龄了。詹台与他们相处多日,声音明明一直是小男孩的清脆悦耳。他面容虽与詹台十分相似,但是仔细看来却仍有细微不同。詹台眉毛细长娟秀,这人眉毛粗犷许多。詹台左颊下方一个若隐若现的酒窝,这人却只有一点黑痣。 更重要的是,詹台神情坦荡洒脱,此人却邪佞阴沉,面容相似,气质却迥然不同。 那人怪笑一声,开口道:“他跟你们说,他叫詹台?” “也对,詹字,上厃中八下言。左言右台,就是一个字,诒。” “我弟弟陆诒,听说这几日,和你们关系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今明两天会略短一点。多谢大家耐心等待。 第一,是因为后面有点卡文,我又不想断更,所以稍慢一点,预计后天开始就有大肥章了。 第二,是因为我要放新文的文案啦!《问米》二月底应该可以完结。新文叫《凤灵》,可以通过我的作者专栏找到它,欢迎大家预收喔! ps 先生昨晚熬夜p出了新文的封面,相当好看!比《问米》这本的封面上心多了。 妥妥的是地雷票和营养液的压力啊哈哈哈哈。 第71章 崆峒 宋书明咬牙摇头不语, 眼中精光乍起,紧紧盯着头顶上那人。 那人也收了面上笑容, 阴阳怪气道:“你不是亲口说过吗?识时务者为俊杰。该低头的时候, 还是低头为妙。我问你话,你要答。你不答,我下一句说出来的是什么, 可就不能保证了。” 宋书明冷冷望他,说:“你是怎么知道我说过识时务者这句话?昨晚白骨梨埙吹响的时候,就是你们埋伏在我们身边?” 那人呵呵两声:“你也不算蠢到家。师傅原本以为一个白骨梨埙就足够了,哪知跟你一起的小娘们儿还挺厉害,两下就被她拆穿了。” “没办法啊, 我一个人,制不住你们两人。” “还是弟弟机灵, 这几天跟你们混了个脸熟。不过小小设一个陷阱, 你们就跟池子里的小金鱼似的,听话的乖乖上钩了。” 宋书明握紧双拳,问道:“跟我在一起的女孩呢?你把她藏到了哪里?” 那人摆摆手指,一脸洋洋自得:“她可比你有用多了。别急, 等下就让你们两只小鸳鸯见面,到时还需要你好好表现呢。” 果不其然,那人连掀开的小门都没有合上,就转身离开。不过几分钟时间, 转身回来,手中又拖又拽一个人, 在门口露头向下一瞄。 “林愫!”宋书明叫道。 她看起来倒还好,发梢虽然略显凌乱,但衣着完好,神情冷静,面上干干净净,一丝伤痕也无。 宋书明先松一口气,还没再开口,就听林愫说:“我已经答应你们了,现在可以把人放出来了吧?” 听这一句话,宋书明刚刚才放回胸膛的心,下一秒又提到嗓子眼里。他猛地开口,嗓音嘶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冲林愫大喊:“林愫,你答应他们什么?” “你快回答我!” 林愫低头,深深看他一眼,转过脸对那人说:“你不放他上来,那我下去总可以吧?” 那人嗤笑一声:“门又没关,想下去,自己跳。” 林愫毫不犹豫站在门边,对宋书明说:“那我跳下来?” 宋书明目不转睛盯着她,胸膛像要爆炸一般,张开双臂,说:“你跳吧,我接住你。” 林愫坐在他头顶那个小门边。那小门离地面足有三米多高,她坐了下来,脚踝离他双臂仍有四五十厘米距离。她深吸一口气,轻轻一跃,就扑进了他怀中。 宋书明紧紧揽住她,将头狠狠埋在她肩头。担心焦虑后悔自责如影随形,仿佛只有将她揽在怀中,胸膛贴紧胸膛,心跳听着心跳,才能减轻些许。 林愫轻轻在他后背拍了两下,松开他道:“刚才那人,名叫陆讫,是詹台的哥哥。” “你应该已经知道了,詹台本名叫做陆诒。” “他和他哥哥两个,原是平凉崆峒人。崆峒山是道家名山,相传是黄帝问道广成子的地方。隋唐时期曾经大兴,创八台建九宫筑十二院,引来修仙道友数万不止。晚唐之后战乱连绵,崆峒道派逐渐没落,我听说过的,便只有全真一派。”“全真一派自然是天下名门。偏偏,我们这次遇上的陆家兄弟,和他们的师傅,陆汨,是崆峒道派残留的旁门斜枝,阴山十方。” “阴山十方,隶属玄门,前身是茅山派,习巫术,施巫蛊。后到了明清两代,传人渐少,为保教派,当时的师尊误入歧途,擅鬼魂喜阴术,尤为嗜好炼制阴毒的法器。我们昨晚遇到的白骨梨埙,就是其中之一。” “旁门左道,为天下人所不齿。他们这一派流传至今,行踪十分隐秘低调,行事尤为谨慎小心。这一次,他们大张旗鼓捉了我们过来,是想让我替他们盗取法器,阴山血玉。” 林愫和宋书明同时遇险,她被宋书明稳稳护在身下,没有受伤,意识也很清楚。陆讫现身的时候,她正被雅丹压在身下,动弹不得,亲眼见到和詹台如此相似的一张脸出现,下意识就喊了出声。 陆讫满面嘲讽,先把弟弟陆诒从戈壁滩上扶起,又拖走了昏迷不醒的宋书明,独留她一人在雅丹下面动弹不得。 流沙如活水一般在她身下流淌,林愫拼了命的挣扎,拼了命地把头高高昂起,口鼻之中却仍不可避免灌了沙子进去,呛得她涕泪横流。 陆讫就在此时现身,手中举着白骨梨埙,轻轻冲她摇一摇,邪笑两声,问:“听没听说过阴山十方?” 林愫脑中茫然一片,依稀记得曾在哪里听说过阴山十方大名,但又记不真切。陆讫看她脸上犹豫,冷笑一声又问:“没听过?” “那,阴山血玉呢?听说过吗?” 林愫骤然抬头,眼中震惊如山呼海啸一般袭来,紧紧盯着陆讫,连眼睛都不敢眨动,生怕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个表情。 陆讫见她这样,总算满意,洋洋得意站起身来,突然冲着林愫面前的沙堆踢了一脚。沙子四面八方灌来,林愫措手不及,眼耳口鼻都是沙子,满脸泪水,睁不开眼睛。 等她好不容易松了口气回过神来,那块一直压着她的雅丹,不知何时已从她身上挪开。她脚腕手腕上都绑上了黄色的麻绳,动弹不得。 陆讫一把将她从流沙上拽起,兜头一个黑色塑料袋套了上来,阴毒地威胁她:“乖乖识相听话点,敢乱动一下,我就扎紧袋子活活憋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 詹台不是反派。 明天更大肥章。 新文封面和这本封面,哪个好看? 第72章 草鬼 林愫乖顺听话, 毫不挣扎,任他在流沙上拖她前行, 几分钟后才停下。林愫按着距离推测, 估摸着他们已经到了白天乘坐观光大巴的马路上。 马路上像是停了辆小面包车,陆讫半拖半抱把她放在座位上,砰一声推上了车门, 自己拉开了副驾驶的门。 林愫头套袋子,看不见情形,只能靠耳听猜测大致。她耳力极佳,前排司机像是一个苍老的老头,压低了声音跟陆讫说话, 声音沧桑喑哑:“她知道吗?” 陆讫恭敬答道:“她知道。” 司机唔一声,缓缓又说:“知道也好。省了口舌。” 林愫听得满头雾水, 谁知道?知道什么?是在说她吗? 但听陆讫如此恭敬小心的态度, 倒隐隐猜到司机老头便应该是他和詹台口中的“师傅”。 想到詹台,林愫心中一片酸楚,之前的满腔被背叛的愤怒不解,在听到阴山血玉四个字之后, 就全部变作了迷惑和担忧。 阴山血玉,鼎鼎大名。三十年前,险些要了老林的命。 林愫彼时尚未出生,只在后来的岁月里听老林细细碎碎的讲过, 讲那个暴雨倾盆的下午,天色乌黑仿佛夜晚, 雨水夹杂着冰雹铺天盖地砸下。 老林本在家中午睡,夏季暴雨,湿热憋闷,他在炕上翻来覆去,只记得一个接一个做着光怪陆离的梦。 突然间,毫无征兆的,他一下子清醒过来,胸口扑扑直跳,脑门上一层薄汗。 老林抚着胸口,坐在炕上,两眼向门口望去。 便是此时,传来咚咚咚咚的敲门声。 门口不是旁人,是白大嫂,满脸焦急走进门来,说:“有你的电报。” 老林沉默,点一点头,从炕边拿了一个搪瓷脸盆,顶在头上冲了出去。 暴雨中的冰雹,砸在人身上极痛,砸在脑袋上,也容易死人。老林头上顶着搪瓷盆,在暴雨中步伐稳稳,十几分钟时间便走到村口邮局。 送报员正等在那里,看见老林一伸手,递过来一张纸。 老林接过,深吸一口气方才低头。 那纸上,只写了一个字:“救。” 那时候的电报,是按字数算钱。对方发电报倒是秉承惜字如金,无落款无留名,轻描淡写一个“救”字,像是笃定老林一定会知道。 老林确实也知道,捏紧了电报一语不发,连家都未回,行装未收,就买了长途车票,连坐半天的车,直奔灵宝阳平。 阳平镇中所住何人,老林一直不曾明说。林愫长大些问起,他只低声说是“故人”。林愫心中还暗暗感慨,想必是感情极好的故人,只发一个字的电报,就能让他从陕西赶到河南。 老林到了阳平镇,轻车熟路上了老乡的牛车,赶往蔡胡村。刚刚走到村口,他便已经察觉不对。蔡胡村不是大村,村中只有百余户人家。村口竖着一大幅黑色灵幡,迎风招展像是在与他挥手一般。 赶车的老乡来自临村,想必曾听说过什么,走到这里再不肯前行一步。老林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块钱来递了过去。老乡脸上露出惊喜表情,接过了钱又有些犹豫,支支吾吾劝他,不要进入蔡胡村。 “那个村子,有病哩。”他神神秘秘,又带着恐惧敬畏。 老林点点头,谢过他好意,转过身,仍是提脚就走,不带半点犹豫。 从村口灵幡开始,家家户户都挂满挽联挽幛,远远看去竟像是七月的天气却落了大雪,分明是豫西的村庄,却仿佛穿越到了东北雪乡,家家户户铺满白幡,没有一丝彩色。 唢呐灵乐自他进村,便没有听过。老林咬牙听了一路,直走到一处红色矮门前,停下了脚步。 他伸手轻轻一推,门就开了。只见四四方方的院落之中,整整齐齐码了四口棺材。正中并排放了两口乌漆墨黑的杉木棺材,其中一口,还刷了桐油。 杉木棺材两边,各放了一口小小的薄匣子。 而那四口棺材的正中,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头。 “蔡叔。”老林恭恭敬敬弯下腰身,半响才直起身来。 蔡叔冲他点点下巴,指了指最右边那个薄匣子,说:“你来晚了一步。小四儿,半个小时之前,刚刚才咽气。” 蔡叔已有古稀之年,身材高挑,腿背挺直,神色端庄,看起来极为硬朗。老林在他面前,像学生一般恭谨小心,正色道:“可否开棺一看?” 蔡叔神情不变点一点头,老林上前一步,双臂施力向前一推。薄匣子木材已极为单薄,应声而开,一阵恶臭扑面而来,老林探身向前一看,一个七八岁的小儿,满身溃烂。从头面到四肢,周身均像是灼烫之后又不曾就医的脓包黄水。看骨骼极为瘦弱的孩子,此刻却胀大四五倍不止,将薄匣子撑得满满当当。 老林面色不改,小心翼翼将那薄匣子盖了回来。 远方又有唢呐灵乐传来,蔡叔听到,眉梢抽动两下,站起身来,说:“这是,又死了一个。” “村中不过一百余户,从五月开始,怪病开始蔓延。最开始的时候,是村东的寡妇,满身溃烂,高烧不止。家中只有一个小儿,旁人可怜孩子,将孩子接到家中照料几日,却没想到,寡妇死后没过几天,那小儿也是一样病症,溃烂流脓,胡言乱语,不出半日便死了。” “那户人家惊惧非常,只当寡妇舍不得儿子带了他走,出钱置办两口杉木棺材,刷上桐油,好生生办了丧事,吹吹打打又请了三天的流水席。” “简薄,是简薄了点,但是邻里之间,如此实在也算仁至义尽。人人都要夸上一句厚道。” “偏生好人没有好报,三天之后,邻居那户人家,也有了溃烂的症状。” “没有,送去卫生所看看?”老林插口问道。 蔡叔看了他一眼,说:“第三家死的,就是卫生所的大夫。一家五口,一晚上的时间,便一个不剩。” 这些人的尸体,都被镇上派人来走了,说是要检验化验。 可到今天了,还没等到说法来,人就已经快死了个绝。 也不是没有人逃出去的,卫生所的大夫一家刚刚没了,就有年轻的小媳妇抱着孩子回娘家的。 可回了娘家,照样逃不过。 有仁义的,父母在的,还能咬牙将女儿接进门中,发病了还愿意往医院去送,递汤递水指望着能活过来,女儿去了,还掏钱置办一口棺材,将女儿和外孙一并收敛。 那没有仁义的,大门一关,紧闭不开,任凭女儿抱着外孙跪在门外哭喊。等哭得精疲力竭了,再冷冷递出一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就是死了,入的也不是俺家祖坟。” 老林心酸不已,开口又问:“那娘家厚道,照顾发病的女儿的,有没有也染上这病症?” 蔡叔沉默两秒,道:“这就是关键了,娘家人并没有发病。” “病的,死的,全是我蔡胡村的人。如此,便不是染上什么奇怪的传染病了。人都是一样的人,没有道理只传染我姓蔡姓胡的,却不传染旁人。” “蔡叔怎么看?”老林问。 蔡叔沉吟片刻,回答道:“中毒。” 老林却有些犹疑,见蔡叔语气笃定,斩钉截铁一般,又有些把握不住,不敢开口。 蔡叔敏感细心,察觉到老林欲言又止,面色一沉,不满道:“有话就说!” 老林鼓足勇气,断断续续开口问:“听说..豫中…有几个村子卖血盖楼?” 这事,倒也不是什么秘密。现如今谁不知道人血值钱,卖一次赶得上工人一月工资。农村人,身体康健,抽多少血也只当一包红糖便能补回来。血站血头极为恶毒,为省成本多人共用针头,又血浆回输。 那个年代,老百姓哪里懂得那些,手中握着丰厚报酬,家家户户盖起了新楼,可没两年,那一栋栋崭新的楼便成了鬼楼空楼,家家户户都有人死,先是发烧,再就一并不起,全身溃烂,不出两年,就再也不能睁眼。 蔡胡村如今这般境况,老林最怕便是这“血病”,无药可救,只能等死。他硬着头皮将话问出,蔡叔果然神色不虞,看老林忐忑不安,到底还是忍住心中不快没有发作。 “不可能是这血病。蔡胡村这几十年来,就没有一个人,卖过血。” 血站是开到了镇上,也不是没有村民动心。可蔡胡村村长德高望重,几十年来村长都从他家传承。村长率先放出话来,明令禁止。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敢去卖,得来的钱要充公。如此一来,哪还有人愿意去当冤大头,抽自己的血,让别人分钱? 老林听到这里,疑窦却仍然未消:“不是血病,会不会是其他病症?” 蔡叔见他如此,忍不住出言提点:“一村人不分男女老少,如蝗虫经过一般片草不生。” 老林恭敬附和:“是。” 蔡叔继续说:“连逃出村子,都幸免不了。” 老林狐疑抬头,似是意识到了什么。 蔡叔深吸一口气,说:“而且,发病的第一个人,是一个寡妇。寡妇,便是女子。” 老林豁然开朗,脸上神色变幻不止,冲着蔡叔深鞠一躬,说:“到底还是您身经百战,我自愧不如!得您诸多提点,方才能够明白!” “这是草鬼女。”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遇到了上次拿小木棍戳我女儿的熊孩子... 这次是来抢我女儿手里的泡泡枪。被我一把抢回来了。 现在还在生气。 第73章 公鸡草鬼, 便是苗蛊。 将青蛇、蛤蟆、黄蝎、毒蜥、墨龟、蜈蚣、金蚕、蚂蟥、黄蜂、毒蚁十一条蛊虫,自出生伊始便被养在红砂陶罐之中, 日日喂食, 连喂七七四十九天。 第五十天开始,不再喂食。蛊虫难忍饥饿,便渐渐开始自相残杀。红砂罐中, 几只蛊虫结盟而战,成王败寇,直到最后只余一只蛊虫。 养蛊,必须是女人。养蛊的女人,又叫做草鬼女。蛊虫养成之后, 草鬼女打开红砂陶罐,开盖那一霎那, 血腥扑鼻。蛊虫躲在暗处, 趁机附身于草鬼女之上,听她命令,为她所用。草鬼女采集精血供养蛊虫,以保自身不受反噬。 “这次的事, 也许是蛊虫出了乱子。或是寡妇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被下了蛊虫。蛊虫吸人血,种蛊毒,蛊毒失控, 便害死了整村的人。”老林说。 破苗蛊的关键,便是歼蛊虫。 “找你来, 便是为了灭蛊。”蔡叔拍拍老林的肩膀,伸出手掌来,掌心赫然便是一双阴沉木筷,漆黑的底色隐隐透着金光。 老林一愣,抬起头来下意识就要推辞,蔡叔却握紧了他手,道:“我大限将至,留着没有用。” 说完,蔡叔轻轻撩起了袖子。他手臂瘦削枯黄,手背上还有点点老年斑。 而手腕上,赫然便是一个巨大的黄色脓包,和方才老林所看尸体之上的脓包,一模一样! 起事伊始,蔡叔尚不觉与蛊虫有关,还当村中有人背着他们偷偷卖血,染了脏病。等他领人查了一圈发现与那血病无关,蔡叔便又怀疑是不是沾染了脏东西回来。 村中野狗杀了一只又一只,狗血泼出一盆又一盆,黄符纸贴了一张又一张,都不见起色。 直到有一天,蔡叔发现自己枯黄的皮肤之下,隐隐现出一个脓包。 老林大惊失色,失声叫道:“蔡叔!” 蔡叔却摆了摆手,从袖中掏出一张黄纸符,掌心幽幽火光,将那纸符燃成灰烬,贴在腕上脓疱之上。这许多天来,他都是靠一张符纸强行续命,挺着一口气,等到了老林来。 蔡叔不急不慌,在四口棺材之间施施然坐定,仙风道骨,面色淡然冲着老林微微一笑:“靠你了。” 老林眼眶一热,再不愿耽搁一秒,就在面前的黑杉木棺材板上,打开了他随身的小匣子。 蛊虫说到底,就是有毒的虫子。既然是虫子,肯定就怕公鸡。 老林掏出一瓶公鸡血,冲着蔡叔兜头兜脑泼下,说:“蔡叔,有这鸡血,你再坚持一下。今晚之后,我必灭这蛊虫,为这村中老少报仇!” 老林背上匣子,飞奔出了蔡叔家门,挨家挨户大声喊道:“谁家养鸡?我出十块买鸡!谁家养鸡!” 村中几近灭门,哪还有人顾得上卖鸡。老林牙关紧咬,走了一圈只见鸡圈,却不见活鸡,扭头便出了村子跑上了田埂。 来时搭牛车的老乡家,离蔡胡村并不算远。老林顺着车辙疾步前行,一个多小时就找到他家中。 那老乡推开房门,打眼一看见是老林,风尘仆仆面色凝重,下意识便是一哆嗦,想掩上大门。老林一把将门堵住,伸出手来轻轻晃晃,枯瘦的指尖上夹了一张十元纸币。 “我想,买只公鸡。” 公鸡当然够买,老乡乐乐陶陶还想送给他几个鸡蛋。老林摆摆手说不要,抱了那只威风凛凛的大公鸡便往蔡胡村赶。 月上柳梢,终于赶到。老林一把推开蔡叔家大门,喊一声:“蔡叔,公鸡已到,可设阵灭蛊!” 却见蔡叔已躺倒在地,头上脸上仍有鸡血痕迹,黄纸符灰满身皆是,暗沉的肌肤下能看见若隐若现的黄色脓包。 人却无了气息,周身冰凉,分明已经圆寂多时。 老林老泪纵横,跪在蔡叔身边,弯下腰来低诉:“受您教养大恩,此生终不得报。皇天在上,日月昭昭,我不为您报仇血恨,来世誓不为人。” 老林一手握住公鸡,一手握住阴沉木筷,手起筷落,干净利落地将木筷深深插入公鸡的喉咙,沿着脖子直往胃中。 公鸡喉有异物,拼命挣扎,老林一手一翅狠狠抓住,紧紧箍住公鸡不得动弹,口中安慰道:“忍耐片刻,借你双眼一用!救人性命,这是大功德。你做这一桩好事,来世说不准就功德圆满,可以投胎做人,不必在畜生道受苦了!” 那公鸡似是听懂一般,定定看着老林,渐渐停下挣扎动作。老林长出一口气,腾出右手来凌空捏诀,念道。 “昭昭于法,应无所往,离相寂灭,一体同观。” 说完,老林深吸一口气,与那公鸡双目对视,额头紧贴,一个用力,稳准狠地将阴沉木筷插到自己喉咙中。 仿佛一阵热流,从喉中直冲脑门。老林几欲作呕,生生忍住。阴沉木筷稳稳不动,那股热流渐渐在喉中流淌,慢慢蔓延到鼻尖脸颊,最终停在眼睛之上。 老林眼前像陀螺一般飞速旋转,世界此时彷如一个透明的水晶圆球,在他面前三百六十度的展现。 老林深吸口气,旋转成茫然一片的圆球渐渐停止转动,他眨了眨眼睛,面前的世界像是一张全景照片一般,再没有立体之感。他适应了片刻,才将阴沉木筷从自己和公鸡喉咙中拔出。 月光之下,老林双眼已无眼白瞳仁的分别,漆黑一片,鸡眼一般圆圆睁着。 阴沉木筷传世多年,请神问米打小人都是法器中不可多得的上品。蔡叔一贯把它当眼珠子一般宝贝,如果不是此番合家灭门,想必是想留给孙子当传家之宝的。 这样金贵的宝贝法器,自然不会仅仅只是为了请神问米。 一根木筷,上圆下方,是以天圆地方。天地之间,靠一根筷子屹立世间,是以民以食为天。 食从口入,口又通喉,喉可穿心,心有七窍,窍窍通感。 世界万物,不外乎是。 是以,一根阴沉木筷,不独通灵,还可通感。 通感,便是通了旁人的五感。蛊虫最惧公鸡,老林便借来一双公鸡眼,等待天明时分,好引蛊虫出洞。 东方初初透出白光,蜷在地上的公鸡立了起来,喔喔喔喔高叫两声。老林摸了摸公鸡油光水滑的尾巴,抱着公鸡朝着村口大步前行。 朝阳初升,灰白色的天空渐渐挤出缕缕金光,撒在黑色的灵幡之上。老林站在灵幡之下,一身黑衣,神色肃穆,远看像与那黑幡连成了一体。 突然,村西传来一声哀嚎,唢呐伴随着哭喊一同响起。老林拔腿就跑,怀中公鸡受不了颠簸从他双臂之中挣脱跳下,他也顾不得了。 老林三步并作两步,后背用力,撞开那家大门。院落之中,一口杉木棺材也无,只薄薄几个匣子左右凌乱摆放着。 堂屋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扑倒在地,旁边围了两个哭得山崩海啸的小女娃。一个七八岁的样子,另外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站得歪歪扭扭,差点便撞到桌子腿上。 老林赶紧上前,接住小丫头,又牵起大的那个。 他双眼如炬,瞪大如铜铃一般,上下左右前后仔细扫了一遍,又翻开地上那妇人,目不转睛仔细盯住。 蛊虫不在附近,想必,仍在那女子身上。 大的女娃仍在哭喊,老林被吵得脑仁生疼,张口哄她:“好,好,救妈妈,救妈妈。”女孩听老林答应救人,像有了期盼又有了主心骨,伸手把摇摇晃晃的妹妹接过去,等到了一边。 老林上前一步,将那女子翻了个身。蛊毒狠绝,这家媳妇满面脓血,已分不清面目如何。老林从怀中掏出金刚杵,像给毛笔吸水一般,在鸡血里轻轻一蘸。 他动作缓慢轻柔,眼睛炯炯有神,像是在等着蛊虫惧怕,从那女子身上逃出。约有半柱香的功夫,蛊虫却没有动作,老林轻叹一声,原本不愿毁尸灭蛊,此时却别无他法,只能举起金刚杵,一把顶在那妇人喉咙之中。 鸡血一滴滴顺着金刚杵顶端的六瓣金莲落下,灌入那妇人喉咙之中。 半响,却无丝毫动静。 老林讶异至极。难道蛊虫并不在这妇人身上? 他抽出金刚杵,圆睁的公鸡眼环顾四周,目光终于停留在面前仍在抽泣的两个女孩身上。 老林惋惜难过,眼睛上下逡巡一遍。夏日天热,女孩短袖短裤。老林顶着公鸡眼上下扫视,果然便看到干瘦的肌肤之下,若隐若现的黄绿脓包。 女孩自己也被这脓包吓到,咕哝着说:“刚才,刚才还没有的。”又拽起衣摆拼命去擦,想将那脓包擦个干净。 老林眼见蔡叔过世,深知蛊虫上身之后时间半点不等人,快速开口说:“听话,我帮你把虫子捉出来,这脓包就会干净了。” 老林将木匣子放在地上,从里面拿掏出一把绿豆,一把糯米,在那鸡血之中滚过,又捞了出来,递到女娃的面前。 女娃嫌恶地转过头去,咬紧牙关。老林好说歹说,她都死死闭了口,绝不肯靠近一步。 老林叹气无奈,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倔孩子却油盐不进。他正犹豫是不是干脆上手按住强灌进去,突然间心生一计。 老林从兜里掏出五块钱来,举到女娃面前晃了晃,说:“乖娃,你吃了绿豆和糯米,钱就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上次是轮状病毒,这次是诺如病毒。 希望不要被全家放倒... 第74章 蛊虫 钱帛最能动人心, 果然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连七岁女孩都知道钱是个好东西,咬着手指含着眼泪盯着老林的眼睛, 脆生生地说:“十块!” 得, 还知道讨价还价。 饶是情形紧张,老林仍轻笑出声,从兜里翻翻, 特意掏出一张崭新的十块钱,递给她说:“给你。” 女娃拿了新钱,喜滋滋捏在手里来回看。待一扭头,看见老林手上的绿豆,又轻轻呜咽两声, 终究还是捏着鼻子皱着眉头将沾了鸡血的绿豆和糯米咽了下去。 却什么,都没有发生。 老林一双公鸡眼像迎着光的黑曜石, 目不斜视盯着女娃。 却, 没有蛊虫,没有蛊毒。什么都没有。 她手腕上那黄绿色的澄亮脓包,却逐渐蔓延,先到手背, 再到指尖,又在脖子上出现,慢慢到了脸颊。 老林一把放开她手,扭头看向小的那个。 刚会走路的女娃, 话都说不太全,只穿了一个红色的兜兜, 和土黄色的开裆裤。 小女娃露在外面的皮肤干干净净,白皙细腻,没有一丝一毫脓包的痕迹。老林轻轻掀起兜兜,她圆滚滚的肚皮之上,也不曾有黄绿脓包出现。 老林瞠目结舌,分明不知蛊虫是如何从二人身上逃了出去。恰在此时,大的女孩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手中仍紧紧攥着老林刚刚递给她的十块钱。 老林一颗心在胸膛之中狂跳不止,双手颤抖几乎握不住金刚杵。他一手拿金刚杵蘸了公鸡血,一手掰开女孩的嘴,将金刚杵伸了进去,口中默念有词:“乖娃挺住,你可还有十块新钱,没来得及花。” 终究于事无补。 金刚杵蘸了鸡血滴在口中,分明丝毫无用。他一根阴沉木筷借了公鸡双眼,眼前仍却空空如也。 老林怀中抱着七岁的女孩,身体渐渐冰冷,四肢渐渐僵硬,面容渐渐溃烂,双目半睁,指尖仍攥着一张簇新的十块钱。 他空有一身本事,却连与他萍水相逢的一个小姑娘,都救不得。 老林跪在地上,面上冰凉一片,无能为力的感觉如洪水一般将他淹没。 蔡叔,他来不及救。女娃,他拼尽全力也救不得。 到底,是哪里出了错?他到底是忽略了什么?又看错了什么? 就在此时,屋外又传来唢呐乐声。老林一跃而起,拔脚朝门外奔去。离这家不远,又是红漆白墙另外一家大户,门口站了个鬼鬼祟祟的癞头懒汉,正朝门内探头探脑。 老林特意瞥了一眼,那人面上虽脏污,却没有溃烂脓包。 大户院中七八口棺材,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站在院中,离门口有七八步远,正指了探头那个懒汉痛喊:“娘类个脚,墙根儿下的赖种活得好好地,俺家十口人只剩了咱娘仨!” 老林向前走了两步,这才发觉老人怀中还抱着一个红色的襁褓,里面裹着一个刚满月的孩儿,红润的脸蛋如苹果一般,哪里又半点脓包痕迹? 老人见老林走近,听了叫骂,防备地盯着他。老林勉强挤出一个笑,冲老人点点头,问:“叔,村长让我来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忙的?” 老人松一口气,瘫坐在地上抹着眼泪,口中喃喃有词,叹自己一老一小日子怎么过,倒不如一把死了干净。说到伤心之处,又站起身来指着门外的懒汉,骂那人是族谱都入不了的下流东西,还有脸来觊觎他家财物。 老人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指着门外癞头汉子,衣袖露出了手腕,隐隐也露出黄绿色的脓包痕迹。 老林知道老头时日无多,也有几分难过,侧脸再看一看襁褓中的小儿,大张着口打了个哈欠,小拳头举在脸旁,干干净净白白嫩嫩,却像是丝毫没有染病。 电光火石之间,一个念头在老林脑中一闪而过。 老林凑上前去,坐在那老人身边,伸出大掌拍了拍襁褓中的小儿,关切地问:“多大了?孩子,入了族谱没有?” 门口鬼鬼祟祟的二赖子,年轻时鸡鸣狗盗偷鸡某狗,早早便被族谱除了名。老头咬牙切齿,直骂天不开眼,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蔡胡村几百年历史的老村,世代传承。祖宗留下来的规矩,便是儿满一岁,女满三岁,媳妇嫁入满一年,方得入族谱,进宗祠。 老林听他说完这句,噌地一声站起身来,也不出言告辞,迈步便出了老头的房门。 匣子中掏出阴沉木筷,老林口含银杏水,喷在木筷之上,贴在双目,片刻之后再睁眼,视线便恢复了正常。 他面色铁青,从村口开始一家一家推门便进。家家户户都有死人,可是,几乎家家户户,又都有人活! 老头家中小孙,不满一岁,未入族谱,身上不曾出现黄色脓包。方才小一点的女娃,刚会走路,不满三岁,也不曾入得族谱,姐姐虽然暴亡,她却丝毫无事。门口鸡鸣狗盗的懒汉,也不曾入得族谱,脸上脏污,却并未发病。 不仅仅是他们,入了族谱的小媳妇,就算逃回娘家依旧会浑身溃烂而亡。可那些新嫁进来的媳妇,那些改嫁了的寡妇,那些不满一岁的孩童,那些没有刻在族谱上面的人,都活得好生生的,不曾有一丝病发的迹象! 老林以拳捶墙,直奔宗祠。一面明朝末年传下的青石照壁,密密麻麻刻下了一墙的名字。宗祠中恰好聚集了几家妇孺求神庇佑,老林眼冒精光,仔仔细细看那青石族谱,又拽住边上一个低泣的妇人说:“快!带我去你们的祖坟!” 挖人祖坟,可不是不共戴天之仇?老林说出这话,又哪里有人敢真的带他去呢。 不待老林再催,就有机灵的偷偷溜去,请来了村长。 村长一家也死伤惨重。老村长最初便已身亡,大儿子一家也已经死绝,独独留下刚满二十岁的小儿子,和新嫁进来还不满一年的儿媳妇。 父辈兄嫂都不在了,小儿子理所当然接过村长之位,听说老林打听祖坟方位,急急忙忙便赶了过来。 小村长年纪虽小,却风度翩翩,一张白玉似的俊俏面庞,温文尔雅,谈吐有度,说:“远来是客,原应以礼相待。可我蔡胡村正值兵荒马乱,招待不周。贵客可是有何不满,为何要询问我祖坟所在?” 老林见他如此客气,又讲道理,也不卖关子,开门见山道:“贵村出事,我知道原因。” “原本以为,是草鬼女带了蛊虫,种了蛊毒。所以特意买了公鸡来解蛊。” “但我刚刚方才发觉,此遭劫难,并非蛊虫所为。” 小村长连忙追问:“那是怎么回事?” 老林回头,指着那一整面青石墙上刻着的烫金族谱,说。 “阴山血玉。” 蔡胡村背靠荆山,祖坟自然设在荆山背面一座小山坡上,顺着弯弯曲曲的盘山小道,并排挖了一座座坟堆。 以山作坟,便是挖山置棺。盲肠小道一面是山壁,一面是山涧。出了白事,孝子孝孙们披麻举幡,抬着棺材,吹吹打打来到山中,选定了位置,算好了时间,就在山壁上动土,挖出落棺的洞来。 丧事结束,再将洞口封土,洞前树碑,日后子孙祭拜,便是对碑而拜,碑后山壁里,就是先人的棺材。 老林跟着小村长,顺着盲肠小道慢慢前行。小村长年纪虽小,却很有些责任感,边走边慨叹:“如今一下死了这么多人,也不知这一座山的祖坟,够不够用。若是不够用,又怎能眼见一家人分离,连死了也不能团聚。” 老林很喜欢小村长,觉得他心胸宽广又心地善良。 但他此时却没有接话,双眼紧紧观察着小道旁边的石碑和山坟,手中拿了一支树枝,时不时翻动两下坟堆上的土。 小村长好奇:“先生在找什么?我可否帮忙?” 老林却不答,一行人顺着路越走越深,突然之间,老林叫住了小村长,说:“就是这里。” 小村长上前一看,那石碑却与其他墓碑一般无二,略有些年代,碑上字迹也有些磨损。 “这位先人名叫胡启,算起来是我曾祖。”小村长说。 老林点点头,指着墓碑旁边的土,说:“按理说,这是座老坟,很有一些年头,坟堆的土原本应该早已夯实。” “可是你看,这个坟堆的土,很是松动。这一片,颜色暗沉,倒像是比旁边那些湿润很多。” “地底湿润,地面干燥。这一片湿润松软的土,只能说明这个坟堆,就在最近,被人翻动过。” 老林不再多言,举起铁锹来示意动手开挖。小村长犹疑两秒,便也跟上,举起铁锹来一并铲土。 老林所言果然不虚,这座老坟已有数十年光阴,地表的土却极为松软,分明就是最近曾翻动过,又被人草草掩上。几人挖土不到一个小时,便看到了面前一口巨大的紫金桐木棺材。 老林看到棺材,倒有些诧异,不意百人的村庄,竟用得起桐木棺材。他也不耽搁,点头与小村长示意,几人上前一并用力,推开了棺材的盖子。 棺盖松滑,并无榫子锁死,一推即开。 老林略一沉吟:“果然,不但坟被挖过,棺也被起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 先生用了半晚上的时间,美其名曰分析数据。 就在我奋力码字的同时,他喜滋滋的跟我公布结果: “你总共有883个读者曾经花钱买过,其中229人弃文了!” 我:....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过。 只能回他一句。 “你再这样,下一个弃文的就是我。” 第75章 血玉 小村长怕对先人不敬, 其余几人畏惧鬼魂,都不敢上前。老林独自一人, 深吸一口气, 从棺尾走到棺头,探身一看。 只见宽敞的桐木棺材之内,森森躺着一具白骨。保存得不算太好, 身上衣服已经降解殆尽,只有些丝缕还挂在身上。 老林目光渐渐朝上,落在白骨的骷髅头上。 那骷髅口中,正正摆着一块,血红欲滴的玉石。 “阴山血玉。”老林轻声说。 阴山血玉, 乃是崆峒邪教阴山十方的传教圣器。阴山十方兴于唐末,明清逐渐没落, 待到了民国时期, 几乎已经不见踪迹。 相传,便是因为这传教圣器阴山血玉太过狠绝残忍。 血玉,便是陪葬玉佩,放置在尸身口中, 经年累月,尸油混杂暗血,与口中的玉佩渐渐融为一体。遇上盗*墓小贼将陪葬玉佩取出,血玉鲜红欲滴, 便是已被浸透了尸色。 而那阴山血玉,便是阴山一派化尸万千, 淬炼多年才炼成的法器。老林自做徒弟端茶送水的时候,便听师尊耳提面命,修道之人绝不能沉迷炼化法器,再举出种种例子来吓唬他们。阴山血玉臭名昭著,须活人殉葬方能炼化。 相传阴山师尊为早日炼成阴山血玉,曾买百余童男童女口含血玉,活人入葬。 如此法器,阴毒无比,得来便可灭仇家满门。 只要将阴山血玉,偷偷放置于这家祖坟先人口中,有迹可循的一家老小,便会浑身脓血,溃烂而亡。 原本阴山十方师尊炼化血玉,是为对付名门正派的崆峒全真一派。哪知血玉炼化之后,引来阴山十方教派内部自相残杀不止,血玉尚未用在全真派上,便已被放入阴山十方祖坟之中。短短数十年间,原本教众上万的阴山十方,浮尸遍野,几乎满门灭绝。 这倒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了。 老林原本不曾想到阴山血玉,也是因为蔡胡村并非教派中人,与崆峒山更是隔了十万八千里,又怎么会招惹到阴山十方,引来血玉灭门呢? 小村长见老林久久不语,忍不住出声询问:“我全村百余户人,只要在这族谱之上,就会死绝?只因为村中祖坟之中,埋了一块阴山血玉进去?” 老林也知这事听起来极为荒谬,旁人看起来确实很难理解,一块小小的玉佩就能轻而易举杀死几百村民,简直比日/本鬼子当年的化学武器还要恐怖。 他原本也不愿细说,见小村长满脸写着不相信,也只能解释道:“外行看似简单,但里面学问着实不小。” “你这位口含阴山血玉的先人,名叫胡启,对吧?我在族谱上看到过他的名字,嫡出正脉,子孙绵长。百年族谱,一整面石墙上密密麻麻都是名字,为什么独独选中他?” “放置血玉,也须问天卜卦,择好时辰,一鼓作气。荆山并不算小,山中小路九曲回肠,放置血玉的人,却能毫不费力找到蔡胡村的祖坟,再轻易找到胡启的棺木,又是怎么做到的?” 小村长听到此时,面上一片茫然:“您是说,放这血玉的,是我蔡胡村中人?” 老林赞许看他一眼,点头道:“不错,此人熟悉蔡胡村祖坟,了解蔡胡村的族谱,又住在村中方便随时掌控事态动向,而且,此人此时,必还幸存。” “最重要的是,阴山血玉,非阴山十方之人不可驾驭。阴山十方,世世代代出于平凉崆峒。你如今该调查的,是你蔡胡村中,可有人祖籍甘肃?”老林缓缓说道。 蔡胡村世代都在豫西灵宝阳平镇上,背靠荆山,少有流民,又去哪里找祖籍甘肃的村民? 除非... “除非是嫁进来的新媳妇,恰好又是平凉崆峒人。新妇嫁入未满一年,不上族谱,所以不会被这血玉害死。”老林说。 小村长霎时脸色铁青,一反之前的温文尔雅,斩钉截铁否决道:“不可能!” 老林心知必定有异,沉着面孔紧盯他,手中暗暗握住金刚杵。 小村长反应过来,似是知道自己否决得太过反常,掩饰性地上前走了两步,以手作拳放在口边,咳了两声。 他走到棺木前面探身一看,转身冲老林大作一揖,说:“现如今,当务之急是将血玉从曾祖口中拿出。拿出血玉,当解我蔡胡村百余户人性命之忧。还请道长出手相助,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老林冷冷一笑,道:“我不是什么道长,取出血玉这事,你就算跪下来求我,我也做不到。” “阴山血玉,所到之处片草不生。亡人口含,可致阖家惨死,活人若是手握,皮肤接触之处初初像有一阵热流涌过,让你不愿放手。慢慢慢慢,那血玉长出无数条细细的红线,像血管一样在你手上扎了根,等你再想松手,就算是斩断手腕,也做不到了。” “不出三个时辰,活人周身鲜血,都被这血玉吸了个干净,变成一句惨白枯槁的干尸,无药可救,无术可解。” “就算你是阴山十方正统传人,也只有命放血玉,没有命取。” 小村长面如土色,哑口无言,半响,才扭头往后扫了一眼。 这一眼,身后跟着一同前来的几位村民,便抖如筛糠。老林冷冷旁观,刚想开口,就见小村长咬紧牙关,似下定了决心,伸出右臂探向棺内,分明是想伸手,去拿那阴山血玉。 老林反应极快,啪一声打开他手:“何必送死!找出村中谁是那阴山十方的传人,谁放血玉到棺内,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就行了?!” 小村长满身颓然,倒在棺旁的泥地上。老林攥住衣领将他提起,粗声质问:“你是不是知道,村中谁人来自崆峒?” 小村长咬紧牙关闭口不言,老林连番逼问,逼得急了,狠狠一把推开老林吼道:“找出是谁又有何用?谁拿谁死,她死,不如我死!” 老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问:“几百条人命,你一人一命,哪里够赔?我就是要你一个交代!到底谁人是你口中的那个她? 两人僵持不已,在这棺前险些动手。便是此时,跟着前来的几个村民之中,有一人弱弱开口道:“俺…俺听说,村长的岳母,就来自甘肃。” 小村长听这一句,双膝一软便跪倒在地,以手捂面,说:“全村百余户人,去年娶妻不过五家。这其中,便只有我岳母,正正好,是平凉人。” 岳母来自甘肃,这事小村长以前便知。当年媒人上门,只把妻子的样貌夸得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可人,温柔小意,手巧聪明,擀一手的好面皮。 他多嘴问了一句:“擀面皮?那是祖籍陕西?” 媒人捂着嘴笑道:“比陕西,再西一点就是了。灰豆子,甜胚子,酿皮子,有一个甘肃的丈母娘,什么小吃都会做,你将来可有口福咯。” 两人结婚前,也见过面。就在她家村口的大树底下,扮作走亲戚,两人并排坐在石磨边,扭扭捏捏不知说些什么好。还是媳妇先开了口,扭过头来甜甜一笑,嘴角两个小梨涡,说:“你爹是村长,你以后,当不当村长?” 他脸一下子涨了个通红,她一眼促狭,咯咯笑起来,他才知她在取笑他。小村长清清嗓子,正了神色道:“我就算不当村长,勤劳致富,养猪承包,也能养得起家养活得了娃儿。” 小媳妇微微笑看着他,一双美目潋滟如水,直看得他心头荡漾。 回了家,便跟父母摊了牌,说非她不娶。 老村长很是跟妻子叹息两日,不为别的,便是因为媒人上门过后,他特地着人打听。媒人说的这家女娃,确是人美声甜,心灵手巧,样样都好。 只一点,她家在义马,两百余里之外。而且,还是个绝户。 寡妇急着嫁女,连说了几家,都没成。 老村长知道些内/幕,带人就去砸媒人家的门。媒人倒也坦白,只说收了钱还是其次,可怜那家女孩倒是真心。 老村长家中两个儿子,待这个小的,自来宠些。小儿子丢了魂魄似的连番不着家,买汽车票往义马跑。坚持了小半年,老村长终于才点了头。 新妇入门,果然是夫妻和美。小夫妻甜甜蜜蜜,老两口看在眼里,满意在心里。 小儿媳妇人美嘴甜,手脚勤快很会做事,和大儿媳妇妯娌和睦,老村长默默慨叹,年前还让小两口,送了一篮子花馍,到媒人家中。 正月初一,老村长带着村里人,扛一炕桌酒才,去祖坟祭祖。这事本来是男人的伙计,小媳妇却缠了小村长,想跟着去见识见识。 小村长宠妻,老村长爱儿,两人都不是那守旧古板的人,一家人自来一张桌台吃饭,从不苛待媳妇。 祭祖那天,小村长带着小娇妻,跟在祭祖队伍的最后。两人离众人远些,还偷偷摸摸牵一牵手,新婚燕尔,蜜一般甜。 小村长只当妻子是想出来散心,不愿和婆婆嫂嫂待在家里。哪知小媳妇却真的像是对祭祖祖坟极感兴趣,来来回回问了许多遍。哪些坟堆,都埋着谁,像查户口一样问得仔仔细细。 小村长狐疑问她,她却娇笑两声搪塞道:“问媒的时候面皮薄,不好意思多问,现在人就在眼前,还不许我打听打听?” 顾盼生辉,巧笑倩兮,那活泼明媚的样子,又哪里像是普通的农妇? 曾经甜美无双的笑容,如今想来,却蛇蝎也似。 作者有话要说: 才发现自己没有放过新文文案。新文也会是灵异悬疑推理类的,不过是古言宫斗背景。 《凤灵》 娇蛮公主和腹黑太子的故事。 娇蛮的亡国公主和腹黑的开国太子的故事。 一段...死了二十年的亡国鬼公主和小她十五岁的腹黑活太子的故事? 人鬼恋..or姐弟恋? 第76章 血偿 小村长痛哭失声, 呜呜咽咽,半响才平静下来, 轻声说一句:“娶了她, 我这一年就像踩在云彩里,不踏实。” “我一直都想不明白,她这么美, 这么好,为何当初要使了大价钱予那媒人,偏偏要嫁入两百余里外的蔡胡村。” “偏偏要,嫁给我?” 老林扶起他:“你既不知道,就该去问个清楚。多耽误一秒, 便是一条人命。还等待什么,赶紧回去找你婆娘才是道理。” “不必了。”一道清脆女声在洞口响起。 两人大惊, 同时转过身去。 这坟洞背光, 洞内阴暗,洞口却阳光直射,十分明亮。 洞口处便站了俏生生一个人影,短衣长裤, 身材婀娜,面容却隐在黑暗之中,模糊不清。 “娇娇。”小村长语意梗塞,像是含了万千话语未曾出口。 老林立时便明白了, 这就是小村长新娶进门的小媳妇。 那小媳妇轻轻上前两步,面容渐渐清晰起来, 杏眼桃腮,柳眉微蹙,果然是极秀气的美人。她微张檀口,轻声说:“不必回村了,我已经来了。” 老林面色一凛,沉声道:“一夜夫妻百日恩,夫家便是有千般不是,也不该害人全村。” 娇娇却视他若无物,径直向小村长走去。 她向前两步,老林一眼瞅见原本站在洞口那四个一同跟来的村民,不知何时已倒地不起。 老林心头震怒,手中一个用力,金刚杵一挥而起,冲着娇娇便劈了过去,大喊: “十方妖女,害人性命,究竟是为何?” 哪知却被小村长拦腰抱住,死死拦下,哀求道:“道长不要!我愿偿命!娇娇已经知错了!” 娇娇听这一句,停下脚步。老林与小村长两人仍在纠缠,她却轻轻举起手中一物,冲着老林扬一扬,说:“不必着急,他们四人只是晕倒,没有死。” 老林定睛一看,说:“白骨梨埙。” 娇娇手中握着白骨梨埙,略施幻像,迷倒了四位村民。老林看见白骨梨埙,倒满含怜悯望了小村长一眼。难怪他与妖女初初见面便死心塌地,事到如今还愿替十方妖女偿命。 他眉间心上那如海般深沉的柔情蜜意,原不过是妖女口唇微微一张,白骨梨埙吹出的幻景罢了。 老林心中警铃大作。他原本还当是农村常见的婆媳妯娌不合,一个想不开,惹出弥天大祸。 此时见状,才察觉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十方妖女分明便是有备而来,目的分明就是要害了满村人的性命。 娇娇似是看出老林心中所想,冷笑一声道:“你觉得,我是害人的妖孽?” “你想错了,我不是害人。” “我是报仇。血债当血偿,一命换一命。” “就算是蔡胡村百余户人家死绝,又哪里够偿义马十村,千余户人的性命?” 小村长大惊,问:“我蔡胡村民一向本分,从不曾听说有谁害人性命。娇娇,你这话从何而来?” 娇娇微微低头,看他一眼:“公爹做人一向自诩公正严明,乐善好施,丝毫不占他人便宜。村中谁家有事,他身为村长,以身作则出钱出力毫不含糊。” “你家大嫂,家中独女,读过高中,还在村镇小学里当语文老师,娶她入门,你可知道你家需要花多少彩礼?” “你读书多年,家中田地早已承包。灵宝市远,公爹公婆心疼你,不曾要你一分补贴,你每次回家,还给你带吃带穿。” “结婚之前,公爹翻新祖屋,你我现在新房,便是一栋二层小洋楼。” “村中这么些人,唯独你家能盖起楼房。可公爹多年不曾出外工作,也不曾听说大哥大嫂做了什么生意赚钱。” “我就想问你一句话,这么多年,你就没有想过吗?” “你家里的钱,是哪里来的?” 一个个问题似雷击一般,将小村长打得焦头烂额,半响,他才犹疑答道:“家中有田,父母又一贯节俭。” 这话,便连老林都不甚相信了。小村长和他媳妇身上所穿衣裳簇新,样式时髦,娇娇就是此时,手上还戴着金光灿灿的戒指,并不像是普通农家收入能够承担。 娇娇继续问道:“你又有没有想过,我家,是为什么绝了户?” 是啊,男人啊。口中说着爱你宝你珍惜你,可却连你最在意的是什么,都没有搞清楚。 嫁进门来足足一年,两人花前月下不知多少次,他却从不曾问过她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她现在又想不想家,想不想妈。 只当嫁进门来,便一生一世是他的人,只需展望未来,听他胸中报负,做他的贤内助,当他的菟丝花。 “我家,是因为你家绝了户!”娇娇咬牙说,压低的声音满含控诉,“你只当阴山十方邪教害人,须不知这世间有人,比我阴山十方毒辣狠绝万倍!” 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小村长的亲爹,蔡胡村原先的老村长。 不为别的,只因老村长背着人做的,恰恰就是“血头”。 他们村长这一脉,自来脑子都不笨。老村长为人一贯活络,改革开放之后,是最早走出村子的那一批人。 豫中血站彼时初初兴起,不过几年时间便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建起。义马当地不过十个村庄,千余户人家,却足足开设三十个血站,每日接待三百余人卖血。 血站成立初期管理不严,老村长瞅准商机,承包其中之一,组织血头去村中宣传这无本生意,采集鲜血,再高价转卖赚取利润,日进斗金。 时间长了,血站多起来,竞争更为激烈。为了节省成本,提高效率,血站开始实行单采血浆,就是把采到的血用离心机分层,只要血浆,再把红细胞回输卖血者。 如此一来,采血的血站得到价格更高的血浆,而卖血的农民却不再像以前一样,因为大量失血,而虚弱不堪。 “四十块钱,四十块钱!我爸卖一次血,能得四十块钱!”娇娇声音颤抖,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悲愤。 “上午在义马,下午去新安,全村男人不分老壮,人人卖血。” 血头为了蝇头小利,器械公用,红细胞回输。离心机里破裂的血浆袋,将那致病的毒血混在其中。前后短短几年时间,全村青壮年四百余人,幸免那脏病的,只有五个人。 “那血病发病之后,先是低烧,再便周身溃烂卧床不起,死状极惨。”娇娇低声说,“我爸,我哥,同一年死,一个年头,一个年尾。” 老村长为人精明,赚够了钱便早早抽身。 血站先是开在了豫中,渐渐又往豫西开起,老村长心知肚明,此时牢牢约束了全村人,不许一个人出去卖血。 可他曾经做过的恶,在这世间总会有人记住,千山万水费尽辛苦,也要讨来个正义。 血债血偿。 “我家人周身溃烂而死,原该让你家人也溃烂而死。”娇娇仰起头来,声音明明一般甜美,听在耳中竟像冰刀一般刺人。 “我也不瞒你,我自两年多前,便开始复仇。每一次,都是嫁进血头所在的村中。到你蔡胡村,已经是第二家了。” 老林此时,已不知如何说话。蔡胡村百余户人何其无辜,可义马村千余户人,又何其悲惨。 小村长抬起头来,原本清秀的脸庞痛苦地扭在一起。他沉默许久,才缓声开口:“娇娇,是我家,对不住你家。可是蔡胡村村民从不知血头之事,你让全村人为你偿命,也太狠毒了些。” “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你怨我,所以做出这错事,是我对不起你。” “既是我家对不起你,那就由我来赔给你吧。” 小村长下定决心,走到那棺木之前,闭上眼睛深深吸一口气,就想伸出手来拿那块血玉。 老林刚想张口,却鬼使神差停住,摇了摇头闭口不言,只拿眼睛看着那娇娇。 娇娇似是一愣,眼看小村长要摸到那血玉,左手立刻抬起,将那只白骨梨埙举到唇边,幽幽吹响,乐声低沉悠远,似江河滔滔,似残阳斜照,天地悠悠仿佛不复存在,只有这埙声入耳,直击心间。 老林连忙握紧手中桃木剑,免得被这埙声迷了心神。埙声一出,小村长立刻便停了动作,脸上露出如痴如幻的表情,片刻之后便倒在地上,睡着了一般露出婴儿般的笑容。 娇娇缓步走到他身前,轻轻蹲下身来看了看他,摘下脖子上的金项链,耳朵上的金耳环,又撸下手上的金戒指,用红纸包好,放在小村长的手中。 结婚的时候,你说金玉良缘百年不变,要拿三金定我一生。 如今,完璧归赵,原样还你。娇娇扭头看了老林一眼,说:“别告诉他。” 老林背过身去,微微颔首。 她轻轻笑一声,走到了棺前,素腕纤纤,从那具白骨口中,拿出了那块阴山血玉。 只几秒钟的时间,阴山血玉像一块吸饱了血的海绵一般,渗出千万缕血丝,像是给她雪白的双手戴上一个鲜红的手套。 娇娇丝毫不惧,神色未变,任凭血丝脉络像渔网一般渐渐蔓延,顺着雪白藕臂而上。 老林知她此时情状极惨,不忍再看。心中纵有千般怒气,此刻也只剩满心怆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娇小身影,慢慢消失在荆山深处。 作者有话要说: sigh.. 前文给过提示的~ 没有人猜对呢。 第77章 诱捕 约摸一炷香的时间, 洞口的几个村民先后醒来,随后不久, 小村长呻/吟着醒转, 脸上还带着睡梦中迷迷蒙蒙的笑容。 他抚着脑门,坐起来,笑着对老林说:“她对我说, 她拿了血玉,要去崆峒山。会有师尊救她性命。” 老林握紧拳头,想开口说些什么,又终究还是忍住了。 阴山十方早已没落多年,如果不是无计可施, 娇娇的母亲又怎会冒着叛逃被追杀的风险,逃到 这远无人知的豫中村庄来, 隐姓埋名这么多年? 几十年过去, 就算娇娇真能赶到崆峒山,她的师尊还在世吗? 豫西阳平,离平凉崆峒,何止千里之遥?活人拿出阴山血玉, 最多不过坚持三个时辰,娇娇要在六个小时内赶到平凉,如何可能做到? 何况阴山血玉臭名昭著,不就是因为它无药可救, 无人可解吗? 老林回回与林素讲阴山血玉这故事,都是在告诫她, 别为男人轻易动心。 “喏,这世界上,男人就没一个好东西。”老林说。 林愫不满,说:“我看那小村长,就挺好的啊。有情有义有担当,还愿意为了妻子去死。” 老林呵一声,说:“你又怎么知道,那是真的有情有义,还是白骨梨埙吹出的幻景?” 全村上下不分男女老幼,凡是在族谱上的,全都没有活命。小村长这样聪明一个人,就没想过为什么自己却一直没事吗? “为什么?”林愫问。 老林沉默片刻:“血玉咒念,是为索命,以命换命,就可以续命。小村长一直活得好好地,还不是因为他媳妇娇娇,口硬心软,一直在以命换命,替他续着一条命。” 林素隐约有点难过,小村长是没有想到,还是不愿去想呢? 他又到底有没有意识到,他以为的看到的妻子的最后一眼,其实不过是白骨梨埙的幻景呢? 他妻子去往崆峒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他又有没有去找过呢? 世界万物最可怖的,不是白骨梨埙的海市蜃楼,也不是阴山血玉的浮尸遍野。 最不敢揣测的,明明就是人心。 宋书明昏迷这段时间,林愫已从陆讫口中获知诸多讯息:“阴山十方比湘西蠡偈还要惨些,我以前一直以为一派中人早已在门派相争之中,被这血玉灭绝殆尽,哪知竟然还残留了陆家这一残支。” “陆家千方百计设法捉你我过来,就是为了替他们去祖坟之中,取这阴山血玉。” 宋书明不解:“如果按这个说法,他们随便抓一个人,威逼也好,利诱也好,去拿这阴山血玉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多功夫,非要抓到你和我呢?” 林愫说:“因为,阴山血玉被放在他们师祖衍性法师的棺木之中。” “衍性法师圆寂之前,为保棺木不盗尸身不腐,设下四象阵法,里面九虫八怪,危机四伏。陆家先后诱捕几位同道替他们取出阴山血玉,已有两位,都死在这阵法之中。” “怎么无人反抗?阴山血玉狠毒之名,应该很多同行都曾听说过。”宋书明奇怪。 “因为,他们有枪。”林愫说。 陆家为了避人耳目,扎根陇西已有多年,在敦煌市内开了一家茶庄,明面上说是卖甘肃当地茶叶三炮台,捎带着倒手些古玩,私底下就是二道贩子,专门出手墓穴陪葬品,借着收藏名贵法器之名,悄悄打听行内高手。 也是如此,当日有几位同行抱怨法器在张掖丢失,詹台才会顺藤摸瓜找到张掖镇远酒店,在那里巧遇了林愫和宋书明。 “陆家师傅陆坤,应当受阴山血玉拖累,每年都需以命续命。他们师徒扎根敦煌,也是为了就近雅丹魔鬼城。” “每年从魔鬼城进入罗布泊,穿越无人区,失踪那么多驴友,当中想必少不了他们师徒作恶。在雅丹中利用白骨梨埙,设陷阱引诱迷路的驴友杀害,再以命换命。”林愫分析。 宋书明沉思片刻:“陆坤与陆讫陆诒兄弟两个,是什么关系?” 林愫说:“陆讫陆诒年龄小,应当是陆坤已受血玉咒念多年之后才收养的孩子,他二人未入十方道门,血玉存在与否,与他们无碍。” 宋书明说:“一会儿陆讫前来接人,我会要求与你同去。”林愫张口便想反驳,宋书明脸色一沉,斩钉截铁说,“我知道我并不懂这些奇门遁甲,但我们俩人同去,绝对比你一个人面对四象卦阵,更有把握些。” 宋书明捉住林愫的手,往他腰间一带,林愫摸到一物,一头圆圆,另一头却极为尖利。她面带诧异看向他,宋书明微微一笑,点点头。 原来这便是之前遇到白骨梨埙的时候,林愫给他腰间别上的桃木小棒槌。宋书明清醒之后,身上别无长物,只有这个小棒槌。 他所在洞穴石壁凹凸不平,宋书明摸到一处粗糙表面,将那小棒槌一端磨得锋利无比,只待瞅准机会,伺机冲陆讫陆坤二人下手。 隔了大约十几分钟,陆讫出现在洞口上方,探出头来阴险一笑,对二人说:“老老实实地上来,别耍花招。” 言毕,又拿出一个长长的枪筒,在洞口上冲着宋书明和林愫晃了一晃。 类似的枪铳,二十多年前猎人上山打猎倒很常用,但这些年来封山育林,又严打枪械,早都被封禁了。 想必这把枪铳也很有些年纪,打在人身上,伤口虽然不太深,但是常常成片状散开,离得近了,确实也能轻松打死人。 宋书明将裤腰卷了个边,又把磨尖了的桃木棒槌塞在腰间,先送林愫上去,又顺着陆讫丢下来的软梯,老老实实爬了上去。 林愫刚一爬上,就被陆讫用麻绳缚了双手,此时乖巧站在一边。 宋书明上来,打眼一望,面前正正坐了一个鹤发鸡皮满脸沧桑的老头,面上沟壑纵横,瘪嘴鹰钩鼻,像是有些西域的血统,想必便是陆家兄弟的师傅,陆坤。 陆讫手中紧紧握着枪,黝黑的枪口正对宋书明,手指紧紧压在扳机上,阴沉沉开口说:“逞英雄前,先想想清楚。她有用,你可没用。老道杀你,便如踩死一只蚂蚁,动动手指的工夫罢了。” 陆坤略一抬手,陆讫便恭恭敬敬站在一边,不再多言。 陆坤说话,倒极有风度,冲宋书明和林愫拱一拱手,说:“今天请你二人来,照顾不周,多有得罪,其实不过是想两位帮老道一个小忙。” “老道师门不幸,出了叛徒,将那传教圣器血玉,放在了师祖的棺木之中。得知林姑娘法力高深,宋警官身手了得,你二人在张掖,轻而易举便除了一只千年藤妖。果然自古英雄出少年。”陆坤嗓音低哑,听起来很是有气无力。 宋书明刚刚也才注意到,陆坤露在外面的肌肤,像是一层薄薄的鸡皮一样,轻飘飘的贴在瘦骨嶙峋的手臂骨头上,好像稍一用力,就能将那层皮从上而下揭下。 宋书明做出一副天真模样,问:“既然已是陪葬品,又在师祖棺木之中,何必要打扰先人?我看几位也不像缺钱的样子,一块玉佩能值多少钱?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 陆讫狐疑看他一眼,此时倒说不准林愫与宋书明对阴山血玉知有多深。 陆坤轻咳两声,极有耐心一般哄道:“传教圣器,自然价值连城。老道自幼便向师尊立下重誓,此生必当重振阴山十方天威。可惜这些年来,老道身子骨不争气,每况愈下。两个小的学艺不精,实在是有心无力。” “老道这些年来在敦煌有一茶庄铺面,赚不了几个钱,好在位置可以,市面价也有二十多万了。二位若愿出手相助,我师徒三人,愿将这茶庄拱手送上。”陆坤语气十分诚恳,神态也无比真诚。若是不知这阴山血玉底细,倒真有可能被他蒙蔽。 宋书明继续诓他:“阴山血玉如此珍贵,你们何不自己去取,非要请人帮忙呢?” 陆坤毫不犹豫答道:“实不相瞒,师尊落棺之处,设有四象卦阵。我两个徒弟学艺不精,但林姑娘声名远扬,术法高深,区区四象卦阵,想必不在话下。” 林愫冷笑一声,说:“工于利其事必先利其器,想要我进四象卦阵,也不知你东西备全了没有?” 就在此时,一直躲在哥哥身后的陆诒站了出来,嗫嗫喏喏拿出了一个大包裹,在林愫面前铺了开来。黄符褂,金刚杵,桃木剑,明火金鼎,合欢花穗,阴沉木筷,林愫想得到的,倒真是一应俱全。 也是,他们做古玩生意,想收集法器实在太容易不过。 陆诒声音微弱,不敢与林愫对视,说:“林愫姐要的,我给备全了。” 宋书明和林愫多日未见詹台,此时他摇身一变成为陆诒,便将以往并肩作战的情谊都当做过眼云烟。林愫心软,又怜惜他年幼受制于人,不愿责怪于他。 宋书明却不能谅解,眼见陆诒此时亲手送他们入四象卦阵,忍不住出言讥讽:“詹台准备得倒是十分充分,也不知花了你多少时间。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送我们走吗?连饭都不打算招呼我们吃一顿?”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大家觉得,小村长到底知不知道? 第78章 四象 陆诒深深低下头, 不接宋书明一句话头。 陆坤摆一摆手,宋书明和林愫果然是连饭都没得吃, 头上套着塑料袋, 双手被缚,被枪铳顶在腰后往前走,上了林愫之前记得的面包车。 面包车速不慢, 在省道上开了两个多小时才停下。陆诒上前,伸手摘了宋书明和林愫头上套着的黑色袋子。 乍见光明,两人都觉很是晃眼,适应片刻方才看见远处一段低矮的土墙,绵延数公里的距离。 “汉长城。”宋书明说, “这是,玉门关外?” 陆坤诧异看他, 眼中几分赞许之意:“不错, 师尊落棺,就在玉门关外。” 宋书明和林愫跟在陆坤的身后,陆讫举着枪顶在宋书明腰后,陆诒在林愫的左边。一行人顺着汉长城遗址往前,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面前出现了一个形状怪异的小沙堆,在一片平坦广阔的戈壁中很是突兀。 走近几步,宋书明才又看见, 这沙堆除了形状怪异之外,沙面顶端还挖出几个黑黝黝的洞, 配合着椭圆形的沙堆一起看,像一个… “白骨梨埙。”林愫先说出来。 “不错。”陆坤眼中赞意更浓,冲着林愫点点下巴,“林姑娘冰雪聪明,想来今天必能顺利取出阴山血玉。” 陆坤对陆讫做了个手势,陆讫立时会意,从身上拿出一枚光滑圆润的白骨梨埙。宋书明第一次亲眼看见此法器,很是惊奇。原以为看起来极为可怖,哪知这骨埙雪白晶莹,通透发亮,白白嫩嫩像一只雪梨,只是梨尖处挖了几个黑色的洞口。 确实与那沙堆外貌极为相似。 陆讫举起白骨梨埙,放在嘴边,轻轻一吹,埙声极响,悠远绵长,在这戈壁滩上显得格外沧桑壮阔。宋书明知道自己身上带着桃木棒槌,理应无事,却仍装出一副迷迷蒙蒙如痴如幻的表情。 陆讫埙声还未停下,戈壁滩上突然像刮起了一阵邪风。那风夹杂砂砾渐渐变大,在白骨梨埙模样的沙堆旁边盘旋,像一股极小的龙卷风。 风声渐渐灌入沙堆之中,正如陆讫吹响白骨梨埙一般,地上的沙堆也发出骨埙一般的乐声,呜呜咽咽,如鬼怪低泣。 地上沙埙,与陆讫手中的骨埙,埙声此起彼伏,二重奏一般。就算是宋书明此时无比紧张,也情不自禁觉得这乐声极为美妙。 突然间,仿佛平地一声响雷,轰隆隆一声,那沙堆应声裂作两半,埙声骤然停止。 沙堆裂口之处仿佛黑色一张巨口,阴风阵阵。 陆坤伸手指指那洞口,说:“请。” 宋书明挡在林愫身前,分毫不动,说:“前方情况不明,我和林愫两人双手被缚,这样下去是去送死吗?还请陆道长,将我二人手上束缚解开。” 陆坤阴险一笑,说:“解她的可以,解你的不行。”言罢示意陆诒,上前解开林愫手腕上绑着的黄色麻绳。 陆诒乖乖上前,伸手解开绳子。他动作极慢,又很小心,压低了头凑在林愫身前,轻声说了一句:“小心。” 林愫心中酸楚,不待接话,掌心一凉,便发现手中多了一个圆圆的小东西。 林愫不动声色收好,摸着只知道像一块金属玩意,却不敢低头去看,只能悄悄塞在牛仔裤口袋之中。 她定一定神,与宋书明对视一眼,率先走进这四象卦阵中。 四象卦阵原指东南西北,朱雀白虎青龙玄武,四方方位不断变换,说穿了,就是一个迷宫而已。 只是这阴山十方一向狠绝,为保墓穴不被盗取,定会放置许多夺命机关。 林愫左手握着金刚杵,右手举着桃木剑,缓步前行,她心中无底,丝毫不敢大意。 沙堆裂开的洞口之中,原是一条弯弯曲曲的黄石路,看上去倒与汉长城上的黄土砖块十分相似。两边皆是黄土,洞中一片黑暗。 林愫从陆诒给她收拾的红布袋子中,取出明火小鼎,举在眼前。 几人走了约莫二十分钟,小路却渐渐宽阔。一个转弯之后,面前竟是一个巨大的深坑,坑底躺着一具白骨。 “青龙湖。”林愫瞥了陆坤一眼。 陆坤脸上却无半点羞愧颜色,反倒面带喜色,对林愫说:“林姑娘真真好眼力!一眼就能认出这是青龙湖。当初若是开路的是你,想必也不会这么快没命。” 林愫顿时停下脚步,怒意难抑,低声骂道:“你此番作为,必遭天谴!青龙湖为幻像湖,你以敦煌茶庄作饵,诱惑同道中人来为你探路,却不与人讲明四象卦阵的险恶之处!同道中人疏于防备,见到青龙湖,只当是普通的溶洞深潭,哪知碧绿湖水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一脚踏空便跌进深坑,高坠而亡!” “你已害死一位同道,竟不知停手,还接二连三诱捕同道来为你探路!” 林愫骂得义愤填膺,陆坤却冷笑两声,毫不在意说:“我十方一派,自来讲究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学艺不精,丢了性命实在是太常见不过了。” “林姑娘既然如此善良,心系天下,不如心疼心疼老道罢?早日将阴山血玉还给老道,也好让我过几天舒心日子。” 宋书明就在林愫身边,闻言大怒,呸一声出口痛骂:“老不死的妖道,嘴巴放干净一点!” 不待陆坤开口,陆讫举起枪托猛力砸在宋书明后脑。宋书明遭此重击,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举起双手护住头颅,眼前直冒金光。 林愫飞身上前,扑在宋书明身上,冲陆讫怒目而视,大喊一声:“你敢!”,她震怒之下理智全无,举起手腕便摇动腕上引魂铃,缕缕金光便从铃铛上面冒了出来。 陆讫毫不含糊,举起枪口对准林愫。陆坤此时轻咳两声,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讫儿,冲动是魔鬼。” 陆讫放下枪口,林愫也放低手腕,扶起宋书明问他是否有事。 宋书明却不动声色将她拉近,低声问她:“詹台给你什么?” 原来被他察觉了!所以他才故意激怒陆坤陆讫,换来与她低语的机会。 林愫放下心来,手在袋中轻轻一翻,掏出陆诒刚才偷偷塞给她的小金属豆子,递到宋书明手里。 宋书明紧紧捏在掌心,恰在此时,陆讫大喝一声:“快点!别磨磨蹭蹭!” 林愫站起身来,从宋书明身边走开。宋书明装作体力不支,以手撑地的样子,趁机冲着掌心那物瞅了一眼。 洞中黑暗,其余几人都没注意到他此举。宋书明看清手中那物,心头大震! 那是一枚弹壳! 詹台递给了林愫一枚弹壳! 可是为什么呢?詹台为什么要递给林愫一枚子弹壳呢?而且选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机? 除非,他是在向林愫传达一个讯息。 既然是传讯息,为什么偏偏要递一个弹壳呢?洞中黑暗,写纸条很有可能会看不见,但是子弹壳又代表什么意思呢? 宋书明越来越激动,但又带了几分怀疑。如果他猜错了,连累的就是他和林愫两人的性命。 一行人步伐不停,仍在顺着黄砖小路继续往前。又走了大约几百米路,面前出现一个白色的洞口。 陆家三人见此洞口,脸上都显出畏惧的神色。宋书明心中警铃大作,特意往林愫身边靠了一靠。 洞中黑暗,更显得白色的洞口格外明亮。林愫渐渐走近,便看见洞口当中有一块巨大的白色石头,在黑暗之中荧荧发光,像镶嵌无数碎钻一般极为诱人。 就在那洞口的旁边,却有一块黑色的烧焦痕迹,椭圆一条。宋书明见到那条焦痕,一把拽住林愫,说:“那是烧焦的活人,挣扎留下的痕迹!” 林愫停下脚步,冲着白岩仔细看过,扭过头来冲着陆坤冷笑道:“陆道长明知白虎岩在前,也不出言提醒!是想让我二人也送命在此吗?” 白虎岩,也是四象卦阵其中之一。古人建造帝王陵寝,造一洞穴,将白磷抹满洞穴墙壁岩石之中,再以岩块封住洞口。 白磷燃点极低,常温可燃。若有盗墓小贼,将洞口岩块挪开,再进入白虎岩洞中,外界的空气渐渐灌入,洞中逐渐有氧气进入。 小贼在洞中走动,鞋底逐渐沾染白磷,摩擦生热,鞋底白磷温度渐高,骤然燃起,岩洞之中所有白磷一并燃烧,便将盗墓小贼烧死在这白虎岩洞之中。 “这处焦痕,便是第二位死在此处的同道中人。”林愫说。 陆坤呵呵笑了两声:“林姑娘对这白虎岩洞如此熟悉,可有破解之法?” 林愫冷冷望他,眼中满含鄙夷:“白磷燃点虽然很低,但燃过便尽。因此,白虎岩能且仅能燃烧一次。” 陆坤口中赞同,脸上却写满怀疑,与陆家兄弟二人躲得离洞口极远。 宋书明听林愫说完,半点不犹豫,抬脚便迈进这白虎岩洞之中。 果然如林愫所言,二人走到洞中央,丝毫异状也无。陆家三人仍在远处观望,宋书明抓紧机会,冲林愫低语道:“詹台方才递给你的,是一枚弹壳。” 林愫一惊,问:“为什么?” 宋书明说:“我觉得,他是想告诉我们,那枪铳里面,并没有子弹。” 作者有话要说: 给大家剧透一下,新文《凤灵》是讲前朝亡国公主和新朝太子的故事… 这个亡国公主呢,她是个蠹灵。 第79章 玄武 像陆坤手中的火炮枪铳, 如果当年收缴猎枪的时候想方设法藏了起来,倒真的有可能流传至今。但就算枪铳保存至今, 子弹却早已严格管制。现如今, 他们师徒几人,想必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轻而易举就能买到子弹。 如果枪铳子弹都已有二十余年, 那陆坤此时,很可能手中并没有真正可以开枪的子弹!詹台知道这点,所以是想提醒他们,不必惧怕子弹,该逃跑的时候, 应当瞅准机会,果断逃跑! s林愫仍有些迟疑, 问:“你确定吗?” 宋书明说:“八分把握。” 两人渐渐走到洞中央, 陆家三人见白虎岩并无异状,已逐渐放心,朝着他二人身后追上。 宋书明抓紧时间,轻轻扭动手腕, 对林愫说:“看。” 林愫眼睛瞥过宋书明手腕,才发现,绑在宋书明腕上那一指粗的麻绳,不知何时竟被他磨得只剩粗线似的一缕, 此刻只是虚虚挂在他腕上。 宋书明指尖轻晃,林愫这才看见, 他居然是用在岩洞之中磨尖的桃木小棒槌,一点点将这麻绳磨成如今这般一拉就断! 宋书明压低声音:“之前两位探路的同道,在青龙湖和白虎岩都已经送命。接下来的路,已经没有别人替我们扫清障碍了。再不动手就要来不及了。” “出了洞口,我就打算动手。先制服陆坤,再制服陆讫。” 林愫问:“那我做些什么?” 宋书明犹豫片刻:“你,先保护好自己。躲远一些。詹台既然对我们透露了消息,想必对你我心存善意。你如果一定要帮忙,就去盯紧詹台。” 林愫深深点头,掌心捏出一把冷汗。 陆坤三人已与他们同行,陆讫的枪口又抵在了宋书明的腰上。 几人继续向前走,出了白虎洞,眼前突然便是一片黑暗,只有林愫手中金鼎之中,还有明火照亮。 宋书明微微闭眼适应一下,他们现在身处,仿佛另外一个更为空旷石洞之中,踏步在地上,竟能在这石洞之中传出巨大的脚步回声。 宋书明又往前走了两步,突然发力,大喝一声,鹞子翻身一般回转,腕间麻绳一挣即开。宋书明两手握住枪托往前一顶,用尽全力将那枪托顶在了陆讫的胸口。 陆讫年纪到底还小,被枪托一顶飞摔出去,倒在地上呻吟不已。陆坤见状不妙,一把拿起白骨 梨埙放在唇边,就想吹响。 说时迟那时快,宋书明大步飞跑向前,提起右拳,冲着陆坤的左脸玩命一挥。白骨梨埙声音未出就已被打飞在地。 宋书明这一拳,正好打在了陆坤左边的太阳穴上。遭此重拳,陆坤口鼻皆是血,倒在地上便不再动弹。 宋书明还想再打,却突然听见一个带着哭腔的声音。以往听惯了他吊儿郎当的语气,乍一下听见他哭,宋书明十分不惯。 宋书明仍握着拳头,回过身去却看见陆诒手里拿着一把长长的藏刀,直指林愫的脸蛋,口中却带着哭腔喊道:“宋大哥,我师父哥哥已被你打伤,我放你和林愫姐离开。求你,也放过我师父哥哥的命!” 宋书明十分不情愿。陆家师徒害了这么多条性命,此时却想脱身离开,他实在是心有不甘! 可是詹台拿刀对着林愫,宋书明不敢也不愿去赌,只能悻悻然放下拳头,冲陆坤唾了一口,朝林愫走来。 詹台见宋书明停手,深深松一口气这才放心,手中的刀也落了下来。 宋书明不错眼地盯着林愫,目不转睛。突然之间,他看见林愫脸色大变,满脸惊恐地盯着他身后。 便是此时,宋书明突然听见耳旁一阵风声,他下意识地朝左后一滚,避开了那人。 宋书明原还以为是陆坤装死,此时又来突袭。转过身来一看方知不对,袭击他的那物身量不小,肢体僵硬,周身一阵恶臭,力大无穷,依稀给他一种熟悉之感。 还不待他反应,林愫便已喊了出来:“僵尸!” 正是林愫和宋书明曾经在千伏山遭遇过的僵尸!血肉干涸,骨肉风干缩水,看起来比常人矮小许多,身上穿着早已腐化破败,就像是人干一般。 宋书明对僵尸记忆犹新,知道他们力大无穷不知疼痛,绝对不能正面硬抗,急忙连滚带爬向前逃跑,冲着林愫大喊:“逃!” 追击他们的僵尸,却绝不仅仅只是一只两只,听声音起码有上百只以上,从山洞各处向他们潮水般的涌来,一跳一跳,回声震天响。 陆诒此时已经呆住,听见林愫那一声逃,这才反应过来,下意识向前两步,竟然是想冲着僵尸跑过去。 林愫一把拽住他胳膊,着急吼道:“不要命了吗?这么多僵尸,你就是有黄符褂,也无济于事!会被咬死分食的啊!” 陆诒却拼命挣开林愫的胳膊,边挣扎边冲宋书明的方向叫:“师父!师父!” 却已然已经来不及了。 陆坤被宋书明一拳击中太阳穴,躺在地上半响爬不起来。僵尸突袭之时,宋书明尚能自保逃离。陆坤老道却连起身都来不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四五只僵尸冲他扑来,几口便咬穿喉咙,血流如瀑。 听见陆诒哭喊师傅,林愫顺着他视线看去,陆坤倒在地上,早已肠穿肚烂,断手断脚。十数只僵尸扑在陆坤身上啃噬尸身,不过片刻,就已经血肉模糊,难辨人形。 宋书明恰在此时赶到林愫身边,见陆诒仍呆立原地不动,伸手一把拽住他肩头,拉着他往前跑,说:“你不要命,也不救你哥哥了吗?” 陆诒这才回过神来,扭头一看,哥哥陆讫,刚刚才勉强从地上起身,一瘸一拐,像是头晕脑胀不甚清醒一般。陆诒见状连忙上前,伸手扶起哥哥,拖着他一并向前狂奔。 宋书明拽住林愫,将她推在身前,自己跟在后面跑。陆家兄弟年小体弱,陆讫刚刚又遭宋书明枪托飞顶,胸口挫痛,脚步最慢,落在最后。 僵尸群速度极快,分明比宋书明和林愫在千伏山所遇那只更为勇猛,嗅到活人气味便穷追不止,如狡兔一般跳跃向前。宋书明听得一声惨叫,回头一望,才发现落在最后的陆讫满脸恐惧痛苦,右腿正遭一只僵尸紧紧咬住。陆讫挣脱不开,只能一条腿拖着僵尸向前跑,速度越来越慢,与他们几人已拉开距离。 陆诒痛喊一声:“哥哥!”转身便想回头去救,宋书明停下脚步将他拦腰抱住,沉声大喝:“来不及了!” 的确是来不及了。后来的尸群不过瞬间就将陆讫分食淹没,连人在何方都已看不见了。 陆诒踉跄两步,扑倒在地痛哭出声,却被宋书明拽了起来,推在身前,半扛半拽,架着往前跑去。 尸群越来越近,宋书明不知僵尸究竟有多少只,但是僵尸跳起来又落在地下,发出轰隆隆一般的响声,千军万马一般气势震天。 宋书明半抱着陆诒,跟在林愫身后。他体力透支,脚步渐渐减慢,几乎可以闻到腐臭味道,不由心生绝望,心中打算若真到了最后时刻,便是以肉身为盾牌,拼命也要保林愫周全。 林愫似是察觉他心中所想,出声说道:“宋书明,再坚持一下!这是玄武窟!洞口就在前面,出去就安全了!” 宋书明抬头一看,前方不远果然透出一片白光粼粼,十几米外,就是几人方才经过的白虎岩。 “到了白虎岩就安全了,僵尸出不去!”林愫已跑到白虎岩口,转身冲着宋书明招手,焦急万分。 宋书明拼尽全力拖着陆诒前行,双臂酸软似烂泥一般,手指却紧紧攥住陆诒衣服,不愿放手。耳边常有利啸传来,他能感觉僵尸越靠越近,只能拼了命地跑,祈祷再近一点再近一点。 洞口就在眼前,宋书明略松一口气,猛地将陆诒一把推出,自己脱力倒在地上。林愫在洞口伸长双臂,一把拽住陆诒双手,用力一拖。 陆诒人小瘦弱,体重也轻,被林愫全力拖动,上半身总算是进了白虎岩来。林愫此时顾不得理他,满心都在挂念宋书明。 宋书明已命悬一线危在旦夕,他距离白虎岩不过五六米的距离,只是方才为推陆诒一把,脱力摔倒在地。宋书明连滚带爬,刚刚站起身,就觉得黑暗之中有一阵恶臭夹杂着阴风,从他右手边骤然扑上。 宋书明抬起手臂护住头颈,向左边一滚,右肋一阵剧痛,像是被僵尸撕开了一道口子。僵尸闻到血腥味道,更显兴奋,宋书明刚刚想爬起身来,左腿上一个重物压下,竟是又一只僵尸已然赶到。 宋书明拼命抽腿,想从僵尸身下逃开,却远远听到似乎有更多僵尸朝他潮水一般扑了过来,咚咚跳跃的声音像催命的钟声一般。宋书明满身大汗,拼命挪动身体,左腿却被僵尸死死压住,分毫不得动弹。 宋书明终于绝望,想不到竟然是在此处送了性命。他闭眼之前,脑海中竟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原来我宋书明在的人生最后一刻,居然是在挂念她的安危。 我死之后,有没有福分能化作念灵,再回到她身边,看她最后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除夕!辞旧迎新!希望大家平安喜乐,顺遂一生! 第80章 前情 宋书明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但左腿上的僵尸却半响不动,隔得几秒钟, 宋书明眼前一片光亮洒下, 他下意识睁开眼睛,面前站着林愫,背后是白虎岩的光明, 衬得她整个人似站在一片光晕之中,天使一般。 宋书明被林愫这个样子震慑住,不知自己此刻是死是活,难道这么几秒钟就已经变成了念灵吗? 见他愣愣看着她,林愫又气又急, 吼道:“你傻啊,快逃!” 宋书明这才回过神来, 林愫一手高举金刚杵, 一手拿着黄纸符,正中贴在了僵尸的脑后。陆诒就在她身后,眼睛红肿,高举着明火小鼎。 僵尸层层涌来, 三人不敢恋战,救出宋书明后连忙退回白虎岩内。 一场恶战结束,宋书明全身水洗一般被汗湿了透,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刚刚平复了些, 就问林愫:“刚刚那个僵尸洞,就是你说的玄武窟?” 林愫也浑身无力, 靠在白虎岩上休息,听宋书明问这一句,强撑精神坐起来,说:“刚刚进入方才那洞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宋书明回忆一番,点头道:“特别黑。” 陆诒原本一直沉默,听到这里插话说:“不仅特别黑,还特别的安静。” 不错,宋书明心中赞同。刚刚从白虎岩出来,一行人都以为还需要再走一段路,才会进入到下一个阵法之中。 宋书明也是这样认为,才会一出白虎岩便立刻动手。 没有人想到,白虎岩与玄武窟是挨在一起的!他们刚刚从白虎岩出来,就已经进入了玄武窟。 “玄武窟的玄妙之处,就在于它其实是一个封印的墓穴,墓穴之中封印了许多人干。” “人干,也是僵尸的一种,通常都是造墓穴的工匠,墓穴完工以后,工匠们被当做活人祭品,被绑缚在一起,脱得赤/条条的,在头皮上开一个小洞,将水银一点点的灌进去。” “水银沉重,渐渐顺着皮肤筋骨沉到足底,将血肉都从躯壳中挤了出去。上一刻还活生生的一个人,顷刻之间就变做一张面皮裹着白骨,所以被叫做人干。” “人干制就必须被封印,方能保存千年之久。玄武窟,就是用来封印人干的。”林愫解释道。 宋书明问:“我们刚一进玄武窟,就已经对陆坤动手,并没有解开任何封印啊。” 林愫摇摇头低语道:“整个玄武窟,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回音壁。” 回音壁,利用声音的发散性,在圆形的洞窟中有多个不同地点,可将声音聚集。声音聚集,声波共振,足以将封印人干的薄薄一张黄符纸震碎。 他们刚入玄武窟,便觉得周围格外寂静,脚步声响亮,便是因为整个玄武窟便是一个巨大的回音壁。 人干被封印在洞壁一圈,封印人干的黄符纸被几人的脚步声和后来的打斗声震碎之后,人干应声而起,循声而去,有人声的地方,就有人干追去。 人干失血肉而惨死,便嗜血肉而妄生。陆坤和陆讫,就是这样被人干啃食血肉而死。 宋书明刚刚,也险些葬命于人干之口。 林愫此时想到,都还后怕无比,攥住宋书明的手,掌心冷汗淋漓却不愿放手。 三人休息片刻,都不愿在这四象卦阵中久待,相携起身,沿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 陆诒一路沉默无比,只低头走路。 林愫知他心中难受,走到他身边,轻轻伸手挽住他的肩头。 宋书明悄悄走快几步,避开两人。陆坤与陆讫两人,虽是葬身人干之口,但是终究也是因为遭他重创,最后才无力逃开。 他心中并无愧意,只因这两人一贯作恶多端,多行不义,害了不知多少人的性命。就算没有僵尸,宋书明原也不打算放过他们。 可是陆诒自幼被陆坤收养,看他性格桀骜不羁,乐观开朗,便知哥哥和师父对他一贯优宠放纵,才养得出这样的性格。 亲人作恶,但终究是亲人。宋书明当然希望陆诒能是非分明,可他毕竟年幼,又刚刚才痛失至亲,成为孤家寡人。 宋书明不愿,也不能在这个时间再去给他讲什么大是大非的道理。他自己一样是从类似的情境中过来,知道此刻正是应该悲痛的时候,原就应该肆意悲痛。 痛过了,才能真真正正的走出来。 林愫看宋书明走远,自然体会到他用意,此刻便只是揽着陆诒,一语不发。她身体瘦弱,靠在陆诒身上并不那么柔软,可是却十分温暖。 陆诒走着走着,突然发觉自己不知何时开始,竟泪流满面。 女孩子有的时候,就是有这种力量。 明明是那么柔弱又没有攻击性的生物,在你身旁,却会让你感到无穷的力量,让你卸下心防,让你所有的伪装都那么的不懈一击。 陆诒不愿让林愫看到他的眼泪,偷偷抬起手来抹了一把脸,清了清嗓子,才开口说:“林愫姐,你相信吗?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你和书明哥来替我师父拿阴山血玉。” 陆诒化名作詹台,在张掖“巧遇”宋书明和林愫,的确是他有意为之。 “可我最开始找到你和书明哥,并不是为了害你们,而是为了提醒你们,千万不要相信我师父提的条件。” “我和哥哥打小在师父身边长大,师父人虽恶劣,但一生无子,对我和哥哥两人视如己出,十分喜爱,将阴山十方一派术法,尽数传授于我二人。” “哥哥对师父十分崇拜,对他言听计从。我却不一样。哥哥大我两岁,术法比我精熟许多,他知事之后,便一直跟在师父身边,趁着夜黑风高,在雅丹戈壁之上吹响白骨梨埙,引诱驴友迷路,再伺机杀害,以命换命。” “我十二岁那年,才第一次跟着师父和哥哥到雅丹,见识了他们杀人的手法。也是那一次,我才终于知道,阴山血玉是什么东西。” “知晓阴山血玉之后,我一直非常彷徨。一方面不愿意师父和哥哥再这样杀人,另一方面却也不希望师父因为阴山血玉而死。” “这些年来,网络渐渐发达,驴友失踪失联不再像以前一样,消息封闭。再像以往一样轻易的杀人,已经越来越不容易了。” “所以,从去年开始,师父就开始有意识地打听同道中人,尤其是术法高深的同道,再以高薪或者茶庄铺面为诱饵,劝服同道帮助他去四象卦阵中探宝。” “有两位同道,听信了师父的谎话,跟着我们下到四象卦阵之中。第二位山西同道,在青龙湖见到上一位同道的尸体之后,就退缩想不干了,却被师父用枪指着,才进入了白虎岩中,引发磷火,送了命。” 陆诒说到这里,深深吸一口气,低声说:“我也劝过师父不要如此,可是师父和哥哥都不肯听我的。” 陆诒顿了顿,继续说:“三个月前,恰好有一位道婆,来到师父开在敦煌的茶庄,提到了你。” “不,不仅仅是提到了你。她提供了你和书明哥详细的信息,从身份证号,到工作和住址,一应俱全。” 林愫不寒而栗,脱口问出:“怎么可能?” 陆诒却点了头,说:“是的。师父原本打算派哥哥装作雇佣书明哥调查案子,将你们骗到敦煌来。哪知还不等他动手,你们就坐飞机到了兰州。” “你们先去了张掖,必是会来敦煌的。师父为保万无一失,特意派我去张掖跟着你们,随时汇报行踪。” “我一口答应,是因为我心里也有打算。我想先和你们熟悉起来,再劝你们千万不要相信我师父的话,千万不要答应他,跟他去雅丹。” “可是师父不仅仅派了我,我们三人刚到敦煌的时候,他也将我哥哥派了出来。从鸣沙山月牙泉开始,哥哥便偷偷跟在我们身后,后来,还被书明哥察觉到了。” “书明哥只察觉到哥哥,但他并不知道,师父也一并来了。雅丹魔鬼城,我们师徒三人再熟悉不过。我给你和林愫姐拍照的时候,就是师父突然现身,制住我,将我带走。” “与此同时,哥哥换上我的衣服,特意在门口监控前晃了一下,就是为了制造出我已经离开雅丹的假象。” “离孔雀雅丹不远,有一片墙状雅丹围成四面,如果人藏在其中,不走近去看,很难发现。师父制住我之后,将我带入雅丹之中,又用白骨梨埙将我迷晕,以我为诱饵,骗你和书明哥前来营救。” 陆诒说到这里,语气带了羞愧又带了急迫:“我向你保证,这一切,我都并不知情。” “等我醒来,发现你和书明哥已经被师父抓了过来,便想尽全力救你们出来。” “可是哥哥机警,看你们很紧。我只能借机告诉你们,枪铳里面是没有子弹的,你们可以抓紧机会逃跑,保命要紧。” “后面的事,你就都知道了。”陆诒一口气说完,像是堵在胸口一块大石终于挪开,松了一口气,情绪却又低落起来。 林愫轻轻拍拍他肩头说:“你只想救我们出来,却没想让哥哥和师父死在这里,是不是?” “你在,怨我们吗?” 作者有话要说: 狗年大吉,万事如意! 第81章 告别 陆诒猛地抬头, 看着林愫说:“不!我并不是在怪你们!” “做我们这行的,难道还看不破生死红尘?” 这话, 林愫也曾经说过。此刻不想陆诒竟也说了出来。 陆诒别过脸去, 神情十分寂寥,说道:“我只是,心情十分复杂。” “师父和哥哥手上亡魂无数, 遭天谴不过是时间问题。可我心里却总存着幻想,如果,如果他们能改邪归正,一心向善,这些报应会不会来的晚一些?” “每次师父和哥哥杀了人, 我又心里难过后悔,十分愧疚, 只恨不得师父早些捱不过这血玉的诅咒, 也能少牵连无辜之人。” “如今哥哥和师父都死在四象卦阵,阴山血玉的咒念终于了结。我虽然伤心至亲离世,从此变成了孤家寡人。” “但平心而论,我却为天下苍生庆幸。再不会有失踪的驴友, 无辜送命于这雅丹之中!就让阴山十方一派,自我开始,终绝于这人世间吧。”宋书明再忍不住,扭头大喝一声:“好!”, 直恨不得为陆诒此番说辞鼓掌。 陆诒小小年纪,竟能有这般心胸和见识, 宋书明心中激赞和怜惜已非言语能够表述。 三人此时正好走到沙堆入口处,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他们从洞口快步走出,宋书明回头一望,裂开成两半的沙堆,又慢慢合拢,逐渐复原为他们最初看见那白骨梨埙的样子。 陆诒站在沙埙前面,静静看了那沙埙片刻,终究闭了闭眼,举起手中桃木剑,冲着沙埙就砍了下去,如发泄心中痛怨一般拼了命地砍砸。 宋书明和林愫默契地对视了一眼,静静等在陆诒身后。 陆诒砸了足有十多分钟,沙埙才终于坍塌了一角。 就在那塌下的一块,流沙从上而下,渐渐散落。仿佛是多米诺骨牌一般,整个沙埙像是再也无力支撑,金色的沙子滚落如瀑布,在阳光下闪耀着赤金色刺眼的光芒,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就再也看不出沙埙的形状。 戈壁空旷,一阵西风吹过,瘫成一堆的流沙,被吹散在风中,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沙埙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就消弭无踪了。 四象卦阵的入口,也迷失在这戈壁滩中,不复存在了。 陆诒对着这戈壁静默一阵,背起林愫身上的红布包,对宋书明和林愫说:“书明哥,林愫姐,我们就在这里分别吧。” 林愫眉头紧锁:“你现在孤家寡人一个,要去哪里?” 宋书明与林愫并肩而立,也是一脸担忧望着陆诒:“不如和我们回北京去吧?我们三人身世相似,形影相吊,倒不如在一起住,也好有个照应。” 陆诒避开他们视线,说:“不必了。我师父和哥哥做下这么多的罪孽,我要行善积德,济世救人,普度众生,尽一生之力赎尽他们二人罪孽,换他们来世投个好胎。” “我想好了,我要去,当个游侠。” 宋书明还想再说,林愫却拽住他衣角,冲他摇了摇头。 林愫上前一步,轻轻将陆诒揽在怀中,说:“一路小心,有什么事,记得一定来北京找我。” 陆诒眼眶酸楚难捱,伸手紧紧回抱了她一下,说:“林愫姐,你也小心。上次将你的身份告诉给我师父的那个道婆,你务必好好调查。千万不要大意” 林愫冲他笑笑,答应道:“好。” 宋书明和林愫在这戈壁滩上并肩而立,目送陆诒渐行渐远。 萍水相逢,却生死相交。 缘分这东西,真是妙不可言。 可看着他走远的这一眼,你却永远不知会不会是最后一眼。 这一面,也不知会不会是最后一面。 命运,就是这般残忍又无常。 两人心中都有些酸楚,也分不清到底是谁主动,最开始只是指尖相碰,慢慢便是掌心相对,紧接着便是手臂纠缠。 再然后,唇齿相依。 林愫许久方才回过神来,宋书明黑眸似潭,看得她羞赧万分。 他清了清喉咙,轻声说:“林愫,做我的女朋友吧。” 生命是这般脆弱,生命是这般短暂,生命又是这样的美好。 短短几日时光,林愫似已目睹许多场生离死别。 旁人的种种爱恨情仇,仿佛也让她的情绪起了波澜。 她不愿再瞻前顾后畏手畏脚。 在尚有能力去爱的时间,痛痛快快的爱上一场,才是对自己的负责,不是吗? 林愫低下头,半响,答:“好。” 敦煌原本便是他们甘肃之行的最后一站,两人经过阴山血玉一事,都不愿再在这里停留,很快买了机票飞回北京。 兰州机场不算大,刚刚才扩建了t3,但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窗外风景却极美,绵延不绝的黄土山丘伴着清澈高远的蓝天,时不时见到飞机起落。 昨天一吻结束,林愫虽答应了宋书明,却莫名其妙害羞起来。 除去十四岁的时候那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她长到二十岁,算起来这是第一次谈恋爱,她平时待宋书明,愿意冷言冷语便冷言冷语,愿意出言讥讽便出言讥讽,肆意随心,十分自然。 现在突然变成了人家的“女朋友”,很是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温柔温存”一些。 宋书明明显察觉到了林愫的变化。昨天两人相处还像亲人一般熟稔自然,四目相对流淌着的都是温柔,哪知到了今天,她却连他的眼睛都不敢看。 他倒不担心,伊人就在眼前,他看得紧紧地,连临阵脱逃的机会都不会给她。 过去的半生错过那么多曾经可以幸福的机会,他遭受了那么多磨难,现在,该是上苍补偿他的时候了。 宋书明只装作没有察觉到她的变化,一路自顾自说说笑笑。林愫连日辛苦,起飞后不久就在座位上沉沉睡去,宋书明见她睡熟,悄悄伸手将她的头拨靠在自己肩膀上。 林愫朦朦胧胧之间感觉到空姐在送餐,宋书明替她回绝了餐点。过了不知道多久,她脸上突然一片寒凉,霎时间就被惊醒了。 “还是吵醒你了吗?”宋书明扭过头来,神色温柔细致。 “什么事?”林愫缓缓坐起身来,还不待她反应,宋书明手上捏了张纸巾,俯身下来,轻轻替她擦脸,说:“刚才空姐送水,不小心洒在我脸上,也溅了一点到你脸上。” “好在是凉水,不然真的就糟糕了。”他离她的脸那么近,呼吸热热的就喷在她的脸上。 林愫明知他是故意的,脸却仍是不由自主变得通红,心中暗暗腹诽,他苦大仇深的样子看了那么久,以前哪里知道他还这么会撩。 不小心洒了水杯的空姐恰好在此时过来,林愫借机一把推开他端正坐好。 那空姐像是新手,满脸通红,惊慌失措,一叠声冲宋书明道歉。 宋书明气定神闲,摆摆手毫不在意的样子。他上半张脸很俊俏,凤眼一双,眼尾微微向上。空姐与他双目相对,眼中像星光闪烁一般晶晶亮。 空姐脸更红了,居然大着胆子,手拿湿巾擦向宋书明的额头,抚过他眼帘。 挑逗!挑逗!这是直勾勾的挑逗!林愫坐在旁边,眼睁睁看着旁的女人挖自己簇新簇新的墙角,只觉得一股莫名火窜上脑门,恨不得立时甩宋书明两个大耳瓜子。 宋书明一把抓住空姐手腕,沉声说:“不用客气,我自己来。”又接过空姐手中的湿巾,递到了林愫手上。 仿佛镁光灯照到自己脸上一般扬眉吐气,林愫毫不犹豫接过湿巾,唰唰唰就在宋书明的脸上蹭了两把。 她手劲大,拿出以往给子鼠刷毛的架势,几下擦完,宋书明额上眉头通红一片。 林愫反而越见高兴,抿着嘴角笑意止都止不住,叫你招蜂引蝶,叫你趁我睡着跟别人眉来眼去。 “诶,这里好像也需要擦擦。”林愫指了指宋书明脸颊下巴,不待他说,手就上去了,纸巾都不用,连揉带搓,还在耳垂上狠狠拧了一把。 宋书明疼得直吸溜气,也不阻止她,眼含笑意看着她胡闹,等林愫终于心满意足停手,才低低声说一句:“醋坛子。” 一个装没听到,一个也不强求。电灯泡空姐,早不知何时去了哪里。 等两人回到家中,休息了几天。林愫大三开学,宋书明每天除了开车接送她上下学之外,又将自己家中重新装修一番,改成办公室的样子,正式开始接单做活,替人侦探调查。 前天上午,宋书明在办公室中遇上一位客户上门。 案子很是烂俗。 一位风韵不再的中年家庭妇女,怀疑事业有成的丈夫在外包养情妇,想要雇人跟踪,寻找证据。 这类案子,宋书明做起来十分得心应手,在办公室中忙了一整个下午,将雇主一家调查了个门儿清。 这家丈夫叫杨兴,早年外贸起家,前些年跟着炒房团一起去二线城市炒房,很是血赚了一笔。这两年,又做起风投,专门投资新兴的it公司。 年龄不算太大,投资经历却十分丰厚,外贸地产都有涉猎,时机踩得又准,几乎稳赚不赔。 如今年约五旬,身价已经过亿,在京城这地,算是不大不小一个富豪。 作者有话要说: 詹台的故事就此暂时告一段落,以后还会出现喔。 第82章 跟踪 妻子姓魏, 两人是少年夫妻,结发二十多年。杨兴出身农村, 八二年参加高考, 考上省城一所师范大学,毕业之后留在省城的重点高中当语文老师,写得一手的漂亮文章。 杨兴为人很有眼色, 又聪明,又有大学生的金子身份,入校之后很受重用。 杨兴入校第三年上,代表学校去赛教,在那里遇到了当时正在教育局工作的妻子魏潇。 魏潇家境极好, 父亲在省委军区工作,放在现在, 算是标准的官二代。她是家中长女, 比弟弟年龄大将近十岁,很受父母宠爱,大专毕业之后,又被父母安排到教育局工作。 两人最初相恋, 魏家并不同意。 杨兴其人,聪明伶俐,情商极高,很会为人处世, 与魏潇相恋之后上门,几次三番都曾遭魏家父母白眼。他却毫不在意满不在乎, 每逢周日必上门来,争着抢着做家务。 坚持了大半年,魏家母亲最先松口满意,反倒是在机关工作多年的魏家父亲仍不点头,说:“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哪个不是心高气傲?反倒是杨兴,受我们多次折辱却一如既往,要么就是情深似海磐石不移,再要么,就是心机深沉,能受跨下之辱。” 魏家父亲叹气,让妻子去劝劝女儿,话说得倒也狠绝:“你去照照镜子,再读一本他读过的书,你觉得,他对你是情比金坚此生不娶吗?” 魏潇深深低下头,她家境虽好,但是样貌普通并不出挑。杨兴中文专业出身,读卡夫卡昆德拉,可她呢,最近看的都是琼瑶席绢。 隔了这二十年,再让魏潇回头看当年,定会点头跪伏父亲的眼光。 结发夫妻,想要相伴一生,又怎能仅仅只靠一人的举案齐眉呢? 可是女人,身在情中,就算认清了他没有她如此爱他又怎样呢? 水滴石穿,海枯石烂。两人结了婚,成了亲人,总能走过一生一世的岁月。 二十四岁的魏潇,咬着牙站在杨兴的身边,不愿放手。 如果,两人再恋爱几年,多经历些风风雨雨,她还或许能有机会看清枕边人的真面孔。 可就在她与父母僵持不已的那一年里,魏家母亲,因为宫颈癌,离世了。 母亲临终之前,最放不下的还是儿女的幸福,眼见着女儿与丈夫,因为杨兴的事情,渐行渐远形同陌路,握着丈夫的手劝他低头,接受女婿。 “路是她选的,是好是坏,只能她一个人承担。” 魏家父亲看着弥留之际的妻子,终究还是点了头。 婚礼草率,几乎办在了病房里面。魏家母亲见女儿终得所愿,含笑闭了眼。 魏潇,嫁给了杨兴。 杨兴,娶了魏潇,从此在手握重权的岳父帮扶之下,平步青云。 婚后最初十年,岳家势大,魏潇的生活舒心无比。丈夫体贴能干,孩子乖巧懂事,衣食无忧。 魏家父亲退休之后,杨兴瞅准机会下海,魏潇举全家之力凑钱给他投资,杨兴经商很有头脑,身价不久便翻番。 妻强夫弱的局面不复存在,杨兴想要的,也渐渐不同以往。 杨兴最开始想要的,是一个有背景有家世的妻子。她能给他。他后来,又想要一个有资源,有资金的妻子。她拼尽全力,砸锅卖铁,也给了他。 再后来,又想要一个听话乖顺,从不露面的妻子。她打碎门牙和着血,还是给了他。 可他最后,不想要她,这个妻子。 宋书明去学校接林愫回家,就在车上跟她说了这个故事。 林愫由老林一手带大,一贯都很有嫉恶如仇的正义之心,听到这个忘恩负义的现代陈世美,义愤填膺道:“恨不得给这个杨兴套个头套揍上一顿。” 宋书明莞尔:“等你生日,我就绑了他来,博美人一笑。” 林愫今年生日的时候,两人正为书晴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还是等到了张掖,宋书明才发觉,竟没有帮她过一个生日,一直后悔到今天。 林愫却摇摇头:“我不过生日。” 宋书明好奇追问:“这又是为什么?” 林愫扭头望向窗外,眼前仿佛浮起十六岁那年的夏夜,说:“因为老林,就死在我生日当天。” 书晴的事情,她来龙去脉都已清楚。 可老林的事情,她却一贯讳莫如深不愿多谈。 老林为人侠义正直,待林愫娇宠有加,教导也丝毫不差,在林愫记忆之中,算得上是完美的一个人。 宋书明知道她心里一直难过,轻轻握了她手。林愫转过脸来,对他轻轻笑了笑。 第二日上午,宋书明开车出去。杨兴的公司在北四环外,他特意避过早高峰,蹲守在楼下。 杨兴六点多下班,果然如魏潇所说没有回家,先是去了城东,与人谈生意。 晚上10点多,饭局终于结束。杨兴开车。一路向南,一直开到南区一座废弃的自来水厂边。 自来水厂旁边有一排破旧废弃的家属楼。杨兴将车停在路边,从后备箱中拎出一袋东西。步行进入家属楼。 宋书明十分奇怪,杨兴是一个身家过亿的老板。就算是如魏潇所说包养情妇,又怎么会选在这样一个偏僻破旧的地方? 这地方在京城,已算得难有的荒凉偏僻,前些当地城中村因为拆迁补偿与区政府谈崩,强拆出了事,之后十几年前南区干脆便搁置了此处几个地块的开发,倾心建设更南一些的新机场,废旧水厂周边已荒废许多年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宋书明暗生警惕,愈发小心,远远隔了百余米距离,偷偷跟在杨兴的身后。 那家属院年久失修,围墙都已坍塌多处,路也不平,两边杂草丛生。宋书明不敢跟太近,担心被杨兴发觉,只能远远望着,目不转睛。 杨兴七扭八绕,连续穿过几栋楼,在一个小巷子前面拐了一个弯。宋书铭贴着墙根向前,小心翼翼在巷口探头,往前一望。 杨兴此时正在楼下,面前是一位女子,身形窈窕,长发披肩,伸手接过杨兴手中的袋子,又一下子扎在杨兴怀中,仿佛腰酸膝软柔若无骨一般。 两人就站在楼道前昏暗的灯光之下拥吻,足足有几分钟,到动情处,杨兴还将手抚在女子的腰臀之上狠力揉搓。 作者有话要说: 实在赶不及了,今明两天估计都比较短。后天双更补一次好了。 第83章 情妇 宋书明暗暗摇头, 果然是负心郎偷情的狗血戏码。原配妻子的直觉无误,杨兴确实是有了情妇。 只是此时天色昏暗, 而且宋书明所在的位置, 距离两人拥吻的楼道口太远。宋书明举起手机录视频拍照片,可是拍下来却只是背影,身形模糊, 也辨别不出两个人的面孔。 两人拥吻之后,相偕上楼。 宋书明略等了十几秒,快跑几步,走到楼前。他跟了几步上楼,却已听不见脚步声。整个楼道寂静无声, 像没有人居住一般。 杨兴和情妇此刻想必已经进门,那么两人所住楼层不会太高。 今晚任务完成, 宋书明记下楼号路牌, 开车回家。 隔日又来,便换了一身衣服,蓝上衣蓝裤子的工作服,还戴了一顶深蓝色的帽子, 扮作上门推广宽带升级的推销员,挨家挨户在单元里面敲门。哪知一整个单元竟无一家一户开门。小区不见保安,不见物业,周边甚至连小卖部也没有。 宋书明在小区蹲守一整日, 竟然没有见到一个人。直到了晚上,才陆陆续续有零星的几个人影远远出现在小区里面。 宋书明也不离开, 干脆就等在小区里面。到了晚上10点多,果然又见到杨兴过来。 宋书明见杨兴出现,侧身进了楼,直接躲在了楼道里面,一楼与二楼楼梯间的拐角处。 他下午找到这一处较隐秘的地方,又拿来几个快递纸箱子,松松垮垮垒了一个“垃圾堆”,此刻便蹲在几个破烂的纸箱子后面。 杨兴脚步声渐起,他与情妇两个人进了楼道。上楼梯脚步声较重,与在楼梯间平台走路时的声音不同,宋书明数了四遍,又听到钥匙开门锁的声音,便知道了杨兴与情妇是在四楼停下开门进去。 宋书明出了小区,干脆睡在车中,第二天六点多便设了闹钟,从车里出来,在小区守着,果然看到杨兴八点多开车离开,而情妇却一直没有出来。 宋书明既然已经扮作了推销员,便压低帽子干脆上楼敲门,咣咣几声,却许久不见人应声。宋书明见那门锁老旧,犹豫再三,正准备动手试试开锁,还没动手,只听见吱呀一声,门开了。 出乎宋书明意料,面前的情妇并不如他想象中一般妖娆美艳,甚至连花枝招展青春靓丽都勉强算不上。 这情妇却是个女孩子的模样,不过十八九岁年纪,穿着一件灰色的t恤和浅蓝色的牛仔裤,身材瘦弱,扎一个马尾辫,压得低低的,乍一看有几分土里土气。 宋书明一顿,目光不由转向她脸上。女孩的五官平平无奇,样貌连清秀都算不上,小小的眼睛单眼皮,神情淡漠,语气清冷,满身的死气沉沉,对宋书明说:“什么事?” 宋书明几乎忘记回话,愣在当地。此情此景,让他莫名感到十分熟悉。 这样老旧的小区,这样阴暗的楼道,这样破旧的房间,面前这个面目冷清满身疑问的年轻女孩子,相似的对话,明明不久之前,就曾经发生过一次。 宋书明几乎以为她的下一句话会说:“一次八十,不还价。” 这分明就是,他与林愫,初见的情形! 怎么他宋书明调查案子跟踪了一次,倒像是穿越了? 宋书明定一定神,再仔细看那女孩,却怎么也没有办法把她与情妇二字联系到一起。 难道他找错地方了? 如果地方没错,那就是这房间之中住的不仅仅只是这女孩一人。 宋书明从刚刚那莫名其妙的熟悉感之中回过神来,面上挂着机械的笑容,微微低头,很有礼貌地问道:“宽带要吗?市政统一免费升级。” 像这样老旧的小区,网络信号一般都很差劲。如果不是市政主动愿意升级更换光缆,也难有运营商会上门更新。 现在的时代,网速就是王道。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年轻一代,不靠网络购物,网络外卖,网络社交,网络交水电费,上网看电视,刷手机,离开网络寸步难行。 市政愿意免费升级宽带提高网速,已经是宋书明能够想到的,她绝不会开口拒绝的原因之一。 可万万没想到,这女孩一听宋书明说升级宽带提升网速,非但没有惊喜,脸上却露出几分迟疑,思考片刻,才说:“我不需要。” 宋书明压下心中讶异,神情丝毫未变,淡定地对她继续说:“你手机信号好吗?你们这个小区,离基站很远。手机网速快吗?需不需要调整一下?” 女孩听他一连串说完,连犹豫都不曾,冷声开口拒绝他道:“不需要。” 宋书明仍愿不放弃,又问道:“那你室友呢?要不要询问一下她的意见?” 话音刚落,就见到女孩防备神色重了许多,胳膊向上,将手放在门把手上向前用力,想要将门关小一些。 宋书明,眼见大门就要被她紧闭,手一动,一把上前将门按住,脸上带着笑,凑上前去再问她一次:“确定吗?” 那女孩不住摇头,连声说道:“我一人独住,没有室友。” 借着推门凑上前的一霎那,宋书明眼尖,朝里一瞥,的确已看见门口鞋柜旁边外出的运动鞋只有一双,而除开她脚上那双拖鞋再不见其他拖鞋。换鞋凳下面只摆了一把半收不收的伞,怎么看都不像是有其他人居住的痕迹。 宋书明见好就收,松了手上力气,后退一步,面带微笑,看那女孩将门关上。 他出了楼道,整个小区白天时分就像是雾霾破表的雾都一般,寂静无声,树影幢幢,不见人烟,连鸟声猫叫都无。 宋书明还想在晚上等一等杨兴,如果能抓好角度拍一张看得清人脸的近照,便也好拿回去向魏潇交差。 宋书明白天在车上补觉,半睡半醒中睁了几次眼睛,都仿佛有种已不在这人世之间的错觉,周围静得出奇,人在其中竟然无端有些难受,像被剥夺了感官一般。如此老旧的小区,树荫却大,参天蔽日一般,秋日阳光很是毒辣,宋书明等在车中却丝毫不觉得热,反倒隐隐沁出了一身的寒意。 等到了晚上,他打起精神来,专心等杨兴过来。但是他等了整整一夜,不见情妇女孩出门,也不见杨兴开车过来。 没有人进去,也没有人出来。 连续守了两天,不见成效。情妇丝毫没有情妇的样子,反倒是像个生活艰苦朴素还很宅的大学女生。 金主也没有金主的自觉,身价过亿的小富豪,却连租一间靠谱的公寓房给包养的小三都不肯。 金主和情妇两人跑到废弃了几十年的寂静岭里面过小日子,怎么看都像是在编故事。 宋书明叹口气,这个现状显然没有办法交差。他一直等到第二天下午,不见情妇出门,只好开车回了市区。 他一身臭汗,不想直接回家惹林愫嫌弃,直接开去了办公室,好好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收拾好自己。 宋书明出来刚在电脑前坐下没多久,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一开门,就见到魏潇站在门口,披头散发满脸红肿,声音喑哑像是哭过一般,带着明显克制的情绪,对宋书明说:“宋警官这几天过去,是否帮忙查到,那个小三到底是谁?” 宋书明忐忑,咳咳两声,说:“已经有些眉目。” 他还想继续往下说,却被魏潇一下打断。魏潇带着歇斯底里的哭腔说道:“宋警官,你一定要查到她是谁,你一定要查到。” “因为我一家老小的身家性命都靠你了。” “杨兴昨晚。死了。” “我家的钱。都不见了。” 出了人命,还涉及千万以上的钱财,这事情一下大了起来,再不是正房打小三的婚姻官司。 宋书明不敢耽搁,立刻建议魏潇报警。 魏潇做了多年的高干子女,又怎会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昨晚九点来钟,杨兴开车在去城南的路途上,与一辆厢式大轿车发生了碰撞。他车速极快,速度飙到了将近两百的时候追尾了大货车。人当即死在了被削去了前半截的宝马车内,形状极惨。 魏潇在家中接到交警的电话,知道杨兴出车祸的消息,连忙赶去医院。哪知到了医院,才知道交警口中所说的“抢救”有多么的委婉。救护车把人拉来的时候,用上了铲子才将人从地上搬起。 到了医院,连抢救室的大门都没进,直接送去了太平间。 夫妻多年,纵使感情早已不在,多多少少总还留有几点情分。 魏潇愣在当场,双膝一软,哭喊几声,想起婚后最初十年往日恩爱种种,眼泪喷涌而出。 可哭过之后便也没有了,这许多年来生活皆靠她一人。 有丈夫,也跟没丈夫一样。 直到这一刻丈夫真的死掉,才惊觉,自己仿佛早已经丧偶多年。 想起还要办后事,争遗产,魏潇连忙打电话给孩子,让在高中住校的儿子赶紧回家。再下一个电话,便是打给了律师,就连杨家的老人都要还往后靠。 打给律师,也不为别的。杨兴拼搏多年身家过亿,名下的房产,车子公司的股权,银行的现金存款,总要理理清楚。 又有一个情妇虎视眈眈,能攥在手里的,一丝一毫,魏潇也不敢漏了出去,仿佛刘邦死后的吕雉,隐忍多年,而今终于有了机会,向戚夫人报仇雪恨。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第一更。 第84章 相似 魏潇请的律师很有名气, 他做多了遗产官司,速度也快, 知道消息不过半日时间, 便将一切都理得清清楚楚。 魏潇那时还在殡仪馆,能纳百人的灵堂要妥善布置,不能失了礼仪, 商场上的同行朋友送来的花圈要按次摆放,寿衣骨灰盒都要置办齐全,杨兴死状极惨,仪容也要好好打理。 里里外外都是事情,上有悲痛欲绝的老人要照顾, 下又有深受打击的儿子要安抚。他杨兴心心念念多年都是要蹬了她这个妻子,可人死灯灭一朝离世, 替他齐全一切的, 偏偏还是这个他不想要的妻子。 律师见了魏潇的面,看她忙得脚不离地,还语气委婉先劝她坐下。 魏潇不以为意,还当是律师以为她失了丈夫打击太大, 又苦笑,想律师哪里知道她家里早就一地鸡毛,那点子夫妻情分早就比碎纸还要浅薄了。 她摆摆手整整头发,一脸冷静自持, 只让律师直说。 律师说完之后,魏潇眼前一黑, 倒真的想找个地方赶紧坐下,她眼冒金星,胸口起伏不定,气得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不为别的,律师所的会计加班整整一夜,刚刚才把遗产明细统计出来。 在魏潇名下的房产存款姑且不论,在杨兴名下的房产车辆绝大部分都已经抵押,用作贷款担保。 公司账上流动资金,不过几十万。公司股权虽是夫妻共有,但it公司本就轻资产,高负债。会计大致估算一遍,魏潇能分得杨兴的财产不过百余万的现金,和一家新兴it公司的股权。但是,杨兴个人所借和担保的贷款,却高达四千余万。 两人既然从未离婚,一直是夫妻,一方债务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魏潇能继承的遗产,不过是虚无缥缈的轻资产公司的股权,和杨兴账上百余万的现金。 可她明明白白要背上的,却是白纸黑字,三家银行两家租赁公司,四千余万的流动贷款,合同上几千万逃不掉的债务。 魏潇婚后专注家庭子女,在有能力插手的时候,并未插手杨兴生意上的事务。后来她再想插手,却已经没有了插手的能力。 她就算继承了公司的股权,又如何有能力能运营一个轻资产的新兴it公司呢? 互联网的商界,群雄虎视眈眈,只等着一家公司倒下便像土狼一般上前将尸体分而食之。她魏潇蜗居家中多年,此时又有什么手腕去留下杨兴招揽来的it人才? 律师的消息仿如晴天霹雳一般,魏潇恨不得把杨兴从棺材中扒出来,再鞭尸百遍,也难解她心头之恨。 夫妻一场,活着的时候待她如猪如狗视如敝履,到死还不忘坑她一次,留她满身债务,让她衣食无落。 可有一点魏潇却十分清楚,杨兴经营多年,为人狡猾精明,绝不可能分毫积蓄也无。她按着以往两人感情尚可时的夫妻私语和律师商量一番,怎么算,这许多年杨兴都应该至少有两千余万的积攒。 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钱到底去了哪里呢?杨兴的车祸,到底是完完全全的意外,还是有人预谋呢? 杨兴的个人账户账务十分清楚,不会也不可能有造假的可能。可是公司账上流水,为避税为贷款,倒十分有可能被他动了手脚。 魏潇坚信,钱,必然是通过公司走账,被杨兴偷偷转移给了情妇! 负心的男人变成了负心的死人,而曾经孤独却富裕的中年妇女变成了负债累累不得不自立的女强人。 人生际遇,分分秒秒变幻莫测。 宋书明又是可惜又是慨叹,将调查到的所有情况都告知魏潇。 他连续蹲守几天,拍到的却只有模糊一张照片。 魏潇捏着那张照片,仔仔细细看了许久,终于点一点头,收下了。 宋书明心中十分愧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魏潇微笑给的报酬丰厚,他也知道此时手中的线索单薄了一些。 那张照片只是背影,人又隔得太远,天色灰暗,实在很难辨认出照片中面容是谁。线索这样有限,他心中有愧,原本打算白天补觉,此刻只觉得自己再睡不着,便又穿上衣服,直奔杨兴的城南情妇所在的废弃自来水厂边上。 小区此时仍是一片寂静,死气沉沉,毫无生气的样子。宋书明径直找到情妇所在楼层,敲门半响,却不见人影。 铁门破旧,门上的铁锁咔啦咔啦作响。宋书明昨天便曾想过撬*锁,此时试探性的伸手去拉,却看见哐当一声,门竟然没有上锁,被他一拉,就开了。 门口的鞋柜还如昨天一般。一双拖鞋,一双运动鞋。 宋书明不过片刻迟疑便抬脚进门。屋内一室一厅,房间不大,家具老旧,厨房灶台和洗衣机上都积了厚厚一层油垢。厕所也像久无人打扫。只有客厅的沙发看着干净少许,像有人曾经坐过的痕迹。而卧室光秃秃的一个席梦思上面并没有铺床单和枕头。 就算昨天情妇收到杨兴车祸的消息,卷款临时逃走,但厨房和卫生间的油腻和积垢却做不得假。这房间很像很久没有人居住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他昨天看到的女孩,到底又是不是杨兴包养的情妇呢? 宋书明心中越发狐疑,只能暂时按捺一下各种忧虑和担心,从门中走出,想先回家去问一问林愫。 他刚刚从门口走到楼道,却看楼梯上站着一个姑娘,一头利落的短发,干净的面孔,肤色偏黑,眼睛不大,却很有神,眉毛极淡,唇色泛白,身材瘦削,穿一件灰扑扑的卫衣外套。 这一副打扮和周身的气质,竟莫名让宋书明又想到了林愫。 完了,宋书明心想,他一定是接连几天没有见到她,太过思念的缘故。怎么看谁都有几分像她? 还不待他开口,那女孩却主动与他打招呼,说:“嗨,你找谁?” 宋书民如释重负,他在这小区中连着转了几天,难得见到一个人。此时有人经过,连忙上前询问:“请问四楼这边这套房子中,住着的是不是一个女孩?怎么现在找不见人?” 那女孩大大咧咧点点头,说:“是啊!给人做小三的嘛。” “当婊*子,又立牌坊。又要从老头儿手里抠钱,又要维持自己清纯贫苦的假象,非要跟我们这些穷人挤住在一个小区里。也不想想,有钱那老头儿周身都是名牌,三天两头给她买东西塞钱,她还住这儿破地儿,就不怕被抢?” 宋书明兴奋起来,问:“你怎么知道她是给富商包养的呢?” 那女孩咳一声,咋咋呼呼说:“小破老区,隔音不好,晚上两人闹出动静,猫叫似的,嘤嘤呜呜。要我说,这种女的有什么好?叫*床都叫得不痛快。也不知道那老头儿看上他什么,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听这么娇娇气气的,就不怕吓得他阳*痿?” 这女孩子年纪不大,语气却很老道,宋书明听完扑哧一笑。一时竟不知如何接口。 那女孩看他笑起来,自己也笑了笑,笑容很有几分吊儿郎当的样子。 宋书明这时候反应过来,他心中一直以来的熟悉感又是为何了。 今天遇到的这个女孩,语气神情桀骜又直率,可不是像了十足十的詹台? 三人一别多日,宋书明担心詹台尤甚,今天见到这女孩,不免生出几分亲近之感。 宋书明冲她笑笑,打趣问道:“既然这小区这么烂,你一个小姑娘家,怎么也要住在这里呢?” 那女孩,冲他上下一打量,猥琐地说:“帅哥,我看你,长得也挺有几分意思,干什么?把不到妹啊?先来打听那干瘪黄花菜,找不到人,这就又来跟我套近乎?” “事先声明,我跟那黄花菜可不一样。我住在这里,那是因为我家房子就在这里啊。破地儿赶不上政府拆迁,我们老北京人,不住这儿,换哪个地儿给人大几千的房租交啊?亏不亏!” 宋书明心有戚戚焉,点点头说:“那黄花菜什么来头,你知道吗?” 女孩说:“不知道。见了面跟小鸡崽子似的,说什么话也听不清。哎,我说,咱俩站这楼道里说话像话吗,我家就对门儿,进来聊呗。” 她一挥手,大门应声而开。 只见门口铺了一个hello kitty的粉色垫子,鞋柜上面也贴了一些花花绿绿的小贴纸,进门客厅与门厅之间还挂了几串木质小风铃,看起来很有小女孩的生活气息,布置得十分温馨。 这情景又让宋书明莫名有些熟悉,这个房间看起来倒与以前他给书晴布置的卧室有几分相像。宋书明心中微觉怪异,脚步一顿,略略有些出神。 这女孩穿着打扮和林愫一个风格,说话神情像足了詹台,住的地方又让他想起书晴。怎么周身种种,总让他有熟悉和亲近的感觉?这真的只是巧合吗? 那女孩见宋书明站着不动,便伸出手来拉他。她的手掌柔若无骨,冰冰凉凉的小手碰到宋书明的手腕,似有一阵电流从他心房击过,让他不由自主的颤栗。 宋书明转脸看着她,她眉目温柔,她目光似水,像一潭深泓定定盯着他,直击内心。 如果不是他曾经经历过那些生死大事,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的30岁大龄未婚男青年,看到此情此景,一定会有自己又回到了初恋的错觉。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第二更,补上昨天的。 第85章 熟悉 安静无人的楼道, 温馨熟悉的房间,面前一个爽朗大方的女孩子, 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单纯无害。 可她碰到他手腕的那一瞬间, 林愫送给他的,他一直别在腰上的那一只桃木小棒槌,发了疯似得摇起来, 打得他耻骨生疼,硬生生的把宋书明的理智拽回。 那女孩攥住他的手不放,一阵阵酥麻自腕间层层涌上,鼻间仿佛闻到了一种熟悉的香味,像是林愫惯常用的玫瑰洗发水的味道。他腰间的小棒槌拼命的在他的裤腰带上方砸着, 像得了疯牛病的小牛犊一般。 隔着衣服宋书明都觉得自己的腰间青了一片。疼痛和芬芳,这两种不同的感觉交杂在一起, 让宋书明难耐不已。 他扭头, 状若无事,只不再看那女孩的眼睛。眼睛四周一扫,看向房间里面。 一块粉红色的hellokitty地垫,旁边放了一双粉色的毛绒拖鞋。 不对。不应该是这样。按面前女孩的说法, 这房子是她家的,那为什么只放一双拖鞋,她言语之间也不曾提及家人,她家人呢? 这样一个破旧无人的小区, 他晃了两天两夜都不见人影。却突然就在他这边房间没有人的时候,对面住了一个年龄相似的女孩, 这个可能性有多大? 一般女孩子,再直爽率真没心机也好,刚刚认识一个新认识的不知底细的男人,就敢贸贸然把他请进房间去吗?还是在这样一个安静又无人的小区里面? 昨天他见到的女孩,让他想起林愫,今天他见到的女孩,又让他想起詹台。一连遇到两个年龄相仿的年轻女孩子,这到底是偶然,还是有什么阴谋在呢? 警铃大作,冷汗潺潺,他却不敢打草惊蛇。 宋书明言笑晏晏,神色不变,只轻轻将手腕从女孩的手中抽出。 肌肤不再相触的那一刻,他心中涌起巨大的失落感,仿佛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已经被剥离。 宋书明强压下来心中那种失落和难过,不停默念林愫的名字,才觉安心些许。 他深吸口气,扭过头来,对那女孩笑着说:“房间里面不太方便吧,我们孤男寡女的,我女朋友,母老虎一只,醋坛子一个,有话说,不如我们到楼道外面去。我请你喝杯饮料?” 那女孩脸色丝毫不变,巧笑盈盈,对他说:“哎,帅哥,你怕什么呀?怕我吃了你吗?你这么身强力壮,一个男的,我这么娇小,一个女的有什么可怕的呀?你不是想知道那女孩是什么身份吗?你进来呀,你进来我就告诉你。” 她越是这样说,宋书明腰间的桃木小棒槌,越是疯狂的砸着他的腰,宋书明越是确定其中必定有诈。 他忐忑之心未定,脸上却装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那我进门之前也得问问清楚啊,你说是吧,多钱一次啊,包夜怎么算啊?不明不白进去了,你岂不是把我要连皮吞了?” 那女孩笑容更见甜美,天真烂漫扭过头来,说出的话,却让宋书明如遭雷击。 她说:“一次八十,不还价。” 这句话,宋书明深深刻在心中,从来都不曾忘记。 只因为这分明便是宋书明与林愫,初见之时,林愫口中说出的话。 当初他误会她是暗娼,说八十块是在报价。 后来知道这是她问米的价格,又渐渐对她心生爱意,直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得咬烂自己的舌头,将这句话收回去。 可面前这个女孩,她到底是谁?她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她苦心经营营造出的熟悉感,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整件事从头到尾是不是都是一个陷阱?就像在敦煌时一样? 那林愫呢?林愫会不会有事?他接的这个所谓案子,是不是别人为了分开他和林愫而设下的计谋?他几天没有回家,林愫现在是否安好? 宋书明只恨自己肋下无翼,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林愫身边。 宋书明疑虑担忧越深,面上就越是冷静自持,对那女孩轻轻摆手:“家中女友醋坛子一只,还是算了,以后有机会吧。”那女孩却像心有不甘,脸上笑容渐渐消失,神情越发淡漠,冲宋书明张口,还想说些什么。 恰在此时,电话铃声响起,宋书明立刻接起,对面传来林愫的声音:“宋书明?怎么回事?几天没回家也没个消息?” 他松一口气,答道:“马上回来。” 挂了电话,再一回头,面前空空荡荡,楼道阴暗,正中相对的两扇大门双双紧闭,又哪里有半分人影。 宋书明拔腿便跑,一刻不停,连着从四楼跑到了一楼。楼道阴暗,楼外明亮,骤见光明,他仿佛逃出生天一般喘着粗气。 他一路驾车狂飙,难得二环没有堵车,车速飞一般,不到一个小时就回到家中。 林愫正在厨房中忙活,宋书明开锁进门,脱掉外套,找到她身影,兜头便扑向她,一把将她揽住。 她那么瘦,那么小,他轻而易举就可以将她举起,两条手臂扣在她纤腰之上,脸庞深深埋在她秀发之中,呼吸就喷在她脖颈之上。 林愫笑着躲闪他,说:“痒。” 她身子一闪,一侧脸,就被他一口噙住。上次在敦煌那一吻,哀伤缠绵又温柔,像两个天涯沦落人在戈壁中彼此温暖抚慰。 可今天这一吻,却霸道焦躁又狂野,带几分不由她拒绝,攻城略地般的坚决。他唇舌用力,手上丝毫不松,双臂用力,抄起林愫,将她架在双腿之间。 厨房狭小,她胸前柔腻避之不及,狠狠压在他心口。宋书明闷哼一声,脸庞向下,呼吸就落在她沟壑之间,手掌轻轻,一丝一缕一寸,沿着起伏的曲线,细细密密摩挲过。 隔得十几分钟,两人才回过神来。林愫温温柔柔拍着他的后背,等他平息下来,问:“怎么回事?遇到难事儿了?” 宋书明“嗯”一声,紧接着又说:“我想你了。” 林愫推他一把,作出生气叉腰状,嗔道:“想我还不知道回家?连着几天都没个音信。” 宋书明叹口气,轻轻摸摸她的头发后背,说:“还是上次那个包养情妇的案子,我琢磨着,这个情妇,她可能,不是人。” 林愫听宋书明说完这几天的情形,沉吟片刻,问:“你说那个小区特别安静,不见人影?” 宋书明说:“是的,不仅仅特别安静,早上下午还时不时像起了层雾霾一样,特别阴沉。” 林愫问:“小区可有树?” 宋书明说:“参天大树,这会儿正开着小白花,一串串的,很漂亮。” 林愫冷哼一声:“夏末开花,这是槐树。” “这就对了,木中有鬼,是以为槐,” 林愫站起身,来回踱步,子鼠在她脚边跳来跳去,林愫怕踩到它,干脆将它一把抱起,边走边用手轻柔地顺着子鼠的皮毛。 宋书明现在已经知道,她在思考的时候,常常做这样的小动作。 林愫又问:“你遇到的第一个女孩,让你想到我?” 宋书明唔了一声,想了想,说:“也不是想到,更像是熟悉,她穿的衣服,说的话,长的样子,都让我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说不上来,但是回忆起来,是因为跟你有很多相似,才会让我觉得熟悉。” 林愫点点头,表示她知道了,再问:“那第二个女孩呢?” “第二个女孩就更奇怪了。穿着打扮让我很熟悉,是因为像你。语气神情让我很熟悉,是因为像詹台。住的地方也让我很熟悉,是因为像书晴。可就是因为太熟悉了,你们三个又是完全不同的三个个体,才让我察觉到了异状。”宋书明答道。 林愫说:“我明白你的感觉,就好像这些熟悉都很刻意,像在时不时提醒你一样。” 宋书明说:“你说的太对了,就是这种感觉。直到她最后说出八十一次那句话,我才真的确信这确实是一个陷阱。” 林愫咬着下唇,说:“她说这话,是摸过你的手腕之后?” 宋书明说:“是的。” 林愫说:“她是因为摸过你的手腕,挨过你的皮肤,才能获取你的语言记忆。” “可是这些记忆都是片段,对于她们来说太过复杂,并不能将它们串联成一段完整的情节,所以只能靠一点一点的展现出来,营造给你一个熟悉的氛围和环境,以此期望你能够对她们心生喜欢,从而轻易上钩。” 宋书明倒抽一口冷气:“你是说,她伸手摸过我,就能知道我的记忆我的过去?” “这是什么鬼,这么厉害?” 林愫摇摇头,说:“这不是鬼。” “这是人皮罗刹。” “你去的小区,也不是真的小区,而是罗刹鬼蜮。” 宋书明问:“怎么可能?如果是一个异世界,我肉体凡胎一只,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走进去,还住了两天呢?” 林愫说:“对,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 “你一个肉体凡胎,怎么可能轻而易举走进罗刹鬼蜮,轻而易举便看见人皮罗刹?”林愫问。 “我问你话,你记得,一定要认认真真老实回答。”林素语气十分严肃。 “你是在什么时候,被谁涂上的水牛泪?”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虚脱了。 大家再不留评,我要罢工了。 好了,有奖竞猜,什么时候,被谁抹上的水牛泪? 第86章 异世 林愫问:“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 想要见鬼,就需要牛头马面。” 怎么可能不记得?前不久两人才刚刚一起去过武汉, 宋书明的大学同学方宝刚参加朋友的婚礼, 醉酒搭乘出租车,哪知司机却离奇身亡,连累他受皮肉之苦, 还险些吃了官司。 宋书明点头,说:“当然记得。宝刚那案子,如果不是你知道胎牛皮,我兄弟现在,就要进局子里。” 林愫继续说:“对, 水牛性灵,常往阴间引魂, 眼可见亡灵, 身可负冤魂。” 除了胎牛皮之外,水牛泪也可见鬼,水牛骨灰还可引魂。初遇蠹灵,他们误以为佑乔中了情蛊, 林愫为救佑乔,配置孟婆汤的时候,也曾经对宋书明提到过这点。 宋书明对胎牛皮记忆犹新,对水牛从此也存了敬畏之心, 听林素这样说,倒回想起当日她所说的话。 水牛泪, 极为难得,要想水牛落泪,须得寻那十年以上的老母牛,怀胎十月一朝生产。母水牛高龄产子,千辛万苦生下小牛犊之后,还要当着她的面将小牛犊活生生剥皮。 母水牛哀痛难抑,又苦于四肢被缚,无法相救,悲痛欲绝之下,目呲欲裂,眼眶之中流出血泪。 母水牛落血泪,眼泪越集越多,渐渐在老牛粗糙的脸上,汇聚成一条条血色小溪流。 收集水牛泪,用的是国槐树叶,一片片叶子卷起来,像吸管一样,将那水牛泪一滴一滴尽数收拢,归在一个纯白透明牛骨瓶中。 此情此景,林愫不曾见过。她那时年龄还小,只知道老林为除恶鬼,去收水牛泪,回来之后几夜都不忍安睡,几番与她慨叹说:“可怜,可怜呦!” 那母牛血泪成溪,流个不停。老林不忍再视,长叹一口气,走向母牛的身前,轻声说:“若不是为除恶鬼,我也不忍这样待你,如今你这一生苦痛已了,带着你的孩子,安心投胎去吧。” 水牛听这一句,像是终于释然,血泪倏的一声停下,合上双眼就没了气息。 一母牛一小牛,两只尸体都被老林烧至成灰,放在陶罐里,日日一炷香供起来,整整七七四十九天。 第五十天头上老林将那陶罐打开,拿一只小银勺,将水牛骨灰挖出平平整整一小勺来,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剩下的尽数泼在屋后那株槐树之下。 一瓶水牛泪,撒上一勺水牛灰,放在水牛骨瓶之中,再用老林的胎牛皮帽子包起,又放足七七四十九天。 再到第五十天上头,老林洗净双手,左手捏一朵合欢花穗,右手捏诀,火光一片,将合欢花烧成一片符灰,绕着牛骨瓶上下浮动。 老林轻声对牛骨瓶说:“是时候了。” 牛骨瓶被老林两指一捏,轻轻拧开,从牛眼中流出的血水,此时早已变成晶莹透亮的泪水来,一滴一滴,光芒璀璨,钻石一般。 老林不紧不慌掏出一块麻布,沾上晶莹滴透的牛眼泪,一滴抹在自己眼上,一滴抹在林愫眼上说:“走吧,前前后后一百天了,不能再等了。” 林愫彼时不过五六岁年纪,好奇问:“我们这是要做什么?” 老林说:“恶鬼出世,你惩恶扬善的时候到了。” “你体质特殊,多积善缘,将来才会有福报。” 林愫抹上水牛泪,白天尚不觉有异,照旧玩她的闹她的,等到太阳落下,夜幕刚刚挂起。村中景象,竟然一霎那间变了样。 村口那口日日相见的石磨上头,此时坐了一个枯瘦干瘪的小老头! 乍一看像个一两岁的娃娃,才到人膝盖长,蹬着两条小短腿,就坐在推石磨的木头柄上。仔细看却满脸皱纹,阴沉着脸,哪里是个小娃娃模样。 这小老头坐在石磨的木柄上,专门跟推磨的老乡作对。人家推磨,他却非要反着方向,跟人对着干,将那石磨压得又沉又重。 老林看到,也不阻拦,嘿嘿笑了一声。 林愫问:“那是谁?” 老林低声说:“石磨上了年头,生出一只小磨精,专喜跟人作对,却没什么妨害。你要除它,再简单不过。一张黄符纸团成团,沾上些火,砸过去就好了。” “平日若是没事,倒可拿它练练准头。” 林愫也不怕,又看小磨精欺负村民,害人越推石磨越觉劳累,有些看不过眼。于是还真的团了个黄纸符球儿,左手捏诀,右手指尖攥动,一团白光从指间幽幽窜出,将那黄纸符引燃成一个小火球。 林愫将纸球一把扔出,对准了小磨精砸了过去。她人小力弱,准头却不差,竟一下砸中小磨精的小脑袋,将它从那磨盘上砸滚了下去。 林愫高兴得哈哈大笑,哪知推磨的人却很生气,冲着她喊:“干什么呢你小孩子家家的,怎么给我扔火团?” 林愫扁了嘴,又是委屈,又不知如何解释,红着小脸抬头看着老林。 老林轻轻摸摸他头,说:“做我们这行,有时候就是得习惯这样。为世人所不解,为世人所误解。” “世人天眼未开,尘世不明,你无法苛求他们世事洞明。但你要相信,善恶公道自在人心。你心中知晓,不再强求他人肯定,若能做到这一步,我也就不再担心,也不枉费我对你多年教诲了。” 林愫半懂不懂点点头,只将老林的话深深记住,等到多年之后,她才逐渐一丝一点慢慢品味出话中意味。 两人离开石磨继续朝前走,没走两步,林愫脚下一绊,险些摔一跤,低头一看,才发现是一截子小树枝,竟在她脚下不停的转动。 林愫将那小树枝捏起,放在眼前细细打量,这才发现平常毫不出奇的一截小树枝,此刻竟生出百余只手脚,乍一看,像一只不停扭动的蜈蚣一般。 林愫呸一声,把这小蜈蚣丢到地上,对老林说:“恶心的虫子!” 老林哈哈一笑,说:“那不是虫子,那是垂柳精。” “你夏天的时候总扯它的叶子枝条编花环你可记得?她怀恨在心,时不时放出些小树枝来,给你使点小绊子,你还记得前些年你摔在地上,把下巴磕破一个口子?那就是垂柳精,在给你使绊子。” 林愫那一跤跌的极狠,下巴到今天都有淡淡一道白疤,听老林这么说,气得狠了,一把将那小树枝掰成两截丢在地上。 老林眉眼弯弯,教育她道:“万物皆有灵,有果必有因。你不去扯她的树叶子,她也不会派枝桠子来欺负你,你现在又欺负她的枝桠子,小心将来再吃苦头。” 两人再走出几步,便到了水井边。林愫打眼一看,吓得尖叫一声,扑进老林怀里。老林将她抱起,轻轻拍背安抚说:“莫怕莫怕,这是临碣鬼,只爱喝水,不害人的。” 那临碣鬼样貌极丑,披头散发青面獠牙,。最为可怖是口中伸出长长一条舌头,舌尖分叉像蛇吐信子一般,就趴在水井边上,长长的舌头一直伸到井内,像是在拼命喝水。 可那舌尖分叉,就像吸管裂开一条巨缝,好不容易吸上来的水都从舌尖漏出,又如何能够喝到水呢?临碣饥渴难耐,又久久喝不到水,一气之下将舌头从口中长长拔出,绕在脖子上一圈又一圈,又可怜又恐怖。 林愫见状,不由心生怜悯,嘟囔道这鬼好惨。 老林却说:“生前爱嚼人口舌,害人性命,死后堕入饿鬼道,化为临碣鬼,这才要受这无水酷刑。” 林愫仍有些怕,扑在老林怀中不敢看,问:“怎么嚼人舌根这么狠,讲讲别人八卦,就会收这么重的刑罚吗?” 老人呵呵一笑说:“那是你还小,还不知道小到邻里争风,大到外交战争,语言的力量,可以远胜刀枪。” “一对和美夫妻,丈夫打工,妻子顾家,一家人勤劳朴实,原本生活平淡又幸福,只因邻人觊觎妻子美貌,勾引不成,就满村散布谣言。” “丈夫归家,听信谗言佞语,一斧子砍死那“奸夫”,又拿着斧子自首。两个家庭,两条人命都只因一条又长又烂的脏舌头。” “你说语言的力量狠不狠啊?嚼人舌根又该不该罚?” 林愫听完这原委,再也不同情临碣鬼,经过水井边,还不忘唾它一口。 两人走出村子,坐上车,一路向西,从周至县城,颠到了宝鸡。 面包车老旧破烂又逼仄,林愫一路晕车连吐两次,委委屈屈窝在老林怀中,晕晕沉沉地问:“我们这是去哪里除什么鬼呀?要这么折腾?” 老林从包里掏出一瓶娃哈哈出来。林愫小的时候极爱喝酸酸甜甜饮料,体检的时候却被卫生所的医生说有地图舌。老林平时再不许她喝,此番见她难受,就插上吸管,递到她的嘴边,边喂边说:“这鬼你没见过,极为阴毒厉害,名字就叫做婴灵。” 婴灵,顾名思义,就是无辜被堕的胎儿,历经轮回之苦方能投胎,尚未成人却再堕阴间,因此怨气极深。怨气聚齐却不能散,久而久之便成了灵,是为婴灵。 林愫还不知事,懵懵懂懂问:“什么是堕胎?” 老林低下头,摸摸她枯黄柔顺的头发,说:“堕胎,就是不要了,不要自己的孩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既然大家都猜到了,今天就双更吧,这是第一更~ 第87章 灭门 林愫唬了一跳, 她年龄虽小,却极为敏感, 又自幼失去父母, 平时就算再受老林娇宠,总还是缺乏安全感。听到此话,不由得抓紧了老林的衣服, 说:“为什么?他们不乖吗?不听话吗?所以爸爸妈妈才不要他们?” 老林沉默片刻,低声说:“不,不乖的,不是他们。” 两人一路进城,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一家白云宾馆住下。林愫一路呕吐一路晕车, 此时躺在床上睡着了,朦胧间听到老林柔声嘱咐她晚间不要随便出门, 便在迷迷糊糊中应下。 老林出了宾馆, 搭一辆2路公交车过渭河大桥。宝鸡一座城市,被渭河分成两半。火车站在城北,体育场在城南。老林一路坐到体育场站下了车,从宝鸡体育场后面的一条小巷子穿过去, 一直走到人民医院的后门。 有一个男人背着手蹲在医院后门的石狮子前面,阴沉着脸,嘴里叼着一根烟,见老林过来, 站起身来。橙色的路灯照在他的脸上,这才看出这男人左半边面上一片巨大青斑, 塔拉着耳朵,半眯着左眼,竟是只有一只眼睛。 老林对他点点下巴,出声道:“这里?” 那人也不吭声,做个手势让老林跟上。两人一路顺着小巷向前走,一直走到一处平房,一楼是个苍蝇馆子,极小的店面,只摆了两张桌子,明显是专供医院的病人家属前来买饭吃的。 楼上就是两间油腻破旧的卧室,中间一个小小的蹲厕。 房间不甚干净,味道也大,老林皱了眉头,扭头问那男人:“就是这里?” 那男人冷哼一声:“是不是这里,你看不出来?” 老林沉了面色,大掌一伸,不怒自威。 那男人冷笑着从衣服口袋中掏出一个牛皮纸口袋递过来,老林手指轻捏,凭经验觉出里面约莫有一千元钱,便点了点头,说:“可以。” 老林接过钱,打眼向屋内一望,又仔细认了认门牌号,转身便想走。那男的见老林想走,着急起来,一把抓住他:“怎么收了钱,不办事?想逃?” 老林十指用力,推开他手说:“只说婴灵索命,怎不说你做这缺德生意?” “明晚周祭,我明晚再来,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老林第二晚果然前来,林愫吃饱喝足,白天又被老林带去看炎帝陵北盘岭,玩得不亦乐乎。入了夜里,跟着老林过渭河大桥,朝那桥下低头一看,只见百鬼现行,浮在河上如□□一般,瞪大眼睛吐着舌头,分明皆是曾丧命洪水的亡魂,被困于水中无法投胎。 林愫吓了一跳,紧紧攥住老林双手,再不敢向下望去。 老林捏捏她手,从随身的匣子中掏出一个桃木小棒槌,给她系在腰间,说:“槐树招魂,桃木辟邪。你戴上这桃木小棒槌,百鬼不侵,再不必害怕。” 林愫再若恐惧,便用力捏那棒槌,仿佛就又安心许多。 两人终于到这医院旁边,老林找到前晚的小餐馆和二楼的卧室,对林愫说:“今日带你来,就是为了收服恶鬼,广积善缘。一年之前,住在这里的朱师傅一家,惨遭灭门。凶手不是旁人,就是他产后发疯的儿媳妇。” “先抄菜刀,砍死了身旁熟睡的丈夫和孩子,又剪一段电线,勒死了睡在隔壁的公公婆婆。第二天一早,有住院病人的家属过来吃饭,敲门不见人应,便推开餐馆大门。” “门口便是厨房,那家属往厨房探头一看,吓得杀猪一般嘶嚎起来。朱家的儿媳妇,满身鲜血,跪在厨房的灶台前面的小板凳上。” “灶上一口炒菜大锅,锅内是翻滚着的热水,她跪在灶前,却整个将头颅埋进那口注满了滚水的大炒锅中,早已气绝身亡多时。” “这么大一个灭门案子,却是因为刚刚生完孩子的儿媳妇得了精神病?一家五口人,有两个壮年男子,竟都在睡梦中遭此惨剧,无人反抗?就连住在隔壁的邻居,也没有听到半点声响?” “朱家儿媳就算真的是精神病发,杀害全家,为什么又会选择如此惨厉的手段自杀?将头埋在灶台上的铁锅之中,锅中还烧着滚水。真的要自杀,向北再走两里路便是渭河大桥,跳下去再简单不过,为何又要多此一举?” “灭门案后,朱家老二本想接手餐馆继续经营,哪知全家刚刚搬入没过几天,便仓皇而逃,连东西都不及收拾。” “朱家老二,再不曾踏入这小餐馆和楼上的卧室半步,反倒是请来了一波又一波的道士做法,和尚念经,还贴了一张又一张的黄符,泼了一盆又一盆的狗血。” 林愫越听越怕,紧紧揽住老林的脖子问:“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老林唔一声,说:“我也是听曾被请来过的同道提及两句,这家人遇害原是婴灵作祟。婴灵怨气极深,人小力大不可小觑,处理婴灵需要谨言慎行,一举一动都要小心。有些同行不曾见过,不敢经手。” “我多年之前也曾与婴灵打过交道,手中又有金刚杵。旁人辗转找到我,只说恶鬼现世害人,求我搭救一命。” “可我昨晚过来,才发觉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必有隐情不可告人。今晚你我一道进入,不妨好好探查一番。” 老林说完,冲林愫沉着笑笑,将匣子之中的金刚杵掏出,递到林愫的手里。林愫深吸一口气,紧紧跟在老林的身后,踏步进了餐馆当中。 林愫眼睛上被老林涂抹过水牛泪,四十九日之内都可见异域鬼事。她本就体质极阴,一进门便嗅到极重的铁锈味道。 厨房门窗未关,有风吹过,木门吱呀摇晃出声,林愫扭头看过去,只觉自己似乎瞅见了一片纯白的衣角。 她顺着声音,刚想过去,却被老林轻轻拽住,提醒道:“金刚杵。” 林愫会意,将金刚杵握在手中,金刚杵一端尖尖,是莲花样子。老林伸手过来,在莲瓣上轻轻拂过,左手捏诀,轻声念道:“众生得灭,既非身相,菩提无所,天眼莲心。” 话音刚落,金刚杵尖的莲花如绽放一般,瓣瓣裂开,中间藏着晶莹剔透一粒珠子,散出洁白的光芒。 “世间万物,唯有生者有形。鬼魅阴灵,既已往生便难具实体,多以致幻附身害人。金刚杵莲瓣已开,莲心已明,便可破幻像,除恶念,清心魔。水牛泪只可助你见鬼,但唯有拿着金刚杵,才能确信,眼见才是真实的。”老林说。 林愫年幼,听这一番似懂非懂,只大致明白拿着金刚杵才不会出现幻觉,便握紧了金刚杵进了厨房门。 门内空空如也,只有空空荡荡一个灶台,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灶台上竟多了一口大铁锅。 林愫本见房中无物,转身想走。听见哐当一声响,下意识便想往外跑。老林抓住她肩膀,轻声安抚道:“不必怕,你回头看看,那锅有什么古怪?” 林愫上前两步,朝锅内一看,只见刚刚还什么都没有的锅内,此时从锅底往外慢慢沁出一滴滴水珠来,又慢慢慢慢汇在一起,漫过了整个锅底,又渐渐越来越多。 那水本是冷水,却慢慢翻滚了起来,发出蒸腾热气。 滚水越来越多,水如泉涌竟从锅边溢了出来,只是落在地上那一瞬间,便消失无踪。地板仍是干干净净,半点水渍也无。 水流了十几秒钟,那水不再清澈,竟掺杂了一根一根黑色的东西在那水中。老林离得远,也不比林愫眼尖。林愫最先发现,定睛一看,抓着老林衣袖喊:“头发!” 可不就是头发!此刻滚水皆已不见,从锅中层层涌出的,分明就是满锅乌黑的发丝! 那发丝越来越多,如瀑布一般从锅中流下,在地板上瘫成一片黑影,越来越多,朝两人蔓延而来。 林愫心中恐惧,不由缩身往老林身后躲去。 老林却半点不慌,冷哼一声:“雕虫小技!” 左手捏出黄纸符,右手轻捻燃出火花,将黄纸符引燃成小小一团火球,朝那锅中一丢。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满锅的头发尽皆开始燃烧,在锅的上空扭曲飞舞,像在挣扎发出惨叫声一般。 片刻之后,一切便都恢复平静,不见发丝也不见滚水,只有黑漆漆的一口铁锅,冷冷清清地待在灶台之上。 林愫松一口气,握着老林的手,从厨房退了出来。两人刚刚走到楼梯跟前,就听见叮咚一阵响声,从楼梯上滚下一个粉红色的金属小球,拳头大小,十分可爱。 林愫不过五六岁年纪,见这小球粉嫩喜人,忍不住想上前捡起。老林脸色巨变,如临大敌,一把将林愫拦下,说:“小心!” 老林伸手一指,林愫顺着他指的方向低头一看,只见粉色的小球上,不易察觉地布着几个灰色的小掌印,一个个不过成人拇指大小,像是极小的婴孩,曾用手捧过这球似的。 那小球像是听到老林说话,在原地一前一后滚动起来,半响,见老林和林愫都不动弹,发出噗的一声轻响,在地板上爆散成一片粉色的轻烟。 老林低声说:“这是那婴灵,见到你来,要与你玩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下次不写这么明显了,双更好累啊... 第88章 灵犬 林愫又是好奇又是恐惧, 牵着老林的手上楼。楼梯是钢制镂空的,没有扶手, 十分老旧狭窄, 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林愫走到一半,下意识朝脚下一看, 透过脚底镂空的楼梯板,竟好似看见一双通红可怖的眼睛。 瞳仁血红,眼球突出,眼角皱纹遍布,像是皱巴巴的粗纸团成一团, 中间一个黑洞露出血瞳来。 林愫险些惊呼出声,连忙紧紧攥住老林不放。 老林顺着林愫目光向下, 漫不经心瞥了一眼, 皱起眉头,道:“还说什么婴灵害人,果然没这么简单。你方才所见的铁锅中冒出黑发,和你现在看见的血瞳纸眼, 分明都是阴气过盛,引来邪祟之物久久盘踞。” “小小一家餐厅,从哪里来这许多邪教异术障眼法?” “这么浓重的阴气,非十数条人命积年累月不可聚齐。就算是朱家五口人被婴灵害死, 也不过就是一年前的事情。” “难道…”老林冷哼一声,看了林愫一眼, 突然停下口来打住不说。 林愫却不依,叠声追问:“难道什么?不要卖关子,快些说!” 老林低下头来看她,犹豫片刻,终究还是开口道:“难道这家人是拿人肉做菜?” 背靠医院,又开餐馆,难道真的是从医院中搞来的人肉尸块? 林愫早餐恰好吃的两个大肉包子,听到这话胃里一阵翻腾,伏在老林肩头,憋得上气不接下气。 老林一半后悔一半好笑,到底还是高估了小丫头的承受能力,干脆抱着她走了两级,上了楼。 楼上两间卧室紧挨,中间一个小小的蹲厕隔开。老林带着林愫先去了左边那一间,这间略略大一些,朝北一扇窗,窗下一张简陋的木板床。 头上一顶白炽灯管忽明忽暗,林愫抬头一看,才发现明的那一瞬灯管毫无异状,可暗下来的那一瞬间,整个灯管却像是被白色的麻绳一层层包裹了起来。 “是电线。”老林似是听到她心中所想,轻声说。 果然是米黄色的破旧电线。林愫想到老林说朱家二老便是被电线绕颈窒息身亡,不由打一个寒颤。 两人从这间房间出来,穿过厕所,到了隔壁朱家儿子媳妇所住的房间。 窗户朝南,紧挨门边,林愫刚一进门,就看到玻璃之上一片喷溅的血迹,像一片形状怪异的窗花,歪扭着贴在窗户上。 可再定睛一看,却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面窗,和窗边一张光秃秃的木板床。老林哼一声,把随身的匣子放在地上,从里面掏出一瓶糯米水,又抽出一条柳枝桠子,冲着林愫点点头,又指指头上忽明忽暗的灯管,说:“这是那婴灵淘气,又在与你玩笑。” 轻描淡写的语气,说的那狠厉毒辣的婴灵仿佛林愫常在一同玩耍的小伙伴一般。 糯米水雪白一瓶,被老林洒在掌心,又不紧不慢涂在柳枝之上,柳枝缠了桃叶。老林还给林愫拿了一只桃木片串成的小包戴在脖子上面,又从匣子里掏出几只黄纸样子的小饺子,肚圆圆角尖尖,鼓鼓囊囊晶莹可爱,看起来很是可口。 “小娃儿嘛,喜欢玩具,喜欢零嘴儿。黄纸符包成小饺子,填上糯米馅儿,婴灵贪食,必然上钩。” 地上铺一层狗皮口袋,内里拿狗血写满了经文,老林将八卦镜倒扣在地,作一个托盘模样,上面正中叠放老林准备好的黄纸小饺子。 老林左手捏诀,右手食指拇指相对,轻轻一捻,白色的火苗径直窜出,仿佛一支画笔。老林握着这只火笔,右臂上下不断挥动,像在画一幅画一般。 他动作不断,火笔便将空中的图案连成一线,林愫眯着眼睛仔细看,倒觉得那图案像一只狗头。 老林的右臂此时已转得如风火轮一般快,快得只能看到大致轮廓。火笔画出的图案越来越清晰,狗头的形状越来越明了。老林不断加速,每一次画完一圈,都增加一些图案,那小狗现在已有了圆滚滚毛茸茸的身子,有了短小的四肢,还被老林填上一条正在摇动的尾巴。 老林长吁一口气,停了右臂的动作,轻声说:“不思神力,伏强众生,百千灵兽,以念无惧。” 老林既已不再作画,指尖火光渐渐暗淡,那支火笔也逐渐涅灭不复再见。 可火光所化的灵犬却留了下来,就在那碟黄纸小饺旁边,挠头抓耳,自己扑自己的尾巴玩,十分活泼可爱。 “有的吃,有的玩,这下婴灵该出来了吧?”林愫冲老林嘟囔。 老林微微一笑,点点头说:“应该快了。” 话音刚落,室温骤降,玻璃上像突然结了一层寒霜,呼吸都能喷出白雾来。从门外隐约传来小儿咯咯笑声,自下而上,像是在台阶上一蹦一跳,渐渐朝他们逼近。 林愫心中紧张,抓紧了胸前的桃木片,大气也不敢出。 老林从她手中接过金刚杵,冲着火祭灵犬上下摇动,那灵犬似是知晓人心,朝着楼梯跑了过去,还汪汪叫了两下,虽然听不到声音,却从狗嘴里面喷出一些火星子,天女散花一般洒在台阶之上。 婴灵果然上了楼来,林愫眼上虽抹上了水牛泪,此时却仍不见婴灵现形。火祭灵犬像是在跟空气打闹玩耍,扑来扑去,只有时不时传来的小儿笑声,在提醒着二人婴灵的存在。 火祭灵犬与婴灵嬉笑打闹,越玩越开心,连带着八卦盘上的黄纸符饺子也接连消失了好几个。 老林挥舞着金刚杵,丝毫不敢停歇,灵犬越跑越快,越跳越高,婴灵紧紧跟上,像扑倒在灵犬身上,玩它脖子上挂着的铃铛。 就在此时,老林大喝一声:“收!” 金刚杵莲瓣骤开,白珠滚动,明光四起,火祭灵犬在这白光之中瞬间消失,像燃成灰烬之中在空中留下一道黑色的焦痕。 说时迟那时快,还不待婴灵反应过来,焦痕便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化作一道细长的绳索,林愫仔细一看,才发觉这就是老林带来的柳枝,细细缠了一圈桃叶。 柳枝瞬间将婴灵缠住,像给它打了个结一般捆成馒头状。 老林拿起狗皮口袋,上前一步,拎着柳条,将婴灵提起。 那婴灵哭闹不休,柳枝抖动不停,老林一把将柳条扔进狗皮口袋去,扎紧了袋口,这才带着林愫回了宾馆。 回到房间,林愫已十分困倦,老林却不让她睡,半点都不愿耽搁,从匣子中拿出小小一只银碗,倒了满满一碗银杏露水,将狗皮口袋一整个的浸了进去。 这还不算,老林还从匣子之中掏出一张白色的麻布,罩在银碗之上,左手捏诀,在麻布上方轻轻拂过,那银碗便像点了灯一样,亮了起来。老林将小银碗转了一转,竖了起来立给林愫看。 “皮影戏?”林愫下意识的喊出。 老林满意点头,一层白麻布,罩着一个发着光的碗,可不就是个简陋的皮影箱子。 两人盯着这皮影箱子等待了片刻,慢慢慢慢,麻布上便浸出了一条一缕的黑色雾气,慢慢组成一个人形。 老林目不转睛盯着不停变换的黑影,时不时点点头,表示赞同。 林愫也学他的样子,不错眼的看那皮影,可是看着看着,眼皮越来越沉,脑袋一点一点,还坐在床上,人就已经睡着了。 老林莞尔,将她放平睡下。 第二天日上三竿林愫方起。人还迷迷糊糊揉着眼睛,老林已等不及,对她说:“昨晚你睡的早,婴灵已全部与我说清。此事,果然不是那么简单。” “朱家这婴灵,并不是来害人的。恰恰相反,朱家婴灵,正正好是朱家,花费了大工夫,从同道高人之处,请来的。” “做大生意的人,喜欢请婴灵住家,是为求不义之财。可朱家餐馆如此破旧狭小,做的都是医院陪护家属的外卖小生意,店内连桌子都只有两张,费尽心思请婴灵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是其一。” “朱家请婴灵来,日日都需人血灌养。灌养婴灵的不是旁人,恰恰就是杀害全家的朱家儿媳。” “灭门案事发当晚,朱家儿媳腕间放血,全数灌给婴灵。她以血献祭,婴灵自然受她驱使,替她制住朱家众人,供她肆意屠杀。” “杀人之前,她思虑缜密,神智清楚。从头到尾,婴灵都只是一个工具。杀人的,根本不是婴灵,从头到尾,都是朱家儿媳一人。” “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是其二。”老林说。朱家小本生意,却请婴灵住家,而供养婴灵的朱家儿媳,最终决定灭朱家满门,连自己亲生的孩子都不放过。这件事听起来如此匪夷所思,其中内情到底是什么? 林愫听完老林所说,满头雾水云里雾里,只能懵懵懂懂点头,跟着他问一句:“为什么呢?” 老林轻轻拍拍她,说:“情仇财怨,总不外乎其一。” “又或者,四个都是吧。” 老林下午放林愫在宾馆房间休息,还调出电视里的白娘子传奇放给她看,自己一人又去了人民医院。 他等在巷口许久,才终于见到前日出现,给他一千元让他驱鬼的,青面独眼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又遇到熊孩子,拿很大的遥控车撞人。生气。 犯了特别二的错误,没有榜单。生气。 夫妻因为这个错误吵了一下午,到现在还互相不理人。生气。 总之今天不开心,求小天使抱抱~ 第89章 傀儡 那青面人生的十分可怖, 老林上次初见,打眼一看猜到底细, 便不曾细看。此番心中既已有了计较, 便仔细观察一番,那人颧高额低,眉淡眼细, 耳上一片,左眼眶中装着义眼。 那只义眼与旁的不同,通体墨绿像一颗玻璃珠,嵌在皮肉萎缩的眼眶中。从眉梢到鼻翼,半面左脸青紫遍布, 仿佛一块巨大的斑块胎记。 那青面人阴沉着脸,见到老林前来, 将鼠眼眯起, 伸出手,直喇喇说:“东西呢?” 老林施施然在他面前站定,手在胸前轻拍两下,前襟下方一处正不停扭动, 像是怀揣了一只活泼的松鼠。 青面人见状,露出满意的神情,正待伸手去拿,老林却转了一个身, 脸上挂着入定的笑容,问:“道友脸上这痣, 是天生还是后有啊?” 青面人脸色阴沉,声音低哑,十分不情愿答道:“天生的。东西可以给我了吧?” 老林呵呵一笑,也不答应也不拒绝,目光炯炯望着他左半边脸,说:“你这青斑长得甚好,上起眉梢下至唇角,擦鼻翼而收,与你耳上那个豁口浑然连成一片。旁人看这青斑,只会觉得骇人,但只要偏过头来细细看,就会发觉,你这青斑,长得甚似一张鬼脸。” “长得这么规整,我看,可不像天生。” 那人冷笑一声却不言语,脸在昏黄路灯之下,倒真好似印上了一具骷髅。 老林见他不搭话,也不在意,自顾自说下去。 “我虽孤陋寡闻,却也知道,半人半鬼,左面是人右面是鬼,道友可知,这是个什么字?” 左人右鬼,这是傀字。 老林眼似飞刀,声音骤大,厉声质问:“我原本以为你们只是贪图婴灵威力,特请我来收为己用,却没想竟然婴灵竟是你傀帮所养!” “朱家同你们傀帮到底有何关系?傀帮擅使婴灵,朱家满门皆亡,是不是朱家为你们做了肮脏生意,事迹败露,被你们灭了口?” 江淮一带自汉开始,兴盐枭。盐枭走/私盐铁,要与官府斗智斗勇,便豢养瘦马邪道贿赂官员,傀帮之盛,便开始于此。 傀帮中人有男有女,男子养婴灵,女子习媚术,婴灵引财源滚滚,媚术葆人心永驻。盐帮有此二利器,历经千年不倒,直到民国之后战乱纷争,盐铁难运,这才渐渐没落。 婴灵毒辣狠厉,又不知餍足,相传傀帮男子以血养灵,久而久之气血不足变得半人半鬼,人面惨白,鬼面铁青,像覆了一只骷髅一般。 老林已有十数年不曾见过傀帮中人,原以为这一派早已不复存在,却不想竟在此地见到。 老林问道:“你以血养灵,是以这婴灵认你作父。婴灵被送至朱家,由朱家儿媳喂养,便会自觉遭你抛弃心生怨恨。此番你人虽在此,却不敢入房,专门请人替你收服婴灵,是害怕婴灵见了你,便魔性大发将你杀死,以报被弃之仇?” 青面人呵一声,语气中竟带了点难以察觉的赞赏,说:“原本就听说过你的大名,才专门请了你来,却没想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厉害一点。” “聪明人,就没有必要做蠢事。你既然听说我傀帮大名,就该知道,有些事情,还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好,没得惹了一身骚,害得自己丢了命不说,连家里头娇滴滴的小丫头,都保不住。” “我傀帮婴灵虽厉,媚术也不弱。你若是保不住自己孩儿,倒不如交给我来调/教一番。” 青面人意有所指语带威胁,老林却丝毫不惧,说:“做得你我这行,哪有贪生怕死之徒。我今日既然来此,就要替朱家五条人命讨个公道。” 老林言毕,左手从袖中掏出金刚杵握在手中,又不紧不慌从怀里拿出柳枝捆好的一团婴灵,提在指尖上下晃了晃:“我学艺不精,自然是敌不过傀帮道友。” “但这柳枝甚是脆弱,若是不小心折断些许,放这婴灵出来,却不知傀帮道友,是否有此法力,一面对付我,一面对付这婴灵?”老林老谋深算说道,果然见青面人后退一步,对老林手中的婴灵极为忌惮的样子。 老林更为得意,干脆拿起金刚杵,将婴灵挑在莲尖,上下左右抛来抛去。婴灵还当老林与它玩耍,被柳枝捆住都不安分,不时抖动,像在咯咯笑一般。 青面人深吸一口气,压低声音说:“道友停手!朱家人虽替我傀帮做事,但我以性命担保,朱家满门丧命,与我傀帮一丝关系也无!” “外人只道傀帮以盐铁而兴,擅媚术婴灵,极少有人知道,傀帮能长盛不衰多年,多靠一门传世绝学。” “这门传世绝学,正是问米。” 老林十分诧异,问:“问米?” 青面人点点头,说:“正是。傀帮依靠盐铁而生,便要打通黑白两道。官府中人,有人求财,有人求美,自然,也就有人求寿。所以,求神问卦,问米请灵,风水玄学,炼丹延寿,傀帮既有婴灵,便样样精通。” “尤其是问米,一根阴沉木筷,插在糯米筷山,问米求神,百问百准。” “自民国以来战乱不断,傀帮盐铁生意已大不如以往,更遑论建国后多年,媚术和婴灵几乎绝迹,媚术更是早已失传。硕果仅存的傀帮婴灵已极为宝贵,所以我这次,才会百费周折找到你,冒着风险也要将婴灵接回。” “我傀帮中落,媚术失传,婴灵独木难支,支撑满门上下吃饭的,靠的就是问米。” “我傀帮如今,做的是替人算卦问命的正当生意!” “朱家这餐馆开在医院边上,就是为了替我们招揽客人!如果有那倾家荡产的重病人,朱家从中牵线,我便上门,替人卜卦问米。若是医得好的,就劝人家全力救治,医不好的,也劝人家早早回家,免得最后人财两失。” “如此,也算是行善积德了!” 老林听到这里,勃然大怒,手中捻出一撮糯米,兜头盖脸朝青面人狠狠砸去,口中大骂:“放/你/娘/的/狗/臭/屁!” “你这话,拿去哄我那五岁的孙女,她都不会上当!” “问米一术,我道中人谁人不知谁人不识?为什么?为的就是它简单粗暴易上手,材料方便唾手可得,有灵气的,体质好的,连道门都不须入得就可替人问个七八成准!” “但有得必有失,问米简单,要问得准确却极是难得!你方才夸耀你傀帮问米之术神乎其神,百问百准。” “我姑且就当你兴盛之时勉强能够做到,如今将近百年过去,连媚术这般雕虫小技你都失传,你如何能保这问米百准,绝技不失?” “你若是真能做到,早都上青城神观龙泉神观做掌门老道去了,还用得着躲在这小城市小医院旁边的黑巷子里,当见不得光的过街老鼠?” “你若是真能做到,也必靠婴灵神力才能完成,又如何会将婴灵送给朱家?”“你若是真能做到,倒还真的算是行善积德!如果是行善积德,那朱家餐馆之中,盘旋不去的冤魂邪祟,又是从何处招惹而来?” 老林冷哼一声,冲青面人沉声说:“你根本就做不到!” “在我看,你根本就是只通皮毛!与这朱家同谋合污,坑骗求医人的绝命钱!” 朱家餐厅开在医院后门,价钱定的极为公道合理,吸引了大批病人家属前来买饭。朱家媳妇管账,对着病人家属很是慷慨大方,又肯赊账,又愿免单,日头久了在这一片有口皆碑,是远近闻名的好心人。 来的人多了,收到的消息便也多了,朱家媳妇心细,将这些消息细细收拢记下,与这些病人家属一一对上,哪些人有钱,哪些人好骗,一点一滴总结归纳,都记得十分清楚。 每隔一段时间,青面人便上门收货,收的不是别的,正是朱家媳妇费尽心机记下的,这些病人家属点点滴滴的日常信息。 他收好信息,认好人脸,便换上一套经年的道士服,一手摇铃,一手挂帆,就站在人民医院门口,等那大鱼露面。 若有朱家媳妇口中所说钱多人傻好骗的家属在门口出现,青面人便上前搭话,只说看面相得知有家人生病,可为他排忧解难。 有人信,自然也有人不信。不信的那些人,他便上前替人算命,拿着朱家媳妇连日来从家属口中套出的信息,将病情轻重和家中境况,说得八九不离十。 不由得人不信。 有些病重难医的,更是关心则乱,将青面人奉为在世活佛,言听必从。 青面人哄得家属上当,自然是为了骗人家治病的救命钱,将医院医生都说的一无是处,逼得病人掏银钱出来靠他消灾解厄。 一把糯米,一小瓶自来水,骗去人家几万块的手术钱,贻误时机,又害人性命。 他虽不亲手杀人,却比杀人还要阴狠! 老林气得牙关作响,恨不能立时放出婴灵将那青面人剥皮抽筋。 青面人匍匐在地,浑身颤抖,支支吾吾道:“老祖宗传下的学问,总有几分它的道理。我虽替人求卦,却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最重要,朱家一家五口一夜灭门,真真切切与我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 理工直男是绝不会低头认错说软话的。 他们哄人的方式,就是胡乱花你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攒下来的码字钱。 第90章 负心 “朱家餐馆位置又好, 人又上道,我与朱家合作十分愉快, 去年头上甚至还将婴灵送予他家, 为的就是生意红红火火,顾客多多上门。” “有钱赚,我开心还来不及, 又哪里会杀他们一家五口呢?”青面人满眼诚恳,抬头恳求老林。 老林侧脸看他,面沉如水,半响不语,左手三番几次握紧金刚杵, 又暗暗松开,终究还是开口问道:“那你可知, 这一家灭门案背后, 是否有隐情?” 青面人面带犹豫,停顿片刻,才低声说:“我是觉得,并没有特别的隐情。” “人, 确确实实是朱家媳妇杀的。原因我虽不清楚为何,但之前也曾听说他们夫妻二人口角不断,关系不睦。” “好像,好像是因为朱家丈夫, 在外有了人。” 这倒有些出乎老林意料,可转念一想, 却与婴灵前晚所言不谋而合。 如果是朱家媳妇怨恨丈夫离心背叛,倒确有可能出手如此狠辣。 可就算愤而杀夫,为何连公婆和自己亲生的孩子也不放过? 老林沉吟片刻,决定先回宾馆,再仔细探查。他慢慢将金刚杵收回,伸手把青面人扶起,冲他微微一笑。 青面人见老林如此,忐忑不安,却听老林说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既收了你的钱,替你收服婴灵,此时便理当物归原主。” 青面人诧异抬头,摸不清老林是何意思,不敢贸然接口。 老林背过手去,唔一声,又说:“只是之前所谈的价钱,此刻我便觉得太少了点。道友既然是做大生意的人,请人作法总该多些诚意才是。” 原来是求财!青面人大松一口气,脸上带了些谄媚的笑意,立刻从怀中掏出钱包,将里面现金全部掏出,双手递到老林手中。 老林接过钱,手指捏捏,满意的对着青面人点点头,将钱揣到怀里。另外一手,便将那婴灵捧在掌心,慢慢递了出去,又悄无声息,趁青面人不备,拿指尖在捆绑婴灵的柳枝上狠狠一划。 青面人却不敢伸手去接,贼眉鼠眼瞄着老林,手中偷偷攥住一串柳枝。 老林脸色一变,双眉倒竖,厉声问道:“怎么,信不过我手艺?想自己留一手后招?” 青面人连忙将柳枝丢在地上,连声说不敢不敢,上前一步,双手托住老林捆成一团的婴灵。 两人双手相触那一刻,青面人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神色。老林不错眼地看着他,趁着他戒备放松的这一刻,手腕一抖,右手狠狠往前一推,将青面人掌中的婴灵一把推向他面门。 左手也不松懈,金刚杵莲尖锋锐无比,此刻被老林贴在掌心,如匕首一般朝青面人挥去。那青面人身手矫健,虽然被老林扑面这一击搞得手忙脚乱,却也勉强接住砸入怀中的婴灵,又一个错身躲过老林的金刚杵,只左臂慢了一点,被金刚杵划破了衣角,蹭破了一块油皮。 青面人勉强站定,对老林怒目而视,手中也多了一柄法器鬼杖,油光裎亮,刃薄如蝉翼,在灯光下透出点点寒光,正待与老林搏斗一番。 老林却毫不恋战,脚步不停转身便跑,不过几秒钟就跑到十米之外,人还在继续狂奔。 青面人怔怔站在原地,直冲着老林的背影愣神,实在摸不清他唱的这是哪一出戏,看老林丝毫没有回头再战的迹象,只能啼笑皆非收好法杖。 他左臂伤口不深,明明只渗出星星血丝,此刻却微微有些凉意。青面人低头一看,却惊觉不知何时开始,鲜血如注般从他左臂伤口涌出,而捆绑婴灵的柳枝,却断出一块小小的缺口! 几十米外,老林都可听见青面人凄厉的惨叫。有人从他身旁擦过,冲着青面人嚎叫的方向冲过去,他微微露出些笑意,轻声说:“来不及了。” 他挥舞金刚杵的那一下,不过是个障眼法,让青面人疏于防备婴灵,专心对付他。等青面人反应过来,捆绑婴灵的柳枝已被老林破坏的时候,他却早已失了对付婴灵的先机。 阴毒的人,自会有阴毒的恶灵,让他作茧自缚。 老林懒得脏了自己的手,连回头望都嫌脏了自己的眼睛,只大步往前走。 前日从青面人手中接过的牛皮纸袋还在怀中,老林把今天青面人递上来的钱一并装了进去,干干脆脆留在了人民医院门口的石狮子口中。 老林回到宾馆,林愫还强撑着没睡,非要亲眼见到他归来,才肯放心。 小小人儿心思极重,老林抚着她头发,轻声叹气。第二日一早,起床带着林愫同行,一路坐车赶到了城西铁厂。 朱家老二一家就住在铁厂的家属院里面,此前为了驱鬼连番请了几位同道上门,动静闹得不小。老林敲开他家的门,二话不说开门见山:“家中可是有恶鬼作祟?” 朱家老二在铁厂的食堂里面做大师傅,一家三口住在一间一室一厅里面,一打开打门,林愫和老林就被呛了一鼻子的香灰味儿,满屋满墙都贴着乌七八糟的黄纸符。 朱老二阴沉着脸,见怪不怪对老林说:“进来吧。” 老林也不废话,扮作上门推销法器的牛鼻子老道,径直从随身匣子里面掏出一个往常画给林愫玩的小兽首,忽悠朱老二说这是辟邪利器,千金难得。 朱老二一副破罐子破摔来者不拒的样子,与老林讨价还价。老林做个样子,随便报了个价格给他,半卖半送把生意做成,临出门前,却状作不经意,问朱老二说:“你既知他们五口死状极惨,为何还要上门接那生意凑那热闹?” 朱老二一听这话,像炸了毛的猫一般横眉竖眼,怒答:“往常装得人五人六,发了财的老板模样,我还当他家那餐馆是只下金蛋的母鸡!哪知我一接手这才知道,账上压根就没几个破子儿。盒饭钱分明赚那么多,都不知是喂了哪条路边的野狗。” “早知一分赚头都没有,我连尸都不替那瓜皮收!” 朱老大往年在这个弟弟面前,倒真算是扬眉吐气。他家餐馆虽小,好歹自己当家作主不受气,以前就很直得起腰,后来搭上了青面傀帮,又请了婴灵归家,不到一年时间,钱财滚滚如流水一般。 朱老大性格张扬,先是周身穿金戴银,又向弟弟吹嘘来年要在城区买房子。 这次朱老大出事,朱家老二忙前忙后,全那一分亲戚情谊之外,也确是抱了些不可告人的心思。 哪知真的接手了才发现,朱家老大家中,又哪里有半分余钱? 便宜没沾着半分,邪祟倒惹来不少,自家舍出去这许多钱财,请道士上门驱鬼辟邪,朱家老二直呼晦气,见着老林更没半点好声气,阴恻恻说:“活该全家断子绝孙,也不知是便宜了哪家野/婊/子?” 老林跟着叹了两声,又递上一根烟,打发林愫去一边玩耍,一副猎奇八卦的样子,问:“钱都给了外面包养的小三?” 朱老二深吸一口烟,摇头道:“谁知道呢?我也没见过,只看我哥那样子,倒像被迷得神魂颠倒,老婆也不要,孩子也不管,要不是还知道开餐馆做生意,连家都不回了。” “他那餐馆生意红火,手里有了几个钱,就爱上铁路医院边儿上的牌馆子打麻将,手气又好,怎么打怎么赢钱。”朱老二愤愤说道。 老林默默点头,家中供养婴灵,朱老大赢钱理所当然。 “他赢那么多,别人不爱跟他打,兜头泼他一脸水,气得他伸手就要揍人。” “哪知拳头还没伸出去,就被边儿上娇滴滴的服务员伸手拉住,递上块手绢替他擦脸。脸不知道擦没擦干净,魂儿倒真的勾没了。” “也不知怎么就这么快,认识那小三,前后也就两三个月时间,就能回家冲着我嫂子嚷嚷,说遇到了真爱,要离婚呢。” “还说什么真爱,什么初恋,当拍情深深雨蒙蒙呢啊?我要是我嫂子,我也拎菜刀劈他。千辛万苦陪你这么多年,刚有了点钱,半年时间都不到,就要离婚?这还有人性没有?” 朱老二越说越来气,连声咒骂哥哥好色,嫂嫂狠心,连累了父母和侄儿性命。 老林默默听着,招手叫来林愫,又免了朱老二的兽首钱,带着林愫离开朱家。 林愫好奇,追问他与朱家老二说了些什么。 老林捏捏她手,说:“朱老大虽是个负心人,这次这事,也许却怪不到他。” “进了罗刹鬼蜮,招惹到人皮罗刹的男人,要真是没有十足十的定力,都会送了性命。” 罗刹鬼蜮,是人皮罗刹设下的阴阳结界。日光之下,便如凡尘俗世一般样貌,夜幕挂起,便会渐渐有人皮罗刹聚集其中。 凡人踏足罗刹鬼蜮,若被抹上水牛眼泪,便可见到人皮罗刹。 “水牛泪?”林愫摸摸眼睛,问老林,“与我们涂在眼睛上的,是一种?” 老林点点头,又摇摇头说:“是,也不是。” “水牛泪,虽是同一种,但炼化之人不同,可见鬼事自然不同。” “朱家老大被抹上的水牛泪,由人皮罗刹炼制而成,便只可在罗刹鬼蜮之中,看到人皮罗刹。”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大家普遍反映害怕,就给大家透露几个脑洞来源好了。 子鼠这个小故事是因为翻来覆去给孩子讲一本《吱吱与喵喵》的立体书绘本…老听她喊吱吱吱吱,所以写了个可爱的小黑老鼠。 胎牛那一章是因为《幼儿自我认知》绘本,里面有只穿黄雨靴的小猪(恨不能放图),所以花花出事的时候,穿了黄雨靴。 地锦那一章是因为女儿最近学走路,超爱爬楼梯,尤其是家附近一座长了爬墙虎的城墙根… 蠹灵之前讲过了,是国家图书馆的规定,和“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句话。发蠹灵那一章时间,正值南京大屠杀纪念日,也是为了这个专门写的。 书晴那章,刘老师所作所为是受刘鑫一家的启发。所以取了刘姓。杀害书晴的凶手取名胡金峰,也是对应陈世峰。 所以…我写的时候一般是不怕的。你们看文的时候如果害怕,就想想可爱的作者我,可爱的小脑瓜~ 第91章 鸟巢 “然后呢?”宋书明听到关键之处, 又是紧张又是激动,连声追问林愫。 林愫却两手一摊, 一脸无辜, 狡黠笑道:“然后,我就开学了。” “所以我就被老林送了回去,在白大嫂家中住了好几天。”宋书明怄得几乎吐血, 很想吐槽一句,什么时候开学不好,非要这么关键的时候开学,现在听了个故事听到一半,吊在空中不上不下, 就像看一部精彩的电影,中途停电了。 但他低头一望, 看着她眼带笑意, 眉梢透着俏皮,分明是在吊他胃口与他玩笑,又觉得胸臆之间弥漫着不可言说的温柔和满足。 爱情这个小玩意儿,才是真真正正的勾魂摄魄迷乱人心, 心中若是有爱,纵然有一百个人皮罗刹,又有什么打紧? 林愫被他这样看着,两团红云在颊上渐渐浮起, 抿了唇角,不再逗他。 人皮罗刹, 顾名思义,便是鬼身人皮的罗刹女,面白衣青,藤发鸟足,目白无瞳,血盆大口,相貌丑陋,却极为爱美。 相传罗刹女与情郎相爱,未婚先孕,珠胎暗结,为世风所不容,惨遭沉塘。罗刹女怨气极深,七七回魂当夜,便要活剥负心郎人皮。 她生前既为皮相所累,贪恋皮相之美,便在人皮晒干之后,刻上经文,批覆在身,便可感知人心中所念所想,营造出初恋热恋的美好幻觉。 小林愫吓了一大跳,说:“人皮罗刹因沉塘而死,又靠剥人皮复生,还可感知人念,实在是很恐怖。” 老林却轻笑出声,拍拍林愫说:“我倒觉得这些传闻,太过夸张,多有虚假。” “这世间虽有恶鬼邪祟,但如果没有人为操纵,他们也很难在这世间招摇过市,危害四方。” “就好比这人皮罗刹,虽然看起来无所不能,但是毕竟是鬼胎。我们凡人若想见到,绝非如此容易。” “像朱老大,就是因为被抹上了水牛泪,才会见到人皮罗刹。” “那朱老大是在被谁抹上的水牛泪呢?”林愫问。 老林答道:“被谁抹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哪里。” “朱老二提到过一句,朱老大在麻将馆中与人争执,被人泼了一杯水。” “这样看来,朱老大常去打牌的那一家麻将馆很有可疑。” “如果我所料不差,那家麻将馆正是人皮罗刹设下的阴阳结界,罗刹鬼蜮。阴祟聚集,自然财源不断,在铁路医院一带,应当名气不小。” “朱老大温饱多年,骤然暴富,难免招摇显摆,性格又张扬,进了那赌场,周身财物外露,自然被人当做大鱼来钓上。” “找人泼朱老大一碗水,里面掺了牛眼泪,人皮罗刹欺身而上,化成他心中所念所想,营造出一场中年怀春一见钟情的恋情,惹他痴迷,骗他钱财。” “哪知这次,朱老大虽然如愿上当,人皮罗刹却没有料到朱家媳妇性格刚烈,是玉石俱焚鱼死网破的类型。朱家媳妇自从知道朱老大要与他离婚,便去恳求公婆主持公道。公婆偏心亲儿,对她百般搪塞。” “想到自己含辛茹苦这许多年,侍奉老人,生养孩子,一朝都化作乌有,朱家媳妇恨意滔天,又因血养婴灵多日,神识渐弱,魔性渐起,终酿成大祸,先杀丈夫再杀公婆。” “朱家媳妇但要自杀之前,想到孩子孤苦伶仃在这世间无人看管,又不忍得,便手刃亲儿,在苦痛中陷入疯狂,最终自行了断。” 老林既然猜到这来龙去脉,便要为朱家媳妇讨个公道。 铁皮厂边上的麻将馆不少,他带齐了家伙事,牵着林愫的手,一家家去找。 找到第三间上,门口有一株大槐树,参天蔽日,将那麻将馆遮得密不透风。 老林抬头细细看,点点头,说:“木中有鬼,是为槐。” “就是这里了。” 林愫留在门外,老林一人独自进门,在靠近门口一张桌子前坐定,施施然掏出手帕来在脸上擦了一擦。 手帕上自然滴了一滴水牛泪,老林闭眼片刻,再一睁眼的时候,麻将馆中的桌椅板凳竟霎时全部消失不见,整个麻将馆,分明就是一个巨大的鸟巢,盘根错节。 麻将馆中方才跑来跑去招待客人的服务员,也在此时现了原形。 老林冷静观察,这些服务员鸟身人面,通体乌黑,闪着蓝紫色的金属光泽,背后有小翼一对,折叠在黑色的外套里面,胸前黑羽又长又亮,像批了一层黑色钢针一般,一双眼珠呈暗褐色,炯炯有神,身下长着黑色鸟足,就连脚趾,都是乌黑色的。 这鸟人,旁人或许认不出来,但老林打眼一望,心中就有了计较。 “渡鸦。”老林与林愫做了个口型。 奇_书_网 _w_w_w_._q i_s_u_w_a_n_g_._c_o_m 渡鸦此鸟,最喜群居大树之上。槐树枝干粗壮树冠繁茂,渡鸦栖于槐树之间,倒是乡间十分常见。渡鸦平日最喜偷取亮晶晶的器物石头,尤以嗜爱银钱出名。 人皮罗刹沉塘之时,身缚圆石块,头插粗银簪,口中还含着一枚镀金铜钱镇魂,若恰好被渡鸦鸟远远望见,将那铜钱衔出,铜钱将怨魂带出,终可化为人皮罗刹。 贪财专一的渡鸦精,和性/淫/爱美的人皮罗刹,一并划出罗刹鬼蜮,专门勾引那露财又好色的土豪老板上当。 老林轻轻从怀中掏出一物,对着门外槐树下站着的林愫扬扬下巴。 林愫会意,倒退几步,远远离开槐树巨大的树冠,投射下的一片阴影,站在了毒辣的日头底下。 阳光晃眼,林愫眯着眼睛,也从怀中掏出一物来,对着头顶的烈日举了起来。 那是一面八卦镜! 与老林手里正拿着的那面,一模一样! 林愫手握八卦镜,对准烈日倾斜出一个角度,正正将射向她的灿烂的阳光转了个方向,反射到老林手里握着的那面八卦镜中! 老林稳稳握着八卦镜,精准接住林愫反射过来的阳光,又将手里的八卦镜微微倾斜一个角度,那阳光便再从老林手中的八卦镜中反射出去,正照在老林面前的麻将台之上,留下圆圆的一块小光斑! 那麻将台的木桌和木椅,本来就是鸟巢上横生的枝叶所变,被那块光斑照上,立时像是被烈焰灼伤一样黑焦了一大片!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今天想双更,哪知晚上吃完饭,胸口突然疼了起来。 唔,最近在给孩子断奶,今天度没把握好,堵奶了,又痛又胀,难受得不得了。 母乳妈妈真的不容易啊.. 今天这章少了一点,明天抽空补上。 欠大家一次双更,之后补上。 第92章 渡鸦 老林见好就收, 不愿打草惊蛇,动作敏捷迅速将八卦镜收入怀中。 可已然迟了! 他进门虽然格外小心, 专挑一张角落里的麻将台独自坐下, 却防不胜防,总难逃有心人的眼睛。 老林身后不远,是罗刹鬼蜮中巢枝幻化出来的洗手间。就在洗手台的镜子旁边的隐蔽处, 正站了一个黑衣服的服务员。 那服务员见到八卦镜和光斑,立刻睁大双眼,口中瞬间发出尖利一声鸟鸣,如水鸟哀啼般凄厉。这声音一出,方才还人声鼎沸的麻将馆霎时静得仿佛一根针掉下都可听见。黑衣鸟头的渡鸦精唰地一下, 齐刷刷将鸟头扭转过来,圆睁褐眼, 目不转睛盯着老林。 老林心中打鼓, 暗叫不好,此时却摸不准是拿出八卦镜血战,还是干脆装傻扮愣,只作啥也不知道, 啥也没看见。 心里倒也隐隐有些后悔,没有将林愫带入馆中。如若不然,此时还可让她拿着八卦镜,装作小女孩贪靓, 过家家照镜子,一不小心反射到了门外的日光罢了。 一圈鸟人紧紧盯着老林。老林手指慢慢捏起, 自觉额头冷汗已一滴滴顺着额角留下,脸上仍云淡风轻,装出一副不知所云的迷蒙神情。 他身后那渡鸦精却哪许他如此蒙混过关,又发出一声急促短厉的鸟鸣,头上原本还是人脸,刹那间便化作一只纯黑的鸟头,黑羽长立,褐眼圆圆,长长的黄色鸟喙如一把利剑,飞身便冲着老林狠厉啄来。 老林早有防备,紧紧拽住面前的桌子,见那鸟喙啄来拉起桌子向前一挡。那桌子原本便是鸟巢的枝叶,错纵横杂。 鸟类天性便爱巢如命,更何况是贪婪的渡鸦。 果然,渡鸦精眼见要啄到巢穴幻化的桌子,硬生生顿住脚步,临危一个扭头,将长喙险险躲开。 老林借此机会一个错身,向门口小跑几步,又从怀中掏出八卦镜,冲着林愫大喊:“太阳!” 林愫站得偏远,渡鸦精哀鸣之后,麻将馆内立刻熄了灯火,此刻望去只见一片乌压压的黑洞。林愫竖起耳朵,虽听到桌椅响动,鸟鸣人声,却看不清里面情况到底如何,只能下意识便举起八卦镜,朝头顶一照,再估摸个大致方位,侧身射向麻将馆内。 一束光斑射了进来,却照在了地面上。老林飞身向前,想用手中八卦镜将那光斑接起,却离得太远了些! 说时迟那时快,其余渡鸦精见状,齐刷刷摇头摆尾,瞬间都现出了鸟头原形,肋下双翼一展而开,冲着老林黑压压飞了过来。 老林来不及去就那光斑,眼看就要被渡鸦精啄上,只能一把抽出怀中桃木剑,凌空一挡。 哐当一声!桃木剑应声裂作两段。老林方才那一挥动,却是将桃木剑戳在了扑在最前的渡鸦精胸前。 渡鸦精本是鸦鸟,又怎会怕桃木?此物尖喙如剑倒是其次,胸前还有一排如巨型钢针一般的黑羽,此时如淬了剧痛一般在黑暗中散出幽幽绿光,身后尚有一扇巨型尾羽,像展开的折扇一般垂在地面上,刮出刺啦刺啦的噪响,像一道道尖利的指甲刮着黑板。 老林恨不能捂住耳朵,只觉心中如被痒痒挠刷过一样又是痛又是麻,手中桃木剑断做两截,金刚杵又太过短小,渡鸦精轮番扑上,他只能勉强躲闪应对,仓皇间已被渡鸦精胸前的钢针伤到了几处。 此刻伤口有如万千蚂蚁啮咬,酥痒难耐,眼冒金星。老林只恨自己准备不够周全,没有提早抱一只灵猫同行。 老林情知自己难敌,只能一边勉力抵挡一边连滚带爬朝门口逃去。哪知却有渡鸦精绕到他身前,连成一排拦在出口处,虎视眈眈,只等老林自投罗网。 老林倒抽一口气,只好将断成两截的桃木剑一手一半,胸前正正挂着八卦镜,冲着门外的林愫大喊:“林愫,放火!” 林愫闻言,左手捏诀,两掌相对,狠狠一撮,掌心霎时腾起一朵巨大的蓝焰,又分成十撮,在她十个指尖跳动。 林愫有了火引,却迟迟不敢引燃,冲着麻将馆内大喊:“你还没出来,我怎么敢放火!” 老林哪里顾得上她,不过转眼工夫身上便又多了几处伤口,两手颤颤几乎握不住剑,只能靠着身型瘦小勉强在巢穴的枝叶之中东躲西藏。 老林听林愫一声喊,焦急万分,怒叫道:“你不放火,我就再也出不来了!” 小林愫眼中盈满泪水,又是惊惧又是担忧,却仍是抖着双手将指尖的幽幽蓝火,引到那麻将馆门口的国槐树根下。 这槐树枝叶繁茂,树根粗壮,林愫人小力弱,火苗燃上却忽明忽暗,仿佛下一秒钟就要被风吹灭。林愫心下发狠,噙着眼泪不断捏诀,幽幽蓝火像永无止境一样从她掌心源源不断窜出,燃在树根上的火种渐渐积少成多,越燃越烈,沿着枝干而上,蔓延到树冠和枝叶之中。 不过片刻时间,麻将馆的屋顶就已经被蓝火点燃,火焰如巨龙张口,吞没了整栋二层的小平楼。 林愫脸上被火灼得烫红发痛,却仍不愿退后,站在门口拼命哭喊着老林的名字,几乎便要冲入冒出滚滚浓烟的大门。 还是老林从麻将馆中冲出,将她一把抱起,带到了安全的地方。 老林身上灼伤也有几处,却顾不得自己,只捧着林愫通红的小脸蛋,看她是否烧伤,是否疼痛。 待确定她无恙,老林才终于松一口气,忍不住出口责怪她:“普通火焰,又岂能伤我?需要你来这般担忧,险些破了相?” 小林愫仍在抽噎,老林抱着她百般哄慰,这才渐渐平复了心情。 两人相携离开,那蓝火将鸟巢燃尽,便会停止燃烧。周边早有群众报了火警,前后不过二十多分钟,火便渐渐熄灭了。 宋书明听完旧事,只觉惊心动魄又危险万分,沉吟片刻,问林愫道:“现在看来,城南废弃自来水厂边上的小区,也有槐树,也是罗刹鬼蜮,便极有可能,也有渡鸦在其中筑巢?” 林愫点头,答:“不错。渡鸦已成精怪,极难对付。人皮罗刹不可见阳光,因此我与老林原本打算以八卦镜反射阳光破之,哪知道罗刹鬼蜮虽然怕见日光,可是渡鸦精却并不惧怕太阳。” “桃木剑属木,鸟类不惧木,无用。黄纸符只是一张黄纸,渡鸦尖喙一戳便可破之,无用。金刚杵太过短小,难敌渡鸦胸前黑色钢羽,无用。引魂铃只能引魂,对精怪,无用。”林愫叹气。 “我现在知道有用的,只有放火一招。”林愫说。 宋书明紧皱眉头,说:“不成。现在不比以前,满城都是探头,我们若是在京城放火,估计不出两个小时,就会被警察抓起来。” “万一罗刹鬼蜮中有凡人踏足,伤及无辜,那就是大罪过。” “更何况,纵火是重罪,真要是被抓起来,少说也得被判三年以上。就算我一人把罪认了,责全担了,你作共犯,总逃不出一个缓刑的。一辈子的污点,你以后读书工作,可怎么办?” “这招,行不通。”宋书明斩钉截铁的说。 林愫微微笑,赞同道:“我也同意。放火这招确实不可取。” 宋书明问:“那还有别的办法吗?”林愫扭过头去,望着阳台,轻声说:“办法自然是有的,可是也得看人家配合不配合啊。” 宋书明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恍然大悟。 “子鼠。” 子鼠方才原本懒洋洋卧在二人脚下,待听到渡鸦精的时候,耳尖一动,出溜一声便跑去了阳台,钻进它自己的笼子里死活不肯出来。 林愫忍俊不禁,对宋书明解释:“渡鸦虽已成精,却总归还是鸟类。渡鸦怕猫,老林说,当日若是我们带了一只花面灵狸去,便可轻松破掉罗刹鬼蜮。” “可是花面灵狸吸日月精华,以灵兽为食,寿有百年,极为珍贵难得。想捕获灵猫,谈何容易?” 林愫脸上挂了一点幸灾乐祸的笑,扭过头去对着阳台点点下巴,接着说:“好在,花面灵狸以鼠蛇为生。” “最爱吃的东西,恰好就是,子鼠。” 宋书明被林愫打发去给子鼠削苹果。林愫手里握了一小块芝士饼干,脸上难得挂着谄媚的笑容,走到子鼠的笼子前面。 子鼠的笼子,平日里从来也不上锁,此时倒是被它自己紧紧合上门。 林愫轻咳一声,装模作样地敲敲门。 “你刚刚也听故事啦。这次我们,又遇上渡鸦精了。”林愫温言细语说。 子鼠原本拿肥嘟嘟毛茸茸的黑屁/股对着她,听这一句,干脆伸出两只小爪,想捂住耳朵。 可惜腿短了些,够不到耳朵,便干脆往脑门上一按,摇头晃脑,做出一副“我听不到听不到”的样子来。 宋书明正端了苹果过来,见到此景忍俊不禁,刚想笑,就被林愫一个眼刀警告,只能蹲在笼子边上,不敢作声。 林愫瞥他一眼,低声吩咐:“削成小块!” 宋书明便乖乖从命,将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状,递到子鼠的笼子里。 子鼠见他如此乖顺,心情大好,翻一个身露出油光水亮圆圆滚滚的黑色肚皮。 林愫见状,立刻知情知趣的打开笼门,素手纤纤伸了进去,顺着毛皮缓缓揉弄。 子鼠眯着眼睛,鼻尖两撮黑毛轻轻抖动,像在发出舒服的哼哼声一样。 林愫赶紧顺杆子上爬,半是吹捧半是恳求,说:“渡鸦这怪物,最怕花面灵狸。” “哪里像你,勇敢又坚毅,聪明又机敏,区区花面灵狸,对你来说算个球,是不是?” 子鼠慵懒翻一个身,林愫手不敢停,又替它顺起后背上的毛来。 “明天晚上,你就替我们引一次花面灵狸吧,怎么样?”林愫柔声轻问,又难得冲着子鼠撒娇,“求求你?” 子鼠果然很吃这一套,站起身来抖抖毛,威风凛凛的样子,眼带轻蔑看着宋书明,吱吱叫了两声,又转身冲林愫大摇大摆的点了点头。 宋书明:“它刚刚,是不是在骂我没用?” 林愫莞尔:“它明晚就要去当花面灵狸的晚餐,子鼠汉堡。子鼠这么英勇无畏,它骂你什么,你就受着吧。” 作者有话要说: 胸还在涨疼,还没恢复。夫妻俩独自带孩子就是这样,连生病都不敢。 第93章 光线 第二日适逢周六, 林愫一早起来,收拾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 又把子鼠放进之前带它出门的宠物包里。 两人一鼠坐上了车, 宋书明拿出手机开导航,问:“去哪里?” 林愫却不直接答他,只让他上三环一路朝北开。 “花面灵狸野性难驯, 却极通灵性。它生长都在野外,又喜食灵兽,就需要找一个有山有水的风水宝地,既有得吃喝有的自由玩耍,又方便它隐蔽山林。” “最重要的, 还必须是灵气汇聚的上佳风水之地,才可能有小灵兽, 供花面灵狸捕捉。” 林愫顿了顿, 继续说:“我虽然不擅长风水之术,好在京城这地儿,风水宝地早在千百年前就被人大喇喇的圈了出来。” “有山,有水, 有风水。” 宋书明不待她说完,就已经明白,接口道:“帝王陵寝。” “你是要我们去,十三陵吗?” 林愫点头说:“不错, 十三陵三面环山,背靠水库。既然是帝王陵寝, 必是风水宝地无误。花面灵狸若想在十三陵中生存,必会避开游人如织的几个片区,我觉得,我们可以直接开去水库,从水库后面上蟒山。” “避开游客会经过的线路,就在蟒山密林中,设陷阱诱捕花面灵狸。” 车程不算太远,一个半小时就到了。两人带着子鼠,从停车场离开,顺着山根直往前走出约莫一公里路,已完全不见游客身影,这才将子鼠笼子打开。 子鼠鼻尖抖动,四处嗅嗅,脸上露出不情愿的神情,焦躁地在原地转圈。林愫低声在它耳边咕哝几句,哄了又哄,它这才低声吱吱叫了一声,迈起小短腿,一溜烟向前跑去。 林愫和宋书明连忙小跑跟在子鼠身后。子鼠动作迅捷,山道泥泞崎岖,时不时有枝叶扑面打在身上,很不好走,两人紧紧跟在子鼠身后,深一脚浅一脚,都显得有些狼狈不堪。 入秋之后,天气已渐渐转冷。蟒山红叶渐染,入目一团团姹紫嫣红花团锦簇,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 几人上山约莫一个小时,子鼠渐渐慢下脚步,时不时停下来四处嗅嗅,越发显得焦躁不安。直到嗅到一棵巨大的黄栌树下,子鼠突然尖叫一声,声音短促又凄厉,与它平日霸气外露的性格十分不同,出溜一声便钻到了林愫的脚下,两爪伸了出来,紧紧环抱住她的小腿。 林愫弯下腰将子鼠抱起,抬头看那黄栌树。 枝干粗壮,枝叶低垂,树冠像巨大的一只瓷碗倒扣下来。刚刚入秋,叶片尚未完全变红,绿叶丛中夹杂着零星几朵红叶,便是一幅万绿丛中一点红的美图。 子鼠还在林愫怀中瑟瑟发抖,她却没有看出有何异象。 还是宋书明,走出十几米外再看那树,惊呼了一声,喊林愫:“快来这里看。” 林愫走到宋书明身边,顺着他目光望去。只见绿色的树冠枝繁叶茂,乍一看像一张圆团团的猫脸,树冠左右各有对称的红叶两团,可不就是两只宝石猫眼? 林愫和宋书明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就是这里。” 怀中的子鼠听这一句,嘤咛一声,撅起毛茸茸的肥屁/股就要往林愫的怀里钻,被她扯着小尾巴揪了出来,说:“来都来了,速战速决吧!” 既要诱捕花面灵狸,便只能以子鼠作饵。林愫就在这黄栌树下找了一块空地,放了些松子榛果,又把子鼠放在其中,让它作出一副吃得不亦乐乎的欢快样子。 子鼠年龄虽大却十分惜命,此时自觉生死未卜,每吃一口便如最后一口,只吃得悲壮万分,泫然欲泣,伤痛欲绝得让宋书明不忍直视,只能压低声音说:“要快乐的表情啊子鼠!你演技这样渣烂,花面灵狸不上当可怎么办?” 子鼠噗一声将口中叼着的松子吐了出来,冲着宋书明龇牙咧嘴上窜下跳吱吱乱叫。宋书明不解,问林愫:“它在说什么?” 林愫眉梢不动面不改色,答:“它在说,你行你上啊!” 宋书明:“...” 子鼠已经就位,林愫又从背包之中掏出一支巨大的毛笔,小臂长,碗口粗,笔尖的“狼毫”早难称是毛,看起来倒像是小钢刷子。 林愫将那“毛笔”举起,洒上银杏露水,围绕着子鼠画了一人多长的一个圆圈,又在这圈中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画了一个小圈。 宋书明好奇:“画这许多圈是在做什么?” 林愫瞪他一眼,说:“这不是圆圈,这是毛线!” “猫咪都爱毛线团,你不知道吗?” 宋书明一噎,眉头紧锁,看向子鼠的眼神不由带了几分同情,心里默默想,难怪这老鼠如此害怕,怎地林愫这法子,看起来如此不靠谱? 难怪子鼠要吐槽 “你行你上啊”。宋书明倒觉得自己真应该回一句“换我,我也怕”。 林愫布置妥当,冲宋书明一招手,两人离开黄栌树下,远远躲在两株丁香的后面。日头渐渐偏西,子鼠面前的松仁榛果吃完了两三遍,宋书明隔一阵便上前给它再添一些。 林愫心中越发焦急,对宋书明说:“太阳下山之后,我们就得回去了。” “没有阳光,我捉不到花面灵狸。” 宋书明有些疑虑,只听说人皮罗刹怕见阳光,不曾听说这花面灵狸也怕日头。林愫刚想开口解释,一分神,就听见吱吱吱吱几声极为凄厉的惨叫。 两人同时转头向前奔去,子鼠正被一只巨大的狸花猫压在爪子底下。那狸花猫长了张猫脸,身形却像幼豹,肩高及腰,黄底褐斑,在日头下泛着水润的光泽,看起来极为勇猛漂亮。 花面灵狸的动作竟如此之快!两人连它跑过来的身影都未看到,丝毫声响都未听见,就已经错失先机,被它捉住了子鼠! 好在花面灵狸出去一整日,想必捕食收获颇丰,此时并不十分饥饿,反而饶有兴味逗弄子鼠,先放它出去跑上两步,再灵巧一扑,前掌稳稳将子鼠压下,又提溜着尾巴倒拎起来,像玩球一样一扇一拍。 宋书明看得心惊肉跳,大气不敢出,生怕惊动了花面灵狸。林愫关心则乱,一手心的冷汗,往西一瞥,太阳已发出红光,很快就要落下,就愈发着急起来。 林愫下唇被自己咬得微微泛白,右手紧紧握住毛笔,对着太阳举了起来,左手捏诀,轻声念道:“大满虚中,得法随心,亿亿万水,无量随光。” 话音刚落,从毛笔尖开始,若隐若现浮现一层金光。林愫方才在地上画的几个圆圈,也慢慢如同这笔尖一样透出浅浅淡淡一层金光,又渐渐加深,越来越清晰,分明就是金灿灿的阳光,竟被林愫用这只毛笔,画在了地上! 林愫握着毛笔轻轻摇晃,地上的光圈也随着她动作,像一个个金黄色的毛线球,有了生命一般在这大圈中来回跳动。 花面灵狸虽有灵性,终究是猫,见到地上这活灵活现的金光毛线球,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它猫爪一松,子鼠顺势便从猫爪中溜了下来,撒丫子没命狂奔,一个跃身便扑进了宋书明的怀中。 宋书明受宠若惊,连忙将子鼠抱好,又扭头继续看着林愫舞动毛笔。 林愫此时正与花面灵狸上心斗法,方才所画的毛线球已渐渐散开,一条长长的毛线从线球中露了出来。花面灵狸像是在与毛线较劲一般,前爪拉拽,后爪扑弄,满地打滚,玩得忘乎所以。 那日光毛线越缠越长,越缠越紧,渐渐渐渐竟将花面灵狸的两只前爪缠在了一起。 灵狸到得此时方察觉到事出有异,回头一看不见了子鼠,立时怒吼一声左右逡视,目光如鹰,几乎是立刻就看见了宋书明与林愫。 林愫再不敢耽搁,大喝一声便与宋书明一前一后跑上前来,毛笔挥舞,地上的毛线球霎时便都四散开来,化作一条条的毛线,向灵狸身上绕了过来。 灵狸前爪虽然被缚,两只后腿尚且自由。灵狸一声怒吼之后,如钢刀一般的指甲从爪中伸出,没两下便将缠绕过来的毛线球劈了个粉碎。 林愫和宋书明恰在此时赶到。两人一前一后,中间一张巨网,被他们手中各捏着一端。那巨网是精钢制成,四角坠了铜金铃铛,被宋书明和林愫当中一抛,严严实实将花面灵狸死死压住。 花面灵狸哀嚎一声,还待反抗,林愫哪敢再给它机会,金刚杵莲瓣骤然绽开,露出匕首一样尖利的莲尖,正中对准花面灵狸鼻尖一插。 鲜血涌出,花面灵狸剧痛之下不敢再动,林愫趁此机会压住它头,一把将一个巨大的铜金铃铛坠在花面灵狸的脖下,又拿皮带狠狠一捆,紧紧绑成一只坠着铜金铃铛的狸猫项圈。 花面灵狸呜咽两声,还想伸爪去捉铃铛。林愫腕下用力,左手将插在灵狸鼻尖的刀锋轻轻一扭,鲜血霎时便又涌出些许。 灵狸匍匐在地,再不敢动,林愫摇摇它胸前铃铛,又顺顺它头顶花毛,说:“你乖,帮我们捉到渡鸦精,就一定放你回来。” 返程路上,花面灵狸就被罩在金铃钢网中,放在后排座椅之上。两人商议一番,决定先把灵狸送到宋书明的办公室,免得和子鼠同室而居,吓破了它的胆子。 “有了花面灵狸,就有底气去罗刹鬼蜮对付渡鸦精和人皮罗刹。”宋书明心中轻松许多,笑着对林愫说。 林愫点点头:“可现在的问题在于,我没有水牛泪,看不到人皮罗刹。” 他们身在城市,要找一头怀胎的母水牛,可真不比诱捕花面灵狸轻松多少。何况水牛泪需得活剥小牛皮,惹母水牛流泪,还得存放七七四十九天方能使用。 既麻烦,又残忍,林愫不愿也不能这样做。 宋书明心有戚戚,知道她平日虽看起来冷淡寡情,实际上却敏感又心软,便赞同道:“你看不见,也不要紧。毕竟我能够看见。” 林愫点头,又坐起身来,说:“说起来,最近能有机会给你抹上水牛泪的,只有飞机上那位洒了水的空姐。” 宋书明说:“是的。当日那水洒得十分蹊跷。她伸手拿帕子替我擦脸,还抹上了我的眼睛。事后想想,的确毫无必要。”“可是为什么呢?”宋书明一直十分不解。 如果说渡鸦精贪财,人皮罗刹因此引诱身家过亿的小富豪杨兴,诱他失心骗他钱财,还多少算是逻辑通顺。那人皮罗刹给他宋书明抹上水牛泪,引诱他,又是什么原因呢? 他两袖清风,穷得叮当作响,人皮罗刹又到底看上了他什么? 而且,飞机上的空姐到底是什么来头?她既可被凡人看见,便不该是人皮罗刹。 “是渡鸦精吗?”宋书明问。 林愫思虑片刻,说:“我觉得不是。渡鸦精不喜离巢太远,空姐工作忙碌,又要经常出差,想必不会是渡鸦精喜欢的工作。” “为今之计,也不必考虑太多。先杀进罗刹鬼蜮,灭了人皮罗刹,再活捉一只渡鸦精,审审就好。” 她说的轻描淡写,宋书明却听得惊心动魄。 一辆车两个人,一只鼠一只猫,除了她之外,尽皆抖了一抖。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两章,这个小故事结束~ 新文《凤灵》欢迎大家预收,也是类似这本的灵异悬疑故事,大背景是宫斗。 讲新朝小太子如何继位,以及变成一只蠹灵的,死了二十年的,前朝泰安公主如何洗脱自己史书中记载的弑父灭国的名声。 第94章 破局 宋书明再次开车去城南废弃自来水厂, 已轻车熟路。他们此行没有再带子鼠同行,就放戴着金铃项圈的花面灵狸在后座, 没有再用金铃钢网罩着它。 花面灵狸倒也乖觉, 已经知道宋书明和林愫捉它来是为对付渡鸦精,便放下心来好吃好睡,此时懒洋洋躺在后排舔毛, 动作优雅自如。 昨天以子鼠作饵,林愫尚显得游刃有余,今天轮到宋书明,她却多少有些忧心忡忡,吩咐道:“等下进去罗刹鬼蜮, 估计还是需要你牺牲一下色相。” 宋书明闻言一愣,面上有些尴尬, 问:“牺牲色相, 到底要怎么个牺牲法?” 林愫说:“要想抓到人皮罗刹和渡鸦精,就不能打草惊蛇。我和花面灵狸如果在,估计人皮罗刹和渡鸦精就都不会露面。那样的话,罗刹鬼蜮内空空如也, 只有槐树和结界,就算我们进去了,也只能空手而归。” “所以,只能是你自己一人进去, 再想办法引人皮罗刹出来。人皮罗刹以为你对他动心,就会依依不舍出门送你。它不能见光, 你想法把它拖到阳光底下,想必渡鸦精就会现形。” 宋书明将车停在小区门口,林愫和花面灵狸都留在车上,只装出一副孤身到此的假象。他和林愫照旧是老办法,两个人接通电话,一直保持在通话状态。宋书明开了免提,再把手机放在口袋里面,林愫这边开了通话静音,确保自己这边没有声音发出,只竖起耳朵听宋书明那边的动静。 虽是白天,整个小区却十分阴暗,进门一排整齐的槐树,冠如花束,枝繁叶茂,将家属楼的四楼以下,都遮得严严实实。 宋书明找到杨兴和情妇所住的那个单元,上了楼。杨兴与情妇住在四楼,他上次遇到的人皮罗刹是在他家对面,宋书明深吸一口气,敲了敲对面那户的房门。 等了良久,方才听到噔噔的脚步声,步履轻盈十分欢快。宋书明心头似有针戳一般疼痛——那脚步声,他已有四年没有听到。 像极了书晴。 门吱呀一声开了,门前正站着上次那个女孩,一头利落的短发,肤色暗黄小脸却很干净,单眼皮,淡眉梢,身材干瘦,冲着他绽开一个吊儿郎当的熟悉笑容,说:“帅哥?怎么?忘不了我啊?” 宋书明轻咳一声,想起林愫叮嘱,眼睛看着脚面,咬着牙根说:“是啊,忘不了你。” 完了,宋书明心想,他的演技比子鼠估计也强不到哪里去。 仿佛是映衬他心中所想,面前那女孩房间之内竟突然传出几声吱吱叫声。 宋书明一抬头,女孩笑得灿烂,声音低哑却极有诱惑,说:“你喜欢仓鼠吗?我刚养了一只。” “进来看看,如何?” 宋书明不由自主点了点头,饶是理智上十分清楚眼前这爽朗女孩,不过是一只披着人皮的青面恶鬼,两脚却似提了线的木偶,一前一后便踏进了她的房门。 此次的房间却不太像上次所见遍布粉色的少女房间,反倒像变了风格一样,灰色的布艺沙发,前面一张一尘不染的茶几,背后是放了满满一书柜书的书架。 十分熟悉。宋书明拼了命地在脑海里回想,才终于想到。书晴失踪,父母相继去后,老李和李嫂十分担心他,每晚叫他上门吃饭。这间客厅,分明就是老李家的客厅样子! 宋书明此刻倒隐隐有些忐忑,不知这人皮罗刹能耐几何,又知几多。 人皮罗刹周身玫瑰幽香,和林愫洗发水味道一样。她紧紧挨着宋书明右臂坐下,周身香味便向他鼻孔里猛钻,直熏得他头晕脑胀,实在忍不住说:“你,坐远点成么?你身上这味道,也太浓了点。” 话音刚落,就见人皮罗刹一脸的哀怨,怔怔看着他。 宋书明莫名心虚,倒与眼前这人皮罗刹无关。他只觉得此刻偷听二人对话的林愫必是恨铁不成钢,眼前仿佛已看到她皱着一张小脸,吐槽他:“撩妹,撩妹会不会啊?” 人皮罗刹站起身来,果然身上味道淡了许多,又换了副爽朗大方的神情对宋书明说:“你嫌弃我身上香味,干嘛还来找我?” 宋书明想起林愫叮嘱,连忙将戏演足,一股脑将台词都说了:“我想你了。我那天第一次见你,就再也忘不了你。你就像我初恋情人一样美丽动人,活泼大方。你做我的女人吧!” 他自觉牙都要酸倒了,表情情绪哪个都没到位。但人皮罗刹却像见惯了这般没有营养的情话绵绵一样,面带满意点了点头,说:“那你见了我,还在等什么?” 言毕就伸手来挽宋书明的手臂,冰凉小手如水蛇一样,顺着他臂膀向上,抚到了他胸前轻轻揉搓。 宋书明吓了一跳,却没想这人皮罗刹如此直白,想必人皮罗刹以前接触到的男人大多靠下半身思考,只要见有娇俏心上人投怀送抱,就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她不需动脑,只需献身,此刻见到宋书明,表现得倒像妓/子,哪里像情人! 人皮罗刹一双红酥小手,轻轻柔柔抚上宋书明肩头,他半边身子都起了鸡皮疙瘩,也顾不得演技露馅,连连后退,搪塞道:“可我女友,就要结婚,我不能不负责。” 他说完,便往门外走,人皮罗刹紧紧攥住他手还想强留,却被宋书明反拖双手,半拽半抱说:“我舍不得你,你快来送送我!” 宋书明迈起大步便朝楼下走,手臂用力将人皮罗刹紧紧夹在怀中,几步之后便汗毛倒竖,隐隐感到四周有人在偷窥。 宋书明步伐加快,几乎算小跑,总算到了一楼。人皮罗刹不能见日光,此时看到楼道就在前面,立刻娇声说道:“帅哥快松开我!我都被你拽得痛了!” 她一面挣扎,一面呼痛,梨花带雨,声音有如黄莺娇啼。宋书明只觉脑如灌铅,心头发软,双手情不自禁就要放开她,只好大力咬住下唇,越发用力钳住她,一面哄她:“我这么爱你,一分一秒都不想与你分开,你跟我回家去吧!” 一面又拖着人皮罗刹拼命向前冲去,连跑几步,竟真的冲到了楼道外面! 楼前的槐树虽大,枝叶缝隙间却仍有阳光星星点点洒下。人皮罗刹被宋书明拖出楼道,暴露在阳光之下,立刻如滚油泼面,满身蒸腾起淡粉色的雾气,发出嘶嘶的声音。 那人皮罗刹捂着脸面扑倒在地,动也不敢再动。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一头利落的短发纷纷脱落,自头顶之上长出一条条藤蔓状的长发,裸露在外干净的肌肤被火灼伤一样燎出巨大的水泡,又噗噗破裂,渐渐露出底下肌肤,像被福尔马林泡了许久一般发白起皱。双腿自膝盖而下,在阳光底下竟融化成一滩血水,咕嘟咕嘟泛着白色的泡沫。 宋书明定睛一看,那滩血泊之中露出一截白色,像是两只刚刚拔毛放血的惨白鸡爪。人皮罗刹渐渐从阳光灼烧之中缓了过来,原先披在身上的人皮已经不见,露出藤发鸟足,目白无瞳的恶鬼真身,大张血盆口,冲着宋书明嘶嘶吼叫。 宋书明面无惧色,一手从怀中掏出一面八卦镜,另一手又握住了一柄刚才插在后腰的短刀。 人皮罗刹面色一变,止住了脚步,冲着宋书明阴恻恻怪笑两声。便是此时,槐树之上忽然传来一片乌鸦悲鸣,凄厉震天。先是只有一棵树上两三声,渐渐从邻近几棵槐树发散开来,由点成线,又由线成片。 十数只乌鸦同时哀嚎,宋书明顿觉呼吸难继,像乐器与心脏产生共鸣,胸口一阵悸痛,右膝一软,便跪在了地上。 那乌鸦从树上扑簌簌纷纷飞下,围成一圈,将宋书明围在中间。宋书明勉力抬头一看,渡鸦精已露出原形,鸟头乌黑,遍身长羽钢针也似,褐眼圆圆,鸟喙如剑,肋下双翼展开有半米多宽,乍一看如一人高的蝙蝠一般! 宋书明暗叫不好,心知桃木短剑无用,只能想办法拖延时间,心中期盼林愫快快到来。林愫却像感知他心中所想,恰在此时,不远处传来一阵金铃响声,清越悠远,听在宋书明耳中,犹如天籁之音。 渡鸦精鸟头齐刷刷一转,见是一个年轻女孩,手握金铃,都松了警惕。领头那只看起来年龄最长,此时短促一声鸣叫,展翅就向林愫扑去。 宋书明心下发急,不知为何林愫拿着花面灵狸的金铃,而此时花面灵狸又去了哪里。他眼见渡鸦精朝林愫飞去,便拼了命直起身,也要向林愫跑去。 哪知刚站起身,突觉小腿一阵酥麻,宋书明下意识一转头,才发现几秒钟内,身旁离得最近的几只渡鸦精都已没了鸟头,东倒西歪躺在青蓝色的血泊之中。 原来是花面灵狸,动作迅捷又悄然无息,方才从他脚边擦过,一眨眼的工夫,就将他身旁这几只渡鸦精咬掉鸟头!其余渡鸦,见势不好,展翅便飞逃了个干净。 宋书明忍不住一声叫好,指了指林愫的方向,对花面灵狸说:“那里还有一只!” 花面灵狸嘴边仍有数片乌羽,却圆睁着双目,冲他毫不客气呲了呲牙。宋书明不明就里,又担心林愫,忍不住上前两步伸手去拽,花面灵狸腰身一摆,长长的尾巴像甩棍一样,结结实实给了宋书明一下。 宋书明捂着手臂,眼睁睁看着花面灵狸原地跳跃两步,一阵黄风似的消失在他面前。 宋书明再不敢耽误,转身回了林愫身边。林愫此时倒无危险,她有备而来,面前又只有一只渡鸦,便很游刃有余。 林愫一手执鞭,另一手捏诀。那鞭子是马鬃所制,一米来长,鞭尾淬了桐油,正燃起幽幽蓝火。 渡鸦精十分惧火,对火鞭极为忌惮,左躲右闪,就是不敢近林愫的身前。一人一鸟僵持许久,渡鸦见宋书明加入战局,左右环顾一番,发现队友都已倒在血泊之中,霎时悲鸣长啸不止。 林愫趁此机会,一鞭抽在渡鸦精右边翅上。渡鸦精不备吃痛,一个趔趄。宋书明瞅准机会,扑身而上,手中短匕狠狠用力,将渡鸦精长长的尾羽死死钉在了地上! 渡鸦精再逃不得,匍匐在地,鸟头消失不见,又换回了人脸,喑哑着声音说:“天师饶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明天要早点。 第95章 无奈 渡鸦精匍匐在地, 语意恳切,林愫却丝毫不为所动, 右手一挥, 火鬃鞭再度落下,直打得渡鸦精哀嚎不断。 林愫立威已足,居高临下拿着火鬃鞭, 抬起渡鸦精的下巴,问:“说罢,你与人皮罗刹狼狈为奸,设下罗刹鬼蜮,又抹水牛泪诱人前来, 所为究竟是何?” 渡鸦精尾羽剧痛,血迹满身, 下巴被火鬃鞭灼得生疼, 不敢再欺瞒,老老实实答:“我与人皮罗刹,不过求财。” 时代变迁,妖物也懂得与时俱进, 又要好玩又懂享乐,将这槐树中的鸟巢,打扮得金碧辉煌,极为奢靡。 渡鸦精与人皮罗刹在这鬼蜮之中, 分工明确。人皮罗刹司色/诱之职,专门迷惑京城之中略有财富的小老板们, 从他们手中骗些金银财物挥霍享乐。 人皮罗刹不能见光,渡鸦精就负责维护罗刹鬼蜮,巡防打理,说起来,就是个鸟头人身的高级保镖。 宋书明沉吟,皱着眉头反驳道:“你撒谎。” “我之所以来到这罗刹鬼蜮之中,是受委托人所托,调查一单涉及财产转移的家庭纠纷案件。我的委托人身价过亿,账上不翼而飞的现金,前后算下来,有两千余万。” “被你们骗了钱的小老板,叫做杨兴。你可有印象?”宋书明沉声问道。 渡鸦精眼神闪烁,点了点头,说:“记得。年约五十,就住在这四楼中。” 宋书明说:“如果真像你刚才所说,你和人皮罗刹只是勾结起来做一门暗娼,从杨兴手里骗一些零花钱,供你们吃喝玩乐,那杨兴公司账上不翼而飞的两千多万现金,又是去了哪里?” 渡鸦精连连摇头,说:“男天师明鉴,没了二十多万,倒可能是我与人皮罗刹的缘故,但若是真的丢失了两千多万,我与人皮罗刹再贪得无厌,也吃不下这许多的钱。” “何况我本鬼物妖孽,去哪里创银行账户,收这两千多万的钱?没有银行账户,不能转账,难道要靠杨兴搬两千万的现金过来不成?” “这,根本就不可能啊!” 林愫听那渡鸦精狡辩,一鞭子甩了过来砸在它背脊之上,溅起数片羽毛。渡鸦精痛得抽噎,连声求饶。 林愫冷声开口,道:“人皮罗刹最擅魅惑人心,就不能迷惑一个人,替你们开个账户,把骗来的钱存进去?” 渡鸦精还未开口,宋书明就已经觉出不对。林愫尚且在校读书,生活经验不如他丰富,更是从来都没有经手过经济案件。 这事,还真像渡鸦精所说,骗几十万的零花钱是有的,但骗两千多万的巨款,绝非渡鸦精和人皮罗刹这些鬼物妖孽可为。 就算是人皮罗刹迷惑一个人,替他们开设了银行账户,将骗来的钱存了进去。但是境内银行大额的存款和提现,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可疑交易,上报人民银行。如果拿不出有效的合同或者证据,就会有洗钱的嫌疑,立即被银行冻结账户。 钱,就算被杨兴打了过来,也决计取不出来。 如果人皮罗刹迷惑了许多人,广阔分散开设许多银行账户以避免洗钱嫌疑,按两千万的体量来说,起码要迷惑百人以上。 人皮罗刹,要炼化多少水牛泪,耗费多少精力才能迷惑百人?京城周边,又有多少只怀了孕的十岁以上的老水牛,供他们炼化水牛泪? 不,这说不通。宋书明暗暗皱眉,冲林愫几不可见摇了摇头。林愫知意,手腕一动,又是一鞭子砸下,冲着渡鸦精厉声喝道:“老实交待!”渡鸦精鸟眼圆睁,沁出泪来,哀声说:“女天师手下留情,我与人皮罗刹虽是经年鬼物妖精,但也不是无所不能。人皮罗刹不得见光,渡鸦精不喜离巢,炼化水牛泪又需怀胎母牛,十分繁琐费时。” “所谓妖物,无非是名字叫得好听一些。既已受制于人,说穿了却不过是宠物一只,与你们圈养的阿猫阿狗,没甚分别。” “狗看家,猫捉鼠,我渡鸦精做个保镖替主家看护人皮罗刹。那人皮罗刹嘛,就做只金光闪闪的金丝雀儿,将那些个小老板的魂儿勾了来。主家再吩咐她说些什么话,她便鹦鹉学舌似的说出来。” “失了魂的小老板们,自然无比乖顺听她的话。该打钱的打钱,要车祸的车祸。” “我们说到底,不过是个工具。要做什么,要对谁做,从来都由不得自己。” 林愫听得有些云里雾里,问:“你是说,你背后还有主家?” 渡鸦精点头,说:“是的。主家挑选上勾的大鱼,再指引大鱼来到我罗刹鬼蜮。” “人皮罗刹,只负责勾引人心,再听主家的吩咐,教唆大鱼送钱,教唆大鱼送命。” “至于大鱼是怎么来的,大鱼的钱被打去了哪里,我们妖物又哪里有置喙的权力?” 宋书明渐渐明白过来,按这渡鸦精所说,它和人皮罗刹,不过是一条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上的一环! 这条黑色产业链,正是以人到中年的中等富豪为目标。就像宋书明在飞机上被抹水牛泪一般的手法,先让空姐给这些富豪抹上水牛泪,再诱骗到罗刹鬼蜮中。 等人到了罗刹鬼蜮,就由人皮罗刹负责迷惑人心,让他失去理智,听从人皮罗刹的吩咐,先将钱打出,再开车自杀。 宋书明问:“那你所说的主家,到底是谁?” 渡鸦精神色闪烁,说:“主家是谁,我真心不知。只每隔两月,便会有一个妇人上门,送上怀胎的水牛,再递上一个牛皮纸信封,让人皮罗刹交给上钩的大鱼。” 林愫奇道:“这个信封里装的是什么?” 渡鸦精桀桀笑了一声,伸出手来比划,两手隔出约三十厘米的距离,说:“喏,就是这么长的信封,里面薄薄几张纸,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喔,但是我记得,杨兴那天拆开这信封之后,急匆匆便从楼上下来,开车离开。” “我问人皮罗刹,她说,杨兴看了信封中的内容,咕哝着要什么獐子,可能是嘴馋了吧。” 宋书明沉吟不语,眉头紧锁,口中默默念道獐子獐子。 片刻之后,他灵光乍现,抓着林愫的胳膊说:“我知道了!” “根本不是什么獐子,杨兴说的,是章子!” “那个信封里面,装的是合同!” 宋书明再等不得,掏出手机来打给杨兴的妻子,他的委托人,魏潇。 “魏姐,杨兴和别人签订了合同,钱是通过公司账户被转移的!” 电话那头魏潇声音极低沉,疲惫中又带了些隐约的歇斯底里,说:“谢谢你啊宋警官。” “你说的对。” “我的律师和会计事务所,昨天已经将公司的财报审计出了结果。杨兴的公司,与一家组建中的公务机公司签订了合同,分了三笔,将两千六百八十多万的现金,打到了那家公司在香港设置的离岸账户上。” 这家公务机公司,注册地在开曼,注册资本认缴,也就是说,没有钱。员工只有三位,连同法人代表一起,通通都在境外。 杨兴的合同签订的也极为草率,只写明这两千六百余万人民币,是打给代理商的飞机预付款,却不曾规定机型和期限,就匆匆被打到了香港的账户里。 “香港是金融自由港,这钱出了境,就再也没有办法追查。”魏潇说到此处,声音又带了哭腔,问宋书明:“宋警官,勾引我老公的小三还在国内吗?你查没查到?” 宋书明喉头像被噎住一样,不能告诉她真相,半天都不知说什么话好,只能含含混混挂了电话。 他转过头来,怒视渡鸦精,干脆从林愫手中接过火鬃鞭,接连几鞭抽在渡鸦精身上,骂道:“别跟我耍花枪!主家是谁,你一定知道!” 渡鸦精哎呦哎呦呼痛求饶:“天师饶命!天师饶命!我确实知道,您放我下来,我带您去找!主家来送水牛泪的妇人,姓沈,就住在城西!我虽然不知道具体门牌号,但我认路!我能带二位天师前去!” 宋书明停下动作,和林愫对视一眼。林愫持鞭,宋书明上前,半蹲在地上,去拔将渡鸦精尾羽牢牢钉在地上的匕首。 他动作极慢,又很小心,便是想让林愫做好准备,免得拔掉匕首之后,被渡鸦精瞅空开溜。 哪知就是他刚刚蹲下这一瞬,匕首还未完全拔出,渡鸦精便嘶哑一声巨吼,竟是生生将尾羽撕裂开来,硬生生从地上展翅飞起,任由尾羽被仍钉在地上的匕首划开半米长的血口。 林愫大喝一声,火鬃鞭如风火轮一样抡起,朝着渡鸦精狠狠挥去,却仍是晚了一步! 渡鸦精飞窜逃命,用上了百分百的气力,拼尽全力朝天空直飞而去。火鬃鞭鞭长莫及,林愫眼见只有几点零星火花砸在渡鸦精尾羽后面,只能无奈叹口气,眼睁睁看着渡鸦精从面前逃走。 便是此时,林愫耳边如一阵风掠过,一道黄斑从她身边一跃而起,却是花面灵狸没有走远,此刻正朝着渡鸦精飞身扑去,只一瞬就将渡鸦精半边翅膀撕了下来。 渡鸦精连喊叫都不及,直挺挺摔在地上。花面灵狸动作迅猛,上前一口,将渡鸦精的鸟头咬下,又扭头盯了林愫片刻,这才尾巴压在地上低低扫过,纵身跑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人皮罗刹,其实反讽的也是去年一个热点案件人物。 大家知道是谁吗? 第96章 新客 已近正午, 阳光正好,渡鸦精满地残留的血迹在槐树枝叶缝隙漏下的阳光中逐渐消失殆尽, 云开雾散, 空气中弥漫的铁锈腥味渐渐淡了许多。 林愫和宋书明眼睁睁看着,面前那只渡鸦精无头的尸体渐渐在阳光的照射下,融化成一滩蓝绿色的烂泥, 逐渐浸润入地面,又渐渐消失不见。 两人面面相觑,还是宋书明先打破沉默,问:“花面灵狸跑远了,要不要去追?” 林愫鏖战之后, 原本还很紧张,全身肌肉都在紧绷, 听他问这一句, 扑哧一声笑了,揶揄他道:“你行你上啊。” 又是拿子鼠那天怼宋书明的话,来逗他。 宋书明看着她笑,自己也忍俊不禁跟着笑开。林愫笑过之后又轻声叹息, 说:“只可惜花面灵狸动作太快,见到渡鸦精要逃走,便一招毙命。” 宋书明有些不解:“花面灵狸吃了渡鸦精之后,为什么要跑开呢?” 林愫轻轻摇头:“花面灵狸野性难驯, 原本便不是可以豢养的灵兽。我们若是用金铃困住它,的确还能多留些日子, 但刚才来救你之前,我担心它行动受缚,便已解开它脖子上的金铃。它来去既然自由,有缘自会再见,该怎样,就由得它吧。” 两人相携站起,望着花面灵狸远去的方向出神。宋书明又想到一事,开口:“渡鸦精虽然狡猾多端,但它之前提到的那位姓沈的妇人,每隔两月来送母水牛和合同的,我倒觉得所言不假。” “我会把信息反馈给老李,让他在系统内排查。” 林愫点头赞同:“还有之前在飞机上给你抹水牛泪的空姐,一并查。” 此番事了,两人驾车回家,可老李那边,却迟迟没有反馈。 冬去春来,宋书明和林愫一起过了,几年来最美满的一个除夕,万家灯火齐明,他和她终于不再是孤家寡人形单影只。 两人相伴,总比一个人要温暖。 初五刚过,宋书明便有客上门。 来者却又是一个女孩子,二十七八的年纪,穿着一身火红色的毛呢大衣,戴着白色的毛线帽子,脸圆圆眼圆圆,小巧鼻头,脸庞白皙,看起来十分讨喜可爱。 可她眼睛有些红肿,声音略略喑哑,见了宋书明俏脸一红,话还未说就先深深吐气,十足十的委屈样子。 宋书明又在心里叹惋,一年里面总要遇上四五个,丈夫或是男友出轨,请私家侦探来捉小三的。 这次这个,又年轻又漂亮,脸盘红润有光,双眼炯炯有神,看起来身体也很健康。 宋书明打定主意要劝她及时止损,世间有趣的灵魂那么多,干嘛非要在渣男身上浪费自己的感情和时间。他心里有了判定,声音温和带着抚慰,问那女孩:“怀疑男友出轨?” 哪知女孩在他面前坐定,干干脆脆开口,声音利落干净,透着斩钉截铁的笃定:“他敢!他要是敢出轨,我就先阉后杀!” 宋书明默了一默,见惯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悲情戏码,此时难得见个爽快的姑娘,忍不住在心里替她叫一声好。 宋书明问:“那你是想查什么?” 偏偏问完这句,那女孩倒又拖泥带水起来,胸口像小青蛙一样起伏不定,犹豫再三,期期艾艾,做足了心里建设这才开口,说: “我是想查查,我交往了一年多的男朋友,是不是那方面不太行。” 宋书明:“...” 宋书明几欲吐血,这玩意,旁人查起来,又哪有当事人亲身实践一下来的干净明了? 他脸上微微有些尴尬神色,却很有职业操守闭紧了嘴巴,特特摆上严肃的一张扑克脸,略一沉吟,沉声问:“具体,是什么情况?” 女孩名叫苗榛榛,是一家网站的编辑。网站名叫晋江文学城,在城东北苑路上,黄金大厦里面。 苗榛榛中文系出身,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京城,在离单位不远的小区江安花园里面,租了一套小房子,一住四年多。 她性格虽然乐观又很开朗,但不喜出门,闲暇时间最喜欢宅在家里刷手机看小说追偶像剧。 刚上大学的时候,家人旁敲侧听问她是否恋爱,苗榛榛那时却在追选秀追韩综,小手一挥,霸气侧漏,说:“这世间又有哪个男人,颜值能比得上我爱豆?” 从大一迷恋到大二,爱豆有了小女友。花心又善变的苗榛榛顺利爬墙脱粉,终于又将目光转向了身边的男人。 “爱豆,也不能给我送花买饭嘱咐我喝热水嘛。”苗榛榛摇摇小脑瓜,眯起眼睛笑得傻甜,“二次元里的人,都只能看不能摸。我现在心智成熟啦,我要认认真真谈一场恋爱。” 大学时期,中文系总共只有两个男同学,样貌还都很白净。苗榛榛大二虎视眈眈了一整年,在挑哪个做她男朋友里犹豫不决,今天想要高大体贴这个,明天又想要聪明温柔那个,后天又做一整日的白日梦,幻想自己变作那玛丽苏的本身,左拥右抱,环肥燕瘦,想到就觉得耳尖都在发颤,激动到了心底里。 她犹豫了整年都还没下定决心,哪知大三开学刚想下手,那俩男同学,却手牵手来上课了——竟是俩人在了一起,齐齐出了柜。 看上的男人变了gay,苗榛榛也不气馁,擦擦眼角满怀感动说一声:“只有搞基才是真爱,我劝你们白头偕老!” 于是苗榛榛,又花了一整年,沉浸在bl文的美妙之中,将大三一年的零用钱都充了晋江币,追文撒花抢沙发,留评淘文扔地雷。 “男友能有什么好,哪个能比得上我日万的大大?”苗榛榛眼含热泪,文荒犹如万蚁啮心,等更便似热锅烹油。 等毕了业,苗榛榛手握简历,哪里也不想去。 “我要去晋江,当个编辑。”苗榛榛握拳,斩钉截铁:“专职看文!” 晋江女性读者较多,编辑圈子很小,身边同事大多也都是女性。苗榛榛工作几年,年龄渐长,家人也含糊提及终身大事,她皱着眉头咬着笔帽,琢磨:“也是,该恋爱了。” 宅女就是这样,嘴上说着我要男人我要拍拖,我要小忠犬我要男总裁,却永远懒得付诸行动,照旧家和公司三点一线,好像小忠犬男总裁就等在她每天上下班的路上一样。 哪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苗榛榛遇到命中天子,还真真就是,在她下班的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这章不会这么晚发的,可今天遇到了一件闹心的事情,耽误了时间。 如果大家真的喜欢我的文,非常欢迎大家在微博或者朋友圈给亲朋好友安利! 但请大家千万不要去碧水论坛安利。今天因为有个帖子提到我,有评论威胁要给《白夜问米》刷负分。 祝大家元宵节快乐! 浩浩宝贝小天使,生日快乐哟! 第97章 情浓现年二十七岁的, 逼近大龄的,剩斗士宅女苗榛榛, 平日里很喜欢做白日梦。 也是, 幼儿园看白娘子,小学看还珠格格,读初中的时候正值台湾偶像剧当道, 到了高中又迷上了火遍亚洲的韩剧。 苗榛榛一次恋爱都没谈过,却有着无比丰富的感情世界。 爱恨情仇,生离死别,她一次又一次与书本中影视里的人物共享悲欢,痛人所痛, 爱人所爱。 脑海中的世界已经如此精彩,便干脆懒得匀出时间来谈恋爱。 何况, 苗榛榛喜欢过的男孩子, 清秀直率有刘昊然,软萌上进有张艺兴,霸道总裁有钟汉良,君子如玉有胡歌。二次元的世界里面, 万紫千红琳琅满目,放眼望去,尽皆是心水不尽的诱人男色, 弱水三千, 苗榛榛恨不得拿盆来接。 直比得现实中的男孩子,一个个灰头土脸。 苗榛榛年龄越大, 越觉得自己再难动凡心。像如今这样,这么一个人自由自在放肆的活着,总也比两个人鸡鸣狗跳的凑合好。 可命运这个小东西,最喜欢在你猝不及防那一瞬致命一击。 就当苗榛榛以为此生不过与千万个爱情传说擦肩而过的时候,她自己,也成为那动人传说中的一个。 去年春节之后,苗榛榛初八上班。放假期间晋江网站不更新,等编辑们都上班之后,扑面而来就是换榜这一堆杂事。新签约的作者,新完结的文,一桩一件事极多,苗榛榛自周二开始连番的加班,一直忙到了周五晚上八点多。 晚上的外卖还剩一杯奶茶,苗榛榛舍不得浪费,端在手中边走边喝。 她公司楼下不远,便是地铁站。地铁站前有一盏路灯,常年故障,忽明忽亮。苗榛榛着急回家,走到地铁站旁边的时候,低头喝一口奶茶,却没有注意路灯下站着一个男人。 那人正在刷手机,苗榛榛迎面一头撞了上去,手里端着的奶茶泼了一小半到人家身上,又把那人手里拿着的手机,咣当一声撞到了地上。 苗榛榛吓了一跳,连忙将手机捡起来,递还给人,心里还不断忐忑,怕人家怪罪。 那人手指修长白皙,骨节分明,轻轻将手机接过,什么话也没有说。 苗榛榛心里松口气,一抬头,这才看见眼前这个男人,俊面雪白,眸灿如星,瓜子脸,浓眉毛,额前碎发遮在他眼前,长长脖颈像天鹅一样,整个人好似漫画中走出来的男主角,英俊得让她不由自主便屏住了呼吸。 美色当前,苗榛榛垂涎欲滴。这么帅的男孩子,肯定已经有了男朋友!苗榛榛笑笑眯眯在心里yy出了一本耽美□□,嘴上却还不忘叠声道歉。 她这样嬉皮笑脸的表情说着对不起,其实很讨打。 但她一张小圆脸,两只小梨涡,眼睛笑成一弯新月,虽不知她在笑什么,却只想让人跟着她一同发笑,连一句难听话都说不出。 那人冲她微微点头,嘴角抿了抿,转身走开。苗榛榛盯着他的背影,很有两分怅然。 帅哥果然都很高冷,摔了他的手机都不跟我说话,下次要真能见,再摔他一次手机,总该对我有印象吧,苗榛榛暗戳戳地想。 没成想,隔了一周的又一个周五,她又在地铁站边遇到了他。 这次却是苗榛榛马大哈,钥匙从口袋里掉了出去,被他恰好拾了去。 千载良缘,机不可失。上天一定是听到了我日复一日的呼唤,从天而降一个美男,慰藉我空窗二十多年孤独的心怀。 苗榛榛深吸口气,抓住机会,摆出她最甜美最无害的笑容,对面前清冽冷俊的男人说:“第一次说对不起,第二次说谢谢你,两次都这么有缘分遇到你,不如,我请你吃饭?” 两个人真的去吃了过桥米线,就在她公司边上的奥都商场里面。米线端上来的时候还冒着热气,她透着缭绕的雾气看他言笑晏晏,只觉自己像是飘在云端一样不真实。 一顿饭了,他都没提过要加她的微信。 苗榛榛只觉得自己像是掉在了一望无际的蓝色大海中,浮浮沉沉忐忐忑忑,只能随着海浪随波逐流,一时握紧了拳头,鼓足勇气想问他要手机,一时又自怨自艾,想着凭什么能奢求人家看上你。 从商场,到她家,一公里多一点的路程,苗榛榛像踩在指压板上一样难熬。 直到,他终于伸出了手来,握住她的。 一颗七上八下的心,从此有了归宿。 那些她二十五岁后,从来不肯再信的事,一见钟情也好,命中注定也好,一朝成真。 从此深信不疑。 宋书明听到现在,只觉得苗榛榛像是上门来秀恩爱的,这样偶像剧情节的初遇,这样完美体贴的男朋友。 苗榛榛却咬紧下唇,欲言又止,半响才说:“可是我男朋友许言,有些奇怪。” 苗榛榛和许言恋爱,最初十分甜蜜。 许言在投行工作,十分忙碌。如果不是醉心工作,他也不至于一直没有女友。 两人拍拖之后,许言尽力凑出行程,每周五晚上雷打不动,到单位来接苗榛榛下班回家。两人从公司一路散步到奥都商场,吃一顿晚餐,再看一场电影。 晚上11点多电影散场,许言再送榛榛回家。 每次见面,都有聊不完的话题。从娱乐八卦,到投行新闻,许言与苗榛榛在一起,像有着一百万分的耐心和永恒不少的好奇。 他在她心中,无所不知又无所不能,是顶天立地大英雄,又像需要娇宠的孩子。 苗榛榛二十七岁了,还是第一次恋爱。 可情到浓时,总有欲望。 感情到了,她,也很想要他。 也不是没有过亲密的。 在电影院黑暗狭小的空间中耳鬓厮磨,他呼吸渐粗落在她耳边,长臂拢上将她压在心房,指尖灵巧,顺着她衣襟渐渐向上,胸口后背,引来一片片酥麻。 耳垂一热,是被他含在口中;两颊像有千万蝴蝶振翼飞过,是他细细密密不停歇的轻吻。他温凉的掌心托着她后脑,带着不由分说的霸道,鼻尖相对,连呼吸都要受他掌控,跟着他的节奏。 冰冰凉凉的唇压下,在她嘴角流连。榛榛闭上眼睛,一半是激动的颤栗,一半却是未知的恐惧。他像是知晓她的忐忑,手臂从她肩头缓缓滑下,顺着背脊中间那条沟壑,到她腰间,找到她无处安放的双手,与她十指相扣。 那样温柔,又那样霸道。 他唇瓣偏冷,舌尖却火热,描摹她双唇的形状,又趁着她呼吸的一瞬溜进她口中,让她恍然大悟什么是缠绵,什么是缱绻,什么是眷恋。 一吻既了,苗榛榛只觉得自己眼眶都要湿润,像是寻寻觅觅了那么久,终于遇到了消失在记忆中的自己。 明明是在与他相爱,却像是重新认识了自己。 苗榛榛牵着许言的手,走在凌晨一点多的街头。一双璧人,她叽叽喳喳如小麻雀般,他适时插上几句话,幽默不失风趣。 等到了楼下,许言像往常一样,在她额上轻轻一吻,与她道晚安告别。 可他欲转身,却被她一双小手攥住了衣角,目似秋水,含情脉脉。 “这么晚了,别走了。” 苗榛榛自觉已经将心中意思表达得十分好。 既恰到好处的表达了她大龄女青年的娇羞含蓄,又直白明了的表达了要求他留下的决心,脸上那欲言又止的温存,又隐晦的暗示了今晚她想与他圈圈叉叉的心愿。 她又是期待又是激动看着许言,却哪知许言怔怔盯着她半响不语,一转身,走了。 榛榛吐血。上楼之后认真反思,觉得可能还是自己表达有误。 等过了两个星期,他再送她回家,榛榛便连娇羞都省掉,拽着许言的大手不让他走,撒娇道:“我就要你上来陪我。” 许言看着她,欲言又止,被她痴缠了半天,竟然一甩手臂将她甩开,跑了。 榛榛这次才真的生了气,与许言冷战许久。 可一到周五,看到他等在楼下,穿着风衣黑裤,英俊无双的模样,又觉得对着那张脸,实在是很难再生气。 榛榛性格直爽,许言几次拒绝上她家,她吃饭的时候便问他为什么。 许言沉默片刻,说:“我比较传统,不愿意那么草率,希望能对你负责。” 榛榛听他这句,感动不已,又坚定了几分要将许言拿下的决心。 都说一起旅游,是失身利器。榛榛提前订好高铁票,特意挑在七夕的周末,给了许言一个惊喜。 可一向体贴的许言,却坚决拒绝了她。 两人恋爱数月,一直蜜里调油。 榛榛第一次和许言大吵一架,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一把什么叫做铁拳挥到棉花里。 道歉,他诚心诚意。礼物,他毫不吝啬。红包鲜花像流水一般送到她面前,可偏偏,就是不遂她愿,与她出行。 不单如此,仿佛为了避嫌一般,以前约会时总有的法式热吻,和他情难自已时的上下其手,都再不复见。 明明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每次约会,都搞得像是战友相聚。许言坐的板正,榛榛欺身过去,却像靠在了木桩之上。 作者有话要说: 苗榛榛写的可不是作者我。 苗榛榛,写的明明是小天使你们啊。 吻戏写的应该还可以吧。不是起点玄幻风吧? 第98章 局中 七十二变三十六计, 苗榛榛什么都试过了,可还是扭转不了许言这个越来越冷淡的木头人。 这样相处下去, 还有什么意思? 苗榛榛哭着问许言:“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你是不是gay?你是不是, 不喜欢我了?” 他却用力抱她,箍得她痛,语意晦涩满满压不住的深情和痛苦, 说:“别瞎说,我最爱你。” 她这样问他一次,他就发了疯似的吻她一次。 可末了,就是送她到小区,宁死不肯上楼去。 有知道内情的同事劝榛榛分手, 她咬牙发着狠,也这么下决心过。 可一到周五, 看到许言沉默乖巧的在她单位楼下等着, 眉目如画,低垂着头,见她出来,像温顺的忠犬一般跟上来, 狠狠握住她手,任她怎么挣扎也挣不脱。 苗榛榛认命的想,也许每个人的男朋友都或多或少有些缺点。 我这个,就是, 阳痿吧! 嘴上说着认命,可心里又怎么甘心? 苗榛榛这才找到宋书明, 想再为他和她争取这最后一次。 宋书明听榛榛说完,倒真的觉得这个案子十分棘手。从苗榛榛的叙述来看,两人感情甚笃,又没什么额外的包袱。她男友许言这些做法,在他看来确实有些古板守旧到怪异的程度,也确有几分像难言之隐。 可这种事情,硬要他去探查,一方面会冒犯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也很有可能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却没有什么有意义的结论。 “小情侣之间出了矛盾,我建议你最好的方式,还是开诚布公谈一谈。”宋书明叹口气,委婉劝榛榛,“我不会劝你去接受一段柏拉图的恋情,毕竟人欲这种事情,是天经地义。夫妻两个感情要和谐,最好,就是方方面面都很和谐。” “你男友到底是为什么不愿意与你亲密,是道德上有负担,还是真的生理上有问题,我觉得,你可以温柔但是坦白的直接与他谈谈。”“能接受,就努力接受,如果不能接受的话,趁早分手好聚好散,免得拖得久了夜长梦多。” 宋书明基层几年,因情生恨的案子见了不少,此时便苦口婆心劝榛榛早些破结早日面对,长痛不如短痛。 榛榛却摇摇头,说:“其实我多少也猜到,应该是身体上的原因。可我真的太爱他,想到分手便心如刀绞。如果真的是他身体不好,那我就是柏拉图一辈子,我也认了。” “我就是想请你来帮我排除一下,会不会有别的原因?” 宋书明隐隐有些明白苗榛榛的言外之意。她是怕自己人在局中,当局者迷,怕万一许言情深如斯却只是演技高超,对她根本就是另有所图,或者…是怕许言本来并非直男,找她只是为了骗婚骗子宫? 宋书明皱着眉头看榛榛,她此时偏着头看向窗外,目光彷徨,像不知所从。 宋书明轻轻叹口气,说:“我答应你。” 宋书明真的着手开始调查,方才觉得这件事情远比榛榛所说复杂太多。 “你除了姓名年龄生日单位,其他都不知道?!”宋书明不断提醒自己眼前这个是顾客,要有服务业意识不能上手摇醒她。 榛榛嘿嘿笑了一声,又是迷糊又是抱歉,说:“我们约会,都是我叽叽喳喳比较多,聊书聊剧聊八卦聊漫画,天南海北什么都聊。” “喔!许言是山西大同人,家里独子。大学,就在首都读的,喏,就是我们单位旁边那一间联合大学,学金融。”苗榛榛说。 “毕业之后,就进了农行?”宋书明问。 榛榛点点头,说:“对啊,离我单位,地铁一站路。” “听你之前说,他平时很忙?”宋书明若有所思。 “他在投行部,出差加班都是家常便饭,忙起来的时候,一周见一次,不忙的时候,每周两三天,都来接我下班。” 宋书明听到这里,直觉有些不对,也不着急点破,继续问道,“他家境如何?” 苗榛榛说:“唔,他家境如何,我倒也不在乎,横竖我也不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 “今年过年前和他提到回家过年,我也说过愿意去他家看看,但他好像很不愿意,说家里环境不好,怕我去了住不习惯受委屈。” “那可能,是不太好吧。”苗榛榛漫不经心答道。 “你们平时交往,花谁的钱多一点?”宋书明觉得自己像个嘴碎八卦的老婆子,却还得耐着性子继续问。 榛榛却听出宋书明的言外之意,瞪大了眼睛,说:“你可别这样想!” “许言家境虽然普通,但他自己非常勤奋聪明又上进,又在投行工作,收入可不低。我们在一起,都是他花钱,平日相处,他大方得体,毫不吝啬。” “我家才是普通的工薪家庭,我做网站编辑,收入刚够养活自己。许言和我在一起,我绝不相信他是为了钱。”榛榛语气坚决,干脆利落地说。 宋书明很能体会苗榛榛维护心上人的心情,住了口不再多说。 等送走了她,再细细思考,才发觉他刚才不过寥寥数个问题,就已找出她话中数个破绽。 许言与榛榛同岁,又是山西人,他考进首都联合大学,应该是十年前参加高考。可宋书明刚刚查过,首都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直到六年前才首次在山西省招生! 除非许言没有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否则,他不可能毕业于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而任何年代,高考的户籍管制都非常严格,想在非户籍地参加高考,又谈何容易? 就算许言真的是联合大学的学生,毕业之后去了农行的投行部工作。但是银行的投行部,一般至少需要名校毕业的硕士学历。书晴的高中同学也有考上清华北大的,去年大学毕业应聘几家投行,都在简历关就被刷了下来。 联合大学虽好,如果本科毕业想进投行部工作,也需要有力的背景才能做到。 如果许言有这样强大的关系,既能让他脱离原籍参加高考,又能帮他毕业之后找到一份这样高薪优秀的工作,那他的家境又怎么可能如他所说,“环境不好”到,让苗榛榛“住不习惯受委屈”呢? 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苗榛榛工作的单位在立水桥南,离她单位一站地的农行,宋书明恰好曾经去过。 那是一家只有六个对私柜台的农行支行。 而一家支行,是绝对没有投行部,也绝对没有投行业务的! 许言在说谎!他的单位,他的学校,他的专业,甚至他的家乡,都很可能并不是真的。 可是为什么呢? 苗榛榛身上,有什么值得他编造谎话去接近的呢? 既然要编造谎话,为什么不编一个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反而却要编造一个这样破绽百出的谎话呢? 又或者,许言只是觉得自己真实的工作学校不值得一提,所以编出一个谎话来搪塞她? 如果许言遇上的不是苗榛榛这样,沉浸于二次元又缺乏生活经验的宅女,他的谎言岂不是早就被轻易看穿了? 许言是因为苗榛榛单纯好骗又是初恋,才特意接近她的吗? 他接近她只是为了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难道就是为了让她体会一下□□焚身又求而不得的痛苦吗? 宋书明越想越觉得满头雾水。他行事慎重,就想尽量将前情后事都调查清楚,再和苗榛榛细说,便只打电话告诉榛榛,让她约许言出来约会。宋书明乔装一番,悄悄跟在他们身后。 苗榛榛原本将见面的时间定在了晚上六点,许言打电话通知她会稍晚一点。 宋书明开着车,就等在苗榛榛公司的对面。 夜幕渐起,路灯依次点亮,许言出现在地铁站的前面,他和榛榛第一次见面的路灯下面,打电话叫她下楼。 苗榛榛飞扑入怀,他一把将她抱起,低头吻住,甜蜜美好的就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般。 宋书明想到林愫,嘴角微微勾起。 许言和榛榛沿着北苑路一路朝北散步。榛榛挽着许言的右臂,靠在他肩膀上。他宠溺地将她的手揣在兜里,一切都显得那么甜蜜和谐。 两个人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又去楼下的星巴克点了蛋糕和咖啡。宋书明戴着大口罩,又将帽檐压低,一路跟着他们,却丝毫不觉有异。 临近晚上十点,商场关门。许言穿好外套,又体贴地替榛榛披上大衣,揽着她的腰走出星巴克,沿着滨河路朝榛榛租住的小区走。 元宵节将至,华灯挂起,璀璨的灯光映衬着清河波光点点,夜间的滨河路十分漂亮。许言带着榛榛,走在昏黄的灯光之下。许是榛榛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开。榛榛笑个不停,倒在他肩头撒娇。许言情浓难抑,低下头来环住她,与她深深热吻。 宋书明离得不远,此时只好找个长椅坐下,看着这活色生香的场面扶额,这是哪门子的冷淡,哪门子的不举! 看着不是感情很好嘛? 他微微有些出神,恍惚间恰好街灯一闪,许言和榛榛所在那片骤然黑暗了一两秒钟。两人沉浸吻中似无所觉,可宋书明却猛然清醒,被突如其来的黑暗惊得跳起,几乎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怎么可能?”宋书明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觉提示的很明显了~ 第99章 蝙蝠 宋书明几乎以为自己那一瞬间看错, 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半点不敢松懈, 紧紧的跟在许言和苗榛榛的后面。 江安花园是上了年纪的老小区, 总共只有三栋楼,苗榛榛租住在一号楼,紧靠小区大门口。 果然如苗榛榛所说, 许言走到小区前面,就不肯再往前。 苗榛榛拖着他的手撒娇,他却一直摇头,只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榛榛无奈,只能挥手告别,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目视着榛榛走远, 进了小区又上楼。直到榛榛家客厅灯亮起, 他才转身,一直挺立的肩背瞬间松懈下来,垂下头来,深深叹一口气。 宋书明猜测许言要去坐地铁回家, 自己便也准备跟上。可下一秒钟,一直忽明忽暗的那盏路灯突然毫无征兆,彻底的灭了。 宋书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几乎再次以为, 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你是说,他消失了?”林愫紧锁眉头, 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书明仍未缓过气来,默默点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路灯熄灭的那一瞬间,许言竟然消失不见了! 许言与榛榛热吻的时候,路灯也曾忽闪,由明转暗的那一瞬间,许言的身影竟像是与夜色融为一体,彻底隐匿在这黑暗之中。 可再下一秒路灯亮起,许言却又好端端的站在那里,连摆在榛榛腰窝的手,都没有变过位置。 宋书明张口结舌,还以为自己精神恍惚,看错了眼。 可是当许言与榛榛道别之后,他这次确实真真切切的消失在宋书明的眼前。 “是不是榛榛也被抹上了水牛泪,像我一样见到了人皮罗刹?”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默默摇头,说:“哪里有这么多水牛泪?苗榛榛一穷二白,人皮罗刹跟她出去吃饭,还都得自己掏腰包买单,也忒不划算了。” “会不会是鬼魂?”宋书明怀疑道。 “除了榛榛和你,还有别人见过许言吗?”林愫问。 宋书明想想,说:“有的,榛榛的同事也曾见过许言接她下班,还打趣过二人。” “没有了排他性,那就不是魂不是灵。”林愫说,“我估摸着,要么就是你老眼昏花看错了人。” 听这一句,宋书明对她摩拳擦掌怒目而视,林愫冲他眨眨眼睛,笑着说:“要么,就是榛榛遇到的,十有八九是个妖怪。” “许言第一次与榛榛相遇,是在晚上,地铁站旁边。” “第二次,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苗榛榛是个宅女,平时不喜欢出门。许言假造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投行工作,平时非常忙碌,只能匀出每周五的晚上,和她约会。” “两人约会的行程和节奏,几乎从未变过。每次都是等到天黑之后,许言接苗榛榛下班,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再送苗榛榛回家。” “就连今天晚上,苗榛榛明明约许言六点见面,可是六点的时候天还未黑,许言硬生生拖到了天黑,才肯露面。”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宋书明:“许言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呢?”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行程和路线呢?” 宋书明被她问的满头雾水,喃喃接了句:“因为,他喜欢晚上出门?” 他原本只是顺着林愫的话随口接了一句,哪知林愫面露微笑,说:“不对,他确实是喜欢晚间出门。” “他喜欢晚间出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的与众不同。” “他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安排和路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路上的一切都很熟悉,都在他掌握之中。” “他,是个瞎子。”林愫沉声道。 不,这太荒谬了。宋书明震惊之后再一细想,却觉得林愫的推论处处都是漏洞。许言就算再会演戏,盲人与正常人差别还是太大,更何况,一个盲人,要怎么和苗榛榛看电影? 林愫见宋书明面露疑惑,微微一笑,说:“我话还没说完。” “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瞎。他陪榛榛看电影,不是真的为了看,而是,他很喜欢黑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人。”“他不是人,那他会是什么?”宋书明问出了声。林愫却不着急,拿过一支笔,一边在纸上画着图线,一边循循善诱问他:“是什么东西,昼伏夜出,专门在夜间出没?” “是什么东西,擅隐蔽,通体遍乌,天黑之后便与夜色融为一体?” “是什么东西,擅夜行,却视力不佳?” 林愫面有得色,举起她画成的那幅画,对着宋书明招摇。 宋书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此时一看她画上的图案,两扇波浪形的翅膀,中间细细的虫子身体,额上带须翼尖有毛,像一只招摇的花蝴蝶,却又有些摸不准了,犹犹豫豫开口 说:“蛾子?” 林愫只觉得自己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压抑住给宋书明一拳的冲动说:“是蝙蝠!” 宋书明心中腹诽,本来已经猜到正确答案,却被林愫的画给误导了。 他瞥了眼林愫面上表情,紧紧闭上嘴巴,一个字儿也不敢吐。 林愫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昼伏夜出,极擅夜行,视力不佳,靠声波辨位。” “苗榛榛这次遇到的,是一只得了道又很多情的蝙蝠精。” “江湖人称…蝙蝠侠。” 蝙蝠精,多情又很爱穿风衣,跟这个许言听起来,真是十分相像。 林愫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被老林吓唬过多少次不许谈恋爱,那些个生的漂亮又有型的男孩子,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宋书明忍俊不禁,看林愫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实在难抑心中喜爱,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在发丝上亲了又亲。 “所以说,你只是听老林谈过,却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传说中的蝙蝠侠?”宋书明问她。 林愫难得玩笑:“真要是被我见了丰神俊逸的蝙蝠侠,搞不好你这小脸蛋,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宋书明哈哈一笑,捉起她的手,抚在自己脸上,调笑道:“言外之意,是我这小脸蛋,现在可在你的眼里?” 他边说边拿脸去蹭她的,肌肤相触有两分微凉,些微的悸动也难分清是温度带来,还是传说中的触电般感受。 他与林愫这般要好,宋书明对即将发现自己所爱非人的苗榛榛便充满了怜悯。 他担心夜长梦多,隔了一日便约榛榛出来,就在奥都商场她常去的星巴克。 宋书明与苗苗约在了下午三点,她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甫一见面连忙叠声道歉,说对不起,自己出门忘记了时间。 “难得和许言去一趟公园,今天天气正好,我们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不知不觉都睡着了,就睡过了头耽误了。”苗榛榛粉面带汗,两颊微红,很不好意思地说。 “你和许言,今天出去了?”宋书明张大嘴巴,惊讶问道。 苗榛榛点头,说:“对啊。” “今天白天,出去的?”宋书明还不肯死心,再次追问。 苗榛榛有些诧异,说:“对,今天白天,就去的清河郊野公园。” 宋书明问:“你们以前,在白天出过门吗?” 苗榛榛扑哧笑了,说:“我们又不是鬼,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 “平日上班,不都是白天出门?” “许言虽然一般都是晚上有空,但是不忙的周末,我们也会出去约会啊。” “喏,上上周六上午,我们还一起去过他的大学,在食堂里吃了顿饭呢。” “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也是他抽了周六陪我去航天医院看病。” “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呢?” 苗榛榛浅笑出声,掏出手机对着宋书明晃了晃。 手机屏保,正正好是两人合影,就在清河郊野公园的绿地上,许言将苗榛榛抱在怀中,笑语盈盈,阳光洒在二人脸上,更显得一双璧人,肤白如玉。 作者有话要说: 替大家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但是这个错误答案之前也没有人猜到啊嘿嘿... 第100章 人面 “不是蝙蝠精?”林愫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宋书明摇头, 说:“肯定不是。” “按你所述,蝙蝠精只能昼伏夜出, 不得见日光。可是苗榛榛和许言, 曾经在白天的时候约会多次。许言,不可能是蝙蝠精。” 林愫哎了一声,两条寡淡的眉毛聚在一起, 思索道:“那,会是什么呢?” 两人原本认为许言只在夜晚活动,因而才猜测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说他能见日光,那蝙蝠的推论自然就被推翻了。 可如果不是蝙蝠, 为什么路灯灭掉的时候会消失在夜色之中,为什么许言和苗榛榛约会的行程这样固定, 为什么许言不愿意进苗榛榛的家门呢? 林愫有些愁眉苦脸, 她不知道许言是什么精怪,就很难出手对付。 宋书明跟着愁眉苦脸,末了灵光一现,试探性的问她:“要么, 我把子鼠带去闻闻?” 话音刚落,哎呦一声,脚腕子上就被子鼠狠狠咬了一口。 林愫扑哧一声,叹口气, 说:“没用的。” 待到周末,许言再约苗榛榛出去约会, 宋书明千叮咛万嘱咐,让苗榛榛告诉他约会的时间地点,他好过来盯梢。 苗榛榛对此很有意见,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对着宋书明半真半假的抱怨:“我请你,是请你帮忙查查许言的。可怎么你不跟着他,倒一天到晚跟着我们,还专挑我们约会的时候?” 宋书明有苦难言,只能嘿嘿搪塞她:“我这是在岗敬业,敬职敬责。相信我,周末大好时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选择,谁愿意去当个灯泡精啊?” 于是这次盯梢,宋书明带着女朋友林愫,一并跟着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对面,许言出现的那一瞬,饶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惊呼一声。 许言生的实在是太好了些! 皮肤白皙晶莹,亚麻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没穿风衣,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薄羽绒服和牛仔裤。那般烂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风姿绰约,长腿笔挺,整个人像是从电视银屏中从出来的小鲜肉。 林愫“哇”了一声,到底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身体中的荷尔蒙在见到帅哥的那一瞬间飙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宋书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说:“长得那么奶油,有什么好看?” 林愫却连眼睛都没从许言身上挪开,说:“这还不好看?那什么算好看?” 宋书明也不知怎么,心里来了气,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对着他的,干脆地说:“经历过事的,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的,最好还有几道伤疤能凸显下男子气概的,这样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弯弯,难得见他吃醋的样子,也不出声怼他,倒歪了脑袋,认认真真看他半响,这才伸出双手托住他下巴,说:“这才好看。” 不过片刻功夫,苗榛榛从楼上下来,扑进许言怀中。两人手拖手,先去离得不远的华茂大厦吃饭,又坐车去了清河郊野公园,放风筝。 两人一路卿卿我我,一直玩到下午四点多,许言才送苗榛榛回家。 宋书明已见过几次两人拥吻,此时实在见怪不怪。林愫与他相处,平日里素来冷情,见苗榛榛与许言如此热情奔放,有些不好意思转过来脸去。 还是宋书明出声叫她,说:“苗榛榛回去了,许言转身离开,估计是坐地铁去了。” 说到这里,林愫又多少感到有些奇怪。许言一直自诩投行工作,收入可观,可好像极少打车,与榛榛约会习惯坐地铁来回。 宋书明抬眼示意林愫,两人挽起胳膊只作是路经的情侣,不远不近跟在许言的身后,等到了地铁站前,又加快脚步赶了上来。 他们与许言赶上同一班地铁,只在前后不同的两扇门上车。 地铁五号线一路向南,宋书明与林愫在车厢里小声聊天,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半个车厢外的许言。 车上人不少,他们立水桥南站上车,经过北苑路北的时候,上来了许多人。宋书明视线微微被阻,只能紧紧盯着许言的衣服和背影。 可地铁刚刚开过大屯路东,他们,却还是将人跟丢了。 “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宋书明心有不甘,“不知他是否有备而来,才专门挑了这样普通的衣服。” “一个车厢里都有两三件,不一样的乘客却穿同一款外套。很可能是在北苑北上下车的时候,我们就将他盯漏了。” 宋书明仍有些愤愤,林愫轻声安慰他,说:“他路灯下都能消失,真的在地铁上玩一出消失,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倒是觉得,这个许言样貌虽好,性格实在是古怪又死板,由不得人不生疑,亏得苗榛榛忍受他这么久。” 宋书明奇怪,问:“这话怎么讲?” 林愫说:“我如果与男友约会,总不希望每次都是同一地点。他们相恋一年,约会像定了行程一样来来去去都是这么几处。精怪贪玩好新鲜,很难持之以恒做重复的事情。” “这个许言,到底是个什么精怪,这么因循守旧,不知变通?” 宋书明点头赞同,补充道:“还特别不喜欢出远门似的,去的地方几乎都是出租车的起步价。” 他一边说,一边掏出百度地图来给林愫指出来。 “喏,北苑路这里,是苗榛榛上班的地方,这里这个地铁站,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他们约会最常吃饭的奥都商场,在这里。” “今天去的清河营郊野公园,在这里。” “喏,许言声称自己读本科的联合大学,在这里。” 林愫漫不经心看着宋书明手指在屏幕上滑动,东戳一下西指一下,没甚上心。宋书明见她出神,干脆捏起她的手指卷在掌心,带着她的手指一点点在屏幕上指出位置。 他粗糙的指尖摩挲着她的,一下一下,带足了挑逗的兴味。 哪知刚摸了两把,林愫竟然将宋书明的手一把挥开,自己在手机地图上左右滑动,像在画圈一样。林愫急急回首,问:“许言还带着苗榛榛去过什么地方?苗榛榛的家又在哪里?” 宋书明原本带着被她不知风情拒绝的哀怨,可眼见她神色愈发严肃,心知有异,也正了颜色,仔细回忆一番,说:“唔,许言带苗榛榛去看病的航空医院,在这里。” “苗榛榛的家,在这里。” 林愫手指不停,将宋书明所说的这些地点渐渐连在一起,认真端详了半响,轻吁一口气,说:“我们之前不是很奇怪,许言为什么会编造出那么蹩脚的谎言吗?” 宋书明说:“对,比如他在没有投行部的农行支行工作,还有他是联合大学金融系的学生,都很不符合常理。” 林愫说:“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了。” 言毕,她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在地图上描绘,先从清河营郊野公园所在的北苑东路,渐渐往北,描红一般描过榛榛家所在的立通路,再顺着路的走向转一个弯,沿北苑路一路朝南。 “你看看,我刚才描过的地方,像什么?” 宋书明目瞪口呆,看着那图案说不出话来。 林愫干脆替他答了,说:“从额头,到鼻梁,到鼻尖,到嘴巴,最后是下巴。” “这是,人脸。” 地图上林愫描绘过的几条路,分明连成了一个人脸的图案!饱满的额头,高耸的鼻尖,一双眼睛正正好,死死盯住,苗榛榛日日居住的小区。 作者有话要说: 再度恭喜小天使们全军覆没嘿嘿嘿嘿 第101章 瓦当 宋书明不寒而栗。 每日苗榛榛回家, 晚上熄灯睡觉,竟然有这样一张铺在地上的人脸, 侧颜专注看她, 大睁着双眼,晚晚对着她的窗帘。 这太恐怖了! 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人?这个许言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有这样大的能力,布这样大一个局? 那苗榛榛, 是不是正被偷窥着?她又会不会有危险? 林愫瞥见他面上震惊神色,轻轻摇头,出言抚慰说:“不,我觉得苗榛榛现在没有危险。” “这件事情,可能不是你想的这样。” 她的食指一下下扣着桌面, 若有所思的样子,问宋书明道:“许言, 是哪里人?” 宋书明愣了一下, 似是没料到她会问这个问题,想了一下方才答:“山西大同。” “山西,最出名的是什么?”林愫问。 宋书明说:“煤,平遥古城, 云冈石窟。” “还有呢?” “还有..醋和汾酒?”宋书明越说越是一头雾水。 林愫微微一笑,不再为难他,接口道。 “山西最出名的,还有晋商。” 晋商传承千年, 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帮,尤以驼帮, 船帮和山西票号闻名于世。晋商鼎盛于明清,民国之后没落,现如今只余有数十座山西会馆和十多家晋商大院,其中几座,正位于始建于周,历史悠久的古城,平遥。落日残阳下,古城墙与大院深闺遥相辉应,依稀可窥探往日辉煌。 宋书明想到了傀帮擅媚术养婴灵的青面人,心中一凛。傀帮人以血灌养婴灵,时日长久遭反噬之苦,半面人半面鬼,十分可怖。 许言长得这样出众,自然不会是样貌丑陋的青面人。可宋书明此时回忆一番,又隐隐约约觉得许言的那一张脸,出众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些。 林愫像是已经知道他心中所想,朝他点点下巴,说。 “你想的没错。” “所谓许言,就是虚颜。” “而地图上的那张人脸,叫人面瓦当。” 老林平生最恨,既不是妖魔鬼怪,也不是恶人邪灵。 而是中华大陆之上最常见最普遍的一样东西,蒸米饭。 本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人嘛,总有口味偏好,爱吃的不爱吃的,何况老林和林愫身在陕西关中,面食之美味驰名天下。 油泼面摆汤面biangbiang面,蘸水面饸络面臊子面,更不要提烩麻食浆水鱼鱼白吉饼锅盔擀面皮蒸花馍,样样好吃勾人。 普普通通的一碗蒸白米饭,在这五花八门的美味面食前,实在显得无趣了些。 老林从不吃米饭,可偏偏林愫小的时候,十分爱吃。 一个灶台,要做两个人两种饭。若是依着平日老林宠她,也就依了。 可唯有蒸饭这件事,老林就连上灶烧水都不肯,只推说自己见了白米饭就恶心,两人饭桌上一直都是吃面,直到林愫长大些自己能烧水做饭,才算终于有了话语权。 林愫那时青春期叛逆,很喜欢在这些生活里琐碎的小事上和老林作对。明明知道他不愿看见白米饭,偏生自己蒸好还要摆在桌上,像是故意要让他看见。 老林也不说她,只自己拿了烟袋蹲在门外,一个又一个沉默着,吐烟圈。 小林愫心中,一半的得意一半的心虚,掺杂在一起让她也食不知味。哪知那顿饭吃完,老林招手叫她过去,摸摸她枯黄的头发说:“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双蒸饭?” 双蒸饭,就是米饭上锅蒸或煮好之后,再次放进蒸屉,洒上水,隔着蒸笼闷蒸两次。这样蒸出来的饭,体积膨胀,是比平常米饭个头大许多,于是美其名曰“增饭法”,在粮食短缺的那数年里,得以在全国推广。 “什么增饭?增的哪门子的饭?一样的米,涨大好几倍,吃进肚子里去,还不是都是水?” 时隔多年,老林记忆犹新。这样掺了水的蒸米饭一顿又一顿的吃,刚下肚仿佛自己已经吃了个肚圆,哪知越吃越饿越饿越吃,吃到后来一见到这一海碗的米饭就心发憷,只觉得人心慌慌似无底洞,吃完也如没吃一样。 “我原当晋商的瓦当已是密门绝技,哪知还有这种法子,能在你眼皮底下造假,把人都当做睁眼瞎?”老林冷笑,满眼的不屑。 林愫听到旧事,也觉得唏嘘不已。可她到底年少,对那些饿殍遍地的黑暗过往没多大兴趣,唏嘘过后便是兴致勃勃,好奇问老林:“晋商的瓦当,是个什么东西?” 晋商鼎盛时期,晋商家中金银珠宝堆积如山,便在这黄土地形的晋地之上挖地窖藏。晋商财富愈多,奢靡风气大兴,晋商大院之中亭台楼阁奇珍异兽遍布。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晋商爱炫富。”老林说。 “有炫富,自然有攀比。不然炫富,是炫给谁看呢?” “攀比之心一旦起了苗头,便似无底洞般永无止境。何况清末时期,晋商饱受外商攻讦,实力已经大不如前。” “像以往那般挥金如土自然是不可维持,好在,有些家传久远的晋商,倒还知道瓦当这个法子。” 瓦当此物,原是晋商发迹之初,依仗的一点障眼法。 同样都是做生意,晋商开的铺子,看起来货总比别家的亮眼齐全,一打眼就更招人喜爱些。 也没甚难,将油灯点在铺子四角,再从屋檐前面拿下瓦当,在那瓦当上面写上字来。 卖布的,就写布字,卖肉的,就写肉字。若是字也不知如何去写,那就画上图案罢了。 那片瓦当,被妥帖放在铺子正中,客人上门,就总觉得这家货物卖相更优,品质更好。 说白了,就是个灵异版的美图秀秀。 晋商瓦当,经代代相传已日渐精进。晋商大兴奢靡攀比之风时,就有那外强中干的没落晋商大族,拿传家瓦当出来画上云纹,又在院落四周点上一圈金银式样的煤油灯。 若有不知就里的外人前来,打眼一看,只见这晋商家中金砖铺地,碧玉作瓦,好一派金碧辉煌的鼎盛之相。 又哪里知道,这不过是一片瓦当的障眼法呢? 又哪里知道,这看上去花团锦簇的院落,早已凋敝萧条,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呢? 林愫听到这里,不由惊叹一声:“哇。” 她尚且年少,不能体味这传世瓦当的可怖之处。老林瞥她一眼,想到之前用蝙蝠精来吓唬她却未果,清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 “传世瓦当,最可怕的该当属人面瓦当。” “先在地上圈出一片人面的范围,再用四盏煤油灯,放在眼耳口鼻这四个位置。” “再拿出传世瓦当来,晋商后人手持驴尾,在瓦当上画出一张俊美的人面。” “瓦当圈出的范围之内,画出人面瓦当的晋商后人,便会生出一张,举世无双的美人面。” 老林顿了顿,继续说:“初唐武后,便是晋商出身。也有传闻,她便是靠着人面瓦当,俘获高宗一颗芳心。” 小林愫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此时迭声追问老林,人面瓦当是否真如他所说这样神奇。 老林摆一摆手,语气中很是带了几分批评的意思,说:“我教导你多年,有一个道理总该明白。”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你施邪术害人,便会遭因果报应。你施媚术情蛊,便会遭反噬碎心。” “你施障眼术,那这障眼术就总有露馅儿的一天。” “人面瓦当虽好,但终究只是障眼法,做不得真。” “瓦当传人,不论原生相貌如何,只要身处这人面范围之内,就会俊美艳丽无双。” “但只要出了这人面范围,就会立刻恢复原本面貌。” “而就算他身处这人面范围之内,也需两点才可维持俊美相貌。” “第一,人面可见。” “第二,明光不灭。” “若是人面看不见了,或者是没有了光,那会发生什么?”林愫追问。 老林唔了一声,说:“若是天黑了又没有点灯,地上的人脸图案消失看不见,又或者地上的人脸还在,但是进了一间没有光的黑屋子,那人面瓦当的瓦当传人,便会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消失不见。” “也就是说,他会变成透明的?”林愫问。 老林点点头,说:“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揭秘了。 许言是人。再两章这个小故事结束。 第102章 障目 林愫年纪虽小, 却很有几分求知欲,说:“可是关了灯, 长什么样子也没人在乎啊, 只要白天的时候,还有晚上有光的时候漂亮,那也十分好了!”说着, 语气中竟不由自主带了几分心驰神往。 也是,花季少女,最是虚荣爱美的年纪。 她父母双亡,家境一般,生的也是普普通通一张脸, 在人群中便泯然一片。 嘴上虽从来不说,心里总还是多少有些自卑的。 就算是喜欢上了谁, 也要将酸涩的心思深藏心中, 半点不敢透露。 午夜梦回,林愫也曾经幻想,可要是她也有一张漂亮甜美可爱招人的脸,是不是就不用再品尝暗恋的苦痛折磨?想要什么, 只要动动眼睛开开口,自然有人宠着送到手边? 老林低垂眼帘,也不说破,也不答她, 语气淡淡,反而转头又说起了那双蒸饭。 “我那时只有十多岁, 十几岁的男娃,一天能吃下多少饭?家里的铁锅都被炼了钢去,每顿都得去公社吃大锅饭。又想出这双蒸饭的法子,看着满满一海碗,吃到肚子里的不过都是水。” “饿啊,那是真饿啊。越是米粮之乡,越是没有余粮。自来也不曾听说过这样的事,分明是丰收余年,却连村口一排老榆树的树皮,都被人扒了个干净。” “以前只知告诫我辈中人,传世瓦当的障眼法,后患无穷,要谨慎使用。” “哪知有一天却遇到了,比它更毒辣的障眼法,能将一小碗米饭,变作数倍大。” 林愫懵懵懂懂点头,也知吃下去的米饭,若是掺大量水煮的稀烂,血糖骤升骤降,人很容易吃不消。 双蒸饭这法子听起来确实毒辣,可是传世瓦当,不过是将破败的院子变得繁华,将那丑陋的面容变得漂亮,又有什么毒辣之处?为什么老林却总要将这两样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相提并论? 老林叹一口气,低声说:“你还是,不知事。” “双蒸饭蒸再多次,吃下肚中都会现了原型。越吃越饿,胃被那些掺进米里的水,越撑越大,越饿越吃。吃到后来,肾撑不住了,整个人好似发面馒头一般膨胀起来,越是那些看起来吃得多的,到末了死得却越快。” “这是目障绝命。” “传世瓦当,编出虚无幻象,将那衰败萧条的没落家族,妆点的金碧辉映,富丽堂皇。时人奢靡攀比成风,被障眼法激出心中妄欲,竟起了争斗竞比之心。分明已经外强中干勉力支撑的晋商之家,就在这一轮又一轮的争奇斗艳中,败光了家底。” “这,也是目障绝命。” “人面瓦当,能将原本平平无奇的面孔,变得国色天香倾国倾城。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长相,也是一样的。你若是见过了人面瓦当之中,你举世无双的美貌,感受到世人逐美的种种益处,若非十足十的定力,又如何能接受回归平凡样貌的自己?” “久而久之,心态失常,越发将自己困于人面瓦当的方寸之地。再往后,便是羞于见人。就算是在人面瓦当的范围之内,也惊惧异常,生怕天狗食日,生怕停电灭灯,会将自己容貌的秘密公布于世。” “所谓障眼之术,从来都是障目绝心。” “一样一样,要的,都是人命。” 道理,总是懂的。可就算懂得道理,也不代表少年时代的自己,就能禁得住这天大的诱惑。 十四岁的林愫,心里明白,老林口中的人面瓦当,虽是小小障眼之法,但却可轻易要人命。 可是女孩子,真要是有了一朝睡醒就可美艳动人的机遇,她也真的,很想一试。 就像灰姑娘明知12点钟声响起,便会变回那个灰头土脸的女孩子,却仍然忍不住穿上那水晶鞋,去奔赴王子的舞会。 老林长吁口气,脸上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恨不得拿手指戳林愫的小脑门子,吐槽她道:“你要那么漂亮干什么?还不是因为你那白脸皮的同桌男娃?” “人呐,越是年纪小,越是计较这些美不美蛮不蛮的。谈恋爱,最初看的是面皮,能不能撑到最后,看的可是性格和人品。你有这心思,不如多读两本书,腹中有货,成绩好,腰杆子硬板,自然有人喜欢你。” “耍朋友这事儿,不着急。等到你三十岁了,男孩子也都经了事儿成熟了,那时候挑女子做老婆,看的就不是脸蛋这一样了。”老林劝她。 林愫绝望:“我要等到三十岁,才会等到成熟了不那么外貌协会的男娃喜欢我?” 老林见她左转右转,就是转不过这根筋来,叹口气,瞅她半响,说:“唔,大不了你考上大学,我给你两千块钱,你去拉个双眼皮?” 往事并不如烟,被这些细细碎碎的细节勾起,才发觉过往的时间里有那么多美好又快乐的回忆。 宋书明轻轻握着林愫的手,见她情绪多少有些低落,伸手将她揽在怀中,说:“好在你不用等到三十岁,就遇到了我。” “我也成熟,也经了事儿,虽然经的太多了些。” “我喜欢你,最喜欢。” 一对儿情侣如倦鸟归巢,彼此都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慰藉。 可另外一对儿,身上却还背着巨大的秘密。 林愫和宋书明此番再跟踪苗榛榛和许言,特意做足了万全的准备,跟苗榛榛说过,又选在两人约会的一个周末。 许言每逢周末,像避人耳目一般,穿着都比平日普通。 春日已到,两人相约去清河边上的街心花园看玉兰,许言穿一件普通的灰色棒球衫,顾盼生辉神采飞扬,举着一个单反相机,一张又一张给榛榛拍玉兰花下的照片。 一个人比花娇,一个玉树临风,女孩子笑得巧笑倩兮,男孩子拍照不厌其烦。 怎么人家拍拖就这么浪漫,她和宋书明难得周末一起出来,却是为了断案? 林愫暗戳戳地想,自己安慰自己说,果然是秀恩爱死得快,这么甜美的一对,马上就要被她和宋书明棒打鸳鸯。 宋书明戴着鸭舌帽,大墨镜,装作等人似的杵在榛榛和许言的边上,趁许言正聚精会神给榛榛拍照的时候,特意往他身上一撞。 许言一个趔蹶,宋书明连声道歉走开。这一撞之后,许言背后的衣角上,就多了一小片,牢牢黏住的荧光色的小标签。 许言再坐五号线,宋书明与林愫跟得更近了一些。这次过了大屯路站,宋书明不错眼地盯着那块荧光标签。 站牌一闪,地铁驶出地图上人面的范围,许言有意压低帽檐,再举起报纸遮住面孔。等下了车,才将报纸从脸前拿下。 宋书明跟着下车,抬眼一看,面前分明是同一件衣服不曾换过,可人脸,却长成了另外一幅样子。 林愫长吁一口气,低声与宋书明耳语:“也没那么丑嘛!” 宋书明点头赞同。与方才那绝世丽颜相比,许言现在的样貌的确很普通平淡,三十出头的样子,小眼睛宽嘴巴,高鼻子方下巴,板寸头,长着一张国字脸。 虽然难称帅哥,但也决计算不上丑。 两人一路跟着许言,刚出地铁站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宋书明和林愫,趁着等红灯的时候上前,一左一右将许言夹在中间。 宋书明一把钳住许言的右臂,轻声说:“别担心,没恶意,我们只是想与你谈谈人面瓦当。” “你说什么?网恋?”林愫睁大双眼,看着许言。 许言脸上无奈神色尽显,点头道:“是的,我和榛榛见面之前,网恋过。” 说服许言去聊人面瓦当,并没有想象中难,倒像是许言终于找到了知根知底的感情顾问,能够听他诉苦,解他烦忧。 三人就选在了附近的咖啡厅,林愫心细,将受榛榛所托之事略去不提,只说自己是同道中人,正在探寻人面瓦当的下落,以为他拿着瓦当做那哄骗无知少女的亏心事,特来主持公道。 许言二话不说,掏出手机递给林愫。林愫低头一看,百度网页上面的搜索记录,连着好几页都是“钻戒”和“婚礼”。 “我是真的很爱她,现在这样不上不下,我比谁都要难熬。”许言双手抱头,痛苦无比,“可是,她是一个外貌党啊!” 原来许言和苗榛榛,最初相遇并不是一年前的地铁站。 而是前一阵的剑网三里。 他选了万花,她选了纯阳,一来二去竟成了队友,经常进副本打怪升级。 日日聊天,耳鬓厮磨,分明是网友,相处得却比三次元里的那些人,要美妙太多。 果然有趣的灵魂那么多,宅女和宅男却只能在二次元探索。 苗榛榛这个懒姑娘,游戏里的id就叫草田木秦木秦,像是生怕人家不知道她真名叫做苗榛榛。 许言先动心,人人网上一搜,就找到了姑娘的主页,再把游戏里的id往微博上面一套,又搜出了一堆生活照,一翻评论区,就连单位都知道了。 他试探性地问榛榛:“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苗榛榛歪着脑袋,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人品如空中楼阁。我性格这么好,哪个都能处到一起去,我挑男朋友,别的没有啥,标准就一条。” “帅。”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个有追求的作者,我喜欢在灵异故事里面夹带私活。比如上次的艾滋病村,还有这次的双蒸饭。 还有一些很隐秘的梗,有的小天使找到了,比如一条二号三单元四楼506,就是我的恶趣味,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林愫是只小母老虎。 欢迎小天使们继续找梗啊.. 第103章 凶案 “不仅要帅, 还要特别的帅。”苗榛榛心心眼,毫不客气提了一大箩筐的标准。 “要清秀直率如刘昊然, 要软萌上进如张艺兴, 要霸道总裁如钟汉良,要君子如玉像胡歌。” 这要放在旁人,听姑娘这么半真半假一说, 也就哈哈一笑。偏生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许言样貌虽然普通,与明星俊男毫无可比之处。 可他手中,恰好握着能让他将苗榛榛口中的绝世帅哥都秒成渣渣的利器,人面瓦当。 许言听得苗榛榛这句话, 心念一动,一时钻了牛角尖:“你要家财万贯学富五车, 我还未必能有。” “可你若要人帅, 我还真能做到。” 他既起了心思,在游戏中撩拨也没断过,时间久了,队友打趣, 也老公老婆这么喊过。 直到榛榛生日那天,两人照旧在游戏中相会,明明也很快乐,明明过得肆意, 可是关掉电脑的那一瞬间,却凭空生出千万重空虚。 到底不是伊人在怀, 暖我心房。二次元再好,总不能夜夜抱着电脑睡觉。 许言,有生以来第一次,起了促狭的坏心思。 我要是真的这么帅,你会不会对我一见钟情? 以相遇的地方为原点,画一张美人面,再在眼耳口鼻四处,依次点上四盏煤油灯。灯油有限,能撑一天。这便是晋商后人,传世多年的,人面瓦当了。 他周四点上煤油灯,特地选了一个周五,就等在苗榛榛每日下班必经的地铁站边。 许言那时,一半是玩笑,一半是好奇,装作刷手机的样子,心里却十分紧张,眼睛就没离开过面前经过的女孩子。 可他还是看漏了榛榛,不过是失神的一瞬,便有一个姑娘泼了他小半杯的奶茶,迭声道歉说对不起。 许言一抬头,就看到榛榛一张脸,明眸璀璨,笑靥如花,分明比照片上,还要甜。 情之所至,不知所往。 感情来的这么猝不及防,又哪里仅仅只是她一个动心而已。 他纠结又挣扎了整整一个星期,想在游戏上与她坦白,告诉她周五撞到的人就是他。又怕榛榛起疑询问,前后矛盾露出马脚,倒不如干脆断个干净,重新编出一个身份,有钱又忙碌,行踪固定在人面瓦当的范围之内。 许言终于下定决心,要将旧的留在过去,便先在游戏上和平与榛榛分了手。 又在下一个周五,出现在榛榛回家的地铁站前。 那个小傻瓜,上次泼奶茶,这次丢钥匙。合该许言的眼神就没离开过她,这才能第一时间捡起钥匙还给她。 榛榛抬头的那一瞬表情,许言从此深深刻在心底。她先是惊讶,又是欣喜,就这样命中注定般,撞进他心里。那一餐饭,许言食不知味,又是在犹豫是否与她坦白,又是在纠结是否要继续人面瓦当的这张脸。 既怕有朝一日真相被揭穿,美梦顷刻幻灭,自己变作了挟利器骗人身的渣男,又担心榛榛曾看过自己最俊美无双的样子,就再难接受他真实的那一张素颜。 一个是担心网恋见面的“见光死”,一个又是担心人面瓦当的“见光死”。 许言悔不当初。 父辈传瓦当与他,特登嘱咐不可用作人面。 可他难抵诱惑,画出人面瓦当的那一刻,曾拥有过的所有自信都在这张脸面前被一击粉碎。 像套上了一张举世无敌的□□,就再也没有摘下的勇气。 苗榛榛性子直率,一餐饭了,难过的神色都像白纸黑字写在脸上。 他送她回家的路上,听她小声咕哝一句:“被甩一次,伤一次心,才能攒够人品,遇到你?” 许言像吃下了一枚酸枣,心头又酸又涩,被她无心的只言片语,撩拨得溃不成军。 走到路口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他伸手攥住了她的手。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手牵手,心跳如擂鼓,沿着人面瓦当的脸轮廓一直走。 明明这范围内那么多可以住家的小区,苗榛榛却偏偏住在清河桥的对面。 正正好,出了人面瓦当的那张脸。 许言傻眼,他送她上楼,就出了人面的范围。只要踏出一丁点,就会霎时现了原型。 如此,才有了之后千般万般的纠结。 两人如今这般不上不下,不过是因为许言最初的一念之差。 一个谎话,要有一百个谎话来圆。从此以后,约会只能选在附近,时间需要预约和固定。害怕苗榛榛问及大学和工作,于是许言选择了人面瓦当范围内的联合大学和农行支行。社交网络中不敢放两人合影,一场光明正大的恋爱,谈的却像是在偷情。 林愫皱着眉头,终于忍不住劝他,说:“你这样长久下去,瓦当反噬欲念愈强,迟早会精神失常的。” 宋书明附和道:“这样对榛榛也不是好事。你一会儿情深一会儿冷漠,一会儿约会一会儿消失,小姑娘家家的,很容易没有安全感。” “何况现在的局面难以为继啊,你能骗她一时,难不成骗她一世?” “何况将来还有结婚的打算,总不能套着头套去见两方父母?”宋书明循循善诱。 许言咬牙,低头半响不语,末了终究点点头,说:“我知道了。” 苗榛榛隔了几天,打电话与宋书明哭诉,说许言好端端的,突然与她分手。 既然已不是男女朋友,以往的案件委托自然要取消。 宋书明轻言劝她许久,她也只是摇头,哽咽着声音挂下电话。 约莫四个多月之后,宋书明刷到苗榛榛发在朋友圈的一张电子请柬。他出于好奇,点开一看,柔美的音乐中一张张闪现一对新人的结婚照。 女孩子,颜如朝露,眉清目秀,对着镜头笑得百媚千娇。 男孩子的样貌却普通许多,高高大大,眉粗眼细,高鼻方颐,板寸头,长着一张国字脸。 那是,许言。 那是,真正的,没有了人面瓦当美化的,普普通通的许言。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宋书明心中温暖,轻声说出对新人的祝福,伸手关掉了那张请柬。 转过头来,他侧脸看着坐在阳台喂子鼠的林愫,目光似海,情潮绵延。 帝都六月天气已十分炎热。宋书明心疼林愫往返学校路途辛苦,已坚持日日接送了半年多。临近暑假,很多学生都已经放假回家。以往喧嚣的校园,看起来比平时安静许多。 宋书明将车停在门口,与林愫手牵手走在校园中。 两人原本打算去四食堂吃麻辣米线,沿着入校那一排梧桐树径直向前,再从七号宿舍楼前穿过,就可到四食堂的后门,离麻辣米线的窗口最近。 七号楼是女生宿舍,被法国梧桐的树荫遮住了朝南一整面。即便没有安装空调,夏天的时候也十分凉爽,因此备受女生欢迎。 哪知两人刚刚绕过七号宿舍楼,正准备进四食堂,突然听见背后一声凄厉的女声尖叫,正像是从七号楼方向传来。 宋书明下意识就朝音源奔去,跑出两步才想起林愫,扭头一看却发现她正跟在他身边。 两人隔得最近,不过十多秒钟便跑到了出事的地点。 地上并无尸体,却有一滩血迹,边上已站了一个女孩,满面惊恐地指着地上的血,颤着声音说:“从..从地上冒出来的。” 宋书明吓了一跳,定睛一看,那血迹果然星星点点不断增多,镜面一般的血泊,像是泛起了层层涟漪。 不,不对,这不是从地上冒出的血。 宋书明心下一沉,沉声对那女孩吼:“别抬头。” 林愫听他这一句,下意识就抬起头来。头上一片茂密的梧桐树叶,巴掌大的碧绿树叶正在树枝上迎风摇曳。 一滴滴鲜红的血滴,正从碧绿的叶片上缓缓滴下。林愫眯着眼睛,透过密密叠叠的绿叶再向上看,目光却正好对上了一双圆睁的双目! 一具女尸,正好腹部弯折,像破败的毛巾一般挂在梧桐树宽大的树杈之上,在她上方,有两扇大开的窗户。 那是七号宿舍楼,五楼的房间。 便是林愫抬眼向上瞄去这一瞬间,有一片巨大的阴影,从窗户上一闪而过,电光火石般迅捷。 六月的艳阳下,却似一阵彻骨寒意袭来,林愫面沉如水,再往那女生面上仔细打脸,果不其然,有两道深深的刀伤自上而下,横贯了女尸的半张脸,皮开肉绽,几可见骨。 宋书明刚刚打完报警电话,又指挥周边学生疏散,又撕开几个塑料袋,划出一片简易的警戒线来保护现场。 他忙完这些,方走到林愫身边,顺着她目光朝上看去,说:“看来是杀人抛尸?”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扭头对宋书明说:“我刚刚,看见凶手了。” 宋书明讶异,立刻问道:“是谁?” 林愫深吸一口气,说:“身形巨大,似一片黄影。动作迅猛,快过山中猛禽。” “受害的女孩,面上那两道深可见骨的血痕,并非刀伤或者匕首。” “而是,猫爪所伤。” “这个凶手,你和我不久之前才打过交道。”林愫说,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动。 宋书明眉头紧锁,轻声附和她道:“花面灵狸。” 作者有话要说: 命题作文写完了,应该还可以吧。 写许言这个故事也是应先生所求,写一个轻松的故事。 我自己觉得前两章非常轻松快意,正准备听他表扬夸奖。 哪知他看完了文,苦着一张脸,问我:“你为啥,老喜欢写男人不举?” 我:“????...............” 第104章 反常 花面灵狸本是灵兽, 吸日月精华,生长都在野外, 十分爱好自由。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远离风水灵地, 反而奔袭百里,跑入车水马龙的喧嚣尘世,甚至是人声鼎沸的高校宿舍之内。 这是为什么呢? 花面灵狸以灵山蛇鼠为生, 修行为本,又极通人性。关中背靠龙脉秦岭层峦,灵兽自来不少见。老林与林愫往返山中多年,也曾与花面灵狸打过几次照面。 它性格虽活泼调皮了些,但极为善意, 从未听说有伤人之事发生。 说起来,在秦岭之中遇上花面灵狸, 对她和老林来说, 还不如遇上野生的熊猫更危险些。 若不是知道这个,林愫上次也不敢手无寸铁去捉它。 可是此次花面灵狸不仅仅是伤了人这么简单,它跑到了女生宿舍,还杀了人。 这实在是太不符合常理,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花面灵狸好食灵兽,如果,如果宿舍里受害的女孩子,不是人类, 而是某种灵兽所化呢?”见多了奇闻异事,宋书明如今揣测原因, 也渐渐从灵异方面着手。 林愫摇摇头,说:“山中灵兽那样多,为何要舍近求远?” “灵狸速度虽迅猛,但双拳难敌四手,它这样跑到人群中来,就不怕被同道中人看见捉了去?” “不会的,花面灵狸不会如此胆大妄为。” “更何况,世间万物本有形态定数。是人是鬼是妖哪里那么容易来回变化?灵兽化人极为少见,会化人的,那是妖物。” 宋书明唔一声,说:“凡人有好有坏,有善有恶。灵兽会不会也是如此?今天遇到的,就是一只发了狂的灵兽,无差别害人?” 林愫思索片刻,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上次去十三陵捉花面灵狸的时候,我们带去了精钢巨网,你可记得?” 宋书明点头:“是的,那网四角坠了铜金铃铛,分量不轻。花面灵狸被你我罩在网中,丝毫不知收敛,情急之下,你用金刚杵戳进了它的鼻尖,这才制住它。” 林愫微笑,说:“不错。方才花面灵狸从宿舍窗口逃出,我倒是瞥到,它鼻尖之上,有一块莲瓣状的伤痕。” 花面灵狸在楼顶,不过片刻便闪身跑远。林愫自来耳尖目明,眼力与耳力都比常人好些,一眼瞥见它浅黄色的鼻尖之上像坠了朵棕褐色的五瓣花瓣,分明便是她金刚杵上的五朵莲瓣。 “这只花面灵狸,就是你我上次在十三陵捉到的那只。” 二人上次与花面灵狸相处时间虽短,但花面灵狸坠上金铃之后,十分乖顺,被养在宋书明办公室中,来去都是他来喂它。 宋书明到办公室的时候,花面灵狸肚皮朝天,前掌如猫咪一般缩在胸口,睡得四仰八叉十分惬意。宋书明一时心动,去摸那狸猫皮毛似的花斑肚皮,触手却觉得灵狸毛皮极为柔软细腻,摸在手中微凉顺滑,如上好的杭绸一般。 他一时摸住,又看花面灵狸睡得香甜,便顺着皮毛的纹理摸个没完,像上了瘾一般。哪知就在他摸得来劲的时候,那灵狸骤然圆睁双目,冲着宋书明龇牙咧嘴大吼一声。 宋书明本在出神,被灵狸这一声吓得双膝酸软,险些跪倒在地,下意识就一个翻身连滚带爬,跑去数米。 哪知回过神来,再看那花面灵狸,却见它懒猫一只,却似仍在睡觉,圆圆的黄脑袋藏在狸爪之下,像在隐藏笑意一般。 那灵狸极通人性,竟知与他玩笑!平日里又心里门儿清,将他与林愫的底细看得一清二楚。他与林愫二人,无论是灵力本事,还是家庭地位,都是林愫更占优些。 灵狸欺软怕硬,自来便只是对他龇牙咧嘴,若是见到林愫,不但乖顺无比,兴头来了,还蹭到她身边撒娇撒痴。 花面灵狸性格活泼讨喜,宋书明实难将它与邪祟妖物相提并论,犹豫道:“目前情况看来,灵兽生病或是发狂的可能性极大。” 宋书明拿起车钥匙,说:“事到如今,多说无益。推测再多,不如眼见为实。要能把花面灵狸捉起来,也能避免它再次发狂害人。” 林愫与宋书明特意开车再去十三陵水库。花面灵狸既然已有发狂的可能,万全起见,此次他们并未携子鼠同行。 两人下车沿着蟒山山根往前走出一公里多,顺着子鼠上次带路的那条山间小道上山。宋书明记得清楚,上次来蟒山是初秋十分,山间红叶渐染,漫山遍野绿树红叶交相辉映,入目是一团团姹紫嫣红,景色怡人,十分赏心悦目。 这次来蟒山却是初夏时节,本该山花烂漫,野草芬芳,哪知二人一路上山,眼前所见皆为一片狼藉。 数株大树折断几截倒在山路之上,凭空增添了二人上山的难度。山间树叶一片枯黄,更有一小片一小片的小树,连树叶的掉光了,只余下空荡荡的枝干。 “怎么回事?不应该这样啊,现在才刚刚夏天。”林愫心头生疑,越加小心。 宋书明眉头深深皱起,十分小心谨慎的样子,侧耳听了片刻,轻轻拉住林愫,说:“你有没有发现,我们爬了这么久,竟然没有听到鸟鸣?” 何止如此,两人路经之处,像被谁洗劫而过一般,半点生物影子都不见。路边没有蝴蝶,不见蜜蜂,树上没有鸟鸣松鼠。 整个山间,一片死寂。 人在寂静之中,心跳格外地快。宋书明突然觉得自己胸口这扑通扑通的声音十分突兀,忍不住拽了拽林愫手,说:“今天来的草率,准备不全。前方形势不明,仿佛这一带都已经没有了活物。” “这样恐怖,不如我们打道回府?先搞清楚了是什么怪物,做好准备,再前来?” 林愫叹气,小手紧紧握住他的,说:“你别害怕。” “山间如此死寂,并不是有怪物埋伏在此。” “蟒山原本风水极佳,草木受天地灵气格外滋润,也比旁处生的更枝繁叶茂。今天到此,草木枯萎,山间鸟兽不见,是因为此一片范围内,灵气俱散的缘故。” 宋书明奇道:“灵气因山脉而生,还能够说散就散?” 林愫犹豫片刻,答:“风水一事,我实不擅。此处风水灵气变化如此之大,我也实在不知是何原因。” 两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便已走到上次捉到灵狸的那一带。 宋书明印象深刻,灵狸栖身那株黄栌枝干粗壮,枝叶低垂,树冠像巨大的一只瓷碗倒扣下来,圆圆正似一只猫头。 宋书明抬眼,四处逡巡一遍,却不见灵狸栖身的那只猫头黄栌树。 “看那!”林愫低声指向地上。 宋书明抬眼望去,空旷林荫之中一片黑色焦痕印在地上,上次还红叶漫天一派绿意丛丛的美景山林,此时却是山火烧过之后的惨象。 那株枝繁叶茂的黄栌树,原本枝叶树冠形状似猫脸一般,竟被齐根砍断!只留下紧紧扎在底下的巨大树根,断口参差不齐。 两人倒抽一口凉气,见此景象,一时之间都不知说什么好。 半响,宋书明问:“还找得到吗?” 林愫无奈,只能摇摇头。 灵气俱失,就连花面灵狸栖身的黄栌树都被砍去。莫非是哪里违规施工,伤了花面灵狸住处,它这才发狂报复,杀人泄愤? 如今花面灵狸踪迹难寻,两人只能慢慢探访,周末闲暇时间常往京城四周走走看看,却一无所获。 八月底的时候,老李突然打电话给宋书明。城东酒仙桥北窑地小区,有一位独自居住的男医生,也死在了家中。 宋书明甚是奇怪,凶杀案一贯是市里督办的重点。命案必破,何况是天眼遍布的帝都。他又没有接到任何家属的委托,老李为什么要将这件案子告诉他呢? 老李低声解释:“受害人死状很惨,面上有三道见骨的刀伤,尸体腰椎断裂,整个人看起来像是被折叠了一般,横挂在客厅的餐桌上。” “法医做了鉴定,刀伤并不致命,死因却是撞击伤和压榨伤,肋骨骨折戳破内脏,几乎就是,瞬间死亡。”老李说。 宋书明讶异,问:“这..怎么听起来,像是车祸死的?” 老李沉声赞同:“对,法医确实觉得,死因鉴定像是车祸造成的,但是死亡的第一现场,确实是此人家中。” “还有一点,他面上那三道刀伤,形状奇怪,并不像是常见匕首所致。” “法医私下与我交流,说..倒像是野兽所伤。”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女儿闹到12点才睡觉,早上4点又醒了要吃奶。 我心里怀着没有更新的愧疚感,再也睡不着... 于是起来写到现在,终于可以发了。 第105章 连环 这是京城的闹市中心!五环以内的中等居住小区! 哪里来的野兽, 能一抓就抓出一指来粗深可见骨的伤痕?这样大的猛兽,怎么可能光天化日之下在闹市区招摇过市?难道是穿了隐身衣不成? 老李话说至此, 便不敢继续往下再说。案情迷离, 处处都很敏感,法医的鉴定报告出的棘手,经手这案子的警官也很难处理, 老李与林愫打过几次交道,知道这件案子之后,直觉该来问问林愫的意见。 宋书明接过照片,眼睛一扫,心里有了数, 对老李默默点了点头。 林愫上课回来,到家推门一瞥见宋书明沉着脸, 还以为遇上了什么棘手的案子。 宋书明苦笑:“不是棘手, 而是非常棘手。” “花面灵狸又出手伤人了,这次的受害人独自居住在城东的小区,是一位男子。” 林愫吃惊:“确定吗?有人看到花面灵狸了?” 花面灵狸速度极快,不知就里的人乍见, 很难认出这是什么东西。何况间隔不过两月,怎会又出现灵狸伤人的事件? 宋书明抿了唇角,眉头紧锁,说:“压根就没有目击证人, 受害者第二天没有去上班,刚巧有一贯关系不错的同事住同一小区, 晚上去敲门没有应答。” “第二天晚上,同事再去敲门仍没有应答,就起了疑心,报了警。” “锁匠一来,一开门,就看到受害人趴俯在客厅的餐桌上面,全身多处骨折,肋骨戳破了心脏,法医说,像是车祸导致的撞击伤。” “受害人死在了家中,自然不可能是车祸死亡。除非,一辆会飞的车撞死了人,再从窗户逃了出去。” “更何况,死者脸上也有三道深痕,与我们两月之前见到的大学女生案,十分相似。” 上次那个女大学生案子,林愫印象十分深刻。她和宋书明在山中探访花面灵狸未果,隔了两个多星期,却听说最终是按照自杀结案。 当时已是六月末,很多学生放假回家。受害女生同一宿舍一共四个人,两个人已经买票回了家,另外一人是帝都本地的学生,平日里就不怎么常来宿舍居住。 受害女生自己一人住了两个晚上,回家的车票就买在了遇害当天的晚上。 父母在家中做好一桌饭菜,等着在北京上大学的独生女儿回来吃,哪知道却等来了她的死讯。 家属哪里肯信,连夜买车票赶到学校,见到了女儿的尸体,这才最终绝望崩溃痛哭。 父母当然不肯相信自杀的结论。可是大学宿舍,出入都有摄像头,受害女生这几天内都是独自出入宿舍内,她最终的死因,是高坠伤,宿舍内一片干净,丝毫不见打斗痕迹。 要想制服一个成年女性,再将她从窗口扔出去,那至少也得是成年男子才能够做得到。监控已经排除了外男进入女生宿舍的可能性,就算是杀人,凶手是怎么进来的? 就算是证据在前,家属又如何肯信自己前一晚还一切正常,买好归家车票,又没有情感牵扯的乖乖女儿,会突然之间划花自己的脸,再从窗户跳出去? 也不知家属后来,是咨询了哪里的律师或是侦探,最终提出了群体作案的可能。 也就是说,同一宿舍,或是其他同在一楼的女孩子,因为一些累积的矛盾,实施了群体杀人的恶性。先用匕首制住受害人,划伤她的脸,毁她的容,然后再几人合力,将她从窗户外面丢下去,杀人灭口。 又或者是,拿刀威胁,或是精神上诱导受害人,跳楼自杀。 虽然匪夷所思了些,但也不是完全的不可能。 警方早期便已经排查过受害女生平日的人际关系,却一丝疑点也无。受害女生从未谈过恋爱,感情经历非常简单,平日里为人极为友善,温柔娴静,低调谨慎,替同学打饭签到毫无怨言,有空的时候还会拿剩饭剩菜去喂学校里的流浪小动物。 没有借过钱,也没有人问她借过钱,没有申请助学金,也没有评优评奖之类的利益冲突,成绩中游,同学之间关系和睦,从未听说过与谁口角。 何况七号楼是混住楼,五楼东西两翼住的学生专业不同,平日里最多便是宿舍迎面撞见,点头之交,生活学习中再也没有其他交集。 这样一个宿舍和生活环境,会引来两位甚至以上的群体杀人事件? 再说,就算是群体杀人,受害人身上除了颜面上那三道痕之外,再也没有其他抵抗伤。 其他人杀她,她就连反抗都不知道? 这一连串的疑点和问题,还是引向了意外和自杀的死因鉴定,最终并没有被列为刑事案件。事情最后,学校的处理方式,也还是给钱封口,息事宁人。 可是多少钱能买回人命呢? 就连林愫知道无辜的善良女孩凄惨丧命,都心有不甘,堵着一口气想替她找回公道,更何况受害人的父母呢? 这一单案子还没了结,却没想到两个月过去,居然又有人,因为花面灵狸而死。 这次的受害人还是一名医生,救死扶伤的青年才俊,农村考出来的勤奋医学生,一样的人际关系十分简单,男医生工作太忙,日常就是在家和医院两点一线,为人也好,在骨外科工作,做手术置换人工关节,收入颇好,医患关系相对儿科急诊和产科,总还是要好些。 想到受害的男医生,读了八年的书,吃了那么多苦,忙得三十多岁了女朋友都还没有踪影,好不容易当上了主治医生,竟然莫名其妙就这样死了。 林愫出离愤怒了,咬牙切齿道:“不论它是发了疯还是入了魔,是为了报仇还是还恩,被我遇见,一定斩了它的猫头再问根由。” 宋书明担忧地看着她,说:“我们上次多少是依靠子鼠设了圈套,才能捉到花面灵狸。单凭你我之力,不知道捕获它能不能行。” 林愫摆摆手,面上带了几分烦躁,说:“上次是为了捉活的,才这样费事。” “捉死的,可比这容易。” 到底是活物,总怕金木水火。可花面灵狸踪影不见,再大的本事也没办法施展。 这之后的几周,林愫与宋书明咬牙带着子鼠,在京城五环之内四处设套,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花面灵狸前来。 “到底是位置没有找对,还是花面灵狸有了防备呢?”宋书明问。 林愫闭上双眼,她连续几周白天上课忙论文,晚上跟着宋书明满城乱窜,周末便不分昼夜,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一觉了。 “子鼠是难得的灵兽,只要花面灵狸在京城五环之内,我们这样满天撒网诱捕,按道理来说,不应该错过。” “花面灵狸一直没有出现,很有可能,是它已经不在京城范围之内了,要么是重新隐归山林,要么就是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宋书明先是松了一口气,庆幸不用和凶狠残暴连杀两人的花面灵狸正面交锋。等一回过神来,又多少心中愧疚。 如果不知凶手也就罢了,如今知道凶手是谁却不能伸冤,总觉得对不住无辜丧命的两条亡魂。 宋书明沉声道:“你先好好休息,平日里我有时间,先从京城周边的山林开始,再往远了找,我就不信,找不到这只花面灵狸。” 林愫本想出言拦他,毕竟没了她在,对花面灵狸来说,他宋书明和子鼠就像砧板上的两块肉,一块香甜鲜嫩些,另外一块没那么美味又糙了一些。 可她想了想,没有开口。 她总是觉得,花面灵狸不会再在她和宋书明面前出现了。 宋书明正准备沿着京城的环线一点点探索花面灵狸的踪迹,便是此时,城中心的广安门西一巷内,又死了一位独居的八旬老太。 受害老太寡居了十多年,儿子在国外移民了,女儿嫁去了外地,如今也都五旬有余。老太的女儿在帮自己的儿子儿媳带小孩,平日也只有周末的时候坐高铁过来,看望母亲。 受害老太年龄虽大,身体却极好,能吃能睡,不但将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还在屋中养了两猫一龟数条金鱼,自己一个人,却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半点不给子女添麻烦。 老太出事之后,邻居几日未见还当是她坐车去外地看她女儿,还啧啧称奇。直到隔了几天,闻到门口传来隐隐约约的臭味,这才觉得事情不对,报了警。 警察开门一看,屋内一片狼藉。老太横尸卧室床边,已死去多日。两条家猫无人相喂,又或是急于叫主人起来,已将受害老太的半边脸啃食干净,尸体高度破败,整个现场一片狼藉。 独居老人死在家中的案件,实在是太多了些。 流程都是一致的,勘察现场,排除他杀,告知家属,询问是否尸检。 老人高寿而亡是喜丧,家属一般不会要求尸检折腾。 可这次这个案子,老太去世之后被宠物啃食,女儿知道了之后心里百般过意不去,咬死也要确定母亲最终的死亡时间和原因,一方面安慰自己,一方面能给人在国外的哥哥带一句准话。 这一尸检,果然检出了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都说我拼,其实还好。 主要是不太想辜负大家的期待,我毕竟是新人,断更败口碑,承受不起。 另外一面还是经济压力... 告诫各位小天使啊,辞职一定要慎重。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辞职。 我当年上班上到预产期前一天,休完产假也回去上班了。后来辞职,真的是万不得已..... 第106章 家暴 受害老太颈椎和腰椎都有骨折的痕迹, 死因竟是因为重物撞击,导致冠状动脉血管内膜剥离, 诱发急性心肌梗塞合并休克。 这个死因, 也是车祸常见。 受害老太半边脸面已被宠物啃食干净,但是残留的另外一半面上,法医仍鉴定出三道深可见骨的伤痕, 自上而下横贯受害人整张脸。 案情一出,宋书明和林愫默默对视一眼,都认为是花面灵狸再次犯案。 六月底被害的女大学生,八月底被害的男医生,和九月中旬被害的独居八旬老太, 全部都是脸部三道抓痕,身上被花面灵狸撞骨折, 第一位受害的女生甚至还被花面灵狸从窗口撞了出去。 “花面灵狸犯案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了, 这不是一个好迹象。”宋书明分析,“要么,是花面灵狸越来越胆大妄为,要么, 就是它快支撑不住,绝望之下加快了作恶的频率。” “无论是哪种情况,花面灵狸作恶的频率都会加快。” “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宋书明自许言一事之后, 默默在淘宝下单买了三张地图,挂在办公室的墙上。一张北京市内交通地图, 一张全国地图,还有一张世界地图。 林愫看到世界地图的时候还笑;了,戏谑他:“难道我们以后还会遇到国际友人,跨境来雇你查案不成?” 宋书明摸摸鼻子,嘿嘿一笑:“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为了未来扩大市场,走向国际做准备,你要不要把英语六级也考了?” 林愫:“…” 此番三单案子已出,宋书明拿出侧写连环杀手的本事,在地图上标记三件案件。第一件案子,发生在西三环外的师范大学的女生宿舍里,第二件案子,发生在城东五环的小区中,而第三件案子,发生在西南二环外的老小区中。 “东、西、南,还差一个北,就齐全了。”宋书明轻声说,“是巧合吗?” 林愫默默摇头:“如果不是巧合,那就是大问题了。” “若真是灵狸杀人,只可能认人面气味,绝不会认方位地理。” “只有一种人,会按东西南北的方位顺序来杀人。”林愫深吸一口气气,沉声对宋书明说,“邪教,在布法阵。” “但起码有一点现在就可以确定。花面灵狸这些天来,从来没有离开过京城,一直就在这京城之内。”宋书明说。 “无论是巧合,还是人为,预先防备总不是坏事。”宋书明拿起手机,打电话给老李,说:“城北最近可能有类似命案,最好还是提前注意。” 电话那端有些吵杂,宋书明大声重复几遍,老李方才听清,顿了一顿,说:“林愫问米了吗?” 宋书明略觉奇怪,说:“没有,怎么这样问?” 老李说:“喔,我以为她问过,你才会知道。” “我现在,就在大屯路边上的科学园小区里,城北分局的同事刚刚接到报警,一对四十岁左右的夫妻因为琐碎口角吵架,后来动了手,还打死了人。” 宋书明问:“男的把老婆杀了?” 老李冷哼一声,说:“是女的,把男的杀了。” 宋书明微微有些吃惊,家暴案件中做丈夫的把妻子打到轻伤,甚至重伤都不少见,家暴致死案件这些年来也很是有过多起。 家暴报了警,他们到了现场,在实际处理之中也很难做。真把丈夫拘留了,又常常见到作为受害人的妻子后悔,矢口否认之前的口供,言之凿凿说:“我就想让你吓唬他一下,谁知你会真的把他抓起来?快把我老公放出来。” 可是管的松了,又不知道法律的威慑力在哪里? 宋书明自己虽然没怎么经手过家暴案件,但是以前常听老李感慨,夫妻互殴也就罢了,男的收着点,别伤人,旁人劝和劝和,两口子拉了灯还能在一张床上睡觉。 可是单方面动手打人这回事,是埋在骨子里的,原生家庭挥之不去的阴影,改不掉的。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从来没有浪子回头幡然悔悟这一说。 打你就是打你,哄好了你,再打你,还变本加厉。 我就是打死你,告到法院去,你是我老婆,虐待罪判个七八年,出来我还能再娶。 这样轻的威慑,这样严苛的社会环境,这样摇摆的尺度,都是家暴施害一方肆无忌惮的理由。 宋书明自己有个千娇百宠的宝贝妹妹,平日里听到这些案子就一阵难受。 男的打女的,该千刀万剐。可是女的打男的,因为体型力量各方面的限制,一般都是打不过的。积怨较深的妻子,很多会选择下毒,或是趁着丈夫熟睡甚至酒醉动手。 两口子吵架打了起来,结果妻子把丈夫打死了,这个不走寻常路的家暴致死案,宋书明还是第一次听说。 “怎么回事?男的是喝醉了?还是女的一招毙命?”宋书明追问。 老李更重地哼了一声,这次宋书明听出了他语中未尽之意:“能把老公打成几截,这女的,起码也得是个活金刚。” 这案子的报案人,是楼下邻居。晚上7点多一家人正在吃饭的时候,听到楼上传来大声争执,没过多久,就听到桌椅翻倒声音巨大,像是动了手,末了,又一片死寂不见丝毫声音传来。 楼下邻居胆小,担心两口子打架打出凶杀,连忙报了警。 城东分局的同事一来,楼上这家门户大开,男主人就躺倒在大门旁边,自腰开始以很诡异的角度折叠起来,像是被什么重物自身上碾过。 这个样子,哪里像是夫妻吵架动手?除非他老婆开了个挖掘机上六楼,碾死了老公再开着挖掘机逃跑。 分局的同事拿男死者的手机连打了数十电话给他妻子,哪知手机关机,微信拉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真真是冷战的模范示范。 隔了两个多小时,他老婆这才第一次开机,语带得意接起电话,施施然说:“知道错了吧?还不道歉?” 偏偏电话那端却是一个陌生的男音:“董女士吗?你的丈夫,出了事。” 宋书明问:“受害人妻子跟你们说了吗?当天晚上到底是个什么情形?” 老李犹豫一下,说:“说了。他们吵架,是因为一只猫。” 准确来说,是一只流浪猫。 还不仅仅是一般的流浪猫,而是一只瘦骨嶙峋,双目瞎盲,一瘸一拐,一看就吃了很多苦头的可怜兮兮的流浪猫。 董家丈夫性格温和善良,家里开了一家包子铺,常拿边角余料喂些流浪猫狗。董家妻子不喜这些,知道他去喂小动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从来不许他往回家带。 可事发当晚,董家丈夫偏偏就在包子铺的后门,看见了躺倒在地的一只橘猫,目盲腿瘸,叫声凄厉,可怜无比。 董家丈夫心软,想起妻子叮嘱,左思右想仍是忍不住将那受伤橘猫带回了家,想好好帮着橘猫收拾一下。 果不其然,一进家门就被妻子发现,两人为此大吵一架,董家妻子夺门而出,临走却留了个心眼没将房门关上,还以为丈夫隔不了多久便会出门找她。 哪知她在楼下磨磨唧唧半天,左等右等不见老公追出来,又是生气又是难过,干脆关了手机跑去商场看了场电影。 等一开机,看到几十个未接来电,还心中微喜,待到电话一接通,却是这样的晴天霹雳。 结婚加恋爱,二十年的时间对着这同一个人,多少有些疲倦焦躁,平日里相处失了耐心,鸡毛蒜皮点事也要与他计较。 还不是吃准他爱你护你,你怎么作也不会离开你? 如今转瞬之间,命运骤变,等日日呼吸相对的枕边人真的消失,这才幡然醒悟追悔莫及,记忆中的人影像加了一层美好的滤镜,完美无缺。 “我们不过是吵架,从来都没有动过手。到底是谁杀了我老公,找出来我倾家荡产也要判他死刑。”董家妻子发狠赌咒。 城东的同事勘探现场,果然见到一个简单的猫窝,和准备好的食盆猫砂。橘猫许是趁乱从大门跑了出去,此时不见了踪影。 宋书明听到这里,心头咯噔一声,隐约觉出不对。 上次城南被害的独居老太,不是也养了两只宠物猫吗?如果…如果她也在路上遇到了一只全身受伤凄惨无比的流浪猫呢?会不会也将这只猫带回家中去呢? 第一位被害的高校女生,听说很喜欢小动物,常常在学校里面喂食流浪猫犬。加之那几天宿舍没人,只有她独自居住,如果..如果她在路上遇到了一只目盲腿瘸,脏污可怜的流浪猫呢?又会不会将这只猫带回宿舍喂养两天? 还有第二位被害的男医生,工作繁忙又独身多年,听闻也是人品极好的一位青年才俊。如果,他在下晚班的路上遇到了一只遍体鳞伤的流浪猫呢?他是医生,医者仁心,如果他起了心思,想帮这只流浪猫处理身上的伤口,会不会将这只流浪猫带回家去呢? 如果这只流浪猫,不是普通的猫,而是花面灵狸杀人的原因呢? 它会不会是花面灵狸生出来的小狸猫?刚一出生就被人带到这城市之中四处流浪,花面灵狸为了找寻孩子,这才徘徊流连京城四处,久久不肯离去?又因为母狸护崽心切,所以才会伤了人? 不,这说不通。 如果是这样,那高校女生第一次遇害的时候,花面灵狸就可以找回自己的孩子了,为什么不把孩子带回身边好好照顾,反而要放任小狸猫四处流浪,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杀人? 除非.. “除非这只橘猫,它就是花面灵狸。”林愫眉头紧锁,沉声说道。 “这不可能。老李看过猫窝了,很小的一个。花面灵狸体型巨大,绝对谁不进去这样小的猫窝。”宋书明开口否认道。 “何况花面灵狸虽然长着一张猫脸,但是身长体健,体型又大,被认做是豹子的可能性都比认成是猫大。” 这话半点不假。普通人若是第一次见到花面灵狸,十个里面有九个半都得吓得屁滚尿流,掏出手机来报警。 又怎么会被一个八旬的独居老太,和二十岁的女大学生毫无戒备的捡回家中豢养呢? 林愫和宋书明各持己见,谁的说法都有漏洞,哪个也说服不了哪个。 好在第二天上午,老李来了电话,说:“当晚的监控已经看了,董家丈夫从街外抱回来的,的的确确是一只瘦小的小猫。” 监控设在楼梯间,虽然看不见房内的情形,但已有的画面倒证实了董家妻子所言不假。 “就在董家妻子夺门而出几分钟后,监控中传来桌椅倒地的巨响,夹杂着受害人的惊呼。” “我特意嘱咐刑侦,将视频放慢许多倍来看,这才看到董家妻子出去之后几分钟,一只黄色的巨型橘猫从镜头中闪出。” “那巨型橘猫肩高及腰,黄底褐斑,速度极快,像飞一般。” 果如林愫所说,董家丈夫抱回去的那只橘猫,就是花面灵狸! 可是为什么,花面灵狸会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呢?难道灵狸还可自变大小,有这般神力? 林愫紧紧闭上眼,片刻之后再睁开,面沉如水,目光幽幽,说。“这是,缩骨术。” 作者有话要说: 缩骨术之前埋过伏笔,记得吗? 伏笔和暗线超多的,且看吧~ 这章暗示了一个案子。家暴有关的,大家知道吗? 第107章 缩骨 “缩骨术?”宋书明满面惊讶神色, 他第一次听到缩骨术,还是与林愫在敦煌的时候, 詹台与哥哥陆讫面容极似, 又冒领了一张年龄不符的身份证。 他二人不知就里,林愫曾脱口而出缩骨术三字。 可两人之后遇险重重,她也未曾再提及缩骨术到底为何。 “缩骨术, 不是用在人身上的吗?怎么花面灵狸也会缩骨术吗?”宋书明问。 林愫轻轻摇头,说:“缩骨之术相传起源于宫廷,属邪教异法,极为狠厉,就算是用在人身上, 也九死一生十分残忍,若是用在灵兽身上, 我实在难以想象。” 又是邪教。宋书明心头一动, 自遇到林愫开始,他们已经数次听闻或者与邪教正面打交道了。湘西注魂的蠡偈,半人半鬼的傀帮,陆家三人的阴山十方, 还有最开始阿采因为情蛊送命,也与邪教有关。 这些邪教的势力范围,居然有如此之大,花面灵狸被施缩骨之术, 会是这些邪教所为吗?他们这样指使花面灵狸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害人,又是为了什么呢? “缩骨术已经失传多年了, 我从来也不曾见过。”林愫说。 就连老林,也不曾见过,只是听说。 缩骨术这几十年来,不过靠着口耳相传代代往下,在一代又一代的同道父辈口中,被传得神乎其神。 “人生在世,总有生老病死。想要逆天改命,只有两种办法。” “要么,吃得苦中苦。要么,成为人上人。”老林徐徐说。 “所以才有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说法?”林愫满眼好奇,问。 “唔,不错。”老林微微笑,敲了敲烟袋,说,“那些命中注定的人上人,投胎就投的不错,含着金汤勺出生,一生荣华平安喜乐,生来富贵,又需要吃哪门子的苦中苦?” 这话很有些宿命论,说的与学校老师每天的耳提面命十分不同。 林愫那时还很愿意听老师说教,忍不住就与老林争斗一番。 老林也不与她斗气,只含笑看她,说:“从来就没有什么生来平等,人生从投胎那一刻就已经有了分别。” “你命由你,但也由天。想清楚了这点,日后方能释然。” 老林出事之后,林愫回想他当日所说点点滴滴,渐渐才明白些他话中隐藏的深意。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 她不怎么会投一个好胎,生来便是父母双亡孤家寡人,不曾有过普通烟火家庭的温暖。 可这世间总有人比她更惨,比如曾经拥有一切,又一朝化为乌有的宋书明。 “需要吃苦中苦,才能做人上人的人,可不就是逆天改命?想将那贫穷困苦的劳碌命,改作荣华富贵的享福命,不吃些苦,付出些心力,再搭上一阵东风,借来些好运气,又如何能够做到?”老林说。 关中八百里秦川,放眼望去都是渭河平原上齐整的一块块良田。若是有哪一块突兀的小土包鼓起,十有八九便是十三朝里哪位帝王将相尚存的陵寝。 老林指一指远处一片金黄油菜花田之中,乍然耸起的一座小丘,对林愫说:“延陵。” 那是,西汉成帝的陵寝。就立在一片菜田之中,像一座毫不起眼的小丘陵,杂草遍布的山坡上盘着两条蜿蜒的小路,像小蛇一般。 山丘前,再立一块石碑,写着延陵二字。如此破败简陋,便是曾经拥有这天下的权力至高人,最终的归宿。 “汉成帝专宠赵氏姐妹,飞燕和合德。” “相传飞燕虽出身贫寒,但驻颜有方,体轻如燕,擅掌中起舞,受尽成帝娇宠,被立为皇后。” 老林呵呵两声,对林愫说:“你去想上一想,身轻如燕,能在成人掌中起舞,这是一个大活人能做到的吗?” “这是,缩骨之术!”老林冷冷道。 “她们那个年代,又不比你们现在,可以好好学习,苦读改变命运。女子入宫,以色艺二字侍人,赵飞燕出身不佳,生来并非人上之人,她又想逆天改命,方得吃尽苦中之苦。” “所谓缩骨,是宫廷秘术。若是活人用来,并不是像缠足一样,将成人的骨骼缩小,而是施蛊作法,给身体加个封印,是为驻颜冻龄,葆青春永驻。” “若是猛兽用来,便为行军打仗,将那山中成年巨型虎豹,缩回幼年时光,如犬猫大小,方便运输至前线。” “听起来,也像十分容易。真的做到,却要比缠足,要痛上百倍。” “蛇要冬眠,一睡数月等到三月,春暖花开,蛇从冬眠中苏醒,便又生龙活虎起来。睡眠之中,呼吸心跳微不可见,不吃不喝数月可保生命无虞,看起来,就像是时间和生命停止了一般。” “时人用蛊,便以蛇为藉,取一个时间静止的意头。” “说明白一点,下蛊,是为了让活人冬眠。” 林愫惊得一跳,问:“活人怎么能冬眠呢?人如果不吃不喝几个月,不就死了吗?” 老林摇摇头:“虽然不是必死无疑,却也是九死一生。” “相传,宫廷缩骨秘术,便是选取样貌姣好的豆蔻少女,剥至全身赤*裸,置于蛇窟之中。” “洞中数十条妖娆的青斑黑眉锦蛇盘踞一团,层层缠绕,俱在冬眠。洞窟正中,有一石头泡池,内有泉眼,一股股涌出的,竟是温热的羊乳。” “习缩骨术的女子,须正月裸身入洞,洞口封死,三月方开,只留数十米高的天井透风。” “那女子入洞之后,周身赤*裸,寒冷无依,只能日日浸泡在温热的羊乳之中。每日正午,天井之中吊下一只木桶,里面放有两只木杯,各放一杯清水。每日,却只能选择一杯来喝。” “若有人贪心,喝了两杯落肚,那羊乳泉眼便会顷刻枯竭。不出一日,赤身裸体又无以避寒的少女,便会冻死在这蛇窟之内。” “最初入洞,泉眼丰沛,羊乳充足,入洞的女子撑不住,便饮羊乳泉水保命,总算也能有些人,抵得住两杯清水的诱惑。” “可二月中旬开始,天气渐暖,洞中冬眠的黑眉锦蛇渐渐苏醒。蛇窟已被封死,洞内又无其他食物,黑眉锦蛇四处冲撞一无所获,最终只能与入洞的女子争抢羊乳泉眼,泉池之中锦蛇遍布仿佛麻绳打结,间中站着一赤身裸体的女子与之搏斗,这景象,实在是恐怖至极。” “便是此时,羊乳日渐稀少,待得三月末开洞之时,羊乳泉眼早已枯竭。若是缩骨术成,便是女子以蛇为食,日日一杯清水,意志绝非常人能比。三月之后,身轻如燕,纤腰不过手掌般宽。” “豆蔻少女,食尽山中精气,正如她吃下去那些黑眉锦蛇一般妖娆妩媚,眉眼间皆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鬼魅之气。” “缩骨术成,鬼魅既生,习此术之人,便如时间静止一般年华永驻,五旬老妪也可如妙龄少女一般,腰如细蛇,乌发黑眉,周身肌肤新雪也似,摸在手中羊乳一般顺滑。” “如此吃尽苦中苦,练就这身轻如燕的本领,方能以色事君,魅主妄上,一朝得道,被立为皇后,这才终于做了那人上人。” 林愫年纪尚小,又一贯胆大不怎么怕蛇,听到这里,又有些感慨,说:“虽说饿了三个月,吃了很多苦,但最后总还是当上了皇后啊,这不是很好吗?” 她还在做王子公主从此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美梦,老林却毫不留情,一巴掌将那幻梦拍个粉碎:“瓜女子不懂事。你们平日里女娃减肥减的太狠,都要送去医院看病。这一饿三月,腰细到手掌般宽,青春期的女孩子,饿得癸水都不来,连娃儿都生不了,当了皇后,又有什么用?” “古今中外,有几个皇后能有始有终福寿绵长?靠山山倒,靠水水流,靠老汉靠男人都不如靠自己。” “八百里秦川上多少个帝王陵?哪个皇后不都得睡在丈夫的棺材边上?能自己给自己修墓立碑的,还有谁?” “只有那个当上了女皇帝的,武则天嘛。”老林十分恨铁不成钢,直恨不得拿手指头戳林愫的脑门子,难得的恶声恶气说,“好好学习,听到没有?不想做那以色事人命不由己的赵飞燕,就得自己有本事才能立得起来。” “昨天去开家长会,你期中考试退步了八名,这是弄啥咧?” 老林就是这样,教训她也喜欢先讲个故事来吓唬一番,上次讲那吸人精血的蝙蝠精,这次就讲与蛇共舞的缩骨术。 林愫吃透了他的招数,半点也不怕,立起眉毛跟老林抬杠,说:“人家赵飞燕会跳舞,怎么算不得本事了?条条大路通罗马,就只有学习才是正道不成?” 说完,一扭身跑远,直气得老林拿起水烟袋就想砸她的小脑瓜。 到底,也还是没舍得。 “老林当初与我讲这故事,也不知几成是真,几成是吓唬我。”林愫满眼怀恋,面上还笑着,心头却一片涩然。 “缩骨术已经失传多年,我这些年也听过一些,哪次听到的说法都不一样。”林愫继续说,“但有一点,我挺确定。” “这个缩骨术,非常残忍,绝非正道所为。人用来,可保颜面不老。而猛兽用来,可身形回复幼年时态。”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还有一更。 终于有时间,补上之前答应过的双更。 第108章 无辜 “这样说来, 花面灵狸极有可能是被施了缩骨术,被缩到了幼年的大小?”宋书明沉吟, “这样确实也说得通。” “董家妻子之前提过, 丈夫出事当晚,从街上捡回的那只流浪猫,像是受了很多痛苦的折磨。眼睛也瞎了, 腿也瘸了,满身毛发打结,非常凄惨的样子。” “如果缩骨术这样残忍,那灵狸这般形状,极有可能, 是因为遭受了缩骨术的折磨。” 林愫赞同点头,接口道:“花面灵狸不同普通家猫, 并不愿吃猫粮罐头, 反而喜欢以山中活物为食。” “花面灵狸目盲腿瘸,行动不便,被几位受害人捡回家中,再是精心喂养伺候, 它也难以分清是善意还是歹意。” “眼睛看不见,走路也走不动,还要被人摆弄洗澡,喂食自己不吃的东西。对花面灵狸来说, 几位好心受害人的种种照顾和善意,很可能与那些施缩骨术害它的人混淆了!” “花面灵狸难分好歹, 只知面前曾有恶人,百般折辱折磨于它。”林愫继续说。 宋书明扬起眉毛,接着林愫的话头继续分析:“按老林的说法,缩骨之术,用在猛兽身上,必是需要收放自如,才能方便古时行军打仗。不然若是缩回幼年时态却不能自如的变回来,那到了战场之上,又如何将猛兽施展开来?” 林愫点头:“不错。花面灵狸被受害人带回家中,惶惶不可终日,几位受害人喂它猫粮,它却觉得是恶人正在残害于它,如果就在这个时候,花面灵狸被解除了缩骨术法,恢复了正常形态呢?” 宋书明眼中怒意一闪而过,说:“花面灵狸骤然得力,身形恢复如初,必会在震怒恐慌之下打伤几位受害人,甚至将他们撞出窗外,或是从身上压过,从而导致了几人死亡。”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 “花面灵狸杀人,是被人利用了。”宋书明沉声道。 案件至此,已算得上十分明了。花面灵狸被捉之后,被人施以缩骨之术,特意投放在几位受害人路经,或是经常投喂流浪猫的地方。 受害人见灵狸受伤,心中不忍,将灵狸带回家中,本意是想好好照顾收养。 哪知花面灵狸并非普通家猫,受害人提供的猫粮罐头洗澡驱虫,对它而言竟与上刑无异。兼之花面灵狸于缩骨术中受伤惨重,正是对人厌恶,戒备极重的时候。 便是这个时候,花面灵狸缚身的缩骨术法突然被解了开来,顷刻之间一只瘦骨嶙峋的凄惨橘猫,变作威风凛凛一只猫脸花豹! 受害人惊呼后退,花面灵狸闻声而动,将好心照顾它的四位好人,认作那施缩骨术法于它的恶人,一掌划伤受害人的脸,又一击撞去,几位受害人均是外伤致命,前后经过,大抵如此。 花面灵狸无辜被害。 而几位无辜的善心路人,却因为无辜被害的花面灵狸而被害! 这实在,也太惨了些! 林愫胸口起伏不定,气得周身都在发抖。到底是哪里来的邪教,竟会这样狠毒!连杀四人,重创一只灵兽,这般灭绝人性,到底是为了布什么样的法阵? 宋书明上前一步,揽住她肩头安慰:“事到如今,当务之急便是要找到花面灵狸。”“这样看来,我们之前带着子鼠,满城撒网也没有找到花面灵狸,就是因为它已经被恶人制服困住,正在施那缩骨之术。”宋书明说 “可是,我们是凭借着子鼠,才能诱捕花面灵狸,难道这背后的恶人,手上也有子鼠不成?” 林愫冷哼一声:“子鼠嗜恶魂,真能跟着他们,也是为了等他死了吃他的魂!” “可是,我确实很想知道,昨晚花面灵狸杀了董家丈夫之后奔逃而出。按照花面灵狸的性格,必会好好隐藏,它速度又快,尽力逃向山林,保命总还是能够做到的。” “但为什么,这背后的恶人竟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将那灵狸捉住呢?他到底用的是,什么法子?” 宋书明沉吟片刻,说:“我们找不到花面灵狸,多少也是因为它行踪不定。京城这样大,漫天撒网无异于大海捞针,效率极低。” “可是背后的恶人不同,他们有备而来,行踪有迹。董家丈夫出事当晚,花面灵狸从房中奔窜逃命。” “灵狸速度极快,为防夜长梦多,恶人必会想尽办法,第一时间将花面灵狸捉住。如此一来,我觉得,命案发生当时,恶人必然会等在董家附近,这才方便第一时间能将花面灵狸捉回来。” “所以,”宋书明冲林愫安抚笑笑,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之后,定声说:“老李,查监控。” 老李果然带着刑侦,查看了事发当晚董家附近的摄像探头。董家妻子从楼中跑出的时间,约莫在晚上八点半。 案发的科学园小区并不大,刑侦看了一圈,倒真的看出一个“行踪有异”的男子。 从七点到九点这段时间,监控里面这个男子,一直站在离董家百余米外的一株大松树下,左手拿着个手机,右手里握着一个圆环,看起来比滚铁丝环要粗一些,又比呼啦圈,要小一些。 案发当时,那男子虽然仍在大松树下未曾移动,却恰恰就在命案刚刚发生之后,点开了手机。 片刻之后,监控中便看到了一片黄色的阴影,正是刚刚伤人的花面灵狸!只见花面灵狸径直冲向前方,竟是一头钻进男子手中的铁丝环里。 那男子两手紧握,将那铁丝环牢牢握住,上下左右转了一个大圈,手中的铁丝环就像是更小了一些,紧紧绕在花面灵狸的脖颈之上。 黄色的灵狸头颅被制,任是全身用劲也无力逃脱,不过数秒之后,便瘫软在地,不得动弹。 那男子面向灵狸,低下身来,恰好将监控的方向遮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等他再起身的时候,地上竟干干净净,再也不见花面灵狸的踪影。 “这是怎么回事?花面灵狸好不容易获得自由,又双目皆盲,是如何做到这么精准,隔了百米之外,都能够找到这个男子,一头冲向他手中的铁丝环里?”宋书明疑虑窦生。 林愫一摆手,说:“这不是什么铁丝环。这是,金刚圈。” “这玩意,跟我的铜金铃铛一样,就是专门为了灵兽所制的项圈。花面灵狸一头钻进,必然无力挣脱,最终只能脱力躺倒,被那男子缩小身躯,收入怀中。” “可是花面灵狸为什么,会径直冲向金刚圈呢?难道是为了复仇?”林愫仍是琢磨不清,花面灵狸极通人形,就算是为了复仇,也更愿养精蓄锐,徐徐图之,又怎会甫获自由,便由重投魔窟呢?莫非是被邪教乱了心神? “不,没那么复杂。”宋书明沉吟,“你有没有看到,董家出事之后,监控中的男子举起了手机,先是在屏幕中按了几下,又食指滑动,从下而上,长长的滑动了一下。” “我们平日里用手机,这样长长的滑动,一般是为了什么?”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皱眉:“为了下拉?为了刷新?为了翻页?为了快进?” 她连想数个可能性,都被自己一一否决,突然之间灵光骤现:“为了调音量。”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终于有空更新,是因为先生终于出差回来了.. 我单挑带娃一个星期,一句话来总结一下——真不是人干的事.. 第109章 监控 宋书明点头:“不错, 监控中的男子,应该是用手机外放了一段录音, 从而吸引花面灵狸前来。” “要么, 就是花面灵狸被施缩骨术,受尽折磨的时候发出的惨叫,灵狸听到, 就会愤而复仇。” “但这方法,一次两次还说的过去,花面灵狸已是四次被捉,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小。” “另外一个可能, 就是他们手中握着花面灵狸的把柄,幼崽, 或者伴侣。花面灵狸逃出之后, 听到幼崽或者伴侣的呼唤声音,难忍心焦拼命赶来,就这样,中了邪教的圈套。” 林愫沉吟片刻:“灵兽专情, 但是一次捕获两只花面灵狸,难度不小。我琢磨着,还是幼崽的可能性大一些。” 原来是只护崽心切的母灵狸!难怪行事这般暴躁着急。 林愫心头怒火更盛,人之所以为人, 便是在生物链顶端的时候仍知进退,懂得礼义廉耻。灵兽心性与人已十分相似, 辱其父母伤其子女断其伴侣碎其家庭,已是十分惨绝人寰,更何况还是用缩骨术这样阴毒的方法。 宋书明与老李电话说完,放下手机一脸凝重,对林愫说:“监控锁定可疑男子之后,老李他们一路监控,跟着那人的路线走,发现那人进了同一小区一栋楼。” 林愫眉毛一扬:“难道住在同一个小区?” 这倒是奇怪,难道之前死的三位受害人,这男子也曾住过他们的小区不成? 宋书明摇头,说:“那人进了楼道,径直走上了顶楼。” 老旧小区,楼顶为了架设太阳能热水器,七楼之上仍留有通往楼顶的门和楼梯。冬日若是阳光晴好,居民常常去楼顶晒晒被子晾晾床褥,因此顶楼大门一贯不上锁,只是虚掩着。 林愫问:“他上了顶楼,就一直没有下来吗?” 宋书明眸色深沉,语带深意说:“对,一直没有下来。” “楼顶之上没有监控探头,他上去之后发生了什么,老李他们并不知道。” “可是一个大活人,绝对不可能凭空消失。他专门上到顶楼,难道是知道自己会飞?” “什么东西,长了人的样子,又会飞呢?” 林愫哑然,片刻之后才轻轻摇头,叹气,说。 “渡鸦精。” 宋书明与林愫,在从敦煌返程的飞机上,被设计洒上水牛泪。 宋书明接到案件委托,调查一单出轨案的时候,却阴差阳错闯入了人皮罗刹和渡鸦精所在的罗刹鬼蜮,险些被人皮罗刹所迷。 两人为了收服渡鸦精,特意诱捕花面灵狸,带入罗刹鬼蜮,接连杀死几只渡鸦精。有一只渡鸦精,曾在被花面灵狸咬掉头颅之前透露,渡鸦精和人皮罗刹都是为人所控,每月依照一位姓沈的妇人嘱咐办事。 “老李追查这么久,姓沈的妇人和我们曾在飞机上遇到的空姐,这两个已经确定的背后团伙,却一直都没有找到。”宋书明苦苦思索。 “人皮罗刹迷惑杨兴一个人,就从他手中骗走了两千余万。渡鸦精和人皮罗刹不知已存在多久,这么大的体量,这么多的钱,都流向了境外,到底背后的人,用这些钱来干什么?” “如果是渡鸦精的话,是为了向花面灵狸复仇吗?”林愫皱紧眉头。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林愫原本是为了为无辜死去的杨兴讨回公道,这才捉来花面灵狸摧毁罗刹鬼蜮。 倘若因为这个,反倒给花面灵狸招来灾祸,又导致四位无辜的善心人被杀,她的良心估计会一生难安。 宋书明知道她面上一片淡然冷漠,内心早已如烈油烹锅般难过,轻轻抚着她手臂,安慰她道:“我倒觉得,渡鸦精不像是为了寻仇才去伤害花面灵狸。” “如果渡鸦精是为了报仇,你和我明明是始作俑者,为什么渡鸦精却只对花面灵狸动手,不对你我复仇呢?” “如果仅仅是为了复仇,那有千万种方法可以折磨花面灵狸,为什么偏偏要选择缩骨术这样一种非常麻烦的办法呢?还要三放三捉,连杀四人?” “这样,岂不是动静更大,更加招眼吗?” “这事,怎么看都不是单纯的复仇,倒更像是你之前所说,是为了炼成法阵。” 无论是何法阵,总要先找到人再说。 好在当日天色虽晚,监控却很给力,清清楚楚拍下了可疑男子的脸。 不过两三天时间,老李就打来电话,告诉宋书明:“系统里面找到了。” “可疑男子叫李鸣,外号二狗。是远大中路上面一家大型超市的仓库经理。” 原来是将花面灵狸,藏匿在超市的地库中!难怪在城中藏了这么久,都没有被人发现。 林愫面沉如水,牙关咬紧,腕上引魂铃似是感知她心潮激动,叮铃响了两声。 “人挡杀人,鬼挡除鬼。你们作恶多端,我就要让你血债血偿。” 两人这次,仍是叫上了知根知底的老李,几人约在远大中路见面。老李出现的时候,身后还跟了许大生。 书晴案子了结已有一年多,宋书明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许大生,先是心中高兴,揽了大生肩头一阵寒暄,回过神来又有些埋怨老李:“今天事出险恶,叫上你我已很过意不去,干嘛还把大生连累进来?” 老李轻轻摆手,说:“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大生就在门外不进去,如果情况不好,还得靠他找人来救我们。” 几人边说边走,不知不觉就来到超市前面。 这家超市倒与别家不同,占地很大,并没有开在商场里面,而是开在了一座综合性的大五星级酒店的地底三层。 林愫特意选在凌晨来此,怕白天超市人多,若有打斗动枪,容易伤及无辜。 哪知超市的楼上,酒店的二楼,却开了一家夜总会,叫“今夜不夜城”。 虽是凌晨时分,但夜总会内生意像是极好,隔着几层楼都能听到人声鼎沸,吵杂非常。 林愫抬眼紧盯窗口半响,冷冷说:“早该想到的!” “全城之中,罗刹鬼蜮绝不仅仅只当日城南自来水厂边,那一处。” “真没想到就在这熙熙攘攘的市中心,一家酒店夜总会中,竟然设了罗刹鬼蜮。” 人皮罗刹,在夜总会中对目标人物下手。而渡鸦精,就隐藏在这超市地库之中。 “对方人数难估,我们既是黑夜,又无花面灵狸帮助。”宋书明沉声说。 “如今之计,硬攻是不行了,唯有智取。” 京城本地,对公众建筑消防设施一向严查死守。宋书明和许大生年龄相近,戴上墨镜大摇大摆进了今夜夜总会,冲着进门迎来的男经理傲慢地点点下巴,满眼轻蔑,轻佻着声音,说:“来一个包间,安静点的。” 经理见惯了各种来头的客人,不以为意面带笑意,将二人迎进最尾一个包间,拿出酒单放在桌上,点头哈腰出了房间。 事不宜迟,宋书明一把将门反锁,把玻璃果盆中的水果全部倒出,三五下抽出茶几上的抽纸,掏出火机点燃。 宋书明站在茶几上,将燃烧着餐巾纸的水果盆举在了烟雾探测器前。仅仅点燃自然不够,宋书明皱着眉头催促许大生:“快些!” 许大生不敢再等,两下从包中拿出一个塑纸小包,将小包中的粉末倒在了水果盆中。 那是红磷!就是火柴尖上那一团红色的引燃物。 红磷燃点较之白磷,要高上许多,燃烧之后生成大量白色颗粒,形成滚滚浓烟,烧完即止,也没有失火风险。 宋书明连忙低下头,水果盆中生出的浓烟,几乎瞬间便激发了烟雾报警器,发出刺耳的尖鸣声。 宋书明抬手,拧开桌上矿泉水,一把将燃烧着的水果盆浇灭,示意许大生往前跑,边跑边喊:“着火了!着火了!” 火警报警器传来尖鸣,耳边又有人喊失火,人群惊慌失措四散奔逃。不待宋书明动作,已有其他顾客打电话报警,倒是省了他们几人的事。 渡鸦精极怕火,林愫上次便是用火鬃鞭对付它们。此番知晓夜总会失火,稳妥起见必会逃个干净。 宋书明趁乱顺着逃生楼梯一路朝下,到了地面之后对许大生使了个眼色,许大生点点头,顺着人流向外,宋书明却没有跟着出来,反而顺着楼梯继续向下走去。 地下三层,是超市的仓库。 老李和林愫已经提前等在了地库,距离仓库大门不过几十米的一处工具间里。 宋书明闪身进来,擦一把头上的汗,问:“什么情况?”老李先开口:“现在还没见到人出来,不知道里面是个什么情况。” 宋书明点头,说:“先等等,上面有了动静,渡鸦精谨慎,估计也会有动作。” 果如宋书明所料,约莫几分钟后,仓库铁门大开,一个男人一边开着铁门,一边在手机上与人通话:“是客人抽烟还是怎么着,怎么可能突然间着火?这么大动静,警察肯定要来,你们眼睛都放尖一点!我这边暂时走不掉,先看看情况。实在不行再说。” 老李悄悄探头一看,转头低声对宋书明和林愫耳语:“就是之前监控里的那人,李二狗。”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实在是太困了,我码着码着居然闭眼迷糊睡着了,等睁开眼睛一看,打得都是乱码。 今晚应该还有一更。 第110章 仓库 “李二狗真名李鸣, 左口右鸟,说的就是一只长喙黑羽的渡鸦精。”宋书明冷哼道。 此时李鸣已将仓库铁门打开, 就站在门边观望, 口中还骂骂咧咧对着房内的同伙催促。 “听声音,像是还有两个同伙。”宋书明悄悄示意老李,两人在前, 隐藏在墙根的阴影里,悄悄向前贴近,距离那门不过几米处,有一凸出来约半米宽的立柱。 宋书明和老李一左一右,各隐藏在一边的立柱后。两人站定, 宋书明冲林愫轻轻摆手,林愫会意, 深吸一口气, 从阴影处惊慌失措地跑向仓库大门,边跑边喊。 “失火了!失火了!大门在哪里你们知道吗?怎么出去?快点逃啊!” 李鸣被突然出现的林愫吓了一大跳,初初的愣神之后便是满眼怀疑,右手微动, 渐渐往身后抚去。 宋书明心中暗道不好,双拳紧握,掌心一层薄汗,远远冲着老李点头。 老李手放在腰侧, 回了宋书明一个知道的手势。 宋书明默默倒数三声,就趁着李鸣全副注意力都集中在林愫身上的这一刻, 从立柱后猛冲出来,两步跑到李鸣身前,用尽全身气力一拳挥了上去。 好一出声东击西!李鸣原本觉得林愫出现得十分莫名,正紧紧盯着林愫,丝毫不敢松懈。哪知宋书明竟从他身后突然窜了出来,待反应过来的时候,面上已狠狠吃了宋书明一拳。 宋书明这拳用上了他全身力量,之前在敦煌的时候陆讫和老道陆坤被他铁拳击倒在地,半响都难以起身。 可精怪到底是精怪,那渡鸦精李鸣面上遭此重击,不过哀嚎一声,身子外上一歪。 宋书明还待再打,哪知李明站定身子冷笑一声,发出一声桀桀的怪笑,又似鬼泣又似鸟鸣,面上一阵抽搐,刹那间头颅消失不见,只余一只纯黑的长喙鸟头,圆睁着一对褐色的眼珠,利剑一般的黄色鸟喙瞬间便像一柄长剑一般,直直朝宋书明刺去。 林愫此时已赶到了二人身边,她一手握着火鬃鞭,另一手捏起火诀,由鞭梢开始,蓝火渐渐向上蔓延。 那渡鸦精此刻又只顾注意宋书明,不妨林愫一鞭抽来,正中脊背。那马鬃鞭梢淬了桐油,幽幽蓝火霎时将他背脊上一小片黑羽点燃,痛的那渡鸦精一阵哀鸣。 这一番动静大,早已惊动仓库内的两只渡鸦精同伙。两只渡鸦精现了原形,肋下双翼一展而开,足有近一米长,此时像一把黑色的巨伞一样冲宋书明和林愫压来,胸前钢针一排竖起,寒光恻然。 就在此时,“砰”一声巨响传来。正是老李,趁着三人乱战的时候,暗自埋伏在宋书明和林愫旁边的柜子后面,举枪瞄准。 那两只渡鸦精飞来,正中老李下怀,等扑到了老李面前不过数米,老李毫不惊慌,冲着那两只巨大的翅膀就开了枪! 扑通一声,靠右那只渡鸦精一头从空中栽下,背上的长翼血流潺潺,青蓝色的血渐渐在身下聚成一团。 这一枪过后,剩下的渡鸦精和李鸣都被枪声震慑,瑟瑟发抖,匍匐在地,再不敢动弹。 林愫半个字也不与他们多言,只向前一步,手中握紧金刚杵,一把戳入另外一只渡鸦精的喉咙。 那渡鸦精连声哀鸣都未及发出就已倒地,喉头哽咽像是气道受阻。李鸣见此情状扑通一声跪下,鸟头瞬间转回人脸,满面戚容,拼命哀求道:“天师饶命!” 他倒是有几分乖觉,从鸟头换成人脸之后,林愫倒真有几分不忍下手杀他: “快点说,花面灵狸被你们放到了哪里?” 林愫握紧火鬃鞭,毫不留情唰唰两声打在渡鸦精背后,尤其是两只收起的小翼之上。 渡鸦精视飞翼珍贵如生命一般,小翼脆弱,被林愫连抽几鞭痛得满地打滚,地下扑簌簌掉了满地破碎的飞羽。 李鸣周身颤抖,抖着声音说:“往前再走三十米,就在右手边第二排货架之间。” 林愫还未出气,却因心中记挂花面灵狸,只伸手将火鬃鞭紧紧捆住李鸣的双手双足和鸟喙,又小小捏一火诀,让那蓝火燃得更旺了些。 三人暂且将李鸣丢在门口,径直穿过铁门往库房里面走去。 林愫这还是第一次见识超市库房,空荡荡的大空间内树着一排排高大的货架,间或停着几辆运货的机械车,看起来倒很像.. “宜家一层的货柜架。”宋书明说。 这话不错,林愫心里赞同,库房空旷,一排排货架上都是大大小小的纸箱,分门别类摆的整整齐齐。 三人一排排货架看过去,却丝毫不见花面灵狸的踪迹。 林愫心中着急,不断问道:“到底在哪里?看见了吗?” 宋书明也十分着急,面上却不显,连着数了两遍,货架没错,灵狸却不见踪影,只好低声说:“你们继续找,我再去逼问一下那只狡猾的渡鸦精。” 林愫和老李继续往前,宋书明转身往回走。 哪知走到门口一看,前后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方才还被牢牢捆住的渡鸦精李鸣,以及方才被老李击中翅膀,被林愫一招捅穿喉咙的那只渡鸦精,竟然通通消失不见了! 宋书明心头大震,惊呼出声:“林愫,老李,小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少了点,明天多更一些,再来两章。 ☆、 来迟 超市仓库已经是最底一层, 但电梯口内却不是几人所在的平地,而是凹陷出一个近两米高的深坑。自深坑地面往上三层, 直到电梯停放的一楼, 就是这一处近十米的电梯井。 那深坑之中正正立了一个金光灿灿的笼子,四面金色的栏杆像是一体成型。栏杆足有四五米高,十厘米左右的间隔, 油光铮亮,极为光滑的样子。笼顶却像是敞开着的,并没有被封起来。 笼子底下躺着的,正是花面灵狸。 宋书明第一眼看过去,其实并未认出, 那就是几月之前与他相处过数日的花面灵狸。 他那时所见的花面灵狸,周身皮毛光滑水润似一只威风凛凛的花豹, 一张秀气的瓜子猫脸, 两弯浅灰色的猫眼灵动,深潭一般,似能看入人心。 可此时,花面灵狸一动不动躺倒在地上, 皮毛斑驳不堪,显见得遭受过极惨烈的毒打, 气息奄奄, 像是已经死去多日一样。 宋书明紧紧皱着眉头,四周看了一眼,只见一条长长的软梯, 就贴在电梯口边上。宋书明抬头向上望,发现这条软梯像是从地面一直垂落下来的。他伸手拽了拽,见很是扎实,扭头对林愫说:“我先下去吧。” 林愫目光就没离开过花面灵狸,听他这么说,与他对视一眼,咬着下唇点头许了。 宋书明先行下去,林愫跟着后面一并下来。两人相携,小心翼翼走到笼子旁边,宋书明伸手一摸,那笼子不知是何所制,触手竟微微有些温热之感,电梯井中分明并无过多光源,偏偏笼子四周像笼了一层光纱一样,金色光芒如水纹一样缓缓在笼子四周流淌。 “真土豪无疑了。”林愫见他好奇,波澜不惊地说,“这些年渡鸦精和人皮罗刹真是赚了不少钱啊。金刚圈价比黄金,能做这样大一个笼子,这是出了血本了。” 宋书明暗暗点头,目光从金刚圈上转回,紧紧盯着笼中躺着的花面灵狸。 花面灵狸侧面躺倒,双目紧闭,头颅埋在右爪之下,像是疼痛中晕过去的样子,肚皮微微凸起,平摊在地上像一张巨毯。 宋书明静静看了半响,花面灵狸纹丝不动,胸口铁石一般静止,已很久都不见丝毫的呼吸起伏。 宋书明深深叹口气,他们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花面灵狸分明已经被折磨至死。 他伸手去拽林愫,劝慰道:“此处到底还是罗刹鬼蜮,我们不知渡鸦精和人皮罗刹的底细,还是不宜久留。” 林愫却满脸倔强,站在金刚笼前不愿离开,说:“就算走,也要找到它的孩子才行。若不是为了保卫幼崽,它也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被捉了过来。” 宋书明无奈,抬头示意老李。老李离得远,闻言便也准备从电梯口向下爬,打算与宋书明和林愫一同找寻。 林愫沿着墙根看了一圈,没有找到灵狸幼崽的踪迹。宋书明皱着眉头,电梯井内虽然阴暗,但是方方正正都是水泥墙面,并不是很适合灵狸幼崽藏身。 何况渡鸦精对花面灵狸如此忌惮,难道是只将花面灵狸关在此处金刚笼中,却又另找一地安置幼崽? 不,不应该是这样。渡鸦精想用幼崽威胁母狸,需要一直保持花面灵狸的母性,如此便不会母子分离太久太远,免得花面灵狸久不见子,失了母性,再被施缩骨术放出之后,就不会轻易上当再被捉回。 幼崽应当就在这附近才是。 宋书明抬眼扫了一圈,终究还是将目光放回金刚笼内,躺倒的花面灵狸身下。 他伸手探进笼内,想轻轻拨动灵狸的肚皮,哪知指尖触上那一瞬间,宋书明面色骤然大变。 花面灵狸的皮毛,他上次曾抚过不知多少次,光滑水润杭绸也似,怎么可能是如今这样砂纸一样粗粝的手感? 何况皮毛之下,分明并无血肉,一摸一凹,像是空荡荡一片! 这像是,吹起来的一个气球啊! 这根本就不是真的花面灵狸,只是渡鸦精拿成型的狸皮拼出来的一个假架子而已! 这分明又是一个陷阱。他们,又上了渡鸦精的当了! 宋书明猛地转身,冲老李放声大喊:“不好!不要下来!” 老李刚刚才从软梯上跳下,闻言愣在当场,回过神来,就想往上爬。 却被林愫一把拦住,说:“等一下!” 宋书明心急如焚,说:“这花面灵狸皮毛是假,身下像是气球鼓胀,不似血肉。我觉得,我们这是又中了陷阱了。” “李鸣临死前仍摆了你我一道,何况灵狸幼崽也不在此,想必真正的花面灵狸肯定已早被他们转移了。”宋书明边说边想把林愫往软梯那边送,“赶紧上去。如果真的是陷阱,先抓紧时间逃出去再做打算。” 林愫挣开他的手一把反握,斩钉截铁说:“不,我倒是觉得,这就是真正的花面灵狸。” 她转身脚步不停,又走回金刚笼前,蹲下/身子。那金刚笼像是一体成型,金色的栏杆整整齐齐,看不到接口也看不到门在何处。 林愫细细打量躺在地上的花面灵狸,半响,伸出手来像宋书明一样,轻轻抚了抚花面灵狸的背脊。 远远看来十分饱满圆润的身体,摸在手中却似皮包骨头一样硌手,果然如宋书明所说像吹起来的一只气球。 林愫脸色越发凝重,左手捏诀,右手腕上一抖,露出引魂铃来,紧紧贴在花面灵狸的鼻尖。 那鼻尖曾被金刚杵所伤,此刻仍有莲花状的浅褐色伤痕。引魂铃贴着伤痕轻轻摇动,铃音清越,林愫闭上眼睛,眉心深深印出一道痕迹,半响,才轻声吐出一句。 “怨灵。” 不是一只,而是四只怨灵。 女学生,男医生,老太太和董家丈夫,四位善心人,好心收留体有残疾却无家可归的流浪橘猫,悉心照料。哪知却做了东郭先生。 瘦小嶙峋的橘猫眨眼之间变作一只身长体壮的“花豹”,如小山一般压来,顷刻间便要了自己性命。 想不通,不理解,为何善行却无福报反致恶果? 这四位受害人,每个人在死亡的最后一刻,心头所生都是怨气。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 人在这世上,唯有那最后一刻的心性迟迟不散,徘徊世间,久而久之便聚结成灵。 这四位满心怨气不解而亡的受害人,无一例外都生出了怨灵。 林愫收回引魂铃,迎上宋书明探究的眼神,轻声说:“四只怨灵,都在花面灵狸的体内。” “我们都想错了。” “渡鸦精连杀死人,东南西北各一,两男两女,老中青少各一,并不是为了做什么法阵。” “而是为了炼化法器。” “这个法器,叫做元皿。” 老李此时已走到二人身边,闻言不解询问:“元皿是什么?” 林愫眼含苦涩,解释:“元皿,和阴山血玉倒有些相似之处,二者皆是极阴毒的法器。” 阴山血玉臭名昭著,须百余童男童女口含血玉,活人殉葬方能炼化。 元皿的名气小上许多,要炼化,须得连续采集五只怨灵,两男两女一婴孩,老中青少幼各一,再以法器吞噬收纳怨灵,连收五只之后,法器满载怨气,就会像一只装满了怨气的碗一样,所以叫做“元皿”。 “我所知道的元皿,都是陶瓦所制。取一个瓦钵,一支阴沉木筷,将怨灵集结一处收入钵中,就成为一只元皿。” “如果不是花面灵狸满身怨灵,身上血肉尽失,皮毛如外套一样挂在身上松松垮垮,我也不会想到,渡鸦精竟然将花面灵狸炼化成了,一只元皿。” 宋书明张口结舌,满心疑问竟不知从何问起,心头一片茫然,半响,脱口问道:“那花面灵狸,还活着吗?”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问出这样一句,却没想到林愫反像松了一口气,说:“灵狸身上只有四只怨灵,还差一只。炼化应当还未完成,灵狸应当,还活着。” 虽然活着,却也离死不远。林愫摆摆头,不愿深想,左手捏诀,右手从随身的麻布小袋中掏出一支阴沉木筷,蘸上水牛血。 林愫转头问老李:“李警官,受害人的生日,你有吗?” 老李还真在手机备忘录里留了几个人的基本信息。 林愫接过一看,口中默默算出生辰八字,一一画在黄纸符上。她左手捏诀,又把写上了生辰八字的黄纸符,放入引魂铃中。 引魂铃在她腕上轻轻摇动,方才还静谧无风的电梯井内不知从何处开始,渐渐刮起了一阵阴风,越刮越大,吹得几人衣袖袍角猎猎作响。 金刚笼持续发出的金光,慢慢像在笼罩在雾气之中。身边的薄雾来得突然,几秒钟内便将三人牢牢锁在这一片茫然之中。 林愫宋书明与老李,后背靠着后背站成了一个三角形。林愫握紧了金刚杵,又递给老李和宋书明一人一只巴掌大的桃木小剑防身。 三人不敢松懈,静静等着,不过数十秒后,雾气渐浓,三人身边不知何时竟凭空生长出三棵垂柳,面前虽无人影,却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一下一下,像是踩在人的心尖。 ☆、 惊险 宋书明好歹曾听林愫讲过怨灵出世的情形, 心里多少还算有个底。 老李却是第一次见识这般招魂见鬼的场面,若说不怕就是在骗人, 手里虽然紧紧握着桃木剑, 另外一手却忍不住往腰间的枪上靠。 “来了。”林愫低语,仿佛为了映衬她所说的话一样,下一秒钟, 三人面前就出现了四个鬼影。 东南西北各站一人,铁青着脸,面色惨白,直勾勾盯着他们。 老李强压住几欲脱口而出的惊叫声,集中注意只等着林愫一声令下便动手。 林愫却像并不着急, 手腕上的引魂铃一直在摇,铃音不停, 右手握着金刚杵, 在胸前上下左右挥动,像是在重复着一个图案。 她动作越来越快,金刚杵像有了生命一样飞快在空中舞动,拖出一道道金光灿灿的尾巴。 那四个人影果然被林愫手上的动作吸引了过去, 渐渐从老李和宋书明面前离开,聚到了林愫的身前。 林愫手上动作不停, 口中低语出声, 像在轻吟浅唱一样:“怨灵千劫,尤不尽数,云舍无漏, 何缘可解?” 怨灵不过是抹记忆,靠的就是咽气前那口怨气。怨气既生,无药可解,是必要勾魂索命才肯善罢甘休的。 可是唯有一物,人人皆有,无处不在,却能克世间万物。 时间。 怨气怨气,一口气而已,又能够撑得多久? 林愫不愿与怨灵正面相敌,担心鏖战之下伤及老李和宋书明,只能想一个巧办法,尽全力去拖延时间。 她用金刚杵画出定身符,口中再吟唱两声安魂曲,将四只怨灵锁在身前不得移动。 四只怨灵像是没有意识到宋书明和老李的存在,只在她身边徘徊不去,果然不过前后数分钟,怨气被时间冲淡,那四个若隐若现的怨灵鬼影就在林愫身边的茫茫白雾之中逐渐变淡,直至透明。 老李和宋书明几乎同时长出一口气。宋书明转身一看,一直躺在笼中的花面灵狸微微动了动前爪,睁开了琥珀色的眼睛。 灵狸双目已盲,原本清澈透明的眸子已经蒙上一层血霜,鼻尖仍有伤,耳朵却还算灵敏,听到了动静呜咽着向林愫和宋书明这边挪动。 花面灵狸前爪撑地,勉力抬起上半身。刚才平摊在地鼓起一团的肚皮底下,出溜一下竟钻出一只虎皮色的花猫来。 林愫定睛一看,那花猫黄底褐斑,皮毛水润,足尖有利爪,身形流畅像一头缩小了很多倍的花豹子,面孔圆圆下巴尖尖,两只灰耳顶上一簇白毛,活脱脱就是花面灵狸的样子。 “她认出我们来了,这是她的孩子。”林愫说。 花面灵狸能以气息辨人,没想到时隔多日它竟然还能认出宋书明和林愫来,甚至抬起身子放幼崽出来与他们相见。 宋书明眉头紧锁,这般做法,倒像是在托孤了。 “你不要着急,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一定会救你们母子出去。”他大起胆子,伸手进笼,顺着灵狸的背脊轻轻抚摸。 花面灵狸轻轻一颤,像是疼痛似的瑟缩一下,半响埋下头去,眼皮闭紧,大滴大滴泪珠从中滚落。 那小灵狸就在母亲和宋书明身边徘徊,见母亲落泪还当是宋书明欺负了她,小小嗷呜一声便凶狠扑在了宋书明手上,抱着他手腕就一阵啃咬。 小灵狸分明连牙都未出,却仍咬得宋书明腕上一片红痕。 林愫忍俊不禁,咯咯笑出了声,也伸手进去将二人分开。她心知多半无用,却仍是试了一试,想将幼狸从金刚笼中抱出。 金刚笼栏杆不过十厘米宽,猫头尚未钻出便已卡住。她来回多换了几个角度,都未能成功。 宋书明抬头环顾四周,说:“不如我来试试,用软梯爬进去。” 那软梯自上而下,像是从电梯之上的一楼某处一直垂落到地面。结实倒是十分结实,就是不知长度是否够用。 老李和林愫拽住软梯的末端,拼命朝着金刚笼这边拉拢,原本紧贴墙面垂直的软梯,此时被拉得倾斜。上端仍在一楼某处挂着,下端却靠在金刚笼的旁边,斜斜拉出一长条直线。 软梯从金刚笼底部往上斜着穿出,像拉了一条自腰部穿出的对角线! “不够。”老李说。宋书明如果从他和林愫拉着的这端软梯底部,斜着向上爬,软梯并不与金刚笼贴合,爬到两米高的地方,金刚笼与倾斜的软梯就渐渐分开。 等宋书明爬到与金刚笼的栏杆等高的地方的时候,软梯与笼子中间已拉出将近两米的距离。 软梯柔软,又无法借力,想凭空跃过那两米,难度极高,还极容易失手撞到竖起的栏杆受伤。 笼中的花面灵狸不知几人进展,只听三人左一言右一语争论不休,此刻心情烦躁不安,几次将幼狸顶在背脊朝上跳跃,像是想尽力将孩子顶出。 宋书明心下焦急,催促老李与林愫两人拽住软梯的底端在地下大幅度的左右跑动,像荡秋千一样将宋书明连人带软梯荡来荡去。 宋书明瞅准时机,便趁那软梯荡得最靠近金刚笼的那一瞬间,深吸一口气大腿猛力一蹬,纵身往外跳出。 咣当一声巨响,宋书明胸口剧痛,狠狠撞在金刚笼的栏杆之上。 他眼冒金星,呼吸憋闷,连连咳嗽数声这才渐渐回过神来。 宋书明方才那一跃,正撞在栏杆顶端,此刻像一张折叠的贺卡一样挂在栏杆上。 林愫在下面看得惊险焦心,半点声音也不敢发出,直到宋书明慢慢挪动身子,从栏杆上慢慢翻转,双手仍挂在栏杆上不敢放松,身子半吊在空中,整个人保持做引体向上的姿势。 “快些,他撑不了太久。”林愫催促花面灵狸,宋书明保持这姿势很费体力,他们时间不多,分秒都很宝贵。 花面灵狸呜咽一声,含着眼泪认真舔着幼狸全身上下。幼狸不愿离开母亲,喵呜叫着往花面灵狸身上蹭滚撒娇,花面灵狸犹豫再三,终究还是狠下心来,将幼狸顶在头上,拼尽最后一分气力,后腿直立站起身来,将幼狸猛地向上一送。 幼狸借着花面灵狸的推力一跃而上,轻轻松松扒住宋书明的裤脚,顺着他长裤爬到腰间,再四爪紧紧抓住他腰间衣服爬到宋书明的肩头。 幼狸转头看向母亲,连连喵呜数声,叫声凄惨哀伤,像是不忍与母亲离别。 花面灵狸也回它几声短促的鸣叫,催促它快些跟着宋书明离开。 宋书明焦急万分,不敢再拖延,双臂发力向上拉伸,正准备翻身从栏杆内出来,便是此时,三人头顶的电梯,突然发出轰隆隆的一声巨响。 林愫抬头一看,方才还稳稳停在三层以上的电梯,竟然像是突然之间被启动了一样,正在他们头顶摇晃不定。 “电梯!”林愫惊呼出声,难道楼上有人正在恶意剪断电梯钢缆,让电梯坠落砸死他们? 宋书明听到她声音下意识向上望去,转头安慰她道:“放心,电梯有安全钳,就算是钢缆断掉也不会坠落的。” 他说的不错,电梯不过摇晃一下便停下,并未再听到钢缆断裂的声音。几人略松一口气,正准备继续相救花面灵狸,哪知就在宋书明翻身跃出的这一刻,头顶的电梯竟然启动了! 不仅仅是启动,那电梯分明正在以比平时快出数倍的速度向下行驶,眼看就要将挂在栏杆上的宋书明和幼狸砸成肉饼! 电光火石之间,宋书明来不及翻出金刚笼,只得转身向笼内跌去,头皮几乎擦过砸下来的电梯底,正好落在前来接他的花面灵狸背上。 电梯砸向金刚笼,巨响震得林愫头晕目眩几欲耳聋,狠狠抱住脑袋半响才睁开眼睛。 那金刚笼只为圈住灵兽,钢内掺了金粉,并不十分坚硬,此时眼看已经支持不住仍在继续下压的电梯仓,数根金刚栏杆已从中间断开。 宋书明和花面灵狸正站在两根被压弯的栏杆中间,一左一右,拼命向外拉这栏杆。 老李和林愫见状急忙跟上,三人在一边,灵狸在另外一边,用尽全力想将这栏杆中间的缝隙拉宽一些,那花面灵狸紧紧咬住栏杆,目呲欲裂,满口利齿似已崩裂,嘴角淌出涎涎鲜血。 作者有话要说:  带孩子半点不敢松懈。 北京那场雪,地下积了些积水。 女儿好奇踩水,鞋子湿了,脏水进了指甲,竟然发炎了。 今晚还有一更。元皿这个小故事终于结束了,每次写到主线就比较阴暗。 下一个小故事我个人非常喜欢,非常欢快的娱乐圈故事。 ☆、 冥婚几人合力拉伸, 又有电梯重压而下,金刚笼的栏杆竟真被拉弯了些许, 宋书明身材瘦削, 先将头伸了出去,小松半口气,又侧着身子屏住呼吸, 生生从栏杆之中钻了出来! 宋书明还欲再救花面灵狸,却哪里还能来得及! 那电梯一直未停,金刚笼被越压越低,眼看就要砸向笼内的灵狸。 花面灵狸感到宋书明钻了出去,又知道幼狸被他妥妥帖帖放在肩头, 终于松开一直紧咬的金刚笼栏杆,冲着林愫所在的方向凄凄叫了数声, 便一头向上, 撞在了徐徐压下的电梯仓底,血光四散,脑浆迸溅。 林愫伤痛难抑,痛哭出声, 硬生生被宋书明和老李强拉回了几人方才顺着软梯下来的电梯口。 那软梯早已坠在地下不能用,好在电梯口距离地面不算太高, 两米有余, 宋书明站在老李身上先翻身上去,又转身用力将老李拉上。 宋书明和老李分毫不敢在此停留,顺着来时的仓库大门拼命往外跑。 三人连爬三层楼, 到了地面才看到外面消防车和警察已经来了两辆,楼外聚集着许多从夜总会中疏散出来的群众。 老李这才终于松下一口气来,出声道:“奇怪,明明刚才有人想用电梯压死我们,为什么一路上来却不见人影?渡鸦精和人皮罗刹,难道都已经被我们杀尽了?” 宋书明也觉得有些不解,说:“可能是因为警察到了,人多起来,所以又逃走了?” 两人正在说话,许大生从远处看到他们,急急跑来,说:“你们三人这样狼狈,赶紧上车。” 大生一路疾驶,先送老李,再将宋书明和林愫送回家中。 宋书明不愿多事,悄悄将幼狸裹在外套里,等到了家才将外套解开。 幼狸从他怀中一跃而出,冲着阳台的子鼠便冲了过去。 子鼠先是嗷呜一声惨叫往窝中猛钻,待见到幼狸身形尚小,连牙都还没长齐,还是只吃奶的小花猫,这才壮着胆子从窝中钻出,将自己团成一个球,直撞得幼狸几个趔趄。 林愫叹口气,上前将一鼠一狸隔开,边摸着幼狸柔嫩的小脑瓜,一边喃喃对宋书明说:“花面灵狸总归是灵兽。它临死之前冲我叫的那几声,很有几分深意,何况它心中诸多挂牵,大仇还未得报。我总觉得,它会很快回来的吧。” 宋书明不忍打击她,拦住她肩头,温言抚慰:“会回来的,一定会的。” 他说这话,不过是安慰她而已,自己也不甚相信。 可冬至那天,他下班从办公室回家,却遇到了一只流浪橘猫,趴在他车的轮胎上睡得香甜。 两月左右的初生幼猫,黄底褐斑,鼻尖一道极浅的,几不可见的,莲花似的,褐色胎记。 宋书明抱起小橘奶猫,眼眶微湿,说:“你果然回来了。” 言毕,又微微一笑,说:“子鼠,会疯的吧。” 原本只有一人一鼠的房间,前后两年不到,又多了一人一猫一狸,显得格外逼仄。 宋书明与林愫商议,等到房子到期之后重新再租一间靠近林愫学校的。 林愫东西不多,搬家的时候也不麻烦,宋书明开车来回四五趟,就将东西清空。 唯独带橘猫的时候惹了些麻烦。 那橘猫,死活不愿意上宋书明的车。 威逼利诱,猫罐头猫粮小鱼干,什么都试过了,橘猫极通人性又聪明,半点也不上当。 宋书明无奈:“实在不行,网上下单买点猫薄荷?” 林愫嘴角微微扬了扬,想了想,叹口气,说:“估摸着是缩骨术的时候遭了罪,现在虽然重又投胎,前尘往事不怎么记得,但潜意识里多少还是有些印象。” “也不知渡鸦精是用了什么法子折磨花面灵狸,估计是与车有关,才会将灵狸吓成这个样子。”宋书明感慨。 说到渡鸦精,林愫难压心头恨意,说:“渡鸦精自己可做不来捉花面灵狸这事。背后的人到底是谁,老李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他们几个当日逃得匆忙,等第二天老李带人再去查访,超市的仓库早都被收拾得一干二净,一点证据都没有留下。 “渡鸦精所在的夜总会,和当初杨兴转移财产的那家公司情况相似,法人代表都在境外,真出事了也找不到人,何况当日火警只是幌子,并没有真的出事。” “老李到底权限有限,现在看来,也只能慢慢查了。”宋书明想了想,又问林愫,“话又说回来,花面灵狸最终是被制成了元皿,那元皿到底有何神奇之处,需要这样大张旗鼓地炼制?” 按林愫当日解释那样,元皿不过就是只装满了怨气的碗罢了。找什么样的容器去装怨气不行,为什么非要找花面灵狸去当这只盛怨气的“碗”呢? 宋书明百思不得其解。 林愫摇头,说:“元皿不是一只装怨气的碗。” “恰恰相反,元皿是一只用怨气炼化的碗。这只碗,装的,是魂。” “魂有七灵,痛、怨、念、悔、痴、恨、癫,惟中怨灵阴气最盛。” “用东南西北中,男女老少幼连续五只怨灵炼化元皿,是为了去除容器之上的所有阳气。” “瓦陶原本便属至阴之物,以怨灵炼化之后,就可一丝一缕阳气也无。” “人死如灯灭,死后不复生,魂魄七七之后便会散尽,再无法留存这阳世之间。可若有了元皿,人死之后就可将魂魄留存在阴气极盛的元皿之中,避过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来勾魂。” 宋书明听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想到由这怨灵所炼的元皿,竟然如此厉害,可以将魂魄保存: “这玩意,就像个冰箱一样,能把魂魄留住?那能留多久呢?” 林愫被他这比喻逗得微微一笑,想了想,点头说:“倒还真的有点像冰箱。” “瓦陶制成元皿,魂魄放置其中,最多不过保存两个小时。” “民间以往用这法子储魂,都是为了配冥婚的。” 老林自来十分痛恨冥婚一事,若是有人求他来牵线作法,不论给出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许诺多少丰厚的报酬,都是要被他打出门外去的。 不为别的,多半还是因为元皿阴毒,需要炼化怨灵方可得。 “现在的冥婚,都是娃娃过家家一般。算个八字,卜个吉时,把棺材摆在一处,再把坟迁好,吹吹打打一番,就算是结成冥婚了?”老林敲着烟袋,满眼都是不屑,“我要真做这样糊弄事,就是毁了一辈子的招牌。” “姻缘百年,结发夫妻,那是要灵肉合一的。” “灵肉合一懂不懂啊,有肉,还要有灵。别说你只是把坟迁去了一处,你就是把骨灰混在一起糊成一团泥巴,灵魂没有相交,两人到了地底下,不过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老林语带深意说。 “可缘分这种事情,自来都是天早注定。这两人无缘,生前不得相见,从未有过了解,又何来灵魂相交呢?” “真正的冥婚,不单单只是迁坟算八字做个假模假样的婚礼,再烧个纸糊的新房。” “还须得,趁着一对新人将将死去的时候,将两个亡人的魂魄安置保存在这同一元皿之中,给他们时间空间好生相处。” “魂魄在这元皿之中相处融洽,若是毫不流连,一同离开这人世间,这才能算得冥婚已成。”老林越说越是来劲,恨不得让林愫拿起纸笔将他一字一句都好生记下。 “就连阎王爷都知道盲婚哑嫁要不得,灵肉合一,方是眷侣。真不知道现如今的小两口,话都说不到一处去,三天两头吵架,又如何能灵肉合一,如何能做得夫妻?” 老林瞪着林愫,毫不客气说,“你以后也得记得,四条腿的□□少见,两条腿的男人可多。” “挑当家,千万要挑个说得来的,懂你的。就算停了电,黑灯瞎火,俩人在一处躺着也有话说,不然闷都闷死了,早晚要散伙。” 这话放在现在,就是教导她要“嫁给爱情”。 林愫那时年龄还小,哪里能想那么多?隔天扎了个娃娃,剪了老林几件白褂子,说是搞冥婚办仪式,要给女娃娃穿白婚纱,气得老林吹胡子瞪眼,几天见她都没好脸。 宋书明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又问林愫:“既然用瓦片就可制得元皿,为什么又要用花面灵狸这么麻烦?” 林愫皱起眉头,在屋中来回走动:“瓦片不过是土泥,摔地即碎,又无灵力。” “可猫却有九命,更何况灵兽,花面灵狸。” “花面灵狸刚一送命,就能投胎再生小橘猫,如果继续为善转世,总归有天又能修炼成为灵兽。” “这般强劲的生命力,比瓦陶不知厉害多少倍。” “若是,以花面灵狸制成元皿,想必储魂,就不仅仅只能储存一个时辰这么短暂了。” 这话说来,倒十分有道理。宋书明思索一番,仍是有些疑惑:“可是光有魂魄,没有尸体,也没有用啊。储魂要储那么久,难道是为了多配几桩冥婚?” 林愫猛地转身,眸色骤然一暗,像是被点醒了一般,说:“詹台。” 作者有话要说:  花面灵狸是灵兽嘛,灵兽是很牛的,何况猫有九条命。 林愫和宋书明养的小动物越来越多了,希望大家不要再伤心了。 一猫一狸一鼠,会很开心的。 呃..也许子鼠没那么开心。 詹台那里埋了个伏笔。可以猜猜。 猜到双更。 ☆、 爱豆 宋书明吓了一跳, 这与詹台有什么关系? 林愫摇头:“不,是詹台曾经说过。” “他说, 西南有人, 收冰花如意饲喂鳌蟒。” 宋书明瞬间明白了林愫言外之意,站起身来直直盯着她,说:“鳌蟒招财, 又是一具极为名贵的药材断续。” “断续,可助伤残之人断肢再生,瘫痪之人再行站起,失明盲人重见光明,健康常人服用可延年益寿。 “最重要的是, 若是死人含断续在口中,更可助尸身千年不腐, 面容栩栩如生。” 元皿储魂, 鳌蟒保尸。 敬阿姨的女儿极有可能为了喂养鳌蟒死于冰花如意,而詹台也曾经说过,西南有人正在饲喂鳌蟒。 而鳌蟒此物,十二年饮黑猪血, 十二年吸白虎髓,十二年饮食人血。三次蜕皮, 每次七日, 非菁丝花露不能成活。 “现在想来,渡鸦精和人皮罗刹为人所用,赚得大笔钱财, 却去向不明。” “饲养鳌蟒极为烧钱,三十六年方能功成,非有雄厚财力不能支持。” “如果人皮罗刹和渡鸦精赚来的钱,俱是为了饲养鳌蟒呢?” 这背后的人,一边利用人皮罗刹和渡鸦精赚取大批钱财饲喂鳌蟒,一边又抓花面灵狸炼成元皿,一个储魂,一个保尸,这到底,是想做什么? “借尸还魂吗?”宋书明猜测。 林愫本还在苦苦思索,听他这么一说,扑哧一笑,叱他:“无稽之谈。” “生死有命,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肉身和魂魄相离之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死而复生,借尸还魂。” “喏,你之前也见识过的,就连湘西蠡偈的注魂,也只是注到僵尸体内,远远算不得活了过来。” 可如果不是借尸还魂,那一系列幕后黑手,又养鳌蟒保存尸体,又炼元皿保存魂魄,是为了什么呢?鳌蟒和元皿的案子,到底是不是同一个幕后黑手呢? 林愫摇摇头:“现在这些,都还只是我们的猜测。究竟是与不是,也只能继续查探了。” 两人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中看到担忧。前路茫茫,从敬阿姨一事开始,就像渐渐步入一个巨大的圈套之中。 先是鳌蟒去向不明,又被泄露了信息,险些在敦煌被陆家师徒所害。在敦煌返程的飞机上,宋书明被泼洒了水牛泪,遇到了人皮罗刹。 虽然阴差阳错之下,他们一锅端了城南的罗刹鬼蜮,但是不久之后,又遇到了渡鸦精炼化元皿。 一环扣一环,就不曾有过喘息的机会。设这连环局的人到底是何目的?为什么设下这样一个局,却从来没有真正向他和林愫动过手呢? 宋书明摆摆头,暗自将心中疑虑压下,伸手将林愫揽入怀中。 “不论未来如何,只要我们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渡过的。” 入冬之后京城渐冷,暖气还未来,宋书明在办公室里买了一个取暖器,听到门铃响的时候还以为是快递小哥。 一开门,却看见一个全副武装的黑衣女子,穿着打扮极为精致,戴着遮住半张脸的黑色墨镜,还罩着一个明星同款的黑色口罩。 宋书明打眼一看,她一身行头上下,估计至少也得十万起步。 自渡鸦精之后宋书明就对全身乌漆墨黑的东西没什么好感,一开门又见到这样一个女子,下意识就心生警惕,门只是半开,问:“找谁?” 他拒客的意思明明表现得十分明显,哪知那女子丝毫不觉,趾高气昂推开他半掩着的房门,踩着细跟高跟鞋,噔噔噔进了宋书明的房间,连墨镜都未脱下,大喇喇往沙发上一坐,说:“你就是那个私家侦探,宋书明?” 宋书明被气得笑了,干脆施施然在她对面坐下,说:“不错,我就是。” 那女子终于将墨镜口罩摘下,随意丢在面前的茶几上。她妆容精致,头发密密盘起,一双倒三角眼精明地在宋书明房中上上下下打量,又冲着宋书明傲气十足的扬了扬尖尖的下巴,说:“悦音传媒,听说过吗?” 宋书明还真听说过。 悦音传媒,是刚刚上市的娱乐圈巨头公司,旗下新晋流量小生接连占据热门微博和热搜榜,随随便便一条微博转发评论都六位数往上,铺天盖地的广告牌和代言,占据了商场和路边的各种广告牌。 爆红的程度,就连宋书明这个钢铁直男,都被随处不在的安利洗了脑。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 造星的时代与以往依托媒介和运气的路数已截然不同,如今的资本和流量互相挟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悦音传媒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做了吃螃蟹的第一人,先用资本引来了流量。旗下小鲜肉爆红之后,巨大的流量又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资本。 公司去年a股上市之后,股价一年之内翻了五倍有余。 正值巅峰期的公司,几乎垄断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 这么金光灿灿的公司,和八竿子打不着的宋书明,又能有什么关系? 宋书明点点头,说了声“知道”之后再不开口,只静等黑衣女子说出来意。 那女子见宋书明久不接话,冷哼一声,掏出一张名片,丢在桌子上,说:“我是,卫帅的经纪人,韩洁。” 卫帅,正是悦音传媒最当红的偶像小生,主演的青春爱情电影即将在春节档上映,业内保守估计,也会有十亿以上的票房。 这样一个当红炸子鸡的金牌经纪人,怎么会找到他宋书明这里来? 宋书明眉头一动,娱乐圈水深,不论眼前这经纪人是真是假,他都不想掺和其中。 韩姐似是猜到他想出言拒绝,先一挥手,面上带了焦躁和不耐,掏出笔来刷刷在纸上写了一个数字,递到宋书明面前:“只要你接这个案子,报酬就是这个数,还能有商量的空间。” 宋书明原本不打算接,眼角余光扫到纸片上那个金额,心头一惊,虽然脸上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脑中却将数字后面缀着的几个0来回数了好几遍。 他和林愫一直租房,若是以后她毕业之后两人想结婚,总得有套房子吧。买房一直遥遥无期,真要是接了这个案子,就离首付近了一大步。 宋书明咳咳两声,问:“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 韩姐解释得倒很诚恳:“魏潇是我的朋友。我听她提过,你嘴很严。” “我这个案子,有些特殊。有些业内知名的侦探也好,律师也好,容易被狗仔盯梢。” “反倒是像你这样的自家小作坊,比较安全。” 宋书明被人称作“小作坊”也不生气,微微勾勾嘴角继续问:“什么案子?” 韩姐犹豫再三,从包中掏出一份保密协议放在桌上,说:“失窃。” 既是失窃,无关命案,那也没什么可紧张的。有时候明星丢了东西,牵扯些猫腻不愿报警,更愿意私下聘人找寻,这倒也说得过去。 宋书明扫一眼桌上,见是格式合同,就毫不犹豫签了。 韩姐长舒一口气,面上终于带了微笑,说:“卫帅上个星期在深圳,丢了手机。” 说是丢手机,实在太客气了些。 宋书明细细一问,才知道这位“优质偶像清纯少年见了女孩子会脸红心跳”的小鲜肉偶像,原是在蛇口酒吧街的夜店里,玩high了,断片儿了。 “醒来的时候,就在酒店他自己的房间里面。”虽然签了保密协议,韩姐说到这里仍有些犹豫,“边上..躺了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的故事非常欢快!我个人很喜欢! 放上自己的微博吧:定语就长就长非要长的touching 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去关注一下。 ☆、 品味 这不就是约炮么。 宋书明有些想笑, 又有些想八卦,出于职业道德生生忍下, 板着一张脸, 继续问:“然后呢?” 韩姐叹口气:“宋警官你也是年轻人,长得又帅,你也懂的。” 宋书明摇头, 我是真不懂。 韩姐啧啧两声,眼含深意扫了他一眼,这才接着科普道:“男女约炮,最尴尬就是早上醒来的时候。” 原本都是喝高了的两个人,酒精作用下怎么看怎么顺眼, 空虚寂寞的男明星稍稍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稀里糊涂睡了一枚傻白甜的女粉丝。 等酒醒之后, 一看昨晚人比花娇的美女粉丝, 发型也乱了妆容也糊了,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偶像包袱人设维护的理智,通通又都回到了脑海中。 卫帅睁开眼睛,扭头看到身侧薄羽绒被下露出的一截光滑白皙的后背, 长发披散在枕畔,好一番香艳场面。 可他宿醉一晚, 头痛欲裂, 一点旖旎心思都没有,反倒满心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不安。 卫帅从床上一个翻身,偷偷溜进了浴室, 反锁门洗了澡。 等卫帅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女粉丝果然已经识趣穿衣离开。他松一口气,宿醉之后精神不济,歪在床上没几分钟,就又睡着了。 再睁眼已到中午,卫帅酒醒睡足,神清气爽,例行在枕头底下摸手机看时间,这会儿才发现,他的钱包手机都不见了。 钱包倒是小事,现金不过千余,顶多挂失几张信用卡。 可手机丢失却是大事。 小到微信聊天记录,手机通讯录,微博账号,大到私照自拍和支付宝,哪个流落到狗仔手里,都会逼悦音传媒狠狠出一大波血。 “卫帅的新电影最终定档在了春节,我也不瞒你,我们跟发行方签了十个亿票房的保底,但是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影片能够正常上映的基础上。” “如果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卫帅被爆出了□□,影响了电影如期发行,势必会影响到悦音传媒的股价。” 韩姐将后果说的十分严重,但宋书明听来,多少觉得有些可笑。 是不是明星都认为地球是围绕着自己转的?娱乐圈中叫上名字的一线明星,大大小小怎么也有百来号人了吧?顶级流量小生,也不过是爆红这一两年,怎么丢一只手机,还会影响到公司的股价? 宋书明委婉劝韩姐:“手机丢失,我最担心的反倒是财产和账户安全。你们有没有第一时间挂失?” “最重要的,还是挂失手机号,保护好支付宝和银行账户。” 宋书明垂着眼睛,一项项将要办的事情列出来分析:“卫帅的这个女伴,拿走了他的钱包和手机。卫帅是明星,钱包手机都比较名贵,这样应该就够的上立案标准。” “如果想要最快捷破案,追回手机,那么报警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韩姐毫不犹豫连连摇头,将报警一事断然拒绝,话说得也不甚好听:“真要是报警就能解决,我花这么多钱找你干嘛?” “报警,闹出的动静太大,势必会惊动记者。” “我是想把这件事压下去,不是想闹大了开记者会的。记者要是问起来卫帅是怎么一觉醒来丢了钱包手机的,我难道要对着镜头说他昨晚喝大了,睡了个偷钱的小姑娘?” “这要是爆出来,不也是□□吗?”韩姐十分不耐烦,双手环抱在胸前,冲着宋书明发脾气。 宋书明几不可见紧了紧眉头,还是忍不住问她:“只是丢了手机而已,会闹出这么大的阵仗吗?” “就算手机里有你说的那些明星的私照,被曝光之后影响要是真的这么大,那么如果有狗仔过来联系,就不要吝啬那三五万块钱了。” 韩姐这才发现面前坐的这位钢铁直男,真的是不懂粉圈里面的圈圈绕绕,只能轻咳一声,支支吾吾说:“唔..最重要的是,这个私照…特别特别私密。” 宋书明这才明白,原来这手机里面存着的,还有艳/照啊! 这个男偶像不但这个清纯的初恋人设崩塌的有些厉害,脑子,也不怎么好使啊。 宋书明苦笑一声,问韩姐:“监控查了没有?” 监控倒真的是查了。 若是在别处,想要查监控一般都会惊动警方,那动静就比较大了。 好在卫帅这次落榻在蛇口的希尔顿,正是悦音传媒一贯的协议酒店。 卫帅在发觉手机不见之后,立刻惊慌失措拿酒店的座机打给助理,原本还想瞒住经纪人韩姐,好在助理拎得清,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丝毫不敢耽搁告诉了韩姐。 韩姐人还在京城,接到消息马不停滴飞到深圳,她在酒店房间见到卫帅,神情凝重,眼角眉梢都凝了一层寒霜。 卫帅开门一看到她的脸色,噎了一下,要说的话都哽在舌头边。韩姐却一反常态没有发火,只是伸出手来抚在卫帅肩上,声音低沉:“如果手机拿不回来,你就完了,你知道吗?” 韩姐铁血多年,见惯了风风雨雨,此刻丝毫不慌,动用人脉,连打了几个电话上下疏通,又带着助理亲自去监控室守着,这才拿到了当晚和第二天早晨的监控视频。 韩姐拿出u盘,指了指宋书明的电脑,说:“我原本并没有想太多,只觉得是粉丝一念之差,拿走了卫帅的手机。” “最坏的情况不过是卖给了狗仔。狗仔到底胃口有限,出些血能把消息压下去,也算破财免灾。” “但是看了这个视频,我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宋书明被勾起了熊熊八卦之心,插好u盘播放视频。 哪知第一眼看过去,一口水险些从口中喷出。 这个卫帅,品味也太奇怪了些! 他与女伴出现在凌晨一点多的大厅内,两人一前一后还很克制,许是为了防备留守的粉丝和狗仔。 等到电梯门一关上,卫帅立刻朝着女伴扑了过去,毫不犹豫显示自己的猴急,在电梯中就扒掉了女孩子的外套,开始了上下其手。 这一系列动作虽然香艳,但也没超出宋书明的预料。真正让他吃惊的,是视频中卫帅搂着的那个女孩子,个子看起来与卫帅差不多高,至少在一米七以上。虎背熊腰,两只手臂比得过卫帅纤弱的大腿一般粗,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服。 看起来,至少有两百斤的体重。 宋书明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了出来,扭过头,竟不知如何开口去问,半响,才挤出一句:“卫帅他…喜欢的女孩子,倒是有些与众不同啊。” 若说是心灵伴侣的女朋友,身材样貌平凡一些也说的过去。但这不是约炮吗?难道卫帅真的是传说中的“看多了娱乐圈的顶级美女”,所以品味与常人不同?专门喜欢这种…英勇魁梧型的女孩子? 韩姐冷哼一声,说:“酒店的前台都以为跟他一起进电梯的那个女孩,是我们公司雇的女保镖。” “可是监控里面,确实是她和卫帅相拥进了酒店房间,第二天早上,也是她从酒店房间中匆匆离开。” “但是我反复问过卫帅许多次,他却说,昨晚与他上床的女孩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妙龄美女,样貌姣好,身材火爆。”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来源: 基友楠丘发了新文《好想和你谈恋爱》 我和她在群里聊天: 我:好想上金榜,好想买房子,好想中彩票一个亿!, 楠丘:...好想一觉醒来我爱豆□□躺在我身边。 我:死了? 楠丘:.............. ☆、 简单 宋书明扑哧一声笑出来, 实在觉得这事荒谬至极。 监控里明明白白,卫帅搂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壮实女孩进了房间, 第二天上午八点多, 她又一人从酒店离开。 这期间压根就没有别的什么人进过卫帅的房间。 那卫帅口中所说的“样貌姣好身材火爆”的女孩子,又是从哪里来的? “喝大认错人了吧?”宋书明憋着笑猜测,“醒来觉得不太好意思, 所以咬定不肯改口?” 韩姐脸色一沉,答:“宋警官估计不太了解卫帅这个人。” “他就算是挺尸躺进棺材里,都会记得给替他化妆的入殓小姐姐打个分。6分以上的漂亮女孩,就算卫帅化成灰,都能想办法勾搭一发。” 宋书明自己有个妹妹, 从来都反感动不动给女孩子打分的行为,总觉得像扫黄清场子的时候遇上的标牌坐台小姐, 价格都贴在胸前, 明明是人却像货物一样摆在架子上任人挑选。 好好的女孩子,就凭着一张p过的照片,就能给出个等级评判? 这又不是在女票… 他样貌不差,大学的时候也很喜欢出出风头, 享受一下女孩子的尖叫。可后来家事剧变,连伤两次都是在脸上, 照镜子的时候彻底歇了以前那些花花绕绕的小心思。 后来遇上林愫, 平心而论真不算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美女。 可再绝世的美女,又哪里比得过他的林愫善良坚强独立聪明? 芸芸众生,大半都是样貌平凡的普通人。 可是普通人也常有海枯石烂至死不渝的爱情, 可见感情这回事,很多时候,和容颜未必正相关。 卫帅年少爆红,老天爷赏饭吃,给了他一张绝世神颜,让他一路走得顺风顺水。难得拍戏通宵一次,就是粉丝心疼得上热搜的大苦头了。 可得到的一切都太容易,教育和经历都缺失,让他目光短浅,德不配位,入圈太早,又不曾有伯乐好好教导,于是年纪轻轻不思进取,却过上了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 醉生梦死,一朝沉迷。 女粉丝太多,女朋友来的太容易,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很多时候就会忘记珍惜,珍惜异性的欣赏,珍惜怦然心动的感情,珍惜蓬勃有朝气的肉体。 身畔女伴如过客一般,却不知道他这一生是否还有机会,去体会平等平淡的普通人家的爱情。 宋书明轻叹口气,说:“会不会,不仅仅是喝大了?他...磕/药了?” 韩姐脸色剧变,本能就想矢口否认,“不可能”三个字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却又若有所思的住了口,缓了缓才说:“应该不会。他就是爱玩了些,这些东西还是知道,不能碰的。” 韩姐回忆一番,又说:“何况卫帅跟我说过,他第二天早上起来去洗澡之前,还曾瞥到那女孩露在被子外面的后背,白皙纤瘦,绝不会是两百斤重的大胖子。” 一个丑陋笨重的女汉子跟着卫帅进了房间,变作身材火辣的美女和他一番云雨,第二天早上又变回笨重丑陋的女汉子从房间里离开? 宋书明微微皱眉,这剧情,听起来倒有几分熟悉。 “所以我怀疑,是人面瓦当。”宋书明回到家,饭后一边洗碗,一边和林愫讲到这个案子。 “肯定是疯狂追星的女粉丝,搞来了人面瓦当设了个套,专门用来爬男明星的床。” “你是不知道,现在的粉丝追星有多疯狂。我们那个年代,买几张专辑看几场电影,都算是支持偶像了,哪像现在的小粉丝,连高中生都比我们那时候有钱很多。” “以前在局里的时候,遇上过好几件读中学的女孩子失联,手机关机背上书包就不见了。家长急的要死,我们在系统里一查,发现身份证刚刚在机场用过,心就先放下一半。” “等家人火急火燎赶到机场,把孩子揪回来,这才发现十几岁的小孩子,揣着身份证和压岁钱,追着偶像的足迹,跟人家同坐在头等舱里陪着赶行程。” 林愫嘴角勾了勾,说:“年轻嘛,能这么疯狂一场也挺好。” 一句话,却说得宋书明莫名心酸。 她也不过,刚刚二十岁的年纪,原该和那些女孩子一样疯狂,一样无忧无虑的放肆挥霍青春才是。 可她却过着这样简单单纯的生活,无欲无求到了宋书明每逢节日就很头痛——什么都不要,一起吃一顿饭就好。 宋书明眼眶一酸,忍不住伸手揽她入怀,也不知安慰她些什么,想了半天,嗫喏道:“等这单案子接完,我给你,买个房子。” 林愫扑哧一笑,从他怀里抬起头,眼睛晶晶亮,揶揄他:“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还说买房子呢,也得你先做好这单案子啊。” “别什么事都往灵异那边去想,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人面瓦当。” “如果真的是人面瓦当,那女伴的面容才瓦当范围内都应该很出色,没有道理只有卫帅看她是美女,你们所有人,酒店的前台也好,经纪人和助理也好,你也好,从监控里看到她都像个五大三粗的女保镖。” “也是。就算人面瓦当的范围只设在房间之内,那房间之外不论谁眼中,这个女伴都是原本的样貌。那卫帅一开始,也不会在夜店主动搭讪她。”宋书明说,“更不会猴急到在电梯里的时候就对她上下其手。” 林愫点点头,说:“没错。” “这案子,听起来虽然不像人面瓦当,但倒让我回忆起我们之前曾经一起经过的另外一起案子。”林愫沉吟。 “哪一件?”宋书明问。 “甘肃永登盛产苦水玫瑰,花美香浓,媚人心神。有些不入流的邪道,为采阴补阳制媚药,原料就是一味苦水玫瑰。” “你我,在张掖曾经遇到过的,玫瑰花妖。”林愫说。 “花妖极擅媚术,又喜幻化身形采阳补阴,倒真的可能变成保镖的样子,避开酒店前台或者狗仔的过分关注,再对卫帅施以媚术,幻化成妙龄迷人少女,勾魂摄魄。”林愫分析。 “可是如果单纯是为了采阳补阴施媚术,那随便找一个男孩子不是方便很多?为什么要找卫帅这么引人注目的男明星这么舍近求远呢?”宋书明仍是有些想不明白。 林愫苦笑,说:“也许...也许花妖也追星?” 作者有话要说:  带孩子无聊的时候我喜欢看剧,前一阵美剧冬歇我就看了部综艺《偶像练习生》 放着当背景久了,先生也跟着瞄了几眼。 前两天我在看花絮,先生不满地说:“怎么没有我家坤坤?” 不错,钢铁直男先生,喜欢“业务水平熟练”(先生原话)的蔡徐坤。 我嘛,喜欢善良温柔沉默勤奋,特别特别特别好的王子异。 性格和先生,一模一样。 ☆、 恐怖 宋书明和韩姐商量之后, 还是决定亲自飞去深圳一趟,到现场去看看。 京城初冬时分已经接近零度, 需要穿上厚重的羽绒服。深圳却依旧十分温暖, 宋书明穿一件衬衫一件外套,在机场外面排队等出租车的时候,竟热得头上沁汗。 从机场南路开到蛇口的酒店, 半个多小时的车程,景色极美,左手边沿路花开,右手边是湛蓝色的南海。 没有雾霾的南国风情如此动人,与萧瑟晦暗的冬日京城毫不相同, 宋书明心情甚好,嘴角微微上扬, 萌生了想带林愫南下住住的冲动。 深圳背靠香港, 服务业非常发达,出租车司机的态度也很好,帮着宋书明把后备箱的行李拿出来,操着广东味的普通话说了再见。 卫帅正在深圳拍戏, 韩姐早宋书明几天已经到了深圳,此时一袭整齐漂亮的套装, 妆容精致, 发型时髦,却阴沉着脸双手抱胸等在酒店前面,看宋书明从出租车上下来, 十分不耐烦大步上前。 宋书明刚想伸手打招呼,哪知韩姐先他一步,竟一把暧昧挽住宋书明的胳膊,倚靠在他胳膊上。 宋书明大吃一惊,下意识就想将韩姐推开,韩姐却不肯松手,紧紧扒住他胳膊不放,压低声音说:“别动,有狗仔在拍,我不想被人知道你的身份。” 宋书明一顿,眼角往外扫去,果然看到街角停了一辆黑色的奥迪,便顺着韩姐的意思,跟着她上了电梯。 卫帅原本住在顶层的临海套房,出事之后的当天下午就换了一家酒店去住,东西都是助理收拾送过去的。 这几天卫帅没在,韩姐也没退房,一直将房间空关。 韩姐推开房门,说:“宋警官今晚就住这里吧,方便你查案。” 其实也是抠门,想借机省下房钱呗。宋书明看破不说破,点点头,将行李放下收好。 宋书明还是第一次住五星级酒店的套房,房间极大,比他和林愫现在租的一室一厅还要再大一些。 客厅里有沙发电视,靠近阳台还有小小一个吧台,里面酒水饮料一应俱全。 阳台很是宽阔,正对南海,放了一张小几两把椅子。夜晚风凉,海风习习,宋书明听着一阵阵海浪呼啸,情不自禁感慨,有钱真好。 卧室和浴室相连,由一扇磨砂玻璃推拉门隔开,两个并列的洗手台旁边是磨砂玻璃的淋浴室,就是卫帅早上起床之后躲去洗澡的地方。 洗手台前面的镜子正对着独立的浴缸,浴缸旁边的墙面上还挂着一件白色的浴袍。一切都为宾客考虑得十分周到细心。 宋书明在飞机上已吃过晚饭,婉言谢绝韩姐邀请,晚上就留在了房间。 韩姐找到他已经晚了几天,保洁每天按时清理房间,就算当晚曾经留在些证据,此时也肯定早已消失殆尽。 宋书明先将抽屉和衣柜挨个拉开查看一番,见无异状,就披了件衣服走去电梯间。 电梯里面摄像头安置在左上方,当晚也是极巧,女保镖恰是全程背对监控,就连两人在电梯内热吻的时候也只能看到卫帅埋首在她面前,并没有哪个清晰的画面曾经截到她的正脸。 宋书明回顾了一下当晚场景,学着两人的姿势在电梯里的不同地方换位置走动,微微皱了眉头。 女保镖想全程背对监控摄像头,无论是进入电梯的还是从电梯中出来的时候,都需要微微侧身才能完全避开。 这个姿势,宋书明刚刚试过,并不舒服。看来,她是刻意的。女保镖清楚地知道摄像头所在的位置,并且刻意避开了监控能照到她的脸的角度。 宋书明原本多少还对卫帅的说法存在疑虑。他和韩姐前后接触两次,已不知听到她多少种脑洞大开的阴谋论调,一直半信半疑。 现在倒是印证了她说的一点,这个女保镖倒真的是有备而来,看起来奔放热情,在电梯里面却谨慎小心避让镜头,心机深重,哪里像一个为了偶像疯狂的女粉丝? 宋书明下楼,去礼宾部又问了一圈值班的员工。那女孩子身形高大魁梧,酒店员工都很有印象,说到早上她离开,约莫八点钟左右,上了一辆酒店旁边等着的出租车。 宋书明眉头一皱,八点多正值上班高峰期,出租车揽客拉客的好时机,就连滴滴快车都需要翻倍,怎么这么巧,她出来的时候就有一辆空车,等在酒店门口? “深圳打车,好打吗?”宋书明状作不经意随口一问。 “看你去哪咯。机场的话,什么时候都好打。”礼宾部的男员工笑笑答他。 楼下问过一圈,宋书明再回房间,却不知何时酒店的服务员已经进来过了。 吧台上的水壶里有烧好的开水,浴缸里放了蓝色的浴盐和一池子的热水,宋书明伸手试了试温度,还微微有些烫手。 浴袍从浴缸旁的架子上被摊开放在了床上,两米的大床也已经铺好,六个软硬程度不一的枕头叠放在一起,让人没由来的觉得很有安全感。 宋书明只略略犹豫几秒,他平时是没什么泡澡的习惯,大老爷们儿搞这些看起来娘里娘气。可是今晚不同,窗外传来一阵阵海浪的声音,顺着心跳的节奏让他有些昏昏欲睡。松软的浴袍和脚垫巾都一一放好,像是在诱惑他脱衣服一般。 “浴缸里连水都放好了,不泡就浪费了。”宋书明边想边脱衣服,他身材劲瘦,肩宽腰细窄臀,标准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脸上肤色已经偏黑,但是身上却依旧白皙,一脱衣服,看起来像是一块细嫩的奶豆腐。 走到浴缸旁边的时候,宋书明恰好脱完,他抬腿跨进浴缸之内,溅起了一片水花。 便是进入浴缸的那一刹那,宋书明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他好像听到了一声,充满了遗憾的叹息声。 这声音太微弱,像是脑海中传来一般。宋书明知晓林愫提过花妖,因此格外谨慎,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扫视屋内,却一片寂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这一下,宋书明泡澡的心情也没了,草草在水里浸了两分钟,就站起身来,顺手将浴袍披在身上。 浴袍穿在身上极为松软舒服,宋书明从浴缸走到镜前,拿出剃须刀来往脸上抹泡沫。他有一搭没一搭心不在焉抹着,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自己似乎是忽略了什么。 一不留神,下巴靠近脖子那处一阵些微的刺痛,像是剃须刀锋利,刮破了下巴上的一点皮肤。 宋书明心里烦躁,一把将剃须刀丢在了水池里,拧开水龙头将脸埋下去,想洗掉下巴上的泡沫。 水温异乎寻常的冰冷,像是帝都冬日水管中的水一般刺骨。宋书明被这扑面的冷水一激,像是从下巴一直冷到了骨子里。 他骤然心惊,突然间便不敢抬起头来了。 进门的时候,他身上这件浴袍,明明摊开放在床上。 那刚才他从浴缸中站起来的时候,又是从哪里顺手拿来了一件浴袍。 周围一片寂静,只面前水管滴滴答答的还在向下滴着水滴。宋书明心里暗悔,桃木小棒槌被他系在了皮带上面,洗澡的时候没带在身边。 “这次若是平安无事,以后一定挂在脖子上,无时不刻不离身。”宋书明深深吸气,左手缓缓向前,握紧了漱口用的玻璃杯,紧紧攥在手中,打算若是情形不对,就先将玻璃杯子扔出去。 宋书明默数一二三,猛地抬头看向镜内。 光灯闪烁,镜子里面却只有他自己湿漉漉的一张脸,下巴上还有一道血痕。 宋书明微微松口气,慢慢直起身子,警惕地环顾四周。 什么都没有,没有异常,没有其他人,只有窗外一直不停的海浪呼啸。 宋书明慢慢放下心来,往床边上走,心里多少还存了侥幸,是自己记错了,原本就有两件浴袍。 可他走到床边一看,瞬间便四肢冰冷,起了一手的汗。 床上并没有一件,摊开的浴袍。 这房间里面,必定还有他人! 宋书明猛地向前一扑,一把将之前脱下来的裤子抓起,揪下皮带上的桃木小棒槌握在手中。 “谁在那里?”宋书明沉声问道。 一片寂静之中,像是隐约浮现一声嗤笑。 那声嗤笑像是从头顶上传来,宋书明最深梦魇不过如此,此刻紧咬下唇,口中尝到一片血腥咸味。 宋书明慢慢慢慢抬起头来,天花板上一片雪白,丝毫异常也无。 空荡的房间之中,又传来一声冷哼。 这次倒像是从门边传来。 宋书明握紧桃木棒槌,另外一手抓着玻璃杯,朝门的方向一步步走去。 刚刚从卧室走出经过客厅的沙发,眼看就要到门边,宋书明却又听见一声极轻的怪叫,分明是从卧室里传来! 无论是何妖物,都是在戏耍于他! 宋书明咬牙,不愿再与这鬼怪纠缠,只装作自己没听到的样子,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大门前,猛地将大门拉开。 门外正正站了一个人! 一身白色的工作服,手上拿着两条浴巾,却是酒店的服务员,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卫先生,您打电话要浴巾?” 作者有话要说:  不瞒大家说,《问米》其实一开始只是我写来练手的。因为最开始也没几个读者,所以最初的打算就是我写一本《问米》,一本古言,再一本异国现言,然后我就找工作去,封笔不写了就。 但是因为大家对《问米》的喜爱和对我的鼓励,我现在倒有点想试试再多写两本文,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圆读书时候的文豪梦。 所以...我下一本开的应该不是《凤灵》,而是《问米》的姊妹篇。 故事跟先生大略提过,他觉得十分牛逼。 so..有时间的话会放文案出来。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 眼睛 宋书明一愣, 这才想到可能是因为韩姐一直都没有替卫帅将房间退掉,房间这几天一直空关, 没有人入住。新来的服务员搞不清楚状况, 还以为住在这里的人是卫帅。 他下意识开口否认,想说自己不是卫帅,可是话音脱口的那一瞬间, 宋书明耳中听到的声音却分明十分陌生,还微微有些南方口音。 这绝不是他的声音!他是土生土长的北方男孩,又哪里会有南方口音?! 宋书明开口原是想解释他不是卫帅,可他口中发出的那声音慵懒又傲慢,语气中带了十成的不满和不耐:“送个东西, 怎么这么慢?” 服务员满脸通红,喃喃解释着。宋书明想尖叫, 想迈着步子逃开, 却像完全失去对身体的控制一样,只能木然地看着自己伸出右手,毫不客气从战战兢兢的服务员手中接过浴巾,咣当一声, 又将门关上。 门被关上那一刻,刚才还像是被麻痹的肢体和感官, 又突然之间回到了他身体里面。 宋书明背靠大门, 脱力慢慢下滑,只觉得周身无力。他深吸一口气,攥紧桃木小棒槌, 缓缓直起身子,脚步坚定大步向浴室走去。 他要知道,他此刻到底是谁?他的脸,又到底是谁的脸? 宋书明从客厅的沙发前穿过,电视机嵌在对面的墙上,黑色的屏幕上映衬着他隐隐绰绰的影子。他上前,靠近电视机前,黑色荧屏上的面容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他自己。 宋书明微微松一口气,从电视前挪开脚步,继续往浴室中走。 之前曾时不时出现的嗤笑叹气声,却再没有出现过,像是之前和他共在这房间中的那个人,已经趁他方才开门的时候溜了出去。 宋书明穿过卧室,又向浴室里的镜子前面走去。 不用走近,他已经看得十分清楚,镜子里的人就是他宋书明。 宋书明清了清嗓子,对着镜子啊了一声。镜子里的那个人也张大嘴巴,做了一个啊的口型。 挺傻的,宋书明转过身去,向门口走。 无论是人是鬼,这房间不能再待,他方才开门想逃却失败了,这次只能硬着头皮再试一次。 浴缸里面的水仍微微冒着热气,宋书明经过浴缸,鬼使神差伸出手来探了一探,前后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浴缸中的水却仍像他第一次放水的时候一样,微微有些烫手! 这房间内的一切都如此诡谲,宋书明猛地起身,浴缸前面的电视里面他自己的影子一晃而过。 电光火石间,一个念头自宋书明心中浮起。 他背后汗毛根根竖起,深吸一口气,装作起身要向前走的样子,却又猛地回身再看向镜子里面! 果不其然,镜中的人此时却分明不再是他! 浓眉俊目,眼眶深深凹陷,唇角微微上翘,眉目如画般清隽,冷静自持,又隐约带着几分禁欲系的诱惑。 宋书明根本不必多想,就已经知道镜中的人,就是迷倒万千少女的新晋流量偶像,卫帅。 那镜中的脸,像是不知道宋书明会突然转身一样,满脸都是被抓包的窘迫。 隔得几秒,那脸嘿嘿笑了一声,挤出一个无辜的表情,眨眼之间竟然从这镜中消失了! 又只留下,宋书明与镜子中自己原本的那张面孔,大眼对小眼。 宋书明到得此时,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是该恐惧还是该发笑。 事情发展到现在,倒又像是宋书明招惹了不甚懂事的小精怪,在与他恶作剧。 宋书明怔忪对着镜子发了几秒钟的呆,这才扭头向大门走。 这一次倒十分顺畅,不曾再有鬼影怪声。 宋书明一把拉开房门,门外走廊空无一人,他试探性地伸出脚,踩在地毯上。 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畅通无阻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宋书明先还能勉强镇定走路,几步之后快走变作了小跑,小跑又变作狂奔,等玩命跑到电梯间,宋书明已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叮咚一声,电梯恰好来到,门缓缓打开。 只见门内,分明就是刚才在他房门前出现过的酒店服务员! 一身白色的工作服,手上拿着两条浴巾,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卫先生,您打电话要浴巾? 宋书明几近崩溃,怎么来来回回,像是陷入了时间圈套一般!他险些冲着那服务员大喊出声,偏偏就在此时,叮叮咚咚一阵音乐不知从何处而来。 服务员却像没有听见似的,一直向他重复问着。 可她的声音却越来越远,像隔了一层雨幕一样听不清楚。 叮叮咚咚的那阵音乐声音却越来越清晰,那音乐像有魔力,宋书明头痛欲裂,忍不住蹲下身子,眼前一片黑暗,眼皮却像是越来越沉重。 等宋书明再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正好端端地躺在卧室里那张两米的大床上。海风顺着阳台大开的门,吹得白色的纱帘左右摇摆。窗外传来一波又一波海浪拍岸的声音,床被松软,他整个身子像陷在温柔乡内,连连打了几个哈欠,掏出手机一看时间,这才终于意识到昨晚种种风波不过是噩梦一场。 哪里有这么诡异恐怖的梦?宋书明清醒之后,仍在头痛,既像是宿醉,又像是梦游跑了场马拉松,浑身上下皆是疲惫。 方才叮叮咚咚吵醒他的,是手机铃声。宋书明摸过手机点开一看,是韩姐的未接电话,已经有两个。 他正待回拨,叮一声,微信倒先收到消息:“昨晚睡得怎样?” “还没有起床吗?” “没想到你看起来人高马大,酒量却这么差啊?” “以后多跟着韩姐练练。韩姐罩着你。” “怎么还不接电话?看到了微信没有?” 接连来了五六条。宋书明瞠目结舌,自己什么时候和韩姐加了微信?什么时候和韩姐一起喝酒?又什么时候和她这么熟络,需要“多跟着她练练”了? 昨天晚上,他难道不是早早和韩姐说已经吃过晚饭了,一直在酒店房间中睡觉,还做了无比诡异的一个恶梦吗? 到底什么是梦?什么是真? 如果他像他记忆中的那样,一直留在酒店查案,那昨天晚上又是谁陪韩姐喝酒吃饭? 如果他陪韩姐吃饭喝酒,那昨晚种种的一切,难道都是他的一个梦吗? 他到底是什么时候回到酒店房间的?又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宋书明挣扎着从床上起身,床边上凌乱散落着他的衣服,宋书明捡起来一一穿起,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囊,他伸手一摸,发现是一块薄荷糖的包装,像是餐厅吃完饭后提供的清新口气的润口糖,包装上面还写着“观海酒家”四个字,正是餐厅的名字。 看来他昨晚,果真跟着韩姐去吃了晚饭。可是为什么,自己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宋书明打算下楼和昨晚酒店曾与他有过段对话的礼宾部员工聊一聊,再判断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衣服穿好,宋书明走到浴室刷牙洗脸。 昨晚的梦太过诡谲恐怖,他下意识就有些怵浴室墙上这面镜子,刷牙洗脸都尽量避开目光。 收拾妥当,才匆匆往镜内一瞥,这一瞥,就又愣住了。 宋书明脸上,还有昨晚刮破胡子留下的那一道红痕。这分明又是他独自待在酒店,询问案情之后回到房间,这才有空刮胡子,在脸上留下一道伤痕。 浴缸里面,还有着满满一整缸的洗澡水,边上散落着两条用过的浴巾。 而客厅的茶几上面,整整齐齐叠放了四条干净的浴巾。他在梦中,两次遇到酒店的服务员,不是都递给过他浴巾吗? 宋书明再忍不得,掏出手机打给林愫,强作镇定说:“林愫,我像是在这家酒店里面,撞鬼了。” 林愫正值大四,课业已经很少,平时主要在忙论文找实习,在电话里听到宋书明的声音,立时听出慌乱和紧张,下意识就想笑:“怎么了?又中了媚术的招了?花妖这么厉害吗?不应该啊,你这次应该知道我在京城,不可能上当才对啊。” 宋书明沉默片刻,说:“我也不知道,我遇上的是什么。” 林愫的航班下午才到,宋书明半秒钟也不愿在酒店多待,早早去了机场等着。 他昨晚睡得不好,靠在航站楼的椅子上补觉,迷迷糊糊之中不知道睡了多久,被人推醒,睁开眼睛一看,这才发现,林愫已经降落了,正铁青着面孔,站在他面前。 宋书明连忙起身,接过她手里的背包,说:“降落多久了?” 林愫却没答他,冷着一张脸一把拽过他的手,掌心朝上翻开,肃声问:“你怎么会,招惹上色鬼?” 宋书明第一下尚没听清,说:“什么?”他一个大老爷们,光天化日之下,色鬼找谁也不会找他啊。 林愫伸出手指,点点他掌心:“崇/淫/色心,灵歇盈竭,色令智昏,魅骨魈魂。” “你自己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 宋书明乖乖低头,只见左掌腹同拇指之间一片深红,像是绕成了一个圆圈贴在手掌之上。 掌心却隐隐似有黑气浮起。 圆圈中有一横杆,乍一看倒像是。 “一只眼睛。”林愫轻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本书不是老林的故事,是这本书的故事结束四年之后的事。 里面也会出现林愫和宋书明,不过是配角。 ☆、 土鸡 “世间万物, 皆有生命。种善因才能结善果,做好事, 总是没错的。”老林轻轻拍拍林愫的后背。 老林岁数大, 家里又只有林愫一个娃儿,比不得村里其他孩子有兄弟姐妹撑腰,到了新环境里, 多多少少总要受些风言耳语。 林愫六岁,第一年上学。 都说小的时候不记事,她却觉得那一年里许多事情,到她成年之后许多年,都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伴随着每当回忆都有疼痛的阴暗触觉。 一个崭新的班级,从未见过的陌生老师。她梳着老老实实的马尾辫, 穿着不起眼的旧衣服, 畏畏缩缩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着一对对看起来光鲜美满的父母,送来千娇百宠的儿女。 她那时已很知晓一些事情。 老林与旁的家长不同,自来将生死看得极淡。 林愫三四岁的时候, 也曾被村里好事的长辈不怀好意地逗弄,一路哭着回家扑进老林怀里, 抽抽噎噎问:“丁舅姥总是问…我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老林唔一声, 拇指粗粝擦去她的眼泪,将她抱在膝头,云淡风轻地说:“死了。” “死了是什么?”林愫半懂不懂, 隐隐约约也知道再也见不到父母,鼻头一酸小脸抽了起来,忍不住就再想要哭。 “死了,就是缘分尽了。” 老林任她发泄,等她力竭睡着,第二日一早起床,端上一碗煮好的鸡蛋醪糟,泡两根香甜的麻花。 醪糟和麻花,都得去邻村的赵婶家里要,也不是白要,须得付钱。 费时又麻烦,老林平日里凑合惯了,难得做这么一次。小林愫嗜甜食,闻到醪糟香甜味道,肚子里好似馋虫打架,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扑在桌前抱起了碗。 甜麻花被醪糟酒曲泡得松软膨大,咬在口中酥甜可口,浸着酒酿的甜香醉意,林愫一碗吃尽,又端来一碗,直吃得小肚子圆圆。 老林深谙美食能抚慰人心的亘古真理,待她酒足饭饱心满意足,这才缓缓开口,说:“人活一世,续缘而已。” “生与死,便似这时空变换,你以为的生未必是一切的开始,你以为的死也未必是一切的结束。” 绕口令一般,小林愫又哪里能听得懂,奶声奶气说:“要爸爸,要妈妈。” 老林目光温柔,低声说:“要吃醪糟吗?” 小林愫咬着手指:“…要。” 等过几年她再上学,已经十分清楚,死了,就是魂魄投胎转世,肉身被埋在土里,今生今世再不得见了。 理智上知道人皆有生有死,可内心的自卑空洞,总是在面对旁人的圆满家庭的时候,像青藤一样扎根心中,野蛮侵蚀她的心墙。 老林自来娇宠林愫,家中条件有限,却也不让她觉得半点寒酸。衣衫虽旧,却整齐干净,每年四季不时也有新衣。 她懂事早,也知道老林尽了全力。 那些对旁人圆满的艳羡,深深被林愫压在心里,空虚疼痛的时候,就拿那些生死淡然的论调去抚慰。 她虽是孤儿,过得却不怎么像一个孤儿,没有孤女的低人一等,也没有孤女的妄自菲薄。 反倒因为老林的疼惜和纵容,被养出了善良安稳的慢热性格。 都说小孩子天真,可天真通常伴随着残忍。小小的人儿,却一个个极会看人眼色,像生物本能一样,自觉地顺着权势的走向随波逐流。 嫉妒、排挤、不知真相的妄自揣测,那些成人世界中漫布的恶意,在一个四十人的六岁小孩的班级中,一点也不少。 林愫的慢热和善意,和孤女的身份那样格格不入。 可善意却没有换来善意,反而引来了猜疑和妒忌。 她刚入学那一年,不知受了多少委屈。 她又倔强,宁愿红着眼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回家,也不将半分难过在老林面前显露。 还是老林有天放学去接她,听到几个同班的女孩不怀好意的唱着编排她的改过歌词的儿歌,这才知道林愫在学校里,原来是如此的难过。 我报世界以善,世界却与我无关。老林十分不愿这样的阴暗,影响林愫的三观。 那年深冬,一只红腹角雉,撞倒在林愫家门前。 老林先是一惊又是一喜,连忙将红腹角雉抱回家中,放在暖炕之上保暖。 “红腹角雉,是秦岭特有的灵兽,通体暗红,头有白冠,机警聪明。又名娃娃鸡,叫声像是婴儿啼哭,夜间出现的时候,十分渗人。” “你我运气不错,红腹角雉生性机敏,又常年生长的深山之中,现在竟然会出现在我们家门前,多半是为了报恩。”老林欣喜点头。 “可我们做了什么善事,需要它来报恩呢?”林愫满眼好奇,忍不住顺着红腹角雉的尾羽轻轻抚摸。 老林苦苦回忆,半响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得搪塞她道:“我做那么多好事,哪里记得清是哪桩哪件。既来之则安之,且看它怎么个报恩法。” 可等红腹角雉第二日醒转,却十分狂暴暴躁,不肯吃食,滴水不进。关在屋中的时候便四处乱飞,以头撞门,放在门外又久久徘徊,不愿离去。 老林和林愫被它搅得鸡飞狗跳一整日,林愫终于忍不住,犹犹豫豫问:“这红腹角雉真的是来报恩的?” “我怎么觉得,是在报仇呢?” 满屋都是鸡粪,老林一边拿着扫帚簸箕清扫,一边手忙脚乱防着红腹角雉进屋。那红腹角雉几次撞到老林身上,一怒之下狠狠在老林脚背上,啄了一口。 老林唉声叹气,恨不得将红腹角雉供在桌上给它烧香作揖,求它快些离去。 第三日早上,林愫一睁眼,果然见到老林满脸喜色,说:“那土鸡终于飞走了,我们也不用遭这鸟罪了。” 林愫还有些怅然,红腹角雉虽暴躁了些,但有它在,家中热闹非凡,不显冷清寂寞。她在学校没什么朋友,回到家里就当红腹角雉是半个好友,老林顾着清扫一地鸡毛狼藉,她却像过家家一样做个妈妈,给红腹角雉准备吃食招待水果,忙里忙外不亦乐乎。 林愫难过的心情不过维持了两天,待到第五日的上午,老林一推开房门,竟然又看见那只红腹角雉,端端立在他家门前,趾高气昂,嘴里叼团一个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文埋过伏笔的一个小故事。看有没有人记得起来我的伏笔。 明天尽量双更。 ☆、 报恩 老林皱了眉头, 上前一步从那红腹角雉嘴里拽下那团东西——原来是个纸团。 红腹角雉十分不情愿的样子,烦躁不安, 在地上一圈圈打转, 口中发出哇哇的叫声,似婴儿夜啼,十分渗人。 老林被它叫得心烦, 便也冲着红腹角雉喊:“知道了,知道了。不要再催了。” 他小心翼翼将纸团拆开,这才发现纸团原是信封的一角,被揉的皱皱巴巴,又不知哪里浸到水, 字迹都模糊了。纸团上面用蓝墨水依稀写了几个字,老林仔仔细细辨认半天:“左边半边是个走字, 右边看不清楚, 像是个叉,这是赵字啊。” “这土鸡捡来一只纸团,上面写着一个看不清楚的赵字,是想做什么?” 老林摸不清楚头脑, 只能将那纸团压在桌上。红腹角雉见状大怒,绕着桌子扑簌簌的飞, 尾羽用力一甩, 将桌上碗碟都砸到了地上。 林愫连忙上前,将红腹角雉往屋外赶。红腹角雉出了屋门却不愿离去,见老林及时关起房门, 复又飞起来,用尽全力撞向大门。 林愫人小力弱,拦也拦不住,那红腹角雉发了疯似的乱撞,一头竟将林愫撞倒在地。 林愫哎呦一声,痛呼出声。 明明隔着房门,老林却像听见了一般,一把将房门打开,面沉如水满面怒容,左手捏诀,右掌心火光一簇,闪得耀眼:“再要作妖,我就不客气了!” 说罢便抖动手腕,想将蓝火狠狠击出,还未动手,却被林愫一声拦住。 老林目光一转,看见林愫已经从地上爬起,没哭也没甚大碍的样子,这才缓了神色,两掌相对,将蓝火灭在掌心中。 红腹角雉匍匐在地,见老林怒容渐消,这才起身抖抖羽毛,满含委屈地冲老林哇哇几声乱叫,扑簌簌挥动翅膀,转身飞远了。 林愫哎了一声想叫住它,老林举手拦她,说:“莫要担心,如果这土鸡真有事情,会再回来的。” 却没想,隔了几日,红腹角雉果然又出现在老林家门口。 只是这次,红腹角雉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一条极深的伤口从胸口一直蔓延到腹部,奄奄一息缩成一团。 林愫早上推门一看,心痛难以附加,抱起红腹角雉哭得伤心,喊老林来:“土鸡死了!” “到底是谁杀了它?难道它之前来找我们,并不是报恩,也不是报仇,而是求救吗?” 老林从林愫手中接过红腹角雉,轻手轻脚放在桌子上,细细扒开伤口查看半响,说:“红腹角雉是秦岭灵兽,灵兽命硬,就算死了也会很快转世,你先不要太过伤心。” “更何况,这土鸡还没咽气,有的救。” “只是它背上这伤,倒像是猫伤。” “猫伤?”林愫诧异,“怎么会是猫伤?” 鸟类怕猫,这极为常见。他们村中多有养猫的人家,自来都是放养,虽是家猫,却跟野猫一样自由。 有剩饭的时候便吃些剩饭菜,若是没有剩饭,就去捉鼠捕鸟,总也饿不死自己。 村口石磨边上,有株大垂柳。林愫亲眼见过白大嫂养的猫儿躲在树上,等到麻雀落在石磨上吃些麦麸碎渣,瞅准了机会一个猛子扎下来,像轰炸机一样,一口就将小麻雀叼入口中。 家猫都如此迅猛矫捷,捕鸟一击即中,更何况秦岭之中生长的野猫? 红腹角雉再是得道的灵兽,出于本性都不会招惹于猫,避之唯恐不及。 到底是什么原因,竟然会被野猫所伤? “会不会,红腹角雉也遇上了旗鼓相当的灵狸?”林愫猜测。 老林沉吟片刻,否认道:“灵狸若是伤它,定会吃干抹净一根毛都不剩,两者力量相差太过悬殊,根本轮不到红腹角雉到我们家门来求救。” 林愫点头,继续问:“难道是哪只不长眼的普通野猫,将红腹角雉误认为普通的锦鸡,所以才伤了它?” 老林断然否认:“红腹角雉周身赤红,头顶白冠,样貌特殊,灵气逼人。普通野猫与它对战,胜负成败并未可知,怎么敢轻而易举就攻击它呢?” “何况秦岭冬日虽冷,近来却未落雪,山中应当仍有些鼠类鸟类可供野猫捕食,野猫再是饥饿,也断然沦落不到需要冒险攻击灵兽的地步。” “最重要的一点,红腹角雉伤在前胸,伤口斜贯胸口直至下腹。你好生想一想,野猫捕鸟,自来都是偷袭,从背后扑上,一击毙命。” “如果是偷袭的话,伤口应该在后背才是,又怎么会伤在前胸呢?”老林循循诱导,指引林愫思考,“伤在前胸,说明红腹角雉是正面与野猫对上,鸟类有翼,真的遇到危险,难道不会飞吗?是什么情况,需要红腹角雉正面应战?” 林愫皱起眉头,迟疑道:“所以..是红腹角雉主动,和野猫打起了架?” 老林坚定点头,说:“不错!战况这样激烈,能将红腹角雉重伤如此,我估计这野猫,伤得也一点不轻。” 红腹角雉与野猫势均力敌,平日里在山中井水不犯河水。 这只红腹角雉又是为什么发了疯,先三番五次找老林和林愫麻烦,被老林赶走之后,又回到山中和野猫打架? 真不要命了吗? 老林牵起林愫的手,带着她顺着红腹角雉来时的方向,一路向四周找寻。 才走出十多米远,就在路边,发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瘦弱野猫,周身皆是鸟喙啄出的血窟窿,看起来惨不忍睹。 林愫一眼望去,惊叫一声,又心痛起白猫来,将猫抱在怀中说:“这土鸡到底是什么毛病?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杀一只白猫?” “杀生若是为了饱腹,我还能够理解。可是一只鸟,又不能吃猫,好端端的,惹人家做什么?” 老林却不说话,将白猫抱起翻来覆去查看一番,这才开口道:“伤口虽多,看起来很残忍,但是所有伤口都很浅显,不致命。相比之下,倒是红腹角雉伤得更重些。” “白猫虽瘦弱,体型却不小。这些鸟喙啄出来的伤痕,并不是为了杀白猫,看起来倒像是红腹角雉,在想尽办法用口啄威逼,拼命将白猫带到了此处。” 老林眉头紧锁,继续分析道:“一只红腹角雉,在山中找到一只白猫,想尽办法将白猫带到你我面前,甚至不惜拼上自己的性命。” “而红腹角雉上次出现,口中叼了一个纸团,字迹虽然看不清楚,但隐约可以辨认出一个赵字。” “我可能已经知道,这红腹角雉到底是想做什么了。”老林轻舒一口气,接着说,“是你小赵叔,出事了。” 林愫半点也记不起来小赵叔到底是哪位。老林笑笑,拍拍她的头说:“你周岁的时候,恰逢他开车经过,还来看过你,送了你一身小裙子。” “很多年前,我与你小赵叔,曾经一起搭一辆顺风车,从重庆盘秦岭,回西安。” “夜路难行,卡车速度又快,开车的司机老钱,不小心撞上了山中一只野猫。” “这之后怪事连连,有一白车一直在我们车前若隐若现,直到天亮了,白车消失了,我们下车这才发现,是山中一只怀了孕的白猫,被夹在卡车的保险杠中。”老林缓缓说。 林愫唬了一跳,连忙问:“难道这只受了伤的白猫,就是当年那只被撞死的白猫吗?” “它与红腹角雉战成两败俱伤,难道是为了找我们复仇,被红腹角雉拦住了?” 老林皱起眉头,忍不住开口责怪她:“我知学校里的同学有些不甚友好,但是你该知道,善念总归能战胜恶意。” “当日山中白猫出事,往小了说是意外,往大了说便是历劫。且不说应不应当受冤仇报复,就算白猫真要报复,也该是报复当日开车的老钱。” “我不曾害它,收敛它尸,替它超度入坟,已是问心无愧仁至义尽。难道这转世白猫找我,还是为了报仇吗?” 林愫有些不好意思,带了点愧意低下头,问:“那白猫来此,是为了报恩?” 却没想老林仍是摇摇头,说:“不是。” “来报恩的,另有其人。恰恰就是,红腹角雉。” “这红腹角雉三番五次出现在我家门前,还带了写着赵字的纸团,甚至在我仍没有回忆起来的时候,特意驱赶一只白猫来此提醒,就是为了告诉我,它就是当日那只白猫转世。” “来这,是为了报恩。” “只是报的,却不是我的恩。” “而是,你小赵叔的恩情。” 当日老林,老钱和小赵三人发觉白猫被卡车撞死之后,特意在秦岭山脊旁边找一棵枝繁叶茂的核桃树,在树下挖一深坑将白猫妥当收敛。 “你小赵叔最为心善,见白猫死状甚惨,还特意从随身带着的包中掏出一根火腿肠来,剥开包装与白猫埋在一处。” “灵兽最为知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白猫当日受这一饭之恩,转世成为灵兽后仍记在心中。” “它这样三番五次找我们,想必是最近你小赵叔遇到了些事情,被白猫转世的红腹角雉知道了,为的就是提醒我,让我快些去搭救你小赵叔。”老林说。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取名废...头痛中。大家可以先收藏作者,等完结了我都未必能放出新文的文案啊。 太困了,明天双更~ ☆、第121章 色鬼 林愫这才恍然大悟, 难怪红腹角雉来到家中却不安分,整日里烦躁不安, 难怪红腹角雉会叼着一个写了“赵”字的纸团飞来, 难怪红腹角雉会拼上性命,带一只白色的野猫来提醒老林。 原来果然是为了报恩! 只不过,是报小赵叔的恩! “我安顿好土鸡和白猫, 就带你一起去,看看你小赵叔。”老林也想带林愫出去走走,涨涨本事。 读万卷书,当行万里路,总在这方寸之地待着, 人都容易变得狭隘。 白猫伤得不重,只是长途奔袭, 一路紧张, 脱力昏去。老林简单包扎,喂些食水,也就慢慢缓过来了。 倒是红腹角雉胸前的伤口有些骇人,老林轻轻摸着红腹角雉的尾羽, 小声抚慰:“你好好将养,我去找小赵, 定保他平安。” 红腹角雉眼皮勉力睁开, 鸟喙微微一动,像是在应和老林。 老林这才放心,带上林愫坐车上路。 算起来, 小赵如今也有三十多岁了。上次老林与他相见,还听说他正准备结婚。 小赵和老钱一样,买了辆蓝色的卡车跑公路运输。这份工作辛苦劳累,常年不着家,老林带着林愫上门拜访,也没抱小赵会在家里的指望。 “跑公路的,常在夜里开车,人精神不济,有的时候就会精力分散,容易出事。”老林说,“不知红腹角雉是不是意识到什么危险,特意让我们前来提醒你小赵叔。” 老林凭着记忆找到赵钱村,在村口问到小赵家的住址。 他这还是第一次来小赵家中,本以为小赵会出车上路跑长途,哪知敲门之后,大门一开,正正是小赵站在门后。 面黄肌瘦,发枯眼干,脖颈之上缀着不自然的暗红斑块,眼下两团黑色暗影,满身皆透出纵欲过度的疲惫。 老林一愣,下意识就将林愫往身后藏了藏。 他印象中的小赵,人极淳朴老实,积极向上又温和善良,哪里是眼前这具形容枯槁的行尸走肉? 小赵却极为惊喜,上前握住老林的手,说:“林叔!你怎会来?” 两手一握,老林立时觉出不对。 小赵掌心一片黏腻,手冷如冰块一般。老林轻轻攥住他的手,往上一翻,状作不经意低头一看,瞬间变了脸色,厉声问道:“小赵,你是从哪里,招惹到了色鬼?” 小赵曾与老林一起经过白猫之事,深知老林功力深厚,极擅对付灵异志怪之事。但骤然听老林问这么一句,仍是讶异又怀疑,问:“林叔,色鬼是什么?” 色鬼,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鬼怪,而是两广乃至东南亚渐渐兴起的降术一种。 “湘西蠡偈,苗蛊草鬼,和粤南降术,并称三大邪术。降术与蛊毒类似,皆是以邪灵寄身常物,不经意间侵袭人身,像白蚁一样,从内至外,慢慢蛀空生人魂魄。” “魂魄若散,整具肉身好似行尸走肉,若是粤南降术与湘西蠡偈同在同用,降术蚀魂,蠡偈注魂,便能将活人变作一具傀儡,活死人。” “之所以叫色鬼,便是因为这降术似白蚁,寄身的邪物颜色也是纯白,没有一丝异色。”“中色鬼术后,人便渐渐形容枯槁,先是肉身乏力,再是灵气渐散,咽气的时候仿佛纵欲过度一般,气虚乏力,瘦如麻杆。” “所以色鬼,不是鬼。而是降术的一种。” 林愫与小赵俱听得云里雾里,半懂不懂。 老林也不强求,左手捏诀,右手抽出一张黄纸符,在小赵掌心上方燃成灰烬,指腹一捻,薄薄在小赵掌上滑过。 老林指指小赵掌心问:“多久了?” 小赵一面懵懂说:“什么多久了?”,一面低下头,往掌心一望。 只见左掌腹同拇指之间一片深红,像是绕成了一个圆圈贴在手掌之上。 掌心却隐隐似有黑气浮起。 圆圈中有一横杆,乍一看倒像是。 “一只眼睛。”林愫轻声说。 小赵骇然,双膝酸软,拖住老林手臂惊呼:“林叔救我!” 老林托住他,沉声问:“你什么时候,去过粤南?” 小赵开卡车,一年四季跑公路,每逢冬天,关中苹果丰收,便拉一车苹果,要么一路向东,要么穿过秦岭南下。 “湖北,湖南和江西倒是常去,可广东太远,我出车还真没去过。”小赵说。 “遇没遇上些可疑的人?”老林再问,“收没收过些通体纯白的奇怪礼物?尤其是陌生人送的?” 小赵苦苦回忆,他近来体弱身虚,还当是秋末一场感冒转成肺炎,在床上躺了快一个月,没有好透的缘故。 可不仅仅是身体有了变化,就连记性都差了许多。以前跑过的很多长途路,现在都模模糊糊记不太清楚,同村的邻居赵大才见他这样稀里糊涂,特意劝他不要这么快上路,免得车行险路,出了事故。 小赵想了半天,也没记得有谁给过他白色的东西,只能苦着脸,说:“林叔,我记不太清了。” 邪祟已渐渐入脑,这才连记性都差了许多。 老林暗悔自己没有早些意识到红腹角雉的意图,此时来此,已经没了把握,只能尽力相救。 “不知色鬼在何处,就没有办法清除降术。为今之计,死马当做活马医。” “废话不多说,你什么东西也不要带,跟我出来。” 小赵还有些犹豫:“还没跟我老婆说过..” 老林横眉倒竖:“你如今性命攸关,婆娘不在家里守着你,还四周乱跑,像话吗?” 小赵哼哼唧唧还在替媳妇辩解:“她打麻将..我不能赚钱..” 老林恨铁不成钢瞪他一眼:“要命吗?要命的话,什么都不要带,跟我出来。” 老林带小赵出来坐车,没有着急回村,而是一路将他带去了镇子上面,一家不大的澡堂子里。 卡车司机出车辛劳,常常有些公路边上的小旅馆客栈,提供些露水情缘。 小赵自来老实,家里媳妇管得极严,手上连买烟的钱都要扣扣索索计较,还真没惹上些花花草草。 此时看老林带他去澡堂子,还当老林以为他沾染上了脏病要替他验身,忍不住出声替自己辩解:“林叔,我真没有…” 老林长叹一声,说:“你进去,记得脱个精光,好好冲个澡。我去替你买几件衣服,换好再走。” “先救你性命,再去找出那色鬼,究竟是下在何处。”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昨晚的一更,今晚再更一次。 老林的姓的确有小天使猜到了,确实是为了致敬林正英,英叔。 ☆、第122章 出轨 色鬼是降术, 将术便需要降头。降头是外物,须得日日接触方能有大用。 小赵既然回忆不起哪里曾经接触过来历不明的纯白异物, 老林想着, 倒不如一应随身衣物通通不要,连家都不许他回,干干净净把小赵带出来, 彻底断了与色鬼的接触,慢慢将养,总能好转起来。 老林自己也不着急回家,找了处小旅馆,将林愫安顿下来, 这才买了几件衣服,回到澡堂子里。 小赵已经洗完澡, 换上澡堂子的衣服。老林来时, 他正在楼上的休息大厅跟人下棋,一身神清气爽,比起上午的萎靡,不知道好了多少。 老林一愣, 色鬼降术这玩意,像生病一样。病来如山倒, 病去如抽丝。 中色鬼术轻松, 解色鬼术却得慢慢熬,中降的时间越长,解起来就越难。 小赵之前说过, 他秋末的时候生了一场感冒,在床上躺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小赵三十出头,正值壮年,一场普通感冒,应当不至于将他伤到起不来床。 老林原本怀疑,小赵在那时就已经中了色鬼术,所谓的“感冒”和“肺炎”,不过是色鬼侵蚀肉身,所造成的虚弱感。 但是如果小赵秋末就中了色鬼术,前后至少两个月的时间,降术应当已经侵蚀入魂,要想解降,就得在这阳气集中的地方,待上七天时间,慢慢将阳气补足。 要论哪里阳气最足?自然是满聚着赤/身/裸/体的糙老爷们儿的澡堂子里最足。 老林特意带小赵来此,也是为了让他吸收阳气,慢慢回魂。 可就算澡堂子里阳气再足,小赵来此最多不过数个小时,怎么就能做到面色红润神清气爽了呢? 中了两个月的色鬼术,他能从澡盆子里爬出来,老林都觉得十分欣喜,更何况是此时兴高采烈与人下棋? 老林上前,拍拍小赵:“感觉如何?” 小赵回头,冲他嘿嘿一笑,说:“林叔果然出手不凡,带我洗了场澡,我感觉我这病,就好了大半。” 老林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将小赵掌心翻过。 果如老林所料,掌心原本黑气冲天的那只邪眼,此刻已经黯淡许多。不仔细看,已经很难分辨那眼睛的形状了。 洗一场澡,当然不可能将两个月的色鬼降术,解到如此地步。 可小赵的好转有目共睹,那就只能说明一点。 这色鬼降术,并不是两个多月前下的,而是最近才下的! 而小赵自秋末那场感冒之后,就没有出过车,更没有跑过长途。 这色鬼降术,并不是在小赵跑长途车的过程中染上的。 恰恰相反,正是小赵生病,久住家中的时候,被人下了色鬼术! 可如果小赵中色鬼术,不过是最近的事情,那为什么短时间之内,色鬼术发展得如此之快如此之深,竟能从肉身侵蚀入魂呢? 除非,小赵中色鬼术时间虽短,却几乎日日都将色鬼戴在身上! “衣服!色鬼就下在,衣服上。”老林脱口而出,话音刚落,自己就觉出不对。 “色鬼纯白,可你方才试穿的衣服并不是白色。何况衣服总要更换,总不可能日日夜夜都穿同一件衣服。”老林紧皱眉头,继续推断。 “你生病之后精力不济,卧床不起,穿衣服的时间,哪里有在床上躺着的时间更长?” 老林冷哼一声,厉声问:“小赵,你家床单,是什么颜色的?” 小赵一惊,下意识答:“花格子的。” 转念一想,又结结巴巴补了一句:“但我最近体虚汗多,芳花儿特意给我垫了片儿棉褥子。” “那条褥子,倒是白得瘆人。” 芳花儿就是小赵的媳妇。两人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小赵出车辛苦,整日不在家中,自觉对不住妻子,每每提及孩子,都要遭一顿耻笑。 老林冷笑一声,点点头,说:“之前听你说,你家邻居赵大才,在你生病的时候,劝你多多躺在家里休息,不要着急出车?” “这赵大才,和你媳妇儿芳花儿,关系如何?” 这一问,问得小赵满面通红,难堪不语,脸上越发无光起来。 老林这一看,还有什么不明白。 这是老实人小赵,被媳妇儿芳花儿和邻居赵大才,联手戴上了一顶油光发亮的绿帽子! 戴绿帽子还不算,竟然还想用这色鬼邪术,来杀夫! 老林长叹一口气,拍了拍小赵的后背,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出轨这事,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小赵性格懦弱老实,长年跑长途,经常不在家。芳花儿和他是相亲认识,本来也没多大感情基础,两人婚后常不在一处,久而久之,就处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个屋里睡觉,一张桌上吃饭,却谁也不懂谁。 小赵单纯,本还不甚在意,少年夫妻老来伴,想着,将来生个娃儿,慢慢也就好了。 可今年九月,他出车出了点小事,卡车被送厂大修。小赵在家难得住了两个星期,这才发觉妻子芳花儿对他,不仅仅是以往的不上心。 倒像是,心生腻烦,见都不想见面! 小赵一惊,沉下心来细细观察。有天傍晚,妻子照例去“打麻将”,到了饭点还未归家。小赵站在门口着急等待,却偏偏瞅见妻子芳花儿,从邻居赵大才家出来。 事已至此,还有什么不懂? 小赵看破不说破,借口修车,干脆不再跑长途,日日留在家中,对着妻子嘘寒问暖体贴备至,还想着挽回夫妻感情。 芳花儿十分不耐,整日催促他出车。小赵越拖,她脾气越是暴躁。 哪知到了秋末,小赵突然生了一场大病,芳花儿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他细心照料,温柔可亲! 就连赵大才,也来家中看望小赵,支支吾吾劝他多休息些日子。 “我原本还当他二人已经改邪归正,一刀两断。芳花儿打算好好与我过日子,只是我这身子不济,这才辜负她好意。”小赵喃喃说。 久病之后,他自己也渐渐失了生气。若不是老林找来,告诉他他中了这色鬼术,他怕是真的命不久矣! 老林冷笑一声,说:“不仅仅是这色鬼术,你秋末的那场病,我看,也很有可疑!” “方才去你家中,我看到邻居院中,放了一地的焊铝。” “你那邻居赵大才,在哪里上班?” “是不是这镇上的,焊料厂?” 小赵一惊,失声问:“林叔,你怎么知道?” 小赵中色鬼术的时间尚短,但他中色鬼术前便生病卧床,十有八九,也是这一对奸夫□□搞得鬼。 “乡镇里的小厂子,对原料管理不严。赵大才要是在焊料厂里上班,偷些焊料回家,不难。” 焊料有毒,原料是氯化铅。极少一点氯化铅加入食水,就可让人中毒,精神涣散,周身无力。 “他们二人也算聪明,知道下毒太过明显,若你出事,极容易引来警方怀疑。这才只是少量多次,伪造出卧床生病的假象。”“等体内余毒渐清,再用色鬼术杀你。就算有人怀疑你死得蹊跷,报警验尸,却因为你体内余毒不足以致死,他二人便可轻易洗脱杀人的嫌疑!”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喜欢王子异,没事总念叨他。 先生应当是醋了,昨晚特意认真搜了搜子异的访谈。 在我再次夸赞子异的时候,先生深沉地对我说:“你知不知道,你是王子异最讨厌的女性类型?” 我:“…他讨厌什么类型?” 先生:“粗暴,懒散。” 我:“…………” 于是今天这章,主题就是出轨和杀夫。 ☆、第123章 番外:白猫和红鸟的小剧场 野猫动作迅猛, 性子又谨慎,红腹角雉一身红毛, 在秦岭山中实在算不得隐藏的高手。 匍匐埋伏多日, 好容易终于遇到一只瘦弱的白猫,看起来刚刚成年。 红腹角雉毫不犹豫,腾空而起一个俯冲, 翅膀猛扇,将那白猫打了一个趔趄。 白猫年龄虽小,脑子却聪明,一路上几次逃跑,都被红腹角雉啄了回来。 一猫一鸟缠斗一整天, 红腹角雉筋疲力竭,下嘴失了轻重, 白猫哀嚎一声躺倒在地一动不动, 红腹角雉一惊,连忙上前查看,哪知却被装死的白猫反口咬住胸口羽毛撕扯,生生咬出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来。 这番厮打比以前都激烈许多。白猫还以为自己死了, 等再睁眼,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处软和的垫子上, 面前摆着两只碗, 一只碗里是清水,一只碗里是掺了肉汁的饭。 白猫饥肠辘辘,铆足了劲头一脑袋扎进放了水的碗里, 粉嫩的小舌头像上了发条一样舔个不停,先喝了个半饱。 白猫又是野猫,生性谨慎,小心翼翼在另外一只肉汁饭碗里闻了许久,这才带些试探,一小口接一小口,直到酒足饭饱,这才缓过口气来,抬起脑袋左右逡巡一番。 这才看见,不远处的方桌上面,软绵绵躺着一只满身红毛的野鸡,可不就是方才和自己鏖战许久的红腹角雉!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白猫远远瞥见那疯鸟,气得眼眶通红。 分明是一只成了精的土鸡,白猫又没有招惹它,两人井水不犯河水,日子不是过得很好吗? 为什么突然之间像发了癫,拼命啄它咬它还拿翅膀扑扇它,硬是要逼着它向前跑了一整天? 话又说回来,白猫义愤填膺加委屈不平喵喵乱叫半响,却见躺在桌上的红腹角雉一动不动,一身红色的羽毛像是流淌着鲜血,又觉得莫名有些心虚。 该不会是刚刚那一爪,把那只土鸡给抓死了吧? 不会吧,它不是转世的灵兽吗?怎么这么弱不禁风,被它这只普普通通的野猫抓那么一下,就能送了命? 白猫心里一半是忐忑,一半是心虚,在屋中徘徊了几圈,下定决心,尾巴灵巧一摆,轻轻松松跃上了红腹角雉躺着的方桌上。 白猫远远观察几秒,见红腹角雉毫无动静,这才敢慢慢靠近。 红腹角雉果然伤得不轻,胸前一道长长的伤口,皮肉外翻,鲜血凝固,将周围的羽毛都打成一结。 好在红腹角雉紧闭鸟眼,一动不动,但白猫仔细观察,发现它胸口一直微微起伏,是在呼吸。 白猫这才放下心来。 自己在秦岭山中这许多年,一直与人为善,捕捉猎物只为温饱,从不肆意践踏生命,因此身材瘦弱看起来弱不禁风。 克己守礼,谨言慎行,为的还不是有朝一日积善得道,能摇身一变投胎做只逍遥快乐的山间灵兽。 要是行善积德这么多年,却莫名其妙抓死了一只灵兽红腹角雉,害得多年苦修一朝幻灭,这才叫得不偿失呢。 白猫后怕又庆幸,此刻满心都在为那红腹角雉祈福,一边默默念叨“不要死不要死千万不要死求你不要死”,一面俯身下来,伸出粉粉嫩嫩的小舌头,轻柔舒缓地替红腹角雉舔着胸前的伤口。 红腹角雉睁开双眼,正好看见一个白色的小脑瓜,埋首在它胸前。 前胸的伤口也好似没有之前那么痛,反而传来丝丝缕缕的酥麻。 那白猫察觉到红腹角雉的动静,立刻抬起了头,琥珀色的猫眼睛晶晶亮,散发出狗腿的光芒,像是在说:“你醒啦?”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我犯二..又把124章搞没了,所以写一个小番外补上吧。 先写这么多,等完结之后补全,写成一个拟人向的相爱相杀的小剧场。 ☆、第124章 解降 “下毒?”小赵失声惊呼, 事到如今也不愿相信,枕畔人竟然狠毒至斯, 离婚不成, 就要害他性命。 老林知道他一时难以回转,叹一口气,说:“等我今晚解了这色鬼术, 明天一大早你就报警。” “他二人猖狂这么久,村中肯定少不了风言风语,若是再能出其不意,保留下毒的证据,这对奸夫□□, 定然插翅难逃。” 事出紧急,老林收拾行囊立刻上路, 还绕去小旅馆里接了林愫。 “色鬼术极为少见, 带你来见识一番。以后若有机会行走江湖,记得离这些邪术远一些。” 两人回到村中的时候,天已经黑透。冬天夜晚寒冷,村民窝在家中少有出门, 老林带着林愫到小赵家门口,却看见房间里面黑灯瞎火, 不像是有人在的样子。 老林站在院中, 扒着墙头往隔壁赵大才家里一望,他家中倒是灯火通明,很有烟火气。 老林冷着面孔, 掏出小赵的钥匙,打开房门。屋内空荡冷清,媳妇儿芳花儿不见踪影。锅碗瓢盆凌乱摆在冷锅冷灶上,墙角堆了一盆子脏衣服。 炕上果然有一床褥子,在昏暗的灯光下白得诡异,细细观察像有一层若隐若现的黑色雾气笼罩在上。 林愫有些害怕,捉住老林的手。老林轻轻捏捏她手,安抚道:“莫怕,降术需要降头,有降头,就有实物。世间万物总有相生相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见招拆招就是了。” “邪不胜正,无须害怕。” 老林左手捏诀,右手探手摸上白色褥子,触手冰凉一片,柔顺光滑,隐隐有种熟悉感。老林右手指尖轻轻一捻,黄纸符燃出幽幽蓝火,轻轻出声念道:“诸相非相,如视幻相,质真若渝,自见故明。” 火光闪烁,在炕后的砖墙上映出摇摇欲坠的影子,林愫不错眼地盯着那一团跳动的阴影吗,一动不敢动。 像什么呢?那影子变幻太快,一时仿佛展翼的飞鸟,一时又像振翅的蝴蝶。 “鸟和蝴蝶都不是白色的啊!”林愫着急,忍不住开声询问,“不应该像白蚁一样,是白颜色的吗?” 老林不出声,此时心中也有些打鼓。 色鬼下降术,通体应当纯白无色,可此时蓝火映衬之下的降头,却并不是老林之前预计的白蚁! 墙上的影子仍在变化,老林手中的黄纸符就要燃尽,那火影此刻的形状已不再像飞鸟抑或蝴蝶,反而像是椭圆的一条面包。 到底什么东西,通体纯白,又会是这样长长圆圆的椭圆形状? “我知道了!”林愫喊,“蚕蛹!” 老林眉头一蹙,立刻醒悟!林愫说的不错,方才那褥子触手冰凉顺滑,摸起来可不是像桑蚕丝一般?至于墙上的影子,振翅飞走的,那是破茧的白蛾;现在椭圆形状的,正是一枚纯白蚕蛹! 恰在此时,老林手上的黄纸符燃尽,整个房间瞬间陷入一片昏暗,林愫闭眼几秒,这才渐渐适应黑暗的光线。 她想挪动双脚,往老林身边靠靠,却突然发现不知何时,脚底像被什么东西粘在了地板上! 是蚕丝!丝丝缕缕绵绵密密,顺着她的双腿而上,轻柔得让她毫无所觉,等反应过来却已经动弹不得! 那蚕丝还在继续往上,沿着腰间蔓延到后背和前胸,眼看就要缠住林愫的臂膀! 这蚕丝,竟是缠成一个蚕蛹,将林愫包裹在其内! 林愫放声尖叫,老林猛地掼住她肩,桃木剑尖擦了红磷,就地一磨霎时擦出星点火花。那蚕丝缠的结实,桃木剑一下砍落还未能将蚕丝齐根斩断,将将只能救出林愫的一只腿来。 老林伸手一揽,先将林愫紧紧抱在怀中,右臂像鼓风机一般连环抡着手里的桃木剑,生生劈开一条裂缝。 好在林愫年幼,体重尚轻。老林狠拽一把,终于将她从松动的蚕蛹中拉了出来。林愫心下一松,正待放声大哭,刚一低头,却又看见老林的双腿也被这桑蚕丝所缚! 这下知道性命攸关,林愫连哭都忘记了,连忙捏一张黄纸符,放在手心双掌对搓,她惊慌之下使出吃奶的力气,掌心霎时腾起一朵巨大的蓝焰,四散落地,将席卷而来的桑蚕丝灼出一个个黑色的焦洞。 老林满是赞许,喝一声彩:“好!”左手仍抱着林愫,右手中的桃木剑纷飞乱舞,沿着蓝焰灼烧的方向紧紧跟上,烧到哪里便砍到哪里,连刺十几剑后,那蚕蛹就已四分五裂,七零八落了。 老林这才轻轻将林愫放下,左手捏诀,右手引火,将地上残留的白色蚕蛹烧个了精光。 “这就是色鬼?”林愫惊魂未定,盯着跳动的火焰问道。 老林点头,说:“不错,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色鬼术的降头,就是这床白色的薄垫子。” “说是垫子,实则是白色的蚕蛹,被用作了降头。小赵躺在这床垫之上,就像躺在蚕蛹里一样,被一丝一缕吸去了心神灵力。先是肉身损耗,卧床不起,仿佛纵欲过度一般双膝酸软。” “再然后,蚕蛹越裹越紧,就可侵袭入魂,将魂魄一点一点蚕食殆尽。” 老林心有不甘,冷哼一声:“若不是小赵心善,数年前结下善缘,红腹角雉知恩图报,特来报信。小赵就连死,都死得不明不白。” “这色鬼术,真该送予奸夫□□,让他们恶有恶报才是。” 话虽如此,老林终究没有动手,只将屋内整理一番,嘱咐小赵报警,就带着林愫离开了。 两人回到家中,饭盆中留下的水和猫食都被吃了个干净,想必是之前受伤的白猫已经好转离开。 红腹角雉却还在,伤口仍是狰狞恐怖,好在没有恶化迹象。老林面带微笑,轻轻抚了抚它头:“放心吧。” “红腹角雉在我家里养了半个多月,渐渐能走能飞。有天早上起床之后不见它影子,老林说,是它自己飞走了。”林愫对宋书明回忆道。 “红腹角雉飞走之后,老林又去看了一次小赵叔叔,回来之后告诉我,小赵叔叔已经无碍。他媳妇芳花儿和邻居赵大才,被警察抓了起来。后来听说,一个判了五年多,一个判了不到两年。” 宋书明感慨:“也算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了。” “你这样一说,我倒是想起来,昨晚我在卫帅房间里住着,也不知是在做梦,还是中了邪术,几次三番都见到一位服务员,要给我送浴巾。” “色鬼术的降头,如果必须通体纯白,那服务员送上的浴巾,可不就是白色的吗?” 宋书明抬起手来,掌纹中那一只黑色的眼睛十分渗人地盯着他。 “可是,我中了色鬼术,并不能解释昨晚发生的事。” “按你所说,色鬼术只是将人变得虚弱不堪,甚至成为一具行尸走肉,方便湘西蠡偈注魂。可是并没有将我一分为二的功能。昨天晚上,在我的记忆之中,我一直留在酒店办案,还做了一个诡异十分的梦。” “但是卫帅的经纪人韩姐却告诉我,昨天晚上我和她一起吃了晚饭。” “我是怎么做到,在同一时间,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呢?” “又是谁,对我的行踪如此了如指掌,在我刚到深圳的第一个晚上,就能下色鬼术给我?” “还有,卫帅手机丢失前夜约会的那个女孩子,到底是如何变出两张完全不同的面孔的?” “这么多疑点,这么多说不通的地方,我中不中色鬼术,根本就解释不清楚这中间的逻辑。”宋书明烦躁万分,头痛愈发厉害,额上像有两条青虫在脑门里面乱窜,疼得他很难集中注意力去思考。 林愫微微一笑,轻轻攥住他手,说:“你担心的是案子,我担心的却是你。” “无论你昨晚到底出现在哪里,无论卫帅约会的女孩子来头如何,当务之急,是先解了你的色鬼术。”“至于你昨晚的两个截然不同的行踪,我倒觉得,极有可能,昨天晚上你的的确确和韩姐吃了饭,但是因为身中色鬼术,神智涣散,产生了幻觉,又将两人一同吃饭的事情忘了个精光。” “要查你的行踪,再简单不过。”林愫露齿一笑,说:“查监控啊。” 韩姐和酒店已经提前打过招呼,宋书明和林愫查监控很顺利。 林愫指着监控里宋书明的身影,说:“看,你的确是先回了酒店房间,下来询问了酒店礼宾部卫帅的女伴当日的行踪,在电梯里观察情况,然后上了楼。” “直到你第二次回房间之前,一切都很正常,你也很正常,这一段记忆,你记得也很清楚。” “看,第二次回房间之后大概半个小时,你换了一身衣服,又从酒店出来了。” “应该就是去和韩姐吃饭吧。”林愫说,“这次,应该就是中了色鬼术之后。” 宋书明盯着监控录像右上角的时间,缓缓说:“不错。我回到房间之后,洗了个澡。” “我之前猜的没错,那色鬼术的降头,果然是下在酒店浴巾里。” “洗完澡,用了酒店的浴巾之后,昨晚发生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而我记得的那些,应当都是幻觉。”宋书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双更。 ☆、第125章 落螭 按照林愫的推论, 事情如今已经很明朗。 昨天晚上,宋书明来到酒店之后, 先下楼询问了礼宾部并查看了电梯的监控, 又回到房间,洗了澡,用下了色鬼降术的浴巾擦干身体。 他中了色鬼术后, 神智不清,答应了韩姐出去吃饭的邀约,又和韩姐一起去观海酒家吃过晚饭,回到房间之后,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直到被噩梦惊醒。 “照理来说,色鬼降术应当是不知不觉中下给你的, 可是你为什么会做梦梦到别人送浴巾呢?”林愫反复思考, 仍是有这点想不出清楚,“降头下在浴巾里,你是怎么在睡梦中看到的呢?” “是不是因为我随身戴着桃木小棒槌,辟了邪?”宋书明猜测。 林愫皱了眉头没答, 心里却觉得不应该如此。 “还是先解色鬼术,再查查到底是谁下降头给你。” 两人带齐装备, 黄纸符桃木剑妥妥帖帖放好, 这才回到房间。一进房门,宋书明环顾一周,却发现早晨酒店保洁员应当已经来过, 房间里面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来没有人入住过。 宋书明和林愫对视一眼,早上出门之前宋书明神智尚且恍惚,没能及时保留证据。此时两人穿过客厅来到浴室,昨天用过的浴巾,的确已经被酒店的保洁员收走了。 新换的浴袍和浴巾整整齐齐摆放在毛巾架上,林愫探手摸了摸,转身对宋书明摆摆头:“就是普通的浴巾。” 宋书明叹口气,距离他出门已经过去了半天,此时再想找证据难于登天。 林愫不想放弃,专门跑去房务中心询问,十几分钟之后黑着一张脸回来,说:“我就不信,怎么上午才换下来的浴巾,现在就被送去了洗涤厂?怎么就这么巧?” “除非是提前设计好,算准了酒店床品和浴巾会统一今天上午送去洗涤。又或者,房务中心里有人说谎,找了个理由搪塞你。”宋书明说。 “可现在色鬼降头找不到,我要怎么解降呢?” 林愫嘴角轻轻勾了起来:“降术降头,关键就是持续接触才有效。现在色鬼降头不在你身边,解降就没那么要紧。” “喏,给你补点阳气,找个洗浴的大澡堂子,你去男汤里泡泡吧。”林愫一本正经地说。 宋书明再不情愿,也还是去了。蛇口附近洗浴中心不少,他随便挑了间价格便宜的,去澡池子里泡着。 隔了半个多小时起身,虽然因为泡澡时间久了有些疲软,但精神头却比上午好了很多,宋书明刚刚恢复些许,一边穿衣一边回顾案情。 他此时神清气爽,一些上午还未发现的疑点被慢慢捋出,想着想着,脑海中灵光一现,霎时心脏像抽紧了一样,连呼吸都困难。 不对,这个案子不对!他们忽略了最大的一个问题! 色鬼降虽然不足为虑,但证据已经及时涅灭,不知从何查起。 到底是谁,对他的行踪能够如此了如指掌?能在他入住的第一天就设下圈套,又能预料到他第二天的行程,得以及时消灭证据? 为什么要大费周章,下一个解起来并不困难的色鬼降给他?如果想对他动手,下毒难道不更容易实现吗? 除非..除非卫帅的这个案子,会不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圈套? 毕竟卫帅口中那个身材婀娜的女伴,从来都没有人见过。 不,不止是那个女伴,宋书明甚至连卫帅本人都不曾见过,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从韩姐口中转述而来。 如果,韩姐这个人从一开始都是假的呢?如果她的身份压根就是编造出来,诱骗宋书明上当的呢? 如果,宋书明只是一个引子,真正的目标一直以来都是林愫呢? 如果,下色鬼降,正是因为预料到解降需要宋书明去男澡堂,而身为女性的林愫会一个人留在房间之中休息呢? 宋书明越想越是慌张,如果真的像他现在所推断的那样,那么,落单在酒店房间之中的林愫,此刻正有极大的危险! 宋书明控制不住地颤着手,掏出手机打给林愫,拨出之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豆大汗珠自他额上滴落,宋书明拔脚就跑,一路狂奔,气喘吁吁跑到酒店门前,竟一时不敢开门面对。 深深闭眼,再三吸气,宋书明这才提起汗淋淋的手,轻轻推开房门。 林愫端端正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衣着整齐神情冷静,看他推门进来,扭头问:“回来啦?” “唔,气色好多了,应该没事了。” 宋书明听她这一句,心口落下一块大石,奔袭太久,双膝酸软险些跪倒,勉强撑在房门上,才立起身子。 宋书明刚想冲林愫笑一笑,目光扫到她身前,又惊愕地睁大了眼睛。 “这,这是什么?” 林愫身前的茶几上,正立了一只一指来长,清澈碧绿的壁虎! “壁虎?”宋书明快步上前,走得近些才看清,这只“壁虎”样貌十分奇特,通体翠绿欲滴,背上七个连成一线的赤红小点,像一把赤红的勺子刻在背上。 这“壁虎”不过一指来长,头却占了三分之二,看起来像是巨大的三角怪头,后面缀了一条细细短短的小“尾巴”,还生出了四只翠绿色的小脚,细如柳条。 倒是奇怪,“壁虎”模样虽然诡异,但生的并不丑陋,反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感,头大口大,口中长牙四只,泛着点点白光。 宋书明定睛一看,那“壁虎”头上,竟然还生了两只,短短的棕色的,不起眼的角。 这是个什么玩意?宋书明语带迟疑。 林愫冲他点点下巴,说:“这是,落螭。” “性/淫/乱,好春/宫。” 林愫说这一句,宋书明呆愣当场,尚不知如何反应。 落螭却先不乐意,直起身子,嗓音喑哑低沉,蛇鸣一般,不满道:“隐曲之事,天道人伦。” “我不饮人血,不害人魂,没事的时候只是喜欢看看a片,要不要说的这么难听?” 林愫轻轻翻一个白眼,转头对宋书明解释:“落螭,就是一种好色的小妖怪。” 两人上次遇见妖怪,还是在张掖的酒店里,宋书明差点被地锦小土豆伸出来的藤蔓勒死,听到眼前这只壁虎又是个妖精,下意识就没了好感。 上次的地锦小土豆,生的又小又圆,像个娃娃模样。这次这只落螭,却干瘪瘦小,顶着不符合比例的巨大丑陋脑袋,像是一个营养不良的小老头。 林愫咳咳两声,解释道:“落螭貌不惊人,常以壁虎昆虫形态出现,不为别的,正是为了方便他们听壁角。” 妖有百种,形态各异,每一只妖,都有它自己的个性。 落螭小妖,生来好色,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真人live春/宫秀。 放在旧时,落螭最喜隐身房梁之上,日落而作,日出而息,每每趁着新婚夫妇在床上颠龙倒凤活色生香的时候,探出脑袋来细细观看品味。 村落一片,家家户户相连,落螭沿着墙壁轮番观赏,日子过得极为惬意。 现如今,城市之中都是楼房,单身的青年男女又日渐增多,落螭转变了生活方式,专门选择寄居在酒店之中。 快捷酒店,钟点酒店,总也不缺新鲜出炉的热辣画面,落螭顺应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在崭新的世界里,找到了新的乐趣。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不想卡在这里,想两章一起发,看大家等的着急,先发出来。 有看不明白的不要急,下一章一出就明白了。 ☆、第126章 运气 “落螭也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绿壁虎一本正经地说, “我的追求,就是颜值。” 宋书明目瞪口呆, 觉得自己仿佛还在一场光怪陆离奇幻诡谲的梦中, 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愫了然点点头,对着那只有追求的落螭说:“所以,你选择驻守在这家五星级酒店中?” “我不是选择五星级酒店。”落螭说。 “酒店太大, 房间太多,晚上要一间间去找开房的小鸳鸯,那要累死我。”绿壁虎落螭一字一顿,挺直了丑陋的大脑袋,老实巴交的样子, 很有几分反差萌。 “我是选择了,颜值和眼光都很在线的卫帅。” 落螭好色, 卫帅也半点不差。两个人虽然不曾真的认识, 却像是灵魂伴侣一般兴趣相投。 落螭喜欢每晚看春宫,卫帅喜欢每晚演春宫。 “卫帅自己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带回房间的姑娘也很漂亮。卫帅年轻,体力又好, 耐力又强,花招又多, 声音好听, 还晚晚不停。”落螭一爪只有三根指头,一脸的郑重其事,挨着个数遍了卫帅的优点。 “这样好的一个人, 我当然要留守在他身边,一辈子也不离开他。” “每天晚上,都让他ooxx给我看。” 宋书明求助般地把目光转向林愫,实在被眼前这一出出搞得云里雾里满头雾水。这个小壁虎是哪里蹦出来的?卫帅和他的色鬼降,又有什么关系? 林愫冲他扬扬下巴,出言解释道:“我们都想错了。” “昨晚你中色鬼术后,神志不清。正是留在房间里的落螭,察觉到色鬼存在,特地托梦提醒你的。” 卫帅进入剧组已有半年,多半时间都住在这间蛇口希尔顿酒店,日子久了,也常有些花边新闻,被狗仔或多或少爆了出来。 落螭慕名而来,果然没有失望。房间里时常换女主角上演的活/春/宫,香艳非凡,看得人血脉贲张,偶尔还会有些加场。 对颜值有要求的落螭,于是留了下来,就偷偷住在卫帅房间的,浴室中。 “昨晚你来,我原本还以为是卫帅回来,正是高兴呢。”落螭不满地上下打量宋书明,“你这人嘛,虽然长得差了些,好在身材还可以,你要是也带姑娘回来,我也勉为其难看上一看。” 宋书明一噎,摆摆手,苦笑不得地说:“别勉强,别勉强,勉强伤身体。” “可你洗完澡擦完身,后背上却趴了一只白色的雪兔,□□饮血,好不骇人。”落螭说。 妖看降术,便是看色鬼的实体。 林愫了然点头,看来昨晚宋书明遇到的色鬼,是以雪兔作降头。“雪兔趴在你背上,喝你的血,你却一点感觉都没有。我眼睁睁看着那只纯白雪兔渐渐染红,变成淡淡的粉色,好怕你被这只雪兔吸干了血,死掉了。”落螭心有余悸,说着说着伸出小爪,拍拍自己的胸口。 “你要是死在这间房里,这房子就不吉利了。卫帅就再也不会回来住了,我还得想办法去找他。”落螭感慨,“你知道,我换一间酒店,要爬多久吗?爬起来,又有多辛苦吗?” 敢情是怕以后没有现场av观赏,这才特意托梦提醒他啊? 宋书明原本还很感激这只面上老实肚里精明的绿壁虎,现在发现绿壁虎是怕他死在房间里影响卫帅,原来的几分感激立刻都被抛去了九霄云外,很想动手,把这只绿壁虎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不过也算是阴差阳错,误打误撞。 这只好色的落螭,贪恋卫帅的美色和泡妞的本领,留在卫帅的房间里久不离去。恰好遇到了前来探案的他,又在他被下色鬼降头之后,托梦给他,提醒他注意服务员手里的浴巾。 这才会有宋书明昨天晚上那个奇异诡谲的闹鬼噩梦。 宋书明深吸口气,平复下心情,问:“那你有没有看到,将色鬼降送来的,到底是谁?” “是酒店的保洁,还是另有其人?” 落螭摇摇头,说:“酒店保洁按时更换床单和洗漱用品。” “你入住之前,房间空了好几天,保洁员也没有进来过。” “上次保洁员进来打扫卫生,还是卫帅离开那天下午,进来收拾了浴室和床单。”落螭说。 林愫连忙追问:“那昨天晚上书明用的浴巾,就是那天进来打扫卫生的保洁员送来的吗?” 落螭却摇头否认:“不是。” 宋书明问:“怎么会?” 落螭想了一想,才说:“不,你昨晚用的浴巾,是卫帅还在房间的那个晚上,服务员敲门,多送给他的那两条。” “卫帅接过浴巾,只将它随手放在茶几上,没有用。” “第二天早上,他再去浴室冲凉,用的是原本浴室毛巾架上的浴巾。那两条前一晚上服务员送来的浴巾,就被他一直留在了客厅的茶几上。” 宋书明恍然大悟,思索片刻对林愫说:“这样看来,色鬼降术原本对付的人,应该是卫帅。” “和你我,并没有关系。” “事发当晚,卫帅打电话叫服务员多送两条浴巾上来,送来的浴巾被下了色鬼降。可阴差阳错之下,卫帅并没有用那两条浴巾,也就避过了下给他的色鬼降。” “卫帅丢失手机,匆忙退房之后,服务员进入房间打扫卫生,收拾整理。卫帅留在茶几上的两条浴巾崭新,并没有用过。服务员顺手,就将这两条干净的浴巾,放在了浴室的毛巾架上。” “这样,等我入住的时候,毛巾架上放着的,恰恰就是被下给卫帅的色鬼降。” “我只是运气不好,却和降术无关。而这色鬼降,原本对付的人,正是卫帅!” “可是为什么呢?”林愫反问宋书明,“什么人,会想用色鬼术这样的招数来害卫帅?” “色鬼术与旁的不同,需要日日接触方有大用。如果降头下在浴巾上,浴巾每日都要更换,这不是很麻烦很容易穿帮吗?” “如果这色鬼术只用一次,最多不过像你昨晚一样,神智不清记忆模糊,身体疲惫不堪罢了,不会有性命之忧。” “什么人,需要卫帅神智不清,容易受摆布呢?”林愫问。 宋书明还在思索,落螭倒先忍不住开口答道。 “粉丝啊!” 落螭与卫帅“日夜相处”,最是了解不过。 旁人看卫帅,那是骗粉丝上床的人渣。 可是粉丝自己看卫帅,却觉得能和他上床,那得是三生三世修来的福分。 “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荷尔蒙爆棚,一钻牛角尖,就看脸不看心了。”宋书明感慨,“这是追星,追傻了吧?” 落螭却很不赞同地反驳:“粉丝那么多,卫帅却只有一个。” “有些狂热的粉丝送礼物,还送些自己穿过的内衣。” “我看,就很有可能下了些迷魂汤色鬼术,专骗卫帅和她们春风一度。” “焉知这次是不是,狂热粉丝上门,给卫帅下了色鬼降,搞得他神智不清,任由她们摆布的?” 宋书明和林愫不由想到卫帅口中的“妙龄美女”和电梯监控中的“魁梧保镖”。这样说来,这个两幅面孔的奇怪女伴,倒很有可能是卫帅神智不清之下的错认。 可按落螭的说法,卫帅并没有用过浴巾,也并没有中色鬼降。 那卫帅,又是为什么会神智不清,错将身材魁梧的女保镖,认成貌美如花啊的女粉丝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揭秘。这个小故事就结束了。 ☆、第127章 利益 林愫扭头问落螭:“卫帅离开前一晚上, 是不是带了一个女伴回来?那个女伴,长的是什么样子?” 落螭原本老实坐着, 两只绿爪拼命向前伸, 像是在学宋书明把手放在膝盖上的坐姿,无奈爪子太短,一直都够不到。 听这一句, 落螭一个激灵,收手太快没保持好平衡,竟一头栽倒在茶几上。 宋书明扑哧一声笑了,伸出一个手指轻轻托它一把。落螭一身碧绿,背上那七个红点像是更红了一些, 此时红杜鹃一般娇艳欲滴,像在害羞一般。 林愫微笑着说:“刚才问你, 那个女伴长得是美还是丑?” 绿落螭却像是受了惊吓, 连连摆手,捂着头上的两只小角,说:“我没看见,我没听见。” “我..我那天晚上精力不济, 心绪不佳,压力太大, 受了风, 着了凉,还..上了火。我..我不敢看!” “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落螭脸上既心虚,又害怕, 接连找了几个借口颠来倒去说了一通,低垂着小脑袋避开宋书明和林愫的视线。 林愫眉头皱起,刚想再追问,却见落螭一跳而起,尾巴狠狠在茶几上一甩,发出砰的一声。 落螭嘶嘶乱叫,没头苍蝇一样从茶几上滚了下来,哧溜一下就向浴室的方向钻去,边跑边喊:“事情已经讲清楚了,我已经完成了吃瓜群众的使命。我要换家酒店再物色帅哥,有事也别找我。” 宋书明不妨它跑得这样快,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落螭顺着台盆唰唰唰动作迅速地爬了上去,一股脑钻进台盆的水漏里,不见了。 “这是,怎么回事?”宋书明纳闷,“刚才聊得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变了脸?它连来送浴巾这件小事都记得清楚,又怎么可能没看见当天晚上卫帅的女伴到底是谁?” “女伴到底是谁,为什么落螭不愿意告诉我们?” 林愫咬着下唇,说:“我倒觉得,不是它不愿,而是不敢。看它畏畏缩缩的样子,像是遇到了极畏惧的死敌,这才支支吾吾不肯直说。” “世间万物相生相克,这你知道的。妖物精怪,最怕的就是命门被握。无论是我们上次遇到的红葛地锦小土豆,还是这次遇到的翠绿落螭小壁虎,都会尽力掩藏自己的本体和弱点。” “它方才这样落荒而逃,十有八九,该是卫帅带回的女伴,有些地方让落螭恐惧非常,这才不敢对你我直说。” “它怕说了,就泄露了本体,也暴露了自己的命门。” 宋书明迟疑道:“这也不应该啊。卫帅若是因为女粉丝而中了色鬼术,当晚带回来的女伴,应该与色鬼术有些关联。” “可是落螭并不畏惧色鬼术,甚至敢于托梦来提醒我。方才落螭也怀疑过,色鬼术是狂热的女粉丝下给卫帅,要骗他上床的。” “难道卫帅当晚带回来的女伴,并不是落螭口中的狂热粉丝,也并非用色鬼术来迷惑于他,而是另外一种,落螭非常惧怕的东西?” 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 宋书明身中色鬼术,而色鬼术原本是下给卫帅的。 卫帅带回来的女伴,有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卫帅神智不清难以分辨,却并不是因为色鬼术,而是另外一种,极受落螭忌惮的东西。 女伴到底是人还是鬼?为什么落螭这样怕?这个女伴,跟原本应该下给卫帅的色鬼术,有关系吗? 宋书明站起身来,问林愫:“能不能想办法再把绿壁虎捉来,好好问上一番?” 林愫摇头:“落螭擅泅水,它顺着下水管道,这么一会儿,早已经不知道逃到哪个房间去了。” “就算它还在这个酒店之中,整个酒店这么大,我们又怎么去找一只壁虎般大的小妖精?” 宋书明有些好奇:“你一开始,是怎么捉到这只落螭小妖的?” 林愫说:“我没有捉它。” 她摇了摇腕上的引魂铃,叮咚清脆响,说:“是落螭听到引魂铃声,好奇,自己探头跑了出来。” 宋书明暗暗点头,引魂铃看来,很招妖怪惦记。上次他们在张掖遇到地锦布下的七幻象阵,也是因为地锦小土豆觊觎林愫腕上的引魂铃,想偷去。 “落螭钻出来,就在房间里的墙壁上趴着。它也耐心,直到亲眼见到我腕上的引魂铃,这才敢探头出来说话。” “第一句话就是,小心这房间里,有一只会吸血的白兔。” 林愫于是明白,落螭这是看到了色鬼降头。她细细追问,才知道它待在房间已有多日,前些天一直守着卫帅,昨天晚上,亲眼看到宋书明中了色鬼术,还特地托梦提醒他。 可是为什么,当问到卫帅的女伴到底是何人的时候,落螭会很害怕,甚至逃走呢? “落螭长得像个壁虎昆虫,莫非,卫帅带回来的女伴,是只鸟怪?”宋书明皱着眉头,干脆把自己知道的那些鸟妖精通通抛了出来,“渡鸦精?公鸡精?红腹角雉?” 林愫忍俊不禁,摇摇头说:“这条路已经是死胡同,不如先放放。” “要么,我们还是查一查,到底是谁,要给卫帅下色鬼术。” 卫帅带女伴回来当晚,曾经打电话给房务中心,要求多送两条浴巾到房。 好在酒店监控一般保留一个月,宋书明和林愫按着落螭所说的时间去查,确实在监控里看到酒店的服务员抱着两条叠放整齐的干净浴巾往卫帅房间走去。 眼看就要走到,隔壁房间的门,却突然开了。 一个戴着墨镜穿着时髦的女子伸手拦住了服务员,两人比比划划了一阵,服务员就随着那女子进了房门,隔了几分钟才出来。 宋书明抬起头,对林愫说:“什么人大晚上的,还会在酒店房间里面戴墨镜?又这么巧,正好拦下了给卫帅送浴巾的服务员?” “看来,就是在这里,原本的浴巾,被掉包成色鬼降头。”宋书明语意笃定。 “这个房间里面住着的人,应该就是,给卫帅下色鬼降的人。” 宋书明在监控里截得那个戴着墨镜的女子,发给了韩姐。 那女子面孔被墨镜遮了大半,宋书明并没太指望韩姐能立刻就有反馈。但微信发出去没过几分钟,韩姐电话就打了过来。 “这人,我认识。是去年我们公司悦音传媒被挖走的艺人助理,艾方。” 韩姐与艾方多年共事,面孔再被遮挡,看身形也能一眼认出。 艾方是公司元老,成立伊始就已在公司内,带艺人跑通告兢兢业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艺人助理这个工作,累得像狗,地位却连一只狗都不如。艾方咬牙狠捱多年,终于撑到了悦音准备上市。 去年,悦音传媒提前一年,发布上市前的员工持股计划,通告里面详细规定了每位员工可以认购的金额和数量。 艾方却发现,身为元老,苦捱多年的自己,一朝股东梦灭。闹是肯定闹过的,但是人微言轻,董事会决定的事情,又哪里容得一个小小的艺人助理质疑。 韩姐和艾方私交不错,也曾劝她忍耐。 可心已伤透,再留下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等悦音传媒多年的竞争对手华研娱乐前来挖人,艾方一接到电话,就和韩姐请了辞。 “我们公司,做的的确不够厚道。”韩姐轻轻叹气,“艾方心里不满,我也能够理解。” “说实在话,如果是她,倒真的有能力,设下这样一个局。” “卫帅刚刚出道就一直是她跟着,他的习惯和作息,没有谁能比她更了解。” “更何况,我之前曾和你说过,卫帅的新电影最终定档在了春节,我们跟发行方签了十个亿票房的保底,这事,她也知道。” 悦音传媒和华研娱乐,恰恰好在今年的春节档同期,有各自的一部贺岁新片上映。 悦音传媒主打艺人,旗下青春流量偶像众多。卫帅这部都市青春片,自家艺人,成本小。业内保守估计,也会有十亿以上的票房。 可华研娱乐春节上映的这部,却是投资了将近三亿人民币的古装奇幻动作大片,收回成本的压力十分之大。 “如果在电影定档之后,上映之前,卫帅被爆出惊天的□□,就极有可能影响电影如期上映。” 韩姐娱乐圈浸润多年,对这其中的弯弯绕绕十分熟悉,冷静分析道。 “悦音的片子不能上映,获益最大的,就是华研娱乐了。” “现在想一想,华研挖艾方的时机,也很巧妙。” 这样一来,色鬼术一事就很能说的通了。悦音传媒的艺人助理艾方,因为在公司上市的时候利益分配不均,心生不满,被华研娱乐挖角之后,利用自己对卫帅行程的了若指掌,配合华研娱乐给老东家悦音传媒下套。 卫帅下榻蛇口希尔顿的房间正是在走廊的最后一间,艾方心知肚明,特意在他隔壁又开了一间。 事发当晚艾方守在房间门口,见到服务员拿着浴巾经过的时候,叫住服务员,借口房间没有热水,趁服务员进来调试的时候,偷偷将服务员手中的浴巾,替换成了色鬼降头。 作者有话要说:  落螭的脑洞是女儿最近玩的小恐龙。 照片放在了微博。 ☆、第128章 催吐 阴差阳错之下, 被下了色鬼降的毛巾,没有被卫帅使用, 反而被酒店的服务员当做崭新的毛巾, 放在酒店的毛巾架上。 几天之后,宋书明入住,用了放置在毛巾架上的浴巾, 中了原本应该下给卫帅的色鬼降术,却被夜夜前来听壁角的落螭小妖瞅见,托梦提醒于他。 “艾方和华研娱乐方面,韩姐会去解决。”放下电话,宋书明对林愫说。色鬼降术毕竟是邪教异术, 只靠一张模糊的视频截图,想报警也无用。 “在商言商, 他们这些人, 一个个都是人精。商界的事情,留给他们解决就好。”宋书明感慨,“只是艾方,估计会成为牺牲品了。” 林愫点点头, 也能理解其中道理。她大四毕业面临着找工作,也常跟着同学去听学校里的讲座, 已经被耳提面命许多次, 工作中的职场大忌,就是离职之后,说旧东家的缺点。 工作和职位哪有十全十美, 就像人生路上总会遇到种种不公。 艾方遭受不公,跳槽去了竞争对手华研娱乐,本来也无可指摘。但是出于对旧东家的报复心理,竟然做出设套陷害的行径,实在是损人不利己,能够从中得益的,只有华研娱乐一家而已。 在真正的资本面前,个人的力量不过是沧海一粟。 “可是韩姐还是想知道,卫帅的手机到底去了何处?会不会也是艾方设下的局?”宋书明思考片刻,慢慢说,“如果艾方前一晚已经安排了女伴去勾引卫帅,直接让女伴去下色鬼降术,不是更方便吗?” “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不惜亲身上阵,守在隔壁的房间里,再通过浴巾下色鬼降术?” “这样,岂不是风险更大了些?” 林愫说:“那你的意思是,卫帅前一晚上的女伴,和艾方无关?” 宋书明点头说:“不错。两件事应当并无关联,只是凑巧碰到一起。” 两人琢磨许久,仍是没有得出个所以然,只好和韩姐约定,等卫帅明天晚上片场回来之后,他们去见见卫帅,亲口询问一下事发当晚的情形。 宋书明与韩姐约在下午见面,早上没设闹钟,想好好休息一番,舒缓前晚的劳顿疲累。 哪知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宋书明迷迷糊糊中接到了韩姐的电话,劈头盖脸说:“卫帅的手机,找到了。” 宋书明一个激灵,这又是什么情况?卫帅的手机和钱包,前后加起来消失了一周,怎么会突然之间,又找见了呢? 宋书明叫起林愫,两人草草收拾,赶去了卫帅所在的酒店。 韩姐也是一大早接到卫帅的电话,欣喜无比告诉她说手机找到了。 韩姐一惊,连忙追问在哪里找到的,怎么找到的。 卫帅却满不在乎,含含糊糊说:“估计就是随手放在哪里,忘记了。” “早上睡醒,就在出门要带的包里,摸到了。” 这话,韩姐半个字也不信。且不说卫帅手机丢失的时候,她和助理几乎将卫帅的房间和行李翻个底朝天,半点手机的影子都没有找见。 就算她和助理遗漏了一些地方,手机又怎么可能突然出现在卫帅每天都背出门的包中? 韩姐沉下脸,厉声问:“你瞒了我什么?” 她本来以为,是有狗仔拿到了卫帅手机勒索要价,卫帅自己咬牙出了这钱,转头又不敢告诉她,只托辞手机找到了。 可卫帅支支吾吾半响,韩姐这才明白,卫帅昨晚,又去夜店,约到了一个小粉丝。 自卫帅手机丢失,韩姐已三令五申,喝令他修身养性,绝不许他再去夜店。助理恨不得贴身跟着,二十四小时都不离身。 就这样,还被他钻了空子!竟然又去了夜店鬼混! 韩姐气得浑身发抖,话都说不出来,挂了电话就赶去了卫帅的酒店。 宋书明和林愫到房间的时候,韩姐已将卫帅骂得狗血喷头,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敢动。 宋书明一进门,就看见卫帅长长的脖颈如天鹅一样,穿一件普普通通白色短袖,领口上有黑色的lv的logo,一米八六的个子,长身玉立,肩宽手长,看起来极有安全感。 宋书明目光向上,看到了卫帅的脸,心里咯噔一响。 果然,林愫跟在他身后,在看到卫帅的一瞬间,轻轻吸了一口凉气。 卫帅英俊得令人窒息,是扑面而来勾心摄魂的魅惑。 他此刻黑发湿透,微微卷曲,贴在白皙如玉的面孔边,动作慵懒优雅,脸上却带着可怜巴巴的小奶狗一般的神情,见到宋书明和林愫推门进来,褐色的水晶眸霎时绽放出“得救了得救了”的光彩。 宋书明还未说话,卫帅已大步向前,极为亲热的迎了上来,握着宋书明的手,压低声音说:“你们可算来了,我快被她骂死了。” 他说完,又冲着林愫微微一笑,眨了眨眼睛。 宋书明眼角余光瞥见,林愫的耳尖肉眼可见的红了。 美色这个玩意,就是生物的本能。 宋书明这下总算有点明白,为什么一个没演技也没阅历的草包流量,轻轻松松就能赚得十亿的票房。 两人和卫帅一起在沙发上坐下。宋书明特意隔在林愫和卫帅之间,问他昨晚的情形。 卫帅这回倒很爽快地全盘托出:“前晚遇到一个女仔,人靓声甜。说中意我,我请她饮了几杯酒,就一起返来。” “一早起身,才发现上次不见的手机,就摆在枕头旁边。” 宋书明轻轻皱眉,问:“昨晚的女孩子,和你上一次遇到的女孩子,是同一位吗?” 卫帅哈哈一笑,说:“我再饮多,也不会发昏到分不清人。” “昨晚和上次两个女仔,都是靓女,但上次那个,白皙清秀,像南国闺秀。这次这个,肤黑些,似混血儿,有异域风情。” “又怎会是同一个人呢?” 韩姐却在此时插话,说:“助理刚才查过监控,说的可与你不同。” “监控里面跟你一起回酒店的女孩子,快一米八的个头,虎背熊腰,穿着一件加大码的运动服,看起来,至少有两百斤的体重。” “和上次监控里那个,分明就是一个人!” 监控不会说谎,卫帅这个说法又是怎么回事?宋书明无计可施,只能转头望望林愫。 她面上倒不显沉重,反而十分轻松的样子,微微冲他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左手捏诀,右手向前,伸手攥住了卫帅的手腕。 邪祟之气扑面而来,间或伴随一阵阵若隐若无的恶臭。林愫抽了抽鼻子,努力分辨。那恶臭十分奇怪,略略发酸,像是…淡淡的腐烂的味道。 “唔,好在今天我们到的早。”林愫淡淡说,“也幸好..你昨晚,睡得晚。” 她话中隐含深意,卫帅俊面一红,带了几分吊儿郎当,说:“年轻,体力好嘛。” 是精怪没错了。 昨晚卫帅与这妖精颠鸾倒凤,身上此时还残留了妖怪留在的气息。只是这味道十分复杂奇怪,既有隐隐草木的味道,又像是有动物腐烂的恶臭。 林愫从随身的麻布小袋中掏出桃木剑和绿豆水,一一摆在卫帅的面前。 卫帅好奇,伸手摸了摸林愫放在茶几上的桃木剑柄,哪知手指刚刚触上,像被电击一样焦痛,赶紧缩回手来。 卫帅含着手指,下意识便散发出青春偶像的魅力,语带撒娇:“疼呢。” 林愫瞥见宋书明脸上神色,连忙板起面孔,教训卫帅道:“谁让你和来历不明的人鬼混?身带邪祟,自然惧怕桃木。老老实实坐着,别乱动。” 绿豆水被放在小小的铜金盆中,林愫再掏出五色糯米,顺着桃木剑洒在绿豆水里。林愫左手捏诀,右手取一张黄符纸,在掌心燃尽之后洒在绿豆水中,口中轻轻念道:“诸相非相,如视幻相,质真若渝,自见故明。” 一缕青烟缓缓自铜金盆中升起,一圈圈盘旋而上,渐渐消散在空中。 林愫端起铜金盆,对卫帅说:“来,喝下去。” 卫帅皱起眉头,下意识挤出一个极甜美的笑容,就想冲林愫撒娇,借机逃过。 还不待他开口,就听韩姐横眉倒竖,一声怒吼:“给我喝!” 卫帅吓得一颤,伸手就接过铜金盆,毫不犹豫一口喝下。 绿豆水并不难喝,略略发甜还带几分清香。卫帅刚刚松一口气,下一秒钟喉头一甜,竟将方才喝下的绿豆水吐了出来! 林愫丝毫也不意外,又从瓶中往铜金盆里倒了些,依着上次的样子再度作法,又递给卫帅喝下。 几次三番,喝了就吐,吐了再喝。卫帅只觉得喉咙胸腹都仿佛火钳在搅弄一样,眼中含了热泪,楚楚可怜,难受至极,无奈韩姐在旁虎视眈眈,又不敢不喝。 接连喝了七八次,每次喝下去的量差不多,但吐出来的却越来越少。卫帅白色短袖下的平坦腹部已微微鼓起,像怀孕四月的妇人一样。 他越喝越撑,林愫却不让他停,等最后一碗绿豆水下肚,卫帅只觉像有千万只蚂蚁在他五脏六腑爬动,麻痒伴着恶心,一股热流从下腹慢慢向上,呕地一声,吐出一个长条状的,绿色小葫芦。 林愫眼睛一亮,喊道:“雷公壶!”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是一个三重故事,所以揭秘需要三章来讲,昨天揭秘了第一部分,今天揭秘第二部分,明天揭秘最后一部分。 说到雷公壶,大家就都明白了吧。 其实我一开始就告诉大家了。☆、第129章 卷须 雷公壶, 生于两广,味甘性平, 以往多用来入药。 这种植物藤蔓状, 攀援地面或大树,叶大花小,与众不同。 雷公壶最特别的地方, 是它长了圆筒形的捕虫囊,虽是植物,却以捕食昆虫为生。 捕虫囊呈圆筒形,瓶身倒挂,像猪笼一样, 所以又名,猪笼草。 “早就说了, 这次遇上的, 是一只花妖!”林愫扼腕,明明一开始自己的判断是对的,却被后来一连串莫名其妙的巧合给带跑了节奏。 “不仅仅是一只花妖,还是一只与众不同的花妖。” “玫瑰花妖, 极擅媚术,是因苦水玫瑰芬芳扑鼻, 娇美动人。玫瑰花妖以香入媚, 施展媚术轻而易举。” “可猪笼草开花,花小不说,还有腐臭。这猪笼花妖若想施展媚术, 难度好比母猪上树,简直是强人所难。” “难怪她在外人面前身形魁梧,却在卫帅面前娇美动人。那是因为她媚术使得不精,只有贴身相处才能够迷惑,隔得越远,样貌便越发丑陋。”林愫慨叹道。 “能在监控距离中大致维持人的模样,已经是这猪笼花妖的极限了!” 宋书明跟着点头,站起身来说:“难怪。难怪落螭小妖如此惧怕这只猪笼花妖,连名字都不敢提及。” “猪笼草能分泌味道,引诱昆虫前来,再用自带的捕虫囊将昆虫淹死消化,食之殆尽。” “这落螭小妖貌似壁虎,体如昆虫,同为精怪,正是猪笼花妖喜欢捕食的食物!” 林愫眼含笑意,转过头去幸灾乐祸地对卫帅说:“让你睡粉丝,让你乱约炮。” “活该了,这次,你睡了一只猪笼草。” 谜题揭开,宋书明和林愫却都没想到真相如此啼笑皆非。可猪笼花妖接二两三来找卫帅,拿走他手机又莫名其妙前来归还,这是个什么情况?总该问问清楚才是。 送佛送到西,林愫捡起卫帅刚才吐在地上的猪笼草,说:“得啦,你昨晚在哪里遇到猪笼花妖的,今晚打扮帅气一点,再去试试偶遇吧!” 这是要拿他当诱饵。 卫帅哪里愿意,可碍于韩姐魄力,不得不听从林愫和宋书明的安排,不甘不愿地开车带着两人,再去昨晚他去过的酒吧。 宋书明安慰他:“韩姐也是为了你好,总得将这花妖制服才能安心,不然三不五时来找你,怎么办?” 林愫附和:“花妖虽不害人,但是天长日久和你在一起,人妖殊途,万一哪个晚上媚术尺度太过,搞得你精尽人亡怎么办?” “你对着人都没什么定力,猪笼花妖媚术虽不精进,好歹也是只花妖,把你搞上床,那还是挺轻而易举的。”宋书明补了一刀,语气有丝不易察觉地幸灾乐祸。 林愫点点头,说:“何况你昨天吐出的捕虫囊,虽对你身体无碍,却是猪笼花妖的卷须,最为珍贵不过。卷须在你体内,你便只会对猪笼花妖心生情愫,对其他女性,都提不起性趣。” “你还是戴上卷须,当个诱饵,把花妖揪出来,小惩大诫,让她以后不敢再靠近你才好。” 卫帅听到这里,知道若是花妖不除,以后自己有提不起“性致”的风险,这才乖乖一路开到国贸,把车停在南湖路上,扭身进了一家夜店。 宋书明在车里等得心焦,问林愫:“这花妖会来吗?会不会不出现?” 林愫拍拍他,说:“放心。卫帅长成这个样子,我要是花妖,我也恨不得天天睡他。” 宋书明:“……” 果然,隔了半个多小时,卫帅怀中揽着一个五大三粗的魁梧女子,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虽然在监控里见过多次,宋书明乍一看那猪笼花妖,还是吃了一惊。猪笼花妖身材高大肥壮,看起来极为魁梧。此时紧紧扒着卫帅,恨不得全身都贴在他身上,一步一扭朝车的方向走来。 她每走近一点,身材竟好似苗条了许多,等走到车前的时候,宋书明看她,分明已是一位凹凸有致的窈窕淑女样子。 难怪卫帅几次三番会上当。这花妖的媚术,只能维持在几米的范围之内,出了这个距离,就会慢慢变得粗笨丑陋,直到维持不住人形,露出猪笼状的原貌。 宋书明脸上露出促狭的表情,对林愫说:“等捉住了猪笼花妖,要不要让卫帅隔远了看看,看他昨晚睡的猪笼草,到底长什么模样?” 林愫:“……你吃醋,少吃一点点就行了,怎么这么坑人的梗都想得出来?是想让卫帅一世不举吗?” 宋书明咳咳两声:“谁吃醋?我这是为被蒙骗上床的女粉丝鸣不平。” 两人说话间,卫帅已拉开副驾驶的门。 宋书明和林愫立刻深深埋下头,蹲在后座旁边,将身体紧紧压在靠背上。夜晚天黑,两人就隐藏在后排座位的黑暗中。 猪笼花妖不疑有他,欢欢喜喜坐上了车,卫帅将门关上,自己绕到另外一边,甫一上车,立刻将车门锁了起来。 那猪笼花妖显然是误会了,娇俏地咯咯咯咯笑了起来,害羞道:“不要,不要在车里嘛。” 下一秒,花妖颈边一凉,一把蘸了绿豆水的桃木剑,分明已经架在了她脖子上。 林愫晃了晃腕上的引魂铃,轻声说:“要命的,就别动。” 猪笼花妖这次的样貌与前两次并不相同,面容清纯可人,黑长直披在身后,看起来像不知世事的少女。 林愫皱起眉头,连连瞪了卫帅好几眼。 卫帅被她的目光盯得胆寒,战战兢兢问:“怎么了?” 宋书明哈哈笑了一声,说:“花妖施展媚术,幻化相貌都是依照你的欲念,这次花妖这张脸,看起来最多也就十八九岁,林愫是看不惯你,诱骗无知少女。” 卫帅尴尬还未说话,猪笼花妖却先行跳起,连架在脖子上的桃木剑也不顾,转身就要冲林愫扑过来:“我不许你诬蔑我的帅帅!” “我是,自愿的!” 林愫抽剑,毫不犹豫向前戳去,正中猪笼花妖前胸。那花妖哀嚎一声,像漏了气的气球一样发出噗噗的声音,原本白皙的面孔渐渐发绿,身上传来一阵若隐若无的臭味。 “老实坐好,不然我再戳你一剑,媚术维持不了,变回一朵猪笼草。” “你的帅帅看见了,估计就要疯掉了。”林愫冷冷说。 一路无事回到酒店,林愫提溜着愁眉苦脸哀声叹气的猪笼花妖进了房间,说:“说罢,到底怎么回事?” 猪笼花妖,不仅仅是只花妖,还是一只有追求的花妖。 “我的追求,就是颜值。”花妖委委屈屈地说,一边拿着眼儿去瞥卫帅。 旁的花妖施展媚术,采阳补阴,荤素不忌,是个男人就不放过。猪笼花妖成精难,媚术施的也不好,可偏偏,迷上了追星。 还追上了卫帅这只冉冉升起的流量小星。 接机追车听演唱会,她山间精怪一枚,哪一个都做不了。 猪笼花妖日日舔屏,只觉得自己一只施媚术的花妖,混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实在是太可悲了些。 择日不如撞日,追星就要勇敢。 她将卫帅行程摸的清楚,酒店也去了多次,前前后后调查多日,终于有天鼓起勇气,在夜店里,和卫帅见了面。 周身灵力都被用来施了媚术,也只能保证一米范围内,是他想看到的美丽的样子。 猪笼花妖闭上眼睛,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 今宵有酒今宵醉,就让自己尽情享受,来自偶像卫帅,虚伪的温柔。 第二日卫帅醒来,她其实是知道的,只是一直侧身背对他,不敢转身面对,直到他蹑手蹑脚溜进浴室的时候,才从眼角滑落一滴泪。 粉丝爱偶像,真的是爱的卑微。 明知道这辈子也只能远远看着他的背影,做他光芒四射的舞台下,那一片永远也没有姓名的黑暗。 可即便是这样,也控制不住爱他的心情,只愿意将世间最美好的一切,都给他。 猪笼花妖轻轻起床,已做好和他永世不再相见的准备。 出门前,看到他的手机和钱包,却鬼使神差揣在了怀里。 这才急匆匆出门,跳进了前一天就约好的出租车里。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昨晚又要出现,再次对卫帅施展媚术呢?”宋书明问。 林愫替她答:“因为她是妖,不是人,她没有自制力。一朝得手欲念起,就再也忘不掉了。” 猪笼花妖羞赧地摸了摸鼻子,说:“我家帅帅太美好,我我我…我控制不住我寄几。” 昨晚猪笼花妖再来,干脆将内丹卷须喂到了卫帅腹中,起的就是独占他的霸道心思。 原本猪笼花妖拿走手机钱包是为了留作纪念,如今她自觉可与卫帅长相厮守,晚晚鬼混,又怜惜偶像丢了手机心中焦急,干脆把上次拿走的卫帅手机,放回了他平时常背的包中。 “我对帅帅,是真心的!”花妖呜呜咽咽,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扑簌簌落下,“你们为什么,要戳穿我?” 宋书明扭头,乐陶陶对林愫说:“我觉得她说的有几分道理。她和卫帅在一起,卫帅每晚都有新鲜妹子睡,也省得他再去祸害其他粉丝小姑娘。” “各得所愿,两全其美,岂不乐哉?” 作者有话要说:  卫帅长得那么帅,是因为昨晚写的时候忍不住把王子异代入了,一下子就写的过了些,没啥灵异的,纯粹是我花痴了。 为了感谢浩浩宝贝小天使的长评,我今晚豁出老命双更。 ☆、第130章 出事 一句玩笑话, 却被卫帅当了真,脸色剧变。 林愫还没反应过来, 卫帅却悄悄蹭到她身边, 突然一把夺过她放在茶几上的桃木剑,毫不犹豫朝猪笼花妖刺了过去。 宋书明眼疾手快,飞身扑上, 电光火石间将卫帅压在身下。 卫帅身高体长,可做艺人,长久生活不规律不自律,体力比起宋书明弱得多。此时被宋书明压在身下,一时动弹不得。 宋书明心下大怒, 这个卫帅,样貌英俊动人, 没想到竟如此心狠! 猪笼花妖真身再丑, 好歹一夜夫妻百日恩。又从来都没有伤害过他,怎么卫帅竟然一言不合,就想要她的命! 宋书明冷哼一声,毫不客气冲着猪笼花妖说:“看清楚了吗?你隔着屏幕追星, 能知道他真实的人品吗?” 花妖仍呆愣在原地,神色戚戚, 满是被背叛后的难以置信。 半响, 才一步一顿,慢慢朝着被宋书明压在地上的卫帅走去。 “我要是玫瑰花妖,长得特别漂亮, 每天和你在一起,你是不是就不杀我了?” 卫帅咬牙不答,把脸转到另一边去。 猪笼花妖彻底寒了心,目光恻恻看他片刻,口中缓缓嘘出一长口气。 眨眼之间,猪笼花妖身形剧增,周身泛着绿色的光芒,竟是在卫帅眼前,现了真身! 一朵巨大的赤红捕虫囊,下有两三条绿色的藤蔓连接着硕大的叶片,直直立在卫帅面前,恶臭扑鼻,腥气冲天。 卫帅大吼一声,直直倒地,竟是生生被吓晕了过去。猪笼花妖转身,冲着林愫摆动了两下叶片。林愫点点头,抬了手。 花妖这才放心,藤蔓如波浪一样沿着地面往阳台,又顺着阳台的栏杆一点点朝楼下爬,几分钟后,就消失在宋书明和林愫的视线之中。 “这花妖生起气来,报复得也挺狠的。”宋书明感慨,“等卫帅醒过来,就算不阳痿,也该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胡乱出去招惹女粉丝了。” 林愫却对卫帅一丝同情也无,暗戳戳地期盼他干脆太监了才好,说:“花妖再狠,也没有要卫帅的性命。反而是卫帅心狠手辣,竟然想杀花妖。” “落到什么地步,都是他咎由自取。” 韩姐此时正在处理华研娱乐和艾方的事情,两边公司高层会面,想谈出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格。 韩姐接到宋书明的电话,听他讲完了经过,沉默了几秒钟,才说:“我知道了。既然卫帅手机里的内容没有被泄露,那我就放心了。” “我明天让助理,按合同给你打钱。” 她声音低沉,不似平常有活力。挂了电话,宋书明轻轻跟林愫感慨:“估计是想到卫帅这样心狠手辣,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 他与韩姐打交道不多,但短短几日,也有感觉。韩姐虽然雷厉风行,但是人品不差。 “娱乐圈里,想要做到人上人,心性总归不是一般人。”林愫说,“别人的事情先放放,我倒想问问,你这趟赚了多少钱?” 卫帅这个案子,实在算得上一波三折。 卫帅被猪笼花妖女粉丝骗了身,偷走了手机,却阴差阳错地躲过艾方当晚下给他的色鬼降。 艾方下色鬼降的事,却被爱看春宫的落螭小妖全程瞅见,又在宋书明入住了卫帅的房间,身中本来下给卫帅的色鬼降的时候,提醒于他。 一个丢失的手机,牵出了两只妖精一场邪术,还有一家搅混水的华研娱乐公司。 此时案了,宋书明一身轻松,在手机上敲了一串数字递给林愫:“这一趟出来,能赚一笔首付。” 南四环边上,小小的一间,真的够了。 宋书明揽住她肩头,说:“就当是庆祝,这几天好好在深圳玩一趟。” 虽是冬天,宋书明仍带着林愫去了小梅沙看海:“可惜这次没替你办港澳通行证,不然还可以去香港看看。” 林愫含笑摇头,说:“我很喜欢深圳。世界这么大,也许以后有机会,能在深圳住下呢。” 也是。京城对于宋书明,满载了许多不堪回首的记忆。如果真能在南国定居,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两人乐不思蜀在深圳转了两天,原本打算再绕去珠海广州,宋书明却突然接到了,老李的电话。 电话里老李声音喑哑严肃:“书明,你什么时候回来?” 宋书明有些诧异,说:“可能还要几天,怎么了?” 老李停顿片刻,低声说:“京城昨天,出了一单命案。” 宋书明也没多想,说:“家属有委托吗?为什么要叫我回去?” 老李缓了语气:“因为,死者你认识。” “你认识,林愫也认识。” “姓刘,叫阿卡。福建人。” 宋书明如遭雷击,转过头来望着林愫,半响说不出话来。 两人买了机票,当晚从深圳赶回北京,直奔停尸房。 老李就在停尸房门口等着,铁青着一张脸。 林愫在飞机上哭了一路。她想到第一次见到阿卡的时候,十五岁的少年身躯瘦小,眼神却执拗,松松垮垮一件破白t恤挂在身上,乍一看像是一片白帆。 满身都是厉气,右肩上两团煞火时隐时现,马面蛇睛,是相书里面“教科书”式的横死面相。 “我该想到的,我该知道的。”林愫不甘心,也不愿相信,“他面相不好,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知道的。” “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出来,他竟连二十岁都活不过?”林愫痛悔交加,负疚感海潮一般涌上,将他层层淹没。 她和阿卡相处时日虽然不长,但两人都是孤儿,年龄又相仿,又曾并肩作战对付婴灵,本就心底亲近。 阿卡幼年丧父又丧母,被姐姐刘阿采一手拉扯大。 好容易读到初中,姐姐南下东莞打工,眼看就要接他团聚,却突然之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林愫虽然帮他找到姐姐阿采,但阿采死于情蛊反噬,又寄身于玉石商人周老板随身佩戴的佛牌之中。 这其中谜团种种,林愫原本希望阿卡能在找到姐姐之后就此放下。 可两人最终分别之前,阿卡却说,他要南下继续寻找线索,解开姐姐阿采被情蛊反噬自杀身亡的真相。 宋书明和阿卡相识,比林愫与阿卡相识,还要更久一些。 最开始认尸的那些年,宋书明每每踏入停尸房,都要在门外停留不知多久,指甲深深在掌心掐出血痕,一身冷汗地进去,又腿脚酸软的出来。 个中滋味,旁人再难领会。只有有过类似经验的人,彼此对视一眼,就都能够懂。 阿卡失踪了姐姐阿采,宋书明不见了妹妹书晴。 几年过去,阿采和书晴失踪的秘密,都被林愫一一解开。 真凶伏法,宋书明心里像终于得到了救赎。可是阿卡,却为了替姐姐伸冤,一直漂泊在路上。 “阿卡离开京城的时候,曾经告诉我,是要去找一开始带着阿采做生意的退休妈妈桑。” 阿采一开始,是在东莞的酒廊里打工。后来,却跟着退休的妈妈桑,一起做起了婴灵佛牌的生意。阿采身中情蛊和后来的反噬自杀,想必也与这位退休的妈妈桑有些关联。 算起来,两人已有两年时间,不曾听说过阿卡的消息。 哪知两年分别,第一次见面,却是在停尸房中。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就是《问米》的最后一点主线剧情,估计月底完结。我要开始慢慢挖伏笔了。 ☆、失败 宋书明握住林愫的手, 两人指尖俱是冰凉,相携走进停尸房。 阿卡就躺在法医的解剖台上, 盖着一条单薄的白布。 林愫看他生前死后都是这般孤零零, 眼眶一酸。宋书明转过她的身子,说:“你别看了,到底是男孩子, 不方便。” “我来吧。” 宋书明上手掀开白布,尸检已经做完,遗容也整理妥当。 阿卡神色安详,脸上也不见有伤,只是极瘦, 皮包骨头一样,乍一看, 有一些脱相。 “尸检结果怎么说?”宋书明抬头问老李。 老李眉头紧锁, 说:“伤在后背,只有一个伤口,却是致命伤。” 两人合力,轻轻将阿卡翻了过来。 阿卡背后两块因为瘦弱而更显凸出的肩胛骨中间, 有一个血红的圆窟窿,伤口皮肉外翻, 像是被一枚巨大的子弹穿过。 “这么大的伤口, 是什么造成的?”宋书明问。 老李指了指旁边透明的证物袋,说:“法医从阿卡体内,找到了这个。” 证物袋里是一块小圆扁片, 乍一看像生了锈的硬币。宋书明凑近一些,才发觉这“硬币”外圆内方,深褐色有锈迹。 “这是一枚,铜钱。”宋书明说。 林愫猛地回头,捏起透明的证物袋,仔仔细细看了一圈,才说:“铜榆钱。” “金桐在外,包裹着一片榆钱铸造而成。这是,辟邪的法器。” 老李点点头,说:“我看到铜钱的时候,也猜到,多少应该与邪门异事有些关联。” “阿卡的尸体,是两天前发现的。” “西四环边上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统一收集建筑废料的垃圾桶里,散发出奇怪的恶臭,有工人好奇,拿了一根长棍拨弄,发现了一只人脚,立刻报了警。” “我们发现阿卡的时候,他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也没有携带手机钱包。还是录入了dna之后,在失踪人口库里,找到了他当初为了找姐姐阿采的时候,留下的dna信息。” “比对成功,身份确定,我才想起来,你当初曾和我提过这个刘阿卡。”老李唏嘘。 寻亲多年,寻到后来,都是靠着心底的信念在强撑。宋书明越苦越难,越不愿对外倾诉,那几年逢年过节被老李叫到家里吃饭,强支起笑脸假作洒脱,也是不愿大好的日子拿自己的痛苦给别人添堵。 后来再过节,宋书明婉拒老李好意,只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也在寻亲的福建小伙约好了,两人要搭个伴,一起过节。 老李这才知道刘阿卡和刘阿采姐弟俩的事情。后来宋书明遇见林愫,也曾与老李提过,是阿卡从中牵线。 阿卡亲人尽皆不在,说起来,就连认尸,都要靠着宋书明和林愫这两个打过交道的“朋友”,这才急匆匆致电宋书明,叫他赶紧回来。 “阿卡的死亡时间,是六天前。”老李看着林愫,说。 林愫点点头,从麻布小袋中一件件掏出法器。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和一袋糯米,和当初她替阿卡问米的时候,一模一样。 林愫凝神静气,正中坐好,面前端正摆着铜金盆。左手捏诀,指尖在盆上转了一圈,铜金盆跟随着她的动作微微开始发抖,发出嗡嗡嗡的空鸣声。 林愫从麻布小袋里面摸出一小撮五色糯米,自上而下高高撒入糯米盆中,四散开来。她指尖糯米明明只有一小把,洒了很久却不见洒尽,好似无穷多一般的糯米自她指尖流下,慢慢垒成一座糯米山包。 林愫慢慢收了手,又从袋中掏出一支阴沉木筷,在绿豆水中浸过,迅速插进那糯米小山中。 阴沉木筷在糯米山上左右摇晃不定,却□□没有倒下,良久之后,才停了颤抖,直直立在盆中。 林愫头上沁出汗滴,手中黄符纸上写明了阿卡的生辰八字,却迟迟不见她动作。宋书明在一旁看得着急,却大气也不敢出,怕惊扰了她作法。 前后约莫十多分钟,林愫终于将两掌合十,引出一撮小火苗,把黄纸符燃了。 “如何?”宋书明问。 林愫面沉如水,嘴角深深抿起,说:“我,什么都没问到。” 两人相识三年,林愫在宋书明眼中,一直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这样胸有成竹却铩羽而归的情况,宋书明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诧异地顿了顿,这才安慰林愫说:“是不是太累了?” 问米这术法,简单却低效。依托的,就是生人与死魂之间千丝万缕的一点点牵念。 阿卡在这世上,故旧不多,林愫和宋书明,已经算是难得的朋友了。 可为什么林愫这次问米,却一点成效也没有呢?林愫脸色更加难看,咬牙说:“我要用一次引魂铃。” 宋书明一惊,引魂铃这法器有些特殊,引来的并不是魂,而是灵。 就算能引来阿卡的念灵、悔灵或者痛灵,也对他们查案无益啊。 “死马当做活马医吧。管不了那么多。”林愫烦躁地甩甩头,左手捏诀,右手轻轻摇动腕上的引魂铃,黄纸符上写了阿卡的八字,挑在桃木剑尖轻轻点燃。 三人身旁渐渐涌起一阵阵的雾气,寒意彻骨。可是左等右等,直等到黄纸符燃成灰烬,也没有见到上次曾出现在他们面前的那排垂柳。 引魂铃,也招不来阿卡的魂灵。 返程的路上,宋书明还在安慰林愫:“老李那边,还会继续探查,周围的监控,还有案发的现场都会慢慢查到。” “我们回家好好休息,等到有了新的消息,再过来试一次。” 林愫情绪仍有些低落,眼睛望向车窗外,低声说:“我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没那么简单。” 好在隔了几天,老李果然有好消息传来:“阿卡遇害的案发现场,找到了。” 发现阿卡尸体的工地,是刚刚拆迁后的老旧小区,进行回迁房改造。工地旁边接连几片破旧小区,也都是五十年代左右的老建筑,也在排队等待拆迁。 小区老破,治安和物业都不怎么好,手里有点钱的人纷纷搬走,这一片越发荒废,渐渐沦落成远近闻名的群租房小区。 阿卡就住在这小区内,可也不知道他这两年都做了些什么,竟穷困潦倒到连群租房都住不起的地步。 阿卡住的那栋楼,楼高七层,七楼之上就是屋顶,屋顶上还有小小一个设备间,四平米大小,只在墙上开了二十厘米宽的一个小洞,被住在七楼的黑心房东,以每个月九百块的价格,租给了阿卡。 住在顶楼原本就冬冷夏热,更何况阿卡住在顶楼上面的设备间,连正儿八经的窗户都没有,勉勉强强才违规接上水电,更遑论暖气空调。 林愫打眼一看,一阵心酸,忍不住对宋书明说:“是一直没有工作吗?怎么会这么潦倒?” 老李插了一句:“倒真是有可能。阿卡住在这里,时间也不算长。我们问过房东,前后也就不到两个月。” “在这之前,他行踪不定,到底去了哪里,我们也还没完全查清。” “上一次他用身份证买火车票,还是离开北京南下的时候。这之后,也不知道他是坐了不需要身份证购票的城际长途车,还是搭便车,还是骑车进的首都,就没有记录了。” 阿卡自外地归来,在房顶上的设备间里蜗居了将近两个月,也没有出外工作过的迹象。 设备间里只有一张木板床,铺了薄薄一层棉絮垫,和一张洗脱了色的旧床单。床边放了一张小学生写字台,像是阿卡从外面捡回来用的。 桌上放了一排插线板,放了一盏台灯,一面小风扇,和一个手机充电器,基本上就是阿卡全部的家当。 “有充电器,却没有手机。”宋书明问老李,“钱包手机都不见,门锁完好,毫无破门而入的痕迹。” “窗户如此窄小,又在顶楼,阿卡的伤口是后背而入,如果这间房间是案发第一现场的话,那么基本可以断定,这是熟人作案了。”宋书明说。 老李认同道:“没错,我们也是这样认为。” “刑侦现场勘测之后,在这个地方发现了喷溅出来的血迹,从墙壁蔓延到地面。”老李伸出手,指了指面前地上一片暗红,又让宋书明站在他身前背对着他,模拟还原案发时的情形。 “凶器自后背而入,血迹喷溅的方向正是如此。dna结果也已经证实,这一片血渍,正是来自阿卡。” “可是凶手杀了阿卡之后,是如何将他从楼顶上的设备间搬下七楼,又运到相隔两公里外的建筑工地呢?” 阿卡身材再瘦弱,也是一米七高的成年男子,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搬起来还是有些吃力。 何况,从七楼上到楼顶阿卡所住的设备间,还有一段竖着的梯子需要手脚并用地攀爬,并不像上下楼梯这样简单。 只凭着一个人的力气,要身负死尸,再手脚并用地爬梯子,一路上还得小心不要引起别人的怀疑。 这实在是太难了。 宋书明转身看着老李,说:“所以,不仅仅是熟人作案,凶手还不止一人?” “监控方面有进展吗?怎么说?” 老李叹口气:“这一片五十年代的楼房,住的不是搬不走的老人,就是群租的打工仔。” “马上就要拆迁,就算装了监控,也要很快拆掉。谁还费事再装呢?” 如果有监控,他们一开始查案也不会如此大费周章效率又低。 现在这样漫天撒网的查找线索,也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 “好在刑侦在案发现场,找到了一根头发。”不幸中的万幸,老李轻轻舒了一口气,继续说,“是一根微微发黄的长发。” 这倒十分出乎林愫和宋书明的意料。这样小旧的一个房间,怎么会出现一根头发,还是一根长发? 是阿卡有了女朋友,还是这根头发是杀害阿卡的真凶留下来的? “我们已经在做dna比对了,目前还没有找到匹配的信息,只能继续等待。”老李说。 宋书明点点头,说:“有线索总比没有线索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论他是谁,只要他还在这世界上,就一定能被我们揪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新作的封面p出来了啦,好看嘛? 喜欢就请收藏吧~ ☆、噩耗 案情未破, 阿卡也不能入土为安。宋书明心里过意不去,去买了黄纸金元宝来, 就在阿卡住的顶楼设备间外面, 支了个盆子草草烧了。 林愫当然知道无用,但也理解他做这些是只是为了心安,便什么也没说, 随他去了。 两人回到家中,情绪都很低落。 花面灵狸转世的橘猫被林愫取名叫做又花,见两人出门几天之后终于回家,十分高兴,喵呜一声便朝林愫扑来, 抱着她的脚丫啃了几口,又一个扭身躺倒在地, 四脚朝天, 露出柔软的小肚皮,喵呜喵呜撒着娇,向林愫恬不知耻地求抱抱。 放在以往,林愫定要好好揉弄又花一番以示亲热, 可是她今天情绪低落,实在提不起兴头, 只默默蹲下身, 轻轻摸了摸又花的脑袋,就转身进了洗手间。 又花细细喵呜一声,又是委屈又是不解, 小跑几步扒着卫生间的门不放,像是要进来一样,爪子在门上刮出刺啦的声音,无端惹人烦躁。 还是幼狸更通人性一些,猫着身子走上前,叼着又花的后脖子,把她叼去阳台,温柔给她舔毛梳发。 说起来这一猫一狸本是母女,可又花转世之后早将前尘过往忘了干净,只依稀对幼狸极为亲近依恋。 幼狸到底是灵兽,极为敏感聪慧,自又花被宋书明抱回家就隐约若有所觉,日日黏在又花身边,同食同住,同卧同起。 幼狸身形大又花许多,那时虽还是幼崽,却已是成年母猫的体型。又花一来二去,被幼狸日日亲近,倒像是把幼狸当做自己的母亲似的,一猫一狸果然延续了上一世的母女情分,只是妈妈和女儿倒了个个儿。 又花渐渐长成大猫模样,幼狸也长大了许多,已像一只威风凛凛的小花豹。宋书明和林愫睡在卧室,卧室和阳台之间有一扇透明玻璃的推拉门,常年半开。幼狸睡在阳台上,林愫特意买了大型犬的狗窝,布置得又暖和又干净。 林愫原本在卧室里又布置了猫窝,可又花并不愿意睡,自己叼着身下的垫子跟着幼狸睡在阳台。 子鼠原来也曾肖想过阳台的位置,可刚一进家门,见到一猫一狸哧溜一声就钻去了阳台,连忙回头狗腿地望着林愫。 林愫忍俊不禁,两手一摊,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子鼠眼中露出绝望的目光,在屋中环顾一番,终于把窝安在了厨房。 厨房也挺好,吃喝都方便,子鼠住下之后,又长肥了好几圈。明明是一只黑老鼠,此时却与又花差不多大小。 又花刚刚到家的时候,子鼠还大它许多,刚刚往又花身边大摇大摆的一站,想树立一下权威,哪知幼狸立刻跟上,虎视眈眈立在又花旁边。 子鼠立时怂了,狗腿地冲着又花吱吱叫了两声,绿豆眼滴溜溜一转,干脆耸着脑袋靠在又花身边,蹭了蹭她圆圆的猫头。 又花不过刚刚满月的奶猫,还是孩子心性,见子鼠与她亲近,便与子鼠追逐玩闹。许是猫咪本性,又花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隐藏在暗处,趁子鼠不备突然间扑身下来,将子鼠狠狠压在身下。 几次三番这样玩耍,子鼠老命都要吓去半条,只能抹着眼泪和林愫诉苦。林愫这才提溜着又花的脑袋,教训她说:“子鼠年纪大了,这样吓唬,容易生病。” 一猫一鼠一狸,也算相处融洽,平安无事。 子鼠原本站在厨房,见平日里最受宠的又花吃了瘪,宋书明和林愫又各自沉默,还当是两人吵了架,吱吱冲着又花叫了两声,跳上了宋书明的大腿。 子鼠边吱吱叫,边在宋书明的腿上打转,两只小绿豆眼冲着他挤眉弄眼,表情生动,还伸出黑色的小爪,装模作样拍了拍他的大腿。 宋书明一头雾水,转身问林愫:“这是怎么回事?” 林愫终于扑哧一声笑了,难得开怀地说:“它是在说,大兄弟,家里就你我俩男人,遇到这些女人啊母猫啊发脾气,可不是得担待点。” 得,子鼠还挺懂。宋书明冲着子鼠笑笑,又将林愫揽在怀里,说:“放心吧,我们没事。” 两人暂时放下心事。林愫半年之后就要毕业,正紧锣密鼓准备毕业论文。最近一个月,还在一家新兴的视频公司找了一份实习,正好赶上替一档大热的节目写文案,忙得焦头烂额,已经连续几天加班太晚,来不及回家,就住在实习的公司里。 宋书明手上案子不多,就一边跟着中介找找想买的房子,一边帮着老李,查一些蛛丝马迹的证据和线索。 前后忙活了将近一个月,眼看就要过年,宋书明却接到了敬阿姨的电话。 他心里一暖,还以为敬阿姨终于释怀,能坦然面对女儿离去的事实,从悲伤里走了出来。 哪知宋书明一接电话,这才发现,电话对面的声音,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喂,你好,请问是宋书明吗?” 宋书明乍听一愣,抬头看了眼号码,心中警铃大作,小心翼翼地答道:“对,我是。” “喔,我是上海市普陀区真如街道派出所的警察,请问你和敬春华是什么关系?” 敬阿姨死了。 宋书明刚刚才从深圳回来,又要马不停蹄赶往上海。 敬阿姨离异多年,独自带着女儿敬喆生活。敬喆八字属水,被假扮辅警的沈群所害,两年前,手握冰花如意上吊自杀。死状甚惨,足下还挂了红色漆桶,收集菁丝花露饲喂鳌蟒。 宋书明和林愫原本已解开敬喆自杀的真相,却在追捕沈群和鳌蟒的时候,发现沈群被鳌蟒吸干血迹的尸体,线索因此而断掉,这几年都不曾再听说有进展。 敬阿姨虽然听过林愫和宋书明的解释和推断,却仍然一门心思相信女儿敬喆是被“厉鬼”所害,她与宋书明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也曾说过自己会继续探访,找出女儿死亡的真相。 宋书明在电话里询问了几次敬阿姨的死因,都被电话那端的警察避重就轻地躲了过去,迟迟不肯正面回答。宋书明心里渐渐涌起不详的预感,问:“您是怎么找到我的电话的?” 电话那头的男声沉默了几秒钟,答道:“我们找到敬春华的手机,所以的通话记录都已经被清除了。她最近拨打过的电话,只有一个。” “就是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今天白天竟然没有睡觉。 于是晚上也每隔一小时惊醒一次... 所以今天发的晚。 ☆、淤伤 上海冬天阴冷潮湿, 一年365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下雨, 春天绵绵小雨, 紧接着就是湿热的梅雨季,等到了夏天,又迎来暴雨和雷暴。宋书明以前在单位的时候, 曾听两位同事在一起聊天,一位来自深圳,一位来自上海。 来自深圳的吐槽说老家的家具上面长了青苔,来自上海的同事嘿嘿一笑,说你那算什么, 我家的衣柜上长了蘑菇。 他那时不过当个段子来听,等自己从干燥寒冷室内却温暖如春的北方, 来到这屋内室外一般阴冷的江浙, 才算是体会到以前同事所言不虚。 宋书明出了虹桥车站,排队等出租车。队伍极长,一眼望不到尽头,绵延不断的小雨自天空落下, 天色阴沉,乍一看竟分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宋书明的心情就仿佛这晦暗的天气, 一个月的时间, 接连送走了两位他们曾经认识的可怜人,世事何等无常,每个人的命运就仿佛这风中浮萍, 由命不由己。 从虹桥开到真如,一路高架,十分畅通。宋书明到派出所的时候,刚好赶在了办案的刑警下班之前。 老李已提前打过招呼,经手的警官姓张,多少知道了宋书明家中的情况,见了面也客客气气,带着宋书明到了验尸房。 “受害人是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被发现的,手机钱包完好,都在身边。手机里一条通话记录都没有,最近的一条,是打给你的。” “我们这才打电话给你,询问你和受害人之间的关系。” “今天上午,我们也已经联络了通讯公司,受害人近一年的通话记录很多,也很复杂,有同事正在排查。” “受害人打电话给你的时间,大约是在两天以前。尸检的详细报告虽然还未出具,但是法医初步判定,死亡时间约莫在五十小时左右。” “这样的话,受害人临死之前最后一个电话,正是打给了你。” “我们和首都方面核查过,受害人死亡的时候你在北京,和刑警老李合作办案。” “但是你有没有头绪,受害人临死之前,为什么会打给你呢?” 宋书明沉吟片刻,才将之前敬喆自杀的案件掐头去尾草草解释,特意避过了林愫和灵异的部分,只说敬阿姨不相信警方得出的女儿敬喆死于自杀的结论,通过老李找到他,请他来调查。 张警官问:“你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宋书明顿了顿,才答道:“也是,自杀。” 张警官唔了一声,说:“受害人当时,相信你吗?” 宋书明说:“不信。正因为她不相信,所以当时提出的报酬,我也没有收取。” “我们分别的时候,她说过,她会继续调查女儿自杀的案子的真相。” 张警官眉头渐渐皱起,说:“她这么笃定,是有什么证据吗?” 宋书明有些犹豫,如果将敬阿姨的怀疑说出,很可能影响警方对受害人的印象,让人觉得敬阿姨是一个偏执又迷信的疯狂母亲,只好摇摇头,模模糊糊地说:“没有什么在我看来,切实可信的证据。” 张警官了然的点点头,掀开罩在尸体之上的白布。 敬阿姨躺在验尸台上,面容安详平静,不见伤痕,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篦在脑后,宛然若生。 宋书明想到两人分别的那天下午,敬阿姨在地铁口下扶梯前回头,冲着宋书明微微一笑,挥了挥手,他那时心里隐隐不祥预感,总觉得这一面便是最后一面。 前后不到两年,预感成真竟这样的快。 “法医初步鉴定,是溺水身亡,所以身上没有伤痕。”张警官说。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上半身整个埋在放满了水的浴缸里,跪姿。” 敬阿姨虽然和阿卡一样,失去了唯一的亲人。但她好在尚有积蓄,请得起私家侦探替她调查案件,离开首都之后来到上海,长住在真如一家酒店式公寓里面。 “房租四千一个月,酒店式公寓,厨房卧室客厅连在一起,开放式的。这种商业性公寓本来面对的是来沪的老外,所以统一装修的时候在浴室里面,装了浴缸。” 酒店式公寓的物业费很高,由物业公司统一配备了保洁阿姨。出事的那天早上六点多,保洁员照旧从高层往下打扫卫生,扫到敬阿姨所住的第七层的房间的时候,听到了门里传来湍湍的水声,再低头一看,已经有涓涓细流从门缝里面渐渐涌出。 保洁员很负责,以为是租客晚上睡觉忘记关掉水笼头,连忙敲门,却不见人应,这才找到物业,说了这件事。 物业联系了锁匠前来开门,等撬开了门,才发现水是从浴室里流出来了,而浴室的门,却被从里到外反锁住了。 门被反锁,浴室里却有源源不断的水流出,物业来开门的管理员,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好,连忙打电话报了警,又从房间里面退出来,和锁匠一起,在门外等警察来。 警察来了之后,锁匠打开浴室房门,一推开门,就看见一位消瘦的女子,身穿灰绿色的毛衣,端端正正跪在放满了水的浴缸前面,脑袋深深折下埋在水里。 从背影望去,竟像是没有头颅一般。 警察连忙封锁了现场。浴室房门被锁,又是暗卫,没有窗户,一开始都是按照自杀案处理。 可是尸体送到法医这里,法医例行检查外观,掀开衣服一看,才发现敬阿姨脖子上有深深一条勒痕,脑后有一块红色的圆斑。 “红色的勒痕和浴缸边缘相符,就是说,受害人的脖子狠狠压在了浴缸上,所以产生了一道深红色的伤痕。”张警官说。 “无论是何方式自杀,都不太可能自己将自己的脖子这样用力压在浴缸边缘,更何况,受害人脑后的那块红斑,也很像是按压所致。” 宋书明点点头表示理解,说:“法医怀疑,是有人将敬阿姨从脑后按住,脖子深深压在浴缸之上,再将她溺毙?” 张警官说:“没错。” 两人合力,轻轻将敬阿姨的身体翻了个个儿。敬阿姨脖子细长,靠近枕骨的地方果然有一块深紫色的淤伤。 宋书明倒抽一口凉气,那淤伤的形状,实在是太熟悉了些! 三厘米直径一个小圆形,中间一块方方的小洞。 外圆内方。 “这是,一枚铜钱。”宋书明说。 作者有话要说:  看直播就是自我作死...所以我熬到现在才更新。 这两天找个时间双更一次,庆祝子异出道,外加补偿大家。 ☆、怀疑 宋书明回到酒店安顿好, 才和林愫打了电话。 林愫上午本该上课,此时却在家中休息, 说是朋友圈里号召献血, 她去献了200cc,还放了半天的假回家休息。 “什么?你是说,浴室的门被从内反锁?”林愫讶异, 问道。 宋书明说:“对,浴室的房门从内反锁,整间浴室,除了一扇门之外,没有任何可以供人进去或出去的出口。” “连一扇窗户都没有。” “理论上来讲, 这是一件密室自杀案,和当初敬喆自杀的案子十分相似。” “但是自杀的结论, 并不能解释敬阿姨颈后的紫色淤伤。” 老李特意打电话问过张警官, 尸检结果显示,那块铜钱养的紫色伤痕是生前造成,力度却一直维持到死后半小时内。也就是说,敬阿姨死后半小时, 那块铜钱仍保持着压在她脑后的力度不曾松懈。 但是警方发现的案发现场,并没有任何铜榆钱的痕迹。 凶手到底是怎么样进入浴室之内, 用一枚铜榆钱杀死了敬阿姨, 从浴室中离开,并将浴室的门反锁呢? 林愫思索一阵,怀疑道:“会不会像上次敬喆自杀的案件一样?办案的辅警沈群潜伏在其中, 房门并没有被反锁,却被他假造出房门反锁的假象呢?” “又或者,是开门的锁匠有问题,撒了谎?” 宋书明答她:“这个我也考虑过,但是应该不会。” “这次开锁的时候,来了两位民警,连同保洁、物业管理员和开锁的锁匠在内,至少有五六人在现场。” “要作假,要蒙混过关,可不比当初沈群蒙骗什么都不懂得的敬喆的邻居小龚,要麻烦复杂得多。” 宋书明说着说着,显得有些犹豫。林愫心思细腻,立刻极为敏感意识到了,说:“有什么想法,你直说?” 宋书明这才直截了当开口:“说真的,林愫,你有没有想过?” “如果,敬阿姨曾经说过的话是真的呢?” “如果,敬阿姨所说的厉鬼索命真的存在呢?” “如果,敬阿姨和她的女儿敬喆,真的是被厉鬼所害呢?” 林愫一愣,她从来未曾怀疑过当日自己的判断。可现在时隔近两年的时间,再跳出以前认知的局限去思考敬喆的案件,她竟真的有些把握不定。 敬阿姨所谓的“厉鬼索命”的推论,非但不是没有依据,恰恰相反,敬阿姨这么多年来的“依据”,难道不是老林吗? 敬喆十二岁那年自杀未遂,敬阿姨将她接回家中,才发现她言行举止十分诡异,托人请来老林“驱鬼”。 老林这才将金刚杵送给了敬阿姨,并嘱咐她小心行事。 后来敬喆自杀,敬阿姨找到宋书明和林愫的时候,一口咬定女儿死于厉鬼索命,不正是因为那个无所不能,言行必践,从不出妄言的,林愫最信任的人——老林吗? “毕竟我们当初判断敬喆自杀的依据,是对菁丝花露和鳌蟒的推断。”宋书明有些担忧地说。 “可是事实上,我们从来都没有过菁丝花露和鳌蟒存在的证据。” “菁丝花露,从来都没有真正找到过,我们只是从敬喆脚下挂着的红色油漆桶推断而来。” “至于鳌蟒,我们只见到饲养鳌蟒的巨大玻璃水缸,和沈群被吸干了血的尸体,可是自始至终,都从来没有见过鳌蟒的真身。” “所有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都是你我的推断。” “可我们的推断,和老林的推断,到底哪个是对,哪个是错?”宋书明问。 这一连串的问题丢出来,林愫难得有些手足无措,沉默片刻,说:“我得过来一趟。” “再试一次问米。” 出事的房间已经被警察封锁采集证据,去不了了。 宋书明和张警官商量之后,带着林愫先去见了敬阿姨。林愫从麻布小袋中掏出黄符纸、铜金盆、陶瓷碗、绿豆水。手里捻住一小撮五色糯米,自上而下高高撒入铜金盆中,垒成一座糯米小山。 林愫凝神静气,捏诀半响,却只能无奈放下手中阴沉木筷,冲宋书明摇摇头。 果然如二人所料,问米一无所获。 林愫不认命地摇了摇腕上引魂铃,掏出黄符纸,还想再试试,却被宋书明轻轻抓住手腕,摇头说:“算了,没用的。” 不论敬阿姨是为谁所害,如何所害,都与阿卡的死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阿卡后背上的伤口是铜钱形状,敬阿姨颈后的淤痕也是铜钱形状。 如果敬阿姨死于厉鬼之手,难道阿卡也是如此吗? 林愫一而再再而三问米失败,引魂铃也不起作用,这必定是因为二人魂魄被动了手脚。 林愫沉吟半响,说:“以厉鬼为咒,杀人性命,取人魂魄,听起来倒很像是邪教做法。” “不知道这背后的人,和上次花面灵狸遇险背后的人,是不是同一拨?” 宋书明说:“阿卡和敬阿姨都是曾经与我们有过关系的人,可我们曾经手过的案件远远不止这一两单。” “如果是上次元皿案件的幕后黑手,想对你我动手的话,又何必特意找到阿卡和敬阿姨呢?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林愫眉头渐渐皱起,说:“也许,是以为敬阿姨、阿卡和我们,都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宋书明扬起眉毛,说:“什么意思?” 林愫抬头,定定看他,说:“敬阿姨和阿卡,亲属俱丧,孤家寡人在这世间。” “你和我,不也是如此?” 宋书明点头说:“倒也是。阿卡失去姐姐,敬阿姨失去女儿,我失去了妹妹和父母,你失去了老林。” “我们四人,都算是家破人亡踽踽独行。”他越说,反倒越迟疑,这些描述词,越说越有些熟悉起来,竟好似隐隐约约指向另外一个人。 林愫比他更先反应过来,脸色巨变,说:“詹台!” 除了阿卡和敬阿姨之外,还有一个和他们曾有过交集的人,此刻也是形单影只,独自漂泊在人世间。 就是詹台! 宋书明强自镇定,拿出手机,说:“你先别慌,我先打一下詹台的电话。” 他手指颤抖着拨出了号码,却只听见一句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宋书明慢慢转过头来,看着林愫。林愫脸色渐渐惨白,说:“他们下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詹台。” 作者有话要说:  就快完结了,所以很难很难写。大家稍稍耐心,本周一定双更以报长评。 ps 《云中有鬼》的男主是詹台。故事发生在《问米》结束的四年后。所以下一本的女主方岚不会在《问米》中出现。 但是林愫和宋书明会作为配角,出现在《云中有鬼》中。 ☆、巷子 林愫上次和詹台联系, 还是圣诞节前。 她自己是孤儿,平日里特别注意这些节日。中华传统节日大多喜欢祭祖和团圆, 自己以前形单影只的时候最怕过节, 将心比心,就挑了个氛围轻松快意的圣诞节,特意打电话给詹台。 她晚上七点多打了一个电话, 詹台没接,直到快凌晨才回了电话过来。 好在林愫和宋书明晚出看电影,凌晨刚刚散场,一摸手机,正好看到詹台的电话。 电话里的杂音很吵, 詹台的声音模模糊糊也听不太清,林愫堵住一边耳朵, 提高了声音问他:“你在哪里?” 詹台还是初遇时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咋咋呼呼答道:“成都,宽窄巷子。” 宽窄巷子,顾名思义就是两条宽窄不一的巷子,宽巷子里多是清末建筑, 很有时代感。窄巷子里则有很多新潮的店铺、酒吧和咖啡厅。 林愫眉头微微一皱,说:“怎么玩到这么晚?喝酒了吗?” 詹台哼唧搪塞两句, 听声音像是从酒吧里面走了出来, 周围安静了许多,这才压低声音说:“林愫姐,我跟一个案子呢。” 自雅丹魔鬼城一别之后, 詹台彻底废弃了陆诒这个名字不用,只拿着陆讫当年虚报生日的身份证,装作十八九岁成年人样子,偷偷在同道里打听,接些旁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活计。 有钱没钱,钱多钱少,他也不甚计较,常常是听到些只言片语的消息就背上行囊上路,走到哪里算哪里。 林愫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正住在宽窄巷子里的青年旅社里,跟一单灵异案子。 “姐,吸血鬼听说过吗?我这次可能见着活的了!”詹台语气带了几分兴奋,“连吸几个夜店里玩high了的小年轻儿。被老子抓到,活剥了它的皮!” 林愫啼笑皆非,听他描述,已经猜到是只没成型的小旱魃,便连声嘱咐他注意安全。詹台年龄虽小,但阴山十方陆家老道本领却着实了得。林愫原本并不很担心他。 可这次敬阿姨和阿卡接连出事,都是被一枚铜榆钱所害,死于密室之内,手法极端残忍,林愫闻所未闻。 宋书明安慰她:“詹台人小鬼大,本事与你不相上下,身上法器宝贝又多,和阿卡敬阿姨绝不是一个段数的,你别不要担心太多。” 林愫脸色沉重不见半点好转,说:“我心里忐忑。你我知道詹台的本事,那想害他的人必然也做过调查,他们在暗我们在明,防不胜防。” “詹台说到底也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我们还是尽快赶去。” 要查詹台行踪,总得去拜托老李。 老李听完宋书明所言,眼含深意望了他一眼,转身去了行政科开条子。隔了半个多小时才回来,说:“住宿的记录就只查到这里,别的,目前暂时还没有。” 宋书明接过,低头一看,对林愫说:“詹台,还在成都。” 成都天府之国,物价低房价低消费水平低,节奏慢而舒适,生活压力较之其他一二线城市,要小上许多。 何况蓉城自来是美食之都,詹台嘴馋爱吃,在这里长久停留也十分符合他一贯的脾性。 詹台住在武侯区一家很小的青旅,靠近锦里。宋书明和林愫按着老李提供的地址找过去,前台的小姑娘脸庞白净,十分秀气,胸前挂一块写着自己名字“陈璐”的小名牌,看起来像是兼职大学生。 宋书明和林愫到的时候,她正在替两位背包客老外办手续,说的一口好英语。见到宋书明和林愫来,还当是小情侣来留宿,一愣,说:“我们这里是青旅,都是单人床,男女分开住的。” 宋书明摇摇头,说:“我们是来找朋友的。一个男孩子,一直住在你们这里的,名叫詹台。” 陈璐脸上立刻松快,露出笑意,说:“对,詹台是住在这里。” 詹台住在二楼,陈璐带着林愫和宋书明上楼,解释道:“我今早七点接班,一直没有见到他下来,应当还是在房间里面。” 陈璐轻轻敲门,不见人应,诶了一声伸手推门,一推即开。 可房间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床位混住的青旅,不锁门是常态。一间八人间,左右两张木质上下铺,靠墙摆一面密码锁,供每个床位的住客放置贵重物品。 宋书明一眼便认出地下摆着的詹台的行李箱。上次在张掖遇到地锦小土豆,詹台和他们的行李箱都被地锦小土豆运到了顶楼,并排放在一起。詹台找到箱子极为高兴,从箱子里掏出好些法器,宋书明当时立刻心生警觉,特意观察了那箱子好一阵。 箱子还在这里,可人为什么不见了? 前台小姑娘陈璐自言自语地嘀咕:“一大早到现在都没见到,莫非是昨晚没回来?” 林愫还想上前翻看詹台的行李箱,却被前台小姑娘尽职尽责地一把拦住,说什么也不肯,直说詹台不在,绝不允许旁人随便翻他的东西。 林愫无奈,还想再争。宋书明目光一转,微微一笑,温声问陈璐要詹台的电话。 陈璐目光狐疑,问:“你们不是朋友吗?怎么连电话都不知道?” 宋书明沉沉稳稳掏出手机,给陈璐看他们在敦煌魔鬼城曾一起拍下的合照,说:“之前的号码是外地的,詹台到了成都,应该是办了当地的手机号吧?” 陈璐松口气,点点头说:“他在这里住了小半年了,好像还帮过我们老板一个忙。” “喏,”陈璐边说边翻手机通讯录,“还真是新的成都的号码。你打来试试?” 宋书明连忙照着陈璐的号码拨了出去,几秒钟之后一阵手机铃声叮叮咚咚从墙角传来,正是,那一排立着的密码锁里。 宋书明走近那分了十个小隔间的密码锁,将耳朵凑近听了几秒钟,指着其中一格说:“詹台的手机,就在这里。” 詹台前晚一晚未归,还没有带手机! 林愫手足冰冷,心跳加快,宋书明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肘,又问陈璐:“能不能帮我们问一下,有没有同事知道,詹台昨天晚上去了哪里?” 陈璐犹豫几秒钟,还是在青旅同事群中问了一声。 这一问,才知道,原来詹台昨晚,回来过。 “为什么九点多的时候已经回到了青旅,却又出去了呢?监控有吗?能查查吗?”林愫心急如焚。 可要查监控,就得先报警。陈璐爱莫能助,温言拒绝了他们。 宋书明叹口气,看着眼前渐渐六神无主的林愫,说:“只能报警。” 詹台说到底也是未成年人,派出所立案倒很迅速,只是后来听说詹台家人双亡自己独身流浪,就微微冲着宋书明摇头。 宋书明无奈,只能和林愫回到酒店。 林愫咬了牙,从随身的麻布小袋里抽了一张黄纸符,叠成纸鹤模样。说来可笑,她两次用这纸鹤之术,都是为了寻找詹台。 宋书明从房间的抽屉里掏出一张成都旅游地图,平面摊开,替林愫提前预备好。 林愫心神不宁,黄纸符又极软,她连续折了两次纸鹤都未曾成型,好在第三次,终于勉强有了个纸鹤的模样。 林愫左手捏决,把纸鹤挑在桃木剑尖,轻轻喷一口银杏露水,说:“三界三境,真灵临轩,朱雀昭昭,道我必生。” ☆、电话 只见小纸鹤颤颤巍巍起立, 在桃木剑尖上扑闪着脆弱的小翅膀,艰难挣扎两三次后, 才勉强东倒西歪地飞了起来。它飞起之后却不像上次, 再是身残志坚也意志坚定,反倒好似迷失了方向一般,在地图上无头苍蝇一般不断盘旋打转, 直到眼看就要支撑不住,才一头栽向地板上,连那张成都地图的边都没有挨到。 宋书明心头发紧,立刻看向林愫,却看林愫松一口气, 对他说:“还好,詹台还活着。” “黄纸符上写了詹台的生辰八字, 如果人没了, 纸鹤飞起之后,就会立刻自焚燃烧,化为黑灰一片。” “现在这样,纸鹤仍完好无损, 就说明詹台性命无忧。虽然纸鹤飞得摇摇晃晃分不清方位,只是因为成都城市范围太大, 干扰太多, 又或者我们看到的詹台的行李箱里面,有詹台贴身佩戴过的法器,像我的引魂铃这样的, 会对小纸鹤判断方位,产生极大的误导。” “我猜,是那件黄符褂。曾被詹台贴身穿过,沾染了詹台的气息,纸鹤分不太清楚,最后只好摔倒在地板上。”林愫推断。 不论怎样,人还活着就算是好消息。 宋书明微微松一口气,干脆收拾了几件随身的衣服,塞了一个小包裹,带着林愫回到青旅。 一进门,宋书明冲着尽职尽责守在前台的陈璐小姑娘笑了笑,说:“现在又不是旺季,房间应该不紧张吧。我和我女朋友,也住你们青旅,分开住,怎么样?” 陈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床位还有,但是男宿舍三楼才有空床。詹台的这间房吗,已经满了。你还住吗?” 宋书明嗯一声,说:“还住。”边说边往楼上走去,推开了詹台房间的门,上下打量一番。 陈璐着急,连忙拦住,说:“那得麻烦您两位,跟我下楼做个登记。” 宋书明笑着说:“没问题。”又作不经意般,往詹台的床边靠了靠,说,“我看一下床铺干净不干净。” 陈璐抿着唇角解释,说床单被套都是退房的时候要求床位的住客统一拿下楼,统一交给洗涤公司洗涤的。 “说真的,就我们锦里这一片,大到五星级酒店,小到我们这样的青旅,都是同一家洗涤厂。干净肯定是没问题的,你要是实在担心,大不了穿件睡衣睡觉。” 宋书明脸上带着笑,也不反驳她,只自顾自左摸摸右看看,装模作样挑三拣四,直到陈璐不耐烦催促几遍,这才跟着陈璐下楼登记。 “詹台的床位在下铺,可是很奇怪,被褥虽然叠放整齐,但是摸起来有些湿,像泼上了水一样。”宋书明压低了声音,悄声对林愫说。 “箱子旁边,散落着数根枯黄的草梗。这本是室内,周围地板都很干净,又从哪里来的草梗呢?” 林愫抬眼看他,眼带狐疑:“你是说,詹台昨晚回到房间,从外面带了草梗进来?” “难道昨天晚上他去野外或者草坪上面了?” 宋书明眉头紧锁,沉声说:“这样的草梗,并非来自新鲜草坪,而是来自最普通最常见的草绳。” “这种草绳多为秸秆所制,坚韧耐用。我之前办案的时候,曾经见过一次。” 他越说越沉重,林愫的心跟着他的语气渐渐下沉。 “刚入警队那年,办过一单伪装成自杀的凶杀案,嫌犯便是用类似的草绳,伪装成了上吊自杀的现场。” “我刚才仔细观察过,在詹台床位的上铺栏杆上面,有一道v字的凹痕。” “类似这样的凹痕,我也曾经见过。” “前些年有位高校女生在宿舍自杀,将自己挂在了床的栏杆上。那栏杆质量不好,生生被她的体重坠出了一道,v字的凹痕。”林愫凝神看他,说:“什么意思?詹台昨晚回来,是用了一根草绳,在他的床位上吊自杀?”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詹台的尸体又去哪里了?为什么我的黄符纸鹤却仍然觉得詹台还活着呢?”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说:“如果,詹台没有死,但是却被藏了起来,比如,藏到方才你我所见到的行李箱中?” “青旅的工作人员只见过詹台回来,却没有见过他出去。如果,他一直都在房间里面,在遭到埋伏昏迷之后,被藏进了行李箱中呢?” 林愫仔细一想,詹台身材瘦小,钻进行李箱中倒确有可能。宋书明一边在楼下做身份登记,等着分配房间,一边状作不经意问陈璐:“詹台在你们这里住了多久?” 陈璐随口答道:“总也有几个月了。他是老板的朋友,在我们这里,基本不收他钱。” 宋书明咦了一声,说:“你刚才说过,詹台帮过你们老板一个小忙,什么样的忙啊?詹台本事这么大的吗?” 陈璐却一下子将眼神别开,白皙的面孔渐渐浮上红色,支支吾吾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手上动作越发加快,像是怕宋书明再问出什么奇怪的问题一样,不迭把钥匙递给了林愫。 这间青旅,有问题! 林愫和宋书明对视一眼,各自回到房间。宋书明掏出手机打给老李,林愫在网上搜索,还真在一家旅游的论坛里面,搜到了有关这家青旅的传闻。 “什么?闹鬼?”宋书明诧异。 林愫叹气,说:“是的。有一个万字长帖,是发在一个类似驴友远足的论坛里面,详详细细描述了撞鬼的过程,还控诉了这家青旅删评论,试图掩盖闹鬼的真相。” “闹鬼这种评论,放到预定平台上,携成也好灰猪也好,都会被当做没有根据的恶意评价删掉。”宋书明对这些流程更清楚些,说,“就算基层民警接警报案,也无济于事。所以闹鬼这事,你在官面上,是肯定看不到的。” 林愫说:“我看那个帖子里面说的有鼻子有眼,住客睡到半夜,听到床下有淅淅索索的声音,像头发拖在地板上。还曾看见模糊的黑影,在窗边一闪而过。” “最渗人的,是几人出门之前锁好了房门,也不曾有青旅的员工上去过,等回到房间,却发现自己的东西被人翻过。” “水瓶子倒在地上,前一晚的外卖敞开了口,衣服上面出现了不明的暗色痕迹。”林愫补充道,“我看那个楼主说的义愤填膺,倒真的不像是撒谎。” 宋书明有些怀疑:“詹台会不会就是因为这家青旅闹鬼,才会特意前来?” “他帮酒店老板的那个小忙,就是除鬼?” 林愫仍在思索,没有答他。敬阿姨和阿卡都死在封闭的密室之内,宋书明昨天已经提出了厉鬼索命的可能。 詹台又来到这家青旅除鬼,这一切,到底有没有联系? 青旅的房间全是六人或者八人间的床位。宋书明住在三楼,林愫住在二楼詹台房间的隔壁。两人忙活一下午,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多,却还都没有吃晚饭。 两人商量好,宋书明留在青旅之内,想方设法和陈璐套近乎,并且尽量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溜进詹台房间,尽量看看箱子里面到底是些什么。 林愫独自一人出门买些零食外卖当做今晚的晚饭和明早的早餐。 和别人套近乎这件事,宋书明自来不擅长。他经历所致,对人防备心很重,初遇的时候并不怎么讨喜,现在对着个和林愫差不多大的小姑娘,一时也不知道如何讨好。 更何况陈璐年纪虽小,三观却正,知道宋书明有女友,更是对他的示好视若无睹。 几句话说下来,宋书明果断转变策略,回到二楼,守在林愫房间的门边,做出个等女朋友出来的假象,目光却一直停留在隔壁詹台住的房间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陈璐不愿意让他住进詹台的房间,才故意说床位已满。 宋书明守了这半天,分明不曾见过一个人进出房间。 宋书明深吸一口气,挺直胸膛,脚步缓慢却坚定,一步步朝詹台房间走去,毫不心虚的推开了房门。 房间里面果然无人,宋书明迅速反锁房门,冲到了詹台的箱子前面,伸出手去拉箱子的拉链。 他面上虽然冷静,掌心却已经沁出些汗。 哪知手刚刚放在箱子之上,突然间,传来一阵手机铃声。 四周一片寂静,更显得那铃声突兀至极。 宋书明惊得从地上跳了起来,下意识环顾四周,却渐渐意识到,那铃声是从自己身上传来的。 是宋书明自己的手机响了。 宋书明掏出手机,一看来电显示,是老李,便立刻舒了一口气,说:“老李,是查到了这家青旅有什么问题对吧?” “没事,我和林愫已经查清楚了。”宋书明轻快地说。 “这家青旅传说闹鬼,我们怀疑,詹台就是因为这个,才特意到这里来住。” 电话里面老李的声音十分奇怪,像是恐惧,又像是极力压抑着什么,用宋书明从未听到过的郑重语气问道:“书明,你现在,和林愫在一起吗?” 宋书明很是意外,说:“没有啊,我在青旅,她出去买饭了。怎么了?” 老李一字一顿地说:“书明,立刻听我的话,从青旅离开,上出租车,去机场。” “最重要的是,千万千万切记,不要接林愫的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  不要怪我卡在这里~ 最后这些章,章章都会挺跌宕起伏的,卡在哪里都不好受。 明天或者后天双更。 ☆、证据 宋书明思考了几秒钟, 才渐渐从懵懂的状态回过神来,明白老李话中深意。 他下意识竟觉得有些好笑, 他和林愫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 前前后后接近四年时间,有无数次同生入死的经历。 这是他日日睡在身侧的枕边人,如果要他的命, 难道不是眨一眨眼的事情? 她腕上引魂铃,她袋中金刚杵,只要趁着他睡梦之中轻轻一下,哪里还有他生龙活虎活蹦乱跳的机会? 老李竟然会怀疑,她会对他不利? 宋书明觉得这滑稽至极, 忍不住笑出了声,对老李说:“你先告诉我, 这是怎么了?” 老李一听他语气, 就知晓他丝毫不信,心里越发着急,崩豆子似的说:“书明,你记不记得阿卡死亡的现场, 刑侦曾经发现一根长发?” “dna配对已经有了结果,那根长发, 是林愫的。” 老李怀疑林愫, 已不是一朝一日。 早在阿卡出事的当时,宋书明带着林愫从深圳赶回来。 阿卡死得如此蹊跷,凶器是一枚铜钱, 而老李知晓的,懂得这些奇门异术的,就只有林愫一个人。 何况阿卡和林愫相识在前,而案件种种蛛丝马迹,包括阿卡莫名丢失的手机,都充分说明,这是一件熟人作案。 阿卡有哪位熟知奇门遁甲的熟人,身在北京? 除了林愫,还能有谁? 老李一开始,听说两人从深圳赶回来,还松一口气。 宋书明在阿卡出事当日已身在深圳,嫌疑自然最先洗脱。可是老李再多问了几句,才知道,林愫分明是晚了一日,才飞去深圳的! 为什么?为什么林愫特意多等一日,要和宋书明分开? 老李多年警察,不愿放过一丝怀疑。虽然心底也知林愫一贯温和善良,不可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但是心头总像悬着一根线,时不时就会想起。 这一丝丝的怀疑,直到敬阿姨出事之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连续两个宋书明和林愫曾经认识的人,死于十分蹊跷的“密室自杀”,其中一个还是熟人作案。 那些天,为了查清楚阿卡的案情,宋书明日日都与老李泡在一起,住在办公室中,连家都未回。 宋书明接到张警官的电话,通报敬阿姨的死讯的时候,老李恰恰就在他身边。 他挂了电话,脸色铁青,老李关切问起,才知道敬阿姨已经不在了。 老李还未来得及和上海的张警官通话,案情明细并不十分清楚,但就在那一瞬,他心底那根时时紧绷的弦,轻轻动了一下。 老李面上丝毫不显,一边安慰宋书明不要着急,一边关切地问他:“林愫呢?这几天都在哪里?要不要叫她来陪你一起去?” 宋书明还在震惊恍惚当中,下意识摆摆手,说:“林愫这几天在实习,赶上公司节目火爆大热,加班加点写文案,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 “这事情,先不告诉她,等我自己想好怎么解决,再来和她说。” 宋书明心思全在敬阿姨身上,可老李满心的怀疑,却情不自禁渐渐落在了林愫身上。 连续两次,两个案件,都那么巧,林愫和宋书明不在一起,也没有了不在场证明。 阿卡案发现场的那根女人长发,颜色微黄,与林愫发色十分相近,有没有可能,林愫曾经在事发之前见过阿卡? 老李暗自心惊,不敢再往下想。 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杀死阿卡的人,恰恰就是林愫呢? 宋书明匆匆忙忙赶去上海,老李心生一计,特意让李嫂在朋友圈群发了血库告急,急需用血的求助。 老李原本还打算再让许大生亲口询问林愫是否愿意帮忙,好在林愫自来心善,那晚刷到李嫂求助信息之后,主动询问李嫂如何相助。 血库献血,很多人默认勾选样本进入中华骨髓库进行配型,dna自然而然留了下来。老李提前和上级打过报告,走流程,拿到了区卫计委的审批。 等血站拿到血液的那一刻,林愫的dna就被老李不声不响拿来,和阿卡房间里发现的那一根头发配型。 “我拿到结果,一开始也很难相信,但是书明,你曾经是警察,你该懂得,这个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所谓巧合。”老李强自镇定,一点一点拿出证据来,试图说服宋书明。 “一次、两次都没有不在场证明,她的头发出发在案件现场,两位死者死于充满了灵异色彩的铜榆钱,而你我心知肚明,铜榆钱,她的麻布小袋中就有。” “你扪心自问,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宋书明沉默,一声不吭。 老李知他此时犯了倔,愈发心急如焚,说:“昨天,刑侦已经通过技术手段,恢复了敬阿姨里的手机通话记录。” “我已经问过张警官了,你知道,敬阿姨在临死之前,除了曾经打给过你,还打给过谁吗?” 宋书明眉头紧锁:“难道是林愫?” 老李摇头,说:“是阿卡。” 准确的说,并不是敬阿姨临死之前。而是阿卡临死之前,接听的最后一个电话,恰好来自于敬阿姨。 两人通话内容已不得而知,但电话持续了十多分钟。 阿卡在接完电话后不久,就遇害了。 “连续两个受害人被相似手法杀害,这就是连环凶手杀人案。而你心里分明清楚,连环凶手杀人,受害人之间的交集就是破案的重点。” “连环杀手,必须要与受害两人之间都有交集,才能有机会接近并杀掉两人。受害者之间的相似或者共同点,就是他们遇害的关键之处。无论是两人常去同一家超市买菜也好,或是两人同住一条街,正是因为这样的共通点,才能合理解释凶手同时认识两人并起了杀心。” “可是在这个案子里,阿卡是福建打工小伙,敬阿姨是老年丧女的西安大妈,两个人之间明明没有半点生活上的共通之处。” “阿卡和敬阿姨之间,唯一的交集是谁?”老李问宋书明。“只有两个人,你和林愫!” “如果你没有作案时间,那作案的是谁?” 老李沉声说:“书明,敬阿姨打给了阿卡,阿卡不久之后就遇害了。敬阿姨临终之前,又曾经打过电话给你。” “和两个受害人都相识的人,是林愫和你。而我们在破案现场,勘测到了林愫的dna。书明,请你理解我,事情已经到了如今的地步,按流程,我不得不将林愫列为嫌疑人,通知了蓉城的警方,只待她露面,就将她拘捕押送北京协助调查。” “林愫的本事,你我都清楚。我更担心的,是你的安危。”老李说。 “书明,你能不能怀疑一下,就算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也好,林愫,会不会对你动手?” 宋书明一语不发,轻轻挂掉了电话。 老李说的每一句话,他其实都听明白了。 可是那每一句话连在一起,他又好像怎么努力去思索,都想得不是很清楚。 林愫就是林愫,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牵绊和真心,是他相濡以沫的恋人,是他以后的妻。 外人初见她,通常会觉得她冷心冷情,素着一张脸,没什么太大的表情。 可是相处久了才会知道她最是心软不过,一花一木都不忍伤害,嘴上冷言冷语,却生就一副热心肠。 林愫绝不会杀人。 和他一起来的,也的的确确就是林愫。 宋书明不会认错。 他们朝夕相处,心跳和呼吸都熟稔得好似同一个身体。何况林愫刚刚在酒店,还曾使出黄纸符,叠出纸鹤来。会这样术法的人,又能有几个? 这就是她,她不会害我。宋书明模模糊糊地想,脑中思绪虽未捋清,手上动作却一直不停。 他偷溜进詹台的房间,是为了打开箱子查验。现在时间紧迫,宋书明再不敢耽搁,慢慢拉开箱子的拉链。 箱子里面空空如荡荡,只有几件换洗衣服,果然如林愫所言,还放了一件黄符褂。衣服下面压了一些零零散散的法器,有上次在敦煌时曾经见过的明火小鼎、一把桃木短剑,还有一只白骨梨埙。 宋书明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几件法器和黄符褂一股脑都揣在怀里,又扣上了箱子,转身出了房门。 他渐渐已从方才的震惊之中转过神来。 宋书明心知老李的判断必然不对,林愫绝无可能是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但是他手中却无丝毫证据,能够说服老李,林愫是被栽赃嫁祸的。 他和林愫,曾经帮过老李营救佑乔,老李相比其他人,已经算是对林愫极有好感了。就连对林愫为人如此熟悉的老李都被这严缜的证据链带偏了节奏,那极有可能,就是真正的凶手伪造了一连串压根不容人反驳的巧合。 目的,就是要把杀人的罪名栽赃嫁祸在林愫的身上。 宋书明草草收拾了包裹,趁着夜色,从青旅后门溜了出去。 他挂了老李电话之后,老李必会通知蓉城警方。 宋书明需要赶在警方找到林愫之前,率先找到她。 宋书明沿着青旅前面的巷子一直朝前走,等在林愫回来必经的路口,戴上帽子,将面孔隐藏在墙壁的阴影之下。 无论真相是什么,他要和她一起面对。 可是林愫,再也没有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的吧,章章都很跌宕起伏~ 还有一更。 ☆、矛盾 林愫出门的时候已经九点多, 锦里小吃街晚上十点商铺就关门,她紧了紧身上外套, 迎风大步朝前走。 沿着锦里古街往里, 一路美食遍地。林愫一边逛,一边馋得流口水,钵钵鸡叶儿耙吃个不停, 还打包了一碗凉粉一碗荞面给宋书明带回去。 她和宋书明住的青年旅社,闹中取静,离小吃街还有一段几百米的距离,要接连穿过几个暗黑的小巷。 成都治安尚好,兼之又还算是旅游城市的闹市区, 林愫一路往回走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安全,她腕上带着引魂铃, 遇上鬼魅妖邪就好比遇上老友, 更是挺直胸膛往回走。 林愫穿过第一条小巷,巷口路灯昏黄,将地面上人的影子拉的长而又长。林愫方才吃得很饱,心情难得轻松, 走着走着干脆小跑起来,一蹦一跳, 像是追踩着自己的影子。 原本冷寂黑暗的小巷里, 突然传出一声极低极轻的嗤笑,像有人被林愫活泼的动作逗笑了一般。 那声音小而短促,飘散在冬夜的寒风中几不可闻, 可林愫自来不同常人,耳力极佳,立刻察觉到身后有人悄声跟随。 林愫不见惊慌,轻轻伸手撸起手腕上的袖子,露出金光闪闪的引魂铃,左手捏诀,手腕轻轻抖动,叮咚清脆的铃音在暗寂之中格外突兀,像是有回声一样,绵延不绝。 林愫脚步不停,仍在朝前走去,一路走到巷尾转弯,眼角余光特意朝身后瞥去。 黑暗之中,什么都没有。 林愫心下一沉。 她方才捏诀,用引魂铃向背后试探,如果身后那人是鬼怪邪魅,在引魂铃之下,多少应该显现出些原形才是。 可是林愫回头望去那一眼,巷子之中却分明空无一人。 所以,跟在她身后的,并不是鬼魅。 而是人。 林愫这才真的恐惧起来。 这些年经历过的种种风波事故,遇到的鬼魅精怪往往有情有义,遇到的人,却不知看过多少次黑肠烂肚。 她林愫再有一身降妖除魔的本事,要是真在这黑破巷子里面,遇到一个简单粗暴上来就动手的彪形大汉,那才真叫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林愫心中暗悔,早知道应该叫宋书明陪她一起来,说到底还是女孩子,总这么托大,夜路走多了,难免有一次真的会遇到危险。 林愫不敢惊动身后那人,动作极慢,拿出口袋里的手机,半遮着脸,半摸索着将号码拨出,打给了宋书明。 嘟嘟嘟嘟,电话里传来一个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周围一边安静,忙音的提示声在黑暗中显得尤其响亮。 林愫手中冷汗潺潺,也不知一直跟踪她的那人是不是听到了她打电话的声音,是不是发觉了,她的求救电话压根就没有打出去! 此时再打110也难,林愫在明,跟踪她的那人却在暗。此时摸不清对方动向,若是冒然报警倒怕激怒了他,惹来更狠的报复。 林愫心跳如擂鼓,在胸膛里咚咚作响,只能强自镇定,加快步伐朝前走,眼角余光扫向身后。 不远处,倒真像有一个人在渐渐跟上。 一个男子,身材削瘦,麻杆一样,穿着黑色的薄羽绒服,头上兜帽罩得严严实实,面容隐藏在黑暗之中看不分明。 林愫咬牙,越走越快,几乎已是在小跑了。她此时身边防身利器只有麻布小袋中的金刚杵。 林愫暗暗伸手进去,左手攥一把糯米,打算情急之下洒向歹人面门混淆视线拖延时间,右手紧紧将金刚杵攥在掌心,悄悄藏在外套下面,迫不得已的时候,也只能尽力拖延了。 她越跑越快,已经跑完了第二条巷子,眼看就要拐弯。身后那人却突然之间加快了步伐,飞奔朝她跑来。林愫尖叫一声,加快步伐做出崩溃逃命的样子,右手却用了十足十的劲头,狠狠发力,准备那人跑近就将金刚杵对准下身戳去。 那男子确实速度极快,还不待巷尾就已经追上林愫。林愫把心一横,尖叫着后靠在墙壁上向地下蹲去,右手却已准备好,正待他靠近就发力。 男子一愣,像是没意识到林愫会蹲下,慢下脚步,朝林愫一步步靠近。 林愫嘴角深深抿起,差不多一臂距离的时候,猛地从地上窜了起来,举起金刚杵对准那男子下身直直戳去,冲力极猛。 那男子明显一惊,反应却快如闪电,在林愫发力冲来的时候,灵巧一转,侧身躲过,又从后背伸臂向前,牢牢将林愫箍在怀中,右手紧紧握住她的手腕。 林愫心下一片绝望,左手腕抬起正准备摇动引魂铃与他玉石俱焚,却见那男子仿佛预料到她动作一样,一把握住她的左手腕,让她彻底失了反抗的能力。 “别动!”那男子沉声开口。 林愫听到这声音,如遭雷击,连忙转过头,认真端详那人的脸。 那人冲她微微一笑,说:“是我。” 个头高了,力气大了,声音粗哑了许多,脸庞也黑瘦,一头乱发,像是多日不曾打理。 可是眉眼清秀,笑容熟悉又俏皮。 林愫方才紧绷的心情霎时松懈下来,眼泪几乎落下,说:“詹台。” 正是詹台! 这几年他漂泊在外,沧桑成熟了许多。可样貌依稀如旧清秀,正是林愫和宋书明此番来寻找的詹台。 林愫激动不已,颤着声音问:“这是怎么回事?我和书明一直在你住的青年旅社等你,你怎么在外面不回去,还偷偷跟在我身后?” 詹台却避而不答,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她手中夺过手机,啪一声狠狠砸在了地上。 林愫哎一声,转头怒视詹台,却被詹台紧紧揽住肩膀,低声在她耳边说:“听我的,跟我走,这里不安全。” 詹台已是少年模样,短短数年,个头窜到了一米七六,再不是以前那小鸡仔的模样。此刻他紧紧箍住林愫,便似铜墙铁壁一样,她半点动弹不得。 两人顺着巷子,七拐八拐,几分钟后走到了一处貌不惊人的辣椒店前,钻进后门,拐到店铺的小后院里。 这后院里面有一间小木房,詹台一路推着林愫进了房间,迅速将房门锁上,这才舒一口气,转身对林愫说:“林愫姐,你知不知道,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是谁?” “是宋书明。”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没有“哇”的读者,这一章可以“哇”了。 应该没有人想到的吧。 ☆、存念 林愫的第一反应也是想笑。 宋书明是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凶手?她枕边躺着的知心人, 会是连杀两人的连环杀手? 她忍不住扑哧笑出了声,对詹台说:“你这是中了什么邪?” “宋书明是什么样的人, 在家里连子鼠和又花都随意欺负他。就算别人不知道, 你还不知道吗?” 林愫冲詹台摆摆手,站起身就去握房门的把手,说:“他人在青旅, 等咱们三个见了面,再把话好好讲清楚。” 詹台脸上更显严肃,伸手按住林愫的肩,说:“你不能出去。你现在出去,立刻会被警察带走。” “你被宋书明, 陷害了。” “林愫姐,我问你几个问题, 你一定要仔细考虑清楚, 再回答我。”詹台慢慢说,语气坚定不容置疑。 “敬阿姨和阿卡出事的时候,宋书明在哪里?”“他和你,是否在一起?” 林愫一愣, 下意识说:“没有。” 可她再一思索,又释然了。 “他虽然没有和我在一起, 但是阿卡死亡当天, 宋书明人在深圳。”林愫回忆,“阿卡死在了北京,宋书明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说起来, 反倒是留在北京的我,嫌疑更大一些。”林愫笑笑。 詹台冷哼一声,说:“北京距离深圳,飞行时间三个多小时。他只需要在阿卡出事当天晚饭之前赶到深圳,就足以蒙蔽你。” “如果,他上午去对阿卡动手,中午才赶往机场坐下午起飞的航班,时间不是一样来得及吗?” “这样看来,宋书明完全具有作案时间。” 林愫皱了眉头,说:“敬阿姨出事的时候,宋书明一直在北京。” 詹台质疑:“你一直和他在一起吗?” 林愫略微犹豫,说:“我实习很忙,他又为了阿卡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没有空接我下班。” “书明不愿我来回路上奔波,所以,我在实习的公司睡了几个晚上。” 詹台冷笑,说:“所以,你并不能完全确定,他一直都在北京?” 林愫有些愠怒,詹台这样笃定的态度,仿佛已经认定了宋书明就是杀人的凶手。她冷了脸色,问他:“阿卡和敬阿姨死状都很蹊跷,摆明了与你我同道有关。宋书明只是普通人,对奇门遁甲一窍不通。” “你从哪里来的证据,一口咬定就是他杀的人呢?”林愫反问。 詹台深深吸一口气,说:“大约两个多星期前,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 “电话那头,是一个有着福建口音的年轻男子,委托我调查一件案子。” “那个男子,姓刘,名阿卡。” 詹台自在蓉城落脚,经常接一些道上无人愿意接手的案子,渐渐在这圈中混出了些名气。他为人豪爽,爱交朋友好管闲事,久而久之也常接到些莫名其妙的电话。 他也不以为意,当有人陪自己闲聊散心。那天阿卡打电话过来,他原本正准备睡觉,却被阿卡离奇的故事激得睡不着了。 詹台自幼受阴山十方浸润,对婴灵一事了解得比林愫还多。阿卡刚刚才讲到姐姐出租屋内有很多小儿衣服,詹台便轻轻嘟囔了两个字:“婴灵。” 阿卡显得很是激动,脱口而出:“对,是婴灵!” 这一句话,引起了詹台的怀疑。 阿卡既然知道婴灵,明显是已经有同道高手指点过他,为什么又还要再来问詹台呢? 这就好比看医生,刚刚看完医生接完医嘱,连医院大门都还没出,转眼就挂了另一个医生的号。 詹台语气不快,说:“你这案子,是不是已经请人问过了?怎么,信不过吗?” 阿卡这才犹犹豫豫,将曾经请林愫帮忙寻找姐姐阿采的旧事说了出来。 詹台一拍大腿,很是惊喜,说:“林愫姐,我认识!是我的朋友啊!” 阿卡却惊慌失措,百般恳求詹台,千万不要将他曾联系过詹台的事情告诉林愫。 詹台很奇怪,追问多遍,阿卡却闭紧牙关不肯多说。 詹台有些不耐烦,试探性的问道:“难道是林愫有什么不妥当不成?” 阿卡连忙说:“不是,林愫很好。我只是…信不过她身边的人。” “身边的人,”詹台定定盯着林愫,说,“你身边的人,除了宋书明,还有谁?” 詹台挂掉阿卡电话的时候,尚且没有多想。行走江湖久了,见到过大多数失踪案的家属,都或多或少有些神神叨叨,像患了被害妄想症一样,有些疑神疑鬼。 “阿卡听说你我相识之后,便不再请我帮忙调查。我不以为意,挂了电话也就忘记了。却没想到没过多久,阿卡就被害了。”詹台说。 林愫摇头:“仅仅凭着阿卡的一句话,你这个证据也太弱了些。何况,我倒是想问问你,你自阿卡挂了电话,就不曾主动与他联系。” “那你是怎么知道,阿卡被人杀害的呢?你又是从哪里听到敬阿姨被害的事情?” 詹台脸上浮现十足尴尬神色,眼睛避开林愫的目光,犹豫半响,这才娓娓道来。 他在锦里这家青旅,住了半年有余,一直睡在同一个床位,舍友来了又走,换了一拨又一拨。房间住客杂乱,他待自己的东西格外上心,平日里出门,干脆下了个小禁咒,在床上做了个小结界。 “禁咒这玩意儿,你知道,两根丝弦连成十字,再请蜘蛛结成咒网,就可以轻易判断人不在的时候,是否有外人曾经进入结界。”詹台摸摸鼻子,继续说。 “丝弦贵又稀罕,我哪里去找?门口挑担子卖酸辣豆花的老头儿,我给了他十块钱,买一截竹扁担上的麻绳。” “两根麻绳,一根竖着从上铺栏杆紧紧绑到床下,另外一根横着,从床头绑向床尾,结成牢牢固固一个十字网状。再捉一只白额高脚蛛,下禁咒,它便会像结网一样,在两根麻绳之上来来回回走个不停。”詹台解释道。 林愫这才恍然大悟,宋书明方才看到的凹痕和麻绳,并非詹台上吊自杀所用,而是他下禁咒用到的东西。 “我住这半年,禁咒一直妥妥当当,可昨晚我回来一开灯,却发现禁咒蜘蛛,仰面朝天死在我的床单上。”詹台继续说。 “所以,有人进来,动过你的东西?”林愫问。 詹台说:“正是。” “我低头摸床垫,床垫上一片潮湿。无论是谁进来过,他不仅动过我的东西,还希望我一往床上躺,就能发现。” “果然,就在枕头底下,我发现了一个信封。” 詹台站起身,走到窗前小桌子边,拉开抽屉,掏出了两张纸,递到林愫手中 林愫接过,低头一看,是两张打印好的照片。 那照片并不是很清楚,林愫皱着眉头辨认一阵,才惊觉,这竟然是翻拍的阿卡和敬阿姨遇害的现场照片! “第一张,是阿卡遇害现场的刑侦鉴定报告。你可以看到,那根遗落在阿卡遇害现场的头发,dna比对的结果,是你。”詹台用手指着照片,缓缓说。 “第二张,是敬阿姨被发现的时候,尸体的样子。你看,她跪在浴缸前面,整个脑袋都埋在水中,一手背后,另外一手紧紧抓住浴缸旁边的木柜。” 詹台指着敬阿姨遇害的浴缸旁边的木柜,对林愫说:“我想给你看的,是这个地方。” “浴缸旁边的木柜底部,敬阿姨的手边,是不是有几道极深的划痕?” “你看看这划痕,像不像,一个木字?” “宋字的下半边,是不是,木?” 林愫脑中一边混乱,纷争而来的信息将她一瞬间淹没,一时竟不知从何反驳詹台才好,下意识地说:“可是,浴室的房门是被反锁的啊。” “敬阿姨是被铜钱按住脖颈,死在了反锁的浴室之中。”林愫怀疑道。 “宋书明怎么能够用铜钱杀人,再从反锁的浴室里面,凭空逃出呢?” 詹台点点头,说:“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 “敬阿姨死状如何,现场是怎么样的,你从来都没有和真正经手案件的警官讨论过。” “敬阿姨遇害的案子,你从头到尾,唯一的信息来源,就是宋书明。” “可他说的真相,难道就一定是真相吗?” “如果,浴室房门反锁只是他杜撰出来,特意混淆视线的呢?” “如果,铜榆钱这样的伤痕,正是因为宋书明知道你是铜榆钱的拥有者,所以在杀人的时候故弄玄虚制造出灵异有关的□□,特意在受害人身上留在铜榆钱的印记,就是为了方便栽赃嫁祸于你呢?” “还有最后一点,”詹台轻轻说,“留在阿卡遇害现场的铁证,是你的头发。” “这个世界上,同时认识阿卡和敬阿姨,甚至还和他们很熟悉,能让他们无防备的开门;知道铜榆钱的存在,也能够轻而易举拿到你的头发,放置在凶案现场嫁祸给你;了解警方办案的流程,能轻而易举洗清证据避开摄像,还具有充分的作案时间的人,能有几个?”詹台说,“林愫你想一想,还有几个?” 林愫沉默不语。 詹台明显有些气急败坏,说:“你到底还需要多少证据,才能够相信?” “你信不信,只要你一出这个门,走到大街上,不出五分钟之内,就会被警察当做杀害阿卡和敬阿姨的嫌犯抓起来。” 林愫到底还是摇了摇头,说:“你说了这么多,都还没有告诉我一件事。” “宋书明为什么要杀人?” “因为宋书明一直在扮猪吃老虎,背着你和阿卡与敬阿姨私下联络。”詹台说,“如果不是这样,阿卡为什么会对我说出宋书明不可信这种话?还让我一定不要与你们联络?” “阿卡的姐姐刘阿采,敬阿姨的女儿敬喆和宋书明的妹妹宋书晴,都死于非命。”詹台沉声说。 “失去至亲的家属,若是走火入魔,执念太深,不顾纲常轮回,一定要逆天改命呢?” “湘西蠡偈,苗蛊草鬼,粤南降术,阴山十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宋书明经历过这么多邪教异事,你有没有想过,他会不会在这些纷乱的信息轰炸里,存了些不该有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两天带女儿去公园,草坪上之前停过车,没有栏杆,也没有牌子写着不准人进。于是放女儿进入玩,哪知道一个保安挥舞着一米长的木棍过来打孩子,被我一把拦住报了警。 于是时隔五年我又一次坐上了警车。 上次是在美国,大西洋城和朋友走散,打了911,坐了美国人的警车,报警两个小时之后,找到了失散的朋友。 这次是因为保安拎棍子,挺讽刺的。 ☆、迷惑 宋书明等在巷口, 许久不见林愫归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宋书明一颗心也一点一点收紧。锦里小吃街十点店铺就已经关门, 从小吃街走回青旅, 不可能需要这么久。 难道蓉城当地警方动作竟如此之快,这么短的时间,就已经找到林愫了? 宋书明顺着小巷往前走, 巷中昏暗,他走得很小心,距离锦里还有一半路程的时候,在地上发现了林愫被摔得四散的手机。 这绝不可能是警方带走了林愫。 现在出警,对执法记录仪要求严格, 带走嫌犯的流程都会合规谨慎。何况林愫一个瘦弱的女孩子,又因他的缘故自来对警察信任, 见到警察执法, 肯定会乖乖跟着走,又怎么会被摔掉手机呢? 摔手机,是为了让他和林愫不能见面。 他和林愫到此,是为了寻找詹台, 确保他无虞。可是现在詹台仍然离奇失踪,林愫却也突然消失, 莫非这是什么人布下的一个局, 就是为了将他们各个击破。 宋书明捡起林愫的手机放入怀中,一面沿着墙根往前走,一面掏出电话, 拨了个号码。 “宝刚,有件事,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林愫静静听詹台说完,沉默片刻,皱着眉头说:“詹台,我得好好想想。” “我今天太累了,忙了一天,也没有休息好。我想睡一觉,我们明天早上起来,再好好商量商量,成吗?” 詹台脸色一松:“只要你不要急着出去找宋书明,什么都成。” 林愫冲他轻轻笑笑,说:“你说的这些都有一定的道理。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是不是?”说着说着,脸上露出迷茫神色,“我也不知道,现在应该怎么看待宋书明。” 詹台嗯了一声,一直攥紧的手这才慢慢松开来。他也没想林愫这么快能被自己说服。林愫和宋书明两人相恋,是在敦煌与他一别之后。这两年来,或许两人感情并非铁板一块,林愫对于枕边人,或多或少已经有些怀疑了?他预备好的满腔慷慨激昂一时没了用处,倒有些手足无措,拉了把椅子坐在床边。 林愫冲他微微勾勾唇角,说:“我想睡觉,穿着内衣不舒服。” 詹台愣愣啊了一声,一张脸噌地一下满面通红,下意识从椅子上站起身,力度之大带起椅子发出哐当一声响。 林愫半点也不犹豫,两手抓住衬衫下摆,灵巧一翻,露出浅褐色的内衣和干净瘦削的胸膛。 詹台立时惊慌失措转过身,两只耳朵通红,哎哎叫着:“你怎么说脱就脱,也不跟我说一声,这么大年纪怎么还和小姑娘一样不知道避嫌啊。我都十六了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一点男女意识都没有呢…”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结结实实被砸了一下,直砸得他眼冒金星,向前扑在桌子上,半响没回过神来,耳边只听见林愫愤愤的声音。 “这一下,是替你书明哥揍的你。” “一别两年,别的没学会,忘恩负义学得倒不差啊,忘了在敦煌谁救的你?这么明显的挑拨离间看不出来?”林愫一边骂,一边拉开房门,趁着詹台抱着头靠在桌前大喘气的工夫,从门里窜了出来。 林愫到底心疼詹台,不忍心再冲他脑袋上来一下一劳永逸。一面暗暗骂自己心软犯了圣母病,一面玩了命似的往前跑。詹台年轻力壮,自己拿金刚杵砸他那下又收了力道,要不了多久这喝了迷魂汤的倒霉孩子就会追过来,林愫两肋之间一阵生疼,此时倒宁愿被警察抓住。 警察抓了她,不过是协助调查,和宋书明总能见面,两人见面之后好好商量,想必很快就能查清真相。 要真是被詹台这蠢蛋给软禁了,留宋书明独自在外面对危险,林愫想都不敢再想,只能拼了命向前跑去。 正是冬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林愫当时被詹台揽着晕晕乎乎带到了小院里,也不记得到底在哪里转弯,现在如同无头苍蝇一般乱转,朦胧间感到有人已经奔到了他身边,心下一横,从怀中掏出金刚杵,事出紧急,实在逼到了绝路,也只能那金刚杵戳那没脑子的二货詹台一把了。 林愫做好了准备,对方从身后扑来,她刚想伸手,却骤然惊觉,身后扑上来的这人,并不是詹台! 那人比詹台高大许多,一掌捂在她的脸上,声音低沉:“别喊,是我。” 林愫满身都松懈下来,身后这怀抱她躺了两年多,再熟悉不过。 是宋书明。 两人沿着墙根往前走。宋书明先开口,说:“你现在很危险,别的东西以后再解释。” 林愫悄声说:“我知道,阿卡案发现场的那根头发,验出了我的dna。” 宋书明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林愫摆摆手,说:“我遇到詹台了。这件事,回头解释。你先跟我来。” 林愫心里想的清楚,詹台的这些颠三倒四的怀疑不是毫无依据,最好的方式,就是三个人面对面,开诚布公说清楚。 宋书明却没想到,林愫一直没有回来,是和詹台在一起。 “你的手机,是詹台摔的吗?”宋书明怀疑道。 林愫唔一声,安慰他:“没事,我给了他一棍子报仇,咱俩不亏。” 宋书明:“...” 林愫原本以为会在回小院的路上,遇到前来寻找她的詹台。 可是两人一路往回走,却一直不见詹台追上的身影。 七拐八绕之后,两人终于走到詹台所在的小院里面,小木屋的灯还亮着,门却已经被关上了。 “奇怪,怎么回事?我那一下子,并不重啊。”林愫小声嘟囔,“他是追出来了,还是没追出来?” 两人走到木屋前面,宋书明趴在门上侧耳听,半响转身冲林愫说:“屋里没人。” 林愫点一点头,刚想转身离开,突然周身一阵寒颤,像忽略了什么极重要的事情似的。 她耳尖目明,分明在这一片寂静之中,听到了咯咯的一阵,极其怪异的响声。 林愫咬牙低呼:“宋书明,撞门。” 宋书明瞥见她脸上神色,再不犹豫,后退几步,用力朝门上撞去。那门锁老旧,轰隆几下之后果然松动,宋书明接过金刚杵,往上一撬,将嵌在门上的锁片打开。 两人冲进屋内,双双倒抽一口冷气。 詹台此时,分明被一根长长的草绳,吊在了床梁之上! 141、铜钱 床梁距离天花板已很近, 詹台双手紧紧握住绕过他脖子的草绳圈,拼命将自己向上提, 脚尖点在床板上, 左摇右坠, 面色紫涨,喉咙中咯咯作响。 宋书明不待林愫惊呼出声, 大步跨上床,紧紧抱住詹台双腿朝上举,替他减轻绳索对脖子的压迫,转身又对林愫大喊:“快!解开!” 林愫一把搬过窗前椅子,垫在床上,连忙站在椅子上, 掏出金刚杵, 狠狠冲着草绳划去。那草绳粗粝, 一时半会儿割不断, 林愫急得满脑门都是汗, 才终于将草绳磨断。 詹台如失了提线的木偶一般砰地砸下,宋书明和他双双倒在床上。宋书明连忙翻身查看,詹台满脸紫绀未消, 上半张脸像被人重击过一般布满了青紫的血点,是典型的缺氧窒息的表现。 詹台喘息未停, 半响才终于睁眼。因为缺氧连眼球都已充血,嗓音沙哑仿佛火燎过一般,张开口对宋书明无声说了两个字。 宋书明没有听清, 贴近了问他:“什么?” 林愫却已然明白,脸色铁青,拍了拍宋书明的后背,指着房上床梁,说:“铜钱。” 果不其然。 宋书明站在林愫搬来的椅子上,顺着詹台上吊的草绳往上摸去,果然摸到了,一块小圆扁片,外圆内方,深褐色有锈迹。 正和在阿卡身上发现的那块一模一样,是一枚金铜铸造的铜榆钱。 林愫此时从包中掏出水瓶,一点点喂给詹台替他润嗓子。见宋书明将铜榆钱递来,眼睛轻轻闭了闭,低下头说:“还好,还好我们回来了。” 前后不过数分钟的时间,詹台竟然差一点被害。昨天晚上,被施下离间计的,又何止林愫和宋书明,分明还有詹台,与她和宋书明二人。 若是林愫那时一念之差,将詹台击晕,方才詹台丝毫抵抗能力也无,此刻想必已经葬命于此,而她身上的嫌疑,此生此世也再难洗脱,就算能洗脱,以她性格,也再难逃脱道德的枷锁。 若是林愫和宋书明对詹台没有回护和信任之心,在两人相遇的时候决定独自逃亡,不回小院与詹台解释,詹台此时也必定凶多吉少。 “一石三鸟,好一出毒辣的反间计。”林愫一边给詹台喂水,冷敷脖子,一边低声跟宋书明解释,“昨晚詹台半夜从房间中逃出,一是因为东西被人碰过,青旅已不安全;二是因为,他收到了两张刑侦现场的照片,怀疑凶手是你。” “詹台守在青旅门外,原本是想探查在他床铺下放东西的神秘人,哪知却瞅见你我来此。他担心我会有危险,这才在我出门的时候偷偷尾随,将我带来此处,为的就是保护我。” 宋书明似笑非笑瞥了詹台一眼。詹台此刻紧闭双眼,紫涨面孔也看不出来是否变红,只作出一副遭了大难的萎靡样子,恨不得挂一个“昏迷”的牌子在脑门上。 宋书明也不与他计较,只对林愫点点头,说:“你出门之后,老李打我电话。刑侦现场的头发,dna与你相配。按照流程,他们也得请你回去协助调查。” “我听老李言外之意,倒是对你也多有不信任之语。” 林愫在心里暗暗骂娘。她救过佑乔,宋书明救过詹台,怎么一个二个都如此健忘,果然是好人难当。 她本心里难受,转念一想又释然些,道:“这出离间计使的很溜。不仅仅离间了你我,还将詹台和老李都推到我们的对立面上。” 宋书明赞同道:“不错,你我若是彼此信任,就没有办法联络詹台和老李,只能孤立无援一路逃亡。若是今晚我们被离间成功,没有回来寻找詹台,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林愫心里刚刚松下些,听他说完又渐渐收紧,说:“按这个想法,老李会不会也有危险?” 宋书明皱起眉头,还没有答她,一直闭眼一言不发的詹台,终于开口,说:“不会,老李不会。” 詹台嗓音仍喑哑暗沉,方才被草绳吊起声带受损,也须得休息几日才能好转。他挣扎着支撑起身子,伸手握住宋书明的手,说:“我也是刚才被绳子吊上去的时候,才想清楚一件事情。” 詹台被林愫一金刚杵砸中脑袋,当即双手抱头,眼冒金星,痛喊出声,眼前一片乌黑,半响才回过神来。 他痛得眼噙热泪,伸手一摸,右侧脑后鼓起了一个大包,青筋一跳一跳,还在持续地抽疼。詹台又气又悔,万万没想到两年不见,老实人林愫竟也会玩美人计这一招。 他回过神来,自然想追过去,手握住房门把手,才发现门被从外而内锁住了。 詹台冷笑一声,锁门这种事情,哪里拦得住他,何况这里是平房,最不济还可以翻窗户。 他双手一撑,刚刚爬上窗前的桌子,却听到背后嘶嘶一阵异动,像是有什么东西朝他爬来。詹台猛地转身,这才发现床上盘踞了一条近半米长的枯黄色小蛇,鳞片斑驳,圆形的小小脑袋泛着古铜色,极为骇人。 詹台十分诧异,放出灵蛇拖他脚步,这并不很像林愫的作风,反倒像是他阴山十方派内常用的损招。他摇摇头,也没有多想,左手捏诀,右手从怀中抽一条柳枝,轻轻念道:“我想有想,人想无想,无边有色,得灭我色。” 小蛇果然乖觉,点着脑袋顺着柳枝朝上慢慢爬,詹台还有些沾沾自喜,暗道:“哪里学的歪门邪道,在我面前使唤,不是班门弄斧么。” 小蛇爬完了柳枝,终于爬到了他手腕之上,乖巧缠在詹台小臂之上,像套了个枯黄色的臂圈。 詹台匀出另一手,轻轻摸摸小蛇脑袋,说:“乖。” 便是此时,只一眨眼的瞬间,那小蛇腾空跃起,像离弦的箭一样扑向詹台脖颈,霎时狠狠勒住他的脖子。 詹台一惊,下意识伸手去拽,触手那一瞬,才发现绕住他脖颈的,又哪里是一条小蛇? 分明是一截,半米余长的麻绳!麻绳的顶端,缠了一枚铜钱,不正是方才小蛇那古铜色的脑袋? 麻绳力大无穷,生生拖着詹台往床上撞去,又凌空腾起,像拎一个芭比娃娃一样将詹台一把拎起。 麻绳一端已经挂在床梁之上,一圈又一圈地缠绕床梁,吊着詹台的麻绳,也一点一点的缩小。 詹台本来脚还可挨着床板,便双手猛挣,想从绳索套中挣扎出来,可麻绳越收越短,他颈部渐渐吃力,脑中缺氧,手上力度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没有反抗的信念。 若不是宋书明和林愫来的及时,他再撑,也不过寥寥数分钟而已。 人之将死,这才渐渐反应过来之前许多没想清楚的问题。 詹台轻轻叹口气,对宋书明说:“书明哥,对不住,是我误会你。” “你不是杀人的凶手,恰恰相反,你很可能正是,下一个要被害的人。” 林愫脸色一白,问:“你怎么知道?” 詹台却避而不答,说:“林愫姐,你知道,为什么是铜钱吗?” “铜钱属金,金木水火土的金。阿卡背上伤口,是铜钱所致,这是死于,金。” “敬阿姨溺水而亡,这是死于,水。” “而我,方才若是死了,就是被草绳吊颈,这是死于,木。” 宋书明云里雾里,听到这里,插嘴问道:“金木水火土,所以,下一个被害的人,会死于火?” 詹台摇摇头,说:“死于火的这个人,多年以前就已经被害。” “你们忘记老林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章章都是小**,提醒你们勿忘我。 有一个小伏笔,到今天也没人猜到啊。 “书明”,就是“宿命”啊。 142、联系 老林烈火焚身, 多年来一直是林愫心中大恸。 当日宋书明和林愫在甘肃与詹台初遇,詹台自己由师父抚养长大, 听到林愫家中往事, 心有戚戚。 詹台的师父陆汨老道, 为人虽阴险狠毒,杀人谋财作恶多端, 但对他兄弟二人却极为疼宠,詹台自幼在他身边长大,直到被哥哥带去戈壁了解到陆家背后真相之前,都对师父孺慕之情甚重。 詹台知晓老林死得惨烈,跟着林愫一道沉默低落许久,才拍拍她的手说:“人固有一死。” “金木水火土, 五种不同的死法。算上与你有关联的人, 老林烈火焚身而亡, 其实该算作第一位。”詹台说。 林愫脸色骤沉, 刚想说话, 却被宋书明抬手一拦,揽住肩膀,轻声说:“林愫别急, 听我说一句。” “其实我也一直多多少少对老林去世的真相有所怀疑。”宋书明轻轻说,“我记得你在遇上人皮罗刹的时候曾经跟我讲过, 你和老林为了替被灭门的朱家讨回公道,亲自去捣毁了渡鸦精筑巢的麻将馆。” “老林拿着一面八卦镜,不慎暴露了身份, 情急之下吩咐你放火烧死围困住他的渡鸦精。你那时年幼,记挂他的安危,并不敢冒然点火。” “老林脱险出来安慰你的时候,曾说过一句话,不知你还记得不记得?”宋书明定定看着她,说,“他说,普通火焰,又岂能伤我?”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林愫与宋书明描述这段往事的时候,宋书明心中咯噔一下,霎时就起了疑心。 老林在林愫的描述之中,法力高强,正直善良,能人所不能。他说出一句“普通火焰无法伤我”,宋书明必定是高举双手相信的。 可是老林当日遇害,却是一场火焰引燃的意外。 林愫这些年来,一是伤痛太深不愿回忆当夜之事,二是过于信任老林,被他所说的“天命”理论蒙蔽了双眼,反而不如他旁观在外看得清楚。 林愫心乱如麻,强自镇定,说:“你是怀疑,老林去世并非一场意外?而是如阿卡和敬阿姨一样,是为人所害?” 詹台点头,说:“不错。金木水火,已齐全了四个。你若是说老林死于意外,我第一个就不信。” 林愫仍是很难相信,说:“可是当晚出事之前,他曾经提醒过我,他劫难将近命数已定,今晚一去再难归来。他分明已经意识到这是天命反噬,如果是有人害他,他为什么不逃?不反抗呢?” 宋书明轻轻叹气,说:“有可能,他正是因为提前意识到了危险,才告诉你他是劫难将近。用天命这个理由搪塞你,正是因为,对手太过强大,他自知不敌,又怕你去寻仇。倒不如找个理由,让你安心生活。” 信息纷乱而至,轰炸一般,林愫被震得发懵,深吸一口气,说:“待我想想。” 平心而论,宋书明所言并非没有道理,林愫也并不是从来都不曾怀疑过。 事情发生的最初,她曾经无数次否认和怀疑过,为什么,为什么捏惯了火诀的她的老林,会死于两人最熟悉的火焰? 林愫也曾托人打听过,可得来的结论却都那样斩钉截铁。 是一场意外。明明白白的,一场意外。 老林所制兽首,在社火戏的最后,压轴出场,火焰冲天。燃烧的秘诀,就是由硫磺、硝粉、木炭和□□配成粉剂,挂在腰间的麻布小袋里。在舞动兽首的时候,老林一手点燃黄纸引,一手抛出□□粉,火焰迎风而燃,霎时冲天,将兽首适时燃成一团喷出火焰的巨兽。可那天晚上,老林抛洒粉剂的时候,却不知为何,原该迎风抛出的□□粉却逆风兜洒了他满满一身,火焰顺着药粉的方向将他霎时燃成了一个火人,在喧嚣的社火戏中无声挣扎,直到最终蜷缩在地,焦炭一般。 所有人都说是意外,久而久之,便是心中再大的怀疑,也都慢慢动摇。 何况她本也相信是天谴反噬,便只能将所有苦痛咽下,像背负着山一般重的躯壳前行。 人的记忆总喜欢将苦痛屏蔽,林愫此时回忆当夜情形,却越想越记得不是很分明。她伸手抚住额角,极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转身问詹台:“金木水火土,这五种不同的死法,有什么特殊的讲究吗?” 詹台却有些犹豫,停顿片刻这才开口,说:“你记不记得我曾经说过,西南有人,收冰花如意饲喂鳌蟒。” 宋书明和林愫双双对视一眼,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此次之事,竟然又与鳌蟒有关! 詹台继续说:“鳌蟒此物,能延年益寿养伤治病,这些好处,同道之人,人尽皆知。” “可另外一件好处,却与我阴山十方的阴山血玉有些关联。” “阴山血玉,放入死人口中,死尸千年不朽,诅咒血脉断绝。” “而鳌蟒,若是被放入死人口中,也可与阴山血玉一样,保死尸面容栩栩如生,尸身千年不朽。” 宋书明了然点头,说:“这我知道,与渡鸦精打过几次交道,曾听林愫提起过鳌蟒的这般功效。” 詹台十分诧异,目光转向林愫说:“渡鸦精?” “这么说,你们也知道元皿?” 鳌蟒储尸,元皿筑魂。元皿,就是一只储魂的容器,像碗一样。 林愫冷哼一声:“何止是知道,前一阵子京城四条无辜人命,就是因为渡鸦精要炼化灵兽花面灵狸为元皿。” “为了炼化灵兽,渡鸦精原本打算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炮制男女老少幼,连续五只怨灵。害第四条人命的时候,被我们撞破了老巢,好一番恶斗,还差一点葬命在渡鸦精的老巢里。”提起当日情形,宋书明仍有些愤愤。 詹台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长叹一口气,说:“这就对了。” “你们救下了花面灵狸,毁掉了渡鸦精炼制一半的元皿,无论那渡鸦精背后是谁,想必咽不下这口气,必是要报复你们的。” “若以灵兽为元皿,取五只怨灵,便可净化灵兽阳气,将魂魄留存在阴气极盛的元皿之中,避过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来勾魂。” “可是,若是邪教作法,以活人炼制元皿,便是要将那活人身上的阳气生生剥离,用金木水火土五只生魂活祭,铸入极阴之身,炼去周身阳气。” 詹台看着林愫,说:“林愫姐,你明白了吗?” “这是在用你身边的活人生祭取魂,为的就是,把你炼化成一枚元皿啊!” 当日花面灵狸被炼制成元皿,渡鸦精先将灵狸折磨至盲,再在城中四处选定受害人,让花面灵狸误会自己被这四人所害,因此出手伤人。 而被害的四人,好心不得好报,临死之前怨灵缠身,被渡鸦精收入囊中,用以炼化元皿。 原本计划中,最后一个受害者,不是旁人,正是花面灵狸的孩子,幼狸。幼狸在花面灵狸面前惨遭折磨而死,渡鸦精就在花面灵狸恨意滔天的时候取它性命,将最后一只怨灵集齐,合在一起,炼化花面灵狸为一只元皿。 而此次阿卡和敬阿姨被害的“金木水火土”五种不同的死法,正是特意针对林愫布下的一个死局。 阿卡死于金,敬阿姨死于水,詹台死于木,老林死于火,而最后被害的宋书明,就会死于土。 “如果我没猜错,布局之人用心狠辣,最后杀书明哥的时候,会像对付花面灵狸一样,在林愫姐的面前,将书明哥折磨致死。”詹台说。 “五种死法,集五枚生魂。在你怒恨交加理智全失的时候,将你炼制成一枚储魂的元皿。” “林愫姐,你有没有试过对阿卡和敬阿姨问米?”詹台问。 宋书明说:“不仅仅试过问米,还曾经试过用引魂铃,都一无所获。” 詹台了然说:“对,就是因为阿卡和敬阿姨被害的同时,生魂已从体内抽走,储存在瓦罐所制的小元皿当中。生魂不在,那问米和招灵,自然毫无用处。” 林愫所知所学虽广泛,但是老林自幼教导都是正统正道,她对元皿鳌蟒之流自来只知皮毛,不比詹台是阴山十方传人,对这类阴毒邪祟了解甚浓。 按照詹台所说,阿卡和敬阿姨的被害,和詹台这次的险些被害,都是因为他们是她身边的人,生魂活祭的时候能令她丧失理智。 说,倒是能说得通。可是老林遭烈火焚身而亡,是在六年前,难道渡鸦精六年前就盯上了她,特意设下这样一个局吗?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当初不直接来找她,反而要先用花面灵狸炼制元皿呢? 这样,不是打草惊蛇了吗? 每一种推论,都像是有几分道理。可是每一种推论,又都有它说不通的地方。 事情的真相越发扑朔迷离,三人面面相对,沉默良久,都不知说些什么。 还是宋书明最先打破沉默,说:“老林的事情姑且放在一旁。无论老林身亡的真相如何,阿卡死于金、敬阿姨死于水、詹台险些被草绳勒死,这些,倒都与詹台所说的金木水火土五种死法,对的上。” “我这些天来,一直在思索一件事情。” “敬阿姨的手机通讯记录被恢复后,老李告诉我,她在去世之前的一段时间,和阿卡的联系非常紧密。”宋书明说。 “我一直在想,阿卡和敬阿姨,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阿卡和敬阿姨走到一起?” “有一件小细节,刚才听到詹台说出鳌蟒和元皿,我才慢慢回忆起来。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宋书明冲林愫努努嘴,说。 “我们第一次端掉渡鸦精城南自来水厂边上的老巢的时候,曾经捉住一只活口询问,它提到过一句,每隔几个月,就会有一位住在城西的,姓沈的妇人,上门送水牛泪。” “这位姓沈的妇人,应该就是渡鸦精背后的人派来的。” “渡鸦精捉花面灵狸害人,是为炼制元皿。元皿的作用是储魂,可是离开了尸体,魂魄明明一点用的没有。” “元皿和鳌蟒,一个为了储魂,一个为了存尸,若是离了鳌蟒,元皿压根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就好像茶杯和茶壶,炒锅和锅盖一样,是相辅相成的一对法器。”“那渡鸦精背后的人,必定不仅仅炼化元皿,想必,也会饲喂鳌蟒。” “鳌蟒蜕皮之时,以菁丝花露为食。而菁丝花露,正是敬阿姨的女儿敬喆死去的原因!” 宋书明转过身问林愫:“林愫,你还记得吗?敬阿姨的女儿自杀,是因为被冰花如意迷惑失去了心神,上吊自杀。尸油混合着冰花如意落入红漆桶,被潜伏在警队的辅警收在瓶中,拿回家中饲喂鳌蟒。” “那位辅警,姓沈,叫沈群。” “炼化元皿,有一位妇人姓沈。而鳌蟒案中的凶手沈群,也姓沈。”宋书明说,“是巧合,还是两人之间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关系?” 林愫垂下眼睛,细细思考片刻,说:“不仅仅是如此,还有一点。” “阿卡当日来找我问米,我帮他查到了姐姐刘阿采,死于情蛊反噬。” “阿采和阿卡在福建农村长大,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三教九流,又是从谁那里学到的情蛊?阿采去东莞打工,一开始在玩具厂做女工,后来去夜总会上班,混的不是很好。” “阿卡最后一次问到,是听说阿采和一位退休了的妈妈桑,来了西安。” “如果,如果那位所谓的妈妈桑,也姓沈呢?如果阿卡口中的这个婆子,就是元皿案中,姓沈的妇人呢?”林愫说。 宋书明一拍大腿,几近跳起,说:“这样说来,阿卡的案子,和鳌蟒的案子之间,并不仅仅这一点关联!” “你和阿卡找到阿采附身的佛牌,是在一位玉石商人老周身上对不对?”宋书明问林愫,“老周收玉,缺钱,找到瑞丽城中的高利贷。” “那位老板答应了老周借钱的要求,不仅如此,还送了他一块翡翠佛牌,正是阿采附身的那块。老周带着佛牌去开玉料,开回了一块水色极好的翡翠。” “高利贷老板拿走了原玉,老周获得了一百万的辛苦费。” “镇魂金,玉养灵,那位老板,你还记得他姓什么吗?”宋书明问。 “姓董。”宋书明不待林愫答话,已自己说出,“而敬喆自杀的十二年前,老林曾经与你说过,城中养鳌蟒的老板,姓董。” “十二年前,城中开酒庄的董老板便四处收集菁丝花露饲喂鳌蟒。十二年后,鳌蟒再度蜕皮,需要以菁丝花露为食,你猜,这次收集菁丝花露的老板,姓什么?”宋书明徐徐问道,“鳌蟒这种东西,能有几只?又能有几个董老板,养得起鳌蟒?” 这样说来,阿卡的姐姐刘阿采,被制成了佛牌,被董老板送给了老周。而敬阿姨的女儿敬喆,被沈群所骗制成菁丝花露,送给了饲喂鳌蟒的董老板。 倔强的阿卡寻找姐姐自杀的真相,而执拗的敬阿姨不放弃探寻女儿自杀的谜底。 这才是阿卡和敬阿姨最终能够相识的原因! “不错,”詹台轻轻说,“西南有人,饲喂鳌蟒。” “董老板连杀数人,就是为了让你,做那只被炼化的元皿。” 三人交谈几近整晚,渐渐将以前数件经历过的案子联系在一起,早上天快亮时,才睡去,直到中午方才醒来。 案情的隐情虽已有了些许眉目,但是林愫头发缘何出现在案发现场,宋书明仍难解释。保险起见,他还是没有联络老李,和林愫龟缩在小木屋中,出行皆只靠詹台买饭回来。 可宝刚那边,宋书明借了詹台的电话打给他,已经提前吩咐过,请他暗中小心留意,一有消息再暗中通知他。 等到第三天里,宋书明果然接到了宝刚的消息。 “老李带队查了多天,昨天晚上才有些眉目。” “阿卡回到北京之前,曾经在云南徘徊数月,从昆明到德宏,最远还去过边境瑞丽。” “你猜猜他在瑞丽的时候,遇见了谁?” 宋书明半点也不迟疑,说:“敬阿姨。” 作者有话要说:  最终阶段,慢慢收起我以前布下的伏笔网。 一次更了两章内容,就是双更了哈。免得中间断一次,大家等的难受。 143、奔波 三人抵达昆明之后, 还需再坐十多个小时的长途大巴,一路盘山公路跌跌撞撞摇摇晃晃, 还没开到芒市, 林愫已支撑不住, 吐了两回了。 宋书明心疼不已,轻拍她的后背, 薄薄的外套下面可以清晰的摸到她背上的骨头。林愫本就瘦弱,半个多月的时间劳碌奔波,显见又单薄了许多。 “我们在芒市休息一晚,明天再去?”宋书明忍不住劝。 林愫却摆摆手:“吐过能好受些,干脆再撑一会儿,最多两个小时就到了。” 瑞丽在芒市西边, 紧靠中缅边境, 这些年来内地经济腾飞之后, 边境口岸商业活动十分活跃, 连续几年瑞丽经济发展都十分可观, 连带着市内大兴基础建设,还顺带着开发了一批楼盘和房地产。 三人下车之后眼前一亮,没想到瑞丽城市虽小, 规划建设却十分新潮,大路宽阔, 道路两旁鲜花锦簇,十分亮眼漂亮。 他们此行十分奔波,也是因为并非从京城一路向南, 而是特地绕道去了西安。 林愫带着宋书明和詹台,先去了玉石巷,找黄老板打听当日的玉石贩子,老周。 林愫与阿卡探寻阿采下落的时候,最终找到了老周脖子上挂着的一块佛牌。老周曾经提过,这块佛牌是边贸街上一家高利贷公司的掌柜送给他的。 林愫特意绕道西安,本是为了找到老周,再次询问一下那家高利贷的具体位置,顺带着多打听些当日的情形。 可等林愫带着宋书明和詹台来到玉石巷,见到了黄老板,才知道老周年前就过世了。 “可怜喔,”黄老板摇头叹气,“两口子那么多年都过来了,半截身子入了土的人,谁会知道吵起架来这么不要命?” “自你上次来过之后,老周生意做得不好,家道一落千丈。好在之前攒了些钱,在南郊买了套房子,还带了个小院子。” “老周认命,干脆收手不做,等儿子考上大学,和老婆两人就在自家院里,扎个葡萄架子。种种菜,养些水果,去年八月见到我,还给我剪了两支自家藤上结的户太葡萄。” “今年老周本命年,原本哥儿几个约好了过年的时候聚一聚。哪知大年二十九,儿子还没回来,老周却不知哪根筋抽了犯了毛病,跟老婆在家里吵架。他嘴笨心软,脾气又倔,吵不过他老婆,牛性子犯上来,竟然将院子里放着的一瓶除草剂,喝了一小口。” “老周还想,除草剂嘛,能有啥?他喝来不过吓唬吓唬家里的婆娘,两口子和好,轻轻松松去了医院,还当洗个胃就好。” “可去了医院,把除草剂那瓶子拿给医生一看,才知道,老周喝的,那是百草枯。”百草枯,宋书明知道的很清楚。 菜农最喜欢的除草剂,好用又环保,只是对人太毒,一口下去,药石罔顾,致死率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开始,老周啥感觉都没有,还当是医生吓唬他。第三天上头开始喘不过气,这才知道后悔,一天悔过一天,却也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一个星期,人就没了。”黄老板长叹一声。 林愫心里也有点难过,但老周的结局,自他戴上那块阴毒的佛牌就已注定。 林愫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一样,恨不得立刻就找到这位谋财害命,害了这么多无辜性命的董老板。 老周既然已经不在人世,三人也只能硬着头皮出发,走一步看一步吧。 等到了瑞丽的边贸街,宋书明装作来买翡翠的玉石商人,特意打听了周边的小贷公司,回来告诉林愫和詹台:“这两年银行信贷收紧,小贷公司雨后春笋一样涌起好多家,边贸街后面这边都是,连着开了七八家,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哪家的老板是大董。” 詹台摆手,满脸不以为然,说:“这事好办,我来。” 他把背包往地上一放,掏了半天,拿出黄符褂往身上一套,再揣一只白骨梨埙在怀里,冲着林愫眨了眨眼睛,说:“我去试试。” 詹台大摇大摆进了沿街的第一家,不一会儿就出来,远远冲着宋书明摇摇头,转身又进了第二家。 连进几家,都无功而返,詹台越来越没把握,走到最后一家小贷公司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店名,叫“东方融丰”。 詹台故技重施,一进门大大咧咧走到柜台,伸出两根手指扣扣桌子,趾高气昂冲着柜台前埋着头的中年掌柜说:“叫你们老板来。” 中年掌柜缓缓抬起头,眼神冷冽,上下扫了詹台一眼,面上却含笑,不带一丝轻蔑之色,说:“先生什么事?” 中年掌柜站起身子,詹台瞥了瞥他周身上下,心里咯噔一声,正了神色,轻轻从怀中掏出白骨梨埙,放在柜台上,说:“拿这个作抵押,能借我多少钱?” 中年掌柜纹丝不动,视线微微转了转,了然点头,嘴唇轻启,说:“阴山十方?” 这次的语气,倒真带了些不易察觉的轻蔑。 詹台登时心头大怒,大家都是邪教,我有阴山血玉狠辣,你有婴灵佛牌阴毒,谁也没比谁高贵,怎的你还鄙视上我来了? 他脸色不虞,一把将柜台上的白骨梨埙抽回来,边往外走,边愤愤道:“你看不上,老子还不卖了!” 林愫和宋书明隔得远,等在边贸街边上的小摊贩上,一人拿一只糯米粑粑吃着,装作来旅游的情侣。 詹台走到他们面前,冲着林愫点点头,说:“就是这家,东方融丰。” 宋书明问:“确定吗?” 詹台说:“确定。那人知道阴山十方,肯定是我同道中人。而且,他胸口戴了一只翡翠佛牌。” 林愫松一口气,既然这家店就是老周获赠佛牌的店,那想必这家店背后的老板,应该就是与鳌蟒和元皿有关的大董。 总算有些眉目,起码不会白来一趟。三人晚饭时都在商量明天如何演戏骗过掌柜,尽量联络到老板大董,可直到回房睡觉之前,都还没有定下具体的办法。 自打上次詹台险些被草绳勒死之后,三人一路之上便不敢再分开,同吃同住,连住宿旅社都特意要的三人房。 瑞丽虽是旅游城市,但他们来的时候并非旺季,房价便宜。宋书明大手一挥,干脆要了一间带客厅的小套间,詹台睡在客厅的沙发床上,他和林愫睡在房间,也算是好好休养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轻松,下一章开始刺激。 144、老林 德宏州紧挨中缅边境, 热带气候,晚上气温也高。 宋书明和詹台都很怕热, 晚上也将空调开得极低, 裹紧被子睡着。酒店的带客厅的套间一般因为面积较大, 都会是在尾房的位置。他们三人这次住的房间,正是在三楼的尾房。 许是连日奔波疲累, 三人很快熟睡,房中一片寂静。 但是凌晨刚过,细细听来,窗外却好似传来一阵阵若有若无的沙沙声。 那声音极为怪异,耳朵贴在墙壁上才能听得分明,像是成千上万的蜘蛛白蚁在墙壁上快速爬动, 又像是无数柄油漆小刷在外墙上不停涂抹, 渐渐向三人所住的房间潮水一般涌来。 那声音越来越近, 紧闭的房门和窗户仿佛无懈可击无孔可入, 但是窗帘之后映衬着月光, 分明又有着时不时的阴影飘过,鬼影幢幢。 是藤蔓。 形状怪异的藤蔓,枝叶纤细柔弱, 披散着鹅卵状的浅绿色叶片,对称长着, 乍一看温柔无害。可那叶片翻转的一霎,背面分明密密扑了一层灰白色的鳞片,图案如骷髅一般。 这是德宏州特有的, 萼翅藤。 一条条细弱的萼翅藤,顺着空调的风孔层层涌入,野蛮生长,渐渐从墙面往下,沿着地面蔓延。每一片浅绿色的叶片之后,都映着一张骷髅面。 宋书明和林愫在床上的厚被之中睡得香甜,一动不动。萼翅藤在地面上缓缓游走,像一条条碧绿的青蛇一样,渐渐游到了床脚边,又顺着床脚往上,隔着厚厚的被子,将熟睡中的两人、连同床垫床架,像是木棍捆铁丝一样,一圈一圈缠了起来。 床上人毫无动静。 萼翅藤一圈圈缠妥,此时才慢慢绕回窗边,紧紧贴在玻璃之上。 窗边的萼翅藤越聚越多,一根垒叠着一根,一端贴在墙上,另外一端贴在玻璃上,如同拔河一样,将一面关紧的推拉窗户,生生拉出一道缝隙来。 一根手指从缝隙之中悄无声息伸了进来,将推拉窗又推大了些。 紧接着,有一道道黑影接连着从窗外蹑手蹑脚跳了进来,落在长满了萼翅藤的地板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四个人,穿着连体的深蓝色工装,打扮利落。当中为首那人,正是詹台白天去询问的东方融丰公司的掌柜,胸前坠着一块碧绿的佛牌,在这夜色之中泛着幽幽绿光,格外骇人。 四人站定,彼此对视一眼,便兵分两路,两人朝着卧室的床边,两人朝客厅走去。 卧室的床上已被萼翅藤层层缠起,粽子一般牢固。为首的掌柜显然并不担心,手中握着一把长刃一尺来长,闪着寒光,径直朝床上躺着的林愫和宋书明走去。 掌柜来之前已得过命令,若是林愫,便留着一条命。若是宋书明,便举刀便斩,断其右臂,在林愫面前制成人彘,再以萼翅藤勒死,逼她心神俱丧,将她制成一只元皿。掌柜连同手下,此番夜袭连工具都已带全,三枚铜钱藏在胸前,一步一步走到床边,深深吸一口气,一把将厚被掀起一角! 他用力甚大,厚被之中,被他带滚出一个圆圆的东西。掌柜一惊,定睛一看,这才发现从被中滚出的,分明是商场常见的模特假人头! 那鼓鼓囊囊的被子中,分明空无一物,又哪里有林愫和宋书明的人影! “中计了!”掌柜失声大喊,另两同伙正走向客厅的沙发床,离得远些还未走到。听到掌柜一声惊呼,立刻转身跑来接应。 却已然晚了! 说时迟那时快,掌柜话音未落,房间顶灯大亮,客厅的门边站着林愫,一身红衣,眼神淬了血一般狠厉,左手捏诀,右手举着金刚杵,大喊:“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九罡阵!”掌柜咬牙切齿,转头对着同伴说,“抄家伙!” 林愫冷哼一声:“算你识货!”手中金刚杵不停,在胸前画出井字符,仿佛为了呼应她的动作一般,卧室的地板上骤然腾起了星星点点的黄色的金光,是黄符水和着赤硝粉,在地上写就的九个大字,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 大字所在,金光辐射之处,萼翅藤霎时如烧焦一般,卷曲枯萎一片。原本已细密成网的萼翅藤被这九块金光割裂得支离破碎,再难成片相继。 掌柜脸色一沉,却不见惊慌,抬眼冲着身边同伴使个眼色,“小妞还算有点脑子,还知道设下阵法陷阱,破我萼翅藤。” “她术法再高,不过一弱质女流,我们四个男子,还对付不了一个小妞?” 四人干脆不再遮掩,索性亮出手中匕首,亦步亦趋朝林愫走近。 林愫面上沉着冷静,紧握金刚杵,再一挥手,双臂之下竟飞出十数只黄符纸鹤,冲着四人振翅飞来。 纸鹤虽小,却极缠人,专往人脸上啄去,一口便是一块红痕。靠边的两个同伙吃痛不住,冲着林愫唾一声:“雕虫小技!”边说,边放低手中长刀,摸出一张符纸,在口边一吹引燃,将那纸鹤化作了灰烬。 等的便是两人放下长刀的此刻! 那两同伙刚刚将长刀放低,掏出黄符纸,身后的大衣柜却突然之间打开了门,从衣柜里面一左一右跳出两人,正是埋伏在衣柜里面的宋书明和詹台! 电光火石之间,宋书明和詹台仿佛从天而降一般扑在了两个歹人的背上,将他们扑倒在地,宋书明动作迅猛,手中握紧匕首,噗地一声狠狠插/入那人右颈,鲜血四溅,一刀毙命。 詹台实战经验要少他许多,虽将身下那人扑倒在地,手中握着匕首却一击不中,被那人横起胳膊挡住。 詹台毕竟年幼力弱,胜在身子敏捷,见自己没能得手便就地一滚,躲出一臂距离,扔下匕首,立刻从怀里掏出白骨梨埙,放在口边吹了起来。 房间不大,却似处处回声,一阵低沉的乐声渐起,像是谁在风中呜咽一般,哀婉伤绝,断断续续。 离詹台最近的两人霎时双膝酸软跪倒在地,面上浮现出凄惨的神情,冲着面前的空气指手画脚,年纪最小的一位,还低声呢喃:“妈妈。” 宋书明丝毫不敢耽搁,匕首抽出立刻补上,噗噗两刀对准心口,一人一刀立刻毙命。 宋书明和詹台动作极快,不过眨眼之间便解决那掌柜的三个同伙性命。 掌柜此刻刚刚走到客厅中间,听闻白骨梨埙声甫一回头,才发现四人同来,此刻竟只剩下他孤身一人。 詹台埙声未停,掌柜却似毫无所觉一般不为所动,胸前佛牌碧色愈浓。 林愫远远冲着詹台喊:“他戴着佛牌,白骨梨埙无用。” 掌柜冷哼一声,说:“倒是我小瞧了你们。” 便是宋书明,此时都忍不住佩服起此人气度不凡,数分钟之内情势扭转,脸上却仍是一片淡然。 宋书明和詹台已从卧室走到客厅,和林愫一起,三人呈三角形,一人占据一点,将掌柜包围在内。 掌柜眼睛眯起,伸出左手食指,搭在胸前碧绿色的佛牌之上。 林愫心底一颤,高声提醒宋书明和詹台:“小心!他这佛牌养了婴灵,极是阴毒。” 隔得虽远,林愫却依稀觉得掌柜胸前的佛牌,与周老板身上戴着的那只极像。 当日她帮阿卡找到姐姐阿采,依照阿卡所托,将附身在佛牌之上的阿采亡魂超度,之后便将这佛牌留给阿卡作念想,还特意嘱咐他收好,不要随身佩戴。 阿卡出事之后,遗物中并无这块翡翠佛牌,林愫心中隐隐怀疑,第一眼看到掌柜胸口佛牌的时候,就觉得正是阿采曾附身的那块。 宋书明心中一凛,知晓婴灵极为阴毒,不由从口袋里捏出一个糯米馅儿的黄纸小饺握在掌中。 掌柜呵一声,语气怨毒至极,一把将佛牌拽下,在手中滴溜溜转圈。 房内突然阴风大作,像是骤然下降至零度似的连玻璃都蒙了层霜,林愫深吸一口气,抽出黄纸饺子冲着掌柜砸来。 可是她等待许久,却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小儿咯咯笑声。 房中阴风越刮越烈,林愫抛出的黄纸小饺子被卷入一阵阵的阴风之中,瞬间四分五裂。詹台怒吼一声,身披黄符褂,举起桃木剑,刺向掌柜,大喊:“还等他干嘛,先捅了这孙子再说!” 还不等詹台近身,那一阵裹挟着腥臭气息的阴风便将詹台掀倒在地,桃木剑咔嚓一声,在地上撞成两截。 宋书明略吃一惊,对詹台喊:“稳住!”连忙向右跑了两步,将詹台拽起。 林愫略有打鼓,有些摸不清这阴风到底是何来路。原本还以为这是掌柜胸前的佛牌养着婴灵,此时却觉得并不像是婴灵,十分怪异,半点也看不懂。 掌柜手心的佛牌越转越快,此刻陀螺一般转成了一个圆球,可那掌柜不知道哪里出了毛病,竟突然之间,将旋转着的佛牌吞入口中! 林愫从未见过这般情况,双目圆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好在此刻房中阴风骤停,宋书明瞅准机会举着匕首冲向掌柜,却见掌柜后背突然高耸,像被人自胸口猛击一拳似的,整个身子弯成一只虾米的形状。 掌柜大张着嘴,脱水的鱼儿一样,面盘紫涨,窒息一般,干呕两声之后,从喉咙之中竟然飞出了成千上万只碧绿色的蝴蝶! “蝶蛊!蝶蛊!”詹台惊恐大喊,“快逃!” 詹台拉着宋书明,连滚带爬向房门口逃,却哪里还来得及! 无数只蝴蝶聚在一起,组成巨大的一块佛牌,无数具蝶翼扇动不停,从翅膀之上扑簌簌落下一层又一层的绿色粉末,聚集在一起像一朵巨大的绿雾。 宋书明离得最近,最先被绿雾罩在其中。只一秒钟,只呼吸间的那一瞬间,宋书明胸口便涌起一阵剧痛,像千万根银针扎了进来,又像无数蜈蚣蚂蟥伏在他身上吸血,面上如火烧一般疼痛难忍,纵是他再意志坚定,也只能抱头跪地,哀嚎出声。 詹台离得稍远,见状还待逃,却哪里比得过绿雾速度更快,不过迟了一秒,便和宋书明一样被死死压在绿雾当中打滚痛喊。 林愫哪里料到掌柜竟还有如此绝招!他们三人设下这陷阱,又在卧室里设下九罡阵法,本来以为就算没有十足把握,也该能对付来袭的几人。 可这掌柜的蝶蛊,悬浮在空中,写在地上九罡阵法就没有作用,她又不知蝶蛊如何破,眼睁睁看着一片绿雾朝她扑来,只能左手捏诀,右手掌心搓出一片火光,丢向绿雾。 却如飞蛾扑火。她掌心的烈焰落入绿雾之中,不过像溅起水花一样激出一小缕黑烟,顷刻便被这团巨大的绿色雾气吞没。 她立刻体会到了和宋书明詹台一样的痛苦。 绿雾像是有种奇异的药味,入鼻瞬间带来难忍的刺痛,自鼻腔蔓延到胸膛,全身暴露在外的肌肤都像是被浓酸腐蚀一样红肿疼痛,极难忍耐。 林愫失去理智前的最后一秒,勉力抬起手腕摇动引魂铃,金光缕缕从铃中漏出,在她身边盘旋,却已然无济于事。 林愫眼前一片模糊,仿佛眼睛都已被绿雾蛰瞎,心里忍不住渐渐绝望,一口呼救憋在喉咙,只觉得自己呼吸难继,眼见就要葬身在此处。 可周身萦绕的彻骨疼痛,却突然之间淡了许多。她本来连撑开眼皮的力气都已没有,此时却能勉强撑起身子,眯起双眼往头上看去。 一片迷迷蒙蒙橘红色的暖光在她头上笼罩着,她在那一瞬间,竟莫名其妙想到了幼年时老林曾讲给她的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是我弥留之际的幻觉?还是詹台在最后的时刻使出了明火小鼎,放了一把火?”林愫神识恍惚,迷迷糊糊地想。 若是幻觉,为何她周身的疼痛越来越轻,仿佛身子渐渐有了力气? 可若不是幻觉,那明火小鼎火势甚猛,若能烧到蝶蛊绿雾,必然也会烧到她身上。 烈火焚身,该是彻骨剧痛,可是为什么,她却只觉出一片暖意,丝毫没有感到痛苦呢? 林愫越想越是迷茫,可身上的暖意越是浓厚,就连方才疼得揪心的胸口也渐渐回温。林愫慢慢睁开双眼,这才发觉眼前的火光并非幻觉。 那由一只只碧绿蝴蝶组成的笼罩着她的绿雾佛牌,原来是真的在被一阵橘色火焰燃烧! 橘色的火光自外而内,像剥洋葱一样烧着外层的绿色蝴蝶,一只只烧焦双翅的蝴蝶像是飘在空中的黑色柳絮,纷纷乱乱自空中不断落下。 绿雾一层层被火光燃尽,橘色的火焰越是靠近林愫,她越觉得周身舒坦,直到火光触手可及,她都半点也没有觉得火光灼痛,反而如同沐浴在四十度的热水一样,每个毛孔都叫嚣着温暖着。 笼罩林愫周身的蝶蛊绿雾渐渐燃烧殆尽,她眼前的视野渐渐开阔,这才看到宋书明和詹台也差不多是类似的情形。两人相距不远,詹台半撑着身子呛咳,宋书明勉强跪起身子,还没有完全缓过劲来。 而原本站在三人中央的掌柜此刻如被吸干了血的皮袋子一样躺倒在地上,数分钟前还血肉饱满的一个人现在却像一张破破烂烂的人皮摊在地上。 而人皮旁边,站了一个人。 那人伸出手,将地上人皮提到眼前,细细端详一番,又十分嫌弃似的,一把将人皮丢开,转身冲着林愫埋怨道。 “平日里是怎么教导你的?” “让你遵纪守法,让你谨言慎行,让你不要妄自尊大,让你没有把握的事千万不要做。” “让你离这些南洋邪术千万远着一些,半点不许沾惹。” “你呢?你都干了些啥?” 林愫如遭雷击,盯着面前那人,仿佛踩在云端一般,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宋书明慢慢从地上站起,他被蝶蛊毒害最久,恢复最慢,此时仍觉得胸腔疼痛,可听了这人说话,心中震撼难以言说,只能强撑着身子站起。 他曾听林愫无数次的说起过,他曾看林愫无数次的怀念过。 他每年在她生日,都会陪她拜祭。 这个他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却分明像是他已熟识多年的人。 宋书明转头看着林愫,她脸上仍是那一副遭了雷劈的表情。 可却已经,泪流满面。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望向那人,说:“老林。” 作者有话要说:  最大的伏笔憋了快40万字,真是累死我。 来吧,陪我一起走向故事的真相。 那些曾经猜到的小天使们,送你们一朵小红花。 建议大家重读一遍楔子——没有尸体。没有“死”字。 来吧,尽情夸我... 评论不许剧透不许剧透!剧透的我都会删了的哈。 建议统一评论“卧槽”,当然,linlia同学除外。 145、血脉 “国家兴亡, 匹夫有责。我在道观长到十岁,幼时曾听师父说过, 出生之后恰逢鬼子来袭, 师伯师叔收拾家当下山抗日, 誓与百姓共存亡,从此一去不返, 再不曾归来。” 六年未见,老林精神矍铄不改,面上沟壑却更深刻,眉间三道深痕,即便是面无表情的时候都清晰可见。只是他风采卓然,傲然风骨, 纵然面容老去, 站在那里却丝毫不敢让人小觑。 “我自幼所学, 都是普济群生竞行忠孝, 节衣缩食毁家纾难, 助国保民方得天心。” “我长到三十余岁,才第一次有了保家卫国的机会。” “正规战场自然轮不到我们,我那时所在的百人民兵连, 只有半数人持枪。七九年一整年,都徘徊在后方阵地, 修路除障,看押俘虏。” 老林面朝窗外,背对着屋内三人, 像是沉浸在旧日回忆,缓缓说。“最惊险那次,当属给谅山618高地运送干粮回输伤员。” “敌军正面战场上与我军无法匹敌,索性在后方打起了游击战。遇险当晚,我民兵连行进到高地附近公路上,被一股三十余人的敌军伏击了。” “敌军武器精良经验丰富,先歼我先头部队,再断我军退路,机枪炮仗火力轰炸,一直持续到黄昏。” “连长牺牲在我身边,被从天而降的手榴弹炸成了碎片。我生来命硬,昏倒醒来才发觉,左半边腿毫无知觉,竟是连动也难动一下。” “大部分战友已趁着浓浓的夜色撤退,那种情况下,我便是咬碎一口牙也绝不会开口求救。人人性命宝贵,怎能为了救你一命,拖累整个连队行军速度?” “我怀里揣了手榴弹,只等着敌军下高地搜查战场便与他们同归于尽。” “我能活下来,只是多亏了当时的一位京族老乡,阮东朗。” “东朗在民兵连担任翻译,大我十岁,平日里便与我处得极好。遇袭当晚,他并未负伤,本可趁敌军火力停顿之机,迅速撤离战场。可东朗为了救我一命,不离不弃,甚至宁愿背着我缓慢行进,也不愿放弃我独自后撤。若不是第二天早上,筋疲力尽的我们遇到了前来接应的后续部队,我与东朗二人能否幸存,且还是个未知数。” “我受东朗救命大恩,此生必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所以,十五年之后,当年近六旬的东朗辗转找到我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我根本就没有办法拒绝的要求。”老林转过身来,定定看着林愫,说。 “想必此刻你也应该猜到,你与我之间并无血缘,你并非我的孙女,我也并非你的祖父。”老林语意迟滞,话说至此,只能拼命在脸上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东朗找我,是为托孤。” “而你真正的名字,是阮素心。” 素心,愫也。 阮东朗与老林,战后一别十五载,再相见,却是在昆明。 那晚天降大雨,老林独身一人等在昆明汽车站,已到午夜却依旧不见东朗人影,本已打算放弃等待,却在临近上车之前,看到了东朗匆匆赶来的身影。 老林几难相认。 不过十五年的时间,当日劲瘦勇武的铮铮铁汉,此刻佝偻着身子,左腿微微瘸着,面上一道骇人刀伤,满脸凄惶慌张,拖着身后一个大腹便便的年轻女子,跌跌撞撞在雨中前行。 见到老林,东朗扑通一声便跪倒在地,大雨倾盆落在他身上,掩盖了他放声痛哭的哀泣声:“兄弟,哥哥我今有一难,求你,求你帮我一把。” 老林这才知道,我军大胜后撤之后,战区一片混乱。他们这些原本京族的几位同乡凑在一起,并未随军后撤,反倒利用语言便利地形优势,倒卖起战区遗留下来的物资用品。 战区百废待兴,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都难保障。东朗几人借此机会,竟然大发了一次战难财。 不仅仅如此,东朗读书多,心眼重,竟偷偷昧下一批军备。他也知军火事大,也不在战区倒手,干脆一路辗转运到缅北战区军阀手中。 几次得手,东朗野心愈大,最风光的那几年,便趁着缅北局势混乱,拥兵自重,做了佤帮联合军的一个小头目。 人生际遇总归跌宕起伏,东朗尚未站稳脚跟,便遇上了缅北佤邦和缅西若开邦数次交火。他一个外来小头目,兵力最少钱财最薄实力最弱,帮派交火夹在中间,竟被两边暗自做了约定,最先拿来祭天。 事已至此,只能背水一战,东朗两子两女尽皆葬命缅北战场,妻离子散,只能随身带着几个手下,北逃入境,一路上几次遇险,最终联系到老林的时候,也早已山穷水尽走投无路。 “我东朗一生坦荡,哪知被小人所害,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此仇不报,我枉为人!”东朗目呲欲裂咬牙切齿,对着老林赌咒发誓。 老林看着他面上神色隐隐心惊,想开口去劝,却不知说些什么,只能跟着他叹气。 东朗平复一番心情,这才对着老林徐徐开口:“我原本以为儿女俱丧,断子绝孙,便做好了准备与他们同归于尽。” “可后来才发现,我那不争气的小儿子,拿着家里的钱,在寨外包养了一个小情妇。” 东朗侧身让了一让,露出身后怯怯懦懦站着的女子,老林打眼一看,这才发觉那女孩圆面黑瘦,虽然一看便是缅甸女子的长相,但眉目婉约,也算得是清秀佳人。 东朗指着这女子,说:“几场鏖战,家人尽皆遇难,反而这情妇因养在寨外逃过一难。我对不住老婆对不住儿子,只他这一点点血脉,总想替他留下来。” “此行逃来昆明,一路皆有人盯梢。我回到缅北,也是一场血战,能否保命尚不可知。走投无路之下,便只能想到你。” “哥哥并非挟恩以报,当日战场上救你,也真的算不得什么。但求你念在你我战友情谊,替哥哥保存这一点尚存的血脉,可好?”东朗涕泪交加跪倒在地,紧紧握着老林双手哭求。 老林望了望东朗身后那女子,长叹一口气。 东朗打的算盘,他也不是不清楚。 老林命硬,一生亲缘甚薄,无子无女。唯一的妻子也在十年之前溘然长逝,自此漂泊世间孤身一人,无牵无挂。 且他一身本事,不求富贵,养活一个孩子却无半点问题。何况身家清白,为人正直善良,身手矫健又漂泊多年,最擅躲避和隐藏。 若说托孤和逃亡,他实在是一个再完美不过的人选。 何况他曾受东朗救命大恩,不能不报。 东朗此时前途未知,生死未卜,便是算准了这点,才会在他面前放低姿态,百般哀求。 老林低头,沉默半响,终是敌不过心底的那一点善意,咬牙将东朗扶起,说:“好,我答应你。” 老林带着身怀六甲的孕妇,趁着夜色上了车,一路奔波劳累,原本打算直奔豫西阳平,他师父蔡叔所在的蔡胡村中。 可是怀孕的缅甸妇人,水土不服越发消瘦,兼之从未有过产检,孕尚不足九月,他们刚刚走到关中,便发动了。 林愫出生当晚,正值七月半。老林守在产房门外,乡村临时找来的产婆哪里处理得了产后出血这样的大事,凌晨时分,卫生所无人值守,缅甸女孩挣扎不过半个小时,便周身青紫咽了气。 老林苦笑一声,抬头看看天上星斗,说:“也罢,算是你我有缘。我天煞命格,命硬克亲。你比起我来,半点不差。还未出生,父母亲人便死了个透。” “素心为木,你,便跟着我姓,单名一个愫字吧。” 宋书明听到这时,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那您之前曾说过的,林愫命中注定的地刹命格,却是什么?” 老林缓缓点头,说:“林愫八字硬、阴气重,是比旁人更不同些。” “阮东朗其人,祖上是猎户,耳聪目明,直觉极佳。如若不是这样,也没那个本事在缅北丛林里面讨生活。林愫跟了他家人,自小五感,就比常人灵敏一些。” “可除此之外,她与你我并无不同。那地刹命格,不过说来麻痹旁人心神,让人忽略身世可疑之处,也让林愫,不要对父母亲人之事,起了疑心。”“当日她周至丁白村中出生,襁褓里面诸事繁忙,我来不及赶路。后来恰好,接生她的产婆病逝,林愫出生当夜的秘密就此无人知晓。我也是因为如此,才想出这样一个理由,就此在村中落下脚来,低调生活,隐姓埋名。” 林愫自老林出现至今,尚未开口出声说一句话,听到此时,终于忍不住抬头,冲着老林冷冷一笑,说:“那我这么多年所以为的,自己是命中注定的地刹孤星,所有亲人都是被我克死的,说来,不过是一个笑话?” “就连你的死,也是一个笑话?” 老林一噎,瞥见林愫脸上神情,半是心虚半是心痛,沉默片刻这才开口,解释道:“你身世不同旁人,何况最初养你,我没有经验,也不知道怎么对待幼童。” “你那时不过一两岁的年纪,村中但凡年纪轻些的女子,你见了便要冲上去叫妈妈。” “后来你大些,三岁刚过,便问我为何没有爸爸妈妈。我刚刚五十岁,一辈子风流自由,骤然被你这小丫头绑住,劳心劳力三载一天也没有休息,被你这样反复追问,难免心里烦躁。” “想了又想,干脆拿命格作由头,虽则一开始难接受些,可你本来八字就硬,我这么说,也不算得完全信口胡说。既解释了你父母亲人不在的原因,又一刀斩断你将来寻亲之路。缅北战乱纷争局势不明,东朗此人,这十数年步入歧途,我又并不尽信。我苦心积虑养你这许多年,疼惜都来不及,生怕你长大钻了牛角尖,要为父母亲人报仇寻根,我又哪里敢真的将你出身告诉你?” 宋书明听老林解释,默默点了点头。他曾听林愫无数次提及与老林的往事,久而久之也品出了许多怪异之处。老林过去经历极为丰富,可是那许多的旧事之中,却从来不曾提及自己的子女,也就是林愫的父母。 照理来讲,林愫是老林的孙女,又是遗腹子。老林的儿子至少也该活到二十岁,与老林有二十年的共处时光,可是为什么,老林曾经讲过的那么多旧事之中,从来不曾提过一句自己的孩子?从来不提到林愫父亲幼年与他相处的时光? 如果老林不是用克父克母的“命格”来洗脑,以林愫冰雪聪明,势必渐渐会对身世产生怀疑。 老林耐心解释,语气中带了些委屈,小孩儿似的,小心翼翼慢慢蹭坐在了林愫身边。 林愫怒气半点不消,一把甩开他伸来的手,说:“那你假死,又是怎么回事?”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你要潇洒要逍遥,我半点不会拦你,为什么要闹出一场被火烧死的闹剧,来欺骗我?” 老林却立刻正了神色,沉声道:“这话却不对。” “我假死,却是逼不得已。” “是为了,救你的命。” 林愫一愣,脱口问:“谁要杀我?” 老林站起身来,蹲在林愫身前,轻轻说:“东朗。” 这下,宋书明和詹台双双惊呼出声。 “为什么?东朗是林愫的祖父,当初费尽心思才保下她的命来,又为什么要杀她?” 老林避而不答,盯着林愫的眼睛,说:“你记不记得,你七岁那年,家中来了一个男子,自称统计局工作人员,来做人口普查?” 这事,不仅林愫记得,宋书明也记得。 那位所谓的“统计局工作人员”,随身带着几个糖水罐头。实则却是为了寻找菁丝花露饲喂鳌蟒的邪教中人,身上装着的空罐头,都是为了盛放冰花如意和尸油花露的。 老林还曾放出黄符纸鹤,拿着金刚杵,却追捕那人,只是林愫却从来不曾讲过,老林追到那人之后,又发生了些什么。 “我在那人身上,发现了一件东西。”老林说。 作者有话要说:  前面的伏笔和小故事慢慢都串起来了。 老林从来不让林愫叫他爷爷,是因为他并不是她的爷爷。 战争的细节写的隐晦是不得已,但是相信大家也能读出来。 请大家评论千万不要剧透~不知道说啥又想表达心情的话,建议大家:“啊啊啊啊~” 欢迎去微博讨论喔。微博:定语就长就长非要长的touching 146、投胎 “那是一张折成豆腐块的信纸, 密密麻麻写了许多材料,集齐一样便用笔划去一样。不仅仅有你我已经知道的菁丝花露和冰花如意, 还有引魂铃这样难得的法器。单子之中, 还提及秦岭山中诸多灵兽, 越是长寿勇猛,越是赏金丰厚。” “这个单子, 分明就是一张赏金猎人的悬赏单。”老林说。 “我在当时也曾听闻,南洋邪术在闵粤一带大行其道,许多同道南下捞金,赚得盆满钵盈。我若是没有带着你,倒也愿意南下一试。”老林说。 “可是他这张单子,倒不像是一般的悬赏单。” “鳌蟒此物, 虽可镇财, 但养来极为烧钱, 非雄厚财力不能支撑。简单来说, 就是性价比太低。特意重金悬赏菁丝花露, 想必不是为了招财,而是为了待鳌蟒蜕皮之后,服来治病疗伤, 或是延年益寿。” “引魂铃就更加奇怪。此物阴邪危险,使用不当极易反噬, 当法器又不吉利又不称手,重金悬赏引魂铃,莫非是为了寻仇?”老林轻轻摇头, 叹气道,“我再细细询问那人,才知道单子上的灵兽,通通都要成年活物。” “灵兽性野聪慧,须得从幼时饲养方能驯服。董老板悬赏成年灵兽,万里迢迢运到南洋,运费成本极高,灵兽背井离乡难以长寿,这样大费周章,总不能是为了吃吧?” 詹台点头补充:“吃灵兽遭天谴,何况灵兽经年修炼,肉柴且干,并不好吃。”言毕看林愫和老林都皱着眉头看他,立刻心虚补充道:“我没吃过,听师父说的。” 老林哼一声,转过目光,继续说:“不能驯服,也不能吃,那自然就是为了炼化。诸多疑点连在一起,我当时就怀疑,这位董老板是想以引魂铃收集怨灵,再用灵兽炼化元皿。” “董老板既有鳌蟒,又要元皿,可他在城中开酒庄做白面儿皮肉生意,要鳌蟒和元皿有何用?” “除此之外,我在那人身上,还发现了另外一个小玩意。”老林边说边从怀中掏出一物,摊开放在掌心。 宋书明和詹台双双凑近,老林掌中躺着一枚小小的圆球,通底漆黑,却用白色的颜料画了云纹,极为精致可爱的样子。 宋书明一愣,只觉得这圆球的图案看起来有些眼熟,却一时记不得曾经在何处看到过。 老林双手轻轻一旋,小球在他手心裂成两半。宋书明和詹台屏住了呼吸,还以为小球之中会有什么玄机。可两人定睛一看,才发现小球之中空空如也,什么东西也没有。 “空的?”林愫抬眼望着老林。 老林眉尖微微蹙起,说:“再看。” 林愫的麻布小袋就挂在她腰侧,老林轻车熟路伸手摸出一指尖符灰,轻轻抖落在小球的上方。 空气之中分明空无一物,可纷纷飘落的符灰却落在裂开小球的上方漂浮着,像是落在了一只透明的球上,慢慢组成了一只细细密密的网。林愫微微凑近身子,眼睛一眨不眨,这才发现符灰落下的地方缓缓流淌了一层水雾,极轻极薄,不细细观察便与空气融为一体。那水雾汇聚,在裂开的两半小球之间架起了一座网状的桥梁,将两半小球密密的联在了一起。 老林微微点头,说:“这是,踪网。” “将姓名生辰画成云纹,刻在漆球之上,以血为引布下云纹漆球里的天罗地网。若是找到那人,黑底白纹的云纹漆球便会透出血色的暗纹。”老林十分不屑,继续说。 “这玩意,情蛊常见,将两人行踪绑定,靠的近些,就有些不三不四的动静。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招数,我自来也没放在心上。” “可是等我收拾了那人,带着云纹漆球回到家中,打开木匣将云纹漆球放进箱子里的时候,才发现方才通体漆黑的云纹漆球之上,隐隐透着成片血色的暗纹。” 林愫这才抬头,看着老林说:“所以,踪网是为了追踪,我?” 老林点头,说:“是的。你当时不过七岁,这个世界上,能以血为引追踪到你的人,我能想到的,就只有一个东朗。” “东朗当日分明是求我带你避祸逃命,可是为什么七年之后我却在一位赏金猎人的身上,发现了你的踪网?” “是缅北军阀铡草除根赶尽杀绝,还是有别的隐情?” “东朗和收集鳌蟒元皿的大董老板,又到底有没有关系?”老林说,“为什么这么巧,一位收集储魂存尸的同道身上,有你的踪网?” “这一切,我都得查清楚。” “我从西安市内,大董老板的酒庄查起,一路往南,发现酒庄进货的货源都在昆明。” “等到了昆明之后,再往德宏,渐渐听闻东朗的名号,此时的他,已是缅北极有势力的头目,立足边境城市南坎。” 林愫一愣,说:“前后数年时间,他竟能卷土重来?” 老林略略停顿,含糊道:“他发家的法子,也是借用了邪教秽术,豢养婴灵佛牌能人异士,走了下九流的路子,极擅用这些阴毒法术。” “东朗能在缅北立足,自然心机极深,不能用普通人的心理揣测。” 老林说到此处,极有深意抬头看了看宋书明。宋书明接触到老林的眼神,霎时心头冷冽一片,似是体会到他言外之意——整件事情,从一开始便是一个局。 那个漆黑的雨夜,东朗跪地哀求老林留存血脉,可是时机为什么那么巧合?为什么一路跟随老林的是一位语言不通的缅北女子,还在生产之后立刻血崩而死?缅北战局混乱,东朗又是怎么做到从丧家之犬东山再起,还能如此神通广大设下踪网探寻于她? 若是东朗得势之后想寻回血亲,为什么不直截了当找到老林,反而要偷偷摸摸呢? 宋书明紧咬牙关,脸上半点不敢显露,他此刻已想到最关键的一点。 这些疑点,为什么老林不与林愫摊开剖析? 除非,这些疑点,他并不想让她知道。 除非,她的身世,并不像老林所说的那样简单和透明。 宋书明目光从老林脸上收回,仿佛第一次认识林愫一样,认真看她,看她平淡的面容微黄的皮肤,和一双干干净净的丹凤眼。 老林不愿意说出真相,是因为,林愫的身世极有可能并非东朗所说,是东朗幸存于世的遗腹孙女。 而是,东朗的亲生女儿! 甚至,就连林愫的诞生,都是精心设计谋划之后的结果。 老林似是知晓宋书明心中猜测,几不可察冲他微微颔首,继续说:“东朗想找回你。若是寻亲,大可大大方方,犯不着使出踪网这种下三滥的法子。” “我那个时候,才意识到,有鳌蟒存尸,有元皿储魂,再有你这个血亲。” “东朗是想借尸还魂,长存世间。”老林徐徐说。 宋书明清楚记得,第一次知道渡鸦精炼化元皿的时候,他就曾经猜测过“借尸还魂”的可能性,却被林愫嗤笑,说他天真:“生死有命,死了就是死了,活着就是活着。肉身和魂魄相离之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死而复生,借尸还魂。” 果然,林愫和詹台两人皆是一脸不可置信,惊问道:“怎么可能?” 老林却解释得十分含糊:“你将血缘看做那能通生死门路的阴沉木筷。你与东朗是血亲,一脉相承,东朗将你制成元皿,盛放他的魂魄,便可视作投胎再生,再世为人。” 老林说的含糊,詹台与林愫听得懵懂。 但宋书明前后串联起来,倒渐渐明白老林的意思。 林愫是东朗的女儿,东朗死后魂魄注入的元皿之中,仿若鬼胎入身,孕育体内。待七七四十九日之后,作法再将东朗魂魄引出,重新注入由鳌蟒贮存的尸身之内,便是“投胎”。 这样一来,东朗曾是林愫的父亲,生下林愫。而林愫又成为鬼胎东朗的母亲,产下存有东朗魂魄的鬼胎。 父母亲缘不变,便可骗过生死簿上的鬼差。 所谓“续命”,就是一场操控好的“转世”。 宋书明暗恨,这样说来,东朗在这世间绝不仅仅只有林愫一个“女儿”。林愫的出生,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替东朗续命而存在的人形元皿。 要的,就是那一点血缘。 而东朗的亲生子女极有可能并没有死亡。非但如此,也许正因为东朗的儿子渐渐声势壮大,而东朗年迈却不愿放权,父子如同皇帝和太子一样反目成仇。 年迈的东朗想永生永世的活,可身边欲夺权的人却虎视眈眈,恨不得他立刻死。缅北势力范围错综复杂,人心难测,林愫这样的元皿又珍贵,须得找到利益无关又可靠可信的人,远远藏好妥善保护。 东朗这才需要设局找到战友老林。老林手段了得,机警聪慧,诚恳可信,有恩待报,又无妻子儿女,且与缅北战区盘根错节的势力纠葛无半点关系。是东朗信得过的,能豢养林愫这样的“续命元皿”最佳人选。 真相太过残忍。宋书明恍然大悟,难怪老林抹去这样多的疑点略去不提。 这其中,实在是有太多不能让林愫猜到的细节了。 林愫似是仍在苦苦思索老林所说,老林却十分不愿她再多想,转过身对她说:“自我查清东朗意图,便一直想方设法替你化解。” “你还记不记得,你八岁生日那天,我曾经送你一个云纹漆盒?” 宋书明心头大震,终于明白方才看到那云纹漆球时莫名的熟悉感自何而来。 那漆球上的白云暗纹,分明和林愫送给他,用来盛放书晴骨灰的那只云纹漆盒,一模一样。作者有话要说:  云纹漆盒这个伏笔也解释了。 之后应该还有两个小伏笔,下一章讲完。 请大家别忘了收藏新文《云中有鬼》~男主是詹台。 评论千万不要剧透,剧透会删的喔。 147、掉包 老林与东朗战友两年, 枪林弹雨出生入死,既有同袍作战的生死情谊, 又曾受东朗救命之恩。 彼时十年浩劫刚刚结束, 老林为人低调谨慎, 能安然度过这十年岁月,还得多赖关中村民朴实忠厚, 自己家中一贫如洗。 他入军参加民兵连,在连队之中自来沉默寡言,周身本事半点不敢透露,对外只说道观长大,是个种庄稼的农民,能画上两笔画儿罢了。 可东朗与他贴身相处, 两人言语虽不尽实, 但彼此都知对方聪慧勇猛, 心思细腻, 不可小觑。民兵连解散的时候, 东朗也曾试探过老林的心思,几番劝老林跟他搭伙一同发财。 老林次次婉拒,态度温和语气却极坚定。东朗知道他家中有爱妻却无子女, 却没想到他竟如此重情重义,感慨之后, 也将老林念旧这事情挂在了心里。 之后十五年间,东朗在缅北战局之中如鱼得水,势力日渐增长, 又借由内地改革开放的千载良机,一车红木翡翠从缅北运出,再一车日用百货从德宏运入,赚了盆满钵盈,将缅北佤邦一带牢牢控制在手中。 东朗家中两子,长子与他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幼子与长子相差十岁,却极为聪慧乖巧,读到大学毕业才接手生意。一归家,就与羽翼渐丰的长子明争暗斗几次交锋。 东朗深谙政治之道,鹬蚌相争,他只端坐高台,打着渔翁得利的算盘。大儿子势强风头盛,他便扶持小儿子起来。明面上对外宣称,是小儿子提出了“革新创收”,要将集团的架构改一改;可实际上不过拿初出茅庐的小儿子做个幌子,使出的却是铲除大儿子心腹的雷霆手段。 两个儿子争得暗流汹涌,就连两个女婿也掺和进来蠢蠢欲动,东朗的位置却愈发稳固,声望显赫。 却没料到,大儿子一时发了狠,打拼多年的江山一朝却要送了人。大儿子忍不下那口气,一不做二不做,索性学了唐太宗李世民兵变玄武门。 自南坎到昆明的路上布下死局,炸毁了东朗两千余万的货,又心狠手辣,要了亲生弟弟的一条人命。 东朗初初知道消息犹自不信,他尚得势,哪里料到平日里“傻大胆”的大儿子竟然也有这样破釜沉舟的一天。 可大儿子亲自带着亲信上门报信,分明便是想看偏心弟弟的父亲,知道弟弟死讯时的暴怒反应。 东朗将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攥出青紫色的淤痕,面上却丝毫不显,哀戚悲泣之后,便是握住大儿子的手,说:“我如今只有你,你且得争气。” 背过人去,便立时发了狠,也是那时,东朗才打下元皿和鳌蟒续命的主意:“你不是想等我死了坐我的位子?我偏不死!不仅不死,我还要活的比你还长。” 儿子没了,东朗宁愿扶持孙子,要一个听话乖巧的傀儡。 东朗彼时已年近六十,大儿子却年富力强正当壮年。军阀之中也有见风使舵的墙头草,一时之间东朗竟落了下风,几次养元皿都被亲信泄露了消息,连孩子都尚未出生,就被大儿子不动声色连锅端了。 炼化元皿,无论是灵兽也好,还是人也好,都要养至成年方能得用。 东朗三番五次折戟,慢慢知道身边手下不可尽信,要将自己血脉的元皿养在身边养至成年,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东朗思来想去,这才把目光转向曾经的战友老林。 老林身家清白干净,身手了得,为人诚恳可信,从无子女,又受他大恩尚未清还,替他养大一个孩儿,想必不是难事,且与缅北战局无半分关联,是隐藏带血脉的元皿的极佳人选。 他虽知道老林在道观长大,却因战时老林谨慎藏拙,却半点也不知晓老林除了身手矫捷聪慧灵敏之外,竟还有这一身通灵制鬼的绝妙本事! 阴差阳错之下,东朗将林愫交给了老林。老林却在一系列的巧合之下,察觉到了东朗的真实意图。 “你虽非我亲生,但我自来待你视如己出,从襁褓小儿,到牙牙学语,再到扎两个小辫儿的小姑娘,这多年相处,你对我来说,又与亲人何异?”老林定定看着林愫,说。 “何况东朗炼化元皿妄图逆天改命,干尽伤天害理之事。我自知道他的谋算之后,便想着,一是要护你周全,让你平安长大,不要受这些无妄之灾。” “第二,便是要亲手除掉东朗,为民除害。” 要护林愫周全,首当其冲,便是要隐曲林愫身上的血脉气息,让踪网无法轻易追踪到。 老林伸手指了指林愫的腕上,说:“我送你引魂铃,便是在知道鳌蟒事后。引魂铃阴气深重,能尽力盖住你身上的生人气息。” “可这远远不够。所以,第二年上头,我画了一面,云纹漆盒。” 宋书明对老林所说的云纹漆盒印象极深。当日杀害书晴的真凶伏法,宋书明送书晴的遗骨火化,林愫出现陪在他身边,在火化完毕通知捡骨的时候,她跟着宋书明一同进去,递给他一个黑底白花镶金边的云纹漆盒。 宋书明打眼一看,见那漆盒黑得耀眼,白色云纹行云流水一般极为华贵漂亮,便知不是凡器,心里承了林愫的情,默默把妹妹的骨灰收敛在盒中。 老林面色凝重,问林愫:“你可记得,我送你这云纹漆盒的时候,说过些什么?” 林愫眉头紧锁,慢慢答道:“你说,这漆盒是阴沉木所制,可辟邪驱魔,有凝神静气的奇效。我八字极阴命格凄苦,须将这漆盒长久带在身边,才能保一生平安顺遂。” 老林冷哼一声,语气略带嘲讽,说:“记得很清楚嘛。” “可我也没有想到,就连我假死离开,特意带走许多随身物品,只将这云纹漆盒当做遗物一般留给你,你竟也不知珍惜。竟然将这样宝贵的法器,随随便便就送给了认识没两天的小白脸。” 老林越说,怒意越甚,枯瘦手指冲着宋书明一点,直点得宋书明心虚不已,面有愧色。 林愫却坦然许多。书晴纯洁善良,却无辜被害,她自从知道真相之后,每每想到书晴却觉得心中像堵了一块大石头,既心疼可怜书晴命苦,又多少有些好人不得好报的不公平感。 斯人已逝,她能做的实在太少,左思右想,便将身边的法器送出。书晴纯洁漂亮,林愫愿漆盒保护她,即便身处异世也免受邪魔侵扰。 林愫不甘示弱,冲着老林怒道:“你如果不瞒着我假死,把话都说清楚,我也不会随意将云纹漆盒送人啊!” 老林气势霎时弱下许多,只能冲着宋书明吹胡子瞪眼,转到林愫,却长叹一声,说:“我将你的生辰八字画入漆盒的云纹之中,又以血为引,设下层层踪网在这盒中,为的,就是避免有人再能用踪网,找到你的痕迹。” “漆盒画好,倒是极为管用。之后数年时间,我没有一时一刻放松警惕,但一直也没有在你我身边,再遇见可疑的同道。” “你成年的时间已近,东朗这些年来年岁已高,已近油尽灯枯。可我在同道之中也有耳闻,东朗许多年来一直四处搜罗珍稀灵兽炼化元皿,想必,是因为他找不到你,所以病笃乱投医,多番炼化各种元皿,想尽力延长阳寿。” “可都无济于事。” 老林慢慢站起身,走到窗前,说:“东朗阳寿将近,我却左思右想不能放心,最怕的,就是当日在昆明见面的时候,他会否在我身上设下暗线方便追踪。”“我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最能保护你的方法,就是制造一场假死,既全了你的身世,又能够离你远些。这样,即便是东朗追踪到我,也找不到你。” 不,不仅仅是这样。宋书明看着老林的背影,暗暗在心里想。 老林所说固然没错,谁也没有办法保证东朗会不会留有一手阴招,先追踪老林,再找到林愫。 毕竟林愫对于东朗来说,从未谋面,甚至不知姓甚名谁。但老林既有照片,又有画像,信息要比林愫丰富得多,也相对好追踪许多。 可是,老林之所以会制造这一场假死的骗局,一定不仅仅只是怕被追踪到这么简单。 宋书明将心比心,多少猜到,老林假造死亡真相,是为了亲自替林愫斩除东朗这个隐患。他此行生死未卜,既怕林愫挂心,又担心透露太多隐情,林愫会对自己的身世起疑心,更害怕万一他死于东朗之手,林愫会替他复仇。 所以老林才假造死亡,把所有的真相都随着自己埋葬,让林愫能够心无旁骛,安心生活。 老林原本的打算,从一开始,就是将林愫的身世死死瞒住,让林愫一辈子都以为,自己是老林亲生的孙女。 宋书明将前后连起来一想,更是慨叹于老林心细如发,替林愫方方面面都考虑周全。 如果不是前有云纹漆盒送给他暴露了身份,后有花面灵狸渡鸦精作乱,想必这个秘密,也真能如同老林期望的那样,一直是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 林愫深深吸一口气,问老林:“出事当晚,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亲眼看到你舞社火,又亲眼看到你被火烧死,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宋书明和詹台双双对视一眼,这也是一直以来最大的谜团。 老林出事当夜,林愫亲眼目睹他被烈焰焚身,就算老林本领通天,又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在林愫面前呢? 老林回过身来,有些心虚,低眉顺眼走到林愫面前,嘴角却微微勾起,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说:“普通火焰,能耐我何?方才若不是我及时赶到,用火焰化解绿雾蝶蛊,你们几个今天,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 “火焰烧身,本不足为惧。何况,我还会注魂。”老林说。 宋书明曾记得,老林注魂给了在外打工摔伤的丁老大,好让他见母亲最后一面。老林特意提到注魂,看来事发当晚,被烧死的尸体,并非老林的。 “中元夜前,我便准备妥当,你看到的被烈焰包裹烧死的尸体,不过是提前备好的死尸,注魂之后,行动受我操控罢了。”老林挥挥手,不以为意的样子。 林愫诧异,十分不解:“舞社火的时候分明是你,村中百来双眼睛亲眼目睹,你是怎么将自己和死尸掉包的?” 老林轻咳一声,说:“你还记得,我舞社火的时候,手中拿着的,是什么吗?” 是兽首! 巨大的圆形的兽首面具,罩在头上,仿佛一顶巨型头盔,又像是一个倒扣着的碗。有时也像慈眉善目的大头娃娃,混在舞社火的人群中间,是关中社戏的特色。 被注魂的尸体,原是藏在那巨大的兽首面具之中! “我挑选的尸体,和我身形很像,一样干枯瘦小。中元夜当晚,我令尸体蜷缩一团,藏在兽首面具中,被我提前放置在社戏中央。” “我多年以来,将兽首画的极为可怖骇人,为的就是让生人莫近,小儿不敢随意靠近玩耍。” “是以兽首虽藏了尸首,放在舞社戏的麦场中央,却一直不曾有人触碰。” “夜幕降临,社戏舞起。按照以往的惯例,我缩在兽首之中,待到鼓声响起,压轴出场。那天我钻入兽首面具之后,先是将蜷缩其内的尸体放下,布置成半蹲的样子。等到鼓声响起,该我出厂的时候,我手握金刚杵,指挥注魂后的尸体,将兽首面具抬起,按照鼓点节奏,如常舞动。” “而我,一直蜷缩着身体,像方才的尸体一样,藏在兽首面具之中。” 注魂后的尸体力大无穷,宋书明记忆犹新。老林一直像一只虾子一样蜷缩在兽首面具之中,而真正舞动这藏了老林的兽首的,是注魂后力大无穷的尸体。 那尸体在老林手中金刚杵的操纵下,跳着社戏,又被兽首遮住了头部和面孔,只要步伐不乱,便不会惹人怀疑,只会让人觉得,是老林在举着兽首面具,跳着社戏。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老林两掌相对,迅速以火点燃注魂后的尸体,待火焰烧大,燃烧尸体全身遮挡面孔的时候,再用金刚杵指挥尸体将兽首面具丢在一旁,只做出一副被烈焰灼身疼痛难忍肢体乱舞的假象。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被火烧着的尸体,自然没有人注意被丢在一旁的兽首面具。”老林缓缓说,“我只需趁着众人救火一片混乱的时候,偷偷从兽首面具之中溜出去,混在人群中逃出村外,便绝不会惹出任何人怀疑。” 那么多双眼睛亲眼看到老林走向兽首面具,舞起社戏,片刻之后周身着火,等到火焰扑灭,残留下一具烧焦的黑尸,身形与老林极为相似。 如此,还会有谁怀疑,死的人并非老林呢? 何况乡间淳朴,讲究入土为安,老林出事被认定为意外之后,就不曾有过尸检一说。 林愫那时哀毁骨立心神恍惚,等回转过来再想查明,“意外”早已成为板上钉钉的原因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一章更了两章的内容,就是双更了哈。 ps 先生要求我特意提一句,《云中有鬼》的封面图是他画的。 傲娇求夸奖... 148、布局 老林设局策划缜密, 林愫短暂怀疑之后,也只能接受这十多年来日夜洗脑的命格一说。 整件事, 原本不应出错, 却终究百密一疏, 在林愫送出云纹漆盒给宋书明之后,第一次露出了点点破绽。 东朗多年以来一直依靠鳌蟒延寿, 但是若是找不到合适元皿,终究逃不过大限将至的结局。 自数年前东朗年满八旬,猎杀灵兽制成元皿的动作愈发加快,更显焦躁,竟胆大妄为到,觊觎十三陵皇墓的风水灵脉, 猎捕久栖十三陵的花面灵狸制成元皿。 “花面灵狸这件案子中, 你们暴露了行踪。”老林说, “惹来东朗手下疑心, 云纹漆盒被你送了出去, 东朗一查便轻松发现,你就是他探寻多年的血亲元皿。” “东朗在这之后,本来打算探查你身边人脉关系, 再设下天罗地网,用金木水火土五种方式, 杀死与你相识的五人,再借机在你面前杀死宋书明,趁着怨恨最强烈的时候, 将你制成元皿。” 林愫听到这里,难过神色愈加难掩,虽然之前和詹台宋书明在一起已经推断到了阿卡和敬阿姨的死与自己有关,可是到头来也没有想到,竟然与自己的身世有关。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敬阿姨和阿卡无辜受难,林愫心里到底愧疚难当。 宋书明却没立刻吱声,酝酿半响这才开口,说:“林愫平日里人际关系虽然简单,身边有关联的人不多,但随便挑选几个处得好的同学老师并不难,为什么东朗要舍近求远,去找阿卡和敬阿姨呢?” 老林眼神凌厉,毫不客气说:“上次为了花面灵狸,东朗已经折进去一批人马,他再在京城动手,总得掂量掂量自己。死一个身家清白亲戚关系众多的高校学生,和一个连一个亲人都没有还住在顶楼天台的打工仔,哪个更招眼些?” “东朗心细如发,自然不愿意打草惊蛇。”林愫却慢慢醒转过来,眼睛蓦然抬起,直直盯着老林说:“不对。” “我们已经查到,敬阿姨和阿卡在遇害之前,两人都曾经到过云南德宏。” “阿卡寻找的是一位养婴灵的中年妇人,正是为渡鸦精供货的姓沈的妇人。而敬阿姨寻找的,是沈群和鳌蟒的下落。他们两人本不相识,却双双来到德宏,又双双被害。哪里有这样巧合的事?我猜,这其中,一定有一个人,将他们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所以,老林,你假死之后的六年,去了哪里?” “是不是一直在这,德宏瑞丽?” 老林倒没有想到林愫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能想到关键的症结,愣了一秒,冲着林愫点点下巴,干脆说道:“是。” “阿卡和敬春华能够相识,是因为我。” 宋书明可怜敬阿姨晚年丧女,不曾收取她一分酬劳。敬阿姨不愿放弃,却知道私家侦探这条路走不通,一心一意求神问道,转头就用了这钱,再去请了新的灵媒。 绝大多数都是骗子,但偶尔也有一两位真有本事的,模模糊糊提及过,曾在南洋见过邪术,冰花如意菁丝花露,与林愫和宋书明所说极为相似。 敬阿姨上了心,一路南下探寻来到昆明,找到些同道中人,大咧咧开出价码,信誓旦旦说自己求购“鳌蟒”,四周询问谁有鳌蟒,极为招摇惹眼。 敬阿姨到昆明的当天晚上,刚刚才在酒店住下,不到半夜便有人偷偷扒窗。她倒不怕,包里揣了辣椒水,掏出手机准备报警,就等着看人自投罗网。 哪知隔了一会儿,从窗外探出一个小脑袋,最多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分明还是个少年。 两人四目相对,敬阿姨一愣,那少年却冲她呲牙一笑,伸手递出一个东西。 敬阿姨视线朝着他手上东西瞥过去,霎时心头大震,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窗前一把接过,说:“你从何处得来?” 那少年,正是阿卡。而阿卡手中拿着的,是一面小镜子。 正是多年之前,敬喆十二岁第一次意图自杀却被老林救下时,老林收走的那面小镜子。 一圈碎花,折叠两面,还贴了女儿当年的大头贴。 敬阿姨一眼认出,这才跟着阿卡见到老林,这才知道自己露财兼谈及鳌蟒,自踏入昆明就被歹人盯上,凌晨时分就会有人来取她项上人头去向东朗复命。 老林救下敬阿姨,又慢慢解释敬喆自杀真相。 阿卡自然也是老林所救。他和林愫一别之后,便打算从佛牌查起,一路赶到边境瑞丽,和宋书明林愫一样,先从“高利贷”公司查起。 阿卡性情冲动,在“东方融丰”见到胸挂佛牌的掌柜,上前揪住衣领便问佛牌从何而来,险些被人当场打死,丢在巷口自生自灭。 还是老林趁着天黑搭救他,送他去医院处理伤口,这之后,才知道了阿卡和姐姐阿采的种种。 阿卡和敬阿姨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知道东朗才是亲人遇害的罪魁祸首。 却没想到,两人回到内地之后不久,东朗就盯上了林愫。炼化元皿须得选择五位身边人,东朗心细如发,一不做二不休干掉敬阿姨和阿卡,既可以全了元皿的炼化步骤,又可将知道些鳌蟒内情的敬阿姨和阿卡灭口,一箭双雕。 “我之前并不知道你的身份已经被泄露,也不知道东朗已经盯上了你,更不知道你身边的人都会有危险。”老林轻叹一口气。 “直到阿卡遇害之后,我才知道,你的身份被暴露了。” 林愫皱着眉头,问:“你一直在云南,是怎么知道阿卡出事的?” 老林轻咳一声,还未回答。 宋书明却轻轻接口,说:“你在我们身边,安插了眼线,对吗?” 老林对他和林愫的一举一动都极为了解,就算老林再神通广大,也难以做到如此细致缜密。 果然,老林抬眼瞥了他一眼,开口道:“许大生。” 阿卡出事之后,老林第一时间就知道,正是因为老林安插在林愫和宋书明身边的眼线,许大生。 宋书明咚地一声以手捶地,难怪! 难怪阿卡出事,会在遇害现场发现林愫的头发! 难怪詹台会收到刑侦现场的照片,上面还写着若隐若现的“宋”字! 正是因为一直身在系统内部,有权限接触到案件物料的许大生! 老林冷哼一声,说:“做我们这一行,与无名尸打交道机会太多。我与大生十年前相识,曾帮过他大忙。” “自林愫到京城读书,我就曾拜托大生注意城中异事,注意林愫行踪,若有机会,也偷偷介绍些问米卜卦的客户给她补贴家用,免得她生活寒酸,挨饿受冻。” 老林指了指宋书明,继续说:“你和林愫一起查案,替你查清你妹妹遇害真相,我最初便知情。她替你排忧解难,行善积德又有钱赚,我也乐见其成。” “后来你俩恋爱,”老林面色一沉,冷冷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姑娘大了,也只能随她去了。” 林愫脸上发烫,此时倒有些心虚,见老林脸色不虞,宋书明额上一层冷汗,连忙出声转移话题:“阿卡出事之后,是许大生第一时间通知你?” 老林点头道:“是。他受命跟随刑侦,负责将尸体运回尸检。刚刚发现受害人是阿卡,就打了电话给我。” “回程路上,是我吩咐许大生,偷偷放一根你的头发在阿卡的身上。” 宋书明恍然大悟,詹台之前怀疑他是陷害林愫的真凶的时候,提到一个理由,说林愫的头发,他最有可能接触到。 可是除了宋书明之外,老林与林愫相处多年,要保留一根林愫的头发,再容易不过。 老林离开京城之前,特意留下林愫的头发,原是为了危急时刻迷惑踪网,误导东朗追寻林愫的手下,却没想到在此时提前派上了用场。 “可是为什么呢?”林愫问,“为什么要在阿卡身上留下我的头发?为什么要将敬阿姨遇害的照片发给詹台,引起詹台对宋书明的怀疑?” 林愫皱着眉头,问老林:“这样处心积虑要离间我和宋书明,到底是什么原因?” 老林轻轻叹气,说:“因为东朗大限将至,我只需要再多一点时间,就有把握解决他。”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赶不及,不够长。明天或者后天补一章长长长长的。 我估计本周内可以完结。 149、红木 “东朗既然知道你的存在, 必会丧心病狂围捕你。我花费六年时间精心设局,枕戈待旦为的就是最后这致命一击, 却没有想到关键时刻, 是你这里出了纰漏。” “东朗大限将至, 我难以离开德宏,现在再去和你解释虚虚实实前因后果, 又啰嗦又浪费时间。”老林略停顿一下,宋书明机敏,立刻明白,老林直到最后仍不愿将真相透露给林愫,想方设法转移注意隐藏真相,怕的就是她猜出自己身世有异。 “东朗若是寻不到你, 一切便可迎刃而解。而我能想到最安全最难以被渗透的地方, 就是老李和许大生所在的警队。”老林轻轻挥手, 对林愫解释。 “离间你和宋书明, 在阿卡身上留下你的证据迷惑警方, 就是为了让你乖乖听话,去支队配合调查。我原本以为你被带去协助调查之后,詹台和宋书明彼此猜忌彼此制约, 也会更安全一些。宋书明必会争取为你取保候审,他和詹台会常往警局, 为你四周奔走。” “你对老李有恩,协助调查的时候他也一定会妥善照顾你。我和许大生商量之后,都觉得为今之计, 最能护你完全的方法,就是让你成为被调查的嫌疑人。” 老林这样解释,宋书明非常能够理解。刑警政审严格,何况涉及命案,从出警到审讯,二十四小时不间断都有执法记录仪实时记录,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可趁之机。 林愫被关押之后,他和詹台肯定也会一起在首都住下,找律师争取取保候审。 如此一来,林愫虽然身在囹圄,却像是无形之间给自己周身筑上一座高墙,既保护了自己,也将她和詹台宋书明隔离开来。 詹台和宋书明接触不到林愫,也就没有了成为炼制元皿的关键步骤。 只要他们三人,再熬过这最后的紧要关头,东朗一死,所有难题就可迎刃而解。 毕竟,阿卡遇害的现场虽有林愫头发,但是要因此定罪,证据实在太过薄弱。何况阿卡和敬阿姨死得蹊跷,灵异色彩浓厚,若是没有如山铁证,宋书明按照经验推断,林愫取保候审之后就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撤销起诉。不出意外的话,整个流程干净清楚不留案底,丝毫不会影响林愫日后工作生活。 老林为了林愫,真的是煞费苦心,方方面面都考虑得十分周全!宋书明越想越对老林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暗暗还有些猜想,不知道老林这般挑拨他和林愫,是不是多少存了些试探和考察的意思。 “我没想到,消息提前走漏,你和宋书明兜兜转转仍在一起,甚至还和詹台一路开车来到昆明。”老林看向宋书明,说出的话虽是夸奖,语气听来却像是在讽刺,“反侦察手段不错嘛!” 宋书明霎时背上一片冷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如何搭话,好在詹台年龄虽小却极会看眼色,站出来替他解围:“来到瑞丽之后,本来想设一个陷阱,捉到人之后好好审问,没想到掌柜本事不小,今天若不是您来此,我们三人就凶多吉少了。” 老林对着詹台,慈眉善目许多,点点头,说:“东朗如今八旬有余,一直苟延残喘,用着鳌蟒吊了一口气。他虽然猎杀灵兽制成元皿,但是若没有林愫以血养胎骗过鬼差生死簿,就算再多的元皿也没有用。” “我之前卜卦算出,东朗的阳寿,最多不过月余。” “你们刚刚进入德宏州,就被人盯上了,昨天白天詹台在东方融丰招摇露面,东朗便吩咐掌柜下了杀心。” “他们今晚一击不中,没有回东朗所在的南坎覆命。最迟明天,东朗就会再次派人来此。” 林愫抬头问老林:“你刚才说,花费这消失的六年时间,精心布下了一个局。” “这局,是什么?有把握拿下东朗吗?” 老林刹那迟疑,却极好掩饰过去,微微带了笑,冲林愫点点头,说:“事不宜迟,先离开这里,再作打算。” 宋书明说:“要么你们先走,掌柜四人尸体还在此处,总得有人收拾妥帖免留后患。” 老林却满不在乎,漫不经心摆摆手说:“东朗派人来此,自然上下打点好了。尸体留在这里无碍,自会有人来处理。” 几人这才趁着夜色出发。此时接机日出时分,东边天空已微微有些发亮,老林一路催促他们离开,却并不是往出城的方向,反而七拐八绕越走越近瑞丽中心,一处家具批发市场。 老林轻车熟路,在批发市场的卷闸门前左右环顾一番,确定四周无人这才示意宋书明将卷闸门拉开一角,侧身溜进门帘后的家具仓库之中。 家具仓库一半在地下,连着几扇小窗开在地上的半面墙上,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味道,林愫抽了抽鼻子,说:“油漆的味道。” 室内光线昏暗,宋书明适应片刻才看出,空旷的仓库里面整整齐齐码了许多桌椅板凳,造型古朴,漆亮板正,看起来很上档次。 “这是红木。”詹台比宋书明还懂行些,打眼一看,就认出来了。 老林赞许看向詹台,说:“不错。瑞丽紧靠中缅边境,缅甸最出名的就是玉料和木料。玉料,贵在翡翠,而木料,最贵的就是缅甸酸枝。” “六年时间,我隐姓埋名千方百计来到德宏,最初的打算是想潜入东朗所在的南坎,伺机下手。前后辗转两年多,东朗身边却如铁板一块,我没有得手,又不敢冒着被暴露的风险,只要再次回到德宏。” “之后一段时间,我也从灵兽和元皿方面打过主意,蛊毒和降术也都试过,但东朗心性狡猾多疑,食水生人一概不得近身,我几次尝试,也都失败。” “两年前,我终于找到眉目,在这红木厂里找到份上漆的工作。” 林愫奇怪:“红木上漆与东朗有何关系?” 宋书明拍拍她手臂,说:“东朗既然身处南坎边境,想必出入关内的玉料和木材,绝大多数都是他的手笔。” 老林点头说:“大部分缅甸酸枝,都以原木形式从南坎运出,途径德宏瑞丽销往广东福建,再被制成红木家具销往全国。” “家具价格高昂,一套品相上乘的红木沙发可卖至十万高价,可原木价格低廉,一顿不过三五万元。” “东朗辛辛苦苦打通边境口岸,又费尽心思维持缅北和平,为的就是赚钱生财。可是他运原木出来,大部分钱却被经手的红木加工厂商赚去,时间久了,自然心有不甘。” “我现在所在的红木加工厂,就是东朗自己花钱置下的产业,打的就是自己提供木料自己加工制作,再将价格高昂的成套家具销往内地的精明算盘。” “不仅仅如此,东朗为了将瑞丽红木这块金字招牌打响,还特意赞助修建会展中心,计划今年三月,举办一场红木文化节,吸引大量经销商前来。” “文化节的开幕式上,东朗请来数位明星献唱助兴,而他本人,也会前来剪彩。” 宋书明一惊,东朗年迈已经八十有余,老林一直说他命不久矣大限将至,却竟然还有这般力气,能从南坎来到瑞丽参加文化节的开幕式。 詹台瞥见他脸上表情,轻声说:“东朗年龄虽大,却一直用鳌蟒吊命,精神头应该是极好的。可他本已油尽灯枯,若是离了鳌蟒,数分钟之内便会迅速衰老萎缩,死状如干尸一般。” 老林微微笑道,说:“东朗的大限,就是他来剪彩的当天,我对他动手那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前因后果解释清楚了。 再来一场血战,就可以完结了。 150、临战 老林平生最擅, 便是于无人处拿出木刀画笔,如变戏法一般给手中木料雕花成型, 上漆填色, 最终变作巨大的一只骇人兽首。这次来到家具工厂, 老林只说自己是多年的木匠,专做红木家具精磨和上蜡的最后一步。 平日里他总是最沉默最勤奋的那一个, 日日就睡在家具厂的库房,辟出小小一个隔间。工头上班的时候总能看见他已在刷蜡,工头下班的时候他却仍然还在精磨,勤勤恳恳,终年无休。 工头心里对老林十分满意,薪水给的十分可观。老林笑着接了, 转头又买来上好的云烟来孝敬, 十分上道。三番五次, 两人相处倒似多年老友, 工头酒后嘴松, 不经意间便透出些高层的安排云云。 红木销量很好,家具仓库十分空旷,老林走到墙边, 掀开盖布,露出一排厚重华贵的红木太师椅, 每一把都有近一米宽。椅背虽是镂空却极为宽阔,一段段刻着灵芝暗纹的红木将椅背和椅面连了起来,在腰心的位置上, 镶嵌了一整块水头极好的翡翠。 太师椅的扶手光滑圆润,在顶端雕刻出两只含着龙珠的龙首,威风凛凛。那龙首看起来十分熟稔,林愫打眼一望,就知道是老林的手笔。 老林摸着扶手上的龙首,说:“红木节开幕当天,市里也会有领导前来,和东朗一起在台上剪彩,之后就会坐在前排的太师椅上,观看开幕的表演。” “三首歌之后,市领导就会离席,东朗应当会陪同,当日的午餐安排,已经不是我和工头这个层面能够知道的信息了。” “我们唯一动手的机会,就是在东朗还在参加开幕式的时候。” 宋书明眉头紧锁:“开幕式有领导出席,安保级别一定很高,更何况东朗身边随从众多,要想这时候动手,难度实在太高。” 宋书明转念一想,又苦笑一声,说:“不过话说过来,正是因为开幕式有领导出席,所以跟随东朗前来的手下必然不能随身武器,而且安保规格也会有严密的规定,能跟着东朗前来的保镖和手下也必定会有人数限制,比起平日来说,确实是少了太多。” 詹台目光一亮,接口道:“对!而且,东朗和市内领导,并排坐在第一排座位上欣赏明星演出的时候,身边必然没有安排保镖的座位!” 老林颔首道:“不错,东朗为人谨慎小心,唯有在前排入座的时候,随从手下只能坐在第一排之后的座位,不能贴身保护。保镖所在的地方,与第一排的领导座位中间还有一条窄窄的走道,约有一米宽,是为了方便摄像记者和办公厅的秘书来回走动的。” 宋书明精神大振,老林果然思虑周密。开幕式当天,会展中心人山人海,看似坚不可摧,但是最安全的地方往往也是最危险的地方。一向被众多保镖随从贴身保护的时候,唯有在观看开幕表演的时候,才会落单,坐在最前方的主席台座位。 “可是开幕式当天,安保升级,我们就算能够混入场内,也不可能携带任何法器。这样,要怎么对付东朗?”宋书明思索。 老林冷哼一声,冲他扬扬下巴,说:“我潜伏两年,难道就是为了给木材刷漆抛光不成?” 他边说,边将最中间的一把椅子翻开,椅背朝下,四腿与地面平行,轻轻放在地板上。 老林伸手敲了敲太师椅宽大的座位背面,说:“过来,听听。” 宋书明乖巧上前,凑近太师椅细细一看。红木太师椅与平日里居家常见的椅子不同,椅面极宽大厚重,宋书明食指叩了两下椅面的背后,听到沉闷的咚咚两声响。 宋书明疑惑地抬头,说:“不是空心的?”他原本还以为,老林在椅子上做了手脚,可是叩击声却不像是椅面有异。 老林毫不留情:“废话。若是轻易能被你这一个外行看出端倪,这些椅子也运不到会场里面去了。” “鳌蟒须得脱水方成药材,远看似海马干,又像是形状怪异的虾子,被人吞服之后,便驻留丹田吸附阳气,说起来,倒有几分像精怪的内丹。” “对付东朗,当务之急是将鳌蟒逼出,只要鳌蟒不在他体内,数分钟内,东朗便会气绝丧命。” “想逼出鳌蟒,并非难事,只要朱砂墨斗画出八卦十绝,再用桃木小剑刺入东朗眉心。”老林缓缓说。 林愫瞬间有了绝望之感,要朱砂墨斗画出八卦十绝,绝非一时半会能够做到,就算他们能将朱砂和墨斗偷运进场内,又如何能在三首歌的时间里面画出八卦图来? 老林拍拍她手臂,说:“不必担心,你面前这一排太师椅,每一张的坐位背面,雕花之前都被我细细用墨斗线刻出一整幅的八卦十绝阵。” 宋书明这才明白,仪式当天,老林并不确定东朗会坐在哪一面椅子之上,干脆将十多张椅子都画上阵法。而阵法不能刻在椅子明面上,就只能在椅子背面雕花打蜡之前,刻在原始的木料上。 阵法刻好之后,老林还得亲手打磨抛光,拿着粗粝砂纸,避过阵法图一点点地擦光再上蜡盖住,难怪老林耗时两年才将将布局完成。 “可是除了阵法之外,还需要桃木剑。安保这样严密,要怎么把桃木剑运到会场里面呢?”林愫问。 老林冲她微微一笑,指尖一动,顺着太师椅扶手上的龙首,摸到了龙首口中含着的那颗明珠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留着明天一起发,想了想还是先发了点出来。 明天会是比较长的一章。 151、东朗 瑞丽依靠中缅边境, 近年来发展极快,财政各方面都很富裕, 这次的首届红木文化节, 还是瑞丽第一次举办这样盛大的会展活动, 虽说是试水,但是从上而下都很重视。 会展中心提前两天已经将安保布置妥当, 为了避免人群拥挤特地请来当地武/警布下人流分控的长栏杆。宋书明和詹台前一晚,还不死心地去了现场踩点,看到会展中心被围得铁板一块,只能无功而返。 “瑞丽这一阵子在申请旅游城市,修建机场,这次的活动声势很大, 听说省上还要来人。”老林脸色也不轻松, 说:“何况之前东朗已知你我来此, 一定会有所防备。明天你们听我的, 见机行事。” 清晨六点不到, 林愫、詹台和宋书明先出发前往会展中心。三人起了大早,原本打算第一批进入抢占有利的位置,哪知一到会展中心才发现, 安检的闸门前那一片空地却已经人山人海,被堵得水泄不透, 一眼望去都是密密麻麻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孩子。 詹台机灵,凑到前排几位明显体力不支情绪暴躁的保安面前。他个子小,人又长得英俊, 在一圈女粉丝之中十分显眼,三下两下就被他挤到了最前面,凑近领头吆喝的保安,递出去一包烟,问:“这是怎么回事?” 那保安愤愤唾一声,骂道:“还不是上面拍脑袋想出的馊点子,非要请什么明星来唱歌。” “能花几十万几百万请小明星来唱一首歌,却不知道多花个几千块钱请多几个保安!昨天凌晨开始就有今天来唱歌的明星粉丝在门口排队,劝也劝不听,赶也赶不走,总不能上手打人是不是?”保安队长忙乱一晚,嗓子都喊哑了,眼见面前人越拉越多,越发着急,就等着七点一到,估摸着领导起床之后打电话汇报。 “粉丝越聚越多,保安就我们几个,要不是之前布下分隔人流的栏杆,早都出大乱子了。” 难怪他们不到六点就到了会展中心,却还有这么多人排在前面!原来这近千人排队,并不是为了红木文化节入场,而是请来献唱的大明星的粉丝,通宵彻夜排队等待入场,好能够进入会展演出的内场区域。 詹台打眼扫去,发现这些粉丝人虽多,却不显乱,像是都有后援会组织,统一穿着同样颜色的衣服,手里还举着各式各样的灯牌和手幅。 詹台点点头,随口安慰保安几句,又出溜在人群中钻回林愫身边,压低声音对她说:“天助我也!我原本最怕进门的时候就被东朗手下人看出来,等着瓮中捉鳖,现在身边这么多粉丝,刚好你我年龄都小,倒不如随便装作哪家粉丝,换上后援会的衣服,再举一块灯牌。” “粉丝这么多,我们混在其中,东朗手下人数有限,一定认不出我们的。”詹台眼睛发亮,兴奋地说。 林愫却神色怪异,轻轻咳了两声说:“詹台,不仅仅是这样。有件事,我还得告诉你。”她冲着身后聚集的那一小群女孩子努了努嘴,示意詹台回头去看。 詹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身后那群女孩子刚刚才来到,叽叽喳喳笑闹不停,看起来都不到二十岁,穿着统一的浅蓝色的短袖,上面印着白色的logo,腕上系着蓝色的彩带,手里还举着白色的灯牌。 那灯牌上写了两个字:“卫帅。” 宋书明深深吸一口气,对詹台说:“踏破铁鞋无觅处。这个卫帅,是正当红的流量小生,和我们倒有一些渊源,我手里,刚好还有他经纪人的电话。” “我们等一下,就扮成卫帅的粉丝,一同进去,伺机行动。”会场周围处处都是闻风出动的黄牛,宋书明偷偷置办一整套行头来,让林愫和詹台扮成追星的姐弟两个,穿上统一的衣服再带一条手幅,几乎是立刻就和追星的粉丝融为一体。宋书明到底年龄大些,穿上t恤倒显得不伦不类,只好换回自己的衣服,悄悄跟在他们身边,装作前来陪同的家人。 七点刚过,安检门开,陆陆续续开始放人,三人跟着人潮向前,慢慢挪步到了内场外的红毯边上。 “明星一会儿会从这里经过,跟粉丝打招呼,然后再进去后台化妆准备上台表演。”詹台说,“粉丝聚在这里,就是为了一会儿跟偶像打个招呼要个签名。” 宋书明点头,说:“主办方一定没有意识到会有这么多粉丝闻讯前来还彻夜排队。现在为了安保原因,肯定没有办法开放内场区域让粉丝进去,否则粉丝太多,分流的栏杆拦不住,会有发生踩踏的风险。” “等一下,我们兵分两路。你和詹台就守在内场侧门旁边,我猜,内场会在明星走红毯,吸引大批粉丝注意的时候开放,而且正门不开,只会偷偷开侧门。不论哪个明星前来,你们只要守在侧门旁边,等着门开,再溜进去。”宋书明说。 林愫问:“那你呢?” 宋书明微微冲她笑笑,说:“我试试给卫帅的经纪人韩姐打电话,若是她那条路行不通,我再来找你们。” 宋书明心里清楚,此行危险。他和老林想法类似,都是尽力保全林愫,不让林愫露面。原本老林坚持让他们三人率先来会场排队,应该猜到人多,他们没有办法进入内场,所以特意打发林愫和宋书明提前过来。这样,既保护了林愫不与东朗之人正面对上,又可自己利用红木厂工作人员的身份,想办法混进内场对东朗下手。 却没想到这次前来表演的明星,竟然有宋书明和林愫的旧相识。 宋书明置办粉丝的衣服的时候,已经偷偷给卫帅的经纪人韩姐打过电话!韩姐人没来此,却很念旧情,知道宋书明“巧合”也在瑞丽,便特意吩咐助理,将宋书明带进内场入座,观看表演。 内场狭小,最多不过数百座位,何况又有市内省内领导和随从,主办方从一开始,就没有预留粉丝入场的位置。 宋书明心知林愫和詹台若是跟着粉丝,一定会被拦在内场之外。他此番打算独身进入,赶在老林动手之前亲自动手,也是存了私心。 一则,保护林愫身份不被暴露。二来,自己将刺杀东朗的罪责和风险担下。林愫刚刚失而复得,他实在不愿再看老林遇险甚至牺牲,林愫痛彻心扉的样子。 而他毕竟年轻,只要一击即中,不丢掉性命,不论结局怎样,总有回转的希望。 宋书明沿着内场边缘往前,走到工作人员通道前,掏出电话打给了卫帅的助理。助理人很好,情商高,立刻从后台出来把宋书明带进内场,把他带到座位上坐好。 小助理微微冲宋书明笑笑,说:“韩姐提的仓促,好在前排还有位置,给您安排在这里,可以吗?” 宋书明连忙点头道谢,心里一阵颤栗,激动不已。这个座位极好,离前排的主席台,只有两排! 时间不过九点,离剪彩开幕还有一个多小时,内场里零零散散放进来人,已渐渐将座位填满。果然如宋书明所料,内场的侧门一直紧闭,门外的粉丝只能在红毯旁边留守,没有进入内场入座的机会。 也不知道林愫和詹台是认命待在外面,还是想尽一切办法想要进来。 时间一分一秒临近,现场工作人员调试舞台完毕,最靠近主席台的座位入坐了好几位看起来十分普通的观众,宋书明只望一眼,就知道这是随同保护的便衣警察。 看来,领导就快要入座了,东朗必定也快来了。 宋书明打起十二分的精神,目不转睛盯着主席台。 果然,十几分钟之后,后台的方向走来数位西装革履的领导,被随从和秘书围在中间,众星捧月似的缓步向前,身前身后还有跟拍的摄像和摄影师,镁光灯一直闪烁不停。 一行人走到主席台前,依次就座。前排靠左的有一位,白发苍苍却精神矍铄,和身边坐着的同伴言笑晏晏,极为精明的样子。宋书明眯起眼睛,那老人肤色偏黑,狭长的一双丹凤眼,仔细看来,倒真的与林愫有些相像。 东朗!这是东朗。 宋书明轻呼一口气,幸好将林愫拦在场外,不然以她冰雪聪明,难保会不会生出些别的心思来。 就在此时,场内灯光突然一暗,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的一男一女两位主持人,看起来,是仪式要开始了。 宋书明握紧拳头,目光如梭,紧紧盯着东朗。东朗的目光却落在主席台上,面上挂着和善又有礼的微笑,时不时点点头。 许是领导时间紧张,司仪没说两句就请上了几位领导站成一排握着红绸,锣鼓声响,领导们握着铜剪刀,咔嚓一声将红绸剪断,再交给旁边站着的礼宾小姐带下去。 两位司仪插科打诨说几句吉祥话,逗得底下就座的领导哈哈大笑。司仪话锋一转,开始介绍起即将登台表演的明星。 宋书明心头一紧,没有时间了!三首歌声响起,就是老林动手的时机。他必须要赶在老林动手之前先行动手。 宋书明微微侧身,从座位边缘往外溜到走道中央。 恰在此时,卫帅登场。卫帅是唱跳偶像,十分追求舞台效果,灯光烟雾都有配备。此刻会展中心的内场如演唱会开场一样黑暗,只有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摆好姿势卫帅和伴舞。 宋书明猫下身子,沿着走道往前弯着腰走。离主席台还有一排座位的距离,果然被坐在边上的便衣警察拦了下来。 宋书明丝毫不怵,到底曾在警队工作多年,此时通身气度摆出来,装模作样拉开衣襟秀了秀自己的那并不存在的证件,趁着黑暗立刻掩起,语气低沉端庄,诈那便衣说:“老张在哪里?” 那便衣一时竟真的被宋书明诓住,下意识一愣,摇头说:“这会儿没见。” 宋书明立刻一挥手,毫不犹豫说:“那我自己去找他。”抬脚便朝主席台的方向走去,步伐笃定不急不慢,通身气度竟真的像极了便衣警察。 他心跳如擂鼓般,额头一层层冷汗顺着高挺的鼻梁往下,紧张得仿佛下一秒就会昏倒似的,却仍笃定往前走。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迈到第五步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等下!” 不过数秒,那便衣到底还是回过神来,觉出事出有异,开口喊住宋书明。宋书明此刻哪里还敢停下,听到声音拔脚边跑,玩命向东朗所坐的椅子冲去! 四周立刻一片混乱,舞台上卫帅表演未停,满场回荡着卫帅震耳欲聋的rap声音,宋书明分明感觉到四五条人影朝自己扑来,心中绝望,只能拼尽全力朝东朗扑去。 他已跑到主席台最靠边的一把椅子旁边,却离东朗还有四五把椅子的距离! 离他最近的便衣,却已然已经追上,自后背如猎鹰一样,砰地一声将宋书明砸倒在地。 宋书明咬牙回身,长腿死死扭住那人上身,手臂却往离得最近的那把椅子上摸去。 龙首!老林告诉他们三人,他在雕刻太师椅的时候,将太师椅的扶手,特意雕刻成龙首的模样,而龙首中含着的那一枚龙珠,正是一把薄如蝉翼的桃木剑柄。 他只要拔出桃木剑,手中就有了武器! 宋书明腿下力道不松,双臂伸直如溺水的人一样,指尖竟真的触到了太师椅上的龙首。宋书明精神大振,腿上力道泄尽腰上使出巧劲一翻,出其不意,竟从身后钳制他的人逃出来。宋书明纵身一扑,握住龙口中含着的那颗明珠,狠命往下一掰。 却,什么都没有。 那颗明珠,分明就只是一颗红木雕成的明珠而已,压根就没有任何一柄“薄如蝉翼的桃木剑”镶嵌在其中。 就在这一秒中,四五位便衣如天降神兵,将宋书明狠狠压在地上,照着他后脑狠狠一砸。宋书明眼冒金星,恍惚中听到卫帅仍在台上唱,那歌词写的极为应景:“是谁在谱写真相,是谁在表达慌张,是谁欺骗了谁又是谁保护了谁。” 宋书明苦笑一声,老林!老林设下一个好局啊!直到最后一刻,还将他们玩的团团转。 压根就没有什么朱砂墨斗画成的八卦十绝图!压根就没有什么龙首中含着的明珠镶嵌了一把桃木剑。 老林说这些,都是为了蒙蔽他们的思路!他了解林愫,深知林愫不可能让他自己一人对付东朗,必会要求参与其中。 可是老林和宋书明的出发点一样!宋书明撇下林愫和詹台,像赶在老林动手之前杀了东朗,这样就可以保护老林和林愫。 老林,则是从一开始就欺骗了他们,给了他们一个完全错误的刺杀东朗的方向。 无论今天宋书明和林愫能否进入仪式的内场,他们都没有办法成功的刺杀东朗,因为当他们动手,就会发现“明珠”里面没有武器,他们根本连近身都难,更遑论杀人。 没有成功的刺杀,就不会被判有罪。这样,老林独自杀掉东朗之后,宋书明和林愫也不会因杀人而入狱,还可以过自己的生活。 宋书明一次又一次被老林的苦心积虑所折服。 每当他以为,他已经看到老林深沉的爱的边缘,就又会被打脸,发觉那大爱和关怀压根就没有终点。 宋书明被便衣钳制,动弹不得,只能深深埋下头去,泪珠从眼角沁出,默默念道:“老林”。 舞台上的卫帅一曲既终,灯光还未重新亮起,观众的掌声还未停止,却突然,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着火了!” 场内几乎是立刻便出现了小范围的骚动,紧接着,就在离宋书明被压倒的不远的地方,又突兀的传出另一个声音:“着火了,领导这边走!” 这是老林的声音!宋书明立刻便听出。 老林将人性看得如此透彻,这句“领导这边走”话音刚落,立刻将方才还半信半疑的小范围骚动,瞬间激成了全场的群情激奋。 几乎是立刻,舞台之上方才还发愣的卫帅,抛下他的舞团撒丫子朝后台狂奔,表演时的那束追光仍聚焦在他身上,台下的万千观众,将他仓皇而逃的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这一下,就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场内立刻混乱了起来,尖叫和怒吼声此起彼伏,压在宋书明身上的便衣相视一眼,两人仍一左一右将宋书明按在地上,其余人却跑向主席台那一排座位,紧紧护在省市领导的身边。 灯光仍未恢复,场内仍是昏暗,宋书明抬眼望过去,密密麻麻的人头像是成群的苍蝇,涌向内场狭小的出口。 场内的安保原本就不多,大量原本应该在内场维持秩序的保安,却因为主办方未曾料到的数千粉丝,被临时调派去外场。 侧门和正门为了防止粉丝混入,被上了锁,此时能逃出的却只有一前一后两个安全出口。东朗到底见惯了风雨,此时不慌不忙,紧紧贴在主席台的领导身边贴身护卫,沉声怒斥前来接应的几位便衣:“事情都没搞清楚,火光烟雾都不见,慌什么慌!” 人潮汹涌,狭小的内场之内有着数百仓皇逃命的群众。东朗一行人身边纵使有数位随行人员挽手相护,挣扎着朝前门的紧急出口走去,却仍被惊慌失措的人群撞得七零八落。 在生命之前,所有的官职都没有了意义,人和人也仿佛只有这一刻,才是真正的生死平等。 东朗到底年龄大,被冲撞几次之后便有些体力不支,紧咬牙关向前走。他们本就坐的离安全出口很近,勉力支撑到了门口,眼看就要逃出生天。 东朗此时已到门边,右脚已迈出门外,却被又一波凶狠挤来的人群挤靠在了门框上。身边的随从跟上,振臂将他拉起,东朗再度迈脚朝外走,却突然之间左边大腿一阵剧痛! 东朗顺着那痛朝下看,一把明晃晃的黄铜剪刀,正中插在他靠近门边的左腿之上! 正是方才,他用来剪彩的那一把! 东朗抬头一看,门边正是老林,自混乱伊始便守在离主席台最近的安全出口门边,守株待兔,瓮中捉鳖,只等着东朗,从面前经过! 老林与东朗双目相对,冷冷一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朗再是心思缜密,再是以为今天的安保严密不会出错,也忽略了今日用来剪彩的数把黄铜剪刀! 东朗随行的护卫和保镖再是紧紧护在他身边,也不能将他全身包成一个茧!混乱之中,老林虽然难以击中东朗的要害,却瞅准机会,一把捅进东朗左边的大腿中! 东朗嘴唇嗫喏,分明还想说些什么。老林却再不给他机会,噗地一下将剪刀从东朗腿上拔了出来。 鲜血噗一声流出,东朗腿上一阵剧痛。他此时已经知道老林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却已然来不及了。 下一秒钟,尚不及他反应过来,汹涌的人群扑上来,将他朝前推去。东朗左腿剧痛无法吃力,几乎是迈步的瞬间,便失去了平衡歪倒在地。 人群不过是片刻的停顿,就前赴后继地涌了上来。 保镖还想再去相救,却哪里还能救得起来。 一念之间,只要一只脚踏上,就会有千万双脚迫不及待地踩了上去。 一代枭雄阮东朗,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最后一刻,是会被万千双脚,踩踏而亡。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这章很长,是补上之前答应的双更~ 明天大结局,我也非常舍不得大家。 想我,就预收新文《云中有鬼》吧。 152、回家 “教你那么多年, 总要动动脑子嘛。那鳌蟒被东朗吃都吃到肚子里了,哪里说吐就吐出来?还八卦十绝阵法图, 你以前何曾听我说过这种阵法来?”老林恨铁不成钢, 一边数落, 一边用手指戳林愫的脑门,“东朗既然没有做成元皿, 自然是杀了他便能一了百了,还琢磨他肚子里的鳌蟒做什么?鳌蟒只能保他长寿,保他体健,又不能保他百毒不侵钢铁不入,不能保他不死。” 林愫半是委屈半是心酸,眼眶一红就要落泪, 平日里冷淡的冰雪人儿, 在老林面前却像个娇滴滴的小女孩儿:“你说什么, 我自然是信什么的。我从小到大, 你说的哪句话, 我有过半点怀疑?” 这一句话,又戳中老林的心虚之处,只好哼哼唧唧作罢, 转头去训斥宋书明空有勇猛却智商不足,考虑事情不周全。 老林要说什么, 宋书明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时连连点头,乖顺至极, 那忠厚老实任打任骂的样子,只能让老林半点脾气也没有。 一场缠绕老林和林愫十多年的梦魇,随着东朗的葬命而灰飞烟灭。会展中心的“疑似火灾”,事后的调查结果却是一场意外,有位缅甸籍观众第一次到现场观演,□□冰特效吓坏,失声喊出失火之后,引发公众恐慌。 宋书明与老林深深对视一眼,这位“缅甸”观众,来得十分蹊跷,其中想必也有东朗长子的暗中助力。老林在德宏卧底六年,果然设法结下了这个同样想让东朗早死的同盟。 宋书明在事后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咬死自己是因为当时被失火的消息吓到,惊慌失措才想趁乱走到领导身边。他的说法自然是漏洞百出,可他一没有携带武器,二没有伤人,三没有动机,德宏当地警方,调查之后也只能教育一番再放人。那一场虚构的火灾之中,虽然有多人轻伤,还有数位观众骨折,但是因踩踏而死亡的,只有八十余岁的东朗。 东朗身份敏感,腿上有刀伤,死得蹊跷。几乎所有瑞丽当地人都知道,是父子争权,老子被儿子干掉了。 但邻国内部争权,我方,也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走个命案的过场罢了。 詹台已经飞回成都。敬阿姨的案子最终被判定为自杀,而阿卡的案子在老李带队严密调查之后,也只能因为证据不足暂时搁置。 林愫和宋书明自昆明飞回首都。老林在机场送二人离开。 林愫哭成泪人,百般追问老林为何不肯和他们同去。老林轻轻摸摸她的头发,说:“为人在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身无长物,唯有一身正气,和些微降妖除魔的本事罢了。” “南洋邪术近些年来愈发猖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若想着手对付,须得对邪术足够了解。我留在此处,也是为了天下苍生。” 宋书明默默不语,心中隐约有些怀疑,不知老林是否为了灭掉东朗,与东朗的长子达成了什么不可说的秘密协定。 老林见林愫哭得伤心,于心不忍,转头看见宋书明矗立一旁似一堵墙,又十分不满,吹胡子瞪眼道:“女朋友哭成这样,还不上来哄哄?怎么做人的?” 宋书明连忙上前,将林愫揽在怀中安慰。 老林冲他冷哼一声,晾他在一旁,又轻轻拍拍林愫的后背,温言细语说:“莫要再哭。” “你现在也大了,能独当一面了。我答应你,等你结婚,我必会回来,给你攒一份嫁妆,必要让你不受气。” 说完,又瞪了一眼宋书明,补了一句:“无论嫁谁,嫁妆总是一样的。” 南国初春,昆明最是美丽难当的时候,满城鲜花怒放,就连机场之内也遍地玫瑰,仿佛不要钱一样,十块钱就可以买一大束。 林愫坐在飞机上,仿佛仍能闻得到若隐若无的花香。 飞机起飞,轰鸣声渐起,星罗棋布的城市街道渐渐在狭小的舷窗上缩成小小的一副画,而众生芸芸,就在这小小的画中各自挣扎。 林愫闭上眼睛,满溢的思念凝结,沉淀在最深最深的心底。 宋书明轻声喊她,她回过头来,看他侧过来的那张熟悉的面庞。 四目相对,像过去四年里曾千万次做过的那样。 “回家吧?”宋书明说。 林愫微笑,说:“好,回家。”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白夜问米》自去年10月31日开文以来,历时六个月,终于完结了。非常非常感谢各位追文的小天使,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有动力继续写下去。 《问米》这篇文,成文其实很巧合。十一的时候我回了一趟香港,在女儿睡午觉的时候,对着九龙的海景在手机上打下了全文的楔子。 先生看了之后非常惊讶,鼓励我一定要坚持写下去。 我这才重拾冷藏了十余年的写作梦,尝试着写下阿卡的故事。 很多读者都会觉得男女主角的面孔不如老林生动动人。 其实这是我的一个任性的尝试。我在生活中非常喜欢看美剧和电影,去年的时候看了一部非常好看的美剧《thisus》,对其中父亲jack的那个角色印象非常深刻。在剧中jack虽然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但是仍点点滴滴影响着子女们的日常生活。 我在创作老林这个人物的时候,于是就用了这种方法,不断的闪回和插叙。 而另外一些我非常喜欢的美剧,《grimm》《supernatural》《criminal minds》《csi》包括多年以前的《medium》,他们所采用的拍摄手法和国内我们常见的剧集不太相似,类似章回体,是由一个个独立的小故事将主线串联起来的。 大部分这样的剧集,男女主角在其中都只是起到穿针引线,将主线故事串联起来的作用,而男女主角本身的性格和背景,相对剧情来说,是很弱化的。 所以,我在写《问米》的时候,也想试一试重剧情淡化人物这样的写作方法。宋书明和林愫在全文中,主要的作用是担当两位“讲故事的普通人”,而不是大家更常见到的,英俊多金有魅力的男主,和美貌聪明有魅力的女主。 我个人其实觉得这样的写法很新颖,希望小天使们也能多多包涵,多多体量我的任性。 《问米》全文其实不经意的掺杂了很多我对社会热点事件的观点,所以或多或少有些沉重。下一本《云中有鬼》更多的会是灵异背景之下的爱情故事,我会做一些浪漫的尝试。 写文的过程,其实是不断探索和发现一个未知的自己的过程。 过去的半年,有你们相伴我非常开心。 希望未来的日子里,你们也能陪我一路前行,沉浸在我奇幻多彩的脑洞里~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作话里说的最多最啰嗦的作者..没办法,我新手,没安全感嘛。抹泪高歌一曲,别离开我。)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