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题名:抱煞   作者:见青莲   文案   某个秋日,普通市民路先生捡到了一只灰色的狸花猫。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现代架空 东方玄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1章 从天猫降   “在学校大门口,那棵菩提树下,埋着一个英语老师,那位老师一辈子都没结婚,就是为了守护学校,说不定你们经过学校大门的时候,会和英语老师的魂魄擦肩而过……”   啪的一声,一叠报纸卷起,不轻不重地打在讲故事的男生头上。   围成一团的男生登时都噤了声,讲故事的那个男生抖抖索索扭头望去。   入眼的是一双笔直的腿,漆黑的西裤找不见一丝褶皱,视线往上走,是雪白的衬衣,纽扣规规矩矩地扣到喉咙,与主人一样一丝不苟。   男生不敢直视来人的脸,他忙不迭站好,低头讪讪道:“路老师。”   “牌子都挂好了?”路老师开口。   他的嗓音如大提琴一般低沉悦耳,听在几个男生耳朵里,却跟催命符一般。男生们火烧火燎地跳起,异口同声道:“马上就好!”   路老师垂眸看了一眼腕表,微微颔首:“还有半个小时晚自习,希望在晚自习前,我能看到每棵树上都已经挂好身份牌。”   男生们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抱着一旁的箱子,一溜烟就跑远了。   路老师站在原地,蹙眉看这群活泼的人类幼崽跑远,感觉心神不宁。他整理了一番自己的衣领,大步向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走去。   他任教的这所学校历史悠久,若是要追根溯源,可追溯到五百年前的九峰书院。在路易还小的时候,也曾听过一个传闻,早在办学以前,这里原本是一处古佛寺。路易半信半疑,但学校里的确生了许多高大清幽的松柏。   或许是风水不错,几百年前的九峰书院是学子们求学圣地,百年后摇身一变,成为广都中学。广都中学闻名遐迩,每到开学季,求学者便蜂拥而至,熙熙攘攘。   得益于前身九峰书院,校园中百年老树甚多,参天蔽日,金秋九月,校园里栽种的桂花树纷纷缀满小巧玲珑的金色花朵,校园里飘荡着浓郁的桂花香气。   路老师行色匆匆地在林荫道中疾步快走,迎面走来几个女孩,女孩们一看见路易,就眼前一亮,鼓起勇气上前,拦住路易:“路易老师!”   路易脚步一顿,抬眸望去:“什么事?”   女学生们互相推搡使眼色,神情雀跃,其中一个女孩不好意思地瞪了她们一眼,清清嗓子,主动说:“路老师,我们想请你帮个忙?”   路易疑惑:“什么忙?”   女孩们指着主干道尽头的桂花树:“那上面有一只猫咪,路老师你能把它救下来吗?”   “猫咪?”路易眉头微微拧起,大步走向女孩们那株桂花树。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分,细碎的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洒了一地碎金。路易抬头看向树冠,并没有看到有什么活物的身影。   他认真搜寻枝桠,也没有找到女孩们嘴里的猫咪。   “没有你们说的猫。”   “有的,刚刚还在呢!是一只灰色的猫!”女孩们急了,唯恐路易觉得她们在说谎,连声解释,“路老师,我们真没骗你。”   路易听后,没作声,他再次抬头看向树冠,在浓翠的枝叶中,一抹灰色一闪而过。   “马上就要晚自习了,你们先回去。”路易转头看着女孩,不动声色道,“我再看看,如果有猫,我会帮它下来。”   女孩们踟蹰:“没问题吗?”   路易淡然自若道:“没问题,快回教室,要上课了。   在路易的再三催促下,女孩们依依不舍地离开,她们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而后爆发出清脆的笑声。   树冠上传来沙沙的声音,并不像风穿树叶发出的声响,倒更像是有什么活物在上面走来走去。路易后退几步,左右打量,确定无人走动后,猛地发力一跃而起,跳到三米高的树枝上。   一双琥珀色的兽瞳出现在枝叶后,闪烁着寒光。   看着那双琥珀兽瞳,路易惊出一身冷汗,他向后一仰,吃痛地闷哼,一手扶住树干,另一只手按住脚下的树枝。   兽瞳的主人穿过密密匝匝的翠叶,踩着细长的树枝,不紧不慢地踱步而来。   路易睁大眼睛,穿越浓密的树叶,翩然而来的,赫然是一只灰色的大猫。   他吞了口唾沫,情不自禁地感叹:“真肥。”   大猫身长约莫半米,胖的出奇,走路时肚皮上的肉也晃晃悠悠,嘴中还衔着一个卷轴似的长条物品。它每次一迈步,路易的心就忍不住跳动一下,唯恐它会将树枝踩断。   夕阳下,路易和这只大猫对视,一动不动。   他的衬衣已经被汗水浸湿,这只大猫胖归胖,浑身气势不容小觑,明明就是一只再常见不过的土猫,却像是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   待大猫走近后,路易便已经完全没了玩笑的心思。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大猫琥珀色的眼睛,看着它渐渐走近,来到他的面前。   路易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跳上来,正在这时,大猫忽然张开嘴,露出锋利的獠牙,卷轴应声而落,掉进他的怀里。   “你是僵尸?”他听见大猫说。   路易顿时浑身一僵,“是你在说话?”它的声音分明是一个成年男子,   “对。”漫天霞光落到大猫的眼眸中,衬得它的双眸流光溢彩。   它伸出一只爪子,紧紧按住路易怀里的卷轴,铿锵有力道:“就决定是你了。”   不顾路易反应,他便一跃而起,撞进路易的胸膛,一阵刺眼的强光后,它瞬间消失不见。   待路易睁开眼,回过神来时,只能感受到手下卷轴的温度,像是一块寒冰,又冷又滑,让他不寒而栗。若非这个卷轴,路易几乎要以为那只大猫只是他的幻觉。   静谧的校园里忽然响起嘹亮的铃声,路易一愣,才反应过来已经是六点,晚自习该开始。   路易蓦地从混沌中醒来,满头冷汗,他刚刚竟然摸着卷轴入了神。待路易彻底清醒时,感觉到怀里卷轴忽然变得无比烫手,他连忙将卷轴恭敬地放在树枝分岔处,确定卷轴不会掉落后,迅速跳下树枝。   那只大猫竟然就这么不见了,路易一语不发,一面检查每株树上的身份牌,一面暗自思忖刚刚发生的事情。   楠木、桂花树、樱花树、菩提树……   一一检查过铭牌,已是一个多小时后,天彻底黑了下来。路易独自一人,穿过林荫的小道,鼻翼间都是浓浓的桂花香气,飞蛾在昏暗的路灯边飞来飞去,他的身影拉的得极长,在婆娑树影间明明灭灭。   今天晚上并没有他的晚自习,路易也能早早地回家休息,方才那只灰色肥猫实在让他骇得不轻。他现在还纳闷那只猫到底去了哪里,回想之前发生的一幕幕,路易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教学楼灯火通明,路易站在林荫道边,藏在树梢的阴影中,抬头遥望充满人气的楼层,从建筑物那里吹来的风带着不详的气息,让他隐隐不安。   路易扯了扯领口,大步走向自己停车的地方。   广都中学虽在市区,周边却多是广袤的花海,每到□□便会有大片大片的玫瑰花盛开,极美极盛。每年的那段时间,便会有许多游人驱车前来欣赏壮丽的玫瑰花海,空气充斥着馥郁芬芳。   如今已是九月中旬,玫瑰早早便凋谢,只能看见沉沉的墨绿。   路易和门卫打了个招呼,便转动方向盘,轮胎一转,驶出校门,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兰花造型的路灯照亮前方,周边都是玫瑰花海,路易抿着唇,手搭在方向盘上,目视前方,视野尽头是城市的霓虹,闪闪烁烁。   他的心口烫的厉害,活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不停跳动,在他的身体里乱窜。丝丝缕缕的疼痛缠绕而上,让他情不自禁皱起眉头。   回到居住的小区,驶入地下车库,路易摁着心脏,大口喘气,他踉踉跄跄地摸出门禁卡,进入电梯。心脏处传来的疼痛愈发猛烈,路易蹙眉打开家门,把自己重重地摔在柔软的沙发上,隐忍地闷哼一声,他闭上眼睛,不断深呼吸。   “非人也非妖,你到底是什么物种?”   半梦半醒间,路易忽然听见一个男声。男声响起的那一瞬间,胸口处原本难忍的疼痛竟然消弭无形。他睁开眼睛,循声望去,看见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蹲坐在茶几上,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   路易一惊,顶着满头大汗坐起,揉揉眼睛,眼前的狸花猫仍没有消失。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路易喃喃自语。   狸花猫舔舔爪子,完全就是一只猫咪的模样,方才的男声似乎是路易的幻觉。   路易静坐片刻,发现胸口的确不再发烫胀痛,这才斗胆起身伸手触碰那只大猫。   大猫自顾自地舔爪子,身后的尾巴扫来扫去,既没有逃开,也没有发出声音。   入手触感极佳,温热柔软,路易忍不住又揉了揉,他总算知道为何网上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撸猫。   狸花猫看了过来,一双琥珀似的眼眸定定地看着他。   “乱摸什么?”那道男声又响了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求收藏(??▽‘)??   崔澹穿到一本某点文里。   反派中俄混血,涉足黑白两道,宽肩窄腰,俊美绝伦,比男主还胜一筹,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生赢家。   他从小饱受欺侮,长大后,顺理成章地黑化了……   黑化后的反派露水情缘遍地,红颜知己无数。   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城府极深,心狠手辣,且睚眦必报。   好巧不巧,崔澹就穿成了那个被“必报”的——   小时候校园霸凌欺侮反派,二十年后被黑化反派干掉的无名小炮灰。   他摩拳擦掌想要远离剧情发生地,明哲保身。   然后他发现,男主重生了,反派还没黑化。   望着跟前身高缩水,说话结巴,看起可怜弱小又无助的小胖墩。   崔澹陷入诡异的沉默。   还没黑化的反派要跟我互定终身,怎么办?急!在线等。   CP:前纯良后偏执战斗民族攻×外高冷内沙雕战争民族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竹马竹马互相伤害。   主校园,HE,甜、甜、甜。   来自于机油的沙雕文案   ↓↓↓   【醒目】校园霸凌亟待解决,到底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高虐】那天,我遇到了你,你的眼中满是伤痛。   【纠葛】暴虐炮灰与小胖墩之间不得不说的爱恨情仇。   【迷茫】十年之前的你在哪里,十年之后的我们又何去何从?   【求助】我怀疑我的同学是个抖M。   ====================   # 卷一 奇异狸奴   ==================== 第2章 九章算术   ========================   路易还没反应过来,狸花猫猛地扑过来,张牙舞爪地占据了他的胸膛。那只白生生的爪子轻而易举地制住他的动作,使他动弹不得。   明明是猫的外表,动作神态却如猛虎一般凶煞。   路易神情不改,仍旧是一派严肃,脸色却变得苍白:“你到底是什么人?”   狸花猫没回答,喉咙呼噜噜地响,低头在他胸前嗅来嗅去。路易大气也不敢出,过了半晌,待狸花猫抬起头时,艰难地开口:“你……”   “你没有心跳,为什么能自由走动?”狸花猫的声音与他的体型极为不符,不同于他圆滚滚的身躯,他的声音是低沉而冷清的男声,听着他的声音,路易恍惚间看见山巅亘古不化的雪。   狸花猫挪挪爪子,在路易胸口按来按去。它那只柔软的雪白前爪挪到哪里,哪里便传来侵入骨髓的寒气,路易浑身一抖,冷得咬牙发颤。   “一个吸血鬼当然没有心跳。”路易暗自嘀咕。   按人类世界的话准确描述,应该是半吸血鬼才对。   狸花猫当然听不到他心里的话:“非人,非妖,非灵,非仙,非鬼。”   吸血鬼算鬼吗?应该不算吧,路易心想。   狸花猫还在他身上感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冷气渐渐消失,那只毛绒绒的爪子还在他胸口摸来摸去,路易忍了许久,终于开口道:“别摸了,好痒。”   狸花猫抬眸望来,琥珀色的眼珠晶亮,活似两颗稀世宝石。   “我以为你已经冻傻了。”它道。   不等路易反应,狸花猫轻轻巧巧地从他身上一跃而下,无声无息地落到沙发靠背上,一张猫脸上竟然能看出严肃的表情:“你怎么把卷轴给丢了?”   路易不吭声,他压根搞不清这只猫的脑回路。摆事实讲道理,谁见到这么诡异一只猫都会掉头就跑,至于那个奇怪的卷轴,当然是麻溜地放回原位,随身带着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更何况那个卷轴诡异的滚烫。   “我看中你了,”狸花猫蹲在沙发上,沉声说,“来跟我签订契约吧。”   路易这时候倒忽然生出一份勇气,狸花猫又如何,来历不明又如何,他什么都没了解清楚,怎么可能贸贸然把自己卖了。   路易舔过自己的尖牙,气沉丹田,慨然道:“我拒绝,你什么来头我都不知道,不签。”说完,他猛地站起,头也不回地向厨房走去。   他本以为狸花猫会发怒,没想到狸花猫仍半坐在原地,岿然不动。   他在厨房忙进忙出,出来倒杯水喝时,听见那个低沉的男声说:“你会求着我,与我定下契约。”   路易转头看向那只灰色的胖猫,与它湛然的眼眸对视:“那就到时候再说。”   狸花猫轻哼一声,似乎不想和路易多说。   待路易做好晚饭再出来时,沙发上已不见灰猫的踪影,甚至连根猫毛都没有。   如今正是九月,秋老虎正威风,大多数猫这时候还在脱毛,那狸花猫在沙发上呆了这么久,竟然连根毛都没掉下。路易埋头在沙发上搜寻了一圈,再三确定没有漏网猫毛,不由得腹诽:“难不成连猫都不是?”   连猫毛都不掉,也太不走心点了。   简单地吃了一顿晚饭,路易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享受来之不易的闲暇时光。他漫不经心地搅拌着咖啡,在客厅里踱来踱去。他开学重新教高一,忙得脚不沾地,每天都在修改教案。   再加上近来办公室里过于热情的大龄女老师热爱给他张罗对象,搞得路易每天头疼不已。   透过书房的落地窗,城市的霓虹闪闪烁烁,流淌成光影的长河。   路易忽然觉得有些寂寞,偌大的房子,只有他孤独一人,回到家也没有人与他说话。他竟然有些想念那只奇怪的狸花猫,虽然这猫来历不明,可总归有个说话的东西。他凝视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温暖的橘色落地灯更衬得他形单影只。   写完下周的教案,大致翻翻明天要讲的课文,路易才抬头看了眼时间,深夜十一点,是时候洗漱睡觉了。明天又是一个忙碌的工作日。   路易从小就知道自己异于常人,可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见过除他和他爹之外外表与常人无异,内里却是另一类人的存在。   只有当他每次吃毛血旺,感受到鸭血从喉头滑过、温暖自己的胃时,路易才会放下心,不对自己的种族产生怀疑——他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吸血鬼。   可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从他诞生之初到现在,为什么从未见过其他非人类?是因为他混迹在人类社会中,在人群里长大、生活,所以才没法见到吗?   不可否认,狸花猫出现时,路易心中除了警惕与惊惧,还有一丝窃喜与欢欣。   路易怀揣着满腔难言的复杂感情,关掉床头灯,闭上眼睛坠入梦乡。   第二天中午,下课铃响彻校园。   “课代表记得找几个人去领生物卷子,今天晚上我们随堂小测一下。”路易收拾着教案课本,抬眼便叫住兴冲冲想往外冲的一个男孩,慢条斯理地吩咐道。   男孩脚步一顿,一下就被朋友们丢到身后。   “我知道了。”男孩丝毫不在意,反倒大步跃到讲台前,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路易,“我今天晚上去你家住几晚,行不?”   路易眉头微微拧起,极为不解:“又跟你爸吵架了?”   男生理直气壮地点头:“没错,所以,”他表情一变,语气无比谄媚,“祖爷爷,我能去你家住几晚吗?”   男生与路易眉眼有几分相似,有些许阴柔,皮肤如冰雪般白皙。他面无表情不言不语时,嘴唇抿成一条线,和路易有着如出一辙的冷淡气息。   路易:“你成天跟你爸吵架抬杠,累不累啊?”   男生绕到路易身后,抬起手,讨好地给他捏肩膀:“我爹那臭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也就在你面前好说话。”他嘿嘿一笑,顿了顿,才说,“毕竟你是他曾祖。”   路易拍拍他的手:“行了,别捏了,捏的我肩膀痛,没轻没重。”   男生眼前一亮:“那你就是答应了?”   路易:“晚上上完晚自习校门口等我。”   带着路光庭去教师食堂吃完饭,路易便准备到图书馆小憩半个钟头。图书馆坐落于广都中学的深处,周围茂林修竹,葱葱郁郁。这片青翠的竹林如楚汉河界一般,将图书馆和教学区分成泾渭分明的两半。   建国后,土地收归国有,私人不再拥有土地,这片广都中学自然也不例外。   路光庭死活要跟着路易一起去图书馆,美名其曰熏陶自我修养,路易无法,只能任由这个小尾巴跟着他穿过竹林,踏过碎石小径,来到图书馆前。图书馆还延续着明清的建筑风格,古朴而清雅,走到图书馆跟前,心便会不自觉沉静。   路光庭好奇地东张西望:“我都没来过这里。”   路易垂眸从兜里取出钥匙,打开图书馆大门:“建国之后这里就收归国有,后来你高祖把路家的藏书捐了一半,现在都收在这里面。”   路易今天的课基本都堆在上午,晚上的晚自习坐在讲台上守着学生便可。   高一刚开学,要说多累,也不至于,不过刚好赶上学校要重新开放图书馆,得把里面的藏书整理归类。路家捐赠的藏书里有许多孤品珍本,正好路易是路家人,这事便交到路易身上,免得开放图书馆后,学生们不知轻重,把那些藏书毁坏。   藏书如果被毁,学校连哭都没地儿哭去。   暑假的时候,路易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中,将那些藏书分门别类,换了旁人,面对这浩瀚的书海,说不定会觉得极为苦手。得益于幼时的经历,这些书路易整理起来却得心应手,没花多少时间,便将这些藏书整理的七七八八。   放路光庭进来后,路易打了个哈欠,叮嘱他:“看书可以,抽出来的书记得放回原位,路家捐赠的藏书在二楼,不过都是繁体字,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轻拿轻放,别弄坏了。”   路光庭嗯嗯地答应着,俨然已经迫不及待。   “祖爷爷你快去睡,我会小心的。”   路易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一步三回头,还是路光庭推着他走进图书馆办公室。   掩上房门,路光庭靠着房门长舒一口气:“祖爷爷哪里都好,就是太唠叨了。”   他抬头环视四周,阳光透过窗格洒落在木地板上,灰尘的精灵在半空中浮浮沉沉。路光庭穿过一排排书架,径直来到楼梯旁,走上二楼,走上三楼,推开一扇旋转的书架,一扇木门就这么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扇门已经有些年头,木纹深刻而厚重,每道深痕中似乎都凝结着厚重的岁月,让人不敢惊扰。   路光庭迟疑许久,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推开这扇尘封已久的木门。   门后是一个狭窄的长廊,两边都是长长的书架,书架上稀疏得紧,大多数丛书都被带走,唯有长廊尽头依稀可见一些书籍轮廓。   路光庭皱皱眉:“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一直在我耳边叫唤,烦都烦死了。”   没有人应答,反倒是书架上的灰尘因为他的声音而轻轻震颤。   他的声音回荡在这长廊之中,如浪潮一般反复回旋,无端有些诡异,更衬得四周静的可怕。   路光庭又向前走了几步,两边的书架上皆无异动,就在此刻,异变突生。   长廊尽头有东西飘浮而起,路光庭心里打了个突突,左顾右盼想找个防身的家伙事。长廊里有些昏暗,路光庭睁大眼睛,也只能模糊看见那个长方形、书本样的东西在空中上上下下。   路光庭咬咬牙,给自己加油鼓劲,大着胆子向那东西走去。   他也不是无缘无故跟着路易来图书馆,从刚刚在教师食堂吃饭开始,就一直有个声音在他耳边念叨。   ——今有田广十五步,从十六步。问为田几何?   ——今有田广十二步,从十四步。问为田几何?   ——今有田广一里,从一里。问为田几何?   ——今有田广二里,从三里。问为田几何?   路光庭被这声音扰得烦不胜烦,就差大吼一声闭嘴。那声音似乎察觉到路光庭的不虞,便阴恻恻地笑着,让路光庭到图书馆三楼的阁楼寻它,不然它就一直在路光庭的脑子里念数学题。   自家祖爷爷是建国前就出生的吸血鬼,路光庭一直对神神鬼鬼的事情接受良好,倒也不觉得这声音恐怖,就是觉得烦扰。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迅速来到图书馆,开玩笑,他下午还想好好上课呢。   他按照声音的指示来到图书馆三楼隐藏起来的长廊,却什么也没见到。他花费中午睡觉的时间来跟声音的主人碰面,却一个人影都没看到,就算是装神弄鬼,也让他看一下神鬼的真面目才对。   想到自己白白浪费的午睡时间,路光庭不由得怒从心起。   ……   “祖爷爷!救我!”   路易在办公室好眠十分钟不到,就听见一阵凄厉的惨叫,他蓦地惊醒,一下辨认出惨叫的是自家那个不省心的路光庭。   他连忙起身推开办公室大门,正好看见路光庭飞奔而来,身后还跟着一本泛黄古书。   看见路易,路光庭就跟看见救星一样,连忙钻到他身后躲好,一边喘气一边心有余悸道:“祖爷爷,那个书!那个书成精了!”   路易抬头一望,发现那本书正悬在空中,书页微微颤动,却不敢近前,似乎对他颇为忌惮。   “那个书……那个书一直在我脑子里用文言文念数学题,我不做就一直在我脑子碎碎念,”路光庭悲愤指责,狠狠地瞪了那本书一眼,“刚刚我看见那本书上出现一个小人,上来就要掐我脖子跟我拼命,吓得我赶紧来找你了。”   路易一言不发地听完,安抚似的拍拍路光庭的手,“没事,放轻松。”   路易虽说是吸血鬼,却从未见过别的非人类,也没有任何对峙的经验。饶是他,也摸不清这本书的深浅,书上蒙着一层薄薄的光,让他看不清楚字迹。   “念数学题的古书,光庭,还记得他念了什么吗?”   “今有田广十五步,从十六步。问为田几何?”路光庭记性不错,很快把那些问题复述出来。   路易一惊:“九章算术!”   那是路家最古老的一本书,已经流传上千年,他记得九章算术分明是写在竹简上,怎么会变成线装书。 第3章 灵与妖   ======================   说时迟那时快,须臾间,那本疑似《九章算术》的线装书已气势汹汹向路易扑来。路易闪躲不及,正要按着路光庭的脑袋往下躲,一个矫健的身影从书架上腾空一跃,与线装书悍然对上。   路易定睛一看,赫然是先前那只奇怪的狸花猫。   线装书与狸花猫甫一照面,还未接触便溃不成军,在半空中停顿几秒,立刻转身逃跑。狸花猫紧跟其后,四爪并用在书架顶上跑得飞快。   路易和路光庭都惊得说不出话,只能钉在原地看猫书大战。   狸花猫高踞书架,不再追逐线装书,一双兽瞳却紧紧盯着它。   “为什么不继续追?”路光庭小声问。   下一秒,惊天彻地的虎啸如汹涌浪潮,充斥路易耳畔,将他完全包裹起来。虎啸声响遏行云,震得周围的书页簌簌作响,线装书也被这惊天的虎啸撼的不敢动弹,几息后软绵绵地掉落在地,伴随的却是噼噼啪啪的清脆响声。   “原来是书成灵,”狸花猫站在书架上,低头向下看,“怪不得。”   它一跃而下,踩着散落一地的竹简上,扭头冲路易二人道:“可以过来了。”   路易还在迟疑,路光庭却已经兴冲冲地跑过去,大大咧咧地蹲下来,用手轻轻拨弄竹简:“这东西还真成精了?”   狸花猫蹲坐在一边,瞧起来竟然有几分矜持。   路易无奈地走过去,俯身拾起竹简,拿在手中仔细端详,查看竹简上的字迹,“果然是九章算术。”   路光庭好奇不已:“九章算术怎么了?”   路易解释道:“路家藏书浩如烟海,大多数都是在明清时候攒下来,最多也就几百年历史,但这《九章算术》是路家先人偶然所得,乃汉朝古书。”   “汉朝的?怎么说也有一千七百多年了,还保存的这么好?”路光庭看着竹简的光泽,啧啧赞叹。   狸花猫在一旁踱来踱去:“这书早就生了灵智,所以能千年不朽,还能改头换面把自己伪装成线装书。”   路易惊讶:“生了灵智?”   狸花猫点头,毛绒绒的猫脸上一派认真:“不错,它流经过许多文人墨客之手,日积月累下,怎么也得沾点灵气。”   路易若有所思地盯着狸花猫。   狸花猫本来还兀自打量着竹简,时不时伸出爪子划拉几下,感受到路易深邃的目光,不禁一个激灵,警惕地回视路易:“你干嘛这么看我?”   路易幽幽道:“没想到你身子这么……”他思考了一下,用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词,“实诚,跑起步来还这么身轻如燕。”   两人一猫相视无言,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尴尬。   突如其来的铃声打破凝滞的空气,路光庭回过神来,一蹦而起:“我上课去了,路老师咱们晚上见。”他拍拍裤子上的灰尘,一边跑一边回头冲路易喊话,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跑得没影了。   路易张张嘴,想叮嘱他拿卷子,发现路光庭早就跑远,只能闭上嘴,把注意力转回竹简和狸花猫身上。   一人一猫大眼对小眼,长久的沉默后,狸花猫开口:“竹简还会复生,一样会缠上那个男生。”   路易眯起眼睛,评估狸花猫话中的真实性:“缠上有什么后果?”   狸花猫:“对身体倒是没害处,也就脑子里一直有个声音神神叨叨,什么事情都干不好,习惯就好。”   一个十五岁的高中学生,脑子里有个东西一直在碎碎念,就算对身体没害处,也会神经衰弱。   路易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他摸着下巴,上下打量狸花猫:“如果想让竹简安分些,我该怎么办?”   狸花猫挺起胸膛,胸前一片雪白的绒毛。   它得意地说:“那当然是跟我签订契约。”   “就一个契约而已,一不会出卖你的灵魂,二不会让你陷入死地,三不会出卖你的身体……”说到最后,狸花猫的说话声越来越小,到最后跟蚊呐一样,路易几乎要听不清它说了些什么。   “三不会什么?”路易问。   “不会对你身体有什么伤害,你就说签不签!”狸花猫不知为何忽然变得羞恼起来,粗声粗气地威胁路易,“你不签我就不管那个竹简书灵!”   路易冷静道:“让我想一想,你先说清楚,我和你签订契约,我要做些什么?”   狸花猫冷哼,一个卷轴凭空出现,落到竹简上。它前爪按着卷轴,掷地有声地说:“记录所有你看到的非人类生物,将它们写在这张卷轴上!”   路易表情顿时复杂起来:“光是非人类的物种,那可就太多了。”   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随处可见非人类物种。   狸花猫:“你知道我说的非人类指的是什么,不用再跟我偷换概念。”他这两天可在人间恶补不少知识。   “妖,灵,鬼,仙,”狸花猫踱步到路易面前,冷冽的兽瞳与他对视,“还有你这种有着人类外表,却并非人类的存在,既非灵,又非妖,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清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路易叹口气:“我是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   “吸血鬼?”狸花猫耳朵微微一动。   路易盘腿坐下,一面收拾竹简,一面问:“什么又算作灵?”他指了指手中的竹简,“你说竹简孕育而生的乃书灵,为何不是书妖?”   “灵天生天长,地生地养,生死无常,自生自灭。”狸花猫道,“山间、江河、旷野间生智或有殊处之物,凡此种种,皆是灵。”   “那与妖有何区别?”   “妖应运而生,化作人形,皆有恩怨要了,或有因果要算,不能与灵混为一谈。”   路易更觉奇怪:“妖化作人形有恩怨因果?难道不是化作人形便想干什么干什么?”   狸花猫:“自化为人形,妖便身负天命,坚守其则,直到魂消魄散,概莫能外,就连我在尘世间行走都要受束缚,更何况妖。”   路易:“按你的分类方式,我又不是妖,又不是人,更不是鬼和仙,那我算什么?勉强能和灵沾边,但我又是我的妈妈怀胎十月生下来的。”   狸花猫振振有词:“所以我需要你帮我记录非人类,红尘万千变幻多端,我已数千年不曾在凡间走过,当然会有所疏漏。”   按生物思维来理解一下大概就是妖灵的物种进化论,这只狸花猫太久没有出来晃过,不知道以前的灵或者妖已经花费漫长的时间衍生成不同的物种。它找上门来就是希望路易帮它更新一下数据库。   低头看一眼卷轴,路易心道:“那这卷轴相当于教科书,我的任务就是把这空白的教科书填满。”   “坦诚布公地讲,我还是没法相信你,”路易诚恳地说,他直视着狸花猫瑰丽的兽瞳,显示自己的真诚,“我没法坦然地与一个陌生人……或者说是陌生猫签订一个不知深浅与危险性的契约。”   狸花猫不耐烦地拍拍爪子:“我要是想要你的性命或者灵魂,就一爪子的事情。”   路易哭笑不得:“好吧。”   狸花猫:“那就是签?”   路易把收拾好的竹简搁置一旁,点头应是:“签。”   狸花猫后退几步,沉声道:“那你闭上眼睛,发生任何事,都不要把眼睛睁开。”   路易没有异议,顺从地闭上眼。   在路易阖上眼睛那一刻,狸花猫身上泛起阵阵绚烂的光,它身上的毛发无风自动,整只猫弓起背,露出尖锐的爪子。白光将它的身体密密实实地包裹起来,逐渐拉扯变大,几息后,白光散去,化作星星点点的光尘,散落在空气中。   站在原地的只有威风凛凛的吊睛白虎。   白虎周身再次扭曲变化,本已消失的光尘又出现在图书馆中,白虎的兽瞳深沉而瑰丽,狂风乍起,裹挟着白虎的躯体,疯狂地向四周吹去。   路易只觉得浑身如坠冰窖,狂风如刀,几乎要割裂他的皮肤,可他仍然坚持着紧闭双眼。   风穿过书架间的缝隙,吹得书页沙沙作响。   待狂风散去,灰尘落下,白虎已变成一个峨冠博带的俊美男人。男人长眉入鬓,眸如寒星,眉眼如雕刻一般深邃,脸部的曲线挺拔而利落,有股“皎如玉树临风前”的贵气,不似凡间人。   他伸出手,一掌拍向路易的心口,以手成爪,剜开路易的心脏。心脏上的剧痛猛地袭来,疼得路易额头冷汗直冒,男人缓缓收回手,手掌一翻,掌心躺着一枚红宝石般的血滴。   男人面色不改,反手掏向自己的胸口,依葫芦画瓢,也取出一枚血滴。   他将两枚血滴放在掌心,闭上眼睛,掐诀默念。男人口中的语言晦涩深奥,带着凛然的神圣,他整个人如隔云端,叫人不敢逼视。   随着他口中的词句,两枚泾渭分明的血滴慢慢靠近,并且逐渐融合。   待两枚血滴彻底融为一体、不分彼此,男人睁开双眼,食指中指并拢,在胸前一划,血滴倏地分开。他低喝一声,将大部分心头血打向路易的胸口,剩下的则放回自己的身体里。   对路易来说,这短短的一段时间极为难熬,在剧痛过后他的身体忽然变得虚弱,整个人昏昏欲睡,任何一点微风拂过他的皮肤,都让他像是被小刀割伤一样疼痛。   捱过这段时间后,他听见狸花猫说:“好了,睁眼。”   路易依言睁开眼睛,发现胸口并没有伤口,刚刚心脏传来的剧痛似乎只是他的错觉。他看向蹲坐在原地的狸花猫,发现狸花猫似乎瘦了一些。 第4章 猫先生   ======================   路易明智地没有问狸花猫刚刚发生了什么,他将整理好的竹简拿起来,询问狸花猫:“既然我已经跟你签订契约,那这个竹简你也应该按约定解决。”   狸花猫舔舔爪子,满口答应:“那自然。”   随后他眼珠一转,咳嗽一声,猫脸上露出堪称严肃的表情,一本正经道:“既然我们的灵魂都已经赤诚相见,那你该对我有个爱称才对。”   “爱称?”路易错愕,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什么,他又将这个词认真地复述一遍,“你确定是爱称?”   狸花猫丝毫不害臊,反而理直气壮继续说:“当然是爱称。”   不等路易继续开口,狸花猫的问句便暴风似的袭来。   “爱称不是亲近之人的称呼吗?”   “不是表达喜爱、表示亲昵的称呼吗?”   “我们已经心血相融,灵魂相连,难道不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   “爱称有哪里不对吗?”   路易沉默,有理有据,无法反驳。   狸花猫见路易有所松动,不由得心头窃喜,再接再厉地威胁:“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吃了你!”   他露出尖锐的獠牙和锋利的爪子,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路易不禁抬眸认真看着狸花猫,仔细他怎么总觉得这狸花猫心怀不轨?好像有别的打算一样。契约既然已经签了,他就不是反悔的人,看狸花猫的口气似乎这个契约签订了就没法取消。   不过路易一向随遇而安,只要这契约不威胁他生命,怎样都好说。左右他一人吃饱,全家不愁,能让他舒舒服服过日子就行。吃当然是不可能吃的,没有看见大变猛虎的路易压根不信狸花猫会真吃了他。   就是个爱称而已,路易也不愿意因为这点小事闹不愉快,便顺着他的意思道:“想要爱称,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吧。”   狸花猫矜持地表示:“我的名一般人不能知晓……”   “我叫路易,漫漫长路的路,居大不易的易。” 不等他自矜结束,路易便笑眯眯地开口,“既然你都说要坦诚相对,那就要拿出诚意来。”   狸花猫动动爪子,装模作样道:“陆吾。”   这个名字一出,落在路易耳中竟如黄钟大吕一般,肃穆庄严,无端使他从心底升起一股敬畏来,让他不敢轻易念出这个名字。   可他总觉得陆吾这个名字在哪里听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路易呆愣半晌,后知后觉道:“既然你早生于我,我便唤你为先生吧。”   狸花猫的鼻子动了动,极为不满地抗议:“这个称呼一点都不亲昵,我拒绝。”   “那陆先生如何?”路易补充说,不过马上他便否定了自己的提议,思忖片刻,又道,“陆先生与我的姓同音,容易惹人误会,那就称呼你为猫先生如何?”   猫先生,猫先生。   陆吾咀嚼着这个“爱称”,觉得颇为到位,既显得尊重又透露着亲昵,不禁虎心大悦。   “好!以后你就叫我猫先生!”陆吾拍板,他递给路易一个赞赏的眼神,“果然是我……看中的人!”   路易失笑:“既然爱称已经有了,那还请猫先生告诉我怎么处理这竹简里的东西了吧?”   毛被捋顺,陆吾心情甚佳:“好说,这竹简生了灵智,诞出书灵,与妖不同,没有因果,也无执念,你找个热爱读书的人让书灵跟他玩就行。”   路易不敢相信:“就这么简单?”   他原本的担忧顿时化为满腔笑意,本以为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没想到竟然这么简单就能化解。他开始怀疑方才陆吾故弄玄虚的样子,就是为了诓他签那个契约。   “哼,”陆吾见路易怀疑他,二话不说,爪子往竹简上一拍,“书灵,出来!”   原本安生防止在一旁的竹简忽然颤动起来,抖抖索索,哗的一声脆响,原本整整齐齐的竹简猛然散开,竹简上的细绳早已断裂,一根接着一根的竹简飘起来。   四周浮现点点光尘,萦绕在一人一猫的身畔,随着竹简的动作不断起伏。   竹简上泛起濛濛微光,流云忽现,穿梭在竹简与竹简的缝隙之间,陆吾看到这些流云,惊讶道:“这竹简竟然和他有关系。”   路易反射性回问:“和谁?”   陆吾顿了顿,还是答道:“我以前一个朋友,按你们现在的话来说,算是同事。”   路易哦了一声,知趣的闭上嘴不再询问。   竹简上的微光聚成一团,凝成一个隐隐约约的人形,能看见四肢与头部,却看不清五官。   路易根本没法从它的身体曲线上辨认男女,迟疑一瞬,道:“它就是书灵。”   陆吾伸出爪子,吧唧一下就把这个人形光团拍到地上,恶狠狠道:“听话吗?”   那光团的声音尖尖细细的,像是变声期的少年,又像是嗓音较尖的少女:“听话听话,神君大人千万别将我杀掉。”   路易捕捉到光团话里的一个词——神君。   他盯着陆吾那张毛绒绒的猫脸,心道:“哪家神君是猫变的?”   陆吾可不知道路易丰富的内心活动,仍旧按着光团纹丝不动:“我杀你干什么,你先交代清楚,之前为什么要在那个男孩脑袋里叨叨叨?”   光团委委屈屈道:“因为我看他数学不好。”   路易:“……”对,路光庭就是数学不好,文科出众,理科出奇的差,偏偏平时说话成语乱用,修辞水准跌宕起伏。   陆吾奇道:“数学不好的应该不止他。”   光团闻言,更委屈了:“因为他是数学不好的人里,长得最好看的。”   路易忽然感到一阵窒息。   原来现在的书灵也讲究颜控了吗?   路光庭不说话时,皮相确实挺能唬人,他完美遗传了爹妈的好基因,和路易的妈妈又有四五分相似。从外表看,活脱脱是个寡言的清冷美少年。   就是不知道话唠脱线到底随了谁,白瞎了那副好皮相。   陆吾丝毫不以为意:“原来如此,要我找肯定也找最好看的。”   路易觉得更加窒息。   他觉得自己再在这里待下去,恐怕智商会被这俩拉到同一水准。身为一个《九章算术》书灵,难道不应该找数学最差的人缠着吗?   陆吾似乎很能体会书灵的心情:“我懂你,我懂你,看着漂亮的人也赏心悦目。你看我这个也很漂亮。”   很漂亮的人捏捏鼻梁,看了眼腕表,无奈道:“已经四点了,我得回办公室了,图书馆我得锁上,你打算怎么办?”   陆吾一愣,爪子还捏着光团:“当然是跟你走。”   路易抬了抬下巴:“那这竹简呢?肯定是没法放在图书馆里。”当年建国后,路家藏书九成都捐了出来,五成捐给学校,四成捐给省图书馆,剩下一成中就有《九章算术》。   《九章算术》已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也算是文物,原本路家是打算将它捐给博物院,没想到竟然遍寻不到,还以为是战乱时遗失了。没想到它一直混在学校藏书中,还成了精。   难怪当年路家怎么找也找不到。   书灵细声细气地说:“我能不能呆在那个男孩子身边,我这次绝对不在他脑子里说话。”   路易忽然想起一件事:“我听光庭说,你一直在他脑子里念应用题。”   书灵迷茫道:“何为应用题?”   路易:“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为田几何?”   书灵恍然大悟:“你说的那个啊?”一提到自己专业上的事情,书灵就从受气小媳妇状变得癫狂起来,颇有灭绝师太的风范,“那是最简单的题!我是为了让他对我的题感兴趣!”   说到这里,书灵愤愤然:“他竟然不回答我!”   路易默然,那个田广多少步、从多少步,简单来说就是长宽面积问题,也就小学生水平,就是最后答案可能需要换一下单位。不过对路光庭这个数学学渣来说,要他看大白话数学题都跟要了他命一样,更别说这文言文数学题。   “那你怎么还让他来图书馆阁楼找你?”   书灵更加委屈:“我有好多好多其他的题,我看他对田不感兴趣,就想用别的题诱他。”   路易:“……”可以,威逼利诱都上手,是个当老师的苗子,就是这个“利”不太对。   陆吾松开爪子,让书灵飞起来。   路易心生一计:“既然你能变成线装书,那能不能变成别的书?”   书灵警惕道:“你想让我变成什么书?我先说,我绝对不变成数学以外的书,你不能侮辱我的尊严。”   路易哭笑不得:“不让你变成语文书,你能变成数学教材吗?我把你带到光庭那……”   趁路易说话没注意,陆吾一跃而起,跳到他肩膀上。陆吾委实太压秤了些,路易身子一歪,险而又险地维持住身形,才没一个后仰摔得四脚朝天。   陆吾身上柔软的皮毛擦过路易的脸颊,弄得他心痒痒。   他忽然理解为何网上有那么多人撸猫,特别是揉胖猫,尤其是猫先生这种油光水滑、珠圆玉润的猫。 第5章 陆吾   ====================   路易肩膀上顶着一只胖猫,翻箱倒柜地找出高中必修一的数学书。   书灵在数学书页上起起落落,唰唰唰地翻著书页,将数学书的内容扫了个大概,便信心十足道:“包在我身上,我一枚竹简可以变一本书,你把剩下的都拿来,我都可以变。”   于是路易踏出图书馆时,肩上扛着一只猫,怀里抱着一摞书。   回到办公室,下午第四堂课还没下课,有些晚上没课的老师已经提前回家。今天周三,最后一堂课是班会,班主任们大多在教室里,办公室中只有寥寥几人。   “小路回来了?”坐路易旁边的一个男老师抬起头,看见路易肩上的猫和怀里的书,错愕不已,“你这猫从哪里来的?”   “学校里捡到的,死活要跟着我,可能是流浪猫。”路易漫不经心道,径直回到自己的桌边,把敦实的一摞数学书放下,震得办公桌也跟着一颤。   陆吾灵巧地跳下路易的肩膀,在办公桌上踱来踱去,左嗅嗅,右闻闻,自个儿玩的不亦乐乎。   书灵缩在变成的数学书里不敢出来,有陆吾这么大一尊神在这里守着,它即便心已经飞到路光庭身上,却怎么也不敢肆意妄为。它已经迫不及待想让路光庭和它一起徜徉在数学知识的海洋里了。   身为一个已经一千七百年的《九章算术》,书灵在众多数学家手中流转,遍观书海,历史上所有数的出名字的数学著作,它都能倒背如流并深刻理解,若是它能化作人形,那必定能当个资深数学家。   可惜它只是一个小小的书灵,空有满腹数学知识,在阁楼里呆了上百年,这几天才苏醒过来,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好看数学又差的苗子——当然长得好看才是重点,结果就撞上一尊这么大个的神君——不论是体型上来说,还是神力上来说。   它肚中心酸有谁能知晓。   陆吾在路易的生物书上卧了下来,白花花的肚子鼓出一点,看得路易眼馋不已。   “周歌,你明天晚上是路光庭他们班的晚自习吧?”路易抽出一杆红笔,旋转笔头,一面换笔芯,一面问道。   名唤周歌的男老师转了过来,手上的笔转得眼花缭乱,他笑道:“对啊,怎么?想跟我换一下课?”   “对,”路易点头,“ 如果今晚你没事的话。”   “嗨,我能有什么事。”周歌搭上路易的肩膀,“我家那口子出差去了,我也不忙着回家,咱哥俩换节课而已,小事一桩。”   路易颔首:“多谢。”   周歌退回去,继续批改作业:“我说兄弟,你真不准备找个姑娘谈个恋爱?”   一说到结婚的事情,路易就十分无奈:“我还没那个想法,我爸也不催我,就这样继续过也没什么不好的。”   周歌:“当年我们一个寝室,都以为你是最先脱单的,结果我们仨结婚的结婚,恋爱的恋爱,倒是你这个硬件条件最好的孤身寡人到三十。”   路易轻咳一声,生硬地转移话题:“上次我送你那个玫瑰精油怎么样?你用完没,我这里还有。”   周歌见他对这个话题不想多聊,也不勉强:“你嫂子说那个精油一看就很昂贵,让我别占你便宜,下次我就从你这里买,不能让你白吃亏。”   “那个是我爸平时做着玩的,没什么贵不贵的,”路易向后一靠,倚着椅背,舒服地叹气,“东西就是拿来用的,我一个人肯定也用不完那么多,你要是给我钱,那我送你精油就没意思了。”   周歌笑道:“意思意思总要给一点,方便给你嫂子交差。”   路易伸出一根手指:“收你十块邮费,再多我就成奸商了。”他爹平日里没事干,提取精油提取着玩的,每次寄过来连邮费都不用出。   周歌大笑,从钱夹子里抽出十元放在路易手中,道:“说起来你爹精神头可真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折腾精油。”   路易:“……”精神头是挺好,至于是不是一大把年纪还有待商榷,一般老头也不会成天想着搞精油。   他默默地把钱丢抽屉里,盘算着拿这十块钱给他小侄子买糖吃。   周歌越想越乐呵:“以前辈偶像剧荼毒多了,看见混血儿就以为是什么豪门贵公子,以前咱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猜你家是不是特有钱。”   路易:“……”娘家里是挺有钱的,爹就算了,真要放现在,严格来说,爹就是个倒插门吃软饭的。   周歌突然放下笔,一脸兴味地问路易:“说起来那个精油是什么玫瑰?太香了,而且我总觉得味道很熟悉。”   “大马士革的玫瑰。”路易道,“你觉得熟悉,是因为学校外面那片花田里种的的就是大马士革玫瑰。”   他透过明亮的窗户,看着校外摇曳的绿树,几不可见的叹了口气,他已经很久没和父亲见过面了。只有每次收到老爹寄来的精油时,他知道自家老爹还在世界上某个地方浪的飞起。   晚上八点二十,第二节 晚自习结束。   下课铃刚响起,学生们就鱼贯而出,迫不及待地奔出校门。   路易坐在办公室里,等着楼道中人流渐渐稀疏,才掐着点前往停车场。他今天晚上已经把下周的课备好,一边走一边盘算着还有什么没做。想到这周末是路光庭十五岁的生日,路光庭暑假的时候就开始不停在他耳边唠叨,让他别忘记给自己准备生日礼物。   看到怀里一摞竹简变成的数学课本,一个主意浮上路易的心头。   开车行驶到校门口时,路易便看见了路光庭高挑的身影。马上就要十五岁的少年长手长脚,身形消瘦,这时候正是抽条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吃一堆还是不见胖。路家人的脸向来出众,高高瘦瘦的男孩子站在人群中还是很显眼。   原本单肩背包,颇有少女言情男主风范的路光庭一看见路易的车眼睛就亮了,待路易在街边泊好车后,便蹦蹦跳跳地来到路易车边,自觉地打开副驾驶大门,和胖乎乎的狸花猫对上视线。   狸花猫油光水滑的皮毛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一看手感就很好。   “不好意思,我走错车了。”路光庭下意识道,然后啪的关上车门。   下一秒,车门再次被打开,车外的路光庭气急败坏:“祖爷爷!为什么你让一只肥猫占了我的专属座位?”   小孩总有莫名其妙的占有欲,从小到大他就知道自家这个祖爷爷不是普通人,平时看见班上同学感叹路易的俊美时,他心里就隐隐窃喜——你们不知道我祖爷爷是吸血鬼吧!想不到吧!   虽然他从没看到过路易吸血,顶多看到路易两三天必吃一顿毛血旺。   可能毛血旺对路易的作用,就是吸血吧。   路易语带笑意:“你坐后排吧,你可不能叫他肥猫,我都叫他猫先生。”   路光庭皱皱鼻子,还没说话,狸花猫就抢先道:“猫先生只有你能叫,这小孩不许那么叫我。”   “我还不惜的叫!”路光庭龇牙咧嘴地放下狠话,气哼哼地坐到后座上。   路易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唇角不由自主地弯起,叮嘱他:“系上安全带。”   路光庭听话地把安全带系上,书包放在一旁,双手乖乖地放在膝盖上,看起来活脱脱是个文静、书生气十足的男孩。   路易娴熟地换挡,踩离合,旋转方向盘,驶出停车位,他从后视镜中瞧见路光庭眼巴巴地盯着自己,仔细一看,又像是在发呆。他不禁笑道:“怎么忽然没声了?”   路光庭回过神来,嘚瑟地一抹刘海:“突然想起件事。”   路易看着地平线尽头城市绚烂的霓虹,应和他:“什么事情?”   路光庭瞅着副驾驶上坐姿端庄的陆吾,得意洋洋道:“坐后排的最安全。”   陆吾闻言,耳朵动了动,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反而故作淡定地趴着车窗,沉稳道:“路易,这里离昆仑山有多远?”   穿越花海,到达花海边缘,尽头便是十字路口,这次他们运气不好,刚好绿灯熄灭,绿灯再亮还得等两分钟。路易索性熄了火,胳膊放在方向盘上,对陆吾的问题不明所以:“昆仑山?”   陆吾点头:“对。”   路易:“也不算特别远,现在火车飞机都挺方便,就是想要深入昆仑山不太可……”他不再继续说话,只因为他忽然想起书灵口口声声称呼旁边这个猫先生为神君,就算他没看过小说影视、了解过宗教信仰,也知道神君指的是什么。   等等,他脑海中依稀闪过只言片语,他似乎忆起在哪里听过陆吾这个名字。   这时绿灯已亮,路易发动汽车,赶紧收回飘飞的思绪,不敢再胡思乱想。待他再回忆起那段模糊的字句时,却发现自己什么也想不起来。   ——昆仑之丘,神陆吾司之。 第6章 生日快乐   ========================   路易平时住的公寓都会留出一间客房,方便客人留宿。   在地下停车库将车泊好,给陆吾打开门后,路易便下车打开后备箱。路光庭好奇地探头看去,就发现路易怀里一摞数学教科书。   他一看见数学书就背皮发麻:“祖爷爷,你抱这么多数学书干嘛?”   路易故作高深:“你以后会知道理由的。”   路光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主动请缨:“我来抱书,祖爷爷你快开门。”   陆吾绕着轿车走了两圈,对轿车失去兴趣后便跳到路易肩膀上,俯下身子,压低声音问:“我们已经是这种亲密的关系,晚上是不是要睡在一起?”   路易默然,说话不要这么惹人误会,我们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毫无芥蒂睡在一起。   不过跟一只猫睡觉也没什么,睡一起便睡一起吧。   两人一猫和一个藏在数学书里的书灵便这么浩浩荡荡地回到家,路光庭熟门熟路地把教科书和书包都丢在餐桌上,便幸福地倒在沙发上,抱着一个大软枕滚来滚去。   路易摇头失笑,端着三杯水来到客厅:“光庭,你作业写完了?”   路光庭咸鱼瘫:“写完了……”   “数学没问题?”路易把杯子递给他,旁边的陆吾跳上沙发,在路易身边卧下假寐。顺滑的皮毛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路易忍不住上手揉了几下。   路光庭低声道谢,捧着水杯吹了吹,尝试性地喝了一口,确定水温不烫后,才连喝好几口润润嗓子。   “现在数学还不难,之后就难说了。”说到数学,没心没肺的路光庭也忍不住叹气,“我以后一定要选文科,我绝对绝对不选理科。”   路易:“这周六你生日,我已经给你准备好生日礼物了,你要不要现在就拆开?”   路光庭心头的郁闷一扫而空,喜滋滋道:“不,等周六当天再拆开,生日礼物就要有生日礼物的氛围。”   陆吾掀起眼皮,看了看沉浸在喜悦中的路光庭,又看了一眼笑容诡异的路易,心头忽然兴起一股幸灾乐祸的情绪。   “今天晚上你在我这里借宿,跟你爸妈说过没?”   路光庭摊在沙发上,表情空白,眼神茫然:“没说,不想说。”   “这次你又干什么了?”路易一边打开电视,一边随口问。   路光庭抱着软枕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直视电视上斑斓的画面,铿锵有力道:“这次我绝对不低头。”   “所以你到底做什么了?”   路光庭眼神飘忽不定,装模作样地咳嗽一声,道:“我把我爹养的玫瑰摘了送给我妈了!”   路易:“……”   路易安慰他:“没事,我小时候也干过这事。”   路光庭眼睛一亮,猛地转过头来,不可置信道:“祖爷爷,你小时候也这么熊啊?”   路易:“……”合着你还知道你熊啊!   陆吾在一旁偷笑,胡须笑得一颤一颤,连兽瞳都变得又大又圆。   周四、周五这两天匆匆过去,广都中学周六还是要上课,不过中午就会早早放学。路光庭一下课便兴奋地冲到停车场,刚到停车场,就发现路易的轿车顶篷上蹲着一只灰色的大胖猫。   胖猫眼神睥睨,猫脸上尽是嘲讽的笑意。   鬼知道路光庭是怎么从这张毛绒绒的猫脸上看出嘲讽的,他总觉得这只胖猫似乎等着看好戏。   原本他对这只猫还是存有一点敬畏之心,可惜这两天这只胖猫就呆在路易身边打盹睡觉,每天无所事事,之前大战书灵时的威风好似消失的无影无踪。   路光庭扪心自问,实在没法对一只成天吃了睡睡了吃,还喜欢赖在路易身上撒娇的胖猫心怀敬畏。   可这只猫这时候的表情太欠打了。   待路光庭气呼呼等到路易时,忙不迭上去告状:“祖爷爷,你家猫先生嘲讽我。”   路易心情不错,平时没甚表情的脸上带着微笑:“怎么嘲讽你了?”   “你看他脸!”   路易抬眸望去,灰色的猫站在车篷上,眼睛又大又圆,正午时分,阳光如金子一般灿烂,毫不吝惜地尽情向大地挥洒光亮,也照耀得灰猫浑身闪闪发光,皮毛如缎带一般光滑。   路易认真端详陆吾的脸,得来陆吾一声软绵绵的叫声。   “你可能是看错了。”路易道。   路光庭啐了一口:“两面派!”好好一个猫,听声音都知道是个大男人,竟然还撒娇!要不要脸!   陆吾动动耳朵,趾高气昂地从后车门跳上车,从路光庭面前大摇大摆地晃了一圈,最后优哉游哉地趴在副驾驶座上。从后面看,纯粹是巨大的一坨灰毛线团。路光庭看得牙痒痒,却又不敢真的对陆吾动手。   路易在一旁忍俊不禁,随后又敛起笑容,唇角拉成一条直线。   “你爸拜托我今天一定要把你带回家。”路易说,他转动车钥匙,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敲打着方向盘,眉头轻轻皱起,像是在想着什么,“摘个玫瑰花而已,跟你爸道个歉就行。”   路光庭闷声闷气地说:“我知道。”   他自己主动系上安全带,双手搭在膝盖上,待汽车驶出校门后便侧头望着窗外的风景。正是九月,学校里的桂花开了,到处都飘荡着桂花浓烈的香气,若是晚上下了雨,第二天清早,地上便会铺上一层厚厚的金毯。   学校外的玫瑰花田以前是路家的私家花园,路易按辈分算,是他高祖那一辈的人,自然也知道这片玫瑰花田在久远以前,是谁在打理。   “祖爷爷,你到底多久出生的?”   路易疑惑,不知道路光庭怎么忽然问这个。   其实他自己也记不清到底哪一年出生的,略作思考后,路易谨慎地说:“应该是民国前,民国前我就出生了。”   路光庭看着摇曳的玫瑰花枝,轻声说:“你知道这些玫瑰花是谁养的吗?为什么一直留到了现在?市中心为什么还能留这么大一片地种玫瑰?”   路易很久没有回答,路光庭猛然意识到自己似乎问了不该问的东西。   “我妈妈从小喜欢玫瑰花,舅舅就专门从国外请了一位花农来种植玫瑰。”路易说,“后来妈妈结婚,这片玫瑰花田就被舅舅当作新婚礼物送给我的妈妈。”   汽车来到玫瑰花海的边缘,路易继续道:“至于为什么还能留在现在,可能是为了给我和我爸留个念想吧。”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路家建国后式微许多,但仍旧是广都有名的书香世家。路家传承数百年,建国后家业基本上都捐了出去,该分家的分家,该变卖的变卖,到现在路家上下满打满算也就寥寥数人。   路家清贵,视从商为歪门邪道,这么多年,也就出了路易舅舅这么一个天资纵横的商业家。至于其他路家人,个个都只想埋在书海里努力学习钻研,出去愣头愣脑,只有被人忽悠、牵着鼻子走的份。   路光庭他爹就是个典型,从小就是个书呆,长大后醉心物理事业,至于其他身外之物一概不管。好在路光庭他妈是个精明能干的女强人,路光庭老爹这才免去捧着偌大家业风餐露宿的命运。   路家祖宅远在郊外,风水极佳,是路易舅舅主持修建。平时路光庭上学都住在市区里,路光庭他爹最开始还想陪着儿子住一段时间,可父子俩都“不事生产”,只能每天大眼瞪小眼。   路光庭老妈成日在天上飞来飞去,少有能陪儿子的时候,但对儿子的关心却丝毫不少。得知父子俩的窘境后,当机立断把父子俩拽回家,把老公教育了一通,然后毫不客气地把儿子踢去住校。   上高中后,路光庭声泪俱下地表示自己不要住校,路光庭妈妈见路光庭瘦削许多,也心有犹豫,这一犹豫,就让路光庭逮着机会成了走读生。就在她狠下心准备让路光庭继续住校时,鸡贼的路光庭就已经脚底抹油,跑到路易家避难了。   路易的童年就是在这座郊外的祖宅,祖宅外幽深的松林,不远处蔓延的青山白云,天气好时远方山巅如钻石闪烁的皑皑雪山,都是他难以忘记的回忆。   他极少会主动来到祖宅,害怕触景生情。   他虽然是吸血鬼,可心却是人的心,会难过,会恋旧,会害怕。   路易在车库中将车停好,路光庭刚想蹦下去,就被路易阻止:“光庭,等一等。”   副驾驶的陆吾主动挪了挪地方,露出一个精致的箱子。   路易单手拎起箱子,递给路光庭:“先把生日礼物送给你,十五岁的小伙子,”他微微勾起嘴角,笑着说,“生日快乐。”   路光庭感动莫名,鼻头一酸,两行热泪唰地一下就流下来。   他接过箱子,抱在怀中,感动道:“祖爷爷你对我真好。”   路易啼笑皆非:“怎么就哭了?”   路光庭睁着眼睛流着泪:“我也不知道,就觉得忽然想哭。”   箱子沉甸甸的,箱盖的地方绘着花纹,路光庭道:“祖爷爷,我能现在就拆开吗?   路易想了想,说:“你拆吧。”   路光庭便流着泪开始拆箱子,看清箱子里的东西后,路光庭眼泪流得愈发汹涌。   ——竟然是整整一盒的数学教科书。 第7章 郊外祖宅   ========================   熟悉的封皮,熟悉的两个大字,还有紧接其后的必修一、必修二、必修三……   路光庭泪流满面:“祖爷爷,你给我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摞数学书吗?”   路易正在抽车钥匙,听路光庭这么一说,他扭头看去,这才发现之前一直嚷嚷着要到路光庭身边的书灵竟然没出现。   “猫先生?”他可没法知道书灵到底在哪里,遂果断向专业的求助。   陆吾嗷呜一声,路光庭一抖,眼睁睁地看着膝盖上的数学书颤抖起来,书页哗啦啦地翻开。就在此时,光芒大盛,抖动的书页猛地静止,纸张上泛起蒙蒙的白光,光芒汇聚作一团,渐渐凝成人形。   路光庭懵了:“这是……”   “我是九章算术书灵,我们又见面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响起,细声细气,不像男孩又不像女孩。   路光庭悚然一惊,连忙扔烫手山芋似的把这箱子丢到一边,惊慌失措道:“祖爷爷!你怎么把这个书灵扔给我啊!”   年幼的路光庭,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什么。   箱子咕噜噜地滚到一边,最后砰地撞在车门上,艰难地停下。光团一样的书灵抱着脑袋委屈地嘶了一声,它只有巴掌大,还没凝出五官,看起来是有些渗人。   路易设身处地地思考片刻,觉得让一个没脸的人形光团陪在路光庭身边,容易对他造成心理阴影。   路光庭忽然意识到什么,盯着那团光,颤颤巍巍道:“祖爷爷,你说的生日礼物该不会就是这坨光?”   “什么光,他是书灵,以后就是你的专属家教。想要有个好成绩数学不能拖后腿,你爸妈都跟我交换过意见了,你要是高考考不好,也不会送你去国外,”路易收起车钥匙,“复读吧。”   “我学文科!”   “文科也有数学。”路易瞥了他一眼,不紧不慢道,“抱着数学书下车。”   路光庭只好扛着一箱子数学书委屈地下车。   陆吾跳上路易的肩膀,光滑柔软的皮毛擦过路易的脸颊,他环视四周高大的松柏,小巧的鼻头动了动:“这个地方是哪里?”   “路家祖宅,我小时候就是在这里长大。”忆起以前与家人一起生活的画面,路易神情不自觉变得柔软起来。   陆吾歪头,俯视路易俊美的脸。   路易五官轮廓都很深刻,高鼻深目,发色眸色都偏淡,又带着东方特有的温润,旁人一眼就能认出他是混血儿。   或许因为他是吸血鬼,他的皮肤总有点病态的苍白,有着大理石一般的质感。他的衬衣永远熨的挺阔凭证,衣服纽扣从来都扣到最上面一颗,素来面无表情,也就和路光庭、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有点人气。   这几天路易上课的时候,陆吾就会学校里逛来逛去,趴在走廊的扶栏上,课间时听见不少女孩子偷偷议论路易,形容他斯文禁欲。   陆吾望文生义,无师自通地高度领会了禁欲的含义——不就是佛宗里断绝一切欲望的意思。他光明正大地用眼神勾勒路易的眉眼轮廓,丝毫不知道什么叫羞涩,在他的认知里,从来就没有羞涩这个概念。   微风乍起,吹起路易雪白的衣角,覆在他额上的发丝微微散乱,陆吾心里一动,似乎有什么在悄悄地发芽。   路光庭抱着箱子,在前面走得东倒西歪。   陆吾耳朵一转,直起身子,闻到一股草木清香味,很熟悉,味道很淡,充满了灵气。   “路易,这里是哪里?”   路易脚步一顿,不解道:“我祖宅啊,你刚刚才问过。”   陆吾:“不对,我问的是,这片土地以前叫什么?”   “你要给我具体范围我才能准确告诉你。”路易说。   陆吾沉吟片刻:“方圆千里的土地。”   “广都,据我所知,这座城市一直没有改过名字,一直叫广都。”路易说,“怎么忽然问这个?”   “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没什么。”陆吾心不在焉地说,眼睛却盯着不远处连绵的山脉,流云浮浮沉沉,缠绕在山腰,目力所见,全是葱葱郁郁的森林。   路易瞥了他一眼,没刨根问底,话锋一转:“你能让书灵有个具体的模样吗?”   陆吾神思归位,听见路易的话,眼珠子一转,含蓄地表示:“能肯定是能的,不不过需要书灵自己愿意。”   说话间,他们已经穿过花园,正是金秋,金桂飘香。路易突然停住脚步,看着一株高大的桂花树,怔怔地出神。   正午的艳阳正烈,这个时候秋老虎发威,哪怕站在树荫下也燥热不已。   路光庭往前走了好一段距离,没听见后头的脚步声,回头一看,才发现路易竟然没跟上,而在碎石小路尽头,白衣黑裤的俊秀青年站在一棵枝干虬结的桂花树下,他侧身而立,风吹桂花落,霎时间漫天都是金黄的桂花雨。   “祖爷爷,怎么不继续走了?”路光庭喊道。   路易视线从桂花树上挪开,高声答道:“这就来。”   路光庭的爸妈都在家,看见路易的到来,都有些惊喜——路易已经十五年没有主动回到祖宅,上次来祖宅时,还是为了看看刚出生的路光庭。   这次他主动回到祖宅,已经足够让路光庭爸妈喜出望外。   一顿饭四个人吃的都很满意,就连陆吾都有精致的猫餐,虽然陆吾本人似乎并不开心。席后路老爹本想拉着路易一起去下下棋、聊聊天,没想到路光庭先下手为强,拉着路易钻进自己的房间。   书箱还正正方方地放在一张小圆桌上,箱盖严丝合缝。路光庭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把锁,把书箱锁上,显然对这一摞数学书深恶痛绝。   “怎么?”路易靠在门边,看了一眼那个书箱,忍不住轻笑。他慢悠悠地走了过去,坐在桌边的沙发上。   路光庭就站在桌边,满脸严肃地指著书箱:“祖爷爷,我能不要你这个生日礼物吗?”   他说着说着就悲愤起来:“我不要成了精的学习机!”   路易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成了精的学习机,这个形容词不错。瞅见路光庭脸上的愤懑,路易艰难地止住笑意,轻咳一声:“书灵一直想要监督你学习,有哪里不好吗?”   要知道这两天晚上书灵在他家里还恶补了现在大学到博士阶段的数学教育课程,可谓是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摩拳擦掌就差一个小白鼠。   虚掩的门开了条缝,路易抬眸望去,发现陆吾竟然钻了进来。   油光水滑的大猫径直跳到桌上,伸出雪亮锋利的爪子,往下狠狠一抓,咔擦一声脆响,挂在箱子上的锁便应声而落。一时间白光大盛,书灵冲破箱子的封锁,张牙舞爪地奔了出来。   路光庭后退几步,惊得一个趔趄,跌倒在床上。 第8章 书灵   ====================   书灵还是只有巴掌大,周身蒙着一层白光,就是样子变了许多。原本模糊不清的脸庞忽然清晰起来,五官一应俱全,对路光庭来说,书灵的眉眼还很熟悉。   赫然是他初中数学老师的模样。   路光庭的初中数学老师是个女孩,还担任他的班主任。路光庭扪心自问,以他的审美来说,她长得挺可爱,身材娇小,常年梳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她姓赵,二十多岁,天生一口娃娃音。   赵老师走马上任时,许多人担心她没法胜任班主任这一职务,没想到她除了教学能力却极为突出,班主任也做得有声有色。她办事雷厉风行,说一不二,奖惩有度,赏罚严厉,花费大量时间与家长学生沟通。   路光庭就是被沟通的最勤的学生之一,他数学实在太差。   路光庭初中刚入校,还抱有十足的期盼,听着娃娃音,看着班主任可爱的脸,觉得自己的初中生活一定会非常快乐。只是没想到班主任是他的数学老师,还是一个十分严厉负责的数学老师。   毫不客气地说,路光庭能顺利直升广都中学,赵老师功不可没。   当然对应的,赵老师也成了路光庭的噩梦。他现在还记得被押着在题海中翻腾的痛苦,满脑子都是几何、函数、圆锥等题目。   要知道,他可是连长宽面积都懒得算的家伙,当年小学背九九乘法表就容易背串行。   路家祖上以前出过好几个状元,一连串进士,举人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办了书院教书育人。   路家人论逻辑、智商都是顶尖,文理皆通,路光庭的老爸、路易的舅舅就是最好的例子。可惜到路光庭这辈不知怎么基因突变,要他学数学跟要他命一般,小学时要他学奥数更是闹得鸡飞狗跳。   就连路易都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出了什么岔子,难不成是DNA复制的时候双螺旋扭错了?把好好的双螺旋硬是扭成一条麻花,才生出路光庭这么一个视数学为洪水猛兽的路家人。   “怎么这么大惊小怪?”路易端起桌上的茶壶,为自己倒了一杯,瞧见里面是菊花茶,他微不可见地皱眉。   陆吾从桌上跳下来,窝在路易的膝盖上,前爪揣在厚实的胸膛下,眯起一双兽瞳,幸灾乐祸地看戏。   路光庭连滚带爬地从床头蹦到床尾,发现路易竟然还在旁边老神在在地喝茶撸猫,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悲愤之情。   “祖爷爷!”路光庭高声叫道。   路易抬眼:“怎么?”   “我不要这个书灵!”   路易淡然道:“送出去的礼物,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路光庭憋了半天,拱手道:“告辞!”话音刚落,他就开门扬长而去。   书灵忧伤地飘了回来,抱着比它还大的数学书唉声叹气。寻常的灵有雌雄公母之分,书灵却没有。它的脸虽然变成可爱的女孩模样,身子却还是个平板身材,“光”溜溜一片,啥都看不见。   陆吾喉咙里发出类似于笑的声音。   其实一只猫的脸上出现人的情绪,会让人感到莫名的恐惧。或许是路易素来对这些接受良好,也可能是陆吾本身就不是寻常的猫,路易却丝毫不觉得害怕。   那边书灵还在独自垂泪。   它一边把数学书变回竹简,一边抱着竹简流泪,抽抽噎噎地自言自语:“我果然还是适合去阁楼里积灰,这个世界已经不适合我了,哪怕我知道数学前沿理论,但是庭庭不学,我知道这些有什么意义呢?”   路易正喝茶竖耳听它碎碎念,猛地听见一句庭庭,笑得把喝进去的茶都呛了出来。   “庭庭。”路易面上表情没太大变化,肚子里却已经笑开了花。   路光庭出生时是清晨,恰逢灿烂的阳光洒满庭院,这才得来历史上裴氏丞相相同的光庭之名。不论是谁都唤他光庭,却从来没有人叫过庭庭。这头一个吃螃蟹的竟然是一个不算人的书灵。   路易起身来到落地窗边,拉开窗帘,瞧见书灵口中的庭庭正满脸不悦地蹲在一丛灌木边,手腕上缠着皮绳,蜿蜿蜒蜒拴着不远处一头马犬。   生个闷气都不忘招猫逗狗,这破孩子。   书灵还在哼哧哼哧地搬竹简,痛心自己满腔学识无用武之地。路易心里极为无奈,路光庭数学不好这件事几乎成了他的心病,路家后代都是在他眼皮子下长大。   二三十年前,路光庭的爸爸路停酒还是毛头小子时路易也操过心,路停酒成绩很好,只是羞于出门与人交际。当年路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得路停酒主动跨出与人交往的第一步,若是没有路易的耐心,很难说路停酒能不能找到如今的夫人。   到了路光庭,路易要操心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提高数学成绩。   左右书灵他已经借花献佛送出去,就断断没有拿回去的道理。路光庭的秉性他了如指掌,顶多现在生生闷气,待会儿就会回来。   路易喝完第二杯茶时,路光庭终于沉着脸回到卧室。   刚踏入卧室们,路光庭便先声夺人:“祖爷爷,你忍心这么对待一个芳龄十五岁的少年吗?”论脸皮厚度,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茶杯与桌面相碰,发出沉闷的声响,路易放下茶杯,面无表情道:“十五岁,要是在过去,你这个年纪早就应该开始接触家里生意,你竟然连为田几何都算不出来。”   书灵本来还抱着竹简窝在箱子里闷闷不乐,听见路光庭的声音,眼睛一亮,哗啦一声从箱子里蹦出来。   它殷勤地飞到路光庭面前,献宝似的说:“我能帮你把为田几何算出来。”   路光庭微蹙眉头,忍不住道:“我看见你就觉得快窒息了。”   书灵大受打击,怏怏不乐地飞回箱子中,抱着竹简再次失声痛哭。   路易自觉已经把礼物送到,估摸着路光庭也不再生闷气,便准备打道回府。方才他在落地窗注视路光庭时,也看见了那棵苍劲有力的桂花树,再在这里待下去,他恐怕自己会触景生情,白白惹得自己伤心。   古往今来,多少人追求长生不老,只贪图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的快感。可真正长生的人,却宁愿当一个普通人,起码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至亲一个接一个离去。哪怕他知道母亲、舅舅都是寿终正寝,临走前了无牵挂。   可过了数年,直到现在,他回想起过往的一幕幕时,心里还是难免生出一些怨怼,怨他们怎么舍得丢下他一个人。   他心里难过。   “喵——”一声沙哑的猫叫将他拉回现实。   路易猛地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刚刚差点又陷入负面情绪。他手拂过陆吾柔软的皮毛,低声说:“谢谢你,猫先生。”   陆吾侧头看他,在他手心里舔了舔,然后熟门熟路地跳上他的肩膀,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蹲下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时针已经指向二,正巧是太阳最毒辣的时候,路易心想,这时候回去还能睡一会儿午觉,下午起来把试卷批改,五点过再出去吃一顿毛血旺。他的小算盘打得飞起,原本低落的心情也跟着算盘飞扬起来。   “光庭,时间不早,我先回了,替我跟你爸妈打个招呼。”路易起身,抚平自己衣上的褶皱,便准备迈步离开。   路光庭原本还兀自生闷气,听见路易这话,登时一蹦三尺高,声泪俱下地挽留路易:“祖爷爷!吃完晚饭再走!”路易如果这时候就走,下午他们家就该上演男女混合双打。   路易态度坚决,陆吾在他肩头配合地张大嘴巴,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威胁声。   路光庭没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路易头也不回地走下楼梯,大步离开。他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卧室,卧室里陪伴他的只有那个装满数学书的木箱,和那个长了一张赵老师脸的书灵。   书灵蹲在木箱里,双手搭在箱壁上,目不转睛地看着路光庭。   路光庭一踏进卧室,就看见木箱后露出的小脑袋,一看就那张脸,他就想起自己初中时地狱般的生活。虽然要他认真说,书灵变出这张脸,比赵老师还要好看,赵老师如今三十岁,俨然是个成熟女性,书灵那张脸应该是十多岁的赵老师,还带着少女的稚嫩与活泼。   可是这有什么用,好看又不能当饭吃,特别这书灵还是个没性别的货,谁听说过书分性别。   路光庭颓然地坐在床边叹气,书灵期期艾艾地飘了过去,凑到他跟前,安慰他:“你祖爷爷已经走啦,我都听见车子发动的声音了。”   路光庭捂脸,没吭声,书灵再接再厉。   “其实我没有你想的那么讨厌,咱们精诚合作,二人同心,一定能金石为开,其利断金……”   “停——”路光庭抬起脸,打断它的话,“你先告诉我你到底男的女的?”   书灵噎住,半晌后才扭扭捏捏道:“应该是男的。”   “应该?”   “我以前经手的主人都是男的,那我也应该是男的。”   路光庭定定地看着他:“那好,我就当你是男的,你想要跟我好好相处,就先把脸换了。”   “换成什么?”   路光庭思忖半晌,翻箱倒柜找出一张毕业照,指着上面一个人的脸:“换成他!”   书灵凑过去仔细看,片刻后花容失色:“我不要!我不要变成地中海!”   若是路易在这里,一定能认出来路光庭指的那人,俨然是路光庭初中校长,一个留着及肩长发,偏偏地中海的文艺男中年。 第9章 来自法兰西的包裹   ================================   路易像是脚底抹油一般,三下五除二就驱车离开了那片针叶林。   陆吾懒洋洋地趴在一边,昏昏欲睡。他不是真的猫,却染上了猫的习性,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八小时都是在睡梦中度过。前些日子为了找到路易,他花费不少心力,打定主意要将浪费的时间睡回来。   行行云树向后退去,路易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团成一团的陆吾。   初秋午后的艳阳耀眼而炽热,路易却最爱这样的阳光,让他觉得很温暖。陆吾不知不觉已经陷入沉睡,路易甚至能听见他轻轻的呼吸声。   他不是班主任,也就不用星期天晚上还要去守着学生上晚自习,对他来说,明天一整天都可以尽情地想干嘛就干嘛。新一届高一学生没学太多,他也就不用占用太多假期时间给这群倒霉孩子批改试卷。   他正畅想着明天的美好生活,小声地哼着歌,驶入地下车库,刚熄火将车停好,手机忽然叮铃一声响。   路易单手划开锁屏,原来是一条信息。   “尊敬的用户,您的邮柜自提邮件已到达……”路易看清信息内容后大为不解,他可没在网上下单买什么东西,难不成他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老爹又给他寄东西了?   听见路易这边的动静,陆吾终于悠悠醒来。他慢条斯理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磨磨爪子,甩甩尾巴冲路易道:“怎么了?”   “有个快递要取。”路易收起手机,“走吧。”   陆吾已经很久没在凡尘中生活过,再加上如今人间生活与百年前已经大为不同,陆吾见什么都很新奇。路易输入提取码时他兴奋地摇着尾巴,对路易道:“下次我来取。”   路易如今对陆吾已经不再警惕,他没见过陆吾变成猛虎的模样,自然以为陆吾当真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猫,听他这话,不由笑道:“猫先生,你的爪子恐怕触摸屏没法识别。”   “不试试怎么知道?”陆吾一本正经地反驳。   路易输完提取码后没多久,耳畔传来砰地一声响,某个柜子弹开了。路易循声走到柜子边,取出里面的快递。他拿在手里颠了颠,分量却不轻,对得起它的大小。   他看了一眼包裹上的标签,上面是龙飞凤舞的花体字,英文、法文、中文夹杂,和那个人一样潇洒不羁,收件人名字是Little Louis,寄件人名字是Louis,寄件地址则是法兰西某个不知名的小镇。   路易垂眸看着这些漂亮的花体字,指腹摩挲着粗糙的纸盒,轻声地叹了口气。   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Louis,也很久没听他亲口叫过Little Louis,现代科技发展到现在,隔着大洋视频不过是小事一桩,可Louis还像是几百年前的人一般,坚持要用书信来往。   陆吾敏锐地察觉路易心情低落起来,他咂咂嘴,觉得自己这位小朋友实在是喜怒无常,一会儿伤心一会儿愉悦,叫人捉摸不透。   他想了想别的猫是怎么安慰自家小朋友,便有学有样,在路易脸颊上舔了舔。   路易被他舔的有些痒,一边笑一边推开陆吾的胖脸:“痒。”   陆吾不满地哼哼几声,却是没有再继续动作。   回到家后,路易随手把包裹放在酒柜上,便任由自己摔进柔软的沙发,舒服地长叹一口气。陆吾轻盈地从他肩膀上跳下来,在沙发靠背上走来走去。   “猫先生,现在几点了?”   “三点左右。”   “四点叫我。”路易愈发觉得困倦,吸血鬼本就是昼伏夜出的种族,他虽然表面看上去和常人无异,内里总归流淌着属于吸血鬼的血液。虽然不至于一定要白天在棺材里睡觉,但是白日里总是比旁人睡得更多一些。   陆吾道:“好。”   路易这才安心地闭上眼睛,手指搭在陆吾雪白的爪子上,无意识地轻轻颤动。   假日的下午极为宁静,路易的公寓地段很好,落地窗外是平缓的江水,江边是步道,栽种着高大的绿树。   陆吾甩甩尾巴,沉默地看着路易搭在自己爪子上的手,陷入沉思。路易皮肤很白,甚至有些病态,他整个人都没甚血色,活像是成日宅在家中,几年没见过阳光似的,偏偏他本人却非常喜欢晒太阳。   陆吾还是搞不懂吸血鬼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论是灵,是鬼,甚至是妖,总会有与人类不同的地方,他与路易同吃同住同睡了整整三天,还是没发现路易到底有哪处和人类不同。   不仅如此,路易能这么快接纳他,对他的态度与签订契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签订前还横眉冷对,签订后就软言细语,翻脸的速度比那个书灵翻书还快。陆吾都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敌方投降的这么痛快。   “这家伙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喃喃自语,自个儿的人格魅力到底怎么样,陆吾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不过,和平相处总比剑拔弩张好,走一步看一步吧。   至于那个非人类物种观察笔记,他一点都不着急,培养和路易的感情才是正经事,那个笔记就是个幌子。   想到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陆吾就不由自主地翘起了尾巴。   四点一到,陆吾便用爪子在路易的脸上碰来碰去,路易眼睫毛轻轻颤动,随后一个翻身,头转到另一边继续呼呼大睡。陆吾不死心地继续用爪子刨他头发,在路易精心打理的发型变成鸡窝后,他终于清醒过来。   路易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酒柜拆包裹。   拿起剪刀干脆利落地把外面那层厚纸盒剪开,露出里面物品的真容——一个天鹅绒的精致盒子,银线滚边,华贵大方。   和Louis的风格一模一样。   陆吾也好奇地凑了过来:“这是什么东西?”   “应该是‘路易’寄来的。”路易一边说,一边伸手打开盒子。   陆吾少见的茫然:“你不就是路易吗?”   路易抚摸着光滑的天鹅绒,道:“我是姓路名易,而他的名字就是louis,当然不一样。”   陆吾更加迷茫:“有什么不一样吗?”   路易语带歉意地说:“抱歉,我忘记你很久没在人间生活过了。”   陆吾矜持地说:“你知道就好。”丝毫不为自己刚刚在常识上的无知感到羞耻。   路易没再跟他搭话,继续动手拆快递。他看了一眼纸箱,确定里面没东西后,才打开精致的天鹅绒盒子。   刚打开盒子,入眼的就是两个躺在黑丝绒里的玻璃瓶,瓶子里的液体殷红如血。   路易登时不知道以什么表情面对这两个玻璃瓶才好,陆吾倒是好奇地伸出爪子摸了摸,好奇地问:“这是……”他猜出这俩瓶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却不敢确定。   路易默默地把两个玻璃瓶放在茶几上,随着他的动作,瓶里的液体荡漾起来,又缓缓下沉。路易继续翻看盒子里还有什么东西,他把黑丝绒取出来,在盒子最底部发现了一封信,信上别着一朵粉嫩的玫瑰。   路易面上没啥表情,心说,这么多年怎么还是改不了这臭屁的毛病。   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   陆吾跃跃欲试地昂起头,却发现信纸上全是鬼画符一样的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路易见陆吾萎靡地缩回脑袋,枕在前爪上闷闷不乐的样子,心里一乐,忍俊不禁。   信纸上带着一股玫瑰花香,浓郁,但是并不呛人。   信纸上的字迹与方才快递包上的如出一辙,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字体,这次就没有混在里面的中文。   路易摇头轻笑:“这么久了,嘴上说的利索,怎么还是不会写连贯的汉字?”   信上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我亲爱的小路易,我在法国某个小镇生活的很好,我种了一片玫瑰花,还养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时放放羊,养养花,等来年春天玫瑰开了就再寄给你我亲手做的精油。   小羊羔的鲜血很美味,其中有一只特别美味,不过为了可持续发展,我每次都只取一点血。攒了很久攒够两瓶寄给你,一定要尝尝,这都是爸爸的爱。   如果喜欢它,就来法国亲自尝新鲜,爸爸想你。   另,我决定把这只羊羔留下来当成种羊,以便日后都有甜美的新鲜血液享用。   落款是龙飞凤舞的Louis,L这个字母都快被他写出花来了。   “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点内容,情不自禁地发出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   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物品吧?   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液体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点特权,他才勉强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   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   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   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   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   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   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   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   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   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   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   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   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   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   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   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   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   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   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   “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   “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   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   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   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   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   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   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   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   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   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   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   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   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竟然就工作了两个半小时,难怪不得猫先生睡得这么沉。   说起来,有哪位神仙是猫来着?   路易掐着下巴,煞有介事地思考,他倒是听说过黑猫通灵,非同凡响,可猫先生左看右看都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还是一只很胖、肚子很圆的狸花猫。   他的视线移到陆吾一起一伏的肚皮上,绒毛看起来很软,很想让人上手摸摸。   路易忍住冲动,端起咖啡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口腔里充斥着苦涩的味道,让他清醒不少。   温暖的夕阳晒得他浑身暖洋洋的,让他像是在云端漫步,浑身轻松,但也让他产生一些平时不会有的、轻浮的想法。   猫先生给他的卷轴被他好好的放在书柜上,路易隔着一层玻璃端详卷轴,心说,猫先生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记录非人类物种?怎么记录?就跟他平时观察生物画图记录习性那样吗?   陆吾啥都没说,路易也是七窍通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   待会儿等猫先生醒来再好好问问。 第10章 所谓卷轴   =========================   陆吾这一觉睡到晚上九点过才醒,月亮都挂上夜幕,路易咖啡喝过几轮后,陆吾才慢悠悠地从砚台上抬起头。   “在干什么?”   路易正沉迷综艺,冷不丁听见一个低沉的男声在他耳边炸开,骇得他头皮发麻。路易抬眸一看,发现陆吾竟悄无声息来到他的身边,一双兽瞳闪闪发亮。   他打了个哈欠,说:“猫先生。”   陆吾半蹲在他身边,盯着电视屏幕上花花绿绿的节目:“你每天看的这到底是什么?唱戏吗?”   路易道:“差不多。”总归都是取悦人的玩意儿,他小的时候广都城里有个出名的戏班子,里面的旦角唱起戏来悠扬又婉转,声音跟黄鹂鸟似的,老远就能听见,骨头都能听酥软。   那时候他是个黄毛小孩,皮肤惨白,往人群里一搁,扎眼得很,周围人都不怎么待见他。舅舅每次带他出门的时候,都会拿一顶宽檐的牛皮帽子扣他脑门上,扛着他到处跑。   路家是书香世家,清贵非常,向来眼睛放头顶上,代代秉持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信条,家教森严。看戏听小曲儿,这些在路家长辈看来,纯粹是贪图享乐的纨绔弟子才会干的事情。   几百年下来,终于憋出路易舅舅这个异类,十三四岁就鸡飞狗跳,没有安生的时候。等路易出生,能跑会跳的时候,路易舅舅更是没人能管,成天光明正大地带着路易出门游玩。   就连他从商的第一桶金,也是在听戏曲时挖掘得到。   好景不长的是,等路易岁数大了点,国内又开始打仗,到处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他那段岁月的记忆晦涩斑驳,只有摇曳的玫瑰花与湛蓝的天空有一些颜色。   渐渐的,连听一首小曲儿的机会都没了。   想到此,路易有些失神。转眼百年弹指一挥间,百年前名动都广的旦角也化作一抔黄土,书院里的桂花树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春去冬来,光阴总会带走些东西,又留下些东西。   这么多年过去,他在书院中走来走去,眼见着新楼起,旧楼塌,又看着古朴的书院一点点变成如今的模样。只有那些沉默的古树,在百年里无声地生长,舒展枝干,愈发挺拔。   “猫先生,我有件事想问你。”从记忆的洪流中抽身,路易终于想起之前自己要干的事情。   “什么事?”   “卷轴的事情。”   把卷轴拿来后,路易把它展开,铺在茶几上。   卷轴上一片空白,在灯光下有暗纹流动,时隐时现,看不大真切。路易端详着卷轴,偏头对陆吾说:“当初签订契约时,我们就说好了,你帮我解决书灵的问题,我帮你记录非人类物种。”   他伸出指尖,轻点卷轴:“怎么记录?”   陆吾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沉思的路易,心里七上八下的,记录非人类物种那就是个幌子。契约是真,卷轴这种东西,也不能说假,有或没有没多大差别——起码在他看来是这样的。   当初他头一次醒来,就有一个臂挽水袖、仙气飘飘的女子找上他,将这个卷轴给他,还说了一大堆神神叨叨的话。他嫌女子聒噪,收了卷轴后就闭上眼睛继续睡大觉,等睡够了才迷迷糊糊地来到人间,寻找女子口中那个签订契约的人。   这一找,就找上了路易。   契约是必须要签的,至于卷轴,陆吾心说,收不收集也没差,至少现在过得挺舒心。   路易正等着猫先生的回答,猫先生却还愣愣地盯着卷轴大半天,让他不由产生了一些奇怪的猜想——难不成猫先生也不知道怎么书写?   “有什么不方便?”   陆吾理直气壮地回答:“我忘了,等我想起来再告诉你。”他心虚地甩甩尾巴,安慰自己,总会想起来的,不着急。   路易狐疑地瞧了他一眼,也不忙着把卷轴收起来,反而开始翻来覆去地研究起来。   他有疑问的无非就两点,这卷轴是用笔直接写,还是需要一些特殊的方法才能书写?比如说修仙小说里那神乎其神的神识,或者星际小说里动辄出现的所谓精神力。如果是用笔直接写,那路易自个儿就上手,如果是后者……   路易还是拎得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就一普通吸血鬼,最多有些迷惑人的小把戏,像什么神识、精神力,他是绝对没有的。说起非人类,他本身算一种,书灵也算一种,至于以后他还能不能见到非人类物种,那还得画个问号。   毕竟他长这么大,除开自己和Louis,也就见过猫先生一个,书灵一个。   如果搁在玩游戏上,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非酋,明明自个儿手握无数张抽卡券,这么多年愣是没有抽出过SSR,脸黑的不行。周边放眼望去全是正常人类,在他身旁手拉手高声齐唱我们都是正常人。   路易关掉电视,闹哄哄的客厅瞬间安静下来,只能听见一人一猫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陆吾耳朵一动,转头看来,灯光落到他漂亮的兽瞳里,像是燃烧的金子一般耀眼。   “怎么把唱戏的关了?”   路易想了想,还是纠正他:“现在这个不算唱戏的,应该称呼为电视节目。”   陆吾从善如流:“哦,电视节目,那你为什么要把电视节目关掉?”   “因为没人看。”   “我要看。”陆吾认真地表示。   他跳到遥控器旁,学着路易的样子按下开关键,原本安静的房子瞬间又热闹了起来。综艺节目里的明星又吼又跳,后期加上的笑声让这间屋子有了不少人气。   路易低头收卷轴时,陆吾一本正经地对路易说:“虽然我不是人,但是以后你一定凡事都要和我商量。”   路易手一顿,低声笑道:“好,都和你商量。”   有人陪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果真不错,他抽空瞥了一眼,陆吾端坐在茶几上,旁边就是遥控器,屏幕的冷光照得他一身皮毛油光水滑。   ——虽说旁边这只神秘古怪的“猫”并不是人。   第二天一早,路易还没从床上爬起来,就有人咚咚地敲他家门。   路易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有气无力地趴在门上,从猫眼往外看,门外站着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单肩背包,怀里还抱了条小狗,一个小人坐在他的肩头,双腿晃来荡去。   刚把门打开,路光庭就冲他讨好地笑了笑,举起手里的小狗崽子:“祖爷爷,你还没醒啊?”   路易起床气大,他本来脸色就苍白,硬生生被人从床上拉起来后眉头微微蹙着,表情跟冰一样,看起来极不好惹。路光庭讪讪一笑,往后退了好几步,腾出一只手来,作势关门,乖巧地说:“祖爷爷你继续睡,我待会儿再来。”   路易冷着脸,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道:“进来吧。”   路光庭大气也不敢出,眼睁睁地看着路易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给自己倒上一杯血,大口喝下。紧接着,路易冷着脸从厨房走出来,面容苍白,嘴唇殷红,还带着血。   某十五岁的少年情不自禁打了个寒颤,总算把自家这位祖爷爷和吸血鬼画上等号。   他怀里的小狗崽子却忽然躁动起来,路光庭赶紧把它抱在怀里,不敢让它到处跑,万一把正在起床气里的路易惹怒,那就不好收场了。   路易洗漱完后,脸色总算好看了一些,眼神依旧极冷,一眼就能看出心情不大愉快。他径直来到路光庭跟前,路光庭本想说些什么,一看到路易的眼睛,登时闭上嘴,噤若寒蝉。   路易眸色本就偏淡,容色冷厉时,眼眸跟冰一般剔透,冷的人发抖。   他伸手一抓,拎着小狗崽子的后颈肉,就把它提了起来。   狗崽子缩起四肢,夹着尾巴瑟瑟发抖。说是狗崽子,其实已经有一般家猫的大小,脑门上三把火,眼睛是漂亮的蓝色,赫然是网上著名的表情包。   “你在哪里捡到的这狗?”   “就我家后面的那片林子里。”   “大老远抱一只狗来我家你不嫌累?”路易眉头松开,表情不再那么冷漠,他举起哈士奇幼崽仔细打量,“这不是狗。”   路光庭诧异:“这个怎么看都是哈士奇,”他起身指着幼崽脑门上的三把火,“你看还有这表情包一样的表情,一模一样!”   路易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路光庭明智地闭上嘴。   “这狗身上有股我很讨厌的味道,”路易说,幼崽似乎听懂了路易的话,发出惹人怜爱的呜咽声。   路易丝毫不为所动,冷着脸继续说:“一股狼人味道。”   路光庭懵了:“什么?狼人?”   似乎在任何影视剧中,吸血鬼的仇敌都是狼人,两者之间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狼人总在西方活动,路易其实并没有见过真正的狼人,可他第一眼见到这只“哈士奇”,心头便不可抑制地泛起厌恶的情绪。   老实说,这种感觉来得突然,也很莫名其妙,可路易就是控制不住。那股厌恶似乎刻在他的骨子里,压根没法抹去或者压下。   Louis曾事无巨细地交代过他一些吸血鬼基本常识,譬如——   如果你见到什么你非常讨厌的狗或者狼,那必然是狼人无疑。 第11章 神君   =====================   路光庭觉得自己最近流年不利,怎么总会被一些妖魔鬼怪撞上?   吃个饭被一个幺蛾子书灵看中,连出门散步溜达时捡一条狗都不是真正的狗。如果这撞鬼的运气拿去买彩票,他估计都能中个五百万。   路易深以为然,他甚至怀疑路光庭最近身上发生了什么,才会这么招这些东西的青睐。   他自认手无缚鸡之力,能干的就是把狼人丢出去,有能力处理狼人的猫先生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猫先生总有睡不完的觉,路易也难得去打扰他。   拎着狼崽,路易头疼欲裂,狼人的味道让他心情不悦到了极点。   难怪不得Louis告诉他,只要碰见了,就算他没见过,也一定知道那就是狼人。这种镌刻进灵魂里的厌恶感是独一份。倒不是说他们吸血鬼和狼人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单纯就是气场不和,就像猫热爱薄荷草,还不许他们吸血鬼讨厌狼人   “把这狼崽子丢出去。”路易随手一扔,把这只假·二哈、真·狼人丢回路光庭怀里。   路光庭手忙脚乱地接住,欲哭无泪:“我看他受伤才把他带城里的。”   路易懒洋洋地缩进沙发:“那你把他丢到动物防疫中心去,就说它是基因变异的狼。”   路光庭默默地想:“谁也不会觉得哈士奇是变异的狼吧。”但他不敢忤逆路易,只好乖乖地说,“我这就去。”   路光庭刚要转身离开时,路易忽然出声叫住他:“等等,我看看你的书灵长成什么样子了?”   路光庭脚步一顿,然后跑得更快了,他打开门,头也不回飞快道:“祖爷爷等我回来再说!”书灵坐在他肩膀上低声抱怨着什么,隔着十多米远,路易也听不清楚,他微微蹙眉,察觉路光庭有什么东西瞒着他。   把书灵弄成地中海文艺男中年校长,路光庭当然要藏着掖着,要是被路易看到了,还不得修理他一顿。   砰地一声,门被关上,房间里没有咋咋呼呼的路光庭,登时又恢复宁静。路易收回视线,转而看向落地窗外流淌的大江。   晨光落到恬然的江面上,水波缓缓而动,雪白的云从地平线蔓延而来,被晨光镀上一层金边,温暖又明亮。路易有一瞬间的恍神,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他和家人在江边放风筝,那时的江水也这般平静。   继某猫咪神君,九章算术书灵后,他又遇见一个基因变异、长得跟哈士奇一样的狼人,其他不说,就这个狼人,他都想打电话问问Louis见过长成哈士奇的狼人吗?   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正想着,他就感觉到肩膀一沉,脖颈一阵瘙痒。他转头一看,猫先生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卧室出来了。   “刚刚我闻到一股妖的味道,”陆吾说,他眼睛半睁半闭,大约是还没睡醒,“现在怎么闻不到了?”   路易把他从肩膀上抓下来,放在膝盖上。陆吾变幻成的猫沉甸甸的,他时常怀疑要是陆吾在他肩膀上蹲久了,自己会不会变成高低肩。陆吾好脾气地任由路易折腾,趴在他的膝盖上,一动也不动,像一只软绵绵、胖乎乎的毛绒玩具。   “是狼人,”路易一边抚摸陆吾的后背,一边说,“不过我总觉得蹊跷。”   陆吾耳朵转了转,舒服地直呼噜:“什么蹊跷?”   “狼人会基因变异吗?就算基因变异,会变成哈士奇吗?所有外貌特征都和哈士奇一模一样。”路易低声说。   陆吾听不懂,也不吭声。   路易也不指望陆吾回答他,一人一猫都没不说话,过了半晌,路易才又开口:“猫先生,你想起来卷轴怎么办没?”   陆吾扬起脑袋,路易低头与他对视。   “你会知道怎么在卷轴上书写的,”陆吾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现在不用着急。”   周日无事一身轻,路易在家躺了一上午,到中午也没见路光庭回来,打电话给他才知道这家伙把狼人崽子送到防疫站后,不敢面对路易的冷脸,干脆悄悄溜回家了。路易一时间气也不是,笑也不是,他素来不喜欢教训孩子,便只在电话里叮嘱路光庭,以后千万要记得给他发消息。   陆吾又在沙发上睡着了,雪白的爪子盖住脸,弯成一个圆,睡得正香。   路易中午也懒得开火做饭,他吃饭只是为了让自己更贴近正常人一些,既然路光庭中午不来,中午干脆把喝了一半的羊羔血解决掉,剩下一瓶丢冰箱里,等着晚上喝。   喝完血,路易忽然觉得很空虚。前些日子他一有空就要去图书馆整理古籍,现在古籍也整理完了,教案也写完了,他发觉自己竟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在沙发上躺了半个小时,路易起身大扫除,期间陆吾一直没有醒。   大扫除结束后,路易冲了个澡。他觉得很累,晚饭也不想吃,索性抱着陆吾回到卧室,把落地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倒头就睡。   光被隔绝在厚实的窗帘外,房间里一片昏暗。   路易睡得很不踏实,他梦见自己坐在一棵树下,大约是正午,太阳耀眼极了,暴晒在阳光之下热得慌。他出去走了几步,便又回到树荫下乘凉。   盛夏吹来的风都带着热气,路易畏寒,他天生体温就低,这种天气对他来说还不算太难捱。四周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路易抬头就能看到祖宅。   先前他没有细看,如今一看,祖宅庭院竟然是百年前的模样,亭台楼阁,流觞曲水,一派古韵。   路易呆了,他掐了一把自己脸,没有醒过来。   他记得他分明是在家里睡觉,怎么一觉醒来就回到百年前的路家,难不成这不是梦?他果真穿越了?   他正发呆,头顶传来一声沙哑的猫叫。   路易仰头看去,一只灰色的胖猫站在枝桠上,正望着他,嘴里衔着一个卷轴,一双兽瞳像鎏金般灿烂。   “猫先生?”路易惊讶地叫道。   陆吾没回答他,卷轴从树上掉了下来,路易伸手接住,定睛一看,果然是那个记录非人类的卷轴。上有暗纹,外面红线滚边,路易握紧卷轴,紧接着肩膀一沉,陆吾竟直接从树上跳到他的肩膀上。   “猫先生。”路易迟疑了一瞬,又呼唤一次。   他忽然不敢确定这只猫是不是猫先生,他与陆吾接触时间不长,但也看出一些门道,他虽然疑似神君,来历不明,脾气却还不错,平时眼睛里也是一片平和,不说带着笑意,至少也不会像面前的猫一样带着攻击性。   眼前的灰猫眼睛里像是燃烧着火焰,路易几乎不敢与他对视,匆匆别开眼。   他忍不住再次喊道:“猫先生。”   陆吾并没有回答他,反而轻盈地从他肩头跳下,稳稳地落到地上。   从灰猫的脚下忽然刮起风来,吹得树叶沙沙作响,狂风吹得路易几乎没法睁开眼睛。他用胳膊挡住眼睛,飓风切割着空气,在上空徘徊不去。路易感觉似乎又回到了图书馆的那一刻,风呼啸而来,让他四肢疼得厉害。   忽然,虎啸惊天彻地,摧枯拉朽般袭来,灌入路易的耳朵。   路易耳鸣阵阵,几乎要听不清声音,他蜷缩起来,身子靠在树上,浑身都被刀割一般疼痛,他难受地直呜咽。   风停了,路易还保持着那个姿势一动不动。直到一双手搭上他的胳膊,温柔而有力地将他胳膊拉下来。路易神智已不大清醒,他脑仁阵阵抽疼,只在明亮的白光中看见一个男人俊挺的轮廓。   他听见陆吾的声音响了起来,还是那么低沉清冷,像山巅亘古不化的雪。就连他的语气也因为声线带上天然的冷意。   “我教你。”   “教我什么?”路易混混沌沌地问。   男人手里抓着卷轴:“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怎么在卷轴里留下痕迹吗?”   路易点头。   男人上前一步,身形一转,将他拥在怀里,男人比他高一些,说话时的吐息吹拂他的耳朵,路易脸颊一下烧红起来。隔着数层布料,男人的体温还是源源不断地传来,跟猫先生一样,跟个暖炉似的,舒服得紧。   他低头一看,才发现男人穿着宽袍大袖,衣衫雪白,只有袖口有一层玄色滚边。他这时才察觉到他们二人的姿势有多暧昧。   “静心。”男人又说。   突然白光大盛,路易一个激灵,感觉到男人坚实的手臂把他紧紧地按住,卷轴腾空而起,缓慢展开。   “闭上眼睛,感受卷轴的存在,告诉我,你遇到了哪些灵与妖。”   “九章算术的千年书灵,还有狼人。”路易下意识道。   他话音刚落,原本空白的卷轴便浮现出两行字来,铁画银钩,如游龙飞凤,洒脱而大气。   “还有我……吸血鬼。”   他听见身后人一声轻笑,他感觉到耳边温热的吐息:“我乃昆仑君陆吾,记清楚了。”   路易迷迷糊糊地应下,又听见男人说:“回去吧。”   眼前的景色登时扭曲,路易回头一望,只能看见男人线条漂亮的下巴,他猛地睁开眼睛。 第12章 上古传说   =========================   路易胸口起伏,剧烈地喘息。   刚刚的梦太过真实,几乎要让他分不清梦境与现实。他还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光线昏暗,旁边蜷着一只灰色的胖猫。胖猫睡得很沉,路易伸手揉了揉他的肚子,他依然没有醒来。   梦里的男人说自己是昆仑君陆吾,那他就是猫先生。   刚签订完契约的那天,灯火如昼,满眼都是城市绚烂的霓虹,他迷蒙中似乎记起了什么东西,却又很快忘却。梦里的猫先生说,他是昆仑君陆吾,那天的猫先生也问他,昆仑山在何处?   他幼时遍览群书,依稀记得书经里模糊的片段,昆仑山记载在《山海经·西山经》中,其中便提到了陆吾。   想到这,路易立刻翻身下床,前往书房翻找山海经。   路易心说,《山海经》也算是另类的非人类物种观察笔记了,不过山海经更为详尽,生物、地理等无所不包。就是不知道,《山海经》成书与神仙妖魔有无关系。   在大部分人看来,上古神话传说流传到如今也只能是传说,是断然不存在的。可如果这些神话中的生物,只是藏在常人所看不见的地方,或者单纯是像他一样隐匿在人群里呢?   就跟许多人认为吸血鬼只是近百年在影视剧里诞生的物种一样,Louis不一样在人群中生活了几百年。   他翻开西山经,一点点寻找,总算找到了与陆吾有关的段落。   ——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是实惟帝之下都,神陆吾司之。其神状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   “难怪他说,他是昆仑君陆吾。”   类似昆仑君此种称呼,在春秋战国时期最多,出名的便是战国四君子,信陵君、春申君、平原君、孟尝君,就算课本上也有安陵君出没。乍一看有“君”封号的人跟白菜一样遍地都是,其实不然。   有这种后缀的封号之人,无一例外都是诸侯、君王,再次都是位高权重,或有才能之人。就连世人常常议论、称他以色侍人的龙阳君,也是文武双全,颇为不凡。若无天子亲封,不能随意称“君”。   昆仑君,按《山海经》中记载,应该是分封在昆仑山的神君,由“帝”亲自赐封,所以名为昆仑君。陆吾神状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难怪不得他是猫咪模样。路易猜测,他是为了在人间行走方便,才化身成猫咪模样。   反正都是猫科动物,差不了多少。   《山海经》乃是先秦时期的著作,按现在的推论,著者应该生于巴蜀或者楚国。巴蜀荆楚的传说向来浪漫,与昆仑君格式相对的封号,也只能在楚地神话中找到。   路易将《山海经》放回书架上,又找出一本《楚辞》。   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神系众多,主要分为昆仑神系一脉,出名的便是西王母,还有蓬莱神系,出名的典故是八仙过海,再广为人知的神佛谱系便是佛教与道教。   与这些出名的神系相比,楚地的神话就显得名不见经传许多,少有人提及。巴蜀地域辽阔,有时楚地疆域也会算进巴蜀之中,巴蜀神话记载得零碎,典籍中多是只言片语,要追根溯源,还得看考古文物。   记载楚地流传的神话里,最知名的典籍便是《楚辞·九歌》。   先秦的神话传说大多已经没落,很少有人知晓,几千年来各种神话传说混作一堆,堆积如山,想要从浩如烟海的典籍中理出最源头的谱系,委实是项大工程。《山海经》与《九歌》流传下来极为难得,透过这些珍贵的书籍,今人也得以一窥上古时的地理风采。   《九歌》共有十一篇,其中至为尊贵的神灵便是东皇太一,先秦以东为尊,在汉时,每到上元节,皇帝祭祀的神灵就是东皇太一。不知为何,越到后,东皇太一的神话便消失了一般,神隐无踪。   九歌中其余的神灵里,紧接其后,与昆仑君这种封号相似的还有云中君、湘君、东君,至于大司命、河伯,路易暂时还没法知晓他们的赐名方式。   不过这些都只是他的猜测而已,不能一口咬定,没由没据的,跟无根的浮萍似的,风一吹就散了。   路易深深地叹了口气,怎么他跟猫先生之间的契约这么奇怪,有跟没有一样。其他签订契约有记忆灵魂相通的,再次也能互相感应,而他这契约,什么用都没有,就连说好的要记录非人类物种,也因为某只猫的遗忘,跟空口条约似的。   等等——   路易一惊,他方才在梦里似乎被那个自称陆吾的男人引导着记下了什么。他连忙取下盒子中的卷轴,在桌上将它铺开,在卷轴一侧,整整齐齐地浮现出三列字来。   灵,书灵,九章算术,一千七百载。   不明,吸血鬼,路易,一百一十载。   在他那一行名字后面,还跟着一个鬼画符,路易努力辨认半晌,也没认出来那到底是什么。   他将卷轴翻来覆去地看,还是没能找出什么门道,心想:“这就算记载非人类信息?前面的算是大概的分类,其后是具体种族,然后是姓名,最后是到现在为止活了多久,就这么简单?”   生物学分类还分界门纲目科属种呢,这个卷轴分类也太简单草率点了吧。   路易认真地思考如果自己按生物学分,应该算是动物界、脊索动物门、脊索动物亚门、哺乳纲、真兽亚纲、灵长目、类人猿亚目,之后就是吸血鬼科?   他心里发笑,自己都不是人了,还是别守着人类的生物学钻牛角尖。这个世界连神都有了,还有什么不可能。如果要给猫先生分类,那是按着猫科动物分,还是按照神灵分,显然都不可行。   想到此,他勾起唇角,自顾自地笑起来。   在书房呆到晚上十点,路易喝了杯水,便回到卧房继续睡觉。这时候陆吾还在呼呼大睡,完全没有醒来的意思,路易也不想打扰他,索性分了些被子给他,一人一猫,蜷缩在一处,一起陷入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路易就起床洗漱,驱车前往学校。   他本以为猫先生会和前几天一样,和他一起上班,没想到他洗漱完毕,猫先生竟然还没有醒过来。他掐指一算,好家伙,这猫已经睡了快二十个小时,现在还睡得死沉死沉。   早上广都中学空气十分清新,睡多了反倒会更加困倦,路易昨天满打满算,睡得不比猫先生少多少,现在脑子还混混沌沌。   校门口道路两边忽然种满了槐树,路易方才开车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走错道了。他满脸迷茫地跨进办公室,就得到了周歌的热情欢迎。   “路老师早上好。”   “早上好。”   先跟办公室里其他老师打了招呼,路易才喘口气坐下。周歌椅子一转,挪到路易身边,挤眉弄眼道:“昨天让你出来玩,你怎么没答应。”   “好不容易有个轻松的周日,我想在家休息一下,”路易放下公文包,给自己倒了杯茶,一边喝茶,一边说,“先不说这事,我问你,怎么学校忽然想着要在门口种树了?”   周歌拿起一杆笔,用笔尖轻敲桌子,笑道:“我也不是很清楚,只听说要翻修,弄什么绿色园林学校,”他昂起下巴,用笔尖指向窗外的学校主干道,“听说还要把主干道这些重新修一遍。”   “绿色园林学校。”路易放下茶杯,“学生平时课间操怎么办?”   周歌说:“课间操都留教室自习或者考试,怎么样?”   路易默默地瞥了他一眼:“学生得恨死你。”   周歌哈哈大笑:“你以为我为什么当老师,除了当时脑子一热,还有就是想把我以前受过的锻炼,放在学生身上。”   路易:“……”   见路易没出声,周歌搭上他的肩膀,话锋一转邀请他道:“这周末咱们一起去爬山呗,咱们兄弟多久没去爬山了,把老二老三约上,这次老三总算回来了。”   “老三回来了?”路易吃了一惊。   周歌转着笔,深深地看他一眼,深沉道:“你一点都不关心老三,难怪老三成天哭诉你这人冷漠无情。”   路易摆手:“没有的事,只是最近太忙,他又总在深山老林里联系不上。”   “那说定了?这周末咱们约起去爬山,带上家属。”   “行。”   “你啥时候能带个弟妹让我们看看,我们这些当哥的就心满意足了。”周歌椅子一转,又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不给他一点辩驳的机会。   路易哭笑不得,心说:“我这情况要是能找就好了。”   他可不想与人相伴一生后,独自捱过剩下漫长无望的岁月。 第13章 竹林白虎累枯骨   ===============================   周一升旗仪式刚结束,路易便接到消息,说他可以少带一个班,正巧就是路光庭那个班。路易接到消息后,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该无奈。   路易掐指一算,发现自己也没轻松多少,长叹道:“什么时候我可以只带两个班?”   周歌身为只教两个班的数学老师,听见路易的抱怨,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做梦比较快。”   路易白天一直心神不宁,时不时就会走神,担心猫先生独自在家会不会有事。勉强上完上午两节课,他坐在办公室里按揉眉间,觉得自己实在杞人忧天。就算他地理文化知识一般,也知道昆仑山贵为万山之祖,按风水的说法,九州有数条龙脉,而昆仑山正是龙脉的源头。封号为昆仑君的陆吾,如果他会出事,那母猪都会上树。   神思不属地上完早上两堂课,路易精神恍惚地回到办公室,他察觉出自己状态不大对劲,总是没法集中精神。   中午吃饭时间,办公室没什么人,路易勉强翻完了学生交上来的作业,还是决定起身去图书馆睡午觉。学校果然在翻修,路易刚走到竹林边,就看见了竹林小径旁的泥土明显有松动的痕迹。   路易心里一突,一股凉意渐渐爬上他的后背。   不对劲,照理说竹林并不需要修缮,学校对这片竹林向来是放养状态,最多修剪图书馆周围的植物。小径边压根没有什么松土的必要。按学校领导的意思,最多年底就要开放图书馆,那时候大兴土木,肯定是要砍掉一部分竹子,挪出空地来修条水泥路。   这些土,不像是用铲子等物翻动的。   风穿竹林,沙沙作响。明明是在阳光最炽烈的正午,路易却觉得竹林幽深到令人心惊,他四肢都开始发冷,有凉风不断灌入他的衣领。不对劲,实在太不对劲了。   路易脚步一顿,抬眼环视四周,他前后左右都是高大修长的幽竹,透过丛竹间宽大的缝隙,竟然看不见竹林的边际。   风停息了,他却忍不住开始颤栗。   竹叶无风自动,簌簌而落,路易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即将钻出地面。   他警惕地站在碎石路上,不断打量周围,长久的静默后,那些刚挖出来的土坑开始不断往外吐出新鲜的泥土,有什么活物在这片竹林之下蠕动。   路易打了个激灵,终于,一个骨爪破土而出,阴森煞白,它左右转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路易身无寸铁,后退几步,迅速远离那个骨爪。   然而他的速度远没有骨爪快,下一刻,骨爪便猛地向路易袭来,狠狠地向他脚腕抓去。   路易吃痛地闷哼一声,他身无寸铁,打小养尊处优,身手算不得多好。白骨力气大得惊人,死死抓住路易脚踝,让他动弹不得。   路易咬牙另一只脚猛地向白骨一踢,趁着骨手松开的那一瞬间,回身一跃,跳上绿竹。竹子因为他的重量向下弯,地下窸窸窣窣的声音响个不停,路易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场景。   又有几只阴森的白骨破土而出,泛着不正常的青色,原本静谧幽深的竹林被这群白骨毁的一干二净。空气中飘荡着潮湿的泥土味,以及一股腐烂的臭味,像是这片竹林下之下,是个万人坑。   眼见着骨爪扑来,凭借着吸血鬼天生的强大身体素质,路易当机立断迅速跳上另一根竹子,他爬了上去,站在竹冠上远眺,一股凉气窜遍全身——   眼前是一片无边的竹林,苍翠欲滴,风拂过竹林,如汹涌的波涛,一浪接着一浪。耸立在竹林之间的楼阁,背后的校舍,全都消失不见。   很快他便顾不得思考,地上的白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疯狂地向他所在的竹子聚集而来,它们翻动泥土时发出的声响令人不寒而栗。骨爪扭动个不停,咯咯声不绝于耳,路易在竹子上跳来跳去。   他头一次衷心感谢Louis遗传给他的优秀基因,吸血鬼并不需要呼吸,体力充足,弹跳能力、奔跑速度都极为出众,不仅如此,吸血鬼还拥有优越的动态视力和夜视能力,即便是高速移动的物体,他也能将它的运动轨迹看得一清二楚。   路易在竹子间闪躲,每次都将骨爪引到一处,趁着骨爪蜂拥而上的时候再一跃而起,跳到另一株竹子上,之后再故技重施。   但这样总归不是办法,他没法预计这些骨爪什么时候消停,他就算体能再优越,也总归是有限的。   就在他一筹莫展时,响遏行云的虎啸从天边传来,路易惊讶地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一头威风凛凛的吊睛白虎出现在他眼前。   这是他见过最神骏的白虎,它浑身的线条流畅有力,小山般巨大,脚踩流云,身伴狂风,四爪一迈,与他的距离便近了些。路易看着这头白虎,一时间失却了说话的能力,只能目瞪口呆。   白虎转瞬间便来到他的身边,听到空气的尖啸,路易下意识想用胳膊遮脸,挡住呼啸的狂风。   可直到温暖的皮毛摩擦过他的手背,也没有强劲的狂风刮过他的身躯。   他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头美丽而威猛的白虎。   刚刚明明如山一般巨大,到了他的面前却变小许多,只有寻常老虎大小。   它很强壮,四肢身躯都充满力量,一双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活似两盏小灯笼。身上遍布漆黑的斑纹,皮毛如绸缎般漂亮,尾巴甩动间,隐隐约约有幻影浮现。如今这头美丽危险的猛虎柔顺地站在他的身边,温暖从猛虎身上源源不断地传到他的身上,温暖了他冰冷的手脚。   路易心头浮现出一个大胆的猜测,他认真地看着猛虎有力的尾巴,那条尾巴在甩动间会出现幻影,不是物品移动时产生的残影,而是确实存在、却时隐时现的幻影。   九条尾巴。   是陆吾。   “猫先生?”   猛虎没有回答他,反倒用尾巴卷住他的腰,将他甩到自己坚实的背上,它安抚似的低吼一声,然后迅猛地向竹林扑去。   在猛虎出现的那一刻,所有阴森煞白的骨爪都停止了动作,它们都固定在泥土中,蠢蠢欲动。路易抓紧猛虎的皮毛,生怕掉下它的背。   狂风又刮了起来,锋利如刀,袭向地上密密麻麻的骨爪。   路易睁开眼睛,看着风刃切瓜砍菜般将骨爪齐齐割断,就连那些竹子也没法幸免。一时间,竹林倒伏一大片,云从龙风从虎,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啸后,天色暗了下来,轰隆隆的巨响回响在路易的耳畔。   猛虎前爪一踏,带着他迅速拔高,远离骨爪所在的地方,居高临下俯视这片无边的竹海。狂暴的龙卷风就在他眼前逐渐形成,摧枯拉朽,以排山倒海的威势席卷了数公里的竹林。   白虎载着他飞上高空,他亲身感受不到龙卷风的威力,却能想象出它的恐怖,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自然现象之一,龙卷风经过的地方,所有竹子连根拔起,所有骨爪被卷进风暴中,被锋利的刀刃碾压成粉末。   路易情不自禁再次抓紧白虎的皮毛,他埋在白虎温暖的皮毛中,低声说:“猫先生?是你吗?”   白虎微微转头,路易刚好能看见它的眼睛——流光溢彩的兽瞳,眼里的波光比盛夏的阳光还要灿烂。   “嗯。”   路易松了口气,抱紧了白虎:“有你在太好了。”   他差点以为自己要死在这片古怪的竹林里,他头一次感谢那个奇奇怪怪的契约,幸亏有猫先生,猫先生救了他一命。   他其实一直对那个契约心有芥蒂,这次死里逃生的经历终于让心里那些隔阂烟消云散。   猫先生转头,收起舌头上的倒刺,轻轻地舔了舔路易的手背。   路易听见猫先生的声音对他说:“我在这里。”   还是那么低沉、清冷,像高山山巅万年不化的雪,可他却从这冰冷的声线里汲取到了无限的温暖与安全感。   他终于放心地晕了过去。 第14章 世界   =====================   耳边传来猛兽沉重的呼吸声,他四周暖洋洋的,像是抱着一个火炉睡觉,舒服得紧。   路易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视野里是摇动的竹叶,苍翠欲滴,晴空湛湛,白云悠悠,午后知了的鸣叫远远传来,一切都那么幽静,让人不由自主放下所有思绪,只想沉醉在这片静谧的竹林里。   路易伸展胳膊,手掌摸到一片皮毛,暖和,有点粗糙,扎的他手心酥酥麻麻,有些痒。   “猫先生?”   “你该上课了。”猛虎说。   路易这才想起他下午还有两堂课,幸运的是这两堂课是第二节 和第三节。他连忙摸出手机看时间,两点四十五——还有五分钟,第二节课马上就要开始了。   路易顿时火烧眉毛一样跳起来,飞快道:“猫先生,你自己随便逛逛,我上课去了。”   白虎喉咙里发出闷雷一样的低吼,似乎是在回答路易。   他身上泛起朦胧的光,遮住他的斑纹、路易眼睁睁地看着白虎身形渐渐变小,变成了他熟悉的大小。待白光变为点点光尘消散在空中,留在原地是一只蹲坐的灰猫。   “喵——”   灰猫小跑着来到路易的脚边,跳上他的肩膀,用自己柔软的皮毛蹭了蹭路易的脸颊,低声说:“走吧。”   下午两堂课路易状态很好,没有分神恍惚,顺顺利利地上完课,刚走出教室门,他就看见陆吾蹲在扶栏上。   他走过去把陆吾抱起来,旁边结伴出来的学生们惊讶地说:“路老师,这猫是你养的?”   “之前这猫一直在学校里晃,我以为是野猫。”   “这猫真胖啊……”   学生们七嘴八舌,说个不停,路易听得很认真,听见学生们吐槽陆吾胖,终于忍不住轻笑起来。   “别说他胖,他会生气。”路易说,陆吾则配合地龇牙,雪亮的尖牙逗得学生们纷纷哄笑起来。   和学生们挥手再见后,路易一手抱着陆吾,一手拿著书,沿途都在和自己认识的学生老师打招呼。离开教学楼后,路易连忙小跑着向竹林进发。   他在人群中委实显眼,因为他那张脸蛋,毫不夸张地说全校就没有不认识他的人。在他刚来任教的时候,还时常有学生打着各种借口来他的办公室跟他攀谈。   他遗传了路家人如出一辙的清冷气质,看起来不怎么好相处,脾性也是慢热,对闻风而来的学生们不假辞色,这才让前仆后继的学生打消了搞好关系的念头。   竹林附近是校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这个点十分清净,学生上课,老师上班。路易抱着陆吾在竹林小径的入口站定:“猫先生,能告诉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陆吾扬起脑袋,伸出前爪拍拍他的脸颊:“有我在,到藏书阁中去。”   猫咪温暖的肉垫擦过他的脸庞,路易原本靠近竹林躁动不安的心顿时平静下来,他点头:“好。”   鹅卵石铺就的小路蜿蜒曲折,没入竹林深处,小路两旁的泥土平平整整,之前那些白骨好似幻觉。感觉到猫先生就在自己怀里,暖和、敦实,路易定定神,继续大步向藏书阁走去,绕过丛丛绿竹,他终于来到楼阁面前。   “这里人迹罕至,猫先生你可以变回你本来的样子。”   陆吾却摇摇头:“不行。”   路易诧异:“为什么?”   陆吾抬头仰望蓝天,像是在看天空,又像是透过天空看着另一个世界。   “我遗落了许多记忆,”陆吾说,“现在找回了一些。”   路易将他放到地上,自己也盘腿坐下,低头与陆吾对视,“你在梦中告诉我,你是昆仑君陆吾,我以前见过你吗?在一百多年前,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陆吾漂亮的兽瞳流淌着碎金,有一团火焰他的眼睛里熊熊燃烧,路易被眼中浓烈的情绪震住。长久的静默后,陆吾说:“我忘了。”   路易:“你在说谎。”   陆吾无奈:“我只能想起一个金色头发的小孩冲我笑,其他全忘干净了,我没有骗你。”他现在虽然只是一只猫咪的身体,路易仍能看出他的神情非常认真,“我不知道那个小孩是不是你。”   路易还是幼童的时候,的确有一段时间是金发,不过后来慢慢长大,头发也变成如今的深色。   他按着膝盖站了起来,拍掉衣服沾上的灰尘,环视幽深的竹林:“那猫先生知道之前的竹林是怎么回事吗?”   陆吾这次倒回答的很爽快:“你被鬼缠住了。”   “鬼?刚刚那些白骨都是鬼?”   陆吾没回答,反倒问他:“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唯一吗?”   “这个世界?”路易有一瞬间的错愕,他茫然起来,“应该是唯一,宇宙那么大,总不可能是假的吧。”   就算他并非人类,也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各类神秘的物种一起生活,譬如陆吾口中的灵与妖。人类的探索却并不局限于地球,已经伸展到未知的宇宙中,那些璀璨梦幻的星云,动辄以亿计数的恒星寿命,总不会是虚幻。   宇宙无限大,而他无限小。   他在人类社会中长大,亲眼目睹各类学科一点点发展起来,他能接受这个世界上有神神鬼鬼的存在,却没法一下接受宇宙也是虚幻。长期以来,他所受的知识都告诉他地球只是宇宙中微不足道的星球,就像大海中的尘埃。   陆吾看了他一眼,啼笑皆非:“宇宙是真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路易松了口气,好奇道:“那这世界是唯一吗?”   陆吾:“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   “你所在的这个世界是唯一,而你所不知道的地方还有更多的世界存在,有些世界很相似,起点一样,终点却不同,每时每刻,都有世界新生与凋零,就像树一样。”陆吾轻声说。   路易无措起来:“我还是有些不懂。”   陆吾叹了口气,跳上他的肩头,勉强用自己的额头抵住他的额头:“路易,闭上眼睛。”   一股热流从他额头涌来,一个奇幻的世界在他面前睁开了眼睛。   他的视野无限拔高,竹林、学校、玫瑰海、广都市、乃至整片平原都纳入他的眼底,原本巍峨的大厦如米粒般微不足道,流过广都市的江河像一条光滑的绸缎,他还在向上拔高,就在这时,他忽然发觉一根树枝出现在他的眼前。   陆吾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看见了吗?这就是世界根源,在这里的投影。”   路易一惊,顺着那根树枝,他看见罗网般的树叶,脉络纵横交错,树枝蔓延开去,一时间竟然望不到边际。   “这个世界,就是你看见的那片叶子。”   似乎有风吹来,那片罗网叶微微晃动,路易定睛一看,两片叠在一起叶子,时而交错、时而重合,一眼看去,让人没法分清。   “看清楚了吗?”   “是那两片网一样的叶子,对不对?”   “对。”   路易定定地看着那两片摇动的树叶,青幽浓翠,叶上脉络清晰可见,如罗网一般,看久了就会升起一股敬畏之意。   他不敢想象,他所在的世界,就是这么一片小小的罗网叶。一切都变得虚幻起来,他仰望这株参天蔽日的巨树,满眼都是密密麻麻的罗网叶,在缭绕云雾中若隐若现,他根本不能望到边际。   昆仑君不会骗他,他所在的世界原来就是这么一片渺小的树叶,轻易就能淹没在无边无际的枝桠中。   他隐隐意识到这棵巨树到底是什么了。   路易的眼神逐渐空蒙,身形也变得虚幻起来,似乎要与巨树周围的云雾融为一体。   陆吾一直以灰猫的模样飘浮在路易的身边,察觉到他心神动荡,大惊失色,连忙奔到路易肩头,在他耳边沉声喝道:“路易,定心!”   登时一股凉气直冲天灵盖,路易一下惊醒过来。   他后怕地想到:“刚刚差点就魔障了。”回忆起刚刚的情形,路易后背淌满了冷汗,“我怎么会忽然想放弃生命。”   陆吾说:“我带你回去。”   云雾流转,旋风缠上路易的四肢,他眼前一黑,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又猛地睁开双眼。入眼的是郁郁苍苍的竹叶,风穿竹林,回荡在耳边的都是树叶摇动的声音,让他无端想起那些罗网叶。   路易躺在地上,侧头一看,陆吾就盘卧在他身边,一双兽瞳闪闪发亮。   “你之前看见的竹林,曾经是一座战俘万人坑,下面埋葬了无数枯骨。”不等路易说话,陆吾便主动开口道,他语气波澜不惊,像是在说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一样,“而那万人坑,与你有关。” 第15章 鹦鹉与婷婷   ===========================   听完陆吾这一番话,路易久久没有说话,他将陆吾所说消化完毕后,才慢腾腾地从地上爬起来。   “猫先生,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路易忽然问。   陆吾摇头:“我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言下之意便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话语一顿,紧接着说,“这里只有你让我感到熟悉。”   路易愣住了,说:“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见过你。”   陆吾顺着他的裤腿,爬上他的肩膀,闭上眼睛,道:“这些以后再说,我想先睡一觉。”   晚上九点过,第三节 晚自习下课。   路易今天中午没睡午觉,这时候困得眼皮子打架,待会儿还要开车回家,他苦恼地捏了捏眉心,这种情况下开车回家,完全是疲劳驾驶。   他回到办公室,发现陆吾团成一团,在椅子上睡得正香。办公室里并没有人,老师们大多下了晚自习直接回家,路易整理好公文包后,把陆吾抱起来,出门锁门一气呵成。   路光庭今天整整一天都没主动到他跟前晃悠,也不知道是心虚还是什么,路易正担心他,就看见路光庭手揣在裤兜里,笔直地站在校门口,单肩背包,清瘦的像根标枪,肩膀上坐着一个人偶一样的小人。   看见路易的车,路光庭眼睛一亮,大步跑了过来。   路易摇下车窗,说:“怎么今天发现生物老师换了,都没找我?”   路光庭趴在车窗上,可怜巴巴道:“今天一天都做题去了。”   “上来吧。”   路易打开车锁,路光庭兴高采烈地钻上车,取下书包,系好安全带后,才期期艾艾地说:“我以为祖爷爷你生气了。”   路易:“……”   路光庭抱著书包,叹了口气,继续说:“昨天早上你的样子好吓人,我觉得我下一秒就要被你吸干血。”   路易:“……”   他的食指敲击着方向盘,无奈道:“下次我注意些。”   路光庭弱弱道:“祖爷爷,你是不是有起床气。”   正巧遇上红绿灯,路易踩上刹车,微微偏头,不解道:“起床气?什么意思?”   “就是起床的时候心情不好,跟你昨天一样,面无表情。”路光庭说,他肩膀上的书灵一直在发抖,一人一灵抖成一团,“特恐怖!”   路易沉默半晌,红灯变绿灯,他启动车子,从后视镜里看见路光庭肩上的书灵,话锋一转:“你的书灵怎么变成这个模样了?”   书灵一身男式的广袖宽袍,却顶着一张美丽的某女星脸,说不出来的怪异。   路光庭:“他不知道从哪儿看来的观点,说看美人有助于我学习。”   路易无言以对,一般来说,十五岁躁动的青少年看美人难道不会更分心吗?书灵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古董,每天抱着数学书嗑得醉生梦死,应该不会知道现在有哪些女星才对。   见路易不说话,一股凉意蹿上路光庭的后背,他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   “光庭,你喜欢这个女明星?”   路光庭头皮发麻,老实说:“还好吧。”   路易也不喜欢咄咄逼人,听到路光庭的回答,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反而问他:“饿了吗?”   “饿了。”   “招待你吃一顿毛血旺。”   车停好后,路易揣好车钥匙,把公文包丢在车里,陆吾还在呼呼大睡,他犹豫片刻,还是抱起了陆吾,带着路光庭来到他常去的私房菜馆。   菜馆就在路易所在的同一栋公寓楼里,是正经的私房菜,极少接待客人,只有熟客光临。这个小区算是高档住宅,都是电梯入户,路光庭好奇地东张西望:“菜馆就在这里吗?”   路易一边敲门,一边说:“算是私房菜馆。”   他话音刚落,咔哒一声,一个年轻人打开门,眉开眼笑道:“你总算来了,快进来。”   路光庭乖乖地跟在路易身后,看着路易敲门后不久,一个高挑的年轻人打开门,看见路易后,脸上顿时绽开笑容:“原来是易先生,您总算来了。”   年轻人眉目疏朗,说不上俊秀,但看着很舒服,他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袖,看起来有些像厨师服。   路易点点头,神情少有的柔和:“阿柳,还是老样子。”   名唤阿柳的年轻人把门开得更大了些,伸手招呼他们:“下午才来的新鲜鸭血,还在想你怎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来。”   看见路易身后的路光庭,阿柳有点惊讶:“小少爷都这么大了?”   路易把路光庭拽到身前来:“什么小少爷,叫他光庭就好。”   正在这时,客厅里传来高亢尖细的叫声:“庭庭!庭庭!”   路光庭的脸顿时涨成猪肝色,羞窘得不行,阿柳也露出尴尬的笑容:“那个,小少爷别介意,那是我新养的鹦鹉,最喜欢叠字叫人。”   他话还没说完,客厅里的鹦鹉继续大声说:“庭庭!”伴随着这个亲昵的称呼的,是啪啦啪啦翅膀挥动的声音。   路易抬头一望,一只五彩斑斓的鹦鹉闯入他们的视野。鹦鹉个头很大,尾羽极长,颇有铺天盖地的架势。路光庭吓了一跳,张大嘴巴,惊呼:“好大只!”   鹦鹉径直冲着路易怀中的陆吾扑来,镰刀一样的鸟喙眼看就要啄上陆吾的毛发,阿柳急忙逮住鹦鹉的绚烂的尾羽,怒喝:“阿花!你安分点!”   鹦鹉被揪住屁股毛,动作一顿,翅膀还在不停扑棱,一时间满屋子的羽毛到处飞。   “阿花!”这只鹦鹉实在太大只了些,又能飞,阿柳一时间竟然捉不住他,最后只能勉强把它抱在怀里,跟抱着只老母鸡似的,反剪它两只翅膀,无奈地对路易道歉,“不好意思,我家阿花太野了。”   路易腾出只手,给睡觉的陆吾换了个姿势:“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养的鹦鹉?”   阿柳挠挠头:“也就前段时间,我在树下面捡到的,刚开始就是每天喂点粮,后来就跟着我回家。”说着,他又把怀里的鹦鹉阿花翅膀展开,阿花被他弄得脚爪子乱蹬,却怎么也挣脱不了阿柳的桎梏,只能生无可恋地低脑袋。   “别站在门口说话了,快进来。”阿柳一边向里走,一边问,“易先生,你是研究生物的,待会儿能帮我看看阿花是什么品种吗?”   路易应道:“好。”又叮嘱路光庭穿鞋套。   阿柳在前面笑着说:“不用客气,直接进来就是。”   屋内格局与路易家相同,不过客厅与饭厅打通,用屏风挡住,还颇具心思地挖出一条水槽,营造出流觞曲水的氛围。路光庭看得啧啧赞叹,不住东张西望,瞧见路光庭的表情,阿柳也很得意:“小少爷,怎么样?像不像路家祖宅。”   路光庭点头:“比我家那宅子小巧精致,太漂亮了。”   阿柳笑容更盛:“小少爷真会说话。”他又说,“要看电视的话就我就去把打开打开,你们稍微等等,我去做饭。”   路易点点头:“不用开电视,阿柳辛苦了。”   阿柳笑道:“你这样太客气了。”   路易从善如流:“好,你快去吧。”   阿柳哈哈大笑,待他抱着鹦鹉走远,路光庭才鬼鬼祟祟地凑到路易跟前,悄声道:“祖爷爷,这是私房菜馆?你和阿柳很熟吗?他怎么知道我是路光庭?”   “阿柳的曾祖父以前是路家的私人厨师,祖上御厨出身,后来我照顾过阿柳爸爸一段时间,”路易想起以前的事情,脸上忍不住带起笑来,“阿柳也算是我看着出生的,他厨艺上的天赋很不错,听说我喜欢吃毛血旺,就自告奋勇要给我做,这一来二去,反倒真开了饭店。”   路光庭:“啊?我以为他就在自己屋子里开店。”   路易:“嗯,硬要说的话,他这个地方的熟客可能就我一个。”   书灵从路光庭的肩膀上跳下来,在桌子上走来走去,揪着路光庭的校服袖子,脆生生地说:“庭庭,这个时间不要浪费了,快把作业拿出来写。”   路光庭费劲地把书灵的手掰开,义正言辞地表示:“不写,什么时候了,还写作业,写一晚上了,我要吃饭。”   路易抱着陆吾,手掌一直在为陆吾顺毛,手下柔软的触感让他不由自主地想继续撸猫。   “易先生,先吃着,别的菜待会儿就来。”过了一段时间,阿柳便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毛血旺来到饭厅,又布置好碗筷,“小少爷有什么忌口的吗?”   路光庭摇头:“没有忌口的,不用叫我小少爷,叫我光庭就很好。”   不知从哪里又蹦出了两声高亢嘹亮的“庭庭”、“庭庭你在哪里”,赫然是刚刚那只花鹦鹉的声音。路易忍不住大笑起来,阿柳也露出无奈的笑容。   路易捂着嘴,遮住自己翘起来的嘴角:“你看着做吧,他什么都吃。”   路光庭一脸悲愤地看着他们俩:“那个鹦鹉怎么回事?”   “可能是最近最火的电视剧女主角叫婷婷,女字旁,亭台楼阁的亭,”阿柳安慰他,“阿花听多了,以为庭庭就是婷婷。” 第16章 毛血旺   =======================   毛血旺香味扑鼻,路光庭看了一眼红通通的油辣子便食指大动,随便用筷子一翻,在最下面的血味便都翻了上来。路易哭笑不得,把碗递给他:“斯文点,别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   吃饱喝足后,路光庭满足地直叹气,阿柳笑眯眯地端来一杯果汁和一杯咖啡,坐在桌边,问他:“味道怎么样?”   路光庭冲阿柳比了个大拇指。   他端起橙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阿柳撑着脸看他:“你还小,不能喝茶和咖啡,我还担心你不喝果汁。”   路易吃完鸭血,红光满面,整个人都极为餍足。他对阿柳道谢后,端起咖啡轻啜一口,夸他:“就几天不见,你泡咖啡的手艺又好了些。”   阿柳诚实地说:“其实是我买了新的全自动咖啡机。”   路易手一顿,他放下咖啡杯,沉默半晌,抬眼看他,不紧不慢道:“那我把那句话收回去。”   阿柳忙道:“别啊,那你就夸我放咖啡豆的手艺好!”   路易哼笑:“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启染坊来了。”   路光庭吃的太撑,捧着肚子躺在另一边的沙发上装死。书灵在他头上蹦来蹦去,揪着他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直在他耳边叨叨叨,让他思考为田几何。   路光庭不耐烦地把书灵薅下来,有气无力道:“我要休息,你一边儿去。”   书灵被抓下来的瞬间变成一团光球,一弹一弹地落到沙发上,咕噜噜地滚远。阿柳不经意间瞧见路光庭的动作,身体前倾,悄悄咪咪地问路易:“易先生,小少爷身边有什么东西吗?”   阿柳是知道路易身份的,他还是个小孩时,路易就是这种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如今二十年过去,路易仍旧是老样子。他曾经问过自己的祖父,得知在父亲幼时,路易也是这副面容。   时光如洪流,路易站在洪流中,目送周边人随波而逝,只有他纹丝不动。   他第一次见到路易,是在路家祖宅的小花园里。那时候他只有五岁,跟着祖父拜访路家当家人,尚且年幼的他在迷宫花园中迷了路,沿着树篱哭哭啼啼地向前走,不经意间竟一头栽进迷宫中心的凉亭里。   一个年轻人正坐在凉亭中喝茶,他穿着一身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却贵气十足。   他眼窝很深,年纪极轻,抬眼看来时,眸子剔透得像块冰。与他的眼神对视那一刻,阿柳浑身像是被电过一样,一个激灵,呆呆地站在原地。   “你是谁家的孩子?”年轻人站了起来,向他走来。   阿柳仰起头看他,这个男人皮肤白得像雪,头发也是浅棕色,即便在盛夏也带着凉意。路易牵着他走出迷宫,听到祖父称呼这个年轻人为“易先生”。   他刚认识易先生时,觉得是一个似近似远的剪影,冷淡、寡言,总是静静地呆在人群之外,冷眼看着凡人来来去去。他后来与路易走动多了,才知道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是特意让自己与人隔绝。   在与路易相识的一年前,路易刚送走自己的母亲,虽然按常人眼光来看,路易的妈妈百岁高龄才离开人世,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常人这时候也半只脚踏进棺材,而路易仍是年轻人的面容,他还有漫长的余生要走,难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   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   “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   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   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   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   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   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   路易点头:“好。”   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   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   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   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   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   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   “我是珍稀物种!”   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   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   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   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   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   “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   “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   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   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   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   “不过它似乎有点聪明过头了,”阿柳苦笑,“我简直都要怀疑它成精了。”   毕竟有路易这么大个吸血鬼放在跟前,他对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深信不疑。阿花伶牙俐齿,思维跟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说话也不磕巴,平时还爱站在架子上看肥皂剧。   他们正聊着天,路易感觉到膝盖上的陆吾忽然动了动。   很快,陆吾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子上,视线在阿花和阿柳不断逡巡,一双兽瞳在灯光下亮的惊人。   或许是陆吾眼神太过灼热,阿花吓得一个扑腾,把脑袋埋到阿柳怀中。阿柳结结巴巴道:“易先生?你家猫,是不是垂涎阿花的肉……”   阿花被阿柳养的膘肥体壮,一看就肉质紧实,味道鲜美。   路易逮住陆吾的前爪:“应该不是,今天辛苦你了,我就不继续叨扰了。”   阿柳惊讶地站起来:“现在就要走?”   路易指了指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路光庭,无奈地说:“十点半了,这小子明天还要上课。”   叫醒了路光庭,阿柳恋恋不舍地把他们俩送到门口,反复叮嘱:“记得明天再来。”   路易一口答应:“好,今天的毛血旺感觉比以前的还好吃。”   说到自己的拿手领域,阿柳就眉飞色舞起来:“我换了个新方子,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的鲜嫩。”   他顿了顿,又问:“要我给你准备些鲜血吗?”   路易想都不想便拒绝了:“不用费心,你安心开你店,不要特意为我准备鲜血。”   阿柳也没执着,遂点头:“我知道了。”   “晚安。”   “晚安。”   路光庭睡眼惺忪地跟着告别,然后晃晃悠悠地上了电梯。书灵也萎靡地坐在路光庭的肩膀上,靠着他的脖子昏昏欲睡。   路易看了他们俩一眼,道:“作业写完了?”   路光庭迷迷糊糊地回答:“写完了。”   “回去后先洗漱,早点睡。”路易说,他臂弯里的陆吾配合地跟着喵了一声,“明天还要上课。”   回到家后,路光庭听话地洗漱睡觉,路易则进了书房,坐在办公椅上,透过落地窗,眺望波光粼粼的江面和城市繁华的夜景,五光十色的霓虹将天空都映成了彩色。路易忽然想起网上一个段子,不由轻笑出声。   陆吾蹲在书桌上,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路光庭的脸,听见他的笑声,低声问:“为什么笑了?”   “你看天空,是不是五彩斑斓的黑色。”   陆吾闻言,也向夜空看去,在深浓的夜色里,入眼所见都是城市绚烂的灯光,却仍旧没法将夜空照亮,只能虚浮地蒙上一层黯淡的色泽。   一人一猫都安静地凝视夜空,过了一会儿,路易主动开口:“猫先生,你刚刚怎么一直盯着阿柳看?”   陆吾歪头:“阿柳?是刚刚那个男的吗?”   “对。”   “那个男人和那只花里胡哨的鸟,都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认识一样。”   路易惊讶:“阿柳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怎么会对觉得熟悉?”   陆吾也觉得不解:“不明白,我冥冥中有种感觉,我和他认识很久很久了。” 第17章 秋高气爽   =========================   之后几天,过得平淡无奇,每天七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去阿柳那里吃宵夜,十点半回家。早饭有时候一杯血就应付过去,有时候去学校食堂吃。左右对他来说,现在的日子过得日夜颠倒,早饭吃什么或吃不吃,对他来说并不重要。   对他来说,每天都吃早饭,归根结蒂只是为了活得像个正常人。   周六中午放学的时候,铃声一响,周歌便风风火火地冲到路易上课的教室,看见自家班主任,欢欣鼓舞的学生们登时乖巧下来,比鹌鹑还安静。周歌挥手:“该走就走,我找你们路老师有点事。”   学生们这才又快活起来,纷纷拎起背包,鱼贯而出。   路易疑惑:“什么事这么着急?”   周歌看了一眼教室里还在慢腾腾收拾行李的学生,视线回到路易身上,语气轻快:“还能有什么事?忘记说好的去爬山了?”   路易疑惑更甚:“不是明天去吗?”   “刚刚老二来了电话,今天下午就出发,晚上爬山,正好明天早上看日出。”周歌说,他指了指讲台,补充道,“我明天晚上还有晚自习,要是明天才去,可能赶不回来。”   “说的也是。”路易理解地点点头,“那现在就出发?我什么东西都没收拾。”   “有什么要收拾的,把你自己带上就行,”周歌哈哈大笑,他挥舞着手里的数学书,“咱哥几个好不容易聚一次,走走走。”   路易淡定地掰开周歌的手,一针见血道:“你跟嫂子说过了吗?”   周歌瞬间萎靡。   还在教室里磨蹭的学生纷纷闷笑,路易抬眸看了一圈,学生们不约而同地低下脑袋掩饰自己的表情。路易见状,眼里也露出些许笑意。   “你先跟嫂子报备清楚——夜不归宿。”路易将教案与课本整整齐齐地叠放在一起,优哉游哉地夹在胳膊下面,准备迈步离开教室,“我还有点事处理,老二说了多久集合吗?”   “下午三点,就在花海十字路口集合。”   “那三点见。”路易头也不回地挥手离开。   路光庭今天要回郊外祖宅,便没有蹭路易的车子,而是选择在校门口等公车。路易本要捎他一程,却被路光庭严词拒绝,路易看他一眼,又看了一眼他肩膀上的“美女”书灵,不紧不慢道:“我看你是想磨蹭时间,不想回家,也不想做数学题。”   陆吾趴在车窗上,尾巴一甩一甩,对着路光庭露出堪称慈祥的笑容。   路光庭心思被戳破,原本窘迫不已,一看见陆吾的模样,方才还羞惭的情绪不翼而飞,他悄悄跟路易咬耳朵,“祖爷爷,我觉得这只猫有点变了,他以前都要嘲笑我,冲我龇牙咧嘴的。”   路易心里一动,他其实也有这种感觉——猫先生温柔多了,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看起来特别毛躁,动辄把威胁挂在嘴上。他现在说话慢条斯理,虽然声线仍旧冷清,语气却稳重又温和,总是不疾不徐。   他心里想想,嘴上却没有跟路光庭就陆吾性格继续讨论,反倒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你一周没回家了,停酒今天上午才打电话问我,你今天回不回去。”   路光庭把单肩包丢到背上,满不在乎地说:“不是很想回去。”   “怎么,你还没跟你爸冷战结束,签署和平相处协约?”   “不是,”路光庭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爸看着斯文,脾气倔得很,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三棍子打不出屁。”   “就我妈在家的时候会说几句话,我们俩大男人坐在一起,成天大眼对小眼,我说十句八句他都不见得会回一句,家里跟冰窖一样。”路光庭踢了踢地上的小石子。   路易安慰似的拍拍他的后背:“你爹不善言辞,又天性害羞,你主动跟你爹说话,他肯定很开心。”   路光庭狐疑:“害羞?你确定那是我爹?”   路停酒少时害羞内敛,长大后也没变多少,路易一度怀疑是名字起错,不但杜绝了路停酒长大后养成抽烟喝酒习惯的可能性,也顺便把路停酒的交际能力给一块停了。   路停酒这种性子,怎么就生出了路光庭?这是路易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看着路光庭漂亮的眼睛,路易原本想说的话哽在喉咙里,他叹了口气,摸了一把路光庭柔软的额发:“你爹不大喜欢说话,小时候就羞涩寡言,长大后也没怎么变,体谅一下他吧。”   路光庭外向,大概率是遗传他的妈妈。路易虽然对路停酒和其妻之间的恋爱经过不甚明了,也知道他们俩,肯定是路光庭的妈妈主动追求路停酒。路停酒这种把自己闷在学术世界里的性格,怎么看都不会主动去追求一个姑娘。   “我知道。”路光庭闷闷地答应,兴致不怎么高。   路易看向路光庭肩膀上规规矩矩,小脑袋一点一点的书灵,道:“你给他取名字了吗?”   “谁?”   “那个书灵。”   路光庭听后,神情飞扬道:“步步高。”   路易错愕:“步步高?”   路光庭得意起来,语带炫耀:“怎么样,这个名字是不是很贴切?”   正说着,路光庭忽然看见铁栅栏外慢悠悠驶来一辆巴士,他连忙道:“祖爷爷,不多说了,我去赶公交。”   路易:“路上小心,到家记得给我打个电话。”   就几秒的功夫,路光庭已经跑到十米开外,风遥遥带来他的声音:“好!”   路易低下头,和趴在车窗上的陆吾对视,若有所思道:“猫先生,刚刚光庭那句话提醒了我……”   陆吾眼睛如琉璃一般,在阳光下泛着波光。   “你性格确实变了很多,”路易低声说,“刚开始跟我签订契约的时候,特别强势,说话也不像现在这么温和。”   如果说陆吾现在的态度如温暖的春风,那之前刚相遇的时候,就像凛冽的北风,刀刀割人。   陆吾爬出车窗,跳到他的怀里,人立而起,趴在他肩膀上,安慰似的舔舔路易的脸颊表示亲近:“那你后悔和我定下契约了吗?”   一说到契约,路易便似笑非笑道:“如果我说后悔,你能把契约解了吗?”   陆吾果断道:“没法解开。”   路易听后,一言不发,把陆吾从怀中撕下来,放进车里,自己则绕到另一边开门上车。   陆吾紧张地看着路易冰冷的侧脸,小心翼翼道:“生气了吗?”   路易还是没说话。   其实路易虽然看起来一贯面无表情,可熟悉的人仍能看出他脸上些微的变化,从而知道他的心情。若是路光庭在这里,一眼就能瞧出路易是假生气。可陆吾还没修炼到那种地步,只能隔几秒看一眼路易,隔几秒再看一眼路易。   路易的余光里一直能瞧见那个毛绒绒的猫脑袋转来转去,到花海边的十字路口停下后,路易终于伸手摸了一把陆吾的后背:“我要生气早生气了。”   虽然路易这么说,可陆吾还是惴惴不安。他跟在路易身后,也没跳到路易肩膀上搭顺风车,小心得让路易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开玩笑太多,搞得陆吾这么风声鹤唳。   刚回家陆吾就跳上茶几,在茶几上趴了下来,看着路易进进出出,沐浴更衣打理头发,收拾行李。他后知后觉地问:“你要出门?”   路易低头拉上运动服的拉链,将外套抹平整:“出去跟朋友爬山。”   陆吾:“那你还回来吗?”   “明天早上看日出,可能中午或者下午回来。”   路易一边说,一边把羊羔血装进保温杯里,他垂头清点零碎的小东西,指尖在钥匙、手机、现金上一一拂过。陆吾看着他雪白的指尖,圆润的指甲,忽然感觉喉咙有些痒意,浑身都燥热起来。   陆吾连忙把脑袋埋进前爪里,整只猫团成肉呼呼的一团。   路易背上登山包,走到茶几边,蹲下来:“要不然你和我一起去?你一只老虎,爬山轻轻松松。”   陆吾摇头:“我最近总爱睡觉,就不去了。”   路易也不强求,让他照顾好自己,便利落地出门离开。   听到路易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门砰地一声被关上,陆吾便跳下茶几,熟门熟路地钻进卧室,爬到路易的床上。   路易并不喜欢叠被子,他习惯将被子平铺在床上,边边角角都收拾得很整齐。陆吾钻进被窝里,枕着路易的枕头沉沉睡去。他身边都是路易身上特有的香味,清淡里微微带着苦涩,像茶叶一般,让人无比安心。   他遗忘了很多东西,眼下能抓住、想抓住的也就只有路易而已。 第18章 兄弟   =====================   路易出门前和周歌联系了一下,决定由老三开车,其他人蹭老三的车就行。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有老三家的车是SUV,四个大男人坐一个小轿车腿都伸展不开。   若不是公寓离学校太远,路易也不想开车,不论在哪里,停车都是一件难事,这个决定正中他下怀。   赶到花海十字路口的时候,才两点三十,太阳正烈,路易向来畏寒,这种炽热的阳光对他来说却刚刚好。不过刺眼的阳光还是让他眼睛不太舒服,路易在阳光下站了一会儿,便默默掏出墨镜戴上。   公路两边都是广袤的玫瑰花田,栽种的全是大马士革玫瑰。这个季节不是玫瑰开放的时候,放眼望去,一片郁郁,全然没有玫瑰盛开时摇曳生姿的美感。   路易等了没多久,一辆雪白的SUV停在路边,冲他鸣喇叭。   “阿易仔。”   一个浑厚的男声远远地呼唤,路易抬头一看,发现SUV驾驶座的车窗摇了下来。车窗后是一个工字背心,脸挂墨镜的男人。男人手臂搁在车窗上,取下墨镜晃了晃,露出硬朗的五官,冲他龇牙咧嘴地一笑。   男人本来深沉硬朗的气质因为这一笑,顿时消失殆尽。   路易看见他,也笑了起来:“老三。”   老三大名陈逸仙,名字虽然仙气十足,人却特别阳刚。十八岁的时候就是个荷尔蒙爆棚的男生,当时初见面,大家都一致认定老三以后肯定是体育老师。没想到老三一毕业,一声不吭地就跑去参军,连续好几年都见不到人。那时候路易寝室里,最俊美贵气的路易,但最受欢迎的却是老三。   因为名里有一字同音,路易表面上又是年龄最小的人,老三干脆果断地给路易起了个“阿易仔”的昵称,美名其曰和自己区分开来。   许久没听到有人这么叫他,路易也觉得颇为怀念。   老三敲了敲车窗:“上车。”   三点还未到,周歌与老二也陆续到达十字路口。老二见面就和周歌分享了一个大大的拥抱,感慨万千道:“没想到周格格还是这么瘦。”   老二长相没什么特色,但是瘦高瘦高的,跟个麻杆似的,一身书卷气,看起来斯斯文文。周歌上下打量老二一眼,毫不客气地嘲笑:“老汤,咱们都是杆子,也就长棍子和矮棍子的区别,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   俩活宝站在太阳底下斗嘴,直到老三不耐烦地催促:“太阳这么大,赶紧上车,咱们还要吃饭。”   老二看见戴着墨镜,一脸酷哥样的老三:“嚯!没想到,老三竟然变得这么帅,”他利索地钻上后座,路易从副驾驶座回头冲他打了个招呼,老二又感叹上了,“老四还是这么俊,校草就是校草。”   周歌毫不客气地踢了他屁股一脚:“就你话多,赶紧上去。”   广都市周围山多水多,要说险峻,首屈一指的便是积翠山。积翠山常年云笼雾罩,山上树木一年四季都有水雾滋养,苍郁翠绿,尤其是峰顶,跟翡翠一样。   现在很多人传说,积翠山这名字来源于山上的翡翠矿,这矿里出来的翡翠无一不华美名贵,不过可惜的是这翡翠矿现在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以讹传讹,大多数人都对这传说深信不疑。路易心知肚明,并非如此,积翠山并不是因为翡翠矿,实际上这山里也没翡翠矿。   积翠山得名于山上一种名唤“翠”的鸟,皮毛极为鲜亮,一到早晨夜晚,翠鸟便成群结队地从山林中飞出来,时间久了,积翠之名便传了出来。   “这次要去积翠?”老二惊讶道。   周歌给了他一肘子:“每次让你好好听我说话你都不听,这次去积翠隔壁的霞涌,看日出。”   霞涌山,顾名思义,霞光喷涌的山峰,看日出选那里再合适不过。   路易默默地听着,忽然说:“霞涌离这里有点远吧。”   老三扶正墨镜,哈哈大笑:“不远,三小时就到,正好霞涌那里有家鱼庄特好吃,咱们在那里解决了晚饭,再去爬山。”   老二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你竟然还记得我爱吃鱼。”   老三冷酷地说:“吃草鱼。”   路易忍俊不禁,周歌捧腹大笑,老二这家伙的确爱吃鱼,却特不喜欢拨刺。草鱼偏偏刺多且密,老二向来对草鱼敬而远之。   金乌西落,一路上四个大男人吵吵闹闹,老二与周歌话题到处变,跟十八弯的山路似的,忽然蹦到了妻子身上。   一说起谈女朋友这事,老二便一阵长吁短叹:“她最近又问我多久能调回来好结婚,一直异地也不是个事。”   在座四人,周歌已经结婚,老二老三还在谈恋爱的路上,离结婚也不远。唯有路易还高举单身大旗,身边压根没有亲近的异性出没。   老三耳朵竖起,听见老二的话,也加入了长吁短叹的队伍:“我也差不多,现在我那口子成天问我到底多久退伍。”   三人火热朝天地聊在一处,直到发现路易在一边装死,这才调转矛头,对准路易,奸诈道:“说起来阿易仔怎么到现在都没动静?”   路易是他们宿舍里硬件条件最好的一个,可惜成日瘫着一张脸,气质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刚认识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以路易的条件,肯定是头一个谈恋爱。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路易还是单身一人。   周歌毕业后和路易一起到广都中学教书,经常坐一个办公室,也没瞧见路易对哪位异性青眼有加。   路易捂着脸,三言两语把话题拨了回去,还好老二人如其名,二缺得不忍直视,一下就被路易带跑偏,三个当哥的这才不纠结路易对象的事情。   下午六点,青山白云近在眼前,天边蔓延着橙红色的火烧云,几乎要将青山绿水也染成绚烂的红。这边山下挺热闹,公路边就是一条波涛汹涌的江河,江河对面住着人家,各色餐饮店全面开花。   这里没有专门准备停车场,大家停车都是随意停靠在路边。老三关门下车,靠在车门上,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舒服地直叹气:“刚刚在车上就想抽,现在总算抽上了。”   宿舍里路易,周歌和老二喝酒不抽烟,老三抽烟不喝酒。他刚刚顾忌着旁边的路易,这才一直忍住烟瘾。路易打理着自己的运动帽,看向老三,无奈地说:“老三,还是少抽点烟。”   老三唏嘘:“哥哥就过过瘾,你嫂子以后盯着我不许我抽烟呢。”   老二和周歌跑去鱼庄找座点菜,老三把墨镜取下来,挂在衣服上。   “以前这条河的名字,还是你告诉我的。”老三忽然说。   眼前这条清澈的江水名为“东墟”,从北流向南。   东墟,墟是荒芜破败的居住地,听着便不详,这条江千年前就是这个名字。路易盯着东墟江对面的一座山头,若有所思。   “怎么?”老三道。   路易摁了摁眉心:“对面是什么东西?我总觉得那里有什么看着我。”   大桥对面是一片青幽幽的大树,个个高耸入云,密密匝匝地种在一起,树冠挨着树冠,乍一眼看去,连成一片。这让路易感觉很不好,总让他想起那天瞧见的罗网叶。当一个巨大到无法想象的东西出现在眼前时,人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无力,心里升起一股浓重的无力感。   他所见所听所闻所感都是真实,每日看见的阳光,学校盛开的花朵,学生灿烂的笑容,一切都是那么鲜活有趣。陆吾却告诉他,他的世界,不过是那棵树上的一片树叶,多么荒诞可笑,但路易知道,陆吾说的全是真实——   他的世界就是那棵巨树上,亿万树叶中的一片。   “那里以前是个道观,早就荒了,你要去看?”   “道观?”   “对,还是个祖庭,以前道教就在这里发家的,不过现在没什么人知道。”老三道,他扬起下巴示意,“这道观都破成这样了,政府也没拨款修,你看那树,要是修过能那么乱吗?”   祖庭这个词分量很重,这代表着一个宗教最开始的地方,虽然现在道教祖庭好多个,从哪儿兴起也众说纷纭。或许这个道观也只是当地人闲谈时,随便编出来的祖庭名头,可路易冥冥中总觉得应该去那里看看。   老三一眼就看透了路易的心思:“想要去那儿看看?”   路易点头:“对。”   老三道:“吃完饭再去。”   话音刚落,他们二人就听见老二扯起嗓子大吼:“进来吃饭!你们俩还在那里杵着当门柱呢!”   老三应了一声,掐灭烟头,丢在地上用脚一碾,拾起来放进垃圾桶。   “走,吃饭去。”   进鱼庄前,路易还是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排参天蔽日的大树,大树后似乎藏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他。 第19章 东墟江、坐忘观   ===============================   鱼庄打出来的招牌是一鱼多吃,都是东墟江里的捞起来的新鲜河鱼,味道鲜美,入口即化。   路易对鱼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准确来说,他对大多数食物都这种态度。好在他常年没表情,别人也看不出他是喜欢还是讨厌。   老二无疑是吃得最欢的,周歌要了一扎啤酒,帮老二把瓶盖撬开,哥俩举着瓶子对吹。   老三吃饱喝足,摸出根棒棒糖咬在嘴里,眯起眼看着周歌和老二对饮。周末许多人都会选择到霞涌、积翠这片山里度假散心,是以,这个点人流量大,路易透过窗户能看见街上人来人往,无数挂着外地车牌的车子在这条路上呼啸而过。   他们选的这个位置靠墙,整片墙都是玻璃,上面贴着一些红色大字,写着什么种类的鱼多少斤。毕竟山脚下,也不指望装修多豪华,用老三的话来说这些装修都是虚的,只有物美价廉才是真的。   路易的目光穿过玻璃墙,落到那排树上。   他的不对劲连周歌都注意到了:“小路怎么了?”   路易收回视线,拿起筷子夹鱼,摇头说:“没什么,你们继续吃。”   这一顿饭就吃到七点半,周歌和老二喝得酒意上头,整张脸都通红,路易吃得七成饱,便放了筷子。老三倒一直在咯吱咯吱嚼棒棒糖。路易起身付了钱,坐回来问他们还要不要添些菜。   老二大手一挥:“再来一斤小黄鱼。”   周歌一巴掌糊上他的后脑勺:“还吃,今天晚上你就在山底下躺平,别爬山了,你这都增重多少斤了?”   路易闷得慌,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酒味重且喧闹的环境,看周歌和老二还有继续对吹的架势,他道:“我出去吹吹风。”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从江边向外看,起伏的青山渐渐消失在云海里,就连盘山公路都像是通往云巅。路易忽然想起幻境里的那棵树——姑且将那次神奇的经历叫做幻境,那棵树顶天立地,树桠边都缠绕着流云。   他虽然是吸血鬼,却一向不信神灵,平日里看见卷舒逸散的云彩,脑海里浮现的也只是云的定义,什么大气中的小水滴冷化形成的聚合物。可那棵树边的流云却让他没法满脑子跑火车,只能感到战栗。   那些流云看着清清淡淡,仿佛风一吹就会飘散,可就是让人感觉肃穆和神圣,这种感觉来得蹊跷,只想叫人顶礼膜拜。   这种刻入骨子里的震撼,让路易现在看见天边云彩都有些胆寒,约莫是那次幻境的后遗症。   像是有神灵伫立云巅俯瞰众生。   江上清风徐来,原本吃饭带来的燥热一扫而空,路易打理得整整齐齐的额发一下被吹乱。他随意一抹,将额发全梳到脑门后,露出白净的额头和挺直的眉毛。   东墟江对面就是老三嘴里的祖庭,路易翻出手机查了查,倒真查出点东西。   对面这个道观叫坐忘观,公元一百多年建成,固守东墟江千年,公元一千年左右因战乱荒芜百年,易主,摇身一变成了佛寺。后来异族南下,整个广都烽烟四起,战火纷飞,和尚们拿着细软逃之夭夭,坐忘观再次荒芜百年,这才重新回到道士们手里。   建国后,政府拨款重建了一下道观的房屋,不过比起之前的辉煌,堪称寒酸。老三说这道观荒了其实也不准确,应该是没什么香火,到处都破败得慌,冷清寂寞,只有小猫三两只,估计连个正经的道士都没有。   值得一提的是,东墟这个名字也和坐忘观挂钩。这个“墟”,指的便是荒芜的坐忘观。   “看来当年坐忘观香火挺盛,怎么一点名气都没有,看来是名字取得不太好。”路易心道,他又翻了翻其他搜出来的网页,记载如出一辙,没甚新意,零零碎碎提到坐忘观供奉了些什么神明。   他上知网查了一下有关道观的资料,只发现一些乱七八糟的道观研究,里面根本没坐忘观什么事情。他叹了口气,关了浏览器,把手机揣回兜里,打算待会儿亲自去看看。   好歹知道对面这个道观叫什么名字,也不算一无所获。   等周歌和老二吃完饭,已经华灯初上,天色彻底暗了下来。老三扛着两个酒鬼出了鱼庄,一股脑丢进车后面,扭头问路易:“还去看道观吗?”   路易道:“明天去看,今天怕是来不及了。”   老三想了想,爽快地答应下来:“可以,明天我陪你。”   路易:“你明天下午不还有事吗?我刚刚逛了逛,附近山门有公交车,你明天把我丢在山门就行。”他虽然平时表现的与人类无异,可终究不是人类,徒步走个几十里路对他来说小菜一碟,走完后脸不红气不喘,跟没事人一样。   如果不是害怕路上的监控,他可以选择飞奔着跑回家,速度比开车还快。可惜如今已经进入科技社会,非人类就很不好混了,稍微表现出点不一样就要被电子眼抓到,除非有什么隐身之类的特异功能。可惜的是路易并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实在叫人扼腕。   “那不行,”老三断然拒绝,“高速开车都要三小时,你这公车时间肯定更长,后天你还要上课,就这么说定了,明天送你。”   “看个道观而已,要多长时间。”   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路易只能接受,老三性格和外表一样强势,当了快十年的兵,下命令似乎越发驾轻就熟。   周歌和老二都醉的不知猴年马月,咕噜着在后座打瞌睡。路易坐上车,回头看着他们,忍不住喃喃道:“他们是一齐忘了今天晚上要爬山了吗?”   老三刚交清停车钱,拉开车门准备上车,正好听见路易的自言自语,大笑起来:“没事,最近霞涌这里刚把盘山公路修好,直通山顶,咱们能一人扛一个,把他们背上看日出的地方就行。”说着,他指了指那条通往云巅的公路,“就那。”   路易勉强点头:“也行。”   车后面两个醉鬼已经开始打鼾,一时间车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酒味。老三果断摇下车窗,凛冽的山风瞬间呼呼地灌进来,一下把酒味冲散,车厢里一时间都是清新的草木香气。   四周升腾起雪白的云雾,路易转头凝视窗外,看着车子沿着盘山公路行驶,视野越来越高。眺望远方,尽是巍峨的高山,山巅上似乎还能看见星星点点的白雪。路易想起家里那只猫先生。   昆仑君……   不知神灵统御下的昆仑山又是何种模样?与人所见的昆仑山相同吗?人看见巍峨壮丽的雪山总会感到敬畏,因为在雪山面前,人实在太过渺小,只想顶礼膜拜。   很多时候他看见陆吾,都不会意识这是一位神灵,因为陆吾那副灰色肥猫的模样,真的不太正经,就跟一只家养宠物差不了多少。他总会忘记那天竹林里威风凛凛的白虎,和跟前柔软的肥猫是同一个人。   车内很安静,只有风声。   老三估摸着酒气散的差不多了,便关上车窗,毕竟夜里山风极冷,有时候第二天叶上都会结霜。   “阿易仔,你真不准备找个女朋友?”老三突然说。   路易一怔,回过神来,苦笑着摇头:“我情况不怎么适合找女朋友。”   在老三再次开口前,路易明智地先发制人:“老三,你说说嫂子吧,我还不知道嫂子什么样?”   “你嫂子,很漂亮,给我的感觉,像……”一说起自己的女朋友,老三的语气就变得柔和起来,他凝视前方,控制着方向盘,沉吟半晌,似乎在思考用什么形容词来描述她,“像雪一样。”   “成天冷冰冰的,”老三眼里满是笑意,“但是又很单纯,和她名字一样。”   路易吃了一嘴的狗粮,默默扭开脸,无奈道:“别喂狗粮了,齁得慌。”   老三哈哈大笑,他打开车载音响,广场舞神曲响了起来,车内顿时一片鸡飞狗跳,和车后两个酒鬼的鼾声相映成趣。老三余光里看见路易抽动的眼角,解释说:“其实这种特别闹的歌,很能提神醒脑。”   路易扶额:“深有体会了。”   夜幕上挂满繁星时,他们两人加俩醉鬼终于到达山巅,山上有座佛寺。路易心里一乐,心说:“山上佛寺,山下道观,俩家怎么没打起来?”   话虽如此,山上的佛寺也没有多金碧辉煌,用个不恰当形容词——清汤寡水,青瓦灰墙,看起来极为寥落。和山下道观半斤八两,活似两个难兄难弟。   车停好后,老三把后座睡得跟死猪一样的两人拖了出来,指着山上其他几座房屋,道:“那里有个小客栈,将就小憩一下,四点钟起来看日出。”   路易没有异议,周围也有很多来看日出的旅客。大多数游人都自备帐篷,或者干脆打开后备箱,穿着羽绒服盖了条毯子,坐在后备箱里依偎着谈天说地,其中情侣居多,也有少部分是全家出动。   路易背着周歌穿越车群,默默想:“今天该带着陆吾来的,一起吃狗粮。”   想到这里,路易脚步一顿,心说,天上有女神吗?这么多年了,陆吾应该不是单身吧? 第20章 日出惊山鸟   ===========================   山顶上的客栈简陋得很,床又窄又小,一间房子跟蜂窝一样。四个大男人挤在一起特别闷,路易把呼呼大睡的周歌和老二安顿好,干脆和老三一起到客栈大厅坐着等日出。   老三身体好,凌晨山顶冷得堪比深冬,他还是只穿了件工字背心,大剌剌地露出胳膊,肌肉线条流畅又漂亮。   “不冷?”路易偏头看了他一眼。   老三:“不冷。”   山里不论是空气还是环境都比城里好,就连天都显得近一些,夜幕上繁星闪烁,似乎触手可及,隐约能看见天上流云聚散浮沉。   山上手机信号不好,路易玩了几局消消乐就把手机揣回兜里。客栈前台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对着个笨重的台式电脑玩蜘蛛纸牌。老三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眯了一会儿,醒来后就去找那个小伙子聊天。   路易喜静,旁边前台小伙子和老三聊得热火朝天,他轻蹙眉头,觉得有些不太适应,便摸出耳机,蜷缩在沙发角落里听音乐。他爱好很奇特,喜欢听雨声,不管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声、或是伴随轰轰雷鸣的暴雨声,都是他所爱的。   耳机里流淌着潺潺雨声,路易盯着客栈外的星空发呆。   枯坐几个小时,路易脑海里一片空白,似乎什么也没想,迷迷糊糊时间就过去了。老三和前台小哥聊得口干舌燥,他这些年经历丰富,上山下海,什么都干过,各种故事信手拈来,听得前台小哥一愣一愣。   路易偶尔回过神时,也会听老三胡说八道。   前台小哥殷勤地倒水递给老三:“哥,润润嗓子,您继续说呗,之前那个树怎么了?”   老三摆手:“我看看时间。”大厅上挂着的钟表,时针指针都一动不动,显然是坏了。   前台小哥羞赧道:“坏了一直没修,”他低下头看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现在三点,五点左右出去看日出正好。”   老三抿了一口水,含在嘴里,咕噜咕噜地咽下去,缓慢地感受温水的甜美,让水分充分滋润他干渴的嗓子。   “你跟他说了些什么故事?”看着老三在自己身边四仰八叉地坐下,前台小哥还一脸恋恋不舍、回味无穷的模样,路易看得心里直发笑,便问道,“看他样子跟嗑药一样。”   “瞎扯了一些有的没的,小年轻不就喜欢听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老三小声说,还龇牙得意一笑,“这些年我到处乱跑,到处风俗神话鬼故事都听了一耳朵,东拼西凑讲个故事还不简单。”   路易摇头失笑。   老三回味了一下自己刚刚胡编乱造的故事,意犹未尽。   “对了老四,我有件事想拜托你。”老三突然说。   路易:“你说。”   “你嫂子没有身份证,我想请你托关系办一张。”   路易瞧了他一眼,忍不住槽了一句:“这事你自己就能办吧。”不过一张身份证而已,算不上什么大事,路易爽快地答应下来,“行,这件事包我身上。”   老三振振有词:“我这不是最近要清正廉洁,尽量别动用特权。”   路易:“……”这得了便宜还卖乖。   天色蒙蒙亮,他们合力把宿醉的周歌、老二叫醒,扯到观景台看日出。这时候红日还藏在山后,只有微微的日光透过云层,隐约能看见太阳的雄姿。   周歌裹着薄毯,睡眼惺忪地蹲在一边,看起来像个痴呆儿。   老二则勇敢地抛开毯子,说是要让寒冷唤醒他沉睡的意识。凛冽的山风吹得他的T恤猎猎作响,勾勒出他排骨一般的身板,肋骨根根分明。   老三顶风点燃一杆烟,用夹克挡着吸了几口,他眯着眼睛眺望山的那边,那轮红日已经冒出个尖来,霞光初现。   他只克制地吸了几口,便把烟掐灭,夹在手指缝里过瘾,然后把手搁在老二的肩上,说:“我说老二,你最近也瘦的太厉害了。”   老二一边发抖,一边捡回滚在在地上的薄毯,抖干净毯子上的灰尘,他一边披毯子,一边心酸地叹气:“最近不知道怎么,成天就想吃素,也就昨天看见你们,才对肉提起点兴趣。”   老三乐了:“你的一点兴趣就是七八斤鱼和一箱酒?那等你兴趣盎然,我可招待不起了。”   老二拍掉他手,嘟哝:“起开,男男授受不亲,我还担心我吃那么多会不会出事。”   路易皱起眉头,仔细打量老二,他脸色算不上差——毕竟昨晚喝了那么多酒,现在还早早地起床在料峭寒风里看日出,想要面色红润也不容易。他大学的时候就很瘦,现在也不例外,偏偏整个宿舍就属他吃的最多,胃却像无底洞似的,也不知道吃下的东西到底去了哪里。   他知道有些人天生吃不胖,老二以前吃掉的东西还算正常范畴,可昨天老二吃的也太多了些——就像老三说的,昨天他一人就干掉七八斤鱼和一箱啤酒,就连他不喜欢的草鱼也一口气吃了好几锅,除此之外还有零零散散的甜点、素菜、米饭。   就算现在网上风行的大胃王也没这么夸张,若不是路易亲眼看着老二上车,他甚至要怀疑老二催吐。   感受到路易灼灼的目光,老二扭过头来,道:“老四,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路易这才惊觉自己的失礼,他把喉头的话咽下去,含糊其辞道:“我看你脸色挺差,昨晚睡得是不是不怎么好?”   老二从毯子里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道:“是吗?不过昨天晚上确实做了些奇奇怪怪的梦。”他看着自己的手,自言自语,“梦里一直在竹子下面刨土,刨了一晚上,也不知道刨出些什么。”   他说话声音很低很小,这时候风又大,路易听得也不太清楚,只能勉强听到几个模糊几个词,什么“刨土”“梦里”,路易压根没法将这些词凑成一句完整的句子。山风愈发凛冽,在山巅呼啸盘旋,流云随风散开,霞涌峰后是炽烈的红日,绚烂瑰丽的霞光从山峰后喷涌而出,原本天地间朦胧的轻纱被霞光刺破,云彩与红日一起熊熊燃烧。   也只有这个时候,可以直视红日,而不被它的光灼瞎双眼。   路易正感叹着日出的壮美,就在这时,他看见红日里有一抹黑影一闪而过。   他凝神看去,那抹黑影像一只鸟,在红日里忽隐忽现,若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他用手碰了碰身边的老三:“老三,你看见太阳里有什么东西吗?”   老三眯着眼睛看去:“什么东西?没有。”   “怎么可能?就在太阳中间,一个鸟一样的影子,你没有看见?”路易指着太阳。   那个鸟一样的影子在红日里呆着,翅膀一动不动,整只鸟却围着太阳旋转,活似太阳神鸟金箔,羽翼舒展,身姿修长。他恍惚中听见一声悠长清脆的鸟鸣,旁边爆出阵阵惊呼声,路易猛地回神,发现旁边观看日出的人群中一片骚动。   群山深林里飞出乌压压的鸟,在霞光里,一身翠绿的羽毛闪闪发光。它们铺天盖地地出现,又义无反顾地向那一轮红日飞去,有一种献祭般的美感。   本来昏昏欲睡的周歌和老二也因为这一奇观变得清醒起来,睁大了眼睛,注视一群一群的翠鸟从深林中出现,又消失在华美的霞光中。   “卧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老三喃喃道。   不同于旁边惊叹赞美的游客,路易出了一身的冷汗,他们看不见,只以为是霞光太盛,才挡住了翠鸟们的身形,出现消失的假象。可他看得分明,那些翠鸟是确确实实消失了,一头栽进朝霞里,后面的翠鸟似乎没有发现同伴的消失,仍前仆后继地向红日蜂拥而去。   路易忍不住颤栗起来,太阳中鸟形剪影振翅欲飞,忽然,他看见剪影的翅膀一动,整个剪影都舒展开来,露出与寻常鸟类迥异的三只腿。他蹙起眉头,正要细看,那红日却猛地光芒大盛,日光直直照射他的眼睛。   路易猛地捂住眼睛,酸涩、胀痛,各种难受滋味轮番涌上,他痛呼一声,连外界的声音都要听不分明,他靠在观景台的栏杆上,摇摇欲坠。   他眼前一黑,彻底没了知觉。   等路易再醒来时,身上盖着薄毯,睡在老三的车后座上,空气里浮着一股淡淡的烟味。他挣扎着起身,发现其他三个兄弟都在车外,或者抽烟,或者蹲在地上发呆。   靠在车门上的老二先发现他的动静,隔着车窗,他大声道:“老四,怎么样了?”   路易张张嘴:“还好……”他一说话才发现自己嗓音沙哑,喉咙几乎要冒烟。   老二打开门,心有余悸道:“你刚刚怎么回事,怎么忽然就昏过去了?” 第21章 寥落祖庭深   ===========================   路易也觉得奇怪,他刚才为什么会忽然晕倒?是因为太阳吗?   他问老二方才群鸟向阳是不是他自己的幻觉,老二说:“那是真的,我还拍照存手机了。”   路易摁着眉头,又说:“那太阳有没有忽然特别亮?”   老二伸出手,一只手按着路易的额头,一只手按着自己的额头,小声嘀咕:“没有发烧啊。”   路易没好气地拍掉老二的手,道:“我说正经的。”   “太阳一直那样,你就是忽然晕过去的,现在才六点,你昏了没多久,”老二说着打了个哈欠,眼底下有一抹淡淡的青色,“快回家好好休息。”   见路易神色如常,确实没什么事后,其他三人才放下心来。在客栈随便吃了点早饭,他们便准备打道回府,各回各家,补眠睡觉。   下山路上,路易一直心神不宁,脑子里一会儿是成群结队的翠鸟,一会儿是太阳里的剪影。周歌和老二看日出的时候活蹦乱跳了一阵,现在头碰头地坐在后座呼呼大睡。   老三轻声哼着歌,从后视镜看了一眼沉睡的两人,问路易:“还去那个道观吗?”   路易点头:“去。”   老三欲言又止,手握方向盘,按了一下喇叭,在盘山公路上绕过一个弯。他组织了一下语言,劝道:“阿易仔,你要不还是回去吧,我担心你会像之前那样忽然晕倒。反正这个道观就在这里,下次来也不碍事。”   路易不忍驳了他的好意,只委婉地说:“我会考虑的。”   老三好歹也和路易一起生活了四年,知道路易这么说就代表他还是会去。路易下定决心后,旁人很难劝动他,老三便话锋一转,说:“要不然我陪你去算了。”   路易笑他:“别开玩笑,你还要送老大老二回去。”   这时,从车后座传来老二幽幽的声音:“我陪你去。”   ……   穿过东墟江大桥,老三在路边停车,距离公路不到两米的地方,生长着一排高耸入云的青幽大树,在温暖的晨光里,也散发着一股森森冷气。   老二一脸倦容地跟着路易下车,双手插在外套兜里,戴着帽子,冷风一吹,就开始瑟瑟发抖。   老三手臂放在车窗上,不放心地大喊道:“老二,你能行吗?别逞能啊!”   老二吸了吸鼻涕,慢悠悠地回答:“没事……”他扭头看向路易,“走吧,老四。”   路易本想把昏昏欲睡的老二丢上车,可老二根本没给他机会,便大步向树后走去,路易无法,只好和老三挥手告别,老三忽然道:“等等!”   他伸手摸索着什么,拿出一瓶矿泉水丢给他:“多补充点水分,到家发个消息。”   路易双手抓着矿泉水,愣愣地回答:“好。”   老三食指与中指并着,擦过眉梢,神采飞扬地一挥:“记得身份证。”   路易:“好。”   老三关上车窗,几秒后,SUV绝尘而去,只留下一地汽车尾气。路易目送车子越来越远,最后变成尽头的一个小点。老二扯着嗓子大喊:“老四啊!你快来!”   路易回过神来,也喊着回答:“这就来。”   这时候天已经彻底亮堂,天边云海波涛汹涌,被阳光镀上一层浅浅的金边,衬着湛蓝的天空,不禁让人心旷神怡。   他跑了几步追上老二,一起绕过那排大树,拨开茂密的灌木丛,眼前豁然开朗。   在这排幽深的巨树后面,竟然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中心坐落着一个雕像。老二惊讶地喔了一声,和路易一起走近端详。   这尊雕像一手持长剑,一手抱兰,长发飘飘,慈眉善目,显然是位秀丽柔和的女性,这雕像凿刻粗犷,宛如天雕地刻。它约莫有两层楼高,在铸造初应该通身洁白。如今,因年代久远,雕像身上微有裂痕,灰尘落在雕像肩头和头顶,将这尊本该雪白的雕像弄得灰扑扑的。   老二围着雕像转了几圈,道:“这雕的谁?”   雕像下也没有介绍的立碑或者牌子,路易对道教了解并不深,只能摇头说:“我也不清楚,光看衣服和姿态,很难认出来。”   老二也没吭声,他站在雕像正前方,抬头仔细观察。   路易道:“该不会是九天玄女吧。”他大学的时候玩过一段时间的游戏,依稀记得九天玄女是道教里的神仙。   老二神色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摇头否定了路易的猜测,缓缓道:“不是九天玄女,道教里比较出名的女神也就那么几个,既然这间道观是祖庭,那必定是在道教最初就有的女神。”   “北斗七星的斗姆元君,皇天后土的后土娘娘,月宫里的太阴星君……”老二沉吟着念出道教中的女神名,神色是少有的深沉。   路易不大习惯老二这副模样,他平日里嬉皮笑脸,少有正经的时候,如今这么严肃,竟然让他感到有些呼吸不畅。   “老四,你知道这间道观叫什么名字吗?”   “坐忘观。”   听到道观名,老二眉头皱的更紧,“不对……不对……不该是这个名字,这雕像也不是道教的神仙。”   冷风乍起,从东墟江吹来,穿过清幽的树林,冻得老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搓搓手臂,原本冷峭的神色顿时崩塌,恢复成原来的样子,路易还没来得及听清他说了什么,就看见老二开始抱着肩膀绕圈跺脚:“这里怎么这么冷?”   路易无语,说:“咱们进山门看看,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老二搭着路易的肩膀,一面哆嗦一面道:“走走走,太冻了。”   广场的尽头便是山门,本是富丽堂皇的大红,上面一块匾额,上书坐忘观三个大字,如今红漆也掉的差不多了,支撑山门的柱子上也现出了缝隙,看着就觉得寒酸。   山门后是一条长长的石阶,石砖缝隙里小草摇摇晃晃,阶梯两旁都是参天蔽日的松柏。   每一个石墩上都放着一盏精巧的铜灯,路易俯下身子看了看,铜灯上有镂空的流云,缠绕着光秃秃的树枝浮雕,可惜没有灯芯,原本精巧的雕刻也因为斑驳的铜锈变得黯淡,这铜灯放在这里,连小偷都不稀得要。   路易和老二花费接近半个小时,才到达漫长的青石阶尽头,能一窥道观真容。   这个道观用寥落来形容都算是抬举,野草肆意生长,原本一踏入山门,就该是王灵官的殿宇,可殿宇里本该放着雕像的地方空无一物,墙上稀稀落落地挂着几张纸,上面轻飘飘地写着几个词。路易努力辨认半晌,才认出来三个——浩歌、九天、彗星。   他觉得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挺耳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能颓然作罢。   老二在殿宇外晃悠,踩过长满青苔的石板,看着坐忘观后高山连绵,松柏如盖。在殿前有两尊铜塔,铜塔的每层塔檐上都缀着风铃,随风轻动,叮铃作响。   路易走出大殿,正好看见老二双手插兜,凝视铜塔风铃的模样,他眉头紧蹙,眼睛里含着他看不懂的情绪,深沉得让他吃惊。   “老二。”路易唤道。   老二收回视线,面向他道:“看完了?里面有什么东西吗?”   路易摇头:“什么都没有。”   坐忘观占地面积极大,又在山上,他逛完一圈就花了近一个小时。进了好几个殿宇,他也没有找到雕像。   路易愈发疑惑:“这里怎么会一个雕塑都没有。”   这道观按理说经历过整修,就算多年无人看管,也不至于连雕像都没有,难不成都被小偷偷走了?这每个殿宇里放的雕像难不成每尊都是金雕玉塑,不然怎么会被偷得这么干净。   老二咦了一声:“老四,你等等,这个坐忘观是五斗米教没错吧。”   路易翻开手机,查了一下坐忘观的资料,笃定道:“没错。”   “建国后整修坐忘观的是谁?”   路易查了半晌,没查到结果:“不知道,没查到。”   “五斗米教的道士大多以符箓为主,擅长驱邪除鬼,我看这个房屋的布局,不像五斗米教的风格。”   路易说:“坐忘观中间一段时间当过佛寺。”   老二沉默半晌,轻声说:“我知道了。”   道观清幽寂静,风一吹,只能听到萧瑟风声。路易终于明白这道观为什么人迹罕至——光是山门那漫长的青石阶就足以劝退一干人,爬上石阶看见的还是这么破败的房屋殿宇,别的不说,连雕像都没有,尽显寒酸。   “这附近没什么了,走,回去。”老二环视一周,说。   路易正想答应,却忽然打了个激灵,他猛地转过身望向背后的大殿——   有人藏在附近,并且一直在静静地注视他们。   老二还没走几步,看见路易的举动:“怎么?”   路易沉声说:“附近有人。” 第22章 佛铃   =====================   老二顿觉恶寒,他把外套收拢一些,抖索一下,道:“你看完了吗?要不要再逛逛。”   路易环视四周,方才那道若有若无的视线不知何时消失了。只要想到有个人、或者不是人的东西在暗处隐藏,窥伺他们的行踪,路易就犯恶心。   他们沿着坐忘观中的小径往回走,小径旁有几块菜地,中间是天然的石桌石凳,路易拧眉细看,菜地有翻土的痕迹,他道:“老二,你看那个。”   老二本来缩着脖子闷头往前走,听见路易的问话,便抬起头向那个地方看去。   那片菜地随意种了些蔬菜,篱笆边用竹竿搭了个架子,上面爬满葡萄藤,稀稀落落地挂着几串青色葡萄。老二瞳孔一缩,很快又恢复正常,他状若无事地踢踢旁边的石子,说:“可能是住在这里的道士栽的。”   路易没有看见老二的异样,只是赞同地点点头:“你说的有道理。”   就算道观再怎么荒芜寥落,终究还是挨着市集。现在大约早上七八点,早市正开着,住在道馆里的人出去买些东西倒也说得通。不过他还是更倾向于窥伺他们的人,恐怕就住在道观中。   碍于那道如影随形的视线,路易不想在这里多呆,他招呼老二快快离开。   就在此刻,狂风乍起。   漫山遍野的绿叶随风摇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如浪潮一般翻涌。路易后退一步,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竹林,他大喝一声:“跑!”   狂风摇动树叶,霎时间树叶簌簌而落,落到地上,噼噼啪啪一片炮仗声,就连葡萄架都因为狂风摇摇欲坠。   道观上空狂风如猛兽呼啸,路易一身冷汗淋漓,他倏地回头一看,老二还愣在小菜田边,一动不动。   天迅速暗了下来,乌云密布,在云层中闪烁着白紫色的电光,轰隆隆的闷雷声由远及近,不绝于耳。   路易又跑了回去,拽住老二的胳膊就往外跑,老二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似乎还没意识到现在的状况。   路易喝道:“你还没发现吗?这个坐忘观有问题!”   他们踏过石头小径,树林变得千奇百怪起来,一重接一重,令人目不暇接。他们跑了很久,还没看到通往山下的青石阶。周围都是深深的密林,一眼看不见尽头,纵然是路易也不由得心里狠狠地骂一声,怀疑自己最近到底倒了哪门子的霉,走到哪儿,灵异事件碰到哪儿。   山雨欲来风满林,雷声震耳欲聋。   老二气喘吁吁,他就是个成天蹲屋里的宅男,跟路易这种天生条件优秀的吸血鬼没法比。   “怎么回事?”   路易回头看他,道:“说起来你可能不信。”   “我们被树包圆了。”老二接过他的话头,指了指面前的小径。   路易猛地转过头,原本弯曲的山间小径竟然不知何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参天蔽日的巨树,树上叶子如罗网一般。路易惊惧起来,他定睛一看,那树叶分明如针一般尖锐,哪里有罗网叶的影子。   巨树一点点逼近,它们速度很慢,但一不注意,距离就会拉近数尺。   路易想不了那么多,他一咬牙,扭头对老二道:“老二,得罪了。”   老二一愣,下一秒,他就被路易扛在肩上,腾空而起。他的视线猛地拔高,耳边是路易沉重的呼吸声,和风呜呜的低鸣。脚下翠绿的海浪澎湃汹涌,头顶是阴沉的乌云天空,风刮来,像刀割一样。   路易稳稳地落在树梢,借力一踏,又跃到另一株树上。   “老四,你告诉我,你是人吗?”老二趴在路易背上,沉默了几分钟,忽然道。   路易道:“一半算人,先别说话,你帮我看看地上,有没有什么东西?”   这种场景太过眼熟,只是平地换成起伏的山峰,竹林换成高树。眼前的绿林,漫山遍野,看不到边际,冷森森的,极为渗人。   “有骨头,好多好多骨头,在追我们!”   路易心道,果然如此。   一声轰隆巨响,酝酿已久的闪电终于从云层中落下,撕开阴沉的天幕,将周遭照的一片亮堂,天地间都只有绚丽的白紫光芒。   他眼球一阵刺痛,在极致的绚烂后,他陷入浓重的黑暗中。   “老四!”   他听见老二一声怒吼。   似乎只过了一息,又似乎过了很久,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悠悠的佛号。   “是人当得百返生于三十三天,永不堕恶道。”通天彻地的念经之声灌入路易的耳朵,紧接着响起风铃清脆的响声。   叮铃铃……   叮铃铃……   如潺潺流水一样的风铃声取代了念经声,开始连绵不绝的响起,就连雷声都要被风铃掩盖。这风铃声似远似近,忽左忽右,让人辨不清来源和归处。   他眼睛灼痛,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黑暗与他相伴。风铃声愈发大了,盖过轰隆隆的雷声,他双手随意一抓,就捉到一只冰冷的风铃。上面刻着粗糙的花纹与浮雕,即便路易握着这风铃,它却依旧在不停震动,铃中铁珠不断摇晃,流水般的风铃声便是从中传来。   “路易,睡吧。”   一个声音在他耳边炸开,路易原本清醒的神智顿时混沌起来。他在迷迷糊糊中听见庄严的佛号,肃穆的金光。   “我从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   “永离生死,至涅槃乐。”   在悠扬庄严的梵唱里,路易听见一声满含威慑力的怒吼。   “灭!”   ……   “你可算醒了,我就说让你直接回家,别来看什么道观。”路易一睁眼,瞧见的就是老二那张大脸,连眼睛里的红血丝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路易骇了一跳,瞬间闭上眼睛,道:“刚刚……”   老二说:“什么刚刚,你还没爬上那个石阶就又昏过去,吓得我赶快叫了个的士把你背回来。”   路易再次睁开眼睛,环顾四周,这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他的房间。   枕头边睡着一只灰色的猫咪,肚皮一起一伏,显然大梦正酣。   老二拉开厚重的落地窗帘,让夕阳倾泻而下,铺满整间房。血红色的夕阳肆意张扬将天空云层渲染的绚烂而辉煌。路易凝视窗外水波迂缓的江,水流汩汩而动,波光粼粼,像是有金鳞的龙在水面下潜游。   这时候太阳一半都落在太平线下,这血红色的晚霞,将世界都装点成红,像是什么盛大舞蹈的开幕,华美,又透着股不详。   路易怔怔地看着,许久不说话。   老二受不了这种安静,哭丧着脸打破寂静:“老四——”他拖长尾音,一下将路易的神智拉了回来。   “老二,你饿了吗?”路易认真地上下打量老二,单刀直入地说。   这个问题一下将老二想说的所有话都塞回了肚子里,五分钟后,路易和老二一人占据一个懒人沙发,中间放着一张茶几,两人相对而坐,纷纷低头看手机点外卖。   松软的沙发最适合懒人坐,一窝在沙发上,整个人就跟没骨头一样。老二尤其喜欢这种沙发,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躺在上面,蜷成一团,压根没了正形。与他截然相反,路易穿着一身宽松的睡衣,正襟危坐。   “来几份披萨吧,我饿得不行。”老二划拉着手机屏幕,看着上面闪过的披萨图片,垂涎欲滴。   路易看了他一眼:“你估计得吃五份,吃完再点。”   说罢,他放下手机,正色道:“老二,吃饭的时候你得跟我讲清楚,今天到底怎么回事?”   几上茶香袅袅,透过朦胧的雾气,路易发现自己竟然看不清老二的神情。   老二原本歪歪扭扭地躺在沙发上,过了半晌,他轻笑一声,放下翘起的二郎腿,双掌按住双膝,一本正经地开口:“这事情说来话长。”   按老二的说法,路易和他看见雕像后,就径直向道观山门走。看见那条漫长的阶梯,他有点打退堂鼓,路易却坚持要上去,他们爬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总算走到阶梯尽头,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堵墙,上面白白净净,什么都没有。   从白墙边绕过去,就是一个大殿,没想到路易刚跨进大殿,就冷不丁地一头倒下。   老二吓得连忙把路易背起来,找了个干净的地方,把路易放下。他本来以为路易这次跟日出那回一样,要不了多久就醒,结果他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路易还没醒。老二总算咂摸出点不对劲来,忙不迭哼哧哼哧地把路易背下山,叫了个的士,直接回了广都市区。   老二肉痛道:“你知道我花了好几百大洋吗?好贵啊。”   路易更加沉默,他若有所悟地看了看在一边捶胸顿足的老二,心道,如果老二说的是真的,那看见的树林是什么?听见的风铃又是什么?难不成他竟然严重到产生幻觉?   如果不是他有问题,那就是老二有问题。   他深深凝视老二,不愿去想这个可能。那是他的兄弟,认识了十多年,他很难接受自己的兄弟忽然变了一副模样。 第23章 糖   ===================   外卖送来后,路易将五个披萨都放在老二面前,接下来的二十分钟里,他眼睁睁地看着老二风卷残云般把披萨解决。老二吃披萨,就像龙吸水,已经不能叫吃,称为喝才恰当。   路易看着空空荡荡的披萨盒子,目瞪口呆。   他抬起头,诚恳地看着老二,认真说:“你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   老二之前饭量正常,两个披萨就能打发。可现在五个披萨吃下肚,他竟然完全没有勉强的神色,甚至还意犹未尽,看他那回味无穷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伙肚子里还有余地。   老二拍拍瘪瘪的肚皮:“管他呢,先吃再说。”   路易叹了口气,道:“你还要吃什么?”   话音刚落,玄关处就传来咄咄的敲门声。路易心说,这个时候有谁来找我?路光庭肯定被拘在家里写作业,周歌喝多了酒,现在八成被嫂子揪着耳朵地训斥,老三住在隔壁市……   那还能是谁?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人,眉眼看着极舒服,他腰板挺得笔直,像一棵巍巍的大树,即便风吹雨打也岿然不动。   赫然是阿柳。   “阿柳?”路易又惊又喜,“你怎么来找我了?”   阿柳笑道:“今天我取身份证,想起了易先生,这不就冒昧前来,拜访一下您。”   他说着,从衣服兜里取出一张崭新的身份证,递到路易面前。   证件上的青年眉目温和,明明没有表情,却天生带着三分笑意,就像他的名字一眼,读起来像是春风拂过。   谢柳生。   路易看了一眼他的出生日期,这才惊觉阿柳竟然已经三十一岁,他头次看见谢柳生时,谢柳生还是个小萝卜头,在迷宫花园里迷路,眼睛通红,却死撑着不掉金豆子。没想到二十五年一晃而过,从眼前这个清隽的青年身上,他已经找不到那个小萝卜头的痕迹。   “易先生有客人?”   “我大学的室友,进来吧。”路易将身份证还给谢柳生,挪出点空间,让谢柳生进屋。   陆吾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无声无息地来到路易脚边,发出沙哑的叫声。   路易弯腰把他抱起来,想起谢柳生家里那只花里胡哨的金刚鹦鹉,便随口问了一句:“你家那只鹦鹉呢?”   谢柳生换上拖鞋,听见路易提起他的鹦鹉,就不由得苦笑起来:“我把阿花带到店里,它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招数,成天讲笑话说段子,把我好好一个店闹得跟相声表演现场一样,给它换水喂果子都不理我。”   陆吾乖乖地窝在路易怀中,一双金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谢柳生,听着谢柳生的声音,他的耳朵时不时往外一偏,悄悄地动了动。   “阿花深藏不露。”听见这只鹦鹉的壮举,路易也哭笑不得,只能柔声安慰他。   谢柳生跟在路易身后进屋,一踏进客厅,就和摊在懒人沙发上的老二对视。老二一个激灵,突然坐了起来,满脸认真,道:“哥们,我以前见过你吗?”   谢柳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可能以前有过一面之缘?”   他瞧着老二也觉得面善,老二这人长相没什么特色,丢人群里跟水滴入海一样,很难找到。没有特色,那就代表不容易被人记住,谢柳生为人温和,说话也委婉,便这么不轻不重地反问了一句。   老二定定地看着谢柳生,许久没回答,看得谢柳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过了半晌,他笑起来:“你气质这么独特,长得也这么好看,没道理我们见过,我却不记得你。”   谢柳生不擅长应付这种打直球的人,只能尴尬地在一边坐下,勉强笑了笑。   路易上前打圆场,三言两语说了下现在的情况,缓和气氛。提到吃饭这件事,本来还挺局促的谢柳生一下来了精神,他炯炯有神道:“要吃饭?外卖不太好,不如我给你们做。”   谢柳生这次上来就是想问路易一些事情,昨天晚上他就给路易发了消息,却一直没得到回复。等了一天一夜,他总算腾出点时间来拜访路易,没想到路易这时候还有客人。他心里默默盘算,下次拜访还是要提前告诉易先生才行。   路易道:“那不太好吧。”   说到烹饪料理,谢柳生的语气就变得轻快许多,他道:“没什么不好的。”   老二把自己皱巴巴的衣服抹平,一本正经地理了理不存在的衣领,起身来到谢柳生跟前,伸出一只手,状似正经道:“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汤之臣,商汤的汤,之乎者也的之,臣子的臣。”   谢柳生迷迷糊糊地跟老二握了手,只觉得这人怎么这么自来熟。   他还恍惚的时候,老二就搭上了谢柳生的肩膀,眉飞色舞地跟他找话说,揽着谢柳生的肩膀就把他拐进厨房。   路易目送着两人走远,他掌心一热,低头看去,陆吾正伸出舌头,轻轻地舔他。   “猫先生?”   陆吾抬起头,前爪趴在他的肩膀上,小声说:“那个人不对劲。”   路易愣了:“谁?”   “养鹦鹉的那个人。”   这时候天色彻底昏暗,天空乌云密布,路易坐在沙发上出神,他感觉到一股彻骨的寒冷。明明是温暖的秋日,却让他如坠冰窖。   谢柳生能有什么不对劲?那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   “阿柳怎么不对劲?”   “他的灵魂很奇怪。”陆吾斟酌着说,“像无根的浮萍。”   这种描述对路易来说很难理解,灵魂怎么会无根?既然世界是一片叶子,世上也有神灵,那人拥有魂魄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路易正想说些什么,就看见谢柳生从厨房出来,神情复杂,藏着许多的忧思。   路易:“发生了什么?”   谢柳生苦笑:“汤先生的食量,真让人担忧……”   他换了一种委婉的说辞:“而且似乎不太注意饮食均衡。”他就差直接说汤之臣只吃肉不吃素了。   方才汤之臣将他拽到厨房里,和他安排菜谱,一溜儿下来全是什么糖醋排骨、红烧肉、水煮鱼,就找不见一点绿色蔬菜。路易家中的存货和他自己的存货搜刮干净,都没法做出这么多菜来。   谢柳生与路易商量了一下,决定把汤之臣带到店里吃个够。   现在正是用餐高峰期,推开餐厅的门,路易就听见一个古怪的声音在叫:“东坡肘子一份!”   路易抬眼看去,一只花花绿绿的大鹦鹉高踞在镂空的花架上,成功地将自己隐藏在盛开的鲜花中,不仔细看还看不大清楚。   谢柳生开了好几家餐厅,小区附近便有一家,平时一到饭点便热热闹闹的,人声喧哗,迥异于另外几家的安静。想来也是,鹦鹉这么闹腾,要是放在环境优雅、讲究情调的餐厅,铁定会遭到客人的投诉。   毕竟相声和咖啡厅不怎么兼容。   找了个包间坐下,汤之臣毫不客气地点了十几道硬菜,路易放下怀中的陆吾,看着汤之臣龙飞凤舞地勾选菜单,忧心忡忡道:“你吃点蔬菜吧。”谢柳生顾忌,路易却没这担心,直接实话实说。   这十几道菜下来,全是荤腥,就找不见一点素菜。   汤之臣听后,合上菜谱,严肃地转头看着路易,眉宇间笼着一层挥之不去的忧愁。他撑着下巴,痛心疾首道:“老四,你知道哥哥这几个月来都吃能素,一点肉都吃不下吗?”   路易心道:“我还真看不出来,就你这战斗力,简直绞肉机成精。”   谢柳生把后厨打点好后,才来到包厢,他肩上还停着鹦鹉阿花。阿花一进包厢,就飞了起来。谢柳生刚想出声训斥它,阿花就收起翅膀,落在桌上蹦来蹦去,片刻不得消停,活似网上流传的表情包。   陆吾趴在路易的膝盖上,看见阿花,便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上,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吼声。   阿花扭头一看,大喜,扑棱着翅膀便蹿到陆吾面前。   一猫一鸟脉脉对视,两只体型都不小,分量不轻,要是打起来必定鸟飞猫跳。阿花伸出爪子的一瞬间,路易下意识就要护住陆吾。   阿花的爪子张开,一颗糖应声而落。它挥着翅膀,殷勤道:“吃糖!”   一颗再普通不过的糖果,用漂亮的糖纸包着,上面画着滑稽的卡通,俨然是小孩最爱的零食,也不知道这个糖它是从哪里得来。   陆吾和路易都惊了,谢柳生扯着阿花的翅膀把它揪回怀里,哭笑不得地训它:“你怎么搞来的糖啊?”   阿花挺起胸脯,浑身的羽毛都在发光:“就要吃糖!”   陆吾蜷起爪子,把糖果刨下桌,塞进路易的手中,然后继续趴卧在他的膝盖上,闭眼小憩。   老二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兴趣盎然地点评:“这鹦鹉可真机灵,智商得有五六岁的小孩那么高了吧。” 第24章 谢柳生   =======================   菜陆陆续续端上桌,老二拿起筷子便闷头开吃,鹦鹉天生戏精,在桌上蹦来蹦去,似乎想引起旁人注意。   最后还是老二自己付了饭钱,用他的话来说,整桌饭都是他一个人吃干净,谢柳生和路易一点都没碰,他要是心安理得地让路易甚至是谢柳生来付钱,他自己就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汤之臣此人,看着人模狗样,虽然长得不出挑,气质却是实打实的斯文。平日里一说话就吊儿郎当,为人却很有原则。路易在大学四年间就领教过汤之臣的执拗,便没有开口拦下他付钱的动作,只是说:“下次有机会再聚聚。”   汤之臣吃饱喝足,捧着圆溜溜的肚子,笑眯眯地说:“其实老四,前些天我去过你们学校。”   “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这周周一,你和格格那学校真不错,市中心,又是花海又是竹林的,一看就财大气粗,”汤之臣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改明儿我看我能不能调到你们学校教书,感受一下土豪的气息。”   路易暗暗心惊,周一,不就是他遭遇竹林的日子吗?   想起汤之臣毫无异状的神情,路易又不好直说,只能含含糊糊地回答:“那再好不过。”   谢柳生进来坐了没一会儿就又出去,体贴地留下空间给这哥俩聊天。汤之臣觉着时间差不多了,便决定打道回府。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酒店,咱们兄弟俩有时间再聚聚。”   路易连忙站起来:“我送你回家吧。”   汤之臣笑道:“不用不用,你赶紧回家,别折腾了,”他看着路易的脸,这么多年过去,他没有丝毫变化,三十一岁的男人,面容还是像二十出头一样,俊美如昔。   他伸出手,不轻不重地拍了拍路易的肩膀,叹气道,“老四,你得好好养身体,一天之内连着两次不明不白地昏过去。”   路易顺从地答应:“我知道。”   汤之臣抹平衣上的褶皱,大步离开,路易将他送到餐厅门口,目送他坐上的士。汤之臣挥手大声说:“老四,替我谢谢那个小伙子了!”   听见路易的回答后,汤之臣才关上车门,收回视线,与司机交谈。   这时候夜灯初上,到处都是绚烂的霓虹,江水从这里穿过,江岸两边都是高耸入云的大厦,五光十色的广告灯牌在黑夜里变幻不定。   秋日的夜风还是有些冷,路易抬头看着被城市的灯光染红的夜空,心里茫然无措。   老二有古怪,阿柳不对劲,原本熟悉的人似乎都换了一张面孔,透出不同寻常的气息。他自嘲地想,明明他自个儿就不是普通人,怎么会因为身边人不太正常而感到恐惧。   耳边传来沙哑的喵呜声,有什么东西在挠他的膝盖。   他低头一看,灰色的大猫在他脚边转来转去,混身皮毛油光水滑。他本来还阴云密布的心顿时晴朗起来,俯下身子把陆吾抱起来,一边抚摸他柔软的背毛,一边心道:“既然猫先生都跟我签订契约了,应该不会离开我才对。”   猫先生当然听不到路易的心声,他最近捡回了一些零零散散的记忆,性子愈发沉稳。想起前些日子趾高气扬的模样,羞愧都来不及,加上每日大把时间都花在睡觉上,这才一直寡言。   “猫先生,你觉得老二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吗?”   陆吾道:“他身上没有妖气,灵魂也没有异样,是人类没错。”   路易叹了口气:“是吗?”   陆吾安慰他:“你不要太草木皆兵,就连那个鹦鹉小哥也只是灵魂无根,他身上气息中正平和,再正常不过。”其实说中正平和都不大正确,每个人身上都会携带一股“气”,这个气是天生与后天所作所为一起糅杂而成。   人是看不见自己或者他人的气,就算是修炼许久的人也没办法瞧见——但是动物却能看见。这也是动物对人的善恶极为敏感的原因,大多数小孩还未沾染太多红尘,气也干净,但也有小孩天生的“气”就浑浊不清,所以家养的宠物大多数亲近幼童,但也有些动物看见幼童就逃。   随着孩童长大,便会渐渐沾染世间的杂质,恶意、嫉妒、后悔、伤心,诸如此类的负面情绪,以及人心里的恶意,便会污染身上原本干净柔软的“气”。   除了幼儿,世界上几乎所有人的“气”都带着灰色,没有人能夸下海口,说自己从未产生过一丁点负面情绪。   可谢柳生就是这个例外,他的“气”干净、洁白,就像天上飘浮的云,和冬日散落的雪,清清冷冷,纯白无瑕。就是因为太干净而显得不正常。一个成年男子,没有伤心难过,没有嫉妒后悔,除非这个人没有感情,或者他不是人。   陆吾没有告诉路易这些,只是略略提到了一点有关“气”的概念。   “那我身上的‘气’是什么样子的?”路易顿时好奇心大起,兴致勃勃地问。   陆吾摇头:“我没法看到你的气,你与我联系太深,我们俩‘气’已经连在了一起。”   只有灵魂相连的人,气才会相互糅合。陆吾失去太多记忆,依靠本能签订的契约自然也是刻在灵魂中的,如今记忆回来了一部分,他也知道更多契约的种类。他其实有些心虚,按他和路易的约定,签订的契约应该是最简单的一类,可没成想一下子就选择了最深刻的契约。   ——灵魂相连,直到死亡才能解开。   路易也不深究,听见陆吾的解释,随口说:“原来如此,那算了吧。”   夜风徐徐而来,谢柳生将琐事打点好,匆忙赶到餐厅大门,瞧见站在街边行道树下的路易,终于放心地舒了口气。   “易先生,还好你没走。”   路易转过身来,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消息,道:“你昨天找我有什么事?”   提到这事,谢柳生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   路易在谢柳生家里的咖啡座上坐定,谢柳生端来两杯冰咖啡,把冰镇西瓜切块装盘,又给陆吾和阿花一猫一鸟准备了些零嘴吃食。   看着一猫一鸟安静地埋头吃水果,谢柳生这才一脸凝重地道:“易先生,是这么一回事。”   谢柳生从小到大学习的都是中式餐点,他去年的时候心里就有学习西式餐点的打算。星期四晚上送走路易后,便前往机场飞去首都,没想到刚落地,就觉得心跳快的不正常,甚至有些犯恶心。他以为只是单纯的水土不服,没想到落地后几个小时,这种情况愈演愈烈。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亮,他去问诊,什么毛病都没查出来。可他分明心揪着揪着的疼,像是有人攥着他的心脏,紧紧揉捏。做过检查后,显示的指标一切正常,医生甚至安慰他,可能是精神太差,回去歇歇就会好很多。   谢柳生半信半疑,但机器不会骗人,他只好回到酒店小憩休息,然而情况并没有好转,他心脏难受得厉害,疼痛深入骨髓。谢柳生破罐子破摔,干脆买了机票回广都。说来也奇怪,他刚看见广都周边连绵起伏的山峰,身体就好受许多,在他落地后,所有难受的症状一扫而空,清清爽爽,不能更正常。   谢柳生心说,这不是没问题吗?   于是他谨慎地又买了张票,就去隔壁省的省会,又是一番折腾,刚下飞机,熟悉的痛感就劈头盖脸地砸来,谢柳生在机场坐了些时候,发现疼痛非但没有缓解,反而越发剧烈。他只好挫败地再买了回广都的机票,在凌晨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一回到家,劳累许久的谢柳生便闷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路易发消息,不过路易没有回答。他自己还有事情要忙,转眼又是一天,发现路易还是没有回应,他才匆匆忙忙地上楼来寻路易。   路易沉吟:“你的意思是,一旦你离开广都,心脏就会特别疼,医生也检查不出来。”   谢柳生苦恼不已:“没错。”   路易自己从没见过这种事,看着谢柳生期盼的眼神,他又不大好直说自己对此并没有研究。不过现在有猫先生在,应该能找出一些门道。他不动声色地与陆吾对视一眼,看见陆吾灿烂的金色兽瞳,他的心一下定了下来。   ——有门!   路易喝了一口咖啡,又问:“你以前有出过省吗?”   谢柳生大学毕业之前肯定没出过省,他大学都是在广都本地读的,不过大学后路易就不太清楚了。毕竟谢柳生一个成年人,出去旅游玩耍怎么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告诉他。   谢柳生摇头:“真没有出去过,这还是第一次。”   路易几口把咖啡喝完,劝慰他:“你先好好休息,我回去想想,明天再来看你。”   谢柳生点头:“麻烦易先生了。”他起身将路易送到玄关,看见路易上了电梯后,才趿着拖鞋,脚步沉重地走回来。   刚刚谢柳生和路易谈话时,阿花一直在慢悠悠地吃水果,吃到一半,可能是觉得肚子有些胀,开始在桌上踱来踱去,像是在散步消食,姿态十足滑稽。发现谢柳生神色黯然,它便凑上去用脸颊蹭他,还像模像样地说:“柳柳不哭不哭。”   谢柳生啼笑皆非,摸了一把阿花五彩斑斓的羽毛,叹道:“谢谢阿花。”   阿花歪歪头,似乎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儿,他哼哧哼哧地把自己吃了一半的果盘推到谢柳生面前,慷慨道:“阿柳!吃!特别甜!” 第25章 主干道   =======================   路易一到家就沐浴洗漱,穿着浴袍、发丝湿润地走出淋浴间。陆吾蹲在淋浴间外,探头探脑地张望,远远看去就是一团灰色的大毛球。   路易一看陆吾那样子就乐了,忍不住调侃他:“我只听说过家养猫会担心主人淹死在水里,没想到猫先生也这样吗?”   猫先生满脸绒毛,自然也看不出害羞了没有。他跳上淋浴间边的酒柜,矜持地半坐着。他看见路易漫不经心地为自己倒上一杯鲜血,发丝上的水滴落下,顺着锁骨而流,没入浴袍中。他故作镇定地用爪子挠挠酒柜上叠放的桌布,看着路易的脖子,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路易抿了一口羊羔血润润嗓子,他的嘴唇也染上一层薄薄的血色。   “猫先生,阿柳那件事,和他的灵魂有关系吗?”   心脏剧烈地疼痛,去医院却什么都查不出来,那就不单纯是身体原因,而是更玄乎的灵魂上的问题。   陆吾也一下从绮丽的幻思中抽出身来,他琢磨着谢柳生的陈述,想从里面梳理出一条线来。谢柳生这个人本身就很奇怪,他的“气”干净而洁白,作为一个成年人,拥有这样的“气”显然不怎么正常。   偏偏他的“气”在干净洁白的同时又中正平和,一方面代表着他这个人再正派、再坦荡不过,没有一丁点歪心思,从不干坏事,值得信赖;另一方面则意味着,他的确是人,而不是什么妖魔鬼怪。   “谢柳生的灵魂没有根,寻常人的灵魂如果没有根,是没办法活下来的。”陆吾看着路易的眼睛,慢条斯理地说,“但是他活下来了,那就说明一定有什么东西代替了灵魂的根,让他活了下来。”   路易理解了他话中的含义:“你的意思是,如果他离开广都,那代替灵魂的根的东西就无效了,所以他才会心脏疼。”   陆吾赞许地点头:“没错。”   就是不知道代替谢柳生灵魂之根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这些玄而又玄的说法当然不能直接给谢柳生说,唯一能硬生生掰扯上的就只有水土不服这种生理反应了。以前他的外婆还在时曾经告诉他,游子每次离家时,都要带一点家乡的泥土在身上。若是水土不服,身体难受,就撒一些土在水中,然后一饮而尽。   路易不知道这种说法到底有什么原理,但还是乖乖地听外婆的话,每次离乡时带走一些泥土。   想起这件事,路易忽然生了个念头:“猫先生,阿柳灵魂的根,会不会跟广都的土有关系?”   陆吾摇头:“我不能肯定。”他失去了许多记忆,与记忆一起消失的,还有他看破灵魂本源的能力。他到现在为止,只知道零碎的回忆,一段一段,破碎、毫无逻辑。   譬如他深知自己是昆仑君陆吾,他知道自己的尊号,也知道自己的名字,却不知道昆仑在哪里。他记得如何御风而行,对仙灵鬼妖如数家珍,甚至能自如地来到世界树边,却不知自己到底算是什么物种,自己过去到底与谁人相熟。诸如此类,无数的疑问沉甸甸地压在他的心头,让他迷茫。   路易的出现好比一道光,告诉他,只要在路易身旁,他就能找回自己的过去,明白自己真正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明天我还是对阿柳如实相告吧。”路易放下空荡荡的高脚杯,轻声叹气。   第二天就是星期一,还是老样子,升旗仪式,上午两堂课,下午两堂课。这时候学校的桂花开得正盛,金子般的桂花一簇簇地藏在深浓的绿叶丛中,校园里随处都是馥郁的桂花香。   升旗仪式结束,路易随着人流回到教学区,站在校园中最大的一株金桂树下,抬头望向茂密的树冠。阳光轻柔地为簇簇桂花镀上温柔的金黄,蔚蓝的天空中浮云流转聚散,卷舒不定,一眼望不到尽头。   校园里多是金桂,夹杂着些许银桂。这株最高大的金桂,则是他亲手种下,如今也快一百岁了。   他正怅惘,周歌忽然从他背后蹿上来,揽住他的肩膀,眉开眼笑地说:“小路,在这里干什么呢?”   路易下意识想躲开,察觉到是周歌后,才勉强制住躲避的动作,任由周歌揽住他的肩膀。   “看桂花。”   “桂花,说起桂花,今年是闰九月,桂花要开两次。”   “闰九月?”路易疑惑,“今年有两个九月?”   周歌点头:“对,所以今年桂花会开两次。”他说话时,预备铃响了起来,周歌顿时一蹦三尺高,他连忙道,“要上课了,老四我先走了,你慢慢看!”   不等路易回答,他就急忙撒腿跑远。   路易怔了怔,后知后觉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好”。   微风乍起,穿过枝叶,满树绿叶沙沙作响,路易抬头一望,就看见金色的花瓣纷纷而落,在灿烂的晨光里闪闪发光,像是精灵在舞蹈。   上午的第二堂课刚结束,就该是学生跳广播体操的时候。路易不是班主任,也就不用跟着学生去操场。高一的学生的教学楼楼层极高,居高临下,校园几乎一览无余。看得见广袤的玫瑰花海,也能看清校园深处郁郁葱葱的竹林与藏书阁。   路易一群工人在学校主干道上忙碌施工,主干道两边竖起孔蓝色的高大围栏,站在高楼上,工地上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   工地上现在正热火朝天,到处都是砂石设备,主干道两边已经被敲碎,里面的土都被挖了出来。路易看了几眼便不再关注,他慢悠悠地捧着茶杯去倒水,顺便去这层楼的教师办公室串门。   今天似乎是个平常的日子,一天似乎就要这么波澜不惊地过去。   下午第二堂课还没开始,路易刚走出办公室,就发现办公室外一阵喧闹,像一粒石子投入水面,很快泛起阵阵涟漪。整座教学楼都躁动起来,路易拿着一沓生物学科资料,大步来到教室。这时候学生都趴在栏杆上,争先恐后地探头向下看。   路易揪住一个往前冲的小个子男生,沉声问道:“怎么回事?他们都在干什么?”   那男孩扭头一看,本想吐槽抱怨,没成想揪住他的是自个儿的生物老师。男孩顿时蔫了下来,没精打采地说:“他们说主干道施工的时候挖出来一堆骨头,好像是人骨头。”   路易神色凝重:“你说的是真的?”   男孩挠挠头:“我也只是听说,这不,刚刚我就是打算去看,验验真假来着。”   路易放开男孩的衣领,说:“去吧。”   现在许多男孩子高中就长到一米八,路易身高上和这些小男生相比并没有优势,他并没有选择和学生扎堆看戏,反而站在原地,轻轻拧起好看的眉。   主干道上挖出来的白骨,如果这是真的,那这些白骨会是谁的?   他在广都中学这片土地上度过了童年与少年,甚至是青年时期,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棵大树,每一株绿草,他都熟悉无比。   可这些都只是这片土地上的东西,这片土地下有些什么东西?   路易不知道。   上完第二堂课,路易匆匆赶到主干道的施工现场。这个时候施工现场乱糟糟一团,工人们脸上都带着凄惶恐惧的神色,却又顾忌着这里是校园,不敢声张尖叫,也没有精力拦着路易进入施工现场。   挖出骨头这种事情不太吉利,虽然很多都市传说里,学校下面都是什么万人坑,或者公墓,美名其曰用学生们的阳气镇压,但是真要碰上还是渗人。还有就是,广都中学是闻名遐迩的好学校,坐落在市中心,一个学校漂亮得像园林,周围还是玫瑰花海,怎么看环境都是一等一的好。   广都中学前身是九峰书院,粗略一算也有数百年历史,风水绝佳,万万不可能建在陵墓上。   再说了,当初头一次修建主干道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挖出来这些白骨?反而是现在重建的时候,这些白骨才重见天日?   这时候的施工工地杂乱无章,水泥、沙土到处都是,工人们被这些尸骨骇得不轻。   路易径直走到挖出来的壕沟边,一眼就看见壕沟里探出头来的一个头骨。   一般来说,常年埋在土里的骨头都会被泥土浸染,怎么也会带些泥土的颜色。这个头骨却干净的可怕,是一种森森的雪白,令人不寒而栗。其实挖出来的尸骨不多,路易沿着壕沟走了一圈,也不明白工人们为什么会吓成这样。   他走出工地,正巧看见处理这事的有关部门的人,正在盘问工头。   路易这么一个一尘不染,活像个贵公子的人出现在脏乱的工地上,极为扎眼。他随意拉住一个工人,问他:“这尸骨有什么古怪?你们为什么这么害怕?”   那厢工头也在叙述自己的所见所闻。   “其实最开始挖出骨头来的时候,都没多怕,就是不知道怎么的,那个头骨眼睛的那个洞里,唰地就流下两行鲜红鲜红的血。”   ====================   # 卷二 朱刃白袍   ==================== 第26章 怨念深重   =========================   按工人们的说法,他们挖出这些白骨后,其实并不害怕,真正让他们恐惧的是白骨眼睛的空洞中蓦地流出汩汩鲜血。   路易想象了一下,也觉得不寒而栗。   怪不得这些工人会抖如筛糠,那种场面想想都让人起白毛汗,更别说这些白骨个赛个的雪白。   这时候施工工地乱成一锅粥,路易才能自如地出入。他问了一圈,得到的答案都是白骨流血泪,他若有所思,却又不敢轻举妄动。上次竹林经历的白骨杀阵,可把他骇得不轻,既然知道这些白骨有诡异,他还贸然撞上去,怕不是失心疯。   恰好他今天没把猫先生带来学校,这些日子猫先生成日窝在家中睡大觉,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清醒的时间恐怕连三个小时都没有。路易担心,但是又无计可施。   他想了想,摸出手机,小心翼翼地靠近壕沟,拍了一张清晰的白骨照片,打算晚上回去拿给猫先生看。   很快就有相关部门派大部队来处理这件事,路易不敢多留,匆匆离开了主干道。   今天晚上他没有晚自习,自打他带的班级从四个变成三个,课业压力就轻松不少,至少一个星期只有三天需要守晚自习。他看着手机屏幕上那白森森的头骨,背后冷汗一层接一层地冒。   上完下午的两堂课,把作业都批改完,路易便提起公文包准备回家。   学校老师走之前签退就行,路易揉揉眉头,脑海里不断浮现出头骨的照片。他不可控制地去想象雪白阴森的头骨唰地流下两行血泪,空洞洞的眼窝,森白的骨头上爬满殷红的血,又凄厉又诡异。   那日竹林里的手骨,也是如出一辙的森白。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些枯骨是另一个世界的投影,还是确有其事。   他的办公桌在窗边,抬眼就能看见窗外一望无际的玫瑰花海。他正垂头发呆,忽然听见窗子外咚咚的玻璃敲击声,路易一惊,猛地抬起头,正好和一双灿金的兽瞳对上眼。   路易如蒙大赦,看见这只灰猫,他一下安定下来。   起身打开窗,路易把灰色大猫抱紧怀中,低声问:“猫先生,你怎么来这里了?”   陆吾喵喵叫了几声,声调低沉,像是在安抚他。路易一听见陆吾的声音,原本鼓噪的心跳声也平缓起来。陆吾白生生、毛绒绒的的爪子搭在路易的肩膀上,踮起后爪,轻柔地舔了舔路易的脸颊。   路易深呼吸几次,划开手机屏幕,把那张白骨照递到陆吾的眼前,说:“猫先生,你看这个骨头。”   这个时候是上课时间,办公室里除了路易没别的老师,他才敢直接将照片拿出来给陆吾看。   陆吾喵了一声,然后扭头仔细盯着那张照片端详。屏幕的冷光衬得陆吾脸颊上的白胡须与白眉毛根根分明,还不时抖了抖。   “看照片不行,我得去看真正的白骨。”陆吾扭头对路易说,紧接着,他又道,“不用担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他用柔软的肉垫拍了拍路易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不用怕。”   路易:“好。”他拎起公文包,定定神,抱着陆吾走下楼梯,再次回到主干道边。   走出教学楼时,路易才发现天色有些暗淡,天空中乌云隐隐压来,风雨欲来。陆吾暖和的身子紧靠在他的心口,让路易不那么恐惧,上次森白的骨爪铺天盖地而来,凶猛地袭击他,他差点脱力死在森森的骨爪海洋里。那次的遭遇,实在让他心有余悸,到现在还后怕不已。   不过陆吾的真身倒是威风凛凛,白毛黑纹,尾巴甩动间,九重幻影。不得不说,陆吾是他见过最俊美的老虎,就连皮毛都如缎子一般。   高一学生的教学楼和主干道相距不远,几步就走到了。主干道再往前走,就是最大的金桂,筑了个围栏将它保护起来。   因金桂下香味浓,风一吹,金色的桂花便纷纷扬扬落下,美不胜收,所以平时多有学生坐在围栏边上读书聊天。此时满校桂花飘香,陆吾粉红的鼻尖动了动,小声说:“怎么桂花味道这么浓?”   路易说:“现在满校的桂花都开了。”   这个时候,学校很安静,工地上忙碌的人群都消失了,蓝色的围栏重新封起,足有三米高,如密封的铁桶一般。宫人大约是都已经被安顿好,等着明天将白骨处理好后,重新动土施工。这倒正便宜了路易,三米高还拦不住他。   不过学校到处都有监控,他万一被发现,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陆吾似乎读懂了路易的踟蹰,说:“我隐去了我们的身形,你不用顾忌。”   既然陆吾都这么说了,路易也不再担心,他屏住呼吸,翻身一跃,轻轻松松跳过三米高的围栏,无声无息地落进施工工地上。   壕沟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陆吾从他怀里跳下来,不忘叮嘱他:“跟紧一点,不要离我太远。”   灰色的大猫在砂砾水泥堆里蹿来蹿去,路易紧跟其后。陆吾沿着壕沟一点点地看,路易之前只看见一个白骨脑袋,这次跟着路易把挖出来的骨头看完,身上又起了一层白毛汗。   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门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 古佛寺   =======================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   下雨天堵车,一堵就是一小时。路易干脆拿起手机给谢柳生打电话,三言两语安抚谢柳生,告诉他可能只是水土不服,不要胡思乱想。末了,他又把外婆那套“游子身带故乡土”的理论告诉谢柳生,让他先好好休息几天,要相信科学。   和谢柳生聊了差不多有十分钟,车流往前动了几米,挂断电话后,路易专心开车,估摸着前面应该不怎么堵车了。   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听着车载音乐,心平气和地等着交通疏导。过了差不多十多分钟,雨声渐渐停息,前面的车辆纹丝不动。路易忽然觉察到几丝不对劲的地方——   雨刮器仍然在动,可玻璃上的水流却不再流淌,他扭头看着车窗上的雨丝,水滴也不动。   他连忙打开车门,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举目远眺。   不是雨停,而是雨“停”了——真正意义上的静止。风停雨静,所有雨滴都保持静止,一动不动,还在半空中的,落到水洼里的,泛起的涟漪,溅出来的水滴,都保持着某一刻时的模样。路易扭头看向凤栖江,江面静止,汹涌的浪涛似乎仍在咆哮,在极静与极动中,保持着诡异的平衡。   路易浑身打了个寒颤,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把前前后后十余辆车里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打电话的人,在后座玩乐的小孩,哄小孩的老人,吵架的情侣,全部都静止。   只有他,停留在时间的缝隙里。   路易努力保持镇静,大步回到自己的车中,车厢里音乐还在缓缓播放,雨刮器也在不紧不慢地工作,副驾驶上的陆吾肚皮一起一伏。路易大口喘气,一回到车上,恐惧才如浪潮般袭来,方才的所见所闻像是噩梦一般,路易背上冷汗直冒,他根本不敢回想车外的场景。   所有人、所有物都静止不动,只有他一个活物行动自如,像是被时间遗弃了一样。   不到一分钟,路易的额头和鬓角就已湿透,他伸手一摸,满手冷汗。他连忙抽了几张纸,将汗擦掉,陆吾这时候也悠悠醒来,看见路易的手上的纸巾,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   他从毛巾下钻出来,爬到路易的腿上,路易搂着温暖的大猫,长舒一口气。   “发生了什么?”   “时间静止了,我们被困在时间里。”路易强自镇定,声音却还是有些抖。   陆吾耳朵一动,舔了舔路易的脸颊,低声说:“路易,我们下去。”   路易虽然恐惧,却极为相信陆吾。陆吾是神君,他所说的话,定然没有废话。是故,路易毫不犹豫地开门下车,抱着路易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一同凝视静止的雨滴与江水。   陆吾眼眨也不眨地望着广都中学的方向:“路易,跟着我,不要离我太远。”   路易重重地答应了一声。   就在此时,狂风乍起,风裹挟着清凉的雨,润湿路易的头发。风汹涌如潮水,一股脑扑向他的怀里,缠住灰色的大猫,风轻柔而坚定地将路易推开,路易踉踉跄跄地靠在车上,看着风裹住猫先生的四肢、脑袋、身体,点点光尘从风里逸散出来。   风的轮廓渐渐变大,不断地拉长、拔高,路易几乎没法看清眼前的景象,只能用手臂挡住眼睛。待狂风平息,他把胳膊放下来,那只灰色的大猫已经变成一只威武不凡的吊睛白虎,白虎浑身肌肉流畅,皮毛如绸缎,白毛黑纹,它低吼一声,如闷雷从天上滚过。   白虎尾巴微微一动,便出现九尾幻影。   路易腰间一紧,就发觉白虎的尾巴缠在他的腰际,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他的视野天旋地转,已经落到白虎宽阔结实的背上。   “抱紧我,”陆吾冷道,“时间静止和那些白骨有关。”   “好。”   下一秒,白虎便腾空而起,御风踏雨,风驰电掣地向广都中学飞奔而去。路易把脑袋埋在白虎粗糙而温暖的皮毛中,只能感觉到湿冷的风从背上倏然而过,耳边是呼呼风声,和淅淅沥沥的雨声。   等等,雨声?   路易抬起头,发现广都中学已近在眼前。   雨不再是静止的,而是正常地落下,不过一两息的时间,雨便愈发大了。   广袤的玫瑰花田和清雅的园林在重重雨幕里变得模糊而缥缈,它们逐渐扭曲,幻化成了另一种景象。   一片沉寂的建筑群,出现在雨幕里。   天地间回荡着连绵不绝的梵唱,庄严而宏大。广都中学原本教学楼所在的地方,变成了肃穆的寺庙宫观,阶梯皆以汉白玉铺就,所见皆是青瓦红墙,寺中菩提玉兰错落有致,他甚至能看见大雄宝殿前燃烧的香烛,闻见寺庙独有的幽幽檀香。   “这里是?”路易惊呆了,眼眨也不眨地望着这座气势恢宏的华美庙宇,冷了半晌才说出一句话来。   陆吾:“这是那些尸骨怨念的所在。”   “古佛寺?”路易视力很好,隔着雨水,也能把佛寺周围的建筑看出大概的轮廓,大雨笼罩中的古城,青瓦灰墙,凤栖江如白练一般,穿过繁华的古城。   看房屋制式轮廓,应该是千年前的朝代,路易略略扫了一眼,低声道:“猫先生,这里是千年前的广都古城。”   陆吾踏风而行,裹着狂风流云,落到佛寺金碧辉煌的三门前。   还未进入三门,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冲破淡淡的檀香,争先恐后地涌出三门。   “好重的血味!”路易惊道,他是吸血鬼,对血液气息最为敏感,普通人闻到的鲜血味道在他这里要放大十倍。血腥味几乎要将他溺毙。雨仍在下,石板缝隙中流淌着夹杂血色的雨水,汩汩而流,路易低头一看,心惊胆战。   陆吾没说话,他迈开爪子,稳稳地踏上三门石梯,向寺庙中缓步走去。   路易坐在陆吾坚实的背上,隔着雨幕环视四周,古刹幽深,随处都是高大的林木,葱葱郁郁,翠绿欲滴,不知为何衬得红墙琉璃瓦有些阴森。   越往古刹深处走,血腥味就愈浓,到最后几乎铺天盖地都是浓厚的血味,再也闻不见清雅的檀香。路易虽然以血为生,却偏爱牛羊的血,这种浓郁的人血腥味让他几欲呕吐。   “血的味道很新鲜,”路易说,“附近应该有许多人失血,不是活人的血,是四死人的。”   “能找到具体方位吗?”陆吾尾巴微微甩动,九尾幻影在大雨里若隐若现。   “到处都是血的味道,”路易语调悲怆,“应该是一场屠杀。”   陆吾了然地点头,他用风将路易护住,继续向古刹深处前进。走过几重宫观,他们渐渐能看到一些人影,无一例外,都是尸体。陆吾踏着尸山血海走向佛殿,他环视四周,低声说:“都死了,全都是一招被抹了脖子,或者一剑刺穿心脏。”   隔着重重雨幕,路易没法看见这些尸体脖子或者胸口上细细的剑伤,只能看见他们的血从心口处汩汩淌出,染红清澈的雨水和洁白的石砖。   尸体们多数低眉垂眼,显然死亡只发生在一瞬间。   路易不忍,轻声问:“我们能安葬他们吗?”   陆吾摇头,声如闷雷:“不能,这里虽然真实,可终归是过去的景象,我们只是旁观者,无法插手其中。”   路易叹了口气,打起精神,继续端详这些须臾间没了性命的尸体。他们大多白衣红袍,头发剃得干干净净,眉目清秀慈悲。看年龄,大多在二十上下,都是些年纪极轻的和尚。若是放在现在的影视剧中,都是一等一的俊俏僧人。   地上散落着凌乱的佛珠,个个饱满圆润,显然常被人放在手中打磨,可惜都已经浸入鲜血,变成了怵目惊心的血珠子。陆吾不动声色地看了看路易,向前走了几步,凑近了些,让路易能看得更清楚。   血和雨混在一起,将和尚们的僧衣打湿,路易凝视着面前景象,大悲无声。看着和尚们年轻慈悲的面容,路易心底忽然升起一股悲愤怨怼的情绪。像是心被攥住,被狠狠揉捏,又像是有人在他心中放了一把火,熊熊燃烧。他难过而愤怒,这股激烈澎湃的感情让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路易又惊又惧,他深刻地明白,这个情绪不属于他,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会为和尚惋惜,却不会感同身受。他想从这种负面的情绪里抽身而出,却身陷囹圄,根本没法逃出来。   陆吾喉咙里发出一声低吼,路易一个激灵,心里的悲愤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路易汗如雨下,他嗓音嘶哑,虚弱地问:“猫先生,我刚刚怎么回事?”   陆吾尾巴把他腰肢紧紧缠住,后退几步,兽瞳紧紧地盯着大殿宏伟的殿门,道:“怨念找到正主了。” 第28章 雾雨恼杀僧   ===========================   路易抬起头,看向陆吾目光所及的地方。   他忽然听见细碎的风铃声,藏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若有若无,让人很难捕捉。路易静下心来,仔细辨别风带来的声音。   风铃声清脆渐渐明晰,清脆、悦耳。它刺破雨幕,直直来到他的耳边,一波接一波,像起伏的浪潮,时断时续。陆吾迈开四爪,向着大雄宝殿跑去,越过古雅的香炉,踩着血水,步入巍峨的宝殿。   佛像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华贵,只是一尊极普通的泥塑佛像,最多贴了些金箔,论大小倒是挺震撼,足足有五米高,颇有顶天立地的架势。唯有天花板上九个莲花藻井能窥见殿宇的尊贵。殿中挂着的五彩幡布被风吹得晃晃悠悠,殿中横七竖八倒了十多个僧人,有老有少,无一不是一击毙命,鲜血在地上汇成一滩一滩,浑浊不清。   佛像前,站着一个雪白的身影,一身素白的僧袍,头发半短不长,发尾光滑而整齐,应该是被刀或剑一把割下。僧袍宽大,袖子和腰际都空荡荡的,衬得那人形销骨立,似乎风一吹就倒。   白衣僧手里有一把雪亮的长剑,僧袍素白,不染纤尘,和这个血腥的佛寺格格不入。   路易听到一声极轻的叹息,从佛像前传来,僧人的袖子晃了晃,殿内回荡着清脆悦耳的风铃声。路易一惊,这才发现他的手中握着一个风铃。风铃只露出一角,看不清全貌,约莫有手掌大,颜色是漂亮的鎏金,边缘刻着一圈梵文。   说是风铃不太准确,应该是佛铃。   “他该不会是……”路易喃喃道。   陆吾爪子动了动:“他就是屠杀僧侣的人。”   他们话音刚落,白衣僧就缓缓转过身来,露出一张俊美张扬的脸。   路易自诩见过不少美人,可看见眼前这人的面孔,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那是一个俊美的僧人,眉如飞羽,眼如琉璃,眼尾一点红痣更如朱砂一般鲜艳。他紧紧抿着唇,神情颇为冷漠,偏偏眼神又极为悲悯。他夺人眼目的并非容貌,而是独树一帜的气质,让人见之难忘。   白衣僧人拖着长剑,缓缓地走到殿门,无悲无喜地望着大雨中的古佛寺。   路易和陆吾都转头看去,从大殿阶梯下也走来一人,脑门锃光瓦亮,手持除魔杵,身形高大,路易猜他应该也是寺里的僧侣,说不准地位还挺高。   果不其然,那光头和尚道:“善逝,你为何要杀灭我等?”   名唤善逝的白衣僧人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雨水将他们隔开,两个僧人一个高居阶梯之上,一个在阶梯之下,气势却分庭抗礼,谁也不肯屈服。   过了很久,善逝才说:“师兄,得罪了。”   一声声的佛铃又响了起来,此刻却像催命符一般。善逝手中长剑如惊鸿白练,电光火石之间急急袭向光头和尚的喉咙,那和尚却像失了魂一般,一点动作也无,任由善逝的长剑抹过他的脖颈。   似乎是刹那,又似乎是亘古,善逝垂眼看着倒地的和尚,低声说:“师兄,来世投个好人家吧。”   路易脖子一阵冷意,仗着这里是回忆幻境,他揪住陆吾身上一撮白毛,小声嘀咕:“说杀就杀。”   杀完还说一句来世投个好人家,怎么品着有些味儿不对,跟黄鼠狼给鸡拜年,假惺惺的。可看善逝僧人的样子,似乎又挺伤心。   陆吾说:“他哭了。”   路易这才发现善逝脸颊上滑下一滴泪,他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泪水却接连涌出,在脸上留下斑驳泪痕。雨渐渐小了,变成淅淅沥沥的细雨,善逝将手中佛铃收入怀中。   趁着他这动作,路易终于看清佛铃的真面目,佛铃上有镂空的树枝缠丝,上有流云浮雕,和一般的佛铃不同。这只佛铃似乎与佛并没有什么关系,倒是更像一般的手工艺品。   “佛铃上的装饰我总觉得在哪里看见过。”路易心说。   陆吾背着他,不远不近地缀在善逝身后,看着善逝将尸体一具一具地放在大殿前的空地上。善逝做这些事时,眼泪一直在流,他为自己的师兄弟们合上眼睛,把佛珠一串一串地捡起来,放在他们的手中。   红衣或白衣的僧人躺在地上,面目平和,像是在睡梦中。   善逝怔怔地看着这些僧人,一手拿剑,负于身后,另一只手掐诀置于胸前,念起了经文。   大殿前血腥味冲天,雨后独有的清新味道也没法将血腥味压住。   “我从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   “我今尽未来际,不可计劫,为是罪苦六道众生,广设方便,尽令解脱,而我自身方成佛道。”   随着低沉的念经声逐渐散开,路易依稀看见一团接一团的光芒从僧人们的胸口处出现,颤颤巍巍的飘向天空,恰如万千盏明灯。善逝仍在诵念佛经,眼泪大滴大滴地涌出,和雨水混在一起,沾湿了雪白的衣袖。   那些光芒原本有些晦暗,夹杂着污秽,在一遍又一遍佛经的涤荡下,重新变得明亮耀眼,而那些分离出来的“灰尘”重新落回僧人们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善逝终于放下佛铃,呆呆地看着他亲手杀死的同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路易看了半天,终于恍然大悟:“那那些白骨就是这些僧人的?”   陆吾没多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嗯了一声。   四周又扭曲起来,善逝的面容也变得模糊不清,陆吾沉声道:“抓紧我。”他的四爪再次卷起飓风,猛地飞到高处,很快,脚下突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隆声,路易忍着狂风的吹拂,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这座恢弘巍峨的古佛寺正在渐渐崩塌。   梁柱倒下,尘烟四起,原本华美的红墙琉璃瓦淹没在雨水里,在瞬息间成为一片废墟。   “幻境马上就要崩溃,我们得回去了。”   “好。”   狂风席卷而来,覆住废墟,路易闭上眼睛,听着呼呼风声,和陆吾一起离开了千年前的幻境。   重新坐在自己驾驶座上,路易还有些回不过神来,直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喇叭声,他的意识才回笼。好在路易向来擅长调节心情,很快恢复了往常淡定的模样。他看了一眼在副驾驶座上呼呼大睡的灰色胖猫,长吁一口气,转动方向盘,驱车离开大桥。   回到家时,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路易把陆吾塞进被窝,自己则去沐浴洗漱。他沐浴时脑袋里一直在想那个白衣僧人。   善逝。   他只记得读音,却不知道这两字该怎么写。他自己也对佛教没什么了解,这俩字读起来有些拗口,却莫名符合那白衣僧的容貌与气质。   洗完澡,路易带着一身湿气出来,惊奇地发现陆吾坐在酒柜上,眼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路易眼里倒影着灰色的狸花猫,心里浮现出的却是那只漂亮威风的白虎。   “你认识善逝。”陆吾开口。   路易愣了愣,矢口否认:“不可能,我可不认识千年前的和尚。”   陆吾无奈:“我的意思是,你认识的人里,有善逝的转世。”   路易听后,更为惊讶:“你为什么会这么笃定?”   陆吾道:“上次竹林中袭击你的骨爪,正是感受到了你身上善逝的气息,你还记得善逝念的那段经文吗?”   “记得。”路易说,并把那些经文又重新念了一遍。   “我不知道这段经文是什么,但能大概猜到经文的意思,”陆吾跳下酒柜,顺着路易的浴袍爬到他的肩膀上,在他耳边说,“走,去查查,还有你说的《九峰志》。”   路易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被陆吾拐到书房,取下一直未曾翻开的《九峰志》书册。   《九峰志》足有九册,也不知是不是当年负责编撰的人有强迫症,硬生生要把薄薄的一本《都广志》填充到九本,就为了和“九峰”这个名字映衬。   “找一找千年前广都有多少古寺?”陆吾紧紧盯著书脊,告诉路易翻看的重点。   《九峰志》中记载的不单包括建筑变迁,还有天文地理、奇人异事,可谓是包罗万象。好在目录上把内容罗列的一清二楚,路易不费吹灰之力就翻到了建筑部分,把一千年前的寺庙名字都一一找了出来,跨度约有四百年。   “不包括山上的寺庙,单是广都城里的就有黄竹寺,清凉寺,南溪寺,还有一个凤栖寺。”书上白纸黑字地记录着千年前的广都建筑,历史从书页上悄悄流淌而过,路易忽然浑身一颤,想起过去百年里自己度过的那段战火纷飞的日子,心生慨叹。   陆吾道:“有明确记载地点吗?”   “没有。”路易摇头,他翻了几页,将上面的文字一一看过,才笃定又说了一遍,“确实没有。”   “大多只简单地说什么在竹林之畔,南溪郊外,就凤栖寺提的多了一些,”路易把所有有关寺庙的记载看完,颇为讶异,“原来凤栖江是因为凤栖寺得名。”   凤栖寺兴建于一千三百多年前,算是当地有名的寺庙,香火鼎盛,恢弘巍峨,当年寺里有一棵巨大的梧桐,传说寿命足有千年。曾有凤凰栖息在梧桐树上,许多香客慕名而来,在后来的百年间,寺庙规模越来越大,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凤栖寺。 第29章 善逝   =====================   “不过没记载凤栖寺有什么德高望重的僧人,连最后凤栖寺到底是怎么没了的也没交代,”路易哗啦啦地翻书,妄图从书上找出一些蛛丝马迹,陆吾在他身边半蹲着,毛绒绒的脑袋轻轻靠在他的手臂上,模样乖巧。   路易放下书,见陆吾毛绒绒的爪子和尾巴,心痒痒,干脆把陆吾抱起来,放在自己的怀里。他还不忘一本正经道:“猫先生,咱们一起看吧。”   陆吾尾巴原本时不时扫动一下,忽然被路易抱起来,他连尾巴尖都紧张起来,死死地绷着,一动不动。   路易身上有股清淡的香味,像是雨后的草木清香,微有涩意,让人神清目爽。   “善逝那种样貌,照理说就算没什么特别的功绩,也会特意记上一笔,”路易心里暗自嘀咕,他看着《九峰志》上对寺庙的记载,觉得很不可思议,“凤栖寺就把来历大书特书一番,连最后怎么没了都没写。”   乍一看,记载凤栖寺的字数比什么清凉寺、黄竹寺多了一倍,可实质性内容却没多多少,有一半的笔墨都在描述凤栖寺的香火鼎盛,还有一半的笔墨在记录凤栖寺名字的来历。   若已阅读者的角度来看,记录凤栖寺的文字很诡异,读到一半便戛然而止,跟没了尾巴的猫一样不协调。路易看向书页底部的注释,果不其然,现代整理丛书的编者也特意注明在原稿里就没有内容,不是排版时候的问题。   “猫先生,你觉得呢?”   “凤栖寺,在幻境里我没有看到梧桐树。”陆吾说,他用雪白的爪子按住书页,仔细查看每一行字句,“梧桐树应该是代指才对。”   路易道:“既然说是千年的梧桐树,《都广志》里肯定有记载才对。”   《都广志》只有薄薄的一本,陆吾爪子不好用,最后还是路易代劳,终于找到点记载。其实也只有寥寥数语,大意是都广城里有一株树,树冠如盖,参天蔽日,当时的居民也不知道这棵树到底多久栽种,生长了多久。   至于什么凤凰停留在树上,或者有寺庙修建在这里,就一个字也没提到过。   “《都广志》成书定然断断续续的,没有也正常。”路易安慰看起来有些失落的陆吾,他把《都广志》和《九峰志》都放回书架上,弯腰抱起长凳上的陆吾,抚摸他柔软的皮毛,“起码能对上,我小时候也听家里人说过,广中那块地皮上先是一座庙,后来庙没了,才重新建的九峰书院。”   陆吾爪子搭在路易的肩上,白胡须与白眉毛在路易的脸颊上扫来扫去,让路易感觉有些痒痒。   路易刚走出书房,又想起了什么,立马转身回到书桌跟前,打开电脑。陆吾从他怀里跳了下来,在书桌上站定,看着电脑屏幕亮了起来,疑惑道:“你要做什么?”   “查查善逝的意思,”路易一边敲击键盘,一边道,“善逝这个词我没有听过,但既然是和尚的法号,应该会是佛教里特有的词,查查就知道了。”   得亏于现在输入法的智能,知道念法读音,可能就会跳出固定的词组。路易刚输入善逝的拼音,就蹦出来了所有可能的词。排除膳食、善事等干扰项,可能剩下的就只有善逝,山石。   “我觉得是善逝。”路易敲击空格键,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善逝”二字。   随之出现的网页中,头一个就是百科解释,路易扫了一眼,百科中里善逝解为“如实去彼岸,不再退没生死海”。路易将这句话翻来覆去地咀嚼,还是没法领会这句话的意思,他能自如地看懂《都广志》里的古文,但是对佛经研究还是不够深。   “我看看,这个词出自《地藏经》。”陆吾侧着头,漂亮的兽瞳定定地看着电影屏幕,眼睛又大又圆。路易忍不住上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换来陆吾疑惑的一瞥。   路易轻咳一声,说:“你脑袋上有点脏东西。”   陆吾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堪称慈祥地表示:“你想摸我的话,不用找理由,随意摸就是。”   路易的脸颊腾地一下红透了,他捂着脸,羞道:“猫先生,你失去记忆以前就是这种坦然的性格吗?”   陆吾不解地歪头:“坦然?我只是实话实说,你可以随便摸我,因为你是你。”   对于刚尝到撸猫甜头的路易来说,随便上手抚摸简直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试问,哪家铲屎官不希望自己能够随意撸猫,而且猫还不抓不咬,甚至纵容地表示我只允许你这样摸我,更何况这只猫还油光水滑,珠圆玉润。   是梦中情猫没错了。   路易克制下自己蠢蠢欲动的小心脏,轻咳一声,道:“猫先生,你以前肯定招惹了不少桃花债。”   “没有桃花债,我虽然没了许多记忆,但是还是记得我大部分时间在睡觉,”陆吾一本正经地为自己辩解,“就算是想要拥有一段情也不太可能,神君的情是不可预兆的。”   路易被陆吾打败了,白虎的壳子很威严,但灰猫的壳子只有可爱。   “我继续看《地藏经》,”路易垂眼,妄图转移话题。   陆吾把雪白的猫爪子搭在路易的手背上,再次严肃地表示:“所以我肯定没有桃花债。”   路易:“好,你没有桃花债。”   陆吾这才心满意足地收回爪子,继续半坐在书桌上,露出胸前那片毛绒绒的雪白“围脖”。路易余光瞧见那片围脖,看得眼馋,遂大胆地伸出手摸了一把,换来陆吾慈祥而鼓励的目光。   路易默默收回了手,继续看《地藏经》。   “我从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路易一边诵念幻境中善逝和尚说的话,一边和《地藏经》中的经文对照,一行一行地看下来,果真找见了一模一样的话。   和善逝和尚诵经顺序有所不同,“我从久远劫来”这句话在“我今尽未来际”之后,中间隔了老长一段。善逝和尚诵经的时候将《地藏经》的顺序调整了一下,路易听清的也只有这两句,其他的都湮灭在连绵不绝的雨声里。   “他这样念,总觉得别有深意。”路易抚着下巴,心说。   这卷经文准确来说,名字是《地藏菩萨本愿经》,顾名思义,与地藏菩萨的本愿内心有关。善逝和尚念这段经文的目的,路易觉得自己可能隐隐约约摸到了。善逝和尚凭一人之力,屠了佛寺满门,又将僧人们的灵魂超度。按陆吾的说法,那些白骨上只有单纯的怨恨,却没有灵魂附着,路易想到自己所看见的景象——   那些灿烂明亮的光团如冉冉明灯,逐渐升上天空,里面晦暗的杂质被分离,落回僧人的尸骨上。   “猫先生,善逝和尚念的第二句,”路易把那句话勾出来,给陆吾看,“我今尽未来际,不可计劫,为是罪苦六道众生,广设方便,尽令解脱,而我自身方成佛道。”   这句话原本是地藏菩萨发下的宏愿,大意是,我从现在起,以至尽未来无数劫的岁月中,为一切六道中受苦的众生,用自身的智慧、广设方便,使它们得以解脱生死,那时,我才自身得证涅槃而成佛。   善逝诵念这句话,当然不是地藏菩萨原本的意思,路易说:“善逝和尚对应地藏菩萨,六道众生对应寺里的和尚,解脱生死,方成佛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陆吾看着落地窗外豆大的雨滴,不知在想些什么,路易也不着急,静静地等待陆吾的回答。   过了一会儿,陆吾扭过头来,对路易道:“我想起来了。”   路易:“你过去的记忆?”   陆吾颔首:“嗯,我和千年前的善逝和尚有过一面之缘。”   他方才看着雨,脑海里忽然闪过几段画面。   在黑瓦白墙的小城,城中小桥流水,一个撑着油纸伞的俊美和尚,穿着纤尘不染的雪白僧衣,外罩浅褐袈裟,手上缠着一串佛珠。他就这么靠在桥墩旁,桥边杨柳依依,冲一个玉冠青衣的公子露出玩世不恭的微笑。   而他似乎本是为了去找那个玉冠青衣的公子,却阴差阳错地认识善逝和尚。   陆吾隐隐有种预感,路易会遇见这些事,是因为他在身旁。陆吾忽然愧疚起来,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时时刻刻陪在路易身边,一旦洪水开闸,就再无回头的余地。就算他现在就离开路易,这些事还是会缠上他,因为他和陆吾的灵魂已经绑在了一起。   路易不知道旁边灰猫的心路历程,他把《地藏经》囫囵吞枣地看完,对经书内容还是一知半解。   “你想起多少来了?”   陆吾闷声:“一点点。”   路易从办公椅上站起,伸了个懒腰,把书桌上的陆吾猛地抱起来,“不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咱们看电视去!”   暴雨倾盆,手机上推送的又是暴雨预警、又是雷电预警,路易抱着陆吾窝在沙发上,给自己泡了杯咖啡,齐乐融融地看着最近热播的古装剧。路易看着电视屏幕上浓妆艳抹的各色明星,脑子里想的却是善逝和尚那夺目的面容,和施工工地上流出血泪的白骨。   他不懂,既然善逝那么悲伤,又为何要亲手杀掉自己的同门? 第30章 菩提树下   =========================   大雨一直到第二日黎明才停歇。路易记得自己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便睡着了,没想到一觉醒来竟然在床上躺着。枕边卧着圆滚滚的猫先生,他的白肚皮随着呼吸一起一伏。把他弄回床上的也只有猫先生了。   洗漱停当,路易把冰箱里最后一点羊羔血吃掉,盘算着要不要写信给老爹,让老爹多寄一些羊羔血过来,他好当作储备粮。   出门前,路易还特地去卧室看了一眼,猫先生还在枕边睡得正香,他悄悄关上门,放弃了把猫先生带到学校的念头。   东边日出西边雨,昨天的雨来得稀奇古怪,去得也莫名其妙。路易今天没开车,选择了坐地铁去学校,地铁口就在花海十字路口边。地铁这一站,都叫花海站。这片玫瑰花海极美,每到花开时便就有许多游客慕名而来,甚至还有成群结队来拍结婚照的新人。   路易坐在地铁站上刷微博,热搜第一名便是广都大雨,许多广都本地人纷纷表示欢迎来广都看海。其实看海是夸张说法,广都市排水系统还是不错的,昨天遭受十二个小时的暴雨摧残,都没有被打垮,还在坚强地继续排水。   不过路上积水确实不少,有些路段被封,不得不绕路走。这也导致路易上班要走的某些路堵车堵得水泄不通,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选择坐地铁。   地铁上有些姑娘时不时偷看路易,更有甚者摸出手机偷偷拍照。   在学校待久了,路易差点忘了自己的皮相有多出色。感觉到闪光灯正对着自己,他抬眼看了那些雀跃的姑娘一眼,姑娘们被逮了个正着,顿时羞红了脸,讪讪地收起手机。   路易忽然想起Louis,Louis寄来的信中没少抱怨被人偷拍的事情。要论皮相出色,路家人向来当仁不让。   广都从古到今都是钟灵毓秀之地,历史上也出了许多美人。路易的妈妈路心素当年也是广都城有名的名媛千金,出身于书香世家,人也漂亮,气质是路家人一脉相传的清冷,是标准的冷美人。当年不知有多少人求娶路心素,可最后路心素竟然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穷小子,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个穷小子竟然还是个外国人。   路易下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入眼的便是望不到边际的花海,他沿着花海公路慢慢往前走,往事如水墨般渐渐浮上心头。   这片花海是姥爷送给母亲的及笄礼。最开始,这里并不只种玫瑰,反而种了许多五花八门的花卉,平时都交给一个花农打理。路心素独爱玫瑰,她喜欢馥郁的花香,浓烈而醉人。姥爷为了满足爱女的心愿,索性专门找了一个擅长打理玫瑰的新花农来照顾这片花圃。新花农个子很高,皮肤也很白,大多数时间都呆在花海边的小木屋中,戴着大帽子,看不清面容,甚至看不清头发。   这个新花农,就是Louis。   Louis怎么和路心素相识相恋,路易并不知道,他的童年充斥着浓烈的玫瑰花香,或粉或白、摇曳生姿的玫瑰花。时隔三十年,他仍能记起路心素的音容笑貌,还有她抱着一束玫瑰,在花海里回眸一笑的模样。   路易到达校门时,正逢上学高峰期,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路易签到后,刚走进校门,就看见校门的菩提树下,围着一群学生。路易心有所感,大步走了过去,正好看见一只跳来跳去的灰色胖猫,学生们正围着胖猫逗弄它,跃跃欲试地想要伸手抚摸。陆吾又不愿意龇牙威胁,只好蹦来跳去,躲避学生的魔爪。   路易看清那只胖猫的模样,白手套白围脖,不是猫先生还能是谁?   陆吾也看见了路易的身影,他扬起头,瞬间跳出学生的包围,直奔路易,顺着他的裤脚,飞快地爬到他的怀中,把脑袋埋在他的肩上。   学生们纷纷回头,正想追陆吾,哪知道回头就是路易。   路易老师在学校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光凭那张轮廓深刻的俊脸,就能让人过目不忘。可没人告诉他们,路易老师养了一只猫呀!   被猫主人撞见戏弄猫的场景,猫主人还是路易老师,学生们顿时又羞又窘,个个低着头,不敢和路易对视。   路易无奈,挥挥手就放他们走了。   去办公室的路上,路易抱着陆吾,低声问:“猫先生,你怎么来学校了?”   “找你,”陆吾说,他爪子乖乖地搭在路易肩膀上,侧过头来,和路易一起看向前方,小声说,“菩提树下有尸骨。”   “真有尸骨?”路易惊奇。   陆吾也茫然起来。   路易解释说:“学校里一直有个传说,说是菩提树下埋着个人,至于埋的是谁,众说纷纭。”   “那个骸骨埋了很久,起码上千年了,”陆吾听后,摇摇头,把自己的发现告诉路易,“我怀疑是善逝和尚。”   “怎么会?”路易脚步一顿,面色惊讶。   他思考了一会儿,说,“你说的也不是没有可能,至少我还小的时候,那棵菩提树就已经在那里了。”   穿过桂花长廊,前面便是教学楼,人逐渐多了起来,路易贴着陆吾的耳朵轻声道:“待会儿再说,人多,千万别说话。”   陆吾顿时作乖巧状,趴在路易肩上不再吭声。路易刚踏进办公室,就听见周歌调侃他:“哟,小路,又把你家的小猫带来了?”   路易径直来到自己的办公桌边,把陆吾放了下来,道:“我上班就他一个在家,我一出门他就喵喵叫,只能带来了。”   又有女老师凑过来,想征求路易同意,好伸手抚摸陆吾。路易道:“我同意不行,得看他自己。”   陆吾正蹲在窗台上舔爪子,听路易这么说,便灵活地跳到更高处。路易看见他的举动,笑了起来:“看来他不愿意让人摸他。”   女老师被灵活的胖猫逗得花枝乱颤,周歌过来,优哉游哉道:“物似主人形,老四,你这猫跟你一样高冷。”   路易和他们说笑几句,待女老师走远后,路易拉住周歌手,低声问:“我问你个事。”   “你说。”   “学校大门那棵菩提树的传说你知道吗?”   “就那个怪谈?说是菩提树下面埋着一个老师,还是一辈子单身的老师?”   “嗯。”   “那个铁定假的,我们学校历史上就没有一辈子都是单身狗的老师。”周歌矢口否认,他语重心长地对路易道,“我们学校老师的档案都存着呢。”   “那为什么会有这种谣言?”   “估计是从更久远的以前流传下来,”周歌漫不经心,他一边整理教案,一边道,“不是说我们学校在成为九峰书院前,是寺庙吗?说不定是哪个僧人的尸骨,传来传去的,就成了单身狗老师。”   路易若有所思,白日匆匆而过,到晚上,他去食堂吃饭时,碰见了好几天没见面的路光庭。路光庭这两天在家,被书灵折磨得面如菜色,每天都在做题。   路光庭,小小年纪,就感受到了什么叫最深沉的绝望,什么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他常常觉得,他承受了太多在他这个年龄本不应该承受的压力。   比如被书灵押着写各种数学题。   路光庭不堪其扰,辛苦了一个白天,晚上终于逮着机会来找路易申诉,希望路易好好教训一下书灵,让书灵知道什么叫做劳逸结合!什么叫好好对待成长期少年!什么叫文理全面发展!   教师食堂单独开辟了一个小楼,就挨在学生食堂旁边,古色古香,一看就十足讲究。   路易刚走出食堂,就瞧见路光庭靠在食堂外的花坛上,他面色沉凝如水,让他气质更为冷漠,学生们纷纷绕着他走。   不过他这不好惹的脸色,能糊弄同学,却没法糊弄看着他长大的路易。一看见路光庭脸色这么差,路易就明白过来,这家伙肯定又受什么委屈了。   果不其然,他刚走到路光庭跟前,路光庭就委委屈屈道:“祖爷爷,你管管那个书灵,成天押着我写数学题。”   路易忍俊不禁,道:“边走边说。”   晚上吃完饭,他本打算和猫先生再去菩提树下看一看,不过捎带上一个路光庭也不碍事。他们穿过花香馥郁的桂花长廊,长廊上铺满柔软的金桂毯子。路易感受到晚风携来的清凉,吹散了秋老虎带来的暑气,极为惬意。陆吾走在路易身边,踩着绿化带的瓷砖,专心致志地走猫步。   “书灵每天都让你做数学题?”   “对!每天让我写写写,搞的我现在闭着眼睛都能把数学书上的题写完。”   “那不挺好的吗?”   “好什么好,我写完数学书上的题,他还跟我说,”路光庭说到这事情就气不打一处来,他愤懑不已,惟妙惟肖地模仿著书灵的语气,“我虽然本体是九章算术,但是我还会其他的数学著作哦!我连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都会哦!”   路易闷笑。   路光庭更加悲愤:“祖爷爷,别笑!”   路易安慰他:“你就数学差,这样挺好的。”   路光庭郁郁,他忽然低下头,很久不说话。路易还疑心自己是不是把路光庭打击到了,就看见路光庭猛地抬起头,发出来自于心底的呐喊:“到底是谁收藏的九章算术!还收藏的是一千七百年成精的九章算术!”   好好一个书香世家,一个基因上都写满了文科的家族,为什么要收藏九章算术这种理科书! 第31章 凤栖   =====================   菩提,梵语Bodhi的音译,本意为觉悟,代表着佛的最高智慧。传说两千多年前,释迦牟尼便是在菩提树下修成正果,菩提也染上了宗教色彩。   路易在菩提树下站定,仰望菩提如盖的树冠。   在他很小的时候,菩提树就已经伫立在此地。几十年前,广都中学重新建立时,砍掉不少的树木,留下来的树木中最高大的就要属这棵菩提树。可奇怪的是,路易从未留意过这株菩提,如今想来,路易自己也觉得颇为不解。   “菩提树最开始生长的时候,需要附生在别的树上,”路易看了一眼菩提树灰色的树皮,道,“这棵菩提树里,说不定就藏有传说中的梧桐。”   路光庭听得兴趣大起:“祖爷爷,菩提树不是乔木吗?它小时候没法自己生长?”   “菩提树是乔木,倒也不是说不能自己生长,”路易身为生物老师,对各种树木能说上一二,但是并不熟悉,他也不好胡说八道,“我也没有养过菩提树,你若是想要了解,还是去看看专门的著作。”   他低头看了一眼腕表,分针已指向十,马上晚自习就要开始。他对路光庭道:“今天晚上是跟我回家,还是回你自己住的地方?”   路光庭立马狗腿道:“当然是跟着祖爷爷你了。”   “行,”路易拍了拍他的后背,催促道,“该上课了,回去吧。”   路光庭临走前终于想起自己要说的事情,他拽住路易的袖子,依依不舍地嘱咐:“祖爷爷,今天晚上你一定要教育一下步步高,让它知道什么叫劳逸结合,天天向上。”   路易三言两语把他忽悠走,和陆吾继续端详这棵菩提树。   《九峰志》和《都广志》都提到了树,一个说是梧桐,还说曾有凤凰落到树上,另一个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城中有棵古树。《九峰志》更详细,但凤凰落到树上,这事怎么想怎么离奇。   “猫先生,你见过凤凰吗?”   陆吾想也不想地点头:“当然有。”   路易心说,我现在不能满脑子都是科学,世界上连神君都有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有句话说得好,大胆猜想,小心求证。他努力回忆自己所见的幻境,回忆那座美轮美奂的古佛寺中有无菩提树的踪影。重重雨幕里,寺庙的琉璃瓦似乎再次在他眼前浮现,从三门踏入便是佛像,鼻尖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墙边角落深翠的松柏,袅袅的诵经声……   就是没有菩提树。   多数人一提起菩提,心中想到的便是神佛,其实就算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一株高大的菩提,若是与以前的古佛寺有关,那倒说得通。路易正兀自思考,突然灵光一闪,喜上眉梢道:“如果菩提树在九峰书院时期便已经存在,那山长们的诗词里一定会有蛛丝马迹!”   他俯身抱起陆吾,语气轻快:“猫先生,你感觉到底下骨头的年份了吗?”   陆吾被他抱起的时候愣了愣,听清他的问题后,才回答说:“这骨头的身份一定不简单,它被某种力量裹起来了,我不能感知具体的年份。”   “不着急,我们先解决学校主干道的问题。”他一边说,一边扭头看向不远处的主干道。   今天的主干道仍然用高高的蓝色铁围栏密不透风地罩住,严防死守,决不允许任何人进去一探究竟。照理说,今天这个铁围栏就该撤掉,方便有关部门处理里面的累累白骨,可到现在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显而易见,他们也发现这些白骨不对劲了。   想到这里,路易不由自主地轻声叹气:“就是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处理了。”   这些枯骨都是千年前的僧人,生前都是些清秀俊俏的年轻人,他们本该安安静静地在佛寺中念经修行,却在一夕之间没了性命。他们灵魂虽然被强行送去转世,或许现在都不知道轮回了多少次,可当初被杀的怨念到现在还附着在尸骨上,就这么在地下长眠上千年。   可想而知,他们死前的怨恨到底有多浓烈,没有灵魂,竟然也能千年不散。哪怕只是闻到一丝善逝的气味,它们便从沉睡中苏醒,甚至流下冤屈的斑斑血泪。   “不知前因后果,我真不知善逝此举是对还是错。”路易心想。   他毕竟是局外人,就算知道来龙去脉,也没法代替那些和尚们作出选择。善逝的所作所为或许是为那些年轻的僧人着想,可在僧人自己看来,那就是□□裸的屠杀。就算灵魂仍在,可转世过后的那个人终究不再是他们自己。   陆吾却没有路易这么多愁善感,他一本正经道:“要不然我彻底让这些尸骨化成粉末,这样怨念就不成气候,你也不用受它们影响了。”   “我还是希望它们能入土为安,”路易又叹了一口气,“虽然我知道这样肯定会走很多弯路。”   陆吾歪着头看他,路易看见陆吾金灿灿的眼睛,马上转口说:“那最好还是碾成粉末,免得它们影响了学校的老师学生。”   “好。”陆吾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轻巧地答应了他。   晚自习下课后,路易在校门口把路光庭捎上车。中午午休时,路易特地回家一趟,把车开到学校,若不是他未雨绸缪,恐怕今天晚上他得抱着猫先生,拖着路光庭走路回家。   路光庭不说话时,俨然是个清冷美少年。在寻常人看不见的地方,书灵步步高正一脸颓丧地坐在路光庭的肩上,顶着的还是那张漂亮的女明星脸,即便愁眉苦脸,也显得楚楚动人。路光庭遭受数天糖衣炮弹的折磨,显然对这张漂亮的脸已经有了免疫力,目不斜视,心思都放在那棵菩提树上。   回家路上,路光庭跃跃欲试,趴在座椅后背上,问路易:“祖爷爷,你和灰猫下午在菩提树那里做什么?”   有路易这只吸血鬼在前,书灵这个九章算术成精在后,路光庭对一切非人类灵异物种都接受良好。最近主干道挖出一堆骨头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路光庭已经听了一耳朵的奇闻八卦,今天路易和灰猫一反常态地在菩提树边转来转去,一看就有事。   陆吾八方不动,卧在副驾驶上睡觉,听见路光庭说话,耳朵也只是轻微地转了转。路光庭的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当没听到,路易看了陆吾一眼,心里暗笑,嘴上胡说八道:“在研究菩提树生长习性,最近在准备论文课题,千年古木的生长。”   “祖爷爷,你就说实话吧,”路光庭狐疑地瞅着路易,不依不饶地撒娇,“我明明听到你说什么菩提树里藏有梧桐。”   路易从后视镜里看着路光庭和一脸忧郁的书灵,心生一计,他清清嗓子,说:“这样,回去我给你一摞书,你把里面和菩提有关的诗歌或者散文都找出来,我就告诉你我们最近在弄什么事。”   路光庭精神一振:“你说真的?”   路易在花海十字路口停下来,侧过身伸出手:“击掌为誓。”   路光庭忙不迭和路易击掌,力气太大,震得他手掌通红。路光庭一边甩手,一边嘶嘶吸气,嘴里还跟路易讨价还价:“我让书灵跟我一起找能行吗?”   “当然可以,那是你的自由。”   夜晚的凤栖江波光粼粼,城市绚烂的霓虹灯倒影在江面上,衬得这条平静迂缓的江河安宁而温柔。路易驾车驶上凤栖江大桥,不经意间瞥见流光溢彩的江水,情不自禁地想起昨日暴雨幻境中的凤栖江。   那是古城广都,恢弘巍峨,壮丽华美,气势铺陈开来,几乎要将人溺毙。   属于现代城市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被团团朦胧的灯火取代,天空变成温暖的橙红。路易一怔,低头一看,一眨眼的工夫,手里的方向盘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套马的缰绳。   他战栗起来,额头冒出细细密密的汗。努力思索刚刚自己经历过什么,方才他驾车通过凤栖江大桥,瞥了一眼凤栖江……   然后天旋地转,一切都变了模样。   他努力定神,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昨天才经历过一遭,今天不过是再来一次而已。八成又是尸骨上怨念搞的鬼,路易不禁苦笑起来,果然还是碾碎了好,恻隐之心当真不能轻易动,不然每天都要古代一日游,一惊一乍的,多恐怖。   他环视四周,在夜色里,一只庞然大物蛰伏在江之上,剪影若隐若现,也是桥,但显然不是钢筋水泥的凤栖江大桥。   离他不远处,江上停泊着一只只画舫,隐约能看见画舫中人影晃动。古城广都的夜晚也极为繁华,入目所见,万家灯火通明,他抬眼望着凤栖江对岸,各色烟花忽然在上空炸开,他听见了孩童的欢呼叫嚷声。   即便这里是幻境,他仍能感觉到尘世间的烟火气,那么真实。   千年前,还是千年后,广都一直这么热闹繁华。   就是不知道猫先生和光庭是和他一起来到此处,还是留在现实中。他正跨坐在骏马之上,茫然无措时,忽然听到一声呼唤。   “善逝和尚。”   他不受控制地回头一望,就瞧见一个清雅的青衣文人抱琴而来,冲他微微一笑。   他抬起手,路易眼尖地发现在他的手腕上缠着一串圆润的佛珠。随着他的动作,有佛铃声叮铃作响,路易终于确定他现在附身的人,就是善逝和尚。   善逝和尚翻身下马,大步走向抱琴的青衣人,喜道:“谢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32章 昆仑神君印   ===========================   “你也是来看灯会的?”   “你们凤栖寺里里外外都忙的热火朝天,你竟然在江边躲懒,”名唤谢生的文人含笑道,他说话慢条斯理,让人听着极舒服,“住持正派人出来寻你。”   善逝道:“这里黑灯瞎火,我把衣服一换,保准他们找不到。”   “我不就找到了吗?”   善逝不屑道:“堂堂一个神君,怎么好意思和普通人相比?”   “可我现在的身体是普通人,”谢生不紧不慢道,他右手掐诀,怀中七弦琴顿时化作云雾,在他的手上变成一把扇面绣着流云的折扇,“怎么就不能比较了?”   路易借善逝的眼睛端详眼前这个名唤谢生的男子。   他面容其实并没有多出彩,偏偏眼尾上挑,活似狐狸,是极为漂亮的丹凤眼。眼眸中映着漫天灯火,波光流转,让人移不开视线。他气质偏生又极为清雅,看着他,便知什么叫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可细看便觉得他的上挑的眼尾,让他带上几丝妖气。   路易很少见到这种人,想起刚刚善逝也将这人称为神君,心下顿时了然。   这人或许与陆吾认识,下一刻,他的猜想就得到了印证。   善逝与谢生随意聊了几句,谢生合起扇子,作揖笑道:“我与息游还有约,失陪了。”   善逝:“好说。”   谢生以扇遮面,与善逝擦肩而过时,低声说:“你把人的灵魂招到自己身上,小心被昆仑君算账。”他声音里含着几分笑意,也不知是威胁,还是提醒。   善逝丝毫不见慌乱,淡定道:“等算账的时候再说。”   谢生用扇子敲了敲他的肩膀,这才笑着大步走远。江风乍起,将善逝的发丝吹乱,善逝缓缓转过身,凝视谢生渐渐走远,背影融入夜色中。   路易正因谢生口中的昆仑君而发愣,善逝这时却将手抓成爪状,狠狠地向着心窝一掏,路易登时心神巨震,浑身都像是要被撕裂一般,剧裂的疼痛劈头盖脸砸过来。   恍惚中,路易觉得自己陡然飞了起来,他视野一转,与善逝正好面对面,善逝眼角朱砂一样的红痣鲜艳夺目,他道:“后世人,你叫什么名字?”   路易低头,发现自己的身躯凝视不已,他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胳膊,和平时无异。   听见善逝的声音,他抬起头:“我叫路易。”   “我们应该已经见过一面了,”不同于在幻境中的漠然,此时的善逝眉眼间都是笑意,他的眼里带着促狭,“昆仑君这时候应该在到处找你。”   “见过一面?你在哪里见到的我?”   善逝笑道:“还用见到,这些小事情,随便掐指一算就行,好歹我也算个大名鼎鼎的神棍。”   路易:“……”头次见到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善逝敛去笑容,说:“你能来到这里,想必已经看见埋葬的僧侣们了。”   “对,”路易点头,“那些尸骨袭击了我,被昆仑君碾碎后,不知道为什么换了个地方,因为某些原因偶然被挖出来。”   “八成是醒过来后闻见我的味儿了,”善逝满不在乎地说,“就跟狗闻到肉骨头一样,怨念这种东西,一醒过来就跟疯狗似的,不把仇家干掉,誓不罢休。”   路易一愣,善逝的话太顺溜了,仿佛已经亲眼见过未来即将发生的事情。   他道:“你既然知道僧人们心有怨念,那为什么又要杀掉他们?”   善逝转动着手腕上的佛珠,说:“这你就不用知道了。”   “既然我不用知道,还请你把我送回去,”路易颇为无语,“我正准备回家,你就突然把我拽到这里。”   “你不用知道我为何会杀掉凤栖寺所有僧人,”善逝依旧老神在在地转动佛珠,优哉游哉地说,“可你与昆仑君之间已有夫妻契约,我的事情,与他记忆有关系,你难道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把你的神魂带到这里吗?”   路易皱起眉:“什么夫妻契约?”   他和陆吾相处时间虽然不长,却也算得上另类的过命交情,陆吾救过他的性命。 奇_书_网_w_w_w_._q_i_s_u_w_a_n_g ._c_o_m   他这人独来独往惯了,虽然与路家常有联系,可毕竟都算是后辈,总不能和同辈人论交情。周歌、老二、老三又都是普通人,他身为吸血鬼,总会觉得自己与他们格格不入,有些事不可能跟他们讲述。   陆吾却不同,他虽然出现在路易眼前时,颇不讲理,还很霸道,半硬半软地逼着他签了契约。后来陆吾性格渐渐沉稳,有种无言的温柔。在陆吾面前,他很自在,可以抱怨平时工作上的琐事,也可以吐槽鲜血的味道。陆吾总是陪在他身边,只要他环视四周,看见那灰色的身影,便觉得心安。   “你和昆仑君不是一对?”善逝也疑惑起来,“你的灵魂上分明有昆仑君的印记。”   “等等,陆吾跟我说,我们的契约是灵魂相连,灵魂相连就是夫妻契约?”   “一个神君,跟人灵魂相连,除了夫妻契约还能有什么?”善逝看着他,忽然笑起来,“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和神君灵魂相连的。”   路易陷入诡异的沉默之中。   “你该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契约是什么?”善逝伸出手指,伴着清脆的风铃声,直直地点上路易的心口,“肉体凡胎,自然看不见神君印,但现在的你只是一抹神魂,对我们这种人来说,你身上的神君印就跟黑夜里的明灯一样,非常明亮。”   路易发现自己竟然平静下来,他的手掌抚上自己的心口,道:“我自己能看到吗?”   “当然。”   善逝说完,轻咳一声,道:“大庭广众的,你要是想剥开衣服,还得低调点,若是黄花大闺女瞧见了,说不定会觉得你是个当众脱衣的登徒子。”   路易:“……”   “言归正传,这次我煞费苦心地将你神魂带到此地,是有一事想要拜托你。”善逝正色道,他转动着手里的佛珠,说出来的话却堪称惊悚,“我能将你带来,和菩提树有莫大联系,菩提树下埋着的尸体,是我。”   路易心里暗叹,这样倒也说得通。   恰在此刻,江岸边又升起了烟火,漫天火树银花。   在灿烂的烟火下,善逝眼角的红痣愈发鲜艳夺目:“我想请你帮我把尸体挖出来,烧成灰,和僧人们的白骨混在一起,平息他们的怨念。”   路易没说话,善逝咂摸着自己刚刚提出的要求,小心翼翼地问:“我的要求有些恐怖?”   “那倒不是。”路易摇头,过了会儿,他诚恳地说,“我们那里是法治社会,凤栖寺那块地方已经变成学校,菩提树刚好在学校大门,我要是挖出来一个骨头,八成要被抓到警察局里。”   说完后,他发现自己的用词太过现代话,正欲解释,就听善逝说:“不是有昆仑君吗?昆仑君最擅长干这种放火烧山、毁尸灭迹的事情。”   路易哭笑不得,怎么陆吾在善逝嘴里这么社会?还放火烧山,毁尸灭迹。   他还没回答,善逝就忽然飞快道:“这件事就麻烦你了,咱们有缘再见。”说罢,他捏着佛珠,转身就跑,跟脚底抹了油一样,须臾间便跑出老远,几息后就没了踪影。   路易正纳闷,手臂一紧,他扭头一望,和一个白衣男人对上视线。   男人很高,路易身高正好一米八,男人却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不论放在哪里都算是个大块头。他满头银发,欺霜赛雪,其间间杂少许漆黑,被绑成马尾,扎在脑后。   更别说此人五官深刻,长眉入鬓,眸如点漆,一袭雪白的广袖,玄色滚边,还披着毛绒大氅。   “路易。”   “陆吾?”路易惊讶道。   陆吾松了口气,放松了手上的力道:“你没事就好。”   确定眼前的男人是陆吾后,路易也轻松许多,他看着陆吾的脸,严肃道:“我问你一个问题。”   “好。”   “我们的契约是什么契约?”   陆吾静静地看着他,没说话。   “是夫妻契约?”   陆吾少见的羞愧起来:“对。”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陆吾:“……”   路易被他这副死猫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气笑了,但他一向不喜欢讽刺挖苦别人,只能似真似假地抱怨一句:“我还没去民政局,就莫名其妙结婚了。”   陆吾脸上神色变幻,他挣扎半晌,道:“你离不了婚的。”   路易又好气又好笑,他怎么不知道陆吾这猫还有两副面孔,平时看着那么沉稳,怎么现在还开始跟小孩子一样耍赖:“那怎么样才能离?”   “契约一旦签订,就不能解开,就算你转世轮回一万次,我每次都会找到你,”陆吾道,他神色不似作伪,语气也很慎重,“神君印是刻在你灵魂里的。”   路易只穿了一件白衬衣,夜风吹来,他甚至感觉到一丝寒冷。陆吾将手掌覆在路易的心口,低声说:“就在这里。”   路易低头一看,透过单薄的衬衣,他似乎能看见胸膛上的神君印。像是在胸膛上拥有了一片纹身,一只九尾老虎盘踞在他的心口,张牙舞爪,又紧紧地保护着他。   路易抬起头,看着陆吾的脸,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对陆吾没什么爱情,最多将他当成好朋友。某一天,有人忽然告诉他,他跟自己的好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结了婚。民政局结婚了还能离,他这结婚证不但不能作废,还得陪伴他永生永世。   路易觉得自己需要静一静。 第33章 古城枕明灯   ===========================   “善逝刚刚和你说了些什么?”陆吾问。   “和那些骨头有关系,”一提到正事,什么结婚转世都被路易抛到脑后,他道,“善逝说,菩提树下的尸骨是他的。”   陆吾颔首,这样倒也说得通。难怪不得他没法打碎尸骨上附着,那就是善逝本人留下的力量。   “他为何见到我就跑?”陆吾不解。   路易也有些茫然,他猜测:“可能是怕你?你以前认识他?”   陆吾:“应该认识,不过我没有记忆。”   “不说这些了,我先带你回去,”陆吾捉住路易的手臂,“抓紧我,不要放开,路光庭还在时间的缝隙里等我们回去。”   路易却道:“必须现在回去吗?”   陆吾:“那倒不是。”   “我想看一看千年前的广都,特别是凤栖寺,”路易顿了顿,补充道,“这两次忽然出现在千年前,都是在凤栖江上,我觉得江和寺之间的关系应该不止名字。”   陆吾失忆,善逝神神叨叨的,跟锯了嘴的闷葫芦一样,什么都不肯说,有的没的倒是说了一大堆。既然神魂穿越时空,那可不能浪费这种珍贵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看看,哪怕是确定凤栖寺前有无菩提树,也算是不虚此行。   陆吾看答应了下来,他的身上泛起一阵白光,在濛濛的白光里,他的面容模糊不清,身形也快速变小,最后缩水成了路易熟悉的灰色胖猫的吗模样。灰猫一跃而起,跳到路易的肩上,贴着他的耳朵道:“走吧。”   陆吾雪白的胡须拂过路易的脸颊,让他心尖发颤。   没人看得见他们,路易穿过人群,看着垂髫小儿举着各色零嘴奔来跑去,人群熙熙攘攘,摊贩在路边依次摆开,店铺的旗子随风飘扬,到处都灯火通明。凤栖江的石桥一段接一段,每走过几米,便是一处亭台,上面依然是摆摊的商人,贩卖的东西从小吃到首饰,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路易感叹:“这比古装剧里还要热闹。”   陆吾蹲在路易肩头,目视前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他这一路走来,也听到不少八卦趣闻,也笼统地知道今晚是元宵节,广都城中到处都挂着灯笼,特别是凤栖寺,即将举办布施灯会,许多人赶着去凑热闹。如果运气够好,说不定还能得到大和尚的赐福。   路易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千年前的广都,多稀奇,是故,他徒步从凤栖江走到凤栖寺,也不觉得疲惫,反而神采奕奕。果不其然,他远远地看见一座灯火辉煌的建筑群,无数孔明灯从那片巍峨的建筑群里冉冉升起,向明星璀璨的夜空飞去。   路易扬起头,一时间他竟然看花了眼,分不清天空中到底是孔明灯,还是明亮的星辰。   “真美。”路易喃喃地感叹,“星星真漂亮,要是放在一千年后,广都的夜晚可看不见这么美丽的星空。”   陆吾舔舔路易的脸颊,说:“去凤栖寺。”   路易点点头,又随着人流向凤栖寺涌去,这个时候,寺庙门口站了好些眉清目秀的年轻和尚,手里提着灯,温声与人说话。三门前的汉白玉阶大气宏伟,与他在幻境中看见的一点都不一样。   幻境里的凤栖寺风雨飘摇,在瓢泼大雨里,模糊而缥缈,那时候的凤栖寺已走到尽头,红墙白阶琉璃瓦,无一不透着浓重的血色,呼吸间都是刺鼻的血腥味,寺中横七竖八全是没了性命的僧人,他们依然慈眉善目,脸上却已经青白一片。   可如今的凤栖寺,正是最鼎盛的时候。路易还未走近,便能闻到清雅的檀香,寺庙的僧人们脸上也是欢欣的笑意,面色红润,眉梢间温和而快乐。路易环顾四周,没有看见那棵参天蔽日的菩提树,看来那天并不是他没有留意到菩提,而是现在的凤栖寺,的确没有菩提树。   “那棵菩提树,应该是把善逝埋葬后,才长出来的。”陆吾道。   凤栖寺不论是建筑风格,还是香火之盛,都称得上是广都第一大佛寺。路易在佛寺中逛了一圈,没有发现别的东西,他回到佛寺三门前,正准备对陆吾说些什么,就发现陆吾猛地立起身子,从他肩膀上跳下来,直直向一个地方奔去。   “猫先生!”路易急了,忙不迭跟了上去。   他四爪迈开,跑得飞快,迅疾如一道灰色利剑,须臾间便来到大雄宝殿前。   跟在他身后的路易一看见这座宝殿便怔住了,他不可抑制地想起那日在幻境中的所见所闻。他脑海中不断浮现那日的画面片段,善逝眼角的红痣,手里染血的长剑,腕上的佛珠,横眉怒目的黑衣僧,汉白玉阶上淌下的鲜血……   他这一愣神的工夫,就将陆吾跟丢了。路易大步迈入大雄宝殿中,就瞧见一只胖猫,蹲在佛像前的蒲团上。五米高的如来佛像宝相威严,室内点着一盏盏的烛灯,衬得如来佛愈发慈眉善目。   “猫、先生?”路易下意识就要呼唤陆吾,但很快他看清了蒲团上胖猫的花色,一只橘红的狸花猫,体型几乎与陆吾相仿,都是如出一辙的珠圆玉润,油光水滑。   橘猫背对他,听见陆吾的声音,它缓缓地扭过头来,一双金灿灿的兽瞳和陆吾的兽瞳仿若复刻。   橘猫道:“你是陆吾的姻缘人?”它的声音和陆吾也极为相似,像山巅亘古不化的冰雪,清凌凌的,低沉悦耳。   路易突兀感到一阵寒意,他下意识问:“你是谁?”   尾音还未消散,他眼前一黑,便什么也看不见。   待他再苏醒过来时,太阳穴一跳一跳,脑袋鼓胀得不行,他的意识迅速回笼,发黑的视野也明亮起来。路易发觉自己手里握着方向盘,他浑身一抖,猛地回过神来。   路光庭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祖爷爷,你怎么了?”   “没什么。”路易嗓音低哑,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将车速降低,缓缓平复思绪。   他感觉到自己心口滚烫,他迅速低头看了一眼,九尾白虎的神君印在他胸膛上发热。路易扭头看驾驶座,灰猫团成一团,在座上睡得正香,身上还盖着他柔软的毛巾。   刚刚是自己在做梦吗?   路易疑惑起来,可记忆却历历在目,方才猫先生为什么忽然跑远?那只橘猫又是怎么回事?   他满脑子的疑问,却没人解答。   路光庭在后座眼巴巴地看路易,道:“祖爷爷,你刚刚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路易随口道。   “步步高说,你刚刚的神魂突然没了。”   名叫步步高的书灵一脸痴呆地坐在路光庭肩上,还是那副郁郁寡欢的样子,似乎还沉浸在路光庭拒绝做数学题的打击中出不来。   路易从后视镜里瞥了他们俩一眼:“嗯。”   路光庭登时精神抖擞,激动道:“祖爷爷,你神魂去了哪里?”   “千年前的广都市,”路易转动方向盘,驶入江边廊道,嘴上还吓唬他,“全都是骷髅,怕不怕?”   “不怕,”路光庭大义凛然,“我有步步高。”   在车库停好车,路易把陆吾抱在怀里,问路光庭:“想吃夜宵吗?”   “不了,”路光庭摇头,“我想好好睡一觉。”   “行,”路易也懒得动弹,方才的经历对他来说,委实有些惊心动魄。冷不丁和已故的善逝面对面,还看见一只和猫先生极像的橘猫,路易现在头昏脑涨,也想早些休息。   两人达成共识,便默默地背起包,上电梯,开房门,脱鞋洗漱倒头就睡。   路易把熟睡中的陆吾放在枕边,喝了一杯新鲜的鸭血,才慢吞吞地拉上落地窗帘,在床上躺好。   “契约一旦签订,就不能解开,就算你转世轮回一万次,我每次都会找到你。”   “你的灵魂上,刻着神君印。”   “就在这里。”   ……   陆吾各种模样在他脑海中闪过,圆润的灰猫,威严的白虎,俊美的男人。路易扪心自问,陆吾实在是一个很好的伴侣,有陆吾在,爱人、宠物、保镖一把抓,又不用像别的猫一样要喂饭铲屎,也不用担心爱人百年后溘然长逝,独留他一人在尘世捱过漫漫余生。   这样想来,也没有什么不好。   路易困极,想着想着便沉沉睡去。这时枕边的陆吾却睁开了眼睛,他小心翼翼地起身,窸窸窣窣地钻进路易的被窝中,靠在路易的手边,调整了一下姿势,和他依偎在一处,舒服地直呼噜。   他心想,路易已经知道他与自己签订的是伴侣之约,他也算是了却心头一件大事。想起之前在广都凤栖寺看见的人,陆吾不禁有些恼怒,自己记忆失去后就被人牵着鼻子走,不管怎么样,他都要把记忆找回来。   他的鼻间都是路易清淡微带苦涩的味道,陆吾满足地深吸一口,伸展了一下前爪,闭上眼睛。 第34章 红酒奶酪   =========================   一夜无梦。   路易第二天精神不振,起床后做什么都提不起劲,脑子晕乎乎,走路也东倒西歪,好几次都差点上演平地摔。   路光庭嚷嚷这要吃奶酪,在厨房里翻箱倒柜地寻找。路易失笑,喝完咖啡,醒醒神,就起身从冷藏柜里取出好几个包装精致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便是密封完好的奶酪,他把奶酪一股脑丢在中岛上。   “我不大爱吃奶,你喜欢吃就尽量多吃些,”路易把奶酪袋子拆开,将里面的种类繁多的奶酪一一放在桌上,展示给路光庭看,方便他取用,“Louis平时跟仓鼠似的,就喜欢收集奶酪,这些都是他寄来的觉得味道顶尖的。”   路光庭从来没真正见过Louis,他只从别人的口中听过有关Louis的只言片语,看过民国时期的黑白老照片。现在那张照片还精心保存在路家老宅里,照片上是漂亮的女人,俊美的男子,可爱的小孩,俨然是温馨快乐的一家三口。   想到这里,路光庭就开始惆怅,路易现在一本正经,常年面瘫,虽然跟他说话时也会有些表情,话也不算少。可终归在他人眼里,他就是不苟言笑,难以接近的性子。没想到他小时候竟然那么活泼,一张小脸上笑容灿烂几乎可媲美阳光。   怎么现在就面瘫了?路光庭痛心疾首。   他知道路易其实性格温柔,但是那张一看就性冷淡的脸搞得他有时都不敢在路易面前太过放飞,总觉得万一自己玩太过,会被路易毫不客气地教训一顿。   路光庭将奶酪铺在吐司上,再依次放上做好的煎蛋、培根和生菜,最后用刀沿着对角线一切,三明治便新鲜出炉。   书灵自然是不用吃东西的,路光庭把三明治放在盘子上,放在路易面前,顺嘴问了一句:“祖爷爷,你家猫吃东西吗?”   路易咬下一口三明治,正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冷不丁听见路光庭的问题,也不禁沉思起来。   他咽下三明治,扭头问陆吾:“猫先生,你能吃东西吗?”   陆吾眨眨眼睛,晨光尽数落进他琥珀色的兽瞳里:“能吃。”   路光庭听闻,果断把一枚盛装着三明治的骨瓷盘子推到陆吾跟前。陆吾埋头看着三明治,许久没有动作,路易失笑,取来长刀把三明治切成小块,方便陆吾入口。路易看着零零碎碎的三明治,培根煎蛋都散落开,路易叹了口气,道:“只能这样了,将就吃。”   猫的嘴巴是要小巧些,吃的也少,路易盯着陆吾的嘴,心道,要是换成白虎的样子,恐怕百八十个三明治才能填饱他的肚子,一口一个,一口一个。   察觉到路易的视线,陆吾疑惑地看来:“怎么了?”   路易摇头:“没什么。”   吃完饭后,路易和路光庭便准备出门前往学校。陆吾吃完零散的三明治,抬起头来,直视玄关,他察觉到另一股气息,和路易很像,若有若无,似近似远。   玄关处传来关门声,路易和路光庭都已经出门,屋子里顿时只剩下他一只猫。   陆吾收回视线,垂头凝视自己吃剩下的骨瓷盘,上面还有吐司碎屑。他沉思半晌,用爪子刨了刨盘子,移动无果。虽然骨瓷餐具比起一般的陶瓷要轻些,可是想要毫发无损地移动盘子,对于陆吾的毛绒爪子来说还是太过困难。   陆吾左看右看,伸长了脑袋望着玄关,确定路易和路光庭不会忽然回来。他轻巧地跃下中岛,在地上人立而起。一阵白光过后,中岛边的灰猫被一个高大的男人取代。男人一头银发,一袭白衣,正是变成人形的陆吾。   陆吾的指甲长而锐利,与猛兽真身的利爪如出一辙,他小心地拈起自己的碗筷,学着平时路易的模样把开关拨开,笨拙地清洗盘子,然后将盘子放回餐具木架上。   他生得高大,一抬头便不小心撞上挂在墙上的立柜。   陆吾闷哼一声,伸手抚摸自己的额头,神君虽说有通天彻地之能,但是还是会有痛觉。他现在还身在凡间,受到的束缚比在昆仑墟、九山等地多的多,再加上失忆,感知都大大退步,更别说他现在还化作人形,比真身状态孱弱许多——撞到立柜还是会痛的。   他按着额头,嘶嘶吸气,慢吞吞地来到落地窗旁。   凤栖江水波迂缓,缓缓地流淌在广都城里,他看着落地窗上映出的自己的身影,广袖宽袍,长发飘飘,还是扎眼的银色,与周遭格格不入。   陆吾沉思半晌,回忆着路易平时的衣着打扮,掐诀也给自己换上一样的白衬衣和黑西裤。   至于头发那就没办法了,这头发颜色是他的皮毛颜色,怎么也不可能改变。变成猫时是灰色,纯粹是因为猫的体型太小,黑白两色杂糅在一处,混成了漂亮的灰。   陆吾盯着落地窗上的自己,总觉得不太对劲。   忽然,从玄关处传来一阵嘀嘀声,陆吾猛地转头看去,发现家中大门渐渐推开。   他立刻变回狸花猫的模样,无声无息地钻到沙发的靠枕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眼眨也不眨地盯着玄关处。   “小路易?”   一个低沉醇厚的男声响了起来,紧接着是走动声,男声嘀咕:“不在家吗?”   随着脚步声愈来愈大,来人总算露出真容。   他和路易长得很像,眉眼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眼窝深陷,鼻梁高挺,皮肤苍白。但这人比路易高了半个头,金发灿烂如阳光,眼眸像是珍贵的翡翠。即便他没什么表情,也看起来深情款款。他那双祖母绿的双眼,天生便忧郁多情。   一看就是个老外。   与路易身上略带苦涩的茶香不一样,这人身上带着一股馥郁浓烈的香气,夹杂着淡淡的血腥味,是路易喝的羊羔血的血腥味。   陆吾皱皱鼻子,一眼就看出此人与路易的关系。   正是路易口中的louis。   “忘了今天是工作日,”Louis站在客厅与厨房的交界处,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老了就是记性不好。”   他长叹一口气:“本来还想给小路易一个惊喜。”   他抬眸看向客厅,与沙发上一双泛着光的眼睛对上了视线。   一人一猫不约而同地起了层鸡皮疙瘩,Louis蹬蹬蹬后退几步,尖牙不受控制地探出头来,他的眼睛瞬间变成血一般的鲜红。   Louis低喝:“谁?”   陆吾从靠枕后钻了出来,定定地看着他。   “猫?”Louis警惕丝毫不减,仍旧戒备地盯着他。   陆吾盯着他,喉咙里溢出沙哑的叫声:“喵——”   “你不是普通的猫,”Louis眉眼冷厉起来,“你是小路易养的猫?”   陆吾点头。   一人一猫,一个在沙发跟前,一个在沙发靠背上,用眼神交流对视。   “你怎么证明?”   陆吾犹豫半晌,他在思考要不要开口说话。念及面前这人是路易的老爸,陆吾心里的天平还是无原则地倒向了说话一方。   “你给路易寄了两罐羊羔血,还写信告诉路易你种了一片花,养了一群羊,”陆吾说,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路易说,按你的性子,花可能会被羊吃掉。”   其实路易原话更长——Louis种花是翘楚,养羊就算了,他又懒得养狗,还不想自己放牧,他吃羊血,羊吃他花,这食物链非常完美。   陆吾说完后,室内顿时陷入寂静。   Louis眉间的冷霜尽数消融,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用手捂着脸:“真不愧是我儿子,我辛辛苦苦种的花真被羊吃了。”   陆吾:“……”   一时间他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看起来挺年轻的“岳父”。   陆吾和Louis大眼瞪小眼,一人一猫都不吭声。   或许是觉得自己竟然说出丢脸的事,louis轻咳一声,转移话题:“你知道我的名字吧。”   “路易只说你叫Louis。”陆吾摇摇头,他一边回忆路易曾经念过的古怪名字,一边如实相告。   Louis坐在沙发上,祖母绿的眸子里漾着一层灿金的微光,定定地看着陆吾:“你年纪不小吧。”   陆吾点头,他觉得年龄这事没什么隐瞒的必要。   “我也叫路易,”Louis道,“路易十四的路易。”   陆吾:“……”   路易十四是哪位仁兄?   看见陆吾眼中的迷茫,Louis大笑起来:“看来你确实缺乏一些常识,连路易十四都不知道。”   学生学初中历史的时候怎么也会涉及一些世界史,法兰西波旁王朝的末代国王路易十六,在大多数人听来可谓是耳熟能详,路易十四的知名度也不遑多让。可惜陆吾常年窝在昆仑墟睡大觉,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失忆,别说路易十六、路易十六是谁,就算问他最后三个封建王朝是哪三个,他也一问三不知。   louis大笑几声,指了指自己:“以前心素还在的时候,一般叫我大路易,把路易称呼为小路易。”他看着陆吾,从茶几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开始给自己削苹果,“我名字是维克多·路易,你叫我维克多就行。”   他说话的工夫,两三下就把苹果削好,活像几只红耳朵小兔子,乖乖地趴在水果盘里。   “抱歉,我不能告诉你我的真名。”陆吾愣了愣,最终歉意道。   神的真名不能轻易告诉他人,在他稀薄的记忆里,与他熟识的其他神君都只称呼他为昆仑君,从未直呼过他的名字。从天地鸿蒙到如今,只有路易这么一个例外。   维克多也不生气,笑眯眯道:“没事,路易平时怎么称呼你的?”   “猫先生。”   维克多把削好的兔子苹果推到陆吾面前,道:“那我叫你猫兄弟好了。”   陆吾:“……”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又好像哪里都对的样子。   维克多已经开始吃了,他吃饭的样子很斯文,细嚼慢咽,吃东西时绝不说话。吃完两枚兔子苹果,维克多用纸巾擦了擦嘴,看着陆吾面前的苹果,关切道:“你怎么没吃?是不合胃口吗?”   陆吾没说话。   维克多低头看了看苹果,又抬头看了看狸花猫。   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瞧我这记性,我忘了猫的嘴巴小。”   于是维克多提起刀,把苹果切成了猫咪适合入口的大小,可惜好好的兔子苹果变得七零八落,惨不忍睹。   陆吾:“……”   陆吾:“谢谢。”他低头吃苹果,心说,看来维克多的确是路易的父亲没错了,这手切东西的刀工一看就是一家人。   维克多看了一会儿陆吾勤勤恳恳地吃苹果,忽然说:“猫兄弟,平时小路易吃奶酪吗?”   陆吾摇头:“不吃。”家里囤了一堆奶酪,全到路光庭肚子团聚去了。   维克多嗅了嗅,直直地来到冷藏柜边,从里面拿出了一袋奶酪。陆吾吃完盘子里的苹果,抬头望向厨房。   路易家的厨房是开放式,和客厅一体,中间只用中岛隔开。   中岛正中放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了几枝玫瑰,已经凋零殆尽,变成了枯败的深棕。维克多把奶酪丢到中岛上,顺手拨了拨花瓣:“待会儿换几朵新鲜的。”   他把厨房好好视察了一遍,看着空荡荡的冰箱,痛心疾首道:“路易平时都不照顾自己吗?只有奶酪。”   陆吾跑到中岛上蹲着,闻了一下奶酪,一股温和香醇的奶味扑面而来。听见维克多的话,他默默想,因为面包培根今天早上都被吃完了。   “你也要吃?”维克多一转身,便看见陆吾在奶酪旁边蹲着。   “奶酪就要配红酒,”不等陆吾说话,维克多又挪了地方,从酒柜上拿下一瓶红酒,“你能喝酒吗?”   陆吾点头。   维克多便拿了两个高脚杯,取了一种奶酪切成块,倒上一杯红酒,放在陆吾面前,示意他:“尝尝。”   陆吾盯着高脚杯中透明的橘红色液体,一动不动。   他闻到了一股陈年的酒香,他的鼻子告诉他,眼前一定是陈年佳酿,可惜高脚杯对他这只大猫咪来说,挑战难度太大,他脑袋都没法塞到被子里去。   于是他抬头:“喵。”   维克多一拍脑袋,愧疚道:“我又忘记你喝不到。”   他把红酒倒进一个浅口小碗中,让陆吾得以品尝这难得的美酒佳酿。陆吾喝了几口红酒,咂咂嘴,味道确实醇厚,他又用爪子刨下一小颗奶酪,舌头一卷,就把奶酪吃进嘴里。   他就这么一口的工夫,那边的维克多已经干掉一盘子的奶酪,至于红酒,一口没动。   陆吾雪白的胡须颤了颤,无言以对。   路易不吃奶酪,对牛奶乃至任何奶制品都是敬而远之,他爹却深深地热爱着奶酪,一盘奶酪两三秒的工夫就全进了他肚子。   填饱肚子,维克多把碗筷收拾好后,就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陆吾蹲在中岛上,看着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但活动范围始终在客厅厨房,对路易的卧室、书房似乎丝毫不感兴趣。   维克多在绕着客厅走了几圈,突然道:“去学校找找路易。”   维克多向来说是风就是雨,下定决心后,他便穿上鞋子准备出发。临出发前,他还特意去出发取了一个小蓝纹奶酪放进兜里。陆吾默默地盯着他,不知道该怎么用言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   与此同时,广都中学。   正值课间操,路易捧着茶杯,站在走廊上,居高临下地俯视校门。他只能看见菩提树深翠如盖的树冠。他想起那个白衣的僧人,若善逝所说是真,那他如今便长眠在菩提树下,这一睡便是千年。   陆吾说,他认识善逝的转世。可他想破脑袋也没想到自己周边有谁会是善逝的转世?   不过短短两面,善逝便在他心头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那样风华绝代的僧人,若是转世,怎么也不可能泯然众人。有些东西是镌刻在灵魂中的,而且直觉告诉他,善逝年纪看着轻,定然也是个千百年不死的老妖怪。   他第一次见到善逝,善逝神情漠然,浑身浴血,偏偏眼神极为悲悯。   他第二次见到善逝,善逝嬉皮笑脸地与人辩论,毫不在意地自称神棍,翻脸比翻书还快。即便知道自己的未来,知道自己会屠杀凤栖寺满门,那些笑意盈盈,慈眉善目的和尚们对他恨之入骨,怨恨千年不散;知道自己葬在菩提树下,此后千年无人祭拜,就连姓名也无人知晓——   他的脸上却仍然能带着笑。   路易对这种人由衷佩服,也由衷地敬畏。   去菩提树下挖骸骨这件事,还得和陆吾合计合计。若是他一个人赤手空拳地去挖,恐怕前脚铲子才下土,后脚就被逮到公安局去问话。更别说善逝的要求是要把他的骸骨焚烧成灰烬,还要与僧人的尸骨混在一起。   这样真不会让那些僧人的怨恨跟浓吗?路易心道。   学校里回荡着的课间操音乐愈来愈小,学生们陆陆续续地回到教学楼。路易扫了几眼,许多学生涌去食堂买些小零食打牙祭,楼道里也响起学生们的叫嚷。他捧着茶杯又喝了几口,准备回办公室批改作业。   “路易,校门口有个老外,是不是你兄弟?”他正盘算着今天要布置给学生的作业,肩膀倏地一重,周歌大大咧咧地揽住他的肩膀,满头的汗水。   路易嫌弃地拨开他的手,道:“什么老外?”   “金头发,还带着你家那只灰色的肥猫,老大个,起码有一米九,”周歌也不在意,他端起桌上的白开水,一饮而尽,“现在好多小女生们都在那里围着,保安都赶不走。”   路易一愣,他立刻反应过来,周歌说的应该是他好几年都没见面的老爹。   “我下去看看,”他本来都坐椅子上了,听见周歌的形容,他唰地一下站起来,头也不回地冲出办公室。   周歌愣愣地看着路易的背影,困惑地摸摸脑袋:“也不用这么着急吧,现在离上课还有十多分钟呢。”   路易快步奔走在校园里,他穿过落英缤纷的桂花长廊,带着一身桂花香,来到校门口。   果然如周歌所说,校门口聚集着好些女孩子,正叽叽喳喳地围着一个金发男人说着什么。路易仔细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然还混了好几个男生。   被围住的金发男人笑眯眯的,挨个挨个给学生们分玫瑰花,活像个玫瑰花贩子。路易不远不近地站在菩提树下,看女孩子们爆发出阵阵笑声,人手一枝玫瑰,开开心心地离开。男生们手里玫瑰尤其多,每人五枝打底,和金发男人说了些什么,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喵——”   路易听见脚下传来熟悉的猫咪叫声,他低头一看,陆吾正蹲在地上,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顺着裤子爬到路易怀里,陆吾又喵喵叫了几声。   “Little Louis,要吃点奶酪红酒吗?”维克多把玫瑰花发完,得到路易有关的情报,没想到一抬头,就看见菩提树下的自家儿子。他脸上情不自禁地挂上发自内心的微笑,一边向自家儿子走去,一边提起手里的口袋问道。   路易:“……”   他抬起头,和他爹对视,真诚地回答:“爸,你还是自己吃吧。” 第35章 父与子   =======================   维克多失望:“怎么你还是不能接受牛奶的味道?”   路易一边抚摸陆吾柔软的背毛,一边毫不客气道:“就不许吸血鬼乳糖不耐受?”   维克多语重心长地说:“儿子,别糊弄你爸爸,咱们吸血鬼不可能乳糖不耐受,我们连血都喝得下去,还有什么是喝不下去的。”   路易手一顿:“……”好有道理,无法反驳。   维克多挑的时间正好,他今天一共就三节课,连晚自习都没有,下堂课一结束,他就能出去摸鱼,只要记着五点过回来签退就行。   他叹口气,低头看了一眼看着怀里的陆吾,道:“爸,你怎么和猫先生一起来了?”   维克多笑眯眯道:“我想来看看你,他也说要来学校,不如搭伙。”   “好吧,”路易对自己的老爸也没法子,只能询问他接下来的打算,“你看你是去我办公室呆一会儿,还是逛逛学校,我还有一堂课,等会儿下课我再陪你出去玩。”   维克多却没怎么说话,反而转头望向校门外一望无际的玫瑰田。   他脸上一丝表情也无,抿着唇,下颌线条干净利落,祖母绿一样漂亮的眼眸凝结成了深深的翠色,衬得他的脸冷硬而漠然。路易很少瞧见他这种模样,明明他神色这么冷漠,却透露着一股伤感。   路易这才想起学校旁这片花海里的每一株玫瑰,都是维克多在百年前亲自种下,看着这片玫瑰花海,维克多一定会想起仙去的路心素。   “爸。”路易忍不住开口。   维克多转过头来,又恢复成笑吟吟的模样:“怎么?”   “你要不要去看看妈妈,”路易道,“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去见她了。”   每次维克多都是无声无息地来到广都,路易为路心素扫墓时,常能看见墓碑前一束沉静华美的“路易十四”。那是维克多对路心素的告白,沉默而深情。   路易听见维克多轻声说:“好。”   其实路心素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活到一百零七岁才溘然长逝,不论放在哪里都是高寿。可对于维克多来说,他和路心素相伴的日子还是太少,他活了几百年,身边有路心素的日子却不到他生命的六分之一。   随着时间的流逝,占比会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从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八分之一,甚至是二十分之一。维克多依然在向前走,路心素却已经永远留在那个时空,再也不会改变。   这无疑十分残忍,但这是维克多自己的选择,路易明白,同时也感到莫名的恐惧。   倘若他在漫长的一生里也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某个人,在那人离去后,他是否也会遭受这样的折磨?   他的童年无疑是幸福的,不论是他的父母,还是他的舅舅、舅妈,都婚姻幸福,家庭美满。长期耳濡目染,路易便也顺理成章地养成一辈子只认定一个人的想法,三十年前,路心素去世,本来热衷于打理玫瑰的维克多将近五年时间再也没踏足过花圃,安葬后路心素后,他便头也不回地离开广都,回到了自己长大的法兰西。   有些时候,眼不见,心才不会痛得那么厉害。   路易道:“爸,你想妈妈了吗?”   维克多和他一起坐在桂花树的花坛上,扬起头,透过枝桠稀疏的缝隙,看着天上聚散的浮云。   “当然想,有时候做梦都会梦见她对我笑。”   路易坐在他的身边,听着维克多的话,看着树上金色的桂花慢慢悠悠地飘落。   再过三分钟就要上课,路易看了一眼维克多,安静地起身离开。他不需要告知维克多自己要离开,现在的维克多沉浸在往昔美好的回忆里,不想让人打扰,哪怕是路易也不行。对此,路易心知肚明。   陆吾跟在路易身边,爪子一迈,两三下就跳到了路易的肩膀上,小声说:“路易,维克多也是吸血鬼?”   路易点头:“当然,不过维克多至今都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会是吸血鬼。”   吸血鬼这种生物,路易长这么大,除了自己和维克多,还没有见过另外的吸血鬼。不过维克多曾零零碎碎地跟他讲过一些有关吸血鬼的事情,譬如,大多数吸血鬼都如影视剧中一样,是从人类变化而来,也就是所谓的“初拥”。   维克多却很奇怪,他的父母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人类,即便顶着所谓王族贵胄的头衔,那也是人类。但维克多生来便是吸血鬼,为亲眷旁人不喜,再加上他刚落地便需饮食鲜血,更是让人惊惧。尚在襁褓的维克多还没在温暖的室内呆热乎,年龄还不到一天一夜,便被抛弃,后来被一个鳏夫收养,这才幸运地活下来。   维克多小时候的经历,路易其实也不大清楚。   这世界上了解维克多过去的,只有三个人——维克多的养父,路心素,维克多本人。前两个自不必说,养父几百年前便仙去,到现在早已不知轮回投胎多少次,路心素也已经离世三十年。想要知道,只能问维克多本人,可维克多跟锯了嘴的葫芦的一样,对自己的过去绝口不提,就连路易知道的这些,都是小时候不小心偶然偷听得来。   “路易,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你找到你母亲的转世。”陆吾忽然说。   路易脚步一顿,随后失笑道:“瞎说什么呢,就算是同一个灵魂,那也不是一个人了。”   陆吾迷茫:“为什么会这么说?”   “一个人的性格、学识、处事方式都受环境影响,就算是一个人,在不同的环境里长大,那也会有所不同,”路易一边说,一边凝视桂花长道里飘飞的花瓣,“就像那次你带我看见的那片罗网叶,同根生,不同人。”   陆吾不懂,对神君来说,他认定的是灵魂,而不是简单的一个人。   路易便又举例:“就拿善逝来说吧,你告诉我,善逝的转世就在我身边,我亲眼见过善逝,但是善逝和他的转世是一样的人吗?”   不等陆吾回答,路易又掷地有声地回答:“不一样。”   陆吾张张嘴,刚想说些什么,就听见路易对他道:“到教学楼了,猫先生你别说话。”   陆吾委委屈屈地闭嘴,有些不满,为什么路途这么近,才说几句话就已经到达目的地。   经过课间操的休息,原本还昏昏欲睡的学生个个精神抖擞,路易一到教室,学生们就一阵笑闹:“路老师,这次你要给我讲土猫吗?”   陆吾气鼓鼓地蹲在路易肩膀上,怎么也不肯下来。路易无法,只好带着他来上课,果不其然,学生们眼神全聚集在他肩上这只胖猫上,眼神炽热,恨不得亲自上手摸一摸那绸缎一样的皮毛。   “不能摸,”路易淡淡道,“他会抓人,现在正跟我闹脾气。你们先复习一下我上次讲的内容,等会儿我抽人起来回答问题。”   本来还兴致盎然的学生们登时萎靡,士气一下就低迷起来。   路易啼笑皆非:“怎么?你们都没有复习吗?如果我今天突然来个随堂测验,你们岂不是全军覆没?”   学生们哀鸿遍野。   路易轻哼一声:“看来是最近我挺和颜悦色,真不把生物放在眼里了。”   下面有个学生小声嘀咕:“我们只把你的颜值放在眼里。”   其实这个学生声音很小,几乎只有她自己能听到,不巧遇上了路易这个非人类,哪怕是蚊子一样大的声音也能听得清清楚楚。路易的目光落在那个女孩身上,女生一抬头,就撞见路易似笑非笑的眼神,顿时打了个寒颤,缓缓地把脑袋低下去,乖巧地盯著书本,装作念书的模样。   路易抬起手腕,看着腕表道:“好了,给你们五分钟,五分钟后,我随便点人回答问题。”   学生们这次不敢跟路易耍贫嘴了,纷纷迅速翻书回顾之前的内容。   陆吾乐得直咧嘴,又大又圆的兽瞳里全是幸灾乐祸的笑意。路易快步走到楼梯拐角处,一把将乐滋滋的陆吾从肩膀上拽下来,牢牢地按在怀里,压低声音训斥他:“你怎么就赖在我肩膀上不下去?”   陆吾没吭声。   “你该不会是生气?”路易把陆吾举到半空中,端详陆吾的表情。   这时候陆吾已经调整好自己的眼神,毛绒绒的猫脸上胡须一动一动,和平时没什么差别,但是路易就是觉得他在生气。   “是因为我不让你说话吗?”   陆吾仍旧一句话也不说。   “你刚刚想说什么?”路易问他。   陆吾最终还是没能高能到底,他看着路易,道:“你有没有想过,你自己,可能就是善逝的转世。”   路易一愣,久久没有说话。他沉默地抱着陆吾回到办公室   他把陆吾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抚摸他柔软的背毛:“好好呆在这里,不要到处乱跑。”   办公室里的老师们听见路易的话,抬起头笑他:“这养宠物跟养儿子一样啊。”然后给路易说,他们会看好陆吾,绝对不让陆吾偷偷溜出去。   路易失笑,他还要上课,匆匆谢过后又回到教室。   陆吾半蹲在窗台上,看着路易离开的背影,心里却在想别的事情。   他不是在和路易开玩笑,路易的确可能是善逝的转世。骸骨的苏醒并非偶然,那棵菩提树,以及菩提树下的善逝,就是为镇压那些怨恨骸骨而存在。如今骸骨的千年怨恨苏醒,定然是菩提树和善逝不再镇压,或许这些事都和他千年前的记忆有关系。 第36章 白骨归黄泉   ===========================   路易上课时颇有些心神不宁,他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陆吾所说的话。   ——他可能是善逝的转世。   如今他周身都迷雾重重,和尚、骸骨、陆吾的记忆,就连他看着长大的谢柳生也忽的蒙上一层面纱。好像从陆吾出现在他的身边,以前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都在转瞬之间变得陌生起来。   路易上完课,便回到办公室,告诉周歌有急事电话联系。周歌点头,爽快地答应:“你要去陪你哥对吧。”   路易:“……”   他无奈:“对。”总不能指着看起来二十岁出头的维克多说那是他爹,有人信才奇怪。   周歌挤眉弄眼道:“你们家基因挺好呀,就出帅哥了。”   路易推开周歌的脸,没好气道:“你还那么多卷子没批完,还有心情浪呢?”   他扭头看着灰色的狸花猫,这时候陆吾安静地睡在窗台上,整只猫卧成圆月状。此时微风乍起,窗外的桂花树婆娑作响,金黄的桂花飘落而下,刚好落在他绸缎一般的皮毛上,看起来莫名有几分岁月静好的美感。   “猫先生,走了。”他戳戳狸花猫软软的肚皮,小声说。   狸花猫慢吞吞地撩开眼皮,然后优哉游哉地起身伸了个懒腰,他轻巧地跳上路易的肩膀,喵喵叫了几声。   路易伸手摸摸他的脑袋,歉意道:“抱歉,猫先生,我有时候总是太过自我,不管你话是否说完,就强硬地要求你闭嘴,我以后会注意的。”   陆吾舔舔他的脸颊,告诉他没有关系。   路易还是在学校外的花田边找到的维克多,悠扬的钢琴声回荡在校园里,那是上课铃。维克多负手坐在公路旁,戴着顶贝雷帽,压住灿烂的金发。   “爸。”路易走了过去,   维克多回头一看,笑容满面道:“上完课了?”   “对。”   “以前我在这里修剪花草,心素就带着你坐在这里读书,”维克多站起身来,把身上的尘土拍掉,“没想到一下子,这里就变成这个模样。”   “爸,都一百年了。”路易忍不住说,“连枫丹白露宫都变成旅游景点了。”   维克多拍拍脑袋:“在山里待太久,出来都不知猴年马月。”   路易无奈:“想去哪里玩?”   “你看着安排。”   于是路易抱着陆吾,带着维克多去游乐园玩了一整天,等到暮色四合时,又找了家餐厅吃饭。餐厅在市中心的大厦顶端,四周都是大片大片的玻璃,坐在窗边,可以看见城市闪烁的灯光,地平线上跌落的金乌。   陆吾蹲在一旁,照理说他是没法进餐厅的,奈何太能伪装,硬生生把自己装成一个毛绒玩具,而且天衣无缝,毫无破绽。路易单手遮脸,颇觉丢份,一个大男人怀里抱着个毛绒玩具,旁人看来他就是童心未泯。   路易冷着脸把陆·毛绒玩具·吾放在自己的大腿上,盯着维克多慈祥的眼神,面不改色地点单。   将服务员送走后,路易转头看向落地窗外。   窗外是恢弘的城市之景,从这里可以直接看到广都中学外那片玫瑰花海,若是眼神好,甚至能看见竹林掩映中的藏书阁。维克多循着路易的目光看去,好奇道:“看什么呢?”   “藏书阁,”路易犹豫了一下,老老实实道,“就在那片竹林里。”   维克多:“噢。”然后他低头开始吃菜,没再继续问。   路易摸不准维克多这句“噢”里包含着什么意思,便也默默低下头吃饭。陆吾趁此机会窝在软绵绵的椅子上打盹,闻着路易身上独有的苦涩清香。   吃完饭后,父子俩针对住宿问题产生了矛盾。维克多坚持要住酒店,路易被他气笑了,道:“爸,你是嫌我家小怎么着?死活不住自己儿子家里?”   维克多固执道:“别瞎操心,你不是晚上还有事情吗?”   路易:“那也跟你在我家住一晚没关系。”   最后维克多还是跟着路易回到家,路易的客厅并不算花哨,沙发、茶几、壁挂电视和电视柜,除此之外再也没有旁的东西,连一束花都没有。维克多轻咳一声,装模作样的在沙发上坐下,对路易道:“你晚上多久出去?”   路易想了想,道:“深更半夜的时候。”毕竟跑菩提树下面挖骸骨,等夜深人静再出动,那时候肯定有保安值班,肯定还得拜托陆吾出马。   想起善逝说,陆吾最擅长干的事情就是放火烧山、毁尸灭迹,路易就忍不住一阵沉默。他心道,陆吾以前到底是什么样子?善逝看见陆吾跟耗子看见猫一样,闻到味道就溜走。   家里还储存着些鲜血,都是路易跑去市场上买来的,说不上好吃,最多能填填肚子。路易换了身黑色的衣服,一边说话一边走向沐浴间:“爸,家里还有些血和奶酪,饿了拿出来吃就行。”   他正经过淋浴间旁的酒柜,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   蹲在酒柜上的陆吾和坐在沙发上的维克多同时汗毛直竖。   “我的红酒谁喝的?爸,是不是你。”幽幽的声音从酒柜处传来,维克多一个激灵,陆吾趴在酒柜上,一脸无辜地看着路易。   最终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路易捧着自己珍藏了许久的红酒,站在阳台上眺望远方,冷着脸,不知在想些什么。维克多眼巴巴地坐在沙发上,不敢接近路易。陆吾却没那顾虑,他悄悄地踱步过去,身子几乎都靠在路易的腿边,陪他一起发呆。   他人立而起,用爪子抓抓路易的裤脚,安慰他:“你想要什么样的酒,我都能给你找来,别伤心。”   路易低下头,轻声说:“我没伤心,我在想善逝那件事。”   空闲下来后,那些纷杂的事情又涌上心头,加上待会儿他就要悄悄地干挖骨头的差事,这心绪就更不可能平静。   陆吾跃到他的怀中,说:“有我在,别担心。”   “嗯。”   半夜一点,路易和陆吾出发了。现在到处都有监控,路易也不敢大张旗鼓地开车过去。广都中学周围数里都是玫瑰花海,停车的地方也只有学校里面,若是半夜一两点开车去学校,一看就不干正经事。   于是赶路这事,也放在陆吾身上。   这是路易第一次在现实里看见陆吾从一只灰猫变成白虎,狂风卷起,在风中,陆吾的四肢不断拉长,身躯渐渐变得庞大,灰色由深至浅,雪白的皮毛上墨黑蔓延开来,形成斑斓的条纹,就连那琥珀一样的瞳孔也变成了威严厚重的黄金瞳。他的尾巴一甩,顿时闪现出九尾幻影。   即便见过两次这只白虎的模样,甚至还在白虎身上坐过,可这只威武的白虎仍旧能震撼道路易。   “上来。”白虎的声音如闷雷从天上滚过。   路易怔怔地看着,半晌之后,才回过神来:“好。”   ……   他坐在白虎上,行过夜晚的广都,像广都这样的城市,是从来没有过黑夜的。就算在千年以前,也是灯火如昼,将天空照的一片亮堂。白虎在城市上空风驰电掣地疾行而过,万千盏灯都被他抛在身后。   市中心的广都中学附近是唯一的异色,周围数公里没甚灯光,白玉兰装饰的路灯静默地伫立在公路两旁,与不远处灯火通明的城市比起来,颇为黯淡,好似笼在一层白雾里。   还未接近广都中学,路易忽然听见一声似有似无的念经声。   很轻、很细,不知从哪里传来,仔细一听,好像四面八方都有佛经声。   “是善逝。”陆吾道。   路易惊讶:“他不是圆寂了吗?”   “是善逝遗蜕上的残魂,”陆吾笃定地说,“不然为什么那些带着怨恨的骸骨能沉寂近千年,就是因为有善逝的遗蜕镇压,就连这菩提树,也是因为善逝葬在此处,才能生长起来。”   菩提在佛教中是很重要的概念,善逝和菩提之间,恐怕联系不小。   “要到了,”陆吾沉声道,“抱紧我!”   狂风呼啸,罗网叶四处飘散,路易抬头一望,发现自己和陆吾一头撞进一层薄如轻纱的白雾中。在白雾中,菩提树隐隐现出一个轮廓,挺拔修长,树冠如盖,带着温暖的微光。   “我自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若有若无的梵唱声飘来,空灵而动听,如渺渺仙音,似乎随时都能消散在雾气中。   路易从不知道夜晚的广都中学会是这个模样,似乎又落下濛濛细雨,路易看着天空中的霭霭停云,一时间不知今夕何夕。甫接触白雾,路易便一抖,感到刺骨的冷意。   学校大门保卫处的灯还亮着,陆吾落到地上,路易向保卫处一望,房间里没有人。   陆吾发现了路易的动作,说:“这里是两个世界的交汇重叠处,附近有黄泉之水,活人是进不来的。”   路易悚然。   “不要轻易离开我的身边,”陆吾嘱咐道,“黄泉会带走你的灵魂。”   路易结结巴巴道:“难……难、不成?”   “就是你想的那样,”陆吾应道,“善逝以自身遗蜕和灵魂引来了黄泉之水,强行带走了僧人们的骸骨。”   主干道上高高的蓝色围栏已经不翼而飞,只剩下一片狼藉的施工现场,壕沟还留在原地,没有填平。看来这些白骨也让相关部门的处理人员觉得棘手,路易屏息凝神,趴在陆吾身上,一点点靠近菩提树,白雾带来的寒气在来到菩提树下后一扫而空,浑身都温暖起来。   就在这棵树下,葬着善逝的遗蜕。 第37章 只影入雪里   ===========================   善逝的遗蜕很容易发现,因为光芒便是从菩提树下发出。   路易正准备从背后拿出准备好的铲子,就被陆吾阻止。路易不明所以地望向陆吾,道:“你有法子?”   “嗯。”   “云从龙,风从虎,”陆吾低声说,“我天生便能御风行走,这菩提树是在善逝的遗蜕上长成,用寻常的工具是奈何不得的。”   他四爪向后一退,仰天发出震耳欲聋的虎啸。   吼——   霎时间,光芒大盛,路易眼前一片白光,狂风呼啸而过,在他耳边高声怒吼,路易的耳膜几乎都要被这虎啸声撕裂。他艰难地在狂风中睁开双眼,菩提树边飞沙走石,源源不断的泥土从菩提树根处翻出,向天涌去,几乎要成为一堵堵泥土铸成的高墙。   他用胳膊挡住脸,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勉强能看清泥土翻到底下多深,树根中的土壤几乎都要叫陆吾挖空,露出一个深深的空洞。   还来不及反应,陆吾低喝:“抱紧我!”   路易下意识拽紧了陆吾的皮毛,下一秒,陆吾带着他一跃而下,干脆利落地跳进空洞里。   刚跳下空洞,无穷无尽的窒息感立刻黏了上来,不断挤压他的鼻腔与喉咙,路易难受地直咳嗽,他呛了几声,腰间一紧,原本的窒息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低头一看,发现陆吾的尾巴正缠在他的腰上。   “好些了吗?”陆吾的声音传来。   “好很多。”   “这里是亡者之地,菩提树本来就有神性,当年释迦牟尼在此明悟,就是对生死大彻大悟。因为菩提树下可连通生死。它是神树在人间的化身。”   “真有释迦牟尼这个人?”   陆吾沉默半晌,肯定道:“有。”   “神到底是什么?那释迦牟尼是神?”   “并不是,”他顿了顿,又说,“算是个悟道者与传承者罢。”   路易没有再问,目光却落在了盘根错节的树根上。这个洞极为空旷,仿佛进入一个全新的异世界,树根缠绕在一起,却留出一个一人大小的空间,在树根里,似乎躺着一个人。   陆吾载着他,轻飘飘地来到树根边上。察觉到陆吾的靠近,紧紧扭在一起的树根无声无息地分开,露出里面沉睡之人的真容。   那人一身雪白僧衣,衣袖上沾染着点点血迹,还是新鲜的红色,凑近点还能闻见淡淡的血腥味。他神情安详,似乎只是在沉睡,眼角的红痣如生前一样鲜艳夺目。他那把长剑还放在身边,手腕上缠着的佛珠却不见踪影。   “善逝?”路易惊呼。   陆吾没有说话,一双冷厉的兽瞳扫过善逝的遗蜕,像是在思索什么。   路易惊奇的是善逝的尸身竟然能千年不符,脸色还跟生前一样红润,就这样把人烧掉,他总觉得是在烧一个活人。   “你看树根其他地方。”陆吾提示路易。   路易转头看向蔓延到远处的其余树根,大多数树根缠着一个骸骨,不过缠得很松,似乎随时都能挣脱开。   方才菩提树根便有濛濛白光挡住他的视野,如今来到树根深处,反倒能将周遭看得一清二楚。他倒吸一口凉气,道:“以前僧人白骨没动静,是因为菩提树根缠着他们?”   “对。”陆吾笃定地点头,“所以直接将善逝的遗蜕烧掉,那些白骨自然会跟遗蜕一起消失。”   路易从兜里摸出打火机,问:“直接烧?”   “凡火没法烧毁善逝遗蜕,”陆吾无奈,“他并非凡人,也不是普通和尚,对他来说,即便从刀山火海中走过也安然无恙。”   路易怔了怔:“那有什么法子?”   他猛地想起善逝那句话——陆吾最擅长的就是放火烧山,毁尸灭迹。   果然,下一刻,陆吾猛地向后一退,迅速离开菩提树树根所在,他发出一声惊天动的虎啸,熊熊火焰轰然炸开,飞快地爬上树根,向善逝的遗蜕蔓延而去。树根燃烧时发出接连不断的噼啪声,路易几乎能感到扑面而来的热浪,他趴在陆吾的背身,大气不敢出。   “这火会烧到上面的菩提吗?”   “不会,”陆吾解释说,“菩提树根是另一个世界,和人间是隔开的,它继承了神树的特性,树根都是扎根在忘川边上。”   “那世界上这么多菩提?”路易蹙起眉头。   陆吾道:“都不是真正的菩提树,真正的菩提,天底下,可能就只有这一棵,只有引来忘川水,菩提才能活下来。”   “不懂。”路易叹了口气,“你们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我还是看看就好。”   在他们说话间,火舌已经将目力所及的所有树根吞噬,随处都是炽烈的白焰。陆吾带着路易浮上高空,头也不回地向出口飞去。路易恍惚间听见涛涛水声从天边而来,他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似乎看见了蜿蜒而来的一泓清泉。   “别回头看,忘川水会淹没这里,只要你回头看清忘川水的模样,会被忘川水里的阴气带走。”陆吾低喝,警告他。   路易连忙扭过头,心头后怕不已。   旋风裹住他的四肢,带着他飞出空洞,寂静的夜里,声声蝉鸣在耳边无限放大。路易不住地喘气,这才觉得自己回到人间。他踉跄地从陆吾后背上跳下来,靠在陆吾的身上,缓缓调整自己的呼吸。   就跟陆吾所说的一样,周围并没有被火焰入侵,校园里仍旧是一片婆娑的树影,皎洁的月光落在地上,如水倒影。   “回去吧。”路易道。   到家后,维克多已经四仰八叉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熟睡的维克多神色平静,反倒比平时清醒的时候看着要贵气凛然,路易哭笑不得,心说,好歹出身也算是王公贵族,怎么平时那么不着调。   夜已深,路易只在自己卧室的淋浴间里简单洗漱一番,便准备上床睡觉。   他洗漱完,趿着拖鞋来到床边,正好看见陆吾在床头舔毛。他掀开被子,慢吞吞地躺在床上,侧过头问陆吾:“善逝其实在借我请你帮忙。”   陆吾停下舔毛的动作,放下高高翘起的后爪,道:“对。”   “你说我可能是善逝的转世,”路易轻声说,“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如果说灵魂是同一个灵魂,我怎么样都会觉得熟悉。”   “只是一个猜想,你不必放在心上,”陆吾打断他的话,斩钉截铁道,“你就是你。”   路易笑了笑,没再继续执着此事:“善逝到底是什么人?他没有看上去那么年轻吧。”   陆吾迟疑一瞬,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将自己方才的经历告诉路易,好在他一张猫脸毛绒绒的,饶是路易也看不出他的情绪。还不等他说话,路易便打了个呵欠,把杯子拉到脖子处,蜷成一团,对他说了一声晚安。   陆吾这才打消刚刚的念头,他慢慢地踱步到路易的脖子边上卧下,也回了一声晚安。   很快,一人一猫便进入梦乡。   陆吾少见的做了一个梦,梦里白雪皑皑,千嶂连云,他卧在一片黑岩上,闭目养神。   “昆仑君。”远远地传来一声清越的呼喊声,陆吾懒洋洋地撩起眼皮,看向来人。   来者一身张扬的红衣,像是燃烧的火焰,在雪山中无比耀眼,像是夜空中璀璨的星星。陆吾并不喜欢这种颜色,太炽热,和冷寂的雪山格格不入。来人红衣黑发,凤眼翠眉,衣袂如火焰漫卷,一张脸唇红齿白,约莫十六七岁,俨然是个眉眼精致的少年。   陆吾扬起头,道:“凤凰?”   凤凰笑眯眯道:“没想到昆仑君还记得我。”   陆吾摇摇头:“我看你衣角带火,猜测你是凤凰。”   凤凰原本脸上还笑意盈盈,一听陆吾的话,神情顿时迅速垮塌,似乎对陆吾的直白无言以对,他苦恼道:“我是凤凰箫吟,下次你若是见到我妹妹,我担心你会将她认作我。”   陆吾在雪山长眠数载,已经许久没见到旁人,凤凰箫吟来此,对他来说也算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他索性从黑岩上站起,邀请凤凰去他的府邸小坐片刻。箫吟欣然同意。   其实一般神君都住在九山之上,有些无拘无束,到哪儿随便一躺就算是床,有些却要求甚高,明明就自个儿住,还得修建一座华美的宫殿,在云巅若隐若现。陆吾不大乐意住在九山上,自从得到昆仑君的神号后,他就长年累月地在昆仑墟睡大觉,谁来都不肯搬地方。可惜他不爱动弹,却总有别的好事者喜欢到他这里来享受清净,陆吾不得已,只好搭建府邸,来招待这些不请自来的客人。   “这次前来拜访,实在是有一不情之请。”陆吾为箫吟斟酒后,箫吟盯着杯中的陈年佳酿,叹了口气道。   “什么事?”陆吾好脾气地问。看见箫吟诧异的神色,他后知后觉地想起了,很久以前,他的脾气并不算太好,在雪域里呆的久了,原本性格里尖锐的部分被磨平,变得愈发沉稳温柔。   箫吟:“昆仑君可还记得庚辰君?”   “庚辰君?那条应龙?”陆吾反问。   “没错,”箫吟颔首,诚恳地说,“敢问昆仑君知道庚辰君身在何处?”   陆吾:“你这话问得可真稀奇,天上孟章,地下九阴,人间庚辰,庚辰君自然就在昆仑墟。你寻他有何事?”   箫吟腾地一下站起,大喜过望:“千真万确?”   陆吾瞧见箫吟那副不可置信的模样,颇觉奇怪:“我为何要骗你?庚辰君身为应龙,不在昆仑墟,还能在哪里?” 第38章 少年情愫   =========================   陆吾醒来时,床上已经空无一人,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屋中,四周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声响。方才的梦境,应该就是他丢失的记忆,那场梦很长很长,他醒来时颇有大梦已千年之感。   梦里那个自称凤凰的少年请求他离开昆仑,前往凡间寻找一位长生之人。陆吾其实并不想挪窝,听见凤凰的话,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凤凰箫吟一脸毫不意外,他迤迤然地拿出一卷卷轴,道:“我来时,少司命嘱托我将这卷轴交予你,她告诉我,只要看到卷轴,你就会前往人间。”   陆吾皱起眉:“少司命?”   少司命是掌管子嗣姻缘的女神,象征着蓬勃的生命,与掌管寿夭善恶的大司命相对。照理说,他和少司命并没有什么交情,顶天就是点头之交,他实在想不到少司命能有什么东西托凤凰带给他。   箫吟将卷轴交给陆吾,笑吟吟道:“你看见便知道了。”   陆吾虽然疑惑,却还是接过那封卷轴。箫吟将旁人交代他的事情完成,便起身准备离开。他不大喜欢清冷的昆仑墟,太冷太静,他一个浑身都是火焰的凤凰最受不得寒,坐在这里老不得劲。   陆吾已经自顾自地去看卷轴,压根没搭理他,箫吟本想同陆吾打声招呼,可陆吾转身就消失不见。他本来就是白虎,一入雪山,想找他可谓是千难万难。箫吟摸摸鼻子,心说,兄弟俩明明长得一模一样,怎么皮毛一个是白的,一个是黄的。   ……   陆吾冥思苦想,也没想出来那卷轴上写了些什么,他在看过卷轴后,果如箫吟所说,当机立断离开昆仑,前往人间。   然后他就醒了过来。   想到这里,陆吾不禁有些郁闷。他在枕头边上抻了个懒腰,甩甩尾巴,小心翼翼地踱到卧室门。这个点,路易想必已经出门上班,就是不知道维克多在不在。他步出卧室,走过长廊,没有听见旁的声音。   在家里巡视一周,没有维克多的身影。   陆吾放心大胆地化出人形,坐在阳台的沙发上发呆,眺望波光粼粼的凤栖江。他隐约猜到他要寻找的长生之人是谁,不过他很难将那人与长生之人联系起来。   在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一上午,陆吾慢腾腾地从沙发上爬起来,决心去学校找路易。   这时太阳正盛,秋老虎横行,路上行人大多神情疲倦,显然被炽热的烈阳晒得有些焦躁。陆吾抬头望着骄阳,心里浮现出一丝异样,照理说,这个时候太阳不应该这么毒辣,再怎么说也已经入秋,东君西行,金乌归巢,断然不会如盛夏一般酷热。   他这次是老老实实地沿着花海公路往前走,沿途遇上不少想摸他一把的行人,陆吾头也不回地灵巧避开,飞快跑远。   到达广都中学的时候,刚好响起午休铃。陆吾在学校门口东张西望,趁着保安不注意,一下蹿进校园里,小跑着来到菩提树旁。   菩提树边的大洞已经被封上,甚至连石砖都完好无损,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翻过土。他又钻进蓝色围栏里,施工工地已经被清理过,那些机器设备都已经带走。他走到壕沟边,向里望了一眼,没有发现骸骨。   善逝没有说谎,此地不仅没有骸骨,甚至连怨念都没有,干净得出奇,他只能闻到一点忘川水的味道。   他在蓝色围栏里转一圈后,又悄悄地爬出去,跑去教学楼找路易。   陆吾沿着走廊边的扶栏一边走一边打量教室里的情形,学生们都趴在桌上睡午觉,也有些不太老实的学生装作睡觉的模样玩手机。陆吾看了一眼,盘算着要不要向路易告状。路易的办公室在四楼,陆吾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路易的办公桌。   可路易不在办公室。   周歌平时都是睡在行军床上,这时正四仰八叉,睡得正香。陆吾人立而起,爪子搭在行军床边上,伸出一只爪子推了推周歌,喵喵叫了几声。   周歌睡得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见路易家那只漂亮的胖灰狸:“找老四?”   胖灰狸:“喵。”   周歌呵欠一声,眼皮子耷拉:“他去图书馆了,你去找他罢。”   胖灰狸:“喵——”   周歌说完后继续闷头大睡,陆吾前爪从行军床上放下,窸窸窣窣地爬上窗户,直接从窗户口跳下去。   陆吾来到竹林小径口,发现不少施工器材,原本碎石小道被拓宽不少,甚至砍掉不少翠竹。这个时候工人也要停止施工,竹林里的藏书阁藏在深处,施工结束后,竹林恐怕就不会像以前那么幽静。   他熟门熟路地钻进藏书阁。   这里是他和路易签订契约的地方,他对这里莫名感到亲近,穿过林立的书架,陆吾小心翼翼地推开木门,找到路易平时休息的屋子。路易身上披着薄毯,缩在沙发上睡觉。他眉头微蹙,显然睡得不太安稳。陆吾蹑手蹑脚地跳上沙发,凑近些端详路易的神情。   他实在看不出路易与善逝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   也或许是他猜错了。   午休结束,校园里飘荡着悠扬的钢琴曲,竹林只能模模糊糊听个大概。路易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正好对上陆吾一张毛绒绒的猫脸,把他骇得不轻。   “猫先生?”   陆吾点点头:“今天早上你怎么没将我叫起?”   路易呵欠连天:“送维克多去机场,没来得及叫你起床。”   “机场?”陆吾歪歪脑袋,“他离开了?”   路易:“嗯。”这次维克多就是突发奇想,想来看看他,人都见着了,维克多也就甩甩手回法兰西继续折磨他的羊羔们。   陆吾告诉路易,骸骨与怨念都已经消失,他可以放下心,不必再因为那些层出不穷的骨爪而担惊受怕。   路易一把将陆吾薅到怀里,道:“今天我来藏书阁,就是想确定是不是还有白骨,看来的确是没了。”   想到此,路易不禁有些雀跃,美滋滋的心情一直持续到晚自习下课,路光庭脑袋上顶著书灵来找他时。   路光庭一向机灵,昨天他看见维克多便非常知趣地自个儿回家住,今天维克多一走,他就忙不迭地凑上来。路易一看他,忍俊不禁:“庭庭,你怎么戴上眼镜了?”   路光庭推推眼镜,一本正经道:“我要用眼镜来束缚我不羁的内心。”   陆吾坐在副驾驶座上,听见步步高弱弱地跟他打招呼:“神君晚上好。”   “祖爷爷,你还记得那只哈士奇吗?”   “哈士奇?”   路易立马回想起来,就一两个星期前,路光庭曾经抱着一只哈士奇幼崽来家里找他。他记得那只长得跟哈奇士一样的狗崽子是狼人,恰好那时候他刚起床,心情不大好,便呵斥路光庭抱着那真·狼人、假·二哈离开。   “那只哈士奇被一家人户收养了。”路光庭道,“而且那家人就在你楼上。”   路易一惊,差点踩上刹车:“楼上?”   路光庭点头:“对,那家有个小姑娘特可爱,你记得不?”   路易当然记得,楼上那家邻居转弯抹角也算是他的熟人,那家人里的女主人是周歌他老婆的表姐,小姑娘才十一岁,今年刚升上初一。他在电梯里碰上邻居时还曾寒暄过,客套话说过一堆。   路易狐疑地瞥了路光庭一眼:“你怎么就记得那家小姑娘可爱?”   “她确实长得可爱,我不过实话实说。”路光庭振振有词。   步步高冷不丁开口:“要不然我变成她的样子?这样你可能会好好学习。”   路光庭面不改色地把步步高的脸盖住,道:“你还是闭嘴最好。”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路易刚把车在地下车库中停放妥当,一下车就碰见楼上邻居一家。路光庭口中可爱的小姑娘今天穿着一身雪纺纱裙,头发烫成漂亮的卷发,还绑着蝴蝶结,活似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现在的小孩都长得快,这女孩子十一岁,就已经一米六,已经是成年人的身高。   “路叔叔。”远远的,女孩便看见他,兴奋地同他打招呼。   女孩姓赵,路易也不大清楚她的名,平时她爸妈都阿君、阿君的呼唤她。   女孩身后就是她的父母,路易与他们寒暄片刻,看见路易肩膀上的灰狸猫,女孩小心翼翼地问:“我能摸一摸你的猫吗?”   路易说:“这要看他愿不愿意。”   他一边说,一边微微弯腰,让女孩刚好能够得到陆吾。没想到陆吾极不给面子,猛地蹿了出去,跳到轿车前车盖上,喉咙里发出示威一样的低吼。   路易失笑:“看来他不是很想让别人碰他。”   女孩神色难掩失望,不过几秒,她又恢复元气:“我家最近也养宠物了,下次我把它带出来给你看!”   这时候路光庭正好收拾好背包下车,一听见女孩的话,就凑到她跟前,笑眯眯道:“赵青君,你家那只狗,还是我捡来的!”   女孩冷不防地瞧见路光庭,心里一抖,看清路光庭的脸,她才长舒一口气。   ——原来是路光庭。   路光庭也算是风云人物,得益于那张天生的冰山酷哥脸,不少女孩都以为他就是言情小说里走出来的清冷少年。赵青君有一个朋友一开始也是这么以为,可惜后来偶然一次经历,彻底把她一厢情愿的想象给打碎。她的朋友回来后就一直拉着她吐槽,中心思想就是——   言情小说都是骗人的!   小说里清冷美少年模样的男主角不是打架利落的好手,就是立刻一流的学霸,寡言少语那是标配。可路光庭只长了一张清冷美少年的脸,数学烂到令人发指。   赵青君想起朋友的吐槽,不禁笑了起来。 第39章 无瑕   =====================   “我给它起了名字,你猜是什么?”   “什么名?发财?旺财?狗剩?狗蛋?”   后面两个小年轻叽叽喳喳地说话,路易一面与赵家夫妻聊天,一面腹诽:“这都些什么土味起名?”   “最后一个,狗蛋,妈妈说贱名好养活。”路易正想着,后面就传来赵青君脆生生的声音。   路易:“……”得,现在的小孩一个比一个个性。   陆吾蹲在路易肩上一摇一晃,意味深长地侧过头,盯着相谈甚欢的两个小朋友,眼眸幽深难测,不知在想些什么。   约好周六下午在小区湖边见,路光庭这才心满意足地和赵青君告别。电梯门在他身后合上,路光庭一抬头,就和路易似笑非笑的眼神对上。   他讪讪道:“祖爷爷。”   路易:“小伙子挺有潜力。”   路光庭:“人赵青君才十二岁,别乱说。”   路易也没多说什么,小孩早恋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他也不会像其他老师那样草木皆兵。毕竟就算路光庭想要早恋,有个按着他脑袋写数学题的步步高在,他那点不安分的小心思也会被数学这桶冰水浇得一点火星都不剩。   路易拍拍路光庭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没有骸骨和怨念的干扰,路易这几天过得相当舒坦,转眼就到了周六放学的时候。路光庭往常都是直接回郊外祖宅,这次因为和赵青君约定看“哈士奇”幼崽,便还是蹭路易的便车。   路易今天也有约,之前他承诺帮老三搞定女朋友的身份证,前几天空闲下来后马不停蹄地打通关系,今天正好带着他们小两口去拍照。   路光庭在凤栖江大桥口就已经下车,路易叮嘱他小心车辆,路光庭敷衍地“嗯嗯”答应,随后就跟脱了缰的野马一般,头也不回,兴高采烈地跑远。他脑袋上还趴著书灵步步高,这些天一人一灵关于数学的拉锯战到现在还没画上休止符,书灵怏怏不乐已经好几天了。   路易摇头失笑,驱车前往行政中心。   到达目的地后,路易泊好车,抱着陆吾下车。老三打来电话,告诉路易他的具体位置。兄弟俩没花多少时间就见上了面。   “这里!”马路边传来一声大吼,路易循声望去,正好看见向他挥手的陈逸仙。   几周不见,陈逸仙似乎又黑了一个色度,衬托得他身边的女子更加白皙素净。路易这是头一次见到陈逸仙的女朋友,果然如他所说,是一个雪一样的姑娘,神情淡然,眼神单纯,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   也不知道陈逸仙和她是在什么地方认识,这个大老粗成天都和一群糙老爷们一处,哪有时间认识漂亮女孩?   想到此,路易不禁摇头感叹,这姻缘果真是世界上最说不清楚的东西之一,来得莫名,消失得也奇怪。多少男男女女在爱恨上纠缠不清,还是单身比较一劳永逸。   他还来不及庆幸自己单身,怀里柔软的触感却提醒他——你不仅在某种意义上结婚了,你还带着生生世世、永远有效、没地方离的“结婚证”。   陈逸仙敏锐地捕捉到路易脸上一闪而过的郁卒,关切问:“怎么了?”   路易收拾好心情,换上一张温和的笑脸,道:“不介绍一下嫂子吗?”   陈逸仙连忙把刚刚的问题抛到九霄云外,他虚虚地护住女子的肩膀,认真地说:“来,薛无瑕,草字薛,洁白无瑕的无瑕。”   “好名字。”路易赞叹。   薛无瑕细声细气地说:“你好。”她声音极好听,如玉石碰撞,泠泠作响,活似夏日里吹来的清风,能洗去满身的暑气。   近看薛无瑕的脸蛋更是精致,五官几乎找不出什么硬伤,却又不是那种几乎能灼人眼目的美。她的美如溪涧流水,山巅白雪,安静而出众。   她这个人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完美无瑕。   “走吧。”路易挪开了视线。   ……   路光庭大步跑进小区,路易住的小区叫漫江苑,这名字怎么看怎么乌鸦嘴。好在凤栖江千年来从没出过什么事,小区名字乌鸦嘴一点也不碍事。路光庭兴冲冲地跑回漫江苑,来到和赵青君约定的湖边。   湖边修着木板铺就的栈道,两旁还悬挂着花盆,娇艳的花朵肆意盛开。   秋天蚊子还不少,路光庭在凉亭里坐了几分钟,就有好几只蚊子惨死在他手里。   “路光庭!”   凉亭外传来女孩清脆的喊声,路光庭回头一看,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正向他跑来,长裙翻动如欲飞的蝴蝶。她怀里抱着一只毛绒绒的黑白团子,蓝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赵青君满面笑容地来到路光庭的眼前,她按着自己的胸口深深地喘了几口气。   “几天不见,它就长大了一圈。”路光庭低头看着赵青君怀里的狗崽子,惊讶道。   赵青君把哈士奇放在凉亭的长凳上,说:“小狗长得都很快,一天不见就换了个样。”   这只哈士奇论品相可谓顶尖,它软塌塌地睡在长凳上,脑门上三把火一眼就能攫住旁人的视线,显得呆头呆脑。   “你打定主意要叫它狗蛋?这名字太……”路光庭欲言又止,话里的嫌弃意味浓郁得都快溢出来了。   “贱名好养活,”赵青君一边抚摸哈士奇的背毛,一边说,“而且他很喜欢这个名字,是不是呀?狗蛋?”   狗蛋奶声奶气地汪汪叫。   在赵青君看不见的地方,书灵路光庭脑袋上幽幽地叹气,恨铁不成钢地盯着路光庭的脑门,咬牙切齿道:“你还嫌弃别人,你取名技术就好了?”   步步高愤怒地表示他有话要说。   路光庭压根没留意书灵,和赵青君聊得正欢,赵青君刚好是他下一届,还正巧都是同一个班主任,能聊的话题很多。路光庭正说到兴头,就听见赵青君看着他身后,挥手大喊:“路叔叔。”   路光庭回头一看,路易正慢悠悠地向他们走来。   路光庭张嘴就想喊祖爷爷,余光瞥到赵青君,他猛地住嘴,支支吾吾地蹦出一句:“叔。”   身份证办理起来很快,过段日子直接邮寄到薛无瑕手里,头一次和这位准嫂子见面,路易怎么说也得跟他们一起吃顿饭。他挂念着家里的路光庭,便回来带他一起吃饭。   一听说可以蹭顿大餐,路光庭连忙点头答应。赵青君见他们两人有事要离开,便矜持地站起来,淑女地同路易告别。   路易微笑着点点头,目光不经意地落在哈士奇身上。   陆吾蹲在路易的肩头,眼神深邃犀利,也盯着那只哈士奇,一人一猫都是这种神情,赵青君不由得忐忑起来:“路叔叔,我家狗蛋有什么问题吗?”   路易心想,没什么问题,就是和真·哈士奇的品种和智商有点出入。   他摇摇头:“没什么事,我就看他三把火挺个性。”哈士奇长大后,脑袋上中间那把火会渐渐变小变细,甚至消失。就是不知道这只狼人是长得跟哈士奇一模一样,还是故意装作哈士奇的模样。   似乎察觉路易心中的担忧,陆吾靠在路易耳边,低声说:“我会留意。”   路易微微颔首,和赵青君告别后,带着路光庭转身离开。   来到漫江苑大门,陈逸仙的车就停在路边,他靠在车门上吞云吐雾。透过车窗,路易依稀能看见薛无瑕侧脸的轮廓。陈逸仙显然是顾忌着薛无瑕,这才出来抽烟。   路易径直来到陈逸仙跟前,把路光庭从自己背后拉出来,介绍道:“这是我侄子,路光庭,庭庭,这是我大学时候的好兄弟,叫陈叔。”   陈逸仙把烟丢在地上,用脚尖碾灭后,又俯身拾起。他一边把烟头丢进垃圾桶,一边说:“叫什么叔,叫陈哥就行。”   路光庭向来是顺杆子往上爬的典型人物,一听陈逸仙这么说,嘴立马跟抹了蜜似的说:“陈哥。”   陈逸仙哈哈大笑,拍了一把他的背,从兜里摸出两颗糖来,放了一颗在路光庭手里,和颜悦色道:“小伙子有灵性,赏你一颗糖。”   路易无奈:“嫂子还在,你怎么就把烟抽上了?”   “这不是忍不住嘛,”陈逸仙嘿嘿一笑,剥开糖纸,一口将糖吃掉,“一个星期才这么一根烟。”   这时,车窗被摇下,薛无瑕的脸出现在他们三人面前。   “逸仙。”她唤了一声。   陈逸仙转头冲她龇牙一笑,说:“这就走。”   坐上车,系好安全带,路易正准备向薛无瑕介绍一下路光庭,没想到陈逸仙抢先开口:“叫瑕姐就行,她比我们还小七八岁。”   陈逸仙如今也三十有二,他和薛无瑕这对,堪称现实版的老牛吃嫩草。   薛无瑕坐在副驾驶,听陈逸仙这么说,便回眸一望,看着路光庭,轻言细语道:“你好。”   路光庭头一次被这么漂亮的姑娘注视,开天辟地头一遭,他破天荒地脸红起来,羞涩地结巴道:“你……你、好,我、我叫路光庭。”   陈逸仙转动方向盘,大笑起来:“害羞什么。”   路光庭一张脸红成番茄,不知所措地低下头,他听见薛无瑕低低的笑声。   路易也忍俊不禁,路光庭这混小子没想到也会感到难为情,大姑娘上花轿头一次,太难得了。   一段插曲后,陈逸仙驱车前往目的地,他从后视镜里看着路易,眉飞色舞地说:“今天去吃的那家,是我朋友开的烧烤店,味道还不错,这次咱们一起去尝尝。” 第40章 金乌跌落雪山头   ===============================   不知道陈逸仙这朋友是从哪里来的土大款,一家“烧烤店”开在市中心的双子楼上,透过落地窗,能看见无垠的广都城市景色。今天天气甚好,晴空湛湛,白云悠悠,远方的雪山也浮出轻描淡写的轮廓,活似大师漫不经心的水墨画,随意勾勒几笔,便美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上次路易和维克多用餐的西餐厅和这家烧烤店相隔不远,走几步就到。路易肚子里虽然憋着挺多话,面上却八风不动,眉毛都没挑一下,看着极淡定。   陈逸仙扭头看路易表情,见路易仍旧是平常那副淡定的模样,他颇为失望:“我还以为你会吃惊。”   路易:“……”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偏不让你如意。   陈逸仙早就订好包厢,就等着入座。跟在服务员身后,路易抬头打量包厢名,这家包厢名很有意思,都是雪山山峰名字,什么乔戈里,珠穆朗玛,南迦巴瓦,夏诺多吉……走到他们预定的包厢,路易抬头一望。   两个铁画银钩的大字——昆仑。   他立马低头看怀里的陆吾,昆仑之主就在他臂弯里呆着呢。   陆吾察觉到他的目光,也扬起头,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与对视,眼里盛满融化了的流光。   “老四,你在门口站着干嘛,还不快进来?”陈逸仙招呼他。   路易回过神来,答了一声,快步走进房间。房间铺着榻榻米,角落安放着一个巨大的花瓶,是素净的青花,里面插着几根苍劲的枯木,室内飘荡着幽幽的檀香,清清淡淡,略带苦味。涩味入鼻,让人瞬间精神起来。   路光庭早已经兴冲冲地在榻榻米上盘腿坐下,他素来对美食极富热情。路易一看他那副期待的表情,就知道他馋的厉害,正盼着大快朵颐。   包厢内也是如出一辙的落地窗,此时已是金乌西行,落地窗外便是漫漫远山,一轮红日半掩半遮地藏在浮云中,如轻纱遮面,衬得雪山都秀美起来。   服务员将厚厚的菜单放在他们面前,陈逸仙敲敲桌子,示意路易挑选自己喜欢的菜色。旁边的路光庭已经开始翻阅,书灵步步高趴在他的肩膀上,和他一起把头转来转去。   烧烤店不过是陈逸仙逗路易的幌子,这家餐厅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中餐厅,平时多接待宴席,菜色一流,价钱当然也不便宜。从落地窗往下看,就能看见密密麻麻的车辆,一眼望去,黑压压得跟一群蚂蚁似的,叫人头晕目眩。   路易点了一份路光庭喜欢的糯米排骨,一份陈逸仙酷爱的水煮肉片,便合上菜单,道:“你们点。”   陈逸仙担忧道:“怎么?没胃口?”   路光庭也抬眸望来,路易和平时表情差不了多少,一脸冷淡,只是相较平常多点温度,看起来没有那么不近人情。   路易摇头,说:“在考虑备课的事情而已,没什么。”   嘴上是这么说,他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他疑心自己是否太草木皆兵,不过是看见一个包厢名字,就开始疑神疑鬼。   薛无瑕坐在他对面,她不爱说话,自从路易见到她后,她说过的话就不超过十句,大多数时候都只点头。她肌肤如冰雪般洁白,脖颈修长如天鹅,漂亮又优雅,不论站在哪里都是风景。看着她,在燥热的秋日也能静下来,像是在雪地里走过一遭。路易看着她,就跟看着积年的雪,情不自禁地打了个颤。   “老三,你朋友喜欢雪山?”路易忽然出声问。   陈逸仙刚好翻到素食,听见路易的问题,他头也不抬地说:“狂热雪山迷,每天都在雪山上跑来跑去。就前天,才从昆仑山那边回来。”   ——昆仑山,真不是巧合吗?   路易揉捏自己眉心,告诉自己别胡思乱想。   最近遇到的古怪事情太多,一点蛛丝马迹都能牵动他的神经,他总觉得到处都不对劲,也不知是敏感过头,还是因为货真价实的直觉超人。陆吾趴在他腿上呼呼大睡,路易一面抚摸着昆仑君柔软的背毛,一面皱眉思忖。   薛无瑕在吃食上没要求,和路光庭合计一番,陈逸仙敲定菜色后,终于腾出空来关心路易:“老四,你这一点不像在考虑备课,谁备课一脸苦大仇深?”   路光庭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低头看桌布,看起来极为文静。   路易:“那是你见得少,备课难道不苦大仇深?”要考虑到班里学生吸收知识的速度和水平,每带一届学生,路易都要重新修改幻灯片,还要根据教学大纲适当调整。更别说他今年带了三个班,备的课堪称工程浩大。   陈逸仙笑了起来:“周老大备课的时候也那么痛苦吗?”   路易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周歌挽回点面子:“他班主任,经验丰富。”在别的地方花费的心力更多。   陈逸仙摇头失笑:“周老大……”他想起读大学的时候,周歌热衷于各种校园活动,学生会、各类社团都有他活跃的身影。相比之下,路易就显得孤僻许多,总是在校园里独来独往,除了白天上课,晚上睡觉,就连盘算着和路易制造偶遇的各路男女都没法逮住他。没想到工作后,周歌还是这么活跃,虽然活跃的地方变了变。   陈逸仙话题一转,把路光庭带上一起说话。路易见状,不动声色地退出话题,让路光庭和陈逸仙一起快活地聊天。   他坐在窗边,目光一转,就能看见天边的红日。   现在是下午五点半,金灿灿的太阳悬在半空中,就在远山山巅之上,距离山巅只有几步之遥。这时,聚在山巅的流云忽然散开,露出钻石一般璀璨的山巅,那是万年不化的白雪。   路易凝视着太阳,他看见太阳中有一抹黑影一闪而过。   那抹黑影忽然舒展开来,像是抽芽的嫩草。一闪神的工夫,在路易的眼中,那轮灿烂的艳阳已经变成三只华美的三足金乌,羽翎修长,浑身羽毛如同流淌的黄金,耀眼到眩目。   那三只金乌围成一个圆,不断旋转,羽翼舒展,它们羽毛末梢还带着金色的火焰,路易甚至能听见嘹亮的鸟鸣。   他眼前一黑,浑身一轻,剧痛猛地袭来,爬上他的大脑。   他的视野中忽然出现一丝光,黯淡而模糊,像是玻璃上有一层雾,看得并不真切。他依稀看见两道身影,一站一躺。周遭一片惨烈的血红,天空黑黝黝的,让人心生恐惧,看一眼,便忍不住颤栗。   他听见有人在耳边说话。   “你如今既非生,又非死,骨骸葬在人间,早已化成黄土,然而若是以灵魂凝成的身体行走人间,又带着满身的煞气与杀念,一来会伤及无辜,二来会暴露行踪,我便将这枚缠枝佛钟赠予你,镇压你身上的煞气与杀念。”   “你的魂魄虽天生煞气,灵台却清明坚韧,三百年不曾迷失神智,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幸运。你已是长生之人,九阴君如今也被我封印至九幽深处,从此世间各处任你遨游。”   “神君……”躺着的那人浑身浴血,脚踝手腕纤瘦得厉害。   被唤为神君的人垂眼看去,“你还有何话想说?”   “我没法再投胎转世了么?”浑身浴血之人艰难地说,他的声音都在颤抖,听得路易心里难受。   长久的沉默后,虚空中传来一声叹息,“是我的过错,不曾察觉他的阴谋,让他将你掳来,让你变成这般模样。”   眼前的画面渐渐模糊起来,视野重归黑暗。   “路易,你在看什么?”   陈逸仙的声音穿越时空而来,将意识浮浮沉沉的路易瞬间拉回现实,他猛地睁开眼睛,看见的便是陈逸仙关切的眼神。   路易揉捏眉心,轻声说:“可能是太累了。”   他扭头看着窗外,红日已经渐渐接近雪山之巅,恰在此时,红日化作金乌,忽然从天上坠落。凄厉的鸣唳从山巅传来,跨越千里之遥,来到路易的耳边,这鸣唳尖细到几乎能刺破人的耳膜。   路易本就苍白的脸色一下变得惨白,他呆呆地望着山巅,那只金乌跌落得极快,眨眼间便消失在雪山中,它身上金色的火焰划过天际,留下金丝流影。   此时浮云也慢悠悠地遮住天上红日。金光化作虚无,那只跌落的金乌,仿佛只是他的幻觉。   梦境里的声音说,金乌应称作阳离,它身伴阳离火——那是世间最炽热、至纯至阳的火焰。 第41章 前世今生   =========================   那是楚地神话中的太阳神,阳离乃东君豢养。   他一下想起在积翠看日出时所见的景象,与刚刚看见的幻觉如出一辙,都是三只金乌围成一个圆,绕着太阳缓缓旋转。   就像是太阳神鸟金箔的具象化,那金箔上的神鸟活了过来,不过数目由四,变成了三。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陈逸仙将路易、路光庭送回家后,忧心忡忡道:“老四,你回去好好休息,我看你脸色不太对。”   路易点头:“我会的。”   陈逸仙这才重新笑起来:“那,回见?”   “回见。”   薛无瑕坐在后座,也冲路易挥手再见。她的手极白,如冰雪雕成,在路灯下白得发光。她脸色带着浅浅的笑容,破天荒地主动和路易说话:“路易,再见。”   车窗缓缓上升,遮住她精致的面孔,路易依稀瞧见她霜雪在她眉梢凝成。他揉揉眼睛,想再看个清楚,车窗却已经完全合上。   “祖爷爷,”路光庭蓦地开口,“之前吃饭的时候,你看到什么了吗?”   路易回过神,换了个姿势将陆吾抱起,疑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路光庭犹豫半晌,神色挣扎,路易也没催他,两人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站在岔路口。清凉的夜风徐徐而来,路光庭轻声说:“因为我好像看见了一些不该看见的东西。”   回到家,路易切了一些奶酪放在桌上,递给路光庭一杯牛奶:“你详细说说。”   路光庭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鼻翼间都是浓郁的奶香,他慌乱的心一下安定起来。他深吸一口气,缓缓将自己看到的东西说了出来:“我觉得,那个薛无瑕姐姐,不是人。”   路易用眼神鼓励他继续往下说。   “她长相就不说了,吃饭的时候,我总看见她眉毛上有雪,就是那种霜一样的雪,明明包间里开着空调,”路光庭咽了口唾沫,继续说,“我看着看着,就觉得害怕,我不太想跟她说话。”   “为什么?”   “觉得冷。”路光庭思考半晌,还是用最简单的语言描述,“而且不是那种普通的白雪,带着点黑色。”   路易叹了口气,把奶酪推到他面前,揉了一把路光庭柔软的头发:“别想太多,吃点蛋白质,早些睡觉。”   路光庭咕咚咕咚地把牛奶喝完,嘴边一圈白沫子,他舔舔嘴唇,一双漂亮的眼睛眼巴巴地望着路易,小声说:“祖爷爷,你还没说你看见的是什么?是薛姐姐吗?”   “不是她。”路易果断否认,他打定主意不将太阳金乌这事情告诉路光庭,毕竟这件事与路光庭没什么太大干系。虽然有个九章算术的书灵在身边,可路光庭终究还是个普通的小孩,对这个世界神异的另一面一知半解,对他来说,知道的越少越好。   看路易丝毫没有继续说话的意思,路光庭沮丧地拿起奶酪塞到嘴里,一边嚼一边把杯子举起来,中气十足道:“祖爷爷,我还要牛奶!”   临到睡觉前,陆吾终于从梦里悠悠醒来,他最近瞌睡仍旧不少,睡着后怎么弄都弄不醒。路易刚换上睡衣,转头就和陆吾圆溜溜的兽瞳对上。   “醒了?”   “嗯……”陆吾诡异地拉长声调,似乎有些心虚。   路易掀开被子,看着陆吾的眼睛:“我今天又看见了金色的鸟绕着太阳旋转飞翔。”   不等陆吾说话,路易自顾自继续道:“然后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人在说话,他说,这鸟是东君养的阳离,我猜里面那个说话的人是善逝。”   陆吾闷声:“东君。”   “对,东君,和你昆仑君的封号很像,”路易伸手熄灯后,躺在床上,看着漆黑的天花板,小声说,“你之前那句话可能是真的,我和善逝或许确实有关系。”   说不定就是所谓的前世今生。   他对于所谓的轮回其实并不抗拒,也不想去争辩他和善逝到底是不是一个人。不论前世到底如何,如今站在这里,能说会笑,蹦蹦跳跳的,是他路易,并不是善逝。   更何况,他和善逝到底是不是前世今生还没确定,他也不想没事给自己找不自在。   “你以前和善逝很熟吗?”   陆吾摇头:“我忘记了。”他找回来的记忆跟拼图一样,单独看,根本看不出什么,只能将碎片一点点拼起来,才能知道所有往事的来龙去脉。   “唉。”路易翻身,把被子往上拉了一截,和陆吾道晚安。   陆吾一怔,也学着他的样子回道:“晚安。”   第二天,路易刚到校,就看见一群老师排着队,喜气洋洋的在办公室做早操。路易推开门,疑心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他退后几步,偏头看门牌,办公室,没错。   他默默地踏进办公室,就听见的欢快的音乐,一排上至五十四,下至二十三的老师正随着音乐欢快起舞。得亏现在大多数学生还在食堂埋头吃饭,得亏办公室在一层楼最里面。   路易压根不用去猜学生们看见老师这副模样会是什么反应。   那群学生必定是想笑又要憋着,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路易放下手里的电脑包,盯着挥散汗水的同事们,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你们这是?”   周歌混在里面跳得最为敷衍,一听路易问句,他就连忙抽身出来,拉着路易就要往外走。   还没走几步,资历最深厚的某语文老师就说:“小周,怎么就走了?小路,你也来一起跳啊!”   路易嘴角抽搐,敬谢不敏。   两人来到走廊上,清晨凉爽的风扑面而来,路易残存的睡意一扫而空。   他打了个哈欠:“原来是运动会。”   “可不是,”周歌心有戚戚然,“学生运动会过后就是老师运动会,突然开始跳操还不就是为了在运动会上夺个好名次。”   他趴在栏杆上,遥望铁栅栏外郁郁葱葱的花海,深深地叹气。   “还有一件事。”   “嗯?”路易疑惑地望来。   “学妹下个月结婚,你收到请帖没?”   “没有。”路易摇头。   学妹就是路光庭初中班主任,身材娇小娃娃脸,偏偏是风风火火的性子,办事雷厉风行。她比路易、周歌小了三届,胜在年纪小,读完研究生出来教书,短短时间就成为班主任。升迁速度教人瞠目结舌。   “赵学妹都结婚了,老四你怎么还没动静?”周歌长吁短叹。   路易:“……”   他无语片刻,说:“能不能别聊这话题,我没有结婚的打算。”   周歌看了他一眼,路易五官轮廓很深,他的眸色较常人更浅,脸色沉下时,眼眸剔透得像块冰,让人心悸。周歌呼出一口气,承诺道:“好,以后我再也不说了。”   路易知道周歌是好心,可每次都拿着他单身这件事来催他,实在让他烦不胜烦。周歌怎么说也是他的好友,路易忍许久,终于把自己心里话说出来。   周歌话音刚落,路易便主动道:“我有喜欢的人,但是没法跟他结婚。”   周歌猛地转过头来,他连忙压低声音,不可置信道:“你有喜欢的人了?!”   路易心说猫先生,就暂时抓你来顶包了。   下一秒,周歌就蹙起眉头:“你不会喜欢上哪家有夫之妇了吧?”   路易哭笑不得,把周歌那张大脸推开:“你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毛绒绒的灰色狸花猫陆蹲在下一层楼的拐角处,风把路易的说话声带到他的耳边,陆吾甩甩尾巴,心情莫名雀跃。   接下来几周,路易狠狠地过了一段安生日子。   路易连续几天守在走廊上看日落,可红日依旧是那轮红日,丝毫没有变成金乌的样子。至于奇怪的薛无瑕,路易不打算去干涉他们,也没有把薛无瑕的异常告诉陈逸仙的念头,毕竟日子是自己过的。   陈逸仙一个当兵的,不至于连薛无瑕身上不寻常的地方都看不出来。   今天没有晚自习,路光庭也不到他家寄宿。路易便索性提早开车回家,准备回家好好享受新买的牛犊血。猫先生一反常态地没有在副驾驶座上睡大觉,它人立而起,前爪搭在车窗上,扬起头,感受呼呼的风。   今天天气很好,黄昏落日,群鸟在高楼大厦间飞跃而过,大厦冰冷的镜面映下它们轻巧的身影,和微醺的夕阳组成一幅完美的画卷。   路易把目光从车窗外赚回来,看着前面的车辆,手指无意识地敲击方向盘。现在正是下班高峰期,凤栖江上很快排起长龙——堵车。   他干脆摸出手机,划开锁屏,开始浏览新闻。   “喵。”   耳边传来轻柔的猫咪叫声,路易转头抬眸,一只狸花猫映入眼帘。   一只橘色的狸花猫。 第42章 一宿姻缘逆旅中   ===============================   路易一愣,失声道:“猫先生?你怎么变色了?”   橘色的狸花猫与陆吾体型极为相似,就连那双漂亮的琥珀色兽瞳也相差无几。路易环顾四周,目力所及皆白茫茫一片,云雾翻涌,流云环绕,他什么都看不清。   橘色的狸花猫就蹲坐在雾气深处,能见到的色彩也只有那一团而已。   “猫先生?”低沉的男声在雾气中响起,路易哑然,这猫不仅是外表与陆吾相似,就连声音都与陆吾一模一样。   他蓦地想起来,在千年前的广都凤栖寺,他也见过这只猫。那时候,这只狸花猫就蹲坐在佛像前,一片袅袅佛香里,狸花猫转身望来,琥珀色的兽瞳冰冷慑人。   “你竟然连自己是谁都忘却了。”狸花猫叹道。   路易嘴唇翕动,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四周旋转的白雾流云将他重重包围,在无垠的此界中,流云蔓延到远方,路易脸颊边忽然变得吹来温热的暖风,他伸手一探,只摸到一个光滑的珠子。   他下意识将珠子紧紧攥在手里,就听见狸花猫一声哼笑,“既然你已经忘记了,那就再经历一次罢。”   “你……”路易迈出一步,他想要捉住那只狸花猫问个清楚,可四肢都被流云缠住,动弹不得。他用力挣脱,抬头一看,狸花猫的身影却已经渐渐透明,转瞬消失在云雾里,就连狸花猫的声音都变得缥缈。   来不及再看一眼,路易的头顶忽然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叫他几乎窒息。没顶的疼痛很快吞没他的意识,眼前一黑,路易便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身处黑暗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断断续续的水声。他似乎在一个漆黑的山洞里,山洞外有潺潺流水,他甚至能听见水滴从石缝里落下时,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   长久的寂静后,高喊声打破周遭的沉寂,一个浑厚的男声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善逝——善逝——”   “善逝!快出来!别藏了——”   “怎么会是师兄出来找我?”路易听见“自己”小声嘀咕。   紧接着是窸窸窣窣的衣服摩擦声,路易感觉到“自己”小心翼翼地翻身坐起,慢腾腾地爬出狭窄的洞穴。洞穴出口极小,跟狗洞并没有什么区别,苍劲的树枝将洞口掩住,遮得严严实实。   路易从洞里钻出来后,顶着满头细碎的枝叶,看着颇为滑稽。   路易趁“自己”低头打理衣服的工夫,迅速将衣着打扮看了个大概。   一身白色僧衣,外罩褐衣袈裟,都是再普通不过的粗麻衣。苍白的手腕上缠着色泽黯淡的佛珠,隐隐透着幽深的紫色。在他的腰间,则别着一串佛铃,上面是雕刻流云缠绕的枝桠,呈现出一种厚重的黄铜质感。   “善逝——”山里回荡着善逝师兄雄浑的喊声,善逝拍掉身上尘土后,便迤迤然地在一块大石边盘腿坐下,任凭师兄怎么呼唤,他都不动如山。   啾啾。   一只小鸟停在善逝头顶的树枝上,树枝不堪重负,被小鸟压得簌簌作响。   “哎呀,怎么刚好挑中我脑袋上的树枝,真淘气。”善逝哭笑不得,他伸手将树枝摘下,枝上小鸟一惊,连忙展翅飞走。   没想到就是这一声响动,却暴露了善逝的位置。路易老远就看见一道高大的黑影气势汹汹地向善逝的藏身之处冲来,还伴随着一声怒吼:“好你个小子!竟然躲在这里!”   善逝霍然站起,忙不迭撒开腿开始逃跑,他这一动身,身上佛铃便叮铃铃地响,将他的逃跑路线暴露得干干净净。   一个逃一个追,惊起山中群鸟纷纷四处逃窜,山林变得极为热闹。善逝一身宽袍大袖,跑起来速度却一点都不慢,爬树跃溪,灵巧的活像一只山里的大猴子。   善逝蹿到一棵树上,小心地躲在树冠里,捏着佛铃,不让它发出响声。   这棵树极为高大,枝叶繁茂,即便站在树下向上看,也没法看清树上的景象,藏一个人绰绰有余。善逝的佛铃声一停息,他的师兄便找不到他到底在哪里了。   路易借着善逝的眼睛,看着善逝的师兄从树下慢悠悠地走过。师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愣是没有察觉到树上就蹲着一只善逝。   师兄似乎走累了,没一会儿又折了回来,善逝气得咬牙,他刚生起下树的念头,没想到他这师兄竟然会回来。   师兄在树下站着,师弟在树上蹲着,两个表情都极为苦大仇深。   路易看得想笑,这师兄一身腱子肉,宽大的僧衣也没法遮掩他高大的身材,一看就是强悍的武僧。也不知道善逝这小身板和师兄对打,怎么赢下来?   ——善逝一招便将他杀了。   路易蓦地想起来,现在这小猴儿一样你追我逃的幼稚师兄弟,在不知多久以后,兵戎相向。他沉默起来,心里一抽一抽地疼。   “武僧”师兄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干脆盘腿坐下开始打坐。   树上的善逝气得跳脚,他气哼哼地在树枝上挪来挪去,一面挪,一面捡树叶放在袈裟里。   树下的师兄闭目养神,念念有词,远看端的是宝相庄严,仿佛有佛光笼罩。路易却听得清清楚楚,师兄念的分明是——不气不气,我不气,待会儿再去抓师弟……   善逝把收集起来的树叶小心捏碎,团成几个豆大的团子,然后眯着眼睛,对准树下师兄锃光瓦亮的脑门,用力一扔。   “咚——”   树下想起一道沉闷的碰撞声,师兄后脑勺猝不及防被打中,整个人往前一倾,差点脸着地摔地上。他连忙用手捂住脑袋,猛地扭头向树上一看,气急败坏道:“善逝!”   善逝冲他做鬼脸:“略——”然后抱着树干往上爬,爬到树巅便忙不迭撒腿开跑,轻盈如燕,踩着层层叠叠的树枝溜得飞快。   路易居高临下俯视广阔的森林山野,一头撞进深浓的翠色里,耳边是清脆的佛铃声,叮铃之声,连成一首不成调的曲谣。   善逝似乎逃得起兴了,中指食指放在嘴边,吹出嘹亮的哨子。群鸟纷纷飞出山林,向蓝天飞去,每只都身披翠羽,在金乌照耀下闪闪发光,如翡翠一般温润漂亮。善逝踩在树巅之上,看着清风拂过,漫山遍野的苍翠枝树随风婆娑起舞。   风将哨声带往四面八方,路易看着眼前壮观的景象,震撼到失语。翠鸟围着善逝飞翔,翠鸟的鸣声与佛铃声融合在一起,根本无法分清。   路易感觉到发丝擦过脸颊,漫天翠鸟落下翡翠一样美丽的羽毛,缭乱的羽毛之后是灿烂的艳阳。   这股风——   真温暖,他心里有个声音这么说。   善逝回头看着绿树掩映下,师兄的身影渐渐迷失在山中,得意一笑。他从树巅一跃而下,穿过重重密林,连跑带跳地来到一片阔野。   自善逝跳下树巅,路易的视野便变得模糊不清。善逝的速度太快,所有景物都成为浓浓淡淡的方块,直到善逝停下脚步,他才能看清周遭的景象。   青砖灰瓦,袅袅檀香。   路易只能看见善逝所能看见的东西,善逝现在正蹲在房顶上,正好能俯瞰整个建筑群。路易觉得眼前的景象颇为熟悉,不论是房屋的布局,还是飞檐的弧度,甚至是远方山脉起伏的曲线,他都似乎曾在哪里见过。   殿宇前的宽阔的空地上,伫立着两尊铜塔,塔檐铃铛随风轻晃。塔身上镂空花纹是流云枝桠,显得精致古雅。看见这两尊铜塔,路易猛地想起自己身处的这片土地,到底是哪里。   ——东墟江,坐忘观。   原来,这里就是千年前的坐忘观。路易远眺水墨画一般的青山轮廓,天上浮云涌动不休。善逝毫无顾忌地盘腿坐在房顶,一脸茫然地看着远方。摆脱师兄的追捕后,善逝又无事可做,平时没事干的时候,他就窝在那一方石洞里,听着水声滴答,一睡就是好几天。   路易困在善逝身体中,也只能与善逝一起发呆。   就在此时,异变突生,善逝头顶忽的被什么东西打中,他疼得直吸气。善逝扭头一看,凶器就落在他的手边。那是一个卷轴,路易思绪停顿半拍,脑海一片空白——   这卷轴分明就是他手里的那一个!   善逝拿起卷轴,翻来覆去地查看,也没瞧出什么子午卯酉来。他正闭目沉思,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便从天而降,直直落到善逝的怀中。善逝只觉下肢剧痛,他龇牙咧嘴地发出一声痛呼,低头定睛一看,一只灰色的狸花猫正团成一团,乖巧地窝在他的怀中。   感受到善逝的视线,狸花猫满脸无辜地仰头与他对视,琥珀色的兽瞳波光流转。   善逝沉默半晌,伸手一抓,拎住狸花猫的后颈晃了晃,与它鼻尖对鼻尖,眼睛对眼睛,好奇道:“你是什么东西?竟然从天上掉下来?”   狸花猫默默地盯着善逝,四个毛绒绒的白爪子不停扑腾,善逝看得稀奇,索性松开手,任由狸花猫一跃而下。   过了半晌,狸花猫跳到离他三尺远外,用眼神细细描摹他的五官,懵懂的兽瞳恢复了奕奕神采,明亮的像天地鸿蒙之时,开天辟地的那道光。   “我终于找到你了。”   狸花猫爪子一迈,深深地凝视善逝眼角红痣,一人一猫相对无言。就在善逝快要失去耐心时,狸花猫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冷清,如山巅亘古不化的白雪。   “我乃昆仑君。”   “陆吾。” 第43章 细雨无声湿桂花   ===============================   高亢嘹亮的鸣笛声冲破重重迷雾,直达路易的耳畔。像是有人擦去他眼前的雾气,路易眼前的风景忽然模糊起来,片刻之后,又缓缓变得清晰。   手背上传来毛绒绒的触感,路易猛地睁开眼睛,手不由自主地一抖,后知后觉地深吸一口气。   他再次回到千年前,又是在凤栖江上。   接二连三的遭遇让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与善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善逝或许就是他的前世。可他一直不信所谓前世今生,哪怕是同一个灵魂,他也不认为他与善逝是同一个人。   回到家后没过多久,广都就下起濛濛的雨。   雨丝飘到落地窗上,留下一道道纤长的水痕。路易给自己泡了杯咖啡,轻抿一口,靠在窗边发呆。就算他再迟钝,也能悟出点不对来。   “善逝……”他将手掌放在冰冷的玻璃上,低低地念出白衣僧的名字。   陆吾一回家后就开始舔毛,白生生的爪子擦过耳朵,后腿伸的老长,一眼看去,毛绒绒一团。路易转过身,看着沙发上的陆吾,心绪万千,他想问陆吾,你还记得与善逝的过去吗?   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妥,猫先生早就说过,他已经忘记过去。记忆的碎片散落在时光的长河里,他只有想方设法,逆流而上,一片一片将它们打捞起。   陆吾慢条斯理地把自己清理干净,疑惑地抬头:“你怎么了?”   路易嘴唇翕动,想将自己在凤栖江上的所见所闻如实告诉陆吾。他再三考虑,挫败地按住额头,无奈地挥手:“没什么,就是有些困。”   躺在柔软的沙发上,路易脑子乱糟糟一片,他觉得很难受。   善逝与陆吾相遇的画面,与他之前所遇的,何其相似。陆吾来找他,也是因为他所谓的前世?善逝用哨声引导翠鸟围绕他飞翔的画面还历历在目——有翠鸟、坐忘观,他可以肯定,那里就是积翠峰、霞涌峰一带。   陆吾体贴地跃到沙发靠背上,给路易腾出地方。他在靠背上趴下,低头说:“你又看见善逝了?”   “我有些累了。”   陆吾沉默半晌,轻声道:“睡吧。”   或许是累极了,路易很快发出细微的鼾声,外面是淅淅沥沥的雨,房间里另有一种宁静。陆吾将沙发上的小毯子盖在路易身上,然后在他的身边卧下,一起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去学校的时候,雨仍在下。   路易打着哈欠将车停好,撑着伞穿越桂花长廊,前往教学楼。下了一夜的雨,桂花树下铺上金黄的地毯,幽幽的桂花香掩在雨水的味道里,陆吾蹲在路易的肩膀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地上扭来扭去的肥蚯蚓。   “猫先生?”   “好像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陆吾嗅闻着清淡的桂花香,“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附近。”   路易尝试闻了闻微风携来的清新气味,摇摇头:“没有闻到。”他踩着厚厚的桂花毯子,脚下轻飘飘,整个人仿佛置身云端。雨水将伞下伞外隔绝开来,他只能看见雨幕外景物楼房模糊的轮廓。   走到百年金桂旁时,路易心神一动,微微抬起伞檐,一朵桂花悄然落在他的掌心。   “这桂花还是舅舅亲自种下,那时候还是一株小树,”路易轻声说,“转眼,都这么多年了。”   他手掌倾斜,桂花飘然落下,没入花坛。   陆吾站在他的肩头,偏过头蹭了蹭他的脸颊。   路易吐出一口浊气:“猫先生,该走了。”   转眼就到一周后的运动会,教学楼里空荡荡,学生们都在操场上狂欢,隔老远都能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路易捧着一杯热茶,站在床边眺望操场上跑来跑去的小黑点们。   周歌是班主任,自然要去田径场上跟学生同进退。相比之下,路易就清闲不少,还能留在办公室里喝茶。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一片晴空,空气中传来幽幽桂花香,路易抿了口热茶,就听见小声的猫叫。   他转头一看,灰狸猫跳上窗台:“桂花香味太浓了,不正常。”   不提还好,一提,路易也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是不太对,这个时候桂花都快落干净了,怎么会这么浓。”   陆吾全身紧绷,咬住路易的袖子,兽瞳亮得惊人,他神色大变,喊道:“不好,这是有妖诞生的征兆,路易,去找桂花妖!”   “什么?”路易震惊,却也不敢大意,慌忙放下茶杯,抱起陆吾就往办公室外冲。   陆吾说过,即便是想要成妖,也有苛刻的条件,在数百棵桂花树中,想要成妖也就只有最年长的那一株。   “善逝遗蜕消失,镇压妖气的力量来源也就没了,”陆吾在路易耳边飞快说,“这桂花妖,恐怕早就有了意识,只是碍于善逝没能真正成妖!”   路易咬牙:“成妖会怎么样?”   “成妖者,都有执念,或有恩怨要了,或有因果要算,都不是什么好兆头——”   整个广都中学,最年长的桂花树,就是主干道中心那棵由路澹川亲手栽种的百年金桂!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路易距离金桂还有数米时,金光大盛,天地间一片雪白。路易抓住肩膀上的陆吾,紧闭双目,躲避灼眼的光芒。   等到光芒退去,路易睁开眼时,眼前已经换了天地。   陆吾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迟了,已经成妖。”   四周雪白,只有数米远外一株挺拔的金桂,枝叶婆娑,向天伸展。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桂花香,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清风,桂花纷纷落下。   路易情不自禁抬起手,一朵桂花落在他的手心。   ——妖多应运而生,那这棵桂花树,又是为何成妖?   陆吾说过,他在人间受限极大,被封印了七七八八,除非必要,否则无法动用自身力量。上次在菩提树下能以火焰烧灼,也是因为菩提树下在非生非死的交界之地。   桂花树沉默地伫立在他们面前,只有树叶声响。   周遭的雪白飞速消融,露出蓝天绿树,远处学生们的欢声笑语也一并回归。路易心生警惕,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金桂,脚步微微后退,压低声音,提防问:“猫先生,你看见妖了吗?”   “没有。”   十多分钟过去,还是毫无异样,路易不敢放下心,可也只有来来去去几个学生跟他打招呼,除此之外那个诞生的妖没有露出一点声息。陆吾脑袋转来转去,胡须刮得他脸颊有些痒痒。   微风拂面,桂花味道清淡不少,即便在桂花林里,也没有扑鼻的桂花香。   路易心道:“只能等桂花妖主动露面。”他可没什么法术来对付这个不知善恶的桂花妖,他看了一眼肩上的猫先生,在人间受到束缚、还失去记忆的猫先生,论妖力,恐怕没法和这个桂花妖相比。   善逝的遗蜕才能镇压住的妖,不是什么善茬。   “我们先离开,”猫先生的声音突兀出现在他脑海里,“这桂花妖是你舅舅种下,百年来也没受什么委屈欺侮,短时间内恐怕不会发狂。”   路易轻轻点头,心神仍然放在树上,不敢大意。   离开十多米,桂花毫无异状,路易心生疑惑:“可为什么会诞生桂花妖?”应运而生,那这桂花树应谁的运?   他还没想出个头绪,便冷不丁被人叫住:“师兄!”   路易回头看去,原来是路光庭的初中班主任,也是他那位即将结婚的学妹。   “赵兰?”   “嗯,”赵兰笑了起来,几步走上前,递给路易一封精致的请帖,“师兄,我要结婚了。”   路易接过请帖:“恭喜你了。”   秋风乍起,赵兰将头发拂开,别在耳后,轻笑着说:“以前师兄拒绝我的时候,我还发誓一定比你先结婚,没想到誓言成真了。”   “当时……”路易犹豫半晌,歉意道,“我拒绝的太不留情面,让你下不来台,抱歉。”   赵兰笑道:“你都道歉好多次,再说就没意思了,我都找到归宿了,也希望师兄你也能找到相伴一生的人。”   路易不自觉地抚摸怀里的灰狸猫:“会的。”   回到家时,路易还是坐立不安,他在书房呆了没多久,路光庭就兴冲冲地奔过来道:“祖爷爷,你要我找的东西,我找完啦?”   路易抬起头,有点茫然:“什么东西?”   路光庭:“九峰书院历任山长老师写的诗,里面带着菩提的。”   “我都忙忘了,”路易摁着自己的眉心,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瞧我这记性,给我看看。”   路光庭喜滋滋地凑过去,递给他一个U盘:“我都存U盘里,还蛮多提到菩提的诗,都说有凤凰落到树上,真有这回事吗?”   “不知道。”路易点开复制下来的文件,眼神落在文档里,随口说。   猫先生软软的叫声在房间中响起,下一刻,一个温热柔软的毛团就靠了过来。路易揉了一把陆吾的小脑袋:“来,一起看,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发现。”   路光庭还眼巴巴地站在书桌跟前,路易哭笑不得:“快去写你作业,下次带你吃顿好的当奖励。”   下了逐客令,路光庭恋恋不舍地离开,一步三回头,还不停给路易递去湿漉漉的小狗眼。冷酷无情的路易当作没看到,眼神就没离开过电脑屏幕。路光庭只好失望地离开书房。   九峰书院自公元一千二百年前后建立,存在七百年左右,在此之前,书院一直是凤栖寺。在第一任山长的诗文中,就有菩提的记载。诗不长,五言绝句,短短四句。大意是怀念凤栖寺过去的巍峨楼台,鼎盛香火,感慨楼台坍圮,唯有菩提长青。 第44章 婚礼   =====================   “不对,菩提应该是善逝身死后才有,那之后凤栖寺还在?”路易摸摸下巴,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九峰志》,翻到凤栖寺那一页。   很可惜,并没有记载有用的信息,没有提到公元一千年至公元一千二百年这两百年间,凤栖寺是否存在。只能从别的地方找到信息,来填补这段历史空缺才行。   陆吾:“不着急,继续往下看。”   这位山长没有提到菩提的文章,提到菩提的诗共有十首,除开三首跟佛教有关的明志诗,四首写景诗,只剩下三首。一个就是之前那首感慨时间无常的,一首说学生在菩提下念书,欣慰学习气氛极佳,剩下一首便是说自己听到的凤栖寺传闻。   路易一下就来了精神。   记载凤栖寺传闻的这首是七言律诗,八句,五十六个字。诗前有一行小注,解释写这首是诗的缘由。说的是他偶遇一位云游僧人,僧人是来拜访凤栖寺,没想到寺庙成了学堂。山长说,凤栖寺凋敝已久,在几十年前就废弃,再也没有僧人居住。云游僧人非常失望,与山长闲聊时,提起凤栖寺的传说。   凤栖寺兴起于南北朝,那时还不叫凤栖寺,不过已经有凤凰眷顾的美名,在当时就很受尊敬。广都城中一直传说有棵参天蔽日的大树,没人看见,却也没人怀疑真实与否,因为百姓都认为,树就在城中心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佛寺里,只是被寺庙用法术遮掩。   三武灭佛,这寺庙也没有被摧毁,反而一直保留下来,直到公元一千年左右到达顶峰。正是那时候,满城人亲眼目睹参天大树拔地而起,舒展翠绿的枝叶,金色的凤凰从天而降,展翅翱翔,最后停留在树梢。   在那时,这座寺庙正式更名为凤栖寺,就连流过广都城的那条江,也一起更名为凤栖江。人们都认为,这个名字,能给广都带来福运。   好景不长,凤栖广都发生不过短短三十年,在一个繁花盛开的春日,天上陡然下起大雨,凤栖寺在一夜之间没了生气。暴雨过后的早晨,香客如往常一般前往寺庙上香,却发现寺庙冷冷清清,所有僧人人间蒸发一般。   在当天深夜,有人看见巨树的虚影,看见树巅的凤凰振翅离开。   之后再住进凤栖寺的和尚都纷纷离奇失踪,找不见踪影,凤栖寺再无数年前人来人往的盛况。一直到改朝换代,凤栖寺摇身一变,成为了如今的九峰书院。   这首诗在艺术造诣上不值一提,内容却很重要。路易反复读了几遍,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悲伤的情绪,堵得喉咙发紧,两行泪悄然落下。   他摸着脸颊,才发现自己竟然看着这些文字哭了。   陆吾舔去他的眼泪,嘟哝:“好咸。”   路易无奈地看了他一眼,继续滑动鼠标看诗文。越到后期,与凤栖寺相关的记载就越少,朝局动荡,政权更替,更多的诗只是以这棵千年菩提的长寿来反衬世事的无常。这么看来,反倒是第一位山长的诗,更有作用。   “好歹还是知道了一些信息,”看完诗文,已经是凌晨三点,路易看向落地窗外的万家灯火,回忆着自己梦境里千年前的广都。月亮仍是千年前的那轮月亮,月亮下的人,却已经不是一千年前的人了。   按约定,路易抽了个时间带着路光庭去吃了顿大餐,中途提到自己那位赵学妹的婚礼。   路光庭连忙表示自己也想跟去,还振振有词:“那是我初中班主任!”   路易啼笑皆非,只好将这小子捎带上,一起去吃喜宴。转眼就到了婚礼那日,那日天气很好,能看见很高很高的碧空,甚至能看见一行行飞过的大雁。   举办喜宴的酒楼离广都中学不远,就在玫瑰花海边上。一到玫瑰盛开的时候,这家酒店总是人满为患,举办婚礼的新人更是一茬一茬。现在其实并不算举办婚礼的好时候,毕竟十月没有玫瑰花开,也没梦幻的气氛。   路易这次没有开车,带着路光庭,扛着陆吾空手就来了。穿过花园,酒店大门放着新人的婚纱照。路光庭上下打量,突然笑了起来,凑到路易耳边说:“我发现婚纱照都是新娘子漂亮,新郎样子一般。”   路易忍俊不禁:“好好打扮过的女孩子,都很好看。”   陆吾好奇:“为何成亲却穿缟素?”   路易一愣,哈哈大笑:“猫先生,这是西方传来的习俗,如今少有成亲时凤冠霞帔。”   陆吾摇头:“不懂。”   入了酒店,路光庭一眼就看见大厅里的赵青君。有人迎上来与路易寒暄,路光庭则趁机溜去和赵青君搭讪,路易与来人交谈了两三句,将祝贺的红包送上,这时,下一位宾客到达,路易便趁机告辞。   找了半天,在大厅休息的沙发上逮住路光庭,和他坐在一起的还有赵青君。   赵青君今天穿了一身漂亮的雪纺纱,头戴小皇冠,活像个小公主。看见路易,赵青君连忙站起来:“路叔叔。”   路光庭转头,震惊地说:“我才知道赵青君是赵老师的侄女。”   路易无奈,揉了一把路光庭的脑袋:“不然你以为是什么关系?”   猫先生不知什么时候跑开,路易也不担心他,索性带着路光庭与各路人马寒暄。等了约莫有半个小时,路易终于等来一个熟人。路光庭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看着路易笑容满面地与一个高大的男人会和。   男人身板挺直,干净利落的寸头,五官硬朗,如一柄出鞘的利刃,锋芒毕露。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位冰雪般的美人。   路光庭登时乐了,这俩人不是陈逸仙和薛无瑕,还能是谁?   陈逸仙看见路易,脸上顿时绽开笑容,融化了脸上的戾气,他张开双臂,和路易拥抱,“老四,没想到你也来了。”   “学妹的婚礼,怎么可能不来?”   陈逸仙笑道:“也是,当初赵学妹可喜欢过你,怎么说,你也得来见证一下学妹如今的幸福。”   路易摇头:“学妹的大喜日子,就不要提大学时候的事情,”他意有所指地看向一旁寡言的薛无瑕,“倒是什么时候我才能喝上你们俩的喜酒?”   陈逸仙的脸色一下变得不太好看,他叹息:“这个以后再说吧。”   路易心里一个咯噔,察觉这俩之间的气氛有点问题,他明智地闭嘴不再提这档子事,随意挑了个话题,打发了十多分钟,四人这才向餐厅走去。   餐厅早已布置好,飘着红色的绸带,一面墙上贴着红粉玫瑰,舞台铺着红地毯,搭着走廊直通正门。另一面墙全部打掉,安上落地窗,向窗外放眼望去便是无边无际的玫瑰花海。可惜此时并非玫瑰盛开的季节,能看见的只有绿色。   婚礼开始后,满餐厅都放着悠扬的钢琴曲,路光庭还是头一回参加这样的婚礼,兴致勃勃地观看,连饭都顾不上吃。   他第一次看见班主任盛装打扮的模样,待嫁的姑娘眉眼羞涩,微微低头,由自己的父亲挽着手,走向自己的丈夫。司仪在一旁抒情,情到深处,路光庭还感同身受地掉了几滴眼泪。路易恍惚中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路家子嗣少,时局动荡,路家旁支对路家财富虎视眈眈,舅舅在风雨飘摇中一手撑起路家。他的母亲路心素不愿耗费钱财,给当时情况不佳的路家雪上加霜,与维克多定情后,未曾办婚礼。   父母的婚礼还是在他出生后补办,那时他四五岁,祖父又去世,他的母亲走向父亲的那条路上,都是由舅舅挽着手,而他乐颠颠地抓着母亲长长的裙摆,跌跌撞撞地跟在身后。   那是他头一次意识到披上婚纱的姑娘有多美丽。   台上,新娘头上的白纱被新郎揭开,低垂的眉眼里尽是掩藏不住的笑意。路易听见身边的陈逸仙对薛无瑕说:“瑕瑕,你真不想和我结婚吗?为什么?”   薛无瑕素白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怯意,她皮肤太白,衬得眼睛漆黑。沉默了半晌,薛无瑕轻声说:“逸仙,我不能。”   “为什么?”陈逸仙不解,他握住薛无瑕的手,“你不相信我吗?”   “不是。”   “我……”陈逸仙还想说什么,看见薛无瑕的神情,他忽然什么都说不出口,只好颓然作罢。   路易不动声色地瞥了薛无瑕一眼,她还是那么美,黑发如瀑,肌肤如雪,即便周遭光线黯淡,也遮挡不住她出众的美貌。路易察觉到一丝违和感,薛无瑕似乎不属于这里,即便坐在嘈杂的人群里,她也像是随时会离去,化为飞烟,不见踪影。   他脚踝忽然传来一阵痒意,低头一看,原来是猫先生。路易连忙将他抱起来,放在膝盖上,熟练地揉了揉他的后颈,“怎么才来?”   “我去看了看桂花妖,”陆吾惬意地眯起眼,嘴边胡须一动一动,“没有什么情况。”   桂花妖诞生已有十多天,仍旧毫无异样,路易都忍不住产生疑惑,难不成这桂花妖果真没别的打算,也不准备出来活动活动,立志当一个宅妖?   仪式举行完毕后,灯被打开,大厅顿时一片亮堂。新娘与新郎每桌敬酒,没一会儿便轮到路易这桌。如今是秋季,天气渐渐转凉,就连饮品都被热过。赵兰换了身红色的旗袍,挽起头发,随意别了朵红玫瑰,人比花娇。   新娘新郎一来,路易等人便站了起来,举起杯子为他们贺喜。 第45章 再遇白衣僧   ===========================   赵兰笑意盈盈地捧着一壶茶水,接下桌上人道喜的话。   她环视一圈,发现薛无瑕杯中茶水不多,便要替她倒满。本是好心,可薛无瑕却伸手挡住赵兰的茶水,轻声说:“不必,我不喝热茶。”   “这样啊,”赵兰只好将茶壶收回,有点尴尬,“抱歉。”   陈逸仙连忙上前解围,短短几句便将此事揭过。举杯道喜后,众人又纷纷落座,路光庭专心大快朵颐,路易却留意着身边的陈逸仙和薛无瑕。   赵兰手中的茶壶里装的并非热茶,换了这么多桌,早已从滚烫变得温热,即使是猫舌头,入口也毫无问题。   陈逸仙端起薛无瑕的茶杯,轻轻吹气:“口渴吗?要是口渴,我去给你找凉水。”   薛无瑕摇摇头,目光却一直跟着陈逸仙的手,陆陆续续有菜肴上桌,她接过茶杯,说:“没事,你先吃,我会等放凉了再吃。”   她的手很漂亮,五指修长,皮肤素白,跟冰雕一样。   路易低垂眼帘,心头疑窦丛生。这个薛无瑕,实在太奇怪了,上次路光庭也说她的眉上有霜雪。自打他遇见猫先生以来,遇到的怪人怪事层出不穷,好像之前藏起来的妖魔鬼怪一下冒了出来。   他不动声色地投去视线,发现薛无瑕的眉梢上渐渐有霜雪凝成。他悚然而惊,正想看个分明,冷不丁听到一声惊叫。   薛无瑕眉头紧蹙,霜雪化去,她手中茶杯脱手而出,落在地上摔得粉碎。很快,她那双素白如冰雕的手上浮现出烫伤的红痕。路光庭嚼着肘子,凑过来,悄悄对路易道:“刚刚这个姐姐捧着茶杯,八成是烫到了。”   桌上宾客纷纷抬头看来,露出关心的神情。陈逸仙心疼地握住薛无瑕的手,不断询问:“怎么会烫到?我这就带你去医院。”   薛无瑕一听,连忙阻止:“不去医院,一会儿就好了,我去卫生间冲一冲就行。”   不等陈逸仙拒绝,她匆忙起身,慌张地向卫生间跑去。   躲在路易身后的陆吾慢腾腾地爬进他怀里,若有所思地望着薛无瑕离去的背影。   吃完午饭,路易婉言谢绝了赵兰的挽留,踏上回家的路。陈逸仙放心不下薛无瑕,早早地就与路易告别,带着神色不佳的薛无瑕离席。   中午吃得太多,路光庭提议走路回去,路易欣然答应,两人一猫便优哉游哉地散步回家。午后秋日暖阳穿过云层,落到广都城里,晒得人浑身暖洋洋,路光庭双手背在身后,百无聊赖地踢着路上的小石子:“祖爷爷,你说,薛无瑕姐姐是什么妖?雪妖吗?”   路易也在思考这个问题,但他还是冷酷无情地打断了路光庭跃跃欲试的猜测:“别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一个书灵还不能满足你的好奇心吗?”   路光庭顿时萎靡不振起来,走了一段路,他忽然停下步伐,扭头对路易说:“对了祖爷爷,最近步步高好像有点不对劲,都不成天催我写应用题了?”   “怎么说?”   “他最近很安静,都不爱说话,我问他数学题,他都不一定回答我,”路光庭小声嘟哝,“你说,他是不是不想理我了。”   路易与陆吾对视一眼,心下顿时了然。他上前一步,揽住路光庭的肩膀,安慰他:“没事,不用想那么多,过几天说不定就会恢复正常。”   谈话间,凤栖江大桥近在眼前,路易向前望去,晴空白云下,迂缓的凤栖江忽然起了一层雾,耳畔的川流不息的烟火声渐渐变淡,哒哒的马蹄声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路易突然觉得有些困,整个人仿佛置身于柔软的棉花里,陷了进去,连意识都要消失了。   “铃铃铃——”   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铃铛声唤醒了他的神智,清脆悦耳,让路易心神一震。   眼前不再是钢筋水泥,就连通红的凤栖江大桥也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石砖搭成的路桥。   “善逝大师,这已经是最低的价了,再降下去,我就没赚头了。”   “果真如此?那好吧,你就把这些都包上,我多付点添头,你打包送到凤栖寺去。”   路易醒来后茫然四顾,只觉得似乎睡了许久,头疼得厉害,看什么都灰蒙蒙的。   “醒了,”清脆的响指声如利箭一般,刺破耳膜,却也让他彻底清醒,面前是一张俊丽的脸庞,眼尾的朱砂痣鲜红如血,“又见到你了。”   “善逝。”路易唤出面前这人的名字,可他的喉咙干涩得厉害。   善逝漫不经心地点头:“是我。”   他还是往日的打扮,一身雪白的僧衣,外罩褐色袈裟,都是再普通不过的粗布麻衣。他的手上缠着佛珠,腰间别着缠枝佛铃,刚刚的铃声就来自于那个佛铃。   路易疑惑:“为什么这次我并不附身于你?”   善逝意味深长道:“因为有个人在身体里,怎么想都会觉得奇怪,所以我略施小计,想必你不会在意,你就是我,自然和我想法一样。”他说得很坦然,似乎并不担心路易误会。   ——你就是我。   听见这话,路易耳边跟响起惊雷似的,炸得他头晕目眩。之前他只是有所猜测,善逝却轻描淡写地将结果抛了出来。路易不可置信,捂着自己的额头:“让我缓缓。”   善逝惊奇地看着他,片刻之后,忽然笑了起来:“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你能来到此世?”   他伸出手,捉住路易的手腕,强硬地让路易与自己对视:“你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什么卷轴在你手中吗?”   “我不知道。”路易茫然。   善逝哈得轻笑一声,松开手,定定地看着路易的脸,叹息:“看来你确实被昆仑君保护的很好,竟然连卷轴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路易喉咙干涩,哑声道:“他告诉我,卷轴是记载非人类之物的载体。”   他们二人身边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人对善逝的举动表示疑惑。路易环顾四周,卖花的妙龄少女,吆喝的商贩,行色匆匆的青年……一千年前的广都百姓都过着自己的生活,好像只有他们俩是异类一般。   善逝留意到他游移的目光,微微一笑:“我已经设下结界,他们看不到,也听不到,你不必担心。”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取出那只卷轴,阳光下,卷轴上似有暗纹流动。   “这卷轴,其实已经写满了东西,”善逝把卷轴抛到路易怀里,他看也不看路易惊讶的神色,笑道,“而我却忘记卷轴上到底写了些什么,昆仑君也不肯透露分毫。”   路易却顾不上这些细枝末节,他固执地腾出手,揪住善逝的袖子,连声问道:“你知道我是你的转世,你也知道你的未来,你……”难道不想改变那个悲惨的结局吗?难道你真的想年纪轻轻便丢掉性命吗?   善逝杀掉满寺僧侣时,脸上的悲伤还历历在目,他不想看见善逝那样的神情。   他还记得菩提树下的惊鸿一瞥。濛濛白光中,善逝的遗蜕仿若生人,那么鲜活,像是睡下不久,随时都会睁开眼睛,就连眼尾的朱砂痣也依然鲜艳夺目。那具遗蜕和现在他面前的善逝并无差别,也没有岁月流逝的痕迹。   “我不知道我的未来到底如何,既然能看见你,说明我的未来并不坏,”善逝的眉眼柔和,“起码到现在,我还没有行错一步,你就是我,现在你还在我面前站着,说明我的选择没有错。”   路易说不出话来,善逝离世时年纪尚轻,说不定就是这两三年的事情。那场瓢泼大雨中的血腥屠杀,即便是现在想起来,也让他心生怅惘。   善逝:“我也想追寻我的过去,之前我在山洞时、戏弄师兄时,你也在,对不对?”   路易点头:“对。”   善逝:“果然是你,这次还是我头一次主动将你召来。”   路易吃了一惊,瞪大眼睛,正想说那之前灯会的那次呢?话还没出口,他及时地闭上了嘴,不对,这次见面,善逝说自己并不知晓未来会如何,可之前在灯会时,善逝却又对自己即将做出的事情了若指掌。   “嗯?”善逝疑惑地歪头,“怎么?”   路易心虚地摇头:“没什么。”   他以幽魂的形式留在善逝身边,旁人瞧不见他,善逝却能触摸到他。路易抱着怀中的卷轴,有些迷茫,卷轴微凉,不复先前的滚烫。他低头看着卷轴上泛过的暗纹弧光,还是觉着不可思议。   善逝竟然是他的前世。   他之前作过百般猜测,心头模模糊糊有这么个念头,却一直不敢确定,难怪不得竹林里的白骨会袭击他,分明是认出了他的灵魂。现在善逝说出了口,心头一块大石落地,倒让他浑身轻松了起来。   那猫先生呢?猫先生为什么又会失忆?这卷轴为什么又会兜兜转转来到他的手里?   正当他陷入困惑时,耳边又传来一道佛铃声,善逝的面容渐渐模糊,身形轮廓也开始虚化,白光铺天盖地地涌来。路易头疼欲裂,喉头溢出一声痛苦的嘶吼。他抱住脑袋,浑身虚汗直冒,疼通让他无暇顾及旁的事情。   猫先生担忧的呼唤像是自天边传来,从飘渺变得清晰,五六声后,他听见猫先生在他耳边唤道:“路易——路易——”   路易猛地睁开双眼,侧头便看见枕头边上半蹲着的灰狸猫。   陆吾将爪子搭上他的额头,担忧道:“你忽然倒在地上,把路光庭吓得不轻,以为你怎么了?你的神魂方才消失不见,难不成又被带去了千年以前?”   路易怔怔地看着猫先生毛绒绒的小脸,忽然觉得鼻酸。 第46章 藏书阁   =======================   泪水夺眶而出,悄悄地流过脸颊,濡湿了枕头。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就是觉得难过,这股莫名的情绪捏紧他的心脏,连气都快要喘不过来。陆吾一瞬不瞬地看着他,轻声说,“你看见了善逝?”   路易一边流着泪,一边冷静地回答:“嗯,不过这次和善逝见面的时间,应该是在灯会之前。”   他顿了顿,又说:“猫先生,善逝是我的前世。”   陆吾一愣,随即恢复平静:“我明白了。”   路易掀开被子,翻身坐起。现在是下午四点过,阳光穿过落地窗洒在卧室里,窗外流淌的凤栖江一览无余。三次穿越,都是再凤栖江上,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他还没能想到凤栖江与他神魂穿越之间的联系,那他这一百年算是白活了。   “猫先生,我想去学校藏书阁,”路易忽然说,“路家的藏书里一定有善逝存在过的痕迹,我不相信一点记载他的野史也没有。”   陆吾抬起头看他,雪白的爪子搭在他手上:“好,我陪你。”   周末时的广都中学很安静,教职员工都已经离开,桂花已经凋谢,漫步在校园里,只能听见风穿竹林的沙沙响。黄昏时分,暮色四合,路易抱着灰狸猫在竹林里站定。   主干道到现在都没有修好,每次走都要绕路,一起施工的竹林小道自然也是如此。小道两旁都是翻出来的泥土,带着很淡很淡的血腥气。善逝的遗蜕被烧后,林中的白骨也都消失地干干净净。   路易低头看着翻新的泥土,有股不详的预感。   一片枯黄的竹叶落在他的脚边,灰狸猫轻巧地落到地上,低头嗅闻来自泥土的味道。路易附身拾起那片枯黄的叶子,仰头看去——竹叶缝隙间露出一点血红与金色交织的天空,夕阳的金色,甚至将满目竹叶也染成金黄。   ——不,不是夕阳,是竹子枯了。   山海经注中曾有言,竹六十年一易根,而根必生花,生花必结实,结实必枯死,实落又复生。   风携来竹叶的清香,路易手中枯黄的叶子在风中变成细碎的沙。一阵白光泛起,路易向光的来处望去,高大的银发男人站在风中,以他为中心,竹林迅速枯萎,旧竹化成细沙,新竹拔地而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生长。   短短十余秒,竹林已经焕然一新,空中飘荡着竹絮。   变成人形的猫先生看起来有些冷淡,寒星似的眸子淡淡地望来,路易听见他低声说,“跟紧我。”   路易不敢不从,上前几步,紧随其后。   藏书阁已经数天未曾打开,他之前整理藏书时多在一二楼,自然对一二楼的藏书了然于心。唯一没有涉足过的就是九章算术曾在的三楼。   踏上阶梯,映入眼帘的便是一间不大的屋子,三面墙都放着高大的书架。这些书架已经有些年头了,架身多刻痕,看起来苍劲古老。路易用力推开一面书架,大步踏入书架后的长廊。   光线一下黯淡起来,没有光源,只在长廊尽头开了一扇小窗,路易呼吸间闻到的都是纸张的清香,还混杂着尘土独有的闷味。长廊两侧都挂着装裱好的书法墨画,没有壁灯,小窗尽头放着一个高脚桌,桌上空空荡荡。路易并不在意昏暗,他能在黑暗中视物,自然能将周遭看得一清二楚。   他走在前面,陆吾落后一米,隐隐护着他。   三楼藏书并不多,但大多是珍贵的原稿,甚至许多藏书只有这么一份——这是路家人才知道的秘密。从狭小的窗户向外看,天色晦暗,太阳已经落山,路易屏住呼吸,打开墙上某个地方的机关。   吱呀一声,一幅画慢慢地支了起来,露出后面幽深的大洞。   路易还是头一次启动这个机关,灰尘扑面而来,呛得他咳嗽了好几声。从身后伸来一只修长的手,陆吾靠在他耳边轻声道:“我来过这里。”   路易惊讶地看他:“你来过?”   陆吾:“嗯。”   他自然地牵起路易的手,“跟我来。”   他声音并不大,语气却很理所当然,路易被他的话镇住,乖乖地跟着他离开。   推开另一扇书架,他们步入另一条长廊。这条长廊与之前那条一般无二,就连两旁的字画也一模一样,尽头的小窗下也有一只高脚小桌,唯一不同的是,桌上放着一本薄薄的书。   陆吾将路易推到自己的身前,半搂着他,提防着任何可能会出现的危险。说来也奇怪,自打进入这片竹林,他脑海中沉寂的记忆就开始苏醒,他看见了善逝,看见了佛铃、卷轴,甚至还看见一个与路光庭长得极为相似的男人。   路易一眼便看见窗下小桌上的古书。   之前那条长廊里,同样位置上的书是九章算术。这阁楼中所有的书都是路澹川亲手摆放,那时候他那位舅舅已经七十岁高龄,路易本想替他来做这件事,可路澹川却想也不想地拒绝,甚至给他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路易还记得那是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和年老的舅舅在竹林中散步,提到藏书阁,路澹川年轻时是个英挺的美男子,即便老去,风流倜傥也不减半分。他背着手,慢悠悠地走在碎石小道上。   “路易,阁楼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一把老骨头,总得让我活动活动,”路澹川忽然停下了脚步,侧过头来,看着路易笑道,“有些事情,必须要我来完成,这是我和一个人的约定。”   说完后,他又自顾自地笑了一下,“其实也不算是人。”   想到这里,路易不禁苦笑,舅舅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实在过于漫不经心,他自己也没往心里去。幸好他并非常人,记忆力足够好,才能从脑海深处翻出这段回忆。他看着身旁陆吾俊美如雕刻的侧脸,心说:“舅舅说的是陆吾吧。”   他做过那个梦,年幼的他在祖宅花园中玩耍,一个银发白衣的男人站在桂花树下,目光温柔地看向他。他看不见男人的面孔,却记得他一袭广袖白衣,玄色滚边。他就那么站在树下,年幼的他抱着皮球,呆呆地与那男人对视。   在他思绪万千时,已经不知不觉走到小窗旁。   低头一看,桌上那本薄薄的书近在咫尺,封皮很简单,甚至说得上简陋,上面龙飞凤舞三个大字。   “都广志——”路易念出它的名字。   陆吾见他迟迟不肯动作,靠在他耳边道:“路易,把它翻开。”   路易点了点头,伸出手,指尖触碰都广志的一瞬间,浑身像是有电流淌过,让他不由自主地颤栗,头皮发麻。   他将书拿起时,一张纸从书页间落下。路易连忙捞起那张纸,定眼一看,纸条上是熟悉的字迹,落款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亲人。   【给路易,我亲爱的侄儿,看到这张纸条时,昆仑君想必就在你的身边。】   路易一愣,猛地转头看向陆吾:“猫先生,你认识我舅舅?”   陆吾安抚似的揉了揉他的后颈:“嗯,但我已经记不太清了。”   路易大口地呼吸,自从舅舅去世后,他再也没见过他的字迹,就怕睹物思人,徒惹伤感。如今路澹川留给他的信就在手里,可他却不敢再往下看,在他看似平静的生活后,原来一直有舅舅的保护。   他嗓子梗的难受。   陆吾就在他耳边,温热的吐息熏得他耳朵通红:“继续往下看。”   【这本都广志是他亲手交给我,当你看到这本书,说明你已经知道了前世种种,我不知道你会如何选择,但我要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你。】   【我与昆仑君定下约定时,你只有十岁,年龄尚小,又常缠绵病榻。后来才知道,你的病是因为灵魂的虚弱,你本该在百年后投生在我们路家,可你早早地来到我们身边,我很高兴能当你的舅舅。】   晦暗的过去逐渐明晰,是了,他小时候总是生病。维克多经常忧心忡忡,每天都在后悔,甚至厌恶自己的血统,觉得是他才让路易身体虚弱。有一次他发高烧,整个人都迷迷糊糊,小脸坨红,不住地哭。维克多就守在他床边,握住他细小的手腕,一米九的大男人和他一起哭,满脸都是眼泪。   可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身体渐渐好起来,能跑会跳,比所有同龄人都要健康——他便忘了自己小时候的虚弱。   【九章算术是你前世赠予路家,都广志也是由你亲自写成,若是你想要找回前世记忆,就好好看一看这本书,愿你有所收获。】   【路澹川】   路易小心地将字条放入怀里,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他竟然忘了那么多事情,诸多蛛丝马迹其实早已在过去浮现,他却一点都不曾留意,就这么无知无觉地度过几十春秋。   陆吾小心的揩去他眼角的泪水:“路易?”   “猫先生,我想知道我们的过去,”路易转身,抱住陆吾的腰,自然而然地埋进陆吾的颈项,“我想知道前世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幼时的体弱与灵魂有关,善逝的遗蜕葬在菩提树下。   善逝说的没错,他们两个本就是同一人——站在不同历史节点的同一人。   他想看一眼千年前的陆吾是何模样,也想知道善逝为何将九章算术赠予千年前的路家。自打那卷轴落入他的怀中,一切都已经注定,过去的绳索已经让平静的生活泛起涟漪,他就一定要拉起绳索,将千年前的一切摸索得一清二楚。   就算是为了在背后保护他的舅舅与猫先生,他也要走下去。 第47章 回忆   =====================   借着夕阳黯淡的光,路易翻开了那本都广志。因年代久远,这本书纸张泛黄发脆,路易翻书的动作很轻,仍旧免不了让书页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   他家中就有书局版本的《都广志》,可这一本似乎分量更重。这一本都广志是手抄本,字迹清峻遒劲,功力深厚,笔锋如尖刀,看得人心潮澎湃。路易轻叹一声,他知道这本书是谁写的了,这一手字的形,他再熟悉不过。   分明就是他的手笔——不过他的字更温厚,没有这般锋芒毕露。   都广志多为随笔散文,与书局版本不同,这本书上的文章没有分类归整,大多零零散散,单独拎出来只是小段落,并不成篇。陆吾垂眼看着纸上的字迹,面色平静无波,心里却掀起惊涛骇浪。   那些散落在过去的记忆开始不安分起来,它们蠢蠢欲动,想要挣扎解开尘封的锁链,冲破桎梏,以一种不可抵挡的气势向他奔来。   陆吾后退几步,痛苦地按住额头,发出低沉的嘶吼。   路易第一页还未看完,听见陆吾的低吼,心头一震,连忙转身看去。陆吾身上泛起朦胧的白光,短短几息后,白光已经将他完全笼罩。白光中,陆吾的身形急速改变,不断拉长变大,与此同时,原地狂风呼啸,砰地一声撞开小窗,向外冲去。   风吹得路易睁不开眼,他将都广志拢在怀中,艰难地呼唤陆吾:“猫先生!”   光芒散去,白虎仰头咆哮,尾巴一甩,幻影随之出现。路易上前伸手想要捉住陆吾,却听见白虎发出低低的喉音,是在威慑他不要靠近——   路易五指落空,下一秒,白虎伏低身子,转瞬间化为一束流光,消失在窗外。   路易慌忙撑住小窗,看向陆吾飞走的地方。竹林婆娑,叶子沙沙作响,天边泛起漂亮的蓝色,明月东升,天空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半,一边是绚烂的金红,一边却是沉静的墨蓝。   他的心急速跳动,久久不能平息。路易搂着那本古书,茫然地看着陆吾离去的方向,怅然若失。   一个星期过后,陆吾还是没有回来。   路易刚开始还能安慰自己,陆吾大约是想起了什么,可能回忆太痛苦,需要他独自疗伤,又或许是记忆太繁杂,他需要好好平复整理一番。路易猜测许多,但还是没法真正释怀——他迫不及待地想追寻过去,知道自己的前世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与陆吾相处不过两三个月,关系却突飞猛进。   最开始还剑拔弩张,不知怎么的,他就接受了陆吾的存在。仔细回想,打从猫先生的称呼一出口,他就再也没法对陆吾抱有戒心。   路易在书房枯坐一宿,终于下定决心,他不能这样停留在原地,等待记忆来找自己,而是他主动追索过去。现在的教师工作花费他太多时间,根本抽不出空来办自己的事情,所幸广都中学今年招了好些生物老师,他递交辞呈的话,不会给教学工作带去太大的影响。   做出决定后,路易浑身轻松。   他这几天将那本都广志复制到电脑上,翻来覆去看了许久,这本都广志与书局出版的版本大相径庭。甚至可以说,它补全了许多书局版本未曾记录的内容——包括传说中广都的巨树。   在他之前所看的版本里,巨树只是略微提了一下,而在这本都广志里,却有详细的叙述。树皮根茎、果实花朵的颜色,以及树叶的模样——叶如罗网。   都广志里记载的这棵巨树,就是猫先生带它看的那一棵,顶天立地的世界树,它的名字是建木。   已经是深夜,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夜景,灯光汇聚成流动的长河,与波光粼粼的凤栖江交相辉映。路易闭上眼,开始一点一点回想自己幼时的经历。   他出生在一九零四年,到现在满打满算已经度过一百一十个春秋。他十岁之前一直缠绵病榻,隔三差五就感冒发烧,常常与点滴药汤为伴。到他十岁之后,一直以来的虚弱体质竟然奇迹般地康复,能跑能跳,身体素质傲视所有同龄人。   以前从来没有留意过,现在知道了,他所谓的康复是因为昆仑君。十岁那年,他在庭院中玩耍,在桂花树下遇见了昆仑君陆吾。他并不知道这个银发黑眸的俊美男人是谁,不仅不害怕,反倒觉得亲近。他那时没有发觉昆仑君的目光很温柔,带着怀念与浓重的悲哀,只是觉得这个人似乎不太开心。他小心翼翼地抱着自己的皮球走了过去,将手搭在他的手背上,学着母亲哄自己的方法唱歌给他听。   他忽然听见舅舅在喊自己的名字,便转过身,高高兴兴地冲路澹川挥手:“舅舅!我认识了一个好漂亮的哥哥。”   但是当他再回头看去时,发现昆仑君已经消失不见。   那时他还太小,记忆斑驳不清,童年可以记住的事情太多,这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很快就压在记忆的最深处。若不是昆仑君又来到他身边,恐怕他会将这段回忆永远淡忘,根本不会想起来。   知道路澹川与昆仑君一直有交流后,再细细揣摩,就会发现童年里的蛛丝马迹。路澹川热爱数字,他明明不喜欢诗词歌赋、史书游记,却会花费大量时间泡在上面。路澹川会随身带着一本九章算术,而这本九章算术是他花了大力气从藏书中找出来,找出来之后便会随身携带。路澹川喜欢数字,他也没有起疑,现在想来,恐怕那时候九章算术便已经有了灵智。   战争结束后,路澹川不顾旁支反对,执意要将藏书捐给国·家,一部分在博物馆,一部分在广都中学。捐赠前,他亲自列了书单,并打扫清理藏书阁,那时候的路澹川已经是古稀之年。   想到这里,路易突然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木盒呈现出黛紫的色泽,散发着幽幽的香气。他将木盒打开,取出里面的卷轴。   善逝问他:“你知道卷轴为什么在你手中吗?”   昆仑君说,这是让他记载非人类之物的卷轴,善逝却说,看来昆仑君将他保护得很好,连卷轴是什么都不知道。路易略一思索便能知晓,都广志恐怕就是在这枚卷轴上写成。   手抄本的都广志上记载了大量的奇闻异事,并不限于广都,更像是一本游记,写着游者的所见所闻。游记中描述了北方纷飞的大雪,南边无垠的大海。远到非洲,那里的人皮肤黝黑,浑身□□,一些习俗野蛮如远古,一些却文明不逊于游者的故土。   他曾北上穿越大海,还看见许多发色眸色五彩斑斓的人,他在那里见证过一个伟大国·家的消亡,也见过许多与众不同的生物。譬如以血为生、外表与人类无异的种族,也见过能从狼变成人、却并非妖类的种族,甚至见过背生双翼的人。   路易所受的震撼不亚于头一次知道自己身处的世界是片罗网叶的时候,这哪里是都广志,恐怕流传下来的都广志特意删掉了这些文章,只保留了与广都相关的片段。   路易展开卷轴,卷轴上的暗纹在灯光下泛过流水一样的微光,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还是之前昆仑君帮他写下。   他伸出手,用指尖轻轻触摸卷轴上的暗纹,温凉、光滑,像水一样。他还不知道该如何留下字迹,也看不见卷轴上记载的文字,但只要找回记忆,一切就都能迎刃而解,路易并不着急。灯光下,卷轴包裹着一层莹莹的光,纸上细腻的纹理在他掌心起伏。   其实这几天他也想过许多,前世今生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关系?灵魂走过奈何桥后,现在的他还是前世的他吗?   可转念一想,普通人并没有他这么长的寿命,经历也不可相提并论。他能够转世轮回,无忧无虑地活到如今,本就和前世紧紧相连,牵一发而动全身,身为善逝时,若是一举一动有亏错,那他也不能坐在这里回想过去。更何况,他的转世轮回与昆仑君也有莫大干系,就连昆仑君的失忆恐怕也与他有关。   拿了别人的好处,却不承认自己的过去,这并不是路易的作风。   他重新将卷轴放好,目光投向穿城而过的凤栖江。   就是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再次回到千年前,将前世发生的一切,用自己的眼睛看得清清楚楚。 第48章 神的居所   =========================   路易速度很快,他本想递交辞呈,但连校长都出面挽留,路易无法,只好想了个请病假的法子。他已经在学校工作了十一年,便一口气请了一年的长假。这样骗人不好,但现在也没其他办法了。   办妥手续后,已经到了年末。他这一个月里,每天都要多次经过凤栖江,却没有一次回到千年之前,而猫先生也没有回来,如果不是他胸口的九尾白虎还在,他甚至要疑心猫先生是不是将他丢下了。   平安夜那天,维克多破天荒地给他发来视频邀请。   维克多居住的地方免于大雪,他养的小羊羔都已经变成大只山羊,成天啃他的玫瑰花。维克多照常一顿哭诉,然后问他:“小路易,你养的那只猫呢?”   路易一愣,随即慢吞吞道:“他啊,有事离开一段时间。”   维克多微微一笑,“你在担心他吗?”   路易苦笑:“果然瞒不过你。”   维克多得意洋洋地打了个响指:“我可是你亲爱的老爹,你的小心思都表现在脸上,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话说到一半,维克多的神色正经起来,那双翡翠一般的绿眸变得极深极沉,“他会回来的,路易。”   路易笑了起来:“那好,借你吉言。”   哪知道再一次相遇来得这么快,路易与维克多聊完天,刚洗漱就寝,闭上眼睛下一刻便听见属于朔风的呼吸声。   目力所及皆是巍峨起伏的崇山峻岭,山势如刀锋,鹅毛大雪几乎要迷了他的眼。燕山雪花大如席,而他眼前的雪花也不遑多让,周遭白茫茫一片,云海潮起潮涌,在云海尽头,一轮金日正冉冉升起。   他听见善逝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你来了?”   路易心念一动,他尝试着与善逝对话:“这次我怎么附在你的身上?”   善逝语带笑意:“因为你已经从心底认为,你就是我,而我就是你,我们本就是同一个灵魂,在同一时空里自然不能分离。”   烈烈寒风中,善逝的长发向后吹去,仿若漆黑的经幡。他抬起手臂,手腕上的佛珠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与佛铃颤声相映成趣。路易凝视善逝的皮肤,那时一种冷白色,不像活人的色泽。风雪随善逝的动作忽然平息,他手腕一翻,将佛珠藏入袖中,那风雪登时再度袭来,割得人脸生疼。   路易这才留意到,善逝仍旧穿着一身素白的僧衣,外罩褐色袈裟,冰天雪地里,他似乎感觉不到寒冷。   “我从小便感知不到热,也感知不到冷,但我明明能吃饭喝水,睡觉打盹,与常人无异,”善逝轻声说,“你说这是为什么?我是人吗?还是其他什么妖魔鬼怪?”   他并不需要路易的回答,“我的确不是人类,或许说,我以前曾经是人。”   善逝沉默半晌,问道:“你知道我为何要来这里吗?”   “这里是哪里?”路易答非所问。   善逝远眺雪山之巅,云海尽头的金轮:“这里是神的居所——昆仑。”   “昆仑君?”   善逝:“是他。”顿了顿,善逝再度开口,“我曾见过一个幻象,那天广都晴空万里,站在城中也可以见到远方的雪山。我站在高山之巅远眺,看见金乌坠落,羽毛燃烧化为翠鸟。”   路易惊道:“我也曾见过同样的景象。”   善逝摊开手掌,掌中佛铃叮铃作响,浮云缠枝栩栩如生。他凝视着佛铃,嗓音清越,将往事娓娓道来:“我长到十岁时,师兄带我前往霞涌山脚的佛寺拜访,那个佛寺以前曾是道观。”   “坐忘观。”   善逝:“不错,如今它已改头换面,唤作绀碧寺。绀碧,乃深红透青之色,霞涌峰有一景,翠鸟奔日,正如绀碧。你说这翠鸟与那金乌有何关联?”   路易沉默,没有回答,他想起那个清晨自己在霞涌峰看见景象,瑰丽、壮美,穷尽他所有词汇都没法描述那时带给他的震撼。   善逝并不在意,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向山巅走去,兀自说道,“我没有父母,我的师兄调御十八年前在佛寺山门前捡到我,那时我尚在襁褓。师兄那时偷偷跑出去游玩,深夜回到佛寺不敢与师父对峙,便躲在山门外,后来实在太困,便躲在树丛里打盹,半夜却忽然被婴儿的啼哭声惊醒,他顺着哭声找到了我。捡到我的那个夜晚,桂树拔地而起,金色的凤凰落到树梢,广都城都觉得这是来自于上天的祝福,住持认为那是那是我的福分。”   “住持给我取名善逝,意为如实去彼岸,不再退没生死。”善逝顿了顿,苦笑着说,“他总是神神叨叨,说我不畏生死,取这名字再适合不过。”   路易轻声说:“他没有说错。”   善逝终于在山巅站定,在他脚下,悬崖如刀锋,云海翻涌不休,金色的日轮跳出云朵,目力所及一片辉煌。   “我来过这里,看过同一个日出,踏过同一片云海,翻过同一座山峰,”善逝环顾四周,狂风灌得他广袖猎猎作响,他淡淡道,“这里是我曾经死过一次的地方。”   路易骇然:“你说什么?”   善逝取下手腕上缠绕的佛珠,一手掐诀,从舌尖逼出一滴鲜血,开始诵念古老的经文。   路易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善逝的一举一动,不断有金色的文字浮现而出,一个一个环绕在他身边。路易发现,他渐渐能听懂经文的意思,他脑海里所有杂念都被排除,仿佛他已经变成诵念经文的人,狂风大雪都在他掌心,随他心意而动,他忽然听见清越的鸟鸣划破天际,一道金色的影子划开浩荡的云海,向他飞来。   “我从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   金乌向云霄冲去,浑身羽毛熊熊燃烧,它身上金焰比太阳还要明亮,相隔千米,他似乎仍能感受到金乌周身炽烈的高温,几乎要将他灼伤。   经文忽然停了,善逝张开双臂,金乌俯冲而来,坠入他的怀中,羽毛携带的火焰将他吞噬。善逝闭上眼,神色平静,没有痛苦,也没有挣扎。金乌融化在他的胸膛,燃烧的羽毛却向四面八方飘荡,逐一化作翠鸟。   善逝抬起手,一只翠鸟落在他的指尖,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脸颊。   路易听见善逝的叹息:“原来如此。”   经文又响了起来,翠鸟变成细沙,被风吹走,善逝身上熊熊燃烧的火焰,也渐渐熄灭。数息之后,一切回归平静,日轮已高悬天幕,耳边呼呼的风声提醒着路易,他们仍在雪山之巅。   “这是时光回溯的道法,”善逝主动开口解释,“耗费精血,可以再次经历自己在同一个地方曾经历过的事。”   “你为何这么笃定,就是这座山峰?”路易疑惑不解。放眼望去,无数座同样的雪峰静默地伫立在云端,昆仑,神的居所,只是看着便会心生敬畏,善逝为什么能分辨出来?   善逝:“卷轴,卷轴上对这里有些描写,我循着记载来到这里,又凭借模糊的印象走到这里,当我踏上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走得没有错。”   “善逝,卷轴上的内容就是都广志,他是你写的吗?”   善逝笑了起来:“你应该问,那都广志是不是你写的才对。都广志并非现在的我书写,而是以前的我,那时候的我还不叫善逝。”   路易低声问:“那算是你的前世吗?”   “也可以这么说,这么说方便些,”善逝将佛珠一圈一圈缠回自己的手腕上,“金乌燃烧身死,让我重新拥有了躯体,从此刀剑不入、寒暑不惧,而在此之前,我应该还生活了数百年,但我并不知道那时候我的名字。”   “昆仑君,他知道吗?”   善逝:“他与过去的我交好,在我化为婴儿后又将我交给凤栖寺,想必有他的顾虑,我自己的过去,要由我自己追寻。”   路易精神一振,情不自禁叹道,这简直像是轮回,他在追逐前世的脚步,而善逝也在寻找自己过去的痕迹。他单以为善逝便是他轮回的起点,没想到,他与昆仑君的联系,比他想得还要深。   二人相对无言,穿过白雪堆积的谷地,善逝忽然说:“这或许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了。”   “为什么?”路易愣了半晌,连声追问。   善逝捂住自己的胸膛,眉头微皱,轻声说:“你没有发觉吗?世界的法则在阻止我们相遇,你我本是同一个人,不过站在不同的时间里,我能与转世的自己交谈,本就与世间常理相悖。”   “我特意选择昆仑,将你从千年后带来,就是为了让你知晓我们的过去,我们的本源到底是谁。或许你还能看到我,但从此只会是幻象或者是回忆,而不是活生生的我。”   他的话音刚落,路易便感受到一股力量在撕扯他的灵魂,他慌忙道:“善逝,你听我说,凤栖寺下有一个万人坑,是埋葬战俘时形成,与我们的过去有关!”   善逝摁住心脏,难受地闷哼,鲜血从他的嘴角汩汩流出。   路易的五感开始朦胧,他渐渐地看不见、听不见、闻不见。他奋力与撕扯他灵魂的力量搏斗,飞快道:“善逝,你听我说,我曾经做过梦,梦见一棵顶天立地的树,树上生着罗网叶,每一片罗网,就是一个世界,在那棵树下,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就是我们,另一个站着,他对我们说,我们天生煞气,非生非死,赠给我们阳离鸟和缠枝佛铃镇压杀念。”   剧烈的疼痛席卷全身,善逝一下跪倒在地,嘴角溢出的鲜血染红了洁白的雪,佛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洞穿茫茫的风雪,路易的声音却渐行渐远。   善逝揩去嘴角鲜红的血,看着指尖滚烫的血液,他的脸上浮现浅浅的笑意。   “路易,我会想办法,再与你交谈一次。”   路易一口气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交代清楚,却得来这么个回复,不免有些茫然,“什么?”   佛铃再次摇动,清脆的铃声在天地间回荡,路易终究无法与那股力量抗衡,撕心裂肺的疼痛过后,他整个人都像是坠入无底的深渊,周身都被粘稠的黑暗包裹。   善逝的袈裟被风高高地扬起,他吃力地站起,仰头看向被风雪遮蔽的天空,突然,云破日出,金光万丈,他轻叹:“很高兴,能和转世的你相遇。”而路易却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第49章 烟碧观柳生   ===========================   路易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广都少见的下起雪。路易赤脚踩在地毯上,艰难地走到落地窗边,打量白雪茫茫的广都城。   天边泛起浅浅的红,像烧红的铁片。路易盘腿坐下,靠着落地窗,久久不能从之前的梦境中回过神来。善逝是他的过去,善逝经历过的事情必然深埋在他的脑海里——只是他记不起来而已。   路易看着天色渐明,旭日东升,忽然回想起那只浴火的金乌。它燃烧自己的生命,重塑了善逝的躯体,它金色的羽毛化作翠鸟,日复一日,奔向太阳。   “可为什么翠鸟会留在积翠峰?”他喃喃自语。   只能去霞涌峰、坐忘观亲自再看一看,路易心想。   他起身收拾行李,准备在霞涌峰住几天,如今霞涌峰早覆上皑皑白雪,翠鸟倒是一年四季都在积翠峰住着。路易一边收拾,一边感叹,也不知道能不能看见翠鸟逐日的景色。   这时,床上的手机响了,路易一看屏幕,是谢柳生的电话。   “阿柳?”   手机里传来谢柳生干净的嗓音:“易先生,请问您今天有空吗?”   “怎么了?”路易拧眉,谢柳生状态听起来委实不怎么好,声音虚弱无力,让他不由得担心。   “我这些天身体不好,恐怕要去医院住几天,想请您帮我照顾一下……”他话还未说完,便开始不停咳嗽。   路易丢下手里的衣服,弯腰捡起钥匙,大步向玄关走去:“我这就来找你。”   门刚打开,路易便走了进去。谢柳生的家里一股中药味道,而谢柳生本人脸色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嫣红,嘴唇煞白,整个人都病歪歪的,透露着一股病气。平日里总爱叽叽喳喳的鹦鹉阿花蹲在沙发上,少见的安静。   路易一看谢柳生,就知道他正高烧,“怎么拖到现在才准备去医院?”   “我之前去了京城一趟,回来就这样子了,”谢柳生苦笑,他打起精神准备给路易泡茶,“本来以为没事,觉得先前一离开广都就头疼是心理问题,结果回来没几天,就一直头疼犯恶心,今天早上一起来,就发现自己发烧。”   路易抢先一步拿走茶壶,皱眉:“你都这样了还给我泡什么茶?我送你去医院。”   谢柳生连忙摆手:“怎么好意思劳烦您,我自己去就行。”他脸色愈发苍白,说话的力气都要没了。   谢柳生已经把身份证等必要物品准备好,就放在桌上的皮包里。路易见他这样,心头火起,二话不说把他背到背上,一只手护住谢柳生,一只手拎起背包就往外走。   路易对谢柳生的情况心知肚明。谢柳生的父亲是江南人,如今正在家乡颐养天年,而谢柳生自己也没谈过恋爱,他生性害羞,又深居简出,成日在家里研究菜品,不爱与人交际,不喜欢麻烦别人。   某种意义上来说,谢柳生在自己和外界之间划了一道线,除非必要,几乎算是与世隔绝。   将谢柳生送到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后,医生说按谢柳生的身体情况必须得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他这种症状很奇怪,莫名其妙发高烧,但不知道到底是由什么引起。   路易心知肚明,恐怕导致谢柳生生病的就是陆吾那个那玄之又玄的灵魂无根说。谢柳生烧得厉害,办妥手续后,医院便安排他火速入院观察。护士给谢柳生挂好点滴后,又给路易叮嘱了一番注意事项。   护士走后,病房恢复安静。   谢柳生睡在床上,虚弱道:“易先生,麻烦您了。”   “你总是这么见外,”路易上前几步,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这几天好好休息,就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会帮你照顾好阿花的。”   谢柳生勉强地露出一个微笑:“阿花喜欢吃瓜果,越甜越好,其他没什么,它喜欢自己出去飞一飞,会自己解决排便问题,不用太操心。”   路易一一记下,谢柳生或许太累了,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病房色泽单调,清一色的雪白,干净、压抑。风吹窗帘,一枝树桠不知怎么地探了进来,柔嫩的绿叶为这压抑的病房带来一丝亮色。   “喵——”   窗外忽然传来一阵轻柔的猫叫,路易抬眸望去,灰色的狸花猫撞进他的视线。路易仓皇站起,跌跌撞撞地走到窗边,抱住那只柔软的狸花猫,双臂收紧。温热,柔软,的确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并不是梦。   “猫先生,你这段时间到底都去了哪里?”   灰狸猫的眼神温柔而伤感,他用肉垫子拍拍路易的手背,“我找回了记忆,一时间难以控制自己,只能回到昆仑墟疗养一段时日。”   陆吾看着面前路易的脸庞,心里慨叹,还好这一千年,变化并没有太多。路易或许觉察不到,他却能清楚地看出路易与善逝眉眼间的几分相似。还好,他把这个人救了回来,在此之前所付出的一切代价、遭受的所有折磨都值得。   灰狸猫安静地趴在路易怀里,看见病床上沉睡的谢柳生,心头浮起一股莫名的熟悉感。   “路易,让我看看他。”   路易闻言,果断将灰狸猫放在床边,“阿柳去了外地一趟,回来身体就不好了,是灵魂的原因吗?”   灰狸猫打量谢柳生苍白的面容,伸出爪子搭在他的眉心。风穿过病房,吹来几篇干枯的叶子,良久,陆吾收回爪子,扭头对路易道:“我让他睡得更沉了些,他的灵魂有溃散的迹象,现在勉强拼凑在一起,但不顶用,这是灵魂导致的身体虚弱。”   他沉默半晌,又说,“和你小时候一样。”   路易猛地抬起头,“我小时候的灵魂溃散过?”   灰狸猫静静地看着他,随即又偏过头去,并没有回答他,“你本该在十年前出生,但不知道为什么,提早诞生在路家。”   十年前,那年他正好一百岁。   路易双手捂住额头,心头涨得难受。他不可抑止地想起菩提树下善逝的遗蜕,面色红润,仿若生人。陆吾说,善逝以灵魂为代价引来黄泉水,灌溉菩提树,镇压尸骨。   菩提树为何要用黄泉水来灌溉,他的灵魂到底有何特殊,竟然能硬生生扭转忘川的河道。   “猫先生,所有事情你都想起来了吗?”   灰狸猫踌躇片刻,终究还是轻轻点了点头,“嗯。”   “我曾经看见过一个场景,一棵罗网叶的大树,生在一片红色里,那些红不像血,也不是天,天很黑,看不见光。”路易想了许久,还是将自己的猜测说出口,“那些红色的是花,坟墓边生长的石蒜,那是彼岸花海。”   陆吾看他,兽瞳波光流转,似乎在鼓励他说下去。   “猫先生,我想去忘川看一眼,”路易轻声说,“我想看看那个地方,既然我就是善逝,那我肯定有法子到达那里。善逝特意教给我回溯的道法,一定有他的用意。”   他感觉自己前世的记忆渐渐复苏,那所谓的梦里幻境,其实就是他的记忆,所以他附身在善逝身上。他先前疑惑,现在却醒悟过来,第一次经过凤栖江时,他来到屠杀发生的雨夜,以旁观者的视角目睹善逝的所作所为,那时一个引子,将他的回忆一点一点勾出来。   第二次经过凤栖江时,应该是善逝找回过去的记忆,在屠杀发生的前夕。   第三次在凤栖江,他看见一只橘色的狸花猫,然后再次回到千年前,这时候的善逝应该什么都不知道,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和尚。善逝很聪明,立马察觉到他的存在,还猜出了他的身份。   第四次仍旧在凤栖江,这次是善逝主动将他的灵魂拉到千年前,并与他进行了一番交谈,将他点醒,并下定决心寻找失落的过去。   第五次,就是昨夜,善逝已经破译出卷轴的内容,并来到昆仑雪山之巅,将回溯的道法教给他,并让他亲眼目睹金乌跌落雪山,羽毛化为翠鸟的景象。善逝在无声地提醒他,你要自己主动去寻找,而非原地等待,等待机会自己找上门来。   他站在时光的洪流中向后望去,仿佛能看见一身白衣的善逝对他微微一笑。   “猫先生,善逝相信我能学会那个道法,那些法术,都封印在我的灵魂深处,只是我没机会用到,便想不起来而已。”   陆吾跳到他的膝头,欣慰道:“你终于明悟了。”   路易一愣:“什么意思?”   白光一动,陆吾口中衔着一个佛铃,“你看。”   佛铃应声而落,摔进路易的手中,它原本是漂亮的鎏金,因时间太久,已经变成素雅的青色,上面雕刻着缠枝流云,边缘刻着一圈梵文。不论怎么看,都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   “这只佛钟,物归原主。”   路易握住佛铃,手心一片暖意,藏着来自于前世的叮嘱与祝福。佛铃一回到手中,他就知道关于这佛铃的一切,如臂指使,没有丝毫生涩。   它其实并非铃,而是佛钟。如今缩小到半只手掌大小,轻巧若无物,它原本重达九百九十九斤,所至之处,邪祟退散,不惧鬼神。有这佛铃,行走忘川如入无人之境。   将佛钟放进口袋,路易闭目养神,中途护士来给谢柳生换药,陆吾连忙钻到床底下趴着。   谢柳生醒了过来,路易上前帮忙扶他起来,然而就在离谢柳生只有几步之遥时,他口袋中的佛钟开始疯狂响动,清脆的钟声霎时充斥整个病房。 第50章 神女玉雕   =========================   谢柳生诧异:“易先生?”   路易面色不改,将佛钟按住,淡定自若道:“手机没有静音,刚刚有人打电话,我出去一下。”   谢柳生茫然不解,睁着眼睛,目送路易走到阳台,从兜里摸出某个物品捣鼓一番,随后又揣进口袋,面色恢复正常。   从上午陪床到傍晚,在谢柳生再三催促下,他才不放心地离开医院。   回家路上,陆吾坐在副驾驶座,车内气氛莫名有些压抑,路易左转方向盘,借着看后视镜的机会,扫了一眼陆吾。他侧过头,看着城市五光十色的灯光一一闪过,琥珀似的兽瞳倒影着斑斓霓虹,流光溢彩。   “猫先生。”   陆吾耳朵一动,回头看他。   “你变了很多,”路易直视前方,语气很平淡,波澜不惊,“记忆全部都找回来了?”   陆吾迟疑片刻,说:“路易。”   “嗯。”   “我只记起来一些,从认识你、不,找到善逝到至今。”   路易明白,认识你,说的并不是这一世的相遇,而在遥远的过去,那段回忆在转世轮回中变得斑驳不清,像是隔着一层磨砂玻璃,不论怎么擦拭,都徒劳无功。在善逝之前,他还曾有过一段人生,显然陆吾也心知肚明,所以才会特意改口。   说完,陆吾便转头看着窗外霓虹闪闪烁烁,流淌成光影的长河,外面很热闹,可他的神色却很寂寥,“如果当初我没有离开你身边就好了。”也不会让身为善逝时的路易,离开得那么惨烈。   驶入地下车库,熄火停车,路易坐在漆黑的车厢中,只有车库的冷光灯发出黯淡的光。   “猫先生,我现在还好好地坐在这里,你不用那么自责,”他话锋一转,又道,“我和你头一次见面时,你更咄咄逼人,我还纳罕为什么你性格变化这么大,你过去也是这种性格吗?”   陆吾:“或许是罢。”他身为神君,更多的时候都在长眠,鲜活的记忆很少,在他零星的幼年回忆里,他桀骜不驯,东皇太一赐名昆仑君后,他一直在昆仑墟中沉睡,偶尔醒来看见雪山巍峨,云海沉浮,千万年每次醒来,眼前的景色都未曾变过。渐渐的,漫长的岁月让他性格都变得沉稳。   他自诞生至今,最鲜活的记忆莫过于和路易度过的几百年。可惜他将记忆弄丢了。   路易转头看向陆吾:“猫先生,不论怎么样,你都会陪着我吗?”   陆吾一怔,随后坚定地回答他:“我会的。”   在此之前,路易依约照顾鹦鹉阿花,每天都要去医院看一看谢柳生。谢柳生退了烧,却依然虚弱,好在手脚无碍,凡事都能自理。每次路易来看他,都劝路易去忙自己的事情,不必管他。路易再三确定没事后,才不放心的离开。   听说路易打算去积翠峰住一段时间,谢柳生极为愧疚,知道由于要照顾阿花,路易不得不将计划延迟,他索性道:“易先生,你可以把阿花一起带去,它会自己跟你走。”   得了谢柳生的应允,第二天一大早,路易就提着行李,拿着鹦鹉的吃食和鸟架,驱车前往积翠山。陆吾主动揽下盯着阿花的任务,可阿花安分得狠,果真如谢柳生所说,一点不害怕,反倒兴致勃勃地左顾右盼,大花翅膀扑棱个不停。   “你这个车真不错!”鹦鹉突然出声叫道。   路易乐了,“多谢夸奖。”   陆吾眯着眼睛看鹦鹉,若有所思。   积翠峰是闻名遐迩的旅游景点,大多数游人到达广都后第一件事,就是来积翠峰游玩,然后看霞涌峰的日出。   他们平常所说的积翠峰和霞涌峰其实都是同一条山脉里最高的两座山峰,这条山脉绵延数百里,望不到边际,层峦耸翠,千嶂连云,如广都大地上的一条卧龙。积翠峰高耸险峻,山脚淌过湍急的东墟江,山腰缠着流转的云雾,山巅则是一望无际的晴空。   三小时车程后,路易将车停在坐忘观山门前的空地上。   鹦鹉拍着翅膀就飞了出来,在路易肩上站得稳稳当当,还得意地给陆吾抛去一个眼神。路易啼笑皆非,看着陆吾:“猫先生。”   灰狸猫身上泛起一阵白光,白光散去,取而代之的是银发白衣的男人。   陆吾睁开眼,露出寒星一般剔透的黑眸,他动作自然地牵起路易的手,“抓紧我,这里很危险。”   积翠山自入冬以来就下过好几场雪,如今绿树灰瓦都覆上一层皑皑的白雪。山风料峭,路易冷得一哆嗦,连忙把大衣扣上。陆吾握紧他的手,源源不断的热气从陆吾的掌心传来,路易原本冻僵的四肢瞬间温暖如初。   路易轻声道谢。   陆吾道:“你怕冷。”   “对,从小就怕冷,但是我很喜欢冬天,越冷越喜欢。”路易自嘲,“是不是很矛盾?”   陆吾深深地看他:“不矛盾。”   坐忘观还是老样子,房殿瓦舍被政府拨款简单修缮过,还保持着原貌。山门前的广场有两个足球场大小,正中立着一尊三米高的神女像,挽剑抱兰,绸带飘飘,凌厉又温柔。   “少司命?”陆吾看着这尊神女像,不由自主唤出一个名字。   路易惊讶地复述:“少司命?”   雕像在这百年间遭受风吹雨打,早已失去建成时洁白的模样。陆吾凝神一望,他举起手一挥,灰扑扑的雕像从头顶开始,灰尘如水滴一般滚落,没过多久,神女像便焕然一新。   陆吾喃喃自语:“果然是少司命,为什么这里会有她的石雕?”   “少司命,是九歌里的少司命吗?”   陆吾颔首:“对,她是司掌天下姻缘与子嗣的神女。我在昆仑墟时,她给我送来卷轴,托我寻找一位长生之人,只要我看了那枚卷轴就能明白。”   “卷轴?是我那枚卷轴吗?”   陆吾摇头轻叹:“我忘了,当初在广都中学找到你时,我大梦初醒,脑海里一片混沌,找到你之后,才渐渐清醒。”   在陆吾口中,少司命是个极温柔的神女,说话柔声细语,对谁都笑脸相迎,似乎从来不会生气。她办事向来妥帖细致,即便是东皇太一都会敬她三分。   路易心生好奇:“神君中,东皇太一最尊贵吗?”   “是,也不是,”陆吾仰头看着天空,像是要看到浮云背后那片神灵居住的地方,“东皇太一当然尊贵,最却算不上,掌握规则的神君另有其人,你见过他。”   路易错愕:“我见过?”   “那棵世界树,我们称之为建木,”陆吾淡淡地说,“建木生于九幽冥土,树冠长至九重天阙,树上每一片叶子都是一方世界,枝上除却罗网叶还栖息有神鸟走兽。建木本不应诞生意识,诞生意识之后,原本应该在它还懵懂时就将它抹去,可司掌雷霆的云中君和另一位朝生君却一起将此事瞒了下来。”   “朝生君?”   “朝生君是另一神木大椿所化,或许是可怜它罢。”   “听你的意思,世界树,不,建木诞生的那位神君应该是无人能敌?”   陆吾叹了口气:“那位神君诞生后没多久便遭人暗算,从九重天阙殒落,原本我们都以为他必定身死道消,没想到千年之后,他竟然转世成人,以凡人之身报仇雪恨。等他凡人的身体衰老逝去后,神魂归位。”   说到这里,他神色愈发复杂:“这位神君,你或许不记得,但与你牵连颇深。”   “什么?”在听见这句话之前,路易还是旁观者心态,只将这当成一个无关自身的故事,可转眼他竟然就变成了戏中人。   路易转头就要去看阿花,陆吾牵着路易的手陡然收紧,回忆起往事,神色变得痛苦,“你离开之前神色很平静,你告诉我,你已经将想做的事情完成,即使魂飞魄散也无怨恨。”   路易担忧地用双手握住陆吾:“我在这里。”   “抱歉。”   阿花原本还老老实实蹲着,路易话音刚落,它却忽然振翅飞起,几秒钟就歪歪斜斜地飞到数米高,路易却顾不得阿花,咬咬牙,破釜沉舟道:“我们都已经定下夫妻契约,你不用这么客气,善逝和你心意相通了吗?”   陆吾错愕:“不是……”   路易摊手:“那不就结了,我还是善逝的时候,并不知道你的心意,自然了无牵挂。”   陆吾:“我……”   路易警觉道:“还有什么你没说的?”   “我和你已经两情相悦了?你喜欢我?”陆吾不可置信。   路易这才发觉他们之间可能存在一些认知误差,他蹙起眉,有些哭笑不得:“你连契约已经订下,怎么还不觉得我们是一对?” 第51章 绀碧   =====================   陆吾结结巴巴:“这么快,我有点不敢相信。”   “你为什么不相信?因为善逝吗?”路易轻笑,扬眉看他,“猫先生,你对自己太不自信了些,善逝并非是我唯一的前世,在善逝之前,我应该也与你熟识,如今你不记得,我也不记得那段回忆。”   陆吾打断他的话:“我信你。”   路易笑起来,他安抚地拍拍陆吾手背,改口道:“善逝喜欢你的。”   “因为我就是善逝。”   陆吾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看见那个眼角一点朱砂的清隽僧人冲他粲然一笑。他从未见过善逝发自内心的笑,善逝性格与路易有些微不同,他似乎更开朗,更喜欢恶作剧,长在佛门,却不守清规戒律,常常开怀大笑;路易在清贵世家中长大,举手投足都斯文尔雅,对谁都彬彬有礼,温和、疏离。   陆吾叹息:“对,你们是同一个人。”   路易正想开口,阿花又飞了回来,嘴里大叫:“救命啊!”   彩色的旋风一头栽进路易怀中,埋着脑袋,不肯出来。路易有一瞬间的懵圈,陆吾单手逮住阿花一对翅膀,把它从路易怀里拎出来:“怎么回事?”   阿花一脸颓丧,脑袋偏向一边,豆豆眼里尽是生无可恋。   路易向阿花飞来的方向望去,却意外地瞧见一个熟人。   “啊呀!这不是我家老四吗?”某位熟人大摇大摆地从山门笔直走来,“我就说嘛,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金刚鹦鹉,还长得这么眼熟。”   这人高高瘦瘦,标准的麻杆身材,脸倒是挺斯文,一身书卷气。路易一看这人,就忍不住笑起来:“这不是老二吗?你怎么在这里?”   汤之臣:“我每个星期都要来坐忘观看一看,这位是?”他把目光转向路易身边的陆吾。   路易大大方方介绍:“这是我爱人,陆吾。”   汤之臣肃然起敬:“呵,久仰久仰!”说着,就伸出俩爪子要跟陆吾握手。陆吾捏住阿花翅膀的手松开,有些拘谨地和汤之臣握了一下。阿花扑棱着翅膀,歪歪斜斜地飞到路易肩膀上站稳,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   路易逗它:“你叹什么气?”   阿花幽幽道:“心累。”   汤之臣大笑:“这鹦鹉真机灵,都快成精了吧?”他上前一步,伸手想摸摸它漂亮的彩羽,阿花嫌弃地挪了几步,眼看就要掉下路易肩膀的时候,翅膀一扇,就飞开了。   汤之臣满脸失望:“这只鸟太伤我心了。”   路易看着他手里的弹弓:“我觉得阿花躲你是正确的选择。”   陆吾在一旁沉默,汤之臣悻悻地把弹弓揣兜里,转头看着陆吾那头漂亮的银发,戳戳路易肩膀,小声问,“你家对象头发天生的还是染的?还有挑染。”   陆吾是白虎,白毛黑纹,眼睛是属于老虎的赤金色,路易摸摸下巴,有些拿不准:“应该是天生的。”   他们俩一点都没有说悄悄话的自觉,路易甚至眉眼带笑地盯着陆吾,陆吾无奈,只能任由路易用他的银发开玩笑。   汤之臣说,不知为何,自打先前那次来过坐忘观,他就对这里一直恋恋不舍,干脆一个星期来逛一次,不然心里不舒坦。坐忘观荒废已久,既没有道士、也没有和尚,进去溜达也不收门票钱,只有几个守山人住着,极为安静。   路易目光古怪地看向汤之臣:“你该不会是想出家了?”   汤之臣矢口否认:“胡说什么,我就是觉得这个地方很熟悉。我总觉这坐忘观应该还有别的名字才对,但是我回家翻了地方县志,没有找到。”   “绀碧寺。”   “公元一千年左右,这里曾经作为寺庙,更名绀碧寺。”路易看着汤之臣,眼神带着些许审视,“绀碧,一种深青透红的颜色,得名于积翠峰的名景,翠鸟逐日。”   汤之臣一愣,“绀碧寺?”   路易点头。   汤之臣摁住额头,眉头紧皱,神色狰狞,大滴大滴冷汗落了下来,他冲路易摆摆手:“我有些难受,先去河对岸的旅店休息一下,你待会儿要有空就来找我。”   路易不放心,便强硬地和陆吾一起,把汤之臣送回旅店。   汤之臣头刚沾上枕头就沉沉睡去。路易环视四周,这间旅店不大,但房间清理得很干净,枕头被褥都雪白,不见一点脏污。壁挂电视纤尘不染,桌上的一次性用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汤之臣躺在床上,脸色煞白,即便在睡梦中,他也汗如雨下。   路易担忧地蹙起眉,为汤之臣擦了一次额头上的汗,但很快又故态复萌。陆吾上前一步,食指与中指并拢,点在汤之臣额头灵台处,他的指尖泛起一点白光,沿着鼻子、人中、嘴唇、脖颈,一直到达心脏。   白光并未消散,反而变成一条细细的白线。   陆吾的面容在白色的光芒里显得冷淡而不近人情,他在汤之臣掐诀一按,汤之臣登时身体一弹,吐出一口浊气。神奇的是,这之后,汤之臣恢复平静,再也没有颤抖流汗。   陆吾用纸巾擦拭右手,对路易道,“他是调御。”   调御,善逝的师兄,也是捡到善逝的人。路易震惊地盯着汤之臣窄瘦的脸,怎么也没办法将他和印象中那个高大健壮的光头僧人联系起来。在他为数不多的记忆中,调御应该是个严肃的和尚,他比善逝大了十岁,如兄如父,善逝可以说是被他一手带大。   在幻境中,调御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和善逝对峙,一次是漫山遍野地寻找善逝。可不论是何情景中的调御,路易都没法和汤之臣画上等号。   “汤之臣身体有些奇怪,只以素食果腹,只要沾一点荤腥,就会永远也吃不饱。”陆吾垂眼看着汤之臣的面容,伸手在他的胃部一划,“有饿鬼。”   电光石火之间,陆吾左手拉住一团漆黑的东西,猛地用力向外一扯。   在那东西正欲尖叫的时候,陆吾眼疾手快地布下结界,口中诵念,右手迅速掐诀,狂风顿起,化作旋涡,陆吾右手从旋涡中抽出一把雪亮的长剑。路易这才看清那漆黑东西的样貌,青面獠牙,肚子奇大而脖子极细,果然是一只饿鬼。   陆吾手握长剑,杀气腾腾,那饿鬼挣扎得愈发剧烈,陆吾冷笑一声,左手用力一捏,饿鬼细细的脖子登时断开,硕大的肚子落到地上,不停扑腾。陆吾冷漠地看了一眼,长剑凌空一挥,白光轰然炸开,将饿鬼的尸体化为齑粉,在那一道凌厉剑势中,路易仿佛听到了响天彻地的虎啸。   “那个饿鬼到底怎么回事?”   陆吾手腕一转,长剑化为光尘,消失在他手里,“应该是在鬼道沾上的,不知道调御死后有什么际遇,竟然沾上了这种畜生。”   饿鬼,佛经谓人生前做了坏事,死后要堕入饿鬼道,常受饥渴之苦,乃是冥土地狱六道之一的鬼怪。   “只有这一只饿鬼?”   陆吾道:“应该只有一只饿鬼,他能带着饿鬼转世,投生为人,甚至平安成年,这才不可思议,他前世有大功德。”   汤之臣脸色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但由于他身形瘦削,像是带着病气。他想起第一次和汤之臣来坐忘观时,汤之臣问他这间道观是什么名字,他回答说坐忘观。汤之臣的反应很耐人寻味。   【不对……不对……不该是这个名字,这雕像也不是道教的神仙。】   或许在潜意识里,汤之臣记得这个地方,在千年以前,这座道观曾经成为佛寺,取名绀碧寺,在广场上的雕像,应该就已经出现。   路易拧眉思忖片刻,认真说:“我们去坐忘观再看看。”   坐忘观静静地在积翠峰山脚沉睡,穿过广场,路易踏上长长的青石阶。这数百青石阶极长,覆满白雪,踩上会发生咯吱咯吱的响声。两边的石栏上都修着数盏精巧的铜灯笼,上面是缠枝流云,与佛钟上的一模一样。   路易停住脚步,垂头抚摸这些冰冷的灯笼。他怎么就没发现佛钟与铜灯的装饰一模一样?他只在佛钟与这铜灯看过这样的缠枝流云,缠枝纹的盛行在公元一千年后,那时善逝离世已经数载。善逝身边的佛钟却已经遍布缠枝,枝上则是独树一帜的罗网叶,更别提那些飘散的流云。   路易取出随身携带的佛钟,与铜灯笼上的比对,“简直是等比缩放。”   陆吾说,“这些铜灯笼比这道观存在的时间还要长。”   然而这些铜灯笼光亮如新,没有一丝锈迹,完全看不出它是两千年前的古物。路易狐疑:“怎么会?”   陆吾手掌放在铜灯上空,轻描淡写地一挥而过。原本还崭新的铜灯簌簌作响,灯壁如落花一般层层脱落,露出里面斑斑的锈迹。   “看不出来,只是因为有个幻术遮掩了真实。”陆吾手握成拳,慢慢地将手放回裤子旁,贴着裤线。   路易上前又一次触碰那盏不久之前还精巧华美的铜灯笼,他还未碰到,一片铜锈便落了下来,轻飘飘的,如一片羽毛。他不信邪,又去抚摸别的铜灯,摸上去的地方光滑冰冷,完全没有粗糙斑驳的铜锈。   “这怎么回事?这是幻术?”路易不敢相信,反复以手指抚摸,入手的温度仍旧冰冷,触感光滑,“这些铜灯肯定通过碳14检测了,不然不会被这么大咧咧地放在这里。”   铜灯构造别具一格,造型也匠心独运,果真如陆吾所说,那这些就是两千多年的文物。路易望向看不见尽头的长阶,在这阶梯边,这样华美的铜灯笼还有一百多盏,价值连城。   陆吾冷笑:“这种扭转人的视线乃至扭转规则的幻术,能施展的人不超过一个巴掌。” 第52章 弱水三千   =========================   “东皇太一,未尘君,九阴君,”陆吾低声说,“会是谁布下的障术?”   路易不期然感受到一丝冷意,似乎有瑟瑟寒风从他背后穿过,让他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九阴君?”   陆吾这才察觉自己的失言,“他已经死了。”   “已经死了的神君?”路易语气疑惑,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陆吾额上冒出一滴冷汗,他的神魂情不自禁的开始跳动,是时候了,路易应该知道了。那段晦涩的过往,淌满鲜血与仇恨,这个名字的出现,预示着两千年前以及被尘封的回忆。揭开这记忆的一角,就能看见一个无底深洞,从洞中涌出充满血腥味的狂风。   路易不再去看青石阶边那一盏盏华美的铜灯笼,他目视前方,拾级而上,“猫先生,我听过九阴君这个名字,在一个梦里,有人告诉我,九阴君已经被他封印在九幽深处,从此人间世界任我遨游。”   “为什么?九阴君是谁?”路易想起古籍中曾记载的一个神仙,“是烛九阴吗?”   “他是你的仇敌。”陆吾眼睛直视路易,灼灼的火焰在他眼眸中跳动。   路易一怔,随后恢复了平静,“原来如此。”   他踏上最后一个台阶,在山门大殿前站定,山风吹来,吹得他衬衣领子摇曳不定。路易深深地呼吸,“我好像听见了记忆复苏的声音。”   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座历史悠久的道观祖庭,两千年风云变幻,东墟江拱卫着这座道观,它一直未曾有过太大的变化,沉默矗立在这里。   路易逐个逐个地细看,走过殿宇每一寸土地。他依稀听见两座铜塔塔檐缀着的风铃摇晃的声音。祖庭松柏森森,金乌渐落,黄昏已到。房屋的影子在日光中拉得很长,斜斜地流淌在地面上。路易和陆吾沐浴在血红的夕阳里,漫步在幽静的祖庭中。   走到坐忘观深处,几畦菜地,一个葡萄架,木架上的葡萄藤都已经枯萎泛黄。路易还记得他在这里断裂的记忆,“我在这里受过袭击,和竹林一样的白骨,然后被人救了下来,我记得我听见的是《地藏经》。”   路易沿着石板铺成的小路往前走,陆吾牵住他的手,“现在想来,或许是善逝救了我。”   善逝就藏在他的心里,永远不曾消失。   黄昏血色中的深林变得肃杀,每一片叶子都染上鲜血的颜色。路易脚步一顿,袋中的佛钟开始颤动,幅度很小,然而在它震动的那一瞬间,路易便已经察觉。   陆吾低声喝道:“路易,不要动。”   他的双手牢牢按住路易的肩膀,天空遍布金红色的层云,在尽头,还能依稀看见淡淡的紫色。群鸟归巢,风穿树林,路易一时间只能听见身边人很轻的呼吸声。   “发现了吗?”   “什么?”   “地狱的大门打开了。”陆吾语气渗人,吐露着可怖的话,“这里每到黄昏交界时,就会变成生死交界的地方。”   话音刚落,他脸色一变,双臂抱住路易猛地向上一跃。枯骨破土而出,狠狠地撕开祖庭宁静的假面,露出狰狞的内在。   路易悚然而惊,不过短短几秒,他们脚下已经是骷髅的海洋。无数具骷髅从土里爬出来,身上有些还带着碎步破甲,看起来俨然是个地下的军团。   陆吾单手搂住路易,身上泛起白光,须臾间便化作白虎。路易会意,连忙爬上白虎宽阔的背部,紧紧地抱住白虎坚实的臂膀。他把脸埋在白虎柔软的皮毛中,呼吸间都是属于陆吾醉人的香,清冽、悠长,像昆仑墟万年不化的白雪。   “吼——”   白虎仰天长啸,啸声响遏行云,就连天地也为之震动。地上密密麻麻聚集的枯骨也为之一滞,路易不敢抬头,但他口袋里的佛钟却摇动得越来越剧烈。一声长啸,白虎扶摇直上,直冲云霄。   随后又猛地降低,乘风而归,掌下飓风毫不留情地绞杀枯骨形成的军团,霎时间,遍地齑粉,所过之处一片茫茫灰烬。   血色的太阳不再下坠,就那么挂在天幕上,时间仿佛静止在了刚刚那一刻。   白虎轻而易举地将白骨绞得粉碎,路易低头望去,发现齑粉竟然慢慢地聚集起来,头骨、手臂、腿骨,竟然又成了完整的骷髅,摇摇晃晃地继续寻找活物。路易皱起眉:“这是?”   “生死交界之地,它们已经死了,在这里会以另一种方式复活,自然也会不断地在生与死之中循环。”白虎说话时吐息着苍白的火焰,“即便绞得粉碎,也会恢复。”   路易紧紧抓着白虎肩胛上的长毛,烈烈旋风吹得他额发向后,“那我们要怎么办?”   白虎转头看向黄昏中湍急咆哮的东墟江:“误入生死交界的人,只有一条路可以离开。”   “什么路?”   “黄泉路。”   路易惊惧,后背渗出密密麻麻的冷汗白虎发出撼天动地的怒吼,苍白的火焰在风中摇曳,花瓣一样的火焰随风而飘落,路易耳膜都要被虎啸震破,他捂住耳朵,伏低身子,不敢轻举妄动。   庞大的白虎锋利的牙齿间流淌过火焰,脚踏狂风,向东墟江飞奔而去。   路易忽然听见一声尖细的叫喊:“等等我。”   他艰难地回过头,见到一只花花绿绿的鹦鹉正拼命追着他们飞,翅膀都要扇抽筋了。白虎闻声也停了下来,鹦鹉一头栽进路易怀里,虚脱地摊平。   路易把鹦鹉抱紧,半边身子都压在陆吾身上,他鼓励似的拍了拍白虎有力的背:“猫先生。”   白虎低吼:“我知道。”   白虎载着他来到东墟江上空。路易居高临下地俯视这条湍急的江河,在夕阳下,江水仿佛新鲜的血,红得触目惊心。两岸的房屋不知何时消失不见,只剩下连绵的青山,也没有栽种的行道树、宽敞的沥青路。   “黄泉路,”路易看着东墟江流向地平线,“就是东墟江吗?”   白虎声音低沉,仿佛有闷雷从天上滚过:“没错。”   “很熟悉,”路易眯起眼睛,“像是我曾经走过这里。”   东墟江,墟,曾经有许多人家居住过,而现在已经荒废了的地方。世人都说,墟这一字,意思是指东边的坐忘观。可坐忘观算是人家吗?还是说,这墟,另有指代的地方。   白虎嗅闻着风带来的讯息,“有黄泉水的味道,沿着这条河向上走,就能到达九幽冥土。”   白虎一头栽进鲜血一样的东墟江,在他入水的那一瞬间,他化作人形,将路易紧紧抱在怀中。路易一手抱着鹦鹉,一手搂住陆吾的腰,闭紧双眼,感受到粘腻的液体紧贴肌肤,呼吸间都是刺鼻的血腥味,味道浓重几乎叫他呕吐。   有许多画面在他脑海中闪过。   他披坚执锐,茫然地在苍茫的群山中苏醒,找不到同袍,也不知自己是谁,听着滔滔江水声,便向水声来处走去。看到了汹涌的大江,却也找不到能说上话的人,他只好沿着江水而行,一直走,一直走,找不到尽头。   他好像不需要吃饭喝水,也不要休息睡觉,某个夜晚,他忽然抬头望去,看见一棵参天蔽日的大树,树上的罗网叶随风而动。   ……   路易猛地睁开眼,刺鼻的江水一齐灌入他口中,下一秒,他就浮上水面,陆吾担忧地看他,“路易,没事罢。”   路易回过神来,连忙摇头:“我没事,”他手里空空,抱着的鹦鹉不见了,他慌忙就要潜入谁里寻找,“阿花呢?”   距离他数尺之遥,扑通一声水花响,一个彩色的小脑袋钻出水面。   路易游过去,把阿花抓进手里,“你吓我一跳,差点以为你丢了。”   阿花没有回答,这小鹦鹉豆豆眼睁着,却毫无神采。路易慌了,陆吾接过鹦鹉,因为在水里滚过一遭,它浑身羽毛都被淋湿,赫然是一只落汤鸟:“死了,这里是忘川,凡是进入忘川的人,灵魂都会被带走。”   路易愕然:“那怎么办?”   陆吾:“放心,它既然能浮上来,肯定不是普通的鹦鹉,灵魂会自己找回来。”   忘川,冥土中唯一一条河流,说是河流其实并不准确,它浩浩汤汤,辽阔无垠,更像汪洋大海。   “昆仑之北有水,其力不能胜芥,故名弱水。”陆吾重新化为白虎,让路易坐在他背上,免得在水里浮沉。   路易环视四周,心头震撼,不可名状:“弱水?忘川就是弱水?”   “源自昆仑的水有三,一曰白水,位于九重天阙,饮之不死,二曰黑水,位于人间,流经之地可使人生息,三曰赤水,位于冥土,灵魂不渡,鸿毛不浮。”   “就是这里。”白虎仰起头,吐出苍白的火焰,“即便是我,也没办法飞过赤水。”   路易沉默半晌,轻声说:“猫先生,既然这里会将人的灵魂带走,那为什么我却安安稳稳地坐在这里?”   “是因为我既非生又非死吗?”   ====================   # 卷三 月黑路长   ==================== 第53章 引魂舟   =======================   他将这个讯息牢牢记在心底,不敢有一刻忘记。   来到这所谓的忘川,那段模糊的画面愈发清晰。漆黑得看不见星辰与明月的天空,看一眼便心生颤栗,多么熟悉。   路易坐在白虎宽阔温暖的背上,心里止不住发寒。他极目远眺,能看见参天蔽日的大树,望不见大树的顶端在何处,它的庞大超过所有人的想象——那是一种能让人心生敬畏的伟岸。   “那就是建木。”路易喃喃道。   生于冥土,树冠长至九重天阙,树上每一片叶子都是一方世界。难怪不得陆吾说,这棵神木本不应该诞生意识,它过于威严,每一个看见它的人都会心甘情愿为它跪伏。   江面上起了一层雾,如同柔曼的轻纱,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红。红雾渐渐靠了过来,白虎纹丝不动,似乎并没有抵抗的想法。路易浑身紧绷,不敢有片刻放松。   薄雾中渐渐驶来一艘小船,划开水浪,路易屏住呼吸,天地间都只回荡着小船剥开水浪的清脆水声。   小船在他们面前停下,然而船上空无一人。   陆吾低声说:“上去吧。”   路易被这诡异的场面惊得发毛,胆寒道:“这是什么?”   “引魂舟。”   路易克制住内心的恐惧,吃力地爬上小船坐好,陆吾紧跟着也跳了上来,他握住路易的手,无声地安抚。   引魂舟动了,它晃动的幅度很轻,流水擦过船身,发出哗哗的声音。与其说是小船,不如说是一叶扁舟。引魂舟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紫色,近似于黑,路易紧紧抱着怀中湿透了的鹦鹉,无意识地瑟瑟发抖,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恐惧。   陆吾一只手牵着路易,一只手将鹦鹉托了过来。   苍白的火焰舔舐鹦鹉潮湿的羽毛,眨眼间,鹦鹉便恢复了干燥,一身彩色的羽毛仍旧漂漂亮亮的。它闭上了眼睛,似乎陷入梦境之中。陆吾故技重施,火焰自他手中传来,一股暖流淌遍全身,路易舒服地喟叹,他重新将阿花抱进怀中,依恋地靠在陆吾身边。   不一会儿,便坠入梦乡。   他听见有人在说话,耳边有哗哗的水声。   “引魂舟,就是这个玩意儿?”长发的白衣僧人安安稳稳地站在岸边,看着江边停泊的小舟,怀疑道。   小舟通身紫色,颜色极深,近似于黑,其上雕刻着罗网叶缠枝纹。这条舟看起来实在是太轻了,似乎轻轻一晃整只舟就会翻过去,倒扣在水面上。   善逝转头看向旁边的年轻男人:“谢生,你真没有骗我?”   谢生抚摸下巴:“应该是它,引魂舟,你凑近看看,要是里面躺着个人,就是引魂舟没错了。”   善逝不动如山,压根没有上前一探究竟的念头,他老神在在道:“你去,这引魂舟不是你造出来的吗?”   “不可能,我可不想看见引魂舟里躺着一具骷髅。”谢生后退几步,举着折扇使劲摇晃,“你去,你不是和尚吗?你们都说红粉骷髅,你肯定不怕。”   善逝轻哼一声,干脆利落地甩出手上佛珠,把谢生绑住,强硬地拖到身后:“这可是你出得主意,好不容易来到赤水边上,你可不能半途而废。”   连拉带拽地将谢生绑到江边小舟前,善逝和谢生不约而同地探头望去。   紫色的引魂舟中,有一个男人在沉睡。他面色红润,广袖宽袍,长发如墨,怎么看都是一个熟睡之人。让人惊讶的是,男人与谢生几乎九成相似,唯一不同的是谢生眉宇间没有那丝捉摸不定的缥缈仙气。   善逝:“你以前长这样?”   谢生唾弃:“我以为我以前会长得更俊美些,结果还是长这样。”   善逝鄙夷:“那你要回去吗?”   “回什么回?我就一个文弱书生,没有你,我怎么可能独自跋涉昆仑墟,”谢生丝毫不愧疚,“走,上去。”   谢生挽起袖子就要往引魂舟上爬。他尝试着在小舟的一头坐下,却怎么也坐不舒服,干脆哼哧哼哧地把沉睡的男人抬起来,哐当一声丢进忘川水里。他拍拍手,累得气喘吁吁,撑着后腰在引魂舟上坐下。   善逝注视那个仙气飘飘的男人慢慢被赤水吞没:“你认真的?你就把你以前的身体这么丢进水里了?”   谢生大大咧咧道:“一具皮囊而已,我灵魂在这里,放心,这赤水灵魂不渡、鸿毛不浮,水中之物永远不腐,你就放心吧。”   善逝跳到小舟上,面无表情地说:“我很放心,你以后别哭天喊地说悔不当初就行。”   待他们二人坐上引魂舟后,水浪无风自动,向两边流去,将引魂舟向前推。   谢生坐在舟尾,善逝负手站在舟头,轻舟如叶向前飘去,微风吹动善逝的长发,就连他腰间的佛钟也发出叮铃当啷的轻响。   周遭都是水,望不见边际,越往深处走,便只能看见淡淡的红雾,耳边水声哗哗。善逝低头凝视赤水,无波无痕,仿佛是一潭死水,可这分明是一条漫长得走不到尽头的河流,水却不会流动。   谢生坐在舟尾,笑道:“你不用看,这水是流动的。”   善逝回头:“哦?怎么说?”   谢生捞起袖子,将手伸到赤水中,“你摸一摸就知道,会有水流冲刷你的掌心。”   小舟随谢生心意悄无声息地停下。善逝依言蹲下身,把手掌没入赤水,果然感受到水在轻微地流动,不如人间江河那般滔滔汹涌,但的确是在流动。   他收回手,摊开手掌,看着掌心留下的江水。   “红色,”善逝喃喃道,“所以叫赤水吗?”这江水流淌着不觉得,只以为是深沉的黑色,这样放在手心里,有肤色作对比,才发现竟然是鲜血一般的红,也与鲜血一般浓稠。   小舟再次启程,谢生抱膝,“你问我,我也迷迷糊糊的,应该是吧。”   “赤水源自昆仑墟,你不如问昆仑君,”谢生忽然说,“他肯定熟悉,天下三水皆源出昆仑。”   善逝冷哼一声,将水珠甩干,“你休想拿昆仑君挤兑我。”   “大家都是忘记前尘的苦命人,你何必要对我这么警惕呢?”谢生摊开手,满脸无辜,“昆仑君与你过去牵连那么紧密,你为什么不和他一起下冥土,反而是和我一起下来,莫非……”   谢生陡然凑上前,笑嘻嘻道:“你喜欢我。”   善逝冷冷地睇了他一眼:“自作多情可不是什么好习惯。”   谢生顿感无趣,两人一时无话,不知过了多久,氤氲雾气渐渐散开,露出先前一直被遮挡的景象。   视野开阔,两岸平坦,岸边栽种着大片大片鲜红的石蒜,广袤无垠。天空颜色深浓如墨,看不见星辰日月,黑压压的,无端端让人压抑,多看几眼,甚至要胸口憋闷,喘不过气来。   善逝抬眸望向赤水流淌的前方,宽逾千仞的大树生长在地尽头,仿佛是赤水的终点,仰头向上,看不见树木的枝干。它比古籍中记载的还要庞大与恢弘,带着不可阻挡的磅礴威势,古奥森严。   谢生惊讶:“这就是我的本体?”   顿时,所有威严登时一泻千里,善逝再也提不起什么敬畏之心。谢生蹲在舟尾,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张来望去到处打量。   “善逝,要是我当真神魂归位,变成传说中司掌规则的神君,我还是现在的我吗?”   这条江水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薄雾又起,轻纱一般笼罩两岸的石蒜花海,朦胧中只能看见隐隐绰绰的鲜红。谢生一改先前的吊儿郎当,他扬起脑袋,注视那棵磅礴巍峨的高树。   “我不知道。”善逝想也不想地回答。   谢生:“你不是重新生长了一遍吗?那你还是过去那个人吗?”   善逝坐在舟头,屈起长腿,声音很轻,像是随时会飘散成灰:“所以我不知道,我虽然一直在追寻过去的记忆,但就像是读了话本,像是飘在空中的海市蜃楼,没没有一点真实感。”   两岸鲜红的石蒜倏然而过,如梦如幻。   “但我知道,我的确是他,即便我再否认过去,它也留在原地,不会改变。”   谢生叹息,“我知道了。”   就在谢生话音落下的一刻,异变突生!   原本平静的江水开始沸腾,咕噜咕噜地不断冒出气泡。善逝挥袖而起,将谢生护在身后,僧袍宽大的长袖将谢生挡的严严实实,他眉头紧皱,低声喝道:“谢生,这是什么?”   谢生咽了口唾沫,“好像是疫鬼。”   疫鬼,出没于江河流域,身染瘟疫,传播灾难,人间每年年初时都会有驱傩仪式来驱赶疫鬼。   他小心地把手搭在善逝雪白的广袖上:“我没带七弦琴,你一个人能干掉这些疫鬼吗?恐怕是人间驱傩仪式,让疫鬼都逃到忘川里。”他前后环顾,看着水面上沸腾的气泡一个接一个破灭,雾气愈发浓重,“而且,我貌似不小心让引魂舟带着我们进入赤水迷障了。”   善逝微微偏头,看他一眼,声音清冷镇定:“你护好自己就行。”   红色的雾气将周遭层层包裹,让他们二人视野一片茫茫。善逝手腕一转,手中出现一只缠枝佛钟。   他闭上眼,轻轻摇晃佛钟,黄钟大吕一般低沉的钟声自江心小舟荡开,一圈一圈的音波不紧不慢地拨弄沸腾如热水的江面,赤水逐渐变得迂缓,仍有涟漪泛起。   善逝眼角的朱砂痣愈发鲜艳,红的像是要滴血一般。水下蛰伏的疫鬼们不甘地在舟下徘徊,等待着机会袭击。 第54章 雪灵   =====================   善逝站在舟头,舟行时带起的清风将他僧衣袈裟拂起,手中佛钟一直在不紧不慢的摇动,水下青面獠牙的疫鬼们渐渐聚集,跟在引魂舟后,垂涎舟上两个鲜活的生人。   谢生大着胆子回头看了一眼,便被恶心得头皮发麻。   无数人面浮在水中,直勾勾地盯着他,这些人瞳孔极小,而瞳仁极大,显得有些阴森。它们大多没有嘴唇,獠牙露出外面,似乎能看清獠牙上残留的血肉渣滓。   谢生连忙扑到善逝脚下,“这疫鬼太恶心了,它们不会掀我们船吗?”   善逝淡淡道:“这引魂舟是你的所有物,随你心意而动,翻船与否,不全看你吗?”   红雾淡了许多,谢生眼尖地发现越来越多的疫鬼围拢过来。他惊得鸡皮疙瘩掉了一点,连滚带爬地缩在善逝脚下:“善逝!救命!”   善逝看着引魂舟被疫鬼包围,人面在水下浮浮沉沉,环顾四周,竟然全都是人面组成的海洋。难怪不得谢生会胆寒。   解下手腕上的佛珠,善逝闭目诵念经文。   “我从久远劫来……”佛珠上泛起白紫色的光芒,隐隐有雷光闪动,善逝手掌一拍,佛钟登时融化,散入佛珠,珠上电光更盛。   “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电光如小蛇一样在佛珠上流窜,善逝右手握佛珠置于胸前,左手掐诀,长发无风自动,漆黑的天空似乎有闷雷滚过,轰的一声,一道水桶粗的耀眼电光猛然砸下,赤水登时泛起一层雪亮的电光。   水中人面发出痛苦的尖叫,叫声中饱含怨气,几乎能刺破人耳膜。   谢生目瞪口呆,看着雷电一道一道地劈下来,每一次雷电肆虐后,都有大批大批的人面沉入水底。   善逝的脸庞被电光照亮,眉眼如刀,显得冷漠近似无情。   他漆黑的眼眸亮如寒星,一瞬不瞬地盯着被雷电吞噬的疫鬼,然而疫鬼成千上万,一批疫鬼沉入水底,又有一批涌上来。它们本就没有思想,只知道吞噬,自然不会害怕。   善逝手诀一变,手里的那串佛珠瞬间散开,他松开佛珠,那佛珠竟然稳稳地悬浮在身前,流淌着细小的电光。下一息,善逝又将佛珠抓在手中,它慢慢地撑开,佛珠形成的椭圆形里有白紫色的漩涡。   漩涡中有什么东西慢慢地浮出——像是剑柄。   善逝握住只剑柄,额上流下大滴大滴的汗水,他咬牙低吼,左手狠狠往外一抽,一把长剑竟然从佛珠漩涡中被他拔了出来!   剑身薄如蝉翼,刃如秋霜,通身流淌着耀耀寒光,它发出一声悠远的剑吟,如同震颤山林的虎啸,所有疫鬼为之一震,竟然连动作都停止了。   善逝挽了一个剑花,回头看着蹲在舟心的谢生,说:“谁告诉你我不与昆仑君一起下冥土?”   谢生愣愣地看着手持长剑的善逝,过了一会儿,他摁住额头放声大笑:“善逝啊善逝,你原来这么喜欢他。”   善逝不再理他,反而看向层层叠叠涌上来的疫鬼。   剑,乃百兵之王,善逝手中这柄长剑,长约三尺,剑格似白虎,虎尾竟有九条,将剑柄紧紧缠绕,剑身锋利雪亮,剑尖微微下垂,剑柄后还系着雪白的剑穗,夹杂几簇漆黑。   善逝凝神一跃,竟然跳出引魂舟,脚尖轻点疫鬼人面,右手一挥,剑气纵横,没入水面,激起万丈雪浪,小蛇一般游动的雷电紧随而上,潜伏在浪花里,只待疫鬼的接近。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疫鬼毫无还手之力,它们令人恐惧的瘟疫对善逝并没有作用。凛冽剑势愈发强盛,善逝周身也溢出些许煞气,剑之所指,煞气如影随形,疫鬼避之而唯恐不及。   将最后一个疫鬼击杀,善逝轻松写意地回到引魂舟上,长剑化为光尘没入佛珠。他将佛珠团成一团,双掌合十将佛珠拢住,待手分开时,手心里已经多了一枚佛钟。   善逝盘腿坐下,缓慢地调息。   谢生不复先前惊慌失措的模样,反倒兴致勃勃地趴在舟旁,低头看着平静的水面。赤水倒影不出人的模样,只有引魂舟能浮在水面上,就连方才的疫鬼也至多能浮在水面之下,而不能将脸探上来。   如今的水里似乎还留有先前白紫色的电光,时不时蹿过,留下一丝光影。   “善逝,你那把剑,是昆仑君的佩剑?”   善逝睁开眼,摇头道:“并不是。”   谢生疑惑:“那是?”   善逝垂眼拨佛珠:“这柄剑是他送给我,用獠牙利爪打造而成,毛发编织成剑穗。”   谢生笑了起来:“你竟然接受了?”   “为什么不接受?”善逝坦然,“他既然已经拔下爪牙只为给我打造这一柄剑,我只有收下的道理。”   红雾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散开,他们再次进入赤水最辽阔的水域,他们只能看见地平线上有一层细细的红色,而在水域上盛开着大片大片的红莲。   善逝极目远眺,看着地尽头巍峨的神木,口中却说,“佛经说红莲业火能烧尽灵魂里所有的罪恶,原来忘川河上真有红莲漂泊。”   谢生懒洋洋地躺在舟上,打着哈欠说:“冥土太贫瘠了,想看花,只有石蒜和红莲,其他一概没法生存。”   “多久才能靠近建木之岸?”   “还早着呢,什么时候能看见你能看见建木的枝叶,什么时候就到了,”谢生爬起来坐好,“放心,咱们坐着引魂舟,你旁边还有我这个建木的灵魂坐镇,肯定会到达彼岸,只要再耐心等待。”   一路风景都很单调,漆黑的天空,赤红的火莲,就连赤水都照不出影子。谢生哀叹,宁愿又有疫鬼这些怪物来袭击,起码不那么无聊。这番言论得来善逝毫不留情的一个白眼,谢生登时偃旗息鼓,毕竟怪物来袭,还得要善逝出手。   虽然谢生如今对世间万事万物了如指掌,可毕竟身体虚弱,落下了病根,论打斗,定然不是这些层出不穷的怪物的对手。   不知又走了多久,单调的黑红两色中突然出现一抹雪白。   善逝:“谢生,停下来,你看那是什么?”   谢生随着善逝的目光看去,果然看见岸边那一点扎眼的白。   “那是什么?”谢生眯起眼睛,“哎呀,好像是一个女人。”   “女人?”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谢生笑了起来,不顾善逝阻拦,就去驱使引魂舟向岸边行去。   善逝无奈:“你怎么这么莽撞?你忘了我们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谢生笑吟吟道:“来找烛龙九阴君,我当然记得。”   钟山山神,烛龙九阴。天上地下共有三龙,九重宫阙的青龙孟章君,人间的应龙庚辰君,以及九幽冥土的烛龙九阴君。孟章君性格温和,不欲与人争斗,庚辰君虽然骁勇善战,却不喜主动挑起是非,而九阴君则阴郁深沉,和绝大部分神君都不熟悉,东皇太一曾说,九阴君必有反叛之心。   谢生说:“你与九阴君有血海深仇,想必你也感受到了,九阴君已经被封印近千年,出不了多大的乱子,况且,我俩第一次来到冥土,人生地不熟,就算我知万物,也没法立即掌握。”末了,他才将自己最后的盘算说出来,“不如找个当地百姓问问。”   善逝冷道:“当地百姓,你把不知底细的白衣女人当成手无寸铁的百姓?亏你想得出来。”   随着引魂舟的行驶,善逝已经能看见那抹雪白的大致轮廓——的确是个女人,谢生并没有信口胡说。   他和谢生的目力都极好,相隔千尺,也能看清女人的面貌。她一身雪白深衣,漆黑如檀木的长发挽起,皮肤素白,眉梢间凝着霜雪。她撑着一把伞,整个人都与身后鲜红如血一样的石蒜花海格格不入。   谢生惊讶:“竟然是个雪灵。”   雪灵是世间稀少最为稀少的灵,雪大多转瞬即逝,又无人能将白雪保留,自然不可能诞生灵智。能诞生雪灵的地方,就只有高山之巅,那里的雪,万年不化,最有可能从中诞生雪灵。   “真美,”谢生赞叹,他眸中盛满惊艳,“雪灵果然是天地间最美的灵,生于高山之巅,纯洁无瑕。”   善逝不得不赞同谢生的话语,岸边的雪灵的确很美,她的美已经超出人能想象的极限,不过更像一座冰雕,而非人一般的灵。   善逝:“冥土有雪?”   “就在建木之北,那里是雪山寒潭,”谢生笑了起来,“烛龙九阴君,就在冥土极北之地。”   他拍着膝盖,轻哼歌谣,曲调极悲极沉,听得人心里一片寒凉与悲怆。   “魂乎无北!北有寒山,逴龙赩只。”   魂魄啊,不要去极北之地,那里有寒冷的雪山,庞大的烛龙在那里沉睡。   “代水不可涉,深不可测只。”   那里有不可涉过的长河,深不可测。   “天白颢颢,寒凝凝只。”   天空冷白,一片茫茫,寒气凝结四面八方。   “魂乎无往!盈北极只。”   魂魄不要去那里,冰雪堆满极北之地,多么荒凉。 第55章 钟山封印   =========================   谢生的歌声飘过无垠的忘川,抵达素白女子的耳畔。   她微微抬起伞檐,睁开眼遥遥望来。善逝看见了她那双眼,原本绝美的冰雕因为这双黑曜石一般的眼眸活了过来。   “神君?”   还未到达忘川彼岸,善逝便听见清凌凌如雪水的女声。   谢生自然也听见了,他愣了半晌,疑惑地指着自己:“你是在称呼我?”   雪灵将伞放下,仰起头看着舟上的两人,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是的,神君。”   善逝手握佛钟,皱起眉警惕地打量面前的雪灵,雪灵微微欠身,优雅地行礼:“将军,千年不见,别来无恙。”   “将军?”   雪灵轻声说:“是的,或许您已经不记得,当初是妾身将您送出赤水。”   她眉眼低垂,神色恭谨,手无寸铁,浑身上下都无任何杀念恶意,看着极为柔弱。善逝却不敢大意,忘川变数太多,任何看似无害的东西,都会摇身一变,露出狰狞的爪牙,无情地夺人性命。   谢生思忖片刻,慎重道:“我相信你,但你生于极北之地,为何会不辞辛劳,千里迢迢来到赤水边。”   雪灵说:“当初神君曾叮嘱我,让我在一千年后来到赤水,带您前往钟山封印。”   善逝神色一凛:“是九阴君?”   “是的。”   他们离江岸只有数尺,然而江边怒放的红莲上却带着隐隐火光,还未接近,善逝便已经感受到火中那股毁天灭地的可怖力量。   “红莲业火,阻止亡魂上岸。”谢生拧眉,显然也对这火莲无可奈何。   雪灵将手中本已经合上的白伞再次撑开,她声如冷泉,一下让谢生焦灼的心情平静下来,“神君莫急。”   她将手里的白伞向赤水轻轻一抛,本该沉入水底的白伞竟然直直地浮在水里,伞柄没入水里,只留雪白的伞面。以白伞为中心,赤水渐渐结冰,向四面八方蔓延开来。血一般的江水结成冰后,自然也是鲜红的。   冰层缓慢蚕食江水,一直抵达引魂舟舟头。   不消多久,方圆几里都成了冰雪的世界。雪灵原本乌黑如檀木的长发已经被霜雪覆盖。   谢生缓慢的离开引魂舟,在冰面上站定。稳稳当当,冰层没有一丝开裂的痕迹,他大步走到岸边,走到雪灵的跟前。   “这也是我告诉你的吗?”   雪灵颔首:“嗯。”   善逝随后走来,在他离开引魂舟的那一瞬间,那艘紫色的扁舟便化为光尘消散,点点光芒缓缓上浮,点亮漆黑的天空。   赤水江岸栽种着大片大片的红色石蒜,鲜红如血。离开江河水域,寒风夹杂着淡淡的血腥气扑面而来,善逝转头看向无垠的石蒜花海。他蹲下身捻起一点泥土,被鲜血浸润太久,变得粘稠湿润,触感滑腻,让人恶心。   “钟山在极北之地,神君嘱咐我千年后,您会以新的模样来到忘川寻找过去失落的记忆,让我将你带去钟山封印之地。”雪灵扬手拂袖,江上冰雪顿时消融,白伞重回她手中,变得只有巴掌长。她微微低头,将白伞插进挽起的发髻。   发现善逝手指上的泥土,雪灵讶异地低呼,连忙上前拿出手帕将泥土擦干净,然后用冰将泥土冻住,丢到石蒜花根部。   “将军,不可直接用手接触泥土,”雪灵认真地说,“会让您体内的煞气失控。”   “煞气?”善逝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这般说。   “是,您魂带煞气,天生是邪祟克星,石蒜花海是赤水浇灌,邪祟甚多,触摸泥土,或是穿越花海,都会让阴邪入体。”   “原来如此。”善逝若有所思。   谢生环顾四周,目力所及处皆是石蒜,无路可走,他沉吟片刻,询问雪灵:“如果我们想离开冥土,该如何离开?”   雪灵微微一笑,指向天地尽头那棵直插云霄的巍峨神木。   按雪灵的说法,不论乘坐引魂舟赤水逆流而上,亦或是顺流而上,都能看见地平线尽头神木巍峨的身影,可永远也不可能走到建木之岸,因为他们所看见的神木不过是个幻影。谢生虽说是神木本身,可毕竟对过去一知半解,自然也无从了解这些只有神木本身知晓的秘辛。   冥土的辽阔非常人能想象。   极北之地,是寒山深潭,有连绵的雪山冰崖,天寒地冻,烛龙九阴君便长眠于此。极南之地,是烈焰鬼蜮,流淌着炽热的岩浆,绵延万里,居住着无数长虫毒物,即便是鬼,也会在那里魂飞魄散。极东之地,是广袤无垠的深海,那里才是世人传说的三千弱水,即便是神,也无法飞跃深海。极西之地,是可怖的流沙雷渊,天空中藏着雷霆,大地上都是干燥的流沙,流沙下是万丈深渊,没有任何活物能在那里生存。   一旦进入冥土,就无人能逃脱,只有生长在冥土、树冠在天阙的建木,是唯一的离开的道路。   一路有雪灵的冰雪封路,至阴至邪的泥土被深深封在冰层之下。日夜兼程,石蒜渐渐凋零寥落,鹅毛大雪逐渐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四周都是高高低低起伏的山脉,偶尔能看见漫山遍野的石蒜,或者山巅皑皑的白雪。   越靠近极北之地,就愈发寒冷。善逝虽然如凡人一般长大,却不畏刀剑、不惧寒暑,这点寒冷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可谢生不同,他纵然灵魂是神,可身体却还只是凡胎,被冰雪稍微一冻,就冷得瑟瑟发抖。   善逝索性把袈裟借给他披上。善逝可引动九霄雷霆,手里昆仑君赠予的长剑又能统御万火,就连粗麻布衣织就的袈裟都隐隐带着火与雷的暖意。谢生抖抖索索地用袈裟围住自己,冻僵的手脚登时温暖起来,他感动地快要落泪,“善逝,以后你要有什么事,我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善逝瞥他一眼,意味深长道:“一言为定。”   谢生:“一言为定。”   西北海外,赤水之北,有钟山,钟山之神,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视为昼,瞑为夜,吹为冬,呼为夏,息为风。不饮,不食,不息。身长千里,在无启之东。其为物。是烛九阴,是为烛龙。   九阴君被封印,难怪天空一直都漆黑得看不见星辰。   善逝默默想着幼时曾读过的古籍,无声地叹息,在神面前,人太过渺小。自从知道要来冥土极北之地寻找烛龙,他兴奋地颤栗,同时又止不住的恐惧。   漆黑的天空与茫茫的寒山,黑与白泾渭分明。狂风卷着鹅毛大雪呼呼刮来,如利刃一样,割得人脸颊生疼。谢生裹着袈裟,慢腾腾地走在最后,一脚深一脚浅。雪灵看着谢生花了一盏茶的时间,走出不到几丈,也忍不住感慨:“神君变化可真大。”   谢生累极,干脆腿一弯,裹着袈裟坐在冰上,不满地嚷嚷:“我可是凡人,脆弱的凡人,就算知道了些有的没的,也不代表我能和你们一样日行千里,大气也不喘。”   雪灵笑而不语,善逝没好气道:“你直说要人背你就行。”   “那你背我!”谢生毫不犹豫地丢掉脸皮,“你答应过我,来冥土之后,要保护我的生命。”   善逝只好背着谢生又徒步走了几百里,雪灵歉疚地说:“所有飞鸟走兽都畏惧九阴君,所以想要来钟山,只能徒步。”   善逝摇头:“没事。”   谢生搂着善逝的脖子,笑嘻嘻道:“善逝大师不会在意的。”   善逝额上青筋绽出,“在别人背上躲懒的人麻烦闭嘴。”   等到冰雪堆成的群山染上赤色时,便是来到了九阴君栖息的地方。   没有古籍中长至千里、人面蛇身的烛龙,雪灵带着他们登上高山,山巅寒风凌冽,善逝眉梢都挂上白雪。谢生站在善逝身旁,极目远眺,苍茫的极北之地,白雪茫茫,呼吸间都是寒气。   雪灵指着百里外一座雪山,道:“九阴君,就在那里。”那座雪山高耸入云,远比周遭的山峰要巍峨,它山势奇绝,峰棱如利剑,直插云霄,足有万仞。雪灵说那就是九阴君,可不论怎么看,它分明就是一座雪山。   随着她的话语,雪山陡然震颤起来,冰雪滚落,轰隆隆的巨响不绝于耳。一层又一层的寒冰与积雪被剥落,露出雪山中模糊的人形轮廓。极北之地都在颤动,随着积雪滚动愈发剧烈,善逝脚下的山峰隐隐出现裂缝。   谢生惊慌失措,几乎要踩不稳了。善逝想也不想,抛出怀里的佛钟,缠枝佛钟在空中滴溜溜地转了几圈,猛地变大,成了几米高的撞钟,随即压了下来,将三人一齐罩住。   几乎是在佛钟将他们罩住的那一刹那,善逝脚下一空,佛钟立即生出屏障,将他们稳稳的护在佛钟之内。   待到外面山崩地裂之声渐渐消失,善逝才掐诀将佛钟收回。   无比瑰丽震撼的景象出现在他们眼前,先前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早已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人身蛇尾的俊美男人。他双手被束缚在云层之中,手腕似乎有紫色的雷霆流动,男人上身赤·裸健美,一柄长剑狠狠贯穿他的心房,过了一千年,剑身仍光亮如新,他自腰腹之下便是赤红的蛇尾,鳞片熠熠生光,将周遭的冰雪映成美丽的红色,蛇尾蜿蜒没入雪下,偶尔在雪上露出部分红色的鳞片。   他双眼紧闭,神色安详,像是睡着了,随时会醒来一般。   “就是他,”雪灵低声说,“烛龙,九阴。” 第56章 双生   =====================   “路易,醒醒。”   路易从大梦中苏醒,眼前雾蒙蒙,什么都看不清。他努力眨了眨眼睛,才慢慢看见陆吾脸部轮廓。   他被陆吾半搂在怀中,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血腥味,路易努力挣扎起身,半坐起来,头又晕又疼,像是有千万根针在扎他的后脑勺。扶着额头缓了好一会儿,等到没那么疼时,他才有心情打量周遭环境。   大片大片鲜红的石蒜,赤水江面飘荡的红莲,以及天地尽头巍峨的神木。一切都与善逝所见,没什么两样。路易沉默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赤水边上,遥望那棵顶天立地的神木。   一千年前,他对冥土毫无所知,却毅然带着陆吾赠予他的佩剑,与谢生来到这里,从此一往无前。   一千年后,他阴差阳错地再次踏上亡灵之地,所幸这次他的身边有陆吾。   路易闻到风中携来的赤水腥味,灌入鼻中时颇有些窒息,却莫名让他感到无比踏实。   “你刚刚忽然昏迷,是梦见了什么吗?”陆吾在他身后问。   路易一怔,转过头来,缓缓道:“我梦见我和谢生一起来到冥土,寻找封印在钟山的九阴君。”   极北之地,钟山山神,人面蛇身,他亲眼看见被封印在冰天雪地里的的神祇,神祇赤红的鳞片甚至将方圆百里都染上红色。   “你看到九阴君了?”   “嗯,”路易迟疑半晌,“很不同,至少与我想象中的烛龙不同。就是他把我杀死吗?”   陆吾避而不答:“你会知道的,但是现在当务之急是我们得离开冥土。”   他说着,目光投向天地尽头的神木:“冥土东南西北都是绝境,想要离开,只能通过建木,不过如今未尘君已归来,得先经过他的同意才行。”   路易:“谢生就是未尘君,我知道的。”他和谢生也算见过两次面,第一次是在灯会中的古城,第二次就是在冥土。   路易不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转而环视四周,他留意到江边那只安静的引魂舟,扭头问陆吾:“这只引魂舟?我记得引魂舟里有一个人睡着。”   陆吾走到他的身边,“那是未尘君的肉身,在他还没有归来时飘荡在赤水上,”他看向那棵神木,不知从来刮来一阵风,吹得陆吾长发飘扬如同旗帜,“他已经知道我们来了。”   路易心道,谢生的性格有些跳脱,还算靠谱,但他怎么也没法将谢生和那位司掌规则的神君联系起来。更别说他曾经亲眼见过未尘君的肉身,即便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他依旧仙气凛然,叫人不敢逼视。谢生与那躯壳气质委实差的有些远。   有昆仑君在,神木之岸不再是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海市蜃楼。   路易因为之前那场梦,耗尽心力,在白虎宽阔的背上睡得晕晕乎乎。不知睡了有多久,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踏上江岸,赤水在他们身后,而他的眼前就是永远也无法靠近的神木。   他们行走在石蒜花海中,陆吾每一步踏下去,都有火光浮现,鲜红如血的石蒜在火舌中迅速枯萎,泥土中也飘出缕缕黑烟。路易回头望去,发现陆吾经过的地方都变成焦黑的小道,湿润的泥土变成龟裂的硬壳,冥土中所谓的邪祟在昆仑君浩瀚的神力下无所遁形。   路易心中隐隐不安,明明离开冥土的道路就近在眼前,但那股焦躁感却渐渐开始侵蚀他的所思所想。   “猫先生。”路易忍不住低声呼唤。   陆吾的声音伴随低低的虎吼:“怎么了?”   “我感觉不太好,像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路易不安道。   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激得路易浑身一颤,汗毛竖起,他向着风的来处看去。石蒜花的花瓣在空中飘飞,变成纷纷扬扬的花瓣雨,美得惊心动魄,却又让人胆寒。被神木微微照亮的天空似乎变得黯淡了些,陆吾渐渐停下脚步,他目视前方,气势一凛,伏低身子,冲着前方发出威慑的低吼。   而在他们面前数丈外,一只棕黄的吊睛老虎从石蒜花海中踱来,它迈开前肢,姿态优雅稳健,走起路来闲庭信步,却让路易受到莫大的威胁。   更重要的是,这只老虎除去毛色,几乎与陆吾生得一模一样。   随着吊睛大虎的靠近,陆吾喉咙里的低吼愈发愤怒,声调越来越沉,如乌云中滚过闷雷,就连平时藏在嘴里的锋利獠牙也全数露出。   那只吊睛大虎丝毫不惧,仍旧不紧不慢地靠近陆吾,直到几丈外才停下。   “监兵君,让开。”   “兄长,你这么生疏地称呼我,我这个当弟弟的可真受伤。”吊睛大虎呲牙,活像是在笑。   陆吾低吼连连,前爪焦躁地刨地:“少做出这副表情,让开!”   “不可能,”监兵君寸步不挪,气定神闲地站着,语气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似乎比陆吾还要着急,“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滚开。”陆吾浑身肌肉紧绷,他四爪紧紧抠在泥土中,“你再不滚开,休怪我手下无情。”   他低声对路易道:“路易,下去,保护好自己。”路易身上的佛钟相当于冥土的通行证,能够镇压一切煞气邪祟。路易自然也心知肚明,他利落地翻身跳下来,捏紧口袋里的佛钟,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陆吾身上泛起一阵白焰,下一秒,火焰腾空而起,飞快地奔向离开的路易,将他严严实实地包裹,护得滴水不漏。为了不让陆吾分神,路易一手握紧佛钟、一手抱着鹦鹉,撒腿就向外跑,沿途他周身的火焰都在舔舐石蒜,鲜红的花儿跟随他的脚步一路枯萎,变成灰烬落在他的脚印中。   那厢,监兵君见陆吾绝无和好的意思,便也放话吼道:“正合我意。”   两只老虎蓄势待发,几乎同时响起的两声虎啸叠在一起,以山崩海啸般的威力席卷方圆百里的花海,目之所及,尽是鲜红的花瓣腾空而起,如同溅射的鲜血,路易耳膜都被虎啸震得剧痛难忍,他怀中的佛钟开始轻轻地震颤,一个趔趄,他摔在地上。   路易趴在地上,将鹦鹉拢在自己怀里,才艰难地回头望去,视网膜中,两只老虎已经撕咬在一起,利爪上满是鲜红的血,和石蒜花瓣混在一起,几乎要让人看不清。   他想起这只棕黄色的吊睛大虎是谁了。   是古城凤栖寺里,佛前蹲坐的那只橘色狸花猫,也是他第一次沉入回忆时,看见的迷雾中引他入梦的狸花,是这只吊睛大虎叹息,他竟然连自己是谁都忘却了。   惊天动地的虎啸一声接着一声,两只老虎的拼杀中早已摒弃了所谓的神力冲撞,他们在用最野蛮最原始的方式进行厮杀搏斗。听着来自于上古神兽的低吼与啸声,路易心如擂鼓,鲜血自耳中汩汩流出。   路易心有所感,手指从耳边轻点而过,手指上尽是红色的血迹。   恍惚中,他想起以前看过的道教典籍。监兵君,西方白虎,白,指金戈之气,主杀伐,它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金戈铁马之声。   两只庞大的老虎将石蒜花海犁为平地,每一次虎掌的拍击都带着雷霆万钧之力,监兵君每次都要咬上昆仑君的咽喉时,都会被昆仑君狠狠一掌击落,他利落地翻身,与昆仑君再次拉开距离,寻找下一个定胜负的机会。   “何必这么不死不休?”他一面逡巡,一面低叹。   “你既然不仁,我自然不义。”   “陆吾,那都是既定的命,”监兵君低吼,“就连东皇太一都无法干涉。”   陆吾冷笑:“说得这么冠冕堂皇,解开封印的难道不是你和东皇太一吗?”   监兵君:“那是为了让九阴君彻底消失。”   陆吾愤怒地嘶吼,利爪獠牙雪亮如刀。   他的身形快如闪电,飓风同他一起狂呼,监兵君一时不察,竟然被陆吾掀翻在地,露出致命的要害。风化成的利刃在四周蠢蠢欲动,天边滚雷露出白紫色的电光。昆仑之主的记忆被勾起,天上天下都因他的震怒而动。   狂暴的风声雷电中,陆吾的质问撼天动地,“所以你们就让他两次都在我眼前消失?”   疯狂燃烧的火焰自陆吾身上升腾,咆哮着冲向监兵君。监兵君连忙躲开,四肢由风托起,浮在空中,险险地避开来势汹汹的苍白火焰。   伟岸神力之间的冲撞让路易的心被捏紧,整个人像是两块巨大而沉重的钢板紧紧挤压,几乎要喘不过气来。他的心脏跳得很快,呼吸愈发急促,视网膜变得破碎,耳边也听不见的声音也模糊不清。路易没踏出几步,就又一次摔在花丛中,剧烈的疼痛使他再也无力起身,这并非身体上的痛苦,更多来自于灵魂。   护卫他的白色焰火渐渐熄灭,他陡然听见一个名字,它跨越千年岁月、迢迢而来。   有什么东西在他的脑海中涌动,像是海水下有东西在嘶吼,水下早已不再平静,而水面只需要一段时间就会一起沸腾。路易的视野渐渐模糊,在火焰熄灭的那一刹那,他终于晕了过去。   他在做梦,梦里场景纷乱,一会儿是血色的夕阳、破败的旗帜,一会儿又是燃烧的太阳,飘飞的金羽,路易睡得极不安稳。他想从梦境里脱身,却像是被锁链拴住,无法苏醒。   “醒了。”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破开迷障。   路易猛地睁开双眼,他扭头看去——床边坐着一个男人,他有一双漂亮的丹凤眼,眼尾上挑,活似狐狸。   很熟悉。 第57章 白凤鸿鹄   =========================   路易努力在混沌的脑子里扒拉着见过的面孔,一一对应后,他失声叫道:“谢生?”   谢生穿着一身乳白的高领毛衣,头发也是打理好的短发,翘着二郎腿,膝盖上放着一本书。他得意地冲路易眨眼睛:“你把我认出来了?”   路易:“……”你都没有变过,当然认得出来!   谢生凑上前,用手测了测路易额头的温度,“还好,退烧了,之前你七窍流血,可把我吓得不轻。”   路易无奈挥开谢生不安分的爪子:“到底怎么回事?”   谢生退回原地,靠在椅背上,抱臂道:“你和昆仑君误入黄泉道,昆仑君把你带到冥土,结果碰上监兵君,他俩打起来,我趁乱把你捞出来了。”   监兵君,昆仑君的双胞胎弟弟,说是兄弟,他们俩其实一直不大对盘。昆仑君长居雪山腹地,监兵君却常伴东皇太一左右,压根没地儿来培养所谓的兄弟之情,更遑论千年前那事一出,兄弟俩更是形同陌路。   路易掀开被子,翻身下床,他低头塞拖鞋,随口问,“陆吾人呢?”   谢生的手指轻点书脊,笑吟吟道:“或许还在神木之岸。”   路易动作慢了半拍,他双手撑床扭头看来,狐疑地问:“你好像对我瞒着什么?”   “怎么会呢?”谢生笑得满脸无辜,眼尾上挑,怎么看都像是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我只能告诉你我能告诉的,其它事情还需要你自己去寻找。”   路易从来不指望能从旁人嘴里得知自己的过往,最开始是因为除了陆吾,没有人与他前世有所牵连,至于现在则是觉得往事只有自己寻找才最真实。路易低头把拖鞋穿好,来到病房的阳台。   眼看就是春节,从医院阳台向外远眺,能看见数幢高楼迂缓平静的凤栖江,正逢阳光最盛的午后,江面泛着金色的波光。   今天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可以清晰地看见千里之外的雪山。路易平复心情,皱眉望向遥远的雪山,山巅如钻石一般闪耀。他想到的却是隐藏在云雾中的昆仑山,他不曾亲自去过昆仑,只在过去的回忆中见识过神之居所的壮美。   他思绪飘得很远,冷不丁想起遗忘的某只鹦鹉,还有鹦鹉的主人。   路易一个激灵,忙不迭转身,正巧和凑过来的谢生撞个正着。他后退一大步,啼笑皆非地看着捂住鼻头的谢生,“你干什么?”   谢生瓮声瓮气:“没什么。”   “你知道我怀里那只鹦鹉在哪里吗?”   “它死了。”   “不可能,猫先生跟我说它绝对不是普通的鹦鹉。”   谢生见逗弄的把戏失效,颇为惋惜:“果然没法将你骗过去。”   得到前世大多数记忆的路易可没有以前那么好糊弄,他拧眉质问:“那鹦鹉绝非善类,不会有鹦鹉跟它一样对答如流,你曾经告诉我,一踏入冥土,魂魄就会离体,沿着赤水往生,而肉身则会融入赤水,不见踪影。所以赤水为什么那么鲜艳,因为里面本来就有血。”   谢生响亮地鼓掌,非常捧场:“不错,然后呢。”   “谢柳生,谢生,”路易抬眸看他,瞳孔深深,“阿柳无法离开广都方圆千里的土地,而你,建木就生长在此,阿柳和你有什么关系?”   谢生摊开手:“谢柳生确实跟我有些关系,至于那只鹦鹉。”   他对路易微微一笑,手掌忽然一翻向前一推,原本明亮的天空瞬间变得黯淡,路易一怔,忽然听到沙沙的树叶摇动声。清越的鸟鸣划破天际,取代城市繁杂的喇叭声,响彻在天地间。   路易双手双脚都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罗网枝叶向天伸展而去,属于建木的青色覆盖数千里的日光。他什么话也说不出口,只能看着这伟岸巍峨的神木在自己眼前出现。   “善逝,抬头看看。”谢生温声说。   他听见一种极悦耳的鸣叫,无需言语,他就知道这声鸣叫来自于谁。路易抬头望去,白色的凤凰从罗网叶的缝隙中穿过,尾羽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它双翼轻轻挥动,便停在千仞枝头,它不紧不慢地梳理自己的羽毛,翎毛随它的动作微微晃动,说不出的优雅。   “那是?”   “白凤,鸿鹄。”   谢生话音刚落,那只美丽的白凤便散为点点光尘,飘向四面八方。雪白的光点恰如明灯,照亮青色的罗叶,紫色的枝干,路易竟然莫名感到一丝怅然。   谢生伸手,一点光尘落在他的掌心:“鸿鹄也是在一千年以前殒落。”   “与我有关?”   谢生收回手,浅笑:“不,当然不,鸿鹄之死与你无关。”他顿了顿,又问,“你已经回忆起多少有关善逝的过往?”   路易靠在背后的栏杆上,身后就是顶天立地的世界树——建木,司掌规则的神君就在他的面前,路易却惊奇地发现,他竟真的能够毫无顾忌的丢开繁芜的念头,细细梳理记忆。对普通人来说,他活得已经够久了,回忆自然也更多,身为善逝时候的往事多是在梦境中捡起。他梦见的,往往是给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与梦境一起回到他身边的,还有前后数日的回忆。   “并不算多。”   “但至少你已经知道佛钟该如何镇压邪祟了,”谢生低笑,“以前还多是你保护我,没想到你现在对邪祟鬼怪一无所知,用人间的话来说,就是风水轮流转。你就不想知道,为什么昆仑君送给你的那把剑,最后又会回到他的手中?要知道,那把剑可是已经和你神魂牵连在一起,魂在剑在,魂散剑碎。”   路易发觉自己竟然差点被谢生带跑话题,不满道:“少说些有的没的,谢柳生、鸿鹄和你到底是什么关系?”   谢生将手重新拢在毛衣袖子中,遮天蔽日的神木渐渐消失,蓝天重回路易的视野,阳光复归广都大地:“你的记忆会告诉你答案。”   他挑起眉毛,对路易露出一个得意的笑,随即便悄无声息地化为和鸿鹄如出一辙的光尘,消失在路易的面前。   下一秒,灰色的狸花猫不知从哪里跳上阳台,眼里满是焦急。路易毫不犹豫地狸花猫搂进怀里,惊喜莫名地叫道:“猫先生!”   陆吾雪白的爪子搭在路易肩头,安抚似的舔了舔他的耳朵:“你没事吗?”   “没事,我一醒来,就在医院躺着,”路易轻声说,“是谢生救了我。”   陆吾了然:“我知道。”   “你知道?”路易走回房间,把陆吾放在柔软的被褥上。   “未尘君并不喜欢在人间行走,平日里都与云中君在建木上把酒言欢,谁若是踏入建木扎根的地方,他都会知道。”陆吾看着路易的目光意味深长,“你与他关系匪浅,他成为凡人时与你是至交,多亏你的照拂,才能顺利地活到九阴君复活、云中君苏醒。”   “我只记得少许片段,”路易坐在床边,“却并不记得善逝对每个人感情如何,猫先生,我到底是怎么进入梦境的?”   陆吾轻巧地落到他的怀里:“或许是你对人、事、物的记忆太过深刻。”   太过深刻,便会不自觉地解开封印回忆的锁链,坠入梦境之中,可能当他回忆起所有的一切时,感情也会随着记忆一起回来。   路易不再纠结于梦境,他无奈地躺倒在床上,“我该怎么给阿柳交代,他的鹦鹉没了。”   陆吾沉默半晌,忽然说:“未尘君告诉你鹦鹉没了?”   “嗯——”   “鹦鹉没了,但是鸿鹄活了。”陆吾低声说,“我还一直纳闷为什么阿花给我的感觉熟悉又陌生,原来它就是鸿鹄。你不用担心,鸿鹄现在还停留在冥土的神木之岸,或许过几天它就会回来。”   接连的消息轰炸,让路易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吃惊,他平静地回答:“我明白了。”   他脑海里闪出一幅画面来,白凤在树梢间飞翔,羽毛雪白,却依然泛着流光。   他没有什么大碍,冥土之行没有对他身体造成什么伤害,自然也没有继续住院的必要。办完出院的一系列手续,路易看了一眼时间,这才发现,距离他前往积翠峰竟然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   陆吾解释说,路易光是在赤水引魂舟上昏迷就已经超过了五日,梦境中时间的流逝,与现实中等同。   谢柳生在住院部的第十层,陆吾变作人形,与路易一齐前往。   走廊里满是消毒水的味道,闻起来有些刺鼻,白大褂、粉裙子走来走去,大多神色匆匆、不苟言笑。路易心里没来由有些心慌,他情不自禁地加快脚步,大步迈向谢柳生居住的病房。   透过门上的玻璃窗,谢柳生躺在床上,皮肤苍白,似乎只是在沉睡,他的手上扎着吊针输液,床边放着床边坐着一个中年男人。男人脸色憔悴,眼下有很重的青黑色,一看就知已经许久没能好好睡觉。   路易心乱如麻,他按捺住心里的慌乱,耐心地敲了三下门,男人迟缓地抬起头,慢吞吞地起身开门。   看见门外的路易,男人有一瞬间的呆愣,随后才结结巴巴道:“易、易先生。”   中年男人正是谢柳生的父亲谢灵,也算是路易看着长大,他原本儒雅斯文,但现在的形象却着实让人不敢恭维。   路易扭头看着床上的谢柳生,担忧地问:“他怎么了?”   谢灵声音低沉嘶哑,“昏迷好几天了,之前还好好的,医生怎么也找不到原因,只能给他打营养针、输液,要再观察一段时间。” 第58章 魂魄几凋零   ===========================   路易走到谢柳生床边,垂头端详他的面容。   先前他从未仔细留意过谢柳生的长相,如今记忆回笼,和未尘君谢生一比对,就能发现他们之间眉眼有几分相似。两人都是平直眉、丹凤眼,相由心生,谢柳生内敛害羞,性格温和,眉眼便显得疏朗,和谢生截然不同。   “易先生?阿柳还有救吗?”谢灵站在一旁,双手紧张的绞在一起,不安地搓动。他小心地观察路易神色变化,期待地开口询问。   路易收回视线,对谢灵微微一笑:“当然有救,不用太担心。”   谢灵知道路易身份,听到他这么说,提起来的心放下些许,却不敢真正地松口气。看着床上昏睡不醒的儿子,谢灵愧疚道:“都怪我,听他说自己能照顾好自己,就放心地回到故乡,留他一个人在这里。”   路易安抚他:“这与你无关,这是阿柳必过的劫数。”   谢灵坐在陪护床上,双手捂住脸,痛苦地说:“阿柳要是有什么万一,我该怎么跟他母亲交代?”   谢灵的妻子、谢柳生的母亲产后大出血而亡,走之前甚至没能看阿柳一眼,路易记得那个女子。要说起来,那个女子和他还颇有渊源——最开始她是路心素的保姆,照顾路心素的起居,后来与谢灵互生情愫,在路心素的撮合下走在一起。她生得不算漂亮,但是性格温柔体贴,路易对她观感很好。   她身体很好,住院也是由路心素一手操持,之前的检查也没有异样。照理说诞下谢柳生应该不会有什么危及生命的问题。可她确实因为产后大出血离世,现在想来,路易反倒疑惑起来。   和谢柳生有关吗?   病床上的谢柳生陷在一片雪白中,更衬得他嘴唇、脸色苍白,整个人没精打采。谢生把话说得模糊不清,但既然没有一口咬定他们之间无关,换言之,谢柳生确实和谢生有某种意义上的联系。   路易沉思半晌,看着谢柳生,转头低声对陆吾说:“猫先生,你看出什么了吗?”   陆吾的声音在他脑海中响起:“他的灵魂原本在溃散的边缘,但现在忽然加剧了溃散,九日一到,他定然会魂飞魄散。”   路易脸色大变,拉着陆吾就走出病房,走之前和谢灵道了一声再见。来到住院楼下的花坛边,一路引来许多好奇目光,陆吾那头银发委实太扎眼了一些。路易却顾不得这些,他捉住陆吾的手腕,慌张的追问:“谢柳生和谢生到底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吗?”   陆吾轻声叹息:“我知道,却不能告诉你,我不能违反世间的规则。”   “我明白了,”路易松开手,“我换个方式问,他与善逝有交集吗?”   陆吾颔首:“有。”   路易将已知的线索捋清,努力将它们组合成完整的一条线。谢生和谢柳生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谢柳生豢养的宠物鹦鹉,前世是栖息在神木上的鸿鹄,谢柳生无法离开广都,一旦离开就会虚弱——而建木投射在人间影子就在广都。黑水之间,都广之野,有建木生于此。   谢柳生就是谢生吗?路易脑袋里第一个蹦出的猜测就是它,但停留不过三秒,路易就将它排除了。不可能,谢柳生不可能是谢生。不论怎么想,这都是一个悖论。谢柳生无疑和建木有很深的渊源,甚至灵魂都与建木息息相关。   路易心乱如麻,他搜肠刮肚,也找不到最好的解释,看来只能在前世的回忆中寻找答案。   当务之急是阻止谢柳生灵魂继续溃散。回家的路上,他们再次经过凤栖江,路易昏昏沉沉中又回到了冥土。   哗哗的水声逐渐清晰,耳边有人絮絮私语。他从混沌中睁开眼睛,谢生的脸庞映入眼帘。   “你那么大一张脸杵在那里干什么?”善逝没好气道。   谢生笑吟吟道:“我这是担心你。”   善逝吃力地爬起来,半坐半靠在舟旁,他的袈裟僧袍都被撕裂,到处都是灰尘泥土,让喜洁的善逝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九阴君的封印有松动的苗头,整个极北都笼罩在森然的赤红里,善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谢生一起扛到建木之岸。   两岸青山起伏连绵,舟下绿水清澈扬波,善逝看着江水流动,忽然开口:“谢生,雪灵呢?”   “以身为封印,化作冰雪了。”谢生淡淡地回答,“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善逝定定的看着谢生,抓紧手里的念珠,不自觉的冷笑:“你倒是够心安理得。”   谢生:“何必这么尖锐?千年后,她依然会从雪山上醒来,灵这种生物,只要本体仍在,即使身死魂灭,依然能够重生。”末了,他观察着善逝变幻不定的神色,捧腹大笑:“你该不会不知道灵的特点?”   善逝冷哼一声,却没否认。谢生见此,笑得更加开怀。   灵,天生天长,地生地养,生死无常,自生自灭。山间、江河、旷野间生智或有殊处之物,凡此种种,皆是灵。   “雪灵很特殊,她诞生在亘古不化的雪山之巅,极北之地会一直存在下去,即便是九阴君也不能毁掉极北,那里的雪山永远存在。雪灵诞生在那里,那么极北之地只会诞生这么一个。”谢生耐心的解释,“而且,她化作冰雪的只是身体,灵魂回归雪山沉睡。”   善逝瞥他一眼:“然后呢?”   “然后?然后等雪山再次为她孕养出肉身,”谢生双手一摊,无赖道,“天生天长,地生地养,灵就是这么特殊,更别说永不消逝的雪山之灵。你要是不放心,大可以让昆仑君把雪灵的魂魄带去昆仑墟,那里的雪山比极北之地还要多,而且更安全。”   善逝把玩着手里的佛珠,双目阖起,不知在想些什么。谢生看得有趣,忍不住打趣道:“你到底怎么想的?那么抗拒昆仑君和你接近。”   善逝睁开双眼,漫不经心地说:“一个没有未来的人,就不要随意给人希望了。”   他说话时,望着两岸起伏的青山,群鸟从蓝天下飞过,清风徐来,将他搭在肩上的头发吹起。   谢生沉默半晌,或许是为了打破沉闷的气氛,补充道:“想知道雪灵为什么能把冻住赤水吗?”   “为什么?”善逝撩起眼皮,敷衍地反问。   “雪灵的冰雪和红莲业火旗鼓相当,红莲业火能焚烧魂魄,雪灵却能将将魂魄冰封起来,永远停留在被冰封起来的瞬间,”谢生凑过去,语气深沉,“那只雪灵活了很久,当然比没有甚至的红莲业火要厉害。”   善逝拂去广袖上的泥土,随口问道,“那红莲业火能生出灵吗?”   谢生一愣,笑了起来:“谁知道呢?或许会吧。”   ……   路易醒来时,浑身暖烘烘的。视野里一片白毛黑纹,看起来柔软温暖。路易脑子里乱糟糟一团,梦虽然短,接连而来的记忆却很长,接连不断的信息量冲击几乎要让他的大脑爆炸。   “你又梦见了什么?”路易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陆吾说话时肚腹起伏,柔软的虎毛在他脖子间摩擦,路易一个激灵,扭头看着英武的白虎:“梦见了雪灵。”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刚想瞌睡就送来了枕头。经过这么多梦,他要是还不知道薛无瑕就是雪灵,那算是白活了这么多年。   薛无瑕,雪无瑕。不论是名字,还是模样,甚至是眉梢间惊鸿一瞥凝成的霜雪,不碰热水   路易想着,情不自禁笑起来,枕在白虎的怀中,他一直躁动的心终于平静下来。   “猫先生,你将雪灵带去了昆仑墟,对不对?”周身都暖洋洋的,路易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询问陆吾“薛无瑕就是雪灵。”   他的语气非常肯定,不带一丝迟疑。陆吾原本还慢悠悠地晃尾巴,一听路易这话,浑身毛都炸了起来,他僵硬地扭过头去,把脑袋搭在爪子上装死,尾巴尖都绷紧。   路易哭笑不得的揉他脑袋,掌心里属于白虎的长毛柔软而舒服:“你不用藏着掖着,我都知道。”善逝的未来清晰可见,笔直地通向死亡,所以他不愿与陆吾多接触,甚至让陆吾误以为善逝厌恶他。陆吾也不想一想,若是善逝当真不喜欢他,为何要接过那把长剑。   陆吾沮丧道:“我以为你只需要一把剑,而我只是碰巧有一把剑而已。”   路易抱住白虎的大脑袋,抚摸他圆圆的耳朵,“怎么会?不论是善逝,还是我,都很喜欢你。”或许善逝比如今的他,还要喜欢陆吾,甚至可以说是爱。   已经是深夜,路易休息够了,就从白虎的怀抱中爬起来,给自己找点血喝。前几天维克多才又给他寄来一批羊羔血,听闻路易休假一年,便热情洋溢地邀请路易去他居住的小镇玩耍。路易没答应、也没拒绝,只说顺其自然。   取出一罐羊羔血,路易一饮而尽。白虎低吼一声,跟着路易也要钻到中岛后面,可他体型庞大,只能艰难地在房间中慢慢腾挪,生怕把桌上装饰磕碰到,看得路易只想笑。听谢生说,昆仑君的真身几乎有小山大,平时盘成一团在昆仑山睡大觉时,几乎要跟雪山融为一体。多少神君前往昆仑墟拜访他,都找不到这人在哪里。   路易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忍俊不禁。   他清洗杯子时,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对鲜血并不如以前那么渴求。 第59章 翠鸟   =====================   路易这才回味过来,他的身体似乎已经悄悄发生变化,不知何时开始,竟然连鲜血都不再渴求。路易咂咂嘴,虽然还是能体会鲜血的美妙之处,可只要不主动想起,他就不需要。   “猫先生,我转世为吸血鬼,是命中注定的吗?”路易回头看着陆吾,不自觉地将杯子握紧,杯上残留的冷水冻得他一个激灵。   陆吾并没有犹豫,他无声地点点头,当作回答。   路易叹了口气,将洗干净的杯子放好,绕过中岛,经过陆吾身边,前往书房:“还是先找到老三,借雪灵一用吧。”   第二天清晨,路易便联系上陈逸仙。   陈逸仙才睡醒,声音有些含混,迷迷糊糊地说:“喂,阿易仔?”   “是我,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什么事情?你说,”陈逸仙那边传来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是在起床。   路易笑了起来:“能将薛无瑕的联系方式给我一份吗?”   陈逸仙那边没吱声,路易心里一咯噔,心道,难不成陈逸仙吃醋了?觉得自己对薛无瑕别有所图,他正想解释,就听见陈逸仙苦涩地说:“她走了。”   “走了?”路易惊讶。   陈逸仙连忙解释:“不是逝世的那个走了,就是单纯地离开了,不声不响地就离开了,明明前一天还好好的。”他扯开窗帘,昨夜下了一场雪,窗外绿树上覆上薄薄的一层白雪,压得树叶发出簌簌的声响。   “刚开始我以为她只是有事情,可到现在都已经快两个月了。”他有些消沉,显然薛无瑕的不告而别对他打击很大。即便是深冬,枝头仍然有鸟声啾啾,陈逸仙抬头一看,发现那鸟羽毛碧绿如翡翠,极为漂亮。   鸟儿拍拍翅膀,枝丫响动,雪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陈逸仙目送鸟儿远去,手指不自觉地抠住窗台,“我本来就是在山林里捡到她,现在她一离开,我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路易一怔,安慰他:“你别着急,她会回来的。”   陈逸仙苦笑:“你可能不相信,我总觉得她不是凡间的人,天一变,她就会在我手里化成飞雪,我只能看着,根本握不住她。”   手机里传来路易的呼吸声,陈逸仙也没说话,过了许久,路易叹息:“你说的没错,她就是雪。”   陈逸仙愣了,不明白路易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是附和他,还是如字面意思。路易却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直截了当道:“我有事拜托薛无瑕,我会找到她,告诉它你在等她。”说完他便挂断电话。   雪灵是否会回来,路易不敢保证。事实上他也不清楚之前雪灵到底处于什么状态,懵懵懂懂、不知世事,或许她并不知晓自己的身份,亦或者他心知肚明,只是有意掩盖。   他摩挲着手机壳,脑子里一团乱麻,忍不住抱怨:“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路易不经意间看向落地窗外,发现不知何时竟然又下起了雪,黑压压的乌云堆积在天空中,让人无端心情都变得压抑。他不自觉地念叨:“雪灵会去哪里?”   陆吾耳朵一动,收起舌头上的倒刺,轻柔地舔了舔路易的手背,提醒他:“雪灵性格不会变。”   善逝与雪灵从认识到挥别,从忘川边上的惊鸿一瞥,到雪山之巅的纵身一跃,掐指一算,不过短短几天,其中大部分时日还都在路途上,只有谢生在叽叽喳喳说话。雪灵温柔寡言,还有些羞涩,与薛无瑕的确如出一辙。   陆吾道:“我把雪灵的魂魄带去了昆仑墟,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路易将目光投向纷纷扬扬的白雪:“老三说,他是在积翠山脉一带捡到雪灵,你说,她从昆仑墟醒来后,为什么会出现在积翠山?”   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为什么金乌羽毛化作的翠鸟会徘徊在积翠、霞涌一带,而陆吾也不曾主动提起这件事,想来就算他开口询问,也没法得到回答。   善逝对积翠山下的坐忘观也莫名的依恋,放到现在,从广都凤栖寺到积翠坐忘观怎么也得三四个小时的车程,但善逝却总是不辞辛劳地两地奔波,从不觉得厌烦。   ——积翠山在他过去的生命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待在屋里空想可没办法找到雪灵,路易穿上衣服,决定立马前往积翠山。陈逸仙只是个凡人,但路易已经找回身为善逝时的大部分记忆,能分辨出灵特有的痕迹,更别说他身边还有一个昆仑君陆吾。   路易坐在白虎宽阔的背上,飞快地奔向积翠山。四周景色如流水般掠过,路易看着山川江河都被白虎踩在脚下,仿佛大地都因白虎而臣服。就算在凡间遭受诸多束缚,昆仑君仍旧是天上天下屈指可数的神君。   没过多久,他们便到达目的地。   白虎踏着旋风落在坐忘观前的广场,广场中央的少司命雕像已经被白雪覆盖,周遭浓翠的深林也被掩埋在无边无际的雪下。广都这次降雪来得太突然,也太离奇。照理说,都广之野就算下雪也不会下得这般大。   路易尝试着伸手接住一片雪花,雪在他温暖的掌心飞快融化,成为一滩水。路易随意在裤子上把水渍擦掉,随口问:“猫先生,你说我能感觉到这里有雪灵的波动吗?”   陆吾仍旧是白虎的模样,并没有化作人形,他金色的眼睛里都是鼓励。   路易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佛钟,他正要摇动时,忽然听见陆吾叫住他:“路易。”   “怎么?”   他本想回头看陆吾,却看见风裹挟着白雪迎面而来,路易心神一动,将手伸进吹来的雪花中,他摸到了一条穗,触感柔软。路易心里一惊,手指顺着这穗向上一动,将长柄握在手心。   路易猛地一抽,锋利的长剑如同白练,划破风雪,落在他的手心。   “这是……”路易看着这把剑,惊讶脱口而出。其实他并不需要陆吾回答,这把长剑早已出现在他的梦中,雪白的剑穗,剑格是九尾白虎。这柄剑和面前这只白虎一样,跨越迢迢千年的时光,来到他的面前。   这份沉甸甸的情意,让路易几欲哽咽,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陆吾轻声说:“这是我送你的礼物,你走之后,我从菩提树下挖出来,希望能有机会再次亲手交给你。”   虽然明白陆吾不会回答,可路易还是情不自禁地问:“善逝到底因为什么而死?”即便已经想起大半,可路易仍旧不知道善逝的结局   陆吾看着他:“你会想起来的。”   路易掸去肩上堆积的雪,一脚深一脚浅地向青石阶走去。佛钟在手,无形的声波一层一层向方圆数里扩散,将灵、妖的存在反馈给他。陆吾送来的那个卷轴,是《都广志》的原本,若是能看见卷轴上的文字,就能看见记录者的所见所闻。   这还是陆吾告诉他,卷轴并非是寻常的文字记录那么简单,那枚卷轴可以将回忆变成具体的画面藏在文字中。   只可惜他现在还没法看见卷轴上的字迹,或许再过一段时日,等他找回更多的记忆,他就能知道办法。   悠远的钟声传向深林,惊起山鸟,路易还未踏上石阶,忽然听见漫天遍野的鸟鸣。他抬头一看,发现翠鸟铺天盖地的飞来,刺破沉闷的风雪,在天空中徘徊,一片翡翠一般美丽的羽毛落在他手心。   路易福至心灵,他吹了声口哨,随后抬起手指,下一秒,一只翠鸟便落在他的指尖,一双黑豆似的小眼睛看着他,时而歪头梳理自己的羽毛。接二连三地,又有许多翠鸟落在他的肩头、手臂。   “我怎么没想到,”路易发现自己竟然忘记了这群小家伙,他不由得失笑,“你们是阳离鸟羽毛化身,想必对知道怎么分辨雪灵。”   肩上的翠鸟啾啾鸣叫,用自己的小脑瓜蹭了蹭路易的脸颊,动作中饱含依恋。   陆吾站在路易身后,静静的看着那些翠鸟的举动。千年以前,阳离鸟也是这么对着这个人撒娇,千年以后,阳离鸟羽毛化成的翠鸟仍对他这么亲近。翠鸟会聚集在这里,只是因为这里是眼前这个人心底深处、最眷恋的土地。   似乎明白了路易的意思,翠鸟纷纷振翅飞起,散开向不同的地方飞去,一头钻进茂密的山林,不一会儿便没了踪影。没过多久,雪地里只剩下数片翡翠一样的羽毛。路易弯腰一一拾起,珍重地将这些羽毛揣进自己的口袋中。   “这里雪下得这么大,雪灵一定就在这里。”路易没来由的笃定,他指尖捏着一只羽毛,“再说,有翠鸟帮我寻找,要不了多久。”   陆吾走过来,用脑袋拱他,惹来路易大笑。   “说起来,我好像还没跟老二联系过,”不远处的神女像慈眉善目,浑身浴雪,显得更加圣洁,路易嘀咕,“从冥土一出来,就把这事情忘了。”   陆吾闷声道:“我替你发过消息了。”   路易眼里都是笑意,一把搂住白虎的脑袋,他心里充实又满足:“猫先生,有你真好。”   不论是身为善逝,还是身为路易时,陆吾都帮他太多太多,喜悦大过痛苦。一千年前,善逝多数时候都郁郁寡欢,只有见到陆吾时,心底才会泛起欢欣,可是就这么一点欢喜都足以让善逝撑过辗转反侧的漫漫长夜。   今生遇到陆吾之前,他只是按部就班地当着生物老师,等着几年过后,他不得不再换一个身份,与自己交下的朋友告别。终年消磨着无聊的岁月,回想起来,当时他一口答应签订契约,也是心头那点不甘心在作祟,期望能有一段不同于以往的生活。   路易说不出那么多甜言蜜语,他抱着陆吾,叹道:“如果可以,我真想剪一段春风送给你。” 第60章 风雪依稀故人来   ===============================   陆吾很少听见路易说情话,只是这么轻飘飘一句,都快让他浑身毛都炸起来。他不由得庆幸自己现在是白虎的模样,若是人形,脸上红霞定然挡都挡不住。   路易一看陆吾的眼睛,就知道他害羞了。他也不戳破,只是笑吟吟的注视着这只漂亮威风的大猫。陆吾被他看得直炸毛,狼狈地扭过头,心想,果然长大时的环境不同,对人的影响也不同,路易还是头一遭这么坦然地说情话。   还好没有让陆吾害羞太久,翠鸟已经归来。   几只翠鸟飞到路易肩上,亲热地蹭他脸颊,几只没能成功占据肩膀的,便眼疾爪快地落到路易手上。亲近够了,它们才又飞起来,啾啾地鸣叫,提醒路易随它们来。   路易一看,便不再逗弄陆吾,二话不说跳上他的背,“猫先生,我们走。”   陆吾驭风而起,跟上那些小巧的翠鸟,如一柄雪白的长箭,刺破积翠山茫茫风雪。积翠山脉连绵数百里,积翠峰与霞涌峰是这条山脉中最有名的双姝,可积翠山脉也不过是一条支脉。   路易坐在陆吾背上,极目远眺,茫茫风雪后,是巍峨险峻的群山,如今都已覆满白雪,恍惚间,路易甚至以为自己来到了冥土极北之地。   沿途有翠鸟飞回他的身边,这条翡翠一般的长河在天空中流动,簇拥着中间的白虎。   路易四下打量,迟疑地说:“猫先生,这里……”   “像昆仑,”陆吾接过话茬,翠鸟忽然向下飞去,路易抬头一望,霞涌峰近在眼前。霞涌峰说是山峰,其实并不然,它由几座山峰组成,形状如莲花。在积翠峰看日出时,红日从莲花中冉冉升起,朝霞涌出,故而将这莲花一般的山峰群,称作霞涌。东墟江围绕霞涌峰转了一圈,才向东流去,淌过积翠。霞涌山巅永远残留着山雪,不知什么原因,也从未有人能成功登顶。   在广都人口中,霞涌峰和霞涌其实是两个地方。   路易迎着风雪,定睛一看,发现这朵磅礴的“莲花”中竟然有一块谷地,像极了莲台。翡翠长河飞过山阙后,却向四面八方散开,不一会儿就消失在霜雪中,不见影踪。白虎看着那片广袤的谷地,心下了然,他低喝一声:“路易,抓稳了,就是这里。”   所见尽是苍茫风雪,这块谷地早已被白雪严严实实的遮住,一眼望去,不见一点植被,苍翠的树木尽数被藏在雪中。放眼望去,谷地如同冰原,四周都是白雪覆盖的高山,天空中的乌云压了下来,全然没有霞涌之名的美,倒是像极了寸草不生的冥土极北。   陆吾御风而行,小心地落在谷地上,路易刚一落地,就惊讶地发现积雪甚至没过他的膝盖。他双手搭在陆吾背上,心神一动,转头看向前方。   风雪中,伫立着一个素白的倩影,几乎要与周遭融为一体。   “雪灵。”路易张口唤道。   无人应答,路易吃力地向前挪动了几步,雪太深,已经把他鞋袜、裤腿打湿,冷冰冰地贴着皮肤,冻得他直哆嗦。陆吾跟在他的身边,身上泛起一阵火光,融化了周围几米的雪,露出雪下的青草。   “等一等,”陆吾耳朵转动,目不转睛地看着路易,“雪灵知道我们来了。”   路易点头:“好。”   他口袋中的佛钟一到这里,便开始剧烈的震颤,那是在警醒他此处有妖、灵。这里雪深林密,想要找到一个雪灵,本就难上加难,只能让她自己出来。   风雪交加,路易靠在陆吾身边,看着不远处的积雪越来越厚。只有陆吾火焰烧灼的地方,才有绿色悄悄露出。不知过了多久,路易忽然看见一把白伞。   他精神一振,凑到陆吾耳边,小声叫道:“是雪灵!”   果不其然,白伞下是一个女子,一身素白深衣,眉眼低垂,容貌极美,整个人如冰雕玉刻,浑然不似凡间。她一路走来,如履平地,所过之处、风雪愈烈。路易终于开口唤道:“雪灵!”   雪灵一怔,抬伞望来。   “将军?”   ……   雪灵将白伞缩到簪子大小,挽起檀木一般漆黑的长发,将白伞插进发髻。   “昆仑君。”雪灵微微躬身行礼,露出一截修长的脖颈,优雅如同天鹅,“多谢您的救命之恩,将妾身带去昆仑墟蕴养魂魄,让我能重见天日。”   陆吾摇头:“举手之劳罢了。”   雪灵嘴角牵起一抹笑,让她整个人变得灵动许多:“如果不是您与将军,或许我早就化为飞雪,回到极北的怀抱。”   她双手交握,与路易、陆吾的距离不远不近,怎么看都挑不错处,却与薛无瑕大相径庭。   路易道:“薛无瑕,是你吗?”   雪灵愣了愣,颔首应下:“是妾身。”   “妾身一百年前在昆仑墟苏醒,懵懵懂懂地从昆仑墟来到这里,在这里长眠许久,却忘记自己身为灵的身份,跌跌撞撞地往外走,”雪灵说,“然后就遇见了陈逸仙,是他教会妾身如何融入凡间。”   “你为什么会离开?”路易疑惑,看雪灵的模样,显然极喜欢陈逸仙,可为什么又会不告而别。   雪灵声音一下低了下去,“妾身的寒气失控,会对旁人造成伤害。逸仙突然受了风寒,妾身并不知是怎么一回事,他断断续续一个多月都没有好起来,直到几个月前,妾身忽然想起一切,发现其实我对他的亲近,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况且就连这雪……”   “也是因妾身而起。”   雪灵中间那句话囫囵而过,语焉不详,路易并没有听清,但是后面那句却听得一清二楚,广都不会有这么大的雪,路易隐隐抓到一丝线索,“你周身的寒气在以前是怎么收敛的?”   雪灵:“平日里都敛在妾身以前的白伞中,妾身现在的白伞只是徒有其表的复制品。”   路易清楚地记得,雪灵那柄白伞,与雪灵的躯壳一起葬身极北之地,变成万千碎片,埋在重重雪土之下。几个月前,雪灵才记起往昔,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连忙问:“你想起一切是时候,是多久?又为什么会躲在这里?”   “第二个九月中旬。”   第二个九月的中旬……那不就是桂花妖诞生的时候吗?   雪灵低眉敛目:“这几座山峰,能压制住妾身的寒气。”   陆吾在一旁听了大半,等路易将想问的话都说完,才不紧不慢地开口:“我可以帮你压制寒气,但是你得帮我们办个事情。”   雪灵迷茫:“神君有何时需要妾身?”   “冰封魂魄。”   陆吾说,路易手上的佛钟能暂时压制雪灵的寒气。那佛钟能镇压一切煞气邪祟,雪灵这点寒气在佛钟面前也毫无挣扎之力。路易闻言,便爽快地将佛钟交到雪灵手中。   果如陆吾所说,佛钟静静地躺在雪灵掌心没多久,风雪便渐渐停息,天空乌云散开,露出罕见的艳阳。   路易问过雪灵,是否愿意回到陈逸仙身边。雪灵断然拒绝,她说,自己是灵而非人,与陈逸仙并非同路人,与她在一起,陈逸仙必定会因寒气所累,英年早逝,况且还有一个理由,她没法直接说出来。   路易毕竟不是曲中人,雪灵所说句句都是肺腑之言,他没有立场也没资格去指手画脚、横加干预,万千话语都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雪灵离开时,冰雪渐渐融化,藏在雪林中的翠鸟又冒了出来,啾啾鸟鸣回荡在天地间。雪灵看着这些羽毛翡翠般美丽的生灵,小声说:“妾身第一次来这里时,还没有这些翠鸟。”   “这些翠鸟都是阳离鸟燃烧羽毛所化。你第一次来这里是多久?”路易随口问。   雪灵:“大约两千年前,与将军您一起来的。”   路易一怔,忍不住追问:“你为什么唤我将军?”   雪灵漂亮的黑眼睛如同水潭:“因为第一次遇见您的时候,您披甲执锐,就是将军。”   广都仍旧飘着雪,却比走之前小了许多。到处都堆满雪,街上没什么行人,只有一些车慢腾腾地开过。雪灵不愿坐在陆吾身上,便跟在一旁,踏着风雪而行。   他们三个都隐去身形,悄无声息地在阳台落下。透过窗户,路易清楚地看见屋里没有别的人,只有沉睡的谢柳生。他略微一想,便明白过来,外面雪下得这么大,出行都很不方便。谢灵守了快一个星期,八成昨夜才回去休息一会儿,结果刚好碰上天降大雪,就连新闻都在呼吁不要出门,唯恐发生事故,毕竟连出租车都不怎么看得到,从漫江苑到医院,开车都要花费一段时间,更别说走路。   再三确定无人进来后,路易才推开门,让雪灵踏入屋中。   “就是他吗?”雪灵看着谢柳生苍白的面容,“和未尘君很像。”   “是他,谢生亲口承认他和这个人有些关系,但我猜不出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雪灵伸出手,纤纤五指按在谢柳生的心口,“魂魄一旦冰封,他的躯体也会一并冻住,或许会被误以为心跳停止。将军,这样也没事吗?”   “没事,如果现在不冰封,十天后,他就会神魂俱灭,身体被冻住,怎么也比魂飞魄散来得好。”   雪灵笑了笑,“那妾身便依将军的话行动了。”   她手掌向上一提,眉梢上霜雪瞬间凝成,汹涌的冰寒之气肆意冲出,路易登时被冷得打了个寒颤,连忙把变成灰狸猫的陆吾抄起来抱在怀中。以雪灵为中心,寒冰开始向四面八方蔓延。 第61章 司马致   =======================   谢生说,雪灵的寒气能与红莲业火抗衡,看来谢生没有骗他,寒气争先恐后地往外逃,只是接触到一点,路易就感觉自己血液都快被冻住。   雪灵的长发覆满霜雪,屋内陈设也都纷纷结冰。陆吾轻描淡写地挥手,一道火焰形成的屏障便挡在他们俩面前,将寒气阻隔在外。   谢柳生面容祥和平静,那些凛冽刺骨的寒气似乎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影响。雪灵松开手,有些惊讶:“他的魂魄,有些熟悉,妾身似乎在哪里见过……”   雪灵随后又摇摇头:“也或许是记错了。”   有佛钟在,屋内的冰雪很快便融化,几分钟后,房中恢复如初。雪灵一身素白深衣,不便四处走动,便请求路易将她送回霞涌峰。路易道:“不急,既然我将佛钟借给你,你大可以在凡间走动,不用孤单地待在霞涌峰。”   雪灵偏过头,嘴角勾起一抹笑:“两千年了,将军一点都没变过,还是这么温柔。”   ……   谢柳生魂魄被冰封后不久,谢灵终于赶来。路易三言两语将来龙去脉告知谢灵,谢灵哑声道:“就依易先生的意思来吧。”   接下来就要办理一系列出院手续,谢柳生身上虽然看似没有冰雪,实则浑身都流淌着寒气。属于极北雪灵的灵力将他的魂魄与肉身一齐冰封。路易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代替谢灵守在病房里。   被褥里,谢柳生深陷在柔软的被褥里,显得瘦削苍白。路易略一触碰他的手,就打了个寒颤,连心跳声都快要听不见。   “真恐怖,”路易甩甩手,然后把手塞进灰狸猫的肚皮底下取暖,“也不知道雪灵会不会去找逸仙。”   陆吾变成灰狸猫的样子,爪子揣在身子下面,眼睛闭着,没有回答他。路易也不需要他回答,一人一猫便这么待在屋里,倒是享受了一把难得的安宁。   一声刺耳的铃声打破室内的平静,路易摸出手机,发现电量岌岌可危,已经飘红。他这才惊觉自己竟然好久都没有看过手机了,来电的是路光庭。路易划开绿标,将手机放到耳边,“喂,庭庭。”   耳机里传来呼哧呼哧地喘息声:“祖爷爷,你现在在哪里?”   “医院,怎么了?”   “你能帮我个忙吗”   “什么忙?”   “就是、你能也带我去医院吗?”路光庭太着急,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我一个人没法去医院检查。”   “不要慌,慢慢说。”   路光庭深呼吸一口,努力平静道:“你能载我去医院吗?赵青君忽然晕了,他们家里人电话也打不通,我一个人也没办法带她去医院检查什么的。”   “不要着急,我这就来。”把路光庭安抚好后,路易刚挂断电话,谢灵便推门而入。他脸色憔悴,这些天的经历显然把他折磨得不轻,路易温言安慰他,也只让谢灵脸色好了一些。   路易拍拍谢灵的背,说:“你先好好休息,不要勉强自己,阿柳会好起来的。”   谢灵叹息,在几天前,他还风度翩翩,几天奔波,他的背不自觉佝偻,路易这时才发觉他看着长大的这个孩子如今也年过半百,眼角早已爬满皱纹,发中夹杂少许灰白。   凡人生命如蜉蝣般短暂,总是转瞬即逝,幼时他不懂,长大后在一次次生离死别中明白。心之忧矣,于我归处,怪不得维克多不愿同人深交,这种离别实在让人疼痛难忍。他看着谢灵出生,也看着谢灵跌跌撞撞学会走路,学会说话,开始念书知礼,甚至是少年时执意要走自己的路。   兜兜转转,几十年过去,他停下脚步回头时才发现,这个孩子竟然也已满头白发。   拜托陆吾帮忙安顿谢柳生后,路易就马不停蹄联系路光庭。   路光庭在楼下徘徊许久,发梢衣上都是积雪,远远听见路易的声音,他猛地抬头,眼睛亮了起来。他着急地奔到路易面前,小脸冻得煞白,嘴唇抖索道:“祖爷爷,救救赵青君。”   路易揽住他的肩膀,用手拂去他衣上的雪,“怎么回事?”   路光庭六神无主,说话也颠三倒四,路易吃力地从他的话中理清了来龙去脉。今天路光庭原本是来找路易的,刚走到楼下,一只哈士奇突然扑了出来,死死咬住路光庭的裤脚,力气颇大,路光庭被这大狗吓得魂飞魄散,花了好半天才发现这哈士奇是赵青君家养的狗蛋。   “狗蛋跟发癫了一样,使劲扯我,像是要把我往哪里带,我又挣脱不开,只好跟着他走。结果就到了赵青君她家,看见赵青君晕倒在沙发上,家里也没有别的大人,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晃她她也不醒,给赵叔叔打电话,也没人接,”路光庭惶惶然,“后来我着急了,想要打120,结果狗蛋就把我手机叼走,后来我又试了一下,还是被叼走,我想去喊别人搭把手,狗蛋也拦着我,不要我走。”   “后来我打电话给你,它又要抢,我生气了吼它,说我要找路易,他竟然就把手机还给我了……”走进电梯,路光庭按下楼层数,有些惊惧,“这哈士奇是不是成精?”   路易默默听着,斟酌着说:“那只哈士奇或许是狼人,总之不可能凡犬。”寥寥几句话后,就到了赵青君的家。   刚迈出电梯间,路易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这血味莫名让他有些厌恶。他轻蹙眉头,推开虚掩的门,一眼就看到沙发上躺着的赵青君。赵青君如今也不过十三岁,正处于豆蔻年华,脸颊有不正常的嫣红。   一只巨大的哈士奇守在女孩身边,血腥味就是从这狗身上传来。   听到路易和路光庭走路的动静,哈士奇转头望来,蓝眼睛里尽是提防,龇牙咧嘴,喉咙里溢出低低的吼声。   “你是狼人,对不对?”距离哈士奇还有几米时,路易停了下来。   哈士奇并不说话,看清路易的面容,他的眼神变得有些疑惑,掺杂一丝错愕。路易有股莫名的感觉,眼前这只狼人似乎认识他,并非一面之缘的那种认识,而是货真价实地与他有过交流。   “你是……司马致?”过了半晌,那只哈士奇终于吐出第一句话。   路易浑身一震,他怎么也想不到,会在一个狼人口中听见这个名字。上一次听见这名字,是在冥土。   眼前闪过一片张扬的血色,像是夕阳,一个少年模样的人靠着军旗,满身鲜血。路易一阵心悸,手脚发冷。   他模模糊糊猜到司马致是谁,雪灵称呼他为将军,那是比善逝还要之前的过往。他已经记起身为善逝的点点滴滴,却对司马致一无所知,那是一团迷雾,扎进去伸手不见五指,摸不着东西,也看不见路。   这个名字穿越千年的光阴岁月,   他在寻找善逝,而善逝却在寻找身为司马致时的过去。   “你认识我?”   “谁会不认识你,”狼人嗓音干涩,“看来我们没有忘记,反倒是你忘了。”狼人所说的语言很陌生,路易却能清晰地理解了其中的含义,他立刻反应过来,狼人说的是古希腊文。   路易蓦然记起那本《都广志》,那是司马致亲手写下,里面记载了他的所见所闻。其中有一段便是描写狼人与吸血鬼,他震惊地瞪大双眼:“你来自于西罗马?”   “我叫西奥多。”   西奥多,那本游记中有过这个名字,书写翻译方式有所差异,但还是能认出。那时罗马被称为大秦,在游记中,司马致与昆仑君云游四方,因昆仑君同时拥有白虎与人类两种形态,便被这些狼人接纳,认为他们是同类。   那时候西方还未进入黑暗的中世纪,狼人尚可在城邦中走动,不过它们大多数沉默寡言,并不喜欢与人类接触。司马致与他们交往过一段时间,甚至学习了他们的语言,被他们视为友人,临走前还约定会再回来。   可惜司马致离开后不久,西罗马帝国灭亡,狼人也渐渐被视为可怖的生物。司马致的游记在不久后也戛然而止,或许是遭遇不测,善逝因命运而奔波,更是无暇顾及这个约定。   “那个西奥多是我的曾祖父,我继承了他的名字,”西奥多说,“我们因好学而获得名字。”   “那他呢?”   “一千年前死在了教廷手里,我们在教廷的铁蹄下苟延残喘,躲在深山老林里,等待着实现与你的约定。我们狼人对朋友拥有绝对的忠诚和信任,代代坚守着我们的约定,可惜一千五百年过去,我们仍旧没有等到司马致的到来,”西奥多淡淡道,“六十多年前,族中长老就派我前往这里寻找你。”   路易道:“你怎么知道谁是司马致?”   “司马致曾带来一种桂枝,与我们的月桂完全不一样,他告诉我们,那是一种叫金桂的花,在你的家乡,虽然与月桂很像,确实完全不同的两种花。”   “你把金桂种在狼人的领地,告诉我们,即使你与我们生长在不同的土地,也能和睦相处。桂枝是从你坟墓上的桂树摘下,现在那棵桂花树已经长大,记住桂花树的味道,就能找到你。”西奥多看着路易,“你身上的味道与那棵桂花树一模一样。”   路光庭听得云里雾里,只能手足无措地看着路易。他发现,自己这位祖爷爷似乎变得有些陌生,他的身份扑朔迷离,并不仅仅是吸血鬼这么简单。   他慌张地抓住路易的袖子,生怕他变得不认识自己。 第62章 载浊   =====================   又是金桂,不论是老宅庭院,还是广都中学都种着金桂,哪成想甚至在遥远的欧洲,也有这么一株桂树。路易目视前方、眼神空蒙,脑子里一团浆糊。   “我找到了你,至于履不履行约定,那取决于你,我们只是等你。”西奥多说完,便扭过头,用尖嘴拱了拱赵青君的胳膊,让她躺得更舒服些。   路易厘清思路后,才逐渐回过神来,他目光落到赵青君身上,强迫自己将满腹心绪压下去:“她怎么了?”   “生病了,”西奥多低头舔着留下不止的伤口,“她本来就身体不好。”   路易把赵青君抱起来,纤细的女孩靠在他的怀中,脆弱得像一张纸,轻易就能被摧毁。   “今天我的车牌限号,”路易看了一眼西奥多脚上流血的伤口,“等猫先生过来,你的伤是怎么回事?”   西奥多满不在乎道:“喂了点血给这个小姑娘,不然一个高烧就能要了她的命。”他前爪交叠,抬头看着路光庭,“你最好先安慰一下你身边这个小男孩,看样子他有些害怕。”   路易这才发现路光庭的异样,他揩去少年眼角的泪水,颇有些哭笑不得:“你怎么哭了?”   路光庭声调有些抖:“祖爷爷,我怕我哪天醒来你就不认识我了。”   路易一愣,随后笑道:“怎么会?”   “之前我不想写题时,书灵就给我讲故事,说的一个和尚降妖除魔,最后身化菩提,他跟我说,这个和尚以前居住的寺庙以前就建在广都中学上,叫凤栖寺。”路光庭目不转睛地望着路易,眸子剔透如水,“那棵菩提树,现在还站在校门口。”   “祖爷爷,你的前世就是那个和尚,对不对?”   他的眼眸太清澈,路易不忍欺骗,只好柔声应道:“是我。”   路光庭露出一个似哭似笑的表情,取下背包,取出伪装成数学教科书模样的《九章算术》,郑重道:“祖爷爷,书灵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出现过……”他落寞地表情很是惹人心疼,“我把它还给你,这样它可能才会开心。”   “你长大了。”路易叹道。   ……   路易还是将赵青君送到了医院,并电话联系了师妹赵兰,让她来照顾。从赵兰处他才得知,赵青君的父母都出差去了,丢下赵青君一个人独居。路光庭义愤填膺:“真不负责任。”   不久后,赵兰匆匆赶来,发丝上都有雪花。   “师兄,真是麻烦你了,”赵兰赶来时,赵青君已经躺在病床上输液,脸色好看许多。好巧不巧,她这间病房正是谢柳生居住的那一间。   她将垂下来的发丝别在耳后,歉意道:“都怪我们当长辈的没有注意。”   路易:“不必,赵青君就托你照看了。”   赵兰犹豫半晌,说:“师兄,你生了什么病?为什么会请这么长的假期?”觉得自己有些贸贸然,她又连忙补充说,“不说也可以。”   路易摇头:“并不是什么大病,你不必担心。”一定要说,那或许是心病也说不定。   路易将路光庭送回了祖宅,天上飘着雪,他目送路光庭进入雕花铁门。透过高高的铁栅栏,庭院中的金桂早已披上雪衣,满目雪白中透出一点生机盎然的碧绿。路易怀中抱着变回原样的九章算术,呆呆的望着桂树。   这棵桂花是多久栽种的呢?他记不清了,从记事起它就在那里,百年来不曾有过改变,冬去春来,金色的桂花盛开又凋零,他在这株高大的桂花树下玩耍,也在这棵桂花树下第一次遇见陆吾。   西奥多说,他的墓前有一株高大的桂树,而他随身带着桂枝,云游天下。可他的墓又在哪里?   路易不知道,即便是他身为善逝时,也没有机会寻找最开始的葬身之地。   “猫先生。”甫回家,陆吾就麻利地化作白虎,懒洋洋地卧在沙发上,甚至还打了个哈欠,明明是庞大的猛兽,看起来却毫无攻击性。   他甩甩尾巴,抬起头:“怎么了?”   路易将茶几上的九章算术拿起,抚摸古书泛黄的纸页,“书灵还在吗?光庭说它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出现过。”这书在路光庭手中时,还是崭新的教科书模样,一落到他手里,便飞速褪去迷惑的外衣,露出最原始的模样。   这本书已经一千多岁,路易捧着它,仿佛捧着一千多年的时光。   陆吾撩起眼皮看了一眼,答道:“已经消失了。”   路易愕然:“果真没了?”   “嗯。”陆吾伸出爪子,在封面上一拍,白光一闪而过,古书毫无异样,“我之前看岔眼了,它并不是什么书灵,而是别的东西,只是伪装成书灵的模样。”   “灵还能伪装?”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灵与妖之间只是诞生方式不同,别的地方几乎一模一样,”他身上又泛起白光,几息后,沙发上的白虎就变成了俊美的银发男子,他垂眸掩去眼中的情绪,“你会再次看见他的。”   “又和我打哑谜。”路易抱怨,他轻手轻脚地将这本古书放在木盒中,然后束之高阁。   忙活完后,路易才又回到陆吾身边,他将头枕在陆吾的颈项,低声说:“猫先生,我想去欧洲,履行司马致和狼人的约定,再看一眼我种下的那棵桂花树。”   陆吾挺起腰,将路易搂在怀中,胸膛紧贴他瘦削的背:“好。”   屋中地热暖烘烘的,路易靠在陆吾怀中,昏昏欲睡,没多久便坠入梦乡。路易醒来时,身上压了铅块一样,四肢很重,根本没法抬起来。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艰难地起身,左右环视,像隔了一层厚厚的毛玻璃,什么都只能看个大概轮廓,细看却怎么也看不清。   “你醒了?”清冷的男声像是从天际传来,路易偏头望去,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能看见男人模样,周遭都是模糊的,只有他最清晰。   男人的脸非常陌生,路易从来不曾见过。他生得极普通,细眉细眼,放进人堆里一眨眼就会找不见。可生得极为高大,透过衣服都能看出他浑身流畅的肌肉线条。   “师父。”司马致哑声道。   被唤作师父的男人撩起衣袍,迈过门槛,大步走来:“都让你别叫我师父了,叫我载浊即可。”   他关切地附身,为司马致揭开肚腹上的纱布。   “师父,我之前好像看见了一只狸奴呢?”   “哎,你还这么叫我,”载浊麻利地将纱布换下,重新为司马致敷药,眼神有飘忽,有些心虚,他清清嗓子,正义凛然道,“我这老胳膊老腿,可没法捉住它,不知道它现在跑哪里去了。”   司马致被他语气震住,下意识就忽略了这个问题,只能说好。   等载浊的脸凑近了些,司马致才慢吞吞道:“你把姓赠予我,使我重获新生,又把我收留在坐忘观,与我生身父母无异。”   “司马这个姓氏有甚稀奇,”载浊笑道,“我已是修行之人,世事红尘与我无关,姓氏自然也一并舍弃了,赠予你姓不过随手为之,你不必挂心。”   “说起来,你怎么会出现在红莲道?”   “我、我醒来时就在那里,”司马致茫然无措,他努力回想,可脑子里空空的,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就遇到了你。 ”   载浊奇道:“那你运气还不错,不吃不喝竟然还能走到坐忘观附近,红莲道离这里可不算近,要翻好几座山。”他又重新为司马致裹上纱布,细心地打了个结,“站起来试试,你这肚子上的伤口多久受的?”   司马致这才后知后觉地低头一看,可肚子上的纱布早就把伤口挡的严严实实。   载浊失笑:“你看起来弱冠都不到,多少岁了?”   “虚岁十九。”司马致下意识答道。   “那就快弱冠了,”载浊大笑,他的笑容极为爽朗,看得司马致也一并开心起来,“能不能站起来?我带你四处逛逛,一直躺在屋里,都快长霉了。”   载浊在世俗中唤作司马湛,他是坐忘观中的道士。经历过二十四治的繁荣,如今的坐忘观相较以前的鼎盛,已经寥落许多。观中就载浊这么一个道士,想要烧热水都要自己去山上砍柴。   司马致换上窄袖深衣,刚下地时,腿脚不听使唤,走路蹒跚,一步一趔趄,差些就要摔倒。载浊在一旁看得兴趣盎然,时不时上前帮他搭把手:“你跟才学步的小儿一样。”   “我会走路的。”司马致闷闷不乐,“就是在床上睡了太久,有些僵硬罢了。”   “为什么这里这么大,却只有你一个人?”司马致亦步亦趋地跟在载浊身后,眼睛却不歇着,不停打量周遭风景殿宇。这里极为广阔,所见尽是雕梁画栋、飞檐斗拱,气势恢宏的建筑群盘踞在山腰,走到广场阑干边,凭栏眺望,可清晰地看见山下江水如白练,江水奔腾咆哮,浪花翻涌。   “因为衰落了,”司马湛随口说,“当年二十四治声名煊赫,可天师一百年前飞升成仙,哪里能知晓凡间的兵荒马乱。”   司马致似懂非懂:“哦。”   “你听懂没?就附和我,”司马湛放声大笑,“我呢,家里兄长都追逐功名利禄,我对那些不感兴趣,就跑来坐忘观求仙问道,来到这里才发现,哪里有什么神仙?若是真有神仙,为什么不修一修这间道观,怎么也能招徕更多的信徒。”   清冷的山风刮了起来,司马湛身后的巾带在风中肆意飘扬。他靠在阑干上,极目远眺,“不过在这里住着也清闲,至少不用理会那些风风雨雨。”   “那你还想成仙吗?”   “成仙?成仙有什么好?祈求长生不老?”司马湛连连摇头,“哪里有当凡人自在。” 第63章 美梦   =====================   山里的日子不算难熬,司马湛这个道士当得也很随便。司马致成日跟着司马湛跑上跑下,上山砍柴,下山打水,若是运气好,碰上几只肥硕的野兔,还能开个荤打个牙祭。   “载浊,你多少岁了?”   今晚的夜空月明星稀,载浊突发奇想想要晒月光,美名其曰吸收精华。司马致捧着一颗珠子,乖乖地跟出来。说是晒月光,其实就是架篝火烤兔肉,今天他们上山砍柴,捉到几只傻兔子,长得又大又肥,载浊三两下就把它们捉住,丢进竹笼里。现在竹笼正放在他的脚边,笼子里的兔子没精打采,像是知道自己最终的命运。   载浊拿着把蒲扇,正大刀金马地坐在一块石上,不紧不慢地扇火,乍听见这问题,他眨了眨眼睛,狡黠道:“修行之人不知年岁。”   司马致发愣:“哦、哦。”   载浊见他傻乎乎的样子,又大笑起来:“你怎么什么都信?你真有十九岁?该不会只有三岁吧?”   “胡说!”司马致气鼓鼓道,“我快要弱冠了。”   “你捧着个石头干什么?”载浊不再逗弄他,瞥见他手里圆滚滚的小石子,随口问,“想要孵蛋吗?”   司马致摇摇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但它是从我衣服里翻出来的?”   “那衣服你还没丢?”载浊拾起一旁的砍刀,开始削竹枝,“你小小年纪,怎么一身缟素,看着多不吉利,活像是才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样。”   司马致没吭声,他黑溜溜的眼睛专心致志地看着载浊杀兔放血。载浊说其实没错,他就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他是冥土归来,重返人间的亡灵。可他也只记得自己名为致,前尘一并忘却,连自己多久死的都不知道。   “生气了?”载浊抬眸。   司马致连忙摇头:“没有。”   “把你这小石头揣好,说不定能孵出小鸟来。”载浊打趣。   司马致眼睛一亮:“真的?”   载浊信誓旦旦:“我骗过你吗?”   三个月后的某天清晨,天还没亮,司马致就兴冲冲地捧着一只雏鸟奔到载浊床边:“载浊,你看!真的孵出小鸟了!”   头发乱糟糟的载浊单手撑床,眼神呆滞:“……”怎么还真孵出小鸟了?   司马致眼眸晶亮:“载浊,我们可以养它吗?”   载浊掀开被子,坐在床边,挠挠头发,一口答应了下来:“当然可以。”   雏鸟生得跟鸡崽没两样,就是绒羽更偏向金色,没过几天,鸡崽就跟吹皮球似的长大了好几圈,载浊看着粮缸痛心疾首:“你这鸡崽子太能吃了,让它自己找虫吃,自力更生!”   司马致只好每天都在长阶上跑上跑下,早晨将它放再山门外,中午再把它带回来。鸡崽也很争气,每天都吃得饱饱的,就算载浊把黍米放到它眼前晃来晃去,也绝对不施舍一个眼神。   “载浊,它好像不是鸡……”某个午后,载浊正在削竹子做笼子时,坐在他旁边的司马致冷不丁开口道。鸡崽长得飞快,从尾羽就已经依稀能看见日后的华美。   载浊抬头看了一眼那只在地砖上踱来踱去的金色鸟儿,“哪只鸡出生三天就能吃空粮缸?”   司马致瞪他:“不许翻鸡崽的旧账。”   “嘁。”载浊不屑地哼哼,他利落地编好一个竹笼,忽然问,“阿致,你想识字吗?”   司马致愣了半晌,惊喜道:“我可以念书吗?”   “当然可以,好歹我也算出身名门望族。”载浊很少提及他的家室,只说自己不学无术,不求上进,家中长辈要替他说亲,娶一位大家闺秀。载浊一听,吓得连滚带爬地就逃了,他祖父气得暴跳如雷,派人就要把他逮回来。   “真的没有问题吗?”司马致担忧地问。   想起火冒三丈的祖父,载浊不禁有点心虚,不确定道:“应该没什么问题。”   载浊撂下这话后的第二天,就准备启程。司马致抱着长大的鸡崽眼巴巴地望着载浊离开,自从他重返人间,除去最开始几天,身边都有载浊的陪伴。陡然没了那个高大的身影,司马致没来由地伤心。   他站在长阶尽头,背后松柏森森,殿宇巍峨,可四下环顾,独他形影单只。   载浊不知道会离开多久,司马致不愿一个人呆在坐忘观,他无所事事地在道观枯坐一天,日升了,日落了,他抱着长大许多的鸡崽胡思乱想。他想回到自己的墓前,找到一丝生前的蛛丝马迹。   ……   “你梦到了什么?”   路易思维还有些迟缓,他眨了眨眼,后脑勺一阵钝痛。他嘶了一声,捂着后脑勺半坐起来。温暖的灯光下,陆吾脸部轮廓锋利的线条都变得柔和。路易恍神,一时间竟然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梦见了一个道士,”路易说,“他叫载浊。”   相彼泉水,载清载浊。司马湛、载浊,路易看着身边这个高大的男人,低低地笑了起来:“猫先生,你一直这么温柔吗?”   “当然不,”陆吾回答得飞快,“我性格并不算温柔。”   路易伸出手,紧紧地搂住陆吾,贴在他的耳边说:“嗯,你脾气挺坏的,还喜欢戏弄人。”   陆吾瞅着他,青年的发丝乖顺地贴在耳边,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身上气息全然是眷恋。陆吾便也伸手将他抱住,手掌扣住青年的腰背,形成保护的姿态,他不满地小声说:“我哪里戏弄过你?”鼻间都是路易身上清淡微带苦涩的味道,像极了草木清香。   陆吾自己其实也极为迷惘,毋庸置疑,他喜欢和路易待在一起,他也记起了与善逝相处的点点滴滴,可再想往前追索,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他仿佛置身在迷雾中,手里握着一条锁链,他握住锁链,看着锁链一路向前,最后消失在茫茫迷雾中。他想求索,却被无形的屏障阻挡,真相就在眼前,自己却无法抵达的感觉,让陆吾常常感到暴躁。   “你打算多久去西方?”   路易瓮声瓮气道:“总要准备准备,我还想顺路去看望维克多,他都嚷嚷好久了,说我一点都不关心他,都不想主动了解一下老爹住的地方。”他惟妙惟肖地模仿着维克多的幽怨口气,甚至连维克多那一点口音也一并模仿到位了。   “我恐怕没法跟你一起,”陆吾在人间算黑户,没有身份证,不禁郁卒。   路易笑着拍拍他脸颊:“你可以变成灰狸猫,我帮你办个宠物托运。”   雪灵的寒气名不虚传,谢柳生的魂魄被冰封后,便停止了溃散。谢灵将谢柳生家门密码告知路易,路易便每天都会到谢柳生家中看一看他的情况。谢柳生勤收拾,家中总是窗明几净,摆设装饰都井井有条,以前还有雅致的屏风与曲水,可如今家的主人已经陷入沉睡,曲水干涸,屏风也收起,谢柳生一手营造的幽静已消失殆尽。   “阿柳,”路易低头注视谢柳生沉静的面容,“或许等我找回记忆,就能找到救回你的办法。”   谢柳生如今的身份尚不明确,他的情况也棘手,路易想要阻止他魂魄溃散压根无从下手。一不知道为什么溃散?二不知道他和建木到底有什么关联?未尘君谢生守口如瓶,不肯透露一分半点,身边的陆吾也对此事绝口不提,他只能寄希望于遗忘的回忆中有蛛丝马迹。   “抱歉。”路易握住谢柳生的手,愧疚不已。   和沉睡的谢柳生告别后,路易便准备回家收拾东西,踏上前往欧洲的旅程。其实早在几天之前,西奥多曾找过路易交谈,询问他是否需要自己的引领。路易说,赵青君父母忙于工作,恐怕还是需要西奥多的照顾,况且他还有别的安排,就不必再麻烦他了。   西奥多不再多说,留下一句若是改变主意再找他就好,便爽快利落的离开了。   在离开之前,路易特意去了广都中学一趟。   师生们都已经放寒假,校舍空旷无人,正值暮冬,草木凋零,空气中飘荡着属于冬日独有的冰屑味道。高大的蓝色围栏早就被拆除,主干道也加班加点地被修好,竹林中的小径自然没这种好待遇,那里人迹罕至,学校也不打算再把图书馆打开,只能任由那里变成烂尾工程。   笔直的主干道尽头,就是那株高大的桂树。   这株桂树高约十米,枝叶深翠,在瑟瑟寒风中孤高不减半分。路易仰视树冠,并没有察觉到一丝妖气,仿佛它只是万千树木中再普通不过的一棵。   陆吾变作胖狸花跟在他脚边,与他一齐抬头向上看:“看来之前感受到的妖,并非是棵桂树。”   路易默默地点头,他不曾拥有善逝记忆时,只闻到浓郁的桂花香,在炫目的白光中看见桂树挺拔的轮廓。现在想来,他看见的那棵桂树,当真是眼前这株吗?当年路澹川亲自将这株桂花树栽在此处,和菩提遥遥相对。 第64章 地中海的风   ===========================   路澹川栽种桂树完全是突发奇想。   祖宅的桂树经历不知多少光阴岁月的洗礼,那时候路易也就十来岁,路澹川喜爱在庭院中和下午茶,某次闲聊时,他随口提到一些有关桂树的传闻。   广都路氏在当地赫赫有名,头一位状元诞生于千年前,少有人知,那位状元险些没书读。路氏能崛起,得益于许多声名显赫的世家在百年战乱倾轧中逐渐衰落,青黄不接的时候,那位状元捉住机会,才将路家壮大、发展起来。   路澹川说,最开始路家那位状元家中穷困潦倒,空有聪明的脑子,却无书可读,纸笔比油粮贵,寒门弟子尚且有饭可吃,他却落魄得揭不开锅。   家中父亲好赌,把家财败光,未来的状元穷得连饭都快吃不上,更别说买纸笔读书了。士农工商,商为最低,在那时候一旦从商就基本与仕途划清了界限。百善孝为先,路家先祖既没有办法与父亲断绝关系,也不想把自己活活饿死,便只好忍痛放弃仕途,从商赚钱,先填饱肚子再说其他。   所幸他遇到一位善人,赠予他桂枝与书籍。科举应试及第,又有蟾宫折桂的说法。先祖感激涕零,将桂枝种下,发奋读书,终成一代名臣。   种下的那棵桂枝,就是祖宅里的那棵桂树,而《九章算术》就是赠予书籍中的一本。如今弹指一挥间,也已有千年。   思绪回笼,路易注视着在风中沙沙作响的桂树树冠,心想,他怎么能把这些往事忘记呢?   路易开蒙就是在九峰书院,路澹川当初会种下桂花树,就是想要将桂树的福气一并带到书院,福泽更多的读书人。   “九章算术……”路易喃喃道,“那是善逝赠予路家。”   也就是说,那个善人,就是善逝。祖宅与眼前这棵桂树,都与善逝,息息相关。如今桂树成了妖,却不知道真身远在何方。他自以为已经将善逝的记忆找回大半,可直到现在才发现,他所知仍太少太少。   从学校回家,路易心累、身也累,倒头便睡。陆吾化作白虎,将他圈在自己怀中。窝在白虎温暖的怀抱中,路易这一觉睡得很香。他醒来时,就到了该出发的时刻。   他再三检查房中有无落下的东西,确定无误后,才提起小行李箱,关闭电闸,灰狸猫抱起来,离开他居住许久的小屋。   飞机上,由于昨晚一觉睡得太饱,他再睡,就睡得不太安慰,总是半梦半醒。直到飞机落地,他都不曾真正睡着。下飞机,取行李,路易脚步虚浮,摁着额头,头疼得慌,有些缓不过来,约莫是睡得太多太久。陆吾轻巧地跳到他肩上,小声问他:“还好吗?”   “还行,”路易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先去酒店洗把脸,休息一会儿,”   出机场时,路易迷迷糊糊,飞机上又多是趁着放假出国旅行的游客。在前往酒店的路上,透过车窗打量街景,街边行人少有黑发黑眸,发色各异,路易这终于才有一点身处异国他乡的真实感。陆吾爪子放在窗沿,人立而起,尾巴兴奋地甩来甩去,目不转睛的看着向后掠去的街景,似乎也很好奇。   路易抱着他闷笑,调侃道:“猫先生,你见过上帝吗?”   陆吾雪白的胡须微微抖动,他爪子搭在路易手背上,冲着路易喵喵叫了几声,声调又软又绵,琥珀一样的猫眼圆溜溜,听不出是撒娇还是生气。   “也不知道会不会看见天使、恶魔什么的。”路易嘀咕,收起手臂,把陆吾抱得更紧了些,狸花猫温热的身子大大缓解了他的焦虑,让他在陌生国度不安感渐渐消弭。   路易把脑袋搁在狸花猫的小脑袋上,舒服地直叹气:“真想快些尘埃落定。”陆吾尖尖的猫耳朵转了转,爪子安抚似的刨了刨他的袖子。   即将和老爹见面的喜悦让他没多少时间去伤春悲秋,反正他再怎么想,也不可能瞬间把所有事情都解决,还不如好好享受,走一步看一步。   维克多虽然是法兰西人,或者说法兰西鬼,可路易却不曾踏足过此地。他这百年间都固守在广都,或许会旅游,时间却很短,或许他人还未意识到、灵魂却告诉他,他早已踏遍万水千山。   在酒店稍作休整,路易划拉着地图,将日用品备齐,便怀抱狸花猫、手提牛皮箱,向维克多居住的小镇前行。   维克多居住在南阿尔卑斯山山麓,位于法兰西东南部,靠近地中海,附近最负盛名的便是格拉斯小镇。由于吸血鬼的身份,维克多常常离群索居,在荒无人烟的地方长住,他不同于路易这个半吊子,是一个实打实的吸血鬼,只能以血液为生,不掺半点虚假。   “普罗旺斯,”路易看着维克多之前发来的地址,忍不住乐了,“旅游胜地呀。”   格拉斯是最负盛名的香水之都,也是,维克多成天靠玫瑰精油或者香水赚钱,怎么可能没点渠道。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巴,路易头晕眼花,说来惭愧,他好歹是个传说中的吸血鬼,却晕车。   眼冒金花地在原地蹲了许久,路易才提起精神打量眼前这座小镇。Grasse,格拉斯,这座小城傍山而建,地中海湿润的海风吹拂在这片大地上,彩色的小屋鳞次栉比,从山顶蜿蜒密布至山脚,窄窄的小路串起精巧的房屋,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花香。   然而这里并非路易的目的地,维克多居住的地方聚这里还有几十里路。背靠阿尔卑斯山,眺望蔚蓝的地中海,维克多的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所见尽是无垠的花田,恍惚间路易甚至觉得看到了广都那片辽阔的玫瑰花田。属于中世纪的石头了望塔伫立在花海间,如沉默的卫士,路易不过走了短短数米,便发现他几乎要迷失在这醉人的花海中。   路易踏上陡峭的石阶,漫步在小镇的街巷中,鼻翼间都是浓烈的花香,肩上的陆吾便打了好几个喷嚏。   “维克多说他会来接我们,”路易目光在橱窗中的香水上一点而过,“猫先生,你想买些香水吗?”   狸花猫苦着脸拒绝:“敬谢不敏。”   路易开怀大笑:“你就这么不喜欢花香味?”格拉斯的房屋多是温暖的红色或黄色,他登高而望,能望见蔚蓝的地中海,平缓起伏的青山,馥郁迷人的芬芳慢悠悠地飘来,再多的疲惫都在花香中消弭无形。   狸花猫轻哼:“有什么好闻的?想要花,挥手就是一大片。”   “可那就没有亲自打理出来的美了,”这个时节,格拉斯最美的玫瑰还未盛开,路易眺望着海岸边大片大片盛开的鲜花,“猫先生,有上帝吗?”   “有倒是有,不过并不是什么全知全能的神,”狸花猫舔着爪子,“只是一个悟道了的人而已,活过,但是早化成一抔黄土不知多少年了。”   海风扑面而来,路易出神地望着高高的晴空:“就跟你说的释迦牟尼一样,悟道、传承。”   一叶一世界,建木上的树叶不知凡几,惊鸿一瞥,便有亿万之多。它扎根于九幽冥土,鲜红如血的赤水将它灌溉,它向上伸展,树冠长到九重天阙,与神共处,枝丫缝隙有凤鸟栖息,来自虚空的风吹拂着枝上罗叶。   “每个叶子都是不同的世界,世界有大有小,或许是宇宙洪荒,或许只是天圆地方,界中人生于不同的土壤,孕育出不同的文化,说着不同的语言,甚至连能力都大不相同,”陆吾低声说,风将他雪白的胡须与眉毛吹得不停颤动,“此界甚为宽广,有万千星辰,浩瀚无垠,就算在这片叶子中,你生长的这个文明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更别说与整棵建木上的树叶相提并论。”   “听着真让人绝望。”路易笑起来。   “一个土地上诞生的神话有些记录的是真实,有些是知晓了真理的悟道者,时间久了,领会了真理的传承者便也成为神话。”陆吾侧头望来,“我能在亿万世界里遇到你,实乃幸运。”   路易沉默片刻,还是倾身在狸花猫的额头落下一个轻轻的吻:“这也是我的幸运。”   维克多赶来时,路易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阶梯上和陆吾玩手掌游戏。不得不说,把维克多不论在哪里都是扎眼的存在,路易一眼就看见了他。   “小路易!”   “老爹,你终于来了,”路易在街上晃悠了半天,早就饥肠辘辘,急需美食拯救,花香馥郁,可惜没法解饿,看见他爹,不禁热泪盈眶,提着行李箱就大步跑下陡峭长阶,“先带我去吃饭吧!”   陆吾迈开四条腿,紧跟在路易身后,也飞快地跃下台阶。   维克多心都提到嗓子眼,看宝贝儿子跑这么快,他连忙上前几步,把兴奋的儿子按住了:“慢些,咱们这就去吃,怎么这么着急,摔着了怎么办?”   路易:“太饿了,下飞机后就没怎么吃。”   维克多心疼地揉了揉路易柔软的头发:“我给你的羊羔血呢?”   “早就喝完了,”路易俯身把陆吾抱起来,“还有猫先生,老爹,你还记得他吗?”   维克多盯着眼前这只看似无辜可爱的灰狸猫,不满地冷哼:“我想起你是谁了。”   路易惊讶道:“你知道猫先生?”   “当然,”维克多意味深长的笑了,“在我还小的时候,就知道他了。” 第65章 维克多   =======================   吃过饭,维克多开着他那辆小破车把路易和陆吾带回他居住的屋子。   维克多住处离格拉斯几十里,沿途都是花田,越靠近终点,玫瑰种类就愈多。路易却无暇顾及这些繁花盛景,他哑声问:“爸,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   “回去再跟你说,”维克多借后视镜,瞟了一眼路易怀里的胖灰狸,再次不满地发出冷哼。陆吾蹲在路易的膝盖上,看似气定神闲,实则心乱如麻,他神魂受损,好多东西压根就没想起来,只剩下模糊的轮廓。现在神魂虽然已经养好,可湿掉的记忆却不一定会回来。   他颇有些心虚,他自己最开始是什么性格,心里还是有数。他分明记得,自己一百年前并没有与维克多有过直接接触,与路澹川订下约定后,就又陷入沉睡,直到半年前才醒来,中间并没有记忆断层。   难不成是更久以前?   维克多在海边修了一座石头房,旁边还立了一座高塔。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灯塔。然而这里并没有港口,路易还是头一次看见维克多居住的地方,他表情裂了,指着这个“房屋”,结结巴巴道:“爸,你就住这里?你别告诉我这是灯塔?”哪个家伙会在这地方修个灯塔,修完才发现没用,然后被他爹大摇大摆地住进来。   “就是灯塔,不过已经废弃了,”维克多毫不留情地打碎路易的希望,他得意地挑眉,“是不是觉得特别居高临下,从这里看海看花看羊群,都很方便。”   路易无语凝噎,哭笑不得:“你开心就好。”灯塔空间够大,维克多平日制香调香、萃取精油,都在这座庞然大物中进行。   路易转念一想,便心平气和了,他这位老爹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他想象中他爹应该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房屋与格拉斯的大同小异,漆成温暖的浅红或鹅黄,屋前屋后都是广袤的玫瑰花田。结果他爹直接杵了个灯塔在海边。   这里没有基站,手机信号并不算太好,维克多平日与路易视频联系时,都会特意开车去格拉斯。路易把周边环境打探清楚后,长叹一声:“爸,真是辛苦你了。”   维克多平日里放羊、种花,花季来时,再制香调香,其余闲暇时间就是看书。在维克多的住处,到处都堆满了书籍。木门一推开,浓郁的玫瑰花香就蜂拥而来,手边一只鞋柜,柜上一束百合。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肖像画,画中美人手捧玫瑰、垂眸浅笑,美得惊心动魄。   那是路易的母亲,路心素。   察觉到路易的视线,维克多笑起来:“我前段时间画的,怎么样?我对你妈妈一见钟情,就是因为这个笑。”   路易点头:“妈妈,很美。”   “快过来,这几年我就在想你什么时候会来主动找我,”维克多换上棉拖,“记得换好拖鞋,海边还是挺潮的。”   路易依言而行,乖乖换上拖鞋,抱着灰狸猫,小心翼翼地跟在维克多身后。橘黄色的灯散发着温暖的光,将房屋照亮。走廊两旁都堆满了书,书塔都快要顶到天花板,看起来摇摇欲坠。   年代久远的木板踩起来吱呀吱呀地响,路易弓着背、轻手轻脚地穿过书林,一面留意著书堆,一面说:“爸,你没有书架吗?怎么书堆的到处都是?”   “哎呀,书太多,书架也放不下。”维克多说着,不知从哪里拾起一条鸡毛掸子,随手清理天花板上的蛛网,“好久都没来这边,呼,连蜘蛛都生好几代了。”他打开窗户,窗外就是蔚蓝的海洋,能清晰地听见潮起潮落,维克多俯身吹去窗台上的灰尘,尘埃精灵飞向大海,在午后的夕阳中翩翩起舞。   灰狸猫跳上窗台,阳光落到他灰色的皮毛上,活像是为他披上一层金纱。   “小路易,你就别进来了,里面乱,”维克多一马当先,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路易眼前堆满各类书籍,留出一条一人宽的缝隙供维克多进出,路易只好留在外面,随意拣了本来看。   书上文字扭来扭去,似乎是藏文或是蒙文,路易压根看不懂。他故技重施,又挑了几本,翻开一看,好家伙,每本书中的文字都不相同,维克多这些年也不知道学了多少种语言。路易啧啧赞叹,他爹总是能出乎他的意料。   陆吾半蹲在窗台上,凝望海潮,一双琥珀色的兽瞳剔透如冰。路易学他趴在窗台上,枕着胳膊,侧头问他:“猫先生,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陆吾说,“我似乎在同一个地方,看过同一片海、同一片天、同一朵云。”   路易笑道:“怎么会?海天云水总是在变。”   话语刚落,他就意识到,陆吾所说其实是他来过这里。路易不曾拥有确切的回忆,却也知道这的确很有可能。当年西罗马的疆域囊括了地中海,这片土地,他们曾经来过。   陆吾仰头看他:“你会记起来的,别皱眉,看起来像个老头子。”   “你才最没有资格说我,”路易一把将陆吾抱起来,捏着狸花猫雪白的爪子,恶狠狠地说。   维克多这时终于从书堆里钻了出来,捧着一个木盒,他动作放得很轻,唯恐将身边的书堆碰倒:“看,就是这个。”   泡好红茶,备好糕点,维克多将木盒放在路易面前:“小路易,你知道我怎么成为吸血鬼的吗?”   “生来就是血族,以血为生,”路易端起茶杯,小口啜饮,“你告诉我的。”   陆吾仍旧维持着狸花猫的样子,蹲在椅上,桌上红茶冒着热气,维克多看了一眼,漫不经心道:“昆仑君,你还是变成人比较好,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说罢,他将视线投向海洋,口中却说:“小路易,你想听我的过去吗?”   路易一愣,答道:“当然愿意。”   “我生于十七世纪,你知道——那时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是波旁王朝,而我与那位太阳王是不折不扣的孪生子,不过很可惜,我是不被承认的存在,野史中中留下虽然我拥有让人趋之若鹜的蓝血,可我只能以血为生,出生没几天就袭击别人,吸食鲜血。”维克多轻描淡写道。   “路易十四的确拥有一位孪生兄弟,铁面人的传说倒是歪打正着,可惜与事实大大相径庭,这个双生子一开始就被抛弃,甚至路易十四年轻时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兄弟。”   维克多的描述不带一丝情绪,没有所谓的仇恨或怨怼,在他看来,吸血鬼的存在的确可怖,怪不得他们会选择弃婴。   “就这样,出生后没多久,我就被抛弃在远郊,被我的养父捡到。我的养父名为维克多,也是个吸血鬼。”   在黑暗的中世纪,无名的吸血鬼在与教廷的生死搏斗中战无不胜,为自己取名维克多。东罗马灭亡后,教廷随之式微,变得奄奄一息,维克多流浪千年,早就在斗争中遍体鳞伤,他感到无比的疲惫,决心找个地方隐居。   维克多生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夕,摸爬滚打中长大,因缘际会里学得保护自己的招式。因小时候那段经历,他喜爱鲜艳的花,也喜爱馥郁花香。他来到了地中海沿岸,这里是土地最肥沃、气候最温暖的地方。在阿尔卑斯山山麓住下,维克多开始四处搜寻花种,亲自培育花海。   花海蔓延到海边一个专做皮革的小镇,维克多心生一计,决定于镇民做生意。皮革臭味极大,而花香能将这臭味遮掩一二。渐渐的,维克多开始真正意义上拥有第一桶金。   维克多开始频繁前往首都,那里有最多的商人,最灵通的消息渠道,他想多赚些钱,为自己修个漂亮的大房子。哪成想,他第二次前往首都,就碰见了一个跟他一样可怜的小家伙。   小家伙尚在襁褓,头发是漂亮的白金色,除非割去头颅,吸血鬼永远不会死去。维克多看见他,像是看见了千年前的自己,脆弱可欺,在生死线上徘徊。若不是有贵人相助,恐怕也不能活到现在。为了确定婴儿的身份,维克多抱着婴儿,偷偷跟在弃婴者身后,发现弃婴者竟是王室中人。   维克多彻底放下心,回去的路上,他心情很好,甚至还悄悄地买了两头可爱的小羊羔,一起带回了格拉斯。   “父亲将他的名字送给我,用羊羔血将我喂养长大,他自称花匠,最爱培育各种花卉,我所有种花制香的手艺都是他传授给我,”维克多轻笑,“他喜欢读书,珍藏着一本手记,宝贝得不行,总是翻来覆去地看,我又眼馋,总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   小维克多长到五岁时,维克多终于攒够了修房子的钱,请来工匠为自己盖房子。在小维克多十岁时,房子终于修好了,说是房子并不准确,它更像一座高塔,伫立在海边,向东方了望。 第66章 散落在西方的碎片   =================================   小维克多并不知道养父的心思,自十六世纪航海时代开始,维克多就一直想要出海远航。可这念头只能在脑海中打转,却不能付诸现实,长达千年的争斗让他看似年轻的皮囊下千疮百孔。   “修这座塔,权当做个念想。”维克多是这么说的。   自从灯塔竣工,小维克多便总爱爬到塔尖,向东眺望,可能够看见的只有茫茫海洋,水天一色,偶尔天边有海鸥飞过,除此之外,再无别物。   时间一长,小维克多便不再对所谓的东方感兴趣,转而潜心种花养羊。维克多将海天看尽,便关上了通向了望塔顶层的门扉,之后数十年,再没有打开过。维克多收藏了极多书籍,堪称汗牛充栋,但小维从来不将目光放在这些书上,倒是在花丛中转来转去,维克多押着他读书写字,等小维克多二十岁之后,才不成天盯着他识字。   得益于维克多,小维不至于成了个漂亮的文盲。   从十七世纪中叶到十九世纪中叶,两百年间,父子一直蜗居在阿尔卑斯山山麓、地中海畔,种花调香、放羊贸易,过得一直很平静。某个清晨,老维克多忽然踏上了望塔的台阶,推开塔尖尘封已久的木门。   那一天,老维克多守在那扇窗边,一直凝视着海天。   “那天黄昏,他递给我一把匕首,让我杀了他,他活得太久,已经不想继续活下去,”维克多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度过了整个黑暗的中世纪,和教廷之间战斗过上万次,吸血鬼虽然不会死,却也会身体衰弱,活着,就像是苟延残喘。”   老维克多活得太久,他诞生于四世纪,目睹了西罗马的灭亡,在厮杀中浴血走过中世纪,之后的两百年与鲜花为伴,最终长眠在花海里。维克多从此不再是小维克多,他从此孤身一人。   维克多将父亲葬在他热爱的花田中,鲜红的玫瑰艳丽得像血。   在整理养父遗物时,维克多翻出了许多古老的笔记,其中一本极为奇怪,竟然是象形文字,一个个跟画一般。他意识到,这就是养父心心念念的东方文字。   维克多没有姓,他出生时继承生父之名,随后就被抛弃,姓氏自然也在抛弃时离开了他的生命。老维克多说,他是黑暗中不败的战士,他将自己的名字赠予这个婴儿,愿他同自己一样,战无不胜。老维克多也没有姓氏,他的人生轨迹在最初与维克多极为相似,都是天生以血为生,被父母抛弃,后又被人收养。   收养老维克多的那个人,就来自东方。   路易说:“爸,你知道我的前世吗?”   维克多碧绿的眼睛满是温柔,他望着路易,摇头轻笑:“不,我其实并不清楚。”   他将养父的遗物分门别类,所有手札、手记都放在一起,其中文字有些是拉丁文、有些是希腊文,为了读懂这些文字,维克多耗费十多年的时光去学习各类语言。从这些手记中,他慢慢拼凑出养父的童年与梦想。   养父原本有机会跟着收养他的年轻人去东方,可他却拒绝了,即便是死前,他也不曾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只可惜他之后一千多年的生命中,他却再没机会能同那位善人再见,只能在海边修一座朝向东方的了望塔。   维克多读懂了养父的愿望,决心前往东方,以另一种方式去完成这个愿望。   “后来,我依照父亲的笔记,来到广都,却怎么也没能找到笔记中十多米高的桂花树,我听广都城中的人说,整个广都,只有路家的桂花树活了上千年,有那么高大,”维克多笑吟吟道,“正巧那时候你的祖父想送给心素一片玫瑰花海,当作及笄的礼物,我就成了路家的花匠,亲手栽种了那片花海。”   维克多生了一副好皮相,金发碧眼,个子高挑,可惜成天戴着一个帽子,把漂亮的脸蛋遮住,没人能欣赏。   那时候路心素才十一二岁,等玫瑰花海彻底长成,怎么也得五六年。维克多便在路家勤勤恳恳工作了好几年,为路家祖宅修建花草,培育玫瑰花海,每天都很忙,身上也总带着浓郁的花香。   从十三岁到十七岁,路心素愣是一次都没看到他长什么样。维克多也对这乳臭未干的小姑娘不感兴趣,毕竟他的年龄,是路心素的数十倍。   “那……”路易好奇道,“你又怎么喜欢上妈妈的?”   维克多垂眼,杯中红茶泛起波纹:“她对我笑的时候。”   路心素无疑是个美人,看起来清清冷冷,仙女一样,内里最是柔软。她对自家这个高大的花匠好奇很久了,却总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她最爱的那片玫瑰花海就是这个花匠一朵一朵种下,几万亩花田,全由这人一手打造。   花田中尽是大马士革的玫瑰,每到花开时节,花香几乎要覆盖整个广都。这些花种都是维克多从地中海畔带来,十字军东征时,这些玫瑰盛开在鲜血满地的大马士革,老维克多穿过花海,将花种带回,两百多年后,他将大马士革的玫瑰种在了地中海畔。   这些玫瑰经过数百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说是玫瑰中的帝王。老维克多热爱这些重瓣花,花瓣质感如同东方的绸缎,他也长眠于玫瑰花海中。这是父亲最钟爱的花朵,这里是父亲最向往的土地,他希望大马士革的玫瑰能代替父亲,盛开在他至死不忘的广都。   路心素情窦初开时,便对这位花匠有了好感,即便他或许年长自己十多岁。维克多修剪花枝时,路心素总爱跟在他身后。   “你为什么不看我?”路心素问。   花匠的声音低沉好听,似乎只有二十来岁:“为什么要看你?”   “这些玫瑰,都是你一株一株种下的吗?”   维克多停下修剪花枝的动作,背对路心素,叹息:“你已经跟着我好几天了,到底想做什么?”   “我就想看看你。”   即便不看,他也能想到女孩失落的模样,可那又能怎么样?女孩子还没长大,只是对他好奇罢了,维克多心想。   路心素的兄长路澹川素来爱玩,不但自己玩,还庇护着妹妹,让她与自己一块玩。路家清贵,有时候也迂腐,路家长辈原本打算路心素及笄后就给她说亲,让她嫁出去相夫教子。路澹川不以为然,与父亲一拍即合,都决定将妹妹送到九峰书院读书,那时候书院已变成学堂。   路澹川、路心素兄妹俩的父亲眼界与族中那些老古板截然不同,他已经隐隐察觉到时代将天翻地覆,绝不是简单的改朝换代,便允许自己一双儿女离开家族千年来确立的圆圈,而自己坐镇后方,将他们护得滴水不漏。   自从在学堂读书,路心素每日都会在花海中流连,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热爱这片盛开的玫瑰,还是因为花海中忙碌的那个人影。   正值玫瑰盛开的时节,学堂也放了假,路心素沿着花海中的小径,前往小木屋,寻找那个沉默的花匠。玫瑰如红云,堆在翠绿的叶上,她没看见木屋中的人,或许是出去又修剪花枝。   她在花间漫游,忽然发现有玫瑰坠落,她俯身捡起,不知不觉怀中竟捧了一堆。   “你在干什么?”   听见花匠的声音,路心素站在玫瑰花丛中,转头望来,冲他粲然一笑,美人如花,如隔云端。   维克多愣在当场,他头一次意识到,几年前的小女孩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我才知道,原来你头发是金色的,真好看。”   百年过去,美人已逝去,美人的笑颜如在眼前。   后来他们结婚,生下了路易。维克多没有姓,路易便随母亲姓路,路心素已经知晓维克多吸血鬼的身份,便希望同为吸血鬼的儿子能活得轻松自在,便取名易,这一合起来,就是路易。   当路心素把名字告诉维克多时,维克多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路心素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连维克多以前的名字都已经知道。当路心素得知前因后果后,捂嘴轻笑,路易这个名字便这么订下。   “后来你出生,十岁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出现在桂花树下,”维克多看着一边安静喝茶的狸花猫,“我才意识到,你或许和笔记里那位善人有点关系。”   在老维克多的笔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位善人身边有一只奇怪的老虎。它白毛黑纹,眼睛颜色如阳光,似有九尾,其声如雷霆滚动,可变为人,为人时一头白发,夹杂少许漆黑,非常俊美,一看就知道并非凡人。   维克多与路澹川将路易的异常瞒了下来,不愿让路心素担心,路心素极疼爱路易,路易十岁之前身体不好,一旦生病,路心素整夜整夜睡不着,总是守在路易床边,不肯离开。   维克多不愿让路心素劳力伤神,就与路澹川一并将昆仑君和路易前世的事情瞒了下来,昆仑君告诉维克多,路易本该诞生在一百年后,路家先祖受过路易善逝恩惠,愿意让善逝投生在路家,受路家庇护。   “那猫先生和你们达成了什么约定?”路易问,“猫先生失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   维克多吃了个糕点,舔去唇上的奶油,他道:“小路易,你记得那片花海大多数玫瑰是什么颜色吗?”   “红和粉。”   “昆仑君说,菩提是忘川水灌溉长大,也就是说,那片花海下,有忘川。” 第67章 笔记   =====================   菩提树,忘川水,以及玫瑰花海。   维克多不肯多说,自顾自地喝茶看书,怎么也不愿再开口。兜兜转转,还是和冥土扯上关系。菩提树因善逝而长成,引来的忘川水将菩提浇灌长大,而玫瑰花海相当于冥土无边无际的彼岸花。   路易拜托维克多将笔记给他翻阅,维克多爽快地答应,带着他步入塔中的书房。沿着旋转的阶梯拾级而上,墙边挂着油画与书房,在塔尖开了一个小窗,阳光倾斜而下,照亮昏暗逼仄的石阶。   “爸。”抬头就能看见维克多高挑的身影,路易忽然唤道。   维克多头也不回:“怎么了?”   “不论发生什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   “说什么傻话,”维克多停下脚步,碧绿的眼睛熠熠生辉,“放心,有爸爸在。”   推开门,踏进书房,眼前一片漆黑。   维克多叮嘱他:“小心些,我开灯了。”语毕,白光大盛,路易下意识挡住眼睛。   缓了会儿,他放下胳膊,看清屋中摆设后,路易呼吸一窒,觉得自己几乎要被这铺天盖地的书给压倒。书房面积约莫三四十米,四面墙都掏空镶上书架,密密麻麻放满了各类书籍,地上也堆满大大小小的书,与先前的走廊一般无二。   天花板大约四米高,中央一个垂花吊灯,仔细一看,雕成了怒放的玫瑰花。书柜隔板上都挂着玻璃罩住的壁灯,均雕琢成含苞待放的玫瑰。维克多站在一面置物架旁,置物架上堆满卷轴与羊皮纸。   “你就在门口等我,别进来,”维克多随口说,“我找找,好久都没看了。”   等了没多久,维克多便捧着一个木盒走了出来,他手背在身后,将门关上,然后揽住路易的肩膀:“下去看,这里太暗了。”   路易从木盒里拿出一枚卷轴,看见卷轴样式,他吃了一惊:“这,和我手里的那个一模一样。”陆吾闻声跑来,趴在桌上和路易一起看。   维克多早不见踪影,丢出一个牧羊的利益后,便离开了这间小屋,腾出空间让路易安静看卷轴。   其实卷轴上并没有什么稀奇玩意儿,就是司马致写下的游记——只有描写的东方的十多篇。司马致的游记写得很简略,寥寥几行字就是十余天甚至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在卷轴最后,司马致留了一段话给老维克多。   ——如果你来广都,找到一株最古老的桂树,就能找到我。   路易低头合上卷轴,嗓音有些干涩:“猫先生,我有些难过。”   “嗯。”一阵白光闪烁,陆吾从背后拥住他,靠在他耳边道,“至少他生命的最后活得很快乐。”   与最爱的鲜花为伴,永远沐浴在馥郁的花香中,还有人把他记在心里。   晚上,路易睡在老维克多曾经的房间。墙上挂着古老的油画,画上一片粉红的玫瑰花田,天空湛蓝,飘着几朵白云,画面一角,海水渐渐与天相连,高大古拙的灯塔向东方眺望。   他听见潮起潮落的声音。   “你是孤儿?和我一样,”清朗的男声似乎从虚空处响起,周遭传来模糊的市集人声,“不如叫你维克多,胜利者,现在你有名字,挺起腰来。”   分明陌生的语言,他却能自如的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声渐渐清晰,叫卖声此起彼伏,眼前视野像是被擦干净的玻璃,渐渐变得清晰。   在角落里坐着一个金发的小孩,他看起来只有两三岁,瘦骨嶙峋、衣衫褴褛,胳膊细得让人心惊。长发黑衣的男人蹲下来,声调又轻又柔:“我能抱你吗?”   男孩没回答,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   司马致弯腰把他抱了起来,揩去男孩眼角的眼泪:“不就是以血为生,有什么可哭的?”   男人生得俊秀,笑容和煦如暖阳,似能消融寒冰。司马致扭头看着身边的白发男子,像是要寻求认同一样:“陆吾,我说的对吗?”   陆吾闷声道:“嗯。”   周围人群熙熙攘攘,建筑群也迥异于东方的飞檐斗拱,来往行人没有一个人看到他们三人。司马致抱着男孩,大步离开了城邦,艳阳倾斜而下,男孩惊慌失措,挡住自己的脸,叫道:“啊、啊。”   司马致轻柔地用广袖挡住炽热的太阳:“竟然害怕阳光,倒真像我们那里的走影,吸血还怕光,那我岂不是得让阳离避着他些。”   昆仑君在一旁看了一眼,毫不客气拆台:“说什么傻话,他就是太久没见太阳,刺到眼睛而已,不信你过一会儿把袖子放下。”   司马致动作一顿,瞪了昆仑君一眼:“就你话多。”   他们不论去哪里,都把维克多带在身边,与他们一起的还有个金色的鸟。维克多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鸟,尾羽纤长华美,羽毛如流淌的黄金,羽冠轻卷,就连眼睛都是极深极美的暗红,好似剔透的红宝石。   “这是阳离,”金色的鸟儿停在司马致手臂上,歪头打量瘦小的男孩,“你们以后就是朋友了。”   偶然一次经历,司马致捉到一个能从人变成狼的奇怪家伙。维克多在他们暂居的屋子里烧火取暖,阳离停在他的肩头,时而低头梳理羽毛,一人一鸟等待那两个男人回来。忽然,门外传来几声大笑。   “维克多,快出来,你看我们抓住了什么!”   维克多丢下柴火,跑出去一看,昆仑君逆光走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巨大的狼。维克多骇得后退一步,连忙钻进屋子里躲着。他以前被狼群撕咬过,遍体鳞伤地逃出生天,如今维克多手里这只狼,比以前那只头狼还要庞大。   司马致一怔,追了过去:“怎么了?”   维克多瑟瑟发抖:“我怕。”   “别怕,你牵着我袖子,咱们出去看,”司马致笑起来,摸了摸维克多柔软的金发,“昆仑君变成老虎的时候,比那只狼还大。”   昆仑君把那只生死不明的狼扔在草丛堆里,封了个结界,等那头狼苏醒。这狼一晕,就是十天。期间司马致还勒令昆仑君变成白虎在房间中走来走去。   维克多第一次看见白虎时,战战兢兢,不敢说话,缩在司马致身后,紧紧揪着他的袖子,可又止不住好奇心,总会探头去看。白虎一望来,他又马上缩回去,活像一个小尾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而威武的生物,他见过猫,白虎像猫,却又比猫大了十几倍。   某天清晨,白虎卧在庭院里晒太阳,阳离鸟也落到白虎背上,优雅地梳理羽毛。维克多扶着门框,看了好久,终于大起胆子,尝试去抚摸白虎漂亮的尾巴,还没接近,白虎就冲他龇牙,锋利的獠牙让他为数不多的勇气烟消云散,连滚带爬地跑回司马致身后,眼泪唰得就下来了:“我害怕!”   司马致冲那边甩尾巴的昆仑君喊道:“你欺负小孩干什么良久,唇分,他轻声说:“别这么难过,是我心甘情愿。”!”   白虎声如滚雷,听得维克多头皮一炸:“你不想教他一些拳脚功夫防身吗?”   司马致低头看小孩,若有所思:“也对。”   罗马帝国并不太平,司马致与昆仑君云游西方时,已发现不少奇特的物种,司马致挺感兴趣,都一一记在卷轴上。   帝国有个教廷,供奉上帝,颇有点政教合一的感觉。司马致曾见过这种统治方式,他在坐忘观生活了上百年,坐忘观的前身与如今教廷颇为相似。那时候坐忘观的道士们都臣服于那位据说已得道成仙的天师,除妖降魔,扫尽辖区内所有“妖物”。   而他身边这个孩子,就被教廷视为“妖物”。   ……   路易醒来时浑身酸痛,陆吾蹲在他枕边,担忧地看他。路易彻底清醒了,猛地弹坐起来,痛的他嘶得叫了一声。下一秒,他就落入一个怀抱——陆吾将他揽在了怀里。路易想起梦里的昆仑君,似乎和现在有许多不同。   他有些小调皮,喜欢拆台,还爱开玩笑。路易看着陆吾的脸,心里鼓胀,有些发酸。司马致死了一次,善逝又在他面前死了一次,他是在昆仑山巅睥睨天下的神君,如今却变成一只胖胖的灰狸猫,成日跟在他身边。   “我……”路易张张嘴,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反复叫他,“猫先生。”   “嗯?”   “猫先生。”   “我在。”   “猫先生。”   陆吾没再回答,反而定定地看着他,眸中酝酿他看不懂的情绪,深沉似海,路易疑惑抬眸,“猫先生?”   路易听见一声轻叹,陆吾用掌心遮住他的眼睛,随后唇上一片温热,陆吾贴着他的唇瓣,低声说:“别这么难过,是我心甘情愿。” 第68章 修道院、湖边树   ===============================   这个吻一触即分,像极猫尾扫过他的脸颊。   路易在塔中住了一个星期,将所有手记、手札都翻出来一一读过,除去隶书,便是拉丁文与希腊文,路易并没有系统地学过后两种文字,只能囫囵吞枣看个大概。老维克多十六岁之前都是与司马致、陆吾一同生活,这毋庸置疑。   许多手札都是没能寄出去的书信,相隔千年,仍然保存完好。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那只金色的鸟,阳离。   有时他走出高塔,眺望无边无际的花海,心头却一片荒芜。时至今日,他仍不知司马致与善逝因谁而死,细枝末节的记忆倒是从梦中拾了起来,可最为重要的片段至今不知不知在何处飘荡。   “猫先生,那次在冥土,你和监兵君……”路易穿行在花海中,翻过小山坡,俯视山坡上白云般的羊群,咸腥的海风拂面而来,路易眯起眼,迎着金色的阳光,吐出心底埋藏已久的疑问。   白虎跟在他身后,倏地听见这声音,不由得停下步子,“嗯?”   “解开九阴君的封印,却让我两次消失在你的面前,”路易低眉敛目,看不出情绪,“你记起多少来了?或许不止于善逝有关。”   陆吾没搭话。   “陆吾,你快些记起来吧。”路易双手背在身后,微微偏头,笑着说,“我想看你像以前那样活泼。”就算喜欢拆台,爱凑热闹,泼冷水,甚至还有孩子气的调皮,那是是生机勃勃的陆吾,无忧无虑。现在的陆吾说话温言细语,似乎被什么东西吓怕了一般,他不愿看到陆吾这般模样。   白虎怔忪,抬起的前爪许久没有落地。   路易的脸在阳光中变得模糊,恍惚间,他看见路易眼角闪过一点红光,那一瞬间,他像极了善逝。   “好。”陆吾听见自己这么回答。   维克多总抱怨自己养的那群羊时不时就突破围栏、糟蹋花田,却还是乐此不疲地放羊,地中海的阳光灿烂而不炽热,湿润的海风扑面而来,花香开始在空气中飘散。路易躺在草地上,暂且忘记前世今生,沉浸在花香与阳光里。   维克多将路易带到老维克多的埋骨地,那里的玫瑰已经盛开,花香四溢。路易站在花田小径中,回想记忆中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胆小、爱哭鼻子,却在司马致死后,成为了中世纪时所向披靡的英勇战士。   “你远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维克多。”   或许是听见他的赞叹,玫瑰花在海风中摇曳,或鲜红、或浅粉的花瓣尽数飞上天空,路易抬眼望去,漫天花瓣雨都落入他的眼眸,像是那个小孩红扑扑的脸蛋上,挂着的笑容。   一个星期后,路易与维克多挥别,维克多告诉路易,等到清明节时,他会去广都为路心素扫墓。路易欣然答应,随后便同陆吾一齐回到格拉斯小镇,再穿越地中海,前往希腊。   西奥多他们所在的狼人部落,几千年来都没有挪过窝,一直驻扎在希腊。即便是中世纪,教廷派出圣职围剿,他们也没有选择迁徙,反而背水一战,倾尽全族精锐将圣职赶尽杀绝,司马致所认识的那位“西奥多”,就是在这次惨烈的战斗里牺牲。   如今的狼人部落正聚集于品斯都山脉的深林中,当然也有像西奥多这样的年轻狼人出去工作或者讨生活。路易还纳闷过西奥多怎么选择当宠物狗,西奥多只是淡然地回答,他出来时还有身份证明,可惜几十年过去,脸和证明早就对不上号,只能出此下策,当个宠物。   从地中海到希腊,不过瞬息之间,路易抱着行李箱,坐在白虎身上,风驰电掣地赶向狼人部落。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海上碧波荡漾,沙滩上旅人随处可见,脚下风景不断掠过,转眼便从海洋来到山地。   西奥多所在的狼人族群栖息在山中,时代变了,深山老林都成为自然保护区。西奥多提起这档子事时也不禁郁卒,好在他们扎根希腊几千年,从城邦时代就跟人类打交道,总算把自个儿的家给保了下来。   “他们住的那个地方,附近有所修道院,以前教廷就是在那里培养神父,和狼人打拉锯战。”路易将这些事情牢牢记住,这个时候就派上用场,那所修道院如今已寥落,就连游人都极少涉足,“我们去修道院就行。”   西奥多虽说已事前先前同族中长辈联系过,可路易仍有些担心自己贸贸然登门是否会打扰他们。   所有担忧,都在他来到修道院时烟消云散。   古老的建筑群静默地矗立在余晖中、悬崖之上,崖下河流奔腾咆哮、浪花翻涌,它修建于一千年前,高耸陡峭,塔尖尖利得似乎要刺破苍穹,目之所及,无论是尖肋拱顶、飞扶壁,或者绚丽的花窗玻璃,无一不表明这是一座典型的哥特式建筑。整座修道院都由大理石砌成,巍峨又神秘,外壁浮雕繁复而华丽,每移一步,浮雕似乎又隐没在石墙中,偶尔能瞥见的高大圆柱,又能看出它带了些希腊柱式建筑的影子。   白虎在修道院前落下,刚一落下,他们俩就听见一声怒喝:“你们是谁?”这人说得是希腊语,路易抬眸看去,从圆柱后绕出一个高大的身影,他站在圆柱的阴影中,浑身肌肉紧绷,蓄势待发。   “我来完成约定。”路易用希腊语回答,“我是司马致。”   他拿回了身为司马致时的部分回忆,自然也一并拿回了曾经学习过的语言,即便时代变迁,语言也发生许多变化,但基本的语法不会变化太多。更何况,与他对话这人,应该是一名狼人。   藏身在阴影中的人愣了一下,“你用什么证明?”   “西奥多可以为我证明,”路易淡然自若地说,甚至还上前几步,坦坦荡荡地将脖颈暴露在那人的目光下,“我身上有你们族中桂树的气味,而且,我的身边还有这只白虎。”   阴影中的人将视线放在陆吾身上,如族中长辈所说,九尾的白色猛兽,身上有漆黑的条纹,眼眸像融化的黄金,夜风携来清淡的桂树味道,清淡、微带苦意。一一核实后,的确与族中的记录相符。他放下戒心,慢慢从阴影中走出。   那是一个极为高大、肌肉结实的男子,头发眼睛都是深棕色,五官粗犷,说不上英俊,却野性十足,更令人注目的是他头顶两个毛绒绒的三角耳,耳尖呈圆弧状,莫名显得几分可爱。   陆吾变作狸花猫,跳到路易肩上,随这位狼耳男子,钻到深山中,前往古老的狼群。   整座山形似俯卧的狼,狼耳男子带着他与陆吾跳过险崖、穿越山洞,山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就在路易走得不耐烦时,尽头忽然出现一道光,他快步踏入那道光里,眼前豁然开朗。   漫山遍野幽幽绿树,数座洁白的柱式建筑掩映在绿树花草中,山谷中心有一汪湖水,湖边青草茵茵,只有一棵十余米高的树生长在湖边,分外显眼。   狼耳男子指着湖边那棵大树,“那棵就是您千年前带来的桂树。”   路易站在悬崖旁,居高临下地俯视那株桂树。它极高,约莫二十米,树冠向天空伸展而去,浩浩荡荡数十米,他似乎听见绿叶在风中窃窃私语,欢欣鼓舞,因他的到来而喜悦。   “我将桂枝赠给你,只要我还活着,桂枝就能护佑这一方水土,护佑你们平安。”   “这是月桂吗?”   “并不,这是我故乡的桂树,花儿虽然与你们的月桂相同,可并不是同一种树。”   俊秀的黑衣男人笑容温和,他从袖中取出一根树枝,枝头缀着一簇簇金色的花儿,像是碎金,芳香扑鼻。   “它与我灵魂相连,只要我活着,它就会活着。”   司马致将桂枝递给身边白发苍苍的老人,“请您亲手它他种下,你们狼人已经在这片水土上生活了一千多年,它只允许你们种下这根桂枝。”   老人双手接过桂枝,虔诚地低下头颅,满怀感激道:“谢谢。”除此之外,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能反复念着这单调的词,找不出更多的语言来描述心头澎湃的心情。   这里,是狼人的部落。   司马致站在清澈的湖水边,看着水里自己的倒影。陆吾凑过来,说:“在看什么?”   “你不觉得很神奇吗?明明可以由狼变成人,却并不是妖,”司马致挑起眉毛,兴致勃勃地说,“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而是和凡人一样完整的族群,有父母妻儿,亲人好友。”   司马致啧啧赞叹:“我本来以为维克多这样,外表与凡人无异,可只能以血为生的存在就已经很奇怪了,没想到还有狼人,真让我大开眼界。”   陆吾冷静地说:“我也可以从虎变成人。”   司马致没好气地揉了一把这家伙肩胛骨上的白毛:“你正经一点。” 第69章 穿梭千年   =========================   微笑的男人,清澈的湖水,威武美丽的白虎跟走马灯似的在他眼前转过,路易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在记忆中遨游,却没法醒过来。眼前景色渐渐模糊,青山绿树如泼墨画一般慢慢浮现,他看见了一株高大的桂树,与先前所见,一般无二。   司马致仍是少年模样,一袭深衣,布料也是朴素的粗麻,他拢住袖子,仰头端详树冠。正是秋天,树梢堆满一簇一簇,金云般的桂花,幽幽的香气不断袭来。司马致几乎要醉倒在桂花香中,永远睡去,不再醒来。   ——他的坟墓就在这里。   “阿致!”载浊的呼喊声如落湖石子,打破山林的寂静,林中山鸟扑棱棱地振翅飞起,司马致霎时清醒。   他连忙扭头,四处张望,却怎么也瞧不见载浊的影子。他心头登时涌上一股难言的情绪,有些慌乱,也有些心虚。他也扯着嗓子喊:“载浊!我在这里!”   “你在哪里?”载浊声音愈发近了。   司马致东张西望,发现身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标识,鼻子里灌入浓郁桂花香,风乍起,一树桂花落英缤纷。司马致福至心灵,继续叫道:“在桂花树下!你闻得到香味吗?”   载浊怒气冲冲:“你站着别动!我来找你!”   司马致老老实实地在树下半蹲着,抱住膝等待载浊来寻他。   约莫一盏茶时间,载浊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浑身衣服都山间的枝叶划破,露出里面的完好无损的中衣。司马致咽了口唾沫,用手抱住脑袋,闭着眼睛道歉:“对不起!我不该来这里!”   载浊正想训斥他,冷不丁听见他略带哭腔的认错,登时气笑了。   “你倒是知趣,都不知道我多担心你,”载浊说,“你的那只鸡崽呢?”   司马致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   载浊蹲下来,检查司马致浑身有没有哪里受伤,一面检查,一面训他:“我就离开那么一会儿,你就到处乱跑,看来以后我要拿一根绳子得你栓起来。”   司马致软软地说:“你栓啊。”   载浊冷哼一声,狠狠地点他鼻子:“你还是把嘴闭上比较好。”再三确定司马致没有受伤,载浊才放下心来,他也累得慌,为了找这个不省心的小家伙,他刚回道观,就又急匆匆地漫山遍野地奔跑,饶是他也精疲力尽。   司马致自知理亏,便可怜兮兮地揪住男人的袖子,“载浊,我们在这里睡一晚,明天再回道观。”   载浊答应了。   夜里,司马致靠在载浊的肩膀上呼呼大睡,看起来没心没肺。载浊却怎么也睡不着,他抬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不知在想些什么。突地,一道金色的光点出现在空中,不过眨眼时间,就变大数倍。   载浊下意识就要抽剑格挡,却看清金光的真面目。   金色的小鸟儿亲热的扑上来,在载浊肩上蹭来蹭去,活像个归家的小孩儿。载浊一身杀气顿时消弭,他无奈地抚摸鸟儿漂亮的羽冠:“你怎么跟阿致一样,总爱吓唬人。”   小鸟发出清脆悦耳的鸣叫,飞上桂树枝头,一树繁花簌簌作响,无数金桂飘然落下,一朵桂花悄然落在载浊掌心,幽幽桂香,在夜空中被风携去四面八方。睡在他膝上的司马致仍未醒来,漆黑的长发上却落满金色的桂花,更衬得他唇红肤白,载浊一时怔忡,心头鼓噪。   他竟然对自己捡来的这个小孩……动了心。   “司马湛啊司马湛,你三十多年白活了吗?”夜里,似乎只有桂树听见他的喃喃自语。   第二天醒来时,司马致发现载浊眼下青黑,他担忧地跟在载浊身后打转:“你昨天晚上没睡好吗?要不然我们再歇一天,修整好再走。”   载浊拉住这个乱转的少年,没好气道:“再歇一天,我就饿得走不动路了。”   司马致愣了愣,大声说:“那我就背你回去!”   “你背我?就你这个小胳膊腿?”载浊嫌弃地瞥了一眼少年瘦削的身材,“你这几天吃饭没?”   司马致偃旗息鼓,他不敢告诉载浊,他什么都没吃,还是活蹦乱跳的。   载浊只以为这家伙随便把午饭对付了过去,恨铁不成钢,轻轻地敲了敲司马致的脑袋:“好好吃饭,不然你一直这么瘦,风一吹就倒。”   桂花树上传来鸟儿嘹亮的鸣叫,比平时高亢不少,像是在附和载浊的话。司马致嘟起嘴,不满地抱住载浊,在他怀里蹭脑袋:“不许说了。”   载浊呼吸一窒,连忙把司马致推开,气息不稳道:“你都快弱冠了,别这么黏人。”他深深地吐息,把心里那把燎起来的火浇灭,“我这次回来,给你带了九章算术和四书五经,怎么也得学会写字,你住在道观,可不能连字都不会写。”   司马致冷不防被推开,莫名觉得委屈,紧接着又听见载浊要他学会读书写字,他正难过,能读书的喜悦被冲淡不少,只能闷闷地答话:“哦。”   载浊看见司马致低垂的眉眼,心头酸涩一闪而过,他狠下心肠,决定要与这孩子拉开距离。他已经三十岁出头,眼看以后就要在道观孤独终老,但这孩子不行,他应该看一看更广阔的世界,而不是与他一起在道观中与世隔绝。   载浊轻咳一声:“回去得弄些树皮什么的造纸,我没把书带回来,得写下来才行。”   他话音刚落,桂树震颤不休,轰隆一声巨响,一大根树枝猛地砸了下来。载浊抱住司马致往外扑去,险险躲过。他心有余悸地回头望去,漫天桂花飞舞,金色的鸟儿在砸下来的树枝上蹦来蹦去,庞大的枝叶衬得它无比较小。   司马致缩在载浊怀里,心跳的很快,载浊的气息把他紧紧包裹起来,即便方才差点就被树枝砸到,他还是欢喜不已。他悄悄地抱住载浊的腰,努力装作害怕的样子:“怎么了?”   载浊用手护住他的后脑勺,“没什么,可能是你那只鸡崽子搞的鬼。”   金色的鸟满脸无辜,啾啾直叫,翅膀扇得羽毛乱飞,大有要扑上来撒娇的样子。司马致正坐在载浊怀里,满腹心思都在载浊温暖的臂弯中,压根顾不上某个疑似罪魁祸首的家伙。   “该回去了。”载浊将司马致从自己怀里拉开,一本正经地说。   骤然从暖和的怀抱里离开,司马致怅然若失,金色的鸟找准机会扑上来,舒舒服服地窝在司马致臂弯里,一身羽毛暖烘烘的,像个小太阳。   “载浊,你给它起个名字好不好?”司马致快步追上走远的载浊。   “你想要什么名字?”   “我也不知道,”司马致把这只拥有金羽毛的华美鸟儿举起来,正好遮住清晨温吞吞的太阳,“你看,它像不像太阳。”   “那就叫阳离吧。”   “哎?为什么?”   “天式纵横,阳离爰死,”载浊吟道,“大鸟何鸣,夫焉丧厥体?”   司马致似懂非懂:“什么意思?”   “天道有常,此消彼长,阳气离散便会断绝生机,”载浊伸手揉了一把金色鸟儿漂亮的羽冠,“既然你说它像小太阳,那就叫它阳离。”   司马致欢喜道:“这个名字好听,那就叫阳离。”   阳离鸟从司马致手里挣脱出来,挥舞双翼直上云霄,它引吭高歌,悦耳的鸟鸣悠悠落下,司马致与载浊伴着阳离的鸣叫,平平安安地回到了道观。   回到道观后,已经是傍晚,载浊摘了些野菜山菇,和路上捉来的野鸡一块炖汤,两人唏哩呼噜地吃完汤,便上床睡觉。载浊累极,沾枕即眠,司马致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睁着眼睛看地上月光如水一般流淌,突然听见门外阳离啾啾鸣叫。   他们二人睡在大通铺上,司马致悄悄回神一望,载浊睡得极沉,他略略放心,便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吱呀一声推开门,门外阳离鸟盘旋不落,尾羽上有火光绽放。   “阳离。”司马致掩上房门,小声呼唤。   门外繁星闪烁,阳离尾羽在夜空中比星辰弦月还要明亮,它翎羽、尾羽上有金色的火焰,仿若神话中的金乌。听见司马致的呼唤,阳离猛地冲了过来,火焰在夜空中留下一道道绚丽的弧光。流云悄然遮住天空中的弦月,天地顿时暗了下来。   司马致手忙脚乱地将阳离抱住,他不小心碰到阳离尾羽上的火焰,却丝毫没有烧灼之感。   “阳离,你到底是什么鸟啊?”司马致双手托住阳离,鸟儿暖呼呼的小身子靠在司马致怀里,驱散夜里的寒气。   阳离直起脖子,左右张望。   “你在看什么?”司马致话音刚落,就看见一团漆黑的东西从天边呼啸而来,猛地砸在厢房前的空地上,霎时灰尘满天,司马致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背靠门扉,心有余悸地看着那团东西,抖抖索索,一脸震惊,“这是……这不是掉下来的桂花树枝吗?”   翌日清晨。   载浊起床时,扫了一眼旁边的被窝,司马致惯爱赖床,可今天那团被子里却没人。载浊爬过去,用手探了探被褥温度,早已变得冰凉。   看来阿致已经起床很久了。   他推开房门,一眼就能看见房前空地上的庞然大物——桂树枝。司马致抱着阳离,蹲在桂枝旁边,一脸好奇,在桂枝叶子上摸来摸去。缕缕桂花香随风飘散,载浊惊讶,快步走去,“阿致,这桂花怎么回事?”   司马致仰头回答:“昨天晚上忽然就自己飞过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第70章 松动   =====================   司马致随手拣了根枯枝,在桂花上戳来戳去。载浊劈手夺过,训斥:“这东西来得蹊跷,别轻举妄动。”   桂树枝就这么躺在空地上好几天,载浊尝试过用火烧、用斧劈,可桂花枝压根不能被点燃,一斧头砍下去,桂花枝毫发无损。载浊十足讶异,只好将桂花枝放在一边,继续忙于捣木屑,预备造纸,教司马致读书写字。山中别的不多,就是树多,司马致每天都跟在载浊身后,砍树劈柴,然后将木柴磨成木屑,闲暇时便跟司马致讲一些开蒙的句子。   “听不懂。”隔了几天,载浊让司马致再次复述一遍的时候,司马致老老实实地说。   载浊郁闷,只好说:“那还是等我们把纸造出来再教你。”   桂树枝还是横亘在空地中央,放在道观中约莫半个月了,司马致突发奇想:“载浊,我们要不然把桂枝用来造纸吧。”   火烧都没用,还造纸?载浊只好陪司马致一起霍霍磨刀,准备把这一大根看起来不好惹的桂枝变成纸张。出乎载浊预料,他一斧头砍下去,跟切豆腐一样,粗大的桂枝瞬间裂开。司马致依葫芦画瓢,两人很快就将桂枝砍成长短相当的木柴。   当纸浆晒干时,已经到了初春,草长莺飞,道观坐落于山腰,花团锦簇,周围数里山野都开满灼灼桃花。载浊这几天都在桃花下走来走去,时不时捏一下桃花树干,若有所思。司马致每日都守在一旁,看宣纸一张张诞生。他抬头向山顶望去,偶尔能在桃花掩映中看见载浊的身影,小如芝麻粒。   “载浊!你在干什么!”   远远的,载浊声音从山顶传来:“找根适合的桃木,给你削把剑出来。”   光阴如细沙一般在指缝间落下,载浊花费两三年的时间,才教会了司马致识字。他细细打磨出一把桃木剑,再教司马致一些拳脚功夫防身。没想到在习武一途上,司马致天赋斐然,几乎不用他教,只需要他演练一次剑法招式,司马致便能牢记在心,不过与载浊圆润如意的剑势不同,司马致的剑中隐隐带着杀气,载浊每次看他舞剑,都心惊肉跳。   他们在道观中居住了五年,可司马致仍旧是十九岁的模样,看起来俨然是个青年,脸上五官犹有稚气。   “载浊?”午后艳阳高照,司马致躲在树荫下看书,余光里,午睡的载浊从殿宇里钻出来,大步走向他,“你醒了?”   “你这么喜欢九章算术?”载浊随口说。   “嗯。”司马致笑起来,“四书五经,我读起来就觉得脑袋疼。”   载浊在他身边盘腿坐下,无奈地敲他脑袋:“你呀。”   这几年过去,载浊也在观察司马致,他不是不知道司马致来历不明,可看到他的笑容,似乎那些担忧也无足挂齿。司马致身边那只阳离鸟,通身金羽,与艳阳同辉,尾羽、翎毛都有火焰燃烧,还有五年前的那棵桂树——他隐隐意识到,那棵桂树与司马致似乎有所牵连。他低头看着司马致手中那本手抄的《九章算术》,这本九章算术,就是用桂花枝造的纸写成。   “载浊,你在想什么?”司马致好奇地看来。   载浊摇头:“没什么。”   司马致疑惑,却也不继续追问。五年时间,他外表虽没有太大变化,性格却沉稳许多,再也不像最开始时那样痴缠。   “阿致,你想出去看看吗?”   “出去?”司马致合上书,“你想让我离开坐忘观?”   “你总要出去走走,不是吗?”   “你和我一起,我就出去。”   载浊断然拒绝,说:“不,就你一人,我不会陪你离开。”   “为什么?”   “我已不惑之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会驾鹤西去,”载浊语重心长道,“你就让我在坐忘观好好颐养天年,别折腾我这把老骨头了。”   司马致陡然冷起脸,抬手捂住载浊的嘴:“我不许你这么说,你会活很久很久。”   载浊哭笑不得:“忘记我曾给你说过,天式纵横,生老病死,再正常不过,况且……”他垂下眼帘,“我身体撑不了那么久。”   载浊伸手将司马致耳边的乱发抚平,他原本的声音低沉冷淡,不辨喜怒,可现在的话却极为温柔,像山巅的雪融为春水:“你还年轻,不能困在道观一辈子,这里过去曾是个繁华的小镇,现在却已经荒无人烟。”   “哦。”司马致硬邦邦地回答,拒绝与载浊就着这个话题聊下去。   载浊苦笑:“六百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争,那场战争屠杀了周遭所有居民,国君不作为,将军困守山坳,最后只能以身殉国,葬身于此,尸骨都只能草草掩埋,看见那条江了吗?”他指向坐忘观山下那条浪花翻滚的江河,“将军死后,百姓遭屠,河道都被尸体填满,江水都变成血红。”   “当年天师在这里修筑坐忘观,就是看上这里充盈的煞气与血气,”载浊低声叹息,“这里又繁华过一段时间,等天师逝世,他麾下徒弟们也走的走,散的散,这座道观就又荒芜了。”   “那载浊,你又为什么来这里?”司马致说。   载浊望着朗朗晴空,茫然道:“我十岁时,偶然从家中长辈口中听说这里,从那时起我就想来这里,”他看着掌心的纹路,“我好像在这里落下了什么东西,可一直找不到。”   “但是捡到你之后,我都好久没想起过这件事,”载浊忽的一笑,“可能你就是我落下的东西也说不定。”   司马致一愣,心头掀起惊涛骇浪,他抓住载浊的手腕,咽了口唾沫,说:“载浊。”   “怎么?”   “我……我其实记得一些我从哪里来……”他艰涩道,神情难过,“你捡到我时,我一身缟素,你还打趣我说,我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一样。”   他看着载浊漆黑的眼眸:“你其实说对了,我就是从坟墓里爬出来,所以才会一身缟素,而我的坟墓,就在那棵桂树下。”   ……   路易醒来时,白虎就卧在他身边打盹,脑袋搁在厚实的爪子上,满身金色的桂花。   他恍如隔世,怔怔地凝视面前那汪宁静的湖水,捂住自己的胸口深呼吸,他说:“猫先生。”   白虎抬起头:“嗯?”   “这桂花树与我有什么联系?”他起身走到树边,抚摸它粗糙的树皮,掌心粗粝的触感让他愈发清醒,“狼人部落的桂树,是司马致所赠,祖宅的桂树,是善逝赠予路家,那广都中学的桂树是舅舅亲手种下,梦里的我说,桂树与我灵魂相连。”   他扭头看着白虎,铿锵有力道:“我有四段截然不同的人生,死了三次,桂花枝生长在我的坟前,我的坟墓,就在红莲道。”   路易回到白虎的身边,双手托住白虎硕大的头颅,盯着他金色的眼眸,一字一句道:“猫先生,我是司马致时你成为载浊守护着我,快想起来吧,你能想起来。”   陆吾愣住了,神魂翻江倒海。   是了,其实并非是他不能想起,而是他不愿想起。那次藏书阁,他已经看见了那卷都广志,魂魄欲裂,所有前尘尽数归巢。   他想起了一切,也逃回了昆仑墟。   最开始的失忆,是过去一千年中,他神力大减,又因路易提前诞生打破长眠,耗费的神力并未恢复。可现在的失忆,却是他将记忆封印,等待尘埃落定后再重新解开。   他看着面前活蹦乱跳的路易,脑海里却不断回旋他在自己眼前化为飞灰的一幕幕,即便相隔千年,仍能感受到那股刺心裂肝的疼痛。   于是他选择了封印,只留下和善逝有关的些许。   路易看见白虎身上光芒大盛,惊天动地的虎啸撼动群山,响遏行云。路易向后倒去,撑住柔软的草地。虎啸声中饱含痛苦与悲意,明明是手握毁天灭地之力的昆仑神君,却只能一次次看着所爱在眼前消逝,哀痛欲绝。   无与伦比的威严从白光中不断传来,昆仑君诞生于天地混沌,建木初长时,他的威严横扫一切、所向披靡。周围狼嚎此起彼伏,路易咬咬牙,他顶着这股威压猛地往白光中扑去,搂住一个坚实的躯体。   “猫、猫先生?”白光中,陆吾银发白袍,广袖袍角都有玄色滚边,并无太多表示尊贵的图案或饰品,他本身,就最为尊贵。   陆吾伸手拦住路易的腰,把他紧紧按在自己怀中。   “我回来了。”他轻叹。 第71章 悲中乐   =======================   路易并未在狼人部落逗留太久,他所熟悉的狼人面孔大多已经凋零在时间的长河中,也不愿再打扰狼人们的宁静。那棵桂树一夜花开满枝头,路易的心也因花开而悸动。   ——他的确与桂花有所牵连。   告别狼人部族,陆吾又带着路易飞跃地中海,回到格拉斯,如寻常人类一般,搭乘巴士,然后再坐飞机,回到广都。   其实他们满打满算,他们离开广都也没有多少天,半个月都不到,可路易心里却想念得紧。他在回忆中度过上千个日夜,如今想来却跟只有一眨眼。   弹指一挥间,大梦已千年。   陆吾被封印的记忆已经解开,这几天都没怎么说话,路易也不打扰他消化,一手抱着他,一手拎箱子。刚下飞机,就在机场大门看见等候他许久的路光庭。路光庭雀跃地扑了上来:“祖爷爷。”   “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路光庭眉飞色舞,“赵青君病也好了,不过她养的那只狗蛋却不见了。”   路易脚步一顿,疑惑地打量路光庭的神色,“你不知道狗蛋是谁?”   路光庭像是比他还要疑惑:“狗蛋不就是哈士奇吗?”   不对,光庭知道西奥多的身份,也知道他能说话,有谁悄悄把他的记忆改写了,路易心中一凛,与陆吾交换视线,不约而同地明白对方未说出口的话语。   他从戴高乐机场上飞机之前,曾给路停酒发过消息,说要去祖宅一趟。路光庭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迎接路易的归来。坐上路家接送的车辆,路光庭系上安全带,早已将刚刚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抛在脑后,兴奋道:“祖爷爷,你能带我去阿柳家吗?听说他已经康复了。”   路易震惊地抬起头:“你说什么?”   “能不能带我去阿柳家?”路光庭担忧地蹙起眉,“祖爷爷,你怎么了?怎么怪怪的?”总是一惊一乍。   路易勉强按捺住起伏的心绪,口吻淡淡地说:“没什么,可能是精神不太好。”   路光庭半信半疑,却也没再追问。路易看着车窗外飞驰的景色,却半点不入眼。陆吾跳到路易膝盖上,趴在他胸口,无声地安抚他。路易迟疑地伸出手,然后将它紧紧抱在怀里,渴望汲取一点温暖。   “会真相大白。”他坚定地想。   祖宅仍旧如百年前一般清幽,路易径直下了车,手中提了一件行李箱,路光庭急匆匆地跑下来,就要帮他拿箱子,路易摆摆手拒绝:“我在院子里逛一会儿就走,你们不用管我。”   “你不留下来吃饭吗?”   路易抚摸少年柔软的发丝:“不了,替我给停酒和小凝问声好。”小凝便是路光庭的母亲。   路光庭不舍地道:“真不留下来吃饭吗?我想你了。”   “不了,”路易含笑摇头,冷不丁问,“对了,庭庭,我给你的九章算术呢?”   “什么九章算术?”路光庭茫然。   就在此时,路易猛地将伸手拍向路光庭心口,丝丝缕缕的电光钻进他的胸膛。几秒后,路光庭双腿一软,眼睛一闭,就这么昏了过去。路易伸手把他抱住,神色凝重。   “有人篡改了光庭的记忆,九章算术、西奥多,这些他都不记得了。”路易把路光庭抱回卧房。夕阳西下,远处青山也染上血色,无端显得阴森。路易在房中走了一圈,没有找到特殊的地方。陆吾跟在他身后,说:“路光庭身上没有残留什么恶意,应该只是单纯为了让他忘记。”   路易拉上窗帘,卧房顿时陷入黑暗。他苦笑:“但我还是会担心,而且……”谢柳生竟然醒了,为什么?他的灵魂已经溃散,是谁让他从雪灵的冰封中醒来?是雪灵,是未尘君,还是谁?   他长呼一口气,弯腰把陆吾抱起来,快步来到庭院中的桂花树下:“猫先生。”   陆吾人立而起,用爪子捧住路易的脸,低声说:“一百年前,你今生十岁的时候,我在这棵树下找到你,你一头浅色的金发,眼睛也是湖水一样的蓝色,你那时候总生病,灵魂虚弱得跟一张薄纸一样,一撕就碎,和十岁的善逝没有一点点相似的地方。”   “可我一眼就认出了你,因为你看见了我,还冲我笑。我从昆仑墟中苏醒时,浑浑噩噩,什么都忘记了,却忘不了桂花树,忘不了你。”   空气中忽然飘荡幽幽的桂花香,在他们头顶,一簇簇金色的桂花次第开放,路易坠入陆吾流金的眼眸。   ……   整座广都城都笼罩在瓢泼大雨中,天上乌云黑沉沉地压来,偶尔能看见云中白紫色的雷霆电光。   善逝拖着长剑,从凤栖寺僧人的尸体边走过。他每走一步,速度就慢了些。还未走到山门,他便已耗尽全身力气,倏地跪坐在地。长剑哐啷一声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云中酝酿已久的雷霆终于劈了下来,粗如水桶的雷电落到山门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耀眼的紫光终于将善逝的面容照亮。   他双手撑着地,眼泪大滴大滴地涌出,豆大的雨滴打湿他漆黑的长发、素白的僧衣。善逝嗓子压得喊不出声,几乎要喘不过气,他回想着师父、师兄临死前不可置信的模样,心口阵阵绞痛。   他想再呼唤一声师兄,可再也没人会答应了。   他是个刽子手,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人。   善逝的眼泪与雨水混在一起,一起落到地上,淌入石砖缝隙,再难分清。他手指紧紧抠进砖土,将厚实的石砖硬生生撬了起来。   他嗓子哑的几乎叫不出来,只能哽咽,将悲伤吞进肚里。紫光闪烁,雷电一道借一道劈下,几乎要撼动山川,城中百姓都躲在家中,听到震耳欲聋的雷声,瑟瑟发抖。   善逝捡起身畔摔落的长假,剑穗早已被雨水浇湿,他握住剑柄的那一刹那,仿佛看见陆吾关切地向他走来。   “不能想他。”善逝自言自语。   明明是秋天,这雨却来得猛烈而蹊跷,山门石阶外,桂树岿然不动,数道雷霆尽数落到树冠,桂树仍毫发无伤。善逝喘了口气,抓着剑飞快跑下山门前的阶梯,在桂树枝面前站定。   “我知道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善逝抚摸着桂树粗糙的树皮,他方才哭得肝胆俱裂,原本清朗的嗓音变得低沉嘶哑,“我想做一件事情,现在陆吾被监兵君拖住,远在昆仑,阳离也变成翠鸟,徘徊在坐忘观,只剩你了。”   桂树枝丫摇动,桂花纷纷落下。   “你要活下去,”善逝低声说,“起码,等我死后,他会伤心,你要代替我把他看好,不许他做啥事。”   一根桂枝应声而落,稳稳地掉在善逝的手心里。   “我走了。”善逝笑起来,转身离开,眼角有水滴悄然滑过。落下的桂花被雨水狠狠地击落在地上,染上泥土,不复飘逸。   穿过天王殿时,忽然听见一声钟楼处,传来轻轻的啜泣,随后又极快地湮灭在茫茫大雨中。善逝脚步一顿,拖着长剑向钟楼走去。他取下腰上的佛钟,一步一摇,啜泣声又响了起来。晨钟暮鼓,再有一个时辰就是黎明,往常总有小师弟会早早地起来,将钟声敲响。瓢泼大雨已持续一夜,凤栖江中江水疯涨,几乎要漫过河堤,天空仍旧乌云密布,偶尔能瞧见云后猩红的天空。   凤栖寺早就一片死寂,从此再不会有小和尚早起敲钟,古刹仍在,而僧侣已逝。   善逝迈入钟楼,转过阶梯,来到佛钟面前。雨丝打湿房檐,好在钟楼地面还是干燥的,雷电撕破天空,照亮佛钟下一双老旧的布鞋。   “路家的小子?”善逝垂眼看着,忽然开口。   凤栖寺的佛钟极大,钟口平直,钟壁与寻常佛钟的制式不同,单单留下莲花模样的撞座,池间皆为罗叶缠枝。莲花模样的撞座,与霞涌峰围成的红莲道,像了十成十。   藏在佛钟下的人抖得跟筛糠一样,他颤抖着爬了出来,涕泗横流:“别、别杀我。”还未束冠,俨然是个少年。   紫色电光再次劈下,轰隆隆的雷声不绝于耳,借着白紫色的电光,他终于看清了眼前人的面容。   “善、善逝大师?”   “路漫,你为什么在这里?”善逝一口叫出少年的名字,他声音很低很轻,气若游丝,像是已耗尽心力,强撑着最后一口气。   路漫抱住膝盖,缩成一小团,脸色苍白:“我、我想出家,后来在这里睡着了,一醒来,外面就下大雨,我闻到血的味道,听见惨叫声,吓得不敢出去。”   善逝抚摸路漫的头顶,叹息:“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为什么不走仕途,却要出家?”   “家父好赌,将家中钱财都输光了,我想经商,可家父好面子,又不肯,”僧人气息和煦温润,慢慢消除了路漫的恐惧,“家母也受不了父亲的毒打,跳井自尽,我、我实在走投无路,便想出家,当一个和尚,起码有饭可以吃。”   善逝抿起嘴,没说话。他想起几百年前,他还是司马致时抚养的那名少年,吸血为生,与旁人格格不入。也不知数百年过去,他如今怎样。   他从袖中取出先前那根桂枝,递到少年手中,哑声说:“据我所知,读书人科举应试及第,又叫蟾宫折桂。今天没有月亮,我将桂枝赠给你,讨个好彩头。”他用袖子掩住嘴唇,遮挡嘴角流出的鲜血。   路漫诚惶诚恐地双手接过树枝。   善逝又从怀里取出一枚印章,一并交给路漫:“拿着这枚印,去百里外积翠峰下的绀碧寺,他们看到这枚印,便会收留你。那里有我过去居住的卧房,里面有个地窖,放着四书五经与九章算术,还有笔墨纸砚,足够你读书所用,那绀碧寺的住持欠我一笔钱,你就将钱收着,当作赶考的盘缠。”   路漫不敢相信,随之而来的是漫天狂喜。他不解地问:“善逝大师,那你呢?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   善逝低笑:“我是快要死了,临死前想帮个人活下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说罢,他五指成爪,将路漫拎了起来,将自己的袈裟脱了下来,披在路漫头上。他握住路漫的肩膀,仔细叮嘱:“听好了,把这袈裟抓紧,桂枝和印章都拿在手里,别掉出来,待会儿说跑,你就立马往凤栖寺外面跑,跑得越远越好,不要怕雷电,它是在保护你。”   路漫没来由地升起一阵恐慌,他不由得揪住善逝的衣服,说:“大师,我以后还能再来看到你吗?”   “如果你想看到我,就把桂枝种下,等桂枝长成参天大树,说不定你就能看到我了,至于现在,”善逝放下广袖,松开手,后退一步,脸色一变,厉声喝道,“跑!”   路漫连忙拔腿跑下钟楼,盯着倾盆大雨,向山门拔足狂奔,袈裟鼓满了风,像是一扇风筝。善逝依稀能看见少年怀里探出来的桂枝,风雨中,一簇簇金黄色的花朵仍固守枝头,不肯凋零。   少年穿越天王殿、跑过三门殿,在下长阶时摔了一跤,又很快爬起来。善逝望着他的身影愈来愈小,最终消失在山门前的桂花树下。   善逝松了口气,将手里的剑柄紧紧握住,毅然决然地向藏经阁走去。那里隐隐散发着不详的光芒,像极了冥土极北之地、覆盖万里雪山的赤光。   九阴君,从封印里醒来了。 第72章 雪融   =====================   密集的鼓点声敲在伞上,路易睁开眼睛,恍在梦中。   “醒了?”陆吾关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路易慢慢收拾好心情,将桂树下忆起的往事收拢在心底。他手指动了动,摸索着握住陆吾温热的手掌心。   路易嗓音干涩,甚至有些难听:“猫先生,我梦见善逝死前的事情。”   路家头一个状元便是路漫,字克己,号积翠居士,又自号桂花翁,从他成为状元开始,仕途就一帆风顺,堪称平步青云,官至宰相,又授予太师头衔。   路易对历史并不感兴趣,也从未真正了解过自己这位开天辟地的先祖。他从微末中爬起,得贵人相助,发奋读书,一口气考到京城,状元及第。鹿鸣宴上,俊秀的状元得到当朝宰相郑勉青睐,将自己的女儿招摇许配给他。   招摇博览群书、知书达礼,性子温柔,常指点路漫为官之道,路漫将她视若至宝,婚后路漫只有这么一位妻子,没有妾也没有通房丫头。儿女双全,夫妻生活也极为美满,白头偕老。即便放在现在看来,也是不折不扣的人生赢家。   路漫曾称,他一生最爱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招摇,一个还是招摇。   路漫有个奇怪的爱好,便是侍弄桂花。他所说的招摇,一是指爱妻,另一个便是指桂花,桂花又称招摇。就算上朝,他怀中都会揣着一小根桂枝,就算皇帝问他,他也不说原因。   他年老后,也不爱弄权,没事就在家里捯饬金桂。在他状元及第那年,年轻的小皇帝也才登基,如今路漫已过花甲,皇帝也一同老去,几十年的君臣之情,让皇帝对这一心养老的老家伙非常宽容,便给了他一个太师的虚职,俸禄照领不误,偶尔被请入宫中商议政事,却没有年轻时那般忙碌。   路漫得以将更多的时间放在桂树上,甚至还写了挥墨写下数篇桂赋,来赞美桂花。一到秋天,京城里里外外似乎都能闻见桂花的香气,路漫也因此得了个“桂花相公”的诨名。   路漫百年后,他的孙辈将他的骨灰与珍爱的桂树一起带回故土,种在广都。   合上史书,路易只觉招摇这个名字似曾相识。招摇,乃北斗星上摇光别称,杓端两星之一,一内为矛,招摇。   已经翻过年,到了正月,广都下起细细密密的春雨,比梦里那场瓢泼大雨来得温柔许多。善逝将印章与桂枝赠予路漫时,并未料到路漫之后当真会蟾宫折桂,他只是不想让桂树与那些书与他一样,永坠冥土,直至腐朽。   桂枝护佑之地,无忧无虑。他能转世并非巧合,司马致收留的维克多、善逝赠书的路漫,冥冥中牵到一起,才有他路易的诞生。   陆吾化为白虎,卧在地毯上打盹,粗大有力的尾巴甩来甩去,九尾如影随形。路易躺在它身上,枕着柔软的肚子,不自觉地抚摸陆吾身上的白毛。陆吾被他摸得浑身发热,尾巴不轻不重地打在路易手背上,闷声说:“别摸了。”   路易从善如流,收起手爬起来盘腿坐好。   “我们去阿柳家,”路易道,“怎么也得把这件事搞清楚。”路易素来是雷厉风行,更换衣物,当他在玄关换鞋时,忽然听到敲门声。路易疑惑,他在猫眼处看了一眼。   门外站着一位黑发白衣的女子,漆黑的长发挽起,发上插着一支袖珍白伞,露出天鹅一般漂亮的后颈,看起来古典而优雅。   “雪灵?”路易打开门,对雪灵的到来极为惊讶。   雪灵眼睛一亮,微微欠身:“妾身来归还将军您的佛钟。”她垂眸,从袖中取出佛钟,一手托着,恭恭敬敬地递给路易。   路易接过后,困惑道:“你的寒气有抑制的法子了?”   雪灵抬头,眉目舒展,倒是比以前蹙眉忧郁的模样还要美丽:“是的。”她笑了起来,“云中君将我变作凡人,也可同凡人一样,转世轮回。”   “你不后悔吗?”   “将军,妾身很羡慕凡人,”雪灵轻声说,她纤长的眼睫半垂,遮住黝黑的眼眸,“妾身自诞生起,只能终日在冥土游荡,帮九阴君做过不少恶事。”   她抬头望着路易,笑意盈盈,眼带泪花:“将军还未记起往事,但妾身却心知肚明,您遭受这么多磨难,都是妾身为虎作伥的后果,未尘君说,妾身曾助您逃出生天,却也害您在冥土遭受五百年折磨,也让谢柳生阴差阳错地诞生,合该魂飞魄散。”   路易愣在当场,只能看着雪灵嘴唇一张一合,他着急道:“你、你、若是你魂飞魄散,那陈逸仙怎么办?你还能活过来吗?”   “功过不相抵,”雪灵说,“陈逸仙与我的相遇只是一场阴差阳错,薛无瑕这个人本身也不存在,他有更好的姻缘在等着他。”   路易浑身一颤,忽然发现肩上积起白雪,左右环视一周,他竟不知何时来到雪山之巅,目之所及尽是翻涌的云海。雪灵身上衣服已经变成了素白的深衣,一头漆黑如墨的长发在风中飘扬,从裙摆开始,渐渐化为飞雪。   “我所作的恶,让我魂飞魄散,我所作的善,让我有重生的一丝希望,”雪灵淡淡地说,眼泪刚从眼眶中流出,就变成细碎的雪。路易眼前倏地闪过雪灵背着他在石蒜花海中奔向建木的场景,他一怔,伸手想要拉住雪灵的手,可什么也碰不到。   雪灵衣袖变为飞雪,渐渐向上蔓延,她含泪道:“将军,谢谢您,也请您带给他逸仙一句话,对不起。”其实,我只是将他当成了同您一样的兄长,却因不懂感情,让他错付一腔深情。   一阵狂风猛地袭来,雪灵彻底化作飞雪,扶摇而上,飞向天际,散落在千嶂雪山、万里云海里,再也找不见一点点和雪灵有关的踪影。   “雪灵。”   “未尘君。”   “我知道你本性善良,把致带去建木,看见那棵树了吗?到那棵树下,你就自由了。”   “您相信妾身?”   “你觉得你值得我的信任吗?不要说废话了,致的灵魂已经撑不了太久,把他冰封住,带去建木,那里有一只白虎,他会帮你们打开通往人间的通道。”   “我要回来陪您。”   “傻姑娘,说不定这次我就陪着九阴君同归于尽了,他马上就要醒了,你快走!”   无数没头没尾的对话灌进他的脑海,路易一个踉跄,差些跌倒。门外空无一人,唯有地上那只佛钟昭告着方才雪灵的确来过这里。白虎踱步而来,叼起佛钟,小心翼翼地放在路易手中,毛绒绒的大脑袋凑过去,轻柔地舔了舔他冰冷的脸颊,无声地安慰他。   “我刚刚……”路易喃喃自语。   “雪灵走了,”陆吾道,“来见你,归还佛钟,是她最大的心愿,心愿已了,自然魂飞魄散。方才你所见的雪山就是昆仑墟,那是她觉得最安全的地方,身化幻境,魂化飞雪。”   “所以阿柳才会醒过来?因为雪灵没了,灵魂自然没法继续冰封?”路易摸着自己的胸口,还是无法从方才亲眼所见的景象中回过神来。   雪灵说自己做过的恶太多,让他在冥土遭受五百年的折磨,也让谢柳生诞生。他隐隐触摸到真相的线索,却不敢去证实。路易想起自己的初衷,连忙夺门而去,前往谢柳生缩在的楼层。   到达谢柳生的家时,路易心脏狂跳,陆吾紧随其后,变作狸花猫蹲在他的肩头。路易握紧手里的佛钟,敲响了谢柳生家的房门。   他听见脚步声渐渐变大,吱呀一声,房门打开,门后是谢柳生惊讶的面孔。   “易先生?”   谢柳生气色不错,比之前红润许多,双眸湛然有神。他连忙把路易迎到家中,愧疚地说:“之前麻烦易先生了,又照顾我,又安慰我爸。”   “举手之劳,”路易盯着他,正色道,“你还头晕发烧吗?”   谢柳生一愣,摇头笑道:“这倒没有,忽然就好了起来,不过,”他的神色忽然伤感起来,“阿花还是没有回来,我爸跟我说,阿花自己飞走了。”他取出一盒竹叶青,涮杯泡茶,一气呵成。   “易先生。”他将茶杯递给路易。   室内并不算暖和,一杯滚烫的热茶简直能让人熨帖到心里去。路易捧着茶杯,欲言又止。   “怎么了?”谢柳生疑惑地抬眸,“易先生有心事?”   “阿柳,其实我知道阿花去哪里了。”路易刚想开口,突然听到一声凄厉的猫叫,下一秒,胖灰狸一下扑了过来,路易一时不察,连人带椅子一起摔在地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 第73章 书灵之谜   =========================   这一摔,摔得路易眼冒金花,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半天都没爬起来。陆吾愧疚的蹲在他脑袋旁边,伸出毛绒绒的爪子,心疼地在他脸上摸来摸去。路易一把捉住陆吾的猫爪,没好气地说:“别挠了。”   陆吾谄媚的喵喵叫了几声,声调又软又绵。   谢柳生帮忙把椅子扶起来,非常愧疚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要热毛巾敷一下吗?”   路易连忙摆手:“不用,跟你没关系,你不用道歉。”说着,他狠狠地瞪了一眼旁边满脸无辜的陆吾,陆吾尾巴一甩,贴着自己四只雪白的爪子,又喵喵喵地开始撒娇。   谢柳生还是拿来一叠热毛巾,远远地就听见陆吾绵软腻人的撒娇声,不由得笑道:“易先生家的猫可真爱撒娇。”   路易哭笑不得,接过谢柳生手里的热毛巾,覆在脑后,感慨道:“他要是能有你的一半贴心就好了。”他不动声色地打量谢柳生,他神色轻松,似乎对陆吾身份一无所知,一举一动都极为自然,笑起来时,眼睛弯弯,像是月牙。   “刚刚易先生说,知道阿花去了哪里,”谢柳生想起刚刚那惊世一摔前,路易所说的话,忍不住问,“您没开玩笑吗?”   陆吾又开始嚎,这次叫得极为凄厉,声调又尖又细,丝毫不见方才的甜软,谢柳生被他吓了一跳,连忙住嘴不言。路易把陆吾搂过来,无奈地捂住他尖尖的嘴巴,无奈道:“你看,我一说阿花,他就叫得这么难听。”   陆吾喵呜喵呜地在路易怀里乱拱,想挣脱他的束缚。   路易明白陆吾捣乱的意思,他三言两语将此事揭过去,便急忙拎着猫后颈离开。谢柳生诧异,看见路易匆忙的背影,他忍不住低笑,“易先生,一直这么好心。”   回到家,陆吾从路易怀里钻出来,刚落地,就变成人形,甩甩银发,扭过头对来,对路易道:“不能把鹦鹉是鸿鹄的事情告诉谢生。”   路易上前一步,握住陆吾的手,眼中满是不解:“为什么?”   他不明白,就像谢生、陆吾都对他的过去知之甚详,却避讳说起,换到如今,也是一样,他也不能把自己所知的事情告知谢柳生。   陆吾挑眉,干脆把路易拉到怀里抱住。坐在沙发上,陆吾亲了亲路易的唇角,说:“不能随意干涉另一个灵魂的复苏,你要知道,即使是神,在凡间也会受到约束,每一个世界,都是建木上的罗网叶所化,在叶中行动,自然要受未尘君的约束,即便是他自己。”   “其中之一,便是不得向旁人透露与那位神有关的事情,即便是我、或者未尘君也不行。”陆吾道,“我想,你已经猜到那位神是谁了。”   九阴君。   路易不知善逝、司马致因何而死,也不知道司马致重返人间前到底遭遇了何事,现在略略一想,就能知道,他所经历的一切,都同那位神秘的九阴君脱不了干系。路易张张嘴,迟疑了一下,才道:“谢柳生与九阴君有关?”   雪灵与九阴君,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陆吾颔首:“点到即止,至于剩下的真相,我相信你能回忆起来。”他揉了揉路易的头发,柔声安慰。   “可、光庭的记忆是谁篡改了?”路易安静了一会儿,又想起一件事,连忙揪住陆吾的袖子,着急道,“对光庭有害处吗?”   陆吾垂眸沉思,他不说话时,侧脸线条极为凌厉,冷漠而不近人情。过了半晌,他抬眸望来,摇头说:“猜不出来,路光庭只是一个凡人,那些记忆对他来说无足轻重,更何况,他与书灵之间有牵扯,知道的只有你、我、他自己,和那个伪装成书灵的家伙。”说到此,陆吾声音陡然卡壳,他直起身,目光灼灼,“不对,书灵,我怎么将那个奇怪的书灵忘记了。”   路易心头一跳,无数潜藏的记忆在脑海中翻滚,像是要挣破桎梏,一齐涌出来。   “那它为什么要伪装成书灵?光庭说,他找到书灵,就是因为听见有人在他的耳边絮絮叨叨,不停地念数学题,他觉得烦躁,就循着声音找到藏书阁三楼,把九章算术放了出来。”路易说,“舅舅,为什么将九章算术和都广志分别放在长廊里,都广志是我写的,放在那里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又要特意放一本九章算术?”   九章算术并无特别的地方,即便当年善逝赠书于路漫,九章算术也是书籍中不起眼的一部。路澹川却单单将九章算术拎出来,留在藏书阁,其余四书五经等古书却全部赠予省博物馆妥善保存。   书灵是多久消失的?路易努力回想。   ——对了祖爷爷,最近步步高好像有点不对劲,都不成天催我写应用题了。   ——他最近很安静,都不爱说话,我问他数学题,他都不一定回答我,你说,他是不是不想理我了。   他那时候怎么回答的,与陆吾对视一眼后,安慰路光庭,书灵说不定过几天就好了。他话说完没多久,经过凤栖江时,就被带回千年之前,与善逝面对面交谈,他就彻底将书灵这事抛到脑后。再之后,书灵就彻底消失了。九章算术就在他的手里,但是陆吾说里面干干净净,没有残留一丁点与书灵有关的痕迹或者气息。   只差那么一条线,他就能猜出书灵的真实身份。   路澹川特意把九章算术放在藏书阁,一定有他的用意,现在想想,就连路澹川提起善逝赠书给先祖路漫时,也只特意提了九章算术,就连栽种桂花,都……   桂花……   是了,桂花,路易意识到,他终于抓住了这根线索。   “猫先生,当初栽种桂花,是你告诉舅舅的吗?”   陆吾矢口否认:“并不是。”   一百年前,陆吾凭借祖宅中的那棵桂花,找到了十岁的路易,桂花与路易魂魄相连,只要路易的灵魂还在,那么桂花就还活着。   “三株桂花,一株生长在将军坟前,一株是司马致送给狼人部族,一株是善逝赠予路漫,”陆吾沉声说,“我并不了解桂花与你到底有什么渊源,你也从未主动对我提起,事实上,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你的坟前会有桂树,桂树有为什么与你灵魂相连。”   “我只知果,却不知因。”   路易笑了起来,牵起陆吾的手,铿锵有力道:“猫先生,我们去广都,书灵一定与桂花树有关,搞不好,书灵就是之前那个找不到踪迹的妖。”   白虎载着路易在广都城上空飞驰而过,流云从路易身边飘过,天色已暗,透过厚厚的云层只能看见稀疏的星辰。   路易想起自己那位舅舅,他无疑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商人,就算是在建国后,他也受人尊敬,将绝大多数财产捐献出去,而自己只留了一箱书,就连谢柳生的祖父,也是因为念着东家旧情,而主动留下来。   路澹川折桂枝、栽桂树的举动非常突然,问他原因,只说是希望学子蟾宫折桂,讨个好彩头。那时绝大多数人听听就算了,并没有深想,毕竟种一棵桂树算不得什么坏事,也不值得人特地去留意。   其实仔细一推敲,就知道那个理由站不住脚,路澹川栽桂树时,他十九岁,那时候学堂已经名存实亡,只有个牌子挂着,学生老师稀稀拉拉,桂树栽下后没多久,剩余的那一点老师也散了干净。   “舅舅一定有他的目的,”路易心想。   更别说,千年前的雷雨夜,善逝还与千年前那棵桂树说话。而那棵桂树生长的地方,就是现在广都中学这棵桂树,矗立的地方! 第74章 枯萎的菩提   ===========================   空气中飘荡着让人不安的味道,路易似乎又闻到雨水腥气,天空不知何时覆上黑压压的乌云,让人喘不过气来。黄昏时血色的夕阳就已经露出些兆头,路易抬眸仰望一望无际的天空,乌云后隐隐露出丝丝赤红。   玫瑰花仍未开,几万亩花海都黑黝黝一片,萧瑟、肃杀。坐落于花海中央的广都中学,是方圆几里中唯一的光源。陆吾踏着狂风,从天而降,悄然无息地落在那株桂树前。树冠如盖,苍翠的树叶在夜风里沙沙作响。   这时的学生们大多在上晚自习,教学楼灯火通明,校园中庭空无一人,万籁俱寂。路易按住口袋里的佛钟,上前几步,在桂树花坛下站定。他仰望这株百年金桂,似乎听见桂树在他耳边轻语。   路易回忆着善逝与桂树交谈的步骤,将手掌放在粗糙的树干上,催动佛钟的力量,倾听桂树传来的声音。   佛钟震荡,发出悠远古老的钟声,似乎来自久远的千年前,路易感觉自己的灵魂扶摇而上,置身于苍翠欲滴的茫茫林海,耳边听见一个细小的人声,音色清亮,辨不出男女。   “快跑……菩提……菩提枯萎了。”   路易下意识反问:“什么菩提?”   不知从哪里升起一股黑雾,周身苍翠的色泽渐渐黯淡,脚下的深林在黑雾中扭曲,渐渐枯萎。   恰在此刻,天崩地裂,苍翠的世界从外撕破了一道口子,从裂口向外看,是黑沉沉的天空,陆吾咆哮着从裂口中出现,脚踏飓风,身披火焰,飞奔到他的跟前,咬住路易的衣领,把他丢在自己背上,怒吼:“抓紧我,菩提树死了!”   路易不敢多问,只能死死揪住陆吾身上雪白的长毛,把脸埋在他的宽阔的背上,狂风在他身畔尖啸,火焰烧灼的噼啪声不绝于耳。   “猫先生!到底是怎么回事?”路易大声叫道。   “善逝的遗蜕烧掉后,黄泉水不经过菩提根,菩提失去了镇压枯骨的能力,被九阴君的力量渐渐摧毁。”陆吾说。   他摆脱了身后追来的浓浓黑雾,险而又险地钻出裂口,出现在广都中学上空。在他们出来的一瞬间,裂口瞬间闭合,将不详的黑雾留在了那个世界。   路易心有余悸:“刚刚,是哪里?”   火焰缠绕陆吾的四肢,净化周遭的污秽,陆吾道:“刚刚你看见的是菩提开辟出来的空间,那些黑雾是九阴君的恶灵。”   当初菩提能生长起来,全因善逝将黄泉之水引来,以肉身为种,将菩提灌溉而成。司马致死时,阳离鸟燃烧自己,让司马致重获新生,才有了之后的善逝。善逝的身体实际上是阳离鸟的力量塑成。   陆吾悬停在广都中学上空,沉声道:“你记得阳离鸟的来历吗?”   路易道:“只记得有一个人说我非生非死,赠我缠枝佛钟,阳离也是他给我的吗?”   陆吾没说话。   路易知道这涉及过去,陆吾不能回答。   在这个位置可以鸟瞰整个广都中学,学校大门外的那棵菩提开始凋零,树叶枯黄,随风落下,不一会儿便掉得精光。紧接着是树枝与树干,一寸一寸地焦黑,最后轰然倒塌。   在菩提树的灰烬里,有红雾袅袅升起,看起来极美,路易却不寒而栗。   “不好。”陆吾脸色大变,“竹林里有东西醒了!”   路易连忙看向学校深处的竹林,风中传来不详的血腥味,教学楼中的学生一无所知,可他却能清晰地感知到,这片看似祥和的净土,已经被危险笼罩。无需路易多言,陆吾便向竹林飞去。   与几万亩的花海相比,三百亩左右的广都中学实在不够看,而竹林却硬生生占了一百亩的地皮。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如今,这几万亩花海到现在都不被摧毁,实在是许多人没法理解的事情。位于凤栖区,这片花海堪称黄金地段,许多开发商对这里眼热得不行,可从来没人能够得到这块土地。   如今他倒是终于知道了缘由。   “两千多年前,这片土地中曾发生过一场惨烈的战争,无数士兵俘虏曾葬身于此,称之为——”   “万人坑。”   路易趴在陆吾身上,看着竹林摇动,狂风吹拂,大片大片的倒伏。竹林中的藏书阁岿然不动,隐隐散发着金光。他拿回了大部分记忆,自然一并拿回了善逝超度亡魂、与邪祟战斗的能力。   他身为善逝时,陆吾那把长剑被他命名为瞰雾。瞰雾藏在佛珠中,而那佛珠是建木枝叶打磨而成,能自行开辟空间,瞰雾平日便藏在其中。如今佛珠倒是没了,但陆吾在他身边。   几息后,他们便来到竹林上空,凭肉眼便能清晰地看见林中弥漫的红雾。陆吾受天道约束,能发挥的神力不到百分之一,路易却不受拘束,他挺起腰杆,手持瞰雾,从口袋中取出缠枝佛钟,手腕一转,佛钟随之摇动。   咚——   路易右手掐诀,天上滚滚乌云奔腾而来,雷电开始酝酿,云后狰狞的赤红被白紫电光取代。   “我自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路易跳下陆吾的背,凭借狂风,落到竹林之巅。   竹林中的泥土松动,枯黄的骨手破土而出,它不停挣扎,慢慢地从泥土中爬了出来。这具骷髅身上还有未腐烂的甲胄,它在竹林中站定,泥土簌簌而落,露出骨头上星星点点的赤红。越来越多的骷髅爬了出来,黑洞洞的眼眶让人惊惧。它们成群结队地爬出来,砍断挡路的修竹,如蝗虫一般吞噬所过之处的一切活物。   路易的头发渐渐变长,眼角生出一枚鲜红的朱砂痣,就连衣服都变成浅褐色的袈裟与雪白的僧衣。陆吾震惊到失语,他忍不住开口道:“路易?”   “善逝”回头一笑:“好久不见,陆吾。”   霎时间,无数竹叶脱离竹枝,如利刃一般,飞向复苏的白骨。每一片竹叶上都带着雷霆的力量,丝丝电光闪烁不休,高速旋转,冲散了白骨的海洋。然而从土中爬出来的骷髅源源不断,很快便把缺口补上。   善逝站立的竹子很快被骷髅踩断,他眉头深锁,喃喃自语:“这些骨头……”   陆吾飞快地掠过他身边,咬住后颈,将他丢到背上,低喝:“你在干什么!这些骨头随时可能把你杀死!”   善逝把手中瞰雾往下一抛,云中潜藏已久的雷霆应声而落,沿着瞰雾坠落的方向狠狠劈下,水桶粗细的电光横贯天地,竹林中登时燃起熊熊大火,火中传来阵阵惨嚎,红雾争先恐后地往外跑,善逝冷笑,“想跑?”   握在他手里的佛钟早已等待许久,还不等红雾真正溜走,他便口诵佛经,佛钟滴溜溜地在空中转了起来。每转一圈,佛钟便变大些许,不过须臾,那小巧精致的缠枝佛钟便成了高大数米的庞然大物。   善逝大喝一声:“给我落!”   悬停在竹林上空的佛钟停滞了一秒,便从空中坠落,割裂空气,发出震耳欲聋的啸声,势不可挡。如长鲸吸水,逸散的红雾全都被吸入佛钟之内,沉重的佛钟砰地一声撞上地面,压碎无数枯骨,声波震地,善逝耳朵也被这巨大的响声冲击地嗡嗡作响。   “陆吾,你回去,”善逝低声说,“你在这里,我反倒会担心。”   昆仑君在凡间受到的约束极大,更何况此界灵气枯竭,凡人并不能像别的世界一样能修仙,或者使用所谓的魔法,束缚在昆仑君身上的锁链也就只多、不少。九阴君在殒落前,堪称在冥土一手遮天,甚至将未尘君杀死,被压制住的昆仑君对上九阴君,压根没有胜算。   陆吾一口否决:“不可能,你休想抛下我再死一次。”   善逝一愣,随后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就连眼尾的那颗朱砂痣都变得生动起来。他抬起手,抚摸白虎嘴边的胡须,低声说:“你想什么呢?九阴君已经死了,这些不过是他怨念和两千多年前战死的士兵骸骨。”   佛钟仍在吸收红雾,善逝指着那些红雾,说:“这些红雾是千年前,九阴君斩断建木枝丫,来到这里的‘侦察兵’,大部分都被我镇压在菩提里,至于九阴君的恶念……”他无声地叹气,“或许一直蛰伏在这些尸骨里,等着复仇的机会。”   说时迟那时快,善逝话音刚落,有亡灵从白骨中飘出,青面獠牙,冲向站立在竹子枝头的善逝。这些亡灵身披甲胄,手持枪矛,个个气势汹汹,浓重的黑气卷土重来,善逝右手轻轻一推,便将昆仑君推离了竹林。   他双手掐诀,成卍字印,置于胸前,他垂眼俯视那些亡魂,口中念念有词:“是人当得百返生于三十三天,永不堕恶道。”   金光迸发,如离弦之箭刺向席卷而来的黑云红雾,佛钟嗡得一声,发出悠悠佛号,无数凄厉的惨嚎从亡魂嘴中发出。它们的身体被无限拉长,变得模糊,看起来极为可怖。 第75章 囚徒   =====================   插在泥土中的瞰雾通身流淌着剑光,一层无形的屏障将竹林罩住,叫陆吾无法靠近,他只能看着云中雷电耀耀,白紫的电光积攒到极致,然后——   轰然炸开。   通天彻地的白光自天空中劈下,吞噬了整座竹林,火焰愈发炽烈,蚕食着周围的竹林。善逝立在火焰之上,飘飞的广袖都被染上火光的颜色,他神情冷漠,食指中指并拢,一次又一次指挥着瞰雾在骨骸中掠过。   心上人近在咫尺,可他却无法越过之间的阻碍。   忽然,他听见一声呼唤:“昆仑君。”   陆吾转头望去,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他震惊地瞪大双眼,“谢……”   善逝的记忆复苏,路易却沉入意识最深处,四周有湍急的水流声,像咆哮的江河,四肢被水托住,漂浮在水里,使不出丁点力气。   他终于回过神来,江水灌入喉咙,窒息感瞬间涌了上来,路易猛地睁开眼,天地早已换了人间。   致知道自己死了,他死在屠城之战里,困守山坳,守着一座被抛弃的小城,直到城破,身亡。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醒来?致环视周遭耸立的高山,如同沉默的卫士,守护着这一方不大的谷地,如同莲花的花瓣保护花托,若从空中俯视,似一朵盛开的重瓣莲。   他低头,看见自己的肉身,面色鲜活如生人,当初一箭毙命的伤口,也一并没了。   原来如此,难怪只有他在这里,这片山坳有个诨号,红莲道。红莲能焚烧一切罪恶,每次日出,霞光都从这群高山中喷涌而出,像是吞吐的火舌。百姓笃信,将罪人流放到此地,能洗净身上的罪孽。   或许他是被特意葬在这里,他尸身不腐,仿若妖孽。   他的肉身上竟然长出一株小树苗,树苗裸露在外的根系将他紧紧包裹。致飘在空中,脚落不到地,也摸不到什么东西。他尝试着伸出手,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能触碰到这棵小叔,他有些开心,他已经身死,却能以另一种方式活下来。   致端详着眼前这棵树,致认出来,这是一颗桂树。是了,参军前,特意捡了一颗桂树的种子揣在怀里,眼前这棵树应该是种子发芽,出落成这茁壮的小树苗。   桂花很香,远远的就能闻见味道,他天生孤儿,跌跌撞撞长到十一二岁,被好心的老妇人收养。国君昏庸,他为了吃口饭,便提着脑袋去参军。六年弹指一挥间,他守在江畔,看着邻国军队侵入国都,势如破竹。   他其实对这个国家并没有什么眷恋,都广之野,沃土千里,谁得到,就代表谁即将拥有粮食与财富。现在这个国君守不住,便换另一个国君来守护。致离开红莲道,来到湍急的江畔,江边城池早已坍圮,它本来就是一座小小的城,百姓不过百来户,他守在那里,不过是为了那个收养他的妇人。   老妇将她儿子的名字赠予他,她的儿子年纪轻轻,便战死沙场。既然他继承了这个名,自然也替那个死去的战士守护这片土地,守护那个慈祥的老妇。   可他还是没有守住。   致沿着这条江水往前走,漫无目的,直到天地黯淡,江水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将军请留步。”一道清澈的女声叫住了他。   他恍若未闻,继续往前走,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在他身后,原本怒放的石蒜花尽数枯萎,化作飞灰。   “将军请留步。”那女声又说。   致脚步一顿,疑惑地看去,这才惊觉周遭天翻地覆。天空是深沉的漆黑,没有星辰与明月,黑魆魆的,见不到一点光亮。手边是流淌的长河,河水静静流淌,望不到尽头,仔细端详,才能发现河水是渗人的鲜红,像血一样。   而在河边,站着一位撑伞的女孩,她浑身素白,发如乌木,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五官犹带稚气,却已经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致说:“是你叫我?”   撑伞的女孩咬着唇,点点头:“是。”   “什么事?”   “妾身迷了路,在这里等了许久,才等到将军您一个人。”   致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我不是什么将军。”   “您披坚执锐,就是将军。”   致说:“我也头一次来这里,你还是另寻他人吧。”说罢,毫不留恋地转身就走。雪灵看着致压根不买账,咬住下唇,还是鼓起勇气,追了上去。   致是天煞孤星命,天生就一身煞气,即便身死魂离,尸身也不会腐烂,就是因为他那股煞气太过霸道,会杀死所有吞噬他身体的东西。俗话说,物极必反,在极致霸道的煞气里,反倒催生了桂花树种的萌芽。这些致并不知晓,他只是闷头向前走,也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何方。   “将军,等等妾身。”雪灵跌跌撞撞地跟在他身后,小声呼唤。   致无奈,回身看她:“你跟着我也没有用,我也不了解这里。”   雪灵委委屈屈地看他,她面无表情时,看起来颇不好接近,现在这副样子,倒是有了那么一两分人气,看起来才像是十三四岁女孩应有的模样。   “你快走吧,”致撂下一句话,便继续闷头往前走,“我帮不了你。”   雪灵亦步亦趋:“将军!”   致被她骚扰得没办法了,终于改口:“要我帮什么忙?一个小姑娘怎么这么死缠烂打?”   雪灵惊喜莫名:“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雪灵说她居住在极北之地,不知怎么,就被风暴卷到了赤水河畔。致这才知道这条望不到边际的长河叫赤水,发源于神山昆仑,鸿毛不浮,灵魂不渡。雪灵指着江上的红莲,“将军,那就是赤水红莲,传说能烧尽灵魂中的一切罪孽。”   致瞥了一眼,没放在心上,随口说:“那罪孽烧干净后呢?灵魂去往生?”   “烧尽了罪恶,灵魂也没了。”雪灵小声说,“就连九阴君都怕它们。”她刚说完,就惊慌失措地捂住自己的嘴,漂亮的脸蛋皱成一团,像在懊悔自己的无心之言。   致压根没留意雪灵方才说了些什么,他看了一眼身边盛开的石蒜花。这些鲜红的花往往盛开在坟墓边,致曾经打过一场仗,那次战争死伤众多,他侥幸从中死里逃生。那时他无名无姓,卑微得像一棵草,他躺在死人堆里,鼻翼间都是火焰焦土的味道。   他精疲力尽,躺在血泊里喘气,微微偏头,忽然看见从石块中钻出一朵鲜红的花——便是这石蒜。   “那这些花呢?为什么这么多?”   雪灵小声说:“这些花,都是长在邪祟上,镇压邪祟用的,邪祟越多,花越多,我也怕。”   “哦?那万一金灯长得到处都是,邪祟却不停增加呢?”致漫不经心地用手里的长矛拨弄艳丽的红花,“岂不是天下大乱。”   雪灵浑身僵硬,像是被人戳中了心事,整个人都定在原地,手脚都动不了。   致许久都没等到雪灵的答话,回头一看,发现这个小女孩立在原地,没有跟上来,“怎么?”   雪灵抬起头,一双黑黝黝的眼眸定定地看着致:“将军。”   致:“嗯?”   “对不起……”她低声说。   致:“有什么对不起的,你不是要去什么极北吗?快走吧。”   雪灵说,她害怕石蒜,一靠近石蒜,她就没法动弹,致生前为人,一生征战沙场,丝毫不畏惧石蒜以及石蒜下蠢蠢欲动的邪祟。雪灵看着致修长的背影,眼泪大颗大颗地掉。   不知走了多少日夜,他们终于离开这片无垠的红色花海,致扭头问雪灵:“你住在极北之地,没了金灯,你可以直接过去吧。”   可雪灵并没有动作,致疑惑地偏头:“怎么?”   雪灵眼泪直掉,还未落到地上,便化成冰珠。自从以灵魂状态复活,致就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寒冷或者炎热,可现在他却感到刺骨的冰寒。他看见雪灵一边流泪,一边对他道歉:“将军,对不起。”   他错愕不已,可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寒气从双腿开始向上攀爬,将他一寸寸地冰封,最终视野归于黑暗,连意识都被冰冻住。   他被封在了冰雪铸成的棺材中。   之后的几百年,他昏昏沉沉,名唤九阴君的男人将他当作什么稀奇的试验品。他不曾知道天底下还有这般酷刑,他天生煞气,世间少有。九阴君便把他丢入鬼蜮,任凭岩浆烧灼魂魄,让长虫毒物在他周身爬来爬去。有时又将他投入流沙,天上滚动着骇人的雷电,他陷入沙海下的万丈深渊,无数细沙灌入口鼻,在他几近窒息时,又有雷电劈下,让他皮开肉绽。   即便这样折腾,他也没有魂飞魄散,九阴君如获至宝,更是将他百般折磨,说要将他炼成一把利刃,助他冲上九重天阙。   偶尔他有喘息的机会,九阴君将他双手双脚都缚住,绑在极北之地最为寒冷的冰洞中,要让他在这洞里待上百年。   他精神近乎崩溃,看什么都影影绰绰,这里是天底下最冷的地方,他眉梢间都凝着霜雪。   致忽然听见一声极细的抽泣。   “将军。”他听出是那个女孩的声音。他不想理她,便阖上眼睛,恍若未闻。   素白的女孩说:“对不起。”   致听过她说这句话,那时他心怀善意,看着无边的石蒜花海,盘算将女孩送回极北后,自己要去往何方。他知道女孩别有所求,没想到她竟然是九阴君的帮凶。九阴,传说中的创世神。   致累极,在冰洞中睡了过去。 第76章 赝品   =====================   致不搭理雪灵,雪灵却一直守在他身边。如今的致几近崩溃,提不起精神,也没那能力与九阴君抗衡。   他曾被丢进鬼蜮,与毒物厮杀、浸泡在滚烫的岩浆里;他也曾被投入雷渊,在流沙中挣扎,在雷电下逃生。他苟延残喘两百年,但他怎么也想不到,接下来的一百年,他被锁链拴在冰冷的洞窟中,满目漆黑的度过。   虽然他不与雪灵交谈,可雪灵的确是他眼里,唯一的亮色。   两百年过去,雪灵似乎长大了一些,不再是十三岁的稚嫩少女,看起来约莫十七八岁,俨然是个大姑娘了。她五官长开后,顾盼生辉,倾国倾城。她将那头乌木一般漆黑的长发挽起,用白伞变作的发簪固定。   她看着致,也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边,这一坐,她就再也没有换过位置。   百年的孤寂太过难熬,不知过了多久,致终于开口,嗓音嘶哑难听:“你说话吧,我听着。”   雪灵惊讶地抬起头,眼里尽是惊喜,她膝行到致的身边,小心翼翼地说:“将军,您愿意和妾身说话了?”   致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这却足以让雪灵开怀,她絮絮叨叨地说了许多,当致睡着时,她便住了嘴,小心地跑到外面去,看一看山间的风,天上的云,山巅的雪,再回去一点一点翻来覆去地掰碎说给致听。   “你为什么要替九阴君做事?”似乎过了好几年,致终于主动开口问她。   雪灵说:“妾身是灵,就诞生在极北之地,哪里都去不了,从诞生起,就被他捉住,没法逃跑。”   “灵是什么?”   “灵就是天生天长,地生地养的一种东西,”雪灵轻声说,“妾身是雪灵,是这片雪山蕴化出来的,生死都握在神君手里,如果妾身不听他命令,就会被他杀死。”   她说着,眼泪又涌了出来,抬手揩去泪水,她声音里带着哭腔:“他说,让妾身去赤水边找一个人,天生煞气,连邪祟都会恐惧。妾身在赤水边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您,妾身不想骗您,可如果不骗您,您与妾身都会神魂俱灭。”   致说:“冥土都在他的掌握中?”   “不、不是的,他害怕赤水,而且有一位神君能把他杀死。”   致看了她一下,又垂下眼,漫不经心地问:“你就这么说出来,不怕九阴君杀人灭口吗?”   雪灵摇摇头:“九阴君很自负,他觉得您与妾身都逃不出他的手心,就不会特意分神留意我们。”   “这样……”致喃喃自语,心道,难怪不得这么久了,都没见到九阴君的影子,也是,一个人会在意自己关起来的蝼蚁吗?   他又问:“他为什么害怕赤水?”   “不知道,但他从来不敢靠近那里,我猜是和那位神君有关。”   “那位神君到底是谁?”   “未尘君。”   ……   雪灵忽然消失了数天,在这里,看不见白天黑夜,他只能数着数算日子。从一数到一万,反复数了三十多次,雪灵才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看起来精神不太好,脸上一片颓唐,向来雪白的衣服都变得灰扑扑。   “将军,九阴君,趁未尘君虚弱,拿到了他一丝神念,”雪灵说,“他想,重新造一个未尘君出来。”   经过这么些天,致终于知道未尘君是何许人物。   在赤水尽头,有一棵神木,名唤建木。昏昏沉沉中,致想起雪灵所说的,与未尘君有关的话。是了,当初他从红莲道中苏醒,就是看见那条江河的尽头有一棵神木,他才沿着江水逆流而上,最后才来到冥土、遇见雪灵,被九阴君百般折磨。   一股剧痛猛地袭来,致哇的一声,吐出一口粘稠的血。   真奇怪,他明明只是一缕幽魂,竟然还能吐出血来。致缓缓地笑了起来,可很快又开始咳嗽。   雪灵担忧道:“将军,您怎么了?”   致双手都被吊着,无法动弹,他抬起头,眼里却少见的含着光:“我活了……”他重新拥有了身体,只要还活着,他就有机会,重返人间。   雪灵伸手一点,地上一滩污血登时化为冰。   致敛起笑容:“雪灵,你说的重新造一个未尘君,是什么意思?”   “未尘君是建木的化身,司掌世间的法则,九阴君,想复制未尘君的魂魄,造一个伪神来取代他。”   雪灵漂亮的面容渐渐虚化,路易重新恢复意识时,脚下的竹林已经变为焦土。他手里握着瞰雾,随即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路易!”屏障轰然破碎,化为光尘,陆吾终于能冲到路易身边。他仍旧是善逝的模样,长发如绸,眼尾朱砂,一身雪白的僧衣,陆吾变作人形,将昏迷的路易搂在怀中。   “昆仑君。”清朗的男声再次响起,陆吾将路易打横抱起,回头看向来人。   谢柳生微笑着看他。   陆吾冷冷地说:“你想起来了?”   谢柳生点点头,他站在焦土荒木中,却仿如一棵生机勃勃的柳树,柔韧、坚强。他附身拾起地上一枚被雷电劈碎的白骨,白骨上的裂痕七纵八横,他垂下眼帘,看着手里的白骨,轻声说:“雪灵将我的魂魄冻住那一刻,我就想起来了。”   他松开手,白骨便从他手里落到土中。谢柳生拍拍手,道:“这片花海,过去是古战场,凡是血气怨念重的地方,与冥土都会产生牵连,再加上当时善逝就生活在这座佛寺中,既有祭品,又有趁手的武器,他才想从这里突破,来到人间。”   陆吾将路易抱紧了些,仍旧冷冷地看着他。   谢柳生:“善逝重生时,有桂花树镇守在这里,桂花树吸收他的煞气长成,也天生带煞,镇压一切邪祟。红莲道才一直安生到现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原本战俘万人坑有寺庙镇压,才会没有异样,但九阴君从封印中苏醒,找到善逝的位置,发现凤栖建木的优越条件,这些亡灵就会化为他逃离冥土的助力,凤栖寺中的和尚虽说有些修为,却根本没法和九阴君抗衡。”   不仅是亡灵,就连凤栖寺里的和尚都会一并化为祭品,尸骨无存、神魂俱灭。这些和尚已经被九阴君作了标记,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强行捉来炼化,唯有转世重生,被赤水洗涤过,才能将标记除去。   善逝与九阴君打过几百年交道,九阴君将他与雪灵视为蝼蚁,从不会在雪灵面前遮掩自己的所作所为。善逝在鬼蜮、雷渊中被折腾了几百年,魂魄里也带了雷霆电光,早就将那些折磨他的雷电化为己用。雷渊中的雷电,是冥土之物,乃厉鬼邪祟的克星。   为了永绝后患,善逝以雷电为引,以自身为菩提,强行引来了赤水,赤水洗涤了僧人灵魂上的记号,将他们送入轮回。菩提借桂花迅速长成,吞噬了九阴君的一丝神念,破碎了九阴君经过凤栖寺来到人间的梦。   九阴君被善逝这个他素来瞧不起的“蝼蚁”狠狠重创,再加上谢生作为未尘君重归神位,这个不可一世,曾将天阙、冥土搅得天翻地覆的创世神也终于殒落,只剩下不甘的神念留在菩提树里,蠢蠢欲动。   “那神念呢?”   “去红莲道,逃向冥土。”谢柳生摊手耸肩,“其实这里通过建木也能去冥土,但是花海里有人一直在守护那个通道,再加上那缕神念忌惮你昆仑君,当然还是红莲道稳妥些。”   只要在黎明或者黄昏进入坐忘观,就能前往生死交界之地,再顺着东墟江逆流而上,就能顺理成章地进入冥土,可比从凤栖要来得轻巧。   “不过,这就不用劳烦昆仑君,还是请您带着易先生好好回去休息。”谢柳生笑眯眯地说,“这一次,是我要与九阴算账了。”   陆吾皱眉:“什么?”   可谢柳生却没有回答他,眨眼间便化为烟尘,消失在熹微的天光里。   黎明快来了。   陆吾抱着路易,悄无声息地落到教学楼楼顶。风中携来学生们的哭泣声,他们在惊惧中度过一个无眠之夜。陆吾极目远眺,花海边缘早就拉起警戒线,到处都是崩溃的学生家长,还有警车、救护车等不一而足,将花海边的大街堵得水泄不通。   昨晚的雷电与火焰着实骇人,连陆吾都被善逝吓了一跳。   他用手指轻轻勾画路易的眉眼,轻声说:“如果当时我能早早地找到你,就好了。”路易也不用遭那么多罪,他何尝看不出来,雷电来自于流沙雷渊,火焰则是来自极南的鬼蜮。想要将这些东西收归己用,路易不知遭了多少罪。   怀中人精疲力尽,睡得很香。   谢柳生是九阴君用未尘君一缕神念复制出来的赝品,天生残缺,最开始痴痴傻傻,不知轮回成为花草虫鸟多少次,才得来一点点神智。   未尘君见这缕残魂可怜,动了恻隐之心,便每次都亲自为它选择转世肉身,又令鸿鹄守护在残魂身边,等这个“赝品”历经红尘,变成一个真正的灵魂时,就让他自行投入轮回,成为一个人。 第77章 旧英灵   =======================   其实路易睡得并不久,天刚亮时,他便睁开了眼睛。   梦里乱七八糟的,什么记忆都往脑海里塞,可他怎么都翻找,都没记起他三辈子分别是怎么没的。他下意识捉住陆吾的手腕,调整自己的吐息。他身为司马致之前的记忆太过痛苦,所有挣扎都是徒劳无功。即便隔了这么多年,他只是稍微一想,便觉得胆战心惊。   陆吾抱着他,小心地将他揽在怀里。发觉路易的动静,他低下头:“醒了?”   “嗯。”路易眨了眨眼,便从陆吾的怀里爬了出来。清晨的冷风拂面而来,他残存的睡意顿时跑得一干二净,他眺望花海边缘闪烁的红灯,说,“那些是警车吧。”   “学生都没事,”陆吾道,“只是受到了惊吓。”   路易抚摸自己眼角鲜红的朱砂痣,忽然笑了起来:“猫先生,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你说老爸还认得出来我吗?”   陆吾走到他的身边:“你不能转生为人,随着记忆的恢复,你也必定会变成灵魂本来的模样。”   致是天地间煞气聚集而生的产物,生来就无父无母,他有意识起,就将自己认定为人,便成为了人,也会流血、会疼痛,也会死亡。他变成人的那一刹那,样貌、灵魂就此确定,永远不会改变。   “我能转生为现在的路易,是因为这具肉身是吸血鬼吗?”   “对,像你老爸都是生来就是吸血鬼,就算是神,也没法预料怀中的胎儿是否会突变,但是半吸血鬼就不一样了。”陆吾道,“更何况,维克多与路家,都曾受过你的恩惠。”   路易低眉敛目,将自己的手收拢在僧衣宽大的袖中,他凝视着脚下那片无边的花海,许久没说话。   “方才我遇见了谢柳生,他去红莲道追九阴君的恶念了。”   陆吾见不惯他这消沉的模样,遂抛出一个重磅炸·弹。   路易果然震惊地看过来,颓靡一扫而空:“阿柳?他怎么知道?”   “他就是未尘君一缕神念的复制体,”陆吾道,“用现在人类的话来说,算是未尘君的克隆体,一个残缺的复制体,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否属于一个独立的个体。”   在被囚禁在冰洞的那段岁月里,雪灵曾将她所知的九阴君告诉路易。九阴君无疑是个野心家,如果不是未尘君,冥土几乎就是他的王国。睁眼为昼,闭眼为夜,整个极北,都被他鳞片上的红光笼罩。   若是光有赤水,九阴君仍有办法凭借建木去往天阙,可未尘君——这个最不可能诞生的神君竟然出现了。不仅如此,未尘君还将石蒜花和红莲洒在赤水边,九阴君是世间邪念化身而成,最惧怕红莲与石蒜。   未尘君因为诞生不久,总在建木沉睡,可只要九阴君靠近建木,他便会苏醒。九阴君按捺住内心的野心,开始自己长达千年的算计。再一次故意为之的交好里,他曾获得未尘君一缕神念,把那缕神念抹去意志,再依葫芦画瓢,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魂魄。   冥土,最不缺的就是鬼魂。   “神君大多数时候都在沉睡,千年不过弹指一挥间,”陆吾说,他看着路易,旭日就在他的眼中,“但醒来的千年,对于神来说,也足够漫长。”   路易避开他的目光,说:“我隐隐猜到,我从煞气变成一团魂魄,也是九阴君的手笔。”在他还是致时,冰洞里长达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他将前因后果梳理清楚。他也渐渐地不再怨恨雪灵,即便不是雪灵,也会是别的东西将他捉来。   他生来就是一个试验品,怎么跑都跑不掉的。   而谢柳生与他同病相怜。   “猫先生,我们去红莲道。”   陆吾一愣:“你确定?九阴君恶念逃到冥土,未尘君肯定会插手。”   “我既然诞生于冥土,那一切都该终结在冥土,”路易坚定道,“趁现在还是黎明,快将我带去。”   黎明,一个美好的词汇。陆吾向来尊重路易的决定,他低头在路易的眼角落下一吻:“我答应你。”   狂风拔地而起,天上流云都随风搅动,路易抓住白虎身畔的长毛,居高临下地俯视无垠的玫瑰花田。广都仍沉睡在昏暗的夜色里,天边已泛起鱼肚白,地平线上涂抹着浅浅的红与紫。   东墟江是凤栖江的支流,跨越凤栖江时,路易忽然想起千年前的那个灯会。那是路易第一次穿梭时空,与善逝交谈,但是对善逝来说,却是最后一次与千年后的自己谈话。那是雨夜前夕,善逝将瞰雾握在手中,决心杀掉凤栖寺满门僧人,用自己的灵魂引来赤水,给他们新生。   ——你能来到这里,想必已经看见埋葬的僧侣们了。   一无所知的路易,不明白善逝说出这话的心情。可他现在知道了,那是释然。   东墟江,近在眼前。   坐忘观就修建在致守护的那座小城上,墟,便是两千年前那座因为战乱,而坍圮的空城。所以坐忘观下有那么多白骨,那些都是牺牲的战士,灵魂得不到安息,只能在生死之地一次次复活,一次次死亡。   路易坐在白虎背上,以坐忘观前的神女雕像为边界,一踏入坐忘观,天地为之色变。原本天上的灰蓝变成了金红,火烧云大片大片地袭来,赤色的云霞将天空燎成血红色,像极了九阴君鳞片的颜色。   神女像仍如以前那般润白,挽剑抱兰,绸带飘飘,凌厉又温柔。   “少司命给了我一枚卷轴,那是你我之间的姻缘,”陆吾说,“后来我依葫芦画瓢,又重新制了一个卷轴,送给你,当作信物。”   路易:“那为什么这里有神女像?”   “这得问少司命自己。”陆吾话音刚落,四周忽然想起咯吱咯吱的骨头摩擦声,听起来就让人不寒而栗。路易低头一看,就发现无数白骨缓缓凝聚成形,身披甲胄,手持武器,经过数千年,无论是甲胄还是武器都已经腐朽破烂。   这些英灵被困在坐忘观太久太久。   路易心头泛酸,当初由于牺牲的将士太多,大部分都是就地掩埋,至多讲究个入土为安,墓碑这些根本没条件为他们立起。就连致自己,最后都葬身于此,不过由于致死后仍然犹如生人,被当成妖孽,特意被抛到红莲道,期望传说中的红莲业火能将他彻底消灭。   “这些都是我曾经的同袍、与敌人。”路易低声说,两千年倏然而过,他们的灵魂被困在生与死的交界之地,不得转生。   他从白虎身上一跃而下,落入无边的白骨中,下一秒,辉煌的白紫电光划破天际,狠狠地劈了下来。光所覆盖的地方,骷髅尽数消融,齑粉飞向四面八方,瞰雾上泛起熊熊的火光,它是纯然的金色,像极了阳离鸟尾羽上的火焰。   他恍惚间听见一个男人说。   “你如今既非生,又非死,骨骸葬在人间,早已化成黄土,然而若是以灵魂凝成的身体行走人间,又带着满身的煞气与杀念,一来会伤及无辜,二来会暴露行踪,我便将这枚缠枝佛钟赠予你,镇压你身上的煞气与杀念。”   “你的魂魄虽天生煞气,灵台却清明坚韧,三百年不曾迷失神智,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幸运。你已是长生之人,九阴君如今也被我封印至九幽深处,从此世间各处任你遨游。”   “神君……”致浑身酸痛,手脚僵硬得不听使唤,他赤身躺在冰雪中,浑身浴血,他耳边总有一个小小的抽泣声,是雪灵。   被唤作神君的男人一身青衣,长发如墨,他温言道:“你会活下去的。”   雪灵期期艾艾地说:“未尘君。”   未尘君笑吟吟地伸手,食指在她额上轻点,青光一闪而过,“我已经将九阴君留在你身上的烙印消除,你不必再听他命令。”   雪灵顾不得兴奋,她早就将致视为兄长,看见致这奄奄一息、魂魄随时会消散的模样,她心急如焚。膝行到致的身边,雪灵的泪水扑簌扑簌地掉,还未落地,就化为冰屑。   致很累,被关在冰洞里,每时每刻,刺骨的寒冷都跟锉刀一样,在他骨头上剐蹭。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想彻彻底底地睡过去。可只要他现在睡过去,那便只有一个下场——魂飞魄散,重新化为无知无觉的煞气。   未尘君说:“不急,除佛钟外,我会另行赠一枚菩提子给他,即便魂飞魄散,菩提子也会给他重生为人的机会。”他的掌心浮出一个圆圆的小石头,紧接着,他右手悬空随意画了个圈,便落下来一条柔软的枝条。   未尘君用枝条将菩提子系好,交给雪灵。   “雪灵,听好了,这些话,我只说一次。”   雪灵双手把菩提子握紧,噙着泪不停点头:“好。”   “九阴君马上就会醒过来,你带着致,坐在鸿鹄背上,逃到建木。到达赤水边的时候,把菩提子拿出来,你们就能避开红莲业火的烧灼。鸿鹄会唤来引魂舟,你们坐着引魂舟,前往赤水尽头的建木之岸,那里会有昆仑君等着你们,”未尘君说,“把致交给昆仑君,昆仑君会好好照看他的。”   雪灵点头:“好。”   未尘君笑着抚摸雪灵的头顶:“好女孩,你生于冥土,不能一齐前往人间,就在建木之岸中待着,九阴君就没法将你怎么样。”   “那您呢?”   “或许会死也说不定,”未尘君脸色倏地一边,严厉道,“好了,快走吧。” 第78章 逃亡   =====================   随着未尘君的话音落下,通身雪羽的华美凤鸟从天边飞来,几乎要与周遭起伏的雪山融为一体。雪灵将昏昏沉沉的致背了起来,爬到鸿鹄宽阔的背上。凤鸟温热的羽毛,让致僵硬的身体变得暖和了些。   未尘君双手负于身后,脸上一派温润笑意,他说:“快走。”   凤鸟冲天而起,双翼卷起流云,飞向天地中心那棵神木。鸿鹄飞上天空,蜿蜒起伏的山脉顿时变得渺小,每一次挥动双翼,就有无数陡峭壮美雪山他们甩在身后,雪灵守在致的身边,无暇欣赏冥土极北之地令人叹为观止的美景。   极北之地的跨度之大,超乎常人想象,寻常人走上一万年,也没办法走到尽头。   鸿鹄乃栖息于建木枝头的神鸟,不过数息,它便离开极北之地。雪灵忽然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坍塌声,她回头一看,白雾升腾而起,直冲云霄。赤色的光芒将雪山覆盖,可很快,一阵温润的青光出现,同赤色分庭抗礼。   雪灵不敢再看,在他们前方,大片大片鲜红的花海取代了苍茫的雪,蔓延数万里。身居高空,无法看见石蒜摇曳生姿的美,反倒只觉得脚下花海如血泊,鸿鹄瞬息千里,跨越万里花海,赤水近在眼前。   江面迂缓平静,原本黑黢黢的天空变成玄色,黑里微赤,忘川也终于露出它本来的颜面目,水天一色,都是骇人的血红,与周遭花海融为一体,一时间竟然分不清哪里是水、哪里是花。水面上盛开着赤红的火莲,火光飘摇,鸿鹄收拢翅膀,落在了岸边。   江畔起了一层薄雾,无端让人心悸。   雪灵背着致从鸿鹄的背上走下,默念未尘君对她的叮嘱。她一直将菩提子握在掌心,紧紧地护着,走到岸边,红莲上的火焰燎得她周身滚烫。雪灵忍住火焰烧灼的疼痛,鸿鹄引颈高歌,清越的凤鸣刺破雾气,一艘小船破开水浪,幽幽飘来。   鸿鹄化作人形,踏上了引魂舟:“快来。”   雪灵吃了一惊,鸿鹄人形俨然是个唇红齿白的少年,看起来至多十六七岁。他二话不说,将致扛上引魂舟,又拉住雪灵的手,将她猛地拽上了引魂舟。   引魂舟在原地打了个转,便驶入雾气之中,四周红莲莲心吐息着炽热的火焰,鸿鹄发丝都要被火星点燃。   他站在船头,叫道:“雪灵,快把菩提子拿出来!”   雪灵慌忙摊开手中的菩提子,鸿鹄伸手一捞,便将菩提子拿住。这菩提子样子再普通不过,怎么看都只是一枚小石头,至多光滑圆润了些。鸿鹄闭目默念,菩提子竟然摇摇晃晃地浮起,最后悬停在空中。   致枕在雪灵膝盖上,眉头深锁,面色苍白,他的手腕和脚腕都纤细得厉害,先前雪灵将自己衣服给致披上,但致身上的血污没一会儿就把衣服都浸透了。雪灵将手护在致的两旁,生怕致受丁点伤害。   悬停在引魂舟船头的菩提子猛地腾起一股金色的火来,比红莲业火还要炽热,驱散了阻挡在舟前愈发深浓的雾气。红莲自行散开,明亮的火焰,在鸿鹄白皙的脸上映上一层浅浅的金。   致睁开眼,他的视野一片模糊,只能瞧见那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破开迷雾,将他们带向建木之岸。火焰发出的光,温暖而明亮,那是他三百多年不曾见过的,太阳的光。致脑子里一片浆糊,只能听见哗哗的水声。   “将军,您怎么样了?”   致低低地应了一声:“嗯。”   “您不用说话,就快到建木之岸了,”雪灵说,她将衣角掖了掖,“马上您就能离开冥土了。”   行至江心,红莲早已被抛在身后,然而红雾仍旧阴魂不散。菩提子上的火焰蹿得更高了些,鸿鹄脸色沉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雪灵仰头,天空亮了起来,放眼望去,一片雪白,与暗红色的赤水泾渭分明。   鸿鹄瞥了她一眼:“九阴君醒了。”   九阴君,视为昼,瞑为夜,吹为冬,呼为夏,息为风。想来未尘君和九阴君已经交上手,鸿鹄转头看向北方,在数万里外,两位神君的战斗已经打响,而他们战斗的号角也将吹响。菩提子沉默地燃烧,引魂舟飘荡在赤水之上,鸿鹄后退一步,掌心交错并拢,旋转一圈,叫道:“雪灵!保护好致!”   说罢,他腾空跃起,双掌分开,一团白光在掌心里亮起,他双手向下一砸,白光也随他的动作砸向平静的江面。顿时,赤水掀起万丈波澜,无数人面随着浪头一齐飞向空中。   鸿鹄冷笑一声,伸出右手,五指分开,狂风骤起,将水里的人面高高抛到空中,然后无情地绞杀。那些人面的脸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眼白极多,而瞳仁只有米粒大小,它们的嘴角快要裂到耳边,青面獠牙,看起来极为阴森恐怖。   人面蜂拥而来,跟蝗虫一般,杀之不尽。狂风将赤水卷上空中,登时,天与水之间出现数根旋转的圆柱,引魂舟在风中如一片渺小的叶子,随风漂泊,起伏不定。   雪灵转头就同水里的人面碰了个正着,人面的眼睛与她对视,随后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锋利的獠牙上闪烁着寒光。雪灵浑身一僵,骇得瑟瑟发抖,就在此时,致抬起手,电光在的手心里流淌。   雪灵下意思道:“将军?”   “雪灵,”致嗓音嘶哑,话里却带着些许笑意,“低头。”   雪灵连忙埋下头,下一秒,电光轰然炸开,以致的手心为起点,无数电流如蛇一般在水中攀爬,水浪愈发汹涌,白紫色的电□□势磅礴,不过须臾,遍布水域,水中人面发出凄厉的惨叫,纷纷沉入水中。   致收回手,不断地喘气,他累极了,可眼睛却亮得惊人。   雪灵讶异:“这是?”   鸿鹄漫不经心道:“冥土极西雷渊的雷电,能超度亡魂,灭杀厉鬼。”他放下手,飓风也渐渐停了下来,水域开阔,两岸红花摇曳,先前的人面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你倒是因祸得福,连雷霆都能如臂指使。”   致摁着胸口,缓缓地坐了起来:“我宁愿不要这种奇遇。”   鸿鹄哼笑,随后神色一凛:“到了。”   建木生在赤水江心的江心岛中,赤水江面最辽阔时,可以横跨万里,除了暗红色的江水,与天地尽头的建木,什么都看不见。鸿鹄话刚说完,致便觉得浑身都被捆住,像是陷入了粘稠的液体里,想抬手都艰难不已。   江面陡然升起飘渺的云雾,流云拂过脸颊时,清凉醒神,致浑身一松,发觉自己又能行动自如。而在他们的前方,巍峨的神木与他们的距离头一次这么近,好像伸手就能触摸到。岸边栽种着鲜红的石蒜花,不知从哪里刮起一阵威风,花朵随风摇曳。   就连赤水,都变成了寻常江水浅浅的绿,越靠近江心岛,就越清澈。   菩提子上的火焰不知何时熄灭了,鸿鹄随手一抛,菩提子便落到致的掌心。   “收好,”鸿鹄道,“待会儿你们上了岸,就一直向建木走,直到看见一头雪白的老虎,有九条尾巴,那就代表你们自由了。”   “那你呢?”致说。   鸿鹄一脸的理所当然:“当然是回去找未尘君,我可是他最得力的左臂右膀。”   “多谢。”致蹒跚地下船,给鸿鹄行了个礼。   鸿鹄摆手:“不必,那就有缘再会,请托我带句话给昆仑君。”   “什么话?”   “下次再找他一起吃糖。”   “我记住了。”   雪灵犹豫半晌,还是决定跟鸿鹄一起回到极北。她坐在舟上,与致遥遥相望:“将军,妾身想亲眼看见九阴君殒落,虽然不是自愿,可终归帮了九阴君作了不少恶。”   她笑着说:“将军,妾身不求获得您的原谅,只希望您再也不会遇到我这样的人了,愿您安康。”   致张张嘴,但雪灵却决绝地扭过头去,对鸿鹄说:“我们走吧。”   鸿鹄点头,冲致挥了挥手:“我们走了!记得笔直地向建木走,不要转弯,有缘再见!”   很快,伴随着水声,引魂舟很快消失在江上浓雾中。致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低声说:“我原谅你了,雪灵。”   建木扎根于冥土,树冠却在九霄,枝上罗叶以亿万数,一片叶子,便是一个世界。致一脚深一脚浅地跋涉在无垠的花海中,他握住手里的菩提子,这颗石头一样的小东西散发着源源不断的热度,温暖了他僵硬冰冷的躯体。   他脑海里闪过许多画面,给他取名的老妇人,黄昏残阳中的城墙,城外堆叠的尸骨,还有他幼时记忆中,那棵高大挺拔的金桂。   致的视野渐渐模糊,在他昏迷之前,他看见了一头巨大的白虎,白底黑纹,眼眸如同流淌的黄金,尾巴甩动间有九重幻影,它美丽,而又威风凛凛。   他终于安全了。   白虎扑来的一瞬间,化为人形,致浑身一软,躺在他的怀里。   他说:“昆仑君。”   ====================   # 卷四 仙人捧心   ==================== 第79章 招摇   =====================   清脆的鸟鸣唤醒了他神智,路易睁开眼,循声望去,就看见漫天翠色的鸟儿从山林中飞起,它们身披翠羽,在朝霞中闪闪发光,驱散了赤色带给人的不安。   瞰雾上的火光熄灭,坐忘观笼罩在耀眼的金光里,亡魂英灵尽数消散,他们将沿着东墟江前往忘川,进入轮回之地。就如同两千多年前的致一样。   路易伸出手,一只翠鸟停在他的指尖,随后用自己胸脯上柔软的绒羽蹭了蹭他的脸颊。山间响起此起彼伏的悦耳鸟鸣,漫天落下翠鸟纤长的羽毛,路易置身于翠羽海洋中,还没从方才的记忆中缓过神来。   陆吾将他扶住,担忧道:“你还好吗?”   过去的回忆,同眼前的景象交织,路易有一瞬间的恍惚。他抬手搂住陆吾的脖子:“我刚刚,想起我是怎么从极北之地里逃出来的。”   陆吾按住路易的腰肢,柔声安慰:“没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九阴君已经死了。”   路易将繁芜的思绪整理好后,清清嗓子,说:“我们去红莲道,我要看看那棵桂树。”他已将过去回忆起泰半,哪里还猜不出阳离到底是什么鸟类。   凤鸟栖息在建木枝头,而阳离便是其中的一种,它与三足金乌极为相似,尾羽翎毛都附着烈焰。不过三足金乌是东君的爱宠,而阳离则无拘无束,更有浴火重生的神奇能力。菩提子孵化出来阳离鸟,而翠鸟是阳离羽毛化成。   “翠鸟告诉我,桂树在红莲道等我,”路易说,“我要去看它。”   陆吾化为白虎,将他驮在背上,温柔道:“好。”   英灵已消,这里仍是生死交界之处,路易视野猛地拔高,群山峻岭都被他踏在脚下。几十里外,霞涌峰当真变成一朵绽放的红莲,他似乎听见桂树的呼唤声,穿越千年,终于来到他的耳边。   一路风驰电掣,莲花愈发近了,路易心跳如擂鼓,竟突兀地生出一股近乡情怯之感。即便知道过去发生了何事,即便拿回了身为善逝时的大部分记忆,他还是下意识地将善逝、司马致、将军致同自己隔开。   然而在这一刻,他忽然意识到了,不论转世轮回多少次,他始终是同一个人。世事变迁,一团无知无觉的煞气,因为九阴君的别有用心,凝成魂魄、落地为人。   他本就不同于真正的人类,转世以后,就与前尘再无瓜葛。   飞跃崇山峻岭,白虎脚下的旋风卷起流云,数里外的红莲时隐时现,路易偶尔能看见火光一闪而逝。不过数息,红莲道便近在眼前,它就绽放在东墟江畔,晨吐朝霞,晚伴黄昏,等候了两千年。   正是黎明,朝霞从红莲中喷涌而出,恰似赤水上的红莲业火。   几个月前,在他一无所知时所见的景象再次上演。无数翠鸟奔向红日,义无反顾地投入这朵红莲中,羽翼染上绚烂的火焰,然后消失在他的眼前。它们身披金羽,尾染火焰,像极了他梦里所见的阳离。   陆吾欲再往前一步时,却被阻隔在红莲之外,无法进入霞涌峰内。   路易一愣,随即意识到,接下来的路得他一个人走。他低头亲吻陆吾毛绒绒的大脑袋,轻声说:“猫先生,我们待会儿见。”   说罢,他纵身一跃,白衣飘飘,坠入了翠鸟群里,一起消失在朝霞中。   他浑身轻如鸿羽,身边的翠鸟也化为金色的火焰,将他重重包围,在莲台中,有一棵树。它挺拔舒展,枝繁叶茂,树冠蔓延数米,路易心头一跳,他听见有人在呼唤他的名字:“致。”   路易下意识回答:“是我。”   下一瞬,他便来到桂树面前,幽香扑面而来,桂花一簇簇次第盛开,随后纷纷落下,亦如金焰如流星般坠落地面,路易打量眼前这棵参天大树,说:“你就是当初那棵树吗?”   树枝剧烈的晃动,路易却丝毫不畏惧,他心神一动,抬头看向树梢。   树梢上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人,眉眼清丽,雌雄莫辨。路易失神道:“你就是桂树妖?”   桂树妖扶着树枝,微微一笑:“你或许不记得了,但是你给我取了名字。”   “招摇。”   路易忽的一愣,随即头疼欲裂,他听见了致的声音,冷淡,带着战场上金戈铁马的杀气。   “原来是你?”   “物极必反,你吞食我肉身上的煞气长成,那也可以算成我生命的延续,我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   “好。”   “那就唤作招摇,招摇既是桂树别名,又是北斗七星的摇光,即便我肉身不再,有你在,那个人就能知道我是否还在人世上。”   路易痛苦地尖叫,无数回忆蜂拥而来,像是要挤破他的大脑。   ……   “昆仑君……”   陆吾搂住这个苍白瘦削的青年时,有一瞬间的怔忪。他终于等到这个人了,寻找了几百年,才在冥土找到他。他设想过许多见面的情形,但怎么也想不到,他们第一次见面会在冥土中央,建木脚下。   怀里的青年快要瘦的脱形,陆吾仔细打量他的五官,发现说他是青年其实并不太恰当。他的脸上稚气未脱,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年龄约莫十八岁上下。   时机不等人,陆吾起身,将致打横抱起,大步走向建木。   一阵闪烁的光晕后,陆吾与致消失在了建木中,徒留下摇曳的鲜红石蒜,冥土再次恢复平静。   致如今的肉身是由魂魄直接凝练而成,他手里紧紧握着一枚菩提子,将他天生的煞气镇压到几近消失。陆吾穿行在婆娑枝叶间,脚下是建木辽阔的树枝,枝上罗叶轻轻摇摆,偶尔能看见树叶间飞舞的凤鸟。   “昆仑君,”一只华美的凤凰落了下来,化成红衣黑发、凤眼翠眉的美貌少年,衣袂如火焰漫卷,“恭喜您终于找到伴生的煞气了。”   陆吾停下脚步,眉头微皱,叫出来人名字:“箫吟。”   致是天地间聚集而成的煞气,可煞气想要聚集而成也需要机缘,那就是神明诞生。致的前身,就是因陆吾的诞生,凝聚而成。   箫吟眼带笑意:“昆仑君一定是在烦恼他所在的小千世界在哪里。”   “没错,”陆吾道,“我从未到过,自然也无法从亿万罗叶中找到那固定的一片叶子。”   箫吟说:“他现在的身体是由魂魄凝成,想必昆仑君您也心知肚明——魂魄穿越建木,必定会前尘尽忘,你与他又没有契约联系,大有可能投入不同的小千世界,你可曾想过怎么与他相逢吗?”   建木是天阙与冥土间的阶梯,魂魄沿着忘川投入六道轮回,即便有心怀不轨的鬼魂想通过建木躲避轮回、直接投入凡尘,也会被洗刷掉一切记忆。陆吾是个懒散的神君,从诞生到前不久,他都没有离开过昆仑山,这几百年倒是在无数个小千世界逛了个遍,也仍旧对凡尘一知半解。   “少司命有一计,就看您答不答应了。”   陆吾:“你直说便是。”   “少司命可助您暂且转生为人,将你投入他所在的小千世界。”箫吟说,“只要致复活,您就能第一时间找到他,他复活的地方,就是埋葬他的地方。”   陆吾沉思片刻,的确,以致现在的状况,断不可能同他一齐回到昆仑墟。恐怕还不等致踏入,昆仑墟的神力就能瞬间撕碎他的魂魄。   致是煞气变人,如今浑浑噩噩,魂魄受损,最好就是回到人间温养,可小千世界以亿万计,他又没有在致生长的世界里做过标记,万一进入了不同的小千世界,他还得花费时间破界寻找。   要知道,每个小千世界时间流速并不一样,弹指一挥间,或许在另一个地方,就是数千年。万一他终于找到了致,可致早就另有爱人,他连哭都没地儿哭去。   这样看来,少司命的法子的确最为稳妥。   陆吾知道自己的秉性,占有欲极强,断不能容忍致的生命中有比自己还要重要的存在。以前他不知道自己的姻缘在何处,如今知晓了,就不允许旁人占据他的位置。   “好,我答应你。”陆吾说。   致其实并没有彻底晕过去,他感觉得到自己置身于温暖的怀抱,抱着自己的人是个高大健硕的男性,声音低沉,像是高山之巅从未融化的雪,却没有极北之地那么阴森,反倒清冷干净。   他就是昆仑君。   致从雪灵口中听过昆仑君的一些事情,最开始提到昆仑君,是雪灵说赤水乃天下三水之一,源出昆仑墟。昆仑墟的主人一只雪白的大老虎,很懒,总爱窝在昆仑墟睡大觉,昆仑墟和极北之地有些相似,都是无边无际的雪山。   昏昏沉沉中,致心想,雪灵说的没错,昆仑君一定也来自雪山,他的身上有雪山独有的清冽味道,却不夹杂丝毫血腥气,与极北之地截然不同。他真想看一眼昆仑君长什么样,不知为何,他一见到昆仑君,便卸下浑身的戒备,让他无比安心。   懵懂中,他额头落下一个吻。   “睡吧,醒来时,你就能见到我了。” 第80章 重返人间   =========================   致从此陷入沉沉的黑暗中,他双目紧闭,意识下沉,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舒服与快意,就像凡人回到母亲的怀抱里。渐渐的,他忘却了一切,三百年的痛苦回忆一并封存在记忆最深处。他四肢轻盈,浑身放松,进入更深的、甜美的梦境。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啾啾鸟鸣,致悠悠醒来,惊觉自己竟然被埋在土里。他惊慌失措,手臂往外一捅,微风从他指缝间轻巧地穿过。致彻底醒了,他往上一拱,双掌按住树木盘结交错的根系,腰部使力,猛地一蹿,便钻出疏松的土层。   霎时间,清风拂面,蔚蓝的天空映入他的眼帘。   致愣在原地,耳边响起啾啾的鸟鸣,天上浮云流转,头顶树叶沙沙作响。他抬头望去,根深叶茂的桂树在风中婆娑起舞,桂花次第开放,像是在迎接他的归来。   不知为何,眼泪划过脸颊,致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混合着激动、悲伤、喜悦,一时间难以言说。他吃力地从土里爬起来,大字形躺在青草地上。草木微带苦涩的清香气息充斥鼻间,致默默地流泪。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泪水不知不觉爬满他的脸颊。所有委屈、所有痛苦,都在眼泪流出来的那一刹那——烟消云散。   他的记忆像是被人割坏的画,斑驳不清,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余一概想不起。他似乎早就死了,这里就是他的坟墓。致张开双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清风拂过他的脸颊——   如今,他重返人间。   他闻着桂花馥郁香气,坐在树下晒了一天的太阳,等到金乌西落,肚子咕咕直叫时,致才察觉他还要吃饭。原来就算死而复生,他也要吃饭睡觉。致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向山外走去。   他依稀听见江水奔流的声音,只要沿着河走,就能找到人家。致想也不想,就找到出去的道路,像是曾经走过一般。他饥肠辘辘,披星戴月地赶路,直到第二天黎明时,他终于看见了传来水声的河流。   致长舒一口气,走了六七个时辰的山路,他已经精疲力尽,只想睡一觉。他注视着眼前这条雪浪翻涌的江河,肚腹忽然传来剧烈的疼痛。他错愕地低头看去,透过褴褛衣裳上的破洞,他肚上慢慢裂开一个狰狞的伤口,像是刀枪所伤。   鲜血汩汩流出,致的视野逐渐模糊,他听见一个男声惊讶道:“你!”   剧烈的疼痛席卷而来,致疼得浑身抽搐,大汗淋漓,眼前那个男人大步跑来。明明未曾见过他,可致的潜意识告诉他,这个男人值得信任。   他软软地跪倒在地,一头栽进男人的怀里。   ……   路易从梦境里抽身而出,却发现自己正靠坐在树干,长腿搭在隆起的树根上,耳畔响起熟悉的声音:“醒醒。”   路易抬眼望去,发现一袭雪白的僧衣年轻和尚笑意盈盈,他站在他面前。和尚眼角一点朱砂痣,鲜红如血,而在和尚身边,还有一个与他一般无二的年轻人,不过穿着广袖深衣,手里一把折扇,眼角也没那点朱砂痣,显得温文尔雅。   路易错愕,浑身都僵硬了:“你们……我……怎、怎么回事?”   善逝凑过来,“你终于醒了,我和司马致都等你好久了。”   路易情不自禁往后一退,后背抵住树干,惊讶得话都说不清楚。他双手聚在胸前,嘟哝:“我是在做梦吗?”   头顶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是做梦也没错。”   路易仰头看去,一身甲胄、披坚执锐的致正坐在树上,他微微低下头,脑后梳起高高的马尾。他的英俊,与司马致、善逝截然不同,或许是自诞生起就孤身一人,也或许是那三百年的遭遇,致显得有些阴郁冷漠。   善逝摊开手,满不在乎道:“我们现在就是一缕执念,执念你知道吗?”   路易诧异,没能理解善逝的话,他有些不太好意思地说:“没太懂。”   司马致啪的一声将折扇打开,扇子上绣着灼灼桃花,却并不显得轻浮,他说:“我们是留在招摇树梢的一缕执念,我们就是你,你就是我们,我们代表了你在当时最放不下的东西,以为你得不到解答,所以才没有消散,反而一直留在桂花树种,等待未来的自己告诉答案。”   他含笑合上扇子,指了指树上那个阴郁的青年:“譬如他,你知道他最放不下的是谁吗?”   “雪灵。”路易想都不想,直截了当道。   致牺牲时十九岁,被抛尸在红莲道,随后以魂魄的状态苏醒,沿东墟江逆流而上,来到冥土赤水边,然后遇见了尚且稚嫩的雪灵。他与雪灵乃是兄妹之情,他也的确将雪灵当作了自己的妹妹。   在被九阴君捉住,投入雷渊、鬼蜮的两百年里,他止不住地憎恨,憎恨雪灵的欺骗,憎恨九阴君的恶毒。直到被关在极北九幽冰洞时,只有雪灵同他朝夕相伴,而他也渐渐直到自己的身世。   一个因阴谋诞生的灵魂,即便不是雪灵,他也会落入九阴君的掌心。   善逝笑了起来:“看来你确实找回了过去的记忆。”   致跳下树,稳稳地落在地上,路易与他对视,发现致的眸色极深,几近于黑色,如同出鞘的长剑,整个人身上都缠绕着冲天的煞气,叫人不寒而栗。致上前一步,与他靠近,他垂下眼帘,道:“雪灵现在还活着吗?”   “她魂飞魄散,”路易不自觉地抚摸粗糙的树根,情绪低落,“在我眼前化成飞雪,不知道飞向何方。”   致看不出表情有什么变化,一如既往的冷淡。他颔首说:“我知道了。”   “你知道?她很愧疚,说自己为虎作伥,能魂飞魄散,洗去罪孽,倒是最好的一条路,”路易说,“你难过吗?”   致没有回答,反倒定定地看着他:“那你难过吗?”   并不是很难过,路易抚摸自己的心口,即便他拿回记忆,也只像是在看电影,那些都是别人的故事。即便雪灵同他交情颇深,可他还是无法与过去的自己共情。   “招摇是在我的躯体上长成,在我温养魂魄时,曾分去一缕神念,让他替我保管,”致淡淡地说,“等到未来的我,告诉我答案。”   致到达神木之岸时,雪灵毅然决然地和鸿鹄一齐回到了极北之地。致不担心未尘君,也不担心鸿鹄,他们俩都是神,自然有重生的法子。可雪灵去不一样,她爱哭,又胆小,稍稍哄一哄又喜笑颜开。她太弱了,回到极北之地,被杀死的可能性非常大。   致的这一缕执念,被招摇守护了两千年。   致无言地向后退去,归于沉默,他微微阖上双目,让人看不出他的心绪。   司马致接过话头,用折扇敲了敲路易的脑袋,温声说:“那你觉得,我想要知道什么?”   “维克多与阳离鸟。”路易低声说,“你放不下他们。”   “在你离开后,帝国灭亡,维克多在生死搏斗中度过了一千年,然后收养了一个和他一样的婴儿,在海边隐居,种了许多玫瑰花,最后长眠在花海中。至于阳离鸟,它的羽毛化成了翠鸟,每天清晨都会从坐忘观,飞向红莲道。坐忘观的山都由翠鸟命名,叫积翠峰。”   司马致说:“维克多逝世多久了?”   “快两三百年了,维克多抚养长大的那个婴儿是我现在的父亲,他把名字也送给了我的父亲。”路易脑海中浮现出广都中学外那片火红的玫瑰花海。   司马致得到惦念的答案,便也向后退去,与致站在了一起。   善逝拂开袈裟,在路易面前坐下,没有那么多来自于命运的苦大仇深,他似乎又变回那个戏弄师兄的开朗和尚。他笑起来时,就连眼角的朱砂痣都变得鲜艳。   “那么我的执念是谁?”   “昆仑君,陆吾。”路易轻描淡写道,眼神却不自觉柔和下来,“你最挂念的就是他。”   说罢,他将目光投到司马致与致的身上,说:“包括他们两个都或多或少的惦念着陆吾。”   致想了解陆吾,司马致一面觉得陆吾身为神君,定能等到第二个有缘人,一面又担心陆吾不肯接受他的逝去。   “他很好,”路易说,“他会渐渐变回以前的模样。”   变回以前那个喜欢笑,喜欢热闹,爱吃醋又嗜甜,占有欲强,有时候还调皮的昆仑君。接连的失去,让昆仑君变得沉默温和,像是磨平了一身棱角,温柔,但暮气沉沉,生怕再一次失去路易。   善逝说:“我魂飞魄散的那一千年,昆仑君是怎么度过的?你知道?”   路易卡了壳,失魂落魄地摇头:“我不知道。”   善逝抚摸眼角鲜艳的红痣,说:“我眼角这颗朱砂痣,是阳离浴火重生后,留在我这具肉身上的标记,里面藏着阳离鸟的火焰,你的出现,说明我四散的魂魄被昆仑君都收起来,重新温养完整。”   话音落下时,路易发现他们三人身上都飘散出点点光尘。那些光尘纷纷涌了过来,善逝微笑着看他:“忘川水,忘却前尘,顺流而下,你会失去一切的记忆,但若是逆流而上,就能想起前世今生。”   他们三人的身形渐渐消散,笑容在耀眼的光芒中变得模糊不清。阴郁冷漠的将军致,温文尔雅的司马致,还有白衣褐罩的善逝,都随着袅袅余音,化为光尘,消失在他的眼前。   他听见招摇说:“你还记得妖是什么吗?” 第81章 逆流   =====================   ——妖应运而生,化作人形,皆有恩怨要了,或有因果要算。   “我是你生命的延续,因你而诞生,自然也会因你而死,”招摇说,“你说,你生我亦生,你死我亦死,你每一次活着,都会重新让我活一次。而你每一次死亡,我都能替你挡一挡。”   路易浑身一颤,难怪不得,红莲道的桂树,代表了致,西方那棵桂树,代表了司马致,而祖宅那棵桂树,代表的自然是善逝。广都中学那棵金桂,自然是他。   “我会将你送到冥土赤水,那时候,四棵桂树都会枯萎,希望你能重新折下一根桂枝,把我种下来。”   路易福至心灵,追问:“招摇,书灵就是你,对不对!”   招摇微微一笑,冲他点了点头,他闭上眼,消失在苍翠欲滴的树冠中。枝头桂花再次绽放,像一串玲珑的金铃,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桂花纷纷扬扬,落到路易的肩头。随即金光冲天而起,他的视野天旋地转,恍惚中,他听见陆吾的吼声。   “路易!”   他瞬间昏了过去。   耳边响起哗哗的水声,路易听见谢生的声音:“哇,你是猪吗?睡这么久?”紧接着,有人坏心眼的捏住他的鼻子,让他没法呼吸。路易没好气地把那只手拍到一边,睁开了眼睛。   “谢生?”   未尘君谢生摇着扇子,摇头晃脑道:“是我。”   “你怎么在这里?”   谢生啪的一声将折扇合上:“这么不待见我?好歹咱们俩也算是同生共死的好友。”   “少来,只有我死你生。”路易自然而然地反驳他的话,“你什么时候主动出过力了。”话一说完,路易就愣住了,他不再将善逝当成久远前的一个人了,而是发自内心地觉得,善逝就是他自己。   也只有善逝,会与谢生斗嘴,会毫不留情面地拆谢生的台。在此之前,路易即便知道未尘君就是谢生,也会保持疏离,就算他几次三番地告诉自己,善逝就是他,他就是善逝,可他终归没有真正认同那个身份。   谢生满意地用扇子敲打手心:“看来你确实真正恢复了。”   路易沉默半晌,说:“雪灵呢?她当真魂飞魄散了?”   “功过不相抵,”谢生脸色倏然一变,一本正经道,“即便并非自愿,可她的确为虎作伥,自然该魂飞魄散,不过她也行过善,便留下一缕生机,或许能转世重生。”   “那为什么雪灵会与我今生的好友有所牵扯?”   谢生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清清嗓子,说:“那个陈逸仙当过兵,杀过人,又和你一起住过几年,你的煞气影响了他。当初雪灵从昆仑山苏醒,来到红莲道时,正好被陈逸仙救下,她亲近你,感受到陈逸仙身上属于你的煞气,自然也下意识亲近陈逸仙。”   “雪灵那么美、性格又好,有谁会不喜欢她?那个陈逸仙,就喜欢上雪灵了,不过雪灵应该心里还是把陈逸仙当成兄长依赖,不过神智还没恢复,把它当成爱情了,”谢生摊开手,“他的正姻缘并不是雪灵,雪灵只是一个美好的错误,而且归根结蒂,还是你的错。”   “至于寒气外泄,那是因为她快死了,自然没法控制身上的寒气,那个傻姑娘还以以为是别的原因。”   路易拔出瞰雾,锋刃闪烁着森然的寒光:“你再说一次?”   谢生连忙把按住瞰雾的剑柄,剑柄上的九尾白虎威风凛凛,他苦口婆心地劝他:“不要这么暴脾气,咱们好好说话,我是实话实说啊,”末了,他还小声嘀咕,“明明我现在已经回归未尘君的身份了,还这么虚你。”   路易冷哼一声,归剑入鞘,道:“你没说谎?”   谢生:“说谎有好处吗?你家的小朋友都傻乎乎的,招摇、阳离、雪灵,都这副样子,明明我把阳离送给你的时候,他可不是没这么傻,结果最后愣是用它的命换你复活。”   路易道:“胡说八道,当初你把阳离送给我的时候,它分明就是个蛋,我差点以为那是石头,直接给丢了。”   “哎,那时候阳离已经有它自己的想法了,否则为什么我会把它送给你,”谢生得意挑眉,“就算我是未尘君,我也不能想当然地把凤鸟送人。”   路易无奈地扶额,他挥了挥手,一脸嫌弃:“我就是想要知道我到底是怎么死的,沿忘川逆流而上,就能想起一切。”谢生打量路易的五官,张扬俊美,与善逝越来越相似,这说明路易已经打心底里认同了自己的过去。   煞气所形成的魂魄就是这样,不论肉身是何模样,最后都会趋同,恢复最初的模样。   谢生慢悠悠地站起来,右手凌空一划,江雾如潮水般散开,露出明净的江面,与黑黢黢的天空。他将目光投向天地尽头的神木,江岸边,开满了鲜红的石蒜花。谢生笑了笑,轻声说:“凡人都把这些花,叫做彼岸花。”   这些花曾是路易最深的梦魇,却也默默地守护着他,他道:“佛门里将它们成为曼珠沙华,不过还有一说法,那些红莲才是曼珠沙华。”   引魂舟飘荡在赤水上,向着神木所在的方向行驶。路易握住瞰雾剑格,道:“赤水到底流向哪里?”   谢生双手负在身后,舟行时的清风将他衣袖吹起,他回首微微一笑:“当然是流向未来。”天下三水,皆源出昆仑,天阙的白水,凡间的黑水,以及冥土的赤水。白水是无数人渴求的神水,饮之不死;黑水流经之地,沃土千里,让凡人修生养息;而赤水从过去流向未来,顺流而下,便会转世,逆流而上,就能知晓过去。   谢生转身,一把捉住路易的手腕,喝道:“走!”   霎时间,引魂舟停住不动,水上波纹一圈圈散开,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让引魂舟调了个头。路易错愕,一时间竟然没有挣脱开:“你……”   薄雾江风簇拥在舟边,推着这艘小舟逆流而上,谢生趁机在路易手腕上点了一下。路易四肢渐渐失了力气,他躲闪不及,竟然被谢生按住,规规矩矩躺在舟上,动弹不得。谢生低笑:“你就好好追索过去,昆仑君特意叮嘱我好好看着你,那当然得好好看顾你。”   谢生又特意用两根藤蔓把路易的双手绑起来,“现在你啥都记起来,还是绑住比较好。”   说罢,他直起身,得意地冲路易眨眨眼:“那么,待会儿见。”   他干脆利落地一跃而起,离开引魂舟,消失在四起的江雾中。路易目瞪口呆,他大叫:“喂!谢生!”   周遭空空荡荡,只有他的叫声在回响。   飘荡的红雾不知何时涌了上来,掩住他的口鼻,很快,路易便在雾气中彻底昏睡过去。与此同时,谢生轻点水面,几次腾跃,便踏上江岸。岸边站着一个男人,与陆吾极为相似,但长发如墨,与陆吾的银发截然不同。   “已经将善逝安排好了?”   谢生拍去袖子上的灰尘,“当然,等他醒来的时候,就什么都想起来了。”他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监兵君,你该不会是愧疚难当?昆仑君也在吗,冥土,你怎么不找他商量?”   监兵君咳嗽一声,心虚道:“未尘君,你就饶了我吧,他要是当初我是故意将那团煞气丢到冥土,他说不准会立马把我咬死。”   谢生瞥了他一眼,哼笑道:“做了害怕他知道?”   监兵君摸摸鼻子:“那不是东皇太一出的馊主意,我只是听他的命令行事而已。”谢生没搭理他,只是在凝望辽阔的赤水江面。他见状,叹了口气,与谢生并肩眺望赤水黑天、红花薄雾。   监兵君与昆仑君乃是鸿蒙初开时,同时诞生的双胞胎,凡间称监兵君为白虎,主杀,有战神之名。其实这是他们兄弟俩共同的名头,他们的诞生搅动天阙、冥土,天地间的煞气都凝聚起来。昆仑君就是抱着那团煞气降生的。   不过东皇太一另有打算,他并未告知昆仑君煞气的存在,而是将自己保管那团煞气。为了少生事端,东皇太一飞快地把昆仑君这一称号给了还没睁开眼的陆吾,就把他踢去他该去的昆仑墟,监兵君则由他亲手抚养长大。待到时机成熟时,东皇太一便令监兵君把煞气送到冥土,入了九阴君的眼,致,就这么诞生了。   过了半晌,谢生忽然开口:“监兵君?”   监兵君疑惑:“嗯?”   谢生幽幽道:“昆仑君来了。”   他话音刚落,一只白虎就从江雾中蹿出,锋利的爪子弹出,气势汹汹地袭向监兵君。监兵君大惊,向后倒去,就地一滚,便变成一只棕黄大虎。在花海中滚了一圈,大虎皮毛上沾满了鲜红的石蒜花。白虎喉咙里发出震耳欲聋的虎啸,骇得监兵君忙不迭往花海里跑,险而又险地躲避白虎接二连三的攻击。   谢生一脸冷淡地看着兄弟相残,黝黑的天空现出一两丝赤红,他心道,“终于要结束了。” 第82章 白日歌   =======================   致从睡梦中醒来时,天边残阳如血。他从地上爬起,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已经是最后一战,守卫这座城的将士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他与其余几个重伤的士兵。   都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他为什么还不投降?   几里外敌军安营扎寨,黑压压一片,只是看一眼便让人心里打鼓。致按住城墙,也在想这个问题。他本就是孤儿,落魄贫寒中跌跌撞撞地长大,对这个国家并没有什么感情。他十三岁参军,见过最多的就是死亡。   他见过血泊,见过牺牲,见过同袍前些天还言笑晏晏,转瞬就变成不言不语的冰冷尸体。   “国君无能。”   是的,国君无能,听说攻打他们的国家拥有一位野心勃勃的国君,他雄韬武略都独步天下,比他们如今那个大腹便便、满脑肥肠,贪图美色享乐的君主好了千倍万倍。   “国都已破。”   是的,连都城都已经被攻破,他们这座不起眼的小城为什么还要坚持呢?致也迷茫,他既然对国家毫无感情,那么谁来当王都可以。   可是不行。   致想起了那个收留他的老妇人。那时候的致也就十一二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不论对谁都是一身尖刺,警惕着所有的东西,不论人或者物。偶尔遇见一个神神叨叨的奇人,说他是天煞孤星,他不懂什么是天煞孤星,却能听明白那人话语中的讶异。   ——会为周围人带来祸害,注定孤独一生。   他愈发孤僻尖锐,整日躲藏起来,直到一个隆冬,晕倒在一个老妇人家中。   老妇人家中栽了许多桂树,香气扑鼻,据她说,她的丈夫早早就去世了,儿子也去参军,家中只有她独身一人。老妇人收养了奄奄一息的他,给他吃、给他穿,慢慢融化了他浑身的尖刺。   致无以回报,只能卖力地帮他干农活。   某个午后,她坐在桂树树荫下为他缝补破旧的衣服,致无所事事,乖乖地坐在庭院里,看着地上蚂蚁爬来爬去。   “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就把我儿子的名字送给你。”她的儿子尚未娶妻,便战死沙场,过了这么久,都未曾托梦给她,让她梦里有个安慰。如今致的出现,无疑是对她另一个安慰,眼前的男孩极好看,即便是一身粗麻布衣,也无法遮挡他日后俊丽的眉眼。更何况,他虽然沉默,却乖巧体贴,让老妇又有了寄托。   于是他有了名字,叫致。他不认识字,也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但有了名字,却足以让他欣喜若狂。可惜没多久,老妇人便因为风寒离世。致沉默很久,把妇人葬在院中桂树下。他决定去参军,临行前,带走一枚桂树种子,当作念想。   春寒料峭,冰冷的山风刮在人脸上,活像是刀割一般,吹得人脸生疼。致抚摸城墙上干涸的鲜血,心头没有一丝悲伤。城中百姓早就在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没了性命,这座城,已成空城。   “致,我累了。”他一个同袍说,“这时候真希望他们快点打过来,让我死的利落些。”   致心想,我倒也这么希望。   不知为何,他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却一直活到现在,一直到退守这座小城,成为坚持着的最后几人。他的长矛上沾满鲜血,以一当千,飞速晋升为将,在他的指挥下,数次以少胜多,他本人却也屡次身受重伤,就连敌军都称他是不死的战神。   可惜再以少胜多,他的同袍也一个接一个倒下。   如今战神也快死了。   最后一战就在眼前,同袍忽然大声地唱起了歌。同袍唱歌并不好听,荒腔走板,永远唱不到调子上,却莫名让人心里生出一股荒凉悲怆来。这首歌叫白日歌,朗朗乾坤,白日青天。它是战歌,是每次将士们凯旋时唱起的胜利之歌。   天亮了,敌军压城。   致与仅剩的同袍走出城门,冲进黑压压的敌军里,几个细小的人影很快被淹没,再也看不到踪影。   致的甲胄被划破,肚腹上不知被谁划开一道狰狞的伤口,温热的血汩汩流出,那些黑甲的战士慢慢散开,围成一个劝,注视不死的战神最后的落幕。致眼神空蒙,站在原地,挺直得像一颗桂树。他喉咙里一股腥意,咕噜一声,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嘴里涌了出来,将他的下巴、颈项染得血红。   致用尽最后的力气,将长矛插入土中,他握住长矛,笔直地站着,垂下头,在心里唱起了白日歌。正在这时,一支箭破空而来,穿过他的心口。他的胸前一阵冰凉,很快又变得温暖起来。   他伸手护住胸口藏着的桂树种子,恍惚中看见老妇人对他微笑。   “回来了?马上就吃饭了。”   不死的战神,也会死,致的手滑了下去,咽下最后一口气,再没声息。   他站着牺牲了。   等了约莫一刻钟,沉默的士兵们骚动起来,敌将高声喊道:“战神已死!”士兵顿时叫嚷起来,欢呼雀跃。他们等待这一刻太久太久,如今就连不死的战神都死在了他们的铁蹄下,他们的王、他们的国,必将千秋万代!   四肢的温度渐渐流逝,致陷入了长久的沉睡。   胜利的士兵们将尸体放在一堆,堆满木头,就地焚烧。熊熊烈焰冲天而起,噼里啪啦的火烧声回荡在山间。火焰熄灭后,他们上前一看,不由勃然色变,一时间惶恐莫名。敌将亲自前来,发现在灰烬尘土中,致的躯体毫发无损,仿若生人。   他像是睡着了,静静地躺在焦黑的土地上,牺牲时溅出的鲜血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人都显得平静而安详。   士兵们都显得不安,一时间流言蜚语到处乱窜,最多的还是致是真正的神,他会复活,他会重返人间,报复那些杀死他的人。   敌将听说,在这广袤的山脉里,有几座山峰。每当黎明旭日初升时,霞光会从山峰中喷涌而出。那几座山峰形似红莲花瓣,而霞光则是红莲上燃烧的火焰,能洗净一切邪祟与罪孽,当地人称之为——红莲道。   他派兵将致的尸体抛到红莲道中,希望红莲业火能将他的尸体焚烧,不让他重返人间。   五十年后,致的魂魄睁开了眼,在红莲道中苏醒。   岁月的甬道忽然变得斑驳起来,无数凌乱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路易刚从战死的记忆中抽离,还未看见冥土黑魆魆的天空,便又坠入无底的回忆中。   一片雪花,落在他的脸颊。   司马致伸手摸了摸融化的雪,若有所思。   昆仑君大刀金马地坐在他对面,端着一碗面,大快朵颐,见司马致久久没有动作,他道:“愣着干什么?面要冷了。”   司马致回过神来,连忙把双手放在碗壁上,感受着热汤滚烫的温度,他笑了笑:“我好久都没看见下雪了。”   “你喜欢雪?”昆仑君疑惑。   司马致道:“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埋下头,挑起面条,开始小口小口地吃。   正值元宵,城中张灯结彩,家家门口都挂起灯笼,点燃火树,夜空中绽开斑斓的烟火。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司马致抬头仰望天空,说:“陆吾,你喜欢凡间吗?”   陆吾吃完面,正撑着脸看他,冷不丁听见这句问话,他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司马致愣了愣,随后捧腹道:“你还真是活学活用。”   元宵节后,司马致决定与陆吾一齐去昆仑墟。昆仑墟是陆吾的封地,是无数文人墨客的笔下,最向往的神山,他们穷尽想象,去描绘昆仑墟中神灵的宫殿与城池。可陆吾却毫不犹豫地告诉他——   “昆仑墟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就三条小溪,我都直接靠着山睡。”什么宫殿与城池都是虚的。   司马致缄默,他哭笑不得:“你也太粗犷了些。”   陆吾振振有词:“我平时就睡觉,也没别的事情要做,你要是想要宫殿,马上就可以修出来。”在陆吾的口中,九重天阙的神仙不是睡觉,就是想方设法来凡间玩乐。即便知道在凡间,他们大受约束,也乐此不疲。   喜欢睡大觉的,有陆吾这种粗犷派,直接在雪山山坳一窝,就完美地同雪山融为一体,好几次都有别的神君来找他玩,愣是在昆仑墟团团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他。也有过得精致享受的,譬如东皇太一,一定要给自己修建一座华美的宫殿群,还找云中君给他弄了些流云薄雾,营造出飘渺的氛围。   司马致听得忍俊不禁,他坐在白虎背上,肩上的阳离鸟啾啾地叫。昆仑墟坐落于天阙与冥土的相交处,在凡间也有昆仑墟的幻影,找到凡间的黑水,逆流而上,就能来到昆仑墟。   “那若是在冥土,沿着赤水逆流而上,能到达昆仑墟吗?”司马致奇道。   陆吾说:“不可能,赤水灵魂不渡、鸿毛不浮,如果在赤水河岸边上走,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至于在赤水里,没有未尘君的帮助,会直接被赤水吞没。”他顿了顿,又说,“即便是神,也不能。”   司马致一知半解,但并没有再追问。再陆吾口中,昆仑墟白茫茫一片,入眼的尽是巍峨挺拔的雪山,锋利陡峭。   他笑着听陆吾讲述过去的生活,可心里却总觉得隐隐不安,他也不知这股不详的预感来自于哪里,只道自己疑神疑鬼。 第83章 阳离爰死   =========================   司马致无意去追寻过去,即便他知道自己忘记了很多很多事情。偶尔他翻阅史书典籍时,看见有人记载红莲道那一战。野史中也提到那个尸身不腐的战神。大多数人都将这些文字当成故意夸大、夺人眼球的奇闻异事。   他蜷缩在白虎温暖的怀抱里,瑟瑟发抖,心口抽痛得厉害。   陆吾担忧地舔他脸颊,无声地安慰他,可司马致仍旧难受。阳离鸟不同于凡鸟,一到稍微大些的城镇时,便每日都在天上飞翔,在万里高空中留下一道金色的剪影。   连续数天,他都觉得胸口隐隐作痛,奇怪的是,他知道这种痛楚并非来自于心脏,而是来自于灵魂,似乎躲藏在最深处,像是毒蛇在暗中窥伺,等待时机,发出致命一击。   他们并没有忙着赶路,反倒优哉游哉地沿着黑水,走走停停。正如昆仑山一般,这小千世界里自然也有黑水的投影,更准确的描述,也可以称为黑水支流。司马致与陆吾自遥远的西方归来,才发现故土已经重新统一,所到之处,百姓安居乐业。   司马致不愿立刻启程离开,人人都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陆吾成日睡大觉,压根不关心凡间尘世变迁,一问三不知。司马致不愿托大,或许昆仑虚也是那般光景,而他还想在这样的人间停留久一些。   万一他从昆仑墟出来后,这片土地又战乱了怎么办?   这日清晨,他们来到广都,佛寺外的江水清澈明净,一出门,就能望见很高很高的晴空,从城中,就能看见地平线上巍峨的雪山,甚至能看见山巅缠绕的流云,状如潮水。   他们借宿在城外的佛寺中,说是佛寺,其实已寥落不少,只剩下几位僧人。司马致唏嘘,钻出僧舍,突然感到心悸。阳离鸟早就起来,绕着广都飞了好几圈,从天而降,稳稳地落到他的肩头,低头梳理自己的羽毛。   司马致笑起来:“阳离,怎么一大早就起来了?”   阳离不明所以,抬起脑袋,啾啾地鸣叫。   “陆吾呢?”   阳离这下听懂了,它连飞带舞的在司马致面前晃了一圈,然后又停在他的肩头。司马致满头雾水,即便养了阳离这么多年,可他还是没法准确领会阳离想表达的意思,陆吾平时都嫌弃地说,这家伙该不会天生傻乎乎的,只有壳子好看,中看不中用,才被未尘君送给司马致。   阳离的确生得漂亮,一身羽毛如黄金一般,不论是华美的尾羽,或是纤长的羽冠都带着金色的火焰。看着它,就知传说中的凤鸟是何种模样。不过阳离性格仍旧像小孩,稚气而天真,喜爱撒娇。   他穿过寺中松柏,与寺里的老僧交谈,这才得知陆吾竟是一大早入城了。   昨夜他们到的晚,暮鼓已经敲响,城门慢慢地关上,好在城外有这么一座寺庙。陆吾当然能带着司马致进入广都城中,不过司马致坚持要以凡人的法子行走,陆吾也只能随他意,借助在寺庙里。   司马致坐在山门外,山门早已破败不堪。他也略微了解了一下自己离开这段岁月,自己的故乡发生了什么。皇帝下令灭佛,大量的僧尼还俗归家。   怪不得这座佛寺胜似琼台仙阁,比他过去所见的王宫还要瑰丽。可他身后的山门却爬满了藤蔓,坍圮残破,摇摇欲坠,像随时都会倒下一般。就连寺里的僧人都是如出一辙的苍老,都已年近古稀。   司马致抿唇,抚摸阳离脊背上温热的羽毛。金色鸟儿的羽毛触感极佳,光滑如绸缎。阳离不满地扇了扇翅膀,尾羽上的火焰蹿得老高,但很快又安静下来,一副认命了的样子,任由司马致在它羽毛上摸来摸去。   察觉到司马致心情低落,它转过头,用鸟喙轻轻地蹭了蹭司马致的脸庞,权作安慰。   见阳离这么配合,司马致情不自禁地更过分了点。他坐在山门外,百无聊赖地把阳离抱在怀里,掰开它的翅膀,阳离刚开始还扑腾小爪子、挣扎个不停,没一会儿就摊在司马致怀里,一脸的生无可恋。   司马致玩性大发,正当他玩得不亦乐时,他动作忽然一顿,一股难以抵挡的炽热从心脏开始蔓延,渐渐占据他的四肢百骸。并非那种难耐的燥热,而更像是有人将滚烫的热水灌入血管,夹杂着剧烈的疼痛,司马致痛得惨叫,猛地向后倒去。   阳离脱手而出,来不及庆幸,便发现了司马致的异常。   他缩成一团,像个烫熟的小虾米,脸上浮现起骇人的红色。阳离在他身边飞来飞去,着急不已,它的思想如同七八岁的小孩,见到司马致这副模样,顿时六神无主。只能发出高亢嘹亮的鸣叫,催促陆吾回来。   司马致难受极了。   他觉得自己的灵魂在被活生生的撕扯,有时又觉得自己被埋到沙堆里,身体陷入流沙,什么都抓不住。细细的沙子灌进口鼻,几乎让他窒息而亡。接踵而来的痛楚远远不止这些,被雷电劈中,被怪物撕咬,钻心刻骨的痛楚,让司马致奄奄一息。   阳离心急如焚,却不知道怎么帮助司马致缓解痛苦。   远远的,他看见陆吾赶来,像是抓住了主心骨一样,欢喜地啾啾叫。陆吾顾不得其他,瞬间变来到司马致身边,将他打横抱起。司马致痛得抽搐,恍惚中闻见了陆吾身上清冽的味道,他抓紧陆吾的衣袖,嘶哑道:“陆、吾。”   陆吾并拢食指与中指,指尖泛起白光,轻柔地落到司马致的灵台上。   随即,他脸色大变:“不好,九阴君醒了!”   九阴君并未被杀死,而是被未尘君封印在极北之地。如今的封印竟然有松动的迹象,陆吾即便对灵魂的了解不如九阴君那般透彻,可司马致是他降生时怀抱的煞气而成,这么一探,他自然能发现司马致的灵魂在渐渐溃散,化为煞气,丝丝缕缕地消失在虚空中。   也因为灵魂变回最初的煞气,九阴君司马致灵魂中动的手脚,就全都暴露了出来。   黑水之间,都广之野,有建木。陆吾睁开眼,瞳色灿烂如流金,轻而易举就能看见笼罩在这片沃土上的建木。   建木时隐时现,全无之前的凝实,陆吾脸色沉凝如水,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九阴君挣破封印,与未尘君交上手,平分秋色,他将司马致强制召回。既然他当初能将煞气变为魂魄,自然也能使魂魄变为煞气。只要司马致还在人间或是冥土,他就能获得那份天地间独一份的煞气。   陆吾将司马致抱起,冷笑连连。九阴君千算万算,恐怕都算不到,这团煞,是他昆仑君抱在怀里诞生的。九阴君一直在冥土,能从他身边把煞拿走,送到九阴君眼皮子底下的,除了东皇太一与监兵君,不作他想。   这所有的一切,陆吾一瞬间便想清楚了。   昆仑墟与天阙不同,虽说神君们笼统地将昆仑墟划分为人间,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昆仑墟与人间并不相同。只要将司马致带回昆仑墟,他的灵魂就能停止溃散。陆吾一手抱起司马致,另一只手捉住阳离,心念一动,便消失在了山门前。   司马致疼痛难忍,重返人间前的记忆一次一次在脑海中闪过,就连那些痛苦,他也再次一一品尝。好在他能感觉到陆吾就在自己的身边,那股特有的清冽味道,一直萦绕在鼻间。   不过数息,陆吾便出现在茫茫雪山中,天空如明镜一般,司马致停止颤抖,软软地靠在陆吾怀中,脸色惨白,连呼吸声都快消失。陆吾心痛难忍,好在他的灵魂已经停止继续消散,阳离挣脱陆吾的手,挥动翅膀,停在司马致的胸口。   它总是啾啾地叫,正如司马致所说,不仅是外表,就连性格都活泼得像个小太阳。   人有三魂七魄,司马致既然曾经为人,自然也是如此。方才短短的一段时间内,他就失去了四魄,好在三魂未消,司马致仍是司马致。即便如此,想要补回魂魄也绝非易事。因他是煞气变成,重返人间时,致也曾只剩三魂,其余七魄皆以红莲道古战场的血气与煞气凝成。偏偏昆仑墟没有血气与煞气,想要补全魂魄,十分棘手。   只能去拜托大司命或少司命帮忙了。   陆吾当机立断,正想唤出长眠昆仑墟的应龙庚辰君,托他看顾司马致时,阳离忽然直冲云霄,发出悦耳却撼天动地的鸟鸣。一下就将庚辰君惊醒。   天上孟章,地下九阴,人间庚辰。庚辰君与九阴君同为龙,但性格大不相同。昆仑君甚至可以说是由庚辰君养大,自打昆仑君能独当一面后,庚辰君一睡千万年,上次被箫吟叫醒没多久,这次又被一只凤鸟唤醒。   一道金光落到陆吾身边,光芒散去后,露出庚辰君沉稳的面容,他奇道:“陆吾,这次又是哪只小鸟叫我?”   陆吾抬头看着阳离身上绚丽的火焰,喃喃道:“天式纵横,阳离爰死。”   阳离向云霄冲去,不仅是尾羽和翎毛,它浑身都在熊熊燃烧。它变得极大,双翼展开似有上万里,就连太阳都无法与之争辉,天色因它而黯淡。   然后,金乌坠落。   司马致渐渐浮了起来,他半睡半醒,致能感受到澎湃的热意。不同于先前骇人的滚烫,这股热意温暖、明亮,他情不自禁张开双臂,拥抱那团明亮的光。 第84章 从久远劫来   ===========================   无数羽毛散作翡翠般的群鸟,金乌化作流淌的光焰,融化在他的怀抱。   陆吾大叫:“阳离!”   金色的火焰里传来响彻云霄的悲鸣,翠色的鸟雀飞向四面八方,火焰中的光芒将司马致彻底包裹,随后光团越来与越小。司马致身着的衣物从光中落下,陆吾伸手接住,怔怔地望着翠鸟奔向太阳,而光团变成了婴儿大小。   庚辰君默默地看着,直到光团落到陆吾掌心,才慢吞吞道:“真稀奇,金乌重生。”   昆仑君对凤鸟并不熟悉,顶多知道白色的是鸿鹄,赤色的是凤凰,青色的是青鸾,至于金色的凤鸟太多了,他实在分不清楚。据他所知,东君最喜欢金乌,养了好几只,去哪儿都带上,老远看见他,就觉得他金灿灿的。   昆仑君也是记得东君豢养金乌的模样,与他家阳离如出一辙,才特意去问了一番。   庚辰君悠悠说:“天式纵横,阳离爰死。”   这是当初给阳离取名时的诗句,那时昆仑君尚且是一无所知的凡人载浊,却下意识年初了这句诗。天道自然有其法则,阳气离散将会导致死亡。阳离能在生机断绝时,重新浴火重生。   濛濛的光里是一个婴儿,眉眼间依稀能望见司马致的影子,但婴儿眼尾却有一抹鲜艳的红痣。陆吾抱着婴儿,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阳离的消亡与司马致的重生夹杂在一起,让他心情复杂,说不出话。   “这孩子如果在昆仑墟,可没法好好地长大。”庚辰君提醒陆吾,“最好把他带去凡间,你记得他是在哪里出生的吗?”   陆吾低落地摇头:“并不知道。”他用神力将变回婴儿的司马致细心地包裹,免于被昆仑墟凛冽的寒风伤害。   ……   天地复归黯淡,路易还未苏醒,便又坠入另一层梦境。   雨水如河流,冲刷着广都城的大街小巷,又统统汇入凤栖江。江水渐渐升高,眼看就要漫过河堤,却一直未曾真正地淹过。   紫色的雷光在云层中一闪而过,透过云间的缝隙,能看见猩红的天空。   善逝抓紧瞰雾,屏息凝神。他的面前就是藏经阁,雷电劈下,猩红色的光芒时隐时现。他似乎能看见红光中那条冲天而起的赤龙,形似巨蛇,只能让人感受到强烈的压迫感,阴森、可怖。   他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煞气丝丝缕缕的溢出来,眼角红痣处滚烫灼人。他听见招摇的声音。   “善逝。”   黄眼墨发的少年悄然出现在他的身边,招摇轻声说:“你真想这么做?”   善逝眼眨也不眨地望着藏经阁上猩红的龙形红雾:“你喜欢刚刚那个小孩吗?”   “不知道,”招摇说,“不讨厌。”   善逝叹气:“我把桂枝送给他了,你生气吗?”   “不生气。”   善逝笑了笑:“你真是……不论怎么样,都不会生气。”   招摇一板一眼道:“如果我会生气,那我这一千多年,早就该生气了。”   少年浮在空中,雪白的脚自然垂下,他身着绿色的深衣,或许是袖子太长,几乎要垂在地上。善逝捏了一把他的脸蛋,又问:“你到底和我算是什么关系?”   招摇歪头,看起来极为乖巧:“你不是说,我是你生命的延续吗?”   善逝也理不清他与招摇到底算什么关系,招摇是桂树妖。一千多年前,他还是身为人时,从老妇的院落中带走一枚桂树种子,当作念想。在他战死后,桂树种子以他的肉身为根,竟然发芽长成。   红莲道充斥着煞气与血气,桂花却一直坚强地活了下来,三百多年后,致的灵魂苏醒,为成妖的桂树妖取了这个名字——招摇。桂花不分雌雄,不说善逝,连招摇自己都闹不清楚自己是男孩还是女孩。   善逝哭笑不得:“好,你就当我儿子,叫我一声爹听听。”   “爹!”招摇毫不犹豫道。   善逝动作一顿,没想到招摇这孩子这么干脆,他说:“你回去罢,我知道你的能耐,桂花树在哪里,你就能到达哪里,就连之前的《九章算术》,你也躲在里面,我都知道。”   九章算术的纸张是用桂树枝做成,招摇看着乖,花花肠子却有一堆,心头的小算盘打得滴溜溜的转。善逝屈指敲他额头,叮嘱道:“没了煞,你也会消失,你还是快些回红莲道,我还指望你活下来,替我安抚昆仑君。”   “好。”招摇答应了,随即又问,“你给小哭包说,如果他把桂枝种下了,就能看见你,是不是说,我如果一直活着,那你就能回来?”   “如果你一直活着,我会回来的。”   招摇那张冷淡的小脸上,终于露出笑容,他认真道:“我替你安慰昆仑君,我会一直活着,那你也要回来,一言为定。”   善逝也笑起来:“一言为定。”   得到承诺,招摇冲他挥挥手,便消失在了雨中,徒留下满地湿透的花瓣。   要抓紧时间了,善逝默念,昆仑君就要赶回来了。   他将瞰雾往泥中一插,便开始结卍字手印,卍字为德,在佛门中为功德圆满之意。当年释迦牟尼看破世界的真相,看见了人间的建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阳离鸟燃烧自己,为他换来重生,而他如今也要焚烧自己的灵魂,斩断九阴君的恶念,了解这一因果。   天上雷声阵阵,通天彻地,每一次雷电劈下,天地间都亮如白昼。   善逝再次诵念那篇经文。   “我从久远劫来,蒙佛接引,使获不可思议神力,具大智慧。”   “我今尽未来际,不可计劫,为是罪苦六道众生,广设方便,尽令解脱,而我自身方成佛道。”   昆仑君抱煞而生,他就是天地间的煞气,因东皇太一的刻意为之,让九阴君将他炼成魂魄,从而有了自己的思想。他跌跌撞撞、磕磕绊绊地长大,又在战场上死亡。敌将把他埋葬在红莲道,他的灵魂却在数年后苏醒,沿着东墟江逆流而上,来到九幽冥土。   长达三百年的无尽折磨后,他重返人间。   经文只是一种载体,他幼时第一次诵读地藏经,便固执地要将它全部背下。之后拿回记忆,也未曾将它抛下。但头一次将这几句经文念出来,却是之前他杀死满门师兄弟后,或许只是为了超度亡魂,也或许只是为了坚定自己的选择。   他因那三百年的磨难,获得雷霆之力,比普通人多活了数百年,他是致,也是司马致,更是善逝。九阴君将凭着建木,冲破冥土对他的藩篱,来到人间。未尘君谢生的诞生,让这个原本不起眼的小千世界变成了建木主干上的大千世界。   哪怕他只能以一己之力,阻拦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那也足够了。   一时间云层中电闪雷鸣,浩浩荡荡的雷霆吼声传出数千里,最终都汇聚在凤栖寺藏经阁上空。受雷霆震慑,因九阴君神力而复活的士兵骸骨,瑟缩在土下不敢爬出来。一旦有冒头的,就会被雷电劈成碎片。   善逝感受得到,九阴君那股澎湃的神力正逐渐的逼近,就要顺着建木而来,他垂下眼帘,灵魂渐渐离开这句□□,眼角的朱砂痣愈发鲜艳,甚至渐渐变成阳离鸟特有的金色。他的灵魂顺着那股神力开拓的通道,悄然来到冥土。   黑水之间,都广之野,有木,青叶紫茎,玄华黄实,名曰建木,百仞无枝,有九欘,下有九枸,其实如麻,其叶如芒。善逝的灵魂沿着“阶梯”,再次坠入冥土。九阴君还在极北之地,只放出神念来赤水边试探,他找不到建木之岸的具体位置,索性将方圆千里全数包围。   善逝落在花海中,花瓣艳如鲜血,他忽然听见一声低低的兽吼。   身后不远处,有一只棕黄色的吊睛大虎,除了毛色不同,几乎与陆吾生得一模一样。善逝认出了它的身份:“监兵君?”   监兵君道:“你认得我?”   “当然认得,陆吾告诉我,他有一个兄弟,不过关系不怎么样。”   一阵光芒后,监兵君化为人形,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好吧,那你知道怎么解决九阴君吗?”   善逝避而不答,说:“我重生前,是你去唤醒了九阴君,就连我真正从煞变成有灵智的魂魄,也是你故意将我送到冥土,对吗?”   监兵君沉默,并未说话。   善逝也不生气,自顾自道:“准确来说,并不是你,而是你身后的东皇太一。”东皇太一,至高神,他早就觉得九阴君是个祸害。不仅是善逝自己,连未尘君谢生都是东皇太一为了搞掉九阴君布下的棋子。   不过未尘君懒得跟东皇太一掰扯,将计就计,反正他和九阴君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九阴君想要搞事,未尘君也不答应。至于善逝,就是那个让未尘君配合灭杀九阴君的契机。   “近乎天真的残忍,”监兵君摊手,“我知道你想这么说,东皇太一就是那个性子,看九阴君不顺眼,刚好九阴君总挑衅他,他就想让九阴君再也没挑衅他的机会。”   “你让我来这里,不单单是想让我一起辱骂东皇太一吧?”善逝冷冷地说。   监兵君叹气:“真可惜,当初怎么不是我抱煞而生。”他几个闪身,来到赤水岸边,水面上飘荡着雾气,几尺之外,就什么都看不清。江雾是不详的猩红,并不能让人觉得飘渺,反倒叫人不寒而栗。   监兵君似乎好畏惧这些红雾,他说:“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把赤水引到人间。”   善逝狐疑:“把赤水引到人间,你疯了吗?”   “当然没疯,赤水虽然能把人灵魂吸走,但是只要有一个建木就行,左右需要的赤水也不多,你在水边种个建木就行,”监兵君说,“你的肉身,不就是最好的建木种子吗?”   当年释迦牟尼看透世界的真相,看见了顶天立地的建木,他称呼建木为菩提,有如梦初醒、顿悟真理之意。未尘君见他慧根初成,便赠他一枚菩提子,金翅鸟从中而生。   阳离燃烧生命让司马致得以重生,而善逝如今的肉身就是菩提子化成。 第85章 北有寒山   =========================   监兵君说完,便飞快消失了。   善逝取出怀中的佛钟,随手一抛,钟壁上的缠枝流云顿时活过来了一般,枝叶探入赤水,流云蔓延,将猩红的雾气推开,大摇大摆地占据了江面上辽阔的位置。   他双手掐诀,闭目念经,煞气滚滚翻涌,赤水逐渐沸腾。要将赤水从冥土引出一道支流到人间,并不容易,即便有建木作为中介,仍要付出代价。好在,这个代价他付得起。他是天地间煞气集大成者,用煞气足以引动赤水,哪怕后果是魂飞魄散。   血红的忘川水如蛟龙骤起,在空中盘旋,奔流不息。它们环绕在善逝身边,带起无数石蒜花瓣,强行撕裂自己的灵魂,再化为煞气,委实痛苦。善逝额头青筋毕现,冷汗大滴大滴地涌出,他咬住舌尖,逼着自己集中精神。   登时,血色蛟龙沿着建木飞向罗网叶,忽然没了踪迹,消失在天际。善逝的灵魂开始溃散,魂体不稳,他一鼓作气,跟随另一条蛟龙回到人间凤栖寺。广都城仍笼罩在瓢泼大雨中,善逝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藏经阁前。   赤水化作的蛟龙在四周飞舞,闪烁的电光将它们浑身镀上一层瑰丽的白紫色泽。   善逝灵魂立体而出,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自己的肉身,没有魂魄居住,肉身脸色依旧红润。善逝还是第一次这么看自己,他记得过去的场景,记得自己身为致时的所作所为,也记得自己忘却前尘,成为司马致时的回忆。   当年,昆仑君成为载浊一直陪在自己身边,载浊垂垂老矣时,他仍旧年轻如少年。载浊离世时,他哭得难以自已,却瞧见载浊白发复青丝,他苍老的身躯里,坐起一个银发的俊美男人。   他那时是什么感受呢?是被载浊骗了的愤怒,还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善逝笑了起来,他慢慢地伸出手,食指点在自己眉间,轻声说:“灭。”   眼角的朱砂痣变成了灿烂的流金,属于阳离的火焰开始蔓延,吞噬了这具躯体,风雨大作,金色的烈焰仍旧熊熊燃烧,势不可挡。短短几息,它便蹿得比藏经阁还要高,善逝道:“起。”   火焰连根拔起,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金色的光,最后落到山门前的桂花树前。   菩提想要一夜之间长成,只能借力,招摇已经回到红莲道,山门前的桂树就成了最好的载体。他心念一动,金色的火焰便落到树冠上,将整个桂树点燃。   赤水蛟龙在燃烧的桂树周遭游动,数条蛟龙开始没入地下,菩提渐成,先前涌出来的猩红色雾气也被一并吸入菩提之中。它们掠过殿前,所过之处,再也找不见僧人遗蜕的痕迹。蛟龙灵活地钻进菩提开拓的虚空中,菩提树根也向下蔓延,将僧人们的遗蜕牢牢捆住,以免九阴君用遗蜕作文章。   善逝上前一步,佛钟一声接一声地响起,空灵悠远的钟声被淹没在无穷无尽的雨水当中。天空中的猩红随着菩提的长成而消失,天边泛出鱼肚白,天要亮了。善逝心里叹了口气,菩提已成,把九阴君来到人间的恶念神力尽数收走,蛟龙也拓出了河道,赤水正在菩提形成的虚空处缓缓流淌。   他的灵魂缓缓消散,变成了缕缕煞气,升上天际,飘向四面八方。   他恍惚中看见白虎向他奔来,菩提伸展枝叶,乌云散开——   天亮了。   路易头疼欲裂,他缓缓睁开眼,映入眼帘的便是无穷无尽的红雾。他坐了起来,还没从梦境中缓过神,连续三次的死亡,让他颇受冲击,还有梦境最后,冲过来的陆吾。也不知道他会有多伤心。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环视四周,红雾与赤水一道慢吞吞地流动。   路易手腕一转,从虚空处拔出瞰雾。引魂舟逆流而上,建木在引魂舟后方,他转身望着建木,轻描淡写地一挥。霎时间,剑锋势不可挡,硬生生将红雾推开,露出平缓的江面,瞰雾拨开一个通道,天空落下密集的闪电,噼里啪啦的响声不绝于耳。   他想告诉陆吾,他在这里。   果不其然,巨大的白虎冲破红雾,向他跑来,雪白的皮毛上沾着血,看见完好无损的路易,白虎张开嘴,发出惊天动地的虎啸,几乎要把人耳膜震破。路易笑着张开手臂,搂住了白虎毛绒绒的大脑袋。   “猫先生。”他闭上眼,紧紧抱在这只美丽而威武的猛兽,万千话语藏在心里,但最终说出口的,却只有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白虎抬起头,舔了舔他的脸颊,“你都记起来了?”   “嗯。”路易轻轻点头,手心里是白虎柔软的毛发,摸着极舒服,但路易心头却很苦涩,“猫先生,你是怎么把我救回来的?”   陆吾眯起眼,道:“都过去了,咱们得想办法先离开。”   路易捧起陆吾的爪子,梅花一样的肉垫上也有血迹,“你和谁打架了?”陆吾半边身子都没在水下,只有两只前爪搭在舟上,路易只能检查他前半身有没有伤口。   说话间,雾气层层涌来,看起来便不怀好意,陆吾收回爪子,低声嘟哝:“别管这个,你快坐上来,我们得出去了。”   路易叹气,只好迈步趴在陆吾身上,抱紧了他身侧的长毛,有些疑惑:“你怎么能在赤水上飞的?”赤水又是弱水,号称灵魂不渡,鸿毛不浮,方才他看见陆吾时心情激荡,才没把疑问说出口。   “因为你看见的是幻象。”他驮着路易,前爪从舟上放了下来,慢悠悠地往来的方向走。不过几米,他就踏上了坚实的平地,路易惊讶地发现身边的红雾如潮水般向后退去,露出摇曳的彼岸花。原来引魂舟已经到了江岸边,只是红雾太能遮人眼目,他才以为自己仍在在赤水江心。   陆吾抖了抖皮毛上的水珠,活像一只大猫。   路易忽然想起自己来到冥土的另一目的,他慌忙道:“猫先生,阿柳呢?”   陆吾正舔毛,听见路易的疑问后,他放下厚实的爪子,想了想,说:“可能死了。”   “什么?”路易大惊,忍不住揪住陆吾的后颈毛,“怎么回事?”   “他去找九阴君的恶念,要与九阴君恶念同归于尽,”陆吾淡淡地说,“他和九阴君有因果要了,旁人都不得插手。想要去看看吗?”   路易坚定道:“当然要去。”   狂风呼啸而起,卷起无数鲜红的花瓣,仿若血珠在空中飘扬。巨大的白虎拔地而起,飞向高空,赤水、花海尽收眼底,它们已经融为一体,都是灼人的红色,仿如血泊,难以分清。白虎发出兽吼,迈开四爪,御风而行,不一会儿便将花海赤水都抛在身后。   九阴君恶念借红莲道,躲到了极北之地,冰天雪地,满眼都是苍茫的景色,就连天空都渐渐变亮,却并不让人感到安心,反而像是有人在云层天幕后注视着他们。   路易又想起了谢生曾经唱过的那首歌,两千多年前,有凡人曾来到冥土,并将所见所闻传递出去,反倒阴差阳错地与凡间的地貌对上。路易轻声哼着那首歌,心中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魂乎无北!北有寒山,逴龙赩只。”   “代水不可涉,深不可测只。”   “天白颢颢,寒凝凝只。”   “魂乎无往!盈北极只。”   极北之地仍旧有雪山矗立,却没有赤红的烛龙,也没了雪灵的身影,所有往事都掩埋在茫茫风雪里。冷白的天空、冰冷的空气,仍旧将魂魄阻拦在极北之外。凡是想要进入极北的魂魄,在踏入这里的一瞬间,都会被冻住,永远地留在此处。   路易看见了自己曾呆了百年的地方,一千年前,他也曾来到这里,隔着几座山头,眺望那个被封印的神君。他的双手被缚在云层间,雷霆闪电组成锁链,蛇尾蜿蜒数千里,就连雪山都被他赤色的鳞片映成不详的猩红,本该是炽烈如火的颜色,却只能让人惊惧悚然。   而在过去的封印之地,他再次看见那位神君,以及他担忧的那个人。谢柳生距他极远,身形只有米粒大小,但路易却一眼就能将他认出来。   “阿柳!”在接近那座雪山时,路易大吼。声音穿越风雪,横跨数里,径直抵达谢柳生的耳畔。   谢柳生站在雪山之巅,背对他们,他腰背挺得笔直,像一株柳树,柔韧而坚强。突然听见路易的声音,他惊讶地回过头:“易先生。”   陆吾载着路易落到山巅,这里是极北之地的最高峰,也是谢柳生诞生的地方。路易记得这里,两千年前,九阴君把他掳到此处,盘算着将他丢到哪里,“淬炼”他的魂魄。   从陆吾身上爬下来,路易刚要上前,就被陆吾衔住了衣摆:“等等!”   路易站定后,细细端详,这才发觉不对劲的地方——谢柳生看起来完好无损,但他面如金纸,脸色比身边的积雪还要惨白,找不见一点血色。   谢柳生仍旧微笑着,先前有白雪相衬,路易并不能看清。现在他发觉谢柳生的身形在渐渐变淡,路易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分明是灵魂消散的前兆。从他的身上,传来了属于九阴君霸道而阴冷的气息。   陆吾看着他,叹息道:“同归于尽,何必如此?”   谢柳生仍旧是那副温柔的模样,“我因他而生,也因他而死,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他话音刚落,便化作了轻烟,飞上天际。在那抹轻烟中,夹杂着黯淡的红,红雾从他的衣领中争先恐后地涌出来,又飞快地被烟雾拢住,随即凭空消失在袅袅轻烟里。   路易阻拦不得,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漫天白雪中。 第86章 尘埃落定   =========================   就在此时,虚空中伸出一根枝叶,紫枝上青叶如罗、玄华黄实。枝叶在空中轻描淡写地一挥,飘散的轻烟便向枝叶涌去。谢生从虚空中走来,手持枝叶,言笑晏晏。   “你们怎么这副表情?”谢生一脸疑惑。   路易扶额:“你怎么早不来晚不来?”   谢生道:“我们不能轻易插手,因果必然要了,上次九阴君被我杀死,我那可怜的复制品没能了结因果,就一直受建木牵制,你也看到了,他但凡离开建木树根所在,就会魂飞魄散。”   他走过来,安慰路易道:“九阴君恶念一消失,我不就急匆匆地赶来了吗?”他怀抱建木枝,玄色的花朵一簇簇地堆在枝叶梢头,依稀能见到石头一样的果子,树枝是漂亮的绛紫色,质地如玉,整个枝叶看起来如同精雕细琢的工艺品。   轻烟在罗叶旁萦绕不散,谢生又说:“你们得回凡间了,冥土并不适合你们久留,”他冲陆吾露出一个笑,“哪怕是昆仑君也一样。”   路易担忧地蹙眉:“那我该怎么跟阿柳的父亲解释?”青年丧妻,中年丧子,老年孤寡,这对谢灵来说该是多大的打击。陆吾低头舔了舔路易的手背,无声地安慰他。谢灵是路易看着长大的,路易自然不忍心看见谢灵伤心的模样。   感受到陆吾的安慰,路易心头温暖,悄悄地勾起嘴角。   谢生干脆利落地无视了一人一虎的眉目传情,不紧不慢道:“这你就不用忧心了,不过还有一事我得实现告诉你。”   “你说。”   “还记得上次你和昆仑君一起来到冥土,是怎么回去的吗?”   上次来到冥土时,陆吾与监兵君狭路相逢,路易在远离战场的时候晕了过去,醒来时就在医院。要说怎么回去的,路易一点都记不起来。路易看陆吾,陆吾默默地转过头去,没敢跟路易对上视线。   他们俩之间气氛有些诡异,谢生在外旁观,抬手掩住嘴唇,不怀好意地坏笑。   “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谢生轻咳一声,将建木枝从怀里取出来,向空中一抛,天边传来悦耳的凤鸣,雪色的白凤刺破流云,尾羽似乎覆了一层流光。鸿鹄衔住建木的枝叶,轻巧地落在山巅。   谢生抚摸鸿鹄纤长优雅的脖颈,道:“辛苦你了。”   鸿鹄亲昵地蹭了蹭谢生,随后摇身一变,化作十八九岁的少年模样,对昆仑君与深深一礼:“昆仑君,将军。”   路易忽然想起自己忘了些什么,两千年前,他在建木之岸与鸿鹄、雪灵告别,鸿鹄特意叮嘱路易,见到陆吾时,递给他一句话——下次再找他一起吃糖。可当他见到昆仑君时,已经彻底晕厥,之后更是失去了记忆,压根不记得这句话了。   鸿鹄似乎看出了路易的窘意,不由得笑道:“将军不用这么愧疚,在那之后,我已经和昆仑君一起吃了糖。”   路易一怔,随后回忆了起来。没错,在鸿鹄还是阿花的时候,主动将糖果分享给了变成灰狸猫的陆吾。原来早就有预兆,只是他记不得,便不曾留意,他哑然失笑。   陆吾在路易耳边低声道:“当初我在凡间寻找你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鸿鹄,他把麦芽糖分享给我,他知道我在找你,”陆吾顿了顿,又道,“他的意思是,希望下次见面时,我已经找到了你。”   他们两人在咬耳朵,鸿鹄却对谢生说:“未尘君,我可已经圆满地完成了你交给我的任务,你怎么也得给我些报酬才行。”   谢生似笑非笑地睇他一眼:“你倒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先让谢柳生的灵魂重塑才行,你的任务还没完。”   鸿鹄不依不饶,他把建木枝丢会给谢生,气得在雪地上踱来踱去,最后甩袖跑来,握住谢生的胳膊,怒道:“我已经当了这么久的保姆了,你总得给我些甜头尝尝,每次都让我去保护你的复制品,我一点都不容易!”   谢生纹丝不动,仍旧笑吟吟的:“话怎么能这么说,你看这么多年过去,你不就从小孩变成青年了吗?”他不动声色地单手把鸿鹄拨开,以一种极为轻松的口吻说:“好了,你先把建木枝带走,之后我们再来商量报酬的事情。”   鸿鹄是个实诚孩子,他狐疑地盯着谢生,闷闷地说:“说话算话,你不能欺负我这个小孩。来,拉钩。”他伸出小指头。   谢生诡异地沉默,他无奈地伸手和鸿鹄拉钩:“不会骗你,不会骗你,你先把建木枝送过去再说。”鸿鹄轻哼一声,又化作华美的白凤,低头衔住绛紫如玉的建木枝叶,振翅飞上天空。   这厢,路易也坐在白虎身上,狂风吹起路易的头发,谢生凝视路易的面容,低声笑道:“这次总算尘埃落地。”   九阴君已死,红莲道的亡魂也已经轮回转世,东墟江的黄泉之地依然会存在,却不会再有无辜的凡人闯进去。以前坐忘观修建在那里,就是为了镇住黄泉之地,后来坐忘观没了镇压的力量,少司命干脆分了一缕神念过去,在坐忘观前立上神女雕像,并辅以无数缠枝流云的铜灯、铜塔。   即便是神,也不可随意干预因果,红莲道的黄泉之地,因致而生,也因致而无。   陆吾沉声道:“我们便先离开了。”   谢生挥手告别:“记得顺便把凤栖寺的万人坑一起解决了,菩提已枯萎,善逝,花海里有人还在等你。”   路易不解地反问:“花海?”   谢生却不再回答,反而和陆吾对视,两位神君不约而同地对上视线,又心照不宣地移开了目光。陆吾腾空而起,四爪迈开,跨越层峦叠嶂,风雪向后刮去,谢生很快成为米粒大小的青色小点,转瞬间就被他们抛在身后,没了踪影。   “猫先生,”脚下是巍峨连绵的雪山,云雾如轻纱笼罩在山腰,潮水一般流动翻涌,路易倾身抱住白虎,他的脸颊贴着白虎肌肉起伏的后背,柔软的毛发传来一阵阵的温暖,“一切都结束了吗?”   “嗯。”陆吾回答。   路易:“我都变成以前的样子了,你说我爸还认得我吗?”   陆吾:“应、应该认识。”   路易轻笑:“你都不敢给个准确的回答。”   陆吾闷声说:“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爱你。”   路易一愣,随即收紧双臂,更加抱紧这头猛兽:“我也是。”   过去的半年跟梦一样,半年前,他还以为自己不过是个平头小百姓,每天埋首教案,跟学生斗智斗勇,顶多寿命长的不正常。他不期望自己能有爱人,因为他亲眼见到维克多和路心素的恩爱,也见过路心素去世后,维克多的颓丧。   没想到在他忘记的过去里,有人与他联系这般深刻。   昆仑君抱煞而生,因为昆仑君,他来到这个世界,也因为昆仑君,能够重返人间。虽然还未记起,可他已经能隐约猜到自己明明已经魂飞魄散,却还能转世为人的原因。   白虎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他的身边。   建木之岸近在眼前,陆吾凌空一跃,竟然直接跨过了赤水,来到建木生长的岸边。路易正想下去,白虎却回头舔他的手背,轻柔地阻止:“不要动。”   苍白的火焰腾空而起,将周遭摇曳的彼岸花烧成了灰烬,邪祟也变作灰黑的烟雾从泥土中升起,随后消失在火焰里。在凄美的白焰红花中,陆吾和路易冲向建木,越靠近它,就越敬畏它。它横在面前,左右无限远,向上无限高,这是支撑冥土与天阙的建木,它的每一片叶子都是一个世界……   陆吾带着他一头钻进建木。   眼前闪过炫目的白光,陆吾变为人形,伸出手,把路易搂在怀中。路易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感受到来自于陆吾的温暖。他把脑袋埋在陆吾胸前,抱住了他结实的腰。   他突然嗅到浓郁的玫瑰花香,从四周涌来。他从小就看惯了玫瑰花海,也闻惯了玫瑰馥郁的香气。然而从未有这么一次,令他热泪盈眶。   陆吾轻柔地将他推开,低声说:“路易,转身看,谁来了。”   他们已回到了人间,路易不敢回头看,就怕自己的一个动作,就会惊扰到让他流泪的那个人。   “我的小路易。”   温柔的女声从他身后传来。路易转过身,隔着朦胧的泪水,看见了花海中站着那个美丽的女子。她眼如秋水,眉如眼山,长发披肩,美得像一个梦。对路易来说,这的确像一个梦。   他嘴唇颤抖,即便经过那么多事情,他仍旧控制不住自己胸腔中沸腾的情绪。   “妈妈。” 第87章 安息   =====================   路心素笑着颔首,她张开双臂:“小路易,让我抱抱你。”   路易眼中含泪,缓慢地走了几步,随后便如乳燕归巢,投入路心素的怀抱。他比路心素高了一头,不得不弓着背,路心素才能将他拥入怀里。   “妈妈。”   “原来你长这个模样,”路心素放开路易,疼惜地抚摸他的脸颊,担忧地端详,她的目光温柔而澄澈,“一点都不像维克多,也不像我。”   路易心脏一抽一抽的疼,他轻声呼唤:“妈妈。”   陆吾在不远处注视着母子俩,直到路心素冲他招招手,唤他过去。他一愣,但还是慢吞吞地来到母子俩旁边。路心素握住路易的手,说:“小路易,他就是你以后的爱人吗?”   路易有点害羞,在妈妈面前,他还是像个小孩:“对。”   路心素微笑:“好。”   路易:“妈妈?你想见爸爸吗?”   路心素柔声说:“当然想,不过我要是再在他眼前消失,恐怕会发疯吧。”她垂下眼,“我不想看见他又伤心一次。”   说罢,她又打起精神,将路易的手放在陆吾厚实的梅花爪子上,“以后,路易就交给你了。”   路易心里升起不详的预感,他抓住路心素的手,急声道:“妈妈!”   路心素的笑容依然温柔明丽,她松开手,道:“你已经长大了,妈妈能看着你长大,就心满意足了。”   不知从哪里掀起一阵风,裹挟着玫瑰花瓣飞向天空,漫天都是浓烈馥郁的花香,路心素站在花瓣雨中,似乎也变成了玫瑰。路易大步向前,想要拉住她的手,可能握住手里的,只有一捧玫瑰花。   “妈妈!”   无人回答,只有数不尽的玫瑰花在风中飘扬,美人芳踪再难觅。   一百年前,路澹川与维克多决定一齐瞒下路易的身体状况,以免路心素为此心忧憔悴。然而以路心素的聪慧,怎么可能察觉不了丈夫与兄长的异样。   “在路澹川与我交谈后,她趁机找到了我,”陆吾将路易环在怀中,低声说,“她是你的妈妈,我不能骗她,就把所有有关你的事情,都告诉了她。我想,她在你心中的地位,可能比之前你还是致时收养你的那个老妇人还高。”   路易没有回答,他抬头望着花海中唯一的木板房。这是维克多与路心素相遇的地方。十七岁的路心素穿着旗袍,抱着一束玫瑰,站在玫瑰花海中回眸一笑。维克多看见路心素的笑容,悄悄地红了脸,压低帽檐,快活地为玫瑰花剪去枝叶。那个少女从此住进他的心里,再也没有离开。   直到路心素白发苍苍,维克多还是会摘下每日最娇嫩的玫瑰,放在她的床头,然后亲吻她的眉心。   路心素逝世前,特意留遗嘱,说想把自己葬在玫瑰花海里。维克多与路易都一一照做,每次清明或是路心素的忌日,父子俩都会来到花海里来看她。他们都以为路心素的灵魂早就投胎转世,现在想来,路心素其实一直在花海里,温柔地注视着他们。   路易来到小木房边,路心素就葬在这里,没有坟冢,只有一个方方正正的墓碑,静静地卧在花田中。墓碑上雕刻着玫瑰花的浮雕,花苞低垂,花蕊吐露。马上就要清明了,维克多要是来的再早一些,说不定就能见路心素一眼。他倏地想起那幅油画,画上美人手捧玫瑰、垂眸浅笑,与玫瑰浮雕如出一辙。十七岁的路心素还是个少女,正如还未盛开的玫瑰,却已经美得让人心醉。   芳魂已逝,这就是百岁与长生之间无法跨越的隔阂。维克多一次次用画笔留住与路心素有关的记忆,生怕自己有天会忘记。他甘之如饴,他愿意漫长到亘古的余生去怀念那弹指一挥间,短短百年的岁月。她永远活在维克多的心里。   维克多的想法与司马致很像,司马致并不知晓载浊的真实身份,却执着地跟在他身后,软磨硬泡。司马致对自己的寿命已经隐约有所估计,但仍旧一头栽了进去,像飞蛾扑火、无所畏惧。   “她知道你肯定会找回前世的记忆,也会在冥土中来去,便主动开口,说要守护这片花田,”陆吾说,“未尘君应允了。”   路易揩去眼泪,蹲下来拂去墓碑上的玫瑰花枝:“谢生也知道?”   “当然,”陆吾亦步亦趋,他叼来一捧玫瑰花,放在墓碑前,“只有未尘君同意,她的灵魂才能停留在人间,守护这个通道。”   路易恭恭敬敬地在墓碑前磕了三个响头,哪怕他知道这里只剩下路心素的骸骨,而她的魂魄刚刚才在他的眼前消逝。   “妈妈会投胎转世吗?”   陆吾道:“会的。”   如今已开春,几万亩玫瑰花次第开放。之前玫瑰花田能一直保留,就是因为玫瑰花替代了石蒜花,且地下有赤水流淌。也不是没有人尝试着推掉花田,开工动土,但无一例外,全都铩羽而归,不是工程出了岔子,就是有工人伤亡。赤水一方面阻拦了九阴君来此,但也带来了冥土的邪祟。   陆吾变成胖灰狸,坐在路易肩头。   “咱们得去检查检查僧人骨和万人坑,”路易穿行在花田中,打起精神道。   灰狸猫舔了舔路易的耳朵,安慰他:“应该都没了。”之前善逝发狠,雷霆一道一道的召来,把竹林都劈得七零八落,最后更是一把火烧成了灰烬。要是万人坑里的怨念还在,陆吾只能感叹它们生命力有够顽强。   正是黎明时分,广都中学还在沉睡。路易看了一眼大门外的屏幕,今天是周日,学校里没有学生。门外的菩提树还坚强地伫立,然而枝叶都已经枯萎,树干更是一片漆黑。路易站在花海中,他扫了一眼附近的监控,心念一动,监控尽数关闭。再三确定周围无人,路易才慢吞吞地爬上沥青路,大步来到菩提树前。   这棵菩提是借桂树长成,十多米高,枝繁叶茂时树冠如盖,能大摇大摆地占据几百平方米。   广都人都说凤栖菩提,倒也没错。恍惚中,他看见阳离从天边飞来,尾羽燃烧着金色的火焰,它轻巧地停在枝头,慢条斯理地梳理自己华美的羽毛。它似乎察觉到了路易的视线,便望了过来,眼眸如琉璃,它张开鸟喙,发出悦耳的鸣叫。   “阳离。”路易忍不住喊道。   话音刚落,阳离便在他的眼前破碎成光,只留下满树朝霞,熠熠生辉。原来只是个美好的幻影,阳离早在千年前就没了性命,只有羽毛化成无知无觉的翠鸟。路易来到菩提树旁,还未有所动作,菩提上仅存的树叶便簌簌作响,欢欣鼓舞,像是在为路易的到来而喜悦。   路易轻声说:“阳离,九阴君殒落,我不会在离开了,你就安息吧。”   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微风,菩提树在风中轰然倒塌,化作齑粉,在一片耀眼的光晕中,升上高空。   他极目远眺,地平线上的日轮冉冉升起,折射的霞光组成了一只华美的凤鸟,在天空中翱翔,穿过流云,奔向太阳。泪水悄然滑落,随后眼泪争先恐后地涌出眼眶,路易无声地哭泣。   他想起过去的点点滴滴,他在坐忘观中捧着尚在卵中的阳离,兴冲冲地与陆吾分享,每日都将菩提子揣在身上。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孵出了一只小鸡崽。小鸡崽渐渐长大,它褪去绒羽,长出华美的金色羽毛,从最开始在地上到处撒腿乱跑,到飞上万里高空,在苍穹下划出一道流金般的痕迹。   阳离走了。   路易心如绞痛,陆吾知道这时候安慰都没有用处,最好的办法就是陪在他身边,灰狸猫用额头蹭了蹭他,喵喵叫了几声。   路易收拾好情绪,哽咽道:“去看看桂树吧。”   初春的桂树,自然不会有桂花,它仍旧高大挺拔,路易抚摸它粗粝的树干,尝试着开口:“招摇。”   “你们回来了?”树梢上传来清脆的少年音,路易抬头一望,就瞧见黄眼墨发的少年坐在树枝分叉的地方,神情冷淡。   路易终于放下心:“你还活着?”   “当然,”招摇说,“你答应过我,等桂花枝种下的时候,我就能见到你。”   这是善逝哄他的话,招摇却一直放在心上,从来没有忘记过。   “辛苦你了。”路易感叹道,“那为什么你之前又变成了书灵?”   招摇那双与桂花同色的眼眸波光流转:“你想知道?”他跳下树梢,来到路易身前,目光却落在路易肩头的灰狸猫身上,“和昆仑君有关。”   他身为善逝时,与未来一无所知的自己见过面,他确定自己能够转世,才会一往无前。他承认他的任性,但他不后悔。说到底,他的凭仗就是昆仑君。他知道昆仑君会不顾一切将他复活,他才会坦坦荡荡地迎接死亡。   虽然这对昆仑君来说并不公平,然而世间又哪里有绝对的公平。如果他不选择以灵魂引来赤水,只要九阴君一出,他仍然会化作煞气失去性命,所以他愿意赌一次。   招摇从袖中取出一枚卷轴,递给路易:“答案就在这里。”   卷轴上有暗纹流动,赫然是他存放在书架木盒里的那一根。路易讶异,伸手接过了那枚卷轴,入手一片冰凉,像是一块寒冷的冰块。在冰天雪地里,旅人常因严寒而产生困意,一旦睡去,便会在梦中离世。   卷轴散发着源源不断的冷意,路易眼皮子耷拉,瞬间坠入梦境。 第88章 仙人心   =======================   鼻翼间都是雨水的腥气,路易漂浮在空中,缓缓睁开眼睛。   庞大威武的白虎穿过重重雨幕,踏过遍地血泊,来到燃烧的桂花树前,金色的火焰渐渐熄灭,露出菩提苍翠的枝叶。白虎化为人形,俊美的银发男子俯身捡起瞰雾。剑格上的九尾白虎栩栩如生,陆吾垂下眼帘,握紧了剑鞘。   路易只能旁观,他看着陆吾的神情,心头酸涩难过。   陆吾总是神采奕奕的,他是昆仑君,从来不会有人让他为琐事忧心,也不会有人露出这么难过的表情。陆吾漂亮如绸缎的银发被雨水打湿,他却毫不在意,仍旧握着瞰雾的剑鞘。   他食指与中指并拢,在剑鞘上拂过,流光倏然而过。天上黑云沉沉,似乎随时会压下来,但是却没有之前那股令人恐惧的窒息感。云后的天空是属于夜空的黢黑,云层中白紫色的雷霆电光也消弭无踪。   “你做得很好,”陆吾喃喃道,“就是让我难过。”   陆吾想起了以前与司马致一起的时光,他那时候还是载浊,什么都没想起,也不知道九阴君、未尘君这些乱七八糟的恩怨。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透过枝叶缝隙,变成碎金,尽数落在他的身上。   司马致抱着阳离鸟,在他身边躺下,一起聆听知了有气无力的叫声,一起昏昏欲睡。   司马致突然问:“载浊,如果有朝一日我离开你……”   他说:“我会去找你。”   司马致大笑:“我还没说完呢,如果有朝一日我离开你,一定是我身不由己。”他凑上前亲吻载浊的鼻尖,笑吟吟道,“我相信你会找到我。”   陆吾抽出瞰雾,剑尖对准自己的心口,猛地刺了进去。   鲜血汩汩流出,将瞰雾染成凄艳的红色,陆吾大口喘气,手里动作却没有停止,他归剑入鞘,脸上露出一个病态的笑容:“我找到你了。”   他铸造这把瞰雾,防着这一天的到来,他以剑鞘以昆仑墟最深处、永不融化的万年寒冰铸成,能冻结灵魂。   他用心头血召来天地间的煞气,一点点把善逝残缺的灵魂补全。善逝因阳离浴火重生,灵魂淬炼过那么多次,早已不像千年前那般脆弱。只要他魂飞魄散时瞰雾在身边,瞰雾就能将他的三魂封入剑鞘。只要三魂仍在,那善逝就还是善逝。   陆吾将瞰雾抱在怀中,径直来到菩提树下,右手徐徐一拉,招摇陡然出现在空中,摔到了地上。陆吾掐住招摇的脖子,冷声说:“之前善逝和你说过什么?”   即便被人掐住命脉,招摇还是那副无所谓的冷淡模样,黄色的眼中没有一点惊慌:“你想知道什么?”   “凡是他说过的,都告诉我。”   “他让我好好活着,活下来安慰你,”招摇淡淡地说,“只要我还活着,他就能回来。”   陆吾松开手:“那你最好活着。”   招摇盘腿坐在雨中,抚摸自己饱受□□的喉咙:“你把煞气都拿走了,我可没办法继续安安全全地活下去。”   陆吾冷冷地看着他,没说话。   招摇道:“你在善逝面前可不是这副样子。”他歪着头,任由大雨打湿他的衣服与头发,“是露出了真面目?还是因为善逝的离开而性情大变?”在他身后,菩提树上金色的烟火已经彻底熄灭,凤栖寺笼罩在倾盆大雨中,华美的宫殿只剩模糊的轮廓,重重雨幕中,除了松柏绿树,再也没有别的生灵存在。   “我不是妖,”招摇说,“就连善逝都以为我是桂花妖,所以即便我因他而生,也不会因他而死,只要我躲得好好的,就能活下去,只要我活下去,他就有机会复活。”   他站起来,直勾勾地盯着陆吾怀里的瞰雾,说:“所以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   “好。”   招摇说,善逝想要转世,必定不可能投生到凡人的躯壳中,但若是投生到花鸟虫草中,也不可能。好在天衍四九,他们还有一丝选择,那就是这个世界里特有的,天生非人,寿命极长,却由母胎诞下的物种。那就是善逝转生最好的选择。   陆吾道:“那谁又会甘愿诞下非人的东西?”   “几乎世上所有的母亲,都会爱着自己的孩子,”招摇说,“话本中不都那么写的吗?”   陆吾又说:“那你需要我怎么帮你?”   招摇:“只需要教我怎么借尸还魂就行。”   陆吾答应了,其实并没期望招摇有所成就,他虽然对招摇没甚感情,但招摇毕竟是善逝生命的另一种延续。即便为了善逝,他也得让招摇活下来。招摇说,善逝将四书五经和九章算术一并赠给了一个少年,若是少年青云直上,那就要应报恩。陆吾答应了,他教给招摇借尸还魂的法子便不在管他。   剑鞘中的瞰雾温热,像是有活物在其中跳动,陆吾对招摇说:“希望你还能活着。”   招摇一脸淡然:“我会活着。只要你找到我,就能找到转世时的善逝。”   昆仑君抱煞而生,他天生就能吸引天地间的煞气,然而若是要善逝复活,并没那么容易。陆吾抱着瞰雾,走遍无数大千世界,攒够足以让凝成七魄的煞气后,他回到了昆仑墟。天下有三水,皆源出昆仑。昆仑墟虽冷,却是凝成魂魄最好的地方,这里没有妖魔鬼怪的干扰,就连九阴君甚至东皇太一都没法染指。   他将瞰雾拔出剑鞘,心头血吸来的煞气已经汇聚在一起,包围着那团小小的三魂,它脆弱到极点,似乎随时会四分五裂,消失在陆吾的眼前。   陆吾轻声说:“善逝。”   那团魂魄自然没有应答,陆吾却痴痴地笑:“我找到你了。”   昆仑墟的天空一向是澄澈明净,现在却忽然黯淡,庚辰君从睡梦中醒来,一睁开眼,就看见陆吾手里捧着一团魂魄,无数煞气奔腾在他的身边,几乎要凝成实质,煞气带来的飓风搅得天地变色。   庚辰君怒吼:“陆吾!你在干什么!”   陆吾不理不睬,他只是自顾自地将那团魂魄放进自己的心脏,变成了庞大的白虎,带着煞气坠入昆仑墟深不可测的裂谷,那里的冰在天地初开时就已经存在,它会冻结一切东西,甚至是神力与记忆,但它也能让破碎的魂魄重新复活,在极冷之地,反倒生生不息。   陆吾就诞生在这里。   他是杀伐的神君,他没有让人复活的能力,他只能用自己最柔软的心脏护着最在意的那个人。就像他诞生时,紧紧地抱着那团煞气,不肯松手。   陆吾将善逝的灵魂藏在心中,沉入昆仑无底的深渊,冰霜一寸一寸地将白虎冻住,就连煞气都一并封进厚厚的冰层。庚辰君眼睁睁地看着他蜷成一团,等待千年后再次苏醒。   ……   路易醒来时,陆吾变成的狸花猫就在他的身边。招摇不知何时消失在他们身边,路易将狸花猫抱在怀里,泪流满面。   他走在花海间的沥青路上,眼泪无声无息地爬满脸颊,狸花猫温热的身子贴着他,让路易感受到无穷的热意与温暖。手中的卷轴悄无声息地破碎,只留下满手的灰烬。东方金乌冉冉升起,霞光万丈,恍惚中能看见翡翠一般美丽的群鸟。   “猫先生。”   “我在。”   “猫先生。”   “我在。”   “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狸花猫踮起脚,舔着路易的脸颊,白绒绒的爪子搭在他肩上,理所当然地说:“就算分开,我也会再次找到你。”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